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大会次数 ( 次 ) ( 次 ) 余春江 喻景忠 肖永平 谭力文 二 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1 关于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公司按照 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 和 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 的规定, 对公司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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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春江 姓 名 本年度应参加 股东大会次数 ( 次 ) 亲自出席 ( 次 ) 委托出席 ( 次 ) 缺席 ( 次 ) 喻景忠 田玲 吴可 岳琴舫 谭力文 余春江 二 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1


马庆泉 否 2 出席 2014 年度股东大会情况 2014 年度公司共召开了 4 次股东大会, 本人亲自出席参加 1 次公司的股东大会 二 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年 6 月 10 日, 对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2 2

关于2014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独立意见

二 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年 3 月 9 日, 对关于变更募集资金用途发表了独立意见 年 4 月 21 日, 对关于公司 201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关于 公司 2015 年度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 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 关 于公司关联方资金占用

马庆泉 否 2 出席 2015 年度股东大会情况 2015 年度公司共召开了 6 次股东大会, 本人亲自出席参加 1 次公司的股东大会 二 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年 1 月 8 日, 对公司 2015 年度闲置自有资金委托理财计划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年

北京燕京啤酒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对2010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意见 根据《关于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基于独立判断立场,我们对2010年度公司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对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北京燕京啤酒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同意公司续聘京都天华会计师

2014 年 2 月 26 日, 对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的 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发表了相关独立意见 2014 年 4 月 3 日, 对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的 关于公司 2013 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情况的事项 公司 2013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2013 年, 我们对公司进行了现场考察, 密切关注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和财务情况 ; 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保持密切联系, 及时获取公司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 掌握公司经营动态, 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 关注媒体刊载的相关报道 听取和审议了公司管理层关于本年度的生产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进展情况

申万宏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提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 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及 公司章程 等有关规定, 作为申万宏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任的独立董事, 我们参加了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 审议了 关于提名非独

表决结果 : 同意 225,129,421 股,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2. 审议通过了 关于 <2017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的议案 表决结果 : 同意 225,129,421 股,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3. 审议通过了 关于 <2017 年度财务决算

佛山市定中机械有限公司东莞宝隆包装技术开发有限公司天津宝隆包装技术开发有限公司珠海宝隆瓶胚有限公司 其他关联方 应收账款 销售 全资子公司 其他应收款 3, , 项及暂 全资子公司 其他应收款 300.

关于召开广州白云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

关规定, 公司一年内滚动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60,000 万元闲置资金 ( 其中 : 超募资金 20,000 万元及自有资金 40,000 万元 ) 购买安全性好 流动性高的理财产品 ( 其中超募资金购买的理财产品须承诺保本 ), 有利于提高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 增加公司收益, 不影响超募资金

( 三 )2017 年 8 月 21 日, 在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上, 发表了 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以及 对 2017 年半年度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三 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17 年, 本人在参加董事会 股东大会期间, 对公司进行了多次现场考察,

网络有关公司的相关报道, 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 掌握公司的运行动态 四 保护社会公众股股东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年度,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 本着为投资者负责的态度, 本人认真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 对公司的重大事项认真调研, 并根据自己的专业知识审慎发表意见, 独

WEICHAI POWER CO., LTD B Gordon Riske Michael Martin Macht

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

15 恩华赛德 - - 2, 合计 , , , 公司不存在为股东 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况 3 公司直接或间接为资产负债率超过 70% 的被担保对象 ( 均为公司控股子公司 )

预案的独立意见 ;6 对公司高管薪酬的独立意见 ( 二 )2014 年 5 月 18 日, 在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上, 发表了如下独立意见 :1 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宜的独立意见;2 关于 公司未来三年 (2014 年 2016 年 ) 股东回报规划 的独立意见 ;3 关于 关于公司前

九强-日立合作思路

证券代码 : 证券简称 : 中科创达公告编号 : 中科创达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 准确 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 1. 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 本次股

广东高乐玩具股份有限公司

贵州百灵企业集团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 草案 ) 的独立意见 ; 年 8 月 16 日, 在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上, 本人发表了 独立董事对公司关联方资金往来及对外担保事项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 年 9 月 3 日, 在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上, 本人发表了 独立董

贸易 贸易 连锁 远恒 药业 2012 年 4 月 26 日 月 28 日 2012 年 11 月 28 日 月 26 日 月 26 日 2012 年 07 月 06 日 2012 年 9 月 27 日 ,

制性股票第一次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 公司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第一期解锁条件已成就 根据公司 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相关授权, 将按照 湖北菲利华石英玻璃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 草案 ) 的相关规定办理首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锁期的解锁手续事宜 公司独

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 ( 证监发 号 ) 及 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 ( 证监发 号 ) 的要求, 我们对公司 2012 年度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认真的了解和查验, 认为 :2012 年度公司没有发生对外担保事项, 截至 2012 年 12 月 31 日止

金安国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信质电机 公告编号:2013-

四川美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 张鹏 ) 作为四川美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公司 ) 的独立董事, 报告期内, 本人严格按照 公司法 证券法 中国证监会 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2012 年修订

本人均亲自出席, 对 关于深圳市新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0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续聘深圳市鹏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 2011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关于深圳市新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1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关于修改 < 内部审计制度 > 的议案 关于 < 深圳市新纶科技股份有

独立董事2013年度述职报告

事 201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 : 同意 71,622,011 股,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 反对 0 股,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弃权 2,000 股,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 本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 中小股东 ( 除公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 : 本人冯俭作为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 下称 公司 ) 的独立董事, 严格按照 公司法 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 度的指导意见 公司章程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及有 关法律 法规 规章的规定, 在 201

( 一 ) 在 2016 年 6 月 2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上, 就于公司全资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发表了独立意见 : 1 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迪科远望科技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 迪科远望 ) 是在保证主营业务正常运营和资金本金安全的基础上利用闲置资金购买低风险 流动性高的银行保

关于 2014 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和 2015 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的议案 关于 201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和 2015 年度财务预算方案的议案 关于 201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关于对公司内部控制有效性的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年 5 月 5 日

金字火腿股份有限公司

表决结果 :695,699,400 股同意, 占参与本次股东大会投票的股东及授权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17,200 股反对, 占参与本次股东大会投票的股东及授权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股弃权, 占参与本次股东大会投票的股东及授权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

湖北中航精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代码: 股票简称:孚日股份 公告编号:临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报告期内, 作为独立董事, 本人利用参加董事会 专门委员会以及其它时间, 多次对公司进行现场实地调研 考察, 现场工作时间累积在五天以上 此外, 本人还利用电话 邮件等方式与公司的董事 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保持密切联系, 及时了解公司经营状况 财务状况, 保障股东的知情权, 切实维护中小股东的利益 四

广州路翔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盾安禾田金属有限公司 浙江盾安禾田金 属有限公司 浙江盾安禾田金 属有限公司 浙江盾安国际贸 易有限公司 浙江盾安国际贸 易有限公司 盾安 ( 芜湖 ) 中 元自控有限公司 浙江盾安热工科 技有限公司 盾安 ( 天津 ) 节 能系统有限公司 南昌中昊机械有 限公司 浙江盾安机电科 技有限公司 珠

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永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南京红宝丽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二 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年 1 月 17 日, 对与关联方共同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年 1 月 24 日, 对关于签署转让参股公司上海易日升金融服务有限公司股权的 股权转让补充协议 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关于公司 2017 年度闲置募集资金委托理财计划 关于公司

表人数为 10 名, 代表公司股份数量为 109,174,247 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 %; 通过网络投票参与表决的股东人数为 21 名, 代表公司股份数量为 22,294,667 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 % 公司部分董事 监事及部分高级管理

顺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 以下简称 公司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 以下简称 证券法 ) 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及 顺丰控股股份

北京中长石基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股, 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 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代理人 6 人, 代表股份数为 2,554,765,700 股, 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32 人, 代表股份数 280,626,660 股, 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 其中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

龙哲 否 1 本人对提交董事会的全部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 各项议案均未损害全体股东, 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因此均投出赞成票, 没有反对 弃权的情况 二 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2016 年度, 本人作为海联讯的独立董事就以下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 年 2 月 1

Administrator

广汇汽车服务股份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 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以及 公司章程 董事会议事规则 的有关规定, 我们作为广汇汽车服务股份公司 ( 以下简称 公司 ) 的独立董事, 对公司于

关于公司 <2016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 草案 )> 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公司 2016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16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董事会被授权按照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股票期权数量和行权价格进行调整, 以及确定

二 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 一 ) 2016 年 3 月 1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 对 关于选举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和 关于选举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发表了如下独立意见 : 本人对上述临时提案中 6 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以及 3 名独立董事 候选人的提名无异议, 同意将临时提

议案及公司其它事项提出异议的情况 二 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2015 年度, 本人任职期间就公司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发表 独立意见的时间 事项 意见类型列表如下 : 时间 事项 意见类型 2015/2/12 比亚迪 : 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同意 2015/3/2

二 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日期事项意见类型 2013 年 3 月 15 日 2013 年 6 月 13 日 2013 年 7 月 29 日 对公司累计和当期对外担保情况及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意见 关于公司 2012 年度董事 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独立意见

本人对提交董事会的全部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 各项议案均未损害全体股东, 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因此均投出赞成票, 没有反对 弃权的情况 二 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2017 年度, 本人作为海联讯的独立董事就以下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 年 2 月 13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

201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数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

证券代码 : 证券简称 : 精准信息公告编号 : 尤洛卡精准信息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 ) 回购价格 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 准确和完 整, 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尤洛卡精准信息工程股份

中山大学达安基因股份有限公司

新疆北新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0977

新疆天润乳业股份有限公司

意见 : 1 关于公司 201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根据 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 和 公司章程 等相关规定, 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 在认真审阅相关资料后, 就公司 201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的议案发表如下意见 : 公司 20

报告期内, 本人按规定组织召开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并出席会议, 对公司的规范发展提供合理化建议 二 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 一 ) 年公司对外担保情况如下 : (1) 公司严格执行证监发 [2003]56 号文件规定, 年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

份数为 714,209,007 股, 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31 人, 代表股份数 1,840,072 股, 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 其中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45 人, 代表股份 36,049,079 股, 占上市公司总

<4D F736F F D20B6C0C1A2B6ADCAC2CAF6D6B0B1A8B8E65FD3E0D4C6BBD4A3A92E646F63>

2017 年度报告 及公司 2017 年度报告摘要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表决 2 以三票赞成, 零票弃权, 零票反对, 零票回避, 审议通过 关于公司 2017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 公司监事会认为 : 公司 2017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内容真实 客观地反映了公司监事会在 2017

广联达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 : 证券简称 : 兰太实业公告编号 :( 临 ) 内蒙古兰太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 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内蒙古兰太实业

深圳市远望谷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证监发 [2003]56 号 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 和证监发 [2005]120 号 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 的有关规定, 审慎查阅了 关于西藏矿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专项报告, 对控股股东及其它

二 履行独立董事职务所做的其他工作本人在 2015 年度任在公司的 战略与投资委员会 与 提名委员会 两个专门委员会中担任了职务 本人也严格按照有关规定的要求, 认真履行了本人的职责 对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 选举董事以及对外战略投资的情况均进行了及时了解 核查, 审慎 客观地发表自己的意见 期间,

广东德美精细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 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广东德美精细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广东德美精细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广东德美精细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我们作为广东

200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山东金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各位董事 : 根据 公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 等相关法律 法规 规章以及 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 我们作为山东金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公司 ) 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忠实的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 谨慎

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 (2015 年修订 ) 及 南京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等法律 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 五 ) 公司董事 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 9 人, 出席 9 人 ; 2 公司在任监事 3 人, 出席 3 人 ; 3 公司董事会秘书

( 二 ) 股东大会本人参加了于 2015 年 4 月 16 日召开的 2014 年年度股东大会 ;2015 年 5 月 26 日召开的 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015 年 9 月 11 日召开的 2015 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015 年 12 月 30 日召开的 2015 年度

关独立意见 ; 三 对公司进行现场检查的情况 2014 年度, 本人针对公司生产经营 财务管理 会计基础工作 关联往来和对外投资等情况, 听取相关人员汇报, 并主动进行现场调查, 获取做出决策所需的情况和资料, 密切关注公司日常经营活动 四 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 一 ) 本人自担任独立董

2 关于对 201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独立意见 ; 3 关于对 2013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 4 关于对公司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5 关于对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 2013 年薪酬的独立意见 ; 6 关于对公司 201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独立意见 ; 7 关于对 续聘山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 审议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超募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 同意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 对 2014 年半年度控股股东及其它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和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关于 2014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独立意见 同

关于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根据 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 ( 证监发 [2003]56 号 ) 等的要求和规定, 作为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 公司 ) 独立董事, 对公司 2015 年度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认真的了解和查验, 相关说明及

( 一 )2015 年 4 月 2 日, 召开的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 本人就公司 2014 年度报告相关事项, 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 1 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 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

管理办法 关于核查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 草案 ) 中的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3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草案 ) 经中国证监会备案无异议后, 公司于 2015 年 3 月 25 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 关于增加股权激励解锁业绩条件的议案 修订后的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 草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网宿科技 公告编号:

股票代码:000751       股票简称:*ST锌业       公告编号:

文件, 以及 关于修改 < 公司章程 > 的议案 和 关于制定 < 盈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 ( )> 的议案 等利润分配政策相关文件 (1) 关联交易事项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是由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中, 陈志成先生为公司实际控制人 经过

持有表决权的股份 12,571,400 股, 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96.96% 二 议案审议情况 ( 一 ) 审议通过 201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二 ) 审议通过 2015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或 上刊登了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

( 四 )2016 年 12 月 26 日, 公司 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 关于 < 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 草案 )> 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 < 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 的议案 以及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

重庆三峡水利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岭南园林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16 年度述职报告 ( 邢晶 ) 2016 年 1 月 25 日, 岭南园林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公司 ) 召开的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选举邢晶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人开始担任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 ;2016 年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盾安环境 公告编号:

Transcription:

武汉武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根据 公司法 证券法 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 制度的指导意见 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 定 以及 公司章程 的规定, 作为武汉武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的独立董事, 我们在 2014 年度忠实履行各项职责, 积极出席相 关会议, 并以谨慎的态度对相关议案发表了表决意见及独立董事 意见, 维护了公司的整体利益, 重点关注中小股东的合法利益不 受损害 现将 2014 年度工作述职如下 : 一 2014 年度出席公司董事会 股东大会情况 2014 年度, 公司召集召开的董事会 股东大会符合相关法 律法规 会前, 我们认真审议公司的各项议案 对于重大事项, 均要求公司提供相关资料, 从财务 法律 管理等专业角度加以 审阅, 发表意见, 持续关注公司的经营 公司治理与信息披露等 方面的执行情况 2014 年度独立董事未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 及公司其他事项提出异议 独立董事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 姓 名 本年度应参加 董事会次数 ( 次 ) 亲自出席 ( 次 ) 委托出席 ( 次 ) 缺席 ( 次 ) 余春江 6 6 0 0 喻景忠 6 4 2 0 肖永平 6 4 2 0 谭力文 6 6 0 0 姓 名 本年度应参加 亲自出席委托出席 ( 次 ) 缺席 ( 次 )

股东大会次数 ( 次 ) ( 次 ) 余春江 1 1 0 0 喻景忠 1 1 0 0 肖永平 1 1 0 0 谭力文 1 1 0 0 二 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1 关于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公司按照 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 和 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 的规定, 对公司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评估, 并出具了公司 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该报告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 我们认为 : 公司已经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 符合国家有关法律 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要求, 内控制度具有合法性 合理性和有效性 报告期内, 公司对纳入评价范围的业务与事项均已建立了内部控制, 并得以有效执行, 达到了公司内部控制目标, 不存在重大缺陷 公司 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全面 客观 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和运作的实际情况 2 关于对关联方资金占用 对外担保的独立意见根据 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等有关规定, 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关联方资金占用 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认真核查, 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 公司能按照 股票上市规则 的有关规定, 没有对股东 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或个人提供担保 2013 年度, 公司第一大股东及其附属企业没有占用公司资

金 2013 年全年累计经营性占用上市公司资金 4,711,291.08 元, 2013 全年累计非经营性占用上市公司资金 0.00 元, 武商集团第一大股东没有占用上市公司资金 截止 2013 年 12 月 31 日, 武商集团其他关联方共占用上市公司资金 254,108.32 元, 其中经营性占用上市公司资金 254,108.32 元, 非经营性占用上市公司资金 0.00 元 截至 2014 年 6 月 30 日, 公司不存在第一大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公司的子公司非经营性往来占用上市公司资金 64,206,651.80 元, 不存在违规关联资金占用情况 公司未发生对外担保情况及以前期间发生但延续到报告期的对外担保, 也不存在直接或间接为资产负债率超过 70% 的被担保对象提供担保的情况 我们认为 : 公司能够遵循中国证监会 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 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以及 公司章程 和相关内控制度的规定, 能有效保障广大股东的合法权益 3 关于董事会未提出现金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喻景忠 肖永平和谭力文认为 : 公司配股工作由于大股东之间的股权之争失败, 给企业发展造成较大资金压力, 导致企业资产负债率过高, 鉴于企业正处于又好又快发展的关键时期, 发展项目资金需求大, 为保证企业的可持续 稳定发展, 我们对董事会提出的 201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无异议 余春江认为 : 配股失败并不是不安排分红的理由 ; 上市公司经营业绩足以支持分红 ; 证监会亦要求上市公司对股东有及时 适当的分红回报 ; 现金分红并不是分红的唯一方式, 即便结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 亦应考虑送红股等方式

4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意见众环海华会计师事务所 ( 特殊普通合伙 ) 具有证券业务从业资格, 在历年的审计过程中, 能够遵循独立 客观 公正的执业准则, 较好地完成公司委托的各项工作, 出具的审计报告公允 客观地评价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公司独立董事决议通过继续聘请众环海华会计师事务所 ( 特殊普通合伙 ) 作为公司 2014 年度会计审计机构 5 关于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根据中国证监会 关于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和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 以及 公司章程 等有关规定, 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 在认真审阅了有关资料的基础上, 对 关于重新审议与武汉新兴医药科技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的议案 和 关于参股湖北消费金融公司的议案 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 (1) 公司已将上述关联交易事项事先与我们进行了沟通, 我们审阅了相关材料 (2) 我们同意将上述事项分别提交公司第七届二次及七届五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审议 (3) 喻景忠 肖永平和谭力文三位独立董事意见 : 公司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议案符合 公司法 股票上市规则 和 公司章程 等法律法规规定, 表决时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 程序合规, 关联交易事项公平 公开 公正, 没有损害公司中小股东利益 (4) 独立董事余春江对 关于参股湖北消费金融公司的议案 发表如下意见 : 不同意上述关联交易, 并对关联交易予以充分关注 同意将上述事项提交公司第七届五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审议

公司不满足 消费金融公司试点管理办法 第九条, 关于非金融企业作为消费金融公司一般出资人的条件 若投资, 公司作为一般出资人需五年后才具备转让所持股权的基本条件, 股权的流动性不足, 参股比例小, 对于公司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影响亦小 ; 从财务投资的角度看理由不充分 6 关于对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独立意见根据 关于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的要求和 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 对本次董事会的各项议案进行了认真细致审核, 现就 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 经认真审阅公司提交的资料, 我们认为 : 公司购买的理财产品为保证收益型银行理财产品 保本浮动收益型理财产品及固定收益类投资产品和信托理财产品, 理财使用的资金经公司充分的预估和测算, 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经营运作产生不利影响, 并有利于提高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 增加收益,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 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伍亿元人民币的自有流动资金购买理财产品 7 关于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草案 ) 的独立意见作为武汉武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公司 ) 的独立董事, 根据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 试行 ) ( 以下简称 管理办法 ) 国有控股上市公司( 境内 ) 实施股权激励试行办法 股权激励有关备忘录 1-3 号 等相关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 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 我们认真审议了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事项, 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 (1) 未发现公司存在 管理办法 等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禁止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情形, 公司具备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

(2) 公司激励计划 ( 草案 ) 所确定的激励对象符合 管理办法 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 1-3 号 及其他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 不存在 公司法 证券法 管理办法 及其他相关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禁止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情形, 公司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 有效 (3) 公司激励计划 ( 草案 ) 的内容符合 公司法 证券法 管理办法 及其他相关法律 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 公司实施 武商集团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 草案 ) 及 武商集团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 合法 合规,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4) 公司不存在向激励对象提供贷款 担保以及其他财务资助的计划或安排 (5) 公司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将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促进公司建立 健全激励约束机制, 充分调动公司管理团队及核心骨干员工的积极性 责任感和使命感, 有利于公司稳定健康 可持续发展 (6) 公司董事中的刘江超 刘晓蓓为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 已根据 公司法 证券法 股权激励备忘 1-3 号 等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 公司章程 中的有关规定回避表决, 由其他非关联董事审议表决 综上所述, 我们同意公司实施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三 2014 年度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作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 根据年报工作要求, 对公司初步编制的财务报表进行了审阅, 并与公司审计机构就 2014 年度审计工作计划 工作重点及审计工作时间安排等进行磋商, 确定年报审计工作规程 会计师事务所进场后及时与项目负责人沟通了

解进展 在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初步审计意见后, 再次与年审会计师沟通交流, 审阅 2014 年度财务会计报表 对公司内部控制规范实施工作方案执行情况进行检查, 审议通过了 武汉武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审计委员会对公司审计机构 2014 年度审计工作进行了评价和总结, 审计委员会对公司 2015 年度的审计机构进行了审议, 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作为战略决策委员会委员, 审议公司经营发展目标, 对武商荆门购物中心 老河口武商红河谷购物广场两大项目进行可行性论证, 认为公司的战略指导思想及发展步骤是符合公司实际的, 希望公司按照既定战略目标, 认真组织推进落实, 取得更好业绩 作为人力资源委员会委员, 对公司 2013 年度经营管理者薪酬兑现方案进行了审议, 并制定董事会人力资源委员会议事规则及修订武汉武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经营者薪酬管理办法, 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及经营者激励约束与监督机制, 上述相关议案已提交董事会审议 四 其他情况 1. 行使独立董事特别职权情况 2014 年度, 我们没有行使特别职权, 包括提议召开董事会 向董事会提请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 聘请外部审计咨询机构对公司进行审计和咨询 以及股东大会召开前向公司股东征集投票权等 我们认为, 公司董事会在议案决策和信息披露的合规性方面, 能够按照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和 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 等相关规定的要求, 维护公司整体利益, 保护中小投资者的相关利益 2. 公司信息披露情况

公司董事会能够按照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和 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 等相关规定的要求, 在会议召集 召开 表决和信息披露方面依法依规, 维护公司整体利益, 保护中小投资者的相关利益 3. 公司内控规范实施情况 2014 年, 公司以 2013 年规范实施内控单位为基础, 今年新增武商仙桃购物中心管理有限公司, 共 11 家单位作为实施内控单位 公司一方面根据内外部环境变化的实际情况, 以强化风险控制为主线, 根据风险信息收集和重要业务流程, 对原 10 家单位内控手册中流程进行重新梳理 修订 另一方面对今年新增单位的业务流程进行梳理, 并根据各单位业务实际和风险评估结果, 整理出重要业务流程纳入内控手册编制范畴 并于 8-9 月对 11 家参与内控评价单位的各项流程实施现场测试, 编制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聘请众环海华会计师事务所 ( 特殊普通合伙 ) 对公司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独立审计 在报告期内进一步完善和建立了内部控制管理制度和工作流程, 确保了公司股东大会 董事会 监事会等机构的规范运作, 维护了股东和公司利益 2015 年, 是武商集团推行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及员工持股计划的关键之年, 我们将认真对照财政部 中国证监会 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勤勉工作, 行使职责, 有效地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促进企业持续 稳定 健康发展 独立董事 : 喻景忠谭力文余春江 2015 年 3 月 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