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物 品 與 廠 商 資 料 物 品 名 稱 : 氯 (Chlorine) 其 他 名 稱 : 建 議 用 途 及 限 制 使 用 : 製 造 四 氯 化 碳, 三 氯 乙 烯, 氯 化 碳 氫 化 合 物, 聚 氯 丙 烯, 聚 氯 乙 烯, 氯 化 氫, 二 氯 乙 烯, 次 氯 酸, 金 屬 氯 化 物, 氯 醋 酸, 氯 苯, 氯 化 石 灰, 水 的 純 化, 毛 線 防 萎 縮 劑 ; 延 遲 著 火 劑 ; 特 殊 電 池 ; 肉, 魚, 蔬 菜, 水 果 的 處 理 製 造 商 或 供 應 商 名 稱 地 址 及 電 話 : 緊 急 聯 絡 電 話 / 傳 真 電 話 : 2 危 害 辨 識 資 料 分 類 : 急 毒 性 物 質 第 1 級 ( 吸 入 ) 腐 蝕 / 刺 激 皮 膚 物 質 第 1 級 嚴 重 損 傷 / 刺 激 眼 睛 物 質 第 1 級 水 環 境 之 危 害 物 質 ( 急 毒 性 ) 第 1 級 象 徵 符 號 骷 髏 與 兩 根 交 叉 骨 腐 蝕 環 境 警 示 語 危 險 危 害 警 告 訊 息 吸 入 致 命 造 成 嚴 重 皮 膚 灼 傷 和 眼 睛 損 傷 造 成 嚴 重 眼 睛 損 傷 對 水 生 生 物 毒 性 非 常 大 危 害 防 範 措 施 置 容 器 於 通 風 良 好 的 地 方 遠 離 引 燃 品 - 禁 止 抽 煙 若 與 眼 睛 接 觸, 立 刻 以 大 量 的 水 洗 滌 後 洽 詢 醫 療 勿 倒 入 排 水 溝 戴 眼 罩 / 護 面 罩 其 他 危 害 3 成 分 辨 識 資 料 Side 1/8
純 物 質 混 合 物 : 中 英 文 名 稱 : 氯 (Chlorine) 同 義 名 稱 :Molecular chlorine Liqdefied chlorine gas 化 學 文 摘 社 登 記 號 碼 (CAS No.):7782-50-5 危 害 物 質 成 分 ( 成 分 百 分 比 ): 100% 4 急 救 措 施 不 同 暴 露 途 徑 之 急 救 方 法 : 吸 入 : 1. 施 救 前 先 作 好 自 身 防 護 措 施 確 保 安 全 2. 移 除 污 染 源 或 將 患 者 移 至 新 鮮 空 氣 處 3. 若 呼 吸 困 難 於 醫 師 指 示 下 由 受 過 訓 的 人 員 供 給 氧 氣 4. 避 免 不 必 要 的 移 動 5. 肺 水 腫 的 症 狀 可 能 延 遲 48 小 時 6. 立 即 就 醫 皮 膚 接 觸 :1. 必 要 時 戴 防 滲 手 套 以 避 免 與 該 化 學 品 接 觸 眼 睛 接 觸 : 1. 移 除 污 染 源 2. 儘 速 以 溫 水 緩 和 沖 洗 患 部 直 到 污 染 物 除 去 3. 不 要 嘗 試 將 患 部 弄 熱 4. 以 紗 布 覆 蓋 雙 眼 5. 禁 止 患 者 喝 酒 或 抽 煙 6. 立 即 就 醫 最 重 要 症 狀 及 危 害 效 應 : 刺 激 呼 吸 困 難 灼 燒 感, 過 量 可 能 造 成 肺 水 腫 對 急 救 人 員 之 防 護 : 應 穿 著 C 級 防 護 裝 備 在 安 全 區 實 施 急 救 對 醫 師 之 提 示 : 患 者 吸 入 時, 考 慮 給 予 氧 氣, 避 免 洗 胃 或 引 發 嘔 吐 5 滅 火 措 施 適 用 滅 火 劑 : 小 火 : 化 學 乾 粉 二 氧 化 碳 大 火 : 水 霧 泡 沫 ( 因 氯 本 身 不 燃, 用 以 滅 周 遭 火 災 之 滅 火 劑 ) 滅 火 時 可 能 遭 遇 之 特 殊 危 害 : 1. 氯 氣 比 空 氣 重 會 沉 積 於 低 窪 處 2. 可 燃 物 在 氯 中 燃 燒 會 生 成 有 毒 產 物 3. 容 器 或 鋼 瓶 受 熱 會 破 裂 特 殊 滅 火 程 序 : 1. 撤 退 並 自 安 全 距 離 或 受 保 護 的 地 點 滅 火 Side 2/8
2. 位 於 上 風 處 以 避 免 危 險 的 蒸 氣 和 有 毒 的 分 解 物 3. 隔 離 未 著 火 物 質 且 保 護 人 員 4. 安 全 情 況 下 將 容 器 搬 離 火 場 5. 以 水 霧 冷 卻 暴 露 火 場 的 貯 槽 或 容 器 6. 移 除 所 有 易 燃 的 和 可 燃, 特 別 是 油 脂 和 潤 滑 油 7. 滅 火 需 小 心, 不 可 將 水 直 接 施 於 液 化 氯 氣 或 氯 氣 8. 逆 流 回 鋼 瓶 可 能 導 致 鋼 瓶 破 裂 9. 小 心 不 可 堵 住 安 全 閥 10. 如 果 溢 漏 未 引 燃, 噴 水 霧 以 分 散 蒸 氣 並 保 護 試 圖 止 漏 的 人 員 11. 大 區 域 之 大 型 火 災, 使 用 無 人 操 作 水 霧 控 制 架 或 自 動 搖 擺 消 防 水 瞄 12. 儘 可 能 撤 離 火 場 並 允 許 火 燒 完 13. 遠 離 貯 槽 14. 貯 槽 安 全 排 氣 閥 以 響 起 或 因 著 火 而 變 色 時 立 即 撤 離 15. 未 著 特 殊 防 護 設 備 的 人 員 不 可 進 入 消 防 人 員 之 特 殊 防 護 裝 備 及 應 注 意 事 項 : 消 防 人 員 必 須 配 戴 A 級 氣 密 式 化 學 防 護 衣 空 氣 呼 吸 器 ( 必 要 時 外 加 抗 閃 火 鋁 質 披 覆 外 套 ) 6 洩 漏 處 理 方 法 個 人 應 注 意 事 項 : 1. 污 染 區 未 完 全 清 理 前, 限 制 人 員 接 近, 直 至 完 全 清 乾 淨 為 止 2. 確 認 清 理 工 作 是 由 受 過 訓 練 的 人 員 負 責 3. 穿 戴 適 當 的 個 人 防 護 裝 備 環 境 注 意 事 項 : 1. 撲 滅 或 移 走 所 有 發 火 源 2. 對 該 區 域 進 行 通 風 換 氣 3. 報 告 政 府 安 全 衛 生 與 環 保 單 位 清 理 方 法 : 1. 勿 碰 觸 洩 漏 物 2. 在 安 全 狀 況 許 可 下, 設 法 阻 漏 或 減 少 溢 漏 3. 避 免 外 洩 物 流 入 下 水 道 水 溝 或 其 他 密 閉 空 間 內 4. 可 用 苛 性 鈉 蘇 打 灰 或 石 灰 乳 的 水 溶 液 來 吸 收 或 中 和 後, 置 於 鋼 製 鑄 鐵 或 鉛 製 之 容 器 7 安 全 處 置 與 儲 存 方 法 Side 3/8
處 置 : 1. 此 物 質 是 劇 毒 性 腐 蝕 性 的 壓 縮 性 氣 體, 需 要 工 程 控 制 及 防 護 設 備, 工 作 人 員 應 適 當 受 訓 並 告 知 此 物 質 之 危 險 性 及 安 全 使 用 法 2. 使 用 區 應 提 供 氯 氣 溢 漏 緊 急 處 置 的 處 理 設 施 3. 若 有 此 物 質 釋 放, 應 立 刻 戴 上 呼 吸 防 護 具 且 離 開, 直 到 確 定 釋 放 之 嚴 重 性 4. 工 作 區 應 有 隨 時 可 得 之 逃 生 型 呼 吸 防 護 具 以 應 付 溢 漏 處 理 5. 熟 知 中 毒 之 典 型 症 狀 及 急 救 措 施, 嚴 重 的 呼 吸 道 傷 害 徵 兆 可 能 延 遲 發 生, 即 使 不 是 嚴 重 暴 露 也 必 須 就 醫 6. 若 有 溢 漏 或 通 風 不 良 立 即 呈 報 7. 儘 可 能 使 用 密 閉 操 作 系 統 8. 在 通 風 良 好 的 特 定 區 採 最 小 量 操 作, 穿 戴 個 人 防 護 裝 備, 與 操 作 區 分 開 9. 避 免 產 生 蒸 氣 或 霧 滴, 且 不 可 釋 放 到 工 作 區 的 空 氣 中 10. 操 作 區 遵 循 製 造 商 建 議 之 溫 度 操 作 11. 不 可 與 可 燃 物 接 觸, 消 除 所 有 引 燃 源 12. 禁 止 抽 煙 13. 考 慮 安 裝 溢 漏 偵 測 及 警 報 系 統 14. 不 要 與 不 相 容 物 一 起 使 用 15. 操 作 設 備 避 免 溢 漏 油 脂 或 潤 滑 油 不 可 以 油 污 的 手 操 作 鋼 瓶, 不 可 與 洗 液 油 漆 稀 釋 劑 接 觸 16. 不 可 將 加 壓 氣 體 之 鋼 瓶 加 熱 17. 使 用 時 才 開 閥 帽 18. 鋼 瓶 直 放 於 地 板 且 固 定 於 牆 壁 或 柱 子 19. 使 用 適 合 的 壓 力 調 節 閥 20. 以 鋼 瓶 使 用 應 裝 逆 止 閥, 避 免 氣 體 倒 流 進 入 鋼 瓶 21. 保 持 鋼 瓶 閥 清 潔, 不 受 污 染 ( 水 或 油 ), 開 啟 時 小 心 緩 慢 釋 壓, 並 避 免 閥 座 受 損 22. 使 用 時 應 保 持 閥 全 開, 每 天 至 少 開 關 一 次 並 避 免 閥 結 冰 " " 23. 鋼 瓶 應 標 示 清 楚 並 避 免 受 損, 用 時 才 開 閥 蓋 24. 以 專 用 推 車 或 手 推 車 搬 運, 避 免 以 油 污 的 手 操 作 及 鋼 瓶 碰 撞 在 一 起, 避 免 抓 蓋 舉 起 閥 瓶 25. 使 用 畢, 關 閉 鋼 瓶 閥, 不 要 調 整 壓 力 調 節 閥 26. 鋼 瓶 不 與 設 備 連 接 時, 儘 快 關 閉 出 口 閥 或 塞 住 出 口 套 27. 空 瓶 保 持 輕 微 正 壓 28. 不 可 將 鋼 瓶 作 為 滾 桶 或 充 填 其 他 氣 體 29. 須 備 隨 時 可 用 於 火 災 及 洩 漏 的 緊 急 處 理 裝 備 30. 定 期 檢 查 鋼 瓶 是 否 明 顯 的 腐 蝕 和 破 裂 31. 使 用 製 造 商 建 議 的 貯 存 容 器 32. 使 用 抗 腐 蝕 的 轉 運 設 備, 並 定 期 檢 查 貯 槽 和 轉 運 設 備 是 否 明 顯 腐 蝕 或 溢 漏 Side 4/8
儲 存 : 1. 貯 存 於 陰 涼 乾 燥 通 風 良 好 防 火 地 區 的 地 區, 遠 離 可 燃 物 質 腐 蝕 性 氣 體 工 作 區 飲 食 區 引 火 源, 避 免 陽 光 直 接 照 射 2. 禁 止 抽 煙 3. 貯 存 區 不 要 靠 近 升 降 梯 走 廊 裝 卸 區 4. 貯 存 區 應 標 示 清 楚, 無 障 礙 物 並 只 允 許 指 定 或 受 過 訓 的 人 員 進 入 5. 張 貼 警 告 標 誌 6. 定 期 檢 查 是 否 受 損 或 溢 漏 7. 貯 存 區 須 備 隨 時 可 用 於 火 災 及 洩 漏 的 緊 急 處 理 裝 備 8. 壓 縮 氣 體 鋼 瓶 應 依 據 化 學 危 害 性 分 開 貯 存 9. 溢 漏 氣 體 會 累 積 於 地 窪 地 區, 必 須 高 於 地 面 貯 存 遠 離 不 相 容 物 10. 限 量 貯 存 11. 大 量 貯 存 區 考 慮 安 裝 溢 漏 偵 測 及 警 報 系 統 12. 貯 存 不 超 過 6 個 月 13. 鋼 瓶 和 貯 存 容 器 應 接 地 並 等 電 位 連 接 14. 檢 查 所 有 新 進 鋼 瓶 清 潔 標 示 並 無 受 損 15. 檢 查 鋼 瓶 閥 有 無 明 顯 受 損 生 銹 或 不 清 潔, 可 能 影 響 操 作 16. 鋼 瓶 直 放 於 地 板 且 固 定 於 牆 壁 或 柱 子 17. 空 鋼 瓶 應 與 實 瓶 分 開 貯 存, 閥 應 關 閉, 蓋 上 閥 蓋 並 標 示 空 瓶 " 或 "MT" " 18. 貯 存 區 的 牆 壁 地 板 棚 架 配 件 照 明 及 通 風 應 使 用 不 會 與 氯 起 反 應 之 材 質 19. 貯 存 設 備 應 以 耐 火 材 料 建 構 20. 貯 存 於 室 外 的 鋼 瓶 應 有 防 氣 候 變 化 的 設 施 ( 不 可 超 過 40 ) 和 適 當 的 排 放 處 21. 須 備 隨 時 可 用 於 火 災 及 洩 漏 的 緊 急 處 理 裝 備 8 暴 露 預 防 措 施 工 程 控 制 : 供 給 充 分 新 鮮 空 氣 以 補 充 排 氣 系 統 抽 出 的 空 氣 控 制 參 數 八 小 時 日 時 量 平 均 容 許 濃 度 短 時 間 時 量 平 均 容 許 濃 度 最 高 容 許 濃 度 生 物 指 標 BEIs TWA STEL CEILING - - 0.5 ppm - 個 人 防 護 設 備 : 呼 吸 防 護 :1.5 ppm 以 下 : 含 防 氯 濾 罐 的 化 學 濾 罐 式 供 氣 式 呼 吸 防 護 具 2.10 ppm 以 下 : 一 定 流 量 型 供 氣 式 呼 吸 防 護 具 含 防 氯 濾 罐 的 動 力 型 空 氣 淨 化 式 或 全 面 型 化 學 濾 罐 式 呼 吸 防 護 具 含 防 氯 濾 罐 的 防 毒 面 罩 全 面 型 自 攜 式 或 供 氣 式 呼 吸 防 護 具 3. 未 知 濃 度 : 正 壓 自 攜 式 呼 吸 防 護 具 正 壓 全 面 型 供 氣 式 呼 吸 防 護 具 輔 以 正 壓 自 攜 式 呼 吸 防 護 具 4. 逃 生 : 含 防 氯 濾 罐 之 氣 體 面 罩 逃 生 型 自 攜 式 呼 吸 防 護 具 手 部 防 護 :1. 防 滲 手 套, 材 質 以 Responder Tychem 10000( 氯 液 體 ), 丁 基 橡 膠 類 橡 膠 Side 5/8
Teflon Viton Saranex Barricade CPF 3 Responder Trellchem HPS Tychem 10000( 氯 氣 ) 為 佳 眼 睛 防 護 :1. 不 通 風 的 化 學 安 全 護 目 鏡 全 面 式 護 面 罩 洗 眼 器 皮 膚 及 身 體 防 護 :1. 上 述 橡 膠 材 質 連 身 式 防 護 衣, 工 作 靴 及 緊 急 沖 洗 器 衛 生 措 施 : 1. 工 作 後 儘 速 脫 掉 污 染 之 衣 物, 洗 淨 後 才 可 再 穿 戴 或 丟 棄, 且 須 告 知 洗 衣 人 員 污 染 之 危 害 性 2. 工 作 場 所 嚴 禁 抽 煙 或 飲 食 3. 處 理 此 物 後, 須 徹 底 洗 手 4. 維 持 作 業 場 所 清 潔 9 物 理 及 化 學 性 質 外 觀 : 綠 黃 色 氣 體 或 琥 珀 色 液 體 ( 加 壓 下 ) 氣 味 : 辛 辣 味, 催 淚 嗅 覺 閾 值 :0.08ppm( 偵 測 ) 熔 點 :-101 ph 值 :/ 沸 點 / 沸 點 範 圍 : -34.1 易 燃 性 ( 固 體, 氣 體 ): - 閃 火 點 :/ 分 解 溫 度 :/ 測 試 方 法 : / 自 燃 溫 度 :/ 爆 炸 界 限 :/ 蒸 氣 壓 : 6.64 atm @20 蒸 氣 密 度 : 2.48( 空 氣 =1) 密 度 : 1.467@ 0 ( 水 =1) 溶 解 度 :0.73 g/100g @20 ( 水 ) 辛 醇 / 水 分 配 係 數 (log Kow): - 揮 發 速 率 :/ 10 安 定 性 及 反 應 性 安 定 性 : 正 常 狀 況 下 安 定 特 殊 狀 況 下 可 能 之 危 害 反 應 : 1. 氣 態 碳 氫 化 物 ( 甲 烷 乙 炔 乙 烷 ): 陽 光 或 催 化 劑 可 促 使 爆 炸 性 反 應 2. 液 固 態 碳 氫 化 物 ( 天 然 或 合 成 橡 膠 石 油 腦 松 節 油 汽 油 燃 油 臘 ): 劇 烈 反 應 ( 燃 燒 或 爆 炸 ) 3. 金 屬 ( 鋁 細 粉 黃 銅 銅 錳 錫 鋼 鐵 ): 劇 烈 或 爆 炸 性 反 應 4. 氮 化 合 物 ( 氨 等 ): 生 成 高 爆 炸 性 三 氯 化 氮 5. 非 金 屬 ( 磷 硼 活 性 碳 矽 ): 室 溫 下 接 觸 就 可 點 燃 6. 氫 : 火 花 可 點 燃 相 當 濃 度 的 氫 氯 混 合 物 應 避 免 之 狀 況 : 溫 度 超 過 121, 水 氣 應 避 免 之 物 質 : 氣 態 碳 氫 化 物 液 固 態 碳 氫 化 物 金 屬 氮 化 合 物 非 金 屬 氫 危 害 分 解 物 :- 11 毒 性 資 料 Side 6/8
暴 露 途 徑 : 吸 入 皮 膚 接 觸 眼 睛 接 觸 暴 露 之 徵 兆 及 症 狀 : 刺 激 感 咳 嗽 呼 吸 困 難 哽 塞 感 胸 疼 痛 嘔 吐 肺 積 水 皮 膚 發 紅 及 起 泡 凍 瘡 失 明 疼 痛 灼 傷 口 渴 痙 攣 噁 心 急 毒 性 : 皮 膚 :1. 高 濃 度 下 會 嚴 重 刺 激, 造 成 灼 熱 刺 痛 感 發 紅 起 泡 2. 直 接 接 觸 其 液 體 會 造 成 嚴 重 的 刺 激 灼 傷, 甚 至 凍 瘡 吸 入 :1. 嚴 重 的 刺 激 鼻 咽 及 上 呼 吸 道, 過 量 可 能 造 成 肺 積 水 2.0.2-2 ppm 會 造 成 鼻 刺 激 輕 微 咳 嗽 增 加 口 乾 舌 燥 3.1.0-2 ppm 會 造 成 明 顯 刺 激 咳 嗽 及 輕 度 的 呼 吸 困 難 和 頭 痛 4.1-4 ppm 令 人 無 法 忍 受 5.15-60 ppm 嚴 重 呼 吸 道 傷 害, 包 括 有 氣 管 炎 肺 水 腫 的 症 狀, 可 能 立 刻 出 現 亦 可 能 於 暴 露 後 延 遲 達 48 小 時 再 出 現 眼 睛 :1. 會 嚴 重 刺 激, 造 成 灼 熱 刺 痛 感 及 流 淚 2. 直 接 接 觸 其 液 體 可 能 造 成 灼 傷 及 永 久 損 傷, 甚 至 失 明 LD50( 測 試 動 物 吸 收 途 徑 ):- LC50( 測 試 動 物 吸 收 途 徑 ):293 ppm/1h( 大 鼠, 吸 入 ) 慢 毒 性 或 長 期 毒 性 :1. 長 期 或 頻 繁 接 觸 於 5ppm 濃 度 下 可 能 影 響 呼 吸, 造 成 鼻 子 發 炎 呼 吸 困 難 不 正 常 心 跳 胸 部 疼 痛, 並 腐 蝕 牙 齒 琺 瑯 質 565mg/Kg( 懷 孕 2 週 雌 鼠, 吞 食 ) 造 成 新 生 鼠 中 毒 12 生 態 資 料 可 能 之 環 境 影 響 / 環 境 流 布 : LC50( 魚 類 ):0.44mg/l/96H EC50( 水 生 無 脊 椎 動 物 ):0.49mg/l/48H( 水 蚤 ) 生 物 濃 縮 係 數 (BCF):- 持 久 性 及 降 解 性 : 1. 氯 是 一 種 強 氧 化 劑, 所 以 在 水 中 非 常 不 安 定, 很 快 就 氧 化 水 中 之 無 機 物 它 亦 可 氧 化 有 機 物, 但 速 率 較 慢 半 衰 期 ( 空 氣 ):- 半 衰 期 ( 水 表 面 ):- 半 衰 期 ( 地 下 水 ):- 半 衰 期 ( 土 壤 ):- 生 物 蓄 積 性 : 因 會 與 水 及 細 胞 反 應, 故 不 太 可 能 蓄 積 土 壤 中 之 流 動 性 :- 其 他 不 良 效 應 : - 13 廢 棄 處 置 方 法 廢 棄 處 置 方 法 : 1. 依 廢 棄 物 清 除 處 理 法 規 規 定 處 置 Side 7/8
14 運 送 資 料 聯 合 國 編 號 (UN N0):1017 聯 合 國 運 輸 名 稱 : 氯 運 輸 危 害 分 類 : 第 2.3 類 毒 性 氣 體, 次 要 危 害 為 第 8 類 腐 蝕 性 物 質 包 裝 類 別 :- 海 洋 污 染 物 ( 是 / 否 ): 是 特 殊 運 送 方 法 及 注 意 事 項 :- 15 法 規 資 料 適 用 法 規 : 1. 勞 工 安 全 衛 生 設 施 規 則 2. 危 險 物 與 有 害 物 標 示 及 通 識 規 則 3. 特 定 化 學 物 質 危 害 預 防 標 準 4. 勞 工 作 業 環 境 空 氣 中 有 害 物 容 許 濃 度 標 準 5. 道 路 交 通 安 全 規 則 6. 事 業 廢 棄 物 貯 存 清 除 處 理 方 法 及 設 施 標 準 7. 毒 性 化 學 物 質 管 理 法 8. 高 壓 氣 體 勞 工 安 全 規 則 16 其 他 資 料 參 考 文 獻 1.CHEMINFO 資 料 庫,CCINFO 光 碟,2005-2 2.HAZARDTEXT 資 料 庫,TOMES PLUS 光 碟,Vol.63,2005 3.RTECS 資 料 庫,TOMES PLUS 光 碟,Vol.63,2005 4.HSDB 資 料 庫,TOMES PLUS 光 碟,Vol.63,2005 5. 危 害 化 學 物 質 中 文 資 料 庫, 環 保 署 6.OHS MSDS ON DISC,MDL 出 版 公 司,2005 7. ChemWatch 資 料 庫,2004-4 製 表 單 位 名 稱 : 僑 泰 氣 體 有 限 公 司 地 址 / 電 話 : 桃 園 縣 龜 山 鄉 東 萬 壽 路 634 號 03-3196000 製 表 人 職 稱 : 業 務 部 姓 名 ( 簽 章 ): 陳 怡 甄 製 表 日 期 2008/10/4 備 註 上 述 資 料 中 符 號 - 代 表 目 前 查 無 相 關 資 料 上 述 各 項 數 據 與 資 料 僅 供 參 考 上 述 資 料 各 項 數 據 與 資 料 僅 供 參 考, 使 用 者 請 依 應 用 需 求 判 斷 其 可 用 性, 尤 其 需 注 意 混 合 時 可 能 產 生 不 同 之 危 害, 並 依 危 險 物 與 有 害 物 標 示 及 通 識 規 則 之 相 關 規 定, 提 供 勞 工 必 要 之 安 全 衛 生 注 意 事 項 Side 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