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月 27 日 (13:30-17:00) (1) 外用類固醇 - 如何用? 如何選? (2) 帶狀皰疹後神經痛之治療現況與帶狀皰疹疫苗注射 (3) 免疫調節劑在感染症之應用 本會訂於 11 月 27 日 ( 星期日 ) 假衛生福利部臺中醫院 12 樓大禮堂 ( 三民路一段 199 號 ) 舉辦學術演講會 第 ⑴ 場 (13:30-14:30) 聘請中山醫學大學附設醫院皮膚科賴柏如醫師主講 : 外用類固醇 - 如何用? 如何選? 第 ⑵ 場 (14:30-15:30) 聘請臺中榮民總醫院麻醉部疼痛醫學科吳志成主任主講 : 帶狀皰疹後神經痛之治療現況與帶狀皰疹疫苗注射 第 ⑶ 場 (15:30-17:00) 由生機生技公司聘請美和診所薛智中院長主講 : 免疫調節劑在感染症之應用 敬請各位會員踴躍參加, 本會會員皆免費入場, 外縣市醫師公會會員每位酌收費用 100 元, 停車自理另免費提供茶點, 為響應環保, 請自備環保杯 本次演講會業經家醫科 神經學學會同意認定繼續教育積分 ( 台灣醫學會 內科 皮膚科醫學會學分申請中 ) 會員代表候選人參考名單 12/5 前登記 本會第 25 屆會員代表選舉訂於 106 年 1 月 18 日 ( 星期三 ) 舉行 有意願參選代表之會員請填妥登記表 ( 如附件 2.) 並親自簽名或蓋章後 請先傳真 (FAX:23202083) 至本會, 正本於 12/5 前以掛號 ( 郵戳為憑 ) 逕寄 403 臺中市西區公益路 367 號 4F-1 臺中市醫師公會收, 俾提交本會理監事會審查, 逾期恕不受理 醫療暴力事件通報警察局 衛生局 地檢署 院所發生暴力事件時, 務必先行通報當地警察局或派出所以協助排除或制止, 如涉及刑事案件或重大情事須即時通報地檢署及衛生局 ( 衛生局可依行政罰法第 26 條及醫療法第 106 條規定, 對暴力者裁處新臺幣 3 萬元 以上 5 萬元以下之罰鍰 )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檢察署為落實醫療暴力案件通報機制, 醫療院所發生醫療法第 106 條之刑事案件或非屬該類刑事案件但有重大情事須即時通報時, 請填具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檢察署受理醫療暴力案件通報單 傳真通報地檢署聯繫窗口 ( 通報單已放置本會網站 ) 地檢署醫療暴力案件聯繫窗口為法警室, 電話 :04-22203123 04-22232311 分機 5700 5702, 傳真號碼 :04-22248705 專責人員將於獲報後, 即通報指派專責檢察官偵辦或聯繫轄區司法警察機關為後續處理 各單位通報專線電話及方式如下 : 單位 警察局 110 衛生局 醫院 診所 地檢署 通報專線 填寫通報單 / 傳真 無 04-25265394 轉 3767 04-25278953 ( 如附件 3.) 04-25265394 轉 3231 04-25155449 ( 如附件 3.) 法警室 04-22203123 或 04-22232311 分機 5700 5702 04-22248705 ( 如附件 4.) 該事件如觸犯刑事責任者 ( 即醫療法 106 條 ), 院所再行通報地檢署 醫療法第 24 條第 2 項規定 : 為保障病人就醫安全, 任何人不得以強暴 脅迫 恐嚇或其他非法之方法, 妨礙醫療業務之執行, 致生危害醫療安全或其設施 醫療機構應採必要措施, 以確保醫事人員執行醫療業務時之安全 違反第 2 項規定者, 警察機關應協助排除或制止之 ; 如涉及刑事責任者, 應移送該管檢察官偵辦 並依同法第 106 條規定, 違者處新臺幣 3 萬元以上 5 萬元以下罰鍰 醫療法第 106 條 : 違反第二十四條第二項規定者, 處新臺幣三萬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鍰 如觸犯刑事責任者, 應移送司法機關辦理 毀損醫療機構或其他相類場所內關於保護生命之設備, 致生危險於他人之生命 身體或健康者, 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拘役或新臺幣三十萬元以下罰金 對於醫事人員執行醫療業務時, 施強暴 脅迫, 足以妨害醫事人員執行醫療業務者, 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拘役或新臺幣三十萬元以下罰金 犯前項之罪, 因而致醫事人員於死者, 處無期徒刑或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 致重傷者, 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弦琴藝緻忘年音樂會 演出時間 :12 月 4 日 ( 日 )17:30-18:30 演出地點 : 長榮桂冠酒店 B2 長榮廳 費用 : 限本會會員及眷屬, 入場券不分票價每張 500 元 ( 含晚餐 ) 報名 : 報名表已專函寄出, 請於 11/25 前報名並完成購票手續, 音樂會當天恕不開放現場購買入場券 因場地規劃, 限 400 位名額, 歡迎洽公會陳荏棋小姐 (23202009) 報名繳費! 修正臺中市醫療機構醫療費用收費標準核定參考原則 臺中市政府衛生局函轉公告修正 臺中市醫療機構醫療費用收費標準核定參考原則, 並自即日起生效, 說明如下 : 依據 105 年 9 月 22 日臺中市政府第 3 屆醫事審議委員會第 4 次會議決議辦理 臺中市醫療機構醫療費用收費標準核定參考原則 前經本局 103 年 12 月 24 日以中市衛醫字第 1030132564 號公告在案, 本次修正內容如下, 並自即日起生效 : (1) 為符合行政規則之條文用字詞語相關規定, 修正條文標號格式 (2) 第 2 點第 1 項第 2 款第 2 目規定, 修正為 如前經本市轄內醫學中心提出並已由衛生局 首次 核定者, 依本市轄內醫學中心經核定收費之一點二倍以下之範圍內核定收費 (3) 修正 臺中市醫療機構醫療費用收費標準核定審查作業程序 臺中市醫療機構醫療費用收費標準核定參考原則 及修正總說明之附件檔下載資訊, 已放置公會網站供下載參閱 臺中市醫療機構醫療費用收費標準核定參考原則 (105 年 11 月 11 日修訂 ) 如下 : 一 臺中市政府衛生局 ( 以下簡稱衛生局 ) 為執行臺中市 ( 以下簡稱本市 ) 醫療機構收取醫療費用之收費標準核定作業, 依據醫療法第二十一條及衛生福利部函頒之醫療費用收費標準核定作業參考原則, 特訂定本參考原則 二 本市醫療機構醫療費用之收費標準, 依下列原則核定 : ( 一 ) 屬健保給付項目者 : 1. 健保特約醫療機構者 : 依健保支付標準規定辦理 2. 非健保特約醫療機構或服務對象不具健保身分者 : 依健保支付標準 ( 醫學中心等級 ) 二倍以下之範圍內核定收費 2016 年 11 月, 第 1 頁, 共 6 頁
( 二 ) 非屬健保給付規定項目 ( 自費項目 ) 者 : 1. 依本市已核定公告之西醫 中醫 牙醫醫療機構收費標準表及其他收費標準之相關規定辦理 2. 如前經本市轄內醫學中心提出並已由衛生局首次核定者, 依本市轄內醫學中心經核定收費之一點二倍以下之範圍內核定收費 3. 如有特殊項目收費, 應依審查作業程序, 主動函報新增 ( 或調整 ) 自費收費並附佐證資料, 將衡酌醫用者意見 成本分析 市場行情與醫療設施水準等因素, 據以核定公告辦理 ( 三 ) 國際醫療收費以服務品質為評價基礎, 衡酌醫療機構成本投入及配合推動價格透明 知情同意情形等因素, 依審查作業程序據以核定公告辦理 依衛生福利部規定, 醫療機構不得收取看時費 手術指定治療費 指定醫師費 轉床費 磨粉費 住院取消手續費 加長診療費 提前看診費 檢查排程費 預約治療或檢查費 掛號加號費, 如有收取者一律視為擅立名目收費 106 年 1 月 1 日起依規定全面提供使用安全針具 為保障醫事人員執業安全及避免針扎事件發生, 衛生局函請公會轉知, 各院所應依醫療法第 56 條第 2 項規範, 於 106 年 1 月 1 日起依規全面提供使用安全針具, 說明如下 : 依據醫療法第 56 條第 2 項規定, 醫療機構對於所屬醫事人員執行直接接觸病人體液或血液之醫療處置時, 應自中華民國一百零一年起, 五年內按比例逐步完成全面提供安全針具 ; 違者爰依同法第 101 條規定, 經予警告處分, 並限期改善 ; 屆期未改善者, 處新臺幣一萬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鍰, 按次連續處罰 安全針具推動之目的, 係為預防醫事人員針扎事件之發生, 以降低其暴露於病原體及血液傳染疾病之風險 爰, 凡直接接觸病人體液或血液, 具針扎風險之醫療處置, 均應於 106 年 1 月 1 日起全面提供使用安全針具, 以提升醫護工作環境的安全 醫療法第 63 條 第 64 條簽具同意書所稱之關係人 轉知衛生福利部有關病人本人無法依醫療法第 63 條 第 64 條簽具同意書時, 關係人代為簽具之適法性一案, 說明如下 : 衛生福利部歷年已多次函釋 關係人 之範圍, 依前行政院衛生署 ( 現改制為衛生福利部 )93 年 10 月 22 日衛署醫字第 09300218149 號公告 醫療機構施行手術及麻醉告知暨取得病人同意指導原則 ( 下稱指導原則 ) 第 3 點規定辦理, 並已以 105 年 6 月 30 日衛部醫字第 1051664431 號函周知相關函釋可於衛生福利部網站 衛生福利法規檢索系統 (http://mohwlaw.mohw.gov.tw/) 以關鍵字查詢在案 ( 諒達 ) 依上開指導原則規定, 病人之關係人, 原則上係指與病人有特別密切關係人, 如同居 人 摯友等 ; 或依法令或契約關係, 對病人負有保護義務之人, 如監護人 少年保護官 學校教職員 肇事駕駛人 軍警消防人員等 至於同性伴侶是否得代為簽具, 亦業經衛生福利部 103 年 11 月 17 日衛部醫字第 1030132873 號函釋在案 茲因部分醫療機構或民眾仍有疑義, 爰補充說明如下 : (1) 病人與關係人間特別密切關係 ( 如同居人 摯友等 ) 之認定, 不以任何機關核發之證明文件 ( 如同性伴侶註記文件等 ) 為要件 (2) 醫療機構如遇持地方政府核發之同性伴侶註記文件者, 其為無法親自簽具同意書者代為簽具時, 不因該文件是否由該機構所在縣市政府所核發而有差別, 均請依醫療法第 63 條及 93 年公告之 醫療機構施行手術及麻醉告知暨取得病人同意指導原則 進行有關簽具手術同意書相關事項 診所違規態樣, 各院所注意以免受罰 全聯會函知鑒於特約醫事服務機構申報異常費用不僅遭致扣款等違約處分, 亦連帶扣減西醫基層全體總額, 影響總額成長率, 爰每週檢送西醫基層院所違規態樣供參, 並請西醫基層醫療服務審查執行會各分會加強宣導, 瞭解健保署查核現況與介入輔導, 以落實醫界內部聯繫方式與溝通為禱 茲就中區部分 (105 年 10 月份 ) 節錄供參, 並請各院所注意以免受罰 : 摘要節錄 院所違規事證 違反相關法令 處分 1. 未依處方箋 病歷或其他紀錄之記載提供醫事服務 2. 未經醫師診斷逕行提供醫事服務 3. 未經醫師診斷逕行提供醫事服務 1. 特管辦法第 37 條第 1 項第 1 款規定, 未依處方箋 病歷或其他紀錄之記載提供醫事服務, 以保險人公告各該分區總額最近一季確認之平均點值計算, 扣減其申報之相關醫療費用之十倍金額 2. 特管辦法第 37 條第 1 項第 2 款規定, 未經醫師診斷逕行提供醫事服務, 以保險人公告各該分區總額最近一季確認之平均點值計算, 扣減其申報之相關醫療費用之十倍金額 3. 特管辦法第 37 條第 1 項第 2 款規定, 未經醫師診斷逕行提供醫事服務, 以保險人公告各該分區總額最近一季確認之平均點值計算, 扣減其申報之相關醫療費用之十倍金額 1. 追扣 5,597 元及扣減醫療費用 55,970 元, 合計 61,567 元 2. 不給付 2,225 元及扣減 22,250 元 3. 扣減及追扣共計 2,239 元 11/26 全聯會視訊 ~ 醫療安全暨品質研討系列 主辦 : 中華民國醫師公會全聯會主題 : 孩童照護面面觀 從不預期心跳停止到用藥安全時間 :11/26( 六 )13:30~15:30 地點 : 分區同步視訊 ( 中區場次 ) 單向會場 : 中山醫學大學附設醫院行政大樓 10 樓會議室 ( 台中市建國北路一段 110 號 ) 名額 80 名 臺中榮民總醫院研究大樓 1 樓第四會場 ( 台中市西屯區台灣大道四段 1650 號 ) 名額 60 名 中國醫藥大學附設醫院安康教學大樓 2 樓 201 教室 ( 台中市北區育德路 29 號 ) 名額 70 名本研討會將申請相關學分 網路報名 :http://www.tma.tw/meeting /meeting_03_info.asp?meete_id=5797 11/27 醫療糾紛訴訟外爭端解決機制國際趨勢研討會 主辦 : 財團法人台灣法學基金會課程 : 醫療糾紛訴訟外爭端解決機制國際趨勢研討會日期 : 11/27( 日 )13:30-17:00 地點 : 台大法律學院霖澤館 1301 多媒體教室 ( 台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四段 1 號 ) 本次研討會採網路報名 ( 限 110 名 ) ( https://goo.gl/forms/5drkzvlqn6n82h8 y1) 相關事宜請洽 02-23131183 謝先生 / 潘小姐 12/3 東海大學高階醫務工程與管理研討會 主辦 : 東海大學工工系 高階醫務工程與經管理碩士在職專班 (EMHA) 主題 : 東海大學高階醫務工程與管理研討會 - 醫療產業跨業整合新趨勢時間 :12/3( 六 )8:30-12:30 地點 : 東海大學基礎科學館一樓求真廳相關事宜請洽該學系 04-23594319 轉 137 曾月香小姐 12/8 藥物食品化粧品上市後品質管理系統之操作教育訓練 主辦 : 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委託康大資訊股份有限公司課程 : 藥物食品化粧品上市後品質管理系統之操作教育訓練日期 :12/8( 四 ) 下午 13:00~15:20 地點 : 中國文化大學推廣部台中教育中心 317 教室舉辦 ( 臺中市西屯區台灣大道三段 658 號 3F) 報名及相關事宜請洽 02-27152222 分機 387 沈先生或 326 陳先生 2016 年 11 月, 第 2 頁, 共 6 頁
106/1/8 門診中孩子呼吸道照顧最佳守門員研討會 主辦 : 台灣兒童暨胸腔重症醫學會課程 : 門診中孩子呼吸道照顧最佳守門員日期 :106/1/8( 日 )08:20~12:15 地點 : 中國醫藥大學附設醫院癌症中心一樓階梯會議室報名及相關事宜請洽 02-28735315 或逕上網 http://www.pedipulm.org.tw/front/bin/p tlist.phtml?category=4832 報名 西醫基層醫療服務審查執行會中區分會 10 月各科管理會議決議事項 西醫基層醫療服務審查執行會中區分會各科管理會議決議事項 ( 詳附件 5.) 請會員妥為保存, 相關訊息將置放本會網站 學術演講 本會於 10 月 30 日假衛生福利部臺中醫院 12F 大禮堂舉辦學術演講會 第 ⑴ 場中國醫藥大學附設醫院感染科齊治宇醫師主講 : 流感新知 第 ⑵ 場由臺中市防癌協會聘請中山醫學大學附設醫院一般外科及達文西微創手術中心彭正明主任主講 : 達文西手臂於癌症的應用 第 ⑶ 場由臺中市醫師公會四季攝影社王博正指導老師主講 : 攝影美學欣賞, 參加會員計 136 名 福壽綿綿 10 月份生日會員 375 名, 本會均寄精美生日卡以表祝賀, 滿 65 歲以上會員計郭溪泉 張達權 賴興德 柯麗鏞 林燄 簡聰池 謝旭榮 吳有路 紀邦杰 陳志毅 林崇義 林義雄 林勝輝 黃藩 張繡耀 周湘台 陳明豐 李文俊 許重義 楊良雄 傅宗弼 王繼富 洪清一 張仲岳 詹益善 文學仁 廖光毅 劉宏輝 丁紀台 劉中亮 林正夫 陳神洲 張永賢 陳學明 潘哲雄 吳淑貞醫師等 36 名, 本會均備阿水獅豬腳禮盒乙份 ( 素食者贈送生日蛋糕 ) 送府祝賀 另對年滿 65 歲並加入本會屆滿 25 年以上之會員, 致送禮金 2000 元整回饋 永久會員無此項福利 及第一年加贈紀念品乙份祝賀 新婚甜蜜 中國醫藥大學附設醫院內科許偉帆醫師與郭文茜小姐於 10 月 15 日舉行結婚典禮, 本會致送賀儀誌慶並賀珠聯璧合 琴瑟和鳴 臺中榮民總醫院神經外科潘思延醫師與李彬先生於 10 月 15 日舉行結婚典禮, 本會致送賀儀誌慶並賀佳偶天成 天賜良緣 署立臺中醫院家庭醫學科陳願任醫師與楊蕙穎小姐於 11 月 5 日舉行結婚典禮, 本會致贈賀儀誌慶並賀才子佳人 關雎誌喜 中山醫學大學附設醫院內科黃士銘醫師與蔡瀞瑤小姐於 11 月 12 日舉行結婚典禮, 本會致贈賀儀及花籃誌慶並賀才子佳人 天作之合 千田婦產科診所李謀璿醫師公子李應陞先生與陳慧洵小姐於 11 月 12 日舉行結婚典禮, 本會衷心祝賀美滿良緣 百年琴瑟 2016 旅遊 10 月 15 日 16 日本會舉辦 2016 北部二日遊, 會員及眷屬共 83 名參加, 一早由羅倫檭理事長帶隊於會館出發, 先參訪義美食品公司桃園南坎廠生產區, 透過廠區專人導覽解說瞭解企業對於環保理念的落實與管理肩負的社會責任, 並藉由義美自身食安經驗分享與交流更能為自身健康把關, 一行多人在雨中傾聽金山區獅頭山公園英勇史蹟, 遠眺海面上的 燭臺雙嶼 別有分感受, 當天夜宿宜蘭頭城東森海洋溫泉會館 第二天一早透過專人的介紹與導覽, 參觀河東堂獅子博物館內各形各色的中國獅子古文物, 接著至桃園鶯歌區許新旺陶瓷紀念博物館, 專人導覽及 DIY, 將自己心中的美好意象印貼於馬賽克拼貼上, 於后里享用晚餐, 在熱情熱鬧的氣氛中回到臺中 註 : 活動照片已放置公會網站或逕至網址 https://drive.google.com/open?id=0 B1afLDNOP5-CZUh6S1RWNmNxbjg 衛生局轉知 颱風期間如停班停課應考量安全性與門診開設必要性落實保護員工安全 衛生局轉知有關颱風警報發布停止上班期間, 開設門診及女性勞工之安全衛生保護措施一事, 說明如下 : 依據衛生福利部 105 年 10 月 25 日衛部醫字第 1051667368A 號函辦理 依醫療法 59 條規定, 醫院於診療時間外, 應依其規模及業務需要, 指派適當人數之醫師值班, 以照顧住院及急診病人 另於勞基法第 40 條規定, 因天災 事變或突發事件, 雇主認有繼續工作之必要時, 得停止第 36 條至第 38 條所定勞工之假期 但停止假期之工資, 應加倍發給, 並應於事後補假休息 前項停止勞工假期, 應於事後 24 小時內, 詳述理由, 報請當地主管機關核備 有關颱風期間遇縣市政府宣布停止上班上課, 醫院應審慎考量員工出勤之安全性與門診開設之必要性, 依相關規辦理, 落實保護 員工安全 另, 醫療機構因業務需要, 使護理人員從事晝夜更替及輪班工作十分普遍, 按 勞動基準法第 49 條 及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 6 條 規定, 雇主使女性勞工從事長時間 輪班或夜間工作, 無大眾運輸工具可資運用時, 應提供交通運輸工具 安排女工宿舍或妥為採取必要之安全措施, 以保護女性勞工 為確保護理人員健康安全, 請貴院依前開規定確實辦理 上開附件, 請至衛生局公文大附件傳輸系統下載, 附件下載隨機網址 : https://goo.gl/hepfpy 公文文號 : 141050109517 驗證碼 :H54F 落實兒童用藥安全 衛生局轉知為落實兒童用藥安全, 請轉知所屬會員加強宣導, 說明如下 : 依據本市府市長信箱信件處理表單 ( 案號 :105-( 市信 )020021) 辦理, 為落實兒童用藥安全推廣及宣導, 請各會員精進磨粉分包品質, 或減少處方磨粉之作為, 另應備有兒童專用製劑品項 ( 如 : 水劑 糖漿劑 咀嚼錠等 ), 提供其處方使用, 爰請加強開立兒童專用藥 藥事法規定發現醫療器材相關不良反應應行通報 衛生局重申有關醫療機構 藥局及醫療器材行倘發現醫療器材相關不良反應, 應行通報一事, 請依規定辦理, 說明如下 : 依據藥事法第 45 條之一暨嚴重藥物不良反應通報辦法辦理, 藥事法第 45 條之一規定 : 醫療機構 藥局及藥商對於因藥物所引起之嚴重不良反應, 應行通報..., 違者依藥事法第 92 條第 1 項可處新臺幣 3 萬元以上 200 萬元以下罰鍰 另依衛生福利部 ( 前行政院衛生署 )100 年 10 月 14 日署授食字第 1001609066 號公告 醫療器材優良安全監視規範, 中央衛生主管機關適時將醫療器材相關安全資訊, 告知民眾與醫療專業人員 ; 醫療機構及藥局當接獲醫療安全資訊亦須告知所屬相關人員 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為能即時與醫療機構 藥局及醫療器材行風險溝通, 傳遞醫療器材相關安全資訊至該專責聯絡窗口, 惠請醫療機構 藥局及醫療器材行, 應建立或隨時更新風險訊息通報聯絡窗口, 並將聯絡窗口人員之 服務機構 姓名 聯絡電話 傳真號碼 E-mail 等相關資訊 以電子郵件方式傳送至 mdsafety@tdrf.org.tw( 連絡電話 02-2358-7343), 或線上填報 ( 網址 :http://goo.gl/vt6r25), 以利醫療器材安全資訊之傳送 各聯絡窗口人員爾後如接獲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醫療器材相關安全資訊, 請立即轉知所屬相關醫療專業人員注意, 以保障民眾使用醫療器材之安全 醫療機構 藥局及醫療器材行如發現有任何醫療器材經使用後造成不良反應, 亦請立即通報全國藥物不良反應通報中心, 並確實依藥事法規定辦理 ( 電話 :02-2396-0100; 網 2016 年 11 月, 第 3 頁, 共 6 頁
址 :https://qms.fda.gov.tw/tcbw/) 為免廢棄藥品污染土壤及河川水源請依規定妥善處理 衛生局轉知為免醫療機構產生之廢棄藥品污染土壤及河川水源, 請各位會員依規定妥善處理, 說明如下 : 醫療機構所產生之廢棄藥品應依 有害事業廢棄物認定標準 之規定分類後, 再依 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 規定, 委託合法之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 以熱處理法或化學處理法妥善處理, 避免污染土壤及河川水源, 以維護環境衛生 請共同提升特殊民眾公費流感疫苗接種率 衛生局轉知為降低流感疫情對民眾健康之威脅, 請本市各級流感合約院所共同提升 50 歲以上民眾 及 高風險慢性病患 之公費流感疫苗接種率, 說明如下 : 為因應流感疫情, 本年度擴大公費實施對象, 其中 50 歲以上民眾 高風險慢性病患者 及 BMI 30 者 皆列屬流感高風險族群, 請本市流感合約院所共同加強宣導, 提升該類對象接種率 接種對象定義 : ( 一 ) 50 歲以上民眾 係以接種年減出生年計算, 本年度民國 55 年次以前出生之民眾皆可接種公費流感疫苗 ( 二 ) 高風險慢性病患 為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 : 1. 經醫師評估符合或具有曾因糖尿病 慢性肝病 ( 含肝硬化 ) 心 肺 血管疾病 ( 不含單純高血壓 ) 慢性肺部疾病 腎臟疾病 免疫低下 (HIV 感染者 ) 等疾病門 住診紀錄者 2.BMI 30 者 基此, 凡於民眾因病住院 門診或急診就醫, 經醫師審視病歷 治療紀錄, 或病況等, 符合本年度公費流感疫苗實施對象者或具上開高風險慢性疾病者, 或者經醫師詢問或量測身高體重後計算 BMI 30 者, 即可於門診 住院及急診接種公費流感疫苗, 並可依為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公告之 105 年度流感疫苗接種工作計畫之接種處置費申報及核付作業, 申報接種處置費 為有效防疫 提升本市公費流感疫苗接種率, 建議本市各流感合約院所建置診間醫令系統提醒功能 ( 可依民眾年齡及疾病代碼提醒功能 ), 若有符合公費實施對象者, 請全面於民眾就醫 住院過程中或出院前完成流感疫苗接種, 另針對陪探病且符合公費對象民眾, 亦請主動加強流感疫苗接種衛教 綜上, 為激勵本市各級合約院所士氣, 本局辦理本市流感疫苗合約院所疫苗接種競賽, 競賽期間 獎勵辦法, 競賽結果將另函通知並擇期於公開場合頒獎表揚, 請本市流感合約院所協力防疫, 提升 105 年度公費流感疫苗接種率 提高登革熱疑似病例的通報 衛生局轉知目前正值登革熱流行期, 請各院所提高對疑似病例的通報警覺, 降低登革熱流行風險, 說明如下 : 依據歷年統計資料, 每年 10 月至 11 月為登革熱流行高峰, 今 (105) 年截至目前本土登革熱疫情雖僅有散發病例, 但截至 10 月 18 日全國境外移入病例累計已達 287 例, 創歷年新高 ; 加以全台各地近期多有降雨, 東南亞地區登革熱疫情嚴峻, 發生登革熱流行疫情風險仍高 又查全國上週 (10 月 9 日至 10 月 15 日 ) 登革熱通報病例 120 例, 低於前 4 週之平均 143 例, 南高屏 3 縣市上週通報 101 例, 亦較前 4 週平均 120 例為低 惟本市上週 (10 月 9 日至 10 月 15 日 ) 登革熱通報病例為 5 例, 較前 4 週之平均通報病例 4 例多 請各院所提高警覺, 於診療病人時, 如發現有發燒 頭痛 肌肉酸痛 後眼窩痛 皮膚紅疹等疑似症狀患者, 請詢問其 T.O.C.C.( 旅遊史 職業別 接觸史及群聚情形 ), 並儘速通報 目前除可使用帳號登入傳染病個案通報系統進行通報外, 亦可使用醫事人員卡登入系統進行通報 有關登革熱最新疫情與相關資訊, 可參閱疾管署全球資訊網 (http://www.cdc.gov.tw), 或撥打國內免付費民眾疫情通報及關懷專線 1922 (0800-001922) 洽詢 產前檢查補助及生育調節補助配合會計年度結算申報 衛生局轉知 新住民懷孕婦女未納健保產前檢查補助 及 特殊群體民眾生育調節補助 之 105 年會計年度結算申報注意事項, 說明如下 : 上揭款項之申報,105 年 12 月 25 日 ( 含 ) 之前已有檢查者, 請務必於 105 年 12 月 27 日前送衛生局核辦, 逾限申報以致未能如期提送國民健康署者, 歉難補助 至於 105 年 12 月 26 日至 105 年 12 月 31 日之醫療補助及生育調節個案之費用, 請列入 106 年 1 月份申請, 並於補助清單領據註明檢查日期 請貴機構於送件前惠予先行內部審視所送文件內容及簽章是否齊全 ( 任何以筆或修正液塗改劃掉之處皆需核章, 且相關檢查應附之佐證文件請檢附齊全 ), 以免因退件造成時效延宕, 影響貴機構權益 設籍臺南市申請優生保健措施減免及補助費用 臺南市政府衛生局因應本 (105) 年會計年度結算將屆, 有關 優生保健措施減免及補助費用 之申報事宜, 請惠予轉知會員配合辦理, 說明如下 : 有關設籍於臺南市之 105 年度 優生保健措施減免及補助費用 申請 ( 包括產前遺傳診斷檢查 遺傳性疾病檢查 精神疾病檢查 特殊群體生育調節服務 新生兒先天性代謝異常疾病篩檢等項 ), 於 105 年 12 月 25 日 ( 含 ) 前已有檢查及檢查結果者 ( 含特殊群體已接受生育調節服務者 ), 請務必於 105 年 12 月 31 日前送臺南市政府衛生局核辦, 逾 會計年度結算期限申請者, 歉難補助 至於本 (105) 年 12 月 26 日至 31 日旨揭款項之減免或補助費用, 請列入 106 年 1 月申請, 並於補助清單領據註明檢查及報告日期 ( 含特殊群體已接受生育調節服務日期 ), 俾利審查 請詳細檢視所送文件內容及簽章是否齊全, 以免因退件影響申領者權益 11/18 前申請健康照護機構參與健康促進工作計畫補助 檢送國民健康署 106 年推動健康照護機構參與健康促進工作計畫 補助作業申請須知, 請踴躍提出申請, 說明如下 : 為強化與健康照護機構的夥伴合作關係, 整合預防保健服務資源, 招募更多健康促進照護機構參與推動高齡友善健康照護, 也鼓勵更多健康照護機構, 持續深化推動健康促進工作, 爰辦理旨揭計畫 上揭計畫重點如下 : (1) 補助對象 : 有意於 106 年底前申請並完成高齡友善健康照護機構認證之機構, 或需於 106 年底前完成再認證訪查之機構, 得以優先補助 (2) 辦理議題 : A. 高齡友善健康照護 : (A) 已獲 高齡友善健康照護機構 認證者, 需依現況進行檢討及規劃改善計畫 (B) 未獲認證或需再認證者, 需於年度內申請完成認證訪查, 進行自我評估及研擬改善計畫 B. 健康職場 : 包括推動慢性疾病管理 規律運動及健康飲食等 C. 預防長者衰弱議題 ( 醫院自選議題 ), 包括籌組整合性團隊及建立與衛生所針對長者衰弱之服務整合 ( 包括衰弱評估 轉介 確診及介入計畫 ) D. 上述每項議題均須擇訂健康促進品質評估指標 本計畫之執行期程 申請經費上限 補助款撥款方式 推動工作內容 認證文件及流程 計畫評估指標與核銷注意事項等內容, 詳如本計畫作業申請須知, 請逕至衛生局全球資訊網 ( http : //www.health.taichung.gov.tw/)/ 醫療院所交流平台 / 保健科 / 106 年推動健康照護機構參與健康促進工作計畫 補助作業申請須知下載 請各院所踴躍申請, 並於 105 年 11 月 18 日前函送下列資料至衛生局, 繳件內容如下 : (1) 申請計畫書一式 7 份 (2) 電子檔光碟 1 份 (3) 健保特約機構或其他政府立案證明相關文件, 各 1 式 2 份 如對本補助計畫有相關問題, 請洽詢衛生局承辦人員莊雅雯企劃管理員, 電話 : 04-25265394 分機 3111, Email : hbtcm00803@taichung.gov.tw 2016 年 11 月, 第 4 頁, 共 6 頁
全聯會轉知 鼓勵各醫療院所實施電子病歷 全聯會函轉有關建請各縣市衛生主管機關督導考核 病歷管理 項目應免再查核 製貼個人實體病歷, 而以日期為單位儲存為準乙案, 經全聯會醫事法規委員會及醫療事業輔導委員會研議結論下 : 依據 105.9.4 第 11 屆第 1 次醫事法規委員會及 105.9.6 第 11 屆第 1 次醫療事業輔導委員會會議結論暨 105.10.20 第 11 屆第 4 次理事會報告通過辦理 上揭案由,105.9.4 第 11 屆第 1 次醫事法規委員會研議結論 : 建議可採行電子病歷, 並依照電子病歷之法規製作 ;105.9.6 第 11 屆第 1 次醫療事業輔導委員會研議結論 : 鼓勵各醫療院所實施電子病歷 註 : 醫療機機構實施電子病歷, 應事先報衛生局備查並揭示於機構明顯處, 否則仍應製貼實體病歷 ( 紙本 ) 療費用審查之審查依據為公告週知且具一致性之法令 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重申全民健康保險醫療費用審查之審查依據為本署公告週知且具一致性之法令規定, 請會員遵循, 說明如下 : 邇來衛生福利部全民健康保險爭議審議委員會受理醫療院所之爭議案件, 部分院所申請理由屢有 : 依 OO 區 ( 分會 ) OO 科 OO 次會議審查決議, 符合共識 等文字, 經查醫事機構所述之審查共識非屬全民健康保險醫療費用審查之審查依據 全民健康保險醫療費用審查之審查依據為全民健康保險法及相關法令規定 ( 如全民健康保險醫療服務給付項目及支付標準 全民健康保險藥物給付項目及支付標準 全民健康保險藥品給付規定 全民健康保險醫療費用審查注意事項等 ), 並請各位會員遵循 有關藥品調劑和分裝請依規定辦理 全聯會函請各公會就有關藥品調劑和分裝, 加強向會員宣導依相關規定辦理, 說明如下 : 依據全聯會 105 年 10 月 11 日 藥品分裝聯席會議 會議結論辦理, 依據 104 年 12 月 29 日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 FDA 藥字第 1049019225 號函, 關於藥品調劑和分裝 : (1) 調劑行為 : 藥事人員依據處方箋內容選取正確藥品 計數正確數量等過程之藥品調配行為, 係屬調劑行為 故藥事人員依其業務專責, 於取得處方箋後, 得針對特定病人需求進行調劑 (2) 準備行為 : 醫療機構為調劑而作之準備行為, 應依藥品特性 操作方式 盛裝器具材質及貯存條件等, 評估準備行為之容許 性及其程度範圍, 以不影響藥品品質, 並能清楚區別辨識藥名 單位含量及保存期限 又前述醫療機構調劑前之準備行為, 僅限發生於其各自醫療機構內從事之調劑作業者 (3) 請各會依上述內容宣導會員, 以協助會員於面臨衛生局調查時妥善因應 用藥相關規定 衛生福利部 公告含 nifedipine 成分之藥品中文仿單修訂相關事宜, 請逕上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公告區查詢 http://www.fda.gov.tw/tc/newscontent.aspx?id=21340&chk=4b9de2bf-374c-4c6 e-a55f-d6914ae0b611#.wcpf3c196cw 衛生福利部 105 年 10 月 12 日部授食字第 1051408610 號 公告含非類固醇抗發炎成分 (NSAIDs)( 除 aspirin) 全身性投予 ( 口服 注射 栓劑 ) 劑型處方藥品中文仿單修訂相關事宜, 相關資料請至食藥署網頁 http://www.fda.gov.tw/tc/newscontent.aspx?id=21363&chk=69cce245-7345-465 a-8a7b-f50a6ae3301c#.wbqnw43_pzk 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修正 全民健康保險藥物給付項目及支付標準 部分規定, 說明如下 : (1)105 年 9 月 29 日健保審字第 1050036409 號公告新增及異動 全民健康保險藥物給付項目及支付標準之特材品項 計 157 項 (2)105 年 10 月 3 日健保審字第 1050036417 號函有關全民健康保險藥物給付項目及支付標準收載之部分特材品項, 因醫療器材許可證有效期限將於 105 年 10 月 31 日前屆滿, 該署將自 105 年 12 月 1 日取消該等品項之健保給付乙案 (3)105 年 9 月 30 日健保審字第 1050036464 號公告異動 Asadin Injection 1mg/mL(arsenic trioxide) 藥品之暫予與支付價格 (4)105 年 10 月 3 日健保審字第 1050080685 號公告暫予支付 " 安普拉茲 " 心臟栓塞 及 " 波士頓科技 " 守護者左心耳閉合系統 等 2 項特殊材料暨其給付規定 (5)105 年 9 月 30 日健保審字第 1050011053 號公告新增及異動含抗蛇毒血清藥品之暫予支付標準共計 6 品項 (6)105 年 10 月 6 日健保審字第 1050036448 號公告暫予支付特殊材料 " 可利尼 " 矽質食道管 "CLINY" All Silicone Sengstaken Blakemore Tube (7)105 年 10 月 7 日健保審字第 1050080688 號公告暫予支付 " 曲克 " 聚乙烯醇栓塞粒子 (100mg) " 波士頓科技 " 康圖栓塞物 (1CC) " 賽維諾瓦 " 安博新微粒球 (1ml) 及 " 賽維諾瓦 " 安博新微粒球 (2ml) 等 4 項特殊材料暨其給付規定 (8)105 年 10 月 11 日健保審字第 1050036514 號函修正 105 年 9 月 23 日健保審字第 1050036451 號函通知, 有關 105 年 10 月份全民健康保險藥品價格之異動情形, BETASON CREAM 0.5MG/GM( 健保代碼 :A044367321) 等 9 項藥品前於 105 年 9 月 19 日核定支付價格異動為 0, 經查持有許可證藥商已配合辦理許可證展延中, 爰同意恢復其原支付價格 (9)105 年 10 月 7 日健保審字第 1050063314 號公告暫予支付及異動含 FENTANYL 成分之貼片及含 Hydromorphone 成分之緩釋錠之第二級管制藥品共 3 品項 (10)105 年 10 月 12 日健保審字第 1050012539 號函有關大豐製藥股份有限公司業經主管機關認定嚴重違反 GMP 已改善, 即日起恢復生產一案 (11)105 年 10 月 12 日健保審字第 1050036486 號公告暫予支付特殊材料 " 柯惠 " 麥林可恰可舒氣切管 暨其給付規定 (12)105 年 10 月 17 日健保審字第 1050012657 號函有關漁人製藥股份有限公司製造生產之 癲茲愛軟膠囊 300 毫克 ( 衛署藥製字第 047646 號 )( 健保代碼 :AC47646100) 藥品涉及嚴重違反 GMP 各藥廠藥品回收訊息放置於下列網站 (1) 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首頁 ( 網址 :http://www.fda.gov.tw/)> 消費者資訊 > 不合格產品資訊 > 藥品回收 (2) 食品藥物消費者知識服務網首頁 (http://consumer.fda.gov.tw/)> 藥求安全 > 藥物安全 > 產品回收 (3) 臺中市政府衛生局首頁 ( http : //www.health.taichung.gov.tw/)> 醫療院所交流平台 > 食品藥物管理科 本次轉知回收藥品之藥廠為 : (1) 人生製藥股份有限公司製造之部分藥品 (2) 中美兄弟製藥股份有限公司之之部份藥品 (3) 福元化學製藥股份有限公司販賣之之部分藥品 本次轉知註銷許可證為 : (1) 健康天使股份有限公司持有之 " 健康天使 " 醫用口罩 ( 未滅菌 ) ( 衛署醫器製壹字第 003568 號 ) 醫療器材許可證經公告註銷一案 (2) 東奕光學鏡片實業社持有之 " 視光 " 矯正鏡片 ( 未滅菌 )( 衛署醫器製壹字第 002907 號 ) 醫療器材許可證經公告註銷一案 2016 年 11 月, 第 5 頁, 共 6 頁 上網查詢 / 索取 衛福部發布 災區受災全民健康保險保險對象保險費及就醫費用補助辦法, 相關訊息已放置全聯會網站 行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公告 季節性流感防治工作手冊 (105 年 10 月修訂版 ), 請
貴院 ( 所 ) 逕自上網瀏覽 / 下載參考應用, 說明如下 : 本次修訂係配合國際疾病分類代碼 ICD-9-CM 轉換為 ICD-10-CM, 以及 105 年流感疫苗接種計畫實施對象與公費抗病毒藥劑使用對象調整等, 修訂相關內容 上揭工作手冊請逕至疾病管制署全球資訊網 (http://www.cdc.gov.tw 專業版 / 傳染病介紹 / 第四類法定傳染病 / 流感併發重症 / 防疫措施 / 工作指引及教材項下 ) 下載參閱 行政院環保署修正發布 水汙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 水汙染防治措施計畫及許可申請審查管理辦法 部分條文, 相關訊息已刊登全聯會網站, 亦得於環保署之環保法規網頁查詢 (http:// ivy5. epa.gov.tw/epalaw/index.asp) 第 24 屆第 31 次理監事聯席會議紀錄 時間 :105 年 10 月 28 日 ( 五 )12:30 地點 : 本會會議室出席者 : 李茂盛常務理事長等 20 名主席 : 羅理事長倫檭列席者 : 高大成顧問 鐘坤井顧問 李三剛顧問等 17 位 指導 : 臺中市政府衛生局醫事管理科洪美智科長 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中區業務組方志琳組長 記錄 : 李妍禧壹 主席報告 :( 略 ) 貳 討論事項 : 提案單位 : 理事會一 請審查本會 105 年 9 月份經費收支 決議 : 照案通過 提案單位 : 理事會二 請審核本會 106 年度經費預算案 決議 : 照案通過, 提會員代表大會審議 提案單位 : 理事會三 研議本會第 25 屆第 1 次會員代表大會受理委託書採計方式 決議 : 本會第 25 屆第 1 次會員代表大會訂於 106 年 3 月 19 日召開, 為縮短與會代表排隊等候簽到時間, 依報到編號抽籤, 受理之委託書依簽到簿所列親自出席人數不超過三分之一計算 (A) 執業登記於本會之原市醫療院所依各區計算為準 (B) 執業登記於本會之原縣醫療院所依最靠近原市各區為準 (C) 歇業會員 : 1. 通訊處為原市依各區計算為準 2. 通訊處為原縣依最靠近原市各區為準 3. 通訊處為臺中市以外之縣市者依原最終執業區為準 (3) 北屯區投票地點改至茂盛醫院, 俟各選區投票處商借完成確認後將相關資料及現有名單專函呈報主管機關 提案單位 : 理事會五 本會第 25 屆會員代表選舉是否依往例贈送紀念品, 請議決案 決議 : 贈送多功能露營燈乙只 提案單位 : 理事會六 本會第 24 屆第 34 次 (106 年 2 月 ) 理監事聯席會議召開日期及地點, 提請討論 決議 :(1) 日期 : 訂於 106 年 2 月 5 日 ( 星期日 )- 農曆正月初九,106 年 1 2 月份理監事會議合併於 2 月召開 (2) 地點 : 訂於長榮桂冠酒店舉行並援往例邀請理監事 ( 夫人 ) 顧問 ( 夫人 ) 第 25 屆會員代表及貴賓一同出席 提案單位 : 理事會七 本月份入會會員審核案 決議 : 照案通過 參 臨時動議 : 提案單位 : 理事會一 全聯會函請各公會推薦擔任長照機構評鑑委員之醫師名單並於 11 月 7 日前 ( 填妥背面資料 ) 提交, 俾提供衛生福利部社會家庭署 各縣市衛生局參考 決議 : 推薦林恒立秘書長 葉元宏理事 林煥洲監事 吳三源監事等四名 肆 散會 :14 時 18 分 相關附件明細 : 請上本會網站瀏覽 www.tcmed.org.tw 1. 學術活動消息 2. 第 25 屆會員代表選舉候選人參考名單登記表 3. 衛生局醫院診所暴力事件通報單 ( 僅寄診所負責醫師 ) 4. 地檢署醫療暴力事件通報單 ( 僅寄診所負責醫師 ) 5.10 月科管理各科決議事項 ( 僅寄基層醫師 ) 6. 台中市醫事法學會演講會 (12/18) 提案單位 : 理事會四 請審查本會第 25 屆會員代表選舉各區具有選舉權及被選舉權之現有名單案 決議 : (1) 林新醫療社團法人林新醫院於 105 年 10 月 17 日 ( 含 ) 前登記為本會會員人數 103 人, 依本會會員會員代表選舉簡則第二條規定, 超過 100 人 ( 含 ), 則劃分為獨立選區 第 25 屆會員代表選舉參照臺中市行政區及會員分布情形, 原十三區再加上林新醫院區共十四個選區 (2) 各選區會員名單確認原則 : 2016 年 11 月, 第 6 頁, 共 6 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