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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HUNAN BAILI ENGINEERING SCI&TECH CO.,LTD 岳 阳 市 岳 阳 楼 区 洞 庭 大 道 1 号 保 荐 人 ( 主 承 销 商 ) 北 京 市 西 城 区 金 融 大 街 8 号

2 湖 南 百 利 工 程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发 行 股 票 类 型 境 内 上 市 人 民 币 普 通 股 (A 股 ) 每 股 发 行 价 格 [ ] 元 发 行 股 数 5,600 万 股 预 计 发 行 日 期 2016 年 5 月 5 日 拟 上 市 证 券 交 易 所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发 行 后 总 股 本 万 股 本 次 发 行 股 份 安 排 本 次 公 司 拟 发 行 新 股 5,600 万 股, 老 股 东 不 公 开 发 售 股 份 公 司 控 股 股 东 湖 南 海 新 投 资 有 限 公 司 实 际 控 制 人 王 海 荣 和 王 立 言 承 诺 : 自 百 利 科 技 股 票 上 市 之 日 起 三 十 六 个 月 内, 不 转 让 或 者 委 托 他 人 管 理 其 直 接 或 间 接 持 有 的 百 利 科 技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前 已 持 有 的 股 份, 也 不 由 百 利 科 技 回 购 其 直 接 或 间 接 持 有 的 百 利 科 技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前 已 持 有 的 股 份 ; 在 上 述 限 售 期 届 满 之 日 起 两 年 内 无 减 持 意 向 ; 超 过 上 述 期 限 拟 减 持 的, 将 提 前 三 个 交 易 日 通 知 百 利 科 技 并 公 告 百 利 科 技 上 市 后 6 个 月 内 如 股 票 连 本 次 发 行 前 股 东 所 持 股 份 的 流 通 限 制 及 股 东 对 所 持 股 份 自 愿 锁 定 的 承 诺 续 20 个 交 易 日 的 收 盘 价 ( 如 果 因 派 发 现 金 红 利 送 股 公 积 金 转 增 股 本 配 股 等 原 因 进 行 除 权 除 息 的, 须 按 照 中 国 证 券 监 督 管 理 委 员 会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的 有 关 规 定 作 相 应 调 整 ) 均 低 于 发 行 价, 或 者 上 市 后 6 个 月 期 末 收 盘 价 低 于 发 行 价, 海 新 投 资 所 持 百 利 科 技 股 票 的 锁 定 期 限 自 动 延 长 6 个 月 公 司 其 他 股 东 吉 林 成 朴 丰 祥 股 权 投 资 基 金 合 伙 企 业 ( 有 限 合 伙 ) 和 吉 林 雨 田 股 权 投 资 基 金 合 伙 企 业 ( 有 限 合 伙 ) 承 诺 : 自 公 司 股 票 上 市 之 日 起 十 二 个 月 内, 不 转 让 或 者 委 托 他 人 管 理 其 直 接 或 间 接 持 有 的 公 司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前 已 持 有 的 公 司 股 份, 也 不 由 公 司 回 购 其 直 接 或 间 接 持 有 的 公 司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前 已 持 有 的 股 份 上 述 限 1-1-2

3 售 期 届 满 之 日 起 十 二 个 月 内 减 持 股 份 数 量 分 别 不 超 过 其 所 持 公 司 股 份 数 量 的 100%, 减 持 价 格 ( 如 果 因 派 发 现 金 红 利 送 股 公 积 金 转 增 股 本 配 股 等 原 因 进 行 除 权 除 息 的, 须 按 照 中 国 证 券 监 督 管 理 委 员 会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的 有 关 规 定 作 相 应 调 整 ) 根 据 二 级 市 场 价 格 确 定 且 不 低 于 百 利 科 技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的 发 行 价 格 保 荐 人 ( 主 承 销 商 ) 招 股 意 向 书 签 署 日 期 华 融 证 券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16 年 4 月 23 日 1-1-3

4 声 明 发 行 人 及 全 体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承 诺 招 股 意 向 书 及 其 摘 要 不 存 在 虚 假 记 载 误 导 性 陈 述 或 重 大 遗 漏, 并 对 其 真 实 性 准 确 性 完 整 性 承 担 个 别 和 连 带 的 法 律 责 任 公 司 负 责 人 和 主 管 会 计 工 作 的 负 责 人 会 计 机 构 负 责 人 保 证 招 股 意 向 书 及 其 摘 要 中 财 务 会 计 资 料 真 实 完 整 保 荐 人 承 诺 因 其 为 发 行 人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制 作 出 具 的 文 件 有 虚 假 记 载 误 导 性 陈 述 或 者 重 大 遗 漏, 给 投 资 者 造 成 损 失 的, 将 先 行 赔 偿 投 资 者 损 失 中 国 证 监 会 其 他 政 府 部 门 对 本 次 发 行 所 做 的 任 何 决 定 或 意 见, 均 不 表 明 其 对 发 行 人 股 票 的 价 值 或 投 资 者 的 收 益 作 出 实 质 性 判 断 或 者 保 证 任 何 与 之 相 反 的 声 明 均 属 虚 假 不 实 陈 述 根 据 证 券 法 的 规 定, 股 票 依 法 发 行 后, 发 行 人 经 营 与 收 益 的 变 化, 由 发 行 人 自 行 负 责, 由 此 变 化 引 致 的 投 资 风 险, 由 投 资 者 自 行 负 责 投 资 者 若 对 本 招 股 意 向 书 及 其 摘 要 存 在 任 何 疑 问, 应 咨 询 自 己 的 股 票 经 纪 人 律 师 会 计 师 或 其 他 专 业 顾 问 1-1-4

5 重 大 事 项 提 示 本 公 司 特 别 提 醒 投 资 者, 在 评 价 本 公 司 本 次 发 行 的 股 票 时, 应 谨 慎 考 虑 如 下 事 宜, 并 认 真 阅 读 本 招 股 意 向 书 的 风 险 因 素 部 分 一 股 份 限 制 流 通 及 自 愿 锁 定 承 诺 本 次 发 行 前 总 股 本 16,800 万 股, 本 次 拟 发 行 新 股 5,600 万 股, 老 股 东 不 公 开 发 售 股 份 公 司 控 股 股 东 湖 南 海 新 投 资 有 限 公 司 实 际 控 制 人 王 海 荣 和 王 立 言 承 诺 : 自 百 利 科 技 股 票 上 市 之 日 起 三 十 六 个 月 内, 不 转 让 或 者 委 托 他 人 管 理 其 直 接 或 间 接 持 有 的 百 利 科 技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前 已 持 有 的 股 份, 也 不 由 百 利 科 技 回 购 其 直 接 或 间 接 持 有 的 百 利 科 技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前 已 持 有 的 股 份 ; 在 上 述 限 售 期 届 满 之 日 起 两 年 内 无 减 持 意 向 ; 超 过 上 述 期 限 拟 减 持 的, 将 提 前 三 个 交 易 日 通 知 百 利 科 技 并 公 告 百 利 科 技 上 市 后 6 个 月 内 如 股 票 连 续 20 个 交 易 日 的 收 盘 价 ( 如 果 因 派 发 现 金 红 利 送 股 公 积 金 转 增 股 本 配 股 等 原 因 进 行 除 权 除 息 的, 须 按 照 中 国 证 券 监 督 管 理 委 员 会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的 有 关 规 定 作 相 应 调 整 ) 均 低 于 发 行 价, 或 者 上 市 后 6 个 月 期 末 收 盘 价 低 于 发 行 价, 海 新 投 资 所 持 百 利 科 技 股 票 的 锁 定 期 限 自 动 延 长 6 个 月 公 司 其 他 股 东 吉 林 成 朴 丰 祥 股 权 投 资 基 金 合 伙 企 业 ( 有 限 合 伙 ) 和 吉 林 雨 田 股 权 投 资 基 金 合 伙 企 业 ( 有 限 合 伙 ) 承 诺 : 自 公 司 股 票 上 市 之 日 起 十 二 个 月 内, 不 转 让 或 者 委 托 他 人 管 理 其 直 接 或 间 接 持 有 的 公 司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前 已 持 有 的 公 司 股 份, 也 不 由 公 司 回 购 其 直 接 或 间 接 持 有 的 公 司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前 已 持 有 的 股 份 上 述 限 售 期 届 满 之 日 起 十 二 个 月 内 减 持 股 份 数 量 分 别 不 超 过 其 所 持 公 司 股 份 数 量 的 100%, 减 持 价 格 ( 如 果 因 派 发 现 金 红 利 送 股 公 积 金 转 增 股 本 配 股 等 原 因 进 行 除 权 除 息 的, 须 按 照 中 国 证 券 监 督 管 理 委 员 会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的 有 关 规 定 作 相 应 调 整 ) 根 据 二 级 市 场 价 格 确 定 且 不 低 于 百 利 科 技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的 发 行 价 格 1-1-5

6 二 上 市 后 三 年 内 稳 定 股 价 的 预 案 ( 一 ) 预 警 条 件 : 自 公 司 股 票 上 市 交 易 之 日 起 三 年 内, 若 公 司 股 票 连 续 20 个 交 易 日 的 收 盘 价 均 低 于 公 司 最 近 一 期 经 审 计 的 每 股 净 资 产 ( 如 果 最 近 一 期 审 计 基 准 日 后, 因 派 发 现 金 红 利 送 股 公 积 金 转 增 股 本 配 股 等 原 因 导 致 公 司 净 资 产 或 股 份 总 数 发 生 变 化 的, 每 股 净 资 产 相 应 进 行 调 整, 下 同 ) 的 120% 时, 公 司 在 10 个 工 作 日 内 召 开 投 资 者 见 面 会, 与 投 资 者 就 上 市 公 司 经 营 状 况 财 务 指 标 发 展 战 略 进 行 深 入 沟 通 ; ( 二 ) 启 动 条 件 : 自 公 司 股 票 上 市 交 易 之 日 起 三 年 内, 若 公 司 股 票 连 续 20 个 交 易 日 的 收 盘 价 均 低 于 公 司 最 近 一 期 经 审 计 的 每 股 净 资 产 时, 公 司 控 股 股 东 董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应 按 照 下 述 规 则 启 动 并 实 施 相 关 稳 定 股 价 的 方 案 稳 定 股 价 的 具 体 措 施 及 实 施 程 序 : 公 司 自 股 票 上 市 交 易 后 三 年 内 首 次 触 发 上 述 启 动 条 件, 和 / 或 自 股 票 上 市 交 易 后 三 年 内 首 次 触 发 上 述 启 动 条 件 之 日 起 每 隔 三 个 月 任 一 时 点 触 发 启 动 条 件 时, 公 司 应 根 据 当 时 有 效 的 法 律 法 规 和 本 预 案 的 有 关 规 定, 与 控 股 股 东 董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协 商, 提 出 稳 定 公 司 股 价 的 具 体 方 案, 履 行 相 应 的 审 批 程 序 和 信 息 披 露 义 务 股 价 稳 定 措 施 实 施 后, 公 司 的 股 权 分 布 应 当 符 合 上 市 条 件 当 公 司 需 要 采 取 稳 定 股 价 的 措 施 时, 可 以 视 公 司 实 际 情 况 股 票 市 场 情 况, 按 以 下 顺 序 实 施 下 述 稳 定 股 价 的 各 措 施 : ( 一 ) 公 司 以 法 律 法 规 允 许 的 交 易 方 式 向 社 会 公 众 股 东 回 购 股 份 ( 以 下 简 称 公 司 回 购 股 份 ) 公 司 启 动 股 价 稳 定 措 施 后, 公 司 应 在 5 日 内 召 开 董 事 会, 讨 论 公 司 向 社 会 公 众 股 东 回 购 公 司 股 份 的 方 案, 并 提 交 股 东 大 会 审 议 在 股 东 大 会 审 议 通 过 股 份 回 购 方 案 后, 公 司 依 法 通 知 债 权 人, 向 证 券 监 督 管 理 部 门 证 券 交 易 所 等 主 管 部 门 报 送 相 关 材 料, 办 理 审 批 或 备 案 手 续 在 完 成 必 需 的 审 批 备 案 信 息 披 露 等 程 序 后, 公 司 方 可 实 施 相 应 的 股 份 回 购 方 案 公 司 回 购 股 份 的 资 金 为 自 有 资 金, 回 购 股 份 的 价 格 不 高 于 最 近 一 期 经 审 计 的 每 股 净 资 产 的 价 格, 回 购 股 份 的 方 式 为 以 法 律 法 规 允 许 的 交 易 方 式 向 社 会 公 众 股 1-1-6

7 东 回 购 股 份 公 司 用 于 回 购 股 份 的 资 金 金 额 不 少 于 回 购 股 份 事 项 发 生 时 上 一 个 会 计 年 度 经 审 计 的 归 属 于 母 公 司 股 东 净 利 润 的 20% 如 果 公 司 股 价 已 经 不 满 足 启 动 稳 定 公 司 股 价 措 施 的 条 件 的, 公 司 可 不 再 实 施 向 社 会 公 众 股 东 回 购 股 份 回 购 股 份 后, 公 司 的 股 权 分 布 应 当 符 合 上 市 条 件 公 司 以 法 律 法 规 允 许 的 交 易 方 式 向 社 会 公 众 股 东 回 购 公 司 股 份 应 符 合 公 司 法 证 券 法 上 市 公 司 回 购 社 会 公 众 股 份 管 理 办 法 ( 试 行 ) 关 于 上 市 公 司 以 集 中 竞 价 交 易 方 式 回 购 股 份 的 补 充 规 定 等 法 律 法 规 规 范 性 文 件 的 规 定 ( 二 ) 控 股 股 东 通 过 二 级 市 场 以 竞 价 交 易 方 式 增 持 公 司 股 份 ( 以 下 简 称 控 股 股 东 增 持 公 司 股 份 ) 公 司 启 动 股 价 稳 定 措 施 后, 当 公 司 根 据 股 价 稳 定 措 施 ( 一 ) 完 成 公 司 回 购 股 份 后, 公 司 股 票 连 续 10 个 交 易 日 的 收 盘 价 仍 低 于 公 司 最 近 一 期 经 审 计 的 每 股 净 资 产 时, 或 无 法 实 施 股 价 稳 定 措 施 ( 一 ) 时, 公 司 控 股 股 东 应 在 5 个 交 易 日 内 提 出 增 持 公 司 股 份 的 方 案 ( 包 括 拟 增 持 公 司 股 份 的 数 量 价 格 区 间 时 间 等 ), 并 依 法 履 行 证 券 监 督 管 理 部 门 证 券 交 易 所 等 主 管 部 门 的 审 批 手 续, 在 获 得 批 准 后 的 3 个 交 易 日 内 通 知 公 司, 公 司 应 按 照 相 关 规 定 披 露 控 股 股 东 增 持 公 司 股 份 的 计 划 在 公 司 披 露 控 股 股 东 增 持 公 司 股 份 计 划 的 3 个 交 易 日 后, 控 股 股 东 开 始 实 施 增 持 公 司 股 份 的 计 划 控 股 股 东 增 持 公 司 股 份 的 价 格 不 高 于 公 司 最 近 一 期 经 审 计 的 每 股 净 资 产, 用 于 增 持 股 份 的 资 金 金 额 不 少 于 控 股 股 东 自 公 司 上 市 后 累 计 从 公 司 所 获 得 现 金 分 红 金 额 的 20% 如 果 公 司 股 价 已 经 不 满 足 启 动 稳 定 公 司 股 价 措 施 的 条 件 的, 控 股 股 东 可 不 再 实 施 增 持 公 司 股 份 控 股 股 东 增 持 公 司 股 份 后, 公 司 的 股 权 分 布 应 当 符 合 上 市 条 件 公 司 控 股 股 东 增 持 公 司 股 份 应 符 合 相 关 法 律 法 规 的 规 定 ( 三 ) 董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买 入 公 司 股 份 公 司 启 动 股 价 稳 定 措 施 后, 当 公 司 根 据 股 价 稳 定 措 施 ( 二 ) 完 成 控 股 股 东 增 持 公 司 股 份 后, 公 司 股 票 连 续 10 个 交 易 日 的 收 盘 价 仍 低 于 公 司 最 近 一 期 经 审 计 的 每 股 净 资 产 时, 或 无 法 实 施 股 价 稳 定 措 施 ( 二 ) 时, 公 司 时 任 董 事 高 级 管 理 1-1-7

8 人 员 ( 包 括 本 预 案 承 诺 签 署 时 尚 未 就 任 或 未 来 新 选 聘 的 公 司 董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 应 通 过 法 律 法 规 允 许 的 交 易 方 式 买 入 公 司 股 票 以 稳 定 公 司 股 价 公 司 董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买 入 公 司 股 份 后, 公 司 的 股 权 分 布 应 当 符 合 上 市 条 件 公 司 董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通 过 法 律 法 规 允 许 的 交 易 方 式 买 入 公 司 股 份, 买 入 价 格 不 高 于 公 司 最 近 一 期 经 审 计 的 每 股 净 资 产, 各 董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用 于 购 买 股 份 的 金 额 不 少 于 公 司 董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上 一 会 计 年 度 从 公 司 领 取 税 后 薪 酬 额 的 30% 如 果 公 司 股 价 已 经 不 满 足 启 动 稳 定 公 司 股 价 措 施 的 条 件 的, 董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可 不 再 买 入 公 司 股 份 公 司 董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买 入 公 司 股 份 应 符 合 相 关 法 律 法 规 的 规 定, 需 要 履 行 证 券 监 督 管 理 部 门 证 券 交 易 所 等 主 管 部 门 审 批 的, 应 履 行 相 应 的 审 批 手 续 因 未 获 得 批 准 而 未 买 入 公 司 股 份 的, 视 同 已 履 行 本 预 案 及 承 诺 上 述 各 主 体 在 启 动 稳 定 股 价 措 施 时, 应 按 照 相 关 法 律 法 规 的 规 定, 提 前 公 告 具 体 实 施 方 案 ( 四 ) 若 某 一 会 计 年 度 内 公 司 股 价 多 次 触 发 启 动 条 件 的, 公 司 将 继 续 执 行 上 述 稳 定 股 价 措 施, 但 应 遵 循 以 下 原 则 : 公 司 回 购 股 份 的, 单 一 会 计 年 度 用 于 稳 定 股 价 的 回 购 资 金 合 计 不 超 过 上 一 会 计 年 度 经 审 计 的 归 属 于 母 公 司 股 东 净 利 润 的 50% 控 股 股 东 增 持 公 司 股 份 的, 单 一 会 计 年 度 用 于 稳 定 股 价 的 增 持 资 金 合 计 不 超 过 其 自 公 司 上 市 后 累 计 从 公 司 所 获 得 现 金 分 红 金 额 的 50% 下 一 年 度 触 发 股 价 稳 定 措 施 时, 以 前 年 度 已 经 用 于 稳 定 股 价 的 增 持 资 金 金 额 不 再 计 入 累 计 现 金 分 红 金 额 董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买 入 公 司 股 份 的, 单 一 会 计 年 度 用 于 稳 定 股 价 的 资 金 合 计 不 超 过 其 在 上 一 会 计 年 度 从 公 司 领 取 的 税 后 薪 酬 额 的 50% 超 过 上 述 标 准 的, 相 关 主 体 稳 定 股 价 的 措 施 在 当 年 度 不 再 继 续 实 施 ; 但 如 下 一 年 度 出 现 需 启 动 股 价 稳 定 措 施 的 情 形 时, 公 司 将 重 新 启 动 上 述 稳 定 股 价 措 施 应 启 动 而 未 启 动 股 价 稳 定 措 施 的 约 束 措 施 : 1-1-8

9 当 启 动 股 价 稳 定 措 施 的 条 件 满 足 时, 如 公 司 控 股 股 东 董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未 采 取 上 述 稳 定 股 价 的 措 施, 公 司 控 股 股 东 董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承 诺 接 受 以 下 约 束 措 施 : ( 一 ) 公 司 控 股 股 东 董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将 在 公 司 股 东 大 会 和 中 国 证 券 监 督 管 理 委 员 会 指 定 的 报 刊 上 公 开 说 明 未 采 取 上 述 稳 定 股 价 措 施 的 具 体 原 因, 并 向 公 司 股 东 和 社 会 公 众 投 资 者 道 歉 ; ( 二 ) 控 股 股 东 未 采 取 上 述 稳 定 股 价 措 施 的, 不 得 参 与 公 司 现 金 分 红, 且 其 持 有 的 公 司 股 份 不 得 转 让, 直 至 其 按 本 预 案 的 规 定 采 取 相 应 的 稳 定 股 价 措 施 并 实 施 完 毕 ; ( 三 ) 董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未 采 取 上 述 稳 定 股 价 措 施 的, 公 司 将 在 前 述 事 项 发 生 之 日 起 10 个 交 易 日 内, 停 止 发 放 该 等 董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的 薪 酬, 同 时 该 等 董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持 有 的 公 司 股 份 ( 如 有 ) 不 得 转 让, 直 至 该 等 董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按 本 预 案 的 规 定 采 取 相 应 的 股 价 稳 定 措 施 并 实 施 完 毕 三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相 关 文 件 真 实 性 准 确 性 完 整 性 的 承 诺 本 公 司 承 诺 : 本 公 司 不 存 在 虚 假 记 载 误 导 性 陈 述 或 者 重 大 遗 漏 公 司 如 有 虚 假 记 载 误 导 性 陈 述 或 者 重 大 遗 漏, 对 判 断 公 司 是 否 符 合 法 律 规 定 的 发 行 条 件 构 成 重 大 实 质 影 响 的, 公 司 将 依 法 回 购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的 全 部 新 股 公 司 在 中 国 证 监 会 或 其 他 有 权 部 门 作 出 认 定 后 二 十 个 交 易 日 内, 将 根 据 相 关 法 律 法 规 及 公 司 章 程 的 规 定 召 开 董 事 会, 并 提 议 召 开 股 东 大 会, 启 动 股 份 回 购 措 施 回 购 价 格 为 公 司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时 的 发 行 价 ( 如 果 因 派 发 现 金 红 利 送 红 股 公 积 金 转 增 股 本 配 股 等 原 因 进 行 除 权 除 息 的, 须 按 照 中 国 证 监 会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的 有 关 规 定 作 相 应 调 整, 下 同 ) 加 上 自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完 成 日 至 股 票 回 购 公 告 日 的 同 期 银 行 存 款 利 息 本 公 司 及 控 股 股 东 实 际 控 制 人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人 员 同 时 承 诺 : 公 司 不 存 在 虚 假 记 载 误 导 性 陈 述 或 者 重 大 遗 漏 公 司 如 有 虚 假 记 载 误 导 性 陈 述 或 者 重 大 遗 漏, 致 使 投 资 者 在 证 券 交 易 中 遭 受 损 失 的, 公 司 及 控 股 股 东 实 际 控 制 人 董 事 监 事 高 1-1-9

10 级 管 理 人 员 将 依 法 赔 偿 投 资 者 损 失 在 中 国 证 监 会 或 其 他 有 权 部 门 认 定 公 司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招 股 意 向 书 存 在 虚 假 记 载 误 导 性 陈 述 或 者 重 大 遗 漏 后 二 十 个 工 作 日 内, 将 启 动 赔 偿 投 资 者 损 失 的 相 关 工 作 ; 投 资 者 的 损 失 根 据 与 投 资 者 协 商 确 定 的 金 额, 或 者 依 据 中 国 证 监 会 司 法 机 关 认 定 的 方 式 或 金 额 确 定 保 荐 机 构 华 融 证 券 承 诺 : 华 融 证 券 为 发 行 人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制 作 出 具 的 文 件 不 存 在 虚 假 记 载 误 导 性 陈 述 或 者 重 大 遗 漏 的 情 形 ; 若 因 本 保 荐 机 构 为 发 行 人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制 作 出 具 的 文 件 有 虚 假 记 载 误 导 性 陈 述 或 者 重 大 遗 漏, 给 投 资 者 造 成 损 失 的, 将 先 行 赔 偿 投 资 者 损 失 发 行 人 律 师 康 达 承 诺 : 本 所 为 发 行 人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制 作 出 具 的 文 件 不 存 在 虚 假 记 载 误 导 性 陈 述 或 者 重 大 遗 漏 的 情 形 ; 若 因 本 所 为 发 行 人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制 作 出 具 的 文 件 有 虚 假 记 载 误 导 性 陈 述 或 者 重 大 遗 漏, 给 投 资 者 造 成 损 失 的, 本 所 将 依 法 赔 偿 该 等 损 失 发 行 人 会 计 师 瑞 华 承 诺 : 本 所 为 发 行 人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制 作 出 具 的 文 件 不 存 在 虚 假 记 载 误 导 性 陈 述 或 者 重 大 遗 漏 的 情 形 ; 若 因 本 所 为 发 行 人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制 作 出 具 的 文 件 有 虚 假 记 载 误 导 性 陈 述 或 者 重 大 遗 漏, 给 投 资 者 造 成 损 失 的, 本 所 将 依 法 赔 偿 该 等 损 失 本 次 发 行 各 责 任 主 体 所 作 承 诺 的 详 细 情 况 请 参 阅 本 招 股 意 向 书 第 五 节 发 行 人 基 本 情 况 之 十 二 ( 五 ) 关 于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相 关 文 件 真 实 性 准 确 性 完 整 性 的 承 诺 四 公 开 发 行 前 持 股 5% 以 上 股 东 的 持 股 意 向 及 减 持 计 划 1 本 公 司 控 股 股 东 海 新 投 资 承 诺 : 自 百 利 科 技 股 票 上 市 之 日 起 三 十 六 个 月 内, 不 转 让 或 者 委 托 他 人 管 理 海 新 投 资 直 接 或 间 接 持 有 的 百 利 科 技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前 已 持 有 的 股 份, 也 不 由 百 利 科 技 回 购 海 新 投 资 直 接 或 间 接 持 有 的 百 利 科 技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前 已 持 有 的 股 份 海 新 投 资 所 持 公 司 股 票 在 限 售 期 届 满 之 日 起 两 年 内 无 减 持 意 向, 如 超 过 上 述 期 限 拟 减 持 百 利 科 技 股 份 的, 将 提 前 三 个 交 易 日 通 知 百 利 科 技 并 予 以 公 告, 并 承 诺 将 按 照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公 司 法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证 券 法 中 国 证 券 监 督 管 理 委 员 会 及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的 相 关 规 定 办 理

11 2 公 司 其 他 股 东 成 朴 基 金 雨 田 基 金 承 诺 : 自 百 利 科 技 股 票 上 市 之 日 起 十 二 个 月 内, 不 转 让 或 者 委 托 他 人 管 理 其 直 接 或 间 接 持 有 的 百 利 科 技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前 已 持 有 的 股 份, 也 不 由 百 利 科 技 回 购 其 直 接 或 间 接 持 有 的 百 利 科 技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前 已 持 有 的 股 份 在 限 售 期 届 满 之 日 起 十 二 个 月 内 减 持 股 份 的, 减 持 股 份 的 条 件 方 式 价 格 及 期 限 如 下 : (1) 减 持 股 份 的 条 件 : 将 按 照 百 利 科 技 以 及 出 具 的 各 项 承 诺 载 明 的 限 售 期 限 要 求, 并 严 格 遵 守 法 律 法 规 的 相 关 规 定, 在 限 售 期 限 内 不 减 持 百 利 科 技 股 份 在 上 述 限 售 条 件 解 除 后, 可 作 出 减 持 股 份 的 决 定 (2) 减 持 股 份 的 数 量 及 方 式 : 本 企 业 在 限 售 期 满 之 日 起 十 二 个 月 内 减 持 股 份 数 量 不 超 过 本 企 业 所 持 有 的 百 利 科 技 股 份 数 量 的 100% 成 朴 基 金 雨 田 基 金 减 持 所 持 有 的 百 利 科 技 股 份 应 符 合 相 关 法 律 法 规 规 章 的 规 定, 减 持 方 式 包 括 但 不 限 于 二 级 市 场 竞 价 交 易 方 式 大 宗 交 易 方 式 协 议 转 让 方 式 等 (3) 减 持 股 份 的 价 格 : 成 朴 基 金 雨 田 基 金 减 持 所 持 有 的 百 利 科 技 股 份 的 价 格 根 据 当 时 二 级 市 场 的 价 格 确 定, 且 减 持 价 格 ( 如 果 因 派 发 现 金 红 利 送 股 公 积 金 转 增 股 本 配 股 等 原 因 进 行 除 权 除 息 的, 须 按 照 中 国 证 券 监 督 管 理 委 员 会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的 有 关 规 定 作 相 应 调 整 ) 不 低 于 百 利 科 技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的 发 行 价 格, 并 应 符 合 相 关 法 律 法 规 的 规 定 (4) 减 持 股 份 的 期 限 : 成 朴 基 金 雨 田 基 金 在 减 持 所 持 有 的 百 利 科 技 股 份 前, 应 提 前 三 个 交 易 日 予 以 公 告, 自 公 告 之 日 起 6 个 月 内 完 成, 并 按 照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的 规 则 及 时 准 确 地 履 行 信 息 披 露 义 务 (5) 未 履 行 承 诺 时 的 约 束 措 施 : 如 果 未 履 行 上 述 承 诺 事 项, 成 朴 基 金 雨 田 基 金 将 在 百 利 科 技 股 东 大 会 和 中 国 证 监 会 指 定 的 报 刊 上 公 开 说 明 未 履 行 承 诺 的 具 体 原 因, 并 向 百 利 科 技 的 股 东 和 社 会 公 众 投 资 者 道 歉 ; 如 果 未 履 行 上 述 承 诺 事 项, 成 朴 基 金 雨 田 基 金 持 有 的 百 利 科 技 股 份 在 6 个 月 内 不 得 减 持 ; 因 未 履 行 上 述 承 诺 事 项 而 获 得 的 收 益 依 据 相 关 法 律 法 规 规 章 的 规 定 处 理 ; 如 果 因 未 履 行 上 述 承 诺 事 项, 致 使 投 资 者 在 证 券 交 易 中 遭 受 损 失, 成 朴 基 金 雨 田 基 金 将 依 法 赔 偿 该 等 损 失

12 五 发 行 人 关 于 填 补 被 摊 薄 即 期 回 报 的 措 施 的 承 诺 本 次 发 行 完 成 后, 随 着 募 集 资 金 的 到 位, 公 司 的 股 本 和 净 资 产 规 模 都 有 较 大 幅 度 的 增 加, 但 募 集 资 金 到 位 当 期 无 法 立 即 产 生 效 益, 因 此 会 影 响 公 司 该 期 间 的 每 股 收 益 ; 同 时, 若 公 司 上 市 后 未 能 实 现 募 投 项 目 的 预 期 收 益 率, 且 公 司 原 有 业 务 未 能 获 得 相 应 幅 度 的 增 长, 公 司 每 股 收 益 等 指 标 有 可 能 在 短 期 内 会 出 现 下 降, 请 投 资 者 注 意 公 司 即 期 回 报 被 摊 薄 的 风 险 发 行 人 就 填 补 被 摊 薄 即 期 回 报 的 具 体 措 施 及 相 关 承 诺 详 见 本 招 股 意 向 书 第 十 一 节 管 理 层 讨 论 与 分 析 之 八 ) 关 于 填 补 被 摊 薄 即 期 回 报 的 措 施 及 相 关 承 诺 但 发 行 人 制 定 填 补 回 报 的 措 施 不 等 于 对 公 司 未 来 利 润 做 出 保 证 六 发 行 前 滚 存 利 润 分 配 方 案 根 据 本 公 司 2012 年 第 三 次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审 议 通 过 的 关 于 公 司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前 滚 存 利 润 分 配 方 案 的 议 案, 本 公 司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人 民 币 普 通 股 (A 股 ) 并 在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上 市 前 尚 未 分 配 的 滚 存 未 分 配 利 润 由 发 行 后 的 新 老 股 东 按 比 例 享 有 2014 年 4 月 16 日, 公 司 2014 年 第 一 次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审 议 通 过 了 关 于 调 整 < 关 于 公 司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并 上 市 的 议 案 > 的 议 案, 发 行 前 滚 存 利 润 分 配 方 案 未 发 生 变 化 2015 年 3 月 9 日 2016 年 1 月 20 日, 公 司 2014 年 度 股 东 大 会 2016 年 第 一 次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分 别 审 议 通 过 关 于 延 长 公 司 申 请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并 上 市 的 决 议 有 效 期 的 议 案 等 议 案 2016 年 3 月 3 日, 公 司 2016 年 第 二 次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审 议 通 过 了 关 于 调 整 < 关 于 公 司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并 上 市 的 议 案 > 的 议 案, 发 行 前 滚 存 利 润 分 配 方 案 未 发 生 变 化 七 发 行 后 公 司 股 利 分 配 政 策 公 司 现 有 股 东 以 及 管 理 层 重 视 对 投 资 者 给 予 持 续 稳 定 的 回 报 在 综 合 分 析 公 司 经 营 发 展 实 际 股 东 要 求 和 意 愿 社 会 资 金 成 本 外 部 融 资 环 境 等 因 素 的 基 础 上, 充 分 考 虑 公 司 目 前 及 未 来 盈 利 规 模 现 金 流 量 情 况 所 处 发 展 阶 段 项 目 投 资 资 金 需 求 本 次 发 行 融 资 银 行 信 贷 及 债 权 融 资 环 境 等 因 素, 建 立 对 投 资 者 持 续 稳 定 科 学 的 回 报 规 划 与 机 制, 制 定 了 本 次 发 行 后 的 股 利 分 配 政 策 公 司 的 利 润 分 配 应 重 视 对 投 资 者 的 合 理 投 资 回 报, 利 润 分 配 政 策 应 保 持 连 续

13 性 和 稳 定 性 并 兼 顾 公 司 的 可 持 续 发 展, 且 不 得 违 反 中 国 证 券 监 督 管 理 委 员 会 和 交 易 所 的 有 关 规 定 公 司 可 以 采 取 现 金 或 股 票 等 方 式 分 配 利 润, 其 中 优 先 以 现 金 分 红 方 式 分 配 股 利 公 司 利 润 分 配 不 得 超 过 累 计 可 分 配 利 润 的 范 围, 不 得 损 害 公 司 的 可 持 续 发 展 能 力 具 备 现 金 分 红 条 件 的, 应 当 采 用 现 金 分 红 进 行 利 润 分 配 ; 采 用 股 票 股 利 进 行 利 润 分 配 的, 应 当 具 有 公 司 成 长 性 每 股 净 资 产 的 摊 薄 等 真 实 合 理 因 素 公 司 每 年 度 进 行 一 次 利 润 分 配, 在 有 条 件 的 情 况 下, 公 司 可 以 进 行 中 期 现 金 分 红 公 司 具 体 利 润 分 配 方 案 由 董 事 会 提 出, 提 交 股 东 大 会 审 议 董 事 会 提 出 的 利 润 分 配 方 案 需 经 2/3 以 上 独 立 董 事 表 决 通 过, 并 经 半 数 以 上 监 事 表 决 通 过 公 司 在 制 定 现 金 分 红 具 体 方 案 时, 董 事 会 应 当 认 真 研 究 和 论 证 公 司 现 金 分 红 的 时 机 条 件 和 最 低 比 例 调 整 的 条 件 及 其 决 策 程 序 要 求 等 事 宜, 独 立 董 事 应 当 发 表 明 确 意 见 独 立 董 事 可 以 征 集 中 小 股 东 的 意 见, 提 出 分 红 提 案, 并 直 接 提 交 董 事 会 审 议 在 公 司 当 年 盈 利 且 累 计 未 分 配 利 润 为 正 数, 并 且 在 满 足 正 常 生 产 经 营 的 资 金 需 求 情 况 下, 如 无 重 大 投 资 计 划 或 重 大 现 金 支 出 等 事 项 发 生, 公 司 应 当 优 先 采 取 现 金 方 式 分 配 股 利, 且 每 年 以 现 金 方 式 分 配 的 利 润 应 当 不 少 于 当 年 实 现 的 可 供 分 配 利 润 的 20%; 公 司 在 经 营 状 况 良 好, 且 董 事 会 认 为 公 司 股 票 价 格 与 公 司 股 本 规 模 不 匹 配 发 放 股 票 股 利 有 利 于 公 司 全 体 股 东 整 体 利 益 时, 可 以 在 确 保 足 额 现 金 股 利 分 配 的 前 提 下, 另 行 增 加 股 票 方 式 分 配 利 润 公 司 董 事 会 应 当 综 合 考 虑 所 处 行 业 特 点 发 展 阶 段 自 身 经 营 模 式 盈 利 水 平 以 及 是 否 有 重 大 资 金 支 出 安 排 等 因 素, 区 分 下 列 情 形, 并 按 照 公 司 章 程 规 定 的 程 序, 提 出 差 异 化 的 现 金 分 红 政 策 : (1) 公 司 发 展 阶 段 属 成 熟 期 且 无 重 大 资 金 支 出 安 排 的, 进 行 利 润 分 配 时, 现 金 分 红 在 本 次 利 润 分 配 中 所 占 比 例 最 低 应 达 到 80%; (2) 公 司 发 展 阶 段 属 成 熟 期 且 有 重 大 资 金 支 出 安 排 的, 进 行 利 润 分 配 时, 现 金 分 红 在 本 次 利 润 分 配 中 所 占 比 例 最 低 应 达 到 40%; (3) 公 司 发 展 阶 段 属 成 长 期 且 有 重 大 资 金 支 出 安 排 的, 进 行 利 润 分 配 时,

14 现 金 分 红 在 本 次 利 润 分 配 中 所 占 比 例 最 低 应 达 到 20% 公 司 年 度 盈 利 但 未 提 出 现 金 利 润 分 配 预 案 的, 董 事 会 应 在 定 期 报 告 中 详 细 说 明 未 分 红 的 原 因 未 用 于 分 红 的 资 金 留 存 公 司 的 用 途, 独 立 董 事 应 对 此 发 表 明 确 意 见 在 召 开 股 东 大 会 时 除 现 场 会 议 外, 还 应 为 中 小 股 东 参 加 股 东 大 会 提 供 便 利 2014 年 3 月 10 日, 公 司 2013 年 度 股 东 大 会 审 议 通 过 了 湖 南 百 利 工 程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股 东 分 红 回 报 规 划 ( 未 来 上 市 后 三 年 ) 的 议 案, 对 股 东 回 报 具 体 规 划 如 下 : (1) 公 司 可 以 采 取 现 金 股 票 或 者 现 金 与 股 票 相 结 合 的 方 式 分 配 利 润, 且 应 优 先 采 取 现 金 分 红 方 式 分 配 利 润 公 司 每 年 度 进 行 一 次 利 润 分 配, 在 有 条 件 的 情 况 下, 公 司 可 以 进 行 中 期 现 金 分 红 (2) 未 来 三 年 内, 公 司 应 在 符 合 利 润 分 配 原 则 保 证 公 司 正 常 经 营 和 长 远 发 展 的 前 提 下, 积 极 采 取 现 金 分 红 的 方 式 进 行 利 润 分 配 在 满 足 现 金 分 红 条 件 下, 公 司 未 来 三 年 以 现 金 方 式 累 计 分 配 的 利 润 不 少 于 未 来 三 年 实 现 的 年 均 可 分 配 利 润 的 60%, 公 司 在 足 额 预 留 法 定 公 积 金 盈 余 公 积 金 以 后, 每 年 向 股 东 以 现 金 形 式 分 配 的 利 润 不 低 于 当 年 实 现 的 可 供 分 配 利 润 的 20%, 具 体 分 配 比 例 由 公 司 董 事 会 根 据 当 年 实 现 利 润 情 况 和 公 司 发 展 的 需 要 以 及 中 国 证 监 会 的 有 关 规 定 拟 定, 由 公 司 股 东 大 会 审 议 决 定 在 确 保 以 足 额 现 金 利 润 分 配 的 前 提 下, 公 司 可 根 据 发 展 需 要, 通 过 资 本 公 积 金 转 增 股 本 或 分 配 股 票 股 利 的 方 式 回 报 投 资 者 未 来 三 年, 公 司 正 处 于 总 包 业 务 发 展 的 关 键 时 期, 为 了 满 足 总 包 经 营 所 需 资 金, 同 时 为 了 充 分 保 护 公 司 全 体 股 东 的 现 金 分 红 权 益, 公 司 计 划 未 来 三 年 各 期 如 进 行 利 润 分 配 时, 现 金 分 红 在 当 期 利 润 分 配 中 所 占 的 比 例 不 低 于 40% (3) 公 司 在 每 个 会 计 年 度 结 束 后, 由 公 司 董 事 会 提 出 利 润 分 配 方 案, 并 提 交 公 司 股 东 大 会 表 决 通 过 后 实 施 公 司 利 润 分 配 方 案 的 制 定 与 实 施 过 程 将 积 极 采 纳 和 接 受 所 有 股 东 ( 包 括 中 小 投 资 者 ) 独 立 董 事 监 事 的 建 议 和 监 督 (4) 公 司 股 东 大 会 对 利 润 分 配 方 案 作 出 决 议 后, 公 司 董 事 会 须 在 股 东 大 会 召 开 后 2 个 月 内 完 成 股 利 ( 或 股 份 ) 的 派 发 事 项

15 公 司 具 体 的 股 利 分 配 政 策 详 见 本 招 股 意 向 书 第 十 四 节 股 利 分 配 政 策 之 四 发 行 人 本 次 发 行 后 的 股 利 分 配 政 策 八 本 公 司 特 别 提 醒 投 资 者 注 意 风 险 因 素 中 的 下 列 风 险 1 宏 观 经 济 周 期 和 产 业 政 策 导 向 变 化 的 风 险 公 司 主 要 服 务 于 石 油 化 工 现 代 煤 化 工 等 行 业, 上 述 行 业 的 景 气 度 与 世 界 能 源 价 格 国 民 经 济 发 展 周 期 及 国 家 宏 观 经 济 政 策 关 联 度 较 高, 因 此 公 司 业 务 的 发 展 依 赖 于 国 民 经 济 运 行 状 况 行 业 固 定 资 产 投 资 规 模 及 国 家 政 策 对 上 述 行 业 投 资 的 政 策 导 向 如 果 国 家 宏 观 经 济 形 势 变 化 产 业 发 展 政 策 调 整 以 及 下 游 行 业 景 气 度 变 化 影 响 到 行 业 的 固 定 资 产 投 资 规 模, 短 期 内 可 能 导 致 部 分 业 主 推 迟 或 暂 停 项 目 投 资, 进 而 对 公 司 部 分 项 目 合 同 的 谈 判 执 行 进 度 产 生 较 大 影 响, 从 而 可 能 对 公 司 经 营 产 生 不 利 影 响 2 工 程 总 承 包 业 务 经 营 风 险 工 程 总 承 包 业 务 一 般 包 括 设 计 采 购 施 工 试 运 行 ( 竣 工 验 收 ) 等 环 节, 具 有 项 目 周 期 长 单 个 合 同 金 额 较 大 的 特 点, 工 程 总 承 包 合 同 能 否 顺 利 执 行 将 对 公 司 经 营 状 况 产 生 较 大 影 响 工 程 总 承 包 业 务 环 节 较 多, 在 合 同 的 执 行 过 程 中, 可 能 因 宏 观 经 济 形 势 项 目 相 关 政 策 调 整 客 户 自 身 投 资 计 划 资 金 状 况 和 市 场 预 期 等 诸 多 因 素 影 响, 调 整 工 程 进 度 工 程 方 案 以 及 工 程 范 围 金 额 等 总 承 包 协 议 内 容 ; 也 可 能 会 出 现 设 备 和 原 材 料 价 格 波 动 风 险 工 程 延 期 或 误 工 风 险 工 程 分 包 风 险 工 程 质 量 风 险 工 程 安 全 卫 生 和 环 保 风 险 等 诸 多 影 响 工 程 总 承 包 业 务 顺 利 执 行 的 因 素, 前 述 风 险 均 将 对 公 司 经 营 产 生 不 同 程 度 的 影 响, 甚 至 出 现 工 程 总 承 包 业 务 合 同 不 能 继 续 执 行 的 风 险 由 于 工 程 总 承 包 项 目 金 额 一 般 较 大, 项 目 建 设 所 需 资 金 较 难 单 纯 依 靠 业 主 的 自 有 资 金 投 入 予 以 满 足, 业 主 一 般 会 就 项 目 进 行 融 资 若 在 项 目 建 设 期 内 宏 观 金 融 环 境 出 现 重 大 变 化, 信 贷 市 场 不 稳 定 或 融 资 额 度 受 限 等 情 况, 使 得 业 主 就 项 目 无 法 及 时 或 以 合 理 成 本 取 得 融 资, 导 致 业 主 不 能 及 时 支 付 工 程 款 项, 则 可 能 对 公 司 的 营 运 资 金 和 现 金 流 量 构 成 一 定 的 压 力, 从 而 将 削 弱 公 司 项 目 承 揽 和 运 营 的 能

16 力, 并 可 能 对 公 司 经 营 业 绩 造 成 不 利 影 响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业 务 规 模 呈 现 较 大 幅 度 的 增 长, 尤 其 是 工 程 总 承 包 业 务 的 承 揽 能 力 不 断 增 强, 工 程 总 承 包 业 务 占 公 司 总 业 务 的 份 额 已 经 并 将 继 续 维 持 较 高 水 平, 年 1-9 月 公 司 工 程 总 承 包 收 入 占 公 司 主 营 业 务 收 入 的 比 例 分 别 为 46.60% 78.77% 80.20% 和 70.50%, 总 承 包 的 业 务 风 险 对 公 司 业 绩 财 务 状 况 具 有 重 大 影 响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新 签 订 及 存 续 合 同 数 量 如 下 : 2012 年 类 型 数 量 ( 个 ) 合 同 金 额 ( 万 元 ) 存 续 新 签 数 量 存 续 新 签 合 同 金 额 数 量 数 量 合 计 合 同 额 合 同 额 合 计 工 程 咨 询 设 计 ,921 25,100 55,021 工 程 总 承 包 , , ,856 合 计 , , , 年 类 型 数 量 ( 个 ) 合 同 金 额 ( 万 元 ) 存 续 新 签 数 量 存 续 新 签 合 同 金 额 数 量 数 量 合 计 合 同 额 合 同 额 合 计 工 程 咨 询 设 计 ,452 20,987 33,439 工 程 总 承 包 , , ,610 合 计 , , , 年 类 型 数 量 ( 个 ) 合 同 金 额 ( 万 元 ) 存 续 新 签 数 量 存 续 新 签 合 同 金 额 数 量 数 量 合 计 合 同 额 合 同 额 合 计 工 程 咨 询 设 计 ,689 15,363 30,052 工 程 总 承 包 ,721 99, ,446 合 计 , , , 年 1-9 月 类 型 数 量 ( 个 ) 合 同 金 额 ( 万 元 ) 存 续 新 签 数 量 存 续 新 签 合 同 金 额 数 量 数 量 合 计 合 同 额 合 同 额 合 计 工 程 咨 询 设 计 ,226 19,962 42,188 工 程 总 承 包 ,696 73, ,216 合 计 ,922 93, ,404 根 据 上 表, 公 司 报 告 期 内 每 年 新 签 订 的 项 目 合 同 加 上 以 前 年 度 未 完 成 的 合 同 金 额 呈 逐 年 递 增 态 势 报 告 期 内 分 别 为 :2012 年 293,877 万 元,2013 年 365,

17 万 元,2014 年 389,497 万 元,2015 年 1-9 月 458,404 万 元 2015 年 度, 公 司 新 增 合 同 金 额 达 96, 万 元, 其 中 工 程 咨 询 设 计 合 同 总 金 额 合 计 22, 万 元, 工 程 总 承 包 合 同 总 金 额 73, 万 元 3 经 营 业 绩 下 滑 的 风 险 年 1-9 月 公 司 营 业 收 入 分 别 为 44, 万 元 75, 万 元 65, 万 元 和 27, 万 元, 公 司 净 利 润 分 别 为 9, 万 元 8, 万 元 7, 万 元 和 3, 万 元, 经 营 业 绩 有 所 下 滑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主 营 业 务 收 入 主 要 由 工 程 咨 询 设 计 业 务 和 工 程 总 承 包 业 务 等 构 成 一 方 面 由 于 工 程 总 承 包 模 式 能 够 有 效 提 高 工 程 建 设 效 率 保 障 工 程 质 量 和 进 度, 越 来 越 多 的 业 主 选 择 工 程 总 承 包 模 式 作 为 新 建 项 目 的 建 设 组 织 模 式, 年 公 司 工 程 总 承 包 业 务 分 别 实 现 收 入 20, 万 元 59, 万 元 和 52, 万 元, 保 持 总 体 增 长 的 态 势,2015 年 1-9 月 工 程 总 承 包 业 务 收 入 为 19, 万 元 ; 另 一 方 面 受 我 国 国 民 经 济 增 速 放 缓 下 游 行 业 市 场 竞 争 加 剧, 导 致 下 游 企 业 项 目 建 设 投 资 增 速 放 缓, 项 目 建 设 投 资 意 愿 减 弱, 以 及 行 业 内 公 司 之 间 竞 争 加 剧 等 因 素 影 响, 加 之 行 业 内 越 来 越 多 的 业 主 选 择 工 程 总 承 包 模 式, 公 司 新 承 接 的 单 纯 的 工 程 咨 询 设 计 业 务 量 有 所 减 少,2013 年 和 2014 年 工 程 咨 询 设 计 业 务 收 入 分 别 较 上 年 同 期 下 降 32.43% 和 17.83% 年 公 司 工 程 咨 询 设 计 业 务 分 别 实 现 收 入 23, 万 元 15, 万 元 和 13, 万 元, 呈 下 降 趋 势,2015 年 1-9 月 工 程 咨 询 设 计 业 务 收 入 为 7, 万 元 因 公 司 主 要 服 务 于 石 油 化 工 现 代 煤 化 工 等 行 业, 上 述 行 业 的 景 气 度 与 世 界 能 源 价 格 国 民 经 济 发 展 周 期 及 国 家 宏 观 经 济 政 策 关 联 度 较 高, 下 游 行 业 固 定 资 产 投 资 规 模 和 投 资 速 度 的 变 化 对 公 司 项 目 承 接 数 量 和 单 个 项 目 合 同 金 额 产 生 影 响, 使 得 公 司 工 程 咨 询 设 计 业 务 和 工 程 总 承 包 业 务 收 入 会 发 生 相 应 变 化 同 时, 受 公 司 资 金 实 力 人 员 规 模 等 方 面 的 限 制, 使 得 公 司 在 特 定 年 度 内 承 揽 和 实 施 的 工 程 项 目 数 量 有 限, 导 致 公 司 营 业 收 入 受 单 个 大 额 工 程 项 目 的 影 响 较 大 此 外, 公 司 总 承 包 业 务 主 要 客 户 集 中 于 少 数 大 型 集 团 公 司, 项 目 投 资 额 较 大, 建 设 周 期 较 长, 在 项 目 实 施 过 程 中 可 能 受 到 宏 观 经 济 形 势 等 多 方 面 因 素 的 影 响 而 加 快 或 延 滞 项 目 进 度, 并 且 工 程 总 承 包 项 目 的 开 工 时 间 和 完 工 进 度 也 会 受 到 客 户 自 身 投 资

18 计 划 调 整 等 因 素 影 响, 表 现 为 各 财 务 报 告 期 间 工 程 进 度 不 均 衡 上 述 原 因 均 会 对 公 司 营 业 收 入 及 其 构 成 产 生 重 大 影 响, 从 而 使 公 司 营 业 收 入 存 在 大 幅 波 动 的 风 险 若 未 来 宏 观 经 济 增 速 放 缓, 石 油 化 工 现 代 煤 化 工 行 业 需 求 度 持 续 下 降, 本 公 司 的 经 营 业 绩 及 盈 利 状 况 将 受 到 不 利 影 响 4 市 场 竞 争 风 险 从 目 前 公 司 所 属 行 业 市 场 整 体 角 度 看, 本 公 司 尚 未 取 得 市 场 垄 断 地 位 一 方 面, 国 际 竞 争 对 手 通 过 在 国 内 设 立 独 资 公 司 中 外 合 资 公 司 或 者 并 购 国 内 勘 察 设 计 企 业 等 方 式 直 接 参 与 国 内 市 场 竞 争 ; 另 一 方 面, 国 内 工 程 公 司 在 不 断 提 升 技 术 管 理 方 面 能 力 的 同 时, 也 在 寻 求 行 业 内 并 购 或 上 市 融 资 以 进 一 步 提 高 技 术 能 力 和 资 金 实 力 随 着 国 外 工 程 公 司 对 我 国 石 油 和 化 工 工 程 勘 察 设 计 市 场 的 理 解 不 断 加 深 以 及 国 内 工 程 公 司 不 断 发 展, 公 司 所 处 行 业 将 会 形 成 更 为 多 元 化 的 市 场 竞 争 格 局 如 果 公 司 不 能 持 续 强 化 自 身 竞 争 优 势 并 抓 住 机 遇 进 一 步 提 高 市 场 份 额, 将 有 可 能 在 市 场 竞 争 中 处 于 不 利 地 位 5 客 户 集 中 度 较 高 的 风 险 公 司 从 事 石 油 化 工 现 代 煤 化 工 行 业 的 工 程 咨 询 设 计 和 工 程 总 承 包 业 务, 由 于 我 国 能 源 石 油 化 工 行 业 特 点 决 定 了 公 司 所 服 务 的 目 标 客 户 主 要 集 中 在 国 有 和 民 营 大 型 集 团, 且 项 目 投 资 金 额 通 常 较 大 ; 此 外, 受 制 于 公 司 资 金 人 员 等 因 素, 公 司 特 定 年 度 能 够 承 接 并 执 行 的 合 同 数 量 有 限, 单 个 合 同 金 额 较 大 的 特 点 决 定 了 公 司 的 客 户 集 中 度 较 高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工 程 咨 询 设 计 业 务 的 前 五 大 客 户 收 入 金 额 及 占 当 期 工 程 咨 询 设 计 业 务 收 入 总 额 的 比 例 如 下 : 年 1-9 月 客 户 名 称 金 额 ( 万 元 ) 比 例 沧 州 旭 阳 化 工 有 限 公 司 1, % 福 建 永 荣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1, % 山 东 滕 州 瑞 达 化 工 有 限 公 司 1, %

19 中 国 石 化 集 团 资 产 经 营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巴 陵 石 化 分 公 司 % 中 国 石 油 化 工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武 汉 分 公 司 % 合 计 5, % 年 客 户 名 称 金 额 ( 万 元 ) 比 例 东 营 华 驰 新 能 源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2, % 辽 宁 缘 泰 石 油 化 工 有 限 公 司 2, % 沧 州 旭 阳 化 工 有 限 公 司 2, % 中 国 石 化 集 团 资 产 经 营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巴 陵 石 化 分 公 司 1, % 中 国 石 油 化 工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武 汉 分 公 司 % 合 计 8, % 年 客 户 名 称 金 额 ( 万 元 ) 比 例 福 建 巴 陵 己 内 酰 胺 有 限 公 司 5, % 沧 州 旭 阳 化 工 有 限 公 司 2, % 中 国 石 油 化 工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武 汉 分 公 司 % 河 北 石 焦 化 工 有 限 公 司 % 中 国 石 油 集 团 工 程 设 计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西 南 分 公 司 % 合 计 10, % 年 客 户 名 称 金 额 ( 万 元 ) 比 例 山 西 潞 宝 兴 海 新 材 料 有 限 公 司 7, % 中 国 石 油 化 工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巴 陵 分 公 司 2, % 中 国 石 油 化 工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武 汉 分 公 司 2, % 中 国 石 油 化 工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石 家 庄 炼 化 分 公 司 1, % 中 国 石 化 集 团 资 产 经 营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巴 陵 石 化 分 公 司 1, % 合 计 15, %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工 程 总 承 包 业 务 的 前 五 大 客 户 收 入 金 额 及 占 当 期 工 程 总 承 包 业 务 总 收 入 的 比 例 如 下 : 年 1-9 月

20 客 户 名 称 金 额 ( 万 元 ) 比 例 山 西 潞 宝 兴 海 新 材 料 有 限 公 司 16, % 辽 宁 缘 泰 石 油 化 工 有 限 公 司 1, % 东 营 华 驰 新 能 源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 山 东 滕 州 瑞 达 化 工 有 限 公 司 % 合 计 19, % 年 客 户 名 称 金 额 ( 万 元 ) 比 例 山 西 潞 宝 兴 海 新 材 料 有 限 公 司 52, % 河 北 石 焦 化 工 有 限 公 司 % 辽 宁 缘 泰 石 油 化 工 有 限 公 司 % 北 京 古 北 水 镇 旅 游 有 限 公 司 % 合 计 53, % 注 : 收 入 比 例 合 计 超 100%, 系 2014 年 乌 审 旗 庆 港 洁 能 资 源 利 用 有 限 公 司 对 庆 港 项 目 工 程 决 算 组 织 审 计, 核 减 项 目 决 算 金 额 所 致 年 客 户 名 称 金 额 ( 万 元 ) 比 例 山 西 潞 宝 兴 海 新 材 料 有 限 公 司 59, % 成 都 盛 特 石 油 装 备 模 拟 技 术 开 发 有 限 公 司 % 克 拉 玛 依 新 捷 液 化 天 然 气 有 限 公 司 % 河 北 石 焦 化 工 有 限 公 司 % 合 计 59, % 年 客 户 名 称 金 额 ( 万 元 ) 比 例 乌 审 旗 庆 港 洁 能 资 源 利 用 有 限 公 司 13, % 山 西 潞 宝 兴 海 新 材 料 有 限 公 司 4, % 新 疆 圣 雄 能 源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1, % 克 拉 玛 依 新 捷 液 化 天 然 气 有 限 公 司 1, % 合 计 20, % 综 上,2012 至 2015 年 1-9 月, 公 司 工 程 咨 询 设 计 业 务 前 五 大 客 户 合 计 占 当 期 工 程 咨 询 设 计 业 务 总 收 入 的 比 例 分 别 为 66.85% 64.04% 62.21% 和 65.67%; 工 程 总 承 包 业 务 收 入 前 五 大 合 计 占 当 期 工 程 总 承 包 业 务 总 收 入 的 比 例 均 达 到 100%, 客 户 相 对 集 中 这 主 要 是 受 制 于 资 金 人 员 等 因 素, 公 司 报 告 期 内 能 够 承 接 并 执 行 的 合 同 数 量 有 限 如 果 合 同 金 额 较 大 且 项 目 周 期 较 长, 导 致 公 司 工 程 总

21 承 包 业 务 收 入 主 要 来 源 于 某 一 工 程 总 承 包 项 目 但 随 着 新 的 工 程 总 承 包 项 目 的 陆 续 开 工 和 实 施, 公 司 收 入 所 依 赖 的 客 户 将 随 之 变 化, 这 与 通 常 意 义 上 的 单 一 客 户 依 赖 或 客 户 集 中 度 过 高 有 所 区 别 如 2012 年 公 司 工 程 总 承 包 业 务 收 入 来 源 于 庆 港 项 目, 则 第 一 大 客 户 为 乌 审 旗 庆 港 洁 能 资 源 利 用 有 限 公 司 ; 年 1-9 月 的 工 程 总 承 包 业 务 收 入 主 要 来 源 于 潞 宝 项 目, 则 第 一 大 客 户 为 山 西 潞 宝 兴 海 新 材 料 有 限 公 司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前 五 大 客 户 ( 按 同 一 控 制 下 合 并 口 径 ) 收 入 合 计 占 同 期 营 业 收 入 总 额 的 比 重 分 别 为 89.08% 95.14% 94.40% 和 86.20%, 其 中 : 山 西 潞 宝 兴 海 新 材 料 有 限 公 司 收 入 占 当 期 营 业 收 入 总 额 的 比 重 分 别 为 27.19% 78.09% 79.83% 和 62.33% 报 告 期 内, 中 国 石 化 集 团 成 员 企 业 和 中 国 石 油 集 团 成 员 企 业 合 计 收 入 占 当 期 营 业 收 入 总 额 的 比 例 分 别 为 56.16% 12.62% 6.11% 和 8.51% 公 司 前 五 大 客 户 构 成 的 变 化, 主 要 由 于 公 司 稳 步 推 进 其 他 行 业 领 域 及 客 户 的 开 发 由 于 潞 宝 项 目 合 同 金 额 较 大, 使 得 年 1-9 月 来 源 于 山 西 潞 宝 兴 海 新 材 料 有 限 公 司 的 收 入 占 比 较 高 公 司 主 营 业 务 收 入 主 要 集 中 在 前 五 大 客 户 的 业 务 特 点, 以 及 报 告 期 内 个 别 客 户 收 入 占 比 较 高 的 情 形, 使 公 司 存 在 客 户 集 中 度 较 高 和 个 别 客 户 收 入 占 比 较 高 的 风 险 如 果 特 定 报 告 期 内 的 大 客 户 经 营 情 况 发 生 不 利 变 化, 将 对 公 司 的 财 务 状 况 和 经 营 业 绩 产 生 重 大 不 利 影 响 6 营 运 资 金 不 足 引 致 的 风 险 在 开 展 工 程 总 承 包 业 务 的 过 程 中, 一 方 面, 充 足 的 资 金 储 备 是 公 司 成 功 获 得 工 程 总 承 包 项 目 的 必 备 条 件 ; 另 一 方 面, 工 程 总 承 包 项 目 在 投 标 中 标 履 约 开 工 施 工 和 完 工 阶 段 均 对 资 金 有 较 大 的 需 求 公 司 依 托 其 在 专 业 服 务 领 域 所 具 备 的 国 内 领 先 的 技 术 水 平 和 工 程 化 能 力, 向 客 户 提 供 高 质 量 的 工 程 设 计 和 工 程 总 承 包 服 务 这 种 业 务 模 式 使 得 公 司 在 经 营 过 程 中 并 不 需 要 大 量 的 固 定 资 产 投 入, 资 产 主 要 由 货 币 资 金 应 收 账 款 预 付 账 款 和 存 货 等 流 动 资 产 组 成, 上 述 资 产 结 构 使 公 司 难 以 通 过 抵 押 贷 款 方 式 获 取 营 运 资 金, 导 致 公 司 在 特 定 年 度 内 承 揽 和 实 施 的 工 程 项 目 特 别 是 工 程 总 承 包 项 目 数 量 有 限, 公 司 可 能 存 在 因 营 运 资 金 不 足 而 影 响 工 程 总 承 包 业 务 实 施 进 度 及 业 务 规 模 快

22 速 增 长 的 风 险 7 税 收 优 惠 政 策 变 化 的 风 险 根 据 湖 南 省 科 学 技 术 厅 湖 南 省 财 政 厅 湖 南 省 国 家 税 务 局 湖 南 省 地 方 税 务 局 关 于 认 定 长 沙 隆 泰 微 波 热 工 有 限 公 司 等 148 家 企 业 为 湖 南 省 2009 年 第 三 批 高 新 技 术 企 业 的 通 知 ( 湘 科 高 办 字 [2010]20 号 ), 公 司 被 认 定 为 高 新 技 术 企 业, 自 2009 年 1 月 1 日 至 2011 年 12 月 31 日 按 15% 的 优 惠 税 率 缴 纳 企 业 所 得 税 ; 2013 年 2 月 28 日, 发 行 人 通 过 高 新 技 术 企 业 资 格 复 审, 取 得 新 的 注 册 号 为 GF 的 高 新 技 术 企 业 证 书 ( 证 书 签 发 日 期 为 2012 年 11 月 12 日, 证 书 有 效 期 至 2015 年 11 月 12 日 ), 自 2012 年 1 月 1 日 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 按 15% 的 优 惠 税 率 缴 纳 企 业 所 得 税 根 据 湖 南 省 科 学 技 术 厅 湖 南 省 财 政 厅 湖 南 省 国 家 税 务 局 湖 南 省 地 方 税 务 局 关 于 认 定 湖 南 海 尚 环 境 生 物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等 189 家 企 业 为 湖 南 省 2015 年 第 一 批 高 新 技 术 企 业 的 通 知 ( 湘 科 高 字 [2015]190 号 ), 公 司 被 认 定 为 高 新 技 术 企 业, 取 得 新 的 注 册 号 为 GR 的 高 新 技 术 企 业 证 书 ( 发 证 日 期 为 2015 年 10 月 28 日, 有 效 期 三 年 ) 如 果 公 司 未 来 不 能 持 续 符 合 高 新 技 术 企 业 所 应 满 足 的 各 项 条 件, 则 会 影 响 高 新 技 术 企 业 资 格 的 后 续 认 定, 将 不 能 享 受 高 新 技 术 企 业 的 优 惠 税 率, 会 对 公 司 净 利 润 水 平 产 生 一 定 影 响 另 外, 国 家 高 新 技 术 企 业 所 得 税 政 策 的 变 化 也 会 对 公 司 净 利 润 带 来 影 响 8 期 末 应 收 账 款 不 能 收 回 的 风 险 年 1-9 月, 公 司 应 收 账 款 期 末 余 额 分 别 为 21, 万 元 45, 万 元 69, 万 元 和 63, 万 元 未 来 随 着 公 司 经 营 规 模 的 扩 大, 应 收 账 款 可 能 进 一 步 增 加, 应 收 账 款 不 能 及 时 回 收 将 给 公 司 带 来 一 定 的 营 运 资 金 压 力 并 可 能 导 致 坏 账 风 险 截 至 2015 年 9 月 30 日 公 司 应 收 山 西 潞 宝 兴 海 新 材 料 有 限 公 司 的 账 款 为 43, 万 元, 占 应 收 账 款 余 额 69.62%, 存 在 应 收 账 款 集 中 的 风 险 2015 年 10 月 1 日 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 公 司 应 收 账 款 回 款 合 计 25, 万 元, 其 中 山 西 潞 宝 兴 海 新 材 料 有 限 公 司 回 款 19,500 万 元, 占 当 期 总 回 款 金 额 的 76.89%

23 9 潞 宝 项 目 相 关 风 险 由 于 潞 宝 项 目 合 同 金 额 较 大 且 项 目 周 期 较 长, 使 得 该 项 目 成 为 2013 年 度 至 2015 年 1-9 月 公 司 工 程 总 承 包 业 务 收 入 的 主 要 来 源, 对 报 告 期 内 的 经 营 业 绩 影 响 较 大 在 潞 宝 项 目 执 行 的 过 程 中, 经 双 方 协 商, 中 交 日 期 多 次 变 更, 现 整 体 具 备 中 交 条 件 的 日 期 调 整 为 2016 年 6 月 30 日, 较 原 合 同 最 初 约 定 的 中 交 时 间 存 在 延 期 在 潞 宝 项 目 后 续 实 施 过 程 中, 可 能 因 宏 观 经 济 形 势 项 目 相 关 政 策 调 整 等 不 可 控 因 素 影 响, 使 得 该 项 目 再 次 出 现 延 期 甚 至 中 止, 将 导 致 发 行 人 应 收 账 款 出 现 逾 期 甚 至 不 能 收 回 的 风 险, 存 货 资 产 面 临 变 现 或 不 能 回 收 的 风 险, 从 而 对 发 行 人 未 来 经 营 业 绩 产 生 重 大 不 利 影 响 九 财 务 报 告 审 计 截 止 日 后 主 要 财 务 信 息 及 经 营 状 况 公 司 财 务 报 告 审 计 基 准 日 为 2015 年 9 月 30 日 公 司 2015 年 12 月 31 日 的 合 并 及 公 司 资 产 负 债 表,2015 年 度 的 合 并 及 公 司 利 润 表 合 并 及 公 司 现 金 流 量 表 和 合 并 及 公 司 的 股 东 权 益 变 动 表 以 及 财 务 报 表 附 注 未 经 审 计, 但 已 由 瑞 华 审 阅, 并 于 2016 年 2 月 16 日 出 具 了 瑞 华 阅 字 [2016] 审 阅 报 告 公 司 财 务 报 告 审 计 基 准 日 之 后 经 审 阅 ( 未 经 审 计 ) 的 主 要 财 务 数 据 如 下 : 截 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 公 司 的 资 产 总 额 为 116, 万 元, 负 债 总 额 为 70, 万 元, 股 东 权 益 为 46, 万 元 2015 年 度, 公 司 实 现 的 营 业 收 入 为 45, 万 元, 同 比 下 降 31.50%; 净 利 润 7, 万 元, 同 比 增 长 4.74% 截 至 本 招 股 意 向 书 签 署 日, 公 司 主 要 经 营 状 况 正 常, 经 营 业 绩 稳 定 公 司 的 经 营 模 式 主 要 税 收 政 策 主 要 客 户 及 供 应 商 构 成 及 其 他 可 能 影 响 投 资 者 判 断 的 重 大 事 项 方 面 均 未 发 生 重 大 变 化 具 体 信 息 详 见 本 招 股 意 向 书 第 十 一 节 九 财 务 报 告 审 计 截 止 日 后 主 要 财 务 信 息 及 经 营 状 况 十 公 司 2016 年 第 一 季 度 业 绩 预 计 亏 损 但 不 存 在 同 比 大 幅 下 降 的 风 险

24 公 司 提 醒 投 资 者, 由 于 公 司 工 程 总 承 包 项 目 主 要 集 中 在 冬 歇 期 相 对 较 长 的 北 方, 使 得 第 一 季 度 确 认 的 工 程 总 承 包 项 目 收 入 相 对 较 少 公 司 预 计 2016 年 第 一 季 度 经 营 业 绩 将 出 现 亏 损, 但 与 上 年 同 期 相 比, 亏 损 额 收 窄 预 计 公 司 2016 年 第 一 季 度 净 利 润 为 -1,000 万 元 ~-1,200 万 元 ; 与 2015 年 第 一 季 度 净 利 润 万 元 ( 未 经 审 计 ) 相 比, 亏 损 额 收 窄 了 43.43%~52.85%; 预 计 公 司 2016 年 第 一 季 度 扣 除 非 经 常 损 益 后 净 利 润 为 -1,700 万 元 ~-1,900 万 元, 与 2015 年 第 一 季 度 扣 除 非 经 常 性 损 益 后 的 净 利 润 -2, 万 元 相 比, 亏 损 额 收 窄 了 10.78%~20.17% 2016 年 第 一 季 度 亏 损 主 要 由 于 公 司 工 程 总 承 包 项 目 主 要 集 中 在 冬 歇 期 相 对 较 长 的 北 方, 使 得 第 一 季 度 确 认 的 工 程 总 承 包 项 目 收 入 相 对 较 少 所 致 ; 同 时 公 司 2016 年 第 一 季 度 收 到 政 府 补 贴 800 多 万 元, 使 得 扣 除 非 经 常 性 损 益 净 利 润 较 上 年 同 期 相 比 有 大 幅 提 高 截 至 本 招 股 意 向 书 签 署 日, 公 司 主 要 经 营 状 况 正 常, 经 营 业 绩 稳 定 公 司 的 经 营 模 式 主 要 税 收 政 策 主 要 客 户 及 供 应 商 构 成 及 其 他 可 能 影 响 投 资 者 判 断 的 重 大 事 项 方 面 未 发 生 重 大 变 化, 不 存 在 同 比 大 幅 下 降 的 风 险 公 司 同 时 提 醒 投 资 者 不 能 简 单 地 以 公 司 单 个 季 度 财 务 数 据 来 推 算 公 司 全 年 的 经 营 成 果 现 金 流 量 及 财 务 状 况

25 目 录 第 一 节 释 义 第 二 节 概 览 一 发 行 人 简 介 二 控 股 股 东 及 实 际 控 制 人 简 介 三 发 行 人 主 要 财 务 数 据 及 财 务 指 标 四 本 次 发 行 情 况 五 本 次 募 集 资 金 用 途 第 三 节 本 次 发 行 概 况 一 本 次 发 行 的 基 本 情 况 二 本 次 发 行 的 有 关 机 构 三 发 行 人 与 本 次 发 行 有 关 的 当 事 人 之 间 的 关 系 四 发 行 上 市 的 相 关 重 要 日 期 第 四 节 风 险 因 素 一 宏 观 经 济 周 期 和 产 业 政 策 导 向 变 化 的 风 险 二 工 程 总 承 包 业 务 经 营 风 险 三 经 营 业 绩 下 滑 的 风 险 四 募 集 资 金 投 向 风 险 五 核 心 技 术 人 员 流 失 的 风 险 六 技 术 更 新 风 险 七 知 识 产 权 风 险 八 市 场 竞 争 风 险 九 客 户 集 中 度 较 高 的 风 险 十 营 运 资 金 不 足 引 致 的 风 险 十 一 税 收 优 惠 政 策 变 化 的 风 险 十 二 期 末 应 收 账 款 不 能 收 回 的 风 险 十 三 潞 宝 项 目 相 关 风 险 十 四 净 资 产 收 益 率 下 降 的 风 险

26 十 五 股 市 风 险 第 五 节 发 行 人 基 本 情 况 一 发 行 人 概 况 二 发 行 人 改 制 设 立 情 况 三 发 行 人 历 史 沿 革 股 本 形 成 及 重 大 资 产 重 组 情 况 四 发 行 人 设 立 时 及 其 后 历 次 验 资 评 估 情 况 五 发 行 人 内 部 组 织 结 构 及 职 能 六 发 行 人 控 股 及 参 股 子 公 司 情 况 七 发 起 人 其 他 股 东 及 实 际 控 制 人 的 基 本 情 况 八 发 行 人 股 本 情 况 九 发 行 人 及 子 公 司 的 员 工 和 社 会 保 险 情 况 十 委 托 持 股 及 清 理 规 范 十 一 经 营 者 岗 位 激 励 股 十 二 发 行 人 及 相 关 各 方 作 出 的 重 要 承 诺 十 三 发 行 人 关 于 上 市 后 三 年 内 稳 定 股 价 的 预 案 及 承 诺 第 六 节 业 务 和 技 术 一 公 司 的 主 营 业 务 及 其 变 化 情 况 二 公 司 所 处 行 业 的 基 本 情 况 三 发 行 人 的 竞 争 地 位 四 发 行 人 的 主 要 业 务 情 况 五 发 行 人 的 主 要 经 营 性 固 定 资 产 和 无 形 资 产 六 发 行 人 拥 有 的 资 质 情 况 七 发 行 人 技 术 情 况 八 发 行 人 境 外 开 展 业 务 情 况 九 质 量 控 制 情 况 十 发 行 人 是 否 符 合 高 新 技 术 企 业 认 定 管 理 办 法 相 关 规 定 的 具 体 内 容 258 十 一 发 行 人 名 称 冠 以 科 技 字 样 的 依 据 第 七 节 同 业 竞 争 与 关 联 交 易 一 独 立 性 情 况

27 二 同 业 竞 争 情 况 三 关 联 方 及 关 联 关 系 四 关 联 交 易 第 八 节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与 核 心 技 术 人 员 一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及 核 心 技 术 人 员 的 简 历 二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核 心 技 术 人 员 及 其 近 亲 属 持 有 股 份 及 变 动 情 况 三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及 核 心 技 术 人 员 的 其 他 对 外 投 资 情 况 四 发 行 人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及 核 心 技 术 人 员 薪 酬 情 况 五 发 行 人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及 核 心 技 术 人 员 的 兼 职 情 况 六 发 行 人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及 核 心 技 术 人 员 相 互 之 间 存 在 的 亲 属 关 系 七 发 行 人 与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及 核 心 技 术 人 员 签 订 的 协 议 与 重 要 承 诺 八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任 职 资 格 九 发 行 人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变 动 情 况 第 九 节 公 司 治 理 结 构 一 发 行 人 股 东 大 会 董 事 会 监 事 会 独 立 董 事 董 事 会 秘 书 制 度 的 建 立 及 运 行 情 况 二 发 行 人 近 三 年 违 法 违 规 行 为 情 况 三 发 行 人 与 控 股 股 东 资 金 占 用 和 担 保 情 况 四 内 部 控 制 完 整 性 合 理 性 和 有 效 性 的 自 我 评 估 意 见 五 注 册 会 计 师 对 公 司 内 部 控 制 的 鉴 证 意 见 第 十 节 财 务 会 计 信 息 一 审 计 意 见 类 型 二 会 计 报 表 的 编 制 基 准 及 合 并 财 务 报 表 范 围 三 财 务 报 表 四 主 要 会 计 政 策 和 会 计 估 计 五 税 项

28 六 非 经 常 性 损 益 七 主 要 资 产 八 主 要 债 项 九 股 东 权 益 十 现 金 流 量 情 况 十 一 报 告 期 内 会 计 报 表 附 注 中 或 有 事 项 期 后 事 项 及 其 他 重 要 事 项 十 二 财 务 指 标 十 三 发 行 人 盈 利 预 测 情 况 十 四 历 次 评 估 和 验 资 情 况 第 十 一 节 管 理 层 讨 论 与 分 析 一 财 务 状 况 分 析 二 盈 利 能 力 分 析 三 现 金 流 量 分 析 四 资 本 性 支 出 分 析 五 重 大 担 保 诉 讼 其 他 或 有 事 项 或 重 大 期 后 事 项 六 公 司 财 务 状 况 和 盈 利 能 力 的 未 来 趋 势 七 公 司 未 来 分 红 回 报 分 析 八 关 于 填 补 被 摊 薄 即 期 回 报 的 措 施 及 相 关 承 诺 九 财 务 报 告 审 计 截 止 日 后 主 要 财 务 信 息 及 经 营 状 况 第 十 二 节 业 务 发 展 目 标 一 发 行 人 的 发 展 目 标 和 战 略 二 公 司 具 体 发 展 计 划 三 发 行 人 拟 定 上 述 计 划 所 依 据 的 假 设 条 件 四 发 行 人 实 施 上 述 计 划 面 临 的 主 要 困 难 五 发 展 计 划 与 现 有 业 务 的 关 系 第 十 三 节 募 集 资 金 运 用 一 本 次 募 集 资 金 运 用 的 基 本 情 况 二 募 集 资 金 投 资 项 目 与 主 营 业 务 的 关 系 三 保 荐 机 构 及 发 行 人 律 师 对 本 次 募 集 资 金 投 资 项 目 是 否 符 合 国 家 相 关 法 律 法

29 规 的 结 论 性 意 见 四 发 行 人 募 集 资 金 专 项 存 储 制 度 的 建 立 及 执 行 情 况 五 董 事 会 关 于 募 集 资 金 投 资 项 目 可 行 性 的 分 析 意 见 六 本 次 募 集 资 金 投 资 项 目 实 施 后 对 发 行 人 独 立 性 的 影 响 七 扩 大 工 程 总 承 包 业 务 所 需 流 动 资 金 项 目 的 必 要 性 和 管 理 运 营 安 排 及 对 公 司 核 心 竞 争 力 的 提 升 作 用 八 技 术 中 心 升 级 建 设 项 目 九 扩 大 工 程 总 承 包 业 务 所 需 流 动 资 金 项 目 简 介 十 募 集 资 金 的 运 用 对 公 司 经 营 成 果 财 务 状 况 和 生 产 模 式 的 影 响 第 十 四 节 股 利 分 配 政 策 一 发 行 人 股 利 分 配 的 一 般 政 策 二 发 行 人 最 近 三 年 及 一 期 的 股 利 分 配 情 况 三 发 行 人 本 次 发 行 完 成 前 滚 存 利 润 的 分 配 政 策 四 发 行 人 本 次 发 行 后 的 股 利 分 配 政 策 五 未 来 三 年 分 红 回 报 规 划 第 十 五 节 其 他 重 要 事 项 一 信 息 披 露 相 关 情 况 二 正 在 履 行 的 重 大 合 同 三 对 外 担 保 情 况 四 涉 诉 或 仲 裁 事 项 第 十 六 节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及 有 关 中 介 机 构 声 明 一 全 体 董 事 声 明 二 全 体 监 事 声 明 三 全 体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声 明 四 保 荐 人 ( 主 承 销 商 ) 声 明 五 发 行 人 律 师 声 明 六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声 明 七 验 资 机 构 声 明 八 资 产 评 估 机 构 声 明

30 第 十 七 节 备 查 文 件 一 备 查 文 件 内 容 二 查 阅 时 间 地 点

31 第 一 节 释 义 在 本 招 股 意 向 书 中, 除 非 另 有 说 明, 下 列 简 称 具 有 如 下 特 定 意 义 : 发 行 人 / 公 司 / 本 公 司 / 股 份 公 司 / 百 利 科 技 百 利 有 限 / 有 限 公 司 发 起 人 海 新 投 资 / 控 股 股 东 成 朴 管 理 指 湖 南 百 利 工 程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指 湖 南 百 利 工 程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指 湖 南 海 新 投 资 有 限 公 司 吉 林 成 朴 丰 祥 股 权 投 资 基 金 合 伙 企 业 ( 有 限 合 伙 ) 吉 林 雨 田 股 权 投 资 基 金 合 伙 企 业 ( 有 限 合 伙 ) 指 湖 南 海 新 投 资 有 限 公 司 指 吉 林 成 朴 股 权 投 资 基 金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成 朴 基 金 指 吉 林 成 朴 丰 祥 股 权 投 资 基 金 合 伙 企 业 ( 有 限 合 伙 ) 雨 田 基 金 指 吉 林 雨 田 股 权 投 资 基 金 合 伙 企 业 ( 有 限 合 伙 ) 武 炼 工 程 物 资 装 备 分 公 司 RH 能 源 Petchem 公 司 RH 控 股 公 司 RH 国 际 Zoneda 公 司 Greenzone 公 司 Amersun Energy 公 司 RH 香 港 瑞 华 石 化 易 路 博 通 普 斯 泰 科 指 武 汉 炼 化 工 程 设 计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指 武 汉 炼 化 工 程 设 计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物 资 装 备 分 公 司 指 RH Energy Ltd, 新 加 坡 上 市 公 司 ;2014 年 8 月 更 名 为 Chiwayland International Limited 指 Petchem Holdings Pte Ltd,2014 年 11 月 更 名 为 RH Energy Holdings Pte Ltd 指 RH Energy Holdings Pte Ltd 指 RH International Pte Ltd,RH 控 股 公 司 的 全 资 子 公 司 指 Zoneda Energy Ltd,RH 控 股 公 司 的 全 资 子 公 司 指 Greenzone Energy Pte Ltd,RH 控 股 公 司 的 全 资 子 公 司 指 Amersun Energy Pte.Ltd.,RH 控 股 公 司 的 控 股 子 公 司 指 RH Energy (HK) Ltd,RH 控 股 公 司 的 全 资 子 公 司 指 廊 坊 瑞 华 石 化 有 限 公 司,RH 国 际 的 全 资 子 公 司 指 指 北 京 易 路 博 通 石 油 技 术 有 限 公 司, 原 瑞 华 石 化 的 全 资 子 公 司 新 疆 普 斯 泰 科 机 电 设 备 有 限 公 司, 原 瑞 华 石 化 的 全 资 子 公 司

32 中 油 中 州 九 鼎 监 理 Dialog 公 司 百 利 科 技 发 展 巴 陵 石 化 中 国 石 化 集 团 巴 陵 石 化 分 公 司 中 国 石 化 巴 陵 分 公 司 巴 陵 石 油 化 工 设 计 院 中 国 石 化 集 团 中 国 石 油 集 团 中 国 石 化 中 国 石 油 浙 江 恒 逸 永 荣 设 计 项 目 旭 阳 化 工 设 计 项 目 指 指 廊 坊 开 发 区 中 油 中 州 工 程 监 理 有 限 公 司, 原 瑞 华 石 化 的 全 资 子 公 司 武 汉 九 鼎 工 程 监 理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中 油 中 州 的 全 资 子 公 司 指 Dialog International (L) Ltd 指 湖 南 百 利 科 技 发 展 有 限 公 司 指 指 指 2000 年 前 指 巴 陵 石 油 化 工 公 司, 后 更 名 为 巴 陵 石 油 化 工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2000 年 划 分 为 上 市 部 分 和 非 上 市 部 分 后, 本 招 股 意 向 书 特 指 非 上 市 部 分 经 2007 年 体 制 转 换 后, 非 上 市 部 分 名 为 中 国 石 化 集 团 资 产 经 营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巴 陵 石 化 分 公 司 中 国 石 油 化 工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巴 陵 分 公 司 本 招 股 意 向 书 中 特 指 巴 陵 石 油 化 工 公 司 2000 年 经 划 分 后 的 上 市 部 分 百 利 有 限 前 身, 原 为 岳 阳 石 油 化 工 总 厂 设 计 院, 后 更 名 为 巴 陵 石 油 化 工 公 司 设 计 院,1992 年 更 名 为 巴 陵 石 油 化 工 设 计 院 上 级 主 管 部 门 巴 陵 石 化 和 中 国 石 化 集 团 的 文 件 中, 也 称 巴 陵 石 化 公 司 设 计 院 巴 陵 石 化 设 计 院 指 中 国 石 油 化 工 集 团 公 司 指 中 国 石 油 天 然 气 集 团 公 司 指 中 国 石 油 化 工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指 中 国 石 油 天 然 气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指 指 指 新 圣 大 和 ( 干 线 ) 项 目 指 新 圣 大 和 ( 支 线 ) 项 目 指 瑞 达 项 目 潞 宝 项 目 指 指 浙 江 恒 逸 己 内 酰 胺 有 限 公 司,2011 年 10 月 更 名 为 浙 江 巴 陵 恒 逸 己 内 酰 胺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福 建 永 荣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年 产 60 万 吨 己 内 酰 胺 一 期 工 程 ( 年 产 20 万 吨 己 内 酰 胺 ) 项 目 工 程 设 计 合 同 沧 州 旭 阳 化 工 有 限 公 司 己 内 酰 胺 二 期 工 程 设 计 项 目 ( 年 产 30 万 吨 己 内 酰 胺 ) 鄂 尔 多 斯 市 新 圣 天 然 气 管 道 有 限 公 司 大 和 天 然 气 输 气 管 道 工 程 ( 干 线 ) 工 程 总 承 包 项 目 鄂 尔 多 斯 市 新 圣 天 然 气 管 道 有 限 公 司 大 和 天 然 气 输 气 管 道 工 程 ( 支 线 ) 工 程 总 承 包 项 目 山 东 省 滕 州 瑞 达 化 工 有 限 公 司 6 万 吨 / 年 聚 丁 烯 -1 建 设 项 目 ( 一 期 ) 工 程 总 承 包 项 目 山 西 潞 宝 兴 海 新 材 料 有 限 公 司 煤 焦 化 工 产 品 材 料 化 深 加 工 项 目 ( 一 期 ) 工 程 总 承 包 项 目

33 石 焦 化 项 目 缘 泰 项 目 华 驰 项 目 新 捷 项 目 庆 港 项 目 圣 雄 项 目 工 信 部 建 设 部 国 家 发 改 委 中 国 证 监 会 交 易 所 保 荐 人 / 保 荐 机 构 / 主 承 销 商 / 华 融 证 券 指 指 指 指 指 指 河 北 石 焦 化 工 有 限 公 司 2*10 万 吨 / 年 环 己 酮 扩 建 改 造 ( 一 期 ) 工 程 总 承 包 项 目 辽 宁 缘 泰 石 油 化 工 有 限 公 司 20 万 吨 / 年 丁 辛 醇 项 目 ( 一 期 ) 加 氢 联 合 装 置 工 程 总 承 包 项 目 东 营 华 驰 新 能 源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30 万 吨 / 年 蒽 油 加 氢 项 目 工 程 总 承 包 项 目 克 拉 玛 依 新 捷 液 化 天 然 气 有 限 公 司 天 然 气 综 合 利 用 项 目 LNG 储 罐 及 装 车 系 统 EPC 项 目 乌 审 旗 庆 港 洁 能 资 源 利 用 有 限 公 司 20 万 吨 / 年 ( 一 期 10 万 吨 / 年 ) 烃 类 污 油 综 合 利 用 项 目 新 疆 圣 雄 能 源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120 万 吨 / 年 电 石 尾 气 及 80 万 吨 / 年 焦 炭 尾 气 二 次 处 理 工 程 20000M 3 气 柜 指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工 业 和 信 息 化 部 指 会 计 师 / 瑞 华 / 中 瑞 岳 华 指 原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建 设 部, 现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住 房 和 城 乡 建 设 部 指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发 展 和 改 革 委 员 会 指 中 国 证 券 监 督 管 理 委 员 会 指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指 华 融 证 券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发 行 人 律 师 / 律 师 / 康 达 指 北 京 市 康 达 律 师 事 务 所 A 股 2013 年 7 月 24 日 以 前 指 中 瑞 岳 华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 特 殊 普 通 合 伙 );2013 年 7 月 24 日 以 后 指 瑞 华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 特 殊 普 通 合 伙 ) 指 每 股 面 值 为 1.00 元 的 人 民 币 普 通 股 公 司 章 程 / 章 程 指 湖 南 百 利 工 程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章 程 股 权 管 理 规 定 指 湖 南 百 利 工 程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股 权 管 理 暂 行 规 定 公 司 法 指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公 司 法 证 券 法 指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证 券 法 股 东 大 会 董 事 会 监 事 会 元 万 元 新 元 加 元 报 告 期 指 湖 南 百 利 工 程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股 东 大 会 指 湖 南 百 利 工 程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董 事 会 指 湖 南 百 利 工 程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监 事 会 指 人 民 币 元, 人 民 币 万 元 指 新 加 坡 元 指 加 拿 大 元 指 2012 年 度 2013 年 度 2014 年 度 2015 年 1-9 月

34 工 艺 包 工 程 咨 询 工 程 设 计 工 程 总 承 包 业 主 合 成 纤 维 合 成 橡 胶 合 成 树 脂 指 指 指 指 指 指 指 指 专 业 术 语 工 艺 操 作 的 具 体 详 细 说 明, 主 要 包 括 工 艺 流 程 工 艺 基 础 数 据 工 艺 操 作 参 数 关 键 的 工 艺 计 算 工 艺 设 备 等 数 据 包 指 为 业 主 设 想 建 造 的 投 资 项 目 提 供 机 会 研 究 可 行 性 分 析, 提 出 项 目 的 投 融 资 方 案 和 经 济 效 益 预 测, 进 行 项 目 建 设 方 案 的 规 划 与 比 选, 提 供 业 主 希 望 知 道 的 其 他 专 业 咨 询 意 见 和 报 告 运 用 工 程 经 济 理 论 及 技 术 经 济 方 法, 按 照 现 行 技 术 标 准, 对 新 建 扩 建 改 建 项 目 的 工 艺 土 建 公 用 工 程 环 境 工 程 等 进 行 综 合 性 设 计 ( 包 括 必 须 的 非 标 准 设 备 的 设 计 ) 及 技 术 经 济 分 析, 并 提 供 作 为 建 设 依 据 的 设 计 文 件 和 图 纸 的 活 动 按 阶 段 主 要 分 为 基 础 工 程 设 计 ( 基 础 设 计 ) 和 详 细 工 程 设 计 ( 详 细 设 计 ) 是 从 事 工 程 总 承 包 的 企 业 ( 总 承 包 商 ) 受 业 主 委 托, 按 照 合 同 约 定 对 工 程 项 目 的 设 计 采 购 施 工 试 运 行 ( 竣 工 验 收 ) 等 实 行 全 过 程 或 若 干 阶 段 的 承 包 按 合 同 中 约 定, 具 有 工 程 发 包 主 体 资 格 和 支 付 工 程 价 款 能 力 的 当 事 人 以 及 取 得 该 当 事 人 资 格 的 合 法 继 承 人 用 合 成 高 分 子 化 合 物 做 原 料 而 制 得 的 纤 维 的 统 称 它 是 以 小 分 子 的 有 机 化 合 物 ( 如 己 内 酰 胺 ) 为 原 料, 经 加 聚 反 应 或 缩 聚 反 应 合 成 的 线 型 有 机 高 分 子 化 合 物 主 要 包 括 锦 纶 ( 聚 酰 胺 纤 维 ) 涤 纶 ( 聚 对 苯 二 甲 酸 乙 二 酯 ) 丙 纶 ( 聚 丙 烯 纤 维 ) 腈 纶 ( 聚 丙 烯 腈 纤 维 ) 等 以 合 成 高 分 子 化 合 物 为 基 础 合 成 的 具 有 可 逆 变 形 的 高 弹 性 材 料, 也 称 弹 性 体 按 照 用 途 划 分, 合 成 橡 胶 可 以 分 为 通 用 型 橡 胶 和 特 种 橡 胶 两 大 类 通 用 型 橡 胶 指 可 以 部 分 或 全 部 代 替 天 然 橡 胶 使 用 的 橡 胶, 特 种 橡 胶 是 指 显 著 具 有 耐 高 温 耐 油 耐 臭 氧 耐 老 化 和 高 气 密 性 等 特 点 的 橡 胶, 以 满 足 某 种 特 殊 要 求 由 低 分 子 原 料 单 体 ( 如 乙 烯 丙 烯 氯 乙 烯 等 ) 通 过 聚 合 反 应 结 合 成 大 分 子 而 生 产 的 一 类 高 分 子 聚 合 物, 为 粘 稠 液 体 或 加 热 可 软 化 的 固 体, 受 热 时 通 常 有 熔 融 或 软 化 的 温 度 范 围, 在 外 力 作 用 下 可 呈 塑 性 流 动 状 态, 某 些 性 质 与 天 然 树 脂 相 似 合 成 树 脂 最 重 要 的 应 用 是 制 造 塑 料

35 材 料 型 煤 化 工 聚 酰 胺 指 指 己 内 酰 胺 指 生 产 尼 龙 6 的 主 要 原 料 尼 龙 6 尼 龙 66 锂 系 聚 合 物 SBCs SBS SEBS SIS 热 塑 性 弹 性 体 指 指 指 指 指 现 代 煤 化 工 行 业 的 一 个 重 要 子 行 业 着 眼 于 用 煤 替 代 石 油 作 为 基 础 原 料 生 产 合 成 纤 维 合 成 橡 胶 以 及 合 成 树 脂 等 合 成 材 料 又 称 PA 锦 纶 尼 龙, 具 有 耐 磨 性 高 的 特 点, 广 泛 用 于 汽 车 电 气 设 备 机 械 部 件 交 通 器 材 纺 织 造 纸 机 械 等 方 面 聚 己 内 酰 胺, 尼 龙 的 一 种, 是 以 己 内 酰 胺 为 单 体 聚 合 而 成, 具 有 良 好 的 耐 磨 性 自 润 滑 性 和 耐 溶 剂 性, 耐 热 性 低 于 尼 龙 66, 但 弹 性 好, 有 较 好 的 消 振 降 噪 能 力 的 特 点 聚 己 二 酰 己 二 胺, 尼 龙 的 一 种, 具 有 疲 劳 强 度 和 钢 性 较 高 耐 热 性 较 好 摩 擦 系 数 低 耐 磨 性 好 的 特 点 锂 系 聚 合 物 是 采 用 有 机 锂 作 为 引 发 剂 聚 合 合 成 的 一 类 高 分 子 材 料, 主 要 品 种 有 : 聚 丁 二 烯 橡 胶 溶 聚 丁 苯 橡 胶 苯 乙 烯 类 热 塑 性 弹 性 体 ( 包 括 SBS SEBS SIS SEPS) 等 又 称 苯 乙 烯 类 热 塑 性 弹 性 体 苯 乙 烯 系 嵌 段 共 聚 物, 是 一 种 新 型 的 合 成 橡 胶 目 前 SBCs 系 列 品 种 主 要 有 4 种 类 型 :SBS SEBS SIS SEPS 苯 乙 烯 丁 二 烯 苯 乙 烯 的 嵌 段 共 聚 物, 兼 有 塑 料 和 橡 胶 的 特 性, 被 称 为 第 三 代 合 成 橡 胶, 主 要 应 用 于 制 鞋 业 沥 青 改 性 聚 合 物 改 性 粘 合 剂 等 领 域 指 SEBS 是 SBS 的 加 氢 产 物, 具 有 优 异 的 耐 老 化 性 可 塑 性 高 弹 性 等 特 点 指 指 苯 乙 烯 - 异 戊 二 烯 - 苯 乙 烯 嵌 段 共 聚 物, 具 有 优 异 的 波 纹 密 封 性 和 高 温 保 持 力, 广 泛 应 用 于 医 疗 电 绝 缘 包 装 保 护 掩 蔽 标 志 粘 接 固 定 等 领 域 又 称 TPE, 是 一 类 在 常 温 下 显 示 橡 胶 弹 性 受 热 时 呈 可 塑 性 的 高 分 子 材 料 TPE 与 热 塑 性 树 脂 一 样, 可 用 普 通 塑 料 加 工 方 法 成 型, 是 一 种 节 能 省 力 的 新 型 材 料 主 要 有 聚 烯 烃 类 热 塑 性 弹 性 体 (TPO) 苯 乙 烯 类 热 塑 性 弹 性 体 (TPS 或 称 SBCs) 聚 氯 乙 烯 类 热 塑 性 弹 性 体 (TPVC) 聚 氨 酯 类 热 塑 性 弹 性 体 (TPU) 聚 酰 胺 类 热 塑 性 弹 性 体 (TPA) 热 塑 性 硫 化 弹 性 体 (TPV) 和 有 机 氟 弹 性 体 等 苯 乙 烯 类 热 塑 性 弹 性 体 是 热 塑 性 弹 性 体 中 最 重 要 的 一 类

36 丁 苯 橡 胶 顺 丁 橡 胶 乙 丙 橡 胶 异 戊 橡 胶 ABS 树 脂 碳 四 碳 五 丁 二 烯 指 指 指 指 指 指 指 指 是 丁 二 烯 与 苯 乙 烯 的 无 规 共 聚 物, 其 物 理 机 构 性 能, 加 工 性 能 及 制 品 的 使 用 性 能 接 近 于 天 然 橡 胶, 是 目 前 世 界 上 产 量 最 高 消 费 量 最 大 的 通 用 合 成 橡 胶 按 生 产 工 艺, 可 分 为 乳 聚 丁 苯 橡 胶 (ESBR) 和 溶 聚 丁 苯 橡 胶 (SSBR) 顺 式 1,4- 聚 丁 二 烯 橡 胶 的 简 称, 其 合 成 单 体 为 丁 二 烯, 是 世 界 上 目 前 仅 次 于 丁 苯 橡 胶 的 第 二 大 通 用 合 成 橡 胶, 具 有 耐 磨 性 强 耐 低 温 性 能 好 生 热 低 滞 后 损 失 小 耐 屈 挠 性 抗 龟 裂 性 以 及 动 态 性 能 好 的 优 点 是 由 乙 烯 和 丙 烯 为 主 要 单 体 共 聚 而 得 的 聚 合 物, 是 世 界 上 第 三 大 合 成 橡 胶 品 种 ; 依 据 分 子 链 中 单 体 组 成 的 不 同, 有 二 元 乙 丙 橡 胶 (EPM) 和 三 元 乙 丙 橡 胶 (EPDM) 之 分, 后 者 则 是 由 乙 烯 丙 烯 与 少 量 非 共 轭 二 烯 烃 单 体 共 聚 而 得 到 的 三 元 共 聚 物 即 顺 式 1,4- 聚 异 戊 二 烯 橡 胶, 由 异 戊 二 烯 合 成, 分 子 结 构 与 天 然 橡 胶, 故 俗 称 合 成 天 然 橡 胶 其 性 能 最 接 近 天 然 橡 胶, 而 耐 水 性 电 绝 缘 性 超 过 天 然 橡 胶, 是 合 成 橡 胶 中 综 合 性 能 最 好 的 胶 种 之 一 丙 烯 腈 - 丁 二 烯 - 苯 乙 烯 共 聚 物, 是 一 种 强 度 高 韧 性 好 易 于 加 工 成 型 的 热 塑 型 高 分 子 材 料 又 称 C 4 馏 分, 指 含 有 四 个 碳 原 子 的 烃 类 混 合 物 主 要 成 分 有 正 丁 烷 异 丁 烷 异 丁 烯 1,3- 丁 二 烯 1- 丁 烯 2- 丁 烯 等 主 要 来 自 炼 油 生 产 过 程 和 裂 解 制 乙 烯 的 联 产 物 炼 油 厂 的 碳 四 馏 分 除 烷 烃 外, 还 含 有 大 量 烯 烃, 但 不 含 或 极 少 含 丁 二 烯 和 炔 烃 裂 解 联 产 碳 四 馏 分 中 烷 烃 含 量 少, 主 要 为 丁 烯 和 丁 二 烯 用 作 有 机 合 成 合 成 橡 胶 合 成 树 脂 及 甲 基 叔 丁 基 醚 等 的 原 料, 也 可 直 接 作 工 业 民 用 燃 料 即 C 5 馏 分, 从 轻 油 裂 解 制 乙 烯 的 副 产 液 体 分 离 出 含 有 五 个 碳 原 子 的 烃 的 混 合 物 主 要 成 分 是 环 戊 二 烯 异 成 长 烷 和 异 戊 二 烯 异 戊 烷 可 经 脱 氢 成 异 戊 二 烯, 异 戊 二 烯 用 于 制 合 成 橡 胶 和 其 他 聚 合 物, 环 戊 二 烯 用 于 制 杀 虫 剂 等 又 称 乙 烯 基 乙 烯,1,3- 丁 二 烯 工 业 上 主 要 从 石 油 烃 裂 解 制 乙 烯 的 副 产 C 4 馏 分 中 用 溶 剂 抽 提 得 到, 亦 可 由 丁 烯 丁 烷 脱 氢 法 和 丁 烯 氧 化 脱 氢 法 生 产, 是 合 成 橡 胶 的 最 重 要 单 体, 用 于 制 造 丁 苯 顺 丁 丁 腈 等 合 成 橡 胶, 亦 是 生 产 氯 丁 橡 胶 的 原 料

37 聚 甲 醛 指 项 目 设 计 专 业 权 重 比 例 指 专 业 内 比 例 指 一 种 没 有 侧 链 高 密 度 高 结 晶 性 的 线 型 聚 合 物, 属 于 合 成 树 脂 的 一 种, 具 有 良 好 的 耐 溶 剂 耐 油 类 耐 弱 酸 弱 碱 等 性 能, 有 着 很 高 的 硬 度 和 钢 性 高 度 抗 蠕 变 和 应 力 松 弛 能 力 优 良 的 耐 磨 性 和 自 润 滑 性, 可 以 替 代 金 属 广 泛 应 用 于 工 业 机 械 汽 车 电 子 电 器 农 业 轻 工 化 工 建 材 和 日 用 消 费 品 等 领 域 设 计 各 专 业 ( 包 括 : 工 艺 系 统 工 艺 安 装 设 备 电 气 自 控 给 排 水 暖 通 热 工 总 图 建 筑 结 构 和 工 程 经 济 等 ) 工 作 量 占 设 计 总 工 作 量 的 百 分 比 各 个 专 业 负 责 人 根 据 本 专 业 已 确 定 的 设 计 内 容 和 图 纸 类 型, 分 解 成 本 专 业 的 工 作 包 ( 即 工 作 分 解 结 构 中 各 专 业 的 可 交 付 成 果 或 项 目 工 作 组 成 部 分 ), 分 解 后 的 各 工 作 包 占 该 专 业 内 部 工 作 量 的 比 例 国 内 公 司 财 务 数 据 均 保 留 两 位 小 数, 国 外 公 司 保 留 一 位 小 数 除 特 别 说 明 外, 若 出 现 总 数 与 各 分 项 数 值 之 和 尾 数 不 符 的 情 况, 均 为 四 舍 五 入 原 因 造 成

38 第 二 节 概 览 本 概 览 仅 对 招 股 意 向 书 全 文 做 扼 要 提 示, 投 资 者 做 出 投 资 决 策 前, 应 认 真 阅 读 招 股 意 向 书 全 文 一 发 行 人 简 介 ( 一 ) 概 况 名 称 : 湖 南 百 利 工 程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英 文 名 称 : HUNAN BAILI ENGINEERING SCI&TECH CO.,LTD 住 所 : 岳 阳 市 岳 阳 楼 区 洞 庭 大 道 1 号 注 册 资 本 : 16,800 万 元 法 定 代 表 人 : 王 海 荣 成 立 日 期 : 1992 年 11 月 11 日 电 话 : 传 真 : 网 址 : 本 公 司 系 2011 年 12 月 16 日 由 湖 南 百 利 工 程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整 体 变 更 而 来 ( 二 ) 基 本 情 况 百 利 科 技 是 一 家 专 业 从 事 工 程 咨 询 设 计 和 工 程 总 承 包 业 务 的 科 技 型 工 程 公 司, 主 要 服 务 于 石 油 化 工 现 代 煤 化 工 行 业, 覆 盖 合 成 纤 维 合 成 橡 胶 合 成 树 脂 材 料 型 煤 化 工 和 油 气 加 工 储 运 等 五 大 业 务 领 域 公 司 在 合 成 纤 维 的 聚 酰 胺 产 品 链 工 程 设 计 领 域 居 领 先 地 位, 在 合 成 橡 胶 工 程 设 计 的 细 分 领 域 具 有 行 业 领 先 的 技 术 和 竞 争 优 势 发 行 人 前 身 可 追 溯 至 1970 年 成 立 的 中 国 人 民 解 放 军 总 后 勤 部 2348 工 程 指 挥 部 ( 巴 陵 石 化 前 身 ) 下 属 的 设 计 服 务 连, 后 历 经 中 国 人 民 解 放 军 总 后 勤 部 化 工 生

39 产 管 理 局 设 计 研 究 所 中 国 人 民 解 放 军 后 字 277 部 队 研 究 设 计 所 岳 阳 化 工 总 厂 设 计 所 巴 陵 石 油 化 工 公 司 设 计 院 等 发 展 阶 段 经 过 40 余 年 的 专 业 化 发 展, 公 司 先 后 承 担 了 2,750 多 项 工 程 咨 询 设 计 和 工 程 总 承 包 项 目, 积 累 了 丰 富 的 工 程 经 验, 形 成 了 强 大 的 工 程 化 能 力, 具 备 国 内 领 先 的 工 程 技 术 水 平 公 司 及 子 公 司 武 炼 工 程 是 国 家 高 新 技 术 企 业, 目 前 拥 有 28 项 专 利 及 14 项 专 有 技 术 公 司 自 1987 年 以 来 获 优 秀 工 程 设 计 科 技 进 步 类 奖 项 共 计 40 项, 其 中 国 家 级 奖 励 10 项, 部 省 级 奖 励 25 项 公 司 承 担 设 计 的 巴 陵 石 化 2 万 吨 / 年 SEBS 装 置 和 2 万 吨 / 年 SIS 装 置 为 国 家 973 计 划 科 技 攻 关 项 目, 其 中 2 万 吨 / 年 SEBS 装 置 被 列 入 国 家 863 计 划 和 中 国 石 化 十 条 龙 重 点 科 技 攻 关 项 目 ; 参 与 完 成 的 年 产 1 万 吨 SBS 成 套 工 业 生 产 技 术 开 发 获 得 了 国 家 科 学 技 术 进 步 一 等 奖 参 与 完 成 的 环 己 酮 氨 肟 化 路 线 己 内 酰 胺 生 产 工 艺 成 套 技 术 以 及 新 一 代 高 性 能 苯 乙 烯 热 塑 性 弹 性 体 成 套 技 术 均 获 得 国 家 科 学 技 术 进 步 二 等 奖 凭 借 在 所 属 行 业 的 专 业 积 累 和 影 响 力, 公 司 还 参 与 了 国 家 标 准 锦 纶 工 厂 设 计 规 范 (GB ) 以 及 石 油 化 工 行 业 标 准 石 油 化 工 塔 型 设 备 基 础 设 计 规 范 (SH/T ) 的 编 制 工 作 年 1-9 月, 公 司 主 营 业 务 收 入 分 别 为 44, 万 元 75, 万 元 65, 万 元 和 27, 万 元 ; 净 利 润 分 别 为 9, 万 元 8, 万 元 7, 万 元 和 3, 万 元 二 控 股 股 东 及 实 际 控 制 人 简 介 ( 一 ) 股 权 结 构 截 至 本 招 股 意 向 书 签 署 日, 公 司 股 权 结 构 如 下 表 : 股 东 名 称 股 本 ( 万 元 ) 股 权 比 例 湖 南 海 新 投 资 有 限 公 司 11,760 70% 吉 林 成 朴 丰 祥 股 权 投 资 基 金 合 伙 企 业 ( 有 限 合 伙 ) 3,360 20% 吉 林 雨 田 股 权 投 资 基 金 合 伙 企 业 ( 有 限 合 伙 ) 1,680 10% 合 计 16, %

40 ( 二 ) 控 股 股 东 基 本 情 况 公 司 名 称 : 湖 南 海 新 投 资 有 限 公 司 住 所 : 岳 阳 经 济 技 术 开 发 区 岳 阳 大 道 开 发 区 管 委 会 大 楼 1115 室 注 册 资 本 : 实 收 资 本 : 6,000 万 元 6,000 万 元 法 定 代 表 人 : 王 海 荣 成 立 时 间 : 经 营 范 围 : 2011 年 7 月 8 日 自 有 资 金 进 行 项 目 投 资 股 权 投 资 实 业 投 资 资 产 重 组 及 收 购 兼 并 ; 投 资 管 理 投 资 咨 询 商 务 咨 询 ( 三 ) 实 际 控 制 人 基 本 情 况 本 公 司 的 实 际 控 制 人 是 王 海 荣 和 王 立 言, 二 人 分 别 持 有 公 司 控 股 股 东 海 新 投 资 90% 和 10% 的 股 权 王 海 荣 先 生 :1969 年 出 生, 中 国 国 籍, 拥 有 新 加 坡 永 久 居 留 权, 居 住 地 : 河 北 省 廊 坊 市 广 阳 区 爱 民 东 道 国 际 花 园 小 区, 身 份 证 号 码 : **** 王 立 言 先 生 :1962 年 出 生, 中 国 国 籍, 拥 有 新 加 坡 永 久 居 留 权, 居 住 地 : 北 京 市 朝 阳 区 广 和 里, 身 份 证 号 码 : **** 三 发 行 人 主 要 财 务 数 据 及 财 务 指 标 ( 一 ) 主 要 财 务 数 据 告 以 下 财 务 数 据 均 摘 自 瑞 华 出 具 的 瑞 华 审 字 [2016] 号 审 计 报

41 1 合 并 资 产 负 债 表 主 要 数 据 单 位 : 元 项 目 资 产 总 计 1,069,507, ,106,137, ,878, ,602, 负 债 合 计 645,640, ,018, ,444, ,739, 股 东 权 益 合 计 423,867, ,119, ,433, ,863, 其 中 : 归 属 于 母 公 司 股 东 的 权 益 合 计 423,867, ,119, ,433, ,863, 合 并 利 润 表 主 要 数 据 单 位 : 元 项 目 2015 年 1-9 月 2014 年 度 2013 年 度 2012 年 度 营 业 总 收 入 272,003, ,567, ,710, ,129, 营 业 利 润 23,728, ,301, ,320, ,039, 利 润 总 额 42,384, ,497, ,787, ,726, 净 利 润 37,748, ,485, ,770, ,932, 归 属 于 母 公 司 股 东 的 净 利 润 37,748, ,485, ,770, ,932, 现 金 流 量 表 主 要 数 据 单 位 : 元 项 目 2015 年 1-9 月 2014 年 度 2013 年 度 2012 年 度 经 营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量 净 额 22,000, ,118, ,206, ,312, 投 资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量 净 额 -767, ,264, ,015, ,439, 筹 资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量 净 额 -51,641, ,929, ,795, ,230, 现 金 及 现 金 等 价 物 净 增 加 额 -30,408, ,453, ,986, ,103, ( 二 ) 主 要 财 务 指 标 以 下 财 务 指 标 均 根 据 瑞 华 出 具 的 瑞 华 审 字 [2016] 号 审 计 报 告 的 数 据 计 算 得 到

42 财 务 指 标 流 动 比 率 速 动 比 率 资 产 负 债 率 ( 母 公 司 ) 60.90% 65.69% 58.00% 57.99% 资 产 负 债 率 ( 合 并 ) 60.37% 65.09% 58.67% 61.12% 财 务 指 标 2015 年 1-9 月 2014 年 度 2013 年 度 2012 年 度 应 收 账 款 周 转 率 ( 次 ) 存 货 周 转 率 ( 次 ) 息 税 折 旧 摊 销 前 利 润 ( 万 元 ) 6, , , , 利 息 保 障 倍 数 每 股 经 营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量 净 额 ( 元 / 股 ) 每 股 净 现 金 流 量 ( 元 / 股 ) 无 形 资 产 ( 扣 除 土 地 使 用 权 水 面 养 殖 权 和 采 矿 权 等 后 ) 占 净 资 产 比 例 四 本 次 发 行 情 况 股 票 种 类 : 每 股 面 值 : 人 民 币 普 通 股 A 股 人 民 币 1.00 元 2.35% 2.48% 3.26% 3.71% 发 行 股 数 : 本 次 拟 发 行 新 股 5,600 万 股, 老 股 东 不 公 开 发 售 股 份 发 行 方 式 : 发 行 对 象 : 承 销 方 式 : 采 用 网 下 向 符 合 条 件 的 投 资 者 询 价 配 售 和 网 上 向 持 有 上 海 市 场 非 限 售 A 股 股 份 市 值 的 社 会 公 众 投 资 者 定 价 发 行 相 结 合 的 方 式, 或 者 中 国 证 券 监 督 管 理 委 员 会 许 可 的 其 他 方 式 符 合 资 格 的 网 下 投 资 者 和 在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开 户 的 境 内 自 然 人 法 人 及 其 他 投 资 者 ( 国 家 法 律 法 规 禁 止 购 买 者 除 外 ) 余 额 包 销 五 本 次 募 集 资 金 用 途 2014 年 4 月 16 日, 经 公 司 2014 年 第 一 次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审 议 通 过, 扣 除 发 行 费 用 后 的 募 集 资 金 将 用 于 技 术 中 心 升 级 建 设 项 目 和 扩 大 工 程 总 承 包 业 务 所 需 流 动 资 金 项 目, 具 体 情 况 列 表 如 下 :

43 序 号 项 目 名 称 投 资 金 额 ( 万 元 ) 拟 使 用 募 集 资 金 ( 万 元 ) 项 目 备 案 情 况 1 技 术 中 心 升 级 建 设 项 目 4, , 岳 发 改 审 [2012]132 号 2 扩 大 工 程 总 承 包 业 务 所 需 流 动 资 金 项 目 82, , 合 计 86, , 上 述 两 个 项 目 投 资 额 共 计 86, 万 元, 拟 使 用 募 集 资 金 投 入 额 共 计 30,691 万 元 若 本 次 募 集 资 金 净 额 不 足 以 满 足 投 资 项 目 的 资 金 需 求, 公 司 将 自 筹 解 决 如 募 集 资 金 到 位 时 间 与 项 目 进 度 不 一 致, 公 司 将 根 据 实 际 情 况 以 自 筹 资 金 先 行 投 入, 待 募 集 资 金 到 位 后 予 以 置 换 本 次 募 集 资 金 用 途 及 实 施 方 案 已 经 公 司 董 事 会 股 东 大 会 审 议 通 过 公 司 董 事 会 已 根 据 相 关 法 律 法 规 制 定 了 募 集 资 金 管 理 制 度 并 且 经 股 东 大 会 审 议 通 过, 公 司 将 严 格 依 照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关 于 募 集 资 金 管 理 的 规 定, 将 募 集 资 金 存 放 于 董 事 会 决 定 的 专 项 账 户 集 中 管 理 公 司 上 市 后 将 在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规 定 时 间 内 与 保 荐 机 构 及 募 集 资 金 存 管 银 行 签 订 募 集 资 金 三 方 监 管 协 议 用 本 次 募 集 资 金 运 用 的 详 细 情 况 请 见 本 招 股 意 向 书 第 十 三 节 募 集 资 金 运

44 第 三 节 本 次 发 行 概 况 一 本 次 发 行 的 基 本 情 况 ( 一 ) 股 票 种 类 : 人 民 币 普 通 股 A 股 ( 二 ) 每 股 面 值 : 人 民 币 1.00 元 ( 三 ) 发 行 股 数 : 本 次 拟 发 行 新 股 5,600 万 股, 老 股 东 不 公 开 发 售 股 份 ( 四 ) 发 行 价 格 :[ ] 元 ( 通 过 向 网 下 投 资 者 询 价 的 方 式 确 定 股 票 发 行 价 格, 最 终 股 票 发 行 价 格 由 发 行 人 与 主 承 销 商 协 商 确 定, 或 者 中 国 证 券 监 督 管 理 委 员 会 许 可 的 其 他 方 式 确 定 ) ( 五 ) 发 行 市 盈 率 :[ ] 倍 ( 每 股 收 益 按 年 月 日 经 审 计 的 扣 除 非 经 常 性 损 益 前 后 孰 低 的 净 利 润 除 以 本 次 发 行 后 总 股 本 计 算 ) ( 六 ) 发 行 前 每 股 净 资 产 :2.30 元 ( 按 2014 年 12 月 31 日 经 审 计 的 净 资 产 除 以 本 次 发 行 前 总 股 本 计 算 );2.74 元 ( 按 2015 年 12 月 31 日 经 审 阅 的 净 资 产 除 以 本 次 发 行 前 总 股 本 计 算 ) ( 七 ) 发 行 后 每 股 净 资 产 :[ ] 元 ( 按 年 月 日 经 审 计 的 净 资 产 加 上 本 次 发 行 募 集 资 金 净 额 之 和 除 以 本 次 发 行 后 总 股 本 计 算 ) ( 八 ) 发 行 市 净 率 :[ ] 倍 ( 按 每 股 发 行 价 格 除 以 本 次 发 行 后 每 股 净 资 产 ) ( 九 ) 发 行 方 式 : 采 用 网 下 向 符 合 条 件 的 投 资 者 询 价 配 售 和 网 上 向 持 有 上 海 市 场 非 限 售 A 股 股 份 市 值 的 社 会 公 众 投 资 者 定 价 发 行 相 结 合 的 方 式, 或 者 中 国 证 券 监 督 管 理 委 员 会 许 可 的 其 他 方 式 ( 十 ) 发 行 对 象 : 符 合 资 格 的 网 下 投 资 者 和 在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开 户 的 境 内 自 然 人 法 人 及 其 他 投 资 者 ( 国 家 法 律 法 规 禁 止 购 买 者 除 外 ) ( 十 一 ) 承 销 方 式 : 余 额 包 销 ( 十 二 ) 预 计 募 集 资 金 总 额 :33,768 万 元 ; 预 计 募 集 资 金 净 额 :30,691 万 元 ( 十 三 ) 拟 上 市 地 点 :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 十 四 ) 发 行 费 用 概 算 费 用 名 称 金 额 保 荐 费 用 和 承 销 费 用 募 集 资 金 总 额 的 5.982%

45 审 计 及 验 资 费 用 律 师 费 用 股 份 登 记 费 上 市 初 费 材 料 印 刷 费 及 摇 号 费 与 本 次 发 行 相 关 的 信 息 披 露 费 费 用 合 计 392 万 元 210 万 元 75 万 元 380 万 元 3,077 万 元 如 实 际 发 生 公 司 股 东 公 开 发 售 股 份 情 形, 公 司 股 东 将 按 其 公 开 发 售 股 份 所 得 金 额 与 公 司 实 际 发 行 新 股 募 集 资 金 总 额 的 比 例 与 公 司 分 摊 承 销 费 用, 其 他 发 行 相 关 费 用 由 公 司 承 担 二 本 次 发 行 的 有 关 机 构 ( 一 ) 发 行 人 名 称 : 湖 南 百 利 工 程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法 定 代 表 人 : 王 海 荣 住 所 : 岳 阳 市 岳 阳 楼 区 洞 庭 大 道 1 号 联 系 人 : 李 良 友 电 话 : 传 真 : ( 二 ) 保 荐 机 构 ( 主 承 销 商 ) 名 称 : 华 融 证 券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法 定 代 表 人 : 祝 献 忠 住 所 : 北 京 市 西 城 区 金 融 大 街 8 号 保 荐 代 表 人 : 梁 燕 华 彭 良 松 项 目 协 办 人 : 黄 佳 经 办 人 : 刘 佳 杰 姚 政 薛 文 理 赖 源 清 郭 建 革 电 话 : 传 真 :

46 ( 三 ) 分 销 商 名 称 : 法 定 代 表 人 : 住 所 : 电 话 : 传 真 : ( 四 ) 发 行 人 律 师 名 称 : 北 京 市 康 达 律 师 事 务 所 负 责 人 : 付 洋 住 所 : 北 京 市 朝 阳 区 建 外 大 街 19 号 国 际 大 厦 2301 室 经 办 律 师 : 鲍 卉 芳 连 莲 赛 音 吉 娅 电 话 : 传 真 : ( 五 )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及 验 资 机 构 名 称 : 瑞 华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 特 殊 普 通 合 伙 ) 执 行 事 务 合 伙 人 : 杨 剑 涛 顾 仁 荣 住 所 : 北 京 市 海 淀 区 西 四 环 中 路 16 号 院 2 号 楼 4 层 签 字 注 册 会 计 师 : 王 辉 王 圣 会 电 话 : 传 真 : ( 六 ) 评 估 机 构 名 称 : 北 京 中 同 华 资 产 评 估 有 限 公 司 法 定 代 表 人 : 季 珉

47 住 所 : 北 京 市 西 城 区 阜 成 门 外 大 街 22 号 1 幢 第 11 层 号 签 字 注 册 资 产 评 估 师 : 宋 恩 杰 詹 寿 土 电 话 : 传 真 : ( 七 ) 股 票 登 记 机 构 名 住 称 : 中 国 证 券 登 记 结 算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上 海 分 公 司 所 : 上 海 市 陆 家 嘴 东 路 166 号 电 话 : 传 真 : ( 八 ) 收 款 银 行 名 户 称 : 华 融 证 券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名 : 中 国 工 商 银 行 北 京 礼 士 路 支 行 账 号 : 三 发 行 人 与 本 次 发 行 有 关 的 当 事 人 之 间 的 关 系 公 司 与 本 次 发 行 有 关 的 中 介 机 构 及 其 负 责 人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及 经 办 人 员 之 间 不 存 在 任 何 直 接 或 间 接 的 股 权 关 系 或 其 他 权 益 关 系

48 四 发 行 上 市 的 相 关 重 要 日 期 事 项 询 价 推 介 时 间 定 价 公 告 刊 登 日 期 网 下 申 购 缴 款 日 期 网 上 申 购 缴 款 日 期 预 计 股 票 上 市 日 期 日 期 2016 年 4 月 28 日 -4 月 29 日 2016 年 5 月 4 日 2016 年 5 月 5 日 及 5 月 9 日 2016 年 5 月 5 日 及 5 月 9 日 本 次 股 票 发 行 结 束 后 发 行 人 将 尽 快 申 请 股 票 在 上 海 交 易 所 上 市

49 第 四 节 风 险 因 素 投 资 者 在 评 价 发 行 人 本 次 发 行 的 股 票 时, 除 本 招 股 意 向 书 提 供 的 其 它 资 料 外, 应 特 别 认 真 地 考 虑 下 述 各 项 风 险 因 素 下 述 风 险 因 素 根 据 重 要 性 原 则 或 可 能 影 响 投 资 者 决 策 的 程 度 大 小 排 序, 该 排 序 并 不 表 示 风 险 因 素 依 次 发 生 一 宏 观 经 济 周 期 和 产 业 政 策 导 向 变 化 的 风 险 公 司 主 要 服 务 于 石 油 化 工 现 代 煤 化 工 等 行 业, 上 述 行 业 的 景 气 度 与 世 界 能 源 价 格 国 民 经 济 发 展 周 期 及 国 家 宏 观 经 济 政 策 关 联 度 较 高, 因 此 公 司 业 务 的 发 展 依 赖 于 国 民 经 济 运 行 状 况 行 业 固 定 资 产 投 资 规 模 及 国 家 政 策 对 上 述 行 业 投 资 的 政 策 导 向 如 果 国 家 宏 观 经 济 形 势 变 化 产 业 发 展 政 策 调 整 以 及 下 游 行 业 景 气 度 变 化 影 响 到 行 业 的 固 定 资 产 投 资 规 模, 短 期 内 可 能 导 致 部 分 业 主 推 迟 或 暂 停 项 目 投 资, 进 而 对 公 司 部 分 项 目 合 同 的 谈 判 执 行 进 度 产 生 较 大 影 响, 从 而 可 能 对 公 司 经 营 产 生 不 利 影 响 二 工 程 总 承 包 业 务 经 营 风 险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新 签 订 及 存 续 合 同 数 量 如 下 : 2012 年 类 型 数 量 ( 个 ) 合 同 金 额 ( 万 元 ) 存 续 新 签 数 量 存 续 新 签 合 同 金 额 数 量 数 量 合 计 合 同 额 合 同 额 合 计 工 程 咨 询 设 计 ,921 25,100 55,021 工 程 总 承 包 , , ,856 合 计 , , , 年 类 型 数 量 ( 个 ) 合 同 金 额 ( 万 元 ) 存 续 新 签 数 量 存 续 新 签 合 同 金 额 数 量 数 量 合 计 合 同 额 合 同 额 合 计 工 程 咨 询 设 计 ,452 20,987 33,439 工 程 总 承 包 , , ,610 合 计 , , ,049 类 型 2014 年 数 量 ( 个 ) 合 同 金 额 ( 万 元 )

50 存 续 数 量 新 签 数 量 数 量 合 计 存 续 合 同 额 新 签 合 同 额 合 同 金 额 合 计 工 程 咨 询 设 计 ,689 15,363 30,052 工 程 总 承 包 ,721 99, ,446 合 计 , , , 年 1-9 月 类 型 数 量 ( 个 ) 合 同 金 额 ( 万 元 ) 存 续 新 签 数 量 存 续 新 签 合 同 金 额 数 量 数 量 合 计 合 同 额 合 同 额 合 计 工 程 咨 询 设 计 ,226 19,962 42,188 工 程 总 承 包 ,696 73, ,216 合 计 ,922 93, ,404 根 据 上 表, 公 司 报 告 期 内 每 年 新 签 订 的 项 目 合 同 加 上 以 前 年 度 未 完 成 的 合 同 金 额 呈 逐 年 递 增 态 势 报 告 期 内 分 别 为 :2012 年 293,877 万 元,2013 年 365,049 万 元,2014 年 389,497 万 元,2015 年 1-9 月 458,404 万 元 2015 年 度, 公 司 新 增 合 同 金 额 达 96, 万 元, 其 中 工 程 咨 询 设 计 合 同 总 金 额 合 计 22, 万 元, 工 程 总 承 包 合 同 总 金 额 73, 万 元 工 程 总 承 包 业 务 一 般 包 括 设 计 采 购 施 工 试 运 行 ( 竣 工 验 收 ) 等 环 节, 具 有 项 目 周 期 长 单 个 合 同 金 额 较 大 的 特 点, 工 程 总 承 包 合 同 能 否 顺 利 执 行 将 对 公 司 经 营 状 况 产 生 较 大 影 响 公 司 在 工 程 总 承 包 业 务 合 同 的 执 行 过 程 中, 可 能 面 临 以 下 风 险 : ( 一 ) 设 备 和 原 材 料 价 格 波 动 风 险 公 司 的 设 备 和 原 材 料 的 采 购 主 要 发 生 在 工 程 总 承 包 业 务 中, 工 程 总 承 包 项 目 的 采 购 具 有 种 类 众 多 定 制 非 标 设 备 多 周 期 较 长 等 特 点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设 备 和 原 材 料 的 采 购 费 用 占 公 司 营 业 成 本 的 比 例 不 断 提 高, 设 备 和 原 材 料 的 价 格 对 工 程 经 济 效 益 的 影 响 越 来 越 大 同 时, 公 司 签 订 工 程 总 承 包 合 同 与 签 订 采 购 合 同 存 在 时 间 差, 在 此 期 间 工 程 设 备 和 原 材 料 价 格 的 波 动 将 直 接 影 响 本 公 司 在 该 项 目 上 的 收 益

51 ( 二 ) 工 程 延 期 或 误 工 风 险 工 程 总 承 包 项 目 具 有 实 施 过 程 复 杂 涉 及 环 节 多 周 期 较 长 的 特 点, 在 项 目 实 施 过 程 中, 可 能 因 宏 观 经 济 形 势 项 目 相 关 政 策 调 整 客 户 自 身 投 资 计 划 资 金 状 况 和 市 场 预 期 等 诸 多 因 素 影 响, 调 整 工 程 进 度 工 程 方 案 以 及 工 程 范 围 金 额 等 总 承 包 协 议 内 容, 也 可 能 会 出 现 设 计 文 件 不 能 按 时 提 供 或 发 生 变 更 工 程 款 不 能 及 时 到 位 设 备 材 料 不 能 及 时 供 应 自 然 环 境 意 外 恶 劣 等 无 法 满 足 工 程 进 度 要 求 的 情 况, 造 成 项 目 不 能 按 期 建 成 交 付, 甚 至 产 生 项 目 不 能 继 续 执 行 的 风 险, 对 公 司 经 营 业 绩 产 生 重 大 不 利 影 响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业 务 规 模 呈 现 较 大 幅 度 的 增 长, 尤 其 是 工 程 总 承 包 业 务 的 承 揽 能 力 不 断 增 强, 工 程 总 承 包 业 务 占 公 司 总 业 务 的 份 额 已 经 并 将 继 续 维 持 较 高 水 平, 年 1-9 月 公 司 工 程 总 承 包 收 入 占 当 期 公 司 主 营 业 务 收 入 的 比 例 分 别 为 46.60% 78.77% 80.20% 和 70.50%, 总 承 包 的 业 务 风 险 对 公 司 业 绩 财 务 状 况 具 有 重 大 影 响 ( 三 ) 工 程 分 包 风 险 本 公 司 在 工 程 总 承 包 项 目 的 执 行 中, 一 般 按 照 国 际 惯 例 将 所 承 包 工 程 中 的 部 分 工 作 发 包 给 具 有 相 应 资 质 的 分 包 商, 分 包 商 按 照 分 包 合 同 的 约 定 对 本 公 司 负 责, 而 公 司 需 要 管 理 分 包 商 的 工 作 成 果 并 向 业 主 负 责 如 果 分 包 商 的 业 务 成 果 不 能 达 到 业 主 要 求, 将 会 影 响 工 程 总 承 包 合 同 的 执 行, 给 业 主 造 成 损 失 的 还 需 依 据 合 同 约 定 由 公 司 向 业 主 承 担 赔 偿 责 任 因 分 包 商 数 量 众 多 质 量 存 在 差 异, 公 司 存 在 分 包 商 选 择 和 监 管 不 当 造 成 的 工 程 质 量 风 险, 也 可 能 因 此 引 发 安 全 质 量 事 故 和 经 济 纠 纷 ( 四 ) 工 程 质 量 风 险 公 司 工 程 总 承 包 业 务 的 特 点 是 : 工 程 技 术 要 求 高 施 工 专 业 性 强 项 目 周 期 长 质 量 要 求 严 如 果 质 量 管 理 不 到 位 技 术 运 用 不 合 理 施 工 方 案 不 合 理 技 术 操 作 不 规 范, 有 可 能 造 成 工 程 质 量 隐 患 或 事 故, 导 致 工 程 成 本 增 加 或 工 程 质 量

52 保 证 金 无 法 如 期 收 回 甚 至 赔 偿 业 主 损 失, 影 响 本 公 司 的 效 益 和 声 誉 ( 五 ) 工 程 安 全 卫 生 和 环 保 风 险 工 程 建 设 项 目 中 的 安 全 工 作 是 其 它 一 切 工 作 的 前 提, 卫 生 环 保 工 作 是 项 目 顺 利 进 行 的 保 证, 如 果 在 工 程 建 设 中 存 在 安 全 卫 生 和 环 保 工 作 管 理 控 制 不 到 位 的 情 况, 则 会 对 本 公 司 工 程 总 承 包 项 目 的 交 付 后 继 业 务 的 开 展 等 产 生 不 利 的 影 响 ( 六 ) 工 程 项 目 业 主 融 资 风 险 由 于 工 程 总 承 包 项 目 金 额 一 般 较 大, 项 目 建 设 所 需 资 金 较 难 单 纯 依 靠 业 主 的 自 有 资 金 投 入 予 以 满 足, 业 主 一 般 会 就 项 目 进 行 融 资 若 在 项 目 建 设 期 内 宏 观 金 融 环 境 出 现 重 大 变 化, 信 贷 市 场 不 稳 定 或 融 资 额 度 受 限 等 情 况, 使 得 业 主 就 项 目 无 法 及 时 或 以 合 理 成 本 取 得 融 资, 导 致 业 主 不 能 及 时 支 付 工 程 款 项, 则 可 能 对 公 司 的 营 运 资 金 和 现 金 流 量 构 成 一 定 的 压 力, 从 而 将 削 弱 公 司 项 目 承 揽 和 运 营 的 能 力, 并 可 能 对 公 司 经 营 业 绩 造 成 不 利 影 响 三 经 营 业 绩 下 滑 的 风 险 年 1-9 月 公 司 营 业 收 入 分 别 为 44, 万 元 75, 万 元 65, 万 元 和 27, 万 元, 公 司 净 利 润 分 别 为 9, 万 元 8, 万 元 7, 万 元 和 3, 万 元, 经 营 业 绩 有 所 下 滑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主 营 业 务 收 入 主 要 由 工 程 咨 询 设 计 业 务 和 工 程 总 承 包 业 务 等 构 成 一 方 面 由 于 工 程 总 承 包 模 式 能 够 有 效 提 高 工 程 建 设 效 率 保 障 工 程 质 量 和 进 度, 越 来 越 多 的 业 主 选 择 工 程 总 承 包 模 式 作 为 新 建 项 目 的 建 设 组 织 模 式, 年 公 司 工 程 总 承 包 业 务 分 别 实 现 收 入 20, 万 元 59, 万 元 和 52, 万 元, 保 持 总 体 增 长 的 态 势,2015 年 1-9 月 工 程 总 承 包 业 务 收 入 为 19, 万 元 ; 另 一 方 面 受 我 国 国 民 经 济 增 速 放 缓 下 游 行 业 市 场 竞 争 加 剧, 导 致 下 游 企 业 项 目 建 设 投 资 增 速 放 缓, 项 目 建 设 投 资 意 愿 减 弱, 以 及 行 业 内 公 司 之 间 竞 争 加 剧 等 因 素 影 响, 加 之 行 业 内 越 来 越 多 的 业 主 选 择 工 程 总 承 包 模 式, 公

53 司 新 承 接 的 单 纯 的 工 程 咨 询 设 计 业 务 量 有 所 减 少,2013 年 和 2014 年 工 程 咨 询 设 计 业 务 收 入 分 别 较 上 年 同 期 下 降 32.43% 和 17.83% 年 公 司 工 程 咨 询 设 计 业 务 分 别 实 现 收 入 23, 万 元 15, 万 元 和 13, 万 元, 呈 下 降 趋 势,2015 年 1-9 月 工 程 咨 询 设 计 业 务 收 入 为 7, 万 元 因 公 司 主 要 服 务 于 石 油 化 工 现 代 煤 化 工 等 行 业, 上 述 行 业 的 景 气 度 与 世 界 能 源 价 格 国 民 经 济 发 展 周 期 及 国 家 宏 观 经 济 政 策 关 联 度 较 高, 下 游 行 业 固 定 资 产 投 资 规 模 和 投 资 速 度 的 变 化 对 公 司 项 目 承 接 数 量 和 单 个 项 目 合 同 金 额 产 生 影 响, 使 得 公 司 工 程 咨 询 设 计 业 务 和 工 程 总 承 包 业 务 收 入 会 发 生 相 应 变 化 同 时, 受 公 司 资 金 实 力 人 员 规 模 等 方 面 的 限 制, 使 得 公 司 在 特 定 年 度 内 承 揽 和 实 施 的 工 程 项 目 数 量 有 限, 导 致 公 司 营 业 收 入 受 单 个 大 额 工 程 项 目 的 影 响 较 大 此 外, 公 司 总 承 包 业 务 主 要 客 户 集 中 于 少 数 大 型 集 团 公 司, 项 目 投 资 额 较 大, 建 设 周 期 较 长, 在 项 目 实 施 过 程 中 可 能 受 到 宏 观 经 济 形 势 等 多 方 面 因 素 的 影 响 而 加 快 或 延 滞 项 目 进 度, 并 且 工 程 总 承 包 项 目 的 开 工 时 间 和 完 工 进 度 也 会 受 到 客 户 自 身 投 资 计 划 调 整 等 因 素 影 响, 表 现 为 各 财 务 报 告 期 间 工 程 进 度 不 均 衡 上 述 原 因 均 会 对 公 司 营 业 收 入 及 其 构 成 产 生 重 大 影 响, 从 而 使 公 司 营 业 收 入 存 在 大 幅 波 动 的 风 险 若 未 来 宏 观 经 济 增 速 放 缓, 石 油 化 工 现 代 煤 化 工 行 业 需 求 度 持 续 下 降, 本 公 司 的 经 营 业 绩 及 盈 利 状 况 将 受 到 不 利 影 响 四 募 集 资 金 投 向 风 险 ( 一 ) 工 程 总 承 包 业 务 扩 张 的 风 险 公 司 募 集 资 金 的 投 向 之 一 为 扩 大 工 程 总 承 包 业 务 所 需 流 动 资 金 项 目, 募 集 资 金 到 位 后 将 用 于 公 司 工 程 总 承 包 业 务 工 程 总 承 包 业 务 承 接 和 执 行 的 过 程 中 存 在 诸 多 风 险, 随 着 募 集 资 金 到 位 后 经 营 规 模 尤 其 是 工 程 总 承 包 业 务 规 模 的 扩 大, 公 司 将 会 面 临 人 员 技 术 管 理 等 方 面 更 大 的 挑 战, 公 司 工 程 总 承 包 业 务 的 各 项 风 险 也 将 被 放 大 公 司 必 须 通 过 不 断 健 全 项 目 管 理 体 系, 进 一 步 完 善 内 部 控 制, 不 断 引 进 培 养 和 稳 定 技 术 和 项 目 管 理 团 队 等 一 系 列 措 施, 加 强 和 提 升 公 司 工 程 技 术 水 平 和 项 目 管 理 能 力 如 果 公 司 管 理 体 系 不

54 能 迅 速 适 应 经 营 规 模 变 化, 将 对 公 司 的 经 营 状 况 和 盈 利 能 力 产 生 不 利 影 响 ( 二 ) 折 旧 和 摊 销 增 加 对 利 润 的 影 响 技 术 中 心 升 级 建 设 项 目 建 成 及 扩 大 工 程 总 承 包 业 务 所 需 流 动 资 金 项 目 实 施 后, 每 年 新 增 的 固 定 资 产 折 旧 无 形 资 产 摊 销 金 额 以 及 直 接 费 用 不 超 过 1, 万 元 由 于 募 集 资 金 项 目 的 建 设 无 法 立 即 产 生 直 接 效 益 或 间 接 效 益, 从 而 导 致 公 司 净 利 润 存 在 下 降 的 风 险 五 核 心 技 术 人 员 流 失 的 风 险 工 程 咨 询 设 计 和 工 程 总 承 包 项 目 的 执 行 很 大 程 度 上 依 赖 于 技 术 人 员 尤 其 是 核 心 技 术 人 员 丰 富 的 专 业 知 识 和 经 验 积 累 ; 同 时, 公 司 的 核 心 技 术 骨 干 是 公 司 品 牌 价 值 的 有 机 组 成 部 分, 对 项 目 的 顺 利 承 揽 具 有 积 极 的 意 义 随 着 业 务 的 发 展, 公 司 对 于 掌 握 核 心 技 术 的 专 业 人 才 的 需 求 越 来 越 大 目 前 公 司 已 建 立 起 完 善 的 人 才 激 励 机 制 和 保 密 制 度, 采 取 定 期 培 训 完 善 福 利 政 策 和 职 业 规 划 营 造 人 性 化 和 谐 共 进 的 企 业 氛 围 等 措 施 来 凝 聚 核 心 团 队 今 后 还 将 通 过 制 订 和 推 行 股 权 激 励 计 划, 继 续 加 大 对 管 理 人 员 和 技 术 骨 干 的 激 励 然 而, 随 着 市 场 竞 争 的 加 剧, 行 业 对 专 业 人 员 的 需 求 与 日 俱 增, 受 个 人 职 业 规 划 工 作 环 境 家 庭 等 因 素 的 影 响, 仍 然 存 在 核 心 技 术 人 员 流 失 的 可 能 性, 将 给 公 司 的 经 营 发 展 带 来 一 定 的 风 险 六 技 术 更 新 风 险 目 前, 公 司 在 合 成 纤 维 合 成 橡 胶 合 成 树 脂 及 其 原 料 领 域 具 备 国 内 领 先 的 工 程 技 术 和 工 程 化 能 力, 拥 有 丰 富 的 工 程 业 绩 和 技 术 积 累 但 是, 随 着 合 成 材 料 领 域 基 础 研 究 和 工 业 化 应 用 研 究 的 不 断 深 入 以 及 合 成 材 料 品 种 的 更 新 换 代, 公 司 如 果 不 能 持 续 提 高 新 技 术 新 工 艺 的 工 程 化 能 力, 将 削 弱 公 司 在 上 述 领 域 的 工 程 技 术 优 势, 从 而 面 临 市 场 竞 争 力 降 低 的 风 险 七 知 识 产 权 风 险 知 识 产 权 的 开 发 和 保 护 工 作 是 一 个 动 态 的 过 程, 公 司 在 知 识 产 权 方 面 可 能 面

55 临 以 下 风 险 : 一 是 知 识 产 权 被 侵 权 的 风 险 如 果 公 司 对 行 业 内 的 技 术 发 展 趋 势 和 研 究 现 状 判 断 失 误, 或 公 司 未 及 时 对 技 术 成 果 申 请 专 利 保 护 而 被 竞 争 对 手 抢 先 申 请, 将 不 仅 造 成 研 发 费 用 的 无 效 支 出, 还 可 能 因 使 用 该 项 技 术 而 产 生 侵 权 风 险, 对 公 司 经 营 带 来 不 利 影 响 二 是 知 识 产 权 的 失 密 风 险 随 着 行 业 内 人 才 竞 争 不 断 加 剧, 受 个 人 职 业 规 划 工 作 环 境 家 庭 等 因 素 的 影 响, 存 在 核 心 技 术 人 员 流 失 以 及 由 此 带 来 的 技 术 失 密 的 可 能 性, 对 公 司 的 经 营 发 展 产 生 不 利 影 响 另 外, 在 合 作 开 发 新 技 术 新 工 艺 以 及 项 目 投 标 时 对 技 术 路 径 的 详 细 描 述 等, 也 可 能 产 生 知 识 产 权 失 密 的 风 险 八 市 场 竞 争 风 险 从 目 前 公 司 所 属 行 业 市 场 整 体 角 度 看, 本 公 司 尚 未 取 得 市 场 垄 断 地 位 一 方 面, 国 际 竞 争 对 手 通 过 在 国 内 设 立 独 资 公 司 中 外 合 资 公 司 或 者 并 购 国 内 勘 察 设 计 企 业 等 方 式 直 接 参 与 国 内 市 场 竞 争 ; 另 一 方 面, 国 内 工 程 公 司 在 不 断 提 升 技 术 管 理 方 面 能 力 的 同 时, 也 在 寻 求 行 业 内 并 购 或 上 市 融 资 以 进 一 步 提 高 技 术 能 力 和 资 金 实 力 随 着 国 外 工 程 公 司 对 我 国 石 油 和 化 工 工 程 勘 察 设 计 市 场 的 理 解 不 断 加 深 以 及 国 内 工 程 公 司 不 断 发 展, 公 司 所 处 行 业 将 会 形 成 更 为 多 元 化 的 市 场 竞 争 格 局 如 果 公 司 不 能 持 续 强 化 自 身 竞 争 优 势 并 抓 住 机 遇 进 一 步 提 高 市 场 份 额, 将 有 可 能 在 市 场 竞 争 中 处 于 不 利 地 位 九 客 户 集 中 度 较 高 的 风 险 公 司 从 事 石 油 化 工 现 代 煤 化 工 行 业 的 工 程 咨 询 设 计 和 工 程 总 承 包 业 务, 由 于 我 国 能 源 石 油 化 工 行 业 特 点 决 定 了 公 司 所 服 务 的 目 标 客 户 主 要 集 中 在 国 有 和 民 营 大 型 集 团, 且 项 目 投 资 金 额 通 常 较 大 ; 此 外, 受 制 于 公 司 资 金 人 员 等 因 素, 公 司 特 定 年 度 能 够 承 接 并 执 行 的 合 同 数 量 有 限, 单 个 合 同 金 额 较 大 的 特 点 决 定 了 公 司 的 客 户 集 中 度 较 高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工 程 咨 询 设 计 业 务 的 前 五 大 客 户 收 入 金 额 及 占 当 期 工 程 咨 询 设 计 业 务 收 入 总 额 的 比 例 如 下 :

56 12015 年 1-9 月 客 户 名 称 金 额 ( 万 元 ) 比 例 沧 州 旭 阳 化 工 有 限 公 司 1, % 福 建 永 荣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1, % 山 东 滕 州 瑞 达 化 工 有 限 公 司 1, % 中 国 石 化 集 团 资 产 经 营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巴 陵 石 化 分 公 司 % 中 国 石 油 化 工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武 汉 分 公 司 % 合 计 5, % 年 客 户 名 称 金 额 ( 万 元 ) 比 例 东 营 华 驰 新 能 源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2, % 辽 宁 缘 泰 石 油 化 工 有 限 公 司 2, % 沧 州 旭 阳 化 工 有 限 公 司 2, % 中 国 石 化 集 团 资 产 经 营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巴 陵 石 化 分 公 司 1, % 中 国 石 油 化 工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武 汉 分 公 司 % 合 计 8, % 年 客 户 名 称 金 额 ( 万 元 ) 比 例 福 建 巴 陵 己 内 酰 胺 有 限 公 司 5, % 沧 州 旭 阳 化 工 有 限 公 司 2, % 中 国 石 油 化 工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武 汉 分 公 司 % 河 北 石 焦 化 工 有 限 公 司 % 中 国 石 油 集 团 工 程 设 计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西 南 分 公 司 % 合 计 10, % 年 客 户 名 称 金 额 ( 万 元 ) 比 例 山 西 潞 宝 兴 海 新 材 料 有 限 公 司 7, % 中 国 石 油 化 工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巴 陵 分 公 司 2, % 中 国 石 油 化 工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武 汉 分 公 司 2, % 中 国 石 油 化 工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石 家 庄 炼 化 分 公 司 1, %

57 中 国 石 化 集 团 资 产 经 营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巴 陵 石 化 分 公 司 1, % 合 计 15, %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工 程 总 承 包 业 务 的 前 五 大 客 户 收 入 金 额 及 占 当 期 工 程 总 承 包 业 务 总 收 入 的 比 例 如 下 : 年 1-9 月 客 户 名 称 金 额 ( 万 元 ) 比 例 山 西 潞 宝 兴 海 新 材 料 有 限 公 司 16, % 辽 宁 缘 泰 石 油 化 工 有 限 公 司 1, % 东 营 华 驰 新 能 源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 山 东 滕 州 瑞 达 化 工 有 限 公 司 % 合 计 19, % 年 客 户 名 称 金 额 ( 万 元 ) 比 例 山 西 潞 宝 兴 海 新 材 料 有 限 公 司 52, % 河 北 石 焦 化 工 有 限 公 司 % 辽 宁 缘 泰 石 油 化 工 有 限 公 司 % 北 京 古 北 水 镇 旅 游 有 限 公 司 % 合 计 53, % 注 : 收 入 比 例 合 计 超 100%, 系 2014 年 乌 审 旗 庆 港 洁 能 资 源 利 用 有 限 公 司 对 庆 港 项 目 工 程 决 算 组 织 审 计, 核 减 项 目 决 算 金 额 所 致 年 客 户 名 称 金 额 ( 万 元 ) 比 例 山 西 潞 宝 兴 海 新 材 料 有 限 公 司 59, % 成 都 盛 特 石 油 装 备 模 拟 技 术 开 发 有 限 公 司 % 克 拉 玛 依 新 捷 液 化 天 然 气 有 限 公 司 % 河 北 石 焦 化 工 有 限 公 司 % 合 计 59, % 年 客 户 名 称 金 额 ( 万 元 ) 比 例 乌 审 旗 庆 港 洁 能 资 源 利 用 有 限 公 司 13, % 山 西 潞 宝 兴 海 新 材 料 有 限 公 司 4, % 新 疆 圣 雄 能 源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1, %

58 克 拉 玛 依 新 捷 液 化 天 然 气 有 限 公 司 1, % 合 计 20, % 综 上, 年 1-9 月, 公 司 工 程 咨 询 设 计 业 务 前 五 大 客 户 合 计 占 当 期 工 程 咨 询 设 计 业 务 总 收 入 的 比 例 分 别 为 66.85% 64.04% 62.21% 和 65.67%; 工 程 总 承 包 业 务 收 入 前 五 大 合 计 占 当 期 工 程 总 承 包 业 务 总 收 入 的 比 例 均 达 到 100%, 客 户 相 对 集 中 这 主 要 是 受 制 于 资 金 人 员 等 因 素, 公 司 报 告 期 内 能 够 承 接 并 执 行 的 合 同 数 量 有 限 由 于 合 同 金 额 较 大 且 项 目 周 期 较 长, 导 致 公 司 工 程 总 承 包 业 务 收 入 主 要 来 源 于 某 一 工 程 总 承 包 项 目 但 随 着 新 的 工 程 总 承 包 项 目 的 陆 续 开 工 和 实 施, 公 司 收 入 所 依 赖 的 客 户 将 随 之 变 化, 这 与 通 常 意 义 上 的 单 一 客 户 依 赖 或 客 户 集 中 度 过 高 有 所 区 别 如 2012 年 公 司 工 程 总 承 包 业 务 收 入 来 源 于 庆 港 项 目, 则 第 一 大 客 户 为 乌 审 旗 庆 港 洁 能 资 源 利 用 有 限 公 司 ; 年 1-9 月 的 工 程 总 承 包 业 务 收 入 主 要 来 源 于 潞 宝 项 目, 则 第 一 大 客 户 为 山 西 潞 宝 兴 海 新 材 料 有 限 公 司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前 五 大 客 户 ( 按 同 一 控 制 下 合 并 口 径 ) 收 入 合 计 占 同 期 营 业 收 入 总 额 的 比 重 分 别 为 89.08% 95.14% 94.40% 和 86.20%, 其 中 : 山 西 潞 宝 兴 海 新 材 料 有 限 公 司 收 入 占 当 期 营 业 收 入 总 额 的 比 重 分 别 为 27.19% 78.09% 79.83% 和 62.33% 报 告 期 内, 中 国 石 化 集 团 成 员 企 业 和 中 国 石 油 集 团 成 员 企 业 合 计 收 入 占 当 期 营 业 收 入 总 额 的 比 例 分 别 为 56.16% 12.62% 6.11% 和 8.51% 公 司 前 五 大 客 户 构 成 的 变 化, 主 要 由 于 公 司 稳 步 推 进 其 他 行 业 领 域 及 客 户 的 开 发 由 于 潞 宝 项 目 合 同 金 额 较 大, 使 得 年 1-9 月 来 源 于 山 西 潞 宝 兴 海 新 材 料 有 限 公 司 的 收 入 占 比 较 高 公 司 主 营 业 务 收 入 主 要 集 中 在 前 五 大 客 户 的 业 务 特 点, 以 及 报 告 期 内 个 别 客 户 收 入 占 比 较 高 的 情 形, 使 公 司 存 在 客 户 集 中 度 较 高 和 个 别 客 户 收 入 占 比 较 高 的 风 险 如 果 特 定 报 告 期 内 的 大 客 户 经 营 情 况 发 生 不 利 变 化, 将 对 公 司 的 财 务 状 况 和 经 营 业 绩 产 生 重 大 不 利 影 响 十 营 运 资 金 不 足 引 致 的 风 险 在 开 展 工 程 总 承 包 业 务 的 过 程 中, 一 方 面, 充 足 的 资 金 储 备 是 公 司 成 功 获 得 工 程 总 承 包 项 目 的 必 备 条 件 ; 另 一 方 面, 工 程 总 承 包 项 目 在 投 标 中 标 履 约

59 开 工 施 工 和 完 工 阶 段 均 对 资 金 有 较 大 的 需 求 公 司 依 托 其 在 专 业 服 务 领 域 所 具 备 的 国 内 领 先 的 技 术 水 平 和 工 程 化 能 力, 向 客 户 提 供 高 质 量 的 工 程 设 计 和 工 程 总 承 包 服 务 这 种 业 务 模 式 使 得 公 司 在 经 营 过 程 中 并 不 需 要 大 量 的 固 定 资 产 投 入, 资 产 主 要 由 货 币 资 金 应 收 账 款 预 付 账 款 和 存 货 等 流 动 资 产 组 成, 上 述 资 产 结 构 使 公 司 难 以 通 过 抵 押 贷 款 方 式 获 取 营 运 资 金, 导 致 公 司 在 特 定 年 度 内 承 揽 和 实 施 的 工 程 项 目 特 别 是 工 程 总 承 包 项 目 数 量 有 限, 公 司 可 能 存 在 因 营 运 资 金 不 足 而 影 响 工 程 总 承 包 业 务 实 施 进 度 及 业 务 规 模 快 速 增 长 的 风 险 十 一 税 收 优 惠 政 策 变 化 的 风 险 根 据 湖 南 省 科 学 技 术 厅 湖 南 省 财 政 厅 湖 南 省 国 家 税 务 局 湖 南 省 地 方 税 务 局 关 于 认 定 长 沙 隆 泰 微 波 热 工 有 限 公 司 等 148 家 企 业 为 湖 南 省 2009 年 第 三 批 高 新 技 术 企 业 的 通 知 ( 湘 科 高 办 字 [2010]20 号 ), 公 司 被 认 定 为 高 新 技 术 企 业, 自 2009 年 1 月 1 日 至 2011 年 12 月 31 日 按 15% 的 优 惠 税 率 缴 纳 企 业 所 得 税 ; 2013 年 2 月 28 日, 发 行 人 通 过 高 新 技 术 企 业 资 格 复 审, 取 得 新 的 注 册 号 为 GF 的 高 新 技 术 企 业 证 书 ( 证 书 签 发 日 期 为 2012 年 11 月 12 日, 证 书 有 效 期 至 2015 年 11 月 12 日 ), 自 2012 年 1 月 1 日 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 按 15% 的 优 惠 税 率 缴 纳 企 业 所 得 税 根 据 湖 南 省 科 学 技 术 厅 湖 南 省 财 政 厅 湖 南 省 国 家 税 务 局 湖 南 省 地 方 税 务 局 关 于 认 定 湖 南 海 尚 环 境 生 物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等 189 家 企 业 为 湖 南 省 2015 年 第 一 批 高 新 技 术 企 业 的 通 知 ( 湘 科 高 字 [2015]190 号 ), 公 司 被 认 定 为 高 新 技 术 企 业, 取 得 新 的 注 册 号 为 GR 的 高 新 技 术 企 业 证 书 ( 发 证 日 期 为 2015 年 10 月 28 日, 有 效 期 三 年 ) 如 果 公 司 未 来 不 能 持 续 符 合 高 新 技 术 企 业 所 应 满 足 的 各 项 条 件, 则 会 影 响 高 新 技 术 企 业 资 格 的 后 续 认 定, 将 不 能 享 受 高 新 技 术 企 业 的 优 惠 税 率, 会 对 公 司 净 利 润 水 平 产 生 一 定 影 响 另 外, 国 家 高 新 技 术 企 业 所 得 税 政 策 的 变 化 也 会 对 公 司 净 利 润 带 来 影 响

60 十 二 期 末 应 收 账 款 不 能 收 回 的 风 险 年 1-9 月, 公 司 应 收 账 款 期 末 余 额 分 别 为 21, 万 元 45, 万 元 69, 万 元 和 63, 万 元 未 来 随 着 公 司 经 营 规 模 的 扩 大, 应 收 账 款 可 能 进 一 步 增 加, 应 收 账 款 不 能 及 时 回 收 将 给 公 司 带 来 一 定 的 营 运 资 金 压 力 并 可 能 导 致 坏 账 风 险 截 至 2015 年 9 月 30 日 公 司 应 收 山 西 潞 宝 兴 海 新 材 料 有 限 公 司 的 账 款 为 43, 万 元, 占 应 收 账 款 余 额 69.62%, 存 在 应 收 账 款 集 中 的 风 险 2015 年 10 月 1 日 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 公 司 应 收 账 款 回 款 合 计 25, 万 元, 其 中 山 西 潞 宝 兴 海 新 材 料 有 限 公 司 回 款 19,500 万 元, 占 当 期 总 回 款 金 额 的 76.89% 十 三 潞 宝 项 目 相 关 风 险 由 于 潞 宝 项 目 合 同 金 额 较 大 且 项 目 周 期 较 长, 使 得 该 项 目 成 为 2013 年 度 至 2015 年 1-9 月 公 司 工 程 总 承 包 业 务 收 入 的 主 要 来 源, 对 报 告 期 内 的 经 营 业 绩 影 响 较 大 在 潞 宝 项 目 执 行 的 过 程 中, 经 双 方 协 商, 中 交 日 期 多 次 变 更, 现 整 体 具 备 中 交 条 件 的 日 期 调 整 为 2016 年 6 月 30 日, 较 原 合 同 最 初 约 定 的 中 交 时 间 存 在 延 期 在 潞 宝 项 目 后 续 实 施 过 程 中, 可 能 因 宏 观 经 济 形 势 项 目 相 关 政 策 调 整 等 不 可 控 因 素 影 响, 使 得 该 项 目 再 次 出 现 延 期 甚 至 中 止, 将 导 致 发 行 人 应 收 账 款 出 现 逾 期 甚 至 不 能 收 回 的 风 险, 存 货 资 产 面 临 变 现 或 不 能 回 收 的 风 险, 从 而 对 发 行 人 未 来 经 营 业 绩 产 生 重 大 不 利 影 响 十 四 净 资 产 收 益 率 下 降 的 风 险 本 次 股 票 发 行 后, 公 司 的 净 资 产 将 大 幅 度 增 加 由 于 工 程 总 承 包 业 务 的 承 揽 能 力 和 承 建 能 力 的 提 高 是 一 个 渐 进 的 过 程, 技 术 中 心 升 级 也 需 要 一 定 的 建 设 期, 募 集 资 金 投 资 项 目 难 以 快 速 产 生 效 益 因 此, 短 期 内 由 于 净 资 产 的 大 幅 度 增 长 会 使 公 司 的 净 资 产 收 益 率 出 现 一 定 程 度 的 下 降

61 十 五 股 市 风 险 影 响 股 市 价 格 波 动 的 原 因 十 分 复 杂, 股 票 价 格 不 仅 取 决 于 公 司 的 经 营 状 况, 同 时 也 受 利 率 汇 率 通 货 膨 胀 国 内 外 政 治 经 济 环 境 市 场 买 卖 力 量 对 比 重 大 自 然 灾 害 发 生 以 及 投 资 者 心 理 预 期 的 影 响 而 发 生 波 动 因 此, 公 司 提 醒 投 资 者, 在 投 资 本 公 司 股 票 时 可 能 因 股 价 波 动 而 遭 受 损 失

62 第 五 节 发 行 人 基 本 情 况 一 发 行 人 概 况 中 文 名 称 : 湖 南 百 利 工 程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英 文 名 称 : HUNAN BAILI ENGINEERING SCI&TECH CO.,LTD 注 册 资 本 : 16,800 万 元 法 定 代 表 人 : 王 海 荣 成 立 日 期 : 1992 年 11 月 11 日 住 所 : 岳 阳 市 岳 阳 楼 区 洞 庭 大 道 1 号 邮 政 编 码 : 联 系 电 话 : 传 真 : 电 子 信 箱 : [email protected] 互 联 网 网 址 : 经 营 范 围 : 凭 国 家 颁 发 的 资 质 证 书 从 事 国 内 外 工 程 设 计 工 程 咨 询 服 务 ; 在 工 程 设 计 许 可 范 围 内 开 展 国 内 外 工 程 总 承 包 工 程 项 目 管 理 与 对 外 派 遣 实 施 境 外 工 程 所 需 的 劳 务 人 员 ; 工 程 项 目 的 机 电 设 备 自 动 化 仪 表 建 筑 材 料 的 销 售 ; 货 物 技 术 进 出 口 业 务 ; 本 公 司 业 务 范 围 内 的 技 术 开 发 技 术 服 务 与 技 术 转 让 ; 计 算 机 软 件 开 发 及 销 售 ; 文 印 打 字 晒 图 服 务 ( 依 法 须 经 批 准 的 项 目, 经 相 关 部 门 批 准 后 方 可 开 展 经 营 活 动 )

63 二 发 行 人 改 制 设 立 情 况 ( 一 ) 发 行 人 设 立 方 式 及 发 起 人 本 公 司 系 由 百 利 有 限 整 体 变 更 设 立, 设 立 时 总 股 本 为 9,000 万 元 人 民 币 公 司 于 2011 年 12 月 16 日 在 岳 阳 市 工 商 行 政 管 理 局 注 册 登 记, 取 得 注 册 号 为 的 企 业 法 人 营 业 执 照 公 司 发 起 人 包 括 : 湖 南 海 新 投 资 有 限 公 司 吉 林 成 朴 丰 祥 股 权 投 资 基 金 合 伙 企 业 ( 有 限 合 伙 ) 和 吉 林 雨 田 股 权 投 资 基 金 合 伙 企 业 ( 有 限 合 伙 ) 公 司 设 立 时, 各 发 起 人 持 股 情 况 如 下 : 股 东 名 称 股 份 数 额 ( 万 股 ) 股 权 比 例 湖 南 海 新 投 资 有 限 公 司 6,300 70% 吉 林 成 朴 丰 祥 股 权 投 资 基 金 合 伙 企 业 ( 有 限 合 伙 ) 1,800 20% 吉 林 雨 田 股 权 投 资 基 金 合 伙 企 业 ( 有 限 合 伙 ) % 合 计 9, % ( 二 ) 发 行 人 成 立 前 后, 主 要 发 起 人 拥 有 的 主 要 资 产 和 实 际 从 事 的 主 要 业 务 2011 年 7 月, 公 司 主 要 发 起 人 海 新 投 资 从 RH 香 港 受 让 武 炼 工 程 100% 的 股 权, 成 为 武 炼 工 程 的 唯 一 股 东 2011 年 9 月, 海 新 投 资 将 其 持 有 的 武 炼 工 程 100% 股 权 转 让 给 百 利 有 限, 武 炼 工 程 成 为 百 利 有 限 的 全 资 子 公 司 自 此, 主 要 发 起 人 海 新 投 资 除 拥 有 公 司 的 权 益 外, 未 持 有 其 他 公 司 的 股 权 公 司 整 体 变 更 设 立 前, 主 要 发 起 人 海 新 投 资 的 主 要 业 务 是 以 自 有 资 金 进 行 项 目 投 资 股 权 投 资 实 业 投 资 资 产 重 组 及 收 购 兼 并 ; 投 资 管 理 投 资 咨 询 商 务 咨 询 公 司 整 体 变 更 设 立 后, 主 要 发 起 人 海 新 投 资 的 主 要 业 务 未 发 生 变 化

64 ( 三 ) 发 行 人 拥 有 的 主 要 资 产 和 实 际 从 事 的 主 要 业 务 公 司 由 百 利 有 限 整 体 变 更 设 立, 承 继 了 其 整 体 资 产 和 全 部 业 务 公 司 拥 有 经 营 所 需 的 固 定 资 产 无 形 资 产 和 流 动 资 产 变 更 前 后 公 司 主 要 业 务 未 发 生 重 大 变 更, 公 司 经 营 范 围 是 : 凭 国 家 颁 发 的 资 质 证 书 从 事 工 程 设 计 工 程 咨 询 服 务 ; 在 工 程 设 计 许 可 范 围 内 开 展 工 程 总 承 包 与 工 程 项 目 管 理 业 务 ( 不 含 工 程 勘 察 和 施 工 ); 工 程 项 目 的 机 电 设 备 自 动 化 仪 表 建 筑 材 料 的 销 售 ; 本 公 司 业 务 范 围 内 的 技 术 开 发 技 术 服 务 与 技 术 转 让 计 算 机 软 件 开 发 及 销 售 ; 文 印 打 字 晒 图 服 务 关 于 公 司 资 产 的 具 体 情 况 见 第 六 节 业 务 与 技 术 之 五 发 行 人 的 主 要 经 营 性 固 定 资 产 和 无 形 资 产 的 相 关 内 容 ( 四 ) 发 行 人 成 立 前 后 的 业 务 流 程 本 公 司 系 百 利 有 限 整 体 变 更 设 立, 改 制 前 后 业 务 流 程 没 有 发 生 变 化 具 体 的 业 务 流 程 参 阅 第 六 节 业 务 与 技 术 之 四 ( 三 ) 主 要 业 务 流 程 ( 五 ) 发 行 人 成 立 以 来, 在 生 产 经 营 方 面 与 主 要 发 起 人 的 关 联 关 系 及 演 变 情 况 自 2011 年 12 月 16 日 整 体 变 更 为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后, 本 公 司 在 生 产 经 营 方 面 与 主 要 发 起 人 海 新 投 资 无 关 联 关 系 ( 六 ) 发 起 人 出 资 资 产 的 产 权 变 更 手 续 办 理 情 况 本 公 司 由 百 利 有 限 整 体 变 更 设 立 而 来, 承 继 了 其 所 有 的 资 产 业 务 债 权 债 务 和 人 员, 发 起 人 出 资 资 产 的 产 权 变 更 手 续 已 办 理 完 毕

65 三 发 行 人 历 史 沿 革 股 本 形 成 及 重 大 资 产 重 组 情 况 ( 一 ) 发 行 人 前 身 的 改 制 设 立 及 相 关 股 权 变 动 发 行 人 系 由 百 利 有 限 于 2011 年 12 月 16 日 整 体 变 更 设 立, 百 利 有 限 系 在 其 前 身 巴 陵 石 油 化 工 设 计 院 吸 收 参 加 改 制 的 全 民 所 有 制 职 工 的 补 偿 补 助 金 置 换 的 净 资 产 经 营 者 岗 位 激 励 股 和 部 分 现 金 出 资 的 基 础 上 改 制 而 来 发 行 人 前 身 可 追 溯 至 1970 年 成 立 的 中 国 人 民 解 放 军 总 后 勤 部 2348 工 程 指 挥 部 ( 巴 陵 石 化 前 身 ) 下 属 的 设 计 服 务 连, 后 历 经 中 国 人 民 解 放 军 总 后 勤 部 化 工 生 产 管 理 局 设 计 研 究 所 中 国 人 民 解 放 军 后 字 277 部 队 研 究 设 计 所 岳 阳 化 工 总 厂 设 计 所 巴 陵 石 油 化 工 公 司 设 计 院 等 发 展 阶 段 1 巴 陵 石 油 化 工 设 计 院 的 成 立 和 发 展 (1)1992 年 11 月, 巴 陵 石 油 化 工 设 计 院 设 立 百 利 有 限 的 前 身 巴 陵 石 油 化 工 设 计 院 系 国 有 企 业 下 属 独 立 法 人 单 位, 成 立 于 1992 年 11 月 11 日 1992 年 10 月 31 日, 巴 陵 石 化 下 发 巴 石 化 (1992) 人 字 第 77 号 关 于 设 计 院 更 名 的 批 复, 同 意 将 原 巴 陵 石 油 化 工 公 司 设 计 院 变 更 为 具 有 法 人 资 格 的 巴 陵 石 油 化 工 设 计 院 巴 陵 石 油 化 工 设 计 院 设 立 后 的 性 质 为 全 民 所 有 制, 主 管 部 门 为 巴 陵 石 化, 注 册 资 金 为 人 民 币 540 万 元, 经 营 范 围 为 : 主 营 : 石 油 化 工 化 工 化 纤 及 工 业 与 民 用 建 筑 等 设 计 和 技 术 服 务 工 程 勘 测 可 行 性 研 究 ; 兼 营 : 技 术 资 料 出 版 电 子 计 算 机 软 件 开 发 1992 年 11 月 6 日, 巴 陵 石 化 为 此 次 设 立 出 资 出 具 了 资 金 担 保 证 明 1992 年 11 月 11 日, 巴 陵 石 油 化 工 设 计 院 在 湖 南 省 工 商 行 政 管 理 局 办 理 注 册 登 记, 并 取 得 注 册 号 为 的 企 业 法 人 营 业 执 照 (2)2001 年 4 月, 注 册 资 本 变 更 2001 年 3 月 31 日, 巴 陵 石 化 决 定 对 巴 陵 石 油 化 工 设 计 院 进 行 增 资, 将 巴 陵 石 油 化 工 设 计 院 的 注 册 资 本 由 540 万 元 增 加 至 1,000 万 元 岳 阳 金 源 有 限 责 任 会

66 计 师 事 务 所 出 具 了 金 源 所 验 字 (2001) 第 25 号 验 资 报 告 对 此 次 增 资 进 行 了 验 证 2001 年 4 月, 巴 陵 石 油 化 工 设 计 院 取 得 变 更 后 的 注 册 号 为 的 企 业 法 人 营 业 执 照 2 巴 陵 石 油 化 工 设 计 院 改 制 设 立 百 利 有 限 (1) 改 制 设 立 的 过 程 根 据 原 国 家 经 贸 委 等 八 部 委 颁 布 的 关 于 国 有 大 中 型 企 业 主 辅 分 离 辅 业 改 制 分 流 安 置 富 余 人 员 的 实 施 办 法 ( 国 经 贸 企 改 [2002]859 号 ) 文 件 精 神, 中 国 石 化 集 团 于 2003 年 3 月 31 日 下 发 关 于 印 发 < 中 国 石 油 化 工 集 团 公 司 改 制 分 流 实 施 意 见 > 的 通 知 ( 中 国 石 化 企 [2003]174 号 ), 明 确 了 改 制 分 流 范 围 原 则 目 标 资 产 权 属 劳 动 关 系 股 权 设 置 及 法 人 治 理 结 构 等 事 项 据 此, 巴 陵 石 油 化 工 设 计 院 启 动 改 制 分 流 工 作 2003 年 6 月 20 日, 巴 陵 石 油 化 工 设 计 院 向 巴 陵 石 化 提 交 关 于 上 报 < 巴 陵 石 油 化 工 设 计 院 改 制 分 流 初 步 方 案 > 的 请 示 ( 巴 石 化 设 计 (2003) 院 字 26 号 ), 方 案 中 确 定 巴 陵 石 油 化 工 设 计 院 改 制 成 为 巴 陵 石 化 不 持 股 的 自 主 经 营 自 负 盈 亏 的 独 立 法 人 实 体 ; 改 制 后 企 业 性 质 为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该 方 案 经 中 国 石 化 集 团 关 于 巴 陵 石 化 公 司 设 计 院 等 单 位 改 制 分 流 初 步 方 案 的 批 复 ( 中 国 石 化 炼 改 [2003]62 号 ) 批 准 2003 年 7 月 10 日, 岳 阳 市 正 阳 资 产 评 估 有 限 公 司 出 具 土 地 估 价 报 告 ( 岳 正 估 字 (2003) 第 097 号 ), 以 2003 年 7 月 1 日 作 为 估 价 基 准 日 对 巴 陵 石 油 化 工 设 计 院 土 地 使 用 权 的 价 格 进 行 评 估, 经 评 估, 巴 陵 石 油 化 工 设 计 院 位 于 北 环 路 面 积 为 6,048 平 方 米 的 土 地 使 用 权 总 价 为 万 元 2003 年 8 月 10 日, 中 兴 财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湖 南 分 所 出 具 巴 陵 石 油 化 工 设 计 院 改 制 分 流 项 目 资 产 评 估 报 告 书 ( 中 兴 财 湘 评 字 ([2003]038 号 ) 确 认 : 经 评 估, 在 评 估 基 准 日 2003 年 6 月 30 日, 巴 陵 石 油 化 工 设 计 院 资 产 总 额 ( 含 土 地 使 用 权 ) 账 面 值 20,145, 元, 评 估 值 14,534, 元 ; 负 债 总 额 账 面 值 9,566, 元, 评 估 值 3,819, 元 ; 净 资 产 账 面 值 10,578, 元, 评 估 值 10,715, 元

67 根 据 上 述 评 估 报 告, 纳 入 巴 陵 石 油 化 工 设 计 院 改 制 分 流 范 围 的 净 资 产 评 估 值 为 10,715, 元 2003 年 11 月 6 日, 巴 陵 石 油 化 工 设 计 院 召 开 职 工 代 表 大 会, 审 议 通 过 了 巴 陵 石 油 化 工 设 计 院 改 制 分 流 实 施 报 告, 同 意 参 加 改 制 的 职 工 与 巴 陵 石 化 解 除 劳 动 合 同 且 获 得 以 相 应 净 资 产 额 支 付 的 补 偿 补 助 金, 并 将 该 等 净 资 产 全 部 转 为 改 制 完 成 后 新 设 立 公 司 的 股 权, 自 改 制 企 业 设 立 登 记 30 日 内, 职 工 与 巴 陵 石 化 的 劳 动 合 同 解 除 2003 年 11 月 27 日, 在 完 成 对 巴 陵 石 油 化 工 设 计 院 资 产 清 查 财 务 审 计 和 资 产 评 估 等 工 作 的 基 础 上, 巴 陵 石 化 向 中 国 石 化 集 团 提 交 关 于 上 报 < 巴 陵 石 化 公 司 设 计 院 改 制 分 流 实 施 报 告 > 的 请 示 ( 巴 陵 石 化 企 [2003]25 号 ) 2003 年 12 月 17 日, 中 国 石 化 集 团 关 于 巴 陵 石 化 设 计 院 等 单 位 改 制 分 流 实 施 方 案 的 批 复 ( 中 国 石 化 炼 [2003]589 号 ) 批 准 了 包 括 巴 陵 石 油 化 工 设 计 院 在 内 的 多 家 单 位 的 改 制 分 流 实 施 方 案 2004 年 2 月 12 日, 经 巴 陵 石 化 巴 陵 石 化 办 [2004]231 号 关 于 同 意 巴 陵 石 油 化 工 设 计 院 改 制 更 名 的 批 复 确 认, 同 意 改 制 完 成 后 巴 陵 石 油 化 工 设 计 院 更 名 为 湖 南 百 利 工 程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2004 年 3 月 2 日, 中 国 石 化 集 团 公 司 炼 化 企 业 经 营 管 理 部 对 巴 陵 石 化 办 [2004]36 号 关 于 调 整 巴 陵 石 油 化 工 设 计 院 经 营 者 岗 位 激 励 股 的 请 示 的 批 复 中 确 定 : 参 加 改 制 人 数 为 195 人, 个 人 补 偿 补 助 置 换 的 净 资 产 金 额 为 万 元, 经 营 者 岗 位 激 励 股 为 万 元 根 据 经 批 复 及 确 认 的 改 制 方 案, 巴 陵 石 油 化 工 设 计 院 在 吸 收 参 加 改 制 全 民 所 有 制 职 工 补 偿 补 助 金 置 换 净 资 产 经 营 者 岗 位 激 励 股 和 部 分 现 金 出 资 的 基 础 上 改 制 组 建 百 利 有 限 公 司 注 册 资 本 为 1,080 万 元, 具 体 构 成 为 : 参 与 改 制 职 工 补 偿 补 助 金 等 价 置 换 改 制 单 位 优 惠 后 净 资 产 万 元, 经 营 者 岗 位 激 励 股 总 额 万 元, 四 名 经 营 者 个 人 以 货 币 出 资 万 元 2004 年 3 月, 国 务 院 国 有 资 产 监 督 管 理 委 员 会 关 于 中 国 石 油 化 工 集 团 公 司 主 辅 分 离 辅 业 改 制 分 流 安 置 富 余 人 员 总 体 方 案 的 批 复 ( 国 资 分 配 [2004]

68 号 ) 批 准 了 包 括 巴 陵 石 油 化 工 设 计 院 在 内 的 中 国 石 化 集 团 主 辅 分 离 辅 业 改 制 分 流 安 置 富 余 人 员 总 体 方 案 巴 陵 石 油 化 工 设 计 院 改 制 设 立 百 利 有 限 的 程 序 合 规 完 备, 百 利 有 限 设 立 后 全 面 承 继 巴 陵 石 油 化 工 设 计 院 的 业 务 资 产 及 负 债 (2) 百 利 有 限 工 商 登 记 2004 年 2 月 20 日, 北 京 中 兴 正 信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有 限 公 司 出 具 中 兴 正 信 验 字 (2004)1-002 号 验 资 报 告 确 认 : 截 至 2004 年 2 月 19 日, 百 利 有 限 注 册 资 本 1,080 万 元, 其 中 包 括 参 加 改 制 职 工 以 补 偿 补 助 额 等 价 置 换 改 制 单 位 优 惠 后 净 资 产 10,715, 元 ( 其 中 包 括 设 置 的 经 营 者 岗 位 激 励 股 1,285, 元 ), 货 币 资 金 为 84, 元 2004 年 2 月 26 日, 百 利 有 限 在 岳 阳 市 工 商 行 政 管 理 局 办 理 注 册 登 记, 并 取 得 注 册 号 为 的 企 业 法 人 营 业 执 照 法 定 代 表 人 为 肖 立 明, 注 册 资 本 为 1,080 万 元, 企 业 类 型 为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经 营 范 围 为 : 凭 国 家 颁 发 的 资 质 证 书 从 事 工 程 勘 察 工 程 设 计 工 程 咨 询 服 务 ; 在 工 程 设 计 许 可 范 围 内 开 展 工 程 总 承 包 与 工 程 项 目 管 理 业 务 ; 计 算 机 软 件 开 发 及 销 售 (3) 百 利 有 限 实 际 出 资 人 数 和 补 偿 补 助 金 置 换 净 资 产 金 额 的 认 定 根 据 国 家 经 贸 委 等 八 部 委 颁 布 的 关 于 国 有 大 中 型 企 业 主 辅 分 离 辅 业 改 制 分 流 安 置 富 余 人 员 的 实 施 办 法 ( 国 经 贸 企 改 [2002]859 号 ) 的 精 神, 中 国 石 化 集 团 公 司 和 巴 陵 石 化 分 别 下 发 了 关 于 印 发 < 关 于 改 制 分 流 中 规 范 劳 动 关 系 的 有 关 规 定 > 的 通 知 ( 中 国 石 化 人 劳 [2003]293 号 ) 和 2003 年 协 议 解 除 劳 动 合 同 实 施 办 法 ( 巴 陵 石 化 人 [2003]34 号 ), 对 参 加 改 制 分 流 职 工 的 劳 动 关 系 进 行 了 规 范 : 参 加 改 制 的 职 工 应 当 与 原 国 有 企 业 ( 巴 陵 石 化 ) 解 除 劳 动 合 同, 改 制 企 业 与 其 重 新 签 订 3 年 以 上 期 限 的 劳 动 合 同 根 据 改 制 分 流 方 案, 巴 陵 石 油 化 工 设 计 院 改 制 补 偿 补 助 金 置 换 的 净 资 产 所 对 应 的 改 制 职 工 人 数 为 195 名 2004 年 3 月 26 日, 经 岳 阳 市 劳 动 和 社 会 保 障 局 鉴 证, 巴 陵 石 油 化 工 设 计 院 参 与 改 制 分 流 的 189 名 职 工 与 巴 陵 石 化 解 除 ( 终 止 ) 劳 动 合 同 关 系 并 签 订 了 新 的 劳 动 合 同, 百 利 有 限 实 际 出 资 人 为 189 人, 其 余 6 人 因

69 未 与 巴 陵 石 化 签 署 解 除 劳 动 合 同 的 协 议 而 未 能 成 为 百 利 有 限 的 实 际 出 资 人 此 时 百 利 有 限 已 完 成 工 商 设 立 登 记,6 名 未 实 际 参 加 改 制 人 员 的 补 偿 补 助 金 置 换 的 净 资 产 共 计 万 元 已 作 为 出 资 计 入 了 百 利 有 限 的 注 册 资 本, 使 得 公 司 改 制 资 产 大 于 应 当 设 置 的 总 股 份 根 据 中 国 石 化 集 团 办 公 厅 制 定 的 关 于 印 发 < 关 于 改 制 分 流 试 点 工 作 的 补 充 意 见 > 的 通 知 ( 中 国 石 化 企 改 [2002]8 号 ) 的 规 定, 改 制 资 产 ( 指 改 制 企 业 在 改 制 基 准 日 预 计 评 估 后 的 净 资 产 ) 应 与 设 置 的 总 股 份 相 适 应, 即 改 制 资 产 设 置 的 总 股 份 当 改 制 资 产 大 于 总 股 份 时, 可 以 对 净 资 产 作 适 当 剥 离, 改 制 资 产 经 适 当 剥 离 后 仍 然 大 于 总 股 份 的, 可 通 过 缩 小 改 制 资 产 范 围 或 动 员 其 他 自 然 人 和 集 团 公 司 以 外 的 法 人 认 购 股 份 的 方 式, 以 求 达 到 与 总 股 份 相 匹 配 考 虑 到 百 利 有 限 已 经 设 立, 并 且 改 制 资 产 与 总 股 份 之 间 的 差 额 较 小, 百 利 有 限 决 定 通 过 动 员 其 他 自 然 人 认 购 股 份 的 方 式 以 达 到 净 资 产 与 总 股 份 相 匹 配 由 于 巴 陵 石 油 化 工 设 计 院 由 全 民 所 有 制 企 业 改 制 为 独 立 面 向 市 场 自 负 盈 亏 的 民 营 企 业, 其 发 展 前 景 存 在 很 大 不 确 定 性, 同 时 公 司 员 工 经 济 实 力 有 限, 均 不 愿 认 购 额 外 股 份 为 了 维 护 改 制 成 果, 保 证 百 利 持 续 稳 定 发 展, 公 司 决 定 将 该 6 人 补 偿 补 助 金 置 换 净 资 产 所 形 成 的 股 权 万 元 仍 登 记 在 原 股 东 代 表 名 下, 并 在 以 后 年 度 组 织 了 内 部 认 购 公 司 股 权 内 部 认 购 的 具 体 内 容 见 本 节 十 ( 二 ) 委 托 持 股 的 变 动 情 况 3 百 利 有 限 受 王 海 荣 王 立 言 实 际 控 制 前 的 股 本 股 权 结 构 及 变 化 情 况 (1)2004 年 2 月, 百 利 有 限 设 立 时 注 册 资 本 为 1,080 万 元 百 利 有 限 是 在 参 加 改 制 的 全 民 所 有 制 职 工 补 偿 补 助 金 置 换 的 净 资 产 经 营 者 岗 位 激 励 股 和 四 名 经 营 者 个 人 以 现 金 出 资 的 基 础 上 改 制 组 建 而 成 由 于 参 加 改 制 的 全 民 所 有 制 职 工 人 数 超 过 公 司 法 关 于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50 人 股 东 人 数 上 限 的 规 定,2003 年 12 月 18 日 巴 陵 石 油 化 工 设 计 院 召 开 股 东 代 表 选 举 大 会, 会 议 选 举 出 第 一 届 股 东 代 表 共 19 名 作 为 工 商 登 记 股 东 组 成 股 东 会 设 立 时, 百 利 有 限 的 股 东 代 表 及 登 记 出 资 情 况 如 下 :

70 序 号 股 东 代 表 出 资 额 ( 元 ) 出 资 比 例 1 肖 立 明 1,071, % 2 陈 文 龙 986, % 3 李 文 辉 983, % 4 李 良 友 969, % 5 杨 平 辉 666, % 6 曾 令 平 666, % 7 綦 群 慧 662, % 8 袁 小 斌 626, % 9 陈 锡 坤 619, % 10 袁 韬 进 551, % 11 陈 曼 柏 538, % 12 杨 俊 平 521, % 13 彭 世 宏 481, % 14 陈 学 敏 353, % 15 管 玉 宇 311, % 16 谢 东 225, % 17 周 胜 良 212, % 18 杨 正 平 179, % 19 杨 辉 170, % 合 计 10,800, % (2)2006 年 4 月, 第 一 次 股 权 转 让 2005 年 10 月 2 日, 公 司 召 开 股 东 会, 决 议 通 过 股 东 周 胜 良 因 离 职 将 其 持 有 的 万 元 出 资 额 以 万 元 人 民 币 转 让 给 股 东 陈 学 敏, 双 方 签 订 了 股 份 转 让 协 议 2006 年 4 月 4 日, 百 利 有 限 取 得 变 更 后 的 企 业 法 人 营 业 执 照 本 次 股 权 转 让 涉 及 的 实 际 出 资 人 的 变 化 见 本 节 十 ( 二 ) 委 托 持 股 的 变 动 情 况 本 次 转 让 后, 百 利 有 限 的 股 东 代 表 及 其 登 记 出 资 情 况 如 下 : 序 号 股 东 代 表 出 资 额 ( 元 ) 出 资 比 例 1 肖 立 明 1,071, % 2 陈 文 龙 986, %

71 序 号 股 东 代 表 出 资 额 ( 元 ) 出 资 比 例 3 李 文 辉 983, % 4 李 良 友 969, % 5 杨 平 辉 666, % 6 曾 令 平 666, % 7 綦 群 慧 662, % 8 袁 小 斌 626, % 9 陈 锡 坤 619, % 10 陈 学 敏 565, % 11 袁 韬 进 551, % 12 陈 曼 柏 538, % 13 杨 俊 平 521, % 14 彭 世 宏 481, % 15 管 玉 宇 311, % 16 谢 东 225, % 17 杨 正 平 179, % 18 杨 辉 170, % 合 计 10,800, % (3)2007 年 12 月, 第 二 次 股 权 转 让 因 股 东 代 表 与 实 际 出 资 人 之 间 签 署 的 委 托 投 资 协 议 约 定 的 委 托 期 限 届 满, 百 利 有 限 通 过 选 举 从 173 名 出 资 人 中 产 生 了 新 一 届 18 名 股 东 代 表 2007 年 2 月, 全 部 173 名 实 际 出 资 人 与 18 名 股 东 代 表 重 新 签 订 了 委 托 投 资 协 议 2007 年 12 月 16 日, 新 老 股 东 代 表 之 间 签 署 了 股 权 转 让 协 议 2007 年 12 月 18 日, 百 利 有 限 取 得 此 次 变 更 后 的 企 业 法 人 营 业 执 照 本 次 变 更 后, 百 利 有 限 的 股 东 代 表 及 登 记 出 资 情 况 如 下 : 序 号 股 东 代 表 出 资 额 ( 元 ) 出 资 比 例 1 陈 文 龙 1,194, % 2 肖 立 明 1,143, % 3 李 良 友 1,115, % 4 李 文 辉 765, % 5 曾 令 平 674, %

72 序 号 股 东 代 表 出 资 额 ( 元 ) 出 资 比 例 6 袁 小 斌 649, % 7 彭 世 宏 639, % 8 杨 平 辉 594, % 9 相 利 平 561, % 10 杨 俊 平 493, % 11 刘 国 强 476, % 12 陈 学 敏 455, % 13 袁 韬 进 430, % 14 杨 正 平 396, % 15 王 永 光 325, % 16 汤 宇 315, % 17 李 铁 辉 284, % 18 綦 群 慧 283, % 合 计 10,800, % ( 二 ) 实 际 控 制 人 收 购 百 利 有 限 武 炼 工 程 股 权 及 整 合 1 RH 能 源 收 购 百 利 有 限 武 炼 工 程 股 权 (1) 收 购 背 景 RH 能 源 于 2007 年 在 新 加 坡 证 券 交 易 所 ( 以 下 简 称 新 交 所 ) 上 市 时 的 核 心 业 务 是 生 产 撬 装 设 备 液 体 涂 料 球 阀 止 回 阀 调 节 阀 等 石 油 石 化 设 备 和 阀 门 维 护, 其 分 别 于 2007 年 12 月 收 购 百 利 有 限 2010 年 4 月 收 购 武 炼 工 程, 旨 在 填 补 RH 能 源 在 石 油 化 工 行 业 的 工 程 咨 询 设 计 以 及 工 程 总 承 包 业 务 的 空 白 (2)RH 能 源 收 购 百 利 有 限 100% 股 权 并 增 资 2007 年 12 月 20 日, 百 利 有 限 召 开 股 东 会, 同 意 将 公 司 100% 股 权 全 部 转 让 给 RH 能 源 湖 南 天 翔 联 合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以 2007 年 9 月 30 日 作 为 评 估 基 准 日 对 百 利 有 限 全 部 资 产 和 负 债 进 行 了 评 估, 出 具 了 湘 天 翔 会 所 (2007) 评 报 字 第 20 号 资 产 评 估 报 告 经 评 估, 百 利 有 限 资 产 总 额 账 面 值 为 75,786, 元, 评 估 值

73 为 80,555, 元, 负 债 总 额 账 面 值 为 11,149, 元, 评 估 值 为 11,149, 元, 净 资 产 账 面 值 为 64,637, 元, 评 估 值 为 69,406, 元 本 次 转 让 总 价 款 在 参 考 以 上 评 估 值 的 基 础 上 确 定 为 9,018 万 元 2007 年 12 月 24 日, 百 利 有 限 股 东 与 RH 能 源 签 署 了 股 权 转 让 协 议 ; 同 日, 岳 阳 市 商 务 局 下 发 关 于 同 意 以 股 权 并 购 方 式 收 购 湖 南 百 利 工 程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并 将 其 变 更 为 外 资 企 业 的 批 复 ( 岳 商 外 资 字 [2007]55 号 ), 同 意 RH 能 源 以 9,018 万 元 溢 价 收 购 百 利 有 限 股 权 并 变 更 为 外 商 独 资 企 业 事 宜 ; 同 日, 湖 南 省 人 民 政 府 核 发 了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外 商 投 资 企 业 批 准 证 书 ( 商 外 资 湘 岳 字 [2007]0053 号 ) 2007 年 12 月 29 日, 百 利 有 限 取 得 变 更 后 的 企 业 法 人 营 业 执 照 RH 能 源 分 别 于 2008 年 1 月 16 日 3 月 5 日 3 月 19 日 和 3 月 26 日 分 四 次 通 过 百 利 有 限 向 173 名 实 际 出 资 人 支 付 了 全 部 股 权 转 让 款, 由 百 利 有 限 代 扣 代 缴 个 人 所 得 税 之 后 支 付 给 全 体 出 资 人 湖 南 公 众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有 限 公 司 针 对 股 权 转 让 款 的 支 付 情 况 出 具 了 湘 公 会 司 验 字 [2007] 第 119 号 验 资 报 告, 确 认 股 权 转 让 款 已 经 缴 存 此 次 转 让 完 成 后, 百 利 有 限 成 为 RH 能 源 的 全 资 子 公 司, 公 司 性 质 变 更 为 外 商 投 资 企 业, 受 王 海 荣 和 王 立 言 的 实 际 控 制 变 更 完 成 后, 百 利 有 限 的 股 东 及 其 出 资 情 况 如 下 : 股 东 名 称 注 册 资 本 ( 万 元 ) 出 资 比 例 RH 能 源 1, % 合 计 1, % 2008 年 4 月 8 日 百 利 有 限 召 开 董 事 会 并 作 出 决 议, 同 意 公 司 注 册 资 本 由 1,080 万 元 增 加 到 5,000 万 元, 资 金 来 源 于 公 司 未 分 配 利 润 5,706 万 元 中 的 3,920 万 元 2008 年 4 月 16 日, 岳 阳 市 商 务 局 下 发 关 于 湖 南 百 利 工 程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增 加 投 资 总 额 与 注 册 资 本 的 批 复 ( 岳 商 外 资 字 [2008]19 号 ), 批 准 百 利 有 限 注 册 资 本 由 1,080 万 元 增 加 至 5,000 万 元 ; 同 日, 湖 南 省 人 民 政 府 核 发 了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外 商 投 资 企 业 批 准 证 书 ( 商 外 资 湘 岳 字 [2008]0017 号 ); 同 日, 湖 南 公 众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有 限 公 司 出 具 验 资 报 告 ( 湘 公 会 司 验 字 (2008) 第 116 号 ) 对 本 次 增 资 进 行 了 审 验 ; 同 日, 百 利 有 限 取 得 变 更 后 的 企 业 法 人 营 业 执 照

74 此 次 增 资 后, 百 利 有 限 的 股 东 及 其 出 资 情 况 如 下 : 股 东 名 称 注 册 资 本 ( 万 元 ) 出 资 比 例 RH 能 源 5, % 合 计 5, % (3)RH 香 港 收 购 武 炼 工 程 100% 股 权 武 炼 工 程 的 前 身 为 中 国 石 化 集 团 武 汉 石 化 设 计 院, 于 2005 年 12 月 完 成 改 制 分 流 武 炼 工 程 和 本 公 司 均 致 力 于 为 石 油 化 工 行 业 提 供 工 程 咨 询 设 计 和 工 程 总 承 包 专 业 服 务, 其 中, 武 炼 工 程 在 油 气 加 工 储 运 领 域 的 工 程 设 计 业 务 中 具 备 竞 争 优 势 武 炼 工 程 的 基 本 情 况 见 本 节 六 发 行 人 控 股 及 参 股 子 公 司 情 况 2010 年 3 月 3 日, 武 炼 工 程 召 开 股 东 会, 同 意 将 武 炼 工 程 100% 股 权 转 让 给 RH 香 港 湖 北 中 南 资 产 评 估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以 2009 年 12 月 31 日 作 为 评 估 基 准 日 出 具 鄂 中 南 评 报 字 (2010) 第 005 号 资 产 评 估 报 告 书 确 认 : 经 评 估, 武 炼 工 程 所 拥 有 的 位 于 武 汉 市 青 山 区 青 山 镇 的 一 宗 国 有 土 地 使 用 权 及 其 房 屋 建 筑 物 的 评 估 现 值 为 4,021, 元 湖 北 中 信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有 限 公 司 出 具 鄂 中 信 审 字 2010 第 S014 号 审 计 报 告, 确 认 : 截 至 2009 年 12 月 31 日, 武 炼 工 程 经 审 计 的 净 资 产 为 23,035, 元 根 据 上 述 资 产 评 估 报 告 书 和 审 计 报 告, 湖 北 中 信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有 限 公 司 于 2010 年 3 月 8 日 出 具 说 明, 确 认 : 截 至 2009 年 12 月 31 日, 武 炼 工 程 净 资 产 考 虑 评 估 增 值 因 素 可 折 算 为 24,959, 元 本 次 股 权 转 让 总 价 款 在 参 考 折 算 净 资 产 基 础 ( 扣 除 9,923,580 元 现 金 红 利 ) 后 定 为 35,673,000 元 2010 年 3 月 3 日, 武 炼 工 程 股 东 与 RH 香 港 签 订 股 权 转 让 协 议 2010 年 3 月 22 日, 武 汉 市 商 务 局 出 具 市 商 务 局 关 于 武 汉 炼 化 工 程 设 计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股 权 并 购 变 更 设 立 外 资 企 业 的 批 复 ( 武 商 务 [2010]103 号 ), 同 意 RH 香 港 以 3,567.3 万 元 溢 价 收 购 武 炼 工 程 股 权 并 变 更 为 外 资 企 业 事 宜 2010 年 3 月 24 日, 武 汉 市 人 民 政 府 向 武 炼 工 程 核 发 了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台 港 澳 侨 投 资 企 业 批 准 证 书 ( 商 外 资 武 商 务 字 [2010]103 号 ) 2010 年 4 月 9 日, 武 炼 工 程 取 得 变 更 后 的 企 业 法 人 营 业 执 照

75 RH 香 港 于 2010 年 4 月 30 日 和 6 月 7 日 分 两 次 通 过 武 炼 工 程 23 名 股 东 代 表 支 付 了 全 部 股 权 转 让 款, 由 武 炼 工 程 代 扣 代 缴 个 人 所 得 税 之 后 支 付 给 全 体 69 名 出 资 人 2010 年 6 月 8 日, 湖 南 公 众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有 限 公 司 出 具 了 湘 公 会 司 验 字 2010 第 212 号 验 资 报 告, 确 认 股 权 转 让 款 已 经 缴 存 此 次 转 让 完 成 后, 武 炼 工 程 成 为 RH 香 港 的 全 资 子 公 司, 受 王 海 荣 和 王 立 言 的 实 际 控 制 武 炼 工 程 变 更 为 外 商 投 资 企 业, 股 东 及 其 出 资 情 况 如 下 : 股 东 名 称 注 册 资 本 ( 万 元 ) 出 资 比 例 RH 香 港 % 合 计 % 2 RH 能 源 出 售 百 利 有 限 武 炼 工 程 100% 股 权 (1) 出 售 股 权 的 背 景 2011 年 RH 能 源 制 定 了 多 元 化 经 营 计 划, 拟 通 过 收 购 主 要 业 务 为 石 油 和 天 然 气 勘 探 的 加 拿 大 Zoneda 公 司 100% 股 权 从 而 涉 足 石 油 和 天 然 气 资 源 的 勘 探 开 发 和 生 产 领 域 由 于 这 项 业 务 属 于 资 金 和 技 术 密 集 型 行 业, 先 期 投 入 较 大 ; 为 解 决 部 分 资 金 来 源,RH 能 源 决 定 出 售 百 利 有 限 和 武 炼 工 程 100% 股 权 本 次 出 售 百 利 有 限 武 炼 工 程 100% 股 权 后,RH 能 源 主 要 是 以 撬 装 设 备 球 阀 止 回 阀 调 节 阀 等 石 油 石 化 设 备 自 动 控 制 系 统 设 备 以 及 储 罐 外 层 防 腐 涂 料 化 学 剂 生 产 和 销 售 为 主 营 业 务, 同 时 提 供 阀 门 维 护 监 理 服 务 油 田 井 下 作 业 煤 气 层 测 试 服 务 及 贸 易 服 务 百 利 有 限 武 炼 工 程 是 专 业 从 事 工 程 咨 询 设 计 和 工 程 总 承 包 业 务 的 科 技 型 工 程 公 司, 主 要 服 务 于 石 油 化 工 现 代 煤 化 工 行 业 ; 由 于 业 务 活 动 性 质 有 本 质 差 别, 且 百 利 有 限 和 武 炼 工 程 在 业 务 上 一 直 独 立 运 行, 因 此, 本 次 出 售 对 于 RH 能 源 百 利 有 限 和 武 炼 工 程 均 不 会 造 成 不 利 影 响 (2) 交 易 的 主 要 内 容 及 履 行 的 程 序 2011 年 4 月 5 日,RH 能 源 与 王 海 荣 王 立 言 签 订 买 卖 协 议, 约 定 RH 能 源 将 其 持 有 的 百 利 有 限 武 炼 工 程 100% 的 股 权 以 90% 10% 的 比 例 分 别 转 让 给 王 海 荣 王 立 言 或 其 指 定 的 附 属 公 司 本 次 股 权 转 让 价 款 合 计 人 民 币 198,000,000 元 该 协 议 同 时 还 约 定 RH 能 源 应 偿 付 百 利 有 限 和 武 炼 工 程 的

76 74,800,000 元 可 在 本 交 易 完 成 日 后 6 个 月 内 付 清, 且 不 计 利 息 ( 该 款 项 已 于 2011 年 9 月 30 日 之 前 全 部 归 还 发 行 人 ); 此 外, 百 利 有 限 和 武 炼 工 程 在 今 后 的 业 务 中, 如 涉 及 中 国 境 内 天 然 气 和 石 油 管 道 整 体 组 件 的 设 备 和 系 统 集 成 的 采 购 业 务, 同 等 条 件 下 应 授 予 RH 能 源 优 先 权, 主 要 包 括 紧 急 关 闭 阀 系 统, 定 向 流 控 制 阀 系 统, 流 控 制 阀 系 统,CNG 压 力 调 控 系 统, 密 闭 输 送 计 量 系 统, 在 线 天 然 气 分 析 系 统 以 及 泵 和 电 动 机 系 统 等 2011 年 4 月 5 日,RH 能 源 董 事 会 作 出 决 议 并 公 告 :RH 能 源 计 划 采 取 多 元 化 发 展 战 略, 拟 进 军 油 气 田 开 采 业 务 领 域 ; 审 议 批 准 了 RH 能 源 与 王 海 荣 王 立 言 签 订 的 买 卖 协 议, 同 意 RH 能 源 将 其 持 有 的 百 利 有 限 武 炼 工 程 100% 的 股 权 以 90% 10% 的 比 例 分 别 转 让 给 王 海 荣 王 立 言 上 述 事 项 尚 待 股 东 大 会 审 议 通 过 就 上 述 交 易 事 项,RH 能 源 及 其 独 立 董 事 聘 请 了 独 立 财 务 顾 问 独 立 估 价 师 及 法 律 顾 问 根 据 独 立 估 价 师 仲 量 联 行 西 门 有 限 公 司 出 具 的 估 价 报 告 及 其 摘 要, 在 评 估 基 准 日 2011 年 3 月 31 日, 百 利 有 限 和 武 炼 工 程 100% 股 权 的 公 允 价 值 总 计 180,220,000 元, 其 中 百 利 有 限 100% 股 权 的 公 允 价 值 为 143,812,000 元, 武 炼 工 程 100% 股 权 的 公 允 价 值 为 36,408,000 元 2011 年 7 月 11 日,RH 能 源 董 事 会 发 出 召 开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通 知 :RH 能 源 将 于 2011 年 7 月 26 日 召 开 临 时 股 东 会 审 议 有 关 出 售 百 利 有 限 和 武 炼 工 程 股 权 公 司 涉 足 石 油 和 天 然 气 勘 探 开 发 的 多 元 化 业 务 发 展 等 事 项 2011 年 7 月 26 日,RH 能 源 公 告 股 东 大 会 决 议 : 本 次 股 东 大 会 正 式 通 过 了 2011 年 7 月 11 日 通 知 中 的 全 部 事 项 2011 年 8 月 19 日,RH 能 源 董 事 会 发 布 公 告 :RH 能 源 已 完 成 了 以 下 交 易 事 项 : 第 一, 转 让 百 利 有 限 和 武 炼 工 程 股 权 ; 第 二, 完 成 了 对 Zoneda 公 司 的 收 购 2012 年 8 月 16 日, 新 加 坡 ATMD Bird&Bird 律 师 事 务 所 出 具 确 认 法 律 意 见, 经 审 查 相 关 交 易 文 书 及 新 加 坡 相 关 法 律 法 规 和 新 加 坡 证 券 交 易 所 的 相 关 规 定, 认 为 :RH 能 源 转 让 百 利 有 限 及 武 炼 工 程 的 股 权, 已 经 RH 能 源 董 事 会 及 股 东 大 会 审 议 批 准, 并 履 行 了 新 加 坡 证 券 交 易 所 上 市 管 理 手 册 中 规 定 的 相 关 信 息 披 露 义 务 对 于 上 述 转 让 股 权 行 为, 未 发 现 违 反 新 加 坡 证 券 交 易 所 上 市 管 理 手 册 及 新 加 坡 相 关 法 律 法 规 规 定 的 情 形, 亦 不 存 在 因 此 受 到 新 加 坡 证 券 交 易 所 及 新 加 坡 监 管 当 局 处 罚 及 被 起 诉 的 情 形

77 3 海 新 投 资 受 让 百 利 有 限 和 武 炼 工 程 股 权 2011 年 7 月 8 日, 王 海 荣 和 王 立 言 共 同 出 资 设 立 海 新 投 资, 持 股 比 例 分 别 为 90% 和 10% 2011 年 7 月 9 日, 海 新 投 资 股 东 会 决 定 收 购 百 利 有 限 100% 股 权 和 武 炼 工 程 100% 股 权 2011 年 7 月 18 日, 岳 阳 市 商 务 局 下 发 关 于 同 意 湖 南 百 利 工 程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股 权 转 让 及 终 止 外 资 企 业 章 程 的 批 复 ( 岳 商 [2011]122 号 ), 同 意 百 利 有 限 股 权 转 让 事 宜, 并 要 求 缴 回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外 商 投 资 企 业 批 准 证 书 2011 年 7 月 19 日,RH 能 源 和 海 新 投 资 签 订 了 股 权 转 让 协 议, 约 定 RH 能 源 将 持 有 的 百 利 有 限 全 部 股 权 以 人 民 币 15,800 万 元 转 让 给 海 新 投 资 同 日, RH 香 港 和 海 新 投 资 签 订 了 股 权 转 让 协 议, 约 定 RH 香 港 将 武 炼 工 程 全 部 股 权 以 人 民 币 4,000 万 元 转 让 给 海 新 投 资 2011 年 7 月 21 日, 武 汉 市 商 务 局 下 发 了 市 商 务 局 关 于 武 汉 炼 化 工 程 设 计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变 更 事 项 的 批 复 ( 武 商 务 [2011]340 号 ), 同 意 武 炼 工 程 的 股 权 转 让 事 宜 2011 年 8 月 8 日, 海 新 投 资 分 别 向 RH 能 源 和 RH 香 港 支 付 全 部 股 权 转 让 款, 并 履 行 了 所 得 税 代 扣 代 缴 义 务 海 新 投 资 受 让 百 利 有 限 和 武 炼 工 程 股 权 后, 百 利 有 限 和 武 炼 工 程 企 业 性 质 从 外 商 投 资 企 业 均 变 更 为 内 资 企 业 百 利 有 限 和 武 炼 工 程 分 别 于 2011 年 7 月 26 日 和 2011 年 7 月 25 日 取 得 变 更 后 的 企 业 法 人 营 业 执 照 变 更 完 毕 后, 百 利 有 限 的 股 东 及 其 出 资 情 况 如 下 : 股 东 名 称 注 册 资 本 ( 万 元 ) 出 资 比 例 海 新 投 资 5, % 合 计 5, % 变 更 完 毕 后, 武 炼 工 程 的 股 东 及 其 出 资 情 况 如 下 :

78 股 东 名 称 注 册 资 本 ( 万 元 ) 出 资 比 例 海 新 投 资 % 合 计 % 4 百 利 有 限 收 购 武 炼 工 程 (1) 收 购 背 景 自 2010 年 4 月 开 始, 武 炼 工 程 与 本 公 司 同 受 王 海 荣 和 王 立 言 的 实 际 控 制 武 炼 工 程 和 本 公 司 均 致 力 于 提 供 工 程 咨 询 设 计 和 工 程 总 承 包 专 业 服 务 其 中, 武 炼 工 程 在 油 气 加 工 储 运 ( 属 于 石 油 化 工 产 业 链 的 上 中 游 ) 的 工 程 设 计 方 面 具 备 竞 争 优 势 ; 本 公 司 在 合 成 材 料 领 域 ( 属 于 石 油 化 工 产 业 链 的 中 下 游 ) 以 及 材 料 型 煤 化 工 的 工 程 设 计 工 程 总 承 包 方 面 优 势 突 出 为 实 现 优 势 互 补 资 源 共 享 和 协 同 效 应 丰 富 公 司 客 户 群 增 加 公 司 服 务 内 容 以 及 扩 大 业 务 规 模, 公 司 对 武 炼 工 程 进 行 了 收 购 (2) 交 易 的 主 要 内 容 2011 年 8 月 16 日, 百 利 有 限 召 开 董 事 会 并 作 出 决 议, 同 意 以 4,000 万 元 的 转 让 价 款 受 让 海 新 投 资 所 持 有 的 武 炼 工 程 100% 的 股 权 2011 年 8 月 16 日, 武 炼 工 程 唯 一 股 东 海 新 投 资 作 出 决 定, 同 意 将 其 持 有 的 武 炼 工 程 100% 的 股 权 以 4,000 万 元 的 价 格 转 让 给 百 利 有 限 同 日, 海 新 投 资 与 百 利 有 限 签 署 股 份 转 让 协 议 就 股 权 转 让 事 宜 进 行 了 约 定 2011 年 9 月 1 日, 武 炼 工 程 取 得 变 更 后 的 企 业 法 人 营 业 执 照 2011 年 9 月 5 日, 百 利 有 限 向 海 新 投 资 全 额 支 付 了 股 权 转 让 款 4,000 万 元 此 次 变 更 完 成 后, 武 炼 工 程 的 股 东 及 其 出 资 情 况 如 下 : 股 东 名 称 注 册 资 本 ( 万 元 ) 出 资 比 例 百 利 有 限 % 合 计 % 注 :2011 年 12 月 16 日, 百 利 有 限 整 体 变 更 设 立 百 利 科 技, 截 至 本 招 股 意 向 书 签 署 日, 武 炼 工 程 的 股 东 为 百 利 科 技 此 次 股 权 转 让 系 在 王 海 荣 和 王 立 言 实 际 控 制 的 公 司 之 间 进 行, 未 发 生 实 际 控

79 制 关 系 的 变 化 (3) 股 权 收 购 对 公 司 财 务 状 况 和 经 营 成 果 的 影 响 2010 年 度 和 2011 年 度, 武 炼 工 程 资 产 总 额 净 资 产 营 业 收 入 及 其 占 母 公 司 相 应 项 目 的 比 例 如 下 表 所 示 : 单 位 : 万 元 年 度 项 目 资 产 总 额 净 资 产 营 业 收 入 净 利 润 百 利 有 限 14, , , , 武 炼 工 程 2, , , 占 比 19.38% 12.61% 18.56% 4.34% 年 度 项 目 资 产 总 额 净 资 产 营 业 收 入 净 利 润 百 利 有 限 24, , , , 武 炼 工 程 10, , , 占 比 43.78% 15.74% 19.45% 7.69% 2010 年 度, 武 炼 工 程 资 产 总 额 净 资 产 营 业 收 入 净 利 润 及 其 占 母 公 司 相 应 项 目 的 比 例 分 别 为 19.38% 12.61% 18.56% 和 4.34%, 公 司 收 购 武 炼 工 程 100% 股 权 不 构 成 重 大 资 产 重 组 收 购 完 成 后 的 2011 年 度, 双 方 的 协 同 效 应 更 加 明 显, 业 务 规 模 和 经 营 业 绩 均 呈 现 较 大 幅 度 的 提 高, 公 司 工 程 服 务 的 范 围 贯 穿 石 油 化 工 上 中 下 游 产 业 链 其 中, 武 炼 工 程 2011 年 度 实 现 营 业 收 入 4, 万 元 净 利 润 万 元, 占 同 期 百 利 科 技 营 业 收 入 和 净 利 润 的 比 重 提 高 至 19.45% 和 7.69% 5 实 际 控 制 人 收 购 百 利 有 限 武 炼 工 程 股 权 及 整 合 对 发 行 人 的 影 响 实 际 控 制 人 通 过 RH 能 源 RH 香 港 分 别 于 2007 年 12 月 和 2010 年 4 月 完 成 对 百 利 有 限 和 武 炼 工 程 收 购 后, 制 定 了 稳 定 市 场 发 展 研 发 的 八 字 方 针, 对 百 利 有 限 及 武 炼 工 程 进 行 了 成 功 的 整 合, 使 得 公 司 发 展 实 现 了 质 的 飞 跃 首 先, 实 际 控 制 人 与 公 司 管 理 层 共 同 制 定 了 明 确 的 战 略 发 展 目 标, 并 将 其 作 为 业 务 整 合 的 指 导 方 针, 清 晰 了 公 司 的 愿 景 这 一 举 措 使 得 实 际 控 制 人 王 海 荣 王 立 言 在 如 何 创 造 企 业 价 值 完 成 组 织 变 革 以 及 实 现 目 标 的 关 键 计 划 等 方 面 得 到 全 体 管 理 层 的 认 可 实 际 控 制 人 认 识 到 人 才 对 工 程 公 司 发 展 的 重 要 作 用, 秉 承 以

80 人 为 本 的 人 才 理 念, 通 过 为 员 工 提 供 有 竞 争 力 的 薪 酬 待 遇 不 断 改 善 办 公 环 境 加 强 业 务 培 训 等 措 施, 保 持 了 人 员 结 构 和 高 管 团 队 的 稳 定 性 其 次, 加 大 市 场 开 拓 力 度 增 加 优 质 客 户 群 体 也 是 收 购 整 合 期 内 实 现 的 目 标 之 一 根 据 公 司 多 年 来 在 合 成 材 料 领 域 积 累 的 工 程 业 绩 和 技 术 优 势, 实 际 控 制 人 与 公 司 管 理 层 制 定 了 技 术 营 销 和 品 牌 营 销 的 市 场 开 拓 策 略 市 场 营 销 人 员 分 区 域 分 行 业 分 专 业 进 行 业 务 分 工, 跟 踪 各 地 区 各 行 业 的 项 目 建 设 信 息, 结 合 项 目 所 处 行 业 的 性 质 和 工 艺 特 点, 对 业 主 实 施 具 有 针 对 性 的 技 术 营 销, 这 一 策 略 收 到 了 良 好 的 效 果 收 购 整 合 完 成 后, 公 司 服 务 领 域 进 一 步 拓 宽, 客 户 类 型 进 一 步 丰 富, 公 司 核 心 竞 争 力 进 一 步 提 高 第 三, 将 技 术 创 新 与 市 场 需 求 相 结 合 实 际 控 制 人 与 公 司 管 理 层 共 同 商 议 建 立 和 完 善 了 研 发 机 制, 形 成 了 向 技 术 要 竞 争 力 向 技 术 要 效 益 的 技 术 创 新 理 念 公 司 成 立 了 技 术 中 心, 不 断 加 大 研 发 投 入, 围 绕 市 场 需 求, 将 技 术 创 新 与 市 场 开 发 相 结 合, 通 过 市 场 开 发 引 导 创 新 成 果 应 用 公 司 建 立 起 了 完 善 的 人 才 培 养 机 制, 加 速 科 技 人 才 的 引 进 目 前, 公 司 及 子 公 司 武 炼 工 程 是 国 家 高 新 技 术 企 业, 汇 集 了 一 批 研 发 设 计 工 程 管 理 经 营 管 理 等 专 业 领 域 的 高 端 人 才, 已 拥 有 28 项 专 利 及 14 项 专 有 技 术 综 上, 股 权 收 购 及 业 务 整 合 使 得 公 司 由 一 家 石 化 企 业 改 制 分 流 出 的 行 业 甲 级 设 计 院 具 备 了 发 展 成 为 专 业 化 工 程 公 司 的 基 础 经 过 并 购 整 合, 百 利 科 技 及 武 炼 工 程 的 协 同 效 应 更 加 明 显, 业 务 规 模 和 经 营 业 绩 较 整 合 前 均 呈 现 较 大 幅 度 的 提 高, 公 司 工 程 服 务 的 范 围 贯 穿 石 油 化 工 上 中 下 游 产 业 链 年 1-9 月, 公 司 主 营 业 务 收 入 分 别 为 44, 万 元 75, 万 元 65, 万 元 和 27, 万 元 ; 净 利 润 分 别 为 9, 万 元 8, 万 元 7, 万 元 和 3, 万 元 目 前 公 司 已 成 为 规 模 较 大 技 术 力 量 强 涉 足 领 域 多 在 石 化 工 程 方 面 业 绩 丰 富 竞 争 优 势 突 出 的 专 业 工 程 公 司 ( 三 ) 海 新 投 资 对 百 利 有 限 增 资 并 转 让 股 权 1 海 新 投 资 对 百 利 有 限 增 资

81 2011 年 8 月 18 日, 百 利 有 限 股 东 作 出 决 定, 海 新 投 资 向 公 司 注 入 现 金 4,000 万 元 用 作 增 资, 公 司 的 注 册 资 本 从 5,000 万 元 增 加 至 9,000 万 元, 本 次 增 资 来 源 系 海 新 投 资 自 有 资 金 投 入 2011 年 9 月 6 日, 湖 南 金 信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有 限 公 司 对 此 次 增 资 进 行 了 审 验, 并 出 具 了 湘 金 会 验 字 [2011] 第 号 验 资 报 告 2011 年 9 月 8 日, 百 利 有 限 取 得 变 更 后 的 企 业 法 人 营 业 执 照 此 次 变 更 后, 百 利 有 限 的 股 东 及 其 出 资 情 况 如 下 : 股 东 名 称 注 册 资 本 ( 万 元 ) 出 资 比 例 海 新 投 资 9, % 合 计 9, % 2 海 新 投 资 转 让 百 利 有 限 部 分 股 权 实 际 控 制 人 王 海 荣 和 王 立 言 通 过 海 新 投 资 持 有 公 司 100% 的 股 权, 为 建 立 健 全 公 司 法 人 治 理 结 构, 通 过 公 司 股 东 的 适 度 多 元 化, 实 现 公 司 重 大 决 策 和 日 常 经 营 的 适 度 分 权 制 约 和 监 督, 促 进 公 司 的 健 康 发 展, 公 司 决 定 引 入 新 的 股 东 成 朴 基 金 雨 田 基 金 因 看 好 发 行 人 在 石 油 化 工 行 业 的 竞 争 优 势 和 市 场 发 展 前 景, 决 定 入 股 百 利 有 限, 定 价 依 据 由 双 方 协 商 确 定 2011 年 7 月 30 日, 海 新 投 资 与 成 朴 基 金 签 署 关 于 投 资 湖 南 百 利 工 程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之 协 议, 约 定 : 成 朴 基 金 向 海 新 提 供 9, 万 元 的 无 息 借 款 ; 无 息 借 款 全 部 汇 入 海 新 投 资 指 定 账 户 后, 双 方 签 署 书 面 股 权 转 让 协 议, 海 新 投 资 将 其 持 有 的 百 利 有 限 100% 股 权 中 的 20%( 所 对 应 出 资 额 为 1,800 万 元 ) 转 让 给 成 朴 基 金, 转 让 价 格 为 4,000 万 元 ; 经 双 方 认 可 的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审 计 并 出 具 审 计 报 告, 百 利 有 限 2011 年 度 合 并 报 表 净 利 润 不 低 于 7,800 万 元 且 2012 年 上 半 年 度 合 并 报 表 净 利 润 不 低 于 5,500 万 元, 成 朴 基 金 将 上 述 借 款 本 金 中 的 4,000 万 元 作 为 其 受 让 百 利 有 限 20% 股 权 的 追 加 股 权 转 让 价 款, 即 成 朴 基 金 受 让 百 利 有 限 20% 股 权 的 股 权 转 让 价 款 合 计 为 8,000 万 元, 其 余 借 款 由 海 新 投 资 按 照 协 议 约 定 的 时 间 返 还 给 成 朴 基 金 2011 年 8 月 16 日, 海 新 投 资 与 雨 田 基 金 关 于 投 资 湖 南 百 利 工 程 科 技 有 限

82 公 司 之 协 议, 约 定 雨 田 基 金 向 海 新 投 资 提 供 4, 万 元 的 无 息 借 款 ; 无 息 借 款 全 部 汇 入 海 新 投 资 指 定 账 户 后, 双 方 签 署 书 面 股 权 转 让 协 议, 海 新 投 资 将 其 持 有 的 百 利 有 限 100% 的 股 权 中 的 10%( 所 对 应 出 资 额 为 900 万 元 ) 转 让 给 雨 田 基 金, 转 让 价 格 为 2,000 万 元 ; 经 双 方 认 可 的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审 计 并 出 具 审 计 报 告, 百 利 有 限 2011 年 度 合 并 报 表 净 利 润 不 低 于 7,800 万 元 且 2012 年 上 半 年 度 合 并 报 表 净 利 润 不 低 于 5,500 万 元, 雨 田 基 金 将 上 述 借 款 本 金 中 的 2,000 万 元 作 为 其 受 让 百 利 有 限 10% 股 权 的 追 加 股 权 转 让 价 款, 即 雨 田 基 金 受 让 百 利 有 限 10% 股 权 的 股 权 转 让 价 款 合 计 为 4,000 万 元, 其 余 借 款 由 海 新 投 资 按 照 协 议 约 定 的 时 间 返 还 给 雨 田 基 金 2011 年 8 月 18 日, 百 利 有 限 唯 一 股 东 海 新 投 资 作 出 决 定, 同 意 将 所 持 百 利 有 限 的 股 权 进 行 部 分 转 让, 其 中 将 所 持 股 权 中 的 20%( 所 对 应 出 资 额 为 1,800 万 元 ) 以 4,000 万 元 的 转 让 价 格 转 让 给 成 朴 基 金, 将 股 权 中 的 10%( 所 对 应 出 资 额 为 900 万 元 ) 以 2,000 万 元 的 转 让 价 格 转 让 给 雨 田 基 金 同 日, 海 新 投 资 分 别 与 成 朴 基 金 和 雨 田 基 金 签 署 股 权 转 让 协 议, 约 定 上 述 股 权 转 让 事 宜 2011 年 9 月 9 日, 百 利 有 限 取 得 变 更 后 的 企 业 法 人 营 业 执 照 本 次 股 权 转 让 完 成 后, 百 利 有 限 变 更 为 普 通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其 股 东 及 持 股 情 况 如 下 表 所 示 : 股 东 名 称 注 册 资 本 ( 万 元 ) 出 资 比 例 海 新 投 资 6,300 70% 成 朴 基 金 1,800 20% 雨 田 基 金 % 合 计 9, % 根 据 中 瑞 岳 华 2012 年 8 月 6 日 出 具 的 中 瑞 岳 华 审 字 [2012] 第 6788 号 审 计 报 告, 发 行 人 2011 年 度 和 2012 年 上 半 年 合 并 净 利 润 指 标 已 满 足 海 新 投 资 与 成 朴 基 金 雨 田 基 金 分 别 签 订 的 关 于 投 资 湖 南 百 利 工 程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之 协 议 中 关 于 追 加 股 权 转 让 价 款 的 条 件 2012 年 8 月 31 日, 海 新 投 资 和 成 朴 基 金 雨 田 基 金 分 别 签 署 了 补 充 协 议, 就 发 行 人 20% 和 10% 股 权 的 转 让 价 款 分 别 追 加 至 8,000 万 元 和 4,000 万 元 进 行 了 确 认 上 述 补 充 协 议 签 订 之 后, 海 新 投 资 与 成 朴 基 金 和 雨 田 基 金 之 间 的 借 款

83 总 金 额 变 更 为 8,000 万 元 海 新 投 资 分 别 于 2011 年 9 月 2012 年 1 月 2012 年 11 月 2013 年 4 月 2014 年 1 月 2014 年 8 月 向 成 朴 基 金 和 雨 田 基 金 合 计 偿 还 1,000 万 元 1,900 万 元 1,610 万 元 1,360 万 元 160 万 元 2,030 万 元, 截 至 2014 年 8 月 8 日, 海 新 投 资 已 经 偿 还 完 毕 8,000 万 元 借 款 发 行 人 股 东 所 持 有 的 发 行 人 股 份 均 由 其 真 实 持 有, 不 存 在 通 过 协 议 信 托 或 其 他 任 何 方 式 代 替 其 他 方 持 有 公 司 股 份 之 情 形 ; 发 行 人 股 份 权 属 清 晰, 不 存 在 纠 纷 或 潜 在 纠 纷 ( 四 ) 整 体 变 更 为 百 利 科 技 1 整 体 变 更 设 立 股 份 公 司 2011 年 12 月 9 日, 百 利 有 限 召 开 股 东 会 审 议 通 过 : 百 利 有 限 整 体 变 更 为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海 新 投 资 成 朴 基 金 和 雨 田 基 金 以 经 审 计 的 截 至 2011 年 11 月 30 日 的 净 资 产 128,248, 元 出 资 折 为 90,000,000 元 股 本, 余 额 38,248, 元 转 入 资 本 公 积 北 京 中 同 华 资 产 评 估 有 限 公 司 出 具 中 同 华 评 报 字 (2011) 第 495 号 资 产 评 估 报 告 书 对 百 利 有 限 2011 年 11 月 30 日 的 资 产 负 债 情 况 进 行 了 评 估 ; 中 瑞 岳 华 出 具 了 中 瑞 岳 华 专 审 字 [2011] 第 2535 号 审 计 报 告 和 中 瑞 岳 华 验 字 [2011] 第 329 号 验 资 报 告 对 此 次 变 更 进 行 验 证 2011 年 12 月 16 日, 百 利 科 技 取 得 变 更 后 的 企 业 法 人 营 业 执 照 百 利 科 技 设 立 时, 各 发 起 人 及 其 持 股 情 况 如 下 : 股 东 名 称 股 份 数 额 ( 万 股 ) 股 权 比 例 海 新 投 资 6,300 70% 成 朴 基 金 1,800 20% 雨 田 基 金 % 合 计 9, % 2 增 加 注 册 资 本 经 2012 年 第 二 次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决 议 通 过, 公 司 以 截 至 2012 年 5 月 31 日 的

84 总 股 本 9,000 万 元 为 基 数, 以 未 分 配 利 润 中 的 4,000 万 元 和 资 本 公 积 金 中 的 3,800 万 元 共 转 增 股 本 7,800 万 元, 公 司 总 股 本 由 9,000 万 元 增 加 至 16,800 万 元, 各 股 东 股 权 比 例 未 发 生 变 更 中 瑞 岳 华 对 此 次 增 资 进 行 了 验 证, 并 出 具 中 瑞 岳 华 验 字 [2012] 第 0176 号 验 资 报 告 确 认 2012 年 6 月 28 日, 百 利 科 技 取 得 变 更 后 的 企 业 法 人 营 业 执 照 此 次 变 更 后, 公 司 股 权 结 构 如 下 : 股 东 名 称 股 份 数 额 ( 万 股 ) 股 权 比 例 海 新 投 资 11,760 70% 成 朴 基 金 3,360 20% 雨 田 基 金 1,680 10% 合 计 16, % 发 行 人 2012 年 以 未 分 配 利 润 及 资 本 公 积 转 增 股 本 时, 各 股 东 已 按 照 企 业 所 得 税 法 个 人 所 得 税 法 等 税 收 征 管 法 律 法 规 的 规 定 履 行 了 纳 税 义 务 ( 五 ) 发 行 人 重 大 资 产 重 组 情 况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未 发 生 对 经 营 状 况 影 响 重 大 的 资 产 重 组 四 发 行 人 设 立 时 及 其 后 历 次 验 资 评 估 情 况 ( 一 ) 股 东 出 资 及 验 资 情 况 1 百 利 有 限 改 制 设 立 及 历 次 增 资 的 验 资 情 况 2004 年 2 月 26 日, 百 利 有 限 改 制 设 立 并 完 成 了 工 商 登 记 北 京 中 兴 正 信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有 限 公 司 出 具 了 中 兴 正 信 验 字 [2004]1-002 号 验 资 报 告 确 认 : 全 体 股 东 缴 纳 的 注 册 资 本 合 计 人 民 币 10,800,000 元, 其 中 : 货 币 资 金 人 民 币 84, 元 参 加 改 制 的 职 工 以 补 偿 补 助 额 和 经 营 者 岗 位 激 励 股 等 价 置 换 改 制 单 位 优 惠 后 的 净 资 产 10,715, 元

85 2008 年 4 月 16 日, 百 利 有 限 注 册 资 本 由 1,080 万 元 增 加 至 5,000 万 元, 资 金 来 源 为 未 分 配 利 润 转 增 湖 南 公 众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有 限 公 司 为 此 次 增 资 行 为 进 行 了 验 证, 出 具 了 湘 公 会 司 验 字 [2008] 第 116 号 验 资 报 告 确 认 : 截 至 2008 年 4 月 16 日, 百 利 有 限 已 将 未 分 配 利 润 人 民 币 3,920 万 元 转 增 注 册 资 本, 变 更 后 的 累 积 注 册 资 本 为 5,000 万 元, 实 收 资 本 为 5,000 万 元 由 于 上 述 出 资 情 况 未 向 国 家 外 汇 管 理 局 岳 阳 市 中 心 支 局 发 函 询 证, 湖 南 公 众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有 限 公 司 重 新 对 上 述 注 册 资 本 变 更 情 况 进 行 审 验 并 于 2011 年 8 月 4 日 出 具 湘 公 会 司 验 字 [2011] 第 304 号 验 资 报 告 2011 年 9 月 8 日, 百 利 有 限 注 册 资 本 由 5,000 万 元 增 加 至 9,000 万 元, 资 金 由 原 股 东 海 新 投 资 以 现 金 方 式 投 入 湖 南 金 信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有 限 公 司 对 此 次 增 资 出 具 了 湘 金 会 验 字 [2011] 第 号 验 资 报 告 确 认 : 截 至 2011 年 9 月 6 日, 百 利 有 限 已 经 收 到 股 东 缴 纳 的 新 增 注 册 资 本 合 计 人 民 币 4,000 万 元 整, 全 部 为 货 币 资 金 变 更 后 百 利 有 限 累 计 注 册 资 本 为 人 民 币 9,000 万 元, 实 收 资 本 为 9,000 万 元 2 整 体 变 更 设 立 股 份 公 司 及 其 后 增 资 的 验 资 情 况 2011 年 12 月 16 日, 百 利 有 限 整 体 变 更 设 立 百 利 科 技 中 瑞 岳 华 对 此 次 整 体 变 更 的 注 册 资 本 实 收 情 况 进 行 了 验 证, 并 出 具 中 瑞 岳 华 验 字 [2011] 第 329 号 验 资 报 告 确 认 : 截 至 2011 年 11 月 30 日, 百 利 有 限 净 资 产 为 128,248, 元, 其 中 90,000, 元 折 合 为 百 利 科 技 的 股 本, 股 份 总 额 为 90,000, 股, 每 股 面 值 1 元, 余 额 38,248, 元 作 为 资 本 公 积 2012 年 6 月 28 日, 百 利 科 技 注 册 资 本 由 90,000, 元 增 加 至 168,000, 元, 资 金 来 源 于 资 本 公 积 和 未 分 配 利 润 转 增 中 瑞 岳 华 对 此 次 增 资 进 行 了 验 证, 并 出 具 中 瑞 岳 华 验 字 [2012] 第 0176 号 验 资 报 告 确 认 : 截 至 2012 年 6 月 25 日, 贵 公 司 已 将 资 本 公 积 38,000, 元, 未 分 配 利 润 40,000, 元, 合 计 78,000, 元 转 增 股 本 变 更 后 公 司 股 本 总 额 为 人 民 币 168,000, 元, 各 股 东 的 股 权 比 例 未 发 生 变 更

86 ( 二 ) 设 立 时 及 报 告 期 内 的 资 产 评 估 情 况 2011 年 12 月 16 日, 百 利 有 限 以 经 审 计 的 2011 年 11 月 30 日 的 净 资 产 128,248, 元 出 资 折 算 股 份 90,000,000 股, 余 额 计 入 资 本 公 积, 整 体 变 更 设 立 百 利 科 技 上 述 折 股 前 净 资 产 经 北 京 中 同 华 资 产 评 估 有 限 公 司 出 具 中 同 华 评 报 字 (2011) 第 495 号 资 产 评 估 报 告 书 进 行 评 估 评 估 方 法 采 用 成 本 法, 在 评 估 基 准 日 2011 年 11 月 30 日, 总 资 产 账 面 价 值 为 19, 万 元, 评 估 价 值 20, 万 元 ; 负 债 账 面 价 值 为 6, 万 元, 评 估 价 值 为 6, 万 元 ; 净 资 产 账 面 价 值 12, 万 元, 评 估 价 值 为 13, 万 元, 本 次 评 估 结 果 未 作 调 账

87 五 发 行 人 内 部 组 织 结 构 及 职 能 ( 一 ) 发 行 人 内 部 组 织 结 构 图

88 ( 二 ) 公 司 各 部 门 职 能 部 门 总 裁 办 财 务 计 划 部 人 力 资 源 部 技 术 发 展 部 市 场 部 项 目 管 理 部 部 门 职 能 负 责 公 司 行 政 事 务 及 重 大 事 项 的 督 办 ; 负 责 公 司 党 务 工 作, 指 导 共 青 团 工 作, 协 助 工 会 处 理 相 关 事 务 ; 负 责 向 公 司 各 部 门 单 位 传 达 会 议 决 定 和 管 理 层 的 指 令, 并 进 行 监 督 检 查 ; 负 责 文 秘 工 作, 做 好 各 类 文 件 管 理 工 作 ; 负 责 文 书 档 案 印 章 管 理 证 书 及 证 照 管 理, 组 织 做 好 企 业 工 商 资 质 年 审 等 工 作 ; 负 责 组 织 公 司 形 象 策 划 文 化 建 设 及 宣 传 工 作 ; 负 责 公 司 法 律 事 务 和 合 同 管 理 工 作 ; 负 责 电 话 通 讯 管 理, 控 制 费 用 支 出, 维 护 通 讯 安 全, 保 障 通 讯 畅 通 ; 负 责 公 司 领 导 交 办 的 其 它 相 关 工 作 负 责 公 司 生 产 经 营 活 动 及 各 类 资 产 的 会 计 核 算 工 作 与 报 税 工 作 ; 负 责 统 一 规 范 会 计 科 目 ; 负 责 对 分 子 公 司 的 报 表 汇 总 合 并 工 作 ; 负 责 公 司 财 务 报 告 的 编 制 及 相 关 财 务 信 息 的 披 露 工 作 ; 负 责 编 制 年 度 财 务 预 算, 并 组 织 实 施 ; 统 一 管 理 公 司 各 类 资 金, 负 责 资 金 筹 措 工 作 ; 负 责 员 工 工 资 奖 金 及 相 关 费 用 的 发 放 工 作 ; 负 责 对 公 司 及 分 子 公 司 的 经 济 活 动 及 效 益 进 行 分 析 ; 对 分 子 公 司 的 财 务 工 作 进 行 管 理 和 督 导 ; 负 责 公 司 领 导 安 排 的 其 它 相 关 工 作 负 责 人 力 资 源 的 规 划 管 理 工 作, 优 化 公 司 机 构 与 岗 位 设 置 ; 负 责 聘 用 制 度 劳 动 用 工 制 度 薪 酬 与 福 利 体 系 等 管 理 制 度 的 制 定 与 组 织 实 施, 负 责 员 工 招 聘 聘 用 培 训 考 核 离 职 等 工 作 ; 按 时 编 制 工 资 发 放 表 绩 效 信 息 统 计 分 析 与 统 筹 等 工 作 ; 负 责 员 工 各 类 社 会 保 险 的 管 理 ; 负 责 员 工 个 人 资 质 执 业 注 册 管 理 专 业 技 术 职 务 的 评 审 及 聘 任 工 作 ; 负 责 员 工 信 息 统 计 及 人 事 档 案 管 理 工 作 ; 负 责 对 分 子 公 司 人 力 资 源 工 作 进 行 管 理 和 督 导 ; 负 责 公 司 领 导 交 办 的 其 它 相 关 工 作 负 责 制 定 公 司 中 长 期 发 展 规 划, 关 注 和 收 集 客 户 及 行 业 的 技 术 经 济 信 息 及 数 据, 提 出 基 于 公 司 产 品 和 技 术 的 发 展 建 议, 为 公 司 业 务 领 域 的 开 拓 与 发 展 提 供 技 术 咨 询 与 支 持 ; 负 责 组 织 实 施 公 司 新 技 术 的 合 作 开 发 自 主 研 发 和 成 果 的 工 程 化 推 进 ; 负 责 公 司 知 识 产 权 管 理 工 作, 包 括 知 识 产 权 评 估 成 果 与 专 利 申 报 ; 负 责 对 公 司 接 收 的 技 术 资 料 和 承 接 的 工 程 项 目 提 出 保 密 要 求 与 意 见 ; 负 责 联 系 各 行 业 协 会, 及 时 了 解 行 业 发 展 动 态, 为 公 司 发 展 提 供 决 策 依 据 ; 负 责 公 司 外 事 工 作 ; 负 责 公 司 领 导 交 办 的 其 它 相 关 工 作 负 责 市 场 信 息 收 集 与 跟 踪 调 研, 做 好 公 司 市 场 开 发 和 客 户 维 护 工 作 ; 负 责 公 司 工 程 项 目 合 同 的 谈 判 起 草 签 订 修 订, 以 及 合 同 回 款 和 合 同 关 闭 等 商 务 工 作 ; 组 织 产 品 要 求 与 合 同 评 审 工 作, 负 责 合 同 资 料 的 传 递 ; 监 控 工 程 合 同 履 约 情 况, 掌 握 工 程 项 目 实 施 过 程 的 重 要 节 点 ; 对 分 子 公 司 市 场 工 作 进 行 管 理 和 督 导 ; 负 责 公 司 领 导 交 办 的 其 它 相 关 工 作 全 面 掌 握 公 司 的 生 产 经 营 情 况, 负 责 按 产 品 要 求 评 审 结 论, 拟 订 工 程 项 目 总 体 计 划 组 建 项 目 组 ; 负 责 组 织 工 程 项 目 的 策 划 控 制 与 实 施 检 查 与 协 调, 解 决 内 部 接 口 遇 到 的 问 题 ; 负 责 工 程 设 计 项 目 的 分 包 工 作, 做 好 设 计 分 包 商 的 协 调 与 管 理 ; 负 责 收 集 登 记 并 传 递 外 来 传 真 与 资 料 ; 安 排 工 程 项 目 的 文 件 出 版 签 章 和 交 付, 组 织 确 认 项 目 完 工 率, 负 责 咨 询 设 计 收 入 的 确 认 ; 组 织 考 核 项 目 经 理 和 工 程 项 目 执 行 情 况, 宏 观 统 筹 工 程 项 目 总 体 绩 效 和 测 算 具 体 工 程 项 目 绩 效 ; 负 责 公 司 领 导 交 办 的 其 它 相 关 工 作

89 部 门 部 门 职 能 负 责 为 工 程 项 目 的 咨 询 招 投 标 过 程 控 制 和 决 ( 结 ) 算 提 供 决 策 支 持 ; 负 责 工 程 咨 询 工 程 设 计 项 目 的 投 资 估 算 概 ( 预 ) 算 编 制 技 术 经 济 评 价 与 分 析 ; 负 责 工 程 承 包 项 目 费 用 估 算 ; 负 责 落 实 与 各 专 业 的 实 时 接 口, 对 工 程 造 价 管 理 部 项 目 造 价 及 成 本 进 行 全 过 程 管 控 ; 负 责 工 程 承 包 项 目 的 结 算 决 算 工 作 ; 负 责 收 集 整 理 项 目 实 际 费 用 与 造 价 数 据, 建 立 项 目 造 价 管 理 数 据 库 ; 负 责 本 部 门 人 员 的 业 务 培 训 考 核 及 提 升, 并 向 工 程 承 包 项 目 派 出 费 控 工 程 师 ; 负 责 公 司 领 导 交 办 的 其 它 相 关 工 作 负 责 公 司 QHSE 管 理 体 系 技 术 管 理 体 系 和 技 术 标 准 体 系 的 建 立 宣 贯 改 进 监 督 检 查 与 考 核 ; 组 织 QHSE 管 理 体 系 的 内 部 审 核 外 部 审 核 管 理 评 审 质 量 抽 查 与 检 查 设 计 回 访 等 活 动 ; 组 织 开 展 公 司 工 程 项 目 业 务 建 设, 重 大 技 质 量 安 全 部 术 质 量 和 安 全 问 题 的 分 析 与 处 理 ; 负 责 公 司 业 务 资 质 管 理, 组 织 编 制 公 司 资 质 申 报 与 年 检 材 料 及 换 证 等 维 护 工 作 ; 负 责 与 政 府 主 管 部 门 专 业 性 学 ( 协 ) 会 技 术 中 心 站 的 沟 通, 并 参 加 其 组 织 的 相 关 业 务 活 动 ; 协 助 做 好 技 术 质 量 培 训 工 作 ; 负 责 公 司 领 导 交 办 的 其 它 相 关 工 作 负 责 监 督 公 司 及 分 子 公 司 经 营 政 策 方 针 以 及 财 务 管 理 制 度 内 控 制 度 的 贯 彻 执 行 ; 制 定 审 计 工 作 计 划, 报 审 计 委 员 会 批 准 后 实 施 ; 对 公 司 及 分 子 公 司 的 财 务 工 作 进 行 日 常 审 计 ; 对 公 司 及 分 子 公 司 经 济 活 动 重 要 经 济 合 同 经 营 绩 效 进 行 审 计 ; 对 公 司 工 程 总 承 包 项 目 预 ( 结 ) 算 进 行 审 计 ; 对 公 司 及 分 子 公 司 领 导 任 期 经 济 责 任 进 行 审 计 ; 检 查 公 司 及 分 子 公 司 内 控 制 审 计 部 度 的 执 行 情 况, 并 对 内 控 制 度 设 计 和 执 行 的 有 效 性 进 行 评 审 ; 配 合 政 府 及 社 会 审 计 单 位 对 本 公 司 及 分 子 公 司 进 行 审 计 ; 协 助 公 司 及 分 子 公 司 建 立 健 全 反 舞 弊 机 制, 确 定 反 舞 弊 的 重 点 领 域 关 键 环 节 和 主 要 内 容, 并 在 内 部 审 计 过 程 中 合 理 关 注 和 检 查 公 司 及 分 子 公 司 可 能 存 在 的 舞 弊 行 为 ; 负 责 董 事 会 交 办 的 其 它 相 关 工 作 负 责 与 政 府 监 管 部 门 证 券 交 易 所 中 介 机 构 媒 体 等 之 间 的 信 息 沟 通 ; 负 责 公 司 信 息 披 露 管 理 工 作, 建 立 并 完 善 信 息 披 露 制 度 重 大 信 息 内 部 报 告 制 度 内 幕 信 息 保 密 制 度 ; 负 责 完 成 监 管 部 门 等 布 置 的 任 务, 做 好 相 关 报 告 及 证 券 部 文 件 的 编 制 及 报 送 等 工 作 ; 负 责 公 司 投 资 者 关 系 管 理, 做 好 接 待 来 访 回 答 咨 询 等 工 作 ; 负 责 履 行 中 国 证 监 会 证 券 交 易 所 以 及 法 律 法 规 所 要 求 的 其 他 相 关 职 责 ; 负 责 相 关 文 书 资 料 的 保 管 工 作 ; 负 责 董 事 会 交 办 的 其 它 相 关 工 作 负 责 组 织 完 成 工 程 项 目 咨 询 设 计 任 务, 为 项 目 执 行 提 供 合 格 的 人 力 资 源 及 专 业 技 术 支 持 ; 负 责 对 本 部 门 咨 询 设 计 产 品 实 施 全 过 程 控 制, 以 满 足 顾 客 及 法 工 艺 室 设 备 律 法 规 的 要 求 ; 负 责 本 部 门 的 业 务 进 步 及 基 础 业 务 建 设 工 作, 收 集 有 关 内 外 室 电 控 室 部 的 QHSE 信 息, 及 时 向 相 关 部 门 反 馈 ; 负 责 本 部 门 人 员 的 培 训 考 核 和 提 升 ; 土 建 室 负 责 提 出 本 部 门 咨 询 设 计 产 品 技 术 人 力 资 源 办 公 条 件 的 需 求 并 协 助 相 关 部 门 实 施 ; 负 责 本 部 门 的 日 常 管 理 ; 负 责 公 司 领 导 交 办 的 其 它 相 关 工 作 负 责 及 时 完 成 公 司 各 类 文 印 出 版 任 务, 及 时 协 助 签 章 归 档, 确 保 出 版 质 量 ; 负 责 按 公 司 要 求 及 时 交 付 对 外 发 送 的 成 品 ; 负 责 制 定 与 完 善 本 部 门 有 关 岗 位 文 印 室 的 操 作 手 册, 做 好 本 部 门 装 备 的 采 购 调 研 维 护 维 修 等 管 理 工 作, 确 保 设 备 正 常 运 转 ; 负 责 承 接 任 务 的 安 全 和 保 密 工 作, 做 好 承 接 任 务 的 分 类 记 录 与 统 计 工 作 ; 负 责 公 司 领 导 交 办 的 其 它 相 关 工 作

90 部 门 事 务 部 工 程 部 采 购 部 技 术 中 心 信 息 中 心 部 门 职 能 负 责 公 司 驻 地 车 辆 管 理, 做 好 车 辆 的 调 度 使 用 保 养 维 修 和 行 车 安 全, 满 足 工 作 需 要 ; 负 责 物 业 房 产 管 理 消 防 安 全 保 卫 环 境 卫 生 劳 动 保 护 能 源 管 理 工 作 ; 负 责 办 公 设 施 与 材 料 的 采 购 管 理, 建 立 相 应 的 设 备 台 账, 保 持 设 备 完 好 和 安 全 运 行 ; 负 责 联 络 关 联 单 位, 确 保 公 司 外 部 工 作 环 境 顺 畅 ; 负 责 公 司 领 导 交 办 的 其 它 相 关 工 作 负 责 管 理 公 司 合 格 的 施 工 与 安 装 分 包 方 名 录, 参 与 EPC 项 目 的 合 同 谈 判 与 评 审 ; 组 织 编 制 施 工 与 安 装 招 标 书, 审 查 分 包 方 的 施 工 组 织 技 术 方 案 措 施, 并 组 织 招 议 标 与 合 同 签 订 ; 负 责 识 别 项 目 任 务, 向 现 场 派 出 合 格 的 管 理 团 队, 协 助 项 目 经 理 制 定 项 目 实 施 计 划 ; 负 责 公 司 工 程 管 理 与 工 程 总 承 包 项 目 实 施 过 程 的 现 场 管 理, 协 调 施 工 与 安 装 出 现 的 问 题, 有 效 地 控 制 项 目 进 度 费 用 和 质 量 安 全, 组 织 制 定 并 实 施 施 工 中 交 开 车 和 竣 工 验 收 方 案, 负 责 竣 工 资 料 的 汇 编 组 卷 等 工 程 移 交 工 作 ; 负 责 公 司 领 导 交 办 的 其 它 相 关 工 作 负 责 管 理 公 司 合 格 供 应 商 名 录, 参 与 EPC 项 目 合 同 评 审, 为 项 目 合 同 报 价 提 供 相 关 信 息, 向 项 目 组 提 供 合 格 的 供 应 商 名 单 ; 向 项 目 组 派 出 合 格 的 采 购 经 理 等 管 理 人 员, 协 助 项 目 经 理 制 定 工 程 总 承 包 项 目 管 理 计 划 ; 组 织 编 制 采 购 计 划 询 价 书 请 购 单 与 标 书, 并 组 织 招 议 标 与 合 同 签 订 工 作 ; 指 导 设 备 的 采 买 与 销 售, 负 责 材 料 的 采 买 监 造 催 交 检 验 运 输 交 接 现 场 仓 储 管 理, 并 对 过 程 的 进 度 费 用 质 量 安 全 进 行 控 制 ; 负 责 项 目 采 购 文 件 资 料 的 整 理 与 归 档, 组 织 编 写 项 目 采 购 完 工 报 告 ; 负 责 公 司 领 导 交 办 的 其 它 相 关 工 作 负 责 公 司 技 术 的 调 研 和 产 品 跟 踪 工 作, 负 责 收 集 整 理 和 发 布 化 工 行 业 及 其 相 关 行 业 的 技 术 动 态, 新 技 术 新 工 艺 新 设 备 信 息 ; 组 织 编 制 公 司 开 发 技 术 项 目 的 可 行 性 报 告, 组 织 公 司 研 发 技 术 项 目 的 评 估 与 立 项 工 作 ; 负 责 做 好 技 术 开 发 项 目 的 概 预 算 研 发 计 划, 并 组 织 实 施 中 试 试 验 与 其 它 试 验 活 动, 并 根 据 试 验 成 果 编 制 开 发 技 术 的 工 艺 包 ; 根 据 试 验 思 路 与 成 果, 做 好 开 发 知 识 产 权 规 划, 实 施 相 关 专 利 申 请 ; 按 国 家 有 关 部 门 的 规 定 和 要 求 评 定 鉴 定 和 申 报 科 研 成 果 ; 参 加 开 发 技 术 对 外 转 让 的 合 同 谈 判 工 作, 负 责 为 转 让 技 术 提 供 培 训 实 习 和 开 车 服 务 ; 负 责 公 司 领 导 交 办 的 其 它 相 关 工 作 负 责 公 司 计 算 机 网 络 规 划 建 设 和 应 用 管 理, 保 障 网 络 信 息 安 全, 并 对 分 子 公 司 进 行 管 理 指 导 ; 负 责 制 定 公 司 有 关 信 息 方 面 的 技 术 标 准 和 管 理 制 度 ; 负 责 公 司 计 算 机 软 件 开 发 项 目 的 评 审 和 引 进 软 件 的 审 查 ; 负 责 计 算 机 设 备 的 管 理 和 维 护 维 修 ; 负 责 计 算 机 设 备 零 配 件 及 耗 材 的 计 划 购 置 和 管 理 ; 负 责 计 算 机 软 件 档 案 管 理 计 算 机 网 络 绘 图 管 理 ; 负 责 计 算 机 方 面 的 知 识 培 训 计 算 机 专 业 应 用 软 件 的 应 用 与 配 合 ; 负 责 蓝 图 底 图 和 电 子 媒 体 的 存 档 及 管 理, 保 障 蓝 图 底 图 和 库 房 的 安 全 ; 负 责 公 司 领 导 交 办 的 其 他 相 关 工 作

91 部 门 分 公 司 部 门 职 能 执 行 和 完 成 公 司 总 部 分 派 的 工 程 咨 询 和 工 程 设 计 业 务 ; 配 合 公 司 EPC 中 心 承 担 工 程 项 目 部 分 管 理 职 能 ; 利 用 分 公 司 地 处 中 国 经 济 发 达 地 区 的 优 势, 发 挥 窗 口 作 用, 进 一 步 开 拓 市 场 ; 吸 引 一 批 适 应 公 司 未 来 发 展 的 技 术 人 才 和 管 理 人 才, 建 设 成 为 公 司 高 端 人 才 募 集 站 (1) 成 都 分 公 司 成 立 日 期 :2010 年 12 月 21 日 营 业 场 所 : 成 都 高 新 区 新 希 望 国 际 商 务 大 厦 A 座 1302 号 经 营 范 围 : 工 程 设 计 工 程 咨 询 服 务 ; 工 程 总 承 包 工 程 项 目 管 理 ( 涉 及 资 质 许 可 的 凭 许 可 证 经 营 ) 营 业 执 照 注 册 号 : (2) 上 海 分 公 司 成 立 日 期 :2011 年 10 月 3 日 营 业 场 所 : 浦 东 新 区 杨 高 南 路 428 号 2 号 楼 21 层 B 和 C 经 营 范 围 : 代 理 母 公 司 委 托 的 相 关 业 务 ( 企 业 经 营 涉 及 行 政 许 可 的, 凭 许 可 证 件 经 营 ) 营 业 执 照 注 册 号 : (3) 岳 阳 分 公 司 成 立 日 期 :2013 年 7 月 29 日 营 业 场 所 : 岳 阳 市 岳 阳 楼 区 洞 庭 大 道 1 号 经 营 范 围 : 从 事 隶 属 公 司 经 营 范 围 内 的 机 电 设 备 自 动 化 仪 表 计 算 机 软 件 建 材 材 料 的 销 售 营 业 执 照 注 册 号 : ( 三 ) 公 司 股 权 结 构 图 王 海 荣 90% 10% 王 立 言 成 朴 基 金 海 新 投 资 雨 田 基 金 20% 70% 10% 湖 南 百 利 工 程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100% 武 炼 工 程 报 告 期 内, 发 行 人 子 公 司 武 炼 工 程 还 拥 有 汉 口 银 行 0.024% 的 股 权

92 六 发 行 人 控 股 及 参 股 子 公 司 情 况 ( 一 ) 发 行 人 控 股 及 参 股 公 司 基 本 情 况 1 武 炼 工 程 截 至 本 招 股 意 向 书 签 署 日, 本 公 司 仅 有 一 家 全 资 控 股 的 子 公 司 武 炼 工 程 除 此 以 外, 本 公 司 未 控 股 或 参 股 其 他 公 司 武 炼 工 程 基 本 情 况 如 下 : 公 司 全 称 : 武 汉 炼 化 工 程 设 计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住 所 : 青 山 区 长 青 路 特 1 号 注 册 资 本 : 实 收 资 本 : 3,000 万 元 3,000 万 元 法 定 代 表 人 : 王 海 荣 经 营 范 围 : 凭 国 家 颁 发 的 资 质 证 书 从 事 国 内 外 工 程 设 计 工 程 咨 询 服 务 ; 在 工 程 设 计 许 可 范 围 内 开 展 国 内 外 建 设 工 程 总 承 包 工 程 项 目 管 理 ; 机 械 设 备 五 金 产 品 及 电 子 产 品 建 材 批 零 兼 营 ; 自 营 和 代 理 各 类 商 品 和 技 术 的 进 出 口 ( 但 国 家 限 定 公 司 经 营 或 禁 止 进 出 口 的 商 品 和 技 术 除 外 ); 技 术 推 广 服 务 ; 软 件 开 发 ; 自 有 商 业 房 屋 租 赁 服 务 ; 办 公 服 务 ( 不 含 刻 章 ); GA GB GC GD 类 压 力 管 道 的 设 计 ;A1 A2 A3 级 固 定 式 压 力 容 器 的 设 计 ( 具 体 范 围 以 特 种 设 备 设 计 许 可 证 内 容 为 准 ) ( 上 述 项 目 的 经 营 期 限 与 许 可 证 核 定 的 期 限 一 致 )( 依 法 须 经 批 准 的 项 目, 经 相 关 部 门 批 准 后 方 可 开 展 经 营 活 动 ) 武 炼 工 程 于 2010 年 4 月 开 始 受 王 海 荣 和 王 立 言 的 实 际 控 制 2011 年 9 月, 公 司 收 购 武 炼 工 程 100% 股 权, 其 股 权 收 购 具 体 情 况 见 本 节 三 ( 二 ) 实 际 控 制 人 收 购 百 利 有 限 武 炼 工 程 股 权 及 整 合 截 至 2015 年 9 月 30 日, 武 炼 工 程 总 资 产 17, 万 元 净 资 产 6, 万 元 ;2015 年 1-9 月 净 利 润 万 元 ( 以 上 数 据 已 经 审 计 ) 2014 年 5 月, 武 炼 工 程 设 立 物 资 装 备 分 公 司, 该 分 公 司 基 本 情 况 如 下 :

93 名 称 : 武 汉 炼 化 工 程 设 计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物 资 装 备 分 公 司 类 型 :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分 公 司 ( 自 然 人 投 资 或 控 股 ) 营 业 场 所 : 武 汉 市 青 山 区 石 化 生 活 区 A7( 设 计 院 1 栋 ) 负 责 人 : 霍 鹏 成 立 日 期 :2014 年 5 月 15 日 经 营 范 围 : 机 电 设 备 自 动 化 仪 表 计 算 机 软 件 建 筑 材 料 批 零 兼 营 ( 依 法 须 经 批 准 的 项 目, 经 相 关 部 门 批 准 后 方 可 开 展 经 营 活 动 ) 2 湖 南 百 利 科 技 发 展 有 限 公 司 百 利 科 技 发 展 于 2004 年 12 月 30 日 成 立, 发 行 人 持 有 其 40% 的 股 权, 该 公 司 已 于 2012 年 12 月 10 日 注 销 百 利 科 技 发 展 具 体 情 况 如 下 : 公 司 全 称 : 湖 南 百 利 科 技 发 展 有 限 公 司 住 所 : 长 沙 市 开 福 区 湘 江 大 道 208 号 注 册 资 本 :200 万 元 实 收 资 本 :200 万 元 法 定 代 表 人 : 肖 立 明 成 立 时 间 :2004 年 12 月 30 日 经 营 范 围 : 化 工 环 保 技 术 开 发 咨 询 服 务 及 其 成 果 转 让 ; 计 算 机 软 硬 件 的 开 发 应 用 ; 系 统 集 成 ; 综 合 布 线 为 拓 展 业 务 市 场 范 围 引 进 人 才 及 技 术 资 源 需 要,2004 年 12 月 百 利 有 限 参 股 设 立 了 百 利 科 技 发 展, 作 为 在 长 沙 的 窗 口 公 司 设 立 时 百 利 科 技 发 展 的 股 权 结 构 如 下 : 股 东 名 称 出 资 金 额 ( 万 元 ) 出 资 比 例 百 利 有 限 % 曾 令 平 % 綦 群 慧 % 合 计 %

94 百 利 科 技 发 展 自 设 立 至 办 理 注 销 期 间, 股 权 结 构 未 发 生 变 化 百 利 科 技 发 展 的 经 营 范 围 为 化 工 环 保 技 术 开 发 咨 询 服 务 及 其 成 果 转 让 ; 计 算 机 软 硬 件 的 开 发 应 用 ; 系 统 集 成 ; 综 合 布 线, 自 2004 年 设 立 以 来 仅 从 事 化 工 环 保 技 术 的 研 究 开 发 工 作,2007 年 后 未 再 实 际 经 营, 因 此 报 告 期 内 无 经 营 活 动 及 业 务 收 入 ( 二 ) 武 炼 工 程 历 史 沿 革 股 本 变 动 情 况 武 炼 工 程 的 前 身 为 武 汉 石 化 设 计 院, 武 汉 石 化 设 计 院 由 中 国 石 化 武 汉 石 油 化 工 厂 设 计 所 更 名 而 来 1 武 炼 工 程 改 制 设 立 前 的 历 史 沿 革 1990 年 7 月 12 日, 武 汉 市 审 计 事 务 所 出 具 注 册 资 金 验 证 表 及 验 资 说 明, 根 据 中 国 石 化 武 汉 石 油 化 工 厂 设 计 所 ( 主 管 部 门 : 原 为 中 国 石 化 集 团 武 汉 石 油 化 工 厂,2000 年 划 分 为 上 市 部 分 和 非 上 市 部 分 后, 主 管 部 门 为 非 上 市 部 分 经 2007 年 体 制 转 换 后, 非 上 市 部 分 名 为 中 国 石 化 集 团 资 产 经 营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武 汉 分 公 司, 以 下 简 称 武 汉 石 化 ) 截 至 1990 年 3 月 31 日 的 资 金 平 衡 表, 验 明 注 册 资 金 共 计 万 元 1990 年 10 月 23 日, 中 国 石 化 武 汉 石 油 化 工 厂 设 计 所 在 武 汉 市 工 商 行 政 管 理 局 完 成 工 商 登 记, 取 得 注 册 号 为 的 企 业 法 人 营 业 执 照 经 济 性 质 为 全 民 所 有 制, 注 册 资 本 为 17.2 万 元, 法 定 代 表 人 为 彭 先 林, 经 营 范 围 是 : 主 营 : 承 担 小 型 化 工 工 程 建 设 项 目 设 计 建 筑 工 程 设 计 压 力 容 器 设 计 ; 兼 营 : 地 形 工 程 地 籍 测 量 ( 主 兼 营 按 专 项 许 可 证 定 的 乙 级 标 准 执 行 ) 1993 年 9 月 1 日, 经 原 上 级 主 管 部 门 发 文 确 认, 武 炼 工 程 前 身 更 名 为 武 汉 石 化 设 计 院 1993 年 10 月 13 日, 武 汉 市 工 商 行 政 管 理 局 核 准 了 此 次 变 更 1995 年 3 月 15 日, 武 汉 石 化 设 计 院 申 请 增 加 注 册 资 本 至 220 万 元, 增 资 来 源 系 原 上 级 主 管 单 位 拨 款 武 汉 市 审 计 事 务 所 出 具 注 册 资 金 验 证 表 和 验 资 说 明, 证 明 武 汉 石 化 设 计 院 截 至 1995 年 3 月 13 日 的 注 册 资 金 为 220 万 元 增 资 完 成 后, 武 汉 市 工 商 行 政 管 理 局 向 武 汉 石 化 设 计 院 核 发 了 注 册 号 为

95 的 企 业 法 人 营 业 执 照 年 12 月, 改 制 分 流 设 立 武 炼 工 程 (1) 武 汉 炼 化 工 程 设 计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改 制 分 流 过 程 根 据 原 国 家 经 贸 委 等 八 部 委 颁 布 的 关 于 国 有 大 中 型 企 业 主 辅 分 离 辅 业 改 制 分 流 安 置 富 余 人 员 的 实 施 办 法 ( 国 经 贸 企 改 [2002]859 号 ) 文 件 精 神, 中 国 石 化 集 团 公 司 于 2003 年 3 月 下 发 关 于 印 发 < 中 国 石 油 化 工 集 团 公 司 改 制 分 流 实 施 意 见 > 的 通 知 ( 中 国 石 化 企 [2003]174 号 ), 通 知 明 确 了 改 制 分 流 范 围 原 则 目 标 资 产 权 属 劳 动 关 系 股 权 设 置 及 法 人 治 理 结 构 等 事 项 2004 年 12 月 2 日, 依 据 国 家 和 上 级 主 管 单 位 的 规 定, 武 汉 石 化 向 中 国 石 化 集 团 炼 化 经 营 管 理 部 报 送 武 汉 石 油 化 工 厂 关 于 < 武 汉 石 化 设 计 院 改 制 分 流 初 步 方 案 > 的 请 示 ( 武 石 厂 字 [2004]42 号 ), 并 于 2004 年 12 月 26 日 经 中 国 石 化 集 团 关 于 武 汉 石 油 化 工 厂 隆 兴 公 司 等 单 位 改 制 分 流 初 步 方 案 的 批 复 ( 中 国 石 化 炼 改 [2004]100 号 ) 批 准 2005 年 3 月 10 日, 国 务 院 国 有 资 产 监 督 管 理 委 员 会 关 于 中 国 石 油 化 工 集 团 公 司 主 辅 分 离 辅 业 改 制 分 流 安 置 富 余 人 员 第 三 批 实 施 方 案 的 批 复 ( 国 资 分 配 [2005]355 号 ), 批 准 了 包 括 武 汉 石 化 设 计 院 在 内 的 中 国 石 化 集 团 主 辅 分 离 辅 业 改 制 分 流 安 置 富 余 人 员 总 体 方 案 武 汉 汉 信 地 产 评 估 咨 询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以 2005 年 3 月 31 日 为 估 价 基 准 日, 对 武 汉 石 化 设 计 院 占 有 的 平 方 米 土 地 进 行 了 评 估, 并 出 具 了 土 地 估 价 报 告 (( 武 汉 ) 汉 信 地 产 [2005]( 估 ) 字 第 15 号 ) 经 评 估, 土 地 使 用 权 评 估 价 值 为 万 元 中 兴 财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湖 北 分 公 司 出 具 了 资 产 评 估 报 告 书 ( 中 兴 财 鄂 评 字 (2005) 第 12 号 ), 以 2005 年 8 月 31 日 为 评 估 基 准 日 对 武 汉 石 化 设 计 院 拟 转 入 改 制 企 业 涉 及 的 资 产 负 债 进 行 了 评 估 经 评 估, 改 制 主 体 资 产 ( 含 土 地 使 用 权 ) 总 额 为 7,931, 元, 负 债 总 额 为 2,879, 元, 净 资 产 为 5,051, 元 2005 年 11 月 1 日, 武 汉 石 化 设 计 院 召 开 关 于 改 制 分 流 的 职 工 大 会, 审 议 通

96 过 了 改 制 分 流 方 案, 同 意 在 实 施 改 制 分 流 过 程 中, 参 加 改 制 的 73 名 职 工 与 武 汉 石 油 化 工 厂 解 除 劳 动 合 同 且 获 得 补 偿 补 助, 并 将 该 等 净 资 产 全 部 转 为 改 制 完 成 后 新 设 立 公 司 的 股 权, 自 改 制 企 业 变 更 登 记 30 日 之 内, 职 工 与 武 汉 石 油 化 工 厂 的 劳 动 合 同 解 除 2005 年 11 月 8 日, 武 汉 石 化 向 中 国 石 化 集 团 提 交 武 汉 石 油 化 工 厂 关 于 < 武 汉 石 化 设 计 院 改 制 分 流 实 施 报 告 > 的 请 示 ( 武 石 厂 字 [2005]39 号 ), 方 案 将 武 汉 石 化 设 计 院 参 加 改 制 人 员 总 数 定 为 73 人, 个 人 补 偿 补 助 金 置 换 的 净 资 产 金 额 为 万 元, 经 营 者 岗 位 激 励 股 为 万 元 2005 年 12 月 6 日, 中 国 石 化 集 团 出 具 中 国 石 化 炼 [2005]660 号 关 于 武 汉 石 油 化 工 厂 武 汉 石 化 设 计 院 改 制 分 流 实 施 方 案 的 批 复 对 改 制 方 案 进 行 了 确 认 2005 年 12 月 7 日, 武 汉 市 工 商 行 政 管 理 局 核 发 ( 鄂 武 ) 名 变 核 内 字 [2005] 第 919 号 企 业 名 称 变 更 核 准 通 知 书, 核 准 设 计 院 的 企 业 名 称 变 更 为 武 汉 炼 化 工 程 设 计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2005 年 12 月 12 日, 武 汉 石 化 向 湖 北 省 劳 动 和 社 会 保 障 厅 报 送 武 汉 石 化 设 计 院 改 制 分 流 安 置 富 余 人 员 方 案 的 请 示 ( 武 石 厂 字 [2005]47 号 ), 并 于 2006 年 1 月 17 日 获 得 省 劳 动 和 社 会 保 障 厅 批 准 2005 年 12 月 27 日, 参 与 改 制 的 73 名 职 工 与 母 体 企 业 签 订 资 产 转 让 合 同, 接 收 拟 转 入 改 制 企 业 的 经 评 估 和 调 整 后 的 净 资 产 万 元 作 为 对 职 工 解 除 原 劳 动 合 同 的 补 偿 补 助 金, 并 将 其 作 为 出 资 投 入 改 制 后 企 业 同 日, 参 与 改 制 的 全 部 73 名 职 工 签 订 投 资 设 立 新 公 司 的 合 同, 设 立 武 汉 炼 化 工 程 设 计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武 汉 石 化 设 计 院 改 制 设 立 武 炼 工 程 的 程 序 合 规 完 备, 武 炼 工 程 设 立 后 全 面 承 继 武 汉 石 化 设 计 院 所 有 业 务 资 产 及 负 债 (2) 武 炼 工 程 工 商 登 记 2005 年 12 月 10 日, 湖 北 新 纪 元 会 计 师 事 务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出 具 鄂 纪 验 字 [2005]002 号 验 资 报 告 确 认 : 截 至 2005 年 8 月 31 日, 武 汉 石 化 设 计 院 账 面 资 产 总 额 合 计 7,575, 元, 其 中 : 流 动 资 产 3,819,800 元 长 期 投 资

97 950,000 元 固 定 资 产 2,064, 元 无 形 资 产 741, 元 负 债 总 额 总 计 1,132, 元 净 资 产 6,443,100 元 23 名 股 东 确 认 其 价 值, 并 以 此 净 资 产 作 为 向 改 制 后 公 司 缴 纳 的 变 更 注 册 资 本 万 元 2005 年 12 月 16 日, 武 汉 市 工 商 行 政 管 理 局 向 武 炼 工 程 核 发 了 注 册 号 为 的 企 业 法 人 营 业 执 照 法 定 代 表 人 为 邱 方 清, 注 册 资 本 和 实 收 资 本 均 为 万 元, 公 司 类 型 为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经 营 范 围 为 : 化 工 石 化 医 药 市 政 天 然 气 建 筑 设 计 ; 勘 测 服 务 ; 工 程 管 理 ; 工 程 监 理 ; 工 程 总 承 包 ; 安 全 评 价 ; 工 程 咨 询 ; 图 文 绘 制 ; 计 算 机 技 术 服 务 ( 国 家 有 专 项 规 定 的 项 目 经 审 批 后 方 可 经 营 ) 3 武 炼 工 程 改 制 设 立 时 的 股 本 股 权 结 构 及 其 后 变 动 情 况 (1) 武 炼 工 程 改 制 设 立 时 的 股 本 和 股 权 结 构 武 炼 工 程 2005 年 12 月 设 立 时 是 由 参 加 改 制 的 73 名 全 民 所 有 制 职 工 补 偿 补 助 金 置 换 改 制 企 业 净 资 产 经 营 者 岗 位 激 励 股 的 基 础 上 改 制 组 建 而 成, 注 册 资 本 为 万 元 由 于 参 加 改 制 的 职 工 人 数 超 过 公 司 法 关 于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股 东 人 数 上 限 的 规 定,2005 年 5 月 武 炼 工 程 全 体 出 资 人 根 据 平 等 自 愿 的 原 则, 自 由 组 合 成 23 个 登 记 股 东 小 组, 并 在 各 小 组 中 内 部 推 选 出 一 名 股 东 代 表 代 为 进 行 股 份 登 记, 股 东 代 表 与 相 应 的 实 际 出 资 人 签 订 了 股 东 自 由 组 合 意 向 书 2005 年 12 月,23 名 股 东 代 表 ( 受 托 人 ) 与 相 应 的 实 际 出 资 人 ( 委 托 人 ) 签 订 了 股 东 出 资 工 商 注 册 登 记 委 托 协 议 书, 约 定 内 容 如 下 : 受 托 人 只 对 委 托 人 在 武 炼 工 程 的 出 资 代 为 进 行 工 商 登 记, 对 委 托 人 其 他 行 为 产 生 的 纠 纷 及 责 任 无 承 担 义 务 ; 委 托 人 保 留 作 为 股 东 的 其 他 权 利 ( 如 对 出 资 的 所 有 权 行 使 表 决 权 和 分 红 权 等 ); 未 经 委 托 人 书 面 授 权, 受 托 人 擅 用 委 托 人 的 其 他 任 何 权 利 ( 包 括 但 不 限 于 转 让 委 托 人 出 资 质 押 委 托 人 出 资 行 使 委 托 人 的 表 决 权 和 分 红 权 ) 将 视 为 对 委 托 人 的 侵 权 行 为, 受 托 人 赔 偿 由 此 给 委 托 人 造 成 的 全 部 损 失, 并 承 担 相 应 的 法 律 责 任 武 炼 工 程 设 立 时 的 登 记 出 资 及 委 托 持 股 情 况 如 下 :

98 序 号 受 托 人 其 中 : 经 营 受 托 人 登 记 实 际 出 资 额 者 岗 位 激 出 资 金 额 委 托 人 ( 元 ) 励 股 ( 元 ) ( 元 ) 出 资 比 例 1 ( 吴 英 敏 ) 318, , % 2 佘 春 华 125, % 3 田 汉 高 108, % 4 鲁 国 芳 91, % 5 吴 英 敏 933,405 李 又 明 63, % 6 陈 红 60, % 7 刘 胜 华 60, % 8 向 倩 60, % 9 李 亮 43, % 10 ( 陈 继 远 ) 318, , % 11 张 淑 军 137, % 陈 继 远 651, 张 莉 晴 116, % 13 曹 小 建 79, % 14 ( 徐 小 维 ) 291, , % 15 李 国 章 183, % 徐 小 维 605, 李 刚 77, % 17 何 萍 53, % 18 ( 邱 方 清 ) 411, , % 19 邱 方 清 593,951 王 秀 荣 104, % 20 王 萍 77, % 21 ( 唐 祖 安 ) 167, % 22 李 继 长 205, % 唐 祖 安 434, 周 涛 30, % 24 刘 峻 30, % 25 ( 杨 政 ) 93, % 26 李 华 山 188, % 杨 政 384, 彭 华 兵 66, % 28 丁 淑 英 36, % 29 ( 韩 长 民 ) 75, % 30 艾 铁 64, % 31 韩 长 民 259,670 王 红 章 49, % 32 罗 伟 军 36, % 33 周 静 34, % 34 ( 全 俊 ) 113, % 35 全 俊 241,807 钟 小 萍 66, % 36 李 文 萍 62, % 37 ( 陈 金 洲 ) 130, % 陈 金 洲 235, 霍 新 民 105, %

99 序 号 受 托 人 其 中 : 经 营 受 托 人 登 记 实 际 出 资 额 者 岗 位 激 出 资 金 额 委 托 人 ( 元 ) 励 股 ( 元 ) ( 元 ) 出 资 比 例 39 ( 薛 娟 ) 76, % 40 杨 光 耀 80, % 薛 娟 222, 李 晓 卡 33, % 42 鲁 晓 峰 32, % 43 ( 雷 秦 龙 ) 85, % 雷 秦 龙 204, 张 华 清 119, % 45 ( 于 华 贵 ) 68, % 46 高 冬 枝 81, % 于 华 贵 204, 涂 延 红 36, % 48 黄 波 18, % 49 ( 张 志 钧 ) 120, % 50 张 志 钧 199,393 刘 睿 45, % 51 袁 伯 翀 34, % 52 ( 蔡 明 件 ) 80, % 53 蔡 明 件 186,921 李 智 勇 88, % 54 肖 健 18, % 55 ( 傅 健 ) 72, % 56 傅 健 170,837 吴 明 亮 56, % 57 蒋 浩 澜 42, % 58 ( 吴 毅 ) 109, % 吴 毅 167, 钮 心 琍 58, % 60 ( 刘 翔 ) 80, % 刘 翔 153, 徐 萍 萍 72, % 62 ( 陈 明 权 ) 85, % 陈 明 权 148, 桂 耷 63, % 64 袁 冶 90, % 袁 冶 143, ( 袁 泉 ) 53, % 66 ( 魏 光 华 ) 84, % 魏 光 华 124, 陈 娟 39, % 68 ( 张 峻 ) 53, % 张 峻 82, 孙 玲 29, % 70 ( 彭 建 波 ) 47, % 彭 建 波 75, 陈 朝 环 27, % 72 ( 邓 喆 ) 9, % 邓 喆 18, 徐 闯 9, % 合 计 23 人 6,443, 人 6,443, , % 上 表 中 的 经 营 者 岗 位 激 励 股 依 据 中 国 石 化 企 改 [2002]8 号 文 中 国 石 化

100 企 [2003]174 号 文 的 精 神 设 置, 并 得 到 中 国 石 化 炼 [2003]589 号 文 国 资 分 配 [2004]109 号 文 中 国 石 化 炼 [2005]660 号 文 之 批 复 的 批 准 根 据 规 定, 经 营 者 岗 位 激 励 股 可 以 经 营 者 个 人 名 义 登 记 注 册, 并 由 经 营 者 行 使 有 限 制 条 件 的 所 有 权 ; 当 首 届 经 营 者 任 期 届 满 时, 经 审 计 确 认 其 任 期 内 资 本 保 值 增 值 率 超 过 同 期 银 行 贷 款 利 率, 并 达 到 公 司 股 东 会 通 过 的 经 营 考 核 目 标 时, 其 终 极 所 有 权 归 首 届 经 营 者, 否 则 交 由 下 一 届 经 营 者 持 有 经 营 者 岗 位 激 励 股 兑 现 具 体 见 招 股 意 向 书 第 五 节 发 行 人 基 本 情 况 之 六 发 行 人 控 股 及 参 股 子 公 司 情 况 之 ( 二 ) 2 (5)2010 年 2 月, 经 营 者 岗 位 激 励 股 兑 现 第 三 次 股 权 转 让 (2)2007 年 3 月, 第 一 次 股 权 转 让 2007 年 2 月 11 日, 武 炼 工 程 股 东 会 通 过 以 下 股 权 变 更 事 项 : 徐 小 维 将 万 元 出 资 额 分 别 转 让 予 吴 英 敏 4.3 万 元 邱 方 清 3 万 元 陈 继 远 3 万 元 傅 键 万 元 和 全 俊 2 万 元 ; 韩 长 民 将 万 元 出 资 额 转 让 给 周 静 同 日, 转 让 方 与 受 让 方 分 别 签 订 了 股 权 转 让 协 议 徐 小 维 作 为 公 司 股 东 代 表, 其 名 下 股 权 变 更 系 实 际 出 资 人 李 国 璋 因 退 休 将 全 部 股 权 进 行 转 让 所 形 成, 李 国 璋 与 实 际 受 让 方 分 别 签 订 了 股 权 转 让 协 议 书 变 更 完 成 后, 公 司 实 际 出 资 人 变 更 为 72 人 徐 小 维 股 权 转 让 过 程 中 涉 及 的 实 际 出 资 人 之 间 实 际 交 易 情 况 如 下 : 转 让 方 ( 股 东 代 表 ) 实 际 转 让 方 实 际 受 让 方 实 际 转 让 的 出 资 额 ( 元 ) 出 资 比 例 徐 小 维 李 国 璋 吴 英 敏 43, % 邱 方 清 30, % 陈 继 远 30, % 傅 健 29, % 全 俊 20, % * 徐 小 维 31, % 合 计 183, % 韩 长 民 作 为 公 司 原 股 东 代 表, 因 将 登 记 在 其 名 下 的 出 资 额 259,670 元 转 让 给 实 际 出 资 人 周 静, 双 方 签 订 了 出 资 转 让 协 议, 该 事 项 为 股 东 代 表 发 生 变 更, 不 涉 及 实 际 出 资 人 出 资 变 化

101 2007 年 3 月 5 日, 武 汉 市 工 商 行 政 管 理 局 核 准 了 武 炼 工 程 的 本 次 变 更 此 次 变 更 后, 武 炼 工 程 的 受 托 人 登 记 出 资 情 况 如 下 : 序 号 股 东 代 表 出 资 额 ( 元 ) 出 资 比 例 1 吴 英 敏 976, % 2 陈 继 远 681, % 3 邱 方 清 623, % 4 徐 小 维 452, % 5 唐 祖 安 434, % 6 杨 政 384, % 7 全 俊 261, % 8 周 静 259, % 9 陈 金 洲 235, % 10 薛 娟 222, % 11 雷 秦 龙 204, % 12 于 华 贵 204, % 13 傅 健 200, % 14 张 志 钧 199, % 15 蔡 明 件 186, % 16 吴 毅 167, % 17 刘 翔 153, % 18 陈 明 权 148, % 19 袁 冶 143, % 20 魏 光 华 124, % 21 张 峻 82, % 22 彭 建 波 75, % 23 邓 喆 18, % 合 计 6,443, % (3)2007 年 6 月 武 炼 工 程 增 资 2007 年 6 月 7 日, 武 炼 工 程 股 东 会 作 出 决 议, 注 册 资 本 由 万 元 增 加 至 万 元 此 次 增 资 由 全 部 72 位 实 际 出 资 人 共 同 出 资 52,338 元, 其 中 42,900 元 计 入 注 册 资 本,9,438 元 计 入 资 本 公 积 23 名 股 东 代 表 与 相 应 的 实 际 出 资 人 就 增 资 后 的 委 托 金 额 签 订 了 股 东 出 资 工 商 注 册 登 记 委 托 协 议 书 湖 北 阳 光 会 计 师 事 务 有 限 公 司 对 此 次 增 资 出 具 了 鄂 阳 光 验 报 字 [2007] 第 018 号 验 资 报 告 进 行 确 认 2007 年 6 月 20 日, 武 汉 市 工 商 行 政 管 理 局 向

102 武 炼 工 程 核 发 了 增 资 变 更 后 的 企 业 法 人 营 业 执 照 本 次 增 资 完 毕 后, 公 司 登 记 出 资 及 委 托 持 股 情 况 如 下 : 序 号 受 托 人 受 托 人 登 记 其 中 : 经 营 者 实 际 出 资 额 出 资 金 额 委 托 人 岗 位 激 励 股 ( 元 ) ( 元 ) ( 元 ) 出 资 比 例 1 ( 吴 英 敏 ) 362, , % 2 佘 春 华 126, % 3 田 汉 高 109, % 4 鲁 国 芳 92, % 5 吴 英 敏 980,000 李 又 明 64, % 6 陈 红 61, % 7 刘 胜 华 61, % 8 向 倩 61, % 9 李 亮 44, % 10 ( 陈 继 远 ) 349, , % 11 张 淑 军 138, % 陈 继 远 684, 张 莉 晴 117, % 13 曹 小 建 80, % 14 ( 徐 小 维 ) 323, , % 15 徐 小 维 455,000 李 刚 78, % 16 何 萍 54, % 17 ( 邱 方 清 ) 442, , % 18 邱 方 清 625,000 王 秀 荣 105, % 19 王 萍 78, % 20 ( 唐 祖 安 ) 168, % 21 李 继 长 206, % 唐 祖 安 436, 周 涛 31, % 23 刘 峻 31, % 24 ( 杨 政 ) 94, % 25 李 华 山 189, % 杨 政 387, 彭 华 兵 67, % 27 丁 淑 英 37, % 28 ( 周 静 ) 35, % 29 韩 长 民 76, % 30 周 静 263,000 艾 铁 65, % 31 王 红 章 50, % 32 罗 伟 军 37, % 33 ( 全 俊 ) 134, % 34 全 俊 264,000 钟 小 萍 67, % 35 李 文 萍 63, %

103 序 号 受 托 人 受 托 人 登 记 其 中 : 经 营 者 实 际 出 资 额 出 资 金 额 委 托 人 岗 位 激 励 股 ( 元 ) ( 元 ) ( 元 ) 出 资 比 例 36 ( 陈 金 洲 ) 131, % 陈 金 洲 237, 霍 新 民 106, % 38 ( 薛 娟 ) 77, % 39 杨 光 耀 81, % 薛 娟 225, 李 晓 卡 34, % 41 鲁 晓 峰 33, % 42 ( 雷 秦 龙 ) 86, % 雷 秦 龙 206, 张 华 清 120, % 44 ( 于 华 贵 ) 69, % 45 高 冬 枝 82, % 于 华 贵 207, 涂 延 红 37, % 47 黄 波 19, % 48 ( 张 志 钧 ) 121, % 49 张 志 钧 202,000 刘 睿 46, % 50 袁 伯 翀 35, % 51 ( 蔡 明 件 ) 81, % 52 蔡 明 件 189,000 肖 健 19, % 53 李 智 勇 89, % 54 ( 傅 健 ) 103, % 55 傅 健 203,000 吴 明 亮 57, % 56 蒋 浩 澜 43, % 57 ( 吴 毅 ) 110, % 吴 毅 169, 钮 心 琍 59, % 59 ( 刘 翔 ) 81, % 刘 翔 154, 徐 萍 萍 73, % 61 ( 陈 明 权 ) 86, % 陈 明 权 150, 桂 耷 64, % 63 ( 袁 冶 ) 91, % 袁 冶 145, 袁 泉 54, % 65 ( 魏 光 华 ) 85, % 魏 光 华 125, 陈 娟 40, % 67 ( 张 峻 ) 54, % 张 峻 84, 孙 玲 30, % 69 ( 彭 建 波 ) 48, % 彭 建 波 76, 陈 朝 环 28, % 71 ( 邓 喆 ) 10, % 邓 喆 20, 徐 闯 10, % 合 计 23 人 6,486, 人 6,486, , %

104 (4)2009 年 12 月, 第 二 次 股 权 转 让 2009 年 12 月 18 日, 实 际 出 资 人 徐 闯 自 愿 将 其 对 公 司 的 出 资 额 10,000 元 出 资 转 让 给 其 股 东 代 表 邓 喆, 双 方 签 署 了 股 权 转 让 协 议 本 次 转 让 未 涉 及 股 东 代 表 登 记 出 资 事 项 的 变 更, 无 需 进 行 工 商 变 更 登 记 (5)2010 年 2 月, 经 营 者 岗 位 激 励 股 兑 现 第 三 次 股 权 转 让 1 经 营 者 岗 位 激 励 股 兑 现 2009 年 4 月 21 日, 武 炼 工 程 召 开 股 东 会, 会 议 依 据 湖 北 阳 光 会 计 师 事 务 有 限 公 司 出 具 的 鄂 阳 光 审 报 字 [2009] 第 046 号 审 计 报 告, 确 认 首 届 经 营 者 任 职 期 间 的 经 营 业 绩 资 本 保 值 增 值 率 达 到 岗 位 激 励 股 兑 现 要 求 2009 年 4 月 22 日, 武 炼 工 程 向 武 汉 石 化 递 交 报 告, 申 请 兑 现 首 届 经 营 者 岗 位 激 励 股 的 所 有 权 2009 年 5 月 14 日, 武 汉 石 化 作 出 同 意 兑 现 武 炼 工 程 等 三 家 改 制 企 业 经 营 者 岗 位 激 励 股 的 决 定, 武 炼 工 程 兑 现 范 围 包 括 : 邱 方 清 28 万 元 徐 小 维 万 元 吴 英 敏 万 元 陈 继 远 万 元 2010 年 2 月 10 日, 武 炼 工 程 召 开 股 东 会, 决 议 通 过 了 经 营 者 岗 位 激 励 股 兑 现 给 首 届 经 营 班 子 成 员 2 第 三 次 股 权 转 让 2010 年 2 月 10 日, 武 炼 工 程 股 东 会 决 议 通 过 以 下 股 权 转 让 事 宜 : 全 俊 将 其 持 有 的 67,000 元 出 资 转 让 给 吴 英 敏 ; 薛 娟 将 其 持 有 的 81,000 元 出 资 转 让 给 邱 方 清 转 让 方 与 受 让 方 签 署 了 出 资 转 让 协 议 全 俊 作 为 公 司 股 东 代 表, 其 名 下 股 权 变 更 系 实 际 出 资 人 钟 小 萍 将 所 持 67,000 元 出 资 转 让 给 吴 英 敏 薛 娟 作 为 公 司 股 东 代 表, 其 名 下 股 权 变 更 系 实 际 出 资 人 杨 光 耀 将 所 持 81,000 元 出 资 转 让 给 邱 方 清 2010 年 2 月 22 日, 武 汉 市 工 商 行 政 管 理 局 核 准 了 武 炼 工 程 的 本 次 变 更 此 次 转 让 完 毕 后, 公 司 实 际 出 资 人 变 更 为 69 人, 登 记 出 资 及 委 托 持 股 情 况

105 如 下 : 序 号 受 托 人 受 托 人 登 记 出 资 实 际 出 资 额 委 托 人 金 额 ( 元 ) ( 元 ) 出 资 比 例 1 ( 吴 英 敏 ) 429, % 2 田 汉 高 109, % 3 佘 春 华 126, % 4 鲁 国 芳 92, % 5 吴 英 敏 1,047,000 李 又 明 64, % 6 陈 红 61, % 7 刘 胜 华 61, % 8 向 倩 61, % 9 李 亮 44, % 10 ( 邱 方 清 ) 523, % 11 邱 方 清 706,000 王 秀 荣 105, % 12 王 萍 78, % 13 ( 陈 继 远 ) 349, % 14 张 淑 军 138, % 陈 继 远 684, 张 莉 晴 117, % 16 曹 小 建 80, % 17 ( 徐 小 维 ) 323, % 18 徐 小 维 455,000 李 刚 78, % 19 何 萍 54, % 20 ( 唐 祖 安 ) 168, % 21 李 继 长 206, % 唐 祖 安 436, 周 涛 31, % 23 刘 峻 31, % 24 ( 杨 政 ) 94, % 25 李 华 山 189, % 杨 政 387, 彭 华 兵 67, % 27 丁 淑 英 37, % 28 ( 周 静 ) 35, % 29 韩 长 民 76, % 30 周 静 263,000 艾 铁 65, % 31 王 红 章 50, % 32 罗 伟 军 37, % 33 ( 陈 金 洲 ) 131, % 陈 金 洲 237, 霍 新 民 106, % 35 ( 于 华 贵 ) 69, % 36 高 冬 枝 82, % 于 华 贵 207, 涂 延 红 37, % 38 黄 波 19, %

106 序 号 受 托 人 受 托 人 登 记 出 资 实 际 出 资 额 委 托 人 金 额 ( 元 ) ( 元 ) 出 资 比 例 39 ( 雷 秦 龙 ) 86, % 雷 秦 龙 206, 张 华 清 120, % 41 ( 傅 健 ) 103, % 42 傅 健 203,000 吴 明 亮 57, % 43 蒋 浩 澜 43, % 44 ( 张 志 钧 ) 121, % 45 张 志 钧 202,000 刘 睿 46, % 46 袁 伯 翀 35, % 47 ( 全 俊 ) 134, % 全 俊 197, 李 文 萍 63, % 49 ( 蔡 明 件 ) 81, % 50 蔡 明 件 189,000 李 智 勇 89, % 51 肖 健 19, % 52 ( 吴 毅 ) 110, % 吴 毅 169, 钮 心 琍 59, % 54 ( 刘 翔 ) 81, % 刘 翔 154, 徐 萍 萍 73, % 56 ( 陈 明 权 ) 86, % 陈 明 权 150, 桂 耷 64, % 58 ( 袁 泉 ) 54, % 袁 冶 145, 袁 冶 91, % 60 ( 薛 娟 ) 77, % 61 薛 娟 144,000 李 晓 卡 34, % 62 鲁 晓 峰 33, % 63 ( 魏 光 华 ) 85, % 魏 光 华 125, 陈 娟 40, % 65 ( 张 峻 ) 54, % 张 峻 84, 孙 玲 30, % 67 ( 彭 建 波 ) 48, % 彭 建 波 76, 陈 朝 环 28, % 69 邓 喆 20,000 ( 邓 喆 ) 20, % 合 计 23 人 6,486, 人 6,486, % (6)2010 年 4 月, 第 四 次 股 权 转 让 2010 年 4 月,RH 香 港 收 购 武 炼 工 程 100% 的 股 权 本 次 股 权 转 让 的 背 景 内 容 履 行 的 程 序 具 体 见 招 股 意 向 书 第 五 节 发 行 人 基 本 情 况 之 三 ( 二 ) 实 际 控 制 人 收 购 百 利 有 限 武 炼 工 程 股 权 及 整 合 此 次 股 权 转 让 后, 武 炼 工 程 不 再 存 在 委 托 持 股 的 情 况 此 次 变 更 完 成 后, 股

107 东 及 出 资 情 况 如 下 : 股 东 注 册 资 本 ( 万 元 ) 出 资 比 率 RH 香 港 % 合 计 % (7)2011 年 7 月, 第 五 次 股 权 转 让 2011 年 7 月, 海 新 投 资 收 购 RH 香 港 所 持 武 炼 工 程 100% 的 股 权 本 次 股 权 转 让 的 背 景 内 容 履 行 的 程 序 具 体 见 招 股 意 向 书 第 五 节 发 行 人 基 本 情 况 之 三 ( 二 ) 实 际 控 制 人 收 购 百 利 有 限 武 炼 工 程 股 权 及 整 合 此 次 变 更 完 成 后, 武 炼 工 程 股 东 及 出 资 情 况 如 下 : 股 东 注 册 资 本 ( 万 元 ) 出 资 比 率 海 新 投 资 % 合 计 % (8)2011 年 9 月, 第 六 次 股 权 转 让 2011 年 9 月, 百 利 有 限 收 购 海 新 投 资 所 持 武 炼 工 程 100% 的 股 权 本 次 股 权 转 让 的 背 景 内 容 对 百 利 有 限 的 影 响 具 体 见 招 股 意 向 书 第 五 节 发 行 人 基 本 情 况 之 三 ( 二 ) 实 际 控 制 人 收 购 百 利 有 限 武 炼 工 程 股 权 及 整 合 此 次 变 更 完 成 后, 武 炼 工 程 的 股 东 及 出 资 情 况 如 下 : 出 资 人 注 册 资 本 ( 万 元 ) 出 资 比 例 百 利 有 限 % 合 计 % 注 :2011 年 12 月 16 日, 百 利 有 限 整 体 变 更 设 立 百 利 科 技 (9)2013 年 3 月, 增 资 至 3,000 万 元 2013 年 2 月 18 日, 武 炼 工 程 股 东 会 作 出 决 议, 注 册 资 本 由 万 元 增 加 至 3000 万 元, 其 中 百 利 科 技 以 2,000 万 元 货 币 资 金 对 武 炼 工 程 增 资, 同 时 武 炼 工 程 以 截 至 2012 年 12 月 31 日 未 分 配 利 润 中 的 万 元 转 增 注 册 资 本 中 瑞 岳 华 对 此 次 增 资 进 行 了 验 证, 并 出 具 中 瑞 岳 华 验 字 [2013] 第 0058 号 验 资 报 告 确 认 2013 年 3 月 31 日, 武 炼 工 程 取 得 变 更 后 的 企 业 法 人 营 业

108 执 照 此 次 增 资 后, 武 炼 工 程 的 股 东 及 出 资 情 况 如 下 : 出 资 人 注 册 资 本 ( 万 元 ) 出 资 比 例 百 利 科 技 3, % 合 计 3, % 七 发 起 人 其 他 股 东 及 实 际 控 制 人 的 基 本 情 况 ( 一 ) 发 起 人 的 基 本 情 况 1 海 新 投 资 全 称 : 湖 南 海 新 投 资 有 限 公 司 住 所 : 岳 阳 经 济 技 术 开 发 区 岳 阳 大 道 开 发 区 管 委 会 大 楼 1115 室 注 册 资 本 : 实 收 资 本 : 6,000 万 元 6,000 万 元 法 定 代 表 人 : 王 海 荣 经 营 范 围 : 以 自 有 资 金 进 行 项 目 投 资 股 权 投 资 实 业 投 资 资 产 重 组 及 收 购 兼 并 ; 投 资 管 理 投 资 咨 询 商 务 咨 询 海 新 投 资 成 立 于 2011 年 7 月 8 日, 由 自 然 人 王 海 荣 和 王 立 言 共 同 出 资 设 立, 注 册 资 本 为 6,000 万 元 王 海 荣 担 任 执 行 董 事, 王 立 言 担 任 经 理 截 至 本 招 股 意 向 书 签 署 日, 海 新 投 资 的 股 权 结 构 如 下 : 序 号 股 东 姓 名 出 资 额 ( 万 元 ) 实 缴 出 资 额 ( 万 元 ) 出 资 比 例 (%) 1 王 海 荣 5, , 王 立 言 合 计 6, , 截 至 2015 年 9 月 30 日, 海 新 投 资 总 资 产 9, 万 元 净 资 产 9, 万 元 ;2015 年 1-9 月 净 利 润 万 元 ( 以 上 数 据 未 经 审 计 ) 2 成 朴 基 金

109 全 称 : 吉 林 成 朴 丰 祥 股 权 投 资 基 金 合 伙 企 业 ( 有 限 合 伙 ) 合 伙 企 业 类 型 : 有 限 合 伙 出 资 额 : 主 要 经 营 场 所 : 20,000 万 元 长 春 市 高 新 区 硅 谷 大 街 3355 号 超 达 创 业 园 2 幢 401 室 执 行 事 务 合 伙 人 : 吉 林 成 朴 股 权 投 资 基 金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经 营 范 围 : 从 事 非 证 券 类 股 权 投 资 活 动 及 相 关 的 咨 询 服 务 ( 法 律 法 规 禁 止 和 限 制 的, 不 得 经 营 ; 法 律 法 规 国 务 院 规 定 需 经 审 批 的, 未 获 审 批 前 不 得 经 营 ) 成 朴 基 金 成 立 于 2011 年 7 月 21 日, 由 12 位 合 伙 人 ( 包 括 2 位 普 通 合 伙 人 和 10 位 有 限 合 伙 人 ) 共 同 出 资 20,000 万 元 设 立 合 伙 人 具 体 情 况 如 下 : 出 资 额 合 伙 人 性 质 出 资 比 例 ( 万 元 ) 成 朴 管 理 % 普 通 合 伙 人 北 京 邦 融 投 资 顾 问 有 限 公 司 % 出 资 方 式 张 荣 杰 7, % 柯 希 杰 2, % 黄 光 伟 2, % 厦 门 君 农 投 资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1, % 厦 门 青 正 投 资 有 限 公 司 1, % 有 限 合 伙 人 林 冬 生 1, % 货 币 张 玲 1, % 李 黎 明 1, % 北 京 怡 和 家 投 资 发 展 有 限 公 司 1, % 高 金 凤 1, % 合 计 20, % 成 朴 基 金 的 合 伙 人 出 资 情 况 ( 追 溯 到 自 然 人 出 资 人 ) 如 下 : PE 投 资 机 构 名 称 合 伙 人 名 称 合 伙 人 出 资 方 成 朴 基 金 吉 林 成 朴 股 权 投 资 基 金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北 京 邦 融 投 资 顾 问 有 限 公 司 厦 门 君 农 投 资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田 熹 东 张 柏 林 张 兰 英 马 宗 连 洪 仲 海

110 PE 投 资 机 构 名 称 合 伙 人 名 称 合 伙 人 出 资 方 厦 门 青 正 投 资 有 限 公 司 郑 福 生 陈 鹏 峰 陈 炜 炜 王 永 昌 王 勇 陈 彦 蓉 颜 高 祥 黄 培 城 郑 国 栋 北 京 怡 和 家 投 资 发 展 有 限 公 司 王 刚 张 荣 杰 - 柯 希 杰 - 黄 光 伟 - 林 冬 生 - 张 玲 - 李 黎 明 - 高 金 凤 - 成 朴 基 金 及 其 合 伙 人 的 资 金 来 源 均 为 自 有 资 金 或 自 筹 资 金, 资 金 来 源 合 法 成 朴 基 金 及 其 合 伙 人 与 发 行 人 的 控 股 股 东 实 际 控 制 人 及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以 及 本 次 发 行 的 中 介 机 构 及 其 签 字 人 员 之 间 不 存 在 亲 属 关 系 关 联 关 系, 亦 不 存 在 委 托 持 股 信 托 持 股 情 况 截 至 2015 年 9 月 30 日, 成 朴 基 金 总 资 产 为 21, 万 元 净 资 产 为 21, 万 元 ;2015 年 1-9 月 净 利 润 万 元 ( 以 上 数 据 未 经 审 计 ) 3 雨 田 基 金 全 称 : 吉 林 雨 田 股 权 投 资 基 金 合 伙 企 业 ( 有 限 合 伙 ) 合 伙 企 业 类 型 : 有 限 合 伙 出 资 额 : 3,000 万 元 主 要 经 营 场 所 : 高 新 区 硅 谷 大 街 3355 号 超 达 创 业 园 10 栋 10 单 元 201 室 执 行 事 务 合 伙 人 : 吉 林 成 朴 股 权 投 资 基 金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经 营 范 围 : 从 事 非 证 券 类 股 权 投 资 活 动 及 相 关 的 咨 询 服 务 ( 法 律 法 规 禁 止 和 限 制 的, 不 得 经 营 ; 法 律 法 规 国 务 院 规 定 须 经 审 批 的, 未 获 审 批 前 不 得 经 营 )

111 雨 田 基 金 成 立 于 2011 年 8 月 10 日, 由 普 通 合 伙 人 成 朴 管 理 和 有 限 合 伙 人 自 然 人 刘 述 江 共 同 出 资 3,000 万 元 设 立 合 伙 人 具 体 情 况 如 下 : 合 伙 人 性 质 出 资 额 ( 万 元 ) 出 资 比 例 出 资 方 式 成 朴 管 理 普 通 合 伙 人 30 1% 刘 述 江 有 限 合 伙 人 2,970 99% 货 币 合 计 3, % 雨 田 基 金 的 合 伙 人 出 资 情 况 ( 追 溯 到 自 然 人 出 资 人 ) 如 下 : PE 投 资 机 构 名 称 合 伙 人 名 称 合 伙 人 出 资 方 雨 田 基 金 吉 林 成 朴 股 权 投 资 基 金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田 熹 东 张 柏 林 刘 述 江 - 雨 田 基 金 及 其 合 伙 人 的 资 金 来 源 均 为 自 有 资 金 或 自 筹 资 金, 资 金 来 源 合 法 雨 田 基 金 及 其 合 伙 人 与 发 行 人 的 控 股 股 东 实 际 控 制 人 及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以 及 本 次 发 行 的 中 介 机 构 及 其 签 字 人 员 之 间 不 存 在 亲 属 关 系 关 联 关 系, 亦 不 存 在 委 托 持 股 信 托 持 股 情 况 截 至 2015 年 9 月 30 日, 雨 田 基 金 总 资 产 为 11, 万 元 净 资 产 为 2, 万 元 ;2015 年 1-9 月 净 利 润 万 元 ( 以 上 数 据 未 经 审 计 ) 成 朴 管 理 ( 执 行 事 务 合 伙 人 ) 的 基 本 情 况 如 下 : 公 司 全 称 : 注 册 资 本 : 吉 林 成 朴 股 权 投 资 基 金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1,000 万 元 法 定 代 表 人 : 王 雷 主 要 经 营 场 所 : 长 春 市 高 新 区 卫 星 路 8722 号 中 天 大 厦 室 经 营 范 围 : 管 理 或 受 托 管 理 股 权 类 投 资 ; 相 关 股 权 投 资 咨 询 业 务 ( 法 律 法 规 禁 止 和 限 制 的, 不 得 经 营 ; 法 律 法 规 国 务 院 规 定 需 经 审 批 的, 未 获 审 批 前 不 得 经 营 ) 成 朴 管 理 成 立 于 2011 年 1 月, 由 田 熹 东 和 张 柏 林 共 同 出 资 1,000 万 元 设 立 出 资 人 具 体 情 况 如 下 :

112 出 资 人 出 资 额 ( 万 元 ) 出 资 比 例 出 资 方 式 田 熹 东 % 张 柏 林 % 货 币 合 计 1, % 成 朴 管 理 依 据 合 伙 协 议 委 派 田 熹 东 代 表 其 执 行 在 成 朴 基 金 和 雨 田 基 金 中 的 合 伙 事 务 截 至 2015 年 9 月 30 日, 成 朴 管 理 的 总 资 产 为 3, 万 元 净 资 产 为 元 ;2015 年 1-9 月 净 利 润 万 元 ( 以 上 数 据 未 经 审 计 ) 4 发 起 人 的 终 极 股 东 符 合 上 市 公 司 股 东 资 格 要 求 发 起 人 追 溯 至 自 然 人 的 终 极 股 东 情 况 如 下 : 发 起 人 / 发 行 人 股 东 海 新 投 资 成 朴 基 金 雨 田 基 金 终 极 股 东 王 海 荣 王 立 言 张 荣 杰 柯 希 杰 黄 光 伟 林 冬 生 张 玲 李 黎 明 高 金 凤 洪 仲 海 王 永 昌 王 勇 黄 培 城 陈 炜 炜 陈 彦 蓉 郑 国 栋 郑 福 生 颜 高 祥 陈 鹏 峰 王 刚 田 熹 东 张 柏 林 张 兰 英 马 宗 连 刘 述 江 田 熹 东 张 柏 林 发 行 人 的 上 述 终 极 股 东 均 为 具 有 完 全 民 事 权 利 能 力 及 行 为 能 力 的 自 然 人, 不 存 在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公 司 法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公 务 员 法 中 国 人 民 解 放 军 内 务 条 令 中 国 共 产 党 党 员 领 导 干 部 廉 洁 从 政 若 干 准 则 及 其 他 相 关 法 律 法 规 规 定 不 适 合 担 任 股 东 的 情 形, 不 存 在 违 反 公 司 章 程 规 定 担 任 股 东 的 情 形 ( 二 ) 实 际 控 制 人 的 基 本 情 况 本 公 司 的 实 际 控 制 人 是 王 海 荣 和 王 立 言, 二 人 分 别 持 有 公 司 控 股 股 东 海 新 投 资 90% 和 10% 的 股 权 王 海 荣 先 生 :1969 年 出 生, 中 国 国 籍, 拥 有 新 加 坡 永 久 居 留 权, 居 住 地 : 河 北 省 廊 坊 市 广 阳 区 爱 民 东 道 国 际 花 园 小 区, 身 份 证 号 码 : ****

113 王 立 言 先 生 :1962 年 出 生, 中 国 国 籍, 拥 有 新 加 坡 永 久 居 留 权, 居 住 地 : 北 京 市 朝 阳 区 广 和 里, 身 份 证 号 码 : **** 王 海 荣 与 王 立 言 在 石 油 石 化 行 业 拥 有 20 多 年 的 行 业 经 验, 自 创 业 之 初 即 为 密 切 的 商 业 伙 伴 王 海 荣 与 王 立 言 在 多 年 的 合 作 中, 具 有 共 同 的 商 业 运 作 理 念, 形 成 了 稳 定 互 补 和 谐 的 商 业 合 作 伙 伴 关 系, 对 公 司 的 管 理 运 营 和 发 展 形 成 了 实 际 意 义 上 的 共 同 控 制 报 告 期 内, 海 新 投 资 一 直 为 发 行 人 的 控 股 股 东 ; 王 海 荣 和 王 立 言 分 别 持 有 海 新 投 资 90% 和 10% 的 股 权 且 一 直 为 发 行 人 的 实 际 控 制 人 公 司 的 实 际 控 制 人 未 发 生 变 更 为 保 障 发 行 人 的 持 续 稳 定 运 营, 形 成 对 发 行 人 稳 定 的 控 制 关 系, 王 海 荣 和 王 立 言 已 签 订 一 致 行 动 协 议, 约 定 二 人 在 发 行 人 的 董 事 会 会 议 在 海 新 投 资 的 股 东 会 会 议 中 行 使 提 案 权 和 表 决 权 时 保 持 一 致 ( 三 ) 控 股 股 东 和 实 际 控 制 人 控 制 的 其 他 企 业 的 基 本 情 况 公 司 控 股 股 东 海 新 投 资 除 控 股 本 公 司 外, 无 控 制 的 其 他 企 业 实 际 控 制 人 王 海 荣 和 王 立 言 除 共 同 控 制 海 新 投 资 外, 控 制 的 其 他 企 业 基 本 情 况 如 下 :

114 王 海 荣 王 立 言 TAN ENG ANN 82.00% 14.90% 3.10% RH 控 股 ( 新 加 坡 ) 100% RH 国 际 ( 新 加 坡 ) 100% 瑞 华 石 化 100% Zoneda 公 司 ( 加 拿 大 ) 100% Greenzone 公 司 ( 新 加 坡 ) 70% Amersun Energy 公 司 ( 新 加 坡 ) 100% RH 香 港 ( 香 港 ) 1 RH 控 股 公 司 公 司 全 称 : 公 司 原 名 : 注 册 地 : 成 立 时 间 : 注 册 资 本 : 实 收 资 本 : 主 营 业 务 : RH Energy Holdings Pte Ltd Petchem Holdings Pte Ltd 新 加 坡 2006 年 7 月 1,000 新 元 1,000 新 元 投 资 截 至 2015 年 9 月 30 日,RH 控 股 公 司 总 资 产 3, 万 新 元 净 资 产 2, 万 新 元 ;2015 年 1-9 月 净 利 润 万 新 元 ( 以 上 为 母 公 司 报 表 口 径, 数 据 未 经 审 计 ) 2 RH 国 际 公 司 全 称 : 注 册 地 : 成 立 时 间 : 注 册 资 本 : RH International Pte Ltd 新 加 坡 1998 年 7 月 2,000 万 新 元

115 实 收 资 本 : 主 营 业 务 : 2,000 万 新 元 从 事 管 道 工 程 领 域 的 石 油 石 化 设 备 与 化 学 剂 销 售 ; 投 资 截 至 2015 年 9 月 30 日,RH 国 际 公 司 总 资 产 1, 万 美 元 净 资 产 1, 万 美 元 ;2015 年 1-9 月 净 利 润 万 美 元 ( 以 上 为 母 公 司 报 表 口 径, 数 据 未 经 审 计 ) 3 Zoneda 公 司 公 司 全 称 : 注 册 地 : 成 立 时 间 : 注 册 资 本 : 实 收 资 本 : 主 营 业 务 : Zoneda Energy Ltd 加 拿 大 2010 年 12 月 780 万 加 元 780 万 加 元 从 事 油 气 田 勘 探 开 采 及 石 油 产 品 销 售 截 至 2015 年 9 月 30 日,Zoneda 公 司 总 资 产 万 加 元 净 资 产 万 加 元 ;2015 年 1-9 月 净 利 润 万 加 元 ( 以 上 数 据 未 经 审 计 ) 4 Greenzone 公 司 公 司 全 称 : 注 册 地 : 成 立 时 间 : 注 册 资 本 : 实 收 资 本 : 主 营 业 务 : Greenzone Energy Pte Ltd 新 加 坡 2007 年 2 月 100 万 新 元 100 万 新 元 从 事 管 道 工 程 领 域 的 石 油 石 化 设 备 的 销 售 截 至 2015 年 9 月 30 日,Greenzone 公 司 总 资 产 2.04 万 美 元 净 资 产 万 美 元 ;2015 年 1-9 月 净 利 润 万 美 元 ( 以 上 数 据 未 经 审 计 ) 5 Amersun Energy 公 司 公 司 全 称 : 注 册 地 : 成 立 时 间 : Amersun Energy Pte.Ltd. 新 加 坡 2008 年 12 月

116 注 册 资 本 : 实 收 资 本 : 主 营 业 务 : 1,000 新 元 1,000 新 元 从 事 石 油 和 天 然 气 设 备 及 系 统 储 罐 外 层 防 腐 涂 料 产 品 的 销 售 截 至 2015 年 9 月 30 日,Amersun Energy 公 司 总 资 产 万 新 元 净 资 产 万 新 元 ;2015 年 1-9 月 净 利 润 万 新 元 ( 以 上 数 据 未 经 审 计 ) 6 RH 香 港 公 司 全 称 : 注 册 地 : 成 立 时 间 : 注 册 资 本 : 实 收 资 本 : 主 营 业 务 : RH Energy(HK)Ltd 香 港 2010 年 1 月 10,000 美 元 10,000 美 元 投 资 截 至 2015 年 9 月 30 日,RH 香 港 公 司 总 资 产 8.11 万 美 元 净 资 产 7.24 万 美 元 ;2015 年 1-9 月 净 利 润 万 美 元 ( 以 上 数 据 未 经 审 计 ) 7 瑞 华 石 化 公 司 全 称 : 廊 坊 瑞 华 石 化 有 限 公 司 住 所 : 廊 坊 经 济 技 术 开 发 区 华 祥 路 75 号 成 立 时 间 : 注 册 资 本 : 实 收 资 本 : 2002 年 7 月 1,301 万 美 元 1,301 万 美 元 法 定 代 表 人 : 杨 红 星 经 营 范 围 : 生 产 石 化 添 加 剂 冷 却 剂 防 冻 剂 防 腐 涂 料 润 滑 油 ( 许 可 项 目 除 外 ) 及 相 关 的 添 加 剂 注 入 设 备 撬 装 设 备 燃 气 调 压 计 量 设 备 ( 凭 许 可 证 经 营 ) 加 热 炉 收 发 球 筒 罐 排 水 管 罐 密 封 ( 凭 许 可 证 经 营 ) 护 管 材 料 ; 组 装 燃 气 及 太 阳 能 发 电 系 统 ; 机 械 加 工 ; 石 油 装 备 技 术 服 务 ; 电 子 工 程 ( 监 控 系 统 电 子 自 动 化 设 备 的 安 装 调 试 及 维 护 ); 销 售 本 公 司 自 产 产 品

117 主 营 业 务 : 从 事 撬 装 设 备 液 体 涂 料 的 生 产 和 销 售 及 阀 门 维 护 截 至 2015 年 9 月 30 日, 瑞 华 石 化 总 资 产 20, 万 元 净 资 产 9, 万 元 ;2015 年 1-9 月 净 利 润 万 元 ( 以 上 数 据 未 经 审 计 ) 8 RH 能 源 公 司 全 称 : 注 册 地 : 成 立 时 间 : 注 册 资 本 : RH Energy Ltd 新 加 坡 2006 年 7 月 3, 万 新 元 上 市 交 易 所 : 新 加 坡 证 券 交 易 所 股 票 代 码 : 股 票 简 称 : 执 行 主 席 : 主 营 业 务 : CL7 RH 能 源 王 海 荣 投 资 (1) 报 告 期 内 RH 能 源 从 事 的 实 际 业 务 及 主 要 产 品 RH 能 源 于 2007 年 在 新 交 所 上 市, 是 一 家 以 投 资 为 主 的 持 股 公 司 2012 年 年 8 月,RH 能 源 主 要 是 以 撬 装 设 备 球 阀 止 回 阀 调 节 阀 等 石 油 石 化 设 备 自 动 控 制 系 统 设 备 以 及 储 罐 外 层 防 腐 涂 料 化 学 剂 生 产 和 销 售 为 主 营 业 务, 同 时 提 供 阀 门 维 护 监 理 服 务 油 田 井 下 作 业 煤 气 层 测 试 服 务 及 贸 易 服 务 (2) 报 告 期 内 RH 能 源 基 本 财 务 状 况 报 告 期 内,RH 能 源 基 本 财 务 状 况 如 下 : 单 位 : 万 美 元 项 目 资 产 总 计 - 5, , 所 有 者 权 益 合 计 - 3, , 项 目 2014 年 度 2013 年 度 2012 年 度 营 业 总 收 入 - 29,939 29,204 净 利 润 注 : 年 8 月 起,RH 能 源 更 名 为 Chiwayland International Limited, 不 再 是 发 行 人 实 际 控 制 人 王 海 荣 王 立 言 控 制 的 公 司 ; 2 以 上 数 据 引 自 新 交 所 公 开 披 露 的 年 度 报 告

118 (3) 报 告 期 内 RH 能 源 的 股 权 结 构 2012 年 末 和 2013 年 末,RH 能 源 股 权 结 构 如 下 : 股 东 名 称 股 本 性 质 持 股 数 量 ( 股 ) 持 股 比 例 Petchem 公 司 控 股 股 东 168,122, % 其 他 流 通 股 社 会 公 众 股 116,807, % 合 计 284,929, % 2014 年 6 月 10 日,RH 能 源 发 布 公 告, 向 其 控 股 股 东 Petchem 出 售 全 部 资 产, 缩 股 的 同 时 发 行 股 份 与 现 金 支 付 相 结 合 方 式 购 买 Sinway Investment Co Ltd 持 有 的 Chiwayland Group(Singapore)Pte.Ltd( 即 中 锐 地 产 国 际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100% 股 权, 并 对 部 分 投 资 者 增 发 及 配 售 股 份 2014 年 8 月, 本 次 反 向 收 购 完 成 后, RH 能 源 更 名 为 Chiwayland International Limited, 不 再 是 王 海 荣 王 立 言 控 制 的 公 司, 其 股 权 结 构 如 下 : 股 东 名 称 股 本 性 质 持 股 数 量 ( 股 ) 持 股 比 例 Petchem 公 司 原 控 股 股 东 23,866, % Sinway Investment Co Ltd 新 控 股 股 东 536,025, % 其 他 流 通 股 股 东 社 会 公 众 股 106,958, % 合 计 666,851, % 2014 年 8 月 6 日,Chiwayland International Limited 在 新 交 所 复 牌 交 易 ( 股 票 代 码 : ACW) 2014 年 末,Chiwayland International Limited 的 股 权 结 构 如 下 : 股 东 名 称 股 本 性 质 持 股 数 量 ( 股 ) 持 股 比 例 Petchem 公 司 原 控 股 股 东 4,644, % Sinway Investment Co Ltd 新 控 股 股 东 536,025, % 其 他 流 通 股 股 东 社 会 公 众 股 126,180, % 合 计 666,851, % 实 际 控 制 人 王 海 荣 王 立 言 直 接 控 制 的 Petchem 公 司 曾 经 持 有 RH 能 源 59%

119 股 权 2014 年 8 月 Petchem 公 司 将 其 所 持 RH 能 源 部 分 股 份 对 外 转 让, 同 时 RH 能 源 增 发 部 分 股 份 ; 相 关 交 易 完 成 后,Petchem 公 司 持 有 RH 能 源 3.58% 的 股 份, RH 能 源 更 名 为 Chiwayland International Limited 至 此,RH 能 源 不 再 是 发 行 人 实 际 控 制 人 王 海 荣 王 立 言 间 接 控 制 的 公 司 同 时, 原 RH 能 源 将 其 所 持 RH 国 际 100% 股 权 Zoneda 公 司 100 股 权 Greenzone 公 司 100% 股 权 RH 香 港 100% 股 权 Amersun Energy 公 司 70% 股 权 全 部 转 让 给 Petchem 公 司 2014 年 11 月, Petchem 公 司 更 名 为 RH 控 股 公 司 此 外, 实 际 控 制 人 曾 经 控 制 的 企 业 Natural Best Limited 已 于 2012 年 11 月 2 日 公 告 注 销 ;Amersun Coating Pte. Ltd 已 于 2012 年 11 月 6 日 公 告 注 销 ; 郑 州 市 润 安 科 贸 有 限 公 司 于 2013 年 2 月 21 日 经 郑 州 市 工 商 局 核 准 注 销 登 记 实 际 控 制 人 控 制 的 瑞 华 石 化 将 其 所 持 中 油 中 州 100% 股 权 ( 含 全 资 子 公 司 九 鼎 监 理 ) 易 路 博 通 100% 股 权 及 普 斯 泰 科 100% 股 权 分 别 于 2015 年 1 月 6 日 2015 年 1 月 16 日 和 2015 年 2 月 12 日 转 让 给 苏 州 谷 德 创 业 投 资 有 限 公 司 中 油 中 州 及 其 全 资 子 公 司 九 鼎 监 理 易 路 博 通 普 斯 泰 科 不 再 是 公 司 实 际 控 制 人 控 制 的 企 业 ( 四 ) 控 股 股 东 和 实 际 控 制 人 持 有 发 行 人 股 份 的 质 押 或 争 议 情 况 本 公 司 控 股 股 东 和 实 际 控 制 人 直 接 或 间 接 持 有 的 公 司 股 份 不 存 在 质 押 或 其 他 有 争 议 的 情 况 八 发 行 人 股 本 情 况 公 司 发 行 前 总 股 本 16,800 万 股, 本 次 拟 发 行 新 股 5,600 万 股, 老 股 东 不 公 开 发 售 股 份 本 次 发 行 前 后 公 司 股 本 结 构 如 下 : 股 东 本 次 发 行 前 本 次 发 行 后 数 量 ( 万 股 ) 占 总 股 本 比 例 数 量 ( 万 股 ) 占 总 股 本 比 例 海 新 投 资 11,760 70% 11, % 成 朴 基 金 3,360 20% 3,360 15% 雨 田 基 金 1,680 10% 1, % 社 会 公 众 股 - - 5, % 总 股 本 16, % 22, %

120 九 发 行 人 及 子 公 司 的 员 工 和 社 会 保 险 情 况 ( 一 ) 发 行 人 及 子 公 司 的 员 工 情 况 1 员 工 人 数 及 变 化 情 况 报 告 期 内, 发 行 人 及 子 公 司 武 炼 工 程 的 员 工 人 数 及 变 化 情 况 如 下 : 公 司 百 利 科 技 ( 人 ) 武 炼 工 程 ( 人 ) 合 计 ( 人 ) 员 工 专 业 结 构 截 至 2015 年 9 月 30 日, 百 利 科 技 及 武 炼 工 程 的 员 工 以 专 业 结 构 分 类 如 下 : 类 别 百 利 科 技 武 炼 工 程 职 工 人 数 ( 人 ) 占 总 人 数 比 例 职 工 人 数 占 总 人 数 比 例 行 政 管 理 人 员 52 14% ( 人 28 ) 15.14% 技 术 人 员 % % 营 销 人 员 13 3% % 辅 助 服 务 人 员 19 5% % 总 计 % % 3 员 工 受 教 育 程 度 截 至 2015 年 9 月 30 日, 百 利 科 技 及 武 炼 工 程 的 员 工 以 受 教 育 程 度 分 类 如 下 : 类 别 百 利 科 技 武 炼 工 程 职 工 人 数 ( 人 ) 占 总 人 数 比 例 职 工 人 数 ( 人 ) 占 总 人 数 比 例 硕 士 及 以 上 59 16% % 本 科 % % 专 科 ( 大 专 中 专 ) 71 18% % 专 科 以 下 11 3% % 总 计 % % 4 员 工 年 龄 结 构

121 截 至 2015 年 9 月 30 日, 百 利 科 技 及 武 炼 工 程 的 员 工 以 年 龄 结 构 分 类 如 下 : 类 别 百 利 科 技 武 炼 工 程 职 工 人 数 ( 人 ) 占 总 人 数 比 例 职 工 人 数 ( 人 ) 占 总 人 数 比 例 30 岁 以 下 % % 30 岁 45 岁 % % 45 岁 以 上 % % 总 计 % % 5 员 工 技 术 职 称 截 至 2015 年 9 月 30 日, 百 利 科 技 及 武 炼 工 程 的 员 工 以 技 术 职 称 分 类 如 下 : 类 别 百 利 科 技 武 炼 工 程 职 工 人 数 ( 人 ) 占 总 人 数 比 例 职 工 人 数 ( 人 ) 占 总 人 数 比 例 高 级 职 称 42 11% % 中 级 职 称 % % 初 级 职 称 90 24% % 其 他 78 20% % 合 计 % % ( 二 ) 员 工 社 会 保 险 和 住 房 公 积 金 情 况 1 社 会 保 险 缴 纳 情 况 报 告 期 内, 本 公 司 及 控 股 子 公 司 武 炼 工 程 按 国 家 社 会 保 险 法 社 会 保 险 法 实 施 细 则 所 在 地 社 会 保 险 管 理 的 相 关 规 定 及 原 管 理 单 位 的 医 疗 保 险 政 策, 为 在 职 职 工 缴 纳 了 社 会 保 险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及 武 炼 工 程 的 社 会 保 险 缴 费 比 例 及 缴 费 人 数 情 况 如 下 : 百 利 科 技 社 会 保 险 缴 纳 情 况 险 种 名 称 * 单 位 比 例 缴 费 比 例 报 告 期 末 缴 费 人 数 ( 人 ) 个 人 比 例 养 老 保 险 20% 21% 8% 医 疗 保 险 7% 7.5% 11% 2% 工 伤 保 险 0.5% 0.6%

122 1.10% 失 业 保 险 1.3% 1.5% 0.5% 0.7% 生 育 保 险 0.6% 0.7% 1% 武 炼 工 程 社 会 保 险 缴 纳 情 况 险 种 名 称 缴 费 比 例 报 告 期 末 缴 费 人 数 ( 人 ) 单 位 比 例 个 人 比 例 养 老 保 险 20% 8% 医 疗 保 险 8% 2% 工 伤 保 险 0.50% 失 业 保 险 1.50% 0.5% 生 育 保 险 0.70% * 注 :1 报 告 期 内, 根 据 巴 陵 石 化 的 规 定, 发 行 人 医 疗 保 险 缴 费 比 例 发 生 变 化 ; 年 12 月 末, 百 利 本 部 岳 阳 分 公 司 及 成 都 分 公 司 养 老 保 险 单 位 缴 费 比 例 为 20%, 上 海 分 公 司 养 老 保 险 单 位 缴 费 比 例 为 21%; 百 利 本 部 岳 阳 分 公 司 医 疗 保 险 及 补 充 医 疗 单 位 缴 费 比 例 为 7%, 上 海 分 公 司 医 疗 保 险 及 补 充 医 疗 单 位 缴 费 比 例 为 11%, 成 都 分 公 司 医 疗 保 险 单 位 缴 费 比 例 为 7.5%; 百 利 本 部 岳 阳 分 公 司 工 伤 保 险 单 位 缴 费 比 例 为 1.1%, 上 海 分 公 司 工 伤 保 险 单 位 缴 费 比 例 为 0.5%, 成 都 分 公 司 工 伤 保 险 单 位 缴 费 比 例 为 0.6%; 百 利 本 部 岳 阳 分 公 司 失 业 保 险 单 位 缴 费 比 例 为 1.3%, 上 海 分 公 司 成 都 分 公 司 失 业 保 险 单 位 缴 费 比 例 为 1.5%; 百 利 本 部 及 岳 阳 分 公 司 为 岳 阳 当 地 员 工 生 育 保 险 单 位 缴 费 比 例 为 0.7 成 都 分 公 司 生 育 保 险 单 位 缴 费 比 例 为 0.6% 上 海 分 公 司 生 育 保 险 单 位 缴 费 比 例 为 1% 截 至 2015 年 9 月 30 日, 公 司 及 子 公 司 武 炼 工 程 未 为 部 分 员 工 缴 纳 社 会 保 险, 主 要 原 因 包 括 : 已 过 投 保 年 龄 已 在 原 工 作 单 位 投 保 和 新 入 职 员 工 的 社 保 缴 纳 手 续 正 在 办 理 当 中 年, 百 利 科 技 为 岳 阳 当 地 员 工 参 加 巴 陵 石 化 基 本 医 疗 保 险 并 缴 纳 费 用, 未 参 加 属 地 医 疗 保 险, 且 未 为 岳 阳 当 地 员 工 缴 纳 生 育 保 险 根 据 巴 陵 石 化 人 事 教 育 部 出 具 的 说 明, 巴 陵 石 化 自 2001 年 1 月 1 日 起 建 立 了 基 本 医 疗 保 险 体 系, 包 括 巴 陵 石 油 化 工 设 计 院 在 内 的 巴 陵 石 化 下 属 企 业 均 参 加 该 内 部 医 疗 保 险 并 缴 纳 费 用 2004 年, 包 括 百 利 有 限 在 内 的 巴 陵 石 化 下 属 企 业 改 制 之 后, 因 巴 陵 石 化 医 疗 保 险 整 体 未 纳 入 地 方 医 疗 保 险, 地 方 医 疗 保 险 主 管 单 位 不 接 受 包 括 本 公 司 在 内 的 改 制 企 业 参 保 属 地 医 疗 保 险 根 据 巴 陵 石 化 公 司 医 疗 经 费 管 理 操 作 细 则 等 规 章 制 度 的 相 关 规 定, 巴 陵 石 化 的 基 本 医 疗 保 险 中 不 包 含 生 育 保 险 因 此, 年 发 行 人 无 法 为 岳 阳 当 地 员 工 缴 纳 生 育 保 险 为 了 保 障 育 龄 员 工 享 有 生 育 相 关 的 福 利, 由 公 司 以 单 位 福 利 费 的 形 式 予 以 报 销

123 2014 年 2 月 27 日, 巴 陵 石 化 人 事 教 育 部 出 具 证 明 : 百 利 科 技 自 2011 年 1 月 1 日 至 该 证 明 出 具 之 日, 严 格 遵 照 巴 陵 石 化 的 规 定 按 时 足 额 为 全 体 在 册 员 工 缴 纳 了 医 疗 保 险, 最 近 三 年 不 存 在 违 反 巴 陵 石 化 基 本 医 疗 保 险 方 面 有 关 规 定 的 情 况, 不 存 在 被 我 单 位 要 求 补 缴 追 缴 医 疗 保 险 费 用 的 情 形 ; 其 未 缴 纳 生 育 保 险, 而 以 单 位 福 利 费 形 式 报 销 女 职 工 生 育 费 用 的 做 法, 不 违 反 巴 陵 石 化 基 本 医 疗 保 险 方 面 的 相 关 规 定 根 据 关 于 进 一 步 做 好 行 业 企 业 社 会 保 险 纳 入 地 方 管 理 工 作 的 通 知 ( 人 社 部 [2013]66 号 ) 关 于 由 行 业 企 业 自 行 管 理 的 社 会 保 险 全 部 纳 入 地 方 管 理 统 一 执 行 的 社 会 保 险 政 策 的 要 求, 岳 阳 市 人 民 政 府 第 15 次 常 务 会 议 研 究 决 定, 巴 陵 石 化 公 司 职 工 基 本 医 疗 保 险 从 2014 年 1 月 1 日 起 移 交 岳 阳 市 管 理 由 此, 发 行 人 自 2014 年 1 月 1 日 起 参 加 岳 阳 属 地 医 疗 保 险 和 生 育 保 险, 并 缴 纳 相 关 费 用 2015 年 2 月 6 日, 岳 阳 市 人 力 资 源 和 社 会 保 障 局 出 具 证 明, 确 认 : 湖 南 百 利 工 程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自 2012 年 1 月 1 日 至 本 证 明 出 具 之 日, 一 直 严 格 执 行 国 家 有 关 劳 动 和 社 会 保 障 法 律 行 政 法 规 的 规 定, 未 发 生 违 反 劳 动 和 社 会 保 障 法 律 行 政 法 规 的 情 况 ; 严 格 遵 照 国 家 有 关 法 律 法 规 行 政 规 章 的 规 定 为 职 工 按 时 交 纳 养 老 医 疗 工 伤 失 业 生 育 保 险, 其 中, 医 疗 生 育 保 险 自 2014 年 1 月 1 日 起 在 我 局 交 纳 ; 自 2012 年 1 月 1 日 至 本 证 明 出 具 之 日, 不 存 在 违 反 社 会 保 障 方 面 的 有 关 规 定, 不 存 在 被 我 局 要 求 补 缴 追 缴 社 会 保 险 费 用 的 情 形, 亦 不 存 在 被 我 局 给 予 行 政 处 罚 或 处 理 的 记 录 2015 年 12 月 30 日, 岳 阳 市 人 力 资 源 和 社 会 保 障 局 出 具 证 明, 确 认 : 湖 南 百 利 工 程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自 2015 年 1 月 1 日 至 本 证 明 出 具 之 日, 一 直 严 格 执 行 国 家 有 关 劳 动 和 社 会 保 障 法 律 行 政 法 规 的 规 定, 未 发 生 违 反 劳 动 和 社 会 保 障 法 律 行 政 法 规 的 情 况 ; 严 格 遵 照 国 家 有 关 法 律 法 规 行 政 规 章 的 规 定 为 职 工 按 时 交 纳 养 老 医 疗 工 伤 失 业 生 育 保 险 ; 自 2015 年 1 月 1 日 至 本 证 明 出 具 之 日, 不 存 在 违 反 社 会 保 障 方 面 有 关 规 定 的 情 形, 不 存 在 被 我 局 要 求 补 缴 追 缴 社 会 保 险 费 用 的 情 形, 亦 不 存 在 被 我 局 给 予 行 政 处 罚 或 处 理 的 记 录

124 2015 年 12 月 28 日, 武 汉 市 青 山 社 会 保 险 管 理 处 出 具 证 明, 确 认 : 武 汉 炼 化 工 程 设 计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自 2011 年 1 月 1 日 至 本 证 明 出 具 之 日, 一 直 严 格 执 行 国 家 有 关 劳 动 和 社 会 保 障 法 律 行 政 法 规 的 规 定, 未 发 生 违 反 劳 动 和 社 会 保 障 法 律 行 政 法 规 的 情 况 ; 严 格 遵 照 国 家 有 关 法 律 法 规 行 政 规 章 的 规 定 为 职 工 按 时 交 纳 养 老 工 伤 失 业 医 疗 生 育 保 险 ; 不 存 在 违 反 社 会 保 障 方 面 的 有 关 规 定 的 情 况, 不 存 在 被 我 处 要 求 补 缴 追 缴 社 会 保 险 费 用 的 情 形, 亦 不 存 在 被 我 处 给 予 行 政 处 罚 或 处 理 的 记 录 2 住 房 公 积 金 缴 纳 情 况 报 告 期 内, 百 利 科 技 及 武 炼 工 程 根 据 国 务 院 第 262 号 令 住 房 公 积 金 管 理 条 例 国 务 院 关 于 进 一 步 加 强 住 房 公 积 金 管 理 的 通 知 ( 国 发 [2002]12 号 ) 及 所 在 地 住 房 公 积 金 的 有 关 规 定, 为 职 工 办 理 了 住 房 公 积 金 百 利 科 技 及 武 炼 工 程 的 住 房 公 积 金 缴 费 比 例 及 缴 费 人 数 情 况 如 下 : 单 位 名 称 缴 费 比 例 报 告 期 内 缴 费 人 数 单 位 比 例 个 人 比 例 百 利 科 技 7% 10% 12% 7% 10% 12% 武 炼 工 程 12% 12% 注 : 百 利 科 技 本 部 自 2012 年 7 月 起, 公 积 金 单 位 缴 费 比 例 和 个 人 缴 费 比 例 均 由 10% 变 更 为 12%; 上 海 分 公 司 公 积 金 单 位 缴 费 比 例 和 个 人 缴 费 比 例 为 7%; 成 都 分 公 司 公 积 金 单 位 缴 费 比 例 和 个 人 缴 费 比 例 为 10% 截 至 2015 年 9 月 30 日, 发 行 人 及 子 公 司 武 炼 工 程 未 为 部 分 员 工 开 立 住 房 公 积 金 账 户, 主 要 原 因 包 括 : 退 休 返 聘 人 员 在 原 工 作 单 位 缴 纳 和 新 入 职 员 工 的 住 房 公 积 金 账 户 正 在 开 立 中 发 行 人 和 武 炼 工 程 均 对 其 尚 未 缴 纳 住 房 公 积 金 的 员 工 提 供 了 免 费 宿 舍 2015 年 2 月 11 日, 岳 阳 市 住 房 公 积 金 管 理 中 心 出 具 证 明, 确 认 湖 南 百 利 工 程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自 2012 年 1 月 1 日 至 本 证 明 出 具 之 日, 一 直 严 格 执 行 国 家 及 地 方 有 关 住 房 公 积 金 管 理 方 面 的 规 定, 未 发 生 违 反 国 家 及 地 方 有 关 住 房 公 积 金 方 面 规 定 的 情 况, 不 存 在 被 该 中 心 要 求 补 缴 追 缴 公 积 金 费 用 的 情 形, 亦 不 存 在 被 该 中 心 给 予 行 政 处 罚 或 处 理 的 记 录 2016 年 1 月 4 日, 岳 阳 市 住 房 公 积 金 管 理 中 心 出 具 证 明, 确 认 湖 南 百 利 工 程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自 2015 年 1 月 1 日 至 本 证 明 出 具 之 日, 一 直 严 格 执 行 国 家

125 及 地 方 有 关 住 房 公 积 金 管 理 方 面 的 规 定, 未 发 生 违 反 国 家 及 地 方 有 关 住 房 公 积 金 方 面 规 定 的 情 况, 不 存 在 被 该 中 心 要 求 补 缴 追 缴 公 积 金 费 用 的 情 形, 亦 不 存 在 被 该 中 心 给 予 行 政 处 罚 或 处 理 的 记 录 2015 年 12 月 28 日, 武 汉 住 房 公 积 金 管 理 中 心 出 具 证 明, 确 认 : 截 至 出 具 证 明 之 日, 尚 未 接 到 单 位 职 工 关 于 住 房 公 积 金 方 面 投 诉 事 宜 公 司 实 际 控 制 人 王 海 荣 和 王 立 言 已 作 出 承 诺, 如 果 发 行 人 社 保 主 管 部 门 住 房 公 积 金 主 管 部 门 要 求 为 其 员 工 补 缴 或 者 被 追 偿 相 关 社 会 保 险 费 用 住 房 公 积 金 费 用, 其 本 人 将 以 现 金 方 式 及 时 无 条 件 全 额 承 担 该 部 分 补 缴 和 被 追 偿 的 损 失 ( 三 ) 员 工 薪 酬 情 况 1 员 工 薪 酬 制 度 公 司 内 部 薪 酬 管 理 制 度 的 建 立 兼 顾 了 激 励 性 和 公 平 性, 整 体 薪 酬 水 平 与 经 营 状 况 紧 密 挂 钩 公 司 员 工 薪 酬 制 度 主 要 包 括 : 员 工 薪 酬 管 理 办 法 和 项 目 绩 效 管 理 办 法 (1) 员 工 薪 酬 的 构 成 员 工 薪 酬 以 岗 位 为 基 础, 随 岗 位 工 作 绩 效 和 能 力 公 司 效 益 情 况 而 变 化 根 据 员 工 薪 酬 管 理 办 法, 薪 酬 由 岗 位 年 收 入 和 综 合 福 利 构 成, 其 中 专 业 与 技 术 岗 位 年 收 入 由 月 收 入 和 项 目 绩 效 奖 构 成, 行 政 管 理 / 行 政 服 务 岗 年 收 入 由 月 收 入 和 管 理 绩 效 奖 / 年 终 奖 构 成 ; 综 合 福 利 主 要 包 括 社 会 保 险 住 房 公 积 金, 以 及 员 工 享 受 相 关 规 定 的 劳 保 降 温 和 员 工 手 册 规 定 的 其 他 福 利 (2) 绩 效 奖 金 管 理 公 司 项 目 绩 效 管 理 主 要 体 现 按 劳 分 配 多 劳 多 得 的 原 则 项 目 绩 效 奖 金 和 管 理 绩 效 奖 主 要 以 工 程 咨 询 设 计 收 入 为 基 础, 按 完 工 进 度 提 取 并 按 照 考 核 结 果 发 放 项 目 绩 效 奖 金 一 般 在 项 目 开 工 时 根 据 合 同 收 费 和 调 整 系 数 确 定 调 整 系 数 根 据 承 接 的 项 目 是 否 具 有 相 同 或 接 近 规 模 有 无 业 绩 是 否 为 新 领 域 是 否 为 试 验 装 置 等 因 素 来 确 定 ; 年 终 奖 在 年 终 计 提, 根 据 员 工 当 年 的 工 作 表 现 工 作 业 绩 考 核 确 定

126 2 员 工 收 入 水 平 及 与 当 地 平 均 工 资 水 平 比 较 情 况 百 利 科 技 位 于 湖 南 省 岳 阳 市, 下 属 全 资 控 股 子 公 司 武 炼 工 程 位 于 湖 北 省 武 汉 市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及 全 资 子 公 司 员 工 收 入 水 平 及 与 当 地 平 均 工 资 比 较 情 况 如 下 表 : 百 利 科 技 员 工 收 入 水 平 及 与 当 地 平 均 工 资 比 较 情 况 单 位 : 月 / 元 岗 位 级 别 2014 年 2013 年 2012 年 大 致 范 围 行 政 管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44,093 49,647 36,179 35,000-52,000 理 人 员 其 他 管 理 人 员 13,124 15,781 14,062 4,500-30,000 技 术 高 级 工 程 师 及 以 上 16,707 22,292 18,429 9,000-45,000 人 员 其 他 技 术 人 员 7,253 10,089 8,413 3,000-25,000 营 销 人 员 12,528 17,485 16,530 5,000-28,000 辅 助 服 务 人 员 5,896 4,626 4,827 2,000-10,000 全 体 员 工 平 均 工 资 9,401 12,328 10,439 岳 阳 当 地 平 均 工 资 3,494 3,176 2,977 注 :1 各 年 员 工 月 收 入 水 平 = 各 年 该 类 别 员 工 收 入 合 计 各 年 该 类 别 员 工 加 权 平 均 人 数 12; 2 岳 阳 当 地 平 均 工 资 来 源 于 岳 阳 市 统 计 局,2014 年 平 均 工 资 未 发 布, 表 中 根 据 2013 年 金 额 上 浮 10% 计 算 得 到 武 炼 工 程 员 工 收 入 水 平 及 与 当 地 平 均 工 资 比 较 情 况 单 位 : 月 / 元 岗 位 级 别 2014 年 2013 年 2012 年 大 致 范 围 行 政 管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29,282 26,144 29,988 20,000-45,000 理 人 员 其 他 管 理 人 员 12,215 9,564 11,047 4,000-30,000 技 术 高 级 工 程 师 及 以 上 11,930 12,272 12,478 7,000-35,000 人 员 其 他 技 术 人 员 7,618 7,108 9,263 3,000-25,000 营 销 人 员 18,544 11,795 4,282 3,000-30,000 辅 助 服 务 人 员 5,193 4,539 4,853 2,000-10,000 全 体 员 工 平 均 工 资 9,576 8,688 10,382 武 汉 当 地 平 均 工 资 4,802 4,366 4,079 注 :1 各 年 员 工 月 收 入 水 平 = 各 年 该 类 别 员 工 收 入 合 计 各 年 该 类 别 员 工 加 权 平 均 人 数 12; 2 武 汉 当 地 平 均 工 资 来 源 于 武 汉 市 统 计 局,2014 年 平 均 工 资 未 发 布, 表 中 根 据 2013 年 金 额 上 浮 10% 计 算 得 到 发 行 人 是 一 家 专 业 从 事 工 程 咨 询 设 计 和 工 程 总 承 包 业 务 的 科 技 型 工 程 公 司, 具 备 技 术 密 集 型 智 力 密 集 型 以 及 资 本 密 集 型 的 特 点, 员 工 平 均 薪 酬 水 平 较 高,

127 人 均 薪 酬 水 平 显 著 高 于 当 地 同 期 社 会 平 均 水 平 2014 年 度, 百 利 科 技 母 公 司 全 体 员 工 平 均 工 资 较 以 前 年 度 有 所 下 降, 其 中 技 术 人 员 下 降 幅 度 相 对 较 大, 主 要 由 于 百 利 科 技 母 公 司 2014 年 度 经 营 业 绩 有 所 下 降, 员 工 项 目 绩 效 奖 金 减 少 所 致 武 炼 工 程 2013 年 度 员 工 平 均 工 资 相 对 较 低, 主 要 由 于 武 炼 工 程 2013 年 度 经 营 业 绩 相 对 较 差, 员 工 项 目 绩 效 奖 金 减 少 所 致 3 公 司 未 来 薪 酬 制 度 及 水 平 变 化 趋 势 公 司 高 度 重 视 人 力 资 源 工 作, 建 立 了 兼 顾 激 励 性 和 公 平 性 的 薪 酬 管 理 体 系 员 工 薪 酬 水 平 与 经 营 状 况 紧 密 挂 钩, 员 工 个 人 薪 酬 水 平 与 个 人 及 所 在 团 队 的 绩 效 考 核 结 果 紧 密 挂 钩 公 司 还 将 通 过 制 定 和 推 行 股 权 激 励 计 划, 加 大 对 管 理 人 员 和 技 术 骨 干 的 激 励 力 度 ; 另 一 方 面, 公 司 充 分 考 虑 工 作 岗 位 和 工 作 地 区 的 差 异 化 影 响, 定 期 对 薪 资 水 平 做 出 修 正, 确 保 薪 酬 制 度 具 备 公 平 性 在 现 有 的 人 力 资 源 开 发 和 管 理 机 制 下, 公 司 将 逐 步 建 立 起 具 有 市 场 竞 争 力 的 薪 酬 和 福 利 体 系, 以 及 完 善 的 现 代 人 力 资 源 管 理 体 系, 以 有 助 于 公 司 吸 引 培 养 和 留 住 专 业 人 才, 使 其 成 为 公 司 未 来 业 务 发 展 的 重 要 保 障 未 来 公 司 将 逐 步 推 行 年 薪 制 和 项 目 绩 效 并 举 的 薪 酬 制 度, 分 步 推 行 全 员 年 薪 制, 使 员 工 的 收 入 更 加 稳 定 ; 员 工 的 薪 酬 水 平 将 继 续 保 持 在 当 地 中 等 偏 上 的 水 平, 并 结 合 经 营 情 况 逐 步 提 高 员 工 待 遇 十 委 托 持 股 及 清 理 规 范 ( 一 ) 委 托 持 股 的 形 成 百 利 有 限 2004 年 2 月 设 立 时 是 由 参 加 改 制 的 全 民 所 有 制 职 工 补 偿 补 助 金 置 换 改 制 企 业 净 资 产 经 营 者 岗 位 激 励 股 以 及 部 分 现 金 出 资 的 基 础 上 改 制 组 建 而 成 由 于 参 加 改 制 的 职 工 人 数 超 过 公 司 法 关 于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50 名 股 东 人 数 上 限 的 规 定, 故 2003 年 12 月 18 日, 巴 陵 石 油 化 工 设 计 院 召 开 股 东 代 表 选 举 大 会, 会 议 投 票 选 举 出 19 名 自 然 人 作 为 工 商 登 记 中 的 股 东 代 表 组 成 股 东 会 百 利 有 限 成 立 后,19 名 股 东 代 表 ( 受 托 人 ) 与 相 应 的 实 际 出 资 人 ( 委 托 人 ) 之 间 签 订 了 委 托 投 资 协 议 约 定 : 委 托 期 限 为 三 年 ; 委 托 人 享 有 该 委 托 财 产 的 收 益 权

128 剩 余 财 产 分 配 权, 包 括 该 委 托 财 产 的 分 红 所 得 及 其 他 收 益, 以 及 公 司 清 算 完 毕 后 剩 余 财 产 所 得 等 投 资 收 益 ; 受 托 人 在 行 使 表 决 权 时, 应 先 征 求 委 托 人 的 意 见 并 书 面 备 案, 应 当 依 照 委 托 人 的 意 见 按 其 受 托 持 股 的 份 额 进 行 表 决 ; 协 议 生 效 期 间, 受 托 人 不 得 再 将 所 受 托 的 财 产 转 委 托 给 其 他 人 或 擅 自 转 让 给 他 人 ; 委 托 人 不 得 以 委 托 财 产 进 行 担 保 抵 押 等 民 事 活 动 百 利 有 限 改 制 设 立 后,6 名 未 实 际 参 加 改 制 人 员 不 应 享 有 的 补 偿 补 助 金 已 置 换 净 资 产 共 计 万 元 登 记 于 原 股 东 代 表 名 下, 作 为 待 处 理 股 份 待 日 后 实 现 对 外 转 让 百 利 有 限 设 立 时 的 委 托 持 股 情 况 如 下 : 序 号 受 托 人 受 托 人 登 记 出 实 际 出 资 额 委 托 人 资 金 额 ( 元 ) ( 元 ) 出 资 比 例 1 ( 肖 立 明 ) 450, % 2 王 再 言 102, % 3 汪 辉 85, % 4 黄 达 76, % 5 屈 筱 伸 74, % 6 相 利 平 59, % 肖 立 明 1,071,705 7 万 奕 51, % 8 欧 阳 倩 45, % 9 汤 宇 42, % 10 段 吉 瑞 37, % 11 刘 敏 34, % 12 刘 立 文 11, % 13 ( 陈 文 龙 ) 371, % 14 陈 国 光 96, % 15 周 曼 娇 59, % 16 韩 忠 东 56, % 17 张 泉 春 56, % 18 陈 文 龙 986,703 李 文 彦 56, % 19 沈 健 51, % 20 王 良 圣 51, % 21 陈 湛 波 45, % 22 田 战 成 45, % 23 吴 平 华 45, % 其 中 : 待 处 理 股 份 ( 元 )

129 序 号 受 托 人 受 托 人 登 记 出 实 际 出 资 额 其 中 : 待 处 委 托 人 出 资 比 例 资 金 额 ( 元 ) ( 元 ) 理 股 份 ( 元 ) 24 余 卫 真 39, % 25 魏 岭 8, % 26 ( 李 文 辉 ) 394, % 37, 卢 立 宜 99, % 28 何 自 强 91, % 29 黄 竹 南 91, % 30 李 文 辉 983,854 吴 利 群 88, % 31 许 满 珍 74, % 32 陈 汉 平 56, % 33 杨 元 红 48, % 34 刘 国 强 39, % 35 ( 李 良 友 ) 359, % 36 蔡 驰 99, % 37 徐 士 信 94, % 38 冯 广 济 94, % 39 申 迎 春 85, % 李 良 友 969, 赵 秋 宾 79, % 41 陈 千 48, % 42 周 玉 梅 48, % 43 陆 宏 31, % 44 李 文 春 28, % 45 ( 杨 平 辉 ) 56, % 46 胡 红 光 79, % 47 季 金 林 56, % 48 廖 菊 元 51, % 49 沈 锦 芸 51, % 50 杨 平 辉 666,704 蔡 日 新 48, % 51 李 林 放 45, % 52 莫 崇 伟 45, % 53 桂 红 42, % 54 杨 卓 42, % 55 车 中 山 39, %

130 序 号 受 托 人 受 托 人 登 记 出 实 际 出 资 额 其 中 : 待 处 委 托 人 出 资 比 例 资 金 额 ( 元 ) ( 元 ) 理 股 份 ( 元 ) 56 马 委 元 37, % 57 文 捷 37, % 58 傅 晓 军 31, % 59 ( 曾 令 平 ) 128, % 74, 廖 英 56, % 61 郑 建 明 54, % 62 屈 立 山 54, % 63 匡 雄 伟 51, % 64 钟 小 军 45, % 65 潘 建 辉 42, % 66 龚 民 华 37, % 67 马 芹 37, % 68 谢 文 彬 37, % 曾 令 平 666, 叶 杜 琼 37, % 70 刘 丹 青 34, % 71 李 军 31, % 72 彭 云 峰 8, % 73 黄 宝 华 2, % 74 熊 国 清 2, % 75 王 转 玲 1, % 76 吴 会 娟 1, % 77 颜 鹿 平 1, % 78 韩 立 1, % 79 ( 綦 群 慧 ) 56, % 80 毕 爱 敏 91, % 81 达 健 91, % 82 李 铁 辉 65, % 83 綦 群 慧 662,429 周 斐 62, % 84 陈 治 佐 54, % 85 姚 阳 照 48, % 86 谢 秀 萍 42, % 87 龚 小 华 42, %

131 序 号 受 托 人 受 托 人 登 记 出 实 际 出 资 额 其 中 : 待 处 委 托 人 出 资 比 例 资 金 额 ( 元 ) ( 元 ) 理 股 份 ( 元 ) 88 杨 蔚 39, % 89 符 利 文 34, % 90 周 素 寒 12, % 91 何 海 燕 9, % 92 蔡 轶 9, % 93 ( 袁 小 斌 ) 56, % 94 文 社 明 99, % 95 方 军 82, % 96 余 白 玉 76, % 97 张 勤 学 68, % 袁 小 斌 626, 李 虹 蔚 56, % 99 彭 一 新 56, % 100 杨 洁 45, % 101 谌 李 强 31, % 102 张 百 麟 51, % 103 ( 陈 锡 坤 ) 75, % 4, 罗 蓓 68, % 105 杨 汉 山 68, % 106 易 平 之 65, % 107 胡 光 祥 54, % 108 汤 东 红 51, % 109 邹 怀 珍 51, % 110 陈 锡 坤 619,694 谭 南 45, % 111 喻 锋 42, % 112 杨 香 云 34, % 113 欧 阳 小 梅 28, % 114 胡 锦 9, % 115 周 育 红 9, % 116 朱 菲 9, % 117 汪 婷 4, % 118 ( 袁 韬 进 ) 45, % 袁 韬 进 551, 唐 亚 平 82, %

132 序 号 受 托 人 受 托 人 登 记 出 实 际 出 资 额 其 中 : 待 处 委 托 人 出 资 比 例 资 金 额 ( 元 ) ( 元 ) 理 股 份 ( 元 ) 120 李 显 林 68, % 121 刘 国 清 59, % 122 茹 俊 民 56, % 123 罗 建 国 51, % 124 吴 柱 国 51, % 125 毛 湘 穗 51, % 126 胡 鸿 45, % 127 谭 翔 37, % 128 谢 伦 专 1, % 129 ( 陈 曼 柏 ) 45, % 130 范 冰 99, % 131 毛 卫 华 56, % 132 卢 训 华 54, % 133 余 岳 兰 51, % 陈 曼 柏 538, 郑 新 林 48, % 135 易 念 忠 48, % 136 吴 兆 娟 45, % 137 张 学 艺 45, % 138 谭 旭 阳 42, % 139 ( 杨 俊 平 ) 42, % 140 牛 康 琴 82, % 141 李 林 68, % 142 谢 群 良 56, % 143 谢 后 珍 54, % 杨 俊 平 521, 黄 爱 民 45, % 145 黄 河 42, % 146 王 璇 42, % 147 徐 湘 42, % 148 臧 正 安 42, % 149 ( 彭 世 宏 ) 94, % 39, 彭 世 宏 481,508 易 兴 荣 91, % 151 方 健 吾 91, %

133 序 号 受 托 人 受 托 人 登 记 出 实 际 出 资 额 其 中 : 待 处 委 托 人 出 资 比 例 资 金 额 ( 元 ) ( 元 ) 理 股 份 ( 元 ) 152 谭 立 平 59, % 153 张 海 涛 51, % 154 骆 仕 军 45, % 155 朱 春 燕 45, % 156 刘 立 凯 2, % 157 ( 陈 学 敏 ) 51, % 158 赵 群 生 99, % 159 王 永 光 76, % 160 黎 育 宏 37, % 陈 学 敏 353, 刘 洪 兵 37, % 162 曾 慧 37, % 163 陈 轩 12, % 164 贺 欣 1, % 165 ( 管 玉 宇 ) 48, % 166 陈 亚 钢 54, % 167 杨 伯 伟 48, % 168 彭 燕 42, % 169 管 玉 宇 311,983 李 小 渝 42, % 170 肖 灿 31, % 171 杨 波 ( 土 建 室 员 工 ) 31, % 172 王 英 勇 12, % 173 ( 谢 东 ) 54, % 174 石 云 山 96, % 谢 东 225, 屈 翔 瑜 42, % 176 江 科 化 31, % 177 ( 周 胜 良 ) 85, % 42, 罗 向 东 59, % 179 周 胜 良 212,261 张 素 辉 51, % 180 何 斌 9, % 181 杨 波 ( 电 控 室 员 工 ) 5, % 182 杨 正 平 179,498 ( 杨 正 平 ) 45, %

134 受 托 人 登 记 出 实 际 出 资 额 序 号 受 托 人 委 托 人 出 资 比 例 资 金 额 ( 元 ) ( 元 ) 183 熊 英 62, % 其 中 : 待 处 理 股 份 ( 元 ) 184 王 质 道 45, % 185 余 四 红 12, % 186 钟 广 泛 12, % 187 ( 杨 辉 ) 62, % 188 杨 辉 170,950 张 海 生 68, % 189 毛 新 福 39, % 合 计 19 人 10,800,000 10,800, % 198,016 注 : 实 际 未 参 加 改 制 6 人 的 补 偿 补 助 金 置 换 的 出 资 金 额 并 入 股 东 代 表 的 实 际 出 资 额 合 并 计 算, 并 在 待 处 理 股 份 列 示 金 额 曾 令 平 所 持 待 处 理 股 份 为 2 名 未 参 加 改 制 人 员 原 对 应 出 资 金 额 之 和 ( 二 ) 委 托 持 股 的 变 动 情 况 年 年, 第 一 届 股 东 代 表 任 职 期 间 的 情 况 2004 年 4 月, 考 虑 到 百 利 有 限 长 远 发 展 所 必 需 的 人 才 稳 定 因 素, 百 利 有 限 19 名 股 东 代 表 征 求 各 自 委 托 人 的 意 见 后, 公 司 召 开 股 东 会 表 决 通 过 股 权 管 理 规 定 作 为 公 司 章 程 附 件, 规 定 : 凡 参 与 改 制 的 员 工, 必 须 在 与 巴 陵 石 化 签 订 解 除 劳 动 合 同 协 议 书 的 同 时, 与 改 制 企 业 签 订 不 少 于 三 年 的 劳 动 合 同, 其 解 除 劳 动 合 同 的 经 济 补 偿 金 才 能 转 化 为 公 司 出 资, 成 为 百 利 有 限 的 出 资 人 自 出 资 之 日 起 三 年 内, 出 资 人 未 经 公 司 股 东 会 同 意, 擅 自 离 职 视 为 放 弃 对 原 有 股 本 的 所 有 权 和 处 置 权, 公 司 将 收 回 出 资 人 原 有 股 本 正 常 离 职 的 出 资 人 自 出 资 之 日 起 三 年 内, 经 公 司 股 东 会 同 意, 可 按 照 股 本 原 值 办 理 股 权 转 让 手 续 (1) 年, 公 司 内 部 股 权 变 动 情 况 2004 年 11 月, 经 百 利 有 限 董 事 会 及 全 体 股 东 书 面 表 决, 一 致 同 意 臧 正 安 将 其 所 持 百 利 有 限 42,737 元 的 出 资 额 转 让 给 杨 俊 平 2004 年 12 月 6 日, 双 方 签 订 股 权 转 让 协 议 书 本 次 股 权 转 让 完 成 后, 杨 俊 平 实 际 出 资 额 增 加 至 85,474 元, 臧 正 安 不 再 是 百 利 有 限 实 际 出 资 人, 亦 不 再 享 有 出 资 人 的 任 何 权 利 2004 年 至 2006 年 期 间, 除 上 述 股 权 转 让 之 外, 百 利 有 限 实 际 出 资 人 中 另 有 26 人 因 退 休 自 愿 离 职 等 原 因 与 百 利 有 限 解 除 了 劳 动 合 同, 该 部 分 人 员 对 百 利

135 有 限 的 出 资 额 共 计 1,592,679 元 由 公 司 根 据 股 权 管 理 规 定 仍 登 记 于 原 股 东 代 表 名 下, 待 以 后 再 行 组 织 内 部 认 购 该 26 名 出 资 人 原 出 资 及 委 托 持 股 情 况 如 下 : 实 际 出 资 人 离 开 公 司 时 间 实 际 出 资 额 ( 元 ) 工 商 登 记 股 东 代 表 李 显 林 2004 年 3 月 68,380 袁 韬 进 周 曼 娇 2004 年 8 月 59,832 陈 文 龙 季 金 林 2004 年 9 月 56,983 杨 平 辉 易 念 忠 2004 年 9 月 48,436 陈 曼 柏 杨 波 ( 电 控 室 员 工 ) 2004 年 9 月 5,698 周 胜 良 ( 陈 学 敏 ) 谭 南 2004 年 9 月 45,587 陈 锡 坤 谭 翔 2004 年 11 月 37,039 袁 韬 进 符 利 文 2004 年 12 月 34,190 綦 群 慧 张 百 麟 2004 年 12 月 51,285 袁 小 斌 杨 香 云 2005 年 3 月 34,190 陈 锡 坤 卢 立 宜 2005 年 3 月 99,721 李 文 辉 易 兴 荣 2005 年 3 月 91,173 彭 世 宏 周 胜 良 2005 年 4 月 42,737 陈 学 敏 谭 立 平 2005 年 4 月 59,832 彭 世 宏 杨 元 红 2005 年 8 月 48,436 李 文 辉 徐 湘 2005 年 8 月 42,737 杨 俊 平 张 学 艺 2005 年 11 月 45,587 陈 曼 柏 韩 忠 东 2005 年 11 月 56,983 陈 文 龙 喻 峰 2005 年 11 月 42,737 陈 锡 坤 徐 士 信 2006 年 1 月 94,022 李 良 友 冯 广 济 2006 年 1 月 94,022 李 良 友 何 自 强 2006 年 1 月 91,173 李 文 辉 方 键 武 2006 年 1 月 91,173 彭 世 宏 毕 爱 敏 2006 年 1 月 91,173 綦 群 慧 达 健 2006 年 1 月 91,173 綦 群 慧 杨 汉 山 2006 年 3 月 68,380 陈 锡 坤 合 计 1,592, 年 退 出 公 司 的 周 胜 良 是 公 司 原 19 名 股 东 代 表 之 一, 经 百 利 有 限 股 东 会 通 过 : 股 东 代 表 周 胜 良 离 职 并 将 其 名 下 登 记 出 资 额 万 元 以 万 元 人 民

136 币 转 让 给 股 东 代 表 之 一 的 陈 学 敏 此 次 变 动 后, 周 胜 良 个 人 的 实 际 出 资 额 共 计 42,737 元 登 记 于 陈 学 敏 名 下, 并 于 2006 年 进 行 了 股 权 内 部 认 购 ; 由 周 胜 良 代 持 的 其 他 实 际 出 资 人 罗 向 东 张 素 辉 何 斌 和 杨 波 ( 电 控 室 员 工 ) 的 出 资 额 转 为 由 陈 学 敏 代 持, 实 际 出 资 人 均 与 陈 学 敏 重 新 签 订 了 委 托 投 资 协 议 (2)2006 年 5 月, 百 利 有 限 股 权 内 部 认 购 年, 实 际 出 资 人 退 出 使 得 股 东 代 表 人 数 减 至 18 人, 实 际 出 资 人 总 数 减 至 162 人 为 保 证 公 司 持 续 稳 定 发 展, 百 利 有 限 18 名 股 东 代 表 征 求 各 自 委 托 人 的 意 见 后, 公 司 于 2006 年 3 月 28 日 召 开 股 东 会, 会 议 审 议 通 过 了 2006 年 股 权 转 让 细 则 规 定 : 参 与 此 次 股 权 转 让 的 受 让 方 必 须 是 百 利 有 限 的 出 资 人 或 员 工 ; 受 让 先 后 顺 序 为 被 委 托 股 东 ( 代 表 ) 其 他 股 东 ( 代 表 ) 其 他 出 资 人 及 员 工, 董 事 会 成 员 ; 股 权 转 让 分 三 轮 进 行, 第 一 轮 由 股 东 ( 代 表 ) 自 愿 申 购, 第 二 轮 由 其 他 出 资 人 及 员 工 自 愿 申 购, 第 三 轮 由 公 司 董 事 进 行 申 购 ; 第 一 轮 申 购 后, 如 果 申 购 的 股 份 已 达 到 拟 转 让 的 股 权 数, 则 宣 布 结 束 本 次 股 权 转 让, 如 未 达 到, 则 进 行 第 二 轮 申 购 ; 第 二 轮 申 购 后, 如 申 购 的 股 份 已 达 到 拟 转 让 股 权 数, 则 宣 布 结 束 本 次 股 权 转 让, 如 未 达 到, 则 将 进 行 第 三 轮 股 权 转 让 2006 年 5 月 11 日, 百 利 有 限 召 开 董 事 会, 确 认 : 第 一 轮 有 14 名 股 东 代 表 申 购, 共 计 655,235 元 ; 第 二 轮 有 32 人 申 购, 共 计 933,458 元, 第 三 轮 无 人 申 购 就 202,002 元 出 资 额 无 人 申 购 的 情 况, 董 事 会 决 定 按 照 2006 年 股 权 转 让 细 则, 由 5 位 董 事 进 行 申 购, 申 购 情 况 如 下 : 序 号 申 购 人 申 购 额 ( 元 ) 备 注 1 陈 文 龙 98,000-2 肖 立 明 4,650 第 一 轮 已 申 购 99,721 元 3 李 文 辉 49,564 第 一 轮 已 申 购 48,436 元 4 李 良 友 48,000 第 一 轮 已 申 购 50,000 元 5 曾 令 平 1,788 第 一 轮 已 申 购 74,078 元 本 次 内 部 认 购 完 成 后, 百 利 有 限 增 加 实 际 出 资 人 11 人, 出 资 人 合 计 为 173 人, 其 中 股 东 代 表 为 18 人 本 次 内 部 认 购 的 股 权 变 动 情 况 如 下 :

137 序 号 认 购 人 受 托 代 持 股 东 代 表 本 次 认 购 额 ( 元 ) 备 注 1 陈 文 龙 98,000-2 张 泉 春 150,000 其 中 50,000 元 股 权 为 李 军 代 其 认 购 3 余 卫 真 陈 文 龙 50,000-4 余 鹏 辉 30,000 新 出 资 人 1 5 戴 特 立 5,000 新 出 资 人 2 6 陈 学 敏 42,737-7 王 永 光 43,073-8 樊 伟 捷 陈 学 敏 5,000 新 出 资 人 3 9 傅 湘 华 5,698 新 出 资 人 4 10 蔡 珊 5,000 新 出 资 人 5 11 管 玉 宇 管 玉 宇 6, 李 良 友 98,000 - 李 良 友 13 刘 岳 清 5,000 新 出 资 人 6 14 李 文 辉 98,000 - 李 文 辉 15 刘 国 强 50, 彭 世 宏 20, 李 焱 荣 彭 世 宏 20,000 新 出 资 人 7 18 骆 仕 军 20,000 - 认 购 金 额 中 包 括 代 原 出 资 人 汤 宇 19 綦 群 慧 81,017 认 购 30,000 元 代 新 出 资 人 张 东 华 认 购 20,000 元, 綦 群 慧 实 际 认 购 31,017 元 綦 群 慧 新 出 资 人 8 20 张 东 华 20,000 其 认 购 的 20,000 股 权 为 綦 群 慧 代 其 认 购 21 陈 治 佐 45, 何 海 燕 29, 肖 立 明 104, 朱 劲 松 10,000 新 出 资 人 9 25 汪 辉 肖 立 明 14, 汤 宇 50,564 实 际 认 购 金 额 中 的 30,000 元 股 权 为 綦 群 慧 代 为 认 购

138 受 托 代 持 股 序 号 认 购 人 本 次 认 购 额 ( 元 ) 备 注 东 代 表 27 江 科 化 20,000 - 谢 东 28 谢 东 34, 杨 辉 19,888 - 杨 辉 30 张 海 生 6, 徐 金 荣 5,000 新 出 资 人 10 杨 俊 平 32 郑 德 明 10,000 新 出 资 人 蔡 日 新 52, 傅 晓 军 20, 李 林 放 杨 平 辉 9, 莫 崇 伟 11, 杨 平 辉 56, 熊 英 17,318 - 杨 正 平 39 杨 正 平 20, 袁 韬 进 袁 韬 进 50, 彭 一 新 23,017 - 袁 小 斌 42 袁 小 斌 51, 龚 民 华 99,660 - 其 认 购 的 50,000 元 股 权 全 部 为 44 李 军 50,000 代 张 泉 春 认 购, 李 军 实 际 认 购 金 额 为 0 45 马 芹 曾 令 平 100, 王 转 玲 10, 曾 令 平 75, 刘 丹 青 40,000 - 合 计 48 人 - 1,790,695 * - 注 :* 已 扣 除 代 为 认 购 的 重 复 计 算 年 第 二 届 股 东 代 表 任 职 期 间 因 委 托 投 资 协 议 约 定 的 委 托 期 限 届 满, 公 司 于 2006 年 12 月 通 过 选 举 产 生 第 二 届 18 名 股 东 代 表 2007 年 2 月, 全 部 173 名 实 际 出 资 人 与 18 名 股 东 代 表 重 新 签 订 了 委 托 投 资 协 议 2007 年 12 月 16 日, 新 老 股 东 代 表 之 间 签 署 了 股 份 转 让 协 议, 但 并 未 发 生 实 际 的 股 权 转 让 行 为 岳 阳 市 工 商 行 政 管 理 局 于

139 2007 年 12 月 18 日 核 发 了 此 次 变 更 后 的 企 业 法 人 营 业 执 照 转 让 完 成 后, 公 司 的 委 托 持 股 情 况 如 下 : 序 号 受 托 人 受 托 人 登 记 出 资 金 额 ( 元 ) 委 托 人 实 际 出 资 额 ( 元 ) 出 资 比 例 1 ( 陈 文 龙 ) 469, % 2 张 泉 春 206, % 3 陈 国 光 96, % 4 余 卫 真 89, % 5 李 文 彦 56, % 6 王 良 圣 51, % 7 陈 文 龙 1,194,340 陈 湛 波 45, % 8 田 战 成 45, % 9 吴 平 华 45, % 10 李 小 渝 42, % 11 余 鹏 辉 30, % 12 魏 岭 8, % 13 戴 特 立 5, % 14 ( 肖 立 明 ) 554, % 15 王 再 言 102, % 16 汪 辉 100, % 17 黄 达 76, % 18 屈 筱 伸 74, % 19 万 奕 51, % 肖 立 明 1,143, 陈 曼 柏 45, % 21 欧 阳 倩 45, % 22 段 吉 瑞 37, % 23 刘 敏 34, % 24 刘 立 文 11, % 25 朱 劲 松 10, % 26 ( 李 良 友 ) 457, % 27 蔡 驰 99, % 李 良 友 1,115, 申 迎 春 85, % 29 赵 秋 宾 79, %

140 序 号 受 托 人 受 托 人 登 记 出 资 金 额 ( 元 ) 委 托 人 实 际 出 资 额 ( 元 ) 出 资 比 例 30 陈 锡 坤 71, % 31 陈 亚 钢 54, % 32 胡 光 祥 54, % 33 汤 东 红 51, % 34 陈 千 48, % 35 周 玉 梅 48, % 36 陆 宏 31, % 37 李 文 春 28, % 38 刘 岳 清 5, % 39 ( 李 文 辉 ) 455, % 40 黄 竹 南 91, % 41 李 文 辉 765,597 吴 利 群 88, % 42 许 满 珍 74, % 43 陈 汉 平 56, % 44 ( 曾 令 平 ) 130, % 45 马 芹 137, % 46 龚 民 华 136, % 47 廖 英 56, % 48 屈 立 山 54, % 49 郑 建 明 54, % 50 钟 小 军 45, % 曾 令 平 674, 李 军 31, % 52 王 转 玲 11, % 53 彭 云 峰 8, % 54 黄 宝 华 2, % 55 熊 国 清 2, % 56 韩 立 1, % 57 颜 鹿 平 1, % 58 ( 袁 小 斌 ) 108, % 59 文 社 明 99, % 60 袁 小 斌 649,833 方 军 82, % 61 彭 一 新 80, % 62 余 白 玉 76, %

141 序 号 受 托 人 受 托 人 登 记 出 资 金 额 ( 元 ) 委 托 人 实 际 出 资 额 ( 元 ) 出 资 比 例 63 张 勤 学 68, % 64 李 虹 蔚 56, % 65 杨 洁 45, % 66 谌 李 强 31, % 67 ( 彭 世 宏 ) 74, % 68 谢 东 88, % 69 杨 辉 82, % 70 张 海 生 75, % 71 骆 仕 军 65, % 72 江 科 化 51, % 彭 世 宏 639, 张 海 涛 51, % 74 朱 春 燕 45, % 75 屈 翔 瑜 42, % 76 毛 新 福 39, % 77 李 焱 荣 20, % 78 刘 立 凯 2, % 79 ( 杨 平 辉 ) 113, % 80 蔡 日 新 100, % 81 莫 崇 伟 57, % 82 李 林 放 55, % 83 傅 晓 军 51, % 杨 平 辉 594, 廖 菊 元 51, % 85 沈 锦 芸 51, % 86 车 中 山 39, % 87 马 委 元 37, % 88 文 捷 37, % 89 ( 相 利 平 ) 59, % 90 范 冰 99, % 91 易 平 之 65, % 92 相 利 平 561,821 茹 俊 民 56, % 93 余 岳 兰 51, % 94 邹 怀 珍 51, % 95 郑 新 林 48, %

142 序 号 受 托 人 受 托 人 登 记 出 资 金 额 ( 元 ) 委 托 人 实 际 出 资 额 ( 元 ) 出 资 比 例 96 彭 燕 42, % 97 谭 旭 阳 42, % 98 何 海 燕 39, % 99 汪 婷 4, % 100 ( 杨 俊 平 ) 85, % 101 牛 康 琴 82, % 102 李 林 68, % 103 谢 群 良 56, % 104 肖 咏 梅 54, % 杨 俊 平 493, 黄 爱 民 45, % 106 黄 河 42, % 107 王 璇 42, % 108 郑 德 明 10, % 109 徐 金 荣 5, % 110 ( 刘 国 强 ) 89, % 111 陈 治 佐 100, % 112 刘 丹 青 74, % 113 罗 建 国 51, % 114 刘 国 强 476,340 桂 红 42, % 115 杨 卓 42, % 116 谢 文 彬 37, % 117 叶 杜 琼 37, % 118 吴 会 娟 1, % 119 ( 陈 学 敏 ) 94, % 120 赵 群 生 99, % 121 罗 向 东 59, % 122 张 素 辉 51, % 123 黎 育 宏 37, % 陈 学 敏 455, 刘 洪 兵 37, % 125 曾 慧 37, % 126 陈 轩 12, % 127 何 斌 9, % 128 傅 湘 华 5, %

143 序 号 受 托 人 受 托 人 登 记 出 资 金 额 ( 元 ) 委 托 人 实 际 出 资 额 ( 元 ) 出 资 比 例 129 蔡 珊 5, % 130 樊 伟 捷 5, % 131 贺 欣 1, % 132 ( 袁 韬 进 ) 95, % 133 唐 亚 平 82, % 134 刘 国 清 59, % 135 毛 湘 穗 51, % 袁 韬 进 430, 吴 柱 国 51, % 137 胡 鸿 45, % 138 潘 建 辉 42, % 139 谢 伦 专 1, % 140 ( 杨 正 平 ) 65, % 141 熊 英 80, % 142 管 玉 宇 55, % 143 杨 伯 伟 48, % 144 王 质 道 45, % 145 杨 正 平 396,091 肖 灿 31, % 146 杨 波 ( 土 建 室 员 工 ) 31, % 147 王 英 勇 12, % 148 余 四 红 12, % 149 钟 广 泛 12, % 150 ( 王 永 光 ) 120, % 151 石 云 山 96, % 王 永 光 325, 毛 卫 华 56, % 153 沈 健 51, % 154 ( 汤 宇 ) 93, % 155 胡 红 光 79, % 156 汤 宇 315,592 罗 蓓 68, % 157 卢 训 华 54, % 158 张 东 华 20, % 159 ( 李 铁 辉 ) 65, % 李 铁 辉 284, 周 斐 62, %

144 序 号 受 托 人 受 托 人 登 记 出 资 金 额 ( 元 ) 委 托 人 实 际 出 资 额 ( 元 ) 出 资 比 例 161 吴 兆 娟 45, % 162 谢 秀 萍 42, % 163 欧 阳 小 梅 28, % 164 蔡 轶 9, % 165 胡 锦 9, % 166 周 育 红 9, % 167 朱 菲 9, % 168 ( 綦 群 慧 ) 88, % 169 匡 雄 伟 51, % 170 姚 阳 照 48, % 綦 群 慧 283, 龚 小 华 42, % 172 杨 蔚 39, % 173 周 素 寒 12, % 合 计 18 人 10,800, 人 10,800, % ( 三 ) 委 托 持 股 的 清 理 情 况 2007 年 12 月 20 日, 百 利 有 限 召 开 股 东 会, 同 意 将 公 司 100% 股 权 全 部 转 让 给 RH 能 源, 转 让 价 款 为 9,018 万 元 人 民 币 2007 年 12 月 24 日, 百 利 有 限 股 东 与 RH 能 源 签 署 了 股 权 转 让 协 议 ; 同 日, 岳 阳 市 商 务 局 下 发 关 于 同 意 以 股 权 并 购 方 式 收 购 湖 南 百 利 工 程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并 将 其 变 更 为 外 资 企 业 的 批 复 ( 岳 商 外 资 字 [2007]55 号 ), 同 意 RH 能 源 以 9,018 万 元 溢 价 收 购 百 利 有 限 股 权 并 变 更 为 外 商 独 资 企 业 事 宜 ; 同 日, 湖 南 省 人 民 政 府 核 发 了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外 商 投 资 企 业 批 准 证 书 ( 商 外 资 湘 岳 字 [2007]0053 号 ) 2007 年 12 月 29 日, 岳 阳 市 工 商 行 政 管 理 局 向 百 利 有 限 核 发 了 变 更 登 记 后 的 企 业 法 人 营 业 执 照 RH 能 源 分 别 于 2008 年 1 月 16 日 3 月 5 日 3 月 19 日 和 3 月 26 日 分 四 次 通 过 百 利 有 限 向 173 名 实 际 出 资 人 支 付 了 全 部 股 权 转 让 款, 由 百 利 有 限 代 扣 代 缴 个 人 所 得 税 之 后 支 付 给 全 体 出 资 人 湖 南 公 众 会 计 师 针 对 股 权 转 让 款 的 支 付 情 况 出 具 了 湘 公 会 司 验 字 [2007] 第 119 号 验 资 报 告, 确 认 股 权 转 让 款 已 经 缴 存 2008 年 4 月 3 日, 岳 阳 市 工 商 行 政 管 理 局 向 百 利 有 限 核 发 了 收 购 款 支 付 完 毕 后

145 的 企 业 法 人 营 业 执 照 至 此, 百 利 有 限 不 再 存 在 委 托 持 股 情 形 保 荐 机 构 及 发 行 人 律 师 经 审 慎 核 查 后 认 为 : 经 核 查, 百 利 有 限 设 立 后 历 次 工 商 登 记 备 案 的 股 权 变 动 均 已 提 交 公 司 股 东 会 / 董 事 会 讨 论 通 过, 做 出 书 面 决 议, 且 已 经 百 利 有 限 原 审 批 机 关 批 准 并 经 工 商 登 记 机 关 核 准 变 更 登 记, 符 合 当 时 有 效 的 有 关 法 律 法 规 及 百 利 有 限 公 司 章 程 的 规 定 就 百 利 有 限 历 史 上 发 生 的 内 部 股 权 变 动 委 托 持 股 相 关 情 况, 保 荐 机 构 和 发 行 人 律 师 对 公 司 历 史 上 出 现 过 的 实 际 出 资 人 进 行 访 谈, 访 谈 比 例 达 到 95%, 并 由 访 谈 对 象 签 署 书 面 确 认 文 件, 对 其 相 关 出 资 及 变 更 股 权 代 持 向 RH 能 源 转 让 股 权 及 委 托 持 股 股 权 变 动 是 否 存 在 纠 纷 等 情 况 进 行 确 认 ; 保 荐 机 构 和 发 行 人 律 师 核 查 了 与 内 部 股 权 委 托 持 股 变 动 相 关 的 协 议 各 出 资 人 领 取 RH 能 源 支 付 的 股 权 收 购 价 款 的 凭 证 ; 保 荐 机 构 和 发 行 人 律 师 同 时 取 得 了 发 行 人 控 股 股 东 海 新 投 资 实 际 控 制 人 王 海 荣 及 王 立 言 出 具 的 承 诺 函, 承 诺 : 在 任 何 情 况 下, 若 因 相 关 委 托 持 股 及 其 清 理 行 为 而 产 生 纠 纷 的, 将 全 部 由 承 诺 人 负 责 解 决 ; 若 因 此 给 发 行 人 造 成 损 失 的, 将 由 承 诺 人 承 担 全 部 责 任 经 过 前 述 核 查, 保 荐 机 构 和 发 行 人 律 师 认 为 : 百 利 有 限 历 史 上 发 生 的 内 部 股 权 变 动 符 合 其 内 部 股 权 管 理 制 度 的 相 关 规 定 2007 年 12 月, 股 东 代 表 将 所 持 百 利 有 限 100% 股 权 全 部 转 让 给 RH 能 源,173 名 实 际 出 资 人 于 其 后 足 额 领 取 了 RH 能 源 支 付 的 股 权 转 让 款, 本 次 股 权 转 让 完 成 后, 公 司 委 托 持 股 已 清 理 完 毕, 不 存 在 因 委 托 持 股 产 生 的 未 决 诉 讼 及 纠 纷 十 一 经 营 者 岗 位 激 励 股 ( 一 ) 经 营 者 岗 位 激 励 股 的 形 成 巴 陵 石 油 化 工 设 计 院 在 改 制 设 立 百 利 有 限 的 过 程 中, 根 据 中 国 石 化 企 改 [2002]8 号 文 中 国 石 化 企 [2003]174 号 文 等 规 定, 设 置 了 经 营 者 岗 位 激 励 股, 其 股 权 设 置 于 2004 年 分 别 得 到 中 国 石 化 炼 [2003]589 号 文 国 资 分 配 [2004]109 号 文 巴 陵 石 化 办 [2004]36 号 之 批 复 的 批 准 根 据 上 述 文 件 的 规 定 : 经 营 者 岗 位 激 励 股 总 额 在 改 制 企 业 总 股 份 中 所 占 的 比 例 应 当 低 于 15% 同 时, 经 营 者 岗 位 激 励 股 总 额 一 般 不 得 超 过 改 制 单 位 人 均

146 补 偿 补 助 额 的 30 倍, 经 营 班 子 成 员 中 个 人 的 岗 位 激 励 股 最 高 不 得 超 过 职 工 平 均 补 偿 补 助 额 的 10 倍 巴 陵 石 油 化 工 设 计 院 在 改 制 过 程 中 设 置 经 营 者 岗 位 激 励 股 万 股, 符 合 相 关 规 定 经 营 者 岗 位 激 励 股 以 经 营 者 个 人 名 义 进 行 工 商 登 记, 并 由 经 营 者 行 使 有 限 制 条 件 的 所 有 权 ; 当 首 届 经 营 者 任 期 届 满 时, 经 审 计 确 认 其 任 期 内 资 本 保 值 增 值 率 超 过 同 期 银 行 贷 款 利 率 时, 其 终 极 所 有 权 归 首 届 经 营 者, 否 则 交 由 下 一 届 经 营 者 持 有 百 利 有 限 设 立 后 的 岗 位 激 励 股 情 况 如 下 : 序 号 姓 名 经 营 者 岗 位 激 励 股 ( 元 ) 1 肖 立 明 385, 李 文 辉 300, 李 良 友 300, 陈 文 龙 300, 合 计 1,285, ( 二 ) 经 营 者 岗 位 激 励 股 的 运 作 百 利 有 限 股 东 会 于 2004 年 2 月 19 日 通 过 公 司 章 程, 对 经 营 者 岗 位 激 励 股 的 运 作 进 行 规 定 : 经 营 者 岗 位 激 励 股, 由 经 营 者 在 任 期 内 拥 有 并 行 使 有 限 制 条 件 的 所 有 权, 可 享 有 分 红 权 表 决 权, 但 不 能 处 置 当 首 届 经 营 者 任 期 届 满 时, 经 审 计 确 认 其 任 期 内 资 本 保 值 增 值 率 超 过 银 行 同 期 贷 款 利 率 时, 其 终 极 所 有 权 归 首 届 经 营 者, 否 则, 交 由 下 一 届 经 营 者 持 有 ; 到 下 一 届 经 营 者 任 期 届 满 时, 也 按 照 上 述 办 法 处 理 经 营 者 任 期 内, 公 司 发 生 分 立 合 并 解 散 破 产, 以 及 经 营 者 离 职 免 职 因 故 丧 失 行 为 能 力 等 情 况, 经 营 者 岗 位 激 励 股 的 处 置 由 公 司 股 东 会 决 定 ( 三 ) 经 营 者 岗 位 激 励 股 的 兑 现 2007 年 6 月 22 日, 百 利 有 限 召 开 股 东 会, 经 审 议 表 决 一 致 通 过 将 经 营 者 岗 位 激 励 股 万 股 的 所 有 权 奖 励 兑 现 给 第 一 届 经 营 者, 其 中 肖 立 明

147 385, 股, 李 文 辉 300,000 股, 李 良 友 300,000 股, 陈 文 龙 300,000 股, 并 将 审 议 结 果 上 报 巴 陵 石 化 2007 年 12 月 7 日, 巴 陵 石 化 和 中 国 石 化 巴 陵 分 公 司 出 具 巴 陵 石 化 函 (2007) 13 号 关 于 兑 现 经 营 者 岗 位 激 励 股 的 函 确 认 : 在 百 利 有 限 第 一 届 经 营 者 任 期 (2004 年 3 月 1 日 至 2007 年 2 月 28 日 ) 间 的 三 年 内, 公 司 年 平 均 资 本 保 值 增 值 率 %, 高 于 同 期 银 行 贷 款 年 利 率 5.82% 百 利 有 限 符 合 中 石 化 财 产 [2005]122 号 文 件 中 有 关 改 制 分 流 企 业 经 营 者 岗 位 激 励 股 奖 励 兑 现 的 条 件, 同 意 百 利 有 限 将 岗 位 激 励 股 万 元 的 所 有 权 兑 现 给 第 一 届 经 营 者 上 述 保 值 增 值 数 据 经 湖 南 中 智 诚 联 合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湘 中 智 诚 所 审 字 [2007] 第 435 号 审 计 报 告 确 认 十 二 发 行 人 及 相 关 各 方 作 出 的 重 要 承 诺 ( 一 ) 股 份 锁 定 的 承 诺 公 司 控 股 股 东 湖 南 海 新 投 资 有 限 公 司 实 际 控 制 人 王 海 荣 和 王 立 言 承 诺 : 自 百 利 科 技 股 票 上 市 之 日 起 三 十 六 个 月 内, 不 转 让 或 者 委 托 他 人 管 理 其 直 接 或 间 接 持 有 的 百 利 科 技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前 已 持 有 的 股 份, 也 不 由 百 利 科 技 回 购 其 直 接 或 间 接 持 有 的 百 利 科 技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前 已 持 有 的 股 份 ; 在 上 述 限 售 期 届 满 之 日 起 两 年 内 无 减 持 意 向 ; 超 过 上 述 期 限 拟 减 持 的, 将 提 前 三 个 交 易 日 通 知 百 利 科 技 并 公 告 百 利 科 技 上 市 后 6 个 月 内 如 股 票 连 续 20 个 交 易 日 的 收 盘 价 ( 如 果 因 派 发 现 金 红 利 送 股 公 积 金 转 增 股 本 配 股 等 原 因 进 行 除 权 除 息 的, 须 按 照 中 国 证 券 监 督 管 理 委 员 会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的 有 关 规 定 作 相 应 调 整 ) 均 低 于 发 行 价, 或 者 上 市 后 6 个 月 期 末 收 盘 价 低 于 发 行 价, 海 新 投 资 所 持 百 利 科 技 股 票 的 锁 定 期 限 自 动 延 长 6 个 月 公 司 其 他 股 东 吉 林 成 朴 丰 祥 股 权 投 资 基 金 合 伙 企 业 ( 有 限 合 伙 ) 和 吉 林 雨 田 股 权 投 资 基 金 合 伙 企 业 ( 有 限 合 伙 ) 承 诺 : 自 公 司 股 票 上 市 之 日 起 十 二 个 月 内, 不 转 让 或 者 委 托 他 人 管 理 其 直 接 或 间 接 持 有 的 公 司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前 已 持 有 的 公 司 股 份, 也 不 由 公 司 回 购 其 直 接 或 间 接 持 有 的 公 司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前 已 持 有 的 股 份 上 述 限 售 期 届 满 之 日 起 十 二 个 月 内 减 持 股 份 数 量 分 别 不 超 过 其 所 持 公 司 股 份 数

148 量 的 100%, 减 持 价 格 ( 如 果 因 派 发 现 金 红 利 送 股 公 积 金 转 增 股 本 配 股 等 原 因 进 行 除 权 除 息 的, 须 按 照 中 国 证 券 监 督 管 理 委 员 会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的 有 关 规 定 作 相 应 调 整 ) 根 据 二 级 市 场 价 格 确 定 且 不 低 于 百 利 科 技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的 发 行 价 格 ( 二 ) 控 股 股 东 对 避 免 同 业 竞 争 的 承 诺 参 见 本 招 股 意 向 书 第 七 节 同 业 竞 争 与 关 联 交 易 之 一 ( 二 ) 避 免 同 业 竞 争 的 承 诺 ( 三 ) 股 东 关 于 减 持 意 向 的 承 诺 参 见 本 招 股 意 向 书 重 大 事 项 提 示 之 四 公 开 发 行 前 持 股 5% 以 上 股 东 的 持 股 意 向 及 减 持 计 划 ( 四 ) 关 于 稳 定 股 价 的 承 诺 参 见 本 节 十 三 发 行 人 关 于 上 市 后 三 年 内 稳 定 股 价 的 预 案 及 承 诺 ( 五 ) 关 于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相 关 文 件 真 实 性 准 确 性 完 整 性 的 承 诺 1 发 行 人 及 其 控 股 股 东 的 承 诺 发 行 人 承 诺 : 本 公 司 不 存 在 虚 假 记 载 误 导 性 陈 述 或 者 重 大 遗 漏 公 司 如 有 虚 假 记 载 误 导 性 陈 述 或 者 重 大 遗 漏, 对 判 断 公 司 是 否 符 合 法 律 规 定 的 发 行 条 件 构 成 重 大 实 质 影 响 的, 公 司 将 依 法 回 购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的 全 部 新 股 公 司 在 中 国 证 监 会 或 其 他 有 权 部 门 作 出 认 定 后 二 十 个 交 易 日 内, 将 根 据 相 关 法 律 法 规 及 公 司 章 程 的 规 定 召 开 董 事 会, 并 提 议 召 开 股 东 大 会, 启 动 股 份 回 购 措 施 回 购 价 格 为 公 司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时 的 发 行 价 ( 如 果 因 派 发 现 金 红 利 送 红 股 公 积 金 转 增 股 本 配 股 等 原 因 进 行 除 权 除 息 的, 须 按 照 中 国 证 监 会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的 有 关 规 定 作 相 应 调 整,

149 下 同 ) 加 上 自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完 成 日 至 股 票 回 购 公 告 日 的 同 期 银 行 存 款 利 息 本 公 司 及 控 股 股 东 实 际 控 制 人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人 员 同 时 承 诺 : 公 司 不 存 在 虚 假 记 载 误 导 性 陈 述 或 者 重 大 遗 漏 公 司 如 有 虚 假 记 载 误 导 性 陈 述 或 者 重 大 遗 漏, 致 使 投 资 者 在 证 券 交 易 中 遭 受 损 失 的, 公 司 及 控 股 股 东 实 际 控 制 人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将 依 法 赔 偿 投 资 者 损 失 在 中 国 证 监 会 或 其 他 有 权 部 门 认 定 公 司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招 股 意 向 书 存 在 虚 假 记 载 误 导 性 陈 述 或 者 重 大 遗 漏 后 二 十 个 工 作 日 内, 将 启 动 赔 偿 投 资 者 损 失 的 相 关 工 作 ; 投 资 者 的 损 失 根 据 与 投 资 者 协 商 确 定 的 金 额, 或 者 依 据 中 国 证 监 会 司 法 机 关 认 定 的 方 式 或 金 额 确 定 2 相 关 中 介 机 构 的 承 诺 保 荐 机 构 华 融 证 券 承 诺 : 华 融 证 券 为 发 行 人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制 作 出 具 的 文 件 不 存 在 虚 假 记 载 误 导 性 陈 述 或 者 重 大 遗 漏 的 情 形 ; 若 因 本 保 荐 机 构 为 发 行 人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制 作 出 具 的 文 件 有 虚 假 记 载 误 导 性 陈 述 或 者 重 大 遗 漏, 给 投 资 者 造 成 损 失 的, 将 先 行 赔 偿 投 资 者 损 失 发 行 人 律 师 康 达 承 诺 : 本 所 为 发 行 人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制 作 出 具 的 文 件 不 存 在 虚 假 记 载 误 导 性 陈 述 或 者 重 大 遗 漏 的 情 形 ; 若 因 本 所 为 发 行 人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制 作 出 具 的 文 件 有 虚 假 记 载 误 导 性 陈 述 或 者 重 大 遗 漏, 给 投 资 者 造 成 损 失 的, 本 所 将 依 法 赔 偿 该 等 损 失 发 行 人 会 计 师 瑞 华 承 诺 : 本 所 为 发 行 人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制 作 出 具 的 文 件 不 存 在 虚 假 记 载 误 导 性 陈 述 或 者 重 大 遗 漏 的 情 形 ; 若 因 本 所 为 发 行 人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制 作 出 具 的 文 件 有 虚 假 记 载 误 导 性 陈 述 或 者 重 大 遗 漏, 给 投 资 者 造 成 损 失 的, 本 所 将 依 法 赔 偿 该 等 损 失 ( 六 ) 关 于 未 履 行 承 诺 时 约 束 措 施 的 承 诺 1 发 行 人 关 于 未 履 行 承 诺 时 约 束 措 施 的 承 诺 发 行 人 保 证 将 严 格 履 行 公 司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并 上 市 招 股 意 向 书 披 露 的 承 诺 事 项, 同 时 提 出 未 能 履 行 承 诺 时 的 约 束 措 施 如 下 :

150 (1) 如 果 本 公 司 未 履 行 招 股 意 向 书 披 露 的 承 诺 事 项, 本 公 司 将 在 股 东 大 会 和 中 国 证 监 会 指 定 的 报 刊 上 公 开 说 明 未 履 行 承 诺 的 具 体 原 因, 并 向 股 东 和 社 会 公 众 投 资 者 道 歉 ; (2) 如 果 因 本 公 司 未 履 行 相 关 承 诺 事 项, 致 使 投 资 者 在 证 券 交 易 中 遭 受 损 失, 本 公 司 将 依 法 赔 偿 该 等 损 失 在 中 国 证 监 会 或 其 他 有 权 部 门 认 定 公 司 招 股 意 向 书 存 在 虚 假 记 载 误 导 性 陈 述 或 者 重 大 遗 漏 后 二 十 个 工 作 日 内, 将 启 动 赔 偿 投 资 者 损 失 的 相 关 工 作 ; 投 资 者 的 损 失 根 据 与 投 资 者 协 商 确 定 的 金 额 或 者 依 据 中 国 证 监 会 司 法 机 关 认 定 的 方 式 或 金 额 确 定 2 控 股 股 东 实 际 控 制 人 关 于 未 履 行 承 诺 时 约 束 措 施 的 承 诺 控 股 股 东 海 新 投 资 及 实 际 控 制 人 王 海 荣 王 立 言 承 诺 : (1) 将 依 法 履 行 百 利 科 技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并 上 市 招 股 意 向 书 披 露 的 海 新 投 资 及 王 海 荣 王 立 言 作 出 的 承 诺 事 项 ; (2) 如 果 未 履 行 上 述 承 诺 事 项, 海 新 投 资 及 王 海 荣 王 立 言 将 在 百 利 科 技 的 股 东 大 会 和 中 国 证 监 会 指 定 的 报 刊 上 公 开 说 明 未 履 行 承 诺 的 具 体 原 因, 并 向 百 利 科 技 的 股 东 和 社 会 公 众 投 资 者 道 歉 ; (3) 如 果 因 未 履 行 上 述 承 诺 事 项 给 百 利 科 技 或 者 其 他 投 资 者 造 成 损 失 的, 海 新 投 资 及 王 海 荣 王 立 言 将 向 百 利 科 技 或 者 其 他 投 资 者 依 法 承 担 赔 偿 责 任 如 果 海 新 投 资 及 王 海 荣 王 立 言 未 承 担 前 述 赔 偿 责 任, 则 海 新 投 资 持 有 的 百 利 科 技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前 股 份 在 海 新 投 资 及 王 海 荣 王 立 言 履 行 完 毕 前 述 赔 偿 责 任 之 前 不 得 转 让, 同 时 百 利 科 技 有 权 扣 减 海 新 投 资 所 获 分 配 的 现 金 红 利 用 于 承 担 前 述 赔 偿 责 任 ; (4) 在 海 新 投 资 及 王 海 荣 王 立 言 作 为 百 利 科 技 控 股 股 东 实 际 控 制 人 期 间, 百 利 科 技 若 未 履 行 招 股 意 向 书 披 露 的 承 诺 事 项, 给 投 资 者 造 成 损 失 的, 海 新 投 资 及 王 海 荣 王 立 言 承 诺 依 法 承 担 赔 偿 责 任 3 发 行 人 董 事 监 事 和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关 于 未 履 行 承 诺 时 约 束 措 施 的 承 诺 发 行 人 全 体 董 事 监 事 和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保 证 将 严 格 履 行 公 司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股

151 票 并 上 市 招 股 意 向 书 披 露 的 其 本 人 作 出 的 承 诺 事 项, 同 时 提 出 未 能 履 行 承 诺 时 的 约 束 措 施 如 下 : (1) 若 未 履 行 上 述 承 诺 事 项, 将 在 公 司 股 东 大 会 和 中 国 证 监 会 指 定 的 报 刊 上 公 开 说 明 未 履 行 承 诺 的 具 体 原 因, 并 向 公 司 股 东 和 社 会 公 众 投 资 者 道 歉 ; 同 时 承 诺 将 在 前 述 事 项 发 生 之 日 起 10 个 交 易 日 内, 停 止 领 取 薪 酬, 同 时 其 本 人 持 有 的 公 司 股 份 ( 如 有 ) 不 得 转 让, 直 至 履 行 完 成 相 关 承 诺 事 项 (2) 如 果 因 其 本 人 未 履 行 相 关 承 诺 事 项, 致 使 公 司 遭 受 损 失, 或 者 致 使 投 资 者 在 证 券 交 易 中 遭 受 损 失, 将 向 公 司 或 者 投 资 者 依 法 承 担 赔 偿 责 任 十 三 发 行 人 关 于 上 市 后 三 年 内 稳 定 股 价 的 预 案 及 承 诺 公 司 分 别 于 2014 年 2 月 16 日 2014 年 3 月 10 日 召 开 第 一 届 董 事 会 第 二 十 次 会 议 和 2013 年 度 股 东 大 会, 审 议 并 通 过 了 湖 南 百 利 工 程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并 上 市 后 三 年 内 稳 定 股 价 的 预 案 ( 以 下 简 称 预 案 ), 预 案 的 具 体 内 容 如 下 : 启 动 股 价 稳 定 措 施 的 条 件 : ( 一 ) 预 警 条 件 : 自 公 司 股 票 上 市 交 易 之 日 起 三 年 内, 若 公 司 股 票 连 续 20 个 交 易 日 的 收 盘 价 均 低 于 公 司 最 近 一 期 经 审 计 的 每 股 净 资 产 ( 如 果 最 近 一 期 审 计 基 准 日 后, 因 派 发 现 金 红 利 送 股 公 积 金 转 增 股 本 配 股 等 原 因 导 致 公 司 净 资 产 或 股 份 总 数 发 生 变 化 的, 每 股 净 资 产 相 应 进 行 调 整, 下 同 ) 的 120% 时, 公 司 在 10 个 工 作 日 内 召 开 投 资 者 见 面 会, 与 投 资 者 就 上 市 公 司 经 营 状 况 财 务 指 标 发 展 战 略 进 行 深 入 沟 通 ; ( 二 ) 启 动 条 件 : 自 公 司 股 票 上 市 交 易 之 日 起 三 年 内, 若 公 司 股 票 连 续 20 个 交 易 日 的 收 盘 价 均 低 于 公 司 最 近 一 期 经 审 计 的 每 股 净 资 产 时, 公 司 控 股 股 东 董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应 按 照 下 述 规 则 启 动 并 实 施 相 关 稳 定 股 价 的 方 案 稳 定 股 价 的 具 体 措 施 及 实 施 程 序 : 公 司 自 股 票 上 市 交 易 后 三 年 内 首 次 触 发 上 述 启 动 条 件, 和 / 或 自 股 票 上 市 交 易 后 三 年 内 首 次 触 发 上 述 启 动 条 件 之 日 起 每 隔 三 个 月 任 一 时 点 触 发 启 动 条 件 时,

152 公 司 应 根 据 当 时 有 效 的 法 律 法 规 和 本 预 案 的 有 关 规 定, 与 控 股 股 东 董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协 商, 提 出 稳 定 公 司 股 价 的 具 体 方 案, 履 行 相 应 的 审 批 程 序 和 信 息 披 露 义 务 股 价 稳 定 措 施 实 施 后, 公 司 的 股 权 分 布 应 当 符 合 上 市 条 件 当 公 司 需 要 采 取 稳 定 股 价 的 措 施 时, 可 以 视 公 司 实 际 情 况 股 票 市 场 情 况, 按 以 下 顺 序 实 施 下 述 稳 定 股 价 的 各 措 施 : ( 一 ) 公 司 以 法 律 法 规 允 许 的 交 易 方 式 向 社 会 公 众 股 东 回 购 股 份 ( 以 下 简 称 公 司 回 购 股 份 ) 公 司 启 动 股 价 稳 定 措 施 后, 公 司 应 在 5 日 内 召 开 董 事 会, 讨 论 公 司 向 社 会 公 众 股 东 回 购 公 司 股 份 的 方 案, 并 提 交 股 东 大 会 审 议 在 股 东 大 会 审 议 通 过 股 份 回 购 方 案 后, 公 司 依 法 通 知 债 权 人, 向 证 券 监 督 管 理 部 门 证 券 交 易 所 等 主 管 部 门 报 送 相 关 材 料, 办 理 审 批 或 备 案 手 续 在 完 成 必 需 的 审 批 备 案 信 息 披 露 等 程 序 后, 公 司 方 可 实 施 相 应 的 股 份 回 购 方 案 公 司 回 购 股 份 的 资 金 为 自 有 资 金, 回 购 股 份 的 价 格 不 高 于 最 近 一 期 经 审 计 的 每 股 净 资 产 的 价 格, 回 购 股 份 的 方 式 为 以 法 律 法 规 允 许 的 交 易 方 式 向 社 会 公 众 股 东 回 购 股 份 公 司 用 于 回 购 股 份 的 资 金 金 额 不 少 于 回 购 股 份 事 项 发 生 时 上 一 个 会 计 年 度 经 审 计 的 归 属 于 母 公 司 股 东 净 利 润 的 20% 如 果 公 司 股 价 已 经 不 满 足 启 动 稳 定 公 司 股 价 措 施 的 条 件 的, 公 司 可 不 再 实 施 向 社 会 公 众 股 东 回 购 股 份 回 购 股 份 后, 公 司 的 股 权 分 布 应 当 符 合 上 市 条 件 公 司 以 法 律 法 规 允 许 的 交 易 方 式 向 社 会 公 众 股 东 回 购 公 司 股 份 应 符 合 公 司 法 证 券 法 上 市 公 司 回 购 社 会 公 众 股 份 管 理 办 法 ( 试 行 ) 关 于 上 市 公 司 以 集 中 竞 价 交 易 方 式 回 购 股 份 的 补 充 规 定 等 法 律 法 规 规 范 性 文 件 的 规 定 ( 二 ) 控 股 股 东 通 过 二 级 市 场 以 竞 价 交 易 方 式 增 持 公 司 股 份 ( 以 下 简 称 控 股 股 东 增 持 公 司 股 份 ) 公 司 启 动 股 价 稳 定 措 施 后, 当 公 司 根 据 股 价 稳 定 措 施 ( 一 ) 完 成 公 司 回 购 股 份 后, 公 司 股 票 连 续 10 个 交 易 日 的 收 盘 价 仍 低 于 公 司 最 近 一 期 经 审 计 的 每 股 净 资 产 时, 或 无 法 实 施 股 价 稳 定 措 施 ( 一 ) 时, 公 司 控 股 股 东 应 在 5 个 交 易 日 内 提 出 增 持 公 司 股 份 的 方 案 ( 包 括 拟 增 持 公 司 股 份 的 数 量 价 格 区 间 时 间 等 ), 并

153 依 法 履 行 证 券 监 督 管 理 部 门 证 券 交 易 所 等 主 管 部 门 的 审 批 手 续, 在 获 得 批 准 后 的 3 个 交 易 日 内 通 知 公 司, 公 司 应 按 照 相 关 规 定 披 露 控 股 股 东 增 持 公 司 股 份 的 计 划 在 公 司 披 露 控 股 股 东 增 持 公 司 股 份 计 划 的 3 个 交 易 日 后, 控 股 股 东 开 始 实 施 增 持 公 司 股 份 的 计 划 控 股 股 东 增 持 公 司 股 份 的 价 格 不 高 于 公 司 最 近 一 期 经 审 计 的 每 股 净 资 产, 用 于 增 持 股 份 的 资 金 金 额 不 少 于 控 股 股 东 自 公 司 上 市 后 累 计 从 公 司 所 获 得 现 金 分 红 金 额 的 20% 如 果 公 司 股 价 已 经 不 满 足 启 动 稳 定 公 司 股 价 措 施 的 条 件 的, 控 股 股 东 可 不 再 实 施 增 持 公 司 股 份 控 股 股 东 增 持 公 司 股 份 后, 公 司 的 股 权 分 布 应 当 符 合 上 市 条 件 公 司 控 股 股 东 增 持 公 司 股 份 应 符 合 相 关 法 律 法 规 的 规 定 ( 三 ) 董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买 入 公 司 股 份 公 司 启 动 股 价 稳 定 措 施 后, 当 公 司 根 据 股 价 稳 定 措 施 ( 二 ) 完 成 控 股 股 东 增 持 公 司 股 份 后, 公 司 股 票 连 续 10 个 交 易 日 的 收 盘 价 仍 低 于 公 司 最 近 一 期 经 审 计 的 每 股 净 资 产 时, 或 无 法 实 施 股 价 稳 定 措 施 ( 二 ) 时, 公 司 时 任 董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 包 括 本 预 案 承 诺 签 署 时 尚 未 就 任 或 未 来 新 选 聘 的 公 司 董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 应 通 过 法 律 法 规 允 许 的 交 易 方 式 买 入 公 司 股 票 以 稳 定 公 司 股 价 公 司 董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买 入 公 司 股 份 后, 公 司 的 股 权 分 布 应 当 符 合 上 市 条 件 公 司 董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通 过 法 律 法 规 允 许 的 交 易 方 式 买 入 公 司 股 份, 买 入 价 格 不 高 于 公 司 最 近 一 期 经 审 计 的 每 股 净 资 产, 各 董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用 于 购 买 股 份 的 金 额 不 少 于 公 司 董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上 一 会 计 年 度 从 公 司 领 取 税 后 薪 酬 额 的 30% 如 果 公 司 股 价 已 经 不 满 足 启 动 稳 定 公 司 股 价 措 施 的 条 件 的, 董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可 不 再 买 入 公 司 股 份 公 司 董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买 入 公 司 股 份 应 符 合 相 关 法 律 法 规 的 规 定, 需 要 履 行 证 券 监 督 管 理 部 门 证 券 交 易 所 等 主 管 部 门 审 批 的, 应 履 行 相 应 的 审 批 手 续 因 未 获 得 批 准 而 未 买 入 公 司 股 份 的, 视 同 已 履 行 本 预 案 及 承 诺 上 述 各 主 体 在 启 动 稳 定 股 价 措 施 时, 应 按 照 相 关 法 律 法 规 的 规 定, 提 前 公 告 具 体 实 施 方 案

154 ( 四 ) 若 某 一 会 计 年 度 内 公 司 股 价 多 次 触 发 启 动 条 件 的, 公 司 将 继 续 执 行 上 述 稳 定 股 价 措 施, 但 应 遵 循 以 下 原 则 : 公 司 回 购 股 份 的, 单 一 会 计 年 度 用 于 稳 定 股 价 的 回 购 资 金 合 计 不 超 过 上 一 会 计 年 度 经 审 计 的 归 属 于 母 公 司 股 东 净 利 润 的 50% 控 股 股 东 增 持 公 司 股 份 的, 单 一 会 计 年 度 用 于 稳 定 股 价 的 增 持 资 金 合 计 不 超 过 其 自 公 司 上 市 后 累 计 从 公 司 所 获 得 现 金 分 红 金 额 的 50% 下 一 年 度 触 发 股 价 稳 定 措 施 时, 以 前 年 度 已 经 用 于 稳 定 股 价 的 增 持 资 金 金 额 不 再 计 入 累 计 现 金 分 红 金 额 董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买 入 公 司 股 份 的, 单 一 会 计 年 度 用 于 稳 定 股 价 的 资 金 合 计 不 超 过 其 在 上 一 会 计 年 度 从 公 司 领 取 的 税 后 薪 酬 额 的 50% 超 过 上 述 标 准 的, 相 关 主 体 稳 定 股 价 的 措 施 在 当 年 度 不 再 继 续 实 施 ; 但 如 下 一 年 度 出 现 需 启 动 股 价 稳 定 措 施 的 情 形 时, 公 司 将 重 新 启 动 上 述 稳 定 股 价 措 施 应 启 动 而 未 启 动 股 价 稳 定 措 施 的 约 束 措 施 : 当 启 动 股 价 稳 定 措 施 的 条 件 满 足 时, 如 公 司 控 股 股 东 董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未 采 取 上 述 稳 定 股 价 的 措 施, 公 司 控 股 股 东 董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承 诺 接 受 以 下 约 束 措 施 : ( 一 ) 公 司 控 股 股 东 董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将 在 公 司 股 东 大 会 和 中 国 证 券 监 督 管 理 委 员 会 指 定 的 报 刊 上 公 开 说 明 未 采 取 上 述 稳 定 股 价 措 施 的 具 体 原 因, 并 向 公 司 股 东 和 社 会 公 众 投 资 者 道 歉 ; ( 二 ) 控 股 股 东 未 采 取 上 述 稳 定 股 价 措 施 的, 不 得 参 与 公 司 现 金 分 红, 且 其 持 有 的 公 司 股 份 不 得 转 让, 直 至 其 按 本 预 案 的 规 定 采 取 相 应 的 稳 定 股 价 措 施 并 实 施 完 毕 ; ( 三 ) 董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未 采 取 上 述 稳 定 股 价 措 施 的, 公 司 将 在 前 述 事 项 发 生 之 日 起 10 个 交 易 日 内, 停 止 发 放 该 等 董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的 薪 酬, 同 时 该 等 董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持 有 的 公 司 股 份 ( 如 有 ) 不 得 转 让, 直 至 该 等 董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按 本 预 案 的 规 定 采 取 相 应 的 股 价 稳 定 措 施 并 实 施 完 毕

155 第 六 节 业 务 和 技 术 一 公 司 的 主 营 业 务 及 其 变 化 情 况 ( 一 ) 业 务 概 况 百 利 科 技 是 一 家 专 业 从 事 工 程 咨 询 设 计 和 工 程 总 承 包 业 务 的 科 技 型 工 程 公 司, 主 要 服 务 于 石 油 化 工 现 代 煤 化 工 行 业, 覆 盖 合 成 纤 维 合 成 橡 胶 合 成 树 脂 材 料 型 煤 化 工 和 油 气 加 工 储 运 等 五 大 业 务 领 域 公 司 在 合 成 纤 维 的 聚 酰 胺 产 品 链 工 程 设 计 领 域 居 领 先 地 位, 在 合 成 橡 胶 工 程 设 计 的 多 个 细 分 领 域 具 有 行 业 领 先 的 技 术 和 竞 争 优 势 公 司 先 后 承 担 的 工 程 咨 询 设 计 和 工 程 总 承 包 项 目 多 达 2,750 多 项, 积 累 了 丰 富 的 工 程 经 验, 形 成 了 强 大 的 工 程 化 能 力, 具 备 国 内 领 先 的 工 程 技 术 水 平 在 合 成 纤 维 领 域, 公 司 是 国 内 同 时 掌 握 甲 苯 法 磷 酸 羟 胺 法 (HPO) 和 氨 肟 化 法 (HAO) 生 产 己 内 酰 胺 工 程 设 计 技 术 并 具 有 工 程 业 绩 的 工 程 公 司, 全 程 参 与 氨 肟 化 法 生 产 己 内 酰 胺 中 试 研 发 工 程 放 大 和 工 艺 攻 关, 设 计 了 国 内 规 模 最 大 的 己 内 酰 胺 全 厂 性 工 程 项 目 1, 在 国 内 己 内 酰 胺 工 程 设 计 市 场 居 领 先 地 位 在 合 成 橡 胶 领 域, 公 司 以 高 技 术 门 槛 高 附 加 值 绿 色 环 保 型 的 高 端 石 化 产 品 为 突 破, 承 接 了 包 括 SBCs( 含 SIS SBS SEBS 等 ) 异 戊 橡 胶 溶 聚 丁 苯 橡 胶 在 内 的 特 种 合 成 橡 胶 的 生 产 装 置 工 程 设 计 项 目, 并 且 完 成 了 6 项 具 有 标 志 性 的 合 成 橡 胶 装 置 的 设 计 及 技 术 开 发 工 作, 填 补 了 国 内 空 白, 具 有 行 业 领 先 的 技 术 和 竞 争 优 势 在 合 成 树 脂 领 域, 公 司 参 与 了 国 内 最 早 的 环 氧 树 脂 装 置 的 引 进 与 工 程 设 计 工 作, 并 且 承 担 了 中 国 石 化 集 团 唯 一 的 环 氧 树 脂 生 产 企 业 中 国 石 化 集 团 巴 陵 石 化 分 公 司 的 所 有 环 氧 树 脂 生 产 装 置 的 工 程 设 计 业 务, 公 司 设 计 的 1 万 吨 / 年 国 产 化 邻 甲 酚 醛 环 氧 树 脂 装 置 是 当 时 国 内 唯 一 全 球 单 套 产 能 最 大 的 装 置, 具 有 独 特 的 1 该 项 目 为 浙 江 恒 逸 20 万 吨 / 年 己 内 酰 胺 项 目, 国 内 规 模 最 大 特 指 该 项 目 建 成 时 系 国 内 规 模 最 大 己 内 酰 胺 生 产 企 业, 下 同

156 市 场 地 位 公 司 以 设 计 为 核 心, 依 托 自 身 在 石 油 化 工 行 业 合 成 材 料 及 其 原 料 领 域 油 气 加 工 储 运 领 域 形 成 的 竞 争 优 势, 发 展 工 程 总 承 包 业 务, 延 伸 工 程 技 术 服 务 业 务 链, 丰 富 服 务 的 内 容 ; 开 拓 材 料 型 煤 化 工 和 油 品 加 工 储 运 市 场 公 司 陆 续 承 接 合 同 总 金 额 分 别 为 亿 元 的 潞 宝 项 目 5.28 亿 元 的 华 驰 项 目 4.69 亿 元 的 缘 泰 项 目 4.66 亿 元 的 新 圣 大 和 2.70 亿 元 的 瑞 达 项 目 公 司 客 户 均 具 有 较 强 实 力, 涵 盖 中 国 石 化 集 团 和 中 国 石 油 集 团 等 大 型 国 有 企 业 石 油 化 工 行 业 及 煤 化 工 行 业 的 其 他 大 型 国 有 控 股 参 股 企 业, 以 及 大 型 民 营 龙 头 企 业 公 司 深 入 开 展 技 术 营 销 和 品 牌 营 销 战 略, 凭 借 领 先 的 工 程 设 计 优 势 和 良 好 的 服 务 理 念, 与 客 户 保 持 长 期 稳 定 的 合 作 关 系, 并 享 有 较 高 的 市 场 美 誉 度 公 司 及 子 公 司 武 炼 工 程 是 国 家 高 新 技 术 企 业, 目 前 拥 有 28 项 专 利 及 14 项 专 有 技 术 公 司 自 1987 年 以 来 获 优 秀 工 程 设 计 科 技 进 步 类 奖 项 共 计 40 项, 其 中 国 家 级 奖 励 10 项, 部 省 级 奖 励 25 项 公 司 承 担 设 计 的 巴 陵 石 化 2 万 吨 / 年 SEBS 装 置 和 2 万 吨 / 年 SIS 装 置 为 国 家 973 计 划 科 技 攻 关 项 目, 其 中 2 万 吨 / 年 SEBS 装 置 被 列 入 国 家 863 计 划 和 中 国 石 化 十 条 龙 重 点 科 技 攻 关 项 目 ; 参 与 完 成 的 年 产 1 万 吨 SBS 成 套 工 业 生 产 技 术 开 发 获 得 了 国 家 科 学 技 术 进 步 一 等 奖 参 与 完 成 的 环 己 酮 氨 肟 化 路 线 己 内 酰 胺 生 产 工 艺 成 套 技 术 以 及 新 一 代 高 性 能 苯 乙 烯 热 塑 性 弹 性 体 成 套 技 术 均 获 得 国 家 科 学 技 术 进 步 二 等 奖 凭 借 在 所 属 行 业 的 专 业 积 累 和 影 响 力, 公 司 还 参 与 了 国 家 标 准 锦 纶 工 厂 设 计 规 范 (GB ) 以 及 石 油 化 工 行 业 标 准 石 油 化 工 塔 型 设 备 基 础 设 计 规 范 (SH/T ) 的 编 制 工 作 年 1-9 月, 公 司 主 营 业 务 收 入 分 别 为 44, 万 元 75, 万 元 65, 万 元 和 27, 万 元, 年 复 合 增 长 率 达 21.54%; 净 利 润 分 别 为 9, 万 元 8, 万 元 7, 万 元 和 3, 万 元 ( 二 ) 主 营 业 务 及 其 变 化 情 况 公 司 的 主 营 业 务 : 为 石 油 化 工 现 代 煤 化 工 行 业 提 供 工 程 咨 询 设 计 及 工 程

157 总 承 包 等 专 业 工 程 服 务 公 司 自 设 立 以 来, 主 营 业 务 ( 或 产 品 ) 未 发 生 重 大 变 化 1 公 司 业 务 发 展 历 程 (1) 原 始 积 累 和 准 备 阶 段 年 期 间, 公 司 处 于 原 始 积 累 和 准 备 阶 段 该 阶 段, 公 司 采 取 差 异 化 竞 争 策 略, 在 石 油 化 工 工 程 设 计 行 业 的 多 个 细 分 市 场, 特 别 是 合 成 纤 维 合 成 橡 胶 合 成 树 脂 工 程 服 务 领 域 形 成 了 错 位 竞 争 空 间 和 局 面, 占 据 着 一 定 的 市 场 份 额, 并 储 备 了 大 量 的 专 业 人 才 (2) 摸 索 转 型 阶 段 年 期 间, 公 司 处 于 摸 索 转 型 阶 段 2004 年, 公 司 由 设 计 院 改 制 为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建 立 起 适 应 工 程 服 务 行 业 发 展 趋 势 的 现 代 公 司 管 理 体 制 公 司 通 过 制 度 建 设 和 激 励 机 制 的 改 革, 理 顺 了 产 权 关 系 并 充 分 调 动 了 员 工 工 作 积 极 性, 提 升 了 公 司 的 客 户 服 务 意 识 学 习 和 技 术 创 新 能 力 以 及 开 拓 和 适 应 市 场 的 能 力 该 阶 段, 公 司 还 积 极 在 经 营 理 念 经 营 模 式 等 方 面 进 行 探 索, 以 延 伸 公 司 工 程 技 术 服 务 产 业 链, 丰 富 服 务 内 容 依 托 在 工 程 设 计 业 务 上 的 优 势, 公 司 开 始 尝 试 工 程 总 承 包 业 务, 通 过 承 接 工 程 总 承 包 项 目 为 公 司 日 后 大 规 模 开 展 工 程 总 承 包 业 务 积 累 经 验 和 储 备 相 关 人 才, 为 公 司 从 专 业 设 计 院 向 全 方 位 提 供 专 业 工 程 技 术 服 务 的 工 程 公 司 转 型 奠 定 基 础 (3) 快 速 发 展 及 跨 越 腾 飞 阶 段 2007 年,RH 能 源 完 成 对 公 司 的 收 购 并 进 行 了 整 合, 确 立 了 做 精 做 强 石 油 化 工 行 业 合 成 材 料 工 程 服 务 的 优 势 领 域, 向 石 油 化 工 行 业 其 他 领 域 材 料 型 煤 化 工 市 场 以 及 国 际 市 场 扩 张 ; 以 设 计 为 基 础 科 技 创 新 为 驱 动, 带 动 工 程 总 承 包 业 务 的 迅 速 发 展, 为 客 户 提 供 全 产 业 链 一 体 化 工 程 服 务, 成 为 拥 有 自 主 知 识 产 权 创 新 型 的 国 际 化 专 业 工 程 公 司 这 一 战 略 发 展 目 标, 公 司 经 营 业 绩 步 入 快 速 发 展 阶 段,2007 年 至 2011 年 公 司 的 收 入 净 利 润 年 均 复 合 增 长 率 分 别 达 到 59.09% 和 68.78%

158 2011 年, 公 司 还 收 购 并 整 合 了 在 油 气 加 工 储 运 领 域 拥 有 丰 富 工 程 业 绩 和 工 程 实 施 经 验 的 武 炼 工 程, 使 得 公 司 工 程 服 务 的 范 围 贯 穿 石 油 化 工 上 中 下 游 产 业 链, 加 强 了 公 司 在 油 气 加 工 储 运 领 域 的 竞 争 能 力, 丰 富 了 公 司 的 优 势 竞 争 点 和 收 入 利 润 来 源 在 此 期 间, 公 司 工 程 化 能 力 科 技 创 新 能 力 进 一 步 增 强, 在 纵 向 延 伸 的 基 础 上, 横 向 拓 展, 实 现 了 向 材 料 型 煤 化 工 工 程 设 计 及 工 程 总 承 包 领 域 的 跨 越, 极 大 地 促 进 了 公 司 工 程 咨 询 设 计 和 工 程 总 承 包 业 务 的 发 展 年 1-9 月, 公 司 主 营 业 务 收 入 分 别 为 44, 万 元 75, 万 元 65, 万 元 和 27, 万 元, 年 复 合 增 长 率 达 21.54%, 已 发 展 成 为 一 家 覆 盖 合 成 纤 维 合 成 橡 胶 合 成 树 脂 材 料 型 煤 化 工 和 油 气 加 工 储 运 等 五 大 业 务 领 域 的 专 业 从 事 工 程 咨 询 设 计 和 工 程 总 承 包 业 务 的 科 技 型 工 程 公 司 股 份 公 司 阶 段 至 今 RH 能 源 收 购 公 司 100% 股 权 百 利 有 限 阶 段 设 计 大 队 设 计 院 阶 段 快 速 发 展 及 跨 越 腾 飞 阶 段 摸 索 转 型 阶 段 原 始 积 累 准 备 阶 段 向 石 化 行 业 其 他 领 域 材 料 型 煤 化 工 市 场 以 及 国 际 市 场 扩 张 为 客 户 提 供 全 产 业 链 一 体 化 工 程 服 务 工 程 总 承 包 业 务 发 展 迅 速 开 始 尝 试 工 程 总 承 包 业 务 积 累 总 承 包 经 验 和 储 备 相 关 人 才 采 取 错 位 竞 争 策 略, 形 成 细 分 市 场 优 势 完 成 专 业 化 人 才 储 备 1970 年 2011 年 2007 年 2004 年 2 公 司 主 营 业 务 领 域 公 司 为 业 主 提 供 专 业 的 工 程 咨 询 设 计 以 及 工 程 总 承 包 等 专 业 服 务, 主 要 服 务 于 石 油 化 工 现 代 煤 化 工 行 业, 覆 盖 合 成 纤 维 合 成 橡 胶 合 成 树 脂 材 料 型 煤 化 工 和 油 气 加 工 储 运 等 五 大 业 务 领 域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共 承 接 各 类 工 程 咨 询 设 计 以 及 工 程 总 承 包 项 目 超 过 670 项

159 百 利 科 技 主 营 业 务 领 域 材 料 型 煤 化 工 三 大 合 成 材 料 油 气 加 工 储 运 合 成 纤 维 合 成 橡 胶 合 成 树 脂 聚 酰 胺 产 品 链 溶 聚 丁 苯 橡 胶 异 戊 橡 胶 顺 丁 橡 胶 SBCs 等 环 氧 树 脂 特 种 树 脂 (1) 合 成 纤 维 公 司 在 合 成 纤 维 的 聚 酰 胺 产 品 链 ( 如 下 图 ) 工 程 设 计 领 域 具 备 领 先 的 工 程 技 术 优 势 和 工 程 化 能 力, 工 程 业 绩 覆 盖 了 环 己 酮 己 内 酰 胺 尼 龙 6 切 片 尼 龙 6 纤 维 等 聚 酰 胺 产 品 链 的 核 心 环 节 在 聚 酰 胺 纤 维 主 要 原 料 己 内 酰 胺 领 域, 公 司 在 全 国 市 场 居 于 领 先 地 位 ; 公 司 承 担 了 国 内 规 模 最 大 的 己 内 酰 胺 全 厂 性 工 程 设 计 项 目, 实 现 装 置 一 次 开 车 成 功 并 产 出 优 级 品 另 外,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合 计 承 接 了 111 项 聚 酰 胺 产 品 链 领 域 的 工 程 咨 询 设 计 及 工 程 总 承 包 项 目 公 司 将 继 续 发 挥 聚 酰 胺 全 产 品 链 工 程 设 计 及 工 程 总 承 包 优 势, 保 持 领 先 地 位 煤 化 工 己 二 酸 或 丁 二 烯 或 丙 烯 腈 己 二 腈 己 二 胺 尼 龙 66 盐 尼 龙 66 切 片 尼 龙 66 工 程 塑 料 尼 龙 66 纤 维 苯 苯 酚 甲 苯 尼 龙 6 工 程 塑 料 石 油 化 工 环 己 烷 环 己 酮 环 己 酮 肟 己 内 酰 胺 尼 龙 6 切 片 尼 龙 6 纤 维 ( 锦 纶 ) 代 表 产 业 路 径 表 示 具 备 工 程 业 绩 尼 龙 薄 膜

160 (2) 合 成 橡 胶 合 成 橡 胶 的 产 品 链 如 下 : 石 油 天 然 气 丁 二 烯 乙 烯 丙 烯 等 烯 烃 合 成 橡 胶 轮 胎 等 橡 胶 制 品 在 合 成 橡 胶 领 域, 公 司 不 仅 具 备 多 种 合 成 橡 胶 的 工 程 技 术 服 务 能 力, 还 以 高 技 术 门 槛 高 附 加 值 绿 色 环 保 型 的 高 端 产 品 为 突 破, 率 先 完 成 了 包 括 SBCs( 含 SIS SBS SEBS 等 ) 异 戊 橡 胶 溶 聚 丁 苯 橡 胶 在 内 的 难 度 较 高 的 生 产 装 置 工 程 设 计, 是 国 内 少 数 同 时 在 SBCs 异 戊 橡 胶 溶 聚 丁 苯 橡 胶 顺 丁 橡 胶 等 多 个 合 成 橡 胶 领 域 具 备 工 程 业 绩 的 工 程 公 司 公 司 在 合 成 橡 胶 领 域 具 备 领 先 的 技 术 开 发 和 工 程 设 计 技 术 优 势, 设 计 了 国 内 产 能 最 大 的 20 万 吨 / 年 SBS 装 置 2 国 内 首 套 万 吨 级 SEBS 装 置 3 第 一 套 工 业 化 SIS 4 5 装 置 以 及 国 内 单 套 产 能 最 大 的 SIS 装 置 并 实 现 一 次 开 车 成 功 ; 开 发 并 设 计 了 国 内 6 第 一 套 异 戊 橡 胶 工 业 化 生 产 装 置 填 补 了 国 内 无 法 自 主 生 产 异 戊 橡 胶 的 空 白 ; 公 司 完 成 了 国 内 第 一 套 国 产 化 的 溶 聚 丁 苯 橡 胶 生 产 装 置 设 计, 实 现 了 一 次 开 车 成 功 7 和 连 续 规 模 化 生 产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合 计 承 接 了 45 项 合 成 橡 胶 领 域 的 工 程 咨 询 及 工 程 设 计 项 目, 参 与 完 成 的 新 一 代 高 性 能 苯 乙 烯 类 热 塑 弹 性 体 成 套 技 术 还 获 得 2014 年 国 家 科 学 技 术 进 步 二 等 奖 ; 另 外, 公 司 还 在 丁 二 烯 异 戊 二 烯 等 合 成 橡 胶 主 要 原 料 领 域 积 极 进 行 技 术 储 备, 开 拓 合 成 橡 胶 产 品 链 上 游 原 料 工 程 服 务 市 场, 拓 展 公 司 的 业 务 领 域 (3) 合 成 树 脂 自 上 世 纪 八 十 年 代 初, 公 司 就 已 经 从 事 环 氧 树 脂 的 设 计 开 发 工 作, 通 过 吸 收 和 改 进 前 期 引 进 的 技 术, 采 用 国 产 化 技 术 设 计 了 多 套 环 氧 树 脂 装 置 公 司 参 与 了 国 内 最 早 的 环 氧 树 脂 装 置 的 引 进 与 工 程 设 计 工 作, 陆 续 设 计 了 多 套 邻 甲 酚 醛 环 氧 树 脂 双 酚 A 酚 醛 环 氧 树 脂 功 能 性 粉 末 涂 料 用 环 氧 树 脂 和 水 性 环 氧 树 脂 等 特 资 料 来 源 : 巴 陵 全 球 单 套 产 能 最 大 SBS 装 置 月 产 达 标, 刊 自 中 国 石 化 新 闻 网 资 料 来 源 : 国 内 首 套 万 吨 级 SEBS 装 置 达 产, 刊 自 中 国 化 工 报 资 料 来 源 : 巴 陵 石 化 特 色 产 品 打 破 境 外 垄 断, 刊 自 湖 南 日 报 资 料 来 源 : 巴 陵 石 化 年 产 6 万 吨 特 种 锂 系 聚 合 物 项 目 进 入 开 车 阶 段, 刊 自 中 国 石 化 新 闻 网 资 料 来 源 : 异 戊 橡 胶 产 业 发 展 前 景 分 析, 石 油 化 工 技 术 与 经 济, 第 27 卷 第 6 期 资 料 来 源 : 我 国 丁 苯 橡 胶 供 需 现 状 及 市 场 前 景 分 析, 刊 自 中 国 橡 胶 2012 年 第 6 期

161 种 环 氧 树 脂 装 置, 填 补 了 国 内 空 白 2010 年 百 利 科 技 承 接 了 巴 陵 石 化 分 公 司 5 万 吨 / 年 特 种 树 脂 及 配 套 扩 建 工 程 工 程 设 计 项 目, 其 中 1 万 吨 / 年 国 产 化 邻 甲 酚 醛 环 氧 树 脂 装 置 产 品 质 量 达 到 超 高 纯 度 邻 甲 酚 醛 环 氧 树 脂 的 要 求, 是 当 时 国 内 唯 一 全 球 单 套 产 能 最 大 的 邻 甲 酚 醛 环 氧 树 脂 装 置 8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合 计 承 接 了 14 项 合 成 树 脂 领 域 的 工 程 咨 询 及 工 程 设 计 项 目 (4) 材 料 型 煤 化 工 材 料 型 煤 化 工 是 现 代 煤 化 工 行 业 的 一 个 重 要 子 行 业, 其 着 眼 于 用 煤 替 代 石 油 作 为 基 础 原 料 生 产 合 成 纤 维 合 成 橡 胶 以 及 合 成 树 脂 等 合 成 材 料 现 代 煤 化 工 及 材 料 型 煤 化 工 的 主 要 内 容 如 下 图 所 示 : 由 于 我 国 能 源 结 构 呈 现 富 煤 贫 油 的 特 点, 发 展 现 代 煤 化 工 对 我 国 能 源 结 构 的 调 整 具 有 重 要 意 义, 有 利 于 推 动 石 油 替 代 战 略 的 实 施, 保 障 我 国 的 能 源 安 全, 促 进 后 石 油 时 代 化 学 工 业 可 持 续 发 展 基 于 开 拓 材 料 型 煤 化 工 领 域 工 程 服 务 市 场 的 战 略 发 展 选 择, 公 司 通 过 技 术 攻 关 和 技 术 创 新, 将 自 身 在 三 大 合 成 材 料 及 其 原 料 领 域 的 技 术 优 势 与 煤 化 工 相 结 合, 形 成 了 独 具 特 色 的 材 料 型 煤 化 工 工 程 技 术 利 用 煤 炭 粗 加 工 所 生 产 的 粗 苯 氢 气 等 进 行 合 成 材 料 及 其 原 料 的 生 产, 改 变 了 合 成 材 料 行 业 以 油 为 本 的 原 料 格 局, 提 升 传 统 煤 化 工 产 业 的 精 细 化 程 度 提 高 煤 炭 资 源 利 用 率 降 低 合 成 材 料 8 资 料 来 源 : 全 球 单 套 产 能 最 大 邻 甲 酚 醛 树 脂 装 置 建 成 投 产, 中 国 石 化 新 闻 网

162 的 生 产 成 本, 使 得 合 成 材 料 的 来 源 更 加 多 样 化, 具 有 显 著 的 经 济 效 益 和 社 会 效 益 公 司 承 接 了 山 西 阳 煤 丰 喜 肥 业 ( 集 团 )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旭 阳 煤 化 工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太 原 化 学 工 业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石 家 庄 焦 化 集 团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等 大 型 企 业 及 其 下 属 企 业 共 计 14 项 材 料 型 煤 化 工 的 工 程 咨 询 设 计 项 目, 承 接 了 合 同 总 金 额 超 过 21 亿 元 的 潞 宝 项 目 潞 宝 项 目 主 要 利 用 山 西 潞 宝 集 团 焦 化 有 限 公 司 现 有 焦 化 装 置 生 产 过 程 中 产 生 的 余 热 以 及 伴 生 的 焦 炉 气 焦 化 粗 苯 等 对 环 境 污 染 较 大 的 副 产 品 作 为 主 要 原 料 来 源, 变 废 为 宝 进 行 材 料 化 深 加 工 生 产 高 附 加 值 产 品, 具 有 较 显 著 的 节 能 减 排 环 保 效 益, 该 项 目 是 长 治 市 煤 化 工 领 域 循 环 经 济 示 范 项 目 山 西 省 国 家 资 源 型 经 济 转 型 综 合 配 套 改 革 重 大 项 目 和 2015 年 山 西 省 重 点 工 程 项 目 (5) 油 气 加 工 储 运 油 气 加 工 储 运 居 于 石 油 化 工 行 业 的 上 中 游, 是 石 油 化 工 行 业 重 要 的 子 行 业 和 基 础 性 行 业 公 司 及 子 公 司 武 炼 工 程 在 油 气 加 工 储 运 领 域 的 工 程 业 绩 基 本 覆 盖 了 整 个 炼 油 产 品 链, 具 备 承 接 新 建 装 置 的 工 程 技 术 能 力 和 工 程 经 验, 而 且 还 能 够 很 好 地 满 足 炼 化 装 置 后 期 维 护 市 场 的 工 程 服 务 需 求 在 原 油 深 加 工 方 面, 公 司 及 子 公 司 武 炼 工 程 承 接 了 新 疆 汇 盈 石 化 有 限 公 司 100 万 吨 / 年 劣 质 重 油 深 加 工 处 理 项 目 中 国 石 化 武 汉 分 公 司 40 万 吨 / 年 的 汽 油 重 整 装 置 改 造 80 万 吨 / 年 柴 油 加 氢 装 置 改 造 以 及 100 万 吨 催 化 汽 油 选 择 性 加 氢 装 置 山 东 润 昌 新 能 源 有 限 公 司 200 万 吨 / 年 芳 烃 工 程 ( 一 期 ) 建 设 项 目 等 工 程 设 计 项 目 和 缘 泰 项 目 华 驰 项 目 庆 港 项 目 等 工 程 总 承 包 项 目, 其 中, 庆 港 项 目 不 仅 帮 助 业 主 解 决 了 污 油 的 处 理 难 题, 更 为 业 主 提 高 了 原 油 资 源 利 用 率, 达 到 了 经 济 效 益 和 环 境 保 护 的 高 度 统 一 在 油 气 储 运 方 面, 公 司 及 子 公 司 武 炼 工 程 先 后 承 接 了 新 捷 项 目 圣 雄 项 目 和 新 圣 大 和 项 目 等 工 程 总 承 包 项 目 以 及 长 庆 科 技 临 县 - 柳 林 - 临 汾 煤 层 气 管 道 工 程 设 计 项 目 宁 夏 圣 源 宏 兴 20 万 吨 年 液 化 天 然 气 工 程 设 计 等 项 目

163 二 公 司 所 处 行 业 的 基 本 情 况 百 利 科 技 是 一 家 专 业 从 事 工 程 咨 询 设 计 和 工 程 总 承 包 业 务 的 科 技 型 工 程 公 司, 所 处 行 业 属 于 工 程 勘 察 设 计 行 业 中 的 石 油 和 化 工 工 程 勘 察 设 计 子 行 业 按 照 2011 年 11 月 1 日 实 施 的 国 民 经 济 行 业 分 类 (GB/T ), 公 司 所 处 行 业 属 于 专 业 技 术 服 务 业 下 的 工 程 勘 察 设 计 子 行 业 ; 根 据 中 国 证 监 会 公 布 的 上 市 公 司 行 业 分 类 指 引 (2012 年 修 订 ), 公 司 属 于 M74 专 业 技 术 服 务 业 ( 一 ) 行 业 管 理 体 制 1 行 业 主 管 部 门 及 监 管 体 制 建 设 部 和 各 省 自 治 区 直 辖 市 建 设 厅 ( 局 ) 是 我 国 工 程 勘 察 设 计 行 业 的 主 管 部 门 建 设 部 对 行 业 进 行 统 一 监 管, 地 方 建 设 厅 ( 局 ) 依 据 中 央 部 门 授 权 对 行 业 进 行 分 级 管 理 管 理 体 制 的 内 涵 主 要 包 括 三 部 分 : 一 是 对 市 场 主 体 资 格 和 资 质 的 管 理 ; 二 是 对 建 设 工 程 项 目 全 过 程 的 管 理 ; 三 是 对 建 设 项 目 的 经 济 技 术 标 准 管 理 本 行 业 的 行 业 协 会 是 中 国 建 筑 业 协 会 石 化 建 设 分 会 ( 由 中 国 石 化 勘 察 设 计 协 会 中 国 石 化 施 工 企 业 管 理 协 会 中 国 石 化 监 理 协 会 三 家 协 会 整 合 而 成 ), 公 司 为 其 会 员 单 位, 并 接 受 其 指 导 与 监 督 协 会 主 要 职 能 为 : 为 石 化 重 点 工 程 建 设 和 海 外 工 程 项 目 提 供 有 效 的 服 务 和 支 持 ; 为 石 化 建 设 企 业 提 供 信 息 专 业 技 术 培 训 管 理 和 技 术 交 流 的 平 台, 为 全 面 提 升 石 化 工 程 建 设 板 块 核 心 竞 争 能 力 服 务 ; 培 育 石 化 工 程 建 设 企 业 资 源 市 场 建 设, 为 石 化 重 点 工 程 建 设 项 目 和 海 外 工 程 项 目 资 源 优 化 配 置 做 好 基 础 性 服 务 ; 行 使 行 业 管 理 职 能, 规 范 行 业 行 为 ; 依 照 国 家 和 行 业 法 律 法 规, 维 护 石 化 工 程 建 设 企 业 的 合 法 权 益 2 行 业 的 主 要 法 律 法 规 和 政 策 目 前, 我 国 石 油 和 化 工 工 程 勘 察 设 计 行 业 已 经 建 立 起 比 较 完 善 的 法 律 法 规 体 系, 在 市 场 准 入 市 场 秩 序 规 范 经 济 技 术 标 准 等 方 面 已 经 建 立 了 相 应 的 监 管 措 施 发 行 人 所 属 行 业 的 法 律 法 规 主 要 涵 盖 了 行 业 及 企 业 业 务 标 准 从 业 人 员 资 质 管 理 行 业 质 量 管 理 业 务 取 费 标 准 环 境 保 护 等 方 面

164 目 前 对 本 行 业 较 为 重 要 的 法 律 法 规 和 政 策 包 括 :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招 标 投 标 法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安 全 生 产 法 建 设 工 程 勘 察 设 计 管 理 条 例 建 设 工 程 勘 察 设 计 资 质 管 理 规 定 等 自 2003 年 起, 建 设 部 相 继 颁 发 了 关 于 培 育 发 展 工 程 总 承 包 和 工 程 项 目 管 理 企 业 指 导 意 见 建 设 项 目 工 程 总 承 包 管 理 规 范 以 及 建 设 项 目 管 理 实 行 办 法, 鼓 励 具 有 工 程 勘 察 设 计 或 施 工 总 承 包 资 质 的 勘 察 设 计 和 施 工 企 业, 通 过 改 造 和 重 组, 建 立 与 工 程 总 承 包 业 务 相 适 应 的 组 织 机 构 项 目 管 理 体 系, 同 时 继 续 鼓 励 大 型 设 计 施 工 监 理 等 企 业 与 国 际 大 型 工 程 公 司 以 合 资 或 合 作 的 方 式, 组 建 国 际 型 工 程 公 司 或 项 目 管 理 公 司, 参 加 国 际 竞 争 2010 年, 国 家 发 改 委 发 布 了 工 程 咨 询 业 年 发 展 规 划 纲 要, 明 确 了 工 程 咨 询 业 发 展 目 标 战 略 和 重 点, 有 利 于 规 范 行 业 管 理, 引 导 市 场 主 体 行 为, 促 进 工 程 咨 询 业 持 续 健 康 发 展 2012 年 9 月 26 日, 国 务 院 常 务 会 议 确 定 了 十 二 五 时 期 服 务 业 重 点 发 展 任 务, 将 包 括 设 计 咨 询 在 内 的 10 个 领 域 作 为 加 快 发 展 的 重 点, 并 将 在 财 税 金 融 土 地 价 格 等 方 面 给 予 进 一 步 的 政 策 支 持 2013 年 2 月 6 日, 住 建 部 发 布 关 于 进 一 步 促 进 工 程 勘 察 设 计 行 业 改 革 与 发 展 的 若 干 意 见, 提 出 促 进 大 型 设 计 企 业 向 具 有 项 目 前 期 咨 询 工 程 总 承 包 项 目 管 理 和 融 资 能 力 的 工 程 公 司 或 工 程 设 计 咨 询 公 司 发 展 等 方 向, 鼓 励 设 计 企 业 开 展 带 资 总 承 包 业 务, 业 务 纵 向 延 伸 2014 年 2 月 26 日, 国 务 院 发 布 国 务 院 关 于 推 进 文 化 创 意 和 设 计 服 务 与 相 关 产 业 融 合 发 展 的 若 干 意 见, 指 出 推 进 文 化 创 意 和 设 计 服 务 等 新 型 高 端 服 务 业 发 展, 提 升 国 家 文 化 软 实 力 和 产 业 竞 争 力 的 重 大 举 措, 是 发 展 创 新 型 经 济 促 进 经 济 结 构 调 整 和 发 展 方 式 转 变 加 快 实 现 由 中 国 制 造 向 中 国 创 造 转 变 的 内 在 要 求, 并 提 出 着 力 推 进 文 化 软 件 服 务 建 筑 设 计 服 务 专 业 设 计 服 务 广 告 服 务 等 文 化 创 意 和 设 计 服 务 与 装 备 制 造 业 消 费 品 工 业 建 筑 业 信 息 业 旅 游 业 农 业 和 体 育 产 业 等 重 点 领 域 融 合 发 展 支 持 符 合 条 件 的 企 业 上 市, 鼓 励 企 业 发 行 公 司 债 企 业 债 集 合 信 托 和 集 合 债 中 小 企 业 私 募 债 等 非 金 融 企 业 债 务 融 资 工 具 等 原 则 和 措 施, 进 一 步 加 强 对 工 程 设 计 行 业 支 持

165 3 行 业 市 场 准 入 制 度 根 据 建 设 工 程 勘 察 设 计 管 理 条 例 ( 国 务 院 令 第 293 号 ) 建 设 工 程 勘 察 设 计 资 质 管 理 规 定 ( 建 设 部 令 第 160 号 ) 工 程 设 计 资 质 标 准 (2007 年 修 订 本 ) ( 建 市 [2007]86 号 ) 及 其 他 有 关 法 律 法 规 的 规 定, 从 事 建 设 工 程 勘 察 设 计 活 动 的 企 业, 应 当 按 照 其 拥 有 的 注 册 资 本 专 业 技 术 人 员 技 术 装 备 和 勘 察 设 计 业 绩 等 条 件 申 请 资 质, 经 审 查 合 格 取 得 建 设 工 程 设 计 资 质 证 书 后, 方 可 从 事 资 质 许 可 范 围 内 相 应 的 工 程 总 承 包 工 程 项 目 管 理 和 相 关 技 术 咨 询 与 管 理 服 务 根 据 特 种 设 备 安 全 监 察 条 例 ( 国 务 院 令 第 549 号 ) 压 力 容 器 压 力 管 道 设 计 许 可 规 则 ( 国 家 质 检 总 局 公 告 2008 年 第 4 号 ) 及 其 他 有 关 法 律 法 规 的 规 定, 从 事 压 力 容 器 压 力 管 道 设 计 的 单 位, 应 当 经 国 家 质 检 总 局 审 查 合 格 取 得 压 力 容 器 压 力 管 道 设 计 许 可 证 后, 方 可 从 事 许 可 范 围 内 的 设 计 工 作 目 前, 本 公 司 拥 有 化 工 石 化 医 药 行 业 甲 级 工 程 设 计 资 质 化 工 石 化 医 药 行 业 ( 化 工 工 程 石 油 及 化 工 产 品 储 运 ) 甲 级 工 程 设 计 资 质 石 油 天 然 气 ( 海 洋 石 油 ) 行 业 ( 气 田 地 面 管 道 输 送 ) 市 政 行 业 ( 城 镇 燃 气 工 程 ) 专 业 乙 级 环 境 工 程 专 项 乙 级 工 程 设 计 资 质, 可 从 事 资 质 证 书 范 围 内 的 相 应 工 程 总 承 包 工 程 项 目 管 理 和 相 关 的 技 术 咨 询 与 管 理 服 务 本 公 司 还 同 时 拥 有 压 力 容 器 A1 A2 A3 特 种 设 备 设 计 许 可 资 质 和 压 力 管 道 GA GB GC GD 类 设 计 资 质, 可 从 事 许 可 范 围 内 的 压 力 容 器 压 力 管 道 设 计 工 作 ( 二 ) 行 业 市 场 情 况 和 竞 争 格 局 1 行 业 发 展 现 状 和 特 点 (1) 行 业 发 展 与 固 定 资 产 投 资 紧 密 相 关 工 程 勘 察 设 计 行 业 作 为 技 术 密 集 型 智 力 密 集 型 以 及 资 本 密 集 型 的 生 产 性 服 务 业, 在 工 程 建 设 中 发 挥 着 重 要 的 引 领 和 主 导 作 用 工 程 勘 察 设 计 为 工 程 建 设 项 目 的 决 策 与 实 施 提 供 包 括 工 程 勘 察 咨 询 设 计 工 程 总 承 包 等 内 容 的 服 务 活 动, 在 提 高 投 资 效 益 转 变 经 济 发 展 方 式 加 强 节 能 减 排 确 保 工 程 质 量 安 全 等 方 面 发 挥 着 重 要 的 作 用, 尤 其 工 程 设 计 环 节 是 整 个 工 程 建 设 项 目 的 先 导 环 节 和 灵 魂 因 此, 工 程 勘 察 设 计 行 业 的 发 展 空 间 与 工 程 建 设 投 资 之 间 存 在 着 紧 密 的 联 系, 国

166 民 经 济 持 续 发 展 和 固 定 资 产 投 资 快 速 增 长 是 牵 引 工 程 勘 察 设 计 行 业 快 速 发 展 的 源 动 力 在 一 个 工 程 建 设 项 目 中, 如 果 业 主 将 所 有 的 工 程 建 设 活 动 内 容 ( 包 括 工 程 勘 察 咨 询 设 计 设 备 采 购 工 程 施 工 ) 均 发 包 给 专 业 的 工 程 勘 察 设 计 单 位, 那 么 工 程 勘 察 设 计 单 位 的 收 入 金 额 大 致 与 该 项 目 固 定 资 产 投 资 金 额 相 当 因 此, 行 业 固 定 资 产 投 资 金 额 为 该 行 业 服 务 的 工 程 勘 察 设 计 行 业 最 大 市 场 空 间 (2) 行 业 市 场 化 和 专 业 化 程 度 显 著 提 升 在 开 放 的 市 场 环 境 下, 许 多 国 内 传 统 的 石 化 工 程 勘 察 设 计 单 位 完 成 了 向 国 际 通 行 的 工 程 公 司 的 转 变, 摆 脱 了 原 有 单 纯 进 行 项 目 勘 察 和 设 计 咨 询 的 单 一 业 务 模 式, 基 本 确 立 了 以 客 户 的 需 求 为 导 向, 为 客 户 提 供 包 括 工 程 咨 询 设 计 和 工 程 总 承 包 在 内 全 方 位 专 业 服 务 的 工 程 公 司 的 经 营 模 式, 标 志 着 我 国 石 油 和 化 工 工 程 勘 察 设 计 行 业 基 本 完 成 了 向 专 业 化 市 场 化 的 蜕 变 在 市 场 化 的 竞 争 环 境 下, 技 术 水 平 创 新 能 力 和 管 理 能 力 成 为 决 定 工 程 公 司 是 否 能 在 日 益 激 烈 的 行 业 竞 争 中 生 存 并 发 展 壮 大 的 关 键 因 素 另 外, 随 着 专 业 化 程 度 的 加 深, 不 同 细 分 行 业 之 间 的 进 入 壁 垒 将 越 来 越 高, 特 定 行 业 的 工 程 建 设 项 目 将 日 益 集 中 于 行 业 内 少 数 龙 头 工 程 公 司, 因 此, 积 极 培 养 自 身 有 特 色 的 竞 争 优 势 实 施 错 位 竞 争 和 差 异 化 战 略 成 为 工 程 公 司 的 必 然 选 择 (3) 工 程 总 承 包 成 为 行 业 发 展 的 主 要 方 向 工 程 项 目 的 建 设 从 立 项 开 始, 需 要 经 过 咨 询 设 计 采 购 施 工 和 试 运 行 等 环 节, 传 统 的 工 程 建 设 组 织 模 式 是 将 各 环 节 割 裂 开 来 交 由 不 同 的 专 业 公 司 进 行 承 包, 这 种 方 式 将 项 目 建 设 全 过 程 中 相 互 关 联 的 各 项 活 动 作 为 独 立 的 过 程 或 对 象 进 行 实 施 和 管 理, 容 易 导 致 项 目 管 理 低 效 信 息 沟 通 不 畅 项 目 决 策 滞 后 等 问 题, 使 得 业 主 无 法 得 到 贯 穿 项 目 建 设 全 过 程 的 最 优 化 服 务 近 年 来, 石 化 工 程 的 投 资 建 设 朝 着 大 型 化 一 体 化 复 杂 化 的 方 向 发 展, 而 且 新 产 品 和 新 兴 子 行 业 的 迅 速 兴 起 也 要 求 新 建 项 目 的 建 设 效 率 更 高 投 资 更 节 约, 而 传 统 的 工 程 建 设 分 段 化 实 施 模 式 已 经 无 法 适 应 行 业 投 资 的 发 展 趋 势 由 于 在 工 程 项 目 建 设 中, 工 程 设 计 决 定 了 项 目 投 资 金 额 和 工 程 建 设 方 案 的 质 量, 是 整 个 工 程 建 设 的 先 导 环 节 和 核 心 环 节, 后 续 的 设 备 采 购 以 及 工 程 施 工 等 环

167 节 都 需 要 工 程 设 计 人 员 的 全 程 参 与 和 管 理, 当 工 程 设 计 企 业 对 工 程 管 理 和 设 备 采 购 积 累 了 足 够 经 验 后, 就 能 够 作 为 工 程 总 承 包 商 来 承 包 工 程 项 目 建 设 的 全 过 程 并 可 以 大 幅 度 提 升 工 程 实 施 效 率 有 效 降 低 工 程 总 成 本 ; 另 外, 工 程 总 承 包 凭 借 其 专 业 化 程 度 高 管 理 效 率 高 合 同 责 任 明 晰 的 特 点, 也 已 经 成 为 越 来 越 多 的 业 主 在 项 目 投 资 建 设 时 的 首 选 实 施 模 式 因 此, 以 工 程 设 计 为 主 的 设 计 院 转 型 成 为 以 工 程 设 计 为 核 心 带 动 工 程 总 承 包 业 务 的 工 程 公 司 是 我 国 建 设 管 理 体 制 改 革 和 工 程 勘 察 设 计 行 业 发 展 的 主 要 方 向 十 二 五 期 间 的 前 几 年 工 程 勘 察 设 计 行 业 营 业 收 入 保 持 高 位 增 长, 与 工 程 总 承 包 业 务 进 一 步 快 速 发 展 有 很 大 关 系,2013 年 工 程 总 承 包 业 务 收 入 占 到 全 行 业 营 业 收 入 的 69%, 行 业 内 相 当 一 部 分 规 模 较 大 的 单 位 大 都 以 工 程 公 司 或 者 国 际 型 工 程 公 司 作 为 自 己 的 发 展 定 位, 积 极 探 索 工 程 总 承 包 业 务 9 目 前, 我 国 大 型 工 程 公 司 如 中 国 化 学 工 程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中 石 化 炼 化 工 程 ( 集 团 )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中 国 寰 球 工 程 公 司 等 均 已 将 工 程 总 承 包 业 务 作 为 主 要 的 业 务 模 式 和 收 入 来 源 ; 同 时, 行 业 内 越 来 越 多 的 工 程 设 计 企 业 已 经 或 者 正 在 转 型 为 以 工 程 总 承 包 业 务 为 主 的 工 程 公 司, 工 程 总 承 包 业 务 占 行 业 收 入 比 重 逐 年 增 加 十 一 五 期 间, 工 程 勘 察 设 计 企 业 开 展 工 程 总 承 包 和 项 目 管 理 业 务 的 年 均 增 长 率 达 到 39.7%, 工 程 总 承 包 业 务 占 比 从 2006 年 的 48.65% 上 升 至 2010 年 的 59.01% 10 (4) 行 业 技 术 水 平 日 益 提 高 本 行 业 技 术 水 平 是 指 工 程 公 司 提 交 给 工 程 建 设 业 主 的 可 行 性 研 究 报 告 咨 询 意 见 设 计 成 果 以 及 提 供 的 工 程 管 理 服 务 等 所 体 现 的 技 术 水 平 在 石 油 化 工 行 业 工 程 项 目 建 设 中, 工 程 勘 察 设 计 企 业 不 仅 提 供 装 置 布 局 生 产 流 程 工 艺 设 备 以 及 配 套 设 施 的 工 程 服 务 ; 具 有 技 术 优 势 的 工 程 公 司 还 可 以 结 合 业 主 的 优 势 资 源, 为 业 主 提 供 前 瞻 性 的 重 点 行 业 发 展 规 划, 从 而 参 与 发 展 规 划 范 围 内 的 所 有 工 程 建 设 服 务 ; 部 分 具 有 自 主 技 术 的 工 程 公 司 还 参 与 产 品 生 产 工 艺 技 术 的 开 发 及 设 计, 直 接 向 业 主 提 供 工 艺 技 术, 并 能 对 整 个 下 游 行 业 的 技 术 研 发 成 果 转 化 和 工 业 化 应 用 起 到 重 要 推 动 作 用 工 程 化 能 力 较 强 的 工 程 公 司 通 过 自 身 的 技 术 创 新 和 研 究 开 发 活 动, 还 能 够 对 9 资 料 来 源 : 武 汉 勘 察 设 计 行 业 发 展 与 管 理,2015 年 第 1 期 10 数 据 来 源 : 建 设 部

168 不 同 领 域 的 技 术 进 行 嫁 接 和 改 良, 不 断 拓 展 现 有 的 业 务 领 域 比 如, 合 成 材 料 领 域 的 工 程 技 术 及 工 艺 技 术 在 经 过 改 进 及 再 开 发 后, 能 够 直 接 应 用 于 材 料 型 煤 化 工 领 域, 实 现 煤 炭 资 源 的 深 加 工, 极 大 地 提 升 了 煤 炭 资 源 综 合 利 用 的 水 平 随 着 石 油 化 工 行 业 的 不 断 发 展, 工 程 公 司 将 不 断 加 大 技 术 研 发 的 投 入, 提 升 自 身 的 技 术 水 平, 打 造 自 主 研 发 和 技 术 创 新 的 核 心 竞 争 力 (5) 各 专 业 集 成 配 合 要 求 较 高 工 程 勘 察 设 计 行 业 行 业 涉 及 专 业 众 多, 如 : 工 艺 系 统 工 艺 安 装 设 备 自 控 电 气 结 构 建 筑 给 排 水 热 工 暖 通 概 算 技 术 经 济 施 工 安 装 项 目 管 理 等, 各 专 业 必 须 良 好 配 合 方 能 达 成 建 设 目 标 一 项 先 进 的 生 产 工 艺 技 术, 必 须 通 过 与 之 充 分 匹 配 的 配 套 工 程 建 设, 才 能 发 挥 生 产 效 能 因 此, 人 才 资 源 充 沛 专 业 配 置 齐 全 技 术 经 验 丰 富 的 业 内 企 业 往 往 能 够 获 得 较 强 的 竞 争 优 势 地 位 2 行 业 竞 争 态 势 目 前 我 国 工 程 勘 察 设 计 行 业 正 处 于 快 速 发 展 期 2014 年 全 国 工 程 勘 察 设 计 行 业 企 业 数 量 达 到 20,583 家, 比 2013 年 增 长 2.52%, 企 业 数 量 总 体 保 持 平 稳 增 长 ; 2014 年 全 国 工 程 勘 察 设 计 行 业 从 业 人 员 万 人, 比 2013 年 增 加 17.8 万 人 ;2014 年 我 国 工 程 勘 察 设 计 行 业 营 业 收 入 达 27, 亿 元, 同 比 增 长 22.5% 11 从 行 业 中 企 业 数 量 及 平 均 企 业 营 业 收 入 来 看, 勘 察 设 计 行 业 整 体 上 的 行 业 集 中 程 度 较 低 根 据 工 程 设 计 行 业 划 分 表, 国 民 经 济 划 分 成 21 个 行 业 工 程 勘 察 设 计 行 业 的 企 业 可 不 受 部 门 的 界 限, 在 资 质 范 围 内 可 在 不 同 行 业 开 展 业 务 由 于 各 个 行 业 原 有 的 设 计 企 业 通 过 多 年 的 发 展 已 经 在 其 所 专 注 的 领 域 积 累 了 相 当 丰 富 的 人 员 技 术 经 验 和 广 泛 的 客 户 资 源 以 及 声 誉, 使 得 其 他 行 业 的 设 计 院 进 入 该 行 业 会 遇 到 较 大 的 困 难 和 障 碍 从 石 油 和 化 工 工 程 勘 察 设 计 行 业 的 现 状 来 看, 石 油 化 工 行 业 的 工 程 勘 察 设 计 企 业 分 化 形 成 了 三 个 竞 争 梯 队 : 第 一 梯 队 是 央 企 集 团 直 属 的 大 型 综 合 性 设 计 单 位, 此 类 设 计 院 基 本 拥 有 工 程 设 计 综 合 甲 级 资 质, 且 业 务 覆 盖 面 较 广 ; 第 二 梯 队 11 数 据 来 源 : 中 国 产 业 调 研 网 (

169 是 行 业 内 的 行 业 甲 级 设 计 单 位, 此 类 设 计 单 位 在 特 色 领 域 拥 有 技 术 专 长 和 丰 富 的 工 程 经 验, 在 石 油 化 工 行 业 的 某 些 领 域 拥 有 显 著 的 竞 争 优 势 和 较 高 的 市 场 份 额 ; 第 三 梯 队 是 一 些 仅 具 备 专 业 单 项 资 质 的 设 计 单 位, 此 类 单 位 规 模 较 小 工 程 服 务 能 力 较 弱, 一 般 仅 服 务 于 特 定 的 客 户 或 者 特 定 区 域, 市 场 占 有 率 较 低 公 司 拥 有 化 工 石 化 医 药 行 业 甲 级 工 程 设 计 资 质, 并 且 在 市 场 竞 争 中 采 取 差 异 化 竞 争 策 略, 凭 借 在 三 大 合 成 材 料 合 成 纤 维 合 成 橡 胶 合 成 树 脂 及 其 原 料 领 域 所 积 累 的 丰 富 的 人 员 技 术 经 验 和 广 泛 的 客 户 资 源 以 及 声 誉, 在 细 分 市 场 或 领 域 居 行 业 领 先 地 位, 具 有 领 先 的 工 程 设 计 优 势, 形 成 了 错 位 竞 争 空 间 和 局 面 3 行 业 的 需 求 情 况 石 油 和 化 工 工 程 勘 察 设 计 行 业 主 要 为 石 油 化 工 行 业 提 供 工 程 咨 询 设 计 工 程 总 承 包 等 专 业 服 务, 两 个 行 业 之 间 存 在 紧 密 的 上 下 游 产 业 关 系, 石 油 化 工 行 业 的 发 展 状 况 直 接 决 定 了 对 石 油 和 化 工 工 程 勘 察 设 计 行 业 的 需 求 水 平 作 为 我 国 经 济 的 支 柱 性 行 业, 石 油 化 工 行 业 伴 随 着 我 国 宏 观 经 济 实 现 了 跨 越 式 的 发 展 根 据 工 信 部 的 统 计 资 料 显 示,2013 年 我 国 石 油 和 化 学 工 业 实 现 主 营 业 务 收 入 万 亿 元, 增 长 8.94%; 实 现 利 润 8,402.7 亿 元, 同 比 增 长 5.64% 12 在 石 油 化 工 行 业 中, 合 成 材 料 是 最 能 够 代 表 化 工 行 业 水 平 的 子 行 业, 其 发 展 水 平 能 够 代 表 一 国 化 学 工 业 的 技 术 水 平 和 综 合 竞 争 能 力 合 成 材 料 主 要 分 为 合 成 纤 维 合 成 橡 胶 和 合 成 树 脂 三 大 类 合 成 材 料 与 天 然 材 料 相 比 具 有 许 多 优 良 的 性 能, 早 已 替 代 天 然 材 料 被 广 泛 应 用 于 日 常 生 活 现 代 工 业 农 业 和 国 防 科 学 技 术 等 领 域 随 着 我 国 经 济 的 不 断 发 展 和 产 业 结 构 的 不 断 优 化, 对 于 材 料 的 需 求 量 也 在 日 益 增 长, 合 成 材 料 行 业 的 销 售 收 入 持 续 增 长 2014 年 合 成 材 料 制 造 行 业 累 计 实 现 销 售 收 入 14, 亿 元, 同 比 增 长 2.90%; 三 大 合 成 材 料 产 品 产 量 分 别 为 : 合 成 纤 维 产 量 4, 万 吨, 同 比 增 长 8.16%; 合 成 橡 胶 产 量 万 吨, 同 比 增 长 30.18%; 初 级 形 态 的 塑 料 产 量 6, 万 吨, 同 比 增 长 19.08%( 数 据 来 源 :Wind 资 讯 ) 12 数 据 来 源 : 2013 年 石 油 和 化 学 工 业 经 济 运 行 情 况, 工 信 部 网 站

170 另 一 方 面, 由 于 国 际 高 油 价 时 代 的 到 来 煤 化 工 技 术 的 不 断 发 展 以 及 我 国 富 煤 贫 油 的 能 源 结 构, 合 理 开 发 和 利 用 煤 炭 资 源, 发 展 高 效 率 低 排 放 清 洁 加 工 转 化 利 用 的 现 代 煤 化 工 显 得 尤 为 重 要 公 司 通 过 技 术 攻 关 和 技 术 创 新, 形 成 了 独 具 特 色 的 材 料 型 煤 化 工 工 程 技 术, 改 变 了 合 成 材 料 行 业 以 油 为 本 的 原 料 格 局, 不 仅 提 升 了 传 统 煤 化 工 产 业 的 精 细 化 程 度 降 低 合 成 材 料 的 生 产 成 本, 还 为 公 司 开 拓 了 材 料 型 煤 化 工 这 一 潜 力 巨 大 的 市 场 十 二 五 期 间, 工 程 勘 察 设 计 行 业 将 在 需 求 端 和 供 给 端 同 步 实 现 市 场 化, 低 碳 绿 色 节 能 环 保 等 理 念 的 兴 起 将 成 为 工 程 勘 察 设 计 单 位 关 注 的 热 点, 将 给 工 程 勘 察 设 计 不 同 细 分 行 业 带 来 较 大 的 机 遇 和 挑 战 (1) 合 成 纤 维 合 成 纤 维 的 商 业 化 生 产 始 于 20 世 纪 40 年 代 经 过 不 断 创 新 发 展, 现 已 成 为 种 类 繁 多 应 用 广 泛 的 重 要 合 成 材 料 之 一 在 绝 大 多 数 国 家 中, 其 发 展 速 度 高 于 GDP 增 速, 我 国 也 是 如 此, 这 表 明 合 成 纤 维 工 业 在 国 民 经 济 中 占 有 十 分 重 要 的 地 位 进 入 21 世 纪 后, 世 界 纤 维 总 需 求 量 的 50% 以 上 要 由 合 成 纤 维 来 承 担 13, 我 国 纤 维 的 总 需 求 量 大 致 符 合 这 一 规 律, 合 成 纤 维 的 发 展 具 有 广 阔 的 前 景 合 成 纤 维 不 但 是 纺 织 工 业 原 料, 也 是 其 他 工 业 企 业 交 通 运 输 建 筑 建 材 医 疗 卫 生 国 防 工 业 航 空 航 天 的 重 要 材 料 2005 年 中 国 合 成 纤 维 ( 包 括 短 纤 和 长 丝 ) 产 量 为 1, 万 吨 ;2014 年 中 国 合 成 纤 维 产 量 为 4, 万 吨, 比 2005 年 大 幅 增 长 %, 年 均 复 合 增 长 率 为 11.65%( 见 下 图 ) 13 资 料 来 源 : 世 界 化 纤 工 业 概 况, 刊 于 中 国 化 纤 信 息 2006 年 第 1 期

171 数 据 来 源 :Wind 资 讯 行 业 生 产 规 模 的 不 断 发 展 也 带 动 了 固 定 资 产 投 资 持 续 增 长, 根 据 国 家 统 计 局 公 布 的 数 据 显 示, 我 国 合 成 纤 维 单 体 ( 聚 合 ) 行 业 固 定 资 产 投 资 金 额 从 2004 年 的 亿 元 增 长 至 2014 年 的 亿 元, 年 均 复 合 增 长 率 为 20.28%( 见 下 图 ) 数 据 来 源 : 国 家 统 计 局

172 当 今 世 界 的 四 大 主 要 合 成 纤 维 是 : 聚 酰 胺 纤 维 聚 对 苯 二 甲 酸 乙 二 酯 纤 维 聚 丙 烯 腈 纤 维 和 聚 丙 烯 纤 维 与 其 他 合 成 纤 维 相 比, 聚 酰 胺 纤 维 具 有 最 强 的 耐 磨 性 由 于 聚 酰 胺 纤 维 原 料 己 内 酰 胺 的 生 产 工 艺 复 杂, 投 资 额 大,2012 年 尼 龙 ( 聚 酰 胺 纤 维 简 称 ) 仅 占 全 球 化 学 纤 维 产 量 的 7.75% 14 目 前 聚 酰 胺 纤 维 的 核 心 原 料 己 内 酰 胺 的 国 内 供 求 局 面 已 经 从 供 给 不 足 转 向 供 略 大 于 求, 但 是 国 内 工 厂 产 品 相 对 于 国 外 进 口 的 高 端 货 源 仍 有 一 定 差 距 15 我 国 在 石 油 和 化 学 工 业 十 二 五 发 展 指 南 中 也 提 出 : 合 成 纤 维 提 高 通 用 型 纤 维 的 质 量, 重 点 发 展 高 附 加 值 的 差 别 化 纤 维 和 多 纤 材 料, 提 高 功 能 性 纤 维 的 比 例 大 力 发 展 特 种 合 成 纤 维 加 快 己 内 酰 胺 丙 烯 腈 乙 二 醇 等 装 置 的 技 术 改 造, 增 加 碳 纤 聚 丙 烯 腈 原 丝 的 供 应 未 来, 聚 酰 胺 产 品 链 的 发 展 必 将 朝 着 高 端 化 的 方 向 发 展, 具 备 自 主 研 发 能 力 的 技 术 领 先 型 工 程 公 司 发 展 前 景 广 阔 (2) 合 成 橡 胶 行 业 1 合 成 橡 胶 行 业 发 展 现 状 我 国 天 然 橡 胶 消 费 量 占 全 球 的 1/3 以 上, 对 外 依 存 度 已 超 过 80%, 从 2001 年 起 就 已 经 成 为 世 界 第 一 大 天 然 橡 胶 进 口 国, 天 然 橡 胶 资 源 匮 乏 为 我 国 合 成 橡 胶 发 展 提 供 市 场 机 会 我 国 合 成 橡 胶 工 业 是 在 自 主 创 新 和 引 进 技 术 的 基 础 上 起 步, 在 不 断 完 善 和 丰 富 的 过 程 中 发 展 壮 大 起 来 的 十 一 五 时 期 是 我 国 合 成 橡 胶 产 业 高 速 发 展 的 阶 段, 主 要 合 成 橡 胶 的 表 观 消 费 量 从 2005 年 的 万 吨 上 升 到 2010 年 的 万 吨, 年 均 增 长 12.7%; 主 要 合 成 橡 胶 产 量 从 2005 年 的 133 万 吨 上 升 到 2010 年 的 241 万 吨, 年 均 增 长 率 为 12.6% 年, 我 国 合 成 橡 胶 的 表 观 消 费 量 及 产 量 分 别 达 到 万 吨 和 万 吨 ( 数 据 来 源 :Wind 资 讯 ), 较 十 一 五 期 间 均 有 显 著 增 加, 且 供 需 之 间 的 缺 口 持 续 存 在 同 时, 热 塑 性 弹 性 体 (TPE) 作 为 介 于 橡 胶 和 热 塑 性 塑 料 特 性 的 高 分 子 材 料, 兼 具 橡 胶 和 塑 料 的 双 重 性 和 宽 广 特 性, 其 应 用 领 域 也 不 断 得 到 拓 展, 已 广 泛 应 用 资 料 来 源 : 行 业 动 态, 刊 于 聚 酰 胺 通 讯 2013 年 第 1 期 资 料 来 源 : 己 内 酰 胺 产 能 过 剩 产 业 布 局 和 结 构 将 调 整, 中 研 网 资 料 来 源 : 中 国 现 代 橡 胶 网 我 国 合 成 橡 胶 产 业 面 临 两 大 问 题

173 于 汽 车 电 子 电 气 建 筑 医 疗 等 领 域 随 着 人 们 环 境 意 识 的 提 高, 国 外 限 制 使 用 PVC 呼 声 日 趋 高 涨, 也 将 促 进 热 塑 性 弹 性 体 (TPE) 的 消 费 快 速 增 长 我 国 合 成 橡 胶 生 产 能 力 已 占 全 世 界 的 18.8%, 产 量 占 17.7%, 消 费 量 占 26%, 已 经 成 为 全 球 主 要 的 合 成 橡 胶 生 产 国 和 消 费 国 之 一 年 我 国 合 成 橡 胶 产 量 同 比 增 长 30.18%, 仍 保 持 平 稳 增 长 的 态 势 ( 数 据 来 源 :Wind 资 讯 ) 数 据 来 源 :wind 资 讯 2 合 成 橡 胶 行 业 产 品 结 构 不 断 调 整 和 优 化 在 经 过 十 一 五 时 期 的 高 速 发 展 阶 段 后, 我 国 合 成 橡 胶 的 发 展 结 构 的 不 平 衡 已 出 现 : 已 经 掌 握 核 心 技 术 的 胶 种 的 市 场 占 有 率 达 到 70% 以 上, 合 成 橡 胶 逐 步 由 供 不 应 求 向 供 需 基 本 平 衡 转 变, 部 分 品 种 的 产 品 出 现 产 能 利 用 率 过 剩 ; 但 异 戊 橡 胶 溶 聚 丁 苯 橡 胶 乙 丙 橡 胶 等 特 种 合 成 橡 胶 胶 种 的 市 场 占 有 率 仍 低 于 30%, 一 些 可 以 为 后 续 产 品 提 升 性 能 提 高 性 价 比 的 专 用 特 殊 合 成 橡 胶 产 品 还 主 要 依 靠 国 外 进 口 产 品, 有 的 胶 种 甚 至 刚 刚 起 步 在 热 塑 性 弹 性 体 方 面, 由 于 具 有 硫 化 橡 胶 的 物 理 机 械 性 能 和 热 塑 性 树 脂 的 工 艺 加 工 性 能, 作 为 第 三 代 橡 胶 的 热 塑 性 弹 性 体 近 年 来 发 展 迅 速, 在 橡 胶 工 业 中 的 应 用 范 围 日 趋 扩 大, 几 乎 涉 及 到 合 成 橡 胶 的 所 有 领 域, 现 已 成 为 广 泛 替 代 传 统 橡 胶 和 部 分 塑 料 的 极 具 发 展 前 景 的 新 型 材 料 其 中 汽 车 用 热 塑 性 弹 性 体 是 最 重 要 的 应 用 17 资 料 来 源 : 橡 胶 : 产 能 大 国 不 断 突 破, 中 国 化 工 报

174 领 域, 占 到 三 分 之 一, 其 次 是 建 筑 业 医 用 和 日 用 生 活 制 品 苯 乙 烯 类 热 塑 性 弹 性 体 (SBCs) 作 为 热 塑 性 弹 性 体 中 最 重 要 的 一 类, 产 量 居 热 塑 性 弹 性 体 之 首 随 着 合 成 橡 胶 产 品 发 展 结 构 不 平 衡 现 象 日 益 突 出, 国 内 合 成 橡 胶 行 业 的 发 展 将 以 技 术 进 步 产 品 结 构 调 整 为 重 点, 为 后 续 用 户 多 增 加 环 保 型 高 价 值 专 用 牌 号 产 品 的 产 量, 从 而 提 高 我 国 合 成 橡 胶 的 整 体 水 平 近 年 来, 我 国 合 成 橡 胶 的 产 品 结 构 优 化 不 断 深 入, 新 增 产 能 从 低 端 产 品 转 向 高 附 加 值 产 品 2010 年 4 月, 我 国 第 一 套 异 戊 橡 胶 工 业 化 装 置 茂 名 鲁 华 化 工 有 限 公 司 1.5 万 吨 / 年 异 戊 橡 胶 项 目 顺 利 投 产 ( 公 司 负 责 装 置 技 术 开 发 以 及 工 程 设 计 业 务 ), 填 补 了 我 国 异 戊 橡 胶 生 产 的 空 白 ; 同 时, 国 内 首 套 国 产 化 的 溶 聚 丁 苯 橡 胶 装 置 山 东 华 懋 新 材 料 有 限 公 司 5 万 吨 / 年 丁 苯 橡 胶 装 置 也 顺 利 投 产 ( 公 司 承 接 了 该 装 置 的 工 程 设 计 业 务 ) 在 苯 乙 烯 类 热 塑 性 弹 性 体 (SBCs) 方 面, 我 国 在 传 统 产 品 SBS 稳 步 发 展 的 同 时, 新 型 产 品 SIS SEBS 等 也 获 得 了 迅 速 发 展 中 国 石 化 集 团 巴 陵 石 化 分 公 司 使 用 先 进 的 锂 系 聚 合 装 置 生 产 SIS SEBS 等 产 品, 并 建 成 了 国 内 规 模 最 大 特 种 锂 系 聚 合 物 柔 性 生 产 装 置 6 万 吨 / 年 特 种 锂 系 聚 合 物 装 置 ( 公 司 承 接 了 该 装 置 的 工 程 设 计 业 务 ), 含 一 套 4 万 吨 / 年 SIS 装 置 和 一 套 2 万 吨 / 年 SEBS 装 置, 其 中 SIS 装 置 为 国 内 单 套 产 能 最 大 ; 且 该 装 置 为 柔 性 装 置, 可 以 生 产 多 牌 号 多 品 种 的 产 品 2014 年 12 月, 公 司 参 与 完 成 的 新 一 代 高 性 能 苯 乙 烯 类 热 塑 弹 性 体 成 套 技 术 获 得 了 国 家 科 学 技 术 进 步 二 等 奖, 显 示 出 公 司 在 苯 乙 烯 类 热 塑 性 弹 性 体 方 面 具 备 国 内 领 先 的 技 术 水 平 随 着 合 成 橡 胶 高 附 加 值 品 种 特 种 胶 种 和 热 塑 性 弹 性 体 的 不 断 发 展, 对 相 关 的 工 艺 技 术 以 及 工 程 技 术 的 需 求 也 将 持 续 增 长, 具 备 相 应 技 术 能 力 的 工 程 公 司 将 在 合 成 橡 胶 产 品 结 构 持 续 优 化 合 成 橡 胶 需 求 持 续 增 长 的 大 背 景 下 获 得 更 加 广 阔 的 发 展 空 间 未 来 市 场 对 合 成 橡 胶 产 品 的 品 质 和 服 务 要 求 将 日 益 提 升, 对 原 材 料 提 出 更 高 要 求 开 发 自 有 技 术 形 成 具 有 特 色 的 核 心 技 术 推 进 产 品 结 构 调 整 多 生 产 高 价 值 的 专 用 牌 号 仍 是 十 二 五 期 间 行 业 技 术 进 步 的 主 要 方 向 3 合 成 橡 胶 行 业 固 定 资 产 投 资 持 续 增 长

175 我 国 合 成 橡 胶 制 造 业 固 定 资 产 投 资 呈 现 快 速 增 长 的 态 势, 根 据 国 家 统 计 局 公 布 的 数 据 显 示, 行 业 固 定 资 产 完 成 额 从 2009 年 的 亿 元 增 长 至 2014 年 的 亿 元, 年 均 复 合 增 速 为 20.44%( 见 下 图 ) 数 据 来 源 : 国 家 统 计 局 (3) 合 成 树 脂 行 业 1 合 成 树 脂 行 业 发 展 现 状 进 入 二 十 一 世 纪 以 来, 我 国 合 成 树 脂 行 业 发 展 迅 速, 初 级 形 态 的 塑 料 产 量 从 2001 年 的 1, 万 吨 增 长 至 2014 年 的 6, 万 吨, 年 均 复 合 增 长 率 为 13.84%( 数 据 来 源 :Wind 资 讯 ) 除 了 总 产 量 持 续 增 长 以 外, 我 国 合 成 树 脂 行 业 也 在 朝 着 品 种 牌 号 多 样 化 产 品 结 构 高 端 化 的 方 向 稳 步 发 展

176 数 据 来 源 :wind 资 讯 2 国 内 合 成 树 脂 供 应 对 外 依 赖 程 度 较 高 虽 然 我 国 合 成 树 脂 增 长 迅 速, 但 是 行 业 对 外 依 存 度 依 然 较 高 据 国 家 海 关 总 署 统 计,2014 年 全 年 我 国 合 成 树 脂 进 口 3, 万 吨, 同 期 合 成 树 脂 出 口 量 仅 为 万 吨 我 国 合 成 树 脂 对 外 贸 易 数 量 逆 差 较 大,2014 年 自 给 率 仅 为 72.02% ( 数 据 来 源 :Wind 资 讯 ), 说 明 国 内 生 产 能 力 距 离 市 场 需 求 规 模 仍 然 差 距 甚 远, 我 国 合 成 树 脂 行 业 未 来 仍 然 有 着 巨 大 的 发 展 空 间 3 合 成 树 脂 行 业 固 定 资 产 投 资 持 续 增 长 在 巨 大 的 需 求 刺 激 下, 我 国 合 成 树 脂 行 业 的 建 设 投 资 发 展 迅 速 2009 年 至 2014 年, 我 国 初 级 形 态 的 塑 料 及 合 成 树 脂 制 造 业 固 定 资 产 投 资 完 成 金 额 从 亿 元 增 长 至 亿, 年 均 复 合 增 长 率 为 31.06%( 见 下 图 ):

177 数 据 来 源 : 国 家 统 计 局 (4) 材 料 型 煤 化 工 行 业 1 发 展 现 代 煤 化 工 是 我 国 能 源 结 构 调 整 的 客 观 要 求 我 国 的 能 源 结 构 呈 现 富 煤 贫 油 的 特 点,2013 年 我 国 煤 炭 探 明 储 量 达 到 1,145 亿 吨, 占 世 界 煤 炭 探 明 储 量 的 12.8%, 居 世 界 第 三 18 ; 而 与 之 形 成 鲜 明 对 比 的 是, 我 国 是 世 界 第 二 大 石 油 消 费 国 与 进 口 国,2014 年 原 油 进 口 量 为 3.08 亿 吨, 对 外 依 存 度 高 达 59.43%, 预 计 2015 年 将 攀 升 至 63%( 数 据 来 源 :Wind 资 讯 ) 数 据 来 源 : BP 世 界 能 源 统 计 年 鉴 (2014 年 ) 18 资 料 来 源 : BP 世 界 能 源 统 计 年 鉴 (2014 年 )

178 我 国 能 源 利 用 现 状 与 我 国 能 源 结 构 之 间 严 重 失 调, 石 油 化 工 行 业 仍 然 主 要 依 靠 石 油, 而 我 国 储 量 丰 富 的 煤 炭 资 源 综 合 利 用 水 平 较 低 因 此, 发 展 现 代 煤 化 工 对 我 国 能 源 结 构 的 调 整 具 有 重 要 意 义, 有 利 于 推 动 石 油 替 代 战 略 的 实 施, 保 障 国 家 能 源 安 全, 促 进 后 石 油 时 代 石 油 化 工 行 业 可 持 续 发 展 2 材 料 型 煤 化 工 是 煤 化 工 产 业 升 级 的 重 要 途 径 目 前, 我 国 煤 化 工 面 临 传 统 煤 化 工 产 品 产 能 显 著 过 剩 的 局 面 2013 年, 我 国 焦 炭 产 量 已 经 达 到 4.76 亿 吨, 表 观 消 费 量 为 4.72 亿 吨 ; 而 全 国 焦 化 企 业 产 能 约 为 6 亿 吨, 产 能 利 用 率 约 为 73.67%( 数 据 来 源 :Wind 资 讯 );2014 年 甲 醇 总 产 能 达 到 6, 万 吨, 而 产 量 仅 为 3, 万 吨 ( 数 据 来 源 : 国 家 统 计 局 ), 产 能 利 用 率 54.28% 传 统 煤 化 工 产 品 的 产 能 严 重 过 剩 导 致 相 关 产 品 价 格 及 毛 利 率 持 续 下 行, 影 响 了 行 业 的 健 康 发 展 为 了 寻 求 煤 化 工 产 业 升 级 与 转 型, 国 内 开 始 大 力 发 展 煤 制 烯 烃 等 燃 料 型 煤 化 工 为 代 表 的 现 代 煤 化 工 但 是 在 实 践 中, 考 虑 到 技 术 资 源 环 境 等 因 素, 国 家 对 现 代 煤 化 工 采 取 了 试 点 示 范 总 量 控 制 的 政 策 因 此, 整 个 煤 化 工 行 业 需 要 更 加 符 合 煤 化 工 产 业 发 展 情 况 的 产 业 升 级 与 转 型 路 径 作 为 现 代 煤 化 工 的 重 要 组 成 部 分, 材 料 型 煤 化 工 着 眼 于 利 用 煤 作 为 原 料 替 代 石 油 生 产 合 成 材 料 材 料 型 煤 化 工 利 用 煤 炭 加 工 产 生 的 粗 苯 焦 炉 气 甲 醇 烯 烃 等 作 为 原 料 生 产 合 成 材 料, 本 质 上 是 对 原 有 煤 化 工 产 业 链 的 延 伸 材 料 型 煤 化 工 不 仅 能 够 解 决 煤 焦 化 煤 制 甲 醇 等 产 能 过 剩 的 问 题, 而 且 能 够 生 产 合 成 纤 维 合 成 橡 胶 合 成 树 脂 等 附 加 值 更 高 的 产 品, 提 升 了 煤 化 工 产 业 链 的 附 加 值 和 精 细 化 程 度 3 材 料 型 煤 化 工 具 备 成 本 优 势 煤 与 石 油 同 为 含 复 杂 烃 类 的 混 合 物, 可 生 产 几 乎 所 有 石 油 下 游 产 品, 如 汽 柴 油 烯 烃 芳 烃 等, 二 者 之 间 存 在 着 显 著 的 应 用 替 代 关 系 因 此 煤 炭 对 石 油 的 替 代 能 力 取 决 于 煤 化 工 是 否 具 有 成 本 优 势 石 油 资 源 由 于 受 资 源 禀 赋 地 缘 政 治 等 因 素 的 影 响, 价 格 波 动 剧 烈 我 国 煤 炭 资 源 储 量 丰 富, 按 照 2011 年 产 量 计 算 可 供 开 采 超 过 100 年, 且 我 国 煤 炭 供 应 受

179 到 国 外 因 素 影 响 较 小, 价 格 运 行 平 稳 除 了 原 材 料 价 格 以 外, 煤 焦 化 产 品 煤 制 甲 醇 等 均 处 于 产 能 过 剩 状 态, 其 产 品 价 格 也 较 为 低 迷, 这 也 使 得 材 料 型 煤 化 工 的 原 料 价 格 相 比 石 油 基 合 成 材 料 原 料 价 格 具 有 成 本 优 势 4 材 料 型 煤 化 工 的 发 展 前 景 广 阔 材 料 型 煤 化 工 的 最 终 产 品 为 三 大 合 成 材 料 合 成 纤 维 合 成 橡 胶 以 及 合 成 树 脂 由 于 三 大 合 成 材 料 的 发 展 前 景 广 阔 市 场 潜 力 巨 大, 加 之 材 料 型 煤 化 工 较 石 油 化 工 存 在 显 著 的 成 本 优 势 以 及 我 国 石 油 替 代 战 略 的 实 施, 材 料 型 煤 化 工 面 临 难 得 的 发 展 机 遇 2012 年 以 来, 国 家 发 改 委 共 批 复 现 代 煤 化 工 项 目 高 达 14 个, 总 投 资 金 额 达 3,840 亿 元, 现 代 煤 化 工 升 级 示 范 全 面 展 开, 预 计 十 二 五 期 间 现 代 煤 化 工 投 资 将 快 速 增 长 目 前, 我 国 材 料 型 煤 化 工 行 业 发 展 相 较 于 石 油 化 工 行 业 仍 然 处 于 起 步 阶 段, 而 由 于 原 料 来 源 发 生 变 化, 石 油 化 工 领 域 成 熟 的 工 艺 技 术 无 法 直 接 应 用 于 材 料 型 煤 化 工 领 域, 必 须 要 结 合 煤 化 工 的 特 点 对 原 有 的 工 艺 技 术 进 行 改 进 甚 至 创 新 而 我 国 目 前 同 时 具 备 覆 盖 石 油 基 合 成 材 料 领 域 和 材 料 型 煤 化 工 领 域 技 术 能 力 的 工 程 公 司 较 少, 很 难 为 材 料 型 煤 化 工 行 业 提 供 足 够 的 技 术 支 持 和 工 程 方 案 (5) 油 气 加 工 储 运 行 业 油 气 加 工 装 置 主 要 是 指 石 油 加 工 装 置, 包 括 常 减 压 催 化 裂 化 延 迟 焦 化 加 氢 裂 化 重 整 加 氢 MTBE 气 体 分 离 硫 磺 回 收 产 品 精 制 等 装 置 以 及 炼 厂 气 天 然 气 加 工 处 理 装 置 ; 油 气 储 运 工 程 是 连 接 油 气 生 产 加 工 分 配 销 售 诸 环 节 的 纽 带, 它 主 要 包 括 油 气 田 集 输 长 距 离 输 送 管 道 储 存 与 装 卸 及 城 市 输 配 系 统 等 油 气 加 工 储 运 行 业 对 工 程 勘 察 设 计 行 业 的 需 求 主 要 体 现 在 以 下 方 面 : 1 油 气 加 工 装 置 建 设 的 需 求 经 过 半 个 多 世 纪 的 发 展, 我 国 炼 油 工 业 已 经 成 为 国 民 经 济 发 展 的 支 柱 行 业 2014 年, 我 国 新 增 原 油 一 次 加 工 能 力 3,950 万 吨 / 年, 使 中 国 炼 油 总 能 力 达 到 7.02 亿 吨 / 年, 继 续 保 持 世 界 第 二 炼 油 大 国 地 位 19 此 外, 还 有 大 量 的 新 装 置 随 着 石 油 石 化 工 业 发 展 的 需 要 正 在 建 设 或 列 入 计 划 中 19 资 料 来 源 : 2014 年 国 内 外 油 气 行 业 发 展 概 述 及 2015 年 展 望, 中 国 石 油 集 团 经 济 技 术 研 究 院

180 2 原 油 深 加 工 对 工 程 服 务 的 需 求 我 国 大 力 提 倡 发 展 蜡 渣 油 加 氢 处 理 或 加 氢 裂 化 工 艺, 重 点 突 破 劣 质 重 油 最 大 化 生 产 轻 质 产 品 提 升 现 有 重 馏 分 油 裂 化 生 产 轻 质 油 品 的 工 艺 和 工 程 技 术 另 外, 随 着 原 料 的 劣 质 化 和 国 内 市 场 对 油 品 质 量 要 求 的 不 断 提 高, 中 国 炼 油 装 置 结 构 不 断 调 整, 深 加 工 精 加 工 能 力 继 续 加 强 在 此 背 景 下, 我 国 炼 油 的 加 氢 精 制 能 力 不 断 提 高, 生 产 清 洁 化 油 品 的 加 氢 装 置 能 力 占 一 次 加 工 能 力 的 比 例 从 2000 年 的 15.55% 20 升 至 2014 年 的 37.48%, 但 与 世 界 平 均 55% 的 比 例 相 比, 还 存 在 较 大 差 距 3 油 气 管 线 市 场 对 工 程 服 务 的 需 求 随 着 境 外 油 气 资 源 的 大 量 进 口 国 内 油 气 田 及 炼 厂 气 产 量 增 长 以 及 油 气 消 费 市 场 的 蓬 勃 发 展, 作 为 连 接 资 源 和 市 场 纽 带 的 油 气 管 道 进 入 了 建 设 的 高 峰 期 截 至 2014 年 底, 中 国 境 内 建 成 油 气 管 道 总 里 程 约 11.7 万 千 米, 其 中 天 然 气 管 道 6.9 万 千 米, 原 油 管 道 2.7 万 千 米, 成 品 油 管 道 2.1 万 千 米 21 随 着 中 国 经 济 发 展, 作 为 清 洁 能 源 的 天 然 气 消 费 将 迎 来 快 速 增 长 预 计 到 2020 年, 全 国 油 气 管 道 的 总 里 程 将 超 过 15 万 公 里 22 ; 中 国 天 然 气 消 费 量 将 达 到 3,500 亿 立 方 米 23 为 了 保 障 油 气 供 应 安 全, 除 油 气 管 道 建 设 外 还 将 配 套 建 设 大 量 的 地 下 储 气 库 LNG 接 收 站 储 备 库 等, 油 气 管 线 市 场 对 工 程 服 务 的 需 求 空 间 巨 大 4 行 业 的 供 给 情 况 近 年 来, 在 勘 察 设 计 体 制 改 革 的 推 动 下 以 及 境 内 外 工 程 勘 察 设 计 市 场 的 发 展, 勘 察 设 计 行 业 高 速 发 展, 勘 察 设 计 企 业 获 得 了 长 足 进 步 根 据 建 设 部 公 布 的 统 计 数 据,2014 年 全 国 工 程 勘 察 设 计 行 业 企 业 数 量 达 到 万 家, 比 2013 年 增 加 万 家, 增 长 幅 度 为 2.52% 随 着 行 业 的 快 速 发 展 以 及 行 业 主 体 数 量 的 不 断 增 长, 工 程 勘 察 设 计 行 业 的 从 业 人 数 也 迅 速 增 长 : 20 资 料 来 源 : 2014 年 国 内 外 油 气 行 业 发 展 报 告, 中 国 石 油 集 团 经 济 技 术 研 究 院 21 资 料 来 源 : 2014 年 中 国 油 气 管 道 建 设 新 进 展, 国 际 石 油 经 济 2015 年 第 3 期 22 资 料 来 源 : 2014 中 国 油 气 产 业 发 展 分 析 与 展 望 报 告 蓝 皮 书 23 资 料 来 源 : 中 央 政 府 门 户 网 站

181 数 据 来 源 : 2010 年 全 国 工 程 勘 察 设 计 企 业 统 计 资 料 汇 编 建 设 部 5 进 入 本 行 业 的 主 要 障 碍 (1) 资 质 壁 垒 2007 年 6 月 26 日, 建 设 部 发 布 了 建 设 工 程 勘 察 设 计 企 业 资 质 管 理 规 定 并 于 同 年 9 月 1 日 起 施 行 该 文 件 第 三 条 规 定 从 事 建 设 工 程 勘 察 工 程 设 计 活 动 的 企 业, 应 当 按 照 其 拥 有 的 注 册 资 本 专 业 技 术 人 员 技 术 装 备 和 勘 察 设 计 业 绩 等 条 件 申 请 资 质, 经 审 查 合 格, 取 得 建 设 工 程 勘 察 工 程 设 计 资 质 证 书 后, 方 可 在 资 质 许 可 的 范 围 内 从 事 建 设 工 程 勘 察 工 程 设 计 活 动 工 程 勘 察 设 计 资 质 决 定 了 工 程 勘 察 设 计 企 业 从 事 业 务 的 地 域 范 围 和 业 务 规 模 ; 另 外, 建 设 工 程 勘 察 设 计 企 业 资 质 管 理 规 定 第 三 十 九 条 规 定 取 得 工 程 勘 察 工 程 设 计 资 质 证 书 的 企 业, 可 以 从 事 资 质 证 书 许 可 范 围 内 相 应 的 建 设 工 程 总 承 包 业 务, 可 以 从 事 工 程 项 目 管 理 和 相 关 的 技 术 与 管 理 服 务, 工 程 勘 察 设 计 单 位 是 否 具 备 工 程 勘 察 工 程 设 计 资 质 证 书 直 接 决 定 了 其 能 否 开 展 工 程 总 承 包 业 务, 而 工 程 总 承 包 业 务 则 是 近 年 工 程 勘 察 设 计 行 业 发 展 的 重 点 领 域 因 此, 资 质 是 工 程 勘 察 设 计 企 业 寻 求 发 展 并 扩 大 业 务 规 模 的 必 备 条 件 (2) 工 程 经 验 壁 垒 业 主 在 选 择 工 程 勘 察 设 计 企 业 时, 往 往 优 先 考 虑 具 备 相 应 工 程 业 绩 的 工 程 公

182 司 这 首 先 是 因 为 不 同 工 程 项 目 的 具 体 情 况 差 异 较 大, 没 有 相 应 行 业 工 程 业 绩 经 验 的 工 程 公 司 很 难 理 解 业 主 的 个 性 化 需 求 并 提 出 具 体 的 解 决 方 案, 工 程 项 目 的 设 计 建 造 管 理 运 作 经 验 决 定 了 工 程 项 目 交 付 业 主 后 的 运 行 质 量 ; 其 次, 与 其 他 行 业 的 工 程 项 目 不 同, 石 油 化 工 行 业 的 工 程 项 目 具 有 易 燃 易 爆 高 温 高 压 有 毒 等 特 殊 性, 为 了 保 障 工 程 项 目 能 够 安 全 运 营, 业 主 也 倾 向 于 选 择 具 有 相 应 行 业 工 程 业 绩 经 验 的 工 程 公 司 提 供 专 业 服 务 (3) 资 金 壁 垒 随 着 我 国 工 程 勘 察 设 计 行 业 的 不 断 发 展 以 及 与 国 际 成 熟 经 验 接 轨, 工 程 总 承 包 的 业 务 模 式 越 来 越 受 到 业 主 的 青 睐 采 用 工 程 总 承 包 模 式 能 够 提 高 设 计 采 购 和 施 工 环 节 的 协 调 性 提 高 建 设 效 率 缩 短 项 目 建 设 周 期 节 约 项 目 投 资, 因 此 石 油 化 工 行 业 的 新 建 项 目 采 取 工 程 总 承 包 方 式 进 行 建 设 的 情 况 越 来 越 多, 发 展 工 程 总 承 包 业 务 已 经 成 为 工 程 公 司 的 战 略 性 选 择 随 着 经 济 的 不 断 发 展, 工 程 总 承 包 项 目 的 运 作 也 更 趋 于 市 场 化 国 际 化 工 程 项 目 垫 资 前 期 投 入 带 资 承 包 往 往 成 为 工 程 公 司 入 围 总 承 包 项 目 的 先 决 条 件 国 际 上 大 型 工 程 公 司 都 具 备 强 大 的 融 资 能 力, 包 括 在 资 本 市 场 进 行 融 资 工 程 项 目 贷 款 开 具 银 行 保 函 乃 至 帮 助 业 主 筹 措 资 金 等 就 我 国 工 程 总 承 包 市 场 的 发 展 现 状 而 言, 工 程 公 司 在 承 揽 工 程 总 承 包 项 目 时, 需 要 向 业 主 开 具 各 种 保 函, 在 设 备 采 购 工 程 施 工 等 环 节 需 要 先 行 垫 付 大 量 项 目 建 设 款 项, 且 项 目 完 工 后 工 程 质 保 金 仍 然 会 被 占 用 相 当 一 段 时 间 未 来, 只 有 具 备 一 定 资 金 实 力 和 良 好 融 资 能 力 的 工 程 公 司, 才 能 够 承 揽 更 多 的 工 程 总 承 包 业 务 (4) 技 术 与 人 才 壁 垒 工 程 勘 察 设 计 行 业 本 质 上 属 于 社 会 服 务 业, 主 要 是 由 相 关 的 专 业 技 术 人 员 为 业 主 提 供 包 括 设 计 采 购 施 工 在 内 的 专 业 服 务 ; 另 外, 石 油 化 工 行 业 的 专 业 化 程 度 高 专 业 划 分 细 致, 只 有 拥 有 一 支 结 构 合 理 从 业 经 验 丰 富 的 技 术 团 队, 才 能 够 为 业 主 提 供 高 质 量 的 服 务 纵 观 国 际 大 型 工 程 公 司 的 发 展 历 程, 对 石 油 化 工 技 术 的 开 发 和 工 程 化 应 用 能 力 是 工 程 公 司 最 重 要 的 核 心 竞 争 力 之 一 石 油 化 工 行 业 的 技 术 发 展 日 新 月 异, 唯

183 有 顺 应 行 业 技 术 发 展 的 潮 流 和 趋 势, 才 能 够 最 大 程 度 上 满 足 业 主 对 于 新 工 艺 新 技 术 的 要 求, 才 能 提 高 自 身 服 务 的 附 加 值, 从 而 立 于 不 败 之 地 6 行 业 内 的 主 要 企 业 目 前, 石 油 和 化 工 工 程 勘 察 设 计 行 业 内 主 要 大 型 企 业 包 括 中 国 化 学 工 程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含 中 国 天 辰 工 程 有 限 公 司 中 国 五 环 工 程 有 限 公 司 中 国 成 达 工 程 有 限 公 司 中 国 华 陆 工 程 有 限 公 司 东 华 工 程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赛 鼎 工 程 有 限 公 司 等 ) 中 石 化 炼 化 工 程 ( 集 团 )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含 中 国 石 化 工 程 建 设 有 限 公 司 中 国 石 化 集 团 上 海 工 程 有 限 公 司 中 国 石 化 集 团 洛 阳 工 程 有 限 公 司 中 国 石 化 集 团 宁 波 工 程 有 限 公 司 中 国 石 化 集 团 南 京 工 程 有 限 公 司 等 ) 中 国 寰 球 工 程 公 司 等 详 情 见 本 节 三 ( 二 ) 同 行 业 竞 争 情 况 7 行 业 利 润 水 平 的 变 动 趋 势 及 变 动 原 因 根 据 原 国 家 发 展 计 划 委 员 会 和 建 设 部 下 发 的 2002 年 版 工 程 勘 察 设 计 收 费 管 理 规 定 和 工 程 设 计 收 费 标 准, 对 工 程 服 务 企 业 的 收 费 标 准 作 出 了 具 体 的 指 导, 并 从 考 虑 了 工 程 服 务 企 业 的 利 益, 拟 定 了 灵 活 合 理 的 价 格 计 算 方 法 我 国 勘 察 设 计 行 业 的 营 业 收 入 占 全 社 会 固 定 资 产 投 资 规 模 的 比 重 也 由 2001 年 1.93% 提 升 到 2012 年 的 4.32% 24, 上 升 幅 度 达 到 % 但 与 发 达 国 家 相 比, 我 国 国 内 工 程 勘 察 设 计 行 业 发 展 时 间 较 晚, 行 业 尚 未 完 全 成 熟, 收 费 水 平 普 遍 偏 低 在 发 达 国 家, 德 国 的 工 程 咨 询 费 率 7.5%-14% ; 英 国 的 工 程 咨 询 收 费 标 准 为 8.85%-13.25%; 美 国 的 工 程 咨 询 费 率 为 6%-15%, 均 远 高 于 国 内 平 均 收 费 水 平 25 工 程 设 计 收 费 采 取 按 照 建 设 项 目 单 项 工 程 概 算 投 资 额 分 档 定 额 计 费 方 法 计 算 收 费, 根 据 工 程 所 处 行 业 不 同 复 杂 难 易 程 度 不 同, 还 规 定 收 费 的 专 业 调 整 系 数 工 程 复 杂 程 度 调 整 系 数 和 附 加 调 整 系 数 一 般 来 讲 工 程 设 计 工 程 投 资 额 越 大, 费 率 越 低 对 于 石 油 化 工 工 程 行 业, 由 于 其 专 业 化 程 度 高 复 杂 难 度 大 所 需 的 非 标 设 备 多, 因 此 其 调 整 系 数 较 高, 工 程 设 计 收 费 相 对 较 高 2015 年 2 月 11 日, 国 家 发 改 委 发 布 了 关 于 进 一 步 放 开 建 设 项 目 专 业 服 务 价 格 的 通 知, 从 3 月 1 日 开 始 放 开 现 行 政 府 指 导 价 管 理 的 建 设 项 目 前 期 工 作 咨 询 资 料 来 源 : 国 家 统 计 局 中 国 建 筑 设 计 行 业 年 度 发 展 研 究 报 告 ( ) 资 料 来 源 : 中 新 苏 州 工 业 园 区 开 发 集 团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招 股 说 明 书

184 工 程 勘 察 设 计 招 标 代 理 工 程 监 理 环 境 影 响 咨 询 服 务 收 费 等 五 项 建 设 项 目 服 务 价 格, 实 行 市 场 调 节 价 未 来 工 程 勘 察 设 计 收 费 市 场 化 水 平 将 进 一 步 提 高, 在 特 定 领 域 具 备 技 术 优 势 和 丰 富 工 程 经 验 的 工 程 公 司 将 具 备 强 于 竞 争 对 手 的 议 价 能 力 工 程 总 承 包 业 务 作 为 工 程 设 计 业 务 的 延 伸, 近 年 来 越 来 越 成 为 主 流 工 程 公 司 业 务 发 展 的 主 要 方 向 工 程 总 承 包 业 务 具 有 合 同 金 额 大 毛 利 率 水 平 较 低 但 毛 利 总 额 较 大 的 特 点 随 着 石 油 和 化 工 工 程 勘 察 设 计 行 业 建 设 体 制 的 不 断 发 展, 工 程 总 承 包 业 务 将 成 为 业 主 首 选 的 项 目 建 设 方 式, 虽 然 在 一 定 程 度 上 会 影 响 工 程 公 司 的 毛 利 率 水 平, 但 是 由 于 工 程 总 承 包 合 同 具 有 金 额 较 大 的 特 点, 工 程 总 承 包 业 务 的 发 展 将 对 工 程 公 司 的 利 润 具 有 显 著 的 提 升 作 用 ( 三 ) 影 响 行 业 发 展 的 有 利 因 素 和 不 利 因 素 1 有 利 因 素 (1) 产 业 政 策 的 大 力 扶 持 公 司 为 业 主 提 供 工 程 咨 询 设 计 和 工 程 总 承 包 服 务, 属 于 专 业 科 研 服 务 行 业, 国 务 院 在 2012 年 9 月 26 日 的 常 务 会 议 上 确 定 了 十 二 五 时 期 服 务 业 重 点 发 展 任 务, 将 包 括 设 计 咨 询 在 内 的 10 个 领 域 作 为 加 快 发 展 的 重 点, 并 将 在 财 税 金 融 土 地 价 格 等 方 面 给 予 进 一 步 的 政 策 支 持 公 司 主 要 服 务 的 合 成 材 料 行 业 材 料 型 煤 化 工 行 业 以 及 油 气 加 工 储 运 行 业 一 直 是 国 家 产 业 政 策 重 点 支 持 的 行 业, 国 家 发 布 了 多 项 鼓 励 政 策 支 持 上 述 行 业 的 发 展 : 行 业 政 策 具 体 内 容 合 成 材 料 产 业 结 构 调 整 指 导 目 录 (2011 年 本 )( 修 正 ) 石 化 和 化 学 工 业 十 二 五 发 展 规 划 将 3 万 吨 / 年 及 以 上 的 异 戊 橡 胶 溶 聚 丁 苯 橡 胶 生 产 装 置 SIS 的 开 发 与 生 产 列 入 鼓 励 类 产 业 目 录 要 进 一 步 提 高 氟 硅 材 料 工 程 塑 料 特 种 合 成 橡 胶 聚 氨 酯 及 中 间 体 高 性 能 纤 维 功 能 高 分 子 材 料 及 复 合 材 料 新 型 专 用 化 学 品 等 高 端 产 品 国 内 保 障 能 力 ; 有 效 增 加 烯 烃 有 机 原 料 合 成 材 料 化 工 新 材 料 和 专 用 化 学 品 等 国 内 短 缺 石 化 化 工 产 品 的 供 给 能 力 五 大 通 用 合 成 树 脂 与 合 成 橡 胶 的 产 能 分 别 达 到 6,

185 行 业 政 策 具 体 内 容 材 料 型 煤 化 工 油 气 加 工 储 运 新 材 料 产 业 十 二 五 发 展 规 划 石 油 和 化 学 工 业 十 二 五 发 展 指 南 煤 炭 产 业 政 策 石 化 产 业 调 整 和 振 兴 规 划 煤 炭 深 加 工 产 业 政 策 ( 征 求 意 见 稿 ) 产 业 结 构 调 整 指 导 目 录 (2011 年 本 )( 修 正 ) 万 吨 和 460 万 吨, 己 内 酰 胺 乙 二 醇 丙 烯 腈 等 合 成 纤 维 单 体 国 内 供 应 能 力 显 著 提 高 要 扩 大 丁 基 橡 胶 丁 腈 橡 胶 乙 丙 橡 胶 异 戊 橡 胶 等 特 种 橡 胶 的 生 产 规 模 要 突 破 一 批 关 键 共 性 技 术 大 力 发 展 大 宗 关 键 合 成 材 料 制 造 新 技 术 加 强 煤 炭 资 源 综 合 利 用 ; 优 先 发 展 循 环 经 济 和 资 源 综 合 利 用 项 目 探 索 煤 炭 高 效 清 洁 转 化 和 石 化 原 料 多 元 化 发 展 的 新 途 径 加 快 煤 化 工 向 煤 炭 深 加 工 的 升 级 转 型, 促 进 煤 炭 高 效 清 洁 转 化 和 石 化 原 料 多 元 化 发 展 ; 发 挥 煤 炭 资 源 优 势, 生 产 多 种 煤 基 能 源 化 工 产 品, 作 为 对 石 油 化 工 的 重 要 补 充, 提 高 国 家 能 源 安 全 保 障 水 平 将 原 油 天 然 气 液 化 天 然 气 成 品 油 的 储 运 和 管 道 输 送 设 施 及 网 络 建 设 列 入 鼓 励 类 产 业 目 录 国 家 政 策 的 大 力 支 持, 将 在 十 二 五 期 间 以 及 更 远 的 未 来 极 大 地 促 进 合 成 材 料 行 业 材 料 型 煤 化 工 行 业 以 及 油 气 加 工 储 运 行 业 的 发 展 而 工 程 公 司 作 为 服 务 提 供 商, 承 担 了 突 破 新 工 艺 设 计 新 装 置 的 重 要 任 务 公 司 作 为 在 上 述 行 业 具 备 丰 富 工 程 业 绩 以 及 强 大 的 工 程 化 能 力 的 工 程 公 司, 将 借 助 自 身 丰 富 的 工 程 经 验 和 技 术 实 力, 以 及 国 家 产 业 政 策 对 下 游 行 业 发 展 的 促 进 作 用, 获 得 更 大 的 发 展 空 间 (2) 产 品 结 构 调 整 为 品 牌 工 程 公 司 提 供 了 发 展 机 遇 目 前, 我 国 石 油 化 工 行 业 已 经 呈 现 出 产 品 结 构 升 级 良 性 发 展 趋 势, 行 业 产 品 供 给 结 构 继 续 优 化, 最 能 代 表 化 工 子 行 业 技 术 含 量 且 过 去 一 直 是 行 业 短 板 的 专 用 化 学 品 和 合 成 材 料 制 造 业 产 值 增 速 较 快 2012 年, 专 用 化 学 品 制 造 业 累 计 工 业 产 值 达 到 15, 亿 元, 同 比 增 长 12.2%, 占 化 工 行 业 总 产 值 的 比 重 为 21.59%; 合 成 材 料 制 造 业 累 计 工 业 产 值 13, 亿 元, 同 比 增 长 12.8%, 占 化 工 行 业 总 产 值 的 比 重 为 18.11% 26 但 是, 目 前 我 国 石 油 化 工 产 品 仍 以 中 低 端 和 通 用 品 种 为 主, 高 端 产 品 短 缺 新 技 术 新 产 品 产 业 化 进 程 较 慢, 缺 少 具 有 知 识 产 权 的 核 心 技 术 部 分 大 型 成 套 技 26 资 料 来 源 : 中 国 化 工 行 业 分 析 报 告 (2012 年 4 季 度 )

186 术 装 备 和 高 端 产 品 主 要 依 赖 进 口, 化 工 新 材 料 及 其 部 分 单 体 缺 口 严 重, 工 程 塑 料 特 种 橡 胶 和 高 性 能 纤 维 总 体 保 障 能 力 不 足 50% 27 我 国 在 石 油 和 化 学 工 业 十 二 五 发 展 规 划 中, 明 确 提 出 要 调 整 石 油 化 工 行 业 的 产 品 结 构, 并 列 出 了 13 个 十 二 五 期 间 重 点 发 展 的 高 端 石 化 化 工 产 品 目 录, 公 司 在 其 中 8 个 大 类 的 产 品 上 拥 有 相 应 的 工 程 技 术 并 具 备 工 程 业 绩 经 验, 覆 盖 了 超 过 一 半 的 产 品 大 类 高 端 石 化 产 品 巨 大 的 需 求 缺 口 以 及 政 策 的 大 力 扶 持 使 得 未 来 相 关 产 品 的 发 展 前 景 乐 观, 而 对 于 具 备 相 关 工 程 技 术 的 工 程 公 司 而 言 同 样 面 临 着 巨 大 的 发 展 机 遇 百 利 科 技 作 为 一 家 具 备 自 主 工 程 技 术 开 发 能 力 以 及 工 程 化 能 力 的 专 业 化 工 程 公 司, 在 三 大 合 成 材 料 合 成 纤 维 合 成 橡 胶 合 成 树 脂 及 其 原 料 的 细 分 领 域 里 具 有 良 好 的 品 牌 形 象 和 市 场 美 誉 度 ; 在 己 内 酰 胺 己 二 酸 环 己 酮 各 类 合 成 橡 胶 及 弹 性 体 特 种 环 氧 树 脂 尼 龙 工 程 塑 料 特 种 聚 酯 CO 2 降 解 塑 料 等 高 端 石 化 产 品 领 域 拥 有 丰 富 的 工 程 业 绩 和 工 程 实 施 经 验 公 司 计 划 通 过 本 次 募 集 资 金 实 施 技 术 中 心 升 级 建 设 项 目, 重 点 开 展 丁 二 烯 异 戊 二 烯 顺 丁 橡 胶 ( 低 顺 ) 异 戊 橡 胶 聚 甲 醛 等 高 端 石 化 产 品 新 型 合 成 材 料 及 紧 缺 原 料 领 域 的 工 艺 技 术 和 工 程 技 术 研 发 工 作, 对 相 应 的 工 艺 技 术 和 工 程 技 术 进 行 改 进 和 优 化 并 形 成 工 艺 包, 进 一 步 扩 大 市 场 占 有 率, 满 足 我 国 未 来 对 于 高 端 石 油 化 工 产 品 不 断 增 长 的 需 求 (3) 我 国 经 济 保 持 快 速 发 展 我 国 国 民 经 济 增 速 长 期 保 持 中 高 速 增 长, 国 民 经 济 的 稳 定 增 长 有 效 地 促 进 了 我 国 各 个 行 业 的 固 定 资 产 投 资, 给 工 程 勘 察 设 计 行 业 创 造 了 巨 大 的 市 场 需 求 27 资 料 来 源 : 石 油 和 化 学 工 业 十 二 五 发 展 规 划

187 数 据 来 源 : 国 家 统 计 局 根 据 国 民 经 济 和 社 会 发 展 第 十 二 个 五 年 规 划 纲 要, 在 十 二 五 期 间, 国 内 生 产 总 值 年 均 增 长 率 仍 要 保 持 在 7%, 期 末 国 民 生 产 总 值 目 标 值 为 55.8 万 亿 元, 同 时 经 济 增 长 质 量 和 效 益 要 明 显 提 高 尽 管 国 民 经 济 和 社 会 发 展 第 十 二 个 五 年 规 划 纲 要 下 调 了 十 二 五 期 间 国 民 经 济 增 速 目 标, 但 是 在 国 家 经 济 结 构 调 整 追 求 经 济 增 长 方 式 转 变 的 背 景 下, 可 以 预 期 未 来 我 国 经 济 仍 将 保 持 平 稳 增 长, 石 油 化 工 行 业 及 工 程 勘 察 设 计 行 业 仍 有 较 大 的 发 展 空 间 (4) 石 油 化 工 行 业 固 定 资 产 投 资 持 续 增 加 石 油 化 工 行 业 良 好 的 经 济 效 益 和 发 展 势 头, 极 大 地 刺 激 了 行 业 的 固 定 资 产 投 资 根 据 工 信 部 提 供 的 数 据, 我 国 石 油 和 化 工 行 业 固 定 资 产 投 资 规 模 保 持 了 高 比 例 的 增 长 态 势, 年 全 行 业 固 定 资 产 投 资 的 年 复 合 增 长 率 为 24.69% 在 加 快 转 变 经 济 增 长 方 式 为 主 线 的 宏 观 经 济 调 控 作 用 下, 大 量 落 后 的 过 剩 产 能 将 被 淘 汰, 技 术 含 量 高 附 加 值 高 的 先 进 生 产 方 式 将 在 石 油 化 工 化 学 工 业 中 越 来 越 重 要 的 作 用, 相 应 生 产 装 置 的 投 资 建 设 需 求 也 将 不 断 增 长

188 数 据 来 源 : 工 信 部 中 国 石 油 和 化 学 工 业 协 会 wind 资 讯 2 不 利 因 素 (1) 国 际 竞 争 力 有 待 提 高 我 国 石 油 和 化 工 工 程 勘 察 设 计 行 业 起 步 较 晚 基 础 较 薄 弱, 与 国 际 化 工 程 公 司 在 规 模 管 理 技 术 水 平 融 资 能 力 上 均 存 在 一 定 的 差 距 目 前, 我 国 加 入 WTO 关 于 工 程 勘 察 设 计 行 业 的 过 渡 期 已 经 结 束, 国 外 工 程 公 司 可 以 通 过 在 我 国 设 立 合 资 独 资 工 程 公 司 的 方 式 直 接 参 与 国 内 市 场 的 竞 争 我 国 石 油 和 化 工 工 程 勘 察 设 计 企 业 将 面 临 来 自 外 资 工 程 公 司 更 加 直 接 激 烈 的 竞 争 (2) 宏 观 经 济 周 期 性 波 动 公 司 主 要 服 务 于 石 油 化 工 现 代 煤 化 工 等 行 业, 上 述 行 业 的 景 气 度 与 世 界 能 源 价 格 国 民 经 济 发 展 周 期 及 国 家 宏 观 经 济 政 策 关 联 度 较 高, 因 此 公 司 业 务 的 发 展 依 赖 于 国 民 经 济 运 行 状 况 行 业 固 定 资 产 投 资 规 模 等 因 素 如 果 国 家 宏 观 经 济 出 现 周 期 性 波 动, 石 油 化 工 现 代 煤 化 工 等 行 业 的 固 定 资 产 投 资 规 模 将 受 到 影 响, 可 能 对 公 司 经 营 产 生 不 利 影 响 (3) 融 资 能 力 不 足 我 国 石 油 和 化 工 工 程 勘 察 设 计 企 业 多 数 是 由 原 来 的 设 计 院 改 制 或 者 演 变 而 来, 除 了 部 分 央 企 直 属 的 大 型 工 程 公 司 以 外, 多 数 企 业 普 遍 具 有 规 模 较 小 市 场

189 化 程 度 不 高 等 特 点, 其 融 资 能 力 存 在 先 天 不 足 目 前, 越 来 越 多 的 国 内 工 程 公 司 已 经 认 识 到 发 展 工 程 总 承 包 业 务 是 不 可 逆 转 的 趋 势, 也 都 在 大 力 发 展 各 自 细 分 行 业 的 工 程 总 承 包 业 务 但 是, 除 了 部 分 央 企 直 属 的 大 型 工 程 公 司 以 及 少 数 上 市 公 司 外, 多 数 企 业 均 受 限 于 融 资 渠 道 单 一 融 资 能 力 不 足 ; 另 外, 由 于 工 程 公 司 普 遍 具 有 轻 资 产 的 特 点, 因 此 在 传 统 的 银 行 信 贷 方 式 下 无 法 获 取 贷 款 以 支 持 工 程 总 承 包 业 务 的 发 展 ( 四 ) 行 业 技 术 水 平 和 技 术 特 点 工 程 勘 察 设 计 行 业 的 技 术 水 平 与 经 济 发 展 的 不 同 阶 段 相 适 应 在 投 资 拉 动 经 济 的 发 展 阶 段, 工 程 勘 察 设 计 作 为 工 程 建 设 的 重 要 环 节, 发 挥 了 先 导 作 用, 保 证 了 庞 大 的 投 资 得 以 落 实, 建 设 项 目 得 以 实 施 伴 随 着 工 程 设 计 技 术 的 逐 步 成 熟, 在 一 业 为 主 两 头 延 伸 横 向 拓 宽 的 思 想 指 导 下, 勘 察 设 计 企 业 延 伸 产 业 链, 跨 地 域 跨 行 业 跨 专 业 发 展 经 营, 不 断 做 大 做 强, 日 益 成 为 我 国 工 程 建 设 的 中 坚 力 量 进 入 建 设 两 型 社 会 发 展 低 碳 经 济 发 展 阶 段 后, 工 程 勘 察 设 计 作 为 节 能 减 排 降 耗 和 产 品 转 化 应 用 的 关 键 环 节, 对 工 程 建 设 项 目 贯 彻 落 实 科 学 发 展 观 发 挥 着 不 可 替 代 的 主 导 作 用 工 程 勘 察 设 计 决 定 着 工 艺 技 术 的 应 用 工 程 技 术 的 优 化 以 及 新 设 备 新 材 料 的 采 用, 是 将 先 进 适 用 的 节 能 减 排 降 耗 技 术 及 措 施 应 用 在 工 程 项 目 中 的 关 键 转 化 环 节, 直 接 关 系 到 整 个 工 程 建 设 全 过 程 和 最 终 工 程 产 品 能 否 达 到 节 能 减 排 的 效 果 相 比 某 个 工 艺 环 节 上 单 元 技 术 和 关 键 设 备 的 改 进, 工 程 设 计 的 集 成 化 工 程 化 开 发 具 有 更 大 的 优 势, 更 有 能 力 汇 集 各 个 环 节 的 成 果 对 整 个 工 艺 流 程 进 行 改 进 和 完 善, 取 得 并 保 证 整 体 工 程 的 综 合 节 能 减 排 效 果, 具 有 不 可 替 代 的 重 要 作 用 而 适 应 工 程 投 资 建 设 大 型 化 一 体 化 复 杂 化 发 展 的 需 要, 提 高 建 设 效 率 节 约 投 资 规 模 的 工 程 总 承 包 这 种 项 目 建 设 实 施 方 式 将 有 更 加 广 阔 的 发 展 空 间

190 ( 五 ) 行 业 特 有 的 经 营 模 式 1 工 程 咨 询 设 计 业 务 工 程 咨 询 设 计 业 务, 主 要 是 根 据 建 设 工 程 的 需 要, 向 工 程 业 主 提 供 建 设 工 程 所 需 的 专 业 服 务, 并 对 建 设 工 程 所 需 的 技 术 经 济 资 源 环 境 等 条 件 进 行 综 合 分 析 论 证, 编 制 建 设 工 程 设 计 文 件, 提 供 设 计 服 务 工 程 设 计 是 整 个 工 程 建 设 项 目 的 核 心 环 节 和 龙 头, 后 续 的 采 购 施 工 都 需 要 工 程 设 计 人 员 的 全 程 参 与, 对 工 程 建 设 有 着 基 础 性 先 导 性 和 决 定 性 作 用 先 进 合 理 的 工 程 设 计 方 案, 对 于 建 设 项 目 缩 短 工 期 节 约 投 资 提 高 质 量 及 经 济 社 会 效 益 等 起 着 关 键 性 作 用 2 工 程 总 承 包 业 务 工 程 总 承 包 是 指 从 事 工 程 总 承 包 的 企 业 ( 总 承 包 商 ) 受 业 主 委 托, 按 照 合 同 约 定 对 工 程 项 目 的 设 计 采 购 施 工 试 运 行 ( 竣 工 验 收 ) 等 实 行 全 过 程 或 若 干 阶 段 的 承 包 在 工 程 总 承 包 项 目 的 执 行 中, 总 承 包 商 一 般 按 照 国 际 惯 例 将 所 承 包 工 程 中 的 部 分 工 作 发 包 给 具 有 相 应 资 质 的 分 包 商, 分 包 商 按 照 分 包 合 同 的 约 定 对 总 承 包 商 负 责, 总 承 包 商 需 要 管 理 分 包 商 的 工 作 成 果 并 向 业 主 负 责 工 程 总 承 包 包 括 设 计 采 购 施 工 (EPC)/ 交 钥 匙 总 承 包 设 计 施 工 总 承 包 (E-C) 等 形 式, 但 一 般 都 含 有 工 程 设 计, 实 际 上 是 工 程 设 计 业 务 向 下 的 延 伸 随 着 工 程 建 设 项 目 的 规 模 越 来 越 大, 复 杂 程 度 越 来 越 高, 以 设 计 优 势 带 动 工 程 总 承 包 业 务 的 发 展 已 成 为 我 国 工 程 公 司 未 来 发 展 的 主 要 方 向 工 程 总 承 包 主 要 有 如 下 方 式 : (1) 设 计 采 购 施 工 (EPC)/ 交 钥 匙 总 承 包 设 计 采 购 施 工 总 承 包 是 指 工 程 总 承 包 企 业 按 照 合 同 约 定, 承 担 工 程 项 目 的 设 计 采 购 施 工 试 运 行 ( 竣 工 验 收 ) 等 工 作, 并 对 承 包 工 程 的 质 量 安 全 工 期 造 价 全 面 负 责 交 钥 匙 总 承 包 是 设 计 采 购 施 工 总 承 包 业 务 和 责 任 的 延 伸, 最 终 是 向 业 主 提 交 一 个 能 满 足 使 用 功 能 具 备 使 用 条 件 的 工 程 项 目 (2) 设 计 施 工 总 承 包 (E-C) 设 计 施 工 总 承 包 是 指 工 程 总 承 包 企 业 按 照 合 同 约 定, 承 担 工 程 项 目 设 计 和

191 施 工, 并 对 承 包 工 程 的 质 量 安 全 工 期 造 价 全 面 负 责 根 据 工 程 项 目 的 不 同 规 模 类 型 和 业 主 要 求, 工 程 总 承 包 还 可 采 用 设 计 采 购 总 承 包 (E-P) 采 购 施 工 总 承 包 (P-C) 等 方 式 3 工 程 项 目 管 理 业 务 工 程 项 目 管 理 是 指 从 事 工 程 项 目 管 理 的 企 业 ( 以 下 简 称 工 程 项 目 管 理 企 业 ) 受 业 主 委 托, 按 照 合 同 约 定, 代 表 业 主 对 工 程 项 目 的 组 织 实 施 进 行 全 过 程 或 若 干 阶 段 的 管 理 和 服 务 工 程 项 目 管 理 的 具 体 方 式 及 服 务 内 容 权 限 取 费 和 责 任 等, 由 业 主 与 工 程 项 目 管 理 企 业 在 合 同 中 约 定 ( 六 ) 行 业 的 周 期 性 区 域 性 或 季 节 性 1 行 业 的 周 期 性 石 油 和 化 工 工 程 勘 察 设 计 行 业 的 发 展 直 接 受 到 石 油 化 工 行 业 固 定 资 产 投 资 的 影 响, 而 石 油 化 工 行 业 作 为 国 民 经 济 的 支 柱 行 业, 与 国 民 经 济 的 投 资 周 期 密 切 相 关 因 此, 石 油 和 化 工 工 程 勘 察 设 计 行 业 与 国 民 经 济 的 投 资 周 期 存 在 正 相 关 关 系 2014 年, 石 油 和 化 工 行 业 完 成 固 定 资 产 投 资 2.33 万 亿 元, 同 比 增 长 10.71%; 但 值 得 注 意 的 是,2014 年 石 油 和 化 工 行 业 施 工 项 目 数 为 18,281 个, 仅 增 长 2.11%, 增 速 较 去 年 进 一 步 下 滑, 处 于 低 速 增 长 状 态, 全 行 业 固 定 资 产 投 资 意 愿 出 现 放 缓 迹 象 作 为 石 油 化 工 行 业 的 重 要 子 行 业, 合 成 材 料 行 业 的 发 展 出 现 了 一 定 的 周 期 性 波 动,2014 年 合 成 材 料 制 造 业 的 利 润 总 额 为 亿 元, 较 2013 年 减 少 亿 元, 降 幅 达 29.32% 行 业 盈 利 水 平 的 下 滑 直 接 影 响 了 生 产 企 业 的 建 设 投 资 意 愿, 合 成 材 料 行 业 固 定 资 产 投 资 增 速 出 现 放 缓 迹 象 2014 年, 合 成 材 料 固 定 资 产 投 资 完 成 额 同 比 增 长 仅 8.60%, 增 幅 较 2013 年 同 期 下 滑 9.61 个 百 分 点 合 成 材 料 部 分 子 行 业 施 工 项 目 数 量 也 出 现 不 同 程 度 的 减 少 : 合 成 纤 维 单 体 ( 聚 合 ) 制 造 业 2014 年 施 工 项 目 138 个, 较 2013 年 同 期 减 少 16 个 ; 合 成 橡 胶 行 业 2014 年 施 工 项 目 231 个, 较 2013 年 同 期 减 少 3 个 ( 数 据 来 源 :Wind 资 讯 )

192 由 于 固 定 资 产 投 资 增 速 呈 现 放 缓 态 势, 石 油 和 化 工 工 程 勘 察 设 计 服 务 需 求 或 将 出 现 波 动, 勘 察 设 计 企 业 业 务 发 展 可 能 会 出 现 周 期 性 放 缓 的 局 面 2 行 业 的 区 域 性 或 季 节 性 石 油 和 化 工 工 程 勘 察 设 计 行 业 不 存 在 明 显 的 区 域 性 或 季 节 性 特 征 ( 七 ) 行 业 上 下 游 产 业 状 况 石 油 和 化 工 工 程 勘 察 设 计 行 业 主 要 为 业 主 提 供 工 程 咨 询 设 计 以 及 工 程 总 承 包 等 专 业 服 务, 其 上 游 领 域 的 主 体 主 要 包 括 向 工 程 公 司 提 供 产 品 及 服 务 的 专 利 及 技 术 服 务 提 供 商 设 备 材 料 制 造 商 以 及 工 程 施 工 企 业 下 游 行 业 则 主 要 是 业 主 所 在 石 油 化 工 煤 化 工 盐 化 工 天 然 气 化 工 等 行 业 上 游 行 业 专 利 及 技 术 服 务 提 供 商 设 备 材 料 制 造 商 工 程 施 工 企 业 石 油 和 化 工 工 程 勘 察 设 计 行 业 石 油 化 工 煤 化 工 天 然 气 化 工 盐 化 工 下 游 行 业 1 上 游 行 业 对 本 行 业 的 影 响 上 游 的 专 利 及 技 术 服 务 提 供 商 设 备 材 料 制 造 商 以 及 工 程 施 工 企 业 主 要 为 石 油 和 化 工 工 程 勘 察 设 计 行 业 提 供 工 艺 包 及 专 利 技 术 机 电 设 备 建 筑 材 料 以 及 工 程 施 工 服 务 对 于 不 掌 握 自 主 技 术 的 工 程 公 司 而 言, 工 艺 包 及 专 利 技 术 一 般 由 业 主 或 专 利 商 提 供, 其 他 非 关 键 技 术 服 务 均 可 通 过 招 标 获 得 满 意 的 供 应 商 设 备 材 料 制 造 商 以 及 工 程 施 工 企 业 的 竞 争 较 为 充 分, 因 此 工 程 公 司 在 采 购 机 电 设 备 建

193 筑 材 料 以 及 工 程 施 工 服 务 时, 非 关 键 设 备 通 过 招 投 标 获 得 较 为 合 理 的 采 购 价 格, 并 且 可 以 建 立 由 工 程 公 司 主 导 的 设 备 材 料 制 造 商 以 及 工 程 施 工 企 业 长 名 单 2 下 游 行 业 对 本 行 业 的 影 响 石 油 化 工 煤 化 工 盐 化 工 天 然 气 化 工 行 业 是 石 油 和 化 工 工 程 勘 察 设 计 行 业 的 下 游 行 业, 也 是 国 民 经 济 重 要 的 支 柱 性 行 业 和 基 础 性 行 业, 其 资 源 资 金 技 术 密 集, 产 业 关 联 度 高, 经 济 总 量 大, 产 品 应 用 范 围 广, 在 国 民 经 济 中 占 有 十 分 重 要 的 地 位 目 前 我 国 已 成 为 石 油 化 工 煤 化 工 盐 化 工 天 然 气 化 工 产 品 的 生 产 和 消 费 大 国, 成 品 油 乙 烯 合 成 树 脂 无 机 原 料 化 肥 农 药 等 重 要 大 宗 产 品 的 产 量 位 居 世 界 前 列 但 是, 目 前 我 国 产 品 结 构 中 仍 以 中 低 端 和 通 用 品 种 为 主, 高 端 产 品 短 缺 ; 新 技 术 新 产 品 产 业 化 进 程 较 慢, 缺 少 具 有 知 识 产 权 的 核 心 技 术 ; 部 分 大 型 成 套 技 术 装 备 和 高 端 产 品 主 要 依 赖 进 口, 化 工 新 材 料 及 其 部 分 单 体 缺 口 严 重, 工 程 塑 料 特 种 橡 胶 和 高 性 能 纤 维 总 体 保 障 能 力 不 足 50% 根 据 石 化 和 化 学 工 业 十 二 五 发 展 规 划, 十 二 五 期 间, 包 括 己 内 酰 胺 在 内 的 缺 口 较 大 的 产 品 以 及 特 种 合 成 橡 胶 工 程 塑 料 高 性 能 纤 维 功 能 高 分 子 材 料 及 复 合 材 料 等 高 端 产 品 将 是 重 要 的 投 资 领 域 和 发 展 重 点 可 以 预 见 的 是, 受 市 场 需 求 带 动 以 及 国 家 产 业 政 策 支 持 的 积 极 影 响, 上 述 重 点 领 域 的 固 定 资 产 投 资 规 模 将 持 续 增 长, 这 对 石 油 和 化 工 工 程 勘 察 设 计 行 业 的 技 术 水 平 和 服 务 能 力 提 出 了 更 高 的 要 求, 同 时 也 为 具 备 相 关 技 术 以 及 工 程 业 绩 的 工 程 公 司 带 来 了 更 加 广 阔 的 市 场 空 间 发 行 人 主 要 服 务 于 石 油 化 工 现 代 煤 化 工 行 业, 覆 盖 合 成 纤 维 合 成 橡 胶 合 成 树 脂 材 料 型 煤 化 工 和 油 气 加 工 储 运 等 五 大 业 务 领 域, 该 等 领 域 的 固 定 资 产 投 资 规 模 及 趋 势 在 本 节 的 二 ( 二 ) 行 业 市 场 情 况 及 竞 争 格 局 中 进 行 了 详 细 的 阐 述

194 三 发 行 人 的 竞 争 地 位 ( 一 ) 发 行 人 的 市 场 地 位 根 据 工 程 勘 察 设 计 行 业 总 体 市 场 集 中 度 低, 但 在 各 细 分 市 场 相 对 集 中 的 特 点, 发 行 人 凭 借 其 多 年 积 累 的 先 进 技 术 和 丰 富 经 验, 采 取 差 异 化 竞 争 策 略, 在 三 大 合 成 材 料 工 程 服 务 领 域 形 成 了 错 位 竞 争 空 间 和 局 面, 占 据 着 一 定 的 市 场 份 额 1 公 司 在 国 内 聚 酰 胺 产 品 链 工 程 服 务 领 域 居 领 先 地 位 公 司 在 合 成 纤 维 的 聚 酰 胺 产 品 链 工 程 设 计 领 域 具 有 领 先 的 技 术 优 势 和 丰 富 的 工 程 经 验, 是 同 时 掌 握 甲 苯 法 磷 酸 羟 胺 法 (HPO) 和 氨 肟 化 法 (HAO) 生 产 己 内 酰 胺 工 程 设 计 技 术 并 具 有 工 程 业 绩 的 工 程 公 司, 全 程 参 与 氨 肟 化 法 生 产 己 内 酰 胺 中 试 研 发 工 程 放 大 和 工 艺 攻 关 公 司 参 与 完 成 的 环 己 酮 氨 肟 化 路 线 己 内 酰 胺 生 产 工 艺 成 套 技 术 获 得 国 家 科 学 技 术 进 步 二 等 奖 公 司 还 承 担 了 国 内 规 模 最 大 的 己 内 酰 胺 装 置 全 厂 性 工 程 设 计 任 务, 并 已 于 2012 年 5 月 顺 利 投 产 在 我 国 己 内 酰 胺 主 要 生 产 厂 家 中, 公 司 承 担 了 其 中 3 家 企 业 的 己 内 酰 胺 装 置 工 程 设 计 项 目 按 装 置 产 能 计 算, 公 司 设 计 的 装 置 产 能 合 计 为 70 万 吨 / 年, 与 中 国 化 学 并 列 第 一 ; 总 产 量 为 万 吨 (2014 年 统 计 数 据 ), 位 居 全 行 业 第 一 由 此 可 见, 公 司 与 中 国 化 学 同 为 国 内 己 内 酰 胺 工 程 设 计 市 场 排 名 第 一 的 工 程 公 司 另 外, 公 司 在 以 石 油 苯 为 原 料 的 聚 酰 胺 产 品 链 工 程 技 术 的 基 础 上, 结 合 煤 化 工 生 产 过 程 的 特 点, 开 拓 了 煤 基 原 料 制 合 成 纤 维 领 域, 解 决 了 焦 化 苯 杂 质 去 除 等 关 键 技 术 问 题, 使 得 以 焦 化 苯 替 代 石 油 苯 作 为 聚 酰 胺 产 品 链 的 主 要 原 料 的 规 模 化 生 产 技 术 得 以 实 现 报 告 期 内, 发 行 人 承 揽 了 潞 宝 项 目 石 焦 化 项 目 等 材 料 型 煤 化 工 项 目, 有 效 拓 展 了 合 成 纤 维 领 域 的 业 务 范 围

195 2 公 司 在 特 种 合 成 橡 胶 品 种 的 工 程 服 务 领 域 具 有 领 先 的 技 术 优 势 公 司 在 SBCs( 含 SIS SBS SEBS 等 ) 异 戊 橡 胶 溶 聚 丁 苯 橡 胶 等 特 种 合 成 橡 胶 的 工 程 设 计 领 域 具 备 领 先 的 技 术 水 平 和 独 特 的 市 场 地 位 在 SBCs 领 域, 公 司 是 中 国 最 早 从 事 SBCs 工 程 化 研 究 和 设 计 的 单 位 公 司 承 担 设 计 的 巴 陵 石 化 2 万 吨 / 年 SEBS 装 置 和 2 万 吨 / 年 SIS 装 置 为 国 家 973 计 划 科 技 攻 关 项 目 ; 其 中 2 万 吨 / 年 SEBS 装 置 被 列 入 国 家 863 计 划 和 中 国 石 化 十 条 龙 重 点 科 技 攻 关 项 目 该 装 置 建 成 投 产, 标 志 着 合 成 橡 胶 高 性 能 化 国 产 技 术 及 专 项 工 艺 技 术 开 发 取 得 重 大 进 展 ; 公 司 参 与 完 成 的 年 产 1 万 吨 SBS 成 套 工 业 生 产 技 术 开 发 获 得 国 家 科 学 技 术 进 步 一 等 奖 参 与 完 成 的 新 一 代 高 性 能 苯 乙 烯 类 热 塑 弹 性 体 成 套 技 术 获 得 国 际 科 学 技 术 进 步 二 等 奖 公 司 设 计 了 国 内 产 能 最 大 的 20 万 吨 / 年 SBS 装 置, 其 技 术 经 济 水 平 在 国 内 处 于 领 先 地 位 ; 公 司 成 功 完 成 了 国 内 规 模 最 大 特 种 锂 系 聚 合 物 柔 性 生 产 装 置 6 万 吨 / 年 特 种 锂 系 聚 合 物 装 置 ( 含 一 套 4 万 吨 / 年 SIS 装 置 和 一 套 2 万 吨 / 年 SEBS 装 置 ) 的 工 程 咨 询 及 设 计 项 目, 其 中 SIS 装 置 为 国 内 单 套 产 能 最 大, 且 该 装 置 为 柔 性 装 置, 可 以 生 产 多 牌 号 多 品 种 的 产 品 公 司 承 担 了 国 内 首 套 异 戊 橡 胶 工 业 化 生 产 装 置 茂 名 鲁 华 化 工 有 限 公 司 1.5 万 吨 / 年 异 戊 橡 胶 装 置 的 技 术 开 发 以 及 工 程 设 计 项 目 该 项 目 的 投 产 填 补 了 我 国 异 戊 橡 胶 生 产 领 域 的 空 白, 实 现 了 异 戊 橡 胶 工 业 化 生 产 零 的 突 破 28 公 司 完 成 了 国 内 首 套 国 产 化 的 溶 聚 丁 苯 橡 胶 生 产 装 置 山 东 华 懋 新 材 料 有 限 公 司 5 万 吨 / 年 丁 苯 橡 胶 装 置 的 设 计 3 发 行 人 在 合 成 树 脂 领 域 具 备 独 特 的 市 场 地 位 自 上 世 纪 八 十 年 代, 公 司 就 开 始 进 行 环 氧 树 脂 类 项 目 的 工 程 设 计 和 研 究 2010 年, 百 利 科 技 承 接 了 巴 陵 石 化 分 公 司 5 万 吨 / 年 特 种 树 脂 及 配 套 扩 建 工 程 工 程 设 计 项 目, 并 于 2012 年 一 次 开 车 成 功 其 中 1 万 吨 / 年 邻 甲 酚 醛 环 氧 树 脂 装 置 产 品 质 量 达 到 超 高 纯 度 邻 甲 酚 醛 环 氧 树 脂 的 要 求, 是 当 时 国 内 唯 一 全 球 单 套 产 能 最 大 的 邻 甲 酚 醛 环 氧 树 脂 装 置 28 资 料 来 源 : 橡 胶 : 产 能 大 国 不 断 突 破, 中 国 化 工 报

196 ( 二 ) 同 行 业 竞 争 情 况 1 国 外 主 要 企 业 我 国 石 油 和 化 工 工 程 勘 察 设 计 行 业 已 经 完 全 实 现 对 外 开 放, 许 多 行 业 巨 头 纷 纷 在 我 国 设 立 外 资 工 程 公 司, 参 与 国 内 市 场 的 竞 争 这 些 外 资 工 程 公 司 依 托 良 好 的 国 际 背 景, 将 市 场 定 位 为 承 接 大 型 和 特 大 型 石 油 化 工 工 程 项 目 外 资 工 程 公 司 的 进 入, 加 剧 了 行 业 内 对 大 型 和 特 大 型 工 程 项 目 的 竞 争 程 度 (1) 福 陆 公 司 (Fluor) 美 国 福 陆 公 司 始 创 于 1912 年, 是 世 界 最 大 的 主 要 从 事 咨 询 工 程 建 筑 等 其 他 多 种 服 务 的 公 司 之 一 福 陆 公 司 服 务 范 围 包 括 石 油 天 然 气 业, 化 工 石 化 业, 贸 易, 政 府 服 务, 生 物 科 学, 制 造 业, 微 电 子 业, 采 矿 业, 能 源 业, 通 信 及 交 通 业 福 陆 公 司 为 美 国 纽 约 证 券 交 易 所 上 市 公 司 (NYSE:FLR), 2013 年 该 公 司 总 收 入 为 亿 美 元, 净 利 润 为 6.68 亿 美 元 ( 资 料 来 源 : 谷 歌 财 经 ) 目 前, 福 陆 公 司 在 华 设 立 了 子 公 司 福 陆 ( 中 国 ) 工 程 建 设 有 限 公 司 开 展 在 华 业 务, 该 公 司 具 备 化 工 石 化 医 药 行 业 甲 级 资 质, 能 够 在 我 国 境 内 开 展 相 应 的 工 程 设 计 及 工 程 总 承 包 服 务 (2) 沃 利 帕 森 斯 (WorleyParsons) 澳 大 利 亚 沃 利 帕 森 斯 (WorleyParsons) 集 团 是 国 际 知 名 的 跨 国 国 际 工 程 承 包 商, 是 资 源 与 能 源 领 域 以 及 复 杂 工 业 领 域 处 于 世 界 领 先 地 位 的 专 业 工 程 公 司, 具 体 服 务 范 围 涵 盖 能 源 化 工 环 境 水 处 理 工 业 基 础 设 施 建 设 矿 产 交 通 电 力 及 冶 金 等 多 个 子 领 域 沃 利 帕 森 斯 在 34 个 国 家 拥 有 137 个 分 支 机 构 近 30,000 名 员 工 该 公 司 在 澳 大 利 亚 证 券 交 易 所 上 市 (ASX:WOR), 2013 财 年 该 公 司 总 收 入 为 亿 澳 元, 净 利 润 为 3.22 亿 澳 元 ( 资 料 来 源 : 澳 大 利 亚 证 券 交 易 所 ) 沃 利 帕 森 斯 在 北 京 天 津 南 京 连 云 港 沈 阳 成 都 等 地 均 设 有 办 公 室 沃 利 帕 森 斯 在 中 国 设 立 有 子 公 司 连 云 港 沃 利 帕 森 工 程 技 术 有 限 公 司, 该 子 公 司 具 备 化 工 石 化 医 药 行 业 化 工 工 程 甲 级 化 工 石 化 医 药 行 业 石 油 及 化 工 产 品 储 运 甲 级 建 筑 行 业 建 筑 工 程 甲 级 资 质, 能 够 在 资 质 许 可 的 范 围 内 开 展 石 化 工 程 设 计

197 咨 询 服 务 和 工 程 总 承 包 服 务 (3) 德 希 尼 布 (Technip) 法 国 德 希 尼 布 (Technip) 集 团 公 司 是 西 欧 最 知 名 的 国 际 工 程 咨 询 设 计 商 之 一, 现 有 员 工 约 两 万 人 该 公 司 主 要 从 事 石 油 天 然 气 石 油 化 工 及 其 他 工 业 项 目 的 设 计 技 术 和 建 设 服 务, 在 设 计 建 设 大 型 工 业 设 施 领 域 拥 有 丰 富 的 经 验 德 希 尼 布 同 时 在 巴 黎 泛 欧 交 易 所 (EPA:TEC) 和 纽 约 证 券 交 易 所 (OTCMKTS:TKPPY) 上 市,2013 年 该 公 司 总 收 入 为 亿 欧 元, 净 利 润 为 5.63 亿 欧 元 ( 资 料 来 源 : 谷 歌 财 经 ) 德 希 尼 布 与 我 国 最 主 要 的 石 化 工 程 公 司 之 一 中 国 化 学 下 属 的 中 国 天 辰 工 程 有 限 公 司 合 资 成 立 了 德 希 尼 布 天 辰 化 学 工 程 ( 天 津 ) 有 限 公 司, 该 公 司 具 备 化 工 石 化 医 药 行 业 甲 级, 是 德 希 尼 布 在 我 国 境 内 开 展 石 化 工 程 服 务 的 主 要 平 台 目 前, 国 际 大 型 工 程 公 司 已 经 直 接 参 与 到 我 国 境 内 的 石 油 和 化 工 工 程 勘 察 设 计 行 业 的 竞 争 中 来, 并 且 凭 借 其 多 年 积 累 的 技 术 实 力 和 管 理 经 验, 依 托 其 国 际 化 平 台 的 资 源 配 置 能 力, 已 经 在 我 国 石 油 和 化 工 工 程 勘 察 设 计 行 业 占 据 了 一 席 之 地 但 由 于 国 际 工 程 公 司 的 市 场 定 位 为 承 接 投 资 规 模 巨 大 的 大 型 特 大 型 工 程 项 目, 且 国 际 工 程 公 司 的 项 目 管 理 模 式 与 本 土 客 户 的 工 程 建 设 模 式 尚 未 完 全 融 合, 造 成 上 述 国 际 大 型 工 程 公 司 的 服 务 对 象 多 为 国 际 能 源 及 化 工 巨 头, 如 BP 壳 牌 巴 斯 夫 拜 耳 等 国 际 能 源 及 化 工 巨 头 在 我 国 境 内 的 独 资 或 者 合 资 项 目, 而 很 少 为 国 内 石 油 化 工 企 业 提 供 专 业 的 工 程 服 务 在 报 告 期 内, 本 公 司 与 国 际 大 型 工 程 公 司 在 国 内 市 场 没 有 发 生 直 接 的 竞 争 关 系 2 国 内 主 要 企 业 在 我 国, 石 油 和 化 工 工 程 勘 察 设 计 企 业 大 多 数 均 脱 胎 于 国 家 成 立 的 各 个 专 业 设 计 院, 主 要 是 为 我 国 石 油 化 工 行 业 的 建 设 提 供 各 类 工 程 勘 察 设 计 服 务 经 过 数 十 年 的 变 迁, 该 类 设 计 院 及 其 衍 生 出 来 的 专 业 工 程 公 司 仍 然 是 我 国 石 油 和 化 工 工 程 勘 察 设 计 行 业 的 核 心 组 成 部 分, 占 据 了 我 国 石 化 工 程 勘 察 设 计 市 场 大 部 分 的 市 场 份 额 根 据 设 计 院 的 规 模 服 务 对 象 和 经 营 模 式, 可 以 将 国 内 主 要 工 程 勘 察 设 计 企 业 分 为 以 下 三 大 类 : 第 一 类 是 中 国 石 化 集 团 中 国 石 油 集 团 等 央 企 直 属 的 大 型 综 合 设 计 单 位 此

198 类 企 业 通 常 具 备 工 程 设 计 综 合 甲 级 资 质, 且 规 模 较 大 技 术 力 量 强 涉 足 领 域 多, 在 特 大 型 石 化 工 程 方 面 的 业 绩 丰 富, 具 有 突 出 的 竞 争 优 势 该 类 企 业 主 要 承 担 所 属 中 央 企 业 集 团 的 大 型 和 特 大 型 石 油 化 工 工 程 的 工 程 咨 询 设 计 以 及 工 程 总 承 包 业 务 此 类 企 业 主 要 包 括 中 石 化 炼 化 工 程 ( 集 团 )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中 国 化 学 工 程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中 国 寰 球 工 程 公 司 等 第 二 类 是 各 石 化 企 业 下 属 的 行 业 甲 级 设 计 院 此 类 企 业 具 备 行 业 甲 级 资 质, 主 要 是 为 所 属 的 石 化 企 业 提 供 贴 身 专 业 服 务 ; 另 外, 部 分 设 计 院 利 用 自 身 在 特 定 的 细 分 领 域 具 备 的 技 术 优 势 和 工 程 经 验, 主 动 参 与 市 场 竞 争 并 承 揽 项 目, 成 为 具 备 特 色 业 务 的 专 业 工 程 公 司 该 类 企 业 主 要 有 东 华 工 程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山 东 齐 鲁 石 化 工 程 有 限 公 司 镇 海 石 化 工 程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等 第 三 类 是 仅 具 备 专 业 单 项 资 质 的 小 型 设 计 院 该 类 设 计 院 的 规 模 较 小 技 术 实 力 相 对 较 弱, 主 要 为 所 属 的 石 化 企 业 提 供 一 般 性 的 工 程 设 计 服 务 和 检 维 修 服 务, 较 少 参 与 市 场 竞 争, 且 服 务 对 象 和 服 务 地 域 均 存 在 一 定 的 局 限 性 除 了 以 上 三 大 类 企 业 以 外, 还 有 部 分 的 民 营 工 程 公 司, 如 北 京 神 雾 环 境 能 源 科 技 集 团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惠 生 工 程 ( 中 国 ) 有 限 公 司 等 公 司 这 部 分 公 司 机 制 灵 活 市 场 反 应 较 迅 速, 可 能 在 未 来 影 响 我 国 石 油 和 化 工 工 程 勘 察 设 计 行 业 的 竞 争 格 局 发 行 人 拥 有 化 工 石 化 医 药 行 业 甲 级 工 程 设 计 资 质, 在 聚 酰 胺 产 品 链 合 成 橡 胶 产 品 链 和 其 它 有 机 合 成 材 料 领 域 形 成 了 自 己 的 显 著 的 技 术 优 势 特 色 优 势 和 竞 争 力 ; 在 己 内 酰 胺 领 域 拥 有 显 著 的 竞 争 优 势 和 较 高 的 市 场 份 额 根 据 2014 年 统 计 数 据, 公 司 与 中 国 化 学 同 为 国 内 己 内 酰 胺 工 程 设 计 市 场 排 名 第 一 的 工 程 公 司 国 内 主 要 同 行 业 公 司 基 本 情 况 如 下 : (1) 中 石 化 炼 化 工 程 ( 集 团 )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386.HK 中 石 化 炼 化 工 程 ) 中 石 化 炼 化 工 程 ( 集 团 )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是 由 中 国 石 油 化 工 集 团 公 司 控 股 的 面 向 境 内 外 炼 油 化 工 工 程 市 场 的 大 型 综 合 一 体 化 工 程 服 务 商 和 技 术 专 利 商, 是 目 前 国 内 最 大 的 工 程 建 设 企 业 之 一 公 司 业 务 主 要 为 设 计 咨 询 和 技 术 许 可 工 程 总 承 包 施 工 及 设 备 制 造 公 司 持 有 国 家 发 改 委 住 房 和 城 乡 建 设 部 商 务 部 安

199 全 生 产 监 督 管 理 总 局 环 境 保 护 总 局, 以 及 英 国 劳 氏 船 级 社 国 际 咨 询 工 程 师 联 合 会 等 国 际 国 内 政 府 部 门 和 权 威 机 构 颁 发 的 资 格 证 书, 可 在 石 油 炼 制 和 石 油 化 工 煤 化 工 天 然 气 化 工 环 境 工 程 与 公 用 工 程 等 诸 多 领 域 为 境 内 外 客 户 提 供 全 面 的 服 务 2014 年 该 公 司 总 收 入 为 亿 元, 净 利 润 为 亿 元 ( 资 料 来 源 : Wind 资 讯 ) (2) 中 国 化 学 工 程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SH 中 国 化 学 ) 中 国 化 学 工 程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是 一 家 集 勘 察 设 计 施 工 为 一 体, 知 识 技 术 相 对 密 集 的 工 业 工 程 公 司, 主 营 业 务 包 括 : 工 程 承 包 ; 勘 察 设 计 及 服 务, 在 国 内 工 程 承 包 市 场 特 别 是 化 工 石 油 化 工 工 程 承 包 市 场 居 于 领 先 地 位 ; 在 南 亚 东 南 亚 中 东 非 洲 等 地 建 设 了 大 量 优 质 工 程 在 建 筑 时 报 评 选 的 2008 年 中 国 承 包 商 60 强 中 位 居 化 工 石 油 化 工 工 程 类 承 包 商 第 一 名 ; 在 由 中 国 企 业 联 合 会 中 国 企 业 家 协 会 评 选 的 2008 年 中 国 企 业 500 强 中 位 列 第 126 位 2014 年 该 公 司 总 收 入 为 亿 元, 净 利 润 为 亿 元 ( 资 料 来 源 :Wind 资 讯 ) (3) 惠 生 工 程 技 术 服 务 有 限 公 司 (2236.HK 惠 生 工 程 ) 惠 生 工 程 技 术 服 务 有 限 公 司 成 立 于 2004 年, 是 一 家 中 国 私 营 化 工 EPC 服 务 供 货 商, 包 括 向 石 化 炼 油 及 煤 化 工 转 化 加 工 等 行 业 提 供 EPC 服 务 的 公 司 从 可 行 性 研 究 咨 询 服 务 提 供 专 有 技 术 设 计 工 程 原 材 料 与 设 备 采 购 及 施 工 管 理 到 维 护 及 售 后 技 术 支 持, 集 团 提 供 的 一 体 化 服 务 范 围 广 泛, 涵 盖 整 个 项 目 周 期 该 公 司 向 钢 铁 及 海 洋 工 程 项 目 等 其 他 行 业 提 供 EPC 及 PC 服 务 除 向 主 要 为 石 化 行 业 的 第 三 方 买 家 供 货 外, 子 公 司 惠 生 ( 扬 州 ) 化 工 机 械 有 限 公 司 亦 为 公 司 承 接 的 项 目 生 产 耐 热 合 金 管 及 配 件 2014 年 该 公 司 总 收 入 为 亿 元, 净 利 润 为 1.79 亿 元 ( 资 料 来 源 :Wind 资 讯 ) (4) 东 华 工 程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SZ 东 华 科 技 ) 东 华 工 程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拥 有 化 工 石 油 化 工 医 药 市 政 建 筑 等 十 多 项 甲 级 设 计 资 质 以 及 工 程 总 承 包 甲 级 资 质, 具 有 对 外 工 程 总 承 包 权 和 进 出 口 经 营 权 公 司 一 直 位 居 中 国 勘 察 设 计 行 业 百 强 之 列, 在 化 工 勘 察 设 计 企 业 中 名 列 前 茅 2014 年 该 公 司 总 收 入 为 亿 元, 净 利 润 为 2.64 亿 元 ( 资 料 来 源 :Wind 资 讯 )

200 (5) 山 东 三 维 工 程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SZ 三 维 工 程 ) 山 东 三 维 工 程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是 主 要 从 事 石 油 化 工 和 煤 化 工 等 领 域 的 工 程 咨 询 工 程 设 计 与 工 程 总 承 包 等 业 务 的 高 新 技 术 企 业 公 司 具 有 化 工 石 化 医 药 行 业 甲 级 设 计 资 质, 是 中 国 勘 察 设 计 协 会 中 国 工 程 咨 询 协 会 和 中 国 环 境 保 护 产 业 协 会 会 员 单 位 2014 年 公 司 被 评 为 中 国 环 保 产 业 企 业 信 用 AAA 级 单 位 公 司 拥 有 的 无 在 线 炉 硫 磺 回 收 工 艺 技 术 填 补 了 国 内 空 白, 被 誉 为 硫 磺 回 收 专 家 公 司 自 主 开 发 的 无 在 线 炉 硫 磺 回 收 工 艺 技 术, 实 现 了 硫 磺 回 收 技 术 国 产 化, 达 到 国 内 领 先 国 际 先 进 的 水 平 凭 借 硫 磺 回 收 的 技 术 优 势, 公 司 成 为 国 内 设 计 硫 磺 回 收 装 置 数 量 最 多 的 工 程 公 司 2014 年 该 公 司 总 收 入 为 7.70 亿 元, 净 利 润 为 1.55 亿 元 ( 资 料 来 源 : Wind 资 讯 ) (6) 北 京 华 福 工 程 有 限 公 司 北 京 华 福 工 程 有 限 公 司 是 北 京 神 雾 集 团 旗 下 的 全 资 子 公 司, 成 立 于 1985 年, 由 原 中 国 石 化 北 京 石 油 化 工 工 程 公 司 (BPEC) 与 美 国 福 陆 丹 尼 尔 (Fluor Daniel) 工 程 公 司 合 资 组 建 作 为 大 型 国 际 化 工 程 公 司, 北 京 华 福 工 程 有 限 公 司 集 可 行 性 研 究 技 术 咨 询 工 程 设 计 设 备 采 购 施 工 管 理 工 程 总 承 包 项 目 管 理 项 目 投 融 资 建 设 项 目 运 营 管 理 等 业 务 于 一 体, 拥 有 化 工 石 化 医 药 行 业 ( 化 工 ) 工 程 设 计 专 业 甲 级 工 程 咨 询 甲 级 资 质, 一 二 三 类 压 力 容 器 及 GC 类 压 力 管 道 设 计 资 质 和 对 外 工 程 总 承 包 资 质 公 司 资 产 总 额 近 27 亿 元 人 民 币, 成 为 国 内 规 模 最 大 的 民 营 石 油 化 工 煤 化 工 工 程 公 司 之 一, 是 中 关 村 国 家 自 主 创 新 示 范 区 十 百 千 工 程 重 点 培 育 企 业 和 国 家 级 高 新 技 术 企 业 (7) 山 东 齐 鲁 石 化 工 程 有 限 公 司 山 东 齐 鲁 石 化 工 程 有 限 公 司 前 身 为 中 国 石 油 化 工 集 团 公 司 齐 鲁 石 化 工 程 公 司 公 司 始 建 于 1971 年, 是 集 石 油 化 工 生 产 工 艺 和 设 备 研 发 技 术 转 让 工 程 咨 询 工 程 设 计 工 程 总 承 包 项 目 管 理 工 程 建 设 监 理 勘 察 测 量 翻 译 服 务 为 一 体, 具 备 EPC 总 承 包 能 力 和 PMC 管 理 功 能 的 综 合 性 科 技 型 工 程 建 设 服 务 企 业 2008 年 公 司 被 认 定 为 国 家 级 重 点 高 新 技 术 企 业

201 山 东 齐 鲁 石 化 工 程 有 限 公 司 拥 有 工 程 设 计 甲 级 工 程 监 理 甲 级 压 力 容 器 与 压 力 管 道 设 计 资 格 工 程 总 承 包 甲 级 工 程 咨 询 甲 级 工 程 造 价 咨 询 甲 级 工 程 勘 察 测 量 甲 级 及 对 外 工 程 承 包 经 营 资 格 公 司 拥 有 一 支 专 业 配 套 经 验 丰 富 的 人 力 资 源 队 伍, 现 有 工 程 技 术 及 管 理 人 员 600 余 人, 中 高 级 以 上 技 术 职 称 360 余 人, 有 国 家 各 类 注 册 工 程 师 近 300 人 (8) 浙 江 工 程 设 计 有 限 公 司 浙 江 工 程 设 计 有 限 公 司 前 身 为 浙 江 巨 化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规 划 设 计 院, 创 建 于 1958 年 2000 年 从 衢 州 迁 至 杭 州 公 司 具 有 国 家 发 改 主 管 部 门 颁 发 的 工 程 咨 询 甲 级 资 质 ; 建 筑 行 业 工 程 设 计 和 工 程 总 承 包 的 甲 级 资 质 ; 国 家 建 设 主 管 部 门 颁 发 的 化 工 石 化 医 药 行 业 城 市 规 划 相 关 资 质 公 司 现 有 专 业 技 术 人 才 185 人, 其 中 高 级 工 程 师 52 人, 分 布 在 建 筑 园 林 结 构 给 排 水 电 气 暖 通 化 工 医 药 环 保 工 艺 机 械 设 备 热 工 自 控 及 仪 表 城 市 规 划 总 图 外 管 和 技 术 经 济 等 专 业 领 域 在 以 上 工 程 公 司 中, 中 国 化 学 工 程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下 属 的 中 国 天 辰 工 程 有 限 公 司 以 及 北 京 神 雾 环 境 能 源 科 技 集 团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下 属 的 北 京 华 福 工 程 有 限 公 司 在 己 内 酰 胺 领 域 有 过 工 程 业 绩 ; 山 东 齐 鲁 石 化 工 程 有 限 公 司 则 在 顺 丁 橡 胶 乳 聚 丁 苯 橡 胶 等 合 成 橡 胶 领 域 有 过 较 多 的 工 程 业 绩 ; 东 华 工 程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在 现 代 煤 化 工 领 域 具 备 较 多 的 工 程 业 绩 ( 三 ) 发 行 人 的 竞 争 优 劣 势 1 发 行 人 的 竞 争 优 势 (1) 突 出 的 工 程 化 能 力 石 油 化 工 行 业 的 生 产 技 术 从 实 验 室 走 向 应 用 一 般 需 要 经 历 实 验 室 小 试 中 试 工 艺 包 开 发 工 程 应 用, 而 这 一 过 程 实 际 上 就 是 技 术 不 断 地 接 近 于 工 程 应 用 的 过 程 对 于 具 备 自 主 研 发 和 技 术 创 新 能 力 的 工 程 公 司 而 言, 其 扮 演 的 角

202 色 正 是 实 验 室 与 工 业 化 应 用 之 间 的 桥 梁, 通 过 自 身 的 工 程 化 能 力 使 得 技 术 最 终 应 用 到 大 规 模 工 业 化 生 产 中 公 司 在 合 成 材 料 领 域 设 计 开 发 了 多 个 试 验 装 置 及 工 业 放 大 装 置, 具 有 丰 富 的 技 术 开 发 和 中 试 装 置 设 计 及 运 行 的 成 功 经 验 : 环 己 酮 氨 肟 化 磁 稳 定 床 加 氢 等 新 技 术 的 中 试 工 业 化 试 验 的 工 程 研 究 和 设 计, 参 与 完 成 了 环 己 酮 氨 肟 化 路 线 己 内 酰 胺 生 产 工 艺 成 套 技 术 和 14 万 吨 / 年 己 内 酰 胺 成 套 新 技 术 工 艺 包 的 开 发, 获 得 了 国 家 科 技 进 步 二 等 奖 和 中 国 石 化 集 团 科 技 进 步 一 等 奖 ; 石 家 庄 化 纤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6.5 改 16 工 程 六 氢 苯 甲 酸 - 环 己 酮 肟 联 产 16 万 吨 / 年 己 内 酰 胺 工 业 试 验 装 置 ; 岳 阳 巴 陵 石 化 化 工 化 纤 有 限 公 司 年 产 1,000 吨 己 内 酰 胺 聚 合 中 试 装 置 ; 中 国 石 化 巴 陵 分 公 司 环 己 烷 仿 生 催 化 己 二 酸 萃 取 中 试 装 置 ; 淄 博 齐 鲁 乙 烯 鲁 华 化 工 有 限 公 司 1.5 万 吨 / 年 异 戊 橡 胶 工 业 化 试 验 装 置 技 术 开 发 ; 国 内 第 一 套 工 业 化 SEBS 装 置 以 及 第 一 套 工 业 化 SIS 装 置 ; 中 国 石 化 集 团 巴 陵 石 化 分 公 司 锂 系 聚 合 物 中 试 装 置 ; 中 国 石 化 集 团 巴 陵 石 化 分 公 司 合 成 橡 胶 300t/a SEBS 中 试 装 置 ; 中 国 石 化 集 团 巴 陵 石 化 分 公 司 利 用 重 力 场 对 SEBS 胶 液 进 行 脱 无 机 杂 质 中 试 试 验 改 造 ; 中 国 石 化 集 团 巴 陵 石 化 分 公 司 环 氧 树 脂 厂 年 产 500 吨 邻 甲 酚 醛 环 氧 树 脂 中 试 装 置 ; 河 南 永 胜 能 源 化 工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1,000 吨 / 年 甲 苯 甲 醇 烷 基 化 制 对 二 甲 苯 中 试 项 目 ; 洪 业 化 工 集 团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环 己 酮 装 置 过 氧 化 物 分 解 及 氧 化 酸 回 收 利 用 中 试 项 目

203 在 长 期 的 中 试 装 置 设 计 的 基 础 上, 公 司 运 用 其 在 技 术 工 业 化 放 大 方 面 积 累 的 经 验, 发 挥 其 工 程 化 能 力 的 优 势, 承 接 并 设 计 了 更 大 规 模 的 相 同 或 类 似 装 置, 承 担 了 多 个 国 内 乃 至 全 球 规 模 排 名 位 居 前 列 的 工 程 项 目 的 设 计 : 公 司 拥 有 中 国 最 大 己 内 酰 胺 装 置 工 程 设 计 技 术 ; 承 担 了 国 内 规 模 最 大 的 己 内 酰 胺 项 目 的 全 厂 性 工 程 设 计 项 目, 实 现 装 置 一 次 开 车 成 功 并 产 出 优 级 品 ; 负 责 设 计 了 我 国 规 模 最 大 的 20 万 吨 / 年 环 己 酮 装 置 ; 开 发 并 设 计 了 我 国 首 套 异 戊 橡 胶 工 业 化 生 产 装 置 ; 设 计 了 国 内 产 能 最 大 的 20 万 吨 / 年 SBS 装 置 ; 设 计 了 当 时 国 内 唯 一 全 球 单 套 产 能 最 大 的 1 万 吨 / 年 国 产 化 邻 甲 酚 醛 环 氧 树 脂 装 置 公 司 通 过 不 断 积 累, 还 掌 握 了 柔 性 化 生 产 工 艺 的 诀 窍, 使 业 主 实 现 在 同 一 套 装 置 上 生 产 多 产 品 和 多 牌 号 多 品 种 的 产 品 (2) 经 验 丰 富 的 管 理 团 队 和 专 业 技 术 人 才 队 伍 工 程 勘 察 设 计 行 业 属 于 技 术 智 力 密 集 的 行 业, 因 此 人 才 是 专 业 工 程 公 司 不 可 或 缺 的 核 心 竞 争 力 之 一 本 公 司 主 要 经 营 管 理 人 员 以 及 技 术 骨 干 由 经 验 丰 富 的 专 业 人 才 组 成, 平 均 从 业 经 验 超 过 20 年 经 营 管 理 人 员 以 及 技 术 骨 干 丰 富 的 从 业 经 验 行 业 领 先 的 管 理 理 念 有 助 于 公 司 继 续 保 持 在 境 内 工 程 领 域 领 先 的 市 场 地 位 目 前, 公 司 已 经 拥 有 一 支 层 次 合 理 专 业 配 套 齐 全 工 程 咨 询 设 计 和 工 程 总 承 包 经 验 丰 富 的 职 业 化 工 程 项 目 运 作 团 队 ; 目 前 公 司 及 子 公 司 拥 有 中 高 级 职 称 员 工 共 计 287 人, 占 员 工 总 数 50.80%; 公 司 拥 有 注 册 化 工 师 45 人 注 册 建 筑 师 11 人 注 册 咨 询 工 程 师 26 人 注 册 结 构 师 10 人 注 册 公 用 设 备 工 程 师 13 人 注 册 电 气 工 程 师 7 人 注 册 安 全 工 程 师 2 人 注 册 造 价 师 4 人 注 册 建 造 师 8 人 注 册 监 理 工 程 师 2 人 专 业 齐 备 高 素 质 的 人 才 队 伍 为 公 司 在 激 烈 的 市 场 竞 争 中 发 展 壮 大 提 供 了 必 要 的 保 证 (3) 领 先 的 技 术 优 势 和 品 牌 优 势 百 利 科 技 拥 有 雄 厚 的 研 发 实 力 及 先 进 的 工 程 技 术, 在 石 油 化 工 工 程 服 务 领 域 拥 有 强 大 的 核 心 技 术 优 势, 在 三 大 合 成 材 料 合 成 纤 维 合 成 橡 胶 合 成 树 脂 及 其 原 料 领 域 拥 有 一 批 专 有 技 术 或 技 术 专 长 公 司 及 子 公 司 武 炼 工 程 是 国 家 高 新 技 术 企 业, 目 前 拥 有 28 项 专 利 及 14 项 专 有 技 术

204 公 司 自 1987 年 以 来 获 优 秀 工 程 设 计 科 技 进 步 类 奖 项 共 计 40 项, 其 中 国 家 级 奖 励 10 项, 部 省 级 奖 励 25 项 公 司 承 担 设 计 的 巴 陵 石 化 2 万 吨 / 年 SEBS 装 置 和 2 万 吨 / 年 SIS 装 置 为 国 家 973 计 划 科 技 攻 关 项 目 ; 其 中 2 万 吨 / 年 SEBS 装 置 被 列 入 国 家 863 计 划 和 中 国 石 化 十 条 龙 重 点 科 技 攻 关 项 目 ; 参 与 完 成 的 年 产 1 万 吨 SBS 成 套 工 业 生 产 技 术 开 发 获 得 了 国 家 科 学 技 术 进 步 一 等 奖 参 与 完 成 的 环 己 酮 氨 肟 化 路 线 己 内 酰 胺 生 产 工 艺 成 套 技 术 以 及 新 一 代 高 性 能 苯 乙 烯 热 塑 性 弹 性 体 成 套 技 术 均 获 得 国 家 科 学 技 术 进 步 二 等 奖 凭 借 自 身 领 先 的 技 术 优 势 以 及 强 大 的 工 程 化 能 力, 公 司 承 担 了 多 个 列 入 国 家 十 二 五 期 间 重 点 发 展 的 高 端 石 化 化 工 产 品 目 录 的 生 产 装 置 的 工 程 设 计 项 目 这 些 项 目 涵 盖 领 域 广 生 产 技 术 要 求 高, 且 涉 及 多 个 填 补 国 内 空 白 的 产 品 领 域, 体 现 出 公 司 深 厚 的 技 术 积 累 以 及 领 先 的 工 程 技 术 水 平 发 行 人 十 二 五 高 端 石 化 化 工 产 品 发 展 重 点 领 域 工 程 项 目 业 绩 重 点 产 品 名 称 项 目 名 称 山 西 潞 宝 兴 海 新 材 料 有 限 公 司 煤 焦 化 工 产 品 材 料 化 深 加 工 项 目 ( 一 期 ) 沧 州 旭 阳 化 工 有 限 公 司 10 万 吨 / 年 己 内 酰 胺 项 目 福 建 巴 陵 己 内 酰 胺 有 限 公 司 福 建 20 万 吨 / 年 己 内 酰 胺 建 设 工 程 设 计 项 目 中 国 石 油 化 工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石 家 庄 炼 化 分 公 司 己 内 酰 胺 装 置 完 善 改 造 设 计 项 目 己 内 酰 胺 浙 江 恒 逸 己 内 酰 胺 有 限 公 司 年 产 20 万 吨 己 内 酰 胺 项 目 中 国 石 油 化 工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巴 陵 分 公 司 30 万 吨 / 年 己 内 酰 胺 装 置 挖 潜 改 造 项 目 中 国 石 油 化 工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巴 陵 分 公 司 20 万 吨 / 年 己 内 酰 胺 装 置 挖 潜 改 造 项 目 石 家 庄 化 纤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己 内 酰 胺 6.5 改 16 工 程 10 万 吨 / 年 环 己 酮 氨 肟 化 项 目 岳 阳 巴 陵 石 化 化 工 化 纤 有 限 公 司 5 万 吨 / 年 锦 纶 聚 合 项 目 巴 陵 分 公 司 己 内 酰 胺 事 业 部 己 内 酰 胺 重 残 液 与 聚 合 浓 缩 液 生 产 1.5 万 吨 / 年 切 片 改 造 项 目 尼 龙 工 程 塑 料 特 种 聚 酯 江 苏 瑞 美 福 实 业 有 限 公 司 2.5 万 吨 / 年 锦 纶 6 聚 合 项 目 中 国 石 油 化 工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直 接 注 塑 尼 龙 6 切 片 研 发 项 目 湖 南 金 帛 化 纤 有 限 公 司 3 万 吨 / 年 锦 纶 聚 合 项 目 营 口 化 纤 厂 4,000T/Y 改 性 聚 酯 切 片 工 程 山 东 方 明 化 工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3 万 吨 / 年 尼 龙 6 膜 级 切 片 装 置

205 重 点 产 品 名 称 项 目 名 称 中 国 石 化 集 团 资 产 经 营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巴 陵 石 化 分 公 司 6 万 吨 / 年 特 种 锂 系 聚 合 物 项 目 淄 博 齐 鲁 乙 烯 鲁 华 化 工 有 限 公 司 1.5 万 吨 / 年 异 戊 橡 胶 工 业 化 项 目 浙 江 传 化 合 成 材 料 有 限 公 司 10 万 吨 / 年 顺 丁 橡 胶 项 目 山 东 华 懋 新 材 料 有 限 公 司 5 万 吨 / 年 顺 丁 橡 胶 项 目 合 成 橡 胶 及 弹 性 体 山 东 华 懋 新 材 料 有 限 公 司 5 万 吨 / 年 丁 苯 橡 胶 项 目 淄 博 鲁 华 泓 锦 化 工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5 万 吨 / 年 异 戊 橡 胶 项 目 山 东 红 阳 化 工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3 万 吨 / 年 异 戊 橡 胶 新 技 术 项 目 山 东 聚 圣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3 万 吨 / 年 溶 聚 丁 苯 橡 胶 工 程 设 计 项 目 中 国 石 化 集 团 资 产 经 营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巴 陵 石 化 分 公 司 SBS 凝 聚 节 能 降 耗 项 目 中 国 石 化 集 团 资 产 经 营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巴 陵 石 化 分 公 司 20 万 吨 / 年 SBS 项 目 中 国 石 化 集 团 资 产 经 营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巴 陵 石 化 分 公 司 2 万 吨 / 年 SEBS 项 目 己 二 酸 双 酚 A 电 子 级 环 氧 树 脂 CO2 降 解 塑 料 无 卤 阻 燃 剂 山 东 华 鲁 恒 升 化 工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14 万 吨 / 年 己 二 酸 项 目 山 西 阳 煤 丰 喜 肥 业 ( 集 团 )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临 猗 分 公 司 7 万 吨 / 年 己 二 酸 项 目 岳 阳 石 油 化 工 总 厂 环 氧 树 脂 厂 5000t/a 盐 酸 法 双 酚 A 工 业 试 验 项 目 岳 阳 石 油 化 工 总 厂 环 氧 树 脂 厂 500 吨 / 年 邻 甲 酚 醛 环 氧 树 脂 中 试 项 目 中 国 石 化 集 团 资 产 经 营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巴 陵 石 化 分 公 司 5 万 吨 / 年 特 种 环 氧 树 脂 及 配 套 扩 建 工 程 之 1 万 吨 / 年 邻 甲 酚 醛 环 氧 树 脂 项 目 中 海 石 油 化 学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二 氧 化 碳 塑 料 装 置 设 备 与 工 艺 技 术 改 造 岳 阳 石 油 化 工 总 厂 氮 系 阻 燃 材 料 生 产 装 置 建 设 工 程 2000t/a MCA 项 目 (4) 市 场 化 的 经 营 机 制 和 项 目 管 理 体 制 公 司 建 立 起 了 适 应 市 场 化 竞 争 环 境 的 经 营 机 制, 并 以 过 硬 的 技 术 和 优 质 的 服 务 先 进 的 项 目 运 行 管 理 体 系 职 业 化 的 工 程 项 目 运 作 管 理 团 队 丰 富 的 工 程 咨 询 设 计 和 工 程 总 承 包 经 验 以 及 优 秀 的 工 程 技 术 和 管 理 人 才 等 优 势, 在 激 烈 的 市 场 竞 争 中 取 得 了 骄 人 的 业 绩, 成 为 我 国 合 成 材 料 领 域 技 术 领 先 品 牌 认 可 度 高 的 专 业 化 工 程 公 司 发 行 人 坚 持 以 项 目 和 项 目 管 理 为 中 心 开 展 各 项 工 作, 逐 步 建 立 了 与 国 际 接 轨 的 工 程 总 承 包 项 目 管 理 体 系 和 项 目 运 作 管 理 模 式 公 司 以 高 素 质 的 人 才 先 进 的 管 理 理 念 和 管 理 方 法, 对 工 程 项 目 实 行 全 方 位 的 量 化 和 动 态 管 理 ; 以 高 效 运 行 的 QHSE 管 理 体 系 和 严 密 可 靠 的 项 目 建 设 安 全 保 证 措 施, 全 面 履 行 项 目 合 同, 为

206 用 户 提 供 值 得 信 赖 的 产 品 和 优 质 服 务 2 发 行 人 的 竞 争 劣 势 公 司 现 有 优 势 业 务 领 域 的 技 术 在 国 内 已 属 先 进 水 平, 但 由 于 我 国 石 油 化 工 行 业 的 整 体 技 术 水 平 与 国 外 存 在 一 定 差 距, 因 此 公 司 仍 需 大 力 提 升 技 术 水 平, 缩 短 与 国 际 先 进 技 术 的 差 距 为 了 在 未 来 的 市 场 竞 争 中 占 有 一 席 之 地, 公 司 需 要 持 续 加 大 研 发 投 入, 建 设 研 发 机 构 招 聘 研 发 人 员 建 设 试 验 装 置 以 及 购 买 研 发 所 需 的 专 利 技 术 等 另 外,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工 程 总 承 包 业 务 增 长 迅 速, 截 至 2015 年 9 月 30 日, 公 司 新 签 及 存 续 业 务 合 同 总 金 额 为 458, 万 元, 其 中 工 程 总 承 包 合 同 总 金 额 为 416, 万 元 工 程 总 承 包 项 目 的 履 行 需 要 承 包 商 先 行 垫 付 大 量 的 营 运 资 金 目 前 公 司 主 要 依 靠 银 行 贷 款 获 取 履 行 工 程 总 承 包 合 同 所 需 流 动 资 金 由 于 融 资 渠 道 较 为 单 一, 限 制 了 公 司 拓 展 工 程 总 承 包 业 务 因 此, 融 资 能 力 不 足 对 公 司 主 营 业 务 发 展 造 成 了 一 定 影 响 四 发 行 人 的 主 要 业 务 情 况 ( 一 ) 公 司 主 要 业 务 形 式 及 服 务 百 利 科 技 是 一 家 专 业 从 事 工 程 咨 询 设 计 和 工 程 总 承 包 业 务 的 科 技 型 工 程 公 司, 主 要 服 务 于 石 油 化 工 现 代 煤 化 工 行 业, 覆 盖 合 成 纤 维 合 成 橡 胶 合 成 树 脂 材 料 型 煤 化 工 和 油 气 加 工 储 运 等 五 大 业 务 领 域 公 司 提 供 的 服 务 具 体 包 括 : 投 资 项 目 可 行 性 研 究 ; 为 工 程 项 目 提 供 规 划 方 案 和 设 计 方 案 等 咨 询 服 务 ; 为 工 程 项 目 提 供 方 案 设 计 基 础 设 计 和 详 细 设 计 ; 为 业 主 提 供 工 程 总 承 包 服 务, 包 括 项 目 设 计 采 购 施 工 安 装 调 试 人 员 培 训 和 试 车 等 项 目 全 过 程, 协 助 业 主 最 终 实 现 项 目 建 设 目 标 公 司 主 要 产 品 的 外 在 形 式 包 括 : 工 程 咨 询 报 告 ( 如 : 项 目 建 议 书 可 行 性 研 究 报 告 项 目 规 划 方 案 设 计 文 件 项 目 管 理 咨 询 等 ) 工 程 设 计 文 件 图 纸 成 套 提 供 的 设 备 整 个 工 厂 / 装 置 / 建 构 筑 物 计 算 机 软 件 技 术 等 公 司 承 担 的 有 代 表 性 的 工 程 包 括 环 己 酮 装 置 己 内 酰 胺 装 置 己 内 酰 胺 聚 合

207 装 置 溶 聚 丁 苯 橡 胶 装 置 异 戊 橡 胶 装 置 顺 丁 橡 胶 装 置 SBCs 装 置 纺 丝 装 置 环 氧 氯 丙 烷 装 置 环 氧 树 脂 装 置 聚 丙 烯 装 置 油 气 加 工 储 运 装 置 己 内 酰 胺 装 置 环 己 酮 装 置 己 内 酰 胺 聚 合 装 置 苯 乙 烯 系 嵌 段 共 聚 物 装 置 纺 丝 装 置 环 氧 氯 丙 烷 装 置 环 氧 树 脂 装 置 聚 丙 烯 装 置

208 ( 二 ) 公 司 主 要 经 营 模 式 1 工 程 咨 询 设 计 项 目 的 运 营 模 式 工 程 咨 询 设 计 项 目 承 接 后, 由 项 目 管 理 部 与 主 体 专 业 室 主 任 协 商 确 定 设 计 经 理, 各 专 业 室 主 任 确 定 该 项 目 的 专 业 负 责 人 及 参 加 该 项 目 的 设 计 校 对 审 核 等 相 关 人 员, 报 公 司 主 管 领 导 批 准 设 计 经 理 负 责 组 织 编 制 设 计 开 工 报 告 和 设 计 技 术 统 一 规 定, 负 责 编 制 设 计 项 目 计 划 表 和 设 计 进 度 计 划 表, 完 成 设 计 策 划 ; 设 计 经 理 各 专 业 负 责 人 按 照 设 计 输 入 及 评 审 规 定 的 要 求 分 别 对 各 自 范 围 内 的 设 计 输 入 文 件 进 行 验 证 或 评 审, 确 保 设 计 输 入 的 完 整 性 和 适 宜 性 ; 设 计 评 审 分 为 公 司 级 和 专 业 级 评 审, 对 设 计 阶 段 性 成 果 满 足 要 求 的 能 力 进 行 识 别 与 评 估, 提 出 并 采 取 工 程 解 决 措 施 与 办 法 ; 设 计 验 证 的 基 本 形 式 是 设 计 校 审, 必 要 时 可 采 取 其 他 的 验 证 方 法, 以 确 保 设 计 输 出 满 足 设 计 输 入 要 求 ; 工 程 咨 询 设 计 成 品 ( 包 括 可 行 性 研 究 报 告 设 计 图 纸 设 计 说 明 和 数 据 表 等 文 件 ) 经 审 核 或 会 签 批 准 后 予 以 入 库 ; 工 程 咨 询 设 计 成 品 交 付 业 主 后, 由 业 主 或 主 管 部 门 对 文 件 进 行 审 查 确 认, 如 有 必 要, 公 司 将 根 据 业 主 修 改 意 见, 并 按 照 设 计 更 改 管 理 规 定, 对 工 程 咨 询 设 计 成 品 文 件 进 行 变 更 和 修 改 2 工 程 总 承 包 项 目 的 运 营 模 式 公 司 目 前 从 事 的 工 程 总 承 包 业 务 是 以 工 程 设 计 为 龙 头 和 核 心 带 动 的, 相 较 工 程 咨 询 设 计 项 目, 工 程 总 承 包 业 务 主 要 增 加 了 采 购 和 施 工 环 节, 并 对 整 个 工 程 项 目 的 运 行 进 行 组 织 和 管 理 工 程 总 承 包 项 目 主 要 由 EPC 中 心 下 设 的 采 购 部 和 工 程 部 以 及 岳 阳 分 公 司 负 责 运 营, 采 购 部 和 岳 阳 分 公 司 负 责 工 程 总 承 包 业 务 中 材 料 设 备 采 购 业 务, 包 括 供

209 应 商 调 研 材 料 及 设 备 采 购 计 划 材 料 及 设 备 采 购 的 招 投 标 监 造 催 交 开 箱 验 收 仓 储 发 货 和 采 购 资 料 整 理 归 档 等 全 过 程 的 各 项 工 作 工 程 部 负 责 工 程 施 工 业 务 具 体 管 理 工 作, 包 括 承 建 单 位 的 调 研 工 程 施 工 业 务 的 招 投 标 工 程 项 目 开 工 报 建 工 程 项 目 施 工 安 装 进 度 计 划 现 场 人 员 管 理 现 场 机 具 管 理 工 程 质 量 检 查 与 评 定 管 理 现 场 HSE 管 理 设 备 与 材 料 进 场 管 理 各 阶 段 工 程 验 收 交 接 管 理 工 程 项 目 中 交 工 作 开 车 条 件 确 认 开 车 调 试 投 料 保 运 和 工 程 施 工 安 装 各 项 资 料 的 整 理 归 档 等 全 过 程 的 各 项 工 作 3 主 要 营 销 模 式 公 司 采 取 了 技 术 营 销 和 品 牌 营 销 的 市 场 开 拓 策 略 公 司 通 过 岳 阳 总 部 和 设 立 在 上 海 和 成 都 的 分 支 机 构 建 立 的 各 种 业 务 渠 道 信 息 网 络 和 客 户 关 系, 分 区 域 分 行 业 分 专 业 进 行 业 务 分 工, 跟 踪 各 地 区 各 行 业 的 项 目 建 设 信 息, 结 合 项 目 所 处 行 业 的 性 质 和 工 艺 特 点, 对 业 主 有 针 对 性 地 实 施 技 术 营 销, 通 过 技 术 营 销 帮 助 客 户 解 决 技 术 难 题 延 伸 其 产 业 链 条, 在 发 现 客 户 需 求 创 造 客 户 需 求 的 过 程 中, 实 现 自 身 业 务 的 不 断 发 展 另 外, 由 于 公 司 在 行 业 内 具 有 一 定 的 优 势 地 位 和 品 牌 效 应, 一 些 招 标 单 位 也 会 向 公 司 发 出 竞 标 邀 请, 而 公 司 将 会 根 据 获 得 的 项 目 综 合 信 息, 通 过 内 部 的 分 析 和 研 究 作 出 是 否 参 与 市 场 竞 争 的 决 策, 并 组 织 各 业 务 部 门 参 与 项 目 的 议 标 或 投 标 4 公 司 工 程 设 计 和 工 程 总 承 包 业 务 结 算 模 式 对 于 工 程 设 计 合 同, 一 般 来 讲, 公 司 在 合 同 生 效 后 收 取 合 同 金 额 20%-30% 的 预 收 款, 在 提 交 经 业 主 认 可 的 基 础 设 计 文 件 后 累 计 收 取 合 同 金 额 50% 左 右 的 款 项, 在 提 交 经 业 主 认 可 的 详 细 设 计 文 件 后 累 计 收 取 合 同 金 额 90% 左 右 的 款 项, 剩 余 款 项 在 合 同 装 置 正 常 开 车 后 12 个 月 或 安 装 结 束 后 18 个 月 先 到 为 准 或 工 程 竣 工 验 收 合 格 后 收 取 对 于 工 程 总 承 包 合 同, 一 般 来 讲, 公 司 在 合 同 生 效 后 收 取 合 同 金 额 一 定 比 例 的 预 收 款, 在 项 目 建 设 过 程 中, 业 主 一 般 以 双 方 合 同 约 定 的 固 定 时 间 或 重 要 节 点 所 确 认 的 已 完 工 工 程 量 的 一 定 比 例 ( 比 如 70%) 为 依 据 支 付 工 程 进 度 款, 预 留 5%-10% 的 质 保 金 在 竣 工 验 收 合 格 或 装 置 投 产 后 1-2 年 后 收 取

210 5 主 要 采 购 模 式 公 司 的 采 购 业 务 主 要 包 括 工 程 总 承 包 项 目 中 的 材 料 设 备 采 购 和 技 术 咨 询 工 程 分 包 ( 或 施 工 分 包 ); 在 生 产 任 务 饱 满 人 手 紧 张 的 情 况 下, 公 司 会 将 利 润 率 较 低 非 核 心 部 分 的 设 计 进 行 分 包 或 委 外 为 加 强 对 采 购 和 分 包 业 务 的 管 理, 公 司 制 定 了 供 应 商 管 理 规 定 EPC 工 程 项 目 管 理 规 定 EPC 工 程 项 目 施 工 分 包 管 理 办 法 公 司 合 格 施 工 分 包 方 名 单 的 建 立 及 管 理 规 定 项 目 施 工 分 包 商 绩 效 评 价 管 理 规 定 工 程 设 计 分 包 管 理 规 定 等 管 理 规 定, 对 供 应 商 和 分 包 商 的 选 择 评 价 和 后 续 跟 踪 采 购 和 分 包 的 工 作 程 序 等 进 行 了 详 细 规 定, 主 要 包 括 : (1) 公 司 合 格 供 应 商 和 分 包 商 名 单 的 建 立 及 后 续 管 理 公 司 通 过 书 面 调 查 实 地 调 查 和 前 期 项 目 合 作 经 验 等 方 式, 获 取 各 供 应 商 和 分 包 商 的 基 本 信 息 相 关 资 质 质 量 体 系 和 HSE 体 系 情 况 技 术 管 理 人 员 组 成 技 术 工 种 人 员 情 况 资 源 装 备 情 况 在 建 项 目 情 况 主 要 工 程 业 绩 以 及 其 客 户 的 综 合 评 价 等 信 息, 然 后 组 织 相 关 人 员 对 供 应 商 和 分 包 商 进 行 评 审, 将 经 评 价 为 合 格 的 供 应 商 和 分 包 商 纳 入 公 司 合 格 供 应 商 和 分 包 商 名 单, 在 项 目 执 行 中, 公 司 对 供 应 商 和 分 包 商 也 进 行 全 过 程 管 理 和 监 督, 并 根 据 业 主 反 馈 意 见 进 行 定 期 或 不 定 期 的 复 评, 以 淘 汰 不 合 格 的 供 应 商 和 分 包 商 对 于 工 程 分 包 商, 公 司 严 格 其 准 入 和 资 格 管 理, 主 要 分 包 商 必 须 具 有 相 应 的 施 工 专 业 一 级 或 施 工 总 承 包 二 级 以 上 资 质, 其 他 分 包 商 应 当 具 备 国 家 规 定 的 相 应 的 施 工 资 质 和 特 种 行 业 许 可 证 公 司 每 年 组 织 一 次 复 评, 经 复 评 为 不 合 格 的 分 包 商 将 被 取 消 资 格, 且 在 三 年 内 不 得 再 次 参 加 本 公 司 的 评 审 项 目 执 行 中, 对 于 工 程 分 包 商, 公 司 一 般 于 每 月 每 季 每 年 对 分 包 商 的 施 工 工 作 表 现 进 行 评 价, 在 工 程 中 交 或 分 包 商 工 作 结 束 后 两 个 月 内 完 成 对 分 包 商 的 综 合 评 价 通 过 对 施 工 分 包 商 进 行 的 综 合 评 价, 形 成 对 施 工 分 包 商 的 改 进 建 议, 并 为 公 司 分 包 商 资 格 管 理 以 及 下 次 招 标 评 标 等 事 项 提 供 决 策 参 考 对 于 供 应 商, 公 司 对 其 所 供 应 物 资 实 行 定 期 质 量 跟 踪, 并 根 据 用 户 反 馈 的 质 量 问 题 对 供 应 商 进 行 考 核 公 司 在 收 集 用 户 反 馈 意 见 的 基 础 上, 采 用 综 合 评 分 法 对 供 应 商 进 行 定 期 和 不 定 期 的 复 评, 以 淘 汰 不 合 格 的 供 应 商, 并 根 据 复 评 结 果, 定 期 汇 总 编 制 新 的 合 格 供 应 商 名 单

211 (2) 公 司 供 应 商 和 分 包 商 的 最 终 确 定 为 获 得 优 质 的 产 品 和 服 务 以 及 优 惠 的 价 格, 在 业 主 无 指 定 或 特 殊 要 求 的 情 况 下, 公 司 主 要 通 过 招 标 方 式 确 定 合 格 的 供 应 商 或 分 包 商 公 司 采 购 招 标 的 工 作 程 序 主 要 包 括 采 购 或 分 包 计 划 策 划 招 标 开 标 评 标 评 审 批 准 合 同 签 订 等 环 节 项 目 组 根 据 项 目 具 体 实 施 情 况, 编 制 施 工 分 包 策 划 书 和 招 标 文 件, 经 公 司 总 裁 批 准 后 开 始 招 标 工 作 投 标 单 位 一 般 由 公 司 从 合 格 供 应 商 和 分 包 商 名 单 中 选 取 进 行 邀 标, 有 时 会 同 时 通 过 网 站 或 其 他 平 台 公 开 发 布 招 标 信 息, 对 于 首 次 参 加 公 司 招 标 的 单 位, 需 通 过 公 司 资 格 评 审 后 方 可 列 为 招 标 对 象 对 于 评 标 结 果 公 司 组 织 召 开 评 审 会 进 行 评 审, 选 择 中 标 单 位

212 ( 三 ) 主 要 业 务 流 程 1 工 程 咨 询 设 计 业 务 流 程 (1) 工 程 咨 询 设 计 业 务 流 程

213 (2) 工 程 咨 询 设 计 项 目 组 织 结 构 图

214 2 工 程 总 承 包 业 务 流 程 (1) 工 程 总 承 包 项 目 总 体 工 作 流 程

215 (2) 工 程 总 承 包 项 目 组 织 机 构 图

216 ( 四 ) 主 要 产 品 或 服 务 的 生 产 和 销 售 1 报 告 期 内 主 营 业 务 及 其 构 成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主 营 业 务 收 入 情 况 及 其 构 成 情 况 如 下 : 单 位 : 万 元 项 目 2015 年 1-9 月 2014 年 度 2013 年 度 2012 年 度 工 程 咨 询 设 计 7, , , , 工 程 总 承 包 19, , , , 商 品 销 售 主 营 业 务 收 入 合 计 27, , , , 报 告 期 内 主 要 客 户 情 况 报 告 期 前 五 名 客 户 ( 按 同 一 控 制 下 合 并 口 径 ) 销 售 额 及 占 当 期 销 售 总 额 比 例 情 况 如 下 : 年 1-9 月 序 号 单 位 销 售 额 ( 万 元 ) 比 例 1 山 西 潞 宝 兴 海 新 材 料 有 限 公 司 16, % 2 沧 州 旭 阳 化 工 有 限 公 司 1, % 3 辽 宁 缘 泰 石 油 化 工 有 限 公 司 1, % 4 山 东 滕 州 瑞 达 化 工 有 限 公 司 1, % 5 福 建 永 荣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1, % 合 计 22, % 年 度 序 号 单 位 销 售 额 ( 万 元 ) 比 例 1 山 西 潞 宝 兴 海 新 材 料 有 限 公 司 52, % 2 中 国 石 化 集 团 成 员 企 业 3, % 3 辽 宁 缘 泰 石 油 化 工 有 限 公 司 2, % 4 东 营 华 驰 新 能 源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2, % 5 沧 州 旭 阳 化 工 有 限 公 司 2, % 合 计 62, %

217 32013 年 度 序 号 单 位 销 售 额 ( 万 元 ) 比 例 1 山 西 潞 宝 兴 海 新 材 料 有 限 公 司 59, % 2 中 国 石 化 集 团 成 员 企 业 8, % 3 沧 州 旭 阳 化 工 有 限 公 司 2, % 4 中 国 石 油 集 团 成 员 企 业 1, % 5 河 北 石 焦 化 工 有 限 公 司 % 合 计 71, % 年 度 序 号 单 位 销 售 额 ( 万 元 ) 比 例 1 中 国 石 油 集 团 成 员 企 业 15, % 2 山 西 潞 宝 兴 海 新 材 料 有 限 公 司 12, % 3 中 国 石 化 集 团 成 员 企 业 9, % 4 新 疆 圣 雄 能 源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1, % 5 山 东 红 阳 化 工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1, % 合 计 39, % 公 司 主 要 服 务 于 石 油 化 工 行 业 现 代 煤 化 工 行 业, 公 司 每 年 业 务 来 源 于 资 质 范 围 内 的 新 建 改 建 项 目 由 于 我 国 能 源 体 制 的 特 点 决 定 了 这 些 项 目 集 中 在 中 国 石 化 集 团 中 国 石 油 集 团 等 大 型 企 业 集 团, 公 司 优 势 领 域 如 聚 酰 胺 产 品 链 中 的 己 内 酰 胺 以 及 合 成 橡 胶 领 域 高 端 产 品 以 及 材 料 型 煤 化 工 领 域 的 生 产 工 艺 复 杂 技 术 难 度 高 资 金 投 入 大 行 业 门 槛 高, 使 得 上 述 产 品 的 生 产 装 置 主 要 集 中 在 少 数 大 型 企 业 因 此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前 五 名 客 户 的 销 售 收 入 占 比 较 高 潞 宝 项 目 具 体 情 况 参 见 本 招 股 意 向 书 第 六 节 业 务 和 技 术 之 四 ( 九 ) 潞 宝 项 目 情 况 3 报 告 期 内 按 业 务 类 型 划 分 的 前 五 大 客 户 情 况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工 程 咨 询 设 计 业 务 的 前 五 大 客 户 收 入 金 额 及 占 当 期 工 程 咨 询 设 计 业 务 总 收 入 的 比 例 如 下 : 年 1-9 月

218 客 户 名 称 金 额 ( 万 元 ) 比 例 沧 州 旭 阳 化 工 有 限 公 司 1, % 福 建 永 荣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1, % 山 东 滕 州 瑞 达 化 工 有 限 公 司 1, % 中 国 石 化 集 团 资 产 经 营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巴 陵 石 化 分 公 司 % 中 国 石 油 化 工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武 汉 分 公 司 % 合 计 5, % 年 度 客 户 名 称 金 额 ( 万 元 ) 比 例 东 营 华 驰 新 能 源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2, % 辽 宁 缘 泰 石 油 化 工 有 限 公 司 2, % 沧 州 旭 阳 化 工 有 限 公 司 2, % 中 国 石 化 集 团 资 产 经 营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巴 陵 石 化 分 公 司 1, % 中 国 石 油 化 工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武 汉 分 公 司 % 合 计 8, % 年 度 客 户 名 称 金 额 ( 万 元 ) 比 例 福 建 巴 陵 己 内 酰 胺 有 限 公 司 5, % 沧 州 旭 阳 化 工 有 限 公 司 2, % 中 国 石 油 化 工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武 汉 分 公 司 % 河 北 石 焦 化 工 有 限 公 司 % 中 国 石 油 集 团 工 程 设 计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西 南 分 公 司 % 合 计 10, % 年 度 客 户 名 称 金 额 ( 万 元 ) 比 例 山 西 潞 宝 兴 海 新 材 料 有 限 公 司 7, % 中 国 石 油 化 工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巴 陵 分 公 司 2, % 中 国 石 油 化 工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武 汉 分 公 司 2, % 中 国 石 油 化 工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石 家 庄 炼 化 分 公 司 1, % 中 国 石 化 集 团 资 产 经 营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巴 陵 石 化 分 公 司 1, % 合 计 15, %

219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工 程 总 承 包 业 务 的 前 五 大 客 户 收 入 金 额 及 占 当 期 工 程 总 承 包 业 务 总 收 入 的 比 例 如 下 : 年 1-9 月 客 户 名 称 金 额 ( 万 元 ) 比 例 山 西 潞 宝 兴 海 新 材 料 有 限 公 司 16, % 辽 宁 缘 泰 石 油 化 工 有 限 公 司 1, % 东 营 华 驰 新 能 源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 山 东 滕 州 瑞 达 化 工 有 限 公 司 % 合 计 19, % 年 度 客 户 名 称 金 额 ( 万 元 ) 比 例 山 西 潞 宝 兴 海 新 材 料 有 限 公 司 52, % 河 北 石 焦 化 工 有 限 公 司 % 辽 宁 缘 泰 石 油 化 工 有 限 公 司 % 北 京 古 北 水 镇 旅 游 有 限 公 司 % 合 计 53, % 注 : 收 入 比 例 合 计 超 100%, 系 2014 年 乌 审 旗 庆 港 洁 能 资 源 利 用 有 限 公 司 对 庆 港 项 目 工 程 决 算 组 织 审 计, 核 减 项 目 决 算 金 额 所 致 年 度 客 户 名 称 金 额 ( 万 元 ) 比 例 山 西 潞 宝 兴 海 新 材 料 有 限 公 司 59, % 成 都 盛 特 石 油 装 备 模 拟 技 术 开 发 有 限 公 司 % 克 拉 玛 依 新 捷 液 化 天 然 气 有 限 公 司 % 河 北 石 焦 化 工 有 限 公 司 % 合 计 59, % 年 度 客 户 名 称 金 额 ( 万 元 ) 比 例 乌 审 旗 庆 港 洁 能 资 源 利 用 有 限 公 司 13, % 山 西 潞 宝 兴 海 新 材 料 有 限 公 司 4, % 新 疆 圣 雄 能 源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1, % 克 拉 玛 依 新 捷 液 化 天 然 气 有 限 公 司 1, % 合 计 20, %

220 综 上,2012 年 至 2015 年 1-9 月, 工 程 咨 询 设 计 业 务 前 五 大 客 户 合 计 占 当 期 工 程 咨 询 设 计 业 务 总 收 入 的 比 例 分 别 为 66.85% 64.04% 62.21% 和 65.67%; 工 程 总 承 包 业 务 收 入 前 五 大 客 户 合 计 占 当 期 工 程 总 承 包 业 务 总 收 入 的 比 例 均 达 到 100%, 客 户 相 对 集 中 这 主 要 是 受 制 于 资 金 人 员 等 因 素, 公 司 报 告 期 内 能 够 承 接 并 执 行 的 合 同 数 量 有 限 如 果 合 同 金 额 较 大 且 项 目 周 期 较 长, 导 致 公 司 工 程 总 承 包 业 务 收 入 主 要 来 源 于 某 一 工 程 总 承 包 项 目 但 随 着 新 的 工 程 总 承 包 项 目 的 陆 续 开 工 和 实 施, 公 司 收 入 所 依 赖 的 客 户 将 随 之 变 化, 这 与 通 常 意 义 上 的 单 一 客 户 依 赖 或 客 户 集 中 度 过 高 有 所 区 别 如 2012 年 公 司 工 程 总 承 包 业 务 收 入 来 源 于 庆 港 项 目, 则 第 一 大 客 户 为 乌 审 旗 庆 港 洁 能 资 源 利 用 有 限 公 司 ; 年 1-9 月 的 工 程 总 承 包 业 务 收 入 主 要 来 源 于 潞 宝 项 目, 则 第 一 大 客 户 为 山 西 潞 宝 兴 海 新 材 料 有 限 公 司 ( 五 ) 主 要 原 材 料 设 备 及 供 应 商 情 况 1 公 司 主 要 原 材 料 及 设 备 的 供 应 情 况 本 公 司 的 主 营 业 务 为 工 程 咨 询 设 计 和 工 程 总 承 包, 对 外 采 购 主 要 为 工 程 总 承 包 项 目 的 原 材 料 设 备 采 购 技 术 咨 询 与 服 务 设 计 分 包 以 及 施 工 分 包 的 采 购 工 程 总 承 包 业 务 是 公 司 按 照 合 同 约 定 对 工 程 项 目 的 设 计 采 购 施 工 试 运 行 ( 竣 工 验 收 ) 等 实 行 全 过 程 或 若 干 阶 段 的 承 包, 协 助 业 主 最 终 实 现 项 目 建 设 目 标 报 告 期 公 司 总 承 包 形 式 为 设 计 采 购 施 工 总 承 包 模 式 在 项 目 的 执 行 中, 公 司 按 照 惯 例 将 工 程 施 工 环 节 全 部 发 包 给 具 有 资 质 的 分 包 商, 分 包 商 按 照 分 包 合 同 的 约 定 对 本 公 司 负 责, 公 司 需 要 管 理 分 包 商 的 工 作 成 果 并 向 业 主 负 责 2 公 司 前 五 名 供 应 商 合 计 采 购 情 况 年 度 向 前 5 名 供 应 商 合 计 采 购 额 ( 万 元 ) 占 当 期 营 业 成 本 的 比 例 2015 年 1-9 月 6, % 2014 年 度 13, % 2013 年 度 22, % 2012 年 度 8, % 3 报 告 期 按 采 购 内 容 划 分 的 前 五 大 供 应 商 情 况

221 (1) 报 告 期 内, 设 备 材 料 供 应 商 前 五 名 情 况 序 号 年 1-9 月 单 位 采 购 内 容 采 购 金 额 ( 万 元 ) 占 当 期 营 业 成 本 比 例 1 北 京 金 盛 智 达 商 贸 有 限 公 司 设 备 材 料 1, % 2 江 苏 永 大 化 工 机 械 有 限 公 司 设 备 材 料 1, % 3 武 汉 桥 都 物 资 贸 易 有 限 公 司 设 备 材 料 % 4 扬 州 新 亚 光 电 缆 销 售 有 限 公 司 设 备 材 料 % 5 伯 特 利 阀 门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设 备 材 料 % 合 计 4, % 序 号 年 度 单 位 采 购 内 容 采 购 金 额 ( 万 元 ) 占 当 期 营 业 成 本 比 例 1 武 汉 桥 都 物 资 贸 易 有 限 公 司 设 备 材 料 3, % 2 扬 州 新 亚 光 电 缆 销 售 有 限 公 司 设 备 材 料 3, % 3 北 京 千 路 国 际 物 流 有 限 公 司 设 备 材 料 1, % 4 江 苏 永 大 化 工 机 械 有 限 公 司 设 备 材 料 1, % 5 浙 江 中 力 钢 管 有 限 公 司 设 备 材 料 1, % 合 计 10, % 序 号 年 度 单 位 采 购 内 容 采 购 金 额 ( 万 元 ) 占 当 期 营 业 成 本 比 例 1 武 汉 宏 朗 石 化 设 备 制 造 有 限 公 司 设 备 材 料 11, % 2 武 汉 桥 都 物 资 贸 易 有 限 公 司 设 备 材 料 4, % 3 扬 州 新 亚 光 电 缆 销 售 有 限 公 司 设 备 材 料 2, % 4 江 苏 永 大 化 工 机 械 有 限 公 司 设 备 材 料 1, % 5 深 圳 市 盟 凯 实 业 发 展 有 限 公 司 设 备 材 料 1, % 合 计 20, % 序 号 年 度 单 位 采 购 内 容 采 购 金 额 ( 万 元 ) 占 当 期 营 业 成 本 比 例 1 江 苏 华 能 建 设 工 程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设 备 材 料 1, % 2 石 嘴 山 市 长 源 物 资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设 备 材 料 % 3 武 汉 桥 都 物 资 贸 易 有 限 公 司 设 备 材 料 % 4 鞍 山 华 信 重 工 机 械 有 限 公 司 设 备 材 料 % 5 北 京 天 润 博 睿 测 控 设 备 有 限 公 司 设 备 材 料 % 合 计 4, %

222 (2) 报 告 期 内, 施 工 分 包 采 购 情 况 在 工 程 总 承 包 项 目 的 执 行 中, 公 司 会 将 施 工 工 程 分 包 给 具 有 相 应 资 质 的 分 包 商, 公 司 自 身 并 不 从 事 施 工 业 务 报 告 期 内, 施 工 分 包 采 购 的 金 额 及 占 营 业 成 本 比 例 如 下 : 年 份 施 工 分 包 采 购 金 额 ( 万 元 ) 占 当 期 营 业 成 本 比 例 2015 年 1-9 月 5, % 2014 年 10, % 2013 年 11, % 2012 年 9, % 序 号 报 告 期 内, 施 工 分 包 供 应 商 前 五 名 具 体 情 况 如 下 : 年 1-9 月 单 位 采 购 内 容 采 购 金 额 ( 万 元 ) 占 当 期 营 业 成 本 比 例 1 徐 州 运 成 建 设 ( 集 团 ) 有 限 公 司 施 工 分 包 1, % 2 中 国 化 学 工 程 第 四 建 设 有 限 公 司 施 工 分 包 1, % 3 北 京 市 亚 太 设 备 安 装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施 工 分 包 1, % 4 江 苏 省 工 业 设 备 安 装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施 工 分 包 % 5 上 海 市 安 装 工 程 有 限 公 司 施 工 分 包 % 合 计 5, % 序 号 年 度 单 位 采 购 内 容 采 购 金 额 ( 万 元 ) 占 当 期 营 业 成 本 比 例 1 徐 州 运 成 建 设 ( 集 团 ) 有 限 公 司 施 工 分 包 3, % 2 河 北 省 安 装 工 程 公 司 施 工 分 包 1, % 3 中 国 化 学 工 程 第 四 建 设 有 限 公 司 施 工 分 包 1, % 4 北 京 市 亚 太 设 备 安 装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施 工 分 包 % 5 江 苏 省 汉 华 安 装 防 腐 工 程 有 限 公 司 施 工 分 包 % 合 计 7, %

223 序 号 年 度 单 位 采 购 内 容 采 购 金 额 ( 万 元 ) 占 当 期 营 业 成 本 比 例 1 河 北 省 安 装 工 程 公 司 施 工 分 包 2, % 2 上 海 市 安 装 工 程 有 限 公 司 施 工 分 包 1, % 3 衡 阳 市 第 一 建 筑 工 程 有 限 公 司 施 工 分 包 1, % 4 山 西 省 工 业 设 备 安 装 有 限 公 司 施 工 分 包 1, % 5 中 国 化 学 工 程 第 四 建 设 有 限 公 司 施 工 分 包 1, % 合 计 8, % 序 号 年 度 单 位 采 购 内 容 采 购 金 额 ( 万 元 ) 占 当 期 营 业 成 本 比 例 1 中 国 石 油 天 然 气 第 一 建 设 公 司 施 工 分 包 4, % 2 乌 审 旗 广 厦 建 筑 安 装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施 工 分 包 1, % 3 山 西 震 宇 建 筑 安 装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施 工 分 包 % 4 河 南 宝 鼎 建 设 工 程 有 限 公 司 施 工 分 包 % 5 山 西 金 宝 岛 基 础 工 程 有 限 公 司 施 工 分 包 % 合 计 7, % 报 告 期 内, 发 行 人 的 施 工 分 包 采 购 供 应 商 主 要 通 过 招 标 方 式 确 定, 发 行 人 不 存 在 依 赖 个 别 分 包 商 的 情 况 (3) 报 告 期 内, 设 计 分 包 采 购 情 况 由 于 工 程 设 计 过 程 中 涉 及 到 的 专 业 较 多 过 程 复 杂, 在 生 产 任 务 饱 满 人 手 紧 张 的 情 况 下, 公 司 会 将 利 润 率 较 低 非 核 心 部 分 的 设 计 进 行 分 包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设 计 分 包 采 购 金 额 及 占 营 业 成 本 的 比 例 如 下 : 年 份 设 计 分 包 采 购 金 额 ( 万 元 ) 占 当 期 营 业 成 本 比 例 2015 年 1-9 月 % 2014 年 度 % 2013 年 度 % 2012 年 度 % 报 告 期 内, 发 行 人 的 设 计 分 包 采 购 供 应 商 主 要 通 过 招 标 方 式 确 定, 发 行 人

224 不 存 在 依 赖 个 别 分 包 商 的 情 况 4 关 于 分 包 业 务 定 价 的 合 理 性 公 允 性 及 是 否 存 在 重 大 依 赖 发 行 人 已 经 建 立 起 一 系 列 与 分 包 流 程 相 关 的 内 部 控 制 制 度, 发 行 人 制 定 了 EPC 工 程 项 目 管 理 规 定 合 同 管 理 办 法 工 程 总 承 包 业 务 支 付 管 理 办 法 工 程 设 计 分 包 管 理 规 定 EPC 工 程 项 目 施 工 分 包 管 理 办 法 工 程 总 承 包 项 目 存 货 收 发 存 管 理 办 法 ( 暂 行 ), 涉 及 一 系 列 工 作 程 序 与 基 本 规 定 通 过 这 些 标 准 和 程 序 文 件 的 运 行, 做 到 分 包 业 务 透 明 公 正 充 分 竞 争 择 优 中 标 廉 洁 自 律 ; 所 有 分 包 文 件 和 资 料 做 到 保 密 和 有 据 可 查 ; 所 有 分 包 过 程 均 在 公 司 有 效 监 督 和 管 理 下 开 展, 保 护 公 司 利 益, 杜 绝 暗 箱 操 作 发 行 人 分 包 业 务 市 场 已 充 分 竞 争, 准 入 门 槛 较 低, 技 术 难 度 不 高, 市 场 上 具 有 较 多 符 合 资 质 要 求 的 提 供 方 供 公 司 选 择 ; 发 行 人 施 工 分 包 设 计 分 包 主 要 通 过 招 标 方 式 确 定, 定 价 方 式 公 开 透 明, 价 格 合 理 公 允 ; 分 包 商 与 公 司 及 董 事 监 事 和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及 其 关 联 方 不 存 在 关 联 关 系, 亦 不 存 在 任 何 利 益 输 送 的 情 形 综 上, 发 行 人 对 分 包 商 不 存 在 重 大 依 赖 5 报 告 期 内 主 要 原 材 料 和 能 源 的 价 格 变 动 趋 势 近 年 来, 钢 材 等 基 础 原 材 料 价 格 的 波 动 较 大, 以 及 人 工 成 本 不 断 上 升, 导 致 材 料 设 备 的 价 格 发 生 较 大 变 化, 设 备 制 造 成 本 和 施 工 分 包 价 格 呈 上 涨 趋 势, 从 而 导 致 整 体 成 本 上 升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的 工 程 总 承 包 合 同 主 要 为 固 定 造 价 合 同 由 于 公 司 签 订 工 程 总 承 包 合 同 与 签 订 采 购 合 同 存 在 时 间 差, 在 此 期 间 工 程 设 备 和 原 材 料 价 格 的 波 动 将 直 接 影 响 公 司 在 该 项 目 上 的 收 益 公 司 将 加 强 对 价 格 变 动 趋 势 的 跟 踪 研 究, 在 投 标 或 议 标 时 充 分 考 虑 原 材 料 施 工 分 包 的 价 格 上 涨 因 素, 将 原 材 料 设 备 和 施 工 分 包 价 格 上 涨 对 本 公 司 影 响 降 至 最 低 ( 六 ) 主 要 项 目 情 况 1 公 司 承 接 的 主 要 项 目

225 百 利 科 技 是 一 家 专 业 从 事 工 程 咨 询 设 计 和 工 程 总 承 包 业 务 的 科 技 型 工 程 公 司, 主 要 服 务 于 石 油 化 工 现 代 煤 化 工 行 业, 覆 盖 合 成 纤 维 合 成 橡 胶 合 成 树 脂 材 料 型 煤 化 工 和 油 气 加 工 储 运 等 五 大 业 务 领 域 近 年 来 公 司 承 接 的 主 要 工 程 咨 询 设 计 和 工 程 总 承 包 项 目 如 下 : 1 工 程 咨 询 设 计 项 目 序 号 项 目 名 称 合 同 额 ( 万 元 ) 签 订 时 间 中 国 石 化 集 团 资 产 经 营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巴 陵 石 化 分 公 司 2 万 吨 / 年 SEPS 工 业 化 装 置 设 计 合 同 1, 沧 州 旭 阳 化 工 有 限 公 司 己 内 酰 胺 二 期 工 程 (30 万 吨 / 年 水 合 法 环 己 酮 装 置 30 万 吨 / 年 己 内 酰 胺 生 产 装 置 及 配 11, 套 公 用 工 程 ) 福 建 永 荣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年 产 60 万 吨 己 内 酰 胺 一 期 工 程 ( 年 产 20 万 吨 己 内 酰 胺 ) 项 目 工 程 设 计 和 技 术 服 务 合 同 2, 山 东 省 滕 州 瑞 达 化 工 有 限 公 司 6 万 吨 / 年 聚 丁 烯 -1 建 设 项 目 ( 一 期 ) 1, 东 营 华 驰 新 能 源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30 万 吨 / 年 蒽 油 加 氢 项 目 工 程 设 计 合 同 2, 山 东 润 昌 新 能 源 有 限 公 司 200 万 吨 / 年 芳 烃 工 程 ( 一 期 ) 建 设 项 目 工 程 设 计 合 同 3, 辽 宁 缘 泰 石 油 化 工 有 限 公 司 20 万 吨 / 年 丁 辛 醇 项 目 ( 一 期 ) 加 氢 联 合 装 置 建 设 工 程 设 计 合 同 2, 沧 州 旭 阳 化 工 有 限 公 司 6 万 吨 / 年 (60%) 双 氧 水 装 置 设 计 项 目 1, 福 建 巴 陵 己 内 酰 胺 有 限 公 司 福 建 20 万 吨 / 年 己 内 酰 胺 建 9, 设 工 程 设 计 项 目 ( 暂 定 价 ) 山 东 富 尔 德 化 工 有 限 公 司 30 万 吨 / 年 环 保 橡 胶 油 项 目 河 北 石 焦 化 工 有 限 公 司 2 10 万 吨 / 年 环 己 酮 扩 建 改 造 建 设 项 目 ( 一 期 ) 1, 河 南 省 安 阳 湖 波 水 泥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2 16 万 吨 / 年 异 辛 烷 及 100 万 吨 / 年 调 合 油 项 目 1, 沧 州 旭 阳 化 工 有 限 公 司 10 万 吨 / 年 己 内 酰 胺 项 目 4, 中 国 石 油 化 工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石 家 庄 炼 化 分 公 司 己 内 酰 胺 装 置 完 善 改 造 设 计 项 目 1, 新 疆 汇 盈 石 化 有 限 公 司 100 万 吨 / 年 劣 质 重 油 深 加 工 处 理 项 目 山 东 聚 圣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3 万 吨 / 年 溶 聚 丁 苯 橡 胶 工 程 设 计 项 目 中 国 石 油 化 工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巴 陵 分 公 司 30 万 吨 / 年 己 内 酰 胺 改 造 工 程 设 计 项 目 1,

226 序 号 项 目 名 称 合 同 额 ( 万 元 ) 签 订 时 间 中 国 石 油 化 工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巴 陵 分 公 司 巴 陵 - 长 岭 氢 气 提 纯 及 输 送 管 线 建 设 项 目 山 西 潞 宝 兴 海 新 材 料 有 限 公 司 煤 焦 化 工 产 品 材 料 化 深 加 工 项 目 ( 一 期 ) 设 计 项 目 8, 浙 江 传 化 合 成 材 料 有 限 公 司 10 万 吨 / 年 顺 丁 橡 胶 装 置 设 计 项 目 2, 中 国 石 化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武 汉 分 公 司 油 品 质 量 升 级 炼 油 改 造 二 期 工 程 系 统 配 套 设 计 项 目 1, 中 国 石 油 化 工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武 汉 分 公 司 80 万 吨 乙 烯 工 程 设 计 项 目 中 国 石 油 化 工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巴 陵 分 公 司 20 万 吨 / 年 己 内 酰 胺 装 置 改 扩 建 设 计 项 目 2, 沧 州 旭 阳 化 工 有 限 公 司 10 万 吨 / 年 环 己 酮 装 置 技 术 转 让 服 务 及 建 设 工 程 设 计 项 目 1, 中 国 石 化 集 团 资 产 经 营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巴 陵 石 化 分 公 司 5 万 吨 / 年 特 种 环 氧 树 脂 设 计 项 目 3, 中 国 石 化 集 团 资 产 经 营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巴 陵 石 化 分 公 司 6 万 吨 / 年 特 种 锂 系 聚 合 物 装 置 设 计 项 目 2, 山 东 华 鲁 恒 升 化 工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12 万 吨 / 年 环 己 醇 / 酮 装 置 项 目 3, 山 东 华 鲁 恒 升 化 工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14 万 吨 / 年 己 二 酸 装 置 项 目 2, 山 西 丰 喜 肥 业 ( 集 团 )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临 猗 分 公 司 6 万 吨 / 年 环 己 酮 项 目 1, 山 西 阳 煤 丰 喜 肥 业 ( 集 团 )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临 猗 分 公 司 7 万 吨 / 年 己 二 酸 项 目 1, 浙 江 恒 逸 己 内 酰 胺 有 限 公 司 年 产 20 万 吨 己 内 酰 胺 设 计 项 目 8, 山 东 华 懋 新 材 料 有 限 公 司 5 万 吨 / 年 顺 丁 橡 胶 装 置 设 计 项 目 2, 山 东 华 懋 新 材 料 有 限 公 司 5 万 吨 / 年 丁 苯 橡 胶 装 置 设 计 项 目 1, 淄 博 鲁 华 泓 锦 化 工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5 万 吨 / 年 异 戊 橡 胶 项 目 技 术 开 发 及 建 设 工 程 设 计 项 目 石 家 庄 化 纤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己 内 酰 胺 6.5 改 16 工 程 10 万 吨 / 年 环 己 酮 氨 肟 化 装 置 项 目 江 苏 安 邦 电 化 有 限 公 司 2 万 吨 / 年 环 氧 氯 丙 烷 等 合 成 树 脂 及 原 料 设 计 项 目 工 程 总 承 包 项 目

227 序 号 项 目 名 称 ( 或 合 同 名 称 ) 合 同 额 ( 万 元 ) 签 订 时 间 1 山 东 省 滕 州 瑞 达 化 工 有 限 公 司 6 万 吨 / 年 聚 丁 烯 -1 建 设 项 目 ( 一 期 ) 工 程 总 承 包 项 目 26, 鄂 尔 多 斯 市 新 圣 天 然 气 管 道 有 限 公 司 大 和 天 然 气 输 气 管 道 工 程 ( 干 线 ) 工 程 总 承 包 项 目 34, 鄂 尔 多 斯 市 新 圣 天 然 气 管 道 有 限 公 司 大 和 天 然 气 输 气 管 道 工 程 ( 干 线 ) 工 程 总 承 包 项 目 11, 东 营 华 驰 新 能 源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30 万 吨 / 年 蒽 油 加 氢 项 目 52, 辽 宁 缘 泰 石 油 化 工 有 限 公 司 20 万 吨 / 年 丁 辛 醇 项 目 ( 一 期 ) 加 氢 联 合 装 置 建 设 项 目 46, 河 北 石 焦 化 工 有 限 公 司 2 10 万 吨 / 年 环 己 酮 扩 建 改 造 建 设 工 程 总 承 包 项 目 ( 一 期 二 期 ) 112, 山 西 潞 宝 兴 海 新 材 料 有 限 公 司 煤 焦 化 工 产 品 材 料 化 深 加 工 项 目 ( 一 期 )EPC 合 同 214, 新 疆 圣 雄 能 源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120 万 吨 / 年 电 石 尾 气 及 80 万 吨 / 年 焦 炭 尾 气 二 次 处 理 工 程 20000M 3 气 柜 EPC 项 目 1, 乌 审 旗 庆 港 洁 能 资 源 利 用 有 限 公 司 20 万 吨 / 年 烃 类 污 油 综 合 利 用 EPC 项 目 16, 克 拉 玛 依 新 捷 液 化 天 然 气 有 限 公 司 天 然 气 综 合 利 用 项 目 LNG 储 罐 及 装 车 系 统 EPC 项 目 3,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新 签 订 及 存 续 的 合 同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新 签 订 及 存 续 合 同 数 量 如 下 : 2012 年 类 型 数 量 ( 个 ) 合 同 金 额 ( 万 元 ) 存 续 新 签 数 量 存 续 新 签 合 同 金 额 数 量 数 量 合 计 合 同 额 合 同 额 合 计 工 程 咨 询 设 计 ,921 25,100 55,021 工 程 总 承 包 , , ,856 合 计 , , , 年 类 型 数 量 ( 个 ) 合 同 金 额 ( 万 元 ) 存 续 新 签 数 量 存 续 新 签 合 同 金 额 数 量 数 量 合 计 合 同 额 合 同 额 合 计 工 程 咨 询 设 计 ,452 20,987 33,439 工 程 总 承 包 , , ,610 合 计 , , ,049 类 型 2014 年 数 量 ( 个 ) 合 同 金 额 ( 万 元 )

228 存 续 数 量 新 签 数 量 数 量 合 计 存 续 合 同 额 新 签 合 同 额 合 同 金 额 合 计 工 程 咨 询 设 计 ,689 15,363 30,052 工 程 总 承 包 ,721 99, ,446 合 计 , , , 年 1-9 月 类 型 数 量 ( 个 ) 合 同 金 额 ( 万 元 ) 存 续 新 签 数 量 存 续 新 签 合 同 金 额 数 量 数 量 合 计 合 同 额 合 同 额 合 计 工 程 咨 询 设 计 ,226 19,962 42,188 工 程 总 承 包 ,696 73, ,216 合 计 ,922 93, ,404 报 告 期 内, 发 行 人 新 承 接 的 工 程 设 计 和 工 程 总 承 包 金 额 逐 年 下 降, 主 要 受 国 内 经 济 增 速 放 缓 产 业 结 构 调 整 信 贷 政 策 趋 紧 等 因 素 的 影 响, 石 油 化 工 行 业 固 定 资 产 投 资 增 速 有 所 降 低, 行 业 内 新 建 改 扩 建 项 目 数 量 有 限, 同 时 对 于 新 建 项 目, 下 游 客 户 的 立 项 决 策 也 趋 于 谨 慎, 因 而 勘 察 设 计 公 司 的 项 目 承 揽 均 受 到 一 定 程 度 的 影 响 另 一 方 面, 由 于 发 行 人 垫 资 能 力 有 限, 一 定 程 度 上 也 影 响 了 其 承 接 更 大 金 额 的 工 程 项 目 虽 然 发 行 人 报 告 期 内 新 签 合 同 金 额 有 所 下 降, 但 尚 未 执 行 完 的 合 同 金 额 较 大 对 发 行 人 经 营 状 况 不 构 成 不 利 影 响 公 司 报 告 期 内 每 年 新 签 订 的 项 目 合 同 加 上 以 前 年 度 未 完 成 的 合 同 金 额 呈 递 增 态 势 报 告 期 内 分 别 为 :2012 年 293,877 万 元,2013 年 365,049 万 元,2014 年 389,497 万 元,2015 年 1-9 月 458,404 万 元 2015 年 度, 公 司 新 增 合 同 金 额 达 96, 万 元, 其 中 工 程 咨 询 设 计 合 同 总 金 额 合 计 22, 万 元, 工 程 总 承 包 合 同 总 金 额 73, 万 元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各 业 务 领 域 新 签 订 合 同 数 量 情 况 如 下 : 2015 年 1-9 月 2014 年 2013 年 2012 年 平 均 合 平 均 合 同 平 均 合 平 均 合 业 务 领 域 数 量 数 量 数 量 数 量 同 金 额 金 额 ( 万 同 金 额 同 金 额 ( 个 ) ( 个 ) ( 个 ) ( 个 ) ( 万 元 ) 元 ) ( 万 元 ) ( 万 元 ) 合 成 纤 维 11 1, 合 成 橡 胶 合 成 树 脂 5 5,

229 2015 年 1-9 月 2014 年 2013 年 2012 年 平 均 合 平 均 合 同 平 均 合 平 均 合 业 务 领 域 数 量 数 量 数 量 数 量 同 金 额 金 额 ( 万 同 金 额 同 金 额 ( 个 ) ( 个 ) ( 个 ) ( 个 ) ( 万 元 ) 元 ) ( 万 元 ) ( 万 元 ) 材 料 型 煤 化 工 , , 油 气 加 工 储 运 合 计 , 注 :2015 年 1-9 月 按 业 务 领 域 新 签 订 合 同 数 量 与 同 期 新 签 订 合 同 总 数 量 的 差 异 为 其 他 业 务 领 域 新 签 合 同 数 量 21 个 公 司 凭 借 合 成 纤 维 的 聚 酰 胺 产 品 链 工 程 设 计 领 域 居 领 先 地 位 特 种 合 成 橡 胶 工 程 设 计 的 细 分 领 域 技 术 竞 争 优 势, 报 告 期 内 在 上 述 两 大 业 务 领 域 保 持 稳 定 的 新 增 合 同 数 ; 同 时 在 材 料 型 煤 化 工 领 域 的 拓 展 也 卓 有 成 效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石 油 化 工 的 上 游 产 品 领 域 油 气 加 工 储 运 业 务 领 域 的 新 签 合 同 数 量 较 多, 平 均 合 同 金 额 提 高 较 快 主 要 原 因 是, 一 方 面, 国 家 环 保 政 策 的 倒 逼, 给 油 品 升 级 市 场 带 来 新 的 机 遇, 炼 油 化 工 行 业 产 品 升 级 提 质 节 能 降 耗 挖 潜 增 效 给 公 司 带 来 发 展 空 间 ; 另 一 方 面, 公 司 在 油 气 加 工 储 运 业 务 领 域 的 订 单 形 式 在 报 告 期 初 以 设 计 合 同 为 主,2014 年 除 设 计 合 同 外, 还 签 订 了 缘 泰 项 目 和 华 驰 项 目 两 个 总 承 包 项 目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在 合 成 材 料 材 料 型 煤 化 工 和 油 气 加 工 储 运 的 多 领 域 发 展 的 竞 争 策 略 能 够 一 定 程 度 上 平 滑 行 业 周 期 性 波 动 带 来 的 系 统 性 风 险 公 司 将 继 续 在 以 下 六 个 方 面 加 大 开 拓 力 度 : (1) 发 挥 竞 争 优 势, 加 强 工 程 设 计 业 务 的 市 场 开 拓 公 司 充 分 发 挥 了 其 在 国 内 聚 酰 胺 产 品 链 工 程 服 务 领 域 的 领 先 优 势, 采 取 差 异 化 竞 争, 聚 酰 胺 产 品 链 的 工 程 设 计 领 域 的 优 势 再 次 在 市 场 低 迷 时 突 放 异 彩 2015 年 6 月 5 日, 公 司 与 福 建 永 荣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签 署 建 设 工 程 项 目 工 程 设 计 合 同, 合 同 约 定 公 司 为 福 建 永 荣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年 产 60 万 吨 己 内 酰 胺 一 期 工 程 ( 年 产 20 万 吨 己 内 酰 胺 ) 项 目 提 供 设 计 及 基 于 设 计 方 的 技 术 服 务 工 作, 合 同 金 额 2,500 万 元

230 2015 年 8 月 28 日, 公 司 与 沧 州 旭 阳 化 工 有 限 公 司 签 订 了 己 内 酰 胺 二 期 工 程 设 计 合 同, 合 同 金 额 11,800 万 元 与 目 前 己 内 酰 胺 装 置 相 比, 该 项 目 建 成 后 将 成 为 全 球 单 系 列 规 模 最 大 的 装 置 ( 年 产 30 万 吨 己 内 酰 胺 ) (2) 提 升 科 技 创 新 能 力, 保 持 技 术 领 先 优 势 公 司 经 过 40 余 年 的 发 展 和 创 新, 已 经 具 备 了 较 强 的 工 艺 开 发 与 工 程 化 能 力, 并 实 现 了 技 术 优 势 的 扩 展 与 延 伸 公 司 将 进 一 步 开 展 广 泛 的 技 术 交 流 与 合 作, 并 加 大 研 发 投 入 ; 加 强 工 程 技 术 研 发 的 组 织 和 协 同, 支 持 合 成 材 料 炼 油 和 新 型 煤 化 工 产 业 链 的 发 展, 巩 固 和 提 升 在 己 内 酰 胺 ( 包 括 环 己 酮 双 氧 水 ) 合 成 橡 胶 等 业 务 领 域 的 优 势 地 位, 为 工 程 设 计 和 总 承 包 提 供 服 务 2015 年 6 月 公 司 已 与 山 东 省 滕 州 瑞 达 化 工 有 限 公 司 就 6 万 吨 / 年 聚 丁 烯 -1 建 设 项 目 ( 一 期 ) 签 署 了 工 程 总 承 包 合 同 ( 瑞 达 项 目 ), 合 同 金 额 26,970 万 元 该 项 目 为 国 内 首 套 聚 丁 烯 -1 装 置, 将 填 补 国 内 空 白 此 外, 公 司 还 与 湘 潭 大 学 北 京 首 创 博 桑 环 境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上 海 宸 鹏 化 工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河 北 美 邦 工 程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山 东 豪 迈 化 工 技 术 有 限 公 司 等 开 展 了 技 术 合 作 或 交 流, 在 己 内 酰 胺 污 水 处 理 双 氧 水 等 技 术 领 域 进 行 合 作 (3) 深 耕 节 能 环 保 领 域 业 务, 打 造 传 统 业 务 的 新 的 增 长 点 随 着 公 众 对 于 环 保 要 求 日 益 提 高, 清 洁 油 品 生 产 的 紧 迫 性 日 益 增 加 今 年 4 月, 国 标 委 在 油 品 质 量 标 准 制 修 订 工 作 协 调 会 上 明 确, 车 用 汽 柴 油 国 Ⅴ 标 准 的 全 国 实 施 日 期 将 提 前 至 2016 年 年 底, 比 国 Ⅴ 标 准 的 原 规 定 缩 短 了 一 年 成 品 油 升 级 步 伐 再 次 加 快, 使 行 业 将 再 次 面 对 改 造 配 套 设 备 及 提 升 工 艺, 而 问 题 的 最 终 答 案 都 直 指 巨 额 成 本 不 论 是 主 营 炼 厂 还 是 地 方 炼 厂, 为 适 应 油 品 升 级 速 度, 都 在 不 断 改 造 炼 油 设 备 或 提 高 工 艺, 以 求 产 出 更 清 洁 的 能 源 国 家 环 保 政 策 的 倒 逼, 给 油 品 升 级 市 场 带 来 新 的 机 遇, 炼 油 化 工 行 业 产 品 升 级 提 质 节 能 降 耗 挖 潜 增 效 给 公 司 带 来 发 展 空 间 ; 同 时, 新 型 技 术 的 研 发 应 用 推 动 了 相 关 工 程 项 目 的 建 设 进 程 公 司 前 期 在 成 功 承 揽 ( 或 完 成 ) 了 多 个 油 品 深 加 工 及 资 源 综 合 利 用 项 目 的 基 础 上,2014 年 承 揽 了 4.69 亿 元 的 缘 泰 项 目 和 5.28 亿 元 的 华 驰 项 目 今 后, 随

231 着 环 保 要 求 不 断 升 级 及 节 能 减 排 步 伐 的 日 益 加 快, 公 司 将 在 油 品 升 级 等 环 保 节 能 领 域 取 得 更 大 的 进 步 2015 年 6 月 2 日, 公 司 在 油 气 储 运 业 务 就 新 圣 大 和 ( 干 线 ) 项 目 以 及 新 圣 大 和 ( 支 线 ) 项 目 与 鄂 尔 多 斯 市 新 圣 天 然 气 管 道 有 限 公 司 签 订 工 程 总 承 包 合 同, 两 个 工 程 总 承 包 项 目 合 同 总 金 额 为 46, 万 元 (4) 稳 步 开 拓 海 外 市 场, 探 索 开 发 新 的 业 务 领 域 公 司 将 关 注 一 带 一 路 带 来 的 战 略 发 展 机 遇 一 带 一 路 的 战 略 发 展 规 划 中, 能 源 基 础 设 施 建 设 是 互 联 互 通 的 合 作 重 点 之 一, 有 关 合 作 将 令 一 带 一 路 沿 线 国 家 对 能 源 的 开 发 利 用 和 炼 化 加 工 能 力 得 到 提 升, 公 司 将 力 争 成 为 一 带 一 路 的 建 设 者 和 受 益 者 2015 上 半 年, 公 司 积 极 承 揽 伊 拉 克 哈 法 亚 油 田 2016 年 CPF1 CPF2 CPF3 稳 产 地 面 油 气 集 输 工 程 项 目 ( 项 目 标 号 :HFY-CON/F&C ) 项 目, 公 司 已 经 向 业 主 开 具 了 150 万 美 元 的 投 标 保 函, 公 司 已 向 业 主 提 交 了 标 书, 并 于 2015 年 5 月 通 过 了 技 术 评 标 公 司 已 在 开 展 项 目 前 期 工 作, 做 好 中 标 开 工 的 准 备 (5) 依 托 地 缘 优 势 和 快 速 服 务, 获 取 稳 定 的 业 务 来 源 公 司 及 子 公 司 武 炼 工 程 成 都 分 公 司 还 将 发 挥 地 缘 优 势, 凭 借 快 速 响 应 的 高 质 量 服 务, 为 中 国 石 化 巴 陵 分 公 司 中 国 石 化 武 汉 分 公 司 中 国 石 油 集 团 工 程 设 计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西 南 分 公 司 提 供 长 期 稳 定 的 服 务 (6) 积 极 开 拓 材 料 型 煤 化 工 市 场 2015 年, 世 界 经 济 形 势 仍 将 错 综 复 杂, 原 油 价 格 预 计 将 会 持 续 波 动, 包 括 材 料 型 煤 化 工 在 内 的 煤 化 工 市 场 将 面 临 巨 大 挑 战 炼 油 行 业 在 近 两 年 的 产 能 扩 展 将 放 缓, 但 低 油 价 仍 有 利 于 石 油 化 工 行 业 重 新 焕 发 生 机 未 来 随 着 油 价 反 弹, 煤 化 工 市 场 可 以 迎 来 复 苏 公 司 横 跨 多 领 域 以 及 多 元 化 的 竞 争 策 略 能 够 在 很 大 程 度 上 平 滑 行 业 周 期 性 波 动 带 来 的 系 统 性 风 险 公 司 将 通 过 潞 宝 兴 海 材 料 化 深 加 工 项 目 中 积 累 的 技 术 与 设 计 经 验, 继 续 向 市 场 推 广, 并 不 断 创 新 和 完 善 材 料 型 煤 化 工 的 产 品 性 能

232 鉴 于 报 告 期 内 发 行 人 合 同 储 备 较 为 充 足, 加 之 发 行 人 还 在 积 极 开 拓 和 洽 谈 海 外 业 务, 因 此 发 行 人 经 营 情 况 良 好, 不 存 在 经 营 业 绩 大 幅 下 滑 的 风 险 ( 七 ) 发 行 人 关 于 与 前 五 名 供 应 商 和 客 户 权 益 关 系 的 情 况 本 公 司 与 前 五 名 供 应 商 和 客 户 不 存 在 商 品 购 销 以 外 的 关 系, 本 公 司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及 核 心 技 术 人 员 主 要 关 联 方 或 持 有 公 司 5% 以 上 股 份 的 股 东 在 上 述 客 户 中 均 未 占 有 权 益 ( 八 ) 发 行 人 关 于 安 全 环 保 的 达 标 情 况 及 近 三 年 相 关 费 用 情 况 发 行 人 未 出 现 过 安 全 事 故 或 质 量 不 达 标 的 情 况 发 行 人 从 事 的 工 程 咨 询 设 计 和 工 程 总 承 包 业 务 严 格 按 照 工 程 项 目 环 境 及 安 全 管 理 规 定 (Q/BLEST618002) 执 行 发 行 人 设 立 了 质 量 安 全 部, 负 责 对 公 司 整 体 的 质 量 安 全 情 况 进 行 归 口 管 理 ; 每 个 工 程 总 承 包 项 目 配 备 有 专 门 的 施 工 HSE ( 经 理 )/ 工 程 师, 负 责 所 属 项 目 的 安 全 管 理 工 作 发 行 人 从 事 的 工 程 咨 询 设 计 和 工 程 总 承 包 业 务 的 项 目 立 项 均 由 业 主 负 责 通 过 环 保 部 门 的 审 批, 并 且 发 行 人 在 提 供 工 程 咨 询 设 计 和 工 程 总 承 包 业 务 的 过 程 中 不 涉 及 使 用 对 环 境 有 影 响 的 设 备 和 材 料, 无 三 废 排 放, 因 此 发 行 人 不 存 在 环 保 未 达 标 的 情 形 近 三 年 公 司 未 有 因 上 述 事 项 发 生 相 关 的 费 用 ( 九 ) 潞 宝 项 目 情 况 1 潞 宝 项 目 业 主 方 主 要 情 况 潞 宝 项 目 业 主 为 山 西 潞 宝 兴 海 新 材 料 有 限 公 司 ( 以 下 简 称 潞 宝 兴 海 ) 潞 宝 兴 海 是 山 西 潞 宝 集 团 焦 化 有 限 公 司 ( 以 下 简 称 潞 宝 集 团 ) 的 控 股 子 公 司 潞 宝 兴 海 成 立 于 2012 年 3 月 8 日, 注 册 资 本 50,000 万 元, 由 潞 宝 集 团 ( 持 股 60%) 和 重 庆 兴 海 投 资 有 限 公 司 ( 持 股 40%, 以 下 简 称 重 庆 兴 海 ) 共 同 出 资 设 立, 法 定 代 表 人 为 韩 长 安 潞 宝 兴 海 规 划 投 资 115 亿 元, 分 别 建 设 45 万 吨 / 年 己 内 酰 胺 生 产 装 置 和 15 万 吨 / 年 乙 丙 橡 胶 装 置 及 配 套 装 置, 年 产 值 可 达

233 多 亿 元 ( 根 据 山 西 省 长 治 市 政 府 的 信 息 公 开 平 台 所 披 露 的 信 息 潞 宝 集 团 成 立 于 2001 年 2 月 26 日, 是 山 西 省 循 环 经 济 和 生 态 工 业 试 点 企 业, 2013 年 度, 潞 宝 集 团 当 选 中 国 民 营 企 业 500 强 企 业 山 西 民 营 企 业 十 强 企 业 2015 年 根 据 山 西 省 企 业 联 合 会 省 企 业 家 协 会 山 西 财 经 大 学 联 合 发 布 的 山 西 企 业 100 强 发 展 报 告, 潞 宝 集 团 位 列 山 西 企 业 百 强 第 15 名 潞 宝 集 团 主 营 煤 焦 化 工 生 产 经 营, 拥 有 冶 金 焦 炭 产 能 近 1,000 万 吨 / 年, 焦 炭 产 能 位 于 国 内 前 列, 同 时 还 有 煤 焦 油 加 工 30 万 吨 / 年, 甲 醇 20 万 吨 / 年 液 氨 10 万 吨 / 年, 铁 路 专 用 线 运 能 1,000 万 吨 / 年 截 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 潞 宝 集 团 控 股 子 公 司 11 家 重 庆 兴 海 成 立 于 2012 年 1 月 21 日, 由 刘 德 祥 ( 持 股 40%) 蒋 顺 利 ( 持 股 30.10%) 明 海 龙 ( 持 股 比 例 16.96%) 邓 海 军 (8.48%) 和 董 海 水 ( 持 股 4.46%) 共 同 出 资 设 立, 注 册 资 本 20,260 万 元, 法 定 代 表 人 为 刘 德 祥, 主 要 从 事 投 资 业 务 经 核 查, 报 告 期 内, 发 行 人 与 潞 宝 项 目 业 主 及 其 关 联 方 不 存 在 关 联 关 系, 除 潞 宝 项 目 外, 不 存 在 其 他 业 务 往 来 2 发 行 人 取 得 该 项 目 的 方 式 和 详 细 过 程 发 行 人 取 得 该 项 目 的 方 式 为 议 标 地 处 长 治 的 潞 宝 集 团 是 山 西 省 以 煤 焦 化 为 龙 头 的 大 型 煤 化 工 企 业, 主 产 品 为 焦 炭, 化 工 产 品 为 附 加 值 较 低 的 甲 醇 和 粗 苯, 焦 炉 煤 气 主 要 用 于 动 力 燃 烧 后 放 空, 经 济 价 值 低 且 产 生 环 境 污 染, 焦 化 粗 苯 仅 作 为 低 级 原 料 出 售, 产 生 的 蒸 汽 硫 磺 亦 未 得 到 循 环 使 用 企 业 面 临 由 传 统 炼 焦 向 下 游 精 细 化 工 延 伸 发 展 的 战 略 需 求 以 煤 焦 化 副 产 品 焦 化 苯 焦 炉 煤 气 为 原 料 生 产 尼 龙 6 单 体 ( 己 内 酰 胺 ) 是 煤 化 工 深 加 工 产 品 中 最 有 价 值 的 精 细 化 工 产 品 之 一, 其 优 良 的 性 能, 广 泛 应 用 于 纺 织 汽 车 电 子 等 领 域, 产 品 市 场 前 景 良 好 鉴 于 发 行 人 在 己 内 酰 胺 领 域 拥 有 的 优 势 地 位 和 工 程 业 绩, 特 别 是 公 司 承 担 了 国 内 规 模 最 大 的 己 内 酰 胺 全 厂 性 工 程 设 计 项 目 ( 浙 江 恒 逸 20 万 吨 / 年 己 内 酰 胺 项 目 ), 实 现 装 置 一 次 开 车 成 功 并 产 出 优 级 品, 在 业 内 赢 得 了 良 好 的 口 碑

234 2012 年 初, 长 治 市 政 府 带 领 潞 宝 集 团 有 关 人 员 到 百 利 科 技 调 研, 双 方 就 潞 宝 园 区 的 煤 化 工 的 转 型 发 展 充 分 交 换 了 意 见, 一 致 认 为 尼 龙 6 单 体 ( 己 内 酰 胺 ) 项 目 适 合 园 区 发 展 发 展 己 内 酰 胺 产 品 可 实 现 就 地 取 材 变 废 为 宝, 相 较 同 行 业 具 有 显 著 的 成 本 比 较 优 势, 有 利 于 潞 宝 集 团 调 整 产 品 结 构, 延 长 产 业 链, 并 能 带 动 周 边 下 游 高 分 子 材 料 产 品 的 发 展, 转 变 增 长 方 式 为 此, 双 方 开 展 了 项 目 的 可 行 性 研 究 等 项 目 前 期 工 作 潞 宝 兴 海 设 立 后, 双 方 于 2012 年 3 月 签 订 了 设 计 合 同, 于 2012 年 6 月 完 成 基 础 设 计 审 查 并 确 认 了 基 础 设 计 投 资 估 算 经 过 双 方 反 复 磋 商 讨 论, 双 方 签 订 了 潞 宝 项 目 的 总 承 包 合 同,2012 年 6 月 18 日 召 开 了 项 目 开 工 仪 式, 项 目 正 式 启 动 3 潞 宝 项 目 的 基 本 情 况 潞 宝 项 目 是 世 界 上 第 一 套 全 部 以 焦 化 副 产 粗 苯 焦 炉 煤 气 为 主 要 原 料 生 产 高 档 尼 龙 6 单 体 ( 己 内 酰 胺 ) 的 联 合 装 置, 是 结 合 潞 宝 集 团 特 点 及 优 势, 实 现 潞 宝 集 团 转 型 发 展 的 核 心 项 目 潞 宝 项 目 建 设 条 件 得 天 独 厚, 充 分 利 用 潞 宝 园 区 焦 化 副 产 的 粗 苯 焦 炉 煤 气 干 熄 蒸 汽, 可 实 现 就 地 取 材 变 废 为 宝, 有 效 降 低 潞 宝 集 团 减 排 压 力 和 经 营 成 本, 具 有 较 强 的 市 场 竞 争 力 潞 宝 园 区 焦 化 副 产 品 焦 化 苯 经 加 氢 精 制 可 作 为 该 项 目 的 主 要 原 料, 大 量 副 产 的 焦 炉 煤 气 可 作 为 该 项 目 生 产 所 需 的 氢 气 和 合 成 氨 原 料, 焦 炉 副 产 的 蒸 汽 可 作 为 该 项 目 生 产 装 置 的 热 能 利 用 因 此, 该 项 目 是 长 治 市 20 个 投 资 百 亿 元 非 煤 非 电 重 点 项 目 之 一 和 长 治 市 煤 化 工 领 域 循 环 经 济 示 范 项 目, 是 山 西 省 煤 化 工 转 型 的 重 大 标 杆 项 目 2015 年 山 西 省 重 点 工 程 项 目 山 西 省 国 家 资 源 型 经 济 转 型 综 合 配 套 改 革 试 验 重 大 项 目, 具 有 显 著 的 节 能 减 排 环 保 效 益, 其 建 设 具 有 重 要 的 意 义 和 较 高 的 推 广 价 值 该 项 目 拟 新 建 多 套 生 产 装 置, 主 要 包 括 粗 苯 精 制 装 置 环 己 酮 装 置 废 液 焚 烧 装 置 双 氧 水 装 置 肟 化 装 置 硫 铵 装 置 尼 龙 6 单 体 装 置 尼 龙 6 单 体 结 片 装 置 等 按 生 产 工 艺 线 路 可 将 上 述 装 置 分 为 三 个 阶 段, 前 一 阶 段 装 置 的 产 出 品 既 是 下 一 阶 段 装 置 的 原 料 又 是 可 单 独 对 外 销 售 的 商 品 这 样 前 一 阶 段 装 置 产 生 的 收 益 可 直 接 投 入 下 一 阶 段 装 置 的 建 设, 可 有 效 降 低 项 目 资 金 的 一 次 性 投 入 该 项 目 第 一 阶 段 装 置 包 括 粗 苯 精 制 装 置 及 其 辅 助 生 产 工 程 公 用 单 体 工 程 服 务 性 单 体 工 程 ; 第 二 阶 段 装 置 包 括 环 己 酮 装 置 废 液 焚 烧 装 置 及 其 辅 助 配 套 单 体 工 程 ; 第 三

235 阶 段 装 置 包 括 双 氧 水 装 置 肟 化 装 置 硫 铵 装 置 尼 龙 6 单 体 装 置 尼 龙 6 单 体 结 片 装 置 等 五 套 装 置 2012 年 5 月 15 日, 山 西 省 发 改 委 以 晋 发 改 备 案 [2012]199 号 对 潞 宝 兴 海 煤 焦 化 工 产 品 材 料 化 深 加 工 项 目 进 行 了 备 案 ; 山 西 省 环 保 厅 山 西 省 安 监 局 分 别 以 山 西 省 环 境 保 护 厅 关 于 山 西 潞 宝 兴 海 新 材 料 有 限 公 司 新 建 煤 焦 化 工 产 品 材 料 化 深 加 工 项 目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书 的 批 复 ( 晋 环 函 [2013]776 号 ) 山 西 省 安 全 生 产 监 督 管 理 局 关 于 山 西 潞 宝 兴 海 新 材 料 有 限 公 司 新 建 煤 焦 化 工 产 品 材 料 化 深 加 工 项 目 职 业 病 危 害 预 评 价 报 告 的 批 复 ( 晋 安 监 职 监 函 [2013]93 号 ) 对 该 项 目 进 行 了 批 复 根 据 山 西 潞 宝 兴 海 煤 化 工 项 目 可 行 性 研 究 报 告, 该 项 目 全 部 完 工 投 产 后 预 计 年 均 可 实 现 销 售 收 入 亿 元, 利 润 5.74 亿 元, 项 目 经 济 效 益 显 著 4 山 西 潞 宝 项 目 对 发 行 人 工 程 总 承 包 业 务 的 影 响 由 于 潞 宝 项 目 合 同 金 额 较 大 项 目 周 期 较 长, 导 致 报 告 期 内 潞 宝 项 目 收 入 占 比 较 高 但 从 动 态 的 角 度 和 持 续 经 营 看, 发 行 人 工 程 总 承 包 业 务 不 存 在 对 山 西 潞 宝 项 目 的 依 赖 因 为 随 着 新 项 目 的 陆 续 开 工 和 实 施, 每 个 项 目 占 公 司 收 入 的 比 例 将 随 之 变 化, 这 有 别 于 通 常 意 义 上 的 持 续 固 定 对 单 一 客 户 的 依 赖 如 2012 年 公 司 工 程 总 承 包 业 务 收 入 庆 港 项 目 占 比 较 高,2013 年 和 2014 年 的 工 程 总 承 包 业 务 收 入 潞 宝 项 目 占 比 较 高 公 司 除 潞 宝 项 目 外, 尚 有 四 个 总 承 包 项 目 已 开 工, 截 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 前 述 四 个 工 程 总 承 包 项 目 合 同 金 额 173, 万 元, 尚 未 确 认 收 入 的 合 同 金 额 合 计 170, 万 元 随 着 这 些 已 开 工 及 未 来 新 增 的 总 承 包 项 目 的 实 施, 各 工 程 总 承 包 项 目 在 各 期 收 入 中 的 比 重 将 不 断 发 生 变 化, 发 行 人 工 程 总 承 包 业 务 将 不 存 在 对 山 西 潞 宝 项 目 的 单 一 依 赖 根 据 公 司 目 前 存 续 合 同 和 新 签 订 工 程 总 承 包 合 同 情 况, 以 及 项 目 建 设 工 期 安 排, 在 潞 宝 项 目 执 行 完 毕 后, 如 未 来 宏 观 经 济 和 金 融 环 境 未 发 生 重 大 不 利 变 化, 发 行 人 工 程 总 承 包 业 务 规 模 不 存 在 大 幅 下 降 的 可 能 5 潞 宝 项 目 的 执 行 及 进 展 情 况

236 鉴 于 潞 宝 项 目 的 生 产 装 置 较 多 流 程 长 规 模 大, 且 前 一 阶 段 装 置 的 产 出 品 既 是 下 一 阶 段 装 置 的 原 料 又 可 单 独 对 外 销 售, 为 更 加 稳 健 推 进 项 目 建 设, 该 合 同 在 执 行 过 程 中, 业 主 与 发 行 人 就 项 目 作 了 分 装 置 中 交 的 安 排 潞 宝 项 目 合 同 于 2012 年 6 月 18 日 签 订, 中 交 日 期 为 2013 年 12 月 31 日 但 由 于 业 主 与 民 生 金 融 租 赁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就 该 项 目 约 定 的 10 亿 元 融 资 额 只 履 行 了 3 亿 元, 经 业 主 与 发 行 人 双 方 约 定, 将 中 交 日 期 调 整 为 2014 年 8 月 30 日 分 装 置 中 交 2014 年 7 月 潞 宝 项 目 第 一 阶 段 的 粗 苯 精 制 装 置 如 期 完 成 中 交, 并 于 2014 年 8 月 19 日 产 出 纯 度 为 99.99% 的 优 级 品 潞 宝 项 目 第 二 阶 段 的 环 己 酮 装 置 和 废 液 焚 烧 装 置 已 分 别 于 2014 年 12 月 和 2015 年 4 月 中 交,2015 年 5 月 已 试 运 行 并 产 出 优 级 品 2015 年 1 月, 业 主 与 发 行 人 签 署 补 充 协 议 约 定 后 五 套 工 艺 装 置 中 交 日 期 调 整 为 2015 年 8 月 1 日 分 装 置 中 交 根 据 双 方 2015 年 12 月 6 日 签 订 的 变 更 协 议, 潞 宝 项 目 所 有 装 置 将 于 2016 年 6 月 30 日 具 备 中 交 条 件 截 至 目 前, 潞 宝 项 目 第 三 阶 段 的 五 套 装 置 中, 尼 龙 6 单 体 装 置 尼 龙 6 单 体 结 片 装 置 和 硫 铵 装 置 基 本 具 备 中 交 条 件, 双 氧 水 装 置 完 成 约 50%, 肟 化 装 置 完 成 约 10% 此 外, 为 潞 宝 项 目 配 套 的 业 主 自 建 装 置 如 干 熄 焦 合 成 氨 制 氢 污 水 处 理 35kV 总 降 变 电 所 等 配 套 项 目 均 已 完 工 项 目 的 尽 快 完 工 和 投 产, 有 助 于 提 升 潞 宝 兴 海 及 潞 宝 集 团 的 经 营 业 绩 因 此 项 目 中 止 的 风 险 较 低 6 潞 宝 项 目 和 工 程 总 承 包 业 务 毛 利 率 波 动 原 因 (1) 潞 宝 项 目 毛 利 率 波 动 的 原 因 根 据 会 计 准 则 15 号 建 造 合 同, 项 目 毛 利 率 的 计 算 如 下 : 项 目 毛 利 率 =( 合 同 总 收 入 - 预 计 总 成 本 )/ 合 同 总 收 入 预 计 总 成 本 根 据 工 程 项 目 控 制 估 算 确 定, 过 程 如 下 : 在 项 目 执 行 初 期 阶 段, 公 司 依 据 项 目 设 计 文 件 当 地 当 期 预 算 费 用 取 费 标 准 等 数 据 编 制 项 目 控 制 估 算 随 着 工 程 设 备 和 材 料 采 购 施 工 分 包 等 合 同 陆 续 签 署, 公 司 根 据 已 签 署 的 设 备 和 材 料 采 购 合 同 工 程 分 包 合 同 等 实 际 价 格 替 换 项 目 控 制

237 估 算 中 预 估 的 价 格, 更 新 项 目 控 制 估 算 及 预 计 总 成 本 随 着 工 程 项 目 的 开 展, 上 述 工 程 项 目 控 制 估 算 需 要 动 态 跟 踪 定 期 更 新, 行 业 内 对 跨 年 的 工 程 项 目 通 常 要 求 每 年 ( 至 少 每 年 一 次 ) 对 项 目 预 计 总 成 本 进 行 调 整 即 每 年 对 项 目 控 制 估 算 中 采 用 的 预 估 价 格 用 实 际 订 货 价 格 替 换 最 终, 用 于 计 算 项 目 毛 利 的 预 计 总 成 本 不 断 接 近 项 目 实 际 成 本 2012 年 度 2013 年 度 2014 年 度 和 2015 年 1-9 月, 潞 宝 项 目 毛 利 率 分 别 为 9.69% 18.54% 21.58% 和 21.58% 2012 年 度 毛 利 率 相 对 较 低, 主 要 由 于 在 项 目 建 设 初 期, 设 备 及 材 料 采 购 业 务 较 少, 当 年 控 制 估 算 主 要 基 于 预 估 价 格 编 制 潞 宝 项 目 毛 利 率 的 提 高 主 要 由 于 设 备 及 材 料 采 购 价 格 的 下 降, 使 得 该 项 目 的 实 际 采 购 成 本 下 降 2012 年 到 2014 年 间, 钢 材 价 格 总 体 趋 势 如 下 图 : 1994 年 4 月 = 年 4 月 = 钢 材 综 合 价 格 指 数 数 据 来 源 :Wind 资 讯 另 外, 公 司 通 过 招 标 方 式 严 格 控 制 采 购 成 本, 以 及 加 强 采 购 及 施 工 分 包 过 程 的 管 理 等 措 施, 使 得 该 项 目 毛 利 率 提 高 (2) 公 司 工 程 总 承 包 业 务 毛 利 率 波 动 原 因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工 程 总 承 包 业 务 毛 利 率 波 动 原 因 包 括 :(1) 公 司 开 展 的 各 个 工 程 总 承 包 项 目 之 间 的 毛 利 率 有 所 不 同, 以 及 各 项 目 在 工 程 总 承 包 收 入 结 构 中 占 比 的 变 化 ;(2) 由 于 设 备 及 材 料 成 本 施 工 分 包 成 本 等 的 变 动, 同 一 项 目 在 不 同 年 度 间 毛 利 率 有 所 变 动 7 发 行 人 总 承 包 业 务 毛 利 率 高 于 同 行 业 上 市 公 司 的 原 因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工 程 总 承 包 业 务 毛 利 率 高 于 中 国 化 学 中 石 化 炼 化 工 程 等 上

238 市 公 司, 但 低 于 三 维 工 程 报 告 期 内, 发 行 人 与 同 行 业 上 市 公 司 工 程 总 承 包 业 务 毛 利 率 对 比 情 况 如 下 : 公 司 名 称 毛 利 率 2015 年 1-9 月 2014 年 度 2013 年 度 2012 年 度 惠 生 工 程 综 合 14.53% 11.33% 3.89% 23.30% 中 国 化 学 工 程 总 承 包 9.84% 12.35% 12.60% 12.00% 中 石 化 炼 化 工 程 工 程 总 承 包 14.70% 11.90% 14.10% 14.20% 东 华 科 技 工 程 总 承 包 15.38% 15.09% 17.80% 16.73% 三 维 工 程 工 程 总 承 包 29.37% 28.41% 29.78% 29.85% 本 公 司 工 程 总 承 包 20.58% 24.83% 19.32% 20.95% 数 据 来 源 :Wind 资 讯 公 司 报 告 期 年 度 报 告 ; 惠 生 工 程 未 单 独 披 露 工 程 总 承 包 业 务 毛 利 率 ; 同 行 业 公 司 为 2015 年 1-6 月 数 据 同 行 业 公 司 毛 利 率 水 平 的 差 异 主 要 受 其 所 服 务 的 业 务 规 模 业 务 细 分 领 域 专 业 技 术 方 向 等 因 素 影 响, 因 此, 同 行 业 内 的 不 同 公 司 之 间 的 毛 利 率 难 以 简 单 直 接 对 比 公 司 与 三 维 工 程 业 务 规 模 接 近, 资 质 等 级 相 同, 主 营 业 务 服 务 领 域 均 多 集 中 于 石 油 化 工 煤 化 工 行 业, 主 要 特 征 和 优 势 体 现 在 其 专 业 性 上 与 三 维 工 程 在 硫 磺 回 收 领 域 市 场 占 有 率 第 一 的 行 业 地 位 相 类 似, 公 司 凭 借 专 业 门 槛 较 高 的 聚 酰 胺 产 品 链 ( 环 己 酮 己 内 酰 胺 尼 龙 6) 的 工 程 设 计 能 力 和 工 程 实 施 质 量, 具 有 较 强 的 市 场 竞 争 力, 因 此 在 特 定 业 务 领 域 内 公 司 与 三 维 工 程 议 价 能 力 相 对 较 高, 使 得 公 司 与 三 维 工 程 毛 利 率 均 位 于 行 业 前 列 水 平 中 国 化 学 中 石 化 炼 化 工 程 东 华 科 技 为 央 企 直 属 的 大 型 综 合 设 计 单 位, 具 备 工 程 设 计 综 合 甲 级 资 质, 业 务 规 模 均 较 大, 业 务 覆 盖 领 域 较 广, 不 具 可 比 性 8 发 行 人 针 对 该 项 目 的 主 要 设 计 团 队 情 况 公 司 为 潞 宝 项 目 配 备 了 较 强 的 设 计 团 队 和 技 术 团 队, 项 目 技 术 负 责 人 项 目 设 计 经 理 项 目 主 要 专 业 的 负 责 人 和 主 体 工 艺 装 置 的 负 责 人 均 具 有 20 多 年 的 工 程 设 计 经 验, 设 计 团 队 人 数 达 180 人 项 目 技 术 负 责 人 刘 国 强, 主 持 和 参 与 了 公 司 承 担 己 内 酰 胺 项 目 的 所 有 技 术 开 发, 曾 担 任 巴 陵 石 化 己 内 酰 胺 20 万 吨 / 年 改 扩 建 项 目 设 计 经 理 巴 陵 石 化 己 内 酰 胺 30 万 吨 / 年 改 扩 建 项 目 技 术 负 责 人 浙 江 恒 逸 20 万 吨 / 年 己 内 酰 胺 项 目 技 术 负 责 人

239 设 计 经 理 罗 邵 伟, 参 与 了 巴 陵 石 化 己 内 酰 胺 20 万 吨 / 年 改 扩 建 项 目 设 计 石 家 庄 化 纤 公 司 己 内 酰 胺 装 置 16 万 吨 / 年 改 造 项 目 的 技 术 攻 关 和 工 程 设 计 工 作 主 要 专 业 负 责 人 和 装 置 负 责 人 及 设 计 人 员 均 参 与 了 浙 江 恒 逸 20 万 吨 / 年 己 内 酰 胺 项 目 的 设 计 9 发 行 人 具 备 针 对 该 项 目 的 设 计 及 总 承 包 能 力 (1) 发 行 人 具 备 工 程 设 计 和 工 程 总 承 包 资 质 目 前, 发 行 人 拥 有 化 工 石 化 医 药 全 行 业 甲 级 以 及 轻 纺 行 业 ( 化 纤 工 程 化 纤 原 料 工 程 ) 专 业 甲 级 建 筑 行 业 ( 建 筑 工 程 ) 甲 级 资 质 等, 可 从 事 工 程 设 计 和 相 应 的 工 程 总 承 包 业 务 (2) 工 程 设 计 是 工 程 总 承 包 的 核 心 和 龙 头 以 设 计 为 龙 头 的 工 程 总 承 包 是 国 际 通 行 惯 例, 好 处 是 通 过 设 计 优 化 和 工 序 交 叉 降 低 工 程 项 目 成 本 缩 短 工 期, 保 障 项 目 质 量, 是 当 前 行 业 发 展 的 方 向 (3) 发 行 人 具 备 丰 富 的 工 程 设 计 经 验 和 强 大 的 技 术 优 势 百 利 科 技 在 合 成 纤 维 的 聚 酰 胺 产 品 链 工 程 设 计 领 域 具 有 领 先 的 技 术 优 势 和 丰 富 的 工 程 经 验, 自 上 世 纪 90 年 代, 公 司 就 参 与 了 巴 陵 石 化 石 家 庄 化 纤 尼 龙 6 单 体 ( 己 内 酰 胺 ) 装 置 的 历 次 改 扩 建 设 计, 分 别 从 5 万 吨 / 年 改 扩 建 为 30 万 吨 / 年 20 万 吨 / 年 的 生 产 能 力 百 利 科 技 在 尼 龙 6 单 体 ( 己 内 酰 胺 ) 的 工 程 设 计 能 力 和 经 验 是 丰 富 和 领 先 的, 是 同 时 掌 握 甲 苯 法 磷 酸 羟 胺 法 (HPO) 和 氨 肟 化 法 (HAO) 生 产 己 内 酰 胺 工 程 设 计 技 术 并 具 有 丰 富 工 程 业 绩 的 工 程 公 司, 全 程 参 与 氨 肟 化 法 生 产 己 内 酰 胺 中 试 研 发 工 程 放 大 和 工 艺 攻 关 公 司 参 与 完 成 的 环 己 酮 氨 肟 化 路 线 己 内 酰 胺 生 产 工 艺 成 套 技 术 获 得 国 家 科 学 技 术 进 步 二 等 奖 公 司 承 担 了 国 内 规 模 最 大 的 己 内 酰 胺 装 置 全 厂 性 工 程 设 计 任 务 ( 浙 江 恒 逸 20 万 吨 / 年 己 内 酰 胺 项 目 ), 并 已 于 2012 年 5 月 一 次 投 产 成 功 并 产 出 优 级 品 截 至 目 前, 公 司 通 过 内 部 培 养 和 外 部 引 进 已 组 建 了 近 百 人 的 拥 有 20 年 以 上 项 目 管 理 经 验 的 设 计 经 理 和 122 人 的 工 程 总 承 包 业 务 的 专 业 团 队 公 司 成 立 以 来, 已 成 功 承 接 了 多 个 工 程 总 承 包 项 目, 具 备 丰 富 的 项 目 建 设 和

240 管 理 经 验, 因 此, 完 全 具 备 了 承 接 潞 宝 项 目 的 能 力 10 设 计 业 务 中 设 计 分 包 情 况 公 司 仅 将 设 计 业 务 中 少 部 分 利 润 率 较 低 的 进 行 了 分 包, 设 计 分 包 金 额 占 该 项 目 设 计 合 同 金 额 的 比 例 为 3.10%, 具 体 情 况 如 下 : 分 包 商 名 称 上 海 奕 臻 化 工 工 程 技 术 有 限 公 司 中 化 化 工 科 学 技 术 研 究 总 院 分 包 服 务 内 容 粗 苯 精 制 装 置 中 部 分 技 术 服 务 粗 苯 精 制 装 置 中 部 分 工 程 设 计 分 包 金 额 ( 万 元 ) 分 包 服 务 性 质 利 润 率 较 低 利 润 率 较 低 11 发 行 人 具 备 设 计 监 制 相 关 专 业 设 备 和 定 制 设 备 的 能 力 潞 宝 项 目 的 专 业 设 备 和 定 制 设 备 主 要 为 压 力 容 器, 发 行 人 具 备 设 计 监 制 相 关 专 业 设 备 和 定 制 设 备 的 能 力 本 项 目 所 有 设 计 人 员 都 从 事 过 多 套 己 内 酰 胺 项 目 的 设 计 工 作, 相 关 专 业 设 备 和 定 制 设 备 均 为 有 资 质 有 业 绩 的 厂 家 生 产 制 造, 国 家 有 完 善 的 制 造 监 管 制 度 和 法 规, 能 够 确 保 相 关 专 业 设 备 和 定 制 设 备 的 质 量 (1) 公 司 拥 有 特 种 设 备 许 可 资 质 及 专 业 人 员 公 司 除 拥 有 工 程 咨 询 设 计 资 质 和 对 外 工 程 承 包 资 质 外, 还 具 有 国 家 质 监 总 局 颁 发 的 A1,A2,A3 级 压 力 容 器 设 计 许 可 资 质, 涵 盖 I,II,III 类 压 力 容 器 的 设 计 目 前 公 司 压 力 容 器 设 计 人 员 45 人, 其 中 14 人 具 有 国 家 质 检 总 局 颁 发 的 压 力 容 器 设 计 审 批 人 员 资 质 (2) 主 要 控 制 措 施 公 司 选 择 供 应 商 时, 对 其 装 备 水 平 技 术 水 平 公 司 与 人 员 资 质 和 质 量 控 制 体 系 进 行 审 查 ; 通 过 招 标 确 定 供 应 商 后, 安 排 专 业 人 员 进 行 非 标 设 备 交 底 对 供 应 商 的 加 工 工 艺 方 法 与 相 关 图 纸 进 行 确 认, 对 采 用 材 料 品 牌 与 质 量 检 查 ; 在 设 备 制 造 过 程 中, 派 专 业 人 员 到 设 备 供 应 商 现 场 检 查 与 监 造 ; 设 备 运 至 现 场, 由 专 业 人 员 组 织 对 设 备 进 行 检 验 与 验 收 ; 项 目 投 用, 对 设 备 的 性 能 进 行 最 终 考 核 12 潞 宝 项 目 工 程 总 承 包 合 同 对 支 付 进 度 款 的 约 定

241 潞 宝 项 目 工 程 总 承 包 合 同 对 支 付 工 程 进 度 款 的 约 定 如 下 : (1) 工 程 设 计 费 支 付 的 期 限 和 比 例 为 : 本 合 同 生 效 后 10 天 内, 发 包 人 向 承 包 人 支 付 30% 的 工 程 设 计 费 作 为 预 付 款 ; 工 程 中 交 并 完 成 终 版 竣 工 图 后 14 天 内, 发 包 人 向 承 包 人 支 付 65% 的 工 程 设 计 费 ; 余 款 5% 从 保 修 期 起, 发 包 人 在 一 年 后 14 天 内 付 清 (2) 工 程 预 付 款 的 比 例 为 ( 合 同 价 款 减 工 程 设 计 款 )5%: 金 额 为 人 民 币 10,860 万 元 ; (3) 预 付 款 抵 扣 比 例 为 每 月 按 预 付 款 总 额 的 5% 扣 减 ; (4) 设 备 订 货 加 工 款 项 的 支 付 约 定 为 : 设 备 订 货 时, 发 包 人 向 承 包 人 支 付 预 付 款 30%; 工 厂 设 备 检 验 合 格 准 备 起 运 时, 发 包 人 向 承 包 人 付 款 至 60%; 在 设 备 ( 含 备 品 备 件 ) 材 料 运 抵 现 场 并 检 验 合 格 后 90 天 内, 发 包 人 向 承 包 人 支 付 到 设 备 材 料 价 款 的 90%; 余 款 在 保 修 期 满 经 双 方 共 同 验 收 合 格 后 14 天 内 支 付 (5) 施 工 安 装 分 包 款 的 支 付 约 定 为 : 工 程 进 度 款 为 每 月 根 据 工 程 计 量 的 结 果, 由 承 包 人 向 发 包 人 提 出 工 程 进 度 款 支 付 申 请, 收 到 申 请 14 天 内, 发 包 人 按 不 低 于 当 期 结 算 价 款 的 60%, 不 高 于 当 期 结 算 价 款 的 90% 向 承 包 人 支 付 工 程 施 工 进 度 款 13 业 主 资 金 安 排 及 支 付 情 况 2012 年 6 月 至 2013 年 10 月, 业 主 依 据 合 同 约 定 累 计 向 公 司 支 付 亿 元 工 程 总 承 包 预 付 款 及 进 度 款 2013 年 11 月 至 2014 年 8 月, 业 主 受 民 生 金 融 租 赁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后 续 资 金 未 能 到 位 的 影 响, 未 能 及 时 支 付 进 度 款 此 后, 业 主 开 始 通 过 其 他 渠 道 筹 集 资 金, 按 后 续 的 约 定 支 付 项 目 进 度 款 截 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 潞 宝 兴 海 已 累 计 向 公 司 支 付 工 程 进 度 款 103, 万 元 从 总 体 情 况 看, 业 主 付 款 基 本 符 合 合 同 约 定 14 发 行 人 应 收 账 款 的 逾 期 情 况, 是 否 存 在 放 宽 信 用 政 策 的 情 形 报 告 期 各 期 末, 潞 宝 项 目 应 收 账 款 情 况 如 下 :

242 单 位 : 万 元 日 期 累 计 结 算 累 计 收 款 期 末 应 收 账 金 额 金 额 款 余 额 备 注 , , 预 收 款 项 , , , 账 龄 为 1 年 以 内 账 龄 为 1 年 以 内 的 47, 万 元, , , , 至 2 年 的 5, 万 元 ( 已 于 2015 年 上 半 年 收 回 ) , , , 账 龄 为 1 年 以 内 的 43, 万 元, 1 至 2 年 的 万 元 ( 已 于 2015 年 第 四 季 度 收 回 ) , , , 账 龄 为 1 年 以 内 为 了 更 好 进 行 应 收 账 款 管 理 保 证 公 司 应 收 账 款 的 安 全 提 高 整 体 运 营 效 率, 2015 年 公 司 一 方 面 加 强 应 收 账 款 催 收, 另 一 方 面 严 格 控 制 项 目 进 度 截 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 当 年 收 到 潞 宝 项 目 回 款 合 计 35, 万 元, 应 收 账 款 余 额 为 41, 万 元, 较 2014 年 12 月 31 日 的 52, 万 元 减 少 了 10, 万 元 ; 发 行 人 潞 宝 项 目 的 应 收 账 款 账 龄 均 在 1 年 以 内 报 告 期 内, 发 行 人 不 存 在 放 宽 信 用 政 策 的 情 形 为 更 好 进 行 应 收 账 款 管 理 保 证 公 司 应 收 账 款 的 安 全 提 高 公 司 整 体 运 营 效 率, 公 司 严 格 按 照 应 收 账 款 管 理 制 度 等 相 关 规 定, 强 化 了 对 应 收 账 款 的 监 控 催 收 回 款, 持 续 跟 踪 客 户 的 经 营 情 况 和 信 用 状 况, 以 将 应 收 账 款 回 收 的 风 险 降 到 最 低 15 坏 账 准 备 计 提 是 否 充 分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未 发 生 过 坏 账 损 失, 公 司 适 用 一 致 的 坏 账 准 备 确 认 标 准 和 计 提 方 法, 对 不 同 账 龄 的 应 收 账 款 按 照 相 应 比 例 计 提 了 坏 账 准 备 潞 宝 项 目 依 托 潞 宝 集 团 在 煤 焦 产 品 粗 加 工 方 面 得 天 独 厚 的 原 材 料 优 势, 相 较 同 行 业 具 有 显 著 的 成 本 比 较 优 势, 项 目 经 济 效 益 较 好, 是 实 现 潞 宝 集 团 转 型 发 展 的 核 心 项 目 报 告 期 内, 业 主 总 体 能 够 按 照 合 同 要 求 支 付 工 程 价 款, 项 目 建 设 持 续 进 行, 合 同 执 行 情 况 较 好 潞 宝 项 目 已 经 中 交 并 投 产 的 装 置 已 经 开 始 产 生 效 益 创 造 了 较 好 的 现 金 流 入,2014 年 潞 宝 兴 海 实 现 销 售 收 入 1.12 亿 元 经 单 独 测 试, 发 行 人 应 收 潞 宝 兴 海 款 项 未 发 生 减 值, 将 该 笔 应 收 款 项 计 入 按 信 用 风 险 特 征 组

243 合 计 提 坏 账 准 备 的 应 收 款 项, 在 该 组 合 中, 采 用 账 龄 分 析 法 计 提 了 坏 账 准 备 另 外, 潞 宝 集 团 已 为 公 司 对 潞 宝 兴 海 的 应 收 账 款 提 供 了 担 保, 应 收 账 款 不 能 收 回 风 险 较 低 综 上, 发 行 人 潞 宝 项 目 应 收 账 款 坏 账 准 备 计 提 较 充 分 五 发 行 人 的 主 要 经 营 性 固 定 资 产 和 无 形 资 产 ( 一 ) 固 定 资 产 1 发 行 人 拥 有 的 固 定 资 产 截 至 2015 年 9 月 30 日, 公 司 固 定 资 产 分 类 情 况 如 下 : 类 别 原 值 ( 万 元 ) 净 值 ( 万 元 ) 综 合 成 新 率 房 屋 及 建 筑 物 6, , % 交 通 设 备 % 电 子 设 备 % 办 公 设 备 及 其 他 % 合 计 8, , % 本 公 司 固 定 资 产 总 体 成 新 率 为 62.04%, 目 前 使 用 状 态 良 好 截 至 本 招 股 意 向 书 签 署 日, 公 司 及 武 炼 工 程 共 计 拥 有 房 屋 产 权 证 7 份, 具 体 情 况 如 下 : 序 号 房 屋 座 落 建 筑 面 积 (m2) 房 产 证 号 发 证 日 期 所 有 权 人 是 否 抵 押 1 岳 阳 楼 区 望 岳 路 办 事 处 鹰 山 社 区 1, 岳 房 权 证 岳 阳 楼 区 字 第 号 百 利 科 技 是 2 岳 阳 楼 区 望 岳 路 办 事 处 鹰 山 社 区 岳 房 权 证 岳 阳 楼 区 字 第 号 百 利 科 技 是 3 岳 阳 楼 区 望 岳 路 办 事 处 鹰 山 社 区 1, 岳 房 权 证 岳 阳 楼 区 字 第 号 百 利 科 技 是 4 岳 阳 楼 区 望 岳 路 办 事 处 鹰 山 社 区 3, 岳 房 权 证 岳 阳 楼 区 字 第 号 百 利 科 技 是 5 青 山 区 长 青 路 1-5 层 武 房 权 证 青 字 第 号 武 炼 工 程 否 6 青 山 区 石 化 生 活 1, 武 房 权 证 青 字 第 武 炼 工 程 否

244 序 号 房 屋 座 落 建 筑 面 积 (m2) 房 产 证 号 发 证 日 期 所 有 权 人 是 否 抵 押 区 A7( 设 计 院 号 栋 ) 东 湖 新 技 术 开 发 7 区 光 谷 大 道 77 号 金 融 后 台 服 务 中 心 期 A2 栋 10, 武 房 权 证 湖 字 第 号 武 炼 工 程 是 1-5 层 01 室 纷 公 司 及 武 炼 工 程 已 取 得 完 备 的 权 属 证 书, 该 等 房 产 不 存 在 产 权 纠 纷 或 潜 在 纠 2 房 屋 租 赁 合 同 (1) 截 至 本 招 股 意 向 书 签 署 日, 公 司 租 赁 房 屋 的 情 况 如 下 : 序 号 租 赁 人 出 租 人 房 屋 产 权 证 号 租 赁 期 限 租 赁 面 积 (m2) 租 赁 金 额 ( 万 元 / 年 ) 1 发 行 人 巴 陵 石 化 2 成 都 分 公 司 杨 瑜 3 成 都 分 公 司 张 正 玉 4 上 海 由 由 上 海 分 置 业 有 限 公 司 公 司 岳 房 权 证 岳 阳 楼 区 至 字 第 号 成 房 权 证 监 证 字 第 至 号 成 房 权 证 监 证 字 第 至 号 沪 房 地 浦 字 (2012) 至 第 号 , (2) 公 司 出 租 房 屋 情 况 如 下 : 序 号 租 赁 人 出 租 人 房 屋 产 权 证 号 租 赁 期 限 租 赁 面 积 (m2) 租 赁 金 额 1 深 圳 市 分 期 乐 网 络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武 炼 工 程 武 房 权 证 湖 字 第 号 至 , 万 元 / 年 第 1 2 年 2 大 博 ( 武 汉 )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武 炼 工 程 武 房 权 证 湖 字 第 号 至 , 万 元 / 年 ; 第 3 年 万 元

245 ( 二 ) 无 形 资 产 截 至 2015 年 9 月 30 日, 公 司 无 形 资 产 分 类 情 况 如 下 : 类 别 原 值 ( 万 元 ) 累 计 摊 销 ( 万 元 ) 净 值 ( 万 元 ) 取 得 方 式 土 地 使 用 权 购 买 软 件 1, 购 买 专 利 独 占 许 可 客 户 资 源 合 计 2, , 土 地 使 用 权 截 至 本 招 股 意 向 书 签 署 日, 公 司 及 武 炼 工 程 共 计 拥 有 土 地 使 用 权 证 4 份, 具 体 情 况 如 下 : 序 使 用 权 面 积 座 落 号 (m2) 1 岳 阳 市 枫 桥 湖 路 6, 岳 阳 市 鹰 山 社 区 96 栋 武 汉 市 青 山 区 石 化 生 活 区 A7( 设 计 院 ) 2, 东 湖 新 技 术 开 发 区 光 谷 4 大 道 77 号 金 融 后 台 服 务 中 心 期 A2 栋 1-5 1, 层 01 室 证 书 编 号 岳 市 国 (2012) 第 号 岳 市 国 (2012) 第 S4534 号 青 国 用 (2012) 第 003 号 武 新 国 用 ( 商 2012) 第 号 土 地 用 途 终 止 日 期 取 得 方 式 工 业 用 地 出 让 工 业 用 地 出 让 科 教 用 地 出 让 工 业 用 地 出 让 2 专 利

246 (1) 截 至 本 招 股 意 向 书 签 署 日, 公 司 已 取 得 的 专 利 情 况 如 下 : 序 号 专 利 申 请 名 称 类 型 专 利 号 授 权 公 告 日 有 效 期 专 利 权 人 取 得 方 式 1 带 反 冲 洗 的 新 型 稠 厚 器 实 用 新 型 ZL 发 行 人 2 一 种 合 成 橡 胶 生 产 过 程 溶 剂 精 制 工 艺 发 明 ZL 发 行 人 3 多 点 堆 取 料 机 实 用 新 型 ZL 发 行 人 4 一 种 回 收 己 二 酸 生 产 废 液 中 二 元 酸 工 艺 发 明 ZL 发 行 人 5 中 国 海 洋 石 油 总 公 一 种 分 离 提 纯 环 氧 丙 烷 与 甲 发 明 ZL 司 中 海 石 油 化 学 股 醇 的 方 法 份 有 限 公 司 发 行 人 6 一 种 己 内 酰 胺 生 产 过 程 中 萃 取 剂 回 收 精 制 工 艺 发 明 ZL 发 行 人 7 一 种 四 效 顺 流 蒸 馏 己 内 酰 胺 水 溶 液 装 置 实 用 新 型 ZL 发 行 人 8 一 种 离 子 交 换 树 脂 装 置 实 用 新 型 ZL 发 行 人 9 一 种 己 二 酸 回 收 结 晶 器 实 用 新 型 ZL 发 行 人 10 一 种 己 内 酰 胺 装 置 中 废 液 蒸 发 浓 缩 的 装 置 实 用 新 型 ZL 发 行 人 11 一 种 机 械 蒸 汽 再 压 缩 与 多 效 蒸 发 相 组 合 用 于 己 内 酰 胺 水 实 用 新 型 ZL 发 行 人 自 主 研 发 并 申 请 取 得 自 主 研 发 并 申 请 取 得 自 主 研 发 并 申 请 取 得 自 主 研 发 并 申 请 取 得 自 主 研 发 并 申 请 取 得 自 主 研 发 并 申 请 取 得 自 主 研 发 并 申 请 取 得 自 主 研 发 并 申 请 取 得 自 主 研 发 并 申 请 取 得 自 主 研 发 并 申 请 取 得 自 主 研 发 并 申 请 取 得

247 序 号 专 利 申 请 名 称 类 型 专 利 号 授 权 公 告 日 有 效 期 专 利 权 人 取 得 方 式 溶 液 浓 缩 的 装 置 12 一 种 丁 烯 氧 化 脱 氢 制 丁 二 烯 反 应 生 成 气 处 理 工 艺 方 法 发 明 ZL X 发 行 人 13 一 种 环 己 酮 精 制 过 程 中 提 高 醇 酮 组 分 收 率 的 装 置 实 用 新 型 ZL 发 行 人 一 种 采 用 萃 取 法 处 理 环 己 酮 14 氨 肟 化 装 置 中 含 酮 废 水 的 方 发 明 ZL 发 行 人 法 15 一 种 酮 的 肟 化 方 法 发 明 ZL 发 行 人 16 环 己 烯 法 制 环 己 酮 生 产 过 程 中 环 己 醇 分 离 装 置 实 用 新 型 ZL 发 行 人 17 一 种 环 己 醇 精 馏 的 方 法 发 明 ZL 发 行 人 18 一 种 MTO 反 应 气 中 冷 分 离 装 置 实 用 新 型 ZL 发 行 人 19 丁 烯 氧 化 脱 氢 制 丁 二 烯 废 水 循 环 利 用 的 工 艺 方 法 发 明 ZL 发 行 人 20 一 种 蒽 醌 法 生 产 双 氧 水 的 过 氧 化 装 置 实 用 新 型 ZL 发 行 人 21 一 种 合 成 橡 胶 生 产 过 程 中 溶 剂 精 制 装 置 实 用 新 型 ZL 发 行 人 22 一 种 己 内 酰 胺 生 产 过 程 中 降 低 产 品 杂 质 含 量 的 精 制 装 置 实 用 新 型 ZL 发 行 人 自 主 研 发 并 申 请 取 得 自 主 研 发 并 申 请 取 得 自 主 研 发 并 申 请 取 得 自 主 研 发 并 申 请 取 得 自 主 研 发 并 申 请 取 得 自 主 研 发 并 申 请 取 得 自 主 研 发 并 申 请 取 得 自 主 研 发 并 申 请 取 得 自 主 研 发 并 申 请 取 得 自 主 研 发 并 申 请 取 得 自 主 研 发 并 申 请 取 得

248 序 号 专 利 申 请 名 称 类 型 专 利 号 授 权 公 告 日 有 效 期 专 利 权 人 取 得 方 式 23 采 用 分 壁 精 馏 塔 分 离 苯 或 分 离 环 己 烯 的 装 置 实 用 新 型 ZL 发 行 人 24 一 种 带 旋 流 板 的 升 膜 式 蒸 发 器 发 明 ZL 发 行 人 25 一 种 苯 乙 烯 嵌 段 共 聚 物 加 氢 尾 气 回 收 装 置 实 用 新 型 ZL 发 行 人 26 环 己 烯 法 制 环 己 酮 生 产 过 程 中 环 己 醇 分 离 的 工 艺 方 法 发 明 ZL 发 行 人 27 一 种 浆 态 床 反 应 器 实 用 新 型 ZL 发 行 人 28 浆 态 床 反 应 器 实 用 新 型 ZL 发 行 人 自 主 研 发 并 申 请 取 得 自 主 研 发 并 申 请 取 得 自 主 研 发 并 申 请 取 得 自 主 研 发 并 申 请 取 得 自 主 研 发 并 申 请 取 得 自 主 研 发 并 申 请 取 得 注 :* 该 发 明 专 利 由 公 司 与 中 国 海 洋 石 油 总 公 司 中 海 石 油 化 学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共 同 申 请 发 行 人 已 出 具 承 诺, 上 述 发 行 人 自 主 研 发 并 申 请 取 得 的 专 利 均 属 于 职 务 发 明, 不 存 在 侵 害 第 三 方 权 益, 也 不 存 在 任 何 纠 纷

249 (2) 专 利 权 实 施 许 可 除 上 述 发 行 人 自 主 研 发 并 申 请 取 得 的 专 利 外, 发 行 人 还 通 过 实 施 许 可 的 方 式 取 得 了 以 下 两 项 专 利 : 2011 年 12 月 发 行 人 与 湘 潭 大 学 签 订 了 关 于 一 种 环 己 酮 肟 液 相 重 排 制 取 己 内 酰 胺 的 方 法 发 明 专 利 ( 专 利 号 :ZL , 专 利 权 人 : 湘 潭 大 学, 有 效 期 至 2028 年 3 月 13 日 ) 的 专 利 实 施 许 可 合 同, 合 同 有 效 期 为 2011 年 12 月 19 日 至 2016 年 12 月 18 日, 并 于 2011 年 12 月 取 得 国 家 知 识 产 权 局 专 利 实 施 许 可 合 同 备 案 证 明, 备 案 号 为 年 8 月 发 行 人 与 辽 宁 石 油 化 工 大 学 签 订 了 关 于 一 种 柴 油 氧 化 脱 硫 的 方 法 发 明 专 利 ( 专 利 号 :ZL , 专 利 权 人 : 辽 宁 石 油 化 工 大 学, 有 效 期 至 2028 年 9 月 22 日 ) 的 专 利 实 施 许 可 合 同, 合 同 有 效 期 为 2012 年 8 月 1 日 至 2022 年 7 月 31 日, 并 2012 年 10 月 取 得 国 家 知 识 产 权 局 专 利 实 施 许 可 合 同 备 案 证 明, 备 案 号 为 截 至 本 招 股 意 向 书 签 署 日, 上 述 两 项 合 同 均 在 正 常 履 行 中 两 项 专 利 许 可 均 按 法 律 程 序 签 订 了 专 利 实 施 许 可 合 同, 两 项 专 利 许 可 均 为 独 占 许 可 ; 另 外, 湘 潭 大 学 与 辽 宁 石 油 化 工 大 学 均 针 对 上 述 专 利 许 可 出 具 了 相 关 承 诺, 两 项 实 施 许 可 的 专 利 均 属 于 职 务 发 明, 不 存 在 侵 害 第 三 方 权 益, 也 不 存 在 任 何 纠 纷 3 专 有 技 术 序 号 专 有 技 术 名 称 技 术 来 源 所 处 阶 段 技 术 水 平 1 环 己 烷 氧 化 制 环 己 酮 设 计 技 术 自 主 研 发 成 熟 期 国 内 领 先 2 蒽 醌 法 双 氧 水 安 全 工 程 技 术 自 主 研 发 成 熟 期 国 内 先 进 3 食 品 级 双 氧 水 安 全 工 程 技 术 自 主 研 发 成 熟 期 国 内 先 进 4 节 能 型 溶 剂 苯 回 收 设 计 技 术 自 主 研 发 成 熟 期 国 内 领 先 6 高 品 质 己 二 酸 设 计 技 术 自 主 研 发 成 熟 期 国 内 先 进 7 连 续 法 二 元 酸 回 收 设 计 技 术 自 主 研 发 成 熟 期 国 内 先 进 8 中 和 结 晶 法 硫 铵 设 计 技 术 自 主 研 发 成 熟 期 国 际 先 进 9 尼 龙 6 聚 合 工 程 设 计 技 术 自 主 研 发 成 熟 期 国 内 先 进

250 10 节 能 型 溶 剂 回 收 设 计 技 术 自 主 研 发 成 熟 期 国 内 领 先 11 溶 聚 丁 苯 橡 胶 工 程 设 计 技 术 自 主 研 发 成 熟 期 国 内 领 先 12 改 进 型 顺 丁 橡 胶 工 程 设 计 技 术 自 主 研 发 成 熟 期 国 内 先 进 13 异 戊 橡 胶 工 程 设 计 技 术 自 主 研 发 成 熟 期 国 际 先 进 14 烟 气 中 二 氧 化 硫 脱 除 技 术 自 主 研 发 成 熟 期 国 内 先 进 4 商 标 截 至 本 招 股 意 向 书 签 署 日, 公 司 已 取 得 两 项 商 标 注 册 许 可 序 号 商 标 注 册 号 注 册 有 效 期 限 类 别 年 6 月 14 日 至 2023 年 6 月 13 日 2014 年 2 月 14 日 至 2024 年 2 月 14 日 六 发 行 人 拥 有 的 资 质 情 况 序 号 名 称 资 质 主 体 资 质 类 型 证 书 编 号 发 证 机 关 1 工 程 设 计 资 质 证 书 百 利 科 技 化 工 石 化 医 药 行 业 甲 级 轻 纺 行 业 ( 化 纤 工 程 化 纤 原 料 工 程 ) 专 业 甲 级 建 筑 行 业 ( 建 筑 工 程 ) 甲 级 A 建 设 部 2 工 程 设 计 资 质 证 书 百 利 科 技 石 油 天 然 气 ( 海 洋 石 油 ) 行 业 ( 气 田 地 面 管 道 输 送 ) 专 业 乙 级 ; 市 政 行 业 ( 城 镇 燃 气 工 程 ) 专 业 乙 级 ; 环 境 工 程 ( 水 污 染 防 治 工 程 ) 专 项 乙 级 A 湖 南 省 住 房 和 城 乡 建 设 厅 工 程 咨 3 询 单 位 资 格 证 百 利 科 技 石 化 化 工 化 纤 建 筑 甲 级 工 咨 甲 国 家 发 改 委 书 工 程 咨 4 询 单 位 资 格 证 百 利 科 技 石 化 化 工 市 政 公 用 工 程 ( 燃 气 热 力 ) 医 药 纺 织 丙 级 工 咨 丙 国 家 发 改 委 书

251 5 特 种 设 备 设 计 许 可 证 百 利 科 技 A1 A2 A3 特 种 设 备 设 计 许 可 证 ( 压 力 容 器 ) TS 国 家 质 量 监 督 检 验 检 疫 总 局 6 特 种 设 备 设 计 许 可 证 百 利 科 技 GA1(1) GA2 GB1 GB2 GC1(1)(2)(3) GC2 GC3 GD1 GD2 特 种 设 备 设 计 许 可 证 ( 压 力 管 道 ) TS 国 家 质 量 监 督 检 验 检 疫 总 局 对 外 工 7 程 承 包 资 格 证 百 利 科 技 对 外 工 程 承 包 湖 南 省 商 务 厅 书 8 工 程 设 计 资 质 证 书 武 炼 工 程 化 工 石 化 医 药 行 业 ( 炼 油 工 程 石 油 及 化 工 产 品 储 运 ) 专 业 甲 级 A 建 设 部 9 工 程 设 计 资 质 证 书 武 炼 工 程 化 工 石 化 医 药 行 业 ( 化 工 工 程 ) 专 业 乙 级 ; 建 筑 行 业 ( 建 筑 工 程 ) 丙 级 A 湖 北 省 建 设 厅 工 程 咨 10 询 单 位 资 格 证 武 炼 工 程 石 化 化 工 工 程 甲 级 工 咨 甲 国 家 发 改 委 书 工 程 咨 11 询 单 位 资 格 证 武 炼 工 程 石 化 化 工 建 筑 丙 级 工 咨 丙 国 家 发 改 委 书 12 特 种 设 备 设 计 许 可 证 武 炼 工 程 A1 A2 A3 特 种 设 备 设 计 许 可 证 ( 压 力 容 器 ) TS 国 家 质 量 监 督 检 验 检 疫 总 局 13 特 种 设 备 设 计 许 可 证 武 炼 工 程 GA2 GB1 GB2 GC1(1)(2)(3) GC2 GC3 GD1 GD2 特 种 设 备 设 计 许 可 证 ( 压 力 管 道 ) TS 国 家 质 量 监 督 检 验 检 疫 总 局 对 外 工 14 程 承 包 资 格 证 武 炼 工 程 对 外 工 程 承 包 湖 北 省 商 务 厅 书

252 七 发 行 人 技 术 情 况 公 司 主 要 为 石 油 化 工 工 程 建 设 项 目 提 供 工 程 咨 询 设 计 和 工 程 总 承 包 服 务 石 油 化 工 行 业 的 生 产 技 术 从 实 验 室 走 向 应 用 一 般 需 要 经 历 实 验 室 小 试 中 试 工 艺 包 开 发 工 程 应 用 本 公 司 技 术 先 进 性 体 现 在 可 以 通 过 自 身 的 工 程 化 能 力 使 得 生 产 工 艺 最 终 应 用 到 大 规 模 的 工 业 化 生 产 中, 从 而 起 到 了 实 验 室 与 工 业 化 应 用 之 间 的 桥 梁 公 司 还 充 分 发 挥 在 工 程 设 计 的 集 成 化 工 程 化 开 发 方 面 的 优 势, 对 装 置 的 工 艺 流 程 进 行 改 进 和 完 善, 从 而 达 到 提 高 产 品 性 能 节 能 降 耗 的 目 标 另 外, 得 益 于 多 年 积 累 的 工 程 设 计 技 术 优 势 工 程 实 施 经 验 和 工 程 化 能 力, 公 司 不 仅 可 以 结 合 业 主 自 身 条 件 向 其 推 荐 具 有 前 瞻 性 的 工 艺 技 术 方 案 并 提 供 后 续 的 工 程 服 务, 引 导 并 满 足 业 主 的 需 求 ; 还 通 过 自 身 的 技 术 创 新 和 研 究 开 发 活 动, 对 不 同 领 域 的 技 术 进 行 嫁 接 和 改 良, 不 断 拓 展 现 有 的 业 务 领 域 如 公 司 已 将 合 成 材 料 领 域 的 工 程 技 术 及 工 艺 技 术 改 进 及 再 开 发, 直 接 应 用 于 材 料 型 煤 化 工 领 域 ( 一 ) 主 要 产 品 技 术 及 所 处 阶 段 1 合 成 纤 维 公 司 是 国 内 最 早 承 担 过 聚 酰 胺 产 品 链 装 置 设 计 的 工 程 公 司 之 一,40 余 年 来 一 直 致 力 于 该 产 品 链 工 程 咨 询 设 计 与 技 术 开 发, 具 备 承 担 聚 酰 胺 产 品 链 所 有 装 置 工 程 总 承 包 业 务 的 能 力 作 为 聚 酰 胺 产 品 链 的 主 要 原 材 料, 己 内 酰 胺 生 产 工 艺 复 杂, 技 术 难 度 高, 资 金 投 入 大 品 质 高 端 化 技 术 节 能 化 性 能 多 样 化 生 产 清 洁 化 是 己 内 酰 胺 生 产 领 域 的 发 展 方 向, 而 具 备 相 应 工 程 技 术 能 力 的 工 程 公 司 也 将 获 得 更 大 的 发 展 空 间 公 司 是 同 时 掌 握 甲 苯 法 磷 酸 羟 胺 法 (HPO) 和 氨 肟 化 法 (HAO) 生 产 己 内 酰 胺 工 程 设 计 技 术 并 具 有 工 程 业 绩 的 工 程 公 司, 也 是 唯 一 全 程 参 与 氨 肟 化 法 生 产 己 内 酰 胺 中 试 研 发 工 程 放 大 和 工 艺 攻 关 的 工 程 公 司 在 此 过 程 中, 公 司 还 形 成 了 一 系 列 降 低 投 资 节 能 环 保 的 工 程 设 计 技 术

253 公 司 还 是 国 内 第 一 家 实 现 己 内 酰 胺 聚 合 装 置 国 产 化 的 开 发 单 位 之 一, 公 司 设 计 的 聚 合 装 置 具 有 投 资 低 工 艺 合 理 自 动 化 程 度 高 的 优 势, 且 能 够 实 现 装 置 大 型 化 产 品 优 质 化 的 要 求, 其 生 产 的 聚 合 产 品 完 全 能 够 应 用 于 高 速 纺 丝 领 域 公 司 在 多 年 工 程 设 计 业 务 中, 不 断 摸 索 和 总 结 生 产 工 艺 的 诀 窍, 积 极 借 鉴 相 关 装 置 技 术, 不 断 优 化 工 程 装 置 公 司 采 取 技 术 升 级 和 挖 潜 改 造 相 结 合 的 手 段, 发 挥 工 程 设 计 的 集 成 化 工 程 化 开 发 的 优 势, 对 整 个 工 艺 流 程 进 行 改 进 和 完 善, 降 低 了 装 置 生 产 运 行 成 本, 提 高 了 产 品 质 量 和 性 能 2 合 成 橡 胶 我 国 合 成 橡 胶 工 业 是 在 自 主 创 新 和 技 术 引 进 的 基 础 上 起 步, 并 在 不 断 完 善 和 丰 富 过 程 中 发 展 壮 大 起 来 的 公 司 在 合 成 橡 胶 领 域 的 工 程 设 计 技 术 总 体 处 于 国 内 领 先 水 平 :(1) 掌 握 了 聚 合 核 心 工 艺 并 在 装 置 生 产 规 模 化 方 面 具 备 优 势 ;(2) 掌 握 了 多 种 橡 胶 生 产 工 艺 而 使 装 置 具 有 柔 性 化 生 产 能 力, 能 在 同 一 套 装 置 上 生 产 多 牌 号 产 品 ;(3) 掌 握 了 多 种 橡 胶 生 产 工 艺, 能 嫁 接 与 改 进 现 有 生 产 工 艺, 同 时 开 发 新 橡 胶 品 种 生 产 工 艺, 并 实 现 装 置 一 次 成 功 开 车 ;(4) 拥 有 先 进 的 凝 聚 节 能 技 术 多 效 与 单 塔 溶 剂 精 制 工 艺, 大 大 节 省 蒸 汽 消 耗, 降 低 了 生 产 成 本, 大 大 提 高 了 产 品 竞 争 力 与 国 内 其 他 从 事 合 成 橡 胶 工 程 设 计 的 工 程 公 司 相 比, 公 司 是 为 数 不 多 具 有 新 产 品 工 艺 技 术 开 发 经 验 涉 及 橡 胶 品 种 覆 盖 面 全 的 工 程 公 司 之 一, 在 市 场 潜 力 巨 大 的 异 戊 橡 胶 和 溶 聚 丁 苯 橡 胶 领 域 具 备 领 先 的 工 程 技 术 优 势 3 合 成 树 脂 公 司 参 与 国 内 最 早 的 环 氧 树 脂 装 置 的 引 进 与 工 程 设 计 工 作, 并 在 原 有 年 产 3,000 吨 规 模 的 基 础 上, 负 责 了 生 产 装 置 的 技 术 改 进 与 扩 能 改 造, 装 置 规 模 经 年 产 5,000 吨 10,000 吨 和 20,000 吨 扩 能 改 造 后, 公 司 又 进 一 步 采 用 国 产 技 术 设 计 了 国 内 年 产 50,000 吨 规 模 最 大 的 生 产 装 置 同 时, 公 司 负 责 设 计 的 环 氧 树 脂 装 置 还 实 现 了 产 品 从 基 础 树 脂 向 特 种 树 脂 升 级, 如 邻 甲 酚 醛 环 氧 树 脂 双 酚 A 酚 醛 环 氧 树 脂 功 能 性 粉 末 涂 料 专 用 环 氧 树 脂 和 水 性 环 氧 树 脂 等 特 种 环 氧 树 脂 尽 管 基 础 环 氧 树 脂 产 业 已 接 近 成 熟 期, 但 特 种 树 脂 仍 处 于 成 长 期, 其 产 品 可

254 被 广 泛 应 用 于 电 子 高 级 涂 料 和 风 力 发 电 等 领 域, 发 展 前 景 广 阔 公 司 掌 握 了 装 置 放 大 技 术 和 主 体 设 备 的 设 计 技 术, 设 计 的 装 置 具 有 多 功 能 化 工 程 投 资 少 等 优 势, 公 司 在 该 领 域 内 的 工 程 设 计 技 术 处 于 国 内 领 先 水 平 4 材 料 型 煤 化 工 针 对 煤 化 工 生 产 的 甲 醇 烯 烃 苯 等 产 品 的 市 场, 公 司 充 分 发 挥 在 合 成 纤 维 合 成 橡 胶 合 成 树 脂 三 大 合 成 材 料 领 域 领 先 的 设 计 技 术 水 平 和 丰 富 的 工 程 经 验, 多 年 来 一 直 致 力 于 煤 化 工 产 品 替 代 相 应 石 化 产 品 作 为 原 料 生 产 合 成 材 料 的 工 艺 技 术 以 及 工 程 技 术 的 研 究 与 开 发 在 煤 基 原 料 制 合 成 纤 维 领 域, 公 司 在 以 石 油 苯 为 原 料 的 聚 酰 胺 产 品 链 工 程 技 术 的 基 础 上, 结 合 煤 化 工 生 产 过 程 的 特 点, 解 决 了 焦 化 苯 杂 质 去 除 等 关 键 技 术 问 题, 使 得 以 焦 化 苯 替 代 石 油 苯 作 为 聚 酰 胺 产 品 链 的 主 要 原 料 的 规 模 化 生 产 技 术 得 以 实 现 在 煤 基 原 料 制 合 成 橡 胶 领 域, 针 对 煤 制 烯 烃 生 产 过 程 中 副 产 大 量 碳 四 的 特 点, 公 司 已 经 完 成 了 丁 烷 丁 烯 氧 化 脱 氢 制 丁 二 烯 前 期 的 技 术 研 究 与 开 发, 申 请 了 国 家 发 明 专 利 并 获 得 受 理, 正 在 进 行 工 程 化 开 发, 以 期 为 合 成 橡 胶 行 业 提 供 具 有 自 主 知 识 产 权 的 原 料 生 产 技 术 ; 另 外, 公 司 正 在 开 发 利 用 煤 制 烯 烃 生 产 中 副 产 的 丙 烯 乙 烯 资 源 生 产 国 内 紧 缺 的 乙 丙 橡 胶 高 端 产 品 的 生 产 技 术 在 煤 基 原 料 制 合 成 树 脂 领 域, 针 对 国 内 聚 甲 醛 生 产 牌 号 少 高 端 产 品 缺 乏 的 问 题, 公 司 正 在 进 行 利 用 煤 化 工 生 产 的 甲 醇 作 为 原 料 生 产 改 性 高 端 聚 甲 醛 产 品 的 节 能 型 生 产 技 术 的 研 究 与 开 发 工 作, 解 决 国 内 煤 制 甲 醇 产 能 过 剩 的 问 题 并 能 够 缓 解 国 内 高 端 聚 甲 醛 产 品 牌 号 供 应 紧 张 依 赖 进 口 的 局 面 5 油 气 加 工 储 运 随 着 环 保 要 求 提 高, 对 加 氢 脱 硫 的 技 术 也 相 应 提 高 与 增 加 炼 油 装 置 内 的 加 氢 装 置 主 要 用 于 脱 除 原 料 中 的 硫 氮 及 杂 质, 用 于 油 品 提 质 升 级, 具 有 较 大 发 展 前 景 ; 化 工 加 氢 用 于 烯 烃 饱 和 与 脱 除 硫 氮 等 杂 质 公 司 既 掌 握 了 液 相 加 氢 技 术, 也 掌 握 了 气 相 加 氢 技 术, 且 公 司 的 加 氢 技 术 具 有 热 能 利 用 回 收 合 理 操 作 压 力 与 操 作 温 度 高 加 氢 程 度 深 等 特 点

255 在 油 气 储 运 方 面, 技 术 本 身 属 于 成 熟 期, 工 程 设 计 已 经 比 较 成 熟 公 司 利 用 现 有 人 才 与 工 程 经 验, 涉 及 石 油 化 工 行 业 所 有 的 原 油 成 品 油 化 工 原 料 储 运, 以 及 天 然 气 输 送 与 储 存 领 域 近 年 来, 公 司 除 了 承 接 多 项 长 输 管 线 项 目 外, 还 完 成 了 多 个 大 型 罐 区 的 工 程 设 计 公 司 具 备 承 接 大 型 石 油 化 工 项 目 的 储 运 设 施 和 天 然 气 输 送 与 储 存 设 施 的 设 计 能 力 ( 二 ) 发 行 人 正 在 从 事 的 研 发 项 目 情 况 研 发 项 目 名 称 所 属 业 务 链 研 究 进 展 拟 达 到 的 目 标 催 化 剂 小 试 完 成, 第 一 版 PFD PID 完 成, 完 成 了 工 艺 丁 烯 氧 化 脱 氢 年 产 10 万 吨 形 成 成 套 工 艺 包 合 成 橡 胶 流 程, 主 要 设 备 计 算, 申 报 丁 二 烯 装 置 与 专 用 催 化 剂 了 三 项 专 利, 两 项 已 授 权, 具 备 了 推 广 应 用 的 条 件 成 为 国 内 异 戊 二 异 戊 二 烯 合 成 技 术 合 成 橡 胶 正 在 调 研 烯 合 成 技 术 提 供 方 成 为 国 内 顺 丁 橡 开 发 锂 系 低 顺 橡 胶 产 品 生 合 成 橡 胶 正 在 调 研 胶 生 产 技 术 最 全 产 工 艺 面 地 技 术 提 供 商 完 善 聚 甲 醛 生 产 技 术, 开 发 形 成 聚 甲 醛 生 产 合 成 树 脂 完 成 初 步 工 艺 流 程 编 制 改 性 高 端 品 种 工 艺 技 术 配 方 完 成 了 蒸 发 加 氢 技 术 废 己 内 酰 胺 重 排 技 术 聚 酰 胺 液 浓 缩 工 艺 与 设 备 开 发, 申 实 现 降 低 己 内 酰 请 了 五 项 专 利, 三 项 已 授 权 ; 胺 装 置 物 料 和 能 进 行 了 低 副 产 硫 铵 己 内 酰 胺 量 消 耗 重 排 工 艺 技 术 开 发, 部 分 技 术 具 备 了 推 广 应 用 的 条 件 己 内 酰 胺 固 定 床 加 氢 精 制 聚 酰 胺 完 成 PID 与 设 备 设 计, 并 已 实 现 替 代 现 有 加 应 用 在 具 体 工 程 项 目 中 氢 精 制 工 艺 完 成 了 全 过 程 工 艺 模 拟 与 计 算, 完 成 PFD PID 和 主 要 设 单 线 能 力 20 万 吨 / 年, 消 耗 指 标 优 于 环 己 酮 生 产 新 工 艺 开 发 合 成 纤 维 备 的 开 发, 进 行 了 HAZOP 分 国 内 现 有 同 类 生 析 技 术 研 究 开 发, 申 请 了 三 产 装 置, 产 品 质 量 项 专 利, 两 项 已 授 权, 具 备 了 推 广 应 用 的 条 件 满 足 生 产 己 内 酰 胺 的 需 要

256 研 发 项 目 名 称 所 属 业 务 链 研 究 进 展 拟 达 到 的 目 标 烃 类 污 油 综 合 利 用 D 系 列 溶 剂 油 多 塔 分 离 技 术 研 发 煤 基 合 成 油 加 工 工 艺 研 发 中 变 气 脱 碳 工 艺 技 术 研 发 富 氢 气 体 利 用 新 技 术 研 发 液 环 式 压 缩 机 联 合 脱 硫 设 施 技 术 研 发 油 品 加 工 储 运 全 部 完 成 完 成 研 发 调 研 及 工 艺 技 术 方 溶 剂 油 精 细 分 案 的 确 定, 正 在 进 行 论 证 和 离 工 艺 流 程 计 算 机 模 拟 完 成 研 发 调 研 及 工 艺 技 术 方 煤 化 工 案 的 确 定, 正 在 进 行 论 证 和 工 艺 流 程 计 算 机 模 拟 完 成 研 发 调 研 及 确 定 工 艺 技 制 氢 二 氧 化 碳 术 方 案, 正 在 进 行 论 证 和 工 回 收 利 用 艺 流 程 计 算 机 模 拟 完 成 研 发 调 研, 分 析 回 收 气 石 化 企 业 氢 气 体 的 特 性, 初 步 确 定 了 有 关 回 收 工 艺 技 术 方 案 石 化 企 业 瓦 斯 完 成 研 发 调 研 及 初 步 确 定 增 回 收 利 用 压 脱 硫 的 总 体 方 案 脱 出 凝 析 油 中 的 污 水, 轻 烃 分 离 脱 硫 和 脱 芳 技 术 方 案, 主 要 产 品 柴 油 达 到 -20# 质 量 标 准 建 立 多 塔 分 离 工 艺, 缩 短 流 程 降 低 能 耗 10%, 可 根 据 产 品 需 要 灵 活 调 节 实 现 降 耗 增 效 对 煤 基 合 成 油 进 行 深 加 工 加 工 提 高 产 品 质 量 和 附 加 值 回 收 CO2 的 纯 度 可 达 到 99.9v%, 提 高 0.9 个 百 分 点, 同 时 降 低 生 产 能 耗 和 运 行 费 用 建 立 新 的 工 艺 技 术, 氢 气 回 收 提 高 3 个 百 分 点, 达 到 92%, 同 时 降 低 生 产 能 耗 建 立 新 技 术 对 瓦 斯 气 高 效 脱 硫, 并 同 时 降 低 投 资 和 运 行 费 用 ( 三 ) 发 行 人 的 研 发 投 入 情 况 发 行 人 母 公 司 2012 年 2013 年 2014 年 和 2015 年 1-9 月 的 研 究 开 发 费 用 支 出 分 别 为 1, 万 元 2, 万 元 1, 万 元 和 1, 万 元, 占 当 期 母 公 司 营 业 收 入 的 比 例 分 别 3.32% 3.03% 3.34% 和 5.58%% ( 四 ) 技 术 创 新 机 制 公 司 历 来 非 常 注 重 科 研 开 发 和 技 术 创 新, 形 成 了 向 技 术 要 竞 争 力 向 技 术

257 要 效 益 的 技 术 创 新 理 念, 并 且 形 成 了 一 套 行 之 有 效 的 技 术 创 新 机 制 1 总 裁 直 接 领 导 制 在 公 司 总 裁 和 主 管 副 总 裁 直 接 领 导 下, 公 司 组 成 了 由 副 总 工 程 师 和 专 业 主 任 工 程 师 为 核 心 成 员 的 研 发 团 队, 开 展 各 项 技 术 研 发 和 创 新 工 作 目 前 公 司 研 发 机 构 为 技 术 中 心, 日 常 事 务 由 技 术 发 展 部 负 责 2 建 立 技 术 创 新 制 度 保 障 公 司 在 2009 年 出 台 了 湖 南 百 利 工 程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激 励 技 术 创 新 与 科 技 发 展 管 理 办 法, 鼓 励 员 工 积 极 开 展 科 学 技 术 创 新 技 术 攻 关 和 技 术 发 明, 合 理 开 发 与 应 用 新 技 术 新 工 艺 新 材 料 和 新 设 备 ;2011 年 公 司 又 出 台 了 湖 南 百 利 工 程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专 利 发 明 奖 励 实 施 细 则 ( 暂 行 ), 对 公 司 的 技 术 创 新 机 制 进 一 步 完 善 补 充, 加 大 管 理 力 度 和 激 励 力 度, 从 而 达 到 更 好 的 效 果 3 采 取 多 样 化 的 研 发 方 式 公 司 采 取 引 进 技 术 合 作 开 发 和 自 主 创 新 相 结 合 的 研 发 方 式, 在 最 大 程 度 上 整 合 各 种 科 研 资 源, 提 高 公 司 研 发 工 作 的 效 率 公 司 已 与 国 内 多 家 科 研 院 所 建 立 了 合 作 关 系, 以 市 场 需 求 为 导 向 进 行 科 研 开 发 活 动, 通 过 技 术 创 新 提 升 公 司 的 竞 争 力 八 发 行 人 境 外 开 展 业 务 情 况 报 告 期 内, 发 行 人 没 有 在 境 外 开 展 业 务 经 营 活 动 九 质 量 控 制 情 况 ( 一 ) 公 司 质 量 控 制 措 施 公 司 遵 循 科 学 服 务, 和 谐 发 展 的 管 理 方 针, 一 贯 重 视 质 量 环 境 和 职 业 健 康 安 全 的 管 理 2001 年 12 月, 公 司 通 过 了 GB/T19001 质 量 管 理 体 系 认 证,2007 年 9 月 通 过 了 Q/SHS GB/T28001 GB/T24001 管 理 体 系 认 证 公 司 积 极 建 立 健 全 质 量 管 理 体 系, 依 据 GB/T19001 质 量 管 理 体 系 要 求 GB/T24001 环 境 管 理 体 系 规 范 及 使 用 指 南 GB/T28001 职 业 健 康 安 全 管 理 体 系 规 范 标 准 和 Q/SHS 安 全 环 境 与 健 康 (HSE) 管 理 体 系 的 要 求, 结 合 石 油 化 工 行 业 和 公 司 的 特 点, 建 立 起 了 一 体 化 QHSE 管 理 体 系 该 体 系 是 由

258 质 量 管 理 体 系 (QMS) 环 境 管 理 体 系 (EMS) 与 职 业 健 康 安 全 管 理 体 系 (OHSMS) 有 机 地 结 合 而 形 成 的, 具 体 由 管 理 手 册 程 序 文 件 作 业 文 件 和 支 撑 文 件 四 个 层 次 文 件 构 成 公 司 按 照 各 项 管 理 制 度 和 QHSE 管 理 体 系 要 求, 采 用 矩 阵 式 管 理 模 式 对 工 程 项 目 全 过 程 进 行 监 督 检 查 和 控 制, 确 保 实 现 公 司 管 理 目 标 和 指 标 : 质 量 安 全 教 育 接 受 率 100%, 设 计 成 品 优 良 率 大 于 95%, 工 程 质 量 优 良 率 大 于 95%, 计 划 正 点 率 大 于 90%, 顾 客 满 意 率 大 于 99%, 确 保 公 司 实 施 的 工 程 咨 询 设 计 项 目 和 工 程 总 承 包 项 目 的 工 程 质 量 符 合 法 律 法 规 标 准 规 范 及 顾 客 要 求 ( 二 )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质 量 纠 纷 状 况 公 司 报 告 期 内 产 品 和 服 务 质 量 状 况 良 好, 没 有 出 现 过 任 何 质 量 纠 纷 十 发 行 人 是 否 符 合 高 新 技 术 企 业 认 定 管 理 办 法 相 关 规 定 的 具 体 内 容 ( 一 ) 对 发 行 人 是 否 符 合 高 新 技 术 企 业 认 定 管 理 办 法 相 关 规 定 的 核 查 根 据 公 司 提 供 的 资 料, 并 经 保 荐 机 构 核 查,2009 年 12 月 16 日, 发 行 人 被 湖 南 省 科 学 技 术 厅 湖 南 省 财 政 厅 湖 南 省 国 家 税 务 局 湖 南 省 地 方 税 务 局 联 合 认 定 为 高 新 技 术 企 业 ( 证 书 编 号 :GR ), 该 证 书 有 效 期 为 三 年 2013 年 2 月 28 日, 湖 南 省 科 学 技 术 厅 湖 南 省 财 政 厅 湖 南 省 国 家 税 务 局 湖 南 省 地 方 税 务 局 联 合 下 发 了 关 于 株 洲 达 能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等 309 家 企 业 通 过 2012 年 度 高 新 技 术 企 业 复 审 的 通 知 ( 湘 科 高 办 字 [2013]33 号 ), 发 行 人 通 过 2012 年 度 高 新 技 术 企 业 复 审 并 取 得 了 发 证 日 期 为 2012 年 11 月 12 日 的 高 新 技 术 企 业 证 书 ( 证 书 编 号 :GF ), 该 证 书 有 效 期 为 三 年 根 据 湖 南 省 科 学 技 术 厅 湖 南 省 财 政 厅 湖 南 省 国 家 税 务 局 湖 南 省 地 方 税 务 局 关 于 认 定 湖 南 海 尚 环 境 生 物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等 189 家 企 业 为 湖 南 省

259 年 第 一 批 高 新 技 术 企 业 的 通 知 ( 湘 科 高 字 [2015]190 号 ), 公 司 被 认 定 为 高 新 技 术 企 业, 取 得 新 的 注 册 号 为 GR 的 高 新 技 术 企 业 证 书 ( 发 证 日 期 为 2015 年 10 月 28 日, 有 效 期 三 年 ) 保 荐 机 构 对 发 行 人 是 否 符 合 高 新 技 术 企 业 认 定 管 理 办 法 规 定 的 各 项 条 件 核 查 如 下 : 1 发 行 人 为 在 中 国 境 内 ( 不 含 港 澳 台 地 区 ) 注 册 的 企 业,2012 年 度 至 2014 年 度 期 间, 发 行 人 取 得 了 6 项 发 明 专 利 及 8 项 实 用 新 型 专 利, 对 其 主 要 产 品 的 核 心 技 术 拥 有 自 主 知 识 产 权, 符 合 高 新 技 术 企 业 认 定 管 理 办 法 第 十 条 第 ( 一 ) 项 规 定 2 发 行 人 是 一 家 专 业 从 事 工 程 咨 询 设 计 和 工 程 总 承 包 业 务 的 科 技 型 工 程 公 司, 主 要 服 务 于 石 油 化 工 现 代 煤 化 工 行 业, 覆 盖 合 成 纤 维 合 成 橡 胶 合 成 树 脂 材 料 型 煤 化 工 和 油 气 加 工 储 运 等 五 大 业 务 领 域 发 行 人 从 事 的 业 务 领 域 属 于 国 家 重 点 支 持 的 高 新 技 术 领 域 规 定 的 范 围, 符 合 高 新 技 术 企 业 认 定 管 理 办 法 第 十 条 第 ( 二 ) 项 规 定 3 截 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 发 行 人 员 工 总 数 为 406 人, 其 中 大 学 专 科 以 上 学 历 的 科 技 人 员 为 340 人, 约 占 员 工 总 数 的 83.74%; 研 发 人 员 为 90 人, 约 占 员 工 总 数 的 22.17%, 符 合 高 新 技 术 企 业 认 定 管 理 办 法 第 十 条 第 ( 三 ) 项 规 定 4 发 行 人 为 获 得 科 学 技 术 ( 不 包 括 人 文 社 会 科 学 ) 新 知 识, 创 造 性 运 用 科 学 技 术 新 知 识, 或 实 质 性 改 进 技 术 产 品 ( 服 务 ) 而 持 续 进 行 了 研 究 开 发 活 动, 截 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 发 行 人 ( 母 公 司 ) 最 近 一 年 的 销 售 收 入 为 57, 万 元, 近 三 个 会 计 年 度 的 销 售 总 额 为 169, 万 元, 研 究 开 发 费 用 为 5, 万 元, 均 系 在 中 国 境 内 发 生 的 研 究 开 发 费 用, 占 销 售 总 额 的 3.20%, 符 合 高 新 技 术 企 业 认 定 管 理 办 法 第 十 条 第 ( 四 ) 项 规 定 5 截 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 发 行 人 ( 母 公 司 ) 最 近 一 年 的 销 售 收 入 为 57, 万 元, 其 中 高 新 技 术 产 品 ( 服 务 ) 收 入 为 34, 万 元, 占 销 售 收 入 的 60.49%, 符 合 高 新 技 术 企 业 认 定 管 理 办 法 第 十 条 第 ( 五 ) 项 规 定 6 发 行 人 企 业 研 究 开 发 组 织 管 理 水 平 科 技 成 果 转 化 能 力 自 主 知 识 产 权

260 数 量 销 售 与 总 资 产 成 长 性 等 指 标 符 合 高 新 技 术 企 业 认 定 管 理 工 作 指 引 的 要 求, 符 合 高 新 技 术 企 业 认 定 管 理 办 法 第 十 条 第 ( 六 ) 项 规 定 综 上, 发 行 人 符 合 高 新 技 术 企 业 认 定 管 理 办 法 相 关 规 定 的 具 体 内 容 ( 二 ) 报 告 期 内 因 此 享 受 的 优 惠 政 策 和 依 据 根 据 发 行 人 提 供 的 资 料, 并 经 保 荐 机 构 核 查,2009 年 12 月 16 日, 发 行 人 被 湖 南 省 科 学 技 术 厅 湖 南 省 财 政 厅 湖 南 省 国 家 税 务 局 湖 南 省 地 方 税 务 局 联 合 认 定 为 高 新 技 术 企 业 ( 证 书 编 号 :GR ), 该 证 书 有 效 期 为 三 年 2013 年 2 月 28 日, 湖 南 省 科 学 技 术 厅 湖 南 省 财 政 厅 湖 南 省 国 家 税 务 局 湖 南 省 地 方 税 务 局 联 合 下 发 了 关 于 株 洲 达 能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等 309 家 企 业 通 过 2012 年 度 高 新 技 术 企 业 复 审 的 通 知 ( 湘 科 高 办 字 [2013]33 号 ), 发 行 人 通 过 2012 年 度 高 新 技 术 企 业 复 审 并 取 得 了 发 证 日 期 为 2012 年 11 月 12 日 的 高 新 技 术 企 业 证 书 ( 证 书 编 号 :GF ), 该 证 书 有 效 期 为 三 年 根 据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企 业 所 得 税 法 及 其 相 关 规 定, 发 行 人 在 2012 年 至 2014 年 享 受 减 按 15% 的 税 率 征 收 企 业 所 得 税 的 税 收 优 惠 根 据 国 家 税 务 总 局 关 于 高 新 技 术 企 业 资 格 复 审 期 间 企 业 所 得 税 预 缴 问 题 的 公 告 的 有 关 规 定, 并 经 岳 阳 市 经 济 技 术 开 发 区 国 家 税 务 局 核 准, 准 予 发 行 人 高 新 技 术 企 业 资 格 复 审 申 请 通 过 之 前,2015 年 分 季 度 预 缴 企 业 所 得 税 按 15% 的 税 率 预 缴 发 行 人 享 受 的 上 述 税 收 优 惠 政 策 合 法 合 规 真 实 有 效 ; 如 发 行 人 不 能 持 续 具 备 享 受 上 述 税 收 优 惠 政 策 的 条 件, 或 者 未 来 上 述 税 收 优 惠 政 策 发 生 变 化, 导 致 公 司 不 能 继 续 享 受 上 述 税 收 优 惠 政 策, 发 行 人 的 盈 利 水 平 将 受 到 一 定 程 度 的 不 利 影 响 十 一 发 行 人 名 称 冠 以 科 技 字 样 的 依 据 本 公 司 是 一 家 专 注 于 为 石 油 化 工 以 及 现 代 煤 化 工 行 业 提 供 工 程 咨 询 设 计 以 及 工 程 总 承 包 等 专 业 服 务 的 科 技 型 工 程 公 司, 并 能 够 将 已 经 形 成 的 科 研 开 发 成 果 或 新 产 品 设 计, 转 化 为 可 以 稳 定 生 产 并 产 生 效 益 的 建 设 成 果 在 这 一 转 化 过 程 中,

261 需 要 公 司 运 用 各 个 相 关 领 域 的 新 工 艺 新 技 术 新 设 备 新 材 料, 以 最 优 途 径 和 最 佳 方 式 创 造 性 地 加 以 应 用, 为 客 户 实 现 其 项 目 投 资 建 设 提 供 良 好 的 基 础 公 司 依 靠 多 年 积 累 的 技 术, 在 合 成 纤 维 合 成 橡 胶 合 成 树 脂 材 料 型 煤 化 工 油 气 加 工 储 运 等 五 大 业 务 领 域 具 备 显 著 的 技 术 优 势, 并 积 累 了 大 量 有 代 表 性 的 工 程 项 目 业 绩 2009 年 12 月 16 日, 公 司 被 湖 南 省 科 学 技 术 厅 湖 南 省 财 政 厅 湖 南 省 国 家 税 务 局 湖 南 省 地 方 税 务 局 联 合 认 定 为 高 新 技 术 企 业 ( 证 书 编 号 : GR ); 2013 年 2 月 28 日, 公 司 通 过 高 新 技 术 企 业 资 格 复 审, 取 得 新 的 注 册 号 为 GF 的 高 新 技 术 企 业 证 书, 主 营 产 品 ( 服 务 ) 所 属 技 术 领 域 为 高 技 术 服 务 业 因 此, 公 司 名 称 含 有 科 技 字 样

262 第 七 节 同 业 竞 争 与 关 联 交 易 一 独 立 性 情 况 1 资 产 独 立 完 整 公 司 具 备 与 经 营 有 关 的 业 务 体 系 及 主 要 相 关 资 产, 目 前 拥 有 的 资 产 均 拥 有 完 整 合 法 的 所 有 权 或 使 用 权 2 人 员 独 立 自 股 份 公 司 设 立 以 来, 公 司 总 裁 副 总 裁 董 事 会 秘 书 财 务 总 监 人 力 资 源 总 监 等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均 未 在 控 股 股 东 实 际 控 制 人 及 其 控 制 的 其 他 企 业 中 担 任 除 董 事 监 事 以 外 的 其 他 职 务, 未 在 控 股 股 东 实 际 控 制 人 及 其 控 制 的 其 他 企 业 领 取 薪 酬 ; 公 司 的 财 务 人 员 未 在 控 股 股 东 实 际 控 制 人 及 其 控 制 的 其 他 企 业 中 兼 职 3 财 务 独 立 公 司 设 立 了 独 立 的 财 务 部 门, 配 备 了 专 职 的 财 务 人 员, 建 立 了 独 立 的 财 务 核 算 体 系, 能 够 独 立 作 出 财 务 决 策, 具 有 规 范 的 财 务 会 计 制 度 和 对 子 公 司 的 财 务 管 理 制 度 ; 公 司 开 设 了 独 立 的 银 行 账 户, 不 存 在 与 控 股 股 东 实 际 控 制 人 及 其 控 制 的 其 他 企 业 共 用 银 行 账 户 的 情 形 4 机 构 独 立 公 司 按 照 自 身 经 营 管 理 的 需 要 设 置 了 各 职 能 管 理 部 门, 各 职 能 管 理 部 门 具 有 明 确 的 职 权 范 围 ; 公 司 各 机 构 独 立 行 使 经 营 管 理 职 权, 与 控 股 股 东 实 际 控 制 人 及 其 控 制 的 其 他 企 业 间 不 存 在 机 构 混 同 的 情 形 5 业 务 独 立 自 股 份 公 司 设 立 以 来, 公 司 的 业 务 独 立 于 控 股 股 东 实 际 控 制 人 及 其 控 制 的 其 他 企 业, 与 控 股 股 东 实 际 控 制 人 及 其 控 制 的 其 他 企 业 间 不 存 在 同 业 竞 争 或 者 显 失 公 平 的 关 联 交 易

263 公 司 已 达 到 发 行 监 管 对 公 司 独 立 性 的 基 本 要 求 保 荐 机 构 经 核 查 认 为 : 发 行 人 在 独 立 性 方 面 披 露 的 前 述 信 息 真 实 准 确 完 整 二 同 业 竞 争 情 况 ( 一 ) 公 司 与 控 股 股 东 实 际 控 制 人 及 其 控 制 的 其 他 企 业 不 存 在 同 业 竞 争 百 利 科 技 是 一 家 专 业 从 事 工 程 咨 询 设 计 和 工 程 总 承 包 业 务 的 科 技 型 工 程 公 司, 主 要 服 务 于 石 油 化 工 现 代 煤 化 工 行 业, 覆 盖 合 成 纤 维 合 成 橡 胶 合 成 树 脂 材 料 型 煤 化 工 和 油 气 加 工 储 运 等 五 大 业 务 领 域 本 公 司 控 股 股 东 及 实 际 控 制 人 控 制 的 其 他 企 业 的 基 本 情 况 见 本 招 股 意 向 书 第 五 节 发 行 人 基 本 情 况 之 七 ( 三 ) 控 股 股 东 和 实 际 控 制 人 控 制 的 其 他 企 业 的 基 本 情 况 截 至 本 招 股 意 向 书 签 署 日, 控 股 股 东 海 新 投 资 实 际 控 制 人 王 海 荣 和 王 立 言 及 其 控 制 的 其 他 企 业 均 未 从 事 与 本 公 司 相 同 或 类 似 业 务, 不 存 在 同 业 竞 争 情 况 ( 二 ) 避 免 同 业 竞 争 的 承 诺 为 了 避 免 今 后 因 同 业 竞 争 损 害 本 公 司 及 其 他 股 东 利 益, 公 司 控 股 股 东 海 新 投 资 与 实 际 控 制 人 王 海 荣 王 立 言 已 经 分 别 出 具 避 免 同 业 竞 争 承 诺 函, 承 诺 内 容 如 下 : 本 公 司 / 本 人 及 本 人 控 制 的 其 他 企 业 目 前 在 中 国 境 内 外 未 直 接 或 间 接 地 从 事 任 何 与 发 行 人 及 其 控 股 子 公 司 实 际 从 事 的 业 务 存 在 竞 争 的 任 何 业 务 活 动 本 公 司 / 本 人 及 本 人 控 制 的 其 他 企 业 在 今 后 的 任 何 时 间 不 会 直 接 或 间 接 地 以 任 何 方 式 ( 包 括 但 不 限 于 自 营 合 资 或 联 营 ) 参 与 或 进 行 与 发 行 人 及 其 控 股 子 公 司 实 际 从 事 的 业 务 存 在 直 接 或 间 接 竞 争 的 任 何 业 务 活 动 凡 本 人 有 任 何 商 业 机 会 可 从 事 参 与 或 入 股 任 何 可 能 会 与 发 行 人 及 其 控 股 子 公 司 生 产 经 营 构 成 竞 争 的 业 务, 本 人 会 将 上 述 商 业 机 会 让 予 发 行 人 及 其 控 股 子 公 司 如 果 本 公 司 / 本 人 违 反 上 述 声 明 保 证 与 承 诺, 本 公 司 / 本 人 同 意 给 予 发 行 人 赔 偿 本 声 明 承 诺 与 保 证 将 持 续 有 效, 直 至 本 公 司 / 本 人 不 再 处 于 发 行 人 控 股 股 东 或 者 实 际 控 制 人 地 位 为 止 本 声 明

264 承 诺 与 保 证 可 被 视 为 对 发 行 人 及 其 他 股 东 共 同 和 分 别 作 出 的 声 明 承 诺 和 保 证 三 关 联 方 及 关 联 关 系 根 据 公 司 法 企 业 会 计 准 则 第 36 号 关 联 方 披 露 和 上 市 公 司 信 息 披 露 管 理 办 法 ( 中 国 证 券 监 督 管 理 委 员 会 令 第 40 号 ) 的 有 关 关 联 方 的 披 露 要 求, 并 遵 循 从 严 原 则, 本 公 司 近 三 年 的 关 联 方 及 关 联 关 系 披 露 如 下 : 1 控 股 股 东 和 实 际 控 制 人 控 股 股 东 海 新 投 资 持 有 本 公 司 股 份 11,760 万 股, 占 总 股 本 的 70% 截 至 本 招 股 意 向 书 签 署 日 海 新 投 资 不 存 在 对 外 投 资 情 况 本 公 司 的 实 际 控 制 人 为 王 海 荣 和 王 立 言, 二 人 通 过 海 新 投 资 控 制 本 公 司 70% 的 股 权 2 实 际 控 制 人 控 制 的 其 他 企 业 截 至 本 招 股 意 向 书 签 署 日, 本 公 司 实 际 控 制 人 控 制 的 其 他 企 业 的 基 本 情 况 见 本 招 股 意 向 书 第 五 节 发 行 人 基 本 情 况 之 七 ( 三 ) 控 股 股 东 和 实 际 控 制 人 控 制 的 其 他 企 业 的 基 本 情 况 3 持 有 公 司 5% 以 上 股 权 的 其 他 股 东 除 控 股 股 东 海 新 投 资 外, 持 有 本 公 司 5% 以 上 股 权 的 股 东 成 朴 基 金 和 雨 田 基 金 分 别 持 有 本 公 司 20% 10% 的 股 权 两 家 股 权 投 资 基 金 合 伙 企 业 ( 有 限 合 伙 ) 的 基 本 情 况 参 见 本 招 股 意 向 书 第 五 节 发 行 人 基 本 情 况 之 七 ( 一 ) 发 起 人 的 基 本 情 况 4 公 司 的 控 股 子 公 司 及 参 股 子 公 司 截 至 本 招 股 意 向 书 签 署 日, 本 公 司 拥 有 1 家 全 资 子 公 司, 即 武 炼 工 程, 其 基 本 情 况 参 见 本 招 股 意 向 书 第 五 节 发 行 人 基 本 情 况 之 六 发 行 人 控 股 及 参 股 子 公 司 情 况 除 此 之 外 公 司 无 其 他 控 股 及 参 股 公 司

265 5 公 司 董 事 监 事 和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及 其 关 系 密 切 的 家 庭 成 员 本 公 司 的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及 其 关 系 密 切 的 家 庭 成 员 为 本 公 司 的 关 联 自 然 人 公 司 董 事 监 事 和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的 情 况 参 见 本 招 股 意 向 书 第 八 节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与 核 心 技 术 人 员 之 一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及 核 心 技 术 人 员 的 简 历 6 控 股 股 东 的 董 事 监 事 和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本 公 司 控 股 股 东 海 新 投 资 不 设 董 事 会, 王 海 荣 担 任 执 行 董 事, 王 立 言 担 任 经 理 ; 不 设 监 事 会, 张 羽 担 任 监 事 王 海 荣 王 立 言 为 本 公 司 现 任 董 事, 相 关 人 员 情 况 参 见 本 招 股 意 向 书 第 八 节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与 核 心 技 术 人 员 之 一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及 核 心 技 术 人 员 的 简 历 7 关 联 自 然 人 控 制 或 担 任 董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的 其 他 企 业 截 至 本 招 股 意 向 书 签 署 日, 发 行 人 的 关 联 自 然 人 控 制 或 担 任 董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的 其 他 企 业 情 况 如 下 : 序 号 关 联 自 然 人 企 业 名 称 与 公 司 的 关 联 关 系 1 王 海 荣 Dialog 公 司 关 联 自 然 人 担 任 董 事 2 成 朴 管 理 关 联 自 然 人 控 制 3 成 朴 资 本 集 团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关 联 自 然 人 控 制 4 乌 鲁 木 齐 德 成 惠 达 股 权 投 资 管 理 合 伙 企 业 ( 有 限 合 伙 ) 关 联 自 然 人 控 制 5 新 疆 德 成 惠 丰 股 权 投 资 合 伙 企 业 ( 有 限 合 伙 ) 关 联 自 然 人 控 制 6 田 熹 东 镇 江 成 朴 丰 祥 股 权 投 资 基 金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关 联 自 然 人 担 任 董 事 7 北 京 成 朴 荣 邦 投 资 有 限 公 司 关 联 自 然 人 控 制 8 吉 林 省 中 科 生 物 工 程 有 限 公 司 关 联 自 然 人 担 任 董 事 9 北 京 成 朴 资 本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关 联 自 然 人 控 制 10 新 疆 成 朴 新 达 股 权 投 资 合 伙 企 业 ( 有 限 合 伙 ) 关 联 自 然 人 控 制 11 王 雷 北 京 东 霖 阳 光 财 务 咨 询 中 心 ( 有 限 合 伙 ) * 关 联 自 然 人 控 制 * 注 : 北 京 东 霖 阳 光 财 务 咨 询 中 心 ( 有 限 合 伙 ) 于 2013 年 1 月 10 日 经 北 京 市 工 商 局 西 城 区 核 准 注 销 登 记

266 四 关 联 交 易 ( 一 ) 经 常 性 关 联 交 易 报 告 期 内, 发 行 人 与 各 关 联 方 之 间 未 发 生 经 常 性 关 联 交 易 ( 二 ) 偶 发 性 关 联 交 易 报 告 期 内, 发 行 人 与 各 关 联 方 之 间 发 生 的 偶 发 性 关 联 交 易 包 括 : 1 关 联 担 保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与 关 联 方 之 间 发 生 的 担 保 情 况 如 下 表 所 示 : 单 位 : 万 元 担 保 方 被 担 保 方 担 保 金 额 担 保 主 债 权 的 发 生 期 间 担 保 是 否 已 经 履 行 完 毕 海 新 投 资, 王 海 荣 王 丽 霞 夫 妇 海 新 投 资, 王 海 荣 王 丽 霞 夫 妇 百 利 科 技 9, 至 是 百 利 科 技 10, 至 是 海 新 投 资 百 利 科 技 8, 至 是 海 新 投 资, 王 海 荣 王 丽 霞 夫 妇 海 新 投 资, 王 海 荣 王 丽 霞 夫 妇 百 利 科 技 11, 至 否 百 利 科 技 20, 至 是 海 新 投 资 百 利 科 技 60, 至 否 王 海 荣 王 丽 霞 夫 妇 百 利 科 技 30, 至 否 海 新 投 资 王 海 荣 百 利 科 技 8, 至 否 报 告 期 内, 除 上 述 担 保 外, 不 存 在 发 行 人 为 控 股 股 东 实 际 控 制 人 及 其 控 制 的 其 他 关 联 方 提 供 担 保 的 情 况

267 2 接 受 关 联 方 财 务 资 助 2014 年 5 月 10 日, 海 新 投 资 出 具 说 明, 同 意 本 公 司 尚 未 向 其 支 付 的 2013 年 现 金 股 利 共 计 1,080 万 元 转 为 海 新 投 资 对 本 公 司 的 借 款, 该 笔 款 项 不 计 利 息 截 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 公 司 已 归 还 该 笔 借 款 本 次 关 联 交 易 不 存 在 损 害 公 司 利 益 或 其 他 股 东 利 益 的 情 形 ( 三 ) 关 联 交 易 履 行 内 部 决 策 程 序 的 情 况 及 独 立 董 事 意 见 公 司 的 上 述 关 联 交 易 已 履 行 了 必 要 的 内 部 决 策 程 序, 并 经 全 体 股 东 同 意 公 司 独 立 董 事 对 报 告 期 内 的 关 联 交 易 进 行 了 审 查, 并 发 表 了 独 立 意 见 发 行 人 独 立 董 事 发 表 独 立 意 见 认 为 : 公 司 报 告 期 内 关 联 交 易 的 审 议 程 序 符 合 有 关 法 律 法 规 规 范 性 文 件 及 公 司 章 程 的 规 定, 关 联 交 易 合 法 有 效, 不 存 在 损 害 公 司 利 益 及 其 他 股 东 利 益 的 情 形 ( 四 ) 规 范 关 联 交 易 的 制 度 安 排 为 规 范 公 司 关 联 交 易 行 为, 公 司 章 程 股 东 大 会 议 事 规 则 董 事 会 议 事 规 则 独 立 董 事 工 作 制 度 及 关 联 交 易 决 策 制 度 等 制 度 对 关 联 交 易 的 决 策 程 序 关 联 交 易 的 信 息 披 露 等 事 项 进 行 了 明 确 规 定 1 公 司 章 程 关 于 关 联 交 易 决 策 权 限 及 程 序 的 规 定 (1) 第 三 十 六 条 规 定 : 公 司 的 控 股 股 东 实 际 控 制 人 员 不 得 利 用 其 关 联 关 系 损 害 公 司 利 益 违 反 规 定 的, 给 公 司 造 成 损 失 的, 应 当 承 担 赔 偿 责 任 (2) 第 三 十 八 条 规 定 : 公 司 下 列 提 供 担 保 事 项, 应 当 在 董 事 会 审 议 通 过 后 提 交 股 东 大 会 审 议 : 单 笔 担 保 额 超 过 公 司 最 近 一 期 经 审 计 净 资 产 10% 的 担 保 ; 公 司 及 其 控 股 子 公 司 的 对 外 担 保 总 额, 超 过 上 市 公 司 最 近 一 期 经 审 计 净 资 产 50% 以 后 提 供 的 任 何 担 保 ; 为 资 产 负 债 率 超 过 70% 的 担 保 对 象 提 供 的 担 保 ; 连 续 十 二 个 月 内 担 保 金 额 超 过 公 司 最 近 一 期 经 审 计 总 资 产 的 30%

268 (3) 第 七 十 六 条 规 定 : 股 东 大 会 审 议 有 关 关 联 交 易 事 项 时, 关 联 股 东 不 应 当 参 与 投 票 表 决, 其 所 代 表 的 有 表 决 权 的 股 份 数 不 计 入 有 效 表 决 总 数 ; 股 东 大 会 决 议 应 当 充 分 披 露 非 关 联 股 东 的 表 决 情 况 股 东 大 会 审 议 有 关 关 联 交 易 事 项 时, 关 联 股 东 应 主 动 向 股 东 大 会 声 明 关 联 关 系 并 回 避 表 决 股 东 没 有 主 动 说 明 关 联 关 系 并 回 避 的, 其 他 股 东 可 以 要 求 其 说 明 情 况 并 回 避 召 集 人 应 依 据 有 关 规 定 审 查 该 股 东 是 否 属 关 联 股 东 及 该 股 东 是 否 应 当 回 避 应 予 回 避 的 关 联 股 东 对 于 涉 及 自 己 的 关 联 交 易 可 以 参 加 讨 论, 并 可 就 该 关 联 交 易 产 生 的 原 因 交 易 基 本 情 况 交 易 是 否 公 允 合 法 等 事 宜 向 股 东 大 会 作 出 解 释 和 说 明 如 有 特 殊 情 况 关 联 股 东 无 法 回 避 时, 可 以 按 照 正 常 程 序 进 行 表 决, 并 在 股 东 大 会 决 议 中 作 出 详 细 说 明 股 东 大 会 结 束 后, 其 他 股 东 发 现 有 关 联 股 东 参 与 有 关 关 联 交 易 事 项 投 票 的, 或 者 股 东 对 是 否 应 适 用 回 避 有 异 议 的, 有 权 就 相 关 决 议 根 据 本 章 程 的 有 关 规 定 向 人 民 法 院 起 诉 (4) 第 一 百 零 五 条 规 定 : 董 事 会 应 当 确 定 对 外 投 资 收 购 出 售 资 产 资 产 抵 押 对 外 担 保 事 项 委 托 理 财 关 联 交 易 的 权 限, 建 立 严 格 的 审 查 和 决 策 程 序 公 司 为 关 联 人 提 供 担 保 的, 不 论 数 额 大 小, 均 应 当 在 董 事 会 审 议 通 过 后 提 交 股 东 大 会 审 议 (5) 第 一 百 一 十 五 条 规 定 : 董 事 与 董 事 会 会 议 决 议 事 项 所 涉 及 的 企 业 有 关 联 关 系 的, 不 得 对 该 项 决 议 行 使 表 决 权, 也 不 得 代 理 其 他 董 事 行 使 表 决 权 该 董 事 会 会 议 由 过 半 数 的 无 关 联 关 系 董 事 出 席 即 可 举 行, 董 事 会 会 议 所 作 决 议 须 经 无 关 联 关 系 董 事 过 半 数 通 过 出 席 董 事 会 的 无 关 联 董 事 人 数 不 足 3 人 的, 应 将 该 事 项 提 交 股 东 大 会 审 议 (6) 第 一 百 三 十 八 条 规 定 : 监 事 不 得 利 用 其 关 联 关 系 损 害 公 司 利 益, 若 给 公 司 造 成 损 失 的, 应 当 承 担 赔 偿 责 任

269 2 股 东 大 会 议 事 规 则 关 于 关 联 交 易 决 策 权 限 及 程 序 的 规 定 (1) 第 二 十 九 条 规 定 : 股 东 与 股 东 大 会 拟 审 议 事 项 有 关 联 关 系 时, 应 当 回 避 表 决, 其 所 持 有 表 决 权 的 股 份 不 计 入 出 席 股 东 大 会 有 表 决 权 的 股 份 总 数 ; 股 东 大 会 决 议 应 当 充 分 披 露 非 关 联 股 东 的 表 决 情 况 (2) 第 三 十 五 条 规 定 : 股 东 大 会 对 提 案 进 行 表 决 前, 应 当 推 举 两 名 股 东 代 表 参 加 计 票 和 监 票 审 议 事 项 与 股 东 有 关 联 关 系 的, 相 关 股 东 及 代 理 人 不 得 参 加 计 票 监 票 3 董 事 会 议 事 规 则 关 于 关 联 交 易 决 策 权 限 及 程 序 的 规 定 (1) 第 二 十 三 条 规 定 : 委 托 和 受 托 出 席 董 事 会 会 议 应 当 遵 循 以 下 原 则 : 在 审 议 关 联 交 易 事 项 时, 非 关 联 董 事 不 得 委 托 关 联 董 事 代 为 出 席, 关 联 董 事 也 不 得 接 受 非 关 联 董 事 的 委 托 ; 董 事 会 审 议 按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股 票 上 市 规 则 规 定 应 当 提 交 股 东 大 会 审 议 的 重 大 关 联 交 易 事 项 ( 日 常 关 联 交 易 除 外 ), 应 当 以 现 场 方 式 召 开 全 体 会 议, 董 事 不 得 委 托 他 人 出 席 或 以 通 讯 方 式 参 加 表 决 (2) 第 四 十 二 条 规 定 : 出 现 下 述 情 形 的, 董 事 应 当 对 有 关 提 案 回 避 表 决 : 法 律 行 政 法 规 部 门 规 章 规 定 董 事 应 当 回 避 的 情 形 ; 董 事 本 人 认 为 应 当 回 避 的 情 形 ; 公 司 章 程 规 定 的 因 董 事 与 会 议 提 案 所 涉 及 的 企 业 有 关 联 关 系 而 须 回 避 的 其 他 情 形 (3) 第 四 十 三 条 规 定 : 在 董 事 回 避 表 决 的 情 况 下, 有 关 董 事 会 会 议 由 过 半 数 的 无 关 联 关 系 董 事 出 席 即 可 举 行, 形 成 决 议 须 经 无 关 联 关 系 董 事 过 半 数 通 过 出 席 会 议 的 无 关 联 关 系 董 事 人 数 不 足 3 人 的, 不 得 对 有 关 提 案 进 行 表 决, 而 应 当 将 该 事 项 提 交 股 东 大 会 审 议 4 独 立 董 事 工 作 制 度 关 于 关 联 交 易 决 策 权 限 及 程 序 的 规 定 (1) 第 十 七 条 规 定 : 独 立 董 事 除 具 有 公 司 法 和 公 司 章 程 赋 予 董 事 的 职 权 外, 并 具 有 以 下 特 别 职 权 : 重 大 关 联 交 易 ( 指 公 司 拟 与 关 联 人 达 成 的 总 额 高 于 300 万 元 或 高 于 上 市 公 司 最 近 经 审 计 净 资 产 值 的 5% 的 关 联 交 易 ) 应 由 独 立 董 事 认 可 后, 提 交 董 事 会 讨 论 ; 独 立 董 事 做 出 判 断 前 可 以 聘 请 中 介 机 构 出 具 独 立 财 务 顾

270 问 报 告, 作 为 其 判 断 的 依 据 (2) 第 十 八 条 规 定 : 独 立 董 事 行 使 本 制 度 第 十 七 条 职 权 应 当 取 得 全 体 独 立 董 事 的 二 分 之 一 以 上 同 意 (3) 第 二 十 二 条 规 定 : 独 立 董 事 负 有 对 公 司 以 下 重 大 事 项 向 董 事 会 或 股 东 大 会 发 表 独 立 意 见 的 责 任 : 提 名 任 免 董 事 ; 聘 任 或 解 聘 公 司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 公 司 董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的 薪 酬 ; 公 司 的 股 东 实 际 控 制 人 及 其 关 联 企 业 对 公 司 现 有 或 新 发 生 的 总 额 高 于 300 万 元 或 高 于 公 司 最 近 经 审 计 净 资 产 值 的 5% 的 借 款 或 其 他 资 金 往 来, 以 及 公 司 是 否 采 取 有 效 措 施 回 收 欠 款 ; 独 立 董 事 认 为 可 能 损 害 中 小 股 东 权 益 的 事 项 ; 公 司 章 程 规 定 的 其 他 事 项 5 关 联 交 易 决 策 制 度 关 于 关 联 交 易 决 策 权 限 及 程 序 的 规 定 根 据 公 司 章 程 的 有 关 规 定, 公 司 制 定 并 完 善 了 关 联 交 易 决 策 制 度, 对 关 联 交 易 的 原 则, 关 联 交 易 及 关 联 人 认 定, 关 联 交 易 决 策 权 限, 关 联 交 易 回 避 表 决, 关 联 交 易 审 议 程 序 等 事 项 的 各 个 方 面 都 作 了 详 细 的 规 定 (1) 第 九 条 规 定 : 关 联 交 易 的 决 策 权 限 :1 公 司 与 关 联 自 然 人 发 生 的 交 易 金 额 低 于 30 万 元 人 民 币 的 关 联 交 易 以 及 公 司 与 关 联 法 人 发 生 的 交 易 金 额 低 于 人 民 币 300 万 元, 或 低 于 公 司 最 近 一 期 经 审 计 净 资 产 绝 对 值 0.5% 的 关 联 交 易, 由 公 司 董 事 长 批 准 后 方 可 实 施 2 公 司 与 关 联 自 然 人 发 生 的 交 易 金 额 在 30 万 元 人 民 币 以 上 的 关 联 交 易, 公 司 与 关 联 法 人 发 生 的 交 易 金 额 在 300 万 元 人 民 币 以 上 ( 低 于 3000 万 元 ) 且 占 公 司 最 近 一 期 经 审 计 净 资 产 绝 对 值 0.5% 以 上 ( 低 于 5%) 的 关 联 交 易, 由 公 司 董 事 会 审 议 批 准 后 方 可 实 施, 但 公 司 提 供 担 保 及 与 其 控 股 子 公 司 的 关 联 交 易 除 外 3 公 司 与 关 联 人 发 生 的 交 易 ( 公 司 提 供 担 保 受 赠 现 金 资 产 单 纯 减 免 公 司 义 务 的 债 务 除 外 ) 金 额 在 3000 万 元 以 上, 且 占 上 市 公 司 最 近 一 期 经 审 计 净 资 产 绝 对 值 5% 以 上 的 关 联 交 易, 经 由 公 司 董 事 会 审 议 通 过 后 提 交 股 东 大 会 审 议, 该 关 联 交 易 在 获 得 公 司 股 东 大 会 审 议 批 准 后 方 可 实 施, 公 司 还 应 当 提 供 具 有 执 行 证 券 期 货 相 关 业 务 资 格 的 证 券 服 务 机 构, 对 交 易 标 的 出 具 的 审 计 或 者 评 估 报 告 4 重 大 关 联 交 易 ( 指 公 司 拟 与 关 联 人 达 成 的 交 易 金 额 在 300 万 元 以 上 或 占 公 司 最 近 一 期 经 审 计 净 资 产 值 的 5% 的 关 联 交 易 ) 应 经 独 立 董 事 发 表 事 前 认 可 意 见 后, 提 交 董 事 会 讨 论 独 立 董 事 在 作 出 判 断 前, 可 以 聘 请 中 介 机

271 构 出 具 独 立 财 务 顾 问 报 告 董 事 会 也 可 组 织 专 家 专 业 人 士 进 行 评 审 ; 公 司 审 计 委 员 会 应 当 同 时 对 该 关 联 交 易 事 项 进 行 审 核, 形 成 书 面 意 见, 提 交 董 事 会 审 议, 并 报 告 监 事 会 审 计 委 员 会 可 以 聘 请 独 立 财 务 顾 问 出 具 报 告, 作 为 其 判 断 的 依 据 (2) 第 十 条 规 定 : 公 司 为 关 联 人 提 供 担 保 的, 不 论 数 额 大 小, 均 应 当 在 董 事 会 审 议 通 过 后 及 时 披 露, 并 提 交 股 东 大 会 审 议 (3) 第 十 二 条 规 定 : 公 司 发 生 的 关 联 交 易 涉 及 提 供 财 务 资 助 委 托 理 财 等 事 项 时, 应 当 以 发 生 额 作 为 计 算 标 准, 并 按 交 易 事 项 的 类 型 在 连 续 12 个 月 内 累 计 计 算, 经 累 计 计 算 达 到 本 制 度 第 九 条 规 定 的 标 准 的, 适 用 该 相 关 规 定 (4) 第 十 四 条 规 定 : 公 司 与 关 联 人 进 行 与 日 常 经 营 相 关 的 关 联 交 易 事 项 时, 应 当 按 照 下 述 规 定 履 行 相 应 审 议 程 序 :1 对 于 首 次 发 生 的 日 常 关 联 交 易, 公 司 应 当 与 关 联 人 订 立 书 面 协 议, 根 据 协 议 涉 及 的 交 易 金 额 适 用 本 制 度 第 九 条 的 规 定 提 请 董 事 长 批 准 或 提 交 董 事 会 或 者 股 东 大 会 审 议 ; 协 议 没 有 具 体 交 易 金 额 的, 应 当 提 交 股 东 大 会 审 议 2 已 经 公 司 董 事 长 批 准 或 经 董 事 会 或 者 股 东 大 会 审 议 通 过 且 正 在 执 行 的 日 常 关 联 交 易 协 议, 如 果 协 议 在 执 行 过 程 中 主 要 条 款 发 生 重 大 变 化 或 者 协 议 期 满 需 要 续 签 的, 公 司 应 当 将 新 修 订 或 者 续 签 的 日 常 关 联 交 易 协 议, 根 据 协 议 涉 及 的 交 易 金 额 适 用 本 制 度 第 九 条 的 规 定 提 请 董 事 长 批 准 或 提 交 董 事 会 或 者 股 东 大 会 审 议 ; 协 议 没 有 具 体 交 易 金 额 的, 应 当 提 交 股 东 大 会 审 议 3 对 于 每 年 发 生 的 数 量 众 多 的 日 常 关 联 交 易, 因 需 要 经 常 订 立 新 的 日 常 关 联 交 易 协 议 而 难 以 按 照 本 条 第 1 项 规 定 将 每 份 协 议 提 请 董 事 长 批 准 或 提 交 董 事 会 或 者 股 东 大 会 审 议 的, 公 司 可 以 对 本 公 司 当 年 度 将 发 生 的 日 常 关 联 交 易 总 金 额 进 行 合 理 预 计, 根 据 预 计 金 额 分 别 适 用 本 制 度 的 规 定 提 请 董 事 长 批 准 或 提 交 董 事 会 或 者 股 东 大 会 审 议 (5) 第 十 六 条 规 定 : 公 司 与 关 联 人 签 订 的 日 常 关 联 交 易 协 议 期 限 超 过 三 年 的, 应 当 每 三 年 根 据 本 制 度 的 规 定 重 新 履 行 相 关 审 议 程 序 和 披 露 义 务 (6) 第 十 七 条 规 定 : 公 司 监 事 会 应 当 对 关 联 交 易 的 审 议 表 决 披 露 履 行 等 情 况 进 行 监 督 并 在 年 度 报 告 中 发 表 意 见

272 (7) 第 十 八 条 规 定 : 公 司 不 得 直 接 或 者 通 过 子 公 司 向 董 事 监 事 和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提 供 借 款 ( 五 ) 减 少 关 联 交 易 的 措 施 公 司 将 严 格 遵 守 公 司 法 公 司 章 程 股 东 大 会 议 事 规 则 董 事 会 议 事 规 则 独 立 董 事 工 作 制 度 及 关 联 交 易 决 策 制 度 等 相 关 法 律 法 规 的 规 定, 规 范 执 行 公 司 相 关 制 度 制 定 的 关 联 交 易 决 策 程 序 回 避 制 度 和 信 息 披 露 制 度, 并 进 一 步 完 善 独 立 董 事 制 度, 加 强 独 立 董 事 对 关 联 交 易 的 监 督, 进 一 步 健 全 公 司 治 理 结 构, 保 证 关 联 交 易 的 公 平 公 正, 避 免 关 联 交 易 损 害 公 司 及 股 东 利 益 同 时, 公 司 控 股 股 东 海 新 投 资 与 实 际 控 制 人 王 海 荣 王 立 言 已 分 别 就 减 少 与 规 范 关 联 交 易 事 宜 向 发 行 人 出 具 了 减 少 和 规 范 关 联 交 易 承 诺 函, 承 诺 : 本 公 司 / 本 人 将 尽 量 避 免 与 股 份 公 司 之 间 产 生 关 联 交 易 事 项, 对 于 不 可 避 免 发 生 的 关 联 业 务 往 来 或 交 易, 将 在 平 等 自 愿 的 基 础 上, 按 照 公 平 公 允 和 等 价 有 偿 的 原 则 进 行, 交 易 价 格 将 按 照 市 场 公 认 的 合 理 价 格 确 定 ; 本 公 司 / 本 人 将 严 格 遵 守 股 份 公 司 章 程 中 关 于 关 联 交 易 事 项 的 回 避 规 定, 所 涉 及 的 关 联 交 易 均 将 按 照 股 份 公 司 关 联 交 易 决 策 程 序 进 行, 并 将 履 行 合 法 程 序, 及 时 对 关 联 交 易 事 项 进 行 信 息 披 露 ; 本 公 司 / 本 人 保 证 不 会 利 用 关 联 交 易 转 移 股 份 公 司 利 润, 不 会 通 过 影 响 股 份 公 司 的 经 营 决 策 来 损 害 股 份 公 司 及 其 他 股 东 的 合 法 权 益

273 第 八 节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与 核 心 技 术 人 员 一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及 核 心 技 术 人 员 的 简 历 ( 一 ) 董 事 会 成 员 本 公 司 现 有 董 事 9 人, 其 中 独 立 董 事 3 人, 董 事 会 成 员 情 况 如 下 : 姓 名 在 本 公 司 职 务 提 名 人 任 职 期 间 王 海 荣 董 事 长 海 新 投 资 2014 年 12 月 15 日 至 2017 年 12 月 14 日 王 立 言 董 事 海 新 投 资 2014 年 12 月 15 日 至 2017 年 12 月 14 日 肖 立 明 董 事 总 裁 海 新 投 资 2014 年 12 月 15 日 至 2017 年 12 月 14 日 吴 英 敏 董 事 海 新 投 资 2014 年 12 月 15 日 至 2017 年 12 月 14 日 田 熹 东 董 事 成 朴 基 金 2014 年 12 月 15 日 至 2017 年 12 月 14 日 王 雷 董 事 雨 田 基 金 2014 年 12 月 15 日 至 2017 年 12 月 14 日 乐 瑞 独 立 董 事 董 事 会 2014 年 12 月 15 日 至 2017 年 12 月 14 日 王 鹏 练 独 立 董 事 董 事 会 2014 年 12 月 15 日 至 2017 年 12 月 14 日 杨 志 伟 独 立 董 事 董 事 会 2014 年 12 月 15 日 至 2017 年 12 月 14 日 上 述 董 事 简 历 如 下 : 王 海 荣 先 生 :1969 年 出 生, 中 国 国 籍, 拥 有 新 加 坡 永 久 居 留 权, 新 加 坡 南 洋 理 工 大 学 硕 士, 在 石 油 石 化 能 源 行 业 拥 有 20 多 年 的 行 业 经 验 曾 任 中 国 石 油 天 然 气 集 团 公 司 青 海 油 田 管 理 局 项 目 经 理, 百 利 有 限 董 事 长, 武 炼 工 程 董 事, RH 能 源 执 行 主 席 首 席 执 行 官 ; 现 任 本 公 司 董 事 长, 海 新 投 资 执 行 董 事,RH 控 股 公 司 董 事,RH 国 际 董 事,RH 香 港 董 事,Amersun Energy 公 司 董 事,Dialog 公 司 董 事 王 立 言 先 生 :1962 年 出 生, 中 国 国 籍, 拥 有 新 加 坡 永 久 居 留 权, 新 加 坡 南 洋 理 工 大 学 硕 士, 高 级 工 程 师 曾 任 中 国 石 油 天 然 气 管 道 设 计 院 工 程 师, 龙 慧 自 动 化 工 程 有 限 公 司 副 总 经 理, 中 国 石 油 天 然 气 管 道 设 计 院 - 南 方 分 院 院 长,RH 国 际 总 经 理 董 事,RH 能 源 董 事 首 席 运 营 官, 百 利 有 限 监 事, 百 利 有 限 董 事, 武 炼 工 程 监 事 ; 现 任 本 公 司 董 事, 海 新 投 资 经 理, 武 炼 工 程 董 事, 瑞 华 石 化 董 事

274 肖 立 明 先 生 :1966 年 出 生, 中 国 国 籍, 无 境 外 永 久 居 留 权, 大 连 理 工 大 学 硕 士, 高 级 工 程 师 注 册 化 工 工 程 师 曾 任 巴 陵 石 化 合 成 橡 胶 厂 研 究 所 副 所 长, 岳 阳 石 化 总 厂 重 点 项 目 办 公 室 科 长, 岳 阳 石 化 总 厂 原 料 工 程 建 设 指 挥 部 副 指 挥 长 烯 烃 厂 副 厂 长, 岳 阳 石 化 总 厂 副 总 工 程 师 兼 技 术 开 发 处 处 长, 巴 陵 石 化 副 总 工 程 师 兼 巴 陵 石 油 化 工 设 计 院 院 长, 百 利 有 限 董 事 长 总 经 理 兼 党 委 书 记,RH 能 源 董 事, 武 炼 工 程 董 事 长 ; 现 任 本 公 司 董 事 总 裁 兼 党 委 书 记 吴 英 敏 女 士 :1960 年 出 生, 中 国 国 籍, 无 境 外 永 久 居 留 权, 抚 顺 石 油 学 院 学 士, 高 级 工 程 师 注 册 化 工 工 程 师 高 级 职 业 经 理 人 审 定 人, 湖 北 省 政 府 投 资 项 目 咨 询 专 家 曾 任 武 汉 石 化 设 计 院 技 术 员 工 程 师 高 级 工 程 师, 副 总 工 程 师 副 院 长, 武 炼 工 程 副 总 经 理 董 事 兼 总 经 理, 百 利 有 限 董 事 ; 现 任 本 公 司 董 事 武 炼 工 程 董 事 长 田 熹 东 先 生 :1968 年 出 生, 中 国 国 籍, 无 境 外 永 久 居 留 权, 中 国 农 业 大 学 硕 士 曾 任 黑 龙 江 省 水 利 厅 副 处 长, 并 在 水 利 部 调 水 局 办 公 室 主 持 工 作 ; 曾 任 深 圳 市 中 科 招 商 创 业 投 资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执 行 副 总 裁, 朝 晖 产 业 投 资 基 金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副 总 经 理, 百 利 有 限 董 事 ; 现 任 本 公 司 董 事, 成 朴 基 金 执 行 事 务 合 伙 人 委 派 代 表, 雨 田 基 金 执 行 事 务 合 伙 人 委 派 代 表, 成 朴 资 本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董 事 长, 北 京 成 朴 荣 邦 投 资 有 限 公 司 董 事 长, 镇 江 成 朴 丰 祥 股 权 投 资 基 金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董 事, 吉 林 省 中 科 生 物 工 程 有 限 公 司 董 事, 乌 鲁 木 齐 德 成 惠 达 股 权 投 资 管 理 合 伙 企 业 ( 有 限 合 伙 ) 执 行 事 务 合 伙 人, 新 疆 德 成 惠 丰 股 权 投 资 合 伙 企 业 ( 有 限 合 伙 ) 执 行 事 务 合 伙 人 委 派 代 表, 北 京 成 朴 资 本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执 行 董 事 王 雷 先 生 :1982 年 出 生, 中 国 国 籍, 无 境 外 永 久 居 留 权, 澳 大 利 亚 科 廷 科 技 大 学 硕 士 曾 任 深 圳 市 中 科 招 商 创 业 投 资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投 资 经 理 ; 现 任 本 公 司 董 事, 成 朴 管 理 执 行 董 事, 新 疆 成 朴 新 达 股 权 投 资 合 伙 企 业 ( 有 限 合 伙 ) 执 行 事 务 合 伙 人 委 派 代 表, 北 京 成 朴 荣 邦 投 资 有 限 公 司 执 行 董 事 乐 瑞 女 士 :1962 年 出 生, 中 国 国 籍, 无 境 外 永 久 居 留 权, 中 南 财 经 政 法 大 学 学 士, 执 业 律 师, 武 汉 市 政 协 第 十 二 届 委 员 会 委 员, 武 汉 市 政 府 顾 问 团 成 员, 武 汉 市 同 心 律 师 团 成 员, 武 汉 仲 裁 委 员 会 仲 裁 员, 湖 北 省 律 协 建 筑 与 房 地 产 专 业 委 员 会 委 员 曾 任 武 昌 区 经 济 律 师 事 务 所 律 师, 武 汉 第 一 律 师 事 务 所 律 师 ; 现 任

275 本 公 司 独 立 董 事, 湖 北 正 信 律 师 事 务 所 合 伙 人 及 副 主 任 律 师, 国 电 长 源 电 力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独 立 董 事 王 鹏 练 先 生 :1974 年 出 生, 中 国 国 籍, 无 境 外 永 久 居 留 权, 陕 西 财 经 学 院 学 士, 注 册 会 计 师 曾 任 陕 西 金 裕 制 药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会 计, 重 庆 方 正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项 目 经 理, 利 安 达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山 东 分 所 所 长 助 理 ; 现 任 发 行 人 独 立 董 事 大 华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 特 殊 普 通 合 伙 ) 山 东 分 所 副 所 长, 山 东 大 学 管 理 学 院 专 业 学 位 研 究 生 合 作 导 师 杨 志 伟 先 生 :1970 年 出 生, 美 国 国 籍, 美 国 哥 伦 比 亚 大 学 博 士 曾 任 美 国 Arena 制 药 公 司 研 究 员, 美 国 哈 佛 大 学 化 学 与 化 学 生 物 学 系 研 究 员, 美 国 Schering-Plough 研 究 所 研 究 员, 美 国 Life Technologies 公 司 高 级 研 发 经 理 ; 现 任 本 公 司 独 立 董 事, 北 京 化 工 大 学 生 命 科 学 与 技 术 学 院 教 授, 美 国 Prophegent 生 物 技 术 公 司 首 席 技 术 官 ( 二 ) 监 事 会 成 员 本 公 司 现 有 监 事 3 人, 其 中 职 工 代 表 监 事 1 人, 由 公 司 职 工 代 表 大 会 选 举 产 生 监 事 会 成 员 情 况 如 下 : 姓 名 在 本 公 司 职 务 提 名 人 任 职 期 间 王 芝 培 监 事 会 主 席 海 新 投 资 2014 年 12 月 15 日 至 2017 年 12 月 14 日 綦 群 慧 监 事 海 新 投 资 2015 年 10 月 28 日 至 2017 年 12 月 14 日 龚 民 华 职 工 代 表 监 事 职 工 大 会 2014 年 12 月 15 日 至 2017 年 12 月 14 日 上 述 监 事 简 历 如 下 : 王 芝 培 先 生 :1954 年 出 生, 中 国 国 籍, 无 境 外 永 久 居 留 权, 西 南 石 油 学 院 硕 士, 工 程 师 曾 任 中 国 石 油 四 川 油 建 四 公 司 副 经 理, 中 国 石 油 四 川 油 建 总 公 司 副 总 经 理, 海 南 省 燃 料 化 学 总 公 司 科 建 处 处 长, 中 海 石 油 管 道 输 气 有 限 公 司 副 总 经 理 ; 现 任 本 公 司 监 事 会 主 席 成 都 分 公 司 总 经 理 綦 群 慧 先 生 :1964 年 出 生, 中 国 国 籍, 无 境 外 永 久 居 留 权, 湖 南 财 经 学 院 硕 士 曾 任 巴 陵 石 化 热 电 事 业 部 财 务 科 科 员, 巴 陵 石 化 动 力 事 业 部 科 长, 百 利 有

276 限 百 利 科 技 财 务 计 划 部 主 任 ; 现 任 本 公 司 监 事 龚 民 华 先 生 :1973 年 出 生, 中 国 国 籍, 无 境 外 永 久 居 留 权, 湖 南 大 学 学 士, 高 级 工 程 师 曾 任 巴 陵 石 油 化 工 设 计 院 助 理 工 程 师 工 程 师, 百 利 有 限 高 级 工 程 师 工 会 主 席 ; 现 任 本 公 司 职 工 代 表 监 事 工 会 主 席 ( 三 )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本 公 司 现 有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8 人, 具 体 情 况 如 下 : 姓 名 在 本 公 司 职 务 任 职 期 间 肖 立 明 董 事 总 裁 2014 年 12 月 15 日 至 2017 年 12 月 14 日 李 文 辉 副 总 裁 2014 年 12 月 15 日 至 2017 年 12 月 14 日 李 良 友 董 事 会 秘 书 副 总 裁 2014 年 12 月 15 日 至 2017 年 12 月 14 日 戴 真 全 副 总 裁 2014 年 12 月 15 日 至 2017 年 12 月 14 日 陈 曼 柏 副 总 裁 2014 年 12 月 15 日 至 2017 年 12 月 14 日 刘 国 强 副 总 裁 2014 年 12 月 15 日 至 2017 年 12 月 14 日 唐 建 秋 财 务 总 监 2014 年 12 月 15 日 至 2017 年 12 月 14 日 胡 程 人 力 资 源 总 监 2014 年 12 月 15 日 至 2017 年 12 月 14 日 上 述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简 历 情 况 如 下 : 肖 立 明 先 生 : 见 本 节 一 ( 一 ) 董 事 会 成 员 部 分 李 文 辉 先 生 :1965 年 出 生, 中 国 国 籍, 无 境 外 永 久 居 留 权, 中 国 石 油 大 学 硕 士, 高 级 工 程 师 注 册 化 工 工 程 师 曾 任 巴 陵 石 油 化 工 设 计 院 工 程 师 技 术 质 量 部 主 任 副 院 长, 百 利 有 限 副 总 经 理 总 工 程 师 ; 现 任 本 公 司 副 总 裁 总 工 程 师 李 良 友 先 生 :1964 年 出 生, 中 国 国 籍, 无 境 外 永 久 居 留 权, 华 中 理 工 大 学 硕 士, 高 级 工 程 师 全 国 高 级 项 目 经 理 曾 任 巴 陵 石 油 化 工 设 计 院 电 算 室 主 任 技 术 经 济 室 主 任 副 总 工 程 师 副 院 长, 百 利 有 限 副 总 经 理 监 事 ; 现 任 本 公 司 副 总 裁 董 事 会 秘 书 戴 真 全 先 生 :1965 年 出 生, 中 国 国 籍, 无 境 外 永 久 居 留 权, 华 东 理 工 大 学

277 学 士, 教 授 级 高 级 工 程 师 曾 任 华 东 理 工 大 学 助 教, 中 国 石 化 集 团 上 海 工 程 有 限 公 司 工 程 师 高 级 工 程 师 教 授 级 高 级 工 程 师 副 总 工 程 师 ; 现 任 本 公 司 副 总 裁 陈 曼 柏 先 生 :1967 年 出 生, 中 国 国 籍, 无 境 外 永 久 居 留 权, 浙 江 大 学 学 士, 工 程 师 曾 任 巴 陵 石 油 化 工 设 计 院 工 程 师, 百 利 有 限 市 场 开 发 部 主 任 市 场 总 监, 百 利 科 技 市 场 总 监 ; 现 任 本 公 司 副 总 裁 刘 国 强 先 生 :1968 年 出 生, 中 国 国 籍, 无 境 外 永 久 居 留 权, 江 苏 化 工 学 院 学 士, 高 级 工 程 师 注 册 化 工 工 程 师 曾 任 巴 陵 石 油 化 工 设 计 院 工 程 师, 百 利 有 限 工 艺 室 主 任 技 术 总 监, 百 利 科 技 运 行 总 监 ; 现 任 本 公 司 副 总 裁 唐 建 秋 女 士 :1962 年 出 生, 中 国 国 籍, 无 境 外 永 久 居 留 权, 新 加 坡 南 洋 理 工 大 学 硕 士, 中 级 会 计 师 曾 任 国 营 751 厂 助 理 工 程 师, 北 京 客 都 酒 家 有 限 公 司 成 本 会 计, 卢 堡 中 国 北 京 管 理 公 司 财 务 部 经 理, 中 赛 国 信 科 技 信 息 技 术 有 限 公 司 财 务 部 经 理, 高 等 教 育 出 版 社 财 务 部 副 主 任 ; 现 任 本 公 司 财 务 总 监 胡 程 先 生 :1968 年 出 生, 中 国 国 籍, 无 境 外 永 久 居 留 权, 新 加 坡 南 洋 理 工 大 学 工 商 管 理 硕 士 曾 任 珠 海 经 济 特 区 雅 安 设 计 装 饰 工 程 有 限 公 司 办 公 室 主 任, 广 州 鸿 景 设 计 装 饰 工 程 有 限 公 司 办 公 室 主 任, 上 海 庄 臣 有 限 公 司 高 级 人 力 资 源 主 任, 捷 德 ( 中 国 ) 信 息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人 力 资 源 总 监 ; 现 任 本 公 司 人 力 资 源 总 监 ( 四 ) 核 心 技 术 人 员 本 公 司 核 心 技 术 人 员 情 况 如 下 : 肖 立 明 先 生 : 基 本 资 料 见 本 节 一 ( 一 ) 董 事 会 成 员 部 分 肖 立 明 先 生 具 有 扎 实 的 专 业 理 论 基 础 较 强 的 技 术 开 发 能 力 和 丰 富 的 实 践 工 作 经 验, 曾 荣 获 湖 南 省 优 秀 勘 测 设 计 院 院 长 称 号 中 国 石 化 集 团 有 突 出 贡 献 的 科 技 和 管 理 专 家 称 号 其 一 直 致 力 于 推 进 公 司 的 技 术 发 展, 在 炼 油 化 工 和 合 成 材 料 等 多 项 领 域 形 成 了 自 身 工 程 技 术 优 势 肖 立 明 先 生 主 持 参 与 了 : 包 括 SBS SIS 溶 聚 丁 苯 在 内 的 特 种 合 成 橡 胶 工 程 技 术 开 发 与 工 程 设 计, 其 中 国 内 首 套 ARGG 工 业 装 置 工 程 放 大, 该 项 目 荣 获 湖 南 省 科 技 进 步 二 等 奖 ; 岳 化 橡 胶 厂 5 万 吨 / 年 SBS 装 置 技 术 改 造, 该 项 目 获 国 家

278 优 秀 工 程 设 计 铜 奖 中 国 石 化 集 团 优 秀 工 程 设 计 一 等 奖 ; 巴 陵 石 化 公 司 1 万 吨 / 年 国 产 化 邻 甲 酚 醛 工 业 装 置 的 工 程 开 发 工 作, 该 装 置 一 次 开 车 成 功, 技 术 达 到 国 际 水 平 肖 立 明 先 生 作 为 己 内 酰 胺 技 术 攻 关 组 主 要 成 员 参 与 了 : 国 内 第 一 套 环 己 酮 氨 肟 化 路 线 己 内 酰 胺 生 产 工 艺 成 套 技 术 的 工 程 化 开 发 及 工 程 设 计, 该 技 术 获 国 家 科 技 进 步 二 等 奖 ;14 万 吨 / 年 己 内 酰 胺 成 套 新 技 术 开 发, 该 项 目 获 中 国 石 化 集 团 科 技 进 步 一 等 奖 ; 氨 法 烟 气 脱 硫 工 程 技 术 开 发, 该 项 目 获 中 国 石 化 集 团 科 技 进 步 二 等 奖 吴 英 敏 女 士 : 基 本 资 料 见 本 节 一 ( 一 ) 董 事 会 成 员 部 分 吴 英 敏 女 士 1983 年 开 始 从 事 石 油 化 工 工 艺 设 计 工 作, 具 有 扎 实 的 石 油 化 工 方 面 的 专 业 理 论 基 础 和 丰 富 的 实 践 工 作 经 验 能 够 独 立 承 担 石 油 化 工 装 置 设 计, 在 工 艺 设 计 工 作 中 能 熟 练 应 用 Aspen Plus 等 工 艺 计 算 软 件, 担 任 专 业 审 定 人, 负 责 对 大 中 型 项 目 进 行 审 定, 并 对 年 轻 大 学 生 进 行 专 业 指 导 和 培 养 吴 英 敏 女 士 主 持 完 成 的 项 目 有 : 中 国 石 化 武 汉 分 公 司 100 万 吨 / 年 常 压 蒸 馏 装 置 设 计 ; 泰 国 1 万 吨 / 年 溶 剂 油 装 置 设 计 ; 中 国 石 化 武 汉 分 公 司 7500 吨 / 年 硫 磺 回 收 装 置 设 计, 该 项 目 获 武 汉 石 化 科 学 技 术 进 步 三 等 奖 其 参 与 完 成 的 项 目 主 要 有 : 中 国 石 化 武 汉 分 公 司 常 减 压 装 置 250 万 吨 / 年 节 能 技 术 改 造 及 减 压 塔 更 新, 该 项 目 获 中 国 石 化 集 团 优 秀 工 程 设 计 三 等 奖 ; 中 国 石 化 武 汉 分 公 司 40 万 吨 / 年 延 迟 焦 化 装 置 设 计, 该 项 目 获 湖 北 省 优 秀 工 程 设 计 奖 表 扬 奖 ; 中 国 石 化 武 汉 分 公 司 焦 化 装 置 100 万 吨 / 年 扩 能 改 造, 该 项 目 获 中 国 石 化 集 团 优 秀 工 程 设 计 三 等 奖 ; 中 国 石 化 武 汉 分 公 司 含 硫 污 水 常 压 汽 提 装 置 设 计 ; 中 国 石 化 武 汉 分 公 司 凝 结 水 超 冷 技 术 在 重 整 加 氢 装 置 的 应 用 李 文 辉 先 生 : 基 本 资 料 见 本 节 一 ( 三 )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部 分 李 文 辉 先 生 在 担 任 公 司 总 工 程 师 期 间, 着 力 推 动 公 司 在 合 成 橡 胶 环 氧 树 脂 己 内 酰 胺 等 方 面 工 程 技 术 的 进 步, 使 公 司 部 分 装 置 技 术 达 到 国 内 领 先 水 平 ; 李 文 辉 先 生 拥 有 较 强 工 程 技 术 开 发 能 力 和 解 决 工 程 问 题 的 能 力, 组 织 人 员 成 功 实 施 了 多 个 项 目 工 程 放 大 与 装 置 的 技 术 改 造, 在 多 项 发 明 专 利 的 开 发 及 形 成 中 承 担 了 主 要 工 作, 包 括 : 一 种 合 成 橡 胶 生 产 过 程 溶 剂 精 制 工 艺 ( 专 利 号 ZL ) 一 种 分 离 提 纯 环 氧 丙 烷 与 甲 醇 的 方 法 ( 专 利 申 请 号 ) 一 种 回 收

279 己 二 酸 生 产 废 液 中 二 元 酸 工 艺 ( 专 利 申 请 号 ) 李 文 辉 先 生 主 持 完 成 的 项 目 有 : 巴 陵 石 化 公 司 4 万 吨 / 年 环 己 酮 装 置 项 目 研 究 与 设 计 ; 巴 陵 石 化 公 司 7 万 吨 / 年 环 己 酮 装 置 项 目 研 究 与 设 计 ; 山 西 阳 煤 丰 喜 肥 业 ( 集 团 )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7 万 吨 / 年 环 己 酮 与 己 二 酸 装 置 设 计 ; 巴 陵 石 化 公 司 10 万 吨 / 年 环 己 酮 装 置 工 艺 包 设 计 ; 山 东 华 鲁 恒 升 化 工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12 万 吨 / 年 环 己 醇 / 酮 与 14 万 吨 / 年 己 二 酸 装 置 设 计 其 参 与 完 成 的 项 目 主 要 有 : 环 己 酮 装 置 3 万 吨 / 年 改 造 项 目, 该 项 目 获 中 国 石 化 集 团 巴 陵 石 化 分 公 司 科 技 进 步 一 等 奖 ; 环 氧 有 机 氯 系 列 工 程, 该 项 目 获 中 国 石 化 集 团 优 秀 工 程 设 计 二 等 奖 ; 岳 化 橡 胶 厂 5 万 吨 / 年 SBS 装 置 技 术 改 造, 该 项 目 获 国 家 优 秀 工 程 设 计 铜 奖 中 国 石 化 集 团 优 秀 工 程 设 计 一 等 奖 ;14 万 吨 / 年 己 内 酰 胺 成 套 新 技 术 开 发 项 目, 该 项 目 获 中 国 石 化 集 团 科 技 进 步 一 等 奖 ; 茂 名 鲁 华 化 工 有 限 公 司 1.5 万 吨 / 年 异 戊 橡 胶 工 业 化 试 验 装 置 设 计 ; 山 东 方 明 化 工 有 限 公 司 6 万 吨 / 年 环 己 酮 装 置 改 扩 建 工 程 ; 巴 陵 石 化 公 司 7 万 吨 / 年 烧 碱 装 置 改 造 项 目 设 计 ; 浙 江 恒 逸 己 内 酰 胺 有 限 公 司 年 产 20 万 吨 己 内 酰 胺 项 目 研 究 与 设 计 刘 国 强 先 生 : 基 本 资 料 见 本 节 一 ( 三 )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部 分 刘 国 强 先 生 从 1990 年 开 始 从 事 设 计 工 作, 涉 及 石 油 化 工 化 工 新 材 料 等 多 个 领 域, 担 任 过 多 项 设 计 项 目 的 项 目 负 责 人 技 术 负 责 人, 其 参 与 了 环 己 酮 氨 肟 化 磁 稳 定 床 己 内 酰 胺 水 溶 液 加 氢 工 艺 的 技 术 开 发, 并 主 持 完 成 了 该 工 艺 的 中 试 工 业 化 试 验 装 置 的 工 程 设 计 刘 国 强 先 生 主 持 完 成 的 项 目 主 要 有 : 巴 陵 石 化 公 司 500 吨 / 年 环 己 酮 氨 氧 化 生 产 环 己 酮 肟 中 试 装 置 工 程 研 究 及 工 程 设 计 ; 巴 陵 石 化 公 司 磁 稳 定 床 己 内 酰 胺 加 氢 精 制 中 试 装 置 工 程 研 究 及 设 计 ; 巴 陵 石 化 公 司 7 万 吨 / 年 环 己 酮 氨 肟 化 新 技 术 工 业 放 大 装 置 工 程 设 计 ; 中 国 石 化 巴 陵 分 公 司 14 万 吨 / 年 己 内 酰 胺 扩 能 改 造 项 目 工 程 设 计 ; 巴 陵 石 化 公 司 20 万 吨 / 年 己 内 酰 胺 装 置 挖 潜 改 造 项 目 工 程 设 计 其 参 与 完 成 的 项 目 主 要 有 : 己 内 酰 胺 生 产 装 置 六 改 七 扩 能 改 造 项 目, 该 项 目 获 中 国 石 化 集 团 科 技 进 步 一 等 奖 ; 环 己 酮 氨 肟 化 路 线 己 内 酰 胺 生 产 工 艺 成 套 技 术 开 发, 该 项 目 获 国 家 科 技 进 步 二 等 奖 ;14 万 吨 / 年 己 内 酰 胺 成 套 新 技 术 开 发, 该 项 目 获 中 国 石 化 集 团 科 技 进 步 一 等 奖 ; 巴 陵 分 公 司 己 内 酰 胺 产 品 部 7 万 吨 / 年 己 内 酰 胺 装 置 改 扩 建 工 程, 该

280 项 目 获 国 家 优 秀 工 程 设 计 铜 奖 中 国 石 化 集 团 优 秀 工 程 设 计 一 等 奖 杨 平 辉 先 生 :1964 年 出 生, 中 国 国 籍, 无 境 外 居 留 权, 本 科 学 历, 高 级 工 程 师 注 册 化 工 工 程 师 曾 任 巴 陵 石 油 化 工 设 计 院 工 程 师, 百 利 有 限 副 总 工 程 师 ; 现 任 本 公 司 副 总 工 程 师 压 力 管 道 技 术 负 责 人, 是 公 司 压 力 管 道 配 管 专 业 带 头 人 杨 平 辉 先 生 从 1984 年 起 从 事 石 油 化 工 工 艺 设 计, 具 备 专 业 的 设 计 经 验, 其 主 持 完 成 的 项 目 主 要 有 : 山 东 红 阳 化 工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3 万 吨 / 年 异 戊 橡 胶 新 技 术 项 目 设 计 ; 岳 化 橡 胶 厂 5 万 吨 / 年 SBS 装 置 技 术 改 造, 该 项 目 获 国 家 优 秀 工 程 设 计 铜 奖 中 国 石 化 集 团 优 秀 设 计 一 等 奖 ; 巴 陵 石 化 公 司 6 万 吨 / 年 特 种 锂 系 聚 合 物 装 置 工 程 设 计 其 参 与 完 成 的 项 目 主 要 有 : 山 东 华 懋 新 材 料 有 限 公 司 5 万 吨 / 年 丁 苯 橡 胶 及 5 万 吨 / 年 顺 丁 橡 胶 项 目 工 程 设 计 罗 建 国 先 生 :1965 年 出 生, 中 国 国 籍, 无 境 外 居 留 权, 本 科 学 历, 工 程 师 注 册 化 工 工 程 师 ; 曾 任 巴 陵 石 油 化 工 设 计 院 工 程 师, 百 利 有 限 副 总 工 程 师 ; 现 任 本 公 司 副 总 工 程 师, 是 公 司 己 内 酰 胺 领 域 技 术 带 头 人 罗 建 国 先 生 从 1986 年 起 从 事 化 工 工 艺 设 计 工 作, 具 备 专 业 的 设 计 经 验, 其 主 持 完 成 的 项 目 主 要 有 : 石 家 庄 化 纤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8.5 万 吨 / 年 环 己 烷 仿 生 催 化 氧 化 制 备 环 己 酮 装 置 工 艺 包 设 计 ; 石 家 庄 焦 化 集 团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10 万 吨 / 年 环 己 酮 项 目 脱 氢 及 环 己 酮 精 制 装 置 设 计 ; 巴 陵 石 化 公 司 20 万 吨 / 年 己 内 酰 胺 挖 潜 改 造 项 目 工 程 设 计 ; 浙 江 恒 逸 己 内 酰 胺 有 限 公 司 年 产 20 万 吨 己 内 酰 胺 项 目 设 计 其 参 与 完 成 的 项 目 主 要 有 : 己 内 酰 胺 生 产 装 置 六 改 七 扩 能 改 造 项 目, 该 项 目 获 中 国 石 化 集 团 科 技 进 步 一 等 奖 ; 中 国 石 化 巴 陵 分 公 司 己 内 酰 胺 产 品 部 7 万 吨 / 年 己 内 酰 胺 装 置 改 扩 建 工 程, 该 项 目 获 国 家 优 秀 工 程 设 计 铜 奖 中 国 石 化 集 团 优 秀 工 程 设 计 一 等 奖 ; 石 家 庄 化 纤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精 制 单 元 磁 稳 定 床 加 氢 部 分 改 造 项 目 设 计 ; 石 家 庄 化 纤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己 内 酰 胺 装 置 6.5 万 吨 改 16 万 吨 工 程 项 目 设 计 茹 俊 民 先 生 :1962 年 出 生, 中 国 国 籍, 无 境 外 居 留 权, 本 科 学 历, 高 级 工 程 师 注 册 化 工 工 程 师 曾 任 巴 陵 石 油 化 工 设 计 院 专 业 组 长, 百 利 有 限 专 业 室 副 主 任 副 总 工 程 师 ; 现 任 本 公 司 副 总 工 程 师, 是 公 司 尼 龙 6 聚 合 领 域 环 氧 树 脂 领 域 技 术 带 头 人, 负 责 完 成 了 国 家 标 准 锦 纶 工 厂 设 计 规 范 (GB ) 聚 合 部 分 的 编 制 工 作

281 茹 俊 民 先 生 从 1984 年 起 从 事 石 油 化 工 工 艺 设 计 工 作, 主 持 和 参 加 过 多 项 大 中 型 工 程 项 目 的 试 验 设 计 施 工 开 车 等 工 作, 其 主 持 完 成 的 项 目 主 要 有 :8000 吨 / 年 己 内 酰 胺 连 续 聚 合 装 置 国 产 化 开 发 及 应 用, 该 项 目 获 湖 南 省 科 学 技 术 进 步 一 等 奖 中 国 石 化 集 团 优 秀 工 程 设 计 二 等 奖 ; 环 氧 有 机 氯 系 列 工 程, 该 项 目 获 中 国 石 化 集 团 优 秀 工 程 设 计 二 等 奖 ; 南 化 集 团 泰 州 化 纤 公 司 2 万 吨 / 年 己 内 酰 胺 聚 合 装 置 ; 中 山 新 达 特 种 纤 维 有 限 公 司 7000 吨 / 年 聚 合 装 置 扩 能 改 造 (EPC); 安 庆 凯 美 特 气 体 有 限 公 司 10 万 吨 / 年 食 品 级 液 体 CO 2 项 目 ; 惠 州 凯 美 特 气 体 有 限 公 司 10 万 吨 / 年 食 品 级 液 体 CO 2 项 目 ; 江 苏 瑞 美 福 实 业 有 限 公 司 2.5 万 吨 / 年 锦 纶 6 聚 合 装 置 ; 巴 陵 石 化 公 司 5 万 吨 / 年 尼 龙 6 聚 合 装 置 扩 能 改 造 ; 巴 陵 石 化 5 万 吨 / 年 特 种 环 氧 树 脂 及 配 套 扩 建 工 程 ; 巴 陵 分 公 司 己 内 酰 胺 事 业 部 己 内 酰 胺 重 残 液 与 聚 合 浓 缩 液 生 产 1.5 万 吨 / 年 切 片 改 造 项 目 蔡 日 新 先 生 :1965 年 出 生, 中 国 国 籍, 无 境 外 居 留 权, 本 科 学 历, 高 级 工 程 师 注 册 化 工 工 程 师 注 册 一 级 建 造 师 曾 任 巴 陵 石 油 化 工 设 计 院 工 程 师, 百 利 有 限 副 总 工 程 师 ; 现 任 本 公 司 副 总 工 程 师, 是 公 司 合 成 橡 胶 领 域 技 术 带 头 人 蔡 日 新 先 生 从 1987 年 起 从 事 设 计 工 作, 具 有 扎 实 的 专 业 理 论 基 础 和 丰 富 的 实 践 工 作 经 验, 其 主 持 完 成 的 项 目 主 要 有 : 巴 陵 石 化 公 司 2 万 吨 / 年 SEBS 工 程 设 计 ; 巴 陵 石 化 公 司 5 万 吨 / 年 SIS 工 艺 包 设 计 ; 茂 名 鲁 华 化 工 有 限 公 司 1.5 万 吨 / 年 异 戊 橡 胶 工 业 化 试 验 装 置 设 计 ; 山 东 华 懋 新 材 料 有 限 公 司 5 万 吨 / 年 丁 苯 橡 胶 及 5 万 吨 / 年 顺 丁 橡 胶 项 目 工 程 设 计 ; 淄 博 鲁 华 泓 锦 化 工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5 万 吨 / 年 异 戊 橡 胶 装 置 工 程 设 计 ; 浙 江 传 化 合 成 材 料 有 限 公 司 10 万 吨 / 年 顺 丁 橡 胶 及 配 套 公 用 工 程 设 计 其 参 与 完 成 的 项 目 主 要 有 : 环 氧 有 机 氯 系 列 工 程, 该 项 目 获 中 国 石 化 集 团 优 秀 工 程 设 计 二 等 奖 ; 巴 陵 石 化 公 司 5 万 吨 / 年 己 内 酰 胺 工 程 设 计 ; 巴 陵 石 化 公 司 5 万 吨 / 年 离 子 膜 烧 碱 工 程 设 计 ; 石 家 庄 化 纤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11.5 万 吨 / 年 双 氧 水 装 置 工 程 设 计 ; 岳 化 橡 胶 厂 5 万 吨 / 年 SBS 装 置 技 术 改 造 ; 巴 陵 石 化 公 司 6 万 吨 / 年 特 种 锂 系 聚 合 物 装 置 工 程 设 计 匡 雄 伟 先 生 :1963 年 出 生, 中 国 国 籍, 无 境 外 居 留 权, 本 科 学 历, 高 级 工 程 师 注 册 咨 询 工 程 师 ( 投 资 ) 注 册 公 用 设 备 ( 给 排 水 ) 工 程 师 注 册 监 理 工 程 师 湖 南 省 评 标 专 家 湖 南 省 建 设 工 程 勘 察 设 计 专 家 评 委 曾 任 巴 陵 石 油 化 工

282 设 计 院 工 程 师, 百 利 有 限 公 用 工 程 室 主 任 高 级 工 程 师 ; 现 任 本 公 司 副 总 工 程 师, 是 公 司 水 处 理 给 排 水 专 业 带 头 人 匡 雄 伟 先 生 从 1986 年 开 始 从 事 给 排 水 工 程 的 设 计 工 作, 具 有 扎 实 的 专 业 理 论 基 础 和 丰 富 的 实 践 工 作 经 验, 能 够 独 立 承 担 全 厂 性 项 目 给 水 处 理 工 程 循 环 水 场 污 水 处 理 场 项 目 的 设 计 工 作, 并 对 年 轻 人 给 予 指 导, 担 任 专 业 审 核 人 其 主 持 完 成 的 项 目 主 要 有 : 巴 陵 石 化 公 司 污 水 处 理 中 试 装 置 ; 巴 陵 石 化 公 司 己 内 酰 胺 污 水 处 理 改 造 项 目 设 计 ; 巴 陵 石 化 公 司 环 氧 污 水 达 标 治 理 工 程 设 计 ; 巴 陵 石 化 公 司 水 体 污 染 隐 患 治 理 工 程 设 计 其 参 与 完 成 的 项 目 主 要 有 : 巴 陵 石 化 公 司 岳 阳 石 化 总 厂 环 氧 树 脂 厂 1 万 吨 / 年 离 子 膜 烧 碱 装 置, 该 项 目 获 国 家 优 秀 工 程 设 计 银 奖 ; 石 家 庄 化 纤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己 内 酰 胺 装 置 6.5 万 吨 改 16 万 吨 工 程 项 目 设 计 ; 江 苏 安 邦 电 化 有 限 公 司 2 万 吨 / 年 环 氧 氯 丙 烷 装 置 设 计 ; 山 东 华 懋 新 材 料 有 限 公 司 5 万 吨 / 年 丁 苯 橡 胶 及 5 万 吨 / 年 顺 丁 橡 胶 项 目 工 程 设 计 ; 浙 江 恒 逸 己 内 酰 胺 有 限 公 司 年 产 20 万 吨 己 内 酰 胺 项 目 设 计 陈 学 敏 先 生 :1963 年 出 生, 中 国 国 籍, 无 境 外 居 留 权, 本 科 学 历, 高 级 工 程 师 监 理 工 程 师 ASEA( 自 动 化 系 统 ) 注 册 工 程 师 曾 任 巴 陵 石 油 化 工 设 计 院 自 控 工 程 师, 百 利 有 限 高 级 工 程 师 仪 表 组 组 长 电 控 室 副 主 任 主 任 ; 现 任 本 公 司 副 总 工 程 师, 是 公 司 自 控 专 业 带 头 人 陈 学 敏 先 生 从 事 自 控 设 计 工 作 多 年, 具 有 扎 实 的 专 业 理 论 基 础 和 丰 富 的 实 践 工 作 经 验, 其 主 持 完 成 的 项 目 主 要 有 : 巴 陵 石 化 公 司 岳 阳 石 化 总 厂 环 氧 树 脂 厂 1 万 吨 / 年 离 子 膜 烧 碱 装 置, 该 项 目 获 国 家 优 秀 工 程 设 计 银 奖 ; 岳 阳 石 化 总 厂 树 脂 厂 5000 吨 / 年 环 氧 树 脂 装 置 改 扩 建 工 程, 该 项 目 获 中 国 石 化 集 团 优 秀 工 程 设 计 二 等 奖 ; 环 氧 有 机 氯 系 列 工 程, 该 项 目 获 中 国 石 化 集 团 优 秀 工 程 设 计 二 等 奖 其 参 与 完 成 的 项 目 主 要 有 : 己 内 酰 胺 生 产 装 置 六 改 七 扩 能 改 造 项 目, 该 项 目 获 中 国 石 化 集 团 科 技 进 步 一 等 奖 ; 环 己 酮 氨 肟 化 路 线 己 内 酰 胺 生 产 工 艺 成 套 技 术 开 发, 该 项 目 获 国 家 科 技 进 步 二 等 奖 ; 中 国 石 化 巴 陵 分 公 司 己 内 酰 胺 产 品 部 7 万 吨 / 年 己 内 酰 胺 装 置 改 扩 建 工 程, 该 项 目 获 中 国 石 化 优 秀 工 程 设 计 一 等 奖 ; 岳 化 橡 胶 厂 5 万 吨 / 年 SBS 装 置 技 术 改 造, 该 项 目 获 国 家 优 秀 工 程 设 计 铜 奖 陈 学 敏 先 生 是 中 国 石 化 自 控 中 心 站 的 资 深 技 术 委 员 和 国 内 行 业 核 心 期 刊 石 油 化 工 自 动 化 的 资 深 编 委 其 参 与 起 草 的 行 业 规 范 主 要 有 : 国 家 标 准 锦 纶 工 厂 设

283 计 规 范 (GB ); 审 核 了 多 项 SH SH/T( 中 国 石 化 ) 标 准 的 编 制 与 修 订 谢 东 先 生 :1963 年 出 生, 中 国 国 籍, 无 境 外 居 留 权, 本 科 学 历, 高 级 工 程 师 曾 任 巴 陵 石 油 化 工 设 计 院 工 程 师, 百 利 有 限 副 总 工 程 师 ; 现 任 本 公 司 副 总 工 程 师, 是 公 司 压 力 容 器 设 备 专 业 带 头 人 谢 东 先 生 从 1985 年 起 从 事 石 油 化 工 设 备 设 计, 具 备 专 业 的 设 备 设 计 经 验, 完 成 了 多 项 化 工 装 置 的 设 计 工 作, 其 参 与 完 成 的 项 目 主 要 有 : 巴 陵 石 化 公 司 岳 阳 石 化 总 厂 环 氧 树 脂 厂 1 万 吨 / 年 离 子 膜 烧 碱 装 置, 该 项 目 获 国 家 优 秀 工 程 设 计 银 奖 ; 巴 陵 石 化 公 司 2.6 万 吨 / 年 丁 二 烯 精 馏 装 置 改 造 项 目 ; 锦 纶 -6 加 压 前 聚 合 新 工 艺 工 业 测 试 及 推 广 应 用, 该 项 目 获 中 国 石 化 集 团 巴 陵 石 化 分 公 司 科 技 进 步 二 等 奖 ; 巴 陵 石 化 公 司 2 万 吨 / 年 锦 纶 短 丝 项 目 改 造 ; 巴 陵 石 化 公 司 3.7 万 吨 / 年 锦 纶 6 聚 合 装 置 扩 能 改 造 ; 巴 陵 石 化 公 司 7 万 吨 / 年 环 己 酮 氨 肟 化 新 技 术 工 业 放 大 装 置 工 程 设 计 ; 南 化 集 团 泰 州 化 纤 公 司 2 万 吨 / 年 己 内 酰 胺 聚 合 装 置 ; 石 家 庄 化 纤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己 内 酰 胺 装 置 6.5 万 吨 改 16 万 吨 工 程 项 目 设 计 ; 浙 江 恒 逸 己 内 酰 胺 有 限 公 司 年 产 20 万 吨 己 内 酰 胺 项 目 设 计 毛 卫 华 先 生 :1964 年 出 生, 中 国 国 籍, 无 境 外 居 留 权, 本 科 学 历, 工 程 师, 注 册 电 气 工 程 师 曾 任 巴 陵 石 油 化 工 设 计 院 工 程 师, 百 利 有 限 副 总 工 程 师 ; 现 任 本 公 司 副 总 工 程 师, 中 国 石 化 电 气 设 计 专 委 会 委 员 和 湖 南 省 评 标 专 家, 是 公 司 电 气 电 信 专 业 带 头 人 毛 卫 华 先 生 从 1984 年 开 始 从 事 工 程 咨 询 设 计 工 作, 具 有 扎 实 的 专 业 理 论 知 识 和 丰 富 的 实 践 工 作 经 验, 长 期 担 任 专 项 电 力 工 程 的 项 目 负 责 人, 承 担 大 中 型 石 油 化 工 民 建 项 目 的 咨 询 和 设 计 工 作, 担 任 新 人 指 导 老 师 和 专 业 审 核 人 审 定 人 其 主 持 完 成 的 主 要 项 目 : 巴 陵 石 化 公 司 城 区 电 网 优 化 改 造 工 程 ; 巴 陵 石 化 公 司 电 气 隐 患 治 理 工 程 ; 巴 陵 石 化 公 司 环 氧 树 脂 35kV 变 电 站 彭 家 湾 35kV 变 电 站 石 庐 山 35kV 变 电 站 其 参 与 完 成 的 项 目 主 要 有 : 岳 阳 石 油 化 工 总 厂 涤 纶 厂 3500 吨 / 年 涤 纶 长 丝 装 置, 该 项 目 获 国 家 优 秀 工 程 设 计 银 奖 中 国 石 化 集 团 优 秀 工 程 设 计 一 等 奖 ; 巴 陵 石 化 公 司 岳 阳 石 化 总 厂 环 氧 树 脂 厂 1 万 吨 / 年 离 子 膜 烧 碱 装 置, 该 项 目 获 国 家 优 秀 工 程 设 计 银 奖 ; 环 氧 有 机 氯 系 列 工 程, 该 项 目 获 中 国 石 化 集 团 优 秀 工 程 设 计 二 等 奖 ;2000 吨 / 年 环 氧 丙 烷 工 业 试 验 装 置, 该 项 目 获 中 国 石 化 集

284 团 科 技 进 步 二 等 奖 ; 山 东 方 明 化 工 有 限 公 司 6 万 吨 / 年 环 己 酮 装 置 改 扩 建 工 程 ; 山 东 华 懋 新 材 料 有 限 公 司 5 万 吨 / 年 丁 苯 橡 胶 及 5 万 吨 / 年 顺 丁 橡 胶 项 目 工 程 设 计 ; 浙 江 恒 逸 己 内 酰 胺 有 限 公 司 年 产 20 万 吨 己 内 酰 胺 项 目 设 计 熊 英 女 士 : 中 国 国 籍, 无 境 外 居 留 权,1963 年 出 生, 汉 族, 大 学 专 科 学 历, 工 程 师, 国 家 一 级 注 册 结 构 工 程 师 曾 任 巴 陵 石 油 化 工 设 计 院 工 程 师, 百 利 有 限 副 总 工 程 师 ; 现 任 本 公 司 副 总 工 程 师, 是 公 司 结 构 专 业 带 头 人 熊 英 女 士 长 期 从 事 工 业 与 民 用 建 筑 的 结 构 设 计 工 作, 具 有 扎 实 的 专 业 理 论 知 识 和 丰 富 的 实 践 工 作 经 验, 其 参 与 完 成 的 项 目 主 要 有 : 浙 江 恒 逸 己 内 酰 胺 有 限 公 司 年 产 20 万 吨 己 内 酰 胺 项 目 设 计 ; 山 东 方 明 化 工 有 限 公 司 6 万 吨 / 年 环 己 酮 装 置 改 扩 建 工 程 ; 中 国 石 油 化 工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武 汉 分 公 司 80 万 吨 / 年 乙 烯 工 程 ; 西 安 庆 港 洁 能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20 万 吨 / 年 烃 类 污 油 综 合 利 用 项 目 ; 岳 阳 市 总 工 会 办 公 大 楼 ; 巴 陵 石 化 公 司 3.7 万 吨 / 年 锦 纶 6 聚 合 装 置 扩 能 改 造 ; 华 瑞 购 物 广 场 等 大 中 型 工 业 与 民 用 建 筑 的 结 构 设 计 校 对 审 核 及 专 业 负 责 人 的 工 作 熊 英 女 士 参 加 了 中 国 石 化 行 业 标 准 石 油 化 工 塔 型 设 备 基 础 设 计 规 范 (SH/T ) 的 编 制 工 作 ; 参 加 了 中 国 石 化 建 筑 中 心 站 组 织 开 发 的 构 筑 物 软 件 包 中 的 钢 筋 混 凝 土 管 架 计 算 机 辅 助 设 计 系 统, 并 获 得 中 国 石 化 科 技 进 步 三 等 奖 ( 五 ) 董 事 监 事 选 聘 情 况 1 董 事 的 选 聘 情 况 2011 年 12 月 16 日, 发 行 人 召 开 创 立 大 会 暨 第 一 次 股 东 大 会, 选 举 王 海 荣 王 立 言 肖 立 明 吴 英 敏 田 熹 东 为 公 司 第 一 届 董 事 会 董 事 2011 年 12 月 16 日, 发 行 人 召 开 第 一 届 董 事 会 第 一 次 会 议, 选 举 王 海 荣 为 公 司 第 一 届 董 事 会 董 事 长 2012 年 5 月 6 日, 发 行 人 召 开 2011 年 度 股 东 大 会, 增 选 王 雷 为 公 司 第 一 届 董 事 会 董 事, 选 举 汤 信 传 乐 瑞 刘 燃 为 公 司 第 一 届 董 事 会 独 立 董 事 2012 年 12 月 31 日, 发 行 人 召 开 2012 年 第 四 次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同 意 原 独 立

285 董 事 刘 燃 的 辞 职 申 请, 选 举 王 鹏 练 为 公 司 第 一 届 董 事 会 独 立 董 事 2014 年 8 月 26 日, 发 行 人 召 开 2014 年 第 二 次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同 意 原 独 立 董 事 汤 信 传 的 辞 职 申 请, 选 举 杨 志 伟 为 公 司 第 一 届 董 事 会 独 立 董 事 2014 年 12 月 15 日, 第 一 届 董 事 任 期 结 束, 发 行 人 召 开 2014 年 第 三 次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选 举 王 海 荣 王 立 言 肖 立 明 吴 英 敏 田 熹 东 王 雷 为 第 二 届 董 事 会 董 事, 选 举 乐 瑞 王 鹏 练 杨 志 伟 为 公 司 第 二 届 董 事 会 独 立 董 事 同 日, 发 行 人 召 开 第 二 届 董 事 会 第 一 次 会 议, 选 举 王 海 荣 为 公 司 第 二 届 董 事 会 董 事 长 2 监 事 的 选 聘 情 况 2011 年 12 月 8 日, 经 职 工 代 表 大 会 通 过, 选 举 龚 民 华 为 公 司 第 一 届 监 事 会 职 工 代 表 监 事 2011 年 12 月 16 日, 发 行 人 召 开 创 立 大 会 暨 第 一 次 股 东 大 会, 选 举 袁 小 斌 为 公 司 第 一 届 监 事 会 监 事 2012 年 1 月 6 日, 发 行 人 召 开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选 举 张 羽 为 公 司 第 一 届 监 事 会 监 事 同 日, 发 行 人 召 开 监 事 会 并 作 出 决 议, 选 举 张 羽 为 监 事 会 主 席 2013 年 4 月 18 日, 发 行 人 召 开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选 举 王 再 言 为 公 司 第 一 届 监 事 会 监 事 2014 年 12 月 8 日, 经 职 工 代 表 大 会 通 过, 选 举 龚 民 华 为 公 司 第 二 届 监 事 会 职 工 代 表 监 事 2014 年 12 月 15 日, 第 一 届 监 事 任 期 结 束, 发 行 人 召 开 2014 年 第 三 次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选 举 王 芝 培 王 再 言 为 公 司 第 二 届 监 事 会 监 事 同 日, 发 行 人 召 开 第 二 届 监 事 会 第 一 次 会 议, 选 举 王 芝 培 为 监 事 会 主 席 2015 年 10 月 28 日, 王 再 言 因 个 人 工 作 原 因, 辞 去 监 事 职 务 发 行 人 召 开 2015 年 第 三 次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选 举 綦 群 慧 为 公 司 第 二 届 监 事 会 监 事

286 二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核 心 技 术 人 员 及 其 近 亲 属 持 有 股 份 及 变 动 情 况 ( 一 )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核 心 技 术 人 员 直 接 持 股 情 况 截 至 本 招 股 意 向 书 签 署 日, 本 公 司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核 心 技 术 人 员 未 直 接 持 有 本 公 司 股 份 ( 二 )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核 心 技 术 人 员 间 接 持 股 情 况 1 董 事 长 王 海 荣 董 事 王 立 言 为 本 公 司 的 实 际 控 制 人, 二 人 通 过 海 新 投 资 间 接 持 有 本 公 司 70% 的 股 份 截 至 本 招 股 意 向 书 签 署 日, 王 海 荣 和 王 立 言 在 海 新 投 资 的 出 资 情 况 如 下 : 序 号 股 东 姓 名 出 资 额 ( 万 元 ) 实 缴 出 资 额 ( 万 元 ) 出 资 比 例 (%) 1 王 海 荣 5, , 王 立 言 合 计 6, , 董 事 田 熹 东 通 过 成 朴 管 理 间 接 持 有 成 朴 基 金 和 雨 田 基 金 各 1% 股 份, 成 朴 基 金 雨 田 基 金 分 别 持 有 本 公 司 20% 10% 的 股 份 董 事 田 熹 东 在 上 述 单 位 的 出 资 情 况 如 下 : 姓 名 在 成 朴 管 理 中 的 出 资 比 例 间 接 持 股 的 股 东 单 位 名 称 成 朴 管 理 出 资 情 况 出 资 额 ( 万 元 ) 出 资 比 例 田 熹 东 80% 成 朴 基 金 % 雨 田 基 金 % 除 上 述 人 员 外, 本 公 司 其 他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及 核 心 技 术 人 员 不 存 在 间 接 持 有 本 公 司 股 份 的 情 况

287 ( 三 )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核 心 技 术 人 员 近 亲 属 持 股 情 况 截 至 本 招 股 意 向 书 签 署 日, 本 公 司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核 心 技 术 人 员 近 亲 属 未 以 任 何 方 式 直 接 或 间 接 持 有 本 公 司 股 份 ( 四 ) 上 述 人 员 持 股 比 例 变 动 及 所 持 股 份 的 质 押 冻 结 情 况 自 公 司 设 立 以 来,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核 心 技 术 人 员 持 有 本 公 司 的 股 份 变 化 情 况 详 见 本 招 股 意 向 书 第 五 节 发 行 人 基 本 情 况 之 三 发 行 人 历 史 沿 革 股 本 形 成 及 重 大 资 产 重 组 情 况 截 至 本 招 股 意 向 书 签 署 日, 本 公 司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核 心 技 术 人 员 所 持 本 公 司 的 股 份 无 质 押 或 冻 结 情 况 三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及 核 心 技 术 人 员 的 其 他 对 外 投 资 情 况 截 至 本 招 股 意 向 书 签 署 日, 发 行 人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及 核 心 技 术 人 员 的 对 外 投 资 情 况 如 下 : 姓 名 公 司 名 称 持 股 比 例 与 发 行 人 的 关 联 关 系 海 新 投 资 90.00% 发 行 人 控 股 股 东 王 海 荣 RH 控 股 公 司 82.00% 同 一 实 际 控 制 人 控 制 北 京 目 的 地 广 告 有 限 公 司 8.00% - 王 立 言 海 新 投 资 10.00% 发 行 人 控 股 股 东 RH 控 股 公 司 14.90% 同 一 实 际 控 制 人 控 制 成 朴 管 理 80.00% 关 联 自 然 人 控 制 田 熹 东 成 朴 资 本 集 团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35.00% 关 联 自 然 人 控 制 乌 鲁 木 齐 德 成 惠 达 股 权 投 资 管 理 合 伙 企 业 ( 有 限 合 伙 ) 20.00% 关 联 自 然 人 控 制 北 京 成 朴 资 本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80.00% 关 联 自 然 人 控 制 王 雷 北 京 成 朴 荣 邦 投 资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35.00% - 杨 志 伟 美 国 Prophegent 生 物 技 术 公 司 100%

288 上 述 已 披 露 的 本 公 司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及 核 心 技 术 人 员 的 对 外 投 资, 均 与 发 行 人 不 存 在 利 益 冲 突 除 上 述 对 外 投 资 的 情 况 外, 其 他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及 核 心 技 术 人 员 不 存 在 对 外 投 资 情 况 四 发 行 人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及 核 心 技 术 人 员 薪 酬 情 况 2014 年 度 发 行 人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及 核 心 技 术 人 员 在 本 公 司 领 取 薪 酬 ( 税 前 ) 或 津 贴 ( 税 前 ) 情 况 如 下 表 : 姓 名 职 务 2014 年 薪 ( 万 元 ) 备 注 王 海 荣 董 事 长 8.00 董 事 津 贴 王 立 言 董 事 8.00 董 事 津 贴 肖 立 明 董 事 总 裁 吴 英 敏 董 事 武 炼 工 程 领 取 薪 酬 田 熹 东 董 事 8.00 董 事 津 贴 王 雷 董 事 8.00 董 事 津 贴 汤 信 传 独 立 董 事 6.00 独 立 董 事 津 贴 乐 瑞 独 立 董 事 8.00 独 立 董 事 津 贴 王 鹏 练 独 立 董 事 8.00 独 立 董 事 津 贴 杨 志 伟 独 立 董 事 年 8 月 聘 任 王 芝 培 监 事 会 主 席 张 羽 原 监 事 会 主 席 8.00 监 事 津 贴 龚 民 华 职 工 代 表 监 事 李 文 辉 副 总 裁 李 良 友 董 事 会 秘 书 副 总 裁 戴 真 全 副 总 裁 陈 曼 柏 市 场 总 监 刘 国 强 运 行 总 监 唐 建 秋 财 务 总 监 胡 程 人 力 资 源 总 监 杨 平 辉 副 总 工 程 师

289 姓 名 职 务 2014 年 薪 ( 万 元 ) 备 注 罗 建 国 副 总 工 程 师 茹 俊 民 副 总 工 程 师 蔡 日 新 副 总 工 程 师 匡 雄 伟 副 总 工 程 师 陈 学 敏 副 总 工 程 师 谢 东 副 总 工 程 师 毛 卫 华 副 总 工 程 师 熊 英 副 总 工 程 师 截 至 本 招 股 意 向 书 签 署 日, 本 公 司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及 核 心 技 术 人 员 未 享 受 其 他 待 遇 或 退 休 金 计 划 五 发 行 人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及 核 心 技 术 人 员 的 兼 职 情 况 截 至 本 招 股 意 向 书 签 署 日, 本 公 司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及 核 心 技 术 人 员 的 兼 职 情 况 如 下 : 姓 名 王 海 荣 王 立 言 公 司 任 职 情 况 董 事 长 董 事 兼 职 单 位 兼 职 职 务 与 发 行 人 的 关 联 关 系 海 新 投 资 执 行 董 事 发 行 人 控 股 股 东 RH 国 际 董 事 同 一 实 际 控 制 人 控 制 RH 香 港 董 事 同 一 实 际 控 制 人 控 制 RH 控 股 公 司 董 事 同 一 实 际 控 制 人 控 制 Amersun Energy 公 司 董 事 同 一 实 际 控 制 人 控 制 Dialog 公 司 董 事 关 联 自 然 人 担 任 董 事 海 新 投 资 经 理 发 行 人 控 股 股 东 武 炼 工 程 董 事 发 行 人 子 公 司 瑞 华 石 化 董 事 同 一 实 际 控 制 人 控 制 吴 英 敏 董 事 武 炼 工 程 董 事 长 发 行 人 子 公 司 田 熹 东 董 事 成 朴 基 金 执 行 事 务 合 伙 人 委 派 代 表 发 行 人 股 东 雨 田 基 金 执 行 事 务 合 伙 人 委 派 代 表 发 行 人 股 东 乌 鲁 木 齐 德 成 惠 达 股 权 执 行 事 务 关 联 自 然 人 控 制

290 姓 名 公 司 任 职 情 况 兼 职 单 位 兼 职 职 务 与 发 行 人 的 关 联 关 系 投 资 管 理 合 伙 企 业 ( 有 合 伙 人 限 合 伙 ) 新 疆 德 成 惠 丰 股 权 投 资 合 伙 企 业 ( 有 限 合 伙 ) 成 朴 资 本 集 团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北 京 成 朴 荣 邦 投 资 有 限 公 司 镇 江 成 朴 丰 祥 股 权 投 资 基 金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吉 林 省 中 科 生 物 工 程 有 限 公 司 北 京 成 朴 资 本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执 行 事 务 合 伙 人 委 派 代 表 关 联 自 然 人 控 制 董 事 长 关 联 自 然 人 控 制 董 事 长 关 联 自 然 人 担 任 董 事 长 董 事 关 联 自 然 人 担 任 董 事 董 事 关 联 自 然 人 担 任 董 事 执 行 董 事 关 联 自 然 人 控 制 成 朴 管 理 执 行 董 事 关 联 自 然 人 控 制 王 雷 董 事 北 京 成 朴 荣 邦 投 资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新 疆 成 朴 新 达 股 权 投 资 合 伙 企 业 ( 有 限 合 伙 ) 执 行 董 事 - 执 行 事 务 合 伙 人 委 派 代 关 联 自 然 人 控 制 表 湖 北 正 信 律 师 事 务 所 合 伙 人 副 主 任 律 师 - 乐 瑞 独 立 董 事 武 汉 市 政 协 委 员 会 委 员 - 湖 北 省 律 协 建 筑 与 房 地 产 专 业 委 员 会 委 员 - 武 汉 仲 裁 委 员 会 仲 裁 员 - 武 汉 市 政 府 律 师 团 顾 问 律 师 - 国 电 长 源 电 力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独 立 董 事 - 王 鹏 练 独 立 董 事 大 华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 特 殊 普 通 合 伙 ) 山 东 分 所 副 所 长 - 杨 志 伟 独 立 董 事 北 京 化 工 大 学 生 命 科 学 与 技 术 学 院 美 国 Prophegent 生 物 技 术 公 司 教 授 - 首 席 技 术 官 - 除 上 述 对 外 兼 职 的 情 况 外, 其 他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及 核 心 技 术 人 员 不 存 在 对 外 兼 职 情 况

291 六 发 行 人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及 核 心 技 术 人 员 相 互 之 间 存 在 的 亲 属 关 系 发 行 人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及 核 心 技 术 人 员 相 互 之 间 不 存 在 亲 属 关 系 七 发 行 人 与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及 核 心 技 术 人 员 签 订 的 协 议 与 重 要 承 诺 公 司 通 过 合 法 程 序 聘 任 了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及 核 心 技 术 人 员 并 与 其 签 订 了 劳 动 合 同 公 司 与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核 心 技 术 人 员 均 签 订 了 保 密 和 知 识 产 权 保 护 规 定, 对 上 述 人 员 的 诚 信 义 务, 特 别 是 知 识 产 权 和 商 业 秘 密 方 面 的 义 务 进 行 了 严 格 的 规 定 截 至 本 招 股 意 向 书 签 署 日, 上 述 合 同 协 议 等 均 履 行 正 常, 不 存 在 违 约 情 形 八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任 职 资 格 根 据 发 行 人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填 写 的 调 查 表 出 具 的 承 诺 及 其 所 在 地 公 安 主 管 机 关 出 具 的 无 违 法 犯 罪 证 明 文 件, 并 经 检 索 中 国 证 监 会 证 券 交 易 所 官 方 网 站 以 及 最 高 人 民 法 院 关 于 全 国 法 院 被 执 行 人 信 息 查 询 平 台 等, 发 行 人 董 事 监 事 和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均 具 有 完 全 的 民 事 行 为 能 力, 不 存 在 曾 任 或 现 任 公 务 员 职 务 现 役 军 人 政 府 机 关 和 国 有 企 业 及 直 属 高 校 党 员 领 导 干 部 等 情 形 ; 发 行 人 董 事 监 事 及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已 了 解 与 股 票 发 行 上 市 有 关 的 法 律 法 规, 知 悉 上 市 公 司 及 其 董 事 监 事 和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的 法 定 义 务 和 责 任, 不 存 在 违 法 犯 罪 行 为, 不 存 在 违 反 公 司 法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并 上 市 管 理 办 法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上 市 公 司 董 事 选 任 与 行 为 指 引 (2013 年 修 订 )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公 务 员 法 中 国 共 产 党 党 员 领 导 干 部 廉 洁 从 政 若 干 准 则 关 于 进 一 步 规 范 党 政 领 导 干 部 在 企 业 兼 职 ( 任 职 ) 问 题 的 意 见 直 属 高 校 党 员 领 导 干 部 廉 洁 自 律 十 不 准 关 于 加 强 高 等 学 校 反 腐 倡 廉 建 设 的 意 见 国 有 企 业 领 导 人 员 廉 洁 从 业 若 干 规 定 中 国 人 民 解 放 军 内 务 条 令 的 情 形 发 行 人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符 合 公 司 法 等 有 关 法 律 法 规 和 发 行 人

292 公 司 章 程 规 定 的 任 职 资 格 九 发 行 人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变 动 情 况 最 近 三 年 发 行 人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变 动 情 况 如 下 : ( 一 ) 董 事 的 变 化 时 间 段 董 事 会 成 员 变 动 原 因 2012 年 1 月 至 2012 年 5 月 2012 年 5 月 至 2012 年 12 月 2012 年 12 月 至 2014 年 8 月 2014 年 8 月 至 今 王 海 荣 王 立 言 肖 立 明 吴 英 敏 田 熹 东 王 海 荣 王 立 言 肖 立 明 吴 英 敏 田 熹 东 王 雷 汤 信 传 乐 瑞 刘 燃 王 海 荣 王 立 言 肖 立 明 吴 英 敏 田 熹 东 王 雷 汤 信 传 乐 瑞 王 鹏 练 王 海 荣 王 立 言 肖 立 明 吴 英 敏 田 熹 东 王 雷 乐 瑞 王 鹏 练 杨 志 伟 - 增 选 外 部 董 事 王 雷 和 独 立 董 事 汤 信 传 乐 瑞 刘 燃 独 立 董 事 刘 燃 辞 职 独 立 董 事 汤 信 传 辞 职 2012 年 5 月, 公 司 股 东 大 会 增 选 王 雷 汤 信 传 ( 独 立 董 事 ) 乐 瑞 ( 独 立 董 事 ) 刘 燃 ( 独 立 董 事 ) 为 公 司 第 一 届 董 事 会 董 事 2012 年 12 月, 发 行 人 召 开 2012 年 第 四 次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同 意 原 独 立 董 事 刘 燃 的 辞 职 申 请, 选 举 王 鹏 练 为 公 司 第 一 届 董 事 会 独 立 董 事 2014 年 8 月 26 日, 发 行 人 召 开 2014 年 第 二 次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同 意 原 独 立 董 事 汤 信 传 的 辞 职 申 请, 选 举 杨 志 伟 为 公 司 第 一 届 董 事 会 独 立 董 事 除 此 之 外, 近 三 年 董 事 未 有 变 动 ( 二 ) 监 事 的 变 化 时 间 段 监 事 会 成 员 变 动 原 因 2012 年 1 月 至 2013 年 4 月 张 羽 袁 小 斌 龚 民 华 年 4 月 至 2014 年 12 月 张 羽 王 再 言 龚 民 华 袁 小 斌 因 工 作 调 整 辞 去 公 司 监 事 职 务 2014 年 12 月 至 2015 年 10 月 王 芝 培 王 再 言 龚 民 华 第 二 届 监 事 会 改 选 2015 年 10 月 至 今 王 芝 培 綦 群 慧 龚 民 华 王 再 言 因 个 人 工 作 原 因, 辞 去 监 事 职 务

293 2013 年 4 月, 袁 小 斌 因 工 作 调 整 辞 去 公 司 监 事 职 务, 公 司 股 东 大 会 选 举 王 再 言 为 监 事 2014 年 12 月, 第 一 届 监 事 会 任 期 结 束, 股 东 大 会 选 举 王 芝 培 王 再 言 为 监 事, 与 职 工 代 表 监 事 龚 民 华 组 成 第 二 届 监 事 会 2015 年 10 月, 王 再 言 因 个 人 工 作 原 因, 辞 去 监 事 职 务 股 东 大 会 选 举 綦 群 慧 为 公 司 第 二 届 监 事 会 监 事 除 此 之 外, 近 三 年 监 事 未 有 变 动 ( 三 )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的 变 化 时 间 段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变 动 原 因 2012 年 1 月 至 2012 年 4 月 2012 年 4 月 至 2012 年 5 月 2012 年 5 月 至 2014 年 8 月 2014 年 8 月 至 今 总 经 理 : 肖 立 明 副 总 经 理 : 李 文 辉 李 良 友 戴 真 全 董 事 会 秘 书 : 李 良 友 市 场 总 监 : 陈 曼 柏 运 营 总 监 : 刘 国 强 财 务 总 监 : 唐 建 秋 总 经 理 : 肖 立 明 副 总 经 理 : 李 文 辉 李 良 友 戴 真 全 董 事 会 秘 书 : 李 良 友 市 场 总 监 : 陈 曼 柏 运 营 总 监 : 刘 国 强 财 务 总 监 : 唐 建 秋 人 力 资 源 总 监 : 胡 程 总 裁 : 肖 立 明 副 总 裁 : 李 文 辉 李 良 友 戴 真 全 董 事 会 秘 书 : 李 良 友 市 场 总 监 : 陈 曼 柏 运 行 总 监 : 刘 国 强 财 务 总 监 : 唐 建 秋 人 力 资 源 总 监 : 胡 程 总 裁 : 肖 立 明 副 总 裁 : 李 文 辉 李 良 友 戴 真 全 陈 曼 柏 刘 国 强 董 事 会 秘 书 : 李 良 友 财 务 总 监 : 唐 建 秋 人 力 资 源 总 监 : 胡 程 -- 聘 任 人 力 资 源 总 监 总 经 理 变 更 为 总 裁, 副 总 经 理 变 更 为 副 总 裁, 运 营 总 监 变 更 为 运 行 总 监 聘 任 原 市 场 总 监 陈 曼 柏 和 原 运 行 总 监 刘 国 强 为 公 司 副 总 裁 2012 年 4 月, 公 司 董 事 会 聘 任 胡 程 为 人 力 资 源 总 监 ;2012 年 5 月, 公 司 召 开 2011 年 度 股 东 大 会 审 议 并 通 过 了 公 司 章 程 修 正 案, 发 行 人 总 经 理 变 更

294 为 总 裁, 副 总 经 理 变 更 为 副 总 裁, 运 营 总 监 变 更 为 运 行 总 监 2014 年 8 月, 公 司 召 开 2014 年 第 二 次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审 议 通 过 了 公 司 章 程 修 正 案, 发 行 人 取 消 了 公 司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市 场 总 监 运 行 总 监 的 设 置 ; 发 行 人 根 据 总 裁 肖 立 明 的 提 名, 聘 任 原 市 场 总 监 陈 曼 柏 和 原 运 行 总 监 刘 国 强 为 公 司 副 总 裁 综 上, 发 行 人 最 近 三 年 董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的 变 化 均 为 公 司 经 营 发 展 及 健 全 法 人 治 理 结 构 的 需 要, 没 有 发 生 重 大 变 化, 未 对 公 司 重 大 事 项 生 产 经 营 的 决 策 与 执 行 构 成 实 质 性 影 响

295 第 九 节 公 司 治 理 结 构 本 公 司 按 照 三 会 分 设 三 权 分 开 有 效 制 约 协 调 发 展 的 标 准, 根 据 公 司 法 上 市 公 司 章 程 指 引 上 市 公 司 治 理 准 则 上 市 公 司 股 东 大 会 规 则 等 法 律 法 规 和 规 范 性 文 件 建 立 了 法 人 治 理 结 构, 制 定 了 公 司 章 程 同 时 根 据 有 关 法 律 法 规 及 公 司 章 程, 公 司 制 定 了 股 东 大 会 议 事 规 则 董 事 会 议 事 规 则 及 监 事 会 议 事 规 则, 完 善 了 由 股 东 大 会 董 事 会 监 事 会 和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组 成 的 治 理 结 构, 形 成 了 权 力 机 构 决 策 机 构 监 督 机 构 和 管 理 层 之 间 的 相 互 协 调 和 相 互 制 衡 机 制, 为 本 公 司 高 效 经 营 提 供 了 制 度 保 证 公 司 还 建 立 了 独 立 董 事 工 作 制 度, 并 在 董 事 会 下 设 立 了 提 名 委 员 会 薪 酬 与 考 核 委 员 会 审 计 委 员 会 战 略 委 员 会 风 险 管 理 委 员 会 ; 建 立 了 董 事 会 秘 书 工 作 细 则, 董 事 会 秘 书 负 责 公 司 信 息 披 露 事 务, 负 责 公 司 投 资 者 关 系 管 理 和 股 东 资 料 管 理 工 作, 组 织 筹 备 董 事 会 会 议 和 股 东 大 会, 参 加 股 东 大 会 董 事 会 会 议 监 事 会 会 议 及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相 关 会 议 本 公 司 股 东 大 会 董 事 会 监 事 会 和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的 职 责 及 制 衡 机 制 有 效 运 作, 并 且 建 立 了 民 主 透 明 的 决 策 程 序 和 议 事 规 则, 内 部 监 督 和 反 馈 系 统 健 全 有 效 一 发 行 人 股 东 大 会 董 事 会 监 事 会 独 立 董 事 董 事 会 秘 书 制 度 的 建 立 及 运 行 情 况 ( 一 ) 股 东 大 会 制 度 的 建 立 健 全 及 运 行 情 况 本 公 司 依 法 建 立 了 股 东 大 会 制 度 2011 年 12 月 16 日, 本 公 司 召 开 创 立 大 会 暨 第 一 次 股 东 大 会, 审 议 通 过 了 公 司 章 程 和 股 东 大 会 议 事 规 则, 对 股 东 大 会 的 召 集 提 案 与 通 知 召 开 审 议 与 表 决 决 议 等 内 容 制 定 了 较 为 详 细 的 规 定 1 股 东 大 会 的 职 权 股 东 大 会 是 公 司 的 权 力 机 构, 依 法 行 使 下 列 职 权 : 决 定 公 司 的 经 营 方 针 和 投

296 资 计 划 ; 选 举 和 更 换 非 由 职 工 代 表 担 任 的 董 事 监 事, 决 定 有 关 董 事 监 事 的 报 酬 事 项 ; 审 议 批 准 董 事 会 的 报 告 ; 审 议 批 准 监 事 会 报 告 ; 审 议 批 准 公 司 的 年 度 财 务 预 算 方 案 决 算 方 案 ; 审 议 批 准 公 司 的 利 润 分 配 方 案 和 弥 补 亏 损 方 案 ; 对 公 司 增 加 或 者 减 少 注 册 资 本 作 出 决 议 ; 对 发 行 公 司 债 券 作 出 决 议 ; 对 公 司 合 并 分 立 解 散 清 算 或 者 变 更 公 司 形 式 作 出 决 议 ; 修 改 公 司 章 程 ; 对 公 司 聘 用 解 聘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作 出 决 议 ; 审 议 批 准 公 司 章 程 所 规 定 的 担 保 事 项 ; 审 议 公 司 在 一 年 内 购 买 出 售 重 大 资 产 超 过 公 司 最 近 一 期 经 审 计 总 资 产 30% 的 事 项 ; 审 议 批 准 变 更 募 集 资 金 用 途 事 项 ; 审 议 股 权 激 励 计 划 ; 审 议 法 律 行 政 法 规 部 门 规 章 或 公 司 章 程 规 定 应 当 由 股 东 大 会 决 定 的 其 他 事 项 公 司 下 列 提 供 担 保 事 项, 应 当 在 董 事 会 审 议 通 过 后 提 交 股 东 大 会 审 议 : 单 笔 担 保 额 超 过 公 司 最 近 一 期 经 审 计 净 资 产 10% 的 担 保 ; 公 司 及 其 控 股 子 公 司 的 对 外 担 保 总 额, 超 过 上 市 公 司 最 近 一 期 经 审 计 净 资 产 50% 以 后 提 供 的 任 何 担 保 ; 为 资 产 负 债 率 超 过 70% 的 担 保 对 象 提 供 的 担 保 ; 连 续 十 二 个 月 内 担 保 金 额 超 过 公 司 最 近 一 期 经 审 计 总 资 产 的 30% 2 股 东 大 会 议 事 规 则 股 东 大 会 分 为 年 度 股 东 大 会 和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年 度 股 东 大 会 每 年 召 开 1 次, 应 当 于 上 一 会 计 年 度 结 束 后 的 6 个 月 内 举 行, 召 集 人 应 当 在 年 度 股 东 大 会 召 开 20 日 前 通 知 各 股 东,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应 当 于 会 议 召 开 15 日 前 通 知 各 股 东 股 东 ( 包 括 股 东 代 理 人 ) 以 其 所 代 表 的 有 表 决 权 的 股 份 数 额 行 使 表 决 权, 每 一 股 份 享 有 一 票 表 决 权 股 东 大 会 决 议 分 为 普 通 决 议 和 特 别 决 议 : 股 东 大 会 作 出 普 通 决 议, 应 当 由 出 席 股 东 大 会 的 股 东 ( 包 括 股 东 代 理 人 ) 所 持 表 决 权 的 1/2 以 上 通 过 ; 股 东 大 会 作 出 特 别 决 议, 应 当 由 出 席 股 东 大 会 的 股 东 ( 包 括 股 东 代 理 人 ) 所 持 表 决 权 的 2/3 以 上 通 过 股 东 大 会 审 议 有 关 关 联 交 易 事 项 时, 关 联 股 东 不 应 当 参 与 投 票 表 决, 其 所 代 表 的 有 表 决 权 的 股 份 数 不 计 入 有 效 表 决 总 数 ; 股 东 大 会 决 议 应 当 充 分 披 露 非 关 联 股 东 的 表 决 情 况 3 股 东 大 会 运 行 情 况 自 股 份 公 司 设 立 以 来, 股 东 大 会 一 直 按 照 公 司 法 和 公 司 章 程 的 相 关 规 定 规 范 运 作 股 份 公 司 设 立 以 来, 公 司 共 召 开 了 20 次 股 东 大 会, 会 议 的 召 集

297 提 案 出 席 议 事 表 决 决 议 均 符 合 公 司 法 公 司 章 程 及 股 东 大 会 议 事 规 则 的 规 定, 会 议 记 录 完 整 规 范, 股 东 大 会 依 法 忠 实 履 行 了 公 司 法 和 公 司 章 程 所 赋 予 的 权 利 和 义 务 ( 二 ) 董 事 会 制 度 的 建 立 健 全 及 运 行 情 况 本 公 司 依 法 建 立 了 董 事 会 制 度 2011 年 12 月 16 日, 公 司 第 一 次 股 东 大 会 选 举 产 生 了 公 司 第 一 届 董 事 会, 并 审 议 通 过 了 董 事 会 议 事 规 则 2014 年 12 月 15 日 第 一 届 董 事 任 期 结 束, 公 司 召 开 2014 年 第 三 次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选 举 产 生 了 公 司 第 二 届 董 事 会 董 事 会 作 为 公 司 经 营 决 策 的 常 设 机 构, 对 股 东 大 会 负 责 ; 董 事 会 依 据 公 司 法 公 司 章 程 及 董 事 会 议 事 规 则 等 规 定 行 使 职 权 根 据 公 司 章 程 的 规 定, 公 司 董 事 会 由 9 名 董 事 组 成, 其 中 独 立 董 事 3 名, 设 董 事 长 1 名 董 事 由 股 东 大 会 选 举 或 更 换, 每 届 任 期 3 年 董 事 任 期 届 满, 可 连 选 连 任 董 事 在 任 期 届 满 前, 股 东 大 会 不 得 无 故 解 除 其 职 务 1 董 事 会 的 职 权 董 事 会 行 使 下 列 职 权 : 召 集 股 东 大 会, 并 向 股 东 大 会 报 告 工 作 ; 执 行 股 东 大 会 的 决 议 ; 决 定 公 司 的 经 营 计 划 和 投 资 方 案 ; 制 定 公 司 的 年 度 财 务 预 算 方 案 决 算 方 案 ; 制 定 公 司 的 利 润 分 配 方 案 和 弥 补 亏 损 方 案 ; 制 定 公 司 增 加 或 者 减 少 注 册 资 本 发 行 债 券 或 其 他 证 券 及 上 市 方 案 ; 拟 订 公 司 重 大 收 购 收 购 公 司 股 票 或 者 合 并 分 立 解 散 及 变 更 公 司 形 式 的 方 案 ; 在 股 东 大 会 授 权 范 围 内, 决 定 公 司 对 外 投 资 收 购 出 售 资 产 资 产 抵 押 对 外 担 保 事 项 委 托 理 财 关 联 交 易 等 事 项 ; 决 定 公 司 内 部 管 理 机 构 的 设 置 ; 根 据 董 事 长 的 提 名, 聘 任 或 者 解 聘 公 司 总 裁 董 事 会 秘 书 ; 根 据 总 裁 的 提 名, 聘 任 或 者 解 聘 公 司 副 总 裁 市 场 总 监 运 行 总 监 财 务 总 监 人 力 资 源 总 监 等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并 决 定 其 报 酬 事 项 和 奖 惩 事 项 ; 制 定 公 司 的 基 本 管 理 制 度 ; 制 定 公 司 章 程 的 修 改 方 案 ; 向 股 东 大 会 提 请 聘 请 或 更 换 为 公 司 审 计 的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 听 取 公 司 总 裁 的 工 作 汇 报 并 检 查 总 裁 的 工 作 ; 法 律 行 政 法 规 部 门 规 章 或 公 司 章 程 及 股 东 大 会 授 予 的 其 他 职 权

298 2 董 事 会 议 事 规 则 董 事 会 每 年 应 当 至 少 在 上 下 两 个 半 年 度 各 召 开 1 次 会 议, 由 董 事 长 召 集, 于 会 议 召 开 10 日 前 书 面 通 知 全 体 董 事 有 下 列 情 形 之 一 的, 董 事 长 应 当 自 接 到 提 议 后 10 日 内, 召 集 和 主 持 董 事 会 临 时 会 议 : 代 表 1/10 以 上 表 决 权 的 股 东 提 议 时 ; 董 事 长 认 为 必 要 时 ;1/3 以 上 董 事 联 名 提 议 时 ;1/2 以 上 独 立 董 事 提 议 时 ; 监 事 会 提 议 时 ; 公 司 章 程 规 定 的 其 他 情 形 董 事 会 会 议 由 董 事 长 召 集 和 主 持 ; 董 事 长 不 能 履 行 职 务 或 者 不 履 行 职 务 的, 由 半 数 以 上 董 事 共 同 推 举 一 名 董 事 召 集 和 主 持 董 事 会 会 议 应 有 过 半 数 的 董 事 出 席 方 可 举 行 董 事 会 作 出 决 议, 必 须 经 全 体 董 事 的 过 半 数 通 过 董 事 会 决 议 的 表 决, 实 行 一 人 一 票 出 现 下 述 情 形 的, 董 事 应 当 对 有 关 提 案 回 避 表 决 : 法 律 行 政 法 规 部 门 规 章 规 定 董 事 应 当 回 避 的 情 形 ; 董 事 本 人 认 为 应 当 回 避 的 情 形 ; 公 司 章 程 规 定 的 因 董 事 与 会 议 提 案 所 涉 及 的 企 业 有 关 联 关 系 而 须 回 避 的 其 他 情 形 在 董 事 回 避 表 决 的 情 况 下, 有 关 董 事 会 会 议 由 过 半 数 的 无 关 联 关 系 董 事 出 席 即 可 举 行, 形 成 决 议 须 经 无 关 联 关 系 董 事 过 半 数 通 过 出 席 会 议 的 无 关 联 关 系 董 事 人 数 不 足 3 人 的, 不 得 对 有 关 提 案 进 行 表 决, 而 应 当 将 该 事 项 提 交 股 东 大 会 审 议 3 董 事 会 运 行 情 况 自 股 份 公 司 设 立 以 来, 董 事 会 一 直 严 格 按 照 公 司 法 和 公 司 章 程 的 相 关 规 定 规 范 运 作 自 2014 年 12 月 第 二 届 董 事 会 成 立 以 来, 公 司 共 召 开 了 12 次 董 事 会, 历 次 董 事 会 会 议 的 召 集 提 案 出 席 议 事 表 决 决 议 均 符 合 公 司 法 和 公 司 章 程 的 规 定, 会 议 记 录 完 整 规 范, 董 事 会 依 据 公 司 法 和 公 司 章 程 规 定, 对 公 司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的 考 核 选 聘 公 司 重 大 生 产 经 营 计 划 投 资 方 案 主 要 管 理 制 度 等 作 出 了 有 效 决 议 ( 三 ) 监 事 会 制 度 的 建 立 健 全 及 运 行 情 况 本 公 司 依 法 建 立 了 监 事 会 制 度 2011 年 12 月 16 日, 公 司 第 一 次 股 东 大 会 选 举 产 生 了 公 司 第 一 届 监 事 会, 并 审 议 通 过 了 监 事 会 议 事 规 则 2014 年 12 月 15 日 第 一 届 监 事 任 期 结 束, 公 司 召 开 2014 年 第 三 次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选 举 产 生

299 了 公 司 第 二 届 监 事 会 监 事 会 是 公 司 的 常 设 监 督 机 构, 根 据 公 司 法 公 司 章 程 及 监 事 会 议 事 规 则 等 规 定, 负 责 对 董 事 会 及 其 成 员 以 及 总 裁 副 总 裁 财 务 总 监 等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进 行 监 督, 保 障 股 东 公 司 及 公 司 员 工 的 合 法 权 益 根 据 公 司 章 程 的 规 定, 监 事 会 由 3 名 监 事 组 成, 其 中 包 括 股 东 代 表 2 人, 职 工 代 表 1 人, 设 监 事 会 主 席 1 名 股 东 代 表 担 任 的 监 事 由 股 东 大 会 选 举 或 更 换, 职 工 代 表 担 任 的 监 事 由 公 司 职 工 通 过 民 主 选 举 产 生 监 事 会 主 席 由 全 体 监 事 过 半 数 选 举 产 生 1 监 事 会 的 职 权 监 事 会 行 使 下 列 职 权 : 对 董 事 会 编 制 的 公 司 定 期 报 告 进 行 审 核 并 提 出 书 面 审 核 意 见 ; 检 查 公 司 财 务 ; 对 董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执 行 公 司 职 务 的 行 为 进 行 监 督, 对 违 反 法 律 行 政 法 规 公 司 章 程 或 者 股 东 大 会 决 议 的 董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提 出 罢 免 的 建 议 ; 当 董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的 行 为 损 害 公 司 的 利 益 时, 要 求 其 予 以 纠 正 ; 提 议 召 开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在 董 事 会 不 履 行 公 司 法 规 定 的 召 集 和 主 持 股 东 大 会 职 责 时 召 集 和 主 持 股 东 大 会 ; 向 股 东 大 会 提 出 提 案 ; 依 照 公 司 法 第 一 百 五 十 二 条 的 规 定, 对 董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提 起 诉 讼 ; 发 现 公 司 经 营 情 况 异 常, 可 以 进 行 调 查 ; 必 要 时, 可 以 聘 请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律 师 事 务 所 等 专 业 机 构 协 助 其 工 作, 费 用 由 公 司 承 担 2 监 事 会 议 事 规 则 监 事 会 每 6 个 月 至 少 召 开 1 次 会 议 出 现 下 列 情 况 之 一 的, 监 事 会 应 当 在 10 日 内 召 开 临 时 会 议 : 任 何 监 事 提 议 召 开 时 ; 股 东 大 会 董 事 会 会 议 通 过 了 违 反 法 律 法 规 规 章 的 各 种 规 定 和 要 求 公 司 章 程 公 司 股 东 大 会 决 议 和 其 他 有 关 规 定 的 决 议 时 ; 董 事 和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的 不 当 行 为 可 能 给 公 司 造 成 重 大 损 害 时 或 者 造 成 恶 劣 影 响 时 ; 公 司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被 股 东 提 起 诉 讼 时 ; 公 司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受 到 证 券 监 管 部 门 处 罚 或 者 被 证 券 交 易 所 公 开 谴 责 时 ; 公 司 章 程 规 定 的 其 他 情 形

300 监 事 会 会 议 由 监 事 会 主 席 召 集 和 主 持 ; 监 事 会 主 席 不 能 履 行 职 务 或 者 不 履 行 职 务 的, 由 半 数 以 上 监 事 共 同 推 举 一 名 监 事 召 集 和 主 持 监 事 会 会 议 应 当 由 过 半 数 的 监 事 出 席 方 可 举 行 监 事 会 会 议 实 行 一 事 一 表 决, 每 一 监 事 享 有 一 票 表 决 权 ; 监 事 会 决 议 以 书 面 记 名 方 式 投 票 表 决, 表 决 分 为 同 意 反 对 和 弃 权, 与 会 监 事 应 当 从 上 述 意 向 中 选 择 其 一, 未 做 选 择 或 者 同 时 选 择 两 个 以 上 意 向 的, 会 议 主 持 人 应 当 要 求 该 监 事 重 新 选 择, 拒 不 选 择 的, 视 为 弃 权 ; 中 途 离 开 会 场 不 回 而 未 做 选 择 的, 视 为 弃 权 监 事 会 决 议 应 当 半 数 以 上 监 事 通 过 3 监 事 会 运 行 情 况 自 2014 年 12 月 第 二 届 监 事 会 成 立 以 来, 公 司 共 召 开 了 4 次 监 事 会, 历 次 监 事 会 会 议 的 召 集 提 案 出 席 议 事 表 决 决 议 均 符 合 公 司 法 和 公 司 章 程 的 规 定, 会 议 记 录 完 整 规 范 监 事 会 履 行 了 公 司 法 和 公 司 章 程 赋 予 的 职 责, 对 公 司 董 事 会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工 作 公 司 重 大 生 产 经 营 决 策 财 务 状 况 重 大 投 资 等 重 要 事 宜 实 施 了 有 效 监 督 ( 四 ) 独 立 董 事 制 度 建 立 健 全 及 运 行 情 况 1 独 立 董 事 的 构 成 根 据 公 司 法 中 国 证 监 会 关 于 在 上 市 公 司 建 立 独 立 董 事 制 度 的 指 导 意 见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股 票 上 市 规 则 公 司 章 程 以 及 其 他 相 关 规 定, 公 司 建 立 了 独 立 董 事 制 度 2014 年 12 月 15 日, 第 一 届 董 事 任 期 结 束, 发 行 人 召 开 2014 年 第 三 次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选 举 乐 瑞 王 鹏 练 杨 志 伟 为 独 立 董 事, 其 中 王 鹏 练 为 会 计 专 业 人 士, 独 立 董 事 占 公 司 董 事 总 人 数 的 三 分 之 一 2 独 立 董 事 的 职 权 独 立 董 事 除 具 有 公 司 法 和 公 司 章 程 赋 予 董 事 的 职 权 外, 并 具 有 以 下 特 别 职 权 : 重 大 关 联 交 易 ( 指 公 司 拟 与 关 联 人 达 成 的 总 额 高 于 300 万 元 或 高 于 公

301 司 最 近 经 审 计 净 资 产 值 的 5% 的 关 联 交 易 ) 应 由 独 立 董 事 认 可 后, 提 交 董 事 会 讨 论 ; 独 立 董 事 做 出 判 断 前 可 以 聘 请 中 介 机 构 出 具 独 立 财 务 顾 问 报 告, 作 为 其 判 断 的 依 据 ; 向 董 事 会 提 议 聘 用 或 解 聘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 向 董 事 会 提 请 召 开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 提 议 召 开 董 事 会 ; 独 立 聘 请 外 部 审 计 机 构 或 咨 询 机 构 ; 可 以 在 股 东 大 会 召 开 前 公 开 向 股 东 征 集 投 票 权 独 立 董 事 对 全 体 股 东 负 责, 重 点 关 注 中 小 股 东 的 合 法 权 益 不 受 损 害 独 立 董 事 除 履 行 董 事 的 一 般 职 责 外, 主 要 对 以 下 事 项 以 书 面 形 式 独 自 发 表 独 立 意 见 : 提 名 任 免 董 事 ; 聘 任 或 解 聘 公 司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 公 司 董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的 薪 酬 ; 公 司 的 股 东 实 际 控 制 人 及 其 关 联 企 业 对 公 司 现 有 或 新 发 生 的 总 额 高 于 300 万 元 或 高 于 公 司 最 近 经 审 计 净 资 产 值 的 5% 的 借 款 或 其 他 资 金 往 来, 以 及 公 司 是 否 采 取 有 效 措 施 回 收 欠 款 ; 独 立 董 事 认 为 可 能 损 害 中 小 股 东 权 益 的 事 项 ; 公 司 章 程 规 定 的 其 他 事 项 独 立 董 事 应 当 就 上 述 事 项 发 表 以 下 几 类 意 见 之 一 : 同 意 ; 保 留 意 见 及 其 理 由 ; 反 对 意 见 及 其 理 由 ; 无 法 发 表 意 见 及 其 障 碍, 所 发 表 的 意 见 应 当 明 确 清 楚 3 独 立 董 事 制 度 运 行 情 况 公 司 建 立 的 独 立 董 事 制 度, 进 一 步 完 善 了 公 司 治 理 结 构, 促 进 了 公 司 规 范 运 作 独 立 董 事 自 接 受 聘 任 以 来, 忠 实 履 行 职 权, 积 极 参 与 公 司 重 大 事 项 决 策, 独 立 董 事 所 具 备 的 丰 富 的 专 业 知 识 和 勤 勉 尽 责 的 职 业 道 德 在 董 事 会 制 定 公 司 发 展 战 略 发 展 计 划 和 生 产 经 营 决 策, 以 及 确 定 募 集 资 金 投 资 项 目 等 方 面 发 挥 了 良 好 的 作 用, 有 力 地 保 障 了 公 司 经 营 决 策 的 科 学 性 公 司 自 选 聘 第 二 届 董 事 会 独 立 董 事 以 来 共 召 开 了 11 次 董 事 会, 公 司 独 立 董 事 均 全 部 亲 自 出 席 了 董 事 会, 按 照 公 司 章 程 董 事 会 议 事 规 则 及 独 立 董 事 工 作 制 度 等 相 关 规 定 独 立 行 使 表 决 权, 并 对 关 联 交 易 等 事 项 发 表 独 立 意 见 ( 五 ) 董 事 会 秘 书 制 度 的 建 立 健 全 及 运 行 情 况 1 董 事 会 秘 书 制 度 安 排 公 司 设 董 事 会 秘 书 1 名, 由 董 事 长 提 名, 经 董 事 会 聘 任 或 者 解 聘 董 事 会 秘

302 书 为 本 公 司 的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2014 年 12 月 15 日, 经 第 二 届 董 事 会 第 一 次 会 议 审 议 通 过, 聘 任 李 良 友 担 任 董 事 会 秘 书 2 董 事 会 秘 书 的 职 责 2012 年 12 月 16 日, 第 一 届 董 事 会 第 一 次 会 议 审 议 通 过 了 公 司 董 事 会 秘 书 工 作 细 则 根 据 董 事 会 秘 书 工 作 细 则, 董 事 会 秘 书 的 主 要 职 责 包 括 :( 一 ) 公 司 上 市 前 : 按 照 法 定 程 序 筹 备 股 东 大 会 和 董 事 会 会 议, 准 备 和 提 交 有 关 会 议 文 件 和 资 料 ; 参 加 董 事 会 会 议, 制 作 会 议 记 录 并 签 字 ; 负 责 与 为 公 司 筹 备 上 市 的 各 个 中 介 机 构 政 府 部 门 进 行 联 络 ; 负 责 组 织 协 调 实 施 公 司 上 市 的 各 项 筹 备 工 作 ; 公 司 章 程 及 股 东 大 会 董 事 会 赋 予 的 其 他 职 责 ( 二 ) 公 司 上 市 后 : 负 责 公 司 信 息 披 露 事 务, 协 调 公 司 信 息 披 露 工 作, 组 织 制 定 公 司 信 息 披 露 事 务 管 理 制 度, 督 促 公 司 及 相 关 信 息 披 露 义 务 人 遵 守 信 息 披 露 相 关 规 定 ; 负 责 公 司 投 资 者 关 系 管 理 和 股 东 资 料 管 理 工 作, 协 调 公 司 与 证 券 监 管 机 构 股 东 及 实 际 控 制 人 保 荐 人 证 券 服 务 机 构 媒 体 等 之 间 的 信 息 沟 通 ; 组 织 筹 备 董 事 会 会 议 和 股 东 大 会, 参 加 股 东 大 会 董 事 会 会 议 监 事 会 会 议 及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相 关 会 议, 负 责 董 事 会 会 议 记 录 工 作 并 签 字 ; 负 责 公 司 信 息 披 露 的 保 密 工 作, 在 未 公 开 重 大 信 息 出 现 泄 露 时, 及 时 向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报 告 并 办 理 公 告 ; 关 注 公 共 媒 体 报 道 并 主 动 求 证 真 实 情 况, 督 促 董 事 会 及 时 回 复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所 有 问 询 ; 组 织 董 事 监 事 和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进 行 证 券 法 律 法 规 本 工 作 细 则 及 相 关 规 定 的 培 训, 协 助 前 述 人 员 了 解 各 自 在 信 息 披 露 中 的 权 利 和 义 务 ; 督 促 董 事 监 事 和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遵 守 法 律 法 规 规 章 规 范 性 文 件 及 公 司 章 程, 切 实 履 行 其 所 作 出 的 承 诺 ; 在 知 悉 公 司 作 出 或 可 能 作 出 违 反 有 关 规 定 的 决 议 时, 应 予 以 提 醒 并 立 即 如 实 地 向 交 易 所 报 告 ; 公 司 法 证 券 法 等 相 关 法 律 法 规 的 相 关 规 定, 和 中 国 证 监 会 和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要 求 履 行 的 其 他 职 责 公 司 应 当 为 董 事 会 秘 书 履 行 职 责 提 供 便 利 条 件,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及 公 司 有 关 人 员 应 当 支 持 配 合 董 事 会 秘 书 的 工 作 董 事 长 应 当 保 证 董 事 会 秘 书 的 知 情 权, 为 其 履 行 职 责 创 造 良 好 的 工 作 条 件, 不 得 以 任 何 形 式 阻 挠 其 依 法 行 使 职 权

303 3 董 事 会 秘 书 履 行 职 责 情 况 李 良 友 担 任 公 司 董 事 会 秘 书 以 来, 严 格 按 照 公 司 章 程 董 事 会 秘 书 工 作 细 则 有 关 规 定 筹 备 董 事 会 和 股 东 大 会, 认 真 做 好 会 议 记 录, 并 积 极 配 合 独 立 董 事 履 行 职 责, 在 其 任 职 期 间 忠 诚 地 履 行 了 相 关 职 责 ( 六 ) 专 门 委 员 会 的 设 置 情 况 根 据 公 司 法 关 于 在 上 市 公 司 建 立 独 立 董 事 制 度 的 指 导 意 见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股 票 上 市 规 则 公 司 章 程 以 及 其 他 相 关 规 定, 经 公 司 2012 年 5 月 9 日 第 一 届 董 事 会 第 六 次 会 议 审 议 通 过 了 董 事 会 提 名 委 员 会 工 作 细 则 董 事 会 薪 酬 与 考 核 委 员 会 工 作 细 则 董 事 会 审 计 委 员 会 工 作 细 则 董 事 会 战 略 委 员 会 工 作 细 则 及 董 事 会 风 险 管 理 委 员 会 工 作 细 则 等 议 案, 并 选 举 了 各 专 门 委 员 会 成 员, 设 立 情 况 及 其 相 应 工 作 规 则 具 体 如 下 : 1 提 名 委 员 会 (1) 人 员 组 成 提 名 委 员 会 成 员 由 3 名 董 事 组 成, 其 中 独 立 董 事 2 名 提 名 委 员 会 委 员 由 董 事 长 二 分 之 一 以 上 独 立 董 事 或 者 全 体 董 事 的 三 分 之 一 提 名, 并 由 董 事 会 选 举 产 生 提 名 委 员 会 设 主 任 委 员 ( 召 集 人 )1 名, 由 独 立 董 事 委 员 担 任, 负 责 主 持 委 员 会 工 作 ; 主 任 委 员 由 董 事 会 决 定 目 前 提 名 委 员 会 由 杨 志 伟 王 海 荣 和 乐 瑞 组 成, 其 中 杨 志 伟 为 召 集 人 (2) 职 责 权 限 提 名 委 员 会 的 主 要 职 责 权 限 包 括 : 根 据 公 司 经 营 活 动 情 况 资 产 规 模 和 股 权 结 构 对 董 事 会 的 规 模 和 构 成 向 董 事 会 提 出 建 议 ; 研 究 董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的 选 择 标 准 和 程 序, 并 向 董 事 会 提 出 建 议 ; 广 泛 搜 寻 合 格 的 董 事 和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的 人 选 ; 对 董 事 候 选 人 和 高 级 管 理 人 选 进 行 审 查 并 提 出 建 议 ; 对 须 提 请 董 事 会 聘 任 的 其 他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进 行 审 查 并 提 出 建 议 ; 董 事 会 授 权 的 其 他 事 项

304 2 薪 酬 与 考 核 委 员 会 (1) 人 员 组 成 薪 酬 与 考 核 委 员 会 成 员 由 3 名 董 事 组 成, 其 中 独 立 董 事 2 名 薪 酬 与 考 核 委 员 会 委 员 由 董 事 长 二 分 之 一 以 上 独 立 董 事 或 者 全 体 董 事 的 三 分 之 一 提 名, 并 由 董 事 会 选 举 产 生 薪 酬 与 考 核 委 员 会 设 主 任 委 员 ( 召 集 人 ) 一 名, 由 独 立 董 事 委 员 担 任, 负 责 主 持 委 员 会 工 作 ; 主 任 委 员 由 董 事 会 决 定 目 前 薪 酬 与 考 核 委 员 会 由 乐 瑞 王 海 荣 和 杨 志 伟 组 成, 其 中 乐 瑞 为 召 集 人 (2) 职 责 权 限 薪 酬 与 考 核 委 员 会 的 主 要 职 责 权 限 包 括 : 根 据 董 事 及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管 理 岗 位 的 主 要 范 围 职 责 重 要 性 以 及 其 他 相 关 企 业 相 关 岗 位 的 薪 酬 水 平 制 定 薪 酬 计 划 或 方 案 ; 薪 酬 计 划 或 方 案 主 要 包 括 但 不 限 于 绩 效 评 价 标 准 程 序 及 主 要 评 价 体 系, 奖 励 和 惩 罚 的 主 要 方 案 和 制 度 等 ; 审 查 公 司 非 独 立 董 事 及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的 履 行 职 责 情 况 并 对 其 进 行 年 度 绩 效 考 评 ; 负 责 对 公 司 薪 酬 制 度 执 行 情 况 进 行 监 督 ; 董 事 会 授 权 的 其 他 事 项 (3) 运 行 情 况 自 公 司 第 二 届 董 事 会 成 立 以 来, 公 司 召 开 了 2 次 薪 酬 与 考 核 委 员 会 会 议, 历 次 会 议 的 召 集 提 案 出 席 议 事 表 决 决 议 均 符 合 公 司 章 程 和 董 事 会 薪 酬 与 考 核 委 员 会 工 作 细 则 的 规 定, 会 议 记 录 完 整 规 范 3 审 计 委 员 会 (1) 人 员 组 成 审 计 委 员 会 成 员 由 3 名 董 事 组 成, 独 立 董 事 2 名 审 计 委 员 会 委 员 由 董 事 长 二 分 之 一 以 上 独 立 董 事 或 者 全 体 董 事 的 三 分 之 一 提 名, 并 由 董 事 会 选 举 产 生 审 计 委 员 会 设 主 任 委 员 ( 召 集 人 )1 名, 由 独 立 董 事 委 员 中 的 会 计 专 业 人 士 担 任, 负 责 主 持 委 员 会 工 作 ; 主 任 委 员 由 董 事 会 决 定 目 前 审 计 委 员 会 由 王 鹏 练 王 立 言 和 乐 瑞 组 成, 其 中 王 鹏 练 为 召 集 人

305 (2) 职 责 权 限 审 计 委 员 会 的 主 要 职 责 权 限 包 括 : 提 议 聘 请 或 更 换 外 部 审 计 机 构 ; 监 督 公 司 的 内 部 审 计 制 度 及 其 实 施 ; 负 责 内 部 审 计 与 外 部 审 计 之 间 的 沟 通 ; 审 核 公 司 的 财 务 信 息 及 其 披 露 ; 审 查 公 司 内 控 制 度, 对 各 部 门 内 部 审 计 制 度 的 评 估 和 执 行 情 况 进 行 检 查, 负 责 审 查 公 司 的 财 务 政 策 财 务 状 况 财 务 报 告 程 序, 履 行 公 司 关 联 交 易 控 制 和 日 常 管 理 的 职 责, 对 重 大 关 联 交 易 重 大 投 资 进 行 审 计 ; 公 司 董 事 会 授 予 的 其 他 权 限 (3) 运 行 情 况 自 公 司 第 二 届 董 事 会 成 立 以 来, 公 司 召 开 了 5 次 审 计 委 员 会 会 议, 历 次 会 议 的 召 集 提 案 出 席 议 事 表 决 决 议 均 符 合 公 司 章 程 和 董 事 会 审 计 委 员 会 工 作 细 则 的 规 定, 会 议 记 录 完 整 规 范 4 战 略 委 员 会 (1) 人 员 组 成 战 略 委 员 会 成 员 由 5 名 董 事 组 成 战 略 委 员 会 委 员 由 董 事 长 二 分 之 一 以 上 独 立 董 事 或 者 全 体 董 事 的 三 分 之 一 提 名, 并 由 董 事 会 选 举 产 生 战 略 委 员 会 设 主 任 委 员 ( 召 集 人 )1 名 目 前 战 略 委 员 会 由 王 海 荣 王 立 言 肖 立 明 吴 英 敏 和 杨 志 伟 组 成, 其 中 王 海 荣 为 召 集 人 (2) 职 责 权 限 战 略 委 员 会 的 主 要 职 责 权 限 包 括 : 对 公 司 长 期 发 展 战 略 规 划 进 行 研 究 并 提 出 建 议 ; 对 公 司 章 程 规 定 或 股 东 大 会 授 权 须 经 董 事 会 批 准 的 重 大 投 资 融 资 方 案 进 行 研 究 并 提 出 建 议 ; 对 公 司 章 程 规 定 或 股 东 大 会 授 权 须 经 董 事 会 批 准 的 重 大 资 本 运 作 资 产 经 营 项 目 进 行 研 究 并 提 出 建 议 ; 对 其 他 影 响 公 司 发 展 的 重 大 事 项 进 行 研 究 并 提 出 建 议 ; 对 以 上 事 项 的 实 施 情 况 进 行 检 查 ; 董 事 会 授 权 的 其 他 事 宜 (3) 运 行 情 况 自 公 司 第 二 届 董 事 会 成 立 以 来, 公 司 召 开 了 1 次 战 略 委 员 会 会 议, 历 次 会 议 的 召 集 提 案 出 席 议 事 表 决 决 议 均 符 合 公 司 章 程 和 董 事 会 战 略 委

306 员 会 工 作 细 则 的 规 定, 会 议 记 录 完 整 规 范 5 风 险 管 理 委 员 会 (1) 人 员 组 成 风 险 管 理 委 员 会 由 5 名 董 事 组 成, 独 立 董 事 不 少 于 2 名, 其 中 1 名 独 立 董 事 为 专 业 会 计 或 专 业 法 律 人 士 风 险 管 理 委 员 会 委 员 由 董 事 长 二 分 之 一 以 上 独 立 董 事 或 者 全 体 董 事 的 三 分 之 一 提 名, 并 由 董 事 会 选 举 产 生 风 险 管 理 委 员 会 设 主 任 委 员 ( 召 集 人 )1 名, 负 责 召 集 和 主 持 委 员 会 会 议 主 任 委 员 由 董 事 会 决 定 目 前 风 险 管 理 委 员 会 由 乐 瑞 肖 立 明 吴 英 敏 田 熹 东 和 杨 志 伟 组 成, 其 中 乐 瑞 为 召 集 人 (2) 职 责 权 限 风 险 管 理 委 员 会 的 主 要 职 责 权 限 包 括 : 审 议 全 面 风 险 管 理 的 建 设 规 划 ; 审 议 风 险 管 理 的 规 章 制 度 工 作 流 程 和 主 要 控 制 目 标 ; 审 议 风 险 管 理 组 织 机 构 设 置 及 其 职 责 方 案 ; 审 议 并 向 董 事 会 提 交 全 面 风 险 管 理 年 度 工 作 计 划 和 年 度 报 告 ; 监 督 风 险 管 理 的 健 全 性 合 理 性 和 相 关 决 策 制 度 执 行 的 有 效 性, 指 导 公 司 全 面 风 险 管 理 工 作 ; 对 重 大 投 融 资 重 大 交 易 对 外 担 保 关 联 交 易 及 经 营 管 理 中 其 他 重 大 事 项 的 风 险 及 其 控 制 进 行 研 究 并 向 董 事 会 提 出 建 议 ; 审 议 风 险 管 理 策 略 和 重 大 风 险 管 理 解 决 方 案 ; 参 与 内 控 审 计 结 果 的 评 议 ; 负 责 就 有 关 公 司 风 险 管 理 事 宜 的 重 要 调 查 结 果 及 管 理 层 的 反 馈 进 行 研 究 ; 办 理 董 事 会 授 权 的 有 关 全 面 风 险 管 理 的 其 他 事 项 ; 法 律 法 规 等 规 定 的 其 他 职 权 (3) 运 行 情 况 自 公 司 第 二 届 董 事 会 成 立 以 来, 公 司 召 开 了 1 次 风 险 管 理 委 员 会 会 议, 本 次 会 议 的 召 集 提 案 出 席 议 事 表 决 决 议 均 符 合 公 司 章 程 和 董 事 会 风 险 管 理 委 员 会 工 作 细 则 的 规 定, 会 议 记 录 完 整 规 范 二 发 行 人 近 三 年 违 法 违 规 行 为 情 况 公 司 已 依 法 建 立 健 全 股 东 大 会 制 度 董 事 会 制 度 监 事 会 制 度 独 立 董 事 制 度 和 董 事 会 秘 书 制 度, 严 格 按 照 公 司 法 及 相 关 法 律 法 规 和 公 司 章 程 的 规

307 定 规 范 运 作 依 法 经 营, 不 存 在 重 大 违 法 违 规 行 为, 也 未 受 到 过 重 大 处 罚 三 发 行 人 与 控 股 股 东 资 金 占 用 和 担 保 情 况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不 存 在 资 金 被 控 股 股 东 实 际 控 制 人 及 其 控 制 的 其 他 企 业 以 借 款 代 偿 债 务 代 垫 款 项 或 其 他 方 式 占 用 的 情 形 公 司 章 程 中 已 明 确 了 对 外 担 保 的 审 批 权 限 和 审 议 程 序, 公 司 的 对 外 担 保 均 已 履 行 了 必 要 的 程 序, 没 有 违 规 担 保 情 况 公 司 最 近 三 年, 除 本 招 股 意 向 书 第 七 节 同 业 竞 争 与 关 联 交 易 之 三 ( 二 ) 偶 发 性 关 联 交 易 披 露 的 关 联 担 保 情 况 外, 公 司 不 存 在 为 控 股 股 东 实 际 控 制 人 及 其 控 制 的 其 他 企 业 担 保 的 情 形 四 内 部 控 制 完 整 性 合 理 性 和 有 效 性 的 自 我 评 估 意 见 经 过 核 查 和 评 价, 公 司 董 事 会 认 为 : 截 至 2015 年 9 月 30 日, 公 司 在 所 有 重 大 方 面 已 建 立 了 较 为 合 理 的 内 部 控 制 制 度, 并 已 得 到 有 效 实 施, 并 且 是 具 有 完 整 性 合 理 性 和 有 效 性 的, 实 现 了 公 司 内 部 控 制 的 目 标, 对 公 司 面 临 的 内 外 部 风 险 可 以 起 到 有 效 的 控 制 作 用, 能 够 有 效 提 高 公 司 经 营 的 效 果 与 效 率, 确 保 公 司 行 为 合 法 合 规 在 公 司 经 营 管 理 的 各 个 过 程 各 个 关 键 环 节, 各 项 制 度 均 能 够 得 到 有 效 执 行, 在 重 大 投 资 对 外 担 保 购 买 与 出 售 资 产 关 联 交 易 等 重 点 控 制 事 项 方 面 不 存 在 重 大 缺 陷 综 上 所 述, 本 公 司 管 理 层 认 为, 本 公 司 截 至 2015 年 6 月 30 日 在 所 有 重 大 方 面 保 持 了 按 照 财 政 部 颁 布 的 内 部 会 计 控 制 规 范 基 本 规 范 ( 试 行 ) 有 关 法 规 规 章 规 定 的 标 准 中 与 财 务 报 表 相 关 的 有 效 的 内 部 控 制 五 注 册 会 计 师 对 公 司 内 部 控 制 的 鉴 证 意 见 瑞 华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 特 殊 普 通 合 伙 ) 出 具 的 瑞 华 核 字 [2016] 号 内 部 控 制 鉴 证 报 告, 对 发 行 人 内 部 控 制 设 计 的 合 理 性 和 执 行 的 有 效 性 进 行 了 审 核, 认 为 百 利 科 技 于 2015 年 9 月 30 日 在 所 有 重 大 方 面 保 持 了 按 照 财 政 部 颁 布 的 内 部 会 计 控 制 规 范 基 本 规 范 ( 试 行 ) 的 有 关 规 范 标 准 中 与 财 务 报 表 相 关 的 有 效 的 内 部 控 制

308 第 十 节 财 务 会 计 信 息 本 节 所 引 用 的 财 务 会 计 信 息, 非 经 特 别 说 明, 均 引 自 公 司 经 瑞 华 出 具 的 瑞 华 审 字 [2016] 号 审 计 报 告 中 所 披 露 的 财 务 数 据, 或 根 据 上 述 审 计 报 告 数 据 计 算 所 得 投 资 人 欲 详 细 了 解 本 公 司 的 财 务 会 计 信 息, 请 阅 读 本 招 股 意 向 书 所 附 的 财 务 报 告 或 审 计 报 告 全 文 一 审 计 意 见 类 型 公 司 聘 请 的 瑞 华 对 本 公 司 及 其 子 公 司 财 务 报 表 进 行 了 审 计, 包 括 2015 年 9 月 30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2013 年 12 月 31 日 2012 年 12 月 31 日 合 并 及 公 司 的 资 产 负 债 表,2015 年 1-9 月 2014 年 度 2013 年 度 2012 年 度 合 并 及 公 司 的 利 润 表 合 并 及 公 司 的 现 金 流 量 表 和 合 并 及 公 司 的 股 东 权 益 变 动 表 以 及 财 务 报 表 附 注, 并 出 具 了 标 准 无 保 留 意 见 的 瑞 华 审 字 [2016] 号 审 计 报 告 二 会 计 报 表 的 编 制 基 准 及 合 并 财 务 报 表 范 围 ( 一 ) 会 计 报 表 的 编 制 基 准 本 公 司 及 子 公 司 财 务 报 表 以 持 续 经 营 假 设 为 基 础 编 制, 根 据 实 际 发 生 的 交 易 和 事 项, 按 照 财 政 部 于 2006 年 2 月 15 日 颁 布 的 企 业 会 计 准 则 基 本 准 则 和 41 项 具 体 会 计 准 则 其 后 颁 布 的 企 业 会 计 准 则 应 用 指 南 企 业 会 计 准 则 解 释 及 其 他 相 关 规 定 ( 以 下 合 称 企 业 会 计 准 则 ) 以 及 中 国 证 监 会 公 开 发 行 证 券 的 公 司 信 息 披 露 编 报 规 则 第 15 号 财 务 报 告 的 一 般 规 定 (2014 年 修 订 ) 的 披 露 规 定 编 制 根 据 企 业 会 计 准 则 的 相 关 规 定, 本 公 司 及 子 公 司 会 计 核 算 以 权 责 发 生 制 为 基 础 除 某 些 金 融 工 具 和 投 资 性 房 地 产 外, 本 财 务 报 表 以 历 史 成 本 为 计 量 基 础 资 产 如 果 发 生 减 值, 则 按 照 相 关 规 定 计 提 相 应 的 减 值 准 备

309 ( 二 ) 合 并 财 务 报 表 范 围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合 并 范 围 未 发 生 变 更, 合 并 报 表 范 围 为 全 资 子 公 司 武 炼 工 程

310 三 财 务 报 表 ( 一 ) 合 并 资 产 负 债 表 单 位 : 元 项 目 流 动 资 产 : 货 币 资 金 64,193, ,336, ,604, ,514, 以 公 允 价 值 计 量 且 其 变 动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的 金 融 资 产 衍 生 金 融 资 产 应 收 票 据 43,941, ,090, ,276, ,650, 应 收 账 款 575,911, ,221, ,202, ,556, 预 付 款 项 38,225, ,628, ,290, ,542, 应 收 利 息 应 收 股 利 其 他 应 收 款 2,146, ,357, ,945, ,232, 存 货 215,447, ,421, ,373, ,202, 划 分 为 持 有 待 售 的 资 产 一 年 内 到 期 的 非 流 动 资 产 其 他 流 动 资 产 4,812, , , ,745, 流 动 资 产 合 计 944,681, ,689, ,535, ,444, 非 流 动 资 产 : 可 供 出 售 金 融 资 产 1,290, ,290, ,290, ,290, 持 有 至 到 期 投 资 长 期 应 收 款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投 资 性 房 地 产 30,198, 固 定 资 产 51,280, ,338, ,890, ,930, 在 建 工 程 工 程 物 资 固 定 资 产 清 理 生 产 性 生 物 资 产 油 气 资 产 无 形 资 产 16,940, ,693, ,066, ,056, 开 发 支 出 商 誉 11,557, ,557, ,557, ,557, 长 期 待 摊 费 用 30, , , , 递 延 所 得 税 资 产 9,499, ,148, ,002, ,534, 其 他 非 流 动 资 产 4,031, ,355, ,058, ,900, 非 流 动 资 产 合 计 124,826, ,448, ,342, ,158, 资 产 总 计 1,069,507, ,106,137, ,878, ,602,

311 合 并 资 产 负 债 表 ( 续 ) 流 动 负 债 : 单 位 : 元 项 目 短 期 借 款 60,000, ,000, ,000, ,000, 以 公 允 价 值 计 量 且 其 变 动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的 金 融 负 债 衍 生 金 融 负 债 应 付 票 据 34,456, ,349, ,680, 应 付 账 款 260,203, ,231, ,879, ,293, 预 收 款 项 14,050, ,463, ,379, ,855, 应 付 职 工 薪 酬 12,257, ,976, ,250, ,505, 应 交 税 费 8,556, ,643, ,500, ,244, 应 付 利 息 574, , , , 应 付 股 利 其 他 应 付 款 5,343, ,799, ,851, ,153, 划 分 为 持 有 待 售 的 负 债 一 年 内 到 期 的 非 流 动 负 债 50,750, ,000, ,600, 其 他 流 动 负 债 流 动 负 债 合 计 446,192, ,179, ,869, ,928, 非 流 动 负 债 : 长 期 借 款 198,750, ,500, 应 付 债 券 其 中 : 优 先 股 永 续 债 长 期 应 付 款 长 期 应 付 职 工 薪 酬 专 项 应 付 款 预 计 负 债 递 延 收 益 递 延 所 得 税 负 债 697, ,339, ,575, ,810, 其 他 非 流 动 负 债 非 流 动 负 债 合 计 199,447, ,839, ,575, ,810, 负 债 合 计 645,640, ,018, ,444, ,739, 股 东 权 益 : 股 本 168,000, ,000, ,000, ,000, 其 他 权 益 工 具 其 中 : 优 先 股

312 项 目 永 续 债 资 本 公 积 18,177, ,177, ,177, ,177, 减 : 库 存 股 其 他 综 合 收 益 专 项 储 备 盈 余 公 积 25,291, ,291, ,430, ,187, 一 般 风 险 准 备 未 分 配 利 润 212,398, ,649, ,825, ,498, 归 属 于 母 公 司 股 东 权 益 合 计 423,867, ,119, ,433, ,863, 少 数 股 东 权 益 股 东 权 益 合 计 423,867, ,119, ,433, ,863, 负 债 和 股 东 权 益 总 计 1,069,507, ,106,137, ,878, ,602, ( 二 ) 合 并 利 润 表 单 位 : 元 项 目 2015 年 1-9 月 2014 年 度 2013 年 度 2012 年 度 一 营 业 总 收 入 272,003, ,567, ,710, ,129, 其 中 : 营 业 收 入 272,003, ,567, ,710, ,129, 二 营 业 总 成 本 248,374, ,386, ,510, ,189, 其 中 : 营 业 成 本 182,749, ,589, ,344, ,370, 营 业 税 金 及 附 加 2,005, ,864, ,687, ,319, 销 售 费 用 6,287, ,742, ,544, ,256, 管 理 费 用 40,874, ,533, ,977, ,862, 财 务 费 用 19,154, ,626, ,183, ,367, 资 产 减 值 损 失 -2,696, ,030, ,772, ,014, 加 : 公 允 价 值 变 动 收 益 ( 损 失 以 - 号 填 列 ) 投 资 收 益 ( 损 失 以 - 号 填 列 ) 100, , , , 其 中 : 对 联 营 企 业 和 合 营 企 业 的 投 资 收 益 三 营 业 利 润 ( 亏 损 以 - 号 填 列 ) 23,728, ,301, ,320, ,039, 加 : 营 业 外 收 入 18,685, , ,468, ,687, 其 中 : 非 流 动 资 产 处 置 利 得 848,

313 减 : 营 业 外 支 出 28, , , 其 中 : 非 流 动 资 产 处 置 损 失 28, , , 四 利 润 总 额 ( 亏 损 总 额 以 - 号 填 列 ) 42,384, ,497, ,787, ,726, 减 : 所 得 税 费 用 4,636, ,011, ,017, ,793, 五 净 利 润 ( 净 亏 损 以 - 号 填 列 ) 37,748, ,485, ,770, ,932, 归 属 于 母 公 司 股 东 的 净 利 润 37,748, ,485, ,770, ,932, 少 数 股 东 损 益 六 其 他 综 合 收 益 的 税 后 净 额 归 属 母 公 司 股 东 的 其 他 综 合 收 益 的 税 后 净 额 ( 一 ) 以 后 不 能 重 分 类 进 损 益 的 其 他 综 合 收 益 1 重 新 计 量 设 定 受 益 计 划 净 负 债 或 净 资 产 的 变 动 2 权 益 法 下 在 被 投 资 单 位 不 能 重 分 类 进 损 益 的 其 他 综 合 收 益 中 享 有 的 份 额 ( 二 ) 以 后 将 重 分 类 进 损 益 的 其 他 综 合 收 益 1 权 益 法 下 在 被 投 资 单 位 以 后 将 重 分 类 进 损 益 的 其 他 综 合 收 益 中 享 有 的 份 额 2 可 供 出 售 金 融 资 产 公 允 价 值 变 动 损 益 3 持 有 至 到 期 投 资 重 分 类 为 可 供 出 售 金 融 资 产 损 益 4 现 金 流 量 套 期 损 益 的 有 效 部 分 5 外 币 财 务 报 表 折 算 差 额 6 其 他 归 属 于 少 数 股 东 的 其 他 综 合 收 益 的 税 后 净 额 七 综 合 收 益 总 额 37,748, ,485, ,770, ,932, 归 属 于 母 公 司 股 东 的 综 合 收 益 总 额 37,748, ,485, ,770, ,932, 归 属 于 少 数 股 东 的 综 合 收 益 总 额 八 每 股 收 益 : ( 一 ) 基 本 每 股 收 益 ( 二 ) 稀 释 每 股 收 益

314 ( 三 ) 合 并 现 金 流 量 表 单 位 : 元 项 目 2015 年 1-9 月 2014 年 度 2013 年 度 2012 年 度 一 经 营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量 : 销 售 商 品 提 供 劳 务 收 到 的 现 金 231,526, ,321, ,443, ,913, 收 到 的 税 费 返 还 收 到 其 他 与 经 营 活 动 有 关 的 现 金 32,163, ,442, ,844, ,178, 经 营 活 动 现 金 流 入 小 计 263,689, ,764, ,287, ,092, 购 买 商 品 接 受 劳 务 支 付 的 现 金 97,296, ,389, ,204, ,180, 支 付 给 职 工 以 及 为 职 工 支 付 的 现 金 69,734, ,274, ,065, ,026, 支 付 的 各 项 税 费 34,495, ,819, ,173, ,636, 支 付 其 他 与 经 营 活 动 有 关 的 现 金 40,163, ,398, ,638, ,936, 经 营 活 动 现 金 流 出 小 计 241,689, ,882, ,081, ,779, 经 营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量 净 额 22,000, ,118, ,206, ,312, 二 投 资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量 : 收 回 投 资 收 到 的 现 金 取 得 投 资 收 益 收 到 的 现 金 100, , , , 处 置 固 定 资 产 无 形 资 产 和 其 他 长 期 资 产 收 回 的 现 金 净 额 174, , 处 置 子 公 司 及 其 他 营 业 单 位 收 到 的 现 金 净 额 收 到 其 他 与 投 资 活 动 有 关 的 现 金 投 资 活 动 现 金 流 入 小 计 274, , , , 购 建 固 定 资 产 无 形 资 产 和 其 他 长 期 资 产 支 付 的 现 金 1,041, ,384, ,137, ,539, 投 资 支 付 的 现 金 取 得 子 公 司 及 其 他 营 业 单 位 支 付 的 现 金 净 额 支 付 其 他 与 投 资 活 动 有 关 的 现 金 投 资 活 动 现 金 流 出 小 计 1,041, ,384, ,137, ,539, 投 资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量 净 额 -767, ,264, ,015, ,439, 三 筹 资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量 : 吸 收 投 资 收 到 的 现 金 其 中 : 子 公 司 吸 收 少 数 股 东 投 资 收 到 的 现 金 取 得 借 款 收 到 的 现 金 210,000, ,000, ,000, ,000, 发 行 债 券 收 到 的 现 金 收 到 其 他 与 筹 资 活 动 有 关 的 现 金 筹 资 活 动 现 金 流 入 小 计 210,000, ,000, ,000, ,000, 偿 还 债 务 支 付 的 现 金 244,000, ,500, ,600, ,400, 分 配 股 利 利 润 或 偿 付 利 息 支 付 的 现 金 17,641, ,570, ,604, ,369, 其 中 : 子 公 司 支 付 给 少 数 股 东 的 股 利 利 润 支 付 其 他 与 筹 资 活 动 有 关 的 现 金 筹 资 活 动 现 金 流 出 小 计 261,641, ,070, ,204, ,769, 筹 资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量 净 额 -51,641, ,929, ,795, ,230, 四 汇 率 变 动 对 现 金 及 现 金 等 价 物 的 影 响 五 现 金 及 现 金 等 价 物 净 增 加 额 -30,408, ,453, ,986, ,103, 加 : 期 初 现 金 及 现 金 等 价 物 余 额 53,046, ,500, ,514, ,410, 六 期 末 现 金 及 现 金 等 价 物 余 额 22,638, ,046, ,500, ,514,

315 ( 四 ) 母 公 司 资 产 负 债 表 单 位 : 元 项 目 流 动 资 产 : 货 币 资 金 55,784, ,334, ,626, ,430, 以 公 允 价 值 计 量 且 其 变 动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的 金 融 资 产 衍 生 金 融 资 产 应 收 票 据 43,641, ,890, ,276, ,650, 应 收 账 款 527,846, ,291, ,822, ,362, 预 付 款 项 32,841, ,545, ,048, ,144, 应 收 利 息 102, , , , 应 收 股 利 其 他 应 收 款 1,847, ,119, ,886, ,205, 存 货 194,762, ,363, ,373, ,202, 划 分 为 持 有 待 售 的 资 产 一 年 内 到 期 的 非 流 动 资 产 20,000, ,000, 其 他 流 动 资 产 2,111, , ,830, ,731, 流 动 资 产 合 计 858,938, ,280, ,997, ,816, 非 流 动 资 产 : 可 供 出 售 金 融 资 产 持 有 至 到 期 投 资 长 期 应 收 款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56,502, ,502, ,502, ,502, 投 资 性 房 地 产 固 定 资 产 3,741, ,578, ,773, ,133, 在 建 工 程 工 程 物 资 固 定 资 产 清 理 生 产 性 生 物 资 产 油 气 资 产 无 形 资 产 7,234, ,380, ,794, ,173, 开 发 支 出 商 誉 长 期 待 摊 费 用 30, , , , 递 延 所 得 税 资 产 8,579, ,127, ,550, ,824, 其 他 非 流 动 资 产 92,031, ,355, ,058, ,900, 非 流 动 资 产 合 计 168,119, ,008, ,156, ,423, 资 产 总 计 1,027,058, ,061,289, ,154, ,240,

316 母 公 司 资 产 负 债 表 ( 续 ) 单 位 : 元 项 目 流 动 负 债 : 短 期 借 款 60,000, ,000, ,000, ,000, 以 公 允 价 值 计 量 且 其 变 动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的 金 融 负 债 衍 生 金 融 负 债 应 付 票 据 28,232, ,349, ,680, 应 付 账 款 251,558, ,558, ,758, ,906, 预 收 款 项 13,676, ,020, ,350, ,373, 应 付 职 工 薪 酬 10,411, ,605, ,183, ,792, 应 交 税 费 7,717, ,277, ,854, ,734, 应 付 利 息 574, , , , 应 付 股 利 其 他 应 付 款 3,796, ,167, ,716, , 划 分 为 持 有 待 售 的 负 债 一 年 内 到 期 的 非 流 动 负 债 50,750, ,000, 其 他 流 动 负 债 流 动 负 债 合 计 426,718, ,694, ,870, ,192, 非 流 动 负 债 : 长 期 借 款 198,750, ,500, 应 付 债 券 其 中 : 优 先 股 永 续 债 长 期 应 付 款 长 期 应 付 职 工 薪 酬 专 项 应 付 款 预 计 负 债 递 延 收 益 递 延 所 得 税 负 债 其 他 非 流 动 负 债 非 流 动 负 债 合 计 198,750, ,500, 负 债 合 计 625,468, ,194, ,870, ,192, 股 东 权 益 :

317 项 目 股 本 168,000, ,000, ,000, ,000, 其 他 权 益 工 具 其 中 : 优 先 股 永 续 债 资 本 公 积 18,177, ,177, ,177, ,177, 减 : 库 存 股 其 他 综 合 收 益 专 项 储 备 盈 余 公 积 25,291, ,291, ,430, ,187, 一 般 风 险 准 备 未 分 配 利 润 190,121, ,625, ,675, ,683, 股 东 权 益 合 计 401,590, ,094, ,283, ,047, 负 债 和 股 东 权 益 总 计 1,027,058, ,061,289, ,154, ,240, ( 五 ) 母 公 司 利 润 表 单 位 : 元 项 目 2015 年 1-9 月 2014 年 度 2013 年 度 2012 年 度 一 营 业 收 入 235,204, ,474, ,074, ,561, 减 : 营 业 成 本 162,551, ,483, ,428, ,710, 营 业 税 金 及 附 加 1,682, ,294, ,497, ,792, 销 售 费 用 4,850, ,064, ,818, ,851, 管 理 费 用 27,634, ,943, ,320, ,273, 财 务 费 用 19,156, ,637, ,515, ,345, 资 产 减 值 损 失 -3,731, ,824, ,410, ,093, 加 : 公 允 价 值 变 动 收 益 ( 损 失 以 - 号 填 列 ) 投 资 收 益 ( 损 失 以 - 号 填 列 ) 2,775, ,087, ,867, ,318, 其 中 : 对 联 营 企 业 和 合 营 企 业 的 投 资 收 益 二 营 业 利 润 ( 亏 损 以 - 号 填 列 ) 25,837, ,314, ,950, ,814, 加 : 营 业 外 收 入 18,582, , ,445, ,687,

318 项 目 2015 年 1-9 月 2014 年 度 2013 年 度 2012 年 度 其 中 : 非 流 动 资 产 处 置 利 得 745, 减 : 营 业 外 支 出 28, 其 中 : 非 流 动 资 产 处 置 损 失 28, 三 利 润 总 额 ( 亏 损 总 额 以 - 号 填 列 ) 44,390, ,531, ,396, ,501, 减 : 所 得 税 费 用 6,895, ,920, ,960, ,777, 四 净 利 润 ( 净 亏 损 以 "-" 号 填 列 ) 37,495, ,611, ,435, ,723, 五 其 他 综 合 收 益 的 税 后 净 额 ( 一 ) 以 后 不 能 重 分 类 进 损 益 的 其 他 综 合 收 益 1 重 新 计 量 设 定 受 益 计 划 净 负 债 或 净 资 产 的 变 动 2 权 益 法 下 在 被 投 资 单 位 不 能 重 分 类 进 损 益 的 其 他 综 合 收 益 中 享 有 的 份 额 ( 二 ) 以 后 将 重 分 类 进 损 益 的 其 他 综 合 收 益 1 权 益 法 下 在 被 投 资 单 位 以 后 将 重 分 类 进 损 益 的 其 他 综 合 收 益 中 享 有 的 份 额 2 可 供 出 售 金 融 资 产 公 允 价 值 变 动 损 益 3 持 有 至 到 期 投 资 重 分 类 为 可 供 出 售 金 融 资 产 损 益 4 现 金 流 量 套 期 损 益 的 有 效 部 分 5 外 币 财 务 报 表 折 算 差 额 6 其 他 六 综 合 收 益 总 额 37,495, ,611, ,435, ,723,

319 ( 六 ) 母 公 司 现 金 流 量 表 单 位 : 元 项 目 2015 年 1-9 月 2014 年 度 2013 年 度 2012 年 度 一 经 营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量 : 销 售 商 品 提 供 劳 务 收 到 的 现 金 209,615, ,064, ,036, ,626, 收 到 的 税 费 返 还 收 到 其 他 与 经 营 活 动 有 关 的 现 金 27,266, ,969, ,551, ,807, 经 营 活 动 现 金 流 入 小 计 236,882, ,033, ,587, ,433, 购 买 商 品 接 受 劳 务 支 付 的 现 金 93,132, ,518, ,348, ,083, 支 付 给 职 工 以 及 为 职 工 支 付 的 现 金 47,678, ,870, ,470, ,920, 支 付 的 各 项 税 费 24,274, ,298, ,774, ,870, 支 付 其 他 与 经 营 活 动 有 关 的 现 金 28,965, ,928, ,612, ,665, 经 营 活 动 现 金 流 出 小 计 194,050, ,615, ,207, ,540, 经 营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量 净 额 42,831, ,582, ,380, ,893, 二 投 资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量 : 收 回 投 资 收 到 的 现 金 取 得 投 资 收 益 收 到 的 现 金 2,781, ,112, ,823, ,284, 处 置 固 定 资 产 无 形 资 产 和 其 他 长 期 资 产 收 回 的 现 金 净 额 14, 收 到 其 他 与 投 资 活 动 有 关 的 现 金 20,000, ,000, 投 资 活 动 现 金 流 入 小 计 22,796, ,112, ,823, ,284, 购 建 固 定 资 产 无 形 资 产 和 其 他 长 期 资 产 支 付 的 现 金 578, , ,271, ,320, 投 资 支 付 的 现 金 20,000, 支 付 其 他 与 投 资 活 动 有 关 的 现 金 31,000, ,000, ,000, ,000, 投 资 活 动 现 金 流 出 小 计 31,578, ,937, ,271, ,320, 投 资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量 净 额 -8,782, ,174, ,448, ,035, 三 筹 资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量 : 吸 收 投 资 收 到 的 现 金 取 得 借 款 收 到 的 现 金 210,000, ,000, ,000, ,000, 发 行 债 券 收 到 的 现 金 收 到 其 他 与 筹 资 活 动 有 关 的 现 金 13,000, 筹 资 活 动 现 金 流 入 小 计 210,000, ,000, ,000, ,000, 偿 还 债 务 支 付 的 现 金 244,000, ,500, ,000, ,000, 分 配 股 利 利 润 或 偿 付 利 息 支 付 的 现 金 17,641, ,570, ,841, ,260, 支 付 其 他 与 筹 资 活 动 有 关 的 现 金 13,000, 筹 资 活 动 现 金 流 出 小 计 261,641, ,070, ,841, ,260, 筹 资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量 净 额 -51,641, ,929, ,158, ,739, 四 汇 率 变 动 对 现 金 及 现 金 等 价 物 的 影 响 五 现 金 及 现 金 等 价 物 净 增 加 额 -17,591, ,477, ,091, ,598, 加 : 期 初 现 金 及 现 金 等 价 物 余 额 38,044, ,522, ,430, ,832, 六 期 末 现 金 及 现 金 等 价 物 余 额 20,452, ,044, ,522, ,430,

320 四 主 要 会 计 政 策 和 会 计 估 计 ( 一 ) 收 入 确 认 与 计 量 原 则 1 工 程 咨 询 设 计 业 务 收 入 公 司 提 供 的 工 程 咨 询 设 计 业 务 收 入, 在 提 供 劳 务 交 易 的 结 果 能 够 可 靠 估 计 的 情 况 下, 于 资 产 负 债 表 日 按 照 完 工 百 分 比 法 确 认 提 供 的 劳 务 收 入 完 工 进 度 按 已 经 提 供 的 劳 务 占 应 提 供 劳 务 总 量 的 比 例 确 定 提 供 劳 务 交 易 的 结 果 能 够 可 靠 估 计 是 指 同 时 满 足 :1 收 入 的 金 额 能 够 可 靠 地 计 量 ;2 相 关 的 经 济 利 益 很 可 能 流 入 企 业 ;3 交 易 的 完 工 程 度 能 够 可 靠 地 确 定 ; 4 交 易 中 已 发 生 和 将 发 生 的 成 本 能 够 可 靠 地 计 量 具 体 方 法 如 下 : 当 期 确 认 项 目 收 入 = 合 同 总 收 入 期 末 项 目 的 完 工 进 度 - 以 前 会 计 期 间 累 计 已 确 认 的 收 入 期 末 项 目 的 完 工 进 度 ( 完 工 率 )= ( 项 目 设 计 专 业 权 重 比 例 专 业 内 比 例 完 成 比 例 ) 其 中, 项 目 设 计 专 业 权 重 比 例 是 指 设 计 各 专 业 ( 包 括 : 工 艺 系 统 工 艺 安 装 设 备 电 气 自 控 给 排 水 暖 通 热 工 总 图 建 筑 结 构 和 工 程 经 济 等 ) 工 作 量 占 设 计 总 工 作 量 的 百 分 比 专 业 内 比 例 是 指 各 个 专 业 负 责 人 根 据 本 专 业 已 确 定 的 设 计 内 容 和 图 纸 类 型, 分 解 成 本 专 业 的 工 作 包 ( 即 工 作 分 解 结 构 中 各 专 业 的 可 交 付 成 果 或 项 目 工 作 组 成 部 分 ), 分 解 后 的 各 工 作 包 占 该 专 业 内 部 工 作 量 的 比 例 专 业 权 重 比 例 专 业 内 比 例 按 照 公 司 制 定 的 项 目 完 工 率 计 算 管 理 办 法 确 定 ; 完 成 比 例 由 项 目 管 理 系 统 根 据 设 计 人 员 的 设 计 工 作 量 加 权 计 算 得 出 期 末, 根 据 上 述 方 法 确 定 的 完 工 进 度 经 业 主 方 确 认, 以 保 证 完 工 进 度 确 认 的 真 实 性 和 准 确 性 本 公 司 按 月 计 算 项 目 的 累 计 完 工 进 度 ; 财 务 计 划 部 根 据 销 售 合 同 项 目 完 工 计 算 表 等 相 关 凭 据, 按 照 会 计 准 则 作 出 符 合 性 判 断 后, 确 认 当 期 工 程 咨 询 设 计 业 务 收 入 如 果 提 供 劳 务 交 易 的 结 果 不 能 够 可 靠 估 计, 则 按 已 经 发 生 并 预 计 能 够 得 到 补 偿 的 劳 务 成 本 金 额 确 认 提 供 的 劳 务 收 入, 并 将 已 发 生 的 劳 务 成 本 作 为 当 期 费 用 已 经 发 生 的 劳 务 成 本 如 预 计 不 能 得 到 补 偿 的, 则 不 确 认 收 入

321 2 建 造 合 同 收 入 公 司 提 供 的 工 程 总 承 包 业 务 在 建 造 合 同 的 结 果 能 够 可 靠 估 计 的 情 况 下, 于 资 产 负 债 表 日 按 照 完 工 百 分 比 法 确 认 合 同 收 入 和 合 同 费 用 合 同 完 工 进 度 按 累 计 实 际 发 生 的 合 同 成 本 占 合 同 预 计 总 成 本 的 比 例 确 定 建 造 合 同 的 结 果 能 够 可 靠 估 计 是 指 同 时 满 足 :1 合 同 总 收 入 能 够 可 靠 地 计 量 ;2 与 合 同 相 关 的 经 济 利 益 很 可 能 流 入 企 业 ;3 实 际 发 生 的 合 同 成 本 能 够 清 楚 地 区 分 和 可 靠 地 计 量 ;4 合 同 完 工 进 度 和 为 完 成 合 同 尚 需 发 生 的 成 本 能 够 可 靠 地 确 定 具 体 方 法 如 下 : 当 期 确 认 的 合 同 收 入 = 合 同 总 收 入 完 工 进 度 - 以 前 会 计 年 度 累 计 已 确 认 的 收 入 ; 当 期 确 认 的 合 同 费 用 = 预 计 总 成 本 完 工 进 度 - 以 前 会 计 期 间 累 计 确 认 的 合 同 费 用 其 中 预 计 总 成 本 是 在 对 工 程 总 成 本 进 行 概 预 算 的 基 础 上, 根 据 公 司 签 署 的 工 程 分 包 合 同 所 需 发 生 的 人 工 成 本 及 材 料 设 备 等 内 容, 由 内 部 估 价 部 门 审 核 人 员 审 核 确 定, 预 计 总 成 本 根 据 实 际 情 况 每 年 度 末 进 行 调 整 财 务 计 划 部 根 据 各 工 程 总 承 包 项 目 实 际 发 生 的 合 同 成 本 和 预 计 总 成 本, 按 照 会 计 准 则 作 出 符 合 性 判 断 后, 确 认 当 期 工 程 总 承 包 业 务 收 入 如 建 造 合 同 的 结 果 不 能 可 靠 地 估 计, 但 合 同 成 本 能 够 收 回 的, 合 同 收 入 根 据 能 够 收 回 的 实 际 合 同 成 本 予 以 确 认, 合 同 成 本 在 其 发 生 的 当 期 确 认 为 合 同 费 用 ; 合 同 成 本 不 可 能 收 回 的, 在 发 生 时 立 即 确 认 为 合 同 费 用, 不 确 认 合 同 收 入 使 建 造 合 同 的 结 果 不 能 可 靠 估 计 的 不 确 定 因 素 不 复 存 在 的, 按 照 完 工 百 分 比 法 确 定 与 建 造 合 同 有 关 的 收 入 和 费 用 合 同 预 计 总 成 本 超 过 合 同 总 收 入 的, 将 预 计 损 失 确 认 为 当 期 费 用 3 商 品 销 售 收 入 公 司 已 将 商 品 所 有 权 上 的 主 要 风 险 和 报 酬 转 移 给 买 方, 既 没 有 保 留 通 常 与 所 有 权 相 联 系 的 继 续 管 理 权, 也 没 有 对 已 售 商 品 实 施 有 效 控 制, 收 入 的 金 额 能 够 可 靠 地 计 量, 相 关 的 经 济 利 益 很 可 能 流 入 企 业, 相 关 的 已 发 生 或 将 发 生 的 成 本 能 够 可 靠 地 计 量 时, 确 认 商 品 销 售 收 入 的 实 现

322 4 使 用 费 收 入 根 据 有 关 合 同 或 协 议, 按 权 责 发 生 制 确 认 收 入 5 利 息 收 入 按 照 他 人 使 用 本 公 司 货 币 资 金 的 时 间 和 实 际 利 率 计 算 确 定 ( 二 ) 应 收 款 项 应 收 款 项 包 括 应 收 账 款 其 他 应 收 款 等 1 坏 账 准 备 的 确 认 标 准 公 司 在 资 产 负 债 表 日 对 应 收 款 项 账 面 价 值 进 行 检 查, 对 存 在 下 列 客 观 证 据 表 明 应 收 款 项 发 生 减 值 的, 计 提 减 值 准 备 : 1 债 务 人 发 生 严 重 的 财 务 困 难 ; 2 债 务 人 违 反 合 同 条 款 ( 如 偿 付 利 息 或 本 金 发 生 违 约 或 逾 期 等 ); 3 债 务 人 很 可 能 倒 闭 或 进 行 其 它 财 务 重 组 ; 4 其 它 表 明 应 收 款 项 发 生 减 值 的 客 观 依 据 2 坏 账 准 备 的 计 提 方 法 (1) 单 项 金 额 重 大 并 单 项 计 提 坏 账 准 备 的 应 收 款 项 坏 账 准 备 的 确 认 标 准 计 提 方 法 公 司 将 金 额 100 万 元 ( 含 100 万 元 ) 以 上 的 应 收 款 项 确 认 为 单 项 金 额 重 大 的 应 收 款 项 对 单 项 金 额 重 大 的 应 收 款 项 单 独 进 行 减 值 测 试, 单 独 测 试 未 发 生 减 值 的 应 收 款 项, 包 括 在 具 有 类 似 信 用 风 险 特 征 的 应 收 款 项 组 合 中 再 进 行 减 值 测 试 单 项 测 试 已 确 认 减 值 损 失 的 应 收 款 项, 不 再 包 括 在 具 有 类 似 信 用 风 险 特 征 的 应 收 款 项 组 合 中 进 行 减 值 测 试 (2) 按 信 用 风 险 组 合 计 提 坏 账 准 备 的 应 收 款 项 的 确 定 依 据 坏 账 准 备 计 提 方 法 公 司 对 单 项 金 额 不 重 大 以 及 金 额 重 大 但 单 项 测 试 未 发 生 减 值 的 应 收 款 项, 按

323 信 用 风 险 特 征 的 相 似 性 和 相 关 性 对 金 融 资 产 进 行 分 组 这 些 信 用 风 险 通 常 反 映 债 务 人 按 照 该 等 资 产 的 合 同 条 款 偿 还 所 有 到 期 金 额 的 能 力, 并 且 与 被 检 查 资 产 的 未 来 现 金 流 量 测 算 相 关 按 组 合 方 式 实 施 减 值 测 试 时, 坏 账 准 备 金 额 系 根 据 应 收 款 项 组 合 结 构 及 类 似 信 用 风 险 特 征 ( 债 务 人 根 据 合 同 条 款 偿 还 欠 款 的 能 力 ) 按 历 史 损 失 经 验 及 目 前 经 济 状 况 与 预 计 应 收 款 项 组 合 中 已 经 存 在 的 损 失 评 估 确 定 公 司 按 组 合 计 提 坏 账 准 备 时 采 用 账 龄 分 析 法, 坏 账 准 备 计 提 比 例 一 般 为 : 账 龄 应 收 账 款 计 提 比 例 (%) 其 他 应 收 款 计 提 比 例 (%) 1 年 以 内 ( 含 1 年 ) 年 ( 含 2 年 ) 年 ( 含 3 年 ) 年 ( 含 4 年 ) 年 ( 含 5 年 ) 年 以 上 (3) 单 项 金 额 虽 不 重 大 但 单 项 计 提 坏 账 准 备 的 应 收 款 项 公 司 对 于 单 项 金 额 虽 不 重 大 但 具 备 以 下 特 征 的 应 收 款 项, 单 独 进 行 减 值 测 试, 有 客 观 证 据 表 明 其 发 生 了 减 值 的, 根 据 其 未 来 现 金 流 量 现 值 低 于 其 账 面 价 值 的 差 额, 确 认 减 值 损 失 计 提 坏 账 准 备 : 与 对 方 存 在 争 议 或 涉 及 诉 讼 仲 裁 的 应 收 款 项 ; 已 有 明 显 迹 象 表 明 债 务 人 很 可 能 无 法 履 行 还 款 义 务 的 应 收 款 项 3 坏 账 准 备 的 转 回 如 有 客 观 证 据 表 明 该 应 收 款 项 价 值 已 恢 复, 且 客 观 上 与 确 认 该 损 失 后 发 生 的 事 项 有 关, 原 确 认 的 减 值 损 失 予 以 转 回,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但 是, 该 转 回 后 的 账 面 价 值 不 超 过 假 定 不 计 提 减 值 准 备 情 况 下 该 应 收 款 项 在 转 回 日 的 摊 余 成 本 ( 三 ) 存 货 1 存 货 的 分 类 存 货 主 要 包 括 工 程 施 工 原 材 料 和 低 值 易 耗 品 等 2 存 货 取 得 和 发 出 的 计 价 方 法

324 存 货 在 取 得 时 按 实 际 成 本 计 价 领 用 和 发 出 时 按 个 别 认 定 法 计 价 3 建 造 合 同 成 本 计 量 建 造 合 同 按 实 际 成 本 计 量, 包 括 从 合 同 签 订 开 始 至 合 同 完 成 止 所 发 生 的 与 执 行 合 同 有 关 的 直 接 费 用 和 间 接 费 用 为 订 立 合 同 而 发 生 的 差 旅 费 投 标 费 等, 能 够 单 独 区 分 和 可 靠 计 量 且 合 同 很 可 能 订 立 的, 在 取 得 合 同 时 计 入 合 同 成 本 ; 未 满 足 上 述 条 件 的, 则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在 建 合 同 累 计 已 发 生 的 成 本 和 累 计 已 确 认 的 毛 利 ( 亏 损 ) 与 已 结 算 的 价 款 在 资 产 负 债 表 中 以 抵 销 后 的 净 额 列 示 在 建 合 同 累 计 已 发 生 的 成 本 和 累 计 已 确 认 的 毛 利 ( 亏 损 ) 之 和 超 过 已 结 算 价 款 的 部 分 作 为 存 货 列 示 ; 在 建 合 同 已 结 算 的 价 款 超 过 累 计 已 发 生 的 成 本 与 累 计 已 确 认 的 毛 利 ( 亏 损 ) 之 和 的 部 分 作 为 预 收 款 项 列 示 4 存 货 可 变 现 净 值 的 确 认 和 跌 价 准 备 的 计 提 方 法 可 变 现 净 值 是 指 在 日 常 活 动 中, 存 货 的 估 计 售 价 减 去 至 完 工 时 估 计 将 要 发 生 的 成 本 估 计 的 销 售 费 用 以 及 相 关 税 费 后 的 金 额 在 确 定 存 货 的 可 变 现 净 值 时, 以 取 得 的 确 凿 证 据 为 基 础, 同 时 考 虑 持 有 存 货 的 目 的 以 及 资 产 负 债 表 日 后 事 项 的 影 响 在 资 产 负 债 表 日, 存 货 按 照 成 本 与 可 变 现 净 值 孰 低 计 量 当 其 可 变 现 净 值 低 于 成 本 时, 提 取 存 货 跌 价 准 备 存 货 跌 价 准 备 通 常 按 单 个 存 货 项 目 的 成 本 高 于 其 可 变 现 净 值 的 差 额 提 取 计 提 存 货 跌 价 准 备 后, 如 果 以 前 减 记 存 货 价 值 的 影 响 因 素 已 经 消 失, 导 致 存 货 的 可 变 现 净 值 高 于 其 账 面 价 值 的, 在 原 已 计 提 的 存 货 跌 价 准 备 金 额 内 予 以 转 回, 转 回 的 金 额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5 存 货 的 盘 存 制 度 存 货 的 盘 存 制 度 为 永 续 盘 存 制 6 低 值 易 耗 品 和 包 装 物 的 摊 销 方 法 低 值 易 耗 品 于 领 用 时 按 一 次 摊 销 法 摊 销 ; 包 装 物 于 领 用 时 按 一 次 摊 销 法 摊 销

325 ( 四 )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本 部 分 所 指 的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是 指 本 公 司 对 被 投 资 单 位 具 有 控 制 共 同 控 制 或 重 大 影 响 的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1 投 资 成 本 的 确 定 对 于 企 业 合 并 形 成 的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如 为 同 一 控 制 下 的 企 业 合 并 取 得 的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在 合 并 日 按 照 取 得 被 合 并 方 所 有 者 权 益 在 最 终 控 制 方 合 并 财 务 报 表 中 账 面 价 值 的 份 额 作 为 初 始 投 资 成 本 通 过 非 同 一 控 制 下 的 企 业 合 并 取 得 的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企 业 合 并 成 本 包 括 购 买 方 付 出 的 资 产 发 生 或 承 担 的 负 债 发 行 的 权 益 性 证 券 的 公 允 价 值 之 和 ; 购 买 方 为 企 业 合 并 发 生 的 审 计 法 律 服 务 评 估 咨 询 等 中 介 费 用 以 及 其 他 相 关 管 理 费 用, 应 当 于 发 生 时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 购 买 方 作 为 合 并 对 价 发 行 的 权 益 性 证 券 或 债 务 性 证 券 的 交 易 费 用, 应 当 计 入 权 益 性 证 券 或 债 务 性 证 券 的 初 始 确 认 金 额 除 企 业 合 并 形 成 的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外 的 其 他 股 权 投 资, 按 成 本 进 行 初 始 计 量, 该 成 本 视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取 得 方 式 的 不 同, 分 别 按 照 公 司 实 际 支 付 的 现 金 购 买 价 款 公 司 发 行 的 权 益 性 证 券 的 公 允 价 值 投 资 合 同 或 协 议 约 定 的 价 值 非 货 币 性 资 产 交 换 交 易 中 换 出 资 产 的 公 允 价 值 或 原 账 面 价 值 该 项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自 身 的 公 允 价 值 等 方 式 确 定 与 取 得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直 接 相 关 的 费 用 税 金 及 其 他 必 要 支 出 也 计 入 投 资 成 本 2 后 续 计 量 及 损 益 确 认 方 法 对 被 投 资 单 位 具 有 共 同 控 制 ( 构 成 共 同 经 营 者 除 外 ) 或 重 大 影 响 的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采 用 权 益 法 核 算 此 外, 公 司 财 务 报 表 采 用 成 本 法 核 算 能 够 对 被 投 资 单 位 实 施 控 制 的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1 成 本 法 核 算 的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采 用 成 本 法 核 算 时,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按 初 始 投 资 成 本 计 价, 追 加 或 收 回 投 资 调 整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的 成 本 除 取 得 投 资 时 实 际 支 付 的 价 款 或 者 对 价 中 包 含 的 已 宣 告 但 尚 未 发 放 的 现 金 股 利 或 者 利 润 外, 当 期 投 资 收 益 按 照 享 有 被 投 资 单 位 宣 告 发 放 的 现 金 股 利 或 利 润 确 认

326 2 权 益 法 核 算 的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采 用 权 益 法 核 算 时,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的 初 始 投 资 成 本 大 于 投 资 时 应 享 有 被 投 资 单 位 可 辨 认 净 资 产 公 允 价 值 份 额 的, 不 调 整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的 初 始 投 资 成 本 ; 初 始 投 资 成 本 小 于 投 资 时 应 享 有 被 投 资 单 位 可 辨 认 净 资 产 公 允 价 值 份 额 的, 其 差 额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同 时 调 整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的 成 本 采 用 权 益 法 核 算 时, 按 照 应 享 有 或 应 分 担 的 被 投 资 单 位 实 现 的 净 损 益 和 其 他 综 合 收 益 的 份 额, 分 别 确 认 投 资 收 益 和 其 他 综 合 收 益, 同 时 调 整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的 账 面 价 值 ; 按 照 被 投 资 单 位 宣 告 分 派 的 利 润 或 现 金 股 利 计 算 应 享 有 的 部 分, 相 应 减 少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的 账 面 价 值 ; 对 于 被 投 资 单 位 除 净 损 益 其 他 综 合 收 益 和 利 润 分 配 以 外 所 有 者 权 益 的 其 他 变 动, 调 整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的 账 面 价 值 并 计 入 资 本 公 积 在 确 认 应 享 有 被 投 资 单 位 净 损 益 的 份 额 时, 以 取 得 投 资 时 被 投 资 单 位 各 项 可 辨 认 资 产 等 的 公 允 价 值 为 基 础, 对 被 投 资 单 位 的 净 利 润 进 行 调 整 后 确 认 被 投 资 单 位 采 用 的 会 计 政 策 及 会 计 期 间 与 本 公 司 不 一 致 的, 按 照 本 公 司 的 会 计 政 策 及 会 计 期 间 对 被 投 资 单 位 的 财 务 报 表 进 行 调 整, 并 据 以 确 认 投 资 收 益 和 其 他 综 合 收 益 对 于 本 公 司 与 联 营 企 业 及 合 营 企 业 之 间 发 生 的 交 易, 投 出 或 出 售 的 资 产 不 构 成 业 务 的, 未 实 现 内 部 交 易 损 益 按 照 享 有 的 比 例 计 算 归 属 于 本 公 司 的 部 分 予 以 抵 销, 在 此 基 础 上 确 认 投 资 损 益 但 本 公 司 与 被 投 资 单 位 发 生 的 未 实 现 内 部 交 易 损 失, 属 于 所 转 让 资 产 减 值 损 失 的, 不 予 以 抵 销 在 确 认 应 分 担 被 投 资 单 位 发 生 的 净 亏 损 时, 以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的 账 面 价 值 和 其 他 实 质 上 构 成 对 被 投 资 单 位 净 投 资 的 长 期 权 益 减 记 至 零 为 限 此 外, 如 本 公 司 对 被 投 资 单 位 负 有 承 担 额 外 损 失 的 义 务, 则 按 预 计 承 担 的 义 务 确 认 预 计 负 债, 计 入 当 期 投 资 损 失 被 投 资 单 位 以 后 期 间 实 现 净 利 润 的, 本 公 司 在 收 益 分 享 额 弥 补 未 确 认 的 亏 损 分 担 额 后, 恢 复 确 认 收 益 分 享 额 3 收 购 少 数 股 权 在 编 制 合 并 财 务 报 表 时, 因 购 买 少 数 股 权 新 增 的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与 按 照 新 增 持 股 比 例 计 算 应 享 有 子 公 司 自 购 买 日 ( 或 合 并 日 ) 开 始 持 续 计 算 的 净 资 产 份 额 之 间 的 差 额, 调 整 资 本 公 积, 资 本 公 积 不 足 冲 减 的, 调 整 留 存 收 益 4 处 置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在 合 并 财 务 报 表 中, 母 公 司 在 不 丧 失 控 制 权 的 情 况 下 部 分 处 置 对 子 公 司 的 长

327 期 股 权 投 资, 处 置 价 款 与 处 置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相 对 应 享 有 子 公 司 净 资 产 的 差 额 计 入 股 东 权 益 ; 母 公 司 部 分 处 置 对 子 公 司 的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导 致 丧 失 对 子 公 司 控 制 权 的, 按 合 并 财 务 报 表 编 制 的 方 法 中 所 述 的 相 关 会 计 政 策 处 理 其 他 情 形 下 的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处 置, 对 于 处 置 的 股 权, 其 账 面 价 值 与 实 际 取 得 价 款 的 差 额,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采 用 权 益 法 核 算 的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处 置 后 的 剩 余 股 权 仍 采 用 权 益 法 核 算 的, 在 处 置 时 将 原 计 入 股 东 权 益 的 其 他 综 合 收 益 部 分 按 相 应 的 比 例 采 用 与 被 投 资 单 位 直 接 处 置 相 关 资 产 或 负 债 相 同 的 基 础 进 行 会 计 处 理 因 被 投 资 方 除 净 损 益 其 他 综 合 收 益 和 利 润 分 配 以 外 的 其 他 所 有 者 权 益 变 动 而 确 认 的 所 有 者 权 益, 按 比 例 结 转 入 当 期 损 益 采 用 成 本 法 核 算 的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处 置 后 剩 余 股 权 仍 采 用 成 本 法 核 算 的, 其 在 取 得 对 被 投 资 单 位 的 控 制 之 前 因 采 用 权 益 法 核 算 或 金 融 工 具 确 认 和 计 量 准 则 核 算 而 确 认 的 其 他 综 合 收 益, 采 用 与 被 投 资 单 位 直 接 处 置 相 关 资 产 或 负 债 相 同 的 基 础 进 行 会 计 处 理, 并 按 比 例 结 转 当 期 损 益 ; 因 采 用 权 益 法 核 算 而 确 认 的 被 投 资 单 位 净 资 产 中 除 净 损 益 其 他 综 合 收 益 和 利 润 分 配 以 外 的 其 他 所 有 者 权 益 变 动 按 比 例 结 转 当 期 损 益 本 公 司 因 处 置 部 分 股 权 投 资 丧 失 了 对 被 投 资 单 位 的 控 制 的, 在 编 制 个 别 财 务 报 表 时, 处 置 后 的 剩 余 股 权 能 够 对 被 投 资 单 位 实 施 共 同 控 制 或 施 加 重 大 影 响 的, 改 按 权 益 法 核 算, 并 对 该 剩 余 股 权 视 同 自 取 得 时 即 采 用 权 益 法 核 算 进 行 调 整 ; 处 置 后 的 剩 余 股 权 不 能 对 被 投 资 单 位 实 施 共 同 控 制 或 施 加 重 大 影 响 的, 改 按 金 融 工 具 确 认 和 计 量 准 则 的 有 关 规 定 进 行 会 计 处 理, 其 在 丧 失 控 制 之 日 的 公 允 价 值 与 账 面 价 值 之 间 的 差 额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对 于 本 公 司 取 得 对 被 投 资 单 位 的 控 制 之 前, 因 采 用 权 益 法 核 算 或 金 融 工 具 确 认 和 计 量 准 则 核 算 而 确 认 的 其 他 综 合 收 益, 在 丧 失 对 被 投 资 单 位 控 制 时 采 用 与 被 投 资 单 位 直 接 处 置 相 关 资 产 或 负 债 相 同 的 基 础 进 行 会 计 处 理, 因 采 用 权 益 法 核 算 而 确 认 的 被 投 资 单 位 净 资 产 中 除 净 损 益 其 他 综 合 收 益 和 利 润 分 配 以 外 的 其 他 所 有 者 权 益 变 动 在 丧 失 对 被 投 资 单 位 控 制 时 结 转 入 当 期 损 益 其 中, 处 置 后 的 剩 余 股 权 采 用 权 益 法 核 算 的, 其 他 综 合 收 益 和 其 他 所 有 者 权 益 按 比 例 结 转 ; 处 置 后 的 剩 余 股 权 改 按 金 融 工 具 确 认 和 计 量 准 则 进 行 会 计 处 理 的, 其 他 综 合 收 益 和 其 他 所 有 者 权 益 全 部 结 转

328 本 公 司 因 处 置 部 分 股 权 投 资 丧 失 了 对 被 投 资 单 位 的 共 同 控 制 或 重 大 影 响 的, 处 置 后 的 剩 余 股 权 改 按 金 融 工 具 确 认 和 计 量 准 则 核 算, 其 在 丧 失 共 同 控 制 或 重 大 影 响 之 日 的 公 允 价 值 与 账 面 价 值 之 间 的 差 额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原 股 权 投 资 因 采 用 权 益 法 核 算 而 确 认 的 其 他 综 合 收 益, 在 终 止 采 用 权 益 法 核 算 时 采 用 与 被 投 资 单 位 直 接 处 置 相 关 资 产 或 负 债 相 同 的 基 础 进 行 会 计 处 理, 因 被 投 资 方 除 净 损 益 其 他 综 合 收 益 和 利 润 分 配 以 外 的 其 他 所 有 者 权 益 变 动 而 确 认 的 所 有 者 权 益, 在 终 止 采 用 权 益 法 时 全 部 转 入 当 期 投 资 收 益 本 公 司 通 过 多 次 交 易 分 步 处 置 对 子 公 司 股 权 投 资 直 至 丧 失 控 制 权, 如 果 上 述 交 易 属 于 一 揽 子 交 易 的, 将 各 项 交 易 作 为 一 项 处 置 子 公 司 股 权 投 资 并 丧 失 控 制 权 的 交 易 进 行 会 计 处 理, 在 丧 失 控 制 权 之 前 每 一 次 处 置 价 款 与 所 处 置 的 股 权 对 应 的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账 面 价 值 之 间 的 差 额, 先 确 认 为 其 他 综 合 收 益, 到 丧 失 控 制 权 时 再 一 并 转 入 丧 失 控 制 权 的 当 期 损 益 3 减 值 测 试 方 法 及 减 值 准 备 计 提 方 法 公 司 在 每 一 个 资 产 负 债 表 日 检 查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是 否 存 在 可 能 发 生 减 值 的 迹 象 如 果 该 资 产 存 在 减 值 迹 象, 则 估 计 其 可 收 回 金 额 如 果 资 产 的 可 收 回 金 额 低 于 其 账 面 价 值, 按 其 差 额 计 提 资 产 减 值 准 备, 并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的 减 值 损 失 一 经 确 认, 在 以 后 会 计 期 间 不 予 转 回 ( 五 ) 投 资 性 房 地 产 投 资 性 房 地 产 是 指 为 赚 取 租 金 或 资 本 增 值, 或 两 者 兼 有 而 持 有 的 房 地 产 包 括 已 出 租 的 土 地 使 用 权 持 有 并 准 备 增 值 后 转 让 的 土 地 使 用 权 已 出 租 的 建 筑 物 等 此 外, 对 于 公 司 持 有 以 备 经 营 出 租 的 空 置 建 筑 物, 若 董 事 会 作 出 书 面 决 议, 明 确 表 示 将 其 用 于 经 营 出 租 且 持 有 意 图 短 期 内 不 再 发 生 变 化 的, 也 作 为 投 资 性 房 地 产 列 报 投 资 性 房 地 产 按 成 本 进 行 初 始 计 量 与 投 资 性 房 地 产 有 关 的 后 续 支 出, 如 果 与 该 资 产 有 关 的 经 济 利 益 很 可 能 流 入 且 其 成 本 能 可 靠 地 计 量, 则 计 入 投 资 性 房 地 产 成 本 其 他 后 续 支 出, 在 发 生 时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公 司 采 用 成 本 模 式 对 投 资 性 房 地 产 进 行 后 续 计 量, 并 按 照 与 房 屋 建 筑 物 或 土 地 使 用 权 一 致 的 政 策 进 行 折 旧 或 摊 销

329 投 资 性 房 地 产 的 减 值 测 试 方 法 和 减 值 准 备 计 提 方 法 详 见 以 下 ( 十 一 ) 长 期 资 产 减 值 自 用 房 地 产 转 换 为 投 资 性 房 地 产 或 投 资 性 房 地 产 转 换 为 自 用 房 地 产 时, 按 转 换 前 的 账 面 价 值 作 为 转 换 后 的 入 账 价 值 投 资 性 房 地 产 的 用 途 改 变 为 自 用 时, 自 改 变 之 日 起, 将 该 投 资 性 房 地 产 转 换 为 固 定 资 产 或 无 形 资 产 当 投 资 性 房 地 产 被 处 置 或 者 永 久 退 出 使 用 且 预 计 不 能 从 其 处 置 中 取 得 经 济 利 益 时, 终 止 确 认 该 项 投 资 性 房 地 产 投 资 性 房 地 产 出 售 转 让 报 废 或 毁 损 的 处 置 收 入 扣 除 其 账 面 价 值 和 相 关 税 费 后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 六 ) 固 定 资 产 1 固 定 资 产 的 确 认 条 件 本 公 司 固 定 资 产 是 指 为 提 供 劳 务 或 经 营 管 理 而 持 有 的, 使 用 寿 命 超 过 一 个 会 计 年 度 的 有 形 资 产 2 固 定 资 产 的 折 旧 方 法 固 定 资 产 按 成 本 并 考 虑 预 计 弃 置 费 用 因 素 的 影 响 进 行 初 始 计 量 固 定 资 产 从 达 到 预 定 可 使 用 状 态 的 次 月 起, 采 用 年 限 平 均 法 在 使 用 寿 命 内 计 提 折 旧 各 类 固 定 资 产 的 折 旧 年 限 预 计 净 残 值 和 年 折 旧 率 如 下 : 类 别 折 旧 年 限 ( 年 ) 残 值 率 (%) 年 折 旧 率 (%) 房 屋 建 筑 物 机 器 设 备 交 通 设 备 电 子 设 备 办 公 设 备 及 其 他 预 计 净 残 值 是 指 假 定 固 定 资 产 预 计 使 用 寿 命 已 满 并 处 于 使 用 寿 命 终 了 时 的 预 期 状 态, 公 司 目 前 从 该 项 资 产 处 置 中 获 得 并 且 扣 除 预 计 处 置 费 用 后 的 金 额 3 固 定 资 产 的 减 值 测 试 方 法 及 减 值 准 备 计 提 方 法 固 定 资 产 的 减 值 测 试 方 法 和 减 值 准 备 计 提 方 法 详 见 以 下 ( 十 一 ) 长 期 资 产 减 值

330 4 融 资 租 入 固 定 资 产 的 认 定 依 据 及 计 价 方 法 融 资 租 赁 为 实 质 上 转 移 了 与 资 产 所 有 权 有 关 的 全 部 风 险 和 报 酬 的 租 赁, 其 所 有 权 最 终 可 能 转 移, 也 可 能 不 转 移 以 融 资 租 赁 方 式 租 入 的 固 定 资 产 采 用 与 自 有 固 定 资 产 一 致 的 政 策 计 提 租 赁 资 产 折 旧 能 够 合 理 确 定 租 赁 期 届 满 时 取 得 租 赁 资 产 所 有 权 的 在 租 赁 资 产 使 用 寿 命 内 计 提 折 旧, 无 法 合 理 确 定 租 赁 期 届 满 能 够 取 得 租 赁 资 产 所 有 权 的, 在 租 赁 期 与 租 赁 资 产 使 用 寿 命 两 者 中 较 短 的 期 间 内 计 提 折 旧 5 固 定 资 产 后 续 计 量 与 固 定 资 产 有 关 的 后 续 支 出, 如 果 与 该 固 定 资 产 有 关 的 经 济 利 益 很 可 能 流 入 且 其 成 本 能 可 靠 地 计 量, 则 计 入 固 定 资 产 成 本, 并 终 止 确 认 被 替 换 部 分 的 账 面 价 值 除 此 以 外 的 其 他 后 续 支 出, 在 发 生 时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固 定 资 产 出 售 转 让 报 废 或 毁 损 的 处 置 收 入 扣 除 其 账 面 价 值 和 相 关 税 费 后 的 差 额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公 司 至 少 于 年 度 终 了 对 固 定 资 产 的 使 用 寿 命 预 计 净 残 值 和 折 旧 方 法 进 行 复 核, 必 要 时 进 行 调 整, 如 发 生 改 变 则 作 为 会 计 估 计 变 更 处 理 ( 七 ) 在 建 工 程 公 司 发 生 的 在 建 工 程 成 本 按 实 际 工 程 支 出 确 定, 包 括 在 建 期 间 发 生 的 各 项 工 程 支 出 工 程 达 到 预 定 可 使 用 状 态 前 的 资 本 化 的 借 款 费 用 以 及 其 他 相 关 费 用 等 在 建 工 程 在 达 到 预 定 可 使 用 状 态 后 结 转 为 固 定 资 产 在 建 工 程 的 减 值 测 试 方 法 和 减 值 准 备 计 提 方 法 详 见 以 下 ( 十 一 ) 长 期 资 产 减 值 ( 八 ) 借 款 费 用 借 款 费 用 包 括 借 款 利 息 折 价 或 溢 价 的 摊 销 辅 助 费 用 以 及 因 外 币 借 款 而 发 生 的 汇 兑 差 额 等 可 直 接 归 属 于 符 合 资 本 化 条 件 的 资 产 的 购 建 或 者 生 产 的 借 款 费 用, 在 资 产 支 出 已 经 发 生 借 款 费 用 已 经 发 生 为 使 资 产 达 到 预 定 可 使 用 或 可 销 售 状 态 所 必 要 的 购 建 或 生 产 活 动 已 经 开 始 时, 开 始 资 本 化 ; 构 建 或 者 生 产 的 符 合

331 资 本 化 条 件 的 资 产 达 到 预 定 可 使 用 状 态 或 者 可 销 售 状 态 时, 停 止 资 本 化 其 余 借 款 费 用 在 发 生 当 期 确 认 为 费 用 专 门 借 款 当 期 实 际 发 生 的 利 息 费 用, 减 去 尚 未 动 用 的 借 款 资 金 存 入 银 行 取 得 的 利 息 收 入 或 进 行 暂 时 性 投 资 取 得 的 投 资 收 益 后 的 金 额 予 以 资 本 化 ; 一 般 借 款 根 据 累 计 资 产 支 出 超 过 专 门 借 款 部 分 的 资 产 支 出 加 权 平 均 数 乘 以 所 占 用 一 般 借 款 的 资 本 化 率, 确 定 资 本 化 金 额 资 本 化 率 根 据 一 般 借 款 的 加 权 平 均 利 率 计 算 确 定 资 本 化 期 间 内, 外 币 专 门 借 款 的 汇 兑 差 额 全 部 予 以 资 本 化 ; 外 币 一 般 借 款 的 汇 兑 差 额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符 合 资 本 化 条 件 的 资 产 指 需 要 经 过 相 当 长 时 间 的 购 建 或 者 生 产 活 动 才 能 达 到 预 定 可 使 用 或 可 销 售 状 态 的 固 定 资 产 投 资 性 房 地 产 和 存 货 等 资 产 如 果 符 合 资 本 化 条 件 的 资 产 在 购 建 或 生 产 过 程 中 发 生 非 正 常 中 断 并 且 中 断 时 间 连 续 超 过 3 个 月 的, 暂 停 借 款 费 用 的 资 本 化, 直 至 资 产 的 购 建 或 生 产 活 动 重 新 开 始 ( 九 ) 无 形 资 产 1 无 形 资 产 无 形 资 产 是 指 公 司 拥 有 或 者 控 制 的 没 有 实 物 形 态 的 可 辨 认 非 货 币 性 资 产 无 形 资 产 按 成 本 进 行 初 始 计 量 与 无 形 资 产 有 关 的 支 出, 如 果 相 关 的 经 济 利 益 很 可 能 流 入 公 司 且 其 成 本 能 可 靠 地 计 量, 则 计 入 无 形 资 产 成 本 除 此 以 外 的 其 他 项 目 的 支 出, 在 发 生 时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取 得 的 土 地 使 用 权 通 常 作 为 无 形 资 产 核 算 自 行 开 发 建 造 厂 房 等 建 筑 物, 相 关 的 土 地 使 用 权 支 出 和 建 筑 物 建 造 成 本 则 分 别 作 为 无 形 资 产 和 固 定 资 产 核 算 如 为 外 购 的 房 屋 及 建 筑 物, 则 将 有 关 价 款 在 土 地 使 用 权 和 建 筑 物 之 间 进 行 分 配, 难 以 合 理 分 配 的, 全 部 作 为 固 定 资 产 处 理 使 用 寿 命 有 限 的 无 形 资 产 自 可 供 使 用 时 起, 对 其 原 值 减 去 预 计 净 残 值 和 已 计 提 的 减 值 准 备 累 计 金 额 在 其 预 计 使 用 寿 命 内 采 用 直 线 法 分 期 平 均 摊 销 使 用 寿 命 不 确 定 的 无 形 资 产 不 予 摊 销

332 期 末, 对 使 用 寿 命 有 限 的 无 形 资 产 的 使 用 寿 命 和 摊 销 方 法 进 行 复 核, 如 发 生 变 更 则 作 为 会 计 估 计 变 更 处 理 此 外, 还 对 使 用 寿 命 不 确 定 的 无 形 资 产 的 使 用 寿 命 进 行 复 核, 如 果 有 证 据 表 明 该 无 形 资 产 为 企 业 带 来 经 济 利 益 的 期 限 是 可 预 见 的, 则 估 计 其 使 用 寿 命 并 按 照 使 用 寿 命 有 限 的 无 形 资 产 的 摊 销 政 策 进 行 摊 销 2 研 究 与 开 发 支 出 公 司 内 部 研 究 开 发 项 目 的 支 出 分 为 研 究 阶 段 支 出 与 开 发 阶 段 支 出 研 究 阶 段 的 支 出, 于 发 生 时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开 发 阶 段 的 支 出 同 时 满 足 下 列 条 件 的, 确 认 为 无 形 资 产, 不 能 满 足 下 述 条 件 的 开 发 阶 段 的 支 出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 1 完 成 该 无 形 资 产 以 使 其 能 够 使 用 或 出 售 在 技 术 上 具 有 可 行 性 ; 2 具 有 完 成 该 无 形 资 产 并 使 用 或 出 售 的 意 图 ; 3 无 形 资 产 产 生 经 济 利 益 的 方 式, 包 括 能 够 证 明 运 用 该 无 形 资 产 生 产 的 产 品 存 在 市 场 或 无 形 资 产 自 身 存 在 市 场, 无 形 资 产 将 在 内 部 使 用 的, 能 够 证 明 其 有 用 性 ; 4 有 足 够 的 技 术 财 务 资 源 和 其 他 资 源 支 持, 以 完 成 该 无 形 资 产 的 开 发, 并 有 能 力 使 用 或 出 售 该 无 形 资 产 ; 5 归 属 于 该 无 形 资 产 开 发 阶 段 的 支 出 能 够 可 靠 地 计 量 无 法 区 分 研 究 阶 段 支 出 和 开 发 阶 段 支 出 的, 将 发 生 的 研 发 支 出 全 部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3 无 形 资 产 的 减 值 测 试 方 法 及 减 值 准 备 计 提 方 法 无 形 资 产 的 减 值 测 试 方 法 和 减 值 准 备 计 提 方 法 详 见 以 下 ( 十 一 ) 长 期 资 产 减 值 ( 十 ) 长 期 待 摊 费 用 长 期 待 摊 费 用 为 已 经 发 生 但 应 由 报 告 期 和 以 后 各 期 负 担 的 分 摊 期 限 在 一 年 以 上 的 各 项 费 用 长 期 待 摊 费 用 在 预 计 受 益 期 间 按 直 线 法 摊 销

333 ( 十 一 ) 长 期 资 产 减 值 对 于 固 定 资 产 在 建 工 程 使 用 寿 命 有 限 的 无 形 资 产 以 成 本 模 式 计 量 的 投 资 性 房 地 产 及 对 子 公 司 合 营 企 业 联 营 企 业 的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等 非 流 动 非 金 融 资 产, 本 公 司 于 资 产 负 债 表 日 判 断 是 否 存 在 减 值 迹 象 如 存 在 减 值 迹 象 的, 则 估 计 其 可 收 回 金 额, 进 行 减 值 测 试 商 誉 使 用 寿 命 不 确 定 的 无 形 资 产 和 尚 未 达 到 可 使 用 状 态 的 无 形 资 产, 无 论 是 否 存 在 减 值 迹 象, 每 年 均 进 行 减 值 测 试 减 值 测 试 结 果 表 明 资 产 的 可 收 回 金 额 低 于 其 账 面 价 值 的, 按 其 差 额 计 提 减 值 准 备 并 计 入 减 值 损 失 可 收 回 金 额 为 资 产 的 公 允 价 值 减 去 处 置 费 用 后 的 净 额 与 资 产 预 计 未 来 现 金 流 量 的 现 值 两 者 之 间 的 较 高 者 资 产 的 公 允 价 值 根 据 公 平 交 易 中 销 售 协 议 价 格 确 定 ; 不 存 在 销 售 协 议 但 存 在 资 产 活 跃 市 场 的, 公 允 价 值 按 照 该 资 产 的 买 方 出 价 确 定 ; 不 存 在 销 售 协 议 和 资 产 活 跃 市 场 的, 则 以 可 获 取 的 最 佳 信 息 为 基 础 估 计 资 产 的 公 允 价 值 处 置 费 用 包 括 与 资 产 处 置 有 关 的 法 律 费 用 相 关 税 费 搬 运 费 以 及 为 使 资 产 达 到 可 销 售 状 态 所 发 生 的 直 接 费 用 资 产 预 计 未 来 现 金 流 量 的 现 值, 按 照 资 产 在 持 续 使 用 过 程 中 和 最 终 处 置 时 所 产 生 的 预 计 未 来 现 金 流 量, 选 择 恰 当 的 折 现 率 对 其 进 行 折 现 后 的 金 额 加 以 确 定 资 产 减 值 准 备 按 单 项 资 产 为 基 础 计 算 并 确 认, 如 果 难 以 对 单 项 资 产 的 可 收 回 金 额 进 行 估 计 的, 以 该 资 产 所 属 的 资 产 组 确 定 资 产 组 的 可 收 回 金 额 资 产 组 是 能 够 独 立 产 生 现 金 流 入 的 最 小 资 产 组 合 在 财 务 报 表 中 单 独 列 示 的 商 誉, 在 进 行 减 值 测 试 时, 将 商 誉 的 账 面 价 值 分 摊 至 预 期 从 企 业 合 并 的 协 同 效 应 中 受 益 的 资 产 组 或 资 产 组 组 合 测 试 结 果 表 明 包 含 分 摊 的 商 誉 的 资 产 组 或 资 产 组 组 合 的 可 收 回 金 额 低 于 其 账 面 价 值 的, 确 认 相 应 的 减 值 损 失 减 值 损 失 金 额 先 抵 减 分 摊 至 该 资 产 组 或 资 产 组 组 合 的 商 誉 的 账 面 价 值, 再 根 据 资 产 组 或 资 产 组 组 合 中 除 商 誉 以 外 的 其 他 各 项 资 产 的 账 面 价 值 所 占 比 重, 按 比 例 抵 减 其 他 各 项 资 产 的 账 面 价 值 上 述 资 产 减 值 损 失 一 经 确 认, 以 后 期 间 不 予 转 回 价 值 得 以 恢 复 的 部 分 ( 十 二 ) 职 工 薪 酬 本 公 司 职 工 薪 酬 主 要 包 括 短 期 职 工 薪 酬 离 职 后 福 利 辞 退 福 利 其 中 :

334 短 期 薪 酬 主 要 包 括 工 资 奖 金 津 贴 和 补 贴 职 工 福 利 费 医 疗 保 险 费 生 育 保 险 费 工 伤 保 险 费 住 房 公 积 金 工 会 经 费 和 职 工 教 育 经 费 非 货 币 性 福 利 等 本 公 司 在 职 工 为 本 公 司 提 供 服 务 的 会 计 期 间 将 实 际 发 生 的 短 期 职 工 薪 酬 确 认 为 负 债, 并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或 相 关 资 产 成 本 其 中 非 货 币 性 福 利 按 公 允 价 值 计 量 离 职 后 福 利 主 要 包 括 设 定 提 存 计 划 及 设 定 受 益 计 划 其 中 设 定 提 存 计 划 主 要 包 括 基 本 养 老 保 险 失 业 保 险 以 及 年 金 等, 相 应 的 应 缴 存 金 额 于 发 生 时 计 入 相 关 资 产 成 本 或 当 期 损 益 本 公 司 的 设 定 受 益 计 划, 为 所 属 公 司 改 制 时 计 提 的 统 筹 外 离 退 休 人 员 费 用 本 公 司 聘 请 独 立 精 算 师 根 据 预 期 累 计 福 利 单 位 法, 采 用 无 偏 且 相 互 一 致 的 精 算 假 设 对 有 关 人 口 统 计 变 量 和 财 务 变 量 等 作 出 估 计, 计 量 设 定 受 益 计 划 所 产 生 的 义 务, 并 确 定 相 关 义 务 的 归 属 期 间 于 资 产 负 债 表 日, 本 公 司 将 设 定 受 益 计 划 所 产 生 的 义 务 按 现 值 列 示, 并 将 当 期 服 务 成 本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在 职 工 劳 动 合 同 到 期 之 前 解 除 与 职 工 的 劳 动 关 系, 或 为 鼓 励 职 工 自 愿 接 受 裁 减 而 提 出 给 予 补 偿 的 建 议, 在 本 公 司 不 能 单 方 面 撤 回 因 解 除 劳 动 关 系 计 划 或 裁 减 建 议 所 提 供 的 辞 退 福 利 时, 和 本 公 司 确 认 与 涉 及 支 付 辞 退 福 利 的 重 组 相 关 的 成 本 两 者 孰 早 日, 确 认 辞 退 福 利 产 生 的 职 工 薪 酬 负 债, 并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但 辞 退 福 利 预 期 在 年 度 报 告 期 结 束 后 十 二 个 月 不 能 完 全 支 付 的, 按 照 其 他 长 期 职 工 薪 酬 处 理 职 工 内 部 退 休 计 划 采 用 上 述 辞 退 福 利 相 同 的 原 则 处 理 本 公 司 将 自 职 工 停 止 提 供 服 务 日 至 正 常 退 休 日 的 期 间 拟 支 付 的 内 退 人 员 工 资 和 缴 纳 的 社 会 保 险 费 等, 在 符 合 预 计 负 债 确 认 条 件 时,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 辞 退 福 利 ) 本 公 司 向 职 工 提 供 的 其 他 长 期 职 工 福 利, 符 合 设 定 提 存 计 划 的, 按 照 设 定 提 存 计 划 进 行 会 计 处 理, 除 此 之 外 按 照 设 定 收 益 计 划 进 行 会 计 处 理 ( 十 三 ) 预 计 负 债 当 与 或 有 事 项 相 关 的 义 务 同 时 符 合 以 下 条 件, 确 认 为 预 计 负 债 : 1 该 义 务 是 公 司 承 担 的 现 时 义 务 ; 2 履 行 该 义 务 很 可 能 导 致 经 济 利 益 流 出 ; 3 该 义 务 的 金 额 能 够 可 靠 地 计 量

335 在 资 产 负 债 表 日, 考 虑 与 或 有 事 项 有 关 的 风 险 不 确 定 性 和 货 币 时 间 价 值 等 因 素, 按 照 履 行 相 关 现 时 义 务 所 需 支 出 的 最 佳 估 计 数 对 预 计 负 债 进 行 计 量 如 果 清 偿 预 计 负 债 所 需 支 出 全 部 或 部 分 预 期 由 第 三 方 补 偿 的, 补 偿 金 额 在 基 本 确 定 能 够 收 到 时, 作 为 资 产 单 独 确 认, 且 确 认 的 补 偿 金 额 不 超 过 预 计 负 债 的 账 面 价 值 1 亏 损 合 同 亏 损 合 同 是 履 行 合 同 义 务 不 可 避 免 会 发 生 的 成 本 超 过 预 期 经 济 利 益 的 合 同 待 执 行 合 同 变 成 亏 损 合 同, 且 该 亏 损 合 同 产 生 的 义 务 满 足 上 述 预 计 负 债 的 确 认 条 件 的, 将 合 同 预 计 损 失 超 过 合 同 标 的 资 产 已 确 认 的 减 值 损 失 ( 如 有 ) 的 部 分, 确 认 为 预 计 负 债 2 重 组 义 务 对 于 有 详 细 正 式 并 且 已 经 对 外 公 告 的 重 组 计 划, 在 满 足 前 述 预 计 负 债 的 确 认 条 件 的 情 况 下, 按 照 与 重 组 有 关 的 直 接 支 出 确 定 预 计 负 债 金 额 ( 十 四 ) 政 府 补 助 政 府 补 助 是 指 公 司 从 政 府 无 偿 取 得 货 币 性 资 产 和 非 货 币 性 资 产, 不 包 括 政 府 作 为 所 有 者 投 入 的 资 本 政 府 补 助 分 为 与 资 产 相 关 的 政 府 补 助 和 与 收 益 相 关 的 政 府 补 助 公 司 将 所 取 得 的 用 于 购 建 或 以 其 他 方 式 形 成 长 期 资 产 的 政 府 补 助 界 定 为 与 资 产 相 关 的 政 府 补 助 ; 其 余 政 府 补 助 界 定 为 与 收 益 相 关 的 政 府 补 助 若 政 府 文 件 未 明 确 规 定 补 助 对 象, 则 采 用 以 下 方 式 将 补 助 款 划 分 为 与 收 益 相 关 的 政 府 补 助 和 与 资 产 相 关 的 政 府 补 助 : 1 政 府 文 件 明 确 了 补 助 所 针 对 的 特 定 项 目 的, 根 据 该 特 定 项 目 的 预 算 中 将 形 成 资 产 的 支 出 金 额 和 计 入 费 用 的 支 出 金 额 的 相 对 比 例 进 行 划 分, 对 该 划 分 比 例 需 在 每 个 资 产 负 债 表 日 进 行 复 核, 必 要 时 进 行 变 更 ; 2 政 府 文 件 中 对 用 途 仅 作 一 般 性 表 述, 没 有 指 明 特 定 项 目 的, 作 为 与 收 益 相 关 的 政 府 补 助

336 政 府 补 助 为 货 币 性 资 产 的, 按 照 收 到 或 应 收 的 金 额 计 量 政 府 补 助 为 非 货 币 性 资 产 的, 按 照 公 允 价 值 计 量 ; 公 允 价 值 不 能 够 可 靠 取 得 的, 按 照 名 义 金 额 计 量 按 照 名 义 金 额 计 量 的 政 府 补 助, 直 接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公 司 对 于 政 府 补 助 通 常 在 实 际 收 到 时, 按 照 实 收 金 额 予 以 确 认 和 计 量 但 对 于 期 末 有 确 凿 证 据 表 明 能 够 符 合 财 政 扶 持 政 策 规 定 的 相 关 条 件 预 计 能 够 收 到 财 政 扶 持 资 金, 按 照 应 收 的 金 额 计 量 按 照 应 收 金 额 计 量 的 政 府 补 助 应 同 时 符 合 以 下 条 件 : 1 应 收 补 助 款 的 金 额 已 经 过 有 权 政 府 部 门 发 文 确 认, 或 者 可 根 据 正 式 发 布 的 财 政 资 金 管 理 办 法 的 有 关 规 定 自 行 合 理 测 算, 且 预 计 其 金 额 不 存 在 重 大 不 确 定 性 ; 2 所 依 据 的 是 当 地 财 政 部 门 正 式 发 布 并 按 照 政 府 信 息 公 开 条 例 的 规 定 予 以 主 动 公 开 的 财 政 扶 持 项 目 及 其 财 政 资 金 管 理 办 法, 且 该 管 理 办 法 应 当 是 普 惠 性 的 ( 任 何 符 合 规 定 条 件 的 企 业 均 可 申 请 ), 而 不 是 专 门 针 对 特 定 企 业 制 定 的 ; 3 相 关 的 补 助 款 批 文 中 已 明 确 承 诺 了 拨 付 期 限, 且 该 款 项 的 拨 付 是 有 相 应 财 政 预 算 作 为 保 障 的, 因 而 可 以 合 理 保 证 其 可 在 规 定 期 限 内 收 到 ; 4 根 据 本 公 司 和 该 补 助 事 项 的 具 体 情 况, 应 满 足 的 其 他 相 关 条 件 ( 如 有 ) 与 资 产 相 关 的 政 府 补 助, 确 认 为 递 延 收 益, 并 在 相 关 资 产 的 使 用 寿 命 内 平 均 分 配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与 收 益 相 关 的 政 府 补 助, 用 于 补 偿 以 后 期 间 的 相 关 费 用 和 损 失 的, 确 认 为 递 延 收 益, 并 在 确 认 相 关 费 用 的 期 间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 用 于 补 偿 已 经 发 生 的 相 关 费 用 和 损 失 的, 直 接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已 确 认 的 政 府 补 助 需 要 返 还 时, 存 在 相 关 递 延 收 益 余 额 的, 冲 减 相 关 递 延 收 益 账 面 余 额, 超 出 部 分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 不 存 在 相 关 递 延 收 益 的, 直 接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 十 五 ) 递 延 所 得 税 资 产 / 递 延 所 得 税 负 债 1 当 期 所 得 税 资 产 负 债 表 日, 对 于 当 期 和 以 前 期 间 形 成 的 当 期 所 得 税 负 债 ( 或 资 产 ), 以

337 按 照 税 法 规 定 计 算 的 预 期 应 缴 纳 ( 或 返 还 ) 的 所 得 税 金 额 计 量 计 算 当 期 所 得 税 费 用 所 依 据 的 应 纳 税 所 得 额 系 根 据 有 关 税 法 规 定 对 各 年 度 税 前 会 计 利 润 作 相 应 调 整 后 计 算 得 出 2 递 延 所 得 税 资 产 及 递 延 所 得 税 负 债 某 些 资 产 负 债 项 目 的 账 面 价 值 与 其 计 税 基 础 之 间 的 差 额, 以 及 未 作 为 资 产 和 负 债 确 认 但 按 照 税 法 规 定 可 以 确 定 其 计 税 基 础 的 项 目 的 账 面 价 值 与 计 税 基 础 之 间 的 差 额 产 生 的 暂 时 性 差 异, 采 用 资 产 负 债 表 债 务 法 确 认 递 延 所 得 税 资 产 及 递 延 所 得 税 负 债 与 商 誉 的 初 始 确 认 有 关, 以 及 与 既 不 是 企 业 合 并 发 生 时 也 不 影 响 会 计 利 润 和 应 纳 税 所 得 额 ( 或 可 抵 扣 亏 损 ) 的 交 易 中 产 生 的 资 产 或 负 债 的 初 始 确 认 有 关 的 应 纳 税 暂 时 性 差 异, 不 予 确 认 有 关 的 递 延 所 得 税 负 债 此 外, 对 与 子 公 司 联 营 企 业 及 合 营 企 业 投 资 相 关 的 应 纳 税 暂 时 性 差 异, 如 果 公 司 能 够 控 制 暂 时 性 差 异 转 回 的 时 间, 而 且 该 暂 时 性 差 异 在 可 预 见 的 未 来 很 可 能 不 会 转 回, 也 不 予 确 认 有 关 的 递 延 所 得 税 负 债 除 上 述 例 外 情 况, 公 司 确 认 其 他 所 有 应 纳 税 暂 时 性 差 异 产 生 的 递 延 所 得 税 负 债 与 既 不 是 企 业 合 并 发 生 时 也 不 影 响 会 计 利 润 和 应 纳 税 所 得 额 ( 或 可 抵 扣 亏 损 ) 的 交 易 中 产 生 的 资 产 或 负 债 的 初 始 确 认 有 关 的 可 抵 扣 暂 时 性 差 异, 不 予 确 认 有 关 的 递 延 所 得 税 资 产 此 外, 对 与 子 公 司 联 营 企 业 及 合 营 企 业 投 资 相 关 的 可 抵 扣 暂 时 性 差 异, 如 果 暂 时 性 差 异 在 可 预 见 的 未 来 不 是 很 可 能 转 回, 或 者 未 来 不 是 很 可 能 获 得 用 来 抵 扣 可 抵 扣 暂 时 性 差 异 的 应 纳 税 所 得 额, 不 予 确 认 有 关 的 递 延 所 得 税 资 产 除 上 述 例 外 情 况, 公 司 以 很 可 能 取 得 用 来 抵 扣 可 抵 扣 暂 时 性 差 异 的 应 纳 税 所 得 额 为 限, 确 认 其 他 可 抵 扣 暂 时 性 差 异 产 生 的 递 延 所 得 税 资 产 对 于 能 够 结 转 以 后 年 度 的 可 抵 扣 亏 损 和 税 款 抵 减, 以 很 可 能 获 得 用 来 抵 扣 可 抵 扣 亏 损 和 税 款 抵 减 的 未 来 应 纳 税 所 得 额 为 限, 确 认 相 应 的 递 延 所 得 税 资 产 资 产 负 债 表 日, 对 于 递 延 所 得 税 资 产 和 递 延 所 得 税 负 债, 根 据 税 法 规 定, 按 照 预 期 收 回 相 关 资 产 或 清 偿 相 关 负 债 期 间 的 适 用 税 率 计 量 于 资 产 负 债 表 日, 对 递 延 所 得 税 资 产 的 账 面 价 值 进 行 复 核, 如 果 未 来 很 可 能 无 法 获 得 足 够 的 应 纳 税 所 得 额 用 以 抵 扣 递 延 所 得 税 资 产 的 利 益, 则 减 记 递 延 所 得

338 税 资 产 的 账 面 价 值 在 很 可 能 获 得 足 够 的 应 纳 税 所 得 额 时, 减 记 的 金 额 予 以 转 回 3 所 得 税 费 用 所 得 税 费 用 包 括 当 期 所 得 税 和 递 延 所 得 税 除 确 认 为 其 他 综 合 收 益 或 直 接 计 入 所 有 者 权 益 的 交 易 和 事 项 相 关 的 当 期 所 得 税 和 递 延 所 得 税 计 入 其 他 综 合 收 益 或 所 有 者 权 益, 以 及 企 业 合 并 产 生 的 递 延 所 得 税 调 整 商 誉 的 账 面 价 值 外, 其 余 当 期 所 得 税 和 递 延 所 得 税 费 用 或 收 益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4 所 得 税 的 抵 销 当 拥 有 以 净 额 结 算 的 法 定 权 利, 且 意 图 以 净 额 结 算 或 取 得 资 产 清 偿 负 债 同 时 进 行 时, 公 司 当 期 所 得 税 资 产 及 当 期 所 得 税 负 债 以 抵 销 后 的 净 额 列 报 当 拥 有 以 净 额 结 算 当 期 所 得 税 资 产 及 当 期 所 得 税 负 债 的 法 定 权 利, 且 递 延 所 得 税 资 产 及 递 延 所 得 税 负 债 是 与 同 一 税 收 征 管 部 门 对 同 一 纳 税 主 体 征 收 的 所 得 税 相 关 或 者 是 对 不 同 的 纳 税 主 体 相 关, 但 在 未 来 每 一 具 有 重 要 性 的 递 延 所 得 税 资 产 及 负 债 转 回 的 期 间 内, 涉 及 的 纳 税 主 体 意 图 以 净 额 结 算 当 期 所 得 税 资 产 和 负 债 或 是 同 时 取 得 资 产 清 偿 负 债 时, 公 司 递 延 所 得 税 资 产 及 递 延 所 得 税 负 债 以 抵 销 后 的 净 额 列 报 ( 十 六 ) 企 业 合 并 的 会 计 处 理 方 法 企 业 合 并, 是 指 将 两 个 或 两 个 以 上 单 独 的 企 业 合 并 形 成 一 个 报 告 主 体 的 交 易 或 事 项 企 业 合 并 分 为 同 一 控 制 下 企 业 合 并 和 非 同 一 控 制 下 企 业 合 并 1 同 一 控 制 下 企 业 合 并 参 与 合 并 的 企 业 在 合 并 前 后 均 受 同 一 方 或 相 同 的 多 方 最 终 控 制, 且 该 控 制 并 非 暂 时 性 的, 为 同 一 控 制 下 的 企 业 合 并 同 一 控 制 下 的 企 业 合 并, 在 合 并 日 取 得 对 其 他 参 与 合 并 企 业 控 制 权 的 一 方 为 合 并 方, 参 与 合 并 的 其 他 企 业 为 被 合 并 方 合 并 日, 是 指 合 并 方 实 际 取 得 对 被 合 并 方 控 制 权 的 日 期 合 并 方 取 得 的 资 产 和 负 债 均 按 合 并 日 在 被 合 并 方 的 账 面 价 值 计 量 合 并 方 取 得 的 净 资 产 账 面 价 值 与 支 付 的 合 并 对 价 账 面 价 值 ( 或 发 行 股 份 面 值 总 额 ) 的 差 额,

339 调 整 资 本 公 积 ( 股 本 溢 价 ); 资 本 公 积 ( 股 本 溢 价 ) 不 足 以 冲 减 的, 调 整 留 存 收 益 合 并 方 为 进 行 企 业 合 并 发 生 的 各 项 直 接 费 用, 于 发 生 时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2 非 同 一 控 制 下 企 业 合 并 参 与 合 并 的 企 业 在 合 并 前 后 不 受 同 一 方 或 相 同 的 多 方 最 终 控 制 的, 为 非 同 一 控 制 下 的 企 业 合 并 非 同 一 控 制 下 的 企 业 合 并, 在 购 买 日 取 得 对 其 他 参 与 合 并 企 业 控 制 权 的 一 方 为 购 买 方, 参 与 合 并 的 其 他 企 业 为 被 购 买 方 购 买 日, 是 指 为 购 买 方 实 际 取 得 对 被 购 买 方 控 制 权 的 日 期 对 于 非 同 一 控 制 下 的 企 业 合 并, 合 并 成 本 包 含 购 买 日 购 买 方 为 取 得 对 被 购 买 方 的 控 制 权 而 付 出 的 资 产 发 生 或 承 担 的 负 债 以 及 发 行 的 权 益 性 证 券 的 公 允 价 值, 所 涉 及 的 或 有 对 价 按 其 在 购 买 日 的 公 允 价 值 计 入 合 并 成 本, 购 买 日 后 12 个 月 内 出 现 对 购 买 日 已 存 在 情 况 的 新 的 或 进 一 步 证 据 而 需 要 调 整 或 有 对 价 的, 相 应 调 整 合 并 商 誉 为 企 业 合 并 发 生 的 审 计 法 律 服 务 评 估 咨 询 等 中 介 费 用 以 及 其 他 管 理 费 用 于 发 生 时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购 买 方 作 为 合 并 对 价 发 行 的 权 益 性 证 券 或 债 务 性 证 券 的 交 易 费 用, 计 入 权 益 性 证 券 或 债 务 性 证 券 的 初 始 确 认 金 额 购 买 方 发 生 的 合 并 成 本 及 在 合 并 中 取 得 的 可 辨 认 净 资 产 按 购 买 日 的 公 允 价 值 计 量 合 并 成 本 大 于 合 并 中 取 得 的 被 购 买 方 于 购 买 日 可 辨 认 净 资 产 公 允 价 值 份 额 的 差 额, 确 认 为 商 誉 合 并 成 本 小 于 合 并 中 取 得 的 被 购 买 方 可 辨 认 净 资 产 公 允 价 值 份 额 的, 首 先 对 取 得 的 被 购 买 方 各 项 可 辨 认 资 产 负 债 及 或 有 负 债 的 公 允 价 值 以 及 合 并 成 本 的 计 量 进 行 复 核, 复 核 后 合 并 成 本 仍 小 于 合 并 中 取 得 的 被 购 买 方 可 辨 认 净 资 产 公 允 价 值 份 额 的, 其 差 额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购 买 方 取 得 被 购 买 方 的 可 抵 扣 暂 时 性 差 异, 在 购 买 日 因 不 符 合 递 延 所 得 税 资 产 确 认 条 件 而 未 予 确 认 的, 在 购 买 日 后 12 个 月 内, 如 取 得 新 的 或 进 一 步 的 信 息 表 明 购 买 日 的 相 关 情 况 已 经 存 在, 预 期 被 购 买 方 在 购 买 日 可 抵 扣 暂 时 性 差 异 带 来 的 经 济 利 益 能 够 实 现 的, 则 确 认 相 关 的 递 延 所 得 税 资 产, 同 时 减 少 商 誉, 商 誉 不 足 冲 减 的, 差 额 部 分 确 认 为 当 期 损 益 ; 除 上 述 情 况 以 外, 确 认 与 企 业 合 并 相 关 的 递 延 所 得 税 资 产 的,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通 过 多 次 交 易 分 步 实 现 的 非 同 一 控 制 下 企 业 合 并, 根 据 财 政 部 关 于 印 发 企

340 业 会 计 准 则 解 释 第 5 号 的 通 知 ( 财 会 号 ) 关 于 一 揽 子 交 易 的 判 断 标 准, 判 断 该 多 次 交 易 是 否 属 于 一 揽 子 交 易 属 于 一 揽 子 交 易 的, 参 考 本 部 分 前 面 各 段 描 述 及 前 文 ( 四 )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进 行 会 计 处 理 ; 不 属 于 一 揽 子 交 易 的, 区 分 个 别 财 务 报 表 和 合 并 财 务 报 表 进 行 相 关 会 计 处 理 : 在 个 别 财 务 报 表 中, 以 购 买 日 之 前 所 持 被 购 买 方 的 股 权 投 资 的 账 面 价 值 与 购 买 日 新 增 投 资 成 本 之 和, 作 为 该 项 投 资 的 初 始 投 资 成 本 ; 购 买 日 之 前 持 有 的 被 购 买 方 的 股 权 涉 及 其 他 综 合 收 益 的, 在 处 置 该 项 投 资 时 将 与 其 相 关 的 其 他 综 合 收 益 转 入 当 期 投 资 收 益 在 合 并 财 务 报 表 中, 对 于 购 买 日 之 前 持 有 的 被 购 买 方 的 股 权, 按 照 该 股 权 在 购 买 日 的 公 允 价 值 进 行 重 新 计 量, 公 允 价 值 与 其 账 面 价 值 的 差 额 计 入 当 期 投 资 收 益 ; 购 买 日 之 前 持 有 的 被 购 买 方 的 股 权 涉 及 其 他 综 合 收 益 的, 与 其 相 关 的 其 他 综 合 收 益 应 当 转 为 购 买 日 所 属 当 期 投 资 收 益 ( 十 七 ) 合 并 财 务 报 表 的 编 制 方 法 1 合 并 财 务 报 表 范 围 的 确 定 原 则 合 并 财 务 报 表 的 合 并 范 围 以 控 制 为 基 础 予 以 确 定 控 制 是 指 本 公 司 拥 有 对 被 投 资 方 的 权 力, 通 过 参 与 被 投 资 方 的 相 关 活 动 而 享 有 可 变 回 报, 并 且 有 能 力 运 用 对 被 投 资 方 的 权 力 影 响 该 回 报 金 额 合 并 范 围 包 括 本 公 司 及 全 部 子 公 司 子 公 司, 是 指 被 本 公 司 控 制 的 企 业 或 主 体 2 合 并 财 务 报 表 编 制 的 方 法 从 取 得 子 公 司 的 净 资 产 和 生 产 经 营 决 策 的 实 际 控 制 权 之 日 起, 本 公 司 开 始 将 其 纳 入 合 并 范 围 ; 从 丧 失 实 际 控 制 权 之 日 起 停 止 纳 入 合 并 范 围 对 于 处 置 的 子 公 司, 处 置 日 前 的 经 营 成 果 和 现 金 流 量 已 经 适 当 地 包 括 在 合 并 利 润 表 和 合 并 现 金 流 量 表 中 ; 当 期 处 置 的 子 公 司, 不 调 整 合 并 资 产 负 债 表 的 期 初 数 非 同 一 控 制 下 企 业 合 并 增 加 的 子 公 司, 其 购 买 日 后 的 经 营 成 果 及 现 金 流 量 已 经 适 当 地 包 括 在 合 并 利 润 表 和 合 并 现 金 流 量 表 中, 且 不 调 整 合 并 财 务 报 表 的 期 初 数 和 对 比 数 同 一 控 制 下 企 业 合 并 增 加 的 子 公 司, 其 自 合 并 当 期 期 初 至 合 并 日 的 经 营 成 果 和 现 金 流 量 已 经 适 当 地 包 括 在 合 并 利 润 表 和 合 并 现 金 流 量 表 中, 并 且 同 时 调 整 合 并 财 务 报 表

341 的 期 初 数 和 对 比 数 在 编 制 合 并 财 务 报 表 时, 子 公 司 与 本 公 司 采 用 的 会 计 政 策 或 会 计 期 间 不 一 致 的, 按 照 本 公 司 的 会 计 政 策 和 会 计 期 间 对 子 公 司 财 务 报 表 进 行 必 要 的 调 整 对 于 非 同 一 控 制 下 企 业 合 并 取 得 的 子 公 司, 以 购 买 日 可 辨 认 净 资 产 公 允 价 值 为 基 础 对 其 财 务 报 表 进 行 调 整 合 并 财 务 报 表 范 围 内 的 所 有 重 大 往 来 余 额 交 易 及 未 实 现 利 润 在 合 并 财 务 报 表 编 制 时 予 以 抵 销 子 公 司 的 股 东 权 益 及 当 期 净 损 益 中 不 属 于 本 公 司 所 拥 有 的 部 分 分 别 作 为 少 数 股 东 权 益 及 少 数 股 东 损 益 在 合 并 财 务 报 表 中 股 东 权 益 及 净 利 润 项 下 单 独 列 示 子 公 司 当 期 净 损 益 中 属 于 少 数 股 东 权 益 的 份 额, 在 合 并 利 润 表 中 净 利 润 项 目 下 以 少 数 股 东 损 益 项 目 列 示 少 数 股 东 分 担 的 子 公 司 的 亏 损 超 过 了 少 数 股 东 在 该 子 公 司 期 初 所 有 者 权 益 中 所 享 有 的 份 额, 冲 减 少 数 股 东 权 益 当 因 处 置 部 分 股 权 投 资 或 其 他 原 因 丧 失 了 对 原 有 子 公 司 的 控 制 权 时, 对 于 剩 余 股 权, 按 照 其 在 丧 失 控 制 权 日 的 公 允 价 值 进 行 重 新 计 量 处 置 股 权 取 得 的 对 价 与 剩 余 股 权 公 允 价 值 之 和, 减 去 按 原 持 股 比 例 计 算 应 享 有 原 有 子 公 司 自 购 买 日 开 始 持 续 计 算 的 净 资 产 的 份 额 之 间 的 差 额, 计 入 丧 失 控 制 权 当 期 的 投 资 收 益 与 原 有 子 公 司 股 权 投 资 相 关 的 其 他 综 合 收 益, 在 丧 失 控 制 权 时 一 并 转 为 当 期 投 资 收 益 其 后, 对 该 部 分 剩 余 股 权 按 照 企 业 会 计 准 则 第 2 号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或 企 业 会 计 准 则 第 22 号 金 融 工 具 确 认 和 计 量 等 相 关 规 定 进 行 后 续 计 量 本 公 司 通 过 多 次 交 易 分 步 处 置 对 子 公 司 股 权 投 资 直 至 丧 失 控 制 权 的, 需 区 分 处 置 对 子 公 司 股 权 投 资 直 至 丧 失 控 制 权 的 各 项 交 易 是 否 属 于 一 揽 子 交 易 处 置 对 子 公 司 股 权 投 资 的 各 项 交 易 的 条 款 条 件 以 及 经 济 影 响 符 合 以 下 一 种 或 多 种 情 况, 通 常 表 明 应 将 多 次 交 易 事 项 作 为 一 揽 子 交 易 进 行 会 计 处 理 : 1 些 交 易 是 同 时 或 者 在 考 虑 了 彼 此 影 响 的 情 况 下 订 立 的 ; 2 些 交 易 整 体 才 能 达 成 一 项 完 整 的 商 业 结 果 ; 3 项 交 易 的 发 生 取 决 于 其 他 至 少 一 项 交 易 的 发 生 ;

342 4 项 交 易 单 独 看 是 不 经 济 的, 但 是 和 其 他 交 易 一 并 考 虑 时 是 经 济 的 不 属 于 一 揽 子 交 易 的, 对 其 中 的 每 一 项 交 易 视 情 况 分 别 按 照 不 丧 失 控 制 权 的 情 况 下 部 分 处 置 对 子 公 司 的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适 用 的 原 则 进 行 会 计 处 理 处 置 对 子 公 司 股 权 投 资 直 至 丧 失 控 制 权 的 各 项 交 易 属 于 一 揽 子 交 易 的, 将 各 项 交 易 作 为 一 项 处 置 子 公 司 并 丧 失 控 制 权 的 交 易 进 行 会 计 处 理 ; 但 是, 在 丧 失 控 制 权 之 前 每 一 次 处 置 价 款 与 处 置 投 资 对 应 的 享 有 该 子 公 司 净 资 产 份 额 的 差 额, 在 合 并 财 务 报 表 中 确 认 为 其 他 综 合 收 益, 在 丧 失 控 制 权 时 一 并 转 入 丧 失 控 制 权 当 期 的 损 益 五 税 项 ( 一 ) 主 要 税 种 及 税 率 税 种 具 体 税 率 情 况 应 税 收 入 按 17% 6%* 1 的 税 率 计 算 销 项 税, 并 按 扣 除 当 期 允 许 抵 扣 的 增 值 税 进 项 税 额 后 的 差 额 计 缴 增 值 税 营 业 税 按 应 税 营 业 额 的 3% 5% 计 缴 营 业 税 城 市 维 护 建 设 税 按 实 际 缴 纳 的 流 转 税 的 7% 计 缴 企 业 所 得 税 按 应 纳 税 所 得 额 的 15% 25%* 2 计 缴 * 1 根 据 财 政 部 国 家 税 务 总 局 关 于 在 北 京 等 8 省 市 开 展 交 通 运 输 业 和 部 分 现 代 服 务 业 营 业 税 改 征 增 值 税 试 点 的 通 知 ( 财 税 [2012]71 号 ) 等 相 关 规 定, 本 公 司 子 公 司 武 炼 工 程 从 事 的 工 程 咨 询 设 计 业 务 原 先 按 5% 税 率 计 缴 营 业 税, 自 2012 年 12 月 1 日 起 改 为 征 收 增 值 税, 税 率 为 6% 根 据 财 政 部 国 家 税 务 总 局 关 于 在 全 国 开 展 交 通 运 输 业 和 部 分 现 代 服 务 业 营 业 税 改 征 增 值 税 试 点 税 收 政 策 的 通 知 ( 财 税 [2013]37 号 ) 相 关 规 定, 自 2013 年 8 月 1 日 起, 在 全 国 范 围 内 开 展 交 通 运 输 业 和 部 分 现 代 服 务 业 营 改 增 试 点, 同 时 财 税 [2012]71 号 自 2013 年 8 月 1 日 起 废 止 根 据 财 政 部 国 家 税 务 总 局 关 于 在 全 国 开 展 交 通 运 输 业 和 部 分 现 代 服 务 业 营 业 税 改 征 增 值 税 试 点 税 收 政 策 的 通 知 ( 财 税 [2013]37 号 ) 等 相 关 规 定, 公 司 从 事 的 工 程 咨 询 设 计 业 务 原 先 按 5% 税 率 计 缴 营 业 税, 自 2013 年 8 月 1 日 起 全 部 改 为 征 收 增 值 税, 税 率 为 6% * 2 本 公 司 适 用 15% 的 企 业 所 得 税 率, 本 公 司 子 公 司 武 炼 工 程 自 2014 年 1 月 1 日 起 适 用 15% 的 所 得 税 税 率, 之 前 执 行 25% 的 所 得 税 税 率 ( 二 ) 税 收 优 惠 及 批 文 根 据 湖 南 省 科 学 技 术 厅 湖 南 省 财 政 厅 湖 南 省 国 家 税 务 局 湖 南 省 地 方 税 务 局 关 于 株 洲 市 达 能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等 309 家 企 业 通 过 2012 年 度 高 新 技 术 企 业 复 审 的 通 知 ( 湘 科 高 办 字 [2013]33 号 ), 公 司 通 过 高 新 技 术 企 业 资 格 复 审, 取 得 新 的 注 册 号 为 GF 的 高 新 技 术 企 业 证 书, 有 效 期 三 年, 自

343 年 1 月 1 日 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 按 15% 的 优 惠 税 率 缴 纳 企 业 所 得 税 根 据 湖 南 省 高 新 技 术 企 业 认 定 管 理 领 导 小 组 办 公 室 ( 湘 高 企 办 字 [2015]6 号 ) 关 于 公 示 湖 南 省 2015 年 第 一 批 拟 认 定 高 新 技 术 企 业 的 通 知, 公 司 被 拟 认 定 为 湖 南 省 2015 年 第 一 批 高 新 技 术 企 业 根 据 全 国 高 新 技 术 企 业 认 定 管 理 工 作 领 导 小 组 办 公 室 关 于 湖 北 省 2014 年 第 一 批 高 新 技 术 企 业 备 案 的 复 函 ( 国 科 火 字 [2015]52 号 ), 公 司 子 公 司 武 炼 工 程 取 得 编 号 为 GR 的 高 新 技 术 企 业 证 书, 有 效 期 三 年, 自 2014 年 1 月 1 日 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 按 15% 的 优 惠 税 率 缴 纳 企 业 所 得 税 六 非 经 常 性 损 益 依 据 瑞 华 核 验 的 瑞 华 核 字 [2016] 号 非 经 常 性 损 益 的 专 项 审 核 报 告, 公 司 最 近 三 年 及 一 期 非 经 常 性 损 益 的 具 体 内 容 金 额 及 扣 除 非 经 常 性 损 益 后 的 净 利 润 金 额 如 下 表 : 单 位 : 万 元 项 目 2015 年 1-9 月 2014 年 度 2013 年 度 2012 年 度 非 流 动 性 资 产 处 置 损 益 越 权 审 批, 或 无 正 式 批 准 文 件 的 税 收 返 还 减 免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的 政 府 补 助,( 与 企 业 业 务 密 切 相 关, 按 照 国 家 统 一 标 准 定 额 或 定 量 享 受 的 政 府 补 助 除 外 ) 同 一 控 制 下 企 业 合 并 产 生 的 子 公 司 期 初 至 合 并 日 的 当 期 净 损 益 除 上 述 各 项 之 外 的 其 他 营 业 外 收 入 和 支 出 , 非 经 常 性 损 益 合 计 1, 扣 减 所 得 税 影 响 额 扣 除 所 得 税 影 响 后 的 非 经 常 性 损 益 1, 扣 除 非 经 常 性 损 益 后 归 属 于 股 东 的 净 利 润 2, , , , 年 度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的 政 府 补 助 万 元, 包 括 岳 阳 经 济 开 发 区 财 政 局 拨 付 股 份 制 改 造 支 持 资 金 万 岳 阳 市 财 政 局 促 进 企 业 上 市 奖 励 万 元 企 业 税 收 上 台 阶 奖 励 9.30 万 元 推 进 新 型 工 业 化 发 展 先 进 单 位 奖 励 5.00 万 元

344 2013 年 度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的 政 府 补 助 万 元, 包 括 岳 阳 市 财 政 局 拨 付 的 促 进 企 业 上 市 奖 励 万 元 新 型 工 业 化 奖 励 5.00 万 元 企 业 税 收 上 台 阶 奖 励 2.70 万 元 湖 南 省 财 政 厅 直 接 融 资 专 项 资 金 补 助 万 元 湖 南 省 知 识 产 权 局 专 利 资 助 金 0.30 万 元 2014 年 度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的 政 府 补 助 万 元, 包 括 岳 阳 经 济 开 发 区 财 政 局 拨 付 的 新 型 工 业 化 引 导 项 目 财 政 补 助 资 金 万 元 湖 南 省 知 识 产 权 局 专 利 资 助 金 0.88 万 元 营 改 增 财 政 专 项 补 贴 0.78 万 元 2015 年 1-9 月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的 政 府 补 助 1, 万 元, 包 括 科 技 研 究 与 开 发 项 目 财 政 补 助 资 金 万 元, 新 型 工 业 化 引 导 资 金 万 元, 企 业 扶 持 资 金 1, 万 元, 湖 南 省 知 识 产 权 局 专 利 资 助 金 0.64 万 元 2012 年 度 至 2014 年 度, 公 司 非 经 常 性 损 益 对 各 期 经 营 成 果 的 影 响 均 较 小 2015 年 1-9 月, 由 于 公 司 收 到 企 业 扶 持 资 金 较 多, 使 得 当 期 非 经 常 性 损 益 金 额 相 对 较 大 七 主 要 资 产 ( 一 ) 最 近 一 期 末 主 要 固 定 资 产 情 况 截 至 2015 年 9 月 30 日, 公 司 固 定 资 产 构 成 情 况 如 下 : 单 位 : 万 元 固 定 资 产 类 别 折 旧 年 限 账 面 原 值 累 计 折 旧 减 值 准 备 账 面 价 值 房 屋 及 建 筑 物 20 年 6, , , 交 通 设 备 5 年 电 子 设 备 3 年 办 公 设 备 及 其 他 5 年 合 计 8, , , 报 告 期 各 期 末, 本 公 司 固 定 资 产 不 存 在 资 产 减 值 的 情 形, 故 未 计 提 减 值 准 备 ( 二 ) 最 近 一 期 末 主 要 无 形 资 产 情 况 截 至 2015 年 9 月 30 日, 公 司 无 形 资 产 构 成 情 况 如 下 : 单 位 : 万 元

345 类 别 摊 销 年 限 账 面 原 值 累 计 摊 销 减 值 准 备 账 面 价 值 土 地 使 用 权 50 年 软 件 10 年 1, 专 利 5 年 客 户 资 源 年 合 计 2, , , 报 告 期 各 期 末, 本 公 司 无 形 资 产 不 存 在 资 产 减 值 的 情 形, 故 未 计 提 减 值 准 备 八 主 要 债 项 截 至 2015 年 9 月 30 日, 公 司 负 债 总 计 64, 万 元, 主 要 包 括 银 行 借 款 应 付 票 据 应 付 账 款 预 收 款 项 应 付 职 工 薪 酬 应 交 税 费 其 他 应 付 款 等, 主 要 债 项 具 体 如 下 : ( 一 ) 银 行 借 款 截 至 2015 年 9 月 30 日, 公 司 银 行 借 款 明 细 如 下 : 借 款 类 别 金 额 ( 万 元 ) 占 比 短 期 借 款 6, % 1 年 内 到 期 的 长 期 借 款 5, % 长 期 借 款 19, % 合 计 30, % ( 二 ) 应 付 票 据 截 至 2015 年 9 月 30 日, 公 司 应 付 票 据 明 细 如 下 : 项 目 金 额 ( 万 元 ) 占 比 银 行 承 兑 汇 票 3, % ( 三 ) 应 付 账 款 截 至 2015 年 9 月 30 日, 公 司 应 付 账 款 明 细 如 下 : 账 龄 金 额 ( 万 元 ) 占 比 1 年 以 内 16, %

346 1-2 年 6, % 2-3 年 2, % 3 年 以 上 % 合 计 26, % ( 四 ) 预 收 款 项 截 至 2015 年 9 月 30 日, 公 司 预 收 款 项 明 细 如 下 : 账 龄 金 额 ( 万 元 ) 占 比 1 年 以 内 % 1-2 年 1, % 合 计 1, % ( 五 ) 应 付 职 工 薪 酬 截 至 2015 年 9 月 30 日, 公 司 应 付 职 工 薪 酬 余 额 为 1, 万 元, 主 要 为 已 计 提 尚 未 发 放 的 项 目 绩 效 奖 等 1 应 付 职 工 薪 酬 单 位 : 万 元 项 目 本 年 增 加 本 年 减 少 一 短 期 薪 酬 1, , , , 二 离 职 后 福 利 - 设 定 提 存 计 划 三 辞 退 福 利 四 一 年 内 到 期 的 其 他 福 利 合 计 1, , , , 短 期 薪 酬 单 位 : 万 元 项 目 本 年 增 加 本 年 减 少 工 资 奖 金 津 贴 和 补 贴 1, , , 职 工 福 利 费 社 会 保 险 费 其 中 : 医 疗 保 险 费 工 伤 保 险 费 生 育 保 险 费

347 4 住 房 公 积 金 工 会 经 费 和 职 工 教 育 经 费 短 期 带 薪 缺 勤 7 短 期 利 润 分 享 计 划 合 计 1, , , , 设 定 提 存 计 划 单 位 : 万 元 项 目 本 年 增 加 本 年 减 少 基 本 养 老 保 险 失 业 保 险 费 企 业 年 金 缴 费 合 计 ( 六 ) 应 交 税 费 截 至 2015 年 9 月 30 日, 公 司 应 交 税 费 余 额 为 万 元, 具 体 明 细 如 下 : 税 种 金 额 ( 万 元 ) 增 值 税 营 业 税 城 市 维 护 建 设 税 教 育 费 附 加 企 业 所 得 税 个 人 所 得 税 土 地 使 用 税 0.51 印 花 税 1.40 价 格 调 控 基 金 0.15 堤 防 费 0.20 合 计 ( 七 ) 其 他 应 付 款 截 至 2015 年 9 月 30 日, 公 司 其 他 应 付 款 余 额 为 万 元, 主 要 为 收 到 的 采 购 招 标 保 证 金 九 股 东 权 益

348 报 告 期 各 期 末, 公 司 股 东 权 益 变 动 情 况 如 下 : 单 位 : 万 元 项 目 股 本 16, , , , 资 本 公 积 1, , , , 盈 余 公 积 2, , , , 未 分 配 利 润 21, , , , 归 属 于 母 公 司 股 东 权 益 合 计 42, , , , 股 东 权 益 合 计 42, , , , ( 一 ) 股 本 单 位 : 万 元 股 东 名 称 湖 南 海 新 投 资 有 限 公 司 11, , , , 吉 林 成 朴 丰 祥 股 权 投 资 基 金 合 伙 企 业 ( 有 限 合 伙 ) 3, , , , 吉 林 雨 田 股 权 投 资 基 金 合 伙 企 业 ( 有 限 合 伙 ) 1, , , , 合 计 16, , , , ( 二 ) 资 本 公 积 单 位 : 万 元 项 目 资 本 溢 价 1, , , , 其 他 资 本 公 积 合 计 1, , , , ( 三 ) 盈 余 公 积 单 位 : 万 元 项 目 法 定 盈 余 公 积 2, , , , 合 计 2, , , , 根 据 公 司 法 及 本 公 司 章 程 的 规 定, 本 公 司 按 净 利 润 的 10% 提 取 法 定 盈 余 公 积

349 ( 四 ) 未 分 配 利 润 单 位 : 万 元 项 目 年 初 未 分 配 利 润 17, , , , 加 : 本 年 归 属 于 母 公 司 股 东 的 净 利 润 3, , , , 盈 余 公 积 弥 补 亏 损 其 他 转 入 减 : 提 取 法 定 盈 余 公 积 提 取 任 意 盈 余 公 积 - - 应 付 普 通 股 股 利 1, , 转 作 股 本 的 普 通 股 股 利 - - 4, 股 份 制 改 制 转 资 本 公 积 年 末 未 分 配 利 润 21, , , , 年 6 月 25 日 本 公 司 召 开 2012 年 第 二 次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审 议 通 过 关 于 湖 南 百 利 工 程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利 润 及 资 本 公 积 转 增 股 本 的 议 案, 以 未 分 配 利 润 中 的 4,000 万 元 向 全 体 股 东 派 送 红 股 4,000 万 股, 以 资 本 公 积 中 的 3,800 万 元 向 全 体 股 东 转 增 股 本 3,800 万 股 公 司 根 据 2013 年 3 月 10 日 股 东 会 决 议 向 股 东 海 新 投 资 成 朴 基 金 雨 田 基 金 分 配 股 利 1, 万 元 公 司 根 据 2014 年 3 月 10 日 股 东 会 决 议 向 股 东 海 新 投 资 成 朴 基 金 雨 田 基 金 派 发 现 金 股 利 1, 万 元 十 现 金 流 量 情 况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现 金 流 量 变 动 情 况 如 下 : 单 位 : 万 元 项 目 2015 年 1-9 月 2014 年 度 2013 年 度 2012 年 度 经 营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量 净 额 2, , , , 投 资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量 净 额 , , 筹 资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量 净 额 -5, , , , 现 金 及 现 金 等 价 物 净 增 加 额 -3, , , , 期 初 现 金 及 现 金 等 价 物 余 额 5, , , , 期 末 现 金 及 现 金 等 价 物 余 额 2, , , ,

350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不 存 在 不 涉 及 现 金 收 支 的 重 大 投 资 和 筹 资 活 动 十 一 报 告 期 内 会 计 报 表 附 注 中 或 有 事 项 期 后 事 项 及 其 他 重 要 事 项 ( 一 ) 重 大 承 诺 事 项 截 至 2015 年 9 月 30 日, 本 公 司 无 需 要 披 露 的 重 大 承 诺 事 项 ( 二 ) 或 有 事 项 截 至 2015 年 9 月 30 日, 本 公 司 无 需 要 披 露 的 重 大 或 有 事 项 ( 三 ) 资 产 负 债 表 日 后 事 项 2015 年 12 月 15 日, 本 公 司 从 交 通 银 行 岳 阳 德 胜 支 行 取 得 短 期 借 款 2, 万 元, 由 子 公 司 武 炼 工 程 提 供 保 证 2016 年 1 月 4 日, 本 公 司 从 平 安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武 汉 分 行 取 得 长 期 借 款 5, 万 元 2016 年 1 月 7 日, 本 公 司 之 子 公 司 武 炼 工 程 从 交 通 银 行 武 汉 青 山 支 行 取 得 短 期 借 款 2, 万 元, 由 本 公 司 以 房 产 和 土 地 提 供 抵 押 保 证 除 上 述 事 项 外, 截 至 财 务 报 告 批 准 报 出 日, 没 有 应 当 披 露 的 重 大 资 产 负 债 表 日 后 事 项 ( 四 ) 其 他 重 要 事 项 担 保 方 被 担 保 方 担 保 金 额 ( 万 元 ) 担 保 主 债 权 的 发 生 期 间 担 保 是 否 已 经 履 行 完 毕 百 利 科 技 武 炼 工 程 1, 至 是 百 利 科 技 武 炼 工 程 3, 至 是 武 炼 工 程 百 利 科 技 1, 至 是 武 炼 工 程 百 利 科 技 2, 至 是 武 炼 工 程 百 利 科 技 5, 至 否 ( 注 ) 武 炼 工 程 百 利 科 技 5, 至 否 ( 注 ) 武 炼 工 程 百 利 科 技 5, 至 否 ( 注 ) 武 炼 工 程 百 利 科 技 5, 至 否 ( 注 )

351 武 炼 工 程 百 利 科 技 5, 至 否 ( 注 ) 武 炼 工 程 百 利 科 技 8, 至 否 ( 注 ) 注 : 所 述 担 保 事 项 由 海 新 投 资 王 海 荣 王 丽 霞 夫 妇 武 炼 工 程 提 供 最 高 额 担 保 事 项 除 上 述 担 保 事 项 外, 截 至 2015 年 9 月 30 日, 本 公 司 无 需 要 披 露 的 其 他 重 要 十 二 财 务 指 标 ( 一 ) 主 要 财 务 指 标 财 务 指 标 流 动 比 率 速 动 比 率 资 产 负 债 率 ( 母 公 司 ) 60.90% 65.69% 58.00% 57.99% 资 产 负 债 率 ( 合 并 ) 60.37% 65.09% 58.67% 61.12% 财 务 指 标 2015 年 1-9 月 2014 年 度 2013 年 度 2012 年 度 应 收 账 款 周 转 率 ( 次 ) 存 货 周 转 率 ( 次 ) 息 税 折 旧 摊 销 前 利 润 ( 万 元 ) 6, , , , 利 息 保 障 倍 数 每 股 经 营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量 净 额 ( 元 / 股 ) 每 股 净 现 金 流 量 ( 元 / 股 ) 无 形 资 产 ( 扣 除 土 地 使 用 权 水 面 养 殖 权 和 采 矿 权 等 后 ) 占 净 资 产 比 例 各 指 标 计 算 公 式 如 下 : 流 动 比 率 = 流 动 资 产 / 流 动 负 债 速 动 比 率 =( 流 动 资 产 - 存 货 )/ 流 动 负 债 资 产 负 债 率 = 负 债 总 额 / 资 产 总 额 应 收 账 款 周 转 率 = 营 业 收 入 / 应 收 账 款 平 均 余 额 存 货 周 转 率 = 营 业 成 本 / 存 货 平 均 余 额 息 税 折 旧 摊 销 前 利 润 = 利 润 总 额 + 利 息 支 出 + 计 提 折 旧 + 摊 销 利 息 保 障 倍 数 =( 利 润 总 额 + 利 息 支 出 )/ 利 息 支 出 2.35% 2.48% 3.26% 3.71% 每 股 经 营 活 动 的 现 金 流 量 = 经 营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量 净 额 / 期 末 股 本 总 额

352 每 股 净 现 金 流 量 = 现 金 流 量 净 额 / 股 本 总 额 无 形 资 产 ( 土 地 使 用 权 除 外 ) 占 净 资 产 的 比 例 = 无 形 资 产 ( 土 地 使 用 权 除 外 )/ 净 资 产 ( 二 ) 加 权 平 均 净 资 产 收 益 率 和 每 股 收 益 报 告 期 利 润 报 告 期 间 加 权 平 均 净 资 产 收 益 率 每 股 收 益 ( 元 / 股 ) 基 本 每 股 收 益 稀 释 每 股 收 益 2015 年 1-9 月 9.32% 归 属 于 公 司 普 通 股 股 东 的 净 利 润 2014 年 度 20.16% 年 度 29.26% 年 度 46.72% 扣 除 非 经 常 损 益 后 归 属 于 普 通 股 股 东 的 净 利 润 2015 年 1-9 月 5.41% 年 度 20.11% 年 度 28.55% 年 度 46.05% 注 : 以 上 指 标 计 算 公 式 如 下 : 1 加 权 平 均 净 资 产 收 益 率 加 权 平 均 净 资 产 收 益 率 =P0/(E0+NP 2+Ei Mi M0 Ej Mj M0±Ek Mk M0) 其 中 :P0 分 别 对 应 于 归 属 于 公 司 普 通 股 股 东 的 净 利 润 扣 除 非 经 常 性 损 益 后 归 属 于 公 司 普 通 股 股 东 的 净 利 润 ;NP 为 归 属 于 公 司 普 通 股 股 东 的 净 利 润 ;E0 为 归 属 于 公 司 普 通 股 股 东 的 期 初 净 资 产 ;Ei 为 报 告 期 发 行 新 股 或 债 转 股 等 新 增 的 归 属 于 公 司 普 通 股 股 东 的 净 资 产 ; Ej 为 报 告 期 回 购 或 现 金 分 红 等 减 少 的 归 属 于 公 司 普 通 股 股 东 的 净 资 产 ;M0 为 报 告 期 月 份 数 ; Mi 为 新 增 净 资 产 次 月 起 至 报 告 期 期 末 的 累 计 月 数 ;Mj 为 减 少 净 资 产 次 月 起 至 报 告 期 期 末 的 累 计 月 数 ;Ek 为 因 其 他 交 易 或 事 项 引 起 的 归 属 于 公 司 普 通 股 股 东 的 净 资 产 增 减 变 动 ;Mk 为 发 生 其 他 净 资 产 增 减 变 动 次 月 起 至 报 告 期 期 末 的 累 计 月 数 报 告 期 发 生 同 一 控 制 下 企 业 合 并 的, 计 算 加 权 平 均 净 资 产 收 益 率 时, 被 合 并 方 的 净 资 产 从 报 告 期 期 初 起 进 行 加 权 ; 计 算 扣 除 非 经 常 性 损 益 后 的 加 权 平 均 净 资 产 收 益 率 时, 被 合 并 方 的 净 资 产 从 合 并 日 的 次 月 起 进 行 加 权 计 算 比 较 期 间 的 加 权 平 均 净 资 产 收 益 率 时, 被 合 并 方 的 净 利 润 净 资 产 均 从 比 较 期 间 期 初 起 进 行 加 权 ; 计 算 比 较 期 间 扣 除 非 经 常 性 损 益 后 的 加 权 平 均 净 资 产 收 益 率 时, 被 合 并 方 的 净 资 产 不 予 加 权 计 算 ( 权 重 为 零 ) 2 基 本 每 股 收 益

353 基 本 每 股 收 益 = P0 S S= S0+S1+Si Mi M0 Sj Mj M0-Sk 其 中 :P0 为 归 属 于 公 司 普 通 股 股 东 的 净 利 润 或 扣 除 非 经 常 性 损 益 后 归 属 于 普 通 股 股 东 的 净 利 润 ;S 为 发 行 在 外 的 普 通 股 加 权 平 均 数 ;S0 为 期 初 股 份 总 数 ;S1 为 报 告 期 因 公 积 金 转 增 股 本 或 股 票 股 利 分 配 等 增 加 股 份 数 ;Si 为 报 告 期 因 发 行 新 股 或 债 转 股 等 增 加 股 份 数 ;Sj 为 报 告 期 因 回 购 等 减 少 股 份 数 ;Sk 为 报 告 期 缩 股 数 ;M0 报 告 期 月 份 数 ;Mi 为 增 加 股 份 次 月 起 至 报 告 期 期 末 的 累 计 月 数 ;Mj 为 减 少 股 份 次 月 起 至 报 告 期 期 末 的 累 计 月 数 3 稀 释 每 股 收 益 稀 释 每 股 收 益 =P1/(S0+S1+Si Mi M0 Sj Mj M0 Sk+ 认 股 权 证 股 份 期 权 可 转 换 债 券 等 增 加 的 普 通 股 加 权 平 均 数 ) 其 中,P1 为 归 属 于 公 司 普 通 股 股 东 的 净 利 润 或 扣 除 非 经 常 性 损 益 后 归 属 于 公 司 普 通 股 股 东 的 净 利 润, 并 考 虑 稀 释 性 潜 在 普 通 股 对 其 影 响, 按 企 业 会 计 准 则 及 有 关 规 定 进 行 调 整 公 司 在 计 算 稀 释 每 股 收 益 时, 应 考 虑 所 有 稀 释 性 潜 在 普 通 股 对 归 属 于 公 司 普 通 股 股 东 的 净 利 润 或 扣 除 非 经 常 性 损 益 后 归 属 于 公 司 普 通 股 股 东 的 净 利 润 和 加 权 平 均 股 数 的 影 响, 按 照 其 稀 释 程 度 从 大 到 小 的 顺 序 计 入 稀 释 每 股 收 益, 直 至 稀 释 每 股 收 益 达 到 最 小 值 十 三 发 行 人 盈 利 预 测 情 况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未 作 盈 利 预 测 报 告 十 四 历 次 评 估 和 验 资 情 况 ( 一 ) 历 次 评 估 本 公 司 历 次 资 产 评 估 情 况 请 详 见 本 招 股 意 向 书 第 五 节 发 行 人 基 本 情 况 之 四 ( 二 ) 设 立 时 及 报 告 期 内 的 资 产 评 估 情 况 ( 二 ) 历 次 验 资 本 公 司 历 次 验 资 情 况 请 详 见 本 招 股 意 向 书 第 五 节 发 行 人 基 本 情 况 之 四 ( 一 ) 股 东 出 资 及 验 资 情 况

354 第 十 一 节 管 理 层 讨 论 与 分 析 公 司 管 理 层 依 据 报 告 期 经 审 计 的 财 务 报 告, 对 公 司 的 财 务 状 况 经 营 成 果 现 金 流 量 和 资 本 性 支 出 进 行 了 讨 论 和 分 析 非 经 特 别 说 明, 以 下 数 据 均 为 经 审 计 的 合 并 财 务 报 表 口 径 一 财 务 状 况 分 析 ( 一 ) 发 行 人 资 产 构 成 及 其 变 化 分 析 1 资 产 构 成 单 位 : 万 元 项 目 金 额 比 例 金 额 比 例 金 额 比 例 金 额 比 例 流 动 资 产 94, % 97, % 66, % 54, % 非 流 动 资 产 12, % 13, % 14, % 13, % 资 产 合 计 106, % 110, % 80, % 67, %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资 产 结 构 呈 现 以 流 动 资 产 为 主 的 特 点, 流 动 资 产 占 总 资 产 的 比 重 均 在 80% 以 上, 这 主 要 是 由 公 司 所 处 行 业 特 点 决 定 的 公 司 从 事 的 工 程 咨 询 设 计 以 及 工 程 总 承 包 业 务 主 要 依 托 公 司 的 技 术 优 势 人 才 优 势 和 资 金 实 力, 因 此, 所 需 固 定 资 产 较 少 2 流 动 资 产 构 成 及 其 变 动 分 析 单 位 : 万 元 项 目 金 额 比 例 金 额 比 例 金 额 比 例 金 额 比 例 货 币 资 金 6, % 5, % 18, % 13, % 应 收 票 据 4, % 15, % 1, % % 应 收 账 款 57, % 64, % 42, % 20, % 预 付 款 项 3, % 3, % 2, % 14, % 其 他 应 收 款 % % % % 存 货 21, % 9, % % 4, % 其 他 流 动 资 产 % % % % 流 动 资 产 合 计 94, % 97, % 66, % 54, % 报 告 期 各 期 末, 公 司 流 动 资 产 总 体 呈 现 递 增 趋 势, 主 要 系 货 币 资 金 应 收 账

355 款 应 收 票 据 预 付 款 项 存 货 等 的 增 减 变 动 所 致 公 司 流 动 资 产 具 体 分 析 如 下 : (1) 货 币 资 金 2012 年 末 2013 年 末 2014 年 末 和 2015 年 9 月 末, 公 司 货 币 资 金 余 额 分 别 为 13, 万 元 18, 万 元 5, 万 元 和 6, 万 元, 货 币 资 金 占 流 动 资 产 的 比 重 分 别 为 25.12% 28.35% 5.58% 和 6.80% 报 告 期 各 期 末, 公 司 货 币 资 金 具 体 构 成 如 下 : 单 位 : 万 元 项 目 库 存 现 金 银 行 存 款 2, , , , 其 他 货 币 资 金 4, 合 计 6, , , , 公 司 货 币 资 金 主 要 为 银 行 存 款, 其 他 货 币 资 金 主 要 为 银 行 承 兑 汇 票 保 证 金 保 函 保 证 金 上 述 银 行 承 兑 汇 票 保 证 金 在 到 期 之 前 其 使 用 受 到 限 制, 因 而 各 期 末 现 金 及 现 金 等 价 物 余 额 中 已 将 上 述 款 项 扣 除 2013 年 末 货 币 资 金 余 额 较 2012 年 末 增 加 5, 万 元, 主 要 由 于 公 司 业 务 规 模 的 扩 大 及 银 行 借 款 的 增 加 所 致 2014 年 末 货 币 资 金 余 额 较 2013 年 末 减 少 13, 万 元, 主 要 由 于 客 户 以 银 行 承 兑 汇 票 与 公 司 进 行 款 项 结 算 的 增 加, 导 致 公 司 期 末 应 收 票 据 余 额 相 应 大 幅 增 加 2015 年 9 月 末 货 币 资 金 余 额 中 的 其 他 货 币 资 金 增 加 较 多, 主 要 由 于 本 期 支 付 的 银 行 承 兑 汇 票 保 证 金 和 投 标 保 函 保 证 金 的 增 加 所 致 (2) 应 收 票 据 2012 年 末 2013 年 末 2014 年 末 和 2015 年 9 月 末, 公 司 应 收 票 据 余 额 分 别 为 万 元 1, 万 元 15, 万 元 和 4, 万 元, 应 收 票 据 占 同 期 流 动 资 产 比 重 分 别 为 0.49% 1.55% 15.60% 和 4.65% 公 司 的 应 收 票 据 主 要 系 客 户 以 票 据 方 式 与 公 司 结 算 工 程 总 承 包 业 务 款 和 大 额 的 工 程 设 计 费, 加 之 公 司 2013 年 和

356 2014 年 工 程 总 承 包 业 务 收 入 增 加, 因 此 以 票 据 结 算 的 金 额 相 应 较 大, 导 致 2013 年 末 2014 年 末 应 收 票 据 余 额 较 上 年 增 加 2015 年 9 月 末 应 收 票 据 余 额 较 2014 年 末 下 降 71.11%, 主 要 由 于 公 司 将 部 分 未 到 期 银 行 承 兑 汇 票 贴 现 所 致 (3) 应 收 账 款 报 告 期 各 期 末, 公 司 应 收 账 款 具 体 情 况 如 下 : 项 目 /2015 年 1-9 月 /2014 年 度 /2013 年 度 单 位 : 万 元 /2012 年 度 应 收 账 款 余 额 63, , , , 应 收 账 款 余 额 占 同 期 营 业 收 入 比 例 % 60.74% 48.95% 应 收 账 款 坏 账 准 备 5, , , , 应 收 账 款 净 额 57, , , , 年 末 2013 年 末 和 2014 年 末, 应 收 账 款 余 额 占 同 期 营 业 收 入 的 比 例 分 别 为 48.95% 60.74% 和 %; 报 告 期 各 期 末, 应 收 账 款 净 额 占 流 动 资 产 的 比 例 分 别 为 37.63% 64.28% 65.89% 和 60.96%, 应 收 账 款 占 同 期 流 动 资 产 和 营 业 收 入 的 比 例 相 对 较 高 公 司 应 收 账 款 主 要 系 工 程 总 承 包 业 务 和 工 程 设 计 业 务 所 形 成 由 于 工 程 总 承 包 业 务 及 部 分 工 程 设 计 业 务 的 合 同 总 金 额 较 高, 客 户 通 常 采 用 按 进 度 分 期 结 算 的 方 式, 在 公 司 完 成 一 定 的 工 作 量 后, 并 经 业 主 方 复 核 通 过 后, 支 付 公 司 款 项 1 应 收 账 款 余 额 变 动 分 析 2013 年 末 应 收 账 款 余 额 较 2012 年 末 增 加 24, 万 元, 主 要 原 因 包 括 : 一 是 公 司 营 业 规 模 的 扩 大, 公 司 营 业 收 入 由 2012 年 度 的 44, 万 元 增 加 至 2013 年 度 的 75, 万 元, 增 加 31, 万 元, 增 长 69.77%; 二 是 公 司 带 资 承 包 的 工 程 总 承 包 业 务 收 入 的 快 速 增 长,2013 年 度 公 司 实 现 工 程 总 承 包 业 务 收 入 59, 万 元, 同 比 增 加 38, 万 元, 工 程 总 承 包 业 务 对 应 的 应 收 账 款 年 末 余 额 同 比 增 加 21, 万 元 ; 三 是 受 公 司 个 别 业 主 内 部 付 款 审 批 流 程 等 因 素 的 影 响, 回 款 较 合 同 约 定 有 所 延 长 2014 年 末 公 司 应 收 账 款 余 额 69, 万 元, 较 2013 年 末 增 加 24,

357 万 元, 主 要 由 于 应 收 潞 宝 项 目 工 程 款 的 增 加 所 致 2014 年 末 公 司 应 收 潞 宝 项 目 工 程 款 52, 万 元, 较 2013 年 末 的 24, 万 元 增 加 27, 万 元 2015 年 9 月 末 公 司 应 收 账 款 余 额 63, 万 元, 较 2014 年 末 减 少 6, 万 元, 主 要 为 应 收 潞 宝 项 目 工 程 款 的 减 少 所 致 2015 年 9 月 末 公 司 应 收 潞 宝 项 目 工 程 款 43, 万 元, 较 2014 年 末 减 少 8, 万 元 截 至 2015 年 9 月 30 日, 潞 宝 项 目 累 计 完 工 进 度 为 66.67%, 与 业 主 累 计 办 理 工 程 结 算 ( 含 税 )128, 万 元 截 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 公 司 累 计 已 收 到 工 程 款 103, 万 元, 包 括 2013 年 10 月 业 主 通 过 融 资 租 赁 方 式 支 付 的 3 亿 元 业 主 与 民 生 金 融 租 赁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的 相 关 融 资 安 排 已 于 2013 年 执 行 完 毕, 项 目 剩 余 资 金 由 业 主 通 过 其 他 渠 道 解 决 另 外, 受 当 前 国 家 宏 观 经 济 形 势, 以 及 整 个 市 场 资 金 面 趋 紧 等 因 素 的 影 响, 个 别 项 目 业 主 的 回 款 周 期 有 所 延 长 2 应 收 账 款 账 龄 构 成 分 析 报 告 期 公 司 应 收 账 款 账 龄 情 况 如 下 表 所 示 : 单 位 : 万 元 账 龄 金 额 比 例 金 额 比 例 金 额 比 例 金 额 比 例 1 年 以 内 52, % 54, % 34, % 17, % 1-2 年 4, % 9, % 9, % 3, % 2-3 年 3, % 4, % 2, % % 3-4 年 1, % 1, % % % 4-5 年 % % % 年 以 上 % % 合 计 63, % 69, % 45, % 21, % 截 至 2015 年 9 月 30 日, 公 司 2-3 年 的 应 收 账 款 3, 万 元, 主 要 为 应 收 庆 港 项 目 新 捷 项 目 圣 雄 项 目 等 工 程 总 承 包 项 目 结 算 款 ;3-4 年 的 应 收 账 款 1, 万 元, 主 要 为 应 收 中 国 石 化 集 团 巴 陵 石 化 分 公 司 山 东 华 鲁 恒 升 化 工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淄 博 鲁 华 泓 锦 化 工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等 的 工 程 设 计 项 目 尾 款 ( 含 质 保 金 ); 4-5 年 的 应 收 账 款 为 万 元, 主 要 为 应 收 山 东 华 懋 新 材 料 有 限 公 司 山 西 阳 煤 丰 喜 化 工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等 的 工 程 设 计 项 目 尾 款 ( 含 质 保 金 )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执 行 了 一 致 的 会 计 政 策, 适 用 一 致 的 坏 账 准 备 确 认 标 准 和 计 提

358 方 法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未 发 生 过 坏 账 损 失, 但 仍 采 取 了 谨 慎 的 会 计 政 策, 对 不 同 账 龄 的 应 收 账 款 均 按 照 相 关 比 例 计 提 了 坏 账 准 备 公 司 客 户 均 具 有 较 强 实 力, 涵 盖 中 国 石 化 集 团 和 中 国 石 油 集 团 等 大 型 国 有 企 业 石 油 化 工 行 业 及 煤 化 工 行 业 的 其 他 大 型 国 有 控 股 参 股 企 业, 以 及 大 型 民 营 龙 头 企 业, 上 述 企 业 规 模 大 实 力 强 信 誉 好, 应 收 账 款 不 能 回 收 的 可 能 性 较 低 公 司 先 后 承 担 的 工 程 咨 询 设 计 和 工 程 总 承 包 项 目 多 达 2,750 多 项, 积 累 了 丰 富 的 工 程 经 验, 形 成 了 强 大 的 工 程 化 能 力, 具 备 国 内 领 先 的 工 程 技 术 水 平, 因 公 司 设 计 质 量 原 因 导 致 质 保 金 不 能 收 回 的 可 能 性 较 小 针 对 应 收 账 款 占 资 产 比 重 较 大 的 特 点, 公 司 专 门 制 订 了 应 收 账 款 管 理 制 度, 在 加 强 应 收 账 款 内 部 控 制 保 证 应 收 账 款 安 全 等 方 面 做 了 大 量 工 作 :(1) 安 排 专 人 每 月 定 期 对 应 收 账 款 回 收 情 况 进 行 核 对 记 录 和 统 计, 每 月 初 召 开 生 产 经 营 例 会 时, 市 场 部 汇 报 上 月 收 款 情 况 并 制 定 当 月 回 款 计 划, 会 后 将 付 款 客 户 名 单 及 合 同 情 况 发 送 至 公 司 分 管 市 场 部 的 项 目 经 理 及 副 总 裁, 提 示 相 关 人 员 及 时 回 收 到 期 款 项 ;(2) 将 应 收 账 款 的 回 收 情 况 作 为 对 业 务 人 员 的 重 要 考 核 指 标, 对 于 超 期 应 收 账 款, 由 公 司 财 务 计 划 部 及 时 提 示 相 关 负 责 人 加 强 催 收 工 作 综 上 所 述, 公 司 应 收 账 款 不 能 收 回 的 可 能 性 较 低 3 应 收 账 款 余 额 前 五 名 单 位 情 况 分 析 截 至 2015 年 9 月 30 日, 公 司 应 收 账 款 前 五 名 单 位 如 下 : 单 位 名 称 金 额 ( 万 元 ) 占 应 收 账 款 总 额 的 比 例 山 西 潞 宝 兴 海 新 材 料 有 限 公 司 43, % 注 1 账 龄 福 建 巴 陵 己 内 酰 胺 有 限 公 司 2, % 1 至 2 年 沧 州 旭 阳 化 工 有 限 公 司 2, % 注 2 乌 审 旗 庆 港 洁 能 资 源 利 用 有 限 公 司 1, % 2 至 3 年 中 国 石 化 集 团 资 产 经 营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巴 陵 分 公 司 1, % 注 3 合 计 51, % 注 1: 在 对 山 西 潞 宝 兴 海 新 材 料 有 限 公 司 应 收 账 款 中, 账 龄 为 1 年 以 内 的 金 额 为 43, 万 元,1 至 2 年 的 金 额 为 万 元 注 2: 在 对 沧 州 旭 阳 化 工 有 限 公 司 应 收 账 款 中, 账 龄 为 1 年 以 内 的 金 额 为 2, 万 元,1 至 2 年 的 金 额 为 万 元 注 3: 在 对 中 国 石 化 集 团 资 产 经 营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巴 陵 分 公 司 应 收 账 款 中, 账 龄 为 1 年 以 内 的 金 额 为 1, 万 元,3-4 年 的 金 额 为 万 元

359 上 述 应 收 账 款 前 五 名 客 户 与 本 公 司 不 存 在 关 联 关 系 公 司 客 户 涵 盖 中 国 石 化 集 团 和 中 国 石 油 集 团 等 大 型 国 有 企 业 石 油 化 工 行 业 及 煤 化 工 行 业 的 其 他 大 型 国 有 控 股 参 股 企 业, 以 及 大 型 民 营 龙 头 企 业 上 述 企 业 实 力 相 对 较 强 信 誉 较 好, 应 收 账 款 质 量 较 好 4 应 收 账 款 坏 账 准 备 计 提 的 分 析 公 司 制 定 了 稳 健 的 会 计 政 策, 应 收 账 款 坏 账 准 备 计 提 充 分 合 理 公 司 与 同 行 业 上 市 公 司 坏 账 准 备 计 提 比 例 比 较 如 下 : 账 龄 中 国 化 学 东 华 科 技 三 维 工 程 本 公 司 1 年 以 内 0.50% 5% 5% 5% 1-2 年 3% 10% 10% 10% 2-3 年 10% 30% 30% 30% 3-4 年 20% 50% 50% 50% 4-5 年 50% 70% 70% 70% 5 年 以 上 80% 100% 100% 100% 注 : 惠 生 工 程 和 中 石 化 炼 化 工 程 未 披 露 上 述 信 息 由 上 表 所 示, 公 司 应 收 账 款 坏 账 准 备 计 提 比 例 与 同 行 业 上 市 公 司 的 计 提 政 策 大 致 相 当 公 司 坏 账 准 备 计 提 充 分, 报 告 期 内 未 发 生 应 收 账 款 无 法 收 回 的 情 况 (4) 预 付 款 项 公 司 预 付 款 项 主 要 为 公 司 因 工 程 总 承 包 业 务 采 购 设 备 材 料 等 预 付 给 供 应 商 的 款 项 公 司 向 供 应 商 采 购 的 设 备 多 为 非 标 设 备, 通 常 需 要 3 个 月 甚 至 更 长 的 周 期 ; 同 时, 采 购 方 一 般 需 预 付 一 定 比 例 的 预 付 款 ( 通 常 为 20%-30%) 2012 年 末 2013 年 末 2014 年 末 和 2015 年 9 月 末, 公 司 预 付 款 项 余 额 分 别 为 14, 万 元 2, 万 元 3, 万 元 和 3, 万 元 报 告 期 各 期 末, 公 司 预 付 款 项 主 要 为 公 司 实 施 潞 宝 项 目 预 付 的 设 备 材 料 订 货 款 等 (5) 存 货 报 告 期 各 期 末, 公 司 存 货 具 体 构 成 如 下 :

360 单 位 : 万 元 类 别 金 额 比 例 金 额 比 例 金 额 比 例 金 额 比 例 原 材 料 % % % % 工 程 施 工 21, % 8, % % 4, % 合 计 21, % 9, % % 4, % 2012 年 末 2013 年 末 2014 年 末 和 2015 年 9 月 末, 公 司 存 货 余 额 分 别 为 4, 万 元 万 元 9, 万 元 和 21, 万 元, 主 要 为 工 程 施 工, 即 已 完 工 尚 未 与 业 主 结 算 的 款 项 2013 年 末 存 货 余 额 较 2012 年 末 减 少 3, 万 元, 主 要 由 于 公 司 的 潞 宝 项 目 与 业 主 办 理 了 工 程 结 算 所 致 2013 年 末, 工 程 施 工 余 额 万 元, 其 中 潞 宝 项 目 的 已 完 工 未 结 算 款 为 万 元, 石 焦 化 项 目 已 完 工 未 结 算 款 为 万 元 2014 年 末 存 货 余 额 较 2013 年 末 增 加 8, 万 元, 主 要 为 潞 宝 项 目 尚 未 办 理 工 程 结 算 所 致 2014 年 末, 工 程 施 工 期 末 余 额 8, 万 元, 其 中 潞 宝 项 目 已 完 工 未 结 算 款 为 8, 万 元, 石 焦 化 项 目 已 完 工 未 结 算 款 为 万 元, 缘 泰 项 目 已 完 工 未 结 算 款 为 万 元 2015 年 9 月 末 存 货 余 额 较 2014 年 末 增 加 12, 万 元, 主 要 为 潞 宝 项 目 尚 未 办 理 工 程 结 算 的 增 加 所 致 2015 年 9 月 末, 工 程 施 工 期 末 余 额 21, 万 元, 其 中 潞 宝 项 目 已 完 工 未 结 算 款 为 18, 万 元, 石 焦 化 项 目 已 完 工 未 结 算 款 为 万 元, 缘 泰 项 目 已 完 工 未 结 算 款 为 1, 万 元, 瑞 达 项 目 已 完 工 未 结 算 款 为 万 元, 华 驰 项 目 已 完 工 未 结 算 款 为 万 元 报 告 期 各 期 末, 公 司 原 材 料 库 存 余 额 主 要 为 总 承 包 项 目 已 运 抵 项 目 现 场 尚 未 领 用 施 工 的 材 料 等 截 至 2015 年 9 月 末, 公 司 不 存 在 建 造 合 同 的 预 计 总 成 本 超 过 合 同 总 收 入 的 情 形, 且 未 有 迹 象 表 明 原 材 料 的 可 变 现 净 值 低 于 其 成 本, 故 未 计 提 存 货 跌 价 准 备 (6) 其 他 应 收 款 2012 年 末 2013 年 末 2014 年 末 和 2015 年 9 月 末, 公 司 其 他 应 收 款 净 额

361 分 别 为 万 元 万 元 万 元 和 万 元 其 他 应 收 款 主 要 为 支 付 的 投 标 保 证 金 办 公 场 所 租 赁 押 金 水 电 费 押 金 员 工 出 差 备 用 金 等 2013 年 末 其 他 应 收 款 净 额 相 对 较 高, 主 要 由 于 支 付 的 投 标 保 证 金 的 增 加 所 致 (7) 其 他 流 动 资 产 2012 年 末 2013 年 末 2014 年 末 和 2015 年 9 月 末, 公 司 其 他 流 动 资 产 余 额 分 别 为 万 元 万 元 万 元 和 万 元 报 告 期 各 期 末, 其 他 流 动 资 产 余 额 主 要 为 待 与 业 主 结 算 的 增 值 税 销 项 税 和 预 缴 的 税 款 2013 年 末 其 他 流 动 资 产 余 额 较 2012 年 末 减 少 万 元, 主 要 由 于 公 司 2013 年 末 待 与 业 主 结 算 的 增 值 税 销 项 税 和 预 缴 税 款 的 减 少 所 致 2015 年 9 月 末 其 他 流 动 资 产 余 额 较 2014 年 末 增 加 万 元, 主 要 由 于 公 司 预 缴 税 款 和 待 与 业 主 结 算 的 增 值 税 销 项 税 的 增 加 所 致 3 非 流 动 资 产 构 成 及 其 变 动 分 析 报 告 期 各 期 末, 公 司 非 流 动 资 产 情 况 如 下 : 单 位 : 万 元 项 目 金 额 比 例 金 额 比 例 金 额 比 例 金 额 比 例 可 供 出 售 金 融 资 产 % % % % 投 资 性 房 地 产 3, % 固 定 资 产 5, % 8, % 9, % 9, % 无 形 资 产 1, % 1, % 1, % 1, % 商 誉 1, % 1, % 1, % 1, % 长 期 待 摊 费 用 % % % % 递 延 所 得 税 资 产 % 1, % 1, % % 其 他 非 流 动 资 产 % % % % 非 流 动 资 产 合 计 12, % 13, % 14, % 13, % 由 上 表 所 示, 公 司 非 流 动 资 产 主 要 为 投 资 性 房 地 产 固 定 资 产 无 形 资 产 商 誉 和 递 延 所 得 税 资 产 等 公 司 非 流 动 资 产 具 体 分 析 如 下 : (1) 固 定 资 产 2012 年 末 2013 年 末 2014 年 末 和 2015 年 9 月 末, 公 司 固 定 资 产 净 值 分

362 别 为 9, 万 元 9, 万 元 8, 万 元 和 5, 万 元, 固 定 资 产 主 要 包 括 房 屋 建 筑 物 交 通 设 备 电 子 设 备 和 办 公 设 备 及 其 他 等 2015 年 9 月 末 固 定 资 产 净 值 较 2014 年 末 减 少 3, 万 元, 主 要 由 于 公 司 子 公 司 武 炼 工 程 部 分 房 产 转 入 投 资 性 房 地 产 所 致 公 司 制 定 了 稳 健 的 会 计 政 策, 公 司 与 同 行 业 上 市 公 司 主 要 固 定 资 产 年 折 旧 率 比 较 如 下 : 项 目 房 屋 及 建 筑 物 机 器 设 备 电 子 设 备 运 输 设 备 惠 生 工 程 3.33%-5.00% 10% 20% 10% 中 国 化 学 2.43%-4.85% 6.93%-24.25% 12.13%-24.25% 8.08%-16.17% 中 石 化 炼 化 工 程 2.50%-8.33% 5.00%-25.00% 5.00%-25.00% 5.00%-25.00% 东 华 科 技 3.23% 9.70% 19.40% 9.70% 三 维 工 程 2.38%-6.33% 9.50%-31.67% 9.50% 本 公 司 4.75% 9.50% 31.67% 19% 发 行 人 固 定 资 产 年 折 旧 率 与 同 行 业 上 市 公 司 不 存 在 重 大 差 异 报 告 期 各 期 末, 公 司 固 定 资 产 未 出 现 可 收 回 金 额 低 于 账 面 价 值 的 情 形, 因 此 未 计 提 固 定 资 产 减 值 准 备 (2) 无 形 资 产 2012 年 末 2013 年 末 2014 年 末 和 2015 年 9 月 末, 公 司 无 形 资 产 净 值 分 别 为 1, 万 元 1, 万 元 1, 万 元 和 1, 万 元 公 司 无 形 资 产 主 要 包 括 土 地 使 用 权 软 件 专 利 和 客 户 资 源 客 户 资 源 系 根 据 财 政 部 企 业 会 计 准 则 解 释 第 6 号 ( 财 会 [2014]1 号 ) 追 溯 调 整 产 生, 是 公 司 最 终 控 制 方 2010 年 自 第 三 方 收 购 武 炼 工 程 100% 股 权, 在 对 企 业 合 并 中 取 得 的 被 购 买 方 资 产 进 行 初 始 确 认 时, 经 对 被 购 买 方 拥 有 的 但 在 其 财 务 报 表 中 未 确 认 的 无 形 资 产 进 行 充 分 辨 认 和 合 理 判 断 后 确 认 的 根 据 财 政 部 企 业 会 计 准 则 解 释 第 6 号 ( 财 会 [2014]1 号 ), 本 公 司 通 过 同 一 控 制 下 企 业 合 并 将 武 炼 工 程 纳 入 本 公 司 合 并 财 务 报 表 时, 以 被 合 并 方 的 资 产 负 债 在 最 终 控 制 方 财 务 报 表 中 的 账 面 价 值 为 基 础 持 续 计 量 报 告 期 各 期 末, 公 司 无 形 资 产 未 出 现 可 收 回 金 额 低 于 账 面 价 值 的 情 形, 因 此

363 未 计 提 无 形 资 产 减 值 准 备 (3) 商 誉 报 告 期 各 期 末, 公 司 商 誉 为 1, 万 元 该 商 誉 系 根 据 财 政 部 企 业 会 计 准 则 解 释 第 6 号 ( 财 会 [2014]1 号 ) 追 溯 调 整 产 生, 为 公 司 最 终 控 制 方 2010 年 自 第 三 方 收 购 武 炼 工 程 100% 股 权 时, 初 始 投 资 成 本 大 于 取 得 投 资 时 应 享 有 武 炼 工 程 可 辨 认 净 资 产 公 允 价 值 的 差 额 根 据 财 政 部 企 业 会 计 准 则 解 释 第 6 号 ( 财 会 [2014]1 号 ), 本 公 司 在 编 制 合 并 财 务 报 表 时, 以 武 炼 工 程 的 资 产 负 债 ( 包 括 最 终 控 制 方 收 购 武 炼 工 程 而 形 成 的 商 誉 ) 在 最 终 控 制 方 财 务 报 表 中 的 账 面 价 值 为 基 础, 进 行 相 关 会 计 处 理, 该 商 誉 一 并 下 推 到 本 公 司 的 合 并 报 表 层 面 截 至 2015 年 9 月 30 日, 公 司 商 誉 未 出 现 可 收 回 金 额 低 于 账 面 价 值 的 情 形, 因 此 未 计 提 减 值 准 备 (4) 递 延 所 得 税 资 产 2012 年 末 2013 年 末 2014 年 末 和 2015 年 9 月 末, 公 司 递 延 所 得 税 资 产 余 额 分 别 为 万 元 1, 万 元 1, 万 元 和 万 元 公 司 递 延 所 得 税 资 产 主 要 由 资 产 减 值 准 备 和 应 付 职 工 薪 酬 产 生 的 可 抵 扣 暂 时 性 差 异 以 及 可 弥 补 亏 损 导 致 (5) 其 他 非 流 动 资 产 2012 年 末 2013 年 末 2014 年 末 和 2015 年 9 月 末, 公 司 非 流 动 资 产 余 额 分 别 为 万 元 万 元 万 元 和 万 元 公 司 非 流 动 资 产 主 要 为 公 司 发 生 的 IPO 中 介 机 构 费 用 ( 二 ) 发 行 人 负 债 构 成 及 其 变 化 分 析 1 负 债 构 成

364 单 位 : 万 元 负 债 金 额 比 例 金 额 比 例 金 额 比 例 金 额 比 例 流 动 负 债 44, % 63, % 46, % 41, % 非 流 动 负 债 19, % 8, % % % 合 计 64, % 72, % 47, % 41, %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负 债 以 流 动 负 债 为 主, 流 动 负 债 占 总 负 债 的 比 重 均 在 69% 以 上 2 流 动 负 债 构 成 及 其 变 化 分 析 报 告 期 各 期 末, 公 司 流 动 负 债 构 成 情 况 如 下 : 单 位 : 万 元 流 动 负 债 金 额 比 例 金 额 比 例 金 额 比 例 金 额 比 例 短 期 借 款 6, % 24, % 17, % 9, % 应 付 票 据 3, % 4, % % - - 应 付 账 款 26, % 27, % 22, % 7, % 预 收 款 项 1, % 1, % 1, % 16, % 应 付 职 工 薪 酬 1, % 1, % 2, % 2, % 应 交 税 费 % 2, % 2, % % 应 付 利 息 % % % % 其 他 应 付 款 % % % % 一 年 内 到 期 的 非 流 动 负 债 5, % 1, % - - 3, % 流 动 负 债 合 计 44, % 63, % 46, % 41, % 报 告 期 各 期 末, 公 司 流 动 负 债 总 体 呈 现 增 加 趋 势, 主 要 系 短 期 借 款 应 付 票 据 应 付 账 款 预 收 款 项 应 付 职 工 薪 酬 应 交 税 费 一 年 内 到 期 的 非 流 动 负 债 等 的 增 减 变 动 所 致 公 司 主 要 流 动 负 债 具 体 分 析 如 下 : (1) 短 期 借 款 报 告 期 各 期 末, 公 司 银 行 短 期 借 款 明 细 如 下 :

365 单 位 : 万 元 项 目 抵 押 借 款 - 6, , 信 用 借 款 - 2, , 保 证 借 款 6, , , , 合 计 6, , , , 年 末 短 期 借 款 余 额 较 2012 年 末 增 加 7, 万 元,2014 年 末 短 期 借 款 余 额 较 2013 年 末 增 加 7, 万 元, 主 要 为 随 着 公 司 业 务 规 模 特 别 是 带 资 承 包 的 工 程 总 承 包 业 务 规 模 的 不 断 扩 大, 资 金 需 求 量 日 益 增 加 所 致 2015 年 9 月 末 短 期 借 款 余 额 较 2014 年 末 减 少 18, 万 元, 主 要 由 于 公 司 增 加 了 期 限 相 对 较 长 的 银 行 借 款 所 致 (2) 应 付 票 据 2013 年 末 2014 年 末 和 2015 年 9 月 末, 公 司 应 付 票 据 余 额 分 别 为 万 元 4, 万 元 和 3, 万 元 2014 年 末 应 付 票 据 余 额 的 大 幅 增 加, 主 要 由 于 公 司 为 降 低 财 务 成 本, 以 银 行 承 兑 汇 票 方 式 进 行 结 算 的 付 款 业 务 的 增 加 所 致 (3) 应 付 账 款 报 告 期 各 期 末, 公 司 应 付 账 款 余 额 按 账 龄 列 示 如 下 : 单 位 : 万 元 账 龄 金 额 比 例 金 额 比 例 金 额 比 例 金 额 比 例 1 年 以 内 16, % 18, % 17, % 6, % 1-2 年 6, % 5, % 4, % % 2-3 年 2, % 3, % % % 3 年 以 上 % % % % 合 计 26, % 27, % 22, % 7, % 公 司 应 付 账 款 主 要 为 开 展 工 程 总 承 包 业 务 而 发 生 的 应 付 设 备 材 料 采 购 款 和 工 程 分 包 款 报 告 期 各 期 末, 公 司 应 付 账 款 余 额 呈 现 逐 年 递 增 的 趋 势, 主 要 为 随 着 公 司 工 程 总 承 包 业 务 的 大 规 模 开 展, 公 司 设 备 材 料 采 购 和 分 包 工 程 支 出 不 断 增 加, 带 动 期 末 应 付 供 应 商 和 分 包 商 款 项 的 相 应 增 加

366 2013 年 末 2014 年 末 和 2015 年 9 月 末, 应 付 账 款 余 额 均 主 要 为 潞 宝 项 目 应 付 设 备 材 料 采 购 款 和 工 程 分 包 商 进 度 款 (4) 预 收 款 项 2012 年 末 2013 年 末 2014 年 末 和 2015 年 9 月 末, 公 司 预 收 款 项 余 额 分 别 为 16, 万 元 1, 万 元 1, 万 元 和 1, 万 元 其 中,2012 年 末 预 收 款 项 主 要 为 公 司 潞 宝 项 目 的 预 收 工 程 款 2013 年 末 预 收 款 项 余 额 较 2012 年 末 减 少 15, 万 元, 主 要 由 于 潞 宝 项 目 与 业 主 办 理 了 工 程 结 算 所 致 (5) 应 付 职 工 薪 酬 报 告 期 各 期 末, 公 司 应 付 职 工 薪 酬 余 额 主 要 为 已 计 提 尚 未 发 放 的 项 目 绩 效 奖 等 2012 年 末 2013 年 末 2014 年 末 和 2015 年 9 月 末, 公 司 应 付 职 工 薪 酬 余 额 分 别 为 2, 万 元 2, 万 元 1, 万 元 和 1, 万 元, 主 要 应 付 职 工 的 奖 金 报 告 期 各 期 末 余 额 较 大 主 要 由 于 公 司 细 化 了 项 目 绩 效 管 理 办 法 中 的 项 目 绩 效 考 核 与 发 放 标 准 ( 如 增 加 了 款 项 回 收 开 车 配 合 等 期 后 考 核 指 标 ), 从 而 导 致 当 期 计 提 的 绩 效 奖 金 未 能 在 当 期 全 部 发 放 项 目 (6) 应 交 税 费 报 告 期 各 期 末, 公 司 应 交 税 费 具 体 明 细 如 下 : 单 位 : 万 元 金 额 比 例 金 额 比 例 金 额 比 例 金 额 比 例 增 值 税 % % 1, % % 营 业 税 % % % % 城 市 维 护 建 设 税 % % % % 教 育 费 附 加 % % % % 企 业 所 得 税 % 1, % % % 个 人 所 得 税 % % % % 其 他 % % % % 合 计 % 2, % 2, % 报 告 期 各 期 末, 公 司 应 交 税 费 主 要 为 应 交 的 企 业 所 得 税 增 值 税 营 业 税 等, 应 交 税 费 中 的 其 他 主 要 为 应 交 印 花 税 等 2013 年 末 应 交 税 费 余 额 较 2012 年 末 增 加 2, 万 元, 主 要 为 应 交 增 值 税 企 业 所 得 税 等 的 增 加 所 致 2013 年 末 应 交 增 值 税 较 2012 年 末 的 大 幅 增 加, %

367 主 要 为 随 着 公 司 工 程 总 承 包 业 务 的 大 规 模 开 展, 以 及 自 2013 年 8 月 1 日 起, 全 国 范 围 内 开 展 交 通 运 输 业 和 部 分 现 代 服 务 业 营 改 增 的 试 点, 公 司 增 值 税 应 税 事 项 的 增 加 所 致 2015 年 9 月 末 应 交 税 费 余 额 较 2014 年 末 减 少 2, 万 元, 主 要 为 应 交 企 业 所 得 税 和 应 交 增 值 税 的 减 少 所 致 (7) 其 他 应 付 款 2012 年 末 2013 年 末 2014 年 末 和 2015 年 9 月 末, 公 司 其 他 应 付 款 余 额 分 别 为 万 元 万 元 万 元 和 万 元 2013 年 末 其 他 应 付 款 余 额 较 2012 年 末 增 加 万 元, 增 长 78.81%, 主 要 为 收 到 投 标 保 证 金 的 增 加 所 致 2015 年 9 月 末 其 他 应 付 款 余 额 较 2014 年 末 增 加 万 元, 主 要 由 于 收 到 招 标 保 证 金 以 及 应 付 审 计 费 用 的 增 加 所 致 (8) 一 年 内 到 期 的 非 流 动 负 债 2012 年 末 2013 年 末 2014 年 末 和 2015 年 9 月 末, 公 司 一 年 内 到 期 的 非 流 动 负 债 分 别 为 3, 万 元 0.00 万 元 1, 万 元 和 5, 万 元, 主 要 为 将 于 1 年 内 到 期 的 银 行 借 款 3 非 流 动 负 债 构 成 及 变 动 分 析 公 司 非 流 动 负 债 主 要 为 银 行 长 期 借 款 和 递 延 所 得 税 负 债 2014 年 末 和 2015 年 9 月 末, 银 行 长 期 借 款 余 额 分 别 为 8, 万 元 19, 万 元 2012 年 末 2013 年 末 2014 年 末 和 2015 年 9 月 末, 公 司 递 延 所 得 税 负 债 余 额 分 别 为 万 元 万 元 万 元 和 万 元 2015 年 9 月 末 递 延 所 得 税 负 债 余 额 较 2014 年 末 减 少 万 元, 主 要 由 于 公 司 子 公 司 武 炼 工 程 适 用 企 业 所 得 税 税 率 的 变 化 所 致 递 延 所 得 税 负 债 系 根 据 财 政 部 企 业 会 计 准 则 解 释 第 6 号 ( 财 会 [2014]1 号 ) 追 溯 调 整 产 生, 是 公 司 最 终 控 制 方 2010 年 自 第 三 方 收 购 武 炼 工 程 100% 股 权, 在 对 企 业 合 并 中 取 得 的 被 购 买 方 资 产 进 行 初 始 确 认 时, 因 固 定 资 产 和 无 形 资 产 评 估 增 值 部 分 产 生 的 应 纳 税 暂 时 性 差 异 根 据 财 政 部 企 业 会 计 准 则 解 释 第 6 号 ( 财 会 [2014]1 号 ), 本 公 司 通 过 同 一 控 制 下 企 业 合 并 将 武 炼 工 程 纳 入 本 公 司 合 并 财 务 报

368 表 时, 以 被 合 并 方 的 资 产 负 债 在 最 终 控 制 方 财 务 报 表 中 的 账 面 价 值 为 基 础 持 续 计 量 ( 三 ) 偿 债 能 力 分 析 1 偿 债 能 力 指 标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各 项 偿 债 能 力 指 标 如 下 : 财 务 指 标 /2015 年 1-9 月 /2014 年 度 /2013 年 度 /2012 年 度 资 产 负 债 率 ( 母 公 司 ) 60.90% 65.69% 58.00% 57.99% 资 产 负 债 率 ( 合 并 ) 60.37% 65.09% 58.67% 61.12% 流 动 比 率 速 动 比 率 息 税 折 旧 摊 销 前 利 润 ( 万 元 ) 6, , , , 利 息 保 障 倍 数 经 营 活 动 现 金 流 量 净 额 ( 万 元 ) 2, , , , 年 末 2013 年 末 2014 年 末 和 2015 年 9 月 末, 公 司 合 并 口 径 资 产 负 债 率 分 别 为 61.12% 58.67% 65.09% 和 60.37% 报 告 期 各 期 末, 公 司 资 产 负 债 率 的 提 高, 主 要 由 于 带 资 承 包 的 工 程 总 承 包 业 务 增 加 所 致 随 着 公 司 工 程 总 承 包 业 务 的 不 断 发 展, 公 司 除 增 加 银 行 借 款 外, 应 付 账 款 和 预 收 款 项 等 商 业 信 用 占 款 也 相 应 增 加, 导 致 公 司 负 债 规 模 扩 大, 但 处 于 公 司 可 控 范 围 之 内 总 体 而 言, 目 前 公 司 资 产 负 债 率 水 平 与 公 司 经 营 业 务 发 展 及 经 营 规 模 是 相 适 应 的 报 告 期 各 期 末, 公 司 与 同 行 业 上 市 公 司 的 资 产 负 债 率 ( 合 并 ) 比 较 情 况 如 下 : 资 产 负 债 率 惠 生 工 程 78.96% 79.57% 78.36% 73.24% 中 国 化 学 67.31% 68.95% 68.44% 67.50% 中 石 化 炼 化 工 程 57.01% 56.09% 55.71% 80.93% 东 华 科 技 71.96% 74.20% 65.04% 68.83% 三 维 工 程 16.99% 24.47% 15.86% 17.83% 平 均 值 58.45% 60.66% 56.68% 61.67% 本 公 司 60.37% 65.09% 58.67% 61.12% 数 据 来 源 :Wind 资 讯, 惠 生 工 程 和 中 石 化 炼 化 工 为 2015 年 6 月 30 日 数 据

369 由 上 表 可 见, 与 同 行 业 上 市 公 司 相 比, 公 司 资 产 负 债 率 均 低 于 惠 生 工 程 东 华 科 技 和 中 国 化 学, 处 于 相 对 较 低 水 平, 符 合 公 司 稳 健 经 营 的 策 略 2 流 动 比 率 和 速 动 比 率 2012 年 末 2013 年 末 2014 年 末 和 2015 年 9 月 末, 公 司 流 动 比 率 分 别 为 和 2.12, 速 动 比 率 分 别 为 和 1.63 报 告 期 各 期 末, 公 司 流 动 比 率 和 速 动 比 率 基 本 接 近, 且 均 大 于 1, 公 司 流 动 资 产 变 现 能 力 较 强 报 告 期 各 期 末, 公 司 与 同 行 业 上 市 公 司 流 动 比 率 和 速 动 比 率 比 较 情 况 如 下 : 财 务 指 标 公 司 名 称 惠 生 工 程 中 国 化 学 中 石 化 炼 化 工 程 流 动 比 例 东 华 科 技 三 维 工 程 平 均 值 本 公 司 惠 生 工 程 中 国 化 学 中 石 化 炼 化 工 程 速 动 比 例 东 华 科 技 三 维 工 程 平 均 值 本 公 司 数 据 来 源 :Wind 资 讯, 惠 生 工 程 和 中 石 化 炼 化 工 为 2015 年 6 月 30 日 数 据 由 上 表 所 示, 同 行 业 上 市 公 司 中, 除 三 维 工 程 和 中 石 化 炼 化 工 程 外, 其 他 上 市 公 司 的 流 动 比 率 和 速 度 比 率 均 低 于 本 公 司 与 同 行 业 上 市 公 司 相 比, 公 司 短 期 偿 债 能 力 相 对 较 强 3 息 税 折 旧 摊 销 前 利 润 和 利 息 保 障 倍 数 2012 年 度 2013 年 度 2014 年 度 和 2015 年 1-9 月, 公 司 息 税 折 旧 摊 销 前 利 润 总 额 分 别 为 12, 万 元 11, 万 元 11, 万 元 和 6, 万 元 2012 年 度 2013 年 度 2014 年 度 和 2015 年 1-9 月, 公 司 利 息 保 障 倍 数 分 别 为 和 3.04, 公 司 利 息 保 障 倍 数 的 降 低 主 要 为 银 行 借 款 数 额 增 加 带 来 相 应 利 息 支 出 的 增 加 所 致,2013 年 度 2014 年 度 和 2015 年 1-9 月 利 息 保 障 倍 数 的 降 低 还 受 到 当 期 利 润 下 降 的 影 响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税 前 利 润 能 够

370 支 付 银 行 借 款 利 息 ( 四 ) 资 产 周 转 能 力 分 析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主 要 资 产 周 转 率 指 标 如 下 : 指 标 2015 年 1-9 月 2014 年 度 2013 年 度 2012 年 度 应 收 账 款 周 转 率 存 货 周 转 率 年 度 2013 年 度 2014 年 度 和 2015 年 1-9 月, 公 司 应 收 账 款 周 转 率 分 别 为 2.66 次 2.23 次 1.13 次 和 0.41 次, 呈 逐 年 下 降 趋 势, 主 要 由 于 应 收 账 款 的 增 加 所 致 应 收 账 款 的 分 析 详 见 本 节 一 ( 一 )2 (3) 应 收 账 款 2012 年 度 2013 年 度 2014 年 度 和 2015 年 1-9 月, 公 司 存 货 周 转 率 分 别 为 7.80 次 次 8.77 次 和 1.18 次 报 告 期 各 期 末, 公 司 存 货 余 额 主 要 为 工 程 总 承 包 项 目 已 完 工 未 结 算 余 额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存 货 周 转 率 的 变 动 主 要 受 潞 宝 项 目 工 程 结 算 事 项 的 影 响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与 同 行 业 上 市 公 司 应 收 账 款 周 转 率 和 存 货 周 转 率 等 指 标 的 比 较 如 下 : 财 务 指 标 公 司 名 称 2015 年 1-9 月 2014 年 度 2013 年 度 2012 年 度 惠 生 工 程 中 国 化 学 中 石 化 炼 化 工 程 应 收 账 款 东 华 科 技 周 转 率 三 维 工 程 平 均 值 本 公 司 惠 生 工 程 中 国 化 学 中 石 化 炼 化 工 程 存 货 周 转 东 华 科 技 率 三 维 工 程 平 均 值 本 公 司 数 据 来 源 :Wind 资 讯, 惠 生 工 程 和 中 石 化 炼 化 工 为 2015 年 1-6 月 数 据

371 同 行 业 上 市 公 司 之 间 应 收 账 款 周 转 率 和 存 货 周 转 率 的 差 异, 主 要 受 其 主 营 业 务 服 务 领 域 业 务 规 模 业 务 结 构 等 因 素 的 影 响 公 司 与 三 维 工 程 的 应 收 账 款 周 转 率 较 为 接 近, 存 货 周 转 率 除 低 于 中 石 化 炼 化 工 程 惠 生 工 程 外, 总 体 高 于 其 他 同 行 业 上 市 公 司 二 盈 利 能 力 分 析 ( 一 ) 营 业 收 入 构 成 及 变 动 分 析 1 营 业 收 入 构 成 分 析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营 业 收 入 构 成 情 况 如 下 表 所 示 : 单 位 : 万 元 2015 年 1-9 月 2014 年 度 2013 年 度 2012 年 度 收 入 金 额 占 比 金 额 占 比 金 额 占 比 金 额 占 比 营 业 收 入 27, % 65, % 75, % 44, % 其 中 : 工 程 咨 询 设 计 7, % 13, % 15, % 23, % 工 程 总 承 包 19, % 52, % 59, % 20, % 商 品 销 售 % % 其 他 业 务 收 入 %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营 业 收 入 主 要 为 主 营 业 务 收 入,2015 年 1-9 月 其 他 业 务 收 入 主 要 为 房 屋 租 赁 收 入 2012 年 度 2013 年 度 2014 年 度 和 2015 年 1-9 月, 公 司 工 程 咨 询 设 计 业 务 收 入 占 同 期 营 业 收 入 的 比 重 分 别 为 52.69% 20.97% 19.80% 和 29.41%, 总 体 呈 下 降 趋 势 ; 公 司 工 程 总 承 包 业 务 收 入 占 同 期 营 业 收 入 的 比 重 分 别 为 46.60% 78.77% 80.20% 和 70.28%, 总 体 呈 上 升 趋 势 随 着 公 司 工 程 总 承 包 业 务 规 模 扩 大, 特 别 是 潞 宝 项 目 的 开 工 建 设, 公 司 工 程 总 承 包 业 务 收 入 占 比 提 高 2 营 业 收 入 变 动 分 析 2012 年 度 2013 年 度 2014 年 度 和 2015 年 1-9 月, 公 司 营 业 收 入 分 别 为 44, 万 元 75, 万 元 65, 万 元 和 27, 万 元 其 中 : 工 程 咨 询 设 计 业 务 分 别 实 现 收 入 23, 万 元 15, 万 元 13, 万 元 和 7, 万 元, 呈 下 降 趋 势 ; 工 程 总 承 包 业 务 分 别 实 现 收 入 20,

372 万 元 59, 万 元 52, 万 元 和 19, 万 元, 总 体 保 持 增 长 态 势 (1) 工 程 咨 询 设 计 业 务 分 析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工 程 咨 询 设 计 业 务 的 下 降, 一 方 面 是 由 于 越 来 越 多 的 业 主 选 择 工 程 总 承 包 模 式 ( 设 计 - 采 购 - 施 工 ) 作 为 新 建 项 目 的 建 设 组 织 模 式, 使 得 公 司 承 接 工 程 咨 询 设 计 业 务 项 目 减 少, 另 一 方 面 我 国 国 民 经 济 增 速 放 缓, 下 游 企 业 项 目 建 设 投 资 增 速 放 缓, 项 目 建 设 投 资 意 愿 减 弱, 以 及 行 业 内 公 司 之 间 市 场 竞 争 的 加 剧 双 重 作 用 下 使 得 公 司 2013 年 和 2014 年 工 程 咨 询 设 计 业 务 收 入 分 别 较 上 年 同 期 下 降 32.43% 和 17.83% 为 应 对 公 司 工 程 咨 询 设 计 业 务 下 降 给 公 司 经 营 业 绩 带 来 的 不 利 影 响, 公 司 拟 定 了 以 下 措 施 并 在 加 紧 实 施, 主 要 包 括 : 1 增 加 合 同 金 额 相 对 较 小 的 工 程 咨 询 设 计 业 务 的 承 接 面 对 宏 观 经 济 环 境 的 变 化 行 业 下 行 压 力 的 加 大 以 及 市 场 竞 争 的 加 剧, 公 司 及 时 调 整 经 营 策 略, 在 努 力 争 取 承 接 大 型 工 程 咨 询 设 计 项 目 的 同 时, 也 开 始 主 动 承 接 一 些 合 同 金 额 相 对 较 小 的 工 程 咨 询 设 计 项 目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新 签 订 工 程 咨 询 设 计 项 目 具 体 情 况 如 下 : 项 目 工 程 咨 询 设 计 项 目 2015 年 1-9 月 2014 年 度 2013 年 度 2012 年 度 合 同 金 额 ( 万 元 ) 合 同 数 ( 个 ) 合 同 金 额 ( 万 元 ) 合 同 数 ( 个 ) 合 同 金 额 ( 万 元 ) 合 同 数 ( 个 ) 合 同 金 额 ( 万 元 ) 合 同 数 ( 个 ) 19, , , , 积 极 拓 展 工 程 总 承 包 业 务 随 着 行 业 发 展 趋 势 的 变 化, 越 来 越 多 的 业 主 选 择 工 程 总 承 包 模 式 作 为 新 建 项 目 的 建 设 组 织 模 式, 从 而 使 得 公 司 单 独 承 接 工 程 咨 询 设 计 业 务 的 难 度 加 大 为 此, 公 司 大 力 拓 展 工 程 总 承 包 业 务, 并 已 取 得 一 定 的 成 效 3 加 大 技 术 研 发 力 度, 延 伸 业 务 服 务 领 域 公 司 经 过 40 余 年 的 发 展 和 创 新, 已 经 具 备 了 较 强 的 工 艺 开 发 与 工 程 化 能 力, 并 实 现 了 技 术 优 势 的 扩 展 与 延 伸 公 司 将 进 一 步 开 展 广 泛 的 技 术 交 流 与 合 作, 并

373 加 大 研 发 投 入, 加 强 工 程 技 术 研 发 的 组 织 和 协 同, 巩 固 和 提 升 在 己 内 酰 胺 ( 包 括 环 己 酮 双 氧 水 ) 合 成 橡 胶 等 业 务 领 域 的 优 势 地 位, 重 点 研 发 合 成 材 料 炼 油 和 新 型 煤 化 等 领 域 的 工 艺 技 术, 延 伸 公 司 业 务 服 务 领 域 4 稳 步 开 拓 海 外 市 场, 探 索 开 拓 新 的 业 务 领 域 公 司 将 关 注 一 带 一 路 带 来 的 战 略 发 展 机 遇 一 带 一 路 的 战 略 发 展 规 划 中, 能 源 基 础 设 施 建 设 是 互 联 互 通 的 合 作 重 点 之 一, 有 关 合 作 将 令 一 带 一 路 沿 线 国 家 对 能 源 的 开 发 利 用 和 炼 化 加 工 能 力 得 到 提 升, 公 司 将 力 争 成 为 一 带 一 路 的 建 设 者 和 受 益 者 综 上, 公 司 将 根 据 宏 观 经 济 环 境 和 市 场 环 境 的 变 化, 及 时 调 整 公 司 经 营 策 略 并 不 断 强 化 内 部 管 理, 充 分 发 挥 竞 争 优 势, 加 大 市 场 开 发 力 度, 以 稳 定 和 逐 步 提 高 公 司 经 营 效 益 (2) 工 程 总 承 包 业 务 分 析 1 报 告 期 内 工 程 总 承 包 业 务 收 入 变 动 分 析 报 告 期 主 要 工 程 总 承 包 项 目 收 入 确 认 情 况 如 下 : 单 位 : 万 元 项 目 简 称 合 同 总 金 额 2012 年 度 2013 年 度 2014 年 度 2015 截 至 2015 年 年 月 底 累 计 已 月 确 认 收 入 新 捷 项 目 3, , , 庆 港 项 目 16, , , 潞 宝 项 目 214, , , , , , 圣 雄 项 目 1, , , 石 焦 化 项 目 ( 一 期 ) 61, 缘 泰 项 目 46, , , 瑞 达 项 目 26, 华 驰 项 目 52, 合 计 424, , , , , , 占 总 承 包 收 入 比 例 % 99.47% 99.78% % 占 营 业 收 入 比 例 46.60% 78.35% 80.02% 70.28% 注 : 庆 港 项 目 2014 年 度 确 认 收 入 为 负, 系 2014 年 乌 审 旗 庆 港 洁 能 资 源 利 用 有 限 公 司 对 庆 港 项 目 工 程 决 算 组 织 审 计, 核 减 项 目 决 算 金 额 所 致 报 告 期 内, 工 程 总 承 包 业 务 分 别 实 现 收 入 20, 万 元 59, 万 元 52, 万 元 和 19, 万 元, 总 体 保 持 增 长 态 势

374 由 于 世 界 经 济 仍 处 于 深 度 调 整 之 中, 全 球 大 宗 商 品 价 格 出 现 较 大 跌 幅 国 际 油 价 在 较 低 价 位 大 幅 震 荡, 全 球 原 油 供 应 过 剩 的 局 面 依 然 持 续, 过 低 的 原 油 价 格 严 重 影 响 了 国 内 煤 化 工 项 目 的 盈 利 能 力 2015 年 上 半 年 国 内 新 型 煤 化 工 行 业 新 投 资 项 目 数 量 同 比 大 幅 减 少, 行 业 发 展 受 到 制 约 与 此 同 时, 石 化 行 业 的 公 司 普 遍 削 减 资 本 开 支 计 划 受 此 影 响,2015 年 1-9 月 工 程 总 承 包 业 务 收 入 为 19, 万 元, 较 2014 年 度 的 52, 万 元 大 幅 下 降, 主 要 是 由 于 潞 宝 项 目 的 进 度 放 缓, 缘 泰 项 目 瑞 达 项 目 华 驰 项 目 等 处 于 项 目 前 期 使 得 2015 年 1-9 月 工 程 总 承 包 业 务 确 认 收 入 相 对 较 少 潞 宝 项 目 进 展 放 缓 主 要 是 业 主 回 款 不 能 及 时 到 位, 以 致 后 续 装 置 工 期 向 后 推 延, 潞 宝 项 目 2015 年 1-9 月 确 认 收 入 为 16, 万 元, 较 2014 年 度 的 52, 万 元 大 幅 下 降 为 了 更 好 进 行 应 收 账 款 管 理 保 证 公 司 应 收 账 款 的 安 全 提 高 公 司 整 体 运 营 效 率, 公 司 严 格 控 制 项 目 进 度 面 对 严 峻 的 市 场 环 境, 公 司 一 方 面 加 大 工 程 总 承 包 业 务 的 开 拓 力 度 2015 年 度, 公 司 新 增 合 同 金 额 达 96, 万 元, 其 中 工 程 咨 询 设 计 合 同 总 金 额 合 计 22, 万 元, 工 程 总 承 包 合 同 总 金 额 73, 万 元 另 一 方 面, 公 司 充 分 发 挥 了 其 在 国 内 聚 酰 胺 产 品 链 工 程 服 务 领 域 的 领 先 优 势, 采 取 差 异 化 竞 争, 聚 酰 胺 产 品 链 的 工 程 设 计 领 域 的 优 势 再 次 在 市 场 低 迷 时 突 放 异 彩 2015 年 8 月 28 日, 公 司 与 沧 州 旭 阳 化 工 有 限 公 司 签 订 了 己 内 酰 胺 二 期 工 程 设 计 合 同, 合 同 金 额 11,800 万 元 与 目 前 己 内 酰 胺 装 置 相 比, 该 项 目 建 成 后 将 成 为 全 球 单 系 列 规 模 最 大 的 装 置 与 此 同 时, 石 焦 化 项 目 也 重 新 开 始 推 进 在 发 行 人 的 协 助 下, 石 焦 化 项 目 的 业 主 在 调 研 河 北 唐 山 山 西 忻 州 原 平 和 河 北 邯 郸 等 地 并 反 复 比 选 后, 现 已 经 确 定 项 目 实 施 地 址 为 河 北 邯 郸 峰 峰 矿 区, 项 目 拟 充 分 利 用 该 地 现 有 的 焦 炉 氢 气 资 源 和 热 电 依 托, 新 建 16 万 吨 / 年 环 己 酮 装 置 2015 年 11 月 19 日, 业 主 向 发 行 人 出 具 书 面 委 托 函, 委 托 发 行 人 编 制 项 目 的 可 行 性 研 究 报 告 待 可 行 性 研 究 报 告 审 查 后, 业 主 即 与 百 利 科 技 制 定 项 目 进 度 计 划, 变 更 总 承 包 合 同 或 签 订 补 充 协 议, 共 同 推 进 项 目 建 设 根 据 公 司 目 前 存 续 合 同 和 新 签 订 工 程 总 承 包 合 同 情 况, 以 及 项 目 建 设 工 期 安

375 排, 在 潞 宝 项 目 执 行 完 毕 后, 如 未 来 宏 观 经 济 和 金 融 环 境 未 发 生 重 大 不 利 变 化, 发 行 人 工 程 总 承 包 业 务 规 模 不 存 在 大 幅 下 降 的 可 能

376 2 报 告 期 主 要 工 程 总 承 包 项 目 的 业 主 情 况 序 号 项 目 简 称 项 目 业 主 背 景 主 要 投 资 方 克 拉 玛 依 新 捷 液 化 天 然 气 有 限 公 司 成 立 于 2010 年, 注 册 资 本 22,000 万 元, 主 要 经 营 1 新 捷 项 目 压 缩 气 体 及 液 化 气 体 天 然 气 批 发 ; 化 工 产 品 销 售 ; 液 化 天 然 气 能 源 项 目 投 资 及 相 关 产 品 开 发 乌 审 旗 庆 港 洁 能 资 源 利 用 有 限 公 司 成 立 于 2 庆 港 项 目 2011 年, 注 册 资 本 1,500 万 元. 主 要 经 营 气 田 烃 类 污 油 气 田 尾 气 油 气 田 生 产 污 水 的 回 收 与 综 合 利 用 及 其 产 品 的 销 售 新 疆 圣 雄 能 源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成 立 于 2006 年, 注 册 资 本 万 元, 主 要 经 营 范 围 包 括 煤 炭 批 发 经 营, 电 石 生 产 销 售, 3 圣 雄 项 目 硫 酸 盐 酸 水 合 肼 液 氯 液 碱 片 碱 次 氯 酸 钠 批 发, 矿 产 资 源 项 目 的 投 资 ; 煤 化 工 盐 化 工 系 列 产 品 的 加 工 制 造 及 销 售 ; 水 泥 塑 料 制 品 的 生 产 销 售, 化 工 产 品 的 销 售, 火 力 发 电, 工 程 施 工 等 克 拉 玛 依 新 捷 液 化 天 然 气 有 限 是 新 疆 新 捷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的 全 资 子 公 司, 实 际 控 制 人 是 国 务 院 国 资 委 乌 审 旗 庆 港 洁 能 资 源 利 用 有 限 公 司 成 是 西 安 庆 港 洁 能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的 全 资 子 公 司, 实 际 控 制 人 为 国 务 院 国 资 委 新 疆 圣 雄 能 源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现 有 林 圣 雄 等 69 名 股 东, 其 中 林 圣 雄 持 股 比 例 为 13.89% 是 否 存 获 取 合 在 关 联 同 方 式 关 系 目 前 进 展 情 况 投 标 否 2013 年 已 完 工 投 标 否 2012 年 已 完 工 议 标 否 2012 年 已 完 工

377 序 项 目 简 称 项 目 业 主 背 景 主 要 投 资 方 号 获 取 合 同 方 式 是 否 存 在 关 联 关 系 目 前 进 展 情 况 粗 苯 精 制 装 置 环 己 酮 装 置 和 废 液 焚 烧 装 山 西 潞 宝 兴 海 新 材 料 有 限 公 司 成 立 于 2012 山 西 潞 宝 兴 海 新 材 料 有 限 公 司 出 资 人 为 山 西 潞 置 以 及 大 部 分 辅 助 装 置 和 公 共 服 务 工 程 年, 注 册 资 本 50,000 万 元, 主 要 经 营 范 围 宝 集 团 焦 化 有 限 公 司 ( 持 股 比 例 60%) 和 重 庆 兴 4 潞 宝 项 目 包 括 煤 化 工 高 新 材 料 工 程 项 目 筹 建 以 及 相 海 投 资 有 限 公 司 ( 持 股 比 例 40%), 实 际 控 制 人 为 议 标 否 交 付 业 主, 尼 龙 6 单 体 装 置 尼 龙 6 单 体 结 片 装 置 和 硫 铵 装 置 基 本 具 备 中 交 条 件, 关 技 术 咨 询 服 务 等 韩 长 安 双 氧 水 装 置 完 成 约 50%, 肟 化 装 置 完 成 约 10%; 剩 余 工 程 正 在 按 计 划 实 施 河 北 石 焦 化 工 有 限 公 司 由 河 北 宝 通 房 地 产 开 发 有 限 公 司 ( 持 股 比 例 51%) 和 石 家 庄 焦 化 集 团 有 河 北 石 焦 化 工 有 限 公 司 成 立 于 2006 年, 注 限 责 任 公 司 ( 持 股 比 例 49%) 出 同 出 资 设 立, 石 5 石 焦 化 项 目 册 资 本 1.6 亿 元, 经 营 范 围 包 括 环 已 酮 环 家 庄 焦 化 集 团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中 石 家 庄 市 国 有 资 已 烷 环 已 烯 氮 气 生 产 产 管 理 委 员 会 持 股 28%, 石 家 庄 市 钢 铁 有 限 责 任 议 标 否 现 已 经 确 定 项 目 实 施 地 址 为 河 北 邯 郸 峰 峰 矿 区, 目 前 正 在 进 行 项 目 前 期 工 作 公 司 持 股 21% 公 司 最 终 实 际 控 制 人 为 李 宝 成 目 前 已 完 成 1# 管 桥 钢 结 构 已 完 成 80%, 2#3#4# 管 桥 基 础 已 完 成, 长 周 期 订 货 中 主 辽 宁 缘 泰 石 油 化 工 有 限 公 司 成 立 于 2010 辽 宁 缘 泰 石 油 化 工 有 限 公 司 由 辽 宁 缘 泰 控 股 有 要 设 备 压 缩 机 DCS SIS 已 完 成 招 标 工 6 缘 泰 项 目 年, 注 册 资 本 1.2 亿 元, 主 要 经 营 范 围 为 筹 限 公 司 ( 持 股 比 例 为 99.71%) 和 孙 颖 ( 持 股 比 例 为 议 标 否 作 联 合 装 置 主 管 架 基 础 工 程 地 下 主 管 建 丁 辛 醇 项 目 0.29%) 共 同 出 资 设 立, 实 际 控 制 人 为 马 玉 伦 线 安 装 工 程 及 相 应 的 静 电 接 地 工 程, 加 氢 联 合 装 置 压 缩 区 反 应 区 桩 基 工 程 完 成, 剩 余 工 程 正 在 按 计 划 实 施 东 营 华 驰 新 能 源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成 立 于 2010 东 营 华 驰 新 能 源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由 自 然 人 赵 江 伟 年, 注 册 资 本 5000 万 元, 经 营 范 围 包 括 新 7 华 驰 项 目 和 齐 迪 共 同 出 资 设 立, 其 中 赵 江 伟 持 股 比 例 为 能 源 技 术 推 广 服 务 ; 石 油 设 备 化 工 产 品 70%, 齐 迪 出 资 比 例 30%, 实 际 控 制 人 为 赵 江 伟 道 路 沥 青 的 销 售 ; 进 出 口 业 务 议 标 否 目 前 已 完 成 建 筑 结 构 设 备 专 业 详 细 设 计, 工 艺 专 业 设 计 已 完 待 存 档, 其 他 专 业 按 计 划 进 行

378 序 项 目 简 称 项 目 业 主 背 景 主 要 投 资 方 号 山 东 滕 州 瑞 达 化 工 有 限 公 司 由 自 然 人 陈 庆 洪 和 山 东 滕 州 瑞 达 化 工 有 限 公 司 成 立 于 2003 年 山 东 晋 煤 明 水 化 工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共 同 出 资 设 立, 8 瑞 达 项 目 12 月 31 日, 注 册 资 本 5,000 万 元 人 民 币, 其 中 陈 庆 洪 持 股 比 例 91%, 山 东 晋 煤 明 水 化 工 集 经 营 范 围 为 聚 丁 烯 生 产 项 目 的 投 资 建 设 团 有 限 公 司 持 股 比 例 9%, 实 际 控 制 人 陈 庆 洪 鄂 尔 多 斯 市 新 圣 天 然 气 管 道 有 限 公 司 成 立 鄂 尔 多 斯 市 新 圣 天 然 气 管 道 有 限 公 司 由 窦 宝 成 新 圣 大 和 项 于 2009 年 10 月 29 日, 注 册 资 本 10,000 内 蒙 古 新 圣 投 资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共 同 出 资 设 立, 其 9 目 ( 干 线 ) 万 元 人 民 币, 法 定 代 表 人 窦 宝 成, 经 营 范 围 中 窦 宝 成 持 股 比 例 40%, 内 蒙 古 新 圣 投 资 集 团 有 ( 支 线 ) 为 天 然 气 管 道 运 输 配 送 销 售 限 公 司 持 股 比 例 60% 是 否 存 获 取 合 在 关 联 同 方 式 关 系 目 前 进 展 情 况 议 标 否 正 在 进 行 土 建 施 工 工 程, 进 口 设 备 及 长 周 期 设 备 已 开 始 议 标 否 正 在 进 行 前 期 工 作

379 公 司 工 程 咨 询 设 计 及 工 程 总 承 包 业 务 主 要 采 用 投 标 或 议 标 方 式 取 得, 其 中 设 计 业 务 取 费 标 准 参 照 原 国 家 发 展 计 划 委 员 会 和 建 设 部 下 发 的 2002 年 版 工 程 勘 察 设 计 收 费 管 理 规 定 和 工 程 设 计 收 费 标 准, 工 程 总 承 包 项 目 的 合 同 金 额 一 般 在 采 用 国 家 定 额 指 标 或 价 格 信 息 作 出 的 概 预 算 的 基 础 上, 以 竞 标 或 议 标 方 式 确 定 公 司 获 取 合 同 方 式 和 价 格 符 合 行 业 惯 例 和 市 场 公 允 价 格 2015 年 2 月 11 日, 国 家 发 改 委 发 布 了 关 于 进 一 步 放 开 建 设 项 目 专 业 服 务 价 格 的 通 知, 从 3 月 1 日 开 始 放 开 现 行 政 府 指 导 价 管 理 的 建 设 项 目 前 期 工 作 咨 询 工 程 勘 察 设 计 招 标 代 理 工 程 监 理 环 境 影 响 咨 询 服 务 收 费 等 五 项 建 设 项 目 服 务 价 格, 实 行 市 场 调 节 价 未 来 工 程 勘 察 设 计 收 费 市 场 化 水 平 将 进 一 步 提 高, 在 特 定 领 域 具 备 技 术 优 势 和 丰 富 工 程 经 验 的 工 程 公 司 将 具 备 强 于 竞 争 对 手 的 议 价 能 力 3 报 告 期 内 主 要 项 目 的 进 展 情 况 发 行 人 报 告 期 内 主 要 总 承 包 项 目 中 的 石 焦 化 项 目 存 在 暂 缓 情 形, 具 体 情 况 如 下 : 2013 年 12 月 2 日, 河 北 石 焦 化 工 有 限 公 司 ( 发 包 人 ) 与 百 利 科 技 ( 承 包 人 ) 签 订 了 工 程 总 承 包 合 同, 合 同 约 定 承 包 人 为 2*10 万 吨 / 年 环 己 酮 扩 建 建 设 项 目 ( 分 一 二 期 建 设 ) 的 总 承 包 商, 项 目 总 金 额 112, 万 元, 其 中 一 期 预 估 总 价 为 61, 万 元, 二 期 预 估 总 价 为 51, 万 元 合 同 约 定, 项 目 一 期 中 交 日 期 为 2015 年 5 月 7 日 该 项 目 合 同 签 订 后, 发 行 人 按 合 同 约 定 完 成 了 工 程 设 计, 业 主 也 按 合 同 约 定 支 付 了 相 关 设 计 费 后 业 主 基 于 降 低 生 产 运 营 成 本 考 虑 提 出 变 更 项 目 地 址, 使 得 项 目 暂 缓 2015 年 5 月 6 日, 业 主 对 该 项 目 的 履 行 情 况 及 后 续 计 划 安 排 出 具 了 说 明, 业 主 将 积 极 寻 找 合 适 的 项 目 建 设 用 地, 并 尽 快 落 实 变 更 事 宜 在 发 行 人 的 协 助 下, 业 主 在 调 研 河 北 唐 山 山 西 忻 州 原 平 和 河 北 邯 郸 等 地 并 反 复 比 选 后, 现 已 经 确 定 项 目 实 施 地 址 为 河 北 邯 郸 峰 峰 矿 区, 项 目 拟 充 分 利 用 该 地 现 有 的 焦 炉 氢 气 资 源 和 热 电 依 托, 新 建 16 万 吨 / 年 环 己 酮 装 置 2015 年 11 月 19 日, 业 主 向 发 行 人 出 具 书 面 委 托 函, 委 托 发 行 人 编 制 项 目 的 可 行 性 研 究

380 报 告 待 可 行 性 研 究 报 告 审 查 后, 业 主 即 与 百 利 科 技 制 定 项 目 进 度 计 划, 变 更 总 承 包 合 同 或 签 订 补 充 协 议, 共 同 推 进 项 目 建 设 截 至 2015 年 9 月 30 日, 该 项 目 已 累 计 确 认 收 入 金 额 为 万 元, 业 主 预 付 账 款 余 额 为 1,100 万 元, 该 项 目 前 期 暂 缓 未 对 发 行 人 造 成 经 济 损 失, 而 项 目 继 续 推 进 将 会 增 加 发 行 人 未 来 的 工 程 总 承 包 业 务 收 入 经 核 查, 保 荐 机 构 认 为 : 石 焦 化 项 目 不 存 在 合 同 取 消 的 情 况 报 告 期 内, 除 石 焦 化 项 目 存 在 暂 缓 情 况 外, 发 行 人 其 他 总 承 包 项 目 如 潞 宝 项 目 缘 泰 项 目 瑞 达 项 目 和 华 驰 项 目 正 在 按 计 划 进 度 ( 包 括 调 整 后 计 划 进 度 ) 实 施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工 程 总 承 包 业 务 收 入 主 要 来 源 于 潞 宝 项 目 潞 宝 项 目 具 体 情 况 参 见 本 招 股 意 向 书 第 六 节 业 务 和 技 术 之 四 ( 九 ) 潞 宝 项 目 情 况 3 报 告 期 内 主 要 项 目 情 况 (1) 报 告 期 各 期 新 签 订 的 200 万 元 以 上 项 目 ( 按 业 务 领 域 划 分 ) 1 合 成 纤 维 年 度 2015 年 1-9 月 2014 年 度 2013 年 度 序 合 同 金 额 项 目 名 称 ( 或 合 同 名 称 ) 单 位 名 称 项 目 类 别 号 ( 万 元 ) 化 工 工 程 设 计 和 技 术 服 务 合 福 建 永 荣 科 技 有 限 公 1 设 计 项 目 2, 同 司 2 设 计 项 目 11, 万 吨 / 年 双 氧 水 装 置 建 设 项 沧 州 旭 阳 化 工 有 限 公 设 计 项 目 1, 目 设 计 合 同 司 40 万 吨 / 年 己 内 酰 胺 扩 能 技 术 浙 江 巴 陵 恒 逸 己 内 酰 2 改 造 配 套 公 用 工 程 装 置 工 程 设 计 项 目 胺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设 计 合 同 3 设 计 项 目 万 吨 / 年 己 内 酰 胺 项 目 建 设 沧 州 旭 阳 化 工 有 限 公 设 计 项 目 4, 工 程 设 计 合 同 司 己 内 酰 胺 二 期 工 程 建 设 工 程 己 内 酰 胺 事 业 部 污 水 达 标 治 沧 州 旭 阳 化 工 有 限 公 中 国 石 油 化 工 股 份 有 设 计 理 项 目 工 程 设 计 合 同 司 限 公 司 巴 陵 分 公 司 己 二 酸 己 内 酰 胺 项 目 ( 一 期 工 程 ) 环 己 醇 脱 氢 制 备 10 万 吨 / 年 环 己 酮 装 置 建 设 工 程 项 目 年 产 2x10 万 吨 / 己 内 酰 胺 项 目 建 设 工 程 设 计 合 同 补 充 协 议 福 建 20 万 吨 / 年 己 内 酰 胺 建 设 工 程 设 计 合 同 框 架 协 议 河 南 神 马 尼 龙 化 工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浙 江 巴 陵 恒 逸 己 内 酰 胺 有 限 公 司 福 建 巴 陵 己 内 酰 胺 有 限 公 司 设 计 项 目 设 计 项 目 设 计 项 目 9,

381 年 度 2012 年 度 序 号 项 目 名 称 ( 或 合 同 名 称 ) 单 位 名 称 项 目 类 别 1 30 万 吨 / 年 己 内 酰 胺 改 造 设 计 合 同 2 己 内 酰 胺 完 善 改 造 设 计 合 同 3 福 建 20 万 吨 / 年 己 内 酰 胺 建 设 工 程 可 研 报 告 咨 询 合 同 中 国 石 油 化 工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巴 陵 分 公 司 中 国 石 油 化 工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石 家 庄 炼 化 分 公 司 中 国 石 油 化 工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巴 陵 分 公 司 合 同 金 额 ( 万 元 ) 设 计 项 目 1, 设 计 项 目 1, 设 计 项 目 合 成 橡 胶 序 年 度 项 目 名 称 ( 或 合 同 名 称 ) 单 位 名 称 项 目 类 别 号 2015 年 1-9 月 1 11 万 吨 / 年 丁 烯 氧 化 脱 氢 制 丁 岳 阳 同 泰 石 化 有 限 公 二 烯 项 目 界 区 外 配 套 工 程 司 2014 年 度 2012 年 度 1 巴 陵 石 化 橡 胶 事 业 部 2 万 吨 / 年 SEPS 工 业 化 装 置 1 3 万 吨 / 年 异 戊 橡 胶 新 技 术 项 目 2 3 万 吨 / 年 溶 聚 丁 苯 项 目 建 设 工 程 设 计 合 同 3 顺 丁 橡 胶 装 置 节 能 降 耗 改 造 4 6 万 吨 / 年 顺 丁 橡 胶 装 置 填 平 补 齐 改 造 3 合 成 树 脂 中 国 石 化 集 团 资 产 经 营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巴 陵 石 化 分 公 司 山 东 红 阳 化 工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山 东 聚 圣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中 国 石 化 集 团 资 产 经 营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巴 陵 石 化 分 公 司 中 国 石 化 集 团 资 产 经 营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巴 陵 石 化 分 公 司 合 同 金 额 ( 万 元 ) 设 计 项 目 设 计 项 目 1, 设 计 项 目 2, 设 计 项 目 设 计 项 目 设 计 项 目 年 度 2015 年 1-9 月 序 号 项 目 名 称 ( 或 合 同 名 称 ) 单 位 名 称 项 目 类 别 1 6 万 吨 / 年 聚 丁 烯 -1 建 设 项 目 ( 一 期 ) 设 计 合 同 2 6 万 吨 / 年 聚 丁 烯 -1 建 设 项 目 ( 一 期 ) 总 承 包 合 同 山 东 省 滕 州 瑞 达 化 工 有 限 公 司 山 东 省 滕 州 瑞 达 化 工 有 限 公 司 合 同 金 额 ( 万 元 ) 设 计 项 目 1, 总 包 项 目 26, 材 料 型 煤 化 工 年 度 2013 年 度 序 号 年 度 1 项 目 名 称 ( 或 合 同 名 称 ) 单 位 名 称 项 目 类 别 2X10 万 吨 / 年 环 己 酮 扩 建 改 造 建 设 项 目 工 程 总 承 包 合 同 2X10 万 吨 / 年 环 己 酮 扩 建 改 造 建 设 项 目 ( 一 期 ) 工 程 设 计 合 同 煤 焦 化 工 产 品 材 料 化 深 加 工 项 目 ( 一 期 ) 工 程 建 设 总 承 包 合 同 河 北 石 焦 化 工 有 限 公 司 河 北 石 焦 化 工 有 限 公 司 山 西 潞 宝 兴 海 新 材 料 有 限 公 司 合 同 金 额 ( 万 元 ) 总 包 项 目 112, 设 计 项 目 1, 总 包 项 目 214,

382 年 度 序 号 项 目 名 称 ( 或 合 同 名 称 ) 单 位 名 称 项 目 类 别 煤 焦 化 工 产 品 材 料 化 深 加 工 项 目 ( 一 期 ) 工 程 设 计 合 同 120 万 吨 / 年 电 石 尾 气 及 80 万 吨 / 年 焦 炭 尾 气 二 次 处 理 工 程 20000M 3 气 柜 项 目 年 产 10 万 吨 环 己 酮 项 目 - 环 己 烷 装 置 煤 焦 化 工 产 品 材 料 化 深 加 工 项 目 ( 一 期 ) 可 行 性 研 究 报 告 山 西 潞 宝 兴 海 新 材 料 有 限 公 司 新 疆 圣 雄 能 源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邢 台 旭 阳 煤 化 工 有 限 公 司 山 西 潞 宝 兴 海 新 材 料 有 限 公 司 合 同 金 额 ( 万 元 ) 设 计 项 目 8, 总 包 项 目 1, 设 计 项 目 咨 询 项 目 油 气 加 工 储 运 年 度 2015 年 1-9 月 2014 年 度 2013 年 度 序 号 项 目 名 称 ( 或 合 同 名 称 ) 单 位 名 称 项 目 类 别 总 图 管 理 技 术 服 务 等 服 务 协 议 大 和 天 然 气 输 气 管 道 工 程 ( 干 线 ) 工 程 总 承 包 合 同 大 和 天 然 气 输 气 管 道 工 程 ( 支 线 ) 工 程 总 承 包 合 同 12 万 吨 / 年 烯 烃 分 离 10 万 吨 / 年 D 系 列 溶 剂 油 项 目 5 污 水 处 理 厂 达 标 升 级 项 目 设 计 1 20 万 吨 / 年 丁 辛 醇 项 目 ( 一 期 ) 总 承 包 项 目 万 吨 / 年 芳 烃 工 程 ( 一 期 ) 建 设 项 目 3 20 万 吨 / 年 丁 辛 醇 项 目 ( 一 期 ) 加 氢 联 合 装 置 设 计 项 目 4 30 万 吨 / 年 蒽 油 加 氢 项 目 工 程 总 承 包 项 目 5 30 万 吨 / 年 蒽 油 加 氢 项 目 工 程 设 计 项 目 1 2*16 万 吨 / 年 异 辛 烷 及 100 万 吨 / 年 调 和 油 项 目 2 30 万 吨 / 年 环 保 橡 胶 油 项 目 教 学 井 模 拟 井 喷 装 置 工 程 建 设 3 总 承 包 合 同 4 10 万 吨 / 年 轻 质 煤 焦 油 加 氢 项 目 5 塔 河 劣 质 油 深 加 工 处 理 项 目 中 国 石 油 化 工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武 汉 分 公 司 鄂 尔 多 斯 市 新 圣 天 然 气 管 道 有 限 公 司 鄂 尔 多 斯 市 新 圣 天 然 气 管 道 有 限 公 司 山 西 潞 安 煤 基 清 洁 能 源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中 国 石 油 化 工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胜 利 油 田 分 公 司 石 油 化 工 总 厂 辽 宁 缘 泰 石 油 化 工 有 限 公 司 山 东 润 昌 新 能 源 有 限 公 司 辽 宁 缘 泰 石 油 化 工 有 限 公 司 东 营 华 驰 新 能 源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东 营 华 驰 新 能 源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河 南 省 安 阳 湖 波 水 泥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山 东 富 尔 德 化 工 有 限 公 司 成 都 盛 特 石 油 装 备 模 拟 技 术 开 发 有 限 公 司 武 汉 科 林 精 细 化 工 有 限 公 司 新 疆 汇 盈 石 化 有 限 公 司 合 同 金 额 ( 万 元 ) 设 计 项 目 总 包 项 目 34, 总 包 项 目 11, 设 计 项 目 设 计 项 目 总 包 项 目 46, 设 计 项 目 3, 设 计 项 目 2, 总 包 项 目 52, 设 计 项 目 2, 设 计 项 目 1, 设 计 项 目 总 包 项 目 设 计 项 目 设 计 项 目

383 年 度 2012 年 度 序 号 20 万 吨 / 年 ( 一 期 ) 烃 类 污 油 1 综 合 利 用 项 目 建 设 工 程 总 承 包 合 同 之 补 充 协 议 万 吨 / 年 劣 质 重 油 深 加 工 处 理 项 目 项 目 名 称 ( 或 合 同 名 称 ) 单 位 名 称 项 目 类 别 3 1# 焦 化 装 置 消 缺 改 造 技 改 项 目 4 苏 - 东 - 准 输 气 管 道 大 和 支 线 工 程 5 20 万 吨 / 年 液 化 天 然 气 项 目 80 万 吨 乙 烯 厂 际 管 廊 第 三 循 6 环 水 场 货 运 停 车 场 消 防 站 及 码 头 路 域 配 套 设 计 合 同 7 2 万 吨 / 年 无 灰 分 散 剂 装 置 工 程 设 计 合 同 8 9# 液 体 码 头 至 低 温 罐 区 乙 烯 输 送 管 线 项 目 厂 际 管 廊 部 分 设 计 万 吨 / 年 凝 析 油 生 产 化 工 原 料 项 目 乌 审 旗 庆 港 洁 能 资 源 利 用 有 限 公 司 新 疆 汇 盈 石 化 有 限 公 司 中 国 石 油 化 工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武 汉 分 公 司 鄂 尔 多 斯 市 新 圣 天 然 气 管 道 有 限 公 司 康 泰 斯 ( 上 海 ) 化 学 工 程 有 限 公 司 中 国 石 油 化 工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武 汉 分 公 司 中 国 石 化 扬 子 石 油 化 工 有 限 公 司 中 国 石 化 工 程 建 设 公 司 武 汉 分 公 司 潍 坊 石 大 昌 盛 能 源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合 同 金 额 ( 万 元 ) 总 包 项 目 4,000.00* 设 计 项 目 设 计 项 目 设 计 项 目 设 计 项 目 设 计 项 目 设 计 项 目 设 计 项 目 设 计 项 目 * 注 : 本 合 同 总 金 额 16,000 万 元, 本 年 度 新 增 4,000 万 元 截 至 招 股 意 向 书 签 署 日, 发 行 人 已 完 成 项 目 中, 不 存 在 公 司 应 承 担 事 故 责 任 或 索 赔 的 情 况 (2) 报 告 期 各 期 大 额 项 目 收 入 确 认 情 况

384 序 号 合 同 类 别 年 1-9 月 项 目 名 称 ( 或 合 同 名 称 ) 单 位 名 称 合 同 金 额 ( 含 税 ) 当 期 确 认 收 入 期 末 累 计 确 认 收 入 单 位 : 万 元 期 末 累 计 完 工 率 1 6 万 吨 / 年 聚 丁 烯 建 设 项 目 基 础 设 计 山 东 省 滕 州 瑞 达 化 工 有 限 公 司 1, , , % 2 化 工 工 程 设 计 和 技 术 服 务 合 同 福 建 永 荣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2, , , % 3 6 万 吨 / 年 双 氧 水 装 置 建 设 工 程 设 计 合 同 沧 州 旭 阳 化 工 有 限 公 司 1, , % 己 内 酰 胺 二 期 工 程 建 设 工 程 设 计 合 同 沧 州 旭 阳 化 工 有 限 公 司 11, , , % 4 2 万 吨 / 年 SEPS 工 业 化 装 置 设 计 合 同 中 国 石 化 集 团 资 产 经 营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巴 陵 石 化 分 公 司 1, % 5 污 水 提 标 改 造 项 目 工 程 设 计 合 同 中 国 石 化 集 团 资 产 经 营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巴 陵 石 化 分 公 司 % 6 10 万 吨 / 年 丁 烯 氧 化 脱 氢 制 丁 二 烯 项 目 界 区 外 配 套 工 程 合 同 岳 阳 同 泰 石 化 有 限 公 司 % 7 工 程 中 国 石 油 集 团 工 程 设 计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咨 询 技 术 服 务 合 作 框 架 协 议 西 南 分 公 司 据 实 结 算 % 设 计 8 10 万 吨 / 年 己 内 酰 胺 项 目 建 设 工 程 设 计 合 同 沧 州 旭 阳 化 工 有 限 公 司 4, , % 项 目 中 国 石 油 化 工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武 汉 分 公 9 环 保 技 改 项 目 % 司 10 聚 酰 胺 加 工 应 用 中 心 工 程 设 计 合 同 中 国 石 油 化 工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巴 陵 分 公 司 % 万 吨 / 年 丁 烯 氧 化 脱 氢 制 丁 二 烯 项 目 界 区 外 配 套 工 程 ( 基 础 设 计 ) 合 同 岳 阳 同 泰 石 化 有 限 公 司 % 12 检 维 修 工 程 设 计 服 务 框 架 合 同 中 韩 ( 武 汉 ) 石 油 化 工 有 限 公 司 % 13 液 氨 水 运 设 施 建 设 项 目 设 计 合 同 中 国 石 油 化 工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巴 陵 分 公 司 % 14 炼 油 二 期 增 补 武 汉 石 化 宾 馆 隐 患 治 理 技 中 国 石 油 化 工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武 汉 分 公 改 项 目 司 %

385 15 煤 焦 化 工 产 品 材 料 化 深 加 工 项 目 ( 一 期 ) 工 程 建 工 程 设 总 承 包 项 目 山 西 潞 宝 兴 海 新 材 料 有 限 公 司 214, , , % 16 总 承 20 万 吨 / 年 丁 辛 醇 项 目 ( 一 期 ) 加 氢 联 合 装 置 建 包 项 设 总 承 包 项 目 辽 宁 缘 泰 石 油 化 工 有 限 公 司 46, , , % 17 目 6 万 吨 / 年 聚 丁 烯 -1 建 设 项 目 ( 一 期 ) 山 东 省 滕 州 瑞 达 化 工 有 限 公 司 26, % 30 万 吨 / 年 蒽 油 加 氢 项 目 工 程 总 承 包 合 同 东 营 华 驰 新 能 源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52, % 年 度 单 位 : 万 元 序 合 同 合 同 金 额 当 期 确 认 收 期 末 累 计 期 末 累 计 项 目 名 称 ( 或 合 同 名 称 ) 单 位 名 称 号 类 别 ( 含 税 ) 入 确 认 收 入 完 工 率 1 20 万 吨 / 年 丁 辛 醇 项 目 ( 一 期 ) 加 氢 联 合 装 置 设 计 合 同 辽 宁 缘 泰 石 油 化 工 有 限 公 司 2, , , % 2 30 万 吨 / 年 蒽 油 加 氢 项 目 工 程 设 计 合 同 东 营 华 驰 新 能 源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2, , , % 3 10 万 吨 / 年 己 内 酰 胺 项 目 建 设 工 程 设 计 合 同 沧 州 旭 阳 化 工 有 限 公 司 4, , , % 4 6 万 吨 / 年 双 氧 水 装 置 建 设 工 程 设 计 合 同 沧 州 旭 阳 化 工 有 限 公 司 1, % 5 工 程 30 万 吨 / 年 环 保 橡 胶 油 项 目 山 东 富 尔 德 化 工 有 限 公 司 % 咨 询 中 国 石 油 集 团 工 程 设 计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西 6 设 计 技 术 服 务 合 作 框 架 协 议 据 实 结 算 % 南 分 公 司 项 目 中 国 石 化 集 团 资 产 经 营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巴 7 2 万 吨 / 年 SEPS 工 业 化 装 置 设 计 合 同 1, % 陵 石 化 分 公 司 8 零 星 技 改 服 务 项 目 中 国 石 油 化 工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武 汉 分 公 司 % 9 己 内 酰 胺 事 业 部 污 水 达 标 治 理 项 目 工 程 设 计 合 同 中 国 石 油 化 工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巴 陵 分 公 司 % 万 吨 / 年 轻 质 煤 焦 油 加 氢 项 目 武 汉 科 林 精 细 化 工 有 限 公 司 %

386 序 合 同 合 同 金 额 当 期 确 认 收 期 末 累 计 期 末 累 计 项 目 名 称 ( 或 合 同 名 称 ) 单 位 名 称 号 类 别 ( 含 税 ) 入 确 认 收 入 完 工 率 kt/a 环 己 酮 装 置 建 设 工 程 设 计 合 同 沧 州 旭 阳 化 工 有 限 公 司 1, , % 万 吨 / 年 乙 烯 工 程 框 架 补 充 协 议 中 韩 ( 武 汉 ) 石 油 化 工 有 限 公 司 % 13 零 星 技 改 服 务 项 目 中 国 石 化 集 团 资 产 经 营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武 汉 分 公 司 % 14 锦 西 石 化 分 公 司 新 建 集 中 控 制 室 项 目 施 工 图 中 国 石 油 天 然 气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锦 西 石 化 设 计 分 公 司 % 万 吨 / 年 己 内 酰 胺 改 造 工 程 设 计 项 目 中 国 石 油 化 工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巴 陵 分 公 司 1, , % 16 厂 西 总 降 6KV 开 关 控 制 保 护 等 改 造 项 目 施 中 国 石 油 天 然 气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锦 西 石 化 工 图 设 计 分 公 司 % 17 零 星 技 改 服 务 项 目 中 国 石 油 天 然 气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华 北 石 化 分 公 司 % 万 吨 / 年 己 内 酰 胺 扩 能 技 术 改 造 配 套 公 用 工 程 装 置 工 程 设 计 合 同 浙 江 巴 陵 恒 逸 己 内 酰 胺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 19 零 星 技 改 服 务 项 目 中 韩 ( 武 汉 ) 石 油 化 工 有 限 公 司 % 20 总 图 管 理 技 术 服 务 等 项 目 中 国 石 化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武 汉 分 公 司 % 21 己 二 酸 己 内 酰 胺 项 目 ( 一 期 工 程 ) 环 己 醇 脱 氢 制 备 10 万 吨 / 年 环 己 酮 装 置 工 程 项 目 河 南 神 马 尼 龙 化 工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 22 煤 焦 化 工 产 品 材 料 化 深 加 工 项 目 ( 一 期 ) 工 程 工 程 建 设 总 承 包 项 目 山 西 潞 宝 兴 海 新 材 料 有 限 公 司 214, , , % 23 总 承 2*10 万 吨 / 年 环 己 酮 扩 建 改 造 ( 一 期 ) 总 承 包 包 项 项 目 河 北 石 焦 化 工 有 限 公 司 61, % 24 目 20 万 吨 / 年 丁 辛 醇 项 目 ( 一 期 ) 加 氢 联 合 装 置 建 设 总 承 包 项 目 辽 宁 缘 泰 石 油 化 工 有 限 公 司 46, %

387 32013 年 度 单 位 : 万 元 序 号 合 同 类 型 项 目 名 称 ( 或 合 同 名 称 ) 单 位 名 称 合 同 金 额 ( 含 税 ) 当 期 确 认 收 入 期 末 累 计 期 末 累 计 确 认 收 入 完 工 进 度 1 福 建 20 万 吨 / 年 己 内 酰 胺 建 设 工 程 设 计 合 同 ( 暂 定 价 ) 福 建 巴 陵 己 内 酰 胺 有 限 公 司 9, , , % 2 10 万 吨 / 年 己 内 酰 胺 项 目 建 设 工 程 设 计 合 同 沧 州 旭 阳 化 工 有 限 公 司 4, , , % 3 2*10 万 吨 / 年 环 己 酮 扩 建 改 造 ( 一 期 ) 河 北 石 焦 化 工 有 限 公 司 1, % 4 技 术 服 务 合 作 框 架 协 议 中 国 石 油 集 团 工 程 设 计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西 南 分 公 司 据 实 结 算 % 5 10 万 吨 / 年 顺 丁 橡 胶 装 置 及 配 套 公 用 工 程 建 设 工 程 设 计 合 同 浙 江 传 化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 , % 6 工 程 中 国 石 油 化 工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石 家 己 内 酰 胺 完 善 改 造 设 计 合 同 咨 询 庄 炼 化 分 公 司 1, , % 7 设 计 年 产 2*10 万 吨 己 内 酰 胺 项 目 配 套 公 用 工 程 装 置 项 目 补 充 项 目 设 计 合 同 浙 江 恒 逸 己 内 酰 胺 有 限 公 司 % 8 3 万 吨 / 年 溶 聚 丁 苯 项 目 建 设 工 程 设 计 合 同 山 东 聚 圣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 万 吨 / 年 劣 质 重 油 深 加 工 处 理 项 目 新 疆 汇 盈 石 化 有 限 公 司 % 万 吨 / 年 液 化 天 然 气 项 目 康 泰 斯 ( 上 海 ) 化 学 工 程 有 限 公 司 % 11 塔 河 劣 质 油 深 加 工 处 理 项 目 新 疆 汇 盈 石 化 有 限 公 司 % 12 2 万 吨 / 年 无 灰 分 散 剂 装 置 工 程 设 计 合 同 扬 子 石 油 化 工 有 限 公 司 % kt/a 环 己 酮 装 置 建 设 工 程 设 计 合 同 沧 州 旭 阳 化 工 有 限 公 司 1, , % 万 吨 / 年 凝 析 油 生 产 化 工 原 料 项 目 潍 坊 石 大 昌 盛 能 源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 15 炼 油 化 工 建 设 工 程 设 计 合 同 中 国 石 化 扬 子 石 油 化 工 有 限 公 司 %

388 序 合 同 合 同 金 额 当 期 确 认 期 末 累 计 期 末 累 计 项 目 名 称 ( 或 合 同 名 称 ) 单 位 名 称 号 类 型 ( 含 税 ) 收 入 确 认 收 入 完 工 进 度 16 2*10 万 吨 / 年 己 内 酰 胺 项 目 浙 江 恒 逸 己 内 酰 胺 有 限 公 司 % 17 总 图 管 理 技 术 服 务 等 服 务 协 议 中 国 石 油 化 工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武 汉 分 公 司 % 18 年 产 10 万 吨 环 己 酮 项 目 - 环 己 烷 装 置 项 目 邢 台 旭 阳 煤 化 工 有 限 公 司 * % 万 吨 / 年 异 辛 烷 及 100 万 吨 / 年 调 和 油 项 目 河 南 安 阳 湖 波 水 泥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1, % 万 吨 / 年 环 保 橡 胶 油 项 目 山 东 富 尔 德 化 工 有 限 公 司 % 21 己 二 酸 己 内 酰 胺 项 目 ( 一 期 工 程 ) 环 己 醇 脱 氢 制 备 10 万 吨 / 年 环 己 酮 装 置 建 设 工 程 项 目 河 南 神 马 尼 龙 化 工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 22 武 汉 80 万 吨 乙 烯 工 程 厂 际 管 廊 详 细 设 计 中 国 石 油 化 工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武 汉 分 公 司 % 23 1# 焦 化 装 置 消 缺 改 造 技 改 项 目 中 国 石 油 化 工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武 汉 分 公 司 % 24 巴 陵 - 长 岭 氢 气 提 纯 及 输 送 管 线 建 设 项 目 中 国 石 油 化 工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巴 陵 分 公 司 % 25 工 程 煤 焦 化 工 产 品 材 料 化 深 加 工 项 目 ( 一 期 ) 工 程 建 设 总 承 包 项 目 山 西 潞 宝 兴 海 新 材 料 有 限 公 司 214, , , % 26 总 承 克 拉 玛 依 新 捷 液 化 天 然 气 有 限 公 包 项 天 然 气 综 合 利 用 项 目 LNG 储 罐 及 装 车 系 统 EPC 项 目 司 3, , % 27 目 2*10 万 吨 / 年 环 己 酮 扩 建 改 造 ( 一 期 ) 总 承 包 项 目 河 北 石 焦 化 工 有 限 公 司 61, % 注 : 邢 台 旭 阳 煤 化 工 有 限 公 司 年 产 10 万 吨 环 己 酮 项 目 - 环 己 烷 装 置 项 目 补 充 追 加 合 同 金 额 ( 含 税 )15 万 元

389 42012 年 度 单 位 : 万 元 序 合 同 合 同 金 额 当 期 确 认 期 末 累 计 期 末 累 计 项 目 名 称 ( 或 合 同 名 称 ) 单 位 名 称 号 类 型 ( 含 税 ) 收 入 确 认 收 入 完 工 进 度 1 煤 焦 化 工 产 品 材 料 化 深 加 工 项 目 ( 一 期 ) 工 程 设 计 合 同 山 西 潞 宝 兴 海 新 材 料 有 限 公 司 8, , , % 2 己 内 酰 胺 完 善 改 造 设 计 合 同 中 国 石 油 化 工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石 家 庄 炼 化 分 公 司 1, , , % 3 30 万 吨 / 年 己 内 酰 胺 改 造 设 计 合 同 中 国 石 油 化 工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巴 陵 分 公 司 1, , , % 4 技 术 服 务 合 作 框 架 协 议 中 国 石 油 集 团 工 程 设 计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西 南 分 公 司 据 实 结 算 1, , % 5 工 程 3 万 吨 / 年 异 戊 橡 胶 新 技 术 项 目 山 东 红 阳 化 工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2, , , % 6 咨 询 年 产 2*10 万 吨 己 内 酰 胺 项 目 配 套 公 用 工 程 装 置 设 计 项 目 浙 江 恒 逸 己 内 酰 胺 有 限 公 司 8, , % 7 项 目 醇 / 酮 装 置 建 设 工 程 设 计 合 同 山 东 华 鲁 恒 升 化 工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6, , % 8 巴 陵 - 长 岭 氢 气 提 纯 及 输 送 管 线 建 设 项 目 中 国 石 油 化 工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巴 陵 分 公 司 % 9 100kt/a 环 己 酮 装 置 建 设 工 程 设 计 项 目 沧 州 旭 阳 化 工 有 限 公 司 1, , % 万 吨 / 年 顺 丁 橡 胶 装 置 及 配 套 公 用 工 程 建 设 工 程 设 计 合 同 浙 江 传 化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 , % 11 油 品 质 量 升 级 炼 油 改 造 二 期 工 程 系 统 配 套 项 目 中 国 石 化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武 汉 分 公 司 1, , % 万 吨 乙 烯 厂 际 管 廊 第 三 循 环 水 厂 货 运 停 中 国 石 油 化 工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武 汉 分 公 车 场 消 防 站 及 码 头 陆 域 配 套 设 计 合 同 司 %

390 13 1# 焦 化 装 置 消 缺 改 造 技 改 项 目 中 国 石 油 化 工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武 汉 分 公 司 % 14 顺 丁 橡 胶 装 置 节 能 降 耗 改 造 项 目 中 国 石 化 集 团 资 产 经 营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巴 陵 石 化 分 公 司 % 15 福 建 20 万 吨 / 年 己 内 酰 胺 建 设 工 程 可 研 报 告 中 国 石 油 化 工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巴 陵 分 公 司 % 16 2*10 万 吨 / 年 己 内 酰 胺 项 目 总 体 设 计 项 目 沧 州 旭 阳 化 工 有 限 公 司 % 17 6 万 吨 / 年 顺 丁 橡 胶 装 置 填 平 补 齐 改 造 项 目 中 国 石 化 集 团 资 产 经 营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巴 陵 石 化 分 公 司 % 18 9# 液 体 码 头 至 低 温 罐 区 乙 烯 输 送 管 线 项 目 厂 际 管 廊 部 分 设 计 项 目 中 国 石 化 工 程 建 设 公 司 武 汉 分 公 司 % 19 广 东 20 万 吨 / 年 己 内 酰 胺 建 设 工 程 可 研 报 告 中 国 石 油 化 工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巴 陵 分 公 司 % 20 工 程 设 计 咨 询 合 同 博 思 特 能 源 装 备 ( 天 津 )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21 煤 焦 化 工 产 品 材 料 化 深 加 工 项 目 ( 一 期 ) 可 行 性 研 究 报 告 山 西 潞 宝 兴 海 新 材 料 有 限 公 司 % 22 年 产 10 万 吨 环 己 酮 项 目 - 环 己 烷 装 置 项 目 邢 台 旭 阳 煤 化 工 有 限 公 司 % 23 3 万 吨 / 年 溶 聚 丁 苯 项 目 建 设 工 程 设 计 合 同 山 东 聚 圣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 24 1# 常 减 压 适 应 性 改 造 技 改 项 目 中 国 石 油 化 工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武 汉 分 公 司 % 25 1# 常 减 压 装 置 减 压 深 拔 改 造 技 改 项 目 中 国 石 油 化 工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武 汉 分 公 司 % 26 苏 - 东 - 准 输 气 管 道 大 和 支 线 工 程 鄂 尔 多 斯 市 新 圣 天 然 气 管 道 有 限 公 司 % 27 总 图 管 理 技 术 服 务 等 服 务 协 议 中 国 石 油 化 工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武 汉 分 公 %

391 司 万 吨 / 年 液 化 天 然 气 项 目 康 泰 斯 ( 上 海 ) 化 学 工 程 有 限 公 司 % 29 炼 油 化 工 建 设 工 程 设 计 合 同 中 国 石 化 扬 子 石 油 化 工 有 限 公 司 % 天 然 气 综 合 利 用 项 目 LNG 储 罐 及 装 车 系 统 EPC 30 克 拉 玛 依 新 捷 液 化 天 然 气 有 限 公 司 3, , , % 项 目 工 程 20 万 吨 / 年 ( 一 期 10 万 吨 / 年 ) 烃 类 污 油 综 合 利 31 乌 审 旗 庆 港 洁 能 资 源 利 用 有 限 公 司 16, , , % 总 承 用 项 目 包 项 煤 焦 化 工 产 品 材 料 化 深 加 工 项 目 ( 一 期 ) 工 程 32 山 西 潞 宝 兴 海 新 材 料 有 限 公 司 214, , , % 目 建 设 总 承 包 项 目 120 万 吨 / 年 电 石 尾 气 及 80 万 吨 / 年 焦 炭 尾 气 二 33 新 疆 圣 雄 能 源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1, , , % 次 处 理 工 程 20000M 3 气 柜

392 4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营 业 收 入 变 动 的 主 要 影 响 因 素 (1) 宏 观 经 济 周 期 和 产 业 政 策 导 向 的 变 化 公 司 主 要 服 务 于 石 油 化 工 现 代 煤 化 工 等 行 业, 公 司 业 务 的 发 展 依 赖 于 国 民 经 济 运 行 状 况 行 业 固 定 资 产 投 资 规 模 及 国 家 政 策 对 上 述 行 业 投 资 的 政 策 导 向 等 (2) 公 司 业 务 纵 向 延 伸 优 化 和 服 务 范 围 横 向 拓 展 凭 借 突 出 的 工 程 化 能 力 和 领 先 的 技 术 优 势, 公 司 可 以 为 业 主 提 供 的 服 务 从 单 个 装 置 的 设 计 纵 向 延 伸 到 全 厂 性 设 计, 从 而 能 提 高 设 计 合 同 金 额, 并 带 动 工 程 总 承 包 业 务 的 发 展 依 托 在 三 大 合 成 材 料 领 域 的 技 术 优 势, 公 司 积 极 向 材 料 型 煤 化 工 业 务 领 域 延 伸, 努 力 使 之 成 为 公 司 新 的 利 润 增 长 点 (3) 公 司 工 程 总 承 包 业 务 的 发 展 鉴 于 工 程 总 承 包 模 式 能 够 有 效 提 高 工 程 建 设 效 率 保 障 工 程 质 量 和 进 度, 越 来 越 多 的 业 主 选 择 工 程 总 承 包 模 式 作 为 新 建 项 目 的 建 设 组 织 模 式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工 程 总 承 包 业 务 量 不 断 增 加, 工 程 总 承 包 业 务 已 成 为 公 司 营 业 收 入 和 利 润 的 重 要 来 源 但 工 程 总 承 包 项 目 具 有 项 目 承 接 难 度 大 项 目 投 资 金 额 较 大 项 目 周 期 较 长 等 特 点, 使 得 公 司 各 期 项 目 承 接 不 均 工 程 总 承 包 项 目 执 行 的 影 响 因 素 众 多, 项 目 进 度 可 能 受 到 宏 观 经 济 形 势 客 户 自 身 资 金 实 力 及 投 资 计 划 或 方 案 调 整 等 多 方 面 因 素 的 影 响 而 加 快 或 延 滞, 表 现 为 各 期 工 程 进 度 不 均 衡 同 时, 由 于 公 司 资 金 规 模 较 小, 工 程 总 承 包 项 目 的 承 揽 和 运 营 能 力 受 到 制 约, 同 一 时 间 可 承 揽 和 实 施 的 项 目 数 量 有 限 从 而 是 公 司 在 各 会 计 年 度 的 工 程 总 承 包 收 入 集 中 于 少 量 客 户 5 报 告 期 内 主 要 客 户 及 变 化 情 况 (1) 公 司 主 要 客 户 及 对 应 的 应 收 账 款 情 况 报 告 期 各 期 前 五 名 客 户 及 报 告 期 各 期 末 对 应 的 应 收 账 款 情 况 如 下 :

393 序 号 年 1-9 月 单 位 销 售 额 ( 万 元 ) 销 售 额 占 比 期 末 应 收 账 款 余 额 期 末 应 收 账 款 余 额 占 比 1 山 西 潞 宝 兴 海 新 材 料 有 限 公 司 16, % 43, % 2 沧 州 旭 阳 化 工 有 限 公 司 1, % 2, % 3 辽 宁 缘 泰 石 油 化 工 有 限 公 司 1, % % 4 山 东 省 滕 州 瑞 达 化 工 有 限 公 司 1, % % 5 福 建 永 荣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1, % % 合 计 22, % 47, % 序 号 年 度 单 位 销 售 额 ( 万 元 ) 销 售 额 占 比 期 末 应 收 账 款 余 额 期 末 应 收 账 款 余 额 占 比 1 山 西 潞 宝 兴 海 新 材 料 有 限 公 司 52, % 52, % 2 辽 宁 缘 泰 石 油 化 工 有 限 公 司 2, % % 3 东 营 华 驰 新 能 源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2, % 1, % 4 沧 州 旭 阳 化 工 有 限 公 司 2, % 1, % 5 中 国 石 化 集 团 资 产 经 营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巴 陵 石 化 分 公 司 1, % % 合 计 59, % 56, % 序 号 年 度 单 位 销 售 额 ( 万 元 ) 销 售 额 占 比 期 末 应 收 账 款 余 额 期 末 应 收 账 款 余 额 占 比 1 山 西 潞 宝 兴 海 新 材 料 有 限 公 司 59, % 24, % 2 福 建 巴 陵 己 内 酰 胺 有 限 公 司 5, % 4, % 3 沧 州 旭 阳 化 工 有 限 公 司 2, % 1, % 4 中 国 石 油 化 工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武 汉 分 公 司 % % 5 河 北 石 焦 化 工 有 限 公 司 % 注 - 合 计 68, % 31, % 注 : 河 北 石 焦 化 工 有 限 公 司 2013 年 末 预 收 1, 万 元 年 度 序 号 单 位 销 售 额 ( 万 元 ) 销 售 额 占 比 期 末 应 收 账 款 余 额 期 末 应 收 账 款 余 额 占 比 1 乌 审 旗 庆 港 洁 能 资 源 利 用 有 限 公 司 13, % 7, % 2 山 西 潞 宝 兴 海 新 材 料 有 限 公 司 12, % 注 3 中 国 石 油 化 工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巴 陵 分 公 司 2, % %

394 4 5 中 国 石 油 化 工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武 汉 分 公 司 中 国 石 油 化 工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石 家 庄 炼 化 分 公 司 2, % 1, % 1, % 1, % 合 计 32, % 10, % 注 : 山 西 潞 宝 兴 海 新 材 料 有 限 公 司 2012 年 末 预 收 16, 万 元 公 司 主 要 服 务 于 石 油 化 工 行 业, 每 年 业 务 来 源 于 资 质 范 围 内 的 新 建 改 建 项 目 受 公 司 资 金 实 力 人 员 规 模 等 方 面 的 限 制, 使 得 公 司 在 特 定 年 度 内 承 揽 和 实 施 的 工 程 项 目 数 量 有 限, 导 致 公 司 营 业 收 入 受 单 个 大 额 工 程 项 目 的 影 响 较 大 2012 年 公 司 签 订 了 总 金 额 为 214, 万 元 的 潞 宝 项 目, 随 着 该 工 程 总 承 包 项 目 的 推 进, 公 司 来 自 该 项 目 的 收 入 占 比 不 断 提 高,2013 年 度 至 2015 年 1-9 月 占 比 分 别 为 78.09% 79.83% 和 62.33% (2) 发 行 人 主 要 客 户 中 新 增 客 户 及 对 应 应 收 账 款 情 况 报 告 期 各 期 公 司 当 期 新 增 或 以 前 期 间 收 入 发 生 金 额 较 小 而 当 期 成 为 主 要 客 户 情 况 如 下 : 序 号 年 1-9 月 单 位 销 售 额 ( 万 元 ) 销 售 额 占 比 期 末 应 收 账 款 余 额 期 末 应 收 账 款 余 额 占 比 1 山 东 滕 州 瑞 达 化 工 有 限 公 司 1, % % 2 福 建 永 荣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1, % % 合 计 2, % 1, % 序 号 年 度 单 位 销 售 额 ( 万 元 ) 销 售 额 占 比 期 末 应 收 账 款 余 额 期 末 应 收 账 款 余 额 占 比 1 辽 宁 缘 泰 石 油 化 工 有 限 公 司 2, % % 2 东 营 华 驰 新 能 源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2, % 1, % 3 沧 州 旭 阳 化 工 有 限 公 司 2, % 1, % 序 号 年 度 合 计 6, % 3, % 单 位 销 售 额 ( 万 元 ) 销 售 额 占 比 期 末 应 收 账 款 余 额 期 末 应 收 账 款 余 额 占 比 1 福 建 巴 陵 己 内 酰 胺 有 限 公 司 5, % 4, % 2 河 北 石 焦 化 工 有 限 公 司 % 注

395 3 新 疆 汇 盈 石 化 有 限 公 司 % % 合 计 6, % 4, % 注 : 河 北 石 焦 化 工 有 限 公 司 2013 年 末 预 收 1, 万 元 年 度 序 号 单 位 销 售 额 ( 万 元 ) 销 售 额 占 比 期 末 应 收 账 款 余 额 1 山 西 潞 宝 兴 海 新 材 料 有 限 公 司 12, % 注 期 末 应 收 账 款 余 额 占 比 2 新 疆 圣 雄 能 源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1, % % 3 中 国 石 油 集 团 工 程 设 计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西 南 分 公 司 1, % % 4 山 东 红 阳 化 工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1, % % 合 计 15, % 1, % 注 : 山 西 潞 宝 兴 海 新 材 料 有 限 公 司 2012 年 末 预 收 16, 万 元 发 行 人 从 事 石 油 化 工 现 代 煤 化 工 行 业 的 工 程 咨 询 设 计 和 工 程 总 承 包 业 务, 业 务 性 质 决 定 了 发 行 人 业 务 主 要 为 资 质 范 围 内 的 新 建 或 改 建 项 目 发 行 人 与 客 户 签 订 的 合 同 一 般 是 以 客 户 新 建 或 改 扩 建 投 资 项 目 为 依 托, 不 同 于 一 般 制 造 业 企 业 将 同 类 产 品 持 续 销 售 给 新 老 客 户 的 模 式, 因 此 不 存 在 引 进 临 时 客 户 换 取 短 期 收 入 的 情 况 项 目 ( 二 ) 营 业 成 本 的 构 成 及 变 动 分 析 1 营 业 成 本 构 成 分 析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营 业 成 本 构 成 情 况 如 下 表 所 示 : 单 位 : 万 元 2015 年 1-9 月 2014 年 度 2013 年 度 2012 年 度 金 额 占 比 金 额 占 比 金 额 占 比 金 额 占 比 营 业 成 本 18, % 45, % 55, % 24, % 其 中 : 工 程 咨 询 设 计 3, % 5, % 7, % 8, % 工 程 总 承 包 15, % 39, % 48, % 16, % 商 品 销 售 % % 其 他 业 务 成 本 % 年 度 2013 年 度 2014 年 度 和 2015 年 1-9 月, 公 司 工 程 咨 询 设 计 业 务 成 本 占 同 期 营 业 成 本 的 比 重 总 体 呈 下 降 趋 势, 分 别 为 33.31% 13.49% 12.03% 和 16.70%; 工 程 总 承 包 业 务 成 本 占 同 期 营 业 成 本 的 比 重 总 体 呈 现 上 升 趋 势, 分

396 别 为 66.02% 86.32% 87.97% 和 83.07% 主 要 为 公 司 总 承 包 业 务 成 本 增 加 所 致 2015 年 1-9 月 其 他 业 务 成 本 为 投 资 性 房 地 产 摊 销 成 本 (1) 工 程 总 承 包 业 务 单 位 : 万 元 项 目 2015 年 1-9 月 2014 年 度 2013 年 度 2012 年 度 金 额 比 例 金 额 比 例 金 额 比 例 金 额 比 例 设 备 及 材 料 成 本 5, % 27, % 35, % 6, % 施 工 分 包 成 本 7, % 10, % 11, % 9, % 其 他 成 本 2, % 1, % % % 合 计 15, % 39, % 48, % 16, %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工 程 总 承 包 项 目 营 业 成 本 主 要 由 设 备 及 材 料 成 本 施 工 分 包 成 本 和 其 他 成 本 构 成 报 告 期 内, 设 备 及 材 料 采 购 成 本 为 影 响 工 程 总 承 包 业 务 成 本 的 主 要 因 素 随 着 公 司 工 程 总 承 包 项 目 实 施 进 度 的 推 进, 工 程 总 承 包 业 务 营 业 成 本 总 额 及 其 具 体 构 成 随 之 变 动 2012 年 度 工 程 总 承 包 业 务 中 施 工 分 包 成 本 占 比 相 对 较 高, 主 要 由 于 潞 宝 项 目 处 于 开 工 初 期 土 建 等 施 工 分 包 成 本 较 多 所 致 2015 年 1-9 月 工 程 总 承 包 业 务 成 本 中 施 工 成 本 占 比 相 对 较 高, 主 要 由 于 瑞 达 项 目 缘 泰 项 目 处 于 施 工 初 期, 以 及 潞 宝 项 目 设 备 及 材 料 采 购 较 少 所 致 (2) 工 程 咨 询 设 计 业 务 单 位 : 万 元 项 目 2015 年 1-9 月 2014 年 度 2013 年 度 2012 年 度 金 额 比 例 金 额 比 例 金 额 比 例 金 额 比 例 人 工 成 本 2, % 4, % 6, % 5, % 项 目 直 接 费 用 % % % 1, % 房 租 水 电 及 折 旧 和 摊 销 % % % % 其 他 % % % 1, % 合 计 3, % 5, % 7, % 8, %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工 程 咨 询 设 计 业 务 营 业 成 本 中 人 工 成 本 较 高, 为 影 响 工 程 咨 询 设 计 业 务 营 业 成 本 的 主 要 因 素 人 工 成 本 主 要 受 项 目 绩 效 奖 等 因 素 的 影 响, 项 目 绩 效 奖 主 要 受 合 同 金 额 项 目 难 易 程 度 项 目 周 期 等 因 素 的 影 响

397 2 发 行 人 的 主 要 供 应 商 及 变 化 情 况 (1) 发 行 人 主 要 供 应 商 情 况 报 告 期 各 期 前 五 名 供 应 商 的 详 细 情 况 参 见 本 招 股 意 向 书 第 六 节 业 务 和 技 术 之 四 ( 五 ) 主 要 原 材 料 设 备 及 供 应 商 情 况 (2) 发 行 人 主 要 供 应 商 中 新 增 供 应 商 情 况 报 告 期 各 期 公 司 当 期 新 增 或 以 前 期 间 采 购 金 额 较 小 而 当 期 成 为 主 要 供 应 商 的 情 况 如 下 : 年 1-9 月 序 号 单 位 采 购 内 容 采 购 金 额 ( 万 元 ) 占 当 期 营 业 成 本 比 例 1 北 京 金 盛 智 达 商 贸 有 限 公 司 设 备 材 料 1, % 2 伯 特 利 阀 门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设 备 材 料 % 合 计 1, % 年 度 序 号 单 位 采 购 内 容 采 购 金 额 ( 万 元 ) 占 当 期 营 业 成 本 比 例 1 徐 州 运 成 建 设 ( 集 团 ) 有 限 公 司 施 工 分 包 3, % 2 北 京 千 路 国 际 物 流 有 限 公 司 设 备 材 料 1, % 3 江 苏 永 大 化 工 机 械 有 限 公 司 设 备 材 料 1, % 4 北 京 市 亚 太 设 备 安 装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施 工 分 包 % 合 计 7, % 年 度 序 号 单 位 采 购 内 容 采 购 金 额 ( 万 元 ) 占 当 期 营 业 成 本 比 例 1 武 汉 宏 朗 石 化 设 备 制 造 有 限 公 司 设 备 材 料 11, % 2 扬 州 新 亚 光 电 缆 销 售 有 限 公 司 设 备 材 料 2, % 3 河 北 省 安 装 工 程 公 司 第 六 公 司 施 工 分 包 2, % 4 上 海 市 安 装 工 程 有 限 公 司 施 工 分 包 1, % 5 衡 阳 市 第 一 建 筑 工 程 有 限 公 司 施 工 分 包 1, % 合 计 19, %

398 42012 年 度 序 号 单 位 采 购 内 容 采 购 金 额 ( 万 元 ) 占 当 期 营 业 成 本 比 例 1 中 国 石 油 天 然 气 第 一 建 设 公 司 施 工 分 包 4, % 2 江 苏 华 能 建 设 工 程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设 备 材 料 1, % 3 石 嘴 山 市 长 源 物 资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设 备 材 料 % 4 山 西 震 宇 建 筑 安 装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施 工 分 包 % 5 武 汉 桥 都 物 资 贸 易 有 限 公 司 设 备 材 料 % 合 计 8, % 报 告 期 内, 随 着 公 司 以 设 计 优 势 带 动 的 工 程 总 承 包 业 务 规 模 的 不 断 扩 大, 公 司 的 采 购 规 模 也 相 应 扩 大 特 别 是 随 着 潞 宝 项 目 的 推 进, 相 应 的 材 料 设 备 采 购 和 施 工 分 包 支 出 不 断 增 加, 供 应 商 数 量 也 不 断 增 加 ( 三 ) 毛 利 贡 献 及 毛 利 率 分 析 1 公 司 利 润 的 主 要 来 源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营 业 利 润 均 主 要 来 源 于 主 营 业 务, 公 司 各 项 主 营 业 务 毛 利 构 成 情 况 如 下 : 单 位 : 万 元 2015 年 1-9 月 2014 年 度 2013 年 度 2012 年 度 项 目 金 额 占 比 金 额 占 比 金 额 占 比 金 额 占 比 工 程 咨 询 设 计 4, % 7, % 8, % 15, % 工 程 总 承 包 3, % 13, % 11, % 4, % 商 品 销 售 % % 合 计 8, % 20, % 19, % 19, %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营 业 收 入 和 利 润 主 要 来 源 于 工 程 咨 询 设 计 业 务 和 工 程 总 承 包 业 务 随 着 公 司 业 务 量 的 不 断 增 加, 公 司 毛 利 总 额 不 断 增 加 报 告 期 内, 随 着 公 司 工 程 总 承 包 业 务 的 迅 速 发 展, 工 程 咨 询 设 计 业 务 毛 利 额 占 比 有 所 降 低, 工 程 总 承 包 业 务 对 公 司 利 润 贡 献 不 断 增 加 2013 年 度 和 2014 年 度, 由 于 公 司 工 程 总 承 包 业 务 的 大 规 模 开 展, 使 得 工 程 总 承 包 业 务 实 现 的 毛 利 额 超 过 工 程 咨 询 设 计 业 务, 成 为 公 司 营 业 毛 利 的 主 要 来 源 之 一

399 2 主 营 业 务 毛 利 率 变 动 分 析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各 项 业 务 毛 利 率 水 平 及 变 动 情 况 如 下 : 2015 年 1-9 月 2014 年 度 2013 度 2012 年 度 项 目 收 入 收 入 收 入 收 入 毛 利 率 毛 利 率 毛 利 率 毛 利 率 占 比 占 比 占 比 占 比 工 程 咨 询 设 计 61.85% 29.41% 58.37% 19.80% 52.65% 20.97% 64.72% 52.69% 工 程 总 承 包 20.58% 70.28% 24.83% 80.20% 19.32% 78.77% 20.95% 46.60% 商 品 销 售 % 0.26% 47.30% 0.71% 综 合 毛 利 率 32.81% 99.69% 31.48% % 26.38% % 44.20% % (1) 主 营 业 务 综 合 毛 利 率 分 析 2012 年 度 2013 年 度 2014 年 度 和 2015 年 1-9 月, 公 司 主 营 业 务 综 合 毛 利 率 分 别 为 44.20% 26.38% 31.48% 和 32.81% 影 响 综 合 毛 利 率 的 因 素 包 括 公 司 业 务 结 构 的 变 动 及 各 业 务 毛 利 率 的 变 动 两 方 面, 具 体 影 响 如 下 表 所 示 : 项 目 2015 年 1-9 月 2014 年 度 2013 年 度 2012 年 度 综 合 毛 利 率 32.81% 31.48% 26.38% 44.20% 综 合 毛 利 率 变 化 % % - 其 中 : 业 务 结 构 变 动 的 影 响 % % - 各 业 务 毛 利 率 变 动 的 影 响 % -3.82% - 注 : 业 务 结 构 的 变 动 影 响 毛 利 率 百 分 点 = ( 本 期 收 入 占 比 - 上 期 收 入 占 比 ) 上 期 该 业 务 毛 利 率, 各 业 务 毛 利 率 变 动 影 响 毛 利 率 百 分 点 = ( 本 期 业 务 毛 利 率 - 上 期 业 务 毛 利 率 ) 本 期 该 业 务 收 入 占 比 由 上 表 可 见,2013 年 度 综 合 毛 利 率 较 2012 年 度 降 低 个 百 分 点, 主 要 由 于 公 司 业 务 结 构 变 化 导 致 2013 年 度 公 司 毛 利 率 相 对 较 高 的 工 程 咨 询 设 计 业 务 收 入 占 比 降 低, 而 毛 利 率 相 对 较 低 的 工 程 总 承 包 业 务 收 入 占 比 增 加, 导 致 公 司 综 合 毛 利 率 下 降 2013 年 度 公 司 工 程 咨 询 设 计 业 务 工 程 总 承 包 业 务 毛 利 率 的 同 比 降 低, 对 当 年 度 综 合 毛 利 率 的 同 比 大 幅 下 降 亦 有 一 定 影 响 2014 年 度 综 合 毛 利 率 较 2013 年 度 上 升 5.10 个 百 分 点, 主 要 受 公 司 工 程 咨 询 设 计 业 务 和 工 程 总 承 包 业 务 毛 利 率 的 同 比 上 升 的 影 响 (2) 工 程 咨 询 设 计 业 务 毛 利 率 及 变 动 分 析 2012 年 度 2013 年 度 2014 年 度 和 2015 年 1-9 月, 工 程 咨 询 设 计 业 务

400 的 毛 利 率 分 别 为 64.72% 52.65% 58.37% 和 61.85%, 保 持 在 较 高 水 平, 主 要 原 因 包 括 : 1 公 司 服 务 对 象 主 要 集 中 在 石 油 化 工 煤 化 工 行 业, 投 资 规 模 较 大 一 般 来 讲, 工 程 设 计 按 投 资 规 模 取 费 公 司 服 务 对 象 主 要 集 中 在 石 油 化 工 和 煤 化 工 行 业 ; 与 其 他 行 业 相 比, 该 等 行 业 的 项 目 建 设 投 资 规 模 较 大, 因 此 相 应 工 程 设 计 取 费 较 高, 行 业 毛 利 率 相 应 较 高 2 公 司 提 供 的 服 务 专 业 化 程 度 高 难 度 系 数 大 根 据 原 国 家 发 展 计 划 委 员 会 和 建 设 部 下 发 的 2002 年 版 工 程 勘 察 设 计 收 费 管 理 规 定 和 工 程 设 计 收 费 标 准, 工 程 设 计 收 费 受 到 工 程 设 计 收 费 基 准 价 专 业 调 整 系 数 工 程 复 杂 程 度 调 整 系 数 附 加 调 整 系 数 以 及 是 否 为 非 标 设 备 设 计 等 因 素 的 影 响 公 司 设 计 的 工 程 项 目 主 要 为 石 化 工 程 项 目, 专 业 调 整 系 数 为 1.2, 仅 低 于 核 工 业 工 程 索 道 工 程 和 煤 炭 工 程 的 专 业 调 整 系 数 ( 分 别 为 1.6 和 1.3) 公 司 从 事 的 合 成 材 料 及 其 原 料 设 计 工 程 具 有 专 业 化 程 度 高 难 度 系 数 大 非 标 设 备 较 多 等 特 点, 依 据 工 程 设 计 收 费 标 准 一 般 能 获 取 相 对 较 高 的 设 计 收 费 3 议 价 能 力 较 高 公 司 凭 借 多 年 积 累 的 技 术 实 力 和 管 理 经 验 强 大 的 研 发 实 力 工 程 设 计 能 力 形 成 了 自 己 核 心 竞 争 力, 在 多 个 细 分 市 场 特 别 是 聚 酰 胺 产 品 链 领 域 具 有 领 先 的 技 术 优 势, 这 种 技 术 优 势 在 工 业 化 装 置 设 计 及 运 行 的 过 程 中 得 以 不 断 体 现, 使 得 公 司 在 行 业 内 的 议 价 能 力 较 高 上 述 因 素 决 定 了 公 司 所 提 供 的 工 程 设 计 业 务 收 费 相 对 较 高, 故 工 程 设 计 业 务 的 毛 利 率 相 对 较 高 2012 年 度 公 司 工 程 咨 询 设 计 业 务 毛 利 率 相 对 较 高, 主 要 由 于 公 司 履 行 的 大 额 工 程 设 计 项 目 相 对 较 多, 工 程 咨 询 设 计 业 务 收 入 规 模 相 对 较 大, 规 模 经 济 效 益 得 以 显 现 所 致 2014 年 度 公 司 工 程 咨 询 设 计 业 务 毛 利 率 较 2013 年 度 的 上 升, 主 要 由 于 公 司 加 大 成 本 控 制 和 技 术 研 发 力 度 而 节 约 人 力 资 源 成 本 所 致 (3) 工 程 总 承 包 业 务 毛 利 率 分 析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以 设 计 业 务 优 势 带 动 了 工 程 总 承 包 业 务 的 发 展, 业 务 规 模 呈 快 速 增 长 态 势 2012 年 度 2013 年 度 2014 年 度 和 2015 年 1-9 月 工 程 总 承 包

401 业 务 毛 利 率 分 别 为 20.95% 19.32% 24.83% 和 20.58%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开 展 的 各 个 工 程 总 承 包 项 目 之 间 的 毛 利 率 有 所 不 同, 在 5% 至 25% 的 区 间 范 围 变 动 影 响 单 个 工 程 总 承 包 项 目 毛 利 率 的 主 要 因 素 有 : 合 同 签 署 时 期 项 目 规 模 合 同 价 款 及 议 价 能 力 合 同 内 容 及 范 围 项 目 管 理 能 力 及 水 平 采 购 时 点 垫 资 程 度 项 目 所 在 地 自 然 和 社 会 环 境 等, 上 述 因 素 使 得 不 同 项 目 毛 利 率 可 能 存 在 较 大 差 异 此 外, 由 于 公 司 外 部 融 资 渠 道 单 一, 融 资 金 额 有 限, 限 制 了 公 司 在 特 定 时 期 内 所 承 揽 和 实 施 的 工 程 总 承 包 项 目 数 量, 使 得 公 司 工 程 总 承 包 业 务 毛 利 率 在 某 一 时 期 受 单 个 工 程 总 承 包 项 目 的 毛 利 率 影 响 较 大 随 着 公 司 不 同 会 计 年 度 主 要 工 程 总 承 包 项 目 依 次 变 化, 工 程 总 承 包 业 务 毛 利 率 在 各 会 计 年 度 之 间 随 之 产 生 一 定 变 化 (4) 同 行 业 上 市 公 司 毛 利 率 对 比 情 况 报 告 期 内, 同 行 业 上 市 公 司 毛 利 率 对 比 情 况 如 下 : 公 司 名 称 毛 利 率 2015 年 1-9 月 2014 年 度 2013 年 度 2012 年 度 惠 生 工 程 综 合 14.53% 11.33% 3.89% 23.30% 咨 询 设 计 33.91% 19.14% 31.80% 38.98% 中 国 化 学 工 程 总 承 包 9.84% 12.35% 12.60% 12.00% 综 合 11.14% 13.23% 14.53% 14.73% 咨 询 设 计 45.10% 43.80% 46.30% 45.10% 中 石 化 炼 工 程 总 承 包 14.70% 11.90% 14.10% 14.20% 化 工 程 综 合 14.45% 12.75% 14.07% 14.35% 咨 询 设 计 54.35% 32.61% 48.58% 54.00% 东 华 科 技 工 程 总 承 包 15.38% 15.09% 17.80% 16.73% 综 合 18.55% 16.32% 21.64% 20.33% 咨 询 设 计 53.60% 58.94% 57.47% 53.19% 三 维 工 程 工 程 总 承 包 29.37% 28.41% 29.78% 29.85% 综 合 34.80% 36.89% 39.44% 33.75% 咨 询 设 计 46.74% 38.62% 46.04% 47.82% 平 均 值 工 程 总 承 包 17.32% 16.94% 18.57% 18.20% 综 合 18.69% 18.10% 18.71% 21.29% 咨 询 设 计 61.85% 58.37% 52.65% 64.72% 本 公 司 工 程 总 承 包 20.58% 24.83% 19.32% 20.95% 综 合 32.81% 31.48% 26.38% 44.20% 数 据 来 源 :Wind 资 讯 公 司 报 告 期 年 度 报 告, 同 行 业 公 司 为 2015 年 1-6 月 数 据 同 行 业 公 司 毛 利 率 水 平 的 差 异 主 要 受 其 所 服 务 的 业 务 规 模 业 务 领 域 具

402 体 业 务 类 型 结 构 专 业 技 术 方 向 等 因 素 影 响, 因 此, 同 行 业 内 的 不 同 公 司 之 间 的 毛 利 率 不 能 简 单 做 直 接 对 比 发 行 人 是 一 家 主 要 服 务 于 石 油 化 工 现 代 煤 化 工 行 业, 覆 盖 合 成 纤 维 合 成 橡 胶 合 成 树 脂 材 料 型 煤 化 工 和 油 气 加 工 储 运 等 五 大 业 务 领 域 的 科 技 型 工 程 公 司 报 告 期 内 业 务 收 入 主 要 以 工 程 咨 询 设 计 和 工 程 总 承 包 为 主 报 告 期 内, 发 行 人 全 部 收 入 来 源 于 境 内 惠 生 工 程 2013 年 和 2014 年 的 综 合 毛 利 率 有 较 大 幅 度 的 下 降, 分 别 为 3.89% 和 11.33%, 较 2012 年 2011 年 和 2010 年 的 平 均 综 合 毛 利 率 23.93% 分 别 下 降 了 个 百 分 点 和 个 百 分 点 2015 年 1-6 月 综 合 毛 利 率 为 14.53%, 较 2012 年 2011 年 和 2010 年 的 平 均 综 合 毛 利 率 下 降 了 9.40 个 百 分 点 因 此 惠 生 工 程 报 告 期 的 综 合 毛 利 率 与 发 行 人 也 不 可 比 中 国 化 学 是 我 国 化 学 工 业 工 程 领 域 内 资 质 最 为 齐 全 功 能 最 为 完 备 业 务 链 最 为 完 整 的 工 业 工 程 公 司 2014 年 实 现 营 业 收 入 亿 元, 规 模 远 远 超 过 本 公 司 从 业 务 领 域 来 看, 中 国 化 学 的 业 务 领 域 除 了 服 务 于 石 油 化 工 和 煤 化 工 外, 还 服 务 于 化 工 和 多 晶 硅 工 程 等 领 域 根 据 2014 年 年 报 所 披 露 的 新 签 合 同 的 行 业 占 比, 中 国 化 学 业 务 领 域 以 化 工 和 煤 化 工 为 主, 合 计 占 83.80%, 石 油 化 工 仅 为 9.03%; 从 业 务 类 型 来 看, 中 国 化 学 2014 年 合 并 报 表 范 围 内 的 23 家 公 司 中, 业 务 性 质 为 施 工 安 装 的 有 11 家, 业 务 性 质 为 设 计 承 包 的 有 7 家 ; 从 业 务 区 域 来 看, 中 国 化 学 2014 年 的 境 外 业 务 占 到 其 主 营 业 务 收 入 的 14.15% 因 此 中 国 化 学 与 发 行 人 也 不 具 可 比 性 中 石 化 炼 化 工 程 是 中 国 石 油 化 工 集 团 公 司 控 股 面 向 境 内 外 炼 油 化 工 工 程 市 场 的 大 型 综 合 一 体 化 工 程 服 务 商 和 技 术 专 利 商, 是 目 前 国 内 最 大 的 工 程 建 设 企 业 之 一 从 规 模 来 看,2014 年 中 石 化 炼 化 工 程 总 收 入 为 亿 元, 净 利 润 为 亿 元, 规 模 远 远 超 过 发 行 人 从 业 务 领 域 来 看, 中 石 化 炼 化 工 程 服 务 于 炼 油 石 油 化 工 和 新 型 煤 化 工 等 行 业, 其 收 入 分 别 占 2014 年 总 收 入 的 20.3% 32.4% 和 30.3%, 该 领 域 内 的 设 计 咨 询 毛 利 率 不 仅 高 于 中 国 化 学 也 高 于 行 业 平 均 水 平 ; 从 业 务 类 型 来 看, 中 石 化 炼 化 工 程 的 业 务 包 括 设 计 咨 询 和 技 术 许 可 工 程 总 承 包 施 工 及 设 备 制 造 等 四 大 类, 其 中 设 计 咨 询 和 工 程 总 承 包 业 务 占 其 2014 年 总 收 入

403 的 68.45%, 施 工 业 务 占 31.06%, 而 其 施 工 业 务 毛 利 率 远 低 于 设 计 咨 询 和 总 承 包 业 务 的 毛 利 率 ; 使 得 该 类 型 业 务 综 合 毛 利 率 与 发 行 人 不 具 有 可 比 性 东 华 科 技 主 要 服 务 于 化 工 石 化 行 业 煤 化 工 等 领 域 东 华 科 技 具 有 工 程 设 计 综 合 甲 级 资 质, 在 乙 二 醇 产 品 市 场 具 有 领 先 地 位, 成 功 介 入 了 煤 制 油 煤 制 烯 烃 等 项 目 的 核 心 业 务 2014 年 度 公 司 实 现 营 业 总 收 入 亿 元, 其 中 实 现 工 程 总 承 包 收 入 亿 元, 占 比 92.94%, 实 现 设 计 咨 询 收 入 2.39 亿 元, 占 比 7.06% 2015 年 1-6 月 公 司 实 现 营 业 总 收 入 亿 元, 其 中 实 现 工 程 总 承 包 收 入 9.19 亿 元, 占 比 91.90%, 实 现 设 计 咨 询 收 入 0.81 亿 元, 占 比 8.10% 三 维 工 程 主 要 服 务 于 石 油 化 工 和 煤 化 工 等 领 域 公 司 具 有 化 工 石 化 医 药 行 业 甲 级 设 计 资 质, 拥 有 的 无 在 线 炉 硫 磺 回 收 工 艺 技 术 填 补 了 国 内 空 白 2014 年 度 公 司 实 现 营 业 收 入 7.7 亿 元, 其 中 工 程 总 承 包 业 务 实 现 收 入 5.56 亿 元, 占 比 72.12%, 工 程 设 计 业 务 实 现 收 入 1.25 亿 元, 占 比 16.22% 2015 年 1-6 月 公 司 实 现 营 业 收 入 2.91 亿 元, 其 中 工 程 总 承 包 业 务 实 现 收 入 2.20 亿 元, 占 比 75.60%, 工 程 设 计 业 务 首 先 收 入 0.43 亿 元, 占 比 14.78% 根 据 上 表, 无 论 是 工 程 咨 询 设 计 或 工 程 总 承 包 业 务 的 毛 利 率 各 公 司 之 间 差 异 都 比 较 大 这 主 要 是 由 于 同 行 业 公 司 毛 利 率 水 平 的 差 异 主 要 受 其 业 务 规 模 服 务 领 域 的 专 业 化 程 度 工 程 化 难 度 技 术 独 占 程 度 等 因 素 的 影 响 此 外, 项 目 运 行 成 本 也 是 影 响 设 计 和 工 程 总 承 包 业 务 毛 利 率 的 重 要 因 素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凭 借 专 业 门 槛 较 高 的 聚 酰 胺 产 品 链 ( 环 己 酮 己 内 酰 胺 尼 龙 6) 的 工 程 设 计 能 力 和 工 程 实 施 质 量, 具 有 较 强 的 项 目 承 揽 能 力 和 议 价 实 力, 从 而 使 公 司 在 总 承 包 项 目 中 的 设 计 收 费 获 取 较 高 的 利 润 率 ; 同 时, 公 司 承 揽 的 工 程 总 承 包 项 目 中 包 含 大 量 的 专 业 设 备 和 定 制 设 备, 其 中, 依 托 承 包 人 设 计 并 监 制 的 非 标 设 备 一 般 占 工 程 项 目 总 量 的 50% 左 右 因 此, 公 司 承 揽 的 总 承 包 项 目 毛 利 率 高 于 同 行 业 上 市 公 司 公 司 与 三 维 工 程 业 务 规 模 接 近, 资 质 等 级 相 同, 主 营 业 务 服 务 领 域 均 多 集 中 于 石 油 化 工 煤 化 工 行 业, 主 要 特 征 和 优 势 体 现 在 其 专 业 性 上, 因 此, 在 特 定 业 务 领 域 内 公 司 与 三 维 工 程 议 价 能 力 相 对 较 高, 使 得 公 司 与 三 维 工 程 毛 利 率 均 位 于 行 业 前 列 水 平

404 ( 四 ) 期 间 费 用 单 位 : 万 元 2015 年 1-9 月 2014 年 度 2013 年 度 2012 年 度 项 目 占 营 业 占 营 业 占 营 业 占 营 业 金 额 金 额 金 额 金 额 收 入 比 收 入 比 收 入 比 收 入 比 销 售 费 用 % 1, % % % 管 理 费 用 4, % 6, % 5, % 4, % 财 务 费 用 1, % 1, % % % 期 间 费 用 合 计 6, % 8, % 7, % 5, %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期 间 费 用 以 管 理 费 用 为 主, 期 间 费 用 总 额 呈 现 逐 年 增 加 的 趋 势 2013 年 度 期 间 费 用 合 计 占 营 业 收 入 的 比 重 较 以 前 年 度 有 所 降 低, 主 要 由 于 当 期 营 业 收 入 的 快 速 增 长 所 致 1 销 售 费 用 2012 年 度 2013 年 度 2014 年 度 和 2015 年 1-9 月, 公 司 销 售 费 用 金 额 分 别 为 万 元 万 元 1, 万 元 和 万 元, 呈 逐 年 增 加 趋 势 ; 占 同 期 营 业 收 入 的 比 重 分 别 为 1.41% 1.13% 1.63% 和 2.31%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销 售 费 用 具 体 明 细 如 下 : 单 位 : 万 元 项 目 2015 年 1-9 月 2014 年 度 2013 年 度 2012 年 度 业 务 招 待 费 人 工 费 用 差 旅 费 车 辆 使 用 费 办 公 费 其 他 合 计 , 公 司 销 售 费 用 主 要 包 括 业 务 招 待 费 人 工 费 用 差 旅 费 车 辆 使 用 费 办 公 费 等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为 拓 展 新 兴 市 场 领 域 提 高 市 场 占 有 率, 使 得 相 应 的 人 工 费 用 业 务 招 待 费 用 差 旅 费 等 不 断 增 加 2013 年 度 销 售 费 用 较 2012 年 度 增 加 万 元, 增 长 36.58%;2014 年 度 销 售 费 用 较 2013 年 度 增 加 万 元, 增 长 25.72%, 均 主 要 为 人 工 费 用 的 增 加

405 公 司 与 同 行 业 上 市 公 司 销 售 费 用 率 对 比 情 况 如 下 : 财 务 指 标 公 司 2015 年 1-9 月 2014 年 度 2013 年 度 2012 年 度 惠 生 工 程 0.77% 0.64% 2.73% 1.12% 中 国 化 学 0.37% 0.32% 0.35% 0.42% 中 石 化 炼 化 工 程 0.20% 0.25% 0.23% 0.23% 销 售 费 用 东 华 科 技 0.90% 0.52% 0.84% 0.59% 率 三 维 工 程 2.31% 2.07% 2.71% 1.05% 平 均 值 0.91% 0.76% 1.37% 0.68% 本 公 司 2.31% 1.63% 1.13% 1.41% 数 据 来 源 :Wind 资 讯, 惠 生 工 程 和 中 石 化 炼 化 工 程 为 2015 年 1-6 月 数 据 由 上 表 所 示, 公 司 销 售 费 用 率 高 于 同 行 业 上 市 公 司 平 均 水 平, 与 业 务 规 模 相 当 的 三 维 工 程 较 为 接 近 2 管 理 费 用 2012 年 度 2013 年 度 2014 年 度 和 2015 年 1-9 月, 公 司 管 理 费 用 分 别 为 4, 万 元 5, 万 元 6, 万 元 和 4, 万 元, 总 体 呈 现 增 加 趋 势 ; 占 同 期 营 业 收 入 的 比 重 分 别 为 10.53% 7.94% 9.36% 和 15.03%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管 理 费 用 具 体 明 细 如 下 : 单 位 : 万 元 项 目 2015 年 1-9 月 2014 年 度 2013 年 度 2012 年 度 技 术 开 发 费 1, , , , 人 工 费 用 1, , , , 固 定 资 产 折 旧 租 赁 费 业 务 招 待 费 税 费 水 电 费 物 业 管 理 费 差 旅 费 车 辆 使 用 费 其 他 合 计 4, , , , 公 司 管 理 费 用 主 要 包 括 技 术 开 发 费 人 工 费 用 固 定 资 产 折 旧 业 务 招 待 费 税 金 等 2013 年 度 管 理 费 用 较 2012 年 度 增 加 1, 万 元, 增 长 27.99%, 主 要 为 技 术 开 发 费 人 工 费 用 固 定 资 产 折 旧 等 的 增 加 所 致 2013 年 度 固 定 资 产

406 折 旧 的 增 加 主 要 为 子 公 司 武 炼 工 程 新 购 办 公 楼 折 旧 的 增 加 报 告 期 内, 随 着 公 司 业 务 规 模 的 不 断 扩 大, 公 司 支 付 的 技 术 开 发 费 用 和 人 工 费 用 逐 年 增 加 3 财 务 费 用 2012 年 度 2013 年 度 2014 年 度 和 2015 年 1-9 月, 公 司 财 务 费 用 分 别 为 万 元 万 元 1, 万 元 和 1, 万 元, 占 当 期 营 业 收 入 比 重 分 别 为 1.21% 0.69% 2.53% 和 7.04%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财 务 费 用 具 体 明 细 如 下 : 单 位 : 万 元 项 目 2015 年 1-9 月 2014 年 度 2013 年 2012 年 利 息 支 出 2, , 减 : 利 息 收 入 减 : 利 息 资 本 化 金 额 其 他 合 计 1, , 报 告 期 内, 随 着 公 司 带 资 承 包 工 程 总 承 包 业 务 的 不 断 扩 大, 银 行 借 款 不 断 增 加, 相 应 的 利 息 支 出 也 不 断 增 加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严 格 控 制 银 行 借 款 资 本 化 支 出 范 畴, 潞 宝 项 目 垫 资 及 利 息 资 本 化 情 况 如 下 : 单 位 : 万 元 项 目 当 期 收 取 业 主 当 期 实 际 支 出 累 计 加 权 平 均 资 本 化 利 息 进 度 款 款 项 垫 付 资 金 金 额 2012 年 16, , , 年 30, , , 年 21, , , 年 1-9 月 16, , , 截 至 2015 年 9 月 30 日 84, , , 注 : 累 计 加 权 平 均 垫 付 资 金 = 累 计 实 际 支 出 款 项 按 月 份 加 权 平 均 数 - 累 计 收 取 业 主 进 度 款 按 月 份 加 权 平 均 数 ( 五 ) 利 润 表 其 他 项 目 分 析 1 资 产 减 值 损 失 2012 年 度 2013 年 度 2014 年 度 和 2015 年 1-9 月, 公 司 资 产 减 值 损 失 金 额 分 别 为 万 元 2, 万 元 2, 万 元 和 万 元 资 产

407 减 值 损 失 主 要 为 计 提 的 应 收 款 项 坏 账 准 备 2013 年 度 和 2014 年 度 资 产 减 值 损 失 的 大 幅 增 加, 主 要 系 应 收 账 款 的 增 加 所 致 2 投 资 收 益 2012 年 度 2013 年 度 2014 年 度 和 2015 年 1-9 月, 公 司 投 资 收 益 金 额 分 别 为 万 元 万 元 万 元 和 万 元 投 资 收 益 主 要 为 子 公 司 武 炼 工 程 投 资 汉 口 银 行 取 得 的 分 红 收 益 3 营 业 外 收 支 2012 年 度 2013 年 度 2014 年 度 和 2015 年 1-9 月, 公 司 营 业 外 收 入 金 额 分 别 为 万 元 万 元 万 元 和 1, 万 元, 主 要 为 收 到 的 政 府 补 助 2012 年 度, 根 据 岳 经 管 发 [2007]74 号 岳 阳 经 济 开 发 区 关 于 支 持 区 内 企 业 上 市 的 若 干 规 定, 公 司 取 得 股 份 制 改 造 支 持 资 金 万 元 ; 根 据 岳 市 财 预 指 [2012]1 号, 公 司 收 到 财 政 奖 励 性 资 金 万 元, 其 中 促 进 企 业 上 市 奖 励 万 元 企 业 税 收 上 台 阶 奖 励 9.30 万 元 ; 根 据 岳 办 发 [2011]48 号 及 岳 新 工 [2012]1 号, 公 司 收 到 推 进 新 型 工 业 化 发 展 先 进 单 位 奖 励 金 5.00 万 元 2013 年 度, 根 据 湘 政 金 发 [2013]48 号 湖 南 省 人 民 政 府 金 融 工 作 办 公 室 湖 南 省 财 政 厅 关 于 做 好 2013 年 度 湖 南 省 促 进 企 业 直 接 融 资 专 项 资 金 申 报 工 作 的 通 知, 公 司 收 到 促 进 企 业 直 接 融 资 专 项 扶 持 资 金 万 元 ; 根 据 岳 市 财 预 指 [2013]2 号 岳 阳 市 财 政 局 关 于 拨 付 2012 年 度 财 政 奖 励 资 金 的 通 知, 公 司 收 到 财 政 鼓 励 性 资 金 共 计 万 元, 其 中 促 进 企 业 上 市 奖 励 万 元, 新 型 工 业 化 奖 励 5.00 万 元, 企 业 税 收 上 台 阶 奖 励 2.70 万 元 ; 根 据 湘 知 发 [2013]61 号 湖 南 省 知 识 产 权 局 湖 南 省 财 政 厅 关 于 印 发 湖 南 省 专 利 资 助 办 法 的 通 知, 公 司 获 得 专 利 资 助 0.30 万 元 2014 年 度, 根 据 湘 知 发 [2013]61 号 湖 南 省 知 识 产 权 局 湖 南 省 财 政 厅 关 于 印 发 湖 南 省 专 利 资 助 办 法 的 通 知, 公 司 获 得 0.88 万 元 专 利 资 助 ; 根 据 岳 阳 经 济 开 发 区 财 政 局 岳 经 开 财 企 指 [2014]2 号 文 件, 公 司 收 到 新 型 工 业 化 引 导 项 目 财 政 补 助 资 金 万 元 ; 根 据 成 都 市 成 财 税 法 [2014]8 号 文 件, 本 公 司 成 都 分

408 公 司 取 得 营 改 增 补 贴 0.78 万 元 2015 年 1-9 月, 根 据 岳 阳 市 财 政 局 岳 财 企 指 [2015]1 号, 公 司 收 到 岳 阳 市 2014 年 第 二 批 科 技 研 究 与 开 发 项 目 财 政 补 助 资 金 万 元 ; 根 据 岳 阳 市 财 政 局 岳 财 企 指 [2015]4 号, 公 司 收 到 新 型 工 业 化 引 导 资 金 万 元 ; 根 据 岳 阳 经 济 技 术 开 发 区 财 政 局 岳 经 开 财 企 指 [2015]6 号, 公 司 收 到 企 业 扶 持 资 金 万 元 ; 根 据 岳 阳 经 济 技 术 开 发 区 财 政 局 岳 经 开 财 企 指 [2015]9 号, 公 司 收 到 企 业 扶 持 资 金 万 元 ; 根 据 湘 知 发 [2013]61 号 湖 南 省 知 识 产 权 局 湖 南 省 财 政 厅 关 于 印 发 湖 南 省 专 利 资 助 办 法 的 通 知, 公 司 获 得 专 利 资 助 0.64 万 元 2012 年 度 2013 年 度 2014 年 度 和 2015 年 1-9 月, 公 司 营 业 外 支 出 金 额 分 别 为 0.00 万 元 0.10 万 元 2.03 万 元 和 2.89 万 元 2013 年 度 2014 年 度 和 2015 年 1-9 月 公 司 营 业 外 支 出 主 要 为 固 定 资 产 处 置 及 盘 亏 损 失 4 所 得 税 费 用 2012 年 度 2013 年 度 2014 年 度 和 2015 年 1-9 月, 公 司 所 得 税 费 用 分 别 为 1, 万 元 1, 万 1, 万 元 和 万 元 2014 年 度 所 得 税 费 用 的 增 加 主 要 由 于 所 得 税 税 率 相 对 较 高 的 子 公 司 武 炼 工 程 利 润 总 额 的 增 加 所 致 ( 六 ) 经 营 成 果 变 动 及 分 析 项 目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经 营 成 果 及 变 动 情 况 如 下 表 : 单 位 : 万 元 2015 年 1-9 月 2014 年 度 2013 年 度 2012 年 度 金 额 金 额 同 比 增 减 金 额 同 比 增 减 金 额 营 业 收 入 27, , % 75, % 44, 营 业 利 润 2, , % 9, % 11, 利 润 总 额 4, , % 9, % 11, 净 利 润 3, , % 8, % 9, 归 属 于 母 公 司 股 东 的 净 利 润 3, , % 8, % 9,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主 营 业 务 收 入 构 成 及 毛 利 率 情 况 如 下 表 :

409 项 目 2015 年 1-9 月 2014 年 度 金 额 ( 万 元 ) 比 例 (%) 毛 利 率 (%) 金 额 ( 万 元 ) 比 例 (%) 毛 利 率 (%) 工 程 咨 询 设 计 7, , 工 程 总 承 包 19, , 合 计 27, , 项 目 2013 年 度 2012 年 度 金 额 ( 万 元 ) 比 例 (%) 毛 利 率 (%) 金 额 ( 万 元 ) 比 例 (%) 毛 利 率 (%) 工 程 咨 询 设 计 15, , 工 程 总 承 包 59, , 商 品 销 售 合 计 75, , 年 度 公 司 营 业 收 入 较 2012 年 度 增 长 69.77%, 同 期 净 利 润 同 比 降 低 14.17%, 主 要 受 公 司 2013 年 度 毛 利 率 相 对 较 低 的 工 程 总 承 包 业 务 收 入 占 比 的 提 高, 以 及 各 项 业 务 毛 利 率 同 比 降 低 的 影 响 有 关 毛 利 率 的 分 析 详 见 本 节 二 ( 三 ) 2 毛 利 率 变 动 分 析 2014 年 度 公 司 营 业 收 入 较 2013 年 度 降 低 12.99%, 同 期 净 利 润 同 比 降 低 16.65% 主 要 由 于 公 司 期 间 费 用 占 同 期 营 业 收 入 比 重 的 提 高 所 致 2014 年 度 期 间 费 用 占 同 期 营 业 收 入 比 重 为 13.52%, 较 2013 年 度 的 9.75% 提 高 3.77%, 主 要 由 于 公 司 业 务 规 模 扩 大 带 来 的 人 员 工 资 固 定 资 产 折 旧 等 固 定 费 用 的 增 加, 以 及 银 行 借 款 增 加 带 来 的 利 息 费 用 的 增 加 所 致 ( 七 ) 非 经 常 性 损 益 分 析 单 位 : 万 元 项 目 2015 年 1-9 月 2014 年 度 2013 年 度 2012 年 度 非 经 常 性 损 益 1, 净 利 润 3, , , , 非 经 常 性 损 益 / 净 利 润 42.01% 0.24% 2.44% 1.43% 2012 年 度 2013 年 度 2014 年 度 和 2015 年 1-9 月, 本 公 司 非 经 常 性 损 益 占 同 期 净 利 润 的 比 重 分 别 为 1.43% 2.44% 0.24% 和 42.01%,2012 年 度 至 2014 年 度 非 经 常 性 损 益 对 公 司 净 利 润 影 响 较 小, 对 公 司 经 营 成 果 无 重 大 影 响 2015 年 1-9 月, 由 于 公 司 收 到 的 企 业 扶 持 资 金 相 对 较 多, 使 得 当 期 非 经 常 性 损 益 占 净

410 利 润 比 重 相 对 较 高 总 体 看 来, 报 告 期 内, 非 经 常 性 损 益 对 公 司 净 利 润 影 响 较 小 三 现 金 流 量 分 析 ( 一 ) 经 营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量 分 析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经 营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量 情 况 如 下 单 位 : 万 元 项 目 2015 年 1-9 月 2014 年 度 2013 年 度 2012 年 度 销 售 商 品 提 供 劳 务 收 到 的 现 金 23, , , , 收 到 的 税 款 返 还 收 到 的 其 他 与 经 营 活 动 有 关 的 现 金 3, , , , 经 营 活 动 现 金 流 入 小 计 26, , , , 购 买 商 品 接 受 劳 务 支 付 的 现 金 9, , , , 支 付 给 职 工 以 及 为 职 工 支 付 的 现 金 6, , , , 支 付 的 各 项 税 款 3, , , , 支 付 的 其 他 与 经 营 活 动 有 关 的 现 金 4, , , , 经 营 活 动 现 金 流 出 小 计 24, , , , 经 营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量 净 额 2, , , , 销 售 商 品 提 供 劳 务 收 到 的 现 金 / 营 业 收 入 经 营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量 净 额 / 净 利 润 每 股 经 营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量 净 额 ( 元 / 股 ) 年 度, 公 司 销 售 商 品 提 供 劳 务 收 到 的 现 金 较 2012 年 度 减 少 2, 万 元, 以 及 销 售 收 现 比 的 降 低, 主 要 由 于 公 司 带 资 承 包 工 程 总 承 包 业 务 收 入 的 增 长 所 致 随 着 潞 宝 项 目 施 工 进 度 的 不 断 推 进, 业 主 2012 年 的 工 程 预 付 款 转 换 为 2013 年 应 付 公 司 的 工 程 进 度 款 2013 年 度 收 到 的 其 他 与 经 营 活 动 有 关 的 现 金 较 2012 年 度 增 加 1, 万 元, 增 长 88.52%, 主 要 为 公 司 收 到 的 采 购 投 标 保 证 金 的 增 加 所 致 2014 年 度, 公 司 经 营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量 净 额 为 -27, 万 元, 主 要 由 于 公 司 销 售 收 现 水 平 的 下 降 所 致 主 要 原 因 包 括 : 一 是 部 分 客 户 以 银 行 承 兑 汇 票 结 算 款 项 的 增 加, 如 占 当 期 营 业 总 收 入 79.83% 的 潞 宝 项 目,2014 年 度 主 要 以 银

411 行 承 兑 汇 票 方 式 与 公 司 办 理 款 项 结 算 ; 二 是 个 别 业 主 应 收 账 款 回 款 周 期 延 长 ; 三 是 带 资 承 包 的 工 程 总 承 包 项 目 所 支 付 的 材 料 设 备 采 购 款 项 较 多 等 所 致 2015 年 1-9 月, 公 司 经 营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量 净 额 为 2, 万 元, 销 售 商 品 提 供 劳 务 收 到 的 现 金 与 当 期 营 业 收 入 之 比 为 0.85, 主 要 原 因 包 括 : 一 是 公 司 贴 现 部 分 未 到 期 银 行 承 兑 汇 票 ; 二 是 公 司 收 到 政 府 补 助 款 的 增 加 ; 三 是 公 司 大 部 分 采 购 业 务 采 用 银 行 承 兑 汇 票 进 行 结 算 ( 二 ) 投 资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量 分 析 2012 年 度 2013 年 度 2014 年 度 和 2015 年 1-9 月, 公 司 投 资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量 净 额 分 别 为 -4, 万 元 -1, 万 元 万 元 和 万 元 2012 年 度 公 司 购 建 固 定 资 产 无 形 资 产 和 其 他 长 期 资 产 支 付 的 现 金 为 4, 万 元, 主 要 为 子 公 司 武 炼 工 程 新 购 办 公 楼 价 款 及 装 修 支 出 2013 年 度 至 2015 年 1-9 月 公 司 投 资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量 净 额 为 负, 主 要 由 于 购 建 固 定 资 产 和 无 形 资 产 支 出 所 致 ( 三 ) 筹 资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量 分 析 2012 年 度 2013 年 度 2014 年 度 和 2015 年 1-9 月, 公 司 筹 资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量 净 额 分 别 为 4, 万 元 1, 万 元 13, 万 元 和 -5, 万 元 2012 年 度 至 2014 年 度, 公 司 筹 资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量 净 额 为 正, 主 要 由 于 取 得 银 行 借 款 的 增 加 所 致 2014 年 度 大 额 的 筹 资 活 动 现 金 净 流 入, 主 要 为 公 司 取 得 银 行 借 款 的 大 幅 增 加 所 致 2015 年 1-9 月 筹 资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量 净 额 为 负, 主 要 由 于 偿 还 的 银 行 借 款 多 于 取 得 的 银 行 借 款 所 致 四 资 本 性 支 出 分 析 ( 一 ) 报 告 期 内 重 大 资 本 性 支 出 2012 年 度 2013 年 度 2014 年 度 和 2015 年 1-9 月, 公 司 购 建 固 定 资 产 无 形 资 产 和 其 他 长 期 资 产 支 出 分 别 为 4, 万 元 1, 万 元 万

412 元 和 万 元 2012 年 度 公 司 重 大 资 本 性 支 出 较 大 的 原 因 是 子 公 司 武 炼 工 程 为 适 应 业 务 发 展 需 要 新 购 办 公 楼 价 款 及 装 修 支 出 除 此 之 外,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无 其 他 重 大 资 本 性 支 出 ( 二 ) 发 行 人 未 来 的 重 大 资 本 性 支 出 计 划 以 及 资 金 需 求 量 情 况 截 至 本 招 股 意 向 书 签 署 日, 除 本 次 发 行 募 集 资 金 有 关 投 资 外, 公 司 无 可 预 见 的 重 大 资 本 性 支 出 计 划 具 体 投 资 计 划 见 本 招 股 意 向 书 第 十 三 节 募 集 资 金 运 用 五 重 大 担 保 诉 讼 其 他 或 有 事 项 或 重 大 期 后 事 项 除 本 招 股 意 向 书 第 十 节 财 务 会 计 信 息 之 十 一 报 告 期 内 会 计 报 表 附 注 中 或 有 事 项 期 后 事 项 及 其 他 重 要 事 项 外, 截 至 本 招 股 意 向 书 签 署 日, 本 公 司 无 重 大 担 保 诉 讼 其 他 或 有 事 项 和 期 后 事 项 六 公 司 财 务 状 况 和 盈 利 能 力 的 未 来 趋 势 未 来 对 本 公 司 财 务 状 况 和 盈 利 能 力 有 重 要 影 响 的 主 要 因 素 如 下 : ( 一 ) 宏 观 经 济 的 发 展 本 公 司 的 主 营 业 务 与 宏 观 经 济 运 行 关 系 较 为 密 切, 与 国 民 经 济 发 展 周 期 呈 一 定 的 正 相 关 关 系 本 公 司 业 务 的 发 展 主 要 依 赖 于 国 民 经 济 运 行 状 况 石 油 化 工 和 煤 化 工 固 定 资 产 投 资 规 模 因 此, 宏 观 经 济 的 发 展 态 势, 尤 其 是 石 油 化 工 和 煤 化 工 行 业 的 固 定 资 产 建 设 投 入 对 公 司 盈 利 能 力 的 持 续 性 和 稳 定 性 具 有 较 大 的 影 响 本 公 司 将 继 续 采 取 差 异 化 竞 争 的 策 略, 凭 借 在 三 大 合 成 材 料 工 程 服 务 领 域 形 成 的 错 位 竞 争 优 势 设 计 优 势 带 动 工 程 总 承 包 一 体 化 服 务 的 商 业 新 模 式 与 提 供 完 整 产 业 链 的 能 力, 继 续 巩 固 优 势 行 业 的 市 场 领 先 地 位, 做 强 做 大 以 设 计 优 势 带 动 的 工 程 总 承 包 业 务, 同 时 积 极 推 进 材 料 型 煤 化 工 领 域 的 业 务 发 展 ( 二 ) 公 司 研 发 投 入 和 研 发 能 力 工 程 勘 察 设 计 作 为 技 术 密 集 型 智 力 密 集 型 以 及 资 本 密 集 型 的 生 产 性 服 务

413 业, 自 主 研 发 能 力 很 重 要 具 有 自 主 技 术 的 工 程 公 司 不 仅 可 以 通 过 自 身 的 技 术 创 新 和 研 究 开 发 活 动, 对 不 同 领 域 的 技 术 进 行 嫁 接 和 改 良, 不 断 拓 展 现 有 的 业 务 领 域 ; 还 可 以 参 与 产 品 生 产 工 艺 技 术 的 开 发 及 设 计, 甚 至 直 接 向 业 主 提 供 工 艺 技 术, 并 能 对 整 个 下 游 行 业 的 技 术 研 发 成 果 转 化 和 工 业 化 应 用 起 到 重 要 推 动 作 用 如 合 成 材 料 领 域 的 工 程 技 术 及 工 艺 技 术 在 经 过 改 进 及 再 开 发 后, 能 够 直 接 应 用 于 材 料 型 煤 化 工 领 域, 实 现 煤 炭 资 源 的 深 加 工, 极 大 地 提 升 了 煤 炭 资 源 综 合 利 用 的 水 平 随 着 石 油 化 工 行 业 的 不 断 发 展, 工 程 公 司 只 有 不 断 加 大 技 术 研 发 的 投 入, 提 升 自 身 的 技 术 水 平, 打 造 自 主 研 发 和 技 术 创 新 的 核 心 竞 争 力, 才 能 立 足 不 败 之 地 本 公 司 将 积 极 推 动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并 上 市 等 股 权 融 资 方 式, 通 过 技 术 中 心 升 级 建 设, 大 力 实 施 技 术 研 发 战 略, 对 现 有 的 优 势 技 术 进 行 改 进 并 开 发 新 工 艺 技 术 及 工 程 技 术, 持 续 保 持 与 提 升 公 司 的 核 心 竞 争 力 ( 三 ) 工 程 总 承 包 实 力 依 据 行 业 惯 例, 公 司 开 展 工 程 总 承 包 业 务 需 垫 付 较 大 金 额 的 材 料 设 备 采 购 款 和 工 程 分 包 款 项 同 时 在 项 目 承 揽 和 执 行 过 程 中, 公 司 需 要 向 业 主 开 具 投 标 保 函 履 约 保 函 预 付 款 保 函 等 商 务 保 函, 均 要 求 公 司 储 备 一 定 货 币 资 金 因 此 公 司 主 营 业 务 的 开 展 需 要 储 备 较 多 货 币 资 金 用 于 日 常 周 转 公 司 资 金 实 力 有 限, 从 而 制 约 了 公 司 在 同 一 时 间 承 揽 实 施 多 项 工 程 总 承 包 项 目 的 能 力 同 时, 由 于 融 资 能 力 有 限, 目 前 公 司 业 务 发 展 所 需 资 金 大 部 分 来 源 于 自 有 资 金 及 部 分 银 行 借 款 随 着 公 司 工 程 总 承 包 业 务 规 模 的 扩 大, 公 司 资 金 瓶 颈 问 题 日 益 显 现, 资 金 实 力 将 直 接 影 响 到 公 司 业 务 规 模 的 进 一 步 扩 大 公 司 一 方 面 将 继 续 维 护 良 好 的 信 誉, 与 银 行 等 金 融 机 构 维 持 融 洽 的 合 作 关 系, 保 持 畅 通 的 融 资 渠 道 另 一 方 面, 公 司 将 积 极 推 动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并 上 市 等 股 权 融 资 方 式, 为 公 司 的 快 速 发 展 提 供 有 力 的 资 金 保 障

414 七 公 司 未 来 分 红 回 报 分 析 ( 一 ) 公 司 未 来 分 红 规 划 已 履 行 的 决 策 程 序 公 司 于 2012 年 8 月 6 日 召 开 第 一 届 董 事 会 第 九 次 会 议, 决 议 通 过 了 关 于 制 定 公 司 章 程 ( 草 案 ) 的 议 案, 对 公 司 上 市 后 股 利 分 配 进 行 了 明 确 公 司 于 2012 年 8 月 28 日 召 开 2012 年 第 三 次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审 议 通 过 了 公 司 章 程 ( 草 案 ) 的 议 案 公 司 分 别 于 2013 年 2 月 16 日 2013 年 3 月 10 日 召 开 第 一 届 董 事 会 第 十 二 次 会 议 和 2012 年 度 股 东 大 会, 审 议 通 过 了 关 于 修 改 公 司 章 程 ( 草 案 ) 的 议 案, 就 利 润 分 配 的 相 关 内 容 对 公 司 章 程 ( 草 案 ) 进 行 了 修 订 公 司 分 别 于 2014 年 2 月 16 日 2014 年 3 月 10 日 召 开 第 一 届 董 事 会 第 二 十 次 会 议 和 2013 年 度 股 东 大 会, 审 议 通 过 了 关 于 修 改 公 司 章 程 ( 草 案 ) 的 议 案, 就 利 润 分 配 的 相 关 内 容 对 公 司 章 程 ( 草 案 ) 进 行 了 修 订 ; 同 时 通 过 了 关 于 制 定 公 司 股 东 分 红 回 报 规 划 ( 未 来 上 市 后 三 年 ) 的 议 案 ( 二 ) 公 司 上 市 后 三 年 分 红 回 报 规 划 公 司 上 市 后 三 年 股 东 回 报 具 体 规 划 如 下 : 1 公 司 可 以 采 取 现 金 股 票 或 者 现 金 与 股 票 相 结 合 的 方 式 分 配 利 润, 且 应 优 先 采 取 现 金 分 红 方 式 分 配 利 润 公 司 每 年 度 进 行 一 次 利 润 分 配, 在 有 条 件 的 情 况 下, 公 司 可 以 进 行 中 期 现 金 分 红 2 未 来 三 年 内, 公 司 应 在 符 合 利 润 分 配 原 则 保 证 公 司 正 常 经 营 和 长 远 发 展 的 前 提 下, 积 极 采 取 现 金 分 红 的 方 式 进 行 利 润 分 配 在 满 足 现 金 分 红 条 件 下, 公 司 未 来 三 年 以 现 金 方 式 累 计 分 配 的 利 润 不 少 于 未 来 三 年 实 现 的 年 均 可 分 配 利 润 的 60%, 公 司 在 足 额 预 留 法 定 公 积 金 盈 余 公 积 金 以 后, 每 年 向 股 东 以 现 金 形 式 分 配 的 利 润 不 低 于 当 年 实 现 的 可 供 分 配 利 润 的 20%, 具 体 分 配 比 例 由 公 司 董 事 会 根 据 当 年 实 现 利 润 情 况 和 公 司 发 展 的 需 要 以 及 中 国 证 监 会 的 有 关 规 定 拟 定, 由

415 公 司 股 东 大 会 审 议 决 定 在 确 保 以 足 额 现 金 利 润 分 配 的 前 提 下, 公 司 可 根 据 发 展 需 要, 通 过 资 本 公 积 金 转 增 股 本 或 分 配 股 票 股 利 的 方 式 回 报 投 资 者 未 来 三 年, 公 司 正 处 于 总 包 业 务 发 展 的 关 键 时 期, 为 了 满 足 总 包 经 营 所 需 资 金, 同 时 为 了 充 分 保 护 公 司 全 体 股 东 的 现 金 分 红 权 益, 公 司 计 划 未 来 三 年 各 期 如 进 行 利 润 分 配 时, 现 金 分 红 在 当 期 利 润 分 配 中 所 占 的 比 例 不 低 于 40% 3 公 司 在 每 个 会 计 年 度 结 束 后, 由 公 司 董 事 会 提 出 利 润 分 配 方 案, 并 提 交 公 司 股 东 大 会 表 决 通 过 后 实 施 公 司 利 润 分 配 方 案 的 制 定 与 实 施 过 程 将 积 极 采 纳 和 接 受 所 有 股 东 ( 包 括 中 小 投 资 者 ) 独 立 董 事 监 事 的 建 议 和 监 督 4 公 司 股 东 大 会 对 利 润 分 配 方 案 作 出 决 议 后, 公 司 董 事 会 须 在 股 东 大 会 召 开 后 2 个 月 内 完 成 股 利 ( 或 股 份 ) 的 派 发 事 项 ( 三 ) 公 司 未 来 分 红 规 划 合 理 性 分 析 2012 年 度 2013 年 度 2014 年 度 和 2015 年 1-9 月, 公 司 营 业 收 入 分 别 为 44, 万 元 75, 万 元 65, 万 元 和 27, 万 元, 归 属 于 母 公 司 净 利 润 分 别 为 9, 万 元 8, 万 元 7, 万 元 和 3, 万 元 随 着 公 司 业 务 特 别 是 工 程 总 承 包 业 务 的 进 一 步 拓 展, 公 司 将 保 持 持 续 稳 定 健 康 的 发 展 态 势, 为 实 施 持 续 稳 定 的 股 利 分 配 政 策 奠 定 了 基 础 目 前 公 司 正 处 于 快 速 发 展 阶 段, 需 不 断 补 充 流 动 资 金 来 满 足 业 务 发 展 特 别 是 带 资 承 包 的 工 程 总 承 包 业 务 发 展 的 需 要 同 时 由 于 公 司 轻 资 产 的 特 点, 融 资 能 力 受 到 一 定 的 限 制 随 着 带 资 承 包 的 工 程 总 承 包 业 务 的 不 断 开 展, 公 司 资 产 负 债 率 呈 现 增 长 趋 势,2012 年 度 2013 年 度 2014 年 度 和 2015 年 1-9 月, 公 司 资 产 负 债 率 ( 合 并 口 径 ) 分 别 为 61.12% 58.67% 65.09% 和 60.37% 过 高 的 资 产 负 债 率 将 放 大 公 司 的 经 营 风 险, 影 响 公 司 的 稳 健 经 营 本 次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后, 公 司 的 融 资 渠 道 得 到 进 一 步 的 拓 宽, 直 接 融 资 能 力 将 进 一 步 加 强, 公 司 盈 利 能 力 和 利 润 水 平 将 进 一 步 提 高, 将 为 股 东 创 造 更 多 的 利 益 在 确 保 公 司 持 续 发 展 的 前 提 下, 综 合 考 虑 公 司 未 来 资 金 需 求 和 融 资 环 境, 确 定 了

416 20% 的 最 低 现 金 分 红 比 例, 符 合 公 司 经 营 现 状 及 全 体 股 东 利 益, 有 利 于 保 护 中 小 股 东 权 益 八 关 于 填 补 被 摊 薄 即 期 回 报 的 措 施 及 相 关 承 诺 预 计 本 次 公 司 公 开 发 行 新 股 数 量 为 5,600 万 股, 募 集 资 金 总 额 不 超 过 33,768 万 元 本 次 发 行 完 成 后, 公 司 总 股 本 和 归 属 母 公 司 股 东 的 权 益 将 有 一 定 幅 度 的 增 加 预 计 募 集 资 金 到 位 当 年, 公 司 每 股 收 益 ( 扣 除 非 经 常 性 损 益 后 的 每 股 收 益 稀 释 后 每 股 收 益 ) 受 股 本 摊 薄 影 响, 相 对 上 年 度 每 股 收 益 将 呈 下 降 趋 势 ( 一 ) 董 事 会 选 择 本 次 融 资 的 必 要 性 和 合 理 性 1 公 司 业 务 的 持 续 发 展 需 要 充 足 的 资 金 作 为 保 障 (1) 工 程 设 计 业 务 的 市 场 开 拓 需 要 资 金 支 持 近 年 来 公 司 充 分 发 挥 在 国 内 聚 酰 胺 产 品 链 工 程 服 务 领 域 的 领 先 优 势, 采 取 差 异 化 竞 争, 聚 酰 胺 产 品 链 的 工 程 设 计 领 域 的 优 势 再 次 在 市 场 低 迷 时 突 放 异 彩 2015 年, 公 司 先 后 承 接 了 福 建 永 荣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年 产 60 万 吨 己 内 酰 胺 一 期 工 程 ( 年 产 20 万 吨 己 内 酰 胺 ) 和 沧 州 旭 阳 化 工 有 限 公 司 签 订 了 己 内 酰 胺 二 期 工 程 ( 年 产 30 万 吨 己 内 酰 胺 ) 等 大 型 项 目 的 设 计 业 务 公 司 业 务 的 持 续 稳 步 发 展 对 公 司 营 运 资 金 管 理 市 场 拓 展 等 提 出 了 更 高 的 要 求, 公 司 需 准 备 充 足 的 资 金 储 备 以 满 足 业 务 增 长 所 带 来 的 资 金 需 求 (2) 进 一 步 扩 大 工 程 总 承 包 业 务 规 模 将 增 加 资 金 需 求 随 着 基 础 设 施 建 设 的 持 续 推 进, 公 司 工 程 总 承 包 业 务 规 模 不 断 扩 大, 但 由 于 工 程 结 算 日 期 与 实 际 成 本 的 发 生 存 在 差 异, 公 司 也 面 临 着 日 益 增 大 的 资 金 压 力 在 工 程 咨 询 业 务 和 工 程 承 包 业 务 实 际 执 行 的 过 程 中, 业 主 通 常 以 公 司 提 交 的 初 步 设 计 施 工 图 设 计 等 业 务 结 点 成 果 是 否 通 过 审 查 等 情 况, 确 定 支 付 进 度 款, 因 此 进 度 款 的 支 付 滞 后 于 公 司 成 本 费 用 的 发 生 因 此, 业 主 延 迟 付 款 可 能 对 公 司 的 营 运 资 金 和 现 金 流 量 构 成 压 力 ; 若 业 主 延 迟 付 款 的 项 目 涉 及 的 成 本 支 出 较 大, 将 会 占 用 本 可 用 在 其 他 项 目 上 的 资 金, 从 而 将 削 弱 公 司 项 目 承 揽 和 运 营 的 能 力,

417 并 可 能 对 公 司 经 营 业 绩 造 成 不 利 影 响 因 此, 扩 大 工 程 总 承 包 业 务 所 需 流 动 资 金 项 目 会 对 公 司 未 来 业 务 扩 张 产 生 较 大 影 响 随 着 公 司 业 务 规 模 的 扩 张, 应 收 账 款 规 模 不 断 增 大, 应 收 账 款 占 总 资 产 的 比 例 总 体 保 持 了 持 续 扩 大 的 态 势 2012 年 至 2015 年 9 月 30 日, 公 司 应 收 账 款 规 模 从 2.05 亿 元 上 升 至 5.76 亿 元, 公 司 对 资 金 的 需 求 日 益 增 大 (3) 节 能 环 保 领 域 业 务 增 长 点 挖 掘 将 增 加 资 金 需 求 随 着 公 众 对 于 环 保 要 求 日 益 提 高, 清 洁 油 品 生 产 的 紧 迫 性 日 益 增 加 2015 年 4 月, 国 标 委 在 油 品 质 量 标 准 制 修 订 工 作 协 调 会 上 明 确, 车 用 汽 柴 油 国 Ⅴ 标 准 的 全 国 实 施 日 期 将 提 前 至 2016 年 年 底, 比 国 Ⅴ 标 准 的 原 规 定 缩 短 了 一 年 成 品 油 升 级 步 伐 再 次 加 快, 使 行 业 将 再 次 面 对 改 造 配 套 设 备 及 提 升 工 艺, 而 问 题 的 最 终 答 案 都 直 指 巨 额 成 本 不 论 是 主 营 炼 厂 还 是 地 方 炼 厂, 为 适 应 油 品 升 级 速 度, 都 在 不 断 改 造 炼 油 设 备 或 提 高 工 艺, 以 求 产 出 更 清 洁 的 能 源 国 家 环 保 政 策 的 倒 逼, 给 油 品 升 级 市 场 带 来 新 的 机 遇, 炼 油 化 工 行 业 产 品 升 级 提 质 节 能 降 耗 挖 潜 增 效 给 公 司 带 来 发 展 空 间 ; 同 时, 新 型 技 术 的 研 发 应 用 推 动 了 相 关 工 程 项 目 的 建 设 进 程, 相 关 项 目 的 承 接 及 执 行 将 相 应 带 来 资 金 需 求 与 压 力 2 技 术 研 发 需 要 持 续 稳 定 的 资 金 支 持 公 司 经 过 40 余 年 的 发 展 和 创 新, 已 经 具 备 了 较 强 的 工 艺 开 发 与 工 程 化 能 力, 并 实 现 了 技 术 优 势 的 扩 展 与 延 伸 公 司 将 进 一 步 开 展 广 泛 的 技 术 交 流 与 合 作, 并 加 大 研 发 投 入 ; 加 强 工 程 技 术 研 发 的 组 织 和 协 同, 支 持 合 成 材 料 炼 油 和 新 型 煤 化 工 产 业 链 的 发 展, 巩 固 和 提 升 在 己 内 酰 胺 ( 包 括 环 己 酮 双 氧 水 ) 合 成 橡 胶 等 业 务 领 域 的 优 势 地 位, 为 工 程 设 计 和 总 承 包 提 供 服 务 作 为 公 司 内 生 增 长 的 重 要 源 动 力, 未 来 公 司 技 术 研 发 投 入 将 进 一 步 加 大 而 石 油 化 工 现 代 煤 化 工 行 业 工 程 技 术 研 发 具 有 投 资 大 周 期 长 风 险 高 等 特 点, 公 司 在 研 项 目 的 推 进 及 新 研 发 项 目 的 实 施, 均 需 充 足 的 营 运 资 金 作 为 保 障 3 公 司 所 处 行 业 面 临 良 好 的 发 展 机 遇

418 2015 年, 世 界 经 济 形 势 仍 将 错 综 复 杂, 原 油 价 格 预 计 将 会 持 续 波 动, 包 括 材 料 型 煤 化 工 在 内 的 煤 化 工 市 场 将 面 临 巨 大 挑 战 炼 油 行 业 在 近 两 年 的 产 能 扩 展 将 放 缓, 但 低 油 价 仍 有 利 于 石 油 化 工 行 业 重 新 焕 发 生 机 ; 未 来 随 着 油 价 反 弹, 煤 化 工 市 场 可 以 迎 来 复 苏 同 时, 公 司 关 注 一 带 一 路 带 来 的 战 略 发 展 机 遇 : 一 带 一 路 的 战 略 发 展 规 划 中, 能 源 基 础 设 施 建 设 是 互 联 互 通 的 合 作 重 点 之 一, 有 关 合 作 将 令 一 带 一 路 沿 线 国 家 对 能 源 的 开 发 利 用 和 炼 化 加 工 能 力 得 到 提 升, 公 司 将 力 争 成 为 一 带 一 路 的 建 设 者 和 受 益 者 2015 上 半 年, 公 司 积 极 承 揽 伊 拉 克 哈 法 亚 油 田 2016 年 CPF1 CPF2 CPF3 稳 产 地 面 油 气 集 输 工 程 项 目 ( 项 目 标 号 :HFY-CON/F&C ) 项 目, 公 司 已 经 向 业 主 开 具 了 150 万 美 元 的 投 标 保 函, 公 司 已 向 业 主 提 交 了 标 书, 并 于 2015 年 5 月 通 过 了 技 术 评 标 综 上 所 述, 公 司 本 次 发 行 股 票 融 资, 顺 应 了 行 业 发 展 趋 势, 在 满 足 市 场 需 求 的 同 时, 不 断 提 高 企 业 竞 争 力, 进 一 步 提 升 公 司 资 金 实 力, 降 低 公 司 财 务 风 险, 为 公 司 后 续 业 务 开 拓 所 需 运 营 资 金 提 供 良 好 的 保 障 ( 二 ) 募 集 资 金 运 用 与 公 司 现 有 业 务 的 关 系 以 及 公 司 在 人 员 技 术 市 场 等 方 面 的 储 备 情 况 随 着 公 司 既 有 业 务 的 持 续 发 展, 公 司 对 资 金 的 需 求 特 别 是 长 期 资 金 需 求 也 逐 步 增 大 本 次 发 行 股 票 募 集 资 金 将 增 强 公 司 的 资 本 实 力, 有 效 缓 解 公 司 资 金 压 力, 以 满 足 公 司 未 来 在 设 计 咨 询 业 务 及 工 程 承 包 业 务 的 不 断 增 长 等 方 面 持 续 的 资 金 投 入 需 求, 本 次 发 行 将 有 效 改 善 公 司 的 资 本 结 构, 提 高 经 营 安 全 性 降 低 财 务 风 险, 为 公 司 的 长 远 发 展 奠 定 良 好 的 基 础 本 次 公 司 募 集 资 金 将 用 于 技 术 中 心 升 级 建 设 项 目 和 扩 大 工 程 总 承 包 业 务 所 需 流 动 资 金 项 目 募 投 项 目 所 需 的 管 理 人 员 技 术 人 将 采 取 内 部 培 养 与 外 部 招 聘 相 结 合 的 方 式 选 定, 其 中 管 理 人 员 技 术 人 员 主 要 通 过 直 接 从 公 司 同 类 岗 位 调 用 内 部 进 行 竞 聘 选 拔 的 方 式 确 定, 同 时 通 过 外 部 招 聘 的 方 式 加 以 适 当 补 充, 以 保 证 募 投 项 目 的 顺 利 投 产 和 运 行 技 术 中 心 升 级 建 设 项 目 的 实 施 将 为 公 司 长 期 发 展 奠 定 技 术 基 础, 未 来 公 司 将 进 一 步 与 国 内 外 知 名 的 科 研 院 校 和 化 工 厂 商 开 展

419 多 种 形 式 的 技 术 交 流, 为 正 在 建 设 中 的 项 目 提 供 技 术 支 持, 也 为 公 司 未 来 的 产 业 规 划 和 战 略 实 施 提 供 技 术 储 备 在 石 油 化 工 行 业 工 程 咨 询 行 业 日 益 市 场 化 的 背 景 下, 公 司 将 不 断 巩 固 在 国 内 市 场 的 既 有 优 势, 同 时 积 极 进 军 国 外 市 场, 进 行 全 球 战 略 布 局 未 来, 公 司 将 在 贯 彻 内 生 增 长 的 同 时, 寻 求 外 延 发 展 的 扩 张 机 会, 在 巩 固 传 统 业 务 的 同 时, 积 极 把 握 油 品 升 级 和 一 带 一 路 等 国 家 战 略 发 展 带 来 的 新 机 遇, 持 续 夯 实 和 深 化 企 业 核 心 竞 争 力, 为 公 司 发 展 打 开 更 大 的 市 场 空 间 ( 三 ) 公 司 应 对 本 次 发 行 摊 薄 即 期 回 报 采 取 的 措 施 本 次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可 能 导 致 投 资 者 的 即 期 回 报 被 摊 薄, 考 虑 上 述 情 况, 公 司 将 采 取 多 种 措 施 以 提 升 公 司 的 经 营 业 绩, 增 强 公 司 的 持 续 回 报 能 力, 具 体 情 况 如 下 : 1 公 司 面 对 现 有 业 务 板 块 主 要 风 险 的 改 进 措 施 (1) 依 托 地 缘 优 势 和 快 速 服 务, 获 取 稳 定 的 业 务 来 源 公 司 及 子 公 司 武 炼 工 程 成 都 分 公 司 还 将 发 挥 地 缘 优 势, 凭 借 快 速 响 应 的 高 质 量 服 务, 为 中 国 石 化 巴 陵 分 公 司 中 国 石 化 武 汉 分 公 司 中 国 石 油 集 团 工 程 设 计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西 南 分 公 司 提 供 长 期 稳 定 的 服 务 (2) 积 极 开 拓 材 料 型 煤 化 工 市 场 炼 油 行 业 在 近 两 年 的 产 能 扩 展 将 放 缓, 但 低 油 价 仍 有 利 于 石 油 化 工 行 业 重 新 焕 发 生 机 未 来 随 着 油 价 反 弹, 煤 化 工 市 场 可 以 迎 来 复 苏 公 司 横 跨 多 领 域 以 及 多 元 化 的 竞 争 策 略 能 够 在 很 大 程 度 上 平 滑 行 业 周 期 性 波 动 带 来 的 系 统 性 风 险 公 司 将 通 过 潞 宝 兴 海 材 料 化 深 加 工 项 目 中 积 累 的 技 术 与 设 计 经 验, 继 续 向 市 场 推 广, 并 不 断 创 新 和 完 善 材 料 型 煤 化 工 的 产 品 性 能 (3) 进 一 步 完 善 工 程 总 承 包 项 目 管 理 体 系 公 司 通 过 近 年 多 个 工 程 总 承 包 实 务 操 作, 积 累 了 丰 富 的 工 程 总 承 包 经 验, 具 备 较 强 的 项 目 执 行 能 力, 逐 步 建 立 了 一 整 套 行 之 有 效 的 工 程 总 承 包 项 目 管 理 体 系, 以 有 效 的 内 控 制 度 和 程 序 来 控 制 和 降 低 工 程 总 承 包 业 务 面 临 的 各 项 风 险 未

420 来 公 司 将 继 续 完 善 工 程 总 承 包 项 目 管 理 体 系, 降 低 工 程 总 承 包 业 务 经 营 风 险 对 公 司 经 营 和 业 绩 的 影 响 (4) 提 升 科 技 创 新 能 力, 保 持 技 术 领 先 优 势 公 司 经 过 40 余 年 的 发 展 和 创 新, 已 经 具 备 了 较 强 的 工 艺 开 发 与 工 程 化 能 力, 并 实 现 了 技 术 优 势 的 扩 展 与 延 伸 未 来 公 司 将 进 一 步 开 展 广 泛 的 技 术 交 流 与 合 作, 并 加 大 研 发 投 入 ; 加 强 工 程 技 术 研 发 的 组 织 和 协 同, 支 持 合 成 材 料 炼 油 和 新 型 煤 化 工 产 业 链 的 发 展, 巩 固 和 提 升 在 己 内 酰 胺 ( 包 括 环 己 酮 双 氧 水 ) 合 成 橡 胶 等 业 务 领 域 的 优 势 地 位, 为 工 程 设 计 和 总 承 包 提 供 服 务 2 提 升 公 司 经 营 业 绩 的 具 体 措 施 (1) 加 强 日 常 运 营 效 率, 降 低 运 营 成 本 公 司 在 日 常 运 营 中 将 加 强 内 部 成 本 和 费 用 控 制, 全 面 提 升 生 产 运 营 效 率, 降 低 业 务 经 营 成 本, 持 续 开 展 成 本 改 善 活 动 (2) 加 强 技 术 研 发, 提 升 未 来 发 展 技 术 保 障 经 过 长 期 的 业 务 发 展 和 积 累, 公 司 已 拥 有 一 支 高 素 质 的 技 术 人 才 队 伍 本 次 发 行 后, 公 司 将 继 续 加 大 技 术 开 发 力 度, 积 极 研 究 吸 收 国 际 国 内 的 先 进 技 术 和 经 验, 选 用 优 秀 专 业 技 术 人 员, 进 一 步 提 高 设 计 咨 询 水 平, 为 公 司 未 来 的 发 展 提 供 技 术 保 障 (3) 加 快 推 进 现 有 项 目 截 至 2015 年 9 月 30 日, 公 司 新 签 及 存 续 业 务 合 同 总 金 额 为 458, 万 元, 其 中 工 程 总 承 包 合 同 总 金 额 为 416, 万 元 未 来 募 集 资 金 到 位 后, 公 司 将 加 快 推 进 正 在 执 行 项 目 的 进 度, 争 取 实 现 业 务 收 入 和 公 司 业 绩 增 长 (4) 实 施 人 才 引 进 和 培 养 计 划 为 进 一 步 提 升 公 司 的 市 场 竞 争 力, 公 司 将 继 续 加 强 人 才 培 养 引 进 激 励 机 制 建 设, 加 强 专 业 技 术 人 才 队 伍 建 设 在 人 才 的 培 养 方 面, 通 过 培 训 传 帮 带 以 及 薪 酬 激 励 等 方 式, 提 高 人 员 的 专 业 水 平 在 人 才 的 引 进 方 面, 加 大 力 度 从 行 业 内 大 学 院 校 引 进 企 业 发 展 所 需 专 业 人 才, 充 实 技 术 中 心 队 伍, 共 同 参 与 企 业 的

421 发 展 在 人 才 的 激 励 机 制 建 设 方 面, 通 过 加 强 业 绩 考 核 激 励 的 方 式 充 分 调 动 技 术 人 员 的 工 作 积 极 性, 为 公 司 发 展 奠 定 坚 实 的 人 才 基 础 3 保 证 募 集 资 金 有 效 合 理 使 用, 加 快 募 集 资 金 投 资 项 目 进 度, 提 高 资 金 使 用 效 率 本 次 发 行 后, 募 集 资 金 的 到 位 可 在 一 定 程 度 上 满 足 公 司 经 营 资 金 需 求, 提 升 公 司 资 本 实 力 盈 利 能 力 和 核 心 竞 争 力 本 次 发 行 完 成 后, 公 司 将 严 格 使 用 募 集 资 金, 确 保 募 集 资 金 的 使 用 规 范 和 高 效, 使 募 集 资 金 得 以 充 分 有 效 利 用 4 完 善 利 润 分 配 政 策, 强 化 投 资 者 回 报 机 制 公 司 根 据 上 市 公 司 监 管 指 引 第 3 号 上 市 公 司 现 金 分 红 [2013]43 号 ) 和 上 市 公 司 章 程 指 引 (2014 修 订 ) 的 要 求, 进 一 步 对 公 司 利 润 分 配 政 策 进 行 了 完 善, 明 确 公 司 利 润 分 配 尤 其 是 现 金 分 红 的 具 体 条 件 比 例 分 配 形 式 等, 完 善 利 润 分 配 的 决 策 程 序 和 机 制 以 及 利 润 分 配 政 策 的 调 整 原 则 同 时, 公 司 制 定 了 未 来 三 年 股 东 回 报 规 划 ( 未 来 上 市 后 三 年 ), 明 确 了 未 来 股 东 的 具 体 回 报 计 划, 建 立 了 股 东 回 报 规 划 的 决 策 监 督 和 调 整 机 制, 公 司 将 严 格 执 行 相 关 规 定, 切 实 维 护 投 资 者 合 法 权 益, 强 化 中 小 投 资 者 权 益 保 障 机 制 综 上, 本 次 发 行 完 成 后, 公 司 将 合 理 规 划 使 用 募 集 资 金, 提 高 资 金 使 用 效 率, 持 续 采 取 多 种 措 施 改 善 经 营 业 绩, 在 符 合 利 润 分 配 条 件 的 情 况 下, 积 极 推 动 对 股 东 的 利 润 分 配, 以 保 证 此 次 募 集 资 金 的 有 效 使 用 有 效 防 范 即 期 回 报 被 摊 薄 的 风 险 提 高 公 司 未 来 的 回 报 能 力 但 发 行 人 制 定 填 补 回 报 的 措 施 不 等 于 对 公 司 未 来 利 润 做 出 保 证 ( 四 ) 关 于 填 补 被 摊 薄 即 期 回 报 的 措 施 的 承 诺 发 行 人 董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根 据 中 国 证 监 会 相 关 规 定 对 公 司 填 补 回 报 措 施 能 够 得 到 切 实 履 行 作 出 如 下 承 诺 : 1 承 诺 不 无 偿 或 以 不 公 平 条 件 向 其 他 单 位 或 者 个 人 输 送 利 益, 也 不 采 用 其 他 方 式 损 害 公 司 利 益 2 承 诺 对 董 事 和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的 职 务 消 费 行 为 进 行 约 束

422 3 承 诺 不 动 用 公 司 资 产 从 事 与 其 履 行 职 责 无 关 的 投 资 消 费 活 动 4 承 诺 由 董 事 会 或 薪 酬 委 员 会 制 定 的 薪 酬 制 度 与 公 司 填 补 回 报 措 施 的 执 行 情 况 相 挂 钩 5 承 诺 未 来 公 司 如 实 施 股 权 激 励, 则 拟 公 布 的 公 司 股 权 激 励 的 行 权 条 件 与 公 司 填 补 回 报 措 施 的 执 行 情 况 相 挂 钩 九 财 务 报 告 审 计 截 止 日 后 主 要 财 务 信 息 及 经 营 状 况 ( 一 ) 会 计 师 的 审 阅 意 见 瑞 华 对 公 司 2015 年 12 月 31 日 的 合 并 及 公 司 资 产 负 债 表,2015 年 度 的 合 并 及 公 司 利 润 表 合 并 及 公 司 现 金 流 量 表 和 合 并 及 公 司 的 股 东 权 益 变 动 表 以 及 财 务 报 表 附 注 进 行 审 阅, 并 于 2016 年 2 月 16 日 出 具 了 瑞 华 阅 字 [2016] 号 审 阅 报 告, 审 阅 意 见 如 下 : 根 据 我 们 的 审 阅, 我 们 没 有 注 意 到 任 何 事 项 使 我 们 相 信 上 述 财 务 报 表 没 有 按 照 企 业 会 计 准 则 的 规 定 编 制, 未 能 在 所 有 重 大 方 面 公 允 反 映 湖 南 百 利 工 程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15 年 12 月 31 日 合 并 及 公 司 的 财 务 状 况 2015 年 度 合 并 及 公 司 的 经 营 成 果 和 现 金 流 量 ( 二 )2015 年 第 四 季 度 主 要 财 务 数 据 1 合 并 资 产 负 债 表 主 要 数 据 单 位 : 万 元 项 目 资 产 总 计 116, , 负 债 合 计 70, , 股 东 权 益 合 计 46, , 其 中 : 归 属 于 母 公 司 股 东 的 权 益 合 计 46, , 合 并 利 润 表 主 要 数 据

423 单 位 : 万 元 项 目 2015 年 度 2014 年 度 2015 年 月 2014 年 月 营 业 总 收 入 45, , , , 营 业 利 润 6, , , , 利 润 总 额 8, , , , 净 利 润 7, , , , 归 属 于 母 公 司 股 东 的 净 利 润 7, , , , 合 并 现 金 流 量 表 主 要 数 据 单 位 : 万 元 项 目 2015 年 度 2014 年 度 2015 年 月 2014 年 月 经 营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量 净 额 3, , , 投 资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量 净 额 筹 资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量 净 额 -3, , , , 现 金 及 现 金 等 价 物 净 增 加 额 , , , 非 经 常 性 损 益 的 主 要 项 目 和 金 额 单 位 : 万 元 项 目 2015 年 度 2014 年 度 2015 年 月 2014 年 月 非 流 动 性 资 产 处 置 损 益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的 政 府 补 助 1, 小 计 1, 所 得 税 影 响 额 归 属 于 母 公 司 股 东 的 非 经 常 性 损 益 净 额 1, ( 三 ) 主 要 经 营 状 况 2015 年 末, 公 司 资 产 总 额 116, 万 元, 较 2014 年 末 增 加 5, 万 元, 增 长 5%;2015 年 末 流 动 资 产 与 非 流 动 资 产 占 比 分 别 为 89.17% 和 10.83%, 与 2014 年 末 相 比 基 本 稳 定

424 2015 年 末, 公 司 负 债 总 额 70, 万 元, 较 2014 年 末 减 少 1, 万 元, 下 降 2.72%;2015 年 末 流 动 负 债 与 非 流 动 负 债 占 比 分 别 为 71.53% 和 28.47%, 流 动 负 债 占 比 较 2014 年 末 有 所 下 降, 主 要 由 于 银 行 长 期 借 款 的 增 加 所 致 2015 年 度, 公 司 实 现 营 业 收 入 45, 万 元, 较 2014 年 度 减 少 20, 万 元, 下 降 31.50%; 实 现 净 利 润 7, 万 元, 较 2014 年 度 增 加 万 元, 增 长 4.74%; 扣 除 非 经 常 性 损 益 影 响 后 净 利 润 5, 万 元, 较 2014 年 度 减 少 1, 万 元, 下 降 17.50% 2015 年 度 公 司 营 业 收 入 的 下 降, 主 要 由 于 潞 宝 项 目 进 度 放 缓, 缘 泰 项 目 瑞 达 项 目 华 驰 项 目 等 处 于 项 目 前 期, 使 得 2015 年 确 认 的 工 程 总 承 包 业 务 收 入 较 去 年 减 少 22, 万 元, 下 降 42.58% 所 致 2015 年 度, 公 司 扣 非 后 净 利 润 同 比 下 降 幅 度 低 于 同 期 营 业 收 入 的 同 比 下 降 幅 度, 主 要 原 因 包 括 :(1)2015 年 度 收 入 结 构 发 生 变 化, 毛 利 率 较 高 的 设 计 收 入 占 比 提 高 2015 年 度 工 程 设 计 业 务 实 现 收 入 14, 万 元, 较 去 年 同 期 增 长 12.04%, 收 入 占 比 也 从 2014 年 的 19.80% 提 高 到 2015 年 度 的 32.39%;( 2) 应 收 账 款 回 款 较 好 公 司 2015 年 度 加 大 应 收 账 款 催 收 力 度, 使 得 年 末 应 收 账 款 余 额 较 2014 年 末 下 降 11.92%, 相 应 减 少 计 提 资 产 减 值 损 失 1, 万 元, 较 2014 年 下 降 49.66% 此 外, 由 于 2015 年 度 公 司 收 到 政 府 补 助 1, 万 元, 较 2014 年 度 增 加 1, 万 元, 使 得 2015 年 度 公 司 净 利 润 较 去 年 增 长 4.74% 2015 年 第 四 季 度, 公 司 实 现 营 业 收 入 17, 万 元, 较 去 年 同 期 下 降 47.45%; 净 利 润 3, 万 元, 较 去 年 同 期 下 降 15.58%; 扣 除 非 经 常 性 损 益 影 响 后 归 属 于 母 公 司 净 利 润 3, 万 元, 较 去 年 同 期 减 少 16.00% 2015 年 第 四 季 度 营 业 收 入 的 同 比 下 降 主 要 由 于 工 程 总 承 包 业 务 收 入 较 去 年 同 期 下 降 58.68% 所 致 2015 年 第 四 季 度 净 利 润 的 同 比 下 降 幅 度 低 于 同 期 营 业 收 入 的 下 降 幅 度, 主 要 是 原 因 包 括 :( 1)2015 年 第 四 季 度 收 入 结 构 发 生 变 化, 毛 利 率 较 高 的 设 计 收 入 占 比 从 上 年 同 期 的 的 20.42% 提 高 到 36.94%;( 2) 加 大 应 收 账 款 催 收 力 度, 减 少 计 提 资 产 减 值 损 失 1, 万 元, 较 2014 年 下 降 41.61% ( 四 )2016 年 第 一 季 度 经 营 情 况 预 计 由 于 公 司 工 程 总 承 包 项 目 主 要 集 中 在 冬 歇 期 相 对 较 长 的 北 方, 使 得 第 一 季 度

425 确 认 的 工 程 总 承 包 项 目 收 入 相 对 较 少 公 司 预 计 2016 年 第 一 季 度 经 营 业 绩 将 出 现 亏 损, 但 与 上 年 同 期 相 比, 亏 损 额 收 窄 预 计 公 司 2016 年 第 一 季 度 净 利 润 为 -1,000 万 元 ~-1,200 万 元 ; 与 2015 年 第 一 季 度 净 利 润 万 元 ( 未 经 审 计 ) 相 比, 亏 损 额 收 窄 了 43.43%~52.85%; 预 计 公 司 2016 年 第 一 季 度 扣 除 非 经 常 损 益 后 净 利 润 为 -1,700 万 元 ~-1,900 万 元, 与 2015 年 第 一 季 度 扣 除 非 经 常 性 损 益 后 的 净 利 润 -2, 万 元 相 比, 亏 损 额 收 窄 了 10.78%~20.17% 2016 年 第 一 季 度 亏 损 主 要 由 于 公 司 工 程 总 承 包 项 目 主 要 集 中 在 冬 歇 期 相 对 较 长 的 北 方, 使 得 第 一 季 度 确 认 的 工 程 总 承 包 项 目 收 入 相 对 较 少 所 致 ; 同 时 公 司 2016 年 第 一 季 度 收 到 政 府 补 贴 800 多 万 元, 使 得 扣 除 非 经 常 性 损 益 净 利 润 较 上 年 同 期 相 比 有 大 幅 提 高 截 至 本 招 股 意 向 书 签 署 日, 公 司 主 要 经 营 状 况 正 常, 经 营 业 绩 稳 定 公 司 的 经 营 模 式 主 要 税 收 政 策 主 要 客 户 及 供 应 商 构 成 及 其 他 可 能 影 响 投 资 者 判 断 的 重 大 事 项 方 面 未 发 生 重 大 变 化, 不 存 在 同 比 大 幅 下 降 的 风 险

426 第 十 二 节 业 务 发 展 目 标 一 发 行 人 的 发 展 目 标 和 战 略 ( 一 ) 发 展 目 标 凭 借 领 先 的 工 程 设 计 技 术 骄 人 的 工 程 业 绩 丰 富 的 项 目 管 理 经 验 高 素 质 的 人 力 资 源 以 及 先 进 的 企 业 文 化 所 形 成 的 核 心 竞 争 力, 避 免 同 质 化 竞 争, 坚 持 差 异 化 发 展, 做 精 做 强 石 油 化 工 行 业 合 成 材 料 工 程 服 务 的 优 势 领 域, 向 石 油 化 工 行 业 其 他 领 域 材 料 型 煤 化 工 领 域 以 及 国 际 市 场 扩 张 ; 以 工 程 设 计 为 基 础 技 术 创 新 为 驱 动, 带 动 工 程 总 承 包 业 务 的 迅 速 发 展, 为 客 户 提 供 全 产 业 链 一 体 化 工 程 服 务, 成 为 拥 有 自 主 知 识 产 权 创 新 型 的 国 际 化 专 业 工 程 公 司 ( 二 ) 发 展 战 略 1 业 务 拓 展 战 略 公 司 将 凭 借 准 确 的 市 场 定 位 差 异 化 的 竞 争 优 势 提 供 全 产 业 链 一 体 化 工 程 服 务 的 能 力, 为 公 司 的 持 续 发 展 提 供 强 大 的 推 动 力 ; 公 司 将 积 极 向 石 油 化 工 行 业 其 他 领 域 材 料 型 煤 化 工 领 域 及 国 际 市 场 积 极 拓 展, 把 握 良 好 的 市 场 机 遇, 继 续 巩 固 在 石 油 化 工 行 业 合 成 材 料 工 程 服 务 领 域 的 市 场 领 先 地 位, 加 强 以 技 术 创 新 为 驱 动 设 计 带 动 工 程 总 承 包 提 供 业 主 全 过 程 的 解 决 方 案 服 务, 同 时 积 极 推 进 其 他 新 兴 材 料 领 域 的 业 务 发 展 2 技 术 发 展 战 略 技 术 实 力 是 决 定 行 业 内 公 司 竞 争 地 位 的 最 关 键 因 素 之 一 公 司 拥 有 强 大 的 工 程 化 能 力 领 先 的 工 程 设 计 技 术 和 骄 人 的 工 程 业 绩, 尤 其 是 在 三 大 合 成 材 料 合 成 纤 维 合 成 橡 胶 合 成 树 脂 及 其 原 料 的 工 程 设 计 服 务 领 域 具 备 国 内 领 先 的 技 术 水 平 和 工 程 化 能 力, 形 成 了 特 有 的 竞 争 优 势

427 本 次 募 集 资 金 投 资 项 目 的 实 施, 将 为 公 司 创 造 更 加 良 好 的 研 究 和 试 验 条 件, 有 利 于 公 司 开 发 具 有 自 主 知 识 产 权 的 技 术 和 工 艺 包, 使 得 公 司 通 过 提 升 业 务 的 技 术 内 涵, 持 续 提 高 公 司 工 程 咨 询 设 计 和 工 程 总 承 包 业 务 的 服 务 质 量 3 人 力 资 本 驱 动 战 略 公 司 所 在 的 行 业 是 人 力 资 本 密 集 型 行 业, 公 司 将 着 力 于 人 力 资 本 投 资, 不 断 完 善 人 才 的 培 养 选 用 评 价 和 激 励 机 制, 健 全 人 力 资 源 开 发 制 度, 通 过 内 部 培 养 和 外 部 引 进, 造 就 一 支 高 素 质 的 职 业 项 目 管 理 人 员 队 伍 和 高 水 平 的 专 业 技 术 人 员 队 伍 此 外, 本 公 司 将 积 极 探 讨 建 立 员 工 的 股 权 激 励 计 划 二 公 司 具 体 发 展 计 划 ( 一 ) 市 场 开 发 计 划 1 国 际 市 场 开 拓 随 着 公 司 专 业 工 程 服 务 水 平 不 断 提 升, 适 时 开 发 海 外 项 目 是 公 司 未 来 几 年 市 场 开 拓 的 重 点 之 一 在 未 来 三 年, 公 司 将 通 过 包 括 与 业 内 知 名 企 业 的 战 略 合 作 在 内 的 方 式, 在 保 持 国 内 市 场 稳 步 增 长 的 同 时, 逐 步 开 发 海 外 市 场 2 领 域 开 发 公 司 将 充 分 利 用 自 身 已 形 成 的 技 术 经 验 人 才 信 息 品 牌 优 势, 积 极 把 握 进 入 石 油 化 工 行 业 其 他 领 域 和 材 料 型 煤 化 工 等 领 域 的 机 会, 以 扩 大 经 营 规 模 和 业 务 量, 不 断 形 成 新 的 效 益 增 长 点 ( 二 ) 研 究 开 发 和 技 术 创 新 计 划 公 司 将 加 强 对 工 程 技 术 和 工 艺 包 的 研 究, 把 技 术 创 新 放 到 头 等 的 地 位, 采 取 一 系 列 措 施 鼓 励 技 术 创 新, 鼓 励 服 务 创 新, 通 过 技 术 创 新 确 立 在 工 程 设 计 和 工 程 总 承 包 的 地 位 未 来, 公 司 将 继 续 秉 承 向 技 术 要 竞 争 力 向 技 术 要 效 益 的 技 术 创 新 理 念, 在 现 有 优 势 领 域 进 一 步 加 大 技 术 研 发 与 创 新 力 度, 朝 着 产 品 牌 号 高 端 化 生 产 清 洁 化 投 资 集 约 化 的 方 向 迈 进, 巩 固 公 司 在 现 有 业 务 领 域 的 优

428 势 地 位 ; 另 外, 公 司 还 将 向 产 品 链 上 下 游 进 行 延 伸 和 拓 展, 重 点 研 发 合 成 材 料 的 紧 缺 原 材 料 高 端 牌 号 下 游 产 品 的 生 产 技 术 公 司 在 拓 展 与 延 伸 主 体 业 务 的 同 时, 还 将 积 极 开 展 相 应 装 置 工 艺 废 水 预 处 理 的 研 究, 开 发 节 能 与 节 水 等 环 保 领 域 的 工 艺 技 术 ( 三 ) 人 力 资 源 开 发 计 划 公 司 始 终 秉 承 以 人 为 本 的 人 才 理 念, 通 过 制 定 适 当 的 职 业 发 展 规 划 为 全 体 员 工 提 供 实 现 自 我 价 值 的 平 台 公 司 建 立 了 较 为 完 善 的 考 核 激 励 机 制, 激 发 员 工 的 积 极 性 和 主 动 性, 不 断 优 化 员 工 职 业 晋 升 机 制, 实 现 人 尽 其 才, 才 尽 其 用 公 司 将 进 一 步 完 善 人 力 资 源 开 发 和 管 理 机 制, 增 强 员 工 对 公 司 的 归 属 感, 稳 定 员 工 队 伍 1 注 重 业 务 培 训, 提 高 员 工 业 务 能 力 员 工 是 公 司 持 续 发 展 的 重 要 保 障, 为 了 全 面 提 高 员 工 的 专 业 能 力, 公 司 将 通 过 定 期 和 不 定 期 地 举 行 技 术 讨 论 项 目 管 理 经 验 交 流 产 学 研 合 作 等 方 式, 向 全 体 员 工 提 供 专 业 化 学 习 和 培 训 的 机 会 公 司 还 将 为 骨 干 员 工 提 供 外 部 专 业 培 训 机 会, 使 其 尽 快 成 长 为 各 专 业 领 域 的 带 头 人 2 充 实 技 术 人 才, 打 造 优 秀 项 目 管 理 团 队 随 着 公 司 业 务 规 模 的 不 断 扩 大, 公 司 对 于 具 备 丰 富 项 目 管 理 经 验 的 人 员 需 求 不 断 增 加 为 了 解 决 发 展 过 程 中 的 人 才 需 要, 公 司 将 实 行 内 部 培 养 和 外 部 引 进 并 举 的 方 式 充 实 专 业 技 术 人 员 : 一 方 面, 公 司 将 通 过 项 目 历 练 加 强 培 训 等 方 式 培 养 一 批 年 轻 技 术 人 员, 为 公 司 业 务 的 发 展 储 备 人 才 ; 另 一 方 面 公 司 将 重 点 引 进 具 备 丰 富 项 目 管 理 经 验 的 技 术 核 心 力 量, 尤 其 是 具 备 工 程 总 承 包 项 目 管 理 经 验 的 技 术 人 才, 以 提 升 公 司 工 程 总 承 包 业 务 的 项 目 管 理 能 力 预 计 2015 年 公 司 员 工 人 数 将 扩 充 至 700 人, 其 中 专 业 技 术 人 员 人 数 不 少 于 600 人 3 进 一 步 健 全 薪 酬 管 理 制 度, 调 动 员 工 工 作 积 极 性 公 司 内 部 薪 酬 管 理 制 度 的 建 立 兼 顾 了 激 励 性 和 公 平 性, 未 来 公 司 还 将 进 一 步 完 善 薪 酬 管 理 体 系 : 一 方 面, 公 司 的 整 体 薪 酬 水 平 与 经 营 状 况 紧 密 挂 钩, 员 工 个

429 人 薪 酬 水 平 与 个 人 及 所 在 团 队 的 绩 效 考 核 结 果 紧 密 挂 钩 公 司 还 将 通 过 制 定 和 推 行 股 权 激 励 计 划, 加 大 对 管 理 人 员 和 技 术 骨 干 的 激 励 力 度 ; 另 一 方 面, 公 司 充 分 考 虑 工 作 岗 位 和 工 作 地 区 的 差 异 化 影 响, 定 期 对 薪 资 水 平 做 出 修 正, 确 保 薪 酬 制 度 具 备 公 平 性 在 现 有 的 人 力 资 源 开 发 和 管 理 机 制 下, 通 过 以 上 措 施, 公 司 将 建 立 起 完 善 的 现 代 人 力 资 源 管 理 体 系, 有 助 于 公 司 吸 引 培 养 和 留 住 专 业 人 才, 使 其 成 为 公 司 未 来 业 务 发 展 的 重 要 保 障 ( 四 ) 融 资 计 划 工 程 总 承 包 已 经 成 为 我 国 工 程 公 司 业 务 发 展 的 主 要 方 向 报 告 期 内, 工 程 总 承 包 业 务 在 公 司 主 营 业 务 中 的 比 例 不 断 提 高, 对 资 金 实 力 提 出 较 高 要 求 目 前, 公 司 主 要 通 过 有 限 的 自 有 资 金 和 银 行 贷 款 满 足 工 程 项 目 运 作 所 需 资 金, 使 得 工 程 总 承 包 项 目 的 承 接 和 执 行 受 到 一 定 限 制, 制 约 了 公 司 工 程 总 承 包 业 务 的 发 展 速 度 公 司 为 保 证 业 务 目 标 的 顺 利 实 现, 积 极 寻 求 通 过 A 股 市 场 实 现 直 接 融 资 三 发 行 人 拟 定 上 述 计 划 所 依 据 的 假 设 条 件 公 司 拟 定 上 述 计 划 主 要 依 据 以 下 假 设 条 件 : 1 本 次 公 司 股 票 发 行 取 得 成 功, 募 集 资 金 及 时 到 位 ; 2 国 家 宏 观 经 济 持 续 稳 定 健 康 发 展, 石 化 工 程 行 业 保 持 适 当 的 经 济 景 气 ; 3 无 其 他 人 力 不 可 抗 及 不 可 预 见 因 素 造 成 重 大 不 利 影 响 四 发 行 人 实 施 上 述 计 划 面 临 的 主 要 困 难 1 根 据 发 行 人 的 发 展 规 划, 在 未 来 几 年 内 发 行 人 的 资 产 规 模 业 务 规 模 资 金 运 用 规 模 都 将 急 剧 扩 大 在 公 司 规 模 迅 速 扩 张 的 背 景 下, 发 行 人 在 战 略 规 划 组 织 体 制 管 理 模 式 运 行 机 制 内 部 控 制 人 员 素 质 等 方 面 将 面 临 更 大 的 挑 战 发 行 人 必 须 尽 快 提 高 各 方 面 的 应 对 能 力, 才 能 保 持 持 续 发 展, 实 现 各 项 业 务 发 展 的 计 划 和 目 标

430 2 随 着 石 化 工 程 建 设 市 场 竞 争 日 趋 激 烈, 资 金 实 力 正 日 益 成 为 承 揽 大 型 工 程 项 目 的 重 要 因 素, 工 程 公 司 需 要 具 备 较 强 的 融 资 能 力 以 应 对 各 种 项 目 的 运 作 方 式 3 新 技 术 运 用 的 影 响 国 际 工 程 总 承 包 领 域 中 日 益 注 重 运 用 新 科 技 新 材 料 和 新 工 艺 等, 不 断 加 大 研 发 投 入 的 力 度 在 这 些 方 面 我 国 企 业 与 国 外 存 在 一 定 差 距 ; 另 外, 我 国 的 工 程 设 计 和 建 设 标 准 质 量 以 及 工 程 师 的 资 格 认 证 等 与 国 际 没 有 完 全 接 轨, 这 是 包 括 本 公 司 在 内 的 国 内 工 程 公 司 开 展 境 外 工 程 设 计 和 工 程 总 承 包 业 务 面 临 的 挑 战 五 发 展 计 划 与 现 有 业 务 的 关 系 公 司 业 务 发 展 计 划 是 在 现 有 业 务 的 基 础 上, 根 据 行 业 的 发 展 趋 势, 结 合 公 司 实 际 情 况, 经 过 审 慎 考 虑 和 严 谨 的 可 行 性 分 析 后 确 定 的 公 司 主 营 业 务 是 工 程 咨 询 设 计 和 工 程 总 承 包, 公 司 现 有 业 务 所 积 累 的 技 术 经 验 专 业 化 人 才 和 客 户 资 源, 是 未 来 业 务 拓 展 的 重 要 基 础 和 保 障 公 司 业 务 发 展 计 划 的 实 施 必 将 大 大 提 高 公 司 整 体 竞 争 实 力, 为 公 司 保 持 技 术 领 先 优 势 和 实 现 业 务 规 模 化 发 展 提 供 持 续 的 源 动 力, 实 现 公 司 主 营 业 务 稳 健 快 速 发 展, 为 公 司 可 持 续 发 展 提 供 坚 实 的 基 础 本 次 募 集 资 金 投 资 项 目 旨 在 夯 实 现 有 业 务, 直 接 关 系 到 业 务 发 展 计 划 的 进 程, 是 实 现 业 务 发 展 计 划 的 有 力 保 障

431 第 十 三 节 募 集 资 金 运 用 一 本 次 募 集 资 金 运 用 的 基 本 情 况 2014 年 4 月 16 日, 经 公 司 2014 年 第 一 次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审 议 通 过, 扣 除 发 行 费 用 后 的 募 集 资 金 将 用 于 技 术 中 心 升 级 建 设 项 目 和 扩 大 工 程 总 承 包 业 务 所 需 流 动 资 金 项 目, 具 体 情 况 列 表 如 下 : 序 号 项 目 名 称 投 资 金 额 ( 万 元 ) 拟 使 用 募 集 资 金 ( 万 元 ) 项 目 备 案 情 况 1 技 术 中 心 升 级 建 设 项 目 4, , 岳 发 改 审 [2012]132 号 2 扩 大 工 程 总 承 包 业 务 所 需 流 动 资 金 项 目 82, , 合 计 86, , 上 述 两 个 项 目 投 资 额 共 计 86, 万 元, 拟 使 用 募 集 资 金 投 入 额 共 计 30, 万 元 若 本 次 募 集 资 金 净 额 不 足 以 满 足 投 资 项 目 的 资 金 需 求, 公 司 将 自 筹 解 决 如 募 集 资 金 到 位 时 间 与 项 目 进 度 不 一 致, 公 司 将 根 据 实 际 情 况 以 自 筹 资 金 先 行 投 入, 待 募 集 资 金 到 位 后 予 以 置 换 本 次 募 集 资 金 用 途 及 实 施 方 案 已 经 公 司 董 事 会 股 东 大 会 审 议 通 过 二 募 集 资 金 投 资 项 目 与 主 营 业 务 的 关 系 ( 一 ) 募 投 项 目 围 绕 公 司 优 势 领 域, 符 合 国 家 产 业 政 策, 为 公 司 发 展 奠 定 坚 实 的 基 础 石 油 化 工 行 业 是 我 国 国 民 经 济 的 支 柱 产 业, 而 合 成 材 料 行 业 是 最 能 够 代 表 一 国 化 工 行 业 发 展 水 平 的 子 行 业 我 国 在 合 成 纤 维 合 成 橡 胶 等 领 域 已 成 为 世 界 第 一 大 生 产 国 与 第 一 大 消 费 国, 但 与 国 外 相 比, 我 国 合 成 材 料 工 业 在 生 产 技 术 装 置 规 模 产 品 牌 号 能 耗 物 耗 等 方 面 差 距 明 显, 很 多 关 键 技 术 主 要 依 赖 国 外 引 进 随 着 国 家 石 化 和 化 学 工 业 十 二 五 发 展 规 划 新 材 料 产 业 十 二 五

432 发 展 规 划 和 石 油 和 化 学 工 业 十 二 五 发 展 指 南 的 推 出, 合 成 材 料 行 业 中 的 很 多 领 域 将 有 较 大 发 展 : 在 己 内 酰 胺 生 产 方 面 鼓 励 进 行 技 术 改 造, 进 一 步 提 高 工 程 塑 料 聚 氨 酯 及 中 间 体 高 性 能 纤 维 功 能 高 分 子 材 料 及 复 合 材 料 新 型 专 用 化 学 品 等 高 端 石 化 产 品 国 内 保 障 能 力 ; 加 快 特 种 橡 胶 如 丁 基 橡 胶 ( 特 别 是 卤 化 丁 基 橡 胶 ) 乙 丙 橡 胶 和 异 戊 橡 胶 工 业 化 的 技 术 设 备 开 发, 发 展 SIS 和 SEBS 等 产 品, 鼓 励 3 万 吨 / 年 及 以 上 丁 基 橡 胶 乙 丙 橡 胶 异 戊 橡 胶, 溶 聚 丁 苯 橡 胶 稀 土 系 顺 丁 橡 胶 丙 烯 酸 酯 橡 胶 及 低 多 芳 含 量 填 充 油 丁 苯 橡 胶 等 生 产 装 置, 合 成 橡 胶 化 学 改 性 技 术 开 发 与 应 用 ; 大 力 发 展 聚 甲 醛 (POM) 聚 酰 胺 (PA) 等 产 品, 开 发 特 种 环 氧 树 脂 等 新 产 品 或 高 端 牌 号 ; 积 极 开 发 煤 化 工 下 游 产 品, 缓 解 甲 醇 二 甲 醚 等 产 能 过 剩 的 矛 盾 公 司 在 上 述 国 家 产 业 政 策 鼓 励 重 点 培 养 和 发 展 的 行 业 和 领 域 均 有 良 好 的 工 程 业 绩 以 及 丰 富 的 工 程 实 施 经 验 此 次 募 投 项 目 之 一 技 术 中 心 升 级 建 设 项 目 将 继 续 围 绕 公 司 主 营 业 务 及 优 势 业 务 领 域, 以 有 机 化 工 及 高 分 子 合 成 材 料 工 艺 技 术 为 基 础, 充 分 发 挥 公 司 多 年 来 在 该 领 域 的 技 术 积 累 和 工 程 实 施 经 验, 致 力 于 现 有 工 程 技 术 优 势 的 提 升 新 工 艺 技 术 以 及 新 工 程 技 术 的 开 发 新 设 备 的 研 发 及 升 级 换 代, 在 己 内 酰 胺 生 产 新 技 术 紧 缺 合 成 橡 胶 原 料 ( 丁 二 烯 异 丁 烯 异 戊 二 烯 等 ) 聚 甲 醛 高 端 改 性 锂 系 低 顺 橡 胶 产 品 高 端 乙 丙 橡 胶 丁 基 橡 胶 聚 异 丁 烯 溶 聚 丁 苯 橡 胶 新 品 种 等 方 面 形 成 具 有 自 主 知 识 产 权 的 工 艺 技 术 工 程 技 术 和 关 键 设 备 ; 公 司 将 依 托 技 术 中 心, 计 划 开 展 丁 烷 丁 烯 脱 氢 制 丁 二 烯 中 试 研 究 项 目 以 及 聚 甲 醛 先 进 技 术 中 试 研 究 和 高 端 牌 号 开 发 项 目 的 中 试 研 究 工 作, 并 形 成 具 有 自 主 知 识 产 权 的 成 套 技 术 工 艺 包, 为 实 现 公 司 技 术 发 展 战 略 奠 定 坚 实 的 基 础 另 外, 公 司 计 划 在 三 大 合 成 材 料 材 料 型 煤 化 工 油 气 加 工 储 运 等 既 有 业 务 领 域 加 大 工 程 总 承 包 业 务 的 开 发 力 度, 将 公 司 在 工 程 设 计 领 域 的 技 术 优 势 向 下 游 服 务 领 域 延 伸, 顺 应 工 程 总 承 包 渐 成 工 程 勘 察 设 计 发 展 主 流 的 大 趋 势, 主 动 提 升 工 程 总 承 包 业 务 规 模 扩 大 工 程 总 承 包 业 务 所 需 流 动 资 金 项 目 的 实 施, 有 助 于 增 强 公 司 承 揽 数 量 更 多 金 额 更 大 的 工 程 总 承 包 合 同 的 能 力, 将 公 司 在 优 势 业 务 领 域 的 技 术 和 工 程 设 计 优 势 转 化 成 为 工 程 总 承 包 业 务 的 竞 争 优 势, 将 公 司 打 造

433 成 能 够 为 客 户 提 供 全 产 业 链 一 体 化 工 程 服 务 拥 有 自 主 知 识 产 权 创 新 型 的 国 际 化 专 业 工 程 公 司 ( 二 ) 募 投 项 目 的 实 施 将 进 一 步 提 高 公 司 核 心 竞 争 力 首 先, 技 术 发 展 战 略 是 公 司 重 要 的 发 展 战 略 之 一 公 司 是 以 人 才 为 中 心, 以 技 术 服 务 为 支 撑 的 科 技 型 企 业, 技 术 创 新 历 来 都 是 公 司 发 展 的 灵 魂 和 核 心 推 动 力 经 过 40 余 年 来 的 专 业 经 验 积 累, 公 司 在 合 成 材 料 及 其 原 料 材 料 型 煤 化 工 以 及 油 气 加 工 储 运 的 专 业 服 务 领 域 拥 有 国 内 领 先 的 工 程 设 计 技 术 和 工 程 化 能 力 但 随 着 公 司 规 模 的 不 断 扩 大, 研 发 投 入 不 足 试 验 水 平 相 对 落 后 的 矛 盾 日 渐 凸 显, 在 工 艺 参 数 的 分 析 过 程 中 缺 乏 准 确 的 试 验 数 据 技 术 中 心 升 级 建 设 项 目 的 实 施, 将 为 公 司 提 供 更 加 良 好 的 研 究 和 试 验 条 件, 提 升 了 技 术 研 发 工 作 的 效 率, 并 能 够 将 更 多 的 研 发 成 果 转 化 为 具 有 完 全 自 主 知 识 产 权 的 工 艺 包, 使 得 公 司 通 过 提 升 工 程 服 务 的 技 术 内 涵, 持 续 提 高 公 司 在 既 有 业 务 领 域 的 工 程 咨 询 设 计 业 务 和 工 程 总 承 包 项 目 的 竞 争 力, 并 拓 展 沿 着 现 有 优 势 业 务 领 域 的 产 业 链 向 上 下 游 进 行 扩 张, 有 效 拓 展 公 司 业 务 的 覆 盖 范 围 其 次, 随 着 我 国 工 程 勘 察 设 计 行 业 的 发 展, 行 业 经 营 模 式 将 逐 步 与 国 际 通 行 的 工 程 公 司 模 式 接 轨, 工 程 总 承 包 业 务 也 已 成 为 国 内 大 型 工 程 公 司 的 主 要 业 务 模 式 和 主 要 收 入 来 源 由 于 工 程 总 承 包 业 务 对 于 工 程 公 司 的 融 资 能 力 提 出 很 高 的 要 求, 是 否 具 备 强 大 的 融 资 能 力 将 成 为 工 程 公 司 发 展 的 关 键 因 素 之 一 公 司 将 利 用 此 次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所 募 集 的 资 金 补 充 公 司 扩 大 工 程 总 承 包 业 务 所 需 流 动 资 金, 在 较 短 的 时 间 内 极 大 地 弥 补 公 司 资 金 实 力 较 弱 融 资 能 力 不 足 的 短 板, 为 公 司 承 揽 数 量 更 多 合 同 金 额 更 大 的 工 程 总 承 包 合 同 提 供 资 金 保 障, 保 持 并 扩 大 公 司 现 有 的 竞 争 优 势 三 保 荐 机 构 及 发 行 人 律 师 对 本 次 募 集 资 金 投 资 项 目 是 否 符 合 国 家 相 关 法 律 法 规 的 结 论 性 意 见 发 行 人 技 术 中 心 升 级 建 设 项 目 已 在 岳 阳 市 发 展 和 改 革 委 员 会 备 案 ( 岳 发 改 审 [2012]132 号 ), 并 取 得 岳 阳 市 环 境 保 护 局 于 2012 年 9 月 20 日 出 具 的 建

434 设 项 目 环 境 影 响 登 记 表 的 审 批 意 见 ; 根 据 岳 阳 市 发 展 和 改 革 委 员 会 于 2014 年 8 月 29 日 出 具 的 审 批 意 见, 同 意 项 目 备 案 有 效 期 延 长 至 2016 年 9 月 18 日 发 行 人 扩 大 工 程 总 承 包 业 务 所 需 流 动 资 金 项 目 不 涉 及 项 目 备 案 环 境 保 护 土 地 管 理 等 事 项 保 荐 机 构 及 发 行 人 律 师 经 核 查 后 认 为 : 发 行 人 本 次 募 集 资 金 投 资 项 目 符 合 国 家 产 业 政 策 投 资 管 理 环 境 保 护 土 地 管 理 等 相 关 法 律 法 规 的 规 定 四 发 行 人 募 集 资 金 专 项 存 储 制 度 的 建 立 及 执 行 情 况 2012 年 8 月 6 日, 公 司 董 事 会 根 据 相 关 法 律 法 规 制 定 了 募 集 资 金 管 理 制 度 并 且 经 二 〇 一 二 年 第 三 次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审 议 通 过 公 司 将 严 格 依 照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关 于 募 集 资 金 管 理 的 规 定, 将 募 集 资 金 存 放 于 董 事 会 决 定 的 专 项 账 户 集 中 管 理 公 司 上 市 后 将 在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规 定 时 间 内 与 保 荐 机 构 及 募 集 资 金 存 管 银 行 签 订 募 集 资 金 三 方 监 管 协 议 五 董 事 会 关 于 募 集 资 金 投 资 项 目 可 行 性 的 分 析 意 见 公 司 本 次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募 集 资 金 将 用 于 技 术 中 心 升 级 建 设 项 目 和 扩 大 工 程 总 承 包 业 务 所 需 流 动 资 金 项 目, 上 述 项 目 围 绕 公 司 优 势 领 域 展 开, 与 公 司 主 营 业 务 紧 密 相 关 技 术 中 心 升 级 建 设 项 目 致 力 于 现 有 工 程 技 术 优 势 的 提 升 新 工 艺 技 术 以 及 新 工 程 技 术 的 开 发 新 设 备 的 研 发 及 升 级 换 代, 将 更 多 的 研 发 成 果 转 化 为 具 有 完 全 自 主 知 识 产 权 的 工 艺 包, 为 实 现 公 司 技 术 发 展 战 略 奠 定 坚 实 的 基 础 扩 大 工 程 总 承 包 业 务 所 需 流 动 资 金 项 目 旨 在 一 定 程 度 上 解 决 由 于 履 行 现 有 工 程 总 承 包 合 同 而 形 成 的 垫 资 流 动 资 金 需 求, 另 一 方 面 也 将 增 强 公 司 为 工 程 总 承 包 垫 资 的 能 力, 为 公 司 不 断 发 展 的 工 程 总 承 包 业 务 提 供 资 金 保 障 本 次 募 集 资 金 投 资 项 目 与 企 业 现 有 生 产 经 营 规 模 财 务 状 况 技 术 水 平 和 管 理 能 力 等 相 适 应

435 ( 一 ) 董 事 会 选 择 本 次 融 资 的 必 要 性 和 合 理 性 1 公 司 业 务 的 持 续 发 展 需 要 充 足 的 资 金 作 为 保 障 (1) 工 程 设 计 业 务 的 市 场 开 拓 需 要 资 金 支 持 近 年 来 公 司 充 分 发 挥 在 国 内 聚 酰 胺 产 品 链 工 程 服 务 领 域 的 领 先 优 势, 采 取 差 异 化 竞 争, 聚 酰 胺 产 品 链 的 工 程 设 计 领 域 的 优 势 再 次 在 市 场 低 迷 时 突 放 异 彩 2015 年, 公 司 先 后 承 接 了 福 建 永 荣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年 产 60 万 吨 己 内 酰 胺 一 期 工 程 ( 年 产 20 万 吨 己 内 酰 胺 ) 和 沧 州 旭 阳 化 工 有 限 公 司 签 订 了 己 内 酰 胺 二 期 工 程 ( 年 产 30 万 吨 己 内 酰 胺 ) 等 大 型 项 目 的 设 计 业 务 公 司 业 务 的 持 续 稳 步 发 展 对 公 司 营 运 资 金 管 理 市 场 拓 展 等 提 出 了 更 高 的 要 求, 公 司 需 准 备 充 足 的 资 金 储 备 以 满 足 业 务 增 长 所 带 来 的 资 金 需 求 (2) 进 一 步 扩 大 工 程 总 承 包 业 务 规 模 将 增 加 资 金 需 求 随 着 基 础 设 施 建 设 的 持 续 推 进, 公 司 工 程 总 承 包 业 务 规 模 不 断 扩 大, 但 由 于 工 程 结 算 日 期 与 实 际 成 本 的 发 生 存 在 差 异, 公 司 也 面 临 着 日 益 增 大 的 资 金 压 力 在 工 程 咨 询 业 务 和 工 程 承 包 业 务 实 际 执 行 的 过 程 中, 业 主 通 常 以 公 司 提 交 的 初 步 设 计 施 工 图 设 计 等 业 务 结 点 成 果 是 否 通 过 审 查 等 情 况, 确 定 支 付 进 度 款, 因 此 进 度 款 的 支 付 滞 后 于 公 司 成 本 费 用 的 发 生 因 此, 业 主 延 迟 付 款 可 能 对 公 司 的 营 运 资 金 和 现 金 流 量 构 成 压 力 ; 若 业 主 延 迟 付 款 的 项 目 涉 及 的 成 本 支 出 较 大, 将 会 占 用 本 可 用 在 其 他 项 目 上 的 资 金, 从 而 将 削 弱 公 司 项 目 承 揽 和 运 营 的 能 力, 并 可 能 对 公 司 经 营 业 绩 造 成 不 利 影 响 因 此, 扩 大 工 程 总 承 包 业 务 所 需 流 动 资 金 项 目 会 对 公 司 未 来 业 务 扩 张 产 生 较 大 影 响 随 着 公 司 业 务 规 模 的 扩 张, 应 收 账 款 规 模 不 断 增 大, 应 收 账 款 占 总 资 产 的 比 例 总 体 保 持 了 持 续 扩 大 的 态 势 2012 年 至 2015 年 9 月 30 日, 公 司 应 收 账 款 规 模 从 2.05 亿 元 上 升 至 5.76 亿 元, 公 司 对 资 金 的 需 求 日 益 增 大 (3) 节 能 环 保 领 域 业 务 增 长 点 挖 掘 将 增 加 资 金 需 求 随 着 公 众 对 于 环 保 要 求 日 益 提 高, 清 洁 油 品 生 产 的 紧 迫 性 日 益 增 加 2015 年 4 月, 国 标 委 在 油 品 质 量 标 准 制 修 订 工 作 协 调 会 上 明 确, 车 用 汽 柴 油 国 Ⅴ 标

436 准 的 全 国 实 施 日 期 将 提 前 至 2016 年 年 底, 比 国 Ⅴ 标 准 的 原 规 定 缩 短 了 一 年 成 品 油 升 级 步 伐 再 次 加 快, 使 行 业 将 再 次 面 对 改 造 配 套 设 备 及 提 升 工 艺, 而 问 题 的 最 终 答 案 都 直 指 巨 额 成 本 不 论 是 主 营 炼 厂 还 是 地 方 炼 厂, 为 适 应 油 品 升 级 速 度, 都 在 不 断 改 造 炼 油 设 备 或 提 高 工 艺, 以 求 产 出 更 清 洁 的 能 源 国 家 环 保 政 策 的 倒 逼, 给 油 品 升 级 市 场 带 来 新 的 机 遇, 炼 油 化 工 行 业 产 品 升 级 提 质 节 能 降 耗 挖 潜 增 效 给 公 司 带 来 发 展 空 间 ; 同 时, 新 型 技 术 的 研 发 应 用 推 动 了 相 关 工 程 项 目 的 建 设 进 程, 相 关 项 目 的 承 接 及 执 行 将 相 应 带 来 资 金 需 求 与 压 力 2 技 术 研 发 需 要 持 续 稳 定 的 资 金 支 持 公 司 经 过 40 余 年 的 发 展 和 创 新, 已 经 具 备 了 较 强 的 工 艺 开 发 与 工 程 化 能 力, 并 实 现 了 技 术 优 势 的 扩 展 与 延 伸 公 司 将 进 一 步 开 展 广 泛 的 技 术 交 流 与 合 作, 并 加 大 研 发 投 入 ; 加 强 工 程 技 术 研 发 的 组 织 和 协 同, 支 持 合 成 材 料 炼 油 和 新 型 煤 化 工 产 业 链 的 发 展, 巩 固 和 提 升 在 己 内 酰 胺 ( 包 括 环 己 酮 双 氧 水 ) 合 成 橡 胶 等 业 务 领 域 的 优 势 地 位, 为 工 程 设 计 和 总 承 包 提 供 服 务 作 为 公 司 内 生 增 长 的 重 要 源 动 力, 未 来 公 司 技 术 研 发 投 入 将 进 一 步 加 大 而 石 油 化 工 现 代 煤 化 工 行 业 工 程 技 术 研 发 具 有 投 资 大 周 期 长 风 险 高 等 特 点, 公 司 在 研 项 目 的 推 进 及 新 研 发 项 目 的 实 施, 均 需 充 足 的 营 运 资 金 作 为 保 障 3 公 司 所 处 行 业 面 临 良 好 的 发 展 机 遇 2015 年, 世 界 经 济 形 势 仍 将 错 综 复 杂, 原 油 价 格 预 计 将 会 持 续 波 动, 包 括 材 料 型 煤 化 工 在 内 的 煤 化 工 市 场 将 面 临 巨 大 挑 战 炼 油 行 业 在 近 两 年 的 产 能 扩 展 将 放 缓, 但 低 油 价 仍 有 利 于 石 油 化 工 行 业 重 新 焕 发 生 机 ; 未 来 随 着 油 价 反 弹, 煤 化 工 市 场 可 以 迎 来 复 苏 同 时, 公 司 关 注 一 带 一 路 带 来 的 战 略 发 展 机 遇 : 一 带 一 路 的 战 略 发 展 规 划 中, 能 源 基 础 设 施 建 设 是 互 联 互 通 的 合 作 重 点 之 一, 有 关 合 作 将 令 一 带 一 路 沿 线 国 家 对 能 源 的 开 发 利 用 和 炼 化 加 工 能 力 得 到 提 升, 公 司 将 力 争 成 为 一 带 一 路 的 建 设 者 和 受 益 者 2015 上 半 年, 公 司 积 极 承 揽 伊 拉 克 哈 法 亚 油 田 2016 年 CPF1 CPF2 CPF3 稳 产 地 面 油 气 集 输 工 程 项 目 ( 项 目 标 号 :HFY-CON/F&C ) 项 目, 公 司 已 经

437 向 业 主 开 具 了 150 万 美 元 的 投 标 保 函, 公 司 已 向 业 主 提 交 了 标 书, 并 于 2015 年 5 月 通 过 了 技 术 评 标 综 上 所 述, 公 司 本 次 发 行 股 票 融 资, 顺 应 了 行 业 发 展 趋 势, 在 满 足 市 场 需 求 的 同 时, 不 断 提 高 企 业 竞 争 力, 进 一 步 提 升 公 司 资 金 实 力, 降 低 公 司 财 务 风 险, 为 公 司 后 续 业 务 开 拓 所 需 运 营 资 金 提 供 良 好 的 保 障 ( 二 ) 募 集 资 金 运 用 与 公 司 现 有 业 务 的 关 系 以 及 公 司 在 人 员 技 术 市 场 等 方 面 的 储 备 情 况 随 着 公 司 既 有 业 务 的 持 续 发 展, 公 司 对 资 金 的 需 求 特 别 是 长 期 资 金 需 求 也 逐 步 增 大 本 次 发 行 股 票 募 集 资 金 将 增 强 公 司 的 资 本 实 力, 有 效 缓 解 公 司 资 金 压 力, 以 满 足 公 司 未 来 在 设 计 咨 询 业 务 及 工 程 承 包 业 务 的 不 断 增 长 等 方 面 持 续 的 资 金 投 入 需 求, 本 次 发 行 将 有 效 改 善 公 司 的 资 本 结 构, 提 高 经 营 安 全 性 降 低 财 务 风 险, 为 公 司 的 长 远 发 展 奠 定 良 好 的 基 础 本 次 公 司 募 集 资 金 将 用 于 技 术 中 心 升 级 建 设 项 目 和 扩 大 工 程 总 承 包 业 务 所 需 流 动 资 金 项 目 募 投 项 目 所 需 的 管 理 人 员 技 术 人 将 采 取 内 部 培 养 与 外 部 招 聘 相 结 合 的 方 式 选 定, 其 中 管 理 人 员 技 术 人 员 主 要 通 过 直 接 从 公 司 同 类 岗 位 调 用 内 部 进 行 竞 聘 选 拔 的 方 式 确 定, 同 时 通 过 外 部 招 聘 的 方 式 加 以 适 当 补 充, 以 保 证 募 投 项 目 的 顺 利 投 产 和 运 行 技 术 中 心 升 级 建 设 项 目 的 实 施 将 为 公 司 长 期 发 展 奠 定 技 术 基 础, 未 来 公 司 将 进 一 步 与 国 内 外 知 名 的 科 研 院 校 和 化 工 厂 商 开 展 多 种 形 式 的 技 术 交 流, 为 正 在 建 设 中 的 项 目 提 供 技 术 支 持, 也 为 公 司 未 来 的 产 业 规 划 和 战 略 实 施 提 供 技 术 储 备 在 石 油 化 工 行 业 工 程 咨 询 行 业 日 益 市 场 化 的 背 景 下, 公 司 将 不 断 巩 固 在 国 内 市 场 的 既 有 优 势, 同 时 积 极 进 军 国 外 市 场, 进 行 全 球 战 略 布 局 未 来, 公 司 将 在 贯 彻 内 生 增 长 的 同 时, 寻 求 外 延 发 展 的 扩 张 机 会, 在 巩 固 传 统 业 务 的 同 时, 积 极 把 握 油 品 升 级 和 一 带 一 路 等 国 家 战 略 发 展 带 来 的 新 机 遇, 持 续 夯 实 和 深 化 企 业 核 心 竞 争 力, 为 公 司 发 展 打 开 更 大 的 市 场 空 间 本 次 募 集 资 金 投 资 项 目 的 顺 利 实 施, 将 进 一 步 提 高 公 司 核 心 竞 争 力, 并 为 公 司 发 展 奠 定 坚 实 的 基 础

438 六 本 次 募 集 资 金 投 资 项 目 实 施 后 对 发 行 人 独 立 性 的 影 响 发 行 人 本 次 募 集 资 金 主 要 用 于 技 术 中 心 升 级 建 设 项 目 和 扩 大 工 程 总 承 包 业 务 所 需 流 动 资 金 项 目, 与 公 司 主 营 业 务 密 切 相 关, 与 发 行 人 实 际 控 制 人 及 其 控 制 的 其 他 企 业 的 经 营 范 围 及 产 品 服 务 均 不 相 同, 本 次 募 集 资 金 投 资 项 目 实 施 后 不 产 生 同 业 竞 争 发 行 人 募 集 资 金 投 资 项 目 的 实 施 均 自 主 完 成, 其 资 产 人 员 财 务 机 构 设 置 及 业 务 等 方 面 均 与 发 行 人 实 际 控 制 人 及 其 控 制 的 其 他 企 业 保 持 独 立, 本 次 募 集 资 金 投 资 项 目 实 施 后 对 发 行 人 的 独 立 性 不 产 生 不 利 影 响 七 扩 大 工 程 总 承 包 业 务 所 需 流 动 资 金 项 目 的 必 要 性 和 管 理 运 营 安 排 及 对 公 司 核 心 竞 争 力 的 提 升 作 用 ( 一 ) 扩 大 工 程 总 承 包 业 务 所 需 流 动 资 金 项 目 有 助 于 改 善 公 司 财 务 经 营 状 况 并 提 升 公 司 核 心 竞 争 力 年, 公 司 主 营 业 务 收 入 分 别 为 44, 万 元 75, 万 元 及 65, 万 元 2012 年 至 2014 年, 公 司 营 业 收 入 年 均 复 合 增 长 率 为 21.54%;2015 年 1-9 月 公 司 主 营 业 务 收 入 为 27, 万 元 随 着 工 程 总 承 包 业 务 规 模 的 不 断 扩 大, 总 承 包 业 务 已 经 成 为 公 司 重 要 的 收 入 来 源 从 流 动 资 金 筹 资 来 源 来 看, 随 着 业 务 规 模 的 扩 大, 依 靠 股 东 原 始 资 金 投 入 和 自 身 滚 动 积 累 的 资 金 已 不 能 满 足 业 务 快 速 发 展 的 需 要,2010 年 公 司 开 始 通 过 银 行 贷 款 补 充 流 动 资 金, 但 由 于 公 司 自 身 资 产 规 模 的 限 制, 能 够 通 过 资 产 抵 押 获 得 银 行 贷 款 的 额 度 相 较 于 发 展 工 程 总 承 包 业 务 所 需 的 流 动 资 金 而 言 十 分 有 限 从 未 来 发 展 来 看, 随 着 公 司 业 务 规 模 的 扩 大 和 市 场 竞 争 趋 于 激 烈, 依 赖 自 身 积 累 和 银 行 贷 款 筹 集 流 动 资 金 已 不 能 满 足 业 务 发 展 以 及 实 现 公 司 发 展 目 标 需 要 本 次 发 行 募 集 资 金 到 位 后, 公 司 拟 使 用 25, 万 元 用 于 扩 大 工 程 总 承 包 业 务 所 需 流 动 资 金 项 目, 营 运 资 金 储 备 增 加 将 使 公 司 工 程 总 承 包 能 力 得 到 大 幅 度

439 增 强, 公 司 在 同 一 时 期 内 承 建 多 项 工 程 项 目 和 单 项 金 额 更 大 的 工 程 项 目 的 能 力 也 将 得 到 明 显 加 强, 也 有 利 于 公 司 按 时 保 质 地 完 成 各 项 工 程 建 设 任 务, 更 好 地 服 务 于 客 户, 为 确 保 公 司 主 营 业 务 收 入 和 净 利 润 的 持 续 增 长 打 下 坚 实 的 基 础, 从 而 改 善 公 司 财 务 经 营 状 况 并 提 升 公 司 核 心 竞 争 力 ( 二 ) 扩 大 工 程 总 承 包 业 务 所 需 流 动 资 金 项 目 的 管 理 运 营 安 排 公 司 的 工 程 总 承 包 业 务 发 展 迅 速,2012 年 2013 年 2014 年 和 2015 年 1-9 月 实 现 工 程 总 承 包 业 务 收 入 分 别 为 20, 万 元 59, 万 元 527,34.02 万 元 和 19, 万 元, 除 已 承 揽 项 目 外, 公 司 还 具 有 丰 富 的 后 继 项 目 储 备, 本 公 司 市 场 部 人 员 与 项 目 业 主 保 持 了 密 切 的 联 系 并 进 行 跟 踪 服 务, 为 公 司 项 目 承 揽 提 供 了 充 分 的 资 源 保 障 募 集 资 金 到 位 后, 将 有 助 于 公 司 推 进 以 下 正 在 履 行 的 主 要 工 程 总 承 包 合 同 : 序 号 单 位 名 称 项 目 名 称 ( 或 合 同 名 称 ) 山 东 省 滕 州 瑞 达 化 山 东 省 滕 州 瑞 达 化 工 有 限 公 司 6 万 吨 / 年 聚 工 有 限 公 司 丁 烯 -1 建 设 项 目 ( 一 期 ) 工 程 总 承 包 项 目 鄂 尔 多 斯 市 新 圣 天 然 气 管 道 有 限 公 司 大 和 鄂 尔 多 斯 市 新 圣 天 天 然 气 输 气 管 道 工 程 ( 干 线 ) 工 程 总 承 包 项 然 气 管 道 有 限 公 司 目 鄂 尔 多 斯 市 新 圣 天 然 气 管 道 有 限 公 司 大 和 鄂 尔 多 斯 市 新 圣 天 天 然 气 输 气 管 道 工 程 ( 干 线 ) 工 程 总 承 包 项 然 气 管 道 有 限 公 司 目 东 营 华 驰 新 能 源 科 东 营 华 驰 新 能 源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30 万 吨 / 年 技 有 限 公 司 蒽 油 加 氢 项 目 工 程 总 承 包 合 同 辽 宁 缘 泰 石 油 化 工 有 限 公 司 20 万 吨 / 年 丁 辽 宁 缘 泰 石 油 化 工 辛 醇 项 目 ( 一 期 ) 加 氢 联 合 装 置 建 设 项 目 工 有 限 公 司 程 总 承 包 合 同 河 北 石 焦 化 工 有 限 河 北 石 焦 化 工 有 限 公 司 2 10 万 吨 / 年 环 己 公 司 酮 扩 建 改 造 建 设 工 程 总 承 包 项 目 山 西 潞 宝 兴 海 新 材 山 西 潞 宝 兴 海 新 材 料 有 限 公 司 煤 焦 化 工 产 料 有 限 公 司 品 材 料 化 深 加 工 项 目 ( 一 期 )EPC 合 同 合 同 金 额 签 约 ( 万 元 ) 时 间 26, , , , , , , 根 据 发 行 人 工 程 总 承 包 业 务 发 展 计 划 及 已 签 署 的 工 程 总 承 包 业 务 合 同, 公 司 将 在 募 集 资 金 到 位 后 逐 期 投 入 募 集 资 金

440 八 技 术 中 心 升 级 建 设 项 目 ( 一 ) 项 目 概 况 技 术 中 心 升 级 建 设 项 目 实 施 地 点 为 岳 阳 市 百 利 科 技 办 公 大 楼 本 部 分 投 资 金 额 预 计 4,860 万 元, 建 设 周 期 为 16 个 月 技 术 中 心 将 主 要 围 绕 公 司 主 营 业 务 拟 定 公 司 技 术 研 发 的 方 向 和 课 题, 开 展 技 术 研 发 工 作 在 此 基 础 上, 按 照 技 术 成 熟 程 度 市 场 需 求 情 况 业 主 是 否 有 意 向 等 条 件, 根 据 公 司 实 际 经 营 状 况, 采 取 包 括 独 自 开 发 与 业 主 合 作 等 方 式, 开 展 中 试 研 究 和 工 艺 技 术 工 程 化 工 业 化 放 大 工 作, 形 成 先 进 成 熟 的 工 艺 包 ; 技 术 中 心 还 将 利 用 拟 建 设 仿 真 系 统 为 业 主 提 供 员 工 模 拟 仿 真 培 训 ( 二 ) 项 目 内 容 1 技 术 中 心 升 级 建 设 内 容 公 司 现 有 技 术 中 心 的 人 员 配 置 软 硬 件 设 施 和 研 发 投 入 均 无 法 完 全 满 足 公 司 研 发 活 动 的 需 求 本 次 募 集 资 金 将 通 过 加 大 研 发 投 入 对 技 术 中 心 进 行 升 级 建 设 添 置 研 发 活 动 必 要 的 软 硬 件 设 施 等 方 式, 全 面 提 升 公 司 技 术 中 心 的 研 发 实 力 其 次, 公 司 将 在 技 术 中 心 投 资 建 设 一 套 仿 真 系 统 该 仿 真 系 统 建 成 后, 能 够 对 工 艺 开 发 阶 段 进 行 控 制 模 拟, 提 升 了 公 司 在 化 工 生 产 装 置 控 制 技 术 开 发 以 及 中 试 研 究 模 拟 方 面 的 水 平 ; 另 外, 受 技 术 硬 件 等 条 件 限 制, 业 主 在 装 置 建 成 后 对 员 工 进 行 培 训 上 存 在 困 难, 而 该 仿 真 系 统 能 够 依 据 不 同 装 置 的 工 艺 流 程 与 工 艺 技 术, 为 业 主 提 供 个 性 化 培 训 服 务, 克 服 了 技 术 推 广 过 程 中 培 训 工 作 滞 后 仿 真 度 低 的 问 题, 缩 短 了 装 置 达 产 的 周 期, 同 时 也 延 伸 了 公 司 服 务 的 内 涵 及 范 围 另 外, 根 据 公 司 制 定 的 研 发 计 划 及 研 究 内 容, 公 司 将 选 择 丁 烷 丁 烯 脱 氢 制 丁 二 烯 中 试 研 究 项 目 以 及 聚 甲 醛 先 进 技 术 中 试 研 究 和 高 端 牌 号 开 发 项 目 开 展 相 关 试 验 与 技 术 研 究 这 两 个 项 目 市 场 前 景 好 可 行 性 高, 将 作 为 近 期 研 发 计 划 阶 段 的 重 点 项 目

441 2 技 术 中 心 的 研 发 方 向 技 术 中 心 升 级 建 设 完 成 后, 将 在 以 下 方 向 开 展 研 发 和 技 术 开 发 活 动 : (1) 聚 酰 胺 产 品 链 领 域 : 围 绕 公 司 在 己 内 酰 胺 领 域 现 有 的 技 术 领 先 优 势, 通 过 优 化 工 艺 提 升 己 内 酰 胺 产 品 品 质 开 发 己 内 酰 胺 节 能 降 耗 新 技 术, 将 聚 酰 胺 产 品 链 向 上 下 游 进 行 延 伸, 具 备 提 供 覆 盖 聚 酰 胺 产 品 链 中 主 要 原 料 单 体 聚 合 以 及 最 终 产 品 装 置 的 工 程 技 术 服 务 能 力 (2) 合 成 橡 胶 领 域 : 完 善 合 成 橡 胶 产 品 链 技 术, 开 发 新 品 种 新 牌 号 合 成 橡 胶 生 产 技 术, 以 满 足 异 戊 橡 胶 丁 苯 橡 胶 稀 土 系 顺 丁 橡 胶 SBCs ABS 树 脂 丁 腈 橡 胶 等 高 端 产 品 领 域 的 生 产 技 术 需 求 ; 并 将 公 司 的 技 术 优 势 扩 展 至 丁 二 烯 异 戊 二 烯 等 高 端 合 成 橡 胶 紧 缺 原 料 的 生 产 与 加 工 技 术 领 域 (3) 合 成 树 脂 领 域 : 在 现 有 合 成 树 脂 设 计 经 验 与 工 程 技 术 基 础 上, 开 发 特 种 环 氧 树 脂 和 其 他 树 脂 或 塑 料 产 品 的 生 产 技 术 (4) 材 料 型 煤 化 工 领 域 : 开 发 利 用 煤 化 工 产 品 继 续 加 工 生 产 高 附 加 值 产 品 的 技 术, 完 善 和 改 进 利 用 传 统 煤 化 工 生 产 的 粗 苯 甲 醇 等 产 品 生 产 聚 酰 胺 纤 维 聚 甲 醛 等 高 附 加 值 合 成 材 料 的 工 程 技 术, 缓 解 传 统 煤 化 工 产 品 产 能 过 剩 矛 盾, 并 拓 展 合 成 材 料 的 原 料 来 源 (5) 配 套 技 术 开 发 : 开 展 催 化 剂 与 工 艺 配 方 开 发 特 殊 废 液 等 环 保 技 术 的 开 发 和 大 型 设 备 的 工 程 化 开 发 3 技 术 中 心 研 发 计 划 及 研 发 内 容 技 术 中 心 的 技 术 开 发 工 作 将 分 为 近 期 中 期 和 远 期 三 个 阶 段 : (1) 近 期 研 发 计 划 (1-3 年 ) 在 未 来 三 年 内, 公 司 主 要 以 现 有 工 程 业 务 与 技 术 为 基 础, 通 过 自 主 开 发, 改 进 与 优 化 现 有 工 程 技 术 延 伸 现 有 业 务 的 产 品 链, 开 发 满 足 开 展 工 程 设 计 业 务 要 求 的 工 艺 包, 扩 大 市 场 占 有 率 ; 同 时, 适 当 拓 宽 业 务 范 围, 开 发 相 对 成 熟 的 新 技 术 具 体 研 发 内 容 如 下 : 利 用 流 程 模 拟 工 艺 软 件 和 Fluent 软 件 为 平 台, 对 苯 加 氢 反 应 器 环 己 烷

442 氧 化 器 重 排 反 应 器 进 行 模 拟 与 优 化, 为 己 内 酰 胺 装 置 单 系 列 大 型 化 的 工 程 设 计 提 供 技 术 基 础 通 过 对 国 外 己 内 酰 胺 先 进 生 产 技 术 进 行 分 析 对 现 有 运 行 装 置 状 况 进 行 调 研, 与 相 关 厂 家 合 作, 对 工 艺 进 行 优 化 及 改 进, 以 进 一 步 完 善 工 艺 技 术 和 工 程 技 术, 使 装 置 能 生 产 高 品 质 的 己 内 酰 胺, 并 实 现 己 内 酰 胺 高 端 产 品 进 口 替 代, 进 一 步 提 升 百 利 科 技 在 己 内 酰 胺 工 程 服 务 方 面 的 竞 争 力 综 合 开 发 碳 四 馏 分 利 用 成 套 技 术, 生 产 丁 二 烯 异 丁 烯, 满 足 国 内 对 于 合 成 橡 胶 紧 缺 原 料 的 需 求 通 过 开 展 中 试 研 究, 开 发 大 型 丁 烷 - 丁 烯 氧 化 脱 氢 生 产 丁 二 烯 装 置 生 产 技 术 并 形 成 适 应 工 业 化 生 产 的 工 艺 包, 使 百 利 科 技 在 该 领 域 处 于 国 内 领 先 水 平 以 煤 化 工 产 品 甲 醇 为 原 料, 完 善 改 进 国 内 聚 甲 醛 生 产 工 艺 控 制 技 术 和 主 要 设 备, 以 开 发 聚 甲 醛 高 端 改 性 产 品 通 过 开 展 中 试 试 验, 全 面 掌 握 聚 甲 醛 高 端 改 性 产 品 的 生 产 技 术 并 形 成 适 应 工 业 化 生 产 的 工 艺 包, 达 到 国 内 先 进 水 平 重 点 发 展 以 碳 四 碳 五 和 苯 乙 烯 为 原 料 的 合 成 橡 胶 新 品 种, 利 用 公 司 在 顺 丁 橡 胶 领 域 的 工 程 技 术 优 势, 通 过 技 术 调 研 技 术 嫁 接 自 主 开 发 工 艺 流 程 合 作 研 发 催 化 剂, 开 发 顺 丁 橡 胶 ( 低 顺 ) 产 品 的 先 进 生 产 技 术 (2) 中 期 研 发 计 划 (3-5 年 ) 在 未 来 三 至 五 年 内, 采 用 自 主 研 发 合 作 开 发 与 消 化 吸 收 国 外 先 进 技 术 相 结 合 的 方 式, 以 开 发 新 一 代 生 产 技 术 为 主, 完 善 成 熟 技 术 为 辅, 开 发 具 有 国 际 先 进 水 平 的 己 内 酰 胺 生 产 成 套 技 术 具 体 研 发 内 容 如 下 : 将 聚 酰 胺 产 品 链 向 上 游 延 伸 至 聚 酰 胺 原 料 生 产, 以 焦 化 苯 为 原 料, 开 发 部 分 加 氢 工 艺 生 产 环 己 酮 工 艺 技 术 开 发 丁 烷 异 构 与 脱 氢 生 产 异 丁 烯 生 产 技 术 开 发 异 丁 烯 生 产 异 戊 二 烯 生 产 技 术

443 利 用 煤 化 工 MTO 的 乙 烯 与 丙 烯 产 品, 开 发 乙 丙 橡 胶 生 产 工 艺 技 术 开 发 高 效 异 戊 橡 胶 合 成 新 催 化 剂, 改 进 控 制 技 术, 实 现 定 量 化 生 产 多 牌 号 的 生 产 技 术 开 发 年 产 10 万 吨 以 上 大 型 己 内 酰 胺 聚 合 装 置 生 产 技 术 与 设 备 (3) 远 期 研 发 计 划 (5-10 年 ) 在 未 来 五 至 十 年 内, 将 自 主 研 发 与 合 作 开 发 相 结 合, 以 开 发 新 技 术 和 新 品 种 为 重 点, 在 拓 宽 合 成 纤 维 合 成 橡 胶 和 合 成 树 脂 及 其 原 料 业 务 领 域 基 础 上, 争 取 实 现 同 类 产 品 生 产 技 术 的 新 突 破, 使 公 司 技 术 水 平 具 备 国 际 影 响 力 具 体 研 发 内 容 如 下 : 从 尼 龙 6 领 域 拓 展 至 尼 龙 66 领 域, 重 点 开 发 己 二 酸 己 二 胺 和 尼 龙 66 相 关 工 艺 技 术 进 行 短 流 程 己 内 酰 胺 生 产 新 技 术 开 发 开 发 溶 聚 丁 苯 橡 胶 新 品 种 和 连 续 法 溶 聚 丁 苯 橡 胶 生 产 新 技 术 利 用 煤 化 工 生 产 过 程 排 放 出 的 大 量 CO 2, 合 作 开 发 CO 2 降 解 塑 料 的 生 产 技 术, 使 其 具 有 工 业 应 用 价 值 开 发 异 丁 烷 与 丙 烯 共 氧 化 生 产 环 氧 丙 烷 技 术 4 拟 进 行 的 中 试 研 究 内 容 为 了 落 实 近 期 的 研 发 计 划, 技 术 中 心 计 划 开 展 丁 烷 丁 烯 脱 氢 制 丁 二 烯 中 试 研 究 项 目 以 及 聚 甲 醛 先 进 技 术 中 试 研 究 和 高 端 牌 号 开 发 项 目, 目 标 是 形 成 具 有 自 主 知 识 产 权 的 成 套 技 术 工 艺 包 (1) 丁 烷 丁 烯 脱 氢 制 丁 二 烯 中 试 研 究 项 目 丁 二 烯 是 生 产 多 种 合 成 橡 胶 合 成 树 脂 的 主 要 原 料, 也 是 多 种 涂 料 和 有 机 化 工 原 料 目 前 丁 二 烯 的 生 产 方 法 主 要 有 碳 四 馏 分 分 离 法 和 合 成 法 两 种 目 前, 全 球 的 丁 二 烯 生 产 以 碳 四 馏 分 分 离 法 为 主 但 是, 由 于 乙 烯 原 料 轻 质 化 已 成 趋 势, 导 致 通 过 碳 四 馏 分 分 离 法 生 产 的 丁 二

444 烯 产 量 增 长 十 分 有 限 ; 加 之 近 年 来, 汽 车 工 业 的 迅 猛 发 展 也 刺 激 了 轮 胎 行 业 对 合 成 橡 胶 的 需 求, 导 致 合 成 橡 胶 产 业 快 速 增 长, 丁 二 烯 的 产 量 已 远 远 不 能 满 足 合 成 橡 胶 生 产 的 需 求 在 2011 年, 国 内 很 多 顺 丁 橡 胶 生 产 厂 家 因 丁 二 烯 供 应 紧 张 而 不 得 不 降 低 生 产 能 力, 甚 至 停 产 随 着 我 国 国 民 经 济 的 快 速 发 展, 丁 二 烯 的 供 需 矛 盾 将 更 为 突 出 另 一 方 面, 由 于 我 国 炼 油 能 力 的 大 幅 提 升, 产 生 了 大 量 富 含 丁 烯 丁 烷 的 炼 油 装 置 副 产 碳 四 馏 分 由 于 目 前 对 于 丁 烯 丁 烷 的 深 加 工 能 力 不 足, 导 致 大 量 富 含 丁 烯 丁 烷 被 作 为 民 用 液 化 石 油 气 燃 料 直 接 销 售 和 使 用, 难 以 获 得 良 好 的 经 济 利 益 因 此 如 何 提 高 丁 烯 丁 烷 的 利 用 水 平 是 我 国 炼 油 工 业 急 需 解 决 的 问 题 作 为 合 成 法 的 一 种, 技 术 中 心 此 次 计 划 开 展 的 丁 烷 丁 烯 脱 氢 制 丁 二 烯 中 试 研 究 项 目, 将 为 国 内 首 次 开 发 10 万 吨 / 年 丁 烷 丁 烯 脱 氢 制 丁 二 烯 工 艺 包 提 供 设 计 和 工 程 依 据, 并 最 终 形 成 具 有 完 全 自 主 知 识 产 权 的 成 套 生 产 技 术, 为 我 国 丁 二 烯 生 产 提 供 新 的 技 术, 也 为 解 决 我 国 丁 二 烯 资 源 紧 缺 的 局 面 开 辟 了 新 的 途 径 预 计 合 成 法 生 产 丁 二 烯 将 占 我 国 丁 二 烯 市 场 份 额 的 30% 以 上 该 中 试 研 究 项 目 的 技 术 产 业 化 前 景 良 好, 具 有 较 强 的 市 场 竞 争 力, 一 旦 中 试 成 功 并 实 现 工 业 化 应 用, 将 使 百 利 科 技 的 丁 烷 丁 烯 脱 氢 制 丁 二 烯 工 艺 技 术 处 于 国 内 领 先 水 平 (2) 聚 甲 醛 先 进 技 术 中 试 研 究 和 高 端 牌 号 开 发 项 目 聚 甲 醛 作 为 重 要 的 工 程 塑 料, 其 全 球 生 产 规 模 仅 次 于 聚 酰 胺 和 聚 碳 酸 酯, 居 第 三 位 聚 甲 醛 具 有 优 良 的 综 合 性 能, 有 金 属 塑 料 之 称, 可 替 代 金 属, 特 别 是 铜 铝 锌 锡 等 有 色 金 属 及 合 金 制 品, 在 工 业 机 械 汽 车 电 子 电 器 农 业 轻 工 化 工 建 材 和 日 用 消 费 品 等 领 域 广 泛 应 用 近 年 来, 国 内 传 统 煤 化 工 项 目 生 产 了 大 量 低 价 值 的 甲 醇, 导 致 甲 醇 供 过 于 求, 很 多 企 业 都 通 过 建 设 聚 甲 醛 项 目, 以 期 实 现 煤 化 工 产 品 材 料 化 高 端 化 和 精 细 化 发 展 但 是, 由 于 先 进 和 完 整 的 聚 甲 醛 技 术 主 要 掌 握 在 美 日 德 等 少 数 厂 商 手 中, 技 术 壁 垒 阻 碍 了 我 国 在 聚 甲 醛 生 产 领 域 的 技 术 进 步 聚 甲 醛 生 产 装 置 的 物 耗 能 耗 及 产 品 性 能 与 国 际 一 流 产 品 相 比 存 在 差 距, 使 得 我 国 聚 甲 醛 生 产 能 力 虽 然 增 长 很 快, 但 产 品 多 为 中 低 端 产 品, 国 内 急 需 的 高 档 聚 甲 醛 牌 号 几 乎 完 全 依 赖 进 口, 产 品 结 构 矛 盾 十 分 突 出

445 技 术 中 心 计 划 开 展 聚 甲 醛 先 进 技 术 中 试 研 究 和 高 端 牌 号 开 发 项 目, 并 最 终 形 成 拥 有 完 全 自 主 知 识 产 权 的 6 万 吨 / 年 聚 甲 醛 成 套 技 术 工 艺 包 该 项 目 的 实 施 既 能 够 解 决 现 有 聚 甲 醛 装 置 运 行 稳 定 性 与 经 济 性 问 题, 又 能 开 发 目 前 国 内 不 能 生 产 的 高 档 牌 号 聚 甲 醛 产 品, 实 现 产 品 升 级 换 代 ; 更 加 重 要 的 是, 该 项 目 的 顺 利 实 施 将 打 破 境 外 聚 甲 醛 生 产 技 术 对 国 内 市 场 的 垄 断, 将 显 著 降 低 国 内 业 主 在 装 置 建 设 中 需 要 支 付 的 技 术 许 可 费, 有 效 减 少 业 主 的 项 目 建 设 支 出, 具 备 替 代 进 口 技 术 的 成 本 优 势, 最 终 推 动 国 内 聚 甲 醛 行 业 及 相 关 产 业 的 发 展 ( 三 ) 技 术 中 心 升 级 建 设 的 必 要 性 和 可 行 性 公 司 经 过 40 余 年 的 发 展 和 创 新, 已 经 具 备 了 较 强 的 工 艺 开 发 与 工 程 化 能 力, 并 实 现 了 技 术 优 势 的 扩 展 与 延 伸 公 司 在 合 成 纤 维 合 成 橡 胶 合 成 树 脂 材 料 型 煤 化 工 油 气 加 工 储 运 领 域 拥 有 丰 富 的 项 目 业 绩, 在 业 内 树 立 了 领 先 的 品 牌 形 象 并 取 得 了 良 好 的 经 济 社 会 与 环 境 效 益 随 着 石 油 化 工 以 及 现 代 煤 化 工 行 业 的 技 术 进 步 与 发 展, 以 及 石 油 和 化 工 工 程 勘 察 设 计 行 业 日 益 激 烈 的 竞 争, 公 司 面 临 着 行 业 发 展 与 自 身 发 展 的 双 重 机 遇 与 挑 战 在 这 种 背 景 下, 公 司 有 必 要 加 大 科 研 投 入, 大 力 实 施 技 术 研 发 战 略, 对 现 有 的 优 势 技 术 进 行 改 进 并 开 发 新 工 艺 技 术 及 工 程 技 术, 持 续 保 持 与 提 升 公 司 的 核 心 竞 争 力 1 国 家 政 策 鼓 励 企 业 设 立 技 术 中 心 为 全 面 推 进 企 业 的 自 主 创 新 能 力, 确 立 企 业 在 技 术 创 新 和 科 技 投 入 方 面 的 主 体 地 位, 国 家 先 后 出 台 了 多 项 政 策, 支 持 和 鼓 励 企 业 设 立 技 术 中 心, 并 且 基 于 相 应 的 优 惠 政 策, 以 鼓 励 和 引 导 企 业 不 断 提 高 自 主 创 新 能 力 2007 年 开 始, 国 家 发 改 委 等 部 委 多 次 联 合 出 台 鼓 励 企 业 设 立 技 术 中 心 的 政 策 和 文 件, 提 出 鼓 励 有 条 件 的 中 小 企 业 建 立 企 业 技 术 中 心, 或 与 大 学 科 研 机 构 联 合 建 立 研 发 机 构, 提 高 自 主 创 新 能 力 具 备 条 件 的 企 业 可 申 报 国 家 省 市 认 定 企 业 技 术 中 心 鼓 励 国 家 省 市 认 定 企 业 技 术 中 心 向 中 小 企 业 开 放, 提 供 技 术 支 持 服 务 公 司 作 为 一 家 以 技 术 优 势 为 先 导 的 创 新 型 专 业 工 程 公 司, 建 设 技 术 中 心 加

446 强 研 发 投 入 是 必 然 的 选 择 在 国 家 政 策 的 引 导 下, 公 司 将 利 用 此 次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所 募 集 的 部 分 资 金 建 设 技 术 中 心 升 级 建 设 项 目, 这 必 将 对 公 司 的 技 术 创 新 体 系 建 设 起 到 积 极 而 深 远 的 作 用 2 公 司 优 势 技 术 需 要 再 开 发 与 提 升 石 油 和 化 学 工 业 十 二 五 发 展 规 划 指 出, 要 坚 持 发 展 高 端 石 油 化 工 产 品, 提 高 差 异 化 高 附 加 值 产 品 比 重, 淘 汰 落 后 产 能 ; 还 要 加 强 关 键 技 术 和 大 型 成 套 装 备 研 发, 提 高 技 术 创 新 对 产 业 发 展 的 支 撑 和 引 领 作 用, 提 升 产 业 整 体 技 术 与 装 备 水 平 在 产 业 政 策 的 引 导 下, 对 现 有 工 艺 进 行 改 进 或 者 对 现 有 生 产 装 置 进 行 技 术 改 造 将 是 很 多 业 主 必 然 的 选 择, 这 也 给 具 备 核 心 技 术 的 品 牌 工 程 公 司 带 来 了 广 阔 的 发 展 前 景, 没 有 核 心 技 术 或 者 技 术 附 加 值 较 低 的 工 程 公 司 将 面 临 较 大 的 竞 争 压 力 公 司 在 聚 酰 胺 产 品 链 工 程 设 计 领 域 具 备 国 内 领 先 的 技 术 优 势, 其 中 公 司 凭 借 参 与 环 己 酮 氨 肟 化 路 线 己 内 酰 胺 生 产 工 艺 成 套 技 术 项 目 获 得 2009 年 度 国 家 科 学 技 术 进 步 二 等 奖 己 内 酰 胺 生 产 将 朝 着 工 艺 优 化 改 造 节 能 降 耗 产 品 提 质 的 方 向 发 展 公 司 需 要 针 对 聚 酰 胺 产 品 链 的 发 展 趋 势, 对 现 有 的 技 术 进 行 再 开 发 和 提 升, 促 进 技 术 进 步, 进 一 步 提 高 公 司 的 核 心 竞 争 力 另 外, 公 司 在 SBCs(SBS SEBS 及 SIS 等 ) 丁 苯 橡 胶 异 戊 橡 胶 顺 丁 橡 胶 以 及 特 种 环 氧 树 脂 等 其 他 合 成 材 料 领 域 具 有 领 先 的 工 程 化 能 力, 参 与 完 成 的 年 产 1 万 吨 SBS 成 套 工 业 生 产 技 术 开 发 获 得 了 国 家 科 学 技 术 进 步 一 等 奖 参 与 完 成 的 新 一 代 高 性 能 苯 乙 烯 热 塑 性 弹 性 体 成 套 技 术 获 得 国 家 科 学 技 术 进 步 二 等 奖 随 着 生 产 装 置 的 不 断 投 产, 通 用 产 品 和 中 低 端 产 品 的 产 能 将 趋 于 饱 和, 业 主 将 减 缓 传 统 生 产 装 置 的 建 设, 而 重 点 建 设 高 端 产 品 生 产 装 置 以 及 对 现 有 装 置 实 施 技 术 升 级 改 造 公 司 将 在 原 有 优 势 领 域 的 基 础 上 不 断 提 升 现 有 的 技 术, 朝 着 产 品 牌 号 高 端 化 生 产 清 洁 化 投 资 集 约 化 的 方 向 持 续 不 断 地 进 行 改 进, 巩 固 在 现 有 业 务 领 域 的 优 势 地 位 ; 另 外, 公 司 还 将 在 现 有 优 势 领 域 的 基 础 上, 向 产 品 链 两 端 发 展, 重 点 研 发 合 成 材 料 紧 缺 原 材 料 下 游 高 端 牌 号 产 品 的 生 产 技 术, 以 打 破 国 外 厂 商 对 我 国 先 进 合 成 材 料 生 产 技 术 的 垄 断

447 3 自 主 知 识 产 权 是 公 司 未 来 发 展 的 重 要 基 础 随 着 知 识 产 权 保 护 的 法 律 法 规 体 系 日 益 完 善 以 及 严 格 执 行, 知 识 产 权 已 经 越 来 越 成 为 工 程 公 司 获 取 竞 争 优 势 的 核 心 因 素 目 前 在 合 成 材 料 领 域, 很 多 高 端 产 品 装 置 的 技 术 仍 然 掌 握 在 其 他 国 家 手 中 其 中, 某 些 产 品 由 于 国 外 不 进 行 转 让 或 者 授 权 无 法 生 产, 如 气 相 重 排 生 产 己 内 酰 胺 己 二 胺 生 产 技 术 等 ; 某 些 技 术 因 技 术 转 让 费 或 者 许 可 费 过 高 而 难 于 在 国 内 推 广, 如 苯 部 分 加 氢 生 产 环 己 醇 技 术 等 公 司 经 过 40 余 年 的 发 展, 建 立 了 一 支 具 有 良 好 创 新 能 力 的 研 发 设 计 和 管 理 队 伍, 并 取 得 了 较 好 的 经 营 业 绩 和 效 益 但 是, 公 司 现 有 研 发 机 构 职 能 单 一, 技 术 力 量 比 较 分 散 专 职 人 员 较 少, 工 作 主 要 局 限 于 现 有 工 程 技 术 的 改 进, 手 段 主 要 依 靠 技 术 人 员 的 技 术 能 力 与 工 程 经 验, 缺 乏 对 前 瞻 性 技 术 新 工 艺 的 研 发 工 作 为 了 适 应 市 场 竞 争 以 及 公 司 长 远 发 展 的 需 要, 公 司 拟 使 用 本 次 募 集 资 金 对 技 术 中 心 进 行 升 级 建 设, 通 过 加 强 对 技 术 中 心 研 发 活 动 的 投 入, 不 断 强 化 公 司 现 有 的 技 术 优 势, 做 大 做 强 聚 酰 胺 产 品 链 延 伸 与 拓 宽 合 成 橡 胶 产 品 及 合 成 树 脂 领 域 做 好 煤 化 工 下 游 产 品 的 精 细 化 深 度 加 工 4 有 助 于 完 善 人 才 队 伍 建 设 人 力 资 源 是 研 发 工 作 的 第 一 要 素 公 司 现 有 各 类 注 册 工 程 师 近 80 人, 并 有 大 批 从 事 工 程 设 计 与 工 艺 研 究 超 过 20 年 的 专 业 技 术 骨 干, 在 合 成 纤 维 合 成 橡 胶 合 成 树 脂 等 领 域 均 是 专 业 带 头 人 同 时, 公 司 拥 有 一 支 年 龄 层 次 递 进 专 业 结 构 合 理 的 专 业 化 技 术 团 队, 为 本 项 目 的 实 施 提 供 了 雄 厚 的 人 才 基 础 技 术 中 心 升 级 建 设 将 为 公 司 科 研 开 发 活 动 提 供 更 加 先 进 的 工 作 条 件 和 更 优 的 工 作 环 境, 有 助 于 公 司 吸 引 更 多 优 秀 的 科 学 技 术 人 员 为 公 司 服 务, 为 公 司 的 研 发 工 作 提 供 源 源 不 断 的 人 力 资 源 保 障 其 次, 技 术 中 心 可 以 为 工 程 设 计 业 务 提 供 包 括 技 术 培 训 技 术 交 流 工 程 化 模 拟 实 施 等 专 业 支 持, 帮 助 公 司 业 务 部 门 对 员 工 定 期 进 行 培 训 和 提 高, 有 助 于 公 司 工 程 设 计 业 务 技 术 水 平 的 提 升 和 优 化 5 公 司 为 技 术 中 心 的 后 续 研 发 工 作 进 行 了 积 极 的 技 术 准 备

448 技 术 中 心 升 级 建 设 完 成 后, 主 要 的 工 作 内 容 之 一 就 是 开 展 丁 烷 丁 烯 脱 氢 制 丁 二 烯 中 试 研 究 项 目 以 及 聚 甲 醛 先 进 技 术 中 试 研 究 和 高 端 牌 号 开 发 项 目 的 中 试 研 究 工 作 目 前 公 司 已 经 完 成 了 丁 烷 丁 烯 脱 氢 制 丁 二 烯 前 期 的 技 术 研 究 与 开 发, 申 请 了 国 家 发 明 专 利 丁 烯 氧 化 脱 氢 制 备 丁 二 烯 工 艺 一 种 由 混 合 C4 制 备 丁 二 烯 与 异 戊 二 烯 方 法 一 种 丁 烯 氧 化 脱 氢 制 丁 二 烯 反 应 生 成 气 处 理 工 艺 方 法 并 获 得 受 理 公 司 还 与 国 内 科 研 院 所 就 丁 烯 氧 化 脱 氢 制 丁 二 烯 技 术 项 目 的 工 艺 包 等 技 术 开 发 事 项 建 立 了 合 作 关 系 公 司 的 技 术 准 备 结 合 国 内 丁 烯 氧 化 脱 氢 工 业 试 验 的 经 验 在 技 术 上 具 备 可 行 性 另 外, 在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承 接 了 阳 泉 煤 业 ( 集 团 )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太 化 ( 搬 迁 ) 清 徐 化 工 新 材 料 园 区 12 万 吨 / 年 聚 甲 醛 工 程 可 行 性 研 究 项 目, 对 聚 甲 醛 生 产 的 工 艺 技 术 方 案 和 项 目 市 场 前 景 进 行 了 深 入 的 分 析 和 总 结, 为 聚 甲 醛 先 进 技 术 中 试 研 究 和 高 端 牌 号 开 发 项 目 的 实 施 与 开 展 打 下 了 坚 实 的 基 础 公 司 还 与 四 川 大 学 签 订 了 技 术 合 作 开 发 合 同, 约 定 双 方 共 同 开 发 聚 甲 醛 装 置 成 套 工 艺 技 术 优 化 及 高 性 能 产 品 综 上 所 述, 公 司 开 展 丁 烷 丁 烯 脱 氢 制 丁 二 烯 中 试 研 究 项 目 以 及 聚 甲 醛 先 进 技 术 中 试 研 究 和 高 端 牌 号 开 发 项 目, 在 技 术 上 具 备 可 行 性 6 公 司 既 有 的 工 程 技 术 开 发 优 势 为 研 发 项 目 顺 利 进 行 提 供 保 障 公 司 在 合 成 材 料 领 域 设 计 开 发 了 多 个 中 试 及 工 业 放 大 化 装 置, 具 有 丰 富 的 技 术 开 发 和 中 试 装 置 设 计 及 运 行 的 成 功 经 验 公 司 负 责 设 计 和 开 发 的 中 试 及 工 业 化 放 大 装 置 序 号 项 目 名 称 1 中 国 石 化 巴 陵 分 公 司 7 万 吨 / 年 环 己 酮 氨 肟 化 新 技 术 工 业 放 大 装 置 项 目 2 淄 博 齐 鲁 乙 烯 鲁 华 化 工 有 限 公 司 1.5 万 吨 / 年 异 戊 橡 胶 工 业 化 试 验 装 置 技 术 开 发 项 目 3 石 家 庄 化 纤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6.5 改 16 工 程 六 氢 苯 甲 酸 - 环 己 酮 肟 联 产 16 万 吨 / 年 己 内 酰 胺 工 业 试 验 装 置 项 目 4 中 国 石 化 集 团 巴 陵 石 化 分 公 司 锂 系 聚 合 物 中 试 装 置 项 目 5 中 国 石 化 巴 陵 分 公 司 环 己 烷 仿 生 催 化 己 二 酸 萃 取 中 试 装 置 项 目 6 中 国 石 化 集 团 巴 陵 石 化 分 公 司 合 成 橡 胶 300t/a SEBS 中 试 装 置 项 目

449 序 号 7 项 目 名 称 中 国 石 化 集 团 巴 陵 石 化 分 公 司 利 用 重 力 场 对 SEBS 胶 液 进 行 脱 无 机 杂 质 中 试 试 验 改 造 项 目 8 河 南 永 胜 能 源 化 工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1000 吨 / 年 甲 苯 甲 醇 烷 基 化 制 对 二 甲 苯 中 试 项 目 9 洪 业 化 工 集 团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环 己 酮 装 置 过 氧 化 物 分 解 及 氧 化 酸 回 收 利 用 中 试 项 目 基 于 公 司 丰 富 的 技 术 开 发 和 中 试 装 置 设 计 经 验, 公 司 此 次 拟 实 施 的 丁 烷 丁 烯 脱 氢 制 丁 二 烯 中 试 研 究 项 目 和 聚 甲 醛 先 进 技 术 中 试 研 究 和 高 端 牌 号 开 发 项 目 更 具 有 针 对 性 工 程 投 资 更 加 节 约 装 置 运 行 更 加 方 便, 最 终 能 够 形 成 符 合 工 业 化 生 产 要 求 和 业 主 需 求 的 工 艺 包 等 技 术 成 果, 有 利 于 技 术 推 广 和 应 用 ( 四 ) 技 术 中 心 升 级 建 设 项 目 的 机 构 设 置 与 人 员 配 备 1 机 构 设 置 技 术 中 心 各 机 构 部 门 的 职 能 如 下 : 部 门 名 称 部 门 职 能 中 心 办 公 室 处 理 技 术 中 心 的 行 政 与 协 调 性 工 作 对 外 合 作 部 组 织 对 外 技 术 联 络 商 谈 合 作 开 发 事 宜 工 艺 开 发 部 主 要 负 责 开 发 项 目 的 提 出, 开 发 技 术 工 艺 路 线 选 择, 包 括 工 艺 计 算 研 究 反 应 体 系 分 离 体 系 主 要 设 备 选 择 和 工 艺 流 程 组 织, 指 导 和 参 与 试 验, 组 织 编 制 开 发 项 目 的 工 艺 包, 参 与 控 制 方 案 制 订 与 仿 真 系 统 的 培 训 工 作

450 工 程 开 发 部 运 行 支 持 部 技 术 委 员 会 顾 问 团 队 配 合 工 艺 开 发 部 完 成 设 备 工 程 开 发 控 制 方 案 和 具 体 工 程 实 施 方 案 的 制 定, 参 与 中 试 试 验 和 编 制 开 发 项 目 的 工 艺 包, 主 持 开 发 项 目 与 技 术 推 广 项 的 DCS 与 SIS 组 态, 以 及 与 仿 真 系 统 的 培 训 工 作 参 与 实 施 中 心 需 进 行 试 验 的 项 目, 包 括 原 料 组 织 试 验 装 置 运 行 维 护, 分 析 测 试 等 工 作, 为 开 发 项 目 提 供 详 细 可 靠 的 数 据, 负 责 受 让 技 术 方 的 人 员 仿 真 培 训 现 场 培 训 与 工 业 化 装 置 的 开 车 培 训 非 常 设 机 构, 由 公 司 各 专 业 专 家 组 成, 集 中 讨 论 评 审 研 发 项 目, 解 决 开 发 过 程 遇 到 的 技 术 问 题 非 常 设 机 构, 由 外 聘 行 业 专 家 组 成, 为 公 司 提 供 与 行 业 发 展 技 术 开 发 有 关 的 咨 询 与 建 议, 指 导 技 术 中 心 技 术 开 发 业 务 2 人 力 资 源 配 备 根 据 技 术 中 心 升 级 建 设 完 成 后 的 研 发 工 作 需 求, 拟 先 期 配 置 56 名 工 作 人 员 具 体 安 排 如 下 : 部 门 名 称 下 设 机 构 人 数 合 计 技 术 管 理 人 员 类 型 辅 助 中 心 办 公 室 资 料 信 息 组 对 外 合 作 部 3 3 合 成 材 料 组 9 9 工 艺 开 发 部 有 机 化 工 组 9 9 工 艺 模 拟 组 7 7 设 备 开 发 组 3 3 工 程 开 发 部 控 制 系 统 组 5 5 安 装 开 发 组 2 2 开 车 技 术 组 运 行 支 持 部 分 析 测 试 组 3 3 机 电 服 务 组 2 2 合 计 本 项 目 实 施 初 期, 技 术 中 心 主 要 以 公 司 技 术 人 员 为 主, 逐 步 从 外 部 招 聘 有 基 础 和 经 验 的 技 术 人 员, 开 展 与 公 司 业 务 关 联 紧 密 的 技 术 改 进 和 研 发 工 作 另 外, 公 司 将 与 大 学 研 究 所 等 机 构 密 切 沟 通 紧 密 交 流, 借 助 其 研 发 资 源, 充 分 利 用 科 研 院 所 的 技 术 信 息 和 研 发 力 量 优 势, 在 时 机 成 熟 时 与 其 合 作 设 立 研 发 室, 提

451 升 公 司 的 研 发 实 力 3 技 术 中 心 的 运 行 机 制 技 术 中 心 的 主 要 任 务 是 围 绕 公 司 主 营 业 务, 对 行 业 发 展 进 行 咨 询 研 究 提 出 公 司 技 术 发 展 方 向 拟 定 研 发 方 向 负 责 合 作 开 展 中 试 研 究 及 工 程 化 工 作 并 形 成 工 艺 包 ; 配 合 设 计 中 心 进 行 必 要 的 试 验 和 技 术 支 持 工 作, 解 决 工 程 项 目 实 施 过 程 中 需 要 解 决 的 工 程 和 技 术 难 题 技 术 中 心 由 公 司 主 管 副 总 裁 直 接 进 行 管 理, 日 常 工 作 由 技 术 中 心 主 任 负 责, 主 管 副 总 裁 和 技 术 中 心 主 任 需 定 期 向 董 事 会 和 总 裁 报 告 工 作 技 术 中 心 将 依 托 百 利 科 技 现 有 技 术 力 量, 组 成 技 术 委 员 会, 负 责 审 议 技 术 中 心 的 主 要 研 究 方 向 和 研 发 项 目, 对 研 发 项 目 内 容 技 术 方 案 进 行 具 体 评 审 和 把 关 技 术 委 员 会 每 年 定 期 召 开 会 议 同 时, 技 术 中 心 拟 聘 请 国 内 权 威 专 家 组 成 顾 问 团 队, 为 公 司 就 行 业 发 展 和 研 发 方 向 提 供 咨 询 和 建 议, 并 帮 助 解 决 研 发 过 程 中 遇 到 的 难 题 研 发 项 目 由 各 业 务 部 门 及 技 术 中 心 提 出, 由 技 术 委 员 会 审 查 立 项 研 发 项 目 确 定 后, 由 技 术 中 心 负 责 组 织 实 施 技 术 中 心 采 用 项 目 经 理 制 对 具 体 研 发 项 目 进 行 管 理 研 发 项 目 形 成 基 础 工 艺 包 后, 技 术 中 心 向 设 计 中 心 提 供 工 艺 包 并 针 对 具 体 工 程 问 题 进 行 研 究 技 术 中 心 须 配 合 进 行 技 术 推 广, 必 要 时 由 技 术 中 心 派 技 术 人 员 为 业 主 提 供 仿 真 培 训 与 现 场 培 训 等 服 务 ( 五 ) 项 目 投 资 概 况 1 投 资 构 成 与 来 源 技 术 中 心 升 级 建 设 项 目 总 投 资 为 4,860 万 元, 拟 全 部 以 本 次 募 集 资 金 投 入 2 投 资 具 体 内 容 技 术 中 心 升 级 建 设 的 投 资 内 容 包 括 : 研 发 费 用 投 入 3,580.2 万 元, 购 买 技 术 中 心 升 级 所 需 软 件 硬 件 以 及 交 通 设 备 办 公 设 施 万 元, 办 公 楼 改 造 费 用 350 万 元 技 术 中 心 升 级 建 设 投 资 明 细 序 号 名 称 数 量 ( 台 / 套 ) 金 额 ( 万 元 ) 1 办 公 楼 改 造

452 序 号 名 称 数 量 ( 台 / 套 ) 金 额 ( 万 元 ) 2 软 件 流 体 力 学 FLUENT 软 件 工 程 模 拟 ASPEN V 塔 水 力 学 计 算 软 件 WTR 或 FRI 应 力 分 析 设 计 软 件 ANSYS PDMS 软 件 三 维 配 管 和 设 备 仿 真 软 件 其 他 办 公 软 件 办 公 设 施 30 4 电 脑 及 相 关 硬 件 仿 真 硬 件 双 显 台 式 电 脑 单 显 台 式 电 脑 笔 记 本 电 脑 彩 色 绘 图 机 硫 酸 纸 绘 图 机 彩 色 打 印 机 A3 激 光 打 印 机 A4 激 光 打 印 机 服 务 器 交 换 机 路 由 器 投 影 仪 复 印 机 交 通 设 备 研 发 费 用 3, 技 术 研 究 开 发 费 1, 研 发 人 员 费 用 1, 技 术 准 备 及 资 料 费 仿 真 平 台 开 发 费 用 差 旅 费 办 公 费 其 他 委 托 测 试 费

453 序 号 名 称 数 量 ( 台 / 套 ) 金 额 ( 万 元 ) 合 计 4,860 其 中, 研 发 人 员 费 用 主 要 包 括 新 聘 用 人 员 全 部 到 位 后 的 工 资 以 及 培 训 费 用 预 计 第 二 年 起 实 现 满 编 运 行, 合 计 需 要 支 付 三 年 的 研 发 人 员 费 用 技 术 中 心 人 员 满 编 状 态 下 的 新 聘 人 员 工 资 及 培 训 费 用 如 下 : 序 号 职 位 拟 招 聘 员 工 人 数 年 均 工 资 ( 万 元 / 人 ) 年 均 培 训 费 ( 万 元 / 人 ) 合 计 ( 万 元 ) 1 主 任 副 主 任 高 级 研 发 工 程 师 研 发 工 程 师 辅 助 人 员 合 计 技 术 中 心 升 级 建 设 计 划 序 号 内 容 进 度 计 划 ( 月 ) 机 构 设 置 及 组 建 2 人 员 调 配 与 招 聘 3 办 公 楼 改 造 4 办 公 设 施 配 备 5 软 件 采 购 ( 六 ) 项 目 的 效 益 评 价 技 术 中 心 升 级 建 设 完 成 后, 可 以 提 升 公 司 在 优 势 业 务 领 域 的 技 术 水 平 和 研 发 能 力 ; 同 时 技 术 中 心 负 责 实 施 的 中 试 研 究 项 目 能 够 提 升 公 司 工 程 服 务 附 加 值, 有 助 于 提 升 公 司 的 盈 利 能 力 仿 真 系 统 的 应 用 将 为 业 主 提 供 个 性 化 培 训 服 务, 延 伸 了 公 司 服 务 的 内 涵 及 范 围 通 过 公 司 研 发 活 动 和 生 产 经 营 活 动 的 良 性 互 动, 技 术 中 心 的 技 术 人 员 能 够 为 公 司 的 工 程 设 计 和 工 程 总 承 包 业 务 提 供 技 术 支 持, 提 高 公 司 在 上 述 各 项 业 务 的 竞 争 力 和 项 目 中 标 率, 从 而 推 动 公 司 业 绩 稳 步 增 长

454 另 外, 技 术 中 心 升 级 建 设 完 成 后, 为 提 高 新 技 术 及 工 艺 包 的 推 广 及 应 用 的 效 果 更 好 地 为 客 户 提 供 更 加 先 进 的 服 务, 技 术 中 心 将 利 用 自 身 的 技 术 优 势 承 担 相 应 项 目 的 技 术 服 务 业 务, 也 可 形 成 相 应 的 业 务 收 入 九 扩 大 工 程 总 承 包 业 务 所 需 流 动 资 金 项 目 简 介 ( 一 ) 项 目 概 况 扩 大 工 程 总 承 包 业 务 所 需 流 动 资 金 项 目 旨 在 为 公 司 迅 速 发 展 的 工 程 总 承 包 业 务 补 充 流 动 资 金 募 集 资 金 的 投 入, 一 方 面 能 够 保 证 公 司 已 承 揽 合 同 的 顺 利 履 行, 另 一 方 面 为 公 司 承 揽 新 合 同 提 供 资 金 保 障 并 提 高 中 标 率 本 项 目 总 投 资 需 求 为 82, 万 元, 公 司 拟 投 入 25,831 万 元 募 集 资 金, 用 于 补 充 扩 大 公 司 工 程 总 承 包 业 务 所 需 的 流 动 资 金 ( 二 ) 项 目 市 场 分 析 1 工 程 总 承 包 市 场 概 述 工 程 总 承 包 是 指 从 事 工 程 总 承 包 的 企 业 ( 总 承 包 商 ) 受 业 主 委 托, 按 照 合 同 约 定 对 工 程 项 目 的 设 计 采 购 施 工 试 运 行 ( 竣 工 验 收 ) 等 实 行 全 过 程 或 若 干 阶 段 的 承 包 工 程 总 承 包 不 仅 要 求 总 承 包 商 承 担 项 目 的 设 计 采 购 和 施 工 工 作, 更 关 键 是 要 求 总 承 包 商 要 建 立 健 全 系 统 完 善 科 学 的 工 程 总 承 包 组 织 管 理 体 系, 提 供 工 程 建 设 全 过 程 的 服 务 通 过 引 进 学 习 实 践, 我 国 工 程 总 承 包 市 场 基 本 形 成, 无 论 是 总 承 包 的 规 模 和 收 入 都 不 断 上 升 十 一 五 期 间, 工 程 勘 察 设 计 企 业 开 展 工 程 总 承 包 和 项 目 管 理 业 务 的 年 均 增 长 率 达 到 39.7%, 为 全 行 业 营 业 收 入 的 大 幅 度 增 长 做 出 了 重 要 贡 献, 尤 其 在 石 化 化 工 医 药 等 领 域, 工 程 总 承 包 和 项 目 管 理 业 务 已 成 为 主 要 的 服 务 形 式, 得 到 了 业 主 投 资 方 的 广 泛 认 可 ( 资 料 来 源 : 工 程 勘 察 设 计 行 业 年 发 展 纲 要, 建 设 部 建 筑 市 场 监 管 司 ) 根 据 中 国 勘 察 设 计 协 会 工 程 勘 察 设 计 行 业 专 题 调 研 报 告,2009 年 全 国 勘 察 设 计 行 业 工 程 总 承 包 收 入 为 3,533 亿 元, 是 2001 年 的 20.3 倍 ;2009 年 工 程 总 承 包 收 入 占 行 业 总 收 入 的 51.6%,

455 是 2001 年 的 2.2 倍 经 过 多 年 发 展 和 实 践, 国 内 业 主 已 经 认 可 和 接 受 了 工 程 总 承 包 的 项 目 建 设 模 式, 特 别 是 石 化 化 工 医 药 等 行 业 对 于 投 资 较 大 的 工 程 基 本 上 采 用 该 模 式, 这 给 予 处 在 该 行 业 的 发 行 人 提 供 了 市 场 保 证 2 发 行 人 发 展 工 程 总 承 包 业 务 的 目 标 市 场 分 析 石 油 化 工 及 材 料 型 煤 化 工 行 业 的 工 程 项 目 具 有 投 资 金 额 大 技 术 难 度 高 工 程 设 计 复 杂 的 特 点, 且 有 高 温 高 压 易 燃 易 爆 有 毒 等 特 殊 性, 因 此 该 行 业 的 工 程 总 承 包 业 务 进 入 门 槛 高 利 润 空 间 较 大 公 司 承 接 工 程 总 承 包 项 目 的 市 场 主 要 定 位 于 公 司 优 势 领 域, 将 在 聚 酰 胺 产 品 链 异 戊 橡 胶 溶 聚 丁 苯 橡 胶 顺 丁 橡 胶 SBCs 等 优 势 业 务 领 域 积 极 开 拓 和 承 揽 工 程 总 承 包 业 务 ; 另 外, 公 司 利 用 长 期 的 技 术 积 累 和 工 程 经 验, 在 油 气 加 工 储 运 领 域 也 承 接 了 多 个 工 程 总 承 包 合 同, 涵 盖 了 炼 油 装 置 天 然 气 管 线 气 柜 等 油 气 加 工 储 运 设 施 公 司 在 合 成 纤 维 合 成 橡 胶 合 成 树 脂 及 材 料 型 煤 化 工 的 多 个 细 分 领 域 中 掌 握 了 核 心 技 术, 具 备 显 著 的 竞 争 优 势, 特 别 是 在 聚 酰 胺 产 品 链 中 己 内 酰 胺 装 置 设 计 领 域 的 市 场 居 于 领 先 地 位 ; 在 异 戊 橡 胶 溶 聚 丁 苯 橡 胶 特 种 环 氧 树 脂 装 置 设 计 领 域 具 备 国 内 领 先 的 技 术 优 势 并 承 接 了 7 套 国 内 乃 至 全 球 第 一 的 化 工 装 置 的 工 程 设 计 项 目 ; 同 时, 发 行 人 正 在 开 发 的 新 工 艺 及 新 技 术 将 会 在 新 的 领 域 里 带 来 更 大 的 市 场 空 间 另 外, 公 司 作 为 具 备 化 工 石 化 医 药 行 业 甲 级 资 质 的 工 程 公 司, 在 石 油 化 工 的 其 他 项 目 上 也 有 丰 富 的 项 目 业 绩 和 工 程 实 施 经 验 依 托 地 缘 优 势, 公 司 及 子 公 司 武 炼 工 程 还 为 中 国 石 化 巴 陵 分 公 司 中 国 石 化 武 汉 分 公 司 提 供 长 期 稳 定 的 服 务, 市 场 空 间 广 阔 上 述 目 标 市 场 的 情 况 具 体 见 本 招 股 意 向 书 第 六 节 业 务 与 技 术 的 分 析 ( 三 ) 扩 大 工 程 总 承 包 业 务 所 需 流 动 资 金 项 目 的 必 要 性 1 工 程 总 承 包 业 务 是 工 程 公 司 的 业 务 发 展 方 向 工 程 项 目 建 设 从 立 项 开 始, 需 要 经 过 设 计 采 购 施 工 和 试 运 行 等 环 节, 传 统 的 工 程 建 设 组 织 模 式 是 将 工 程 设 计 设 备 及 材 料 采 购 工 程 施 工 等 各 环 节 割 裂

456 开 来 交 由 不 同 的 专 业 公 司 进 行 承 包, 这 种 方 式 将 项 目 建 设 全 过 程 中 相 互 关 联 的 各 项 活 动 作 为 独 立 的 过 程 或 对 象 进 行 实 施 和 管 理, 容 易 导 致 项 目 管 理 低 效 信 息 沟 通 不 畅 项 目 决 策 滞 后 等 问 题, 使 得 业 主 无 法 得 到 贯 穿 项 目 建 设 全 过 程 的 最 优 化 服 务 工 程 总 承 包 模 式 则 很 好 地 解 决 了 传 统 建 设 组 织 模 式 所 带 来 的 问 题 在 工 程 总 承 包 模 式 下, 业 主 在 确 定 项 目 建 设 要 求 和 目 标 后, 把 整 个 工 程 项 目 包 括 工 程 设 计 设 备 及 材 料 采 购 工 程 施 工 等 环 节 全 部 交 由 工 程 总 承 包 商 负 责, 并 由 总 承 包 商 对 项 目 建 设 内 容 过 程 资 金 进 度 等 进 行 统 一 管 理 及 实 施, 最 终 由 工 程 总 承 包 商 向 业 主 交 付 符 合 项 目 质 量 要 求 的 建 设 成 果 工 程 总 承 包 模 式 代 表 了 工 程 建 设 项 目 组 织 模 式 的 主 要 发 展 趋 势 在 经 济 全 球 化 和 工 程 项 目 全 寿 命 周 期 的 大 背 景 下, 巨 大 的 竞 争 压 力 驱 使 业 主 和 承 包 商 寻 求 为 工 程 创 造 更 大 效 益 的 项 目 组 织 模 式 工 程 项 目 的 价 值 根 本 上 表 现 为 建 造 过 程 中 的 时 间 价 值 和 使 用 过 程 中 发 挥 的 效 能, 工 程 总 承 包 蕴 含 的 设 计 采 购 施 工 一 体 化 的 理 念 以 其 创 新 能 力 和 增 值 能 力 成 为 现 代 国 际 工 程 项 目 管 理 模 式 的 核 心 思 想 工 程 总 承 包 改 变 了 传 统 的 业 主 - 工 程 师 - 承 包 商 三 方 模 式, 不 仅 使 业 主 和 承 包 商 两 个 利 益 主 体 的 关 系 更 加 明 晰 而 简 单, 而 且 突 出 了 承 包 商 的 责 任 主 体 地 位 2 工 程 总 承 包 业 务 的 发 展 对 工 程 公 司 的 资 金 实 力 提 出 更 高 要 求 从 国 外 工 程 总 承 包 业 务 的 发 展 情 况 来 看, 国 外 大 型 工 程 公 司 都 具 备 很 强 的 融 资 能 力, 用 于 垫 付 工 程 总 承 包 流 动 资 金 开 具 保 函 乃 至 帮 助 业 主 筹 措 资 金 等 我 国 的 工 程 总 承 包 业 务 市 场 的 发 展 也 对 工 程 公 司 的 融 资 能 力 提 出 了 更 高 的 要 求, 尤 其 是 伴 随 着 石 油 化 工 行 业 装 置 建 设 大 型 化 一 体 化 复 杂 化 的 趋 势 愈 加 明 显, 项 目 建 设 投 资 金 额 也 有 日 益 增 大 的 趋 势, 业 主 对 工 程 公 司 的 资 金 实 力 也 相 应 地 提 出 了 更 高 的 要 求 ; 另 外, 随 着 行 业 市 场 化 程 度 的 不 断 深 化 和 发 展, 总 承 包 项 目 的 运 作 也 更 趋 于 市 场 化 国 际 化, 项 目 的 垫 资 前 期 投 入 带 资 承 包 已 经 成 为 承 包 商 入 围 的 先 决 条 件 3 补 充 流 动 资 金 是 提 高 公 司 项 目 承 揽 特 别 是 大 项 目 承 揽 能 力 的 内 在 要 求 工 程 总 承 包 企 业 的 资 金 实 力 是 业 主 选 择 承 包 方 的 重 要 条 件 之 一 随 着 石 油 化 工 和 煤 化 工 行 业 的 项 目 投 资 额 越 来 越 大, 对 工 程 总 承 包 企 业 的 资 金 要 求 也 不 断 提 高 凭 借 工 程 设 计 优 势 的 带 动, 近 年 来 公 司 承 揽 的 工 程 总 承 包 项 目 逐 年 增 加, 优 势 领 域 的 综 合 实 力 和 市 场 影 响 力 不 断 提 高, 公 司 承 揽 的 合 同 金 额 在 1 亿 元 以 上 的

457 大 型 项 目 逐 渐 增 多, 特 别 是 2012 年 公 司 签 订 山 西 潞 宝 兴 海 新 材 料 有 限 公 司 煤 焦 化 工 产 品 材 料 化 深 加 工 项 目 ( 一 期 ) 的 工 程 总 承 包 合 同 金 额 超 过 21 亿 元, 使 得 公 司 的 工 程 总 承 包 业 务 发 展 上 了 一 个 新 的 台 阶 但 相 对 于 快 速 发 展 的 工 程 总 承 包 业 务 而 言, 公 司 资 金 实 力 较 为 有 限, 出 于 资 金 实 力 和 控 制 风 险 的 考 虑, 公 司 不 得 不 有 选 择 性 地 承 揽 一 些 垫 资 要 求 较 低 的 工 程 总 承 包 项 目, 流 动 资 金 不 足 将 在 一 定 程 度 上 制 约 公 司 的 项 目 承 揽 特 别 是 大 型 项 目 承 揽 能 力 4 补 充 流 动 资 金 是 公 司 可 持 续 发 展 和 增 强 核 心 竞 争 力 的 需 要 年, 公 司 主 营 业 务 收 入 分 别 为 44, 万 元 75, 万 元 及 65, 万 元 2012 年 至 2014 年, 公 司 营 业 收 入 年 均 复 合 增 长 率 为 21.54%;2015 年 1-9 月 公 司 主 营 业 务 收 入 为 27, 万 元 随 着 工 程 总 承 包 业 务 规 模 的 不 断 扩 大, 总 承 包 业 务 已 经 成 为 公 司 重 要 的 收 入 来 源 从 流 动 资 金 筹 资 来 源 来 看, 随 着 业 务 规 模 的 扩 大, 依 靠 股 东 原 始 资 金 投 入 和 自 身 滚 动 积 累 的 资 金 已 不 能 满 足 业 务 快 速 发 展 的 需 要,2010 年 公 司 开 始 通 过 银 行 贷 款 补 充 流 动 资 金, 但 由 于 公 司 自 身 资 产 规 模 的 限 制, 能 够 通 过 资 产 抵 押 获 得 银 行 贷 款 的 额 度 相 较 于 发 展 工 程 总 承 包 业 务 所 需 的 流 动 资 金 而 言 十 分 有 限 从 未 来 发 展 来 看, 随 着 公 司 业 务 规 模 的 扩 大 和 市 场 竞 争 趋 于 激 烈, 依 赖 自 身 积 累 和 银 行 贷 款 筹 集 流 动 资 金 已 不 能 满 足 业 务 发 展 以 及 实 现 公 司 发 展 目 标 需 要 ( 四 ) 扩 大 工 程 总 承 包 业 务 所 需 流 动 资 金 项 目 的 可 行 性 扩 大 工 程 总 承 包 业 务 是 公 司 提 高 工 程 项 目 承 揽 水 平 增 加 营 业 收 入 的 必 经 之 路, 也 是 开 拓 国 内 国 际 市 场 的 基 本 业 务 方 式 公 司 的 工 程 总 承 包 业 务 发 展 迅 速,2012 年 2013 年 2014 年 和 2015 年 1-9 月 实 现 工 程 总 承 包 业 务 收 入 分 别 为 20, 万 元 59, 万 元 527,34.02 万 元 和 19, 万 元, 除 已 承 揽 项 目 外, 公 司 还 具 有 丰 富 的 后 继 项 目 储 备, 本 公 司 市 场 部 人 员 与 项 目 业 主 保 持 了 密 切 的 联 系 并 进 行 跟 踪 服 务, 为 公 司 项 目 承 揽 提 供 了 充 分 的 资 源 保 障 目 前 正 在 履 行 的 主 要 工 程 总 承 包 合 同 如 下 : 序 号 单 位 名 称 项 目 名 称 ( 或 合 同 名 称 ) 合 同 金 额 ( 万 元 ) 签 约 时 间

458 序 号 单 位 名 称 项 目 名 称 ( 或 合 同 名 称 ) 山 东 省 滕 州 瑞 达 化 山 东 省 滕 州 瑞 达 化 工 有 限 公 司 6 万 吨 / 年 聚 工 有 限 公 司 丁 烯 -1 建 设 项 目 ( 一 期 ) 工 程 总 承 包 项 目 鄂 尔 多 斯 市 新 圣 天 然 气 管 道 有 限 公 司 大 和 鄂 尔 多 斯 市 新 圣 天 天 然 气 输 气 管 道 工 程 ( 干 线 ) 工 程 总 承 包 项 然 气 管 道 有 限 公 司 目 鄂 尔 多 斯 市 新 圣 天 然 气 管 道 有 限 公 司 大 和 鄂 尔 多 斯 市 新 圣 天 天 然 气 输 气 管 道 工 程 ( 干 线 ) 工 程 总 承 包 项 然 气 管 道 有 限 公 司 目 东 营 华 驰 新 能 源 科 东 营 华 驰 新 能 源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30 万 吨 / 年 技 有 限 公 司 蒽 油 加 氢 项 目 工 程 总 承 包 合 同 辽 宁 缘 泰 石 油 化 工 有 限 公 司 20 万 吨 / 年 丁 辽 宁 缘 泰 石 油 化 工 辛 醇 项 目 ( 一 期 ) 加 氢 联 合 装 置 建 设 项 目 工 有 限 公 司 程 总 承 包 合 同 河 北 石 焦 化 工 有 限 河 北 石 焦 化 工 有 限 公 司 2 10 万 吨 / 年 环 己 公 司 酮 扩 建 改 造 建 设 工 程 总 承 包 项 目 山 西 潞 宝 兴 海 新 材 山 西 潞 宝 兴 海 新 材 料 有 限 公 司 煤 焦 化 工 产 料 有 限 公 司 品 材 料 化 深 加 工 项 目 ( 一 期 )EPC 合 同 合 同 金 额 签 约 ( 万 元 ) 时 间 26, , , , , , , 为 保 证 未 来 的 项 目 承 揽, 公 司 已 经 实 施 了 大 量 的 准 备 工 作 为 了 保 证 未 来 合 同 承 揽 量 的 稳 定 增 长, 公 司 近 两 年 来 对 密 切 跟 踪 的 储 备 项 目 实 施 了 大 量 的 具 体 准 备 工 作, 主 要 对 储 备 项 目 提 供 持 续 跟 踪 服 务 和 具 有 针 对 性 的 技 术 营 销 对 于 储 备 项 目, 公 司 及 时 了 解 和 掌 握 业 主 的 业 务 变 化 并 开 展 持 续 跟 踪 服 务, 安 排 专 业 技 术 人 员 提 供 技 术 咨 询 服 务, 包 括 市 场 信 息 专 业 技 术 的 指 导 项 目 调 研 及 预 可 研 等 对 于 投 资 规 模 大 的 项 目, 由 公 司 领 导 市 场 部 项 目 管 理 部 技 术 专 家 组 成 联 合 营 销 团 队, 为 业 主 提 供 更 具 针 对 性 的 前 期 跟 踪 服 务 公 司 与 业 主 及 潜 在 客 户 建 立 了 良 好 的 合 作 和 信 任 关 系, 为 项 目 承 揽 奠 定 了 坚 实 基 础 2 公 司 建 立 了 完 善 的 工 程 总 承 包 项 目 管 理 制 度 和 措 施 为 了 保 证 工 程 总 承 包 项 目 顺 利 高 质 量 地 推 进, 以 公 司 制 定 了 具 体 的 项 目 管 理 配 套 措 施, 从 前 期 项 目 选 择 投 标 报 价, 到 签 订 合 同 项 目 实 施 等 各 阶 段 均 有 制 度 保 障 加 强 了 项 目 的 过 程 管 理

459 为 了 保 证 资 金 的 有 效 运 用 控 制 项 目 资 金 运 作 风 险, 公 司 还 建 立 了 对 工 程 项 目 较 为 完 善 的 资 金 和 成 本 管 理 流 程 和 制 度, 如 : 资 金 管 理 制 度 全 面 预 算 管 理 制 度 工 程 总 承 包 业 务 支 付 管 理 办 法 应 收 账 款 管 理 制 度 经 济 业 务 事 项 审 批 权 限 规 定 等 公 司 在 工 程 投 标 工 程 结 算 等 关 键 环 节 严 格 按 相 关 制 度 的 要 求 规 范 运 行, 规 范 的 管 理 能 够 保 证 公 司 工 程 总 承 包 资 金 合 理 有 效 的 使 用 3 公 司 积 极 与 业 主 签 订 前 期 设 计 咨 询 合 同, 为 总 承 包 项 目 承 揽 提 供 保 障 业 主 在 决 定 采 用 工 程 总 承 包 的 模 式 发 包 项 目 建 设 前, 一 般 会 先 行 签 订 项 目 的 工 程 咨 询 或 工 程 设 计 合 同 承 担 工 程 咨 询 或 工 程 设 计 业 务 的 工 程 公 司 对 业 主 和 项 目 情 况 有 较 深 入 的 了 解, 可 以 依 托 在 技 术 设 计 方 面 的 优 势, 在 整 体 建 设 项 目 总 承 包 竞 争 中 处 于 有 利 地 位 另 外 具 有 技 术 优 势 的 工 程 还 可 以 结 合 业 主 具 备 的 优 势 资 源, 为 业 主 提 供 前 瞻 性 的 重 点 行 业 的 发 展 规 划, 从 而 参 与 发 展 规 划 范 围 内 的 所 有 工 程 建 设 服 务 公 司 在 合 成 纤 维 合 成 橡 胶 合 成 树 脂 材 料 型 煤 化 工 行 业 以 及 油 气 加 工 储 运 领 域 具 备 领 先 的 技 术 优 势, 在 工 程 咨 询 设 计 业 务 中 具 有 较 强 的 竞 争 优 势, 已 经 签 订 了 多 项 设 计 或 咨 询 合 同, 为 将 来 工 程 总 承 包 业 务 的 快 速 增 长 提 供 了 可 靠 保 障 ( 五 ) 项 目 投 资 估 算 1 工 程 总 承 包 业 务 资 金 需 求 工 程 总 承 包 涵 盖 了 设 计 采 购 施 工 试 运 行 ( 竣 工 验 收 ) 各 环 节 的 服 务, 开 展 工 程 总 承 包 业 务, 特 别 是 承 揽 大 型 国 际 工 程, 需 要 占 用 的 流 动 资 金 主 要 包 括 商 务 担 保 工 程 建 设 所 需 的 周 转 资 金 以 及 工 程 质 保 金 等 方 面 (1) 担 保 方 面 我 国 工 程 总 承 包 业 务 涉 及 招 投 标 环 节 保 证 的 相 关 法 律 法 规 主 要 有 招 标 投 标 法 招 标 投 标 法 第 46 条 第 二 款 规 定 : 招 标 文 件 要 求 中 标 人 提 交 履 约 保 证 金 的, 中 标 人 应 当 提 交 ; 由 国 家 发 改 委 等 六 部 一 局 颁 发 的 工 程 建 设 项 目 施 工 招 标 投 标 办 法 第 37 条 规 定 : 招 标 人 可 以 在 招 标 文 件 中 要 求 投 标 人 提 交 投 标 保 证

460 金 投 标 保 证 金 除 现 金 外, 可 以 是 银 行 出 具 的 银 行 保 函 保 兑 支 票 银 行 汇 票 或 现 金 支 票 第 62 条 规 定 : 招 标 文 件 要 求 中 标 人 提 交 履 约 保 证 金 或 者 其 他 形 式 履 约 担 保 的, 中 标 人 应 当 提 交 ; 拒 绝 提 交 的 视 为 放 弃 中 标 项 目 招 标 人 要 求 中 标 人 提 供 履 约 保 证 金 或 其 他 形 式 履 约 担 保 的, 招 标 人 应 当 同 时 向 中 标 人 提 供 工 程 款 支 付 担 保 工 程 担 保 主 要 如 下 所 示 : 序 号 担 保 种 类 简 要 描 述 占 标 的 额 的 比 重 有 效 期 1 投 标 保 函 约 束 投 标 人 在 投 标 时 严 格 遵 守 投 标 规 定 一 般 不 高 于 投 标 额 5% 1-6 个 月, 一 般 为 3 个 月 2 履 约 保 函 保 证 承 包 商 履 行 合 同 职 责 和 义 务 一 般 为 标 的 额 的 10% 从 项 目 开 工 日 到 竣 工 日 ( 或 质 量 维 修 期 满 ), 一 般 为 两 年 3 预 付 款 保 函 保 证 承 包 商 正 确 使 用 预 付 款 和 按 合 同 约 定 方 式 返 还 预 付 款 一 般 为 标 的 额 的 10%-15% 从 收 到 款 项 开 始 至 预 收 款 对 应 工 程 量 完 成 止 (2) 工 程 建 设 垫 资 方 面 目 前 外 资 工 程 公 司 的 进 入 和 国 家 固 定 资 产 投 资 体 制 的 变 化 使 得 工 程 项 目 运 作 更 趋 于 市 场 化, 是 否 具 备 垫 资 能 力 已 成 为 承 包 商 投 标 能 否 入 围 的 先 决 条 件 国 外 大 建 筑 承 包 商 由 于 有 雄 厚 的 资 金 实 力 和 金 融 机 构 的 背 景, 带 资 承 包 工 程 是 其 提 高 国 际 竞 争 能 力 的 重 要 手 段 之 一 一 般 来 说, 工 程 总 承 包 正 常 的 周 转 资 金 是 因 为 业 主 支 付 工 程 款 与 承 包 商 实 际 发 生 的 款 项 支 付 之 间 往 往 存 在 时 间 差, 需 要 承 包 商 以 自 有 资 金 解 决, 还 包 括 正 常 范 围 内 的 延 迟 付 款 引 起 的 工 程 进 度 款 短 缺, 该 部 分 资 金 加 上 前 述 垫 资 合 计 一 般 为 标 的 额 的 25% 以 上 依 据 合 同 约 定, 工 程 总 承 包 合 同 履 行 完 毕 后, 业 主 要 留 有 合 同 金 额 5%-10% 的 部 分 作 为 质 保 金, 在 合 同 规 定 的 质 保 期 后 再 行 支 付 质 保 金 2 项 目 投 资 估 算 (1) 项 目 所 需 金 额 测 算 工 程 总 承 包 业 务 所 需 流 动 资 金 金 额 与 合 同 总 金 额 合 同 的 履 行 情 况 紧 密 相

461 关 银 行 保 函 工 程 总 承 包 正 常 的 周 转 资 金 以 及 工 程 质 保 金 与 当 年 履 行 的 合 同 金 额 之 间 存 在 一 定 的 比 例 关 系 工 程 总 承 包 业 务 对 流 动 资 金 的 占 用 是 一 个 持 续 的 滚 动 的 过 程 一 般 而 言, 上 一 年 占 用 的 流 动 资 金 将 会 继 续 用 于 下 一 年 的 工 程 总 承 包 业 务 中, 并 以 此 类 推 因 此, 公 司 仅 需 要 新 增 资 金 投 入 用 于 满 足 每 年 较 上 一 年 履 行 合 同 金 额 的 新 增 部 分 所 占 用 的 流 动 资 金 即 可, 而 未 增 长 的 合 同 金 额 所 需 的 流 动 资 金 可 通 过 上 一 年 占 用 流 动 资 金 的 滚 入 来 满 足 ( 如 下 图 所 示 ) 因 此, 公 司 在 扩 大 工 程 总 承 包 业 务 所 需 流 动 资 金 金 额 仅 与 每 年 新 增 的 工 程 总 承 包 合 同 履 行 金 额 有 关 T 年 T+1 年 T+2 年 T+3 年 每 年 工 程 总 承 包 合 同 中 新 增 部 分 上 一 年 流 动 资 金 滚 入 下 一 年 (2) 项 目 具 体 的 资 金 需 求 工 程 项 目 建 设 中, 工 程 设 计 决 定 了 项 目 投 资 金 额 和 工 程 建 设 方 案 的 质 量, 是 整 个 工 程 建 设 的 先 导 环 节 和 核 心 环 节 所 以 业 主 在 决 定 采 用 工 程 总 承 包 的 模 式 进 行 项 目 建 设 前, 一 般 会 先 行 签 订 项 目 的 工 程 咨 询 或 工 程 设 计, 因 此 承 担 前 期 工 程 咨 询 或 工 程 设 计 的 工 程 公 司 对 业 主 需 求 和 项 目 情 况 有 较 深 入 的 了 解, 可 依 托 技 术 优 势, 在 整 体 建 设 项 目 总 承 包 竞 争 中 处 于 有 利 地 位 在 测 算 本 流 动 资 金 需 求 时, 假 设 募 集 资 金 到 位 当 年 (T 年 ) 起 至 募 集 资 金 到 位 后 的 第 三 年 (T+3 年 ), 公 司 每 年 较 上 一 年 新 增 工 程 总 承 包 合 同 金 额 3.5 亿 元 ; 公 司 工 程 总 承 包 项 目 的 周 期 一 般 为 2-3 年 根 据 前 述 对 工 程 总 承 包 项 目 的 资 金 需 求 分 析, 实 施 本 项 目 需 用 于 工 程 担 保 和 正 常 的 周 转 资 金 的 流 动 资 金 为 : 投 标 保 函 : 根 据 发 行 人 以 往 经 验, 工 程 总 承 包 项 目 一 般 都 需 要 投 标, 总 承 包 商 需 向 业 主 提 供 投 标 保 函 由 于 公 司 参 与 投 标 的 项 目 一 般 是 由 公 司 负 责 完 成 前 期 的 工 程 咨 询 设 计 工 作, 因 此 中 标 率 较 高 ( 一 般 为 30%), 按 投 标 金 额 3% 开 具 保

462 函 鉴 于 投 标 保 函 有 效 期 一 般 为 3 个 月, 投 标 保 函 每 年 占 用 资 金 额 为 : (35,000/30%) 3%/4=875 万 元,T 年 至 T+3 年 合 计 占 用 资 金 金 额 为 3,500 万 元 履 约 保 函 : 按 照 工 程 总 承 包 业 务 的 惯 例, 履 约 保 函 的 金 额 一 般 为 合 同 金 额 的 10%, 而 且 履 约 保 函 的 期 限 与 合 同 期 限 相 同 ( 一 般 均 为 两 年 ), 因 此 履 约 保 函 每 年 占 用 资 金 额 计 算 依 据 为 :35,000 10% 2=7,000 万 元,T 年 至 T+3 年 合 计 占 用 资 金 金 额 为 28,000 万 元 预 付 款 保 函 : 预 付 款 金 额 一 般 为 合 同 金 额 的 10% 左 右, 业 主 在 支 付 预 付 款 时 一 般 要 求 承 包 商 提 供 等 额 担 保, 为 此 公 司 需 要 向 银 行 申 请 开 具 等 额 的 预 付 款 保 函, 考 虑 保 函 有 效 期 ( 从 收 到 款 项 开 始 至 预 收 款 对 应 工 程 量 完 成, 一 般 为 3 个 月 ), 因 此 预 付 款 保 函 每 年 占 用 资 金 额 计 算 依 据 为 :35,000 10%/4=875 万 元,T 年 至 T+3 年 合 计 占 用 资 金 金 额 为 3,500 万 元 工 程 总 承 包 正 常 的 周 转 资 金 : 一 般 约 占 合 同 金 额 的 25%, 周 转 资 金 每 年 占 用 资 金 额 为 计 算 依 据 为 :35,000 25%=8,750 万 元,T 年 至 T+3 年 合 计 占 用 资 金 金 额 为 35,000 万 元 工 程 质 保 金 : 工 程 总 承 包 合 同 中, 质 保 金 比 例 一 般 约 定 为 5%, 工 程 质 保 金 期 限 一 般 为 18 个 月 即 1.5 年 因 此, 每 年 工 程 质 保 金 占 用 资 金 额 计 算 依 据 为 : 35,000 5% 1.5=2,625 万 元,T 年 至 T+3 年 合 计 占 用 资 金 金 额 为 10,500 万 元 根 据 上 述 测 算, 本 项 目 所 需 占 用 的 流 动 资 金 金 额 合 计 为 80,500 万 元 具 体 构 成 如 下 : 序 号 项 目 金 额 ( 万 元 ) 1 银 行 保 函 35, 投 标 保 函 3, 履 约 保 函 28, 预 付 款 保 函 3, 正 常 的 周 转 资 金 35, 工 程 质 保 金 10, 流 动 资 金 小 计 80,

463 除 上 述 补 充 流 动 资 金 部 分 外, 为 适 应 工 程 总 承 包 业 务 的 扩 张, 公 司 拟 投 资 购 置 专 业 软 件 ( 如 P6E PDS 软 件 ) 购 置 必 备 的 办 公 设 备 生 产 用 车 辆, 合 计 支 出 金 额 为 1, 万 元 具 体 明 细 为 : 项 目 投 资 估 算 表 序 号 项 目 金 额 ( 万 元 ) 1 办 公 设 备 电 脑 (50 台,8000 元 / 台 ) 复 印 扫 描 一 体 机 (A0)( 2 台,15 万 元 / 台 ) 绘 图 仪 (2 台,9.75 万 元 / 台 ) A3 复 印 打 印 扫 描 一 体 机 (10 台,5.5 万 元 / 台 ) IBM System x3850 X5(7145N12) 服 务 器 (2 台,29.7 万 元 / 台 ) 交 换 机 NEC SV8300(40 万 元 / 台 ) 视 频 会 议 系 统 ( 含 硬 件 和 系 统 )(1 套,120 万 元 / 套 ) 工 程 车 辆 现 场 办 公 用 车 (4 台,25 万 元 / 台 ) 现 场 交 通 用 车 (2 台,35 万 元 / 台 ) 现 场 工 具 车 (3 台,10 万 元 / 台 ) 三 维 设 计 软 件 PDS( 网 络 版 50 个 点,12 万 元 / 点 ) 工 程 专 业 软 件 项 目 管 理 专 用 集 成 系 统 软 件 材 料 控 制 软 件 文 档 控 制 软 件 工 程 数 据 管 理 系 统 进 度 控 制 软 件 合 计 1, 由 上 述 测 算 可 知, 公 司 扩 大 工 程 总 承 包 业 务 所 需 流 动 资 金 项 目 总 投 资 需 求 为 82, 万 元, 公 司 拟 通 过 本 次 发 行 募 集 25,831 万 元 投 入 该 项 目, 实 际 缺 口 部 分 将 通 过 公 司 自 筹 资 金 解 决

464 4 具 体 资 金 使 用 计 划 根 据 发 行 人 工 程 总 承 包 业 务 发 展 计 划 及 已 签 署 的 工 程 总 承 包 业 务 合 同, 公 司 将 在 未 来 逐 期 投 入 募 集 资 金 ( 六 ) 项 目 效 益 分 析 本 次 发 行 募 集 资 金 到 位 后, 公 司 工 程 总 承 包 能 力 将 得 到 大 幅 度 增 强, 公 司 在 同 一 时 期 内 承 建 多 项 工 程 项 目 和 单 项 金 额 更 大 的 工 程 项 目 的 能 力 也 将 得 到 明 显 加 强, 也 有 利 于 公 司 按 时 保 质 地 完 成 各 项 工 程 建 设 任 务, 更 好 地 服 务 于 客 户, 为 确 保 公 司 主 营 业 务 收 入 和 净 利 润 的 持 续 增 长 打 下 坚 实 的 基 础 十 募 集 资 金 的 运 用 对 公 司 经 营 成 果 财 务 状 况 和 生 产 模 式 的 影 响 ( 一 ) 有 助 于 公 司 研 发 能 力 和 服 务 能 力 的 提 升 通 过 使 用 募 集 资 金 实 施 技 术 中 心 升 级 建 设 项 目, 公 司 研 发 能 力 将 得 到 极 大 地 增 强, 并 形 成 贯 穿 从 实 验 室 到 工 业 化 应 用 的 技 术 研 发 链 条, 使 得 公 司 具 备 独 立 自 主 的 技 术 研 发 能 力, 有 助 于 提 高 公 司 工 程 服 务 的 技 术 含 量 和 附 加 值 ; 仿 真 系 统 的 应 用 将 为 业 主 提 供 个 性 化 培 训 服 务, 延 伸 公 司 服 务 的 内 涵 及 范 围 ; 同 时 还 能 帮 助 公 司 开 拓 新 的 业 务 领 域, 增 加 公 司 业 务 覆 盖 范 围 募 集 资 金 到 位 后, 在 短 期 内 将 极 大 地 增 强 公 司 的 资 金 实 力, 一 方 面 解 决 了 公 司 由 于 履 行 现 有 工 程 总 承 包 合 同 而 形 成 的 垫 资 流 动 资 金 需 求, 另 外 一 方 面 也 增 强 了 公 司 为 工 程 总 承 包 垫 资 的 能 力, 为 公 司 不 断 发 展 的 工 程 总 承 包 业 务 提 供 资 金 保 障, 增 加 了 公 司 工 程 总 承 包 业 务 的 中 标 概 率 ( 二 ) 固 定 资 产 无 形 资 产 及 直 接 费 用 规 模 上 升 对 公 司 财 务 状 况 的 影 响 公 司 募 集 资 金 项 目 技 术 中 心 升 级 建 设 项 目 以 及 扩 大 工 程 总 承 包 业 务 所

465 需 流 动 资 金 项 目 实 施 后, 每 年 新 增 的 固 定 资 产 折 旧 无 形 资 产 摊 销 金 额 以 及 直 接 费 用 不 超 过 1, 万 元 根 据 公 司 报 告 期 内 平 均 综 合 毛 利 率 33.72% 计 算, 公 司 每 年 只 需 要 新 增 4, 万 元 的 收 入, 就 可 以 保 证 公 司 不 会 因 募 集 资 金 投 资 项 目 实 施 导 致 增 加 的 固 定 资 产 折 旧 无 形 资 产 摊 销 以 及 直 接 费 用 而 导 致 营 业 利 润 下 降 ( 三 ) 本 次 募 集 资 金 项 目 实 施 后 对 发 行 人 生 产 模 式 的 影 响 该 等 募 集 资 金 项 目 的 目 的 均 是 为 了 扩 大 现 有 的 工 程 总 承 包 业 务 规 模 以 及 提 升 自 身 技 术 实 力, 项 目 实 施 后, 发 行 人 生 产 模 式 不 会 发 生 变 化

466 第 十 四 节 股 利 分 配 政 策 一 发 行 人 股 利 分 配 的 一 般 政 策 根 据 公 司 法 及 公 司 章 程, 本 公 司 将 按 照 同 股 同 权 同 股 同 利 的 原 则, 按 各 股 东 持 有 本 公 司 股 份 的 比 例 分 配 股 利 公 司 可 以 采 取 现 金 或 者 股 票 方 式 分 配 股 利, 公 司 持 有 的 本 公 司 股 份 不 参 与 分 配 利 润 公 司 股 东 大 会 对 利 润 分 配 方 案 作 出 决 议 后, 公 司 董 事 会 须 在 股 东 大 会 召 开 后 2 个 月 内 完 成 股 利 ( 或 股 份 ) 的 派 发 事 项 公 司 分 配 当 年 税 后 利 润 时, 提 取 利 润 的 10% 列 入 公 司 法 定 公 积 金 公 司 法 定 公 积 金 累 计 额 为 公 司 注 册 资 本 的 50% 以 上 的, 可 以 不 再 提 取 公 司 的 法 定 公 积 金 不 足 以 弥 补 以 前 年 度 亏 损 的, 在 依 照 前 款 规 定 提 取 法 定 公 积 金 之 前, 应 当 先 用 当 年 利 润 弥 补 亏 损 公 司 从 税 后 利 润 中 提 取 法 定 公 积 金 后, 经 股 东 大 会 决 议, 还 可 以 从 税 后 利 润 中 提 取 任 意 公 积 金 公 司 弥 补 亏 损 和 提 取 公 积 金 后 所 余 税 后 利 润, 按 照 股 东 持 有 的 股 份 比 例 分 配, 但 公 司 章 程 规 定 不 按 持 股 比 例 分 配 的 除 外 股 东 大 会 违 反 前 款 规 定, 在 公 司 弥 补 亏 损 和 提 取 法 定 公 积 金 之 前 向 股 东 分 配 利 润 的, 股 东 必 须 将 违 反 规 定 分 配 的 利 润 退 还 公 司 公 司 持 有 的 本 公 司 股 份 不 参 与 分 配 利 润 公 司 的 公 积 金 用 于 弥 补 公 司 的 亏 损 扩 大 公 司 生 产 经 营 或 者 转 为 增 加 公 司 资 本 但 是, 资 本 公 积 金 将 不 用 于 弥 补 公 司 的 亏 损 法 定 公 积 金 转 为 资 本 时, 所 留 存 的 该 项 公 积 金 将 不 少 于 转 增 前 公 司 注 册 资 本 的 25% 公 司 本 次 发 行 后 的 股 利 分 配 一 般 政 策 与 发 行 前 将 保 持 一 致

467 二 发 行 人 最 近 三 年 及 一 期 的 股 利 分 配 情 况 本 公 司 于 2011 年 12 月 16 日 由 百 利 有 限 整 体 变 更 而 来, 公 司 最 近 三 年 及 一 期 的 股 利 分 配 情 况 如 下 : 年 6 月 25 日, 公 司 2012 年 第 二 次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决 议, 就 截 至 2012 年 5 月 31 日 的 未 分 配 利 润 制 定 如 下 分 配 方 案 : 以 未 分 配 利 润 转 增 股 本 4,000 万 元, 以 资 本 公 积 转 增 股 本 3,800 万 元 年 3 月 10 日, 公 司 2012 年 度 股 东 大 会 决 议, 就 截 至 2012 年 12 月 31 日 的 未 分 配 利 润 制 定 如 下 分 配 方 案 : 分 配 现 金 股 利 1,820 万 元 ( 含 税 金 ) 给 公 司 股 东, 其 余 本 公 司 留 存 年 3 月 10 日, 公 司 2013 年 度 股 东 大 会 决 议, 就 截 至 2013 年 12 月 31 日 的 未 分 配 利 润 制 定 如 下 分 配 方 案 : 分 配 现 金 股 利 1,680 万 元 ( 含 税 金 ) 给 公 司 股 东, 其 余 本 公 司 留 存 年 3 月 9 日, 公 司 2014 年 度 股 东 大 会 决 议 通 过, 因 公 司 经 营 状 况 及 项 目 运 营 资 金 的 需 要, 本 年 度 不 进 行 利 润 分 配 三 发 行 人 本 次 发 行 完 成 前 滚 存 利 润 的 分 配 政 策 根 据 本 公 司 2012 年 第 三 次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审 议 通 过 的 关 于 公 司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前 滚 存 利 润 分 配 方 案 的 议 案, 本 公 司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人 民 币 普 通 股 (A 股 ) 并 在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上 市 前 尚 未 分 配 的 滚 存 未 分 配 利 润 由 发 行 后 的 新 老 股 东 按 比 例 享 有 2014 年 4 月 16 日, 公 司 2014 年 第 一 次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审 议 通 过 了 关 于 调 整 < 关 于 公 司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并 上 市 的 议 案 > 的 议 案, 发 行 前 滚 存 利 润 分 配 方 案 未 发 生 变 化 2015 年 3 月 9 日, 公 司 2014 年 度 股 东 大 会 审 议 通 过 关 于 延 长 公 司 申 请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并 上 市 的 决 议 有 效 期 的 议 案 等 议 案 2016 年 1 月 20 日, 公 司 2016 年 第 一 次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审 议 通 过 关 于 延 长 公 司 申 请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并 上 市 的 决 议 有 效 期 的 议 案 等 议 案 四 发 行 人 本 次 发 行 后 的 股 利 分 配 政 策 根 据 本 公 司 2012 年 度 第 三 次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审 议 通 过 的 公 司 章 程 ( 草 案 )

468 2012 年 度 股 东 大 会 通 过 的 章 程 ( 草 案 ) 修 正 案 和 2013 年 度 股 东 大 会 通 过 的 章 程 ( 草 案 ) 修 正 案 中 关 于 利 润 分 配 的 相 关 规 定, 公 司 实 行 持 续 稳 定 的 利 润 分 配 办 法, 并 遵 守 下 列 规 定 : 1 公 司 的 利 润 分 配 应 重 视 对 投 资 者 的 合 理 投 资 回 报, 利 润 分 配 政 策 应 保 持 连 续 性 和 稳 定 性 并 兼 顾 公 司 的 可 持 续 发 展, 且 不 得 违 反 中 国 证 监 会 和 交 易 所 的 有 关 规 定 公 司 可 以 采 取 现 金 或 股 票 等 方 式 分 配 利 润, 其 中 优 先 以 现 金 分 红 方 式 分 配 股 利 公 司 利 润 分 配 不 得 超 过 累 计 可 分 配 利 润 的 范 围, 不 得 损 害 公 司 的 可 持 续 发 展 能 力 具 备 现 金 分 红 条 件 的, 应 当 采 用 现 金 分 红 进 行 利 润 分 配 ; 采 用 股 票 股 利 进 行 利 润 分 配 的, 应 当 具 有 公 司 成 长 性 每 股 净 资 产 的 摊 薄 等 真 实 合 理 因 素 2 公 司 每 年 度 进 行 一 次 利 润 分 配, 在 有 条 件 的 情 况 下, 公 司 可 以 进 行 中 期 现 金 分 红 3 公 司 具 体 利 润 分 配 方 案 由 董 事 会 提 出, 提 交 股 东 大 会 审 议 董 事 会 提 出 的 利 润 分 配 方 案 需 经 2/3 以 上 独 立 董 事 表 决 通 过, 并 经 半 数 以 上 监 事 表 决 通 过 公 司 在 制 定 现 金 分 红 具 体 方 案 时, 董 事 会 应 当 认 真 研 究 和 论 证 公 司 现 金 分 红 的 时 机 条 件 和 最 低 比 例 调 整 的 条 件 及 其 决 策 程 序 要 求 等 事 宜, 独 立 董 事 应 当 发 表 明 确 意 见 独 立 董 事 可 以 征 集 中 小 股 东 的 意 见, 提 出 分 红 提 案, 并 直 接 提 交 董 事 会 审 议 公 司 董 事 会 在 有 关 利 润 分 配 方 案 的 决 策 和 论 证 过 程 中, 可 以 通 过 电 话 传 真 信 函 电 子 邮 件 公 司 网 站 上 的 投 资 者 关 系 互 动 平 台 等 方 式, 与 中 小 股 东 进 行 沟 通 和 交 流, 充 分 听 取 其 意 见 和 诉 求, 及 时 答 复 其 关 心 的 问 题 4 在 公 司 当 年 盈 利 且 累 计 未 分 配 利 润 为 正 数, 并 且 在 满 足 正 常 生 产 经 营 的 资 金 需 求 情 况 下, 如 无 重 大 投 资 计 划 或 重 大 现 金 支 出 等 事 项 发 生, 公 司 应 当 优 先 采 取 现 金 方 式 分 配 股 利, 且 每 年 以 现 金 方 式 分 配 的 利 润 应 当 不 少 于 当 年 实 现 的 可 分 配 利 润 的 20%; 公 司 在 经 营 状 况 良 好, 且 董 事 会 认 为 公 司 股 票 价 格 与 公 司 股 本 规 模 不 匹 配 发 放 股 票 股 利 有 利 于 公 司 全 体 股 东 整 体 利 益 时, 可 以 在 确 保 足 额 现 金 股 利 分 配 的 前 提 下, 另 行 增 加 股 票 方 式 分 配 利 润 (1) 上 述 重 大 投 资 计 划 或 重 大 现 金 支 出 是 指 以 下 情 形 之 一 :

469 1 公 司 未 来 12 个 月 内 拟 对 外 投 资 收 购 资 产 或 购 买 设 备 累 计 支 出 达 到 或 超 过 公 司 最 近 一 期 经 审 计 净 资 产 的 50%, 且 超 过 5,000 万 元 ; 2 公 司 未 来 12 个 月 内 拟 对 外 投 资 收 购 资 产 或 购 买 设 备 累 计 支 出 达 到 或 超 过 公 司 最 近 一 期 经 审 计 总 资 产 的 30% 上 述 重 大 投 资 计 划 或 重 大 现 金 支 出, 应 当 由 董 事 会 批 准, 报 股 东 大 会 审 议 通 过 后 方 可 实 施 (2) 公 司 董 事 会 应 当 综 合 考 虑 所 处 行 业 特 点 发 展 阶 段 自 身 经 营 模 式 盈 利 水 平 以 及 是 否 有 重 大 资 金 支 出 安 排 等 因 素, 区 分 下 列 情 形, 并 按 照 本 章 程 规 定 的 程 序, 提 出 差 异 化 的 现 金 分 红 政 策 : 1 公 司 发 展 阶 段 属 成 熟 期 且 无 重 大 资 金 支 出 安 排 的, 进 行 利 润 分 配 时, 现 金 分 红 在 本 次 利 润 分 配 中 所 占 比 例 最 低 应 达 到 80%; 2 公 司 发 展 阶 段 属 成 熟 期 且 有 重 大 资 金 支 出 安 排 的, 进 行 利 润 分 配 时, 现 金 分 红 在 本 次 利 润 分 配 中 所 占 比 例 最 低 应 达 到 40%; 3 公 司 发 展 阶 段 属 成 长 期 且 有 重 大 资 金 支 出 安 排 的, 进 行 利 润 分 配 时, 现 金 分 红 在 本 次 利 润 分 配 中 所 占 比 例 最 低 应 达 到 20% 公 司 发 展 阶 段 不 易 区 分 但 有 重 大 资 金 支 出 安 排 的, 可 以 按 照 前 项 规 定 处 理 5 公 司 应 严 格 按 照 有 关 规 定 在 定 期 报 告 中 披 露 利 润 分 配 预 案 和 现 金 分 红 政 策 的 制 定 及 执 行 情 况 公 司 年 度 盈 利 但 未 提 出 现 金 利 润 分 配 预 案 的, 董 事 会 应 在 定 期 报 告 中 详 细 说 明 未 分 红 的 原 因 未 用 于 分 红 的 资 金 留 存 公 司 的 用 途, 独 立 董 事 应 对 此 发 表 明 确 意 见 在 召 开 股 东 大 会 时 除 现 场 会 议 外, 还 应 为 中 小 股 东 参 加 股 东 大 会 提 供 便 利 6 公 司 应 当 制 定 分 红 回 报 规 划 和 最 近 三 年 的 分 红 计 划 公 司 可 以 根 据 股 东 ( 特 别 是 公 众 投 资 者 ) 独 立 董 事 和 外 部 监 事 的 意 见, 对 分 红 规 划 和 计 划 进 行 适 当 且 必 要 的 调 整 调 整 分 红 规 划 和 计 划 应 以 股 东 权 益 保 护 为 出 发 点, 不 得 与 公 司 章 程 ( 草 案 ) 的 相 关 规 定 相 抵 触 7 公 司 根 据 生 产 经 营 情 况 投 资 规 划 和 长 期 发 展 的 需 要, 确 需 调 整 利 润 分

470 配 政 策 尤 其 是 现 金 分 红 政 策 的, 调 整 后 的 利 润 分 配 政 策 不 得 违 反 中 国 证 监 会 和 交 易 所 的 有 关 规 定 有 关 调 整 利 润 分 配 政 策 的 议 案 应 提 交 公 司 董 事 会 监 事 会 审 议 ; 提 交 公 司 董 事 会 审 议 的 相 关 议 案 需 经 半 数 以 上 董 事 并 经 2/3 以 上 独 立 董 事 表 决 通 过 ; 提 交 公 司 监 事 会 的 相 关 议 案 需 经 半 数 以 上 监 事 表 决 通 过 ; 董 事 会 监 事 会 在 有 关 决 策 和 论 证 过 程 中 应 当 充 分 考 虑 公 众 投 资 者 独 立 董 事 外 部 监 事 的 意 见 ; 相 关 议 案 经 公 司 董 事 会 监 事 会 审 议 通 过 后, 需 提 交 公 司 股 东 大 会 审 议 股 东 大 会 审 议 调 整 利 润 分 配 政 策 相 关 议 案 的, 应 经 出 席 股 东 大 会 的 股 东 所 持 表 决 权 的 2/3 以 上 通 过, 并 为 中 小 股 东 参 加 股 东 大 会 提 供 便 利 8 存 在 股 东 违 规 占 用 公 司 资 金 情 况 的, 公 司 应 当 扣 减 该 股 东 所 分 配 的 现 金 红 利, 以 偿 还 其 占 用 的 资 金 五 未 来 三 年 分 红 回 报 规 划 具 体 内 容 参 见 本 招 股 意 向 书 第 十 一 节 管 理 层 讨 论 与 分 析 之 七 公 司 未 来 分 红 回 报 分 析

471 第 十 五 节 其 他 重 要 事 项 一 信 息 披 露 相 关 情 况 为 保 护 投 资 者 的 合 法 权 益, 提 高 公 司 信 息 披 露 管 理 水 平 和 信 息 披 露 的 质 量, 根 据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公 司 法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证 券 法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股 票 上 市 规 则 上 市 公 司 信 息 披 露 管 理 办 法 等 法 律 法 规 规 章 规 范 性 文 件 以 及 公 司 章 程 的 相 关 规 定, 结 合 公 司 的 实 际, 制 定 了 信 息 披 露 管 理 制 度 投 资 者 关 系 管 理 制 度 本 公 司 负 责 信 息 披 露 和 为 投 资 者 服 务 的 部 门 是 证 券 部, 主 管 负 责 人 为 董 事 会 秘 书 李 良 友 先 生, 对 外 咨 询 电 话 为 : , 传 真 为 二 正 在 履 行 的 重 大 合 同 截 至 本 招 股 意 向 书 签 署 日, 公 司 正 在 履 行 的 交 易 金 额 在 500 万 元 ( 含 ) 以 上 或 未 达 到 500 万 元 但 对 生 产 经 营 活 动 未 来 发 展 或 财 务 状 况 具 有 重 要 影 响 的 合 同 如 下 : ( 一 ) 工 程 总 承 包 和 工 程 设 计 合 同 1 工 程 总 承 包 合 同 (1)2015 年 6 月 3 日, 山 东 省 滕 州 瑞 达 化 工 有 限 公 司 ( 发 包 人 ) 与 百 利 科 技 ( 承 包 人 ) 签 订 工 程 总 承 包 合 同, 双 方 就 山 东 省 滕 州 瑞 达 化 工 有 限 公 司 6 万 吨 / 年 聚 丁 烯 -1 建 设 项 目 ( 一 期 ) 工 程 总 承 包 事 项 协 商 一 致 合 同 约 定 总 承 包 工 作 包 括 总 承 包 工 作 范 围 内 的 详 细 工 程 设 计 设 备 和 材 料 采 购 土 建 和 安 装 施 工 及 组 织 管 理 技 术 服 务 到 中 间 交 接 ; 从 中 间 交 接 到 竣 工 验 收 承 包 人 提 供 工 程 技 术 服 务, 并 参 加 竣 工 验 收, 提 供 基 于 合 同 范 围 内 的 质 保 服 务 合 同 价 款 26,970 万 元 (2)2015 年 6 月 2 日, 鄂 尔 多 斯 市 新 圣 天 然 气 管 道 有 限 公 司 ( 发 包 人 ) 与 百 利 科 技 ( 承 包 人 ) 签 订 工 程 总 承 包 合 同 合 同 约 定 承 包 人 为 发 包 人 鄂 尔 多

472 斯 市 新 圣 天 然 气 管 道 有 限 公 司 大 和 天 然 气 输 气 管 道 工 程 ( 干 线 ) 工 程 总 承 包 商 ; 承 包 人 承 担 工 程 范 围 内 的 施 工 图 设 计 设 备 和 材 料 采 购 土 建 和 安 装 施 工 及 组 织 管 理 技 术 服 务 到 完 工 交 接 ; 从 完 工 交 接 到 竣 工 验 收, 承 包 人 提 供 工 程 技 术 服 务, 并 参 加 竣 工 验 收, 提 供 质 保 服 务 合 同 价 款 34, 万 元 (3)2015 年 6 月 2 日, 鄂 尔 多 斯 市 新 圣 天 然 气 管 道 有 限 公 司 ( 发 包 人 ) 与 百 利 科 技 ( 承 包 人 ) 签 订 工 程 总 承 包 合 同 合 同 约 定 承 包 人 为 发 包 人 鄂 尔 多 斯 市 新 圣 天 然 气 管 道 有 限 公 司 大 和 天 然 气 输 气 管 道 工 程 ( 支 线 ) 工 程 总 承 包 商 ; 承 包 人 承 担 工 程 范 围 内 的 施 工 图 设 计 设 备 和 材 料 采 购 土 建 和 安 装 施 工 及 组 织 管 理 技 术 服 务 到 完 工 交 接 ; 从 完 工 交 接 到 竣 工 验 收, 承 包 人 提 供 工 程 技 术 服 务, 并 参 加 竣 工 验 收, 提 供 质 保 服 务 合 同 价 款 11, 万 元 (4)2014 年 11 月 18 日, 东 营 华 驰 新 能 源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 发 包 人 ) 与 武 炼 工 程 ( 承 包 人 ) 签 订 工 程 总 承 包 合 同 合 同 约 定 承 包 人 为 发 包 人 30 万 吨 / 年 蒽 油 加 氢 项 目 的 总 承 包 商, 合 同 范 围 包 括 : 总 承 包 工 作 范 围 内 的 设 计 采 购 施 工 及 组 织 管 理 技 术 服 务 到 中 间 交 接 ; 从 中 间 交 接 到 竣 工 验 收 承 包 人 提 供 工 程 技 术 服 务 和 质 保 服 务, 并 参 加 竣 工 验 收 ; 合 同 价 款 19, 万 元 作 为 上 述 工 程 总 承 包 合 同 的 组 成 部 分,2014 年 11 月 18 日, 东 营 华 驰 新 能 源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 采 购 人 ) 与 武 炼 工 程 物 资 装 备 分 公 司 ( 供 货 人 ) 签 订 了 设 备 和 材 料 定 制 合 同, 合 同 约 定 供 货 人 的 工 作 范 围 为 : 项 目 所 有 设 备 和 材 料 的 技 术 交 流 制 造 运 输 指 导 现 场 安 装 售 后 服 务 ; 供 货 范 围 包 含 工 程 总 承 包 合 同 附 件 主 要 设 备 和 材 料 一 览 表 以 及 在 详 细 设 计 文 件 规 定 的 所 有 其 他 设 备 和 材 料 ; 合 同 价 款 为 33, 万 元 (5)2014 年 6 月 17 日, 辽 宁 缘 泰 石 油 化 工 有 限 公 司 ( 发 包 人 ) 与 武 炼 工 程 ( 承 包 人 ) 签 订 建 设 项 目 工 程 总 承 包 (EPC) 合 同 合 同 约 定 承 包 人 为 发 包 人 20 万 吨 / 年 丁 辛 醇 项 目 ( 一 期 ) 的 总 承 包 商, 合 同 范 围 包 括 总 承 包 工 作 范 围 内 的 设 计 ( 包 括 工 艺 包 ) 采 购 施 工 到 中 间 交 接 完 成 ; 合 同 价 款 为 10,624.9 万 元 2014 年 11 月 18 日, 辽 宁 缘 泰 石 油 化 工 有 限 公 司 ( 发 包 人 ) 与 武 炼 工 程 ( 承 包 人 ) 签 订 建 设 项 目 工 程 总 承 包 合 同 补 充 协 议 合 同 约 定 : 工 程 项 目 在 执 行

473 过 程 中, 发 生 了 建 设 项 目 及 工 作 内 容 的 变 更, 根 据 双 方 确 认 的 基 础 设 计 概 算, 对 原 约 定 的 工 作 内 容 进 行 变 更 增 加 如 下 :2.5 万 标 立 / 小 时 甲 醇 制 氢 变 更 为 3.5 万 标 立 / 小 时 干 气 制 氢 ; 燃 料 油 加 氢 装 置 规 模 由 60 万 吨 / 年 变 更 为 80 万 吨 / 年 等 ; 合 同 价 款 变 更 为 17, 万 元 2015 年 4 月 9 日, 辽 宁 缘 泰 石 油 化 工 有 限 公 司 与 武 炼 工 程 签 订 补 充 协 议, 根 据 项 目 实 际 情 况, 双 方 同 意 将 加 氢 联 合 装 置 项 目 中 交 日 期 调 整 为 2016 年 6 月 30 日 作 为 上 述 工 程 总 承 包 合 同 的 组 成 部 分,2014 年 6 月 17 日, 辽 宁 缘 泰 石 油 化 工 有 限 公 司 ( 采 购 人 ) 与 武 炼 工 程 物 资 装 备 分 公 司 ( 供 货 人 ) 签 订 辽 宁 缘 泰 石 油 化 工 有 限 公 司 20 万 吨 / 年 丁 辛 醇 项 目 ( 一 期 ) 加 氢 联 合 装 置 建 设 项 目 设 备 和 材 料 定 制 合 同 合 同 约 定 供 货 人 的 工 作 范 围 为 : 项 目 所 有 设 备 和 材 料 的 技 术 交 流 制 造 监 造 运 输 指 导 现 场 安 装 售 后 服 务, 供 货 范 围 为 包 含 总 承 包 合 同 附 件 主 要 设 备 和 材 料 一 览 表 以 及 在 详 细 设 计 文 件 规 定 的 所 有 其 它 设 备 和 材 料 ; 合 同 价 款 为 19, 万 元 2014 年 11 月 18 日, 辽 宁 缘 泰 石 油 化 工 有 限 公 司 ( 采 购 人 ) 与 武 炼 工 程 物 资 装 备 分 公 司 ( 供 货 人 ) 签 订 辽 宁 缘 泰 石 油 化 工 有 限 公 司 20 万 吨 / 年 丁 辛 醇 项 目 ( 一 期 ) 加 氢 联 合 装 置 建 设 项 目 设 备 和 材 料 定 制 供 合 同 补 充 协 议 合 同 约 定 : 工 程 项 目 在 执 行 过 程 中, 发 生 了 建 设 项 目 及 工 作 内 容 的 变 更, 根 据 双 方 确 认 的 基 础 设 计 概 算, 设 计 内 容 进 行 变 更 增 加 如 下 :2.5 万 标 立 / 小 时 甲 醇 制 氢 变 更 为 3.5 万 标 立 / 小 时 干 气 制 氢 ; 燃 料 油 加 氢 装 置 规 模 由 60 万 吨 / 年 变 更 为 80 万 吨 / 年 等 ; 由 于 上 述 变 更, 此 项 目 总 投 资 增 加, 原 合 同 约 定 的 工 作 范 围 内 的 相 关 设 备 制 造 费 设 备 材 料 费 技 术 服 务 费 和 主 要 材 料 费 等 ( 费 用 为 含 税 价 ), 价 款 变 更 为 29, 万 元 (6)2013 年 12 月 2 日, 河 北 石 焦 化 工 有 限 公 司 ( 发 包 人 ) 与 百 利 科 技 ( 承 包 人 ) 签 订 了 工 程 总 承 包 合 同, 合 同 约 定 承 包 人 为 2*10 万 吨 / 年 环 己 酮 扩 建 建 设 项 目 ( 分 一 二 期 建 设 ) 的 总 承 包 商 ; 合 同 范 围 为 总 承 包 工 作 范 围 内 的 设 计 采 购 施 工 的 组 织 管 理 技 术 服 务 到 中 间 交 接, 并 参 加 竣 工 验 收 ; 合 同 价 款 28, 万 元 ( 不 含 设 备 材 料 定 制 供 应 合 同 价 款 84, 万 元 ), 其 中 一 期

474 15, 万 元, 二 期 12, 万 元 作 为 上 述 工 程 总 承 包 合 同 的 组 成 部 分,2013 年 12 月 1 日, 河 北 石 焦 化 工 有 限 公 司 ( 采 购 人 ) 与 百 利 科 技 岳 阳 分 公 司 ( 供 货 人 ) 签 订 了 设 备 材 料 定 制 供 应 合 同, 合 同 约 定 供 货 人 的 工 作 范 围 为 项 目 所 有 设 备 和 工 程 材 料 的 技 术 交 流 制 造 监 造 运 输 卸 车 保 管 指 导 现 场 安 装 售 后 服 务 ; 合 同 价 款 84, 万 元, 其 中 一 期 45, 万 元, 二 期 38, 万 元 (7)2012 年 6 月 18 日, 山 西 潞 宝 兴 海 新 材 料 有 限 公 司 ( 发 包 人 ) 与 百 利 科 技 ( 承 包 人 ) 签 订 了 工 程 建 设 总 承 包 合 同, 合 同 约 定 承 包 人 为 煤 焦 化 工 产 品 材 料 化 深 加 工 项 目 ( 一 期 ) 的 总 承 包 商, 工 作 范 围 包 括 设 计 采 购 施 工, 中 间 交 接 并 参 加 竣 工 验 收 等, 合 同 总 价 为 214,789 万 元 2013 年 9 月 13 日, 山 西 潞 宝 兴 海 新 材 料 有 限 公 司 ( 发 包 人 ) 与 百 利 科 技 ( 承 包 人 ) 补 充 签 订 了 建 设 项 目 工 程 总 承 包 合 同, 合 同 总 价 变 更 为 109, 万 元 ( 不 含 设 备 费 用 ) 作 为 上 述 建 设 项 目 工 程 总 承 包 合 同 的 组 成 部 分,2013 年 9 月 13 日, 山 西 潞 宝 兴 海 新 材 料 有 限 公 司 ( 采 购 人 ) 与 百 利 科 技 岳 阳 分 公 司 ( 供 货 人 ) 签 订 了 设 备 定 制 合 同 ( 第 一 批 第 二 批 第 三 批 和 第 四 批 ) 四 份 合 同, 合 同 约 定 供 货 人 的 工 作 范 围 为 项 目 所 有 设 备 的 技 术 交 流 制 造 运 输 卸 车 指 导 现 场 安 装 售 后 服 务 ; 四 份 合 同 的 金 额 分 别 为 30,000 万 元 30,000 万 元 30,000 万 元 和 15, 万 元, 合 同 价 款 总 计 105, 万 元 2013 年 9 月 16 日, 民 生 金 融 租 赁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甲 方, 出 租 人 ), 山 西 潞 宝 兴 海 新 材 料 有 限 公 司 ( 乙 方, 承 租 人 ) 和 百 利 科 技 岳 阳 分 公 司 ( 丙 方, 出 卖 人 ) 共 同 签 订 了 < 设 备 定 制 合 同 > 权 利 义 务 转 让 协 议, 协 议 约 定 : 丙 方 同 意 乙 方 将 设 备 定 制 合 同 ( 第 一 批 ) 中 买 受 人 的 权 利 义 务 全 部 转 让 给 甲 方, 由 甲 方 受 让 乙 方 作 为 买 受 人 在 设 备 定 制 合 同 ( 第 一 批 ) 项 下 的 权 利 义 务, 实 际 购 买 设 备 定 制 合 同 ( 第 一 批 ) 项 下 的 设 备, 并 出 租 给 乙 方 使 用 2015 年 12 月 6 日, 山 西 潞 宝 兴 海 新 材 料 有 限 公 司 ( 发 包 人 ) 与 百 利 科 技 ( 承 包 人 ) 补 充 签 订 了 变 更 协 议, 项 目 的 中 间 交 接 日 期 调 整 为 2016 年 6 月 30 日 所 有 装 置 具 备 中 交 条 件 (8)2011 年 5 月 9 日, 克 拉 玛 依 新 捷 液 化 天 然 气 有 限 公 司 ( 发 包 人 ) 与 百

475 利 有 限 ( 承 包 人 ) 签 订 克 拉 玛 依 新 捷 液 化 天 然 气 有 限 公 司 天 然 气 综 合 利 用 项 目 LNG 储 罐 及 装 车 系 统 EPC 合 同, 并 于 11 月 6 日 签 订 克 拉 玛 依 新 捷 液 化 天 然 气 有 限 公 司 LNG 工 厂 储 罐 安 装 施 工 补 充 协 议 根 据 上 述 合 同, 百 利 科 技 总 承 包 范 围 为 立 方 米 低 温 储 罐 设 计 ( 含 储 罐 基 础 施 工 图 ) 装 车 系 统 设 计 ( 施 工 图 和 竣 工 图 ) 材 料 供 应 设 备 制 造 施 工 安 装 系 统 调 试 竣 工 验 收 保 修 全 过 程 储 罐 土 建 工 程 的 技 术 指 导 和 监 督 及 冬 季 外 罐 的 施 工 ( 含 顶 部 平 台 钢 结 构 ) 内 罐 混 凝 土 承 压 圈 的 制 作 安 装, 合 同 总 价 为 3,639 万 元 (9)2011 年 12 月 8 日, 乌 审 旗 庆 港 洁 能 资 源 利 用 有 限 公 司 ( 发 包 人 ) 与 百 利 有 限 ( 承 包 人 ) 签 订 建 设 工 程 总 承 包 合 同, 合 同 约 定 承 包 人 承 担 其 20 万 吨 / 年 ( 一 期 10 万 吨 / 年 ) 烃 类 污 油 综 合 利 用 项 目 的 建 设 工 程 总 承 包 业 务 ( 设 计 采 购 施 工 ), 合 同 总 价 为 12,000 万 元 2012 年 12 月 8 日, 双 方 签 订 建 设 工 程 总 承 包 合 同 之 补 充 协 议 书, 对 上 述 建 设 工 程 总 承 包 合 同 进 行 补 充 根 据 该 协 议, 承 包 人 在 建 设 工 程 总 承 包 合 同 的 基 础 上 增 加 下 列 工 程 项 目 : 界 区 外 工 程 锅 炉 房 等, 办 公 楼 加 层 增 加 外 挂 大 理 石 装 卸 区 增 加 汽 车 衡 等, 发 生 的 现 场 签 证 设 计 变 更 及 变 更 需 要 的 图 纸 会 审 ; 合 同 总 价 在 原 12,000 万 元 基 础 上 增 加 4,000 万 元, 变 更 为 16,000 万 元 2 工 程 设 计 合 同 (1)2015 年 12 月 11 日, 中 国 石 化 集 团 资 产 经 营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巴 陵 石 化 分 公 司 ( 委 托 方 ) 与 百 利 科 技 ( 承 包 方 ) 签 订 2 万 吨 / 年 SEPS 工 业 化 装 置 设 计 合 同 合 同 约 定 承 包 方 担 任 中 国 石 化 集 团 资 产 经 营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巴 陵 石 化 分 公 司 2 万 吨 / 年 SEPS 工 业 化 装 置 设 计 工 作, 合 同 价 款 为 1, 万 元 (2)2015 年 8 月 28 日, 沧 州 旭 阳 化 工 有 限 公 司 ( 发 包 人 ) 与 百 利 科 技 ( 设 计 人 ) 签 订 建 设 工 程 设 计 合 同 合 同 约 定 百 利 科 技 承 担 沧 州 旭 阳 化 工 有 限 公 司 己 内 酰 胺 二 期 工 程 基 础 工 程 设 计 和 详 细 工 程 设 计, 合 同 金 额 11,800 万 元 (3)2015 年 6 月 5 日, 福 建 永 荣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 甲 方 ) 与 百 利 科 技 ( 乙 方 ) 签 订 化 工 工 程 设 计 和 技 术 服 务 合 同 合 同 约 定 百 利 科 技 于 本 合 同 项 下 的 设 计 和 基 于 设 计 方 的 技 术 服 务 范 围 为 年 产 60 万 吨 已 内 酰 胺 一 期 工 程 (20 万 吨 已 内 酰 胺 ) 项 目 总 体 方 案 设 计 及 配 套 装 置 公 用 工 程 基 础 设 计 等, 合 同 金 额 2,500 万 元

476 (4)2015 年 5 月 15 日, 山 东 省 滕 州 瑞 达 化 工 有 限 公 司 ( 委 托 方 ) 与 百 利 科 技 ( 承 接 方 ) 签 订 建 设 工 程 设 计 合 同 合 同 约 定 百 利 科 技 承 担 山 东 省 滕 州 瑞 达 化 工 有 限 公 司 6 万 吨 / 年 聚 丁 烯 -1 建 设 项 目 ( 一 期 ) 工 程 设 计 的 基 础 工 程 设 计, 合 同 金 额 1,200 万 元 (5)2014 年 10 月 12 日, 沧 州 旭 阳 化 工 有 限 公 司 ( 委 托 方 ) 与 百 利 科 技 ( 承 接 方 ) 签 订 建 设 工 程 设 计 合 同 合 同 约 定 承 接 方 承 担 沧 州 旭 阳 化 工 有 限 公 司 6 万 吨 / 年 (60%) 双 氧 水 装 置 建 设 项 目 基 础 工 程 设 计 和 详 细 工 程 设 计 工 作, 设 计 内 容 及 标 准 详 见 合 同 技 术 附 件, 合 同 价 款 为 1,500 万 元 (6)2014 年 10 月 12 日, 东 营 华 驰 新 能 源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 委 托 方 ) 与 武 炼 工 程 ( 承 接 方 ) 签 订 东 营 华 驰 新 能 源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30 万 吨 / 年 蒽 油 加 氢 项 目 工 程 设 计 合 同 合 同 约 定 委 托 方 委 托 承 接 方 承 担 其 30 万 吨 / 年 蒽 油 加 氢 项 目 的 总 体 设 计 基 础 工 程 设 计 工 作, 设 计 内 容 为 工 艺 装 置 储 运 设 施 公 用 系 统 工 程 及 辅 助 生 产 设 施 (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该 合 同 技 术 附 件 ), 合 同 价 款 为 2,200 万 元 (7)2014 年 6 月 28 日, 山 东 润 昌 新 能 源 有 限 公 司 ( 委 托 人 ) 与 武 炼 工 程 ( 承 接 方 ) 签 订 山 东 润 昌 新 能 源 有 限 公 司 200 万 吨 / 年 芳 烃 工 程 ( 一 期 ) 建 设 项 目 工 程 设 计 合 同 合 同 约 定 委 托 人 委 托 承 接 方 承 担 其 200 万 吨 / 年 芳 烃 工 程 ( 一 期 ) 建 设 项 目 的 总 体 设 计 基 础 工 程 设 计 工 作, 设 计 内 容 为 工 艺 装 置 储 运 设 施 公 用 系 统 工 程 及 辅 助 生 产 设 施 (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技 术 附 件 ), 合 同 价 款 为 3,000 万 元 (8)2014 年 5 月 10 日, 辽 宁 缘 泰 石 油 化 工 有 限 公 司 ( 委 托 方 ) 与 武 炼 工 程 ( 承 接 方 ) 签 订 辽 宁 缘 泰 石 油 化 工 有 限 公 司 20 万 吨 / 年 丁 辛 醇 项 目 ( 一 期 ) 加 氢 联 合 装 置 建 设 工 程 设 计 合 同 合 同 约 定 承 接 方 承 担 委 托 方 20 万 吨 / 年 丁 辛 醇 项 目 ( 一 期 ) 加 氢 联 合 装 置 工 程 的 基 础 工 程 设 计 工 作, 设 计 内 容 为 30 万 吨 / 年 溶 剂 油 加 氢 60 万 吨 / 年 燃 料 油 加 氢 2.5 万 标 立 / 小 时 甲 醇 裂 解 制 氢 及 与 本 项 目 相 关 辅 助 及 公 用 工 程 设 施 合 同 价 款 为 1,200 万 元 2014 年 11 月 18 日, 辽 宁 缘 泰 石 油 化 工 有 限 公 司 ( 委 托 方 ) 与 武 炼 工 程 ( 承 接 方 ) 签 订 辽 宁 缘 泰 石 油 化 工 有 限 公 司 20 万 吨 / 年 丁 辛 醇 项 目 ( 一 期 ) 加 氢 联 合 装 置 建 设 工 程 设 计 合 同 补 充 协 议 合 同 约 定 : 工 程 项 目 在 执 行 过 程 中, 发 生

477 了 建 设 项 目 及 工 作 内 容 的 变 更, 根 据 双 方 确 认 的 基 础 设 计 概 算, 设 计 内 容 进 行 变 更 增 加 如 下 :2.5 万 标 立 / 小 时 甲 醇 制 氢 变 更 为 3.5 万 标 立 / 小 时 干 气 制 氢 ; 燃 料 油 加 氢 装 置 规 模 由 60 万 吨 / 年 变 更 为 80 万 吨 / 年 等 ; 由 于 上 述 变 更, 该 合 同 价 款 变 更 为 2,200 万 元 (9)2013 年 12 月 18 日, 福 建 巴 陵 己 内 酰 胺 有 限 公 司 ( 委 托 人 ) 与 百 利 科 技 ( 设 计 人 ) 签 订 建 设 工 程 设 计 合 同 框 架 协 议 合 同 约 定 委 托 人 委 托 设 计 人 承 担 其 福 建 20 万 吨 / 年 己 内 酰 胺 建 设 工 程 设 计 相 关 内 容 的 总 体 设 计 基 础 设 计 详 细 设 计 及 竣 工 图 编 制, 具 体 设 计 范 围 及 与 其 它 设 计 单 位 设 计 分 工 已 明 确 ; 工 程 设 计 费 最 终 以 中 石 化 总 部 基 础 设 计 批 复 的 设 计 人 工 作 范 围 内 的 设 计 费 数 额 为 基 价, 待 项 目 基 础 设 计 批 复 后, 双 方 另 行 协 商 设 计 费, 并 签 订 工 程 设 计 合 同 (10)2013 年 11 月 28 日, 山 东 富 尔 德 化 工 有 限 公 司 ( 发 包 方 ) 与 武 炼 工 程 ( 承 包 方 ) 签 订 设 计 服 务 合 同 合 同 约 定 承 包 方 承 担 其 30 万 吨 / 年 环 保 橡 胶 油 项 目 可 行 性 报 告 编 制 和 详 细 工 程 设 计, 合 同 价 款 968 万 元 (11)2013 年 3 月 15 日, 河 南 省 安 阳 湖 波 水 泥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 发 包 方 ) 与 武 炼 工 程 ( 承 包 方 ) 签 订 设 计 服 务 合 同 合 同 约 定 承 包 方 承 担 其 2 16 万 吨 / 年 异 辛 烷 及 100 万 吨 / 年 调 合 油 项 目 的 可 行 性 研 究 报 告 环 保 安 全 消 防 专 篇 编 制 工 作 和 详 细 工 程 设 计 工 作, 合 同 总 价 为 1,005 万 元 (12)2013 年 1 月 6 日, 沧 州 旭 阳 化 工 有 限 公 司 ( 委 托 方 ) 与 百 利 科 技 ( 承 接 方 ) 签 订 建 设 工 程 设 计 合 同 合 同 约 定 承 包 方 承 担 其 10 万 吨 / 年 己 内 酰 胺 项 目 工 程 设 计 工 作, 合 同 总 价 为 4,020 万 元 (13)2012 年 12 月 18 日, 新 疆 汇 盈 石 化 有 限 公 司 ( 发 包 方 ) 与 武 炼 工 程 ( 承 包 方 ) 签 订 设 计 服 务 合 同 合 同 约 定 承 包 方 承 担 其 100 万 吨 / 年 劣 质 重 油 深 加 工 处 理 项 目 的 可 行 性 报 告 编 制 和 详 细 工 程 设 计 工 作, 合 同 总 价 为 566 万 元 (14)2012 年 9 月 10 日, 山 东 聚 圣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 委 托 方 ) 与 百 利 科 技 ( 承 包 方 ) 签 订 建 设 工 程 设 计 合 同 合 同 约 定 承 包 方 承 担 其 3 万 吨 / 年 溶 聚 丁 苯 橡 胶 项 目 工 程 设 计 工 作, 合 同 总 价 为 914 万 元

478 ( 二 ) 工 程 分 包 和 采 购 合 同 1 工 程 分 包 合 同 (1)2015 年 8 月 15 日, 百 利 科 技 ( 承 包 人 ) 与 中 国 化 学 工 程 第 四 建 设 有 限 公 司 ( 分 包 人 ) 签 订 山 东 省 滕 州 瑞 达 化 工 有 限 公 司 6 万 吨 / 年 POC 建 设 项 目 ( 一 期 )P1001 标 段 建 筑 安 装 工 作 施 工 专 业 分 包 合 同 合 同 约 定 分 包 工 程 内 容 为 : 合 同 约 定 各 单 元 界 区 范 围 内 的 建 筑 工 程 及 其 附 属 的 水 电 暖 通 等 安 装 工 程 ; 合 同 工 程 范 围 内 的 设 备 材 料 工 程 成 本 需 要 向 当 地 职 能 部 门 报 监 报 验 的 工 作 由 分 包 人 负 责 ( 特 种 设 备 使 用 登 记 办 理 由 发 包 人 负 责 办 理, 分 包 人 协 助 ); 分 包 人 负 责 合 同 工 程 范 围 内 的 试 压 清 洗 吹 扫 气 密 单 机 试 车 联 调 等 ; 分 包 人 负 责 提 供 竣 工 图 竣 工 资 料 4 份, 电 子 版 竣 工 资 料 1 套, 工 程 完 工 后 3 个 月 内 交 付 ; 供 应 的 设 备 和 材 料 运 到 现 场 由 分 包 人 免 费 负 责 卸 货 保 管 ; 分 包 人 负 责 本 项 目 建 筑 安 装 工 程 需 要 向 当 地 职 能 部 门 登 记 备 案 办 证 和 报 验 的 工 作 合 同 暂 定 价 款 为 4, 万 元 (2)2014 年 8 月 25 日, 百 利 科 技 ( 承 包 人 ) 与 中 国 化 学 工 程 第 四 建 设 有 限 公 司 ( 分 包 人 ) 签 订 山 西 潞 宝 兴 海 新 材 料 有 限 公 司 煤 焦 化 工 产 品 材 料 化 深 加 工 项 目 ( 一 期 ) 胺 肟 化 装 置 等 安 装 工 程 建 设 工 程 施 工 分 包 合 同 合 同 约 定 分 包 内 容 为 胺 肟 化 装 置 尼 龙 6 结 片 装 置 事 故 雨 水 池 生 产 水 池 及 生 活 水 池 原 水 池 界 区 内 的 安 装 工 程 合 同 暂 定 价 款 ( 含 税 ) 为 2, 万 元 (3)2014 年 3 月 20 日, 百 利 科 技 ( 承 包 人 ) 与 中 国 化 学 工 程 第 四 建 设 有 限 公 司 ( 分 包 人 ) 签 订 山 西 潞 宝 兴 海 新 材 料 有 限 公 司 煤 焦 化 工 产 品 材 料 化 深 加 工 项 目 ( 一 期 ) 双 氧 水 装 置 建 设 工 程 施 工 分 包 合 同 合 同 约 定 分 包 范 围 为 本 合 同 装 置 界 区 范 围 内 的 设 备 管 线 安 装 ( 含 界 区 内 地 下 管 线 ) 除 锈 防 腐 和 保 温 ( 不 含 专 业 特 种 防 腐 ); 此 界 区 内 的 钢 结 构 ( 分 管 廊 设 备 梯 子 平 台 支 吊 架 等 ) 给 排 水 电 气 自 动 控 制 防 雷 接 地 等 安 装 工 程 ( 工 程 内 容 详 见 设 计 图 纸 ), 以 上 工 程 范 围 内 与 其 他 界 区 相 衔 接 按 如 下 原 则 : 外 管 连 接 的 管 道 做 出 界 区 外 1 米, 按 先 施 工 者 先 甩 头, 后 施 工 者 负 责 焊 接 碰 头 的 原 则 分 交 电 气 仪 表 电 缆 与 各 机 柜 室 间 的 衔 接 安 装 取 荷 制 执 行 ; 本 合 同 工 程 的 压 力 容 器 压 力 管 道 阀 门 材 料 工 程 成 品 需 要 向 当 地 职 能 部 门 报 监 报 验 的 工 作 ( 特 种 设 备 使 用 证 办 理 由

479 承 包 人 负 责, 分 包 人 协 助 ); 负 责 本 合 同 范 围 内 的 单 机 试 车 试 压 吹 扫 气 密 电 器 仪 表 联 调 联 动 ; 提 供 竣 工 图 竣 工 资 料 4 份, 工 程 完 成 后 3 个 月 交 付 ; 承 包 人 供 应 的 设 备 和 直 送 材 料 运 到 现 场 由 分 包 人 负 责 卸 货 保 管 ; 负 责 本 项 目 建 筑 安 装 工 程 需 要 向 当 地 职 能 部 门 登 记 备 案 办 证 和 报 验 的 工 作 合 同 价 款 ( 含 税 ) 为 1, 万 元 ( 压 力 容 器 压 力 管 道 监 检 费 由 分 包 人 先 行 支 付, 承 包 人 按 实 结 算, 本 合 同 价 款 不 包 含 此 费 用 ; 大 型 设 备 安 装 吊 装 机 械 费 未 包 含 在 合 同 总 价 内 ) (4)2014 年 3 月 20 日, 百 利 科 技 ( 承 包 人 ) 与 江 苏 省 工 业 设 备 安 装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 分 包 人 ) 签 订 山 西 潞 宝 兴 海 新 材 料 有 限 公 司 煤 焦 化 工 产 品 材 料 化 深 加 工 项 目 ( 一 期 ) 尼 龙 6 单 体 装 置 建 设 工 程 施 工 分 包 合 同 合 同 约 定 分 包 工 程 承 包 范 围 为 : 本 合 同 装 置 界 区 范 围 内 的 设 备 管 线 安 装 ( 含 界 区 内 地 下 管 线 ) 除 锈 防 腐 和 保 温 ( 不 含 专 业 特 种 防 腐 ); 此 界 区 内 的 钢 结 构 ( 分 管 廊 设 备 梯 子 平 台 支 吊 架 等 ) 给 排 水 电 气 自 动 控 制 防 雷 接 地 等 安 装 工 程 ( 工 程 内 容 详 见 设 计 图 纸 ); 以 上 工 程 范 围 内 与 其 他 界 区 相 衔 接 按 如 下 原 则 : 外 管 连 接 的 管 道 做 出 界 区 外 1 米, 按 先 施 工 者 先 甩 头, 后 施 工 者 负 责 焊 接 碰 头 的 原 则 分 交 电 气 仪 表 电 缆 与 各 机 柜 室 间 的 衔 接 安 装 按 取 荷 制 执 行 ; 本 合 同 工 程 范 围 内 除 专 用 条 款 另 有 约 定 外, 安 装 工 程 部 分 由 承 包 人 提 供 设 备 主 材 ; 本 合 同 工 程 的 压 力 容 器 压 力 管 道 阀 门 材 料 工 程 成 品 需 要 向 当 地 职 能 部 门 报 监 报 验 的 工 作 ; 负 责 本 合 同 范 围 内 的 单 机 试 车 试 压 吹 扫 气 密 联 调 ; 提 供 竣 工 图 竣 工 资 料 4 份, 工 程 完 工 后 3 个 月 交 付 ; 承 包 人 供 应 的 设 备 和 直 送 材 料 运 到 现 场 由 分 包 人 负 责 卸 货 保 管 ; 负 责 本 项 目 建 筑 安 装 工 程 需 要 向 当 地 职 能 部 门 登 记 备 案 办 证 和 报 验 的 工 作 合 同 暂 定 价 款 为 1, 万 元 (5)2014 年 3 月 20 日, 百 利 科 技 ( 承 包 人 ) 与 沈 阳 工 业 安 装 股 份 公 司 ( 分 包 人 ) 签 订 山 西 潞 宝 兴 海 新 材 料 有 限 公 司 煤 焦 化 工 产 品 材 料 化 深 加 工 项 目 ( 一 期 ) 硫 铵 废 液 焚 烧 ( 含 浓 缩 ) 装 置 建 设 工 程 施 工 分 包 合 同 合 同 约 定 分 包 工 程 承 包 范 围 为 : 本 合 同 装 置 界 区 范 围 内 的 设 备 管 线 安 装 ( 含 界 区 内 地 下 管 线 ) 除 锈 防 腐 和 保 温 ( 不 含 专 业 特 种 防 腐 ); 此 界 区 内 的 钢 结 构 ( 分 管 廊 设 备 梯 子 平 台 支 吊 架 等 ) 给 排 水 电 气 自 动 控 制 防 雷 接 地 等 安 装 工 程 ( 工 程 内 容 详 见 设 计 图 纸 ); 以 上 工 程 范 围 内 与 其 他 界 区 相 衔 接 按 如 下 原 则 : 外 管 连 接 的

480 管 道 做 出 界 区 外 1 米, 按 先 施 工 者 先 甩 头, 后 施 工 者 负 责 焊 接 碰 头 的 原 则 分 交 电 气 仪 表 电 缆 与 各 机 柜 室 间 的 衔 接 安 装 按 取 荷 制 执 行 ; 本 合 同 工 程 范 围 内 除 专 用 条 款 另 有 约 定 外, 安 装 工 程 部 分 由 承 包 人 提 供 设 备 主 材 ; 本 合 同 工 程 的 压 力 容 器 压 力 管 道 阀 门 材 料 工 程 成 品 需 要 向 当 地 职 能 部 门 报 监 报 验 的 工 作 ( 特 种 设 备 使 用 证 办 理 由 承 包 人 负 责, 分 包 人 协 助 ); 负 责 本 合 同 范 围 内 的 单 机 试 车 试 压 吹 扫 气 密 联 调 ; 提 供 竣 工 图 竣 工 资 料 4 份, 工 程 完 工 后 3 个 月 交 付 ; 承 包 人 供 应 的 设 备 和 直 送 材 料 运 到 现 场 由 分 包 人 负 责 卸 货 保 管 ; 负 责 本 项 目 建 筑 安 装 工 程 需 要 向 当 地 职 能 部 门 登 记 备 案 办 证 和 报 验 的 工 作 合 同 暂 定 价 款 为 1, 万 元 (6)2014 年 3 月 1 日, 百 利 科 技 ( 承 包 人 ) 与 北 京 市 亚 太 安 设 备 安 装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 分 包 人 ) 签 订 山 西 潞 宝 兴 海 新 材 料 有 限 公 司 煤 焦 化 工 产 品 材 料 化 深 加 工 项 目 ( 一 期 ) 消 防 设 施 建 设 工 程 施 工 分 包 合 同 合 同 约 定 分 包 工 程 承 包 范 围 为 : 粗 苯 精 制 装 置 环 己 酮 装 置 肟 化 装 置 尼 龙 6 单 体 装 置 双 氧 水 装 置 硫 铵 装 置 废 液 焚 烧 装 置 ( 含 废 液 浓 缩 ) 尼 龙 6 单 体 结 片 装 置 八 套 装 置 的 消 防 器 材 及 设 施 ( 管 道 安 装 除 外 ) 安 装 调 试 及 操 作 人 员 培 训 ; 中 心 控 制 室 1# 配 电 所 环 己 酮 机 柜 室 循 环 水 机 柜 室 尼 龙 6 单 体 结 片 装 置 及 仓 库 2# 配 电 所 综 合 库 化 学 品 库 生 产 及 消 房 水 泵 房 中 心 化 验 室 硫 铵 装 置 双 氧 水 装 置 废 碱 焚 烧 ( 含 废 液 浓 缩 ) 装 置 装 置 罐 区 环 己 酮 装 置 尼 龙 6 单 体 装 置 肟 化 装 置 液 氨 及 酸 碱 罐 区 有 机 物 料 罐 区 粗 苯 精 制 及 其 罐 区 火 炬 35kV 总 降 变 电 所 厂 区 内 主 要 道 路 边 等 火 灾 自 动 报 警 及 联 动 控 制 系 统 采 购 安 装 调 试 及 操 作 人 员 培 训 ; 地 下 管 网 及 其 他 公 用 工 程 单 元 的 消 防 器 材 设 施 采 购 及 安 装 ; 钢 结 构 防 火 涂 料 的 施 工 ; 负 责 本 合 同 工 程 所 有 需 要 向 当 地 职 能 部 门 登 记 备 案 报 审 办 证 和 验 收 的 工 作 ; 负 责 本 项 目 的 消 防 工 程 ( 含 合 成 氨 装 置 消 防 工 程 消 防 地 下 管 网 工 程 消 防 水 配 管 工 程 等 ) 向 当 地 消 防 主 管 部 门 报 验 的 工 作 合 同 价 款 为 1, 万 元 (7)2014 年 2 月 25 日, 百 利 科 技 ( 承 包 人 ) 与 江 苏 省 汉 华 安 装 防 腐 工 程 有 限 公 司 ( 分 包 人 ) 签 订 山 西 潞 宝 兴 海 新 材 料 有 限 公 司 煤 焦 化 工 产 品 材 料 化 深 加 工 项 目 ( 一 期 ) 全 厂 外 管 廊 钢 结 构 Ⅱ 标 段 建 设 工 程 施 工 分 包 合 同 合 同 约 定 分 包 范 围 为 : 全 厂 外 管 廊 界 区 范 围 内 B 区 C 区 F 区 G 区 等 管 廊 钢 结 构 制

481 作 安 装 以 上 工 程 范 围 内 的 钢 结 构 施 工 内 容 除 专 用 条 款 另 有 约 定 外, 钢 结 构 防 腐 涂 料 等 安 装 工 程 施 工 由 承 包 人 提 供 主 材, 分 包 人 负 责 提 供 施 工 过 程 的 所 有 辅 材 ( 含 喷 砂 除 锈 所 需 所 有 材 料 ); 以 上 工 程 范 围 内 与 其 他 界 区 相 衔 接 按 如 下 原 则 : 装 置 界 区 内 管 廊 钢 结 构 与 外 管 廊 钢 结 构 连 接, 按 外 管 廊 钢 结 构 施 工 者 先 甩 头, 装 置 界 区 内 管 廊 钢 结 构 施 工 者 负 责 焊 接 碰 头 的 原 则 分 交 ; 提 供 竣 工 图 竣 工 资 料 4 份, 工 程 完 工 后 3 个 月 交 付 ; 承 包 人 供 应 的 材 料 运 到 现 场 由 分 包 人 负 责 卸 货 保 管 ; 负 责 本 合 同 工 程 需 要 向 当 地 政 府 职 能 部 门 登 记 备 案 办 证 和 报 验 的 工 作, 其 费 用 已 含 在 合 同 价 款 中 合 同 暂 定 价 款 为 万 元 ( 本 合 同 暂 定 价 款 仅 作 为 工 程 进 度 款 支 付 依 据, 不 作 为 总 价 固 定 及 结 算 依 据 ) (8)2014 年 2 月 25 日, 百 利 科 技 ( 承 包 人 ) 与 徐 州 运 成 建 设 ( 集 团 ) 有 限 公 司 ( 分 包 人 ) 签 订 山 西 潞 宝 兴 海 新 材 料 有 限 公 司 煤 焦 化 工 产 品 材 料 化 深 加 工 项 目 ( 一 期 ) 胺 肟 化 装 置 建 筑 工 程 建 设 工 程 施 工 分 包 合 同 合 同 约 定 分 包 工 程 承 包 范 围 为 : 胺 肟 化 (61000) 装 置 界 区 内 所 有 构 建 筑 物 的 建 筑 工 程 及 竖 向 工 程 ; 界 区 内 与 建 筑 工 程 配 套 的 照 明 电 气 给 排 水 暖 通 防 雷 接 地 等 安 装 工 程 ( 工 程 内 容 详 见 承 包 人 提 供 的 施 工 图 纸 ); 本 合 同 工 程 范 围 内 除 专 用 条 款 另 有 约 定 外 建 筑 工 程 部 份 ( 含 建 筑 电 气 和 给 排 水 暖 通 的 安 装 ) 由 分 包 人 包 工 包 料 ; 本 合 同 工 程 内 的 需 要 向 当 地 政 府 质 量 管 理 部 门 报 监 报 验 的 工 作 ; 分 包 人 提 供 竣 工 图 竣 工 资 料 4 份, 工 程 完 工 后 3 个 月 交 付 ; 负 责 本 项 目 建 筑 安 装 工 程 需 要 向 当 地 职 能 部 门 登 记 备 案 办 证 和 报 验 的 工 作 合 同 暂 定 价 款 为 600 万 元 ( 最 终 决 算 价 如 与 合 同 价 不 符, 以 最 终 决 算 价 为 准 ) (9)2013 年 10 月 25 日, 百 利 科 技 ( 承 包 人 ) 与 中 国 化 学 工 程 第 四 建 设 有 限 公 司 ( 分 包 人 ) 签 订 山 西 潞 宝 兴 海 新 材 料 有 限 公 司 煤 焦 化 工 产 品 材 料 化 深 加 工 项 目 一 期 全 厂 外 管 廊 管 道 安 装 工 程 建 设 工 程 施 工 分 包 合 同 合 同 约 定 分 包 工 程 承 包 范 围 为 : 管 廊 上 的 工 艺 和 公 用 工 程 管 线 安 装 ; 外 管 廊 界 区 内 的 管 道 防 腐 和 保 温 工 程 ; 以 上 工 程 范 围 内 与 其 他 界 区 相 衔 接 按 如 下 原 则 : 外 管 连 接 的 管 道 做 出 界 区 外 1 米, 按 先 施 工 者 先 甩 头, 后 施 工 者 负 责 焊 接 碰 头 的 原 则 分 交 ; 合 同 工 程 内 需 要 向 当 地 职 能 部 门 报 监 报 验 的 工 作 ; 提 供 竣 工 图 竣 工 资 料 4 份, 工 程 完 工 后 3 个 月 交 付 ; 承 包 人 供 应 的 设 备 和 直 送 材 料 运 到 现 场 由 分 包 人 负 责 卸 货 保 管 ; 负 责 合 同 工 程 建 筑 安 装 工 程 施 工 单 位 需 要 向 当 地 政 府 职 能 部 门 登 记 备 案

482 办 证 和 报 验 的 工 作 合 同 暂 定 价 款 为 600 万 元 ( 合 同 暂 定 价 款 仅 作 为 工 程 进 度 款 支 付 依 据, 不 作 为 总 价 固 定 及 结 算 依 据, 待 分 包 人 上 报 预 算 经 承 包 人 审 核 批 准 后, 合 同 按 批 准 预 算 将 合 同 转 成 固 定 总 价 合 同 ) (10)2013 年 9 月 25 日, 百 利 科 技 ( 承 包 人 ) 与 徐 州 运 成 建 筑 ( 集 团 ) 有 限 公 司 ( 分 包 人 ) 签 订 山 西 潞 宝 兴 海 新 材 料 有 限 公 司 煤 焦 化 工 产 品 材 料 化 深 加 工 项 目 ( 一 期 ) 硫 胺 双 氧 水 等 装 置 建 筑 工 程 建 设 工 程 施 工 分 包 合 同 合 同 约 定 分 包 工 程 承 包 范 围 为 : 硫 铵 (91000) 双 氧 水 (41000) 等 装 置 界 区 内 所 有 构 建 筑 物 的 建 筑 工 程 及 竖 向 工 程 ; 界 区 内 与 建 筑 工 程 配 套 的 照 明 电 气 给 排 水 暖 通 防 雷 接 地 等 安 装 工 程 ( 工 程 内 容 详 见 承 包 人 提 供 的 施 工 图 纸 ); 合 同 工 程 内 的 而 需 要 向 当 地 政 府 质 量 管 理 部 门 报 监 报 验 的 工 作 ; 分 包 人 提 供 竣 工 图 竣 工 资 料 4 份, 工 程 完 工 后 3 个 月 交 付 ; 负 责 项 目 建 筑 安 装 工 程 需 要 向 当 地 职 能 部 门 登 记 备 案 办 证 和 报 验 的 工 作 合 同 暂 定 价 款 为 1528 万 元 ( 最 终 决 算 价 如 与 合 同 价 不 符, 以 最 终 决 算 价 为 准 ) (11)2013 年 9 月 25, 百 利 科 技 ( 承 包 人 ) 与 徐 州 运 成 建 筑 ( 集 团 ) 有 限 公 司 ( 分 包 人 ) 签 订 山 西 潞 宝 兴 海 新 材 料 有 限 公 司 煤 焦 化 工 产 品 材 料 化 深 加 工 项 目 ( 一 期 ) 外 管 廊 基 础 尼 龙 6 单 体 及 废 碱 焚 烧 装 置 建 设 工 程 施 工 分 包 合 同 合 同 约 定 分 包 工 程 承 包 范 围 为 : 全 厂 外 管 廊 范 围 内 的 建 筑 工 程 : 所 有 钢 筋 混 凝 土 结 构 的 管 墩 所 有 钢 结 构 管 架 的 混 凝 土 基 础 ; 废 液 焚 烧 (80000) 尼 龙 6 单 体 (71000) 装 置 界 区 内 所 有 构 建 筑 物 ( 不 包 括 烟 囱 ) 的 建 筑 工 程 及 竖 向 工 程 ; 界 区 内 与 建 筑 工 程 配 套 的 照 明 电 气 给 排 水 暖 通 防 雷 接 地 等 安 装 工 程 ( 工 程 内 容 详 见 承 包 人 提 供 的 施 工 图 纸 ); 中 心 化 验 室 的 建 筑 工 程 以 及 竖 向 工 程, 含 配 套 的 照 明 电 气 给 排 水 暖 通 防 雷 接 地 电 气 通 风 ; 不 含 二 次 装 修 等 工 程 及 消 防 系 统 等 安 装 工 程 ( 但 包 含 需 土 建 施 工 预 埋 的 工 程 ); 合 同 工 程 内 的 而 需 要 向 当 地 政 府 质 量 管 理 部 门 报 监 报 验 的 工 作 ; 分 包 人 提 供 竣 工 图 竣 工 资 料 4 份, 工 程 完 工 后 3 个 月 交 付 ; 负 责 项 目 建 筑 安 装 工 程 需 要 向 当 地 职 能 部 门 登 记 备 案 办 证 和 报 验 的 工 作 合 同 暂 定 价 款 为 1480 万 元 ( 最 终 决 算 价 如 与 合 同 价 款 不 符, 以 最 终 决 算 价 为 准 ) (12)2013 年 3 月 25 日, 百 利 科 技 ( 承 包 人 ) 与 山 西 省 工 业 设 备 安 装 有 限

483 公 司 ( 分 包 人 ) 签 订 山 西 潞 宝 兴 海 新 材 料 有 限 公 司 煤 焦 化 工 产 品 材 料 化 深 加 工 项 目 一 期 粗 苯 精 制 装 置 建 设 工 程 施 工 分 包 合 同 合 同 约 定 分 包 工 程 承 包 范 围 为 : 粗 苯 精 制 装 置 界 区 范 围 内 ` 承 包 方 提 供 施 工 图 纸 上 的 工 艺 装 置 储 罐 区 的 建 筑 工 程 和 安 装 工 程 合 同 暂 估 价 款 为 2,500 万 元 ( 最 终 以 结 算 价 为 准 ) (13)2013 年 3 月 20 日, 百 利 科 技 ( 承 包 人 ) 与 河 北 省 安 装 工 程 公 司 ( 分 包 人 ) 签 订 山 西 潞 宝 兴 海 新 材 料 有 限 公 司 煤 焦 化 工 产 品 材 料 化 深 加 工 项 目 一 期 环 己 酮 装 置 建 设 工 程 施 工 分 包 合 同 合 同 页 顶 分 包 工 程 承 包 范 围 为 : 环 己 酮 装 置 界 区 范 围 内 发 包 方 提 供 施 工 图 纸 上 的 工 艺 装 置 储 罐 区 的 建 筑 工 程 和 安 装 工 程 合 同 暂 估 价 款 为 3,500 万 元 ( 最 终 决 算 价 如 与 合 同 价 不 符, 合 同 价 款 以 最 终 决 算 价 为 准 ) (14)2012 年 11 月 20 日, 发 行 人 ( 承 包 人 ) 与 上 海 市 安 装 工 程 有 限 公 司 ( 分 包 人 ) 签 订 山 西 潞 宝 兴 海 新 材 料 有 限 公 司 煤 焦 化 工 产 品 材 料 化 深 加 工 项 目 一 期 厂 前 区 及 尼 龙 6 仓 库 建 设 工 程 施 工 专 业 分 包 合 同 合 同 约 定 分 包 工 程 承 包 范 围 为 : 厂 前 区 工 程 ( 包 括 办 公 楼 培 训 楼 展 示 厅 多 功 能 厅 中 央 控 制 室 ) 尼 龙 6 仓 库 临 时 堆 场 及 水 电 管 线 维 护 等, 合 同 总 价 为 4,000 万 元 ( 最 终 决 算 价 如 与 合 同 价 不 符, 合 同 价 款 以 最 终 决 算 价 为 准 ) 2 采 购 合 同 (1)2015 年 10 月 12 日, 百 利 科 技 ( 买 方 ) 与 上 海 博 隆 粉 体 工 程 有 限 公 司 ( 卖 方 ) 就 山 东 省 滕 州 瑞 达 化 工 有 限 公 司 6 万 吨 / 年 POC 建 设 项 目 ( 一 期 ) 料 仓 系 统 采 购 事 宜 签 订 合 同, 买 方 向 卖 方 采 购 前 述 项 目 所 需 料 仓 系 统 一 套, 合 同 价 款 为 800 万 元, 含 技 术 服 务 费 (2)2015 年 7 月 6 日, 武 炼 工 程 ( 甲 方 ) 与 沈 阳 透 平 机 械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乙 方 ) 签 订 压 缩 机 定 制 合 同 合 同 约 定 甲 方 向 乙 方 购 买 缘 泰 项 目 所 需 循 环 氢 压 缩 机, 合 同 价 款 850 万 元 (3)2015 年 6 月 26 日, 武 炼 工 程 ( 甲 方 ) 与 抚 顺 机 械 设 备 制 造 有 限 公 司 ( 乙 方 ) 签 订 反 应 器 定 制 合 同 合 同 约 定 甲 方 向 乙 方 购 买 缘 泰 项 目 所 需 加 氢 精 制 反 应 器 和 加 氢 改 质 反 应 器, 合 同 价 款 1,362 万 元

484 (4)2015 年 6 月 26 日, 武 炼 工 程 ( 甲 方 ) 与 沈 阳 远 大 压 缩 机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乙 方 ) 签 订 压 缩 机 定 制 合 同 合 同 约 定 甲 方 向 乙 方 购 买 缘 泰 项 目 所 需 新 氢 压 缩 机, 合 同 价 款 820 万 元 (5)2015 年 6 月 8 日, 武 炼 工 程 ( 甲 方 ) 与 淄 博 鲁 源 工 业 催 化 剂 有 限 公 司 ( 乙 方 ) 签 订 辽 宁 缘 泰 石 油 化 工 有 限 公 司 20 万 吨 / 年 丁 辛 醇 ( 一 期 ) 加 氢 联 合 装 置 催 化 剂 定 制 合 同 合 同 约 定 甲 方 向 乙 方 购 买 缘 泰 项 目 所 需 催 化 剂 产 品, 合 同 价 款 1, 万 元 (6)2015 年 2 月 3 日, 百 利 科 技 ( 买 方 ) 与 北 京 金 盛 智 达 商 贸 有 限 公 司 ( 卖 方 ) 签 订 山 西 潞 宝 兴 海 新 材 料 有 限 公 司 煤 焦 化 工 产 品 材 料 化 深 加 工 项 目 ( 一 期 ) 不 锈 钢 管 采 购 合 同 合 同 约 定 买 方 向 卖 方 采 购 钢 管 一 批, 合 同 总 价 万 元 2015 年 3 月 30 日, 经 协 商, 百 利 科 技 将 上 述 采 购 合 同 的 全 部 权 利 与 义 务 转 让 给 百 利 岳 阳 分 公 司 (7)2015 年 1 月 29 日, 百 利 科 技 岳 阳 分 公 司 ( 采 购 商 ) 与 湖 北 宜 化 集 团 化 工 机 械 设 备 制 造 安 装 有 限 公 司 ( 供 应 商 ) 签 订 山 西 潞 宝 兴 海 新 材 料 有 限 公 司 煤 焦 化 工 产 品 材 料 化 深 加 工 项 目 ( 一 期 ) 建 设 工 程 总 承 包 项 目 肟 化 装 置 塔 和 换 热 器 采 购 合 同 合 同 约 定 采 购 商 向 供 应 商 采 购 潞 宝 项 目 所 需 塔 器 换 热 器 反 应 器 等 268)2014 年 10 月 15 日, 武 汉 工 程 物 资 装 备 分 公 司 ( 需 方 ) 与 淄 博 鲁 源 工 业 催 化 剂 有 限 公 司 ( 供 方 ) 签 订 催 化 剂 买 卖 合 同 合 同 约 定 需 方 向 供 方 购 买 缘 泰 项 目 所 需 溶 剂 油 加 氢 催 化 剂 和 燃 料 油 加 氢 催 化 剂, 合 同 价 款 1, 万 元 (9)2014 年 9 月 15 日, 百 利 科 技 岳 阳 分 公 司 ( 买 方 ) 与 扬 州 新 亚 光 电 缆 销 售 有 限 公 司 ( 卖 方 ) 签 订 电 缆 采 购 合 同 合 同 约 定 买 方 向 卖 方 采 购 潞 宝 项 目 所 需 电 缆 1 批, 合 同 价 款 为 1, 万 元 (10)2014 年 8 月 11 日, 百 利 科 技 岳 阳 分 公 司 ( 采 购 商 ) 与 无 锡 雷 特 石 化 重 工 装 备 有 限 公 司 ( 供 应 商 ) 签 订 尼 龙 6 肟 化 装 置 储 罐 和 换 热 器 采 购 合 同 合 同 约 定 采 购 商 向 供 应 商 采 购 潞 宝 项 目 所 需 储 罐 / 换 热 器 68 台, 合 同 价 款 为 1, 万 元 (11)2014 年 5 月 4 日, 百 利 科 技 岳 阳 分 公 司 ( 采 购 商 ) 与 江 苏 永 大 化 工

485 机 械 有 限 公 司 ( 供 应 商 ) 签 订 双 氧 水 / 尼 龙 6/ 硫 胺 / 肟 化 装 置 非 标 设 备 采 购 合 同 合 同 约 定 采 购 商 向 供 应 商 采 购 潞 宝 项 目 所 需 塔 器 / 容 器 / 换 热 器 / 分 离 器 / 反 应 器 合 计 155 台, 合 同 价 款 为 6, 万 元 (12)2014 年 3 月 26 日, 百 利 科 技 岳 阳 分 公 司 ( 采 购 商 ) 与 湖 北 宜 化 集 团 化 工 机 械 设 备 制 造 安 装 有 限 公 司 ( 供 应 商 ) 签 订 山 西 潞 宝 兴 海 新 材 料 有 限 公 司 煤 焦 化 工 产 品 材 料 化 深 加 工 项 目 ( 一 期 ) 建 设 工 程 总 承 包 项 目 尼 龙 6 装 置 己 萃 塔 反 萃 塔 采 购 合 同 合 同 约 定 采 购 商 向 供 应 商 采 购 潞 宝 项 目 所 需 尼 龙 6 己 萃 塔 反 萃 塔 4 和 换 热 器 2 台, 合 同 价 款 为 万 元 (13)2014 年 2 月 26 日, 百 利 科 技 岳 阳 分 公 司 ( 买 方 ) 与 北 京 千 路 国 际 物 流 有 限 公 司 ( 卖 方 ) 签 订 山 西 潞 宝 兴 海 新 材 料 有 限 公 司 煤 焦 化 工 产 品 材 料 化 深 加 工 项 目 ( 一 期 ) 催 化 剂 采 购 合 同, 买 方 向 卖 方 采 购 潞 宝 项 目 所 需 催 化 剂 TS1 共 计 30 万 吨, 合 同 价 款 4,530 万 元 (14)2013 年 9 月 16 日, 百 利 科 技 岳 阳 分 公 司 ( 采 购 商 ) 与 湖 北 宜 化 集 团 化 工 机 械 设 备 制 造 安 装 有 限 公 司 ( 供 应 商 ) 签 订 尼 龙 6 装 置 塔 和 分 离 器 采 购 合 同, 采 购 商 向 供 应 商 采 购 潞 宝 项 目 所 需 尼 龙 6 装 置 塔 器 换 热 器 分 离 器 等 35 台, 合 同 价 款 1, 万 元 (15)2012 年 8 月 9 日, 百 利 科 技 ( 甲 方 ) 与 武 汉 桥 都 物 资 贸 易 有 限 公 司 ( 乙 方 ) 签 订 钢 管 订 货 合 同, 甲 方 向 乙 方 采 购 潞 宝 项 目 所 需 ( 一 级 ) 钢 管, 合 同 总 价 为 11, 万 元 2013 年 8 月 25 日, 百 利 科 技 ( 甲 方 ) 与 武 汉 桥 都 物 资 贸 易 有 限 公 司 ( 乙 方 ) 和 百 利 科 技 岳 阳 分 公 司 ( 丙 方 ) 共 同 签 订 转 让 合 同 权 利 义 务 协 议 书, 自 协 议 生 效 之 日 起, 甲 方 在 钢 管 订 货 合 同 中 的 权 利 义 务 一 并 转 让 给 丙 方 ; 丙 方 享 有 甲 方 在 钢 管 订 货 合 同 对 乙 方 的 权 利, 承 担 甲 方 在 钢 管 订 货 合 同 中 对 乙 方 的 义 务 ; 乙 方 向 丙 方 主 张 乙 方 在 钢 管 订 货 合 同 中 的 权 利, 向 丙 方 承 担 乙 方 在 钢 管 订 货 合 同 中 的 义 务 ( 三 ) 借 款 合 同 1 银 行 借 款 合 同

486 序 合 同 合 同 金 额 贷 款 银 行 号 类 型 ( 万 元 ) 1 贷 款 合 同 5, 贷 款 合 同 5, 贷 款 合 同 5, 贷 款 合 同 5, 贷 款 合 同 5, 平 安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武 汉 分 行 6 贷 款 合 同 5, 期 限 至 至 至 至 至 至 对 应 的 担 保 合 同 海 新 投 资 武 炼 工 程 与 平 安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武 汉 分 行 订 了 最 高 额 保 证 担 保 合 同, 最 高 保 证 额 为 60,000 万 元, 担 保 主 债 权 的 发 生 期 间 为 2014 年 3 月 4 日 至 2016 年 3 月 3 日 ( 对 应 平 银 武 公 司 六 部 综 字 第 001 号 综 合 授 信 额 度 合 同 ) 王 海 荣 及 其 配 偶 王 丽 霞 与 平 安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武 汉 分 行 订 了 最 高 额 保 证 担 保 合 同, 最 高 保 证 额 为 30,000 万 元, 担 保 主 债 权 的 发 生 期 间 为 2014 年 3 月 4 日 至 2016 年 3 月 3 日 ( 对 应 平 银 武 公 司 六 部 综 字 第 001 号 综 合 授 信 额 度 合 同 ) 百 利 科 技 与 平 安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武 汉 分 行 订 了 应 收 账 款 最 高 额 质 押 担 保 合 同, 以 2015 年 3 月 4 日 起 至 2019 年 3 月 3 日 止 发 生 的 其 对 山 西 潞 宝 兴 海 新 材 料 有 限 公 司 和 河 北 石 焦 化 工 有 限 公 司 的 全 部 应 收 账 款 为 上 述 综 合 授 信 额 度 合 同 项 下 其 所 应 承 担 的 债 务 ( 包 括 或 有 债 务 ) 本 金 60,000 万 元 以 及 相 应 的 利 息 复 利 罚 息 及 实 现 债 权 的 费 用 提 供 质 押 担 保 武 炼 工 程 与 平 安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武 汉 分 行 订 了 应 收 账 款 最 高 额 质 押 担 保 合 同, 以 2015 年 3 月 4 日 起 至 2019 年 3 月 3 日 止 发 生 的 其 对 辽 宁 缘 泰 石 油 化 工 有 限 公 司 和 山 东 润 昌 新 能 源 有 限 公 司 的 全 部 应 收 账 款 为 上 述 综 合 授 信 额 度 合 同 项 下 其 所 应 承 担 的 债 务 ( 包 括 或 有 债 务 ) 本 金 60,000 万 元 以 及 相 应 的 利 息 复 利 罚 息 及 实 现 债 权 的 费 用 提 供 质 押 担 保

487 武 炼 工 程 与 平 安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武 汉 分 行 签 订 了 最 高 额 抵 押 担 保 合 同, 武 炼 工 程 以 其 房 地 产 为 以 下 债 务 提 供 抵 押 担 保 : 百 利 科 技 与 平 安 银 行 武 汉 分 行 在 2015 年 3 月 4 日 至 2018 年 3 月 4 日 期 间 签 订 的 所 有 授 信 额 度 合 同 及 具 体 授 信 业 务 合 同 项 下 全 部 债 务 ( 包 括 或 有 债 务 ) 本 金 利 息 复 利 及 罚 息 实 现 债 权 的 费 用, 债 务 本 金 的 最 高 额 ( 余 额 ) 为 30,000 万 元 ; 平 银 武 发 展 综 字 第 001 号 综 合 授 信 额 度 合 同 项 下 债 务 人 尚 未 偿 还 的 债 务 本 金 9,950 万 元 ; 武 炼 工 程 持 有 的 抵 押 物 对 应 的 担 保 债 权 数 额 为 万 元 7 流 动 资 金 借 款 合 同 2, 至 海 新 投 资 王 海 荣 分 别 与 上 海 浦 东 发 展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长 8 上 海 浦 东 发 展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长 沙 分 行 流 动 资 金 借 款 合 同 2, 至 沙 分 行 签 订 了 最 高 额 保 证 合 同, 最 高 保 证 额 为 8,000 万 元, 担 保 主 债 权 的 发 生 期 间 为 9 流 动 资 金 借 款 合 同 2, 至 年 6 月 4 日 至 2016 年 5 月 22 日 武 炼 工 程 与 交 通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10 交 通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岳 阳 分 行 流 动 资 金 借 款 合 同 2, 至 公 司 岳 阳 分 行 签 订 了 保 证 合 同, 担 保 主 合 同 编 号 为 A101N15007, 担 保 的 最 高 债 权 额 为 2,000 万 元 百 利 科 技 海 新 投 资 分 别 与 交 通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武 汉 青 山 支 行 签 订 了 保 证 合 同, 最 高 保 证 额 为 3,600 万 元, 担 保 11 交 通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武 汉 青 山 支 行 流 动 资 金 借 款 合 同 2, 至 主 债 权 的 发 生 期 间 为 2016 年 1 月 6 日 至 2019 年 1 月 6 日 王 海 荣 及 其 配 偶 王 丽 霞 与 交 通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武 汉 青 山 支 行 签 订 了 保 证 合 同, 最 高 保 证 额 为 3,600 万 元, 担 保 主 债 权 的 发 生 期 间 为 2016 年 1 月 6 日 至 2019 年 1 月 6 日

488 百 利 科 技 与 交 通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武 汉 青 山 支 行 签 订 了 抵 押 合 同, 抵 押 担 保 的 最 高 债 权 额 为 1,600 万 元, 担 保 主 债 权 的 发 生 期 间 为 2015 年 12 月 18 日 至 2018 年 12 月 18 日 武 炼 工 程 与 交 通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12 交 通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岳 阳 分 行 德 胜 支 行 * 流 动 资 金 借 款 合 同 1, 至 公 司 岳 阳 分 行 德 胜 支 行 签 订 了 最 高 额 保 证 合 同, 最 高 保 证 额 为 1,400 万 元, 期 限 为 2012 年 12 月 10 日 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 * 注 : 该 两 笔 贷 款 已 到 期 偿 还, 其 各 自 对 应 的 担 保 合 同 尚 未 到 期 2 委 托 贷 款 协 议 序 号 贷 款 银 行 合 同 类 型 合 同 金 额 ( 万 元 ) 期 限 对 应 的 委 托 贷 款 总 协 议 百 利 科 技 与 交 通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1 交 通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岳 阳 分 行 德 胜 支 行 委 托 贷 款 合 同 3, 至 司 岳 阳 分 行 德 胜 支 行 签 订 了 委 托 贷 款 总 协 议, 委 托 该 行 向 武 炼 工 程 提 供 资 金 3,700 万 元, 期 限 为 2014 年 11 月 4 日 至 2017 年 11 月 4 日 百 利 科 技 与 交 通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2 交 通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岳 阳 分 行 德 胜 支 行 委 托 贷 款 合 同 2, 至 司 岳 阳 分 行 德 胜 支 行 签 订 了 委 托 贷 款 总 协 议, 委 托 该 行 向 武 炼 工 程 提 供 资 金 2,000 万 元, 期 限 为 2014 年 3 月 14 日 至 2017 年 3 月 14 日 百 利 科 技 与 交 通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交 通 银 行 股 份 委 托 司 岳 阳 分 行 签 订 了 委 托 贷 款 总 3 有 限 公 司 岳 阳 贷 款 至 协 议, 委 托 该 行 向 武 炼 工 程 提 分 行 德 胜 支 行 合 同 供 资 金 600 万 元, 期 限 为 2015 年 4 月 13 日 至 2018 年 4 月 13 日 交 通 银 行 股 份 委 托 有 限 公 司 岳 阳 贷 款 2, 至 - 分 行 合 同 ( 四 ) 其 他 重 要 合 同 2012 年 10 月 16 日, 百 利 科 技 与 四 川 大 学 签 订 了 技 术 合 作 开 发 合 同,

489 双 方 就 共 同 参 与 开 发 聚 甲 醛 成 套 工 艺 技 术 优 化 及 高 性 能 产 品 开 发 项 目 事 宜 达 成 协 议 在 合 作 期 限 期 间 内, 百 利 科 技 总 共 需 向 四 川 大 学 支 付 200 万 元 科 研 及 开 发 经 费, 产 生 的 专 利 申 请 权 和 专 利 权 由 当 双 方 共 同 所 有, 收 益 分 配 由 百 利 科 技 与 四 川 大 学 按 6:4 的 比 例 进 行 分 配 本 合 同 的 有 效 期 为 10 年 三 对 外 担 保 情 况 截 至 本 招 股 意 向 书 签 署 日, 本 公 司 不 存 在 对 子 公 司 之 外 的 对 外 担 保 四 涉 诉 或 仲 裁 事 项 截 至 本 招 股 意 向 书 签 署 日, 公 司 不 存 在 对 财 务 状 况 经 营 成 果 声 誉 业 务 活 动 未 来 前 景 等 可 能 产 生 较 大 影 响 的 未 决 诉 讼 或 仲 裁 事 项 截 至 本 招 股 意 向 书 签 署 日, 公 司 的 控 股 股 东 和 实 际 控 制 人, 控 股 子 公 司, 以 及 公 司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及 核 心 技 术 人 员 无 任 何 尚 未 了 结 的 重 大 诉 讼 或 仲 裁 事 项 截 至 本 招 股 意 向 书 签 署 日, 未 发 生 公 司 董 事 监 事 及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及 核 心 技 术 人 员 涉 及 刑 事 诉 讼 的 情 况

490 第 十 六 节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及 有 关 中 介 机 构 声 明 一 全 体 董 事 声 明 本 公 司 全 体 董 事 承 诺 本 招 股 意 向 书 及 其 摘 要 不 存 在 虚 假 记 载 误 导 性 陈 述 或 重 大 遗 漏, 并 对 其 真 实 性 准 确 性 完 整 性 承 担 个 别 和 连 带 的 法 律 责 任 全 体 董 事 签 名 : 王 海 荣 王 立 言 肖 立 明 吴 英 敏 田 熹 东 王 雷 杨 志 伟 乐 瑞 王 鹏 练 湖 南 百 利 工 程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年 月 日

491 二 全 体 监 事 声 明 本 公 司 全 体 监 事 承 诺 本 招 股 意 向 书 及 其 摘 要 不 存 在 虚 假 记 载 误 导 性 陈 述 或 重 大 遗 漏, 并 对 其 真 实 性 准 确 性 完 整 性 承 担 个 别 和 连 带 的 法 律 责 任 全 体 监 事 签 名 : 王 芝 培 綦 群 慧 龚 民 华 湖 南 百 利 工 程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年 月 日

492 三 全 体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声 明 本 公 司 全 体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承 诺 本 招 股 意 向 书 及 其 摘 要 不 存 在 虚 假 记 载 误 导 性 陈 述 或 重 大 遗 漏, 并 对 其 真 实 性 准 确 性 完 整 性 承 担 个 别 和 连 带 的 法 律 责 任 全 体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签 名 : 肖 立 明 李 文 辉 李 良 友 戴 真 全 陈 曼 柏 刘 国 强 唐 建 秋 胡 程 湖 南 百 利 工 程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年 月 日

493 四 保 荐 人 ( 主 承 销 商 ) 声 明 保 荐 人 ( 主 承 销 商 ) 已 对 招 股 意 向 书 及 其 摘 要 进 行 了 核 查, 确 认 不 存 在 虚 假 记 载 误 导 性 陈 述 或 重 大 遗 漏, 并 对 其 真 实 性 准 确 性 和 完 整 性 承 担 相 应 的 法 律 责 任 项 目 协 办 人 签 名 : 黄 佳 保 荐 代 表 人 签 名 : 梁 燕 华 彭 良 松 保 荐 机 构 法 定 代 表 人 签 名 : 祝 献 忠 华 融 证 券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年 月 日

494 五 发 行 人 律 师 声 明 本 所 及 经 办 律 师 已 阅 读 招 股 意 向 书 及 其 摘 要, 确 认 招 股 意 向 书 及 其 摘 要 与 本 所 出 具 的 法 律 意 见 书 和 律 师 工 作 报 告 无 矛 盾 之 处 本 所 及 经 办 律 师 对 发 行 人 在 招 股 意 向 书 及 其 摘 要 中 引 用 的 法 律 意 见 书 和 律 师 工 作 报 告 的 内 容 无 异 议, 确 认 招 股 意 向 书 不 致 因 上 述 内 容 而 出 现 虚 假 记 载 误 导 性 陈 述 或 重 大 遗 漏, 并 对 其 真 实 性 准 确 性 和 完 整 性 承 担 相 应 的 法 律 责 任 经 办 律 师 签 名 : 鲍 卉 芳 连 莲 赛 音 吉 娅 律 师 事 务 所 负 责 人 签 名 : 付 洋 北 京 市 康 达 律 师 事 务 所 年 月 日

495 六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声 明 本 所 及 签 字 注 册 会 计 师 已 阅 读 招 股 意 向 书 及 其 摘 要, 确 认 招 股 意 向 书 及 其 摘 要 与 本 所 出 具 的 审 计 报 告 内 部 控 制 鉴 证 报 告 及 经 本 所 核 验 的 非 经 常 性 损 益 明 细 表 无 矛 盾 之 处 本 所 及 签 字 注 册 会 计 师 对 发 行 人 在 招 股 意 向 书 及 其 摘 要 中 引 用 的 审 计 报 告 内 部 控 制 鉴 证 报 告 及 经 本 所 核 验 的 非 经 常 性 损 益 明 细 表 的 内 容 无 异 议, 确 认 招 股 意 向 书 不 致 因 上 述 内 容 而 出 现 虚 假 记 载 误 导 性 陈 述 或 重 大 遗 漏, 并 对 其 真 实 性 准 确 性 和 完 整 性 承 担 相 应 的 法 律 责 任 经 办 会 计 师 签 名 : 王 辉 王 圣 会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执 行 事 务 合 伙 人 签 名 : 杨 剑 涛 顾 仁 荣 瑞 华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 特 殊 普 通 合 伙 ) 年 月 日

496 七 验 资 机 构 声 明 本 机 构 及 签 字 注 册 会 计 师 已 阅 读 招 股 意 向 书 及 其 摘 要, 确 认 招 股 意 向 书 及 其 摘 要 与 本 机 构 出 具 的 验 资 报 告 无 矛 盾 之 处 本 机 构 及 签 字 注 册 会 计 师 对 发 行 人 在 招 股 意 向 书 及 其 摘 要 中 引 用 的 验 资 报 告 的 内 容 无 异 议, 确 认 招 股 意 向 书 不 致 因 上 述 内 容 而 出 现 虚 假 记 载 误 导 性 陈 述 或 重 大 遗 漏, 并 对 其 真 实 性 准 确 性 和 完 整 性 承 担 相 应 的 法 律 责 任 经 办 会 计 师 签 名 : 王 辉 王 圣 会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执 行 事 务 合 伙 人 签 名 : 杨 剑 涛 顾 仁 荣 瑞 华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 特 殊 普 通 合 伙 ) 年 月 日

497 八 资 产 评 估 机 构 声 明 本 机 构 及 签 字 注 册 资 产 评 估 师 已 阅 读 招 股 意 向 书 及 其 摘 要, 确 认 招 股 意 向 书 及 其 摘 要 与 本 机 构 出 具 的 资 产 评 估 报 告 无 矛 盾 之 处 本 机 构 及 签 字 注 册 资 产 评 估 师 对 发 行 人 在 招 股 意 向 书 及 其 摘 要 中 引 用 的 资 产 评 估 报 告 的 内 容 无 异 议, 确 认 招 股 意 向 书 不 致 因 上 述 内 容 而 出 现 虚 假 记 载 误 导 性 陈 述 或 重 大 遗 漏, 并 对 其 真 实 性 准 确 性 和 完 整 性 承 担 相 应 的 法 律 责 任 经 办 资 产 评 估 师 签 名 : 宋 恩 杰 詹 寿 土 资 产 评 估 机 构 负 责 人 签 名 : 季 珉 北 京 中 同 华 资 产 评 估 有 限 公 司 年 月 日

498 第 十 七 节 备 查 文 件 一 备 查 文 件 内 容 以 下 文 件 将 存 放 在 公 司 和 保 荐 人 ( 主 承 销 商 ) 的 办 公 地 点, 以 备 投 资 者 查 阅 : ( 一 ) 发 行 保 荐 书 和 发 行 保 荐 工 作 报 告 ; ( 二 ) 财 务 报 表 及 审 计 报 告 ; ( 三 ) 内 部 控 制 鉴 证 报 告 ; ( 四 ) 经 注 册 会 计 师 核 验 的 非 经 常 性 损 益 明 细 表 ; ( 五 ) 法 律 意 见 书 及 律 师 工 作 报 告 ; ( 六 ) 公 司 章 程 ( 草 案 ); ( 七 ) 中 国 证 监 会 核 准 本 次 发 行 的 文 件 ; ( 八 ) 其 他 与 本 次 发 行 有 关 的 重 要 文 件 二 查 阅 时 间 地 点 ( 一 ) 查 阅 时 间 : 每 周 一 至 周 五, 上 午 9:00-12:00, 下 午 2:00-5:00 ( 二 ) 查 阅 地 点 : 发 行 人 : 湖 南 百 利 工 程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住 所 : 岳 阳 市 岳 阳 楼 区 洞 庭 大 道 1 号 联 系 人 : 李 良 友 电 话 : 传 真 : 保 荐 机 构 : 华 融 证 券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住 所 : 北 京 市 西 城 区 金 融 大 街 8 号 联 系 人 : 梁 燕 华 彭 良 松 刘 佳 杰 姚 政 黄 佳 薛 文 理 赖 源 清 郭 建 革 电 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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