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夏沪深3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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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华夏沪深 3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 更新 ) 2018 年第 1 号 基金管理人 :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 重要提示本基金经中国证监会 2012 年 12 月 10 日证监许可 [2012]1653 号文核准募集 本基金基金合同于 2012 年 12 月 25 日正式生效 基金管理人保证本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 准确 完整 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核准, 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核准, 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 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 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 投资者根据所持有的基金份额享受基金收益, 同时承担相应的投资风险 本基金投资中的风险包括 : 因整体政治 经济 社会等环境因素对证券市场价格产生影响而形成的系统性风险, 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 基金管理人在基金管理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管理风险, 某一基金的特定风险等 华夏沪深 3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是股票基金, 风险和收益高于混合基金 债券基金与货币市场基金 基金主要投资于标的指数成份股及备选成份股, 在股票基金中属于较高风险 较高收益的产品 投资者申购的基金份额当日可卖出, 当日未卖出的基金份额在份额交收成功之前不得卖出和赎回 ; 即在目前结算规则下,T 日申购的基金份额当日可卖出,T 日申购当日未卖出的基金份额,T+1 日不得卖出和赎回,T+1 日交收成功后 T+2 日可卖出和赎回 因此为投资者办理申购业务的代理机构若发生交收违约, 将导致投资者不能及时 足额获得申购当日未卖出的基金份额, 投资者的利益可能受到影响 投资者投资本基金时需具有上海证券账户, 但需注意, 使用上海证券交易所基金账户只能进行基金的现金认购和二级市场交易, 如投资者需要使用沪深 300 指数成份股中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股票参与网下股票认购或基金的申购 赎回, 则应开立上海证券交易所 A 股账户 ; 如投资者需要使用沪深 300 指数成份股中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股票参与网下股票认购, 则还应开立深圳证券交易所 A 股账户 投资有风险, 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之前, 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和基金合同, 全面认识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 并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 理性判断市场, 谨慎做出投资决策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 诚实信用 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 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本招募说明书所载内容截止日为 2018 年 6 月 25 日, 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数据截止日

3 为 2018 年 3 月 31 日 ( 本招募说明书中的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 华夏沪深 3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 更新 )

4 目录一 绪言... 1 二 释义... 1 三 基金管理人... 5 四 基金托管人 五 相关服务机构 六 基金的募集 七 基金合同的生效 八 基金份额的交易 九 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十 基金的投资 十一 基金的业绩 十二 基金的财产 十三 基金资产的估值 十四 基金的收益与分配 十五 基金的费用与税收 十六 基金的会计与审计 十七 基金的信息披露 十八 风险揭示 十九 基金合同的变更 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 二十 基金合同的内容摘要 二十一 基金托管协议的内容摘要 二十二 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 二十三 其他应披露事项 二十四 招募说明书存放及查阅方式 二十五 备查文件

5 一 绪言 华夏沪深 3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 更新 ) ( 以下简称 本招募说明书 ) 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 以下简称 基金法 ) 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 ( 以下简称 销售办法 ) 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 ( 以下简称 运作办法 ) 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 以下简称 信息披露办法 ) 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 ( 以下简称 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 ) 及其他有关规定以及 华夏沪深 3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 以下简称 基金合同 ) 编写 基金管理人承诺本招募说明书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并对其真实性 准确性 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本基金是根据本招募说明书所载明的资料申请募集的 基金管理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招募说明书中载明的信息, 或对本招募说明书作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根据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编写, 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 基金合同是约定基金当事人之间权利 义务的法律文件 基金投资者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 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 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 并按照 基金法 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享有权利 承担义务 基金投资者欲了解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 应详细查阅基金合同 二 释义 本招募说明书中, 除非文意另有所指, 下列词语或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 基金或本基金 : 基金管理人 : 基金托管人 : 指华夏沪深 3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指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指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合同 基金合同 : 指 华夏沪深 3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及对基金合同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托管协议 : 指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就本基金签订之 华夏沪深 300 交 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及对该托管协议的任 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1

6 招募说明书 : 指 华夏沪深 3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及其定期的更新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 指 华夏沪深 3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 售公告 法律法规 : 指中国现行有效并公布实施的法律 行政法规 规范性文件 司法解释 行政规章以及其他对基金合同当事人有约束力的决 定 决议 通知等 基金法 :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 出的修订 销售办法 : 指 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 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 修订 信息披露办法 : 指中国证监会 2004 年 6 月 8 日颁布 同年 7 月 1 日实施的 证 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 订 运作办法 : 指 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 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 修订 证券法 : 流动性风险管理规 定 :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作出的修订 指中国证监会 2017 年 8 月 31 日颁布 同年 10 月 1 日实施的 公 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 及颁布机关 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 投资基金 : 业务规则 :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业务实施细则 定 义的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 指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实施的 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型开放式 指数基金业务实施细则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发布实施的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型开放式基金登记结算业务实施细则 及上海证券交易所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发布的其他相关规则和规定 中国证监会 : 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 : 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指中国人民银行和 / 或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 2

7 基金合同当事人 : 指受基金合同约束, 根据基金合同享有权利并承担义务的法律 主体, 包括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额持有人 个人投资者 : 机构投资者 : 指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自然人 指依法可以投资证券投资基金的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 登记并存续或经有关政府部门批准设立并存续的企业法人 事 业法人 社会团体或其他组织 投资者 : 指个人投资者 机构投资者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 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者的合称 基金份额持有人 : 基金销售业务 : 指依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合法取得基金份额的投资者 指基金管理人或销售机构宣传推介基金, 发售基金份额, 办理 基金份额的申购 赎回等业务 销售机构 : 直销机构 : 代销机构 : 发售代理机构 : 申购赎回代理机构 : 登记结算业务 : 指基金管理人及本基金代销机构 指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指发售代理机构和 / 或申购赎回代理机构 指基金管理人指定的代理本基金发售业务的机构 指基金管理人指定的代理本基金申购 赎回业务的机构 指根据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上海证券交易所 交易型开放式基金登记结算业务实施细则 定义的基金份额的 登记 托管和结算业务 登记结算机构 : 指办理登记结算业务的机构 基金的登记结算机构为中国证券 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基金合同生效日 : 指基金募集达到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规定的条件, 基金管 理人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完毕, 并获得中国证监会 书面确认的日期 基金合同终止日 : 指基金合同规定的基金合同终止事由出现后, 基金财产清算完 毕, 清算结果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予以公告的日期 基金募集期 : 指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至发售结束之日止的期间, 最长不得 超过 3 个月 存续期 : 指基金合同生效至终止之间的不定期期限 3

8 工作日 : 开放日 : T 日 : 指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 指为投资者办理基金份额申购 赎回等业务的工作日 指销售机构在规定时间受理投资者申购 赎回或其他业务申请 的开放日 T+n 日 : 指自 T 日后第 n 个工作日 ( 不包含 T 日 ) 开放时间 : 认购 : 申购 : 指开放日基金接受申购 赎回或其他交易的时间段 指在基金募集期内, 投资者申请购买基金份额的行为 指基金合同生效后, 投资者根据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 申请购买基金份额的行为 赎回 : 指基金合同生效后, 基金份额持有人按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 规定的条件要求基金管理人购回本基金基金份额的行为 申购赎回清单 : 指由基金管理人编制的用以公告申购对价 赎回对价等信息的 文件 申购对价 : 指投资者申购基金份额时, 按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规定应交 付的组合证券 现金替代 现金差额和 / 或其他对价 赎回对价 : 指投资者赎回基金份额时, 基金管理人按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 书规定应交付给赎回人的组合证券 现金替代 现金差额和 / 或 其他对价 标的指数 : 指中证指数有限公司编制并发布的沪深 300 指数及其未来可能 发生的变更, 或基金管理人根据需要更换的其他指数 最小申购赎回单位 : 指基金申购份额 赎回份额的最低数量, 投资者申购 赎回的 基金份额应为最小申购 赎回单位的整数倍 元 : 基金收益 : 指人民币元 指基金投资所得红利 股息 债券利息 买卖证券价差 银行 存款利息 已实现的其他合法收入及因运用基金财产带来的成 本和费用的节约 基金资产总值 : 指基金拥有的各类有价证券 银行存款本息 基金应收申购款 及其他资产的价值总和 基金资产净值 : 指基金资产总值减去基金负债后的价值 4

9 基金份额净值 : 基金资产估值 : 指计算日基金资产净值除以计算日基金份额总数 指计算评估基金资产和负债的价值, 以确定基金资产净值和基 金份额净值的过程 流动性受限资产 : 指由于法律法规 监管 合同或操作障碍等原因无法以合理价 格予以变现的资产, 包括但不限于到期日在 10 个交易日以上的逆回购与银行定期存款 ( 含协议约定有条件提前支取的银行存款 ) 停牌股票 流通受限的新股及非公开发行股票 资产支持证券 因发行人债务违约无法进行转让或交易的债券等 指定媒体 : 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用以进行信息披露的报刊 互联网网站及 其他媒体 不可抗力 : 指基金合同当事人不能预见 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事件 三 基金管理人 ( 一 ) 基金管理人概况名称 :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住所 : 北京市顺义区天竺空港工业区 A 区办公地址 :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33 号通泰大厦 B 座 8 层设立日期 :1998 年 4 月 9 日法定代表人 : 杨明辉联系人 : 李彬客户服务电话 : 传真 :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 万元, 公司股权结构如下 : 持股单位 持股占总股本比例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62.2% POWER CORPORATION OF CANADA 13.9% MACKENZIE FINANCIAL CORPORATION 13.9% 天津海鹏科技咨询有限公司 10% 合计 100% ( 二 ) 主要人员情况 5

10 杨明辉先生 : 董事长 党委书记, 硕士, 高级经济师 现任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 执行董事 总经理 执行委员会委员, 华夏基金 ( 香港 ) 有限公司董事长 曾任中信证券公司董事 襄理 副总经理, 中信控股公司董事 常务副总裁, 中信信托董事, 中国建银投资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执行董事 总裁, 信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 证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等 Barry Sean McInerney 先生 : 董事, 硕士 现任万信投资公司 (Mackenzie Financial Corporation) 总裁兼首席执行官 曾在多家北美领先的金融机构担任高级管理职位 胡祖六先生 : 董事, 博士, 教授 现任春华资本集团主席 曾任国际货币基金组织高级经济学家, 达沃斯世界经济论坛首席经济学家, 高盛集团大中华区主席 合伙人 董事总经理 葛小波先生 : 董事, 硕士 现任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委员 执行委员会委员 财务负责人, 兼任 CLSA B.V. 董事 CLSA Americas Holdings, Inc. 董事 北京中赫国安足球俱乐部有限责任公司董事等 曾任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银行部经理和高级经理 A 股上市办公室副主任 风险控制部副总经理和执行总经理 交易与衍生品业务部 计划财务部 风险管理部 海外业务及固定收益业务行政负责人 上海自贸试验区分公司负责人 葛先生于 2007 年荣获全国金融五一劳动奖章 杨冰先生 : 董事, 硕士 现任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执行委员会委员 资产管理业务行政负责人 曾任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固定收益部交易员 资产管理业务投资经理 资产管理业务投资主管等 李一梅女士 : 董事 总经理, 硕士 兼任证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华夏基金 ( 香港 ) 有限公司董事 曾任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营销总监 市场总监 基金营销部总经理, 上海华夏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总经理等 张平先生 : 独立董事, 博士 现任中国社科院经济研究所研究员 兼任民生通惠资产管理公司及香港中航工业国际独立董事 曾任中国社科院经济研究所宏观研究室副主任 经济增长室主任 所长助理 副所长, 国家金融与发展实验室副主任等 张宏久先生 : 独立董事, 硕士, 现任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兼任博天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及中信信托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全国律师协会外事委员会及金融证券专业委员会副主任, 全国侨联法律顾问委员会委员, 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 上海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及吉隆坡地区国际仲裁院仲裁员等 张礼卿先生 : 独立董事, 博士, 现任中央财经大学金融学院教授 ( 博导 ) 国际金融研 6

11 究中心主任 兼任保利地产 国美金融科技及瑞丰银行独立董事, 中国世界经济学会副会长, 中国国际金融学会副秘书长, 中国国际经济关系学会 中国城市金融学会常务理事, 中国金融学会理事, 鸿儒金融教育基金会常务理事及学术委员会副主任, 北京国际金融论坛学术委员等 杨一夫先生 : 监事长, 硕士 现任鲍尔太平有限公司总裁, 负责总部加拿大鲍尔公司 (Power Corporation of Canada) 在中国的投资活动, 兼任三川能源开发有限公司董事 中国投资协会常务理事 曾任国际金融公司 ( 世界银行组织成员 ) 驻中国的首席代表,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等 杨维华先生 : 监事, 硕士 现任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风险管理部 B 角 ( 主持工作 ) 曾任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风险管理部总监等 史本良先生 : 监事, 硕士, 注册会计师 现任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计划财务部 B 角 曾任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计划财务部总监等 汪贵华女士 : 监事, 博士 现任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党委委员 曾任财政部科研所助理研究员 中关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计划资金部总经理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财务总监等 李彬女士 : 监事, 硕士 现任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合规部执行总经理 信息披露负责人 曾任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基金管理部项目经理 中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监察稽核部高级副总裁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法律监察部总监等 宁晨新先生 : 监事, 博士, 高级编辑 现任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办公室总监 董事会秘书 ( 兼 ) 曾任中国证券报社记者 编辑 办公室主任 副总编辑, 中国政法大学讲师等 张霄岭先生 : 副总经理, 博士 现兼任华夏基金 ( 香港 ) 有限公司首席执行官 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清华大学五道口金融学院特聘教授 曾任美国联邦储备委员会 ( 华盛顿总部 ) 经济学家 摩根士丹利 ( 纽约总部 ) 信用衍生品交易模型风险主管 中国银监会银行监管三部副主任等 刘义先生 : 副总经理, 硕士 现任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党委委员 曾任中国人民银行总行计划资金司副主任科员 主任科员,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总行信息电脑部信息综合处副处长 ( 主持工作 ),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监事 党办主任 养老金业务总监, 华夏资本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总经理等 阳琨先生 : 副总经理 投资总监, 硕士 现任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党委委员 曾任中国对外经济贸易信托投资有限公司财务部部门经理, 宝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经理助理, 益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投资部部门经理,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股票投资部副总经理等 7

12 周璇女士 : 督察长, 硕士 现任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纪委书记 曾任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 ; 曾任职于中国证监会 北京金融街建设开发公司 2 本基金基金经理张弘弢先生, 硕士 2000 年 4 月加入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曾任研究发展部总经理 数量投资部副总经理 上证能源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2013 年 3 月 28 日至 2016 年 3 月 28 日期间 ) 恒生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2 年 8 月 9 日至 2017 年 11 月 10 日期间 ) 恒生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基金经理(2012 年 8 月 21 日至 2017 年 11 月 10 日期间 ) 华夏沪港通恒生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2014 年 12 月 23 日至 2017 年 11 月 10 日期间 ) 华夏沪港通恒生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基金经理 (2015 年 1 月 13 日至 2017 年 11 月 10 日期间 ) MSCI 中国 A 股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基金经理 (2015 年 2 月 12 日至 2017 年 11 月 10 日期间 ) MSCI 中国 A 股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2015 年 2 月 12 日至 2017 年 11 月 10 日期间 ) 等, 现任数量投资部董事总经理, 华夏沪深 3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基金经理 (2009 年 7 月 10 日起任职 ) 华夏沪深 3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2012 年 12 月 25 日起任职 ) 上证医药卫生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2013 年 3 月 28 日起任职 ) 华夏网购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6 年 11 月 2 日起任职 ) 上证 5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2016 年 11 月 18 日起任职 ) 华夏鼎融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2016 年 12 月 29 日起任职 ) 华夏睿磐泰盛六个月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2017 年 3 月 15 日起任职 ) 华夏睿磐泰兴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2017 年 7 月 14 日起任职 ) 华夏睿磐泰茂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7 年 12 月 6 日起任职 ) 华夏睿磐泰利六个月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7 年 12 月 27 日起任职 ) 华夏睿磐泰荣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7 年 12 月 27 日起任职 ) 赵宗庭先生,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经济学硕士 曾任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研究发展部产品经理 数量投资部研究员,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指数投资部基金经理助理, 嘉实国际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基金经理 2016 年 11 月加入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现任数量投资部高级副总裁, 华夏沪深 3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基金经理 (2017 年 4 月 17 日起任职 ) 华夏沪深 3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2017 年 4 月 17 日起任职 ) 3 本公司量化投资决策委员会主任 : 张弘弢先生,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 基金经理 成员 : 阳琨先生,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投资总监, 基金经理 8

13 徐猛先生,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数量投资部总监, 基金经理 宋洋女士,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数量投资部总监, 基金经理 4 上述人员之间不存在近亲属关系 ( 三 ) 基金管理人的职责 1 依法募集基金, 办理或者委托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认定的其他机构代为办理基金份额的发售 申购 赎回和登记事宜 2 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3 对所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分别管理 分别记账, 进行证券投资 4 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确定基金收益分配方案, 及时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收益 5 进行基金会计核算并编制基金财务会计报告 6 编制中期和年度基金报告 7 计算并公告基金资产净值, 确定基金份额申购 赎回价格 8 办理与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有关的信息披露事项 9 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0 保存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的记录 账册 报表和其他相关资料 11 以基金管理人名义, 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行使诉讼权利或者实施其他法律行为 12 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职责 ( 四 ) 基金管理人承诺 1 本基金管理人将根据基金合同的规定, 按照招募说明书列明的投资目标 策略及限制等全权处理本基金的投资 2 本基金管理人不从事违反 证券法 的行为, 并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 采取有效措施, 防止违反 证券法 行为的发生 3 本基金管理人不从事违反 基金法 的行为, 并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 采取有效措施, 保证基金财产不用于下列投资或者活动 : (1) 承销证券 (2) 违反规定向他人贷款或者提供担保 (3) 从事承担无限责任的投资 (4) 买卖其他基金份额, 但是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另有规定的除外 (5) 向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出资 (6) 从事内幕交易 操纵证券交易价格及其他不正当的证券交易活动 9

14 (7) 法律 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禁止的其他活动 4 本基金管理人将加强人员管理, 强化职业操守, 督促和约束员工遵守国家有关法律 法规及行业规范, 诚实信用 勤勉尽责, 不从事以下行为 : (1) 将其固有财产或者他人财产混同于基金财产从事证券投资 (2) 不公平地对待其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 (3) 利用基金财产为基金份额持有人以外的第三人牟取利益 (4) 向基金份额持有人违规承诺收益或者承担损失 (5) 依照法律 行政法规有关规定, 由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禁止的其他行为 5 基金经理承诺 (1) 依照有关法律 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 本着谨慎的原则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取利益 (2) 不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 被代理人 被代表人 受雇人或任何其他第三人谋取不当利益 (3) 不泄漏在任职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 基金的商业秘密, 尚未依法公开的基金投资内容 基金投资计划等信息 ( 五 ) 基金管理人的内部控制制度基金管理人根据全面性原则 有效性原则 独立性原则 相互制约原则 防火墙原则和成本收益原则建立了一套比较完整的内部控制体系 该内部控制体系由一系列业务管理制度及相应的业务处理 控制程序组成, 具体包括控制环境 风险评估 控制活动 信息沟通 内部监控等要素 公司已经通过了 ISAE3402( 鉴证业务国际准则第 3402 号 ) 认证, 获得无保留意见的控制设计合理性及运行有效性的报告 1 控制环境良好的控制环境包括科学的公司治理 有效的监督管理 合理的组织结构和有力的控制文化 (1) 公司引入了独立董事制度, 目前有独立董事 3 名 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等专门委员会 公司管理层设立了投资决策委员会 风险管理委员会等专业委员会 (2) 公司各部门之间有明确的授权分工, 既互相合作, 又互相核对和制衡, 形成了合理的组织结构 (3) 公司坚持稳健经营和规范运作, 重视员工的合规守法意识和职业道德的培养, 并进行持续教育 10

15 2 风险评估公司各层面和各业务部门在确定各自的目标后, 对影响目标实现的风险因素进行分析 对于不可控风险, 风险评估的目的是决定是否承担该风险或减少相关业务 ; 对于可控风险, 风险评估的目的是分析如何通过制度安排来控制风险程度 风险评估还包括各业务部门对日常工作中新出现的风险进行再评估并完善相应的制度, 以及新业务设计过程中评估相关风险并制定风险控制制度 3 控制活动公司对投资 会计 技术系统和人力资源等主要业务制定了严格的控制制度 在业务管理制度上, 做到了业务操作流程的科学 合理和标准化, 并要求完整的记录 保存和严格的检查 复核 ; 在岗位责任制度上, 内部岗位分工合理 职责明确, 不相容的职务 岗位分离设置, 相互检查 相互制约 (1) 投资控制制度投资决策委员会是公司的最高投资决策机构, 负责资产配置和重大投资决策等 ; 基金经理小组负责在投资决策委员会资产配置基础上进行组合构建, 基金经理领导基金经理小组在基金合同和投资决策权限范围内进行日常投资运作 ; 交易管理部负责所有交易的集中执行 1 投资决策与执行相分离 投资管理决策职能和交易执行职能严格隔离, 实行集中交易制度, 建立和完善公平的交易分配制度, 确保各投资组合享有公平的交易执行机会 2 投资授权控制 建立明确的投资决策授权制度, 防止越权决策 投资决策委员会负责制定投资原则并审定资产配置比例 ; 基金经理小组在投资决策委员会确定的范围内, 负责确定与实施投资策略 建立和调整投资组合并下达投资指令, 对于超过投资权限的操作需要经过严格的审批程序 ; 交易管理部依据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授权的小组成员的指令负责交易执行 3 警示性控制 按照法规或公司规定设置各类资产投资比例的预警线, 交易系统在投资比例达到接近限制比例前的某一数值时自动预警 4 禁止性控制 根据法律 法规和公司相关规定, 基金禁止投资受限制的证券并禁止从事受限制的行为 交易系统通过预先的设定, 对上述禁止进行自动提示和限制 5 多重监控和反馈 交易管理部对投资行为进行一线监控 ; 风险管理部进行事中的监控 ; 监察稽核部门进行事后的监控 在监控中如发现异常情况将及时反馈并督促调整 (2) 会计控制制度 1 建立了基金会计的工作制度及相应的操作和控制规程, 确保会计业务有章可循 11

16 2 按照相互制约原则, 建立了基金会计业务的复核制度以及与托管人相关业务的相互核查监督制度 3 为了防范基金会计在资金头寸管理上出现透支风险, 制定了资金头寸管理制度 4 制定了完善的档案保管和财务交接制度 (3) 技术系统控制制度为保证技术系统的安全稳定运行, 公司对硬件设备的安全运行 数据传输与网络安全管理 软硬件的维护 数据的备份 信息技术人员操作管理 危机处理等方面都制定了完善的制度 (4) 人力资源管理制度公司建立了科学的招聘解聘制度 培训制度 考核制度 薪酬制度等人事管理制度, 确保人力资源的有效管理 (5) 监察制度公司设立了监察部门, 负责公司的法律事务和监察工作 监察制度包括违规行为的调查程序和处理制度, 以及对员工行为的监察 (6) 反洗钱制度公司设立了反洗钱工作小组作为反洗钱工作的专门机构, 指定专门人员负责反洗钱和反恐融资合规管理工作 ; 各相关部门设立了反洗钱岗位, 配备反洗钱负责人员 除建立健全反洗钱组织体系外, 公司还制定了 反洗钱工作内部控制制度 及相关业务操作规程, 确保依法切实履行金融机构反洗钱义务 4 信息沟通公司建立了内部办公自动化信息系统与业务汇报体系, 通过建立有效的信息交流渠道, 公司员工及各级管理人员可以充分了解与其职责相关的信息, 信息及时送交适当的人员进行处理 目前公司业务均已做到了办公自动化, 不同的人员根据其业务性质及层级具有不同的权限 5 内部监控公司设立了独立于各业务部门的稽核部门, 通过定期或不定期检查, 评价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合理性 完备性和有效性, 监督公司各项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情况, 确保公司各项经营管理活动的有效运行 6 基金管理人关于内部控制的声明 (1) 本公司确知建立 实施和维持内部控制制度是本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的责任 12

17 (2) 上述关于内部控制的披露真实 准确 (3) 本公司承诺将根据市场环境的变化及公司的发展不断完善内部控制制度 四 基金托管人 ( 一 ) 基金托管人基本情况名称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简称 中国工商银行 ) 注册地址 : 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55 号成立时间 :1984 年 1 月 1 日法定代表人 : 易会满注册资本 : 人民币 35,640, 万元联系电话 : 联系人 : 郭明 ( 二 ) 主要人员情况截至 2018 年 6 月, 中国工商银行资产托管部共有员工 212 人, 平均年龄 33 岁,95% 以上员工拥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高管人员均拥有研究生以上学历或高级技术职称 ( 三 ) 基金托管业务经营情况作为中国大陆托管服务的先行者, 中国工商银行自 1998 年在国内首家提供托管服务以来, 秉承 诚实信用 勤勉尽责 的宗旨, 依靠严密科学的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体系 规范的管理模式 先进的营运系统和专业的服务团队, 严格履行资产托管人职责, 为境内外广大投资者 金融资产管理机构和企业客户提供安全 高效 专业的托管服务, 展现优异的市场形象和影响力 建立了国内托管银行中最丰富 最成熟的产品线 拥有包括证券投资基金 信托资产 保险资产 社会保障基金 基本养老保险 企业年金基金 QFII 资产 QDII 资产 股权投资基金 证券公司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证券公司定向资产管理计划 商业银行信贷资产证券化 基金公司特定客户资产管理 QDII 专户资产 ESCROW 等门类齐全的托管产品体系, 同时在国内率先开展绩效评估 风险管理等增值服务, 可以为各类客户提供个性化的托管服务 截至 2018 年 6 月, 中国工商银行共托管证券投资基金 874 只 自 2003 年以来, 本行连续十五年获得香港 亚洲货币 英国 全球托管人 香港 财资 美国 环球金融 内地 证券时报 上海证券报 等境内外权威财经媒体评选的 61 项最佳托管银行大奖 ; 是获得奖项最多的国内托管银行, 优良的服务品质获得国内外金融领域的持续认可 13

18 和广泛好评 ( 四 ) 基金托管人的内部控制制度中国工商银行资产托管部自成立以来, 各项业务飞速发展, 始终保持在资产托管行业的优势地位 这些成绩的取得, 是与资产托管部 一手抓业务拓展, 一手抓内控建设 的做法是分不开的 资产托管部非常重视改进和加强内部风险管理工作, 在积极拓展各项托管业务的同时, 把加强风险防范和控制的力度, 精心培育内控文化, 完善风险控制机制, 强化业务项目全过程风险管理作为重要工作来做 继 年八次顺利通过评估组织内部控制和安全措施是否充分的最权威的 SAS70( 审计标准第 70 号 ) 审阅后,2015 年 2016 年 2017 年中国工商银行资产托管部均通过 ISAE3402( 原 SAS70) 审阅, 迄今已第十一次获得无保留意见的控制及有效性报告, 表明独立第三方对中国工商银行托管服务在风险管理 内部控制方面的健全性和有效性的全面认可 也证明中国工商银行托管服务的风险控制能力已经与国际大型托管银行接轨, 达到国际先进水平 目前, ISAE3402 审阅已经成为年度化 常规化的内控工作手段 1 内部风险控制目标保证业务运作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监管规则, 强化和建立守法经营 规范运作的经营思想和经营风格, 形成一个运作规范化 管理科学化 监控制度化的内控体系 ; 防范和化解经营风险, 保证托管资产的安全完整 ; 维护持有人的权益 ; 保障资产托管业务安全 有效 稳健运行 2 内部风险控制组织结构中国工商银行资产托管业务内部风险控制组织结构由中国工商银行稽核监察部门 ( 内控合规部 内部审计局 ) 资产托管部内设风险控制处及资产托管部各业务处室共同组成 总行稽核监察部门负责制定全行风险管理政策, 对各业务部门风险控制工作进行指导 监督 资产托管部内部设置专门负责稽核监察工作的内部风险控制处, 配备专职稽核监察人员, 在总经理的直接领导下, 依照有关法律规章, 对业务的运行独立行使稽核监察职权 各业务处室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实施具体的风险控制措施 3 内部风险控制原则 (1) 合法性原则 内控制度应当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监管机构的监管要求, 并贯穿于托管业务经营管理活动的始终 (2) 完整性原则 托管业务的各项经营管理活动都必须有相应的规范程序和监督制约 ; 监督制约应渗透到托管业务的全过程和各个操作环节, 覆盖所有的部门 岗位和人员 14

19 (3) 及时性原则 托管业务经营活动必须在发生时能准确及时地记录 ; 按照 内控优先 的原则, 新设机构或新增业务品种时, 必须做到已建立相关的规章制度 (4) 审慎性原则 各项业务经营活动必须防范风险, 审慎经营, 保证基金资产和其他委托资产的安全与完整 (5) 有效性原则 内控制度应根据国家政策 法律及经营管理的需要适时修改完善, 并保证得到全面落实执行, 不得有任何空间 时限及人员的例外 (6) 独立性原则 设立专门履行托管人职责的管理部门 ; 直接操作人员和控制人员必须相对独立, 适当分离 ; 内控制度的检查 评价部门必须独立于内控制度的制定和执行部门 4 内部风险控制措施实施 (1) 严格的隔离制度 资产托管业务与传统业务实行严格分离, 建立了明确的岗位职责 科学的业务流程 详细的操作手册 严格的人员行为规范等一系列规章制度, 并采取了良好的防火墙隔离制度, 能够确保资产独立 环境独立 人员独立 业务制度和管理独立 网络独立 (2) 高层检查 主管行领导与部门高级管理层作为工行托管业务政策和策略的制定者和管理者, 要求下级部门及时报告经营管理情况和特别情况, 以检查资产托管部在实现内部控制目标方面的进展, 并根据检查情况提出内部控制措施, 督促职能管理部门改进 (3) 人事控制 资产托管部严格落实岗位责任制, 建立 自控防线 互控防线 监控防线 三道控制防线, 健全绩效考核和激励机制, 树立 以人为本 的内控文化, 增强员工的责任心和荣誉感, 培育团队精神和核心竞争力 并通过进行定期 定向的业务与职业道德培训 签订承诺书, 使员工树立风险防范与控制理念 (4) 经营控制 资产托管部通过制定计划 编制预算等方法开展各种业务营销活动 处理各项事务, 从而有效地控制和配置组织资源, 达到资源利用和效益最大化目的 (5) 内部风险管理 资产托管部通过稽核监察 风险评估等方式加强内部风险管理, 定期或不定期地对业务运作状况进行检查 监控, 指导业务部门进行风险识别 评估, 制定并实施风险控制措施, 排查风险隐患 (6) 数据安全控制 我们通过业务操作区相对独立 数据和传真加密 数据传输线路的冗余备份 监控设施的运用和保障等措施来保障数据安全 (7) 应急准备与响应 资产托管业务建立专门的灾难恢复中心, 制定了基于数据 应用 操作 环境四个层面的完备的灾难恢复方案, 并组织员工定期演练 为使演练更加接近实战, 资产托管部不断提高演练标准, 从最初的按照预订时间演练发展到现在的 随机演练 15

20 从演练结果看, 资产托管部完全有能力在发生灾难的情况下两个小时内恢复业务 5 资产托管部内部风险控制情况 (1) 资产托管部内部设置专职稽核监察部门, 配备专职稽核监察人员, 在总经理的直接领导下, 依照有关法律规章, 全面贯彻落实全程监控思想, 确保资产托管业务健康 稳定地发展 (2) 完善组织结构, 实施全员风险管理 完善的风险管理体系需要从上至下每个员工的共同参与, 只有这样, 风险控制制度和措施才会全面 有效 资产托管部实施全员风险管理, 将风险控制责任落实到具体业务部门和业务岗位, 每位员工对自己岗位职责范围内的风险负责, 通过建立纵向双人制 横向多部门制的内部组织结构, 形成不同部门 不同岗位相互制衡的组织结构 (3) 建立健全规章制度 资产托管部十分重视内控制度的建设, 一贯坚持把风险防范和控制的理念和方法融入岗位职责 制度建设和工作流程中 经过多年努力, 资产托管部已经建立了一整套内部风险控制制度, 包括 : 岗位职责 业务操作流程 稽核监察制度 信息披露制度等, 覆盖所有部门和岗位, 渗透各项业务过程, 形成各个业务环节之间的相互制约机制 (4) 内部风险控制始终是托管部工作重点之一, 保持与业务发展同等地位 资产托管业务是商业银行新兴的中间业务, 资产托管部从成立之日起就特别强调规范运作, 一直将建立一个系统 高效的风险防范和控制体系作为工作重点 随着市场环境的变化和托管业务的快速发展, 新问题 新情况不断出现, 资产托管部始终将风险管理放在与业务发展同等重要的位置, 视风险防范和控制为托管业务生存和发展的生命线 ( 五 ) 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运作基金进行监督的方法和程序根据 基金法 基金合同 基金托管人与基金管理人签署的 托管协议 和有关基金法规的规定, 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的投资对象 基金资产的投资组合比例 基金资产的核算 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 基金管理人报酬的计提和支付 基金费用的支付 基金申购资金的到账和赎回资金的划付 基金收益分配 基金的融资条件等行为的合法性 合规性进行监督和核查, 其中对基金投资的监督和检查自基金合同生效之后开始 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违反 基金法 基金合同 托管协议 或有关基金法规规定的行为, 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基金管理人限期纠正, 基金管理人收到通知后应及时核对, 并以书面形式对基金托管人发出回函确认 在限期内, 基金托管人有权随时对通知事项进行复查, 督促基金管理人改正 基金管理人对基金托管人通知的违规事项未能在限期内纠正的, 16

21 基金托管人应报告中国证监会 基金托管人有义务要求基金管理人赔偿因其过失致使投资者遭受的损失 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有重大违规行为, 应立即报告中国证监会, 同时通知基金管理人限期纠正 五 相关服务机构 ( 一 ) 基金份额销售机构 1 申购赎回代理券商( 简称 一级交易商 ) (1)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住所 : 中国 ( 上海 ) 自由贸易试验区商城路 618 号办公地址 : 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168 号上海银行大厦 29 楼法定代表人 : 杨德红电话 : 传真 : 联系人 : 芮敏祺网址 : 客户服务电话 :95521 (2)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住所 : 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 66 号 4 号楼办公地址 : 北京市朝阳门内大街 188 号法定代表人 : 王常青客户服务电话 :95587 传真 : 联系人 : 权唐网址 : (3)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住所 : 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 1012 号国信证券大厦十六层至二十六层办公地址 : 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 1012 号国信证券大厦十六层至二十六层法定代表人 : 何如 17

22 电话 : 传真 : 联系人 : 周杨网址 : 客户服务电话 :95536 (4)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住所 : 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 A 座 层办公地址 : 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 A 座 40 层法定代表人 : 霍达电话 : 传真 : 联系人 : 黄健网址 : 客户服务电话 :95565 (5)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住所 :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 号卓越时代广场 ( 二期 ) 北座办公地址 : 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桥路 48 号中信证券大厦法定代表人 : 张佑君电话 : 传真 : 联系人 : 郑慧网址 : 客户服务电话 :95548 (6)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住所 :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35 号 2-6 层办公地址 :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35 号国际企业大厦 C 座法定代表人 : 陈共炎电话 : 传真 : 联系人 : 田薇 18

23 网址 : 客户服务电话 : 或 (7)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住所 : 上海市淮海中路 98 号办公地址 : 上海市黄浦区广东路 689 号 10 楼法定代表人 : 王开国电话 : 传真 : 联系人 : 金芸 李笑鸣网址 : 客户服务电话 : (8) 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住所 : 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路 989 号 45 层办公地址 : 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路 989 号 45 层 (200031) 法定代表人 : 李梅电话 : 传真 : 联系人 : 王叔胤网址 : 客户服务电话 : (9)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住所 : 南京市江东中路 228 号办公地址 : 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 228 号华泰证券广场 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4011 号港中旅大厦 18 楼法定代表人 : 周易电话 : 传真 : ( 深圳 ) 联系人 : 庞晓芸网址 : 客户服务电话 :

24 (10) 中信证券 ( 山东 ) 有限责任公司住所 : 山东省青岛市崂山区深圳路 222 号 1 号楼 2001 办公地址 : 山东省青岛市市南区东海西路 28 号龙翔广场东座 5 层法定代表人 : 姜晓林电话 : 传真 : 联系人 : 刘晓明网址 : 客户服务电话 :95548 (11)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住所 : 苏州工业园区翠园路 181 号办公地址 : 苏州工业园区星阳街 5 号法定代表人 : 范力电话 : 传真 : 联系人 : 方晓丹网址 : 客户服务电话 :95330 (12) 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住所 : 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 9 号院 1 号楼办公地址 : 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 9 号院 1 号楼法定代表人 : 张志刚电话 : 传真 : 联系人 : 尹旭航网址 : 客户服务电话 :95321 (13)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住所 : 上海市中山南路 318 号 2 号楼 22 层 23 层 25 层 -29 层办公地址 : 上海市中山南路 318 号 2 号楼 13 层 21 层 -23 层 层 32 层 36 层 20

25 39 层 40 层法定代表人 : 潘鑫军电话 : 传真 : 联系人 : 孔亚楠网址 : 客户服务电话 :95503 (14)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住所 : 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6008 号特区报业大厦 层办公地址 : 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6008 号特区报业大厦 层法定代表人 : 黄耀华电话 : 传真 : 联系人 : 李春芳网址 : 客户服务电话 : (15)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住所 : 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 1508 号办公地址 : 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 1508 号法定代表人 : 薛峰电话 : 传真 : 联系人 : 刘晨网址 : 客户服务电话 : (16) 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住所 : 广州市天河区珠江西路 5 号广州国际金融中心主塔 19 层 20 层办公地址 : 广州市天河区珠江西路 5 号广州国际金融中心主塔 19 层 20 层法定代表人 : 邱三发电话 :

26 传真 : 联系人 : 梁微网址 : 客户服务电话 :95396 (17)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住所 : 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经七路 86 号办公地址 : 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经七路 86 号法定代表人 : 李玮电话 : 传真 : 联系人 : 许曼华网址 : 客户服务电话 :95538 (18)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住所 : 北京市建国门外大街 1 号国贸大厦 2 座 27 层及 28 层办公地址 : 北京市建国门外大街 1 号国贸大厦 2 座 27 层及 28 层法定代表人 : 金立群电话 : 传真 : 联系人 : 罗春蓉 武明明网址 : 客户服务电话 : (19) 中国中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住所 : 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与福中路交界处荣超商务中心 A 栋第 18 层 -21 层及第 04 层 单元办公地址 : 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 6003 号荣超商务中心 A 栋第 层至 21 层法定代表人 : 高涛电话 : 传真 : 联系人 : 胡芷境 22

27 网址 : 客户服务电话 : (20)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住所 : 成都市青羊区东城根上街 95 号办公地址 : 成都市青羊区东城根上街 95 号法定代表人 : 冉云电话 : 传真 : 联系人 : 刘婧漪 贾鹏网址 : 客户服务电话 : 二级市场交易代理券商包括具有经纪业务资格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会员资格的所有证券公司 3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 选择其他符合要求的机构代理销售本基金, 并及时公告 销售机构可以根据情况变化增加或者减少其销售城市 网点 ( 二 ) 登记结算机构名称 :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住所 : 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 17 号办公地址 : 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 17 号法定代表人 : 周明联系电话 : 传真 : 联系人 : 陈文祥 ( 三 ) 律师事务所名称 : 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住所 : 北京市西城区丰盛胡同 28 号太平洋保险大厦 10 层办公地址 : 北京市西城区丰盛胡同 28 号太平洋保险大厦 10 层法定代表人 : 朱小辉联系电话 : 传真 :

28 联系人 : 李晗经办律师 : 吴冠雄 李晗 ( 四 )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 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 ( 特殊普通合伙 ) 住所 : 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 1318 号星展银行大厦 6 楼办公地址 : 上海市湖滨路 202 号企业天地 2 号楼普华永道中心 11 楼执行事务合伙人 : 李丹联系电话 : 传真 : 联系人 : 单峰 赵雪经办注册会计师 : 单峰 赵雪 六 基金的募集 本基金由基金管理人依照 基金法 运作办法 销售办法 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募集 本基金募集申请已经中国证监会 2012 年 12 月 10 日证监许可 [2012]1653 号文核准 本基金为交易型开放式基金, 基金存续期限为不定期 本基金每份基金份额初始面值为 1.00 元, 认购价格为 1.00 元 本基金自 2012 年 12 月 17 日至 2012 年 12 月 19 日进行发售 募集期间, 本基金共募集 602,808,845 份基金份额, 有效认购户数为 5,865 户 七 基金合同的生效 根据有关规定, 本基金满足基金合同生效条件, 基金合同于 2012 年 12 月 25 日正式生效 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 本基金管理人正式开始管理本基金 基金合同 生效后, 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 200 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 5000 万元的, 基金管理人应当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 ; 连续 20 个工作日出现前述情形的, 基金管理人应当向中国证监会说明原因并报送解决方案 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时, 从其规定 24

29 八 基金份额的交易 ( 一 ) 基金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的上市根据有关规定, 本基金合同生效后, 具备上市条件, 于 2013 年 1 月 16 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 交易代码 :510330, 场内简称 : 华夏 300) ( 二 ) 基金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的交易基金份额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的上市交易需遵照 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证券投资基金上市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业务实施细则 等有关规定 若上海证券交易所增加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分级业务模式, 本基金管理人可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后, 增加本基金分级份额, 并报中国证监会核准或备案后公告 ( 三 )IOPV 的计算基金管理人在每一交易日开市前公告当日的申购赎回清单, 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在开市后根据申购赎回清单和组合证券内各只证券的实时成交数据, 计算基金份额参考净值 (IOPV), 并将计算结果向上海证券交易所发送, 由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外发布, 仅供投资者交易 申购 赎回基金份额时参考 1 基金份额参考净值计算公式为: 基金份额参考净值 =( 申购赎回清单中必须用现金替代的替代金额 + 申购赎回清单中退补现金替代成份证券的数量与最新成交价相乘之和 + 申购赎回清单中可以用现金替代成份证券的数量与最新成交价相乘之和 + 申购赎回清单中禁止用现金替代成份证券的数量与最新成交价相乘之和 + 申购赎回清单中的预估现金部分 )/ 最小申购 赎回单位对应的基金份额 2 基金份额参考净值的计算以四舍五入的方法保留小数点后 3 位 3 基金管理人可以调整基金份额参考净值计算公式, 并予以公告 ( 四 ) 基金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终止上市交易的情形基金份额上市交易后,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上海证券交易所可终止基金的上市交易, 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 1 不再具备本条第( 一 ) 款规定的上市条件 2 基金合同终止 3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定提前终止上市 25

30 4 基金合同约定的终止上市的其他情形 5 上海证券交易所认为应当终止上市的其他情形 若因上述 项等原因使本基金不再具备上市条件而被上海证券交易所终止上市的, 本基金可由交易型开放式基金变更为跟踪标的指数的非上市的开放式指数基金 ( 五 ) 法律法规 监管部门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对上市交易另有规定的, 从其规定 九 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 一 ) 申购和赎回场所 1 场内申购与赎回投资者应当在申购赎回代理机构办理基金申购 赎回业务的营业场所或按申购赎回代理机构提供的其他方式办理本基金的场内申购和赎回 本基金申购赎回代理机构的名称 住所等信息请详见本招募说明书 五 相关服务机构 中 ( 一 ) 基金份额销售机构 的相关描述 2 场外股票申购与赎回投资者可通过本公司北京分公司及设在北京 上海 广州的投资理财中心办理场外股票申购赎回相关业务 (1) 北京分公司地址 :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33 号通泰大厦 B 座 1 层 (100033) 电话 : /27/28 传真 : (2) 北京海淀投资理财中心地址 :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33 号通泰大厦 B 座 8 层 (100033) 电话 : 传真 : (3) 北京东中街投资理财中心地址 : 北京市东城区东中街 29 号东环广场 B 座一层 (100027) 电话 : /82/83 传真 : (4) 北京科学院南路投资理财中心 26

31 地址 : 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科学院南路 9 号 ( 新科祥园小区大门口一层 )(100190) 电话 : /98/99 传真 : (5) 北京崇文投资理财中心地址 :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33 号通泰大厦 B 座 8 层 (100033) 电话 : 传真 : (6) 北京亚运村投资理财中心地址 :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33 号通泰大厦 B 座 8 层 (100033) 电话 : 传真 : (7) 北京朝外大街投资理财中心地址 :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33 号通泰大厦 B 座 8 层 (100033) 电话 : 传真 : (8) 北京东四环投资理财中心地址 : 北京市朝阳区八里庄西里 100 号 1 幢 103 号 (100025) 电话 : 传真 : (9) 上海静安嘉里投资理财中心地址 : 上海市静安区南京西路 1515 号静安嘉里中心办公楼一座 2608 单元 (200040) 电话 : 传真 : (10) 广州天河投资理财中心地址 : 广州市天河区珠江西路 5 号广州国际金融中心主塔写字楼第 50 层 02 单元 (510623) 电话 : 传真 : 本公司可根据情况变更或增加业务办理机构并及时公告 ( 二 ) 申购和赎回的开放日及时间 27

32 1 开放日及开放时间投资者可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的开放日为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 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 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 赎回时除外 开放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时间 场外投资者应在开放日办理上述基金场外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 场外申购和赎回截止时间为开放日的 14:00,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实际情况需要进行调整, 具体办理时间以基金管理人的规定为准 ; 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 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 赎回时除外 本基金场外申购赎回的开放时间与场内申购赎回的开放时间存在差异, 投资者应关注基金管理人发布的有关公告并注意其提交交易申请的时间 基金合同生效后, 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 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实际情况需要, 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 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 信息披露办法 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体上公告 2 申购 赎回开始日及业务办理时间本基金已于 2013 年 1 月 16 日起开始办理日常申购 赎回业务 ( 三 ) 申购与赎回的原则 1 基金场内 场外股票申购赎回均采用份额申购和份额赎回的方式, 即申购和赎回均以份额申请 2 基金场内 场外股票申购赎回的申购对价 赎回对价包括组合证券 现金替代 现金差额及其他对价 3 申购 赎回申请提交后不得撤销 4 场内申购 赎回应遵守 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业务实施细则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型开放式基金登记结算业务实施细则 的规定 5 基金管理人可在不违反法律法规且对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的情况下, 对上述原则进行调整 基金管理人必须在新规则开始实施前依照 信息披露办法 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体上公告 ( 四 ) 申购与赎回的程序 1 场内申购与赎回的程序 (1) 申购和赎回的申请的提出 28

33 投资者必须根据申购赎回代理机构规定的程序, 在开放日的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内提出申购或赎回的申请 投资者申购基金份额时, 必须根据相应的申购赎回清单备足申购对价 投资者在提交赎回申请时, 必须持有足够的基金份额余额和现金 (2) 申购和赎回申请的确认投资者申购 赎回申请在受理当日进行确认 如投资者未能提供符合要求的申购对价, 则申购申请失败 如投资者持有的符合要求的基金份额不足或未能根据要求准备足额的现金, 或基金投资组合内不具备足额的符合要求的赎回对价, 则赎回申请失败 投资者申购的基金份额当日可卖出, 当日未卖出的基金份额在份额交收成功之前不得卖出和赎回 ; 即在目前结算规则下,T 日申购的基金份额当日可卖出,T 日申购当日未卖出的基金份额,T+1 日不得卖出和赎回,T+1 日交收成功后 T+2 日可卖出和赎回 投资者赎回获得的股票当日可卖出 (3) 申购和赎回的清算交收与登记本基金申购赎回过程中涉及的基金份额 组合证券 现金替代 现金差额及其他对价的清算交收适用 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业务实施细则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型开放式基金登记结算业务实施细则 和参与各方相关协议的有关规定 对于本基金的申购业务采用净额结算和逐笔全额结算相结合的方式, 其中上交所上市的成份股的现金替代 申购当日并卖出的基金份额及对应的深交所上市的成份股的现金替代采用净额结算, 申购当日未卖出的基金份额及对应的深交所上市的成份股的现金替代采用逐笔全额结算 ; 对于本基金的赎回业务采用净额结算和代收代付相结合的方式, 其中上交所上市的成份股的现金替代采用净额结算, 深交所上市的成份股的现金替代采用代收代付 ; 本基金上述申购赎回业务涉及的现金差额和现金替代退补款采用代收代付 投资者 T 日申购成功后, 登记结算机构在 T 日收市后为投资者办理申购当日卖出基金份额与上交所上市的成份股的交收以及现金替代的清算 ; 在 T+1 日办理申购当日未卖出基金份额与现金替代的交收以及现金差额的清算, 在 T+2 日办理现金差额的交收, 并将结果发送给申购赎回代理机构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现金替代交收失败的, 该笔申购当日未卖出基金份额交收失败 投资者 T 日赎回成功后, 登记结算机构在 T 日收市后为投资者办理基金份额的注销与上交所上市的成份股的交收以及现金替代的清算 ; 在 T+1 日办理上交所上市的成份股现金替代的交收以及现金差额的清算, 在 T+2 日办理现金差额的交收, 并将结果发送给申购赎 29

34 回代理机构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基金管理人不迟于 T+3 日办理赎回的深交所上市的成份股现金替代的交付 如果登记结算机构和基金管理人在清算交收时发现不能正常履约的情形, 则依据 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业务实施细则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型开放式基金登记结算业务实施细则 和参与各方相关协议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基金管理人 登记结算机构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 对上述申购赎回的程序以及清算交收和登记的办理时间 方式 处理规则等进行调整, 并最迟于开始实施前 3 个工作日在至少一种指定媒体公告 2 场外股票申购与赎回的程序投资者需按照销售机构规定的程序, 在开放日的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内提出申购或赎回的申请 申购基金份额时, 须根据申购赎回清单备足申购对价 ; 赎回基金份额时, 须持有足够的基金份额余额和现金 申购 赎回份额的确认以基金登记机构的确认结果为准 ( 五 ) 申购和赎回的数额限制投资者场内及场外股票申购 赎回的基金份额需为基金最小申购 赎回单位的整数倍 目前, 本基金最小申购 赎回单位为 90 万份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基金运作情况 市场变化以及投资者需求等因素对基金的最小申购 赎回单位进行调整并提前公告 当接受申购申请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构成潜在重大不利影响时, 基金管理人应当采取设定单一投资者申购数额上限或基金单日净申购比例上限 拒绝大额申购 暂停基金申购等措施, 切实保护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具体请参见相关公告 ( 六 ) 场内及场外股票申购和赎回的对价 费用及其用途 1 申购对价是指投资者申购基金份额时应交付的组合证券 现金替代 现金差额及其他对价 赎回对价是指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 基金管理人应交付的组合证券 现金替代 现金差额及其他对价 申购对价 赎回对价根据申购赎回清单和投资者申购 赎回的基金份额数额确定 2 投资者办理场内申购或赎回基金份额时, 申购赎回代理机构可按照不超过 0.5% 的标准收取佣金, 其中包含证券交易所 登记结算机构等收取的相关费用 投资者办理场外股票申购 赎回暂不收取申购费与赎回费 3 T 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在当日收市后计算, 并在 T+1 日内公告, 计算公式为估值日基 30

35 金资产净值除以估值日基金份额总数 如遇特殊情况, 可以适当延迟计算或公告, 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T 日的申购赎回清单在当日上海证券交易所开市前公告 未来, 若市场情况发生变化, 或相关业务规则发生变化, 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况下对基金份额净值 申购赎回清单计算和公告时间进行调整并提前公告 ( 七 ) 申购赎回清单的内容与格式申购 赎回清单适用于本基金的场内申购 赎回业务及场外股票申购 赎回业务 投资者办理场外股票申购 赎回业务时适用的申购赎回清单参照基金管理人公告的基金场内申购 赎回业务的申购赎回清单, 二者差异为对于场内申购赎回清单中标志为 退补现金替代 的股票, 场外股票申购 赎回业务对应的申购赎回清单中标志为 可以现金替代 1 申购赎回清单的内容 T 日申购赎回清单公告内容包括最小申购 赎回单位所对应的组合证券内各成份证券数据 现金替代 T 日预估现金部分 T-1 日现金差额 基金份额净值及其他相关内容 2 组合证券相关内容组合证券是指基金标的指数所包含的全部或部分证券 申购赎回清单将公告最小申购 赎回单位所对应的各成份证券名称 证券代码及数量 3 现金替代相关内容现金替代是指申购 赎回过程中, 投资者按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 用于替代组合证券中部分证券的一定数量的现金 (1) 现金替代分为 4 种类型 : 禁止现金替代 ( 标志为 禁止 ) 可以现金替代( 标志为 允许 ) 必须现金替代( 标志为 必须 ) 和退补现金替代 ( 标志为 退补 ) 禁止现金替代适用于上交所上市的成份股, 是指在申购赎回基金份额时, 该成份证券不允许使用现金作为替代 可以现金替代是指在申购基金份额时, 允许使用现金作为全部或部分该成份证券的替代, 但在赎回基金份额时, 该成份证券不允许使用现金作为替代 必须现金替代适用于所有成份股, 是指在申购赎回基金份额时, 该成份证券必须使用固定现金作为替代 退补现金替代适用于深交所上市的成份股, 是指在申购赎回基金份额时, 该成份证券必须使用现金作为替代, 根据基金管理人买卖情况, 与投资者进行退款或补款 (2) 可以现金替代 1 适用情形 : 可以现金替代的证券一般是由于停牌等原因导致投资者无法在申购时买 31

36 入的证券 2 替代金额 : 对于可以现金替代的证券, 替代金额的计算公式为 : 替代金额 = 替代证券数量 该证券参考价格 (1+ 现金替代溢价比例 ) 其中, 参考价格 目前为该证券前一交易日除权除息后的收盘价 如果上海证券交易所参考价格确定原则发生变化, 以上海证券交易所通知规定的参考价格为准 收取现金替代溢价的原因是, 对于使用现金替代的证券, 基金管理人需在证券恢复交易后买入, 而实际买入价格加上相关交易费用后与申购时的参考价格可能有所差异 为便于操作, 基金管理人在申购赎回清单中预先确定现金替代溢价比例, 并据此收取替代金额 如果预先收取的金额高于基金购入该部分证券的实际成本, 则基金管理人将退还多收取的差额 ; 如果预先收取的金额低于基金购入该部分证券的实际成本, 则基金管理人将向投资者收取欠缺的差额 3 替代金额的处理程序投资者办理场内申购 赎回业务,T 日, 基金管理人在申购赎回清单中公布现金替代溢价比例, 并据此收取替代金额 在 T 日后被替代的成份证券有正常交易的 2 个交易日 ( 简称为 T+2 日 ) 内, 基金管理人将以收到的替代金额买入被替代的部分证券 T+2 日日终, 若已购入全部被替代的证券, 则以替代金额与被替代证券的实际购入成本 ( 包括买入价格与交易费用 ) 的差额, 确定基金应退还投资者或投资者应补交的款项 ; 若未能购入全部被替代的证券, 则以替代金额与所购入的部分被替代证券实际购入成本加上按照 T+2 日收盘价计算的未购入的部分被替代证券价值的差额, 确定基金应退还投资者或投资者应补交的款项 特例情况 : 若自 T 日起, 上海证券交易所正常交易日已达到 20 日而该证券正常交易日低于 2 日, 则以替代金额与所购入的部分被替代证券实际购入成本加上按照最近一次收盘价计算的未购入的部分被替代证券价值的差额, 确定基金应退还投资者或投资者应补交的款项 若现金替代日 (T 日 ) 后至 T+2 日 ( 若在特例情况下, 则为 T 日起第 20 个交易日 ) 期间发生除息 送股 ( 转增 ) 配股等权益变动, 则进行相应调整 T+2 日后第 1 个工作日 ( 若在特例情况下, 则为 T 日起第 21 个交易日 ), 基金管理人将应退款和补款的明细及汇总数据发送给相关申购赎回代理机构和基金托管人, 相关款项的清算交收将于此后 3 个工作日内完成 投资者办理场外股票申购 赎回业务, 基金管理人将按照申购日替代证券的估值与替 32

37 代金额的差额确定基金应退还投资者或投资者应补交的款项 4 替代限制 : 为有效控制基金的跟踪偏离度和跟踪误差, 基金管理人可规定投资者使用可以现金替代的比例合计不得超过申购基金份额资产净值的一定比例 现金替代比例的计算公式为 : 现金替代比例 (%)= i 第 i 只替代证券的数量 该证券参考价格 申购基金份额 参考基金份额净值 100% 其中, 该证券参考价格目前为该证券前一交易日除权除息后的收盘价, 如果上海证券交易所参考价格确定原则发生变化, 以上海证券交易所通知规定的参考价格为准 参考基金份额净值目前为该 ETF 前一交易日除权除息后的收盘价, 如果上海证券交易所参考基金份额净值计算方式发生变化, 以上海证券交易所通知规定的参考基金份额净值为准 场外股票申购赎回暂不设置现金替代比例上限 (3) 必须现金替代 1 适用情形 : 必须现金替代的证券一般是由于标的指数调整, 即将被剔除的成份证券 ; 或处于停牌的成份证券 ; 或因法律法规限制投资的成份证券 ; 或基金管理人出于保护持有人利益等原因认为有必要实行必须现金替代的成份证券 2 替代金额 : 对于必须现金替代的证券, 基金管理人将在申购赎回清单中公告替代的一定数量的现金, 即 固定替代金额 固定替代金额的计算方法为申购赎回清单中该证券的数量乘以其调整后 T 日开盘参考价 (4) 退补现金替代 1 适用情形 : 退补现金替代的证券目前仅适用于沪深 300 指数中深交所股票 2 替代金额 : 对于退补现金替代的证券, 替代金额的计算公式为 : 申购的替代金额 = 替代证券数量 该证券调整后 T 日开盘参考价 (1+ 现金替代溢价比例 ) 赎回的替代金额 = 替代证券数量 该证券调整后 T 日开盘参考价 (1- 现金替代溢价比例 ) 3 替代金额的处理程序对退补现金替代而言, 申购时收取现金替代溢价的原因是, 对于使用现金替代的证券, 基金管理人将买入该证券, 实际买入价格加上相关交易费用后与该证券调整后 T 日开盘参考价可能有所差异 为便于操作, 基金管理人在申购赎回清单中预先确定现金替代溢价比例, 33

38 并据此收取替代金额 如果预先收取的金额高于基金购入该部分证券的实际成本, 则基金管理人将退还多收取的差额 ; 如果预先收取的金额低于基金购入该部分证券的实际成本, 则基金管理人将向投资者收取欠缺的差额 对退补现金替代而言, 赎回时扣除现金替代溢价的原因是, 对于使用现金替代的证券, 基金管理人将卖出该证券, 实际卖出价格扣除相关交易费用后与该证券调整后 T 日开盘参考价可能有所差异 为便于操作, 基金管理人在申购赎回清单中预先确定现金替代溢价比例, 并据此支付替代金额 如果预先支付的金额低于基金卖出该部分证券的实际收入, 则基金管理人将退还少支付的差额 ; 如果预先支付的金额高于基金卖出该部分证券的实际收入, 则基金管理人将向投资者收取多支付的差额 其中, 调整后 T 日开盘参考价主要根据中证指数有限公司提供的标的指数成份证券的调整后开盘参考价确定 基金管理人将自 T 日起在收到申购交易确认后按照 时间优先 实时申报 的原则依次买入申购被替代的部分证券, 在收到赎回交易确认后按照 时间优先 实时申报 的原则依次卖出赎回被替代的部分证券 T 日未完成的交易, 基金管理人在 T 日后被替代的成份证券有正常交易的 2 个交易日 ( 简称为 T+2 日 ) 内完成上述交易 时间优先的原则为 : 申购赎回方向相同的, 先确认成交者优先于后确认成交者 先后顺序按照上交所确认申购赎回的时间确定 实时申报的原则为 : 基金管理人在深交所连续竞价期间, 根据收到的上交所申购赎回确认记录, 在技术系统允许的情况下实时向深交所申报被替代证券的交易指令 T 日基金管理人按照 时间优先 的原则依次与申购投资者确定基金应退还投资者或投资者应补交的款项, 即按照申购时间顺序, 以替代金额与被替代证券的依次实际购入成本 ( 包括买入价格与交易费用 ) 的差额, 确定基金应退还申购投资者或申购投资者应补交的款项 ; 按照 时间优先 的原则依次与赎回投资者确定基金应退还投资者或投资者应补交的款项, 即按照赎回时间顺序, 以替代金额与被替代证券的依次实际卖出收入 ( 卖出价格扣除交易费用 ) 的差额, 确定基金应退还赎回投资者或赎回投资者应补交的款项 对于 T 日因停牌或流动性不足等原因未购入和未卖出的被替代的部分证券,T 日后基金管理人可以继续进行被替代证券的买入和卖出, 按照前述原则确定基金应退还投资者或投资者应补交的款项 T+2 日日终, 若已购入全部被替代的证券, 则以替代金额与被替代证券的实际购入成本 ( 包括买入价格与交易费用 ) 的差额, 确定基金应退还申购投资者或申购投资者应补交的款 34

39 项 ; 若未能购入全部被替代的证券, 则以替代金额与所购入的部分被替代证券实际购入成本 ( 包括买入价格与交易费用 ) 加上按照 T+2 日收盘价计算的未购入的部分被替代证券价值的差额, 确定基金应退还申购投资者或申购投资者应补交的款项 T+2 日日终, 若已卖出全部被替代的证券, 则以替代金额与被替代证券的实际卖出收入 ( 卖出价格扣除交易费用 ) 的差额, 确定基金应退还赎回投资者或赎回投资者应补交的款项 ; 若未能卖出全部被替代的证券, 以替代金额与所卖出的部分被替代证券实际卖出收入 ( 卖出价格扣除交易费用 ) 加上按照 T+2 日收盘价计算的未卖出的部分被替代证券价值的差额, 确定基金应退还赎回投资者或赎回投资者应补交的款项 特例情况 : 若自 T 日起, 深圳证券交易所正常交易日已达到 20 日而该证券正常交易日低于 2 日, 则以替代金额与所购入的部分被替代证券实际购入成本 ( 包括买入价格与交易费用 ) 加上按照最近一次收盘价计算的未购入的部分被替代证券价值的差额, 确定基金应退还申购投资者或申购投资者应补交的款项, 以替代金额与所卖出的部分被替代证券实际卖出收入 ( 卖出价格扣除交易费用 ) 加上按照最近一次收盘价计算的未卖出的部分被替代证券价值的差额, 确定基金应退还赎回投资者或赎回投资者应补交的款项 若现金替代日 (T 日 ) 后至 T+2 日期间发生除息 送股 ( 转增 ) 配股等权益变动, 则进行相应调整 T+2 日后第 1 个工作日, 基金管理人将应退款和补款的明细及汇总数据发送给相关申购赎回代理机构和基金托管人, 相关款项的清算交收将于此后 3 个工作日内完成 4 预估现金部分相关内容预估现金部分是指为便于计算基金份额参考净值及申购赎回代理机构预先冻结申请申购赎回的投资者的相应资金, 由基金管理人计算的现金数额 T 日申购赎回清单中公告 T 日预估现金部分 其计算公式为 : T 日预估现金部分 =T-1 日最小申购赎回单位的基金资产净值 -( 申购赎回清单中必须现金替代的固定替代金额 + 申购赎回清单中各退补现金替代成份证券的数量与相应证券调整后 T 日开盘参考价相乘之和 + 申购赎回清单中各可以现金替代成份证券的数量与相应证券调整后 T 日开盘参考价相乘之和 + 申购赎回清单中各禁止现金替代成份证券的数量与相应证券调整后 T 日开盘参考价相乘之和 ) 其中, 该证券调整后 T 日开盘参考价主要根据中证指数有限公司提供的标的指数成份证券的调整后开盘参考价确定 另外, 若 T 日为基金分红除息日, 则计算公式中的 T-1 日最小申购赎回单位的基金资产净值 需扣减相应的收益分配数额 预估现金部分的数值可能 35

40 为正 为负或为零 5 现金差额相关内容 T 日现金差额在 T+1 日的申购赎回清单中公告, 其计算公式为 : T 日现金差额 =T 日最小申购赎回单位的基金资产净值 -( 申购赎回清单中必须现金替代的固定替代金额 + 申购赎回清单中各退补现金替代成份证券的数量与相应证券 T 日收盘价相乘之和 + 申购赎回清单中各可以现金替代成份证券的数量与相应证券 T 日收盘价相乘之和 + 申购赎回清单中各禁止现金替代成份证券的数量与相应证券 T 日收盘价相乘之和 ) T 日投资者申购赎回基金份额时, 需按 T+1 日公告的 T 日现金差额进行资金的清算交收 现金差额的数值可能为正 为负或为零 在投资者申购时, 如现金差额为正数, 则投资者应根据其申购的基金份额支付相应的现金, 如现金差额为负数, 则投资者将根据其申购的基金份额获得相应的现金 ; 在投资者赎回时, 如现金差额为正数, 则投资者将根据其赎回的基金份额获得相应的现金, 如现金差额为负数, 则投资者应根据其赎回的基金份额支付相应的现金 6 申购赎回清单的格式申购赎回清单的格式举例如下 : 基本信息最新公告日期 20**-*-* 基金名称华夏沪深 300ETF 基金管理公司名称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一级市场基金代码 T-1 日信息内容 现金差额 ( 单位 : 元 ) 15, 最小申购 赎回单位资产净值 ( 单位 : 元 ) 3,950, 基金份额净值 ( 单位 : 元 ) T 日信息内容 预估现金部分 ( 单位 : 元 ) 10, 现金替代比例上限 50.0% 是否需要公布 IOPV 是 最小申购 赎回单位 ( 单位 : 份 ) 900,000 申购 赎回的允许情况 允许申购和赎回 成份股信息内容 股票代码股票简称股票数现金替代标志现金替固定替代金额 36

41 量 代溢价 比例 平安银行 2800 深市退补现金替代 10.0% 万科 A 1600 深市退补现金替代 10.0% 神州高铁 600 深市退补现金替代 10.0% 中金岭南 600 深市退补现金替代 10.0% 中兴通讯 800 深市退补现金替代 10.0% 华侨城 A 1100 深市退补现金替代 10.0% TCL 集团 2800 深市退补现金替代 10.0% 中联重科 1400 深市退补现金替代 10.0% 申万宏源 1900 深市退补现金替代 10.0% 美的集团 1500 深市退补现金替代 10.0% 潍柴动力 1600 深市退补现金替代 10.0% 金融街 400 深市退补现金替代 10.0% 东旭光电 1300 深市退补现金替代 10.0% 渤海金控 600 深市退补现金替代 10.0% 东阿阿胶 200 深市退补现金替代 10.0% 徐工机械 1400 深市退补现金替代 10.0% 海虹控股 200 深市退补现金替代 10.0% 云南白药 200 深市退补现金替代 10.0% 中天金融 900 深市退补现金替代 10.0% 万向钱潮 400 深市退补现金替代 10.0% 泸州老窖 200 深市退补现金替代 10.0% 吉林敖东 300 深市退补现金替代 10.0% 长安汽车 600 深市退补现金替代 10.0% 天茂集团 500 深市退补现金替代 10.0% 铜陵有色 2100 深市退补现金替代 10.0% 格力电器 1600 深市退补现金替代 10.0% 阳光城 500 深市退补现金替代 10.0% 东北证券 500 深市退补现金替代 10.0% 河钢股份 1400 深市退补现金替代 10.0% 美锦能源 400 深市退补现金替代 10.0% 京东方 A 7700 深市退补现金替代 10.0% 国元证券 600 深市退补现金替代 10.0% 航发控制 200 深市退补现金替代 10.0% 国海证券 1000 深市退补现金替代 10.0% 中航飞机 500 深市退补现金替代 10.0% 广发证券 1000 深市退补现金替代 10.0% 长江证券 1300 深市退补现金替代 10.0% 盐湖股份 500 深市退补现金替代 10.0% 启迪桑德 200 深市退补现金替代 10.0% 中信国安 900 深市退补现金替代 10.0% 五粮液 600 深市退补现金替代 10.0%

42 新希望 700 深市退补现金替代 10.0% 双汇发展 300 深市退补现金替代 10.0% 鞍钢股份 600 深市退补现金替代 10.0% 紫光股份 100 深市必须现金替代 首钢股份 500 深市退补现金替代 10.0% 中南建设 600 深市退补现金替代 10.0% 华东医药 200 深市退补现金替代 10.0% 西山煤电 500 深市退补现金替代 10.0% 招商蛇口 800 深市退补现金替代 10.0% 华兰生物 200 深市退补现金替代 10.0% 大族激光 300 深市退补现金替代 10.0% 苏宁云商 1200 深市退补现金替代 10.0% 分众传媒 1600 深市退补现金替代 10.0% 美年健康 300 深市退补现金替代 10.0% 东华软件 600 深市退补现金替代 10.0% 国轩高科 200 深市退补现金替代 10.0% 金螳螂 500 深市退补现金替代 10.0% 宁波银行 800 深市退补现金替代 10.0% 荣盛发展 600 深市退补现金替代 10.0% 石基信息 100 深市退补现金替代 10.0% 游族网络 100 深市退补现金替代 10.0% 金风科技 700 深市退补现金替代 10.0% 科大讯飞 300 深市退补现金替代 10.0% 大华股份 600 深市退补现金替代 10.0% 歌尔股份 600 深市退补现金替代 10.0% 上海莱士 500 深市退补现金替代 10.0% 奥飞娱乐 200 深市退补现金替代 10.0% 信立泰 100 深市退补现金替代 10.0% 洋河股份 200 深市退补现金替代 10.0% 东方园林 400 深市退补现金替代 10.0% 顺丰控股 100 深市退补现金替代 10.0% 大北农 600 深市退补现金替代 10.0% 必康股份 100 深市退补现金替代 10.0% 海康威视 1200 深市退补现金替代 10.0% 贵州百灵 100 深市退补现金替代 10.0% 胜利精密 700 深市退补现金替代 10.0% 康得新 700 深市退补现金替代 10.0% 欧菲科技 600 深市退补现金替代 10.0% 赣锋锂业 200 深市退补现金替代 10.0% 海格通信 500 深市退补现金替代 10.0% 天齐锂业 200 深市必须现金替代 申通快递 100 深市退补现金替代 10.0% 金正大 500 深市退补现金替代 10.0%

43 立讯精密 500 深市退补现金替代 10.0% 山西证券 600 深市退补现金替代 10.0% 老板电器 200 深市退补现金替代 10.0% 三七互娱 100 深市退补现金替代 10.0% 巨人网络 200 深市退补现金替代 10.0% 索菲亚 200 深市退补现金替代 10.0% 比亚迪 300 深市退补现金替代 10.0% 龙蟒佰利 200 深市退补现金替代 10.0% 世纪华通 100 深市退补现金替代 10.0% 江苏国信 200 深市退补现金替代 10.0% 完美世界 100 深市退补现金替代 10.0% 西部证券 600 深市退补现金替代 10.0% 牧原股份 100 深市退补现金替代 10.0% 国信证券 800 深市退补现金替代 10.0% 万达电影 200 深市退补现金替代 10.0% 第一创业 700 深市退补现金替代 10.0% 裕同科技 100 深市必须现金替代 张家港行 100 深市退补现金替代 10.0% 视源股份 100 深市必须现金替代 乐普医疗 300 深市退补现金替代 10.0% 爱尔眼科 200 深市退补现金替代 10.0% 网宿科技 500 深市退补现金替代 10.0% 机器人 400 深市退补现金替代 10.0% 华谊兄弟 500 深市退补现金替代 10.0% 同花顺 100 深市退补现金替代 10.0% 东方财富 1000 深市退补现金替代 10.0% 碧水源 600 深市退补现金替代 10.0% 三聚环保 300 深市退补现金替代 10.0% 智飞生物 200 深市退补现金替代 10.0% 汇川技术 300 深市退补现金替代 10.0% 信维通信 300 深市退补现金替代 10.0% 宋城演艺 200 深市退补现金替代 10.0% 光线传媒 300 深市退补现金替代 10.0% 掌趣科技 700 深市退补现金替代 10.0% 浦发银行 3900 允许 10.0% 首创股份 800 允许 10.0% 上海机场 300 允许 10.0% 包钢股份 4400 允许 10.0% 华能国际 1400 允许 10.0% 华夏银行 2100 允许 10.0% 民生银行 7700 允许 10.0% 上港集团 1000 允许 10.0% 宝钢股份 2900 允许 10.0% 39

44 上海电力 300 允许 10.0% 浙能电力 1300 允许 10.0% 中国石化 3400 允许 10.0% 南方航空 1100 允许 10.0% 中信证券 2600 允许 10.0% 三一重工 1500 允许 10.0% 招商银行 3400 允许 10.0% 中直股份 100 允许 10.0% 保利地产 2300 允许 10.0% 中国联通 3000 允许 10.0% 国投资本 300 允许 10.0% 宇通客车 400 允许 10.0% 葛洲坝 900 允许 10.0% 保千里 300 允许 10.0% 同仁堂 200 允许 10.0% 特变电工 1200 允许 10.0% 同方股份 600 允许 10.0% 上汽集团 1200 允许 10.0% 国金证券 700 允许 10.0% 北方稀土 700 允许 10.0% 东方航空 1300 允许 10.0% 中国卫星 200 允许 10.0% 建发股份 500 允许 10.0% 永泰能源 1600 允许 10.0% 上海建工 1500 允许 10.0% 雅戈尔 800 允许 10.0% 兖州煤业 100 允许 10.0% 复星医药 300 允许 10.0% 新湖中宝 1400 允许 10.0% 南山铝业 1800 允许 10.0% 海航控股 3800 允许 10.0% 圆通速递 100 允许 10.0% 航天信息 400 允许 10.0% 恒瑞医药 600 允许 10.0% 广汇汽车 800 允许 10.0% 万华化学 500 允许 10.0% 白云山 200 允许 10.0% 华夏幸福 400 允许 10.0% 浙江龙盛 700 允许 10.0% 江西铜业 300 允许 10.0% 西南证券 900 允许 10.0% 中航电子 200 允许 10.0% 中文传媒 200 允许 10.0% 40

45 首开股份 400 允许 10.0% 金地集团 700 允许 10.0% 五矿资本 100 允许 10.0% 国电南瑞 500 允许 10.0% 小商品城 900 允许 10.0% 片仔癀 100 允许 10.0% 中国动力 300 允许 10.0% 信威集团 500 允许 10.0% 中金黄金 600 允许 10.0% 烽火通信 200 允许 10.0% 康美药业 1000 允许 10.0% 贵州茅台 200 允许 10.0% 中天科技 700 允许 10.0% 天士力 200 允许 10.0% 山东黄金 200 允许 10.0% 厦门钨业 100 允许 10.0% 恒生电子 200 允许 10.0% 海油工程 700 允许 10.0% 海螺水泥 700 允许 10.0% 用友网络 200 允许 10.0% 绿地控股 1200 允许 10.0% 东方明珠 400 允许 10.0% 城投控股 400 允许 10.0% 福耀玻璃 500 允许 10.0% 陆家嘴 200 允许 10.0% 川投能源 700 允许 10.0% 南京新百 100 允许 10.0% 中船防务 100 允许 10.0% 上海石化 500 允许 10.0% 青岛海尔 1000 允许 10.0% 三安光电 800 允许 10.0% 物产中大 600 允许 10.0% 中航资本 1500 允许 10.0% 辽宁成大 400 允许 10.0% 华域汽车 500 允许 10.0% 国电电力 3800 允许 10.0% 鹏博士 500 允许 10.0% 安信信托 600 允许 10.0% 隧道股份 600 允许 10.0% 百联股份 300 允许 10.0% 海通证券 2700 允许 10.0% 石化油服 600 允许 10.0% 国投电力 1300 允许 10.0% 41

46 伊利股份 2000 允许 10.0% 航发动力 300 允许 10.0% 张江高科 200 允许 10.0% 长江电力 2200 允许 10.0% 华安证券 400 允许 10.0% 江苏银行 2300 允许 10.0% 杭州银行 100 允许 10.0% 东方证券 1000 允许 10.0% 江苏有线 500 允许 10.0% 中国电影 200 允许 10.0% 招商证券 800 允许 10.0% 大秦铁路 2000 允许 10.0% 南京银行 1700 允许 10.0% 隆基股份 500 允许 10.0% 宁波港 1300 允许 10.0% 春秋航空 100 允许 10.0% 中国神华 600 允许 10.0% 太平洋 2300 允许 10.0% 中国国航 600 允许 10.0% 中国化学 600 允许 10.0% 海南橡胶 500 允许 10.0% 新城控股 300 允许 10.0% 三角轮胎 100 允许 10.0% 兴业银行 4100 允许 10.0% 北京银行 4800 允许 10.0% 中国铁建 1500 允许 10.0% 东兴证券 400 允许 10.0% 国泰君安 1200 允许 10.0% 白银有色 300 允许 10.0% 君正集团 1100 允许 10.0% 陕西煤业 1300 允许 10.0% 广州港 300 允许 10.0% 上海银行 300 允许 10.0% 农业银行 允许 10.0% 中国平安 3500 允许 10.0% 交通银行 9000 允许 10.0% 广深铁路 1100 允许 10.0% 新华保险 300 允许 10.0% 中原证券 300 允许 10.0% 兴业证券 1500 允许 10.0% 中国中铁 1800 允许 10.0% 工商银行 7100 允许 10.0% 东吴证券 800 允许 10.0% 42

47 中国铝业 2200 允许 10.0% 中国太保 1000 允许 10.0% 上海医药 400 允许 10.0% 中信重工 600 允许 10.0% 中国核建 300 允许 10.0% 中国中冶 1800 允许 10.0% 中国人寿 500 允许 10.0% 长城汽车 400 允许 10.0% 中国建筑 4900 允许 10.0% 中国电建 1500 允许 10.0% 华泰证券 1100 允许 10.0% 际华集团 400 允许 10.0% 上海电气 1100 允许 10.0% 中国中车 2400 允许 10.0% 光大证券 600 允许 10.0% 中国交建 500 允许 10.0% 光大银行 5200 允许 10.0% 中国石油 2100 允许 10.0% 中远海发 1000 允许 10.0% 招商轮船 700 允许 10.0% 正泰电器 100 允许 10.0% 浙商证券 100 允许 10.0% 中国银河 200 允许 10.0% 中国国旅 300 允许 10.0% 中煤能源 600 允许 10.0% 紫金矿业 3400 允许 10.0% 方正证券 1400 允许 10.0% 中远海控 1200 允许 10.0% 永辉超市 1300 允许 10.0% 建设银行 2200 允许 10.0% 金钼股份 300 允许 10.0% 玲珑轮胎 200 允许 10.0% 中国核电 1500 允许 10.0% 中国银行 6900 允许 10.0% 中国重工 3100 允许 10.0% 大唐发电 900 允许 10.0% 金隅股份 1100 允许 10.0% 贵阳银行 400 允许 10.0% 中信银行 1000 允许 10.0% 汇顶科技 100 必须 华友钴业 100 允许 10.0% 欧派家居 100 必须 步长制药 100 必须

48 洛阳钼业 900 允许 10.0% ( 八 ) 拒绝或暂停申购的情形发生下列情况时, 基金管理人可拒绝或暂停接受投资者的申购申请 : 1 因不可抗力导致基金无法正常运作 2 发生基金合同规定的暂停基金资产估值情况 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 50% 以上的资产出现无可参考的活跃市场价格且采用估值技术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时, 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确认后, 基金管理人应当暂停接受基金申购申请 3 上海证券证券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临时停市或交易时间非正常停市, 导致基金管理人无法计算当日基金资产净值 4 相关证券交易所 登记结算机构 申购赎回代理机构等因异常情况无法办理申购业务 5 基金管理人开市前因异常情况未能公布申购赎回清单 6 因异常情况导致申购赎回清单无法编制或编制不当 7 基金资产规模过大, 使基金管理人无法找到合适的投资品种, 或其他可能对基金业绩产生负面影响, 从而损害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情形 8 基金管理人认为接受某笔或某些申购申请可能会影响或损害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时 9 法律法规 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或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发生上述第 1-7 项暂停申购情形时, 基金管理人应当及时公告 如果投资者的申购申请被拒绝, 被拒绝的申购款项将退还给投资者 在暂停申购的情况消除时, 基金管理人应及时恢复申购业务的办理 ( 九 ) 暂停赎回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的情形发生下列情形时, 基金管理人可暂停接受投资者的赎回申请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 : 1 因不可抗力导致基金管理人不能支付赎回款项 2 发生基金合同规定的暂停基金资产估值情况 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 50% 以上的资产出现无可参考的活跃市场价格且采用估值技术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时, 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确认后, 基金管理人应当暂停接受基金赎回申请或延缓支付赎回对价 3 上海证券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临时停市或交易时间非正常停市, 导致基金管理人无法计算当日基金资产净值 4 相关证券交易所 登记结算机构 申购赎回代理机构等因异常情况无法办理赎回业 44

49 务 5 基金管理人开市前因异常情况未能公布申购赎回清单 6 因异常情况导致申购赎回清单无法编制或编制不当 7 法律法规 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或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发生上述情形时, 基金管理人应及时公告 在暂停赎回的情况消除时, 基金管理人应及时恢复赎回业务的办理并公告 ( 十 ) 其他申购赎回方式 1 不违反法律法规且对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的情况下, 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开通本基金的场外申购赎回等业务, 场外申购赎回的具体办理方式等相关事项届时将另行公告 2 ETF 联接基金是指将其绝大部分基金财产投资于跟踪同一标的指数的 ETF, 紧密跟踪标的指数表现, 追求跟踪偏离度和跟踪误差最小化, 采用开放式运作方式的基金 若本基金推出联接基金, 在本基金上市之前, 联接基金可以用股票或现金特殊申购本基金基金份额, 申购价格为特殊申购日本基金基金份额净值, 不收取申购费用 特殊申购的申购份额计算如下 : 申购份额 =[ i ( 第 i 只股票特殊申购日收盘价 特殊申购数量 )+ 特殊申购的现金总额 ]/ 特殊申购日本基金基金份额净值上述特殊申购日本基金基金份额净值不含联接基金特殊申购部分, 由基金管理人计算, 基金托管人复核, 并采用截尾法保留到小数点后 8 位 其中, (1)i 代表特殊申购的第 i 只股票 (2) 第 i 只股票特殊申购日收盘价 由基金管理人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当日行情数据计算 若该股票在当日停牌或无成交, 则以最近交易日的收盘价作为计算价格 若某一股票在特殊申购日至登记结算机构进行股票过户日的冻结期间发生除息 送股 ( 转增 ) 配股等权益变动, 则由于联接基金获得了相应的权益, 基金管理人将按如下方式对该股票特殊申购日的收盘价进行调整 : 1 除息 : 调整后价格 = 特殊申购日收盘价 - 每股现金股利或股息 2 送股 : 调整后价格 = 特殊申购日收盘价 /(1+ 每股送股比例 ) 45

50 3 配股 : 调整后价格 =( 特殊申购日收盘价 + 配股价 配股比例 )/(1+ 每股配股比例 ) 4 送股且配股 : 调整后价格 =( 特殊申购日收盘价 + 配股价 配股比例 )/(1+ 每股送股比例 + 每股配股比例 ) 5 除息 送股且配股 : 调整后价格 =( 特殊申购日收盘价 + 配股价 配股比例 - 每股现金股利或股息 )/(1+ 每股送股比例 + 每股配股比例 ) 特殊申购份额采用截尾法保留至整数位, 舍去部分归入本基金基金资产 3 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且对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的情况下, 调整基金申购赎回方式或申购赎回对价组成, 并提前公告 4 在条件允许时, 基金管理人可开放集合申购, 即允许多个投资者集合其持有的组合证券, 共同构成最小申购 赎回单位或其整数倍, 进行申购 5 基金管理人指定的代理机构可依据基金合同开展其他服务, 双方需签订书面委托代理协议, 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公告 ( 十一 ) 基金份额折算为提高交易便利或根据需要 ( 如变更标的指数 ), 基金管理人可向登记结算机构申请办理基金份额折算与变更登记 基金份额折算后, 基金的基金份额总额与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数额将发生调整, 但调整后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占基金份额总额的比例不发生变化 基金份额折算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益无实质性影响 基金份额折算后, 基金份额持有人将按照折算后的基金份额享有权利并承担义务 基金管理人应就其具体事宜进行必要公告, 并提前通知基金托管人 ( 十二 ) 基金份额的非交易过户等其他业务基金登记结算机构可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其业务规则, 受理基金份额的转托管 非交易过户 质押 冻结与解冻等业务, 并收取一定的手续费用 ( 十三 ) 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 在不影响基金份额持有人实质利益的前提下, 根据市场情况对上述申购和赎回的安排进行补充和调整并提前公告 十 基金的投资 ( 一 ) 投资目标 紧密跟踪标的指数, 追求跟踪偏离度和跟踪误差最小化 ( 二 ) 标的指数 46

51 本基金的标的指数为沪深 300 指数 如果指数发布机构变更或停止沪深 300 指数的编制及发布 或沪深 300 指数由其他指数替代 或由于指数编制方法等重大变更导致沪深 300 指数不宜继续作为标的指数, 或证券市场有其他代表性更强 更适合投资的指数推出时, 本基金管理人可以依据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的原则, 变更本基金的标的指数 ( 三 ) 投资范围本基金主要投资于标的指数成份股 备选成份股 为更好地实现投资目标, 基金还可投资于非成份股 债券 股指期货 权证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的, 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 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基金投资于标的指数成份股及备选成份股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90% ( 四 ) 投资策略本基金主要采用组合复制策略及适当的替代性策略以更好的跟踪标的指数, 实现基金投资目标 1 组合复制策略本基金主要采取完全复制法, 即按照标的指数成份股及其权重构建基金的股票投资组合, 并根据标的指数成份股及其权重的变动对股票投资组合进行相应地调整 2 替代性策略对于出现市场流动性不足 因法律法规原因个别成份股被限制投资等情况, 导致本基金无法获得足够数量的股票时, 基金管理人将通过投资成份股 非成份股以及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进行替代 3 股指期货投资策略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将根据风险管理的原则, 以套期保值为目的, 主要选择流动性好 交易活跃的股指期货合约, 以降低股票仓位调整的交易成本, 提高投资效率, 从而更好地跟踪标的指数, 实现投资目标 4 权证投资策略本基金将通过对权证标的证券的基本面研究, 结合多种期权定价模型, 在确定权证合理价值的基础上, 根据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适度进行权证投资 本基金力争日均跟踪偏离度的绝对值不超过 0.2%, 年跟踪误差不超过 2% 47

52 未来, 根据市场情况, 基金可相应调整和更新相关投资策略, 并在招募说明书更新中公告 ( 五 ) 投资管理程序研究 组合构建 交易 评估 组合再平衡的有机配合共同构成了基金的投资管理程序 严格的投资管理程序可以保证投资理念的正确执行, 避免重大风险的发生 1 研究: 基金经理小组 研究人员依托公司整体研究平台, 整合外部信息以及券商等外部研究力量的研究成果开展指数跟踪 成份股公司行为等相关信息的搜集与分析 成份股替代分析 流动性分析 误差及其归因分析 衍生品分析等工作, 撰写研究报告, 作为基金投资决策的重要依据 2 组合构建: 根据标的指数, 结合研究报告, 基金经理小组以复制指数成份股权重及其他合理方法构建组合 在追求跟踪误差和偏离度最小化的前提下, 基金经理小组将采取适当的方法, 以降低买入成本 控制投资风险 3 交易执行: 交易管理部负责具体执行交易, 同时履行一线监控的职责 4 投资绩效评估: 风险管理部定期或不定期对基金进行投资绩效评估, 并提供相关报告 绩效评估能够确认组合是否实现了投资预期 组合误差的来源及投资策略成功与否, 基金经理小组可以据此检讨投资策略, 进而调整投资组合 5 组合再平衡: 基金经理小组将跟踪标的指数变动, 结合成份股基本面情况 流动性状况 基金申购和赎回的情况以及组合投资绩效评估的结果, 对投资组合进行监控和调整, 密切跟踪标的指数 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环境变化和实际需要对上述投资管理程序做出调整, 并在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中公告 ( 六 ) 业绩比较基准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为标的指数 若基金标的指数发生变更, 基金业绩比较基准随之变更,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投资情况和市场惯例调整基金业绩比较基准的组成和权重, 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但基金管理人应取得基金托管人同意后, 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 七 ) 风险收益特征本基金属于股票基金, 风险与收益高于混合基金 债券基金与货币市场基金 基金主要投资于标的指数成份股及备选成份股, 在股票基金中属于较高风险 较高收益的产品 ( 八 ) 投资限制 48

53 1 组合限制基金的投资组合应遵循以下限制 : (1) 本基金持有的全部权证, 其市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3%; 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基金持有的同一权证, 不得超过该权证的 10%; 基金在任何交易日买入权证的总金额, 不得超过上一交易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0.5%; 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 遵从其规定 (2) 本基金投资于同一原始权益人的各类资产支持证券的比例, 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10%; 基金持有的全部资产支持证券, 其市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20%; 基金持有的同一 ( 指同一信用级别 ) 资产支持证券的比例, 不得超过该资产支持证券规模的 10%; 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基金投资于同一原始权益人的各类资产支持证券, 不得超过其各类资产支持证券合计规模的 10%; (3) 本基金应投资于信用级别评级为 BBB 以上 ( 含 BBB) 的资产支持证券 基金持有资产支持证券期间, 如果其信用等级下降 不再符合投资标准, 应在评级报告发布之日起 3 个月内予以全部卖出 (4) 基金财产参与股票发行申购, 本基金所申报的金额不超过本基金的总资产, 本基金所申报的股票数量不超过拟发行股票公司本次发行股票的总量 (5) 本基金进入全国银行间同业市场进行债券回购的资金余额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40% (6) 在任何交易日日终, 持有的买入股指期货合约价值, 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10%; 在任何交易日日终, 持有的买入期货合约价值与有价证券市值之和, 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100%, 其中, 有价证券指股票 债券 ( 不含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 ) 权证 资产支持证券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不含质押式回购 ) 等 ; 在任何交易日日终, 持有的卖出期货合约价值不得超过基金持有的股票总市值的 20%, 在任何交易日内交易 ( 不包括平仓 ) 的股指期货合约的成交金额不得超过上一交易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20%; 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 应当保持不低于交易保证金一倍的现金 ; 本基金所持有的股票市值和买入 卖出股指期货合约价值合计 ( 轧差计算 ) 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100% (7) 本基金主动投资于流动性受限资产的市值合计不得超过本基金资产净值的 15% 因证券市场波动 上市公司股票停牌 基金规模变动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不符合前述所规定比例限制的, 基金管理人不得主动新增流动性受限资产的投资 49

54 (8) 本基金与私募类证券资管产品及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主体为交易对手开展逆回购交易的, 可接受质押品的资质要求应当与基金合同约定的投资范围保持一致 (9) 法律法规 基金合同规定的其他比例限制 除第 (3) (7) (8) 项另有约定外, 因证券市场波动 上市公司合并 基金规模变动 标的指数成份股调整 标的指数成份股流动性限制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投资比例不符合上述规定投资比例的,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 10 个交易日内进行调整 基金管理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 6 个月内使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符合基金合同的有关约定 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的投资的监督与检查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开始 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变更或取消上述限制, 如适用于本基金, 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 则本基金投资不再受相关限制 2 禁止行为为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基金财产不得用于下列投资或者活动 : (1) 承销证券 (2) 违反规定向他人贷款或者提供担保 (3) 从事承担无限责任的投资 (4) 买卖其他基金份额, 但是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另有规定的除外 (5) 向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出资 (6) 从事内幕交易 操纵证券交易价格及其他不正当的证券交易活动 (7) 法律 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禁止的其他活动 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取消上述限制, 如适用于本基金, 则本基金投资不再受相关限制 ( 九 ) 基金的融资融券本基金可以按照法律法规和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进行融资 融券以及参与转融通等相关业务, 不需召开持有人大会 ( 十 ) 基金投资组合报告以下内容摘自本基金 2018 年第 1 季度报告 : 5.1 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序号项目金额 ( 元 ) 占基金总资产的比 例 (%) 1 权益投资 17,869,757,

55 其中 : 股票 17,869,757, 固定收益投资 11,970, 其中 : 债券 11,970, 资产支持证券 贵金属投资 金融衍生品投资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50,000, 其中 : 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售 金融资产 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 121,676, 其他各项资产 67,430, 合计 18,120,835, 注 : 股票投资的公允价值包含可退替代款的估值增值 5.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境内股票投资组合 代码行业类别公允价值 ( 元 )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 A 农 林 牧 渔业 37,249, B 采矿业 571,364, C 制造业 7,046,319, D 电力 热力 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488,913, E 建筑业 669,545, F 批发和零售业 379,610, G 交通运输 仓储和邮政业 560,092, H 住宿和餐饮业 - - I 信息传输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740,800, J 金融业 5,895,836, K 房地产业 943,565, L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220,492, M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56 N 水利 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76,499, O 居民服务 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 - P 教育 - - Q 卫生和社会工作 83,924, R 文化 体育和娱乐业 139,126, S 综合 16,416, 合计 17,869,757,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序号股票代码股票名称数量 ( 股 ) 公允价值 ( 元 ) 占基金资产净 值比例 (%) 中国平安 17,066,236 1,114,595, 贵州茅台 790, ,325, 招商银行 16,246, ,608, 美的集团 7,155, ,171, 格力电器 7,580, ,508, 兴业银行 19,633, ,674, 民生银行 37,242, ,565, 伊利股份 9,568, ,600, 交通银行 43,278, ,458, 万科 A 7,658, ,943, 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序号债券品种公允价值 ( 元 ) 占基金资产净 值比例 (%) 1 国家债券 央行票据 金融债券 - - 其中 : 政策性金融债 企业债券 企业短期融资券 中期票据 可转债 ( 可交换债 ) 11,970, 同业存单

57 9 其他 合计 11,970,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序号债券代码债券名称数量 ( 张 ) 公允价值 ( 元 ) 占基金资产净 值比例 (%) 长证转债 55,705 5,570, 敖东转债 30,719 3,071, 蓝标转债 20,000 2,005, 玲珑转债 12,720 1,322,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5.7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5.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5.9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代码 名称 持仓量 合约市值 ( 元 ) 公允价值变动 ( 元 ) 风险说明 买入股指期货多 IF1804 股指期货头合约的目的是 ,515, ,786, IF1804 合约进行更有效地流 动性管理 买入股指期货多 IF1806 股指期货头合约的目的是 60 69,138, ,469, IF1806 合约进行更有效地流 动性管理 公允价值变动总额合计 ( 元 ) -6,255, 股指期货投资本期收益 ( 元 ) 10,661, 股指期货投资本期公允价值变动 ( 元 ) -9,343, 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投资政策 本基金为指数型基金, 主要投资标的为指数成份股和备选成份股 基金留存的现金头寸 根据基金合同规定, 投资于标的指数为基础资产的股指期货, 旨在配合基金日常投资管理需 要, 更有效地进行流动性管理, 以更好地跟踪标的指数, 实现投资目标 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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鑫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5... 15... 17... 27... 28... 29... 30... 34... 35... 36... 40... 41... 4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21 22 23 24 25 26 27 28 29 30 31 32 33 34 35 序号项目金额 ( 元 ) 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 (%) 1 权益投资 25,651,766.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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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进行表决, 本次修订履行了规定的程序,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 基金合同 的约定 2 本基金赎回费费率及收取方式的调整自 2018 年 3 月 31 日起实施, 本基金 基金合同 条款的其他修订自公告之日起生效 本基金管理人将于公告当日, 将修订后的 基金合同 托管协议 登载于公司 关于修改 融通月月添利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部分条款的公告 融通月月添利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 以下简称 本基金 ) 基金合同于 2014 年 8 月 29 日生效 基金管理人为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本基金管理人 ), 基金托管人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2017 年 8 月 31 日颁布 同年 10 月 1 日实施的 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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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调整后的赎回费规则 基金管理人将在届时更新本基金招募说明书时一并更新相关内容 四 其他事项 1. 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客户服务电话 : 网址 :  2. 风险提示 : (1) 本次基金管理人系根据 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易方达并购重组指数分级证券投资 基金修订基金合同 托管协议部分条款及调整赎回费相关规则 的公告 根据 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 ( 以下简称 管理规定 ) 及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有关规定, 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并报监管机构备案,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决定对易方达并购重组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 以下简称本基金 ) 的基金合同 托管协议进行修订, 并对本基金赎回费相关规则进行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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