菁 Go 盃 FUN 電競校聯爭霸賽活動辦法 一 活動名稱 : 菁 Go 盃 FUN 電競校聯爭霸賽 二 活動目的 : 透過比賽讓各校學生進行多元管道交流 三 活動對象 : 銘傳大學 輔仁大學 淡江大學 文化大學 世新大學等五校 四 主辦單位 : 世新大學資訊管理學系 五 協辦單位 : 世新大學 ( 電競社 ) 世新大學 ( 實況社 ) 文化大學 ( 電競社 ) 銘傳大學 ( 學生會 ) 輔仁大學 ( 護理系 ) 淡江大學 ( 歷史系 ) Garena Taiwan 六 贊助單位 : 技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七 報名辦法 : 1. 每五個人組成一隊 ( 可跨校組隊報名, 可自由選擇要不要候補, 每隊僅 可有一名候補人選, 送出後不可更改 ), 一隊取一個隊名 2. 一組報名費 300 元 3. 各隊在 APP 上報名 ( 粉專會有下載 APP 連結, 只可從 APP 上報名 ) (https://play.google.com/apps/testing/com.shu.ftj ) 八 決賽流程 : 時間項目內容負責人時間地點 9:00-10:00 場佈 10:00-10:15 工作說明 1. 機台架設 測試紀柏安 60 分鐘 大禮堂 (A201) 2. 文宣張貼陳紀亞 30 分鐘同上 3. 裝飾佈置物 ( 氣球 ) 陳紀亞 30 分鐘同上 跟工作人員說明當天比賽 流程 丁穎 15 分鐘同上 10:15-10:55 午餐午餐紀柏安 40 分鐘同上 10:55-11:10 選手簽到 1. 選手身分核對 2. 機台暖機 重複測試 11:10-11:40 觀眾進場 1. 跟選手說比賽規則 鄭至絢 15 分鐘同上 電競社社 長 30 分鐘同上 11:40-11:45 主持人開場主持人入場活動開始主持人 5 分鐘同上 11:45-11:50 隊伍 ( 選手 ) 介紹 由主持人介紹隊伍選手主持人 5 分鐘同上 1
時間項目內容負責人時間地點 主播 賽評 11:50-11:55 介紹四強比賽開 11:55-12:55 始 由主持人介紹主播以及賽評 主持人 5 分鐘 同上 四強第一場比賽 電競社社長 12:55-13:05 休息選手休息時間丁穎 10 分鐘同上 13:05-14:05 14:05-14:10 四強第二場電競社社四強第二場比賽 60 分鐘同上比賽長廠商宣傳時廠商宣傳丁穎 5 分鐘同上間 14:10-14:15 休息 選手休息時間 賴詩涵 5 分鐘 同上 14:15-15:15 季殿賽 季殿賽 電競社社長 15:15-15:25 休息 選手休息時間 賴詩涵 10 分鐘 同上 冠亞 ( 第一電競社社 15:25-16:25 冠亞三戰兩勝第一場比賽場 ) 長 廠商宣傳時 16:25-17:00 間廠商宣傳 丁穎 35 分鐘 同上 17:00-17:10 休息 選手休息時間 賴詩涵 10 分鐘 同上 冠亞 ( 第二電競社社 17:10-18:10 場 ) 冠亞三戰兩勝第二場比賽長 18:10-18:20 休息 選手休息時間 賴詩涵 10 分鐘 同上 冠亞 ( 第三電競社社 18:20-19:00 場 ) 冠亞三戰兩勝第三場比賽長 19:00-19:10 休息 選手休息時間 賴詩涵 10 分鐘 同上 19:10-19:30 頒獎 頒發獎項 賴詩涵 20 分鐘 同上 19:30-20:30 場復 場地復原 丁穎 九 比賽辦法 : 1. 公開抽籤, 分比賽順序,4 強以前採單淘汰制, 一天最多比賽四場 2. 單淘汰賽 活動規則: 全部參賽隊伍分成兩隊兩隊進行 bo 1 競賽, 獲勝隊晉級到下個階 段, 失敗隊伍淘汰, 直至取出全部隊伍中的前 4 強 3. 初賽採單淘汰賽, 由主辦單位提供比賽順序 雙方隊長資料與指定日 期, 各隊隊長自行約比賽時間並告知主辦單位, 並於指定日期內完成 賽事, 兩方皆需截圖, 由勝方回傳遊戲結果 ( 截圖 ) 給主辦單位 ( 賽後 若有爭議, 敗方需提供相關資料以資證明 ) 晉級到四強即可進入複賽 4. 複賽, 於主辦單位活動場地, 架設技嘉產品 直播設備, 由技嘉培訓 的電競選手開台當賽評, 主播另外聘請 2
5. 複賽 : 11/19( 六 ) 打四強賽, 選出晉級隊伍, 同一天打出季殿軍 冠亞軍 四強賽 活動規則: 前階段取出之隊伍, 獲勝之隊伍進入冠軍賽, 失敗者則進入季軍賽, 此階段賽事採 Bo1 季軍賽 活動規則: 兩隊進行比賽, 採 Bo1, 取得勝利者即為本屆賽事之季軍 冠軍賽 兩隊進行比賽, 採 bo3( 三戰兩勝 ), 先取得兩勝者就是本屆比賽冠軍, 另一隊就是本屆的亞軍 十 賽事規則 : 預賽採線上報名 約戰, 展開為期五週的比賽, 選出四強進行決賽 比賽伺服器 : 台港澳伺服器比賽版本 : 英雄聯盟最新版本 ( 台港澳版本 ) 比賽賽制 : 菁 Go 盃預賽為五週單敗淘汰 Bo1 賽制, 各組別報名完成後, 玩家於規定時段自行約戰 ( 官方通知 ), 進行對戰後, 系統將會核對伺服器對戰記錄判定勝負, 請勝方備存戰績結算畫面以利官方備查 報名方式 1. 比賽採線上報名制, 報名系統將於 9/21 開啟, 以人工方式確認該隊伍是否能於當週出賽, 未聯絡上隊伍將以棄權論 2. 報名參賽的選手需核對相關個人資訊 ( 姓名 競時通帳號 ) 以建立選手資料庫 3. 每隊報名參賽選手最多以 6 人為限 4. 參賽選手限制於單一隊伍中, 不得抵觸冠亞軍禁賽制度以及單場重複出賽的規則 5. 各隊參賽選手名單報名後不可進行更換, 僅可將候補替換選手上場 6. 職業隊伍與其正式成員將不得參賽 7. 報名需全隊玩家個人階級需達 30 等 ( 報名後, 若隊伍中有不符該資格之玩家, 該隊伍將會整隊被踢出, 需重新報名 ) 8. 參加的選手, 需年滿十五歲以上持有中華民國身份證的世新大學 輔仁大學 淡江大學 文化大學 銘傳大學 大同大學 東吳大學 台北醫學大學 實踐大學其中一間學校的在學學生 ( 含碩博士生 夜間部 ), 外藉人士需出示護照或可供辨識之證件, 以核對選手身份 比賽棄權 1. 若甲方已約定比賽時間, 乙方不做任何回應, 達三次約戰後, 或 3
當週約戰時間截止, 主辦單位將會判定雙方淘汰失格 ; 甲乙方並不代表藍 紫方, 甲方代表先約方, 乙方代表確認方 2. 若雙方確認約戰時間後, 某方遲到超過 10 分鐘, 則判定遲到方棄權, 舉發遲到隊伍流程於第三點說明 3. 若超過約戰時間 10 分鐘, 對方隊伍參賽成員未出現或未滿五人進入房間, 請依下列步驟檢舉遲到 4. 開啟英雄時計, 網址 : http://event.lol.garena.tw/events/20130905_schoolgame/clo ck.php 二 檢舉圖中需包含房間畫面 英雄時計, 若下方有對話內容, 需一併完整提供, 如有遮蔽 裁切 剪貼 修改圖片的情形, 恕不受理 三 請於當週賽程結束前將圖片上傳至 APP, 並於內文中提供對方的隊伍名稱 約戰時間, 後續相關單位將依據夥伴所提供的資料進行判定 請於當週賽程結束前, 至賽程表確認晉級狀況, 如有疑問可透過粉專或 APP 與我們聯繫 提醒您, 若發生遲到情形, 請務必於約戰時間超過 10 分鐘後立即 截圖保存, 若截圖時已間隔一段時間, 導致專員無法確認檢舉方 成員是否有於時間內到齊, 將判定檢舉無效 比賽規章 1. 摧毀敵方水晶主堡或迫使對方投降 2. 如比賽隊伍遲到 10 分鐘, 主辦單位有權判給此遲到比賽隊伍棄權 3. 比賽進行時, 參賽選手不可私自開台實況, 如遭檢舉則取消該隊資格 4. 為確保雙方權益, 請勿開啟觀戰模式, 除官方人員與裁判外, 其餘人不可進入比賽房觀戰 OB 5. 若參賽隊伍於比賽期間, 有選手因個人因素無法參賽或違反規範而遭禁賽, 導致該隊可參賽人數不足五名, 則該隊將喪失比賽資格, 不得臨時遞補其他選手 6. 四強以前籃紫方自行溝通, 四強賽藍紫方現場猜拳決定 線上賽比賽地圖設定比賽模式 :Toumament Mode( 電競選角 ) 比賽地圖 :5 對 5 召喚峽谷更新 (Beta 版本 ) 4
優先選擇權 : 依據線上賽規則, 官方人員透過抽籤方式決定參賽隊伍順序 斷線處理 : 如在對戰開始 3 分鐘內未發生首殺且雙方選手有一人產生斷線狀況, 比賽可重新開始, 如逾 3 分鐘後發生斷線, 比賽將繼續進行 若有爭議, 請提供遊戲對話截圖 ( 含時間 ), 於當週賽程時間內上傳 至粉專 (APP), 如裁切或資料不完整, 皆不受理 1. 10/16( 日 ) 起將進行四週線上 Bo1 預賽, 皆為主辦單位公布賽程 通知約戰, 晉級四強的隊伍將晉級複賽 2. 11/19( 六 ) 將舉行複賽及季殿軍 決賽, 於世新大學管理學院舉行 ; 複賽及季殿軍為 Bo1, 決賽採 Bo3 制, 先獲兩勝之隊伍即取得本屆冠軍 3. 英雄聯盟歸類為輔導級遊戲, 相關賽事必須年滿 15 歲 ( 依身分證件出生日期為主 ) 才能夠報名參加, 未滿 15 歲報名者查獲將取消資格 4. 本活動報名資格為輔仁大學 淡江大學 世新大學 文化大學 銘傳大學之在學學生 ( 含碩博士班 夜間部 ), 以學生證蓋 105 學年章為準, 經查證若非在學學生級取消該資格 實體決賽將於台灣本島地區舉辦 競賽注意事項 1. 線上賽 請於比賽結束後, 由勝利方回傳遊戲面板截圖 2. 若有外掛 / 遊戲 BUG/ 代打檢舉請向遊戲官方舉報, 並將明確證據 ( 錄影 對話 ) 回報主辦單位作為懲處憑據 3. 所有憑證存圖請拍照鍵 (print screen) 記錄, 無時間記錄之憑證若造成判準問題由選手自行負責 4. 遊戲進行中為保持遊戲公平性, 除主辦單位進行觀戰模式轉播外, 選手不得於個人頻道進行畫面即時轉播 違規罰則 ( 決賽 ) 1. 非遊戲相關罰則單場賽事進行中, 選手若擅自離開比賽座位, 該回合該選手之所屬隊伍判定落敗 ( 如需離場, 必須先向裁判報備 ) 2. 以單一比賽日為單位, 若比賽進行期間, 選手以言論 行為 ( 包含遊戲內文字 ) 干擾比賽, 經主辦單位判定足以影響其他選手比賽進行, 第一次由裁判給予口頭警告並記錄, 第二次該選手所屬 5
隊伍該回合判定落敗, 第三次則該隊伍該場次比賽判定棄權 3. 比賽進行期間, 非比賽選手及裁判, 除遊戲暫停進行設備調整外, 不得於舞台區內觀看比賽 4. 不服裁判判決, 以言語 肢體表現影響裁判或賽事進行, 經由裁判判定後, 將可對該選手之隊伍以棄賽論 遊戲內作弊罰則 ( 決賽 ) 1. 如有選手在比賽進行中, 偷看其他隊伍或 OB 畫面, 該隊員所屬隊伍判定戰敗 2. 如有選手在比賽中進行挑釁之全頻發言, 經檢舉裁判得予以扣分 ( 超時計分規則 ) 及警告, 第二次則可以判定該隊伍戰敗 最後條款以上規則可能在以下情況予以修改 : 1. 主辦單位有權使用英雄聯盟官方指定比賽項目的最新版本 2. 主辦單位有權以英雄聯盟指定比賽項目的最新版本, 用以決定修改遊戲設定或選項 3. 主辦單位有權決定使用英雄聯盟官方新發佈的作弊程式或反作弊功能 4. 主辦單位有權因線上和非線上比賽的差別, 而決定修改遊戲或操作方式的準則 5. 主辦單位有權因不可抗拒因素之影響, 造成比賽中斷且無法繼續進行的狀況, 而做最後的賽事裁定 6. 主辦單位有權審視召喚師約戰的狀況, 做最後晉級裁定的權力, 不可有異議 十一 比賽獎項 : 第 8 名, 獎金一組 2500 元第 7 名, 獎金一組 2500 元第 6 名, 獎金一組 2500 元第 5 名, 獎金一組 2500 元殿軍, 獎金一組 4000 元季軍, 獎金一組 6000 元亞軍, 獎金一組 8000 元冠軍, 獎金一組 12000 元 6
十二 活動負責人連絡方式 : 丁穎 / 電話 : 0918235881 / email: vanillacocopud@gmail.com 十三 活動時間 : 1. 實體活動宣傳 :2016 年 9 月 27 日 10 月 7 日 2. 報名時間 :2016 年 9 月 21 日 - 10 月 12 日 3. 64 強取 32 強, 為期兩週,10/22 前要打完 4. 32 強取 16 強, 為期一週,10/29 前要打完 5. 16 強取 8 強, 為期一週,11/5 前要打完 6. 8 強取 4 強, 為期一週,11/12 前要打完 7. 季殿軍 冠亞軍為期一天周末,11/19 十四 活動地點 : 1. 初賽 線上比賽 2. 複賽 決賽 主辦單位場地十五 報名資格 : 世新大學 輔仁大學 淡江大學 文化大學 銘傳大學 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