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ize: px
Start display at page:

Download ""

Transcription

1 浙大发研 号 关于印发 浙江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 与学位申请实施办法 的通知 各学部 学院 ( 系 ), 各部门, 各校区管委会, 直属各单位 : 现将 浙江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与学位申请实施办法 印 发给你们, 请遵照执行 二 九年九月二十二日 1

2 浙江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与学位申请实施办法 (2009 年 9 月修订 ) 第一条为规范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工作, 保证学位论文答辩和学位授予的质量, 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凡在本校攻读学位的研究生, 在学制规定的年限内, 完成培养计划要求的各个培养环节, 成绩合格, 均应按本办法申请进行学位论文答辩和办理学位申请 第三条博士研究生在攻读博士学位期间, 应在科学研究或专门技术上做出创造性成果 除本办法另有规定外, 博士研究生符合下述条件之一的, 方可申请论文答辩 ( 一 ) 获得国家级科研成果奖或获得署名在前 4 位的省部级一 二等科技成果奖 ( 二 ) 发表符合如下条件的论文 : 1. 申请理学博士学位的博士生, 有 1 篇与学位论文有关的学术论文在 SCI EI 收录的刊物上发表 ( 含录用 ), 此外在校人事部门规定的一级刊物上发表 ( 含录用 )1 篇及以上与学位论文有关的学术论文 ; 2. 申请工学 农学 医学博士学位的博士生, 有 1 篇与学位论文有关的学术论文在 SCI EI SSCI AHCI 收录的刊物上发表 ( 含录用 ), 此外在核心期刊 [ 即中国科学引文数据库 (CSCD) 核心刊源 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 (CSSCI) 核心刊源, 下同 ] 上发表 ( 含录用 ) 1 篇及以上与学位论文有关的学术论文 ; 2

3 3. 申请哲学 经济学 法学 文学 历史学 教育学和管理学博士学位的博士生, 有 1 篇与学位论文有关的学术论文在 SSCI AHCI SCI 收录的刊物上发表 ( 含录用 ); 或在校人事部门规定的一级刊物上至少发表 ( 含录用 )1 篇与学位论文有关的学术论文, 并在核心期刊上发表 ( 含录用 )1 篇及以上与学位论文有关的学术论文 第四条对博士生取得的其他研究成果, 按如下方法计算 : 1. 获得授权发明专利, 每项按 1 篇 SCI 类收录学术论文计 ; 获得授权实用专利, 每项按 1 篇核心期刊学术论文计 2. 发表被 ISTP ISSHP 收录的学术论文, 按一级或核心期刊学术论文计 3. 编写著作 ( 不含教材 ) 每满 5 万字 ( 执笔 ), 按 1 篇核心期刊学术论文计 4. 在学期间以第一参加人申请到国家自然科学基金, 每项按 1 篇一级或核心期刊学术论文计 5. 发表影响因子大于 5.0( 含 5.0) 的学术论文, 每篇按 2 篇 SCI 类学术论文计 6. 研究生联合发表高影响因子的学术论文, 作为主要合作者的研究生可以同时以该篇学术论文申请学位论文答辩, 但前提是该学术论文的主要成果 ( 主要合作者本人实际贡献部分 ) 是其学位论文的核心内容之一 高影响因子期刊由学科学位委员会认定后公布 第五条个别二级学科如因学科特点不能适用上述标准, 可由所属学科学位委员会提出适用该学科的标准, 报所在学部学位委员会审议, 经学部学位委员会主任签署意见后上报分管校长审批 第六条若上述标准不足以对个别博士生的研究成果作出恰当评 3

4 价, 而影响正常申请学位时, 需由导师向学部学位委员会提出书面报告, 申明理由, 由所在学部学位委员会评定其研究成果, 审核是否达到申请学位论文答辩的要求 学部学位委员会主任签署意见后, 将相关材料报分管校长审批 批准后方可进入学位论文答辩及申请博士学位程序 第七条前述对博士生发表研究成果的要求是学校规定的基本要求, 各学院 ( 系 ) 和各学部学位委员会可以根据所属各学科特点, 提出高于学校基本要求的标准 第八条硕士研究生攻读学位期间, 应取得与申请硕士学位相应的研究成果 具体标准由各学部学位委员会制订, 并报研究生院备案后执行 第九条上述研究成果均须以浙江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 研究生为第一或第二 ( 列第二的, 第一完成人应是该研究生之导师 ) 完成人 但有如下情形者, 按下述规定认可 ( 一 ) 以导师组 ( 以导师为主, 由合作导师或协助导师组成导师组, 人数一般不超过 3 人 ) 集体指导培养博士生, 以导师组中的导师为第一作者, 研究生为第二作者发表的学术成果亦予认可 导师组成员名单应在研究生入学后一年内报学院 ( 系 ) 研究生教育科, 由研究生教育科管理人员作为导师之一录入 研究生教育信息管理系统 方为有效 ( 二 ) 与境外高校联合培养的我校博士生, 在合作方教授指导下, 从事合作方课题研究并完成的研究成果, 符合下列情形者予以认可 : 1. 以我校博士生为第一作者, 但同时以合作方高校和浙江大学为作者单位的 ; 4

5 2. 以合作方导师为第一作者, 我校博士生为第二作者, 但以浙江大学为博士生的第一作者单位的 3. 博士生署名排第二, 但注明为共同第一作者, 并以浙江大学为博士生的唯一或第一作者单位的 第十条研究生在攻读学位期间, 如科研成果未能及时发表, 但其学位论文水平已达到培养目标的要求, 经本人申请 导师推荐, 学科学位委员会主任审核同意, 报校学位办公室备案后, 可申请进行学位论文答辩 学位论文答辩并通过者, 可以向所在学院 ( 系 ) 申请毕业并参加就业, 但不能申请学位 第十一条以同等学力申请学位者, 其论文答辩要求的研究成果标准按照本规定执行, 非学历教育专业学位研究生的论文答辩和研究生提前进行学位论文答辩的要求另行规定 第十二条研究生申请学位论文答辩, 应填写 浙江大学学位申请书 ( 一式两份 ), 连同学位论文交导师审阅 导师应对学位论文进行认真审阅, 如实评价, 如认为研究生的学位论文水平已达到培养目标要求, 并确认其研究成果已达到学校规定的要求, 在签署意见后, 将申请书送交学院 ( 系 ) 研究生教育科 第十三条学院 ( 系 ) 研究生教育科负责校核申请人的课程学习成绩 学分和其他培养环节完成情况以及发表的学术论文和其他成果, 对学位论文进行格式审查, 并负责组织学位论文的评审和答辩工作 第十四条学位论文评阅人和答辩委员会人选由所属学科学位委员会确定 第十五条硕士学位论文评阅人应由 3 位及以上与论文有关学 5

6 科领域的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的专家担任 ( 其中校外专家不少于 1 人 ), 评阅人全部同意答辩, 即可进行答辩 如有 2 位以上 ( 含 2 位 ) 评阅人提出不同意答辩意见, 不能进行论文答辩, 本次答辩申请程序终止 如有 1 位评阅人提出不同意答辩意见, 经学科学位委员会主任同意, 可再聘请 1 位专家进行评阅, 同意答辩者, 可进行论文答辩, 如仍不同意答辩的, 不能进行论文答辩, 本次答辩申请程序终止 答辩申请程序终止后, 申请人须对学位论文进行充实 修改, 经导师审核同意后, 方可再次提出答辩申请 第十六条博士学位论文评阅按照 浙江大学博士学位论文隐名评审暂行实施办法 ( 浙大发研 [2005]173 号 ) 实行隐名评阅 博士学位论文评阅人应是与学位论文有关学科领域的具有正高职称的专家, 评阅人不少于 5 位 ( 其中校外单位专家不少于 4 位, 具有博士生指导教师资格者不少于 3 人 ) 经评阅, 如同时有两位评阅专家认为学位论文未达到答辩要求 或总体等级评价判定为较差 (E), 或总体等级评价有一位专家判定为较差 (E) 另有一位专家判定为合格(D), 本次答辩申请程序终止 当有 1 位专家的评阅意见认为未达到博士学位论文要求 不同意答辩或大修改后答辩时, 由分管院长 ( 系主任 ) 或学科学位委员会主任根据其他评阅人的具体评阅意见作综合考虑, 审定是否可以继续论文答辩申请程序 如同意继续答辩申请程序, 博士生应根据评阅专家的意见对其学位论文作认真修改, 重新寄送原评阅专家进行评阅 如评阅专家重新评阅后同意答辩, 可以举行学位论文答辩, 否则本次答辩申请程序终止 6

7 若博士生及其导师认为评阅不通过是因为学术观点分歧所致, 或因其他原因致使评阅有失公正, 可按照 浙江大学博士学位论文隐名评审暂行实施办法 ( 浙大发研 [2005]173 号 ), 填写 浙江大学博士学位论文评阅学术观点分歧申诉表, 向所属学科学位委员会提出申诉 由学科学位委员会主任组织 2-3 名校内同行专家对博士学位论文 评阅专家的意见和博士生及其导师的申诉意见进行审定, 如果专家审定认为确实存在学术观点分歧, 可以另外聘请 1--2 位专家进行重新评阅 如新的评阅结果为同意答辩, 即可举行学位论文答辩, 否则本次答辩申请程序终止 答辩申请程序终止后, 博士生必须根据评阅专家提出的意见对学位论文作实质性的修改, 经指导教师审阅定稿后, 填写 浙江大学博士学位论文重新评阅申请表, 申明具体的修改内容, 方可再次提出答辩申请 第十七条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一般由校内 3-5 名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的专家组成, 其中应有外系 外专业相关学科的教师参加, 答辩委员会主席应由教授或相当职称专家担任 如答辩委员会由 3 人组成时, 申请人指导教师不参加答辩委员会 第十八条博士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由 5-7 名具有正高职称的专家组成, 其中一般应有具备博士生指导教师资格的专家 4 人, 外校或外系 外专业相关学科的专家不少于 2 人 答辩委员会主席由具备博士生指导教师资格的专家担任, 申请人指导教师不担任答辩委员会主席 如果答辩委员会由 5 人组成, 申请人的指导教师只能有 1 人参加答辩委员会 非隐名学位论文评阅人与答辩委员之间只能重复 1 人 7

8 第十九条论文送审 聘请论文答辩委员会委员, 均由学院 ( 系 ) 研究生教育科统一办理 论文评阅书 评阅聘书 答辩聘书由学院 ( 系 ) 研究生教育科盖章后密封传递 ; 实行学位论文网上评阅者, 由研究生教育科将有关网页登录及密码等信息发送给评阅专家 博士学位论文送审应在答辩前 45 天 硕士学位论文送审应在答辩前一个月将评审材料送达评阅人 专家的论文评阅书一律寄回至学院 ( 系 ) 研究生教育科 博士学位论文应在答辩前 30 天 硕士学位论文应在答辩前 15 天送达各答辩委员 第二十条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以公开方式进行 研究生应在预期答辩前 1 个星期将答辩预备信息录入研究生教育管理系统, 以通过网络公告答辩信息 同时, 还应提前张贴学位论文答辩通告, 硕士生提前 2 天在所在学院 ( 系 ) 范围 博士生提前 3 天在校区范围张贴学位论文答辩通告 第二十一条涉密学位论文的评阅与答辩工作, 应按照 浙江大学关于研究生从事涉密项目研究的学位论文工作的有关规定 ( 试行 ) ( 浙大发研 [2005]181 号 ) 进行 第二十二条举行学位论文答辩时, 应做好答辩记录 硕士学位论文答辩记录人应由具有硕士学位或中级及以上职称的人员担任 ; 博士学位论文答辩记录人应由具有博士学位或副高及以上职称的人员担任 第二十三条答辩委员会应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 并作出答辩决议 经三分之二及以上委员同意, 答辩方为通过 答辩决议经答辩委员会主席签字生效 第二十四条答辩结束后, 记录人应将学位论文评阅书 学位 8

9 申请书 答辩记录和表决票送交所在学院 ( 系 ) 研究生教育科 第二十五条答辩通过后, 答辩人应根据学位论文评阅专家和答辩委员会专家对学位论文提出的问题和建议, 认真修改学位论文 ; 将导师审核同意的最终定稿学位论文的电子版上传到研究生教育管理信息系统, 将相应的纸质文本按规定份数交学院 ( 系 ) 研究生教育科 图书馆等部门 研究生教育科将研究生答辩材料整理后提交学科学位委员会审核 第二十六条学科学位委员会应逐个审查拟授予学位的研究生学位论文质量和水平, 以及发表的学术论文和取得的成果是否达到要求 学科学位委员会审核通过硕士学位授予名单, 初审博士学位申请者名单, 并将学科学位委员会全体委员会议纪要交校学位委员会办公室 第二十七条学部学位委员会审核通过博士学位授予名单, 并将学部学位委员会全体委员会议纪要交校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备案 第二十八条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未通过的, 经答辩委员会同意, 可于半年之后一年之内重新申请答辩 如再次答辩仍未通过的, 则取消其硕士学位申请资格 第二十九条博士学位论文答辩不合格, 但已达到硕士学位的学术水平, 而申请人又未曾获得该学科的硕士学位, 答辩委员会可作出授予硕士学位的决议 ; 或经答辩委员会同意, 修改好论文并在半年之后二年之内重新申请答辩一次 ; 重新答辩仍未通过者, 取消其博士学位申请资格 第三十条按本办法第十条规定通过学位论文答辩, 但未获得 9

10 学位的毕业研究生, 若在三年内正式发表符合本规定要求的研究成果, 可向相应学科学位委员会申请学位 ; 但在三年内未能取得符合本规定要求的研究成果或未提出学位申请的, 学校不再接受其学位申请 第三十一条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浙江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有关规定 ( 浙大发研 [2002]16 号 ) 同时废止 第三十二条本规定由校学位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 主题词 : 学位规定通知 浙江大学校长办公室主动公开 2009 年 9 月 24 日印发 10

浙江大学医学院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有关规定(试行)

浙江大学医学院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有关规定(试行) 浙江大学医学院 医学院发 [2014]32 号 关于印发 浙江大学医学院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与 学位申请有关规定 的通知 各系, 各办, 各附属医院 : 为进一步提高医学院研究生教育质量, 适应国家经济发展对医疗卫生人才的需求, 深入贯彻学院发展的阶段性规划和目标, 根据 2014 年 浙江大学医学院研究生教育改革方案 要求, 并经医药学部学位委员会讨论通过, 现将 浙江大学医学院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与学位申请有关规定

More information

南通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文件 通大学位 2012 14 号 南通大学关于印发 南通大学硕士 博士学位 授予工作实施细则 的通知 各学院 系 室 所 部门 群团组织 直属单位 现将 南通大学硕士 博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 印发给 你们 请遵照执行 南通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 2012 年 12 月 31 日 - 1 - - 2 - 2.0 3 4-3 - - 4 - - 5 - 2.0 5 8 5-6 -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Word 中的文档

Microsoft Word 中的文档 华南理工大学文件 华南工研 2017 35 号 关于印发 华南理工大学研究生申请学位工作管理办法 的通知 各学院 相关机关部门 : 为进一步规范我校研究生申请学位有关工作, 根据 华南理工大学学位授予与管理工作细则 (2017 年修订 ) ( 华南工研 2017 30 号 ) 等文件精神, 学校结合实际, 制定了 华南理工大学研究生申请学位工作管理办法, 现予以印发, 自 2017 年 9 月 1

More information

校研字[2008]13号

校研字[2008]13号 湖北大学文 件 校研字 2014 22 号 校内有关单位 : 关于印发 湖北大学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 ( 修订 ) 的通知 学校第十一届学位评定委员会于 2014 年 6 月 16 日召开全体 委员会议, 讨论通过了湖北大学博士 硕士学位授予条件等事项 根据会议精神, 现将 湖北大学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 ( 修 订 ) 予以印发, 请遵照执行 湖北大学 2014 年 7 月 9 日 1 湖北大学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

More information

第五条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设在研究生学院, 主要职责是 : ( 一 ) 起草和制定学位管理工作的相关文件 规定等 ; ( 二 ) 负责校学位评定委员会的会议筹备和日常管理工作 ; ( 三 ) 指导各院 ( 所 ) 研究生学位论文的选题与开题 论文评阅 组织论文答辩等工作 ; ( 四 ) 指导各院 (

第五条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设在研究生学院, 主要职责是 : ( 一 ) 起草和制定学位管理工作的相关文件 规定等 ; ( 二 ) 负责校学位评定委员会的会议筹备和日常管理工作 ; ( 三 ) 指导各院 ( 所 ) 研究生学位论文的选题与开题 论文评阅 组织论文答辩等工作 ; ( 四 ) 指导各院 ( 山西师范大学硕士 博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 (1997 年 10 月 24 日制订,2010 年 6 月 13 日第二次修订 )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 和 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 结合我校实际情况, 制定本工作实施细则 第二条我校可在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的有授予权的学科 专业范围授予相应学科门类的硕士 博士学位 第二章学位评定委员会第三条学校成立硕士 博士学位评定委员会,

More information

浙江师范大学文件

浙江师范大学文件 浙江师范大学文件 浙师研字 2017 35 号 浙江师范大学关于印发博士 硕士学位授予 工作细则 ( 修订 ) 的通知 各学院 ( 研究机构 ): 现将 浙江师范大学博士 硕士学位授予细则 ( 修订 ) 予以印发, 请遵照执行 浙江师范大学 2017 年 7 月 5 日 1 浙江师范大学博士 硕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本细则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

More information

贵州工业大学关于评定和授予专业硕士学位工作的实施细则

贵州工业大学关于评定和授予专业硕士学位工作的实施细则 贵大学位 2011 11 号 贵州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关于印发 贵州大学硕士 博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 的通知 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 : 贵州大学硕士 博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 已经贵州大学第三届学位评定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现印发给你们, 请遵照执行 贵州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 二 一一年六月七日 主题词 : 硕士博士学位授予实施细则通知 贵州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 2011 年 6 月 7 日印发

More information

7 学位论文 ( 二 ) 科研成果要求在校期间, 理工科博士研究生必须在本学科统计源核心期刊发表三篇以上与学位论文相关的系列学术论文, 其中理科至少有一篇属于 SCI 核心期刊影响因子高区论文 ( 一区和二区 ), 或两篇属于 SCI 核心期刊论文, 工科至少有一篇属于 SCI 核心期刊影响因子高区

7 学位论文 ( 二 ) 科研成果要求在校期间, 理工科博士研究生必须在本学科统计源核心期刊发表三篇以上与学位论文相关的系列学术论文, 其中理科至少有一篇属于 SCI 核心期刊影响因子高区论文 ( 一区和二区 ), 或两篇属于 SCI 核心期刊论文, 工科至少有一篇属于 SCI 核心期刊影响因子高区 山西大学博士学位授予工作规定 (2014 年 9 月 16 日修订, 山大研字 2014 8 号文件发布 )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 和 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 结合我校具体情况, 特制订本规定 第二条山西大学授予的博士学位, 按哲学 经济学 法学 教育学 文学 历史学 理学 工学 管理学 9 个学科门类授予 在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做出授予学位的决定后, 发给学位证书,

More information

辩 第十条硕士学位论文的基本要求 : 1. 论文的基本论点正确, 并具有一定的理论意义和实践价值 2. 论文的主要工作应是作者本人独立完成, 对所研究的课题应当有自己的见解, 表明具有从事科学研究工作或独立担负专门技术工作的能力 第十一条硕士学位论文评阅及答辩 : 硕士学位论文字数一般在 4 万字左

辩 第十条硕士学位论文的基本要求 : 1. 论文的基本论点正确, 并具有一定的理论意义和实践价值 2. 论文的主要工作应是作者本人独立完成, 对所研究的课题应当有自己的见解, 表明具有从事科学研究工作或独立担负专门技术工作的能力 第十一条硕士学位论文评阅及答辩 : 硕士学位论文字数一般在 4 万字左 中国矿业大学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了贯彻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 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 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校授予学士 硕士 博士三级学位, 按学科门类以及专业学位授予 授予学位的学科 ( 类别 ) 和专业 ( 领域 ) 是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的 第三条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 第二条的规定, 凡是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拥护社会主义制度,

More information

《中国科学技术大学研究生学习培养过程要求》

《中国科学技术大学研究生学习培养过程要求》 中国科学技术大学硕士 博士学位授予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 和 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 结合我校实际情况, 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我校按照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授权的学科 专业或学位类型授予硕士 博士学位 第二章硕士学位 第三条学术水平硕士生或具有同等学力人员, 通过硕士学位的课程考试和论文答辩, 达到下述学术水平者, 授予硕士学位 : ( 一 ) 掌握有关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门知识

More information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 和 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 以及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有关文件精神, 结合学校具体情况, 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学校授予学士 硕士 博士三级学位, 按哲学 经济学 法学 教育学 文学 历史学 理学 工学 农学 医学 管理学和艺术学等学科门类分别授予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 和 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 以及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有关文件精神, 结合学校具体情况, 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学校授予学士 硕士 博士三级学位, 按哲学 经济学 法学 教育学 文学 历史学 理学 工学 农学 医学 管理学和艺术学等学科门类分别授予 华师 2014 80 号 各学院 各部处 各单位 : 华南师范大学学位授予工作细则 (2014 年修订 ) 经学校 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通过, 现印发给你们, 请遵照执行 华南师范大学 2014 年 6 月 5 日 1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 和 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 以及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有关文件精神, 结合学校具体情况, 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学校授予学士 硕士

More information

第九条 硕士学位论文的基本要求 硕士学位论文应对所研究的课题有新的见解, 论文的选题和所研究的内容, 应对学术发展 经济建设和社会进步有一定的理论意义或现实意义 学位论文应在导师指导下由学位申请者本人独立完成 硕士学位论文应按照学校规定的基本要求与书写格式撰写 第十条 硕士学位论文的评阅 硕士学位论

第九条 硕士学位论文的基本要求 硕士学位论文应对所研究的课题有新的见解, 论文的选题和所研究的内容, 应对学术发展 经济建设和社会进步有一定的理论意义或现实意义 学位论文应在导师指导下由学位申请者本人独立完成 硕士学位论文应按照学校规定的基本要求与书写格式撰写 第十条 硕士学位论文的评阅 硕士学位论 华东师范大学学位授予工作细则 总则 第一条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 以及国家相关文件, 结合我校实际情况, 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我校授予学士 硕士 博士三级学位, 授予学位的学科和专业皆通过国务院学 位委员会批准或备案 第三条凡遵纪守法, 品德良好, 并具有一定学术水平者, 均可按本细则的有关规定, 申请相应的学位 学士学位 第四条 我校攻读学士学位的本科生,

More information

泸州医学院“泸州老窖‘金教鞭’奖”

泸州医学院“泸州老窖‘金教鞭’奖” 泸 州 医 学 院 泸 州 老 窖 金 教 鞭 奖 评 选 暂 行 办 法 为 进 一 步 加 强 教 师 队 伍 建 设, 充 分 调 动 广 大 教 师 的 积 极 性, 激 发 教 师 忠 诚 党 的 教 育 事 业 对 教 学 工 作 的 热 爱 之 情, 增 强 教 育 教 学 工 作 的 责 任 心 和 事 业 心, 鼓 励 教 师 不 断 严 格 要 求 自 己, 注 重 自 身 能

More information

福建农林大学学位授予实施细则

福建农林大学学位授予实施细则 福建农林大学学位授予实施细则 (2017 年 12 月修订 ) 闽农林大学位 2018 1 号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 和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的有关规定, 现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 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 我校有权按学科门类及专业授予学士 硕士 博士学位 第三条凡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 拥护社会主义制度, 具有一定学术水平者,

More information

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 中国地质大学 ( 北京 ) 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 (2014 年 6 月 20 日校学位评定委员会修订 ) 总则 第一条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 和 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 的精神, 结合我校实际情况, 修订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我校授予学士 硕士 博士三级学位, 按照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授权我校的学科 专业或学位类型授予 第三条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 第二条之规定, 凡是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More information

重 庆 市 中 青 年 医 学 高 端 后 备 人 才 选 拔 培 养 管 理 办 法 ( 试 行 ) 第 一 章 总 则 第 一 条 为 认 真 落 实 党 的 十 八 大 市 委 关 于 实 施 人 才 优 先 发 展 战 略, 加 强 我 市 卫 生 高 层 次 人 才 队 伍 建 设, 造

重 庆 市 中 青 年 医 学 高 端 后 备 人 才 选 拔 培 养 管 理 办 法 ( 试 行 ) 第 一 章 总 则 第 一 条 为 认 真 落 实 党 的 十 八 大 市 委 关 于 实 施 人 才 优 先 发 展 战 略, 加 强 我 市 卫 生 高 层 次 人 才 队 伍 建 设, 造 重 庆 市 卫 生 和 计 划 生 育 委 员 会 文 件 渝 卫 人 发 2016 1 号 重 庆 市 卫 生 和 计 划 生 育 委 员 会 关 于 印 发 重 庆 市 中 青 年 医 学 高 端 后 备 人 才 选 拔 培 养 管 理 办 法 ( 试 行 ) 的 通 知 各 区 县 ( 自 治 县 ) 卫 生 计 生 委 北 部 新 区 社 发 局 万 盛 经 开 区 卫 生 计 生 局, 各

More information

中国矿业大学

中国矿业大学 中国矿业大学学位授予工作暂行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贯彻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 的精神, 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 特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根据国务院授权, 我校有权授予学士 硕士 博士三种学位, 相应各级学位的授予学科 专业, 已经上级主管部门审议和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 第三条凡是拥护共产党的领导, 拥护社会主义制度愿意为社会主义服务, 遵守纪律和社会主义法制,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Word - 闽师研1213关于印发《福建师范大学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_修订_》的通知.doc

Microsoft Word - 闽师研1213关于印发《福建师范大学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_修订_》的通知.doc 福建师范大学文件 闽师研 2012 13 号 关于印发 福建师范大学博士 硕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 ( 修订 ) 的通知 各学院 : 现将 福建师范大学博士 硕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 ( 修订 ) 印发给你们, 请认真组织学习, 遵照执行 二 一二年二月六日 福建师范大学博士 硕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 ( 修订 )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 和 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 结合我校研究生培养的实际情况,

More information

( 三 ) 学位授予单位应收齐上述材料, 在规定的期限内, 对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查 对确定具有申请资格的申请人, 按本规定第七条的要求进行同等学力水平的认定 第七条同等学力水平认定学位授予单位应从以下三个方面认定申请人是否具备硕士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水平 ( 一 ) 对申请人在教学 科研 专门技术 管理

( 三 ) 学位授予单位应收齐上述材料, 在规定的期限内, 对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查 对确定具有申请资格的申请人, 按本规定第七条的要求进行同等学力水平的认定 第七条同等学力水平认定学位授予单位应从以下三个方面认定申请人是否具备硕士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水平 ( 一 ) 对申请人在教学 科研 专门技术 管理 国务院学位委员会 关于授予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硕士 博士学位的规定 的通知 ( 学位 1998 54 号 ) 总则第一条为多渠道促进我国高层次专门人才的成长, 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需要, 做好授予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硕士 博士学位工作,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 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凡是拥护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遵守法律 法规, 品行端正,

More information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D4C6C3F1B4F3B0ECA1B232303134A1B33539BAC52E646F63>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D4C6C3F1B4F3B0ECA1B232303134A1B33539BAC52E646F63> 云 南 民 族 大 学 办 公 室 文 件 云 民 大 办 2014 59 号 各 学 院 各 部 门 : 云 南 民 族 大 学 学 士 学 位 授 予 工 作 细 则 云 南 民 族 大 学 全 日 制 本 专 科 学 生 学 籍 管 理 办 法 和 云 南 民 族 大 学 创 新 学 分 实 施 办 法 等 3 个 文 件 已 经 2014 年 6 月 3 日 第 8 次 校 长 办 公 会

More information

湖北大学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 ( 修订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 及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的有关文件精神, 结合我校实际, 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的我校具有博士 硕士学位授予权的学科 专业均可按照本细则授予相应学科门类的博士 硕

湖北大学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 ( 修订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 及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的有关文件精神, 结合我校实际, 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的我校具有博士 硕士学位授予权的学科 专业均可按照本细则授予相应学科门类的博士 硕 湖北大学文件 校研字 ( 2 0 0 8 ] 13 号 关于印发 湖北大学博士硕士学位 授予工作细则 } ( 修订 ) 的通知 校内有关单位 : 学校第九届学位评定委员会于 2 0 0 7 年 6 月 2 2 日召开全体委 员会议, 讨论通过了湖北大学博士 硕士学位授予条件等事项 根据会议精神, 现将修订后的 湖北大学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工作 细则 予以印发, 请遵照执行 主题词 : 研究生学位授予细则

More information

集美大学文件

集美大学文件 集美大学文件 集大研 2016 6 号 关于印发 集美大学硕士学位和博士学位授予实施细则 的通知 全校各单位 : 集美大学硕士学位和博士学位授予实施细则 已经 2016 年 1 月 18 日校学术委员会审议通过, 现予以印发, 请遵照执行 集美大学 2016 年 1 月 21 日 - 1 - 集美大学硕士学位和博士学位授予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学位授予工作, 保证学位授予质量,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Word - 3.docx

Microsoft Word - 3.docx 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授予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硕士 博士学位的规定 ( 一九九八年六月二十八日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 总 则 第一条为多渠道促进我国高层次专门人才的成长, 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需要, 做好授予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硕士 博士学位工作,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 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凡是拥护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More information

专业的学士学位授予条件, 申请主修专业的学士学位 ; 辅修专业也同时达到辅修专业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 且辅修专业与主修专业属于不同的学科门类时, 还可以同时申请辅修专业的学士学位 第六条各院 ( 系 ) 根据教务处 学生处下发的通知, 审核本院系本科毕业生的成绩和毕业鉴定材料, 对符合本办法第四条及

专业的学士学位授予条件, 申请主修专业的学士学位 ; 辅修专业也同时达到辅修专业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 且辅修专业与主修专业属于不同的学科门类时, 还可以同时申请辅修专业的学士学位 第六条各院 ( 系 ) 根据教务处 学生处下发的通知, 审核本院系本科毕业生的成绩和毕业鉴定材料, 对符合本办法第四条及 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学位授予工作细则 2015 年 7 月 8 日修订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通过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 以及国家相关文件, 结合我校实际, 特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我校按照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审批或备案的学科门类及专业授予学位, 所授学位分为学士 硕士 博士三级 第三条依据本细则申请学位者, 应遵纪守法 品德良好, 并具有相应的学术水平

More information

集美大学文件

集美大学文件 集美大学文件 集大研 2017 24 号 集美大学关于修订 集美大学硕士学位和博士学位授予实施细则 的决定 校内各单位 : 经 2017 年 6 月 28 日集美大学学术评定委员会表决通过, 决定对 集美大学硕士学位和博士学位授予实施细则 ( 集大研 2016 6 号 ) 作如下修改 : 第二章第四条第 ( 一 ) 款第 3 项修改为 : 学术型硕士申请人应在核心期刊或本科高校学报发表或录用 1 篇及以上学术论文,

More information

75 学位授予工作细则 第二章学位学术水平的要求第五条学士学位的学术水平本科毕业, 或通过法定的其他学习途径本科毕业, 成绩优良, 达到下述学术水平者, 授予学士学位 : ( 一 ) 较好地掌握本学科 专业的基础理论 专门知识和基本技能 ; ( 二 ) 具有从事科学研究工作或担负专门技术工作的初步能

75 学位授予工作细则 第二章学位学术水平的要求第五条学士学位的学术水平本科毕业, 或通过法定的其他学习途径本科毕业, 成绩优良, 达到下述学术水平者, 授予学士学位 : ( 一 ) 较好地掌握本学科 专业的基础理论 专门知识和基本技能 ; ( 二 ) 具有从事科学研究工作或担负专门技术工作的初步能 广州大学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工作手册 74 广州大学学位授予工作细则 (2015 年 9 月修订 )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 及 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 结合我校实际情况, 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学位分学士 硕士 博士三级 我校各级学位按哲学 经济学 法学 教育学 文学 历史学 理学 工学 管理学 艺术学十个学科门类及各类专业学位授予 第三条本细则也适用于各类专业学位

More information

文件汇编 北京交通大学关于授予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 硕士 博士学位的工作实施细则 总则第一条为多渠道促进我国高层次专门人才的成长, 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需要, 做好授予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硕士 博士学位工作,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 关于发布

文件汇编 北京交通大学关于授予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 硕士 博士学位的工作实施细则 总则第一条为多渠道促进我国高层次专门人才的成长, 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需要, 做好授予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硕士 博士学位工作,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 关于发布 北京交通大学关于授予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 硕士 博士学位的工作实施细则 总则第一条为多渠道促进我国高层次专门人才的成长, 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需要, 做好授予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硕士 博士学位工作,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 关于发布 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授予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硕士 博士学位的规定 的通知, 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凡是拥护

More information

则 同济大学授予来华留学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实施细则 同济大学授予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实施细则 同济大学授予独立二级学院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实施细则 第三章硕士学位第七条符合本细则第三条或第四条要求的硕士学位申请人, 通过学校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考试和学位论文答辩, 成绩合格有效,

则 同济大学授予来华留学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实施细则 同济大学授予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实施细则 同济大学授予独立二级学院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实施细则 第三章硕士学位第七条符合本细则第三条或第四条要求的硕士学位申请人, 通过学校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考试和学位论文答辩, 成绩合格有效, 同济大学学位授予工作细则 (2012 年 05 月 29 日校第十届学位评定委员会第三次会议通过 )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 和 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 结合我校实际情况, 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我校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设置授予学位的学科专业, 按学科门类分别授予学士 硕士 博士三级学位 第三条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 第二条的规定, 凡遵守宪法 法律 法规, 遵守学术道德规范,

More information

研究生手册 同济大学学位授予工作细则 (2012 年 05 月 29 日校第十届学位评定委员会第三次会议通过 )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 和 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 结合我校实际情况, 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我校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设置授予学位的学科专业, 按学科门类分别

研究生手册 同济大学学位授予工作细则 (2012 年 05 月 29 日校第十届学位评定委员会第三次会议通过 )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 和 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 结合我校实际情况, 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我校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设置授予学位的学科专业, 按学科门类分别 同济大学学位授予工作细则 (2012 年 05 月 29 日校第十届学位评定委员会第三次会议通过 )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 和 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 结合我校实际情况, 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我校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设置授予学位的学科专业, 按学科门类分别授予学士 硕士 博士三级学位 第三条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 第二条的规定, 凡遵守宪法 法律 法规, 遵守学术道德规范,

More information

目录

目录 致远至恒务学悟真 2017 目录... 1... 6... 11... 17... 23... 29 基础数学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 0701 070101 150 Nonlinear Analysis Appl. Math and Comput. Discret. Comput. Geom. J. of Funct. Anal. Appl. Pro. of the Amer. Math. Soc.

More information

Oracle for Solaris 安装步骤

Oracle for Solaris 安装步骤 华电校学位 2018 5 号 关于印发 华北电力大学学位 授予工作细则 (2018 年版 ) 的通知 校直各单位 : 为规范华北电力大学学位授予工作, 进一步提高学位授予质量, 根据 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 ( 教育部令第 41 号 ) 文件, 结合我校实际情况, 对 华北电力大学学位授予工作细则 ( 华电校学位 2004 7 号 ) 予以修订 修订后的 华北电力大学学位授予工作细则 (2018

More information

( 一 ) 审查通过接受申请硕士学位和博士学位的人员名单 ; ( 二 ) 通过学士学位获得者的名单 ; ( 三 ) 作出授予硕士学位的决定 ; ( 四 ) 作出授予博士学位的决定 ; ( 五 ) 通过授予名誉博士学位的人员名单 ; ( 六 ) 作出撤销违反规定而授予学位的决定 ; ( 七 ) 审批新

( 一 ) 审查通过接受申请硕士学位和博士学位的人员名单 ; ( 二 ) 通过学士学位获得者的名单 ; ( 三 ) 作出授予硕士学位的决定 ; ( 四 ) 作出授予博士学位的决定 ; ( 五 ) 通过授予名誉博士学位的人员名单 ; ( 六 ) 作出撤销违反规定而授予学位的决定 ; ( 七 ) 审批新 广州大学学位授予工作细则 (2017 年 12 月修订 )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 及 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 结合我校实际情况, 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学位分学士 硕士 博士三级 我校各级学位按哲学 经济学 法学 教育学 文学 历史学 理学 工学 管理学 艺术学十个学科门类及各类专业学位授予 第三条本细则也适用于各类专业学位 各类专业学位亦可按照各专业学位试行办法或专业学位全国教学

More information

前 言

前    言 前 言 为 贯 彻 落 实 依 法 治 国 人 才 强 国 战 略, 进 一 步 适 应 和 深 化 高 等 教 育 的 改 革 与 发 展, 满 足 我 国 全 面 建 设 小 康 社 会 和 构 建 社 会 主 义 和 谐 社 会 对 高 层 次 人 才 的 需 要, 教 育 部 周 济 部 长 签 署 了 21 号 部 长 令, 发 布 了 新 的 高 等 学 校 学 生 行 为 准 则 普

More information

授中遴选, 院学位委员会成员任期三年 学士学位审定工作由校学位评定委员会授权教务处和远程与继续教育学院成立相应的学士学位评定小组, 负责学士学位授予的审核工作, 并提出学士学位授予的建议名单 对于有博士授权专业的院学位委员会成员, 其博士生导师的名额应占半数以上, 以组成博士学位审定分委会 第六条校

授中遴选, 院学位委员会成员任期三年 学士学位审定工作由校学位评定委员会授权教务处和远程与继续教育学院成立相应的学士学位评定小组, 负责学士学位授予的审核工作, 并提出学士学位授予的建议名单 对于有博士授权专业的院学位委员会成员, 其博士生导师的名额应占半数以上, 以组成博士学位审定分委会 第六条校 北京交通大学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 ( 征求意见稿 )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贯彻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 结合我校实际情况, 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我校按照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或备案的学科门类和专业学位类别授予学位, 所授学位分为学士 硕士 博士三级 第三条凡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拥护社会主义制度, 热爱祖国, 遵守宪法和法律, 遵守学术规范, 达到一定学术水平或者专门技术水平的公民,

More information

<4D F736F F D20C4CFBEA9C5A9D2B5B4F3D1A7B9D8D3DAD1D0BEBFC9FAB9A5B6C1D1A7CEBBC6DABCE4B7A2B1EDD1A7CAF5C2DBCEC4D2AAC7F3C8AB2E646F63>

<4D F736F F D20C4CFBEA9C5A9D2B5B4F3D1A7B9D8D3DAD1D0BEBFC9FAB9A5B6C1D1A7CEBBC6DABCE4B7A2B1EDD1A7CAF5C2DBCEC4D2AAC7F3C8AB2E646F63> 南京农业大学关于学术型研究生攻读学位期间发表学术论文要求的规定 ( 二〇一二年六月二十六日校学位委员会十届三次全会审议通过 ) 为了提高我校研究生学位论文研究成果的水平, 建立健全研究生学位质量保障体系,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 和 南京农业大学关于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及学位申请工作的规定, 结合我校实际情况, 特修订学术型研究生攻读学位期间发表学术论文要求的规定如下

More information

(1) 工程设计类论文, 应以解决生产或工程实际问题为重点, 设计方案正确, 布局及设计结构合理, 数据准确, 设计符合行业标准, 技术文档齐全, 设计结果投入了实施或通过了相关业务部门的评估 ; (2) 技术研究或技术改造类 ( 包括应用基础研究 应用研究 预先研究 实验研究 系统研究等 ) 项目

(1) 工程设计类论文, 应以解决生产或工程实际问题为重点, 设计方案正确, 布局及设计结构合理, 数据准确, 设计符合行业标准, 技术文档齐全, 设计结果投入了实施或通过了相关业务部门的评估 ; (2) 技术研究或技术改造类 ( 包括应用基础研究 应用研究 预先研究 实验研究 系统研究等 ) 项目 北京化工大学博士 硕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 第一节总则第一条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 和 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 结合我校实际情况, 制订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我校按照国务院学位评定委员会 2011 年 3 月颁布的研究生专业目录, 在具有博士 硕士学位授予权的专业授予博士 硕士学位 第三条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 第二条的规定, 凡是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拥护社会主义制度, 具有一定学术水平的公民,

More information

南开大学关于授予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硕士学位的实施细则

南开大学关于授予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硕士学位的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 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 (2010-2020), 多渠道培养造就我国高层次人才, 适应建设人力资源强国和在职人员终身学习的需要, 做好授予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硕士学位工作, 根据 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授予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硕士 博士学位的规定 ( 学位 1998 54 号 ) 关于进一步完善授予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硕士学位有关规定的通知 (

More information

华东理工大学文件

华东理工大学文件 华东理工大学学位授予工作细则 校研 2014 73 号 (1985 年 6 月制订,2014 年 6 月修订 )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 结合学校实际情况, 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的授权, 学校授予的学位分学士 硕士 博士三级 按哲学 经济学 法学 教育学 文学 历史学 理学 工学 农学 医学 管理学等学科门类及专业学位授予

More information

1088

1088 附件 : 同济大学授予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 硕士博士学位工作实施细则 (2008 年 11 月 25 日校第九届学位评定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 第一章总 则 第一条根据 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授予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硕士 博士学位的规定 同济大学学位授予工作细则, 结合我校实际情况, 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凡遵守宪法 法律 法规, 遵守学术道德规范, 在教学 科研 专门技术 管理等方面做出成绩,

More information

165 附录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 定委员会提名, 列入学士学位获得者的名单 第五条学士学位获得者的名单, 经授予学士学位的高等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查通过, 由授予学士学位的高等学校授予学士学位 硕士学位第六条硕士学位由国务院授权的高等学校和科学研究机构授予 申请硕士学位人员应当在学位授

165 附录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 定委员会提名, 列入学士学位获得者的名单 第五条学士学位获得者的名单, 经授予学士学位的高等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查通过, 由授予学士学位的高等学校授予学士学位 硕士学位第六条硕士学位由国务院授权的高等学校和科学研究机构授予 申请硕士学位人员应当在学位授 164 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 (1981 年 5 月 20 日国务院批准实施 )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 制定本暂行实施办法 第二条学位按下列学科的门类授予 : 哲学 经济学 法学 教育学 文学 历史学 理学 工学 农学 医学 学士学位第三条学士学位由国务院授权的高等学校授予 高等学校本科学生完成教学计划的各项要求, 经审核准予毕业, 其课程学习和毕业论文 ( 毕业设计或其他毕业实践环节

More information

组复审并提出学士学位授予的建议名单, 报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备案通过, 授予学士学位 学士学位授予的具体要求及工作程序详见 复旦大学学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 第四章硕士学位 第九条符合本细则第三条要求的硕士学位申请人, 满足学校规定的课程学习及学位论文要求, 通过学位申请的考查, 达到下述水平的, 可以获得

组复审并提出学士学位授予的建议名单, 报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备案通过, 授予学士学位 学士学位授予的具体要求及工作程序详见 复旦大学学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 第四章硕士学位 第九条符合本细则第三条要求的硕士学位申请人, 满足学校规定的课程学习及学位论文要求, 通过学位申请的考查, 达到下述水平的, 可以获得 复旦大学学位授予工作细则 (2016 年 11 月修订 )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 法 以及国家相关文件, 结合我校实际情况, 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本校按照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的学科门类和专业学位类别授予学位, 所授学位分学士 硕士 博士三级 第三条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 第二条 第十七条的规定精神, 学位申 请人须遵守宪法 法律

More information

北京交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关于加强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培养过程质量监控及提高学位论文质量的实施细则 ( 试行 ) 第一章总则 一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学位委员会 教育部 关于加强学位与研究生教育质量保证和监督体系建设的意见 ( 学位 [2014]3 号 ) 和北京交通大学 北京交通大学关于加强硕士研究生培养

北京交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关于加强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培养过程质量监控及提高学位论文质量的实施细则 ( 试行 ) 第一章总则 一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学位委员会 教育部 关于加强学位与研究生教育质量保证和监督体系建设的意见 ( 学位 [2014]3 号 ) 和北京交通大学 北京交通大学关于加强硕士研究生培养 北京交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关于加强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培养过程质量监控及提高学位论文质量的实施细则 ( 试行 ) 第一章总则 一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学位委员会 教育部 关于加强学位与研究生教育质量保证和监督体系建设的意见 ( 学位 [2014]3 号 ) 和北京交通大学 北京交通大学关于加强硕士研究生培养过程质量监控及提高论文质量的规定 ( 试行 ) ( 研通 [2017]43 号 ) 的文件精神, 促进我院专业学位硕士学位论文质量保证和监督体系建设,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Word 中的文档

Microsoft Word 中的文档 北京化工大学文件 北化大校教发 2017 20 号 关于印发 北京化工大学博士 硕士 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 ( 修订 ) 的通知 各学院及有关部 处 : 学校对 北京化工大学博士 硕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 进行了修订, 经 2017 年 7 月 13 日第 21 次校长办公会审议通过, 现印发给你们, 请遵照执行 北京化工大学 2017 年 7 月 17 日 1 北京化工大学 博士 硕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

More information

关于印发

关于印发 天津科技大学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 结合我校实际, 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我校学位授予分学士 硕士 博士三级, 按学科门类及学科 专业授予学位 第三条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 第二条的规定, 凡坚持四项基本原则, 热爱祖国, 遵纪守法, 品德良好, 服从国家需要, 并具有一定学术水平者, 均可按本细则有关规定,

More information

1 硕士学位论文应是一篇系统而完整的学术论文 ( 特殊情况下, 可以是一份研究报告, 但必须在报告撰写之前报经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和研究生院批准 ) 学位论文的基本论点 结论和建议, 应有一定的学术价值或对国民经济建设具有一定的理论和实践意义 ; 论文内容应体现出作者具有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门知识

1 硕士学位论文应是一篇系统而完整的学术论文 ( 特殊情况下, 可以是一份研究报告, 但必须在报告撰写之前报经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和研究生院批准 ) 学位论文的基本论点 结论和建议, 应有一定的学术价值或对国民经济建设具有一定的理论和实践意义 ; 论文内容应体现出作者具有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门知识 复旦大学学位授予工作细则 (2012 年 6 月修订 )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 和 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 结合我校实际情况, 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本校授予学士 硕士 博士三级学位, 按学科门类授予 授予学位的学科 专业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 第三条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 第二条 第十七条的规定精神, 学位申请人须遵守宪法 法律 法规, 遵守学术道德规范

More information

一 教育部关于审核评估的通知文件

一  教育部关于审核评估的通知文件 教 高 [2013]10 号 各 省 自 治 区 直 辖 市 教 育 厅 ( 教 委 ), 有 关 部 门 ( 单 位 ) 教 育 司 ( 局 ), 部 属 各 高 等 学 校 : 为 贯 彻 党 的 十 八 大 和 十 八 届 三 中 全 会 精 神, 落 实 教 育 规 划 纲 要, 切 实 推 进 高 等 教 育 内 涵 式 发 展, 提 高 本 科 教 学 水 平 和 人 才 培 养 质 量,

More information

东华大学东北师范大学

东华大学东北师范大学 3888.00 ( 16.00 ) ...1 211...1 ()...9 ( )...10 ( )... 11 ( )...13...15...15...24 ( )...25...38 2002...40...44...50 ( )...54 ( )...59 ( )...65 I ...70...73...77...83...87...95 ()... 105 ()... 110 ()...

More information

四川农业大学

四川农业大学 四川农业大学研究生处 研发 2012 27 号 四川农业大学研究生公开发表学术论文管理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立足我校研究生培养的实际情况, 为适应全面建设 有特色的高水平 211 工程 大学和教学科研型大学对创新型人才 培养的基本要求, 努力提升我校研究生培养质量, 根据 全日制 博士研究生管理暂行规定 ( 川农大校研发 2011 5 号 ) 和 全 日制硕士研究生管理暂行规定 ( 川农大校研发

More information

附 件 1: 北 京 中 医 药 大 学 2013 年 度 专 业 技 术 职 务 评 审 工 作 的 有 关 说 明 为 进 一 步 推 进 学 校 人 事 制 度 改 革, 完 善 专 业 技 术 职 务 评 审 和 岗 位 聘 任 工 作, 加 强 我 校 专 业 技 术 队 伍 建 设, 根

附 件 1: 北 京 中 医 药 大 学 2013 年 度 专 业 技 术 职 务 评 审 工 作 的 有 关 说 明 为 进 一 步 推 进 学 校 人 事 制 度 改 革, 完 善 专 业 技 术 职 务 评 审 和 岗 位 聘 任 工 作, 加 强 我 校 专 业 技 术 队 伍 建 设, 根 京 中 字 [2013] 108 号 徐 安 龙 签 发 关 于 印 发 北 京 中 医 药 大 学 2013 年 度 专 业 技 术 职 务 评 审 工 作 文 件 的 通 知 校 属 各 单 位 : 根 据 人 事 部 教 育 部 关 于 印 发 高 等 学 校 义 务 教 育 学 校 中 等 职 业 学 校 等 教 育 事 业 单 位 岗 位 设 置 管 理 的 三 个 指 导 意 见 ( 国

More information

256 中山大学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工作手册 第二章 学位评定委员会 第五条学位评定委员会机构设置 ( 一 ) 学校成立学位评定委员会, 由学校主要负责人 各学科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专业技术职务的知名学者组成 成员一般为 25 名, 主席由校长担任, 任期 2~3 年 委员会成员由研究生院会同教务部 发展

256 中山大学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工作手册 第二章 学位评定委员会 第五条学位评定委员会机构设置 ( 一 ) 学校成立学位评定委员会, 由学校主要负责人 各学科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专业技术职务的知名学者组成 成员一般为 25 名, 主席由校长担任, 任期 2~3 年 委员会成员由研究生院会同教务部 发展 中山大学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 255 中山大学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 (2016 年 7 月修正 )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 及 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 结合我校实际情况, 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我校硕士 博士学位的授予适用本工作细则 硕士 博士学位按国务院学位委员会颁布的 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 中的学科门类及专业学位种类 领域授予 对于可授予不同门类学位的学科

More information

附件 大连外国语大学硕士 博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 及 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 结合我校实际情况, 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我校硕士 博士学位的授予适用本工作细则 硕士 博士学位按国务院学位委员会颁布的 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 中的学科门类及

附件 大连外国语大学硕士 博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 及 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 结合我校实际情况, 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我校硕士 博士学位的授予适用本工作细则 硕士 博士学位按国务院学位委员会颁布的 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 中的学科门类及 大连外国语大学文件 大外校发 2017 156 号 关于印发 大连外国语大学硕士 博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 的通知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 及 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 条例暂行实施办法, 结合我校实际情况, 特制定本工作细则 现 予以印发, 请遵照执行 附件 : 大连外国语大学硕士 博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 大连外国语大学 2017 年 8 月 31 日 - 1 - 附件 大连外国语大学硕士

More information

表 1-2 师资队伍概况 单位 :( 人 教师 总计 598 其中 : 女 性 323 双师型 101 具有行业背景 89 其中 : 教 授 81 副 教 授 98 讲师 299 助教 114 无 6 博士 29 硕士 316 学士 246 无 7 35 岁及以下 ~45 岁 215 4

表 1-2 师资队伍概况 单位 :( 人 教师 总计 598 其中 : 女 性 323 双师型 101 具有行业背景 89 其中 : 教 授 81 副 教 授 98 讲师 299 助教 114 无 6 博士 29 硕士 316 学士 246 无 7 35 岁及以下 ~45 岁 215 4 http://www.x 师资队伍 表 1-1 校领导基本信息 校领导基本信息 编号姓名职务出生年月性别专业技术职务学历校内分管工作专业 学习和工作简 历 ( 链接 1 叶孟理党委书记 1953/05 男教授大学 纪委 党政办 公室 组织部 哲学 edu.cn/news_.php?sort_id &nav=2 人事处 财务 http://www.x 2 唐俊琪 院长 党委副书记 1955/12 男教授研究生

More information

目 录 一 发 展 基 础 和 面 临 形 势 ( 一 ) 发 展 成 就 1. 办 学 目 标 与 思 路 更 加 明 确 2. 学 科 专 业 建 设 取 得 新 突 破 3. 人 才 培 养 质 量 不 断 提 高 4. 科 研 实 力 和 社 会 服 务 能 力 显 著 增 强 5. 师 资

目 录 一 发 展 基 础 和 面 临 形 势 ( 一 ) 发 展 成 就 1. 办 学 目 标 与 思 路 更 加 明 确 2. 学 科 专 业 建 设 取 得 新 突 破 3. 人 才 培 养 质 量 不 断 提 高 4. 科 研 实 力 和 社 会 服 务 能 力 显 著 增 强 5. 师 资 常 州 工 学 院 十 三 五 事 业 发 展 规 划 (2015 年 12 月 18 日 中 共 常 州 工 学 院 委 员 会 二 届 三 次 全 委 会 审 议 通 过 ) 目 录 一 发 展 基 础 和 面 临 形 势 ( 一 ) 发 展 成 就 1. 办 学 目 标 与 思 路 更 加 明 确 2. 学 科 专 业 建 设 取 得 新 突 破 3. 人 才 培 养 质 量 不 断 提 高

More information

( 二 ) 每位具有研究生指导资格的教师每届指导的研究生人数不少于两人 ( 三 ) 研究生导师以师生互选为原则, 研究生部学科学位办公室可根据情况进行统筹安排 ( 四 ) 研究生确定导师后, 一般不得更换 如确有原委需要更换者, 需填写 上海国家会计学院研究生更换指导教师申请表, 经原导师 拟申请导

( 二 ) 每位具有研究生指导资格的教师每届指导的研究生人数不少于两人 ( 三 ) 研究生导师以师生互选为原则, 研究生部学科学位办公室可根据情况进行统筹安排 ( 四 ) 研究生确定导师后, 一般不得更换 如确有原委需要更换者, 需填写 上海国家会计学院研究生更换指导教师申请表, 经原导师 拟申请导 上海国家会计学院研究生学位论文工作程序规定 为推动上海国家会计学院研究生学位论文工作走向制度化, 确保学位论文质量, 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及相关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的有关规定, 制定本办法 一 学位论文总体要求 ( 一 ) 学位论文应当突出专业特点, 坚持理论与实际相结合, 侧重于理论的应用, 侧重解决实际问题 ; 体现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 ( 以下简称 研究生 ) 应用本学科及相关学科的理论

More information

湖南大学硕士学位论文学生伤害事故学校民事责任认定研究姓名 : 杨秀朝申请学位级别 : 硕士专业 : 法律 民商法学指导教师 : 屈茂辉 20071001 学生伤害事故学校民事责任认定研究 作者 : 杨秀朝 学位授予单位 : 湖南大学 本文链接 :http://d.g.wanfangdata.com.cn/thesis_y1209108.aspx

More information

[NTKO Office文档控件]

[NTKO Office文档控件] 中大研字 2009 7 号 各二级单位 : 执行 现将 中南大学学位授予工作条例 印发给你们, 请遵照 中南大学 二 九年四月十日 主题词 : 抄送 : 党群各部门, 各二级单位党组织 1 (2009 年 1 月 5 日校学位评定委员会会议通过 )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贯彻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 及有关规定, 结合学校实际情况, 制定本工作条例 第二条学校按哲学

More information

第六条校学位评定委员会由十五至二十九人组成, 任期 三年 校学位评定委员会成员原则上从本校教授或相当职称 的教学 科研人员及学校领导人员中遴选产生 校学位评定委员会设主席一人, 副主席二至三人, 主席 应由学校主要负责人担任 第七条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履行以下职责 : 1. 审定通过学士 硕士 博士学位

第六条校学位评定委员会由十五至二十九人组成, 任期 三年 校学位评定委员会成员原则上从本校教授或相当职称 的教学 科研人员及学校领导人员中遴选产生 校学位评定委员会设主席一人, 副主席二至三人, 主席 应由学校主要负责人担任 第七条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履行以下职责 : 1. 审定通过学士 硕士 博士学位 西南财经大学学位授予工作细则 (1985 年制订,2003 年 5 月修订,2011 年 5 月再修订 )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 和 中国人民 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办法, 结合我校实际情况, 制定本细 则 第二条有关部门应以 坚持标准 严格要求 公正合理 保证质量 为指导思想, 按照本细则的具体规定, 认真做好 学位授予工作 第三条授予学位的学科 专业须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

More information

构造柱模板支设方法改进

构造柱模板支设方法改进 黄 淮 学 院 年 报 (2009 卷 ) 党 委 办 公 室 院 长 办 公 室 二 〇 一 〇 年 九 月 二 十 二 日 黄 淮 学 院 年 报 领 导 讲 话 目 录 领 导 讲 话 张 力 奎 同 志 在 2009 年 度 大 学 生 创 新 创 业 项 目 孵 化 签 约 仪 式 上 的 讲 话 (11) 张 力 奎 同 志 在 全 校 党 建 工 作 评 估 动 员 会 上 的 讲 话

More information

教学管理类---政策法规篇1-74.doc

教学管理类---政策法规篇1-74.doc 政策法规篇 教学管理规章制度汇编 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 (1981 年 5 月 20 日国务院批准实施 ) 第一条 第二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 制定本暂行实施办法 学位按下列学科的门类授予 : 哲学 经济学 法学 教育学 文学 历史 学 理学 工学 农学 医学 学士学位 第三条 学士学位由国务院授权的高等学校授予 高等学校本科学生完成教学计划的各项要求, 经审核准予毕业, 其课程学习和毕业论文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Word 中的文档

Microsoft Word 中的文档 华南理工大学文件 华南工研 2017 30 号 关于印发 华南理工大学学位授予与管理工作细则 (2017 年修订 ) 的通知 各学院 相关机关部门 : 为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学校学位授予工作, 学校制定了 华南理工大学学位授予与管理工作细则, 现予以印发, 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请遵照执行 华南理工大学 2017 年 8 月 3 日 - 1 - 华南理工大学学位授予与管理工作细则 (2017 年修订 )

More information

华北电力大学学位授予工作细则 (2017 年修订 )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贯彻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 结合我校学位授予工作实际情况, 制定 华北电力大学学位授予工作细则, 以下简称 细则 第二条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 我校有权授予学士 硕士 博士三级学位

华北电力大学学位授予工作细则 (2017 年修订 )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贯彻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 结合我校学位授予工作实际情况, 制定 华北电力大学学位授予工作细则, 以下简称 细则 第二条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 我校有权授予学士 硕士 博士三级学位 华北电力大学文件 华电校学位 2017 6 号 关于印发 华北电力大学学位 授予工作细则 (2017 年修订 ) 的通知 校直各单位 : 为规范华北电力大学学位授予工作, 进一步提高学位授予质量, 根据 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 ( 教育部令第 41 号 ) 文件, 结合我校实际情况, 对 华北电力大学学位授予工作细则 ( 华电校学位 2004 7 号 ) 予以修订 修订后的 华北电力大学学位授予工作细则

More information

公共卫生学院博士生发表学术论文的具体规定 依据 中山大学硕士 博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 的有关规定, 博士生申请学位时, 应在 SCI 收录的刊物发表学术论文 根据本学科的特点, 经公共卫生学院研究生教育与学位专门委员会审议通过, 博士生发表学术论文的具体规定如下 : 一 发表学术论文的刊物和篇数要求公

公共卫生学院博士生发表学术论文的具体规定 依据 中山大学硕士 博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 的有关规定, 博士生申请学位时, 应在 SCI 收录的刊物发表学术论文 根据本学科的特点, 经公共卫生学院研究生教育与学位专门委员会审议通过, 博士生发表学术论文的具体规定如下 : 一 发表学术论文的刊物和篇数要求公 公共卫生学院博士生发表学术论文的具体规定 依据 中山大学硕士 博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 的有关规定, 博士生申请学位时, 应在 SCI 收录的刊物发表学术论文 根据本学科的特点, 经公共卫生学院研究生教育与学位专门委员会审议通过, 博士生发表学术论文的具体规定如下 : 一 发表学术论文的刊物和篇数要求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 ( 学科代码 1004) 社会医学与卫生事业管理 ( 学科代码 120402) 1.

More information

<4D F736F F D C4EAB9DCC0EDCAD6B2E1BBE3D7DC20A3A C4EA38D4C23230D0DEB8C4BAC3B5C4A3A92E646F63>

<4D F736F F D C4EAB9DCC0EDCAD6B2E1BBE3D7DC20A3A C4EA38D4C23230D0DEB8C4BAC3B5C4A3A92E646F63> 137 2012 31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 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授予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硕士 博士学位的规定 (1998 年第 16 次国务院学位委员会会议通过 ) 暨国务院学位办 关于进一步完善授予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硕士学位有关规定的通知 ( 学位办 [2011]57 号 ), 结合我校实际情况, 特修订在职人员以同等学力申请硕士 博士学位实施细则 ( 以下简称 实施细则 ) 第二条凡是拥护

More information

北京联合大学(一)

北京联合大学(一) ( )...1 2002 ( )...10 2002...13...20...22...24...24...31...48...52 2003~2004...56 I ...61...81 ( )...82...86...89...96 ( )...100 ( )...103...105...117...119...123...123 II ...127...129 ( )...144...149...152...167

More information

山西农业大学硕士、博士学位授予实施细则

山西农业大学硕士、博士学位授予实施细则 山西农业大学硕士 博士学位授予实施细则 ( 学位 [2015]1 号 )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依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 和 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 结合我校实际情况, 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我校硕士 博士学位按照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的学科 专业授予 第三条凡坚持四项基本原则, 热爱祖国, 遵纪守法, 品行端正, 并具有一定学术水平者, 均可按本细则的有关规定, 申请相应学位 申请人不得同时向两个学位授予单位提出申请

More information

5.厦门大学硕士学位和博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doc

5.厦门大学硕士学位和博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doc 附件 : 厦门大学硕士学位和博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 和国务院学位委员会 关于做好博士研究生学位授予工作的通知, 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 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经国务院批准, 我校有权授予硕士 博士两级学位, 按哲学 经济学 法学 教育学 文学 历史学 理学 工学 医学 管理学十个学科门类及各类专业学位授予 第二章学位评定委员会第三条学校成立学位评定委员会

More information

附件 天津大学硕士 博士学位工作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 以及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有关文件精神, 结合我校实际情况, 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是指导天津大学学位工作的基本规定, 适用于天津大学的研究生或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申

附件 天津大学硕士 博士学位工作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 以及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有关文件精神, 结合我校实际情况, 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是指导天津大学学位工作的基本规定, 适用于天津大学的研究生或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申 天津大学文件 天大校研 2017 3 号 关于印发 天津大学硕士 博士学位工作实施细则 的通知 各学院 ( 部 ) 及各有关单位 :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 以及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有关文件精神, 结合我校实际情况, 学校对 天津大学硕士 博士学位工作实施细则 ( 天大校研 2010 10 号 ) 进行了修订 经学校 2017 年第 9 次校长办公会讨论通过,

More information

未命名 -1

未命名 -1 GRADUATE STUDENT 2017 MANUAL 温州大学研究生院 编 二O一七年九月 录 总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 (1980 年 2 月 12 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通过根据 2004 年 8 月 28 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 关于修改 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 的决定 修正) 第一条为了促进我国科学专门人才的成长, 促进各门学科学术水平的提高和教育

More information

5. 作出授予或不授予学士 硕士 博士学位的决定 ; 6. 通过授予名誉博士学位的决定 ; 7. 作出撤销违反规定而授予学位的决定 ; 8. 审查通过申报硕士 博士学位的专业及博士导师名单 ; 9. 研究和处理有关授予学位的各项争议和其他事项 第八条学院 ( 中心 ) 学位评定分委员会 各分委员会由

5. 作出授予或不授予学士 硕士 博士学位的决定 ; 6. 通过授予名誉博士学位的决定 ; 7. 作出撤销违反规定而授予学位的决定 ; 8. 审查通过申报硕士 博士学位的专业及博士导师名单 ; 9. 研究和处理有关授予学位的各项争议和其他事项 第八条学院 ( 中心 ) 学位评定分委员会 各分委员会由 西南财经大学学位授予工作细则 (1985 年制订,2003 年 5 月修订,2011 年 5 月再修订 )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 和 中国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办法, 结合我校实际情况, 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有关部门应以 坚持标准 严格要求 公正合理 保证质量 为指导思想, 按照本细则的具体规定, 认真做好学位授予工作 第三条授予学位的学科 专业须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 本校授予学士

More information

四川美术学院文件 川美 2010 194 号 各单位 : 关于印发 四川美术学院硕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 的通知 第七届学位评定委员会第一次会议通过了对 四川美术学院 硕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 的修订, 经校长办公会审定, 现印发你 们 特此通知 二〇一〇年十一月二十五日 1 主题词 : 高等教育硕士学位工作细则通知 四川美术学院院长办公室 2010 年 11 月 25 日印发 2 四川美术学院硕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Word - 9.doc

Microsoft Word - 9.doc 山东交通学院文件 鲁交院研发 2013 9 号 山东交通学院关于印发硕士学位 授予工作实施细则 ( 暂行 ) 的通知 各单位 ( 部门 ): 山东交通学院硕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 暂行 ) 已经 10 月 28 日院长办公会研究通过, 现印发给你们, 请认真贯彻执行 山东交通学院 2013 年 11 月 1 日 1 山东交通学院硕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 ( 暂行 )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

More information

<4D F736F F D20B9F0B5E7D1D0A1B A1B33130BAC52D2DB9F0C1D6B5E7D7D3BFC6BCBCB4F3D1A7CBB6CABFD1A7CEBBCADAD3E8B9A4D7F7CAB5CAA9CFB8D4F22E646F63>

<4D F736F F D20B9F0B5E7D1D0A1B A1B33130BAC52D2DB9F0C1D6B5E7D7D3BFC6BCBCB4F3D1A7CBB6CABFD1A7CEBBCADAD3E8B9A4D7F7CAB5CAA9CFB8D4F22E646F63> 桂电研 2014 10 号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 结合学校实际情况, 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学校按照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的权限, 具有硕士学位授予权的各学科 专业均可按照本细则授予相应学科门类的硕士学位 第三条学位授予工作, 每年定期举行两次 1 第二章硕士学位授予的条件第四条学制与学习年限硕士研究生学制为 3 年, 学习优秀者可以申请提前毕业,

More information

第七条学术水平学位申请人应达到下述学术水平 : ( 一 ) 掌握一门外国语 ; ( 二 ) 掌握本门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知识 ; ( 三 ) 具有从事科学研究工作或独立承担专门技术工作的能力 ; ( 四 ) 有按学校 学部 ( 学院 ) 规定发表的学术论文, 并由指导教师确认并署名 第八条学位论文要求

第七条学术水平学位申请人应达到下述学术水平 : ( 一 ) 掌握一门外国语 ; ( 二 ) 掌握本门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知识 ; ( 三 ) 具有从事科学研究工作或独立承担专门技术工作的能力 ; ( 四 ) 有按学校 学部 ( 学院 ) 规定发表的学术论文, 并由指导教师确认并署名 第八条学位论文要求 大连理工大学硕士和博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 (2015 年 10 月修订 )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 结合我校实际情况, 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我校按哲学 法学 理学 工学 管理学等五个学科门类授予博士学位, 按哲学 经济学 法学 教育学 文学 历史学 理学 工学 农学 医学 管理学 艺术学等十二个学科门类授予硕士学位, 按照金融学 应用统计

More information

的学科门类时, 还可以同时申请辅修专业的学士学位 第六条各学院根据教务处 学生处下发的通知, 审核本学院本科毕业生的成绩和毕业鉴定材料, 对符合本办法第四条及有关规定的, 经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讨论通过并签署审核意见, 报教务处 学生处复查核对后, 提交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 第七条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

的学科门类时, 还可以同时申请辅修专业的学士学位 第六条各学院根据教务处 学生处下发的通知, 审核本学院本科毕业生的成绩和毕业鉴定材料, 对符合本办法第四条及有关规定的, 经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讨论通过并签署审核意见, 报教务处 学生处复查核对后, 提交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 第七条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 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学位授予工作细则 (2017 年 1 月 4 日修订版 )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学 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 以及国家相关文件, 结合我校实际, 特制定本 工作细则 第二条按照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审批或备案的学科门类及专业授 予学位, 我校所授学位分为学士 硕士 博士三级 第三条依据本细则申请学位者, 应遵纪守法 品德良好, 并具有 相应的学术水平

More information

(NTKOOFFICE???? ????????)

(NTKOOFFICE???? ????????) 中大研字 2018 20 号 印发 中南大学关于授予具有研究生 毕业同等学力人员学术型博士学位 工作实施细则 ( 试行 ) 的通知 各二级单位 : 中南大学关于授予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学术型博士学位工作实施细则 ( 试行 ) 已经 2017 年 12 月 27 日第三十五次校务会议讨论通过, 现印发给你们, 请认真遵照执行 中南大学 2018 年 2 月 1 日 -1- 中南大学关于授予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学术型博士学位工作实施细则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Word - 2012-6-6 公开目录-规章制度.docx

Microsoft Word - 2012-6-6 公开目录-规章制度.docx 南 开 大 学 规 章 制 度 ( 信 息 公 开 ) 目 录 关 于 印 发 南 开 大 学 事 业 单 位 法 人 证 书 组 织 机 构 代 码 证 申 请 使 用 管 理 办 法 ( 试 行 ) 的 通 知... 3 关 于 印 发 南 开 大 学 加 强 反 腐 倡 廉 建 设 实 施 方 案 的 通 知... 7 关 于 印 发 南 开 大 学 处 理 学 术 不 端 行 为 暂 行 办

More information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C7E0D7E9D7DCD7D65B323031365D3738BAC5B9D8D3DABFAAD5B9CDC6BCF6D1A1B0CE32303136C4EAC7E0B5BAB0CEBCE2C8CBB2C5B9A4D7F7B5C4CDA8D6AA2E646F63>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C7E0D7E9D7DCD7D65B323031365D3738BAC5B9D8D3DABFAAD5B9CDC6BCF6D1A1B0CE32303136C4EAC7E0B5BAB0CEBCE2C8CBB2C5B9A4D7F7B5C4CDA8D6AA2E646F63> 中 共 青 岛 市 委 组 织 部 青 岛 市 人 力 资 源 和 社 会 保 障 局 青 岛 市 财 政 局 青 组 总 字 2016 78 号 中 共 青 岛 市 委 组 织 部 青 岛 市 人 力 资 源 和 社 会 保 障 局 青 岛 市 财 政 局 关 于 开 展 推 荐 选 拔 2016 年 青 岛 拔 尖 人 才 工 作 的 通 知 各 区 市 党 委 组 织 部, 市 委 各 部 委

More information

000.PDF

000.PDF 1 1.1 1987 1987 1987 1994 [1994]47 1996 [1996]37 1984 [1984]4 1991 12 1994 [1994]148 1 [1994]149 1993 [93]041 2000 [2000 ]201 1993 [1993]059 1994 [94] 089 1985 205 3000 [1986] 27 [80] 482 2 1.2 1949 80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Word doc

Microsoft Word doc 校发研字 2009 2 号 西北大学授予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 硕士 博士学位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多渠道促进我国高层次专门人才的成长, 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需要,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 及其暂行实施办法 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授予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硕士 博士学位的规定 西北大学学位授予工作细则 等有关规定和要求, 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拥护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遵守法律

More information

附件 北京理工大学授予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博士 硕士学位的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多渠道促进我国高级专门人才的成长, 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需要, 做好授予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硕士 博士学位工作,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 (1981 年 5 月

附件 北京理工大学授予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博士 硕士学位的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多渠道促进我国高级专门人才的成长, 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需要, 做好授予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硕士 博士学位工作,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 (1981 年 5 月 北京理工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 校学位 [2016]13 号 关于印发 北京理工大学授予研究生毕业 同等学力人员博士 硕士学位的规定 的通知 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 各学院 : 北京理工大学授予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博士 硕士学位的规定 经 2016 年 9 月 23 日校学位评定委员会第十届第十三次全体会议讨论通过, 现予以下发, 请遵照执行 附件 : 北京理工大学授予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博士 硕士学位的规定

More information

中国矿业大学

中国矿业大学 中国矿业大学关于授予具有 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的在职人员博士学位的实施细则 [2006 年 3 月修订 ]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 及其暂行实施办法和 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授予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的在职人员硕士 博士学位的规定 及其实施细则, 结合我校实际情况, 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一章学位申请 第一条学位申请者应具备的条件凡是坚持四项基本原则, 热爱祖国, 遵纪守法, 品行端正, 较好地完成了本职工作,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Word - 研究生手册2011_version 3_.doc

Microsoft Word - 研究生手册2011_version 3_.doc 北京工业大学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 结合我校实际情况, 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校授予学士 硕士 博士三级学位的学科门类和专业, 按国务院学位委员会转报国务院批准的学科门类和专业授予 第三条凡是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拥护社会主义制度, 积极为社会主义建设服务, 自觉遵守纪律和社会主义法制, 品德良好, 并具有一定学术水平的人员均可按本细则的有关规定,

More information

I

I 广西师范大学硕士学位论文学生伤害事故中学校安全保障义务研究姓名 : 吕柳玲申请学位级别 : 硕士专业 : 法学理论指导教师 : 李潇 20090101 I II III 49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21 22 23 24 25 26 27 28 29 30 31 32 33 34 35 36 37 38 39 40 41

More information

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学位授予工作细则

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学位授予工作细则 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学位授予工作细则 2014 年 1 月 9 日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通过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 以及国家相关文件, 结合我校实际, 特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我校按照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审批或备案的学科门类及专业授予学位, 所授学位分为学士 硕士 博士三级 第三条依据本细则申请学位者, 应遵纪守法 品德良好, 并具有相应的学术水平

More information

( 二 ) 硕士专业学位论文评阅人 答辩委员会的聘请工作由相关培养单位统一安排 申请人提交 评阅答辩申请 后, 由培养单位研究生工作秘书登录学位申请系统, 录入评阅人 答辩委员会成员及答辩秘书 答辩日期等信息后, 打印 评阅答辩审批表 并一式两份, 经培养单位负责人签章确认, 并提交相应专业学位评定

( 二 ) 硕士专业学位论文评阅人 答辩委员会的聘请工作由相关培养单位统一安排 申请人提交 评阅答辩申请 后, 由培养单位研究生工作秘书登录学位申请系统, 录入评阅人 答辩委员会成员及答辩秘书 答辩日期等信息后, 打印 评阅答辩审批表 并一式两份, 经培养单位负责人签章确认, 并提交相应专业学位评定 华东师范大学 硕士专业学位论文答辩与学位申请实施办法 ( 试行 ) 为规范我校硕士专业学位论文答辩与学位申请工作, 保证论文答辩与学位授予质量,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 及 华东师范大学硕士专业学位授予工作细则 等, 制订本办法 第一条凡在我校攻读学位的学历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及非学历教育在职攻读硕士专业学位人员 ( 下合称 申请人 ), 在规定的学习年限内达到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和专业实践要求

More information

厦门市文化局文件

厦门市文化局文件 大连交通大学文件 大交大研发 2017 9 号 关于印发 大连交通大学硕士 博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 的通知 校内各相关单位 : 现将 大连交通大学硕士 博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 印发给你们, 请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 : 大连交通大学硕士 博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 二〇一七年十二月十二日 1 大连交通大学硕士 博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贯彻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Word - 新建 Microsoft Office Word 2007 文档.docx

Microsoft Word - 新建 Microsoft Office Word 2007 文档.docx 上海财经大学学位工作细则 校发 [2009]7 号 (2009 年 1 月 9 日修订 )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我校学位授予工作, 保证学位授予的质量, 促进学科的健康发展, 保障学位申请人的合法权益,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 和 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 结合我校实际, 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我校学位分为学士 硕士 博士三级, 按学科门类授予 授予学位的学科 专业, 由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Word - 校字文

Microsoft Word - 校字文 济大校字 2013 163 号 关于印发 济南大学学位授予工作细则 的通知 各部门 各单位 : 济南大学学位授予工作细则 已经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研 究通过, 现予印发, 请认真遵照执行 济南大学 2013 年 12 月 31 日 济南大学学位授予工作细则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 和 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 结合我校实际情况, 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校按国家授权在不同的学科门类分别授予博士

More information

(3) 在权威期刊上发表 ( 含在线发表 ) 研究型论文三篇 ( 至少已有两篇发表, 一篇录用 ), 其中一篇必须是 SCI(E) SSCI A&HCI 论文, 发表论文中要求以博士研究生为第一作者的至少两篇, 导师为第一作者 博士研究生为第二作者的只能有一篇 2. 申请艺术学博士学位的申请人发表学

(3) 在权威期刊上发表 ( 含在线发表 ) 研究型论文三篇 ( 至少已有两篇发表, 一篇录用 ), 其中一篇必须是 SCI(E) SSCI A&HCI 论文, 发表论文中要求以博士研究生为第一作者的至少两篇, 导师为第一作者 博士研究生为第二作者的只能有一篇 2. 申请艺术学博士学位的申请人发表学 江南大学博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 (2016 年修订 )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 和 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 要求, 结合我校实际情况, 特制定本细则 第一条博士学位申请人资格 ( 一 ) 申请人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培养方案所规定各个培养环节, 成绩合格 ( 二 ) 申请人在攻读博士学位期间, 掌握了本门学科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 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 并在科学或专门技术上做出了创造性的成果

More information

第三章学位授予标准 第七条学位申请人符合我校学士学位 硕士学位和博士学位授予的有关规定, 方可授予学位 第八条学士学位授予标准 ( 一 ) 授予学士学位的要求 1 本科学生完成教学计划的各项要求, 其课程学习 毕业实习和毕业论文考核成绩合格, 达到本专业规定的毕业学分要求, 经审核准予毕业 ; 2

第三章学位授予标准 第七条学位申请人符合我校学士学位 硕士学位和博士学位授予的有关规定, 方可授予学位 第八条学士学位授予标准 ( 一 ) 授予学士学位的要求 1 本科学生完成教学计划的各项要求, 其课程学习 毕业实习和毕业论文考核成绩合格, 达到本专业规定的毕业学分要求, 经审核准予毕业 ; 2 北京中医药大学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 参照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有关规定, 结合我校实际情况, 特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 我校有权授予的学位有学士 硕士 博士三级 授予的学位按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的学科门类及专业为准 授予的学术型学位有医学 管理学 理学 工学 法学 文学六个门类 ; 授予的专业型学位有临床医学和中药学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Word - 校研通知[2008]101号.doc

Microsoft Word - 校研通知[2008]101号.doc 校研通知 2008 101 号 2009 2009 OO 主题词 2008 9 3 1 电子科技大学 2009 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实施办法 2009 200614 1 2 2 1 1 (1) (2) (3) (4) 2 1 2009 425 2009 23 2009 3 4 (1) 9 8 1 3 2009 9 12 211 (2) 9 30 211 610054 4

More information

硕士学位申请人提出学位论文答辩申请时, 必须已修满学院规定的学分数 ; 所有课程成绩合格 第六条学位论文要求 : ( 一 ) 学位论文应当突出专业特点, 坚持理论与实际相结合, 侧重于理论的应用, 侧重解决实际问题 ; 体现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 ( 以下简称 研究生 ) 应用本学科及相关学科的理论 知

硕士学位申请人提出学位论文答辩申请时, 必须已修满学院规定的学分数 ; 所有课程成绩合格 第六条学位论文要求 : ( 一 ) 学位论文应当突出专业特点, 坚持理论与实际相结合, 侧重于理论的应用, 侧重解决实际问题 ; 体现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 ( 以下简称 研究生 ) 应用本学科及相关学科的理论 知 上海国家会计学院学位授予工作细则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 和 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 结合我院实际情况, 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我院授予硕士学位, 按学科门类授予 授予学位的学科 专业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 第三条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 第二条 第十七条的规定精神, 学位申请人须遵守宪法和法律 法规, 恪守学术道德 符合上述要求并达到学院规定的学术水平标准者,

More information

(NTKOOFFICE???? ????????)

(NTKOOFFICE???? ????????) 中大研字 2018 21 号 印发 中南大学关于授予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临床医学专业博士学位工作实施细则 ( 试行 ) 的通知 各二级单位 : 中南大学关于授予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临床医学专业博士学位工作实施细则 ( 试行 ) 已经 2017 年 12 月 27 日第三十五次校务会议讨论通过, 现印发给你们, 请认真遵照执行 中南大学 2018 年 2 月 1 日 -1- 中南大学关于授予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临床医学专业博士学位工作实施细则

More information

第二条学位论文评阅 1. 抽盲审后, 研究生可进行学位论文评阅 ; 2. 学位论文评阅要求 (1) 学位论文评阅内容包括 : 选题 创新性 学术性 规范性 应用性 (2) 学位论文评阅人为 2 人, 由对该课题较为熟悉的具有副教授以上职称的专家担任, 且至少 1 位为校外专家 (3) 在答辩申请之前

第二条学位论文评阅 1. 抽盲审后, 研究生可进行学位论文评阅 ; 2. 学位论文评阅要求 (1) 学位论文评阅内容包括 : 选题 创新性 学术性 规范性 应用性 (2) 学位论文评阅人为 2 人, 由对该课题较为熟悉的具有副教授以上职称的专家担任, 且至少 1 位为校外专家 (3) 在答辩申请之前 附件 : 上海工程技术大学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及学位申请工作细则 (2017 年修订 ) 为了保障硕士学位授予质量,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 和 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 结合我校授予硕士学位工作具体情况, 特修订本细则 第一条学位论文答辩预审 1. 学位论文答辩预审主要审查硕士研究生是否达到学位论文 双盲 评议的条件 2. 学位论文答辩预审通过的条件 (1) 修完研究生培养计划中的全部课程,

More informa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