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介绍 中德安联人寿保险有限公司是德国安联保险集团 (Allianz SE) 与中国中信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CITIC Trust) 共同合资组建的人寿保险公司, 于 1998 年 12 月 28 日经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成立,1999 年 1 月 25 日在上海正式开业, 是中国第一家获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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稳定的财力长期支付保费, 不按时交费可能会影响您的权益 建议您使用银行划账等非 现金方式交纳保费 3. 请您详细了解保险合同的条款内容 请您不要将保险产品的广告 公告 招贴画等宣传材料视同为保险合同, 应当要求 销售人员向您提供相关保险产品的条款 请您认真阅读条款内容, 重点关注保险责任 责任免除

险公司每月公布的结算利率只能代表一个月的投资情况, 不能理解为对全年的预期, 结算利率仅针对投资账户中的资金, 不针对全部保险费 产品说明书或保险利益测算书中关于未来保险合同利益的预测是基于公司精算假设, 最低保证利率之上的投资收益是不确定的, 不能理解为对未来的预期 如果您选择灵活交费方式的, 您

于保障功能和投资功能侧重不同, 但本质上属于保险产品, 产品经营主体是保险公司 您不宜将人身保险新型产品与银行存款 国债 基金等金融产品进行片面比较, 更不要仅把它作为银行存款的替代品 八 选择健康保险产品时请您注意产品特性和条款具体约定健康保险产品是具有较强风险保障功能的产品, 既有定额给付性质的

若您在犹豫期过后解除保险合同, 您会有一定的损失 保险公应当自收到解除合同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 按照合同约定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 ( 现金价值表附在正式保险合同之中 ) 您若存在疑问, 请致电本公全国统一客服专线 进行咨询 六 请您充分认识分红保险 投资连结保险 万能保险等人身

宝宝儿的综合利益说明 男性 / 女性特定重大疾病 保险金 : 若被保险人在年满 85 周岁前 ( 含 患合同中所列男性特定重疾 ( 肺癌 / 肝癌 / 前列腺 癌 或女性特定重疾 ( 肺癌 / 乳腺癌 / 宫颈癌 中的一种或多种, 公司将按合同约定 给付保险金 750,000 元 轻症疾病保险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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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人员的口头或书面解释 保险计划书和保险产品宣传资料等通常是对保险产品的简要介绍, 其作用是帮助您理解您可能享受的保障利益, 具体权益应以保险产品条款为准 请您要求销售人员向您提供相关保险产品的条款, 并认真阅读 重点关注保险责任 责任免除 投保人及被保险人权利和义务 免赔额或免赔率的计算 申请赔

0 生命绿荫健康保险计划 代理人:吴丽君 手机号: 生命绿荫健康保险计划 保障计划 投保人信息 被保人信息 姓名 1 姓名 0 性别 男 性别 男 年龄 33 年龄 0 保险计划 被保人姓名 投保险种 首期保费 交费方式 交费期间 保障期间 基本保额 0 国寿康爱恶性肿瘤疾病保

人身保险投保提示书 ( 版本号 :TBTS ) 尊敬的客户 : 人身保险是以人的寿命和身体为保险标的保险 当被保险人发生死亡 伤残 疾病等风险事故时或者达到合同约定的年龄 期限时, 保险公司按照保险合同约定给付保险金 人身保险具有保障和长期储蓄功能, 可以用于为人们的生活进行长期财

PowerPoint 演示文稿

宝宝儿的综合利益说明 保费豁免 : 如果投保人因意外伤害事故或疾病导致身故 / 全残, 我们将豁免身故 / 全残确认日以后本豁免附加合同保险期间内的各期保险费 如果投保人因意外伤害事故或因疾病 ( 本合同生效日起 180 天后 ), 初次发生并确诊患本豁免附加合同附表中所列任何一种重大疾病, 并于确

宝宝儿的综合利益说明 保费豁免 : 如果投保人因意外伤害事故或疾病导致身故 / 全残, 我们将豁免身故 / 全残确认日以后本豁免附加合同保险期间内的各期保险费 如果投保人因意外伤害事故或因疾病 ( 本合同生效日起 180 天后 ), 初次发生并确诊患本豁免附加合同附表中所列任何一种重大疾病, 并于确

弘康附加安鑫赢三号两全保险 ( 万能型 ) 产品说明书 风险提示 : 本保险产品为万能型产品, 结算利率超过最低保证利率的部分具有不确定性 本产品说明书仅供您理解保险条款所用, 您享有的具体合同权益以 弘康附加安鑫赢三号两全保险 ( 万能型 ) 条款 及其有效保险合同为准 走进万能 万能型保险是一种

保险合同特色

阳光人寿阳光安康返本重疾组合计划产品说明书

(5) 因本附加合同约定或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况导致本附加合同终止的 第二部分 2.1 等待期 我们提供的保障 本附加合同生效日零时起九十日及本附加合同效力恢复日零时起十日及本附加合同效力恢复日零时起九十日为等待期十日为等待期 2.2 保险责任 一 在本附加合同在本附加合同保险期间内, 若被保险人于

产品说明书


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 我们不承担给付身故保险金的责任 : (1) 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 故意伤害 ; (2) 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 (3) 被保险人自本合同成立或者合同效力恢复之日起 2 年内自杀, 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 (4)

的风险和不利后果对您进行解释 3 如果您选择购买万能保险产品, 请您注意以下事项 : 万能保险产品通常有最低保证利率的约定, 最低保证利率仅针对投资账户中资金 您所缴纳的保险费并不是全部进入投资账户, 而是要扣除风险保障费用和经营管理费用 您应当详细了解万能保险的费用扣除情况, 包括初始费用 死亡风

投保须知 1. 当被保险人满 18 周岁, 只支持为本人投保 当被保险人未成年, 可由父母为其投保 ( 残疾人不可投保 ) 2. 基本保额 投保年龄 30 天 -17 周岁, 基本保额可选范围 万 18 周岁 -40 周岁, 以下城市 ( 北京 上海 深圳 广州 成都 杭州 武汉 重庆

在申请保险金时, 申请人须填写保险金给付申请书, 并提供下列证明和资料 : ( 一 ) 投保单位证明 ; ( 二 ) 申请人的有效身份证件 ; ( 三 ) 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 病历及检查报告, 或本公司认可的其它证明或资料 ; ( 四 ) 所能提供的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 原因等有关的其他证明和资料

中意年年中意年金保险(分红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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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城保险停售产品信息

安心财产保险有限责任公司

上海银行渠道护理保险(万能型)产品说明书

第三次重大疾病保险金 : 在保险合同有效期内, 如被保险人于等待期后, 且自第二次重大疾病确诊之日起满三百六十五日后, 初次发生并经保险公司指定或认可的医疗机构初次确诊患有保险合同所列首次重大疾病所属组别及第二次重大疾病所属组别以外其他一组中的重大疾病 ( 无论一种或多种 ), 我们将按基本保险金额

阅 读 指 引

投保须知 1. 当被保险人满 18 周岁, 只支持为本人投保 当被保险人未成年, 可由父母为其投保 ( 残疾人不可投保 ) 2. 基本保额 投保年龄 30 天 -17 周岁, 基本保额可选范围 5-50 万 18 周岁 -40 周岁, 以下城市 ( 北京 上海 深圳 广州 成都 杭州 武汉 重庆 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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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众重大疾病保险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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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众重大疾病保险条款

产品性质 本产品是分红型保险 分红保险是指保险公司将其实际经营成果优于预定假设的盈余, 按一定比例向投保人进行分配的人寿保险产品 在发达国家已运用两百多年的分红保险, 作为抵御通货膨胀和利率风险的主力险种, 其主要优点在于分红保单不但能够提供传统保单下的保障功能, 还可以给投保人提供分享保险公司的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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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康智赢人生 少儿版 年金保险 分红型 产品说明书 泰康智赢人生 少儿版 年金保险 分红型 产品说明书 风险提示 泰康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 泰康智赢人生 少儿版 年金保险 分 红型 为分红型保险 本保险的红利分配将随分红保险业务的实际经 营情况发生变动 红利并非确定值 也可能为零 本产品说明书仅针对

中意附加爱加倍恶性肿瘤疾病保险条款 在本条款中, 您 指投保人, 我们 本公司 均指中意人寿保险有限公司, 本附加合同 指您与我们之间订立的 中意附加爱加倍恶性肿瘤疾病保险 保险合同 1 您与我们订立的合同 1.1 合同构成 本附加合同可以附加于我们供您选择的人身保险合同 ( 以下简称主合同 ) 如

一 产品基本特征 2 ( 一 ) 产品简称 : 财富嘉 C 款 ( 二 ) 产品提供的保障 责任类型责任描述满期保险金保险期间届满时, 被保险人仍然生存, 给付基本保险金额 被保险人 180 日内因非意外原因导致身故或全残, 给付 105% 的已交保险费 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导致身故 全残或 1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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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款目录 1 您与我们订立的合同 5 现金价值权益 9 其他需要关注的事项 1.1 合同订立 5.1 现金价值 9.1 年龄性别错误处理 1.2 合同生效 5.2 保单贷款 9.2 合同效力终止 1.3 犹豫期 9.3 适用主合同条款 2 我们提供的保障 6 合同效力的中止与恢复 10 释义 2.1

阅 读 指 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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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 读 指 引

主要责任与权益 在本合同保险期间内且本合同有效, 我们按照下列约定承担保险责任 : 一 生存保险金 自第六个保单周年日 ( 含 ) 开始至第十九个保单周年日 ( 含 ) 止, 若被保险人于每个保单周年日零时仍生存, 我们按本合同已交保险费的 2% 给付 生存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于本合同保险期满时仍生存

目录 1 保险合同构成 投保年龄 合同成立与生效 保险责任 保险责任开始 保险期间 保险金额 本公司承担的保险责任 责任免除 保险费 保险金

2.2 保险责任 2.3 责任免除 2.4 保证续保 (1) 在本附加合同有效期内, 我们承担下列保险责任 : [2] A 型保障 : 若被保险人因意外事故或在等待期满后等待期满后出现疾病症状或体征, 经医 [3] [4] 院医师诊断必须住院的, 若被保险人以当地社会医疗保险参保人员身份住 [5]

2.1 等待期 2.2 保险责任 2.3 责任免除 2.4 保证续保 本附加合同生效日零时起九十日及本附加合同效力恢复日零时起九十日为等待期 但对于静脉曲张静脉曲张 胆道系统疾病胆道系统疾病 扁桃腺扁桃腺 甲状腺甲状腺 痔疮痔疮 中耳中耳 疝气及生殖系统方面的疾病, 本附加合同生效日零时起一百八十日

期肾病 ( 或称慢性肾功能衰竭尿毒症期 ); 除此六种疾病外, 对于本规范疾病范围以内的其它疾病种类, 保险公司可以选择使用 ; 同时, 上述疾病应当使用本规范的疾病名称和疾病定义 2.2 根据市场需求和经验数据, 各保险公司可以在其重大疾病保险产品中增加本规范疾病范围以外的其它疾病种类, 并自行制

正德龙凤两全保险(分红型)产品说明书

阅 读 指 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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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安世纪星光少儿两全保险(分红型)产品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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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 我们行使合同解除权的限制 年龄和性别确定与错误处理 扣除款项 职业或工种变更 合同内容变更 联系方式变更 争议处理... 7 附件 : 恶性肿瘤定义 您与我们的合同 1

中德安联人寿保险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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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其他事项 明确说明与如实告知 我们行使合同解除权的限制 年龄和性别确定与错误处理 扣除款项 职业或工种变更 合同内容变更 联系方式变更 争议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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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计划说明 投保人信息 汇丰鸿利稳盈两全保险 ( 分红型 ) 姓名 : 丰先生性别 : 男出生日期 :1973 年 3 月 31 日年龄 :45 被保险人 (1) 信息 姓名 : 丰先生性别 : 男出生日期 :1973 年 3 月 31 日年龄 :45 投保险种信息 主险 : 被保险人投保险种险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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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款目录 1. 您与我们的合同 1.1 合同构成 1.2 合同成立与生效 1.3 投保年龄 1.4 犹豫期 1.5 保险期间 2. 我们提供的保障 2.1 基本保险金额 2.2 保险责任 2.3 责任免除 3. 如何申请领取保险金 3.1 受益人 3.2 保险事故通知 3.3 保险金申请 3.4 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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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 ) 被保险人感染艾滋病病毒或者患艾滋病 ; ( 六 ) 战争 军事冲突 暴乱或者武装叛乱 ; ( 七 ) 核爆炸 核辐射或者核污染 ; ( 八 ) 遗传性疾病, 先天性畸形 变形或者染色体异常 因上述情形导致被保险人发生本合同定义的轻症疾病的, 本合同终止, 保险人按短期费率计收保险责任开始

阳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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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意附加爱无忧 C 款恶性肿瘤疾病保险条款 在本条款中, 您 指投保人, 我们 本公司 均指中意人寿保险有限公司, 本附加合同 指您与我们之间订立的 中意附加爱无忧 C 款恶性肿瘤疾病保险 保险合同 本产品可通过电话营销渠道 网络营销渠道及本公司的其他销售渠道销售 1 您与我们订立的合同 1.1 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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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40 周岁 160% 周岁 140% 61 周岁及以上 120% 其中, 到达年龄指的是被保险人原始投保年龄, 加上当时保单年度数, 再减去 1 后所得到的年龄 一次性交纳保险费的, 已交保险费按照保险事故发生时本合同下该被保险人的基本保险金额确定的一次性交纳的保险费计算 责任免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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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书编号 :2547353 编印日期 :216-7-15 保险保障及理财计划书 安先生尊享计划 中德安联人寿保险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 公司地址 :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车公庙深南大道 633 号金运世纪大厦 4 层 DEF 单元 5184 联系电话 :755-882863

公司介绍 中德安联人寿保险有限公司是德国安联保险集团 (Allianz SE) 与中国中信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CITIC Trust) 共同合资组建的人寿保险公司, 于 1998 年 12 月 28 日经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成立,1999 年 1 月 25 日在上海正式开业, 是中国第一家获准成立的中欧合资保险公司 目前, 中德安联注册资本为 2 亿元人民币, 安联保险集团占股权 51%, 中信信托占股权 49% 凭借安联百年国际金融及风险管理专长与中信信托本土金融领域经验的深度结合, 中德安联以创新的度身定制保险方案 专业的培训系统和诚信的服务理念享誉市场 通过营销员团队 合作银行以及多元化销售渠道等全方位的营销网络, 中德安联为中国客户提供最专业和优质的保险金融产品及服务, 业务范围覆盖人寿 养老 投资 教育 医疗 意外等各个领域, 全方位地满足客户的需求 植根中国十余年, 中德安联目前在上海 广东 浙江 四川 江苏 深圳 北京和山东设立了 8 个省级分支机构, 并在近 4 个城市开展业务, 为客户提供专业的保险产品和服务 展望未来, 中德安联将秉承安联稳健可靠的百年传统, 融以创新精神, 提供专业 高品质的保险服务, 成为中国家庭最信赖的保险公司, 让每一位客户拥有无忧人生 安联集团 股东介绍 作为世界领先的保险和金融服务集团之一, 安联集团在全球 7 多个国家和地区开展业务 安联集团的 14.7 万名员工为全世界 8,5 多万客户提供包括寿险和健康险, 财产险和责任险, 以及资产管理在内的金融服务, 并为过半的世界五百强企业提供不同类型的保险服务 安联集团更是全球最大的资产管理公司之一 截至 214 年底, 安联集团管理的第三方资产总额为 13,13 亿欧元 凭借在全球保险和金融服务领域中的坚实地位和雄厚财力, 安联集团长期拥有著名信用等级评审机构, 如标准普尔和美国保险评审机构 A.M. Best 所评定的高等信用评级 214 年, 安联集团在 财富 杂志全球 5 强排名中名列第 31 位 中信信托有限公司 *1171* 中方合作伙伴中信信托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 1988 年 3 月 5 日, 是经国家金融监管部门批准设立的全国性金融机构, 母公司为中国著名金融控股集团 中国中信集团公司 中信集团是中国改革开放的总设计师邓小平亲自倡导和批准, 由前国家副主席荣毅仁于 1979 年 1 月 4 日创办, 是一家拥有 44 家子公司 ( 包括银行 ) 的国际化大型跨国企业集团 中信集团的业务主要集中在金融 实业和其它服务业领域 * 本计划书并非保险合同, 保险利益仅供参考, 其具体内容请参阅相关保险条款 计划书编号 :2547353 编印日期 ::216-7-15 第 2 页共 12 页

感谢信 尊敬的安先生 : 非常感谢您对我公司及我本人的信任, 让我能有这样的机会为您及家人提供我司最优的产品以及专业化的保险服务 根据您及家人目前的实际情况以及未来的保险保障需求, 我专门为您设计了这份保险计划, 相信这份计划能够为您及家人提供最需要的保障 如果您觉得这份保险计划还有什么不完善的地方或有什么不清楚的地方, 请您告诉我, 我会根据您的意见进行相应的修改或作出详尽的解释, 确保这份计划能够完全满足您的要求 衷心希望您能够抽出一些宝贵时间认真阅读这份保险计划 保险是对自己的爱护, 也是对家庭的责任 携手安联, 尽享周全! 恭祝身体健康, 万事如意! 中德安联人寿保险有限公司 216-7-15 * 本计划书并非保险合同, 保险利益仅供参考, 其具体内容请参阅相关保险条款 计划书编号 :2547353 编印日期 ::216-7-15 第 3 页共 12 页

保险计划概要 货币单位 : 元 ( 人民币 ) 投保人 : 安首期保险费合计 :18,237. 被保险人姓名投保年龄性别职业代码首期保险费合计 安 33 男 A1 18,237. 被保险人 : 安 首期保险费合计 :18,237. 计划 1: 首期保险费小计 :18,237. 起始年金 / 年金 / 生 险种名称 生存金领取年龄 存金领取方式 保险类型 / 年金类型 基本保险金额 / 基本年金金额 [1] 安联安康福瑞两全保险 (B 款 ) [1] 安联附加安康福瑞长期重大疾病保险 (B 5,. 5,. 保险期间 37 年 37 年 保险费支付期 2 年 2 年 交费方式 年交 年交 职业等级 1 1 保费 9,43. 8,24. 款 ) [1] 安联附加安康如意住院费用医疗保险 A 型 15,. 1 年 1 年 年交 1 567. 重要声明 : 1. 本人已知晓本计划书的有效期为计划书编印日期起的 3 天 2. 本人已知晓本计划书是基于本人所提供的信息而制作的, 若本人提供的信息有遗漏 隐瞒或错误, 将会导致本计划书无效 3. 本人已知晓本计划书并非投保申请, 如需投保本保险计划, 还需提交相应投保申请文件 4. 本人已阅读并确认知晓本计划书所包括的所有内容 投保人签署 : 专业理财师 : 申请日期 : 理财师代码 : * 本计划书并非保险合同, 保险利益仅供参考, 其具体内容请参阅相关保险条款 计划书编号 :2547353 编印日期 ::216-7-15 第 4 页共 12 页

保险利益概要 货币单位 : 元 ( 人民币 ) 投保人 : 安 首期保险费合计 :18,237. 被保险人姓名 投保年龄 性别 职业代码 首期保险费合计 安 33 男 A1 18,237. 被保险人安 : 保险利益项 保险利益概述 基本保险金额 / 基本年金金额 年金及生存金给付重大疾病给付身故给付医疗保障 若被保险人生存至本合同约定的满期日且本合同仍然有效, 我们在该满期日向被保险人给付本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作为满期生存保险金, 本合同终止 若被保险人于等待期满后首次出现合同约定的重大疾病的症状或体征并且符合合同对重大疾病的定义和诊断标准, 则我们按基本保险金额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因意外事故而患有本附加合同所列的重大疾病, 则不受等待期的限制 重大疾病给付特有三次赔付机制 ( 三种重疾须归属不同分组 ), 最高保障额度可达基本保险金额的 3 倍 * 特定恶性肿瘤给付 : 若被保险人确诊的重大疾病是符合合同定义的特定恶性肿瘤, 我们另按基本保险金额的 2% 给付特定恶性肿瘤保险金 特定恶性肿瘤保险金的给付以一次为限 * 轻症重疾给付 : 若被保险人于等待期满后首次出现合同约定的轻症重疾的症状或体征并且符合合同对轻症重疾的定义和诊断标准, 我们按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的 2% 给付轻症重疾保险金, 此后我们不再承担给付轻症重疾保险金的责任 若被保险人身故, 我们按被保险人身故时本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 本合同终止 保险期间内, 按照合同定义或规定发生住院费用, 社会医疗保险参保人员住院费用 ( 自负部分扣除从他处取得的赔付后的金额 )1% 赔付, 非社会医疗保险参保人员住院费用 ( 自负部分扣除从他处取得的赔付后的金额 )8% 赔付 具体详见本产品的合同条款 5,. 5,. 5,. 15,. * 本计划书并非保险合同, 保险利益仅供参考, 其具体内容请参阅相关保险条款 计划书编号 :2547353 编印日期 ::216-7-15 第 5 页共 12 页

综合利益演示总表 ( 非投连万能 ) 被保险人 : 安 年龄 34 35 36 37 38 39 4 41 42 43 44 45 46 47 48 49 5 51 52 53 54 55 56 57 58 59 6 61 62 63 64 65 66 67 68 69 7 当年保费 18237. 18237. 18354. 18354. 18354. 18354. 18354. 18354. 18354. 18354. 18354. 18354. 1956. 1956. 1956. 1956. 1956. 1956. 1956. 1956.................. 累计保费 18237. 36474. 54828. 73182. 91536. 1989. 128244. 146598. 164952. 18336. 2166. 2214. 2397. 258126. 277182. 296238. 315294. 33435. 35346. 372462. 372462. 372462. 372462. 372462. 372462. 372462. 372462. 372462. 372462. 372462. 372462. 372462. 372462. 372462. 372462. 372462. 372462. 生存领取金额 身故领取金额 性别 : 男年龄 :33 现金价值 基本低中高基本低中高基本低中高 累计 : 3285 9645 16385 2595 361 4669 5799 6997 82615 95975 1195 124985 1481 157515 17516 19378 213445 233865 255435 278235 28896 395 311145 32249 334165 346185 3586 37585 38298 395745 4945 42297 436175 4524 46538 48186 3285 9645 16385 2595 361 4669 5799 6997 82615 95975 1195 124985 1481 157515 17516 19378 213445 233865 255435 278235 28896 395 311145 32249 334165 346185 3586 37585 38298 395745 4945 42297 436175 4524 46538 48186 3285 9645 16385 2595 361 4669 5799 6997 82615 95975 1195 124985 1481 157515 17516 19378 213445 233865 255435 278235 28896 395 311145 32249 334165 346185 3586 37585 38298 395745 4945 42297 436175 4524 46538 48186 货币单位 : 元 ( 人民币 ) 3285 9645 16385 2595 361 4669 5799 6997 82615 95975 1195 124985 1481 157515 17516 19378 213445 233865 255435 278235 28896 395 311145 32249 334165 346185 3586 37585 38298 395745 4945 42297 436175 4524 46538 48186 重大疾病保障 1 上表所演示的是被保险人购买的所有险种在不同情况下所能领取的金额或所付保费的汇总值, 具体各险种所对应的保险期限和对应利益, 可参见险种独立利益演示表 2 上表中的低 中 高三种情况下的演示值为基本部分分别与低中高三种假设投资回报率下的红利相加的值, 具体红利领取条件详见产品说明书 3 上表所示的数值, 仅供汇总演示参考, 各低 中 高的累计值是假设性及非保证的, 实际的红利或投资回报可能高于也可能低于演示值 4 一年期险种保费按照每年可续保的情况下累计入当年的年交保费中 5 上表除保费外, 其他所有演示值均四舍五入到元 6 重大疾病保险金指首次重大疾病保险金, 若根据合同约定还享有第二次重大疾病保障或第三次重大疾病保障, 第二次重大疾病保险金或第三次重大疾病保险金金额详见保险合同约定, 本利益演示表不再列明 * 本计划书并非保险合同, 保险利益仅供参考, 其具体内容请参阅相关保险条款 计划书编号 :2547353 编印日期 ::216-7-15 第 6 页共 12 页

综合利益演示图表 ( 非投连 / 万能 ) 被保险人 : 安 货币单位 : 元 ( 人民币 ) 性别 : 男年龄 :33 * 本计划书并非保险合同, 保险利益仅供参考, 其具体内容请参阅相关保险条款 计划书编号 :2547353 编印日期 ::216-7-15 第 7 页共 12 页

安联安康福瑞两全保险 (B 款 ) 综合保障计划利益演示表 货币单位 : 元 ( 人民币 ) 被保险人 : 安 性别 : 男年龄 :33 保险费支付期 :2 年 保单年度末 年龄 当年保费 累计保费 身故保险金 重大疾病保险金 特定恶性肿瘤保险金 轻症重疾保险金 满期生存保险金 现金价值 1 2 3 4 5 6 7 8 9 1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 21 22 23 24 25 26 27 28 29 3 31 32 33 34 35 36 37 34 35 36 37 38 39 4 41 42 43 44 45 46 47 48 49 5 51 52 53 54 55 56 57 58 59 6 61 62 63 64 65 66 67 68 69 7 1767. 1767. 1767. 1767. 1767. 1767. 1767. 1767. 1767. 1767. 1767. 1767. 1767. 1767. 1767. 1767. 1767. 1767. 1767. 1767.................. 1767. 3534. 531. 768. 8835. 162. 12369. 14136. 1593. 1767. 19437. 2124. 22971. 24738. 2655. 28272. 339. 3186. 33573. 3534. 3534. 3534. 3534. 3534. 3534. 3534. 3534. 3534. 3534. 3534. 3534. 3534. 3534. 3534. 3534. 3534. 3534. 1 1 1 1 1 1 1 1 1 1 1 1 1 1 1 1 1 1 1 1 1 1 1 1 1 1 1 1 1 1 1 1 1 1 1 1 1 1 1 1 1 1 1 1 1 1 1 1 1 1 1 1 1 1 1 1 1 1 1 1 1 1 1 1 1 1 1 1 1 1 1 1 1 1 1 一旦支付重大疾病保险金, 身故保障及满期生存给付保险责任即终止 2 重大疾病保险金指首次重大疾病保险金, 第二次重大疾病保险金及第三次重大疾病保险金金额同首次重大疾病保险金金额, 但未在本利益演示表中列明 3 发生首次重大疾病后, 轻症重疾责任即终止, 我们不再承担给付轻症重疾保险金的责任 4 重大疾病 轻症重疾和特定恶性肿瘤的具体定义详见合同条款 5 上表除保费外, 其他所有演示值均四舍五入到元 3285 9645 16385 2595 361 4669 5799 6997 82615 95975 1195 124985 1481 157515 17516 19378 213445 233865 255435 278235 28896 395 311145 32249 334165 346185 3586 37585 38298 395745 4945 42297 436175 4524 46538 48186 * 本计划书并非保险合同, 保险利益仅供参考, 其具体内容请参阅相关保险条款 计划书编号 :2547353 编印日期 ::216-7-15 第 8 页共 12 页

安联安康安康福瑞福瑞综合综合保障保障计划 (B 款 ) 保险利益说明 安联安康福瑞综合保障计划 (B 款 ) 由 安联安康福瑞两全保险 (B 款 ) + 安联附加安康福瑞长期 重大疾病保险 (B 款 ) 组合而成 产品特色 : 重大疾病三次赔付 2 种未成年人重大疾病 45 种成人重大疾病的全面保障, 更享重大疾病三次赔付,1 份投入,3 次保障 聚焦癌症特别保障特定恶性肿瘤, 额外 2% 基本保险金额的特别保障 轻症重疾贴心关爱 12 种轻症重疾 ( 未成年人 5 种 ), 额外 2% 基本保险金额的专项保障 满期返还养老无忧 1% 基本保险金额的满期金, 有病养病, 无病养老 生命保障幸福延续同时享受身故保障, 构筑坚实的家庭保护伞 保险利益 : 安联安康福瑞综合保障计划 (B 款 ) 助您奏响健康生活的美妙乐章 : 1. 身故保障 :1% 基本保险金额 2. 重大疾病保障 :1% 基本保险金额, 多达三次给付 3. 特定恶性肿瘤保障 : 额外 2% 基本保险金额 4. 轻症重疾保障 : 额外 2% 基本保险金额 5. 满期生存给付 :1% 基本保险金额注 : 1 在等待期内首次出现重大疾病或轻症重疾 ( 因意外导致的除外 ), 我们不承担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或轻症重疾保险金的责任, 仅无息退还保障计划累计已交的保险费, 保障计划终止 等待期为保障计划生效日零时起一百八十日及附加合同效力恢复日零时起一百八十日 2 如在首次重大疾病确诊一年之后, 不幸罹患与首次重大疾病不同组别的重大疾病, 可以获得第二次重大疾病保险金 ; 如在第二次重大疾病确诊一年之后, 不幸罹患与前两次重大疾病不同组别的重大疾病, 可以获得第三次重大疾病保险金 3 一旦支付首次重大疾病保险金, 轻症重疾保障 身故保障及满期生存给付保险责任即终止, 保障计划的现金价值降为 ; 但第二 第三次重大疾病保障及特定恶性肿瘤保障责任延续至保险期间届满 4 特定恶性肿瘤给付及轻症重疾给付以一次为限 * 本计划书并非保险合同, 保险利益仅供参考, 其具体内容请参阅相关保险条款 计划书编号 :2547353 编印日期 ::216-7-15 第 9 页共 12 页

附表 1: 重大疾病清单 A 组 B 组 C 组 十八周岁前 (2 种 ) J1. 恶性肿瘤 J2. 重大器官移植术或造血干细胞移植术 J3. 终末期肾病 ( 或称慢性肾功能衰竭尿毒症期 ) J4. 多个肢体缺失 J5. 急性或亚急性重症肝炎 J11. 严重 Ⅲ 度烧伤 J12. 重型再生障碍性贫血 J14. 胰岛素依赖型糖尿病 (I 型糖尿病 ) A1. 恶性肿瘤 A4. 重大器官移植术或造血干细胞移植术 A6. 终末期肾病 ( 或称慢性肾功能衰竭尿毒症期 ) A7. 多个肢体缺失 A8. 急性或亚急性重症肝炎 A1. 慢性肝功能衰竭失代偿期 A19. 严重 Ⅲ 度烧伤 A23. 重型再生障碍性贫血 A3. 系统性红斑狼疮 A31. 系统性硬化病 A32. 严重克隆病 A33. 严重溃疡性结肠炎 A34. 急性坏死性胰腺炎 A35. 慢性复发性胰腺炎 A36. 原发性硬化性胆管炎 A37. 坏死性筋膜炎 A38. 慢性肾上腺皮质功能衰竭 A39. 慢性呼吸功能衰竭 A4. 象皮病 A41. 埃博拉病毒感染 J6. 良性脑肿瘤 J7. 双耳失聪 J8. 双目失明 J9. 瘫痪 J1. 严重脑损伤 J15. 脊髓灰质炎 J16. 全身性重症肌无力 J17. 脑膜炎 J18. 脑炎十八周岁 ( 含 ) 后 (45 种 ) A3. 脑中风后遗症 A9. 良性脑肿瘤 A11. 脑炎后遗症或脑膜炎后遗症 A12. 双耳失聪 A13. 双目失明 A14. 瘫痪 A16. 严重阿尔茨海默病 A17. 严重脑损伤 A18. 严重帕金森病 A21. 严重运动神经元病 A22. 语言能力丧失 A26. 脊髓灰质炎 A28. 肌营养不良症 A29. 多发性硬化症 A42. 全身性重症肌无力 A43. 疯牛病 J13. 经输血导致的人类免疫缺陷病毒感染 J19. 幼年型类风湿性关节炎 J2. 川崎病 ( 伴冠状动脉瘤 ) A2. 急性心肌梗塞 A5. 冠状动脉搭桥术 ( 或称冠状动脉旁路移植术 ) A15. 心脏瓣膜手术 A2. 严重原发性肺动脉高压 A24. 主动脉手术 A25. 原发性心肌病 A27. 经输血导致的人类免疫缺陷病毒感染 A44. 严重类风湿性关节炎 A45. 严重心肌炎 * 本计划书并非保险合同, 保险利益仅供参考, 其具体内容请参阅相关保险条款 计划书编号 :2547353 编印日期 ::216-7-15 第 1 页共 12 页

附表 2: 轻症重疾清单 十八周岁前 (5 种 ) 1 极早期的恶性肿瘤或恶性病变 2 较小面积 III 度烧伤 3 慢性肾功能不全 4 脑垂体瘤 脑囊肿 脑动脉瘤及脑血管瘤 5 视力严重受损 十八周岁 ( 含 ) 后 (12 种 ) 1 极早期的恶性肿瘤或恶性病变 2 较小面积 III 度烧伤 3 慢性肾功能不全 4 脑垂体瘤 脑囊肿 脑动脉瘤及脑血管瘤 5 视力严重受损 6 慢性肝功能衰竭失代偿期 7 轻微脑中风 8 不典型的急性心肌梗塞 9 冠状动脉介入手术 1 胸腔镜下冠状动脉搭桥手术 11 心脏瓣膜介入手术 12 主动脉内手术 特定恶性肿瘤, 指原发于男性睾丸 阴茎 前列腺或女性子宫体 子宫颈 乳腺 卵巢 输卵管及阴道器 官的, 且符合附表 1 重大疾病清单中 J1 或 A1 定义的恶性肿瘤 责任免除安联安康福瑞福瑞两全保险 (B 款 ) 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 我们不承担给付身故保险金的责任 : (1) 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 故意伤害 ; (2) 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者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 (3) 被保险人自本合同成立或者合同效力恢复之日起两年内 ( 含两年 ) 自杀, 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 (4) 被保险人主动吸食或注射毒品 ; (5) 被保险人酒后驾驶, 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 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 ; (6) 战争 军事冲突 暴乱或武装叛乱 ; (7) 核爆炸 核辐射或核污染 安联附加安康福瑞福瑞长期重大疾病保险 (B 款 ) 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患有疾病 达到疾病状态或进行手术的, 我们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 (1) 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 故意伤害 ; (2) 被保险人故意自伤 故意犯罪或者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 (3) 被保险人患艾滋病或感染艾滋病病毒后患病 ( 因输血或者工作原因导致的除外 ); (4) 被保险人主动吸食或注射毒品 ; (5) 被保险人酒后驾驶, 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 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 ; (6) 战争 军事冲突 暴乱或武装叛乱 ; (7) 核爆炸 核辐射或核污染 ; (8) 遗传性疾病 ( 不包括肌营养不良症 ), 先天性畸形 变形或染色体异常 重大疾病疾病 特定恶性肿瘤和轻症重疾特定恶性肿瘤和轻症重疾的具体具体定义定义 详细保险责任详细保险责任和免除责任等和免除责任等以保险合同为准以保险合同为准 本资料仅供参考本资料仅供参考 * 本计划书并非保险合同, 保险利益仅供参考, 其具体内容请参阅相关保险条款 计划书编号 :2547353 编印日期 ::216-7-15 第 11 页共 12 页

保险利益安联附加安康如意住院费用医疗保险 一 在本附加合同有效期内, 本公司承担下列保险责任 : A 型保障 : 若被保险人因意外事故, 或在本附加合同生效日的次日起第九十日二十四时后或最近复效日的次日起第九十 日二十四时后 ( 以迟者为准 ) 出现疾病症状或体征, 经医院医师诊断必须住院的, 若被保险人以当地社会医疗保险参保 人员身份住院, 本公司以其每次住院实际支付的合理医疗费用为基础, 按照当地社会医疗保险支付办法规定的个人自负 部分扣除被保险人已从他人 工作单位 医疗保险机构 社会福利机构或其他商业保险机构取得的赔付后的金额给付住 院费用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未以当地社会医疗保险参保人员身份住院, 则本公司以其每次住院实际支付的合理医疗费用 扣除被保险人已从他人 工作单位 医疗保险机构 社会福利机构或其他商业保险机构取得的赔付后的金额的 8% 给付 住院费用保险金 每次住院的给付金额不超过保险单所载的本附加合同的保险金额, 且每个保单年度内发生的所有保险 事故所对应的给付金额累计不得超过保险单所载的本附加合同的保险金额的五倍 B 型保障 : 若被保险人因意外事故, 或在本附加合同生效日的次日起第九十日二十四时后或最近复效日的次日起第九十 日二十四时后 ( 以迟者为准 ) 出现疾病症状或体征, 经医院医师诊断必须住院的, 本公司按照其每次住院实际支付的合 理医疗费用扣除被保险人已从他人 工作单位 医疗保险机构 社会福利机构或其他商业保险机构取得的赔付后的金额 的 8% 给付住院费用保险金, 但每次住院的给付金额不超过保险单所载的本附加合同的保险金额, 且每个保单年度内发 生的所有保险事故所对应的给付金额累计不得超过保险单所载的本附加合同的保险金额的五倍 二 续保时不再设上述九十日限制 三 被保险人因同一意外事故或疾病或其引起的并发症须住院两次或以上者, 若前次出院日期与再次入院日期的间隔不 超过九十日, 均视作同一次住院 保证续保 : 自投保人首次投保本附加合同的保单生效日起, 或自投保人非连续投保本附加合同的保单生效日起, 每五个 保单年度为一个保证续保期间 在每个保证续保期间, 若投保人于每个保单周年日未向本公司提出书面要求, 则本附加 合同将自动续保一年, 直至该保证续保期间届满, 但续保时被保险人的年龄最高不得超过六十四周岁 无保险事故优惠 : 在本附加合同有效期内, 若在一个完整的保证续保期间内未发生保险事故的, 则在下一个保证续保期 间内各续保年度的保费均可享有该年度保险费 1% 的折扣 * 本计划书并非保险合同, 保险利益仅供参考, 其具体内容请参阅相关保险条款 计划书编号 :2547353 编印日期 ::216-7-15 第 12 页共 12 页

人身保险投保提示书 尊敬的客户 : 人身保险是以人的寿命和身体为保险标的的保险, 当被保险人发生死亡 伤残 疾病等风险事故时或者达到合同约定的年龄 期限时, 保险公司按照保险合同约定给付保险金 人身保险具有保障和长期储蓄功能, 可以用于为人们的生活进行长期财务规划 为帮助您更好地认识和购买人身保险产品, 保护您的合法权益,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请您在填写投保单之前认真阅读以下内容 : 一 请您确认保险机构和销售人员的合法资格请您从持有中国保监会颁发 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 或 保险兼业代理许可证 的合法机构或持有 保险代理从业人员展业证书 的销售人员处办理保险业务 如需查询销售人员的销售资格, 您可以要求销售人员告知具体查询方式, 或登录保险中介监管信息系统查询 ( 网址 :http://iir.circ.gov.cn) 二 请您根据实际保险需求和支付能力选择人身保险产品请您根据自身已有的保障水平和经济实力等实际情况, 选择适合自身需求的保险产品 多数人身保险产品期限较长, 如果需要分期交纳保费, 请您充分考虑是否有足够 稳定的财力长期支付保费, 不按时交费可能会影响您的权益 建议您使用银行划账等非现金方式交纳保费 三 请您详细了解保险合同的条款内容请您不要将保险产品的广告 公告 招贴画等宣传材料视同为保险合同, 应当要求销售人员向您提供相关保险产品的条款 请您认真阅读条款内容, 重点关注保险责任 责任免除 投保人及被保险人权利和义务 免赔额或免赔率的计算 申请赔款的手续 退保相关约定 费用扣除 产品期限等内容 您若对条款内容有疑问, 您可以要求销售人员进行解释 四 请您了解 犹豫期 的有关约定一年期以上的人身保险产品一般有犹豫期 ( 投保人 被保险人收到保单并书面签收日起 1 日内 ) 的有关约定 除合同另有约定外, 在犹豫期内, 您可以无条件解除保险合同, 但应退还保单 ; 保险公司除扣除不超过 1 元的工本费以外, 应退还您全部保费并不得对此收取其他任何费用 五 犹豫期 后解除保险合同请您慎重若您在犹豫期过后解除保险合同, 您会有一定的损失 保险公司应当自收到解除合同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 按照合同约定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 ( 现金价值表附在正式保险合同之中, 您若存在疑问, 可要求保险公司予以解释 ) 六 请您充分认识分红保险 万能保险 投资连结保险等人身保险新型产品的风险和特点 (1) 如果您选择购买分红保险产品, 请您注意以下事项 : 分红水平主要取决于保险公司的实际经营成果 如果实际经营成果优于定价假设, 保险公司才会将部分盈余分配给您 如果实际经营成果差于定价假设, 保险公司可能不会派发红利 产品说明书或保险利益测算书中关于未来保险合同利益的预测是基于公司精算假设, 不能理解为对未来的预期, 红利分配是不确定的 (2) 如果您选择购买万能保险产品, 请您注意以下事项 : 万能保险产品通常有最低保证利率的约定, 最低保证利率仅针对投资账户中资金 您应当详细了解万能保险的费用扣除情况, 包括初始费用 死亡风险保险费 保单管理费 手续费 退保费用等 您应当要求销售人员将万能保险账户价值的详细计算方法对您进行解释 万能保险产品的投资回报具有不确定性, 您要承担部分投资风险 保险公司每月公布的结算利率只能代表一个月的投资情况, 不能理解为对全年的预期, 结算利率仅针对投资账户中的资金, 不针对全部保险费 产品说明书或保险利益测算书中关于未来保险合同利益的预测是基于公司精算假设, 最低保证利率之上的投资收益是不确定的, 不能理解为对未来的预期 如果您选择灵活交费方式的, 您应当要求销售人员将您停止交费可能产生的风险和不利后果对您进行解释 (3) 如果您选择购买投资连结保险产品, 请您注意以下事项 : 您应当详细了解投资连结保险的费用扣除情况, 包括初始费用 买入卖出差价 死亡风险保险费 保单管理费 资产管理费 手续费 退保费用等 您应当要求销售人员将投资连结保险账户价值的详细计算方法对您进行解释 投资连结保险产品的投资回报具有不确定性, 投资风险完全由您承担 产品说明书或保险利益测算书中关于未来保险合同利益的 请勿晚于此日期使用本单证 : 216 年 8 月 1 日 *1153* *1153*

预测是基于公司精算假设, 不能理解为对未来的预期, 实际投资可能赢利或出现亏损 如果您选择灵活交费方式的, 您应当要求销售人员将您停止交费可能产生的风险和不利后果对您进行解释 七 请您正确认识人身保险新型产品与其他金融产品分红保险 投资连结保险 万能保险等人身保险新型产品兼具保险保障功能和投资功能, 不同保险产品对于保障功能和投资功能侧重不同, 但本质上都属于保险产品, 产品经营主体是保险公司 您不宜将人身保险新型产品与银行存款 国债 基金等金融产品进行片面比较, 更不要仅把它作为银行存款的替代品 八 选择健康保险产品时请您注意产品特性和条款具体约定健康保险产品是具有较强风险保障功能的产品, 既有定额给付性质的, 也有费用补偿性质的 定额给付性质的健康保险按约定给付保险金, 与被保险人是否获得其他医疗费用补偿无关 ; 对于费用补偿性质的健康保险, 保险公司给付的保险金会相应扣除被保险人从其他渠道所获的医疗费用补偿 请您注意条款中是否有免赔额或赔付比例约定 疾病观察期约定等 如果保险公司以附加险形式销售无保证续保条款的健康保险产品, 请您注意附加健康保险的保险期限应不小于主险保险期限 请您特别注意保险条款中一些保险专业术语的解释, 尤其是各种重大疾病的范围和释义 重大疾病保险产品只有在被保险人发生合同约定的疾病 达到约定的疾病状态或实施了约定的手术时, 才能给付保险金 因此, 请您注意产品中各种疾病的保障范围, 尤其是保险责任所指的疾病状况或发展阶段 有些保险产品有等待期 ( 观察期 ) 的规定, 请您认真阅读并清楚了解 如果在等待期出险, 保险公司不承担保险责任 九 为未成年子女选择保险产品时保险金额应适当如果您为未成年子女购买保险产品, 因被保险人死亡给付的保险金总和应符合中国保监会的有关规定 其主要目的是为了保护未成年人权益, 防止道德风险 ; 同时, 从整个家庭看, 由于父母是家庭的主要经济来源和支柱, 以父母为被保险人购买保险可以使整个家庭获得更加全面的保险保障 十 请您如实填写投保资料 如实告知有关情况并亲笔签名我国 保险法 对投保人的如实告知行为进行了明确的规定 投保时, 您填写的投保单应当属实 ; 对于销售人员询问的有关被保险人的问题, 您也应当如实回答, 否则可能影响您和被保险人的权益 为了有效保障自身权益, 请您在投保提示书 投保单等相关文件上亲笔签名 十一 请您配合保险公司做好客户回访工作各保险公司按规定开展客户回访工作, 一般通过电话 信函和上门回访等形式进行 为确保自己的权益得到切实保障, 您应如实答复回访问题, 不清楚的地方可以立即提出, 要求保险公司进行详细解释 请您投保时准确 完整填写家庭住址 邮编 常用联系电话等个人信息, 以便保险公司能够对您及时回访 十二 请您注意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在您的联系地址或电话发生变更, 以及发生保险事故时应及时通知保险公司, 以免您的保险利益受损 如果您发现销售人员在保险销售过程中存在误导销售行为, 或认为自身权益受到侵犯, 请注意保留书面证据或其他证据, 可向保险公司反映 ( 本公司全国统一服务热线 :8 988 6688, 手机用户请拨打 4 888 3636), 也可以向深圳保监局 ( 投诉电话 :755-82549168) 投诉, 必要时还可以根据合同约定, 申请仲裁或向法院起诉 如果您有不明之处, 请向我们的业务人员咨询, 或致电全国统一服务热线 8 988 6688( 固话拨打 ) 或 4 888 3636( 手机拨打 ), 也可登录 www.allianz.com.cn 查询 偿付能力信息批露 : 中德安联人寿保险有限公司 216 年第 1 季度的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为 29%, 达到监管要求且最近季度风险综合评级结果为 B 类 详情可登录 www.allianz.com.cn 查询 本人已认真阅读并已完全理解上述投保提示事项 投保人签名 : 日期 : ( 签署日期不得晚于投保单签署日期 ) 请勿晚于此日期使用本单证 : 216 年 8 月 1 日 *1153* *1153*

人身保险产品风险提示书 尊敬的客户 : 为维护您的合法权益, 请您在投保前仔细阅读以下重要内容, 购买人身保险产品具有一定风险, 投保人应充分认识以下风险 : 1 解除保险合同风险 : 一般规定, 一年期以上的人身保险产品有一定期限的犹豫期 在犹豫期内, 您可以无条件解除保险合同, 保险公司退还您已缴纳的保险费 ; 如果您在犹豫期过后解除保险合同, 您会遭受一定的损失, 特别是前几年解除保险合同, 您会遭受较大的损失 ( 因为犹豫期过后解除保险合同是一种提前解约行为, 保险公司已经为您承担了相应的风险与运营成本, 退保时需要从您所缴纳的保险费中进行扣除 ), 通常退还给您的是保单的现金价值 请您关注保险合同所附现金价值表并慎重决策 2 收益不确定性风险 : 请您特别注意分红保险 万能保险和投资连结保险, 这些产品的分红和收益是不确定的, 主要取决于保险公司的经营成果或投资回报 这些产品具有风险保障和投资理财功能, 您不宜将其与银行存款 国债 基金等金融产品进行片面比较, 更不能将其作为银行存款的替代品 3 财务缴费风险 : 如果您购买的是分期缴费的人身保险产品, 请您注意缴费年限, 并充分评估自身是否有足够稳定的持续缴费能力, 通常缴费能力可能受到个人资产 收入 年龄 健康等相关因素的影响 4 其他相关风险 : 除上述风险外, 如果您购买的保险产品包含有自动续保 自动垫缴 效力恢复等条款, 这些条款可能会产生额外费用并涉及附加条件, 请您仔细阅读相关内容, 并在投保书上谨慎选择 以上内容, 您可以要求销售人员为您揭示说明 本文本仅作为投保风险提示使用, 不构成合同内容 对合同内容的解释请以合同正文条款为准 本人已经阅读上述风险提示, 充分了解并清楚知晓购买本保险产品的风险, 愿意承担相 关风险 投保人签名 : 日期 : ( 签署日期不得晚于投保单签署日期 ) *11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