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 年度第 3 梯次職能培育 暨職能進修課程 中華民國 103 年 3 月編印
壹 103 年度第 3 梯次職能培育課程 一 依據職業訓練法第 7-10 條暨本學院辦理職前訓練招生作業要點 本學院 103 年度年度計畫辦理 二 培育內涵 : 針對 15 歲以上具有就業意願之失業或待業者, 規劃符合就業市場需求之培育職類, 經培育期滿測驗成績及格者, 由本學院發給結訓證書, 並協助輔導就業 三 招生職類 : 共開設 7 班, 計招收 157 名學員 ( 詳見 103 年度第 3 梯次職能培育課程招生職類課程一覽表 ) 四 培育對象 : ( 一 ) 具有中華民國國籍 取得居留證之外國人或符合入出國及移民法第 16 條第 3 項及第 4 項規定者 ( 二 ) 且有就業意願之失業或待業者 參訓年齡另有法令規定者依其規定 各培育職科因課程內容及教學需要, 於報名資格上另設有參訓條件者, 依其條件 五 報名資格限制 : ( 一 ) 一年內已有參訓紀錄者 ( 勞工保險證號首 2 碼為 09 ), 不接受報名 ( 二 ) 目前於接受各級政府補助經費之 訓練機構 參訓中之學員, 不接受報名 ( 三 ) 目前於各公司行號加保者或參加職業工會勞工保險之就業中被保險人, 視同為在職勞工, 不接受報名 六 上課時段 : 週一至週五, 每日 08:30~17:05 七 上課地點 : 臺北市職能發展學院 ( 臺北市士林區士東路 301 號 ) 八 服務電話 : ( 一 ) 總機 :(02)2872-1940 ( 二 ) 資通訊群組 :(02)2872-1940 分機 269 266 267 282 283 ( 三 ) 工業技術群組 :(02)2872-1940 分機 291 285 292 295 348 ( 四 ) 服務業群組 :(02)2872-1940 分機 331 330 336 338 九 報名應備文件 ( 包含共同應繳資料及個別應繳資料 ) 如下 : 共同應繳資料 1. 請以正楷填寫職能培育報名表 諮詢紀錄表及職訓生活津貼切結書, 並貼妥 1 吋之半身脫帽相片 1 張 ( 相關表單由報名現場提供或請至本學院網站表單下載區下載 http://www.tvdi.gov.tw) 2. 身分證正 反面影本 1 份 ( 請以 A4 紙張印於同一面 ) 3. 請提供報名當日最近一個月內申請之完整勞保投保明細表正本 1 份 ( 請先行至勞工保險局各地辦事處申請, 請詳見本簡章第 19 頁 肆 勞保投保明細表申請資訊 ) 4. 各培育職科所列報名資格之證明文件 5. 報名現場供應之信封, 並填妥報名者姓名 通訊地址及報名班別 備註 : 1. 職訓生活津貼切結書說明 : 若同時具有就業保險被保險人非自願性離職身分及特定對象身分報名者, 應優先以就業保險被保險人非自願性離職身分報名, 否則以特定對象身分所申請之職業訓練生活津貼將不予核發或撤銷 另就業保險被保險人非自願性離職者若經公立就業服務機構職訓諮詢評估不適訓, 因而未能取得職業訓練推介單, 並以特定對象身分報名錄訓, 則可以特定對象身分請領職訓生活津貼 ( 請詳見本簡章第 9-10 頁 十二 職能培育相關事項第 ( 七 ) ( 八 ) 說明內容 ) 2. 以自然人憑證列印報名當日最近一個月內申請之完整勞保投保明細表者, 請檢附完整 勞工保險年資查詢 及 勞工保險異動查詢 資料各 1 份 01
依個人報名身分別, 另須檢附身分證明文件 ( 請詳閱下表 ) 個別應繳資料 就業保險被保險人非自願性離職身分者 一 應備文件 : 公立就業服務機構開具之職業訓練推介單正本 ( 一式三份 ) 二 注意事項 : 1. 申請人務必於 報名截止日前先行 至公立就業服務機構辦理求職登記, 經就業諮詢及職業訓練諮詢後, 持該公立就業服務機構開具之 職業訓練推介單 完成報名程序, 推介參訓班別名稱務必與報名之課程名稱一致, 並勾選 就業保險被保險人非自願離職 身分者 2. 辦理職業訓練推介單須檢附文件 : (1) 最後離職之服務單位開具之離職證明書或定期契約證明文件 : 離職證明書須載明離職原因 個人基本資料 該服務單位勞保證字號及章戳等資料, 或定期契約證明文件, 須載明定期契約起訖日 勞雇雙方用印, 且符合逾一個月未能就業, 且離職前一年內, 契約期間合計滿六個月以上者 如最後離職之服務單位開具離職證明文件有困難時, 依就業保險法第 25 條第 3 項規定, 得向直轄市 縣 ( 市 ) 主管機關申請發給證明 ( 臺北市政府勞動局就業安全科, 電話 :(02)2728-7037 2728-7038, 地址 : 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 1 號 5 樓 - 市政大樓 5 樓北區 ) (2) 身分證 (3) 印章 (4) 存摺 (5) 有扶養眷屬者另檢附受扶養眷屬之戶口名簿或戶籍謄本, 受扶養之子女為身心障礙者, 應檢附身心障礙證明 3. 推介事項請詳洽臺北市就業服務處, 電話 (02)2597-2222 或其他公立就業服務機構 具臺北市核定之以工代賑身分者 獨力負擔家計者 檢附臺北市所核發之公文書函 一 資格條件說明 : 1. 具下列各目情形之一, 且獨自扶養在學或無工作能力之直系血親 配偶之直系血親或前配偶之直系血親 : (1) 配偶死亡 (2) 配偶失蹤, 經向警察機關報案協尋, 達六個月以上未尋獲 (3) 離婚 (4) 受家庭暴力, 已提起離婚之訴 (5) 配偶入獄服刑 因案羈押或依法拘禁 (6) 配偶應徵集 召集入營服義務役或替代役 (7) 配偶身心障礙或罹患重大傷 病致不能工作 (8) 其他經公立就業服務機構認定或經直轄市 縣 ( 市 ) 政府社政單位轉介之情況特殊需提供協助 2. 因未婚且家庭內無與申請人有同居關係之成員, 而獨自扶養在學或無工作能力之直系血親卑親屬者 3. 因原負有法定扶養義務者死亡 失蹤 婚姻 經濟 疾病或法律因素, 致無法履行該義務, 而獨自扶養在學或無工作能力之血親者 02
獨力負擔家計者 原住民 新移民 中高齡者 ( 年滿 45~65 歲 ) 生活扶助戶 身心障礙者 長期失業者 更生受保護人 家庭暴力被害人 弱勢少年 ( 少女 ) 因犯罪被害之失業者 參加職業工會之勞工保險被保險人之失業者 一般身分無工作者 二 應備文件 : 1. 三個月內全戶戶籍謄本正本 2. 至 65 歲之受扶養親屬在學證明或無工作能力證明正本 ( 無工作能力證明需為醫療機構診斷必須治療或療養三個月以上之診斷證明文件 ) 備註 : 年齡為 15 歲以下及 65 歲以上之受扶養親屬者不需檢附在學或無工作能力證明文件 註記原住民身分之全戶戶籍謄本正本 有效期限內之居留證影本 身分證正 反面影本 1. 全戶戶籍謄本正本 2. 低收入戶身分證明文件影本 身心障礙證明 ( 手冊 ) 正 反面影本 ( 請以 A4 紙張影印於同一面 ) 一 資格條件說明 : 連續失業期間達一年以上, 且辦理勞工保險退保當日前三年內, 保險年資合計滿六個月以上者 二 應備文件 : 1. 請提供報名當日最近一個月內有向公立就業服務機構辦理求職登記證明正本 2. 請提供報名當日最近一個月內申請之完整勞保投保明細表正本 1 份 ( 請先至勞工保險局各地辦事處申請, 請詳見本簡章第 19 頁 肆 勞保投保明細表申請資訊 ) 1. 身分證正 反面影本 ( 請以 A4 紙張影印於同一面 ) 2. 更生受保護人身分證明正本 社政機關轉介單或公函 法院證明文書 ( 裁定書 保護令 ) 正本及影本 由社政 教育單位及公信團體開立之證明文件正本及影本 1. 勞工保險被保險人投保資料表影本或失業者切結書 ( 失業者切結書僅限用於依法免參加勞工保險之失業勞工 ) 2. 財團法人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 開立之 因犯罪被害之身分證明書 正本及影本 ( 犯罪事實發生後 6 年內, 全額補助訓練費用 ) 由所投保之職業工會或各縣市總工會開具 參加職業工會勞工保險之失業勞工加保證明單 正本 除共同應繳資料外, 另視各培育職科報名資格檢附相關文件 03
十 職能培育課程招生職類 報名現場諮詢口試晤談共 2 班 ( 一 ) 報名方式 : 1. 需本人親至現場報名, 並繳交共同應繳資料 個別應繳資料及各培育職科所列報名資格之證明文件, 並經過諮詢口試晤談, 以身心障礙身分報名者, 另需接受職業輔導評量, 始完成報名程序 2. 因培育資源有限, 每梯次每人限報名參訓 1 個班別, 經查出報名 2 班者, 一律取消報名資格, 原職能培育班在訓學員一律不得報名 3. 若同時具有就業保險被保險人非自願性離職身分及特定對象身分報名者, 應優先以就業保險被保險人非自願性離職身分報名, 否則以特定對象身分所申請之職業訓練生活津貼將不予核發或撤銷 另就業保險被保險人非自願性離職者若經公立就業服務機構職訓諮詢評估不適訓, 因而未能取得職業訓練推介單, 並以特定對象身分報名錄訓, 則可以特定對象身分請領職訓生活津貼 ( 請詳見本簡章第 9-10 頁 十二 職能培育相關事項第 ( 七 ) ( 八 ) 項說明內容 ) 4. 若同時具有特定對象多重身份者請擇一身分別勾選報名 ; 領有身心障礙證明 ( 手冊 ) 者報名時請務必勾選該身分別, 俾以利安排職業輔導評量 ( 二 ) 報名時間 :103 年 05 月 20 日至 103 年 05 月 22 日 ( 週二至週四 ), 每日 09:00~12:00 13:30~17:00( 逾期不受理 ) ( 三 ) 報名地點 : 臺北市職能發展學院 ( 臺北市士林區士東路 301 號 ) ( 四 ) 身心障礙者職業輔導評量時間及地點 : 以身心障礙身分報名者, 另需接受職業輔導評量, 始完成報名程序 1. 職評時間 :103 年 05 月 22 日 ( 星期四 ),09:00~12:00 13:30~17:00 2. 職評地點 : 臺北市職能發展學院 ( 臺北市士林區士東路 301 號 ) 3. 職評當日若需手語翻譯員者, 請務必於報名時告知, 並請於 103 年 05 月 22 日 ( 星期四 )13:30 報到進行職業輔導評量 ( 五 ) 甄審方式與錄訓原則 : 1. 凡報名參訓者, 均需接受職能培育諮詢口試晤談 ( 以身心障礙身分報名者另需接受職業輔導評量 ), 經本學院甄審會議審查通過後始予以錄訓 2. 各培育職科除既定培育名額外, 另增列 50% 備取名額, 備取者將於開課日依正取者報到狀況依序通知遞補 3. 經甄審錄訓之人數, 如超過預訓人數, 必要時得依甄審會議之決議增額錄訓 4. 若具下列身分者, 本學院優先考慮錄訓, 但仍需經本學院適性評量及甄審會議審查通過後始予以錄訓, 若各項諮詢及評量分數相同時, 以設籍臺北市者優先 就業保險被保險人非自願性離職者具臺北市核定之以工代賑者獨力負擔家計者原住民新移民中高齡者 ( 年滿 45~65 歲 ) 生活扶助戶 身心障礙者長期失業者更生受保護人家庭暴力被害人弱勢少年 ( 少女 ) 因犯罪被害之失業者參加職業工會之勞工保險被保險人之失業者 04
( 六 ) 錄訓公告及通知 : 錄訓結果將於 103 年 06 月 03 日公告, 報名者可於公告後至本學院公告欄 本學院網站 - 最新消息 錄取名單 (http://www.tvdi.gov.tw) 或電洽查詢, 另於 103 年 06 月 06 日以掛號方式郵寄錄訓通知, 如因不可抗力事件如颱風 地震 豪雨等天災則往後順延 ( 七 ) 課程一覽表 : 1. 報名職科 : 電腦化會計實務 平面設計實務 ( 青年專班 ) 2. 報名時間 :103 年 05 月 20 日至 103 年 05 月 22 日 ( 週二至週四 ), 每日 09:00~12:00 13:30~17:00( 逾期不受理 ) 3. 報名地點 : 臺北市職能發展學院 ( 臺北市士林區士東路 301 號 ) 資通訊群組 :(02)2872-1940 分機 269 266 267 282 283 培育職科 培育時數 / 起訖日期 培育內容 培育人數 / 報名資格 就業方向 電腦化會計實務分機 279 馮維本老師 480 小時週一至週五 08:30~17:05 103.06.20-103.09.12 1. 視窗作業系統 2.Word( 輔導技能檢定軟體應用丙級 ) 3.Excel 4.Powerpoint 5. 網際網路 6. 會計概論 7. 會計帳務處理 8. 公司會計基本概念 9. 公司法與公司登記 10. 稅務申報實務 11. 財務報告分析 12. 會計套裝軟體應用 ( 輔導技能檢定會計資訊丙級 ) 培育人數 : 28 人報名資格 : 高中職以上畢業 ( 須檢附畢業證明文件 ) 可從事會計師事務所會計人員, 各公司會計人員 助理會計人員或業務助理人員等工作亦可跨行從事行政事務人員 服務業群組 :(02)2872-1940 分機 331 330 336 338 培育職科 平面設計實務 ( 青年專班 ) 分機 317 葉慶貞老師 培育時數 / 起訖日期 320 小時週一至週五 08:30~17:05 103.07.18-103.09.12 培育內容 Mac OS 作業系統 平面設計概論 向量繪圖 影像處理 數位排版 網頁設計 手感繪圖 數位行銷 綜合實習 培育人數 / 報名資格 培育人數 : 25 人報名資格 : 1. 至 35 歲以下 2. 具備電腦基礎 自備隨身碟 就業方向 1. 輔導 印前製程 - 圖文組版 丙級技術士檢定 2. 可從事平面設計 商業設計 企劃美編或成立工作室接案 05
十之一 職能培育 ( 另約面試時間 ) 課程招生職類 另約面試時間共 8 班 ( 一 ) 報名方式 : 1. 現場預約 : 請以正楷填寫職能培育課程報名表 諮詢紀錄表及職訓生活津貼切結書, 並貼妥一吋之半身脫帽相片 1 張 ( 相關表單由報名現場提供或請至本學院網站表單下載區下載 (http://www.tvdi.gov.tw), 並繳交共同應繳資料 個別應繳資料及各培育職科所列報名資格之證明文件 ( 請詳見本簡章第 1-3 頁 九 報名應備文件 第 7-9 頁 ( 八 ) 職能培育( 另約面試時間 ) 課程招生職類課程一覽表 ), 於各培育職科報名起訖期間繳交至各群組完成報名程序 ( 服務時間 : 週一至週五, 每日 09:00~12:00 13:30~17:00) 2. 郵寄預約 : 請以正楷填寫職能培育課程報名表 諮詢紀錄表及職訓生活津貼切結書, 並貼妥一吋之半身脫帽相片 1 張 ( 相關表單請至本學院網站表單下載區下載 http://www.tvdi.gov. tw), 並備妥共同應繳資料 個別應繳資料及各培育職科所列報名資格之證明文件 ( 請詳見本簡章第 1-3 頁 九 報名應備文件 第 7-9 頁 ( 八 ) 職能培育( 另約面試時間 ) 課程招生職類課程一覽表 ), 郵寄至 臺北市士林區士東路 301 號, 信封請註明 職能培育課程預約登記及培育職科班別, 請於報名截止日前以 掛號方式郵寄, 以郵戳為憑 3. 電子郵件預約 : 請以正楷填寫職能培育課程報名表 諮詢紀錄表及職訓生活津貼切結書 ( 相關表單或請至本學院網站表單下載區下載 http://www.tvdi.gov.tw), 逕寄至下列各培育職科訓練師電子信箱, 並以電話再行確認, 並備妥一吋之半身脫帽相片 1 張 共同應繳資料 個別應繳資料及各培育職科所列報名資格之證明文件 ( 請詳見本簡章第 1-3 頁 九 報名應備文件 第 7-9 頁 ( 八 ) 職能培育( 另約面試時間 ) 課程招生職類課程一覽表 ), 郵寄至 臺北市士林區士東路 301 號, 信封請註明 職能培育課程預約登記及培育職科班別, 請於報名截止日前以 掛號方式郵寄, 並以郵戳為憑 1 汽車美容 :tvtct09@mail.taipei.gov.tw 廖文豊老師 ( 分機 345) 2 自行車及機車修護 :tvtct06@mail.taipei.gov.tw 蒲國芳老師 ( 分機 299) 3 行動宅修 :tvtct62@mail.taipei.gov.tw 王清信老師 ( 分機 290) 行動宅修 :tvtct10@mail.taipei.gov.tw 成龍生老師 ( 分機 298) 4 婚禮顧問人才養成 :tvtct21@mail.taipei.gov.tw 許錫島老師 ( 分機 318) 5 家事服務 :tvtca19@mail.taipei.gov.tw 蘇麗華老師 ( 分機 324) ( 二 ) 報名日期 : 依職能培育 ( 另約面試時間 ) 課程一覽表所示報名起訖日期受理報名作業 ( 逾期不受理 ) ( 三 ) 報名時間 : 週一至週五, 每日 09:00~12:00 13:30~17:00 ( 四 ) 報名地點 : 臺北市職能發展學院 - 各群組辦公室 ( 臺北市士林區士東路 301 號 ) 1. 工業技術群組 : 2 樓辦公室 2. 服務業群組 : 5 樓辦公室 ( 五 ) 身心障礙者職業輔導評量時間及地點 : 以身心障礙身分報名者, 需接受職業輔導評量, 始完成報名程序 1. 職評時間及地點 : 請依職能培育 ( 另約面試時間 ) 課程招生職類課程一覽表所示面試日期與地點準時面試, 本學院不另行通知 ( 請詳見本簡章第 7-9 頁 ( 八 ) 職能培育( 另約面試時間 ) 課程招生職類課程一覽表 ) 2. 職業輔導評量當日若需手語翻譯員者, 請務必於報名時告知 ( 六 ) 甄選方式與錄訓原則 : 1. 完成報名作業後, 尚需進行面試作業 ( 以身心障礙身分報名者另需接受職業輔導評量 ), 始完成報名程序 06
2. 面試日期及地點 : 請依職能培育 ( 另約面試時間 ) 課程招生職類課程一覽表所示面試日期與地點準時出席, 本學院不另行通知 3. 共同應繳資料 個別應繳資料及各培育職科所列報名資格之證明文件 ( 請詳見本簡章第 1-3 頁 九 報名應備文件 第 7-9 頁 ( 八 ) 職能培育( 另約面試時間 ) 課程招生職類課程一覽表 ), 本學院不另行通知, 且報名文件務必於面試時繳交齊全, 否則將不予面試, 若以就業保險被保險人非自願性離職身分報名者務必於 報名截止日前先行 至公立就業服務機構開具之 職業訓練推介單, 並於面試時繳交 4. 錄訓原則 : 依本學院各培育職科合作廠商共同面試後, 依成績高低順序錄訓, 成績相同時, 再按序以設籍地 ( 臺北市籍優先 ) 報名次序等原則錄訓 ( 七 ) 錄訓公告及通知 : 諮詢面試後 7 個工作日內公告錄訓結果 ( 若逢假日將順延 ), 完成諮詢面試之報名者可於公告後至本學院公告欄 本學院網站 - 最新消息 錄取名單 (http://www.tvdi. gov.tw) 或電洽查詢, 公告後 3 個工作日內以掛號方式郵寄錄訓通知, 如因不可抗力事件如颱風 地震 豪雨等天災則往後順延 ( 八 ) 課程一覽表 1. 報名職科 : 汽車美容 自行車及機車修護 行動宅修 婚禮顧問人才養成 家事服務 2. 報名日期 : 依課程一覽表所示報名起訖日期於各群組受理報名作業 ( 逾期不受理 ) 3. 報名時間 : 週一至週五, 每日 09:00~12:00 13:30~17:00 4. 報名地點 : 臺北市職能發展學院 - 各群組辦公室 ( 臺北市士林區士東路 301 號 ) 工業技術群組 :(02)2872-1940 分機 291 285 292 295 348 汽車美容分機 345 廖文豊老師 103.04.10-103.06.17 2 樓辦公室 103.06.24 週二 09:00 1 樓 G101 320 小時週一至週五 08:30~17:05 103.07.10-103.09.03 訓練汽車美容職場需求之就業基本技能 : 學科 : 能了解汽車車身美容之相關知識, 使學員利於習得專業技能術科 : 訓練學員能夠將車身清潔 輪胎清潔保養 玻璃清潔保養 車內清潔保養 柏油清潔 漆面拋光 漆面處理 小美容打蠟 大美容打蠟 美容保養等 培育人數 : 20 人報名資格 : 汽車美容保養 汽車清潔作業 汽車美容專業服務 奇桀國際有限公司 運璉國際有限公司 卡氏汽車美容 千帥汽車美容 陽光洗車中心 新焦點汽車美容 07
自行車及 103.04.10- 機車修護 103.06.10 分機 299 蒲國芳老師 2 樓辦公室 103.06.17 週二 14:00 汽機車保修場 3 樓 G301 800 小時週一至週五 08:30~17:05 103.07.18-103.12.08 1. 自行車拆裝組合 基本保養與調校 單元主件檢修 ( 煞車系統 變速器 傳動系統 轉向系統 輪圈調整 ) 自行車周邊零組件安裝檢修 調整與試車 2. 機車 ( 引擎車體 電裝工作原理 引擎實習 電裝實習 車體實習 定期保養 故障排除 應用實習 ) 培育人數 : 20 人報名資格 : 自行車及機車維修 服務技師 機車銷售 機車零件銷售等 光陽 三陽 山葉經銷商及台北市機車商會 行動宅修分機 290 王清信老師分機 298 成龍生老師 103.04.10-103.06.20 2 樓辦公室 103.06.27 週五 09:00 物業管理場 2 樓 D202 480 小時週一至週五 08:30~17:05 103.07.07-103.09.29 一 專業核心職能 1. 電工常識 2. 屋內配線圖說 3. 給排水管裝修概論 4. 電工機械 5. 氣體燃料與水管安裝實習 6. 順序控制實習 7. 汽車定期保養 8. 汽車引擎 電機 底盤檢查 保養二 職場實務實習職能 1. 屋內線路裝置實習 2. 綜合配線實習 3. 職場實習三星期 培育人數 : 9 人報名資格 : 1. 屋內水電管路與設備之裝配 2. 衛生設備安裝與修護 3. 大樓水電設備維護 4. 工廠水電設備檢修維護 5. 營建水電施工 6. 用電設備檢驗員 和新機電新壽管理 統一皇帽 車麗屋 103 年度第 2 梯次招生未足額且該班延後開訓, 故本梯次培育人數僅招收 9 人 08
服務業群組 :(02)2872-1940 分機 331 330 336 338 婚禮顧問人才養成分機 318 許錫島老師 家事服務分機 324 蘇麗華老師 103.04.10-103.05.13 5 樓辦公室 103.05.01-103.07.29 5 樓辦公室 103.05.20 週二 13:30 8 樓 H801 103.08.05 週二 09:00 7 樓 H706 320 小時週一至週五 08:30~17:05 103.06.16-103.08.08 320 小時週一至週五 08:30~17:05 103.08.25-103.10.21 婚顧市場全貌 婚禮主持 婚禮企劃 禮俗諮詢與儀式帶領 婚禮現場執行 新娘彩妝造型 婚紗門市服務 禮服管理 會場佈置及婚禮小物製作 數位攝影 相片編修 婚禮靜態拍照與取鏡構圖 動態錄影及影片或微電影製作 家事清潔與管理概念 家事清潔服務技能實習 清潔服務概念與實習 實務清潔應用實習 衣物織品清潔洗滌熨燙收納概念與實習 簡易幼兒護理 家庭式餐飲備製實習 培育人數 : 25 人報名資格 : 1. 高中職以上畢業 ( 須檢附畢業證明文件 ) 2. 具備電腦基礎者, 自備可調光圈快門數位相機 培育人數 : 30 人報名資格 : 1. 婚禮主持企劃 2. 整體造型彩妝設計與禮服管理 3. 會場佈置 4. 婚禮錄影 5. 婚禮攝影 台北市婚紗攝影商業同業公會 艾葳婚紗 心悅創意婚顧 喜諾整合行銷有限公司 藝視創意影像 與大台北地區家事管理及清潔公司潔之芳服合作 : 居家清務事業公司 唯客潔 家事服家管公司務人員 社 亞泰物區 機構 業管理公辦公大樓 司醫院 賣場等清潔人員 十二 職能培育相關事項 ( 一 ) 培育費用 : 培育期間之學雜費 材料費 勞工保險費 ( 職業災害保險 ) 等由本學院負擔 健保依規定由學員自行負擔, 惟就業保險被保險人非自願性離職身分者, 依 失業被保險人及其眷屬全民健康保險保險費補助辦法 規定, 領取職業訓練生活津貼期間, 依每次領取給付末日之當月份, 按月由勞工保險局補助自付部分之健保費, 最長以發給六個月為限, 勞工保險局失業給付科 02-23961266 分機 2862 ( 二 ) 依照勞工保險條例第六條第一項規定 :,60 歲以下之勞工始得參加勞工保險 ; 且年滿 60 歲以上, 而以往無投保紀錄者, 依規定不得辦理加保, 如有上述報名錄訓民眾, 請自行負擔意外保險 另依照勞工保險條例第 58 條第 2 項規定 : 被保險人已領取老年給付者, 不得再行參加勞工保險 依此規定, 已領取老年給付者, 本學院僅提供職業災害保險 ( 三 ) 學員在受訓前退職, 已符老年給付且未請領 ; 受訓單位退保後又從事工作參加勞工保險, 並於該單位退職請領老年給付, 其老年給付仍依退職當月起前三年之月投保平均薪資計算 ; 受訓加保後退保, 其老年給付得以前一投保單位符合老年給付條件退職當月之前三年之月投保平均薪資計算 ( 勞工保險局生老給付科 :02-23961266 轉 2262) 09
( 四 ) 依就業保險法第 11 條第 1 項第 3 款之規定, 經錄訓符合之就業保險被保險人非自願性離職者身分, 需於報名截止日前先行至各公立就業服務機構辦理求職登記, 經職業訓練諮詢並開具職業訓練推介單後, 安排參加適性之職訓, 如已請畢失業給付或職業訓練生活津貼者, 務必詳實告知公立就服機構 ( 五 ) 依據行政院勞工委員會職業訓練局 99 年 4 月 28 日職訓字第 0990072758 號, 安排就業保險被保險人之非自願性離職身分者參加職業訓練時, 該訓練班次已截止報名, 即不再推介參加該訓練班次, 另訓練班次於開訓後如尚有缺額, 課程總訓練時數在 120 小時以內者, 訓練單位最遲於開訓後 2 日內仍得受理參訓 ; 訓練時數超過 120 小時, 於開訓後 3 日內得繼續受理參訓 ( 六 ) 參加職能培育期間符合就業保險被保險人之非自願性離職身分者, 可依 就業保險法 之規定申請職業訓練生活津貼補助, 勞保局審核通過後按月於期末發給 ; 依就業服務法第 24 條第 1 項所列特定對象身分者 : 獨力負擔家計者 中高齡者 身心障礙者 原住民 生活扶助戶中有工作能力者 長期失業者 更生保護人及新移民 ( 大陸地區配偶及外籍配偶 ) 等, 可依 就業促進津貼實施辦法 之規定代向勞委會職訓局申請職業訓練生活津貼補助, 但二年內合併領取職業訓練生活津貼及政府機關其他同性質之津貼或補助, 最長以六個月為限 ( 七 ) 依據行政院勞工委員會職業訓練局 102 年 8 月 14 日職訓字第 1022500628 號, 同時具有就業保險法非自願性離職身分及就業服務法第 24 條第 1 項各款所列特定對象身分者, 應優先以非自願性離職身分報名 若未優先以非自願性離職身分報名而以特定對象身分報名, 所申請之職業訓練生活津貼將不予核發或撤銷 已核發者, 結訓後將持續勾稽 2 年並追繳已核發之津貼 ( 八 ) 依據行政院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 103 年 2 月 21 日發訓字第 1032500087 號, 有關就業保險被保險人非自願性離職者若經公立就業服務機構職訓諮詢評估不適訓, 未能取得公立就業服務機構開立之職業訓練推介單, 因無法以非自願性離職者身分參加職業訓練, 故而無法請領就業保險法所定之職業訓練生活津貼, 其優先請領就業保險法職業訓練生活津貼之條件已喪失, 故其若自行以特定對象失業者身分報名職業訓練甄選而錄訓者, 自得請領就業促進津貼實施辦法所定之職業訓練生活津貼 ( 九 ) 已領取公教人員保險養老給付或勞工保險老年給付或已領取軍人退休俸 公營事業退休金無法請領職業訓練生活津貼, 應以一般身分無工作者參與職能培育甄選 惟已領取上述所列四項給付或退休金者, 如為經濟弱勢符合社會救助法之下列對象則適用請領 :(1) 符合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資格者 (2) 領取中低收入老人生活津貼者 (3) 領取身心障礙者生活補助費者 ( 十 ) 因培育資源有限, 每梯次每人限報名參訓 1 個班別, 經查出報名 2 班者, 一律皆取消報名資格, 原職能培育班在訓學員一律不得報名 ( 十一 ) 因應勞保局及職訓生活津貼電腦作業, 欲轉換培育職科之受訓學員一律先辦理離退作業, 再重新報名 ( 十二 ) 持大陸地區學歷報名者, 依大陸地區學歷採認辦法辦理, 大陸地區中等以下各級各類學校學歷採認請洽直轄市 縣 ( 市 ) 主管教育行政機關 ; 大陸地區高等學校或機構學歷採認請洽教育部 10
( 十三 ) 持國外學歷報名者, 應檢具經我國駐外使領館 代表處 辦事處 其他外交部授權機構驗證之畢業證書原文影本及國內公證人認證之中文譯本影本各 1 份 ( 國外學歷認證問題請洽外交部領事事務局 02-23432888 轉 913) ( 十四 ) 各培育職科於開訓前如未達規定之開班人數 (15 人 ), 本學院得暫緩該職科開班, 並通知錄訓人員暫緩報到 ( 十五 ) 上課時段 : 週一至週五, 每日 08:30~17:05 ( 十六 ) 錄訓之學員須簽訂 職業訓練契約書 並遵守之, 簽訂後於培育期間其內容如有變更之必要, 經法定程序完成修訂時, 學員有配合換約之義務 ( 十七 ) 錄訓之學員除特殊事故經本學院核准外, 未於開訓當天完成報到程序者, 不具請假資格 ( 十八 ) 膳食服務 : 培育期間可自費於本學院委外餐廳購買午餐, 另本學院不提供住宿服務 ( 十九 ) 培育期間應遵守本學院各項規章規定, 並有參與維護環境清潔之義務, 如違反訓練規章而遭受退訓處分, 或中途無故輟訓時, 應依契約賠償各項費用 依據本學院職業訓練契約書第 5 條規定, 參訓學員於培育期間有下列情形之一時, 學員同意賠償受訓期間之學雜費 材料費用 :1. 未經本學院同意依本契約第 4 條所訂得免賠償原因辦理退訓或擅自離訓者 2. 依本契約第 2 條 第 3 條規定而經本學院為退訓之處理者 賠償各項費用之標準如下 ( 小數點均無條件進位計算 ):1. 學雜費 : 參訓時數未滿十分之一時退訓者, 得免予賠償 ; 十分之一以上未滿五分之一者, 賠償全期費用之四分之一 ; 五分之一以上者, 按全期費用計算賠償 2. 材料費 : 參訓時數未滿十分之一退訓者, 得免予賠償 ; 十分之一以上退訓者, 以培育時數占全期培育時數之比例計算賠償 參訓學員所應賠償費用, 本學院應以書面核列並催告學員, 學員得於辦理離退訓作業時同時繳清 ( 二十 ) 培育期滿德育智育成績皆合格者, 本學院發給結訓證書, 另結合臺北市就業服務處輔導就業 ( 廿一 ) 本學院招生報名與面試作業如因不可抗力事件如颱風 地震 豪雨等天災, 則配合臺北市政府或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停班公告辦理 11
貳 103 年度第 3 梯次職能進修課程 一 依據 : 本學院 103 年度年度計畫辦理 二 進修內涵 : 係為提供職業轉換者獲得轉業所需及第二專長進修之需求規劃進修職類, 以獲得工作技能與知識 三 進修職類 : 共開設 10 班, 計招收 258 名學員 ( 詳見 103 年度第 3 梯次職能進修課程招生職類課程一覽表 ) 四 進修對象 : ( 一 ) 具有中華民國國籍 取得居留證之外國人或符合入出國及移民法第 16 條第 3 項及第 4 項規定者 ( 二 ) ( 各進修職科因課程內容及教學需要, 於報名資格上另設有參訓條件者, 依其條件 ) 五 上課地點 : 臺北市職能發展學院 ( 臺北市士林區士東路 301 號 ) 六 服務電話 : ( 一 ) 總機 :(02)2872-1940 ( 二 ) 資通訊群組 :(02)2872-1940 分機 269 266 267 282 283 ( 三 ) 工業技術群組 :(02)2872-1940 分機 291 285 292 295 348 ( 四 ) 服務業群組 :(02)2872-1940 分機 331 330 336 338 七 報名注意事項 : ( 一 ) 報名應繳文件 : 1. 請以正楷填寫職能進修報名表及甄試評分表, 並貼妥一吋之半身脫帽相片 1 張 ( 相關表單由報名現場提供或請至本學院網站表單下載區下載 http://www.tvdi.gov.tw) 2. 身分證正 反面影本 1 份 ( 請以 A4 紙張印於同一面 ) 3. 各進修職科所列報名資格之證明文件 報名應繳文件請務必於甄試時繳交齊全, 否則將不予甄試, 本學院不另行通知 ( 二 ) 報名方式 : 1. 現場預約 : 請以正楷填寫職能進修課程報名表及甄試評分表, 並貼妥一吋之半身脫帽相片 1 張 ( 相關表單由報名現場提供或請至本學院網站表單下載區下載 http://www. tvdi.gov.tw), 並繳交報名應繳文件及各進修職科所列報名資格之證明文件 ( 請詳閱本簡章第 12 頁 七 報名注意事項 及第 14-17 頁 十一 職能進修課程招生職類課程一覽表 ), 於各進修職科報名起訖期間繳交至各群組完成報名程序 ( 服務時間 : 週一至週五, 每日 09:00~12:00 13:30~17:00) 2. 郵寄預約 : 請以正楷填寫職能進修課程招生報名表及甄試評分表, 並貼妥一吋之半身脫帽相片 1 張 ( 相關表單請至本學院網站表單下載區下載 http://www.tvdi.gov.tw), 並備妥報名應繳文件及各進修職科所列報名資格之證明文件 ( 請詳閱本簡章第 12 頁 七 報名注意事項 及第 14-17 頁 十一 職能進修課程招生職類課程一覽表 ), 郵寄至 臺北市士林區士東路 301 號, 信封請註明 職能進修預約登記及進修職科班別, 請於報名截止日前以 掛號方式郵寄, 並以郵戳為憑 12
( 三 ) 報名日期 : 依職能進修課程招生職類課程一覽表所示報名起訖日期受理報名作業 ( 逾期不受理 ) ( 四 ) 報名時間 : 週一至週五, 每日 09:00~12:00 13:30~17:00 ( 五 ) 報名地點 : 臺北市職能發展學院各群組 ( 臺北市士林區士東路 301 號 ) 1. 資通訊群組 : 通訊媒體場 2 樓辦公室 2. 工業技術群組 : 2 樓辦公室 3. 服務業群組 : 5 樓辦公室八 甄試方式及錄訓原則 : ( 一 ) 筆試準備範圍 : 請至行政院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技能檢定中心網站 / 熱門主題 / 測試參考試資料或歷屆試題區下載 ( 行政院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技能檢定中心 : http://www.labor.gov.tw) ( 二 ) 甄試時間 : 依職能進修課程招生職類課程一覽表所示甄試時間準時出席, 本學院不另行通知 ( 三 ) 甄試地點 : 筆試及口試晤談地點皆在本學院辦理, 考場配置圖於甄試前 1 日公告於本學院網站 ( 四 ) 甄試方式 : 筆試與口試晤談於甄試當日一併辦理, 筆試後立即批閱並公布成績, 依據筆試成績高低順序, 取錄取人數 1.5 倍 ( 四捨五入 ) 人員參與口試晤談 ( 五 ) 應考注意事項 : 1. 應考人請於甄試時間前 15 分鐘憑 身分證正本 入場, 並置於桌面前左角, 以便查驗 2. 依考試時間遲到超過 15 分鐘者不得進入應考 3. 應試請用藍 黑色鋼筆 原子筆作答 4. 應考請勿攜帶各項通訊器材, 並嚴守試場紀律, 不得擾亂試場秩序 ( 六 ) 錄訓原則 : 筆試成績佔 60%, 口試晤談佔 40%, 以甄試總成績 ( 筆試加口試晤談合併計分 ) 高低順序錄訓, 成績相同時, 再按序以設籍地 ( 臺北市者優先 ) 筆試成績 報名次序等原則優先考量 各進修職科依進修人數錄取外, 另備取 50% 名額 ( 七 ) 錄訓公告及通知 : 甄試後 7 個工作日內公告錄訓名單 ( 若逢假日將順延 ), 報名者可於公告後至本學院公告欄 本學院網站 最新消息 錄取名單 (http://www.tvdi.gov.tw) 或電洽查詢, 公告後 3 個工作日內以掛號方式郵寄錄訓通知, 如因不可抗力事件如颱風 地震 豪雨等天災則往後順延 九 開訓日期 :103 年 6 月 11 日起陸續開訓 ( 詳見 103 年度第 3 梯次職能進修課程招生職類課程一覽表 ) 十 職能進修相關事項 : ( 一 ) 錄訓學員需於錄訓通知單上所載開訓當日前劃撥繳納應負擔之部分進修費用, 收費標準詳見 103 年度第 3 梯次職能進修招生職類課程一覽表, 並於開訓時繳交劃撥收據, 始得參加職能進修課程 ( 依中華郵政公司規定, 需額外加收 20 元匯兌處理手續費 ) ( 二 ) 錄訓者有下列情事者, 一律以棄權論, 由備取者依序遞訓, 不得異議 : 1. 報到當天未報到, 且非因重大事故請假者 ( 請假以一日為限 ) 2. 正取者未於開訓當日繳交繳費收據 ( 備取者於通知上課次日繳交繳費收據 ) 13
( 三 ) 各進修職科於開訓前如未達規定之開班人數時 (15 人 ), 本學院得暫緩該職科開班訓練 ( 進修 ), 並通知錄訓人員暫緩報到 ( 四 ) 上課時段 :18:30~21:40 各進修職科上課時段略有不同, 依職能進修課程招生職類課程一覽表所示進修時段準時出席 ( 五 ) 進修期間應遵守本學院各項規章規定, 並有參與維護環境清潔之義務 ( 六 ) 進修費用一經繳交即解繳市庫 依據 職業訓練機構設立及管理辦法 第 16 條第 2 項規定 : 繳納訓練費用之學員於開訓前退訓者, 職業訓練機構應依其申請退還所繳訓練費用之七成, 受訓未逾全期三分之一而退訓者, 退還所繳訓練費用之半數, 受訓逾全期三分之一而退訓者, 不退費 ( 七 ) 進修期滿成績合格者, 由本學院發給結訓證書 ( 八 ) 若需手語翻譯員者, 請務必於報名時告知, 俾以利後續準備 ( 九 ) 本學院招生報名與甄試作業如因不可抗力事件如颱風 地震 豪雨等天災, 則配合臺北市政府或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停班公告辦理 十一 職能進修課程招生職類報名職科 : 網路架設技術 會計資訊應用 電腦軟體應用乙檢輔導 ( 下半年班 ) 冷凍空調進階 用電設備檢驗證照輔導 ( 考前複習班 ) 蝶谷巴特藝想世界 照顧服務員證照輔導 ( 考前複習班 ) 幸福中點伴手禮 中餐烹調( 葷食項 ) 丙級證照輔導 印前製程 乙級證照輔導 報名日期 : 依課程一覽表所示報名起訖日期於各群組受理報名作業 ( 逾期不受理 ) 報名時間 : 週一至週五, 每日 09:00~12:00 13:30~17:00 報名地點 : 臺北市職能發展學院 - 各群組辦公室 ( 臺北市士林區士東路 301 號 ) ( 一 ) 課程一覽表 : 資通訊群組 :(02)2872-1940 分機 269 266 267 282 283 進修職科 報名起訖日期 / 地點 甄試日期 進修時數 / 起訖日期 進修內容 進修費用 / 人數 / 報名資格 就業方向 筆試準備範圍 網路架設技術分機 262 吳佳迪老師 103.04.15-103.06.05 通訊媒體場 2 樓辦公室 103.06.12 週四 19:00 72 小時每週一 三 18:30~21:40 103.07.02-103.09.01 1. 網路基礎實務與應用 2. 網路架設丙級術科實務 進修費用 :3200 元進修人數 :26 人報名資格 : 1. 國中以上畢業 ( 須檢附畢業證明文件 ) 具備 windows 操作能力 2. 自備 SATA 硬碟 網路線路建置與維護 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技能檢定中心編號 17200 網路架設 丙級技術士學科測試參考資料 會計資訊應用分機 280 陳紀彰老師 103.06.03-103.07.08 通訊媒體場 2 樓辦公室 103.07.15 週二 19:00 120 小時每週二 四 18:30~21:40 103.08.05-103.11.13 1. 作業系統 2. 會計基本概念 3. 平時及期末會計處理 4. 輔導技能檢定會計丙級 進修費用 :2500 元進修人數 :26 人報名資格 : 具備電腦基礎操作能力 可從事會計人員 助理會計人員 業務助理人員或行政事務人員 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技能檢定中心編號 14902 會計事務資訊項 丙級技術士學科測試參考資料 14
進修職科 報名起訖日期 / 地點 甄試日期 進修時數 / 起訖日期 進修內容 進修費用 / 人數 / 報名資格 就業方向 筆試準備範圍 電腦軟體應用乙檢輔導 ( 下半年班 ) 分機 284 蘇婉容老師 103.06.03-103.07.17 通訊媒體場 2 樓辦公室 103.07.25 週五 19:00 200 小時每週一. 三. 五 18:30~21:40 103.08.20-103.12.17 1.Win7 操作與應用 2.Word 2010 3.Excel 2010 4.Access 2010 5. 輔導技能檢定電腦軟體應用乙級 進修費用 :2000 元進修人數 :25 人報名資格 : 年滿 15 歲以上有電腦軟體應用丙檢證照者或大專以上畢業 ( 須檢附丙檢證照或畢業證明文件 ) 文書應用 秘書 資訊助理 電腦操作 行助人員 內勤助理 業務助理 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技能檢定中心編號 11800 電腦軟體應用 丙級技術士學科測試參考資料 工業技術群組 :(02)2872-1940 分機 291 285 292 295 348 進修職科 報名起訖日期 / 地點 甄試日期 進修時數 / 起訖日期 進修內容 進修費用 / 人數 / 報名資格 就業方向 筆試準備範圍 冷凍空調進階分機 286 陳宥礽老師 103.04.10-103.05.02 2 樓辦公室 103.05.09 週五 18:30 120 小時每週一至週四 18:30~21:40 103.06.11-103.07.31 1. 冷媒管處理及焊接實習 2. 往復式 螺旋式冰水機電路及系統處理及實習 3. 使了解箱型機電路及系統處理及實習 4. 熟悉空調機電路操作及系統試車保養及維修 5. 使了解空調設備及附屬設備作動原理及控制方法 進修費用 :6000 元進修人數 :25 人報名資格 : 1. 高中職以上畢業, 電機相關科系尤佳 ( 須檢附畢業證明文件 ) 2. 具冷凍空調丙級檢定證照 ( 須檢附丙級檢定證照證明文件 ) 冷凍空調產業專業技術人員 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技能檢定中心編號 00100 冷凍空調裝修 甲 乙級技術士學科測試參考資料 用電設備檢驗證照輔導 ( 考前複習班 ) 分機 289 洪崇博老師 103.04.10-103.06.30 2 樓辦公室 103.07.05 週六 09:00 120 小時每週一至週五 18:30~21:40 103.07.21-103.08.29 1. 電工工作法 2. 電工法規 3. 導線連接 4. 控制元件實習 5. 一般插座裝置 6. 接地工程 7. 桿上變壓器結線實習 8. 用電設備檢驗 進修費用 :2500 元進修人數 :26 人報名資格 : 一般公司行號之電氣檢修工作或大樓現場電氣檢修人員 水電工 屋內配線安裝工 分電盤配線裝置工 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技能檢定中心編號 16600 用電設備檢驗 丙級技術士學科測試參考資料及歷屆考題 15
服務業群組 :(02)2872-1940 分機 331 330 336 338 進修職科 報名起訖日期 / 地點 甄試日期 進修時數 / 起訖日期 進修內容 進修費用 / 人數 / 報名資格 就業方向 筆試準備範圍 蝶谷巴特藝想世界分機 326 桂禮玲老師 103.04.10-103.06.23 5 樓辦公室 103.07.01 週二 19:00 28 小時每週一 18:30~21:40 103.07.14-103.08.25 1. 蝶谷巴特技法介紹 2. 蝶谷巴特實作 : 小椅凳 托盤 花器 收納盒等家飾品製作 進修費用 :1000 元進修人數 :25 人報名資格 : ; 自備圍裙 裝水容器 抹布 手感創意商品製作應用或成立個人工作室從事蝶谷巴特個人化製作教學等相關工作 1. 色彩學 2. 蝶谷巴特概論 3. 智力測驗 照顧服務員證照輔導 ( 考前複習班 ) 分機 324 蘇麗華老師 103.04.10-103.06.24 5 樓辦公室 103.06.29 週日 09:00 32 小時每週日 08:30~17:05 103.07.13-103.08.03 照顧服務員技能檢定術科考試七大項 : 生命徵象與測量 成人異物哽塞急救法 成人心肺甦醒術 備餐 餵食及協助用藥 洗頭 衣物更換 會陰沖洗及尿管清潔 協助下床及坐輪椅 進修費用 :1400 元進修人數 :25 人報名資格 : 1. 年滿 18 歲以上 2. 符合全國技術士技能檢定 - 照顧服務員單一級報檢資格者 ( 報檢資格如下列說明, 須檢附相關證明文件 ) 醫院或安養護中心之照顧服務員 社區照顧服務員 病患照顧服務人員 長期照顧服務員 陪病員 居家服務人員等 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技能檢定中心編號 17800 照顧服務員 單一級技術士學科測試參考資料 具備下列資格任一者, 須檢附相關證明文件 : (1)92 年 2 月 13 日以前之居家服務員 病患服務員或照顧服務員訓練結業證明文件, 該訓練應經政府機關同意備查 (2)92 年 2 月 13 日後之照顧服務員結業證明書 ( 內容需記載地方主管機關同意備查之日期 文號 訓練課程及時數 ) (3) 高中職以上照顧服務員職類相關科系所 ( 含高中相關學程 ) 畢業 (4) 大專校院相關科系所學生, 取得照顧服務理論與實務相關課程各 2 學分及照顧服務員 40 小時實習時數證明, 並以就讀學校所開具之學分證明 ( 成績單 ), 及符合照顧服務員訓練計畫所規定之實習單位所開具之實習時數證明為認定依據 幸福中點伴手禮分機 333 陳麗如老師 103.04.10-103.06.16 5 樓辦公室 103.06.21 週六 09:00 64 小時每週一至週四 08:30~17:05 103.07.21-103.07.31 1. 伴手禮概論 2. 食品衛生安全 3. 中式點心製作 4. 伴手禮行銷管理 進修費用 :2500 元進修人數 :25 人報名資格 : 工作室 伴手禮相關從業人員 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技能檢定中心編號 09600 中式麵食加工 丙級技術士學科測試參考資料 16
服務業群組 :(02)2872-1940 分機 331 330 336 338 進修職科 報名起訖日期 / 地點 甄試日期 進修時數 / 起訖日期 進修內容 進修費用 / 人數 / 報名資格 就業方向 筆試準備範圍 中餐烹調 ( 葷食項 ) 丙級證照輔導分機 333 陳麗如老師 103.04.10-103.06.30 5 樓辦公室 103.07.05 週六 09:00 120 小時每週一至週五 08:30~17:05 103.08.04-103.08.22 1. 學科概論 2. 食品衛生安全 3. 刀工盤飾 4. 術科製作 5. 綜合實習 進修費用 :4000 元進修人數 :30 人報名資格 : 餐飲業從業人員 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技能檢定中心編號 07600 中餐烹調 丙級技術士學科測試參考資料 印前製程 乙級證照輔導分機 317 葉慶貞老師 103.07.01-103.07.24 5 樓辦公室 103.07.31 週四 18:30 40 小時每週一 18:30~21:40 103.08.18-103.10.27 1. 印前製程 乙級技術士證照術科檢定項目及題型分析 2. 模擬試題 進修費用 :2500 元進修人數 :25 人報名資格 : 1. 具備全國技術士技能檢定乙級技術士報檢資格 2. 具備檢定相關電腦操作能力者優先 取得 印前製程 乙級技術士證照 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技能檢定中心編號 19101 印前製程 - 圖文組版 100-102 年全國技能檢定丙級技術士技能檢定歷屆試題 17
參 招生流程 報名參訓評量流程圖 一 職能培育報名參訓及諮詢評量流程 備註 : 具就業保險被保險人非自願性離職身分者, 務必於 報名截止日前先行 至公立就業服務機構開具職業訓練推介單正本 ( 一式三份 ) 備註 : 具就業保險被保險人非自願性離職身分者, 務必於 報名截止日前先行 至公立就業服務機構開具職業訓練推介單正本 ( 一式三份 ) 18
肆 勞保投保明細表申請資訊 一 申請地點 : 可至下列勞工保險局辦事處申請, 全臺其他申請地點請至勞工保險局網站查詢 (http://www.bli.gov.tw) 或電洽查詢 (02)2396-1266 二 申請應備文件 : ( 一 ) 本人親自申請 : 請攜帶本人身分證正本及印章 ( 二 ) 委託他人申請 : 請攜帶委託人及代理人之身分證正本及印章 新北市新莊區中平路 439 號 ( 新莊副都心中央合署辦公大樓南棟 1 樓 ) (02)8995-2100 19
伍 聯絡資訊 總機 (02)2872-1940 1. 資通訊群組 分機269 266 267 282 283 2. 工業技術群組 分機291 285 292 295 348 3. 服務業群組 分機331 330 336 338 網址 http://www.tvdi.gov.tw 地址 臺北市士林區士東路301號 交通方式 : 公車 路線一 聯營206 280 紅15 市民小巴11(職能發展學院站下車) 路線二 聯營220 267(小型) 279 285 606至忠誠路二段天母 棒球場下車 步行約十分鐘 捷運 路線一 捷運淡水線芝山站下車 再轉搭乘聯營280 市民小巴11 (職能發展學院站下車) 路線二 捷運淡水線士林站下車 再轉搭乘聯營紅15 (職能發展學院站下車) 地理位置 : 市立大學 天母校區 路2段 207巷 本學院 位置 士東路 20 東山 路 忠誠 路 二段 天母 棒球場 忠誠
2F 工業技術群組報名處 5F 服務業群組報名處 2F 資通訊群組報名處 21
陸 附錄 一 職能培育課程 臺北市職能發展學院 103 年度課程預定表 序號群組名稱 培育職科 培育人數 培育時數 培育起訖日期 1 資通訊互動式網頁設計 25 640 103.08.29-103.12.22 2 資通訊 Java 程式設計 26 640 103.09.05-103.12.29 3 工業技術居家冷凍空調機檢修 30 480 103.09.22-103.12.15 4 服務業錢進網路商店 25 480 103.09.22-103.12.15 5 資通訊電腦化會計實務 28 480 103.09.26-103.12.19 6 服務業平面設計實務 25 320 103.10.13-103.12.05 7 服務業觀光導遊人員培訓 25 320 103.10.13-103.12.05 8 服務業時尚創意拼布趣 30 360 103.10.20-103.12.19 報名起報名資格訖日期高中職以上畢業, 具備電腦基礎並對網頁設計有興趣者高中職以上畢業, 具備電腦基礎並對網頁設計有興趣者高中職以上畢業 ( 電機 冷凍相關科系尤佳 ) 高中職以上畢業 具備電腦基礎 自備數位相機 高中職以上畢業 高中職以上畢業 具備電腦基礎 自備隨身碟 高中職以上畢業 依本學院招生簡章公告為準 備註 : 詳細課程及招生報名資訊依本學院招生簡章公告為主 二 職能培育 ( 另約面試時間 ) 課程 序號群組名稱 培育職科 培育人數 培育時數 培育起訖日期 1 服務業中式餐點實務 30 480 103.09.22-103.12.15 2 服務業西式餐點實務 30 480 103.09.22-103.12.15 3 服務業婚紗產業人才養成 25 480 103.09.22-103.12.15 4 服務業時尚烘焙 30 400 103.10.13-103.12.19 5 服務業照顧服務員 25 184 103.11.10-103.12.10 報名資格 ( 至 35 歲以下青年優先 ) 高中職以上畢業 具備電腦基礎 自備可調整光圈快門數位相機 年滿 16 歲以上 身體健康狀況良好 具擔任照顧服務工作熱忱 ( 符合特定對象資格者優先 ) 報名起訖日期 依本學院招生簡章公告為準 備註 : 詳細課程及招生報名資訊依本學院招生簡章公告為主 22
三 職能進修課程 序號群組名稱 進修職科 進修人數 進修時數 進修起訖日期 103.09.02-1 服務業健康中式麵食實務 25 40 103.09.10 2 工業技術 3D 電腦輔助設計繪圖 25 100 103.09.16-103.12.09 103.09.16-3 服務業影像編修 25 48 103.10.04 4 工業技術汽車板金職能基礎 20 100 103.10.02-103.12.25 103.10.13-5 工業技術特定瓦斯器具裝修 26 52 103.10.29 6 工業技術自行車修護 20 120 103.10.14-103.12.18 報名資格 高中職以上畢業 高中職以上畢業 具備 Windows 操作能力 報名起訖日期 依本學院招生簡章公告為準 備註 : 詳細課程及招生報名資訊依本學院招生簡章公告為主 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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