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水區 生活手冊 02 市長的祝福 03 區長的祝福 2016 04 重大活動一覽表 06 各里簡介 14 便民服務 57 市政宣導 67 查詢服務 - 常用電話 72 查詢服務 - 高美濕地潮汐表 72 查詢服務 - 市區公車表 多一分謹慎小心, 多一分安全保障 保密不分你我, 安全不分大小 檢舉不法是你我的責任 ; 社會安全是大家的希望 全國保防教育推行委員會關心您 臺中市清水區公所 Qingshui District Office,Taichung City 地址 :436 臺中市清水區中社里鎮政路 101 號 No.101, Zhenzheng Rd., Qingshui District, Taichung City 436, Taiwan (R.O.C.) 電話 :04-26270151 傳真 :04-26270162 網址 :http://www.qingshui.taichung.gov.tw/ FB 粉絲專頁 :https://www.facebook.com/qingshuidistrictoffice
市長的祝福市長的話 佳龍承蒙市民朋友的肯定與託付, 自接任臺中市長, 至今 已歷經一年多的時光 我與市府團隊秉持 市民市長 行動市 府 的理念施政, 努力回應市民朋友對於改變臺中的高度期 盼, 也感謝所有市民朋友的包容與支持 過去一年, 我們不斷進行政策創新, 推動 縮短城鄉差 距 照顧社會弱勢 社會投資型創新 與 提升行政 效能 等施政核心價值, 致力將台中打造成宜居的 生活首都 在縮短城鄉差距的部分, 我們從交通 經濟 文化 教育等面向著手, 不只要實踐大臺中 123 奠基工程, 以 MR.B&B 複合式大眾運輸系統及三個副都心等具體政策, 均衡城鄉發展 ; 同時也透過 綠空鐵道軸線計畫 及 新盛綠川水岸廊道 等規劃, 力圖振興中區 而且, 從 2015 台灣燈會 到 花都藝術節 等大型活動, 都擴大到原縣區舉辦, 落實文化下鄉與平權的理念 對於社會上相對弱勢的族群, 市府也提供符合需求的協助, 如 老人假牙補助 與 8 年 1 萬戶社會住宅 而且, 我們率全國之先成立 愛鄰守護隊, 整合民政 社政 衛政體系, 以區里鄰等基層行政系統主動出擊 深入家戶, 即時關懷獨居老人與弱勢家庭 至於社會投資型創新, 則期盼透過實體服務的形式, 在提供社會服務的同時, 促進人力資本形成 就業率及女性勞動參與率的提升 包括 0 至 6 歲托育一條龍 營養午餐增 5 元補助 及 青年加農 賢拜傳承 等, 都是具體的案例 最後, 我們藉由簡化流程與發想創意, 用最少的預算提供市民最優質的服務, 達成行程效能革新 舉例來說, 市府持續推動 食安 139, 盡全力杜絕黑心食品對市民健康的威脅 ; 為有效管制本市 PM2.5 的排放量及相關空氣污染來源, 維護市民健康與生活品質, 市府也推動立法加嚴管制, 並獲得中龍鋼鐵及台電的正面回應 臺中, 已經開始改變 而為了讓臺中具備升格直轄市的應有格局, 接下來的三年, 我們會加快市政建設的步伐, 重新擦亮台中品牌, 讓市民朋友感受到台中正在 加速蛻變, 並且以身為台中人為榮 市長林佳龍 02
! 區的祝福敬愛的鄉親大家好 振榮新春將至, 辭舊迎新, 在此先向大家拜個早年, 恭賀新喜! 猴年行大運! 振榮區公所是推動市政的最前鋒, 自 103 年 12 月 25 日上任臺中市清水區第二屆區 長以來, 承市長之施政理念, 與同仁站在為民服務的第一線, 秉持積極 主動 效 率的服務精神, 希望建構以區民生活福祉為優先的服務型政府 這一年中, 我們全力推動各項區里建設和服務, 包括為了解決清水鄉親多年的 期待與需求, 積極改善火車站前後站連通之問題, 現正由市府規劃建置清水火車站 跨站天橋 第二公墓第二座納骨塔即將完工落成, 我們再規劃興建滯洪生態池及草 坪景觀工程, 使週邊更加綠美化, 達到公墓公園化的目標 隨著 鰲峰山公園整體發展建設已於今年全部完工, 公所自 104 年 6 月起, 每週六下午於鰲峰山觀景台常態性舉辦 薩野趣 ~ 戀 戀鰲峰 樂音自來 假日音樂會, 期以文化為底蘊, 在硬體 建設中融入自然美景以及音樂人文元素, 提升觀光發展之 巧實力 活動舉辦之後, 獲得民眾廣大迴響, 因此又 將演出時間加碼延長至 11 月底止 ; 而本活動所邀集的 13 組團體皆為在地樂團志工, 透過他們輕鬆活潑的表 演, 參與的民眾也都感受到本區充滿快樂活力的藝文 氣息 展望未來, 政府服務品質與行政效率應與時並 進, 公所團隊將持續積極推動區政革新, 以最佳的行動 力來回應鄉親的期望, 並努力使清水豐沛的文化向下扎 根 向上結果, 將本區多元的自然生態保存推廣, 營造充 滿健康活力的居住環境, 打造 文化 Gomach( 牛罵頭 ) 活力清水, 觀光城市 三者連動結合的希望城市 長敬祝大家 新年快樂! 闔家平安! 區長劉振榮敬賀 清水區 2 016 生活手冊 03
臺中市清水區 <104 年 > 重大活動一覽表 序號時間活動名稱 1 2/6 臺中巿清水區 104 年春節名家揮毫暨傳統民俗年糕 DIY 活動暨 支持台電公司節約能源宣導活動 2 2/8 臺中巿清水區 104 年春安慰問里守望相助隊 3 2/10 社區發展工作聯繫會報暨節約用電宣導活動 4 3/25 臺中巿清水區 104 年度里鄰長研習會 5 3/28 清水區健行活動 6 3 月 ~11 月 辦理 104 年環保志工綠美化觀摩會 7 4/8 清水區 104 年第 1 次擴大區務會議 8 4/10 辦理環境教育講習 9 4/10~5/3 廖添丁俠客文化節系列活動 10 4/21 臺中市清水區各界紀念震災 80 週年追悼法會 11 4/25 臺中市清水區 104 年模範母親 孝行楷模表揚活動 12 4 月 ~9 月 辦理 104 年度航空噪音回饋金文化民俗節慶活動 13 4 月 ~10 月 推廣清水區體育競賽活動 ( 區長盃 槌球 圍棋 太極拳 象棋 劍道 網球 桌球 自行車采風 暑假田徑培育訓練營 道路溜冰 三對三籃球賽 慢速壘球 羽球 高美濕地親子路跑賽 ) 14 4 月 ~11 月 辦理 104 年度航空噪音回饋金文化觀摩會 15 5/1 臺中市清水區第二屆調解委員會成立大會暨調解委員會就職典禮 16 5/26~27 臺中巿清水區 104 年度里鄰長文康活動 ( 第 1 梯 ) 17 5/28~30 社區發展工作幹部觀摩暨節約用電及性別主流化宣導活動 18 6/4~5 臺中巿清水區 104 年度里鄰長文康活動 ( 第 2 梯 ) 04
時間活動名稱重大活動動總覽序號 19 6/7 清水區 104 年全區運動大會暨支持電源開發宣導活動 20 6 /26 辦理環保志工隊幹部講習 21 6 月 ~11 月 薩野趣 ~ 戀戀鰲峰 樂音自來 假日音樂會 22 7/2 臺中巿政府 104 年度訪視清水區基層幹部座談會 ( 副巿長訪視 ) 23 7/10 2015 臺中市逍遙音樂町 24 7/14 清水區 104 年第 2 次擴大區務會議 25 7/25 臺中市清水區 104 年模範父親 調解績優人員表揚活動 26 8/5 行動巿府 新政說明會 27 8/31 臺中市 104 年特優里長 績優民政人員及績優資深鄰長表揚活動 28 9/1 辦理清水區 友善城鄉環境推廣觀摩活動 29 9/5~10/28 辦理環保志工環境教育戶外觀摩會 30 9 月 6 日 辦理環保志工聯繫會報 活31 9/13~15 臺中巿清水區 104 年度公民民主生活教育觀摩研習活動暨節 約用電宣導 32 9/16 臺中市電影文化季 - 清水區公所 FUN 電影 33 9/19 中秋節晚會 ( 吳厝里 ) 34 10/9 希望臺中音樂會 - 飛躍雙十清水好多藝 35 10/17 臺中市清水區 104 年金婚 鑽石婚紀念表揚活動 36 10/25 一區一特色計畫 - 漫遊清水夠麻吉 gomach 37 10/25 2015 清水地景藝術節暨社區嘉年華會 38 11/5 104 年清水區農產品推廣暨農村文物體驗農業政策宣導會 39 11/6 臺中市清水區 104 年度老人團體福利及健康講習暨節約用電 宣導活動 清水區 2 016 生活手冊 05
峰里 靈泉里 清水里 文昌里06 鰲鰲峰里 靈泉里 清水里 文昌里 里長 : 蔡文雄 服務處 : 清水區鰲峰里大街路觀音巷 44 號 -1 電話 :04-26232230 0923-365118 經歷 : 清水鎮公所清潔隊司機 臺中縣清水鎮鰲峰里第 18 屆里長 臺中縣清水鎮石瀨頭老人會創辦人 鰲峰里辦公處環保志工隊隊員 臺中市清水區第 1 屆鰲峰里里長 里長 : 白蔡秀美 服務處 : 清水區靈泉里學園街 25 巷 3 號 電話 :04-26238266 0923-504467 經歷 : 臺中市馨幼慈愛會終身榮譽董事 臺中市晨光登山會理事長 臺中市清水社區關懷協會理事長 臺中縣清水鎮靈泉里第 18 屆里長 臺中市清水區第 1 屆靈泉里里長 里長 : 陳安吉 服務處 : 清水區清水里中山路 45-2 號電話 :04-26222130 0928-916458 經歷 : 清水鎮清水里第 11-18 屆里長清水區壽天宮 清彩雲天宮主任委員清水區里長聯誼會會長清水分局民防分隊長清水區社區發展協會第 1 2 屆理事長清水社區環保志工隊隊長臺中市清水區第 1 屆清水里里長 里長 : 楊介猶 服務處 : 清水區光復街 49 號電話 :04-26226081 E-mail:tw.boy@msa.hinet.net 經歷 : 救國團研究員中華民國釣具發展協會常務理事清水分局特防隊隊長清水鎮團委會委員清水鎮文昌社區發展協會理事長臺中市清水區第 1 2 屆文昌里里長
西寧里 北寧里 中興里 里長 : 李文忠 服務處 : 清水區南寧里光華路 128 巷 10 號電話 :0932-958087 經歷 : 曾任國小 國中教師 補習班主任曾任臺中縣微笑協會 " 臺中縣謎學研究會 中華民國作文教育協會理事長創辦南寧社區發展協會 長壽會 音樂歌友會 環保志工隊 讀書會 元極舞隊義務指導國小 國中學生作文臺中市清水區第 1 屆南寧里里長 南里長 : 王慶源里長 : 紀文來里長 : 蔡興達 2 016 服務處 : 清水區董公街 29 之 6 號電話 :04-26225533 0912-322787 經歷 : 西寧里第 18 屆里長西寧社區長壽俱樂部顧問西寧社區常務理事舒雅實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利盈衣帽有限公司董事紫雲巖人事組長臺中市清水區第 1 屆西寧里里長 服務處 : 清水區北寧里新興路 383 號電話 :0932-675082 經歷 : 社團法人臺中縣救難協會理事長北寧里第 16-18 屆里長北寧社區發展協會理事長清水鎮社區理事長聯誼會會長臺中縣清水鎮行善會理事長清水紫雲巖祭典組長國立沙鹿高工校友會理事清水國中校友會理事清水國中家長會常務委員清水鎮民眾服務社常務監事臺中市清水區第 1 屆北寧里里長 服務處 : 清水區新興路 274-1 號 電話 :04-26232531 0928-658748 經歷 : 南海巖觀音媽壇主委 臺中市清水區桌球委員會副主委 臺中市劍道協會委員 臺中市清水區第 1 2 屆中興里里長 清水區生活手冊 07 各里簡介南寧里 寧里 西寧里 北寧里 中興里
社里 南社里 裕嘉里 臨江里08 西西社里 里長 : 楊茂雄 服務處 : 清水區中清路 9 段 19 巷 2 號電話 :04-26261536 經歷 : 清水鎮第 18 屆西社里長臺中市沙鹿簡易法庭調解委員臺中市清水區第 1 屆西社里里長 南社里 裕嘉里 臨江里 里長 : 顏朝雄 服務處 : 清水區南社里民族路二段 75 巷 3 號電話 :0921-779899 經歷 : 臺中縣清水鎮南社里第 13-18 屆里長清水合作農場理事主席南社社區理事長紫雲巖會計組長 總務組長台中縣計程公會理事建國國小家長會長救國團清水區團委會委員台中縣顏夢弘公派下宗親會理事長地方法院簡易庭及清水鎮調解委員臺中市清水區第 1 屆南社里里長 里長 : 洪金石 服務處 : 清水區裕嘉里 3 鄰高美路 315 巷 12 號之 2 電話 :04-26264155 0919-264155 經歷 : 臺中縣清水鎮裕嘉里第 15-17 屆里長 清水區裕嘉里環保志工隊隊長 臺中市清水區第 1 屆裕嘉里里長 里長 : 洪敏哲 服務處 : 清水區高美路 409 號電話 :04-26263583 0910-586929 經歷 : 大秀派出所義警幹事清水國小志工臺中港理貨工會理事合昌企業負責人清水區四塊厝社區發展協會常務監事臺中市清水區第 1 屆臨江里里長
水里 武鹿里 海濱里 榔里秀水里 武鹿里 海濱里 木康榔里 里長 : 陳月娟 服務處 : 清水區秀水里中社路 32-3 號電話 :04-26261397 0928-967827 經歷 : 曾任清水鎮第 12-17 屆鎮民代表曾任清水鎮第 18 屆里長曾任清水鎮婦女會理事長清水區婦聯會主任委員曾任環保志工隊隊長現任臺中市清水區秀水社區發展協會理事長現任清水區農會代表臺中市清水區第 1 屆秀水里里長 里長 : 蔡壽明 服務處 : 清水區武鹿里中清路九段 876 巷 35 號電話 :04-26266195 0926-031313 經歷 : 武鹿里老人會會長大秀國小 清海國中顧問大秀派出所顧問開化宮監事良聖宮常務監事臺中市清水區第 1 2 屆武鹿里里長 里長 : 蔡錫堂 服務處 : 清水區海濱里 1 鄰海濱路 388 號之 3 電話 :04-26265555 0937-245798 經歷 : 清水鎮海濱社區發展協會第三 四屆理事長 清水鎮紫雲巖管理委員會第八 九屆委員 清水鎮社區發展協會理事長聯誼會第六屆會長 海濱里守望相助推行委員會主任委員 海濱里文興宮主任委員 海濱里玉應壇壇主 臺中市清水區第 1 2 屆海濱里里長 里長 : 洪水家 服務處 : 清水區槺木康榔里中央路 38 巷 19 號電話 :04-26584886 0936-875256 經歷 : 臺中縣清水鎮木康榔里第 16-18 屆里長槺臺中法院沙鹿簡易庭調解委員清水區公所調解委員木康榔里社區守望相助隊隊長木康榔國民小學家長會顧問木康榔社區發展協會理事清水分局大秀派出所義警分隊長木康榔里守望相助推行委員會主任委員臺中市清水區第一屆木康榔里里長 秀清水區 2 016 生活手冊 各里簡介09
社里 高西里 高南里 高東里10 中中社里 里長 : 王瑜蘭 服務處 : 清水區中社里中社路 97-3 號電話 :04-26280018 0933-553913 經歷 : 中社里福德祠主任委員中社里元極舞創會發起人中社里練功十八法氣功發起人清水區博愛關懷協會理事長清水區德州排舞協會理事長中社里環保志工隊隊長臺中縣清水鎮第 18 屆中社里里長臺中市清水區第 1 屆中社里里長 高西里 高南里 高東里 里長 : 卓炳榮 服務處 : 清水區高西里高美路 721 巷 3-4 號 電話 :04-26113633 0933-553282 經歷 : 高美愛鄉協會前創會會長 高美觀光文化促進會理事 清泉國中副會長 高美文興宮副主任委員 臺中縣第 17 18 屆高西里長 臺中市清水區第 1 2 屆高西里里長 里長 : 楊忠銘 服務處 : 清水區高南里海口南路 87 號電話 :04-26112098 0935-106518 經歷 : 高美國小家長會副會長清泉國中常務委員銘誼土木包工業負責人高美西安朝天宮第一 " 二屆主委高美文興宮副主任委員臺中縣清水鎮第十八屆高南里里長臺中市清水區第 1 屆高南里里長 里長 : 蔡榮聰 服務處 : 清水區高東里三美路 252 號電話 :04-26112713 0932-607987 經歷 : 曾任臺中港區漁會代表 現任臺中港區漁會理事 曾任臺中縣清水鎮高東里社區發展協會總幹事 曾任臺中縣清水鎮高東里第 16 17 屆里長 臺中市清水區第 1 2 屆高東里里長
各里簡高北里 里長 : 白銀堂 服務處 : 清水區高北里海口北路 110 號電話 :04-26111141 0923-716996 經歷 : 通用海菜商行總經理大進國際貿易有限公司總經理臺中縣第十八屆高北里里長臺中市清水區第 1 2 屆高北里里長 高美里 國姓里 菁埔里 里長 : 林永芳 服務處 : 清水區高美里高美路 606-28 號電話 :04-26111977 0928-317781 經歷 : 高美國小家長委員會副會長高美派出所民防分隊分隊長高美奉安宮副主任委員高美文興宮副主任委員高美聖興宮副主任委員臺中縣第十七 十八屆高美里里長臺中市清水區第 1 屆高美里里長 里長 : 黃秀英 服務處 : 清水區國姓里三美路 130 號電話 :04-26263802 0921-344178 經歷 :92 年成立國姓社區元極舞隊 93 年成立鎮安宮誦經團 101 年成立國姓社區排舞隊現任 : 臺中市清水區體育協會委員大臺中營造工會會員代表清水區青溪婦聯會委員台中市清水區第 2 屆國姓里里長曾任 : 清水婦工會委員臺中民俗藝術歌友協會組長國姓里守望相助隊小隊長 里長 : 王聰隆 服務處 : 清水區菁埔里菁埔路 157 巷 100 號 電話 :04-26223229 0931-625633 經歷 : 明峰貨運行 菁埔自助餐 縣安宮主任委員 臺中市清水區第 2 屆菁埔里里長 高清水區 2 016 生活手冊 1 介1 北里 高美里 國姓里 菁埔里
湳里 田寮里 橋頭里 下湳里12 頂頂湳里 里長 : 黃仁成 服務處 : 清水區頂湳里甲南路 3-1 號電話 :04-26236296 0937-433416 經歷 : 臺中市清水區農會理事頂湳社區發展協會理事臺灣肥料公司臺中市清水區農會分倉負責人臺中市清水區第 1 屆頂湳里里長 田寮里 橋頭里 下湳里 里長 : 許進興 服務處 : 清水區田寮里華美街 31 號 電話 :04-26262969 0932-569105 經歷 : 第 18 屆田寮里里長 龍興工業社負責人 臺中市清水區第 1 屆田寮里里長 里長 : 劉國川 服務處 : 清水區橋頭里民治路 30 號電話 :04-26265259 0932-676467 經歷 : 川泓企業有限公司負責人臺中縣清水鎮橋頭里第 18 屆里長臺中市清水區第 1 2 屆橋頭里里長橋頭社區發展協會常務監事橋頭社區守望相助隊第三任隊長橋頭社區長壽俱樂部第二任總務橋頭福德祠委員會常務監事橋頭社區長壽俱樂部顧問橋頭社區發展協會第 5 6 屆理事長橋頭里守望相助推行委員會主任委員清水壽天宮管理委員會委員 代表橋頭里鎮靈宮顧問 里長 : 李王玉蘭 服務處 : 清水區下湳里中山路 507 之 23 號 電話 :04-26233164 0937-588979 經歷 : 清水鎮第十六 十七 十八屆鎮民代表 臺中市清水區第 1 2 屆下湳里里長 西寧國小校友會理事 臺中市清水區幸福老人會常務監事
山里 吳厝里 楊厝里 海風里東山里 吳厝里 楊厝里 海風里 里長 : 呂俊定 服務處 : 清水區東山里清神路 98 號 電話 :04-26200820 0912-323918 經歷 : 清水紫雲巖信徒代表 臺中市清水區第 1 屆東山里里長里長 : 吳水通東里長 : 曾文利紫雲巖信徒代表臺中縣清水鎮第 18 屆楊厝里里長臺中市清水區第 1 屆楊厝里里長里長 : 黃堉睿臺中市清水區海風社區發展協會理事長各清水區 2 016 生活手冊 服務處 : 清水區吳厝里吳厝路 208 號電話 :04-26200782 經歷 : 清水鎮第 1 2 屆兵役會委員民國 82-87 年大楊派出所民防隊員第 32-35 屆清水鎮調解會委員吳厝社區發展協會第 2 3 屆理事長吳厝國小家長會創會長清水國中常務委員臺中市清水區第 1 屆吳厝里里長 服務處 : 清水區楊厝里楊厝一街 51 巷 36 號 電話 :04-26203607 0932-608530 經歷 : 大楊派出所義警小隊長 服務處 : 清水區海風里海風二街 326 巷 11 弄 12 號電話 :04-26201002 0958-218282 經歷 : 軍管區司令部後備幹部訓練班 309 期結訓清水鎮後備輔導中心輔導督導中港後備憲兵荷松協會理事臺中縣國際傑人會 2010 年秘書長三商美邦人壽業務經理臺中市清水區海風里第 1 屆里長 里簡介13
民政課 總機 :26270151 分機 :201 ~ 232 壹 臺中市清水區強迫入學委員會宣導 ( 分機 :210) ( 一 ) 無戶 ( 國 ) 籍之適齡國民 中輟學生 ( 二 ) 社區中有未設籍之未就學學齡兒童 請通報本所強迫入學委員會 聯絡電話 :04-26270151 民政課 貳 防災專區宣導 ( 分機 :206) 1 為提升民眾防災意識並保障民眾生命及財產的權益, 歡迎民眾連結臺中市清水區公所網頁, 點選 防災宣導專區 查詢 ( 網址 http://www.qingshui.taichung.gov.tw/) 2 災情通報請撥 04-26270151 本區災害應變中心 14
便民服務民政課叁 登革熱孳生源清除防疫宣導 一 自 我 檢 查 項 目 及 結 果 二 自評結果 三 檢討 優質環境衛生 -- 民眾自我檢查表 : 管理項目檢查項目檢查結果備註 ( 一 ) 合法管理 ( 二 ) 安全管理 ( 三 ) 衛生管理 ( 四 ) 美觀管理 ( 五 ) 健康管理 妨礙交通 ( 如路霸 ) 製造髒亂 ( 如廢棄或髒亂盆栽 ) 孳生病媒蚊 吊掛花盆懸掛過高過重 盆栽置放於變電箱上 不合法 合法 不安全 屋簷鐵皮放置過多盆栽 安全 盆栽阻礙避難路線的暢通 盆栽使用有機肥料未覆蓋而產生異味 招引蒼蠅孶生 不衛生 水耕容器及底盤孳生病媒蚊 螞蟻於盆內築巢 未妥善維護管理而雜亂 使用回收的容器如棄置的桶子 油漆空桶 浴缸 馬桶隨意栽培 盆栽式樣大小不一而無美感 排列不整齊 未依前矮後高 前淺後深的原 則, 立體層次排列而略微混亂 適當的日照 適時的澆水 適度的修剪 定期的換盆 正確的施肥 病蟲害處理 (1~19 分 ): 不能擺設 ( 不合法 ) 衛生 不美觀 稍不美觀 美觀 不健康 稍不健康 健康 (20~39 分 ): 不能擺設 ( 合法 但不安全 ) (40~59 分 ): 再加油 ( 合法 安全 但不衛生或不美觀 ) (60~79 分 ): 銅牌獎 ( 合法 安全 衛生 稍不美觀 ) (80~89 分 ): 銀牌獎 ( 合法 安全 衛生 美觀 但稍不健康 ) (90~100 分 ): 金牌獎 ( 合法 安全 美觀 衛生 健康 ) 清水區 2 016 生活手冊 15
清水區第二納骨堂 ( 施工圖 ) 105 年 1 月 1 日起殯葬業務移撥台中市生命禮儀管理處, 本所 不再辦理殯葬相關業務, 有需求之民眾請直接至清水區第二公 墓納骨堂服務中心辦理相關業務 服務地點 : 臺中市清水區頂湳里頂湳路 101 號 服務中心電話 :04-26239541 16
便民服務人文課壹 役政業務 人文課 一 役男複檢申請 ( 分機 :307) 應備文件 :1. 診斷證明書一份 ( 非兵役專用 ) 2. 本人印章 3. 向公所申請經初審合於規定後轉報市府辦理 二 禁役證明書申請 ( 分機 :307) 應備文件 :1. 出監證明書 2. 判決書 3. 執行書 4. 本人印章及身分證 總機 :26270151 分機 :301 ~ 308 三 免役證明書申請 ( 分機 :307) 應備文件 : 本人印章及身分證 劉區長至成功嶺探視役男 四 役男出境申請 ( 分機 :306) ( 一 ) 臨櫃申請應備文件 :1. 役男本人身分證及印章與護照 2. 委託人身分證及印章 ( 二 ) 具有在學緩徵, 且年滿 20 歲之在學役男, 亦可逕至移民署網站 (http://www.im-migration.gov.tw/), 以網路方式申請出國 五 應徵役男申請延期入營 ( 分機 :305) 應備文件 :1. 申請人印章 身分證 徵集令 2. 依 應徵役男延期徵集入營事故表 規定之證明文件 請向公所索取 六 在營常備兵家庭發生變故申請提前退伍 ( 分機 :305) 應備文件 :1. 申請人印章 身分證 2. 依 [][][][][][][][][][] 常備兵補充兵服役規則第 15 條 規定之證明文件 清水區 2 016 生活手冊 17
七 補充兵申請 ( 分機 :305) 應備文件 :1. 役男印章及身分證 2. 全戶戶口名簿 ( 全戶戶籍謄本 ) 3. 父母 子女或配偶重度以上身心障礙手冊 ( 癌症第三期以上之診斷證明及重大傷病證明卡 ) 4. 中低收入 低收入戶證明 逍遙音樂町 八 家庭因素申請服替代役 ( 分機 :306) 應備文件 :1. 本人印章及身分證 2. 戶籍謄本 3. 身心障礙手冊或重大傷病證明卡正本等有關資料 九 在營常備兵家屬急難慰助 ( 分機 :307) 應備文件 :1. 國軍常備戰士屬慰助申請表 2. 檢附下列證明 : 1 急難慰助: 死亡證明書及除戶戶口名簿影印本 印章 2 災害慰助: 災害勘查報告表及村里長證明由公所轉市府辦理 18 十 貧困列級徵屬安家費及三節生活優待扶助 ( 分機 :307) 應備文件 : 在營家屬有患病 無工作能力 在學 家境困苦符合扶助者應檢附 : 1. 診斷證明書 2. 稅捐資料證明 3. 學生證 4. 離職證明書 5. 身分證 6. 印章 7. 戶籍資料 廖添丁俠客文化季
8. 郵局存簿影本 便民服務人文課9. 身心障礙手冊 向公所申請轉市府核定 十一 後備軍人退伍證遺失補發申請 ( 分機 308) 應備文件 :1. 國民身分證影印本乙份 2. 私章 向公所或台中市後備指揮部申請辦理 十二 後備軍人第五款年度緩召 ( 分機 :308) 希望臺中音樂會 - 飛躍雙十. 清水好多藝 應備文件 :1. 現戶全部戶籍謄本及父母結婚記事全戶原始設籍謄本 ( 手抄本 ) 2. 申請人身分證 印章 3. 每年四月一日至四月三十日止, 向公所申請初核後, 轉台中市後備指揮部核定 十三 後備軍人轉免役申請 ( 分機 :308) 104 年健行活動 應備文件 :1. 本人國民身分證及印章 2. 退伍證及兵役用診斷證明書, 或身心障礙手冊 由公所轉台中市後備指揮部申請辦理 十四 後備軍人退伍報到 ( 分機 :308) 應備文件 :1. 退伍令 2. 報到憑證卡 (AB 卡 ) 3. 本人身分證 印章 地景藝術節尋夢魚 - 學生別上希 望的綵帶 4. 向公所人文課辦理歸鄉報到 清水區 2 016 生活手冊 19
貳 觀光宣導 ( 分機 :302~306) 一 鰲峰山鬼洞開放時間 : 1. 週二至週五, 開放時間為上午 9 時至 11 時, 採預約方式開放團體參觀 ( 每團最少以 20 人為原則 ), 參觀日前十天傳真預約 (04-26271412) 並以電話確認 2. 週六 週日及例假日 ( 不包含週一 ), 開放時間為上午 9 時至下午 3 時 二 清水旅遊導覽中心開放時間 : 星期二至星期日 09:00~16:00 ( 星期一不開放 ) 服務電話 :04-26220782 地址 : 臺中市清水區清水街 2 號一樓 ( 清水地政事務所對面 ) 三 導覽服務中心及鬼洞 : 每週一 清明節 農曆除夕 大年初一至初三 選舉日及經行政院人事行政局公告停止上班上課日 停止開放 薩野趣戀戀鰲峰假日音樂會 參 文化藝術 ( 分機 :102) 肆 慶典活動 ( 分機 :102) 20
便民( 分機 :412) 服務建設課一 都市土地使用分區證明 公用及建設課 ( 一 ) 應備文件 :1. 申請書一份 ( 二 ) 處理期限 : 三日 2. 申請土地之地籍圖一份 ( 正本或影本, 影印本應標 註 [ 與正本相符 並加蓋私章或簽名 ) ( 三 ) 收費標準 : 每筆地號土地收取新台幣 20 元整, 第二份起每增加一份收 費新台幣 20 元, 以此類推 二 建築物損壞公共設施及環境清潔證明 ( 分機 :409) ( 一 ) 應備文件 :1. 申請書 ( 二 ) 處理期限 :14 日 2. 建築執照影本 3. 完工照片 ( 前 後 左 右 ) 各一份 4. 建築平面圖 三 公寓大廈及社區管理委員會申請報備 ( 分機 :405) ( 一 ) 應備文件 :1. 公寓大廈管理委員會申請報備書 區分所有標的基本資 料報備基本資料表 建物使用執照 ( 含附冊 ) 區分所 有權人簽到簿名冊 會議紀錄 ( 成立管理組織之決議並 由主席簽名 ), 當選委員公告名冊 住戶規約 公寓大 廈起造人與台中市政府相關業務單位點交見證記錄 2. 請裝訂成冊並 加蓋管理委員 會 主任委員 印章, 並註明 總機 :26270151 分機 :401 ~ 413 公用及( 本影本與正 鰲峰山公園競合體驗運動場完工 2 016 清水區生活手冊 21
本相符 ) 字樣, 各一式 2 份 ( 二 ) 處理期限 : 審查後七天內核發 四 未領得使用執照建築物申請接用水電證明 ( 分機 :405) ( 一 ) 應備文件 :1. 切結書 2. 土地登簿謄本 ( 地政事務所申請 ) 3. 地籍圖謄本 ( 地政事務所申請 ) 4. 土地所有權人同意書 ( 公有土地租賃書 ) 5. 身分證影本 6. 戶口遷入證明 ( 全戶 ) 7. 稅捐單位出具之歸戶財產查詢清單 ( 全戶 ) 8. 現場建物相片 2 張 ( 門牌 全貌 ) 9. 民國九十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以前搭建完成, 有居住事實並已編釘門牌且申請人及其配偶 未成年子女, 無其他自有已接用水電房屋者 ( 二 ) 處理期限 : 七日 五 無自用農舍證明 ( 分機 :409) ( 一 ) 應備文件 :1. 確無現有農舍證明 申請書 2. 土地清冊 3. 土地清冊內標示之地籍圖 土地登記謄本 ( 全部正本 ) 一份 4. 位置略圖一份 5. 切結書一份 6. 財產查詢清單 ( 向地方稅務局申請 ) 7. 戶籍謄本及所有耕地一個月內相片 8. 使用執照影本或建物登記謄本及建物相片一份 ( 無則免附 ) 9. 土地使用分區證明書 ( 非都市計畫地區免附 ) 22
便( 分機 :505) 民服務農業課一 農地活化轉作 休耕申請 農業課 ( 一 ) 應備文件 : 1. 戶口名簿或身分證 2. 土地所有權狀 ( 正本查核影本 留存 ) 或土地登記謄本 3. 農會帳戶 4. 印章 ( 二 ) 申請日期 : 總機 :26270151 分機 :501 ~ 511 1 月 1 日至 1 月 31 日 ( 同時申辦當 年兩個期作之耕作措施 ) 早期稻作以牛耕為主所發展出來的器具 二 農業用地作農業使用證明 ( 分機 :509) ( 一 ) 應備文件 : 1. 申請人身分證影本或戶口名簿影本或戶籍謄本 2. 申請人印章 3. 最近一個月內土地登記謄本 4. 最近一個月內地籍圖謄本 5. 如屬都市土地檢附分區證明 農村生活所發展出來的器具 ( 二 ) 處理期限 : 三十天 三 農機使用證明 ( 分機 :502 506) ( 一 ) 應備文件 : 1. 戶口名簿 2. 私章 早期稻作以牛耕為主所發展出來的 器具 3. 農機來源證明 ( 原出廠證明或統一發票 ) 農機來源證明遺失者需附 里辦公處證明文件 ( 二 ) 辦理期限 : 一天 清水區 2 016 生活手冊 23
四 畜禽防疫業務 ( 分機 :507) ( 一 ) 申請電話 : 防疫單位 : 04-2386-9420 2386-9425 或本所 :04-2627-0151 轉 507 ( 二 ) 辦理期限 : 隨到隨辦 五 綠美化苗木申請 ( 分機 :509) ( 一 ) 應備文件 : 1. 申請書 2. 社區公共地苗木植栽位置圖 3. 土地所有權證明文件影本 收購福壽螺卵塊為本市首創 ( 二 ) 申請時間 : 約於每年 1 月 ( 依臺中市政府作業時程 ) ( 三 ) 發苗時間 : 約於每年 3 月 ( 依臺中市政府作業時程 ) ( 四 ) 成果驗收 : 栽種後 1 個月內請繳交種植前 中 後成果照片 六 造林苗木申請 ( 分機 :509) ( 一 ) 應備文件 : 1. 申請書 2. 身分證文件 ( 如戶籍謄本 戶口名簿影本或身分證影本 ) 3. 土地登記謄本 ( 最近 1 個月內 ) 4. 地籍圖謄本 ( 最近 1 個月內 ) 5. 印章 農機用油申請, 隨到隨辦 ( 二 ) 申請時間 : 每年 12 月至隔年 3 月 ( 三 ) 發苗時間 : 約於隔年 3~4 月 ( 四 ) 檢測時間 : 栽種 3 個月後, 由台中市政府會同本所勘查實際栽種情形及存活率 24 清水區農特產品 - 韭菜節活動 利用 104 年低碳宣導活動展示本區農產品, 白韭 菜 地瓜 清水米及韭菜麵等
便( 分機 :266) 民服務社會課壹 身心障礙福利 社會課 一 身心障礙證明申請 1. 由本人申請者 : (1)1 吋相片 3 張 ( 最近三個月內 ) (2) 身份證正 反面影本 (3) 申請人印章 (4) 診斷書 1 份 ( 申請 新增類別 等級改變 自行變更 時 ) 2. 由法定代理人或他人代為申請者, 除上述應備證件外, 應另付 : (1) 身份證正本 ( 或附有相片之個人身份證明文件正本 ) 供查驗 ( 驗畢 影印後歸還 ) (2) 印章 3. 身障證明或手冊補 換發 : (1) 申請人身份證正 反面影本 (2) 申請人印章 (3) 申請人 1 吋相片 2 張 (4) 申請表 ( 可至公所填具 ) 二 身心障礙者生活補助申請 ( 分機 :267) 1. 申請補助對象 : 設籍且實際居住於臺中市並領有身心障礙手冊或身心障 礙證明者 2. 應備文件 : 總機 :26270151 分機 :261 ~ 277 (1) 身心障礙手冊或身心障礙證明影本 (2) 應計算全家人口最近三個月之戶籍謄本或新式戶口名簿 (3) 申請人郵局存簿封面及最新內頁 3 頁影本 (4) 全家應計算人口資料 ( 如姓名 身份證字號 戶籍地 職業 就 清水區 2 016 生活手冊 25
學 年齡 婚嫁 孫子女 是否領取其他津貼 退休俸 是否申報扶養情形 ) (5) 其他證明文件 ( 如失蹤證明 在學 在監或兵役證明 身心障礙手冊或身心障礙證明 優惠存款 薪資證明 營利事業稅額證明 ) (6) 本人印章 (7) 代辦人身份證及印章 3. 符合生活補助費核發標準每月發放金額如下 : (1) 極重度 重度及中度身心障礙者每人每月核發新臺幣 4700 元 (2) 輕度身心障礙者每人每月核發新臺幣 3500 元 三 身心障礙者輔助器具費用補助 ( 分機 :266) 1. 補助對象 : 設籍本市並符合輔具費用補助基準表及臺中市政府增訂表規定之身心障礙者 2. 輔具費用補助, 本補助採預先申請制, 需經臺中市政府社會局核定後再行購買 ( 填報申請表並依基準表之評估規定取得評估資料或為不須評估 ) 3. 申請人於審定後六個月內購買輔具後, 檢附下列文件向本所請款 : (1) 身心障礙者輔具費用補助請款申請書 (2) 同意補助核定函影本 (3) 核定日起六個月內之購買憑證正本 ( 統一發票或收據 ) (4) 切結書及印章 (5) 委託書及受託代辦人身份證 印章 (6) 郵局儲簿封面影本 (7) 輔具供應商出具保固書之影本 ( 保固書正本由申請人留存 ) 保固書應載明產品規格 ( 含身心障礙者輔具費用補助基準表所定本項輔具之規格或功能規範內容 ) 型號 序號 保固年限及起迄日期( 含年 月 日 ) 輔具供應商行號名稱與統一編號及負責人姓名 保固服務聯繫電話, 並應標示經中央主管機關醫療器材查驗合格之登記字號及其他必要資訊 26
(8) 其他證明文件 : 便民服務社會課a. 輔具補助基準表所定各補助項目之診斷書或輔具評估報告書 b. 申請特製機車或汽車 機車改裝者, 應附駕駛執照正反面影本 ( 需經發照機關加註使用特製類機車類等字樣 ) 及行車執照正反面影本 再度申請特製機車 ( 含修訂前之 特製三輪車 ) 時, 應檢附原機車報廢證明 c. 申請居家無障礙設施改善者, 應檢附施工前後照片 改善項目及規格說明 房屋所有權狀影本 ( 非自有房屋者, 須再檢附屋主施工同意書 租賃契約書影本 ) d. 學生在學證明文件 ( 義務教育階段免附 ) 四 身心障礙者住院看護費用補助 ( 分機 :266) ( 慢性病除外, 須由專人專職一對一照顧 ) 1. 補助對象 : 設籍本區符合領有本市身心障礙者生活補助之身障者 ( 出院日三個月內申請 ) 2. 應備文件 : (1) 身心障礙者生活補助證明 中低收入戶證明或低收入戶證明 (2) 身心障礙手冊或證明正反面影本 (3) 最近三個月內全戶戶籍謄本 (4) 本人郵局存簿封面影本 (5) 公立或特約醫院開立之診斷證明書 ( 請敘明入 出院日期或加護病房日期, 及住院期間是否 需請專人看護 等 ) (6) 看護證明 ( 由醫院之醫生 護理人員或社工員開具 ) (7) 本人及代辦人印章 (8) 其他 : a. 由專職人員看護者, 應檢附看護費用收據正本 看護人員身份證正反面影本 及相關證照影本並簽章 與正本相符 清水區 2 016 生活手冊 27
b. 由親屬 (16~65 歲之配偶 直系血親 二等旁系血親 ) 看護者, 應檢附親屬關係證明文件 c. 補助金額 : (a) 由親屬看護者每日$375 元 (b) 由專職人員看護者每日$750 元 (c) 每年最高 120 日 *請於出院後三個月內提出申請 五 身心障礙者日間照顧及住宿式照顧費用補助 ( 分機 :273) 1. 補助對象應符合下列條件 : (1) 設籍本市並領有身心障礙手冊或身心障礙證明, 並經審核符合申領日間照顧及住宿式照顧費補助標準 (2) 入住或安置於市府委託簽約之社會福利機構 精神復健機構 護理之家 行政院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榮譽國民之家 (3) 未領有政府提供之其他補助或津貼 但榮民院外就養給與者, 不在此限 (4) 經社工員訪視評估, 確有安置需求 2. 應備文件 : (1) 身心障礙手冊或證明正反面影本 (2) 全戶最近三個月內戶籍謄本或新式戶口名簿 ( 依社會救助法第 5 條規定應計算人口範圍, 除申請人除外, 包刮下列人員 : a. 配偶 b 一親等之直系血親 c. 同一戶籍或共同生活之其他直系血親 d. 前三款以外, 認列综合所 28 得稅扶養家屬免稅額之 模範父親表揚
(3) 本人及代辦人印章 (4) 機構出具日間照顧或住宿式照顧證明 ( 尚未安置者免附 ) (5) 其他如 : a. 戶內人口中年滿 16 歲至 25 歲在學學生應檢附學生證明文件文件 b. 患有重大疾病者最近三個月內醫院開立之診斷證明書正本 c. 教師及職業軍人薪資 ( 餉 ) 證明單 d. 榮民身份者院外就養金或退休證明 e. 具領退休俸人員支領月退休金額明細表或存摺證明 f. 工作異動時, 原離職證明單及現職工作薪資證明單 註 : 本輔助案, 本所進行初審後將送台中市政府社會局複審, 所需時間約二個月 ) 便民服務納稅義務人 貳 低收入戶及中低收入戶 ( 分機 :272 273) 1. 應備文件 : (1) 最近三個月內全戶應計算人口之戶籍謄本或新式戶口名簿 ( 謄本之 個人記事 不可省略); 全戶應計算人口為父母 配偶 所有子女 同一戶籍或共同生活之其他直系血親 認列综合所得稅扶養親屬免稅額之納稅義務人 ( 上述人口如有過世者須另附除戶謄本 ) (2) 應計算人口為軍 公 教人員, 須付薪資表 (3) 勞保投保資料表 ; 有工作者附最近三個月薪資證明,( 須蓋公司大 小章 )( 若薪資低於基本工資, 則薪資證明要加註每小時工資及每日工作時間 ); 無工作者加附離職證明或求職登記 ( 含須至少就業單位媒合就業 3 次未成功之紀錄 ) (4) 擔任臨時工作者 ;( 未加勞保者 ) 在職或薪資證明,( 須蓋公司大 小章 )( 若薪資低於基本工資, 則薪資證明要加註每小時工資及每日工作時間 ) 社會課29 清水區 2 016 生活手冊
(5) 就讀國中以上之在學證明或學生證正反面影本 ( 須加蓋當年度註冊章 ), 就讀國小需告知就讀學校 (6) 郵局 銀行存簿封面及最近一年內頁 ; 申請人 ( 即申請列冊人口 ) 之全部存簿均要提供 ; 全戶均無存簿者, 則務必請其中 1 名開立郵局存簿 (7) 身心障礙手冊或證明正反面影本 ; 安置護理之家或身障教養 老人安養者提供安置之文件 ; 罹患嚴重傷病無法工作之民眾, 應檢具公立醫療機構或中央衛生主管機關評鑑合格醫院開立 罹患嚴重傷 病, 必須三個月以上之治療或療養致不能工作 之證明 (8) 離婚者 ; 判決離婚證書 兩願離婚協議書 保護令等 ( 均須看到全文內容 ) (9) 失蹤證明文件 ( 須報警達六個月以上 )( 通緝視為失蹤 ) 服兵 ( 義務 ) 役及在監證明 (10) 父母 配偶及子女最近二年內過世如領有 ( 軍 公 教 勞 農 漁 ) 之工作保險死亡給付金或國保相關亡故給付金 遺屬年金或私人保險亡故給付, 須提供給付資料 (11) 領有相關政府補助 津貼 或私人保險理賠 如退休俸 ; 半俸 榮民就養金 國保年金 勞保給付 私人保險理賠 國家賠償金... 等證明文件 (12) 租賃契約影本 (13) 申請者 ( 受補助者 ) 之所有汽車 2000cc 以內於 ( 2 0 1 0 年以後出廠 ) 及超過 2000cc(2005 年 以後出廠 ) 應檢 清水區震災 80 週年追悼法會 30
(14) 外籍配偶之居留證或團聚證 (15) 在學領有公費 ( 及軍警校生 公費留學生 ); 須檢附相關證明文件 (16) 有股票者請提供股票存摺, 有投資者 ( 非股票之投資 ) 請提供最近一年度營利事業所得稅之核定通知書 (17) 其他文件 ; 視申請人情況, 再行通知補相關證件 叁 婦幼福利 ( 分機 :267) 一 特殊境遇家庭子女生活津貼 1. 補助對象 : (1) 凡設籍且實際居住台中市並具有下列情形之一 15 歲以下子女或孫女 (2)65 歲以下, 其配偶死亡, 或失蹤經向警察機關報案協尋未獲達六個月以上 (3) 因配偶惡意遺棄或受配偶不堪同居之虐待, 經判決離婚確定或已完成協議離婚登記 (4) 家庭暴力受害者 (5) 因離婚 喪偶 未婚生子獨自扶養 18 歲以下子女或祖父母扶養 18 歲以下父母無力扶養之孫子女, 其無工作能力, 或雖有工作能力, 因遭遇重大傷病或照顧 6 歲以下子女或孫子女致不能工作 (6) 配偶處一年以上之徒刑或受拘受人身安全自由之保安處分一年以上, 且在執行中者 (7) 經市府評估, 因三個月內生活發生重大變故導致生活 經濟困難, 且其重大變故非因個人責任 債務 非因自願性失業等事由 2. 應備文件 : (1) 最近三個月內應計人口戶籍謄本或新式戶口名簿 (2) 高中以上學生證影本 ( 須蓋當學期註冊章 ) (3) 郵局存簿封面及最近 2 頁內頁影本 (4) 其他相關證明文件 社便民服務附買賣契約書或汽車行照 會課31 清水區 2 016 生活手冊
二 申請育兒津貼 ( 分機 : 272) 1. 補助對象 : 應符合下列全部項目 (1) 育有 2 足歲以下兒童 (2) 兒童之父母 ( 或監護人 ) 至少一方因育兒需要, 致未能就業者 (3) 經直轄市 縣 ( 市 ) 政府依社會救助法審核認定為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 或兒童之父母 ( 或監護人 ) 經稅捐稽徵機關核定之最近一年綜合所得總額合計未達申報標準或綜合所得稅稅率未達百分之二十 (4) 兒童未經政府公費安置收容 (5) 未領取因照顧該名兒童之育嬰留職停薪津貼或保母托育費用補助 2. 應備文件 : (1) 戶口名簿影本 ( 須含兒童及父母 ) (2) 本人與配偶身份證及印章 (3) 郵局存摺封面影本 ( 受補助兒童或父母 ) (4) 一方為在臺無戶籍之大陸地區或外籍人士者, 檢附居留證影本 ( 無者檢附護照 ) 三 經濟弱勢兒童及少年生活扶助 ( 分機 :267) 1. 申請對象 : (1) 由受補助者之權利義務行使人或法定監護人提出申請 ; 但因特殊情事 ( 入監服刑者 ) 須委託實際照顧者提出申請, 需檢附相關證明文件及委託書由三等親屬代理申請, 並檢附申請人及受委託人之身份證及印章 (2) 負監護責任未入籍之外籍配偶須檢附有效期間內之居留證 2. 生活扶助之補助對象如下 : 設籍並實際居住本市未滿 18 模範母親表揚 32
項目生活補助及未接受公費收容安置者, 並有下列情形之一者 : (1) 遭遇困境之中低收入戶兒童及少年 (2) 因懷孕或生育而遭遇困境之兒童 少年及其子女 (3) 因父母雙亡 一方監護或一方死亡 失蹤 離異 遭遇重大傷病或因案服刑中, 以致生活遭遇困難之兒童及少年 (4) 經法院判定之監護人負監護教養且生活遭遇困難之兒童及少年 社(5) 非婚生子女且生活遭遇困難之兒童及少年 3. 應備文件 : (1) 全戶應計算人口之最近三個月內戶籍謄本或新式戶口名簿 (2) 受補助者郵局存簿封面影本, 及最近半年內頁資料 (3) 申請人 代辦人身份證及印章 1. 補助對象 : (1) 滿 65 歲設籍居住本市之民眾 (2) 家庭總收入平均分配每人每月未達最低生活費標準 2.5 倍者 (3) 全家人口存款本金 投資及有價證券合計一人時未超過新臺幣 250 萬, 每增加一人, 增加新臺幣 25 萬 ; 土地及房屋等不動產價值未超過 750 萬者 (4) 未經政府公費收容安置者 (5) 未領政府其他生活補助或津貼者 2. 應備文件 : (1) 申請人國民身分證影本 戶口名簿影本 或電子戶籍謄本 (2) 申請人郵局存簿封面影本 (3) 申請人印章 代辦人身份證及私章 肆 老人福利 ( 分機 :266) 一 中低收入老人生活津貼, 年滿 15 歲未繼續升學者除外, 且未獲政府所提供其他便民服務歲之兒童及少年 會課33 清水區 2 016 生活手冊
(4) 其他證明文件 : 如失蹤證明 在學 在監證明 身障證明 優惠存款等 二 敬老愛心乘車卡 ( 分機 :274) 1. 補助對象 : 年滿 65 歲以上之老人 年滿 55 歲以上之山地原住民或身心障礙者 2. 應備文件 : (1) 身份證影本 (2) 印章 (3) 最近二年內之 2 吋彩色照片 1 張 (4) 身心障礙證明或手冊 ( 身障者需附 ) 3. 遺失補發 : (1) 應備文件 a. 身份證影本 b. 印章 c. 最近二年內之 2 吋彩色照片 1 張 d. 身心障礙證明或手冊 ( 身障者需附 ) 備註 :1. 舊卡 ( 臺灣通 ) 在 104 年 12 月 31 日停止使用, 欲換新卡請帶 2 吋彩色相片 1 張 身份證影本 2. 若補換發 悠遊卡 須繳交 80 元製卡費 ; 補換 一卡通 則至 104 年 12 月 31 日止免繳製卡費 三 中低收入老人傷病住院看護費用補助 ( 分機 :266) 1. 補助對象 : (1) 看護費用補助部分 : 1. 設籍本市之老人, 並領有中低收入老人生活津貼者或領有榮民院外就養金之榮民符合中低收入資格者 2. 公費安置於本局委託照顧機構符合申請規定之低收入戶老人 (2) 醫療費用補助部分符合本補助要點第二點補助對象其家庭總收入按全家人口平均分 34
, 每人每月未達當年公佈最低生活費標準 2.5 倍, 無力負擔醫療應便民服務配 自行負擔之傷病費用者 2. 應備文件 : (1) 看護費用補助部分 a. 申請人最近三個月內全戶戶籍謄本 b 列冊低收入戶證明或領有中低收入老人生活津貼證明 c. 醫院診斷證明書正本, 其醫囑部分應敘明申請人住院期間 須專人社看護 入出院時間及註明入住加護病房 隔離病房起訖日期 d. 醫院開具之臺中市老人傷病住院看護證明書 e. 申請人或具領人之郵局或金融機構存摺封面影本 f. 具領人收據 ( 金額及日期空白 ) 及印章 g. 僱請專職人員看護者, 應檢附看護費用收據正本 切結書 照顧服務員結業證書影本或照顧服務員技術士證書影本 身份證正反面影本 ( 如非本國籍之看護, 須附有效期限內之居留證影本 ) h. 申請人由家人看護者, 應檢附親屬關係證明書文件 ( 如戶籍謄本 身份證 ) 切結書, 不需檢附看護費用收據 i. 申請人因故無法親自具領補助款者, 應另檢附委託書委由代理人具領 ; 代理具領人應以申請人之家屬為優先, 里幹事 社工員或與本局簽約之老人福利機構等得代為具領 j. 申請人未及提出申請即死亡者, 由法定繼承人具領 ; 法定繼承人有二人以上時, 應檢附國民身份證影本及共同委任切結書, 由受任人具領 ; 如無法定繼承人且未委託具領者, 不予發放, 但與本局簽約之老人福利機構代為具領者, 不在此限 (2) 醫療費用補助部分 a. 申請人最近三個月內全戶戶籍謄本及印章 b. 領有中低收入老人生活津貼證明 c. 醫院診斷證明書正本 d. 醫療費用收據正本 會課35 清水區 2 016 生活手冊
e. 申請人或具領人之郵局或金融機構存摺封面影本 f. 切結書 g. 具領人收據 ( 金額及日期空白 ) 四 愛心手鍊 ( 分機 :266) 1. 申請對象 : 設籍本市 65 歲以上有走失之虞老人 ( 需有智障 自閉症 失智症或精神疾病 身心障礙手冊或證明 ; 或三個月內公立醫院或衛福部評定合格之醫院診斷證明書 ; 或曾有報案走失紀錄 ) 2. 應備文件 : (1) 愛心手鍊申請表 ( 至本所填 寫 ) (2) 使用人及聯絡人身份證影本及印章 (3) 身心障礙手冊或證明影本 ( 須為智能障礙者 失智症者 慢性精神病患者 自閉症者等或新制身心障礙類別為第一類且 ICD 診斷欄位註記 6 10 11 12 13 等任一項者) 或醫師診斷證明書影本 ( 須為三個月內公立醫院或衛生署評定合格之醫院 ) 或警察局走失紀錄影本 五 中低收入老人特別照顧津貼 ( 分機 :266) 訪視獨居老人致贈大人袋 祝福生日快樂 1. 補助對象 : (1) 受照顧者應符合下列規定 : a. 領有中低收入老人生活津貼 b. 未接受機構收容安置 居家服務 未僱用看護 ( 傭 ) 未領有政府提供之日間照顧服務補助或其他照顧服務補助 c. 失能程度經日常生活活動功能量表評估為重度以上, 且實際由家人照顧 d. 實際居住於戶籍所在地 36
a. 年滿 16 歲, 未滿 65 歲, 且無社會救助法第五條之三第一款至第三 款 第六款及第七款規定之情事 b. 屬下列情形之一者 : i. 同為領取中低收入老人生活津貼應計算家庭總收入全家人口之成員 ii. 出嫁之女兒或子為他人贅夫者及其配偶 iii. 受照顧者二親等以內之直系血親卑親屬 c. 未從事全時工作, 且實際負責照顧受照顧者 d. 與受照顧者設籍及實際居住於同一直轄市 縣 ( 市 ) 2. 應備文件 : (1) 照顧者與受照顧者之國民身份證正 背面影本 印章及全戶戶籍本 (2) 區公所核發之已領有中低收入老人生活津貼之證明 (3) 受照顧者失能程度經日常生活活動功能量表評估為重度以上之證明 ( 公所提供 ) (4) 照顧者之郵局存簿封面影本 (5) 委託他人代為辦理者, 須代辦者身份證 (6) 其他必要之相關文件 (7) 身心障礙手冊或證明影本 伍 清水區民團體意外保險 ( 分機 :273 274) 1. 被保險人範圍 : (1) 設籍本區且連續滿六個月以上者 (2) 新生兒 ( 係指出生已完成戶籍登記並設籍本區 ) (3) 女子嫁入本區並已完成戶籍登記且設籍本區者 ( 含實際居住本區因 尚未取得國民身份證無法設籍之外籍配偶, 惟須檢附里長證明 結 婚證書 ) (4) 設籍本區之現役軍人 以上二 四款不受設籍滿六個月之限制, 三款不受設籍或實際居住 滿六個月之限制 清水區 2 016 生活手冊 (2) 照顧者應符合下列規定 : 便民服務社會課37
2. 保險內容 : (1) 意外身故保險金 : 於保險期間, 因意外事故而身故者, 給付保險金 10 萬元 (2) 意外殘廢保險金 : 於保險期間, 因意外事故致成殘廢者, 依殘廢等級表給付保險金 (3) 身故關懷金 : 非因意外事故而死亡者, 給付身故關懷金 5000 元 3. 應備文件 : (1) 受益人申請意外 身故保險金 : a. 保險金申請書 ( 由保險公司提供 ) b. 死亡證明書或相驗屍體證明書正本 c. 身故者除戶戶籍謄本 d. 受益人之戶籍謄本 印章 e. 請求失蹤之身故保險金者, 令檢送失蹤證明文件 f. 其他證明文件 : 洽保險公司專人辦理 (2) 受益人申請意外 殘廢保險金 : a. 保險金申請書 ( 由保險公司提供 ) b. 合法登記之各公私立醫院開立之殘廢診斷證明書正本 c. 受益人之戶籍謄本 印章 d. 其他證明文件 : 洽保險公司專人辦理 (3) 受益人申請 身故關懷金 : a. 關懷金申請書及收據各乙份 b. 死亡證明書或相驗屍體證明書正本 c. 身故者除戶戶籍謄本 d. 受益人之戶籍謄本 印章及身份證 e. 受益人郵局存戶簿或清水農會存摺封面影本 38 食物銀行關心弱勢家庭
( 分機 :270) 便民服務陸 第六類全民健康保險 會課 訪視獨居老人致贈大人袋 祝福生日快樂! 1. 加保轉入申請投保對象範圍 : 無職業之榮民 無職業且無適法依附者 (1) 應備一般證件 : a. 戶口名簿或身份證 ( 正本 ) b. 最後投保單位轉出單 社c. 印章 d. 代理人印章 (2) 特殊證件 : a. 榮民證或榮民遺眷證正本 ( 具榮民或榮民遺眷身份者 ) 學生證 ( 滿 20 歲以上, 以子女眷屬投保具學生身份且需有當年度的註冊章者 ) b. 畢業證書或退伍令 ( 滿 20 歲以上, 以子女眷屬投保具畢業或退伍一年內者 ) c. 居留證 ( 如是外配之眷屬者 ) 2. 轉出退保申請應備證件 : (1) 被保險人印章 (2) 戶口名簿或身份證 (3) 其他單位轉入申請表影本 ( 如重複投保者 ) (4) 死亡證明或除戶證明 ( 死亡退保者 ) (5) 徵集令 3. 變更事項申請應備證件 : (1) 被保險人印章 (2) 變更項目證明文件 清水區 2 016 生活手冊 39
4. 遺失毀損申請應備證件 : (1) 身份證正本 代理人身份證正本 (2) 戶口名簿正本 ( 尚無身份證者 ) (3) 相片 1 張 (2 吋 ) (4) 新台幣二佰元 ( 首次申請者免 ) (5) 請逕洽本所 郵局或健保局及健保聯絡辦事處辦理 < 中央健康保險署中區業務電話 :04-22583988> 本所社會課備有健保 IC 卡讀卡機, 可供更新 讀取資料請民眾多加利用 40 柒 國民年金 ( 分機 :271) 國民年金被保險人所得未達一定標準 保費補助作業說明 1. 補助對象 : 家庭經濟狀況不佳者, 可向戶籍所在地的縣市政府, 公所申請 所得未達一定標準, 審核通過由政府補助 55%~70% 的保費 2. 應備文件 : (1) 申請表 ( 由公所提供 指導民眾填寫 ) (2) 應列計全家人口 ( 含申請人之一等親等直系血親及配偶 ) 之戶籍謄本 或新式戶口名簿 未與申請人同戶的一親等直系血親 ( 即父母 子女 ) 及配偶只要個人戶籍謄本, 申請人之父母 子女有死亡者, 亦需附死亡 ( 除戶 ) 謄本 (3) 身份證正反面影本 (4) 申請人印章 (5) 其他證明文件如下 : a. 影本 : 學生證 軍人身份證 居留證 身障手冊 失協尋案單 服刑. 羈押. 拘禁證明 法院申請受監護裁定書及公費生證明 孕婦健康 ( 媽媽 ) 手冊 國軍退除役官兵俸金發放通知單或退休俸存摺影本 國中小學教師或職業軍人薪資證明等 b. 正本 : 診斷證明書 ( 三個月內 ) (6) 受託人之身份證正反面影本及印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