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國民中小學 卓越科學教育 推動計畫之五 105 年度辦理科學普及活動行動方案實施計畫 ( 國中組 ) 2016 臺北市第 3 屆點子科學競賽 實施計畫 一 依據 : 臺北市政府教育局 105 年度臺北市國民中小學卓越科學教育推動計畫辦理 二 目標 : 為提升臺北市國民中學學生 5C 能力 (Collaboration Critical Thinking Complex Problem Solving Communication Creativity), 深化科學成效, 以落實創新 發明的基礎 (STEM), 訂定點子科學競賽目標 : ( 一 ) 進行分組探索學習活動, 培養學生團隊精神及分工合作能力 ( 二 ) 提供學生誘發創造的資源, 訓練自我反思, 落實 想得出來, 就做得出來 ( 三 ) 啟發學生科學智能, 動手做中學, 讓學科知識連結真實世界 ( 四 ) 觸動學生對科學探究的熱情, 藉由解決問題之手作任務, 開發學生創造力 三 辦理單位 : ( 一 ) 主辦單位 : 臺北市政府教育局 臺北市國民教育輔導團 ( 二 ) 承辦單位 : 臺北市國民中小學 卓越科學教育 推動小組 ( 三 ) 承辦學校 : 臺北市立仁愛國民中學四 實施方法 : ( 一 ) 參賽對象 1.105 學年度臺北市公私立國民中學 ( 含完全中學 ) 八 九年級在學學生 ( 資優班學生及校本資優生除外 ) 2. 每校報名 1 隊, 每隊最多 6 人 最少 4 人 ( 如少於 4 人, 該隊將無法參賽 ) 3. 各隊設指導教師 1 人, 協助競賽指導 帶隊 相關事項溝通協調及整合等事宜 ( 二 ) 點子科學競賽方案活動邀請說明會 1. 時間 :105 年 8 月 11 日 ( 星期四 )10:00-11:30 2. 地點 : 臺北市立仁愛國民中學 3. 對象 : 臺北市公私立國民中學 ( 含完全中學 ), 每校一名老師參加 ( 三 ) 報名時間 網址 : 依報名先後順序, 錄取 25 隊參賽隊伍 1. 報名時間 :9 月 12 日 ( 星期一 )12:00-9 月 14 日 ( 星期三 )12:00 2. 報名網址 : 各隊逕至下列網址報名, 填寫隊名相關資料並完成紙本報名表 ( 需核章 ) 及學生作品使用授權書 競賽報到當天繳交報名紙本資料 ( 報名表及授權書 ), 並攜帶學生證以利存檔核對 網路報名及紙本報名資料須一致 報名截止後, 不得更換參賽者名單! 紙本報名表及授權書, 如附件一 二 活動報名網址 : 活動報名網站, 由仁愛國民中學建置, 設於仁愛國中首頁 http://www.jajh.tp.edu.tw/xoops/index.php 連結 3. 於 9 月 16 日 ( 星期五 )12:00 於仁愛國民中學首頁 http://www.jajh.tp.edu.tw/xoops/index.php 公布錄取隊伍名單 ( 四 ) 錄取團隊賽前說明會 1. 時間 :105 年 9 月 27 日 ( 星期二 )14:00-15:30 2. 地點 : 臺北市立仁愛國民中學 3. 對象 : 各校錄取參賽隊伍指導老師 ( 或學校代表 ) 請務必參加 ( 五 ) 比賽 頒獎暨成果發表
1. 比賽時間地點 : 當天賽程詳如附件三 (1) 時間 :10 月 1 日 ( 星期六 ) 8:00-15:00 (2) 地點 : 臺北市立仁愛國民中學, 電話 :2325-5823 2. 頒獎典禮暨成果發表會 : 附件三 (1) 時間 :10 月 1 日 ( 星期六 ) 16:00-16:30 (2) 地點 : 臺北市立仁愛國民中學 ( 六 ) 活動方式及競賽規則 : 如附件四 臺北市 105 年度國民中學 點子科學競賽 主題 : 開源節流 ; 運用各種科學原理改善生活方式, 製作材料由主辦單位於當天公布與提供, 各隊學生依大會指定主題與材料, 於限定時間內合作完成作 品, 並於評分時進行作品解說與問答 ( 聘請專家學者出題 ) ( 七 ) 獎勵 1. 參賽隊伍 : 各區依各隊成績表現, 擇優獎勵如下 : (1) 特優 1 隊 : 獎牌一面, 及每位參賽選手獎狀一張 (2) 優選 2 隊 : 獎牌一面, 及每位參賽選手獎狀一張 (3) 佳作 3 隊 : 獎牌一面, 及每位參賽選手獎狀一張 (4) 入選若干隊 : 每隊頒發獎狀乙張, 每位參賽選手獎狀乙張 2. 指導老師 : 榮獲特優 優選隊伍之指導老師, 敘嘉獎二次 ; 榮獲佳作 入選隊伍之指導老師, 敘 嘉獎一次 五 預期成果 ( 一 ) 學生在一系列活動規劃中, 培養學生對科學學習興趣 ( 二 ) 透過動手做的過程, 對於科學原理有更深的認識並能運用於生活上 ( 三 ) 藉由團隊合作方式規畫設計科學作品, 展現生活科學應用的技巧, 同時對科學原理有更深入的認 知 ( 四 ) 促使社會大眾重視科學研究, 普及科學知識, 發揚科學精神, 協助科學教育之發展 六 工作人員獎勵 : 承辦本次活動之工作人員, 各校依 臺北市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成績考核 辦法 辦理相關人員獎勵 七 本計畫陳臺北市政府教育局核定後實施, 如有補充或修正時亦同
附件一 2016 臺北市第 3 屆國民中學學生點子科學競賽 參賽報名表 學校名稱 報名編號 參賽學生 隊員姓名年級性別 隊員 ( 一 ) 備註 : 隊長 隊員 ( 二 ) 隊員 ( 三 ) 隊員 ( 四 ) 隊員 ( 五 ) ( 報名時由承辦學校編寫 ) 葷素 ( 請勾選 ) ( 複賽用餐 ) 隊員 ( 六 ) 指導教師 (1 名 ) 姓名 任教科目 葷素 ( 請勾選 ) ( 複賽用餐 ) 聯絡電話 e-mail 聯絡手機 業務 姓名 職稱 承辦人 e-mail 聯絡電話 學校傳真電話備註 ( 核章 ) 承辦人 : 承辦單位主任 : 校長 :
附件二 2016 臺北市第 3 屆國民中學學生點子科學競賽 參賽同意暨作品使用授權書 學校名稱 報名編號 ( 報名時由承辦學校編寫 ) 聲明 : 本校參賽隊伍所有參賽隊員及指導教師同意下列各項約定 一 本著互助合作的精神, 在老師的指導下, 相互尊重 群策群力, 達成團隊目標 二 比賽作品必須為學生自行製作, 未經公開發表之作品 不得抄襲 模仿 剽竊他人作品, 參賽作品若被發現有上列情事將取消參賽資格 ; 作品自製性若有爭議, 於評審會議決定 三 所有參選作品送件文件資料 ( 作品說明書 報名資料 ), 自行備份, 概不退還 四 參賽者簽定參賽同意書, 即視同接受本競賽辦法及各項規定 ; 參賽隊員及指導教師應熟讀競賽活動方式 程序 相關規則規範及注意事項 如有未盡事宜, 同意辦理單位有權將本競賽規範與時間及時修正公布, 於本次競賽適用 五 本競賽獲獎 ( 特優 優選 佳作 ) 之作品 ( 含作品實體 作品說明書 作品說明海報 ), 願意授權臺北市政府教育局及主辦單位, 為推廣科學普及教育, 置於網站上專屬使用於非營利性質作品範例 公開發表 與其他同學分享及學術研究使用, 不另致稿酬 六 參賽者願遵守本競賽作品繳交時限規範 ; 並且於作品說明書 ( 封面 封底 目錄及內容 ) 作品說明海報 作品實體, 均不得出現校名 作者 校長 指導教師姓名或能辨識出學校的標誌 等, 以維護評審之公平性及客觀性 所有參賽隊員及指導教師親筆簽名 : 隊員 ( 一 ) 備註 : 隊長 隊員 ( 四 ) 隊員 ( 二 ) 隊員 ( 五 ) 隊員 ( 三 ) 隊員 ( 六 ) 指導教師 中華民國 105 年月日 備註 : 本表請於賽前說明會時, 與報名表核章紙本一併繳交
附件三 2016 臺北市第 3 屆國民中學學生 點子科學競賽 活動賽程時間表 比賽時間 :105 年 10 月 1 日 ( 星期六 ) 地點 : 臺北市立仁愛國民中學 時間活動程序備註 08:15~08:45 參賽者報到請依報名序號辦理報到 08:45~09:15 開幕典禮 09:15~09:30 競賽規則說明 1. 競賽規則說明 清場 2. 參賽隊員進入製作區 3. 發放 Magic Box 4. 公布競賽競賽主題 5. 評分標準說明 09:30~12:00 點子科學競賽開始作品製作歷程評分 12:00~13:00 午餐 休息時間 13:00~15:30 作品評分作品解說與問答, 每隊 6 分鐘 15:30~16:30 作品欣賞暨 成績統計與公布 1. 競賽作品總評 2. 特優 優選之隊伍作品發表 16:30~17:30 頒獎典禮 本活動之議程時間, 主辦單位保有修改或終止之權利
附件四 2016 臺北市第 3 屆國民中學學生 點子科學競賽 活動方式及競賽規則 不合下列規定者, 該參賽隊將予以扣分, 嚴重違規者將喪失參賽資格 一 各參賽隊員及指導教師應熟讀競賽活動方式 程序 相關規則規範及注意事項 二 報名時除繳交報名表核章紙本外, 並需繳交參賽同意書, 內含本競賽獲獎 ( 特優 優選 佳作 ) 之作品使用授權書, 同意主辦單位為推廣科學普及教育, 置於網站上專屬使用於非營利性質作品範例 公開發表及學術研究使用 三 本競賽需蒐集參賽者及指導教師個人資料 ( 包含學校名稱 參賽者姓名 年級 性別 ), 公告得獎名單時, 將公告部分個人資料 ( 包含學校名稱 姓名 ); 一經報名參賽, 即視同同意本活動之個資蒐集處理及利用 如有資料不實, 大會將取消其競賽資格 四 參賽者簽定參賽同意書, 即視同接受本競賽辦法及各項規定 ; 如有未盡事宜, 同意辦理單位有權將本競賽規範與時間及時修正公布, 於本次競賽適用 五 複賽報到時, 每位參賽隊員均需攜帶數位學生證或在學證明書於現場核對身分, 未通過身分核對之隊員不得入場參加複賽 經查驗身分不符者, 取消該隊伍之參賽資格, 若隊員合格者如少於 4 人, 該隊將無法入場參加複賽 六 複賽時, 所有參賽隊員皆需全程配帶參賽識別證以利識別 七 複賽時, 競賽所需之各種物件 材料及工具均由承辦單位提供, 不得自行攜帶 參賽隊伍於製作作品期間內, 僅能使用承辦單位提供 Magic Box 內的物品 素材及工具製作作品, 全程禁止使用任何自行攜帶之參考書籍資料 書畫用紙 手機 筆電 通訊器材 電子產品 工具 物品及材料 等 如有舞弊情形, 則取消參賽資格 ; 如已得獎者, 則追回已頒發之獎狀及獎品等 八 複賽時, 凡非由承辦單位提供之物件 材料, 均不得成為作品製作之材料 九 複賽作品製作期間, 除參賽隊員 競賽辦理人員外, 各隊伍之指導教師 家長和其他人員不得進入競賽會場 參賽隊員亦不得逕自離開競賽會場 十 複賽作品製作期間, 全程嚴禁各隊間相互交談 窺視他隊設計或與指導教師 ( 師長 ) 討論詢問 參賽隊員須依規定路線使用賽場洗手間, 由工作人員帶隊, 且禁止靠近或窺視其他隊 十一 複賽作品製作期間, 各參賽隊不得提早繳交複賽實體作品 ; 於指定時間未將複賽實體作品擺放至指定的展示桌之隊伍, 亦不予評分 十二 各隊完成之作品實體設計不得呈現任何形式之校名 隊名與作者姓名, 或能辨識出學校的標誌 等, 以維護評審之公平性及客觀性 十三 獲特優 優選 佳作之作品需留予主辦單位作為教育展示用, 其他隊可在頒獎典禮後將成品攜回 十四 賽事中如遇爭議, 以評審委員判決為結果 十五 本規則如有未盡事宜, 得由評審人員或承辦單位說明補充之 十六 如遇天災或其他不可抗拒之因素, 活動辦理如有變更, 以承辦學校網路公告為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