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投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资料
目 录 1 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p2 2 股东大会会议议事规则 -----------------------------------------------------p4 3 会议议案表决办法-------------------------------------------------------------p5 4 关于长江投资公司继续为子公司上海陆上货运交易中心有限公司提供物流配送业务担保的议案 ----------------------------------------------------- p6 5 关于长江投资公司为子公司上海陆上货运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 p7 6 关于长江投资公司继续为子公司上海长发国际货运有限公司提供货运销售代理反担保的议案 --------------------------------------------------------- p8 7 长江投资公司关于修订 < 董事会议事规则 > 部分条款的议案 -----p10 8 关于更换长江投资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p12-1
长江投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一 时间 : 13 日 ( 星期五 ) 下午 14:00 二 地点 : 上海闵行区光华路 888 号长江投资公司会议室三 出席人员 : 1 本公司董事 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2 5 日 ( 星期四 ) 下午 3:00 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或授权委托人 四 主持 : 居亮董事长五 会议议程 : 1 审议 关于长江投资公司继续为子公司上海陆上货运交易中心有限公司提供物流配送业务担保的议案 ; 2 审议 关于长江投资公司为子公司上海陆上货运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 3 审议 关于长江投资公司继续为子公司上海长发国际货运有限公司提供货运销售代理反担保的议案 ; 4 审议 长江投资公司关于修订 < 董事会议事规则 > 部分条款的议案 ; 5 审议 关于更换长江投资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 6 股东代表发言( 如有 ); 7 公司负责人回答股东提问( 如有 ); - 2
8 股东对各项议案进行表决; 9 工作人员统计表决票; 10 宣读大会现场表决结果; 11 获取大会网络投票表决结果; 12 统计本次股东大会现场及网络投票结果; 13 宣布本次股东大会合并表决结果; 14 律师出具法律意见书; 15 宣读本次股东大会决议, 会议结束 大会秘书处 - 3
长江投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事规则 为了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确保股东在本公司 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期间依法行使权利, 确保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 现提出如下议事规则 : 一 股东大会设立秘书处, 具体负责大会有关程序方面的事宜 二 董事会在股东大会的召开过程中, 应当以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 确保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为原则, 认真履行法定职责 三 股东参加股东大会, 依法享有发言权 质询权 表决权等各项权利, 并认真履行法定义务 不应侵犯其他股东的权益, 不应扰乱大会的正常秩序 股东应听从大会工作人员的劝导, 共同维护好大会的秩序和安全 四 股东大会设 股东发言 议程 股东要求大会发言, 须事先填写 股东发言登记表, 并向大会秘书处登记 五 股东大会发言由大会主持人指名后到指定的发言席进行发言, 内容应围绕股东大会的主要议案, 每位股东发言的时间不超过 5 分钟 六 公司负责人有针对性地简要回答股东提出的问题 七 股东大会审议议案作出决议, 采取记名投票的方式 大会表决时, 股东不能发言 大会秘书处 - 4
长江投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议案表决办法 本次股东大会共审议 5 项议案, 均为普通决议, 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 ( 包括股东代理人 ) 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议案表决票在股东报到时分发给出席会议的各位股东 请各位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 对提交表决的提案发表以下意见之一 : 同意 反对或弃权 未填 错填 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或未投的表决票均视为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 其所持股份数的表决结果应计为 弃权 表决结果将当场宣布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 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 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以上办法提请股东大会通过 大会秘书处 - 5
关于长江投资公司继续为子公司上海陆上货运交易中 心有限公司提供物流配送业务担保的议案 各位股东 : 上海陆上货运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陆交中心 ) 系本公司控股子公司 该公司作为好享购物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好享购 ) 的物流配送商之一, 双方已于之前签订了 全国物流配送项目合同书 及相关地区配送协议的附件 ( 以下统称 合同书 ) 好享购委托陆交中心在江苏省及上海市内进行运输 配送 退换货 代收货款等物流配送业务 为保证陆交中心与好享购 合同书 的履行过程中, 好享购代收货款的安全, 本公司拟继续为陆交中心债务的履行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最大担保金额为 1000 万元人民币, 如陆交中心未能按约定将代收货款结算给好享购, 则由本公司负连带支付责任 担保期限为 3 年 请审议 长江投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 6
关于长江投资公司为子公司上海陆上货运交易中心有 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各位股东 : 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陆上货运交易中心有限公司为满足现代供应链管理项目所需资金, 拟向中信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 1.0 亿元, 期限为 1 年 该项综合授信额度拟由本公司为其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担保期限为 1 年 请审议 长江投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 7
关于长江投资公司继续为子公司上海长发国际货运有 限公司提供货运销售代理反担保的议案 各位股东 : 为取得并保持国际航空运输协会 ( 以下简称 国际航协 ) 在中国实施代理计划中的代理人认可资格, 本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长发国际货运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长发国际货运公司 ) 之前已与国际航协签署 货运销售代理协议 ( 以下简称 代理协议 ) 现因原协议到期需续签, 根据国际航协要求, 由其在中国实施代理人计划的指定担保机构中航鑫港担保有限公司为代理协议继续提供保证担保, 期限为 2 年 同时由本公司向中航鑫港担保有限公司承担连带责任反担保, 并签署反担保函 根据长发国际货运公司与中航鑫港担保有限公司签订的 担保与反担保协议 的约定, 中航鑫港担保有限公司为长发国际货运公司履行代理协议提供保证担保并向国际航协出具 不可撤销的担保函, 承担最高担保额度为 1000 万元人民币 长发国际货运公司选择按照中航鑫港担保有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 18% 向其交存保证金 180 万元人民币 反担保的担保范围包括 :(1) 中航鑫港担保有限公司按国际航协 索赔通知 向国际航协支付的担保金 ;(2) 因长发国际货运公司违约给中航鑫港担保有限公司造成的其他经济损失 ;(3) 中航鑫港担保有限公司向国际航协实际履行担保责任后, 或长发国际货运公司违反协议约定造成中航鑫港担保有限公司损失后, 中航鑫港担保有限公司有权首先以保 - 8
证金抵偿其损失, 并就不足部分向长发国际货运公司追偿 请审议 长江投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 9
长江投资公司关于修订 董事会议事规则 部分条款的议案 各位股东 : 公司于 2014 年 4 月 18 日召开的 201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修订 < 公司章程 > 部分条款的议案, 根据 公司章程 的相关修订, 拟对 董事会议事规则 部分条款进行相应修订, 具体内容如下 : 现行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四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 中第 ( 八 ) 点原文为 : 审议达到下列标准的交易事项 ( 受赠现金资产除外 ): 1 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 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 以高者为准 ) 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50% 以下, 且绝对金额 1000 万元以上 ; 2 交易的成交金额( 包括承担的债务和费用 ) 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0% 以下, 且 修改后的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四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 中第 ( 八 ) 点拟修订为 : 审议达到下列标准的交易事项 ( 受赠现金资产除外 ): 交易的成交金额 ( 包括承担的债务和费用 ) 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0% 以上, 且绝对金额超过 1000 万元 ; 以上交易事项中达到公司章程第四十条规定的交易事项应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 审议批准 绝对金额 1000 万元以上 5000 万元以下 ; - 10
3 交易产生的利润占上市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 50% 以下, 且绝对金额 100 万元以上 1000 万元以下 ; 4 交易标的( 如股权 ) 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主营业务收入占上市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主营业务收入的 50% 以下, 且绝对金额 1000 万元以上 5000 万元以下 ; 5 交易标的( 如股权 ) 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净利润占上市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 50% 以下, 且绝对金额 100 万元以上 1000 万元以下 请审议 长江投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 11
关于更换长江投资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各位股东 : 公司监事会收到股东方武汉经济发展投资 ( 集团 ) 有限公司及熊红斌先生本人的书面通知, 熊红斌先生不再担任本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监事职务 经公司股东方提名及本届监事会商议, 拟增补李荣华先生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监事人选 李荣华先生简历如下 : 李荣华, 男,1963 年 6 月出生, 汉族, 中共党员, 大学学历 硕士学位, 高级工程师 1985 年参加工作, 曾任武汉交通管理干部学院教师, 交通部长江航运经济技术研究所技术研究室副主任 主任, 武汉工业国有投资有限公司资产财务部长, 总经理助理, 党委副书记 董事 副总经理 ; 现任武汉经济发展投资 ( 集团 ) 有限公司资产管理部部长 请审议 长江投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 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