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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发布《证券投资基金销售适用性指导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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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

其自有财产 禁止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以任何形式挪用基金销售结算资金 相关机构破产或者清算时, 基金销售结算资金不属于其破产财产或者清算财产 基金销售结算资金是指由基金销售机构 基金销售支付结算机构或者基金注册登记机构等基金销售相关机构归集的, 在基金投资人结算账户与基金财产托管账户之间划转的基金申购 (

证监发[2000] 号

证监发[2000] 号

第五条基金销售结算资金是基金投资人的交易结算资金, 涉及基金销售结算专用账户开立 使用 监督的机构不得将基金销售结算资金归入其自有财产 禁止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以任何形式挪用基金销售结算资金 相关机构破产或者清算时, 基金销售结算资金不属于其破产财产或者清算财产 基金销售结算资金是指由基金销售机构 基金

基金销售结算资金是指由基金销售机构 基金销售支付结算机构或者基金份额登记机构等基金销售相关机构归集的, 在基金投资人结算账户与基金财产托管账户之间划转的基金申购 ( 认购 ) 赎回 现金分红等资金 第六条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依照法律法规和本办法的规定, 对基金销售活动实施监督管理 第七条中国证券投

基金销售机构及基金销售服务机构可以加入基金业协会, 接受行业协会的自律管理 第二章基金销售机构 第八条 基金管理人可以办理其募集的基金产品的销售业务 商业银行 ( 含在华外资 法人银行, 下同 ) 证券公司 期货公司 保险机构 证券投资咨询机构 独立基金销售机构以及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机构从事基金销

构等基金销售相关机构归集的, 在基金投资人结算账户与基金财产托管账户之间划转的基 金申购 ( 认购 ) 赎回 现金分红等资金 第六条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依照法律法规和本办法的规定, 对基金销售活动实 施监督管理 第七条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 ( 以下简称基金业协会 ) 依据法律法规和自律规则, 对

第四条基金销售机构从事基金销售活动, 应当遵守基金合同 基金销售协议的约定, 遵循公开 公平 公正的原则, 诚实守信, 勤勉尽责, 恪守职业道德和行为规范 第五条基金销售结算资金是基金投资人的交易结算资金, 涉及基金销售结算专用账户开立 使用 监督的机构不得将基金销售结算资金归入其自有财产 禁止任何

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XBRL标引规范第2号<半年度报告摘要>

私募投资基金信息披露自律管理办法

第六条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依照法律法规和本办法的规定, 对基金销售活动实施 监督管理 第七条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 ( 以下简称基金业协会 ) 依据法律法规和自律规则, 对基金销售活动进行自律管理, 并对基金销售人员进行资格管理 基金销售机构及基金销售服务机构可以加入基金业协会, 接受行业协会的自

( 一 ) 具有健全的治理结构 完善的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制度, 并得到有效执行 ; ( 二 ) 财务状况良好, 运作规范稳定 ; ( 三 ) 有与基金销售业务相适应的营业场所 安全防范设施和其他设施 ; ( 四 ) 有安全 高效的办理基金发售 申购和赎回等业务的技术设施, 且符合中国证监会对基金销售

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2011修订)--北大法宝--北大法律信息网

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 ( 以下简称基金 ) 的销售活动, 促进证券投资 基金市场健康发展, 根据 证券投资基金法 证券法 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 制定本办 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基金销售, 包括基金销售机构宣传推介基金, 发售基金份额, 办理 基金

基金销售结算资金是指由基金销售机构 基金销售支付结算机构或者基金份额登记机构等基金销售相关机构归集的, 在基金投资人结算账户与基金财产托管账户之间划转的基金申购 ( 认购 ) 赎回 现金分红等资金 第六条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依照法律法规和本办法的规定, 对基金销售活动实施监督管理 第七条中国证券投

理财非存款 产品有风险 投资需谨慎 渣打银行发售理财产品清单 ( 产品发行方 : 渣打银行 ; 产品属性 : 自营理财产品 ) 号码产品名称及编号理财登记系统编码发行城市认 ( 申 ) 购期渣打产品风险评级合格投资者范围收费方式和收费标准注释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私募投资基金信息披露自律管理办法

附件1

第三条从事私募基金业务, 应当遵循自愿 公平 诚实信用原则, 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不得损害国家利益 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私募基金管理人和私募基金托管人管理 运用私募基金财产, 私募基金服务机构从事私募基金服务活动, 应当诚实守信 谨慎勤勉 第四条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及其派出机构依照 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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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北京 12 月 28 日电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2003 年 10 月 28 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 2012 年 12 月 28 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修订 ) 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基金管理人 第三章基金托管人 第四章基金的

Akitiara Corporation Sdn Bhd 1 & 3, Jalan TPP 1/3, Taman Industri Puchong, Batu 12, Puchong, Selangor D.E. Tel: ; Fax:


第七条经中国证监会批准, 基金管理公司可以设立全资子公司, 也可以与其他投资者共同出资设立子 公司 参股子公司的其他投资者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 ( 一 ) 在技术合作 管理服务 人员培训或者营销渠道等方面具备较强优势 ; ( 二 ) 有助于子公司健全治理结构 提高竞争能力 促进子公司持续规范发展 ;

证监机构字[1999]44号


产品或者服务卖给合适的投资者 本指引所称的专业投资者, 为符合本指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资者 ; 普通投资者, 为符合本指引第二十六条规定的投资者 ; 风险承受能力最低类别投资者, 为符合本指引第二十九条规定的投资者 第四条 基金募集机构义务 基金募集机构应当按照本指引, 建立健全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制度

卖给合适的投资者 本指引所称的专业投资者, 为符合本指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资者 ; 普通投资者, 为符合本指引第二十六条规定的投资者 ; 风险承受能力最低类别投资者, 为符合本指引第二十九条规定的投资者 第四条基金募集机构按照本指引, 建立健全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制度 在销售基金产品或者服务过程中, 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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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 ( 试行 )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私募投资基金业务, 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促进私募投资基金行业健康发展, 根据 证券投资基金法 中央编办关于私募股权基金管理职责分工的通知 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 ) 有关规定, 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应予披露的基金信息通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全国性报刊 ( 以下简称指定报刊 ) 和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的互联网网站 ( 以下简称网站 ) 等媒介披露, 并保证投资人能够按照基金合同约定的时间和方式查阅或者复制公开披露的信息资料 第四条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依法对基金信息披露活动进行监督管理 中国证监会

公司拟修订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的部分条款, 修订 对照如下 : 修订前第二条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内部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 战略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 第五条战略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 委员任期届满, 可以连选连任 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 自动失去委员资格, 并由董事会根据本细则的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 ( 以下简称基金 ) 运 作活动, 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促进证券投资基金市场健康发展, 根据 证券投资基金法 及其他有关法律 行政法规, 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基金的募集, 基金份额的申购 赎回和 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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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管理 计划 日 ( 可申购 ) 客户 7 基金列表详见我行网站 个人业务 -- 代理基金 -- 代销基金列表 8 代理 黄金 列表详见我行网站 个人业务 -- 代理黄金交易 序号 1 我行存续代销的投资理财 类别 名称 管理人 销售 区域 西部信托 玉和 1 号单一资金 信托 西部信托 销售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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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建许撤决字 2018 第 154 号 姚海波 : 经调查核实, 你在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 ( 二级建造师初始注册 ) 事项办件中提交了虚假的申报材料, 存在以欺骗手段取得许可的行为 我厅于 2018 年 8 月 27 日向你发出 撤销行政许可告知书, 并已送达给你 你在规定的期限内未向我厅提出书面陈

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XBRL标引规范第2号<半年度报告摘要>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调低易方达沪深 300 交易型开放式指 数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及联接基金相关基金费率并修订基金合同及 托管协议的公告 为更好地满足广大投资者的投资理财需求, 降低投资者的理财成本, 经与易方达沪深 3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 以下简称 沪深 300ETF,

序号 : 浙江省档案事务所 : 贵单位获得我公司颁发的认证证书后, 现因获证客户未能在规定的期限内接受监督审核, 根据认证准则和合同的相关规定, 我公司决定从即日起至 2018 年 09 月 05 日 暂停贵单位所持有的证书编号为 00215S11550R0M CN-00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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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条基金销售机构内部控制的目标 : ( 一 ) 保证基金销售机构经营运作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 规和行业监管规则 ( 二 ) 防范和化解经营风险, 提高经营管理效益, 确保经营 业务的稳健运行和投资人资金的安全 ( 三 ) 利于查错防弊, 堵塞漏洞, 消除隐患, 保证业务稳健运行 第四条基金销售机

上海基煜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上海基煜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公司 ) 销售行为, 指导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制度的有效落实, 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依据 证券投资基金法 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 ( 以下简称 办法 ) 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 私

序号 我行存续代销的投资理财 类别 名称 管理人 销售 区域 财慧道 2 号 A133 类份额 红棉安心回报 半年盈集合资 产管理计划 X572 期 中铁信托 商鼎集合资金信托 计划第 1 期 广州证券资产管理 广州证券资产管理 中铁信托有限责任 公司 销售渠道 本行网上银行 本行网上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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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解基金行业的运作环节包括 : 募集和市场营 2. 证券投资基 2.2.a 金的运作与参 销 投资管理 托管 登记 估值和会计核算 信息披露 与主体 2.2.b 理解基金行业的主要参与者及其功能和运作关 系 3. 证券投资基金的法律形式 2.3.a 和运作方式 4. 证券投资基金的起源与发 2.4.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

资产负债表

此年報以環保紙印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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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份额申购确认日次 12 个月的当月开放期首个开放日的前一日 ( 即第二个运作期到期日 ) 止 以此类推 如果投资者在当期运作期到期当月的开放期内未申请赎回, 则自该开放期结束之日次日起该基金份额进入下一个运作期 投资者可在每月的开放期内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 赎回业务 本基金本次开放期为 2017 年

证券投资基金销售机构内部控制指导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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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发[2000] 号

第二条本法所称中小企业, 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有利于满足社会需要, 增加就业, 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生产经营规模属于中小型的各种所有制和各种形式的企业 中小企业的划分标准由国务院负责企业工作的部门根据企业职工人数 销售额 资产总额等指标, 结合行业特点制定, 报国务院批准 第三条国家对

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关于长信纯债半年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开放申购和赎回业务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 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 信息披露办法 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基金管理人不得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或者时间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 赎回或者转换 投资人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和时间提出申购 赎回或转换申请且登记机构确认接受的, 其基金份额申购 赎回

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关于长信纯债半年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开放申购和赎回业务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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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泰金泰平衡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开放日常申购、赎回、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公告.docx

私募基金法律法规汇编目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3 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 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 关于改进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备案相关工作的通知 私募基金登记备案相关问题最新解答汇总 私募投资基金募集行为管理办法 (

3 日常申购业务 3.1 申购金额限制投资人通过本基金代销机构及网上交易系统办理申购时, 单笔申购最低金额为 元 ( 含申购费 ), 每笔追加申购的最低金额为 元 ( 含申购费 ) 通过直销机构首次申购的最低金额为 50, 元 ( 含申购费 ), 追加申购最低金额

前言 ""# " # % % & " #& " # & & & " # & " # & ( & & &

第一条为了规范证券投资基金活动, 保护投资人及相关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促进证券投资基金和资本市场的健康发展, 制定本法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 公开或者非公开募集资金设立证券投资基金 ( 以下简称基金 ), 由基金管理人管理, 基金托管人托管, 为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 进行证券投资活动, 适

第七章行政工作 7.1 預算 法律依據 預算收入 94

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

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依照本法和基金合同的约定, 履行受托职责 通过公开募集方式设立的基金 ( 以下简称公开募集基金 ) 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按其所持基金份额享受收益和承担风险, 通过非公开募集方式设立的基金 ( 以下简称非公开募集基金 ) 的收益分配和风险承担由基金合同约定 第四条从事证券投资基金活动

( CIP) /. : ISBN , G CIP ( 2005) : : : : 31, : ( 010 ) ( ) ; ( 010) ( ) : http

金份额申购确认日次 12 个月的当月开放期首个开放日的前一日 ( 即第二个运作期到期日 ) 止 以此类推 如果投资者在当期运作期到期当月的开放期内未申请赎回, 则自该开放期结束之日次日起该基金份额进入下一个运作期 投资者可在每月的开放期内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 赎回业务 本基金本次开放期为 2018 年

目 录 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基金管理人第三章基金托管人第四章基金的运作方式和组织第五章基金的公开募集第六章公开募集基金的基金份额的交易 申购与赎回第七章公开募集基金的投资与信息披露第八章公开募集基金的基金合同的变更 终止与基金财产清算第九章公开募集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权利行使第十章非公开募集基金第十一章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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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因依法解散 被依法撤销或者被依法宣告破产等原因进行清算的, 基金财产不属于其清算财产 第六条基金财产的债权, 不得与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固有财产的债务相抵销 ; 不同基金财产的债权债务, 不得相互抵销 第七条非因基金财产本身承担的债务, 不得对基金财产强制执行 第八条基金财产

第四条协会按照 基金法 协会 章程 和本办法的有关规定, 对会员及其从业人员实施自律管理, 制定和实施行业自律规则 行业执业标准和业务规范, 监督 检查会员及其从业人员的执业行为, 对违反法律法规 章程 本办法和相关自律规则的, 按照规定给予纪律处分 第五条协会的会员管理活动按照 基金法 和 社会团

1 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基金简称 中加颐智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中加颐智纯债债券 基金主代码 基金运作方式基金合同生效日基金管理人名称基金托管人名称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名称公告依据申购起始日赎回起始日 契约型开放式 2018 年 11 月 29 日 中加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杭州银行股份

Transcription:

发文机关 : 中国证券业协会发文时间 :2008-04-21

目录 第一章总则... 2 第二章基本业务素质与职业道德规范... 3 第三章基金销售人员行为规范... 5 第四章管理和监督... 9 第五章附则... 10

各基金销售机构 : 为规范基金销售人员的销售行为, 提高基金销售人员的执业水准, 我会制定 了, 并经四届二次理事会审 议通过, 现予以发布, 请遵照执行 二 八年四月二十一日 1

第一章总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证券投资基金 ( 以下简称基金 ) 销售的自律管理, 规范基 金销售人员的销售行为, 提高基金销售人员的执业水准,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投资基金法 和中国证监会 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 等法律法规以及 中国证券业协会 ( 以下简称协会 ) 的有关规定, 制定本守则 第二条 本守则所称基金销售人员是指基金管理公司 基金管理公司委托 的基金代销机构中从事宣传推介基金 发售基金份额 办理基金份额申购和赎回 等相关活动的人员 基金销售人员应当遵守本守则 2

第二章基本业务素质与职业道德规范 第二章基本业务素质与职业道德规范 第三条 基金销售人员应当具备从事基金销售活动所必需的法律法规 金 融 财务等专业知识和技能, 并根据有关规定取得协会认可的证券从业资格 第四条 基金销售人员应当与所在机构签订正式的劳动合同或其它形式 的基金销售聘任合同 第五条 基金销售人员应当熟悉所推介基金的基金合同 招募说明书 发 行公告 产品特征, 以及基金销售业务流程 3 第六条 基金销售人员应当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和所在机构的业务制度, 忠 于职守, 规范服务, 自觉维护所在机构及行业的声誉, 保护投资者的合法利益 第七条基金销售人员从事基金销售活动, 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 ( 一 ) 勤勉尽职原则 基金销售人员应当本着对投资者高度负责的态度执业, 认真履行各项职责 ( 二 ) 诚实守信原则 基金销售人员应当忠实于投资者, 以诚实和公正的态 度并以合法的方式执业, 如实告知投资者可能影响其利益的重要情况 ( 三 ) 投资者利益优先原则 基金销售人员应将投资者的利益置于个人及所 在机构的利益之上 第八条 基金销售人员不得从事与其所在机构及投资者的合法利益相冲 突的活动或法律法规禁止从事的其他业务

第二章基本业务素质与职业道德规范 第九条 基金销售人员应当热爱本职工作, 努力钻研业务, 积极参加所在 机构和协会举办的业务培训, 每年参加培训的时间不少于协会对证券从业人员后 续职业培训的要求 4

第三章基金销售人员行为规范 第三章基金销售人员行为规范 第十条 基金销售人员在与投资者交往中应热情诚恳, 稳重大方, 语言和 行为举止文明礼貌 第十一条 基金销售人员在向投资者推介基金时应首先自我介绍并出示 基金销售人员身份证明及从业资格证明 第十二条 基金销售人员在向投资者推介基金时应征得投资者的同意, 如 投资者不愿或不便接受推介, 基金销售人员应尊重投资者的意愿 5 第十三条 基金销售人员在向投资者进行基金宣传推介和销售服务时, 应 公平对待投资者 第十四条 基金销售人员对基金产品的陈述 介绍和宣传, 应当与基金合 同 招募说明书等相符, 不得进行虚假或误导性陈述, 或者出现重大遗漏 第十五条 基金销售人员在陈述所推介基金或同一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 他基金的过往业绩时, 应当客观 全面 准确, 并提供业绩信息的原始出处, 不 得片面夸大过往业绩, 也不得预测所推介基金的未来业绩 第十六条 基金销售人员应向投资者表明, 所推介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 示其未来表现, 同一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所推介基金业绩 表现的保证 第十七条 基金销售人员对其所在机构和基金产品进行宣传应符合中国 证监会和其它部门的相关规定

第三章基金销售人员行为规范 第十八条 基金销售人员分发或公布的基金宣传推介材料应为基金管理 公司或基金代销机构统一制作的材料 第十九条 基金销售人员应当引导投资者到基金管理公司 基金代销机构 的销售网点 网上交易系统或其它经监管部门核准的合法渠道办理开户 基金认 购 申购 赎回等业务手续, 不得接受投资者的现金, 不得以个人名义接受投资 者的款项 第二十条 基金销售人员在为投资者办理基金开户手续时, 应严格遵守 证券投资基金销售机构内部控制指导意见 的有关规定, 并注意如下事项 : ( 一 ) 有效识别投资者身份 ; 6 ( 二 ) 向投资者提供 投资人权益须知 ; ( 三 ) 向投资者介绍基金销售业务流程 收费标准及方式 投诉渠道等 ; ( 四 ) 了解投资者的投资目标 风险承受能力 投资期限和流动性要求 第二十一条 基金销售人员应根据投资者的目标和风险承受能力推荐基 金品种, 并客观介绍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 明确提示投资者注意投资基金的风险 第二十二条 基金销售人员应当按照基金合同 招募说明书以及基金销售 业务规则的规定为投资者办理基金认购 申购 赎回等业务, 不得擅自更改投资 者的交易指令, 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投资者的交易要求 第二十三条 基金销售人员获得投资者提供的开户资料和基金交易等相 关资料后, 应及时交所在机构建档保管, 并依法为投资者保守秘密, 不得泄漏投 资者买卖 持有基金份额的信息及其它相关信息

第三章基金销售人员行为规范 第二十四条 基金销售人员在向投资者办理基金销售业务时, 应当按照基 金合同 招募说明书和发行公告等销售法律文件的规定代扣或收取相关费用, 不 得收取其他额外费用, 也不得对不同投资者违规收取不同费率的费用 第二十五条 基金销售人员应当积极为投资者提供售后服务, 回访投资 者, 解答投资者的疑问 第二十六条 基金销售人员应当耐心倾听投资者的意见 建议和要求, 并 根据投资者的合理意见改进工作, 如有需要应立即向所在机构报告 第二十七条 基金销售人员应当自觉避免其个人及其所在机构的利益与 投资者的利益冲突, 当无法避免时, 应当确保投资者的利益优先 7 第二十八条基金销售人员从事基金销售活动, 不得有下列情形 : ( 一 ) 在销售活动中为自己或他人牟取不正当利益 ; ( 二 ) 违规向他人提供基金未公开的信息 ; ( 三 ) 诋毁其它基金 销售机构或销售人员 ; ( 四 ) 散布虚假信息, 扰乱市场秩序 ; ( 五 ) 同意或默许他人以其本人或所在机构的名义从事基金销售业务 ; ( 六 ) 违规接收投资者全权委托, 直接代理客户进行基金认购 申购 赎回 等交易 ;

第三章基金销售人员行为规范 ( 七 ) 违规对投资者做出盈亏承诺, 或与投资者以口头或书面形式约定利益 分成或亏损分担 ; ( 八 ) 承诺利用基金资产进行利益输送 ; ( 九 ) 以帐外暗中给予他人财物或利益, 或接受他人给予的财物或利益等形 式进行商业贿赂 ; ( 十 ) 挪用投资者的交易资金或基金份额 ; ( 十一 ) 从事其它任何可能有损其所在机构和基金业声誉的行为 8

第四章管理和监督 第四章管理和监督 第二十九条 基金管理公司 基金代销机构应当根据 证券投资基金销售 机构内部控制指导意见 的要求, 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基金销售业务制度和基金 销售人员招聘 培训和管理制度, 加强对基金销售人员的日常管理 第三十条 基金管理公司 基金代销机构向基金销售人员提供的统一宣传 资料, 应符合 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 和 关于证券投资基金宣传推介材 料监管事项的补充规定 的规定, 并已按有关规定向中国证监会备案 第三十一条 基金管理公司 基金代销机构应按照 证券投资基金销售适 9 用性指导意见 的要求实施基金销售适用性管理制度, 为基金销售人员向投资者 推介合适的基金产品提供依据 第三十二条 基金管理公司 基金代销机构应当在明显位置公布基金销售 网点 有关负责人 联系方式 投诉电话等信息, 并及时 妥善处理投资者对本 机构基金销售人员的投诉 第三十三条 协会根据本守则对基金销售人员的销售行为进行监督和检 查 第三十四条 基金销售人员违反本守则, 其所在机构应予以相应处分, 并 将处分情况报送协会 ; 情节严重的, 协会可按相关自律规定予以纪律处分 ; 违反 法律法规的, 报中国证监会处理

第五章附则 第五章附则 第三十五条本守则由协会负责解释 第三十六条本守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