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 赴外交換生手冊 Outbound Exchange Student Handbook 國際暨兩岸教育處
目次 1. 交換生計畫 2 1. 何謂交換生 2. 為什麼要申請交換生 3. 交換生申請資格 4. 如何成為交換生 5. 申請流程 2. 中原大學學生赴交流學校擔任交換學生處理要點 4 3. 2015 年交換生校內甄選簡章 6 4. 放榜後注意事項 8 1. 遞交姐妹校申請資料與獲得入學許可 2. 簽證辦理 3. 役男出國 4. 註冊繳費與學籍保留 5. 學分抵免 6. 交換生義務 5. 交換生可申請獎學金簡表 9 6. 常見問答 10 1. 申請資格 2. 準備的文件 3. 考試 成績計算 4. 分發 錄取 報到 5. 出發前的準備事項 7. 2015 申請名額資訊表 14 1
一 交換生計畫 1. 何謂交換生 交換學生 為在學期間, 以本校學生身分 ( 即完成中原大學註冊及繳交學費手續 ), 至有學生交換協定之姐妹校修習一學期或一學年的課程, 課程結束後, 可獲得姐妹校所核發之正式成績單或修課證明 2. 為什麼要申請交換生同學可透過交換生計畫體驗及學習如何在異國生活及學習 除了增廣見聞 增進語言能力及結交朋友外, 也同時培養獨立 自主的能力 是一個自我成長 加強未來競爭力的絕佳機會 3. 交換生申請資格本校學生除大一新生 未就讀滿一年之轉學生及在校學分已修畢申請當學期可順利畢業者外, 皆可參加交換生甄選 本校境外學位生 ( 含國際學生 僑生 陸生 ) 亦可進行國際交換, 交換辦法比照一般生 交換生申請及出國研修需為同一學制 4. 如何成為交換生除了準備申請文件外, 國際處建議欲申請交換學生者應做好下列準備工作 避免因未準備充足而喪失機會, 或是發生赴外就讀後與期望不符的情形 : A. 蒐集資料建議同學先至國際暨兩岸教育處網站了解校內赴外進修相關規定 瀏覽已簽定學生交換的學校列表, 並對有興趣就讀之學校進行資料蒐集 除了上該校網站查詢課程外, 也可參加本處舉辦的活動, 聽取學長姐的交換經驗 * 校級交換生資訊請洽國際暨兩岸教育處網站 交換學生 專區 * 院系所級交換生資訊, 請逕向各系所洽詢 B. 擬定學習計畫建議交換生要把交換這一段時間納入大學生涯與學習計畫, 而非一時興起的念頭 在蒐集足夠學校資料後, 我們建議同學先與系所老師諮詢, 確認赴外念書之學分抵免的可能性及返國之後課程的銜接性, 以避免回國後出現課業斷層或影響畢業年限 C. 加強語言能力與準備考試外語能力是赴外就讀相當重要的條件, 不僅影響到學習成效, 也是和其他同學溝通的橋樑 為確保同學赴外研修時能順利適應, 申請同學必須通過本校訂定之語言能力門檻, 且同時滿足各姐妹校設立之語言能力條件 建議同學們平時增進外語能力, 並報考語言考試作為申請佐證資料 請注意提出申請的語言成績證明須於有效期限內 2
5. 申請流程 3
二 中原大學學生赴交流學校擔任交換學生處理要點 94.08.11 第 815 次行政會議通過 95.06.01 第 825 次行政會議修正 99.02.08 第 871 次行政會議修正 101.08.09 第 900 次行政會議修正依據 101.08.30 原秘字第 1010002768 號函修正 102.05.02 第 908 次行政會議修正 103.03.06 第 918 次行政會議修正 第一條本要點依據大學法第二十八條 二十九條所規範之交換學生為在校學生經教育部認可並與本校簽有合作協議之外國大專院校進修者 第二條本校學生除大一新生 未就讀滿一年之轉學生及在校學分已修畢申請當學期可順利畢業者外, 可參加交換生甄選 本校境外學位學 ( 含國際學生 僑生 陸生 ) 亦可進行國際交換, 交換辦法比照一般生辦理 交換生申請及出國研修需為同一學制 第三條交換學生經交流學校拒絕入學者, 本校不負責重新分發 第四條申請交換學生經核准者, 其赴交流學校進修所需辦理事項, 除本校公告可協助辦理者外, 皆需自行辦理 第五條交換學生於交流學校修業期限, 每次以一年為限 第六條國際暨兩岸教育處依規定日期辦理公開甄選, 五月底前 ( 學制不同者, 另行訂定 ) 完成作業並公告甄選結果名單 交換學生清冊除送交流學校外, 並送教務處 交換學生所屬之院 系及相關單位存查 第七條具役男身分之交換學生, 應依內政部 役男出境處理辦法 辦理出境事宜 第八條交換學生除另有規定外, 應繳本校全額學雜費及學生平安保險費 交換學生應依各計畫合約規範繳付交換學生之費用, 超過本校全額學雜費者, 可免繳本校學雜費 第九條交換學生之學籍 畢業規定等均比照校內學生處理, 各學期應依規定在本校完成註冊, 並計入修業年限 第十條交換學生於出國修習期間, 未依交流學校規定修習或未符選課規定者, 該學期視同休學 第十一條交換學生應於交流學校選課後十日內, 主動與本校所屬學系確認其抵認課程名稱及學分數, 交換學生於交流學校所修學分, 每學期不得低於六學分 交換生取得國外指導教授同意赴境外進行專業或專題實習課程研習, 每學期所修學分不受限制 4
第十二條交換學生於交流學校退選所修課程, 應於交流學校學期結束一週前通知本校所屬學系 退選後選課未達六學分者, 該學期視同休學 第十三條國際暨兩岸教育處或學生所屬院 系應協調交流學校將交換學生修習之成績以百分法計算, 並於本校學期結束日後三週內送交教務處登錄 若因外國學制不同須先與本校協議 第十四條交換學生未事先取得本校所屬學系同意, 於交流學校修習之學分不列入畢業學分 第十五條交換生在國外修習校內開設之遠距 實習或性質相當之課程需經申請並經學系同意後, 送教務處核准之 第十六條交換學生於交流學校修習之成績, 無論是否列入畢業學分, 均應送交教務處登錄, 並列入學期排名及畢業平均 第十七條本要點未列事項依照本校相關規定辦理 第十八條本要點經行政會議通過, 報請校長核定後公布施行 5
三 2015 年交換生校內甄選簡章 宗旨 : 為培養本校學生國際觀與獨立自主之能力, 並促進各國學術文化交流, 特別辦理交換生計畫, 甄選優秀且欲挑戰自我之本校學生赴國外姐妹校修讀課程 1. 至國際暨兩岸教育處下載申請表, 填寫完畢後親筆簽名, 貼上照片及請系主任簽名 申請 表正本一份及影本三份 2. 以申請表作為首頁, 依序檢附以下文件後裝訂成冊 A. 本校教師推薦信一封 ( 格式不限 推薦教師需親筆簽名但不須彌封 ) B. 自傳及出國學習計畫 ( 格式不限, 但內文長度至少為 1,000 字 ) C. 語言能力證明文件影本 ( 依各姊妹校規定, 面試時務必攜帶正本供查驗 ) D. 中文歷年成績單正本一份 ( 檢具附有 GPA 與系所排名之成績單 ) 及影本三份 E. 其他相關優良事蹟或活動證明影本 註 : 文件不齊者, 不予考慮 3. 將申請表及上述文件裝訂成 A4 大小, 一式四份 ( 正本一份, 影本三份 ) 於 2014 年 11 月 28 日 17:00 前繳交至國際暨兩岸教育處 ( 維澈樓 704) 註 : 正本係指申請表 & 成績單為正本之該份文件裝訂時勿使用硬殼資料夾繳件截止日期如欲更改任何資料, 請重新填寫申請表及替換所有影本 4. 書面審查後, 參加面試 校內甄選評分標準 : 托福 30%; 學期總平均 30%; 口試 40% - 口試 : 預定於 2014 年 12 月中舉行 ( 確切日期待公佈 ) - 評分標準 : 語言能力 40% 課業學習 20% 讀書計畫表達 20% 生活知識 10% 個人特質 10% 6
中原大學交換學生遴選申請表 序號 : ( 此欄免填 ) 學年度第 學期 中文姓名 英文姓名 ( 護照上的英文名字 ) 出生地性別 男 女 出生日期 / / 籍貫 ( 相片 ) 請貼 2 吋照片 身分證字號 學號 兵 役 役男 已服役 免役 E-mail 系級 / 班別 系 年級 班 GPA MSN 申請學校 (1) ( 依志願排 (2) 序 ) (3) 外語成績 TOEFL(iBT): IELTS: 日語測驗級數 : 通訊地址 電話行動電話 戶籍地址 同通訊地址 電 話 緊急聯絡人關係聯絡電話 聯絡地址 同戶籍地址 注意事項 : 學生出國修習課程期間, 所修習之學科及學分由各學系 ( 所 ) 及教務處審核採認 申請人簽名 : 日期 : 系 ( 所 ) 主任簽名 : 日期 : 7
四 放榜後注意事項 1. 遞交姐妹校申請資料與入學許可 A. 通過甄試同學僅代表獲得本校推薦資格, 並不代表已獲得該校錄取 所有學生須依該姐妹校規定繳交申請及相關文件, 待通過該校審核 獲得入學許可, 才算是正式獲得該校交換生錄取資格 B. 同學於此階段的角色為 申請者, 須配合各姐妹校之行政流程與審核時程, 審核期間多 半長達 2-3 個月 請勿要求本處或自行寫信催促對方核發入學許可 如有問題, 也請透過 學校窗口詢問, 非特殊情形下, 勿自行連絡造成對方學校困擾 C. 受推薦資格僅適用於該期甄選, 如因故無法如期前往錄取交換學校, 應向國際暨兩岸教 育處申請撤銷, 不得以任何理由申請保留錄取資格或更換錄取學校 2. 簽證辦理獲得入學許可之後, 即可自行洽詢各國在台之簽證辦理事宜, 本處不協助辦理或是代訂機票 * 注意 : 赴美國地區學校就讀之學生, 如辦理 J-1 簽證並同時領有政府獎助學金, 修習返國後, 受限於美國政府規定, 於返國日起算兩年內不得提出美國移民及工作簽證之申請 3. 役男出國 具役男身分之同學須依法完成各相關手續 ( 請向學務處生輔組洽詢細節 ), 並於交換期結束後準 時返國 ; 如有違反情況, 須自負一切法律上之責任 4. 註冊繳費與學籍保留 A. 交換生須確保出國進修期間完成註冊及依規定繳納本校全額學雜費以保留中原大學學籍, 不具學籍 休學或已畢業者將取消錄取資格 B. 註冊繳費事宜請事先委託代理人辦理, 以免屆時權益受損 C. 大四學生請留意校內辦理延畢等相關規定, 相關細節請洽教務處 5. 學分抵免學分抵免請依校內相關規定辦理, 本處建議同學先上網查詢所前往交換之姐妹校各項資訊, 並預先與系主任討論擬修習之課程及擬採認之中原大學課程名稱及學分, 以免面臨回國後無法抵免之情況 6. 交換生義務 A. 參加本處辦理之行前說明會 B. 於出發至姐妹校之一個月內回報當地聯絡地址 電話及生活概況, 以建立緊急連絡網 8
C. 交換生須依規定修習課程, 並應遵守本校 姐妹校及當地國一切規定, 不得做出有損兩校校譽或觸犯兩國法律之行為 D. 交換結束前須告知預定返國日期, 並於抵台後一個月內, 須繳交心得報告一份 E. 返國後須盡力協助本校推動國際交流相關事宜, 如經驗傳承 活動宣傳 接待 導覽等 五 交換生可申請獎學金簡表 本表僅供參考, 各獎學金申請辦法內容與規定, 請以每年公告簡章為準 所有申請者於申請當時及出國期間須為 在學生, 不得休退學, 且須返回母校完成學業取得學位 1. 教育部學海系列獎學金 獎學金計畫申請資格補助項目申請時程注意事項 教育部 具中華民國身分證者 學費或機 每年一次 不適用於前往 學海飛颺獎學金 票費或生 二 ~ 三月 陸港澳之學校 教育部 1. 具中華民國身分證者 活費額度 不得同時領取 學海惜珠獎學金 2. 具中或低收入證明者 是當期審 其他我國政府 3. 非在職生 議而定 預算所提供之 留學獎助學金 2. 各國大學校院 政府機關獎學金 各國大學校院 政府機關及企業單位常提供出國研修獎學金供遊留學生申請, 國際暨兩岸教育 處亦會不定期公告各項獎學金資訊, 請有興趣同學自行參考 9
六 常見問題 FAQ Q: 每年交換學生申請時程? A: 每年約 11 月開放申請,12 月中校內口試 ( 詳細日期依公告為準 ), 隔年 1 月公告錄取名單 Q: 大一學生, 可否參加甄選? A: 不可以 依交換計畫合約, 本校僅薦送已在本校就讀一年以上的學生, 因此報名甄選前, 必須已有在本校前一學年的成績 Q: 今年入學的轉學生, 可否參加甄選? A: 由於轉學生在本校抵免的學分在成績單上並不會有分數, 所以轉學生必須在本校唸至少一 年後始可參加甄選 Q: 關於交換學生, 可以在大五時申請, 大六出去嗎? A: 只要是仍在修業年限期限內, 並符合甄選條件者, 皆可參加交換學生的計畫 Q: 若有雙主修, 應該在交換學校申請哪一科系? A: 同學可自行決定要申請哪個科系 Q: 請問各校的名額是大學部和研究所加起來的總名額, 或是大學部和研究所分開算的名額? A: 若某交換學校的名額為兩名, 係指大學部和研究所加起來共兩名, 並非分開計算的名額 Q: 若交換學校的碩士學位一年即可取得, 可否在交換期間修習該校碩士學位? 在交換期結束 後是否一定要回國? A: 不可以 所有的交換計畫皆是非學位的 (non-degree program), 不得要求獲得該校碩士學位 交換計畫結束後需回國將本校的課程修完或完成抵免學分手續 Q: 在國外交換期間可縮短或延長交換期嗎? A: 可以縮短, 但需取得雙方學校同意 ; 不能延長, 依教育部規定交換期最長為一學年 10
Q: 明年是否會有新增交換學校? A: 不一定 Q: 如果想要去交換的學校不在你們名單上, 可否也請國際處代辦? A: 不可以 國際處所辦理的交換計畫, 僅限與本校簽有交換學生合約之學校, 未簽有交換合 約之學校無法辦理 本校尚有一些屬於系所交換學生計畫, 是各系所單獨和該校單一學院或系 所所簽訂計畫, 此類交換計畫必須直接與該系承辦人洽詢 Q: 本校對於同學在交換學校所修學分數是否有任何規定? A: 有 依本校 中原大學學生赴交流學校擔任交換學生處理要點 辦理 Q: 若托福成績已超過兩年, 是否仍可使用? A: 不行, 請提供於有效期限內的正式成績單 Q: 我最近才語言檢定, 正式成績單趕不及在報名截止前寄達, 請問該怎麼辦? A: 在交換生申請報名截止前尚未收到正式成績單, 但已可在網路查詢成績, 可先列印網路成 績單代替 ; 但須於口試前補交正式成績單, 並攜帶正本以供查驗 若未能在截止日前提供任何 有效成績文件, 將不符合報名資格 Q: 財力證明要如何申請? 是否每一位同學都需要準備? A: 財力證明可向銀行或郵局申請英文版存款證明, 自己或父母的戶頭皆可, 財力證明是交換 學校有特別要求才需準備 由於交換學生屬自費, 因此有些學校會要求提供財力證明, 以確保 你有足夠的經濟能力在當地生活, 而不需要在當地打工 Q: 推薦信我要找誰寫, 有特定格式嗎? A: 請找校內老師撰寫推薦信, 格式不限 語言以姊妹校所屬語言為主 並請老師親筆簽名 Q: 請問自傳或讀書計畫要寫什麼? 有範本可以參考嗎? A: 格式內容不限, 請自行發揮或參考範本 重點是要讓評審委員了解你的特質 背景以及出 國研修計劃和自我期許 11
Q: 繳交申請表後還可更改想申請之交換學校嗎? A: 不可以, 繳交申請表後即不可要求更改 因此同學在選填時須特別地謹慎 Q: 請問 GPA 要怎麼算? A: 公式算法 : 每科成績之對應分數乘以學分數後加總後除以總學分數 90 分以上 =4 80-89.99=3 70-79.99=2 60-69.99=1 60 分以下為 0 Q: 請問出我通過了校內甄選, 就表示我一定可以去交換了嗎? A: 不一定, 對方學校為最終審核的關卡, 直到收到姐妹校的入學許可, 才算是正式獲得交換 生資格 Q: 請問何時才會收到入學許可, 國際處可以幫我催學校趕快核發嗎? 我需要申請獎學金和趕著 要訂機票耶! A: 每個學校都有各自的行政作業流程, 且我方為申請者, 對方有權拒絕同學入學, 國際處可 代為詢問審核狀況, 但無法催促對方核發入學許可 Q: 如何知道我什麼時候可以入學? A: 不同國家不同學制, 因此在選擇學校時必須先查清楚所選擇之學校是使用何種學制, 同學 可到交換學校查詢其預計的入學日 Q: 交換期間應如何繳交本校學雜費? A: 交換生註冊程序和其他同學一樣, 需在本校繳交學雜費, 行前請存入足額之經費於兆豐銀 行帳號中以利扣款, 到達交換學校後, 仍需依交換學校之規定完成註冊手續 Q: 如何知道交換學校有沒有提供我要選的課? 是否一定要選跟在本校唸的系所相關的課嗎? 是否有修課學分總數的上限或下限? A: 所有交換學校系所開課程請自行上對方學校網站查詢, 若有任何問題可直接與該校相關系所聯絡 本處僅負責交換業務之行政工作, 無法提供選課意見 選課不一定要與在本校所唸的系所相關 有些學校會規定修課學分總數 修課數的上限或下限, 請務必遵守 有些學校特定科系課程不開放交換生選修, 同學須特別注意 12
Q: 在交換學校所選的課能否抵免系上的學分? A: 學分抵免由各系所決定, 同學想知道修某一門課程是否可以抵免學分, 應於出發前先詢問 系所, 而非等到交換結束後才向系所要求抵免所有學分 Q: 如果上學期成績單已經出來, 可以先辦抵免還是要等全部結束後? A: 可以, 但抵免學分需依系上規定辦理 Q: 請問出去交換修習的課程學分數及期末分數, 是否會登入在全年度的學期成績單上? A: 是的, 交換生至交換學校所修習的學分數及期末分數皆會登入在全年度的學期成績單上 Q: 若已成年並經濟獨立, 還須繳交家長同意書嗎? A: 是的 因涉及同學在國外安全等問題, 本處無法規範同學在交換國家之行為及承擔同學在 交換國家安全, 故所有同學皆需取得家長同意 Q: 交換學校是否會提供宿舍? 要如何申請? A: 大部分學校都會提供宿舍, 但僅少數學校提供住宿保證, 但不論是否有提供住宿保證, 同學皆需直接向該校申請或直接上網申請 目前越來越多學校宿舍僅接受線上申請, 並設有開放申請時效及截止申請時間, 因此同學需隨時留意該校之宿舍申請日期 若學校沒有提供宿舍, 則同學必須自己解決住宿問題, 本處無法提供住宿申請協助 Q: 交換學生的簽證大約有多久? A: 交換學生簽證, 最長 1 年 通常申請交換一學期的交換學生, 各國簽證辦事處會發給半年 學生簽證 ; 申請交換一學年的交換學生, 各國簽證辦事處則會發給 1 年或 10 個月學生簽證 Q: 可否在交換學校放假期間返國? 在期中呢? A: 可以, 不過有些國家再入境需加簽, 所以在回國前一定要先將規定確認清楚 ; 若欲在學期 中需回台一趟, 一定要先和交換學校報備, 不需通知本校 Q: 請問交換一年的生活費大概多少? A: 每個國家生活費皆不同, 請自行上該校網站查詢 13
七 2015 交換學生名額 合作學校 申請資格 修讀 期間 名額 繳交中原大學 全額學雜費 繳交交流學校 學雜費 & 中原大 學平安保險費 備註 美國 (1) 托福 ibt68( 大學部 ) 匹茲堡州立大學 Pittsburg State University (2) 托福 ibt80( 研究所 ) (3)GPA3.0 以上 一學年 5 V 研究生交換期限為一學期 美國 萊特州立大學 Wright State University (1) 托福 ibt61( 限電資學院學生 ) (2) 托福 ibt80( 大學部 & 研究所 ) (3) 托福 ibt100( 應外系研究所 ) 一學年 5 V 托福 ibt 未達 79 分者, 需上 6 週的英語課程 美國 密西西比學院 Mississippi College 美國 舊金山州立大學 San Francisco State University 美國 加州州立大學溪口分校 California State University, Chico 美國 (4)GPA3.0 以上 (1) 托福 ibt79( 大學部及研究所 ) (2)GPA3.0 以上 (1) 托福 ibt61( 大學部 ) (2) 托福 ibt80( 研究所 ) (3)GPA3.0 以上 (1) 托福 ibt61 (2)GPA3.0 以上 一學年 1 V 一學期 3 V 一學期 / 5 一學年 V 約 US$16,000 / 一學期約 US$32,000 / 一學年 1. 其餘學生須自費 2. 宿舍費 + 生活費約 US$3,600 3. 書費約 US$700 1. 應華系 商設系學生為優先 2. 本校交換生不可選讀 Impact Program and Business Major 之課程 密西西比州傑克森市貝和芬大學 Belhaven University (1) 托福 ibt61( 大學部 ) (2)GPA3.0 以上 一學年 5 V 約 US$19,970 14
美國 紐約州立大學奧本尼校區 University of Albany, State University of New York 美國 夏威夷州立大學希羅校區 (1) 托福 ibt80( 大學部 ) (2)GPA3.0 以上 (3) 修讀 MBA 者須附 GMAT 成績 (1) 托福 ibt62( 大學部 ) (2) 托福 ibt80( 研究所 ) 一學期不限 一學年不限 V 約 US$16,519 V University of Hawaii at Hilo (3)GPA3.0 以上 美國 (!) 托福 ibt68( 大學部 ) 賓州愛丁堡大學 (2) 托福 ibt80( 研究所 ) 一學年不限 V Edinboro University (3)GPA3.0 以上 日本 (1) 本科 : 日語測驗一級 早稻田大學 (2) 別科 : 修讀日語課程 一學年 1 V Waseda University (3)GPA3.0 以上 竹田校區 : http://goo.gl/krxm5i 韓國 檀國大學 (1) 具有韓語相關能力或參與相關活動者 一學年 3 V 天安校區 : http://goo.gl/dxhfz5 Dankook University (2)GPA3.0 以上 宿舍費約 US$2,900 保險費約 US$135 生活費約 US$290~675/ 月 韓國 拿撒勒大學 (1) 具有韓語相關能力或參與關活動者 一學期 3 V 宿舍費約 US$500 保險費約 US$150 Korea Nazarene University (2)GPA3.0 以上 生活費約 US$2,000 韓國 (1) 具有韓語相關能力 一學期 4 V 語言學部 / 國語國文系 15
白石大學 Baekseok University 或參與相關活動者 (2)GPA3.0 以上 / 一學年 保險費 : 約 US$77~97/ 一學期 約 US$144~193/ 一學年 書費 : 約 US$58~97 生活費 : 約 US$480/ 一學期 韓國 (1) 具有韓語相關能力或參與相關活動者 慶一大學 (2) 具有英語基礎 一學年不限 V Kyungil University (3)GPA3.0 以上 韓國 全州大學 (1) 本科 : 韓語檢定中級以上 (2) 別科 : 修讀韓語課程 一學期 / 4 V 宿舍費 : 約 US$1,687/ 單人房 / 一學期 約 US$4,382/ 單人房 / 一年 ; 約 US$1,109/ 雙人房 / 一學期 約 US$2,863/ 雙人房 / 一年 保險費 : 約 US$82/ 半年 約 US$111/ 一年 Jeonju University (3)GPA3.0 以上 一學年 書費 : 約 US$96 生活費 : 約 US$550/ 每月 文化體驗費 : 約 US$29 韓國 韓世大學 (1) 具有韓語相關能力或參與相關活動者 一學期 / 3 V 保險費 : 約 US$125 Hansei University (2) GPA3.0 以上 一學年 16
國際暨兩岸教育處 http://oia.cycu.edu.tw/ 03-2651707 教育部教學卓越計畫補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