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勞工委員會職業訓練局臺南職業訓練中心

Size: px
Start display at page:

Download "行政院勞工委員會職業訓練局臺南職業訓練中心"

Transcription

1 肆 計畫書附件 附件 1-1 學員報名資料卡暨使用個人資料告知書 學員報名資料卡暨使用個人資料告知書 洽詢日期 : 年月日 42

2 姓名性別 男 女婚姻狀況 已婚 未婚 最高學歷 國中 ( 含 ) 以下 高中職 專科 大學 大學以上 身分證字號 學校名稱 / 科系 出生日期 年 月 日 聯絡方式 市話 : 手機 : 通訊地址 緊急聯絡人參訓身分參訓班別 關係電話 非自願失業 自願失業 中高齡 獨力負擔家計 中低收入戶 長期失業 身心障礙 原住民 更生保護人 外籍配偶 職業工會 農會 漁會 一般失業 在職勞工 已確實瞭解甄選錄訓方式, 並願意配合 已繳資料 身份證影本 勞保 / 農保明細表 其它 使用個人資料告知 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雲嘉南分署委託本單位辦理 105 年度 OOOO 類委外職前訓練計畫 -OOOOO 班 ) 依法將會請您提供姓名 身分證字號 聯絡地址 戶籍地址 連絡電話 ( 市話 ) 行動電話 電子郵件地 址等個人資料, 作為後續與您聯繫之用 依個人資料保護法規定, 以下向您告知相關事項 ( 蒐集之目 的 ) 1 特定目的 :109 教育或訓練行政 /114 勞工行政 2 個人資料類別 :C001 辨識個人者 /C003 政府資料中之辨識者 /C011 個人描述 /C 021 家庭情 形 /C023 家庭其他成員之細節 /C 031 住家及設施 /C 033 移民情形 /C 051 學校紀錄 /C052 資格或技 術 / C053 職業團體會員資格 /C054 職業專長 / C062 僱用經過 /C064 工作經驗 / C115 其他裁判及行政 處分 3 個人資料利用之期間 地區 對象及方式 : (1) 利用期間 : 本單位與雲嘉南分署自簽約至完成履約期間 (2) 利用地區 : 台灣地區 (3) 利用對象 : 本單位 雲嘉南分署及與雲嘉南分署業務往來之其他政府單位等 (4) 利用方式 : A. 利用您的行動電話 電子信箱 通訊地址做聯絡或告知相關訊息 B. 利用您的姓名和身分證字號及勞保 農保明細資料確認符合錄訓資格 C. 利用您的緊急通知人和緊急通知人電話於發生緊急情況時聯繫 4 法律賦予您的權利 : 依個人資料保護法第三條規定, 對於您所提供於本單位的個人資料, 您可依 法行使您的權利, 包括 : 查詢或閱覽 製給複製本 補充或更正 請求停止蒐集 處理及利用 請求 刪除, 如有相關問題, 請洽本單位 單位電話 :oo-ooooooo 電子郵件 :[email protected] 5 您可以自由選擇是否提供本單位您的個人資料, 唯不盡詳實之個人資料將導致無法明確確認您的 身份及後續業務所需之利用方式, 將會造成無法與您取得聯繫或信函寄達等影響, 相關之風險需 自行承擔 本人 同意 不同意報名所填各項資料, 依據 個人資料保護法 等相關法令規定為本單位日後必要 43 之資訊應用處理相關事宜 確認 日期 年 月 日

3 附件 1-2 查詢個人相關資料同意書 查詢個人相關資料同意書 本人報名參加 ( 訓練單位名稱 ) 辦理 ( 班別名 稱 ) 訓練課程, 並已瞭解下列內容, 同意由勞工主管機關 公立職訓 機構 公立就業服務機構及據點或上開訓練單位查詢本人職業訓練 就 業保險 勞工保險 網際網路就業服務系統以及資遣通報系統等相關資 料至蒐集目的消失為止 : 44

4 一 適用對象 : 年滿 15 歲以上之本國失業之國民 持有效居留證之外籍配偶及獲准依親居留 長期居留或定居之大陸地區配偶等報名參加失業者職業訓練課程者 二 內容 : 報名參加職業訓練課程者, 需同意勞工主管機關 公立就業服務機構 公立就業服務據點或職業訓練單位查詢其職業訓練 就業保險 勞工保險 本署網際網路就業服務系統以及資遣通報系統等相關資料後, 方可受理報名職訓課程之申請 ; 若不同意查詢個人相關資料, 將無法進行資格審核處理作業 三 保密 : 本案之個人資料, 將依個人資料保護法規定辦理 此致 ( 填訓練單位名稱 ) 立切結書人 : ( 簽章 ) 身分證 / 統一編號 : 法定代理人 : ( 簽章 ) ( 未滿二十歲之未成年者須經法定代理人 ( 父母或監護人 ) 同意 ) 聯絡地址 : 聯絡電話 : 中華民國年月日 附件 2 報名參訓資格審查切結書 報名參訓資格審查切結書 本人報名參加 ( 訓練單位名稱 ) 辦理 ( 班別名稱 ) 訓練, 已詳閱招生簡章規定, 並已確認本人非在職勞工 自營作業者 公司或或行 ( 商 ) 號負責人, 且符合下方報名身分及報名資格, 並確實勾選無誤 如有不實, 本人願意放棄參加筆試 口試 錄訓及申請職業訓練生活津貼資格, 並負一切法律責任 報名身分 : 一 本人報名身分為 :( 下列選項請擇一勾選 ) 年滿 15 歲以上失業或待業勞工, 無勞保加保紀錄 年滿 15 歲以上失業或待業勞工, 加保職業工會 農會或漁會, 惟確實無工作 報名資格 : 45

5 二 學歷 :( 下列選項請擇一勾選 ) 報名班別未具有學歷限制 具備報名班別所規定需具備學歷之畢業證書 證明文件 三 工作經驗或證照 :( 下列選項請擇一勾選 ) 報名班別未具有工作經驗或證照限制 具備報名班別所規定之工作證明文件 技術士證照 聲明事項 : 四 就業保險被保險人非自願離職者身分 :( 下列選項請擇一勾選 ) 本人具有就業保險被保險人非自願離職者身分 本人未具有就業保險被保險人非自願離職者身分 五 本人已充分瞭解下列規定, 不得免責 :( 下列選項請擇一勾選, 勾選否則不得 報名 ) 是 否 1. 報名學員如有下列情事之一者, 不予錄訓, 又下列參訓歷史統計範圍, 以 參加本署及分署自辦 委外或補助辦理之職前訓練課程或班次為限 : (1) 報名班次之報名截止日尚處於前次結訓班次之訓後 90 日就業輔導期間 (2) 開訓日前 1 年內曾參加勞動力發展署及分署自辦 委外或補助 ( 含補助地 方政府辦理之身心障礙者職業訓練專班 ) 辦理之職前訓練課程, 且因請 假 曠課時數或其他可歸責於學員事由而被退訓 (3) 開訓日前 2 年內重覆參加相同班名之職前訓練課程 ( 含中途離 退訓, 但 不含遞補期限內離訓者 ) (4) 開訓日前 2 年內已有 2 次 ( 含 ) 以上職前訓練參訓紀錄 ( 含中途離 退訓, 但不含遞補期限內離訓者 ), 且於提前就業或結訓其訓後 90 日內均無 就業效果或紀錄 但可提供開訓日前 2 年內確有投保勞工保險 ( 不含職 業工會 農會 漁會及公法救助關係領取津貼之保險者 ) 之受僱事實證明 文件者, 不在此限 2. 同時符合 就業保險法 第 11 條規定非自願離職者身分及 就業服務法 第 24 條第 1 項各款所列特定對象失業者身分時, 應依 就業促進津貼實施辦法 規定, 優先以就業保險被保險人非自願離職者身分請領 就業保險法 所定 之職業訓練生活津貼, 惟未能於報名之班次開訓前確認身分為就業保險被 保險人非自願離職者, 得依規定請領 就業促進津貼實施辦法 所定之職業 訓練生活津貼, 但如發現 2 年內曾領取 就業保險法 及 就業促進津貼實施 辦法 職業訓練生活津貼合計超過 6 個月者 ( 身心障礙者為 12 個月 ), 將依規 定追繳溢領之 就業促進津貼實施辦法 職業訓練生活津貼 推介參訓情形 : 是否於參訓前, 曾至就業中心辦理職訓推介, 惟未獲推介者 無 有 1. 哪一間就業中心? 分署中心 46

6 2. 服務人員姓名? 3. 承訓單位電話確認日期 : 時間 : ( 此選項勾選 ) 有 者, 請於津貼申請作業, 檢附 1 份備查 ) 此致 ( 填訓練單位名稱 ) 立切結書人 : ( 簽章 ) 身分證統一編號 : 法定代理人 : ( 簽章 )( 未滿二十歲且未結婚者須經法定代理人 ( 父母或監護人 ) 同意 ) 聯絡地址 : 聯絡電話 : 中華民國年月日 附件 3 無工作切結書 無工作切結書 本人參訓 105 年度推動辦理原住民失業者職業訓練計畫 -000 班 ( 原住民專班 ), 茲切結自年月日起至 結訓日, 投保於 職業工會 47

7 農會 漁會 裁減續保 失業者, 但確實無工作 如有不實, 本人同意歸還本班次政府補助之個人訓練費用, 並負一切法 律責任 本人同意遵守並瞭解依刑法第 214 條規定, 明知為不實之 事項, 而使公務員登載於職務上所執掌之公文書, 足以損害於 公眾或他人者, 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 特此切結為憑 切結書人簽章 : 身分證號碼 : 法定代理人 : ( 簽章 )( 未滿二十歲之未成年者須經法定代理人 ( 父母或監護人 ) 同意 ) 地址 : 電話 : 中華民國年月日 ( 開訓日 ) 48

8 附件 4 因犯罪被害之身分證明書 受保護人姓名 被害人姓名 被害事件 因犯罪被害之身分證明書 統一編號統一編號被害日期 年 號 受保護人與被害人關係 符合右列條件之一 (1) 因犯罪行為被害而死亡者之配偶或直系親屬 (2) 因犯罪行為被害受重傷者之本人 配偶或直系親屬 (3) 因犯罪行為被害死亡者或受重傷者之未成年子女之監護人 (4) 因性侵害犯罪行為被害人 經核 特此證明 君, 符合本會出具受保護人身分證明之條件 出具證明機關 : 會戳 中華民國年月日 * 本身分證明書僅提供申請勞動部之就業服務 職業訓練或相關就業及各類創業貸款之 用 * 本文件身分證明書有效期間為 2 年, 影印無效 49

9 附件 5 自立少年證明書 自立少年證明書 姓名出生日期民國年月日性別 男 女身分證號碼 戶籍地址 電話 現況說明一 符合自立生活要件 : 結束安置, 無家可返或因家庭功能不彰致無法返家 : 年滿 15 歲以上未滿 18 歲經 2 處以上安置, 仍無法適應機構生活, 經主管機關評估有需要且具自立生活能力者優先, 且應至少服務至其年滿 18 歲 年滿 18 歲結束安置 1 年內者 結束安置逾 1 年, 經主管機關評估仍有必要提供自立生活適應協助者 自立少年就學期間, 有需要且經評估可自立生活者 二 就學就業現況 : 就學中, 就讀學校 ( 就學中不得申請免費職業訓練 ) 就讀補習教育, 且未就業 非就學中, 且未曾就業 非就學中, 且失業中 三 居住現況 : 有自有住宅 本人及直系血親無自有住宅 本人無自有住宅, 直系血親有自有住宅, 但無法居住 本人無自有住宅, 但直系血親有自有住宅 經核 服務與協助 君, 確符自立少年身分證明之條件, 請惠予必要之 特此證明 出具證明機關 : 會戳 本證明有效期間 : 至年月日 中華民國年月日 50

10 附件 6 職業訓練契約書 職業訓練契約書 立契約書人 : 訓練單位 : ( 全銜 )( 以下簡稱甲方 ) 受訓學員 : ( 以下簡稱乙方 ) 訓練班別 : 年度 班第 期乙方法定代理人 : ( 乙方未滿二十歲且未結婚者須法定代理人 ( 父母或監護人 ) 同意 ) 前開當事人基於確保訓練品質 訓練資源有效利用 保障受訓權益及維持訓練秩序等之需要, 經乙方報名參加甲方開辦之職業訓練, 甲 乙雙方同意在訓練期間約定如下 : 第一條乙方於受訓期間應遵守甲方規定, 完成訓練課程 甲方於訓練期間應對乙方之學科 術科訓練課程之學習結果及操行辦理評量 第二條乙方於受訓期間, 每節課均不得有遲到早退之情形, 若遲到早退超過 15 分鐘時應予請假, 請假按節以 1 小時計 乙方於受訓期間之請假, 分為公假 病假 事假及喪假, 其要件如下 : 一 公假 : 學員有下列各款情事之一並檢具證明者, 給予公假 : ( 一 ) 參與國家考試或接受法院傳喚者 ( 二 ) 參加政府依法主辦之各項選舉投票 ( 三 ) 訓練期間因不可抗力之天然災害, 參訓學員之居住地區或正常上課必經地區, 經當地縣市政府公告該縣 ( 市 ) 鄉 鎮停止上課者 ( 四 ) 後備軍人召集之公假, 除特殊原因經檢附相關證明文件專案奉核者外, 乙方應配合甲方協助申請免除召集, 否則一律不准予公假 ( 五 ) 經委託甲方辦理訓練之機關專案核准者 二 病假 : 因受傷 生病經檢具醫院 診所證明者, 得請病假 三 事假 : 因事必須親自處理, 得請事假 四 喪假 : 因下列親屬死亡, 檢具證明得請喪假 : ( 一 ) 父母 養父母 繼父母 配偶喪亡者, 核給喪假八日 ( 二 ) 祖父母 子女 配偶之父母 配偶之養父母或繼父母喪亡者, 核給喪假六日 ( 三 ) 曾祖父母喪亡者, 核給喪假三日 ( 四 ) 兄弟姊妹 配偶之祖父母喪亡者, 核給喪假三日 51

11 除公假 病假 喪假外, 其餘請假事由一律以事假認定 訓練期間因不可抗力之天然災害, 訓練地點之當地縣市政府公告該縣 ( 市 ) 鄉 鎮高中職以下停止上課者, 甲方應擇期補課, 補課期間視同正常上課 乙方因故未到課者, 應依規定辦理請假手續 乙方未依規定辦理請假 或提出請假 離訓申請未獲甲方同意時, 均以曠課 論 第三條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者, 得辦理離訓, 惟學員需親自申請敘明原因並簽名, 且需檢附相關證明, 否則以退訓辦理 : 一 重大傷病 中央衛生主管機關指定之傳染病或其他意外傷害, 經公立醫 院或區域級以上私立醫療機構診斷證明需長期治療者 但因區域屬性 特殊, 經分署專案核定者不在此限 二 家庭發生不可抗拒之災變等重大事故, 無法繼續受訓者 三 奉召服兵役者 四 參訓期間時數超過總訓練時數 1/2( 含 ) 以上, 有適當工作機會而提 前就業者 五 其他經委託甲方辦理訓練之機關認定者 六 遞補期內提出不參訓者 乙方因個人因素申請離訓未獲甲方同意即行離訓者, 自擅自離訓之次日 起以退訓論處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 願無異議同意甲方得視情節, 為退訓之處理 : 一 於受訓期間, 扣除公假及喪假外, 請假及曠課時數累積達該訓練班次 全期訓練總時數百分之八 或曠課時數達全期訓練時數百分之四 或參 訓期間行為不檢情節重大 或訓期未滿二分之一且找到工作而未能繼 續參訓者 二 同時參加本署暨各分署自辦 委託或補助辦理之其他職前訓練或在職 訓練課程者 但參加本署在職訓練課程期間, 發生非自願性失業情事, 而以就業保險非自願離職身分參加本作業規定之訓練課程者, 不在此 限 三 以偽造文書 不實資料參加訓練或申領職業訓練生活津貼者 第四條乙方於參訓期間, 經查獲有不符參訓資格 雇主或所屬機構為投保單位為 其申報參加勞工保險者或同時參加本署暨各分署自辦 委託或補助辦理之 其他職前訓練或在職訓練課程, 依下列原則處理 : 一 如自始不符參訓資格, 不得列入開訓名單, 亦不得繼續參加該班次之 訓練課程 二 如確有工作事實, 視為非失業者, 依規定辦理離 退訓 三 如有受僱加保, 卻無工作事實, 就乙方加保情形, 應由乙方出具證明, 且由甲方就乙方加保情形, 通報勞工保險局查處, 並同意乙方依原適 用對象別繼續參訓 四 如確有同時參加本署暨各分署自辦 委託或補助辦理之其他職前訓練 52

12 或在職訓練課程, 乙方願無異議同意甲方為退訓之處理 但參加本署 在職訓練課程期間, 發生非自願性失業情事, 而以就業保險非自願離 職身分參加本作業規定之訓練課程者, 不在此限 第五條乙方對於訓練相關設施, 應盡善良使用及管理之義務, 如可歸責於乙方之 事由而發生損害情事時, 乙方應負損害賠償責任 第六條乙方為中央主管機關或其他法令規定之獎助對象時, 甲方應協助乙方申請 相關補助或津貼 第七條乙方未依約履行賠償責任時, 乙方自願依行政程序法第一百四十八條接受 強制執行, 甲方並得以本契約作為強制執行之執行名義 第八條乙方經甲方依據第一條評量其訓練課程成績及操行皆合格者, 甲方應發給 結訓 ( 業 ) 證書, 並協助輔導就業 第九條有關學員差勤管理 申訴管道 離 退訓作業及參訓學員聲明書等相關訓練 規定, 由甲方訂定學員手冊規定辦理, 並視為本契約之一部分, 與本契約 具同等之效力 學員手冊與本契約牴觸者, 其牴觸部分以本契約為主 第十條甲方於課程結訓前應進行就業推介服務, 乙方則於結訓後積極找尋工作並 於 3 個月內配合就業追蹤調查並主動回報就業狀況及提供就業證明 第十一條乙方已報名繳費學員因故無法參訓, 得於開訓前申請退還所繳費用, 未 於開訓前申請者, 已繳交之訓練費用, 除該班次停辦外, 一律不予退 還 第十二條乙方於受訓期間或結訓後, 仍須配合本署 分署或訓練單位辦理不預告 訪視 訓練績效評估及追蹤考核 以上契約條文經甲 乙方詳細閱讀後簽立, 並各持正本一份, 以茲遵守 甲方 : 代表人 : 地址 : 乙方 : ( 簽章 ) ( 訓練單位用印及負責人章 ) 身分證號碼 : 出生年月日 : 戶籍所在地 : 乙方法定代理人 : ( 簽章 ) ( 未滿二十歲之未成年者須經法定代理人 ( 父母或監 護人 ) 同意 ) 身分證號碼 : 戶籍所在地 : 53

13 中華民國年月日 附件 7 參訓學員聲明書 聲明事項 : 參訓學員聲明書 一 本人在簽署本文件前, 已詳細閱讀主辦單位公告之 105 年度推動辦理原住民失業者職業訓練計畫 招生簡章及已經由 課程說明會 確實了解本班次之上課時間 培訓目標 課程內容進度安排 實施方式 就業資訊以及推介就業方式 訓練生活津貼申領規定 申訴管道 教學生活管理等, 並願意遵照簡章及所有規定完成訓練 二 本人聲明報名參加上述訓練, 係以結訓後極積就業為目標 本人願意配合訓練單位以及其他參與單位之就業輔導, 以早日就業 本人無意於結訓後賦閒在家 在國內外升學進修, 以免浪費政府資源, 影響他人就業之機會 三 本人同意主辦單位審核參訓學員資格需要查詢個人勞工保險相關資料, 並同意訓練單位將個人基本資料 津貼申領狀況及就業狀況等資料登錄於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為本案所建置之管控網站上 四 本人同意訓練單位 主辦單位及經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委託之評鑑單位, 為提昇個人資訊專業知識 調查本計畫執行成果 與輔導就業之目的, 得運用本人之個人姓名地址寄發資料予本人, 或將本人之個人資料送交公立就業服務機構, 以利謀職 五 本人同意於結訓就業後, 立即通知訓練單位就職相關資訊, 以利主辦單位統計培訓績效 立聲明書人資料簽立日期年月日 姓名身分證字號 出生日期年月日性別 男 女 聯絡電話 ( 手機 ) 通訊地址 訓練單位名稱 參訓班別名稱 法定代理人 ( 未滿二十歲之未成年者須經法定代理人 ( 父母或監護人 ) 同意 ) 54

14 訓練期間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訓練單位應於學員註冊時, 要求學員簽署此一文件, 未簽署者不得參訓 此一文件 應於學員簽署後由訓練單位保管 1 年, 以備主辦單位檢核 計畫名稱訓練單位班名 ( 時數 ) 附件 8 實習事業單位 / 合作用人單位訪視紀錄表 實習事業單位 / 合作用人單位訪視紀錄表 班 ( 小時 ) 事 業 單 位 學 員 姓 名 訪 查 年月日 時 間 訓期 練間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實時 習數 小時 實習 翦影 實習情形概述 照片說明 照片說明 ( 實習單位狀況 相關人員與學員實習狀況描述 ) 其他意見 ( 事業單位 學員意見 ) 55

15 事業單位指導人員簽名 訪查人員簽名 訓練單位主管簽章 56

16 附件 9 婦女退出職場逾二年切結書 婦女退出職場逾二年切結書 本人參訓 年度推動辦理原住民失業者職業訓練計畫 班, 茲切結因 登記結婚 生育 親屬年邁 家 庭照顧因素 ( 請敘述具體事由 ) 退出職 場已逾二年以上, 如有不實, 本人同意歸還本班次政府補助 之個人訓練費用, 並負一切法律責任 本人同意遵守並瞭解依刑法第 214 條規定, 明知為不實之 事項, 而使公務員登載於職務上所執掌之公文書, 足以損害於 公眾或他人者, 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 特此切結為憑 切結書人簽章 : 身分證號碼 : 57

17 法定代理人 : ( 簽章 )( 未滿二十歲之未成年者須經法定代理人 ( 父母或 監護人 ) 同意 ) 地址 : 電話 : 中華民國年月日 伍 附錄 附錄一 辦理委外 ( 補助 ) 職前訓練材料費參考表 行業別 工業類 代碼 訓練職類 參考訓練 時數 ( 小時 ) 材料費 ( 元 ) 人 / 小 時 備註 1313 製造業生產及作業經理人員 2131 電腦系統設計及分析 2132 電腦程式設計 如屬資訊軟體人才培訓專案所開設之班別, 材料費依其 2139 其他資訊專業人員 建築及都市交通計畫 土木工程 電機工程 2144 電子及電子通訊工程 2145 機械工程 製圖及測量 其他建築 工程相關 2212 病理學 藥理學研究人員及有關專業人員 3111 化學及物理技術員 3112 營建工程技術 3113 電機工程技術 規定 ( 每人時 20 元 ) 核給 58

18 行業別 代碼 訓練職類 參考訓練 時數 ( 小時 ) 材料費 ( 元 ) 人 / 小 時 備註 3114 電子及電子通訊工程技術 機械工程技術 3117 冶金技術 3121 製圖 工業工程技術 3123 放射性設備使用技術 3124 農業工程技術 3125 環境工程技術 3126 營建工程監工 3129 其他工程科學技術 資訊助理 如屬資訊軟體人才培訓專案所開設之班別, 材料費依其 3132 資訊設備管制 工業機器人控制 3141 影像及電子設備管制 防火及建築檢驗 3162 安全 衛生及品質檢驗 裁石工及石雕工 7121 砌磚 砌石 7122 混凝土工 7123 營建木工 其他營建構造相關 7132 地面鋪設及瓷磚鋪貼 7133 泥水 7136 管道裝設工 7137 建築物電力系統維修 油漆工 7142 油漆 7143 建築物清潔 7212 焊接 7213 板金 冷作 7214 金屬建材架構工 7221 鍛造 7222 工具製造 7223 工具機安裝及試車 7231 機動車輛裝修 飛機裝修 7233 農業及工業用機器裝修 7234 其他機械裝修 其他機械裝修 7241 電機裝修 電子設備裝修 電信及電力線路架設 規定 ( 每人時 20 元 ) 核給 59

19 行業別 代碼 訓練職類 參考訓練 時數 ( 小時 ) 材料費 ( 元 ) 人 / 小 7311 精密儀器製造及修理 7313 珠寶及貴金屬製作 織品 皮革及有關材質手工藝品工 7341 排版 7342 鑄版及電版 7343 鑴版及蝕刻 7344 照相 裝訂 7346 絹版 木板及織物印刷 7919 其他食品製作處理工 家具木工 鑄造 8123 金屬熱處理 8163 焚化爐 水處理及其他設備操 作工 8171 自動化組裝線操作 8172 工業用機器人操作 8211 工具機操作 金屬加工 電鍍 8251 印刷機操作工 8264 漂染及整理機械操作工 8311 機械組裝 8312 電機設備組裝 8313 電子設備組裝 8314 金屬 塑膠及塑膠製品組裝 8315 木製及有關製品組裝 8422 大客車駕駛員 大貨車駕駛員 推土機操作 8442 吊車 起重機操作 升降車操作 時 備註 行銷服務類 1322 婚禮顧問師 電腦系統設計師及分析師電腦程式設計 如屬資訊軟體人才培訓專案所開設之班別, 材料費依其規定 ( 每人時 20 元 ) 核給 2420 商業專業人員 人力發展及就業服務專業

20 行業別 代碼 訓練職類 參考訓練 時數 ( 小時 ) 材料費 ( 元 ) 人 / 小 時 備註 3131 資訊助理人員 如屬資訊軟體人才培訓專案所開設之班別, 材料費依其規定 ( 每人時 20 元 ) 核給 3141 影像及電子設備管制 證券及財物經紀 保險業仲介 不動產經紀 旅遊顧問 工商業銷售代表 行政秘書 其他行政助理專業 室內及商業設計人員 速記員及打字員 4112 文字處理及有關機器操作員 事務秘書 生產規劃佐理員 4222 觀光及旅館從業人員 總機 ( 客服 ) 人員 5113 響導人員 家事及有關服務管理員 其他個人服務工作人員 商店售貨員 洗車美容 農業類 3122 生物科學技術員 農藝作物栽培 園藝作物栽培 作物混作栽培 6030 農牧綜合經營 醫事 護 理 及 家 事 類 5113 響導 5121 家事服務管理 廚師 酒及飲料調製 餐飲服務 褓姆 陪病人員 ( 特別看護 居家護 理 ) 5141 理燙髮 美容 殮葬 遺體防腐化妝

21 行業別 代碼 訓練職類 參考訓練 時數 ( 小時 ) 材料費 ( 元 ) 人 / 小 5149 其他個人服務 ( 按摩師 ) 保全人員 穀類食品及糖果製造 ( 食品烘 焙 ) 7919 其他食品製作處理 裁縫及製帽 織品 皮革及有關打樣工及剪 裁工 7936 縫紉 刺繡 鞣革工及毛皮飾製工 7942 製鞋工 縫製機操作工 家庭傭工及清潔工 時 備註 藝術 類 其他 類 3921 室內及商業設計 廣播 電視及其他播報員 街頭 夜總會及有關音樂 歌 唱及舞蹈人員 7113 石雕藝術 7313 珠寶及貴金屬製作 砂輪成型及陶瓷製坏 玻璃及玻璃製品製造 7323 玻璃鑲刻及蝕刻 7324 玻璃 陶瓷及有關製品美飾描 繪 7331 織品 皮革及有關材質手工藝 品製作 7332 木材及其他材質手工藝品製作 其他

22 附錄二 原住民參加職業訓練生活津貼補助規定 行政院原住民族委員會強化原住民參加職業訓練津貼補助要點行政院原住民族委員會 87 年 5 月 8 日原民社字第 號令發布行政院原住民族委員會 94 年 11 月 8 日原民衛字第 號令修正行政院原住民族委員會 101 年 04 月 10 日原民衛字第 號令修正發布全文 6 點, 並自 102 年 1 月 1 日生效 第 1 條 目的 : 行政院原住民族委員會 ( 以下簡稱本會 ) 為協助失業者原住 民於參加職業訓練期間, 安心受訓, 習得一技之長, 提昇就業能力, 改善生活, 特訂定本要點 第 2 條補助對象與訓練條件 : ( 一 ) 申請對象 : 凡年滿 15 歲以上, 參加各級政府機關主辦 委託或補助辦理且訓練期間達六個月以上之全日制職業訓練, 並已依就業促進津貼實施辦法申請六個月職業訓練生活津貼之失業原住民, 得接續申請本補助 ( 二 ) 訓練條件 : 前項所稱全日制職業訓練係指 1. 每星期上課四天以上 每天上課滿日間四小時, 2. 訓練期間滿一個月, 每月總訓練時數達一百小時之訓練 第 3 條補助標準 : ( 一 ) 參照中央勞工主管機關訂頒之就業促進津貼實施辦法第 20 條規定, 補助金除身心障礙者外, 每人依實際參加訓練每滿 30 日者, 按月發給基本工資之 60%, 以接續中央勞工主管機關發給之就業促進津貼, 且以 6 個月為限 ( 二 ) 依受訓學員實際參加訓練時間以 30 日為 1 個月計算, 未滿 30 日者, 依下列方式辦理 : 1. 1 週以上未達 10 日且訓練時數達 20 小時者, 發給四分之一個月 日以上且訓練時數達 30 小時者, 發給半個月 日以上且訓練時數達 60 小時者, 發給一個月 ( 三 ) 訓練期間 1 個月以上符合中央勞工主管機關訂頒之就業促進津貼實施辦法第 18 條規定之對象,1 至 6 個月向中央勞工主管機關申請職業訓練生活津貼 ; 自第 7 個月起得向本會申請補 63

23 助金, 最長以 6 個月為限 至身心障礙者應依就業促進津貼實施辦法第 18 條及第 20 條規定優先向中央勞工主管機關申請職業訓練生活津貼 ( 四 ) 受訓學員於受訓期間, 每月申領政府各項補助金總額數, 以不超過當年政府公告之基本工資為限 第 4 條申請程序 : ( 一 ) 由各級政府機關主辦 委託或補助之培訓單位應於開訓後檢具下列文件各 2 份, 向本會提出申請 : 1. 申請書 2. 印領清冊 3. 核准訓練計畫書 ( 含訓練課程配當表 師資簡歷 ) 4. 申請者之全戶戶籍謄本 ( 須註記原住民身分 ) 5. 申請者之金融機構或郵局存摺正面影本 ( 二 ) 申請文件, 經本會審核通過後, 由本會將補助款撥付訓練機構轉發受訓學員, 訓練機構撥付受訓學員後應副知本會 第 5 條 經費來源 : 本要點所需經費由本會編列預算支應 第 6 條 成果統計 : 各辦理職業訓練機構應於訓練結束後 3 個月內填具工作 成果表, 彙送本會備查 第 7 條附則 : ( 一 ) 參加各級政府機關主辦 委託或補助辦理職業訓練之受訓學員申請該項津貼,2 年以申請 1 次為限 ( 二 ) 申請人倘有中途退 ( 離 ) 訓情事 ( 不可抗力因素除外 ), 訓練機構應依實際參訓人數及日數, 按比例將補助款繳回本會 未依規定辦理或有發生冒領 溢領或不實等情事者, 除追繳已領之補助款, 涉有刑事責任者並應移送司法機關辦理 ( 三 ) 本會應將依本要點申請補助之核准案, 副知行政院勞工委員會職業訓練局 64

24 附錄三 全民共通核心職能課程 (95 年 9 月 4 日職企字第 號函 ) 課程內容課程大綱上課時數 動機職能 (Driving D1 Competencies, 簡工作願景與工作倫理稱 DC) 1. 個人優勢與職業性向之分析與了解 2. 職涯策略路徑圖 3. 自我工作願景之建立與設 定 4. 工作倫理與職場道德的掌 握與發展 5. 快樂職場人生觀 5 小時 ( 講授 2 小時 演練 3 小時 ) D2 群我倫理與績效表現 方法 1. 職場生涯的小社會與大社會概念 2. 社會化意識與能力之激發 3. 自我績效意識與工作效能 / 效率概念 4. 讓自我績效表現被認知 被認同的應有方式 5 小時 ( 講授 2 小時 演練 3 小時 ) D3 專業精神與自我管理 1. 專業態度與敬業精神之養成 2. 自動自發與獨立創新精神 之促進 3. 個人形象之造塑與表現 4. 自我情緒控制與自律自制 能力之加強 6 小時 ( 講授 3 小時 演練 3 小時 ) 行 為 職 B1 1. 自我在團體組織中的合宜 6 小時能職場與職務之認知與定性與角色任務定位 ( 講授 3 小時 演練 3 ( Behavioral 溝通協調技能 2. 職務任務的權利與責任對 小時 ) Competencies, 簡稱 BC) 稱性 3. 職務安全意識與組織 營業秘密 之守則 4. 組織內外的互動方式與必 要之溝通協調能力 5. 不同背景資歷轄屬之跨領 域跨單位之協調合作 65

25 行為職能 (Behavioral Competencies, 簡 稱 BC) 課程內容課程大綱上課時數 B2 1. 工作團隊之意涵與團隊工作團隊與團隊精神之作用協作方法 2. 工作團隊之要件與運作型態 B3 工作夥伴關係與 衝突化解能力 K1 知識職能環境知識的學習 ( Knowledge 與創新 Competencies, 簡 稱 KC) K2 價值概念與成本 意識 3. 團隊之共同意志形成與 互動協作方式 4. 團隊之領導與共同力量 的發揮 1. 察覺自我與工作夥伴之間的組織定位與任務關係 2. 學習對工作夥伴之習性 / 慣性與人格差異的諒解 與包容能力 3. 對個人自利自害與工作 夥伴共利共害的體認與 調和 4. 認知衝突的原因與化解 衝突的理則和方法 1. 職業大環境的認知與探索 2. 職場知識庫之建置與有 效運用 3. 掌握職務脈動機及促進 創新 1. 價值概念與成本意識的基本意涵 2. 成本與價值的屬性與特 徵 3. 成本的節制與控制 4. 價值的加值與創造 5. 開源節流 的倫理意涵 與策略價值 5 小時 ( 講授 2 小時 演練 3 小時 ) 5 小時 ( 講授 2 小時 演練 3 小時 ) 5 小時 ( 講授 2 小時 演練 3 小時 ) 5 小時 ( 講授 2 小時 演練 3 小時 ) 66

26 K3 問題反映與分析 解決 1. 問題發掘之意識與方法 2. 事象之描述與紀錄能力 3. 要素分析與歸因技術 4. 陳報技術 (Reporting) 與解讀能力 (Reading) 5. 解題策略的形成與取決 決 6 小時 ( 講授 3 小時 演練 3 小時 ) 67

27 附錄四 執行成果報告書 105 年度推動辦理原住民失業者職業訓練計畫執行成果報告書 一 委託單位 : 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雲嘉南分署 二 訓練單位 : 三 單位屬性 : A 公立職業訓練機構 ( 含國立學校機構 ) B 財團法人機構附設職業訓練中心 ( 含私立學校機構 ) C 社團法人機構附設職業訓練中心 D 專業機構附設職業訓練中心 E 營利事業機構 F 大專院校訓練機構 G 高中職學校訓練機構 H 國中小學訓練機構 I 研( 開 ) 發機構 J 補教事業機構 K 勞工團體 L 工業團體 M 商業團體 N 公益 社福團體 O 地方自治團體 四 班級名稱 : 五 訓練職類 : 六 訓練期間 : 年月日 ~ 年月日 七 訓練時數 : 小時 68

28 中 華 民 國 年 月 日 105 年度推動辦理原住民失業者職業訓練計畫執行成果報告書 一 單位名稱 : 二 班級名稱 : 三 訓練期程 : 年月日 ~ 年月日, 共計 小時 四 訓練職類 : 五 計畫內容摘要 : 六 計畫執行成果 : ( 一 ) 開結訓及就業狀況 : 核定訓練人數人 退訓人數人 實際開訓人數人 結訓人數人 訓練人數達成率 (= / 100 % ) % 結訓率 (= / 100%) 提前就業人數人 未就業人數人 % 69

29 就業人數人 就業率 (= / 100%) % ( 二 ) 輔導學員參加技能檢定狀況 : 項次 報檢職類 檢定級別 取得證照數 合計 ( 三 ) 就業成果分析 : 計畫書預期就業率為 %, 實際就業率為 %; 計畫書原定媒合職 缺人, 實際媒合成功人 ; 學員就業與訓練所得技能有相關性 人 項次 就業情形 人數 自行就業 合計 輔導就業 七 活動成果 1. 學員實習專題製作情形第一組專題名稱 參與學員姓名 內簡 容介 第二組 專題名稱 參與學員姓名 70

30 內簡 容介 第三組 專題名稱 參與學員姓名 內簡 容介 2. 學習 / 實習活動照片 / 文宣照片 如欄位不足, 請自行增列欄位 ( 活動照片約 3-5 張 ) 增加兩公約及性別平等宣導 會議記錄表 學員訓後心得 滿意度問卷分析 講師回饋 紀錄 課後輔導紀錄 就業輔導講座 等, 使成果報告書更為完備 八 就業輔導方式包括就業說明及求職技巧 寄發求職推薦信 線上資訊及就業媒合 等辦理情形說明 ( 附件一 ~ 五表件供參 ) 附件一 就業說明會 / 徵才活動 活動紀錄 訓練單位 : 訓練班別 : 活動時間 :000 年 00 月 00 日時分 ~ 時分活動地點 : 71

31 活動摘要 : 至少應含下列幾項一 籌備規劃或流程 : 二 課程就業展望連結產業及職缺 ( 媒合廠商與訓練之關連性 ) 三 參與情形 : 學員 00 人, 廠商 00 家, 媒合成功 00 案, 四 面試廠商建議事項 :( 例如 : 該職缺應具備之職能, 課程方面可以加強 ) 就業說明會 / 徵才活動廠商人員暨學員簽到簿 訓練單位 : 訓練班別 : 活動時間 :000 年 00 月 00 日時分 ~ 時分活動地點 : 項次廠商 / 學員單位名稱職稱姓名簽到 72

32 1 000 股份有限公司人事主任 學員 000 學員 附件二 就業說明會 / 徵才活動 活動照片 訓練單位 : 訓練班別 : 活動時間 :000 年 00 月 00 日時分 ~ 時分 73

33 圖一 照片文字說明 圖二 照片文字說明 圖三 照片文字說明 圖四 照片文字說明 附件三 就業說明會 / 徵才活動 訓練單位 : 訓練班別 : 職缺明細 活動時間 :000 年 00 月 00 日時分 ~ 時分項次廠商名稱行業別職缺職稱職缺地點連絡人 主要產品或服務 職缺名額職稱姓名電話 74

34 合計廠商 : 共家 職缺數 : 共人 項次 附件四 計畫名稱 : 訓練單位 : 寄發求職推薦信名冊 訓練班別 : 日期 廠商名稱 職稱 聯絡人 電話 或地址 推薦 學員 備註 75

35 附件五 訓練單位 : 訓練班別 : 學員姓名 :000( 身分證號 ) 學員 或手機 : 寄發職缺資訊就業媒合紀錄 76

36 週次 日期 廠商名稱行業別職缺職稱職缺地點連絡人追蹤情形紀錄 主要產品或服務 職缺名額職稱姓名電話 1 0/0 ~0/ 0 00 月 00 日聯絡, 學員表示無興趣 / 有投履歷無下聞 / 與志趣不符 / 就學 / 就醫療養 / 待產 / 待親 77

37 九 計畫檢討與改進措施 :( 檢討項目之欄位如有不足, 請自行增列欄位填 寫 ) 檢討項目 執行情形說明 改進措施 開訓人數是否達預 訓是人數 否之 95% 以上? 結訓學員滿意度是否達 是 80% 否以上? 經費執行率是否達 95% 是以上? 否 檢討項目 執行情形說明 改進措施 學員訓後就業率是否達 是 45% 否以 上? 行政作業期程是於依規定時間 是 否內完成?( 如 TIMS 資料填報 費用請領 / 核銷 / 繳交等 ) 其他 :( 請說明 ) 其他 :( 請說明 ) 十 後續計畫 建議事項及其他說明 : 十一 職訓成功個案說明 :( 圖檔及書面介紹至少 500 字以上 ) 職訓成功個案宜聚焦於與職訓相關之就業職缺 長達半年之穩定就業 轉業 自行或合夥創業 網路 行銷收入成長等方向, 亦得由訓練單位自行定義 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雲嘉南分署議題之成功案例 案例基本資料 受訪意願 電視 報紙 日 推薦單位 : 雲嘉南分署 期 :105 年 月 日 78

38 訓練單位 計畫名稱 委外職業訓練 受訓班別 姓名性別男 女 生日 ( 年齡 ) 年 月 日 ( 學歷 歲 ) 電 話 市話 : 手機 : 住 址 簡單家庭背景 接受本署訓練前相關工作經歷 至本署接受服務動機或因素 目前就 ( 創 轉 ) 業近況或訓後狀況單位推薦重點摘要及理由 分署聯絡人 單位聯絡人 : 聯絡電話 : 備註 :1. 本報告書以電腦文書方式製作, 各項目所留欄位不敷使用時得自行調整書 寫 2. 本表如有調整, 請依最新調整格式填寫 附錄五 身心障礙者職務再設計實施方式及補助準則 身心障礙者職務再設計實施方式及補助準則 中華民國九十七年二月十二日行政院勞工委員會勞職特字第 號令訂定發布全文 19 條 ; 並自發布日施行中華民國一 三年十月三十一日勞動部勞動發特字第 號令訂定發布修正第八條 第十五條 ; 並自發布日施行 79

39 第一條本準則依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 ( 以下簡稱本法 ) 第三十七條第二項規定訂定之 第二條本準則所稱主管機關 : 在中央為行政院勞工委員會 ; 在直轄市為直轄市政府 ; 在縣 ( 市 ) 為縣 ( 市 ) 政府 第三條本準則所稱職務再設計, 指為協助身心障礙者排除工作障礙, 以提升工作效能促進就業, 所進 行之改善職場工作環境 工作設備 工作條件 提供就業所需之輔具及調整工作方法之措施 第四條中央主管機關應統籌規劃業務之推動 研發 設計 改良與評估前條之方法及設施 中央主管機關應定期召開聯繫會報, 並協助直轄市 縣 ( 市 ) 主管機關辦理職務再設計 第五條直轄市 縣 ( 市 ) 主管機關依本法第三十七條第一項規定, 自行或結合民間資源辦理職務再設計 時, 應訂定實施計畫 第六條主管機關得將職務再設計相關事項, 委託依法設立之相關專業機構 團體或學校辦理 第七條主管機關 雇主及職業重建服務專業人員, 得運用職務再設計協助身心障礙者適應職場, 促進其 就業 前項所稱雇主, 指僱用身心障礙員工之公 民營事業機構 政府機關 學校或團體 第八條為排除工作障礙, 協助身心障礙者就業, 下列單位或人員得向主管機關申請職務再設計補助 : 一 雇主 二 身心障礙自營作業者 三 公 私立職業訓練機構 四 接受政府委託辦理職業訓練之單位 五 接受政府委託或補助辦理居家就業服務之單位 身心障礙者因就業所需, 得申請補助就業輔具 各公共建築物及活動場所之無障礙設備設施不符合相關法令規定, 經各級 目的事業主管機關依本法第五十七條第三項規定, 限令其所有權人或管理 機關負責人改善者, 不得申請補助 第九條本準則所稱職務再設計補助項目, 包括改善職場工作環境 工作設備 工作條件 購買就業所需之 輔具及調整工作方法所需費用 第十條依第八條規定申請職務再設計補助者, 應檢具下列文件 : 一 申請書 二 身心障礙證明 三 身心障礙者之投保證明 僱用證明 接受職業訓練或居家就業服務相關證明 四 其他主管機關指定之文件 第十一條主管機關對於職務再設計申請案件, 應至現場訪視, 必要時得邀請相關專業人員提供專業協助 及指導, 以書面函復申請單位審查核定結果 前項所稱相關專業人員, 包括工程 管理 設計 醫事 勞工安全衛生 社會工作及特殊教育等相關 專業領域人員 第十二條主管機關自行辦理或結合民間資源辦理職務再設計時, 應審查申請項目與協助身心障礙者就業 相關性 障礙特性 迫切性及合理性等因素, 必要時, 得召開審查會議 第十三條主管機關補助職務再設計後, 應派員瞭解補助款使用情形, 並追蹤身心障礙者就業等後續狀況 第十四條接受補助者有提供不實資料或未執行核定補助之項目, 主管機關得追回已補助之費用 第十五條接受補助單位於二年內遇該補助項目之職位出缺 結束職業訓練或居家就 80

40 業服務時, 應於十四日內向原補助主管機關通報 原補助主管機關受理前項通報後, 對使用年限內有再利用性之全額補助輔 具得予回收, 以提供該離職之身心障礙者轉業後繼續使用, 或提供有相同 輔具需求之身心障礙者使用 前項使用年限為二年 但屬內政部訂定之身心障礙者輔具費用補助基準表或行 政院主計總處訂定之財物標準分類規定所定輔具者, 依各該規定之使用年限 第十六條主管機關對於以創新職務再設計協助身心障礙者就業之相關人員, 應予獎勵 第十七條直轄市 縣 ( 市 ) 主管機關應於年度開始後三個月內, 將其上年度執行情形及辦理成效報中央主 管機關, 並每年度辦理成果發表或參訪觀摩 第十八條本準則所需經費來源如下 : 一 身心障礙者就業基金 二 主管機關編列預算支應 三 其他收入 中央主管機關得視直轄市 縣 ( 市 ) 政府財務狀況予以補助 第十九條本準則自發布日施行 附錄六 就保非自願離職者職訓推介作業流程 81

41 就保非自願離職者職訓推介作業流程 就業保險非自願離職者參加職業訓練需經公立就業服務機構進行職訓諮詢並推介之權益說明暨同意書 ( 訓練單位名稱 ) 解說人員 : 82

42 本人報名參加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暨所屬各分署自辦 委託或補助辦理之失業者職業訓練 ( 含補助地方政府辦理之身心障礙者職業訓練專班 ), 經貴單位向本人告知有關就業保險 被保險人非自願離職者 ( 以下簡稱就保非自願離職者 ) 參加職業訓練需經公立就業服務機構 進行職訓諮詢並推介之下列事項後, 本人已確實清楚瞭解相關權益, 並同意遵守相關規 定 : 一 適用對象 : 具有就業保險法 ( 以下簡稱就保法 ) 第 11 條所定有關 因投保單位關廠 遷廠 休業 解散 破 產宣告離職 因勞動基準法第 11 條 第 13 條但書 第 14 條及第 20 條規定各款情事之一 離職 或 因定期契約屆滿離職, 逾 1 個月未能就業, 且離職前 1 年內, 契約期間合計滿 6 個月以上 等情事之就業保險被保險人非自願離職者 二 法源依據 : ( 一 ) 依就業保險法 ( 以下簡稱就保法 ) 第 11 條有關 被保險人非自願離職, 向公立就業服務 機構辦理求職登記, 經公立就業服務機構安排參加全日制職業訓練 之職業訓練生活津貼 請領條件規定辦理 ( 二 ) 依就業促進津貼實施辦法 ( 以下簡稱就促辦法 ) 第 20 條之 1 及第 29 條第 1 2 項有關就保 非自願離職者如同時具有特定對象身分, 應優先以就保非自願離職者身分參訓, 並依規 定請領就保法職業訓練生活津貼, 及 2 年內領取就保法與就促辦法所定職業訓練生活津貼 及政府機關其他同性質之津貼或補助合計以 6 個月 ( 身心障礙者為 12 個月 ) 為限之規定辦 理 三 權利義務 : ( 一 ) 經公立就業服務機構進行職訓諮詢並推介參加全日制職業訓練之就保非自願離職者, 得依就保法規定請領就保職業訓練生活津貼 ( 二 ) 本人如堅持不願至公立就業服務機構辦理求職登記及接受職訓推介, 依規定不得請領 就保法所定之職業訓練生活津貼 ; 另本人如同時符合就業服務法第 24 條所定之特定對象 身分, 依規定亦不得請領就促辦法之職業訓練生活津貼 ( 三 ) 本人如因非可歸責於己之因素而於參訓後始得知本人具有就保非自願離職身分時, 仍 得繼續參訓, 惟因已喪失請領就保法所定職業訓練生活津貼之條件, 故不得請領就保法 所定職業訓練生活津貼之條件 另本人如同時符合就業服務法第 24 條所定之特定對象身分 得依規定請領就促辦法所定之職業訓練生活津貼, 惟如有訓後 2 年內曾領取就保法與就促 辦法所定職業訓練生活津貼 及政府機關其他同性質之津貼或補助合計超過 6 個月 ( 身心障 礙者為 12 個月 ) 之情事, 將依規定繳回溢領之就促辦法所定之職業訓練生活津貼 立同意書人 : ( 簽章 ) 身分證號碼 : 中華民國年月日 83

43 附錄七 個案輔導相關表件個案輔導相關表件作業時程表 案主服務紀錄表 :: 每個案每月至少填寫 1 次 學習輔導紀錄表 職訓計畫結果表 (T3-1 T3-2): 每一單元均需填寫 84

44 晤談記錄表 訓練單位輔導員學號晤談日期年月日姓名出生日期年月日性別 男 女致殘原因障礙類別 / 等級致殘時間婚姻狀況 已婚 未婚 分居 離婚 其他體能狀況身高公分體重公斤血型型 主 視力左 : 右 : 聽力分貝左 : 右 : 矯正 是 否色盲 是 否 兵役 役畢 國民兵 免役 未役退役日期年月日 基 一 身體 ( 障礙 ) 狀況描述 : 1. 目前行動狀況 : 正常 雖未使用輔具但行動緩慢 行動時需輪椅或柺杖 義肢 手杖等輔具 2. 使用輔助器材 : 無 持柺杖 助聽器 輪椅 義肢 其他 3. 其他 : 二 醫療情形 :( 精障案主宜檢附醫療單位諮詢單 ) 1. 醫療狀況 : 未就診 就診 追蹤 住院治療 其他 (1) 就診醫院 : 本 (2) 就診原因 : (3) 症狀 : 2. 服藥狀況 :( 若有應用藥而未用藥情形, 請務必說明原因 ) 資 料 教育程度 不識字 小學 國中 高中 ( 職 ) 大專 研究所以上 最 高 學 科 系 就 學 期 間 是否畢業 歷 年 月至 年月 是 否 會 使 用 語 言 國語 台語 英文 日文 手語 其他 戶籍地址 : 通訊住址 : 傳真 聯絡電話 :( 宅 ) ( 公 ) ( 行動電話 ) 電子信箱 : 85

45 住所性質 : 自宅 租屋 ( 房租元 / 月 ) 醫療院所 教養機構 其他 家 庭 1. 是否與家人同住 : 否 是有哪些成員? 2. 家屬中是否有其他身心障礙者? 否 是, 位 / 障別 : 3. 經濟狀況 : (1) 主要經濟來源者 : (2) 家庭每月收入 : 約元 / 月 (3) 現己運用之社會資源 : 身心障礙津貼 收容教養補助 低收入戶生活補助 生活輔助器具補助 其他 4. 與家人相處情形 : 元 / 月 元 / 月 元 / 月 元 / 月 6. 家庭支持系統 ( 家系圖 生態圖, 請使用鉛筆繪製 ): 狀 5. 家庭狀況概述 : 況 職 1. 是否受過職業訓練 : 否 是, 請說明受訓單位 職業種類及起迄日期 : 業 有 關 2. 是否有工作經驗 : 否 是, 說明工作單位 工作性質 待遇起迄日期及離職原因 經 驗 86

46 監 護 人 聯 絡 人 姓 名 性 別 男 女 與案主關係 聯絡地址 : 傳 真 聯絡電話 :( 宅 ) ( 公 ) ( 行動電話 ) 電子信箱 : 案主 主 要 需求 案主主要需求 ( 可複選 ) 1 與就業相關之身心障礙福利措施之諮詢 ( 如創業機會或就業貸款 ) 2. 職業訓練 3. 庇護性就業安置 4. 一般性就業服務 5. 支持性就業安置服務 6. 其他 : ( 請說明 ) 87

47 案 主 下列問題主要由案主回答, 對於案主有困難回答的項目, 可以請家長 / 監護人客觀描述, 但請 在題號上畫圈表示由家長 / 監護人代答 1. 目前有沒有工作? 無 有 2. 為何想工作賺錢? 3. 能做哪些工作? 工 作 4. 希望做什麼職類的工作? 5. 希望在哪裡工作? 6. 希望工作的時段? 可否輪班及值夜斑? 7. 希望待遇 : 8. 人際溝通有沒有困難? 無 有 ( 請說明 ) 特 性 9. 交通 / 行動上是否需要協助? 否 是 ( 請說明 ) 駕照種類 : ( 一 ) 是否具有駕照 : 否 是, 請說明 ( 二 ) 是否自備交通工具 : 否 是, 請說明 10. 生活自理是否需要協助? 否 是 ( 請說明 ) 初 步 11. 喜歡和非殘障者一起工作? 喜歡 不喜歡 12. 有無異常行為或情緒表現? 無 有 ( 如 : 是否有某些習慣性的怪動作或固持行為, 或曾在精神科就診 有精神上的異狀 過度好動 興奮 焦慮或抑鬱等 ) 13. 工作時可以使用哪隻手? 評 14. 交談時習慣使用的語言? 15. 生活作息如何? 正常 不正常 16. 有無不良嗜好? 無 有 估職業輔導評量 17. 有無特殊專長 執照? 無 有 是否有職業輔導評量經驗 : 無 有, 請附上職業輔導評量報告書 評量日期評量機構評量人員 88

48 錄訓評估 ( 表 T1) 輔 導 員 填寫日期 ㄧ 基本資料姓 名 性 別 出生年 / 月 / 日 障礙類別 / 程 度 聯 絡 電 話 戶籍地址 ( 一 ) 教育背景 ( 二 ) 工作經驗 / 職 業訓練情形 ( 三 ) 健康狀況 二 評估內容 評估項目評估重點評估工具實際評量日期功能 三 評量結果 / 分析 ( 一 ) 工作人格性格 / 情緒 / 工作態度 / 人際互動 ( 二 ) 學習特性認知過程 / 學習方式 ( 三 ) 職業方向職業興趣 / 性向 / 期待 / 工作技能 / 職場環境 / 工作型態... 四 綜合建議 ( 一 ) 是否同意錄取 是 否 ( 二 ) 其他建議 : 個別職業訓練計畫 ( 表 T2) 訓練單位 填表日期 89

49 訓練班別 訓練時數 訓練期間輔導員 案主姓名 出生日 性 別 期 個案能力現況 1 動作 認知 情緒 人 肢體動作 : 際互動 溝通評估 認知能力 : 性格 / 情緒 : 人際 / 溝通 : 2 目前能完成的工作 ( 職 訓 ) 項目 : ( 針對課程, 個案已會的 ) 3 目前尚未完成的工作 ( 職訓 ) 項目 ( 可寫課程大綱 ) 訓練目標 : 一 產能職訓目標 : 個人目標調整 : 二 工作適應相關技能 ( 如 : 工作行為 居家 社交休閒等 ) 三 輔導方式與策略 ( 一 ) 工作技能 : ( 二 ) 工作適應 : 訓練進度計畫 : 領域需要訓練項目訓練時 數 訓練策略 90

50 綜合說明 :( 長短期目標 執行者 評估指標 策略之方式 頻率 情境資源等 ) 案主服務記錄表 訓練單 位 輔導員 91

51 案主姓名 障礙類別 / 等級 日 期 服務事項與處理情形 服務狀態 主管意見 主管簽章 開案晤談 學習輔導 媒合前諮詢 推介就業 追蹤輔導 學習輔導記錄表 訓練班別訓練期間 92

52 學員姓名 訓練單元名稱 訓練時數 測驗 日期 訓練期程能力學習問題分析解決方法 ( 輔導方案 ) 訓前 知識面 : 輔導成效 技能面 : 訓中 知識面 : 技能面 : 訓後 知識面 : 技能面 : 綜合分析與講師建議 授課講師 : 簽章 主管 : 簽章 職訓計畫結果 ( 表 T3-1) 93

53 訓練單位 個案姓名 出生年月日 訓練班別 障別 / 程度 參訓日期 已訓練時數 單元名稱 需要訓練項目 ( 目標 ) 是否通 過 敘述原因 ( 講師評語 ) 講師簽 章 填表日 期 是 否 是 否 是 否 是 否 是 否 是 否 是 否 是 否 是 否 是 否 是 否 是 否 是 否 94

54 職訓計畫結果成品表 表 T3-2 訓 練 單 位 訓 練 班 別 個 案 姓 名 障別 / 等級 出生年月日 參 訓 日 期 已訓練時數 訓練單元名稱 作 品 名 稱 完 成 作 品 圖 片 範例 手作包製 作 製作主要技能及流程 1. 使用工具 : 2. 製作重點及流程 : 95

55 職訓計畫結果 ( 表 T3-1) 訓練單位 個案姓名 出生年月日 訓練班別 障別 / 程度 參訓日期 已訓練時數 單元名稱 需要訓練項目 ( 目標 ) 是否通 過 是 否 是 否 是 否 是 否 是 否 是 否 是 否 是 否 是 否 是 否 是 否 是 否 是 否 敘述原因 ( 講師評語 ) 講師簽 職訓計畫結果成品表 表 T3-2 章 填表日 期 96

56 訓 練 單 位 訓 練 班 別 個 案 姓 名 障別 / 等級 出生年月日 參 訓 日 期 已訓練時數 訓練單元名稱 作 品 名 稱 完 成 作 品 圖 片 範例 手作包製 作 製作主要技能及流程 3. 使用工具 : 4. 製作重點及流程 : 97

57 學員就業追蹤狀況紀錄表 姓名訓練班名 參訓日期結訓日期 就業追蹤結束日期 ( 結訓日 +90 日 ) 周 次 ( 日 期 ) 10/01~10 /07 就業輔導措施就業追蹤紀錄就業問題輔導方案成效追蹤 廠商名稱 / 職缺 / 地點 / 聯絡人 1 公司 / 助理 / 台南市官田區 / 負責人 / 經理 2 3 與欲就業職類方向 不符 / 有投履歷等待 通知 / 已面試等候結 果 / 工作地點離家太 遠 / 身體不適休養中 等 例如 : 想自己接訂單來 作, 但行銷通路 上較沒有管道 例如 : 提供寄賣地點或 提供販賣管道 根據所提供的輔導 方案進行成效追蹤 就業輔導追蹤結果 就業 案主失聯 其他 : 升學 案主服刑 98

58 就醫 未就業拒絕後續輔導服務 備註說明 請填寫三個月推介期的追蹤紀錄 輔導員 : ( 簽章 ) 主管 : ( 簽章 ) 99

59 學員就業狀況資料 一 就業請填以下表格 : 案主姓名身分證字號出生日期 訓練班別 參訓日期 填表日期查核點就業狀況 就業 未就業 就業原因 僱用單位 自行就業 自行創業 訓練單位輔導就業 佐證資料 統一編號 不就業 勞保勾稽 學員切結 雇主切結 公司地址 公司電話 聯絡人職稱電話 職務名稱 工作時數 / 日 工作時間 / 日 到職日 薪資 分 時分至時 工作描述 離職日期 民國 年 月 日 原因 : 二 未就業請填以下表格 案主姓名身分證字號出生日期 班別 參訓日期 填表日期查核點就業狀況 就業 未就業 未就業 曾經找工作但不順利 曾經找工作, 但已離職 找不到技能相符的工作 找不到滿意的工作 其他 不就業 100

2010/03 1. 2. 3. .. . 14 * (Certification) Certification) 1. 2. 3. ( 5~15%) 4. 5. 20% 企業看證照 具加分效果 機械專業證照至今已獲得120家機械相關企業的認同與支持 企業表達認同的具體作法包含 給予獲證考生優先面試的機會 運用此認證 作為公司招募員工時確保所錄取之新 人基本能力的方式 鼓勵員工報考 提升專業能力

More information

貳 肆 公司治理報告 一 組織系統 ( 一 ) 組織結構 ( 二 ) 組織系統圖 14 中華民國 98 年中華郵政年報

貳 肆 公司治理報告 一 組織系統 ( 一 ) 組織結構 ( 二 ) 組織系統圖 14 中華民國 98 年中華郵政年報 14 16 24 30 24 25 26 26 27 27 28 29 29 一 組織系統二 董事 監察人 總經理 副總經理 各部門及分支機構主管資料三 公司治理運作情形 ( 一 ) 董事會運作情形 ( 二 ) 公司治理運作情形及其與上市上櫃公司治理實務守則差異情形及原因 ( 三 ) 揭露公司治理守則及相關規章之查詢方式 ( 四 ) 揭露其他足以增進對公司治理運作情形瞭解之重要資訊 ( 五 ) 內部控制制度執行狀況

More information

24 24. Special Issue 名 人 講 堂 專 題 研 究 表3 新加坡政府對銷售給不同屬性投資人的對沖基金管理指引 25 焦 點 視 界 27 26 市 場 掃 描 證 交 集 錦 資料來源 新加坡金融管理局(Monetary Authority of Singapore)網站 25 機構投資人定義 (1)依銀行法設立的銀行 (2)商業銀行 (3)財務公司 (4)保險公司 (5)信託公司

More information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21 22 23 24 25 243,1052,272 791222101452 2014719 58339347 396634355 196413164 28269 26 27 28 29 () () () () () () () () () () () () () () () () () () ()

More information

3. ( 41 ) 1 ( ) ( ) ( ) 2 (a) (b) ( ) 1 2 負責人是指負責處理保險代理人的保險代理業務的人士 業務代表是指代表保險代理人銷售保險產品的人士 如保險代理人聘用上述人士 ( 例如該保險代理人是法人團體 ), 則其負責人及業務代表須向保險代理登記委員會登記 保險代理

3. ( 41 ) 1 ( ) ( ) ( ) 2 (a) (b) ( ) 1 2 負責人是指負責處理保險代理人的保險代理業務的人士 業務代表是指代表保險代理人銷售保險產品的人士 如保險代理人聘用上述人士 ( 例如該保險代理人是法人團體 ), 則其負責人及業務代表須向保險代理登記委員會登記 保險代理 CB(1)1919/04-05(05) ( ) 2. ( ) 40% 50% 3. ( 41 ) 1 ( ) ( ) ( ) 2 (a) (b) ( ) 1 2 負責人是指負責處理保險代理人的保險代理業務的人士 業務代表是指代表保險代理人銷售保險產品的人士 如保險代理人聘用上述人士 ( 例如該保險代理人是法人團體 ), 則其負責人及業務代表須向保險代理登記委員會登記 保險代理登記委員會在決定某人是否適當人選時,

More information

untitled

untitled 104 年度 104 年 0730 1129 104 年 1213 療 104年度國際疾病分析人員甄試時程表 項目 日期 星期 開放線上報名 104年07月24日 五 至11月29日 日 資格審查收件 以郵戳為憑 104年10月31日 六 至12月04日 五 寄發應試通知與准考證 104年12月07日 一 至12月10日 四 測驗 104年12月13日 日 線上開放成績查詢 104年12月28日 一

More information

第一篇文概說第七章公文的用語及標點符號公本篇內容 第一章 緒論 第二章 公文的意義 第三章 公文與高 普 特各類考試 第四章 公文程式之意義及演變 第五章 公文之分類及其行文系統 第六章 公文之結構與行款 第一篇 第一章緒論 003 第一章緒論 等 等 004 最新應用公文 第一篇 第二章公文的意義 005 第二章公文的意義 第一節 一 須為公務員製作之文書 二 須為公務員 職務上 製作之文書 006

More information

低功率電波輻射性電機管理辦法 第十二條經型式認證合格之低功率射頻電機, 非經許可, 公司 商號或使用者均不得擅自變更頻率 加大功率或變更原設計之特性及功能 第十四條低功率射頻電機之使用不得影響飛航安全及干擾合法通訊 ; 經發現有干擾現象時, 應立即停用, 並改善至無干擾時方得繼續使用 前項合法通訊,

低功率電波輻射性電機管理辦法 第十二條經型式認證合格之低功率射頻電機, 非經許可, 公司 商號或使用者均不得擅自變更頻率 加大功率或變更原設計之特性及功能 第十四條低功率射頻電機之使用不得影響飛航安全及干擾合法通訊 ; 經發現有干擾現象時, 應立即停用, 並改善至無干擾時方得繼續使用 前項合法通訊, 使用說明書 TMAX 機車 在騎乘機車之前, 請務必仔細閱讀這本使用說明書 XP00 XP00A PW--T 低功率電波輻射性電機管理辦法 第十二條經型式認證合格之低功率射頻電機, 非經許可, 公司 商號或使用者均不得擅自變更頻率 加大功率或變更原設計之特性及功能 第十四條低功率射頻電機之使用不得影響飛航安全及干擾合法通訊 ; 經發現有干擾現象時, 應立即停用, 並改善至無干擾時方得繼續使用 前項合法通訊,

More information

壹 前 言... 2 Contents 目 錄 貳 液 態 有 機 質 肥 料 的 優 缺 點... 2...2...4 參 製 作 有 機 液 肥 資 材 種 類 與 成 分... 5 肆 有 機 液 肥 製 作 及 使 用 方 法... 5...5...6...7...7 伍 有 機 液 肥 的

壹 前 言... 2 Contents 目 錄 貳 液 態 有 機 質 肥 料 的 優 缺 點... 2...2...4 參 製 作 有 機 液 肥 資 材 種 類 與 成 分... 5 肆 有 機 液 肥 製 作 及 使 用 方 法... 5...5...6...7...7 伍 有 機 液 肥 的 臺南區農業改良場技術專刊 103-2 (NO.158) 與 應用 作 製 定價 新臺幣30元 行 政 院 農業委員會 臺南區農業改良場 中華民國103年6月 編印 壹 前 言... 2 Contents 目 錄 貳 液 態 有 機 質 肥 料 的 優 缺 點... 2...2...4 參 製 作 有 機 液 肥 資 材 種 類 與 成 分... 5 肆 有 機 液 肥 製 作 及 使 用 方 法...

More information

100 9/5 E-mail 88 ( ) 20098 21 100-2 88-3 - - 4 - 5-6 - 7-8 (1) - 9 (2)- () 1. 9912 2. 3. 4. 5. () 1. 2. 3. 4. 5. 6. / 7. / - 10 (2)- () 1. 2. 3. 4. 5. 6. () 9912-11 (2)- - 12 13 - (2)- 1. 2. 3. 4. 5.

More information

行政法概要 本章學習重點 本章大綱 第一節行政作用之概念 第二節行政作用之分類 一 行政程序法 第三節行政作用法之範圍 第四節行政作用之私法 行為 二 行政罰法三 行政執行法一 源起二 類型 第五節行政作用中的非 權力行為 一 類型 二 事實行為 第六節行政作用之內部 行為 一 行政規則

行政法概要 本章學習重點 本章大綱 第一節行政作用之概念 第二節行政作用之分類 一 行政程序法 第三節行政作用法之範圍 第四節行政作用之私法 行為 二 行政罰法三 行政執行法一 源起二 類型 第五節行政作用中的非 權力行為 一 類型 二 事實行為 第六節行政作用之內部 行為 一 行政規則 第 6 章 行政作用及其分類 行政法概要 本章學習重點 1. 2. 本章大綱 第一節行政作用之概念 第二節行政作用之分類 一 行政程序法 第三節行政作用法之範圍 第四節行政作用之私法 行為 二 行政罰法三 行政執行法一 源起二 類型 第五節行政作用中的非 權力行為 一 類型 二 事實行為 第六節行政作用之內部 行為 一 行政規則 二 內部指令 CHAPTER 6 行政作用及其分類 內文教學區 1 行政法概要

More information

% % % 獨立 廉正 專業 創新

% % % 獨立 廉正 專業 創新 101 99 102 101 1. 2. 3. 4. 5. 6. 7. 8. 9. 10. 99 102 8 4 34 11 101826 594 71.91% 160 19.37% 72 8.72% 101 100 27 18100 21 101 35 獨立 廉正 專業 創新 1. 7,290 8,677 26,180 26,011 1,272 1,346 142 157 7 7 1,757 1,795

More information

3 7 11 21 ( ) PPT p01 p13 23 ( ) PPT p1 p3 27 ( ) PPT p3 p1 34 ( ) PPT p2 p 36 ( ) PPT p p1ppt p7 p10 37 ( ) PPT p2 p7 39 ( ) 44 61 On Light 72 80 83 壹 實施計畫 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102( ) 壹 依據 :102 貳

More information

完全照護手冊

完全照護手冊 20 13.6 9.910 17.8 13.3 20 1996 () 1. 2. 1998 20012000 2014 0800-507272 5 55% 30.1% 16.9% 40.7% 25.3%13.2 72.5%30-6012.1% 3015.4%60 60.8%22.3% 45 2013 3700 37.4% 2-319.8%121 0800-507272 1421 11 5 70% 7

More information

四 修 正 幼 兒 園 師 資 類 科 應 修 學 分 數 為 四 十 八 學 分, 並 明 定 學 分 數 抵 免 之 相 關 規 定 及 規 範 修 習 幼 兒 園 教 育 專 業 課 程 之 最 低 年 限 ( 修 正 條 文 第 五 條 ) 五 發 給 修 畢 師 資 職 前 教 育 證 明

四 修 正 幼 兒 園 師 資 類 科 應 修 學 分 數 為 四 十 八 學 分, 並 明 定 學 分 數 抵 免 之 相 關 規 定 及 規 範 修 習 幼 兒 園 教 育 專 業 課 程 之 最 低 年 限 ( 修 正 條 文 第 五 條 ) 五 發 給 修 畢 師 資 職 前 教 育 證 明 公 告 及 送 達 教 育 部 公 告 中 華 民 國 103 年 11 月 21 日 臺 教 師 ( 二 ) 字 第 1030167058A 號 主 旨 : 預 告 修 正 幼 稚 園 及 托 兒 所 在 職 人 員 修 習 幼 稚 園 教 師 師 資 職 前 教 育 課 程 辦 法 草 案 依 據 : 行 政 程 序 法 第 一 百 五 十 一 條 第 二 項 準 用 第 一 百 五 十 四 條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Word - 結案報告.doc

Microsoft Word - 結案報告.doc 2 3 4 5 ~ 6 1. 2. 3. 4. 7 ~ 8 9 ~ 10 11 12 13 14 15 96年原住民族電視節目增製計畫 結案報告 五 執行方式 一 甄試過程照片 16 17 18 夣 19 20 21 22 23 24 25 96年原住民族電視節目增製計畫 結案報告 26 27 28 . 29 30 31 32 33 . 34 . 35 96年原住民族電視節目增製計畫 結案報告 (

More information

2013~2015 保健食品產業專業人才 供需調查 2011 5 2011529 2012 2013~2015 2012 44.67% 2011 11.96% 2013~2015 ... 1... 1... 5... 10... 12... 13... 14... 19... 20... 22... 24... 12... 19... 21... 22 III IV 1... 1 2... 3

More information

21,000 X 126,000 / , ,000 X 7%

21,000 X 126,000 / , ,000 X 7% 喆 21,000 X 126,000 / 6 8 7 21,000 300,000 X 7% 1997 Skeel Dye 1939 Kirk 1958 0 6 0-2 3-6 0 2 3 6 7 9 12 ( ) ( 33 12 3 4 各類 類型 型環 環境 境與 與設 設施 施之 之規 規劃 劃與 與設 設計 計 各 理想 早期療育服務 之基本需求 社政 工作 醫療 復健

More information

HKSTPC-Annual Report Chi

HKSTPC-Annual Report Chi 企業管治報告 14 企業管治架構 股東 ( 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 ) 董事會 管理層 企業合規 - 90 - 企業發展 董事會 17 1 16 董事會成員組成 2015 11 20 80 85 簡介會 2016 1 成員與時並進 2015 利益申報 14 利益衝突 - 91 - 董事會職能 77% 專業建議 承擔責任 6 常務委員會 95 企業拓展及批租委員會 9 8 80% - 92 - 企業發展

More information

第六章社區關係 6.1 廉潔教育工作 圖表二十二 年講座統計總表 86

第六章社區關係 6.1 廉潔教育工作 圖表二十二 年講座統計總表 86 第六章社區關係 85 第六章社區關係 6.1 廉潔教育工作 圖表二十二 2000-2005 年講座統計總表 86 6.1.1 廉潔奉公 講座及其他專題講座 87 圖表二十三 2005 年為公務人員所作的各類講座及講解會之統計表 6.1.2 廉潔新一代 小學生誠信教育計劃 88 89 圖表二十四 2005 年 廉潔新一代 小學生誠信教育計劃 參加學生人數統計表 90 圖表二十五 2005 年參加 六

More information

專家學者建議名單資料庫建置及除名作業要點部分條文修正案條文對照表

專家學者建議名單資料庫建置及除名作業要點部分條文修正案條文對照表 專 家 學 者 建 議 名 單 資 料 庫 建 置 及 除 名 作 業 要 點 一 行 政 院 公 共 工 程 委 員 會 ( 以 下 簡 稱 工 程 會 ) 為 提 升 政 府 採 購 評 選 委 員 會 專 家 學 者 建 議 名 單 資 料 庫 ( 以 下 簡 稱 本 資 料 庫 ) 之 專 業 性 及 公 正 性, 特 訂 定 本 要 點 二 本 資 料 庫 中 之 專 家 學 者, 應 具

More information

( )... 5 ( ) ( )

( )... 5 ( ) ( ) 2016 大學校院招收大陸地區學生聯合招生委員會 71005 臺南市永康區南臺街 1 號 E-mail:[email protected] WEB:http://rusen.stust.edu.tw TEL:+886-6-2435163 FAX:+886-6-2435165 2 0 1 6 0 1 1 9 2016... 2... 3... 5 ( )... 5 ( )... 5 1... 6 2...

More information

一 0 六年度年報 中華民國一 0 七年四月十二日刊印 查詢本年報之網址如下 : (1) 主管機關指定之公開資訊觀測站 :newmops.twse.com.tw (2) 本公司網址 :

一 0 六年度年報 中華民國一 0 七年四月十二日刊印 查詢本年報之網址如下 : (1) 主管機關指定之公開資訊觀測站 :newmops.twse.com.tw (2) 本公司網址 : 一 0 六年度年報 中華民國一 0 七年四月十二日刊印 查詢本年報之網址如下 : (1) 主管機關指定之公開資訊觀測站 :newmops.twse.com.tw (2) 本公司網址 :www.chimeicorp.com 一 本公司發言人 代理人發言人姓名 : 公司發言人 : 姓名 : 陳世賢職稱 : 副總經理電話 :(06)2663000 電子郵件信箱 :[email protected]

More information

<4D F736F F D20B14DAE61BEC7AACCABD8C4B3A657B3E6B8EAAEC6AE77ABD8B86DA4CEB0A3A657A740B77EAD6EC2492E646F63>

<4D F736F F D20B14DAE61BEC7AACCABD8C4B3A657B3E6B8EAAEC6AE77ABD8B86DA4CEB0A3A657A740B77EAD6EC2492E646F63> 專 家 學 者 建 議 名 單 資 料 庫 建 置 及 除 名 作 業 要 點 一 行 政 院 公 共 工 程 委 員 會 ( 以 下 簡 稱 工 程 會 ) 為 提 升 政 府 採 購 評 選 委 員 會 及 促 進 民 間 參 與 公 共 建 設 甄 審 委 員 會 專 家 學 者 建 議 名 單 資 料 庫 ( 以 下 簡 稱 本 資 料 庫 ) 之 專 業 性 及 公 正 性, 特 訂 定

More information

公司治理重點摘要 3.1 股東大會審計委員會董事會薪酬委員會 董事會董事會組織 董事會職責 101 經營團隊 內部稽核

公司治理重點摘要 3.1 股東大會審計委員會董事會薪酬委員會 董事會董事會組織 董事會職責 101 經營團隊 內部稽核 3.1 3.2 3.3 3.4 3.5 3 公司治理 21 22 3.1 3.2 3.3 3.4 3.5 公司治理重點摘要 3.1 股東大會審計委員會董事會薪酬委員會 3.1.1 董事會董事會組織 104 6 9 13 董事會職責 101 經營團隊 內部稽核 23 3.1 3.2 3.3 3.4 3.5 董事選舉 1% 董事及經理人薪酬 0.3% 6.1 104 避免利益衝突 3.1.2 審計委員會

More information

C3特教班學習領域課程計畫

C3特教班學習領域課程計畫 臺南市安南區土城國民小學 105 學年度第一學期資源班班領域教學進度表 ( 學習領域課程計畫表 ) 領域 : 社會技巧領域組別 :M/3 教學者 : 陳鴻佳老師每周教學節數 :1 節 1. 能加強多元性別互動技巧 (2-b-4) 2. 能加強學校基本適應技巧 (3-b-1) 3. 能加強社區基本適應技巧 (3-b-2) 第一週 8/29-9/3 第二週 9/4-9/10 第三週 9/11-9/17

More information

Layout 1

Layout 1 視 為 優 講 燈 1 講 開 場 簡 報 隨 齡 發 視 變 資 訊 討 論 檢 討 會 與 會 將 夠 幾 點 與 變 關 視 變 兩 種 視 習 慣 個 問 專 業 員 問 題 講 1 燈 2 隨 齡 長 會 視 變 視 變 會 動 變 難 閱 讀 電 腦 視 變 會 裡 絆 體 風 險 藥 護 務 駕 車 動 難 會 響 並 導 慮 鬱 過 適 當 應 對 視 變 繼 續 動 並 減 關 慮

More information

<30332EAAFEA5F3A440A142A447A142A454A142A57CA147BEC7A5CDB14DB77EC3D2B7D3BEC7B2DFA661B9CF2E786C73>

<30332EAAFEA5F3A440A142A447A142A454A142A57CA147BEC7A5CDB14DB77EC3D2B7D3BEC7B2DFA661B9CF2E786C73> 嶺 東 科 技 大 學 財 務 金 融 系 日 四 技 學 生 專 業 學 習 地 圖 02 年 6 月 28 日 0 學 年 度 第 二 學 期 財 務 金 融 系 課 程 委 會 議 通 過 名 稱 微 積 分 ( 一 ) 微 積 分 ( 二 ) 個 體 經 濟 學 商 業 套 裝 軟 體 ( 二 ) 應 用 統 計 學 ( 一 ) 期 貨 與 選 擇 權 國 際 - 管 理 學 保 險 學 商

More information

證券商從業人員違規處分一覽表 發文日期發文字號公司名稱法令依據處分情形 105/02/24 金管證券字第 號元大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證券交易法第 56 條 證券商負責人與業務人員管理規則第 18 條第 2 項第 3 款 從業人員停止業務執行 4 個月 105/03/02 金管證券

證券商從業人員違規處分一覽表 發文日期發文字號公司名稱法令依據處分情形 105/02/24 金管證券字第 號元大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證券交易法第 56 條 證券商負責人與業務人員管理規則第 18 條第 2 項第 3 款 從業人員停止業務執行 4 個月 105/03/02 金管證券 證券商從業人員違規處分一覽表 105/02/24 金管證券字第 1050005859 號元大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從業人員停止業務執行 4 個月 105/03/02 金管證券字第 1040052234 號亞東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金融消費者保護法第 7 條第 3 項 證券交易法第 56 條 證券商負責人與業務人員管理規則第 18 條第 3 項 105/03/08 金管證券字第 10500027311 號群益金鼎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More information

教 師 相 關 ( 升 等, 依 業 務 需 002 交 通 管 科 評 鑑, 評 量, 徵,C031, 聘, 各 項 考 試 委 C051,C054, 員, 通 訊 錄 等 ),C057, C058,C063 各 項 會 議 紀 錄 依 業 務 需 C001,, 002,130 交 通 管 科 (

教 師 相 關 ( 升 等, 依 業 務 需 002 交 通 管 科 評 鑑, 評 量, 徵,C031, 聘, 各 項 考 試 委 C051,C054, 員, 通 訊 錄 等 ),C057, C058,C063 各 項 會 議 紀 錄 依 業 務 需 C001,, 002,130 交 通 管 科 ( 個 資 檔 案 名 稱 保 有 依 據 個 資 類 別 特 定 目 的 保 有 單 位 教 職 員 業 務 聯 絡 資 料 ( 含 教 職 員 工 通 訊 錄 校 安 中 心 通 訊 錄 文 康 活 動 名 冊 ) 電 子 郵 件 管 業 務 需 C001 002 工 業 與 資 訊 管 各 類 申 請 表 相 關 資 料 ( 含 門 禁 磁 卡 申 請 表 汽 機 車 通 行 證 申 請 資 料

More information

選擇學校午膳供應商手冊適用於中、小學 (2014年9月版)

選擇學校午膳供應商手冊適用於中、小學 (2014年9月版) 2014 年 9 月版 選擇 學校午膳供應商手冊 適用於中 小學 i 1 1 2 3 4 5 6 7 8 9 1 2 2 i. ii. iii. iv. v. i. ii. iii. iv. v. vi. vii. 3 i. ii. iii. iv. v. 4 i. ii. 1. 2. 3. 4. 5. iii. iv. 5 6 3 4 5 6 i. ii. i. ii. iii. iv. v.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Word - 手冊.docx

Microsoft Word - 手冊.docx 國立臺灣師範大學 National Taiwan Normal University 2011 春季班赴外交換生手冊 Outbound Exchange Student Handbook 國立臺灣師範大學國際事務處 Office of International Affairs 國立臺灣師範大學國際事務處 Office of International Affairs Tel:+886-2-7734-1282

More information

目錄 02/ 關於本報告 03/ 05/ 06/ 環境保護 排放物的管理 資源使用的管理 環境及天然資源 07/ 07/ 07/ 08/ 08/ 09/ 僱傭及勞工常規 人才甄選 勞工準則 員工待遇及福利 發展及培訓 健康和安全 合規 10/ 10/ 11/ 營運慣例 供應鏈管理 產品責任 反貪污

目錄 02/ 關於本報告 03/ 05/ 06/ 環境保護 排放物的管理 資源使用的管理 環境及天然資源 07/ 07/ 07/ 08/ 08/ 09/ 僱傭及勞工常規 人才甄選 勞工準則 員工待遇及福利 發展及培訓 健康和安全 合規 10/ 10/ 11/ 營運慣例 供應鏈管理 產品責任 反貪污 (Incorporated in the Cayman Islands with limited liability) (於開曼群島註冊成立之有限公司) (Stock Code 股份代號 : 558) 2017/18 ESG REPORT 環境 社會及管治報告 目錄 02/ 關於本報告 03/ 05/ 06/ 環境保護 排放物的管理 資源使用的管理 環境及天然資源 07/ 07/ 07/ 08/ 08/

More information

目錄

目錄 2014 年度 企業社會責任報告 目錄 1 4 2 5 3 7 3.1 7 3.2 8 3.3 8 4 9 4.1 9 4.2 2014 10 4.3 11 5 16 5.1 16 5.2 18 5.3 20 5.4 21 6 22 6.1 22 6.2 23 6.3 24 6.4 25 6.5 26 6.6 27 6.7 27 6.8 27 7 28 7.1 28 7.2 29 7.3 30 7.4

More information

玄奘大學 應用心理學系

玄奘大學 應用心理學系 玄 奘 大 學 應 用 心 理 學 系 研 究 所 碩 士 論 文 申 請 程 序 項 目 日 期 繳 交 資 料 遴 聘 指 導 教 授 一 提 論 文 題 目 及 論 文 指 導 教 授 同 意 書 需 符 合 下 列 條 件 : ( 一 ) 修 滿 超 過 一 半 的 學 分 (30 學 分 ) 或 ( 二 ) 所 有 必 修 課 已 修 過 ** 符 合 上 述 一 項 條 件 即 可 一

More information

所 3 學 分 課 程, 及 兩 門 跨 領 域 課 程 共 6 學 分 以 上 課 程 學 生 在 修 課 前, 必 須 填 寫 課 程 修 課 認 定 表, 經 班 主 任 或 指 導 教 授 簽 名 後 始 認 定 此 課 程 學 分 ) 10. 本 規 章 未 盡 事 宜, 悉 依 學 位

所 3 學 分 課 程, 及 兩 門 跨 領 域 課 程 共 6 學 分 以 上 課 程 學 生 在 修 課 前, 必 須 填 寫 課 程 修 課 認 定 表, 經 班 主 任 或 指 導 教 授 簽 名 後 始 認 定 此 課 程 學 分 ) 10. 本 規 章 未 盡 事 宜, 悉 依 學 位 95 年 訂 定 96 年 11 月 修 正 97 年 10 月 修 正 100 年 2 月 修 正 101 年 4 月 修 正 102 年 1 月 修 正 103 年 4 月 修 正 103 學 年 度 入 學 新 生 適 用, 舊 生 可 比 照 適 用 1. 研 究 生 須 於 入 學 後 第 二 學 期 開 學 前 選 定 指 導 教 授, 經 課 程 委 員 會 認 定 後 方 得 繼 續

More information

100% 50% 50% 80% 20% 60% 40% 80% 20% 60% 40% 20

100% 50% 50% 80% 20% 60% 40% 80% 20% 60% 40% 20 2 II 19 100% 50% 50% 80% 20% 60% 40% 80% 20% 60% 40% 20 22 3 3 6 6 5 6 5 7 4 5 50 4 4 3 3 6 5 6 6 6 6 4 5 50 5 3 3 6 7 5 6 4 7 4 5 50 6 2 4 6 7 5 6 4 7 4 5 50 7 2 4 6 7 5 6 4 7 5 4 50 8 2 4 6 7 5 6 4 7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Word - ch07

Microsoft Word - ch07 五 本 要 點 補 助 款 之 請 撥 及 核 結, 依 下 列 規 定 辦 理 : ( 一 ) 補 助 經 費 由 本 署 直 接 撥 付 至 地 方 政 府 經 費 代 管 學 校 及 其 他 學 校 ( 二 ) 聯 絡 處 及 校 外 會 應 檢 附 收 據, 向 經 費 代 管 學 校 或 地 方 政 府 辦 理 核 銷, 原 始 支 出 憑 證 由 經 費 核 銷 單 位 留 存 備 查

More information

校 長 遴 選 者 就 相 關 遴 選 事 項, 有 程 序 外 之 接 觸 遴 選 會 委 員 在 任 期 間 因 故 無 法 執 行 任 務 或 有 不 適 當 之 行 為 者, 由 各 該 主 管 機 關 解 聘 之 ; 其 缺 額, 依 第 一 項 至 第 五 項 規 定 聘 ( 派 ) 委

校 長 遴 選 者 就 相 關 遴 選 事 項, 有 程 序 外 之 接 觸 遴 選 會 委 員 在 任 期 間 因 故 無 法 執 行 任 務 或 有 不 適 當 之 行 為 者, 由 各 該 主 管 機 關 解 聘 之 ; 其 缺 額, 依 第 一 項 至 第 五 項 規 定 聘 ( 派 ) 委 高 級 中 等 學 校 校 長 遴 選 聘 任 及 辦 學 績 效 考 評 辦 法 修 正 對 照 表 中 華 民 國 一 百 零 二 年 十 二 月 二 十 日 教 育 部 臺 教 授 國 部 字 第 1020118431A 號 令 修 正 高 級 中 等 學 校 校 長 遴 選 聘 任 及 任 期 考 評 辦 法, 名 稱 並 修 正 為 高 級 中 等 學 校 校 長 遴 選 聘 任 及 辦

More information

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全球資訊網-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全球資訊網-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發 行 人 證 券 商 證 券 交 易 所 會 計 主 管 資 格 條 件 及 專 業 進 修 辦 法 暨 發 行 人 證 券 商 證 券 交 易 所 會 計 主 管 進 修 機 構 審 核 辦 法 問 答 集 105 年 5 月 修 訂 一 會 計 主 管 之 定 義 ( 會 計 主 管 資 格 條 件 及 專 業 進 修 辦 法 第 2 條 ) ( 一 ) 何 謂 會 計 主 管? 證 券 交

More information

表二 105 年國中教育會考英語科閱讀與聽力答對題數對應整體能力等級加標示對照表 閱讀答 對題數 聽力答對題數 待加強待加強待加強待加強待加強待加強待加強待加強待加強待加強待加強待加強

表二 105 年國中教育會考英語科閱讀與聽力答對題數對應整體能力等級加標示對照表 閱讀答 對題數 聽力答對題數 待加強待加強待加強待加強待加強待加強待加強待加強待加強待加強待加強待加強 表一 105 年國中教育會考國文科 社會科與自然科能力等級加標示與答對題數對照表 國文社會自然 A++ 46-48 60-63 51-54 A+ 42-48 44-45 54-63 58-59 46-54 49-50 A 42-43 54-57 46-48 B++ 37-41 45-53 37-45 B+ 20-41 31-36 24-53 38-44 20-45 30-36 B 20-30 24-37

More information

前 項 第 三 款 所 定 有 機 農 產 品 及 有 機 農 產 加 工 品 驗 證 基 準, 如 附 件 一 第 七 條 驗 證 機 構 受 理 有 機 農 產 品 及 有 機 農 產 加 工 品 之 驗 證, 應 辦 理 書 面 審 查 實 地 查 驗 產 品 檢 驗 及 驗 證 決 定 之

前 項 第 三 款 所 定 有 機 農 產 品 及 有 機 農 產 加 工 品 驗 證 基 準, 如 附 件 一 第 七 條 驗 證 機 構 受 理 有 機 農 產 品 及 有 機 農 產 加 工 品 之 驗 證, 應 辦 理 書 面 審 查 實 地 查 驗 產 品 檢 驗 及 驗 證 決 定 之 有 機 農 產 品 及 有 機 農 產 加 工 品 驗 證 管 理 辦 法 (101.06.07 修 正 ) 第 一 條 本 辦 法 依 農 產 品 生 產 及 驗 證 管 理 法 ( 以 下 簡 稱 本 法 ) 第 五 條 第 二 項 規 定 訂 定 之 第 二 條 本 辦 法 用 詞, 定 義 如 下 : 一 生 產 廠 ( 場 ): 指 在 國 內 生 產 加 工 分 裝 或 流 通 有 機

More information

新北市101學年度公立幼兒園契約進用廚工甄選簡章

新北市101學年度公立幼兒園契約進用廚工甄選簡章 105 學 年 度 臺 中 市 市 立 幼 兒 園 園 長 遴 選 簡 章 ( 第 2 次 公 告 ) 報 名 時 間 : 105 年 6 月 16 日 ( 星 期 四 ) 上 午 9 時 至 下 午 5 時 報 名 地 點 : 臺 中 市 政 府 教 育 局 遴 選 時 間 :105 年 6 月 20 日 ( 星 期 一 ) 遴 選 地 點 : 臺 中 市 政 府 陽 明 市 政 大 樓 2 樓

More information

財金資訊-82期.indd

財金資訊-82期.indd / ( ) ( ) (waterfall model) (spiral model) 1 (output) (input) 1 www.fisc.com.tw 27 Barry Boehm 1988 2 (prototype) (agile) 2 ( ) 3 3 ( ) 28 / No.82 / 2015.04 (software testing) (peer review) ( ) V ( 4 )

More information

目 錄 CONTENTS...1...2...3 105...4...4 5...4...5...5...5...6...7...9...10...11...11...12...13

目 錄 CONTENTS...1...2...3 105...4...4 5...4...5...5...5...6...7...9...10...11...11...12...13 目 錄 CONTENTS...1...2...3 105...4...4 5...4...5...5...5...6...7...9...10...11...11...12...13 ...13...14...15...16...17...17...17...17...17...18...19 30 1...19 2 30 2...19 4 30 1...20 8 30 3...21 Q&A...22...31

More information

應用外語系學生語文證照列表 103 年 8 月 28 日 103 學年度第 1 學期第 1 次課程委員會議訂定 103 年 8 月 28 日 103 學年度第 1 學期第 1 次系務會議通過 證照 代碼 證照名稱 國內 / 國外 級數 / 分數 發照單位

應用外語系學生語文證照列表 103 年 8 月 28 日 103 學年度第 1 學期第 1 次課程委員會議訂定 103 年 8 月 28 日 103 學年度第 1 學期第 1 次系務會議通過 證照 代碼 證照名稱 國內 / 國外 級數 / 分數 發照單位 應用外語系學生語文證照列表 103 年 8 月 28 日 103 學年度第 1 學期第 1 次課程委員會議訂定 103 年 8 月 28 日 103 學年度第 1 學期第 1 次系務會議通過 證照 代碼 證照名稱 / 級數 / 分數 發照單位 50187862 50188072 50189342 50187746 50187768 50187769 50187659 50187660 50186569

More information

商品設計系專業證照列表 系務會議通過 系所代碼 雲科大證照代碼 證照名稱國內 / 國外級數 / 分數證照類別發照單位 本校認列獎勵之級別 Adobe Certified Associate Visual Communication using Adobe P

商品設計系專業證照列表 系務會議通過 系所代碼 雲科大證照代碼 證照名稱國內 / 國外級數 / 分數證照類別發照單位 本校認列獎勵之級別 Adobe Certified Associate Visual Communication using Adobe P 商品設計系專業證照列表 1071203 系務會議通過 系所代碼 雲科大證照代碼 證照名稱國內 / 國外級數 / 分數證照類別發照單位 本校認列獎勵之級別 31 500312466 Adobe Certified Associate Visual Communication using Adobe Photoshop 31 50038223 Adobe Certified Associate in Visual

More information

中期 12 中期 % 報告期 報告 44 中期 報 年中期報告 中國鋁業股份有限公司

中期 12 中期 % 報告期 報告 44 中期 報 年中期報告 中國鋁業股份有限公司 2016 2016 6 30 6 2016 2016 www.hkex.com.hk www.chalco.com.cn 2 6 8 10 中期 12 中期 12 13 16 22 25 26 27 5% 28 29 29 報告期 29 30 31 31 31 32 35 35 36 38 報告 44 中期 報 46 1 2016 年中期報告 中國鋁業股份有限公司 1. ALUMINUM CORPORATION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PowerPoint - 101教師升等說明會

Microsoft PowerPoint - 101教師升等說明會 2 1 3 4 2 5 並以該刊物出具接受證明之日起 6 3 7 8 4 9 10 5 11 12 6 13 14 7 15 靜宜大學教師升等資料 ( 僅供參考 ) 一 姓名 : 二 單位 : 三 現職 : 四 學歷 ( 請詳填起訖日期 ): 五 經歷 ( 請詳填起訖日期 ): 六 教師證書字號 : 年資起算日 : 七 學術專長領域 : 八 任現職期間教學工作 : ( 一 ) 授課記錄 ( 二 )

More information

untitled

untitled 06 18 33 35 39 2012 04 08 32 34 37 40 2012 FCS (PE), FCIS PO Box 309, Ugland House Grand Cayman, KY1-1104 Cayman Islands 501 201203 1 28 183 17 1712 1716 www.microport.com.cn 6 2012 484,916 448,824 8.0%

More information

頁 1 / 8 法 規 名 稱 : 公 務 人 員 俸 給 法 修 正 時 間 :97.1.16 第 一 條 ( 本 法 內 容 ) 公 務 人 員 之 俸 給, 依 本 法 行 之 第 二 條 ( 名 詞 定 義 ) 本 法 所 用 名 詞 意 義 如 下 : 一 本 俸 : 係 指 各 職 等 人 員 依 法 應 領 取 之 基 本 給 與 二 年 功 俸 : 係 指 各 職 等 高 於 本 俸

More information

2

2 2 了 綠 什 (education for the environment)(how to do 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4 環境教育只是環保署的事 環保署是環境教育法的中央主管機關 但所有部會均為 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 在環境教育法生效之前 執行與推廣環境教育最力者包 括教育部 農委會 內政部等 5 , (IUCN, 1977) (, 1977) 7 (UNDESD)

More information

1公告[1].rtf

1公告[1].rtf 內 政 部 公 告 發 文 日 期 : 中 華 民 國 101 年 8 月 30 日 發 文 字 號 : 台 內 役 字 第 1010830457 號 附 件 : 主 旨 : 預 告 修 正 免 役 禁 役 緩 徵 緩 召 實 施 辦 法 依 據 : 行 政 程 序 法 第 151 條 第 2 項 及 第 154 條 第 1 項 公 告 事 項 : 一 修 正 機 關 : 行 政 院 二 修 正 依

More information

1010327

1010327 核 算 加 計 利 息 滯 納 金 滯 納 利 息 規 定 及 計 算 範 例 各 稅 法 對 納 稅 義 務 人 逾 期 繳 納 稅 款, 大 多 有 加 徵 滯 納 金 加 計 利 息 之 規 定, 而 逾 期 與 否, 應 以 繳 款 書 所 填 載 之 繳 納 期 間 繳 納 期 限 或 限 繳 日 期 為 準 認 定 之 各 代 收 稅 款 金 融 機 構 對 於 逾 期 繳 納 稅 款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PowerPoint - 104年說明會簡報-final-0923.ppt [相容模式]

Microsoft PowerPoint - 104年說明會簡報-final-0923.ppt [相容模式] 主 任 導 師 一 年 級 導 師 系 學 會 導 師 二 年 級 導 師 教 育 專 業 課 26 學 分 教 師 資 格 檢 定 考 試 ( 每 年 3 月 ) 中 等 學 校 教 師 證 書 學 習 護 照 ( 實 地 實 習 研 習 服 務 時 數 心 霊 美 學 與 藝 術 人 文 活 動 ) 修 畢 師 資 職 前 教 育 證 明 書 教 師 甄 試 專 門 課 程 ( 任 教 類

More information

領袖指南 – 自立

領袖指南 – 自立 前言 1 2 3 124 143 128 11 1. 指導手冊第二冊 : 管理教會 20106.1.1 2. 1987 2 聖徒之聲 3 3. srs. lds. org 公車司機的比喻 Intellectual Reserve, Inc. 2014, 2015 6/15 6/15 Leader Guide Chinese 12373 265 聖職領袖的責任 支聯會會長團 ( 或區會會長團 ) 1.

More information

修 課 特 殊 規 定 : 一 法 律 系 學 生 最 低 畢 業 學 分 128;101 學 年 度 修 讀 法 律 系 雙 主 修 學 生 應 修 畢 法 律 專 業 目 64 學 分 ( 限 修 習 本 校 法 律 系 開 設 課 程, 不 得 以 原 學 系 或 外 校 課 程 抵 免 -

修 課 特 殊 規 定 : 一 法 律 系 學 生 最 低 畢 業 學 分 128;101 學 年 度 修 讀 法 律 系 雙 主 修 學 生 應 修 畢 法 律 專 業 目 64 學 分 ( 限 修 習 本 校 法 律 系 開 設 課 程, 不 得 以 原 學 系 或 外 校 課 程 抵 免 - 法 律 學 系 學 士 班 基 礎 科 目 一 覽 表 101 學 年 度 入 學 學 生 適 用 科 目 名 稱 必 規 定 第 一 學 年 第 二 學 年 第 三 學 年 第 四 學 年 群 學 分 上 下 上 下 上 下 上 下 備 註 ( 先 修 科 目 ) 刑 法 ( 一 ) 群 3 3 基 礎 科 目 刑 法 ( 二 ) 群 3 3 基 礎 科 目 / 先 修 刑 法 ( 一 ) 刑 事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Word - 立法會十四題附件.doc

Microsoft Word - 立法會十四題附件.doc 附 件 一 公 務 員 資 歷 組 別 I. 資 歷 組 別 及 名 稱 資 歷 組 別 名 稱 1 無 需 中 學 會 考 五 科 及 格 2 中 學 會 考 證 書 第 一 組 : 需 要 香 港 中 學 會 考 五 科 及 格 的 第 二 組 : 需 要 香 港 中 學 會 考 五 科 及 格 並 具 相 當 經 驗 的 3 高 級 文 憑 及 文 憑 第 一 組 : 高 級 文 憑 第 二

More information

寫 作 背 景 導 讀 [98] L Lyman Frank Baum 1856-1919 1882 1886 1900 1939

寫 作 背 景 導 讀 [98] L Lyman Frank Baum 1856-1919 1882 1886 1900 1939 綠 野 仙 蹤 繪 本 創 意 教 案 教 案 設 計 / 朱 秀 芳 老 師 28 寫 作 背 景 導 讀 [98] L Lyman Frank Baum 1856-1919 1882 1886 1900 1939 故 事 簡 介 綠 野 仙 蹤 心 得 分 享 [99] 處 處 有 仙 蹤 繪 本 創 意 教 案 設 計 者 : 朱 秀 芳 適 用 年 級 : 授 課 時 間 :200 教 學

More information

2014 2015 1 1 2014 84.30 33.78 118.08 75.10 33.22 108.32 72.80 36.14 108.94 45.00 45.00 40.00 40.00 Nout WELLINK 50.00 50.00 50.00 50.00 40.00 40.00 7

2014 2015 1 1 2014 84.30 33.78 118.08 75.10 33.22 108.32 72.80 36.14 108.94 45.00 45.00 40.00 40.00 Nout WELLINK 50.00 50.00 50.00 50.00 40.00 40.00 7 1960 2013 5 2016 1960 2014 4 2017 1955 2004 8 2016 1955 2010 10 2016 1957 2011 7 2017 1972 2011 7 2017 1962 2013 7 2016 1957 2014 9 2017 1954 2014 10 2017 1946 2010 10 2016 1950 2011 3 2017 Nout WELLINK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Word - 目錄A.doc

Microsoft Word - 目錄A.doc 目 錄 序 頒 獎 典 禮 流 程 表 一 公 共 工 程 優 質 獎 得 獎 工 程 簡 介 二 評 選 委 員 評 選 過 程 實 錄 三 評 選 委 員 簡 介 四 本 屆 參 選 及 得 獎 名 單 五 宜 蘭 縣 政 府 公 共 工 程 優 質 獎 評 選 及 獎 勵 作 業 附 錄 公 共 工 程 標 案 不 當 延 遲 付 款 廠 商 通 報 系 統 宜 蘭 縣 政 府 全 民 督 工

More information

53 65 70 35 74 31 101 21 105 70 90 101 40 35 735 目的 : 報名資格 : 1. ( ) 2. 12 招生期別 : 36 招生人數 :40 師資陣容 : 修習課程 : 修業期限 : 3 3618 6 收費標準 : 8,500 4,000 報名方式 : 116052 64 2 1. 2. 3. 4. 5. 700 報名日期 : 105 5 27 ( ) 錄取辦法

More information

【100年諮商輔導所應考科目】

【100年諮商輔導所應考科目】 ( ) 13 年 類 師 在 職 進 修 專 錄 組 別 別 考 試 科 目 考 試 規 定 及 資 格 限 制 取 人 數 台 北 市 立 大 心 諮 商 位 1. 筆 試 9% 心 ( 含 測 驗 評 量 ) 輔 導 諮 商 2. 服 務 年 資 積 分 1% ( 須 繳 交 服 務 經 歷 證 明 文 件 ) 持 有 國 民 小 或 稚 園 合 格 師 證 書, 並 符 合 下 列 任 一 條

More information

2 二 會計用語之修正 : 三 財務報表之修正 IFRS 1

2 二 會計用語之修正 : 三 財務報表之修正 IFRS 1 會計焦點報 business.lungteng.com.tw 29 期 發 行 人 李枝昌 責任編輯 張瑩馨 羅正堯 出 刊 月 民國 104 年 4 月 發 行 所 龍騰文化事業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 248 新北市五股區五權七路 1 號 電 話 (02)2298-2933 傳 真 (02)2298-9766 會計 我國會計項目之修正及一致化 蕭麗娟老師 經濟 不能不知道的 紅色供應鏈 龍騰商管教研小組

More information

五邑司徒浩中學 FDBWA Szeto Ho Secondary School 學校 報告 2015-2016 2015-2016 學校報告 1 辦學宗旨 歷史及現況 校董會成員 JP 班級組織 27780201510 3145 4 4 4 5 5 5 27 62 62 75 72 65 65 401 63 67 58 69 65 57 379 125 129 133 141 130 122 780

More information

公務人員考試錄取人員實務訓練輔導員工作手冊 我們製作了以下的公務人員考試錄取人員訓練重要釋例!

公務人員考試錄取人員實務訓練輔導員工作手冊 我們製作了以下的公務人員考試錄取人員訓練重要釋例! 伍公務人員考試錄取人員訓練重要釋例 公務人員考試錄取人員實務訓練輔導員工作手冊 我們製作了以下的公務人員考試錄取人員訓練重要釋例! 公務人員考試錄取人員訓練重要釋例 92 2 26 0920001662 91 11 21 9106743 92 2 10 0920000903 95 10 11 0950006806 42 95 10 17 0950009936 91 2 07 9100679 91 6

More information

可持续发展报告摘要2013

可持续发展报告摘要2013 可持續發展報告 摘要 願 景 使 命 為 了 我 們 : 2013 年 公 司 主 要 及 2000 878 24 2013 2012 2013 : 能 源 25 加 氣 站 2013 2% 1 環 保 表 現 ( ) ( ) 15 2015 ( 香 港 ) 2005 0.79 21% 2013 0.62 90% 6% 減 少 5R 香 港 煤 氣 生 產 廠 房 10 8 6 4 ¹ 4.59 0.5

More information

桃園市104年國民中學新進教師甄選各校複試方式及需求表

桃園市104年國民中學新進教師甄選各校複試方式及需求表 桃 園 市 105 年 國 民 中 學 新 進 教 師 甄 選 各 校 複 試 方 式 及 需 求 表 編 號 校 名 教 評 會 審 查 方 式 及 學 校 需 求 備 註 1 2 桃 園 青 溪 ( 一 ) 口 試 80% 是 否 符 合 學 校 需 求 度 20% 具 數 學 專 長 者 為 佳 ( 一 ) 口 試 70% 是 否 符 合 學 校 需 求 度 30 % 需 擔 任 資 源 班

More information

目 錄 壹 題 目 1: 新 增 商 品 ( 商 品 名 稱 為 玉 井 芒 果 乾 禮 盒 )... 3 貳 題 目 2: 新 增 商 品 ( 商 品 名 稱 為 紅 磚 布 丁 精 選 禮 盒 )... 5 參 題 目 3: 新 增 商 品 ( 商 品 名 稱 為 晶 鑽 XO 醬 禮 盒 ).

目 錄 壹 題 目 1: 新 增 商 品 ( 商 品 名 稱 為 玉 井 芒 果 乾 禮 盒 )... 3 貳 題 目 2: 新 增 商 品 ( 商 品 名 稱 為 紅 磚 布 丁 精 選 禮 盒 )... 5 參 題 目 3: 新 增 商 品 ( 商 品 名 稱 為 晶 鑽 XO 醬 禮 盒 ). 行 動 電 子 商 務 管 理 師 行 動 電 子 商 務 規 劃 師 術 科 考 試 題 解 製 作 單 位 :TMCA 台 灣 行 動 商 務 運 籌 管 理 協 會 證 照 評 測 試 務 中 心 1 目 錄 壹 題 目 1: 新 增 商 品 ( 商 品 名 稱 為 玉 井 芒 果 乾 禮 盒 )... 3 貳 題 目 2: 新 增 商 品 ( 商 品 名 稱 為 紅 磚 布 丁 精 選 禮

More information

大學甄選入學委員會

大學甄選入學委員會 14 學 年 度 大 學 繁 星 推 薦 入 學 - 第 一 類 學 群 至 第 七 類 學 群 各 校 系 一 覽 表 21 中 學 系 16 16 22 外 國 語 文 學 系 23 劇 場 藝 術 學 系 2 2 24 企 業 管 理 學 系 1 11 2 資 訊 管 理 學 系 學 測 術 科 考 試 分 發 比 序 科 目 檢 定 及 級 分 項 目 檢 定 及 分 數 項 目 4 4 學

More information

untitled

untitled 第 二 章 : 至 今 的 進 展 高 水 平 的 系 統 可 使 用 性.. 建 立 高 水 平 的 系 統 可 使 用 性, 以 確 保 系 統 有 能 力 支 援 醫 療 服 務 需 每 星 期 七 天 每 天 24 小 時 運 作 的 需 要 2.13 我 們 會 為 電 子 健 康 記 錄 互 通 資 料 建 立 中 央 資 料 儲 存 庫, 所 有 由 參 與 計 劃 的 醫 療 服 務

More information

年報 2014 中裕燃氣控股有限公司

年報 2014 中裕燃氣控股有限公司 Stock Code 股份代號: 3633 ZHONGYU GAS HOLDINGS LIMITED www.zhongyugas.com Annual Report 2014 年 報 (Incorporated in the Cayman Islands with limited liability) (於 開 曼 群 島 註 冊成立之有限公司) 2014 Annual 年 Report 報 年報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Word - 2014 CTA Exam Reg Form

Microsoft Word - 2014 CTA Exam Reg Form 2014 年 全 國 註 冊 稅 務 師 執 業 資 格 考 試 - 報 考 條 件 及 有 關 注 意 事 項 ( 一 ) 報 考 對 象 凡 中 華 人 民 共 和 國 公 民 ( 含 港 澳 居 民 ), 符 合 規 定 報 考 條 件 的, 可 申 請 參 加 全 國 註 冊 稅 務 師 執 業 資 格 考 試 ( 二 ) 報 考 條 件 1 具 備 下 列 任 何 條 件 之 一 的 人

More information

注入新能量明確新方向

注入新能量明確新方向 股份代號 598 Stock Code : 598 注入新能 量 明 確 新方 向 2015 Interim Report 2015 中 期 報 告 中期報告 R O F A Y NE W D T I L A T I V IR E C New Ti Interim Report on 2015 注入新能量明確新方向 2 3 4 5 7 9 10 38 49 50 公司資料 公司 公司 SINOTRANS

More information

二 兒 歌 選 用 情 形 ( ) 2 ( ) ( ) 1. 158 2.

二 兒 歌 選 用 情 形 ( ) 2 ( ) ( ) 1. 158 2. 兒 歌 內 容 分 析 ~ 以 台 灣 省 教 育 廳 發 行 之 大 單 元 活 動 設 計 內 之 兒 歌 為 例 ~ 摘 要 82 76 158 一 兒 歌 類 目 的 分 布 情 形 ( ) 26 23 22 16 61 38.6 16.5 ( ) 二 兒 歌 選 用 情 形 ( ) 2 ( ) ( ) 1. 158 2. 第 一 章 緒 論 第 一 節 研 究 動 機 79 第 二 節 研

More information

「家加關愛在長青」計劃完成表現及評估報告

「家加關愛在長青」計劃完成表現及評估報告 - 1 - - 2 - - 3 - - 4 - 註 一 一 般 義 工 : 任 何 人 志 願 貢 獻 個 人 時 間 及 精 神, 在 不 為 任 何 物 質 報 酬 的 情 況 下, 為 改 進 社 會 而 提 供 服 務, 時 數 不 限 ( 參 考 香 港 義 務 工 作 發 展 局 之 定 義 ) 註 二 核 心 義 工 : 由 於 建 立 社 會 資 本 所 重 視 的 是 網 絡 的

More information

「技術員訓練計劃」小冊子 "Technician Training Scheme" pamphlet

「技術員訓練計劃」小冊子 Technician Training Scheme pamphlet 技 術 員 訓 練 計 劃 01 機 電 工 程 署 簡 介 規 管 服 務 營 運 服 務 6 80 / 6 02 工 程 部 別 簡 介 機 場 及 車 輛 工 程 部 6,000 綜 合 工 程 部 衛 生 工 程 部 03 工 程 部 別 簡 介 市 政 工 程 部 工 程 策 劃 部 運 輸 保 安 及 中 央 工 程 部 X / 04 技 術 員 訓 練 計 劃 ( 前 稱 學 徒 計

More information

PowerPoint 簡報

PowerPoint 簡報 長 庚 科 大 雲 端 硬 碟 ( 進 階 ) 雲 端 硬 碟 ( 進 階 ) 1 招 我 的 雲 端 硬 碟 (1/3) 我 的 雲 端 硬 碟 Google Apps - 雲 端 硬 碟 查 看 使 用 者 自 己 雲 端 硬 碟 中 的 檔 案 注 意 : 離 線 版 雲 端 硬 碟 只 會 同 步 我 的 雲 端 硬 碟 資 料 夾 中 的 檔 案 1) 查 看 雲 端 硬 碟 已 使 用

More information

於 中 華 人 民 共 和 國 註 冊 成 立 的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全 球 發 售 的 發 售 股 份 數 目 891,273,800 股H股 視 乎 是 否 行 使 超 額 配 股 權 而 定 香 港 發 售 股 份 數 目 44,564,000 股H股 可 予 調 整 國 際 發 售 股

於 中 華 人 民 共 和 國 註 冊 成 立 的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全 球 發 售 的 發 售 股 份 數 目 891,273,800 股H股 視 乎 是 否 行 使 超 額 配 股 權 而 定 香 港 發 售 股 份 數 目 44,564,000 股H股 可 予 調 整 國 際 發 售 股 2016 9 27 H 1933 (a) 144A (b) S H 571 H 2016 10 30 H 1 於 中 華 人 民 共 和 國 註 冊 成 立 的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全 球 發 售 的 發 售 股 份 數 目 891,273,800 股H股 視 乎 是 否 行 使 超 額 配 股 權 而 定 香 港 發 售 股 份 數 目 44,564,000 股H股 可 予 調 整 國 際 發

More information

行 政 院 衛 生 署 醫 事 人 員 繼 續 教 育 積 分 管 理 系 統 使 用 手 冊 ( 醫 事 人 員 版 ) 中 華 民 國 100 年 2 月 15 日 文 件 修 訂 歷 史 版 本 制 / 修 訂 人 員 變 更 內 容 摘 要 頁 數 提 供 日 期 V1.0 蕭 鳴 孙 初 版 制 訂 All 100.1.18 目 錄 壹 登 入 說 明... 3 貳 操 作 描 述...

More information

0042 國 立 臺 灣 大 學 工 程 科 學 及 海 洋 工 程 學 系 國 文 x1.00 英 文 x1.00 數 學 甲 x1.00 物 理 x1.00 化 學 x1.00 14 390.90 ***** ----- ----- ----- 0043 國 立 臺 灣 大 學 材 料 科 學

0042 國 立 臺 灣 大 學 工 程 科 學 及 海 洋 工 程 學 系 國 文 x1.00 英 文 x1.00 數 學 甲 x1.00 物 理 x1.00 化 學 x1.00 14 390.90 ***** ----- ----- ----- 0043 國 立 臺 灣 大 學 材 料 科 學 104 學 年 度 大 學 考 試 入 學 分 發 各 系 組 最 低 及 錄 取 人 數 一 覽 表 0001 國 立 臺 灣 大 學 中 國 文 學 系 國 文 x1.50 英 文 x1.25 數 學 乙 x1.00 歷 史 x1.25 地 理 x1.00 32 464.48 ***** 497.24 ----- ----- 0002 國 立 臺 灣 大 學 外 國 語 文 學 系 國 文 x1.25

More information

( 五 ) 財 務 會 計 理 論 研 討 3 學 分 ( 六 ) 審 計 理 論 研 討 3 學 分 ( 七 ) 管 理 會 計 理 論 研 討 3 學 分 第 四 條 選 修 科 目 : ( 一 ) 數 量 方 法 3 學 分 ( 二 ) 財 務 會 計 專 題 研 討 ( 一 ) 3 學 分

( 五 ) 財 務 會 計 理 論 研 討 3 學 分 ( 六 ) 審 計 理 論 研 討 3 學 分 ( 七 ) 管 理 會 計 理 論 研 討 3 學 分 第 四 條 選 修 科 目 : ( 一 ) 數 量 方 法 3 學 分 ( 二 ) 財 務 會 計 專 題 研 討 ( 一 ) 3 學 分 國 立 雲 林 科 技 大 學 會 計 系 管 理 博 士 班 會 計 組 研 究 生 修 業 要 點 101 年 9 月 19 日 101 學 年 度 第 1 學 期 第 2 次 系 務 會 議 通 過 第 一 章 訂 定 依 據 第 一 條 會 計 系 管 理 博 士 班 會 計 組 研 究 生 修 業 要 點 ( 以 下 簡 稱 本 修 業 要 點 ) 依 據 國 立 雲 林 科 技 大 學

More information

01 目錄 02 報 報 21 報 28 報 報 41 年 年報

01 目錄 02 報 報 21 報 28 報 報 41 年 年報 China Financial International Investments Limited 2012 01 目錄 02 報 03 04 05 18 報 21 報 28 報 35 36 37 38 39 40 報 41 年 104 2012 年報 公司資料 02 中國金融國際投資 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Conyers Dill & Pearman Clarendon House 2 Church

More information

研商本局所屬職業訓練中心自辦職前訓練甄試作業會議議程

研商本局所屬職業訓練中心自辦職前訓練甄試作業會議議程 第一章總論 自辦職前訓練作業原則中華民國一百零二年十二月二十日職訓字第 1022500888 號令訂定中華民國一百零三年四月十七日發法字第 1036500433 號令修正中華民國一百零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發訓字第 10325609611 號令修正 1 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 ( 以下簡稱本署 ) 為協助本署各分署 ( 以下簡稱 分署 ) 配合產業發展需求規劃辦理失業者職前訓練, 提升失業者職業 技能, 促進其就業,

More information

目 錄

目      錄 目 錄 1. 收 回 本 年 度 經 費 1 ~ 2 2. 收 回 以 前 年 度 保 留 經 費 3 ~ 11 3. 新 舊 年 度 期 間 常 生 問 題 集 12 ~ 20 4. 收 款 收 據 錯 誤 之 問 題 集 21 ~ 22 歲 入 類 - 5. 轉 正 通 知 書 及 收 入 退 還 書 23 ~ 25 6. 其 他 26 ~ 26 7. 保 管 款 之 說 明 27 ~ 30 8.

More information

四 資 格 考 試 ( 一 ) 本 所 學 生 修 畢 先 修 課 程 及 共 同 必 修 課 程 之 圖 書 資 訊 學 研 討 或 檔 案 學 研 究 ( 依 組 別 ), 得 申 請 參 加 資 格 考 試 ( 二 ) 申 請 時 間 每 年 2 次, 分 別 為 6 月 1-7 日 及 12

四 資 格 考 試 ( 一 ) 本 所 學 生 修 畢 先 修 課 程 及 共 同 必 修 課 程 之 圖 書 資 訊 學 研 討 或 檔 案 學 研 究 ( 依 組 別 ), 得 申 請 參 加 資 格 考 試 ( 二 ) 申 請 時 間 每 年 2 次, 分 別 為 6 月 1-7 日 及 12 國 立 政 治 大 學 圖 書 資 訊 與 檔 案 學 研 究 所 碩 士 班 修 業 要 點 98 年 10 月 9 日 98 學 年 度 第 1 學 期 第 2 次 所 務 會 議 通 過 104 年 6 月 15 日 103 學 年 度 第 2 學 期 第 3 次 所 務 會 議 修 正 通 過 (104 學 年 度 起 入 學 生 適 用 ) 一 本 要 點 係 為 國 立 政 治 大 學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Word - 附件_table1020328

Microsoft Word - 附件_table1020328 表 1-1: 課 程 名 稱 學 分 數 開 課 時 間 修 訂 表 原 課 程 名 稱 修 改 後 課 程 名 稱 學 分 數 護 理 助 產 學 I 進 階 護 理 助 產 學 I 護 理 助 產 學 II 進 階 護 理 助 產 學 II 護 理 助 產 學 實 習 進 階 護 理 助 產 學 實 習 6 表 1-: 課 程 名 稱 開 課 時 間 修 訂 表 課 程 名 稱 原 開 課 學

More information

1234.pdf

1234.pdf 國 立 臺 南 高 工 各 單 位 內 部 保 有 及 管 理 個 人 資 料 之 項 目 彙 整 表 一 臺 南 高 工 辦 理 業 務 涉 及 蒐 集 個 人 資 料 一 覽 表 項 目 一 二 四 單 位 名 稱 個 人 資 料 檔 案 名 稱 保 有 依 據 個 人 資 料 類 別 中 之 辨 識 者 ) 特 徵 類 (C011 家 庭 公 務 人 員 履 歷 資 料 情 形 人 事 管 理

More information

連江縣政府所屬學校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實施要點(草案)

連江縣政府所屬學校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實施要點(草案) 連 江 縣 中 小 學 兼 任 代 課 及 代 理 教 師 聘 任 補 充 規 定 中 華 民 國 95 年 5 月 4 日 連 教 學 字 第 0950012838 號 中 華 民 國 97 年 7 月 25 日 連 教 學 字 第 0970022418 號 修 訂 中 華 民 國 99 年 1 月 11 日 連 教 學 字 第 0990001112 號 修 訂 中 華 民 國 101 年 10

More information

七 經 費 預 估 : ( 一 ) 本 案 由 教 育 部 國 民 及 學 前 教 育 署 經 費 補 助 每 位 出 國 考 察 央 團 教 師 至 多 新 臺 幣 肆 萬 伍 仟 柒 佰 伍 拾 元 ( 含 機 票 ) ( 二 ) 不 足 款 項 由 參 與 人 員 自 行 負 擔 ( 三 )

七 經 費 預 估 : ( 一 ) 本 案 由 教 育 部 國 民 及 學 前 教 育 署 經 費 補 助 每 位 出 國 考 察 央 團 教 師 至 多 新 臺 幣 肆 萬 伍 仟 柒 佰 伍 拾 元 ( 含 機 票 ) ( 二 ) 不 足 款 項 由 參 與 人 員 自 行 負 擔 ( 三 ) 105 學 年 度 教 育 部 國 民 及 學 前 教 育 署 中 央 課 程 與 教 學 輔 導 諮 詢 教 師 團 隊 出 國 考 察 計 畫 一 依 據 : 教 育 部 國 民 及 學 前 教 育 署 強 化 國 民 中 小 學 課 程 與 教 學 輔 導 群 與 中 央 輔 導 團 組 織 運 作 計 畫 二 目 的 : ( 一 ) 觀 摩 其 他 教 育 先 進 國 家 優 良 教 學 典

More information

heepwoh-cover

heepwoh-cover 2016-2017年度 [email protected] PDF processed with CutePDF evaluation edition www.cutepdf.com 目 錄 一 本校辦學團體...P. 3 二 中華基督教會香港區會教育事工部組織架構...P. 3 三 願景 使命及核心價值...P. 3 四 辦學宗旨...P. 3 五 校徽 校訓...P. 3 六 校歌...P.

More information

國立屏東師範學院教育心理與輔導研究所

國立屏東師範學院教育心理與輔導研究所 諮 心 組 職 涯 領 域 與 生 涯 徑 路 圖 一 職 涯 領 域 以 下 為 本 所 畢 業 生 就 業 相 關 領 域 與 簡 介 說 明, 各 類 別 修 課 事 項 之 說 明 請 參 照 頁 碼 欄 位, 並 翻 至 該 頁 詳 讀 其 說 明, 以 作 為 未 來 就 業 與 修 業 課 程 安 排 之 參 考 此 外, 同 學 在 思 索 未 來 實 習 或 工 作 之 機 構 時,

More informa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