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 :000625 证券简称 : 长安汽车公告编号 :2006-05 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股权分置改革 A 股市场相关股东会议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 准确和完整, 对公告的虚 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 召开会议基本情况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唯一的非流通股股东长安汽车 ( 集团 ) 有限责任公司的书面委托和要求, 就其提出的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提交 A 股市场相关股东会议审议 1 相关股东会议召开时间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 :2006 年 4 月 24 日 14:00 网络投票时间为 :2006 年 4 月 20 日 -2006 年 4 月 24 日其中,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06 年 4 月 20 日 2006 年 4 月 21 日 2006 年 4 月 24 日每个交易日上午 9:30-11:30, 下午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 2006 年 4 月 20 日上午 9:30 至 2006 年 4 月 24 日下午 15:00 时期间的任意时间 2 股权登记日:2006 年 4 月 18 日 3 现场会议召开地点: 重庆市江北区建新东路 260 号长安宾馆西二楼会议室 4 召集人: 公司董事会 5 会议方式: 相关股东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司
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流通 A 股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 流通 A 股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6 参加相关股东会议的方式: 公司 A 股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 委托董事会投票 ( 征集投票权, 下同 ) 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 7 提示公告相关股东会议召开前, 公司将发布二次召开相关股东会议提示公告, 提示公告刊登时间分别为 2006 年 4 月 19 日 2006 年 4 月 20 日 8 会议出席对象 (1) 凡 2006 年 4 月 18 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公司 A 股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相关股东会议及参加表决 ; 不能亲自出席相关股东会议现场会议的股东可授权他人代为出席 ( 被授权人不必为本公司股东 ), 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 公司董事 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9 公司股票停牌 复牌事宜公司股票将于相关股东会议的股权登记日次一交易日至股权分置改革程序结束之日停牌 10 关于 长安 B 正常交易的事项说明为了充分保护 B 股投资者权益, 长安 B 在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期间, 股票正常交易 二 会议审议事项 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 根据规定,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 委托董事会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流通 A 股股东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对以上议案进行投票表决, 上述议案需要参加表决的流通 A 股股东进行类别表决 流通 A 股股东网络投票具体程序见本通知第五项内容 流通 A 股股东委托董事会投票
具体程序见 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投票委托征集函 或本通知第六项内容 三 流通 A 股股东具有的权利和主张权利的时间 条件和方式 1 流通 A 股股东具有的权利 流通 A 股股东依法享有出席相关股东会议的权利, 并享有知情权 发言权 质询权和就议案进行表决的权利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 规定, 相关股东会议所审议的议案须经参加表决的 A 股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并经参加表决的流通 A 股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 流通 A 股股东主张权利的时间 条件和方式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 规定,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 委托董事会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流通 A 股股东可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对相关股东会议审议议案进行投票表决 流通 A 股股东网络投票具体程序见本通知第五项内容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 规定, 上市公司相关股东会议审议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 该上市公司的董事会应当向流通 A 股股东就表决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征集投票权 有关征集投票权具体程序见公司于本日刊登在 中国证券报 证券时报 上的 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投票委托征集函 或本通知第六项内容 公司 A 股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 委托董事会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 如果重复投票, 则按照现场投票 委托董事会投票和网络投票的优先顺序择其一作为有效表决票进行统计 (1) 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现场 网络或委托董事会投票重复投票, 以现场投票为准 (2) 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网络或委托董事会投票重复投票, 以委托董事会投票为准 (3) 如果同一股份多次委托董事会投票, 以最后一次委托董事会投票为准
(4) 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网络多次重复投票, 以第一次网络投票为准 (5) 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网络投票时, 既在深交所交易系统上投票, 又在深交所互联网上投票, 以互联网上投票为准 敬请各位股东审慎投票, 不要重复投票 3 流通 A 股股东参加投票表决的重要性 (1) 有利于保护自身利益不受到侵害 ; (2) 充分表达意愿, 行使股东权利 ; (3) 如本次股权分置改革方案获得相关股东会议表决通过, 则不论流通 A 股股东是否参与了本次投票表决 也不论流通 A 股股东是否投了反对票, 只要其为相关股东会议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 A 股股东, 就均需按相关股东会议表决通过的决议执行 四 相关股东会议现场登记方法 1 登记手续: a) 法人股东应持股东账户卡 持股凭证 营业执照复印件 法人代表证明书或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及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 b) 个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 持股凭证 证券账户卡 ; 授权代理人持身份证 持股凭证 授权委托书 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 2 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 地址 : 重庆市江北区建新东路 260 号长安汽车董事会办公室邮政编码 :400023 联系电话 :023-67591349 指定传真 :023-67866055 联系人 : 崔云江 黎军
3 登记时间:2006 年 4 月 20 日至 4 月 21 日每天上午 9:00 至下午 17:00 及 2006 年 4 月 24 日上午 9:00 至 12:00 五 参与网络投票的 A 股股东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在相关股东会议上,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流通 A 股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 流通 A 股股东可以通过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参加网络投票 1 采用交易系统投票的投票程序 (1) 相关股东会议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06 年 4 月 20 日 2006 年 4 月 21 日 2006 年 4 月 24 日每个交易日 9:30 11:30 13:00 15: 00, 投票程序比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新股申购业务操作 (2) 相关股东会议的投票代码 :360625 ; 投票简称 : 长安投票 (3) 股东投票的具体程序为 : 1 买卖方向为买入投票 ; 2 在 委托价格 项下填报相关会议议案序号,1.00 元代表本议案, 以 1.00 元的价格予以申报 如下表 : 议案 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 申报价格 1.00 元 3 在 委托股数 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 股代表同意,2 股代表反对,3 股代表弃权 (4) 投票回报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供交易系统投票回报, 投资者可以通过证券营业部查询投票结果 投资者也可于投票当日下午 18:00 之后登录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 ( http://wltp.cninfo.com.cn ), 点击 投票查询 功能, 可以查看个人历次网络投票结果 2 采用互联网投票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1)A 股股东获取身份认证的具体流程按照 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 的规定, 股东可以采用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的方式进行身份认证 申请服务密码的, 请登陆网址 :http://www.szse.cn 或 http://wltp.cninfo.com.cn 的密码服务专区注册, 填写相关信息并设置服务密码, 该服务密码需要通过交易系统激活成功半日后方可使用 申请数字证书的, 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 (2)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网址 http://wltp.cninfo.com.cn 的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3) 投资者进行投票的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06 年 4 月 20 日上午 9:30 至 2006 年 4 月 24 日下午 15:00 时期间的任意时间 六 董事会征集投票权程序 1 征集对象: 本次投票权征集的对象为长安汽车截止 2006 年 4 月 18 日下午收市后, 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流通 A 股股东 2 征集时间:2006 年 4 月 19 日至 4 月 23 日的每日 9:00~17:00, 及 2006 年 4 月 24 日 9:00~12:00 3 征集方式: 采用公开方式在指定的报刊 中国证券报 证券时报 和巨潮网 http://www.cninfo.com.cn 上发布公告进行投票权征集行动 4 征集程序: 请详见公司于本日在 中国证券报 证券时报 和巨潮网 http://www.cninfo.com.cn 上发布的 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投票委托征集函 七 其它事项 1 出席相关股东会议现场会议的所有股东的费用自理 2 网络投票期间, 如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 则相关股东会议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特此公告
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6 年 3 月 17 日
附件 :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 ( 女士 ) 代表我单位 ( 个人 ) 出席重庆长安汽车股份 有限公司相关股东会议, 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姓名 : 身份证号码 : 委托人持有股数 : 委托人股东帐户 : 受托人签名 : 身份证号码 : 授权范围 : 签署日期 :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