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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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庆泉 否 2 出席 2014 年度股东大会情况 2014 年度公司共召开了 4 次股东大会, 本人亲自出席参加 1 次公司的股东大会 二 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年 6 月 10 日, 对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2 2

预案的独立意见 ;6 对公司高管薪酬的独立意见 ( 二 )2014 年 5 月 18 日, 在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上, 发表了如下独立意见 :1 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宜的独立意见;2 关于 公司未来三年 (2014 年 2016 年 ) 股东回报规划 的独立意见 ;3 关于 关于公司前

( 三 )2017 年 8 月 21 日, 在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上, 发表了 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以及 对 2017 年半年度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三 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17 年, 本人在参加董事会 股东大会期间, 对公司进行了多次现场考察,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 : 本人冯俭作为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 下称 公司 ) 的独立董事, 严格按照 公司法 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 度的指导意见 公司章程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及有 关法律 法规 规章的规定, 在 201

人就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调整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年 3 月 26 日, 在公司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上, 本人就公司累计和当期对外担保情况及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 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 2012 年度审计机构 2011 年度董事 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2011 年度内部

二 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年 3 月 9 日, 对关于变更募集资金用途发表了独立意见 年 4 月 21 日, 对关于公司 201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关于 公司 2015 年度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 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 关 于公司关联方资金占用

关于2014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独立意见

马庆泉 否 2 出席 2015 年度股东大会情况 2015 年度公司共召开了 6 次股东大会, 本人亲自出席参加 1 次公司的股东大会 二 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年 1 月 8 日, 对公司 2015 年度闲置自有资金委托理财计划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年

关于召开广州白云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

佛山市定中机械有限公司东莞宝隆包装技术开发有限公司天津宝隆包装技术开发有限公司珠海宝隆瓶胚有限公司 其他关联方 应收账款 销售 全资子公司 其他应收款 3, , 项及暂 全资子公司 其他应收款 300.

表决结果 : 同意 225,129,421 股,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2. 审议通过了 关于 <2017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的议案 表决结果 : 同意 225,129,421 股,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3. 审议通过了 关于 <2017 年度财务决算

金安国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贵州百灵企业集团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广东高乐玩具股份有限公司

文件, 以及 关于修改 < 公司章程 > 的议案 和 关于制定 < 盈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 ( )> 的议案 等利润分配政策相关文件 (1) 关联交易事项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是由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中, 陈志成先生为公司实际控制人 经过


申万宏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提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 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及 公司章程 等有关规定, 作为申万宏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任的独立董事, 我们参加了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 审议了 关于提名非独

年 6 月 29 日召开的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 ( 临时 ) 会议上, 发表了 独立董事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独立意见 年 8 月 17 日召开的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上, 发表了 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年 9 月

证券代码 : 证券简称 : 中科创达公告编号 : 中科创达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 准确 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 1. 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 本次股

九强-日立合作思路

本人均亲自出席, 对 关于深圳市新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0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续聘深圳市鹏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 2011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关于深圳市新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1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关于修改 < 内部审计制度 > 的议案 关于 < 深圳市新纶科技股份有

公司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 草案 ) 的独立意见 ; 年 8 月 16 日, 在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上, 本人发表了 独立董事对公司关联方资金往来及对外担保事项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 年 9 月 3 日, 在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上, 本人发表了 独立董

201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股票代码: 股票简称:孚日股份 公告编号:临

( 六届七次会议 ) 2015 年 5 月 29 日关于新型激光全息防伪包装材料产业化募投项目延期的独立意见 ( 六届八次会议 ) 2015 年 8 月 24 日关于 2015 年上半年度关联方占用资金 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 ( 六届九次会议 ) 2015 年 12 月 3 日关于对二级控股公司增

2013 年, 我们对公司进行了现场考察, 密切关注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和财务情况 ; 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保持密切联系, 及时获取公司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 掌握公司经营动态, 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 关注媒体刊载的相关报道 听取和审议了公司管理层关于本年度的生产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进展情况

2014 年 2 月 26 日, 对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的 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发表了相关独立意见 2014 年 4 月 3 日, 对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的 关于公司 2013 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情况的事项 公司 2013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议案及公司其它事项提出异议的情况 二 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2015 年度, 本人任职期间就公司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发表 独立意见的时间 事项 意见类型列表如下 : 时间 事项 意见类型 2015/2/12 比亚迪 : 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同意 2015/3/2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信质电机 公告编号:2013-

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 (2015 年修订 ) 及 南京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等法律 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 五 ) 公司董事 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 9 人, 出席 9 人 ; 2 公司在任监事 3 人, 出席 3 人 ; 3 公司董事会秘书

龙哲 否 1 本人对提交董事会的全部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 各项议案均未损害全体股东, 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因此均投出赞成票, 没有反对 弃权的情况 二 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2016 年度, 本人作为海联讯的独立董事就以下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 年 2 月 1

二 履行独立董事职务所做的其他工作本人在 2015 年度任在公司的 战略与投资委员会 与 提名委员会 两个专门委员会中担任了职务 本人也严格按照有关规定的要求, 认真履行了本人的职责 对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 选举董事以及对外战略投资的情况均进行了及时了解 核查, 审慎 客观地发表自己的意见 期间,

关于增补非独立董事 监事的独立意见 2016 年 4 月 29 日关于向国家开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的独立意见 ( 六届十五次会议 ) 2016 年 7 月 12 日 ( 六届十七次会议 ) 关于申请注册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独立意见 2016 年 8 月 10 日 ( 六届十八次会议 ) 关于调整和增加

独立董事2013年度述职报告

报告期内, 作为独立董事, 本人利用参加董事会 专门委员会以及其它时间, 多次对公司进行现场实地调研 考察, 现场工作时间累积在五天以上 此外, 本人还利用电话 邮件等方式与公司的董事 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保持密切联系, 及时了解公司经营状况 财务状况, 保障股东的知情权, 切实维护中小股东的利益 四

股, 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 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代理人 6 人, 代表股份数为 2,554,765,700 股, 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32 人, 代表股份数 280,626,660 股, 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 其中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

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等相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以及 公司章程 的规定, 会议合法合规 3 股权登记日:2018 年 5 月 11 日 4 会议地点: 深圳市南山区科兴科学园 A2 座 9 楼会议室 5 会议出席情况: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 通过现场和

表决结果 :695,699,400 股同意, 占参与本次股东大会投票的股东及授权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17,200 股反对, 占参与本次股东大会投票的股东及授权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股弃权, 占参与本次股东大会投票的股东及授权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

网络有关公司的相关报道, 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 掌握公司的运行动态 四 保护社会公众股股东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年度,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 本着为投资者负责的态度, 本人认真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 对公司的重大事项认真调研, 并根据自己的专业知识审慎发表意见, 独

上海科大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独立意见 ; 三 对公司进行现场检查的情况 2014 年度, 本人针对公司生产经营 财务管理 会计基础工作 关联往来和对外投资等情况, 听取相关人员汇报, 并主动进行现场调查, 获取做出决策所需的情况和资料, 密切关注公司日常经营活动 四 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 一 ) 本人自担任独立董

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 ( 证监发 号 ) 及 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 ( 证监发 号 ) 的要求, 我们对公司 2012 年度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认真的了解和查验, 认为 :2012 年度公司没有发生对外担保事项, 截至 2012 年 12 月 31 日止

四川美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 张鹏 ) 作为四川美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公司 ) 的独立董事, 报告期内, 本人严格按照 公司法 证券法 中国证监会 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2012 年修订

浙江永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代码:000751       股票简称:*ST锌业       公告编号:

北京燕京啤酒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对2010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意见 根据《关于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基于独立判断立场,我们对2010年度公司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对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北京燕京啤酒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同意公司续聘京都天华会计师

金字火腿股份有限公司

2 关于对 201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独立意见 ; 3 关于对 2013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 4 关于对公司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5 关于对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 2013 年薪酬的独立意见 ; 6 关于对公司 201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独立意见 ; 7 关于对 续聘山

新疆天润乳业股份有限公司

二 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年 1 月 17 日, 对与关联方共同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年 1 月 24 日, 对关于签署转让参股公司上海易日升金融服务有限公司股权的 股权转让补充协议 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关于公司 2017 年度闲置募集资金委托理财计划 关于公司

二 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日期事项意见类型 2013 年 3 月 15 日 2013 年 6 月 13 日 2013 年 7 月 29 日 对公司累计和当期对外担保情况及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意见 关于公司 2012 年度董事 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独立意见

年 9 月 7 日, 对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的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等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 对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的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和评估机构独立性 评估假设前提合理性 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相关性及评估定价公允性等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年

岭南园林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16 年度述职报告 ( 邢晶 ) 2016 年 1 月 25 日, 岭南园林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公司 ) 召开的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选举邢晶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人开始担任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 ;2016 年

证券代码 : 证券简称 : 兰太实业公告编号 :( 临 ) 内蒙古兰太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 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内蒙古兰太实业

年 3 月 24 日, 公司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终止部分激励对象参与股权激励计划的议案 关于确定股权激励计划授予相关事项的议案 ; 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获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 公司激励对象人数相应调整为 137 人, 授予的股

2. 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 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2015 年 4 月 8 日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 1. 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1.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 2015 年 5 月 4 日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 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

浙江盾安禾田金属有限公司 浙江盾安禾田金 属有限公司 浙江盾安禾田金 属有限公司 浙江盾安国际贸 易有限公司 浙江盾安国际贸 易有限公司 盾安 ( 芜湖 ) 中 元自控有限公司 浙江盾安热工科 技有限公司 盾安 ( 天津 ) 节 能系统有限公司 南昌中昊机械有 限公司 浙江盾安机电科 技有限公司 珠

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市通产丽星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 4 月 17 日 2014 年 8 月 14 日 2014 年 10 月 24 日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独立意见 ; 关于对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理财产品的独立意见 关于对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 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 ; 关于对 201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会第十九 1 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所涉授予人员及数量调整 2 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所涉股票期权首次授予 1 公司 2015 年度关联交易事项 2 公司累计和当期对外担保及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的专项说明 3 公司 201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年度内部控制的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证券代码:300610

本人对提交董事会的全部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 各项议案均未损害全体股东, 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因此均投出赞成票, 没有反对 弃权的情况 二 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2017 年度, 本人作为海联讯的独立董事就以下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 年 2 月 13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

证券代码:000977

杭州中瑞思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数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

2017 年度报告 及公司 2017 年度报告摘要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表决 2 以三票赞成, 零票弃权, 零票反对, 零票回避, 审议通过 关于公司 2017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 公司监事会认为 : 公司 2017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内容真实 客观地反映了公司监事会在 2017

25,800 股, 占公司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 (3) 通过现场和网络参加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共计 8 人, 代表股份 53,353,309 股, 占公司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 二 议案审议情况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审议通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17 人, 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245,001,605 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数的比例为 54.89% 其中: (1) 现场会议股东出席情况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14 人, 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239,522,061 股, 占公司

制性股票第一次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 公司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第一期解锁条件已成就 根据公司 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相关授权, 将按照 湖北菲利华石英玻璃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 草案 ) 的相关规定办理首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锁期的解锁手续事宜 公司独

提出独立意见, 按照规定的程序对各项议案进行表决 在履职中, 注 重防范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情形, 注 意监督审查公司关联交易事项, 关注公司关联交易审议决策程序的规 范性, 交易价格的公平与公允性 在董事会会议及专业委员会上, 我 们客观 公正地对各项议题进行分析判断,

关规定, 公司一年内滚动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60,000 万元闲置资金 ( 其中 : 超募资金 20,000 万元及自有资金 40,000 万元 ) 购买安全性好 流动性高的理财产品 ( 其中超募资金购买的理财产品须承诺保本 ), 有利于提高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 增加公司收益, 不影响超募资金

报告期内召开董事会次数 应席数 出次 现场出席次数 以通讯方式参加会议次数 委托出席次数 缺席次数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 否 本人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情况见下表 : 报告期内召开股东大会次数 应出席股东大会次数 实际出席次数 二 发表独立意见情况本人按照 公司

关于 2014 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和 2015 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的议案 关于 201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和 2015 年度财务预算方案的议案 关于 201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关于对公司内部控制有效性的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年 5 月 5 日

2007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二 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 一 ) 2016 年 3 月 1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 对 关于选举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和 关于选举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发表了如下独立意见 : 本人对上述临时提案中 6 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以及 3 名独立董事 候选人的提名无异议, 同意将临时提

78,958,581 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 ( 除公司董事 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 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 共计 2 名, 所持 ( 代表 ) 股份数 8,700 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广州路翔股份有限公司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5 恩华赛德 - - 2, 合计 , , , 公司不存在为股东 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况 3 公司直接或间接为资产负债率超过 70% 的被担保对象 ( 均为公司控股子公司 )

事 201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 : 同意 71,622,011 股,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 反对 0 股,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弃权 2,000 股,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 本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 中小股东 ( 除公

份数为 714,209,007 股, 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31 人, 代表股份数 1,840,072 股, 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 其中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45 人, 代表股份 36,049,079 股, 占上市公司总

湖北中航精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表人数为 10 名, 代表公司股份数量为 109,174,247 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 %; 通过网络投票参与表决的股东人数为 21 名, 代表公司股份数量为 22,294,667 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 % 公司部分董事 监事及部分高级管理

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 419,155,986 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 % (1) 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8 人, 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 417,788,886 股, 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 (2) 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4 人, 代表有表决

股票代码: 股票简称:赛为智能 编号:

报告期内, 本人按规定组织召开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并出席会议, 对公司的规范发展提供合理化建议 二 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 一 ) 年公司对外担保情况如下 : (1) 公司严格执行证监发 [2003]56 号文件规定, 年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

6 会议主持人: 公司副董事长许利民先生本次会议的召集 召开符合 公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等有关法律 法规 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和 公司章程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的规定 ( 二 ) 会议出席情况 (1)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 ( 或授权代表 )14 人, 代表股份 317,892,866 股

贸易 贸易 连锁 远恒 药业 2012 年 4 月 26 日 月 28 日 2012 年 11 月 28 日 月 26 日 月 26 日 2012 年 07 月 06 日 2012 年 9 月 27 日 ,

遵循了客观 公正 公平的交易原则, 不存在任何内部交易, 严格执行 股票上市规则 及 公司法 的各项规定, 履行了相应的法定程序, 并在关联方回避的情况下表决通过, 因而没有损害到公司和其他非关联方股东的利益 (2) 关于续聘 2012 年度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 : 根据中国证监会 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

姓名 本年应出席董事会次数 亲自出席次数 委托出席次数 缺席次数 以通讯方式参加次数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 股东大会出席次数 范自力 否 6 唐国琼 否 6 作为独立董事, 我们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各次股东大会 董事会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会议,

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

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对上述会议议案均没有提出异议 二 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日期事项意见类型 2014 年 3 月 17 日 对公司累计和当期对外担保情况及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意见 关于公司 2013 年度董事 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独立意见 关于 2

三 现场检查情况 2016 年度, 本人利用参加董事会的机会及工作闲暇时间, 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情况, 内部控制的完善及执行情况, 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 财务管理 募集资金使用等相关情况 利用自己掌握的知识, 给公司发展提供建议, 积极帮助公司解决遇到的一些问题 四 专业委员会履职情况本人作为公

二 会议的出席情况 ( 一 ) 股东出席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7 人, 代表股份 136,184,712 股, 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 其中: 1 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2 人, 代表股份 117,374,308 股, 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 2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总数 819,319,220 股, 占公司股份总数比例为 % 2 网络投票情况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54 人, 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为 39,954,791 股, 占公司股份总数比例为 % 3 持股 5% 以下 ( 不含持股 5%) 的中小投资者出席会议情况通过

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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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族激光科技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 邱大梁 ) 作为大族激光科技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 公司 ) 的独立董事,2015 年严格按 照 公司法 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的指导意见 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 益保护的若干规定 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独立董事工 作制度 及 公司章程 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 在 2015 年的工作中, 勤勉 尽责 忠 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积极出席相关会议, 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 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独 立意见, 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尤其是社会公众股股东的利益 现就 2015 年度独立董事履职情 况述职如下 : 一 出席会议情况 (1)2015 年度公司召开了 11 次董事会, 独立董事出席会议的情况如下 : 独立董事姓名 本报告期应参加董事会次数 现场出席次数 独立董事出席董事会情况 以通讯方式参加次数 委托出席次数 缺席次数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会议 邱大梁 11 4 7 0 0 否 (2)2015 年度公司共召开股东大会 3 次, 本人列席次数为 0 次 二 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1) 对公司聘任部分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的 关于公司聘任部分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 经审查, 公司董事会提供的副总经理候选人的职业 学历 职称 详细的工作经历等有关资料, 未发现副总经理候选人有 公司法 第 146 条及 公司章程 第 127 条规定的情形, 以及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形, 张建群先生 吕启涛先生 杨朝辉先生 陈焱先生 陈克胜先生 周辉强先生 任宁先生 张洪鑫先生 宁艳华先生 杜永刚先生 李玉廷先生作为公司副总经理的任职资格不违背相关法律 法规和 公司章程 的禁止性规定 公司董事会对上述人员的审议 表决等程序符合 公司法 和 公司章程 的规定, 同意上述人员作为公司副总经理候选人 (2) 关于公司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意见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的 关于续聘瑞华会计师事务所 ( 特殊普通合伙 )

为公司 201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 董事会在发出 关于续聘瑞华会计师事务所 ( 特殊普通合伙 ) 为公司 201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前, 已经取得了我们的认可并经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瑞华会计师事务所 ( 特殊普通合伙 ) 在审计过程中, 坚持独立审计准则, 较好地履行了双方签订的 业务约定书 所规定的责任与义务, 我们同意续聘瑞华会计师事务所 ( 特殊普通合伙 ) 为公司 2015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 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3) 关于公司关联方资金往来及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对公司关联方资金往来及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在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 ( 年度会议 ) 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 报告期, 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上市公司资金合计 28,105.47 万元, 其中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合计占用 298.13 万元, 公司的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合计占用 27,807.34 万元 上述资金占用源于公司和关联方的正常业务往来, 符合 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 的相关规定 公司没有为股东 股东的控股子公司 股东的附属企业及本公司持股 50% 以下的其他关联方任何非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 (4) 关于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 2014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的议案, 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 公司现有内部控制体系基本上符合我国有关法规和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 也适合当前公司生产经营实际情况的需要 公司重要业务环节及高风险领域均能得到有效控制, 保证了公司经营管理的正常运行和信息披露的真实 准确和完整, 为管理层科学决策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出具的关于 2014 年度内部控制的评价报告真实 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5) 关于 201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独立意见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 ( 年度会议 ) 审议 关于 201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 关于公司 2014 年度实际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和 2015 年度公司拟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开 公平 公正的原则, 交易价格公允, 定价依据为参考市场价格或公司对非关联方同类业务的价格确定, 未损害公司和其他非关联方股东的利益 上述关联交易在交易的必要性 定价的公允性和议案审议表决的程序性方面均符合关联交易的相关原则要求 (6) 关于公司 201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 2014 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发表独立意见如

下 : 通过认真审阅董事会提出的 201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我们认为该预案符合 公司章程 中规定的现金分红政策以及股东回报计划的规定, 符合公司实际情况, 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和保障投资者权益 我们同意该利润分配预案, 并同意提交公司 201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7) 关于大族彼岸向公司租赁经营场所的关联交易独立意见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的 关于大族彼岸向公司租赁经营场所的议案 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 本次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开 公平 公正的原则, 交易价格公允, 定价依据为参考市场价格, 未损害公司利益 该关联交易在交易的必要性 定价的公允性和议案审议表决的程序性方面均符合关联交易的相关原则要求 (8) 关于参与江西大族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定向增发和出售深圳市大族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100% 股权独立意见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的 关于参与江西大族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定向增发的议案 和 关于出售深圳市大族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100% 股权的议案, 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 因上述关联交易涉及的标的资产均为公司非核心业务, 该交易有利于公司提升主营业务经营效益及长远发展 上述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开 公平 公正的原则, 交易价格公允, 定价依据为参考市场价格, 未损害公司利益 该关联交易在交易的必要性 定价的公允性和议案审议表决的程序性方面均符合关联交易的相关原则要求 (9) 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的独立意见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的 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等议案, 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 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 等有关法律 法规 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我们认为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资格和条件,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案和预案符合前述法律 法规 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 (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日 ) 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百分之九十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定价方式公平 公允,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使用符合相关政策和法律法规, 符合公司发展的需要, 募集资金的合理运用将给公司带来良好的经济效益, 有利于公司增强持续盈利能力和抗风险能力, 增强公司的综合竞争力, 促进公司可持续发展, 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本次非公开发行

募集资金是必要且可行的 公司审议本次发行相关事项的董事会召开程序 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形成的决议合法 有效 本次发行的相关事项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后方可实施 (10) 关于修改 公司章程 的独立意见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的关于修改 公司章程 的议案, 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 公司在保持自身持续稳健发展的同时, 高度重视股东的合理投资回报, 实现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建立持续 稳定及积极的分红政策 我们一致认为 : 公司章程 的修订符合 公司法 证券法 上市公司章程指引 和中国证监会 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 等相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及公司的实际情况, 对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和股东回报规划等部分内容的修改, 进一步明确了现金分红政策, 更好地保护了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 不存在损害公司或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11) 关于公司未来三年 (2015 年 -2017 年 ) 股东回报规划的独立意见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的 关于公司未来三年 (2015 年 2017 年 ) 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 经过对本届董事会制定的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和股东回报规划情况及决策程序的审核, 我们认为公司制定的 未来三年 (2015 年 -2017 年 ) 股东回报规划 能够在保持自身持续稳健发展的同时高度重视股东的合理投资回报, 可以实现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公司在保证正常经营发展的前提下, 采取现金 股票或者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等方式分配利润, 并优先采取现金方式分配利润, 有利于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符合有关法律 法规 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不存在损害公司或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12) 关于调整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独立意见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二十一次会议 关于调整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 我们同意董事会对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调整, 并根据调整后的非公开发行方案修订 大族激光科技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 及相关文件 董事会作出的此次调整已经获得股东大会的授权, 尚需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 (13) 关于公司关联方资金占用及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对公司关联方资金占用及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在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 ( 半年度会议 ) 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

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它关联方非正常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向控股股东及其子公司提供资金的发生额 0 万元, 余额 0 万元 公司没有为股东 股东的控股子公司 股东的附属企业及本公司持股 50% 以下的其他关联方 任何非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 (14) 关于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可行权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 审议了 关于调整激励对象 权益工具数量和行权价格的议案 关于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可行权相关事项的议案, 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 一致同意公司董事会本次对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激励对象 权益工具数量和行权价格进行调整, 同意激励对象在公司股权激励计划规定的第三个行权期内行权 三 董事会下设委员会工作情况及年报工作情况 1 作为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 本人在报告期内组织召开了 2 次工作会议, 对公司提交的调整股权激励对象 权益工具数量和行权价格, 股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可行权相关事项,2015 年及 2016 年薪酬考核情况说明议案进行审核, 充分体现和发挥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在董事会工作中的重要作用 2 作为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 本人积极参加报告期内组织的会议, 对公司定期报告 内审部提交的定期报告 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等事项进行审核 3 在公司 2015 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计和年报的编制过程中, 本人和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约谈了部分业务负责人, 认真听取公司管理层对公司 2015 年度生产经营情况和投资经营活动等重大事项的汇报 ; 听取公司财务总监对公司 2015 年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汇报 ; 对提供年报审计的注册会计师从业资格进行核查, 与年审注册会计师和项目负责人就审计安排与进度等进行沟通 商定, 及时与年审注册会计师沟通过程中发现的问题, 并积极予以解决, 督促其在约定时限内提交审计报告, 先后对公司财务部和年审会计师事务所的财务报告进行多次审核, 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四 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情况及保护社会公众股东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 2015 年, 本人对公司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建设及执行情况 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等进行了调查, 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 ; 2 凡须经董事会及董事会下设委员会决策的重大事项, 本人都事先对公司介绍的情况和提供的资料进行了认真审核, 为董事会的重要决策做了充分的准备工作 ; 3 对公司财务运作 资金往来, 定期查阅有关财务资料 ; 4 本人还多次到公司调研和工作, 利用本人的专业知识, 对公司战略发展 公司治理和规范经营提出了多项建议, 并得到贯彻执行 五 其他工作

1 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2 未有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以上是本人对 2015 年度履行职责情况的汇报 2016 年本人将继续本着诚信与勤勉的精神, 按照相关规定和要求, 履行独立董事的义务, 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 坚决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独立董事 : 邱大梁 联系方式 :269659248@qq.com 2016 年 4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