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 0.45 元 ( 含税 ) 因此,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价格由不低于 元 / 股调整为不低于 元 / 股 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根据投资者申购报价情况, 按照价格优先 数量优先等原则合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 元 / 股, 本次发行价格高于本次发行底价 ( 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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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管理机构非货币公募基金月均规模前 20 名 (2019 年一季度 ) 排名 公司名称 非货币公募基金 2019 年一季度月均规模 ( 亿元 ) 1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

司 201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发行人 201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 : 每 10 股派 2 元 ( 含税 ), 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10 股 2016 年 6 月 7 日该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实施完毕 因公司实施 2015 年年度权益分配方案, 公司本次非

间优先 等原则合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 元 / 股, 发行价格高于本次发行底 价 ( 二 ) 发行数量 本次发行的发行数量为 34,305,300 股, 符合股东大会决议和 关于核准江苏吴中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向毕红芬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 ( 证监许可 [2016]1448

经中国证监会 关于核准唐山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唐山港口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 ( 证监许可 [2016]2333 号 ) 核准, 唐山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唐山港 发行人 或 上市公司 ) 以非公开发行股份的方式募集配套资金不超过 10 亿元 ( 以下简称

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调整为不低于 元 / 股 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根据本次发行的申购情况, 对有效申购进行了累计投标统计, 通过簿记建档的方式, 按照 价格优先 金额优先 时间优先 的原则, 最终确定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为 元 / 股 本次发行价格高于本次发行底价 ( 二 ) 发行

请书 前一交易日 11 月 19 日收盘价 元 / 股折价 4.8%, 相对于 11 月 19 日前 20 个交易日 ( 含 11 月 19 日 ) 加权均价 元 / 股溢价 4.2%, 相对于发行底价 (16.35 元 / 股 ) 溢价 34.6% ( 二 ) 发行数量本次

确定 2014 年 11 月 3 日, 在 认购邀请书 规定的时限内, 主承销商共收到 7 单有效申购报价单 发行人和保荐机构 联席主承销商根据本次发行的申购情况对有效申购进行了累计投标统计, 通过簿记建档的方式, 按照 价格优先 数量优先和时间优先 原则, 最终确定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为

东方花旗

行价格为 3.82 元 / 股 ( 二 ) 发行数量本次发行的发行数量为 4,712,041,884 股, 符合公司股东大会决议和 关于核准洛阳栾川钼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 ( 证监许可 [2017]918 号 ) 中本次发行不超过 5,769,230,769 股 ( 含本数 ) 新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和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安徽应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报告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经贵会 关于核准安徽应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 ( 证监许可 号 ) 核准, 安徽应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应流

( 二 ) 发行数量根据投资者认购情况, 本次共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A 股 )30,698,204 股, 符合股东大会决议和 关于核准广东柏堡龙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 ( 证监许可 [2016] 1784 号 ) 中本次发行不超过 33,000,000 股新股的要求 ( 三 ) 发行对象本

2018 年证券公司业务数据统计排名情况 ( 证券承销业务 ) 为进一步提升会员服务水平, 便于会员单位更好地了解证券公司相关业务开展情况, 协会现发布证券公司证券承销业务数据统计排名情况 相关统计数据来源于各证券公司报送机构监管报表数据及交易所数据, 并已按照行业内部公示流程经各证券公司核对确认

2018 年度证券公司经营业绩排名情况 近期, 协会对 2018 年度 98 家证券公司会员经审计经营数据及业务情况进行了统计排名 具体排名情况如下 : 排名指标索引 序号 排名指标 口径 页码 1 总资产 专项合并 3 2 净资产 专项合并 5 3 营业收入 合并口径 7 4 净利润 专项合并 1

金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结果暨股份变动情况的核查意见

( 一 ) 发行价格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价格为 元 / 股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日, 即 2016 年 7 月 30 日, 发行价格最终确定为 元 / 股, 为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 ( 不含定价基准日 ) 公司 A 股股票交易均价

临时股东大会及 2014 年第一次类别股东会议决议确定的发行数量上限和中国证 监会核准本次发行的批复中规定的 40,953,000 股 ( 三 ) 发行对象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对象为王海波 曹志刚 吴凯 霍常宝 马金儒 刘玮 周云志 杨华 海通金风 1 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及海通金风 2 号集合资产管

年度证券公司总资产排名 序号 证券公司 总资产 1 中信证券 19,293,365 2 海通证券 12,901,784 3 国泰君安 11,784,112 4 广发证券 10,884,661 5 华泰证券 8,834,968 6 招商证券 7,518,404 7 国信证券 7,076,

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 ( 证监许可 [2017]1867 号 ) 中 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 24,000,000 股新股 的要求 ( 三 ) 发行对象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为山东一圈一带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公司 新疆宏盛开源股权投资合伙企业 ( 有限合伙 ) 杨文仕 李红, 以上 4 名发行对象

29 股票主承销家数专项合并 股票主承销金额专项合并 股票承销佣金收入专项合并 债券主承销家数专项合并 债券主承销金额专项合并 债券承销佣金收入专项合并 担任资产证券化管理人家数专项合并 担任资产证券化管理人发行证券

24 主动型资产管理受托资金 合并口径 受托客户资产管理业务净收入 合并口径 投资银行业务净收入 合并口径 承销与保荐业务净收入 合并口径 股票主承销家数 合并口径 股票主承销金额 合并口径 股票承销净收入 合并口径 75 31

调整为 元 / 股 在此原则下, 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的情况, 遵照价格优先 金额优先的基本原则确定 公司和华西证券通过薄记建档的方式, 最终确定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为 元 / 股, 相当于本次发行确定的发行底价 元 / 股的 100%, 相当于发

28 投资银行业务收入专项合并 承销与保荐业务收入专项合并 股票主承销家数专项合并 股票主承销金额专项合并 股票主承销佣金收入专项合并 债券主承销家数专项合并 债券主承销金额专项合并 债券主承销佣金收入专项合并 78

关于南京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致 : 桂林福达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以下简称 中国证监会 ) 发布的 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 ( 以下简称 发行管理办法 ) 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 ( 以下简称 实施细则 ) 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 ( 以下简称 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 ) 等有

2015 年 5 月 25 日, 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 审议通过 关于调整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价格和发行数量的议案, 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和发行数量作相应调整 ;2015 年 5 月 26 日, 公司发布 郑州华晶金刚石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价格和发行数量的公告

(2015 年 7 月 23 日至 2015 年 8 月 27 日 ) 均价的 68.81% ( 二 ) 发行数量本次发行股份数量为 48,186,157 股, 未超过公司 201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确定的数量上限, 并符合中国证监会 关于核准北京易华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

本次发行的发行期首日为 2018 年 5 月 18 日, 根据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 ( 不含定价基准日 ) 公司普通股股票交易均价的 90%( 向上取 2 位小数 ) 确定的本次发行价格为 3.28 元 / 股 ( 二 ) 发行数量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数量共 137,195,121 股, 全

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监督管理委员会 关于核准深圳天源迪科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 的批复 ( 证监许可 号 ) 批准的发行数量上限 2,800 万股 ( 三 ) 发行对象 本次发行对象最终确认为 4 名, 符合 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暂行办法 等法规的相关规定 序认购价格 ( 元 / 获

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 ( 证监许可 [2016]1495 号 ), 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 239,935,588 股新股 ( 二 ) 本次发行情况 1 股票种类: 人民币普通股 (A 股 ) 2 发行数量:209,859,154 股 3 发行价格:14.20 元 / 股 4 募集资金金额

26 承销与保荐业务净收入 合并口径 股票主承销家数 合并口径 股票主承销金额 合并口径 股票承销净收入 合并口径 债券主承销家数 合并口径 债券主承销金额 合并口径 债券承销净收入 合并口径 财务顾问业务净收入 合

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

123

作为发行人本次非公开发行的保荐机构 ( 主承销商 ), 安信证券在发行人取得 上述核准批复后, 组织了本次非公开发行工作 ( 一 ) 认购邀请书发送过程 在国脉汇通律师事务所律师的见证下, 发行人和保荐机构 ( 主承销商 ) 于 2016 年 5 月 11 日以电子邮件及邮寄的方式向 2015 年度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现有总股本 756,909,905 股为基数, 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1.00 元人民币现金 ( 含税 ), 共计派发现金人民币 75,690, 元,2015 年度不送红股也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鉴于发行人 2015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实施完毕, 对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的发行

finance

按照 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 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 等相关规定, 秋林集团本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的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 ( 上市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日 ) 前 20 个交易日上市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90%, 即 5.30 元 / 股 由于秋林集团 2014 年度利润分

述公式算出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的均价 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 2016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关于 2016 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 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 元 ( 含税 )), 并于 2017 年 7 月 6 日实施完毕,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价格相应调整为 23.53

根据天润乳业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01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本次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8800 万元, 本次实际募集资金总额为 87,999,982 元, 未超过本次拟募集资金总额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金额符合天润乳业相关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决议和贵会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经长城证券核查,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宝胜股份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长江巴黎百富勤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

( 三 ) 发行对象 本次发行对象最终确定为 7 名, 符合股东大会决议及 上市公司证券发行 管理办法 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 的相关规定 ( 四 ) 募集资金金额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 1,741,538,40 元 发行费用共计 41,836,188 元, 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总额 / 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 即 元 / 股 201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后,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调整为 元 / 股 ( 二 ) 发行数量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发行数量为 127,388,531 股, 符合发行人 2014 年第三次临时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百洋产业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配套融资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报告 独立财务顾问 ( 主承销商 ) 二零一七年九月 1


非公开发行合规性报告

年 1 月 26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 2017 年第三次会议 2017 年 2 月 20 日召开的 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017 年 6 月 6 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 2017 年第七次会议批准和授权 本次非公开发行发行数量为 18,200,984 股, 不超过发行数量上限 6,000

二季度基金评级报告

本次发行底价为发行期首日 (2018 年 12 月 25 日 ) 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 元 / 股的 90%, 即 元 / 股 本次发行采取投资者竞价方式确定发行价格, 最终确定发行价格为 元 / 股, 相对于公司股票 2018 年 12 月 26 日

乐鑫信息科技 ( 上海 ) 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 保荐机构 ( 主承销商 ):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特别提示乐鑫信息科技 ( 上海 ) 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乐鑫科技 发行人 ) 首次公开发行不超过 2,000 万股人民币普通股 (A

(此页无正文,为北京市君合律师事务所《关于江苏维尔利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现金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之法律意见书》的签字页)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本次配套发行的发行数量为 13,813,517 股, 对应募集资金为 279,999, 元, 不超过发行人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的发行金额上限 28,000 万元, 且符合中国证监会 关于核准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上海现代建筑设计 ( 集团 ) 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 一 ) 安泰创业投资 ( 深圳 ) 有限公司承诺 : 我公司作为合规投资者参与安徽中电兴发与鑫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股票代码 :002298, 以下简称 中电鑫龙 ) 非公开发行股票, 认购 7,104,100 股中电鑫龙股票, 根据 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 等有关法规规定, 我公司在本次非

发现金红利 1.5 元 ( 含税 ) 发行人于 2015 年 6 月 11 日公告了 关于调整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价格和发行数量的公告, 本次利润分配后发行价格调整为 元 / 股 根据发行人 2015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 公司 201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以截至 2015 年 12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中国北车 编号:临

在 认购邀请书 规定时限内, 联席主承销商共收到 8 单申购报价单, 按照价格优先, 认购金额优先 认购时间优先等原则确认发行对象, 最终确定发行价格为 8.05 元 / 股, 总计发行 993,788,800 股, 募集资金总额 7,999,999,840 元 本次非公开发行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

第一创业摩根大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北京金隅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报告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第一创业摩根大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以下简称 一创摩根 或者 保荐机构 ( 主承销商 ) ) 作为北京金隅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金隅股份 公司 或者 发行人

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海宁中国皮革城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财通证券 或 本保荐机构 ) 作为海宁中国皮革城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海宁皮城 公司 )2015 年非公开发行 A 股的保荐机构 ( 主承销商 ), 根据中国 公司法 上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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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

北京金杜律师事务所

网上投资者申购新股中签后, 应根据 网下发行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 履行缴款义务, 确保其资金账户在 2017 年 3 月 9 日 (T+2 日 ) 终有足额的新股认购资金, 投资者款项划付需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的相关规定 网下和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部分的股份由主承销商包销 2 当出现网下和

<4D F736F F D D303720D6D0BDF0C1EBC4CFB7C7B9ABBFAAB7A2D0D0B9C9C6B1B9FDB3CCBCB0B6D4CFF3BACFB9E6D0D4B7A8C2C9D2E2BCFBA3A8B6A8B8E5A3A9>

( 三 ) 发行数量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为 319,782,927 股, 符合发行人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 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亦符合中国证监会 关于核准中国第一重型机械股份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 ( 证监许可 [2017]1645 号 ) 核准

填写备注 如配售对象单只新股资金不足, 将导致该配售对象当日全部获配新股无效, 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网上投资者申购新股中签后, 应根据 北京科锐国际人力资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网上定价发行摇号中签结果公告 履行资金交收义务, 确保其资金账户在 2017 年 5 月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 关于重庆莱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 的 致 : 重庆莱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部分引言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 ( 以下简称 本所 ) 接受重庆莱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发行人 莱美药业 或 公司 ) 的委托, 担任发行人申请非公开发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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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ntitled

浪潮信息非公开发行见证意见

网下配售情况和定价结果公告

corpname首次公开发行A股网下配售结果公告

投资者款项划付需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的相关规定 网下和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部分的股份由联合保荐机构 ( 主承销商 ) 包销 2 当出现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 70% 时, 联合保荐机构 ( 主承销商 ) 将中止本次新股发行, 并就中止发行的原因和后续安排进行信息

网上路演公告

5 本公告披露了本次网下发行的配售结果, 包括获配投资者名称 获配投资者的申购数量和获配数量等 根据 2015 年 11 月 30 日 (T-1 日 ) 公布的 发行公告, 本公告一经刊出即视同向参与网下申购获得配售的配售对象送达获配通知 一 网下发行申购及缴款情况根据 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 (2

益丰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发行结果及网上中签率公告

保荐人尽职调查报告(申报稿)

发行人和保荐机构 ( 主承销商 ) 将中止本次发行, 并就中止发行的原因和后续安排进行信息披露 3 网下获配投资者未及时足额缴纳申购款的, 将被视为违约并应承担违约责任, 保荐机构 ( 主承销商 ) 将违约情况报中国证券业协会 网上投资者连续 12 个月内累计出现 3 次中签后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6

购数量 获配数量等 根据 2015 年 12 月 11 日 (T-1 日 ) 公布的 发行公告, 本公 告一经刊出即视同向网下申购获得配售的所有网下投资者送达获配通知 一 网下发行申购及缴款情况根据 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 (2014 年修订 ) 的要求, 主承销商对参与网下申购的投资者资格进行了核

辽宁恒信律师事务所 HENG XIN LAW OFFICE 辽宁省大连市中山区人民路 68 号宏誉大厦 27 楼邮政编码 : /F., Gold Name Commercial Tower, 68 Renmin Road, Dalian, China, 电话 :( 86

山西恒一律师事务所关于山西焦化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法律意见书 山西恒一律师事务所 Shanxi Hengyi Law Offices 中国 太原平阳路 2 号赛格商务楼五层 A 座邮编 : 传真 : (

本次发行数量为 13,892,815 股, 符合公司相关股东大会决议的规定 ( 三 ) 发行对象本次发行对象为 4 名, 未超过 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令第 30 号 ) 规定的 10 家投资者上限 其中, 青岛融实创力股权投资管理企业 ( 有限合伙 ) 承诺以 5,0

行对象及募集资金总额符合铜陵有色股东大会决议和 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 办法 的相关规定 二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准情况 ( 一 ) 发行方案的审议批准 2012 年 11 月 7 日, 铜陵有色召开第六届第二十五次董事会会议, 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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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规定 网下和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部分的股份由承销商包销 2 当出现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 70% 时, 保荐机构 ( 主承销商 )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浙商证券 主承销商 ) 将中止本次新股发行, 并就中止发行的原因和后续安排进行信息披露 3

网下和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部分的股份由主承销商包销 2 当出现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 70% 时, 主承销商将中止本次新股发行, 并就中止发行的原因和后续安排进行信息披露 3 有效报价网下投资者未参与申购或者获得初步配售的网下投资者未及时足额缴纳认购款的, 将被视

如配售对象单只新股资金不足, 将导致该配售对象当日全部获配新股无效, 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网上投资者申购新股中签后, 应根据 浙江天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网上定价发行摇号中签结果公告 履行资金交收义务, 确保其资金账户在 2017 年 9 月 11 日 (T+2

002433()合规报告

重庆川仪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网上投资者申购新股中签后, 应根据 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 履行缴款义务, 确保其资金账户在 2019 年 1 月 2 日 (T+2 日 ) 日终有足额的新股认购资金, 投资者款项划付需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的相关规定 网下和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部分的股份由保荐人 ( 主承销商 ) 包销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以下简称 证监会 ) 关于核准神州数码信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向程艳云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 ( 证监许可 号 ) 核准, 神州数码信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神州信息 发行人 公司 ) 通过非公开发行

网上路演公告

Transcription: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西安隆基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报告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以下简称 中国证监会 ) 关于核准西安隆基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 ( 证监许可 [2016]1495 号 ) 核准, 西安隆基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隆基股份 发行人 或 公司 ) 以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式向特定投资者发行不超过 239,935,588 股 ( 含 239,935,588 股 ) 人民币普通股 (A 股 ) 股票 ( 以下简称 本次发行 )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国信证券 或 保荐人 主承销商 ) 作为隆基股份本次发行的保荐人和主承销商, 认为隆基股份本次发行过程及认购对象符合 公司法 证券法 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 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 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 等有关法律 法规 规范性文件及隆基股份有关本次发行的董事会 股东大会决议的要求, 发行定价过程符合非公开发行的有关规定, 发行对象的选择公平 公正, 符合隆基股份及其全体股东的利益, 并现将本次发行的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 一 发行概况 ( 一 ) 发行价格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2015 年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日 (2015 年 12 月 29 日 ),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 90%, 即 12.46 元 / 股 ( 注 : 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 = 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 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 2016 年 4 月 15 日, 公司召开的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 2015 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公司于 2015 年 5 月实施了 201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公司以总股本 1,774,339,475 股为基数, 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 1

利 0.45 元 ( 含税 ) 因此,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价格由不低于 12.46 元 / 股调整为不低于 12.42 元 / 股 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根据投资者申购报价情况, 按照价格优先 数量优先等原则合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 14.20 元 / 股, 本次发行价格高于本次发行底价 ( 二 ) 发行数量本次发行的发行数量为 209,859,154 股, 符合股东大会决议和 关于西安隆基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 ( 证监许可 [2016]1495 号 ) 中本次发行不超过 239,935,588 股 ( 含 239,935,588 股 ) 新股的要求 ( 三 ) 发行对象本次发行对象最终确定为 8 名, 符合 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 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 的相关规定 ( 四 ) 募集资金金额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 2,979,999,986.80 元, 未超过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数额上限 298,000.00 万元 经核查, 保荐人认为, 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 发行数量 发行对象及募集资金总额符合发行人股东大会决议和 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 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 的相关规定 二 本次发行履行的相关程序 2015 年 12 月 29 日, 隆基股份第三届董事会 2015 年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具体事宜的议案 及其他相关议案 2016 年 1 月 18 日, 隆基股份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审议通过上述有关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议案 2016 年 5 月 11 日, 隆基股份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获得中国证监会股票发行审核委员会的审核通过 2016 年 7 月 26 日, 发行人收到证监会出具的 关于核准西安隆基硅材料 2

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 ( 证监许可 [2016]1495 号 ), 核准西安隆基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 239,935,588 股新股 经核查, 保荐人认为, 本次发行经过了发行人股东大会的授权, 并获得了中国证监会的核准 三 本次发行的具体过程 ( 一 ) 认购邀请书的发送情况主承销商于 2016 年 8 月 23 日 (T-3 日 ) 开始, 以传真 电子邮件的方式向 160 名符合条件的特定投资者 ( 其中包括隆基股份截至 2016 年 8 月 15 日收市后的前 20 名股东 53 家基金管理公司 38 家证券公司 16 家保险公司 2 家信托公司 1 家财务公司 24 家其他机构投资者 6 名自然投资者 ) 发送了 西安隆基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认购邀请书 ( 以下简称 认购邀请书 ) 及其附件 申购报价单 邀请其参与本次发行的认购报价, 具体名单见附件 经核查, 保荐人认为, 认购邀请书 的发送范围符合 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 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 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 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以及发行人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的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要求 同时, 认购邀请书 真实 准确 完整的事先告知了询价对象关于本次选择发行对象 确定认购价格 分配数量的具体规则和时间安排等情形 ( 二 ) 询价对象认购情况 2016 年 8 月 26 日 (T 日 )9:00-12:00, 在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律师的见证下, 经发行人 主承销商与律师的共同核查确认, 共 16 家投资者参与了本次发行, 其中,15 家投资者按时 完整地发送全部申购文件, 且足额缴纳保证金 ( 基金公司无须缴纳 ), 为有效报价 ;1 家投资者缴纳保证金但未提交报价单, 该报价做为无效报价剔除 15 家投资者的有效报价情况如下 : 序号询价对象名称申购价格 ( 元 / 股 ) 申购金额 ( 万元 ) 1 中车金证投资有限公司 15.30 30,000 3

序号 询价对象名称 申购价格 ( 元 / 股 ) 申购金额 ( 万元 ) 15.10 55,000 2 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4.90 55,000 14.60 55,000 14.80 30,000 3 易方达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14.60 30,000 14.50 30,000 4 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4.70 30,000 5 安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14.60 30,100 14.60 30,000 6 前海开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3.90 30,000 13.60 30,000 14.30 40,700 7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3.30 79,500 12.60 100,000 8 青岛城投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14.20 60,000 14.10 42,000 9 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13.50 48,000 12.90 61,000 10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3.60 30,000 13.20 35,000 11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2.50 30,000 13.50 30,000 12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3.10 45,700 12.50 57,100 13 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12.42 30,000 14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 13.60 60,000 15 齐鲁证券 ( 上海 ) 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14.10 30,000 ( 三 ) 发行价格 发行对象及获得配售情况 按照 认购邀请书 规定的程序和规则, 结合本次发行募集资金金额的要 求, 发行人和保荐人根据簿记建档等情况, 确定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 格为 14.20 元 / 股, 发行数量为 20,985.9154 万股, 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2,979,999,986.80 元, 扣除本次发行费用人民币 37,759,859.02 元, 募集资金净额 为人民币 2,942,240,127.78 元 发行对象及其获配股数 认购金额的具体情况如 下 : 本次发行最终配售情况如下 : 序号 询价对象名称 获配股数 ( 股 ) 获配金额 ( 元 ) 4

1 中车金证投资有限公司 21,126,760 299,999,992.00 2 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38,732,394 549,999,994.80 3 易方达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1,126,760 299,999,992.00 4 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1,126,760 299,999,992.00 5 安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1,197,183 300,999,998.60 6 前海开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1,126,760 299,999,992.00 7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8,661,971 406,999,988.20 8 青岛城投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36,760,566 522,000,037.20 合计 209,859,154 2,979,999,986.80 上述 8 名特定投资者均符合发行人股东大会关于本次发行相关决议的规 定 经核查, 上述认购对象不包括发行人的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或其控制的关联人 董事 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 主承销商及与上述机构及人员存在关联关系的关联方 发行人的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或其控制的关联人 董事 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 主承销商及与上述机构及人员存在关联关系的关联方未通过直接或间接方式参与本次发行认购 上述认购对象未以直接或间接方式接受发行人 主承销商提供财务资助或者补偿 经核查, 参与本次获配的投资者中属于 证券投资基金法 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 和 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 ( 试行 ) 规范的私募投资基金, 全部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私募基金管理人的登记和私募基金的备案 经核查, 保荐人认为, 本次发行定价及配售过程中, 发行价格的确定 发行对象的选择 股份数量的分配严格贯彻了价格优先原则, 并遵循了 认购邀请书 确定的程序和规则 发行人在定价和配售的过程中坚持了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 不存在采用任何不合理的规则人为操纵发行结果, 压低发行价格或调控发行股数的情况 ( 四 ) 缴款与验资 2016 年 8 月 30 日, 发行人向 8 名获得配售股份的投资者发出 西安隆基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缴款通知书, 通知该 8 名投资者按规定于 2016 年 9 月 1 日 15 时前将认购资金划转至保荐人 ( 主承销商 ) 指定的收款账户, 截至 2016 年 9 月 1 日 15 时止, 本次发行确定的发行对象均已足额缴纳认 5

股款项 瑞华会计师事务所 ( 特殊普通合伙 ) 于 2016 年 9 月 5 日出具 验资报告 ( 瑞华验字 [2016]01730018 号 ) 经审验, 截至 2016 年 9 月 1 日 15 时止, 国信证券已收到隆基股份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认购资金共计人民币 2,979,999,986.80 元, 上述认购资金总额均已全部缴存于国信证券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深港支行开设的账户 ( 账号 :4000029129200448871) 2016 年 9 月 2 日, 保荐人 ( 主承销商 ) 国信证券在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后向发行人指定账户 ( 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 ) 划转了认股款 2016 年 9 月 5 日, 瑞华会计师事务所 ( 特殊普通合伙 ) 出具了 验资报告 ( 瑞华验字 [2016]01730019 号 ), 根据该报告, 截至 2016 年 9 月 2 日止, 发行人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A 股 )209,859,154 股 ( 每股面值人民币 1 元 ), 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14.20 元, 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2,979,999,986.80 元, 扣除本次发行费用人民币 37,759,859.02 元, 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2,979,999,986.80 元 其中新增注册资本人民币 209,859,154.00 元, 资本公积人民币 2,732,380,973.78 元 经核查, 保荐人认为, 本次发行的询价 定价 配售过程 缴款和验资合规, 符合 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 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 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 的相关规定 四 本次发行过程中的信息披露情况 发行人于 2016 年 7 月 26 日获得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的核准批复, 并于 2016 年 7 月 27 日对此进行了公告 保荐人 ( 主承销商 ) 将按照 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 以及关于信息披露的其他法律和法规的规定督导发行人切实履行信息披露的相关义务和披露手续 五 保荐人对本次发行过程及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意见 经核查, 保荐人 ( 主承销商 ) 认为 : 西安隆基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过程遵循了公平 6

公开 公正的原则, 符合目前证券市场的监管要求 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 发行数量 发行对象及其获配数量和募集资金数量符合发行人股东大会决议和 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 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 等有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 ; 对认购对象的选择和询价 定价以及股票配售过程符合公平 公正原则, 符合发行人及其全体股东的利益, 符合 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 等有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 特此报告 ( 以下无正文 ) 7

本页无正文, 为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西安隆基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非 公开发行股票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报告 之签字盖章页 项目协办人 : 徐 氢 保荐代表人 : 王延翔 姜志刚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月日 8

西安隆基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股票询价对象列表 ( 共 160 名 ) 序号 询价对象 公司前 20 名股东 ( 截止 2016 年 8 月 15 日 ) 1 中央汇金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 创金合信基金 - 招商银行 - 鹏德成长 1 号资产管理计划 3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易方达科讯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4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5 五都投资有限公司 6 中民华恒投资有限公司 7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易方达新丝路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8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东方红中国优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9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嘉实新机遇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10 天弘基金 - 兴业银行 - 天弘定增 83 号资产管理计划 11 全国社保基金四一二组合 12 全国社保基金五零二组合 13 胡中祥 14 中信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 朱雀 9 期 15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嘉实事件驱动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16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易方达新兴成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17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中证 5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18 天弘基金 - 兴业银行 - 天弘定增 25 号资产管理计划 19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企业年金计划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 王宜 53 家基金管理公司 1 安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 宝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3 北信瑞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4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5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6 创金合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7 德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8 东海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9 东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0 方正富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1 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2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9

13 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4 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5 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6 红土创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7 泓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8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9 华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 华泰柏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1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2 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3 嘉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4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5 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6 江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7 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8 九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9 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30 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31 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32 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33 平安大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34 前海开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35 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36 上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37 申万菱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38 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39 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40 西部利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41 新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42 新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43 信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44 兴业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45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46 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47 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48 长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49 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50 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51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52 中融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53 中信建投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38 家证券公司 1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0

2 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3 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4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5 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6 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7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8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9 广发证券资产管理 ( 广东 ) 有限公司 10 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1 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2 国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3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4 恒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5 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16 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17 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8 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9 华泰证券 ( 上海 ) 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 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21 齐鲁证券 ( 上海 ) 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2 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3 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24 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5 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6 五矿证券有限公司 27 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8 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9 湘财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30 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31 兴证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32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33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34 浙江浙商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35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36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37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38 中邮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16 家保险公司 1 安华农业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2 国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3 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4 华夏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5 昆仑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11

6 民生通惠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7 前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8 生命保险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9 太平洋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10 太平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11 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12 天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13 天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14 信诚人寿保险有限公司 15 长城财富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16 中国人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 家信托公司 1 华宝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2 陕西省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1 家财务公司 1 兵工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24 家其他机构投资者 1 北京京泰阳光投资有限公司 2 池州市东方辰天贸易有限公司 3 广东辰阳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4 江苏瑞华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5 江苏悦达善达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6 南京瑞达信沨股权投资合伙企业 ( 有限合伙 ) 7 南京瑞森投资管理合伙企业 ( 有限合伙 ) 8 南京璇玑投资中心 ( 有限合伙 ) 9 鹏华资产管理 ( 深圳 ) 有限公司 10 青岛城投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11 陕西中冠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12 上海博责投资合伙企业 ( 有限合伙 ) 13 上海静山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14 上海证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15 上海自贸区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6 申万菱信 ( 上海 ) 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17 深圳嘉石大岩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18 西藏瑞华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19 易方达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 中车金证投资有限公司 21 中国新纪元有限公司 22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 23 上海久期量和投资有限公司 24 淮海天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6 名自然人 1 蒋腾志 12

2 李晓朦 3 王敏 4 吴兰珍 5 张克强 6 张远捷 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