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 : 华泰保兴吉年丰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托管协议和招 募说明书修改对照表 华泰保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8 年 3 月 30 日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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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华泰保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修改华泰保兴吉年丰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 托管协议和招募说明书的公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 2017 年 10 月 1 日起施行的 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 ( 以下简称 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 ), 对已经成立的开放式基金, 原基金合同内容不符合 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 的, 应当在 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 施行之日起 6 个月内, 修改基金合同并公告 华泰保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本公司 ) 经与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 对旗下托管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华泰保兴吉年丰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 以下简称 本基金 ) 的法律文件进行了修改 本次修改系因相应的法律法规发生变动而进行的修改, 且对原有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不利影响, 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本基金基金合同 托管协议和招募说明书的修改对照详见附件 修改后的基金合同 托管协议和招募说明书均已报监管机构备案 本公司将于公告当日, 将修改后的本基金基金合同 托管协议和招募说明书登载于本公司官方网站 修改后的法律文件将于 2018 年 3 月 31 日起生效 投资人可通过登录本公司官方网站 ( 或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 咨询相关信息 风险提示 : 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 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 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将来表现 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基金投资的 买者自负 原则, 在作出投资决策后, 基金运营情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 由投资人自行承担 基金投资有风险, 敬请投资人认真阅读 基金合同 招募说明书 等基金相关法律文件, 关注基金的投资风险, 并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 特此公告 1
2 附件 : 华泰保兴吉年丰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托管协议和招 募说明书修改对照表 华泰保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8 年 3 月 30 日 2
3 附件 : 华泰保兴吉年丰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托 管协议和招募说明书修改对照表 一 对基金合同主要修订内容 依据 章节修订内容修订依据 第一部分前言第一部分前言第二部分释义第二部分释义 增加 : 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 ( 以下简称 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 ) 的表述增加 : 六 本基金单一投资者持有的基金份额数量不得达到或者超过本基金基金份额总数的 50%, 但在基金运作过程中因基金份额赎回等情形导致被动达到或超过 50% 的除外 增加 : 13 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 : 指中国证监会 2017 年 8 月 31 日颁布 同年 10 月 1 日实施的 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 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增加 : 54 流动性受限资产: 指由于法律法规 监管 合同或操作障碍等原因无法以合理价格予以变现的资产, 包括但不限于到期日在 10 个交易日以上的逆回购与银行定期存款 ( 含协议约定有条件提前支取的银行存款 ) 停牌股票 流通受限的新股及非公开发行股票 资产支持证券 因发行人债务违约无法进行转让或交易的债券等 将 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 ( 以下简称 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 ) 纳入基金合同制订依据根据 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 增加集中度要求补充 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 的释义补充流动性受限资产的释义 第六部分基 五 申购和赎回的数量限制 中, 增加 : 流动性风险管理规 3
4 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第六部分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第六部分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第六部分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4 当接受申购申请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构成潜在重大不利影响时, 基金管理人应当采取设定单一投资者申购金额上限或基金单日净申购比例上限 拒绝大额申购 暂停基金申购等措施, 切实保护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具体请参见相关公告 六 申购和赎回的价格 费用及其用途 之第 5 条中, 增加 : 本基金对持续持有期少于 7 日的投资者收取不低于 1.5% 的赎回费, 并将上述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 七 拒绝或暂停申购的情形 中, 增加 : 2 发生基金合同规定的暂停基金资产估值情况时, 基金管理人可暂停接受投资人的申购申请 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 50% 以上的资产出现无可参考的活跃市场价格且采用估值技术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时, 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确认后, 基金管理人应当暂停接受基金申购申请 7 基金管理人接受某笔或者某些申购申请有可能导致单一投资者持有本基金基金份额的比例达到或者超过本基金总份额的 50%, 或者变相规避 50% 集中度的情形时 修改表述 : 发生上述第 4 项 第 7 项情形之外的情形之一且基金管理人决定拒绝或暂停接受基金份额持有人的申购申请时, 基金管理人应当根据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刊登暂停申购公告 八 暂停赎回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的情形 中, 增加 : 2 发生基金合同规定的暂停基金资产估值情况时, 基金管理人可暂停接受投资人的赎回申请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 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 50% 以上的资产出现无可参考的活跃市场价格且采用估值技术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 定 第十九条第二款 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 第二十三条 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 第十九条 第二十四条 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 第二十四条 4
5 第六部分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第十二部分基金的投资 重大不确定性时, 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确认后, 基金管理人应当采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或暂停接受基金赎回申请 修改表述 : 发生上述情形之一且基金管理人决定暂停接受基金份额持有人的赎回申请或延期支付赎回款时, 基金管理人应在当日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已确认的赎回申请, 基金管理人应足额支付 ; 如暂时不能足额支付, 应将可支付部分按单个账户申请量占申请总量的比例分配给赎回申请人, 未支付部分可延期支付 九 巨额赎回的情形及处理方式 之 2 巨额赎回的处理方式 中, 增加 : ( 4) 如果基金发生巨额赎回, 在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超过基金总份额 20% 以上的赎回申请情形下, 基金管理人可以延期办理赎回申请 基金管理人在当日接受赎回比例不低于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 10% 的前提下, 对其余赎回申请延期办理 对于当日的赎回申请, 应当按单个账户赎回申请量占赎回申请总量的比例, 确定当日受理的赎回份额 ; 对于未能赎回部分, 投资人在提交赎回申请时可以选择延期赎回或取消赎回 选择延期赎回的, 将自动转入下一个开放日继续赎回, 直到全部赎回为止 ; 选择取消赎回的, 当日未获受理的部分赎回申请将被撤销 延期的赎回申请与下一开放日赎回申请一并处理, 无优先权并以下一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础计算赎回金额, 以此类推, 直到全部赎回为止 如投资人在提交赎回申请时未作明确选择, 投资人未能赎回部分作自动延期赎回处理 二 投资范围 中, 增加 : 现金类资产不包括结算备付金 存出保证金 应收申购款等 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 第二十一条 ( 二 ) 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 第十八条 第十二部分 四 投资限制 之 1 组合限制 之 基金的投资组 流动性风险管理规 5
6 基金的投资合应遵循以下限制 : 中, 调整并增加 : ( 2) 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 定 第十五 十六 十七 十八 四十条 第十四部分基金资产估值第十八部分基金的信息 资产净值的 5%, 现金类资产不包括结算备付金 存出保证金 应收申购款等 ; (5) 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开放式基金持有一家上市公司发行的可流通股票, 不得超过该上市公司可流通股票的 15%; 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投资组合持有一家上市公司发行的可流通股票, 不得超过该上市公司可流通股票的 30%; (17) 本基金主动投资于流动性受限资产的市值合计不得超过该基金资产净值的 15% 因证券市场波动 上市公司股票停牌 基金规模变动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不符合第 (17) 项所规定比例限制的, 基金管理人不得主动新增流动性受限资产的投资 ; (18) 本基金与私募类证券资管产品及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主体为交易对手开展逆回购交易的, 可接受质押品的资质要求应当与基金合同约定的投资范围保持一致 ; 除上述第 (2) (13) (17) (18) 项外, 因证券市场波动 证券发行人合并 基金规模变动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投资比例不符合上述规定投资比例的,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 10 个交易日内进行调整 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 从其规定 六 暂停估值的情形 中, 增加 : 3 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 50% 以上的资产出现无可参考的活跃市场价格且采用估值技术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时, 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的, 基金管理人应当暂停基金估值 ; 五 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 之 ( 六 ) 基金定期报告, 包括基金年度报告 基金半年度报告和基金季度报告 中, 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 第二十四条 流动性风险管理规 定 第二十六条 第 6
7 披露增加 : 二十七条 第十八部分 基金的信息 披露 基金持续运作过程中,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基金年度报告和半年度报告中披露基金组合资产情况及其流动性风险分析等 基金运作期间, 报告期内出现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达到或超过基金总份额 20% 的情形, 为保障其他投资者的权益,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基金定期报告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项下披露该投资者的类别 报告期末持有份额及占比 报告期内持有份额变化情况及产品的特有风险 五 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 之 ( 七 ) 临时报告 中, 增加 : 26 本基金发生涉及基金申购 赎回事项调整或潜在影响投资者赎回的 流动性风险管理规 定 第二十六条 二 对托管协议主要修订内容 依据 章节修订内容修订依据 三 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的业务监督和核查 在 ( 一 ) 基金托管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 基金合同 的约定, 建立相关的技术系统, 对基金管理人的投资运作进行监督 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 之 1 对基金的投资范围 投资对象进行监督 中, 增加 : 现金类资产不包括结算备付金 存出保证金 应收申购款等 流动性风险管理规 定 第十八条 7
8 三 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的业务监督和核查 在 ( 一 ) 基金托管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 基金合同 的约定, 建立相关的技术系统, 对基金管理人的投资运作进行监督 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 之 2 对基金投融资比例进行监督 ; 中, 增加 : ( 2) 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5%, 现金类资产不包括结算备付金 存出保证金 应收申购款 ; (4) 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且由本托管人托管的全部开放式基金持有一家上市公司发行的可流通股票, 不得超过该上市公司可流通股票的 15%; 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且由本托管人托管的全部投资组合持有一家上市公司发行的可流通股票, 不得超过该上市公司可流通股票的 30%; (14) 本基金主动投资于流动性受限资产的市值合计不得超过该基金资产净值的 15% 因证券市场波动 上市公司股票停牌 基金规模变动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不符合第 (14) 项所规定比例限制的, 基金管理人不得主动新增流动性受限资产的投资 ; (15) 本基金与私募类证券资管产品及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主体为交易对手开展逆回购交易的, 可接受质押品的资质要求应当与本基金合同约定的投资范围保持一致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本基金与私募类证券资管产品及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主体为交易对手开展逆回购交易的, 可接受质押品的资质要求与本基金合同约定的投资范围保持一致, 并承担由于不一致所导致的风险或损失 ; 除上述第 (2) (10) (14) (15) 项外, 因证券市场波动 证券发行人合并 基金规模变动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投资比例不符合上述规定投资比例的,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 10 个交易日内进行调整 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 从其规定 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 第十五条 第十六条 第十七条 第 四十条 8
9 三 对招募说明书主要修订内容 依据 章节修订内容修订依据 重要提示增加 : 本基金单一投资者持有的基金份额数量不得达到或者超 过本基金基金份额总数的 50%, 但在基金运作过程中因基 根据 流动性风险管 理规定 增加集中度 要求 金份额赎回等情形导致被动达到或超过 50% 的除外 一 绪言增加 : 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 ( 以下简称 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 ) 的表述二 释义增加 : 13 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 : 指中国证监会 2017 年 8 月 将 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 纳入招募说明书制订依据补充 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 的释义 31 日颁布 同年 10 月 1 日实施的 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 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 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 的修订 二 释义增加 : 54 流动性受限资产 : 指由于法律法规 监管 合同或 补充流动性受限资产 的释义 八 基金份 额的申购与 赎回 操作障碍等原因无法以合理价格予以变现的资产, 包括但不限于到期日在 10 个交易日以上的逆回购与银行定期存款 ( 含协议约定有条件提前支取的银行存款 ) 停牌股票 流通受限的新股及非公开发行股票 资产支持证券 因发行人债务违约无法进行转让或交易的债券等 ( 四 ) 申购和赎回的数额限定 中, 增加 : 4 当接受申购申请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构成潜在重大不利影响时, 基金管理人应当采取设定单一投资者申购金额上限或基金单日净申购比例上限 拒绝大额申购 暂停基金申购等措施, 切实保护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具体请参见相关公告 流动性风险管理规 定 第十九条第二款 八 基金份 ( 六 ) 基金的申购费和赎回费 之第 2 条赎回费用中, 将 流动性风险管理规 9
10 额的申购与赎回八 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八 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2) 本基金 C 类基金份额的赎回费率如下 : 原表述 : 赎回费率 调整为 : 赎回费率 持有期限 C 类基金份额赎回费率 30 日以内 0.50% 30 日 ( 含 ) 2 个月 0.25% 2 个月 ( 含 ) 以上 0 持有期限 C 类基金份额赎回费率 7 日以内 1.50% 7 日 ( 含 ) 30 日 0.50% 30 日 ( 含 ) 2 个月 0.25% 2 个月 ( 含 ) 以上 0 ( 八 ) 拒绝或暂停申购的情形 中, 增加 : 2 发生基金合同规定的暂停基金资产估值情况时, 基金 管理人可暂停接受投资人的申购申请 当前一估值日基金 资产净值 50% 以上的资产出现无可参考的活跃市场价格且 采用估值技术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时, 经与 基金托管人协商确认后, 基金管理人应当暂停接受基金申 购申请 7 基金管理人接受某笔或者某些申购申请有可能导致单一 投资者持有本基金基金份额的比例达到或者超过本基金总 份额的 50%, 或者变相规避 50% 集中度的情形时 修改表述 : 发生上述第 4 项 第 7 项情形之外的情形之一且基金管 理人决定拒绝或暂停接受基金份额持有人的申购申请时, 基金管理人应当根据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刊登暂停申购 公告 ( 九 ) 暂停赎回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的情形 中, 增加 : 2 发生基金合同规定的暂停基金资产估值情况时, 基金 管理人可暂停接受投资人的赎回申请或延缓支付赎回款 项 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 50% 以上的资产出现无可 参考的活跃市场价格且采用估值技术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 重大不确定性时, 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确认后, 基金管理 定 第二十三条 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 第十九条 第二十四条 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 第二十四条 10
11 八 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九 基金的投资九 基金的投资 人应当采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或暂停接受基金赎回申请 修改表述 : 发生上述情形之一且基金管理人决定暂停接受基金份额持有人的赎回申请或延期支付赎回款时, 基金管理人应在当日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已确认的赎回申请, 基金管理人应足额支付 ; 如暂时不能足额支付, 应将可支付部分按单个账户申请量占申请总量的比例分配给赎回申请人, 未支付部分可延期支付 ( 十 ) 巨额赎回的情形及处理方式 之 2 巨额赎回的处理方式 中, 增加 : ( 4) 如果基金发生巨额赎回, 在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超过基金总份额 20% 以上的赎回申请情形下, 基金管理人可以延期办理赎回申请 基金管理人在当日接受赎回比例不低于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 10% 的前提下, 对其余赎回申请延期办理 对于当日的赎回申请, 应当按单个账户赎回申请量占赎回申请总量的比例, 确定当日受理的赎回份额 ; 对于未能赎回部分, 投资人在提交赎回申请时可以选择延期赎回或取消赎回 选择延期赎回的, 将自动转入下一个开放日继续赎回, 直到全部赎回为止 ; 选择取消赎回的, 当日未获受理的部分赎回申请将被撤销 延期的赎回申请与下一开放日赎回申请一并处理, 无优先权并以下一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础计算赎回金额, 以此类推, 直到全部赎回为止 如投资人在提交赎回申请时未作明确选择, 投资人未能赎回部分作自动延期赎回处理 ( 二 ) 投资范围 中, 增加 : 现金类资产不包括结算备付金 存出保证金 应收申购款等 ( 四 ) 投资限制 之 1 组合限制 之 基金的投资组合应遵循以下限制 : 中, 调整并增加 : ( 2) 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5%, 现金类资产不包括结算备付金 存出保证金 应收申购款等 ; 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 第二十一条 ( 二 ) 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 第十八条 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 第十五 十六 十七 十八 四十条 11
12 十二 基金资产的估值十六 基金的信息披露 (5) 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开放式基金持有一家上市公司发行的可流通股票, 不得超过该上市公司可流通股票的 15%; 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投资组合持有一家上市公司发行的可流通股票, 不得超过该上市公司可流通股票的 30%; (17) 本基金主动投资于流动性受限资产的市值合计不得超过该基金资产净值的 15% 因证券市场波动 上市公司股票停牌 基金规模变动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不符合第 (17) 项所规定比例限制的, 基金管理人不得主动新增流动性受限资产的投资 ; (18) 本基金与私募类证券资管产品及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主体为交易对手开展逆回购交易的, 可接受质押品的资质要求应当与基金合同约定的投资范围保持一致 ; 除上述第 (2) (13) (17) (18) 项外, 因证券市场波动 证券发行人合并 基金规模变动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投资比例不符合上述规定投资比例的,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 10 个交易日内进行调整 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 从其规定 ( 六 ) 暂停估值的情形 中, 增加 : 3 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 50% 以上的资产出现无可参考的活跃市场价格且采用估值技术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时, 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的, 基金管理人应当暂停基金估值 ; ( 五 ) 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 之 6 基金定期报告, 包括基金年度报告 基金半年度报告和基金季度报告 中, 增加 : 基金持续运作过程中,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基金年度报告和半年度报告中披露基金组合资产情况及其流动性风险分析等 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 第二十四条 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 第二十六条 第 二十七条 12
13 十六 基金的信息披露十七 风险揭示 基金运作期间, 报告期内出现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达到或超过基金总份额 20% 的情形, 为保障其他投资者的权益,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基金定期报告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项下披露该投资者的类别 报告期末持有份额及占比 报告期内持有份额变化情况及产品的特有风险 ( 五 ) 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 之 7 临时报告 中, 增加 : (26) 本基金发生涉及基金申购 赎回事项调整或潜在影响投资者赎回的 增加 : ( 七 ) 本基金投资市场 行业及资产的流动性风险评估本基金主要投资于股票 债券 货币市场工具等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 资本市场成交活跃程度 基金持仓资产的变现能力以及投资者的申购 / 赎回行为将对本基金所面临的流动性风险产生直接影响 资本市场成交量低迷 基金持仓集中度过高 基金资产变现能力下降 单一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过高等因素, 将使得本基金面临流动性风险 在本基金的投资运作过程中, 基金管理人将充分评估本基金所面临的流动性风险, 并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及实际情况, 合理采取控制基金份额持有人集中度, 审慎确认大额申购申请设定 单一投资者申购金额上限 综合运用延期办理巨额赎回申请等各类流动性风险管理工具 降低基金资产持仓集中度 降低流动受限资产投资比例等措施, 有效防范本基金所面临的流动性风险 ( 八 ) 本基金发生巨额赎回情形下的流动性风险管理措施在本基金发生巨额赎回的情形下, 基金管理人将在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 并在确保投资者得到公平对待的前提下, 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 第二十六条 流动性风险管理规 定 第二十六条 13
14 十九 基金合同内容摘要二十 托管协议的内容 依照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约定, 综合运用各类流动性风险管理工具, 对巨额赎回申请等进行适度调整, 作为本基金发生巨额赎回的特定情形下基金管理人流动性风险管理的辅助措施 上述各类流动性风险管理工具包括但不限于 :1 延期办理巨额赎回申请 ;2 暂停接受赎回申请;3 延缓支付赎回款项 ;4 收取短期赎回费;5 暂停基金估值;6 摆动定价 ;7 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措施 在采用上述流动性风险管理工具时, 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约定, 确保相关工具实施的及时 有序 透明及公平 ( 九 ) 实施备用的流动性风险管理工具的规定 1 实施备用流动性风险管理工具的情形: 在本基金发生巨额赎回的情形下, 本基金管理人将实施备用流动性风险管理工具 2 实施备用流动性风险管理工具的程序: 本基金管理人将在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 并在确保投资者得到公平对待的前提下, 依照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约定实施备用流动性风险管理工具, 确保相关工具实施的及时 有序 透明及公平 3 实施备用流动性风险管理工具对投资者的影响: 在实施备用流动性风险管理工具的情形下, 可能会导致本基金份额持有人的部分或全部赎回申请被确认失败或者被收取短期赎回费 根据托基金合同内容做相应修订根据托管协议内容做相应修订 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 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 14
15 摘要 15
特此公告 附件 : 华泰保兴尊诚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托管协议 和招募说明书修改对照表 华泰保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8 年 3 月 30 日 2
华泰保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修改华泰保兴尊诚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 托管协议和招募说明书的公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 2017 年 10 月 1 日起施行的 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 ( 以下简称 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 ), 对已经成立的开放式基金, 原基金合同内容不符合 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 的, 应当在 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 施行之日起 6 个月内, 修改基金合同并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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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寿安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旗下权益类基金合同有关条款的公告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 经与相关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 国寿安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本公司 ) 对旗下权益类基金 ( 国寿安保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国寿安保策略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国寿安保核心产业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国寿安保健康科学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国寿安保强国智造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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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泰保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修改华泰保兴货币市场基金 基金合同 托管协议和招募说明书的公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 2017 年 10 月 1 日起施行的 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 ( 以下简称 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 ), 对已经成立的开放式基金, 原基金合同内容不符合 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 的, 应当在 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 施行之日起 6 个月内, 修改基金合同并公告 华泰保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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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证基本面 2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修改前后文对照表 章节 第一部分前言 第二部分释义 原文条款内容 2 订立本基金合同的依据订立本基金合同的依据是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 以下简称 基金法 ) 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 ( 以下简称 运作办法 ) 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 ( 以下简称 销售办法 ) 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 以下简称 信息披露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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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富通双福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 的修改对照表 一 基金合同主要修订内容 依据 章节修订内容修订依据 前言 一 订立本基金合同的目的 依据和原则 中 增加 : 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 理规定 ( 以下简称 流动性规定 ) 将 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 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 定 纳入基金合同制订依据 释义增加 : 59 流动性规定 : 指中国证监会 2017 年 8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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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时黄金交易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修改前后文对照表 章节 一 前言 二 释义 原文条款内容 ( 一 ) 订立 博时黄金交易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 以下简称 本基金合同 ) 的目的 依据和原则 2 订立本基金合同的依据订立本基金合同的依据是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 以下简称 基金法 ) 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 ( 以下简称 运作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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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招商中证 1000 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 修订基金合同的公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 2017 年 8 月 31 日发布的 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 ( 以下简称 规定 ), 对已经存续的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且基金合同内容不符合 规定 要求的, 应当在 规定 施行之日起 6 个月内予以调整 根据 规定 等法律法规, 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本基金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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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部利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西部利得个股精选灵活配置混 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修改基金合同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 :2018 年 3 月 26 日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委员会于 2017 年 8 月 31 日颁布的 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 ( 证监会公告 [2017]12 号 ), 经与基金托管人中国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并报中国证监会上海证监局备案, 西部利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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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部利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西部利得新盈灵活配置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修改基金合同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 :2018 年 3 月 26 日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委员会于 2017 年 8 月 31 日颁布的 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 ( 证监会公告 [2017]12 号 ), 经与基金托管人中国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并报中国证监会上海证监局备案, 西部利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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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兴安盈宝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 修改对照表 前言 一 订立本基金合同的目的 依据和原则 2 订立本基金合同的依据是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 以下简称 合同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 以下简称 基金法 )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 ( 以下简称 运作办法 ) 证 一 订立本基金合同的目的 依据和原则 2 订立本基金合同的依据是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 以下简称 合同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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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招商招惠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修订基金合同的公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 2017 年 8 月 31 日发布的 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 ( 以下简称 规定 ), 对已经存续的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且基金合同内容不符合 规定 要求的, 应当在 规定 施行之日起 6 个月内予以调整 根据 规定 等法律法规, 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本基金管理人 ) 对旗下招商招惠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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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修改中融核心成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 合同等法律文件的公告 中融核心成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 2017 632 号文准予募集, 中融核心成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于 2017 年 9 月 29 日正式生效 根据 2017 年 10 月 1 日起施行的 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 ( 以下简称 管理规定 ), 对已经成立或已获核准但尚未完成募集的开放式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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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时民泽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修改前后文对照表 章节 第一部分前言 第二部分释义 第六部分基金 原文条款修改后条款内容内容一 订立本基金合同的目的 依据和原则一 订立本基金合同的目的 依据和原则 2 订立本基金合同的依据是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 以下 2 订立本基金合同的依据是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 以下简称 合同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 以简称 合同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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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修改旗下部分基金 基金合同 托管协议 的公告 一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2017 年 8 月 31 日发布的 公开募集开放 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 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 财通基金管 理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本公司 ) 对旗下部分基金相关法律文件有关条款进行修 订 本次 基金合同 的修订内容包括前言 释义 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基 金的投资 基金的暂停估值和信息披露等条款,
More information三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依照恪尽职守 诚实信用 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 但投资者购买本基金并不等于将资金作为存款存放在银行或存款类金融机构, 本基金管理人不保证投资本基金一定盈利, 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投资有风险, 敬请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认真阅读 基金合同 招募说明书 等基金法律文件,
关于修改 融通新动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部分条款的公告 融通新动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以下简称 本基金 ) 基金合同于 2017 年 8 月 3 日生效 基金管理人为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本基金管理人 ), 基金托管人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2017 年 8 月 31 日颁布 同年 10 月 1 日实施的 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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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河通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LOF) 基金合同修订对照表根据 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 修订 银河通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LOF) 基金合同 如下 : 章节 原注册稿 本次备案修订稿 修订依据 2 订立本基金合同的依据是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2 订立本基金合同的依据是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一 ( 以下简称 合同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 ( 以下简称 合同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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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时价值增长贰号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修改前后文对照表 章节 一 前言 二 释义 六 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 原文条款修改后条款内容内容 ( 一 ) 订立本基金合同的目的 依据和原则 ( 一 ) 订立本基金合同的目的 依据和原则 2. 订立本基金合同的依据是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 2. 订立本基金合同的依据是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法 ( 以下简称 基金法 ) 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 ( 以下简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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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华润元大润鑫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根据流动性新规修改基金合同部分条款的公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 2017 年 8 月 31 日发布的 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 我公司华润元大润鑫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 以下简称 本基金 ) 需对于 华润元大润鑫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 以下简称 基金合同 ) 的相关条款进行修订 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 本次修改系因法律法规发生变动而对基金合同进行变更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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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天弘文化新兴产业股票型证券投资 基金修订基金合同部分条款的公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颁布的 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 ( 以下简称 规定 ) 要求, 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本公司 ) 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 对旗下天弘文化新兴产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以下简称 本基金 ) 的基金合同部分条款进行修订, 具体内容敬请投资者详见附件 本次修订主要涉及基金合同中释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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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丰晋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 汇丰晋信动态策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修改基金合同的公告 汇丰晋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本公司 ) 根据中国证监会 2017 年 8 月 31 日颁布 同年 10 月 1 日实施的 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 的有关规定及相关监管要求, 对本公司管理的汇丰晋信动态策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以下简称 本基金 ) 的基金合同作相应修改, 前述修改已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
More information基金合同当事人十 基金的申购与赎回 法定代表人 : 吴雄伟注册资本 : 1 亿元人民币 ( 二 ) 基金管理人法定代表人 : 吴雄伟注册资本 : 1 亿元人民币 ( 三 ) 基金托管人法定代表人 : 张恩照组织形式 : 国有独资企业注册资本 : 851 亿元人民币 ( 五 ) 申购和赎回的数额限定无
博时价值增长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修改前后文对照表 章节 原文条款修改后条款内容内容 一 为保护基金投资者合法权益, 明确基金合同当事人 ( 含义见基 为保护基金投资者合法权益, 明确基金合同当事人 ( 含义见基 前言 金合同 释义 部分 ) 的权利与义务, 规范博时价值增长证券投资基金 ( 以下简称 基金 ) 运作, 保障基金资产的安全与利益最大化, 依照 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 ( 以下简称 暂行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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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时卓越品牌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LOF) 基金合同修改前后文对照表 章节第一部分前言和释义第一部分前言和释义 原文条款 修改后条款 内容 内容 一 前言 一 前言 为保护基金投资者合法权益, 明确 基金合同 当事人的权利 为保护基金投资者合法权益, 明确 基金合同 当事人的权利 与义务, 规范博时卓越品牌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LOF)( 以下 与义务, 规范博时卓越品牌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LOF)(
More information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本公司充分重视投资者教育工作, 以保障投资者利益为己任, 特此提醒广大投资者正确认识投资基金所存在的风险, 慎重考虑 谨慎决策, 选择与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的产品, 做理性的基金投资者 特此公告 新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二〇一八年三月二十四日
新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新华钻石品质企业混合型证券 投资基金修改基金合同的公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 2017 年 8 月 31 日颁布 同年 10 月 1 日实施的 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 ( 以下简称 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 ), 对已经成立或已获核准但尚未完成募集的开放式基金, 原基金合同内容不符合 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 的, 应当在 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 施行之日起 6 个月内予以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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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工银瑞信新机遇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修改基金合同 托管协议有关条款的公告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和 工银瑞信新机遇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 以下简称 基金合同 ) 的约定, 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本基金管理人 或 本公司 ) 经与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 对工银瑞信新机遇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以下简称 本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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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时安仁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修改前后文对照表 章节 第一部分前言 第二部分释义 第六部分基金 原文条款修改后条款内容内容一 订立本基金合同的目的 依据和原则一 订立本基金合同的目的 依据和原则 2 订立本基金合同的依据是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 以下 2 订立本基金合同的依据是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 以下简称 合同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 以简称 合同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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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安上证龙头企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基金合同 修改前后对照表 章节修改前修改后 前言 为保护基金投资者合法权益, 明确 基金合同 当事人的权利与义务, 规范上证龙头企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 以下简称 本基金 或 基金 ) 运作, 依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 以下简称 基金法 ) 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 ( 以下简称 运作办法 ) 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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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银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修订公司旗下证券投资基 金基金合同有关条款的公告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 经与相关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 兴银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以下简称 本公司 ) 对旗下证券投资基金 ( 包括 : 兴银货币市场基金 兴银现金增利货币市场基金 兴银现金收益货币市场基金 兴银现金添利货币市场基金 兴银长乐半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兴银瑞益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兴银朝阳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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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修改中融量化小盘股票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 同等法律文件并调整赎回费率的公告 中融量化小盘股票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 2016 3173 号文准予募集, 中融量化小盘股票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于 2017 年 5 月 17 日正式生效 根据 2017 年 10 月 1 日起施行的 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 ( 以下简称 管理规定 ),
More information限公司 投资者欲了解详细信息请仔细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 招募说明书及相关法律文件 3 投资者可通过本公司的客服热线或网站咨询有关详情: 创金合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服电话 : 网址 : 4 风险提示: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 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
创金合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创金合信资源主题精选股票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修订基金合同 托管协议部分条款及调整赎回费相关规则的公告 根据 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 ( 以下简称 管理规定 ) 及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有关规定, 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并报监管机构备案, 创金合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本基金管理人 ) 决定对创金合信资源主题精选股票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 以下简称本基金
More information起将长盛电子信息产业股票变更为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其基金名称变更为 长盛电子信息产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变更为 长盛电子信息产业混合 长盛电子信息产业股票基金合同 托管协议 招募说明书等相关法律文件亦应做相应变更 二 重要提示 1 本基金 基金合同 托管协议 修改的具体内容详见附件 <
关于修改长盛电子信息产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的公告 长盛电子信息产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以下简称 本基金 或 长盛电子信息产业混合 ) 由长盛电子信息产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以下简称 长盛电子信息产业股票 ) 转型而来 根据 2017 年 10 月 1 日起施行的 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 ( 以下简称 规定 ), 对已经成立或已获核准但尚未完成募集的开放式基金,
More information服务热线 (95046) 进行详细咨询 特此公告 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八年三月三十日 附件 : 天弘中证食品饮料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修订对照 表
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天弘中证食品饮料指数型发起式证 券投资基金修订基金合同部分条款的公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颁布的 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 ( 以下简称 规定 ) 要求, 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本公司 ) 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 对旗下天弘中证食品饮料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 以下简称 本基金 ) 的基金合同部分条款进行修订, 具体内容敬请投资者详见附件 本次修订主要涉及基金合同中释义
More information三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依照恪尽职守 诚实信用 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 但投资者购买本基金并不等于将资金作为存款存放在银行或存款类金融机构, 本基金管理人不保证投资本基金一定盈利, 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投资有风险, 敬请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认真阅读 基金合同 招募说明书 等基金法律文件,
关于修改 融通新能源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部分 条款的公告 融通新能源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以下简称 本基金 ) 的基金合同于 2015 年 6 月 29 日生效 基金管理人为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本基金管理人 ), 基金托管人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2017 年 8 月 31 日颁布 同年 10 月 1 日实施的 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
More information时, 对持续持有期少于 7 日的投资者收取 1.5% 的赎回费并全额计入基金财产 三 修改后的 基金合同 托管协议 自 4 月 1 日起生效 本基金管理人将于公告当日将修改后的 基金合同 托管协议 登载于公司网站, 并在下期更新的 工银瑞信大盘蓝筹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中对上述相关内容进行相
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工银瑞信大盘蓝筹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修改基金合同 托管协议有关条款的公告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和 工银瑞信大盘蓝筹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 以下简称 基金合同 ) 的约定, 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本基金管理人 或 本公司 ) 经与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 对工银瑞信大盘蓝筹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以下简称 本基金 ) 的 基金合同
More information资品种进行投资 特此公告 照表 附件 : 太平日日鑫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修改对 太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八年三月三十一日
关于太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太平日日鑫货币市场基金修改 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公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 2017 年 10 月 1 日起施行的 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 ( 以下简称 规定 ), 对已经存续的开放式基金, 原基金合同内容不符合该 规定 的, 应当在 规定 施行之日起 6 个月内进行修改 太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本公司 ) 经与基金托管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
More information天治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8 年 3 月 30 日
天治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天治稳健双盈债券型证券投资 基金修改基金合同的公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 2017 年 10 月 1 日起施行的 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 经与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 天治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本公司 ) 对旗下天治稳健双盈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 以下简称 本基金 ) 的基金合同进行修改 本次部分修改系因相应的法律法规发生变动而应当对基金合同进行的修改,
More information附件 : 基金合同 修订对照表 章节 第一部分前言 第二部分释义 第六部分基金份额的申 原文条款修改后条款内容内容一 订立本基金合同的目的 依据和原则一 订立本基金合同的目的 依据和原则 2 订立本基金合同的依据是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2 订立本基金合同的依据是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 以下 (
关于招商境远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修订基金合同的公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 2017 年 8 月 31 日发布的 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 ( 以下简称 规定 ), 对已经存续的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且基金合同内容不符合 规定 要求的, 应当在 规定 施行之日起 6 个月内予以调整 根据 规定 等法律法规, 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本基金管理人 )
More information三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依照恪尽职守 诚实信用 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 但投资者购买本基金并不等于将资金作为存款存放在银行或存款类金融机构, 本基金管理人不保证投资本基金一定盈利, 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投资有风险, 敬请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认真阅读 基金合同 招募说明书 等基金法律文件,
关于修改 融通新机遇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部分条款的公告 融通新机遇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以下简称 本基金 ) 的基金合同于 2015 年 11 月 17 日生效 基金管理人为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本基金管理人 ), 基金托管人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2017 年 8 月 31 日颁布 同年 10 月 1 日实施的 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
More information服务热线 (95046) 进行详细咨询 特此公告 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八年三月三十日 附件 : 天弘中证医药 100 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修订对照 表
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天弘中证医药 100 指数型发起式证 券投资基金修订基金合同部分条款的公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颁布的 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 ( 以下简称 规定 ) 要求, 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本公司 ) 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 对旗下天弘中证医药 100 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 以下简称 本基金 ) 的基金合同部分条款进行修订, 具体内容敬请投资者详见附件
More information第二部分基金合同当事人及权利义务第八部分基金的申购与赎回 二 基金管理人 ( 一 ) 基金管理人简况法定代表人 : 吴雄伟注册资本 :1 亿元人民币三 基金托管人 ( 一 ) 基金托管人简况法定代表人 : 姜建清实收资本 : 亿元人民币五 申购与赎回的数额限制 六 申购费用和赎回费用
博时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修改前后文对照表 章节 第一部分前言和释义 原文条款 修改后条款 内容 内容 前言 前言 为保护基金投资者合法权益, 明确基金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与义 为保护基金投资者合法权益, 明确基金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与义 务, 规范基金运作, 依照 1997 年 11 月 14 日经国务院批准发 务, 规范基金运作, 依照 1997 年 11 月 14 日经国务院批准发布 布的 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
More information华润元大中创 1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基金合同 修改对照表 页码 章节 旧版条款 新版条款 修改理由 3 一 订立本基金合同的目的 依据和原则订立本基金合同的依据是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 一 订立本基金合同的目的 依据和原则 2 订立本基金合同的依据是 中华人民共和 补充本基金适用
关于华润元大中创 1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根据流动性新规修改基金合同部分条款的公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 2017 年 8 月 31 日发布的 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 我公司华润元大中创 1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 ( 以下简称 本基金 ) 需对于 华润元大中创 1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基金合同 ( 以下简称 基金合同 )
More information附件 : 基金合同 修订对照表 基金合同条款修改前内容修改后内容 前言 一 订立本基金合同的目的 依据和原则 2 订立本基金合同的依据是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 以下简称 合同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 以下简称 基金法 )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 ( 以下简称 运作办法
关于平安大华安盈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修改基金合同的公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 2017 年 8 月 31 日发布的 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 ( 以下简称 : 规定 ), 对已经成立或已获核准但尚未完成募集的开放式基金, 原基金合同内容不符合该 规定 的, 应当在 规定 施行之日起 6 个月内, 修改基金合同并公告 根据 规定 等法律法规, 经与基金托管人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
More information资品种进行投资 特此公告 照表 附件 : 太平日日金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修改对 太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八年三月三十一日
关于太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太平日日金货币市场基金修改 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公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 2017 年 10 月 1 日起施行的 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 ( 以下简称 规定 ), 对已经存续的开放式基金, 原基金合同内容不符合该 规定 的, 应当在 规定 施行之日起 6 个月内进行修改 太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本公司 ) 经与基金托管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
More information附件一 : 中银互联网 + 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修改前后对照表 章节修改前修改后 第一部分前言 一 订立本基金合同的目的 依据和原则 2 订立本基金合同的依据是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 以下简称 合同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 以下简称 基金法 )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
关于中银互联网 + 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修改基金合同 托管协议的公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 2017 年 8 月 31 日发布的 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 ( 以下简称 : 规定 ), 对已经存续的开放式基金, 原基金合同内容不符合 规定 的, 应当在 规定 施行之日起 6 个月内予以调整 根据 规定 等法律法规, 经与基金托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 并报监管机构备案, 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More information二〇一八年三月二十二日
关于招商国证生物医药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修订基金合同的公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 2017 年 8 月 31 日发布的 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 ( 以下简称 规定 ), 对已经存续的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且基金合同内容不符合 规定 要求的, 应当在 规定 施行之日起 6 个月内予以调整 根据 规定 等法律法规, 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本基金管理人
More information服务热线 (95046) 进行详细咨询 特此公告 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八年三月三十日 附件 : 天弘互联网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修订对照表
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天弘互联网灵活配置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修订基金合同部分条款的公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颁布的 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 ( 以下简称 规定 ) 要求, 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本公司 ) 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 对旗下天弘互联网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以下简称 本基金 ) 的基金合同部分条款进行修订, 具体内容敬请投资者详见附件 本次修订主要涉及基金合同中释义
More information服务热线 (95046) 进行详细咨询 特此公告 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八年三月三十日 附件 : 天弘中证 500 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修订对照表
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天弘中证 500 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 资基金修订基金合同部分条款的公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颁布的 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 ( 以下简称 规定 ) 要求, 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本公司 ) 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 对旗下天弘中证 500 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 以下简称 本基金 ) 的基金合同部分条款进行修订, 具体内容敬请投资者详见附件
More information询 二 风险揭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 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 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敬请投资者于投资前认真阅读本基金的 基金合同 和 招募说明书 特此公告 附件 1: < 中邮尊享一年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 修订对照表 附件 2: < 中
关于修改中邮尊享一年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 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的公告 中邮尊享一年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 以下简称 本基金 )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 [2015]2685 号文准予募集, 中邮尊享一年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合同 于 2015 年 12 月 25 日正式生效 根据 2017 年 10 月 1 日起施行的 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
More information<4D F736F F D20BBAAB1A6BBF9BDF0B9DCC0EDD3D0CFDEB9ABCBBEB9D8D3DAC6ECCFC2BBF9BDF0D0DEB6A9BBF9BDF0BACFCDACD3D0B9D8CCF5BFEEB5C4B9ABB8E E616C>
华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基金修订基金合同有关条款的公告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 经与相关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 华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本公司 ) 对旗下部分基金基金合同有关条款进行修订 涉及本次修订的基金列表详见附件一 现将有关修订内容说明如下 : 1 根据 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 ( 以下简称 流动性规定 ) 等法律法规, 对附件一所列基金的基金合同的释义
More information更新的基金招募说明书中, 对涉及上述修订的内容进行相应更新 投资者可以通 过可以拨打本公司客服热线 ( ) 或登录本公司网站 ( 获取相关信息 特此公告 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8 年 3 月 24 日 附件 : 1 银河量化优选混合
关于修改银河量化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及托 管协议的公告 一 本次修改的基本情况根据中国证监会颁布的 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 要求, 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对银河量化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以下简称 本基金 ) 基金合同 托管协议等法律文件在基金投资限制 申购赎回限制 信息披露条款等方面进行了相应调整 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作为本基金的管理人, 已与本基金托管人就基金合同
More information释义 第六部分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五 申购和赎回的数量限制无六 申购和赎回的价格 费用及其用途 1 本基金不收取申购费用, 在通常情况下不收取赎回费用 在满足相关流动性风险管理要求的前提下, 当本基金持有的现金 国债 中央银行票据 政策性金融债券以及 5 个交易日内到期的其他金融工具占基金资产净值
西部利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西部利得天添益货币市场证券 投资基金修改基金合同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 :2018 年 3 月 26 日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委员会于 2017 年 8 月 31 日颁布的 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 ( 证监会公告 [2017]12 号 ), 经与基金托管人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并报中国证监会上海证监局备案, 西部利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本公司
More information服务热线 (95046) 进行详细咨询 特此公告 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八年三月三十日 附件 : 天弘中证 800 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修订对照表
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天弘中证 800 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 资基金修订基金合同部分条款的公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颁布的 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 ( 以下简称 规定 ) 要求, 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本公司 ) 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 对旗下天弘中证 800 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 以下简称 本基金 ) 的基金合同部分条款进行修订, 具体内容敬请投资者详见附件
More information第七部分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五 申购和赎回的数量限制无 六 申购和赎回的价格 费用及其用途 5 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 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 赎回费用应根据法律法规规定的比例归入基金财产, 未归入基金财产的部分用于支付登记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费 七 拒绝或暂停申购
博时睿利事件驱动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LOF) 基金合同修改前后文对照表 章节 封面无 第一部分前言 第二部分释义 原文条款修改后条款内容内容 ( 因根据基金合同转型, 基金名称已于 2017 年 12 月 4 日起变更为 博时睿利事件驱动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LOF) ) 一 订立本基金合同的目的 依据和原则一 订立本基金合同的目的 依据和原则 2 订立本基金合同的依据是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More information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的情形下根据市场情况制定基金促销计划, 针对以特定交易方式 ( 如网上交易 电话交易等 ) 等进行基金交易的投资人定期或不定期地开展基金促销活动 在基金促销活动期间, 按相关监管部门要求履行必要手续后, 基金管理人可以适当调低基金赎回费率 二 基金合同
关于修改 融通通源短融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部分条款的公告 融通通源短融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 以下简称 本基金 ) 由融通通源一年目标触发式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转型而成, 融通通源短融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于 2014 年 10 月 30 日生效 基金管理人为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本基金管理人 ), 基金托管人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2017
More information更新的基金招募说明书中, 对涉及上述修订的内容进行相应更新 投资者可以通 过可以拨打本公司客服热线 ( ) 或登录本公司网站 ( 获取相关信息 特此公告 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8 年 3 月 28 日 附件 : 1 银河通利债券型证
关于修改银河通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LOF) 基金合同及 托管协议的公告 一 本次修改的基本情况根据中国证监会颁布的 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 要求, 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对银河通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LOF)( 由银河通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转型, 以下简称 本基金 ) 基金合同 托管协议等法律文件在基金投资限制 申购赎回限制 信息披露条款等方面进行了相应调整 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作为本基金的管理人,
More information三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依照恪尽职守 诚实信用 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 但投资者购买本基金并不等于将资金作为存款存放在银行或存款类金融机构, 本基金管理人不保证投资本基金一定盈利, 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投资有风险, 敬请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认真阅读 基金合同 招募说明书 等基金法律文件,
关于修改 融通新区域新经济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部分条款的公告 融通新区域新经济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以下简称 本基金 ) 基金合同于 2015 年 5 月 20 日生效 基金管理人为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本基金管理人 ), 基金托管人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2017 年 8 月 31 日颁布 同年 10 月 1 日实施的 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
More information对持续持有期少于 7 日的投资者收取 1.5% 的赎回费并全额计入基金财产 三 修改后的 基金合同 托管协议 自 4 月 1 日起生效 本基金管理人将于公告当日将修改后的 基金合同 托管协议 登载于公司网站, 并在下期更新的 工银瑞信新得益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中对上述相关内容进行相应修改
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工银瑞信新得益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修改 基金合同 托管协议有关条款的公告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和 工银瑞信新得益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 以下简称 基金合同 ) 的约定, 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本基金管理人 或 本公司 ) 经与基金托管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 对工银瑞信新得益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以下简称 本基金 ) 的 基金合同
More information时, 对持续持有期少于 7 日的投资者收取 1.5% 的赎回费并全额计入基金财产 三 修改后的 基金合同 托管协议 自 4 月 1 日起生效 本基金管理人将于公告当日将修改后的 基金合同 托管协议 登载于公司网站, 并在下期更新的 工银瑞信新得利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中对上述相关内容进行相应
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工银瑞信新得利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修改 基金合同 托管协议有关条款的公告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和 工银瑞信新得利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 以下简称 基金合同 ) 的约定, 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本基金管理人 或 本公司 ) 经与基金托管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 对工银瑞信新得利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以下简称 本基金 ) 的 基金合同
More information附件一 : 中银多策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修改前后对照表 章节修改前修改后 第一部分前言 一 订立本基金合同的目的 依据和原则 2 订立本基金合同的依据是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 以下简称 合同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 以下简称 基金法 ) 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
关于中银多策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修改基金合同 托管协议的公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 2017 年 8 月 31 日发布的 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 ( 以下简称 : 规定 ), 对已经存续的开放式基金, 原基金合同内容不符合 规定 的, 应当在 规定 施行之日起 6 个月内予以调整 根据 规定 等法律法规, 经与基金托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 并报监管机构备案, 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More information第六部分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五 申购和赎回的数量限制无 六 申购和赎回的价格 费用及其用途 2 发生本基金持有的现金 国债 中央银行票据 政策性金融债券以及 5 个交易日内到期的其他金融工具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合计低于 5% 且偏离度为负的情形时, 基金管理人应当对当日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申请赎回基
博时兴盛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修改前后文对照表 章节 第一部分前言 第二部分释义 原文条款内容一 订立本基金合同的目的 依据和原则 2 订立本基金合同的依据是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 以下简称 合同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 以下简称 基金法 )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 ( 以下简称 运作办法 ) 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 ( 以下简称 销售办法 ) 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More information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进行表决, 本次修订履行了规定的程序,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 基金合同 的约定 2 本基金赎回费费率及收取方式的调整自 2018 年 3 月 31 日起实施, 本基金 基金合同 条款的其他修订自公告之日起生效 本基金管理人将于公告当日, 将修订后的 基金合同 托管协议 登载于公司
关于修改 融通月月添利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部分条款的公告 融通月月添利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 以下简称 本基金 ) 基金合同于 2014 年 8 月 29 日生效 基金管理人为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本基金管理人 ), 基金托管人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2017 年 8 月 31 日颁布 同年 10 月 1 日实施的 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
More information54 流动性受限资产: 指由于法律法规 监管 合同或操作障碍等原因无法以合理价格予以变现的资产, 包括但不限于到期日在 10 个交易日以上的逆回购与银行定期存款 ( 含协议约定有条件提前支取的银行存款 ) 停牌股票 流通受限的新股及非公开发行股票 资产支持证券 因发行人债务违约无法进行转让或交易的债
海富通瑞福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修改前后对照表 章节修改前修改后 第一部分前言 一 订立本基金合同 的目的 依据和原则 2 订立本基金合同的依据是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 以下简称 合同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 以下简称 基金法 )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 ( 以下简称 运作办法 ) 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 ( 以下简称 销售办法 ) 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More information部分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第七部分基金合同当事 1 本基金通常情况下不收取申购费用, 在通常情况下不收取赎回费用 在满足相关流动性风险管理要求的前提下, 当本基金持有的现金 国债 中央银行票据 政策性金融债券以及 5 个交易日内到期的其他金融工具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合计低于 5% 且偏离度为负时, 为
西部利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西部利得天添金货币市场基金 修改基金合同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 :2018 年 3 月 26 日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17 年 8 月 31 日颁布的 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 ( 证监会公告 [2017]12 号 ), 经与基金托管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并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监局备案, 西部利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More information关于光大保德信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
光大保德信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光大保德信国企改革主题股票型证券投资金修改金合同部分条款的公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 2017 年 8 月 31 日发布的 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 ( 以下简称 规定 ), 对已经成立的开放式金, 原金合同内容不符合该 规定 的, 应当在 规定 施行之日起 6 个月内, 修改金合同并公告 为使光大保德信国企改革主题股票型证券投资金 ( 以下简称 本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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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修改中融量化多因子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 合同等法律文件并调整赎回费率的公告 中融量化多因子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 2016 3000 号文准予募集, 中融量化多因子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于 2016 年 12 月 29 日正式生效 根据 2017 年 10 月 1 日起施行的 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 ( 以下简称 管理规定
More information附件一 : 中银研究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修改前后对照表 章节修改前修改后 第一部分 前言 一 订立本基金合同的目的 依据和原则订立本基金合同的依据是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 以下简称 合同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 以下简称 基金法 )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
关于中银研究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修改基金合同 托管协议的公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 2017 年 8 月 31 日发布的 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 ( 以下简称 : 规定 ), 对已经存续的开放式基金, 原基金合同内容不符合 规定 的, 应当在 规定 施行之日起 6 个月内予以调整 根据 规定 等法律法规, 经与基金托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 并报监管机构备案,
More information特此公告 泰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八年三月二十四日 2
关于泰信行业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修改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公告 根据 2017 年 10 月 1 日起施行的 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 ( 以下简称 规定 ) 第四十一条之规定, 对已经成立的开放式基金, 原基金合同内容不符合本规定的, 应当在本规定施行之日起 6 个月内, 修改基金合同并公告 根据 规定 等法律法规, 经与基金托管人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 泰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More information时, 对持续持有期少于 7 日的投资者收取 1.5% 的费并全额计入基金财产 三 修改后的 基金合同 托管协议 自 4 月 1 日起生效 本基金管理人将于公告当日将修改后的 基金合同 托管协议 登载于公司网站, 并在下期更新的 工银瑞信双债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中对上述相关内容进行相应修
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工银瑞信双债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修改 基金合同 托管协议有关条款的公告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和 工银瑞信双债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 以下简称 基金合同 ) 的约定, 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本基金管理人 或 本公司 ) 经与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 对工银瑞信双债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 以下简称 本基金 ) 的 基金合同
More information将来表现 投资有风险, 敬请投资人认真阅读基金的相关法律文件, 并选择适合 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 特此公告 格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8 年 3 月 8 日
格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格林日鑫月熠货币市场基金 修改基金合同 托管协议及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的公告 一 本次修改的基本情况依据 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 要求, 同时根据 格林日鑫月熠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 ( 以下简称基金合同 ) 的有关规定, 经与本基金基金托管人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 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格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本公司 本基金管理人
More information(1) 本次基金管理人系根据 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 修订本基金的 基金合同 和 托管协议, 所修订内容可能对本基金投资运作及投资者办理基金申购 赎回业务产生一定影响, 包括且不限于 : 出于流动性风险管理需要增加或调整了基金的部分投资限制规定 ; 对投资者持有本基金少于 7
中信保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信诚周期轮动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LOF) 修订基金合同 托管协议部分条款及调整赎回费相关规则的公告 根据 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 ( 以下简称 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 ) 及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有关规定, 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并报监管机构备案, 中信保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决定对信诚周期轮动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LOF)( 以下简称本基金 ) 的基金合同
More information关于修改 融通中证全指证券公司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部分条款的公告 融通中证全指证券公司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 以下简称 本基金 ) 的基金合同于 2015 年 7 月 17 日生效 基金管理人为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本基金管理人 ), 基金托管人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改 融通中证全指证券公司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部分条款的公告 融通中证全指证券公司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 以下简称 本基金 ) 的基金合同于 2015 年 7 月 17 日生效 基金管理人为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本基金管理人 ), 基金托管人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2017 年 8 月 31 日颁布 同年 10 月 1 日实施的 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
More information附件一 : 中银新蓝筹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修改前后对照表 章节修改前修改后 第一部分前言 一 订立本基金合同的目的 依据和原则 2 订立本基金合同的依据是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 以下简称 合同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 以下简称 基金法 )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
关于中银新蓝筹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修改基金合同 托管协议的公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 2017 年 8 月 31 日发布的 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 ( 以下简称 : 规定 ), 对已经存续的开放式基金, 原基金合同内容不符合 规定 的, 应当在 规定 施行之日起 6 个月内予以调整 根据 规定 等法律法规, 经与基金托管人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 并报监管机构备案, 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More information特此公告 附件 1: 金鹰核心资源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修改对照表 附件 2: 金鹰核心资源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修改对照表 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8 年 3 月 24 日
关于金鹰核心资源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修改基金合同及托管协议的公告 一 本次修改的基本情况金鹰核心资源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以下简称 本基金 )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 [2012]5 号文核准募集, 基金合同于 2012 年 5 月 23 日正式生效 本基金自 2015 年 8 月 5 日起改名为金鹰核心资源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7 年 8 月 31 日中国证监会发布 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
More information附件 : 基金合同 修订对照表 章节 原文条款修改后条款内容内容 第一部分前言 一 订立本基金合同的目的 依据和原则 2 订立本基金合同的依据是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 以下简称 合同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 以下简称 基金法 )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 ( 以下简称 运
关于招商保证金快线货币市场基金 修订基金合同的公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 2017 年 8 月 31 日发布的 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 ( 以下简称 规定 ), 对已经存续的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且基金合同内容不符合 规定 要求的, 应当在 规定 施行之日起 6 个月内予以调整 根据 规定 等法律法规, 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本基金管理人 ) 对旗下招商保证金快线货币市场基金
More information销售机构的规定 投资者可以通过可以拨打本公司客服热线 ( ) 或登录本公司网 站 ( 获取相关信息 风险提示 :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 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 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基金的过往业绩不代表其将来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旗下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根据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 修改基金合同的公告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 经与相关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 并报 监管部门备案,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本基金管理人 ) 对旗下公 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有关条款进行修订 现将有关修订内容说明如下 : 1 根据 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 对公司旗下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
More information信息主题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 修订对照表 < 长盛电子信息主题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 修订对照表, 长盛电子信息主题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 以下简称 招募说明书 ) 涉及 基金合同 托管协议 相关变动处一并修改 2 基金合同 托管协议 和 招募说明
关于修改长盛电子信息主题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的公告 长盛电子信息主题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以下简称 本基金 或 长盛电子信息主题 ) 由长盛上证市值百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 ( 以下简称 上证百强 ETF 联接基金 ) 转型而来 根据 2017 年 10 月 1 日起施行的 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 ( 以下简称 规定 ), 对已经成立或已获核准但尚未完成募集的开放式基金,
More information天治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8 年 3 月 30 日
天治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天治鑫利半年定期开放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修改基金合同的公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 2017 年 10 月 1 日起施行的 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 经与基金托管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 天治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本公司 ) 对旗下天治鑫利半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 以下简称 本基金 ) 的基金合同进行修改 本次部分修改系因相应的法律法规发生变动而应当对基金合同进行的修改,
More informationgongGaoMingCheng
附件 : 兴全可转债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修改对照表 修改章节修改前修改后 全文兴业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兴全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第一部分 前言和释义 第一部分 前言和释义 第一部分 前言和释义 第二部分 基金合同当事 人及权利义务 第二部分 基金合同当事 人及权利义务 第二部分 基金合同当事 兴全可转债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以下简称 本基金 或 基金 ) 由基金发起人按照 民法通则 基金法 合同法
More information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 ) 和其他有 关法律法规 第二部分 释义 新增以下内容, 并更改后续编号 : 13 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 : 指 公开 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 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55 流动性受限资产: 指由于法律法规 监管 合同或操作障碍等原因无法以合理价格予以变现的
关于修改安信新起点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托管协 议和招募说明书的公告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 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 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和 安信新起点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 以下简称 基金合同 ) 的有关规定, 经与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 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安信新起点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More information27 诺安泰鑫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8 诺安永鑫收益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9 诺安低碳经济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30 诺安创新驱动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31 诺安先进制造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32 诺安利鑫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33 诺安景鑫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基金根据流动性规定修改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 的公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 2017 年 8 月 31 日发布的 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 ( 以下简称 流动性规定 ), 对已经存续的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且 基金合同 不符合 流动性规定 要求的, 应当在 流动性规定 施行之日起 6 个月内予以调整 根据 流动性规定 等法律法规, 经与各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 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More information关于光大保德信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
光大保德信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光大保德信多策略智选 18 个月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金修改金合同部分 条款的公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 2017 年 8 月 31 日发布的 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 ( 以下简称 规定 ), 对已经成立的开放式金, 原金合同内容不符合该 规定 的, 应当在 规定 施行之日起 6 个月内, 修改金合同并公告 为使光大保德信多策略智选 18 个月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金
More information如将来出现经养老基金监管部门认可的新的养老基金类型, 基金管理人届时将发布临时公告将其纳入养老金客户范围, 在招募说明书更新时对其进行更新, 并按规定向中国证监会备案 普通客户指除通过直销柜台赎回的养老金客户以外的其他客户 普通客户场外赎回的具体费率如下 : 持有时间 (T) 赎回费率 T<7 日
关于修改 融通四季添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部分 条款的公告 融通四季添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 以下简称 本基金 ) 的基金合同于 2012 年 3 月 1 日生效 基金管理人为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本基金管理人 ), 基金托管人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2017 年 8 月 31 日颁布 同年 10 月 1 日实施的 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
More information费 ; 在规定的特定情形下可能会对投资者的申购 / 赎回申请数量进行限制 临时拒绝或暂停申购 / 赎回申请 对部分赎回申请进行延期办理等, 由此可能导致投资者的申购 / 赎回申请无法全部及时处理, 从而可能影响投资者的资金安排及投资计划 敬请投资者关注以上变化和影响, 并仔细阅读本基金修订后的基金合
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银证券瑞丰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修订基金合同 托管协议等法律文件的公告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 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 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本公司 ) 对中银证券瑞丰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以下简称 本基金 ) 基金合同 托管协议等法律文件进行修订 现将有关修订内容说明如下 : 1 根据 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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