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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醫學大學 100 學年度 二年制在職專班 招生簡章 依 100.01.18 100 學年度招生委員會第一次會議通過校址 :807 高雄市三民區十全一路 100 號招生通訊信箱 : 高雄郵政第 72-100 號信箱本校總機 :07-3121101~9 招生專線 :07-3234133,07-3234135 高雄醫學大學招生委員會招生網頁 :https://enr.kmu.edu.tw/

高雄醫學大學 100 學年度 二年制在職專班 招生簡章 目 錄 招生考試重要日程表 --------------------------------------------------------------- 2 簡章部份 ------------------------------------------------------------------------------ 3 壹 招考系別 招生名額 上課時間 報名資格 繳交資料 考試科目 資歷審查標準 錄取標準 授予學位等 : 腎臟照護學系二年制在職專班 ------------------------------------------- 3 口腔衛生學系二年制在職專班 ------------------------------------------- 5 貮 修業年限 ----------------------------------------------------------------------- 7 叁 報名 ------------------------------------------------------------------------------- 7 肆 考試 ------------------------------------------------------------------------------- 11 伍 附註 ------------------------------------------------------------------------------- 12 陸 招生糾紛申訴範圍及處理程序 ------------------------------------------- 12 報考二技學歷 ( 力 ) 資格條件 -------------------------------------------------- 13 試場規則及違規處理辦法 -------------------------------------------------------- 14 附錄一報名流程圖 -------------------------------------------------------------- 15 附錄二高醫交通資訊 ------------------------------------------------------------ 16 附錄三低收入戶報名費全免優待申請表 ---------------------------------- 18 附錄四身障或突發事故考生應考服務申請表 ---------------------------- 19 附錄五報名費退費申請表 ------------------------------------------------------ 20 1

高雄醫學大學 100 學年度 二年制在職專班 招生考試重要日程表 月日星期辦理事項 2 1 二上網公告及發售招生簡章 4 5 4/28~ 5/6 四 ~ 五 5 24 二 報名系統開放時間 : 100/04/28 上午 9:00 至 100/05/06 下午 3:00 止一律網路登錄填表 ( 通信或親自送件 ) 網路報名後, 請列印相關報名表格 檢齊相關資料, 於 100 年 5 月 6 日前郵寄至高雄郵政 72-100 號信箱 ( 以郵戳為憑 ), 或於 100 年 5 月 2 日至 5 月 6 日下午 5:00 前繳至本校勵學大樓二樓半教務處招生組, 方完成報名手續 ( 當場不予審核或檢查報名資料 ) 寄發准考證 ( 如於 6 月 3 日後尚未收到, 請撥考生服務電話 (07)323-4133 或 (07)323-4135 洽詢 6 24 五試場公告 6 25 六學科考試 7 13 三放榜 ( 敬請使用本校招生網頁查榜 ) 8 1 一新生報到 ( 通訊報到 ) 本校招生網頁 ( 報名及考試資訊查詢 ) 網址 : https://enr.kmu.edu.tw/ 校址 :807 高雄市三民區十全一路 100 號網址 :http://www.kmu.edu.tw 學校電話 :(07)312-1101 一 助學貸款 獎助學金 兵役 : 學務處 ( 分機 :2114 2115) 二 學雜費 : 會計室 ( 分機 :2105) 三 簡章發售 :1. 每份工本費 50 元 ( 可於本校招生網頁免費下載 ) 2. 地點 : 本校教務處招生組及同盟路警衛室 3. 函購 : 請附貼足回郵郵資及填妥收件人姓名 地址之 A4 大型信封一個, 另附簡章工本費 50 元 ( 郵票恕不受理 ), 寄本校招生通信信箱 : 高雄郵政第 72-100 號信箱高雄醫學大學招生委員會收 [ 信封上請註明函購二年制在職專班招生簡章 ] 2

高雄醫學大學 100 學年度 二年制在職專班 招生入學考試簡章 壹 招考系別 招生名額 上課時間 報名資格 繳交資料 考試科目 資歷審查標準 錄取標準及授予學位等 : 系別醫學院腎臟照護學系 招生名額 60 名 上課時間 報名資格 課程安排將於每週二 週四夜間及星期三白天 ( 必要時得安排於週日 ) 上課, 腎臟照護專業實習科目得視實際狀況安排, 必要時得安排於寒暑假實習 專科以上醫藥護相關科系畢業 ( 或符合教育部訂定之同等學歷 ( 力 ) 認定標準 ), 並從事專職或專任之臨床相關工作經驗滿一年, 得報名參加考試 1. 入學資歷審查表 報名證件黏貼表 2. 繳交最高學歷 ( 專科以上 ) 畢業證書影印本 3. 臨床相關工作經驗滿一年以上之服務證明書 ( 正本 ) ( 如現職即為臨床工作或腎臟照護工作則 3 可合併開一張證明即可 ) 4. 腎臟照護工作年資服務證明 ( 正本 ) 具腎臟照護工作年資請提供證繳交資料明以做為加分用 ( 工作證明上必須得以清楚辨識為腎臟相關工作方能加分 ) 5. 醫藥護等專業 學術性著作 ( 不含心得 翻譯 護理及其他進階報告 ) 之影印本或發表證明 6. 讀書計畫或個人專業發展計畫 7. 擔任各醫療機構及學會幹部等職務證明影本 詳閱資歷審查標準 2.(2) ( 以上證明文件請務必依規定繳交, 正本如需寄還請檢附信封並註明收件人姓名 地址 ; 將於繳驗完畢後寄回 ) 筆試科目腎臟照護學 3

1. 工作經驗 (8 %): 具腎臟照護工作總年資加分計算方式 年資 ( 滿 ) 一年二年三年四年五年六年七年 八年以上 得分 1 分 2 分 3 分 4 分 5 分 6 分 7 分 8 分 資歷審查 2. 專業表現 (12 %) 標 準 (1) 凡專利 學術性著作 ( 書籍 論文 期刊文章, 不包括心 得 翻譯 護理及其他進階報告 ) 發表( 學術性論文發 表及學術討論會之邀請演講 )(4%): 每件二分, 最高四 分 (2) 擔任各醫療機構護理長以上職位 學術單位或學會幹 部者 (8%): 每單位四分, 最高八分 3. 個人專業發展及讀書計畫 (10%): 內容字數以 A4 紙張三頁為限 錄取標準 1. 成績計算 : (1) 筆試成績 ( 佔總成績 70%): 腎臟照護學 ( 滿分為 100 分 ) (2) 資歷審查 ( 佔總成績 30%): 1 腎臟照護工作經驗 (8%) 2 專業表現 (12%) 3 個人專業發展及讀書計畫 (10%) (3) 總成績為筆試成績和資歷審查成績總和 計算公式如下 : 腎臟照護學 70%+ 資歷審查成績 30% 2. 依學生筆試成績 審查資格成績之總分高低依序錄取正取生, 如正取生有缺額時, 備取生得依考試成績總分高低依序遞補 達錄取最低標準之考生如考試總成績相同時, 則依 (1) 腎臟照護學 ; (2) 專業表現 ;(3) 個人專業發展及讀書計畫之順序依序比較, 以決定錄取優先順序, 經比較後各項成績仍同分者, 得經招生委員會之決議增額錄取 授予學位 理學學士 備註 學分抵免規定 : 學生入學時, 專科成績不得辦理學分抵免 ; 專業 ( 必 / 選修 ) 科目, 除本校推廣教育及格學分數並經該科主負責老師同意外, 其餘亦不得辦理抵免學分, 餘依學校相關規定辦理 聯絡人及電話 腎臟照護學系聯絡人 : 吳燕玲小姐電話 :07-3121101 轉 2645#25 4

系別 招生名額 口腔醫學院口腔衛生學系 34 名 上課時間 課程安排於每週六 ~ 週日全天上課, 必要時得安排於寒暑假上課, 臨床專業實習科目得視實際狀況安排 報名資格 專科以上畢業或符合教育部訂定之同等學歷 ( 力 ) 認定標準者, 並從事相關工作滿一年, 得報名參加考試 繳交資料 1. 國民身分證 ( 影印本 ), 正反面分開印成一張 2. 最高學歷 ( 專科以上 ) 畢業證書 (A4 格式影印本 ) 3. 入學資歷審查表 及其相關資歷證明文件 ( 請以 A4 格式影印本依序裝訂 ) 4. 在職人員服務證明書 ( 正本 ) 5. 相關工作服務年資證明書 ( 正本 ) 筆試科目臨床口腔照護學 資歷審查標準 1. 工作經驗 (10%): 牙科助理或口腔保健相關工作總年資 年資 ( 滿 ) 二年 三年四年五年六年七年八年九年 得分 2 分 3 分 4 分 5 分 6 分 7 分 8 分 9 分 2. 專業表現 (15 %): (1) 相關職業證照或專業證書 (5%) (2) 專業工作成就或個人職務表現 (10%) 十年以上 10 分 3. 個人專業發展及推動口腔衛生相關之計畫 (15%): 內容字數以 A4 紙張三頁為限 5

錄取標準 1. 成績計算 : (1) 筆試成績 ( 佔總成績 60%): 專業科目 -- 臨床口腔照護學 ( 滿分為 100 分 ) (2) 資歷審查 ( 佔總成績 40%): 工作經驗 (10%) 專業表現 (15%) 個人專業發展及推動口腔衛生相關之計畫 (15%) (3) 總成績為筆試成績和資歷審查成績總和 計算公式如下 : 臨床口腔照護學 60%+ 資歷審查成績 40% 2. 筆試科目中如有任何一科成績零分者, 不予錄取 3. 依學生筆試成績 審查資格成績之總分高低依序錄取正取生, 如正取生有缺額時, 備取生得依考試成績總分高低依序遞補 若最後一名有二人以上總分相同時, 以 臨床口腔照護學 成績較高者錄取 授予學位 理學學士 備 註 學分抵免規定 : 學生入學時, 專科成績不得辦理學分抵免 ; 專業 ( 必 / 選修 ) 科目, 除本校推廣教育及格學分數並經該科主負責老師同意外, 其餘亦不得辦理抵免學分, 餘依學校相關規定辦理 聯絡人 及電話 口腔衛生學系聯絡人 : 楊淑芬電話 :(07)312-1101 轉 2271 6

貳 修業年限 : 修業三年 ( 必要時可延長二年 ) 參 報名 : 一 報名方式 : 一律網路登錄填表 ( 通訊或親自送件 ) 網路報名請參閱招生網頁 :https://enr.kmu.edu.tw/ 二 網路報名開放時間 :100 年 4 月 28 日上午 9:00 至 5 月 6 日下午 3:00 止 三 報名資料寄送截止日期 :100 年 5 月 6 日止 ( 以郵戳為憑 ) 四 報名資料寄送地址 : 高雄郵政第 72-100 號信箱高雄醫學大學招生委員會收 ( 欲自行送件者, 請將報考資料等封妥於報名專用信封內並於 100 年 5 月 2 日上午 9:00 至 100 年 5 月 6 日下午 5:00 前送至本校勵學大樓二樓半教務處招生組登錄收件 ) 五 報名費 : 新台幣貳仟伍佰元正, 與彰化銀行 ( 銀行代號 009) 合作, 以自動櫃員機 (ATM) 轉帳 請務必列印交易明細表, 檢視 轉入帳號 及 交易金額 以確認轉帳是否成功 ( 倘經審查因報考資格不符 資料不齊等因素, 致無法受理報名時, 概由考生自行負責 ; 所繳報名費扣除郵資及報名作業相關費用後, 退報名費 50%) 1. 持具有非約定轉帳功能之金融卡 ( 不限本人 ) 至金融機構自動櫃員機 (ATM) 轉帳繳費, 流程如下 : a. 將金融卡插入 ATM ( 請先確認晶片金融卡具有轉帳功能 ) b. 選擇 轉帳 或 跨行轉帳 c. 輸入彰化銀行代號 009 d. 選擇 非約定帳戶 ( 非約定帳戶 轉帳當日轉帳總額已超過 3 萬元者, 當日就無法再執行轉帳交易 ) e. 輸入轉帳帳號 ( 上網路報名系統 繳費資訊 取得之 轉帳帳號, 共 14 碼 ) f. 輸入轉帳金額 2,500 元 g. 確認轉帳帳號與金額無誤後, 請按確認鍵, 於銀行營業時間外 ATM 轉帳繳費時, 若 ATM 機器出現 次營業日入帳 之訊息, 請仍選擇同意並完成轉帳繳費作業, 交易完成列印交易明細表留存 2. 繳費完成後, 請檢查 ATM 交易明細表帳戶的餘額是否已扣款, 並可再查 交易金額 欄或 手續費 欄 ( 持彰化銀行金融卡至彰化銀行自動櫃員機轉帳繳費者免扣手續費 ) 是否出現金額以確定完成轉帳繳款, 若無扣款紀錄即表示轉帳失敗, 請依轉帳繳費方式再次進行轉帳, 或向金融卡發卡銀行確認所持之金融卡是否有轉帳功能 3. 轉帳繳費 1 小時後, 請再次進入網路報名系統, 輸入帳號密碼, 即可列印報名表, 表示繳費轉帳成功 7

4. 若無法列印報名表, 表示繳費失敗, 請再依轉帳繳費方式再次進行轉帳, 或請儘速與本校綜合組 (TEL:07-3234133 或 07-3234135) 連絡處理相關事宜, 以免延誤報名 5. 交易明細表 即考生之繳費收據, 請妥為保存, 以便日後若有疑義時核帳之用 6. 低收入戶考生 : 報名費全免 ( 申請手續如下 ) 上網取得報名費轉帳帳號 傳真下列相關證件至本校教務處招生組 ( 傳真號碼 :07-3215842) 招生組收到傳真文件審核後 通知考生審核結果 開放考生輸入網路報名資料 a. 低收入戶報名費全免優待申請表 ( 請於本校招生網頁下載表格 ) b. 由戶籍地所在縣 市政府社會局發給之低收入戶證明 ( 非清寒證明 ) c. 戶口名簿影本或全戶戶籍謄本 六 網路報名作業注意事項 : 曾在本校招生網站申請過帳號之考生, 請使用原帳號登入直接執行步驟 2, 不需重新申請新帳號 未申請過帳號之考生請依步驟 1 及步驟 2 之流程完成報名登錄程序 1. 步驟 1: 考生請上高雄醫學大學招生網頁 點選 新帳號 按 新增 輸入相關資料按 存檔 系統寄出認證信函至電子郵件信箱 回覆認證即可, 認證成功後再次進入高雄醫學大學招生網頁進行 登入 及網路報名 步驟 2: 點選 登入 輸入原註冊之帳號及密碼 輸入報名資料並存檔 取得報名費轉帳帳號 ( 共 14 碼 ) ATM 轉帳 ( 彰化銀行代碼 009) 轉帳成功 1 小時後列印出報名正 副表 將所有報名應繳相關資料裝入 A4 以上大小的信封親自送交或郵寄本校教務處招生組 2. 上傳數位相片格式如下 :( 製作准考證與錄取後製作學生證之用 ) (1) 一年內所拍攝 (2) 不得配戴深色鏡片眼鏡 (3) 人像之頭頂至下顎之高度應介於 2.5 至 3 公分之間 (4) 人像需脫帽 面貌清晰 ( 不得遮蓋眉毛 ) 正面之半身照 (5) 黑白或彩色不拘, 背景須為白色或淺色 (6) 不可使用生活照 自拍照及合成照片 (7) 數位相片之影像, 照片大小 ( 高 x 寬 ) 請介於 320 像素 x240 像素 ~ 640 像素 x480 像素之間 (8) 檔案大小最大不可超過 200KB (9) 只接受 JPG 格式檔案上傳, 請注意副檔名是否為.jpg, 若您的照片非.jpg 格式, 請以小畫家打開圖檔 另存新檔 存檔類型選擇 JPG 儲存 上傳完成後於 [ 網路報名 ] 重新整理即會是最新相片! 請慎重處理相片檔, 如果經錄取將做為入學時相片 如相片問題造成不能報名或入學由考生自行負責 考生將相片上傳後再列印報名表即可免貼相片, 亦不用繳交相片 未上傳者, 8

請於報名正 副表黏貼 3 張 2 吋如上說明半身正面脫帽照片 3. 網路報名系統於報名期間內為 24 小時開放, 為避免網路壅塞, 請儘早上網報名 ATM 繳費 填寫報名資料及列印報名正表 副表 證件黏貼表及報名專用信封封面, 逾期概不受理或補辦 4. 考生雖已登錄個人報名資料, 但未於報名期間內將報名表件寄送至本校教務處招生組者, 視同未報名, 事後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補辦報名手續 5. 請自行先確認報考資格, 若資格不符請勿報名 ( 倘經審核因報考資格不符 資料不齊等因素, 致無法受理報名時, 概由考生自行負責 ; 所繳報名費扣除報名作業相關費用後, 退報名費 50% ) 6. 考生輸入報名資料之電話號碼 通訊地址 ( 請輸入 100 年 9 月底前可收件之地址 ) 應清楚無誤, 以免因無法連絡或投遞而權益受損 7. 網路報名時若遇任何問題, 請於上班時間內 8:30~12:00 及 14:00~17:30, 電洽 :(07) 323-4133 (07)323-4135 七 繳交 裝寄資料 : 1. 身分證影本 學歷 ( 力 ) 證明影本 相片三張 ( 已上傳相片者免繳 ) 及 繳交審查資料 ( 請詳閱各學系簡章細則部份 ) * 經歷 ( 含年資 ) 之相關資料必須正本且於報名時繳驗 2. 並請列印出之 報名正 副表 及 證件黏貼表 ( 共三張相片, 需同一式相片, 已上傳相片者免繳 ), 報名正 副表請務必簽名 3. 報名袋封面 列印後, 黏貼於 A4 以上大小之信封上, 檢附報名表及相關證件, 並以掛號郵寄至 高雄郵政第 72-100 號信箱高雄醫學大學招生委員會收 准考證寄發 : 1. 預定 100 年 5 月 24 日 ( 星期二 ) 寄發准考證, 為防掛號郵件無人簽收延誤, 一律以限時郵件寄出, 請留心收取 2. 考生收到准考證時, 須詳加核對准考證上資料, 若有錯誤或疑問, 請即時來電洽詢, 以免影響權益 八 注意事項 : 1. 報名時必須備齊證件繳交, 申請緩交證件者, 應於期限 (100 年 6 月 15 日 ) 截止前親自或委託他人將補交證件繳至高雄醫學大學教務處招生組, 始發給准考證 否則不准報名, 經報名後, 不得要求退費 2. 服務證明書需有機構登記或立案字號 ( 公營機構除外 ) 並加蓋關防 3. 報考資格之工作年資計算, 依教育部規定, 報考者所需之工作經驗年資, 自工作證明書所載日期起算, 必須以正式服務之專任工作年資, 始可列計, 兼任工作年資不列入計算, 如有中斷可以合併累計至 100 年 8 月 31 日止 4. 錄取之學生, 如經發現其報考資格不符或其所繳交之證明文件如有偽造 冒用 假借或變更詐欺等情事一經查明, 於註冊前經發覺則取消入學資格 ; 於入學後經發覺則予以開除學籍處分, 亦不發給任何學歷證件外, 並專案報請教育 9

部備查 ; 於畢業後被發覺者, 除勒令繳銷其畢業證書外, 並公告取消其畢業資格, 本校得追究其法律責任 5. 持有國外大專院校畢業或肄業證件報考者, 於錄取後需檢附該國外學歷之畢 ( 肄 ) 業證書影印本及譯本各乙份 歷年在學成績單影印本及譯本各乙份 入學前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及護照 ( 含入學該校之入出境日期記錄 ) 影本等 ( 正本請擕帶驗證, 驗完發還 ), 經查證無誤後始准其入學資格 6. 凡二年制在職專班報名人數低於該學系專班招生名額之 60% 時, 則停止當學年度該學系二年制在職專班之招生考試, 考生已繳之報名費如數退還 7. 其他事項依教育部相關規定及本校學生學則規定辦理 10

肆 考試 : 一 考試地點 : 高雄市三民區十全一路 100 號高雄醫學大學 ( 考場及考生座位表於考試前一天公告於招生網頁及勵學大樓前 ) 請詳閱本招生考試試場規則及違規處理辦法, 請考生自備相關文具用品 二 考試日期及時間 : * 各節考試開始前 5 分鐘打預備鈴, 鈴響時即可入場 但入場後至考試開始鈴響前, 不得翻閱試題本或作答 * 如遇颱風 地震 洪水等重大天然災害 傳染病流行或其他重大事故, 致全部科目或部分科目不能如期進行考試時, 由招生委員會依相關規定發佈緊急措施或補考時間, 考生應予配合, 不得異議 日程表如下 : 時 間 科 日期 目 100 年 6 月 25 日 ( 星期六 ) 08:25~08:30 預備鈴 08:30~09:50 臨床口腔照護學 10:35~10:40 預備鈴 10:40~12:00 腎臟照護學 三 寄發成績單 : 預定 100 年 7 月 4 日 ( 星期一 ) 為防掛號郵件無人簽收延誤, 一律以限時郵件寄出筆試成績, 請留心收取 四 成績複查規定 : 1 收件日期 :100 年 7 月 8 日 ( 星期五 ) 截止接受書面申請, 以限時掛號郵戳為憑, 口頭申請者恕不受理 2 申請手續 : 自填申請表 ( 由招生委員會印在成績單內 ); 說明疑問之處及申請複查某科某項之某題 需附 (1) 原成績通知單 (2) 掛號回郵信封一個 ( 寫明地址 姓名 貼足郵票 ), 以限時掛號逕寄 高雄郵政第 72-100 號信箱高雄醫學大學招生委員會收, 信封註明 查分函件 3 查分規費 : 每科壹佰元 ( 隨同申請表以報值掛號郵寄, 匯票受款人請寫 高雄醫學大學, 郵票拒收 ) 報考二年制在職專班申請資歷審查成績視同一科, 申請時應說明疑問之處及申請複查之項目 4 申請複查以一次為限, 成績複查不得要求重閱試卷, 亦不得要求影印試卷 5 查分結果如發現有錯誤, 本會即按正確之分數更正 五 放榜日期 : 預定 100 年 7 月 13 日 ( 星期三 ), 於招生網頁公告, 錄取者另由本校發函個別通知 查榜網頁 : https://enr.kmu.edu.tw/ 11

伍 附註 : 一 入學規定 : ( 一 ) 經公告錄取之正取生, 應依錄取通知單之說明事項辦理通訊報到手續, 逾期未報到者, 視同放棄入學資格 缺額另行通知備取生依次遞補至本校 100 學年度第 1 學期開學日前一天為止 ( 二 ) 有關錄取生入學之相關資料, 將由本校教務處註冊組另行通知註冊 ( 三 ) 每學期修習學分數, 最低不得少於九學分 ( 四 ) 經錄取之學生如在規定修業年限內不能修畢規定之科目學分者, 應延長修業年限, 不得要求學校予以超修或作其他變通辦法 ( 五 ) 其他事項依教育部及本校學則之相關規定辦理 二 考場注意事項 : ( 一 ) 考試前請參閱本簡章之 試場規則及違規處理辦法, 並確實遵守, 違規者照章處理 ( 二 ) 本次考試各科均為測驗題, 採電腦閱卷 考試時請特別注意下列事項, 以免違反試場規則 : 1. 答案以黑色 2B 鉛筆劃記在答案卡上, 答案卡不得折損 捲曲或損傷邊緣 2. 將正確答案, 在答案卡上該題號方格內劃滿, 切不可劃出格外或只劃半截線 3. 更正作答請以軟性橡皮擦擦拭乾淨 4. 不得使用修正液 ( 帶 ) 修正, 未遵照正確作答方法而致無法判讀者, 考生自行負責, 不得提出異議 ( 三 ) 手機 呼叫器 通訊器 附計算機之手錶 耳機等違禁物品禁止攜入考場 陸 招生糾紛申訴範圍及處理程序 : 一 考生申訴應於放榜日之次日起 7 日內 ( 以郵戳日為憑 ) 以書面向招生委員會提出申請 二 申訴書應記載申請人姓名 准考證號碼 報考系別 住址 申訴之事實及理由 希望獲得之補救, 檢附有關之文件, 申請人並簽具結文, 郵寄招生委員會收 三 招生委員會於收件後, 除有應不受理或中止評議情形, 逕行通知申訴人外, 應於次日起 30 日內作成評議決定書 四 評議決定書呈主任委員核備後, 即送達申訴人, 申訴人如有不服, 於評議決定書送達次日起 30 日內向教育部提起訴願, 但同案以一次為限 訴願時應檢附本會正式答覆書 考生未經本會申訴途徑向教育部提出訴願者, 將依前項之申訴程序處理 12

報考二技學歷 ( 力 ) 資格條件一 國內公私立專科以上學校畢業或經教育部認可之國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者 二 公私立專科進修 ( 補習 ) 學校畢 ( 結 ) 業, 並取得畢業證書或結業證明文件者 三 持有考試院舉辦之高等考試或相當於高等考試之特種考試及格證書者 四 取得乙級 ( 或相當於乙級 ) 技術士證書資格後從事工作經驗四年以上, 或取得甲級 ( 或相當於甲級 ) 技術士證資格後從事工作經驗二年以上, 持有證書及證明文件者 五 經專科學校畢業程度自學進修學力鑑定考試及格, 持有證書及證明文件者 六 曾在大學或空中大學累計修習大學程度學分或大學規定推廣教育學分達二年制專科學校畢業學分 ( 至少為八十學分 ), 且持有證明文件者 七 專科學校肄業學生修畢應修業年限 部定必修科目修習及格及修滿總畢業學分數 ( 二專在八十學分以上, 五專在二百二十學分以上 ) 而未畢業, 持有原校修業證明書及成績單者 八 凡二年制專科學校肄業學生有下列情形之一者 : ( 一 ) 修畢日間部二年級上學期課程或夜間部三年級上學期課程, 因故失學離校或休學二年以上, 持有原校修業或轉學證明書及成績單者 ( 二 ) 曾在日間部二年級下學期或夜間部三年級下學期肄業, 因故失學離校或休學一年以上, 持有原校修業證明書及成績單者 ( 三 ) 夜間部普通班 在職班規定修業年限二年者比照日間部辦理 九 凡五年制專科學校肄業學生有下列情形之一者 : ( 一 ) 修畢四年級下學期課程, 因故失學離校或休學三年以上, 持有原校修業或轉學證明書及成績單者 ( 二 ) 修畢五年級上學期課程, 因故失學離校或休學二年以上, 持有原校修業或轉學證明書及成績單者 ( 三 ) 曾在五年級下學期肄業, 因故失學離校或休學一年以上, 持有原校修業證明書及成績單者 十 凡三年制專科學校肄業學生有下列情形之一者 : ( 一 ) 修畢日間部二年級下學期課程或夜間部三年級下學期課程, 因故失學離校或休學三年以上, 持有原校修業或轉學證明書及成績單者 ( 二 ) 修畢日間部三年級上學期課程或夜間部四年級上學期課程, 因故失學離校或休學二年以上, 持有原校修業證明書及成績單者 ( 三 ) 曾在日間部三年級下學期或夜間部四年級下學期肄業, 因故失學離校或休學一年以上, 持有原校修業證明書及成績單者 十一 凡大學 ( 不含空中大學 ) 肄業曾修畢二年級下學期課程, 因故失學離校或休學一年以上, 持有原校修業證明或轉學證明書及成績單者 13

高雄醫學大學 100 學年度二年制在職專班招生考試筆試筆試規則及違規處理辦法 1. 各節考試開始前 5 分鐘打預備鈴, 鈴響時即可入場 但入場後至考試開始鈴響前, 不得翻閱試題本或作答 2. 考生應按規定之考試開始時間入場 ; 遲到逾 30 分鐘者, 不得入場, 已入場應試者,60 分鐘內不得出場, 違者取消考試資格 3. 考生入場, 應攜帶准考證, 放置在考桌左上角以便查驗, 如於考試日以前遺失准考證者, 應於考試當日第一節考試開始 30 分鐘前, 持身分證明證件及報名時同一式相片向試務組申請補發 ; 如於考試開始時發覺未帶准考證者, 不予補發 但如經監試人員核對確係考生本人無誤者, 先准予應試 ; 如於該科考試時間終了前尋獲者, 該科成績照計, 否則扣該科成績 3 分, 至零分為限 4. 考生應按編定座號入座, 在開始作答前應先檢查答案卷 ( 卡 ) 准考證 座位三者號碼是否相同 ; 如有不同, 應即舉手請監試人員處理, 否則該科不予計分 5. 各科試題 非選擇題 部份以 答案卷 作答, 作答時不得使用鉛筆, 違者該科答案卷不予計分 ; 限用黑色或藍色墨水的筆 ( 建議使用筆尖較粗約 0.5mm~0.7mm 之原子筆 ) 書寫, 更正時, 可以使用修正液 ( 帶 ) 6. 採用電腦閱卷 選擇題 部份一律以 答案卡 劃卡作答, 限用黑色 2B 軟心鉛筆劃記於答案卡上, 答案卡不得折損, 修正作答請以軟性橡皮擦擦拭乾淨, 不得使用修正液 ( 帶 ) 修正, 未遵照正確作答方法而致無法判讀者, 考生自行負責, 不得提出異議 7. 考生除前條規定必用之文具及橡皮擦 無色透明無文字墊板 圓規 直尺 量角器 三角板 手錶 ( 未附計算器者 ), 不得攜帶電子計算機 耳機 手機 呼叫器及其他通訊器材或其他任何物品入場 ( 含臨時置物區 ), 違者扣減其該科成績 3 分, 並得視其情節加重扣分, 或扣減其該科全部成績 8. 考試題目, 如因印刷不清或試題紙張數不足時, 得於發卷後 10 分鐘內舉手請監試人員處理, 但不得要求解釋題意 9. 考生應在答案卷上規定之範圍內作答, 且不得書寫任何與答案無關之文字 符號, 違者該科不予計分 10. 考生應在答案卡上該題號方格內劃滿, 切不可劃出格外或只劃半截線, 違者該題不予計分 11. 考生書寫答案時, 如有字跡不明顯或汙損等情事, 致閱卷委員無法辨認者, 其責任自負, 不得提出異議 12. 考生不得左顧右盼 相互交談 意圖窺視 抄襲他人答案或便利他人窺視答案, 經勸告不聽者, 該科不予計分 13. 考生不得有傳遞 夾帶 交換答案卷 ( 卡 ) 自誦或以暗號告人答案或以答案卷 ( 卡 ) 試題紙供他人窺視抄襲等舞弊情事, 違者有關考生該科不予計分 14. 考生應試時不得飲食 抽菸 嚼食口香糖等, 或擾亂試場秩序影響他人作答, 違者初次予以勸告 ; 不聽勸告者, 即請其出場, 該科不予計分 ; 拒不出場者, 取消其考試資格, 並報請有關機關處理 15. 考生交卷後一經離座, 應即將答案卷 ( 卡 ) 與試題紙完整併交監試人員驗收, 不得再行修改答案, 違者該科不予計分 16. 考生因病 因故 ( 如廁等 ) 須暫時離座者, 須經監試人員同意及陪同下, 始准離座, 違者扣減其該科成績 3 分, 並得視情節加重扣分, 或扣減其該科全部成績 考生經治療或處理後, 如考試尚未結束時, 仍可繼續考試, 但不得請求延長時間或補考 17. 考生於每節考試時間終了鈴 ( 鐘 ) 聲響畢後, 應即停止作答, 靜候監試人員收取答案卷 ( 卡 ) 試題, 仍繼續作答經勸止不理者, 除收回答案卷 ( 卡 ) 外, 並扣該科成績 3 分 14

18. 考生不得將試題紙 答案卷 ( 卡 ) 攜出場外, 違者該科不予計分 19. 試題將於考試結束後, 公告於本校招生網頁, 請勿將試題抄寫於准考證, 違者扣減其該科成績三分, 並得視其情節加重扣分, 或扣減其該科全部成績 20. 考生已交卷出場後, 不得在試場附近逗留或高聲喧嘩 宣讀答案或以其他方法指示場內考生作答, 經勸止不聽者, 該科不予計分 21. 考生不得請人頂替或偽造證件混入試場應試, 違者取消其考試資格 ; 其有關人員送請相關機關處理 22. 考生不得有威脅其他考生幫助其舞弊, 或威脅監試人員之言行, 違者取消其考試資格 23. 考生之答案卷 答案卡若於試場內或於考試結束後遺失, 考生應依規定補考, 拒絕者其該科答案卷 答案卡分別以零分計算 24. 如遇颱風 地震 洪水等重大天然災害 傳染病流行或其他重大事故, 致全部科目或部分科目不能如期進行考試時, 由招生委員會會商後, 另依相關規統一發布緊急措施或補考時間, 考生應予配合, 不得異議 25. 考生如有本辦法未列之其他舞弊或不軌意圖之行為時, 得由監試或試務人員予以登記提請招生委員會, 依其情節輕重予以適當處分 26. 考生若有舞弊情事, 經檢舉並查證屬實者, 除依前第 21 條處分外, 另專函通知該生就讀學校或服務機關議處 15

附錄一 報名流程圖 : 網路報名系統 https://enr.kmu.edu.tw 按 新帳號 鍵 ( 註冊屬於自己的帳號 ) * 若曾於本招生系統註冊過帳號者, 可使用原帳號及密碼 * 註冊新帳號不受報名日期的限制, 請考生盡量於報名開始前即先註冊 按 新增 鍵 ( 由考生自訂帳號 密碼 ) 輸入個人基本資料按 存檔 鍵 帳號確認成功後登入招生系統 1. 存檔成功後, 請按下 註冊完成送出認證信 鈕, 系統將自動發出確認信至考生登錄之郵件信箱中, 開啟信件直接按 確認帳號 即完成 2. 部份郵件網站負載較大時並不會馬上收到認證信, 可能要稍待一段時間 帳號確認成功後, 系統即自動引導登入本招生系統 選擇欲報名之招生類別點選 網路報名 進入網路報名網頁後, 請先按 新增, 系統將自動帶出考生原註冊的基本資料 輸入報名資料上傳數位相片 確認報名資料並存檔 1. 請依照簡章第 7 頁上傳數位相片格式規定上傳 2. 報名考生姓名若需造字者, 請於網路輸入時以 * 符號代替, 不要自行造字, 並於列印出之正 副表及報名專用信封封面上用紅筆註記正確文字 3. 畢業學校名稱請輸入學校名稱代碼 ( 可使用系統中之放大鏡圖示搜尋帶入 ) 輸入各項報名資料時, 請小心謹慎, 應屆畢業生 係指將於本學年度入學前可 畢業, 取得具一般報考資格之學位證書 ( 含延修生 ), 報名時肄畢業別請勾選 畢 查詢繳費帳號辦理繳費 30~60 分鐘 列印網路報名表件 (1. 報名正 副表 ;2. 證件黏貼表 ; 3. 報名專用信封封面 ) 1. 至各金融機構之提款機進行 ATM 轉帳或臨櫃繳交報名費 2. 若使用跨行臨櫃繳款者, 因跨行處理時間不一, 請盡量使用 ATM 轉帳或至全省彰化銀行臨櫃辦理, 以免延誤列印報名表件 1. 報名正 副表請務必簽名 2. 證件黏貼表 請粘貼身分證正 反面影本, 浮貼學歷證件影本 退伍令 ( 男生 ) 3. 繳交之報名資料請依 報名專用信封封面 下方注意事項之順序用迴紋針夾於左上角, 平放入 A4 大小信封內 郵寄 ( 或親自送交 ) 報名資料 報名資料請依簡章規定日期前郵寄本校 ( 郵戳為憑 ) 或於本校上班時間內親自送交至本校教務處招生組, 逾期視同未完成報名手續 16

附錄二 高醫交通資訊 校門口 交通資訊 火車高雄站後站出口距本校約兩公里, 車程約 5 分鐘 飛機小港機場轉搭計程車約 30 分鐘 開車沿中山高速公路南下 - 下 鼎金交流道 於民族路左轉, 再於同盟路右轉, 即達本校 - 下 九如交流道 沿九如路往火車站方向, 於自由路右轉, 遇同盟路右轉, 即達本校 高鐵高鐵車站轉搭計程車約 17 分鐘, 沿大中路於自由路右轉, 再於同盟路左轉即達本校 捷運 R12 後驛站 2 號出口, 左轉察哈爾街直走約 8 分鐘或搭乘紅 29 接駁車即可到達本校 停車資訊 免費開放同盟路運動場地下 B2 及 B3 停車場及和川停車場 ( 十全一路 94 巷 ) 17

附錄三 高雄醫學大學 100 學年度 二年制在職專班 招生入學 低收入戶報名費全免優待申請表 考生姓名 報名費轉帳帳號 ( 報名網路系統取得 ) 身分證字號性別出生日期年月日 戶籍地址 縣 ( 市 ) ( 市 區 鄉 ) 里鄰 路段巷弄號樓之 聯絡電話 ( 日 ): ( 夜 ): ( 手機 ): 應附證件 ( 不予退還 ) 1. 由戶籍地所在之縣 市政府社會局發給之低收入戶證明 ( 里 鄰長核發之清寒證明證件概不予受理 ) 2. 戶口名簿影本或全戶戶籍謄本 ( 需足以證明考生與該低收入戶為子女關係 ) 3. 低收入戶報名費全免優待申請表 ( 本附件 ) 備註 上網取得轉帳帳號後, 在網路報名規定轉帳繳費時間內, 請先傳真 ( 傳真號碼 :07-3215842) 上列應附證件至本校教務處招生組辦理報名費免繳手續, 招生組收到傳真文件經審核後會與考生聯絡辦理網路報名事宜, 所有各項手續皆須按照網路報名規定時間內完成, 逾期恕不受理 上列相關證件正本, 於繳寄報名資料時須同時附上以備查驗 18

附錄四 身心障礙或突發事故考生應考服務申請表 本表有標明 記號之各欄請自行填妥 考生姓名 性別 准考證號碼 身分證字號 通訊地址 聯絡電話 行動電話 緊急聯絡人 聯絡人電話 考生應考申請之服務項目 : 項目 考生申請之服務項, 請自填下表審查小組核定結果 提早入場 需要 ( 考試前十分鐘提早入座 ) 不需要 坐輪椅應試 需要 ( 試場安排在一樓或有電梯之試場 ) 延長筆試時間 需要 ( 請繳交 身心障礙考生應診檢查表 ) 不需要 放大試題 提供放大為 A3 之影印試題本 個人攜帶輔具 檯燈 放大鏡 特製桌椅 輪椅 其他 : 另設特殊試場 需要 不需要 招生委員會核章 同意 不同意 同意 不同意 同意延長 不同意 同意 不同意 同意 不同意 同意 不同意 分鐘 1. 如考生申請延長筆試時間者, 應繳交 身心障礙考生診斷證明書 正本及 殘障手冊 影本各 1 份, 經本招生委員會審核確定可延長時間者, 其延長時間至多以 20 分鐘為限 2. 考生如若無申請延長筆試時間, 而僅申請其他服務者 ( 如輪椅應試 放大試題等 ), 僅須繳交殘障手冊影本, 惟經本招生委員會要求應檢具正本或相關證明者, 考生仍須繳交 3. 前 1 2 項申請及證明表件請於 100.06.01( 星期三 ) 前繳交 ( 寄 ) 至本校招生組 4. 於考試前因突發傷病申請應考服務之考生, 僅提供行動及輔具等試場服務, 不延長應考時間 申請表件最遲於考試前二日繳交 ( 寄 ) 至本校招生組 5. 對於考生所申請填寫本表之服務項目, 須經本招生委員會審核確定, 始可辦理 6. 若有問題洽詢電話 :07-3234133,07-3234135 考生簽名 : 19

附錄五 高雄醫學大學 100 學年度 二年制在職專班 招生入學 報名費退費申請表 一 考生 報考貴校 100 學年度 二年制在職專班學系 招生入學考試, 因故無法完成報名手續, 依簡章規定申請退還報名費, 敬請核辦 二 申請退費原因 : 已繳費但未完成報名 ( 退還 2,500 元 ) 逾期繳費 重複繳費或溢繳 ( 退還 2,500 元 ) 經審核報考資格不符 ( 扣除行政作業費用後, 退還 1,250 元 ) 三 檢附本人存款帳戶資料如下, 如經審查核可辦理退費時, 請將款項逕撥入該帳戶內 ( 請擇一填列 ) 金融機構 : 銀行 分行帳號 : 郵匯局 : 郵局 支局局號帳號帳號 : - - 戶名 : ( 若非本人存款帳戶, 恕無法退費 ) 此致 高雄醫學大學 申請人簽章 : 聯絡電話 : 申請日期 : 年月日 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