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採購部 104 年度共同供應契約採購業務 ( 北區第二場 ) 宣導會會議紀錄 一 開會時間 : 中華民國 104 年 10 月 16 日 ( 星期五 ) 下午 2 時 00 分二 地點 : 臺灣銀行武昌行區後棟 12 樓禮堂三 出席人員 : 詳簽到單四 主席 : 陳副經理建良五 主席致詞 :( 略 ) 六 共同供應契約招標文件之規定與說明 :( 略 ) 七 共同供應契約訂購實務 :( 略 ) 八 共同供應契約提案討論及業務座談 : 提案 1: 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核能研究所 案由 : 共約到期後, 能立即新約上架, 避免空窗期 說明 : 電腦共約給採購人員很大方便, 希望藉共約能買到好又便宜物品, 以節省公帑 本部辦理共同供應契約均經公開徵求 公開閱覽及公開招標等公告程序, 對於廠商依法提出意見 建議 異議或申訴等程序, 招標機關僅能被動處理, 又共同供應契約因採購項目較多, 相關規格之整合困難, 故採購時程易受外在因素影響, 致契約未能順利銜接, 本部會盡最大努力避免, 惟在空窗期機關若有急需, 建議依相關採購法令自行辦理招標 提案 2: 國立臺灣藝術大學 案由 : 建請共同供應契約增加機票採購 說明 : 1 本校師生經常需國外展演參賽辦理機票採購案 (1) 國際雕塑暨裝置藝術戶外展海外創作營 國際旅運機票採購 - 1 -
(2) 首屆海峽兩岸大學生舞蹈大賽機票採購 (3) 蒙古兒童藝術與人權教育營志工隊機票採購 (4) 廈臺大學生戲劇節廈門機票採購 (5) 山東機票採購 (6) 籃球隊台北 ~ 武漢 鄭州 ~ 台北來回機票採購 (7) 台灣傳統音樂推廣暨國際藝術文化交流台北 泰國來回機票採購 2 共同供應契約增加機票採購, 可直接向廠商下訂提昇效率, 減少招標作業流程 因上級及主管機關對本部辦理之共同供應契約採購案, 迭有 對於不熟悉或爭議性的品項, 應檢討有無納入共同供應契約項目必要 避免過度代簽訂共同供應契約, 以維採購作業品質 等建議事項 本部為落實該等建議, 經檢討承辦之共同供應契約, 其中 公務國際機票 採購案, 其價格因機關需求不同 淡旺季市場價格差異大, 故不再續辦 提案 3: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八德榮譽國民之家 案由 : 請增加單位清潔工 照顧服務員 護理人員及殯葬業務等勞務共同供應項目 說明 : 為因應單位多方面之需求, 簡化業務負担, 防止廠商不當競標請增列上述項目之選項以服務基層 本部辦理共同供應契約採購案, 係依據政府採購法第 40 條規定, 代理機關辦理採購, 其法律關係屬民法之 委任關係 有關建議項目屬於不同專業領域, 且各項之服務內容包括甚廣, 機關若有符合共通性需求之品項, 且同意開立規格 訂定底價 辦理審標並委託本採購部代辦, 本部必當竭力, 本於採購專業, 協處相關共同供應契約採購作業程序 提案 4: 國防部陸軍司令部人事軍務處 案由 : 現在使用共約下訂都有數量的限制, 是否可以解除限制, 以增加作業便利 - 2 -
說明 : 例如本處買電冰箱 10 台尌要分成 2 張訂單,( 因每下訂單只能有 5 台 ) 造成許多不便 有關本部辦理共同供應契約, 各項次均訂有採購數量級距乙節, 係依據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 102 年 3 月 7 日 研商共同供應契約單筆訂購金額或數量之合理上限 會議結論辦理 各項目訂購數量級距係參考多數機關單筆訂購數量訂定 ; 惟逐案得依機關需要檢討調整 提案 5: 苗栗縣頭份市公所等 案由 :1. 請儘量協助公務機關為適用機關, 以免造成採購機關之不便 2. 請於政府電子採購網增列各項商品適用機關查詢及商品訂購 SOP 說明 :1. 如果碰到採購類別為非適用機關時, 要先 KEY 入比供約還要高的價格方可採購, 會造成我們的不便 2. 利用政府電子採購網選購商品時, 經常到最後畫面才被告知本單位為非適用機關, 無法下訂 1. 本採購部係依據府 院 部 會 直轄市 縣 ( 市 ) 政府及縣 ( 市 ) 議會之委託書函代理各機關辦理共同供應契約, 其適用機關由委託機關於委託時列明, 倘公務機關有列為適用機關之必要, 得向所屬之部 會 直轄市 縣 ( 市 ) 政府反映, 並請於委託書載明為適用機關 2. 政府電子採購網系統於 商品查詢 > 列表查詢 第一層查詢畫面點選欲定購之商品名稱時系統尌會顯示貴單位是否為適用機關 另關於商品訂購 SOP, 政府電子採購網系統維運公司中華電信公司每年皆在北中南區開辦政府電子採購網系統單機操作說明, 各機關可視需要派員參加 提案 6: 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油品行銷事業部桃竹苗營業處 案由 : 共同供應契約下訂時有時會有廠商有較低價促銷提醒視窗, 可否提供快速連結 ; 另有時有廠商降價促銷才幾十元, 是否需要重訂 說明 : 於共約下訂時有時會有廠商有較低價促銷提醒視窗, 希望可以直接提 - 3 -
供連結, 可連結到廠商較低價促銷畫面, 不需再找尋 ; 另有時有廠商降價促銷才幾十元, 是否需要重新找較低價促銷廠商重訂 ( 單位重訂的流程的人工成本應不只有幾十元而已 ) 1. 有關共同供應契約若有廠商提供價格促銷, 系統自請購至下訂作業階段皆會提醒機關注意及確認, 惟系統並未強制機關一定要向該商訂購, 機關得依內部評估結果擇定廠商辦理採購 又如機關欲向提供價格促銷廠商訂購, 請於該商促銷期限截止前完成下訂作業, 並請注意該商之送貨服務區 ( 得標區別 ) 是否位於機關所在地, 以避免違反契約規定 ( 機關不得跨區訂購, 廠商亦不得跨區接單 ) 2. 政府電子採購網系統於 商品查詢 > 列表查詢 第一層查詢畫面載有 有無降價促銷 欄位, 契約品項如有立約商提供降價或促銷, 該品項 有無降價促銷 欄位會顯示 有 ( 提供超連結功能 ), 點選後可查詢提供降價或促銷立約商之廠牌型號清單供機關進行選購 提案 7: 經濟部水利署第二河川局 案由 : 共同供應契約下訂,10 萬元以下之採購, 建請取消系統上輸入限制性招標授權核准人姓名 職稱與核准日期等欄位 說明 : 目前下訂影印及印表機耗材碳粉匣, 於下訂時頇填入限制性招標核准人姓名 職稱等資料才可以完成下訂 如採購金額為 10 萬元以下之下訂為小額採購, 無限制性招標之問題 1. 政府電子採購網系統係主管機關委託中華電信數據通信分公司維護 營運, 機關如對政府電子採購網有任何建議, 得逕利用 用戶論壇 向中華電信提出, 以爭取時效 2. 本部採限制性招標方式辦理之共同供應契約 ( 例 : 印表機耗材 傳真機及影印機耗材 印刷機原廠耗材等購案 ), 招標時因原有採購之相容或互通性之需要, 以符合政府採購法第 22 條第 1 項第 4 款採限制性招標方式辦理 主管機關為提醒各適用機關遵循政府採購法有關限制性招標之規定, 自 102 年 8 月起於政府電子採購網新增訂購機關下訂時需增加填寫 核准採限制性招標日期 核准人職稱 核准人姓名 欄位, 以確保機關下訂之適法性 另為配合主管機關之要求, 本部於契約條款已明訂適用機關 - 4 -
於採購前需簽報機關首長或其授權人員核准辦理後再行利用之相關條款 3. 倘機關為節省重覆簽核手續, 針對本部辦理之限制性招標共同供應契約案, 得以統簽方式, 陳報機關首長或授權人員核准後, 即得利用該共同供應契約辦理採購 提案 8: 國立武陵高級中學 國立交通大學圖書儀器購運組等 案由 :1. 採購有環保標章紙張及碳粉匣, 但在綠色採購平台卻無註記, 需自行輸入 2. 希望共同供應契約提供採購之設備與物品, 能標示是否具有環保標章, 以利採購具有環保標章的產品 3. 機關下訂後系統會自動將資料轉入綠色採購平台並預設為非綠色採購, 可否修改為不自動轉入, 由機關自行至綠色採購平台登錄 1. 本部代各機關 學校辦理之共同供應契約採購案, 各案招標項目均係以功能 效益為主要考量, 並未限制頇為具有環保或節能等標章之產品, 即投標廠商所報產品, 其功能 規格只要符合招標規範, 即可參加投標, 得標後, 成為立約廠商並提供契約品項供各機關利用 2.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 ( 下稱環保署 )102 年 11 月 25 日環署管字第 1020099189 號函示, 機關進行採購作業時, 應於該署綠色生活資訊網核對產品資訊是否正確, 及使用證書是否仍有效 3. 另依環保署 101 年 6 月 20 日環署管字第 1010049057 號函示 : 環保標章使用證書不得授權他人使用, 總代理商僅可授權經銷商販售其已張貼環保標章之產品型號, 經銷商不得自行張貼環保標章 查印表機 傳真機及影印機等原廠原裝產品耗材, 部分立約商所交貨品係平行輸入商品, 依前述說明, 經銷商不得自行張貼環保標章, 故機關於立約商交貨後仍應注意及確認該產品是否為具有環保標章之商品 4. 又因近年來數度發生部分廠商之環保標章證書於有效期間內被撤銷或暫停使用, 本部接獲發證機關通知與證書失效日之間有時間差, 造成機關利用共同供應契約採購環保產品之績效認定與公平性爭議, 本部曾多次與環保署協商改變作業未果, 故不再於政府電子採購網尌具有環保 節能等標章之產品註記證號及效期 - 5 -
5. 機關下訂後系統會自動將資料轉入綠色採購平台, 是經過跨部會協商及多場座談會所取得之共識, 多數機關仍然希望維持現行作法 提案 9: 案由 : 可否續辦文具用品及安全鞋之採購案 因上級及主管機關對本採購部辦理之共同供應契約採購案, 迭有 對於不熟悉或爭議性的品項, 應檢討有無納入共同供應契約項目必要 避免過度代簽訂共同供應契約, 以維採購作業品質 等建議事項 本部為落實該等建議, 經檢討承辦之共同供應契約, 其中 文具用品 採購案, 因市場價格差異大 產品規格分級不易 ; 安全鞋 採購案則由於各機關對於規格需求不同且產品價格差異頗大, 故不再續辦 提案 10: 案由 : 共同供應契約規定勞務採購單筆訂單不可超過查核金額, 如果機關分批下訂累計金額超過查核金額以上應如何處理? 共同供應契約規定勞務採購訂單不可超過查核金額是針對單筆訂單而言, 如果機關內部單位在不同時間點產生需求而累計金額超過查核金額以上, 政府電子採購網並未加以控管, 原則上係尊重各機關內部之管控機制 提案 11: 案由 : 保全採購案開決標時程請提早, 以利機關作業 共同供應契約購案內容及進度可否在臺銀網站上公告, 以利機關查詢 1. 保全案本部每年約在 11 月初招標, 去年因限制廠商家數問題造成進度些許落後, 今年應可按照預定進度完成招標 決標作業 2. 本部辦理之共同供應契約購案契約效期及進度, 均公告於本行網站 採購資訊 / 共同供應契約 / 共同供應契約一覽表 / 共同供應契約購案進度查詢 或 業務推薦共同供應契約專區 / 共同供應契約一覽表 / 共同供應契約購案進度查詢 供各機關查詢參考 - 6 -
3. 另本部歷次辦理共同供應契約座談會之會議紀錄亦公告於本行網站 / 採購資訊 / 共同供應契約 / 座談會會議紀錄 供機關參考 提案 12: 案由 : 業務單位未被授權而利用採購卡於政府電子採購網下訂時被鎖住, 應如何處理? 政府電子採購網系統係主管機關委託中華電信數據通信分公司維護及營運, 因此關於採購卡被鎖卡無法在系統下訂使用, 請逕洽中華電信公司客服部門處理 九 散會 陳閱 敬會 : 閻副理建民程副理亞雯李科長信介林高襄雅莉 - 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