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违反上述承诺, 减持股份所得收益全部归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所有 2. 古少波作出如下承诺 : 自本次非公开发行定价基准日 (2016 年 4 月 20 日 ) 前六个月至本确认函出具之日, 除本人配偶的姐妹房秀兰和本人兄弟古少扬的配偶叶冰丽存在减持宝鹰股份股票的情况外, 本人及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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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反馈意见的回复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贵会 号 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反馈意见通知书 已收悉 感谢贵会对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审查 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

( 本页无正文, 仅为 关于提供信息的承诺函 的签署页 ) 承诺方 : 江苏双良科技有限公司 ( 盖章 ) 2015 年 5 月 6 日

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深圳成霖洁具股份有限公司

( 一 ) 审议通过 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方案的议案 ( 二 ) 审议通过 关于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事宜的议案 2 / 11

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等相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以及 公司章程 的规定, 会议合法合规 3 股权登记日:2018 年 5 月 11 日 4 会议地点: 深圳市南山区科兴科学园 A2 座 9 楼会议室 5 会议出席情况: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 通过现场和

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本次发行的发行期首日为 2018 年 5 月 18 日, 根据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 ( 不含定价基准日 ) 公司普通股股票交易均价的 90%( 向上取 2 位小数 ) 确定的本次发行价格为 3.28 元 / 股 ( 二 ) 发行数量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数量共 137,195,121 股, 全

表决结果 :695,699,400 股同意, 占参与本次股东大会投票的股东及授权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17,200 股反对, 占参与本次股东大会投票的股东及授权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股弃权, 占参与本次股东大会投票的股东及授权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

资产负债表

证券代码:000977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 信息披露义务人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 权益变动报告书 及相关法律 法规及部门规章的有关规定编写本报告书 二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

总数 819,319,220 股, 占公司股份总数比例为 % 2 网络投票情况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54 人, 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为 39,954,791 股, 占公司股份总数比例为 % 3 持股 5% 以下 ( 不含持股 5%) 的中小投资者出席会议情况通过

述公式算出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的均价 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 2016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关于 2016 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 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 元 ( 含税 )), 并于 2017 年 7 月 6 日实施完毕,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价格相应调整为 23.53

附件1

股, 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 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代理人 6 人, 代表股份数为 2,554,765,700 股, 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32 人, 代表股份数 280,626,660 股, 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 其中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海印股份 公告编号:

证券代码 : 证券简称 : 宝鹰股份公告编号 : 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进展暨申请继续停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 准确 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以

浙江永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证券代码:300610

表决结果 : 同意 225,129,421 股,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2. 审议通过了 关于 <2017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的议案 表决结果 : 同意 225,129,421 股,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3. 审议通过了 关于 <2017 年度财务决算

深圳经济特区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75,829,043 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1.04%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 ( 除公司董事 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 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 共计 7 名, 所持 ( 代表 ) 股份数 422,465 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7%

<4D F736F F D D36A1A2B1B1BEA9CAD0BDF0B6C5C2C9CAA6CAC2CEF1CBF9B9D8D3DAB9ABCBBECAD7B4CEB9ABBFAAB7A2D0D0B9C9C6B1B2A2D4DAB4B4D2B5B0E5C9CFCAD0D6AEB2B9B3E4B7A8C2C9D2E2BCFBCAE9A3A8CEE5A3A92E646F63>

江西联创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资产重组的说明 江西联创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联创光电 或 公司 ) 自 2016 年 2 月 22 日进入资产重组程序以来, 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以下简称 证监会 ) 上海证券交易所( 以下简称 上交所 ) 的有关规定和要求, 积

深圳市远望谷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


一 关联交易情况 1 本季度发生情况 2017 年第三季度, 渤海财险发生的关联交易总额为 万元, 其中一般关联交易额 万元, 报告期内无重大关联交易发生 2 截止本季度累计发生情况截至 2017 年第三季度末, 渤海财险发生的关联交易总额为 万元, 无重大

声 明 1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预案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 准确性 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 根据 证券法 的规定,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 公司经营与收益的变化, 由公司自行负责 ; 因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引致的投资风险, 由投资者自行负

2016 年 12 月 28 日, 宝矽投资已按 股权转让协议 的约定完成了第一期股权转让款的全款支付 2017 年 7 月 21 日, 公司与宝矽投资签署了 武汉矽感科技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 ( 以下简称 补充协议 ) 2 内部决策及审批程序 2016 年 10 月 19 日, 公司第五

2

2015 年 5 月 25 日, 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 审议通过 关于调整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价格和发行数量的议案, 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和发行数量作相应调整 ;2015 年 5 月 26 日, 公司发布 郑州华晶金刚石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价格和发行数量的公告

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4 限售期: 乙方所认购的甲方股份自甲方本次非公开发行结束之日起 60 个月内不得转让 限售期满后, 将按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 股份认购协议 5.2 款第 (5) 项 (5) 本协议项下乙方获得的甲方股份自甲方本次非公开发行结束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得转让 现修改为 (5

境外上市外资股持股占股份总数的比例 (%) 年第二次 A 股类别大会 1 出席会议的和代理人人数 71 2 出席会议的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股 ) 25,929,350,256 3 出席会议的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 A 股股份总数的比例 (%)

( 本页无正文, 仅为 关于提供信息的承诺函 的签署页 ) 承诺方 : 杨圣辉 2015 年 5 月 6 日

上海科大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重要提示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1

前 20 个交易日内累计涨幅超过 20%, 达到 128 号文 第五条的相关标准 二 股票交易自查情况 根据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 以及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信息披露备忘录 第一号信息披露业务办理流程 的有关规定, 本公司就公司股票停牌前六个月至

表决权的股份数额 1,115,578,875 股, 占公司总股份数的 % 2 现场会议出席情况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 4 人, 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 1,115,310,055 股, 占公司总股份数的 % 3 网络投票情况通过网络投票参加本次股东大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具体事项如下 : (1) 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 (A 股 ), 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 表决结果 :4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2) 发行方式本次发行采用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的方式, 在中国证监会核准后六个月内选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17 人, 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245,001,605 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数的比例为 54.89% 其中: (1) 现场会议股东出席情况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14 人, 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239,522,061 股, 占公司

深圳经济特区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 : 证券简称 : 思创医惠公告编号 : 思创医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 准确 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 1 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 本次

临时股东大会及 2014 年第一次类别股东会议决议确定的发行数量上限和中国证 监会核准本次发行的批复中规定的 40,953,000 股 ( 三 ) 发行对象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对象为王海波 曹志刚 吴凯 霍常宝 马金儒 刘玮 周云志 杨华 海通金风 1 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及海通金风 2 号集合资产管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及 公司章程 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 会议的出席情况 (1)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10 人, 代表股份 1,011,424,772 股, 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 其中 : 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3 人, 代表股份 893,016,3

深圳经济特区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经济特区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决方式符合 公司法 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及 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 本次会议决议有效 ( 五 ) 公司董事 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 9 人, 出席 8 人, 董事周俊先生因公未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 2 公司在任监事 3 人, 出席 2 人, 监事长周敏女士因公未出席本次股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 召开程序符合 公司法 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 等法律 法规 规章及 公司章程 的规定, 合法有效 三 会议出席情况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 一 ) 参加会议的股东总体情况 :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19 人, 代表股份数 726,289,162

金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 7 月 23 日至 2015 年 8 月 27 日 ) 均价的 68.81% ( 二 ) 发行数量本次发行股份数量为 48,186,157 股, 未超过公司 201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确定的数量上限, 并符合中国证监会 关于核准北京易华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逐项审议表决了以下事项 : 1 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 同意 247,543,784 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9.40%; 弃权 0 股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 同意 42,125,553 股,

上海分公司办理了登记托管手续 本次发行的新增股份为有限售条件流通股, 发 行对象认购的股票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 6 个月内不得转让, 预计上市时间为 2018 年 7 月 7 日, 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 则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交易日 ( 四 ) 本次解禁股东的锁定期安排 序号 名称 认购股数限售期

股票简称:山西证券 股票代码: 编号:临

2.1 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表决结果 : 同意 71,850,745 股, 占出席会议股东 ( 含网络投票 )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 反对 0 股, 占出席会议股东 ( 含网络投票 )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其中单独持有公司 5% 以下股份的参会股东同意 2.2 发行方式


) 关于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停牌进展公告 ( 公告编号 : ) 关于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停牌进展公告 ( 公告编号 : ) 关于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停牌进展公告 ( 公告编号 : ) 关于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停牌进展公告 ( 公

2018 年第二期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金融债券 ( 债券通 ) 发行人承诺函 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 发行人 " 或 " 我公司 ") 拟作为发行人, 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 2018 年第二期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金融债券 ( 债券通 )( 以下简称 " 本期债

1 欣胜投资 13,500, % 13,500, % 2 时芯投资 5,220, % 1,305, % 合计 18,720, % 14,805, % 时芯投资为公司董监高 ( 非控股股

等有关法律 法规 规章及 公司章程 的规定 三 会议的出席情况 1. 出席的总体情况出席本次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 16 人, 代表股份 175,545,954 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496,782,303 股的 %, 全部为 A 股股东 2. 出席现场股东大会的情况现场出

6 公司部分董事 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同时见证律师对本次会议进行了现场见证, 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7 会议的召集 召开符合 公司法 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 深圳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及 浙江龙生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等有关规定 三 会

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 本报告书系信息披露义务人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 ---- 权益变动报告书 及其他相关法律 法规及部门规章的有关规定编写 二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证券代码:601766(A股) 股票简称:中国南车(A股) 编号:临

证券代码 : 证券简称 : 东阿阿胶公告编号 : 东阿阿胶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 准确 完整, 没有 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 1 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议案 2 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

(4) 产品年化收益率 :3.30%; (5) 认购金额 :3 亿元人民币 ; (6) : 2. (1) 产品名称 : 人民币 步步为赢 结构性存款 期 ; (2) 产品类型 : ; (3) 产品起息及 :2016 年 5 月 18 日至 2016 年 6 月 28 日 ; (4) :3

制性股票第一次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 公司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第一期解锁条件已成就 根据公司 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相关授权, 将按照 湖北菲利华石英玻璃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 草案 ) 的相关规定办理首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锁期的解锁手续事宜 公司独

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 (2015 年修订 ) 及 南京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等法律 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 五 ) 公司董事 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 9 人, 出席 9 人 ; 2 公司在任监事 3 人, 出席 3 人 ; 3 公司董事会秘书

广东锦龙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 : 证券简称 : 中科创达公告编号 : 中科创达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 准确 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 1. 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 本次股

( 一 ) 发行价格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价格为 元 / 股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日, 即 2016 年 7 月 30 日, 发行价格最终确定为 元 / 股, 为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 ( 不含定价基准日 ) 公司 A 股股票交易均价

6 会议主持人: 公司董事长赵凤岐先生 7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 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 等有关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 中节能万润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的相关规定 8 会议出席情况: 共 20 名股东或委托代理人参加本次股东大会, 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 187,1

( 一 ) 发行股票种类和面值本次发行股票的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 (A 股 ), 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 元 表决结果 :7 票赞成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 二 ) 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本次发行的股票全部采取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的方式, 在中国证监会核准后六个月内实施 表决结果 :7 票赞成

长江巴黎百富勤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和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安徽应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报告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经贵会 关于核准安徽应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 ( 证监许可 号 ) 核准, 安徽应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应流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顺威股份 公告编号:

安徽中鼎密封件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0016、 证券简称:深康佳A、深康佳B 公告编号:

通讯地址 : 北京市东城区永定门西滨河路 8 号院 7 号楼中海地产广场西塔 5-11 层 Postal Address:5-11/F,West Tower of China Overseas Property Plaza, Building 7,NO.8,Yongdingmen Xibinhe R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大连国际 公告编号:

关于公司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公司公告点评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棕榈园林

1. 其已经向本所提供了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所要求其提供的原始书面材 料 副本材料 复印材料 确认函或证明 2. 其提供给本所的文件和材料是真实的 准确的 完整的 有效的 并无 任何隐瞒 遗漏 虚假或误导之处 且文件材料为副本或复印件的 其均与正本 或原件一致 对于本法律意见书至关重要而又无法得到独立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 关于重庆莱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 的 致 : 重庆莱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部分引言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 ( 以下简称 本所 ) 接受重庆莱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发行人 莱美药业 或 公司 ) 的委托, 担任发行人申请非公开发行

( 三 ) 发行数量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为 319,782,927 股, 符合发行人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 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亦符合中国证监会 关于核准中国第一重型机械股份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 ( 证监许可 [2017]1645 号 ) 核准

OTZR 年 12 月 13 日 2017 年 12 月 13 日 2 否 中国电信 不适用 中国移动 华能国际 EFZR 年 2 月 13 日 2018 年 2 月 13 日 1 否 盈富基金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亚盛集团 编号:临2011-xxx

日期间如有派息 送股 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 将对发行股票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最终发行数量将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与保荐机构 ( 主承销商 ) 协商确定 2 保利集团承诺以不超过人民币 15 亿元且不低于 5 亿元现金 并且与其他认购对象相同的认购价格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 3 本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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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 :002047 证券简称 : 宝鹰股份公告编号 :2016-074 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对象不存在减持情况 或减持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 准确 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下称 宝鹰股份 或 公司 ) 拟向恒大人寿保险有限公司 西藏东方富通投资有限公司 古少明 李素玉 古少波 古朴 古少扬共计 7 名认购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 ( 下称 本次发行 ), 公司已于 2016 年 4 月 18 日 2016 年 5 月 10 日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 2015 年度股东大会,2016 年 8 月 12 日 2016 年 8 月 29 日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 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通过本次发行的相关议案 作为本次发行的认购对象, 恒大人寿保险有限公司 西藏东方富通投资有限公司 古少明 李素玉 古少波 古朴 古少扬及其相关关联方作出如下承诺 : 1. 古少明作出如下承诺 : 自本次非公开发行定价基准日 (2016 年 4 月 20 日 ) 前六个月至本确认函出具之日, 除本人兄弟古少扬的配偶叶冰丽存在减持宝鹰股份股票的情况外, 本人及本人的关联方不存在减持宝鹰股份股票的行为 ; 自本承诺函出具之日至宝鹰股份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六月内, 本人及本人关联方不会减持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宝鹰股份股票 本人不存在违反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第四十七条以及 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 第三十九条第 ( 七 ) 项的规定的情形 本人将忠实履行以上承诺, 1

如果违反上述承诺, 减持股份所得收益全部归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所有 2. 古少波作出如下承诺 : 自本次非公开发行定价基准日 (2016 年 4 月 20 日 ) 前六个月至本确认函出具之日, 除本人配偶的姐妹房秀兰和本人兄弟古少扬的配偶叶冰丽存在减持宝鹰股份股票的情况外, 本人及本人的关联方不存在减持宝鹰股份股票的行为 ; 自本承诺函出具之日至宝鹰股份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六月内, 本人及本人关联方不会减持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宝鹰股份股票 本人不存在违反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第四十七条以及 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 第三十九条第 ( 七 ) 项的规定的情形 本人将忠实履行以上承诺, 如果违反上述承诺, 减持股份所得收益全部归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所有 3. 古朴作出如下承诺 : 自本次非公开发行定价基准日 (2016 年 4 月 20 日 ) 前六个月至本确认函出具之日, 除本人兄弟古少扬的配偶叶冰丽存在减持宝鹰股份股票的情况外, 本人及本人的关联方不存在减持宝鹰股份股票的行为 ; 自本承诺函出具之日至宝鹰股份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六月内, 本人及本人关联方不会减持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宝鹰股份股票 本人不存在违反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第四十七条以及 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 第三十九条第 ( 七 ) 项的规定的情形 本人将忠实履行以上承诺, 如果违反上述承诺, 减持股份所得收益全部归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 2

公司所有 4. 李素玉作出如下承诺 : 本人及本人的关联方自本次非公开发行定价基准日 (2016 年 4 月 20 日 ) 前六个月至本次发行完成后六个月内不存在减持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的情况或计划 本人不存在违反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第四十七条以及 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 第三十九条第 ( 七 ) 项的规定的情形 本人将忠实履行以上承诺, 如果违反上述承诺, 减持股份所得收益全部归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所有 5. 古少扬作出如下承诺 : 自本次非公开发行定价基准日 (2016 年 4 月 20 日 ) 前六个月至本确认函出具之日, 除本人的配偶叶冰丽存在减持宝鹰股份股票的情况外, 本人及本人的关联方不存在减持宝鹰股份股票的行为 ; 自本承诺函出具之日至宝鹰股份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六月内, 本人及本人关联方不会减持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宝鹰股份股票 本人不存在违反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第四十七条以及 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 第三十九条第 ( 七 ) 项的规定的情形 本人将忠实履行以上承诺, 如果违反上述承诺, 减持股份所得收益全部归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所有 6. 西藏东方富通投资有限公司作出如下承诺 : 3

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实施 2016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 ( 以下简称 本次非公开发行 ), 作为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认购人, 本公司作出以下承诺 : 截至本承诺函出具之日, 西藏东方富通投资有限公司不存在直接或间接持有 ( 包括但不限于通过代持等方式 ) 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的情形 本公司及本公司关联方自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即 2016 年 4 月 20 日前六个月至本次发行完成后六个月内不存在减持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的情况或计划 本公司不存在违反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第四十七条以及 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 第三十九条第 ( 七 ) 项的规定的情形 本公司将忠实履行以上承诺, 如果违反上述承诺, 减持股份所得收益全部归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所有 7. 恒大人寿保险有限公司作出如下承诺 : 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申请人 或 公司 ) 拟实施 2016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 ( 以下简称 本次非公开发行 ), 作为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认购人, 本公司作出以下承诺 : 自本次非公开发行定价基准日 (2016 年 4 月 20 日 ) 前六个月至本确认函出具之日, 除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曾松柏存在减持所持宝鹰股份股票的情况外, 本公司及本公司的关联方不存在减持宝鹰股份股票的行为 ; 自本承诺函出具之日至宝鹰股份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六个月内, 本公司及本公司关联方不会减持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宝鹰股份股票 本公司不存在违反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第四十七条以及 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 第三十九条第 ( 七 ) 项的规定的情形 本公司将忠实履行以上承诺, 如果违反上述承诺, 减持股份所得收益全部归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所有 8. 叶冰丽作出如下声明与承诺 : 4

从宝鹰股份本次非公开发行定价基准日 ( 即 2016 年 4 月 20 日 ) 前六个月即 2015 年 10 月 20 日起至 2016 年 8 月 19 日期间, 本人存在减持宝鹰股份股票的行为 本人减持宝鹰股份股票的行为, 系基于对二级市场交易情况及宝鹰股份股票投资价值的自行判断而进行的操作, 与宝鹰股份本次非公开发行无任何关联, 不存在利用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内幕信息减持宝鹰股份股票的情形 ; 本人不存在泄漏有关信息或者建议他人减持宝鹰股份股票 从事市场操纵等禁止的交易行为 为维护宝鹰股份的利益, 若上述减持宝鹰股份股票的行为被证券监管部门认定有不当之处, 本人愿意将因上述减持宝鹰股份股票而获得的全部收益 ( 如有 ) 上交至宝鹰股份 除上述减持股票行为外, 本人不存在减持宝鹰股份股票的行为 ; 自 2016 年 8 月 19 日至宝鹰股份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六个月内, 本人不会减持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宝鹰股份股票 本人在此承诺并保证, 若本人上述承诺的内容存在任何不真实 不准确以及其他虚假 不实的情况, 本人将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和后果, 并就该种行为对相关各方造成的损失予以赔偿和承担 9. 房秀兰作出如下声明与承诺 : 从宝鹰股份本次非公开发行定价基准日 ( 即 2016 年 4 月 20 日 ) 前六个月即 2015 年 10 月 20 日起至 2016 年 8 月 19 日期间, 本人存在减持宝鹰股份股票的行为 本人减持宝鹰股份股票的行为, 系基于对二级市场交易情况及宝鹰股份股票投资价值的自行判断而进行的操作, 与宝鹰股份本次非公开发行无任何关联, 不存在利用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内幕信息减持宝鹰股份股票的情形 ; 本人不存在泄漏有关信息或者建议他人减持宝鹰股份股票 从事市场操纵等禁止的交易行为 为维护宝鹰股份的利益, 若上述减持宝鹰股份股票的行为被证券监管部门认定有不当之处, 本人愿意将因上述减持宝鹰股份股票而获得的全部收益 ( 如有 ) 上交至宝鹰股份 除上述减持股票行为外, 本人不存在减持宝鹰股份股票的行为 ; 自 2016 年 8 月 19 日至宝鹰股份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六个月内, 本人不会减持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宝鹰股份股票 本人在此承诺并保证, 若本人上述承诺的内容存在任何不真实 不准确以及其他虚假 不实的情况, 本人将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和后果, 并就该种行为对相关各方造成的损失予以赔偿和承担 10. 曾松柏作出如下声明与承诺 : 5

从宝鹰股份本次非公开发行定价基准日 ( 即 2016 年 4 月 20 日 ) 前六个月即 2015 年 10 月 20 日起至 2016 年 8 月 26 日期间, 本人存在减持宝鹰股份股票的行为 本人减持宝鹰股份股票的行为, 系基于对二级市场交易情况及宝鹰股份股票投资价值的自行判断而进行的操作, 与宝鹰股份本次非公开发行无任何关联, 不存在利用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内幕信息减持宝鹰股份股票的情形 ; 本人不存在泄漏有关信息或者建议他人减持宝鹰股份股票 从事市场操纵等禁止的交易行为 为维护宝鹰股份的利益, 若上述减持宝鹰股份股票的行为被证券监管部门认定有不当之处, 本人愿意将因上述减持宝鹰股份股票而获得的全部收益 ( 如有 ) 上交至宝鹰股份 除上述减持股票行为外, 本人不存在减持宝鹰股份股票的行为 ; 自 2016 年 8 月 26 日至宝鹰股份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六个月内, 本人不会减持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宝鹰股份股票 本人在此承诺并保证, 若本人上述承诺的内容存在任何不真实 不准确以及其他虚假 不实的情况, 本人将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和后果, 并就该种行为对相关各方造成的损失予以赔偿和承担 特此公告 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9 月 6 日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