源 管 理 数 据 分 析 等 提 供 依 据 形 成 一 个 系 统, 两 个 覆 盖 的 增 值 税 一 体 化 管 理 构 架 一 个 系 统, 即 新 系 统 ; 两 个 覆 盖, 即 覆 盖 到 所 有 增 值 税 纳 税 人, 覆 盖 增 值 税 所 有 票 种 为 适 应 税 收 现

Size: px
Start display at page:

Download "源 管 理 数 据 分 析 等 提 供 依 据 形 成 一 个 系 统, 两 个 覆 盖 的 增 值 税 一 体 化 管 理 构 架 一 个 系 统, 即 新 系 统 ; 两 个 覆 盖, 即 覆 盖 到 所 有 增 值 税 纳 税 人, 覆 盖 增 值 税 所 有 票 种 为 适 应 税 收 现 "

Transcription

1 培 训 教 材 - 增 值 税 发 票 管 理 自 2016 年 5 月 1 日 起, 营 业 税 改 征 增 值 税 在 全 国 范 围 全 面 推 开, 地 税 机 关 不 再 发 放 发 票, 试 点 纳 税 人 应 当 使 用 国 税 机 关 监 制 的 发 票 纳 入 增 值 税 发 票 管 理 新 系 统 的 纳 税 人 通 过 新 系 统 开 具 增 值 税 发 票, 包 括 : 增 值 税 专 用 发 票 税 控 机 动 车 销 售 统 一 发 票 增 值 税 普 通 发 票 和 增 值 税 电 子 普 通 发 票 ( 以 下 简 称 增 值 税 发 票 ) 未 纳 入 新 系 统 管 理 的 纳 税 人 可 以 继 续 使 用 门 票 过 路 ( 过 桥 ) 费 发 票 定 额 发 票 客 运 发 票 二 手 车 销 售 统 一 发 票 增 值 税 普 通 发 票 ( 卷 式 ) 启 用 前, 纳 税 人 可 通 过 新 系 统 套 打 国 税 机 关 发 放 的 现 有 卷 式 发 票 试 点 纳 税 人 已 领 取 的 地 税 机 关 监 制 的 通 用 发 票, 可 继 续 使 用 至 2016 年 6 月 30 日 止 纳 税 人 在 地 税 机 关 已 申 报 营 业 税 未 开 具 发 票,2016 年 5 月 1 日 以 后 需 要 补 开 发 票 的, 可 于 2016 年 12 月 31 日 前 开 具 增 值 税 普 通 发 票 ( 税 务 总 局 另 有 规 定 的 除 外 ) 第 一 节 增 值 税 发 票 管 理 新 系 统 增 值 税 发 票 管 理 新 系 统 ( 以 下 简 称 新 系 统 ) 是 对 增 值 税 纳 税 人 原 先 使 用 的 增 值 税 防 伪 税 控 系 统 货 物 运 输 业 增 值 税 专 用 发 票 税 控 系 统 稽 核 系 统 税 务 数 字 证 书 系 统 等 进 行 整 合 升 级 形 成 的 增 值 税 发 票 管 理 系 统 它 通 过 税 务 数 字 证 书 安 全 认 证 加 密 开 具 发 票 发 票 数 据 实 时 上 传 生 成 发 票 电 子 底 账 等, 为 纳 税 申 报 发 票 数 据 查 验 以 及 税 1 / 69

2 源 管 理 数 据 分 析 等 提 供 依 据 形 成 一 个 系 统, 两 个 覆 盖 的 增 值 税 一 体 化 管 理 构 架 一 个 系 统, 即 新 系 统 ; 两 个 覆 盖, 即 覆 盖 到 所 有 增 值 税 纳 税 人, 覆 盖 增 值 税 所 有 票 种 为 适 应 税 收 现 代 化 建 设 需 要, 满 足 增 值 税 一 体 化 管 理 要 求, 切 实 减 轻 基 层 税 务 机 关 和 纳 税 人 负 担, 国 家 税 务 总 局 自 2015 年 4 月 1 日 起 在 全 国 范 围 分 步 全 面 推 行 增 值 税 发 票 管 理 新 系 统 推 行 范 围 为 新 纳 入 营 改 增 试 点 的 一 般 纳 税 人 小 规 模 纳 税 人 原 实 行 增 值 税 预 汇 缴 税 方 式 的 纳 税 人 和 其 他 尚 未 纳 入 新 系 统 的 增 值 税 纳 税 人 我 省 推 行 工 作 按 照 先 增 量 户 后 存 量 户, 先 起 征 点 以 上 户 后 起 征 点 以 下 户 的 推 行 顺 序, 分 步 实 施, 平 稳 推 进 一 新 系 统 的 创 新 亮 点 ( 一 ) 一 个 系 统 两 个 覆 盖 新 系 统 覆 盖 所 有 增 值 税 纳 税 人 及 所 有 增 值 税 发 票 将 所 有 增 值 税 纳 税 人 纳 入 全 国 统 一 的 一 体 化 系 统 管 理, 建 立 了 全 国 统 一 的 增 值 税 纳 税 人 档 案 库, 覆 盖 包 括 一 般 纳 税 人 小 规 模 纳 税 人 在 内 的 所 有 增 值 税 纳 税 人 新 系 统 实 现 了 增 值 税 一 般 纳 税 人 和 小 规 模 纳 税 人 均 可 通 过 一 个 系 统 开 具 增 值 税 专 用 发 票 货 物 运 输 业 专 用 发 票 (2016 年 6 月 底 前 停 止 使 用 ) 增 值 税 普 通 发 票 机 动 车 销 售 统 一 发 票 和 增 值 税 电 子 普 通 发 票 等 5 种 增 值 税 发 票 ( 二 ) 全 程 网 络 化 办 税 新 系 统 推 行 后, 纳 税 人 发 票 申 领 开 具 验 旧 缴 销 报 税 查 2 / 69

3 验 办 理 红 字 发 票 手 续 系 统 升 级 以 及 纳 税 申 报 等 大 部 分 办 税 事 项 均 可 通 过 网 络 实 现, 大 大 减 轻 了 纳 税 人 的 办 税 负 担, 提 高 了 办 税 效 率 本 次 营 改 增 将 使 国 税 部 门 管 理 的 纳 税 人 户 数 增 加 1000 多 万 户, 使 用 新 系 统 将 较 好 解 决 工 作 量 激 增 与 税 务 机 关 人 手 场 地 紧 张 的 矛 盾, 助 推 营 改 增 扩 围 顺 利 实 施 ( 三 ) 建 立 发 票 电 子 底 账 库 新 系 统 的 核 心 就 是 建 立 了 及 时 完 整 准 确 的 发 票 电 子 底 账 库, 即 开 具 发 票 信 息 库 纳 税 人 开 具 的 发 票 全 票 面 信 息 ( 包 括 所 有 汉 字 和 数 字 内 容 ) 实 时 加 密 上 传 税 务 机 关, 生 成 发 票 电 子 底 账 库, 作 为 纳 税 申 报 发 票 数 据 查 验 以 及 税 源 管 理 数 据 分 析 利 用 的 依 据 开 票 数 据 实 时 跨 省 异 地 推 送, 实 现 增 值 税 纳 税 人 纳 税 申 报 一 窗 式 票 票 比 对 票 表 比 对 管 理 有 效 解 决 不 法 分 子 虚 开 发 票 篡 改 发 票 汉 字 信 息 等 问 题, 全 面 提 升 税 收 管 理 的 质 量 和 效 率 3 / 69

4 增 值 税 发 票 管 理 新 系 统 流 程 ( 四 ) 为 税 收 征 收 管 理 提 供 了 快 速 有 效 的 手 段 新 系 统 插 上 了 互 联 网 的 翅 膀, 为 税 务 机 关 加 强 税 收 征 收 管 理 提 供 了 快 速 有 效 的 征 管 手 段 税 务 机 关 可 实 时 采 集 监 控 纳 税 人 发 票 开 具 情 况, 及 时 分 析 发 现 开 票 异 常 申 报 异 常 的 疑 点 纳 税 人, 并 调 整 其 离 线 开 票 参 数 控 制, 通 过 网 络 远 程 控 制 纳 税 人 端 税 控 系 统, 暂 停 其 发 票 开 具, 快 速 处 理, 防 范 税 收 风 险 ( 五 ) 全 国 统 一 的 发 票 真 伪 查 验 平 台 新 系 统 建 立 全 国 统 一 的 发 票 真 伪 查 验 平 台, 向 一 般 纳 税 人 提 供 进 项 税 额 专 用 发 票 数 据, 向 受 票 方 及 相 关 第 三 方 提 供 普 通 发 票 数 据 查 验 服 务, 实 现 发 票 真 票 真 开, 能 有 效 解 决 虚 假 发 票 泛 滥 问 题, 极 大 地 压 缩 虚 假 发 票 的 空 间, 净 化 社 会 环 境, 促 进 社 会 诚 信 体 系 建 设 目 前 系 统 已 经 在 北 京 上 海 等 部 分 地 区 试 点, 近 期 将 全 国 推 广 下 一 步, 4 / 69

5 人 们 可 通 过 电 脑 手 机 进 入 查 验 系 统, 实 时 便 捷 地 对 每 一 张 发 票 信 息 进 行 查 询 查 验 和 核 对 ( 六 ) 大 数 据 分 析 应 用 新 系 统 涵 盖 全 部 纳 税 人 的 增 值 税 专 用 发 票 和 普 通 发 票 信 息, 税 务 部 门 可 实 时 采 集 包 括 交 易 双 方 名 称 交 易 商 品 名 称 交 易 金 额 数 量 单 位 等 内 容 的 信 息 及 时 完 整 准 确 的 全 票 面 信 息, 能 够 客 观 快 捷 方 便 真 实 反 映 地 区 行 业 企 业 经 济 发 展 和 物 流 情 况 税 务 机 关 通 过 新 系 统, 能 够 掌 握 大 部 分 经 济 活 动 的 基 本 数 据 及 动 向, 从 而 强 化 税 源 管 理 风 险 控 制 通 过 大 数 据 分 析 应 用, 可 为 宏 观 经 济 决 策 提 供 更 为 真 实 全 面 详 细 的 数 据 支 持 ( 七 ) 数 据 安 全 可 靠 新 系 统 实 现 了 纳 税 人 网 上 办 税 税 务 数 字 证 书 安 全 认 证 和 发 票 数 据 加 密 验 签, 税 务 机 关 采 集 传 输 的 发 票 数 据 申 报 数 据 均 为 加 密 安 全 数 据, 保 障 纳 税 人 网 上 办 税 数 据 的 安 全 性, 防 止 数 据 被 篡 改 盗 取 ; 同 时 可 防 范 税 务 机 关 内 部 人 为 篡 改 删 除 数 据 的 内 控 风 险, 满 足 税 务 机 关 内 控 机 制 建 设 的 要 求, 强 化 廉 政 建 设 ( 八 ) 为 推 进 发 票 无 纸 化 应 用 打 下 坚 实 的 基 础 国 家 税 务 总 局 自 2015 年 1 月 1 日 起, 对 新 认 定 的 增 值 税 一 般 纳 税 人 和 新 办 小 规 模 纳 税 人 推 行 了 增 值 税 发 票 管 理 新 系 统, 自 2015 年 4 月 1 日 起 新 系 统 在 全 国 范 围 分 步 全 面 推 行 目 前, 增 值 税 一 般 纳 税 人 的 推 行 工 作 已 全 部 完 成, 实 现 了 新 系 统 对 一 般 纳 税 人 的 全 覆 盖 全 国 起 征 点 以 上 小 规 模 纳 税 人 增 值 税 普 通 发 票 新 系 统 的 推 行 工 作 也 已 5 / 69

6 全 部 完 成 新 系 统 的 推 行 为 推 进 发 票 无 纸 化 应 用 创 造 了 条 件, 打 下 了 坚 实 的 基 础 二 新 系 统 的 功 能 介 绍 ( 一 ) 新 系 统 发 票 类 型 增 值 税 一 般 纳 税 人 销 售 货 物 提 供 加 工 修 理 修 配 劳 务 和 应 税 行 为, 使 用 新 系 统 开 具 增 值 税 专 用 发 票 增 值 税 普 通 发 票 机 动 车 销 售 统 一 发 票 增 值 税 电 子 普 通 发 票 由 于 新 系 统 的 全 面 推 行, 增 值 税 一 般 纳 税 人 提 供 货 物 运 输 服 务, 统 一 使 用 增 值 税 专 用 发 票 可 以 满 足 货 物 运 输 业 纳 税 人 发 票 使 用 的 需 要, 同 时 也 符 合 增 值 税 规 范 管 理 的 要 求, 国 家 税 务 总 局 决 定 停 止 使 用 货 物 运 输 业 增 值 税 专 用 发 票, 为 避 免 浪 费, 方 便 纳 税 人 发 票 使 用 衔 接, 货 运 专 票 最 迟 可 使 用 至 2016 年 6 月 30 日 增 值 税 小 规 模 纳 税 人 销 售 货 物 提 供 加 工 修 理 修 配 劳 务 月 销 售 额 超 过 3 万 元 ( 按 季 纳 税 9 万 元 ), 或 者 销 售 服 务 无 形 资 产 月 销 售 额 超 过 3 万 元 ( 按 季 纳 税 9 万 元 ), 使 用 新 系 统 开 具 增 值 税 普 通 发 票 机 动 车 销 售 统 一 发 票 增 值 税 电 子 普 通 发 票 6 / 69

7 增 值 税 专 用 发 票 票 样 增 值 税 普 通 发 票 票 样 机 动 车 销 售 统 一 发 票 票 样 7 / 69

8 增 值 税 电 子 普 通 发 票 票 样 ( 二 ) 新 系 统 税 控 设 备 和 服 务 单 位 1. 新 系 统 纳 税 人 端 税 控 设 备 分 为 专 用 设 备 和 通 用 设 备 新 系 统 纳 税 人 端 税 控 设 备 包 括 金 税 盘 和 税 控 盘 ( 以 下 统 称 专 用 设 备 ) 一 般 纳 税 人 和 小 规 模 纳 税 人 应 当 使 用 专 用 设 备 开 具 增 值 税 发 票 新 系 统 纳 税 人 端 通 用 设 备 包 括 能 满 足 增 值 税 发 票 管 理 新 系 统 技 术 要 求 的 计 算 机 和 打 印 机 报 税 盘 不 是 必 须 购 买 的 设 备, 使 用 初 始 发 行 后 的 专 用 设 备 即 可 抄 报 税 购 票 登 录 增 值 税 发 票 查 询 平 台 2. 新 系 统 的 技 术 服 务 单 位 我 省 新 系 统 的 技 术 服 务 单 位 为 湖 南 航 天 信 息 有 限 公 司 湖 南 百 旺 金 赋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使 用 新 系 统 的 纳 税 人 可 向 湖 南 航 天 信 息 有 限 公 司 购 置 金 税 盘 专 用 设 备, 或 向 湖 南 百 旺 金 赋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购 置 税 控 盘 专 用 设 备 ( 三 ) 新 系 统 使 用 要 求 1. 纳 税 人 应 在 互 联 网 连 接 状 态 下 在 线 使 用 新 系 统 开 具 发 票, 新 系 统 可 自 动 上 传 已 开 具 的 发 票 明 细 数 据 2. 纳 税 人 因 网 络 故 障 等 原 因 无 法 在 线 开 票 的, 在 税 务 机 关 设 定 的 8 / 69

9 离 线 开 票 时 限 和 离 线 开 具 发 票 总 金 额 范 围 内 仍 可 开 票, 超 限 将 无 法 开 具 发 票 纳 税 人 开 具 发 票 次 月 仍 未 连 通 网 络 上 传 已 开 具 发 票 明 细 数 据 的, 也 将 无 法 开 具 发 票 纳 税 人 需 连 通 网 络 上 传 发 票 数 据 后 方 可 开 票, 若 仍 无 法 连 通 网 络 的 需 携 带 专 用 设 备 到 税 务 机 关 进 行 征 期 报 税 或 非 征 期 报 税 后 方 可 开 票 纳 税 人 已 开 具 未 上 传 的 增 值 税 发 票 为 离 线 发 票 离 线 开 票 时 限 是 指 自 第 一 份 离 线 发 票 开 具 时 间 起 开 始 计 算 可 离 线 开 具 的 最 长 时 限 离 线 开 票 总 金 额 是 指 可 开 具 离 线 发 票 的 累 计 不 含 税 总 金 额, 离 线 开 票 总 金 额 按 不 同 票 种 分 别 计 算 使 用 新 系 统 的 纳 税 人, 我 省 离 线 时 限 暂 统 一 设 置 为 72 小 时, 离 线 开 票 总 金 额 暂 统 一 设 置 为 最 高 开 票 限 额 * 月 最 高 持 票 量 *50% 主 管 国 税 机 关 可 根 据 管 理 需 要 适 当 调 整 设 置 3. 按 照 有 关 规 定 不 使 用 网 络 办 税 或 不 具 备 网 络 条 件 的 特 定 纳 税 人, 以 离 线 方 式 开 具 发 票, 不 受 离 线 开 票 时 限 和 离 线 开 具 发 票 总 金 额 限 制 特 定 纳 税 人 的 相 关 信 息 由 主 管 税 务 机 关 在 综 合 征 管 系 统 中 设 定, 并 同 步 至 增 值 税 发 票 管 理 新 系 统 4. 纳 税 人 应 在 纳 税 申 报 期 内 将 上 月 开 具 发 票 汇 总 情 况 通 过 增 值 税 发 票 管 理 新 系 统 进 行 网 络 报 税 特 定 纳 税 人 不 使 用 网 络 报 税, 需 携 带 专 用 设 备 和 相 关 资 料 到 税 务 机 关 进 行 报 税 除 特 定 纳 税 人 外, 使 用 增 值 税 发 票 管 理 新 系 统 的 纳 税 人, 不 再 需 要 到 税 务 机 关 进 行 报 税, 原 使 用 的 网 上 报 税 方 式 停 止 使 用 纳 税 人 每 月 初 进 入 开 票 系 统, 系 统 自 动 完 成 抄 税 过 程, 即 可 马 上 9 / 69

10 开 票 在 在 网 上 纳 税 申 报 系 统 中 做 纳 税 申 报 ; 回 到 开 票 系 统, 点 击 报 税 处 理 远 程 清 卡, 提 示 清 卡 成 功 即 完 成 清 卡 操 作 上 月 未 开 具 发 票 的 纳 税 人 也 必 须 在 纳 税 申 报 期 内 进 行 以 上 操 作, 否 则 开 票 系 统 会 被 锁 死 而 无 法 开 票, 也 不 能 购 票 因 开 票 电 脑 或 金 税 盘 税 控 盘 报 税 盘 等 损 坏 而 导 致 无 法 报 送 电 子 数 据 时 报 送, 税 务 机 关 通 过 扫 描 补 录 等 方 式 进 行 采 集 5. 一 般 纳 税 人 发 票 认 证 稽 核 比 对 纳 税 申 报 等 涉 税 事 项 按 照 现 行 规 定 执 行 6. 一 般 纳 税 人 和 小 规 模 纳 税 人 自 愿 选 择 使 用 增 值 税 税 控 主 机 共 享 服 务 系 统 开 具 增 值 税 发 票, 任 何 税 务 机 关 和 税 务 人 员 不 得 强 制 纳 税 人 使 用 ( 四 ) 新 系 统 税 控 设 备 管 理 1. 纳 税 人 名 称 开 票 限 额 购 票 限 量 开 票 机 数 量 等 事 项 发 生 变 更 的, 纳 税 人 应 到 主 管 税 务 机 关 办 理 变 更 发 行 纳 税 人 识 别 号 发 生 变 化 的, 纳 税 人 应 到 主 管 税 务 机 关 办 理 注 销 发 行 2. 纳 税 人 更 换 金 税 盘 或 税 控 盘 的, 需 携 带 增 值 税 发 票 及 专 用 设 备 到 主 管 税 务 机 关 办 理 变 更 发 行 操 作 3. 纳 税 人 发 生 注 销 或 票 种 变 更 的, 需 在 增 值 税 发 票 系 统 升 级 版 中 对 未 开 具 的 发 票 进 行 退 回 或 作 废 操 作, 并 携 带 增 值 税 发 票 专 用 设 备 及 相 关 资 料 到 主 管 税 务 机 关 办 理 发 票 退 回 或 缴 销 手 续 10 / 69

11 第 二 节 新 系 统 增 值 税 发 票 管 理 一 发 票 管 理 的 基 本 规 定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发 票 管 理 办 法 规 定 : 销 售 商 品 提 供 服 务 以 及 从 事 其 他 经 营 活 动 的 单 位 和 个 人, 对 外 发 生 经 营 业 务 收 取 款 项, 收 款 方 应 当 向 付 款 方 开 具 发 票 ; 特 殊 情 况 下, 由 付 款 方 向 收 款 方 开 具 发 票 所 有 单 位 和 从 事 生 产 经 营 活 动 的 个 人 在 购 买 商 品 接 受 服 务 以 及 从 事 其 他 经 营 活 动 支 付 款 项, 应 当 向 收 款 方 取 得 发 票 取 得 发 票 时, 不 得 要 求 变 更 品 名 和 金 额 开 具 发 票 应 当 按 照 规 定 的 时 限 顺 序 栏 目, 全 部 联 次 一 次 性 如 实 开 具, 并 加 盖 发 票 专 用 章 任 何 单 位 和 个 人 不 得 有 下 列 虚 开 发 票 行 为 : 为 他 人 为 自 己 开 具 与 实 际 经 营 业 务 情 况 不 符 的 发 票 ; 让 他 人 为 自 己 开 具 与 实 际 经 营 业 务 情 况 不 符 的 发 票 ; 介 绍 他 人 开 具 与 实 际 经 营 业 务 情 况 不 符 的 发 票 任 何 单 位 和 个 人 应 当 按 照 发 票 管 理 规 定 使 用 发 票, 不 得 有 下 列 行 为 : 转 借 转 让 介 绍 他 人 转 让 发 票 发 票 监 制 章 和 发 票 防 伪 专 用 品 ; 知 道 或 者 应 当 知 道 是 私 自 印 制 伪 造 变 造 非 法 取 得 或 者 废 止 的 发 票 而 受 让 开 具 存 放 携 带 邮 寄 运 输 ; 拆 本 使 用 发 票 ; 扩 大 发 票 使 用 范 围 ; 以 其 他 凭 证 代 替 发 票 使 用 除 国 务 院 税 务 主 管 部 门 规 定 的 特 殊 情 形 外, 发 票 限 于 领 购 单 位 和 个 人 在 本 省 自 治 区 直 辖 市 内 开 具 省 自 治 区 直 辖 市 税 务 机 关 可 以 规 定 跨 市 县 开 具 发 票 的 办 法 除 国 务 院 税 务 主 管 部 门 规 定 的 特 殊 情 形 外, 任 何 单 位 和 个 人 不 得 11 / 69

12 跨 规 定 的 使 用 区 域 携 带 邮 寄 运 输 空 白 发 票 禁 止 携 带 邮 寄 或 者 运 输 空 白 发 票 出 入 境 开 具 发 票 的 单 位 和 个 人 应 当 按 照 税 务 机 关 的 规 定 存 放 和 保 管 发 票, 不 得 擅 自 损 毁 已 经 开 具 的 发 票 存 根 联 和 发 票 登 记 簿, 应 当 保 存 5 年 保 存 期 满, 报 经 税 务 机 关 查 验 后 销 毁 二 增 值 税 发 票 开 具 ( 一 ) 税 务 总 局 编 写 了 商 品 和 服 务 税 收 分 类 与 编 码 ( 试 行 ) ( 以 下 简 称 编 码, 见 附 件 ), 并 在 新 系 统 中 增 加 了 编 码 相 关 功 能 自 2016 年 5 月 1 日 起, 纳 入 新 系 统 推 行 范 围 的 试 点 纳 税 人 及 新 办 增 值 税 纳 税 人, 应 使 用 新 系 统 选 择 相 应 的 编 码 开 具 增 值 税 发 票 5 月 1 日 前 已 使 用 新 系 统 的 纳 税 人, 应 于 8 月 1 日 前 完 成 开 票 软 件 升 级 税 收 编 码 分 为 税 收 分 类 编 码 和 企 业 自 定 义 代 码 企 业 自 定 义 代 码 由 10 层 20 位 数 字 构 成 税 收 分 类 编 码 以 统 计 部 门 的 产 品 代 码 和 国 民 经 济 行 业 代 码 为 基 础 涵 盖 包 括 本 次 营 改 增 试 点 征 收 品 目 在 内 的 所 有 增 值 税 征 收 范 围 兼 顾 现 行 有 关 增 值 税 消 费 税 的 相 关 政 策 : 适 用 税 率 简 易 征 收 增 值 税 优 惠 政 策 消 费 税 其 他 特 殊 管 理 政 策 编 码 由 19 位 数 字 构 成, 分 篇 类 章 节 条 款 项 目 子 目 细 目 10 层, 目 前 共 计 4140 项 5 大 类 : 按 货 物 劳 务 销 售 服 务 无 形 资 产 和 不 动 产 归 类 ; 4140 项 :3487 个 明 细 开 票 项,653 个 汇 总 项 ; 829 个 增 值 税 优 惠 政 策 及 特 殊 管 理 要 求 ; 76 个 消 费 税 管 理 政 策 ; 对 应 2.8 万 个 统 计 局 的 产 品 和 劳 务 12 / 69

13 货 物 和 劳 务 分 类 编 码 表 由 总 局 统 一 维 护, 未 经 同 意, 任 何 人 不 得 变 动 纳 税 人 不 得 修 改 目 前 总 局 已 有 的 编 码, 允 许 纳 税 人 自 行 修 改 的 编 码, 只 能 是 在 现 有 商 品 和 服 务 分 类 再 细 分 的 情 况 下, 在 已 有 编 码 基 础 上 增 加 下 一 层 编 码, 纳 税 人 自 行 增 加 的 编 码 为 系 统 自 动 赋 码, 如 : 包 装 饮 用 水 ( ), 纳 税 人 可 以 在 这 个 基 础 增 加 为 代 表 农 夫 山 泉, 代 表 雀 巢 纯 净 水 税 务 机 关 做 后 期 开 票 量 统 计 分 析 时, 按 照 纳 税 人 识 别 号 + 总 局 编 码 + 纳 税 人 增 加 编 码 为 要 素 采 集 并 统 计 数 据 除 特 殊 纳 税 人 可 以 按 汇 总 项 开 票 外, 其 他 纳 税 人 在 开 票 时 均 不 允 许 按 上 一 级 代 码 开 具 发 票 目 前 只 有 电 信 服 务 及 总 局 明 确 的 其 他 服 务, 开 具 发 票 时 可 以 选 择 上 级 节 点 开 票, 具 体 要 求 : 开 具 专 用 发 票 时, 项 目 名 称 可 按 照 基 础 电 信 服 务 增 值 电 信 服 务 汇 总 项 开 具 ; 开 具 普 通 发 票 时, 可 以 按 照 电 信 服 务 汇 总 项 开 具 ( 二 ) 按 照 现 行 政 策 规 定 适 用 差 额 征 税 办 法 缴 纳 增 值 税, 且 不 得 全 额 开 具 增 值 税 发 票 的 ( 财 政 部 税 务 总 局 另 有 规 定 的 除 外 ), 纳 税 人 自 行 开 具 或 者 税 务 机 关 代 开 增 值 税 发 票 时, 通 过 新 系 统 中 差 额 征 税 开 票 功 能, 录 入 含 税 销 售 额 ( 或 含 税 评 估 额 ) 和 扣 除 额, 系 统 自 动 计 算 税 额 和 不 含 税 金 额, 备 注 栏 自 动 打 印 差 额 征 税 字 样, 发 票 开 具 不 应 与 其 他 应 税 行 为 混 开 例 : 某 纳 税 人 销 售 商 品 房 适 用 差 额 征 税 含 税 销 售 额 100 万 元, 扣 除 额 80 万 元, 征 收 率 5% 13 / 69

14 原 营 业 税 =( ) 5%=10000 元 现 增 值 税 =( ) 5%/(1+5%)= 元 金 额 = = 元 差 额 征 税 票 样 ( 三 ) 提 供 建 筑 服 务, 纳 税 人 自 行 开 具 或 者 税 务 机 关 代 开 增 值 税 发 票 时, 应 在 发 票 的 备 注 栏 注 明 建 筑 服 务 发 生 地 县 ( 市 区 ) 名 称 及 项 目 名 称 例 如 : 某 小 规 模 纳 税 人 跨 县 ( 市 区 ) 提 供 建 筑 服 务, 取 得 的 全 部 价 款 和 价 外 费 用 为 100 万 元, 分 包 款 为 40 万 元 其 在 项 目 所 在 地 预 缴 税 款 =(100 万 元 -40 万 元 ) 3%/(1+3%) = 元, 其 向 项 目 所 在 地 国 税 机 关 申 请 代 开 增 值 税 专 用 发 票, 专 用 发 票 注 明 的 税 款 =100 万 元 3%/(1+3%)= 元 ( 四 ) 销 售 不 动 产, 纳 税 人 自 行 开 具 或 者 税 务 机 关 代 开 增 值 税 发 票 时, 应 在 发 票 货 物 或 应 税 劳 务 服 务 名 称 栏 填 写 不 动 产 名 称 及 房 屋 产 权 证 书 号 码 ( 无 房 屋 产 权 证 书 的 可 不 填 写 ), 单 位 栏 填 写 面 积 单 位, 备 注 栏 注 明 不 动 产 的 详 细 地 址 14 / 69

15 ( 五 ) 出 租 不 动 产, 纳 税 人 自 行 开 具 或 者 税 务 机 关 代 开 增 值 税 发 票 时, 应 在 备 注 栏 注 明 不 动 产 的 详 细 地 址 ( 六 ) 个 人 出 租 住 房 适 用 优 惠 政 策 减 按 1.5% 征 收, 纳 税 人 自 行 开 具 或 者 税 务 机 关 代 开 增 值 税 发 票 时, 通 过 新 系 统 中 征 收 率 减 按 1.5% 征 收 开 票 功 能, 录 入 含 税 销 售 额, 系 统 自 动 计 算 税 额 和 不 含 税 金 额, 发 票 开 具 不 应 与 其 他 应 税 行 为 混 开 例 : 某 个 体 户 出 租 住 房 取 得 含 税 租 金 1 万 元 原 营 业 税 = %=150 元 现 增 值 税 =10000/(1+5%) 1.5%= 元 金 额 = = 元 1.5% 征 税 票 样 ( 七 ) 税 务 机 关 代 开 增 值 税 发 票 时, 销 售 方 开 户 行 及 账 号 栏 填 写 税 收 完 税 凭 证 字 轨 及 号 码 或 系 统 税 票 号 码 ( 免 税 代 开 增 值 税 普 通 发 票 可 不 填 写 ) ( 八 ) 国 税 机 关 为 跨 县 ( 市 区 ) 提 供 不 动 产 经 营 租 赁 服 务 建 筑 服 务 的 小 规 模 纳 税 人 ( 不 包 括 其 他 个 人 ), 代 开 增 值 税 发 票 时, 在 发 票 备 注 栏 中 自 动 打 印 YD 字 样 15 / 69

16 三 增 值 税 专 用 发 票 管 理 增 值 税 专 用 发 票 使 用 规 定 明 确 : 专 用 发 票, 是 增 值 税 一 般 纳 税 人 销 售 货 物 或 者 提 供 应 税 劳 务 开 具 的 发 票, 是 购 买 方 支 付 增 值 税 额 并 可 按 照 增 值 税 有 关 规 定 据 以 抵 扣 增 值 税 进 项 税 额 的 凭 证 一 般 纳 税 人 应 通 过 新 系 统 使 用 专 用 发 票 使 用, 包 括 领 购 开 具 缴 销 认 证 纸 质 专 用 发 票 及 其 相 应 的 数 据 电 文 ( 一 ) 专 用 发 票 的 代 码 联 次 及 样 式 1. 增 值 税 专 用 发 票 的 代 码 增 值 税 专 用 发 票 代 码 为 10 位 阿 拉 伯 数 字, 发 票 号 码 为 8 位 阿 拉 伯 数 字, 号 码 与 代 码 组 合, 确 保 了 该 份 发 票 在 全 国 的 唯 一 性 2. 增 值 税 专 用 发 票 的 联 次 专 用 发 票 由 基 本 联 次 或 者 基 本 联 次 附 加 其 他 联 次 构 成, 基 本 联 次 为 三 联 : 发 票 联 抵 扣 联 和 记 账 联 发 票 联, 作 为 购 买 方 核 算 采 购 成 本 和 增 值 税 进 项 税 额 的 记 账 凭 证 ; 抵 扣 联, 作 为 购 买 方 报 送 主 管 税 务 机 关 认 证 和 留 存 备 查 的 凭 证 ; 记 账 联, 作 为 销 售 方 核 算 销 售 收 入 和 增 值 税 销 项 税 额 的 记 账 凭 证 其 他 联 次 用 途 由 一 般 纳 税 人 自 行 确 定 联 次 分 类 三 联 专 票 六 联 专 票 联 次 用 途 第 一 联 为 记 账 联 ; 第 二 联 为 抵 扣 联 ; 第 三 联 为 发 票 联 第 一 联 为 记 账 联 ; 第 二 联 为 抵 扣 联 ; 第 三 联 为 发 票 联 ; 第 四 联 第 五 联 第 六 联 为 附 加 联 次 3. 增 值 税 专 用 发 票 的 样 式 16 / 69

17 ( 二 ) 专 用 发 票 的 防 伪 措 施 1. 光 角 变 色 圆 环 纤 维 (1) 防 伪 效 果 防 伪 纤 维 的 物 理 形 态 呈 圆 环 状 随 机 分 布 在 发 票 的 发 票 联 抵 扣 联 和 记 账 联 专 用 纸 张 中, 在 自 然 光 下 观 察 与 普 通 纸 张 基 本 相 同, 在 365nm 紫 外 光 照 射 下, 圆 环 靠 近 光 源 的 半 圆 环 为 红 色, 远 离 光 源 的 半 圆 环 为 黄 绿 色 (2) 鉴 别 方 法 使 用 标 准 365nm 紫 外 光 源 以 小 于 45 度 的 角 度 照 射 环 形 纤 维, 靠 近 光 源 的 半 圆 环 为 红 色, 远 离 光 源 的 半 圆 环 为 黄 绿 色 2. 造 纸 防 伪 线 (1) 防 伪 效 果 在 发 票 的 发 票 联 抵 扣 联 和 记 账 联 专 用 纸 张 中 含 有 造 纸 防 伪 线, 防 伪 线 在 自 然 光 下 有 黑 水 印 的 特 点, 在 365nm 紫 外 光 照 射 下, 为 红 蓝 荧 光 点 形 成 的 条 状 荧 光 带, 防 伪 线 据 票 面 右 边 缘 20mm-80mm 17 / 69

18 (2) 鉴 别 方 法 在 日 光 下 对 光 观 察 防 伪 线 呈 现 黑 色 线 状 水 印, 使 用 标 准 365nm 紫 外 光 源 垂 直 照 射 防 伪 线 呈 现 红 蓝 荧 光 点 形 成 的 条 状 荧 光 带 3. 防 伪 油 墨 颜 色 擦 可 变 (1) 防 伪 效 果 发 票 各 联 次 左 上 方 的 发 票 代 码 使 用 防 伪 油 墨 印 制, 油 墨 印 记 在 外 力 摩 擦 作 用 下 可 以 发 生 颜 色 变 化, 产 生 红 色 擦 痕 (2) 鉴 别 方 法 使 用 白 纸 摩 擦 票 面 的 发 票 代 码 区 域, 在 白 纸 表 面 以 及 地 区 代 码 的 摩 擦 区 域 均 会 产 生 红 色 擦 痕 4. 专 用 异 型 号 码 (1) 防 伪 效 果 发 票 各 联 次 右 上 方 的 发 票 号 码 为 专 用 异 型 号 码, 字 体 为 专 用 异 型 变 化 字 体 ( 如 下 图 所 示 ) (2) 鉴 别 方 法 直 观 目 视 识 别 5. 复 合 信 息 防 伪 (1) 防 伪 效 果 发 票 的 发 票 联 抵 扣 联 和 记 账 联 票 面 具 有 复 合 信 息 防 伪 特 征 (2) 鉴 别 方 法 使 用 复 合 防 特 征 检 验 仪 检 测 ( 如 下 图 所 示 ), 对 通 过 检 测 的 发 票, 18 / 69

19 检 验 仪 自 动 发 出 复 合 信 息 防 伪 特 征 验 证 通 过 的 语 音 提 示 ( 三 ) 增 值 税 专 用 发 票 的 领 取 使 用 1. 申 请 领 用 增 值 税 专 用 发 票 流 程 一 般 纳 税 人 需 要 领 用 增 值 税 专 用 发 票 的, 需 要 办 理 以 下 事 项 : (1) 持 税 务 登 记 证 副 本 或 加 载 统 一 社 会 信 用 代 码 的 营 业 执 照 纳 税 人 领 用 发 票 票 种 核 定 表 经 办 人 身 份 证 明 原 件 及 复 印 件 ( 首 次 办 理 或 经 办 人 发 生 变 化 时 提 供 ) 按 照 国 务 院 税 务 主 管 部 门 规 定 式 样 制 作 的 发 票 专 用 章 的 印 模 ( 首 次 办 理 或 经 办 人 发 生 变 化 时 提 供 ), 到 主 管 国 家 税 务 局 办 税 服 务 厅 申 请 办 理 增 值 税 发 票 票 种 核 定 主 管 税 务 机 关 根 据 领 用 单 位 和 个 人 的 经 营 范 围 和 规 模, 确 认 领 用 发 票 的 种 类 数 量 以 及 领 用 方 式 经 办 人 身 份 证 明 是 指 经 办 人 的 居 民 身 份 证 护 照 或 者 其 他 能 证 明 经 办 人 身 份 的 证 件 ; 发 票 专 用 章 是 指 用 票 单 位 和 个 人 在 其 开 具 发 票 时 加 盖 的 有 其 名 称 税 务 登 记 号 发 票 专 用 章 字 样 的 印 章 发 票 票 种 核 定 流 程 如 图 所 示 19 / 69

20 注 意 事 项 : 对 实 行 纳 税 辅 导 期 管 理 的 增 值 税 一 般 纳 税 人 每 次 核 定 发 放 的 增 值 税 专 用 发 票 数 量 不 超 过 25 份 使 用 新 系 统 的 纳 税 人, 税 务 机 关 可 按 照 纳 税 人 生 产 经 营 规 模 经 营 模 式 行 业 特 点 开 具 发 票 特 殊 性 等 因 素 设 置 增 值 税 发 票 基 本 月 供 应 量 ( 纳 税 人 申 领 超 过 基 本 月 供 应 量, 应 向 税 务 机 关 提 供 相 关 证 明 材 料 ), 同 时 还 应 设 定 纳 税 人 离 线 开 票 时 限 和 离 线 开 票 总 金 额 纳 税 信 用 为 A 级 的 纳 税 人 及 市 国 税 局 确 定 的 纳 税 信 用 好 税 收 风 险 等 级 低 的 其 他 类 型 纳 税 人 可 一 次 领 取 不 超 过 3 个 月 的 增 值 税 发 票 用 量, 手 续 齐 全 的, 办 税 服 务 厅 即 时 办 理 上 述 纳 税 人 2 年 内 有 涉 税 违 法 行 为 移 交 司 法 机 关 处 理 记 录, 或 者 正 在 接 受 税 务 机 关 立 案 稽 查 的, 不 适 用 本 项 即 时 办 理 规 定 (2) 一 般 纳 税 人 首 次 申 领 增 值 税 专 用 发 票 或 变 更 最 高 开 票 限 额 时, 填 写 并 报 送 税 务 行 政 许 可 申 请 表 增 值 税 专 用 发 票 最 高 开 票 限 额 申 请 单 2 份, 到 主 管 国 家 税 务 局 办 税 服 务 厅 申 请 最 高 开 票 限 额 审 批 增 值 税 专 用 发 票 最 高 开 票 限 额 审 批 流 程 如 下 图 所 示 20 / 69

21 最 高 开 票 限 额, 是 指 单 份 发 票 开 具 的 销 售 额 合 计 数 不 得 达 到 的 上 限 额 度 增 值 税 专 用 发 票 实 行 最 高 开 票 限 额 管 理 最 高 开 票 限 额 由 一 般 纳 税 人 申 请, 区 县 税 务 机 关 依 法 审 批 主 管 税 务 机 关 受 理 纳 税 人 申 请 以 后, 根 据 需 要 进 行 实 地 查 验 注 意 事 项 : 一 般 纳 税 人 申 请 专 用 发 票 ( 包 括 增 值 税 专 用 发 票 和 货 物 运 输 业 增 值 税 专 用 发 票, 下 同 ) 最 高 开 票 限 额 不 超 过 10 万 元 的, 主 管 税 务 机 关 不 需 事 前 进 行 实 地 查 验 主 管 税 务 机 关 对 辅 导 期 纳 税 人 实 行 限 量 限 额 发 售 专 用 发 票 实 行 纳 税 辅 导 期 管 理 的 小 型 商 贸 批 发 企 业, 领 购 专 用 发 票 的 最 高 开 票 限 额 不 得 超 过 10 万 元 ; 其 他 一 般 纳 税 人 专 用 发 票 最 高 开 票 限 额 应 根 据 企 业 实 际 经 营 情 况 重 新 核 定 主 管 国 税 机 关 应 当 加 强 营 改 增 试 点 一 般 纳 税 人 增 值 税 专 用 发 票 管 理 首 次 批 量 审 批 增 值 税 专 用 发 票 最 高 开 票 限 额 核 定 用 票 量 时, 可 参 照 纳 税 人 上 年 度 业 务 量 或 主 管 地 税 机 关 核 定 的 最 高 开 票 限 额 和 用 票 量 确 定 21 / 69

22 (3) 纳 税 人 到 办 税 服 务 厅 领 取 发 票 领 用 簿 增 值 税 税 控 系 统 安 装 使 用 告 知 书 准 予 税 务 行 政 许 可 决 定 书 审 批 后 的 增 值 税 专 用 发 票 最 高 开 票 限 额 申 请 单 (4) 持 增 值 税 税 控 系 统 安 装 使 用 告 知 书 到 新 系 统 服 务 单 位 购 买 新 系 统 专 用 设 备 ( 金 税 盘 或 税 控 盘 ) 并 自 行 采 购 通 用 设 备 (5) 携 带 金 税 盘 或 税 控 盘 准 予 税 务 行 政 许 可 决 定 书 审 批 后 的 增 值 税 专 用 发 票 最 高 开 票 限 额 申 请 单 到 主 管 国 税 机 关 办 理 新 系 统 税 控 装 置 和 数 字 证 书 的 一 体 化 初 始 发 行 (6) 携 带 发 行 好 的 金 税 盘 或 税 控 盘 税 务 登 记 证 副 本 或 加 载 统 一 社 会 信 用 代 码 的 营 业 执 照 经 办 人 身 份 证 明 发 票 领 用 簿 到 主 管 国 税 机 关 办 税 服 务 厅 领 用 发 票 2. 增 值 税 专 用 发 票 应 同 时 按 下 列 要 求 开 具, 否 则 将 不 得 作 为 扣 税 凭 证, 对 不 符 合 要 求 的 增 值 税 专 用 发 票, 购 买 方 有 权 拒 收 : (1) 项 目 齐 全, 与 实 际 交 易 相 符 ; (2) 字 迹 清 楚, 不 得 压 线 错 格 ; (3) 发 票 联 和 抵 扣 联 加 盖 财 务 专 用 章 或 者 发 票 专 用 章 ; (4) 按 照 增 值 税 纳 税 义 务 的 发 生 时 间 开 具 3. 一 般 纳 税 人 发 生 应 税 行 为, 应 当 向 索 取 增 值 税 专 用 发 票 的 购 买 方 开 具 增 值 税 专 用 发 票, 并 在 增 值 税 专 用 发 票 上 分 别 注 明 销 售 额 和 销 项 税 额, 属 于 下 列 情 形 的 之 一 的, 不 得 开 具 增 值 税 专 用 发 票 : (1) 向 消 费 者 个 人 销 售 服 务 无 形 资 产 或 者 不 动 产 (2) 适 用 免 征 增 值 税 规 定 的 应 税 行 为 22 / 69

23 (3) 国 家 税 务 总 局 已 明 确 的 其 他 情 形 : 1 试 点 纳 税 人 销 售 自 行 开 发 的 房 地 产 项 目, 其 2016 年 4 月 30 日 前 收 取 并 已 向 主 管 地 税 机 关 申 报 缴 纳 营 业 税 的 预 收 款, 未 开 具 营 业 税 发 票 的, 不 得 开 具 或 申 请 代 开 增 值 税 专 用 发 票 2 金 融 商 品 转 让, 不 得 开 具 增 值 税 专 用 发 票 3 经 纪 代 理 服 务, 向 委 托 方 收 取 的 政 府 性 基 金 或 者 行 政 事 业 性 收 费, 不 得 开 具 增 值 税 专 用 发 票 4 试 点 纳 税 人 提 供 有 形 动 产 融 资 性 售 后 回 租 服 务, 向 承 租 方 收 取 的 有 形 动 产 价 款 本 金, 不 得 开 具 增 值 税 专 用 发 票 5 试 点 纳 税 人 提 供 旅 游 服 务, 选 择 按 取 得 的 全 部 价 款 和 价 外 费 用, 扣 除 向 旅 游 服 务 购 买 方 收 取 并 支 付 给 其 他 单 位 或 者 个 人 的 住 宿 费 餐 饮 费 交 通 费 签 证 费 门 票 费 和 支 付 给 其 他 接 团 旅 游 企 业 的 旅 游 费 用 后 的 余 额 为 销 售 额 的, 向 旅 游 服 务 购 买 方 收 取 并 支 付 的 上 述 费 用, 不 得 开 具 增 值 税 专 用 发 票 6 一 般 纳 税 人 销 售 自 己 使 用 过 的 固 定 资 产, 按 简 易 办 法 依 3% 征 收 率 减 按 2% 征 收 增 值 税, 不 得 开 具 增 值 税 专 用 发 票 ; 一 般 纳 税 人 销 售 废 旧 物 资, 不 得 开 增 值 税 专 用 发 票 ; 一 般 纳 税 人 的 单 采 血 浆 站 按 照 简 易 办 法 计 税 销 售 非 临 床 用 人 体 血 液, 不 得 开 具 增 值 税 专 用 发 票 ; 一 般 纳 税 人 会 计 核 算 不 健 全, 或 者 不 能 够 提 供 准 确 税 务 资 料 的 纳 税 人, 不 得 使 用 增 值 税 专 用 发 票 ; 商 业 企 业 一 般 纳 税 人 零 售 消 费 品 和 向 供 货 方 收 取 的 各 种 收 入, 不 得 开 具 专 用 发 票 ; 7 钻 石 出 口 不 得 开 具 增 值 税 专 用 发 票 ; 零 税 率 应 税 服 务 不 得 开 具 23 / 69

24 增 值 税 专 用 发 票 ; 出 口 货 物 劳 务 除 输 入 特 殊 区 域 的 水 电 气 外, 出 口 企 业 和 其 他 单 位 不 得 开 具 增 值 税 专 用 发 票 ; 金 融 机 构 所 属 分 行 支 行 分 理 处 储 蓄 所 等 销 售 实 物 黄 金 不 得 开 具 增 值 税 专 用 发 票 ; 8 凡 达 到 增 值 税 一 般 纳 税 人 标 准 不 申 请 办 理 认 定 手 续 的 纳 税 人, 不 得 开 具 专 用 发 票 ; 9 国 家 税 务 总 局 已 规 定 的 其 他 情 形 4. 增 值 税 专 用 发 票 作 废 (1) 开 具 时 发 现 有 误 的, 可 即 时 作 废 (2) 一 般 纳 税 人 在 开 具 专 用 发 票 当 月, 发 生 开 票 有 误 等 情 形, 当 月 能 够 退 回 已 开 具 专 用 发 票 的 发 票 联 抵 扣 联, 销 售 方 ( 开 票 方 ) 未 抄 税 并 且 未 记 账, 购 买 方 未 认 证 或 者 认 证 结 果 为 纳 税 人 识 别 号 认 证 不 符 专 用 发 票 代 码 号 码 认 证 不 符 的, 按 作 废 处 理 ; (3) 作 废 专 用 发 票 须 在 开 票 系 统 中 将 相 应 的 数 据 电 文 按 作 废 处 理, 在 纸 质 专 用 发 票 ( 含 未 打 印 的 专 用 发 票 ) 各 联 次 上 注 明 作 废 字 样, 全 联 次 留 存 5. 红 字 增 值 税 专 用 发 票 纳 税 人 发 生 应 税 行 为, 开 具 增 值 税 专 用 发 票 后, 开 具 增 值 税 专 用 发 票 或 货 物 运 输 业 增 值 税 专 用 发 票 ( 以 下 统 称 专 用 发 票 ) 后, 发 生 销 货 退 回 开 票 有 误 应 税 服 务 中 止 以 及 发 票 抵 扣 联 发 票 联 均 无 法 认 证 等 情 形 但 不 符 合 作 废 条 件, 或 者 因 销 货 部 分 退 回 及 发 生 销 售 折 让, 需 要 开 具 红 字 专 用 发 票 的, 暂 按 以 下 方 法 处 理 : (1) 专 用 发 票 已 交 付 购 买 方 的, 购 买 方 可 在 新 系 统 中 填 开 并 上 24 / 69

25 传 开 具 红 字 增 值 税 专 用 发 票 信 息 表 或 开 具 红 字 货 物 运 输 业 增 值 税 专 用 发 票 信 息 表 ( 以 下 统 称 信 息 表 ) 信 息 表 所 对 应 的 蓝 字 专 用 发 票 应 经 税 务 机 关 认 证 ( 所 购 货 物 或 服 务 不 属 于 增 值 税 扣 税 项 目 范 围 的 除 外 ) 经 认 证 结 果 为 认 证 相 符 并 且 已 经 抵 扣 增 值 税 进 项 税 额 的, 购 买 方 在 填 开 信 息 表 时 不 填 写 相 对 应 的 蓝 字 专 用 发 票 信 息, 应 暂 依 信 息 表 所 列 增 值 税 税 额 从 当 期 进 项 税 额 中 转 出, 未 抵 扣 增 值 税 进 项 税 额 的 可 列 入 当 期 进 项 税 额, 待 取 得 销 售 方 开 具 的 红 字 专 用 发 票 后, 与 信 息 表 一 并 作 为 记 账 凭 证 ; 经 认 证 结 果 为 无 法 认 证 纳 税 人 识 别 号 认 证 不 符 专 用 发 票 代 码 号 码 认 证 不 符, 以 及 所 购 货 物 或 服 务 不 属 于 增 值 税 扣 税 项 目 范 围 的, 购 买 方 不 列 入 进 项 税 额, 不 作 进 项 税 额 转 出, 填 开 信 息 表 时 应 填 写 相 对 应 的 蓝 字 专 用 发 票 信 息 专 用 发 票 尚 未 交 付 购 买 方 或 者 购 买 方 拒 收 的, 销 售 方 应 于 专 用 发 票 认 证 期 限 内 在 新 系 统 中 填 开 并 上 传 信 息 表 (2) 主 管 税 务 机 关 通 过 网 络 接 收 纳 税 人 上 传 的 信 息 表, 系 统 自 动 校 验 通 过 后, 生 成 带 有 红 字 发 票 信 息 表 编 号 的 信 息 表, 并 将 信 息 同 步 至 纳 税 人 端 系 统 中 (3) 销 售 方 凭 税 务 机 关 系 统 校 验 通 过 的 信 息 表 开 具 红 字 专 用 发 票, 在 新 系 统 中 以 销 项 负 数 开 具 红 字 专 用 发 票 应 与 信 息 表 一 一 对 应 (4) 纳 税 人 也 可 凭 信 息 表 电 子 信 息 或 纸 质 资 料 到 税 务 机 关 对 信 息 表 内 容 进 行 系 统 校 验 25 / 69

26 (5) 已 使 用 增 值 税 税 控 系 统 的 一 般 纳 税 人, 在 纳 入 升 级 版 之 前 暂 可 继 续 使 用 开 具 红 字 增 值 税 专 用 发 票 申 请 单 税 务 机 关 为 小 规 模 纳 税 人 代 开 专 用 发 票 需 要 开 具 红 字 专 用 发 票 的, 按 照 一 般 纳 税 人 开 具 红 字 专 用 发 票 的 方 法 处 理 ( 四 ) 不 得 领 用 开 具 专 用 发 票 的 情 形 1. 会 计 核 算 不 健 全, 不 能 向 税 务 机 关 准 确 提 供 增 值 税 销 项 税 额 进 项 税 额 应 纳 税 额 数 据 及 其 他 有 关 增 值 税 税 务 资 料 的 2. 有 税 收 征 管 法 规 定 的 税 收 违 法 行 为, 拒 不 接 受 税 务 机 关 处 理 的 3. 有 下 列 行 为 之 一, 经 税 务 机 关 责 令 限 期 改 正 而 仍 未 改 正 的 : (1) 虚 开 增 值 税 专 用 发 票 ; (2) 私 自 印 制 专 用 发 票 ; (3) 向 税 务 机 关 以 外 的 单 位 和 个 人 买 取 专 用 发 票 ; (4) 借 用 他 人 专 用 发 票 ; (5) 未 按 本 规 定 第 十 一 条 开 具 专 用 发 票 ; (6) 未 按 规 定 保 管 专 用 发 票 和 专 用 设 备 ; (7) 未 按 规 定 申 请 办 理 防 伪 税 控 系 统 变 更 发 行 ; (8) 未 按 规 定 接 受 税 务 机 关 检 查 有 上 列 情 形 的, 如 已 领 购 专 用 发 票, 主 管 税 务 机 关 应 暂 扣 其 结 存 的 专 用 发 票 和 IC 卡 ( 五 ) 增 值 税 发 票 认 证 26 / 69

27 发 票 认 证 是 税 务 机 关 进 行 纳 税 申 报 管 理 出 口 退 税 审 核 发 票 稽 核 比 对 异 常 发 票 核 查 以 及 税 务 稽 查 的 重 要 依 据, 在 推 行 以 票 控 税 加 强 税 收 征 管 中 发 挥 着 重 要 作 用 一 是 识 别 专 用 发 票 信 息 真 伪 二 是 采 集 纳 税 人 用 于 申 报 抵 扣 税 款 或 出 口 退 税 的 专 用 发 票 信 息 认 证 相 符 的 发 票 才 能 用 于 抵 扣 增 值 税 或 办 理 出 口 退 税 1. 发 票 认 证 的 原 理 增 值 税 发 票 认 证 是 指 通 过 增 值 税 发 票 税 控 系 统 对 增 值 税 发 票 所 包 含 的 数 据 进 行 识 别 确 认 纳 税 人 通 过 增 值 税 发 票 税 控 系 统 开 具 发 票 时, 系 统 会 自 动 将 发 票 上 的 开 票 日 期 发 票 号 码 发 票 代 码 购 买 方 纳 税 人 识 别 号 销 售 方 纳 税 人 识 别 号 金 额 税 额 等 要 素, 经 过 加 密 形 成 防 伪 电 子 密 文 打 印 在 发 票 上 认 证 时, 税 务 机 关 利 用 扫 描 仪 采 集 发 票 上 的 密 文 和 明 文 图 像, 或 由 纳 税 人 自 行 采 集 发 票 电 子 信 息 传 送 至 税 务 机 关, 通 过 认 证 系 统 对 密 文 解 密 还 原, 再 与 发 票 明 文 进 行 比 对, 比 对 一 致 则 通 过 认 证 2. 发 票 认 证 的 时 限 纳 税 人 取 得 防 伪 税 控 系 统 开 具 的 增 值 税 专 用 发 票 抵 扣 联, 属 于 扣 税 范 围 的, 应 于 纳 税 申 报 前 报 主 管 税 务 机 关 认 证 增 值 税 一 般 纳 税 人 取 得 的 专 用 发 票 应 在 开 具 之 日 起 180 日 内 认 证, 以 判 别 发 票 真 伪 认 证 相 符 ( 国 家 税 务 总 局 另 有 规 定 的 除 外 ) 的 专 用 发 票, 应 在 认 证 通 过 的 次 月 申 报 期 内, 向 主 管 税 务 机 关 申 报 抵 扣 进 项 税 额 3. 取 消 发 票 认 证 (1) 取 消 发 票 认 证 的 政 策 背 景 27 / 69

28 新 系 统 的 推 行 为 取 消 发 票 认 证 提 供 了 条 件 新 系 统 将 包 括 增 值 税 普 通 发 票 在 内 的 所 有 增 值 税 发 票 纳 入 管 理 范 围, 实 现 购 销 单 位 货 物 品 名 等 发 票 全 要 素 信 息 自 动 实 时 采 集, 形 成 所 有 发 票 的 电 子 底 账 库 用 于 申 报 抵 扣 或 办 理 出 口 退 税 的 发 票 只 需 与 电 子 底 账 自 动 比 对, 便 可 确 认 发 票 信 息 的 真 实 性, 免 去 了 以 往 纸 质 发 票 必 须 逐 张 扫 描 后 解 密 认 证 的 繁 琐 程 序, 特 别 是 解 决 了 有 些 发 票 由 于 票 面 污 损 扫 描 设 备 分 辨 率 过 低 等 原 因 导 致 密 文 无 法 识 别 的 难 题 目 前 增 值 税 发 票 管 理 新 系 统 已 覆 盖 全 部 一 般 纳 税 人, 具 备 了 取 消 专 用 发 票 认 证 的 基 础 条 件 2016 年 3 月 1 日 起 纳 税 信 用 A 级 增 值 税 一 般 纳 税 人 取 消 增 值 税 发 票 认 证 为 保 障 营 改 增 顺 利 实 施, 有 效 缓 解 大 厅 压 力, 减 轻 纳 税 人 负 担, 税 务 总 局 决 定, 自 2016 年 5 月 1 日 起, 扩 大 取 消 增 值 税 发 票 认 证 的 纳 税 人 范 围, 纳 税 信 用 B 级 增 值 税 一 般 纳 税 人 取 消 发 票 认 证, 新 纳 入 营 改 增 试 点 的 增 值 税 一 般 纳 税 人,2016 年 5 月 至 7 月 期 间 取 消 增 值 税 发 票 认 证,8 月 起 按 照 纳 税 信 用 等 级 分 别 适 用 发 票 认 证 的 有 关 规 定 (2) 取 消 发 票 认 证 操 作 和 注 意 事 项 我 省 增 值 税 发 票 查 询 平 台 的 网 址 符 合 条 件 的 纳 税 人 取 得 销 售 方 使 用 新 系 统 开 具 的 增 值 税 发 票, 可 以 不 再 进 行 扫 描 认 证, 通 过 增 值 税 发 票 税 控 开 票 软 件 登 录 增 值 税 发 票 查 询 平 台, 查 询 选 择 用 于 申 报 抵 扣 或 者 出 口 退 税 的 增 值 税 发 票 信 息 纳 税 人 取 得 增 值 税 发 票, 通 过 增 值 税 发 票 查 询 平 台 未 查 询 到 对 应 发 票 信 息 的, 仍 可 进 行 扫 描 认 证 增 值 税 发 票 查 询 平 台 操 作 注 意 事 项 : 28 / 69

29 (1) 纳 税 人 使 用 可 以 连 接 互 联 网 的 电 脑, 在 USB 接 口 插 入 金 税 盘 或 者 税 控 盘 登 录 湖 南 增 值 税 发 票 查 询 平 台 网 站 ; (2) 在 增 值 税 发 票 查 询 平 台 中 的 发 票 勾 选 功 能 中 对 需 要 抵 扣 ( 或 退 税 ) 的 发 票 进 行 勾 选 处 理, 在 确 认 勾 选 之 前 可 以 多 次 勾 选 或 者 撤 销 勾 选 ; (3) 每 月 月 底 前, 对 当 月 已 勾 选 的 发 票, 在 勾 选 确 认 功 能 中 进 行 一 次 确 认 操 作 ( 若 用 户 没 有 确 认, 则 系 统 会 在 每 月 最 后 1 日 的 22 点 进 行 自 动 确 认 ); (4) 纳 税 人 当 期 可 用 于 申 报 抵 扣 或 者 出 口 退 税 的 增 值 税 发 票, 包 括 纳 税 人 已 确 认 勾 选 和 扫 描 认 证 的 发 票 ; (5) 发 票 勾 选 功 能 可 以 查 询 的 发 票 为 新 系 统 开 具 以 及 2016 年 3 月 1 日 起 使 用 扫 描 认 证 方 式 采 集 的 尚 未 申 报 抵 扣 ( 或 退 税 ) 的 增 值 税 专 用 发 票 货 物 运 输 业 增 值 税 专 用 发 票 机 动 车 销 售 统 一 发 票 信 息 ; (6) 可 以 勾 选 确 认 的 发 票 为 状 态 正 常 且 未 超 过 抵 扣 时 限 ( 按 月 申 报 纳 税 人 为 本 月 1 日 的 前 180 日, 按 季 度 申 报 纳 税 人 为 本 季 度 首 月 1 日 的 前 180 日 ), 票 金 额 为 正 数 的 发 票 ( 六 ) 丢 失 增 值 税 专 用 发 票 的 处 理 增 值 税 一 般 纳 税 人 丢 失 已 开 具 增 值 税 专 用 发 票 的 发 票 联 和 抵 扣 联, 应 当 提 供 的 相 应 专 用 发 票 记 账 联 复 印 件, 由 销 售 方 向 主 管 税 务 机 关 申 请 开 具 丢 失 增 值 税 专 用 发 票 已 报 税 证 明 单 ( 以 下 简 称 证 明 单 ) 29 / 69

30 1. 增 值 税 一 般 纳 税 人 丢 失 已 开 具 增 值 税 专 用 发 票 的 发 票 联 和 抵 扣 联, 如 果 丢 失 前 已 认 证 相 符 的, 购 买 方 凭 销 售 方 提 供 的 相 应 增 值 税 专 用 发 票 记 账 联 复 印 件 及 销 售 方 所 在 地 主 管 税 务 机 关 出 具 的 证 明 单, 经 购 买 方 主 管 税 务 机 关 审 核 同 意 后, 可 作 为 增 值 税 进 项 税 额 的 抵 扣 凭 证 2. 增 值 税 一 般 纳 税 人 丢 失 已 开 具 增 值 税 专 用 发 票 的 发 票 联 和 抵 扣 联, 如 果 丢 失 前 未 认 证 的, 购 买 方 凭 销 售 方 提 供 的 相 应 专 用 发 票 记 账 联 复 印 件 到 主 管 税 务 机 关 进 行 认 证, 认 证 相 符 的 凭 该 专 用 发 票 记 账 联 复 印 件 及 销 售 方 所 在 地 主 管 税 务 机 关 出 具 的 证 明 单, 经 购 买 方 主 管 税 务 机 关 审 核 同 意 后, 可 作 为 增 值 税 进 项 税 额 的 抵 扣 凭 证 3. 一 般 纳 税 人 丢 失 已 开 具 专 用 发 票 的 抵 扣 联, 如 果 丢 失 前 已 认 证 相 符 的, 可 使 用 专 用 发 票 的 发 票 联 复 印 件 留 存 备 查 ; 如 果 丢 失 前 未 认 证 的, 可 使 用 专 用 发 票 的 发 票 联 到 主 管 税 务 机 关 认 证, 专 用 发 票 的 发 票 联 复 印 件 留 存 备 查 4. 一 般 纳 税 人 丢 失 已 开 具 专 用 发 票 的 发 票 联, 可 将 专 用 发 票 抵 扣 联 作 为 记 账 凭 证, 专 用 发 票 抵 扣 联 复 印 件 留 存 备 查 ( 七 ) 失 控 增 值 税 专 用 发 票 的 处 理 失 控 发 票, 是 指 防 伪 税 控 企 业 丢 失 被 盗 金 税 卡 中 未 开 具 的 专 用 发 票 以 及 被 列 为 非 正 常 户 的 防 伪 税 控 企 业 未 向 税 务 机 关 申 报 或 未 按 规 定 缴 纳 税 款 的 专 用 发 票 对 失 控 发 票 的 处 理, 国 家 税 务 总 局 建 立 了 增 值 税 失 控 发 票 快 速 反 应 机 制 该 机 制 是 依 托 现 有 防 伪 税 控 系 统 网 络 版 软 件, 并 对 其 功 能 延 伸 拓 展, 以 日 为 单 位 进 行 失 控 发 票 数 据 采 集 和 更 30 / 69

31 新, 通 过 认 证 发 票 数 据 与 失 控 发 票 数 据 双 向 比 对, 及 时 发 现 属 于 失 控 发 票 的 增 值 税 专 用 发 票 抵 扣 联, 并 转 稽 查 部 门 处 理, 达 到 快 速 反 应 防 范 不 法 分 子 利 用 失 控 发 票 骗 取 抵 扣 税 款 的 目 的 1. 增 值 税 失 控 发 票 快 速 反 应 机 制 的 具 体 实 现 方 法 增 值 税 失 控 发 票 快 速 反 应 机 制 的 具 体 实 现 方 法 是 : 在 防 伪 税 控 系 统 网 络 版 中 增 加 双 向 比 对 功 能, 即 : 通 过 认 证 环 节 将 要 认 证 的 抵 扣 联 数 据 与 失 控 发 票 数 据 进 行 自 动 比 对, 发 现 属 于 失 控 发 票 的 抵 扣 联 ( 该 类 发 票 称 为 认 证 时 失 控 发 票 ); 通 过 每 天 新 增 的 失 控 发 票 数 据 与 前 期 已 认 证 相 符 的 抵 扣 联 数 据 自 动 比 对, 发 现 属 于 失 控 发 票 的 抵 扣 联 ( 该 类 发 票 称 为 认 证 后 失 控 发 票 ) 2. 增 值 税 失 控 发 票 快 速 反 应 机 制 的 运 行 模 式 根 据 防 伪 税 控 系 统 网 络 版 软 件 数 据 集 中 模 式 的 不 同, 增 值 税 失 控 发 票 快 速 反 应 机 制 可 实 行 总 局 省 局 地 市 局 三 级 运 行 模 式 和 总 局 省 局 两 级 运 行 模 式 我 省 实 行 总 局 省 局 地 市 局 三 级 运 行 模 式 所 谓 三 级 运 行 模 式, 是 通 过 地 市 级 防 伪 税 控 系 统 网 络 版 软 件 每 日 定 时 自 动 逐 级 上 传 失 控 发 票 数 据 至 总 局, 总 局 按 日 汇 总 全 国 失 控 发 票, 更 新 失 控 发 票 数 据 库, 并 将 新 增 失 控 发 票 数 据 撤 消 失 控 发 票 数 据 逐 级 下 发 至 地 市 级 防 伪 税 控 系 统 网 络 版 软 件 中, 实 现 认 证 发 票 数 据 与 失 控 发 票 数 据 的 双 向 比 对 3. 增 值 税 失 控 发 票 快 速 反 应 机 制 的 业 务 流 程 (1) 历 史 数 据 导 入 防 伪 税 控 系 统 网 络 版 软 件 失 控 发 票 库 的 初 始 失 控 发 票 数 据 由 总 局 统 一 从 稽 核 系 统 失 控 发 票 数 据 库 的 历 史 数 据 31 / 69

32 导 入 (2) 数 据 采 集 新 增 失 控 发 票 数 据 由 发 票 发 售 岗 位 依 据 征 收 管 理 部 门 提 供 的 失 控 发 票 书 面 材 料 ( 包 括 稽 查 部 门 案 件 查 处 中 发 现 的 走 逃 企 业 ), 通 过 防 伪 税 控 网 络 版 发 票 发 售 子 系 统 及 时 确 认 后 进 行 采 集 (3) 数 据 传 输 已 采 集 的 失 控 发 票 数 据 由 系 统 每 日 21:00 自 动 上 传 总 局 (4) 数 据 汇 总 在 总 局 建 立 失 控 发 票 管 理 系 统, 由 系 统 每 日 23: 00 自 动 汇 总 各 地 上 传 的 失 控 发 票 数 据, 保 存 到 总 局 的 全 国 失 控 发 票 数 据 库 表 中 (5) 数 据 撤 消 总 局 在 收 到 省 级 国 税 机 关 的 撤 消 失 控 发 票 书 面 申 请 后, 经 审 核, 对 全 国 失 控 发 票 数 据 库 表 中 的 失 控 发 票 进 行 撤 消, 保 存 到 总 局 的 全 国 失 控 发 票 数 据 库 表 中 (6) 数 据 下 发 总 局 失 控 发 票 管 理 系 统 定 时 形 成 全 国 新 增 失 控 发 票 撤 消 失 控 发 票 下 发 数 据 文 件 并 由 系 统 每 日 0:00 至 8:00 定 时 自 动 下 发 到 各 地, 更 新 各 地 失 控 发 票 数 据 库 (7) 双 向 比 对 纳 税 人 持 抵 扣 联 到 税 务 机 关 认 证 时, 系 统 自 动 将 认 证 的 抵 扣 联 数 据 与 失 控 发 票 数 据 进 行 自 动 比 对, 属 于 失 控 发 票 的, 系 统 将 提 示 认 证 结 果 为 认 证 时 失 控 发 票 认 证 岗 位 人 员 应 立 即 扣 留 纸 质 发 票, 将 纸 质 发 票 复 印 件 及 认 证 结 果 通 知 书 于 当 日 转 稽 查 部 门 认 证 时 失 控 发 票 单 独 生 成 电 子 信 息 通 过 软 盘 移 交 稽 查 部 门 处 理 纳 税 人 使 用 增 值 税 专 用 发 票 抵 扣 联 信 息 企 业 端 采 集 系 统 通 过 网 32 / 69

33 上 认 证 时, 认 证 结 果 下 发 后 系 统 自 动 将 认 证 的 抵 扣 联 数 据 与 失 控 发 票 数 据 进 行 自 动 比 对, 属 于 失 控 发 票 的, 系 统 将 认 证 结 果 记 录 为 认 证 时 失 控 发 票 认 证 岗 位 人 员 应 于 2 个 工 作 日 内 通 知 纳 税 人 将 抵 扣 联 原 件 报 税 务 机 关, 并 于 扣 留 纸 质 发 票 的 当 日 将 纸 质 发 票 复 印 件 及 认 证 结 果 通 知 书 转 稽 查 部 门 认 证 时 失 控 发 票 生 成 电 子 信 息 通 过 软 盘 移 交 稽 查 部 门 处 理 通 过 每 天 新 增 的 失 控 发 票 数 据 撤 消 失 控 发 票 数 据 与 前 期 已 认 证 相 符 的 抵 扣 联 数 据 自 动 比 对, 发 现 属 于 失 控 发 票 的 抵 扣 联, 系 统 将 认 证 结 果 记 录 为 认 证 后 失 控 发 票 认 证 岗 位 人 员 应 于 2 个 工 作 日 内 通 知 纳 税 人 将 抵 扣 联 原 件 报 税 务 机 关, 并 于 扣 留 纸 质 发 票 并 追 回 已 抵 扣 税 款 后 的 当 日 将 纸 质 发 票 复 印 件 及 认 证 结 果 通 知 书 转 稽 查 部 门 认 证 后 失 控 发 票 生 成 电 子 信 息 通 过 软 盘 移 交 稽 查 部 门 处 理 4. 失 控 发 票 的 处 理 办 法 认 证 系 统 发 票 的 认 证 时 失 控 发 票 和 认 证 后 失 控 发 票 经 检 查 确 属 失 控 发 票 的, 不 得 作 为 增 值 税 扣 税 凭 证 在 税 务 机 关 按 非 正 常 户 登 记 失 控 发 票 后, 增 值 税 一 般 纳 税 人 又 向 税 务 机 关 申 请 防 伪 税 控 报 税 的, 其 主 管 税 务 机 关 可 以 通 过 防 伪 税 控 报 税 子 系 统 的 逾 期 报 税 功 能 受 理 报 税 购 买 方 主 管 税 务 机 关 对 认 证 发 现 的 失 控 发 票, 应 按 照 规 定 移 交 稽 查 部 门 组 织 协 查 属 于 销 售 方 已 申 报 并 缴 纳 税 款 的, 可 由 销 售 方 主 管 税 务 机 关 出 具 书 面 证 明, 并 通 过 协 查 系 统 回 复 购 买 方 主 管 税 务 机 关, 该 失 控 发 票 可 作 为 购 买 方 抵 扣 增 值 税 进 项 税 额 的 凭 证 33 / 69

34 外 贸 企 业 取 得 的 失 控 增 值 税 专 用 发 票, 销 售 方 已 申 报 并 缴 纳 税 款 的, 可 由 销 售 方 主 管 税 务 机 关 出 具 书 面 证 明, 并 通 过 协 查 系 统 回 复 外 贸 企 业 主 管 税 务 机 关 该 失 控 发 票 可 作 为 外 贸 企 业 申 请 办 理 出 口 退 税 的 凭 证, 主 管 税 务 机 关 审 核 退 税 时 可 不 比 对 该 失 控 发 票 的 电 子 信 息 经 税 务 机 关 核 实 的 失 控 发 票, 通 过 发 票 发 售 子 系 统 采 集 四 增 值 税 普 通 发 票 ( 一 ) 增 值 税 普 通 发 票 的 票 样 联 次 及 防 伪 增 值 税 普 通 发 票 的 格 式 字 体 栏 次 内 容 与 增 值 税 专 用 发 票 完 全 一 致 按 发 票 联 次 分 为 两 联 票 和 五 联 票 两 种, 基 本 联 次 为 两 联, 第 一 联 为 记 账 联, 销 货 方 用 作 记 账 凭 证 ; 第 二 联 为 发 票 联, 购 货 方 用 作 记 账 凭 证, 发 票 各 联 次 的 颜 色 依 次 为 蓝 橙 此 外 为 满 足 部 分 纳 税 人 的 需 要, 在 基 本 联 次 后 添 加 了 三 联 的 附 加 联 次, 即 五 联 票, 发 票 各 联 次 的 颜 色 依 次 为 蓝 橙 绿 蓝 黄 绿 和 紫 红 色 34 / 69

35 增 值 税 普 通 发 票 代 码 的 编 码 原 则 与 专 用 发 票 基 本 一 致, 发 票 左 上 角 10 位 代 码 的 含 义 : 第 1-4 位 代 表 各 省 ; 第 5-6 位 代 表 制 版 年 度 ; 第 7 位 代 表 印 制 批 次 ; 第 8 位 代 表 发 票 种 类, 普 通 发 票 用 3 表 示 (2014 年 8 月 1 日 起 启 用, 旧 版 普 通 发 票 用 6 表 示 ); 第 9 位 代 表 几 联 版, 普 通 发 票 二 联 版 用 2 表 示, 普 通 发 票 五 联 版 用 5 表 示 ; 第 10 位 代 表 金 额 版 本 号 0 表 示 电 脑 版 增 值 税 普 通 发 票 防 伪 措 施 : 一 是 第 二 联 ( 发 票 联 ) 采 用 防 伪 纸 张 印 制, 二 是 代 码 采 用 专 用 防 伪 油 墨 印 刷, 三 是 号 码 的 字 型 为 专 用 异 型 体 ( 二 ) 增 值 税 电 子 普 通 发 票 进 一 步 适 应 经 济 社 会 发 展 和 税 收 现 代 化 建 设 需 要, 税 务 总 局 在 新 系 统 基 础 上, 组 织 开 发 了 增 值 税 电 子 发 票 系 统, 经 过 试 点, 系 统 运 行 平 稳,2015 年 12 月 1 日 起 在 全 国 推 行, 企 业 可 凭 电 子 发 票 报 销 入 账 为 了 满 足 纳 税 人 开 具 增 值 税 电 子 普 通 发 票 的 需 求, 增 值 税 电 子 普 通 发 票 的 开 票 方 和 受 票 方 需 要 纸 质 发 票 的, 可 以 自 行 打 印 增 值 税 电 子 普 通 发 票 的 版 式 文 件, 其 法 律 效 力 基 本 用 途 基 本 使 用 规 定 等 与 税 务 机 关 监 制 的 增 值 税 普 通 发 票 相 同 增 值 税 电 子 普 通 发 票 的 发 票 代 码 为 12 位, 编 码 规 则 : 第 1 位 为 0, 第 2-5 位 代 表 省 自 治 区 直 辖 市 和 计 划 单 列 市, 第 6-7 位 代 表 年 度, 第 8-10 位 代 表 批 次, 第 位 代 表 票 种 (11 代 表 增 值 税 电 子 普 通 发 票 ) 发 票 号 码 为 8 位, 按 年 度 分 批 次 编 制 35 / 69

36 增 值 税 发 票 系 统 升 级 版 与 电 子 发 票 对 接 示 意 图 增 值 税 电 子 普 通 发 票 的 技 术 方 案 1. 信 息 同 步 选 择 使 用 增 值 税 电 子 发 票 的 纳 税 人, 与 现 有 的 纳 税 人 登 记 票 种 核 定 等 流 程 一 致 现 有 增 值 税 电 子 发 票 试 点 纳 税 人, 保 持 纳 税 人 登 记 票 种 核 定 等 业 务 流 程 不 变, 税 务 后 台 征 管 系 统 将 票 种 核 定 信 息 同 步 至 增 值 税 电 子 发 票 系 统 2. 发 票 赋 码 电 子 发 票 的 号 段, 由 税 务 后 台 征 管 系 统 通 过 接 口 方 式 同 步 至 增 值 税 电 子 发 票 系 统, 通 过 增 值 税 电 子 发 票 系 统 最 终 赋 予 纳 税 人 3. 电 子 发 票 数 据 生 成 电 商 等 用 票 量 大 的 企 业 可 选 用 服 务 器 版 税 控 开 票 系 统 以 满 足 企 业 大 量 集 中 开 票 需 求 票 量 小 的 企 业 可 使 用 单 机 版 税 控 开 票 系 统 完 成 电 子 发 票 开 具 及 电 子 数 据 生 成 4. 电 子 发 票 版 式 文 件 生 成 可 在 企 业 端 直 接 生 成, 也 可 由 第 三 方 36 / 69

37 电 子 发 票 服 务 平 台 完 成 使 用 第 三 方 电 子 发 票 服 务 平 台 的 纳 税 人, 需 将 电 子 发 票 数 据 传 递 给 第 三 方 电 子 发 票 服 务 平 台 5. 电 子 发 票 明 细 数 据 传 送 税 务 机 关 电 子 发 票 明 细 数 据 通 过 增 值 税 电 子 发 票 系 统 实 时 传 送 税 务 机 关, 进 入 发 票 电 子 底 账 库 ( 三 ) 红 字 增 值 税 普 通 发 票 的 开 具 纳 税 人 需 要 开 具 红 字 增 值 税 普 通 发 票 的, 可 以 在 所 对 应 的 蓝 字 发 票 金 额 范 围 内 开 具 多 份 红 字 发 票 红 字 机 动 车 销 售 统 一 发 票 需 与 原 蓝 字 机 动 车 销 售 统 一 发 票 一 一 对 应 第 三 节 新 系 统 增 值 税 发 票 代 开 管 理 为 配 合 营 改 增 相 关 政 策 制 度 的 执 行, 在 原 有 发 票 管 理 制 度 基 础 上, 税 务 机 关 代 开 发 票 的 规 定 相 应 发 生 了 较 大 的 变 化 既 涉 及 纳 税 人 自 开 发 票, 也 涉 及 税 务 机 关 代 开 发 票 ; 既 涉 及 机 构 所 在 地 国 税 局, 也 涉 及 项 目 所 在 地 国 税 局 ; 既 涉 及 国 税 局, 也 涉 及 地 税 局 针 对 不 同 的 行 业 不 同 的 纳 税 人 类 型, 明 确 了 发 票 使 用 的 种 类 和 范 围 一 代 开 增 值 税 发 票 的 变 化 ( 一 ) 代 开 部 门 的 变 化 1. 已 办 理 税 务 登 记 的 小 规 模 纳 税 人 ( 包 括 个 体 经 营 者 ) 以 及 国 家 税 务 总 局 确 定 的 其 他 可 予 代 开 增 值 税 专 用 发 票 的 纳 税 人 发 生 增 值 税 应 税 行 为 需 要 开 具 增 值 税 专 用 发 票 时, 可 向 其 主 管 税 务 机 关 申 请 代 开 37 / 69

38 小 规 模 纳 税 人 提 供 建 筑 服 务 出 租 不 动 产, 按 以 下 规 定 向 国 税 机 关 申 请 代 开 增 值 税 发 票 : (1) 小 规 模 纳 税 人 ( 包 括 其 他 个 人 ) 跨 县 ( 市 区 ) 提 供 建 筑 服 务, 不 能 自 行 开 具 增 值 税 发 票 的, 可 向 建 筑 服 务 发 生 地 主 管 国 税 机 关 按 照 其 取 得 的 全 部 价 款 和 价 外 费 用 申 请 代 开 增 值 税 发 票 (2) 小 规 模 纳 税 人 中 的 单 位 和 个 体 工 商 户 出 租 不 动 产, 不 能 自 行 开 具 增 值 税 发 票 的, 可 向 不 动 产 所 在 地 主 管 国 税 机 关 申 请 代 开 增 值 税 发 票 2. 在 国 税 局 代 开 增 值 税 发 票 流 程 基 础 上, 地 税 局 按 照 纳 税 人 销 售 其 取 得 的 不 动 产 和 其 他 个 人 出 租 不 动 产 增 值 税 征 收 管 理 办 法 有 关 规 定, 为 纳 税 人 代 开 增 值 税 发 票 原 地 税 营 业 税 发 票 停 止 使 用 (1) 小 规 模 纳 税 人 销 售 取 得 的 不 动 产 以 及 其 他 个 人 出 租 不 动 产, 购 买 方 或 承 租 方 不 属 于 其 他 个 人, 纳 税 人 缴 纳 增 值 税 后, 可 以 申 请 地 税 局 代 开 增 值 税 专 用 发 票 (2) 不 能 自 开 增 值 税 普 通 发 票 的 小 规 模 纳 税 人 销 售 取 得 的 不 动 产, 以 及 其 他 个 人 出 租 不 动 产, 可 以 申 请 地 税 局 代 开 增 值 税 普 通 发 票 对 于 具 备 增 值 税 发 票 安 全 保 管 条 件 可 连 通 网 络 地 税 局 可 有 效 监 控 代 征 税 款 及 代 开 发 票 情 况 的 政 府 部 门 等 单 位, 县 ( 区 ) 以 上 地 税 局 经 评 估 后 认 为 风 险 可 控 的, 可 以 同 意 其 代 征 税 款 并 代 开 增 值 税 发 票 ( 二 ) 代 开 对 象 的 变 化 税 务 机 关 代 开 增 值 税 专 用 发 票 管 理 办 法 ( 试 行 ) 规 定 : 代 开 专 用 发 票 是 指 主 管 税 务 机 关 为 所 辖 范 围 内 的 增 值 税 纳 税 人 ( 是 指 已 办 38 / 69

39 理 税 务 登 记 的 小 规 模 纳 税 人, 包 括 个 体 经 营 者 以 及 国 家 税 务 总 局 确 定 的 其 他 可 予 代 开 增 值 税 专 用 发 票 的 纳 税 人 ) 代 开 专 用 发 票, 其 他 单 位 和 个 人 不 得 代 开 营 改 增 全 面 推 开 后, 增 值 税 发 票 的 代 开 对 象 范 围 扩 大 至 非 所 辖 范 围 内 纳 税 人 及 其 他 个 人 政 策 依 据 : 营 改 增 委 托 地 税 局 代 征 税 款 和 代 开 增 值 税 发 票 的 通 知 规 定 其 他 个 人 销 售 取 得 的 不 动 产 以 及 其 他 个 人 出 租 不 动 产, 购 买 方 或 承 租 方 不 属 于 其 他 个 人, 纳 税 人 缴 纳 增 值 税 后, 可 以 申 请 地 税 局 代 开 增 值 税 专 用 发 票 ; 纳 税 人 跨 县 ( 市 区 ) 提 供 建 筑 服 务 增 值 税 征 收 管 理 暂 行 办 法 规 定 小 规 模 纳 税 人 跨 县 ( 市 区 ) 提 供 建 筑 服 务, 不 能 自 行 开 具 增 值 税 发 票 的, 可 向 建 筑 服 务 发 生 地 主 管 国 税 机 关 按 照 其 取 得 的 全 部 价 款 和 价 外 费 用 申 请 代 开 增 值 税 发 票 ( 三 ) 代 开 票 种 的 变 化 国 税 机 关 地 税 机 关 使 用 新 系 统 代 开 增 值 税 专 用 发 票 和 增 值 税 普 通 发 票 代 开 增 值 税 专 用 发 票 使 用 六 联 票, 代 开 增 值 税 普 通 发 票 使 用 五 联 票 税 务 机 关 代 开 普 通 发 票 使 用 的 通 用 机 打 发 票 不 动 产 销 售 统 一 发 票 建 筑 业 统 一 发 票 等 票 种 不 再 使 用 新 系 统 开 具 的 发 票 可 以 及 时 完 整 采 集 所 有 开 票 信 息 二 代 开 增 值 税 发 票 流 程 ( 一 ) 增 值 税 专 用 发 票 代 开 ( 国 税 机 关 ) 增 值 税 纳 税 人 申 请 代 开 增 值 税 专 用 发 票 时, 应 填 写 代 开 增 值 税 39 / 69

40 专 用 发 票 缴 纳 税 款 申 报 单, 携 带 税 务 登 记 证 副 本, 到 主 管 税 务 机 关 税 款 征 收 岗 位 按 申 报 单 上 计 算 填 写 的 税 额 全 额 申 报 缴 纳 税 款 代 开 增 值 税 专 用 发 票 流 程 代 开 发 票 岗 位 确 认 征 税 电 子 信 息 与 申 报 单 和 税 收 完 税 凭 证 上 的 金 额 税 额 相 符 后, 按 照 申 报 单 完 税 凭 证 和 专 用 发 票 一 一 对 应 即 一 单 一 证 一 票 原 则, 为 增 值 税 纳 税 人 代 开 专 用 发 票 在 所 有 联 次 加 盖 税 务 机 关 代 开 发 票 专 用 章 后 将 发 票 相 应 联 次 交 给 纳 税 人 同 时 在 其 报 送 的 申 报 单 上 注 明 发 票 代 码 发 票 号 码, 加 盖 印 章 增 值 税 纳 税 人 应 在 代 开 专 用 发 票 的 备 注 栏 上, 加 盖 本 单 位 的 发 票 专 用 章 代 开 专 用 发 票 遇 有 填 写 错 误 销 货 退 回 或 销 售 折 让 等 情 形 的, 按 照 专 用 发 票 有 关 规 定 处 理 税 务 机 关 代 开 专 用 发 票 时 填 写 有 误 的, 应 及 时 在 新 系 统 中 作 废, 重 新 开 具 代 开 专 用 发 票 后 发 生 退 票 的, 税 务 机 关 应 按 照 增 值 税 一 般 纳 税 人 作 废 或 开 具 负 数 专 用 发 票 的 有 关 规 定 进 行 处 理 税 务 机 关 为 小 规 模 纳 税 人 代 开 专 用 发 票 需 要 开 具 红 字 专 用 发 票 的, 比 照 一 般 纳 税 人 开 具 红 字 专 用 发 票 的 处 理 办 法 对 需 要 重 新 开 票 的, 税 务 机 关 应 同 时 进 行 新 开 票 税 额 与 原 开 票 税 额 的 清 算, 多 退 少 补 ; 对 无 需 重 新 开 票 的, 按 相 关 规 定 退 还 增 值 税 纳 税 人 已 缴 的 税 款 40 / 69

41 或 抵 顶 下 期 正 常 申 报 税 款 增 值 税 小 规 模 纳 税 人 月 销 售 额 不 超 过 3 万 元 ( 按 季 纳 税 9 万 元 ) 的, 当 期 因 代 开 增 值 税 专 用 发 票 已 经 缴 纳 的 税 款, 在 专 用 发 票 全 部 联 次 追 回 或 者 按 规 定 开 具 红 字 专 用 发 票 后, 可 以 向 主 管 税 务 机 关 申 请 退 还 ( 二 ) 增 值 税 普 通 发 票 代 开 ( 国 税 机 关 ) 依 法 不 需 要 办 理 税 务 登 记 的 个 人, 临 时 收 入, 需 要 开 具 发 票 的, 主 管 税 务 机 关 可 以 为 其 代 开 普 通 发 票 纳 税 人 应 提 供 以 下 资 料 : (1) 代 开 发 票 申 请 表 (2) 税 务 登 记 证 件 或 加 载 统 一 社 会 信 用 代 码 的 营 业 执 照 ; 按 规 定 不 需 要 办 理 税 务 登 记 的 单 位 提 供 组 织 机 构 代 码 证 ; 自 然 人 提 供 身 份 证 明 (3) 经 办 人 身 份 证 明 (4) 购 销 商 品 提 供 或 者 接 受 服 务 以 及 从 事 其 他 经 营 活 动 的 书 面 证 明 如 业 务 合 同 协 议 或 者 税 务 机 关 认 可 的 其 他 资 料 原 件 及 复 印 件 对 纳 税 人 填 报 资 料 齐 全, 申 请 开 具 的 发 票 属 于 需 预 缴 税 款 的, 纳 税 人 按 申 请 表 上 的 税 额 全 额 缴 纳 税 款 代 开 发 票 岗 位 确 认 征 税 电 子 信 息 与 申 请 表 和 税 收 完 税 凭 证 上 的 金 额 税 额 相 符 后, 为 增 值 税 纳 税 人 代 开 专 用 发 票 41 / 69

42 第 四 节 地 税 局 代 开 发 票 操 作 须 知 一 发 票 填 写 要 求 1. 税 率 栏 填 写 增 值 税 征 收 率 免 税 其 他 个 人 出 租 其 取 得 的 不 动 产 适 用 优 惠 政 策 减 按 1.5% 征 收 差 额 征 税 的, 税 率 栏 自 动 打 印 *** ; 2. 销 售 方 名 称 栏 填 写 代 开 地 税 局 名 称 ; 3. 销 售 方 纳 税 人 识 别 号 栏 填 写 代 开 发 票 地 税 局 代 码 ; 4. 销 售 方 开 户 行 及 账 号 栏 填 写 税 收 完 税 凭 证 字 轨 及 号 码 ( 免 税 代 开 增 值 税 普 通 发 票 可 不 填 写 ); 5. 备 注 栏 填 写 销 售 或 出 租 不 动 产 纳 税 人 的 名 称 纳 税 人 识 别 号 ( 或 者 组 织 机 构 代 码 ) 不 动 产 的 详 细 地 址 ; 6. 差 额 征 税 代 开 发 票, 通 过 系 统 中 差 额 征 税 开 票 功 能, 录 入 含 税 销 售 额 ( 或 含 税 评 估 额 ) 和 扣 除 额, 系 统 自 动 计 算 税 额 和 金 额, 备 注 栏 自 动 打 印 差 额 征 税 字 样 ; 7. 纳 税 人 销 售 其 取 得 的 不 动 产 代 开 发 票, 货 物 或 应 税 劳 务 服 务 名 称 栏 填 写 不 动 产 名 称 及 房 屋 产 权 证 书 号 码, 单 位 栏 填 写 面 积 单 位 ; 8. 按 照 核 定 计 税 价 格 征 税 的, 金 额 栏 填 写 不 含 税 计 税 价 格, 备 注 栏 注 明 核 定 计 税 价 格, 实 际 成 交 含 税 金 额 元 其 他 项 目 按 照 增 值 税 发 票 填 开 的 有 关 规 定 填 写 地 税 局 代 开 发 票 部 门 应 在 代 开 增 值 税 发 票 的 备 注 栏 上, 加 盖 地 税 42 / 69

43 代 开 发 票 专 用 章 二 系 统 登 录 操 作 步 骤 : 第 一 步 确 认 金 税 盘 已 正 确 连 接 到 电 脑, 双 击 开 票 软 件 快 捷 图 标, 进 入 系 统 登 录 界 面, 如 图 所 示 第 二 步 选 择 用 户 名, 输 入 密 码 和 证 书 口 令, 点 击 登 录 按 钮 进 入 开 票 软 件, 如 图 所 示 三 发 票 填 开 ( 一 ) 出 租 住 房 发 票 填 开 1 免 税 发 票 填 开 免 税 发 票 只 能 开 具 增 值 税 普 通 发 票, 不 能 开 具 增 值 税 专 用 发 票 43 / 69

44 示 操 作 步 骤 : 第 一 步 点 击 发 票 填 开, 选 择 增 值 税 普 通 发 票 填 开, 如 图 所 第 二 步 弹 出 发 票 卷 选 择 对 话 框, 选 择 发 票 卷, 如 图 所 示 第 三 步 弹 出 发 票 号 码 确 认 对 话 框, 核 对 发 票 信 息, 如 图 所 示 第 四 步 点 击 确 认 按 钮, 系 统 弹 出 增 值 税 普 通 发 票 填 开 窗 口, 44 / 69

45 如 图 所 示 该 窗 口 的 格 式 与 实 际 票 面 格 式 基 本 相 同 第 五 步 输 入 票 面 信 息, 如 图 所 示 注 意 : (1) 销 货 单 位 信 息 需 要 提 前 在 系 统 设 置 - 编 码 管 理 - 销 货 单 位 编 码 中 进 行 维 护 (2) 商 品 行 中 的 税 率 栏 需 要 手 动 调 整 为 免 税 第 六 步 当 发 票 填 写 完 毕 且 检 查 无 误 时, 点 击 工 具 条 上 的 打 印 按 钮, 弹 出 发 票 打 印 对 话 框, 在 此 处 可 以 设 置 纸 张 打 印 边 距 预 览 打 印 效 果 实 施 打 印, 也 可 以 取 消 打 印 ( 待 以 后 在 进 行 发 票 查 询 时 打 印 ), 如 图 所 示, 45 / 69

46 打 印 出 的 票 样 如 图 所 示 说 明 : 免 税 发 票 票 面 上 的 税 率 和 税 额 显 示 *** 2. 小 规 模 纳 税 人 出 租 不 动 产 ( 不 含 住 房 ), 申 请 代 开 增 值 税 发 票, 征 收 率 为 5%, 增 值 税 专 用 发 票 和 增 值 税 普 通 发 票 填 开 方 式 相 同, 下 面 以 介 绍 增 值 税 专 用 发 票 为 例 操 作 步 骤 : 第 一 步 点 击 发 票 填 开, 选 择 增 值 税 专 用 发 票 填 开, 如 图 所 示 46 / 69

47 第 二 步 弹 出 发 票 号 码 确 认 对 话 框, 核 对 发 票 信 息, 如 图 所 示 第 四 步 点 击 确 认 按 钮, 系 统 弹 出 增 值 税 专 用 发 票 填 开 窗 口, 如 图 所 示 该 窗 口 的 格 式 与 实 际 票 面 格 式 基 本 相 同 第 五 步 输 入 票 面 信 息, 如 图 所 示 47 / 69

48 注 意 : (1) 销 货 单 位 信 息 需 要 提 前 在 系 统 设 置 - 编 码 管 理 - 销 货 单 位 编 码 中 进 行 维 护 (2) 商 品 行 中 的 税 率 栏 需 要 手 动 调 整 为 5% 第 六 步 当 发 票 填 写 完 毕 且 检 查 无 误 时, 点 击 工 具 条 上 的 打 印 按 钮, 弹 出 发 票 打 印 对 话 框, 在 此 处 可 以 设 置 纸 张 打 印 边 距 预 览 打 印 效 果 实 施 打 印, 也 可 以 取 消 打 印 ( 待 以 后 在 进 行 发 票 查 询 时 打 印 ), 打 印 出 的 票 样 如 下 图 所 示 2. 小 规 模 纳 税 人 ( 个 体 工 商 户 和 其 他 个 人 ) 出 租 住 房, 申 请 代 开 增 值 48 / 69

49 税 发 票, 按 5% 的 征 收 率 减 按 1.5% 预 缴 增 值 税, 增 值 税 专 用 发 票 和 增 值 税 普 通 发 票 填 开 方 式 相 同, 下 面 以 介 绍 增 值 税 专 用 发 票 为 例 操 作 步 骤 : 第 一 步 点 击 发 票 填 开, 选 择 增 值 税 专 用 发 票 填 开, 如 下 图 所 示 图 2-14 发 票 填 开 第 二 步 弹 出 发 票 号 码 确 认 对 话 框, 核 对 发 票 信 息, 如 下 图 所 示 第 四 步 点 击 确 认 按 钮, 系 统 弹 出 增 值 税 专 用 发 票 填 开 窗 口, 如 下 图 所 示 该 窗 口 的 格 式 与 实 际 票 面 格 式 基 本 相 同 49 / 69

50 第 五 步 输 入 票 面 信 息, 点 击 价 格 按 钮, 将 金 额 栏 的 状 态 切 换 为 含 税 状 态, 输 入 金 额, 点 击 税 额 栏, 系 统 自 动 计 算 税 额, 如 下 图 所 示 注 意 : (1) 销 货 单 位 信 息 需 要 提 前 在 系 统 设 置 - 编 码 管 理 - 销 货 单 位 编 码 中 进 行 维 护 (2) 商 品 行 中 的 税 率 栏 需 要 手 动 调 整 为 减 按 1.5% 计 算 (3) 实 际 税 额 需 根 据 特 殊 公 式 计 算 : 应 纳 税 额 = 含 税 销 售 额 /(1+5%) 1.5% 50 / 69

51 金 额 = 价 税 合 计 - 税 额 在 开 票 时 直 接 输 入 含 税 金 额, 开 票 软 件 会 自 动 通 过 公 式 计 算 出 正 确 税 额 最 终 打 印 的 发 票 票 面 将 会 显 示 不 含 税 金 额 第 六 步 当 发 票 填 写 完 毕 且 检 查 无 误 时, 点 击 工 具 条 上 的 打 印 按 钮, 弹 出 发 票 打 印 对 话 框, 在 此 处 可 以 设 置 纸 张 打 印 边 距 预 览 打 印 效 果 实 施 打 印, 也 可 以 取 消 打 印 ( 待 以 后 在 进 行 发 票 查 询 时 打 印 ), 如 下 图 所 示 打 印 出 的 票 样 如 下 图 所 示 说 明 : 减 按 1.5% 计 算 发 票 票 面 上 的 税 率 显 示 *** ( 二 ) 二 手 房 发 票 填 开 1 免 税 发 票 填 开 51 / 69

52 个 人 销 售 自 建 自 用 住 房 个 体 工 商 户 和 个 人 销 售 购 买 的 住 房, 将 购 买 2 年 以 上 ( 含 2 年 ) 的 住 房 对 外 销 售 的, 免 征 增 值 税 ( 北 京 上 海 广 州 和 深 圳 市 除 外 ) 免 税 发 票 只 能 开 具 增 值 税 普 通 发 票, 不 能 开 具 增 值 税 专 用 发 票 操 作 步 骤 : 第 一 步 点 击 发 票 填 开, 选 择 增 值 税 普 通 发 票 填 开, 如 下 图 所 示 第 二 步 弹 出 发 票 卷 选 择 对 话 框, 选 择 发 票 卷, 如 下 图 所 示 图 2-21 发 票 卷 选 择 窗 口 第 三 步 弹 出 发 票 号 码 确 认 对 话 框, 核 对 发 票 信 息, 如 下 图 所 示 52 / 69

53 第 四 步 点 击 确 认 按 钮, 系 统 弹 出 增 值 税 普 通 发 票 填 开 窗 口, 如 图 2-23 所 示 该 窗 口 的 格 式 与 实 际 票 面 格 式 基 本 相 同 第 五 步 输 入 票 面 信 息, 如 下 所 示 注 意 : (1) 销 货 单 位 信 息 需 要 提 前 在 系 统 设 置 - 编 码 管 理 - 销 货 单 位 53 / 69

54 编 码 中 进 行 维 护 (2) 商 品 行 中 的 税 率 栏 需 要 手 动 调 整 为 免 税 第 六 步 当 发 票 填 写 完 毕 且 检 查 无 误 时, 点 击 工 具 条 上 的 打 印 按 钮, 弹 出 发 票 打 印 对 话 框, 在 此 处 可 以 设 置 纸 张 打 印 边 距 预 览 打 印 效 果 实 施 打 印, 也 可 以 取 消 打 印 ( 待 以 后 在 进 行 发 票 查 询 时 打 印 ), 打 印 出 的 票 样 如 图 所 示 说 明 : 免 税 发 票 票 面 上 的 税 率 和 税 额 显 示 *** 2. 个 体 工 商 户 和 个 人 销 售 购 买 的 住 房, 将 购 买 不 足 2 年 的 的 住 房 外 销 售, 按 照 5% 征 收 率 全 额 缴 纳 增 值 税 对 于 征 收 率 为 5% 的 发 票, 增 值 税 专 用 发 票 和 增 值 税 普 通 发 票 填 开 方 式 相 同, 下 面 以 介 绍 增 值 税 专 用 发 票 为 例 操 作 步 骤 : 第 一 步 点 击 发 票 填 开, 选 择 增 值 税 专 用 发 票 填 开, 如 下 图 所 示 : 54 / 69

55 第 二 步 弹 出 发 票 号 码 确 认 对 话 框, 核 对 发 票 信 息, 如 下 图 所 示 第 四 步 点 击 确 认 按 钮, 系 统 弹 出 增 值 税 专 用 发 票 填 开 窗 口, 如 下 图 所 示 该 窗 口 的 格 式 与 实 际 票 面 格 式 基 本 相 同 第 五 步 输 入 票 面 信 息, 如 下 图 所 示 55 / 69

56 注 意 : (1) 销 货 单 位 信 息 需 要 提 前 在 系 统 设 置 - 编 码 管 理 - 销 货 单 位 编 码 中 进 行 维 护 (2) 商 品 行 中 的 税 率 栏 需 要 手 动 调 整 为 5% 第 六 步 当 发 票 填 写 完 毕 且 检 查 无 误 时, 点 击 工 具 条 上 的 打 印 按 钮, 弹 出 发 票 打 印 对 话 框, 在 此 处 可 以 设 置 纸 张 打 印 边 距 预 览 打 印 效 果 实 施 打 印, 也 可 以 取 消 打 印 ( 待 以 后 在 进 行 发 票 查 询 时 打 印 ), 打 印 出 的 票 样 如 下 图 所 示 3. 差 额 征 税 发 票 填 开 其 他 个 人 销 售 其 取 得 ( 不 含 自 建 ) 的 不 动 产 ( 不 含 其 购 买 的 住 房 ), 应 以 取 得 的 全 部 价 款 和 价 外 费 用 减 去 该 项 不 动 产 购 置 原 价 或 者 取 得 56 / 69

57 不 动 产 时 的 作 价 后 的 余 额 为 销 售 额, 按 照 5% 的 征 收 率 计 算 应 纳 税 额 差 额 征 税 发 票, 增 值 税 专 用 发 票 和 增 值 税 普 通 发 票 填 开 方 式 相 同, 下 面 以 介 绍 增 值 税 专 用 发 票 为 例 操 作 步 骤 : 第 一 步 点 击 发 票 填 开, 选 择 增 值 税 专 用 发 票 填 开, 如 下 图 所 示 : 第 二 步 弹 出 发 票 号 码 确 认 对 话 框, 核 对 发 票 信 息, 如 下 图 所 示 第 四 步 点 击 确 认 按 钮, 系 统 弹 出 增 值 税 专 用 发 票 填 开 窗 口, 如 下 图 所 示 该 窗 口 的 格 式 与 实 际 票 面 格 式 基 本 相 同 57 / 69

58 第 五 步 点 击 差 额 按 钮, 弹 出 输 入 扣 除 额 窗 口, 填 写 扣 除 额, 如 下 图 所 示 第 六 步 点 击 确 认 按 钮, 回 到 增 值 税 专 用 发 票 填 开 窗 口, 点 击 价 格 按 钮, 将 金 额 栏 的 状 态 切 换 为 含 税 状 态, 输 入 金 额, 点 击 税 额 栏, 系 统 自 动 计 算 税 额, 如 下 图 所 示 58 / 69

59 注 意 : (1) 销 货 单 位 信 息 需 要 提 前 在 系 统 设 置 - 编 码 管 理 - 销 货 单 位 编 码 中 进 行 维 护 (2) 商 品 行 中 的 税 率 栏 需 要 手 动 调 整 为 5% (3) 输 入 差 额 前 不 能 先 计 算 出 税 额, 否 则 需 要 重 新 输 入 金 额 (4) 按 照 政 策 规 定, 转 让 不 动 产 ( 如 二 手 房 交 易 ) 时 适 用 差 额 征 税 的 需 根 据 特 殊 公 式 计 算 应 预 缴 税 款 : 税 额 =( 含 税 销 售 额 - 扣 除 额 )/(1+5%) 5% 金 额 = 含 税 销 售 额 - 税 额 开 票 时 可 儿 直 接 输 入 含 税 金 额, 开 票 软 件 会 自 动 通 过 特 殊 公 式 计 算 出 正 确 税 额 最 终 打 印 的 发 票 票 面 将 会 显 示 不 含 税 金 额 第 七 步 当 发 票 填 写 完 毕 且 检 查 无 误 时, 点 击 工 具 条 上 的 打 印 按 钮, 弹 出 发 票 打 印 对 话 框, 在 此 处 可 以 设 置 纸 张 打 印 边 距 预 览 打 印 效 果 实 施 打 印, 也 可 以 取 消 打 印 ( 待 以 后 在 进 行 发 票 查 询 时 打 印 ), 打 印 出 的 票 样 如 系 统 所 示 59 / 69

60 说 明 : 差 额 征 税 发 票 票 面 上 的 税 率 显 示 *** 四 已 开 发 票 作 废 操 作 步 骤 : 第 一 步 点 击 发 票 管 理 / 已 开 发 票 作 废 菜 单 项, 系 统 弹 出 选 择 发 票 号 码 作 废 窗 口, 如 下 图 所 示 第 二 步 在 此 窗 口 中 选 中 某 个 发 票 号 码 后, 双 击 或 点 击 查 看 明 细 按 钮, 以 查 看 发 票 票 面 详 细 信 息 若 决 定 作 废 此 发 票, 可 直 接 点 击 发 票 明 细 界 面 的 作 废 按 钮, 也 可 退 回 到 选 择 发 票 号 码 作 废 窗 口 选 择 该 张 发 票 作 废 第 三 步 在 选 择 发 票 号 码 作 废 窗 口, 点 击 作 废 按 钮, 系 统 弹 出 60 / 69

61 是 否 确 认 作 废 的 提 示 框, 点 击 确 认 按 钮 确 定 作 废 第 四 步 作 废 成 功 后 会 弹 出 如 下 图 所 示 的 提 示 信 息, 点 击 确 定 按 钮 即 可 结 束 作 废 发 票 操 作 说 明 : ( 一 ) 已 经 抄 税 的 发 票 不 能 作 废, 只 能 填 开 红 字 发 票 冲 销 ( 二 ) 发 票 作 废 状 态 将 记 入 金 税 盘, 无 法 恢 复 到 作 废 前 的 状 态, 因 此 要 慎 重 使 用 本 功 能 ( 三 ) 对 已 开 发 票 进 行 作 废 时, 通 常 情 况 下 要 遵 守 谁 开 具, 谁 作 废 的 原 则, 只 有 以 管 理 员 身 份 进 入 系 统 后 可 以 作 废 其 他 操 作 员 开 具 的 发 票 五 红 字 增 值 税 专 用 发 票 填 开 如 果 增 值 税 专 用 发 票 需 要 开 具 相 应 的 红 字 发 票, 首 先 需 要 在 开 票 软 件 中 开 具 红 字 增 值 税 专 用 发 票 信 息 表 并 且 上 传 至 税 局, 税 局 对 信 息 表 进 行 审 核 通 过 后, 才 能 使 用 信 息 表 进 行 红 字 增 值 税 专 用 发 票 的 开 具 ( 一 ) 红 字 增 值 税 专 用 发 票 信 息 表 填 开 操 作 步 骤 : 第 一 步 进 入 发 票 管 理 界 面, 点 击 红 字 发 票 信 息 表 / 红 字 增 值 税 专 用 发 票 信 息 表 填 开 菜 单, 弹 出 红 字 发 票 信 息 表 信 息 选 择 界 面, 如 61 / 69

62 下 图 所 示 第 二 步 在 红 字 发 票 信 息 表 信 息 选 择 界 面 中, 选 择 销 售 方 申 请 或 购 买 方 申 请 以 销 售 方 申 请 为 例, 根 据 实 际 情 况 选 择 理 由 后, 选 择 发 票 种 类, 并 填 写 对 应 蓝 字 发 票 代 码 和 号 码, 点 确 定 按 钮 后, 如 果 数 据 库 中 有 对 应 蓝 字 发 票, 则 弹 出 如 下 图 所 示 的 界 面, 查 看 信 息 无 误 后 点 击 确 定 按 钮 进 入 信 息 表 填 开 界 面, 如 下 图 所 示 62 / 69

63 第 三 步 对 于 销 售 方 申 请 但 数 据 库 中 无 对 应 蓝 字 发 票 信 息 的, 需 手 工 填 写 各 项 信 息 确 认 无 误 后 点 打 印 按 钮, 系 统 保 存 此 张 红 字 发 票 信 息 表, 并 弹 出 打 印 界 面 说 明 : 1. 信 息 表 中 的 商 品 数 量 和 金 额 必 须 为 负 数 2. 在 红 字 发 票 信 息 表 填 开 界 面 中, 商 品 信 息 可 以 直 接 手 工 输 入, 也 可 以 从 商 品 编 码 库 中 选 择 ( 二 ) 红 字 增 值 税 专 用 发 票 信 息 表 上 传 操 作 步 骤 : 第 一 步 点 击 发 票 管 理 / 红 字 发 票 信 息 表 菜 单 下 的 红 字 增 值 税 专 用 发 票 信 息 表 查 询 导 出, 如 下 图 所 示 第 二 步 显 示 信 息 表 的 列 表, 选 择 要 上 传 的 信 息 表, 点 击 上 传 按 钮 进 行 上 传, 如 下 图 所 示 63 / 69

64 第 三 步 系 统 弹 出 上 传 确 认 提 示 信 息, 如 下 图 所 示, 点 击 确 认 按 钮 第 四 步 审 核 通 过 后, 信 息 表 描 述 中 显 示 为 审 核 通 过 并 且 生 成 信 息 表 编 号, 如 下 图 所 示 只 有 审 核 通 过 并 且 生 成 信 息 表 编 号 的 信 息 表 才 能 用 于 红 字 增 值 税 专 用 发 票 的 开 具 ( 三 ) 红 字 增 值 税 专 用 发 票 填 开 操 作 步 骤 : 第 一 步 在 发 票 填 开 界 面 中, 选 择 红 字 按 钮 下 三 种 方 式 填 开 红 字 发 票, 以 导 入 开 具 为 例, 点 击 导 入 网 络 下 载 红 字 发 票 信 息 表 菜 单 项, 系 统 会 弹 出 信 息 表 选 择 窗 口, 如 下 图 所 示 64 / 69

65 第 二 步 在 信 息 表 选 择 窗 口 中, 点 击 按 钮 后, 系 统 弹 出 红 字 发 票 信 息 表 审 核 结 果 下 载 条 件 设 置 窗 口, 如 下 图 所 示 第 三 步 设 置 好 查 询 条 件 后, 点 击 确 定 按 钮, 系 统 根 据 查 询 条 件 显 示 查 询 结 果, 如 下 图 所 示 第 四 步 在 信 息 表 选 择 窗 口 中, 选 中 一 条 红 字 发 票 信 息 表, 点 击 选 择 按 钮 后, 系 统 在 发 票 填 开 界 面 自 动 显 示 出 导 入 的 红 字 专 用 发 票 信 息, 如 下 图 所 示 65 / 69

66 注 意 : 销 售 方 信 息 和 备 注 栏 信 息 需 要 手 动 补 全 第 五 步 确 认 发 票 填 开 界 面 上 的 所 有 信 息 正 确 后, 点 击 打 印 按 钮 开 具 红 字 专 用 发 票, 打 印 出 的 发 票 票 样 如 下 图 所 示 六 红 字 增 值 税 普 通 发 票 填 开 操 作 步 骤 : 第 一 步 在 发 票 填 开 界 面 中, 选 择 红 字 按 钮, 系 统 会 弹 出 销 项 正 数 发 票 代 码 号 码 填 写 确 认 窗 口, 如 下 图 所 示 66 / 69

67 第 二 步 输 入 蓝 字 发 票 代 码 号 码, 点 击 下 一 步 按 钮, 如 果 数 据 库 中 有 对 应 蓝 字 发 票, 则 弹 出 对 应 的 正 数 发 票 票 面 信 息, 如 下 图 所 示 第 三 步 点 击 确 定 按 钮, 系 统 在 发 票 填 开 界 面 自 动 显 示 出 导 入 的 红 字 普 通 发 票 信 息, 如 下 图 所 示 67 / 69

68 注 意 : 销 售 方 信 息 和 备 注 栏 信 息 需 要 手 动 补 全 第 四 步 确 认 发 票 填 开 界 面 上 的 所 有 信 息 正 确 后, 点 击 打 印 按 钮 开 具 红 字 普 通 发 票, 打 印 出 的 发 票 票 样 如 下 图 所 示 68 / 69

69 附 录 : 新 系 统 增 值 税 发 票 填 开 界 面 中 各 项 信 息 可 输 入 最 大 字 符 数 项 目 购 ( 销 ) 方 名 称 地 址 电 话 开 户 行 及 账 号 规 格 型 号 备 注 收 款 复 核 开 票 人 商 品 名 称 计 量 单 位 输 入 预 览 和 打 印 位 数 100 个 字 符 或 50 个 汉 字 ( 含 空 格 ) 40 个 字 符 或 20 个 汉 字 230 个 字 符 或 115 个 汉 字 8 个 字 符 或 4 个 汉 字 1. 不 可 为 空 2. 可 输 入 1~92 个 字 符 3. 全 数 字, 最 多 可 输 入 74 个 字 符 4. 全 汉 字, 最 多 可 输 入 46 个 汉 字 (92 个 字 符 ) 1. 可 输 入 0~22 个 字 符 2. 全 字 符, 最 大 可 输 入 18 个 字 符 3. 全 汉 字, 最 多 可 输 入 10 个 汉 字 (20 个 字 符 ) 69 / 69

评 委 : 李 炎 斌 - 个 人 技 术 标 资 信 标 初 步 审 查 明 细 表 序 号 投 标 单 位 投 标 函 未 按 招 标 文 件 规 定 填 写 漏 填 或 内 容 填 写 错 误 的 ; 不 同 投 标 人 的 投 标 文 件 由 同 一 台 电 脑 或 同 一 家 投 标 单

评 委 : 李 炎 斌 - 个 人 技 术 标 资 信 标 初 步 审 查 明 细 表 序 号 投 标 单 位 投 标 函 未 按 招 标 文 件 规 定 填 写 漏 填 或 内 容 填 写 错 误 的 ; 不 同 投 标 人 的 投 标 文 件 由 同 一 台 电 脑 或 同 一 家 投 标 单 评 委 : 李 炎 斌 - 个 人 清 标 评 审 明 细 表 评 审 因 素 序 号 投 标 单 位 清 标 评 审 1 深 圳 市 创 捷 科 技 有 限 合 格 2 四 川 川 大 智 胜 软 件 股 份 有 限 合 格 3 北 京 航 天 长 峰 科 技 工 业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合 格 4 深 圳 中 兴 力 维 技 术 有 限 合 格 5 深 圳 键 桥 通 讯 技 术 股 份 有

More information

评 委 : 徐 岩 宇 - 个 人 技 术 标 资 信 标 初 步 审 查 明 细 表 序 号 投 标 单 位 投 标 函 未 按 招 标 文 件 规 定 填 写 漏 填 或 内 容 填 写 错 误 的 ; 不 同 投 标 人 的 投 标 文 件 由 同 一 台 电 脑 或 同 一 家 投 标 单

评 委 : 徐 岩 宇 - 个 人 技 术 标 资 信 标 初 步 审 查 明 细 表 序 号 投 标 单 位 投 标 函 未 按 招 标 文 件 规 定 填 写 漏 填 或 内 容 填 写 错 误 的 ; 不 同 投 标 人 的 投 标 文 件 由 同 一 台 电 脑 或 同 一 家 投 标 单 评 委 : 徐 岩 宇 - 个 人 清 标 评 审 明 细 表 评 审 因 素 序 号 投 标 单 位 清 标 评 审 1 深 圳 市 创 捷 科 技 有 限 合 格 2 四 川 川 大 智 胜 软 件 股 份 有 限 合 格 3 北 京 航 天 长 峰 科 技 工 业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合 格 4 深 圳 中 兴 力 维 技 术 有 限 合 格 5 深 圳 键 桥 通 讯 技 术 股 份 有

More information

I

I 机 电 一 级 注 册 建 造 师 继 续 教 育 培 训 广 东 培 训 点 网 上 报 名 操 作 使 用 手 册 (2013 年 1 月, 第 一 版 ) 第 一 章 个 人 注 册 与 个 人 信 息 管 理 1. 个 人 注 册 ( 请 每 人 只 申 请 一 个 注 册 号, 如 果 单 位 批 量 报 班 单 位 帮 申 请 注 册, 不 需 个 人 再 注 册 ) 首 次 报 班,

More information

说 明 为 了 反 映 教 运 行 的 基 本 状 态, 为 校 和 院 制 定 相 关 政 策 和 进 行 教 建 设 与 改 革 提 供 据 依 据, 校 从 程 资 源 ( 开 类 别 开 量 规 模 ) 教 师 结 构 程 考 核 等 维 度, 对 2015 年 春 季 期 教 运 行 基

说 明 为 了 反 映 教 运 行 的 基 本 状 态, 为 校 和 院 制 定 相 关 政 策 和 进 行 教 建 设 与 改 革 提 供 据 依 据, 校 从 程 资 源 ( 开 类 别 开 量 规 模 ) 教 师 结 构 程 考 核 等 维 度, 对 2015 年 春 季 期 教 运 行 基 内 部 资 料 东 北 师 范 大 教 运 行 基 本 状 态 据 报 告 2015 年 春 季 期 教 务 处 2015 年 10 月 27 日 说 明 为 了 反 映 教 运 行 的 基 本 状 态, 为 校 和 院 制 定 相 关 政 策 和 进 行 教 建 设 与 改 革 提 供 据 依 据, 校 从 程 资 源 ( 开 类 别 开 量 规 模 ) 教 师 结 构 程 考 核 等 维 度,

More information

上海证券交易所会议纪要

上海证券交易所会议纪要 附 件 上 海 市 场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网 下 发 行 实 施 细 则 第 一 章 总 则 第 一 条 为 规 范 拟 在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 以 下 简 称 上 交 所 ) 上 市 的 公 司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网 下 发 行 业 务, 提 高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网 下 申 购 及 资 金 结 算 效 率, 根 据 证 券 发 行 与 承 销

More information

修改版-操作手册.doc

修改版-操作手册.doc 职 称 信 息 系 统 升 级 指 南 须 使 用 IE9 及 其 以 上 版 本 浏 览 器 或 谷 歌 浏 览 器 登 录 www.njrs.gov.cn 南 京 市 职 称 ( 职 业 资 格 ) 工 作 领 导 小 组 办 公 室 2016 年 5 月 目 录 一 申 报 人 员 操 作 指 南...1 1.1 职 称 初 定 申 报...1 1.1.1 职 称 初 定 基 础 信 息 填

More information

三门峡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清单公示

三门峡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清单公示 附 件 4 卢 氏 县 财 政 局 行 政 职 权 运 行 流 程 图 一 行 政 处 罚 类 1. 第 1 项 一 般 程 序 流 程 图 案 件 来 源 初 步 确 认 违 法 事 实, 责 令 停 止 违 法 行 为 县 财 政 局 立 案 审 批 综 合 股 登 记 立 案 调 查 取 证 不 予 立 案 综 合 股 撰 写 调 查 终 结 报 告 移 送 有 关 部 门 综 合 股 提 出

More information

关于修订《沪市股票上网发行资金申购

关于修订《沪市股票上网发行资金申购 关 于 修 订 沪 市 股 票 上 网 发 行 资 金 申 购 实 施 办 法 的 通 知 各 有 关 单 位 : 沪 市 股 票 上 网 发 行 资 金 申 购 实 施 办 法 ( 修 订 稿 ) ( 见 附 件 ) 已 经 中 国 证 券 监 督 管 理 委 员 会 批 准, 现 将 修 订 所 涉 主 要 内 容 公 布 如 下 一 第 二 条 ( 二 ) 申 购 单 位 及 上 限 修 改

More information

0 年 上 半 年 评 价 与 考 核 细 则 序 号 部 门 要 素 值 考 核 内 容 考 核 方 式 考 核 标 准 考 核 ( 扣 原 因 ) 考 评 得 3 安 全 生 产 目 30 无 同 等 责 任 以 上 道 路 交 通 亡 人 事 故 无 轻 伤 责 任 事 故 无 重 大 质 量

0 年 上 半 年 评 价 与 考 核 细 则 序 号 部 门 要 素 值 考 核 内 容 考 核 方 式 考 核 标 准 考 核 ( 扣 原 因 ) 考 评 得 3 安 全 生 产 目 30 无 同 等 责 任 以 上 道 路 交 通 亡 人 事 故 无 轻 伤 责 任 事 故 无 重 大 质 量 0 年 上 半 年 评 价 与 考 核 细 则 序 号 部 门 要 素 值 考 核 内 容 考 核 方 式 考 核 标 准 无 同 等 责 任 以 上 道 路 交 通 亡 人 事 故 3 无 轻 伤 责 任 事 故 目 标 30 及 事 无 重 大 质 量 工 作 过 失 故 管 无 其 他 一 般 责 任 事 故 理 在 公 司 文 明 环 境 创 建 中, 无 工 作 过 失 及 被 追 究 的

More information

全国建筑市场注册执业人员不良行为记录认定标准(试行).doc

全国建筑市场注册执业人员不良行为记录认定标准(试行).doc - 1 - - 2 - 附 件 全 国 建 筑 市 场 注 册 执 业 人 员 不 良 记 录 认 定 标 准 ( 试 行 ) 说 明 为 了 完 善 建 筑 市 场 注 册 执 业 人 员 诚 信 体 系 建 设, 规 范 执 业 和 市 场 秩 序, 依 据 相 关 法 律 法 规 和 部 门 规 章, 根 据 各 行 业 特 点, 我 部 制 订 了 全 国 建 筑 市 场 注 册 执 业 人

More information

书面申请

书面申请 2016 年 度 滨 州 市 地 方 史 志 办 公 室 部 门 预 算 目 录 第 一 部 分 部 门 概 况 一 主 要 职 能 二 部 门 预 算 单 位 构 成 第 二 部 分 2016 年 部 门 预 算 表 一 2016 年 收 支 预 算 总 表 ( 功 能 科 目 分 类 ) 二 2016 年 收 支 预 算 总 表 ( 经 济 科 目 分 类 ) 三 2016 年 收 入 预 算

More information

上海证券交易所会议纪要

上海证券交易所会议纪要 附 件 上 海 市 场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网 上 发 行 实 施 细 则 第 一 章 总 则 第 一 条 为 规 范 上 海 市 场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网 上 发 行 行 为, 根 据 证 券 发 行 与 承 销 管 理 办 法 及 相 关 规 定, 制 定 本 细 则 第 二 条 通 过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 以 下 简 称 上 交 所 ) 交 易 系 统 并

More information

<433A5C446F63756D656E747320616E642053657474696E67735C41646D696E6973747261746F725CD7C0C3E65CC2DBCEC4CFB5CDB3CAB9D3C3D6B8C4CFA3A8BCF2BBAFA3A95CCAB9D3C3D6B8C4CF31302D31392E646F63>

<433A5C446F63756D656E747320616E642053657474696E67735C41646D696E6973747261746F725CD7C0C3E65CC2DBCEC4CFB5CDB3CAB9D3C3D6B8C4CFA3A8BCF2BBAFA3A95CCAB9D3C3D6B8C4CF31302D31392E646F63> ( 一 ) 系 统 整 体 操 作 流 程 简 述 3 ( 二 ) 系 统 中 各 角 色 操 作 功 能 说 明 5 1. 学 院 管 理 员 5 2. 教 学 院 长 8 3. 指 导 教 师 10 4. 答 辩 组 组 长 12 5. 学 生 12 6. 系 统 管 理 员 15 ( 一 ) 论 文 系 统 常 见 问 题 16 ( 二 ) 论 文 查 重 常 见 问 题 22 1 2 主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Word - 文件汇编.doc

Microsoft Word - 文件汇编.doc 北 京 市 中 医 管 理 局 二 一 五 年 四 月 ... 1... 18 2015... 30 京 中 医 政 字 [2014]160 号 1 2 一 充 分 认 识 中 医 健 康 乡 村 建 设 工 作 的 重 要 意 义 二 建 立 健 全 工 作 保 障 机 制 2014 12 15 三 做 好 工 作 启 动 的 准 备 事 宜 1 2014 12 15 5-10 2014 12 15

More information

收 入 支 出 项 目 2016 年 预 算 项 目 2016 年 预 算 预 算 01 表 单 位 : 万 元 ( 保 留 两 位 小 数 ) 一 公 共 财 政 预 算 拨 款 50.06 一 人 员 经 费 23.59 1 一 般 财 力 50.06 1 人 员 支 出 21.95 2 成 品

收 入 支 出 项 目 2016 年 预 算 项 目 2016 年 预 算 预 算 01 表 单 位 : 万 元 ( 保 留 两 位 小 数 ) 一 公 共 财 政 预 算 拨 款 50.06 一 人 员 经 费 23.59 1 一 般 财 力 50.06 1 人 员 支 出 21.95 2 成 品 100.12 2016 年 龙 岩 市 部 门 预 算 表 报 送 日 期 : 年 月 日 单 位 负 责 人 签 章 : 财 务 负 责 人 签 章 : 制 表 人 签 章 : 收 入 支 出 项 目 2016 年 预 算 项 目 2016 年 预 算 预 算 01 表 单 位 : 万 元 ( 保 留 两 位 小 数 ) 一 公 共 财 政 预 算 拨 款 50.06 一 人 员 经 费 23.59

More information

深圳市新亚电子制程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市新亚电子制程股份有限公司 证 券 代 码 :002388 证 券 简 称 : 新 亚 制 程 公 告 编 号 :2016-053 深 圳 市 新 亚 电 子 制 程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16 年 第 二 次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决 议 公 告 本 公 司 及 董 事 会 全 体 成 员 保 证 公 告 内 容 真 实 准 确 和 完 整, 不 存 在 虚 假 记 载 误 导 性 陈 述 或 者 重 大 遗 漏 特

More information

国债回购交易业务指引

国债回购交易业务指引 附 件 1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新 质 押 式 国 债 回 购 交 易 业 务 指 引 一 总 述 根 据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债 券 交 易 实 施 细 则, 上 证 所 将 于 2006 年 5 月 8 日 起 推 出 新 质 押 式 国 债 回 购 新 质 押 式 回 购 与 现 行 质 押 式 回 购 相 比 区 别 主 要 在 以 下 几 个 方 面 :1 新 质 押 式

More information

抗 战 时 期 国 民 政 府 的 银 行 监 理 体 制 探 析 % # % % % ) % % # # + #, ) +, % % % % % % % %

抗 战 时 期 国 民 政 府 的 银 行 监 理 体 制 探 析 % # % % % ) % % # # + #, ) +, % % % % % % % % 抗 战 时 期 国 民 政 府 的 银 行 监 理 体 制 探 析 王 红 曼 抗 战 时 期 国 民 政 府 为 适 应 战 时 经 济 金 融 的 需 要 实 行 由 财 政 部 四 联 总 处 中 央 银 行 等 多 家 机 构 先 后 共 同 参 与 的 多 元 化 银 行 监 理 体 制 对 战 时 状 态 下 的 银 行 发 展 与 经 营 安 全 进 行 了 大 规 模 的 设 计 与

More information

附 件 : 上 海 市 建 筑 施 工 企 业 施 工 现 场 项 目 管 理 机 构 关 键 岗 位 人 员 配 备 指 南 二 一 四 年 九 月 十 一 日 2

附 件 : 上 海 市 建 筑 施 工 企 业 施 工 现 场 项 目 管 理 机 构 关 键 岗 位 人 员 配 备 指 南 二 一 四 年 九 月 十 一 日 2 公 开 上 海 市 城 乡 建 设 和 管 理 委 员 会 文 件 沪 建 管 2014 758 号 上 海 市 城 乡 建 设 和 管 理 委 员 会 关 于 印 发 上 海 市 建 筑 施 工 企 业 施 工 现 场 项 目 管 理 机 构 关 键 岗 位 人 员 配 备 指 南 的 通 知 各 区 县 建 设 和 交 通 委 员 会 : 为 进 一 步 加 强 对 建 设 工 程 施 工 现

More information

金 不 少 于 800 万 元, 净 资 产 不 少 于 960 万 元 ; (3) 近 五 年 独 立 承 担 过 单 项 合 同 额 不 少 于 1000 万 元 的 智 能 化 工 程 ( 设 计 或 施 工 或 设 计 施 工 一 体 ) 不 少 于 2 项 ; (4) 近 三 年 每 年

金 不 少 于 800 万 元, 净 资 产 不 少 于 960 万 元 ; (3) 近 五 年 独 立 承 担 过 单 项 合 同 额 不 少 于 1000 万 元 的 智 能 化 工 程 ( 设 计 或 施 工 或 设 计 施 工 一 体 ) 不 少 于 2 项 ; (4) 近 三 年 每 年 工 程 设 计 与 施 工 资 质 标 准 一 总 则 建 筑 智 能 化 工 程 设 计 与 施 工 资 质 标 准 ( 一 ) 为 了 加 强 对 从 事 建 筑 智 能 化 工 程 设 计 与 施 工 企 业 的 管 理, 维 护 建 筑 市 场 秩 序, 保 证 工 程 质 量 和 安 全, 促 进 行 业 健 康 发 展, 结 合 建 筑 智 能 化 工 程 的 特 点, 制 定 本 标

More information

78520132927112910.doc

78520132927112910.doc 泉 州 市 财 政 局 文 件 泉 财 会 2013 86 号 转 发 财 政 部 关 于 印 发 新 旧 事 业 单 位 会 计 制 度 有 关 衔 接 问 题 的 处 理 规 定 的 通 知 市 直 各 有 关 部 门 各 县 ( 市 区 ) 财 政 局 : 修 订 后 的 事 业 单 位 会 计 制 度 ( 财 会 2012 22 号 ) 自 2013 年 1 月 1 日 起 施 行 为 了

More information

工 程 勘 察 资 质 标 准 根 据 建 设 工 程 勘 察 设 计 管 理 条 例 和 建 设 工 程 勘 察 设 计 资 质 管 理 规 定, 制 定 本 标 准 一 总 则 ( 一 ) 本 标 准 包 括 工 程 勘 察 相 应 专 业 类 型 主 要 专 业 技 术 人 员 配 备 技 术

工 程 勘 察 资 质 标 准 根 据 建 设 工 程 勘 察 设 计 管 理 条 例 和 建 设 工 程 勘 察 设 计 资 质 管 理 规 定, 制 定 本 标 准 一 总 则 ( 一 ) 本 标 准 包 括 工 程 勘 察 相 应 专 业 类 型 主 要 专 业 技 术 人 员 配 备 技 术 住 房 和 城 乡 建 设 部 关 于 印 发 工 程 勘 察 资 质 标 准 的 通 知 建 市 [2013]9 号 各 省 自 治 区 住 房 和 城 乡 建 设 厅, 北 京 市 规 划 委, 天 津 上 海 市 建 设 交 通 委, 重 庆 市 城 乡 建 设 委, 新 疆 生 产 建 设 兵 团 建 设 局, 总 后 基 建 营 房 部 工 程 局, 国 务 院 有 关 部 门 建 设 司,

More information

航天信息 方案

航天信息 方案 上 海 市 增 值 税 电 子 普 通 发 票 企 业 端 业 务 规 范 ( 暂 行 ) 版 本 号 :V1.0 上 海 市 税 务 局 二 O 一 六 年 一 月 目 录 1. 总 则... 2 1.1 术 语... 2 1.2 适 用 范 围... 2 1.3 编 写 依 据... 2 2. 总 体 说 明... 3 2.1 业 务 范 围... 3 2.2 业 务 场 景... 3 2.3

More information

2016年山东省民主党派办公大楼管理处

2016年山东省民主党派办公大楼管理处 2016 年 山 东 省 民 主 党 派 办 公 大 楼 管 理 处 部 门 预 算 目 录 第 一 部 分 部 门 概 况 一 主 要 职 能 二 部 门 预 算 单 位 构 成 第 二 部 分 2016 年 部 门 预 算 表 一 2016 年 收 支 预 算 总 表 ( 功 能 分 类 科 目 ) 二 2016 年 收 支 预 算 总 表 ( 经 济 分 类 科 目 ) 三 2016 年 收

More information

18 上 报 该 学 期 新 生 数 据 至 阳 光 平 台 第 一 学 期 第 四 周 至 第 六 周 19 督 促 学 习 中 心 提 交 新 增 专 业 申 请 第 一 学 期 第 四 周 至 第 八 周 20 编 制 全 国 网 络 统 考 十 二 月 批 次 考 前 模 拟 题 第 一 学

18 上 报 该 学 期 新 生 数 据 至 阳 光 平 台 第 一 学 期 第 四 周 至 第 六 周 19 督 促 学 习 中 心 提 交 新 增 专 业 申 请 第 一 学 期 第 四 周 至 第 八 周 20 编 制 全 国 网 络 统 考 十 二 月 批 次 考 前 模 拟 题 第 一 学 1 安 排 组 织 全 国 网 络 统 考 九 月 批 次 网 上 考 前 辅 导 第 一 学 期 第 一 周 统 考 考 前 半 个 月 2 下 发 全 国 网 络 统 考 九 月 批 次 准 考 证 第 一 学 期 第 一 周 导 出 下 半 年 成 人 本 科 学 士 学 位 英 语 统 一 考 试 报 考 3 信 息 第 一 学 期 第 一 周 4 教 学 计 划 和 考 试 计 划 上 网,

More information

证监会行政审批事项目录

证监会行政审批事项目录 事 项 目 录 项 目 对 象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证 券 法 第 十 一 条 : 保 荐 人 的 资 格 及 其 管 理 办 法 由 国 务 院 证 券 监 督 管 理 机 构 规 定 44001 保 荐 机 构 注 册 国 务 院 对 确 需 要 保 留 的 项 目 设 定 的 决 定 ( 国 务 院 令 第 412 号 ) 附 件 第 383 项 保 荐 机 构 和 保 荐 代 表 人

More information

合 并 计 算 配 售 对 象 持 有 多 个 证 券 账 户 的, 多 个 证 券 账 户 市 值 合 并 计 算 确 认 多 个 证 券 账 户 为 同 一 配 售 对 象 持 有 的 原 则 为 证 券 账 户 注 册 资 料 中 的 账 户 持 有 人 名 称 有 效 身 份 证 明 文 件

合 并 计 算 配 售 对 象 持 有 多 个 证 券 账 户 的, 多 个 证 券 账 户 市 值 合 并 计 算 确 认 多 个 证 券 账 户 为 同 一 配 售 对 象 持 有 的 原 则 为 证 券 账 户 注 册 资 料 中 的 账 户 持 有 人 名 称 有 效 身 份 证 明 文 件 深 圳 市 场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网 下 发 行 实 施 细 则 ( 征 求 意 见 稿 ) 第 一 章 总 则 第 一 条 为 规 范 深 圳 市 场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网 下 发 行 行 为, 根 据 证 券 发 行 与 承 销 管 理 办 法 及 相 关 规 定, 制 定 本 细 则 第 二 条 本 细 则 所 称 网 下 发 行 是 指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股

More information

《深圳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按市值申购实施办法》.doc

《深圳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按市值申购实施办法》.doc 深 圳 市 场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网 上 按 市 值 申 购 实 施 办 法 深 证 上 2014 158 号 第 一 章 总 则 第 一 条 为 规 范 投 资 者 按 持 有 的 深 圳 市 场 非 限 售 A 股 股 份 市 值 ( 以 下 简 称 市 值 ) 参 与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网 上 资 金 申 购 业 务, 根 据 证 券 发 行 与 承 销 管 理 办

More information

何 秋 琳 张 立 春 视 觉 学 习 研 究 进 展 视 觉 注 意 视 觉 感 知

何 秋 琳 张 立 春 视 觉 学 习 研 究 进 展 视 觉 注 意 视 觉 感 知 第 卷 第 期 年 月 开 放 教 育 研 究 何 秋 琳 张 立 春 华 南 师 范 大 学 未 来 教 育 研 究 中 心 广 东 广 州 随 着 图 像 化 技 术 和 电 子 媒 体 的 发 展 视 觉 学 习 也 逐 步 发 展 为 学 习 科 学 的 一 个 研 究 分 支 得 到 研 究 人 员 和 教 育 工 作 者 的 广 泛 关 注 基 于 此 作 者 试 图 对 视 觉 学 习

More information

关于核对市级部门“三公经费”的通知

关于核对市级部门“三公经费”的通知 济 南 市 政 协 办 公 厅 2016 年 部 门 预 算 目 录 第 一 部 分 概 况 一 主 要 职 能 二 部 门 预 算 单 位 构 成 第 二 部 分 2016 年 部 门 预 算 表 一 2016 年 收 支 预 算 总 表 二 2016 年 预 算 表 三 2016 年 支 出 预 算 表 四 2016 年 财 政 拨 款 收 支 预 算 表 五 2016 年 一 般 公 共 预

More information

 编号:

 编号: 编 号 : 企 业 内 高 技 能 人 才 培 养 评 价 实 施 方 案 ( 仅 适 用 于 企 业 特 有 行 业 特 有 工 种 ) 实 施 单 位 ( 公 章 ) 申 报 日 期 年 _ 月 日 1 企 业 内 高 技 能 人 才 培 养 评 价 项 目 实 施 方 案 申 报 表 项 目 名 称 等 级 项 目 性 质 课 时 申 报 单 位 联 系 人 通 讯 地 址 电 话 手 机 电

More information

2016年德州市机构编制委员会

2016年德州市机构编制委员会 2016 年 德 州 市 机 构 编 制 委 员 会 办 公 室 部 门 预 算 -1- 第 一 部 分 部 门 概 况 目 录 一 主 要 职 能 二 部 门 预 算 单 位 构 成 第 二 部 分 2016 年 部 门 预 算 表 表 1 2016 年 收 支 预 算 总 表 表 2 2016 2016 年 收 入 预 算 表 ( 科 目 ) 表 3 2016 年 收 入 预 算 表 ( 单 位

More information

<4D F736F F D D323630D6D0B9FAD3A6B6D4C6F8BAF2B1E4BBAFB5C4D5FEB2DFD3EBD0D0B6AF C4EAB6C8B1A8B8E6>

<4D F736F F D D323630D6D0B9FAD3A6B6D4C6F8BAF2B1E4BBAFB5C4D5FEB2DFD3EBD0D0B6AF C4EAB6C8B1A8B8E6> 中 国 应 对 气 候 变 化 的 政 策 与 行 动 2013 年 度 报 告 国 家 发 展 和 改 革 委 员 会 二 〇 一 三 年 十 一 月 100% 再 生 纸 资 源 目 录 前 言... 1 一 应 对 气 候 变 化 面 临 的 形 势... 3 二 完 善 顶 层 设 计 和 体 制 机 制... 4 三 减 缓 气 候 变 化... 8 四 适 应 气 候 变 化... 20

More information

ETF、分级基金规模、份额变化统计20130816

ETF、分级基金规模、份额变化统计20130816 ETF 分 级 基 金 规 模 份 额 变 化 统 计 截 至 上 周 末, 全 市 场 股 票 型 ETF 规 模 约 1451 亿, 份 额 约 1215 亿,ETF 总 份 额 及 规 模 的 周 变 动 值 分 别 为 -23-44 亿, 份 额 与 规 模 均 下 降 ; 分 级 基 金 规 模 约 438 亿, 份 额 572 亿, 总 份 额 及 规 模 的 周 变 动 值 分 别 为

More information

一 从 分 封 制 到 郡 县 制 一 从 打 虎 亭 汉 墓 说 起

一 从 分 封 制 到 郡 县 制 一 从 打 虎 亭 汉 墓 说 起 县 乡 两 级 的 政 治 体 制 改 革 如 何 建 立 民 主 的 合 作 新 体 制 县 乡 人 大 运 行 机 制 研 究 课 题 组 引 言 一 从 分 封 制 到 郡 县 制 一 从 打 虎 亭 汉 墓 说 起 二 密 县 在 周 初 是 两 个 小 国 密 国 和 郐 国 三 密 县 的 第 一 任 县 令 卓 茂 四 明 清 时 代 的 密 县 二 从 集 中 的 动 员 体

More information

珠江钢琴股东大会

珠江钢琴股东大会 证 券 代 码 :002678 证 券 简 称 : 珠 江 钢 琴 公 告 编 号 :2015-038 广 州 珠 江 钢 琴 集 团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15 年 年 度 股 东 大 会 决 议 公 告 本 公 司 及 董 事 会 全 体 成 员 保 证 信 息 披 露 的 内 容 真 实 准 确 完 整, 没 有 虚 假 记 载 误 导 性 陈 述 或 重 大 遗 漏 特 别 提 示 :

More information

一、资质申请

一、资质申请 二 工 程 监 理 企 业 资 质 有 关 问 答 111 什 么 样 的 企 业 可 以 在 本 省 申 请 工 程 监 理 企 业 资 质? 答 : 在 鄂 取 得 法 人 营 业 执 照 或 合 伙 企 业 营 业 执 照 的 企 业, 都 可 依 法 向 工 商 注 册 所 在 省 或 市 建 设 行 政 主 管 部 门 行 政 审 批 部 门 申 请 工 程 监 理 企 业 资 质 取 得

More information

湖南金健米业股份有限公司

湖南金健米业股份有限公司 2003 HUMAN JINJIAN CEREALS INDUSTRY CO. LTD 2003 2 2 3 4 6 8 9 11 24 25 27 60 1 2003 2003 2003 HUNAN JINJIAN CEREALS INDUSTRY CO.,LTD. 0736 7308643 0736 7308666 dongmi@600127.cn 415001 http://www.600127.cn

More information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B3D6B2D6CFDEB6EEB1EDB8F1D7EED6D52E646F63>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B3D6B2D6CFDEB6EEB1EDB8F1D7EED6D52E646F63> 国 内 各 期 货 交 易 所 关 于 合 约 限 仓 方 面 的 规 定 上 海 期 货 交 易 所 经 纪 会 员 非 经 纪 会 员 和 客 户 的 期 货 合 约 在 不 同 时 期 限 仓 的 具 体 比 例 和 数 额 如 下 : ( 单 位 : ) 合 约 挂 牌 至 交 割 月 前 第 二 月 的 最 后 一 个 交 易 日 交 割 月 前 第 一 月 交 割 月 份 某 一 期 货

More information

(2015-2016-2)-0004186-04205-1 140242 信 号 与 系 统 Ⅰ 学 科 基 础 必 修 课 37 37 1 教 203 17 周 2016 年 06 月 13 日 (08:00-09:35) (2015-2016-2)-0004186-04205-1 141011

(2015-2016-2)-0004186-04205-1 140242 信 号 与 系 统 Ⅰ 学 科 基 础 必 修 课 37 37 1 教 203 17 周 2016 年 06 月 13 日 (08:00-09:35) (2015-2016-2)-0004186-04205-1 141011 关 于 2015-2016 学 年 第 二 学 期 期 末 周 内 考 试 时 间 地 点 安 排 选 课 课 号 班 级 名 称 课 程 名 称 课 程 性 质 合 考 人 数 实 际 人 数 考 试 教 室 考 试 段 考 试 时 间 (2015-2016-2)-0006178-04247-1 130101 测 试 技 术 基 础 学 科 基 础 必 修 课 35 35 1 教 401 17 周

More information

2 2015 年 8 月 11 日, 公 司 召 开 2015 年 第 五 次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审 议 通 过 了 关 于 公 司 <2015 年 股 票 期 权 激 励 计 划 ( 草 案 )> 及 其 摘 要 的 议 案 关 于 提 请 股 东 大 会 授 权 董 事 会 办 理 公

2 2015 年 8 月 11 日, 公 司 召 开 2015 年 第 五 次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审 议 通 过 了 关 于 公 司 <2015 年 股 票 期 权 激 励 计 划 ( 草 案 )> 及 其 摘 要 的 议 案 关 于 提 请 股 东 大 会 授 权 董 事 会 办 理 公 证 券 代 码 :300017 证 券 简 称 : 网 宿 科 技 公 告 编 号 :2016-053 网 宿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关 于 调 整 公 司 2015 年 股 票 期 权 激 励 计 划 激 励 对 象 股 票 期 权 数 量 和 行 权 价 格 的 公 告 本 公 司 及 董 事 会 全 体 成 员 保 证 公 告 内 容 真 实 准 确 和 完 整, 没 有 虚 假 记

More information

2. 本 次 修 改 后, 投 资 者 申 购 新 股 的 持 有 市 值 要 求 市 值 计 算 规 则 及 证 券 账 户 使 用 的 相 关 规 定 是 否 发 生 了 变 化? 答 : 未 发 生 变 化 投 资 者 申 购 新 股 的 持 有 市 值 是 指, 以 投 资 者 为 单 位

2. 本 次 修 改 后, 投 资 者 申 购 新 股 的 持 有 市 值 要 求 市 值 计 算 规 则 及 证 券 账 户 使 用 的 相 关 规 定 是 否 发 生 了 变 化? 答 : 未 发 生 变 化 投 资 者 申 购 新 股 的 持 有 市 值 是 指, 以 投 资 者 为 单 位 新 股 网 上 网 下 发 行 实 施 细 则 问 答 上 交 所 2016-01-05 一 网 上 发 行 业 务 问 答 1. 本 次 修 改 的 主 要 内 容 是 什 么? 答 : 本 次 修 改 的 主 要 内 容 包 括 : 一 是 取 消 了 投 资 者 在 申 购 委 托 时 应 全 额 缴 纳 申 购 资 金 的 规 定, 明 确 了 投 资 者 应 根 据 最 终 确 定 的 发

More information

二 6 年 收 支 预 算 总 表 ( 经 济 分 类 科 目 ) 收 入 项 目 6 年 预 算 项 目 6 年 预 算 一 财 政 拨 款 ( 补 助 ) 5,400.02 合 计 5,883.77 一 般 公 共 预 算 5,400.02 工 资 福 利 2,776.72 政 府 性 基 金

二 6 年 收 支 预 算 总 表 ( 经 济 分 类 科 目 ) 收 入 项 目 6 年 预 算 项 目 6 年 预 算 一 财 政 拨 款 ( 补 助 ) 5,400.02 合 计 5,883.77 一 般 公 共 预 算 5,400.02 工 资 福 利 2,776.72 政 府 性 基 金 一 6 年 收 支 预 算 总 表 ( 功 能 分 类 科 目 ) 收 入 项 目 6 年 预 算 项 目 6 年 预 算 一 财 政 拨 款 5,400.02 一 般 公 共 服 务 5,270.98 一 般 公 共 预 算 5,400.02 发 展 与 改 革 事 务 5,270.98 政 府 性 基 金 预 算 行 政 运 行 2,516.51 国 有 资 本 经 营 预 算 机 关 服 务

More information

2016 年 荔 湾 区 财 政 核 定 支 出 汇 总 表 表 二 单 位 名 称 : 广 州 文 化 公 园 基 本 支 出 项 目 支 出 科 目 编 码 预 算 科 目 名 称 一 般 公 共 预 算 5,800.54 4,695.54 3,092.96 1,481.18 121.40 1,

2016 年 荔 湾 区 财 政 核 定 支 出 汇 总 表 表 二 单 位 名 称 : 广 州 文 化 公 园 基 本 支 出 项 目 支 出 科 目 编 码 预 算 科 目 名 称 一 般 公 共 预 算 5,800.54 4,695.54 3,092.96 1,481.18 121.40 1, 表 一 2016 年 荔 湾 区 收 支 预 算 总 表 单 位 名 称 : 广 州 文 化 公 园 预 算 收 入 预 算 支 出 项 目 预 算 数 项 目 预 算 数 一 一 般 公 共 预 算 拨 款 5,800.54 一 基 本 支 出 4,695.54 工 资 福 利 支 出 3,092.96 二 政 府 性 基 金 预 算 拨 款 商 品 和 服 务 支 出 121.40 三 国 有

More information

证券代码:000066 证券简称:长城电脑 公告编号:2014-000

证券代码:000066         证券简称:长城电脑        公告编号:2014-000 证 券 代 码 :000066 证 券 简 称 : 长 城 电 脑 公 告 编 号 :2016-092 中 国 长 城 计 算 机 深 圳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16 年 度 第 三 次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决 议 公 告 本 公 司 及 其 董 事 会 全 体 成 员 保 证 信 息 披 露 内 容 的 真 实 准 确 完 整, 没 有 虚 假 记 载 误 导 性 陈 述 或 重 大 遗

More information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CEABB7BBB9A4B3CCD6B0D2B5D1A7D4BA32303136C4EAB2BFC3C5D4A4CBE3B9ABBFAA2E646F6378>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CEABB7BBB9A4B3CCD6B0D2B5D1A7D4BA32303136C4EAB2BFC3C5D4A4CBE3B9ABBFAA2E646F6378> 2016 年 潍 坊 工 程 职 业 学 院 部 门 预 算 1 目 录 第 一 部 分. 部 门 概 况 一. 主 要 职 能 二. 部 门 预 算 单 位 构 成 第 二 部 分. 2016 年 部 门 预 算 表 一.2016 年 收 支 预 算 总 表 ( 功 能 分 类 科 目 ) 二.2016 年 收 支 预 算 总 表 ( 经 济 分 类 科 目 ) 三.2016 年 收 入 预 算

More information

目 录 一 系 统 访 问... 1 二 门 户 首 页 申 报 用 户 审 核 用 户... 2 三 系 统 登 录 用 户 名 密 码 登 录 新 用 户 注 册 用 户 登 录 已 注 册 用

目 录 一 系 统 访 问... 1 二 门 户 首 页 申 报 用 户 审 核 用 户... 2 三 系 统 登 录 用 户 名 密 码 登 录 新 用 户 注 册 用 户 登 录 已 注 册 用 水 路 运 输 建 设 综 合 管 理 信 息 系 统 - 门 户 系 统 用 户 手 册 二 零 一 五 年 十 一 月 目 录 一 系 统 访 问... 1 二 门 户 首 页... 1 1. 申 报 用 户... 1 2. 审 核 用 户... 2 三 系 统 登 录... 4 1. 用 户 名 密 码 登 录... 4 1.1 新 用 户 注 册... 4 1.2 用 户 登 录... 7

More information

第 四 条 建 设 单 位 对 可 能 产 生 职 业 病 危 害 的 建 设 项 目, 应 当 依 照 本 办 法 向 安 全 生 产 监 督 管 理 部 门 申 请 职 业 卫 生 三 同 时 的 备 案 审 核 审 查 和 竣 工 验 收 建 设 项 目 职 业 卫 生 三 同 时 工 作 可

第 四 条 建 设 单 位 对 可 能 产 生 职 业 病 危 害 的 建 设 项 目, 应 当 依 照 本 办 法 向 安 全 生 产 监 督 管 理 部 门 申 请 职 业 卫 生 三 同 时 的 备 案 审 核 审 查 和 竣 工 验 收 建 设 项 目 职 业 卫 生 三 同 时 工 作 可 第 51 号 建 设 项 目 职 业 卫 生 三 同 时 监 督 管 理 暂 行 办 法 已 经 2012 年 3 月 6 日 国 家 安 全 生 产 监 督 管 理 总 局 局 长 办 公 会 议 审 议 通 过, 现 予 公 布, 自 2012 年 6 月 1 日 起 施 行 国 家 安 全 生 产 监 督 管 理 总 局 骆 琳 二 一 二 年 四 月 二 十 七 日 建 设 项 目 职 业

More information

一 单 位 基 本 情 况 2013 年 末, 全 市 共 有 从 事 第 二 产 业 和 第 三 产 业 活 动 的 法 人 单 位 3.57 万 个, 比 2008 年 末 (2008 年 是 第 二 次 全 国 经 济 普 查 年 份 下 同 ) 增 加 1.59 万 个, 增 长 79.7%

一 单 位 基 本 情 况 2013 年 末, 全 市 共 有 从 事 第 二 产 业 和 第 三 产 业 活 动 的 法 人 单 位 3.57 万 个, 比 2008 年 末 (2008 年 是 第 二 次 全 国 经 济 普 查 年 份 下 同 ) 增 加 1.59 万 个, 增 长 79.7% ( 第 一 号 ) 湖 州 市 统 计 局 湖 州 市 人 民 政 府 第 三 次 经 济 普 查 领 导 小 组 办 公 室 2015 年 5 月 27 日 根 据 国 务 院 关 于 开 展 第 三 次 全 国 经 济 普 查 的 通 知 ( 国 发 [2012]60 号 ) 要 求, 我 市 进 行 了 第 三 次 全 国 经 济 普 查 这 次 普 查 的 标 准 时 点 为 2013 年

More information

目 录 关 于 图 标... 3 登 陆 主 界 面... 3 工 单 管 理... 5 工 单 列 表... 5 搜 索 工 单... 5 工 单 详 情... 6 创 建 工 单... 9 设 备 管 理 巡 检 计 划 查 询 详 情 销 售 管

目 录 关 于 图 标... 3 登 陆 主 界 面... 3 工 单 管 理... 5 工 单 列 表... 5 搜 索 工 单... 5 工 单 详 情... 6 创 建 工 单... 9 设 备 管 理 巡 检 计 划 查 询 详 情 销 售 管 宝 汇 德 Turbocare 微 服 务 系 统 客 户 操 作 手 册 Version 2.0 北 京 宝 汇 德 技 术 服 务 器 有 限 公 司 技 术 研 发 部 目 录 关 于 图 标... 3 登 陆 主 界 面... 3 工 单 管 理... 5 工 单 列 表... 5 搜 索 工 单... 5 工 单 详 情... 6 创 建 工 单... 9 设 备 管 理... 10 巡

More information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B9D8D3DA32303135BDECB1CFD2B5C9FAC5C9C7B2B1A8B5BDB5C8D3D0B9D8B9A4D7F7B5C4CDA8D6AAA3A8323031352E362E38A3A92E646F63>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B9D8D3DA32303135BDECB1CFD2B5C9FAC5C9C7B2B1A8B5BDB5C8D3D0B9D8B9A4D7F7B5C4CDA8D6AAA3A8323031352E362E38A3A92E646F63> 山 东 农 业 大 学 学 生 工 作 处 通 知 山 农 大 学 通 字 2015 42 号 关 于 2015 届 毕 业 生 派 遣 报 到 等 有 关 工 作 的 通 知 根 据 教 育 部 山 东 省 人 力 资 源 和 社 会 保 障 厅 毕 业 生 就 业 政 策 有 关 规 定, 现 将 2015 届 毕 业 生 派 遣 报 到 及 离 校 后 就 业 手 续 办 理 等 有 关 工

More information

1600 1000 40 50 2030 2000 采 取 行 动 的 机 会 90% 开 拓 成 功 的 道 路 2

1600 1000 40 50 2030 2000 采 取 行 动 的 机 会 90% 开 拓 成 功 的 道 路 2 简 略 版 本 :2015 3 10 2016 2021 全 球 卫 生 部 门 病 毒 性 肝 炎 战 略 2016 2021 2015 3 12 2012 2010 2014 2015 2016 2021 140 55% 35% 5 15% 5 20% 2.4 1.3 1.5 1 1600 1000 40 50 2030 2000 采 取 行 动 的 机 会 90% 开 拓 成 功 的 道 路

More information

关于实行社会保险费“一票多费”征收办法的通知

关于实行社会保险费“一票多费”征收办法的通知 绵 阳 市 社 会 保 险 事 业 管 理 中 心 文 件 绵 社 险 [2011]8 号 绵 阳 市 社 会 保 险 事 业 管 理 中 心 关 于 在 市 本 级 实 行 社 会 保 险 费 四 险 合 一 一 票 多 费 征 收 工 作 的 通 知 市 本 级 各 参 保 单 位 : 为 了 进 一 步 做 好 社 会 保 险 费 征 收 管 理 工 作, 简 化 申 报 程 序, 方 便 参

More information

2014年中央财经大学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简报

2014年中央财经大学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简报 2015 年 中 央 财 经 大 学 研 究 生 招 生 录 取 工 作 简 报 一 硕 士 研 究 生 招 生 录 取 情 况 2015 年 共 有 8705 人 报 考 我 校 硕 士 研 究 生, 其 中 学 术 型 研 究 生 报 考 3657 人, 专 业 硕 士 研 究 生 报 考 5048 人 ; 总 报 考 人 数 较 2014 年 增 长 1.4%, 学 术 型 报 考 人 数 较

More information

附件——2015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式

附件——2015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式 上 海 市 财 务 会 计 管 理 中 心 ( 上 海 市 财 政 干 部 教 育 中 心 上 海 市 事 业 单 位 国 有 资 产 管 理 事 务 中 心 ) 2015 年 度 决 算 第 一 部 分 上 海 市 财 务 会 计 管 理 中 心 ( 上 海 市 财 政 干 部 教 育 中 心 上 海 市 事 业 单 位 国 有 资 产 管 理 事 务 中 心 ) 概 况 一 主 要 职 责 受

More information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B9D8D3DAB0BABBAAA3A8C9CFBAA3A3A9D7D4B6AFBBAFB9A4B3CCB9C9B7DDD3D0CFDEB9ABCBBE32303132C4EAC4EAB6C8B9C9B6ABB4F3BBE1B7A8C2C9D2E2BCFBCAE92E646F6378>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B9D8D3DAB0BABBAAA3A8C9CFBAA3A3A9D7D4B6AFBBAFB9A4B3CCB9C9B7DDD3D0CFDEB9ABCBBE32303132C4EAC4EAB6C8B9C9B6ABB4F3BBE1B7A8C2C9D2E2BCFBCAE92E646F6378> 上 海 德 载 中 怡 律 师 事 务 所 关 于 昂 华 ( 上 海 ) 自 动 化 工 程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二 〇 一 二 年 年 度 股 东 大 会 法 律 意 见 书 上 海 德 载 中 怡 律 师 事 务 所 上 海 市 银 城 中 路 168 号 上 海 银 行 大 厦 1705 室 (200120) 电 话 :8621-5012 2258 传 真 :8621-5012 2257

More information

5 436060469-B-002 行 政 处 罚 在 气 象 探 测 环 境 保 护 范 围 内 从 事 危 害 气 象 探 测 环 境 活 动 的 处 罚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气 象 法 第 三 十 五 条 第 一 款 第 二 项 6 436060469-B-003 行 政 处 罚 在

5 436060469-B-002 行 政 处 罚 在 气 象 探 测 环 境 保 护 范 围 内 从 事 危 害 气 象 探 测 环 境 活 动 的 处 罚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气 象 法 第 三 十 五 条 第 一 款 第 二 项 6 436060469-B-003 行 政 处 罚 在 权 力 清 单 目 录 部 门 ( 公 章 ): 填 表 日 期 :2015-8-10 代 码 权 力 类 型 职 权 名 称 法 定 依 据 工 作 流 程 工 作 时 限 实 施 主 体 承 办 科 室 1 436060469-A-001 行 政 许 可 防 雷 装 置 设 计 审 核 和 竣 工 验 收 国 务 院 对 确 需 保 留 的 行 政 审 批 项 目 设 定 行 政 许 可 的 决

More information

第 一 部 分 部 门 概 况 一 主 要 职 能 参 政 议 政 民 主 监 督, 参 加 中 国 共 产 党 领 导 的 政 治 协 商 二 部 门 预 算 单 位 构 成 中 国 民 主 建 国 会 山 东 省 委 员 会 部 门 预 算 包 括 中 国 民 主 建 国 会 山 东 省 委 员

第 一 部 分 部 门 概 况 一 主 要 职 能 参 政 议 政 民 主 监 督, 参 加 中 国 共 产 党 领 导 的 政 治 协 商 二 部 门 预 算 单 位 构 成 中 国 民 主 建 国 会 山 东 省 委 员 会 部 门 预 算 包 括 中 国 民 主 建 国 会 山 东 省 委 员 中 国 民 主 建 国 会 山 东 省 委 员 会 2016 年 部 门 预 算 目 录 第 一 部 分 部 门 概 况 一 主 要 职 能 二 部 门 预 算 单 位 构 成 第 二 部 分 2016 年 部 门 预 算 表 一 2016 年 收 支 预 算 总 表 ( 功 能 分 类 科 目 ) 二 2016 年 收 支 预 算 总 表 ( 经 济 分 类 科 目 ) 三 2016 年 收 入

More information

四川省卫生厅关于开展医疗美容主诊医师资格考试及换证工作的通知

四川省卫生厅关于开展医疗美容主诊医师资格考试及换证工作的通知 四 川 省 医 学 会 文 件 川 学 会 医 字 [2014]161 号 四 川 省 医 学 会 关 于 开 展 医 疗 美 容 主 诊 医 师 资 格 考 试 及 换 证 工 作 的 通 知 各 市 ( 州 ) 卫 生 局 医 学 会 省 卫 生 和 计 划 生 育 委 员 会 直 属 医 疗 机 构 国 家 卫 生 和 计 划 生 育 委 员 会 驻 川 医 疗 机 构 : 根 据 四 川 省

More information

公 开 刊 物 须 有 国 内 统 一 刊 (CN), 发 表 文 章 的 刊 物 需 要 在 国 家 新 闻 出 版 广 电 总 局 (www.gapp.gov.cn 办 事 服 务 便 民 查 询 新 闻 出 版 机 构 查 询 ) 上 能 够 查 到 刊 凡 在 有 中 国 标 准 书 公 开

公 开 刊 物 须 有 国 内 统 一 刊 (CN), 发 表 文 章 的 刊 物 需 要 在 国 家 新 闻 出 版 广 电 总 局 (www.gapp.gov.cn 办 事 服 务 便 民 查 询 新 闻 出 版 机 构 查 询 ) 上 能 够 查 到 刊 凡 在 有 中 国 标 准 书 公 开 杭 教 人 2014 7 杭 州 市 教 育 局 关 于 中 小 学 教 师 系 列 ( 含 实 验 教 育 管 理 ) 晋 升 高 级 专 业 技 术 资 格 有 关 论 文 要 求 的 通 知 各 区 县 ( 市 ) 教 育 局 ( 社 发 局 ), 直 属 学 校 ( 单 位 ), 委 托 单 位 : 为 进 一 步 规 范 杭 州 市 中 小 学 教 师 系 列 ( 含 实 验 教 育 管

More information

目 录 第 一 部 分 概 况 一 主 要 职 能 二 部 门 预 算 单 位 构 成 第 二 部 分 2015 年 部 门 预 算 表 一 2015 年 收 支 预 算 总 表 二 2015 年 收 入 预 算 表 三 2015 年 支 出 预 算 表 ( 按 科 目 ) 四 2015 年 支 出

目 录 第 一 部 分 概 况 一 主 要 职 能 二 部 门 预 算 单 位 构 成 第 二 部 分 2015 年 部 门 预 算 表 一 2015 年 收 支 预 算 总 表 二 2015 年 收 入 预 算 表 三 2015 年 支 出 预 算 表 ( 按 科 目 ) 四 2015 年 支 出 2015 年 山 东 省 统 计 局 部 门 预 算 1 目 录 第 一 部 分 概 况 一 主 要 职 能 二 部 门 预 算 单 位 构 成 第 二 部 分 2015 年 部 门 预 算 表 一 2015 年 收 支 预 算 总 表 二 2015 年 收 入 预 算 表 三 2015 年 支 出 预 算 表 ( 按 科 目 ) 四 2015 年 支 出 预 算 表 ( 按 单 位 ) 五 2015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Word - 中节能_工业项目节能评估审查导则Draft.doc

Microsoft Word - 中节能_工业项目节能评估审查导则Draft.doc 0 -------------------------------------------------------------------------------- 2 ----------------------------------------------------------------------------- 2 节 评 ----------------------------------------------------------------------------------------------------

More information

3 月 30 日 在 中 国 证 券 报 上 海 证 券 报 证 券 时 报 证 券 日 报 和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上 发 出 召 开 本 次 股 东 大 会 公 告, 该 公 告 中 载 明 了 召 开 股 东 大 会 的 日 期 网 络 投 票 的 方 式 时 间 以 及 审

3 月 30 日 在 中 国 证 券 报 上 海 证 券 报 证 券 时 报 证 券 日 报 和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上 发 出 召 开 本 次 股 东 大 会 公 告, 该 公 告 中 载 明 了 召 开 股 东 大 会 的 日 期 网 络 投 票 的 方 式 时 间 以 及 审 北 京 市 君 致 律 师 事 务 所 关 于 浪 潮 软 件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15 年 度 股 东 大 会 的 法 律 意 见 书 致 : 浪 潮 软 件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北 京 市 君 致 律 师 事 务 所 ( 以 下 简 称 本 所 ) 受 浪 潮 软 件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以 下 简 称 公 司 ) 的 委 托, 指 派 律 师 出 席 2016 年 4 月

More information

世华财讯模拟操作手册

世华财讯模拟操作手册 第 一 部 分 : 股 票 模 拟 操 作 部 分 1. 登 录 与 主 界 面 1.1 登 录 学 生 在 桌 面 上, 打 开 世 华 文 件 夹, 直 接 双 击 文 件 夹 中 的 快 捷 图 标, 系 统 弹 出 世 华 财 讯 模 拟 股 票 交 易 系 统 ( 客 户 端 ) 窗 口, 如 图 1.1 所 示 图 1.1 请 输 入 登 录 名 称 及 密 码, 单 击 确 认 登 录

More information

<4D F736F F D20D6D0B9FABDE1CBE3C9CFBAA3B7D6B9ABCBBECCD8CAE2B7A8C8CBBBFAB9B9D6A4C8AFD5CBBBA7BFAABBA7D2B5CEF1D6B8C4CF2E646F63>

<4D F736F F D20D6D0B9FABDE1CBE3C9CFBAA3B7D6B9ABCBBECCD8CAE2B7A8C8CBBBFAB9B9D6A4C8AFD5CBBBA7BFAABBA7D2B5CEF1D6B8C4CF2E646F63> 中 国 结 算 上 海 分 公 司 特 殊 法 人 机 构 证 券 账 户 开 户 业 务 指 南 本 业 务 指 南 适 用 于 由 中 国 证 券 登 记 结 算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上 海 分 公 司 ( 以 下 简 称 本 公 司 ) 负 责 受 理 的 特 殊 法 人 机 构 证 券 账 户 和 专 用 证 券 账 户 的 开 户 业 务 一 受 理 范 围 本 公 司 直 接 受 理

More information

第三章 海关对报关企业和报关员的管理制度

第三章 海关对报关企业和报关员的管理制度 第 三 章 海 关 报 关 企 业 和 报 关 员 的 制 度 第 一 节 中 国 的 报 关 制 度 一 报 关 制 度 的 建 立 与 发 展 1987 年 7 月 1 日 颁 布 实 施 的 中 华 人 民 和 国 海 关 法 ( 以 下 简 称 海 关 法 ) 首 次 以 正 式 法 律 的 形 式 明 确 了 海 关 的 性 质, 即 中 华 人 民 和 国 海 关 是 国 家 进 出 关

More information

河北省人大常委会机关车队

河北省人大常委会机关车队 河 北 省 人 大 常 委 会 机 关 服 务 中 心 2015 年 部 门 决 算 河 北 省 人 大 常 委 会 机 关 服 务 中 心 编 制 河 北 省 人 大 常 委 会 机 关 服 务 中 心 2015 年 部 门 决 算 公 开 目 录 第 一 部 分 部 门 概 况 一 部 门 职 责 二 部 门 情 况 第 二 部 分 2015 年 度 部 门 决 算 报 表 一 收 入 支 出

More information

2006年顺德区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分数线

2006年顺德区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分数线 2014 年 顺 德 区 高 中 阶 段 学 校 考 试 提 前 批 第 一 批 第 二 批 学 校 录 取 根 据 佛 山 市 办 提 供 的 考 生 数 据, 现 将 我 区 2014 年 高 中 阶 段 学 校 考 试 提 前 批 第 一 批 第 二 批 学 校 的 录 取 公 布 如 下 : 一 顺 德 一 中 录 取 分 第 1 志 愿, 总 分 585, 综 合 表 现 评 价 A, 考

More information

十 三 条 情 形 及 国 务 院 关 于 严 格 控 制 新 设 行 政 许 可 的 通 知 不 得 设 定 行 政 许 可 情 形 的 外 ), 法 律 法 规 国 务 院 决 定 地 方 性 法 规 和 省 政 府 规 章 明 确 由 市 县 两 级 实 施 或 国 务 院 省 政 府 下 放

十 三 条 情 形 及 国 务 院 关 于 严 格 控 制 新 设 行 政 许 可 的 通 知 不 得 设 定 行 政 许 可 情 形 的 外 ), 法 律 法 规 国 务 院 决 定 地 方 性 法 规 和 省 政 府 规 章 明 确 由 市 县 两 级 实 施 或 国 务 院 省 政 府 下 放 湖 北 省 人 民 政 府 行 政 审 批 制 度 改 革 办 公 室 文 件 十 三 条 情 形 及 国 务 院 关 于 严 格 控 制 新 设 行 政 许 可 的 通 知 不 得 设 定 行 政 许 可 情 形 的 外 ), 法 律 法 规 国 务 院 决 定 地 方 性 法 规 和 省 政 府 规 章 明 确 由 市 县 两 级 实 施 或 国 务 院 省 政 府 下 放 给 市 县 的 行

More information

目 录 第 一 部 分. 部 门 概 况 一. 主 要 职 能 二. 部 门 预 算 单 位 构 成 第 二 部 分. 2016 年 部 门 预 算 表 一.2016 年 收 支 预 算 总 表 ( 功 能 分 类 科 目 ) 二.2016 年 收 支 预 算 总 表 ( 经 济 分 类 科 目 )

目 录 第 一 部 分. 部 门 概 况 一. 主 要 职 能 二. 部 门 预 算 单 位 构 成 第 二 部 分. 2016 年 部 门 预 算 表 一.2016 年 收 支 预 算 总 表 ( 功 能 分 类 科 目 ) 二.2016 年 收 支 预 算 总 表 ( 经 济 分 类 科 目 ) 2016 年 潍 坊 市 石 油 天 然 气 管 道 保 护 服 务 中 心 部 门 预 算 1 目 录 第 一 部 分. 部 门 概 况 一. 主 要 职 能 二. 部 门 预 算 单 位 构 成 第 二 部 分. 2016 年 部 门 预 算 表 一.2016 年 收 支 预 算 总 表 ( 功 能 分 类 科 目 ) 二.2016 年 收 支 预 算 总 表 ( 经 济 分 类 科 目 ) 三.2016

More information

山东省农业厅发文红头

山东省农业厅发文红头 山 东 省 农 业 厅 文 件 鲁 农 财 字 2016 52 号 山 东 省 农 业 厅 关 于 印 发 山 东 省 农 业 厅 农 业 财 政 专 项 管 理 办 法 的 通 知 各 市 农 业 局 ( 农 委 ), 厅 属 有 关 处 室 单 位 : 山 东 省 农 业 厅 农 业 财 政 专 项 管 理 办 法 已 经 2016 年 第 4 次 厅 长 办 公 会 审 议 通 过, 现 印

More information

2016年市委组织部部门预算

2016年市委组织部部门预算 2016 年 市 委 组 织 部 预 算 -1- 目 录 第 一 部 分 部 门 概 况 一 主 要 职 能 二 部 门 预 算 单 位 构 成 第 二 部 分 2016 年 部 门 预 算 表 表 1 2016 年 收 支 预 算 总 表 表 2 2016 年 收 入 预 算 表 ( 科 目 ) 表 3 2016 年 收 入 预 算 表 ( 单 位 ) 表 4 2016 年 支 出 预 算 表 表

More information

光明乳业股份有限公司

光明乳业股份有限公司 光 明 乳 业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非 公 开 发 行 A 股 股 票 募 集 资 金 存 放 与 实 际 使 用 情 况 的 专 项 报 告 及 审 核 报 告 截 至 2012 年 12 月 31 日 止 审 核 报 告 光 明 乳 业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全 体 股 东 : 德 师 报 ( 核 ) 字 (13) 第 E0019 号 我 们 审 核 了 后 附 的 光 明 乳 业 股 份

More information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D0A3B7A2A1B232303135A1B3313135BAC5B9D8D3DAD7E9D6AFBFAAD5B9C8ABD0A3BDCCD6B0B9A4B8DACEBBC6B8D3C3B1E4B6AFB9A4D7F7B5C4CDA8D6AA2E646F63>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D0A3B7A2A1B232303135A1B3313135BAC5B9D8D3DAD7E9D6AFBFAAD5B9C8ABD0A3BDCCD6B0B9A4B8DACEBBC6B8D3C3B1E4B6AFB9A4D7F7B5C4CDA8D6AA2E646F63> 广 西 科 技 大 学 文 件 校 发 2015 115 号 关 于 组 织 开 展 全 校 教 职 工 岗 位 聘 用 变 动 工 作 的 通 知 校 属 各 单 位 : 我 校 首 次 岗 位 聘 用 聘 期 已 满, 根 据 上 级 有 关 岗 位 设 置 与 聘 用 管 理 文 件 精 神, 为 进 一 步 促 进 学 校 人 才 资 源 的 科 学 合 理 配 置, 深 化 岗 位 聘 用

More information

资 产 期 末 余 额 负 债 及 所 有 者 权 益 期 末 余 额 流 动 资 产 : 流 动 负 债 : 货 币 资 金 应 收 票 据 应 收 账 款 其 他 应 收 款 存 货 流 动 资 产 合 计 短 期 借 款 应 付 票 据 应 付 账 款 应 付 职 工 薪 酬 应 交 税 费

资 产 期 末 余 额 负 债 及 所 有 者 权 益 期 末 余 额 流 动 资 产 : 流 动 负 债 : 货 币 资 金 应 收 票 据 应 收 账 款 其 他 应 收 款 存 货 流 动 资 产 合 计 短 期 借 款 应 付 票 据 应 付 账 款 应 付 职 工 薪 酬 应 交 税 费 跨 章 节 综 合 1. 黄 河 公 司 为 工 业 企 业, 为 增 值 税 一 般 纳 税 人, 适 用 的 增 值 税 税 率 为 17%, 其 有 关 资 料 如 下 : (1) 产 品 材 料 销 售 价 格 中 均 不 含 增 值 税 (2) 按 实 际 成 本 核 算, 逐 笔 结 转 销 售 成 本 (3)2010 年 12 月 1 日 有 关 科 目 余 额 如 下 : 单 位 :

More information

操作手册

操作手册 企 业 网 上 银 行 使 用 手 册 ( 智 信 版 ) 中 国 农 业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重 庆 市 分 行 目 录 使 用 网 上 银 行 前 务 必 了 解 的 信 息... 3 1. 基 本 功 能... 3 2. 网 银 操 作 员... 3 3. 登 录 方 式... 3 4. 特 别 提 醒... 3 快 速 使 用 指 南... 4 1. 注 册 用 户... 4 2.

More information

上证指数

上证指数 上 证 与 修 正 方 法 一 ( 一 ) 计 算 公 式 1. 上 证 指 数 系 列 均 采 用 派 许 加 权 综 合 价 格 指 数 公 式 计 算 2. 上 证 180 指 数 上 证 50 指 数 等 以 成 份 股 的 调 整 股 本 数 为 权 数 进 行 加 权 计 算, 计 算 公 式 为 : 报 告 期 指 数 =( 报 告 期 样 本 股 的 调 整 市 值 / 基 期 )

More information

标题

标题 甘 肃 政 务 服 务 网 三 张 清 单 录 入 审 核 发 布 人 员 操 作 手 册 甘 肃 省 人 民 政 府 办 公 厅 2015 年 6 月 目 录 三 张 清 单 录 入 审 核 发 布 总 体 介 绍 3 页 权 责 清 单 信 息 录 入 初 审 终 审 和 发 布 16 页 公 共 服 务 事 项 信 息 录 入 初 审 终 审 和 发 布 38 页 省 政 府 共 性 权 责

More information

非公开发行合规性报告

非公开发行合规性报告 中 信 建 投 证 券 股 份 关 于 曙 光 信 息 产 业 股 份 非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发 行 过 程 和 认 购 对 象 合 规 性 的 报 告 经 中 国 证 券 监 督 管 理 委 员 会 证 监 许 可 [2015]3146 号 文 核 准, 曙 光 信 息 产 业 股 份 ( 以 下 简 称 中 科 曙 光 发 行 人 ) 向 不 超 过 10 名 符 合 条 件 的 特 定

More information

2 根 据 广 东 省 交 通 建 设 工 程 施 工 现 场 开 工 前 考 核 评 表 或 根 据 广 东 省 交 通 建 设 工 程 施 工 现 场 实 施 过 程 考 核 评 表 的 和 内 容 进 行 核 查 ; 3 现 场 抽 查 具 有 代 表 性 的 各 岗 位 人 员 ( 从 事

2 根 据 广 东 省 交 通 建 设 工 程 施 工 现 场 开 工 前 考 核 评 表 或 根 据 广 东 省 交 通 建 设 工 程 施 工 现 场 实 施 过 程 考 核 评 表 的 和 内 容 进 行 核 查 ; 3 现 场 抽 查 具 有 代 表 性 的 各 岗 位 人 员 ( 从 事 1.6 广 东 省 交 通 建 设 工 程 施 工 现 场 考 核 实 施 细 则 ( 试 行 ) 第 一 条 为 加 强 我 省 交 通 建 设 工 程 市 场 动 态 管, 健 全 行 业 的 督 管 体 系, 规 范 行 为, 提 高 工 作 质 量, 根 据 交 通 部 公 路 工 程 施 工 现 场 考 核 办 法 水 运 工 程 施 工 现 场 检 查 评 价 办 法 ( 试 行 ) 及

More information

21 业 余 制 -- 高 起 专 (12 级 ) 75 元 / 学 分 网 络 学 院 学 生 沪 教 委 财 (2005)49 号 江 西 化 校 工 科 22 业 余 制 -- 高 起 专 (12 级 ) 70 元 / 学 分 网 络 学 院 学 生 沪 教 委 财 (2005)49 号 吉

21 业 余 制 -- 高 起 专 (12 级 ) 75 元 / 学 分 网 络 学 院 学 生 沪 教 委 财 (2005)49 号 江 西 化 校 工 科 22 业 余 制 -- 高 起 专 (12 级 ) 70 元 / 学 分 网 络 学 院 学 生 沪 教 委 财 (2005)49 号 吉 1 普 通 高 校 学 费 5000 元 / 学 年 一 般 专 业 2 普 通 高 校 学 费 5500 元 / 学 年 特 殊 专 业 3 普 通 高 校 学 费 10000 元 / 学 年 艺 术 专 业 4 中 德 合 作 办 学 15000 元 / 学 年 本 科 生 本 科 学 费 5 ( 含 港 澳 修 读 第 二 专 业 辅 修 专 业 及 学 位 学 费 不 超 过 选 读 专 业

More information

目 录 第 一 部 分 概 况 一 主 要 职 能 二 部 门 预 算 单 位 构 成 第 二 部 分 15 年 部 门 预 算 表 一 15 年 收 支 预 算 总 表 二 15 年 收 入 预 算 表 三 15 年 支 出 预 算 表 ( 按 科 目 ) 四 15 年 支 出 预 算 表 ( 按

目 录 第 一 部 分 概 况 一 主 要 职 能 二 部 门 预 算 单 位 构 成 第 二 部 分 15 年 部 门 预 算 表 一 15 年 收 支 预 算 总 表 二 15 年 收 入 预 算 表 三 15 年 支 出 预 算 表 ( 按 科 目 ) 四 15 年 支 出 预 算 表 ( 按 15 年 山 东 省 科 学 院 部 门 预 算 1 目 录 第 一 部 分 概 况 一 主 要 职 能 二 部 门 预 算 单 位 构 成 第 二 部 分 15 年 部 门 预 算 表 一 15 年 收 支 预 算 总 表 二 15 年 收 入 预 算 表 三 15 年 支 出 预 算 表 ( 按 科 目 ) 四 15 年 支 出 预 算 表 ( 按 单 位 ) 五 15 年 财 政 拨 款 支

More information

第 六 条 资 格 证 书 实 行 总 量 控 制 合 理 布 局 集 中 受 理 动 态 管 理 集 中 受 理 时 间 提 前 3 个 月 公 告 第 七 条 资 格 证 书 的 颁 发 延 续 和 取 消 等 应 当 征 求 有 关 水 行 政 主 管 部 门 的 意 见 第 八 条 申 请

第 六 条 资 格 证 书 实 行 总 量 控 制 合 理 布 局 集 中 受 理 动 态 管 理 集 中 受 理 时 间 提 前 3 个 月 公 告 第 七 条 资 格 证 书 的 颁 发 延 续 和 取 消 等 应 当 征 求 有 关 水 行 政 主 管 部 门 的 意 见 第 八 条 申 请 附 件 生 产 建 设 项 目 水 土 保 持 方 案 编 制 资 质 管 理 办 法 第 一 条 为 加 强 生 产 建 设 项 目 水 土 保 持 方 案 ( 以 下 简 称 方 案 ) 编 制 资 质 管 理, 保 障 方 案 质 量, 推 进 水 土 保 持 事 业 发 展 和 生 态 文 明 建 设, 根 据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水 土 保 持 法 和 水 利 部 关 于 将 水

More information

新, 各 地 各 部 门 ( 单 位 ) 各 文 化 事 业 单 位 要 高 度 重 视, 切 实 加 强 领 导, 精 心 组 织 实 施 要 根 据 事 业 单 位 岗 位 设 置 管 理 的 规 定 和 要 求, 在 深 入 调 查 研 究 广 泛 听 取 意 见 的 基 础 上, 研 究 提

新, 各 地 各 部 门 ( 单 位 ) 各 文 化 事 业 单 位 要 高 度 重 视, 切 实 加 强 领 导, 精 心 组 织 实 施 要 根 据 事 业 单 位 岗 位 设 置 管 理 的 规 定 和 要 求, 在 深 入 调 查 研 究 广 泛 听 取 意 见 的 基 础 上, 研 究 提 广 西 壮 族 自 治 区 人 事 厅 广 西 壮 族 自 治 区 文 化 厅 文 件 桂 人 发 2009 42 号 关 于 印 发 广 西 壮 族 自 治 区 文 化 事 业 单 位 岗 位 设 置 结 构 比 例 指 导 标 准 的 通 知 各 市 人 事 局 文 化 局, 区 直 各 部 门 ( 单 位 ): 根 据 人 事 部 印 发 的 事 业 单 位 岗 位 设 置 管 理 试 行 办

More information

上海工程技术大学教学管理工作流

上海工程技术大学教学管理工作流 目 录 普 通 高 校 招 生 工 作 流 程... 1 普 通 高 校 招 生 工 作 流 程 图... 2 招 生 计 划 编 制 工 作 流 程... 3 招 生 计 划 编 制 工 作 流 程 图... 4 专 业 介 绍 修 订 工 作 流 程... 5 专 业 介 绍 修 订 工 作 流 程 图... 5 招 生 章 程 编 制 工 作 流 程... 6 招 生 章 程 编 制 工 作

More information

6 A 公 司 期 末 存 货 用 成 本 与 可 变 现 净 值 孰 低 法 计 价 2005 年 8 月 9 日 A 公 司 与 N 公 司 签 订 销 售 合 同, 由 A 公 司 于 2006 年 5 月 15 日 向 N 公 司 销 售 计 算 机 5000 台, 每 台 1.20 万 元

6 A 公 司 期 末 存 货 用 成 本 与 可 变 现 净 值 孰 低 法 计 价 2005 年 8 月 9 日 A 公 司 与 N 公 司 签 订 销 售 合 同, 由 A 公 司 于 2006 年 5 月 15 日 向 N 公 司 销 售 计 算 机 5000 台, 每 台 1.20 万 元 第 四 章 存 货 一 单 项 选 择 题 1 某 企 业 为 增 值 税 一 般 纳 税 人 本 月 购 入 原 材 料 150 公 斤, 收 到 的 增 值 税 专 用 发 票 注 明 价 款 900 万 元, 增 值 税 额 153 万 元 另 发 生 运 输 费 用 9 万 元 ( 运 费 抵 扣 7% 增 值 税 进 项 税 额 ), 包 装 费 3 万 元, 途 中 保 险 费 用 2.7

More information

( 四 ) 交 易 所 认 为 必 要 的 其 他 情 形 单 边 市 是 指 某 一 合 约 收 市 前 5 分 钟 内 出 现 只 有 停 板 价 格 的 买 入 ( 卖 出 ) 申 报 没 有 停 板 价 格 的 卖 出 ( 买 入 ) 申 报, 或 者 一 有 卖 出 ( 买 入 ) 申 报

( 四 ) 交 易 所 认 为 必 要 的 其 他 情 形 单 边 市 是 指 某 一 合 约 收 市 前 5 分 钟 内 出 现 只 有 停 板 价 格 的 买 入 ( 卖 出 ) 申 报 没 有 停 板 价 格 的 卖 出 ( 买 入 ) 申 报, 或 者 一 有 卖 出 ( 买 入 ) 申 报 中 国 金 融 期 货 交 易 所 风 险 控 制 管 理 办 法 (2007 年 6 月 27 日 实 施 2010 年 2 月 20 日 第 一 次 修 订 2012 年 5 月 31 日 第 二 次 修 订 2013 年 8 月 30 日 第 三 次 修 订 ) 第 一 章 总 则 第 一 条 为 加 强 期 货 交 易 风 险 管 理, 保 护 期 货 交 易 当 事 人 的 合 法 权 益,

More information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B6C0C1A2B6ADCAC2D0ECCCFABEFDCFC8C9FABCB0CCE1C3FBC8CBC9F9C3F72E646F63>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B6C0C1A2B6ADCAC2D0ECCCFABEFDCFC8C9FABCB0CCE1C3FBC8CBC9F9C3F72E646F63> 证 券 代 码 :000420 证 券 简 称 : 吉 林 化 纤 公 告 编 号 :2010-20 吉 林 化 纤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第 六 届 董 事 会 独 立 董 事 提 名 人 声 明 提 名 人 吉 林 化 纤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董 事 会 现 提 名 徐 铁 君 先 生 为 本 公 司 第 六 届 董 事 会 独 立 董 事 候 选 人, 并 发 表 公 开 声 明, 被

More information

名 称 生 命 科 学 学 院 083001 环 境 科 学 1 生 物 学 仅 接 收 院 内 调 剂, 初 试 分 数 满 足 我 院 生 物 学 复 试 最 低 分 数 线 生 命 科 学 学 院 071300 生 态 学 5 生 态 学 或 生 物 学 生 命 科 学 学 院 040102

名 称 生 命 科 学 学 院 083001 环 境 科 学 1 生 物 学 仅 接 收 院 内 调 剂, 初 试 分 数 满 足 我 院 生 物 学 复 试 最 低 分 数 线 生 命 科 学 学 院 071300 生 态 学 5 生 态 学 或 生 物 学 生 命 科 学 学 院 040102 华 中 师 范 大 学 2016 年 接 收 校 内 外 优 秀 硕 士 研 究 生 调 剂 信 息 表 名 称 经 济 与 工 商 管 理 学 院 020101 政 治 经 济 学 1 经 济 学 类 毕 业 学 校 与 报 考 学 校 不 低 于 我 校 办 学 层 次 经 济 与 工 商 管 理 学 院 020105 世 界 经 济 学 1 经 济 学 类 毕 业 学 校 与 报 考 学 校

More information

现 场 会 议 时 间 为 :2016 年 5 月 19 日 网 络 投 票 时 间 为 :2016 年 5 月 18 日 -2016 年 5 月 19 日 其 中 通 过 深 圳 证 券 交 易 所 交 易 系 统 进 行 网 络 投 票 的 时 间 为 2016 年 5 月 19 日 9:30-

现 场 会 议 时 间 为 :2016 年 5 月 19 日 网 络 投 票 时 间 为 :2016 年 5 月 18 日 -2016 年 5 月 19 日 其 中 通 过 深 圳 证 券 交 易 所 交 易 系 统 进 行 网 络 投 票 的 时 间 为 2016 年 5 月 19 日 9:30- 证 券 代 码 :300439 证 券 简 称 : 美 康 生 物 公 告 编 号 :2016-046 宁 波 美 康 生 物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15 年 度 股 东 大 会 决 议 公 告 公 司 及 董 事 会 全 体 成 员 保 证 信 息 披 露 的 内 容 真 实 准 确 完 整, 没 有 虚 假 记 载 误 导 性 陈 述 或 重 大 遗 漏 特 别 提 示 : 1 2016

More information

5) 继 续 教 育 证 书 ( 证 明 ) 复 印 件 ( 资 格 证 书 自 签 发 之 日 起 超 过 三 年 未 注 册 ); 6) 若 在 外 省 市 取 得 二 级 注 册 建 筑 师 资 格 证 书 的, 须 提 供 该 省 市 建 设 行 政 主 管 部 门 出 具 的 未 在 该

5) 继 续 教 育 证 书 ( 证 明 ) 复 印 件 ( 资 格 证 书 自 签 发 之 日 起 超 过 三 年 未 注 册 ); 6) 若 在 外 省 市 取 得 二 级 注 册 建 筑 师 资 格 证 书 的, 须 提 供 该 省 市 建 设 行 政 主 管 部 门 出 具 的 未 在 该 注 册 建 筑 师 初 始 注 册 一 办 理 依 据 : 1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注 册 建 筑 师 条 例 ( 国 务 院 第 184 号 令 ); 2 关 于 建 设 部 机 关 直 接 实 施 的 行 政 许 可 事 项 有 关 规 定 和 内 容 的 公 告 ( 建 设 部 公 告 第 278 号 ); 3 勘 察 设 计 注 册 工 程 师 管 理 规 定 ( 建 设 部 第 137

More information

目 录 -2-

目 录 -2- 2016 年 禹 城 市 城 市 管 理 行 政 执 法 局 部 门 预 算 -1- 目 录 -2- 第 一 部 分 部 门 概 况 一 主 要 职 能 二 部 门 预 算 单 位 构 成 第 二 部 分 2016 年 部 门 预 算 表 表 1 2016 年 支 预 算 总 表 表 2 2016 年 预 算 表 ( 科 目 ) 表 3 2016 年 预 算 表 ( 单 位 ) 表 4 2016 年

More information

册 的 证 明 ( 未 注 册 证 明 ) 四 材 料 要 求 1 一 级 注 册 结 构 工 程 师 : 初 始 注 册 申 请 表 相 关 工 作 业 绩 证 明 注 册 人 员 照 片 和 手 写 签 名 表 一 式 二 份, 附 件 材 料 一 式 一 份 ; 二 级 注 册 结 构 工 程

册 的 证 明 ( 未 注 册 证 明 ) 四 材 料 要 求 1 一 级 注 册 结 构 工 程 师 : 初 始 注 册 申 请 表 相 关 工 作 业 绩 证 明 注 册 人 员 照 片 和 手 写 签 名 表 一 式 二 份, 附 件 材 料 一 式 一 份 ; 二 级 注 册 结 构 工 程 注 册 结 构 工 程 师 初 始 注 册 一 办 理 依 据 : 1 勘 察 设 计 注 册 工 程 师 管 理 规 定 ( 建 设 部 第 137 号 令 ); 2 关 于 建 设 部 机 关 直 接 实 施 的 行 政 许 可 事 项 有 关 规 定 和 内 容 的 公 告 ( 建 设 部 公 告 第 278 号 ); 3 关 于 一 级 注 册 结 构 工 程 师 有 关 注 册 问 题 的

More information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A1B6C8DAD7CAC8DAC8AFBDBBD2D7CAB5CAA9CFB8D4F2A1B7D0DEB6A9BDE2B6C1A3A8C8DAD7CAC8DAC8AFD7A8C0B8A3A92E646F63>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A1B6C8DAD7CAC8DAC8AFBDBBD2D7CAB5CAA9CFB8D4F2A1B7D0DEB6A9BDE2B6C1A3A8C8DAD7CAC8DAC8AFD7A8C0B8A3A92E646F63>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融 资 融 券 交 易 实 施 细 则 解 读 一 什 么 是 融 资 融 券 交 易? 融 资 融 券 交 易, 又 称 信 用 交 易, 是 指 投 资 者 向 具 有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会 员 资 格 的 证 券 公 司 提 供 担 保 物, 借 入 资 金 买 入 本 所 上 市 证 券 或 借 入 本 所 上 市 证 券 并 卖 出 的 行 为 与 现

More information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安 信 证 券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关 于 南 京 新 联 电 子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非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发 行 过 程 和 认 购 对 象 合 规 性 的 报 告 经 中 国 证 券 监 督 管 理 委 员 会 证 监 许 可 [2016]126 号 文 核 准, 南 京 新 联 电 子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以 下 简 称 新 联 电 子 发 行 人 或 公 司 ) 非

More information

PDFᅲᆰᄏ커￷

PDFᅲᆰᄏ커￷ 跨 国 公 司 外 汇 资 金 集 中 运 营 管 理 业 务 宣 传 册 为 切 实 服 务 实 体 经 济, 促 进 贸 易 投 资 便 利 化, 支 持 产 业 结 构 转 型 升 级, 探 索 投 融 资 汇 兑 便 利, 国 家 外 汇 管 理 局 于 2014 年 4 月 18 日 发 布 了 国 家 外 汇 管 理 局 关 于 印 发 < 跨 国 公 司 外 汇 资 金 集 中 运 营

More information

一 公 共 卫 生 硕 士 专 业 学 位 论 文 的 概 述 学 位 论 文 是 对 研 究 生 进 行 科 学 研 究 或 承 担 专 门 技 术 工 作 的 全 面 训 练, 是 培 养 研 究 生 创 新 能 力, 综 合 运 用 所 学 知 识 发 现 问 题, 分 析 问 题 和 解 决

一 公 共 卫 生 硕 士 专 业 学 位 论 文 的 概 述 学 位 论 文 是 对 研 究 生 进 行 科 学 研 究 或 承 担 专 门 技 术 工 作 的 全 面 训 练, 是 培 养 研 究 生 创 新 能 力, 综 合 运 用 所 学 知 识 发 现 问 题, 分 析 问 题 和 解 决 上 海 市 公 共 卫 生 硕 士 专 业 学 位 论 文 基 本 要 求 和 评 价 指 标 体 系 ( 试 行 ) 上 海 市 学 位 委 员 会 办 公 室 二 O 一 二 年 三 月 一 公 共 卫 生 硕 士 专 业 学 位 论 文 的 概 述 学 位 论 文 是 对 研 究 生 进 行 科 学 研 究 或 承 担 专 门 技 术 工 作 的 全 面 训 练, 是 培 养 研 究 生 创

More information

投 资 者 可 在 基 金 管 理 人 指 定 的 销 售 机 构 申 购 和 赎 回 美 元 等 外 币 销 售 的 基 金 份 额, 具 体 详 见 基 金 管 理 人 相 关 公 告 2 在 三 申 购 与 赎 回 的 原 则 部 分 增 加 : 1 本 基 金 采 用 多 币 种 销 售,

投 资 者 可 在 基 金 管 理 人 指 定 的 销 售 机 构 申 购 和 赎 回 美 元 等 外 币 销 售 的 基 金 份 额, 具 体 详 见 基 金 管 理 人 相 关 公 告 2 在 三 申 购 与 赎 回 的 原 则 部 分 增 加 : 1 本 基 金 采 用 多 币 种 销 售, 博 时 基 金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关 于 修 订 博 时 大 中 华 亚 太 精 选 股 票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基 金 合 同 及 托 管 协 议 部 分 条 款 的 公 告 为 满 足 投 资 者 的 理 财 需 求, 根 据 博 时 大 中 华 亚 太 精 选 股 票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基 金 合 同 ( 以 下 简 称 原 基 金 合 同 ) 的 有 关 约 定, 博 时 基

More information

文 化 记 忆 传 统 创 新 与 节 日 遗 产 保 护 根 据 德 国 学 者 阿 斯 曼 的 文 化 记 忆 理 论 仪 式 与 文 本 是 承 载 文 化 记 忆 的 两 大 媒 体 在 各 种 仪 式 行 为 中 节 日 以 其 高 度 的 公 共 性 有 组 织 性 和 历 史 性 而 特 别 适 用 于 文 化 记 忆 的 储 存 和 交 流 节 日 的 文 化 功 能 不 仅 在 于

More information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72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72号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财 政 部 令 第 72 号 事 业 单 位 会 计 准 则 事 业 单 位 会 计 准 则 已 经 2012 年 12 月 5 日 财 政 部 部 务 会 议 修 订 通 过, 现 将 修 订 后 的 事 业 单 位 会 计 准 则 公 布, 自 2013 年 1 月 1 日 起 施 行 财 政 部 2012 年 12 月 6 日 事 业 单 位 会 计 准 则 第 一

More informa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