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開會時間 :105 年 5 月 5 日 ( 星期四 ) 下午 01 時 30 分 二 開會地點 : 本府 2 樓 206 會議室 三 主持人 : 李主任委員憲明 四 出席委員 : 各委員 五 列席單位及人員 : 王銘鴻建築師事務所呂文程建築師事務所徐瑞燦建築師事務所 林大俊建築師事務所許黃勝兆建築師事務所吳昌成建築師事務所 六 討論事項 : ( 一 ) 王銘鴻建築師事務所申請 桃園市桃園區中路二段 245 地號等 3 筆土地富宇建設股份有限公司店鋪 集合住宅新建工程 都市設計審議暨開放空間建照預審案 說明 : 詳附件 決議 : 1. 請修正高層緩衝空間不得與雲梯車救災活動空間互相重疊 2. 沿街人行道剖面圖內法定退縮範圍外的步道坡度斜率, 請依無障礙規定之 坡度檢討, 另請釐清室內外高程標註數字之正確性 ( 店舖 梯廳 室外通路 部份 ) 3. 請補附不同方向的屋頂景觀綠化剖面圖, 並檢討女兒牆安全高度及適宜的 植栽種類 空間型式 ( 少用深植穴 地毯草擺設 ), 另再修正圖例, 以利於識 別 4. 請依建築技術規則及相關規範檢討本案無障礙設施, 包含 : (1) 避難層出入口淨寬度 (2) 地面層公共服務空間至少應設置一處無障礙廁所 (3) 檢討戶外路緣坡道及通道寬度 (4) 無障礙樓梯間前排煙室, 請再留設足夠無障礙使用者操作使用的緩衝 空間 (5) 請標示並檢討地面層無障礙使用動線 無障礙通路 5. P4-3-6 頁一樓夾層平面圖裡空調主機 管線遮蔽美化處理方式, 並以局部立 面單元 剖面大樣圖 (1/30) 說明遮蔽美化方式 6. 建議地下層平面圖柱位方向配合基礎施工方式一併檢討 7. 陽台外設置任何結構體 板狀物 ( 如 :A/C 板 裝飾板 等 ) 應從最外緣檢討 2 公尺, 超出部分請計入容積 8. 請釐清 P4-2-4a 超過 1.2 公尺高度者請計入建蔽率計算或另一層樓 9. 有關屋脊裝飾物 女兒牆框架 裝飾板 露樑 雨遮 花台 陽台 A/C 專 用版 防火避難 步行距離 面積計算等請依建築技術規則規定併建管程序 辦理 10. 另請補充更正下列圖說 : (1) 請釐清土地謄本登載 245 地號之產權資料 補附土地使用權同意書未用 印部份 頁 1 / 9
(2) 請修正一樓夾層平面圖誤繕之使用用途名稱 ( 店鋪誤繕為住宅 ) (3) 兩座特別安全梯皆應通達屋頂避難平台, 另補附樓梯詳圖說明轉折方式 (4) 請釐清梯廳免計容積部份之面積實際計算範圍符合淨寬 2 公尺要求, 並補附相關圖說標示說明 (5) 請修正 P4-3-8 檢討建築物碰撞距離 ( 包含南側及北側裝飾板部分 ) (6) 請釐清 P4-3-28 梯間到達南側 北側景觀平台方式, 如經機械室需劃設防火區劃 (7) 請補附屋頂層突出物面積檢討圖說, 以符合法規規範 (8) P4-3-1 地下四層平面圖機車停車位應依預審手冊停車空間檢討圖例標示顏色 (9) P4-3-5 建築面積檢討請套繪全區配置並著色 (10) 各層平面裝飾板 裝飾柱之設置應於平面圖依規定標示, 並補附剖面詳圖 (11)P5-5-1 請扣除沿街式開放空間裝飾柱三面圍塑之獎勵值 (12)P5-12 本案未設置屋脊裝飾物, 專章檢討部份屬屋頂突出物, 封面請勿勾選屋脊裝飾物審查項目 (13) 梯廳面積實際計算範圍, 並補附相關圖說標示說明 (14)P4-3-5 請清楚標示一樓平面圖內虛線 實線範圍內之空間用途 (15) 各層平面請釐清外牆範圍外之各項板空間用途及範圍及相關法規檢討 (16) 陽台請依規定檢討立面單一開口應大於 1/2 請於三個月內依上述意見修正後製作修正前 修正後對照圖及對照表, 並經業務單位檢視後, 依程序報府核備 ( 二 ) 呂文程建築師事務所申請 桃園市八德區豐田段 1476 地號等 1 筆土地麗寶建設股份有限公司店鋪 集合住宅新建工程 都市設計審議暨開放空間建照預審案 說明 : 詳附件 決議 : 1. 請更正本案變更後喬木數量筆誤部份, 另請加強基地綠化量並輔以設計大 樣圖說明 2. 請加強垂直綠化並輔以 1/30 單元設計大樣圖說明 ( 植栽種類 覆土方式 給排水 防水 ) 3. 空調主機 管線請加強遮蔽美化並輔以 1/30 單元設計大樣圖說明 ( 平 立 剖 ) 4. 有關開放空間建照預審書意見如下 : (1) 開放空間 P.0-5 P.3-19 開放空間檢討圖說應明確標示各開放空間設計 高程 頁 2 / 9
(2) P.0-5 P.3-19 請扣除沿街式開放空間投影及構造物三面圍塑之獎勵值 (3) P.0-5 P.3-19 建築設施及投影與建築物外緣切齊連線範圍內, 請依規 定折減沿街式開放空間之獎勵值 (4) P.0-5 P.3-19 公共服務空間請依規定檢討用途 (5) P.0-31 變更設計面積對照表請框出並說明 請於三個月內依上述意見修正後製作修正前 修正後對照圖及對照表, 並經業務單位檢視後, 依程序報府核備 ( 三 ) 林大俊建築師事務所申請 桃園市八德區興仁段 628 地號等 1 筆土地寶贊開發事業股份有限公司店鋪 集合住宅新建工程 都市設計審議暨開放空間建照預審案 說明 : 詳附件 決議 : 1. 車道起降點仍請依原核准案於開放空間人行活動介面再退縮 2 公尺設計 2. 加強沿街開放空間豐富性包括 : 綠化量 複層式植栽 街道家具等, 另沿街 喬木量以不低於變更前方案為原則 3. 有關街角廣場 ( 豐德路 建德路 ) 請加強設計內容 4. 請加強垂直綠化並輔以 1/30 單元設計大樣圖說明 ( 植栽種類 覆土方式 給排水 防水 ) 5. 空調主機 管線請加強遮蔽美化並輔以 1/30 單元設計大樣圖說明 ( 平 立 剖 ) 6. 公共空間鋪面工法請併人行 車行及消防車活動等檢討設計 7. 本案變更後戶數大量增加, 請以戶數考量汽車 機車停車空間量併建築技 術規則檢討 8. 有關開放空間請補附多向 1/30 剖面圖加強說明設計內容 9. 屋頂平台請依規定檢討綠化量並加強女兒牆人行安全設計 10. 開放空間建照預審意見如下 : (1) P3-33 獎勵機車部分經討論同意其設計, 沿用舊法檢討 (2) P3-26 有關公共服務空間獎勵值的變更請套繪全區配置並標示說明獎 勵範圍及詳列計算式 (3) P6-19 P6-21 一 二層平面圖牆外側投影範圍請依技規檢討建蔽 容積 並標示用途, 請取消陽台投影 (4) 報告書圖說內容請依預審手冊規定比例繪製, 各層平面圖說比例尺寸 不小於 1/200, 請勿以文字說明不實比例 請於三個月內依上述意見修正後製作修正前 修正後對照圖及對照表, 並經業務單位檢視後, 依程序報府核備 頁 3 / 9
( 四 ) 徐瑞燦建築師事務所申請 桃園市中壢區雙嶺段 1411 地號等 5 筆土地大清建設股份有限公司店鋪 集合住宅新建工程 都市設計審議暨開放空間建照預審案 說明 : 詳附件 決議 : 1. 因變更設計使建築物高度變高, 為增進都市景觀, 請加強垂直綠化及屋頂綠 化量, 請增設垂直綠化花台設計並輔以設計大樣圖說明 2. 請將第二次變更設計景觀平面圖套繪鄰地, 檢討空間與鄰地介面轉換的處 理 ( 人行道 車道動線部份 ), 另請標註室內外地坪高程 並注意公共空間 鋪面之順平與鄰地鋪設的協調性 3. 請釐清開放空間獎勵值與停車空間獎勵值適用與否, 並配合解釋函做檢討 4. 本案中壢區因應都市周邊鄰里分布, 劃設 2 區商業集中區, 請補附說明商業 用途所佔面積比例 5. 二樓平面圖露樑處不得標註雨遮用途名稱 6. 請加強後院開放空間設計留設適度通行空間, 以提昇公共空間使用品質 7. 有關屋脊裝飾物 女兒牆框架 裝飾板 露樑 雨遮 花台 陽台 A/C 專 用板 防火避難 步行距離 面積計算 車道等請依建築技術規則規定併建 管程序辦理 8. 另請補充更正下列圖說 : (1) 請釐清並更正報告書內部分頁碼及內容錯誤部份 (2) P0-1 P0-2 請修正開放空間檢討圖說標示不清 無法判斷的問題, 另 請補附開放空間原核准圖說, 以利審閱 (3) 裝飾板 裝飾柱專章檢討漏頁 (4) 報告書圖說內容請依預審手冊規定比例繪製, 各層平面圖說比例尺 寸不小於 1/200 (5) 因第一次變更設計符合變更設計處理原則免提送都審會審查, 請補 附說明第一次變更設計與原核准圖說修改設計內容 請於三個月內依上述意見修正後製作修正前 修正後對照圖及對照表, 並經 業務單位檢視後, 依程序報府核備 ( 五 ) 許黃勝兆建築師事務所申請 桃園市桃園區同德段 39 地號等 3 筆土地昇陽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商場 電影院 旅館增建工程 都市設計審議案 說明 : 本案係屬複合式商業大樓, 涉及特定建築專章及電影院 旅館 餐廳公共安全問題, 所送圖說無法明確表達上述旨意, 故請依下列意見修正後重新提會 決議 : 1. 有關電影院 旅館 餐廳 遊藝廣場等請依建築技術規則第五章特定建築 物及其限制專章逐條檢討 另請補附相關證明文件, 檢討國民小學任一點 直線距離於 800m 範圍內不得設置遊藝廣場之規定 頁 4 / 9
2. 請整合本案高層出入口緩衝空間 消防救災活動範圍 車道 行道喬木等位 置之合理性並輔以設計大樣說明, 另請套繪各標準層並檢討緊急進口位置 3. 本案係商業大樓請加強機車停車數量設計, 另機械停車設備部份請補附詳 圖資料 4. 請檢討一樓大廳連接兩幢建物間無障礙設計環境之合理性 5. 有關高空溜滑梯請檢討結構設計並應另依規定申請雜項執照 6. P5-11 P5-13 夾層面積 >100m2 應計入另一樓層, 另請釐清 P5-15 之夾層 7. P5-16 餐廳請標示廚房位置, 梯廳為非供公眾使用應回計容積, 另旅館部分 請檢討陽台透空率及深度, 超過 2m 應計入容積 8. P5-23 梯廳應明確以構造物區隔另結構柱位應與標準層整體檢討 9. P5-39 P5-40 P4-41 所請是否符合屋脊裝飾物之現況請釐清, 並提相關法 令佐證 10. 請套繪基地周遭現況加強說明與鄰地開放空間介面處理方式, 另請補充說 明本案留設通廊與鄰地通廊如何達成協調性並輔以設計大樣圖說明 11. 請加強沿街複層式植栽設計, 另請檢討土管退縮範圍內人行道喬木種類 規格 數量並以枝下淨高 3 公尺開展型常綠喬木為原則 12. 請標示本案圍牆起始點依規定檢討透空率, 並輔以設計大樣圖說明 13. 本案為複合式商業大樓有電影院 旅館 餐廳等, 請加強消防安全 防火避 難等逃生設計 14. 請補附垃圾冷藏處理相關資料 15.P.4-42 P4-43 裝飾板側牆超出裝飾板規定深度 50 公分 側牆高 1M, 且 整面大牆圍塑範圍內, 應為室內空間檢討計入容積 七 臨時提案 : ( 一 ) 吳昌成建築師事務所申請 桃園市八德區豐田段 1428 地號 1 筆土地桃園市政府住宅發展處店鋪 集合住宅新建工程 都市設計審議暨開放空間建照預審案 說明 : 本案係社會住宅規劃設計案, 應加強公共意象 立面造型 考量住戶輪動性高, 需考量隔局 具彈性化設計, 並加強公共安全及社區公共設施可及性設計, 所送圖說並未充份表達設計旨意, 請依下列意見修正後重新提會 決議 : 1. 請加強本案建築造型 建築省能及友善環境之設計 2. 一樓景觀配置及社區公共設施可及性太低請調整 (P4-3-1) 3. 社會住宅住戶輪動性高, 應考量隔局 具彈性化設計, 請適度調整 (P4-5-6 P4-5-10) 4. 為公共安全, 有關消防救災方式所送圖說, 僅能從計畫道路正面切入, 後 面住戶之救災動線請提出說明 5. 避免侵犯鄰地私有領域及便於養護,P4-3-11 基地後側植栽配置不宜超越 地界線請修正 頁 5 / 9
6. 請加強基地右側戶外空間友善環境之設計並輔以設計大樣圖說明 7. 本案標準層 3 部電梯服務 9 10 戶品質不佳, 請補充說明 並請研議拉高樓層量體及增加一樓開放空間與公共設施量 8. 婦女安置照護機構設置於 2 樓與住戶混合, 機能屬性不同請改善 9. 考量社會住宅實際進駐人口數, 請增加機車數量 10.P4-7-3 無障礙引導設施系統圖, 請依建築技術規則補附專章檢討 11. 請套繪基地周遭現況說明如何加強本案基地與鄰近豐德公園 開放空間之串接, 以確保都市景觀綠意之延續 12. 請依本計畫區土管 共同決議事項規定, 設置垂直綠化, 並輔以設計大樣圖說明 ( 露台 陽台 窗台 ) 13. 為都市景觀綠化, 請增加沿街開放空間綠化量, 並輔以設計大樣圖說明 14. 請檢討土管退縮範圍內人行道喬木種類 規格 數量並以枝下淨高 3 公尺開展型常綠喬木為原則 15. 請標示圍牆起始點, 並依規定檢討透空率 16. 請補充說明本案有關破口之處理方式 ( 主入口 車道進出口 ), 另沿街人行道橫向坡度於土管退縮範圍內請以 2.5% 設計 路緣石高度以 15cm 20cm 為原則 17. 為便於維管本案後院 側院 ( 非原土層區 ), 請以灌木代替草皮 大喬 18. 有關屋脊裝飾物 女兒牆框架 裝飾板 露樑 雨遮 花台 陽台 A/C 專用板 防火避難 步行距離 面積計算等請依建築技術規則規定併建管程序辦理 19. 另請補充更正下列圖說 : (1) 補充地質鑽探結果摘要 (2) P4-3-5 加強全區景觀設計圖表現法及植栽圖例 ( 參考都市設計審議案範本 ) (3) 相關景觀剖面圖請標示洩水坡度 (4) P2-8 P2-9 沿街式開放空間請扣除車道圓弧截角部分之獎勵值 (5) P2-9 公共服務空間請至少設置一處無障礙廁所 (6) P2-9 開放空間檢討圖說應明確標示各開放空間設計高程 (7) P2-8 P2-9 P4-3-11 沿街步道式開放空間及景觀剖面圖, 應包含緊臨建築線依預審原則設置 1.5~2M 植栽槽及依土管 2M 以上人行步道, 請標示位置 (8) P4-5-2~P4-5-4 地下室車位請依預審作業手冊規定著色, 圖面依技規檢討標示車位尺寸 (9) 報告書圖說內容請依預審手冊規定比例繪製, 各層平面圖說比例尺寸不小於 1/200 (10)P4-5-5 一層平面圖牆外側投影範圍請依技規檢討建蔽 容積並標示用途, 建築面積檢討請著色範圍 頁 6 / 9
(11) 陽台外設置任何結構體 板狀物 ( 如 A/C 板 裝飾板 等 ) 應從最外緣 檢討 2M, 超出部分計入容積 (12) 各層平面裝飾板 裝飾柱之設置應於平面圖依規定標示, 並補裝飾 板 雨遮附剖面詳圖, 依規定檢討雨遮設置位置 型式 (13) 各層平面請釐清外牆範圍外之各項板空間用途 範圍及相關法規檢 討 (14)P4-6-7 本案未設置屋脊裝飾物, 其專章檢討屬屋頂突出物, 請勿於 封面勾選屋脊裝飾物審查 20. 加強補充重點 : (1) 基本圖說不全應補齊 : A. 法令檢討 B. 面積計算 C. 尺寸標示 D. 比例尺等 以利釐清或檢討問題 (2) 請加強資源回收室及汙物處理進出動線之便利性, 應有垃圾車直達 垃圾處理空間, 以節省每日人力資源 另請檢討該空間的排風管道 路徑之合理性及加強防臭處理 (3) 請檢討管道間之垂直連貫性 :3-14F 管路,2F 1F 等整體檢討 (4) 廚房檢討 : A. 位置應臨近外牆以利油煙排放 B. 小套房應重新定位是否開伙 若設定給開伙則取消廚房設計 (5) 平面空間品質全面檢討 : A. 改善 A6 房, 房門 床和衣櫥空間糾結 並輔以 1/30 單元設計大樣圖說明 B. 各戶入口玄關 ( 小鞋櫃 安全帽 雨傘等 ) 輔以 1/30 單元設計大樣圖說明 C. 二樓 三房 A4 及 三房 B4 曬衣空間面向 婦女安置處所 請修正 (6) 立面造型與平面圖不符請修正並加強合理性 (7) 本案留 開放空間 雖大, 惟居住品質低落, 請全面改善 八 散會 頁 7 /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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