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愛基金 扶貧委員會 2015 年 10 月
目錄 關愛基金簡介 1 關愛基金專責小組成員名單 3 關愛基金專責小組職權範圍 4 關愛基金援助項目 引言 5 現正推行的援助項目 (1) 資助病人使用尚未納入撒瑪利亞基金的特定自費癌症 7 藥物 (2) 為嚴重殘疾人士提供特別護理津貼 8 (3) 為租住私人樓宇的綜合社會保障援助住戶提供津貼 9 (4) 為因屋宇署執法行動而須遷出工廠大廈劏房的合資格 10 住戶提供搬遷津貼 (5) 課餘託管試驗計劃 11 (6) 長者牙科服務資助 12 (7) 為舊樓業主立案法團提供津貼 13 (8) 非公屋 非綜援的低收入住戶一次過生活津貼 14 (9) 進一步鼓勵 自力更生綜合就業援助計劃 綜援受助人就業的獎勵計劃 15 (10) 為低收入家庭護老者提供生活津貼試驗計劃 16 (11) 為清貧大學生提供 院校宿舍津貼 17 (12) 增加 專上學生資助計劃 下的學習開支助學金 18 (13) 低收入在職家庭津貼計劃 實施前為 學校書簿津貼 19 計劃 下獲全津的學生提供一次過特別津貼 (14) 向普通學校以安排特殊教育需要統籌主任 20 (15) 增加就讀專上課程有特殊教育需要及經濟需要學生的 21 學習開支助學金
已恆常化 已完成的援助項目 (1) 資助未能受惠於撒瑪利亞基金的病人使用撒瑪利亞 23 基金涵蓋的藥物 (2) 資助非在學少數族裔及內地新來港定居人士報考語文 24 考試 (3) 為非在學少數族裔及內地新來港定居人士提供語文 25 課程津貼 (4) 為領取綜合社會保障援助的租者置其屋住戶提供津貼 26 (5) 為租住私人樓宇的低收入長者提供津貼 27 (6) 為居住環境惡劣的低收入人士提供津貼 28 (7) 校本基金 ( 境外學習活動 ) 29 (8) 在校午膳津貼 30 (9) 加強學生資助計劃下 學校書簿津貼計劃 的定額津貼 31 (10) 加強對就讀副學位以下程度課程的清貧學生的資助 32 (11) 為輪候資助學前康復服務的兒童提供學習訓練津貼 33 (12) 為嚴重肢體傷殘人士提供租用輔助呼吸醫療儀器的 34 特別津貼 (13) 為嚴重肢體傷殘人士提供購買與輔助呼吸醫療儀器 35 相關的醫療消耗品的特別津貼 (14) 為輪候綜合家居照顧服務 ( 普通個案 ) 的長者提供家 36 居清潔及陪診服務津貼 (15) 為特殊學校清貧學生提供額外交通津貼 37 即將再次推出的援助項目 第三次推出 非公屋 非綜援的低收入住戶一次過生活 38 津貼 前瞻 39
關愛基金簡介 關愛基金 ( 基金 ) 是於 2011 年初根據 民政事務局局長法團條例 ( 第 1044 章 ) 而成立的信託基金, 信託人是民政事務局局長法團 基金成立的主要目的, 是為經濟上有困難的市民提供援助, 特別是那些未被納入社會安全網, 或身處安全網卻又有一些特殊需要未能受到照顧的人 此外, 基金也可發揮先導和識別作用, 協助政府研究有哪些措施可考慮納入政府常規的資助及服務 基金於 2013 年起納入重設的扶貧委員會的工作範圍 由政務司司長擔任主席的扶貧委員會下設基金專責小組, 負責就基金的各項安排 ( 包括投資 財務和行政運作等 ) 擬定援助項目 統籌和監察項目的推行及檢討項目的成效等方面, 向扶貧委員會作出建議 基金專責小組亦與扶貧委員會轄下的其他專責小組緊密聯繫和互相支援, 以構思項目計劃, 為弱勢社群提供援助 1
基金的運作原則如下 : (1) 結合社會各界的力量及鼓勵有經濟能力的人貢獻社會, 共同構建關愛文化 ; (2) 援助項目以人為本, 直接惠及受惠對象, 盡量減少行政開支或執行團體的參與, 但有需要亦可透過非政府機構接觸不在現時服務網絡內的目標群組 ; 援助項目宜多元化 ; 審批程序必須精簡及具成本效益 ; (3) 援助項目應與政府或其他慈善基金的資助及服務發揮互補作用, 盡量避免重疊 ; 以及 (4) 基金主要依靠投資本金所得的回報運作, 但亦可因應需要, 在審慎理財的原則下運用本金 基金的援助對象是經濟上有困難而需要照顧的人士 政府分別於 2011 年和 2013 年向基金注資 50 億元和 150 億元, 另基金在成立初期亦獲商界捐助約 18 億元和接受各界捐款 截至 2015 年 8 月底, 基金的結餘約為 200 億 8,700 萬元 2
關愛基金專責小組成員名單 (2014 年 12 月 1 日至 2017 年 6 月 30 日 ) 主席羅致光博士,GBS,JP 副主席陳振彬先生,GBS,JP 扶貧委員會委員張國柱議員蔡海偉先生何喜華先生,BBS 劉鳴煒先生,BBS,JP 增補委員陳肖齡女士,BBS 張小華女士張亮先生張偉麟醫生,JP 張勇邦先生,MH 朱偉基先生葉松茂博士 梁宏正先生田北辰議員,BBS,JP 冼懿敏女士 ( 至 2015 年 6 月 30 日 ) 黎永開先生,JP 梁世民醫生,JP 李國棟醫生,SBS,JP 黃永光先生,JP 曾蘭斯女士,JP 余皓媛女士阮邦耀博士 當然委員教育局常任秘書長 ( 或其代表 ) 食物及衞生局常任秘書長 ( 衞生 )( 或其代表 ) 民政事務局常任秘書長 ( 或其代表 ) 勞工及福利局常任秘書長 ( 或其代表 ) 民政事務總署署長 ( 或其代表 ) 社會福利署署長 ( 或其代表 ) 3
關愛基金專責小組職權範圍 ( 一 ) 就關愛基金的各項策略及安排 ( 包括投資 財務和行政運作等 ), 以及擬定援助項目 ( 包括援助對象 援助金額 如何處理跨界別議題和訂定優先次序等 ), 向扶貧委員會作出建議 ; ( 二 ) 統籌及監察援助項目的推行和檢討項目的成效, 並就項目納入政府常規的資助及服務, 向扶貧委員會作出建議 ; ( 三 ) 與其他專責小組作緊密聯繫及提供互相支援, 並適時向扶貧委員會報告工作進展及計劃 ; 以及 ( 四 ) 聯同扶貧委員會及其他專責小組, 準備年度扶貧高峰會議, 向公眾滙報扶貧委員會的工作進度, 同時與市民及社會各界交流互動, 合力推展扶貧工作 4
關愛基金援助項目 引言 自成立以來, 關愛基金 ( 基金 ) 就醫療 教育 房屋 福利及民政範疇, 先後推出了 30 個援助項目, 惠及多個不同群組, 包括兒童 長者 殘疾人士 病人 新來港人士和少數族裔等, 識別未能受惠於現有社會安全網或政府短期紓困措施的群組以提供支援, 總承擔額超過 61 億 8,800 萬元 截至 2015 年 8 月底, 各項目已惠及超過 113 萬人次 至今, 有 11 個證實有顯著成效的援助項目獲納入政府的恆常資助, 這批獲政府恆常化的項目涉及每年約 7 億 2,000 萬元經常開支 另外, 政府亦於 2011 年向基金額外注資 15 億元, 以推行向合資格新來港人士發放 6,000 元的津貼計劃 在過去一年, 基金推出 5 個涵蓋清貧及有特殊教育需要學生的新項目, 亦優化 長者牙科服務資助 項目, 分階段擴展至領取 長者生活津貼 的長者, 首階段涵蓋 80 歲或以上的長者 5
現正推行的援助項目 關愛基金就醫療 教育 房屋 福利及民政範疇開展的 15 個援助項目的簡介以及截至 2015 年 8 月 31 日的數據, 載於後頁 6
1 資助病人使用尚未納入撒瑪利亞基金的特定自費癌症藥物 開始推行日期 2011 年 8 月 4 715 人次 4 億 7,427 萬元 ( 現時為期 5 年 ) ( 包括本項目及本小冊子第 23 頁項目所涉及的行政和審計費用 ) 約 3 億 5,434 萬元 項目資助醫院管理局病人使用尚未納入撒瑪利亞基金安全網但迅速累積醫學實證及相對效益略高的特定自費癌症藥物類別 ( 資助受惠病人有關藥物療程的藥物費用 ) 經濟審查準則採用撒瑪利亞基金藥物資助申請的機制和同一個累進計算表 進度及成效檢討項目推行初期涵蓋 6 種特定自費癌症藥物, 其後, 於 2013 年 8 月起增至 9 種, 並於第 5 個運作年度 ( 即 2015 年 8 月 1 日 ) 起增至 10 種 已於 2012 年 5 月向前關愛基金督導委員會滙報成效檢討結果 7
2 為嚴重殘疾人士提供特別護理津貼 開始推行日期 2011 年 9 月 ( 分別於 2012 年 11 月 2013 年 11 月 2014 年 11 月及 2015 年 11 月延續推行 ) 6 963 人次 2 億 3,637 萬元 約 1 億 4,354 萬元 項目為 60 歲以下沒有領取綜合社會保障援助而需要經常護理並居於社區的嚴重殘疾人士提供津貼 ( 津貼額按申請人的家庭每月入息分為全額 ( 每月 2,000 元 ), 四分之三津貼額 ( 每月 1,500 元 ) 或半額 ( 每月 1,000 元 )) 於 2014 年 7 月 31 日年齡在 60 歲以下, 並在社區居住及領取公共福利金計劃下的高額傷殘津貼 ; 及 住戶入息不多於全港相關住戶每月入息中位數的 150% 進度及成效檢討已於 2013 年 5 月向扶貧委員會滙報成效檢討結果 扶貧委員會於 2015 年 9 月通過再次延續推行項目, 提供不多於 12 個月的津貼 詳情將於 2015 年 11 月公布 8
3 為租住私人樓宇的綜合社會保障援助住戶提供津貼 開始推行日期 2011 年 10 月 ( 首次推行 ) 2013 年 9 月 ( 第二次推行 ) 2014 年 9 月 ( 第三次推行 ) 2015 年 9 月 ( 第四次推行 ) 22 605 戶 ( 首次推行 ) 17 769 戶 ( 第二次推行 ) 14 992 戶 ( 第三次推行 ) 預計約 14 280 戶 ( 第四次推行 ) 3,367.1 萬元 ( 首次推行 ) 5,377 萬元 ( 第二次推行 ) 4,927 萬元 ( 第三次推行 ) 約 5,150 萬元 ( 第四次推行 ) 3,208.5 萬元 ( 首次推行 ) 約 5,130 萬元 ( 第二次推行 ) 約 4,458 萬元 ( 第三次推行 ) 項目為租住私人樓宇而租金高於綜合社會保障援助 ( 綜援 ) 計劃下租金津貼最高金額的綜援住戶, 提供一次過津貼 ( 首次推行 :1 人住戶的津貼額為 1,000 元 ;2 人或以上住戶為 2,000 元 ) ( 第二 三及四次推行 :1 人住戶的津貼額為 2,000 元 ;2 人或以上住戶為 4,000 元 ) 第四次推行的是於 2015 年 7 月 1 日租住私人樓宇而所付實際租金高於綜援計劃下租金津貼最高金額的綜援住戶 進度及成效檢討已於 2015 年 7 月向扶貧委員會滙報成效檢討結果, 委員會通過第四次推出項目, 預計可於 2015 年底前開始陸續發放津貼 9
4 為因屋宇署執法行動而須遷出工廠大廈劏房的合資格住戶提供搬遷津貼 開始推行日期 2011 年 12 月 141 戶 (205 人 ) 443 萬元 約 39 萬元 項目為因屋宇署執法行動而須遷出工廠大廈劏房的合資格住戶提供搬遷津貼 (1 人住戶的津貼額為 2,500 元 ;2 至 3 人住戶為 5,500 元 ;4 人或以上住戶為 7,100 元 ) 通過綜合社會保障援助 學生資助計劃 醫院管理局醫療費用減免機制或鼓勵就業交通津貼計劃的家庭 住戶經濟審查 ; 或 1 人住戶入息不多於全港住戶每月入息中位數的 100%; 或 2 人或以上住戶入息不多於全港住戶每月入息中位數的 75% 進度及成效檢討屋宇署已巡查 98 幢目標工業樓宇, 暫時發現其中 14 幢有違規作住宅用途的劏房個案 署方已針對該些個案採取執法行動, 其中 7 幢大廈的執法行動已全部完成 屋宇署會繼續跟進其他工廠大廈的執法工作 正籌備成效檢討工作, 日後將向關愛基金專責小組滙報進展 10
5 課餘託管試驗計劃 開始推行日期 2012 年 9 月 ( 為期 4 個學年 ) 30 207 人次 1 億 4,102 萬元 約 9,661 萬元 項目為來自低收入家庭的小一至中三學生, 延展他們的課後活動 ( 每個獲資助項目的上限為 50 萬元 ) 領取綜合社會保障援助或在職家庭及學生資助事務處轄下學生資助處 全額津貼 的小一至中三學生 ( 於 2013/14 學年擴闊至涵蓋領取 半額津貼 的小一至中三學生 ); 及 參與的學校或非政府機構有酌情權, 讓未能符合以上資格的其他有需要學生參與計劃, 但數目不可超過受惠學生總數的 25% 進度及成效檢討已於 2015 年 3 月向扶貧委員會滙報成效檢討結果, 委員會通過最後一次延續計劃至 2015/16 學年 11 在 2015/16 學年, 共有 89 所學校及非政府機構參與計劃
6 長者牙科服務資助 開始推行日期 2012 年 9 月 ( 於 2015 年 9 月擴展至領取 長者生活津貼 的長者, 首階段涵蓋 80 歲或以上的長者 ) 1 390 人 8 億 1,711 萬元 ( 包括擴展項目首 3 年的 ) 約 1,016 萬元 項目資助有需要的低收入長者鑲活動假牙及接受其他相關的牙科診療服務 ( 每名受助人的牙科診療資助上限為 13,950 元, 另加給予轉介個案的非政府機構的 50 元轉介費, 以及在項目下為使用家居照顧服務 家務助理服務的長者群組以每小時 70 元計算的陪診費 ( 如適用 )) (i) 年齡 60 歲或以上 正接受社會福利署資助的 綜合家居照顧服務 或 改善家居及社區照顧服務 或 家務助理服務 的第一級別或第二級別收費的服務使用者, 而又並非綜合社會保障援助受助人 ; 或 (ii) 正領取 長者生活津貼 的 80 歲或以上長者 ; 及 從未受惠於關愛基金 長者牙科服務資助 項目或 長者牙科外展服務計劃 進度及成效檢討已有 1 607 名合資格長者獲轉介接受項目的牙科診療服務 會因應擴展項目的推行進度及整體情況, 考慮逐步把受惠對象擴展至 長者生活津貼 其他的年齡組別 已於 2013 年 9 月向扶貧委員會滙報中期成效檢討結果 12
7 為舊樓業主立案法團提供津貼 開始推行日期 2012 年 10 月 ( 於 2015 年 10 月推行為期 3 年的優化計劃 ) 1 594 個法團 6,720 萬元 約 1,153 萬元 項目為舊樓業主立案法團提供津貼 ( 合資格的法團以實報實銷的形式, 就相關開支項目領取總額上限 20,000 元的津貼 ) 樓齡 30 年或以上已成立法團的住宅大廈或綜合用途大廈 ; 及 大廈內的住宅單位的平均應課差餉租值, 市區樓宇不高於 120,000 元及新界樓宇不高於 92,000 元 進度及成效檢討在約 4 500 個合資格法團中, 約有 2 925 個表示有意申請 已於 2015 年 9 月向扶貧委員會滙報成效檢討結果, 委員會通過推行為期 3 年的優化計劃 13
8 非公屋 非綜援的低收入住戶一次過生活津貼 開始推行日期 2013 年 12 月 2 日至 2014 年 8 月 29 日 ( 首次推行 ) 2015 年 1 月 2 日至 2015 年 8 月 31 日 ( 第二次推行 ) ( 將於 2016 年 1 月第三次推行 ) 4 億 421 萬元 ( 首次推行 ) 6 億 1,095 萬元 ( 第二次推行 ) 約 6 億 5,539 萬元 ( 第三次推行 ) 52 149 戶 (126 273 人 )( 首次推行 ) 約 3 億 8,492 萬元 52 513 戶 (125 312 人 )( 第二次推行 ) 預計約 72 100 戶 ( 約 174 600 人 ) 約 4 億 4,862 萬元 ( 第三次推行 ) ( 首次推行 ) ( 第二次推行 ) 項目為非公屋 非綜援的低收入住戶提供一次過生活津貼 ( 首次推行 :1 人住戶的津貼額為 3,500 元 ;2 人住戶為 7,000 元 ;3 人或以上住戶為 10,000 元 ) ( 第二次推行 :1 人住戶的津貼額為 4,000 元 ;2 人住戶為 8,000 元 ; 3 人住戶為 11,000 元 ;4 人或以上住戶為 13,000 元 ) 以月租形式租住私人樓宇 工業大廈 商業大廈 ; 或租住民政事務總署轄下的 單身人士宿舍計劃 宿位 ; 或居住於臨時房屋 ; 或是無家者 ; 或居住於船艇 ; 住戶入息和租金不超過指定限額 ; 沒有領取綜合社會保障援助 ; 及 在香港沒有擁有物業 進度及成效檢討已於 2015 年 7 月向扶貧委員會滙報成效檢討結果, 委員會通過第三次推出項目的具體建議 14
9 進一步鼓勵 自力更生綜合就業援助計劃 綜援受助人就業的獎勵計劃 開始推行日期 2014 年 4 月 ( 為期 3 年 ) 2 050 人 ( 註一 ) 2 億 2,662 萬元 約 674 萬元 ( 註二 ) 項目以獎勵金額的形式, 把領取綜合社會保障援助 ( 綜援 ) 的就業人士賺取高於現行豁免計算入息上限的薪金, 而在綜援計劃內不獲豁免的金額累計起來, 當達到目標獎勵金額時, 會透過關愛基金作等額 自力更生綜合就業援助計劃 下的綜援受助人 進度及成效檢討關愛基金專責小組已成立工作小組, 跟進推行獎勵計劃的進展及相關成效檢討 ( 註一 : 這是從 自力更生綜合就業援助計劃 中隨機抽樣選取的個案, 而又同意參與計劃的綜援受助人人數, 亦是獎勵計劃的目標受惠人數 截至 2015 年 8 月 31 日, 共有 15 名參加者由於已就業而其可評估入息相等於 超出綜援認可需要, 因而離開綜援網, 社會福利署亦已向他們發放累計獎勵金 ) ( 註二 : 已發放的金額包括向符合資格的參加者所發放的累計獎勵金, 以及支付協助推行獎勵計劃的非政府機構的服務費用 ) 15
10 為低收入家庭護老者提供生活津貼試驗計劃 開始推行日期 2014 年 6 月 ( 為期 2 年 ) 1 995 名護老者 1 億 2,600 萬元 約 4,522 萬元 項目為低收入家庭護老者提供生活津貼 ( 符合資格的護老者每月可獲發 2,000 元津貼 ; 如同時照顧超過一名長者, 則每月可獲發最多 4,000 元津貼 ) 受照顧長者須居於香港及於 2013 年 12 月 31 日或之前正在中央輪候冊輪候資助長期護理服務, 並須沒有使用任何院舍照顧服務 ; 護老者須為本港居民及有能力承擔照顧的責任, 並與受照顧長者沒有任何形式的僱傭關係及須為受照顧長者每月提供不少於規定的照顧時數 ; 及 護老者須沒有領取綜合社會保障援助或長者生活津貼, 而其住戶入息須不多於全港住戶每月入息中位數的 75% 進度及成效檢討試驗計劃由 33 間營辦長者地區中心及 或長者鄰舍中心的非政府機構, 協助提供護老者支援服務 日後將向關愛基金專責小組滙報成效檢討結果 16
11 為清貧大學生提供 院校宿舍津貼 開始推行日期 2014/15 學年 ( 為期 3 個學年 ) 5 995 人次 1 億 3,700 萬元 約 3,326 萬元 項目為清貧大學生提供津貼以協助應付居住學生宿舍的支出 ( 每名合資格學生每年可獲發最高 8,000 元的津貼 2015/16 及 2016/17 學年的最高金額按甲類消費物價指數的變動調整 ) 就讀全日制公帑資助或自資經本地評審的學士學位課程學生 ; 符合申請 資助專上課程學生資助計劃 或 專上學生資助計劃 資格並通過在職家庭及學生資助事務處轄下學生資助處入息及資產審查的學生 ; 住宿在其就讀院校所提供的學生宿舍 ; 及 經就讀院校核實於學期內居住宿舍 進度及成效檢討日後將向關愛基金專責小組滙報成效檢討結果 17
12 增加 專上學生資助計劃 下的學習開支助學金 開始推行日期 2014/15 學年 ( 為期 3 個學年 ) 27 147 人次 1 億 5,100 萬元 約 3,985 萬元 項目向合資格申領 專上學生資助計劃 資助的學生發放額外學習開支助學金 ( 每名合資格學生每年可獲發最高 2,000 元的額外學習開支助學金 2015/16 及 2016/17 學年的最高金額按甲類消費物價指數的變動調整 ) 修讀全日制經本地評審自資副學位或學士學位課程的學生 ; 及 符合申請 專上學生資助計劃 資格並通過在職家庭及學生資助事務處轄下學生資助處入息及資產審查的學生 進度及成效檢討日後將向關愛基金專責小組滙報成效檢討結果 18
13 低收入在職家庭津貼計劃 實施前為 學校書簿津貼計劃 下獲全津的學生提供一次過特別津貼 開始推行日期 2015 年 7 月底 ( 一次過津貼 ) 102 462 人 5 億 120 萬元 約 3 億 6,886 萬元 項目在推出 低收入在職家庭津貼計劃 前及早向基層家庭在學子女提供一次過的援助 ( 向每名合資格的中 小學生發放 3,600 元的一筆過津貼 ) 領取在職家庭及學生資助事務處轄下學生資助處 學校書簿津貼計劃 下 全額津貼 的中 小學生 進度及成效檢討不適用 ( 註 ) ( 註 : 由於項目只為在推出 低收入在職家庭津貼計劃 前及早向基層家庭在學子女提供一次過的援助, 而勞工及福利局正為實施有關計劃進行籌備工作, 故扶貧委員會在 2015 年 3 月的會議上, 同意毋須就項目進行成效檢討 ) 19
14 向普通學校以安排特殊教育需要統籌主任 開始推行日期 2015/16 學年 ( 為期 3 個學年 ) 預計每年約 9 000 名學生 約 2 億 1,884 萬元 ( 項目剛開展, 暫未有數據 ) 項目向收錄較多有特殊教育需要及經濟需要學生的普通學校提供現金津貼, 讓學校安排一名專責教師統籌校內有關特殊教育需要的支援 ( 向每所符合資格的中學及小學每年分別提供 54 萬元及 47 萬元的津貼, 以及聘請專家為計劃進行成效評估及為統籌主任提供專業培訓課程 ) 於 2014/15 學年同時符合下列兩項準則的公營普通中 小學 : 有經濟需要的學生人數佔全校學生人數 55% 或以上 ( 包括領取綜合社會保障援助 在職家庭及學生資助事務處轄下學生資助處 全額津貼 及 半額津貼 ); 及 有 50 名或以上在 三層支援模式 下屬第二層或第三層支援的有特殊教育需要的學生 進度及成效檢討教育局已發信邀請符合資格的學校參與試驗項目 ; 並已於 2015 年 5 月 15 日為有關學校安排項目簡介會 截至 2015 年 8 月 31 日, 共有 59 所小學及 65 所中學參加試驗項目 日後將向關愛基金專責小組滙報成效檢討結果 20
15 增加就讀專上課程有特殊教育需要及經濟需要學生的學習開支助學金 開始推行日期 2015/16 學年 ( 為期 3 個學年 ) 預計每年超過 540 人 1,246 萬元 ( 項目剛開展, 暫未有數據 ) 項目為有特殊教育及經濟需要的專上學生增加學習開支助學金 ( 每名合資格的學生每年最高可獲 8,000 元額外學習開支助學金 2016/17 及 2017/18 學年的最高金額按甲類消費物價指數的變動調整 ) 符合申請 資助專上課程學生資助計劃 或 專上學生資助計劃 資格並通過在職家庭及學生資助事務處轄下學生資助處入息及資產審查的學生 ; 及 已獲確認有至少一項的特殊教育需要, 包括特殊學習困難 智障 自閉症 專注力不足 過度活躍症 肢體傷殘 視覺障礙 聽力障礙及言語障礙 進度及成效檢討日後將向關愛基金專責小組滙報成效檢討結果 21
已恆常化 / 已完成的援助項目 關愛基金發揮先導作用, 協助政府考慮將確定有效的措施納入恆常資助內 至今, 已恆常化 11 個項目 *, 另有 4 個項目已經完成 #, 詳見後頁 註 : * 註有 號的援助項目表示項目已獲恆常化 註有 # 號的援助項目表示項目已完成 22
1 資助未能受惠於撒瑪利亞基金的病人使用撒瑪利亞基金涵蓋的藥物 * 推行日期 2012 年 1 月至 8 月 ( 已於 2012 年 9 月 1 日恆常化 ) 280 人次 427.8 萬元 427.8 萬元 項目資助未能受惠於撒瑪利亞基金但有經濟困難的醫院管理局病人使用撒瑪利亞基金涵蓋的藥物 ( 資助受惠病人有關藥物療程的藥物費用 ) 採用撒瑪利亞基金藥物資助申請的經濟審查機制, 但採用低於撒瑪利亞基金的病人藥費分擔比率, 即病人分擔比率最高為 20% 23
2 資助非在學少數族裔及內地新來港定居人士報考語文考試 * 推行日期 2011 年 9 月至 2013 年 9 月 ( 已於 2013 年 9 月 26 日恆常化 ) 428 人 50.2 萬元 45.2 萬元 項目資助非在學少數族裔及內地新來港定居人士報考有關語文的國際公開考試 ( 以實報實銷方式向受惠人士發還有關考試費用 ) 通過綜合社會保障援助 學生資助計劃或醫院管理局醫療費用減免機制的家庭 住戶經濟審查 ; 或 住戶入息低於全港住戶每月入息中位數的 75% 24
3 為非在學少數族裔及內地新來港定居人士提供語文課程津貼 * 推行日期 2012 年 3 月至 2013 年 9 月 ( 已於 2013 年 9 月 26 日恆常化 ) 171 人 12.8 萬元 6.1 萬元 項目為非在學少數族裔及內地新來港定居人士提供語文課程津貼 ( 就入讀僱員再培訓局的專設語文課程提供 350 元至 700 元的津貼 ) 通過綜合社會保障援助 學生資助計劃或醫院管理局醫療費用減免機制的家庭 住戶經濟審查 ; 或 住戶入息低於全港住戶每月入息中位數的 75% 25
4 為領取綜合社會保障援助的租者置其屋住戶提供津貼 * 推行日期 2011 年 9 月 ( 一次過津貼, 並已於 2014 年 4 月 1 日恆常化 ) 825 戶 173 萬元 165 萬元 項目為成為租者置其屋計劃單位自住業主達 5 年或以上而不合資格領取綜合社會保障援助 ( 綜援 ) 計劃下租金津貼的綜援住戶提供津貼 ( 津貼額為每戶 2,000 元 ) 於 2011 年 7 月 1 日為符合有關資格的綜援住戶 26
5 為租住私人樓宇的低收入 # 長者提供津貼 推行日期 2012 年 7 月 9 日至 2013 年 1 月 31 日 ( 一次過津貼, 已經完成 ) 2 093 戶 (2 595 人 ) 1,123 萬元 約 1,038 萬元 項目為租住私人樓宇的低收入長者提供津貼 (1 人長者戶的津貼額為 4,000 元 ;2 人長者戶為 8,000 元 ;3 人或以上長者戶為 12,000 元 ) 年滿 65 歲或以上的長者戶 ; 沒有領取綜合社會保障援助 ; 住戶入息和租金不超過指定限額 ; 及 在香港沒有擁有物業 27
6 為居住環境惡劣的低收入人士提供 # 津貼 推行日期 2012 年 10 月 8 日至 2013 年 4 月 8 日 ( 一次過津貼, 已經完成 ) 25 764 戶 (59 010 人 ) 1 億 5,547 萬元 約 1 億 5,018 萬元 項目為居住環境惡劣的低收入人士提供津貼 (1 人住戶的津貼額為 3,000 元 ;2 人住戶為 6,000 元 ;3 人或以上住戶為 8,000 元 ) 以月租形式租住私人樓宇內的房間 小室 閣仔或床位 ; 或租住民政事務總署轄下的 單身人士宿舍計劃 宿位 ; 或居住於臨時房屋 ; 或是無家者 ; 住戶入息和租金不超過指定限額 ; 沒有領取綜合社會保障援助 ; 及 在香港沒有擁有物業 28
7 校本基金 ( 境外學習活動 ) # 推行日期 2011 年 7 月至 2014 年 6 月 ( 已經完成 ) 74 115 人 1 億 9,149 萬元 約 1 億 8,588 萬元 項目資助清貧中 小學生參加境外學習活動及代表香港到境外參加比賽 ( 每名受惠學生獲資助參與境外學習活動及代表香港到境外參加比賽的金額各不超過 3,000 元 ) 領取綜合社會保障援助的學生 ; 領取在職家庭及學生資助事務處轄下學生資助處 全額津貼 或 半額津貼 的學生 ; 或 符合學校自訂經濟困難審定條件的學生 29
8 在校午膳津貼 * 推行日期 2011 年 9 月至 2014 年 8 月 ( 已於 2014/15 學年恆常化 ) 178 076 人次 ( 包括 2011/12 學年 2012/13 學年及 2013/14 學年的受惠學生人數, 分別為 56 387 名 60 386 名及 61 303 名 ) 4 億 3,459 萬元 約 4 億 3,020 萬元 項目為低收入家庭的全日制小學生提供在校午膳津貼 ( 津貼水平訂於各午膳供應商實際收取的費用, 學校運用津貼代合資格的學生直接向午膳供應商繳付有關的午膳費用 ) 就讀於公營 ( 包括特殊學校 ) 和直接資助計劃的全日制小學並獲在職家庭及學生資助事務處轄下學生資助處 全額津貼, 以及由其就讀學校安排午膳的小學生 30
9 加強學生資助計劃下 學校書簿津貼計劃 的定額津貼 * 推行日期 2013 年 10 月至 2014 年 8 月 ( 已於 2014/15 學年恆常化 ) 312 344 人 ( 包括 235 278 名符合在職家庭及學生資助事務處轄下學生資助處 ( 學資處 ) 學校書簿津貼計劃 申領資格的學生和 77 066 名領取綜合社會保障援助 ( 綜援 ) 的學生 ) 2 億 6,316 萬元 約 2 億 6,305 萬元 ( 包括 1 億 8,605 萬元由學資處發放及 7,700 萬元由社會福利署發放 ) 項目加強學生資助計劃下 學校書簿津貼計劃 的定額津貼 ( 按不同情況獲 1,000 元或 500 元的額外津貼 ) 領取學資處 學校書簿津貼計劃 下 全額津貼 及 半額津貼 的每名中 小學生 ( 可分別額外獲 1,000 元及 500 元的津貼 ); 及 領取綜援的每名中 小學生 ( 可額外獲發 1,000 元的津貼 ) 31
10 加強對就讀副學位以下程度課程的清貧學生的資助 * 推行日期 2013 年 10 月至 2014 年 8 月 ( 已於 2014/15 學年恆常化 ) 學費發還計劃 :2 779 人學習開支定額津貼 :4 524 人 ( 包括 2 819 名職業訓練局學生及 1 705 名毅進文憑學生 ) 5,060 萬元 學費發還計劃 : 4,302 萬元學習開支定額津貼 : 758 萬元 ( 包括發放 465 萬元予職業訓練局學生及 293 萬元予毅進文憑學生 ) 項目加強對就讀副學位以下程度課程的清貧學生的資助 ( 包括 學費發還計劃 及 學習開支定額津貼 ) 學費發還計劃 的受惠對象為就讀副學位以下程度合資格課程的學生 ; 學習開支定額津貼 的受惠對象為修讀合資格課程的學習年期為一年或以上的學生, 金額與中 小學生在 2013/14 學年經加強後的定額津貼額看齊 ( 即 全額 及 半額 津貼學生分別獲 2,094 元及 1,047 元 ) 32
11 為輪候資助學前康復服務的兒童提供學習訓練津貼 * 推行日期 2011 年 12 月至 2014 年 9 月 ( 已於 2014 年 10 月 1 日恆常化 ) 2 840 人 6,289 萬元 約 5,990 萬元 項目為正在輪候資助學前康復服務的低收入家庭兒童提供學習訓練津貼 ( 津貼額為每月不多於 2,615 元 ) 在 2014 年 1 月 31 日或之前正輪候資助學前康復服務 ; 及 住戶入息不多於全港相關住戶每月入息中位數的 75% 33
12 為嚴重肢體傷殘人士提供租用輔助呼吸醫療儀器的特別津貼 * 推行日期 2013 年 1 月至 2014 年 10 月 ( 已於 2014 年 11 月 1 日恆常化 ) 260 人 792 萬元 約 754 萬元 項目為嚴重肢體傷殘人士提供租用輔助呼吸醫療儀器的特別津貼 ( 津貼額按家庭每月入息及每年可動用的財務資源分為全額 ( 每月 2,500 元或 2,000 元 ), 四分之三津貼額 ( 每月 1,875 元或 1,500 元 ) 或半額 ( 每月 1,250 元或 1,000 元 )) 需要租用輔助呼吸醫療儀器而沒有獲得相關的資助, 並正在社區居住及領取公共福利金計劃下的高額傷殘津貼 ; 及 住戶入息不多於全港相關住戶每月入息中位數的 150%, 以及家庭每年可動用的財務資源不超過 18 萬元 34
13 為嚴重肢體傷殘人士提供購買與輔助呼吸醫療儀器相關的醫療消耗品的特別津貼 * 推行日期 2013 年 9 月至 2014 年 10 月 ( 已於 2014 年 11 月 1 日恆常化 ) 175 人 207 萬元 約 197 萬元 項目為嚴重肢體傷殘人士提供購買與輔助呼吸醫療儀器相關的醫療消耗品的特別津貼 ( 津貼額按家庭每月入息分為全額 ( 每月最多 2,000 元 ), 四分之三津貼額 ( 每月最多 1,500 元 ) 或半額 ( 每月最多 1,000 元 )) 需要使用輔助呼吸醫療儀器而沒有獲得購買相關醫療消耗品的資助, 並正在社區居住及領取公共福利金計劃下的高額傷殘津貼 ; 及 住戶入息不多於全港相關住戶每月入息中位數的 150%, 以及家庭每年可動用的財務資源不超過 18 萬元 35
14 為輪候綜合家居照顧服務 ( 普通個案 ) # 的長者提供家居清潔及陪診服務津貼 推行日期 2011 年 10 月至 2014 年 12 月 ( 已經完成 ) 1 341 人 1,525.6 萬元 約 1,026 萬元 項目為正輪候綜合家居照顧服務 ( 普通個案 ) 而年滿 65 歲或以上的低收入長者提供家居清潔及陪診服務津貼 ( 津貼額為每月不多於 560 元 ) 年滿 65 歲或以上 居於社區 並在 2012 年 10 月 31 日或之前正輪候綜合家居照顧服務 ( 普通個案 ); 及 住戶入息不多於全港相關住戶每月入息中位數的 75% 36
15 為特殊學校清貧學生提供額外交通津貼 * 推行日期 2013 年 10 月至 2015 年 7 月 ( 已於 2015/16 學年恆常化 ) 3 463 人 364 萬元 約 336 萬元 項目為特殊學校清貧學生提供額外交通津貼 ( 向每名合資格的學生於其獲發的交通津貼上, 發放額外 50% 的津貼 ) 領取在職家庭及學生資助事務處轄下學生資助處 學生車船津貼計劃 下 全額津貼 及 半額津貼 的小一至中六特殊學校清貧學生, 包括肢體傷殘 視障 聽障 輕 中度及嚴重智障的學生 37
即將再次推出的援助項目 第三次推出 非公屋 非綜援的低收入住戶一次過生活津貼 第三次推出項目向沒有住在公屋 沒有領取綜援的低收入住戶 ( 即俗稱 N 無人士 ), 提供一筆過津貼以紓緩他們的經濟壓力 1 至 4 人住戶的津貼額維持不變 ( 即 1 人住戶為 4,000 元 ;2 人住戶為 8,000 元 ;3 人住戶為 11,000 元 ;4 人住戶為 13,000 元 );5 人或以上住戶加設一級津貼水平並將金額劃一為 14,000 元 項目的總約為 6 億 5,539 萬元, 預計可惠及約 72 100 個住戶, 並將於 2016 年 1 月起分階段接受申請 38
前瞻 關愛基金 ( 基金 ) 在過去四年多的時間內, 落實推行多個援助項目, 展示了其靈活性 另外, 透過其持續檢視和評估項目的安排, 推行項目的相關政府部門 機構可盡快汲取實踐經驗和蒐集數據, 以研究應否修訂或延續個別項目, 或考慮將確定有效的措施納入政府恆常資助內 基金會繼續發揮補漏拾遺的功能, 因應公眾和持份者的意見, 推出更多項目, 為弱勢社群和基層家庭提供適切的支援 39
謹此鳴謝以下機構提供部分照片 : ( 按筆劃順序 ) 香港考試及評核局香港理工大學醫院管理局
關愛基金 網址 http://www.communitycarefund.hk 所有紙張為 FSC 國際林業管理公會認證環保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