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壹 本書特色 公務員法大意 與 法學大意 是初等 五等政風類科考試中重要的學科, 此兩科命職題特色在於廣 多 雜, 準備起來格外不易 因此, 本書以近年初等與五等考試的選擇題庫 為中心, 配合各種圖形表解 完整引用法條, 做為讀者考前短期衝刺 精準掌握命題方向的 搶分用書 貳 內容架構 本書區分為 公務員法大意 與 法學大意 等兩部分, 公務員法大意 部分由鍾靈老 師負責執筆 法學大意 部分則由胡濤老師執筆, 說明如下 : 一 公務員法大意此一部分區分為 概念表解與主題式題庫 與 最新歷屆試題暨解析 二大單元, 在第一 單元 概念表解與主題式題庫 乃運用近年來行政法選擇題考試中有關公務員法的重要考王古題加以解析, 並搭配主題式表解, 詳細註明考試年度與出處, 方便讀者了解考題來源 在第二單元 最新歷屆試題暨解析 則收錄最新年度國考考古題並加入精闢解析, 方便讀 者閱讀 二 法學大意 此一部分亦分為 概念表解與主題式題庫 與 最新歷屆試題暨解析 二大單元, 在第一 單元將法緒各論 ( 包含民法 刑法 行政法 憲法 民刑訴訟法 商事法等 ) 與法緒總論中, 運用近年的重要考古題庫, 依主題分類加以解析, 讓讀者於短時間內建立法學緒論的體系概念 第二單元 最新歷屆試題暨解析 則收錄最新年度國考考古題並加入精闢解析, 方便讀者閱讀 參 考題分析 初等 五等政風類科的選擇題考試中, 無論是公務員法大意與法學大意, 其題數各為 50 題, 基本上可以區分為 法條題 觀念題 大法官解釋題 與 實例題 四個部分 一 法條題 其中較為重要的法典如下 : 篇章 法案名稱 重要程度分為 - 序 1-
公務員法大意公務人員保障法 公務人員考試法 公務人員考績法 法學大意各論刑事訴訟法 公公務人員任用法 公務人員任用法施行細則 ( 新增法典,99 年初等 ) 公務員服務法 公務員懲戒法 公務人員請假規則 公務人員留職停薪辦法 各機關機要人員進用辦法 ( 新增法典,99 年初等 ) 公務員的概念與種類職公務人員退休法 公職人員財產申報法 公教人員保險法 公務人員俸給法 公務人員撫卹法 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 公務人員協會法 民法 刑法 憲法與增修條文 公務人員任用法 公務人員保障法 公務員懲戒法 行政程序法 行政罰法 訴願法 行政訴訟法 國家賠償法 民事訴訟法 公司法 票據法 保險法 海商法 法院組織法 強制執行法 勞動基準法 著作權法 消費者保護法 公平交易法 證券交易法 專利法 商標法王法學大意基本概念 法律種類與效力 法學方法與法律適用 法律的制裁總論 二 觀念題 - 序 2- 五級 讀者可以仔細研讀各章節的 主題式圖表, 建立對於各種法律基本的了解 之後再研讀 歷屆試題, 以增加模擬解答的能力 三 大法官解釋題 就法學大意而言, 以憲法 行政法等相關法典的解釋為主 95~99 年初等與五等考試中出現過的題型如下表 : 釋字主旨考題來源 313 328 371 對人民違反行政法上義務之行為科處罰鍰, 涉及人民權利之限制, 其處罰之構成要件及數額, 應由法律定之 若法律就其構成要件, 授權以命令為補充規定者, 98 初考 ( 一般行授權之內容及範圍應具體明確, 然後據以發布命令, 始符憲法第 23 條以法律限政 )24 題制人民權利之意旨 關於 固有疆域範圍之界定 之說明為重大之政治問題, 不應由行使司法權之釋 95 身障 1 題憲機關予以解釋 創設各級法院法官 於審理案件時, 對於應適用之法律, 依其合理之確信, 認為有抵觸憲法之疑義者, 亦得裁定停止訴訟, 並提出客觀上形成確信法律為違憲 95 身五 29 題之具體理由, 聲請釋憲 382 學生所受處分係為維持學校秩序 實現教育目的所必要, 且未侵害其受教育之 95 身障 37 題 95
387 414 435 443 453 455 459 468 479 公權利者 ( 例如記過 申誡等處分 ), 除循學校內部申訴途徑謀求救濟外, 尚無 許其提起行政爭訟之餘地 私立學校對學生發給畢業證書屬委託行使公權力之情形 行政機關要求食品業者更正不實之廣告, 對食品業者而言, 涉及憲法言論自由職人依法所應享有服役年資計算之權益, 不宜因其役別為義務役或志願役而有所不王原五 49 題 行政院副院長 各部會首長及不管部會之政務委員係由行政院院長提請總統任 97 二次司五 12 命, 且係出席行政院會議成員, 參與行政決策, 亦應隨同行政院長一併提出辭職 題 之保障 商業性言論基於公共利益之維護, 應受較嚴格 之規範 96 地五 4 題 97 地五 49 題 立法委員言論免責權之保障範圍, 應作最大程度之界定, 舉凡在院會或委員會之 95 原五 25 題 99 發言 質詢 提案 表決以及與此直接相關之附隨行為, 如院內黨團協商 公聽初等 ( 一般行政 ) 會之發言等均屬應予保障之事項 20 題 關於人民身體之自由, 憲法第 8 條規定即較為詳盡, 其中內容屬於憲法保留之事 95 身障 50 題項者 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非經國家考試無法取得執業資格涉及工作權之保障 同 此等說明, 係基於平等原則 97 初考 ( 一般行政 )17 題 96 二次司五 24 題 役男對於兵役體位之判定, 如認為其有違法或不當之情事時, 得提起訴願及行政 96 二次司五 17 訴訟 題 對於非政黨推薦之總統 副總統候選人所採之連署申請登記制度, 其目的在於 95 身障 24 題 95 防止人民任意參與總統 副總統之選舉 身障 34 題 總統 副總統選舉罷免法中, 有關非政黨推薦候選人提供連署保證金制度合憲 憲法第十四條規定人民有結社自由, 旨在保障人民為特定目的, 以共同之意思組 99 初等 ( 一般行成團體並參與其活動之自由 就中關於團體名稱之選定, 攸關其存立之目的 性政 )16 題質 成員之認同及與其他團體之識別, 自屬結社自由保障之範圍 503 未開統一發票且因此漏報銷售額逃稅, 因係同 95 身障 12 題 510 514 一違法行為, 從一重處罰 違反作為義務之行為, 同時構成漏稅行為之一部或係漏稅行為之方法而處罰種類相同者, 如從其一重處罰已足達成行政目的時, 即不得再就其他行為併予處罰, 始符憲法保障人民權利之意旨 憲法第 15 條規定人民之工作權應予保障, 人民從事工作並有選擇職業之自由 惟其工作與公共利益密切相關者, 於符合憲法第 23 條比例原則之限度內, 對於 98 初考 ( 人事行從事工作之方式及必備之資格或其他要件, 得以法律或視工作權限制之性質, 以政 )21 題有法律明確授權之命令加以規範 人民營業之自由為憲法上工作權及財產權所保障 對人民 營業自由 之不當限制, 除侵害被限制人之 工作權 外, 亦侵害其 95 地五 50 題 財產權 - 序 3-
530 533 535 553 584 585 603 623 624 626 公司法院為我國最高審判機關 警察臨檢對人實施, 須以有相當理由足認其行為已構成或即將發生危害者為職整, 並為保障個人生活私密領域免於他人侵擾及個人資料之自主控制, 隱私權乃王98 初考 ( 一般行政 )23 題 健保局與醫事服務機構間關於提供醫療保健服務之事項成立行政契約 96 二次司五 23 題 警察對旅館房間內之房客進行臨檢侵害憲法上之居住自由 限 96 地五 2 題 中央監督機關判斷地方自治團體有恣意濫用及其他違法情事, 得依法撤銷或變更 95 身障 5 題之 人民之工作權為憲法第 15 條規定所保障, 其內涵包括人民選擇職業之自由 95 司三 4 題 97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規定, 曾犯故意殺人等罪, 經判決罪刑確定者, 不准辦高三 23 題理營業小客車駕駛人執業登記 係對人民職業自由之限制 立法院行使調查權之程序, 應由法律規範之, 此一要求符合法律保留原則 98 初考 ( 一般行政 )22 題 維護人性尊嚴與尊重人格自由發展, 乃自由民主憲政秩序之核心價值 隱私權雖非憲法明文列舉之權利, 惟基於人性尊嚴與個人主體性之維護及人格發展之完 99 初等 ( 人事行政 )17 題為不可或缺之基本權利, 而受憲法第 22 條所保障 商業言論所提供之訊息, 內容為真實, 無誤導性, 以合法交易為目的而有助於消費大眾作出經濟上之合理抉擇者, 應受憲法言論自由之保障 96 地五 1 題 性交易訊息之限制, 涉及憲法言論自由之保障 軍事審判的冤獄不適用冤獄賠償法, 違背平等原則 97 初考 ( 一般行 政 )18 題 中央警察大學限制色盲者不得報考, 涉及平等權之保障 97 初考 ( 一般行 政 )24 題 631 藉助電子設備, 以竊聽私人之電話內容, 將構成 97 二次司五 640 對人民秘密通訊自由權之限制 憲法第十九條規定, 人民有依法律納稅之義務, 係指國家課人民以繳納稅捐之義務或給予人民減免稅捐之優惠時, 應就租稅主體 租稅客體 稅基 稅率 納稅方法 納稅期間等租稅構成要件及租稅稽徵程序, 以法律定之 是有關稅捐稽徵 97 地三 6 題之程序, 除有法律明確授權外, 不得以命令為不同規定, 或逾越法律, 增加人民之租稅程序上負擔, 否則即有違租稅法律主義 6 題 四 就實例題 以民法 刑法相關的實例題為主 讀者可以參考本書相關題目之解析, 即可獲取高分 肆 答題技巧 - 序 4-
公掌握 法條題 大法官解釋題 觀念題 與 實例題 等四個面向後, 重新解讀以往 一 掌握考古題 的考古題型, 於考試前將近年來的選擇題庫重複練習過兩遍以上, 才能獲取高分 二 運用剔除法 公務員法大意與法學大意選擇題的答題方式, 採取測驗題四選一的方式, 答錯不倒扣 在職考場如面臨較難之選擇題, 宜先將錯誤的答案去除, 正確的答案即會逐漸浮現 伍 結語 綜合上述, 本書期盼能藉由全新的內容設計, 加深讀者對於考試重點之掌握, 以增加應 試解題之能力 最後, 祝福讀者閱讀本書後, 能夠很順利考取初等考或地方特考, 即使部分 同學無法在首次考試順利考取, 也不要灰心, 因為成功者往往是堅持到最後的那一個人 此 外, 準備考試是場長期的抗戰, 持續不間斷的運動才能保持健康的身體與清晰的頭腦, 特別是不要熬夜準備考試 總之, 以平常心面對考試, 發揮自己最大的實力, 就是對自己負責的 最佳方式 王 資料來源: 保成出版社 / 政風 - 綜合題庫解析 / 鍾靈. 胡濤 /100 年 4 月 鍾靈 胡濤 台北謹識於 2011 年 4 月 - 序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