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D F736F F D A67EAED5B6E9A9CAAB49AE60A142A9CAC4CCC25AA9CEA9CAC551ADE2A8C6A5F3AED7A8D2A4C0A8C9ACE3B051B75F28A4A4A5BFB0AAA475A15EBDD2B57BA5CE>

Size: px
Start display at page:

Download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313033A67EAED5B6E9A9CAAB49AE60A142A9CAC4CCC25AA9CEA9CAC551ADE2A8C6A5F3AED7A8D2A4C0A8C9ACE3B051B75F28A4A4A5BFB0AAA475A15EBDD2B57BA5CE>"

Transcription

1 高 雄 市 103 年 度 友 善 校 園 學 生 事 務 與 輔 導 工 作 校 園 性 侵 害 性 騷 擾 或 性 霸 凌 事 件 法 令 知 能 與 處 理 程 序 案 例 研 討 會 手 冊 目 錄 一 活 動 辦 法 與 課 程 配 當 表 :... 頁 1 二 講 師 ( 一 ) 蕭 昭 君 老 師 課 程 參 考 資 料 : 頁 4 從 自 認 倒 霉 到 尋 求 國 家 賠 償 : 晚 近 台 灣 校 園 性 侵 害 防 治 議 題 的 進 展 三 講 師 ( 二 ) 張 萍 老 師 課 程 參 考 資 料 : 頁 12 校 園 性 別 霸 凌 與 性 別 正 義 實 踐 四 張 萍 老 師 課 程 附 件 資 料 : 頁 47 五 各 級 學 校 非 屬 性 別 平 等 教 育 法 所 定 性 騷 擾 事 件 之 申 訴 及 處 理 流 程 說 明 : 頁 58 六 性 別 書 庫 展 示 書 目 ( 繪 本 書 籍 與 DVD):. 頁 62 七 研 討 會 參 加 名 單 :. 頁 64

2

3 高 雄 市 103 年 度 友 善 校 園 學 生 事 務 與 輔 導 工 作 校 園 性 侵 害 性 騷 擾 或 性 霸 凌 事 件 案 例 分 享 研 討 會 計 畫 壹 依 據 : 教 育 部 103 年 度 友 善 校 園 學 生 事 務 與 輔 導 工 作 計 畫 辦 理 貳 目 的 : 一 提 供 性 別 平 等 意 識 培 力 演 講 座 談 會 等 案 例 研 討 研 習 模 式 二 增 進 處 理 校 園 性 侵 害 性 騷 擾 或 性 霸 凌 事 件 之 態 度 認 知 與 實 務 操 作 等 能 力, 期 達 到 確 實 通 報 及 依 法 有 效 處 理 性 平 事 件 三 透 過 案 例 說 明 能 提 升 性 別 平 等 教 育 輔 導 知 能, 積 極 發 揮 教 育 及 預 防 之 目 的 四 傳 承 性 別 平 等 教 育 推 展 經 驗 與 做 法, 促 進 友 善 校 園 與 人 權 維 護 之 使 命 感 參 辦 理 單 位 : 一 指 導 單 位 : 教 育 部 高 雄 市 政 府 教 育 局 二 承 辦 單 位 : 高 雄 市 中 正 高 級 工 業 職 業 學 校 肆 研 習 日 期 :103 年 4 月 18 日 ( 星 期 五 ) 伍 研 習 時 間 :9:00-16:30, 核 予 研 習 時 數 6 小 時 陸 研 習 地 點 : 高 雄 市 中 正 高 級 工 業 職 業 學 校, 忠 孝 樓 地 下 一 樓 1001 室 ( 高 雄 市 前 鎮 區 光 華 二 路 80 號 ) 柒 研 習 內 容 : 課 程 表 如 附 件 一 捌 主 講 人 : 蕭 昭 君 國 立 東 華 大 學 課 程 與 潛 能 開 發 學 系 副 教 授 曾 任 臺 灣 性 別 平 等 教 育 協 會 理 事 長 張 萍 財 團 法 人 人 本 教 育 文 教 基 金 會 南 部 辦 公 室 主 任 玖 報 名 方 式 : 一 即 日 起 至 103 年 4 月 15 日 ( 星 期 二 ) 止 請 各 校 參 加 人 員 進 入 全 國 教 師 在 職 進 修 資 訊 網, 進 行 報 名 二 承 辦 學 校 聯 絡 電 話 : 中 正 高 工 輔 導 中 心 ( 轉 ) 林 秀 瑛 主 任 或 卓 耕 宇 輔 導 教 師 拾 參 加 對 象 及 人 數 : 本 市 高 中 職 及 國 中 校 長 執 行 秘 書 參 加, 共 計 122 人 拾 壹 經 費 : 由 本 局 專 款 補 助 50,000 元, 經 費 概 算 表 如 附 件 二 拾 貳 預 期 效 益 : 1

4 一 透 過 經 驗 傳 承, 學 員 能 明 瞭 性 平 教 育 之 精 神 與 理 念, 確 實 依 法 通 報 與 處 理, 建 立 友 善 校 園 與 維 護 人 權 使 命 感 二 經 由 案 例 講 解 與 討 論, 學 員 能 維 護 教 職 員 生 基 本 人 權 並 避 免 性 騷 擾 性 侵 害 或 性 霸 凌 迷 思, 積 極 推 動 性 別 平 等 教 育 工 作 拾 參 獎 勵 : 本 活 動 圓 滿 達 成 任 務 時, 承 辦 學 校 工 作 人 員 依 高 雄 市 立 各 級 學 校 及 幼 稚 園 教 職 員 工 獎 懲 標 準 補 充 規 定 敘 獎, 以 玆 鼓 勵 拾 肆 備 註 : 為 響 應 環 保 政 策, 與 會 人 員 請 自 備 環 保 杯 拾 伍 本 計 畫 經 呈 市 長 核 定 後 實 施, 其 修 正 時 亦 同 2

5 附 件 一 高 雄 市 103 年 度 友 善 校 園 學 生 務 與 輔 導 工 作 計 畫 - 校 園 性 侵 害 性 騷 擾 或 性 霸 凌 事 件 案 例 分 享 研 討 會 課 表 103 年 4 月 18 日 ( 星 期 五 ) 時 間 主 題 主 講 人 / 與 談 人 主 持 人 08:30~08:50 報 到 領 取 資 料 08:50~09:00 始 業 式 教 育 局 代 表 09:00~12:00 12:00~13:30 午 餐 13:30~16:00 專 題 演 講 校 園 性 侵 害 性 騷 擾 或 性 霸 凌 事 件 經 驗 傳 承 與 案 例 研 討 場 地 : 中 正 高 工 1001 室 專 題 演 講 校 園 性 侵 害 性 騷 擾 或 性 霸 凌 事 件 案 例 研 討 場 地 : 中 正 高 工 1001 室 主 講 人 : 蕭 昭 君 副 教 授 國 立 東 華 大 學 課 程 與 潛 能 開 發 學 系 主 講 人 : 張 萍 主 任 人 本 教 育 文 教 基 金 會 南 部 辦 公 室 楊 狄 龍 校 長 楊 狄 龍 校 長 16:00~16:30 綜 合 座 談 :Q&A 場 地 : 中 正 高 工 1001 室 主 持 人 : 楊 狄 龍 校 長 與 談 人 : 張 萍 主 任 教 育 局 代 表 16:30~ 賦 歸 3

6 從 自 認 倒 霉 到 尋 求 國 家 賠 償 晚 近 台 灣 校 園 性 侵 害 防 治 議 題 的 進 展 1 蕭 昭 君 Jau-jiun Hsiao, 國 立 東 華 大 學 課 程 設 計 與 潛 能 開 發 學 系 副 教 授 本 文 描 繪 晚 近 台 灣 校 園 性 侵 害 防 治 的 進 展, 以 個 人 的 調 查 處 理 經 驗, 觀 察 校 園 性 侵 害 防 治 景 觀 的 轉 變, 過 去 15 年, 學 校 從 不 知 如 何 處 理 或 被 動 規 避 到 被 迫 依 法 積 極 處 理, 受 害 家 庭 從 退 縮 自 認 倒 霉 到 主 動 尋 求 國 家 賠 償, 公 部 門 除 了 立 法 修 法, 晚 近 更 出 現 五 個 國 家 賠 償 判 例 本 文 企 圖 對 於 這 些 現 象, 賦 予 意 義 猶 記 得 1996 年 底, 我 所 任 教 的 師 範 學 院 只 能 以 比 較 是 在 處 理 天 災 的 危 機 處 理 小 組, 面 對 女 學 生 利 用 bbs 網 路 控 訴 被 男 教 授 性 騷 擾 的 事 件 作 為 培 育 國 小 師 資 的 機 構, 當 時 完 全 束 手 無 策, 不 知 該 如 何 處 理 當 時 不 只 師 資 培 育 課 程 中 沒 有 性 別 相 關 的 課 程, 校 務 行 政 具 現 父 權 文 化, 危 機 處 理 小 組 都 是 男 性 教 授, 對 於 性 騷 擾 充 滿 迷 思, 例 如 被 摸 一 下, 又 沒 有 少 一 塊 肉 女 學 生 一 定 是 有 所 求, 要 不 然 怎 麼 會. 這 個 教 授 一 向 風 流 倜 儻. 人 事 室 擔 心 X 教 授 很 生 氣, 如 果 學 校 處 理, 就 要 告 學 校 女 學 生 的 父 親 任 教 高 中, 我 仍 然 記 得 他 在 電 話 中 自 認 倒 霉 的 說 若 提 告, 學 校 一 定 官 官 相 護, 誰 會 相 信 我 女 兒 呢? 他 不 想 提 告, 形 同 解 決 了 學 校 的 困 窘, 不 需 處 理 不 只 師 培 機 構, 它 所 培 育 的 國 小 教 師, 自 然 也 陷 在 相 同 的 困 境 我 記 得 1999 年, 剛 畢 業 的 學 生 到 西 部 沿 海 村 落 任 教, 很 驚 訝 的 發 現 學 校 的 男 性 工 友 用 小 白 兔 誘 拐 低 年 級 女 學 童 到 他 的 辦 公 室, 上 下 其 手, 再 給 女 學 童 100 元, 並 教 她 不 能 說 家 長 發 現 後, 到 學 校 理 論, 卻 被 校 長 搓 湯 圓, 以 擔 心 二 度 傷 害 為 由, 家 長 就 不 再 追 究 這 位 初 任 女 老 師 最 難 過 的 是, 一 位 資 深 老 師 好 心 教 她 : 這 不 是 第 一 次 發 生, 他 個 人 有 怪 癖, 只 能 禁 止 學 生 去 那 裡, 誰 要 是 去 了 就 會 被 處 罰, 所 以 我 班 上 學 生 都 不 敢 去 校 長 在 會 議 中 警 告 大 家 不 要 對 外 亂 說, 以 免 害 他 退 休 金 泡 湯 初 任 女 老 師 在 信 中 不 解 提 問 : 校 長 說 這 是 個 人 修 養 有 問 題, 學 校 沒 法 可 治, 真 的 嗎? 前 述 校 園 性 騷 擾 事 件, 只 是 當 時 教 育 現 場 冰 山 一 角, 從 小 學 到 大 學, 學 校 的 處 理 呈 現 行 政 專 業 上 集 體 的 困 窘, 嚴 重 影 響 學 生 的 受 教 權, 也 讓 有 心 的 老 師 習 得 無 助 感, 對 學 校 行 政 失 望 但 是, 進 入 21 世 紀, 隨 後 台 灣 在 教 育 和 民 主 的 改 革, 學 校 被 迫 跟 著 改 變 相 對 於 前 述 女 老 師 無 奈 抱 怨 學 校 歸 避 處 理 的 心 態,2008 年 1 感 謝 人 本 教 育 基 金 會 南 部 聯 合 辦 公 室 主 任 張 萍 女 士 的 協 助, 本 文 相 關 案 件 資 料 整 理 自 財 團 法 人 人 本 教 育 基 金 會 東 吳 大 學 人 權 學 程 於 2011 年 5 月 5 日 於 台 北 東 吳 大 學 城 區 部 主 辦 的 校 園 性 侵 國 賠 案 例 研 討 會 手 冊 資 料 1 4

7 底, 另 一 位 在 台 灣 東 部 偏 遠 部 落 T 國 小 任 教 的 年 輕 女 老 師, 獲 知 女 學 生 疑 似 被 男 性 體 育 教 師 性 騷 擾, 就 依 法 啟 動 通 報 程 序, 讓 學 校 必 須 依 法 進 行 相 關 調 查 經 過 學 校 性 別 平 等 教 育 委 員 會 成 立 的 調 查 小 組 查 證 為 一 個 持 續 多 年 多 位 受 害 學 童 性 侵 犯 型 式 多 元 犯 案 地 點 多 元 的 性 侵 犯 事 件 2 T 國 小 在 2009 年 初 依 法 解 聘 男 教 師, 花 蓮 地 院 在 2009 年 八 月 判 定 應 執 行 有 期 徒 刑 十 八 年 司 法 調 查 也 意 外 發 現 T 校 多 年 來 的 性 侵 害 秘 密, 導 致 監 察 院 介 入 調 查, 知 情 卻 隱 匿 不 作 任 何 處 理 的 前 後 任 校 長 及 主 任, 除 被 監 察 院 彈 劾, 並 被 公 務 員 懲 戒 委 員 會 降 級 處 分 值 得 注 意 的 是, 爆 發 本 案 的 是 位 六 年 級 女 生 A, 她 寫 信 向 校 長 求 救, 提 到 身 體 被 摸 不 舒 服, 希 望 校 長 不 要 讓 X 老 師 再 當 老 師 因 為 學 校 很 小, 社 區 與 學 校 關 係 緊 密, 大 家 都 是 親 戚, 受 害 A 家 庭 面 對 來 自 社 區 要 求 原 諒 老 師 的 沉 重 壓 力, 不 明 案 情 的 居 民 謠 傳 家 長 只 是 想 要 藉 機 敲 一 筆 性 侵 害 的 污 名 持 續 困 擾 A 和 她 的 家 庭, 但 是,A 家 庭 從 頭 至 尾 不 接 受 金 錢 和 解, 以 免 法 院 因 此 輕 判 當 A 家 長 發 現 學 校 明 顯 隱 匿 之 前 的 案 情, 導 致 後 來 行 為 人 得 以 繼 續 性 騷 擾 與 性 侵 犯 其 他 學 生, 包 括 她 的 女 兒, 認 為 學 校 嚴 重 侵 犯 學 生 與 家 長 的 權 益, 因 此 考 慮 提 出 國 家 賠 償 告 訴 A 家 庭 經 濟 能 力 有 限, 父 親 待 業, 母 親 是 以 小 時 計 酬 的 勞 工, 雖 然 教 育 程 度 有 限, 卻 很 單 純 的 堅 持 陪 伴 勇 敢 的 女 兒 主 張 自 己 的 權 益, 他 們 從 報 紙 讀 到 台 中 某 國 小 性 侵 國 賠 訴 訟 的 報 導, 因 此 尋 求 法 律 扶 助 基 金 會 及 民 間 人 本 教 育 基 金 會 協 助, 本 案 其 他 三 個 也 是 非 常 弱 勢 的 受 害 家 庭, 因 為 A 家 庭 的 投 入 與 堅 持 而 連 帶 受 益 經 過 許 多 波 折,2010 年 6 月 23 日, 這 個 男 教 師 性 侵 害 四 名 女 學 生 的 嚴 重 案 件, 花 蓮 縣 政 府 終 於 與 T 國 小 分 別 先 與 三 個 受 害 家 庭 達 成 國 賠 協 議, 共 580 萬 ; 協 商 過 程 中,A 家 庭 對 於 協 議 書 並 未 明 確 指 出 前 後 任 校 長 與 主 任 隱 匿 的 責 任, 感 到 不 滿, 也 對 金 額 有 意 見, 因 而 協 商 破 局, 最 後 改 走 法 院 提 告,2011 年 1 月 6 日, 花 蓮 地 方 法 院 民 事 判 決 花 蓮 縣 政 府 與 T 國 小 應 賠 償 260 萬 元 與 A 家 庭, 國 賠 成 立, 本 案 定 讞 而 在 T 國 小 案 件 ( 簡 稱 案 一 ) 前 後, 台 灣 另 外 有 四 件 校 園 性 侵 害 的 國 賠 案 例 上 報 案 二 :2009 年 5 月 26 日, 針 對 台 北 縣 板 橋 G 國 小 兩 位 男 性 棒 球 教 練 共 同 性 侵 數 名 男 性 球 員 案 例 3, 台 北 縣 地 院 宣 判 國 賠 成 立, 台 北 縣 政 府 放 棄 上 訴, 國 賠 定 讞 2 我 是 該 案 的 校 外 調 查 委 員, 因 此 得 以 近 身 觀 察 相 關 法 律 如 何 在 學 校 現 場 運 作 或 難 以 運 作 3 本 案 行 為 人 為 雙 胞 胎 兄 弟, 共 同 在 2000 年 被 學 校 聘 為 棒 球 教 練, 本 案 受 害 學 童 表 示 年 夏 天 持 續 受 害, 兩 位 教 練 同 時 對 數 名 國 小 男 性 棒 球 隊 員 強 制 性 交 猥 褻,2008 年 6 月 19 日 板 橋 地 方 法 院 判 決 十 三 年 十 個 月 十 四 年 八 個 月 確 定 ( 執 行 九 年 六 個 月 與 十 年 ),2009 年 5 月 26 日 地 院 判 定 國 賠, 兩 位 教 練 與 學 校 同 列 被 告 2 5

8 學 校 依 國 賠 法 賠 償 三 名 學 童 585 萬, 並 對 兩 位 加 害 教 練 索 賠,2010 年 7 月 8 日 法 院 判 決 兩 位 加 害 人 要 賠 償 585 萬 4 案 三 :2010 年 12 月 27 日, 針 對 台 中 市 X 國 小 男 性 教 師 性 侵 男 學 生 案 件 5, 台 中 市 政 府 與 X 國 小 與 四 個 受 害 家 庭 達 成 國 賠 和 解, 共 計 802 萬, 據 台 中 市 政 府 新 聞 稿 表 示 將 向 加 害 教 師 求 償 公 庫 之 損 失 案 四 :2011 年 1 月 28 日, 針 對 某 國 立 W 高 職 男 教 師 性 侵 五 名 女 學 生 案 件 6, 地 方 法 院 宣 判 國 家 賠 償 成 立, 被 告 W 高 職 應 給 付 5 位 受 害 學 生 及 父 母 共 670 萬 這 是 教 育 部 直 轄 學 校 第 一 件 國 賠 民 間 團 體 人 本 基 金 會 呼 籲 教 育 部 指 示 學 校 放 棄 上 訴, 讓 傷 害 早 日 止 息 1 月 31 日 教 育 部 長 指 示 學 校 不 上 訴, 國 賠 定 讞 案 五 :2011 年 2 月 16 日, 針 對 國 立 某 特 殊 S 學 校 男 學 生 性 侵 女 學 生 案 件 7, 高 等 法 院 XX 分 院 判 決 S 學 校 應 負 國 家 賠 償 責 任, 歷 經 9 次 開 庭, 高 院 宣 判 學 校 應 賠 償 精 神 慰 撫 金 看 護 費 及 醫 療 費 用 118 萬 元 從 案 發 到 國 賠 定 讞 計 六 年 S 學 校 係 依 特 殊 教 育 法 設 立, 落 實 身 心 障 礙 學 生 教 育 權 之 特 教 學 校, 竟 然 未 建 立 安 全 之 校 園 空 間, 所 屬 公 務 員 是 怠 於 執 行 職 務, 雖 然 案 件 發 生 在 學 生 之 間, 學 校 也 要 負 連 帶 責 任 4 ( 年 7 月 31 日 網 路 搜 尋 校 園 性 侵 害 國 家 賠 償 5 本 案 爆 發 於 2007 年 10 月, 某 家 長 發 現 孩 子 想 要 對 教 師 蒐 証, 向 學 校 反 映 才 發 現, 男 性 加 害 教 師 涉 嫌 對 數 位 男 童 進 行 性 騷 擾, 但 是, 該 校 校 長 後 續 未 依 法 妥 適 處 理, 企 圖 大 事 化 小, 輕 報 案 情, 導 致 四 個 受 害 家 庭 不 再 相 信 學 校 2008 年 8 月 28 日 由 台 中 地 院 宣 布 一 審 判 決, 認 定 被 告 男 教 師 共 犯 29 次 強 制 猥 褻 5 次 口 交 性 侵 7 次 強 制 拍 下 猥 褻 照 片, 總 計 刑 期 達 163 年 10 月, 應 合 併 執 行 20 年 徒 刑 6 本 案 2009 年 1 月 爆 發, 某 高 職 女 學 生 向 同 學 泣 訴 遭 男 性 導 師 性 侵, 才 發 現 其 他 受 害 者,5 名 學 生 集 體 向 輔 導 室 申 訴 行 為 人 自 稱 劉 伯 溫 同 門 師 弟, 長 期 在 班 上 大 談 因 果 輪 迴 怪 力 亂 神, 當 眾 恐 嚇 女 學 生 前 世 有 很 多 罪 惡, 今 世 將 會 被 強 暴 得 性 病 婚 姻 不 幸 福, 謊 稱 與 他 發 生 性 關 係, 就 可 獲 得 保 護, 藉 此 連 續 誘 騙 9 名 女 學 生 性 侵 得 逞 警 方 查 扣 電 腦, 發 現 上 千 張 女 學 生 裸 照, 但 因 學 校 不 配 合 指 認, 警 方 請 受 害 學 生 協 助 指 認, 又 追 查 出 4 個 受 害 人 行 為 人 在 該 校 任 教 15 年, 警 方 調 查 後 發 現 年 紀 最 大 的 受 害 人 已 經 三 十 歲, 受 害 人 數 根 本 無 從 計 數 2009 年 11 月 25 日 高 院 判 有 期 徒 刑 648 年, 應 執 行 27 年 7 本 案 發 生 於 特 殊 學 校, 受 害 女 學 生 2005 年 在 學 校 廁 所 持 續 遭 到 男 同 學 性 侵, 女 學 生 因 為 語 言 表 達 能 力 有 限, 無 法 呼 救, 在 日 記 中 數 度 與 導 師 求 救, 未 獲 重 視, 案 發 後, 校 長 建 議 家 長 將 女 兒 嫁 給 男 性 加 害 者, 家 長 非 常 憤 怒 2007 年 1 月, 受 害 家 長 體 諒 加 害 家 庭 的 經 濟 困 頓, 撤 回 刑 事 附 帶 民 事 賠 償 的 告 訴,1 月 底, 高 等 法 院 宣 判 加 害 學 生 有 期 徒 刑 3 年 2010 年 3 月 最 高 法 院 維 持 高 院 判 決 定 讞 3 6

9 換 句 話 說, 過 去 15 年, 針 對 校 園 性 侵 害 議 題, 校 園 已 經 被 迫 發 展 出 完 全 不 同 的 教 育 景 觀 :( 一 ) 相 關 立 法 迫 使 教 育 工 作 者 再 也 不 能 輕 忽 以 對, 輕 則 記 過, 重 則 面 臨 監 察 院 調 查 行 政 疏 失, 甚 至 提 交 公 務 員 懲 戒 委 員 會 議 處, 或 面 臨 國 賠 訴 訟 ( 二 ) 學 校 身 體 自 主 權 教 育 的 成 果, 讓 學 生 有 知 識 伸 張 自 己 的 權 益 ;( 三 ) 法 院 有 關 國 家 賠 償 的 判 例, 確 定 學 校 的 連 帶 責 任, 迫 使 學 校 必 須 跳 脫 是 老 師 個 人 修 養 不 好, 與 學 校 無 關 的 既 定 思 維, 謹 慎 面 對 以 下 針 對 這 三 個 景 觀 的 轉 變, 進 行 說 明 一 相 關 立 法 迫 使 學 校 必 須 認 真 對 待 校 園 性 騷 擾 與 性 侵 害 隨 著 台 灣 的 民 主 化, 人 權 意 識 越 獲 重 視, 從 1990 年 代 中 以 降, 媒 體 大 幅 報 導 幾 個 發 生 在 國 立 大 學 卻 未 見 妥 善 處 理 的 性 騷 擾 與 性 侵 害 案 件 8, 引 發 社 會 高 度 關 切 民 間 婦 運 人 士 與 女 性 主 義 學 者 隨 後 努 力 促 成 2004 年 性 別 平 等 教 育 法 的 立 法, 其 中 專 章 法 源 規 範 校 園 性 侵 害 與 性 騷 擾 案 件 的 行 政 調 查 處 置 之 後 數 年, 教 育 部 持 續 推 動 大 學 與 國 立 高 中 職 校 園 性 侵 害 與 性 騷 擾 調 查 處 理 相 關 知 能 研 習, 建 立 案 件 調 查 處 理 人 才 資 料 庫, 也 經 費 支 持 地 方 縣 市 教 育 局 處 依 法 辦 理 中 小 學 相 關 知 能 研 習, 宣 導 性 平 法 精 神 與 概 念, 及 相 關 調 查 處 理 知 能 2004 年 至 今, 台 灣 的 各 級 學 校 從 無 法 處 理 的 窘 境, 演 變 到 必 須 依 法 組 成 委 員 會, 調 查 處 理 申 訴 案 件, 調 查 委 員 組 成 必 須 依 性 平 法 規 定, 三 分 之 一 需 具 調 查 專 業 素 養 這 一 路 走 來 確 實 不 易, 最 關 鍵 的 應 當 是 受 害 學 生 勇 敢 的 申 訴, 促 使 公 部 門 必 須 回 應, 讓 台 灣 從 沒 有 相 關 法 源, 進 展 到 性 別 平 等 教 育 法 的 立 法, 但 是 法 律 條 文 在 現 場 運 作 時, 也 拉 出 不 同 案 件 牽 涉 的 複 雜 層 面, 凸 顯 性 平 法 難 以 涵 蓋 所 有 現 場 的 具 體 困 頓, 例 如 案 四 出 現 性 侵 教 師 被 收 押 禁 見, 繼 而 判 刑, 卻 仍 在 領 半 薪 9, 及 案 一 的 學 校 明 知 教 師 性 侵 卻 未 通 報 隱 匿 案 情, 好 像 也 沒 事 這 些 說 明 既 有 性 平 法 條 的 侷 限, 讓 後 續 相 關 處 理 困 難, 也 讓 傷 害 加 劇, 除 了 道 德 譴 責, 形 同 無 法 制 裁, 不 符 社 會 正 義, 引 發 社 會 關 注 民 間 社 運 團 體 人 本 教 育 基 金 會 進 而 推 動 相 關 修 法, 包 括 2009 年 底 修 正 的 被 稱 為 8 包 括 台 灣 師 大 國 文 系 男 教 授 強 暴 女 學 生 案 件, 台 大 社 會 系 男 教 授 在 課 堂 上 語 言 性 騷 擾 學 生 事 件, 中 正 大 學 歷 史 研 究 所 男 教 授 以 肢 體 語 言 性 騷 擾 女 研 究 生 事 件, 台 北 科 技 大 學 化 工 系 男 教 授 強 吻 女 學 生 事 件 9 案 四 在 2009 年 1 月 經 媒 體 曝 光 後, 該 校 教 評 會 決 議 停 聘 加 害 導 師 但 該 校 性 平 員 會 調 查 小 組 以 導 師 被 收 押 禁 見 無 法 訪 談 為 由, 遲 遲 未 做 調 查 2 月 中 地 檢 署 將 導 師 提 起 公 訴, 具 體 求 刑 有 期 徒 刑 15 年 以 上 人 本 基 金 會 召 開 記 者 會 批 評 導 師 已 被 法 院 裁 定 收 押, 學 校 竟 然 還 讓 他 繼 續 領 半 薪 輿 論 譁 然 4 7

10 狼 師 條 款 的 教 師 法 第 十 四 條, 增 列 經 學 校 性 別 平 等 教 育 委 員 會 調 查 確 認 有 性 侵 害 行 為 屬 實, 服 務 學 校 應 於 知 悉 之 日 起 一 個 月 內 經 教 師 評 審 委 員 會 審 議 通 過 後 予 以 停 聘, 並 靜 候 調 查 經 調 查 屬 實 者, 由 服 務 學 校 報 主 管 教 育 行 政 機 關 核 准 後, 予 以 解 聘 10, 以 及 2011 年 中 修 訂 的 性 別 平 等 教 育 法, 更 具 體 的 詳 列 學 校 該 通 報 的 法 源 依 據, 並 在 第 21 條 新 增 一 項 規 範 學 校 校 長 教 師 職 員 或 工 友 不 得 偽 造 變 造 湮 滅 或 隱 匿 他 人 所 犯 校 園 性 侵 害 性 騷 擾 或 性 霸 凌 事 件 之 證 據 否 則 處 以 新 臺 幣 三 萬 元 以 上 十 五 萬 元 以 下 罰 鍰 ( 第 36 條 ), 另 新 增 條 文 規 範, 若 學 校 人 員 違 反 通 報 規 定, 導 致 再 犯, 或 偽 造 變 造 湮 滅 或 隱 匿 他 人 犯 案 的 相 關 證 據, 則 面 臨 應 依 法 予 以 解 聘 或 免 職 ( 第 36 1 條 ) 第 27 條 也 新 增 一 項 規 範 : 學 校 聘 任 用 人 前, 必 須 先 查 閱 過 去 有 無 相 關 犯 案 記 錄 這 些 詳 列 罰 則 的 法 條, 讓 學 校 現 場 再 也 沒 有 模 糊 處 理 校 園 性 侵 害 的 僥 倖 空 間 二 學 生 身 體 自 主 權 意 識 增 長 從 威 權 社 會 過 渡 到 民 主 的 過 程 中, 台 灣 的 學 校 其 實 極 少 重 視 身 體 自 主 權 教 育, 但 社 會 不 斷 出 現 的 性 侵 犯 案 件, 促 使 台 灣 公 部 門 必 須 有 所 因 應 過 去 15 年 見 證 三 個 由 上 而 下 的 相 關 法 令 政 策, 規 範 中 小 學 必 須 提 升 學 生 認 識 身 體 自 主 權 1997 年 初 通 過 施 行 的 性 侵 害 犯 罪 防 治 法 第 七 條 規 定 各 級 中 小 學 每 學 年 應 至 少 有 四 小 時 以 上 之 性 侵 害 防 治 教 育 課 程 1998 年, 教 育 部 在 九 年 一 貫 課 程 暫 行 綱 要 中, 將 兩 性 教 育 列 為 重 大 議 題, 明 訂 融 入 各 學 習 領 域 發 展 課 程, 並 於 2001 年 訂 定 課 程 綱 要, 正 式 實 施 2004 年 性 別 平 等 教 育 法 也 規 定 中 小 學 每 學 期 必 須 進 行 至 少 四 小 時 的 性 平 相 關 課 程 或 活 動 前 述 課 程 綱 要 也 正 式 更 名 為 性 別 平 等 教 育 因 應 1990 年 代 中 期, 讓 社 會 譁 然 的 幾 個 國 立 大 學 男 教 授 性 騷 擾 女 學 生 的 新 聞 事 件,1997 年 教 育 部 成 立 兩 性 平 等 教 育 委 員 會, 積 極 監 督 校 園 處 理 校 園 性 侵 害 與 性 騷 擾 等 議 題, 監 督 教 育 部 落 實 兩 性 平 等 教 育, 並 在 各 縣 市 教 育 局 處 下 設 有 兩 性 平 等 教 育 資 源 中 心 學 校, 提 供 教 師 相 關 知 能 研 習 2004 年 後 更 名 為 性 別 平 等 教 育 委 員 會, 積 極 推 動 落 實 性 別 平 等 教 育 法 這 些 法 令 政 策 的 演 變, 促 使 中 小 學 必 須 落 實 相 關 規 定, 進 行 性 侵 害 或 性 騷 擾 防 治 教 育 11, 九 年 一 貫 課 綱 也 讓 教 科 書 出 版 商 在 不 同 領 域 的 教 科 書 上, 加 進 性 騷 擾 與 性 侵 害 防 治 教 育 相 關 內 容 地 方 衛 生 局 警 察 局 婦 幼 隊 也 因 業 務 需 要, 必 須 到 學 校 宣 導 防 治 這 些 演 變 都 讓 中 小 學 學 生, 比 起 他 們 的 師 長, 更 有 機 會 提 早 發 展 身 體 自 主 權 的 意 識, 知 道 如 何 辨 識 危 險, 更 有 能 力 跟 同 學 或 信 任 的 大 人 求 救 在 前 10 全 國 法 規 資 料 庫 11 雖 然 許 多 活 動 再 製 性 騷 擾 與 性 侵 害 迷 思, 例 如 提 醒 女 學 生 晚 上 不 要 出 門 提 防 陌 生 人 加 害 5 8

11 述 案 一 案 三 中, 皆 可 見 學 童 對 於 身 體 自 主 權 的 意 識, 讓 案 件 曝 光 學 生 的 勇 敢 申 訴, 多 少 反 映 15 年 來 學 校 在 提 升 身 體 自 主 權 教 育 的 成 果, 學 校 的 性 侵 防 治 教 育, 讓 學 生 有 知 識 力 量 伸 張 身 體 自 主 權, 只 是 令 教 育 界 不 堪 的 是, 加 害 者 不 是 如 學 校 防 治 教 育 經 常 強 調 的 陌 生 人, 而 是 身 邊 的 熟 人, 如 五 個 國 賠 案 例 中 的 老 師 和 同 學 另 外, 案 二 與 案 三 皆 是 男 教 師 性 侵 男 學 生, 這 個 現 實 也 提 醒 學 校 必 須 更 加 關 注 男 童 受 害 的 議 題, 以 打 破 社 會 以 為 只 有 女 性 會 受 害 的 迷 思 例 如 案 三 的 M 家 長 原 本 慶 幸 生 兒 子, 不 用 擔 心 被 強 暴, 沒 想 到 還 是 難 逃 被 性 侵 犯 的 遭 遇 案 一 家 長 也 很 不 解 : 台 中 的 案 例, 報 紙 說 受 害 學 生 是 男 生, 怎 麼 會 這 樣? 男 老 師 怎 麼 會 對 男 學 生? 我 還 以 為 是 對 女 學 生 三 晚 近 國 賠 判 例 確 定 學 校 連 帶 責 任 校 園 性 侵 害 國 賠 判 例 最 重 要 的 意 義, 在 於 確 定 學 校 的 連 帶 責 任, 顛 覆 普 遍 存 在 校 園 是 該 師 個 人 行 為, 與 學 校 無 關 的 思 維, 即 使 是 案 二 的 學 校 兼 任 教 練 犯 案, 也 被 法 院 見 解 為 廣 義 的 公 務 員, 其 教 學 工 作 跟 學 校 有 關, 就 是 公 務 員 在 執 行 公 務, 甚 至 案 五 為 學 生 之 間 的 性 侵, 但 學 校 廁 所 規 劃 欠 缺 求 救 設 備, 導 師 視 而 不 見 學 生 多 方 求 救, 怠 於 執 行 公 務, 法 院 因 此 判 定 學 校 應 當 承 擔 連 帶 責 任 這 樣 的 見 解, 對 於 學 校 現 場 就 是 革 命 性 的 思 維 台 南 某 國 立 高 職 X 老 師 性 侵 多 位 女 學 生 案, 台 南 地 方 法 院 判 決 學 校 要 賠 償 受 害 人 人 本 基 金 會 南 部 辦 公 室 主 任 張 萍 說, 這 次 判 決 意 義 重 大, 說 明 了 校 園 性 侵 案, 學 校 有 責 任 張 萍 表 示, 兩 年 來 校 長 面 對 這 麼 嚴 重 的 性 侵 案 件, 一 直 認 為 12 是 X 老 師 個 人 行 為, 與 學 校 無 關 前 述 校 長 企 圖 撇 清 學 校 責 任 的 思 維, 一 直 存 在 教 育 現 場 這 種 歸 因 個 人 的 論 述, 認 為 老 師 性 侵 害 學 生, 是 因 個 人 修 養 不 好 婚 姻 問 題 性 格 異 常 等, 甚 至 延 伸 到 受 害 者 會 受 害, 是 個 人 咎 由 自 取, 事 出 必 有 因, 加 害 行 為 人 也 往 往 將 焦 點 轉 到 是 個 人 被 迫 害, 例 如 案 一 案 三 的 教 師 宣 稱 個 人 教 學 太 嚴 格, 因 而 被 告 相 對 的, 歸 因 個 人 的 論 述, 輕 忽 教 師 濫 用 公 共 角 色 所 賦 予 的 權 力, 利 用 師 生 權 力 不 對 等 的 關 係, 侵 犯 學 生 身 體 自 主 權 的 事 實, 直 接 排 除 學 校 對 教 師 有 督 導 責 任, 拒 絕 看 見 老 師 是 學 校 成 員, 其 行 為 反 映 學 校 賦 予 的 權 力 及 學 校 該 防 範 卻 未 防 範 的 結 構 責 任 長 期 以 來, 教 育 現 場 將 校 園 性 侵 害 個 人 化 的 論 述, 讓 受 害 學 生 及 家 庭 在 尋 求 12 ( 年 7 月 30 日 網 路 搜 尋 性 侵 害 國 賠 6 9

12 正 義 時, 只 能 自 求 多 福 雖 然 性 別 平 等 教 育 法 明 白 指 出 學 校 應 告 知 受 害 學 生 其 得 主 張 之 權 益 及 各 種 救 濟 途 徑, 包 括 法 律 心 理 諮 商 等, 中 小 學 事 實 上 沒 有 充 裕 的 資 源 得 以 協 助 被 性 侵 的 學 童 和 家 長 當 老 師 個 人 的 行 為 歸 因 成 為 普 遍 的 文 化 思 維, 學 校 不 會 反 省 其 在 預 防 及 保 護 學 童 責 任 上 的 疏 忽, 甚 至 也 害 怕 被 告, 不 可 能 主 動 告 知 受 害 家 庭 相 關 權 益, 遑 論 提 供 法 律 資 源 弱 勢 家 長 也 因 不 諳 法 律, 加 上 性 侵 害 的 社 會 污 名, 被 迫 選 擇 沉 默 自 認 倒 霉, 更 讓 學 校 相 關 責 任 輕 易 脫 鉤, 以 往 甚 至 私 下 和 解, 犯 案 老 師 繼 續 任 教 的 事 情, 偶 有 所 聞, 受 害 家 庭 反 而 成 為 校 園 性 侵 害 得 以 繼 續 的 共 犯 但 是, 這 五 個 國 賠 判 例, 則 跳 脫 教 師 個 人 責 任 歸 因, 進 一 步 確 定 教 師 的 公 共 角 色, 讓 他 可 以 濫 用 法 定 權 力, 形 同 公 務 員 執 行 公 務, 對 於 權 力 不 對 等 的 學 生 侵 權, 司 法 判 例 開 啟 學 校 再 也 不 能 忽 略 個 人 跟 結 構 互 生 的 進 步 論 述 問 題 是, 學 校 現 場 仍 然 可 見 對 於 學 校 該 負 責 的 抗 拒, 在 教 師 研 習 場 合 與 網 路 上, 經 常 聽 聞 的 評 論 是 某 個 老 師 的 不 肖 行 為, 卻 要 由 納 稅 人 埋 單, 不 是 很 不 公 平 嗎?, 甚 至 責 怪 支 持 陪 伴 受 害 家 庭 的 民 間 社 運 團 體 多 管 閒 事 類 似 的 言 論 也 說 明 社 會 誤 解 國 賠 全 然 由 納 稅 人 埋 單 事 實 上, 國 賠 在 於 確 保 公 務 人 員 應 當 善 盡 保 護 人 民 之 責, 如 果 任 由 校 園 性 侵 害 受 害 人 直 接 向 加 害 人 透 過 民 事 求 償, 表 示 這 是 介 於 個 人 之 間 的 紛 爭, 受 害 家 庭 往 往 求 償 無 門, 即 使 民 事 獲 得 賠 償 判 定, 也 不 等 同 家 長 可 以 獲 得 賠 償, 更 糟 的 是, 學 校 以 及 教 育 主 管 機 關 置 身 事 外, 毫 無 相 關 督 導 責 任, 無 法 確 保 相 關 教 育 人 員 獲 得 教 訓, 主 動 防 範 未 然 但 是, 國 家 賠 償 除 了 確 立 學 校 的 連 帶 責 任, 確 保 未 來 公 務 人 員 要 積 極 落 實 性 別 友 善 校 園, 更 先 由 學 校 與 教 育 主 管 機 構 編 列 預 算 支 付 賠 償 金 額, 讓 受 害 家 庭 無 需 因 為 訴 訟 過 程 曠 日 費 時, 在 尋 求 補 償 性 正 義 的 過 程 中, 傷 害 持 續 加 深 以 台 灣 的 國 賠 訴 訟, 受 害 者 必 須 先 提 出 申 請 與 學 校 進 行 國 賠 協 商 程 序, 學 校 上 呈 主 管 機 關, 地 方 政 府 國 賠 審 議 委 員 會 研 議 討 論 是 否 成 立 以 及 賠 償 額 度, 再 由 學 校 與 主 管 機 關 與 受 害 家 庭 開 會 協 商, 如 果 協 商 破 裂, 才 直 接 到 地 方 法 院 進 行 民 事 國 賠 訴 訟 以 前 述 五 個 國 賠 定 讞 案 例, 依 法, 地 方 政 府 先 負 責 賠 償 後, 應 再 對 相 關 人 員 進 行 求 償, 不 全 然 只 能 由 全 民 埋 單 結 論 : 一 個 必 須 謹 慎 面 對 的 現 實 這 五 個 案 例 從 案 發 到 國 賠 定 讞, 少 則 三 年, 多 則 六 年, 艱 辛 的 訴 訟 過 程 中, 受 害 家 庭 往 往 一 再 受 害, 除 了 面 對 流 言 污 名, 家 庭 生 活 工 作 皆 受 到 嚴 重 影 響, 更 要 忍 受 與 學 校 處 於 對 立 位 置, 而 自 己 的 孩 子 仍 在 學 校 就 讀, 父 母 被 描 繪 成 為 難 搞 的 家 長 國 賠 協 商 過 程 中, 要 面 對 學 校 或 地 方 政 府 拒 絕 認 錯, 認 為 學 校 毫 無 責 任 的 抗 辯, 法 庭 上 則 要 面 臨 辯 護 律 師 或 法 官 的 敵 意, 認 為 家 長 獅 子 大 開 口, 卻 不 能 同 7 10

13 理 受 害 家 長 心 理, 任 何 的 金 額 賠 償 都 無 法 補 償 子 女 受 害 的 苦 難 因 此, 每 個 案 例 都 是 心 酸 血 淚 誠 如 案 五 的 母 親 所 言 : 提 國 家 賠 償 並 不 是 為 了 要 錢, 就 算 給 我 一 千 萬, 我 也 不 願 意 女 兒 被 性 侵 ; 提 國 家 賠 償 是 希 望 以 後 所 有 的 特 教 生 都 能 受 到 政 府 的 重 視, 不 要 因 為 他 們 是 弱 勢 者, 就 輕 易 被 犧 牲 了 除 了 案 二 外, 前 述 其 他 四 案 皆 由 民 間 教 育 團 體 人 本 教 育 基 金 會 接 手 協 助 處 理, 表 面 上 案 三 家 長 是 中 產 階 級, 但 與 經 濟 相 對 弱 勢 的 案 一 四 五 的 受 害 家 庭 一 樣, 對 於 利 用 司 法 長 期 抗 戰 主 張 自 己 的 權 益, 仍 是 力 有 未 逮, 人 本 基 金 會 在 資 源 有 限 的 情 況 下, 盡 力 陪 伴, 以 受 害 家 庭 的 利 益 為 最 優 先, 提 供 各 種 可 能 的 方 向, 協 助 個 案 家 庭 決 定 行 動 策 略, 如 果 個 案 家 庭 選 擇 提 告 國 賠, 人 本 就 協 助 國 賠, 這 四 案 也 都 經 歷 向 監 察 院 陳 情, 相 關 人 員 皆 需 面 對 相 關 行 政 疏 失 沒 有 人 是 贏 家 因 為 被 記 過 甚 至 可 能 面 臨 承 擔 國 賠 相 關 責 任 的 校 長 或 相 關 人 員, 往 往 自 覺 委 屈, 到 處 訴 苦, 以 案 一 為 例, 我 在 教 師 研 習 會 場, 遇 到 兩 位 國 中 校 長 提 出 相 同 的 評 論 : 聽 說 某 校 長 很 無 辜, 都 依 法 調 查 了, 還 被 記 過 彈 劾 以 前 沒 有 法, 用 現 在 的 法 規 去 懲 處 以 前 沒 有 通 報 的 事 情, 不 是 很 無 辜 嗎? 顯 然 他 們 不 了 解 案 情, 也 不 了 解 相 關 法 規 事 實 上, 絕 大 部 分 老 師, 對 於 校 園 性 侵 害 案 件 欠 缺 關 切, 不 會 主 動 企 圖 了 解, 即 使 全 國 新 聞 報 導 案 一 相 關 行 政 人 員 被 監 察 院 彈 劾, 當 地 很 多 老 師 還 是 不 知 此 事 ; 甚 至, 許 多 老 師 一 看 到 是 人 本 基 金 會 協 助, 就 馬 上 批 評 若 非 外 力 介 入, 家 長 不 會 這 樣 鬧 吧? 這 種 事 不 干 己 的 集 體 鴕 鳥 主 義, 也 顯 現 在 性 騷 擾 調 查 研 習 會 場, 有 的 老 師 認 為 自 己 被 迫 參 加 研 習, 只 希 望 這 種 事 不 要 發 生 在 自 己 的 學 校, 祈 求 自 己 不 要 處 理 這 樣 的 事 情 過 去 15 年, 台 灣 在 校 園 性 侵 害 防 治 議 題 上 有 令 人 贊 嘆 的 進 展, 但 是, 未 來 還 是 有 很 大 的 努 力 空 間 這 五 個 案 例 所 引 發 的 更 嚴 格 的 修 法, 以 及 對 相 關 行 政 人 員 的 懲 罰, 說 明 社 會 對 於 教 師 的 道 德 標 準 期 待 很 深 但 是 再 嚴 格 的 立 法, 也 無 法 杜 絕 校 園 性 騷 擾 與 性 侵 害 事 件, 事 實 上, 相 對 於 15 年 前 無 法 可 行 的 年 代, 學 校 現 在 面 臨 更 嚴 格 更 具 體 的 法 律 規 範, 國 賠 判 例 會 鼓 勵 未 來 其 他 家 長 追 究 學 校 責 任, 學 校 確 實 處 在 一 個 必 須 謹 慎 面 對 的 現 實 中, 因 此 仔 細 深 入 這 些 案 例 所 犯 的 錯 誤, 從 中 學 習 認 真 調 查 處 理, 同 時 重 視 性 別 教 育, 或 許 可 以 比 較 有 機 會 避 開 國 賠 的 擔 憂 8 11

14 張 萍 簡 歷 學 歷 : 國 立 政 治 大 學 法 律 系 法 制 組 畢 業 現 任 : 人 本 教 育 文 教 基 金 會 南 部 聯 合 辦 公 室 主 任 高 雄 市 教 育 審 議 委 員 會 委 員 屏 東 縣 性 別 平 等 教 育 委 員 會 委 員 成 功 大 學 人 類 研 究 倫 理 審 查 委 員 會 委 員 曾 任 : 律 師 事 務 所 法 務 專 員 教 育 部 性 別 平 等 教 育 委 員 會 委 員 屏 東 縣 教 育 審 議 委 員 會 委 員 屏 東 縣 教 師 申 訴 評 議 委 員 會 委 員 屏 東 縣 家 庭 暴 力 及 性 騷 擾 防 治 委 員 會 委 員 屏 東 縣 婦 女 權 益 促 進 會 委 員 台 南 市 兒 童 及 少 年 福 利 促 進 委 員 會 委 員 台 南 市 發 展 遲 緩 兒 童 早 期 療 育 推 動 委 員 會 委 員 經 歷 : 於 人 本 教 育 基 金 會 處 理 校 園 申 訴 14 年, 包 括 : 2000 屏 東 高 樹 國 中 玫 瑰 少 年 葉 永 鋕 事 件 2006 花 蓮 中 城 國 小 虐 童 案 某 特 教 學 校 生 對 生 性 侵 事 件 2007 南 部 某 七 年 調 四 校 老 師 以 嘴 餵 糖 案 推 動 教 師 介 聘 實 施 要 點 修 法, 涉 及 校 園 性 侵 害 或 性 騷 擾 事 件 仍 在 調 查 階 段 者 不 得 介 聘 他 校 2008 南 部 三 起 師 對 生 性 侵 案 南 部 特 教 學 校 師 對 生 性 侵 案 推 動 修 教 師 法 第 14 條 狼 師 條 款 性 侵 一 律 解 聘 促 使 教 育 部 人 事 處 建 立 不 適 任 教 師 資 料 庫 2010 東 部 某 國 小 師 對 生 性 侵 案 某 特 教 學 校 集 體 性 侵 事 件 性 別 平 等 教 育 法 增 列 第 36-1 條 : 學 校 校 長 教 師 職 員 或 工 友 不 通 報 性 平 隱 匿 湮 滅 證 據 則 予 以 解 聘 免 職 2013 南 部 特 教 學 校 二 起 特 教 生 遭 虐 案 12

15 校 園 性 霸 凌 與 性 別 正 義 實 踐 人 本 教 育 基 金 會 南 部 辦 公 室 主 任 張 萍 壹 各 級 學 校 及 特 教 學 校 發 生 之 各 種 性 平 事 件 案 例 1. 屏 東 縣 玫 瑰 少 年 葉 永 鋕 事 件 ( 性 別 平 等 教 育 法 公 布 施 行 前 ) 從 小 葉 永 鋕 就 很 溫 柔, 喜 愛 編 織 與 烹 調 爸 媽 一 度 很 擔 心, 帶 他 去 看 心 智 科 醫 生 說 : 你 的 孩 子 很 正 常! 因 此, 家 人 都 能 接 納 永 鋕 的 特 質 沒 想 到 上 了 國 中, 班 上 男 同 學 嘲 笑 他 娘 娘 腔, 甚 至 在 廁 所 裡 脫 他 的 褲 子, 要 驗 明 正 身 ; 即 便 告 訴 老 師, 也 無 法 阻 止 同 學 捉 弄 因 此, 永 鋕 改 在 快 下 課 前 去 上 廁 所 國 三 那 年, 葉 媽 媽 發 現 一 團 揉 掉 的 週 記, 上 面 寫 著 : 老 師 你 難 道 瞎 了 眼 嗎? 兩 份 作 業 一 樣 的 筆 跡, 都 沒 有 看 出 來? 事 發 前 一 個 月, 永 鋕 留 下 紙 條 說 : 媽 媽, 我 不 想 上 學, 學 校 有 人 要 打 我! 葉 媽 媽 去 電 學 校, 希 望 學 校 關 注 此 事, 卻 被 敷 衍 的 掛 上 電 話 2000 年 4 月 20 日 第 4 堂 音 樂 課 下 課 前, 永 鋕 照 往 例 向 老 師 要 求 上 廁 所 雖 然 音 樂 教 室 旁 邊 就 是 廁 所, 學 校 卻 以 有 人 抽 煙 不 易 管 理 為 由 將 廁 所 鐵 門 拉 上 永 鋕 不 得 不 穿 過 黑 板 樹 林 區, 跑 向 100 公 尺 外 的 廁 所 鐘 聲 響 起, 永 鋕 被 發 現 倒 臥 在 廁 所 內, 口 鼻 都 是 血, 被 送 醫 急 救 主 任 回 校 後, 指 示 學 生 沖 洗 廁 所, 並 將 染 血 外 套 泡 水 以 便 清 洗 沒 想 到 隔 天 凌 晨, 永 鋕 離 開 了 人 間! 學 校 說 : 永 鋕 是 暈 倒 的 醫 師 說 : 暈 倒 的 話, 人 會 軟 下 來 ; 可 是 永 鋕 的 大 腦 就 像 豆 腐 掉 到 地 上, 整 個 碎 了! 人 本 基 金 會 為 此 曾 拜 訪 里 港 分 局, 分 局 長 說 : 這 個 孩 子 比 較 娘 娘 腔, 事 情 鬧 大 了, 對 家 屬 也 不 好, 最 好 淡 化 處 理! 台 灣 高 等 法 院 某 法 官 則 於 庭 訊 時 說 : 性 別 平 等 這 什 麼 東 西? 很 時 髦 喔! 自 89 年 4 月 20 日 事 發 後, 葉 家 向 縣 政 府 陳 情 要 求 查 明 真 相 ;89 年 6 月 23 日, 屏 東 地 方 法 院 檢 察 署 以 廁 所 水 箱 漏 水 未 修 地 板 濕 滑 導 致 永 鋕 跌 倒, 對 校 長 等 3 人 提 起 公 訴 ; 歷 經 屏 東 地 方 法 院 台 灣 高 等 法 院 高 雄 分 院 判 決 無 罪 最 高 法 院 兩 次 發 回 更 審 ; 直 到 95 年 9 月 12 日, 纏 訟 六 年 的 案 子 大 逆 轉, 台 灣 高 等 法 院 高 雄 分 院 更 二 審 判 決 校 長 總 務 主 任 設 備 組 長 等 三 人 過 失 致 人 於 死, 分 別 被 判 處 有 期 徒 刑 5 到 3 個 月, 得 易 科 罰 金, 全 案 於 9 月 底 定 讞 2. 台 中 市 國 小 謝 姓 男 導 師 對 多 名 男 學 生 性 侵 並 拍 照 事 件 對 部 分 男 學 生 來 說, 五 年 級 下 學 期 是 夢 饜 的 開 始, 老 師 會 藉 由 導 師 及 合 唱 團 指 揮 的 雙 重 身 分, 利 用 午 休 上 課 時 放 學 後 或 假 日 時 間, 以 需 要 幫 忙 打 掃 或 佈 置 教 室 合 唱 團 練 唱 戶 外 教 學 等 理 由, 將 他 們 帶 離 教 室, 在 音 樂 教 室 旁 的 儲 藏 室 戶 外 教 學 的 飯 店 上 游 泳 課 的 公 車 上, 或 是 去 聽 音 樂 會 的 時 候, 藉 機 性 侵, 甚 至 還 拍 攝 裸 照 或 性 侵 過 程, 要 求 學 生 一 起 看 從 2007 年 5 月 到 10 月, 短 短 半 年 的 時 間, 經 地 方 法 院 認 定 至 少 不 法 侵 害 學 生 數 十 次! 事 情 是 怎 麼 被 發 現 的? 升 六 年 級 後, 甲 生 不 想 再 繼 續 忍 受, 便 先 觀 察 週 遭 同 學 還 有 誰 常 被 老 師 邀 出 去, 試 探 性 的 找 到 另 外 2 位 受 害 學 生 乙 丙 2007 年 10 月 某 個 星 期 三 的 下 午, 他 們 聚 集 在 甲 生 家, 商 量 著 要 如 何 蒐 證 以 證 明 老 師 性 侵 害, 過 程 被 回 家 準 備 午 餐 的 媽 媽 聽 到, 震 驚 之 餘, 馬 上 打 電 話 給 校 長, 並 立 即 帶 著 受 害 學 生 向 校 長 說 明 事 由 學 生 們 對 校 長 說, 老 師 會 將 他 們 抱 在 大 腿 上 親 臉 1 13

16 頰 拍 屁 股 摸 小 雞 雞 校 長 對 家 長 說 : 交 給 我! 我 會 好 好 處 理! 所 以, 後 來 校 長 說 : 有 記 者 會 到 學 校 採 訪, 要 求 學 生 請 假 ; 有 教 育 部 官 員 要 來 了 解 狀 況, 為 了 避 免 二 度 傷 害, 要 求 家 長 簽 署 放 棄 到 場 說 明 同 意 書 等 等, 家 長 完 全 配 合 第 二 位 受 害 學 生 開 始 向 父 親 吐 露 當 天 晚 上, 乙 生 和 爸 爸 飯 後 去 散 步, 爸 爸 看 到 孩 子 心 事 重 重, 便 找 冷 飲 店 坐 下 來, 乙 生 說 : 有 件 事 不 知 該 不 該 說? 爸 爸 說 : 如 果 你 覺 得 不 說, 我 們 不 會 知 道, 那 你 就 可 以 考 慮 不 說, 如 果 早 晚 我 們 都 會 知 道, 那 你 現 在 就 可 以 說 了! 乙 生 終 於 說 出 來 : 老 師 親 我 臉 頰 脫 我 的 褲 子 要 我 坐 在 他 大 腿 上 摸 我 的 蛋 蛋.. 隔 天 傍 晚, 爸 爸 和 校 長 主 任 見 面, 校 長 一 再 強 調 : 經 過 調 查, 老 師 的 行 為 就 僅 於 孩 子 之 前 所 描 述 的 狀 況, 她 已 經 請 老 師 離 開 國 小, 請 爸 爸 放 心, 要 信 任 學 校 的 處 理 爸 爸 也 配 合 了 校 長 的 要 求, 簽 了 放 棄 到 場 陳 述 同 意 書, 但 為 了 避 免 自 己 的 孩 子 被 標 示 出 是 被 性 侵 的 學 生, 當 校 長 說 有 記 者 會 到 學 校 時, 家 長 反 而 不 願 意 請 假, 而 是 要 孩 子 正 常 去 上 學 避 重 就 輕 的 謊 言 不 久, 丙 生 的 家 長 被 請 到 校 長 室 校 長 說, 丙 生 只 被 老 師 親 臉 頰, 情 節 是 最 輕 微 的 但 丙 生 家 長 回 家 後 找 孩 子 談, 發 現 情 節 不 只 如 此 隔 天, 丙 生 家 長 再 度 到 校 長 室 告 訴 校 長 校 長 要 他 們 冷 靜, 不 要 告 訴 別 人, 避 免 小 孩 受 到 二 度 傷 害, 並 表 示 她 會 處 理 好, 會 讓 老 師 請 長 假 丙 生 家 長 簽 下 放 棄 到 場 陳 述 的 同 意 書, 也 要 求 老 師 在 校 長 室 當 場 寫 悔 過 書 丙 生 家 長 事 後 回 想, 丙 生 升 上 五 年 級 後, 常 一 洗 澡 就 是 半 小 時 一 小 時 的 ; 睡 覺 不 關 燈., 家 長 以 為 是 孩 子 進 入 青 春 期 的 叛 逆 行 為, 不 時 的 叱 責 他, 丙 生 總 是 以 沉 默 回 應 ; 後 來 才 知 道 原 來 孩 子 正 獨 自 承 受 著 被 老 師 性 侵 害 的 痛 -- 在 浴 室 裡 洗 那 麼 久, 是 想 洗 掉 那 些 侵 犯 的 觸 摸 ; 不 敢 關 燈 是 因 為 關 了 燈 會 在 走 廊 上 看 到 老 師 的 臉 睡 覺 會 被 惡 夢 驚 醒! 然 而, 事 情 的 真 相 並 不 是 僅 止 於 此 某 天 深 夜, 丙 生 爸 爸 被 哭 聲 驚 醒, 問 : 怎 麼 了? 丙 生 說 : 老 師 每 次 都 帶 著 相 機 拍 照, 還 會 要 我 看! 丙 生 家 長 覺 得 震 驚, 學 校 是 否 隱 瞞 了 什 麼? 到 底 還 有 多 少 真 相 是 家 長 不 知 情 的? 發 現 被 校 長 騙 了! 丙 生 半 夜 被 惡 夢 驚 醒 所 說 被 拍 照 的 事, 讓 三 個 受 害 家 庭 聚 在 一 起 孩 子 完 整 說 出 被 逼 迫 脫 下 褲 子 搓 弄 生 殖 器 口 交, 被 拍 猥 褻 照 片 還 要 求 他 們 要 看, 家 長 開 始 懷 疑 學 校 刻 意 隱 瞞 案 情, 懷 疑 學 校 是 否 依 法 通 報 2008 年 1 月 3 日, 丙 生 家 長 到 校 長 室 告 知 老 師 有 拍 裸 照 一 事, 校 長 說 她 早 已 知 悉, 老 師 已 經 將 照 片 銷 毀 家 長 此 時 才 發 現 校 方 只 是 想 將 事 情 掩 蓋 與 隱 瞞, 他 們 決 定 自 救! 家 長 展 開 自 救 行 動 2008 年 1 月 三 位 媽 媽 帶 著 三 個 孩 子 在 一 個 房 間 裡 對 談, 事 情 終 於 有 了 較 清 楚 的 輪 廓 隔 日 始 尋 求 社 福 機 構 的 協 助 他 們 這 才 確 認 學 校 根 本 沒 有 通 報, 社 福 機 構 協 助 通 報 113, 也 推 薦 律 師 諮 詢, 案 子 也 在 這 樣 的 情 形 下 進 入 司 法 程 序 以 及 市 政 府 社 會 處 2 14

17 1 月 8 日 家 長 們 到 校 長 室 要 求 看 性 平 會 調 查 小 組 的 報 告, 發 現 學 校 提 供 給 調 查 小 組 的 資 訊 有 許 多 與 事 實 不 符 之 處, 包 括 說 老 師 是 一 位 認 真 的 老 師, 是 學 生 日 久 生 情 愛 慕 老 師 等 家 長 們 認 為 學 校 不 可 靠, 對 於 孩 子 們 的 安 全 充 滿 疑 慮 與 恐 懼, 乙 生 家 長 開 始 每 天 到 老 師 租 賃 處 所 站 崗, 擔 心 老 師 會 突 然 出 現 威 脅 恐 嚇 孩 子, 直 到 一 個 月 後 地 檢 署 將 老 師 收 押 才 停 止 家 長 也 輪 流 寄 信 到 市 長 信 箱, 告 訴 市 長 孩 子 們 發 生 什 麼 事, 直 到 2 月 教 育 處 的 一 位 老 師 才 打 電 話 關 心, 但 也 僅 止 於 此 ; 而 社 會 處 也 只 有 一 位 社 工 員 打 電 話 關 懷, 但 從 未 告 知 家 長 有 什 麼 權 益 在 家 長 的 強 烈 要 求 下, 社 會 處 開 了 跨 局 處 室 的 會 議, 教 育 處 副 處 長 與 會, 最 後 的 決 議 是 : 要 成 立 調 查 小 組, 調 查 學 校 的 處 理 過 程 家 長 們 體 認 到 這 件 事 唯 有 靠 自 己, 才 有 可 能 保 護 孩 子 們, 開 始 分 工 尋 求 各 方 的 協 助, 但 大 部 分 的 回 應 是 : 為 了 避 免 孩 子 二 度 傷 害, 這 種 事 越 早 結 束 越 好 ; 最 好 是 跟 老 師 協 調 和 解 ; 這 事 已 進 入 司 法 程 序, 外 界 可 做 的 不 多, 就 等 司 法 的 認 定, 若 需 要 協 助 再 說 ; 而 委 任 律 師 則 說 : 老 師 一 定 會 被 起 訴, 但 不 會 判 太 重, 因 為 沒 有 具 體 證 據! 在 苦 等 不 到 市 政 府 的 明 確 處 理 時, 學 校 裡 開 始 流 傳 著 受 害 學 生 是 因 為 討 厭 老 師 而 污 陷 老 師, 想 讓 老 師 沒 工 作 的 謠 言 班 上 氣 氛 怪 異, 孩 子 們 跟 家 長 表 示 表 示 上 學 壓 力 好 大 同 時, 學 校 也 流 傳 著 受 害 家 長 是 因 為 和 老 師 價 錢 談 不 攏, 才 緊 咬 不 放 的 流 言 家 長 們 開 始 有 放 棄 追 究 的 念 頭, 但 他 們 實 在 不 願 意 這 樣 的 狀 況 再 發 生 在 別 人 身 上 了, 除 了 堅 持 司 法 的 程 序 之 外, 他 們 繼 續 每 天 寫 信 到 市 長 信 箱, 拜 訪 各 個 團 體 尋 求 協 助 最 後 的 求 助 單 位 人 本 3 月 27 日, 家 長 找 人 本 協 助 人 本 中 部 辦 公 室 主 任 張 碧 華 追 問 : 孩 子 有 做 心 理 治 療 嗎? 沒 有! 家 長 有 做 諮 商 嗎? 沒 有! 社 會 處 社 工 有 做 家 訪 嗎? 沒 有! 教 育 處 有 出 面 協 調 嗎? 沒 有! 教 育 處 有 成 立 專 責 調 查 的 小 組 嗎? 沒 有! 律 師 有 和 孩 子 談 過 案 情 嗎? 沒 有!( 律 師 說 : 擔 心 孩 子 二 度 傷 害 ) 還 有 其 他 受 害 者 嗎? 不 知 道! 為 了 讓 事 情 走 對 方 向, 人 本 開 始 和 孩 子 會 談, 重 新 整 理 案 情 ; 安 排 心 理 諮 商 資 源 ; 舉 辦 班 級 家 長 座 談 會 ; 拜 會 校 長, 促 成 召 開 全 校 家 長 座 談 會 ; 在 校 門 口 連 署 陳 情 書 500 人, 並 發 放 近 千 本 預 防 性 騷 擾 手 冊 給 家 長 ; 拜 訪 議 員 相 關 人 等 ; 召 開 記 者 會 等 等 我 們 希 望 促 使 : 真 相 水 落 石 出, 不 能 讓 其 他 可 能 受 害 人 獨 自 在 暗 夜 舔 傷 ; 責 任 要 釐 清, 為 什 麼 學 校 可 以 不 通 報? 為 什 麼 校 長 要 說 謊 ; 制 度 要 落 實, 通 報 了, 但 相 對 的 機 制 為 什 麼 動 不 起 來? 第 四 位 案 主 出 現 3 15

18 5 月 班 級 家 長 會 上, 丁 生 的 媽 媽 說, 上 星 期 五 孩 子 手 上 拿 著 一 封 學 校 給 家 長 的 信, 跟 她 說 : 學 校 有 老 師 性 侵 害 學 生! 看 著 孩 子 的 表 情, 雖 然 孩 子 說 : 沒 有! 但 媽 媽 知 道 一 定 有 因 為 這 半 年 來, 孩 子 不 願 意 再 與 父 親 共 浴, 不 曾 剪 過 指 甲, 總 是 將 指 甲 撕 到 流 血, 現 在 她 終 於 明 白 了 是 為 什 麼! 媽 媽 告 訴 丁 生 不 要 怕, 站 出 來 是 為 了 自 己, 也 為 了 讓 老 師 不 再 有 機 會 傷 害 別 人, 孩 子 終 於 鬆 口 說 : 有! 媽 媽 忍 不 住 的 掉 下 眼 淚, 看 著 自 己 放 棄 工 作 努 力 呵 護 照 顧 的 孩 子, 竟 然 受 到 老 師 的 侵 害, 但 這 個 痛 絕 不 希 望 再 發 生 在 別 人 的 身 上 媽 媽 出 席 座 談 會, 為 的 是 要 表 達 自 己 和 孩 子 希 望 杜 絕 校 園 性 侵 害 的 決 心 與 勇 氣, 雖 然 這 有 可 能 讓 他 們 曝 光, 但 他 們 願 意! 第 四 位 受 害 人 的 出 現, 更 加 強 了 我 們 對 於 受 害 學 生 不 只 三 位 的 想 法 當 我 們 辦 全 校 家 長 座 談 會 或 在 校 門 口 連 署 陳 情 書 時, 有 家 長 說 : 這 之 前 在 上 一 屆 不 是 已 經 發 生 過 了 嗎? 有 家 長 說 : 安 親 班 的 學 生 都 知 道! 有 家 長 說 : 如 果 可 以 幫 上 這 些 孩 子 的 忙, 我 提 供 名 單 讓 你 去 問! 我 們 追 蹤 的 結 果 : 有 位 同 學 刻 意 上 網 看 大 家 怎 麼 聊 這 件 事, 卻 在 被 問 到 : 那 時 候 老 師 很 喜 歡 你, 而 且 你 有 被 老 師 帶 到 飯 店, 你 有 被 性 侵 嗎? 他 回 說 : 沒 有! 從 此 不 曾 再 上 線 有 同 學 激 動 的 和 我 們 見 面, 說 : 老 師 親 手 教 我 清 尿 垢, 老 師 說 這 是 性 知 識, 心 中 雖 然 有 不 舒 服 不 想 要, 但 他 是 老 師, 而 且 他 還 要 我 在 家 裡 一 定 要 自 己 弄 他 是 老 師, 對 我 們 很 好, 都 會 請 我 們 吃 東 西, 我 不 會 去 告 他, 但 如 果 需 要 做 證, 我 願 意 當 證 人 到 底 潛 在 的 受 害 者 有 多 少? 政 府 當 局 怎 能 忍 心 不 追 查? 如 果 通 報 是 所 有 公 民 的 責 任, 那 積 極 追 查 難 道 不 是 政 府 當 局 的 義 務 嗎? 為 何 老 師 可 以 一 再 得 逞? 老 師 平 時 管 理 學 生 採 取 獎 懲 制 連 坐 法 免 費 課 輔 等 等, 是 一 個 嚴 格 又 負 責 任 的 老 師 形 象 大 部 分 學 生 因 害 怕 被 老 師 處 罰 或 孤 立 而 心 生 恐 懼 卻 又 期 待 老 師 的 獎 賞, 因 而 十 分 聽 話 家 長 及 學 校 的 老 師 們 都 認 為 老 師 很 有 辦 法 很 會 教, 甚 至 有 同 校 的 老 師 曾 將 自 己 班 級 調 皮 的 學 生 交 給 該 老 師 管, 請 他 幫 忙 輔 導 在 選 定 下 手 目 標 後, 老 師 會 故 意 有 親 近 的 動 作 來 測 試 是 否 有 機 會 可 以 進 一 步 的 性 侵, 大 部 分 的 孩 子 是 不 敢 反 抗 的 根 據 受 害 學 生 描 述, 有 時 即 使 學 生 反 抗, 老 師 也 會 以 手 勾 住 學 生 的 脖 子, 半 推 半 拉 將 學 生 帶 離 教 室 ; 平 時 會 對 受 害 學 生 洗 腦, 告 訴 學 生 這 是 性 知 識, 是 成 長 過 程 中 必 需 知 道 也 必 需 經 歷 的 階 段, 為 了 表 示 自 己 長 大 了, 絕 對 不 可 以 告 訴 父 母 ; 而 為 了 怕 學 生 說 溜 了 嘴, 老 師 還 會 在 性 侵 學 生 的 當 天, 刻 意 在 學 生 的 聯 絡 簿 上 寫 著 學 生 犯 了 錯, 讓 家 長 一 看 聯 絡 簿 就 先 教 訓 孩 子, 讓 學 生 沒 有 機 會 告 狀 孩 子 們 完 全 不 知 道 可 以 跟 誰 求 救? 各 種 法 律 責 任 的 追 究 刑 事 責 任 : 2008 年 03 月, 台 中 地 檢 署 對 老 師 提 起 公 訴,8 月 地 院 宣 刑 163 年 10 個 月, 合 併 執 行 20 年, 老 師 不 服 上 訴,12 月 高 院 宣 19 年 6 個 月 有 期 徒 刑 4 16

19 2008 年 06 月, 人 本 向 地 檢 署 舉 發 校 長 致 使 公 務 人 員 登 載 不 實 等 行 為, 也 經 檢 察 官 認 定 校 長 及 學 務 主 任 都 有 偽 造 文 書 事 實 而 起 訴 2010 年 4 月 21 日 地 院 判 決 校 長 等 無 罪, 經 檢 察 官 不 服 上 訴,8 月 26 日 台 灣 高 等 法 院 台 中 分 院 將 檢 方 上 訴 駁 回, 維 持 原 審 無 罪 的 判 決! 民 事 國 賠 責 任 : 2008 年 10 月, 受 害 家 庭 向 法 院 提 出 刑 事 附 帶 民 事 及 國 家 賠 償 請 求,2009 年 1 月 地 院 宣 判 應 賠 償 2000 萬 元, 老 師 和 學 校 都 上 訴 2009 年 5 月, 高 院 以 國 賠 程 序 不 合, 判 家 長 需 另 提 國 賠 ; 老 師 侵 權 的 賠 償 金 額 則 待 刑 事 二 審 確 認 刑 責 再 行 處 理 2009 年 10 月, 最 高 法 院 駁 回 民 事 二 審 判 決, 發 回 重 審 最 後 在 更 一 審 法 官 協 調 下, 市 府 和 四 受 害 家 庭 於 100 年 12 月 27 日 以 800 萬 元 和 解 ; 老 師 的 部 分 判 賠 800 萬 元 行 政 責 任 : 老 師 解 聘 ; 校 長 被 記 一 個 小 過, 未 依 法 通 報 處 罰 鍰 3 萬 元 市 政 府 讓 校 長 繼 續 參 加 校 長 遴 選, 到 另 一 所 無 辜 的 學 校 擔 任 校 長 市 府 被 抨 擊 後, 則 又 聘 請 校 長 回 市 府 擔 任 督 學! 這 種 本 身 違 法 亂 紀 包 庇 色 師 隱 匿 證 據 的 校 長, 到 底 要 如 何 督 學 呢? 為 什 麼 不 能 回 任 教 師 呢? 父 母 官 一 面 難 求? 相 對 司 法 的 進 展, 教 育 體 系 的 停 滯 與 迴 避 卻 是 讓 人 憂 心 的, 從 校 長 的 包 庇 與 說 謊 -- 罔 顧 老 師 性 侵 學 生 的 事 實, 試 圖 安 排 老 師 調 往 他 校 繼 續 服 務 ; 隱 藏 證 據 破 壞 犯 案 現 場 阻 礙 家 長 知 的 權 利 ; 延 遲 通 報 及 通 報 不 實 等 等 ; 市 政 府 對 於 追 究 校 長 的 責 任, 也 是 一 昧 的 拖 延 與 推 諉 期 間 家 長 上 書 千 百 封, 卻 始 終 無 緣 見 到 市 長 一 面 市 長 在 媒 體 追 問 時, 一 再 表 示 : 我 最 不 願 意 打 贏 的 就 是 這 場 官 司! 既 然 如 此, 當 地 院 一 審 判 決 4 戶 家 長 國 賠 勝 訴 時, 市 府 大 可 以 指 示 學 校 放 棄 上 訴 啊? 市 府 一 方 面 口 口 聲 聲 說 同 情 家 長, 打 起 官 司 卻 又 決 不 手 軟, 叫 家 長 如 何 相 信? 隱 匿 無 罪? 不 通 報 校 長, 拿 他 怎 辦! 校 長 不 僅 未 立 刻 依 法 通 報 未 立 刻 啟 動 性 平 機 制 協 助 受 害 家 庭, 竟 還 一 路 拐 騙 家 長, 阻 止 家 長 彼 此 聯 繫, 並 誘 使 家 長 簽 下 放 棄 到 場 說 明 同 意 書 校 長 要 家 長 將 一 切 交 給 他 來 處 理, 但 她 卻 重 新 裝 潢 犯 案 現 場 - 該 校 音 樂 準 備 室, 破 壞 了 現 場 雖 然 知 道 老 師 對 孩 子 所 做 所 為 已 到 達 性 侵 害 程 度, 但 當 知 道 媒 體 要 報 導 該 事 件, 迫 於 壓 力 而 向 家 暴 及 性 侵 害 防 治 中 心 通 報 時, 竟 還 說 只 有 性 騷 擾, 還 告 知 該 中 心, 家 長 不 願 聲 張, 拒 絕 該 中 心 介 入 甚 至 叫 老 師 銷 毀 性 侵 裸 照, 湮 滅 事 證 雖 然 一 二 審 法 官 都 認 定 校 長 確 實 隱 匿 校 園 性 侵 害, 但 卻 面 臨 無 法 可 罰 的 問 題, 不 得 已 作 出 無 罪 裁 判 無 罪 理 由 摘 錄 如 下 : 破 壞 犯 案 現 場, 無 罪 校 長 在 得 知 老 師 罪 行 後, 並 未 依 法 通 報, 還 將 犯 案 現 場 音 樂 準 備 室 打 掃 改 裝, 故 意 破 壞 然 而, 卻 因 為 校 長 沒 有 通 報, 使 得 該 案 件 尚 未 繫 屬 司 法 單 位, 所 以 檢 察 官 認 定 不 構 成 刑 法 165 條 隱 匿 刑 事 證 據 罪 這 實 在 很 荒 謬, 校 長 因 為 未 依 法 通 報, 反 而 保 障 了 故 意 破 壞 犯 罪 現 場 的 行 為 無 罪 5 17

20 備 註 : 檢 察 官 引 用 最 高 法 院 75 年 台 上 字 第 5108 號 判 決 意 旨 : 刑 法 第 一 百 六 十 五 條 之 所 謂 刑 事 被 告 案 件 係 指 因 告 訴 告 發 自 首 等 情 形 開 始 偵 查 以 後 之 案 件 而 言 明 知 性 侵 通 報 為 性 騷 擾, 無 罪 台 中 市 家 庭 暴 力 暨 性 侵 害 防 治 中 心 只 處 理 性 侵 害 案 件, 所 以 未 將 該 校 2007 年 10 月 30 日 性 騷 擾 通 報 的 內 容 登 載 至 資 料 庫, 因 此 法 官 認 為 尚 不 構 成 刑 法 214 條 使 公 務 員 登 載 不 實 罪 這 還 是 令 人 氣 結, 校 長 故 意 以 重 報 輕, 使 得 主 管 機 關 沒 有 登 載, 卻 反 而 令 她 無 罪 避 重 就 輕 隱 匿 性 侵, 無 罪 1. 校 長 接 到 媒 體 的 電 話 要 查 證 教 師 猥 褻 學 童 的 事, 之 後 便 趕 緊 寫 了 一 份 通 報, 自 行 傳 真 通 報 單 寫 著 : 10/29 晚 上 8:33 報 社 來 電 說, 據 民 眾 向 報 社 檢 舉 老 師 疑 有 向 學 生 脫 褲 子 等 不 雅 行 為 法 官 認 為, 校 長 確 實 有 接 到 電 話, 而 在 通 報 單 所 述 確 實 也 有 在 電 話 中 聽 到 雖 然 胡 校 長 有 意 未 將 所 知 悉 之 事 件 原 因 經 過 詳 細 登 載, 但 他 確 實 有 接 到 電 話 所 以, 亦 難 認 有 何 明 知 不 實 之 事 項 使 公 務 員 登 載 不 實 之 罪 責 年 10 月 30 日 該 校 生 教 組 長 參 酌 校 長 之 前 所 寫 內 容, 上 網 通 報, 內 容 沒 有 性 侵 只 有 性 騷 擾, 但 法 官 認 為, 雖 然 通 報 時 只 有 通 報 性 騷 擾, 但 性 騷 擾 也 是 事 實, 並 非 謊 報, 所 以 雖 然 隱 匿 了 性 侵, 仍 無 法 以 使 公 務 員 登 載 不 實 準 文 書 罪 責 相 縄 3. 生 教 組 長 通 報 時, 校 長 在 場, 眼 見 通 報 內 容 隱 匿 了 性 侵 事 實, 卻 未 出 言 糾 正 但 是, 刑 法 第 214 條 使 公 務 員 登 載 不 實 罪, 是 以 明 知 不 實 為 要 件 ; 所 謂 明 知 是 指 刑 法 第 13 條 第 1 項 的 直 接 故 意 而 言, 同 條 第 2 項 的 間 接 故 意 不 包 括 在 內 由 於 胡 淑 娟 是 站 在 旁 邊 看 的, 所 以 屬 間 接 故 意, 法 官 認 為 : 縱 使 生 教 組 長 上 網 通 報 時 胡 校 長 在 場, 雖 然 她 應 該 能 預 見 生 教 組 長 通 報 的 內 容 有 不 實 或 避 重 就 輕, 但 仍 不 能 因 她 沒 有 加 以 更 正 而 認 定 她 有 使 公 務 員 登 載 不 實 的 罪 責 對 庶 民 而 言, 隱 匿 就 是 通 報 不 實 但 就 當 下 的 法 律, 重 要 事 實 隱 藏 沒 講 並 不 犯 法, 只 要 有 講 的 部 份 是 真 的 就 好 然 而, 往 往 最 關 鍵 的 就 是 那 沒 講 出 來 的! 這 些 隱 匿, 對 於 受 害 家 庭 來 說, 傷 害 極 大 備 註 : 最 高 法 院 95 年 台 上 字 第 1046 號 判 決 意 旨 : 刑 法 第 二 百 十 三 條 之 公 務 員 登 載 不 實 文 書 罪, 係 以 公 務 員 明 知 為 不 實 之 事 項, 登 載 於 所 掌 之 公 文 書, 足 以 生 損 害 於 公 眾 或 他 人 為 構 成 要 件, 如 僅 係 文 字 錯 漏 或 用 詞 不 當, 而 其 所 登 載 之 基 礎 事 項 並 非 不 實 時, 即 無 故 意 或 明 知 不 實 之 可 言, 自 難 論 以 公 務 員 登 載 不 實 文 書 罪 如 果 法 律 上 如 此 認 定, 那 麼 任 何 隱 匿 或 包 庇 校 園 性 侵 害 的 校 長 或 教 育 人 員, 不 可 能 會 觸 犯 刑 法, 形 成 嚴 重 的 法 律 漏 洞 在 行 政 處 罰 不 過 聊 備 一 格 的 情 況 下, 也 難 怪 隱 匿 或 包 庇 校 園 性 侵 害 的 案 例 仍 然 層 出 不 窮 ( 已 修 法 ) 3. 高 雄 縣 高 中 多 起 師 對 生 性 侵 事 件 曾 經, 我 們 收 到 一 封 申 訴 信 : 6 18

21 您 好 : 我 今 年 23 歲, 畢 業 於 縣 某 國 立 高 中 在 高 二 的 時 候 ( 未 滿 17), 在 校 內 被 自 己 的 老 師 性 侵 害 老 師 利 用 課 後 輔 導 的 機 會, 強 暴 了 我 由 於 當 時 我 懵 懂 無 知, 不 懂 得 任 何 保 護 自 己 的 措 施, 所 以 沒 有 留 下 直 接 證 據 ( 回 想 起 來, 他 非 常 小 心, 手 法 很 老 練 ) 而 且, 由 於 過 於 害 怕, 所 以 沒 有 告 訴 父 母 6 年 後, 我 從 大 學 同 學 的 口 中, 無 意 得 知, 原 來 這 個 老 師 還 性 侵 過 其 他 女 學 生, 有 女 學 生 的 家 長 至 校 理 論, 老 師 一 律 稱 你 情 我 願 我 得 知 了 這 件 事, 很 想 將 此 事 揭 發 出 來, 可 是 我 很 害 怕 我 的 家 人 會 知 道 這 件 事 這 件 事 使 我 的 心 理 受 到 極 大 的 創 傷, 覺 得 自 己 很 髒 每 當 我 和 異 性 交 往, 當 對 方 知 道 這 件 事, 沒 有 人 能 接 受 我, 使 我 長 期 生 活 在 悲 傷 中 好 幾 次, 我 都 想 結 束 自 己 的 生 命 可 是, 當 我 得 知 有 這 麼 多 受 害 者 時, 我 心 中 的 憤 怒 是 無 法 形 容 的 原 來, 這 種 教 師 是 性 侵 的 累 犯, 利 用 少 女 情 竇 初 開, 年 少 無 知, 不 斷 性 侵 女 學 生, 而 且 現 在 還 在 學 校 任 教, 不 知 道 有 多 少 女 學 生 受 害 其 實, 學 校 當 局 也 略 知 此 事, 卻 一 再 姑 息 養 奸, 一 再 讓 這 名 教 師 侵 害 學 生, 實 在 天 理 不 容, 讓 我 們 這 些 可 憐 的 受 害 女 學 生, 一 生 的 幸 褔 毀 於 一 旦 以 純 情 男 的 姿 態 博 取 學 生 信 任? 原 來, 甲 生 唸 高 中 時 加 入 田 徑 隊 寒 假 輔 導 課 某 日 下 課 後, 甲 生 單 獨 在 體 育 館 作 重 量 訓 練, 體 育 組 長 鍾 老 師 進 來 後, 以 學 生 最 近 有 進 步 為 由, 擁 抱 一 下 學 生, 又 趁 甲 生 來 不 及 反 應 時, 再 親 一 下, 接 著 老 師 伸 出 手 說 : 你 看 我 很 緊 張, 我 的 手 一 直 抖 又 說 : 不 可 以 跟 別 人 說, 這 是 我 跟 你 之 間 的 秘 密 離 開 前 還 問 晚 上 補 習 的 時 間, 讓 甲 生 以 為 老 師 很 關 心 她 隔 天 甲 生 整 個 人 緊 張 到 吃 不 下 飯, 看 到 該 老 師 更 緊 張 老 師 對 她 說 : 不 可 以 記 錄, 不 可 以 寫 日 記 之 後 陸 陸 續 續 在 沒 人 或 其 他 人 被 支 開 時, 在 體 育 館 內 一 步 一 步 的 侵 犯 甲 生 甲 生 曾 問 老 師 為 什 麼 這 樣 做? 老 師 說 : 因 為 你 很 乖 甲 生 說 她 沒 有 辦 法 唸 書, 老 師 因 此 有 一 段 時 間 沒 去 找 甲 生 半 年 後, 該 老 師 又 猥 褻 甲 生, 繼 而 開 始 性 侵 數 次 後, 老 師 問 : 月 經 有 沒 有 來? 上 次 什 麼 時 候 來? 掐 指 比 算 後, 去 買 驗 孕 棒 叫 甲 生 驗 尿 高 三 下 時, 甲 生 問 : 如 果 有 了 怎 麼 辦? 老 師 說 : 拿 掉 之 後 老 師 就 沒 有 再 去 體 育 館 找 甲 生 甲 生 畢 業 沒 多 久, 就 接 到 同 學 傳 來 老 師 的 結 婚 喜 帖 又 一 件 申 訴! 2009 年 初, 人 本 再 度 接 獲 信 函, 投 訴 該 該 體 育 組 長 於 暑 期 輔 導 期 間 對 女 學 生 乙 猥 褻, 但 學 校 教 評 會 僅 作 出 停 聘 處 分 經 過 追 查, 我 們 發 現 該 老 師 對 乙 生 多 次 性 騷 擾 及 猥 褻, 校 方 性 別 平 等 教 育 委 員 會 也 調 查 屬 實, 但 學 校 未 通 報, 教 評 會 則 決 議 停 聘 兩 年 及 心 理 治 療 36 次 而 事 發 半 年 多 來, 該 師 仍 然 持 續 到 校 上 課 我 們 接 著 得 知 : 數 年 前, 某 樂 隊 指 揮 丙 生 因 為 生 病 去 保 健 室 休 息, 沒 想 到 鍾 老 師 進 來 從 背 後 擁 抱 她, 還 撫 摸 她 的 胸 部 丙 生 找 導 師 投 訴 她 被 鍾 老 師 欺 負, 並 希 望 不 要 再 有 學 妹 被 欺 負 該 班 導 師 告 訴 職 類 科 主 任, 主 任 知 會 校 長, 校 長 交 給 訓 導 主 7 19

22 任 處 理, 結 果 拖 到 丙 生 畢 業 都 沒 處 理, 不 了 了 之 後 來 職 業 類 科 主 任 要 求 不 要 把 鍾 老 師 排 到 職 業 類 科, 就 輪 到 普 通 科 學 生 倒 楣 二 月 底, 人 本 召 開 記 者 會 教 師 性 侵 停 聘 領 半 薪, 學 生 受 害 痛 苦 無 人 問, 譴 責 多 所 學 校 不 通 報 不 解 聘 不 杜 絕, 包 庇 色 師 遺 害 學 生 三 月 底 學 校 再 度 召 開 教 評 會 當 天 清 晨, 人 本 工 作 人 員 及 志 工 們 去 校 門 口 拉 布 條 抗 議, 要 求 教 評 會 解 聘 性 侵 老 師, 不 要 一 錯 再 錯! 並 發 放 自 我 保 護 的 性 教 育 文 宣 給 學 生 有 位 女 兒 就 讀 該 校 的 記 者 氣 憤 的 說 : 我 女 兒 直 到 今 天 還 有 該 老 師 的 課, 學 校 為 什 麼 不 通 知 家 長? 為 什 麼 不 叫 學 生 提 防? 竟 然 是 十 多 年 的 累 犯! 拉 過 布 條 進 入 校 園 後, 校 方 人 士 說 : 十 多 年 前 就 有 一 群 女 學 生 受 害, 其 中 一 人 受 害 特 別 嚴 重 又 說 : 鍾 老 師 都 是 找 乖 巧 漂 亮 白 皙 的 女 生 下 手 由 於 學 生 原 諒 老 師, 所 以 沒 有 通 報 及 懲 處, 只 是 把 他 從 高 職 部 調 到 高 中 部 另 一 人 則 說 : 該 校 女 生 宿 舍 的 一 樓 是 空 的, 所 有 學 生 都 住 樓 上, 但 是 他 每 次 去 檢 查 總 發 現 一 樓 有 一 兩 張 床 特 別 乾 淨, 他 感 到 不 解 有 一 次 他 從 學 校 的 餐 廳 看 過 去, 剛 好 看 見 鍾 老 師 帶 著 女 學 生 進 一 樓 宿 舍 他 立 即 告 訴 當 時 的 學 務 主 任, 要 他 留 意 該 處 的 組 長 不 要 亂 來 但 是 主 任 只 說 : 真 的 還 是 假 的? 我 們 很 驚 訝 的 發 現, 原 來, 學 校 比 我 們 更 清 楚 該 師 的 犯 行 與 加 害 對 象 的 共 同 特 徵! 拉 布 條 當 天 下 午, 學 校 的 教 評 會 終 於 解 聘 鍾 老 師 他 不 能 再 當 老 師 了, 卻 以 和 解 及 你 情 我 願 的 說 法, 一 再 躲 過 司 法 的 制 裁 學 校 怎 麼 了? 然 而, 拉 完 布 條 沒 幾 天,4 月 2 日 人 本 又 接 到 一 封 信 : 我 看 到 了 你 們 在 高 中 的 新 聞... 我 是 兩 年 前 在 那 所 學 校 畢 業 的 學 生 我 雖 然 不 是 本 案 受 害 的 學 生... 但 是 兩 年 前 我 也 曾 是 另 一 名 老 師 的 受 害 者... 校 方 低 調 的 把 上 一 件 案 子 處 理 完... 當 時 的 我 太 年 輕 不 懂 事 了!! 沒 有 說 出 來 也 沒 和 父 母 說.. 就 這 樣 陰 影 了 兩 年.. 才 在 近 日 又 爆 發 這 則 新 聞... 讓 我 晚 上 又 開 始 輾 轉 難 眠... 才 和 父 母 說 了 這 件 事... 他 們 非 常 的 生 氣... 覺 得 學 校 辦 案 不 佳!! 後 來 主 任 也 被 離 職 了!! 但 是 絲 毫 沒 有 受 到 制 裁... 也 故 意 在 外 說 夫 妻 倆 有 來 我 家 道 歉... 但 根 本 就 沒 有... 因 為 我 父 母 完 全 不 知 道 此 事... 現 在 在 到 學 校 申 訴 也 不 會 有 人 理 妳 了! 都 畢 業 那 麼 久 了... 所 以 我 希 望 如 果 這 件 案 子 有 需 要 幫 忙 的 話... 我 也 願 意... 畢 竟 我 能 感 同 身 受 那 位 受 害 的 學 生 老 師 怎 麼 會 這 樣? 經 查, 學 務 處 陳 主 任 於 2007 年 遷 移 新 居, 便 提 供 原 居 住 處 所 給 丁 生 等 三 名 同 學 入 住 主 任 常 常 帶 他 們 去 吃 宵 夜, 有 時 去 土 雞 城, 有 時 唱 KTV 8 20

23 丁 生 搬 入 後 某 周 五, 主 任 載 她 及 同 學 去 搭 車 準 備 回 家 丁 生 忘 記 東 西 要 回 住 處 拿, 主 任 卻 趁 機 把 她 推 到 牆 邊 性 侵 丁 生 只 記 得 主 任 的 鬍 渣 讓 她 很 不 舒 服 噁 心, 卻 不 敢 反 抗, 因 為 看 過 的 電 視 節 目 如 : 玫 瑰 朣 鈴 眼 藍 色 蜘 蛛 絲 網 的 姦 殺 畫 面 都 浮 上 來 了 丁 生 嚇 壞 了, 連 喊 都 不 敢 喊, 害 怕 被 殺 害 她 原 以 為 性 關 係 這 是 男 女 朋 友 間 才 會 發 生 的, 老 師 怎 麼 會 這 樣? 後 來 主 任 拿 日 本 A 片 給 丁 生 和 同 學 們 看, 她 們 覺 得 很 噁 心 由 於 丁 生 擔 心 B 主 任 向 媽 媽 告 狀, 說 她 在 外 面 有 交 男 朋 友, 因 而 不 能 住 在 外 面, 只 好 繼 續 和 主 任 發 生 性 關 係 丁 生 不 敢 拒 絕 主 任, 但 為 了 報 復 而 要 求 主 任 每 天 開 車 載 她 上 下 學, 並 在 主 任 回 家 後 狂 CALL 機, 讓 主 任 必 須 不 時 面 對 學 校 及 太 太 的 質 疑 主 任 也 曾 提 過 要 拍 裸 照, 被 丁 生 拒 絕 某 天, 陳 主 任 找 不 到 丁 生, 留 守 住 處 到 三 更 半 夜 才 回 去 丁 生 因 而 感 到 恐 懼, 向 導 師 求 助 導 師 則 跟 班 上 說 : 聽 說 陳 主 任 十 多 年 前 曾 把 人 肚 子 搞 大 丁 生 申 訴 後, 主 任 仍 照 常 來 班 上 上 課, 並 沒 有 隔 離 主 任 便 利 用 上 課 機 會 遞 紙 條 給 丁 生, 上 面 寫 著 救 我 丁 生 便 拿 紙 條 給 同 學 看 後 來 媒 體 曝 光 此 事, 主 任 被 學 校 解 聘 以 為 只 是 會 被 性 騷 擾? 住 在 另 一 房 間 的 戊 生 平 常 對 陳 主 任 的 印 象 是 : 斯 文, 談 吐 風 趣, 而 且 很 照 顧 他 們 由 於 主 任 曾 經 讚 美 戊 生 是 個 不 錯 的 學 生, 戊 生 很 高 興 老 師 欣 賞 自 己 有 一 次 主 任 在 吃 飯 時 叫 了 十 五 瓶 啤 酒, 送 學 生 們 回 住 處 後, 便 來 敲 戊 生 的 房 門, 對 她 毛 手 毛 腳 戊 生 問 : 你 是 不 是 抱 錯 人? 不 要 這 樣! 太 晚 了, 你 該 回 去 了 隔 天 主 任 傳 簡 訊 說 : 不 好 意 思, 昨 天 誤 會 你 了 我 以 為 你 喜 歡 我, 不 禮 貌 之 處 請 見 諒 戊 生 體 貼 主 任 的 懊 惱, 也 傳 了 簡 訊 問 候 B 主 任 後 來, 主 任 趁 戊 生 單 獨 留 宿 時, 將 坐 在 客 廳 的 戊 生 推 進 房 間 戊 生 問 : 你 要 幹 什 麼? 有 點 不 知 所 措, 以 為 主 任 最 多 像 上 次 一 樣 毛 手 毛 腳, 不 可 能 傷 害 她 沒 想 到 主 任 竟 然 性 侵 她 她 被 嚇 到, 但 一 時 也 不 知 道 可 以 怎 麼 辦, 也 沒 力 氣 推 開 事 後 主 任 要 她 放 心 不 會 怎 樣, 因 為 自 己 已 經 結 紮 了 貞 操 觀 及 女 性 傳 統 形 象 的 影 響 戊 生 覺 得 自 己 的 第 一 次 性 關 係 是 與 陳 主 任 發 生 的, 已 經 是 主 任 的 人 了, 便 應 該 守 著 主 任, 於 是 跟 原 來 的 男 友 分 手 雖 然 主 任 已 婚, 戊 生 只 想 當 個 安 靜 不 讓 主 任 煩 惱 的 女 人, 當 個 沒 名 份 的 女 人, 但 又 很 擔 心 被 別 人 看 出 什 麼 來 主 任 會 問 她 需 不 需 要 什 麼, 她 都 說 不 用 因 為 她 要 的 不 是 主 任 的 錢, 主 任 只 要 有 關 心 她, 就 可 以 了 持 續 一 段 時 間 裡, 雖 然 感 覺 不 舒 服, 但 戊 生 自 覺 有 滿 足 主 任 需 要 的 責 任 在 丁 生 申 訴 主 任 後, 主 任 透 過 太 太 打 電 話 給 戊 生 約 見 面 見 面 時, 主 任 對 戊 生 說 : 他 們 問 你 什 麼, 你 都 不 要 講! 戊 生 覺 得 自 己 的 第 一 次 給 了 主 任, 主 任 是 自 己 的 靠 山, 而 主 任 求 情 時 的 眼 光 讓 她 心 軟, 所 以 被 調 查 時, 並 沒 有 說 出 去 當 時 的 導 師 雖 然 知 道 戊 生 和 主 任 的 事, 卻 沒 有 通 報, 也 沒 有 通 知 家 長 9 21

24 到 底 有 多 少 色 師? 監 察 院 提 案 糾 正 丁 生 曾 於 某 晚 去 教 官 室 請 假, 尾 隨 出 來 的 教 官 對 她 說 : 你 看 天 上 的 星 星! 便 從 背 後 擁 抱 她 掙 脫 後, 教 官 還 抓 她 的 手, 摸 她 的 手 背, 讓 她 很 不 舒 服 後 來 我 們 才 知 道, 在 學 務 處 上 班 的 主 任 體 育 組 長 老 師 教 官 等 多 人 涉 及 多 起 性 侵 害 及 性 騷 擾 事 件, 因 此 學 務 處 被 教 職 員 稱 為 色 狼 培 訓 所! 4. 台 南 某 國 立 農 工 孫 姓 男 導 師 性 侵 9 名 女 學 生 某 班 導 師 是 數 學 老 師, 卻 自 稱 是 劉 伯 溫 的 同 門 師 弟, 常 常 在 班 上 談 因 果 輪 迴, 學 生 們 都 嗤 之 以 鼻 信 仰 基 督 教 的 同 學 很 反 感, 家 長 去 學 校 理 論 後 不 了 了 之, 只 好 轉 學 ; 也 有 家 長 向 學 校 反 應 後, 導 師 找 學 生 麻 煩, 家 長 就 算 了 有 同 學 覺 得 有 些 事 情 沒 跟 導 師 說, 導 師 卻 都 知 道, 便 開 始 相 信 也 有 同 學 是 因 為 科 主 任 說 : 你 們 運 氣 很 好, 好 不 容 易 才 請 他 來 教 你 們 這 班 其 他 老 師 如 學 務 主 任 英 文 老 師 等 都 說 : 你 們 導 師 人 很 好, 你 們 要 聽 他 的 話 才 開 始 相 信 導 師 說 他 十 三 歲 就 出 道, 黑 白 兩 道 都 很 怕 他, 如 果 得 罪 他 的 話, 台 灣 就 不 用 住 了 ; 並 說 許 多 親 戚 都 是 法 官 律 師, 不 怕 人 告 ; 連 校 長 都 要 聽 他 的 由 於 導 師 講 怪 力 亂 神 時, 校 長 查 堂 經 過 也 不 曾 說 過 什 麼, 因 此, 導 師 便 更 囂 張 的 說 : 你 們 看, 我 說 得 沒 錯 吧! 先 製 造 罪 惡 感 恐 懼 感, 藉 以 威 脅 性 侵, 再 以 發 毒 誓 拍 裸 照 與 符 咒 封 口! 導 師 說 要 幫 喪 父 的 甲 生 解 厄 運, 說 : 你 前 世 是 男 生, 曾 經 叫 另 一 個 男 生 強 姦 女 生, 那 個 男 生 則 是 你 的 父 親, 那 個 女 生 要 報 仇 如 果 要 處 理 的 話, 要 找 像 我 這 樣 有 能 力 的 人 去 溝 通 並 叫 甲 生 發 誓 自 願 跟 他 發 生 關 係, 並 且 不 能 講 出 去, 否 則 會 死 得 很 慘 還 恐 嚇 甲 生 說 : 如 果 不 處 理 的 話, 債 主 會 害 你, 讓 你 被 強 暴, 得 性 病 AIDS 病 甲 生 聽 了 很 害 怕, 老 師 便 載 她 到 汽 車 旅 館 性 侵 拍 裸 照 因 為 導 師 交 待 不 能 講 出 去, 甲 生 覺 得 丟 臉 也 不 敢 講 導 師 對 乙 生 說 : 你 上 輩 子 是 員 外, 有 很 多 女 人, 但 有 些 女 人 不 是 自 願 嫁 給 你, 他 們 要 報 復, 你 以 後 會 有 外 遇 得 性 病 被 拍 裸 照, 會 跟 老 公 離 婚, 得 憂 鬱 症 跳 樓 死 掉 乙 生 問 : 那 怎 麼 辦? 導 師 說 : 班 上 許 多 女 同 學 類 似 這 種 情 況 的, 都 找 我 幫 忙 便 猥 褻 她, 說 : 這 是 在 幫 你 並 拍 攝 裸 照, 要 求 發 誓 不 能 說, 否 則 下 體 會 爛 掉 事 後 給 符 咒, 說 可 以 保 平 安 不 卡 陰 某 日 又 說 : 你 媽 很 漂 亮 交 際 手 腕 很 好, 可 是 你 媽 第 一 次 給 你 爸 爸 有 幸 福 嗎? 沒 有 像 你 們 班 很 多 女 生 都 不 是 第 一 次 你 跟 我 發 生 關 係 是 在 幫 助 你, 只 要 把 第 一 次 的 感 覺 裝 給 老 公 看 就 會 幸 福 如 果 沒 有 流 血 就 說 是 運 動 傷 害 於 沒 課 時 載 乙 生 到 汽 車 旅 館 性 侵 拍 裸 照 回 校 後 直 接 塗 掉 乙 生 的 曠 課 記 錄, 還 說 : 我 對 你 多 好, 還 幫 你 銷 掉 曠 課 每 次 看 到 單 親 的 丙 生 落 單 時, 導 師 就 說 : 因 果 到 了, 要 找 有 能 力 的 人 幫 你 解 決, 再 不 解 決 會 很 慘 還 說 : 你 上 輩 子 玩 許 多 女 人, 這 些 人 要 來 討 債, 要 發 生 性 行 為 來 解 決 這 些 都 10 22

25 不 能 說 出 去, 否 則 會 身 敗 名 裂, 下 體 爛 掉 由 於 丙 生 小 時 候 有 算 命, 說 十 六 歲 時 會 跟 人 出 走, 而 當 時 正 好 有 網 友, 因 此 對 於 導 師 說 要 報 復 的 人 會 附 身 在 接 近 你 的 人 身 上, 藉 機 報 復 你 深 信 不 疑 某 日 導 師 載 丙 生 去 旅 館, 拿 因 果 書 給 她 看, 上 面 寫 孝 順 女 孩 被 賣 入 青 樓, 因 為 上 輩 子 因 果 關 係 由 於 在 路 程 上 有 告 誡 丙 生 不 能 拒 絕, 否 則 不 能 解 決 問 題, 丙 生 因 此 不 敢 拒 絕 導 師 常 試 探 丁 生, 再 三 說 : 你 很 笨, 都 不 來 找 我 丁 生 說 高 一 時 並 不 相 信 導 師 說 的 話, 但 是 其 他 老 師 都 說 你 們 導 師 很 好 ; 導 師 也 猜 中 很 多 事, 例 如 : 班 上 幾 個 人 都 不 是 第 一 次 她 去 查 證 都 屬 實, 便 相 信 導 師, 也 遭 到 性 侵 拍 裸 照 導 師 不 斷 對 戊 生 說 : 你 未 來 會 得 性 病 婚 姻 不 幸 福 會 自 殺, 要 找 一 個 像 我 一 樣 有 能 力 的 人 處 理 並 且 反 覆 不 斷 的 問 是 否 要 處 理 某 天 在 退 休 老 師 辦 公 室, 先 叫 戊 生 發 誓 說 : 講 出 去 會 不 得 好 死 下 體 爛 掉 然 後 帶 戊 生 到 汽 車 旅 館 性 侵 並 拍 裸 照 柿 子 挑 軟 的 吃? 諸 多 受 害 人 中, 我 們 發 現 單 親 及 經 濟 弱 勢 家 庭 占 絕 大 多 數 利 用 擔 任 導 師 職 務 之 便, 加 害 人 深 入 了 解 學 生 的 家 庭 結 構 及 經 濟 狀 況, 成 為 他 伸 出 魔 掌 的 媒 介 他 利 用 老 師 的 威 權, 製 造 學 生 的 罪 惡 感 及 恐 懼 感, 威 脅 學 生 必 須 言 聽 計 從, 進 而 達 到 性 侵 害 的 目 的 孩 子 們 害 怕 的 究 竟 是 什 麼? 這 群 受 害 學 生 對 於 導 師 種 種 逾 越 身 體 界 線 的 行 為, 幾 乎 毫 無 反 抗 能 力 他 們 信 任 的 是 什 麼? 害 怕 的 是 什 麼? 是 因 果 輪 迴, 還 是 代 表 威 權 的 老 師? 許 多 孩 子 對 老 師 的 信 任 尊 敬 畏 懼 和 聽 從, 要 比 父 母 還 高 父 母 常 常 要 孩 子 聽 老 師 的 話, 誰 知 道 聽 話 的 後 果 是 如 此 慘 痛 的 代 價? 而 學 校 的 性 教 育 是 不 是 少 了 < 老 師 也 可 能 是 加 害 人 > 這 個 區 塊? 本 案 於 去 年 初, 因 受 害 學 生 求 助 輔 導 室 後 曝 光 家 屬 報 案 後, 學 校 也 立 刻 告 訴 導 師 幸 好 在 證 物 被 銷 毀 前, 警 方 已 經 蒐 索 扣 押 導 師 的 硬 碟, 發 現 上 千 張 裸 照 經 查 導 師 在 該 校 任 教 十 五 年, 年 紀 最 大 的 受 害 人 三 十 歲 而 學 校 通 風 報 訊 的 結 果 是, 導 師 去 電 受 害 學 生 要 求 說 他 的 好 話, 卻 沒 想 到 當 時 學 生 正 好 在 地 檢 署 接 受 訊 問, 請 託 言 詞 全 部 聽 在 檢 察 官 耳 裡 導 師 因 犯 行 重 大 且 有 串 供 之 虞 被 收 押 禁 見 學 校 的 性 別 平 等 教 育 委 員 會, 卻 以 無 法 訪 談 導 師 為 由, 遲 遲 未 能 認 定 事 實, 導 致 教 評 會 直 到 四 月 才 解 聘 導 師 即 便 人 被 關 在 牢 籠, 竟 然 還 可 以 領 半 薪! 學 校 有 在 管 理 老 師 嗎? 教 育 部 規 定 老 師 的 出 勤 必 須 在 校 八 小 時 然 而 導 師 在 上 班 時 間, 多 次 以 汽 車 載 學 生 到 校 外 的 汽 車 旅 館 性 侵 再 回 校, 學 校 卻 視 若 無 睹? 許 多 受 害 學 生 被 科 任 老 師 記 曠 課 後, 為 什 麼 任 憑 導 師 簽 名 即 可 銷 曠 課? 學 校 都 不 聞 不 問? 為 什 麼 導 師 不 是 退 休 老 師, 卻 可 以 單 獨 在 退 休 老 師 聯 誼 室 上 班, 導 致 有 機 會 對 學 生 上 下 其 手? 11 23

26 一 個 教 學 場 所 可 以 縱 容 老 師 長 期 講 怪 力 亂 神 而 不 予 制 止, 是 誰 的 責 任? 長 達 十 五 年 的 犯 行, 學 校 上 下 真 的 無 人 知 曉 嗎? 事 發 後 科 主 任 曾 大 聲 對 孩 子 們 說 : 我 知 道 就 是 你 們 這 幾 個! 並 當 掉 許 多 受 害 人 的 實 習 課, 讓 孩 子 們 不 能 順 利 畢 業, 經 人 本 向 校 方 抗 議 才 不 至 於 暑 修 5. 花 蓮 縣 國 小 體 育 老 師 性 侵 多 名 女 學 生 事 件 2004 年, 就 讀 某 國 中 的 甲 生 因 逃 家 後 被 性 侵, 由 國 中 通 報 113 後 來, 該 國 中 輔 導 老 師 在 協 助 甲 生 的 過 程 中, 意 外 得 知 甲 生 在 國 小 期 間 經 常 被 田 老 師 性 侵, 因 此 去 電 甲 生 曾 就 讀 的 太 國 小, 請 田 老 師 到 該 國 中 說 明 田 老 師 由 該 校 女 教 導 主 任 余 主 任 陪 同 前 往, 先 是 避 重 就 輕, 最 後 才 承 認 犯 行, 並 表 達 悔 意, 保 證 以 後 不 會 再 犯 該 國 中 校 長 立 即 去 電 通 知 當 時 任 職 該 國 小 的 李 校 長, 余 主 任 說 回 校 後 她 也 有 跟 李 校 長 報 告 但 該 國 小 卻 彷 彿 沒 有 發 生 任 何 事 似 的, 沒 有 任 何 調 查 與 積 極 處 理, 繼 續 由 田 老 師 擔 任 體 育 老 師 ( 帶 校 隊 ), 並 兼 任 訓 育 組 長 辦 理 性 平 業 務 早 就 有 孩 子 受 害 了! 乙 生 從 2002 年 秋 天 加 入 球 隊 後, 就 已 經 被 田 組 長 利 用 腿 傷 按 摩 的 機 會, 在 體 育 室 性 侵 後 來 田 組 長 經 常 利 用 職 權 帶 她 到 體 育 室 輔 導 室, 或 是 在 汽 車 後 座 性 侵 乙 生 說, 每 一 次 她 都 會 哭 到 了 國 中, 為 了 不 要 讓 田 組 長 持 續 到 家 裡 找 到 她, 就 決 定 住 校 乙 生 說, 她 隱 約 覺 得 余 主 任 好 像 知 道 什 麼, 要 不 然 為 什 麼 余 主 任 每 次 都 對 她 很 兇, 時 常 瞪 著 她 校 長 換 了, 孩 子 仍 然 接 二 連 三 受 害! 李 校 長 才 做 一 任 就 請 調 他 校, 學 校 換 了 新 校 長, 傷 害 卻 沒 有 被 終 止 2004 年 起, 田 老 師 除 了 乙 生 外, 也 同 時 對 丙 生 性 侵, 地 點 同 樣 包 括 在 體 育 室 汽 車 內 以 及 輔 導 室 2006 年, 田 老 師 利 用 校 外 比 賽 的 機 會, 將 中 年 級 的 丁 生 叫 到 房 間 性 侵 後 來, 丁 生 的 導 師 意 外 獲 知 田 老 師 在 體 育 室 對 丁 生 有 猥 褻 的 不 當 舉 動, 便 告 知 校 護, 校 護 告 知 余 主 任, 余 主 任 說 她 有 向 蘇 校 長 報 告, 但 是 卻 沒 有 任 何 下 文, 學 校 並 沒 有 通 報! 一 年 後, 又 有 學 校 老 師 看 到 丁 生 和 戊 生 被 田 老 師 叫 到 體 育 室, 而 體 育 室 的 門 是 鎖 著 的 蘇 校 長 告 誡 田 老 師 不 能 鎖 門 余 主 任 找 那 兩 名 學 生 詢 問, 丁 生 告 訴 主 任, 她 被 田 老 師 脫 褲 子 按 摩 余 主 任 報 告 蘇 校 長 後, 蘇 校 長 說 要 列 入 考 績, 但 是 仍 然 沒 有 通 報 及 調 查 ( 後 來 蘇 校 長 辯 稱 余 主 任 只 告 訴 他 有 按 摩, 未 告 知 詳 情 ) 孩 子 為 什 麼 不 拒 絕 不 求 救? 甲 生 說 : 參 加 學 校 球 隊 時, 田 老 師 就 稱 甲 生 是 他 的 乾 女 兒 畢 業 旅 行 時, 老 師 開 始 猥 褻 她 甲 生 覺 得 老 師 很 噁 心 很 討 厭 他, 但 不 知 道 如 何 拒 絕 他 ; 甲 生 說 : 曾 經 看 過 田 老 師 很 兇 的 打 同 學, 因 此 很 怕 他 田 老 師 又 說 那 是 秘 密, 不 准 甲 生 說 出 去 ; 甲 生 自 己 則 覺 得 若 說 出 去, 同 學 就 會 不 想 跟 她 在 一 起, 所 以 更 不 敢 說, 怕 會 被 同 學 指 指 點 點 當 時 甲 生 父 母 在 外 地 工 作, 甲 生 是 跟 外 公 外 婆 住, 平 常 被 同 學 欺 負 時, 也 不 會 告 訴 外 公 外 婆 自 己 所 受 的 委 屈 ; 這 件 事 更 不 知 道 要 如 何 講, 也 說 不 出 口, 只 會 自 己 偷 偷 哭 即 使 到 了 法 院, 甲 生 還 是 說 : 我 不 想 讓 家 人 知 道 12 24

27 這 件 事! 乙 生 小 四 時 就 被 田 老 師 性 侵 從 小 四 到 升 國 中 前, 老 師 會 利 用 午 休 時 間, 找 同 學 叫 乙 生 去 體 育 室, 放 學 時, 也 會 打 電 話 找 乙 生 出 去, 若 乙 生 自 己 接 到 電 話 會 拒 絕, 若 是 家 人 接 到, 就 會 出 去, 因 為 家 人 以 為 老 師 是 要 指 導 乙 生 功 課, 而 且 小 孩 要 聽 大 人 的 話, 乙 生 不 去 會 被 家 人 責 怪 沒 禮 貌, 所 以 就 去 了 乙 生 覺 得 每 個 田 徑 隊 的 女 生 都 會 被 田 老 師 以 按 摩 之 名 騷 擾 過, 但 大 家 都 不 敢 反 抗, 因 為 老 師 很 兇, 是 全 校 最 兇 的 老 師 乙 生 從 此 一 緊 張 害 怕 就 會 咬 指 甲, 覺 得 自 己 很 髒, 不 喜 歡 自 己, 每 次 上 健 康 教 育 時, 只 要 聽 到 和 性 有 關 的 的 字 都 很 緊 張, 會 想 : 第 一 次 沒 有 了 怎 麼 辦? 家 人 問 過 為 什 麼 常 跟 田 老 師 一 起? 乙 生 只 敢 說 : 去 寫 功 課 怕 把 事 情 說 出 來 會 被 笑, 自 己 覺 得 很 丟 臉 每 次 被 老 師 侵 犯 時, 乙 生 都 很 難 過, 卻 不 敢 哭, 只 有 回 到 家 自 己 在 的 時 候, 才 敢 哭 出 來 丙 生 中 年 級 時 因 父 母 離 異, 搬 到 外 婆 家 而 轉 學 到 該 國 小, 加 入 田 徑 隊 後, 田 老 師 認 她 為 乾 女 兒 老 師 常 碰 觸 她 的 身 體, 後 來 假 藉 找 她 去 幫 忙 做 事 為 由, 多 次 猥 褻 她 丙 生 說 : 當 時 很 不 自 在, 但 不 敢 拒 絕, 會 害 怕, 不 敢 反 抗 ; 丙 生 說 : 老 師 也 是 訓 育 組 長, 是 學 校 最 兇 的, 他 一 生 起 氣 來, 每 個 人 都 怕 他 丙 生 曾 想 跟 其 他 老 師 講, 但 不 知 道 跟 誰 講 ( 導 師 是 男 的 ), 也 不 敢 講 丙 生 畢 業 後 看 到 田 老 師 就 很 尷 尬, 但 還 是 尊 重, 丙 生 說 : 因 為 他 都 帶 我 們 出 去 比 賽, 對 我 們 這 麼 好, 幫 我 們 安 排 吃 的, 我 們 就 是 把 他 當 成 自 己 的 爸 爸 啊! 丁 生 從 四 年 級 起 到 六 年 級 多 次 被 田 老 師 性 侵, 過 程 中 丁 生 覺 得 不 舒 服, 但 不 敢 講, 因 為 他 太 兇 了 ; 老 師 曾 跟 丁 生 說 : 這 是 秘 密, 不 要 告 訴 別 人 丁 生 會 害 怕, 不 敢 講, 怕 老 師 又 開 始 兇 學 姊 勇 於 保 護 學 妹, 學 校 勇 於 保 護 誰? 2008 年 底, 田 老 師 又 利 用 外 出 比 賽 機 會, 再 度 性 侵 丁 生 由 於 丁 生 看 到 田 老 師 已 經 鎖 定 一 名 中 年 級 學 妹, 擔 心 自 己 畢 業 後, 學 妹 會 像 自 己 一 樣 受 到 傷 害, 便 鼓 起 勇 氣 把 六 頁 日 記 交 給 蘇 校 長 蘇 校 長 發 覺 事 態 嚴 重, 這 才 開 始 啟 動 通 報 及 調 查 機 制, 性 平 會 委 員 在 調 查 過 程 中, 透 過 孩 子 們 的 逐 一 訪 查 才 發 現 將 近 十 年 來, 受 害 人 不 計 其 數, 其 中 確 定 至 少 有 甲 乙 丙 丁 四 名 學 生 被 A 老 師 性 侵, 性 平 會 做 出 解 聘 的 建 議, 檢 警 也 開 始 偵 辦 此 案, 學 校 才 終 於 解 聘 田 老 師 近 十 年 來 始 終 知 情 的 教 導 主 任, 為 什 麼 不 通 報? 余 主 任 的 說 法 是 : 以 為 這 是 個 案 又 說 : 李 校 長 ( 前 任 校 長 ) 有 提 到 對 方 國 中 校 長 有 打 電 話 來 告 知 (2004 年 時 ), 李 校 長 表 示 有 跟 田 老 師 談 過, 老 師 說 他 要 改 所 以, 我 們 不 讓 他 當 導 師, 也 注 意 他 平 常 在 學 校 的 表 現 寒 暑 假 營 隊 練 習, 我 會 建 議 不 要 那 麼 多 天, 理 由 是 讓 孩 子 有 比 較 多 自 己 的 時 間 主 任 還 說 : 一 方 面 以 為 他 會 改, 一 方 面 蠻 擔 心, 也 還 會 注 意, 例 如 出 去 帶 隊 比 賽, 一 定 要 求 他 當 天 帶 學 生 回 來, 或 是 會 派 另 外 一 個 女 老 師 同 行 但 是, 後 來 丁 生 兩 次 被 導 師 等 人 發 現 被 田 老 師 叫 去 體 育 室 侵 害, 都 是 告 訴 余 主 任, 余 主 任 為 什 麼 還 是 不 通 報? 校 長, 為 什 麼 不 通 報? 前 任 李 校 長 說, 他 並 不 知 道 事 情 的 嚴 重 性, 同 時 又 想 到 田 老 師 的 工 作 權 以 及 家 人, 因 而 沒 有 積 極 處 理 他 只 對 田 老 師 說 : 要 注 意 利 害 關 係, 萬 一 怎 樣, 會 影 響 自 己 的 工 作 孩 子 和 家 13 25

28 庭 又 說 : 當 時 (2004 年 ) 事 權 沒 有 釐 清, 到 底 是 國 中 調 查 或 是 國 小 調 查? 我 以 為 國 中 要 調 查 此 外, 只 能 避 免 讓 田 老 師 帶 學 生 出 去 比 賽, 或 者 派 女 老 師 一 起 去 我 離 開 該 國 小 時, 還 特 別 跟 新 校 長 私 下 提 到, 要 注 意 田 老 師 對 學 生 有 不 當 舉 動, 以 及 我 的 預 防 措 施 但 是, 李 校 長 如 果 說 自 己 不 確 知 是 否 田 老 師 有 性 侵 學 生, 為 什 麼 還 要 防 範 他? 為 什 麼 校 長 業 務 交 接 時, 要 特 別 跟 新 校 長 交 代 注 意 田 老 師 呢? 如 果 李 校 長 說 的 是 真 的, 新 校 長 從 上 任 的 時 候, 就 應 當 清 楚 田 老 師 有 問 題, 為 什 麼 會 遲 至 2008 年 丁 生 直 接 寫 信 向 他 投 訴 時 才 通 報? 我 們 不 知 道 他 們 究 竟 怎 麼 看 待 所 有 受 害 的 學 生 的 遭 遇? 保 護 學 生 的 安 全, 不 是 校 長 主 任 最 基 本 的 責 任 嗎? 學 校 是 共 犯 結 構! 田 老 師 在 該 校 任 教 的 十 年 間, 受 到 性 騷 擾 和 猥 褻 的 女 學 生 不 計 其 數, 其 中 至 少 有 四 名 學 生 慘 遭 性 侵 害 根 據 花 蓮 地 檢 署 檢 察 官 的 調 查 佐 證, 校 方 早 在 2004 年 就 已 發 現 老 師 的 犯 行, 其 後 分 別 於 連 續 兩 個 學 年 度 再 度 發 現 老 師 性 侵 女 學 生, 但 所 有 學 校 知 情 人 士 都 未 通 報 未 處 理, 縱 容 田 老 師 繼 續 任 教, 甚 至 讓 他 兼 任 訓 育 組 長, 負 責 學 校 性 侵 害 防 治 業 務 花 蓮 地 檢 署 的 檢 察 官 因 此 主 動 發 函 給 縣 政 府, 要 求 查 辦 李 蘇 校 長 及 余 主 任 的 責 任, 縣 政 府 只 好 對 蘇 校 長 開 立 未 依 兒 童 及 少 年 福 利 法 通 報 的 罰 單 縣 政 府 在 監 察 院 的 壓 力 下, 不 得 不 對 校 長 懲 處 2009 年 八 月 下 旬, 人 本 接 獲 縣 政 府 教 育 處 學 管 科 長 來 電, 表 示 之 前 問 校 長 時, 校 長 都 沒 說, 所 以 沒 有 懲 處 校 長 ; 並 稱 當 初 教 育 部 雖 有 指 示 應 另 行 調 查 校 長 失 職 處, 但 是 副 縣 長 於 性 別 平 等 教 育 委 員 會 擔 任 主 席 時, 卻 直 接 裁 示 不 必 再 行 調 查 校 長, 直 接 參 考 學 校 原 來 的 調 查 報 告 即 可 科 長 請 本 會 提 供 證 據 協 助 縣 政 府 追 究 校 長 等 人 之 責 任 在 監 察 院 的 壓 力 下, 縣 政 府 最 後 不 得 不 對 校 長 記 過 老 師 被 判 刑, 家 長 追 究 國 家 賠 償 責 任 2009 年 八 月 底, 花 蓮 地 方 法 院 就 田 老 師 的 犯 行 宣 判 有 期 徒 刑 共 54 年, 應 執 行 18 年 9 月 10 日, 人 本 在 縣 議 會 召 開 校 園 性 侵 斬 不 斷, 你 們 有 罪! 控 訴 校 方 淪 為 性 侵 共 犯, 我 們 要 求 國 賠! 記 者 會 在 記 者 會 中, 我 們 正 式 要 求 縣 政 府 將 長 期 包 庇 性 侵 田 老 師 的 李 蘇 校 長 及 余 主 任 三 人 撤 職 但 是 縣 政 府 卻 只 有 記 過 對 校 長 而 言, 已 經 很 嚴 重 了 的 回 應 校 園 性 侵 害, 黑 數 知 多 少? 記 者 會 後 一 週, 我 們 接 獲 縣 議 員 的 電 話, 說 : 國 賠 記 者 會 後, 花 蓮 縣 的 性 侵 害 通 報 量 爆 增 我 們 感 到 非 常 驚 訝, 以 往 倒 底 有 多 少 黑 數? 學 校 吃 了 多 少 案 子 呢? 民 代 及 地 方 仕 紳 在 事 發 當 時, 一 一 陪 同 體 育 老 師 去 丁 生 家 裡 求 情, 要 求 不 要 追 訴, 被 家 長 悍 然 拒 絕 事 後, 為 了 救 學 妹 而 勇 於 舉 發 老 師 犯 行 的 丁 生 及 家 長, 卻 被 說 成 是 害 老 師 沒 工 作 對 老 師 提 告 是 為 了 要 錢 等 等, 承 受 極 大 的 地 方 壓 力 為 什 麼 一 個 弱 勢 者 在 行 使 權 利 時, 那 麼 容 易 被 抹 黑 或 模 糊 焦 點 呢? 14 26

29 6. 南 部 某 國 立 聽 障 學 校 生 對 生 性 侵 害 事 件 A 生, 一 個 天 生 聽 障, 善 良 而 愛 笑 的 女 孩 即 便 父 母 事 先 知 道 異 常, 仍 然 不 忍 放 棄 成 家 後 的 第 一 個 新 生 命, 勇 敢 的 把 他 生 下 來 特 殊 學 校 的 老 師 在 巡 迴 輔 導 特 教 生 時, 大 力 鼓 吹 去 讀 特 殊 學 校,A 生 國 中 畢 業 後 就 到 特 殊 學 校 就 讀 A 生 住 在 學 校 宿 舍 裡, 看 不 慣 弱 智 的 孩 子 被 其 他 同 學 集 體 欺 負, 他 不 願 意 加 入 欺 負 者 的 行 列, 於 是 成 為 了 被 欺 負 者 心 疼 的 父 母 到 學 校 打 算 把 孩 子 帶 回, 輔 導 主 任 卻 說 : 可 以 通 勤 啊, 即 便 早 上 7 點 來, 也 可 以 去 宿 舍 或 輔 導 室 看 書 等 上 課 學 校 都 有 守 衛, 很 安 全 為 了 給 孩 子 更 好 的 教 育, 想 像 著 孩 子 將 來 能 有 更 好 的 未 來, 父 親 不 辭 勞 苦, 開 始 了 兩 年 多 風 雨 無 阻 橫 跨 縣 市 的 接 送 學 校 到 底 提 供 了 什 麼 樣 的 性 教 育? 沒 想 到 學 校 竟 然 遴 派 完 全 不 會 手 語 的 新 手 特 教 老 師 ( 該 老 師 是 特 教 系, 主 要 修 習 課 程 多 為 智 障 類 ) 來 當 聽 障 班 導 師, 熱 心 的 A 生 還 當 起 老 師 和 同 學 間 的 翻 譯, 又 幫 忙 製 作 班 級 壁 報 只 是,A 生 被 老 師 禁 止 和 男 同 學 講 話, 並 告 誡 小 心 墜 入 情 網! 想 減 肥 的 她, 中 午 沒 去 餐 廳 吃 飯, 被 導 師 指 責 : 一 個 人 在 教 室 很 危 險, 出 了 事 情 誰 要 負 責? 愛 笑 的 她 在 學 校 裡 還 被 科 任 老 師 叮 嚀 : 不 能 對 男 生 笑, 對 男 生 笑 就 是 表 示 對 他 有 意 思 A 生 回 家 後 不 時 跟 媽 媽 說 : 學 校 好 奇 怪 喔! 導 師 為 什 麼 不 救 救 孩 子? 升 高 三 後 的 一 天 清 晨 7 點 多,A 生 被 同 樣 早 到 陌 生 的 學 弟 B 生 強 拉 到 廁 所 性 侵 害, 想 反 抗 的 他 喊 不 出 聲 音, 封 閉 的 廁 所 內 也 沒 有 任 何 緊 急 求 助 設 施, 女 孩 被 打 耳 光 掐 脖 子 無 法 呼 吸, 試 圖 逃 走 又 被 抓 回, 事 後 還 被 恐 嚇 不 能 說, 否 則 要 找 黑 社 會 老 大 殺 他 全 家 9 月 底, 導 師 在 批 改 日 記 時 寫 下 : 有 事 一 定 要 過 來 跟 老 師 講, 我 會 幫 你 處 理! A 生 隔 天 便 在 日 記 寫 下 B 生 來 說 : 要 不 要 上 床, 跟 我 做 愛, 我 說 不 好! 我 說 : 不 要 帶 我 去 上 床 別 煩 我, 頭 痛, 疼 然 而 這 篇 日 記 卻 一 直 沒 有 被 批 改 的 紀 錄,A 生 也 逃 不 出 一 再 的 性 侵 傷 害 半 年 後,A 生 忍 無 可 忍 終 於 鼓 起 勇 氣, 兩 次 寫 秘 密 紙 條 跟 導 師 求 助, 紙 條 上 寫 著 : 昨 天 早 上 有 一 個 男 生 的 名 字 叫, 來 2 次 來 叫 我 上 床 要 不 要, 我 說 不 要, 他 被 我 做 愛, 別 煩 我 以 前 他 說 我 別 告 訴 我 媽 所 以 告 訴 老 師, >~~<\\\ 我 很 煩 昨 天 晚 上 我 睡 不 著, 今 天 我 希 望 要 告 訴 老 師 可 以 法 律 的 話 卻 兩 次 都 未 獲 置 理 A 生 說 : 導 師 很 忙, 曾 說 : 老 師 幫 你, 誰 幫 老 師? A 生 之 後 又 再 被 性 侵 某 日 回 家 後, 媽 媽 發 覺 異 樣 馬 上 通 知 導 師, 導 師 辯 稱 : 她 誤 解 紙 條, 以 為 只 是 性 邀 約 接 著 林 校 長 來 電 要 媽 媽 把 女 兒 嫁 給 對 方, 又 說 要 代 表 B 生 家 長 來 談 和 解 林 校 長 一 再 要 媽 媽 高 抬 貴 手, 否 則 他 會 被 記 過 學 校 在 媽 媽 堅 持 報 警 處 理 下, 不 得 不 進 行 校 安 通 報, 通 報 單 上 寫 著 : 女 學 生 這 麼 早 到 學 校 校 方 不 知 情, 致 釀 成 憾 事 本 校 通 學 生 和 住 校 在 都 在 07 : 30 到 校, 今 後 若 有 家 庭 因 素 必 須 早 15 27

30 到 的 同 學, 訓 導 處 會 安 排 列 冊 集 中 留 置 在 辦 公 室, 訓 導 人 員 和 導 護 輪 流 加 強 巡 視 校 園, 特 別 是 幾 個 死 角 加 強 兩 性 教 育 與 危 機 處 理 通 報 單 上 並 建 議 : 聽 障 生 與 導 師 的 溝 通 解 讀 未 必 一 致,5 月 4 日 ( 指 A 生 寫 的 紙 條 ) 導 師 也 看 不 懂 學 生 講 什 麼 與 寫 什 麼? 學 校 很 需 要 監 視 器 與 緊 急 按 紐 的 裝 設, 發 生 危 機 時 學 生 根 本 沒 聲 音 求 救 隔 日 在 警 察 局 偵 訊 時, 學 校 導 師 及 組 長 都 趕 到, 組 長 打 手 語 問 導 師 : 你 是 否 事 先 知 情? 導 師 點 點 頭 這 一 切 都 被 懂 手 語 的 媽 媽 看 在 眼 裡, 媽 媽 感 到 非 常 心 痛 與 不 解! 性 別 平 等 教 育 法 只 是 擺 好 看 的? 媽 媽 帶 A 生 來 人 本 求 助, 我 們 立 即 要 求 學 校 依 據 性 別 平 等 教 育 法 展 開 調 查 林 校 長 竟 然 表 示 此 案 已 進 入 司 法, 學 校 毋 須 調 查 我 們 請 校 長 看 法 條, 並 直 接 傳 真 申 請 調 查 書 給 學 校 之 後, 人 本 代 理 家 長 出 席 學 校 性 別 平 等 教 育 委 員 會 接 受 調 查 小 組 訪 談, 發 現 校 長 非 但 是 調 查 小 組 成 員 之 一, 甚 至 一 再 發 言 干 擾 調 查 進 行, 甚 至 辯 解, 調 查 小 組 中 的 校 外 成 員 不 得 不 一 再 提 醒 校 長 : 其 身 分 是 調 查 人 員 學 校 憑 什 麼 扣 留 孩 子 的 日 記? 在 國 家 賠 償 協 調 會 議 中, 我 們 赫 然 發 現 導 師 手 上 竟 然 還 有 A 生 的 日 記 本, 當 場 要 求 返 還 卻 被 拒 絕, 只 好 發 文 向 學 校 申 請 發 還 日 記, 學 校 仍 回 函 拒 絕 發 還 我 們 再 次 申 請 交 還 受 害 學 生 之 個 人 物 品 如 日 記 等, 否 則 要 告 侵 占 罪, 學 校 才 以 存 證 信 函 寄 還 日 記 之 後 法 院 開 庭 傳 訊 導 師 出 庭 作 證 時, 林 校 長 以 大 動 作 並 發 出 聲 響 企 圖 影 響 李 姓 導 師 陳 述, 被 法 官 當 庭 喝 止 我 們 在 高 院 也 曾 向 法 官 申 請 調 出 本 案 調 查 小 組 訪 談 錄 音 資 料, 學 校 卻 說 已 經 遺 失 了 行 為 人 B 生 到 底 怎 麼 了? 父 母 離 異 的 B 生 一 直 到 小 六 才 被 發 現 是 中 度 聽 障, 因 此 國 中 才 到 特 殊 學 校 就 讀, 學 習 手 語, 並 得 到 成 績 優 良 的 獎 狀 升 高 職 部 時, 媽 媽 帶 B 生 去 高 職 科 教 室, 卻 找 不 到 B 生 的 名 字, 才 知 道 被 分 到 體 育 實 驗 班 原 來 學 校 為 了 怕 減 班 裁 員, 向 教 育 部 中 部 辦 公 室 申 請 體 育 實 驗 班, 打 算 招 收 學 校 附 近 國 中 的 一 般 生 沒 想 到 招 生 人 數 不 如 預 期, 便 在 未 徵 詢 學 生 及 家 長 同 意 下, 把 不 喜 歡 運 動 的 B 生 等 人 放 在 體 育 實 驗 班, 以 湊 成 開 班 人 數 體 育 班 上 午 是 一 般 學 科, 由 一 般 老 師 授 課, 下 午 則 是 體 能 訓 練 體 育 班 導 師 表 示 曾 經 問 校 長 班 上 為 什 麼 有 聽 障 生? 校 長 說 : 有 身 障 奧 運 特 殊 學 校 竟 讓 聽 障 生 陪 讀 一 般 生? 媽 媽 表 示 : 開 學 沒 多 久, 體 育 實 驗 班 導 師 去 家 庭 訪 問, 導 師 說 他 不 會 手 語, 他 認 為 讓 B 生 等 數 名 聽 障 生 編 在 體 育 班 是 不 恰 當 的, 建 議 媽 媽 向 學 校 反 應 甚 至 連 B 生 的 國 中 導 師 都 說 : 別 的 學 生 受 體 能 訓 練 時, 聽 障 生 自 己 在 一 旁 玩, 根 本 學 不 到 東 西 媽 媽 後 來 和 其 他 體 育 班 聽 障 生 家 長 一 起 向 學 校 反 應, 學 校 才 讓 聽 障 生 下 午 回 到 聽 障 生 技 職 課 程 上 課 媽 媽 說 :B 生 讀 體 育 班 很 不 習 慣, 同 學 大 多 很 陌 生 ( 非 聽 障 生 ), 讀 自 己 不 喜 歡 的 科 目, 上 課 又 聽 不 懂 ( 非 手 語 老 16 28

31 師 教 學 ) 導 師 也 曾 向 媽 媽 表 示 :B 生 剛 開 學 時 情 緒 很 糟, 不 願 意 和 老 師 互 動, 不 理 不 睬 不 配 合 媽 媽 稱 出 事 那 天 在 上 居 家 照 顧 課 程, 學 校 沒 有 找 到 她, 她 當 時 也 沒 有 委 託 學 校 去 女 方 家 裡 談 和 解 雖 然 媽 媽 在 刑 事 庭 上 一 再 釋 出 和 解 的 誠 意, 最 後 B 生 仍 被 高 院 判 有 期 徒 刑 3 年, 並 發 監 執 行 開 始 國 家 賠 償 之 路 A 生 的 父 母 多 麼 後 悔 把 A 生 送 去 特 殊 學 校 就 讀, 學 校 非 但 沒 有 給 孩 子 更 好 的 教 育, 甚 至 重 創 了 他 們 全 家 在 重 建 與 訴 訟 的 路 上, 我 們 看 到 兩 個 學 生 都 付 出 了 慘 痛 的 代 價, 而 負 有 預 防 校 園 性 侵 害 責 任 的 學 校 卻 置 身 事 外, 一 副 事 不 干 己 的 樣 子, 我 們 便 建 議 父 母 改 走 國 家 賠 償, 深 明 大 義 的 父 母 立 即 決 定 撤 回 對 B 生 的 民 事 賠 償 訴 訟, 改 提 國 家 賠 償 其 實 要 打 贏 這 場 官 司 幾 乎 是 不 可 能 的 任 務, 除 了 沒 有 判 決 先 例 外, 所 有 的 文 書 證 據 都 在 學 校 手 上 在 地 方 法 院 審 理 的 過 程 中, 我 們 邊 打 官 司 邊 蒐 證, 幸 好 在 被 告 學 校 提 出 的 事 證 中, 我 們 找 到 許 多 有 利 於 我 們 的 部 份, 反 而 成 為 我 們 的 事 證 例 如 : 一 學 校 值 勤 人 員 須 知 第 三 點 規 定 : 3. 早 上 巡 視 校 園 並 將 電 動 鐵 捲 門 出 入 口 大 門 打 開,7:10 分 將 教 室 門 打 開, 方 便 住 宿 生 及 通 學 生 陸 續 進 教 室 二 學 校 校 安 事 件 即 時 通 報 表 中, 具 體 檢 討 及 改 進 措 施 項 目 記 載 內 容 : 檢 討 事 項 1. 女 學 生 這 麼 早 到 學 校 校 方 不 知 情, 致 釀 成 憾 事 2. 本 校 通 學 生 和 住 校 生 都 在 7:30 分 到 校, 今 後 若 有 家 庭 因 素 必 需 早 到 的 同 學, 訓 導 處 會 安 排 列 冊 集 中 留 置 在 辦 公 室, 訓 導 人 員 和 導 護 輪 流 加 強 巡 視 校 園, 特 別 是 幾 個 死 角 3. 加 強 兩 性 教 育 與 危 機 處 理 4. 經 媒 體 披 露 後, 造 成 全 校 人 心 惶 惶, 加 強 心 理 輔 導, 凝 聚 全 校 向 心 力 建 議 事 項 1. 請 媒 體 多 加 約 束, 報 導 後 ( 有 些 不 實 的 報 導 ) 受 害 者 與 學 校 等 於 二 度 傷 害 2. 社 工 師 介 入 輔 導 後, 請 學 校 不 能 再 輔 導 加 害 者 與 被 害 者, 可 是 兩 位 聽 障 生 都 以 手 語 來 溝 通, 學 校 不 介 入 如 何 使 兩 位 正 常 表 達 3. 聽 障 生 與 導 師 溝 通 解 讀 未 必 一 致,5 月 4 日 導 師 也 看 不 懂 學 生 講 什 麼 與 寫 什 麼? 4. 學 校 很 需 要 監 視 器 與 緊 急 按 鈕 的 裝 設, 發 生 危 機 時 學 生 根 本 沒 有 聲 音 求 救 三 學 校 性 侵 害 案 件 調 查 報 告 之 建 議 事 項 : 1. 加 強 全 校 師 生 對 性 別 平 等 教 育 相 關 議 題 之 認 識 2. 對 校 園 安 全 之 加 強 檢 視 及 巡 邏 因 此, 我 們 向 法 院 提 出 以 下 理 由, 主 張 學 校 該 賠 償 損 害 : 一 A 女 是 否 一 再 向 李 老 師 求 助, 該 師 卻 視 而 不 見, 導 致 女 學 生 被 一 而 再 的 被 性 侵 害? 若 有 該 行 為, 是 否 構 成 國 家 賠 償 法 第 2 條 第 2 項 後 段 公 務 員 怠 於 執 行 職 務 之 國 17 29

32 賠 責 任? 是 否 構 成 性 騷 擾 防 治 法 第 10 條 不 當 差 別 待 遇 之 損 害 賠 償 責 任? 二 學 校 園 警 衞 與 值 班 教 師 執 行 勤 務 是 否 有 設 置 管 理 之 缺 失? 學 校 設 置 之 廁 所 沒 有 安 裝 求 救 設 施 或 緊 急 求 救 鈴, 空 間 規 劃 不 良, 是 否 有 設 置 管 理 之 缺 失? 若 有 缺 失, 是 否 與 A 女 遭 B 男 在 學 校 內 被 性 侵 害 有 相 當 因 果 關 係? 若 有 被 告 之 缺 失 與 A 女 之 損 害 有 因 果 關 係, 是 否 構 成 國 家 賠 償 法 第 3 條 第 1 項 之 公 共 設 施 瑕 疵 之 國 家 賠 償 責 任? 是 否 構 成 國 家 賠 償 法 第 2 條 第 2 項 後 段 公 務 員 怠 於 執 行 職 務 之 國 賠 責 任? 三 學 校 是 否 有 惡 意 扣 留 A 女 在 校 求 救 紙 條 日 記 簿 輔 導 記 錄 出 缺 勤 記 錄 等 資 料, 以 致 A 之 父 母 無 從 得 知 A 女 被 害 真 相 之 行 為? 若 有 該 行 為, 是 否 構 成 國 家 賠 償 法 第 2 條 第 2 項 前 段 之 公 務 員 違 法 行 為 之 國 家 賠 償 責 任? 是 否 構 成 性 騷 擾 防 治 法 第 10 條 不 當 之 差 別 待 遇 之 損 害 賠 償 責 任? 四 校 長 主 持 性 別 平 等 調 查 委 員 會 時, 嚴 重 干 擾 委 員 調 查 程 序 之 進 行, 並 且 在 調 查 過 程 中 不 斷 強 調 學 校 很 安 全, 不 可 能 發 生 性 侵 害 事 件 甚 至 勸 告 A 母 乾 脆 把 A 女 嫁 給 男 方, 在 性 侵 害 事 件 調 查 委 員 赴 校 調 查 時 表 示, 兩 人 ( 指 加 害 人 和 被 害 人 ) 都 有 年 紀 了, 可 以 結 婚 了 ; 並 強 調 加 害 學 生 B 生 很 乖, 不 可 能 性 侵 以 上 是 否 構 成 性 騷 擾 防 治 法 第 10 條 不 當 之 差 別 待 遇 之 損 害 賠 償 責 任? 地 方 法 院 駁 回, 高 院 判 決 國 家 賠 償 成 立 受 害 人 不 服 地 院 判 決 提 出 上 訴, 歷 經 9 次 開 庭, 終 於 高 院 在 100 年 2 月 宣 判 學 校 應 賠 償 受 害 人 118 萬 餘 元 ( 含 看 護 費 及 醫 葯 費 等 ), 宣 告 了 學 生 受 害, 國 家 有 責! 高 院 判 決 理 由 為 : 一 學 校 係 依 特 殊 教 育 法 設 立, 辦 理 身 心 障 礙 學 生 教 育 之 特 殊 教 育 學 校, 未 建 立 安 全 之 校 園 空 間, 所 屬 公 務 員 是 怠 於 執 行 職 務 ( 一 ) 按 特 殊 教 育 法 之 立 法 宗 旨, 係 為 使 身 心 障 礙 及 資 賦 優 異 之 國 民, 均 有 接 受 適 性 教 育 之 權 利, 充 分 發 展 身 心 潛 能, 培 養 健 全 人 格, 增 進 服 務 社 會 能 力 ; 同 法 第 18 條 明 定 特 殊 教 育 與 相 關 服 務 措 施 之 提 供 及 設 施 之 設 置, 應 符 合 適 性 化 個 別 化 社 區 化 無 障 礙 及 融 合 之 精 神 教 育 部 依 據 同 法 第 17 條 第 4 項 的 規 定, 訂 定 特 殊 教 育 設 施 及 人 員 設 置 標 準 第 2 條, 亦 明 訂 特 殊 教 育 設 施 之 設 置, 應 符 合 個 別 化 社 區 化 無 障 礙 融 合 及 現 代 化 原 則 次 按 性 別 平 等 教 育 法 第 12 條 第 1 項, 明 定 學 校 應 提 供 性 別 平 等 之 學 習 環 境, 建 立 安 全 之 校 園 空 間 教 育 部 依 據 該 法 第 20 條 第 1 項 規 定, 於 94 年 3 月 30 日 訂 定 發 布 校 園 性 侵 害 或 性 騷 擾 防 治 準 則 全 文 29 條, 第 4 條 明 訂 : 為 防 治 校 園 性 侵 害 或 性 騷 擾, 學 校 應 定 期 檢 視 校 園 整 體 安 全, 依 空 間 配 置 管 理 與 保 全 標 示 系 統 求 救 系 統 與 安 全 路 線 照 明 與 空 間 穿 透 性 及 其 他 空 間 安 全 要 素, 定 期 檢 討 校 園 空 間 及 設 施 之 使 用 情 形, 並 應 記 錄 校 園 內 曾 經 發 生 性 侵 害 或 性 騷 擾 事 件 之 空 間 製 作 校 園 空 間 檢 視 報 告 及 依 據 實 際 需 要 繪 製 校 園 危 險 地 圖, 以 利 校 園 空 間 改 善 第 28 條 第 1 款 : 學 校 應 依 本 準 則 內 容, 訂 定 校 園 性 侵 害 或 性 18 30

33 騷 擾 防 治 規 定, 其 內 容 應 包 括 校 園 安 全 規 劃 上 述 條 文 既 已 明 定 從 事 教 育 事 業 之 特 殊 教 育 學 校, 有 提 供 符 合 適 性 化 個 別 化 社 區 化 無 障 礙 之 相 關 服 務 及 設 施 之 設 置, 並 應 維 護 校 園 整 體 安 全 ; 對 照 其 規 範 之 目 的 條 為 保 障 人 民 生 命 身 體 及 財 產 等 法 益, 且 對 主 管 機 關 應 執 行 職 務 行 使 公 權 力 之 事 項 規 範 明 確, 該 管 機 關 公 務 員 依 此 規 定, 即 負 有 作 為 義 務, 並 無 不 作 為 之 裁 量 空 間 此 項 建 立 安 全 校 園 空 間 之 作 為 義 務, 非 僅 指 校 園 內 相 關 建 築 物 設 備 等 硬 體 設 施 之 設 置, 應 適 合 就 讀 之 身 心 障 礙 學 生 之 特 殊 安 全 需 求, 更 且 包 括 學 校 所 提 供 之 相 關 服 務, 亦 應 適 合 身 心 障 礙 學 生 之 特 殊 需 要, 始 得 謂 已 盡 作 為 義 務 ( 二 ) 學 校 校 園 內 廁 所, 並 未 設 置 緊 急 求 救 設 施 ; 於 學 生 上 學 期 間 之 早 上 七 點 左 右, 校 園 內 復 無 老 師 或 保 全 人 員 巡 邏 校 園 乙 情, 為 證 人 OOO 證 述 明 確 之 事 實 學 校 係 以 招 收 聽 覺 障 礙 學 生 為 主 之 特 殊 教 育 學 校, 就 讀 之 學 生 均 為 身 心 障 礙 學 生, 其 身 體 或 心 智 之 發 展 既 與 一 般 普 通 學 校 之 就 讀 之 學 生 不 同, 則 就 校 園 內 硬 體 設 備 之 設 置, 及 學 校 提 供 之 相 關 服 務 方 面, 更 須 因 應 身 心 障 礙 學 生 之 特 殊 需 求 而 為 考 量, 始 足 以 保 障 身 心 障 礙 學 生 之 人 身 安 全, 而 得 謂 安 全 之 校 園 空 間 於 包 括 廁 所 在 內 之 校 園 偏 僻 角 落 等 處, 普 遍 設 置 緊 急 求 救 設 施, 並 妥 善 規 畫 所 屬 老 師 到 校 以 前, 由 相 關 保 全 人 員 定 時 巡 邏 校 園, 或 對 於 提 前 到 學 生 作 適 切 安 置 之 規 劃 學 校 雖 抗 辯 其 因 經 費 預 算 短 缺 緣 故, 只 能 逐 年 改 善 各 種 缺 失 云 云 ; 惟 對 於 關 係 校 園 內 學 生 之 人 身 安 全 項 目, 原 應 由 學 校 列 為 首 要 改 善 項 目, 並 積 極 尋 求 解 決 ; 再 佐 以 校 園 偏 僻 處 普 通 設 置 緊 急 求 救 設 施 所 需 費 用, 相 較 於 其 他 項 目 之 費 用 言, 尚 非 鉅 大 而 難 以 克 服 觀 之, 益 見 學 校 遲 未 設 置 緊 急 求 救 設 施, 復 未 就 提 前 到 校 學 生 作 適 切 安 置 之 規 劃, 已 生 危 害 於 校 園 空 間 安 全, 致 A 生 遭 B 生 多 次 強 制 性 侵 害 得 逞, 前 後 期 間 更 長 達 七 八 月 之 久, 所 屬 公 務 員 之 消 極 不 作 為, 難 辭 其 咎 ( 三 ) 學 校 所 屬 老 師 李 證 述 : 我 要 求 學 生 每 星 期 一 三 五 交 給 我, 批 改 後 就 還 給 學 生 9 月 28 日 因 為 A 生 在 當 天 日 記 上 寫 到 有 跟 同 學 發 生 打 架, 所 以 我 批 改 時 才 寫 有 事 要 跟 老 師 講 而 A 生 繳 交 日 記 的 時 段, 每 星 期 一 三 五 都 有 交 給 我 對 照 上 訴 人 A 生 就 讀 二 年 級 下 學 期 時, 經 導 師 批 閱 日 記 之 日 期, 自 * 年 2 月 22 日 起 至 6 月 16 日 止, 涵 蓋 二 三 四 五 六 月 份, 次 數 達 21 次 ;A 生 就 讀 三 年 級 下 學 期 時, 經 導 師 批 閱 日 記 之 日 期, 自 * 年 2 月 21 日 起 至 5 月 4 日 止, 涵 蓋 二 三 四 五 月 份, 次 數 亦 有 21 次 等 情 以 觀, 足 見 上 訴 人 A 生 於 就 讀 二 三 年 級 期 間, 均 依 學 校 規 定 撰 寫 學 生 日 記 並 送 交 導 師 批 閱 惟 A 生 就 讀 三 年 級 上 學 期 時, 經 導 師 批 閱 之 日 記, 僅 有 9 月 份 之 8 篇 日 記, 對 照 導 師 李 佩 芬 於 9 月 29 日 之 日 記 上 並 批 註 : 有 事 一 定 要 過 來 跟 老 師 講, 我 會 幫 妳 處 理 等 語 以 觀, 苟 非 導 師 由 A 生 撰 寫 之 日 記 中, 已 察 覺 A 生 可 能 遭 遇 自 身 無 法 處 理 之 狀 況, 衡 情 豈 得 如 此 上 情, 再 佐 以 A 生 於 翌 日 即 9 月 30 日 所 撰 寫 之 日 記, 將 其 遭 B 生 性 侵 害 之 事 實 記 錄 明 確, 苟 A 生 之 導 師 依 平 日 要 求, 請 A 生 繳 交 學 生 日 記, 即 得 輕 易 發 現 A 生 遭 受 B 生 性 侵 害 19 31

34 得 逞 之 事 實 李 老 師 縱 未 批 閱 A 生 於 9 月 30 日 撰 寫 之 日 記, 而 不 知 情 A 生 遭 人 B 生 性 侵 害 之 事 實, 然 李 既 係 A 生 就 讀 之 導 師, 原 負 有 教 導 及 保 護 學 生 日 常 生 活 之 職 責, 其 於 A 生 撰 寫 之 日 記 中 既 已 察 覺 A 生 可 能 遭 遇 自 身 無 法 處 理 之 狀 況, 竟 未 積 極 輔 導, 主 動 了 解 身 心 障 礙 學 生 遭 遇 之 困 難 並 協 助 解 決 ; 更 且 自 9 月 30 日 以 後, 完 全 無 批 閱 A 生 所 撰 寫 日 記 之 記 錄, 不 惟 未 盡 老 師 督 導 學 生 勤 勉 學 習 之 責 任, 更 且 疏 於 關 懷 學 生 狀 況, 有 虧 導 師 之 應 盡 職 守 李 老 師 既 係 學 校 所 屬 老 師, 未 盡 導 師 之 教 導 及 保 護 學 生 職 責, 足 見 學 校 所 提 供 之 服 務, 並 不 符 合 身 心 障 礙 學 生 之 特 殊 需 要, 亦 難 謂 已 建 立 適 合 身 心 障 礙 學 生 所 需 之 安 全 校 園 空 間 二 學 校 所 屬 公 務 員 怠 於 執 行 職 務, 未 建 立 安 全 校 園 空 間, 與 A 生 遭 B 生 強 制 性 侵 害 之 結 果 間, 有 相 當 因 果 關 係 : ( 一 ) 所 謂 相 當 因 果 關 係, 依 據 最 高 法 院 87 年 度 台 上 字 第 154 號 判 決 要 旨, 係 指 依 經 驗 法 則, 綜 合 行 為 當 時 所 存 在 之 一 切 事 實, 為 客 觀 之 事 後 審 查, 認 為 在 一 般 情 形 上, 有 此 環 境, 有 此 行 為 之 同 一 條 件, 均 發 生 同 一 之 結 果 者, 則 該 條 件 即 為 發 生 結 果 之 相 當 條 件, 行 為 與 結 果 即 有 相 當 之 因 果 關 係 ( 二 ) 學 校 未 能 在 校 園 內 廁 所 設 置 緊 急 求 救 設 施, 且 於 學 生 上 學 期 間 之 早 上 七 點 以 前, 並 未 加 強 巡 邏 校 園, 或 對 於 提 前 到 校 學 生 作 過 切 之 安 置, 以 建 立 安 全 之 校 園 空 間, 致 A 生 遭 B 生 利 用 早 上 七 點 時, 校 園 內 並 無 其 他 老 師 及 保 全 人 員 在 場 或 巡 邏 之 際, 強 拉 至 廁 所 內 強 制 性 侵 得 逞 ; 再 佐 以 學 校 老 師 如 果 積 極 任 事, 於 A 生 自 9 月 30 日 起 未 正 常 繳 交 日 記 時 主 動 關 心, 按 諸 常 情, 亦 可 輕 易 發 現 A 生 遭 B 生 性 侵 害 得 逞 之 事 實, 即 得 避 免 憾 事 不 斷 發 生, 其 等 怠 於 執 行 職 務, 而 發 生 A 生 遭 B 生 多 達 八 次 強 制 性 侵 害 得 逞 之 結 果, 則 依 經 驗 法 則 研 析, 堪 認 學 校 老 師 怠 於 執 行 職 務 之 不 作 為, 與 A 生 遭 強 制 性 侵 害 之 結 果 間, 雖 非 直 接 關 係, 然 而 如 果 學 校 老 師 有 積 極 作 為, 將 上 揭 欠 缺 一 一 填 補, 即 可 防 免, 而 中 斷 後 續 損 害 發 生 之 可 能 性 自 反 面 觀 之, 因 為 學 校 老 師 怠 於 執 行 職 務, 未 建 立 安 全 校 園 空 間 之 不 作 為, 致 B 生 得 以 輕 易 遂 行 其 犯 行, 而 造 成 A 生 遭 受 強 制 性 侵 害 之 結 果, 足 以 認 定 在 一 般 情 形 下, 有 此 行 為 ( 被 上 訴 人 所 屬 公 務 員 之 不 作 為 ) 之 同 一 條 件, 均 將 發 生 同 一 之 結 果, 依 上 開 說 明, 兩 者 間 就 有 相 當 因 果 關 係 受 害 人 為 什 麼 要 提 出 國 家 賠 償? 所 有 師 對 生 性 侵 案 件 的 受 害 家 長 都 希 望 : 不 要 再 有 下 一 個 孩 子 被 老 師 性 侵 害 了 而 本 案 的 母 親 也 曾 說 : 提 國 家 賠 償 並 不 是 為 了 要 錢, 就 算 給 我 一 千 萬, 我 也 不 願 意 女 兒 被 性 侵 ; 提 國 家 賠 償 是 希 望 以 後 所 有 的 特 教 生 都 能 受 到 政 府 的 重 視, 不 要 因 為 他 們 是 弱 勢 者, 就 輕 易 被 犧 牲 了 請 問 我 們 的 政 府, 你 聽 到 了 嗎? 7. 高 雄 市 高 中 男 老 師 猥 褻 多 位 女 學 生 事 件 男 數 學 老 師 於 校 外 教 學 後, 要 女 學 生 平 躺 並 脫 掉 長 褲 及 內 衣, 為 其 指 壓 按 摩 胸 腹 臀 部 及 大 腿 治 療, 性 平 會 調 查 屬 實, 老 師 則 以 脊 椎 不 適 為 由 請 病 假, 等 風 頭 過 後, 受 害 學 生 畢 業 了, 仍 20 32

35 可 繼 續 任 教 申 訴 家 長 抱 怨 : 學 校 行 政 與 教 評 會 袒 護 老 師 有 教 師 在 課 堂 上 就 此 性 侵 案 對 學 生 機 會 教 育 ( 自 己 信 任 的 老 師 竟 是 色 狼, 不 可 不 戒 ), 學 校 行 政 人 員 便 約 談 老 師, 怪 老 師 們 把 消 息 走 漏 申 訴 人 說 : 由 於 老 師 不 是 初 犯, 幾 乎 每 次 都 用 類 似 手 法, 有 多 名 女 學 生 受 害, 有 人 已 經 畢 業 很 久 了, 有 人 還 在 學, 她 們 默 默 承 受 著 痛 苦, 不 願 揭 發 老 師 的 獸 行, 只 能 姊 妹 淘 陪 著 找 信 任 的 老 師 哭 訴, 或 是 經 由 好 朋 友 透 露 給 一 些 老 師 知 道 這 些 事 一 年 又 一 年 不 斷 發 生 ( 校 內 資 深 老 師 說 : 有 十 幾 年 了 ), 由 於 當 事 人 的 隱 忍 ( 不 願 接 受 調 查 訪 談, 想 說 忍 一 忍 就 畢 業 了 ), 因 此 只 在 校 內 流 傳, 從 未 成 案 過 學 校 開 教 評 會 時 大 多 人 都 沉 默, 教 評 會 成 員 的 教 師 會 會 長 說 : 這 件 事 是 否 達 到 行 為 不 檢 有 損 師 道, 界 定 還 很 模 糊 性 平 會 的 調 查 報 告 寫 得 如 此 清 楚 ( 連 胸 罩 都 被 脫 了 ), 在 場 還 是 有 人 幫 老 師 說 情, 只 有 一 人 指 責 教 師 會 長 的 言 論 最 後 教 評 委 員 會 投 票, 擔 任 主 席 的 校 長 要 求 記 名 投 票 投 票 完, 校 長 看 了 投 票 結 果 竟 然 不 宣 布 結 果 ( 不 知 道 是 否 有 來 自 民 代 關 說 的 壓 力?) 校 長 要 求 某 些 委 員 再 發 言 再 討 論 再 投 一 次 票, 最 後 結 果 3 人 贊 成 解 聘,7 人 不 同 意 解 聘, 由 考 績 會 記 一 大 過 第 二 案 爆 發 後, 校 內 一 些 老 師 出 面 喊 話, 希 望 留 一 條 生 路 給 該 師, 希 望 教 評 會 委 員 手 下 留 情, 不 要 將 該 師 解 聘, 讓 老 師 能 安 然 退 休 原 本 第 一 案 記 了 一 大 過 後, 該 師 覺 得 自 己 沒 事 了, 還 想 要 回 學 校 教 書, 並 批 評 代 課 老 師 不 會 教, 他 要 回 去 教 原 班 ( 竟 然 還 要 教 受 害 學 生 ) 由 於 反 對 聲 浪 過 大, 加 上 第 二 件 申 訴 案 成 立, 各 方 的 壓 力 使 他 打 消 回 學 校 任 教 的 可 行 性, 轉 而 以 獲 得 最 大 利 益 為 考 量 ( 領 月 退 俸 ) 最 後, 第 二 案 的 懲 處 還 是 記 一 大 過, 老 師 則 打 算 請 滿 兩 年 假 之 後, 辦 理 退 休 社 會 局 則 表 示 尊 重 當 事 人 及 家 屬 意 願, 沒 有 移 送 司 法 處 理 後 來 人 本 基 金 會 調 查, 確 實 有 多 人 在 不 同 時 地 受 害,2009 年 5 月 26 日, 人 本 到 校 門 口 拉 布 條 抗 議 以 下 為 對 話 紀 錄 : 主 任 : 校 長 有 事 不 能 來, 因 為 昨 天 剛 基 測 完 我 : 顯 然 學 校 把 升 學 擺 得 比 學 生 人 權 還 重 要 ( 主 任 向 記 者 們 解 釋 學 校 如 何 依 法 行 政 ) 我 : 教 育 局 退 回 記 一 大 過 處 分, 學 校 處 理 仍 維 持 原 議, 顯 然 不 甩 教 育 局 的 監 督 而 且 三 個 月 內 兩 件 申 訴 案 有 三 個 受 害 人 學 校 怎 不 考 慮 這 是 累 犯 呢? 主 任 : 第 二 案 發 生 在 第 一 案 之 前 ( 註 : 蘋 果 日 報 導 的 是 第 一 案, 該 老 師 科 任 班 級 的 受 害 者, 教 評 會 決 議 不 解 聘, 考 績 會 決 議 記 一 支 大 過 第 二 案 的 受 害 學 生 則 是 該 老 師 的 導 師 班 學 生, 他 看 到 蘋 果 的 報 導 以 為 是 自 己 的 事 件 爆 開, 所 以 才 在 學 校 鬧 開 來 ) 我 : 案 子 出 來 就 證 明 老 師 是 累 犯, 就 應 一 併 考 量 校 長 為 何 在 開 會 時 要 表 決 兩 次? 主 任 : 因 為 第 一 次 投 票 時 有 委 員 不 清 楚 規 則 我 : 為 何 不 在 投 票 前 解 釋 清 楚? 我 : 如 果 有 女 兒 被 老 師 脫 下 胸 罩 還 觸 摸, 能 接 受 老 師 只 有 一 大 過? 主 任 : 我 沒 有 女 兒 我 : 教 評 會 的 決 定 是 - 接 受 這 樣 的 老 師 繼 續 當 老 師, 就 該 接 受 社 會 公 評! 主 任 : 學 生 沒 有 不 舒 服 的 感 覺, 而 且 老 師 的 診 療 確 實 有 讓 她 比 較 好 21 33

36 我 : 學 生 當 場 覺 得 不 舒 服, 而 且 出 來 還 哭 了 主 任 : 學 生 當 天 還 跟 老 師 吃 飯 ( 意 思 是 如 果 不 舒 服 就 不 會 跟 老 師 一 起 吃 飯 ) 老 師 錯 在 沒 有 合 格 民 俗 治 療 證 照 教 師 會 長 : 會 場 內 的 言 論 不 能 在 場 外 講 會 長 批 評 我 們 新 聞 稿 的 用 語, 說 : 寫 脫 衣 物 會 讓 人 有 更 多 想 像 空 間 我 : 會 讓 人 以 為 脫 光 光 嗎? 會 長 : 是! 我 : 我 們 是 保 護 學 校 耶! 如 果 寫 脫 下 胸 罩 與 外 褲, 不 是 會 嚇 到 學 生 嗎? 隔 週, 學 校 教 評 會 通 過 解 聘 由 於 有 個 案 並 不 覺 得 不 舒 服 或 被 侵 犯, 輔 導 室 尋 求 專 業 協 助, 因 而 理 解 : 當 個 案 會 有 任 何 形 式 的 抗 拒 時, 通 常 是 因 其 背 後 引 有 焦 慮 害 怕 或 恐 懼 所 以, 首 要 瞭 解 的 是 : 個 案 在 怕 甚 麼? 其 次, 要 同 理 個 案 為 什 麼 怕? 因 為, 當 個 案 心 中 的 害 怕 未 能 被 準 確 同 理 及 被 接 納 前, 諮 商 或 輔 導 老 師 很 難 瞭 解 個 案 的 真 正 意 圖 及 內 在 聲 音 換 言 之, 個 案 保 護 行 為 人 的 反 應, 其 真 正 功 能 或 許 是 在 保 護 個 案 自 己 8. 高 雄 市 國 中 資 源 班 男 老 師 性 侵 女 學 生 事 件 高 市 某 國 中 資 源 班 體 育 老 師 下 課 後 單 獨 留 置 女 學 生, 強 吻 撫 摸 胸 部 及 下 體 性 侵 數 次, 女 學 生 極 力 反 抗, 並 告 知 癲 癇 快 要 發 作 才 罷 手, 女 學 生 也 因 此 癲 癇 發 作 送 去 急 診 後 來 因 特 教 老 師 發 現 女 學 生 有 異 狀, 追 問 之 下 才 得 知 實 情, 立 即 通 報 學 校 處 理 女 學 生 事 後 因 恐 懼 會 在 學 校 內, 再 次 見 到 該 體 育 老 師, 長 達 一 個 多 月 不 敢 上 學, 學 校 卻 不 聞 不 問, 教 育 局 甚 至 說 : 女 學 生 可 以 安 置 到 其 他 學 校 性 別 平 等 教 育 委 員 會 雖 然 調 查 屬 實 建 議 解 聘, 該 體 育 老 師 也 被 起 訴, 教 評 會 卻 決 議 : 停 聘 到 司 法 定 讞 為 止 教 育 局 也 同 意 學 校 停 聘 至 司 法 定 讞 後 再 議 人 本 基 金 會 到 校 門 口 拉 布 條 抗 議, 學 校 教 評 會 才 通 過 解 聘 該 師 後 來 被 判 刑 但 舉 發 的 特 教 老 師 ( 當 時 懷 孕 ) 卻 被 同 事 說 : 你 這 樣 做 難 道 不 怕 影 響 到 你 的 孩 子 嗎? 9. 高 雄 市 國 中 男 導 師 對 外 縣 市 國 中 女 網 友 性 侵 事 件 某 國 中 黃 姓 訓 導 主 任 指 稱 一 名 女 學 生 嗑 藥, 帶 她 進 電 腦 室 上 下 其 手 涉 嫌 對 她 強 制 猥 褻, 甚 至 丟 擲 500 元 給 該 生 邀 約 發 生 性 關 係 ; 因 無 其 他 證 人, 最 後 不 起 訴 該 師 調 至 國 中 2009 年 又 被 告 發 性 侵 台 南 某 女 性 國 中 生 網 友 兩 次, 雖 遭 台 南 地 檢 署 起 訴, 學 校 卻 不 知 情, 經 人 本 轉 告 學 校 後 才 解 聘 台 南 地 院 後 來 判 刑 一 年, 緩 刑 兩 年 此 案 的 漏 洞 在 於 外 縣 市 社 會 局 及 承 辦 的 司 法 單 位 都 沒 有 通 報 該 師 任 職 學 校 10. 屏 東 縣 國 中 學 生 單 挑 影 片 PO 網 事 件 (2008 年 4 月 ) 兩 名 女 學 生 於 校 外 單 挑, 其 中 一 人 內 衣 褲 遭 刻 意 扯 掉, 造 成 露 點, 現 場 至 少 有 5 名 以 上 的 男 同 學 生 在 一 旁 圍 觀 吆 喝, 其 中 一 人 持 相 機 將 整 個 打 鬥 拉 扯 過 程 拍 下, 該 畫 面 被 貼 上 美 國 的 22 34

37 Badongo 網 站, 超 過 上 萬 人 次 瀏 覽 下 載, 此 段 不 斷 被 放 送 的 畫 面, 對 於 被 害 者 及 其 家 屬 而 言 有 如 二 度 凌 遲 經 人 本 基 金 會 與 美 國 網 站 以 信 件 往 返 溝 通 半 個 月 後, 影 片 才 被 取 下 11. 桃 園 縣 工 商 生 對 生 性 侵 影 片 PO 網 事 件 (2008 年 5 月 ) 女 學 生 於 學 校 資 源 回 收 場 內 與 男 同 學 性 交, 過 程 中 其 他 男 學 生 在 旁 錄 影, 更 將 畫 面 po 上 網, 短 期 即 有 超 過 萬 人 下 載 觀 看 也 是 經 由 人 本 基 金 會 與 該 美 國 網 站 溝 通 後, 才 取 下 影 片 12. 屏 東 縣 高 職 男 老 師 性 騷 擾 多 名 女 學 生 事 件 某 老 師 被 多 位 女 學 生 投 訴 性 騷 擾, 老 師 宣 稱 被 其 他 同 事 迫 害, 性 平 會 調 查 成 立, 建 議 不 續 聘, 教 評 會 通 過 後 卻 因 法 定 程 序 有 違 誤 ( 學 校 以 主 席 沒 投 票, 有 表 決 權 者 僅 17 人, 同 意 不 續 聘 9 人, 超 過 半 數 通 過 不 續 聘, 但 主 管 機 關 以 成 員 18 人, 過 半 數 要 10 票 ), 而 被 駁 回 已 建 議 學 校 聲 請 再 審 13. 某 國 立 聽 障 學 校 多 起 師 對 生 生 對 生 事 件 ( 詳 附 件 一 二 ) 14. 某 國 立 女 中 兩 同 志 學 生 在 火 車 上 親 吻 被 記 過 事 件 15. 國 中 女 生 借 手 機 事 件 國 中 女 生 A 將 女 同 學 B 手 機 弄 壞 後 無 錢 賠 償, 相 約 某 夜 在 校 園 談 判 B 沿 路 吆 喝 一 群 國 中 及 國 小 學 生 前 往 圍 觀 B 要 求 A 當 眾 自 慰, 眾 人 起 鬨, 有 人 說 去 拿 廁 所 馬 桶 刷, 某 國 中 生 C 起 鬨 說 : 去 拿 酒 瓶 一 國 小 生 便 在 校 園 找 到 酒 瓶 交 給 A 生 當 眾 自 慰 事 後 A 生 報 警, 在 場 主 謀 及 共 犯 全 部 以 妨 害 性 自 主 罪 嫌 移 送 少 年 法 庭 C 生 以 教 唆 性 侵 罪, 一 審 被 判 8 年 6 個 月 16. 大 學 某 研 究 所 男 教 授 性 侵 多 名 女 研 究 生 案 已 婚 的 尤 姓 助 理 教 授 於 2004 年 起 至 2007 年 間 止, 涉 嫌 以 阻 擋 學 生 論 文 過 關 為 手 段, 或 是 揚 言 為 學 生 寫 推 薦 信 出 國 深 造 等 理 由, 要 脅 他 所 指 導 的 女 碩 士 生 或 研 究 助 理, 為 他 口 交 性 交, 或 任 其 撫 摸 胸 部 及 下 體 該 名 教 授 任 職 該 大 學 三 年 期 間, 至 少 涉 嫌 性 侵 四 名 女 學 生 前 三 位 被 侵 害 的 女 學 生 及 助 理, 因 擔 心 課 業 及 未 來 聲 譽, 皆 隱 忍 未 投 訴 ( 其 中 1 人 因 此 休 學 ), 直 到 第 四 名 被 性 侵 的 女 學 生 向 學 校 申 訴, 全 案 才 爆 發 這 名 助 理 教 授 到 案 後 否 認 犯 案, 他 表 示, 他 跟 多 名 女 學 生 談 戀 愛, 確 實 不 當 但 學 生 爭 風 吃 醋, 才 會 提 出 訴 訟, 他 並 沒 有 性 侵 學 生 本 會 接 案 後, 協 助 通 報, 陪 同 被 害 人 到 警 局 製 作 筆 錄, 該 校 教 評 會 迅 速 解 聘 該 師 台 北 地 檢 署 認 定 該 名 教 授 有 辱 師 箴, 以 利 用 權 勢 性 交 猥 褻 罪 等 罪 嫌 將 他 起 訴, 並 具 體 求 處 五 年 有 期 徒 刑 台 北 地 院 審 理 後, 認 為 該 師 的 行 為 固 然 可 議, 但 女 學 生 是 兩 情 相 悅, 判 決 無 罪 檢 察 官 不 服, 提 起 上 訴 23 35

38 2012 年 3 月 21 日 聯 合 報 性 侵 學 生 教 授 尤 有 罪 定 讞 前 淡 江 大 學 美 國 研 究 所 助 理 教 授 尤, 被 控 93 年 起 利 用 指 導 學 生 寫 論 文 等 機 會, 連 續 性 侵 4 名 女 學 生, 一 審 以 證 據 不 足 為 由 判 尤 無 罪 ; 昨 天 最 高 法 院 維 持 高 院 更 一 審 見 解, 認 定 尤 性 侵 其 中 2 個 女 學 生 共 5 次, 判 尤 2 年 4 月 徒 刑 確 定 判 決 指 出, 庭 訊 時, 尤 本 立 只 承 認 與 2 名 女 學 生 發 生 性 關 係, 但 否 認 利 用 當 教 授 的 權 勢 性 侵 女 學 生, 並 指 與 2 女 學 生 因 戀 情 有 進 展, 才 逐 漸 發 生 性 行 為, 最 多 只 能 指 責 他 道 德 有 瑕 疵, 不 該 論 罪 17. 屏 東 縣 國 小 卓 姓 老 師 猥 褻 幾 乎 全 班 女 學 生 事 件 1998 年 間, 任 職 德 國 小 卓 老 師 因 性 騷 擾 事 件 考 績 被 記 丙 等, 而 後 申 請 調 原 住 民 地 區 的 國 小 2005 年 7 月, 報 紙 揭 露 卓 老 師 遭 八 名 女 學 生 指 控, 以 膝 蓋 代 替 木 棍 處 罰, 頂 女 學 生 的 臀 部, 讓 學 生 覺 得 噁 心 另 一 女 學 生 指 稱 卓 老 師 於 上 電 腦 課 時, 以 教 他 打 電 腦 為 由 趁 機 觸 摸 胸 部 學 生 質 疑 : 你 怎 麼 可 以 這 樣? 老 師 說 : 你 也 有 感 覺 喔! 又 一 女 學 生 指 稱 卓 老 師 於 午 休 時, 叫 她 按 摩 小 腿, 老 師 當 時 脫 鞋 僅 穿 著 襪 子, 以 腳 趾 去 頂 女 學 生 私 處, 女 學 生 想 閃 躲, 卓 老 師 以 腳 趾 頭 繼 續 頂, 並 說 : 你 也 有 感 覺 喔! 另 外 有 女 學 生 說, 卓 老 師 要 她 做 小 老 婆 家 長 向 警 方 報 案, 告 發 卓 老 師 涉 嫌 猥 褻 學 童 屏 東 縣 教 育 局 表 示 要 等 刑 事 官 司 告 一 段 落 才 能 處 理 8 月 文 樂 國 小 性 別 平 等 教 育 委 員 會 組 調 查 小 組, 委 請 專 家 學 者 三 人 小 組 調 查, 認 定 學 童 指 控 為 實 教 評 會 決 議 停 聘 卓 老 師 ; 考 績 會 以 四 條 三 款 處 理 卓 老 師 只 承 認 叫 學 生 按 摩, 不 承 認 猥 褻 學 生, 辯 稱 他 是 平 地 人, 被 原 住 民 排 斥 原 住 民 家 長 稱 : 要 排 斥 的 話,7 年 前 就 排 斥 了 9 月 開 學 後, 屏 東 縣 議 員 與 數 名 文 樂 國 小 家 長 到 縣 政 府 陳 情, 指 卓 老 師 開 學 後 仍 繼 續 上 課, 學 生 嚇 得 不 敢 上 學 教 育 局 於 陳 情 當 日 立 即 發 文 通 知 學 校 核 備 停 聘 處 分, 並 指 派 代 課 老 師 代 理 卓 老 師 於 停 聘 期 間 照 領 半 薪 12 月 屏 東 地 方 法 院 檢 察 署 以 94 年 偵 字 第 4123 號 對 卓 老 師 以 妨 害 性 自 主 提 起 公 訴 2006 年 底, 屏 東 地 方 法 院 檢 察 署 以 加 重 強 制 猥 褻 罪 起 訴, 判 處 卓 老 師 4 年 2 個 月 刑 責 11 月 底 學 校 召 開 教 評 會, 卓 老 師 與 其 妻 痛 哭 求 情, 請 求 原 諒, 教 評 會 成 員 於 是 心 軟 家 長 會 長 起 來 說 : 你 們 如 果 要 留 他, 我 們 統 統 把 小 孩 轉 走! 最 後 才 做 出 解 聘 決 議 2007 年 2 月 14 日 高 分 院 改 判 3 年 6 個 月 18. 七 年 轉 四 校 改 兩 次 名 字 的 蔡 老 師 2005 年 4 月 某 位 家 長 來 電 申 訴 B 國 小 蔡 姓 美 術 老 師 會 親 吻 女 學 生, 也 曾 把 糖 果 放 在 口 中, 用 嘴 送 到 女 學 生 口 中 經 查 蔡 老 師 之 前 任 職 高 雄 縣 國 小, 該 校 說 法 是 蔡 老 師 跟 孩 子 比 較 沒 有 界 線, 要 注 意 他 一 點! 蔡 老 師 調 屏 東 縣 A 國 小 後, 有 抱 學 童 吻 學 童 臉 及 嘴 之 舉 動, 遭 24 36

39 學 校 調 整 職 務 教 低 年 級 ( 理 由 : 較 無 第 二 性 徵 ), 家 長 視 其 為 不 受 歡 迎 人 物, 又 被 迫 調 校 B 國 小 任 用 後 立 即 發 覺 不 對 勁, 便 去 電 A 國 小 抱 怨 : 這 個 老 師 有 問 題, 你 怎 麼 不 早 說? 該 校 長 答 : 如 果 早 點 說, 你 們 就 不 收 了! 據 了 解 蔡 老 師 常 常 會 公 開 擁 抱 女 學 童 幫 女 生 照 相, 導 致 中 年 級 學 生 因 而 爭 風 吃 醋 ; 高 年 級 學 生 則 會 閃 躲 抗 拒 有 女 生 甚 至 將 座 位 換 到 最 後 一 排 ; 也 有 學 生 說 : 老 師 變 態 此 外, 私 下 一 對 一 的 場 合 則 會 親 學 生 臉 或 嘴 某 小 六 女 生 甚 至 因 為 被 蔡 老 師 用 嘴 餵 糖 果 長 時 間 以 手 機 聊 天 私 下 會 面 送 禮 等 動 作, 而 一 心 以 為 兩 人 的 交 往 因 老 師 已 婚 而 陷 入 苦 戀, 不 能 公 開 本 會 去 電 B 國 小 校 長 求 證, 劉 校 長 稱 上 一 學 期 即 有 家 長 申 訴 老 師 以 嘴 餵 糖 果, 學 校 已 經 查 證 屬 實, 要 求 蔡 老 師 自 行 就 醫, 並 要 教 務 主 任 及 輔 導 主 任 全 天 候 盯 著 蔡 老 師 劉 校 長 並 希 望 本 會 勸 蔡 老 師 就 醫 我 們 與 蔡 老 師 面 談, 蔡 老 師 承 認 抱 小 孩 親 小 孩 額 頭, 說 是 為 了 表 示 對 學 生 的 關 心 我 們 繼 續 追 問 學 生 當 時 的 感 受 及 反 應 如 何? 蔡 老 師 均 不 回 答 ; 關 於 以 嘴 餵 食 糖 果 事, 則 稱 只 有 一 顆 糖, 又 快 到 中 午 用 餐 時 間 了, 想 和 學 生 分 享, 而 糖 果 已 經 放 在 他 嘴 裡 學 校 召 開 行 政 會 議, 要 求 蔡 老 師 就 醫, 蔡 老 師 同 意 蔡 老 師 送 被 餵 食 糖 果 的 女 學 生 手 錶 當 作 畢 業 禮 物, 並 對 家 長 說 : 他 的 生 死 就 操 在 家 長 手 上, 希 望 家 長 放 過 他 蔡 老 師 把 女 學 生 寫 給 他 的 信 當 成 資 料 給 學 校, 以 證 明 該 學 童 沒 有 受 傷 女 學 生 傳 簡 訊 我 恨 你, 你 為 什 麼 公 開 我 的 信! 在 本 會 強 烈 要 求 學 校 依 法 行 政 下, 學 校 召 開 性 別 平 等 教 育 委 員 會 會 議 前 夕, 蔡 老 師 與 C 國 小 羅 校 長 先 後 來 找 人 本, 希 望 不 要 追 究 蔡 老 師 並 聲 稱 如 果 再 犯 願 被 解 聘 ; 會 去 就 醫 ; 願 意 接 受 羅 校 長 輔 導 ; 一 個 月 寫 一 篇 報 告 反 省 我 們 拒 絕 不 追 究 隔 天, 性 別 平 等 教 育 委 員 會 決 議 : 一 委 員 會 覺 得 此 事 不 符 社 會 規 範 二 希 望 蔡 老 師 調 校 三 調 校 前 蔡 老 師 不 能 再 犯 四 請 蔡 老 師 就 醫 本 會 告 訴 校 長 : 外 調 不 能 解 決 問 題, 蔡 老 師 必 須 強 制 就 醫 本 會 去 函 屏 東 縣 政 府, 要 求 監 督 學 校 依 法 通 報 教 育 部, 並 反 對 以 調 校 方 式 處 理 性 騷 擾 學 童 之 教 師, 請 教 育 局 督 促 學 校 召 開 教 評 會 依 教 師 法 行 為 不 檢, 有 損 師 道 予 以 解 聘 劉 校 長 來 電 稱 : 蔡 老 師 以 母 親 生 病 為 由, 申 請 留 職 停 薪 一 年 屏 東 縣 教 於 局 於 函 學 校 依 法 懲 處 學 校 回 函 稱 召 開 考 績 會 決 議 依 據 教 育 專 業 人 員 獎 懲 標 準 第 3 條 第 3 款 規 定 行 為 不 當, 有 沾 師 表 者 記 過 一 次 ; 年 度 考 績 依 據 公 立 學 校 教 職 員 成 績 考 核 辦 法 第 4 條 第 3 款 (5) 品 德 生 活 較 差, 情 節 尚 非 重 大 者 之 規 定 考 列 4 條 3 款 即 丙 等 ; 蔡 師 自 承 對 於 學 生 有 不 適 當 互 動 行 為, 願 意 以 留 職 停 薪 方 式 自 省 改 正 行 為 我 們 向 屏 東 縣 教 育 局 長 反 應 此 事, 王 局 長 稱 : 這 位 老 師 結 婚 很 多 年 都 沒 有 小 孩, 他 把 女 25 37

40 學 生 當 自 己 的 女 兒 疼! 我 們 立 即 反 問 : 王 局 長! 如 果 是 你 的 女 兒, 你 願 意 你 的 女 兒 被 蔡 老 師 抱 被 他 親 臉 被 他 用 嘴 餵 糖 果 嗎? 王 局 長 沒 有 回 應 蔡 老 師 於 留 職 停 薪 之 際 更 改 姓 名, 並 於 隔 年 6 月 申 請 復 職 B 學 校 老 師 紛 紛 反 應 : 不 要 讓 蔡 老 師 教 我 的 班 級 家 長 會 立 即 召 開 全 校 家 長 代 表 臨 時 大 會, 會 中 一 致 決 議 反 對 蔡 老 師 留 任 因 聘 約 即 將 到 期, 學 校 則 於 召 開 校 務 會 議 時, 以 無 記 名 投 票 方 式 表 決, 在 場 六 十 多 位 老 師, 投 票 結 果 有 58 位 老 師 贊 成 不 續 聘 學 校 便 以 不 續 聘 為 由 對 其 施 壓, 蔡 老 師 拜 訪 家 長 委 員 得 不 到 支 持 後, 便 申 請 縣 內 介 聘, 異 動 到 C 國 小 我 們 擔 心 C 國 小 學 童 會 成 為 下 一 個 受 害 者, 從 開 學 前 便 積 極 連 絡 教 育 局, 希 望 教 育 局 能 有 更 積 極 的 作 為 來 預 防 校 園 性 騷 擾 再 度 發 生 然 而 所 得 到 的 回 應 是 學 校 觀 察 一 切 正 常 會 請 學 校 以 同 儕 的 壓 力 輔 導 我 們 對 於 教 育 局 長 的 回 應 感 到 非 常 失 望, 如 果 同 儕 壓 力 有 用 的 話, 蔡 老 師 不 可 能 一 再 出 事 一 再 調 校 並 拒 絕 就 醫 掌 握 公 權 力 的 教 育 行 政 主 管 如 果 眼 裡 只 有 教 師 的 飯 碗, 沒 有 學 生 權 益 的 話, 是 讓 更 多 無 辜 的 孩 子 付 出 慘 痛 代 價!10 月 3 日 我 們 去 電 詢 問 就 醫 否? 蔡 老 師 說 : 沒 有 本 會 召 開 記 者 會, 要 求 屏 東 縣 政 府 積 極 處 理 C 國 小 隨 即 召 開 專 案 輔 導 會 議, 決 議 由 2688 專 案 教 師 協 同 教 學 教 育 局 召 開 評 估 會 議, 請 專 業 人 員 鑑 定 評 估 蔡 老 師 狀 況 會 議 後, 蔡 老 師 繼 續 在 C 校 任 教 19. 屏 東 縣 國 中 吳 姓 老 師 強 制 猥 褻 國 中 女 生 事 件 吳 老 師 擔 任 國 一 導 師 時, 會 針 對 幾 個 可 愛 的 女 同 學 送 學 用 品 糖 果 巧 克 力, 但 對 男 同 學 就 不 會 別 班 女 同 學 們 也 傳 言 : 吳 老 師 看 起 來 怪 怪 的 ˋ 色 色 的 吳 老 師 在 看 演 奏 時, 曾 問 該 班 某 女 同 學 A 要 不 要 坐 他 大 腿 上? 吳 老 師 曾 在 及 時 通 對 某 國 一 女 同 學 B 說 :< 她 是 他 性 幻 想 的 對 象 > B 曾 反 應 給 某 國 二 同 學, 該 國 二 同 學 帶 B 生 去 找 吳 老 師, 吳 老 師 說 : 這 沒 什 麼, 是 他 們 大 驚 小 怪 他 們 再 反 映 給 學 校, 學 校 卻 沒 有 性 別 事 件 敏 感 度, 僅 說 : 吳 老 師 不 是 那 個 意 思 並 沒 有 通 報 調 查 國 三 時, 同 學 們 曾 發 現 吳 老 師 找 C 生 出 去, 回 教 室 後, 該 女 生 衣 服 釦 子 沒 扣 好 曾 經 有 同 學 故 意 跟 去 看, 吳 老 師 就 叫 C 生 去 撿 垃 圾 有 幾 次 吳 老 師 故 意 留 幾 位 同 學 下 來, 最 後 又 找 理 由 支 開 其 他 人, 只 留 該 C 生 大 家 開 始 猜 測 老 師 的 作 為, 共 同 商 量 要 蒐 證, 於 是 用 手 機 拍 下 影 片 拍 攝 當 天 影 片 就 在 班 級 傳 來 傳 去 錄 影 的 隔 天 是 放 假 日, 之 後 C 女 開 始 請 假, 約 一 個 月 沒 到 校 學 務 主 任 集 合 他 們 全 班 到 會 議 室, 要 求 他 們 要 守 密, 否 則 後 果 自 行 負 責 2007 年 6 月 報 紙 曝 光 此 事 件 曾 有 某 報 記 者 表 示, 學 生 曾 向 他 喊 價 一 萬 元, 被 他 拒 絕 申 訴 家 長 說, 幾 乎 全 校 學 生 都 看 過 影 片 了, 女 學 生 因 而 請 長 假 家 長 稱 該 老 師 以 前 在 東 部 任 教 時 就 出 過 事, 但 被 性 侵 學 生 及 家 長 都 幫 老 師 說 話, 老 師 則 說 要 娶 該 學 生 由 於 學 生 未 滿 16 歲 是 強 制 猥 褻 罪, 屬 公 訴 罪, 社 會 局 應 主 動 移 送 26 38

41 20. 台 中 縣 國 中 杜 姓 退 休 手 球 教 練 性 侵 多 名 國 中 球 員 事 件 國 中 球 員 投 訴 學 校 替 退 休 教 練 保 留 宿 舍, 杜 教 練 在 宿 舍 性 侵 男 球 員, 甚 至 玩 3P 球 員 向 年 輕 教 練 求 助 也 沒 用, 因 為 他 們 都 是 老 教 練 帶 出 來 的 許 多 球 員 感 到 痛 苦, 不 敢 回 宿 舍 又 不 能 不 回 去, 便 在 校 外 喝 酒 經 社 會 局 介 入 調 查 後 移 送 法 院 21. 屏 東 縣 某 私 立 高 中 女 老 師 罵 交 往 學 生 狗 男 女 某 班 男 女 學 生 交 往 時, 女 生 曾 經 坐 在 內 向 的 男 生 大 腿 上 講 手 機, 從 此 黃 姓 導 師 就 以 輕 視 眼 光 及 不 屑 眼 光 對 待 學 生, 甚 至 對 家 長 說 : 該 兩 人 是 狗 男 女 從 此 冷 潮 熱 諷 不 斷 貳 某 受 害 女 學 生 的 來 信 ( 來 函 照 登 ): 在 高 中 時, 我 在 學 校 裡 被 老 師 強 暴, 這 是 我 心 中 永 遠 無 法 抹 去 的 傷 痛 原 本, 我 以 為 學 校 是 最 安 全 的 地 方, 沒 想 到 學 校 卻 是 危 險 的 地 方 因 為, 我 從 來 沒 有 想 到 神 聖 不 可 侵 犯 的 老 師, 竟 有 如 此 骯 髒 與 醜 陋 的 一 面 這 名 老 師 不 斷 找 各 種 藉 口, 私 下 找 我 談 話, 藉 機 接 近 我, 放 學 後 把 我 留 在 學 校, 一 開 始 只 是 毛 手 毛 腳, 之 後, 不 斷 變 本 加 厲 雖 然, 當 時 我 心 裡 非 常 害 怕, 但 卻 不 知 如 何 阻 止 他, 也 不 敢 回 家 告 訴 父 母 他 一 步 又 一 步 地 侵 犯 我, 最 後, 在 我 完 全 無 法 預 防 的 情 況 下, 他 竟 然 藉 機 強 暴 了 我, 我 心 裡 很 恐 懼, 很 害 怕, 很 痛 苦, 我 永 遠 忘 不 了 他 扯 下 我 的 衣 服 和 內 褲 時, 那 種 可 怕 的 眼 神 在 沒 有 防 備 的 狀 況 下, 事 情 就 發 生 在 自 己 身 上, 當 時 腦 袋 一 片 空 白, 到 底 發 生 了 什 麼 事? 腦 海 裡 只 浮 現 一 堆 問 號, 為 什 麼? 為 什 麼? 他 不 是 老 師 嗎? 他 到 底 在 做 什 麼? 老 師 不 是 應 該 要 保 護 學 生 嗎? 老 師 不 是 最 值 得 我 們 信 任 的 人 嗎? 到 底 是 為 什 麼? 老 師 不 是 像 父 親 一 樣, 是 受 到 尊 敬 的 嗎? 老 師 不 是 該 像 父 親 一 樣 照 顧 自 己 的 女 兒 嗎? 這 些 疑 問, 我 不 知 道 在 心 裡 問 過 自 己 多 少 遍 我 永 遠 無 法 理 解, 為 什 麼 他 要 強 行 奪 走 我 的 第 一 次, 讓 我 一 輩 子 痛 苦? 他 的 心 中 到 底 對 學 生 還 有 沒 有 一 點 點 的 教 育 愛 與 良 知? 事 情 發 生 之 後 快 10 年 了, 被 性 侵 的 陰 影 依 然 深 深 的 在 我 心 裡, 想 忘 都 忘 不 掉, 我 自 己 一 直 在 心 裡 想, 為 什 麼 是 我, 我 做 錯 了 什 麼 嗎? 老 天 爺 為 什 麼 要 這 樣 對 我? 老 天 爺 為 什 麼 要 這 樣 懲 罰 我? 為 什 麼 要 我 承 受 這 樣 的 痛? 是 我 太 笨 嗎? 我 的 心 真 的 很 痛, 很 痛, 真 的 痛 苦 到 想 去 死, 想 說 出 來 又 不 敢 說, 心 想 是 不 是 自 己 犯 了 什 麼 天 大 的 錯? 老 天 爺 竟 要 我 承 受 這 樣 的 痛, 我 對 誰 也 不 敢 說, 書 也 沒 辦 法 唸, 飯 也 吃 不 下, 每 天, 每 天 腦 袋 裡 浮 現 的 全 是 那 一 幕 幕 令 人 害 怕 的 畫 面, 就 像 在 播 放 電 影 般 地 一 直 出 現 在 我 腦 海 裡, 怎 麼 忘 也 忘 不 掉, 有 誰 能 體 會 我 的 痛, 那 痛 不 欲 生 的 痛 我 不 敢 告 訴 我 的 父 母, 我 的 父 母 並 不 知 道 我 的 遭 遇, 他 們 只 是 一 直 罵 我 為 什 麼 功 課 一 落 千 丈, 而 我 也 因 為 成 績 太 差, 考 不 上 理 想 的 學 校, 白 白 斷 送 了 自 己 的 前 途 我 不 想 讓 我 的 父 母 也 承 受 這 樣 的 痛, 要 痛 我 ㄧ 個 人 痛 就 好 了, 因 為 我 知 道 那 樣 的 傷 有 多 痛, 有 多 難 受 因 為 被 老 師 強 暴, 讓 我 覺 得 自 己 經 髒 了, 髒 了, 永 遠 永 遠 我 都 不 會 乾 淨 了, 我 已 經 不 再 是 個 27 39

42 純 潔 的 女 孩, 我 覺 得 和 誰 上 床 都 無 所 謂, 因 為 我 已 經 不 值 得 愛 了, 我 很 恨 這 名 狼 師, 因 為 他 一 時 的 獸 慾, 卻 徹 徹 底 底 毀 了 我 的 人 生 直 到 現 在, 我 不 敢 和 其 他 男 生 交 往, 如 果 對 方 發 現 這 件 事, 我 該 怎 麼 辦? 隱 瞞 也 不 行, 不 隱 瞞 也 不 行, 我 只 能 孤 獨 地 躲 在 黑 暗 的 角 落 裡 這 樣 的 一 顆 大 石 頭 就 壓 在 一 個 十 幾 歲 的 小 孩 身 上, 真 的 很 重, 很 重, 就 連 現 在 的 我 依 然 覺 得 很 重, 這 樣 的 一 個 老 師, 把 我 的 人 生 全 毀 了 發 生 事 情 後, 從 以 前 到 現 在, 我 沒 辦 法 在 人 多 的 地 方 多 待 一 分 鐘, 因 為 那 會 令 我 感 到 害 怕 只 要 一 有 男 生 靠 近 就 會 很 恐 懼, 更 怕 自 己 因 為 有 這 樣 的 遭 遇, 而 配 不 上 任 何 人, 生 活 在 恐 懼 當 中 真 的 很 難 過, 甚 至 沒 辦 法 相 信 任 何 人 表 面 上 跟 每 位 學 生 相 處 融 洽, 看 起 來 跟 學 生 感 情 很 好, 學 生 們 對 他 的 評 價 也 是 超 過 其 他 的 老 師, 在 大 家 眼 中 的 好 老 師, 竟 然 會 性 侵 自 己 的 學 生, 他 把 學 生 對 他 的 信 賴 全 踩 在 腳 下, 連 受 人 尊 敬 的 老 師 都 會 做 出 這 樣 傷 天 害 理 的 事, 叫 我 如 何 再 去 相 信 任 何 人? 到 底 有 誰 可 以 信 任? 到 底 是 為 什 麼? 學 校 不 是 很 安 全 嗎? 為 什 麼 會 讓 人 受 這 樣 的 重 傷? 重 到 一 輩 子 都 無 法 復 原 的 傷, 從 以 前 到 現 在 只 要 看 到 老 師 名 字 中 的 一 個 字 就 會 想 起 那 恐 怖 的 記 憶, 甚 至 連 作 夢 都 會 夢 到, 有 誰 能 救 我, 我 一 點 也 不 想 背 這 顆 大 石 頭, 它 好 重 好 重, 壓 得 我 好 累, 壓 得 我 喘 不 過 氣, 到 底 誰 可 以 救 我? 我 真 的 很 難 過 很 難 過, 這 樣 的 痛 苦 到 底 還 要 持 續 多 久? 不 是 說 時 間 會 淡 忘 一 切 嗎? 為 什 麼 沒 有? 我 真 的 好 想 忘 掉, 好 想 好 想 忘 掉, 但 是 這 樣 的 記 憶 卻 依 然 深 深 地 烙 在 心 裡, 怎 麼 洗 也 洗 不 掉, 怎 麼 忘 也 忘 不 掉 等 我 成 年 後, 我 仍 然 無 法 擺 脫 性 侵 害 的 陰 影, 內 心 很 灰 暗, 我 心 中 充 滿 著 怨 恨, 我 也 擔 心 往 後 是 否 會 有 更 多 可 憐 的 女 學 生 所 以, 我 決 定 要 把 這 件 事 揭 露 出 來, 於 是, 我 向 法 院 檢 舉 但, 檢 察 官 消 極 的 處 理 態 度, 令 我 十 分 心 寒, 檢 察 官 表 示 事 隔 太 久, 科 學 辦 案 需 證 據, 出 庭 又 二 次 傷 害, 暗 示 我 就 此 作 罷! 我 含 冤 待 雪, 以 為 法 律 可 以 為 我 伸 張 正 義, 但 我 得 到 的 是 檢 調 單 位 冷 漠 的 對 待, 我 只 能 強 忍 著 淚 水 同 意 檢 察 官 草 草 結 案 不 知 道 這 位 檢 察 官 是 否 理 解, 她 結 束 的 不 止 是 一 件 申 訴 案, 而 是 許 許 多 多 無 辜 女 學 生 一 生 的 幸 褔, 她 們 的 人 生 掌 握 在 這 位 檢 察 官 手 上, 但 是 這 位 檢 察 官 在 短 短 十 幾 分 鐘 就 決 定 要 放 棄 營 救 這 些 女 學 生 我 在 走 投 無 路 下, 投 訴 到 各 大 媒 體, 政 府 單 位, 但 沒 有 人 願 意 為 升 斗 小 民 伸 張 正 義, 為 什 麼? 我 想 了 想, 也 許, 因 為 我 不 是 有 錢 有 勢 大 人 物 的 女 兒, 也 許, 今 天 被 強 暴 的 不 是 他 們 的 女 兒, 妻 子, 妹 妹 或 是 母 親, 所 以 他 們 不 能 體 會 自 己 心 愛 的 女 兒 曾 經 被 人 強 行 扯 下 衣 服, 不 堪 地 露 出 生 殖 器, 受 到 恥 辱 的 對 待, 那 種 錐 心 剌 骨 的 傷 痛 社 會 的 冷 漠, 教 育 司 法 單 位 的 消 極, 彷 彿 又 深 深 的 傷 害 了 我 一 次 事 隔 多 年, 我 才 知 道 原 來 我 並 不 是 第 一 個 受 害 者, 學 校 裡 的 教 職 員 早 就 知 道 這 名 狼 師 經 常 誘 騙 女 學 生 在 學 校 內 發 生 性 關 係, 即 使 投 訴 學 校, 事 情 也 會 被 學 校 給 壓 下 來 直 到 現 在, 我 終 於 知 道, 當 初 那 名 狼 師 為 什 麼 膽 子 那 麼 大, 竟 然 在 學 校 裡 面 就 敢 強 暴 我, 因 為, 他 不 會 有 事! 他 性 侵 再 多 女 學 生 也 沒 事 校 長 為 了 官 位 會 保 護 他, 學 校 的 老 師 為 了 面 子 會 保 護 他, 教 育 單 位 的 官 僚 體 制 會 保 護 他, 司 法 單 位 的 消 極 會 保 護 他, 監 察 單 位 發 揮 不 了 作 用 也 會 保 護 他, 於 是 這 幾 十 年 來, 他 到 底 性 侵 過 多 少 女 學 生? 毀 了 多 少 無 知 少 女 的 一 生? 一 次 又 一 次, 是 一 個 又 一 個 悲 慘 的 人 生! 為 什 麼 學 校 要 維 護 這 樣 的 老 師? 學 校 為 了 保 護 自 己 的 利 益 官 位 與 某 些 人 的 前 途, 而 犧 牲 了 女 學 生 終 身 的 幸 褔 當 我 被 性 侵 時, 這 名 老 師 作 惡 的 行 徑, 其 實 許 多 老 師 都 知 道, 但 沒 有 人 28 40

43 出 面 制 止, 白 白 毀 了 我 一 生 的 幸 褔 為 什 麼 明 知 道 他 會 做 出 傷 天 害 理 的 事, 還 讓 他 繼 續 任 教? 他 已 經 傷 害 了 多 少 女 學 生? 已 經 讓 多 少 女 學 生 受 傷? 這 樣 的 老 師 為 什 麼 會 出 現 在 校 園? 到 底 還 有 多 少 色 狼 教 師? 到 底 還 有 多 少 受 害 的 學 生? 色 狼 教 師 無 法 體 會 受 害 學 生 的 痛 也 就 算 了, 難 道 連 正 常 的 老 師 都 無 法 體 會 嗎? 他 們 難 道 不 知 道 受 害 學 生 的 心 有 多 痛 多 難 過 嗎? 他 們 難 道 不 知 道 受 害 學 生 有 多 恐 懼 嗎? 為 什 麼 要 這 樣 師 師 相 護? 為 什 麼 已 經 知 道 老 師 性 侵 的 事 實, 卻 只 有 停 聘? 這 樣 的 體 制 會 害 多 少 學 生 從 此 毀 了 一 生, 會 讓 多 少 學 生 的 心 理 一 輩 子 都 蒙 上 陰 影? 那 種 恐 懼 害 怕 對 一 個 學 生 來 說 是 多 麼 的 難 受 多 麼 的 痛 苦, 他 們 真 的 不 知 道 嗎? 如 果 被 強 暴 的 女 孩, 是 他 們 自 己 的 女 兒, 他 們 的 感 受 如 何? 我 覺 得 學 校 的 校 長, 老 師, 教 育 部 的 官 員 是 否 昧 著 良 心 在 維 護 其 本 身 的 私 利, 而 枉 顧 學 生 的 幸 褔? 在 無 意 中, 我 聽 到 同 事 談 起 人 本, 我 才 知 道 人 本 是 一 個 勇 於 伸 張 社 會 正 義, 又 勇 於 挑 戰 教 育 體 制 的 基 金 會 於 是, 我 向 人 本 投 書 揭 露 這 件 事 之 後, 人 本 和 我 聯 絡, 告 知 我, 受 害 者 不 止 我 一 人, 他 們 手 上 還 有 許 多 受 害 者 的 申 訴 資 料, 都 是 同 一 位 狼 師 的 受 害 者 我 心 裡 重 新 燃 起 希 望, 人 本 的 熱 情, 溫 暖 了 我 的 心, 終 於 有 人 願 意 為 我 主 持 公 道 人 本 多 次 與 我 懇 談, 詳 細 研 究 了 我 的 案 情, 並 給 予 我 許 多 意 見 與 安 慰 在 人 本 的 努 力 下, 社 會 終 於 知 道 了 這 件 事, 學 校 在 壓 力 下, 不 得 不 解 聘 這 名 狼 師 然 而, 若 不 是 人 本 的 抗 議, 學 校 只 讓 那 位 老 師 受 到 停 聘 的 處 份, 讓 他 依 然 領 半 薪, 風 頭 過 了, 這 名 狼 師 又 能 繼 續 回 學 校 教 書, 我 心 裡 感 到 非 常 不 甘 心, 我 怨 恨 這 樣 不 公 不 義 的 事 為 何 會 發 生, 而 且 是 發 生 在 學 校 裡 每 日 諄 諄 教 誨 人 生 大 道 理 的 老 師? 他 們 不 是 最 懂 得 人 生 的 大 道 理 嗎? 然 而, 這 樣 一 位 色 狼 老 師, 性 侵 過 多 少 無 知 的 女 學 生, 學 校 裡 上 至 校 長 下 至 教 評 會 的 老 師 竟 然 包 疪 他, 只 作 出 停 聘 且 可 以 領 半 薪 的 處 份, 準 備 讓 他 危 害 更 多 女 學 生, 這 到 底 是 為 什 麼? 學 校 的 老 師 不 都 是 春 風 化 雨 的 孔 夫 子 嗎? 他 們 滿 口 的 教 育 愛 在 那 裡 呢? 我 真 的 對 這 些 包 庇 狼 師 的 學 校 與 老 師 感 到 徹 底 的 失 望, 他 們 為 了 自 己 的 私 益, 戴 著 偽 善 的 假 面 具, 表 面 上 是 個 清 高 的 教 育 家, 然 而 他 們 卻 默 許 狼 師 繼 續 性 侵 更 多 的 女 學 生, 他 們 真 的 默 許 狼 師 殘 害 學 生 這 不 是 連 續 劇, 而 是 真 真 實 實 發 生 在 我 們 社 會 的 事 這 不 是 一 個 玩 笑, 他 們 真 的 敢 這 麼 作 我 覺 得 學 校 不 僅 不 安 全, 而 且 比 社 會 上 任 何 地 方 還 要 可 怕, 因 為 大 部 份 的 家 長 都 太 過 於 信 任 學 校, 把 學 校 想 像 成 一 個 充 滿 道 德 與 理 想 的 地 方, 然 而 學 校 裡 的 老 師 早 已 經 不 再 是 道 德 的 化 身, 而 是 可 怕 的 官 僚 我 感 謝 人 本 的 黃 俐 雅 小 姐 與 張 萍 主 任 給 我 的 支 持 與 安 慰, 我 感 謝 人 本 為 了 把 狼 師 趕 出 校 園 四 處 奔 走, 真 的 覺 得 很 感 動, 很 感 動 看 到 人 本 在 拉 布 條 抗 議, 我 心 裡 感 到 很 悲 傷, 難 道 我 們 的 社 會 在 面 對 不 公 不 義 的 事 時, 沒 有 法 律, 也 沒 有 正 義, 只 能 靠 這 種 原 始 的 方 式 來 表 達 嗎? 台 灣 號 稱 以 法 治 國, 但 我 們 的 法 律 不 能 給 弱 小 的 孩 童 與 家 長 免 於 恐 懼 的 權 利 嗎? 現 在, 在 人 本 的 努 力 下, 那 位 色 狼 老 師 已 經 被 解 聘 了, 這 是 件 值 得 肯 定 的 事, 但 這 並 不 夠, 因 為 他 仍 然 逍 遙 法 外, 案 件 已 經 暴 發 1 年 以 上, 這 是 公 訴 罪, 然 而 司 法 單 位 是 否 有 積 極 調 查, 還 是 只 是 用 科 學 辦 案 一 語 帶 過 這 名 色 狼 教 師 只 是 冰 山 一 角, 全 國 不 知 有 多 少 狼 師 潛 伏 在 學 校, 因 此 我 以 被 害 人 的 身 份, 沈 痛 地 呼 籲 立 法 院 能 正 視 這 個 案 件, 呼 籲 立 法 院, 希 望 你 們 花 一 點 點 時 間, 只 要 一 點 點 的 時 間 就 可 以 給 我 們 後 代 的 子 孫, 在 上 學 時, 不 用 擔 心 自 己 的 女 兒 在 學 校 被 老 師 強 暴, 29 41

44 希 望 立 法 院 能 知 道 我 們 升 斗 小 民 如 此 卑 微 的 請 求 我 們 希 望 只 要 證 實 色 狼 老 師 有 性 騷 擾 的 罪 行 就 應 解 聘, 因 為 我 真 的 不 希 望 再 有 像 我 一 樣 的 受 害 女 學 生, 希 望 不 要 再 有 女 學 生 像 我 一 樣 有 個 殘 缺 不 完 整 的 人 生, 希 望 不 要 再 有 人 像 我 一 樣 永 遠 活 在 恐 懼 的 人 生 中 叁 校 園 性 平 事 件 相 關 修 法 與 各 種 責 任 一 案 件 影 響 相 關 修 法 1. 教 育 部 設 不 適 任 教 師 資 料 庫 2. 教 師 介 聘 辦 法 等 涉 案 老 師 等 不 得 調 校 3. 校 長 考 績 辦 法 不 通 報 校 長 記 大 過 4. 教 師 法 老 師 性 侵 學 生 經 性 平 會 調 查 屬 實 ㄧ 律 解 聘 5. 教 育 人 員 任 用 條 例 第 31 條 有 關 任 用 限 制 八 經 學 校 性 別 平 等 教 育 委 員 會 或 依 法 組 成 之 相 關 委 員 會 調 查 確 認 有 性 侵 害 行 為 屬 實 九 經 學 校 性 別 平 等 教 育 委 員 會 或 依 法 組 成 之 相 關 委 員 會 調 查 確 認 有 性 騷 擾 或 性 霸 凌 行 為, 且 情 節 重 大 十 知 悉 服 務 學 校 發 生 疑 似 校 園 性 侵 害 事 件, 未 依 性 別 平 等 教 育 法 規 定 通 報, 致 再 度 發 生 校 園 性 侵 害 事 件 ; 或 偽 造 變 造 湮 滅 或 隱 匿 他 人 所 犯 校 園 性 侵 害 事 件 之 證 據, 經 有 關 機 關 查 證 屬 實 6. 性 別 平 等 教 育 法 第 36 之 1 條 學 校 校 長 教 師 職 員 或 工 友 違 反 第 二 十 一 條 第 一 項 所 定 疑 似 校 園 性 侵 害 事 件 之 通 報 規 定, 致 再 度 發 生 校 園 性 侵 害 事 件 ; 或 偽 造 變 造 湮 滅 或 隱 匿 他 人 所 犯 校 園 性 侵 害 事 件 之 證 據 者, 應 依 法 予 以 解 聘 或 免 職 學 校 或 主 管 機 關 對 違 反 前 項 規 定 之 人 員, 應 依 法 告 發 7. 校 園 性 侵 害 性 騷 擾 或 性 霸 凌 防 治 準 則 第 4 條 學 校 為 防 治 校 園 性 侵 害 性 騷 擾 及 性 霸 凌, 應 採 取 下 列 措 施 改 善 校 園 危 險 空 間 : 一 依 空 間 配 置 管 理 與 保 全 標 示 系 統 求 救 系 統 與 安 全 路 線 照 明 與 空 間 穿 透 性 及 其 他 空 間 安 全 要 素 等, 定 期 檢 討 校 園 空 間 與 設 施 之 規 劃 與 使 用 情 形 及 檢 視 校 園 整 體 安 全 二 記 錄 校 園 內 曾 經 發 生 校 園 性 侵 害 性 騷 擾 或 性 霸 凌 事 件 之 空 間, 並 依 實 際 需 要 繪 製 校 園 危 險 地 圖 前 項 第 一 款 檢 討 校 園 空 間 與 設 施 之 規 劃, 應 考 量 學 生 之 身 心 功 能 或 語 言 文 化 差 異 之 特 殊 性, 提 供 符 合 其 需 要 之 安 全 規 劃 及 說 明 方 式 ; 其 範 圍, 應 包 括 校 園 內 所 設 之 宿 舍 衛 浴 設 備 校 車 等 8. 補 習 及 進 修 教 育 法 102 年 1 月 修 法 二 監 察 院 彈 劾 糾 正 案 高 雄 旗 高 中 案 糾 正 2 教 育 部 及 學 校 花 蓮 太 國 小 案 彈 劾 3 校 長 1 主 任 糾 正 縣 政 府 及 學 校 台 中 上 國 小 案 糾 正 市 政 府 及 學 校 新 北 市 中 國 中 糾 正 2 機 構 30 42

45 台 南 曾 農 工 糾 舉 1 校 長 糾 正 2 機 構 新 北 市 鷺 國 中 案 彈 劾 3 人 糾 正 2 機 構 某 國 立 特 教 學 校 案 彈 劾 16 人 糾 正 教 育 部 學 校 內 政 部 及 台 南 市 政 府 高 雄 旗 國 中 案 糾 正 學 校 及 高 雄 縣 政 府 新 北 市 碧 國 中 彈 劾 校 長 及 體 育 組 長 三 國 家 賠 償 花 蓮 某 國 小 男 老 師 對 4 名 女 學 生, 國 賠 840 萬 台 中 某 國 小 男 老 師 對 4 名 男 學 生, 國 賠 800 萬 台 南 某 國 立 高 職 男 導 師 對 5 名 女 學 生, 國 賠 670 萬, 南 部 某 特 教 學 校, 生 對 生 性 侵 害, 國 賠 萬 150 萬 140 萬 四 打 破 社 會 迷 思 一 定 是 受 害 人 自 己 行 為 不 檢 點! 被 摸 一 下 又 不 會 死! 覺 得 自 己 的 身 體 髒 了 因 父 母 有 貞 操 觀 而 接 受 大 事 化 小 小 事 化 無 ; 因 受 害 學 生 有 貞 操 觀 導 致 持 續 受 害 站 出 來 申 訴 者 反 而 成 了 校 譽 破 壞 者 甚 或 加 害 人 害 老 師 沒 工 作 等 等 受 害 者 出 來 投 訴 是 為 了 要 錢! 小 孩 的 話 不 能 相 信 特 教 生 還 小 不 懂 事, 最 好 不 要 通 報 或 調 查 要 留 給 老 師 ㄧ 條 生 路, 不 要 害 他 沒 工 作! 學 生 懷 疑 自 己 的 感 受, 選 擇 相 信 對 方 不 會 傷 害 自 己 ; 或 者 學 生 對 老 師 的 治 療 方 式 心 中 雖 有 疑 惑, 但 是 主 觀 上 仍 相 信 老 師 是 基 於 關 愛 的 協 助, 因 此 認 為 說 出 來 是 對 不 起 老 師 五 學 生 可 依 據 性 別 平 等 教 育 法 投 訴 以 下 事 由 : 被 學 校 教 職 員 或 學 生 性 侵 害 或 性 騷 擾 時 學 校 不 尊 重 其 的 性 別 特 質 或 性 傾 向 時 學 校 之 招 生 及 就 學 許 可 有 性 別 或 性 傾 向 之 差 別 待 遇 時 學 校 因 學 生 之 性 別 或 性 傾 向 而 給 予 教 學 活 動 評 量 獎 懲 福 利 及 服 務 上 之 差 別 待 遇 時 學 校 對 因 性 別 或 性 傾 向 而 處 於 不 利 處 境 之 學 生 沒 有 積 極 提 供 協 助, 以 改 善 其 處 境 時 學 校 沒 有 積 極 維 護 懷 孕 學 生 之 受 教 權, 並 提 供 必 要 之 協 助 時 學 校 之 課 程 設 置 及 活 動 設 計, 因 性 別 而 有 差 別 待 遇 時 教 師 使 用 教 材 及 從 事 教 育 活 動 時, 沒 具 備 性 別 平 等 意 識, 存 有 性 別 刻 板 印 象 性 別 偏 見 及 性 別 歧 視 時 31 43

46 五 預 防 性 平 事 件 建 立 人 我 界 線 ( 一 ) 學 生 有 勇 氣 與 能 力 保 護 自 己 的 身 體 隱 私 ( 二 ) 學 生 能 尊 重 而 且 不 侵 犯 他 人 隱 私 ( 三 ) 如 何 看 待 加 害 人 的 角 度 ( 四 ) 同 時 關 照 受 害 者 的 心 情 ( 五 ) 學 生 在 面 對 性 騷 擾 時 可 以 怎 麼 辦? ( 六 ) 教 職 員 要 有 敏 感 度, 並 相 信 孩 子 的 求 助 訊 息 ( 七 ) 公 告 完 備 的 求 助 系 統 建 立 安 全 空 間 落 實 管 理 ( 八 ) 關 於 師 生 戀 - 教 師 得 明 白 孩 子 還 在 成 長, 或 許 會 有 情 感 的 錯 置 或 投 射 教 師 拉 清 楚 界 線, 不 佔 孩 子 便 宜, 是 基 本 道 德 ; 理 解 孩 子, 協 助 孩 子 保 護 自 己 是 專 業 展 現 ; 被 輔 導 心 理 治 療 的 人 也 很 容 易 感 覺 愛 上 輔 導 人 員 或 治 療 師, 而 在 這 些 領 域 中, 界 線 都 是 很 清 楚 的, 也 都 是 對 專 業 的 基 本 要 求 所 以, 基 本 上 沒 有 師 生 戀 ( 尤 其 是 高 中 以 下 的 未 成 年 人 ), 那 是 不 對 等 關 係 下 的 誘 拐 或 依 戀 ( 如 果 是 孩 子 依 戀, 那 表 示 孩 子 有 困 難, 老 師 趁 虛 而 入, 是 欺 負 小 孩 的 不 足 ) ( 九 ) 教 育 的 概 念 - 道 歉 接 受 性 別 平 等 教 育 相 關 課 程 其 他 符 合 教 育 目 的 之 措 施 ( 十 ) 認 知 保 護 學 生 是 老 師 的 天 職 ( 見 附 件 三 ) ( 十 一 ) 理 解 並 尊 重 特 教 生, 建 立 安 全 及 友 善 的 環 境 ( 見 附 件 四 ) 六 落 實 性 別 正 義 必 須 去 除 阻 礙 - 打 破 保 護 校 譽 保 障 同 事 工 作 權 為 最 優 先 的 心 態 - 願 意 信 任 孩 子 認 知 到 保 護 學 生 是 教 師 的 天 職 - 不 從 眾! 選 擇 站 在 對 的 一 方, 而 不 是 人 多 的 一 方 從 兩 個 著 名 心 理 學 實 驗 談 起 ( 服 從 的 危 險 與 權 威 的 影 響 ) 1961 年 美 國 耶 魯 大 學 的 心 理 學 家 米 爾 格 倫 (Stanley Milgram) 的 電 擊 實 驗 1971 年 美 國 史 丹 福 大 學 的 心 理 學 家 金 巴 多 (Philip Zimbardo) 的 監 獄 實 驗 權 威 服 從 電 擊 實 驗 美 國 耶 魯 大 學 心 理 學 家 米 爾 格 倫 (Stanley Milgram) 在 1961 年, 設 計 此 研 究 權 威 服 從 的 實 驗, 旨 在 了 解 人 面 對 權 威 者 下 達 違 背 良 心 的 命 令 時, 能 否 拒 絕 在 電 擊 實 驗 中, 即 使 許 多 參 與 者 在 過 程 中 提 出 疑 惑, 但 最 後 還 是 有 65% 的 參 與 者, 在 研 究 者 要 求 之 下, 不 斷 地 電 擊 學 生 直 到 使 用 到 最 強 的 電 擊 我 們 自 以 為 是 在 自 由 的 意 志 下 決 定 我 們 的 行 為, 我 們 自 以 為 有 道 德 倫 理 有 良 知, 實 際 上 只 要 有 一 個 威 權 的 人 在 旁 邊, 然 而 我 們 還 是 要 因 此 付 出 代 價 監 獄 實 驗 32 44

47 金 巴 多 隨 機 分 配 應 徵 者 擔 任 實 驗 中 獄 卒 和 囚 犯 的 角 色, 給 獄 卒 穿 上 制 服, 囚 犯 只 有 編 號 沒 有 名 字 從 第 二 天 有 人 試 圖 反 抗 之 後, 部 分 獄 卒 開 始 不 停 地 在 語 言 上 與 行 動 上 找 囚 犯 麻 煩 不 讓 囚 犯 上 洗 手 間 拿 走 囚 犯 的 床 以 及 在 被 明 確 要 求 不 可 以 體 罰 囚 犯 的 情 況 下, 叫 囚 犯 做 伏 地 挺 身 或 用 滅 火 器 攻 擊 囚 犯, 該 實 驗 因 場 面 失 控 而 提 前 中 止 研 究 者 金 巴 多 說, 過 去 人 們 常 認 為 善 與 惡 中 間 有 一 條 鴻 溝, 善 良 的 人 很 難 跨 到 邪 惡 那 一 端, 然 而 電 擊 實 驗 與 囚 犯 實 驗 讓 我 們 知 道, 這 條 所 謂 鴻 溝 是 可 以 穿 越 的, 有 些 人 之 所 以 善 良, 是 因 為 他 們 從 來 沒 有 經 歷 過 某 些 可 能 迫 使 或 誘 惑 他 們 為 惡 的 處 境 兩 個 實 驗 的 重 大 發 現 : 惡 之 平 凡 這 些 實 驗 都 發 現, 無 論 是 被 權 威 要 求 或 者 是 被 賦 予 權 威, 一 般 人 都 能 在 某 些 情 境 下 做 出 平 常 認 為 自 己 不 會 做 的 傷 害 他 人 的 行 為 旁 觀 者 效 應 金 巴 多 教 授 發 現, 在 獄 卒 中 雖 然 有 所 謂 的 好 獄 卒, 也 就 是 他 們 自 己 並 不 虐 待 囚 犯, 但 他 們 也 不 曾 阻 止 這 些 行 為 這 和 旁 觀 者 效 應 中 的 多 數 忽 略 效 應 相 同, 因 為 大 多 數 的 人 都 沒 有 提 出 意 見, 所 以 人 們 即 使 心 中 覺 得 某 件 事 情 不 妥, 會 因 為 覺 得 大 家 都 不 這 樣 想 而 不 行 動, 這 些 所 謂 的 好 獄 卒 因 此 沒 有 提 出 異 議 誰 可 以 做 出 抉 擇? 金 巴 多 對 於 是 哪 些 人 能 在 不 合 理 的 情 況 下 站 出 來 很 感 興 趣 他 研 究 了 一 位 二 戰 時 期 的 日 本 外 交 官, 這 位 外 交 官 在 日 本 政 府 明 確 反 對 下, 還 是 為 了 協 助 許 多 受 到 納 粹 迫 害 的 猶 太 人, 簽 發 了 許 多 日 本 簽 證 他 發 現, 這 位 外 交 官 年 輕 時 便 常 反 抗 權 威, 他 沒 有 照 著 父 親 的 安 排 成 為 醫 生, 選 擇 研 究 文 學 以 及 公 共 服 務 ; 他 後 來 也 從 職 位 頗 高 的 政 府 單 位 辭 職, 只 為 了 抗 議 日 本 軍 隊 在 佔 領 滿 州 時 對 當 地 中 國 人 的 不 當 對 待 金 巴 多 也 發 現, 這 位 外 交 官 不 僅 只 是 有 反 抗 的 精 神, 他 也 評 估 過 反 抗 後 可 能 遭 遇 的 困 境, 是 在 瞭 解 後 果 的 情 況 下 做 出 抉 擇 雖 然 在 這 個 例 子 中, 我 們 不 是 很 確 定 這 位 外 交 官 是 天 生 擁 有 這 樣 的 性 格, 還 是 受 到 後 天 環 境 的 影 響, 但 可 以 確 定 的 是, 這 位 外 交 官 因 為 一 直 能 為 自 己 作 主, 並 有 機 會 思 考 反 抗 後 的 困 境, 這 讓 他 後 來 能 在 重 要 的 甚 至 是 最 艱 困 的 時 刻 做 出 有 勇 氣 的 展 現 善 的 抉 擇 揭 發 韓 國 光 州 聽 障 學 校 鎔 爐 事 件 而 失 業 的 新 進 老 師 說 : 我 們 還 在 繼 續 奮 鬥, 不 是 想 要 改 變 世 界, 只 是 不 想 被 這 個 世 界 改 變! 真 正 的 奮 鬥 者, 確 實 常 常 面 對 被 這 個 世 界 所 改 變 的 危 機, 只 不 過, 這 個 世 界 用 來 改 變 你 的, 並 不 是 有 形 的 利 益, 或 無 形 的 壓 力, 而 是 它 的 無 情 與 冷 漠! 33 45

48 你 知 道, 你 其 實 沒 有 那 麼 勇 敢, 你 和 別 人 的 差 別 也 只 在 一 念 之 間, 而 這 個 世 界 正 密 不 透 風 地 包 圍 著 你, 以 它 的 冷 漠 與 無 情, 無 時 無 刻 但 確 實 毫 無 心 機 地, 等 著 要 順 順 當 當 地 接 收 你, 取 消 你 身 上 僅 有 的 一 點 點 差 異!( 摘 自 人 本 論 壇 : 不 是 想 要 去 改 變, 只 是 不 想 被 改 變 作 者 : 史 英 ) 34 46

49 附 件 一 : 人 本 教 育 基 金 會 特 教 學 校 記 者 會 新 聞 稿 充 耳 不 聞 視 而 不 見 隱 匿 不 報 見 死 不 救! - 學 校 是 叢 林, 還 是 煉 獄? 壹 學 校 成 了 煉 獄, 並 且 是 現 在 進 行 式! 某 特 殊 學 校 在 這 兩 年, 爆 發 了 多 起 校 園 生 對 生 性 侵 害 或 性 騷 擾 事 件, 本 來 爆 發 是 個 調 整 體 質 的 機 會, 但 是 學 校 所 有 的 動 作 都 是 在 外 界 逼 迫 下 進 行, 已 經 失 去 自 我 檢 討 與 調 整 的 功 能, 沒 有 主 動 要 求 外 界 提 供 資 源 以 改 變 現 況, 進 展 十 分 有 限 在 性 平 調 查 報 告 中, 小 六 學 生 紛 紛 表 示 我 不 想 講 以 前 發 生 的 那 些 事, 因 為 有 人 會 打 我, 雖 然 他 們 可 能 不 知 道 是 我 說 的 我 怕 說 出 來 的 話, 會 和 學 長 打 架, 他 下 午 放 學 後 在 操 場 遇 到 我, 對 我 比 中 指 和 做 愛 的 手 勢, 我 不 理 他, 而 且 我 担 心 他 會 打 我 告 訴 我, 等 我 畢 業 去 中 學 部, 中 學 部 所 有 的 人 都 會 找 我 打 我 在 學 校 曾 經 被 人 欺 侮 過 但 是 告 訴 老 師 都 沒 有 用 這 些 孩 子 總 是 提 到 打, 在 受 侵 害 時, 他 們 如 果 不 從 加 害 人, 就 會 被 打 當 他 們 說 怕 被 打 時, 就 是 在 說 : 好 怕 到 了 國 中 部 還 要 被 侵 害 對 於 小 學 部 畢 業 的 受 害 人 要 進 入 中 學 部 就 讀, 學 校 沒 有 採 取 任 何 有 效 的 預 防 措 施, 使 得 提 心 吊 膽 的 新 生 在 開 學 第 一 週 便 開 始 受 害, 包 括 洗 澡 被 偷 窺 在 宿 舍 被 摸 屁 股, 讓 我 們 不 得 不 忍 痛 揭 發 此 案 貳 校 園 性 平 事 件 叢 生, 係 結 構 性 問 題, 已 非 單 一 個 案 根 據 統 計, 兩 年 內 爆 發 的 128 件 性 平 事 件 中, 有 六 成 的 案 件 係 在 現 任 校 長 任 內 發 生 或 持 續 進 行 ; 事 件 的 受 害 人 有 38 人, 行 為 人 有 38 人, 約 佔 全 校 學 生 人 數 的 四 分 之 ㄧ;38 名 行 為 人 中 至 少 有 12 人 曾 經 是 受 害 人 ; 被 移 送 法 辦 者 至 少 7 人, 有 1 人 在 押 中 行 為 地 點 更 遍 及 學 校 的 教 室 廁 所 宿 舍 浴 室 圖 書 館 校 車 上, 以 及 老 師 家 學 生 家 火 車 上 其 中 發 生 在 校 園 裡 有 39 件, 宿 舍 50 件, 校 車 上 31 件, 也 就 是 校 園 ( 含 教 室 廁 所 ) 佔 3 成, 宿 舍 ( 含 寢 室 浴 室 廁 所 ) 佔 4 成, 最 離 譜 的 是 : 校 車 上 竟 然 佔 了 四 分 之 ㄧ ( 附 件 一 ) 學 校 到 底 怎 麼 了? 分 述 於 下 : 一 學 校 被 動 通 報 被 迫 調 查 該 校 95 到 97 年 度 共 通 報 9 件 性 侵 害 或 性 騷 擾 事 件, 平 均 一 年 3 件 ; 但 在 98 年 11 月, 監 察 院 彈 劾 3 名 不 通 報 的 校 長 及 主 任 後, 學 校 於 98 年 度 通 報 了 6 件 ;99 年 11 月, 我 們 到 學 校 拜 訪, 要 求 依 據 性 別 平 等 教 育 法 組 專 家 小 組 展 開 調 查 校 長 得 意 的 說 學 校 已 經 大 量 裝 設 監 視 器 把 身 心 障 礙 廁 所 上 鎖 在 宿 舍 門 口 掛 鈴 鐺 接 著 問 : 家 長 道 歉 後, 還 要 調 查 嗎? 在 我 們 施 壓 下, 學 校 不 得 不 組 專 家 調 查 小 組 啟 動 調 查 程 序 在 調 查 小 組 陸 續 查 出 多 起 知 情 不 報 的 案 外 案 緊 盯 學 校 務 必 依 法 通 報 的 同 時, 新 的 案 件 仍 持 續 發 生,99 學 年 度 通 報 之 個 案 量 竟 然 破 百 1 47

50 二 罔 顧 基 本 人 權 的 叢 林 生 活, 所 有 人 都 是 受 害 者 根 據 調 查, 許 多 學 生 自 幼 便 住 宿, 睡 的 是 大 通 舖 ; 洗 澡 時, 浴 室 沒 有 門, 只 有 浴 簾, 並 且 還 被 要 求 不 能 拉 上, 非 但 沒 有 隱 私, 常 被 偷 窺, 冬 天 更 冷 得 發 抖 ; 睡 覺 時, 甚 至 會 被 宿 舍 管 理 員 或 學 生 幹 部 掀 棉 被 檢 查 這 些 孩 子 從 小 就 過 著 沒 有 人 我 界 線 的 生 活, 而 學 校 的 性 教 育 課 程, 也 沒 有 教 會 孩 子 如 何 保 護 自 己 不 傷 害 他 人 某 男 童 甲 自 幼 住 校, 小 二 開 始 遭 到 學 長 性 侵, 到 小 六 時 已 有 至 少 8 名 學 長 同 學 侵 犯 他 而 : 1. 侵 害 甲 男 的 同 學 A 在 小 二 時, 即 被 宿 舍 管 理 員 發 現 在 浴 室 被 學 長 性 侵 害, 宿 舍 管 理 員 沒 有 通 報 ;A 也 曾 在 校 車 上 被 學 長 性 侵 害, 可 是 當 他 告 訴 導 師 時, 導 師 說 : 他 很 好, 你 很 壞! 當 他 告 訴 宿 舍 管 理 員 時, 管 理 員 說 : 不 聽, 我 不 想 聽! 學 校 非 但 不 通 報, 也 沒 有 通 知 家 長 等 家 長 多 年 後 被 通 知 退 宿 時, 已 經 事 態 嚴 重,A 被 移 送 司 法 偵 查 2. 侵 害 甲 男 的 學 長 B, 在 國 二 時 就 被 學 長 性 侵, 高 一 時 在 宿 舍 又 被 學 長 及 同 學 性 侵, 學 校 仍 是 不 通 報 也 不 通 知 家 長 B 曾 兩 度 向 生 活 輔 導 員 反 應 : 有 學 長 帶 A 片 至 宿 舍 房 間 輪 流 播 映, 生 活 輔 導 員 說 : 知 道 了, 這 是 秘 密 沒 有 立 即 制 止, 也 沒 有 通 報 後 來 B 生 發 現 宿 舍 管 理 員 也 在 自 己 的 房 間 看 A 片 3. 甲 男 表 示, 曾 向 宿 舍 管 理 員 及 老 師 反 映 某 同 學 上 他 的 身 體, 卻 沒 有 下 文 某 日, 某 國 中 女 生 在 校 車 最 後 一 排 座 位 上, 被 集 體 性 侵 而 大 聲 呼 救 甲 男 聽 見 後, 立 即 從 校 車 前 方 跑 去 中 間 找 隨 車 員 求 助, 沒 想 到 隨 車 員 的 回 應 竟 是 回 去 座 位 坐 好, 不 要 管! 三 充 耳 不 聞 視 而 不 見 隱 匿 不 報, 讓 學 校 成 為 煉 獄 例 如 : 1. 有 目 擊 性 侵 學 生 投 訴, 導 師 告 訴 當 事 人 不 可 以 做, 卻 沒 通 報 導 師 說 : 我 覺 得 他 們 是 在 玩 鬧, 那 些 孩 子 可 能 對 我 們 認 為 嚴 重 的 事 情 覺 得 是 好 玩 2. 導 師 的 學 生 輔 導 紀 錄 寫 著 今 天 某 老 師 告 知 : 該 班 學 生 透 露 在 車 上 被 六 年 級 生 抱 抱 及 親 嘴 經 調 查 確 有 其 事 處 理 方 式 : 通 知 家 長 老 師 依 然 沒 有 通 報 3. 某 教 師 助 理 員 工 作 日 誌 記 錄 某 生 在 專 車 上 親 吻 女 生, 生 教 組 長 也 在 日 誌 上 蓋 章 了, 還 是 沒 有 通 報 4. 甚 至 連 行 車 日 誌 上 都 寫 了 強 暴, 很 害 怕, 訓 導 處 一 樣 不 通 報 5. 有 孩 子 說 : 四 年 級 時, 我 想 把 在 校 車 上 發 生 的 事 告 訴 宿 舍 老 師 時, 可 是 他 不 想 聽 我 說 五 年 級 時 也 把 這 種 事 告 訴 導 師, 導 師 有 聽 我 說 完, 但 是 導 師 覺 得 是 好 學 生, 所 以 不 相 信 如 果 我 看 到 別 人 正 在 做 類 似 的 事 時 候, 去 告 訴 老 師, 可 是 老 師 都 不 管 6. 有 孩 子 說 : 宿 舍 老 師 看 到 我 們 在 浴 室, 有 叫 我 們 去 罰 站, 導 師 叫 我 們 去 表 演 給 她 看 但 學 校 還 是 不 通 報 7. 有 孩 子 說 : 我 看 到 調 查 小 組 的 老 師 來 很 高 興, 因 為 我 覺 得 老 師 幫 我 很 多, 其 他 的 老 師 都 不 聽 我 說 的 話 上 個 星 期 四 晚 上, 我 本 來 和 睡 2 48

51 一 起, 宿 舍 老 師 叫 我 睡 遠 一 點, 我 不 聽, 他 就 打 我 又 踹 我 肚 子, 我 覺 得 好 痛, 這 件 事 我 告 訴 爸 爸 了, 可 是 生 教 組 長 和 導 師 都 不 相 信 我 說 話 我 怕 告 訴 你 們 這 件 事 之 後 會 被 老 師 處 罰 8. 生 活 輔 導 員 說 : 曾 同 一 天 在 校 車 上 看 到 數 起 事 件, 告 訴 宿 舍 管 理 員, 但 他 說 是 小 事, 叫 我 不 要 記 錄 沒 有 人 告 訴 我 們 性 平 事 件 要 通 報 如 果 說 學 校 是 煉 獄, 製 造 煉 獄 的 手 難 道 不 就 是 這 些 師 長 的 手? 四 學 校 不 僅 不 作 為, 還 要 掩 蓋 真 相! 例 如 : 1. 學 校 被 動 不 作 為 也 就 算 了, 還 要 遮 掩 淡 化 事 實 某 件 宿 舍 性 侵 事 件 沒 有 組 調 查 小 組, 由 生 教 組 長 調 查, 該 案 以 雙 方 合 意 結 案, 而 組 長 調 查 時 由 此 案 得 知 另 一 性 侵 案, 並 由 導 師 通 知 受 害 家 長, 但 性 平 會 的 調 查 結 果 通 知 卻 變 成 了 性 騷 擾 2.98 學 年 度 的 6 案 明 明 都 沒 有 組 調 查 小 組, 學 校 在 今 年 6 月 報 給 立 委 及 教 育 部 的 一 覽 表 卻 謊 稱 都 有 組 有 不 知 情 專 家 被 學 校 找 來 徵 詢 意 見, 之 後 卻 被 學 校 拿 來 背 書 稱 : 議 決 98 學 年 度 校 園 性 平 事 件 無 重 啟 調 查 之 必 要 學 校 不 敢 啟 動 調 查 倒 底 是 在 怕 什 麼? 或 者 說, 學 校 堅 持 不 調 查 是 因 為 沒 什 麼 好 怕 的? 3. 校 長 在 立 法 院 報 告 時, 口 口 聲 聲 說 宿 舍 管 理 員 人 手 不 夠 ( 聲 稱 只 有 12 人, 實 際 上 連 同 生 活 輔 導 員 有 20 人 ), 既 然 如 此, 為 什 麼 還 把 人 力 長 期 挪 去 當 教 師 助 理 員? 如 果 宿 舍 管 理 員 生 活 輔 導 員 的 認 知 及 管 理 不 足, 沒 有 把 性 平 事 件 紀 錄 下 來 報 告 主 管, 又 有 什 麼 用? 即 便 記 錄 了 也 報 告 了, 學 校 仍 置 之 不 理, 又 有 什 麼 用? 4. 性 別 平 等 教 育 委 員 會 不 思 檢 討 改 進 學 校 的 教 學 及 行 政 管 理 效 能, 反 而 把 矛 頭 指 向 調 查 小 組 過 於 認 真, 查 出 滾 雪 球 般 的 黑 數, 一 度 打 算 新 案 都 不 要 邀 請 校 外 成 員, 以 免 再 度 衍 生 案 外 案 家 長 會 長 堅 持 要 有 外 聘 成 員 調 查 才 會 客 觀 公 正, 竟 被 性 平 會 決 議 拱 出 來 擔 任 調 查 小 組 成 員 5. 家 長 在 接 受 調 查 前, 連 續 接 到 兩 通 生 活 輔 導 員 的 電 話, 叮 嚀 問 什 麼 都 答 不 知 道 生 輔 員 究 竟 如 何 知 道 調 查 時 段, 而 能 事 先 打 電 話 關 說? 6. 有 導 師 屢 屢 以 避 免 二 度 傷 害 為 由, 不 願 意 班 上 學 生 配 合 性 平 調 查 我 們 不 知 道 她 是 出 於 對 法 律 的 無 知, 還 是 要 掩 飾 自 己 的 無 能 或 事 實? 五 性 平 調 查 應 該 是 保 護 的 開 始, 然 而 在 煉 獄 卻 不 是 例 如 : 1. 某 受 害 學 生 於 性 平 調 查 時 說 : 我 不 想 講 以 前 發 生 的 那 些 事, 因 為 有 人 會 打 我 事 後 果 然 被 學 長 比 中 指 及 拉 衣 領 打, 然 而 校 方 卻 不 知 情 2. 某 入 學 就 被 性 侵 的 國 中 新 生, 到 隔 年 4 月 底 才 被 發 現 長 期 受 害, 訓 導 主 任 對 家 長 說 : 孩 子 還 在 成 長, 管 理 上 沒 辦 法 面 面 俱 到, 我 沒 辦 法 百 分 之 百 負 責 6 月 初 孩 子 再 度 在 宿 舍 受 害 時, 訓 導 主 任 說 : 我 們 會 加 強 宿 舍 管 理, 宿 舍 已 有 改 善, 但 不 能 保 證 不 會 再 發 生 事 3 49

52 3. 在 76 名 當 事 人 中, 直 到 現 在 只 有 兩 人 得 到 專 業 心 理 諮 商 及 處 遇 協 助 多 次 受 害 的 女 學 生 說 : 很 害 怕 上 學, 住 在 宿 舍 還 是 會 作 惡 夢 家 長 苦 等 不 到 專 業 心 理 師 協 助 下, 只 好 自 行 帶 去 醫 院 就 醫, 服 用 抗 憂 鬱 劑 及 安 眠 藥 叁 學 校 各 項 管 理 與 教 育 問 題 一 聽 障 班 導 師 竟 然 不 會 手 語 不 會 手 語 的 新 進 特 教 老 師 也 可 以 擔 任 聽 障 班 的 導 師 也 有 擔 任 5 年 聽 障 班 導 師 受 邀 至 少 年 法 庭 協 助 班 上 受 害 學 生 接 受 調 查 時, 竟 然 無 法 以 手 語 溝 通 而 被 撤 換, 我 們 很 難 想 像 日 常 教 學 到 底 要 如 何 進 行? 該 師 怕 聞 汗 臭 味 禁 止 學 生 下 課 去 打 球 外, 還 會 任 意 打 學 生 頭, 對 於 該 班 除 了 一 位 多 重 障 礙 學 生 外, 幾 乎 全 部 淪 陷, 我 們 也 就 不 意 外 了 二 大 鍋 飯 IEP, 沒 有 專 家 參 與, 毫 無 特 教 專 業 個 別 化 教 學 計 畫 會 議 全 校 學 生 同 時 開, 全 班 家 長 圍 桌 一 起 開! 這 種 大 鍋 飯 式 的 IEP 會 議, 完 全 不 顧 當 事 人 隱 私 看 不 到 教 育 專 業, 只 是 形 式 上 虛 應 故 事 罷 了 三 顧 教 師 飯 碗, 不 顧 教 學 品 質 由 於 該 校 中 學 部 的 辦 學 品 質 無 法 吸 引 聽 障 學 生 前 往 就 讀, 擔 心 減 班 裁 員, 因 此 近 年 來 大 量 招 收 中 重 度 智 障 生 但 中 學 部 原 有 老 師 的 教 學 經 驗 及 專 長 是 聽 障, 根 本 無 法 因 應 變 革 四 特 教 學 校 竟 然 犧 牲 特 殊 生 的 受 教 權 優 先 照 顧 一 般 生! 6 年 前, 新 成 立 體 育 實 驗 班 招 生 不 足, 學 校 不 徵 詢 學 生 及 家 長 的 同 意, 就 大 喇 喇 的 把 特 殊 生 排 進 專 收 一 般 生 的 體 育 實 驗 班 湊 數 至 於 實 驗 班 導 師 不 是 特 教 老 師 不 會 手 語 也 無 所 謂 肆 學 校 長 期 有 問 題, 教 育 部 中 辦 卻 不 動 如 山 該 校 3 年 前 發 生 老 師 長 期 猥 褻 學 生 被 同 學 錄 影 事 件, 學 校 以 老 師 有 精 工 專 長 比 賽 得 過 獎, 且 上 有 高 堂 老 母 要 養, 所 以 遲 遲 不 解 聘, 完 全 無 視 於 女 學 生 自 殘 及 焦 慮, 我 們 聲 稱 要 去 校 門 口 拉 布 條 抗 議 後, 學 校 才 決 議 解 聘 學 校 的 充 耳 不 聞 視 而 不 見 隱 匿 不 報, 並 不 是 這 幾 年 才 有 早 在 多 年 前, 就 有 受 害 女 學 生 多 次 寫 紙 條 及 週 記 向 導 師 求 助, 都 遭 置 之 不 理 我 們 以 學 校 廁 所 沒 有 緊 急 求 助 裝 置 及 導 師 知 情 不 報 為 由 提 出 國 家 賠 償 訴 訟, 經 最 高 法 院 判 決 國 家 賠 償 定 讞, 成 為 首 件 校 園 生 對 生 性 侵 事 件 的 國 賠 案 例! 殷 鑑 不 遠, 學 校 卻 沒 有 得 到 任 何 教 訓, 難 道 是 因 為 教 育 部 疏 於 向 相 關 當 事 人 究 責 求 償, 導 致 學 校 不 痛 不 癢, 繼 續 無 感 嗎? 我 們 從 去 年 10 月 受 理 申 訴,11 月 拜 訪 校 長, 未 能 促 使 學 校 正 視 問 題 後, 於 12 月 14 日 透 過 立 法 委 員 陳 節 如 召 開 校 務 協 調 會 ( 附 件 二 ) 會 前, 我 們 把 發 言 文 件 ( 附 件 三 ) 交 給 次 長 陳 益 興, 希 望 教 育 部 能 重 視 此 案 半 年 間, 性 平 事 件 像 滾 雪 球 般 爆 增, 到 今 年 6 月 陳 立 委 召 開 第 二 次 協 調 會 時 ( 附 件 四 ), 總 數 已 達 4 50

53 51 件 我 們 質 疑 教 育 部 未 能 落 實 執 行 特 殊 教 育 法 的 評 鑑 業 務, 導 致 學 校 的 教 學 及 行 政 管 理 弊 病 叢 生, 教 育 部 中 辦 卻 以 沒 有 評 鑑 指 標 為 由, 表 示 礙 難 執 行 我 們 不 得 不 於 6 月 中 旬 再 向 教 育 部 提 出 檢 舉, 迄 今 已 逾 三 個 月 尚 未 看 到 結 果 然 而, 學 校 的 教 學 再 差 IEP 再 混 管 理 再 亂 辦 學 再 爛, 也 不 會 有 人 監 督 評 鑑, 因 為 中 辦 說 : 沒 有 特 教 評 鑑 指 標 似 乎 用 這 一 句, 就 可 以 保 障 中 辦 可 以 毫 無 作 為 伍 與 其 靠 學 校 亂 舞, 不 如 專 業 團 隊 接 管 從 學 校 的 處 理 反 應 模 式, 我 們 看 不 出 他 們 對 自 己 的 責 任 有 所 意 識 當 性 平 事 件 叢 生, 在 外 界 監 督 下, 校 方 再 也 藏 不 住 知 情 不 報 的 事 實, 當 被 追 究 懲 處 時, 有 主 任 說 : 做 錯 事 的 是 學 生, 為 什 麼 要 處 分 老 師? 原 來, 連 要 把 吃 案 的 教 職 員 被 移 送 考 績 會, 都 有 人 為 同 事 打 抱 不 平 當 家 長 要 求 學 校 提 供 安 全 的 住 宿 環 境, 並 對 學 校 的 說 法 無 法 接 受 而 揚 言 如 果 學 校 不 好 好 處 理, 要 自 行 處 理 ( 找 媒 體 ) 此 時, 從 該 案 事 發 後 從 未 出 面 亦 未 打 過 電 話 也 更 沒 有 請 主 任 轉 達 過 關 心 的 校 長, 立 即 驅 車 前 往 學 生 家 中 安 撫 難 道 校 長 的 責 任 界 定 在 阻 止 事 件 上 媒 體 嗎? 而 校 長 向 該 家 長 表 示 每 天 要 載 受 害 學 生 上 下 學, 遭 家 長 婉 拒 然 而 校 長 竟 還 對 外 宣 稱 有 此 苦 勞, 連 教 育 部 長 吳 清 基 都 跟 校 長 握 手 說 : 你 辛 苦 了! 而 當 調 查 小 組 向 訓 導 主 任 要 資 料 時, 主 任 竟 說 : 調 查 小 組 不 能 涵 蓋 所 有 指 揮 權, 只 要 校 長 批 示 同 意, 我 就 可 以 給 要 校 長 同 意, 才 可 以 給 你 生 輔 員 報 告 校 方 這 種 態 度, 又 如 何 能 依 靠 他 們 整 頓 校 務 教 育 基 本 法 第 8 條 明 文 : 學 生 之 學 習 權 受 教 育 權 身 體 自 主 權 及 人 格 發 展 權, 國 家 應 予 保 障 特 殊 教 育 法 第 1 條 : 為 使 身 心 障 礙 及 資 賦 優 異 之 國 民, 均 有 接 受 適 性 教 育 之 權 利, 充 分 發 展 身 心 潛 能, 培 養 健 全 人 格, 增 進 服 務 社 會 能 力, 特 制 定 本 法 每 個 孩 子 都 有 權 利 要 求 國 家 提 供 安 全 的 教 學 環 境 及 適 性 課 程, 一 個 自 許 為 文 明 的 國 家, 對 於 弱 勢 學 生 的 教 育 理 當 有 更 多 的 關 注 與 監 督 如 果 讓 孩 子 離 開 學 校 時 帶 著 一 輩 子 的 傷 痛, 學 再 多 的 國 文 數 學 又 有 什 麼 用 呢? 如 果 政 府 每 年 耗 資 一 億 五 千 萬 元 以 上, 聘 用 178 個 大 人, 照 顧 340 個 孩 子, 還 不 能 讓 孩 子 平 安 回 家, 請 問 : 到 底 又 是 誰 失 明 失 聰 失 智 失 能 失 格? 為 此, 人 本 教 育 基 金 會 要 求 : 一 教 育 部 應 立 即 撤 換 校 長 指 派 專 業 團 隊 接 管 學 校 向 全 校 學 生 及 家 長 公 開 道 歉 二 教 育 部 應 立 即 引 進 心 理 師 及 醫 師 社 工 師 團 隊, 定 期 協 助 受 害 人 及 行 為 人 心 理 復 建, 以 確 保 所 有 當 事 人 得 到 應 有 之 諮 商 處 遇 或 治 療 三 教 育 部 應 積 極 追 究 中 部 辦 公 室 及 學 校 相 關 人 等 之 行 政 責 任 四 教 育 部 應 全 面 檢 討 特 教 政 策, 並 依 特 殊 教 育 法 實 施 評 鑑 五 各 級 法 院 在 受 理 該 校 學 生 涉 及 之 性 侵 事 件 時, 懇 請 考 量 此 非 單 一 個 案, 而 是 整 個 校 園 結 構 性 失 能 所 致 我 們 何 其 忍 心 讓 孩 子 一 人 承 擔 所 有 成 人 的 過 錯? 5 51

54 附 件 二 他 們 怎 麼 說 得 出 口? 我 們 追 蹤 處 理 南 部 特 教 學 校 性 侵 事 件 已 經 快 要 兩 年 了 假 使 將 七 年 前 那 個 個 案 算 進 來, 當 然, 是 七 年 了 當 時 的 那 個 所 謂 個 案, 其 實 也 已 呈 現 了 整 個 系 統 的 問 題 女 學 生 被 男 學 生 性 侵 了, 校 長 竟 然 叫 他 們 乾 脆 結 婚? 女 學 生 寫 紙 條 寫 聯 絡 簿 向 老 師 求 救, 老 師 卻 置 之 不 理, 還 公 然 說 不 知 道 沒 看 到 那 個 時 候 我 們 陪 家 長 打 國 賠 官 司, 生 對 生 性 侵 害, 要 能 打 成 國 賠, 得 突 破 很 多 關 卡, 最 主 要 的 是 : 要 對 教 育 的 責 任 有 所 認 識 一 審 敗 訴, 但 媽 媽 堅 持 上 訴, 她 說 : 給 我 再 多 錢 都 無 法 彌 補 孩 子 所 受 到 的 傷 害, 我 打 官 司 是 希 望 教 育 部 要 重 視 特 教 學 生! 終 於, 二 審 法 院 在 去 年 初 宣 判 了 有 史 以 來 第 一 件, 生 對 生 性 侵 害 而 學 校 要 賠 償 的 案 例! 這 個 判 例 言 明 了 小 孩 受 侵, 學 校 有 責 只 是 接 滾 而 來 的 這 麼 多 個 案, 著 實 讓 人 心 驚 我 們 在 2011 年 9 月 21 日 開 記 者 會 揭 發 南 部 特 教 學 校 128 件 性 侵 性 騷 案, 校 長 馬 上 在 電 視 回 應 : 人 本 渲 染, 只 有 71 件 真 是 看 得 啼 笑 皆 非 128,71, 都 在 說, 這 不 是 個 案 問 題, 不 是 小 孩 自 己 的 問 題, 而 是 整 個 環 境, 整 個 體 制 有 問 題 到 今 年 (2012) 監 察 院 彈 劾 報 告 出 來, 說 是 164 件, 加 害 人 被 害 人 各 約 90 名, 其 中 87 件 未 依 法 通 報 唉, 我 們 很 難 高 興 這 數 字, 即 使 它 證 明 了 我 們 沒 有 渲 染 是 什 麼 心 態, 可 以 把 學 校 搞 成 這 樣 這 是 我 們 常 常 追 問, 也 被 追 問 的 -- 為 什 麼 會 這 樣 怎 麼 會 這 麼 多 件? 這 些 老 師 在 幹 嘛? 難 道 沒 有 人 發 現? 據 我 們 追 查, 在 孩 子 向 教 師 或 宿 舍 管 理 員 或 隨 車 人 員 求 救 通 報 時, 得 到 的 回 應 是 : 我 很 忙, 不 要 吵 我 回 去 坐 好, 不 要 管! 學 長 很 好, 你 很 壞 我 不 要 聽! 我 們 常 想, 這 些 話, 他 們 怎 麼 說 得 出 口?? 被 侵 害 而 求 救, 是 需 要 多 大 的 勇 氣 阿! 而 挫 敗 這 些 勇 氣 的, 依 據 的 又 是 什 麼 心 態? 到 底 是 什 麼, 會 讓 一 個 應 該 協 助 孩 子 的 大 人 向 求 救 的 小 孩 說 不! 甚 至 加 以 責 怪?! 聽 小 孩 說 這 些 事 情, 我 們 跟 調 查 小 組 的 人, 都 會 心 痛, 都 會 想 要 幫 忙, 也 在 可 能 的 機 會 中, 陪 小 孩 陪 家 庭, 提 供 資 源 我 們 這 些 人 都 被 學 校 說 是 外 人, 學 校 甚 至 曾 經 用 會 說 話 的 要 來 害 不 會 說 話 的 恐 嚇 小 孩 分 化 小 孩, 但 我 們 這 些 外 人 急 得 要 命, 而 與 學 生 最 近, 理 應 最 親, 最 可 以 出 手 幫 忙 的, 怎 麼 會 反 倒 落 井 下 石? 當 我 們 聽 到 某 國 立 教 育 大 學 教 育 系 教 授 說 : 大 家 反 應 過 度 了, 這 些 小 孩 的 感 覺 跟 我 們 不 一 樣, 你 們 以 為 他 們 很 痛 苦, 其 實 不 一 定, 因 為 他 們 比 較 特 別, 有 些 需 求 也 不 一 樣, 所 以 不 一 定 是 痛 苦.. 突 然 有 點 明 白, 是 哪 些 成 見 在 支 持 著 學 校 的 人,, 可 以 視 而 不 見 教 職 員 常 說 : 那 是 小 孩 在 玩 那 是 人 的 生 理 本 能, 又 說 他 們 的 感 覺 跟 我 們 不 一 樣 ; 對 於 多 位 長 期 受 害 6 52

55 人, 甚 至 說 : 他 們 是 病 態 當 教 育 部 公 布 懲 處 時, 教 職 員 紛 紛 不 平, 他 們 認 為 是 小 孩 有 問 題, 為 什 麼 要 老 師 負 責? 有 住 宿 孩 子 自 小 學 到 國 中 一 再 受 害 求 助 無 門, 痛 苦 到 作 惡 夢 甚 至 割 腕 時, 學 校 非 但 沒 有 給 予 專 業 諮 商 或 關 懷, 還 認 為 這 女 孩 因 被 男 孩 看 上 而 暗 自 竊 喜 當 我 們 發 現 學 校 一 再 隱 匿 淡 化 事 件 的 嚴 重 性, 質 疑 學 校 沒 有 依 據 性 別 平 等 教 育 法 展 開 調 查 時, 校 長 卻 說 : 家 長 都 已 經 道 歉 了, 有 需 要 調 查 嗎? 為 什 麼 這 種 話 他 們 可 以 說 得 出 口? 難 道 還 以 為, 以 此 無 稽 之 談, 就 可 以 對 小 孩 的 求 救 麻 木, 對 小 孩 的 苦 痛 視 而 不 見? 但 我 們 的 責 備, 真 得 能 撼 動 這 麻 木 的 體 系 嗎? 總 是 會 想 到 當 時 因 為 輿 論 譁 然 人 本 緊 追 而 被 調 到 教 育 部 中 部 辦 公 室 避 風 頭 的 周 校 長, 他 說 他 在 中 辦 可 以 修 身 養 性 享 受 人 生 美 好 如 此 等 等, 而 我 們 正 在 家 訪 陪 小 孩 出 庭 找 諮 商 資 源 催 社 會 局 動 起 來 要 教 育 部 找 專 家 團 隊 接 管 協 助 學 校 重 整 他 們 領 的 是 國 家 薪 水, 卻 糟 蹋 國 家 的 小 孩, 而 且 可 以 不 動 如 山 怎 麼 可 以 這 樣 呢? 是 不 是 還 需 要 更 多 的 外 人, 讓 他 們 知 道 : 我 們 的 感 覺 跟 你 們 不 一 樣, 想 到 小 孩 我 們 會 心 痛, 會 睡 不 著 覺, 會 覺 得 自 己 有 責 任 幫 孩 子 爭 取 更 好 的 資 源 與 環 境 不 然, 起 不 了 死, 回 不 了 生 為 了 討 公 道, 我 們 協 助 5 位 受 害 人 在 1 月 底 提 出 國 賠 請 求, 學 校 竟 然 想 以 保 障 就 學 就 業 來 換 取 家 長 撤 回 國 賠 家 長 說, 我 的 小 孩 在 學 校 的 基 本 安 全 你 都 不 能 保 障, 你 現 在 說 要 保 障 就 學 就 業, 你 拿 什 麼 保 障? 國 家 賠 償 法 的 規 定, 程 序 上 必 須 由 學 校 召 開 協 調 會 議, 而 學 校 摸 頭 不 成, 就 拖 著 不 想 動, 想 拖 過 期 限, 靠 打 官 司 解 決 打 官 司, 學 校 用 的 是 公 家 時 間 公 家 金 錢, 他 們 並 不 在 乎 要 花 多 少 時 間, 更 何 況, 假 使 由 官 司 確 認 要 國 賠, 那 麼, 該 負 責 協 調 會 的 校 長, 就 可 以 跟 學 校 同 仁 說 : 不 是 我 要 賠 的 喔, 是 司 法, 我 有 挺 住 喔.. 總 之, 對 個 人 官 位 有 利, 折 磨 的 又 是 家 長 和 學 生, 學 校 並 無 所 謂 所 以 我 們 跟 立 委 合 作 召 開 記 者 會, 鄭 麗 君 委 員 田 秋 堇 委 員 陳 亭 妃 委 員 都 出 席 對 教 育 部 施 壓, 學 校 不 得 不 在 3 月 底 召 開 第 一 次 國 賠 協 調 會 議 令 人 嘖 嘖 稱 奇 的 是, 會 議 中 學 校 完 全 否 認 學 校 有 任 何 管 理 及 通 報 上 的 疏 失, 甚 至 否 認 學 校 自 己 的 性 平 事 件 調 查 報 告 報 告 中 提 到 小 孩 曾 向 隨 車 老 師 求 救, 但 學 校 說 沒 這 回 事, 所 以 不 賠, 還 通 知 隨 車 老 師 到 協 調 會 現 場 重 啟 調 查 在 場 代 表 家 長 的 律 師 說 這 不 符 程 序 吧, 也 不 合 理 啊, 調 查 報 告 也 是 你 們 學 校 自 己 做 的 阿, 現 在 竟 然 要 重 新 找 人 來 詢 問 調 查? 學 校 還 是 將 隨 車 老 師 找 來 了, 一 問 之 下, 隨 車 老 師 竟 說 小 孩 求 救 過 兩 次, 而 調 查 報 告 寫 的 是 一 次, 我 們 見 狀 追 問 隨 車 老 師 另 一 次 事 件 的 情 形, 而 校 方 見 狀 面 紅 耳 赤 並 立 即 告 訴 隨 車 老 師 你 要 賠 償! 說 這 是 學 校, 說 這 是 提 供 教 育 的 地 方, 這, 吞 不 下 去 7 53

56 在 5 月 底 第 二 次 國 賠 協 調 會 議 中, 校 方 代 理 律 師 說 : 我 們 今 天 坐 在 這 裡 是 要 來 解 決 事 情 我 們 常 講 處 理 的 不 是 自 己 的 錢, 我 顧 慮 的 跟 人 本 不 一 樣, 你 們 想 的 是 學 生, 我 在 乎 的 是 公 務 員 聽 半 天, 原 來 他 們 擔 心 代 位 求 償, 也 就 是 說, 不 希 望 有 過 錯 的 老 師 被 追 究 責 任, 因 為 國 家 賠 償 規 定, 國 家 可 以 去 向 害 政 府 賠 錢 的 公 務 人 員 要 求 賠 款, 以 南 部 特 教 案 來 說, 那 些 被 監 察 院 彈 劾 糾 正 的 人, 就 是 該 負 責 任 的 人, 也 就 是 校 方 代 理 律 師 口 中 說 的 我 在 乎 的 實 在 是, 孰 可 忍, 孰 不 可 忍, 為 了 保 自 己 的 錢, 連 這 種 話 都 說 得 出 口 也 難 怪 一 路 要 推 翻 既 成 事 實 在 6 月 底 第 三 次 國 賠 協 調 會 議 中, 林 瑞 榮 校 長 主 導 發 言, 不 到 半 小 時 就 以 家 長 未 出 席 及 尚 未 保 證 不 向 教 職 員 代 位 求 償 為 由, 草 草 宣 布 散 會, 以 完 成 他 全 力 攘 外 的 任 務 林 校 長 下 台 後, 學 校 又 在 8 月 召 開 兩 次 協 調 會 議, 但 在 代 位 求 償 會 影 響 教 職 員 權 益 的 陰 影 及 擔 憂 後 續 可 能 還 有 無 數 求 償 案 件 的 綁 架 下, 學 校 同 意 的 賠 償 金 額 極 不 合 理, 即 便 教 育 部 函 示, 有 關 聽 覺 障 礙 學 生 校 園 性 平 國 家 賠 償 事 件, 應 以 高 度 同 理 心 展 現 最 大 誠 意, 並 盡 最 大 合 理 可 能 促 成 協 議, 讓 救 濟 程 序 圓 滿, 早 日 使 學 生 拋 開 傷 痛 回 到 正 常 生 活 但 是, 對 於 掌 握 權 力 者 而 言, 同 理 是 一 個 太 遙 遠 的 名 詞 罷 了, 他 們 似 乎 寧 可 銅 臭 走 筆 至 此, 忍 不 住 要 想, 那 麼, 希 望 到 底 在 哪 裡 呢? 這 時 又 浮 現 孩 子 的 面 容 在 學 校 的 無 情 與 冷 酷 環 境 環 伺 下, 這 些 事 實 上 已 經 自 顧 不 暇 的 受 害 孩 子, 還 是 展 現 了 愛 的 能 力 孩 子 說 : 有 同 學 轉 到 國 中 的 聽 障 班, 跟 不 上 進 度, 他 說 很 怕, 你 可 不 可 以 幫 他? 另 一 孩 子 在 我 們 第 二 次 去 家 訪 時 說 : 你 們 可 不 可 以 去 找 某 某 同 學, 否 則 他 會 死! 當 我 知 道 他 們 兩 人 都 是 嚴 重 受 害 人, 都 曾 想 尋 死, 兩 人 卻 相 濡 以 沫 互 相 打 氣, 熬 過 最 難 熬 的 日 子 時, 我 看 到 了 最 珍 貴 的 人 心 還 記 得 參 與 調 查 的 人 員 曾 說 過 : 這 些 孩 子 很 誠 實, 一 問 就 都 說 出 來 了, 反 而 讓 我 們 很 難 承 受! 好 吧, 常 常 就 是 這 樣, 想 到 孩 子 就 有 繼 續 拼 的 氣 力, 拼 了, 就 可 以 有 希 望 了 在 這 個 體 制, 做 對 的 事 情 確 實 很 困 難 : 有 老 師 在 校 務 會 議 上 提 出 關 照 學 生 的 想 法 或 做 法, 就 會 被 白 眼 或 被 否 決 ; 站 出 來 控 告 學 校 的 前 任 家 長 會 長 被 抹 黑, 他 的 小 孩 被 教 職 員 盤 查 ; 調 查 小 組 的 人 被 孤 立 攻 擊 ;.. 這 個 體 制, 真 地 很 糟 就 是 因 為 他 這 麼 糟 吧, 放 著 也 不 會 自 體 改 變 所 以, 只 要 一 天 他 們 還 能 將 那 些 不 堪 入 耳 的 話 說 出 口, 我 們 就 盯 到 底 做 到 底! 如 果 那 些 話 你 也 聽 不 下 去, 我 們 就 一 起 來, 努 力 換 人 給 小 孩, 換 新 的 人, 或 是 換 改 過 自 新 的 人, 給 小 孩 8 54

57 附 件 三 校 園 性 侵 反 應 了 教 育 的 重 大 危 機 史 英 人 本 教 育 基 金 會 董 事 長 師 長 性 侵 學 生 之 事 並 非 不 可 想 像, 人 世 間 不 可 解 的 事 情 原 本 就 很 多 ; 然 而, 性 侵 案 在 校 園 可 以 拖 延 數 年 無 人 處 理, 或 一 旦 開 始 處 理 就 冒 出 許 多 維 護 的 人 和 聲 音, 就 真 的 是 人 世 間 最 不 可 解 的 事 了 我 們 於 是 想 要 知 道, 到 底 為 什 麼 會 這 樣? 如 果 不 能 明 白 其 究 理, 而 只 是 在 社 會 上 大 鳴 不 平, 或 在 教 育 體 制 中 奮 力 相 搏, 恐 怕 並 不 能 從 根 本 上 解 決 問 題 於 是 我 們 現 在 面 對 三 個 方 面 的 為 什 麼 第 一 個 方 面, 是 關 於 加 害 者 一 個 人 既 受 過 高 等 教 育, 又 躋 身 廟 堂 之 上, 而 並 非 社 會 底 層 無 名 之 輩, 為 什 麼 會 做 出 這 種 事 情? 一 個 直 接 的 答 案 就 是, 他 受 到 不 當 的 引 誘 ; 然 而, 這 和 一 般 成 人 之 間 的 性 爭 議 不 同 : 對 象 既 為 兒 童 或 未 成 年 者, 即 使 因 為 某 些 難 以 解 釋 的 原 因, 使 其 無 論 在 心 理 或 生 理 上 對 之 產 生 異 常 之 反 應, 但 身 為 師 長, 既 以 保 護 兒 童 福 祉 扶 持 其 長 大 成 人 為 專 業, 理 當 能 自 行 妥 為 處 理, 而 不 致 真 正 發 生 問 題 所 以, 一 個 初 步 的 結 論 就 是 : 無 論 是 教 育 程 度, 知 識 水 平, 身 份 地 位, 乃 至 師 道 尊 嚴 等 等, 都 不 足 以 防 堵 這 類 事 件 之 發 生, 而 師 資 養 成 教 育, 尤 其 未 能 使 將 任 教 職 者 提 高 警 覺, 未 能 使 之 增 進 這 一 方 面 的 自 我 覺 察 和 反 省 能 力 ( 任 何 事 件 必 有 發 展 過 程, 當 事 人 必 須 能 防 患 於 未 然 ) 順 著 這 條 思 路 推 究, 我 們 不 難 發 現, 現 今 的 教 育 制 度 和 師 資 養 成 不 止 未 盡 防 範 之 責, 反 倒 間 接 提 供 促 成 之 境 這 是 什 麼 意 思 呢? 其 實 所 有 研 究 都 顯 示, 性 侵 事 件 並 不 單 純 是 性 的 事 件, 權 力 與 掌 控 才 是 其 本 質 與 源 頭 ; 師 長 在 校 園 中 的 無 上 權 威, 受 到 制 度 和 文 化 的 有 力 支 持, 這 些 支 持 的 原 意, 是 希 望 壓 制 幼 小 者 反 抗 和 犯 上 的 本 能, 使 其 俯 首 受 教, 以 保 障 將 來 在 主 流 社 會 中 的 前 途 ; 然 而, 這 麼 一 來, 校 園 就 變 成 一 種 溫 床, 所 有 對 於 權 力 與 掌 控 之 偏 好, 都 得 以 在 其 間 發 芽 萌 長 : 升 旗 台 上 肆 無 忌 憚 的 謾 罵 固 為 其 一 面, 而 性 侵 則 為 同 一 本 質 之 另 一 端 也 第 二 個 方 面 的 為 什 麼, 是 學 童 何 以 不 反 抗 或 求 助, 無 論 是 在 當 時 或 事 後 一 個 多 數 人 會 想 到, 但 很 少 人 敢 說 出 口 的 答 案 是, 受 害 者 未 必 不 是 心 甘 情 願 關 於 這 一 點, 我 們 只 能 說 人 心 非 常 複 雜, 恐 怕 不 能 一 概 而 論 但 重 要 的 是, 不 能 忽 略 恐 嚇 對 孩 童 的 威 力 : 就 一 個 成 人 而 言, 如 果 你 不, 我 就 要 告 訴. 這 種 話 其 實 沒 有 多 大 意 義 ; 所 以 一 般 人 很 難 想 像 類 似 的 說 法, 能 使 一 個 孩 子 做 出 什 麼, 或 不 能 做 什 麼 即 使 在 孩 童 一 方 積 極 主 動 這 種 最 極 端 的 情 況 之 下, 我 們 也 必 須 指 出, 恐 懼 仍 然 是 其 中 的 要 素, 這 包 括 著 : 不 能 為 人 所 知 的 恐 懼, 帶 來 獨 特 的 親 密 聯 結 ; 冒 犯 道 德 戒 律 的 恐 懼, 營 造 出 強 烈 的 依 附 關 係 ; 以 及 對 於 自 身 的 某 些 反 應 的 恐 懼, 防 礙 了 對 於 受 害 事 實 的 反 思 與 判 斷, 等 等 為 什 麼 的 第 三 個 方 面, 也 是 整 個 問 題 中 最 關 鍵 的, 就 是 其 他 教 育 人 員 的 態 度 我 們 認 為, 簡 單 的 師 師 相 護 四 個 字, 並 不 能 解 釋 這 個 深 層 的 文 化 現 象 挺 身 維 護 教 不 好 的 老 師, 是 身 為 老 師 的 人 情 之 常 ; 但 涉 及 性 侵, 對 一 般 大 多 數 老 師 來 說, 是 絕 對 不 可 能 的 事, 為 什 麼 他 們 也 沉 默 不 語 呢? 9 55

58 或 者 答 案 就 藏 在 前 兩 個 為 什 麼 之 中 : 首 先, 做 為 教 師 或 校 長, 他 們 沒 有 辦 法 和 一 般 人 一 樣, 把 校 園 性 侵 看 做 是 人 神 共 憤 的 事 而 大 加 撻 伐, 因 為 家 醜 不 可 外 揚 ; 又 因 為 為 任 何 實 質 的 處 理 都 有 外 揚 的 效 果, 所 以 他 們 寧 可 採 取 內 了 的 方 式, 這 之 所 以 會 有 性 侵 老 師 十 幾 年 間 被 調 九 個 學 校 而 九 校 無 一 悻 免 的 事 對 於 他 們 而 言, 最 重 要 的 莫 過 於 師 道 尊 嚴 和 教 師 整 體 形 象, 損 毁 了 這 些, 就 再 也 壓 不 住 小 孩 了 這 可 是 每 一 位 老 師 的 生 死 交 關 之 事 ; 所 以, 如 果 不 能 把 教 育 的 本 質 從 威 權 壓 制 改 變 成 引 導 啟 發, 我 們 就 不 要 想 從 教 育 體 系 內 部 建 立 起 良 好 的 防 止 性 侵 機 制 其 次, 由 於 壓 制 和 反 抗 是 一 體 的, 目 前 的 情 況 是, 教 師 和 孩 童 總 是 處 在 某 種 對 立 之 中 教 師 並 不 了 解 孩 童, 也 從 來 沒 有 想 過 真 正 的 了 解 是 需 要 努 力 打 破 對 立 的 事 情 發 生 之 後, 教 師 總 是 懷 疑 孩 童 也 有 錯 : 他 為 什 麼 不 找 別 人, 而 專 找 你 呢? 你 為 什 麼 沒 有 反 抗 或 報 告 老 師 呢? 很 少 教 師 想 過, 對 於 孩 童 而 言 ( 其 實 對 於 任 何 受 害 者 都 一 樣 ), 這 種 事 情 是 很 難 報 告 給 人 知 道 的, 何 況 是 報 告 給 老 師, 更 何 況 被 報 告 的 又 是 老 師 呢? 這 之 所 以 對 於 校 園 性 侵 事 件, 多 數 老 師 是 不 願 意 表 態 的 ; 偶 有 一 兩 位 老 師 看 不 過 去, 總 有 更 多 的 老 師 告 誡 他 : 你 不 了 解 實 情, 少 說 話! 那 麼, 如 果 真 有 一 個 學 生, 願 意 挺 身 而 出 撿 舉 或 作 証 老 師 性 侵 呢? 結 果 是, 多 數 老 師 懷 疑 他 的 動 機 : 為 什 麼 別 人 都 不 肯 站 出 來 ( 連 我 們 老 師 都 沒 有 人 肯 ), 只 有 你 肯 呢? 你 恐 怕 不 單 純! 那 麼 我 們 組 成 一 個 調 查 小 組 來 了 解 實 情 吧? 但 這 樣 會 弄 得 天 下 皆 知, 以 後 怎 麼 管 小 孩? 這 就 又 回 到 前 段 去 了 讓 我 們 不 要 返 回 前 段, 而 再 往 下 思 索 即 使 孩 童 也 有 錯, 涉 及 性 侵 的 教 師 身 為 專 業 人 員, 還 是 必 須 負 起 責 任, 這 根 本 是 個 常 識 ; 或 者 更 進 一 步 說, 正 是 因 為 孩 童 有 錯 ( 如 果 有 的 話 ), 他 的 老 師 們 就 更 有 責 任 保 護 他, 而 不 是 站 在 一 旁 懷 疑 他 那 麼, 為 什 麼 這 個 我 們 一 般 人 都 認 為 是 理 所 當 然 的 常 識, 在 校 園 裡 總 是 不 存 在 呢? 這 有 兩 個 相 互 關 聯 者 的 原 因, 一 是, 教 師 對 於 自 己 的 專 業 並 無 體 認 ; 二 是, 教 師 並 未 體 認 他 的 專 業 是 建 立 在 對 兒 童 的 保 護 之 上 這 個 論 斷 是 有 証 據 的 花 蓮 某 老 師 把 遲 交 作 業 的 學 生 打 傷, 法 院 判 決 校 方 要 在 校 內 網 站 上 刊 登 道 歉, 為 期 一 年 半 ; 在 國 內 最 熱 門 的 教 師 網 上 討 論 版 中, 有 一 位 老 師 說 : 那 沒 交 作 業 的 學 生, 也 要 對 全 班 道 歉 一 年 半 這 麼 幼 稚 的 言 論, 一 般 人 大 概 看 過 一 笑 就 算 了, 然 而, 數 天 之 內 居 然 得 到 無 數 老 師 一 致 的 贊 同, 而 一 股 敵 慨 同 仇 的 氣 氛, 竟 油 然 而 起, 傳 遍 各 地 校 園 我 們 因 而 可 以 看 到, 有 相 當 數 量 的 教 師 ( 感 謝 上 帝, 還 好 沒 有 正 式 的 統 計 數 字!), 確 實 是 和 小 孩 一 般 見 識 的, 或 者 說, 他 們 的 見 識 如 小 孩 一 般, 或 者, 他 們 是 看 待 自 己 如 同 小 孩, 總 之, 就 是 一 點 都 不 曾 體 認 到 自 己 的 專 業 地 位 我 們 相 信, 也 正 是 因 為 見 識 不 及 自 己 的 專 業, 才 那 麼 在 乎 家 醜 之 外 揚 : 和 皇 后 的 貞 操 一 樣, 正 是 因 為 沒 有, 才 不 容 懷 疑 結 語 : 總 的 來 說, 校 園 性 侵 事 件 層 出 不 窮, 確 實 反 應 了 我 國 教 育 的 重 大 危 機 這 個 危 機, 並 不 在 少 數 幾 位 犯 下 性 侵 案 件 的 教 師 ; 對 於 任 何 犯 錯 的 人, 我 們 都 認 為 應 該 給 予 關 懷 與 協 助, 希 望 教 師 團 體 能 對 他 們 伸 出 實 質 的 援 手 不 是 包 庇 他 們 的 行 為, 用 一 些 空 泛 無 用 的 話 語 ( 例 如 什 麼 教 師 也 是 人 ) 來 模 糊 事 情 的 焦 點, 而 是 認 真 幫 助 他 們 再 站 起 來, 重 新 做 人 10 56

59 相 對 的, 我 國 教 育 的 重 大 危 機, 是 整 個 教 育 體 系 在 思 想 和 意 識 上 的 衰 敗 和 墮 落, 以 及 專 業 的 淪 喪 ; 這 當 然 不 是 說 我 們 沒 有 好 的 老 師, 可 怕 的 是, 好 的 老 師 無 法 發 揮 應 有 的 力 量! 今 天 我 們 用 許 多 力 氣 來 協 助 處 理 校 園 性 侵 案 件, 最 直 接 的 理 由, 當 然 是 因 為 沒 有 人 真 的 關 心 受 害 的 小 孩 : 他 們 本 來 最 大 的 依 靠 就 是 國 家 為 他 們 所 建 立 的 學 校, 但 現 在 是 連 社 政 警 察 司 法 體 系 都 不 可 靠, 我 們 不 得 不 對 他 們 伸 出 援 手 ; 然 而 更 重 要 的 是, 我 們 希 望 藉 由 校 園 性 侵 事 件, 籲 請 社 會 關 切 我 國 教 育 的 重 大 危 機, 這 個 危 機, 如 前 所 述, 是 不 可 能 由 教 育 體 制 自 行 解 除 的, 必 須 集 合 全 國 上 下 集 體 的 力 量, 才 能 找 到 一 條 改 革 的 道 路 尋 找 改 革 的 道 路, 首 先 必 須 明 白 問 題 之 所 在 ; 校 園 性 侵 案 件, 提 供 了 解 讀 教 育 危 機 最 明 析 的 剖 面! 附 件 四 2013 年 3 月 份 性 別 平 等 教 育 季 刊 向 身 心 障 礙 者 學 習 的 性 / 別 教 育 身 心 障 礙 者 和 非 身 心 障 礙 者 只 是 不 同, 不 是 缺 乏 了 什 麼 或 異 常 就 如 同 我 們 不 是 期 待 原 住 民 變 得 跟 漢 人 一 樣 同 志 要 和 異 性 戀 一 樣 女 人 要 和 男 人 一 樣 才 能 得 到 平 等 的 對 待, 對 於 身 心 障 礙 者, 我 們 也 不 是 以 非 身 障 者 中 心 的 想 法 來 教 育 改 變 或 同 化 身 心 障 礙 者, 使 她 / 他 們 變 得 跟 一 般 人 一 樣 我 們 常 低 估 身 心 障 礙 者 的 能 力 卻 又 無 視 於 她 / 他 們 因 身 心 障 礙 而 有 的 需 求 當 特 教 遇 上 性 / 別 教 育, 本 期 的 幾 篇 文 章 給 我 們 最 珍 貴 的 啟 發 是 : 我 們 應 向 身 心 障 礙 者 學 習 從 她 / 他 們 的 生 活 與 學 校 經 驗 中, 我 們 才 能 發 掘 主 流 社 會 以 異 性 戀 中 心 非 身 心 障 礙 者 中 心 的 設 計 與 規 範 到 底 讓 多 少 人 覺 得 不 適 用 或 甚 至 排 除 這 些 人 的 平 等 生 存 權 利 也 唯 有 認 真 看 待 身 心 障 礙 者 感 知 身 體 與 世 界 的 方 式 肯 認 她 / 他 們 的 性 / 別 主 體 並 為 其 特 殊 需 求 做 出 調 整, 我 們 的 性 / 別 教 育, 才 不 會 犯 了 以 非 身 心 障 礙 者 為 中 心 的 缺 失, 也 才 能 為 身 心 障 礙 者 的 性 / 別 平 權, 做 更 多 努 力! ( 作 者 : 楊 佳 羚 高 師 大 性 別 所 助 理 教 授 ) 11 57

60 各 級 學 校 非 屬 性 別 平 等 教 育 法 所 定 性 騷 擾 事 件 之 申 訴 及 處 理 流 程 說 明 壹 性 別 工 作 平 等 法 ( 職 場 性 騷 擾 防 治 及 處 理, 以 下 簡 稱 性 工 法 ) 一 法 源 依 據 : 性 工 法 第 2 條 第 3 項, 教 育 人 員 之 申 訴 救 濟 及 處 理 程 序 依 各 該 ( 教 育 人 員 ) 人 事 法 令 之 規 定 二 性 騷 擾 之 定 義 : 第 12 條, 學 校 教 職 員 工 間 發 生 下 列 情 形 之 一 者 ( 一 ) 受 僱 者 於 執 行 職 務 時, 任 何 人 以 性 要 求 具 有 性 意 味 或 性 別 歧 視 之 言 詞 或 行 為, 對 其 造 成 敵 意 性 脅 迫 性 或 冒 犯 性 之 工 作 環 境, 致 侵 犯 或 干 擾 其 人 格 尊 嚴 人 身 自 由 或 影 響 其 工 作 表 現 ( 二 ) 雇 主 對 受 僱 者 或 求 職 者 為 明 示 或 暗 示 之 性 要 求 具 有 性 意 味 或 性 別 歧 視 之 言 詞 或 行 為, 作 為 勞 務 契 約 成 立 存 續 變 更 或 分 發 配 置 報 酬 考 績 陞 遷 降 調 獎 懲 等 之 交 換 條 件 三 雇 主 之 防 治 責 任 : 第 13 條,( 第 1 項 ) 雇 主 ( 此 指 學 校 校 長 ) 應 防 治 性 騷 擾 行 為 之 發 生, 其 僱 用 教 職 員 工 30 人 以 上 者, 應 訂 定 性 騷 擾 防 治 措 施 申 訴 及 懲 戒 辦 法, 並 在 工 作 場 所 ( 學 校 ) 公 開 揭 示 ( 第 2 項 ) 校 長 知 悉 學 校 教 職 員 工 間 發 生 性 騷 擾 之 情 形 時, 應 採 取 立 即 有 效 之 糾 正 及 補 救 措 施 四 通 報 : 依 據 教 育 部 人 事 處 100 年 3 月 1 日 臺 人 ( 二 ) 字 第 B C 號 函 規 定, 請 於 教 育 部 校 園 安 全 暨 災 害 防 救 通 報 處 理 中 心 網 站 ( 簡 稱 校 安 通 報 網 ) 實 施 通 報, 通 報 類 別 為 其 他 事 件 -- 校 務 相 關 問 題 -- 教 職 員 間 之 問 題 58

61 五 申 訴 處 理 及 救 濟 : 依 工 作 場 所 性 騷 擾 防 治 措 施 申 訴 及 懲 戒 辦 法 訂 定 準 則 之 規 定 處 理 教 師 涉 性 侵 害 性 騷 擾 或 性 霸 凌 情 節 重 大 者, 教 評 會 於 1 個 月 內 通 過 停 聘, 並 靜 候 調 查 ( 職 員 工 是 否 比 照 停 職 靜 候 調 查, 應 請 於 校 內 相 關 規 定 先 予 訂 明 ) 被 害 人 提 出 申 訴 人 事 單 位 受 理 依 學 校 防 治 規 定 所 訂 處 理 機 制 或 委 託 學 校 性 別 平 等 教 育 委 員 會 調 查 處 理 於 2 個 月 內 ( 必 要 時 得 延 長 1 個 月 ) 將 該 決 議 以 書 面 通 知 申 訴 人 申 訴 之 相 對 人 及 雇 主 調 查 結 果 ( 包 括 認 定 理 由 懲 戒 或 其 他 處 理 建 議 ) 提 交 學 校 教 師 評 審 委 員 會 考 績 委 員 會 或 相 關 成 績 考 核 會 做 成 議 處 決 議 申 訴 人 申 訴 之 相 對 人 對 申 訴 案 決 議 有 異 議 者, 於 收 到 書 面 通 知 次 日 起 20 日 內, 以 書 面 提 出 申 復 學 校 指 定 之 申 復 受 理 單 位 受 理 後, 建 議 參 照 校 園 性 侵 害 性 騷 擾 或 性 霸 凌 防 治 準 則 第 31 條 規 定 進 行 審 議, 並 於 30 日 內 通 知 審 議 結 果 ( 並 於 校 內 防 治 規 定 訂 明 ) 1. 教 師 對 學 校 之 處 理 措 施 認 為 違 法 或 不 當, 致 損 其 權 益 者, 依 教 師 法 第 29 條 規 定 提 教 師 申 訴 2. 職 員 工 依 各 該 服 務 規 定 ( 學 校 應 訂 明 ) 提 出 救 濟 符 合 訴 願 或 行 政 訴 訟 之 標 的 者 得 提 起 訴 願 或 行 政 訴 訟 受 僱 者 或 求 職 者 發 現 雇 主 違 反 性 工 法 第 7 條 至 第 11 條 第 13 條 第 21 條 或 第 36 條 規 定 時, 向 地 方 主 管 機 關 ( 勞 政 單 位 ) 申 訴 後, 雇 主 受 僱 者 或 求 職 者 對 於 地 方 主 管 機 關 所 為 之 處 分 有 異 議 時, 得 於 10 日 內 向 中 央 主 管 機 關 ( 勞 委 會 ) 性 別 工 作 平 等 會 申 請 審 議 或 逕 行 提 起 訴 願 雇 主 受 僱 者 或 求 職 者 對 於 中 央 主 管 機 關 性 別 工 作 平 等 會 所 為 之 處 分 有 異 議 時, 得 依 訴 願 及 行 政 訴 訟 程 序, 提 起 訴 願 及 進 行 行 政 訴 訟 59

62 貳 性 騷 擾 防 治 法 ( 場 所 性 騷 擾 防 治 及 處 理 ) 一 法 源 依 據 : 性 騷 擾 防 治 法 第 1 條 第 2 項 有 關 性 騷 擾 之 定 義 及 性 騷 擾 事 件 之 處 理 及 防 治, 依 本 法 之 規 定, 本 法 未 規 定 者, 適 用 其 他 法 律 但 適 用 性 別 工 作 平 等 法 及 性 別 平 等 教 育 法 者, 除 第 十 二 條 第 二 十 四 條 及 第 二 十 五 條 外, 不 適 用 本 法 之 規 定, 爰 學 校 之 教 職 員 工 生 性 騷 擾 一 般 民 眾 之 案 件, 依 據 性 騷 擾 防 治 法 之 規 定 處 理 二 性 騷 擾 之 定 義 : 第 2 條 所 稱 性 騷 擾, 係 指 性 侵 害 犯 罪 以 外, 對 他 人 實 施 違 反 其 意 願 而 與 性 或 性 別 有 關 之 行 為, 且 有 下 列 情 形 之 一 者 : ( 一 ) 以 該 他 人 順 服 或 拒 絕 該 行 為, 作 為 其 獲 得 喪 失 或 減 損 與 工 作 教 育 訓 練 服 務 計 畫 活 動 有 關 權 益 之 條 件 ( 二 ) 以 展 示 或 播 送 文 字 圖 畫 聲 音 影 像 或 其 他 物 品 之 方 式, 或 以 歧 視 侮 辱 之 言 行, 或 以 他 法, 而 有 損 害 他 人 人 格 尊 嚴, 或 造 成 使 人 心 生 畏 怖 感 受 敵 意 或 冒 犯 之 情 境, 或 不 當 影 響 其 工 作 教 育 訓 練 服 務 計 畫 活 動 或 正 常 生 活 之 進 行 三 場 所 主 人 ( 校 長 ) 之 防 治 責 任 : 第 7 條 第 1 項 及 第 2 項, 學 校 應 防 治 性 騷 擾 行 為 之 發 生 於 知 悉 有 性 騷 擾 之 情 形 時, 應 採 取 立 即 有 效 之 糾 正 及 補 救 措 施 學 校 人 數 達 10 人 以 上 者, 應 設 立 申 訴 管 道 協 調 處 理 ; 人 數 達 30 人 以 上 者, 應 訂 定 性 騷 擾 防 治 措 施, 並 公 開 揭 示 之 四 通 報 : 教 職 員 工 生 對 一 般 民 眾 性 騷 擾 之 事 件, 請 學 校 於 教 育 部 校 園 安 全 暨 災 害 防 救 通 報 處 理 中 心 網 站 ( 簡 稱 校 安 通 報 網 ) 實 施 通 報, 通 報 類 別 依 加 害 人 之 年 齡, 區 分 為 安 全 維 護 事 件 性 侵 害 性 騷 擾 或 性 霸 凌 事 件 知 悉 疑 似 十 八 歲 以 上 性 騷 擾 事 件, 或 兒 童 及 少 年 性 侵 害 性 騷 擾 或 性 霸 凌 事 件 -- 知 悉 疑 似 十 八 歲 以 下 性 騷 擾 事 件 ( 註 : 依 本 部 修 正 之 通 報 分 類 ) 60

63 五 申 訴 調 查 處 理 流 程 : 依 性 騷 擾 防 治 準 則 之 規 定 處 理 被 害 人 得 於 事 發 一 年 內 向 學 校 提 出 申 訴 ( 有 時 候 案 件 常 會 由 警 察 機 關 移 轉 至 學 校 ) 建 議 受 理 單 位 ( 依 加 害 人 身 分 ) 1. 教 職 員 工 : 人 事 單 位 2. 學 生 : 學 務 處 教 師 涉 性 侵 害 性 騷 擾 或 性 霸 凌 情 節 重 大 者, 教 評 會 於 1 個 月 內 通 過 停 聘, 並 靜 候 調 查 ( 職 員 工 是 否 比 照 停 職 靜 候 調 查, 應 請 於 校 內 相 關 規 定 先 予 訂 明 ) 申 訴 送 達 之 日 起 7 日 內 依 學 校 防 治 規 定 所 訂 處 理 機 制 或 委 託 學 校 性 別 平 等 教 育 委 員 會 調 查 處 理 於 2 個 月 內 ( 必 要 時 得 延 長 1 個 月 ) 將 調 查 結 果 以 書 面 通 知 當 事 人 及 直 轄 市 縣 ( 市 ) 主 管 機 關 ( 社 政 單 位 ) 將 調 查 結 果 ( 建 議 包 括 認 定 理 由 懲 戒 或 其 他 處 理 建 議 ) 提 交 學 校 教 師 評 審 委 員 會 考 績 委 員 會 或 相 關 成 績 考 核 會 做 成 議 處 學 校 逾 期 未 完 成 調 查 或 當 事 人 不 服 調 查 結 果, 當 事 人 得 於 期 限 屆 滿 或 調 查 結 果 通 知 到 達 之 次 日 起 30 日 內, 向 直 轄 市 縣 ( 市 ) 主 管 機 關 ( 社 政 單 位 ) 提 出 再 申 訴 1. 教 師 對 學 校 之 處 理 措 施 認 為 違 法 或 不 當, 致 損 其 權 益 者, 依 教 師 法 第 29 條 規 定 提 教 師 申 訴 2. 職 員 工 依 各 該 服 務 規 定 ( 學 校 應 訂 明 ) 提 出 救 濟 3. 學 生 依 學 校 之 申 訴 管 道 提 出 救 濟 符 合 訴 願 或 行 政 訴 訟 之 標 的 者 得 提 起 訴 願 或 行 政 訴 訟 61

64 研 習 現 場 展 示 ( 性 別 平 等 教 育 與 相 關 影 音 媒 材 ) 細 目 : 品 名 單 位 數 量 單 價 附 註 我 爸 爸 超 厲 害!( 繪 本 ) 本 鱷 魚 和 長 頸 鹿 : 搬 過 來, 搬 過 去 ( 繪 本 ) 本 我 有 兩 個 家 ( 繪 本 ) 本 各 種 各 樣 的 家 : 家 庭 大 書 ( 繪 本 ) 本 青 少 年 的 性 : 西 方 研 究 與 在 地 觀 點 本 認 同 差 異 與 發 聲 性 別 教 學 演 練 本 我 到 底 怎 麼 了? 青 春 期 男 孩 的 健 康 教 育 本 我 到 底 怎 麼 了? 青 春 期 女 孩 的 健 康 教 育 本 身 心 障 礙 者 性 別 平 等 教 育 本 獵 殺 女 巫 本 女 人 與 政 治 本 如 果 妳 沒 有 小 孩 本 性 別 教 育 最 前 線 本 高 校 生 的 七 堂 性 別 課 本 大 年 初 一 回 娘 家 本 擁 抱 玫 瑰 少 年 本 解 放 校 園 行 動 筆 記 本 追 夢, 我 的 世 界 宇 宙 大 ( 上 ) 本 追 夢, 我 的 世 界 宇 宙 大 ( 下 ) 本 亞 當 開 始 照 鏡 子 ( 國 中 組 ) 本 一 個 家, 一 個 故 事 : 多 元 家 庭 物 語 本 阿 肯 的 歡 樂 之 家 ( 繪 本 ) 本 築 夢 飛 翔 我 的 世 界 宇 宙 大 本 我 的 違 章 家 庭 28 個 多 元 成 家 故 事 本 出 櫃 停 看 聽 : 同 志 子 女 必 讀 寶 典 本 當 我 們 同 在 一 家 : 給 想 生 小 孩 的 女 同 志 本 集 體 心 碎 日 記 本 女 人 屐 痕 本 蓋 頭 掀 不 掀? 台 灣 穆 斯 林 女 子 的 策 略 與 認 同 本 可 以 真 實 感 受 的 愛 本 複 數 的 性 本 感 謝 那 個 性 騷 擾 學 生 的 男 教 授 本 青 春 嘿 咻 安 全 寶 典 本

65 一 針 受 孕?! 本 性 要 怎 麼 教? 本 校 園 現 場 性 別 觀 察 本 影 片 : 凱 文 怎 麼 了 ( 輔 ) 片 影 片 : 校 園 霸 凌 : 沉 默 的 代 價 ( 保 ) 片 影 片 : 爸 媽, 我 有 問 題!? 片 影 片 : 十 歲 小 媽 媽 ( 輔 ) 片 影 片 : 奧 斯 卡 媽 媽 ( 普 ) 片 影 片 : 為 巴 比 祈 禱 ( 輔 ) 片 影 片 : 彩 虹 保 衛 隊 ( 輔 ) 片 影 片 :T 婆 工 廠 + 彩 虹 芭 樂 雙 DVD( 紀 錄 片 ) 片 影 片 : 跟 著 妹 妹 搭 巴 士 ( 保 ) 片 女 生 正 步 走 : 牽 手 催 生 女 主 祭 DVD 片 ( 性 別 與 習 俗, 公 播 版 ) 奈 米 女 孩 ( 女 學 生 參 與 運 動 與 理 工 領 域 )DVD 片 青 春 水 漾 DVD( 性 教 育 劇 情 片, 公 播 版 ) 片 家 好 月 圓 DVD( 家 庭 關 係 性 別 與 習 俗, 公 播 版 ) 片 詳 情 可 以 接 洽 : 女 書 店 華 文 地 區 第 一 家 女 性 主 義 專 業 書 店 營 業 時 間 : 週 一 ~ 週 四 11:00-19:00, 週 五 11:00-21:00, 週 六 13:00-21:00 訂 書 電 話 :(02) ext10 FAX:(02) 網 址 : 訂 書 請 來 信 :[email protected] 劃 撥 帳 號 : 戶 名 : 女 書 文 化 事 業 有 限 公 司 匯 款 帳 戶 : 華 南 銀 行 公 館 分 行

66 高 雄 市 103 年 度 友 善 校 園 學 生 事 務 與 輔 導 工 作 校 園 性 侵 害 性 騷 擾 或 性 霸 凌 事 件 法 令 知 能 與 處 理 程 序 案 例 研 討 會 參 加 名 單 序 號 姓 名 性 別 服 務 學 校 職 稱 備 註 1 江 春 仁 男 高 雄 市 新 興 區 市 立 新 興 高 中 校 長 2 張 輝 正 男 高 雄 市 新 興 區 市 立 高 雄 高 商 校 長 3 蔡 月 梅 女 高 雄 市 前 金 區 市 立 前 金 國 中 校 長 4 洪 泰 生 男 高 雄 市 苓 雅 區 私 立 國 際 商 工 校 長 5 林 秋 源 男 高 雄 市 苓 雅 區 私 立 三 信 家 商 校 長 6 郭 虹 珠 女 高 雄 市 苓 雅 區 市 立 大 仁 國 中 校 長 7 洪 杏 杰 女 高 雄 市 苓 雅 區 市 立 英 明 國 中 校 長 8 康 瓊 文 女 高 雄 市 鼓 山 區 市 立 鼓 山 高 中 校 長 9 詹 于 諄 男 高 雄 市 鼓 山 區 市 立 明 華 國 中 校 長 10 張 振 義 男 高 雄 市 旗 津 區 市 立 旗 津 國 中 校 長 11 夏 日 新 男 高 雄 市 前 鎮 區 市 立 前 鎮 高 中 校 長 12 林 香 吟 女 高 雄 市 前 鎮 區 市 立 瑞 祥 高 中 校 長 13 楊 狄 龍 男 高 雄 市 前 鎮 區 市 立 中 正 高 工 校 長 14 李 東 實 男 高 雄 市 前 鎮 區 市 立 興 仁 國 中 校 長 15 甄 炳 炫 男 高 雄 市 前 鎮 區 市 立 前 鎮 國 小 校 長 16 馮 鎮 城 男 高 雄 市 前 鎮 區 市 立 成 功 啟 智 學 校 校 長 17 林 文 展 男 高 雄 市 三 民 區 市 立 三 民 高 中 校 長 18 丁 文 祺 男 高 雄 市 三 民 區 市 立 鼎 金 國 中 校 長 19 莊 錦 源 男 高 雄 市 三 民 區 市 立 三 民 國 中 校 長 20 黃 淑 卿 女 高 雄 市 三 民 區 市 立 陽 明 國 中 校 長 21 呂 淑 媛 女 高 雄 市 三 民 區 市 立 正 興 國 中 校 長 22 邱 從 益 男 高 雄 市 楠 梓 區 市 立 後 勁 國 中 校 長 23 薛 容 秀 女 高 雄 市 小 港 區 市 立 中 山 國 中 校 長 24 楊 志 能 男 高 雄 市 小 港 區 市 立 明 義 國 中 校 長 25 柯 智 焰 男 高 雄 市 左 營 區 市 立 大 義 國 中 校 長 26 楊 雅 心 女 高 雄 市 仁 武 區 市 立 大 灣 國 中 校 長 27 林 月 盛 男 高 雄 市 岡 山 區 市 立 前 峰 國 中 校 長 28 陳 建 興 男 高 雄 市 岡 山 區 市 立 嘉 興 國 中 校 長 29 洪 榮 臨 男 高 雄 市 路 竹 區 市 立 一 甲 國 中 校 長 30 高 麗 玲 女 高 雄 市 阿 蓮 區 市 立 阿 蓮 國 中 校 長 64

67 序 號 姓 名 性 別 服 務 學 校 職 稱 備 註 31 瞿 仁 美 女 高 雄 市 田 寮 區 市 立 田 寮 國 中 校 長 32 梁 進 雄 男 高 雄 市 燕 巢 區 市 立 燕 巢 國 中 校 長 33 葉 偉 娟 女 高 雄 市 梓 官 區 市 立 梓 官 國 中 校 長 34 黃 玉 利 女 高 雄 市 梓 官 區 市 立 蚵 寮 國 中 校 長 35 李 蓮 香 女 高 雄 市 永 安 區 市 立 永 安 國 中 校 長 36 林 季 玲 女 高 雄 市 湖 內 區 市 立 湖 內 國 中 校 長 37 曾 宏 定 男 高 雄 市 鳳 山 區 市 立 鳳 山 國 中 校 長 38 向 永 樂 女 高 雄 市 鳳 山 區 市 立 鳳 西 國 中 校 長 39 黃 金 花 女 高 雄 市 鳳 山 區 市 立 五 甲 國 中 校 長 40 徐 易 男 男 高 雄 市 鳳 山 區 市 立 鳳 翔 國 中 校 長 41 江 政 福 男 高 雄 市 大 寮 區 市 立 潮 寮 國 中 校 長 42 王 耀 庭 男 高 雄 市 林 園 區 市 立 中 芸 國 中 校 長 43 黃 永 璋 男 高 雄 市 鳥 松 區 市 立 鳥 松 國 中 校 長 44 蔡 昭 宏 男 高 雄 市 旗 山 區 市 立 大 洲 國 中 校 長 45 陳 弘 裕 男 高 雄 市 六 龜 區 市 立 六 龜 高 中 校 長 46 葉 明 蒼 男 高 雄 市 茄 萣 區 市 立 茄 萣 國 中 校 長 47 戴 淑 敏 女 高 雄 市 大 樹 區 市 立 大 樹 國 中 學 務 主 任 48 李 世 宜 女 高 雄 市 鼓 山 區 私 立 明 誠 高 中 學 務 主 任 49 陳 美 華 女 高 雄 市 左 營 區 市 立 左 營 高 中 學 務 主 任 50 林 梅 瑛 女 高 雄 市 三 民 區 私 立 立 志 高 中 主 任 51 郭 信 男 男 高 雄 市 鼓 山 區 私 立 大 榮 高 中 組 長 52 陳 錦 屏 女 高 雄 市 前 鎮 區 市 立 中 正 高 工 專 任 教 師 53 林 秀 瑛 女 高 雄 市 前 鎮 區 市 立 中 正 高 工 主 任 輔 導 教 師 54 卓 耕 宇 男 高 雄 市 前 鎮 區 市 立 中 正 高 工 專 任 教 師 55 黃 秀 雯 女 高 雄 市 前 鎮 區 市 立 中 正 高 工 輔 導 組 長 56 湯 雅 玲 女 高 雄 市 前 鎮 區 市 立 中 正 高 工 專 任 教 師 57 戴 佑 祝 女 高 雄 市 前 鎮 區 市 立 中 正 高 工 專 任 教 師

课 程 结 构 : 一 规 章 制 度 撰 写 二 劳 动 合 同 订 立 变 更 三 工 作 内 容 绩 效 管 理 四 违 纪 违 规 问 题 员 工 处 理 2

课 程 结 构 : 一 规 章 制 度 撰 写 二 劳 动 合 同 订 立 变 更 三 工 作 内 容 绩 效 管 理 四 违 纪 违 规 问 题 员 工 处 理 2 HR 如 何 精 准 预 防 用 工 风 险 和 化 解 劳 动 争 议 主 讲 : 钟 永 棣 2013 年 5 月 12 日 浙 江 杭 州 1 课 程 结 构 : 一 规 章 制 度 撰 写 二 劳 动 合 同 订 立 变 更 三 工 作 内 容 绩 效 管 理 四 违 纪 违 规 问 题 员 工 处 理 2 新 劳 动 法 下, 人 力 资 源 管 理 之 道 与 术 1 打 造 和 谐 高

More information

6 臺 北 縣 頂 埔 國 小 96 學 年 度 一 上 閱 讀 與 寫 作 教 學 架 構 一 覽 表 願 景 健 康 人 文 創 新 核 心 概 念 探 索 親 近 關 懷 分 享 學 期 上 學 期 學 校 主 題 情 繫 大 暖 坑 開 心 窗 課 程 內 涵 認 識 學 校 社 區 家 鄉

6 臺 北 縣 頂 埔 國 小 96 學 年 度 一 上 閱 讀 與 寫 作 教 學 架 構 一 覽 表 願 景 健 康 人 文 創 新 核 心 概 念 探 索 親 近 關 懷 分 享 學 期 上 學 期 學 校 主 題 情 繫 大 暖 坑 開 心 窗 課 程 內 涵 認 識 學 校 社 區 家 鄉 寫 作 魔 法 低 年 級 篇 5 6 臺 北 縣 頂 埔 國 小 96 學 年 度 一 上 閱 讀 與 寫 作 教 學 架 構 一 覽 表 願 景 健 康 人 文 創 新 核 心 概 念 探 索 親 近 關 懷 分 享 學 期 上 學 期 學 校 主 題 情 繫 大 暖 坑 開 心 窗 課 程 內 涵 認 識 學 校 社 區 家 鄉 的 自 然 與 人 文 了 解 自 己 尊 重 與 關 懷 他

More information

学 习 贯 彻 中 央 尧 省 尧 市 纪 委 全 会 精 神 专 栏 中 国 共 产 党 第 十 八 届 中 央 纪 律 检 查 委 员 会 第 六 次 全 体 会 议 公 报 渊 2016 年 1 月 14 日 中 国 共 产 党 第 十 八 届 中 央 纪 律 检 查 委 员 会 第 六 次

学 习 贯 彻 中 央 尧 省 尧 市 纪 委 全 会 精 神 专 栏 中 国 共 产 党 第 十 八 届 中 央 纪 律 检 查 委 员 会 第 六 次 全 体 会 议 公 报 渊 2016 年 1 月 14 日 中 国 共 产 党 第 十 八 届 中 央 纪 律 检 查 委 员 会 第 六 次 内 部 资 料 注 意 保 存 渊 第 三 期 冤 中 共 六 盘 水 市 委 讲 师 团 编 2016 年 3 月 15 日 学 习 贯 彻 中 央 尧 省 尧 市 纪 委 全 会 精 神 专 辑 音 学 习 贯 彻 中 央 尧 省 尧 市 纪 委 全 会 精 神 专 栏 淫 中 国 共 产 党 第 十 八 届 中 央 纪 律 检 查 委 员 会 第 六 次 全 体 会 议 公 报 渊 2 冤 淫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Word - 临政办发12.doc

Microsoft Word - 临政办发12.doc 临 沂 市 人 民 政 府 办 公 室 文 件 临 政 办 发 2016 12 号 临 沂 市 人 民 政 府 办 公 室 关 于 印 发 临 沂 市 乡 村 教 师 支 持 计 划 (2015-2020 年 ) 实 施 细 则 的 通 知 各 县 区 人 民 政 府, 市 政 府 各 部 门 各 直 属 机 构, 临 沂 高 新 技 术 产 业 开 发 区 管 委 会, 临 沂 经 济 技 术 开

More information

中共山东省委高校工委

中共山东省委高校工委 关 于 印 发 中 共 山 东 省 委 高 校 工 委 2016 年 工 作 要 点 的 通 知 青 岛 淄 博 威 海 日 照 滨 州 市 委 高 校 工 委, 各 高 等 学 校 党 委 : 现 将 中 共 山 东 省 委 高 校 工 委 2016 年 工 作 要 点 印 发 你 们, 请 认 真 学 习 领 会, 抓 好 贯 彻 落 实 中 共 山 东 省 委 高 校 工 委 2016 年 1

More information

目 录 第 一 部 分 国 家 知 识 产 权 局 概 况 一 主 要 职 能 二 部 门 预 算 单 位 构 成 第 二 部 分 国 家 知 识 产 权 局 2016 年 部 门 预 算 表 一 财 政 拨 款 收 支 总 表 二 一 般 公 共 预 算 支 出 表 三 一 般 公 共 预 算 基

目 录 第 一 部 分 国 家 知 识 产 权 局 概 况 一 主 要 职 能 二 部 门 预 算 单 位 构 成 第 二 部 分 国 家 知 识 产 权 局 2016 年 部 门 预 算 表 一 财 政 拨 款 收 支 总 表 二 一 般 公 共 预 算 支 出 表 三 一 般 公 共 预 算 基 国 家 知 识 产 权 局 2016 年 部 门 预 算 目 录 第 一 部 分 国 家 知 识 产 权 局 概 况 一 主 要 职 能 二 部 门 预 算 单 位 构 成 第 二 部 分 国 家 知 识 产 权 局 2016 年 部 门 预 算 表 一 财 政 拨 款 收 支 总 表 二 一 般 公 共 预 算 支 出 表 三 一 般 公 共 预 算 基 本 支 出 表 四 一 般 公 共 预 算

More information

科学技术部2013年度部门预算

科学技术部2013年度部门预算 1 目 录 第 一 部 分 中 国 侨 联 概 况 一 主 要 职 能 二 部 门 预 算 单 位 构 成 第 二 部 分 中 国 侨 联 2016 年 部 门 预 算 表 一 财 政 拨 款 收 支 总 表 二 一 般 公 共 预 算 支 出 表 三 一 般 公 共 预 算 基 本 支 出 表 四 一 般 公 共 预 算 三 公 经 费 支 出 表 五 政 府 性 基 金 预 算 支 出 表 六

More information

一、二○○二年学校工作的简要回顾

一、二○○二年学校工作的简要回顾 北 华 校 字 [2016]13 号 北 华 大 学 2016 年 硕 士 研 究 生 招 生 复 试 录 取 工 作 办 法 为 做 好 我 校 2016 年 硕 士 研 究 生 招 生 复 试 录 取 工 作, 规 范 招 生 工 作 程 序, 加 强 招 生 制 度 建 设, 根 据 教 育 部 关 于 印 发 的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Word - 白俄罗斯公司法汉语译文2015年7月15日修改版.docx

Microsoft Word - 白俄罗斯公司法汉语译文2015年7月15日修改版.docx 白 俄 罗 斯 共 和 国 公 司 法 条 目 第 一 章 总 则 第 1 条 关 于 公 司 的 基 本 规 定 第 2 条 白 俄 罗 斯 共 和 国 关 于 公 司 的 立 法 第 3 条 本 法 的 适 用 范 围 第 4 条 公 司 的 名 称 和 住 所 第 5 条 公 司 的 责 任 第 6 条 公 司 的 代 表 处 和 分 公 司 第 7 条 子 公 司 第 8 条 附 属 公 司

More information

第 一 部 分 中 国 气 象 局 职 责 及 概 况 一 主 要 职 责 ( 一 ) 拟 定 气 象 工 作 的 方 针 政 策 法 律 法 规 发 展 战 略 和 长 远 规 划 ; 制 定 发 布 气 象 工 作 的 规 章 制 度 技 术 标 准 和 规 范 并 监 督 实 施 ; 承 担

第 一 部 分 中 国 气 象 局 职 责 及 概 况 一 主 要 职 责 ( 一 ) 拟 定 气 象 工 作 的 方 针 政 策 法 律 法 规 发 展 战 略 和 长 远 规 划 ; 制 定 发 布 气 象 工 作 的 规 章 制 度 技 术 标 准 和 规 范 并 监 督 实 施 ; 承 担 中 国 气 象 局 2016 年 部 门 预 算 目 录 第 一 部 分 中 国 气 象 局 职 责 及 概 况 一 主 要 职 责 二 机 构 设 置 第 二 部 分 中 国 气 象 局 2016 年 部 门 预 算 表 一 财 政 拨 款 收 支 总 表 二 一 般 公 共 预 算 支 出 表 三 一 般 公 共 预 算 基 本 支 出 表 四 一 般 公 共 预 算 三 公 经 费 支 出 表

More information

无 锡 职 业 技 术 学 院 国 有 资 产 管 理 办 法 第 一 章 总 则 第 一 条 为 加 强 学 校 国 有 资 产 管 理, 合 理 配 置 和 有 效 使 用 国 有 资 产, 确 保 国 有 资 产 安 全 与 完 整, 保 障 和 促 进 学 校 各 项 事 业 发 展, 根

无 锡 职 业 技 术 学 院 国 有 资 产 管 理 办 法 第 一 章 总 则 第 一 条 为 加 强 学 校 国 有 资 产 管 理, 合 理 配 置 和 有 效 使 用 国 有 资 产, 确 保 国 有 资 产 安 全 与 完 整, 保 障 和 促 进 学 校 各 项 事 业 发 展, 根 无 锡 职 业 技 术 学 院 文 件 锡 职 院 资 2016 2 号 关 于 印 发 无 锡 职 业 技 术 学 院 国 有 资 产 管 理 办 法 的 通 知 各 部 门 各 院 部 : 现 将 无 锡 职 业 技 术 学 院 国 有 资 产 管 理 办 法 印 发 给 你 们, 请 遵 照 执 行 无 锡 职 业 技 术 学 院 2016 年 3 月 28 日 - 1 - 无 锡 职 业 技

More information

南 昌 大 学 人 力 资 源 工 作 简 讯 2015 年 第 2 期 ( 总 第 27 期 ) 目 录 1 人 力 资 源 综 合 信 息 2 人 员 调 配 及 机 构 编 制 管 理 信 息 3 劳 资 工 作 信 息 4 师 资 管 理 信 息 5 高 层 次 人 才 及 队 伍 建 设

南 昌 大 学 人 力 资 源 工 作 简 讯 2015 年 第 2 期 ( 总 第 27 期 ) 目 录 1 人 力 资 源 综 合 信 息 2 人 员 调 配 及 机 构 编 制 管 理 信 息 3 劳 资 工 作 信 息 4 师 资 管 理 信 息 5 高 层 次 人 才 及 队 伍 建 设 人 力 资 源 工 作 简 讯 2015 年 第 2 期 ( 总 第 27 期 ) 南 昌 大 学 人 事 处 2015 年 7 月 南 昌 大 学 人 力 资 源 工 作 简 讯 2015 年 第 2 期 ( 总 第 27 期 ) 目 录 1 人 力 资 源 综 合 信 息 2 人 员 调 配 及 机 构 编 制 管 理 信 息 3 劳 资 工 作 信 息 4 师 资 管 理 信 息 5 高 层

More information

三亚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代建制管理工作介绍

三亚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代建制管理工作介绍 三 亚 市 发 展 和 改 革 委 员 会 2015 年 9 月 一 代 建 制 的 定 义 二 代 建 范 围 规 定 三 代 建 单 位 入 库 资 格 及 要 求 四 代 建 单 位 的 职 责 七 代 建 单 位 管 理 费 拨 付 和 计 算 五 代 建 项 目 组 织 实 施 程 序 六 资 金 管 理 与 监 督 八 项 目 前 期 费 用 及 工 程 款 拨 付 九 代 建 项 目

More information

目 录 一 部 门 职 责... 1 二 预 算 编 报 范 围... 3 三 2013 年 部 门 预 算 报 表 及 情 况 说 明... 5 收 支 预 算 总 表 及 情 况 说 明... 5 收 入 预 算 表 及 情 况 说 明... 7 支 出 预 算 表 及 情 况 说 明... 1

目 录 一 部 门 职 责... 1 二 预 算 编 报 范 围... 3 三 2013 年 部 门 预 算 报 表 及 情 况 说 明... 5 收 支 预 算 总 表 及 情 况 说 明... 5 收 入 预 算 表 及 情 况 说 明... 7 支 出 预 算 表 及 情 况 说 明... 1 教 育 部 2013 年 部 门 预 算 二 〇 一 三 年 四 月 十 八 日 目 录 一 部 门 职 责... 1 二 预 算 编 报 范 围... 3 三 2013 年 部 门 预 算 报 表 及 情 况 说 明... 5 收 支 预 算 总 表 及 情 况 说 明... 5 收 入 预 算 表 及 情 况 说 明... 7 支 出 预 算 表 及 情 况 说 明... 11 财 政 拨 款

More information

目 录 引 言... 3 第 一 部 分 电 价 水 平 基 本 情 况...4 一 上 网 电 价...4 二 输 配 电 价...6 三 销 售 电 价...9 四 政 府 性 基 金 和 附 加...12 第 二 部 分 电 价 政 策 执 行 情 况...13 一 电 价 水 平 调 整 情

目 录 引 言... 3 第 一 部 分 电 价 水 平 基 本 情 况...4 一 上 网 电 价...4 二 输 配 电 价...6 三 销 售 电 价...9 四 政 府 性 基 金 和 附 加...12 第 二 部 分 电 价 政 策 执 行 情 况...13 一 电 价 水 平 调 整 情 2008 年 度 电 价 执 行 情 况 监 管 报 告 国 家 电 力 监 管 委 员 会 二 九 年 十 月 目 录 引 言... 3 第 一 部 分 电 价 水 平 基 本 情 况...4 一 上 网 电 价...4 二 输 配 电 价...6 三 销 售 电 价...9 四 政 府 性 基 金 和 附 加...12 第 二 部 分 电 价 政 策 执 行 情 况...13 一 电 价 水 平

More information

西安邮电学院本科教学工作简报

西安邮电学院本科教学工作简报 西 安 邮 电 学 院 本 科 教 学 工 作 简 报 (2011 年 第 一 期 ) 西 安 邮 电 学 院 教 务 处 2011 年 7 月 本 期 要 目 教 学 新 闻 王 曙 燕 教 授 荣 获 陕 西 省 教 学 名 师 称 号 2010 2011 年 中 央 财 政 专 项 资 金 项 目 使 用 及 申 报 情 况 人 民 邮 电 出 版 社 西 安 邮 电 学 院 教 材 出 版

More information

( 十 ) 其 他 会 计 工 作 第 四 条 单 位 不 得 任 用 ( 聘 用 ) 不 具 备 会 计 从 业 资 格 的 人 员 从 事 会 计 工 作 不 具 备 会 计 从 业 资 格 的 人 员, 不 得 从 事 会 计 工 作, 不 得 参 加 会 计 专 业 技 术 资 格 考 试

( 十 ) 其 他 会 计 工 作 第 四 条 单 位 不 得 任 用 ( 聘 用 ) 不 具 备 会 计 从 业 资 格 的 人 员 从 事 会 计 工 作 不 具 备 会 计 从 业 资 格 的 人 员, 不 得 从 事 会 计 工 作, 不 得 参 加 会 计 专 业 技 术 资 格 考 试 会 计 从 业 资 格 管 理 办 法 (2012 年 12 月 6 日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财 政 部 令 第 73 号 公 布 根 据 2016 年 5 月 11 日 财 政 部 关 于 修 改 < 会 计 从 业 资 格 管 理 办 法 > 的 决 定 修 改 ) 第 一 章 总 则 第 一 条 为 了 加 强 会 计 从 业 资 格 管 理, 规 范 会 计 人 员 行 为, 根 据

More information

<C1ACD6DDCAD0CAD0B3A1BCE0B6BDB9DCC0EDBED6C8A8D4F0C7E5B5A5A3A8B9ABCABEA3A92E786C73>

<C1ACD6DDCAD0CAD0B3A1BCE0B6BDB9DCC0EDBED6C8A8D4F0C7E5B5A5A3A8B9ABCABEA3A92E786C73> 机 构 编 制 委 员 会 办 公 室 编 2016 年 2 月 29 日 类 别 数 量 合 计 拟 调 整 后 保 留 拟 调 整 小 计 取 消 下 放 转 移 提 请 或 调 整 事 项 行 政 许 可 9 9 1 行 政 处 罚 951 951 行 政 强 制 37 37 行 政 征 收 4 4 行 政 给 付 0 0 行 政 检 查 47 47 行 政 确 认 1 1 行 政 裁 决 1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Word - Future CEDAW C CHN 7-8.doc

Microsoft Word - Future CEDAW C CHN 7-8.doc 序 言 1. 根 据 消 除 对 妇 女 一 切 形 式 歧 视 公 约 ( 简 称 公 约 ) 第 十 八 条 第 一 款 规 定,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向 联 合 国 秘 书 长 提 交 执 行 公 约 第 7 8 次 合 并 报 告 本 报 告 的 撰 写 遵 循 了 消 除 对 妇 女 歧 视 委 员 会 ( 简 称 消 歧 委 员 会 ) 关 于 缔 约 国 定 期 报 告 的 指

More information

本 科 生 手 册 中 南 大 学 学 生 工 作 委 员 会 秘 书 处 编 印 二 〇 一 四 年 八 月 社 会 主 义 核 心 价 值 观 富 强 民 主 文 明 和 谐 自 由 平 等 公 正 法 治 爱 国 敬 业 诚 信 友 善 校 徽 : 校 训 : 校 风 : 知 行 合 一 经 世 致 用 向 善 求 真 唯 美 有 容 目 录 一 法 律 法 规 与 上 级 制 度 1 中

More information

2014 年 12 月 16 日 广 西 春 茂 投 资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原 名 广 西 汽 牛 农 业 机 械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以 下 简 称 春 茂 股 份 挂 牌 公 司 公 司 ) 召 开 2014 年 第 五 次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通 过 向 特 定 对 象

2014 年 12 月 16 日 广 西 春 茂 投 资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原 名 广 西 汽 牛 农 业 机 械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以 下 简 称 春 茂 股 份 挂 牌 公 司 公 司 ) 召 开 2014 年 第 五 次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通 过 向 特 定 对 象 国 海 证 券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关 于 广 西 春 茂 投 资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重 大 资 产 重 组 之 2015 年 持 续 督 导 报 告 独 立 财 务 顾 问 : 签 署 日 期 : 二 〇 一 六 年 五 月 2014 年 12 月 16 日 广 西 春 茂 投 资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原 名 广 西 汽 牛 农 业 机 械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以 下 简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Word - 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上市预审核反馈意见公告(截至2015年10月8日)

Microsoft Word - 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上市预审核反馈意见公告(截至2015年10月8日) 面 向 合 格 投 资 者 公 开 发 行 公 司 债 券 上 市 预 审 核 反 馈 意 见 公 告 ( 截 至 2015 年 10 月 8 日 ) 日 前,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召 开 了 公 司 债 券 预 审 核 反 馈 会 会 议 讨 论 了 公 司 债 券 预 审 核 中 关 注 的 主 要 问 题, 形 成 了 书 面 反 馈 意 见 现 将 反 馈 意 见 公 告 如 下 :

More information

律 师 执 业 必 须 以 事 实 为 根 据, 以 法 律 为 准 绳 律 师 执 业 应 当 接 受 国 家 社 会 和 当 事 人 的 监 督 律 师 依 法 执 业 受 法 律 保 护, 任 何 组 织 和 个 人 不 得 侵 害 律 师 的 合 法 权 益 第 四 条 司 法 行 政 部

律 师 执 业 必 须 以 事 实 为 根 据, 以 法 律 为 准 绳 律 师 执 业 应 当 接 受 国 家 社 会 和 当 事 人 的 监 督 律 师 依 法 执 业 受 法 律 保 护, 任 何 组 织 和 个 人 不 得 侵 害 律 师 的 合 法 权 益 第 四 条 司 法 行 政 部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律 师 法 (2012 修 正 ) (1996 年 5 月 15 日 第 八 届 全 国 人 民 代 表 大 会 常 务 委 员 会 第 十 九 次 会 议 通 过 根 据 2001 年 12 月 29 日 第 九 届 全 国 人 民 代 表 大 会 常 务 委 员 会 第 二 十 五 次 会 议 关 于 修 改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律 师 法 的 决 定 第 一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Word - \270t\270g\254\354\305\252\270g\274\372\300y\255p\271\2722012-2013.docx)

(Microsoft Word - \270t\270g\254\354\305\252\270g\274\372\300y\255p\271\2722012-2013.docx) 學 校 名 稱 : 學 生 姓 名 : 李 建 衡 級 別 : 五 信 (2012-2013) 詩 篇 一 一 九 篇 (9 至 16 節 ) 教 導 年 輕 人 要 全 心 全 意 遵 從 神 的 話 語 和 不 要 偏 離 神 的 命 令 這 幾 節 詩 歌 教 導 我 要 喜 愛 神 的 法 度 和 律 例, 還 要 思 索 神 的 品 格 和 緊 記 祂 的 話 語 詩 篇 一 一 九 篇

More information

自 觉 实 践 科 学 发 展 观, 扎 实 推 进 管 理 服 务 工 作 四 川 大 学 档 案 馆 ( 校 史 办 公 室 )2007 年 上 半 年 工 作 总 结 2007 年 上 半 年, 四 川 大 学 档 案 馆 ( 校 史 办 公 室 ) 在 学 校 党 委 行 政 领 导 和 上

自 觉 实 践 科 学 发 展 观, 扎 实 推 进 管 理 服 务 工 作 四 川 大 学 档 案 馆 ( 校 史 办 公 室 )2007 年 上 半 年 工 作 总 结 2007 年 上 半 年, 四 川 大 学 档 案 馆 ( 校 史 办 公 室 ) 在 学 校 党 委 行 政 领 导 和 上 四 川 大 学 档 案 管 理 与 校 史 工 作 简 报 2007 年 2 期 ( 总 第 2 期 ) 本 期 要 目 四 川 大 学 档 案 馆 ( 校 史 办 公 室 )2007 年 上 半 年 工 作 总 结 四 川 大 学 各 单 位 档 案 工 作 分 管 领 导 和 兼 职 档 案 管 理 员 名 单 2007 年 四 川 大 学 兼 职 档 案 管 理 员 业 务 培 训 会 议 圆

More information

2014

2014 目 录 第 一 部 分 国 家 知 识 产 权 局 基 本 情 况 一 主 要 职 能 二 部 门 决 算 单 位 构 成 第 二 部 分 国 家 知 识 产 权 局 2014 年 部 门 决 算 表 一 收 入 支 出 决 算 总 表 二 收 入 决 算 表 三 支 出 决 算 表 四 财 政 拨 款 收 入 支 出 决 算 总 表 五 一 般 公 共 预 算 财 政 拨 款 支 出 决 算 表

More information

第 一 部 分 广 州 市 广 播 电 视 大 学 概 况 一 学 校 的 主 要 任 务 和 业 务 范 围 根 据 市 编 委 的 批 复, 广 州 市 广 播 电 视 大 学 为 市 局 级 事 业 单 位, 归 口 市 教 育 局 管 理 主 要 承 担 以 下 任 务 : ( 一 ) 承

第 一 部 分 广 州 市 广 播 电 视 大 学 概 况 一 学 校 的 主 要 任 务 和 业 务 范 围 根 据 市 编 委 的 批 复, 广 州 市 广 播 电 视 大 学 为 市 局 级 事 业 单 位, 归 口 市 教 育 局 管 理 主 要 承 担 以 下 任 务 : ( 一 ) 承 广 州 市 广 播 电 视 大 学 2014 年 部 门 预 算 目 录 第 一 部 分 广 州 市 广 播 电 视 大 学 概 况 一 学 校 的 主 要 任 务 和 业 务 范 围 二 部 门 预 算 单 位 构 成 三 学 校 人 员 构 成 第 二 部 分 2014 年 部 门 预 算 安 排 情 况 说 明 第 三 部 分 2014 年 部 门 预 算 表 一 收 支 预 算 总 表 (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Word - 关于印发《云南保险业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考试办法》的通知

Microsoft Word - 关于印发《云南保险业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考试办法》的通知 中 国 保 监 会 云 南 监 管 局 文 件 云 保 监 发 2014 71 号 关 于 印 发 云 南 保 险 业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任 职 资 格 考 试 办 法 的 通 知 各 保 险 机 构 云 南 省 分 公 司, 各 保 险 专 业 中 介 机 构 : 根 据 中 国 保 监 会 监 督 管 理 委 员 会 规 范 性 文 件 制 定 管 理 办 法 ( 保 监 发 2013 101

More information

2013 2013 2

2013 2013 2 2013 1 2013 2013 2 3 4 36 2013 37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21 22 23 24 25 26 27 28 29 30 31 32 33 34 35 36 37 5 2013 94,464.84 89,873.01 6,896.66 344.49 94,809.33 96,769.67 1,960.34

More information

一 前 言 2 作 為 我 國 儒 家 經 典 及 十 三 經 之 一, 孟 子 流 傳 千 年 不 輟, 足 以 證 明 其 對 中 華 文 化 的 重 要 性 與 影 響 力, 除 了 道 德 文 化 意 識 的 開 發, 也 弘 揚 仁 政 王 道 的 政 治 觀, 大 多 數 人 都 肯 定

一 前 言 2 作 為 我 國 儒 家 經 典 及 十 三 經 之 一, 孟 子 流 傳 千 年 不 輟, 足 以 證 明 其 對 中 華 文 化 的 重 要 性 與 影 響 力, 除 了 道 德 文 化 意 識 的 開 發, 也 弘 揚 仁 政 王 道 的 政 治 觀, 大 多 數 人 都 肯 定 當 經 典 遇 上 經 典 - 孟 子 與 火 鳳 燎 原 之 非 人 也 * 江 穰 峰 提 要 作 為 我 國 儒 家 經 典 及 十 三 經 之 一, 孟 子 流 傳 千 年 不 輟, 深 化 了 孔 子 思 想, 而 自 古 以 來, 許 多 學 者 嘗 試 對 孟 子 一 書 給 予 正 確 的 本 意 詮 釋 抑 或 提 出 符 合 當 代 的 新 說, 諸 家 注 疏 輩 出, 孟 子

More information

附件3

附件3 自 治 区 住 房 城 乡 建 设 厅 行 政 执 法 公 示 事 项 总 表 序 号 执 法 权 分 类 执 法 权 名 称 1 行 政 许 可 ( 权 限 ) 建 设 工 程 施 工 企 业 勘 察 单 位 设 计 单 位 和 工 程 监 理 单 位 工 程 质 量 检 测 单 位 资 质 证 书 核 发 ( 建 设 工 程 施 工 企 业 施 工 总 承 包 资 质 序 列 二 级 资 质 及

More information

关 于 建 立 失 联 ( 异 常 ) 私 募 机 构 公 示 制 度 的 通 知... 169 私 募 基 金 登 记 备 案 相 关 问 题 解 答... 170 2

关 于 建 立 失 联 ( 异 常 ) 私 募 机 构 公 示 制 度 的 通 知... 169 私 募 基 金 登 记 备 案 相 关 问 题 解 答... 170 2 一 国 家 法 律... 1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法 (2015 年 修 正 )... 2 二 证 监 会 部 门 规 章... 37 第 105 号 令 私 募 投 资 基 金 监 督 管 理 暂 行 办 法... 38 三 协 会 自 律 规 则... 47 私 募 投 资 基 金 管 理 人 登 记 和 基 金 备 案 办 法 ( 试 行 )... 48 私 募

More information

世界上最伟大的推销员.doc

世界上最伟大的推销员.doc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1 2 3 4 7 --- -- -- 95% 5% ( ) ---- ( ) -- -- ( ) -- M -- - -- -- R ( ) 1 2 3 4 5 6 7 8 9 10 30 +3 +2 +1

More information

隐公(元年~十一年)

隐公(元年~十一年) 左 传 目 录 隐 公 ( 元 年 ~ 十 一 年 )--------------------- ---------------------(2 16 页 ) 桓 公 ( 元 年 ~ 十 八 年 )-------------------- --------------------(17 17 31 页 ) 庄 公 ( 元 年 ~ 三 十 二 年 )----------------- -----------------(32

More information

<4D6963726F736F667420506F776572506F696E74202D20A5ACB355C0B8B0D1A6D2B8EAAEC6205BB0DFC5AA5D>

<4D6963726F736F667420506F776572506F696E74202D20A5ACB355C0B8B0D1A6D2B8EAAEC6205BB0DFC5AA5D> 設 計 師 : 吳 玉 蘋 上 半 身 ( 上 衣 ) 整 件 上 衣 以 紅 色 白 色 為 主, 前 後 中 心 和 腰 邊 兩 側 以 剪 接 方 式 呈 現, 前 後 中 心 和 袖 子 採 用 紅 花 色 旗 袍 布, 腰 邊 兩 側 為 白 色, 使 整 體 感 覺 看 起 來 有 律 動 感, 在 領 口 方 面 採 用 五 角 領, 使 整 件 上 衣 看 起 來 不 致 於 單 調,

More information

17 省 物 价 委 员 会 关 于 甘 肃 省 档 案 馆 实 行 利 用 档 案 收 费 的 批 复 甘 价 综 1988 95 号 1988 年 5 月 30 日 省 物 价 委 18 省 物 价 委 员 会 广 播 电 视 厅 文 化 厅 关 于 制 定 我 省 电 影 电 视 录 像 带

17 省 物 价 委 员 会 关 于 甘 肃 省 档 案 馆 实 行 利 用 档 案 收 费 的 批 复 甘 价 综 1988 95 号 1988 年 5 月 30 日 省 物 价 委 18 省 物 价 委 员 会 广 播 电 视 厅 文 化 厅 关 于 制 定 我 省 电 影 电 视 录 像 带 附 件 : 序 号 文 件 名 称 文 号 发 布 日 期 发 布 部 门 1 省 物 价 委 员 会 文 化 厅 旅 游 局 关 于 调 整 我 省 文 物 参 观 点 门 票 的 通 甘 价 综 1986 14 号 1986 年 2 月 5 日 省 物 价 委 省 文 化 厅 省 旅 游 局 2 省 物 价 委 员 会 关 于 调 整 涉 外 宾 馆 ( 饭 店 ) 客 房 收 费 标 准 的

More information

<B8DFC8FDD3EFCEC4A3A838D4C2D4C2BFBCCAD4CCE2A3A9>

<B8DFC8FDD3EFCEC4A3A838D4C2D4C2BFBCCAD4CCE2A3A9> 四 川 省 彭 州 中 学 2014级 8月 考 试 语 文 试 题 满 分 150分 考 试 用 时 150分 钟 注 意 事 项 : 1 答 题 前, 务 必 将 自 己 的 姓 名 准 考 证 号 班 级 填 写 在 答 题 卡 规 定 位 置 上 2 答 选 择 题 时, 必 须 使 用 2B铅 笔 将 机 读 卡 上 对 应 题 目 的 答 案 标 号 涂 黒, 如 需 改 动, 用 像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Word - 诸教〔2016〕97号.doc

Microsoft Word - 诸教〔2016〕97号.doc 诸 暨 市 教 育 局 文 件 诸 教 2016 97 号 关 于 印 发 二 一 六 学 年 教 育 工 作 意 见 的 通 知 各 直 属 学 校 ( 单 位 ) 镇 乡 ( 街 道 ) 学 校 : 2016 学 年 是 实 施 十 三 五 规 划 的 开 局 之 年, 为 进 一 步 明 确 目 标, 理 清 思 路, 确 保 各 项 重 点 工 作 顺 利 推 进, 特 制 定 二 一 六

More information

鬼 與 亡 魂 的 故 事 事 (3) 亡 魂 返 回 與 人 贈 物 三 類 (1) 亡 魂 返 回 家 人 身 邊 : 最 難 以 割 捨 的 情 感 便 是 親 情 了, 因 此 許 多 亡 魂 返 回 都 是 為 了 關 心 親 人 過 的 是 否 平 安 例 如 探 視 母 親 是 否 於

鬼 與 亡 魂 的 故 事 事 (3) 亡 魂 返 回 與 人 贈 物 三 類 (1) 亡 魂 返 回 家 人 身 邊 : 最 難 以 割 捨 的 情 感 便 是 親 情 了, 因 此 許 多 亡 魂 返 回 都 是 為 了 關 心 親 人 過 的 是 否 平 安 例 如 探 視 母 親 是 否 於 第 六 章 鬼 與 亡 魂 的 故 事 自 從 先 秦 思 想 興 盛 以 來, 中 國 民 族 深 受 到 儒 家 思 想 的 影 響, 對 鬼 神 更 抱 持 著 未 知 生, 焉 知 死 與 敬 鬼 神 而 遠 之 的 態 度, 也 從 子 不 語 : 怪 力 亂 神 顯 示 出 了 不 談 論 鬼 神 之 事, 因 此 可 以 看 出 儒 家 對 於 鬼 神 是 抱 持 著 存 而 不 論

More information

《聊齋志異》 <蓮香> 蒲松齡

《聊齋志異》   <蓮香>           蒲松齡 聊 齋 志 異 < 蓮 香 > 蒲 松 齡 桑 生, 名 曉, 字 子 明, 沂 州 人, 少 孤, 館 於 紅 花 埠 桑 為 人 靜 穆 自 喜, 日 再 出, 就 食 東 鄰, 餘 時 堅 坐 而 已 東 鄰 生 偶 至, 戲 曰 : 君 獨 居 不 畏 鬼 狐 耶? 笑 答 曰 : 丈 夫 何 畏 鬼 狐? 雄 來 吾 有 利 劍, 雌 者 尚 當 開 門 納 之 鄰 生 歸, 與 友 謀,

More informa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