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南區郵政管理局南台字第一九 號執照登記為新聞紙類交寄 刊登公報文件, 不另行文, 請依照規定處理 目 國內郵資已付屏東郵局許可證南台字第 5 3 1 號 錄 政 令 題名 : 編著者 : 出版機關 : 電話 : 地址 : 網址 : 印刷廠 : 電話 : 出版年月日 : 工本費 : 展售處 : G P N: ISBN: 屏 東 縣 政 府 公 報 屏 東 縣 政 府 屏 東 縣 政 府 ( 八 ) 七三二 四一五 ~ 六一一七 屏 東 市 自 由 路 五 二 七 號 h t t p : w w w. p t h g. g o v. t w 億 典 有 限 公 司 ( 七 ) 三八二一七一 中華民國一 五年二月一日 全 年 每 份 四 元 零 售 每 本 八 元 屏東縣政府行政處文書檔案科 2 0 0 9 3 0 0 2 9 2 平裝 經濟建設 一 經濟部修正發布施行 產業園區廢止辦法 第 3 條 第 5 條 第 8 條... 三 人事行政 二 萬丹鄉公所前主任秘書黃清福違法一案, 業經公務員懲戒委員會議決 : 黃清福申誡... 八三 萬丹鄉公所前秘書陳居首違法一案, 業經公務員懲戒委員會議決 : 陳居首申誡... 一四 屏東縣政府公報 一
四 崁頂鄉公所前課員周美梅違法一案, 業經公務員懲戒委員會議決 : 周美梅撤職並停止任用壹年... 一九五 潮州鎮潮州國民小學護士徐慧娟違法一案, 業經公務員懲戒委員會議決 : 徐慧娟申誡... 二六 公 告 六 訂定 土木包工業承攬屏東縣內小型綜合營繕工程造價限額為新臺幣 600 萬元, 其承攬工程之橋樑跨距為 5 公尺以下, 建築物高度 建築物地下開挖深度及鋼筋混凝土擋土牆之規模範圍 規定... 三三七 公示送達本府 105 年 01 月 12 日屏府社工字第 10501144900 號函予本縣縣民王瓏瓏 ( 身分證字號 :T****43235) 君... 三四八 公示送達本府 104 年 12 月 18 日屏府社政字第 10480207100 號函予保證責任屏東縣農產加工運銷合作社 有限責任屏東縣第一羊乳生產合作社 有限責任屏東縣海上箱網養殖生產合作社 保證責任屏東縣蓮霧運銷合作社 保證責任屏東縣農藝產品加工生產合作社... 三五 屏東縣政府公報二
政 令 經濟建設 屏東縣政府函 地址 :900 屏東縣屏東市自由路 527 號 ( 屏東縣屏東市自由路 527 號 ) 承辦人 : 賴正衡電話 :08-7320415#3311 傳真 :08-7323100 電子信箱 :a001865@oa.pthg.gov.tw 受文者 : 如正 副本 發文日期 : 中華民國 105 年 1 月 25 日發文字號 : 屏府城工字第 10502088200 號速別 : 普通件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 附件 : 主旨 : 函轉 產業園區廢止辦法 第 3 條 第 5 條 第 8 條, 業經經濟部於中華民國 105 年 1 月 18 日以經工字第 10504600050 號令修正發布施行, 檢送發布令影本 ( 含法規條文 )1 份, 請查照 正本 : 本縣各鄉鎮市公所 經濟部工業局屏東工業區服務中心 經濟部工業局屏南工業區服務中心 經濟部工業局內埔工業區服務中心 屏東縣工業會副本 : 本府城鄉發展處工商科 縣長潘孟安 本案依分層負責規定授權業務主管決行 屏東縣政府公報 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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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行政 屏東縣政府函 地址 :900 屏東縣屏東市自由路 527 號承辦人 : 邱黃慈瑛電話 :08-7320415 轉 6523 傳真 :08-7326195 電子信箱 :a001800@oa.pthg.gov.tw 受文者 : 如正 副本 發文日期 : 中華民國 105 年 1 月 20 日發文字號 : 屏府人考字第 10502218600 號速別 : 普通件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 附件 : 主旨 : 貴所前主任秘書黃清福違法一案, 業經公務員懲戒委員會議決 : 黃清福申誡, 請查照 說明 : 一 依據臺灣省政府 105 年 01 月 18 日府人字第 10500000521 號函辦理 二 查 稽核公務員懲戒處分執行辦法 第 2 條規定, 本案應自臺灣省政府收受公務員懲戒委員會議決書之翌日 (105 年 1 月 14 日 ) 執行 又貴所如認為本案之議決有公務員懲戒法第 33 條各款情事之一者, 擬函請該府再審議者, 請注意依同法第 34 條所定之期限辦理, 並應派專人全程持送, 以免逾限 三 轉發議決書 2 份, 送達證書 1 紙 ( 請貴所交被付懲戒人簽收後, 逕送公務員懲戒委員會, 並副知臺灣省政府及本府 ) 四 副本抄送本府行政處 ( 文書檔案科 ), 請依規定將議決書全文刊登本府公報 正本 : 屏東縣萬丹鄉公所 屏東縣政府公報八
副本 : 公務員懲戒委員會 銓敘部 審計部臺灣省屏東縣審計室 臺灣省政府 本府行政處文書檔 案科 本府人事處 縣長潘孟安 本案依分層負責規定授權業務主管決行 屏東縣政府公報 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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屏東縣政府函 地址 :900 屏東縣屏東市自由路 527 號承辦人 : 邱黃慈瑛電話 :08-7320415 轉 6523 傳真 :08-7326195 電子信箱 :a001800@oa.pthg.gov.tw 受文者 : 如正 副本 發文日期 : 中華民國 105 年 1 月 20 日發文字號 : 屏府人考字第 10502430500 號速別 : 普通件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 附件 : 主旨 : 貴所前秘書陳居首違法一案, 業經公務員懲戒委員會議決 : 陳居首申誡, 請查照 說明 : 一 依據臺灣省政府 105 年 01 月 18 日府人字第 10500000581 號函辦理 二 查 稽核公務員懲戒處分執行辦法 第 2 條規定, 本案應自臺灣省政府收受公務員懲戒委員會議決書之翌日 (105 年 1 月 14 日 ) 執行 又貴所如認為本案之議決有公務員懲戒法第 33 條各款情事之一者, 擬函請該府再審議者, 請注意依同法第 34 條所定之期限辦理, 並應派專人全程持送, 以免逾限 三 轉發議決書 2 份, 送達證書 1 紙 ( 請貴所交被付懲戒人簽收後, 逕送公務員懲戒委員會, 並副知臺灣省政府及本府 ) 四 副本抄送本府行政處 ( 文書檔案科 ), 請依規定將議決書全文刊登本府公報 正本 : 屏東縣萬丹鄉公所 副本 : 公務員懲戒委員會 銓敘部 審計部臺灣省屏東縣審計室 臺灣省政府 本府行政處文書檔 案科 本府人事處 縣長潘孟安 本案依分層負責規定授權業務主管決行 屏東縣政府公報一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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屏東縣政府函 地址 :900 屏東縣屏東市自由路 527 號承辦人 : 邱黃慈瑛電話 :08-7320415 轉 6523 傳真 :08-7326195 電子信箱 :a001800@oa.pthg.gov.tw 受文者 : 如正 副本 發文日期 : 中華民國 105 年 1 月 20 日發文字號 : 屏府人考字第 10502219000 號速別 : 普通件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 附件 : 主旨 : 貴所前課員周美梅違法一案, 業經公務員懲戒委員會議決 : 周美梅撤職並 停止任用壹年, 請 查照 說明 : 一 依據臺灣省政府 105 年 01 月 18 日府人字第 10500000541 號函辦理 二 查 稽核公務員懲戒處分執行辦法 第 2 條規定, 本案應自臺灣省政府收受公務員懲戒委員會議決書之翌日 (105 年 1 月 14 日 ) 執行 又貴所如認為本案之議決有公務員懲戒法第 33 條各款情事之一者, 擬函請該府再審議者, 請注意依同法第 34 條所定之期限辦理, 並應派專人全程持送, 以免逾限 三 轉發議決書 2 份, 送達證書 1 紙 ( 請貴所交被付懲戒人簽收後, 逕送公務員懲戒委員會, 並副知臺灣省政府及本府 ) 四 副本抄送本府行政處 ( 文書檔案科 ), 請依規定將議決書全文刊登本府公報 正本 : 屏東縣崁頂鄉公所 副本 : 公務員懲戒委員會 銓敘部 審計部臺灣省屏東縣審計室 臺灣省政府 本府行政處文書檔 案科 本府人事處 縣長潘孟安 本案依分層負責規定授權業務主管決行 屏東縣政府公報 一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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屏東縣政府函 地址 :900 屏東縣屏東市自由路 527 號承辦人 : 邱黃慈瑛電話 :08-7320415 轉 6523 傳真 :08-7326195 電子信箱 :a001800@oa.pthg.gov.tw 受文者 : 如正 副本 發文日期 : 中華民國 105 年 1 月 20 日發文字號 : 屏府人考字第 10502219100 號速別 : 普通件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 附件 : 主旨 : 貴校護士徐慧娟違法一案, 業經公務員懲戒委員會議決 : 徐慧娟申誡, 請 查照 說明 : 一 依據臺灣省政府 105 年 01 月 18 日府人字第 10500000501 號函辦理 二 查 稽核公務員懲戒處分執行辦法 第 2 條規定, 本案應自臺灣省政府收受公務員懲戒委員會議決書之翌日 (105 年 1 月 14 日 ) 執行 又貴所如認為本案之議決有公務員懲戒法第 33 條各款情事之一者, 擬函請該府再審議者, 請注意依同法第 34 條所定之期限辦理, 並應派專人全程持送, 以免逾限 三 轉發議決書 2 份, 送達證書 1 紙 ( 請貴所交被付懲戒人簽收後, 逕送公務員懲戒委員會, 並副知臺灣省政府及本府 ) 四 副本抄送本府行政處 ( 文書檔案科 ), 請依規定將議決書全文刊登本府公報 正本 : 屏東縣潮州鎮潮州國民小學 副本 : 公務員懲戒委員會 銓敘部 審計部臺灣省屏東縣審計室 臺灣省政府 本府行政處文書檔 案科 本府人事處 縣長潘孟安 本案依分層負責規定授權業務主管決行 屏東縣政府公報二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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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 告 屏東縣政府公告 發文日期 : 中華民國 105 年 1 月 29 日 發文字號 : 屏府工營字第 10502788000 號 附件 : 主旨 : 訂定 土木包工業承攬屏東縣內小型綜合營繕工程造價限額為新臺幣 600 萬元, 其承攬工程之橋樑跨距為 5 公尺以下, 建築物高度 建築物地下開挖深度及鋼筋混凝土擋土牆之規模範圍 規定 依據 : 依據 營造業承攬工程造價限額工程規模範圍申報淨值及一定期間承攬總額認定辦法 第 2 條規定及內政部 105 年 1 月 22 日台內營字第 1050800206 號函核定辦理 公告事項 : 一 建築物高度 : 限十點五公尺以下且樓層在三層樓以下 二 建築物地下開挖深度 : 限無附建地下室者 三 鋼筋混凝土擋土牆高度 : 限三公尺以下 縣長潘孟安 屏東縣政府公報 三三
屏東縣政府公示送達 發文日期 : 中華民國 105 年 1 月 27 日 發文字號 : 屏府社工字第 10502377500 號 附件 : 主旨 : 公示送達本府 105 年 01 月 12 日屏府社工字第 10501144900 號函予本縣縣民王瓏瓏 ( 身分證字號 :T****43235) 君 依據 : 行政程序法第 78 條 第 80 條及第 81 條規定 公告事項 : 一 王君核有違反性侵害犯罪防治法第 23 條規定情事, 籍設本縣南州鄉壽元村, 因目前行方不明, 爰依上開規定以公示送達 二 公示送達人得至本府社會處社會工作科領取旨揭函, 逾 20 日未領取, 視同已送達 縣長潘孟安 屏東縣政府公報三四
屏東縣政府公示送達 發文日期 : 中華民國 105 年 1 月 27 日 發文字號 : 屏府社政字第 10502327500 號 附件 : 主旨 : 公示送達本府 104 年 12 月 18 日屏府社政字第 10480207100 號函予保證責任屏東縣農產加工運銷合作社 有限責任屏東縣第一羊乳生產合作社 有限責任屏東縣海上箱網養殖生產合作社 保證責任屏東縣蓮霧運銷合作社 保證責任屏東縣農藝產品加工生產合作社 依據 : 行政程序法第 78 條 80 條 81 條等規定辦理 公告事項 : 一 旨揭合作社因有違反合作社法第 55-1 條規定情事, 經本府以旨揭函寄送該社社址未能送達, 爰依上開規定以公示送達 二 公示送達人得至本府社會處社會行政科領取旨揭函, 逾 20 日未領取, 視同已送達 縣長潘孟安 屏東縣政府公報 三五
統一編號 030760870010 屏東縣政府公報三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