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港青基信書院 港青基信書院於二零零三年九月成立, 由香港基督教青年會贊助 本校位於新界東涌, 是一所政府直接資助計劃 ( 直資 ) 的中學 本校的學生來自世界各地四十多個國家, 他們各自承傳著不同的歷史和文化, 以多元化的文化背景豐富了彼此的學習經驗, 開拓了我們國際化的校園環境, 為學生將來要面對全球化的社會作了最充足的準備 我們希望港青基信書院的學生能成為充滿自信 快樂以及有責任感的世界公民, 平等尊重本土及各國文化 學生訓輔制度 我們致力讓所有的學生都能感受到成長的快樂, 同時能在和諧共融的環境中學習, 並在校園生活中得到師友們的關愛 我們深信, 以充實的愛去孕育學生的心靈成長是教育中的重要一環 港青基信書院的每一位學生都是珍貴的獨立個體 他們在一個融洽和清晰的制度中, 體驗師長們對他們的期望, 從中領受關愛, 茁壯成長 本校的英語支援老師 特殊學習需要支援老師 教育心理學家及駐校社工, 均致力為學生的個人及學習成長提供多方面的照顧 辦學理念本校本著基督教信仰及價值觀, 為學生營造一個具備優質教育條件的學習環境, 以及一個歡欣和具啟發性的校園學習氣氛 此外, 本校希望透過老師 家長及學生三方面的共同合作, 開拓更優質的教育 我們亦相信學生應學會關懷社會, 服務人群, 故本校為學生提供社會服務的訓練及指導 而港青基信書院所有的學生, 每年均須參與學校及不同類型的社會服務, 例如 : 探訪本地老人院和參與社會服務外展計劃等, 藉以培養個人責任感和社會的使命感 關於港青基信書院 1
五大核心價值 我們的五大核心價值引導著我們向前邁進 : 辦學使命 關於港青基信書院 2
學與教我們的教學以學生為主導 透過以學生為中心的學與教模式, 鼓勵學生自主學習, 建立他們不一樣的學習經驗, 主動建構知識 本校以學生的選科意願及學習能力為基礎, 進行分班或分組教學, 以提昇學與教的效能 課程本校的主要授學語言為英語 ( 第二語言和中國歷史除外 ), 我們亦為學生提供基礎中文 法文和西班牙語 課程剪裁揉合了本地課程及國際課程, 別具特色 本校的混合課程, 除本地課程 - 香港中學文憑 (HKDSE) 外, 更設有國際課程 - 英國國際普通中學文憑 (IGCSE) 及英國普通教育文憑 (UK GCE A Level) 當學生升讀至中三及中四級, 可以在本地課程以外, 修讀及報考英國國際普通中學文憑試 (IGCSE), 以獲取額外的國際認可資格 學生升讀至中五及中六級, 則可選擇報考香港中學文憑試 (HKDSE) 或英國普通教育文憑課程 (UK GCE A Level), 以配合學生日後升讀大學的不同需要 課外活動本校除了重視學生的學術成績外, 更十分注重學生的全人和多元化發展 因此, 本校為所有學生提供近四十五項不同類型的課外活動, 讓學生得以在課堂以外, 參加各種活動, 爭取多元化的學習經驗, 發展個人興趣及潛能, 盡展所長 校園設備校座落於大嶼山的青山綠水旁, 空氣清新, 環境幽美 除校舍寬敞外, 課室設備充足, 並設有各種教學特別室, 包括藝術中心和戲劇室等 更設有校園電視台控制室 健身室 學生自學中心 各種科學實驗室及多媒體室等 我們所有的課室均設有電腦 實物投映器等器材, 並已安裝空調, 設備完善, 一應俱全 本校的運動設施完善, 包括人造草球場 多用途草池 四條一百米跑道 足球場 籃球場等 全新的音樂大樓樓高兩層, 除設有完善的音樂器材外, 二樓的觀景台更為學生提供一個舒適的休憩空間 關於港青基信書院 3
師資優良本校的教師對教育充滿熱誠, 致力讓學生健康快樂地成長 每一年級都設有兩位訓輔主任, 一位為外籍老師, 另一位則為本地老師, 兩位優秀的專業教師與各班班主任攜手合作照顧和教育學生, 引導學生發展個人潛能 港青基信書院的所有教師均有大學學位, 具備專業的資歷及豐富的教學經驗,36% 擁有碩士學位,2% 更擁有博士學位 本校的師生比例為 1:9.8, 當中 45% 以上的教師來自世界不同的國家, 包括英國 美國 加拿大 新西蘭 愛爾蘭 法國 西班牙 日本 印度等 本校的教師深信 終身學習 的理念, 加上本校有完善及有系統的教師專業培訓計劃, 例如同儕觀課及共同備課等, 教師們在當中不斷增益及不斷提升教學技能, 藉以促進教學的素質 聯絡我們 地址 : 東涌松逸街 2 號電話 :2988 8123 傳真 :2988 2000 網址 :www.yhkcc.edu.hk 如何前往本校 自行駕駛由北大嶼山公路行駛至東涌西 (6A 出口 ), 沿路直駛 ( 市中心及東涌消防局在右邊 ) 至盡頭到本校所在 公共交通公具港鐵東涌線至東涌站 ; 或機場巴士至東涌消防局站, 再轉乘大嶼山巴士 37 或 38X( 只限上學時間 ) 至松逸街 ; 或大嶼山巴士 3M 11 23 34 及 A35 號至東涌道 校巴服務本校為學生提供校巴服務, 分別有青衣線 荃灣線 屯門及深井線和九龍塘線, 有關詳細的路線, 歡迎致電本校查詢 關於港青基信書院 4
本校贊助團體 香港基督教青年會歷史悠久, 多年來致力提供各種服務, 以照顧社會人仕在社會 教育 康體及心靈上的需要 我們一直懷著抱負與理想, 與大家共同締造未來, 展望明天 作為基督教團體, 本會一直緊守著使命, 藉著提供及舉辦各種充實及有意義的活動, 促進社會的公平 公義與平等 作為社會的一份子, 本會真切了解到香港作為多語言 多文化的社會 願景, 特別關注青年人的需要, 致力以兼容並包 融合貫通的方式, 提供多元化的服務 本會將繼續貫切我們的服務理念, 進一步以香港社會和諧以及國際文化融合作為我們努力的方向 此外, 本會作為 國際基督教青年會 一員, 將繼續加強與香港中華基督教青年會 香港基督教女青年會以及本港其他社會服務團體的聯繫, 不分年齡 性別 種族及宗教信仰, 為社區的每一位成員提供服務及機會, 以提高他們的個人 家庭以及社會生活質素 關於港青基信書院 5
入學申請須知 索取申請表 港青基信書院全年均接受入學申請 申請人可於辦公時間內親臨本校索取 ( 一 ) 入學申請表 ( 二 ) 第二語言選修表及 ( 三 ) 第二語言學習背景確認書 ; 或於本校網頁下載上述表格 : http://www.yhkcc.edu.hk/en/admission/admission_criteria/index.php 報名費用 報名費用為港幣一百元正 申請獲批與否, 概不發還 交回申請表和其他所需文件請於辦公時間內連同以下文件, 親臨本校遞交或郵寄至本校 如郵遞申請, 請於信封面請註明 申請入學 2017/18 1. 入學申請表 ; 2. 第二語言選修表 ; 3. 第二語言學習背景確認書 ; 4. 小學五年級 六年級成績表副本 ; 5. 申請人身份證或護照副本 ( 需印有個人資料及有效簽證之內頁 ); 6. 課外活動 / 體藝 / 社會服務 / 獲獎紀錄之副本 ( 如有 ); 7. 校長推薦信 ( 如有 ); 8. 如非本地居民, 須遞交父母之護照副本 ( 須印有個人資料及有效工作簽證之內頁 ); * 申請人必須持有有效之香港居留權 * 9. 報名費港幣一百元 ( 請以劃線支票繳付, 抬頭請填上 港青基信書院, 並於背面寫上申請人之姓名和聯絡電話 ) 10. 已貼上郵票的回郵信封乙個 入學申請須知 6
面試安排 所有申請人均會獲面試機會, 而申請人之父母均須出席面試 中二級 或以上的申請人, 必須應考英文科 中文科及數學科之入學考試 收生準則 ( 中一級 ) 小五與小六之學業成績 (35%); 面試表現 (35%); 操行或其他評語 (20%); 課外活動 / 社會服務 / 公開考試 / 獎項 (10%); 入學考試 ( 只適用於中二級或以上之申請者 ) 取錄若申請被接納, 申請人將於面試後四至五個星期內收到本校之電話通知 申請人獲取錄後, 需繳交註冊費 # 註冊費將於第一期學費時扣除 獲取錄之中一級申請者之家長, 須簽署入學聲明書, 同意不會參與 中學學位自行分配辦法 申請人亦需要簽署本校之 入學協議書, 承諾遵守本校的守則, 有關協議書之詳情, 請瀏覽本校網址 : http://www.yhkcc.edu.hk/en/admission/downloadable_forms/index.php # 註冊費一概不獲發還 入學申請須知 7
學費 2017/18 學年之學費 * 年級 本地學生 1 非本地學生 2 繳付方式 中一 港幣 39,500 港幣 87,881 共分 10 期 中二 港幣 37,000 港幣 85,881 ( 由 9 月至 6 月 ) 中三 港幣 37,000 港幣 83,881 中四 港幣 36,500 港幣 94,700 中五 DSE 港幣 34,000 港幣 91,700 中五 GCE 港幣 55,000 港幣 112,700 中六 DSE 港幣 31,000 港幣 88,700 共分 5 期 中六 GCE 港幣 52,000 港幣 112,700 ( 由 9 月至 1 月 ) * 學費有待教育局之批核 1. 本地學生 : 凡持有香港受養人簽證之學生均被列為本地學生 2. 非本地學生 : 凡持有學生簽證於香港就讀之學生均被列為非本地學生 根據香港教育局之條例, 非本地學生均不能享有政府的教育津貼 因此, 他們須支付全額學費, 包括政府津貼部份 ( 以教育局於 2014 年 10 月公佈的金額為準 ) 其他費用除學費外, 本校學生須支付其他費用, 包括 : 練習簿 學生相片 學生證及家長教師會會費, 合共費用將為港幣五百元正 此外, 本校每年七月都會舉行 港青學習體驗週, 學生會參加不同的活動, 故他們須支付約港幣五百元至六千元的費用, 收費則按不同的活動地點而有所不同 學費繳付方法 本校將透過自動轉賬的方式, 於每月的第五日至第十日從指定之銀行 戶口直接扣減學費 學費 8
學費減免計劃 目標 學費減免計劃乃本校為有需要的清貧學生提供資助 申請人必須為在本校就讀學生的家長或法定監護人 本校跟從教育局指引, 將最少撥出學費總收入的 10%, 為值得獎助的 學生提供學費減免 / 獎學金 如學校收取的學費介乎直資單位津貼的 2/3( 三分之二 ) 與 2 1/3( 二 又三分一 ) 之間, 則學校在直資單位津貼額的三分之二這個水平以上 每多收一元學費, 便須撥出五角作為學費減免 / 獎學金計畫之用 本校承諾撥出部分學費收入作本計劃之學費資助, 上限為全年學費收 入的百分之十 因此, 實際資助數額須視乎申請人數而定 資助金額 可作出調整, 而不作另行通知 申請資格組別一 : 學生資助辦事處申領資助的子女必須是未婚的香港居民 與申請人家庭同住 擁有香港居留權 入境權或不附帶任何逗留條件 ( 逗留期短除外 ) 的有效香港居留許可 組別二 : 社會綜合保障援助計劃正領取社會綜合保障援助的家庭 組別三 : 家庭經濟狀況調查 ( 只限特殊情況及所有申請者均須已申請政府所提供的學生資助 ) 通過本校入息審查之家庭 ( 學生持有旅遊簽證 雙程通行證 學生簽證 父或母持學生簽證或旅遊簽證來港的學生 ) 除組別二之申請者, 所有申請組別均須申請由學生資助辦事處所提供的學校書簿津貼計劃 成功申請者亦會同時受惠於多個由政府所提供的資助計劃 例如學生車船津貼計劃及上網費津貼計劃 申請表格 有關學費減免之申請表格, 請於本校網頁下載 : http://www.yhkcc.edu.hk/en/admission/fee_remission_scheme/ fee_remission_guideline_application_form/index.php 學費減免計劃 9
資格評估組別一 : 申請者須直接向學生資助辦事處提交申請 所有申請者將會收到 資格證明書, 在其上會標名資助幅度 ( 全額 半額 或 不成功 ) 本校將會以學生資助辦事處所審核的資助幅度以作批核 組別二 : 資助幅度將會以社會綜合保障援助計劃所提供的資助以作 批核 組別三 : 本校採用 調整後家庭收入 機制進行入息審查, 以評定 申請人的資助資格及幅度 算式如下 : 調整後家庭收入 (AFI) = 1. 家庭全年總收入包括在 2015 年 4 月 1 日至 2016 年 3 月 31 日期間, 申請人及其配偶的全年收入 與申請人家庭同住的未婚子女的全年收入的 30%( 如適用 ) 以及親友給予的資助( 如適用 ) 2. 須填報的收入包括在香港和香港以外地方的收入, 有關種類詳列如下, 以作參考 有關須遞交的證明文件, 請參閱第十三頁之 申請程序 學費減免計劃 10
須填報的收入 1. 薪酬 ( 包括申請人 申請人配偶及申請學生的同住未婚兄弟姊妹的全職 兼職 短期工作的收入, 當中不包括僱員強積金 / 公積金供款 ) 2. 雙薪 / 假期工資 3. 津貼 ( 包括超時工作 / 生活 / 房屋或屋租 / 交通 / 旅遊 / 膳食 / 教育 / 輪班津貼等 ) 4. 花紅 / 奬金 / 佣金 / 小賬 8. 慈善捐款 5. 因被撤職而領取的代通知金 6. 營業盈利以及其他自僱行業的收入, 例如販賣 駕駛的士 / 小巴 / 貨車 / 所收取各項服務費等 7. 贍養費 8. 由任何非同住人仕給予的津助 ( 包括金錢及住屋 匯款 按揭還款 租金 水 電 燃料或其他生活費用等津助 ) 9. 定期存款 股票 債券等的利息收益 不須填報的收入 1. 高齡津貼 ( 即生果金 ) 2. 傷殘津貼 3. 長期服務金 / 約滿酬金 4. 遣散費 5. 貸款 6. 一次過領取的退休金 / 公積金 7. 遺產 9. 綜合社會保障援助金 10. 再培訓津貼 / 就業交通津貼 11. 保險 / 意外 / 傷亡賠償 12. 僱員強積金 / 公積金供款 10. 租金收入 11. 每月領取的退休金 / 孤兒寡婦金或恩恤金 1. 家庭成員通常是指申請人 申請人的配偶 與申請人家庭住的未婚子女, 以及受申請人及其配偶供養的父母 2. 二至三人的單親家庭, 公式中除數的 (+1) 將會增加至 (+2) 3. 合資格的申請人將同時按其資助幅度獲發相同百分比的雜費津貼 學費減免計劃 11
資助幅度 資助幅度 調整後 家庭收入 最高學費減免金額 中一中二中三中四 100%* $0 $37,552 $37,000 $35,000 $33,000 $28,000 50% $37,553 $72,611 $18,500 $17,500 $16,500 $17,000 不合資格 高於 $72,661 $0 $0 $0 $0 資助幅度 調整後 家庭收入 中五 DSE 最高學費減免金額 中六 DSE 中五至中六 GCE 100%* $0 $37,552 $31,000 $28,000 $52,000 50% $37,553 $72,611 $15,500 $14,000 $26,000 不合資格 高於 $72,661 $0 $0 $0 * 2016/17 學年三人家庭和四人家庭可獲全額資助的 調整後家庭收入 上限分別為港幣 45,460 元和港幣 41,824 元 就二人和三人單親家庭而言, 有關家庭會分別視為三人和四人家庭, 以決定可獲全額資助的 調整後家庭收入 上限及計算 調整後家庭收入 學費減免計劃 12
申請程序 申請人需於 2016 年 11 月 11 日或以前把已填妥的申請表連同所有證 明文件交回校務處 申請所需證明文件如下 : 相關證明文件組別一組別二組別三 申請人及同住家庭成員的身份證副本 由學生資助辦事處發出之資格證明書副本 2015 年 4 月 1 日至 2016 年 3 月 31 日期間的綜援申請獲准通知書 2015 年 4 月 1 日至 2016 年 3 月 31 日期間申請人及其配偶的所有銀行戶口紀錄 租約 ( 公屋租戶適用 ) ( 如申請人屬於單親家庭 ) 分居 / 離婚證明文件或配偶死亡證明文件副本, 如沒有證明文件, 請以備有申請人簽署的通知書提供合理解釋 ( 如適用 ) 在 2015 年 4 月 1 日至 2016 年 3 月 31 日期間必須支付的醫療開支 ( 只限於患有痼疾或永久殘缺的家庭成員 ) 證明文件副本 ( 如適用 ) 離職信副本 學費減免計劃 13
相關證明文件 組別一 組別二 組別三 2015 年 4 月 1 日至 2016 年 3 月 31 日期間的收入證明受薪人士 1. 由稅務局發出的繳稅通知書 ; 如沒有 2. 僱主填報的薪酬及退休金報稅表 ; 如沒有 3. 薪俸結算書 ; 如沒有 4. 顯示支取薪酬 津貼等記錄的銀行結算單 ( 連戶口持有人姓名頁 )( 請用顏色筆註明薪金的項目及加以注釋, 並在其他存入金額旁說明入數來源, 否則校方或會將該筆款項納入家庭收入計算 ); 如沒有 5. 由僱主填寫的收入證明書正本 ( 見附件二 ) 自僱司機 1. 由執業會計師核實的營業損或經營業益表 ; 如沒有務人士 2. 自行擬備的營業損益表及個 ( 包括獨人入息課稅通知書 ( 如適資經營 / 用 ) 合夥業務 / 有限公司 ) 未能提供任何收入證明的受薪或自僱人士 擁有收租物業人士 請參考附件三, 填寫 收入聲明, 詳細列明全年的入息的計算方法及沒法提供收入證明文件的原因 ( 如申請人未能提供合理解釋, 校方或不會進一步處理其資格評估申請 ) 1. 租約 ; 如沒有 2. 顯示租金收入的銀行結算單 ( 連戶口持有人姓名頁 ) ( 請用顏色筆註明租金收入的項目及加以注釋, 並在其他存入金額旁說明入數來源, 否則校方或會將該筆款項納入家庭收入計算 ) 學費減免計劃 14
學費資助金之發放 1. 校方經審查資料後, 將以書面通知各申請者的資格批核情況及所 得的資助金額 2. 如申請人於截止日期前遞交申請表, 並成功申請, 雜費將一併合 退回 3. 如申請人於截止日期後遞交申請表, 並成功申請, 全額資助及半 額資助上限將改為 75% 及 25% 資助將於申請人遞交申請表的月份起 開始計算 4. 如需退款, 校方將以支票形式退還款項, 家長可於學校辦事處領取支票 5. 如申請人對資格評估結果不滿意, 可在本校發出通知書後以書面形式向本校申請重新評估, 申請書必須附上申請人的簽署及註明檔案編號或申請人的香港身份證號碼, 並詳列理由及提供充足證明文件 6. 處理重新評估申請一般需時三個月 由於此類申請將需要較長處理時間, 申請人應盡早於通知書發出日期後的兩星期內提出重新評估 注意事項 1. 申請人若於申請過程中如有虛報 隱瞞事實 提供錯誤或誤導資料, 或故意阻撓校方職員進行調查, 校方有權取消申請人的申請資格, 並要求申請人退還全部獲發的資助款項, 以及申請人有可能因此被撿控 2. 所有用作申請學費減免用途的文件將不會發回 3. 申請人所提供的個人資料將用作評核申請人的資助幅度及資助額之用 截止日期 申請者請於 2016 年 9 月 16 日前向校方提交申請表以及相關的證明文件 當校方收到相關文件後, 校方會立刻處理其申請 組別三之申請者, 請將所有相關證明文件連同申請表交給校方, 校方將會在所有文件齊全後才會處理其申請 如申請人於截止日期後遞交申請表, 並成功申請, 全額資助及半額資助上限將改為 75% 及 25% 資助將於申請人遞交申請表的月份起開始計算
何有效填寫申請表格 1. 組別一 : 請提交申請人及同住家庭成員的身份證副本及由學生資助辦 事處發出之資格證明書副本 組別二 : 請提交申請人及同住家庭成員的身份證副本及 2012 年 4 月 1 日至 2013 年 3 月 31 日期間綜援申請獲准通知書 組別三 : 請提交申請表格上 ( 第一頁 ), 所提及的所有文件以作申請 之用 (* 每一個家庭只需填寫一份申請表格 ) 2. 請填妥申請表上所需的基本資料 3. 請申報所有 2016/17 學年獲發的政府 / 其他機構經濟援助 4. 請申報所有其他有關家庭狀況的特別資料 5. 細閱聲明並簽署申請表 如有查詢, 請致電 2988 8123 區智仁老師, 或瀏覽本校網頁 : http://www.ymcacc.edu.hk/en/admission/fee_remission_scheme/objectiv e_assessment/index.ph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