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5 年 汽 車 檢 驗 員 汽 車 駕 駛 考 驗 員 學 科 檢 定 國 文 筆 試 試 題 第 一 部 分 : 論 文 (70 分 ; 請 抄 論 文 題 目, 文 言 白 話 不 拘 ) ) 題 目 : 談 點 頭 微 笑 問 好 第 二 部 分 : 公 文 (30 分 ) ) 題 目 : 試 擬 以 交 通 部 公 路 總 局 名 義 函 局 屬 各 監 理 所,105 年 6 月 1 日 起 增 設 4 個 機 車 路 考 項 目, 最 遲 於 105 年 5 月 31 日 前 改 善 完 成, 另 配 合 行 動 監 理 服 務 所 需 之 路 考 設 備 及 外 設 機 車 路 考 練 習 場 重 新 畫 設, 亦 應 依 限 完 成
105 年 汽 車 檢 驗 員 汽 車 駕 駛 考 驗 員 學 科 檢 定 汽 車 英 文 專 業 術 語 筆 試 試 題 ( 含 答 案 ) 一 英 譯 中 : 填 充 題 80 分 ( 每 題 2 分 ) 膨 脹 閥 1.Expansion Valve 喇 叭 21.Horn 簧 吊 耳 2.Spring Hanger 轉 向 軸 22.Steering Shaft 煞 車 箝 夾 3.Brake Caliper 水 箱 蓋 23.Radiator Cap 鼓 風 機 4.Blower 停 車 燈 24.Parking Lamp 滑 動 接 頭 5.Sliding Joint 正 時 皮 帶 25.Timing Belt 離 合 器 片 6.Clutch Disk 消 音 器 26.Muffler 手 排 變 速 箱 7.Manual Transmission 油 底 殼 27.Oil Pan 軸 承 8.Bearing 進 氣 行 程 28.Intake Stroke 校 正 9.Calibration 座 位 29.Seat 平 穩 桿 10.Stabilizer 引 擎 吊 架 30.Engine Crane 爆 震 感 知 器 11.Knock Sensor 保 險 桿 31.Bumper 天 窗 12.Sun Roof 曲 軸 32.Crankshaft 真 空 13.Vacuum 缸 徑 33.Bore 轉 向 齒 輪 14.Steering Gear 煞 車 管 路 34.Brake Pipe 避 震 器 15.Shock Absorber 交 流 發 電 機 35.Alternator 點 火 開 關 16.Ignition Switch 雨 刷 36.Windshield Wiper 預 熱 塞 17.Glow Plug 壓 縮 機 37.Compressor 嚮 導 軸 承 18.Pilot Bearing 正 時 器 38.Timer 齒 輪 箱 19.Gear Box 噴 油 嘴 39.Nozzle 直 流 電 20.Direct Current 點 火 正 時 40.Ignition Timing 第 1 頁, 共 2 頁
二 中 譯 英 : 選 擇 題 20 分 ( 每 題 2 分 ) (1) 1. 機 油 邦 浦 (1) Oil Pump (2) Combustion Chamber (3) Brake Hose (4) Steering Wheel (3) 2. 支 柱 總 成 (1) Maximum Torque (2) Dry Receiver (3) Strut Assembly (4) Seat Belt (2) 3. 車 身 號 碼 (1) Entrance Ramp (2) Chassis Number (3) Air Condition (4) Backward Mirror (4) 4. 活 性 碳 罐 (1) Release Fork (2) Power Steering (3) Lighting System (4) Carbon Canister (3) 5. 燃 料 噴 油 器 (1) Throttle Valve (2) Spindle (3) Fuel Injector (4) Ignition Coil (2) 6. 扭 力 轉 換 器 (1) Car Plate (2) Torque Converter (3) Cable Harness (4) Fuel Gauge (3) 7. 多 功 能 電 錶 (1) Hammer (2) Octane Number (3) Multimeter (4) Common Rail (1) 8. 冷 卻 水 (1) Cooling Water (2) Electrical system (3) Reversing Lamp (4) Overall Length (4) 9. 儀 表 總 成 (1) Crossmember (2) Shift Lever (3) Inter Cooler (4) Instrument Cluster (2)10. 排 氣 煞 車 (1) Steering Knuckle (2) Exhaust Brake (3) Tail Lamp (4) Grade Ability 第 2 頁, 共 2 頁
105 年 汽 車 檢 驗 員 汽 車 駕 駛 考 驗 員 學 科 檢 定 汽 車 構 造 原 理 概 論 筆 試 試 題 ( 含 答 案 ) 一 是 非 題 :50 分 ( 每 題 2 分, 對 的 請 答, 錯 的 請 答 ) ) ) ( ) 1. 機 油 黏 度 以 SAE 號 數 表 示, 黏 度 號 數 愈 低, 表 示 機 油 黏 度 愈 稀 ( ) 2. 活 塞 在 汽 缸 內 自 上 死 點 位 移 至 下 死 點 時 之 汽 缸 容 積 稱 為 排 氣 量 ( ) 3. 汽 油 抗 爆 性 以 十 六 烷 值 號 數 表 示, 號 數 愈 大, 抗 爆 性 愈 佳 ( ) 4. 汽 油 引 擎 熱 效 率 約 為 25-30%, 柴 油 引 擎 熱 效 率 約 為 30-40%, 故 柴 油 引 擎 熱 效 率 較 高 ( ) 5. 活 塞 在 壓 縮 行 程 中, 汽 缸 內 所 產 生 之 最 大 壓 力, 稱 為 汽 缸 壓 力 ( ) 6. 三 元 觸 媒 轉 換 器 內 採 用 鉑 鈀 銠 為 還 原 觸 媒 劑 ( ) 7. 活 塞 在 汽 缸 中 移 動 四 個 行 程, 也 就 是 曲 軸 旋 轉 360 度, 而 完 成 進 氣 壓 縮 動 力 排 氣, 稱 為 四 行 程 循 環 引 擎 ( ) 8. 柴 油 引 擎 噴 射 泵 調 速 器 主 要 功 用 是 控 制 柴 油 噴 油 量 及 噴 射 時 間 ( ) 9. 柴 油 引 擎 當 噴 射 壓 力 過 低 時, 霧 化 不 良, 引 擎 容 易 排 放 黑 煙, 並 產 生 爆 震 現 象 ( )10. 柴 油 引 擎 車 輛, 定 期 保 養 更 換 引 擎 機 油 時, 按 API 服 務 分 類 應 選 用 SH SL SM 等 分 級 ( )11. 危 險 警 告 燈 的 電 源 經 點 火 開 關, 且 使 用 原 來 方 向 燈 的 燈 泡 及 指 示 燈 ( )12. 冷 氣 系 統 是 利 用 冷 媒 在 封 閉 系 統 中 循 環, 將 車 內 的 熱 量 移 轉 到 車 外, 而 達 到 冷 氣 效 果 ( )13. 當 電 瓶 電 量 不 足 時, 可 串 聯 兩 個 電 瓶, 使 電 量 增 加 電 量 來 發 動 引 擎 ( )14. 車 輪 循 跡 控 制 系 統 (TCS) 是 在 緊 急 煞 車 時 防 止 車 輪 鎖 住, 以 避 免 發 生 滑 行 現 象 ( )15. 車 輛 轉 彎 時, 內 側 車 輪 阻 力 較 大, 外 側 車 輪 阻 力 較 小 ( )16. 大 型 車 使 用 全 浮 式 後 地 軸, 只 負 責 傳 遞 動 力, 不 需 承 受 車 重 ( )17. 真 空 輔 助 液 壓 煞 車, 當 踩 下 煞 車 踏 板 發 動 引 擎 時, 踏 板 稍 微 下 陷 表 示 作 用 正 常 第 1 頁, 共 4 頁
( )18. 汽 車 裝 有 交 流 發 電 機, 所 以 全 車 所 有 電 器, 都 是 使 用 交 流 電 ( )19. 胎 壓 監 測 系 統 (TPMS) 主 要 用 於 汽 車 行 駛 中, 能 即 時 針 對 胎 壓 或 胎 溫 之 異 常 自 動 監 測 與 警 告 ( )20. 使 用 液 體 接 合 器 自 動 變 速 箱 的 車 子, 當 電 瓶 没 有 電 時, 較 易 推 車 發 動 引 擎 ( )21. 前 輪 定 位 中, 外 傾 角 功 用, 是 使 車 輛 行 駛 中 維 持 正 前 方 行 駛, 並 使 轉 向 後 容 易 回 到 正 前 方 ( )22. 雙 作 用 式 避 震 器 之 主 要 功 用 是 吸 收 彈 簧 壓 縮 及 回 彈 之 力 量 ( )23. 電 子 車 身 動 態 穩 定 控 制 系 統 (ESP), 可 抑 制 車 輛 過 度 轉 向 或 轉 向 不 足 等 失 控 現 象 ( )24. 電 腦 直 接 點 火 系 統, 發 火 線 圈 產 生 之 高 壓 電, 經 分 電 盤 依 點 火 順 序, 分 配 到 各 缸 火 星 塞 ( )25. 電 動 汽 車 是 純 粹 使 用 電 動 馬 達 為 驅 動 力 之 汽 車, 其 優 點 為 不 排 放 廢 氣, 較 無 噪 音 與 公 害 二 選 擇 題 ( 單 選 ):50 分 ( 每 題 2 分 ) ( 2 ) 1. 引 擎 發 動 時, 曲 軸 實 際 輸 出 之 馬 力, 稱 為 (1) 指 示 馬 力 (2) 制 動 馬 力 (3) 摩 擦 馬 力 (4) 額 定 馬 力 ( 2 ) 2. 活 塞 應 具 備 特 性, 下 列 何 者 為 非 (1) 耐 高 溫 (2) 膨 脹 系 數 大 (3) 導 熱 性 佳 (4) 質 輕 ( 4 ) 3. 機 油 壓 力 過 低 最 大 主 因 為 (1) 汽 缸 磨 損 (2) 汽 門 導 管 磨 損 (3) 凸 輪 軸 磨 損 (4) 曲 軸 軸 承 磨 損 ( 2 ) 4. 引 擎 輸 出 馬 力 在 一 定 值, 若 引 擎 轉 速 愈 低, 則 (1) 引 擎 扭 力 愈 小 (2) 引 擎 扭 力 愈 大 (3) 引 擎 扭 力 不 變 (4) 無 關 ( 1 ) 5. 柴 油 引 擎 所 使 用 的 燃 燒 室 種 類, 展 開 室 式 又 名 (1) 直 接 噴 射 室 式 (2) 能 量 室 式 (3) 渦 流 室 式 (4) 空 氣 空 式 ( 3 ) 6. 六 缸 四 行 程 引 擎, 排 氣 量 為 2400cc, 若 燃 燒 室 容 積 為 40cc, 則 其 壓 縮 比 為 (1)9 比 1 (2)10 比 1 (3)11 比 1 (4)12 比 1 第 2 頁, 共 4 頁
( 3 ) 7. 交 流 發 電 機 系 統 中, 充 電 指 示 燈 亮 時, 是 表 示 : (1) 正 在 充 電 狀 態 (2) 電 瓶 已 充 滿 電 (3) 充 電 系 統 失 常 (4) 電 瓶 破 損 ( 3 ) 8. 電 瓶 水 自 然 減 少 時, 應 添 加 (1) 稀 硫 酸 (2) 鹽 酸 水 (3) 蒸 餾 水 (4) 食 鹽 水 ( 3 ) 9. 某 車 用 燈 泡 使 用 12V 直 流 電 源, 流 經 燈 泡 電 流 為 2A, 則 消 耗 功 率 為 (1)6W (2)12W (3)24W (4)36W ( 1 )10. 汽 車 消 耗 電 瓶 電 流 最 大 組 件 為 (1) 啟 動 馬 達 (2) 燈 光 系 統 (3) 音 響 系 統 (4) 風 扇 馬 達 ( 3 )11. 充 滿 電 的 電 瓶, 電 水 比 重 為 (1)1.200~1.220 (2)1.230~1.250 (3)1.260~1.280 (4)1.300 以 上 ( 2 )12. 將 3 歐 姆 4 歐 姆 5 歐 姆 三 個 電 阻 串 聯, 接 通 於 0.5A 之 電 流 時, 則 兩 端 電 壓 應 為 (1)4V (2)6V (3)8V (4)12V ( 1 )13. 輪 胎 規 格 8.50-10-4PR, 其 中 10 表 示 (1) 鋼 圈 外 徑 (2) 輪 胎 外 徑 (3) 輪 胎 寬 度 (4) 扁 平 比 ( 2 )14. 汽 車 定 期 保 養 表 中, 服 務 代 號 為 A 表 示 機 件 需 要 (1) 更 換 (2) 調 整 (3) 檢 查 (4) 校 正 ( 4 )15. 在 車 輪 定 位 中, 對 輪 胎 的 磨 耗 影 響 最 大 是 (1) 前 展 (2) 後 傾 角 (3) 內 傾 角 (4) 前 束 ( 2 )16. 排 氣 煞 車 之 作 用 閥 裝 置 於 (1) 排 氣 管 (2) 排 氣 歧 管 端 (3) 排 氣 尾 管 (4) 排 汽 門 ( 3 )17. 利 用 液 壓 阻 力, 使 傳 動 軸 轉 速 降 低 之 煞 車 輔 助 裝 置 稱 之 為 (1) 排 汽 煞 車 (2) 電 磁 煞 車 (3) 油 壓 減 速 器 (4) 引 擎 減 速 器 ( 4 )18. 前 置 引 擎 前 輪 驅 動 汽 車, 下 列 特 性 何 者 為 非 (1) 重 心 較 低 (2) 高 速 性 能 較 佳 (3) 轉 彎 性 能 較 佳 (4) 加 速 性 能 較 佳 ( 4 )19. 使 差 速 器 發 生 差 速 作 用 的 力 量 來 自 於 (1) 角 尺 齒 輪 (2) 盆 形 齒 輪 (3) 防 滑 齒 輪 (4) 車 輪 阻 力 ( 3 )20. 下 列 何 種 輪 胎 胎 面 抓 地 力 最 好? (1) 縱 紋 型 (2) 橫 紋 型 (3) 塊 狀 型 (4) 縱 橫 複 合 型 第 3 頁, 共 4 頁
( 1 )21. 為 防 止 車 輛 轉 彎 時 傾 斜 而 往 外 滾 的 趨 勢, 一 般 獨 立 式 前 懸 吊 裝 有 (1) 平 衡 桿 (2) 控 制 桿 (3) 傾 斜 桿 (4) 驅 動 桿 ( 2 )22. 經 常 踩 著 離 合 器 踏 板, 最 容 易 磨 損 機 件 是 (1) 離 合 器 軸 (2) 離 合 器 片 (3) 離 合 器 釋 放 撥 叉 (4) 變 速 箱 ( 1 )23. 壓 力 式 水 箱 蓋 之 功 用 : (1) 提 高 水 之 沸 點 (2) 降 低 水 之 沸 點 (3) 減 少 冷 卻 水 流 失 (4) 容 易 添 加 冷 卻 水 ( 3 )24. 檢 驗 車 輛 煞 車 測 試 時, 左 右 兩 輪 之 煞 車 力 相 差 不 可 超 過 : (1)10% (2)15% (3)30% (4)40% ( 4 )25. DOT 4 是 下 列 何 種 油 品 規 範? (1) 機 油 (2) 黃 油 (3) 自 動 變 速 箱 油 (4) 煞 車 油 第 4 頁, 共 4 頁
105 年 汽 車 檢 驗 員 汽 車 駕 駛 考 驗 員 學 科 檢 定 汽 車 構 造 原 理 筆 試 試 題 ( 含 答 案 ) 一 是 非 題 :40 分 ( 每 題 2 分, 對 的 請 答,,, 錯 的 請 答 ) ) ) ( X ) 1. 活 塞 在 動 力 行 程 時 汽 缸 內 所 產 生 之 最 大 壓 力, 謂 之 汽 缸 壓 力 ( O ) 2. 活 塞 在 汽 缸 中 移 動 二 個 行 程, 即 曲 軸 旋 轉 360 度 完 成 一 次 進 壓 動 排 工 作 循 環, 稱 為 二 行 程 引 擎 ( O ) 3. 同 一 條 件 下 比 較 二 行 程 引 擎 之 輸 出 馬 力 較 四 行 程 引 擎 大 ( X ) 4. 汽 油 噴 射 引 擎 將 汽 油 噴 於 進 汽 門 入 口 附 近 與 空 氣 作 初 步 混 合, 其 噴 射 壓 力 約 為 50~55bar ( O ) 5. 電 腦 控 制 共 軌 式 柴 油 引 擎 燃 料 系 統 可 減 少 引 擎 發 動 時 的 噪 音 及 排 冒 黑 煙 節 省 燃 油 的 消 耗 ( O ) 6. 積 極 式 曲 軸 箱 通 風 又 稱 為 強 制 通 風 簡 稱 PCV ( X ) 7. 風 扇 係 將 引 擎 本 體 外 殼 熱 空 氣 吸 經 水 箱 並 吹 向 車 外, 使 水 箱 內 部 與 引 擎 本 體 溫 度 降 低 ( O ) 8. 啟 動 安 全 開 關 只 有 排 檔 桿 在 N 及 P 位 置, 啟 動 線 路 才 能 接 通 ( X ) 9. 鉛 酸 電 瓶 當 放 完 電 後, 正 極 板 為 硫 酸 鉛 (PbSO4), 負 極 板 為 海 綿 狀 鉛 (Pb) ( O )10. 電 壓 錶 使 用 時 一 定 要 和 電 器 ( 負 荷 ) 成 並 聯 ( O )11. 點 火 時 間 過 遲 會 使 引 擎 過 熱 無 力 ( X )12. 液 體 接 合 器 被 動 葉 輪 與 液 體 接 合 器 外 殼 成 一 體 ( O )13. 自 動 變 速 箱 之 減 速 比 變 換 是 在 行 星 齒 輪 組 控 制 ( X )14. 超 速 傳 動 的 目 的 在 使 車 輛 高 速 行 駛 時, 引 擎 轉 速 比 傳 動 軸 轉 速 快 ( X )15. 車 輪 靜 不 平 衡 時 輪 胎 轉 動 會 產 生 上 下 跳 動 及 左 右 擺 動 現 象 ( O )16.ABS 是 汽 車 緊 急 煞 車 時, 防 止 車 輪 鎖 住 的 一 種 煞 車 系 統 ( O )17. 後 傾 角 能 使 車 子 平 穩 的 保 持 向 正 前 方 行 駛, 轉 向 後 容 易 回 至 正 前 方 向 ( X )18.FCV (Fuel Cell Vehicles) 其 電 池 反 應 是 水 + 電 能 氫 氣 + 氧 氣 ( O )19. 行 星 齒 輪 組 中 行 星 小 齒 輪 為 惰 輪, 僅 負 責 改 變 傳 動 方 向, 與 減 速 比 無 關 ( O )20. 電 磁 煞 車 裝 在 變 速 箱 尾 部, 與 排 氣 煞 車 同 時 使 用 效 果 顯 著, 作 用 時 溫 度 高 不 能 連 續 使 用 太 久 第 1 頁, 共 3 頁
二 選 擇 題 ( 單 選 ):40 分 ( 每 題 2 分 ) ( 1 ) 1. 引 擎 進 排 氣 門 早 開 晚 關 的 設 計, 其 目 的 是 增 進 汽 缸 的 (1) 容 積 (2) 熱 (3) 機 械 (4) 燃 燒 效 率 ( 2 ) 2. 總 排 氣 量 2800C.C. 的 四 缸 四 行 程 引 擎, 壓 縮 比 為 11, 則 其 燃 燒 室 容 積 為 (1)63.6 (2)70 (3)175 (4)254.5 C.C. ( 3 ) 3. 四 缸 四 行 程 引 擎 若 排 氣 門 早 開 45 度, 則 動 力 重 疊 為 (1)15 (2)135 (3)0 (4)55 度 ( 3 ) 4. 柴 油 引 擎 熱 效 率 約 (1)20~25% (2)25~30% (3)30~40% (4)40~50% ( 1 ) 5.(1) 液 壓 式 (2) 機 械 式 (3) 滾 輪 式 (4) 氣 壓 式 汽 門 舉 桿 不 受 熱 脹 冷 縮 影 響, 無 汽 門 腳 間 隙 引 擎 運 轉 時 較 為 寧 靜 ( 2 ) 6. 機 械 控 制 連 續 噴 射 系 統 其 空 氣 流 量 計 中 係 以 (1) 熱 線 (2) 感 知 板 (3) 壓 電 體 (4) 漩 窩 數 來 控 制 噴 油 量 ( 4 ) 7. 當 第 四 缸 在 壓 縮 行 程 時, 其 第 三 缸 為 動 力 行 程, 則 該 引 擎 點 火 順 序 為 (1)1-2-4-3 (2)1-3-2-4 (3)1-4-2-3 (4)1-3-4-2 ( 3 ) 8. 一 般 小 客 車 用 60W 的 燈 泡, 當 燈 泡 點 亮 時, 消 耗 電 流 約 為 (1)2.5 (2)4 (3)5 (4)6 安 培 ( 1 ) 9. 適 用 於 引 擎 啟 動 馬 達 電 樞 線 圈 與 磁 場 線 圈 之 連 接 方 式 為 (1) 串 聯 (2) 並 聯 (3) 複 聯 (4) 並 繞 式 ( 2 )10. (1) 串 聯 式 (2) 並 聯 式 (3) 複 聯 式 (4) 鑰 匙 式 預 熱 塞 預 熱 系 統 若 有 一 個 預 熱 塞 損 壞, 只 有 該 汽 缸 受 到 影 響, 其 他 汽 缸 不 受 影 響, 引 擎 仍 可 啟 動 ( 3 )11. 下 列 何 者 非 發 電 機 IC 調 整 器 的 優 點 (1) 體 積 小 耐 久 性 佳 (2) 輸 出 穩 定 (3) 磁 場 線 圈 電 流 小 (4) 無 接 點 ( 1 )12. 下 列 何 者 非 電 晶 體 點 火 系 統 的 優 點 (1) 能 供 電 壓 低 (2) 任 何 轉 速 下 性 能 可 靠 (3) 保 養 少 (4) 點 火 提 前 反 應 迅 速 ( 1 )13. 使 用 近 光 燈 時 要 能 看 清 前 方 (1)40 (2)50 (3)80 (4)100m 處 路 面 障 礙 物 ( 4 )14. 正 常 的 ATF 應 為 (1) 褐 色 (2) 黑 色 (3) 乳 白 色 (4) 透 明 紅 色, 若 為 褐 色 時, 表 示 已 有 氧 化 ( 2 )15. 獨 立 式 懸 吊 系 統 的 優 點 (1) 構 造 簡 單 (2) 乘 坐 舒 適 (3) 可 使 用 較 硬 第 2 頁, 共 3 頁
的 彈 簧 (4) 容 易 調 整 ( 2 )16. 目 前 廣 泛 使 用 的 汽 車 玻 璃 是 (1) 強 化 (2) 膠 合 (3) 硬 化 (4) 防 結 霜 玻 璃 ( 1 )17. 真 空 輔 助 煞 車 增 壓 器 之 真 空 來 自 (1) 進 氣 歧 管 (2) 排 氣 歧 管 (3) 真 空 幫 浦 (4) 冷 氣 真 空 端 ( 1 )18. 汽 車 冷 氣 機 之 冷 媒, 在 離 開 壓 縮 機 時, 為 : (1) 高 壓 氣 體 (2) 高 壓 液 體 (3) 低 壓 氣 體 (4) 低 壓 液 體 ( 3 )19. 汽 車 傳 動 軸 轉 速 為 800rpm, 最 終 傳 動 減 速 比 為 5, 當 左 輪 轉 速 為 200rpm, 則 右 輪 轉 速 為 (1)80 (2)100 (3)120 (4)160 rpm ( 2 )20. 引 擎 發 動 後 充 電 指 示 燈 仍 亮, 表 示 充 電 系 統 (1) 無 關 (2) 故 障 (3) 無 法 判 斷 (4) 良 好 三 填 充 題 :20 分 ( 每 題 2 分 ) NOx 1. 三 元 觸 媒 傳 換 器 能 同 時 淨 化 CO HC 及 火 焰 散 播 2. 柴 油 引 擎 燃 燒 過 程 依 序 為 著 火 遲 延 時 期 時 期 直 接 燃 燒 時 期 後 燃 時 期 NOx 3. 汽 油 引 擎 之 EGR 系 統 可 減 少 的 排 放 量 169.56 4. 某 引 擎 之 扭 力 為 45 kg-m 轉 速 為 2,700rpm 時, 則 該 引 擎 之 馬 力 約 為 PS 轉 子 5. 交 流 發 電 機 其 主 要 部 分 為 靜 子 整 流 器 傳 動 端 殼 電 刷 及 整 流 器 後 端 蓋 風 扇 等 組 成 低 6. 液 體 接 合 器 在 速 時 傳 動 效 率 差, 引 擎 較 為 耗 油 煞 車 7. 鼓 式 煞 車 之 來 令 片 與 煞 車 鼓 間 需 保 持 適 當 間 隙, 此 稱 為 間 隙 全 浮 8. 大 貨 及 大 客 車 多 使 用 式 後 軸, 只 負 責 傳 遞 動 力, 車 重 全 由 後 軸 殼 承 擔 後 傾 角 9. 從 車 側 看 轉 向 軸 ( 大 王 銷 ) 中 心 線 與 地 面 鉛 垂 線 所 夾 之 角 度 稱 為 電 動 10.HEV (Hybrid Electric Vehicles) 在 起 步 與 低 速 狀 態 下, 是 採 用 模 式 第 3 頁, 共 3 頁
105 年 汽 車 檢 驗 員 汽 車 駕 駛 考 驗 員 學 科 檢 定 汽 車 駕 駛 理 論 筆 試 試 題 ( 含 答 案 ) 一 單 選 題 :60 分 ( 每 題 2 分 ) ( 4 ) 1. 汽 車 下 長 坡 時, 最 省 油 與 安 全 的 控 制 速 度 方 法 是 (1) 踩 腳 煞 車 (2) 拉 手 煞 車 (3) 換 空 檔 行 駛 (4) 以 低 檔 引 擎 煞 車 行 駛 ( 3 ) 2. 渦 流 空 氣 阻 力 主 要 來 自 車 輛 之 (1) 側 方 (2) 上 方 (3) 後 方 (4) 下 方 ( 2 ) 3. 行 車 速 度 愈 高 產 生 衝 擊 力 愈 大, 若 每 小 時 40 公 里 速 度 之 衝 擊 力 350 公 斤, 那 麼 每 小 時 80 公 里 之 衝 擊 力 為 (1)700 公 斤 (2)1400 公 斤 (3)350 公 斤 (4)1050 公 斤 ( 2 ) 4. 汽 車 裝 用 輻 射 層 輪 胎 比 裝 用 交 叉 層 輪 胎 (1) 耗 油 (2) 省 油 (3) 扁 平 比 較 大 (4) 無 差 別 ( 1 ) 5. 受 到 汽 車 輪 胎 扁 平 比 影 響 的 因 素 為 (1) 滾 動 阻 力 (2) 加 速 阻 力 (3) 空 氣 阻 力 (4) 爬 坡 阻 力 ( 3 ) 6. 兩 車 正 面 相 對 撞, 其 衝 撞 速 度, 為 兩 車 速 度 之 (1) 相 減 (2) 相 除 (3) 相 加 (4) 相 乘 ( 2 ) 7. 數 位 式 行 車 記 錄 器 信 號 收 集 與 處 理, 必 須 利 用 (1)TCS (2)GPRS (3)ABS (4)USB; 方 可 即 時 傳 輸 通 信 ( 2 ) 8. 影 響 汽 車 迴 轉 半 徑 之 主 要 原 因 與 何 者 無 關 (1) 轉 向 前 展 (2) 後 懸 (3) 輪 距 (4) 軸 距 ( 3 ) 9. 車 輛 迴 轉 時 之 瞬 時 中 心, 係 兩 前 輪 中 心 線 之 垂 線 與 (1) 車 輛 中 心 點 (2) 前 軸 中 心 線 (3) 後 軸 中 心 線 (4) 車 尾 邊 緣 線 之 延 長 線 的 交 點 ( 3 )10. 駕 駛 人 在 駕 車 中 確 認 為 危 險 狀 態 而 施 於 煞 車 動 作 時, 從 開 始 踏 煞 車 起 至 煞 車 起 作 用 止, 這 一 段 時 間 叫 做 (1) 反 作 用 時 間 (2) 反 應 時 間 (3) 煞 車 作 用 時 間 (4) 知 覺 感 應 時 間 ( 2 )11. 駕 駛 人 對 車 流 中 與 他 車 接 近 的 時 間 和 空 間 之 研 判 能 力, 謂 之 (1) 視 覺 暫 留 (2) 視 覺 深 度 (3) 視 野 界 限 (4) 眩 光 視 覺 ( 4 )12. 一 般 而 言, 夜 間 駕 駛 人 之 平 均 視 力, 僅 及 日 間 視 力 之 (1) 相 同 (2)1/2 (3)1/4 (4)1/8 ( 2 )13. 在 駕 駛 行 為 上, 誤 認 交 通 號 誌 管 制 意 思 是 (1) 知 覺 遲 誤 (2) 判 斷 錯 誤 (3) 操 作 不 當 (4) 技 巧 生 疏 第 1 頁, 共 4 頁
( 2 )14. 夜 間 駕 車, 駕 駛 人 不 易 發 現 的 目 標 是 (1) 移 動 中 的 行 人 (2) 站 立 的 人 物 (3) 路 邊 的 障 礙 物 (4) 移 動 中 的 汽 車 ( 1 )15. 駕 車 因 打 瞌 睡 而 未 能 發 現 道 路 狀 況 所 發 生 的 事 故, 在 駕 駛 行 為 是 屬 於 (1) 知 覺 遲 誤 (2) 判 斷 錯 誤 (3) 操 作 疏 忽 (4) 技 巧 生 疏 ( 3 )16. 車 輛 耗 油 狀 況 應 決 定 於 何 種 因 素? (1) 重 量 (2) 速 度 (3) 兩 者 皆 是 (4) 以 上 皆 非 ( 2 )17. 車 輛 緊 急 煞 車 致 車 輪 鎖 死 時, 煞 車 距 離 會 (1) 縮 短 (2) 延 長 (3) 無 關 (4) 相 等 ( 3 )18. 車 輛 滑 溜 時 : (1) 方 向 盤 往 滑 溜 的 反 方 向 轉 (2) 緊 急 煞 車 (3) 方 向 盤 往 滑 溜 的 方 向 轉 動, 但 勿 猛 然 急 轉 (4) 握 緊 方 向 盤, 並 保 持 警 覺 ( 1 )19. 視 線 距 離, 應 (1) 大 於 停 車 距 離 (2) 小 於 停 車 距 離 (3) 等 於 停 車 距 離 (4) 皆 可 ( 1 )20. 汽 車 在 (1) 定 速 或 中 速 (2) 低 速 (3) 高 速 (4) 加 減 速 最 省 油 ( 3 )21. 急 煞 車 將 車 輪 鎖 住, 如 將 方 向 盤 向 右 轉, 行 進 方 向 (1) 向 右 (2) 向 左 (3) 直 行 (4) 先 向 右 再 向 左 ( 2 )22. 平 穩 駕 駛, 就 是 要 求 (1) 速 度 慢 一 點 (2) 早 一 點 煞 車, 慢 一 點 變 換 車 道 (3) 晚 一 點 煞 車, 早 一 點 換 車 道 (4) 減 少 換 檔 ( 3 )23. 山 區 道 路 安 全 駕 駛 : (1) 加 速 前 進 (2) 白 天 不 用 開 頭 燈 (3) 儘 量 減 少 超 車 次 數 (4) 蛇 行 ( 1 )24. 跟 前 車 行 至 鐵 路 平 交 道 前 應 該 :(1) 減 速 慢 行, 俟 前 車 駛 離 鐵 路 平 交 道 適 當 距 離, 而 後 車 能 安 全 通 過 後 始 得 通 過 (2) 與 平 常 一 樣 行 駛 (3) 加 速 通 過 平 交 道 (4) 緊 跟 前 車 ( 2 )25. 在 狹 路 與 他 車 交 會 時 應 (1) 搶 先 加 速 通 過 (2) 互 相 禮 讓 (3) 鳴 喇 叭, 警 告 對 方 閃 讓 (4) 閃 遠 燈, 警 告 對 方 不 要 亂 動 ( 1 )26. 在 行 車 途 中, 精 神 疲 勞, 睡 意 濃, 應 (1) 在 最 近 適 當 路 邊 停 車, 下 車 休 息, 恢 復 精 神 再 開 車 (2) 加 速 行 駛 (3) 減 速 慢 行 (4) 解 開 安 全 帶, 促 進 血 液 循 環 ( 1 )27. 在 雙 向 車 道 上 欲 超 前 行 車, 發 現 對 向 有 來 車, 你 應 該 (1) 立 即 減 速 放 棄 超 車 (2) 加 速 搶 先 超 越 (3) 鳴 喇 叭, 使 來 車 避 讓 (4) 閃 遠 燈, 強 行 切 入 ( 1 )28. 行 駛 一 般 的 道 路 上, 在 速 限 50 公 里 以 下 的 路 段, 如 發 生 車 禍, 第 2 頁, 共 4 頁
應 在 現 場 後 方 (1)30 (2)50 (3)70 (4)90 公 尺 放 置 警 告 標 誌 ( 2 )29. 自 發 生 車 禍 之 日 起, 申 請 鑑 定 的 期 限, 為 (1) 三 個 月 (2) 六 個 月 (3) 一 年 (4) 二 年 ( 3 )30. 自 接 到 地 區 鑑 定 委 員 會 鑑 定 書 之 翌 日 起 (1)10 (2)20 (3)30 (4)60 天 內 得 向 省 ( 市 ) 汽 車 鑑 定 覆 議 委 員 會 申 請 覆 議 二 複 選 題 :20 分 ( 每 題 2 分, 全 部 答 對 該 題 才 予 以 計 分 ) (123 ) 1. 汽 車 軸 距 愈 長, 在 轉 彎 時 (1) 迴 轉 半 徑 愈 大 (2) 內 外 輪 差 愈 大 (3) 佔 用 的 道 路 寬 度 愈 大 (4) 轉 向 前 展 愈 大 (34 ) 2. 車 輪 平 衡 不 良 現 象, 駕 駛 人 可 由 何 狀 況 獲 知 (1) 汽 車 車 身 搖 晃 擺 動 (2) 汽 車 偏 向 行 走 (3) 方 向 盤 擺 動 不 穩 定 (4) 高 速 行 駛 時 輪 胎 有 異 音 (12 ) 3. 一 般 駕 駛 人 的 眼 睛 視 野 幅 度, (1) 在 靜 止 狀 態 的 視 野 約 180~200 度 (2) 左 右 兩 眼 各 達 150 度 以 上 (3) 車 速 增 加 到 每 小 時 60 公 里 時, 視 野 縮 小 為 30~40 度 (4) 車 速 增 加 到 每 小 時 100 公 里 時, 視 野 縮 小 為 70~80 度 (123 ) 4. 汽 車 在 啟 動 引 擎 時, 除 放 空 檔 外, 並 應 踏 下 離 合 器 踏 板 其 原 因 是 : (1) 減 少 啟 動 馬 達 負 擔 (2) 增 加 安 全 性 (3) 預 防 車 輛 暴 衝 (4) 預 防 車 輪 鎖 住 (12 ) 5. 汽 車 軸 距 愈 短, 在 轉 彎 時 (1) 內 外 輪 差 較 小 (2) 迴 轉 半 徑 愈 小 (3) 轉 向 前 展 愈 小 (4) 前 束 愈 小 (34 ) 6. 汽 車 夜 間 行 車 時 : (1) 應 使 用 遠 光 燈, 使 對 方 查 覺 自 已 的 存 在 (2) 因 為 有 車 幅 燈, 他 車 都 能 看 到 自 已, 所 以 可 以 加 速 行 駛 (3) 夜 間 行 車, 容 易 以 近 誤 遠, 能 見 度 僅 是 白 天 的 八 分 之 一, 應 保 持 較 大 的 跟 車 距 離 (4) 行 經 有 潛 在 危 險 性 之 路 段, 彎 道 或 交 岔 路, 應 以 遠 近 光 燈 交 換 數 次 示 警, 以 提 醒 其 他 駕 駛 人 注 意 (13 ) 7. 天 候 不 良 行 車 時 : (1) 下 雨 天 摩 擦 力 及 牽 引 力 降 低, 應 減 低 速 度, 增 大 安 全 跟 車 距 離 (2) 風 速 過 大, 車 身 容 易 搖 晃, 應 跟 緊 其 他 車 輛, 減 少 風 阻 (3) 開 大 燈, 緩 速 慢 行, 保 持 足 夠 應 變 距 離 (4) 發 揮 高 超 駕 駛 技 術, 儘 量 超 越 前 車 (14 ) 8. 為 預 防 爆 胎 或 發 生 爆 胎, 如 何 應 變 處 理? (1) 行 車 前 應 目 視 並 觸 第 3 頁, 共 4 頁
摸 確 認 胎 壓 胎 壁 胎 紋 深 度 等 (2) 輪 胎 為 消 耗 品, 使 用 再 生 胎 比 較 省 錢 (3) 在 道 路 上 行 駛, 如 遇 到 深 陷 的 坑 洞 較 高 的 凸 起 或 是 路 面 有 不 明 物 體 等, 不 必 理 會, 高 速 通 過 即 可 (4) 爆 胎 時 不 要 緊 急 煞 車, 要 放 鬆 油 門, 將 視 線 放 遠 約 50~100m, 緊 握 方 向 盤 靠 右 停 車 (13 ) 9. 不 幸 發 生 交 通 事 故, 應 (1) 立 即 停 車 保 持 現 場 跡 證 (2) 靠 邊 停 車 (3) 打 電 話 報 警 及 觀 察 對 方 受 傷 情 形 協 助 送 醫 (4) 找 人 助 勢 (234 )10. 有 關 汽 車 衝 擊 力 敘 述, 下 列 何 者 正 確 (1) 動 量 一 定, 衝 擊 時 間 愈 短, 衝 撞 力 愈 小 (2) 衝 撞 力 與 車 速 成 正 比 (3) 衝 撞 力 與 兩 車 衝 撞 開 始 至 結 束 移 動 距 離 成 反 比 (4) 兩 車 如 為 追 撞, 車 速 為 兩 車 速 度 之 差 三 填 充 題 :20 分 ( 每 題 2 分 ) 450 1. 汽 車 在 半 徑 80 公 尺 的 彎 道 以 每 小 時 40 公 里 的 速 度 行 駛 時 離 心 力 為 200 公 斤, 如 該 車 在 同 彎 道 以 每 小 時 60 公 里 的 速 度 行 駛, 其 離 心 力 公 斤 負 載 2. 噪 音 的 傳 達 方 法 除 了 由 空 氣 傳 達 外, 由 固 體 機 件 傳 達 者 有 引 擎 振 動 產 生 的 噪 音 及 動 力 傳 動 機 構 的 振 動 產 生 的 諧 振 噪 音 噪 音 等 40 3. 汽 車 以 時 速 90 公 里 行 駛 其 煞 車 距 離 為 15 公 尺, 若 空 走 時 間 為 1 秒, 則 停 車 距 離 應 為 公 尺 守 法 態 度 4. 影 響 駕 駛 人 心 身 狀 況 及 反 應 能 力 之 因 素 包 括 :(1) 情 緒 化 (2) (3) 駕 駛 道 德 (4) 疲 勞 疾 病 酗 酒 藥 物 等 年 齡 5. 反 應 能 力 之 好 壞, 視 及 身 心 健 康 狀 況 而 別 內 輪 差 6. 內 側 前 輪 與 後 輪 運 動 軌 跡 徑 向 距 離 稱 為 1.5 7. 駕 駛 人 之 反 應 時 間 大 於 秒 者, 不 宜 駕 車 安 全 8. 安 全 駕 駛 的 第 一 要 訣 是 : 抬 頭 遠 看, 增 大 距 離 方 向 燈 9. 車 輛 轉 彎 時, 除 應 減 速 慢 行, 並 應 依 規 定 顯 示 5 10. 雙 眼 游 動, 熟 識 四 週 環 境, 也 就 是 在 行 車 中, 每 隔 秒 鐘 要 做 一 次 例 行 的 巡 察 第 4 頁, 共 4 頁
105 年 汽 車 檢 驗 員 汽 車 駕 駛 考 驗 員 學 科 檢 定 道 路 交 通 法 規 筆 試 試 題 ( 含 答 案 ) 一 選 擇 題 ( 單 選 ):80 分 ( 每 題 2 分 ) ( 3 ) 1. 下 列 何 者 不 是 汽 車 應 向 監 理 機 關 申 請 異 動 登 記 之 情 事? (1) 過 戶 (2) 停 駛 (3) 事 故 (4) 報 廢 ( 4 ) 2. 汽 車 在 未 領 有 正 式 牌 照 前, 有 下 列 何 種 情 形 時 應 申 領 臨 時 牌 照? (1) 買 賣 試 車 時 (2) 駛 往 公 路 監 理 機 關 接 受 新 領 牌 照 前 檢 驗 (3) 准 許 過 境 之 外 國 汽 車 (4) 以 上 皆 是 ( 4 ) 3. 汽 車 哪 一 設 備 規 格 不 得 變 更? (1) 方 向 盤 位 置 (2) 煞 車 作 用 設 備 (3) 引 擎 設 備 (4) 以 上 皆 是 ( 4 ) 4. 汽 車 因 故 停 駛 期 限 最 多 不 得 超 過 多 久, 逾 期 即 將 牌 照 註 銷? (1)3 個 月 (2)6 個 月 (3)9 個 月 (4)1 年 ( 3 ) 5. 下 列 何 種 汽 車 丈 量 量 計 方 法 是 錯 誤 的? (1) 車 長 : 自 前 保 險 桿 至 車 尾 最 末 端 之 長 度 (2) 車 寬 : 車 身 左 右 最 大 之 寬 度 (3) 輪 距 : 左 右 輪 胎 最 遠 之 距 離 (4) 軸 距 : 前 單 軸 後 單 軸 汽 車, 為 前 軸 中 心 點 與 後 軸 中 心 點 間 之 距 離 ( 2 ) 6. 大 客 車 全 長 不 得 超 過 多 少 公 尺? (1)11.2 公 尺 (2)12.2 公 尺 (3)13.2 公 尺 (4)14.2 公 尺 ( 4 ) 7. 有 關 自 用 小 客 車 之 定 期 檢 驗, 下 列 何 者 錯 誤? (1) 未 滿 五 年 者 免 予 定 期 檢 驗 (2) 五 年 以 上 未 滿 十 年 者, 每 年 至 少 檢 驗 一 次 (3) 十 年 以 上 者 每 年 至 少 檢 驗 二 次 (4) 應 於 指 定 日 期 前 申 請 檢 驗 ( 2 ) 8. 下 列 何 者 何 者 非 汽 車 檢 驗 得 委 託 辦 理 之 單 位? (1) 公 民 營 汽 車 製 造 廠 (2) 汽 車 美 容 廠 (3) 汽 車 修 理 廠 (4) 加 油 站 ( 3 ) 9. 學 習 大 型 車 汽 車 駕 駛, 應 領 有 何 種 執 照? (1) 學 習 駕 駛 證 (2) 重 型 機 車 駕 照 (3) 小 型 車 駕 照 (4) 以 上 皆 非 ( 3 )10. 考 領 普 通 駕 駛 執 照 輕 型 或 普 通 重 型 機 車 駕 駛 執 照 須 年 滿 幾 歲? (1)16 歲 (2)17 歲 (3)18 歲 (4)20 歲 ( 2 )11. 下 列 有 關 考 領 職 業 駕 駛 執 照 之 敘 述 何 者 錯 誤? (1) 須 年 滿 20 歲 (2) 須 擁 有 營 業 車 輛 (3) 最 高 年 齡 不 得 超 過 65 歲 (4) 應 考 小 型 車 職 業 駕 駛 執 照 者, 須 有 學 習 駕 駛 六 個 月 以 上 之 經 歷 ( 4 )12. 有 下 列 何 種 情 形 時, 不 得 參 加 汽 車 駕 駛 執 照 考 驗? (1) 受 吊 銷 駕 駛 執 照 處 分 尚 未 屆 滿 限 制 報 考 期 限 者 (2) 受 吊 扣 駕 駛 執 照 之 處 分 尚 未 期 滿 者 (3) 已 領 有 同 等 級 駕 駛 執 照 者 (4) 以 上 皆 是 第 1 頁, 共 4 頁
( 3 )13. 申 請 汽 車 駕 駛 執 照 筆 試 路 考, 經 考 驗 不 合 格 申 請 再 考 驗 者, 距 上 次 考 驗 之 時 間 不 得 少 於 幾 日? (1)3 日 (2)5 日 (3)7 日 (4)10 日 ( 4 )14. 駕 駛 人 駕 駛 汽 車, 除 應 遵 守 道 路 交 通 標 誌 標 線 號 誌 之 指 示 外, 並 應 遵 守 下 列 何 種 規 定? (1) 禁 止 操 作 或 觀 看 娛 樂 性 顯 示 設 備 (2) 禁 止 操 作 行 車 輔 助 顯 示 設 備 (3) 禁 止 以 手 持 方 式 使 用 行 動 電 話 (4) 以 上 皆 是 ( 4 )15. 汽 車 在 何 種 情 形 得 按 鳴 喇 叭? (1) 行 近 急 彎, 上 坡 道 頂 端 視 距 不 良 者 (2) 遇 有 緊 急 或 危 險 情 況 時 (3) 在 郊 外 道 路 同 一 車 道 上 行 車 欲 超 越 前 行 車 時 (4) 以 上 皆 是 ( 3 )16. 行 駛 大 型 重 型 機 車 時 應 比 照 何 種 車 輛 之 行 駛 規 定? (1) 輕 型 機 車 (2) 普 通 重 型 機 車 (3) 小 型 汽 車 (4) 大 客 車 ( 2 )17. 指 以 劃 分 島 護 欄 或 標 線 劃 定 道 路 之 部 分, 及 其 他 供 車 輛 行 駛 之 道 路, 稱 為 : (1) 道 路 (2) 車 道 (3) 人 行 道 (4) 行 人 穿 越 道 ( 4 )18. 指 在 道 路 上 以 標 線 劃 設, 供 行 人 穿 越 道 路 之 地 方, 稱 為 : (1) 道 路 (2) 車 道 (3) 人 行 道 (4) 行 人 穿 越 道 ( 3 )19. 申 請 汽 車 駕 駛 執 照 考 驗 路 考 未 及 格 者, 得 於 下 次 申 請 考 驗 時 免 考 筆 試, 其 免 考 期 限 為 多 久? (1)3 個 月 (2)6 個 月 (3)1 年 (4)2 年 ( 2 )20. 汽 車 行 駛 有 損 毀 或 變 造 汽 車 牌 照 使 不 能 辨 認 其 牌 號 者, 處 汽 車 所 有 人 多 少 罰 鍰? (1)1,200~2,400 元 (2)2,400~4,800 元 (3)6,000 ~12,000 元 (4)9,000~18,000 元 ( 4 )21. 下 列 有 關 考 領 職 業 駕 駛 執 照 之 敘 述 何 者 正 確? (1) 應 考 大 貨 車 職 業 駕 駛 執 照 者, 須 領 有 小 型 車 職 業 駕 駛 執 照 一 年 以 上 之 經 歷 (2) 應 考 大 客 車 職 業 駕 駛 執 照 者, 須 領 有 大 貨 車 職 業 駕 駛 執 照 一 年 以 上 之 經 歷 (3) 應 考 大 客 車 職 業 駕 駛 執 照 者, 須 領 有 小 型 車 職 業 駕 駛 執 照 二 年 以 上 之 經 歷, 並 經 立 案 之 駕 駛 訓 練 機 構 小 型 車 逕 升 大 客 車 駕 駛 訓 練 結 業 者 (4) 以 上 皆 是 ( 1 )22. 汽 車 不 依 限 期 參 加 定 期 檢 驗 或 臨 時 檢 驗 者, 處 汽 車 所 有 人 多 少 罰 鍰?(1)900~1,800 元 (2)1,200~2,400 元 (3)2,400~4,800 元 (4)6,000~12,000 元 ( 4 )23. 汽 車 不 依 限 期 參 加 定 期 檢 驗 或 臨 時 檢 驗 者, 除 應 受 罰 鍰 處 罰 外, 逾 期 六 個 月 以 上 者 並 : (1) 加 重 罰 緩 (2) 沒 入 車 輛 (3) 吊 扣 牌 照 (4) 註 銷 牌 照 ( 3 )24. 經 檢 驗 不 合 格 之 汽 車, 於 一 個 月 內 仍 未 修 復 並 申 請 覆 驗, 或 覆 驗 仍 不 合 格 者 : (1) 加 重 罰 緩 (2) 沒 入 車 輛 (3) 吊 扣 牌 照 (4) 吊 銷 牌 照 第 2 頁, 共 4 頁
( 3 )25. 汽 車 車 身 引 擎 底 盤 電 系 等 重 要 設 備 變 更 或 調 換, 不 申 請 公 路 主 管 機 關 施 行 臨 時 檢 驗 而 行 駛 者, 處 汽 車 所 有 人 多 少 罰 鍰? (1)900~1,800 元 (2)1,200~2,400 元 (3)2,400~9600 元 (4)6,000~12,000 元 ( 3 )26. 汽 車 行 駛 高 速 公 路 及 快 速 公 路, 在 正 常 天 候 狀 況 下, 大 型 車 車 速 每 小 時 90 公 里 時, 前 後 兩 車 間 之 行 車 安 全 距 離 應 為 多 少? (1)50 公 尺 (2)60 公 尺 (3)70 公 尺 (4)80 公 尺 ( 3 )27. 有 關 汽 車 號 牌 懸 掛 數 量, 下 列 何 者 不 符 規 定? (1) 汽 車 號 牌 每 車 二 面 (2) 曳 引 車 號 牌 每 車 二 面 (3) 普 通 重 型 機 車 號 牌 每 車 二 面 (4) 排 氣 量 550 立 方 公 分 以 上 之 大 型 重 型 機 車 號 牌 每 車 二 面 ( 3 )28. 指 車 輛 因 上 下 人 客, 裝 卸 物 品, 其 停 止 時 間 未 滿 三 分 鐘, 保 持 立 即 行 駛 之 狀 態, 稱 為 : (1) 行 駛 (2) 停 車 (3) 臨 時 停 車 (4) 以 上 皆 非 ( 4 )29. 未 領 有 駕 駛 執 照 駕 駛 聯 結 車 大 客 車 大 貨 車 者, 汽 車 所 有 人 及 駕 駛 人 各 處 多 少 罰 鍰? (1)6,000~12,000 元 (2)12,000~24000 元 (3)32,000~640,000 元 (4)40,000~80,000 元 ( 2 )30. 汽 車 駕 駛 人 將 駕 駛 執 照 借 供 他 人 駕 車 者, 吊 扣 其 駕 駛 執 照 多 久? (1)1 個 月 (2)3 個 月 (3)6 個 月 (4)1 年 ( 1 )31. 職 業 汽 車 駕 駛 人, 不 依 規 定 期 限, 參 加 駕 駛 執 照 審 驗 者, 處 多 少 罰 鍰? (1)300~600 元 (2)900~1,800 元 (3)1,800~3600 元 (4)2,400~9,600 元 ( 4 )32. 下 列 何 者 為 道 路 交 通 法 規 所 定 義 之 自 行 車? (1) 腳 踏 自 行 車 (2) 電 動 輔 助 自 行 車 (3) 電 動 自 行 車 (4) 以 上 皆 是 ( 2 )33. 高 速 公 路 主 線 車 道 中 之 最 右 側 車 道, 稱 為 : (1) 內 側 車 道 (2) 外 側 車 道 (3) 中 內 車 道 (4) 中 外 車 道 ( 2 )34. 汽 車 行 駛 高 速 公 路 及 快 速 公 路, 應 依 速 限 標 誌 指 示 但 遇 有 濃 霧 濃 煙 強 風 大 雨 或 其 他 特 殊 狀 況, 致 能 見 度 甚 低 時, 其 時 速 應 低 於 多 少? (1)30 公 里 (2)40 公 里 (3)50 公 里 (4)60 公 里 ( 3 )35. 汽 車 行 駛 高 速 公 路 及 快 速 公 路, 在 正 常 天 候 狀 況 下, 小 型 車 車 速 每 小 時 100 公 里 時, 前 後 兩 車 間 之 行 車 安 全 距 離 應 為 多 少? (1)30 公 尺 (2)40 公 尺 (3)50 公 尺 (4)60 公 尺 ( 4 )36. 行 駛 及 進 入 高 速 公 路 及 快 速 公 路 之 大 型 車, 其 使 用 輪 胎 之 規 定, 下 列 何 者 正 確? (1) 遊 覽 車 不 得 使 用 翻 修 輪 胎 (2) 國 道 客 運 路 線 營 業 車 輛 不 得 使 用 翻 修 輪 胎 (3) 聯 結 車 其 轉 向 軸 之 車 輪 不 得 使 用 翻 修 輪 第 3 頁, 共 4 頁
胎 (4) 以 上 皆 是 ( 1 )37. 用 以 促 使 車 輛 駕 駛 人 及 行 人 瞭 解 道 路 上 之 特 殊 狀 況 提 高 警 覺, 並 準 備 防 範 應 變 措 施 之 標 誌, 稱 為 : (1) 警 告 標 誌 (2) 禁 制 標 誌 (3) 指 示 標 誌 (4) 輔 助 標 誌 ( 2 )38. 用 以 表 示 道 路 上 之 遵 行 禁 止 限 制 等 特 殊 規 定, 告 示 車 輛 駕 駛 人 及 行 人 嚴 格 遵 守 之 標 線, 稱 為 : (1) 警 告 標 線 (2) 禁 制 標 線 (3) 指 示 標 線 (4) 輔 助 標 線 ( 1 )39. 設 於 路 段 中 用 以 分 隔 同 向 車 道 或 作 為 行 車 安 全 距 離 辨 識 線 之 標 線, 其 線 條 型 式 為 : (1) 白 虛 線 (2) 黃 虛 線 (3) 白 實 線 (4) 黃 實 線 ( 1 )40. 在 無 其 他 標 誌 標 線 禁 制 或 指 示 下, 表 示 准 許 車 輛 直 行 或 左 右 轉 之 號 誌 燈 號 為 : (1) 圓 形 綠 燈 (2) 箭 頭 綠 燈 (3) 閃 光 綠 燈 (4) 圓 形 紅 燈 二 填 充 題 :20 分 ( 每 格 2 分 ) 1. 名 詞 解 釋 : (1) 高 乘 載 車 道 : 指 專 供 特 定 車 種 或 乘 載 一 定 人 數 以 上 之 車 輛 行 駛 之 車 道 (2) 路 肩.. 指 設 於 車 道 之 外 側, 路 面 邊 線 與 護 欄 或 邊 溝 間 之 部 分 2. 幼 童 專 用 車 係 指 專 供 載 運 未 滿 七 歲 兒 童 之 客 車 3. 重 型 機 車 依 其 使 用 性 質, 分 為 下 列 2 類 : (1) 普 通 重 型 機 車 : 汽 缸 總 排 氣 量 逾 五 十 立 方 公 分 且 在 二 百 五 十 立 方 公 分 以 下 之 二 輪 或 三 輪 機 車 (2) 大 型 重 型 機 車 : 汽 缸 總 排 氣 量 逾 二 百 五 十 立 方 公 分 之 二 輪 或 三 輪 機 車 4. 汽 車 駕 駛 人 分 為 以 下 2 類 : (1) 職 業 駕 駛 人 : 指 以 駕 駛 汽 車 為 職 業 者 (2) 普 通 駕 駛 人 : 指 以 駕 駛 自 用 車 而 非 駕 駛 汽 車 為 職 業 者 5. 汽 車 檢 驗 分 為 哪 3 種? 申 請 牌 照 檢 驗 定 期 檢 驗 及 臨 時 檢 驗 第 4 頁, 共 4 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