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D F736F F D203031B673A4E5AD5E2DACFCB0EABAEBAFABC2E5BEC72E646F63>



Similar documents
Microsoft Word - 第四章.doc

如何加強規管物業管理行業

6-1-1極限的概念

xls

第一章 緒論

<4D F736F F D20B0EAA5C1A470BEC7BB50B0EAA5C1A4A4BEC7AF5AAFC5BD73A8EEA4CEB1D0C2BEADFBADFBC342BD73A8EEB1F8A4E5B9EFB7D3AAED A14B>

Microsoft Word - 立法會十四題附件.doc

所 3 學 分 課 程, 及 兩 門 跨 領 域 課 程 共 6 學 分 以 上 課 程 學 生 在 修 課 前, 必 須 填 寫 課 程 修 課 認 定 表, 經 班 主 任 或 指 導 教 授 簽 名 後 始 認 定 此 課 程 學 分 ) 10. 本 規 章 未 盡 事 宜, 悉 依 學 位

貳、研究動機

Microsoft Word - Draft circular on Sub Leg Apr (chi)_Traditional

度 ph 度 降 量 量 phph 糖 ph 度 更 3 說 酪 不 不 什 參 度 識 不 度 1

二 兒 歌 選 用 情 形 ( ) 2 ( ) ( )

<4D F736F F D D313032A7DEC075BAC2BC66B56EB04FB44EC5AAA7D3C440A7C7A874B2CEBEDEA740A4E2A5552E646F63>

第 6. 節 不 定 積 分 的 基 本 公 式 我 們 可 以 把 已 經 知 道 反 導 函 數 之 所 有 函 數 都 視 為 不 定 積 分 的 基 本 公 式 基 本 公 式 涵 蓋 的 範 圍 愈 大, 我 們 求 解 積 分 就 愈 容 易, 但 有 記 憶 不 易 的 情 事 研 讀

<30332EAAFEA5F3A440A142A447A142A454A142A57CA147BEC7A5CDB14DB77EC3D2B7D3BEC7B2DFA661B9CF2E786C73>

<4D F736F F D20A4A4B0EAA4E5A4C6A46ABEC7C0B3A5CEBCC6BEC7A874BEC7B873C3D2AED1B1C2BB50BFECAA6B F F2E646F63>

Microsoft Word - dsejdoc_ _03.doc

99年版人口推計報告

骨 折 別 日 數 表 1. 鼻 骨 眶 骨 ( 含 顴 骨 ) 14 天 11. 骨 盤 ( 包 括 腸 骨 恥 骨 坐 骨 薦 骨 ) 40 天 2. 掌 骨 指 骨 14 天 12. 臂 骨 40 天 3. 蹠 骨 趾 骨 14 天 13. 橈 骨 與 尺 骨 40 天 4. 下 顎 ( 齒

Microsoft Word doc

校 長 遴 選 者 就 相 關 遴 選 事 項, 有 程 序 外 之 接 觸 遴 選 會 委 員 在 任 期 間 因 故 無 法 執 行 任 務 或 有 不 適 當 之 行 為 者, 由 各 該 主 管 機 關 解 聘 之 ; 其 缺 額, 依 第 一 項 至 第 五 項 規 定 聘 ( 派 ) 委

Microsoft Word - ch07

Microsoft PowerPoint - 102教師升等說明會

untitled


四 修 正 幼 兒 園 師 資 類 科 應 修 學 分 數 為 四 十 八 學 分, 並 明 定 學 分 數 抵 免 之 相 關 規 定 及 規 範 修 習 幼 兒 園 教 育 專 業 課 程 之 最 低 年 限 ( 修 正 條 文 第 五 條 ) 五 發 給 修 畢 師 資 職 前 教 育 證 明

牙 科 門 診 診 察 費 1. 每 位 醫 師 每 日 門 診 量 在 二 00122C /7/1 十 人 次 以 下 部 分 ( 20) 2) 未 開 處 方 或 處 方 由 本 院 所 自 行 調 劑 牙 科 門 診 診 察 費 2. 每 位 醫 師 每 日 門 診 量 超 過

Microsoft Word - 附件_table

前 項 第 三 款 所 定 有 機 農 產 品 及 有 機 農 產 加 工 品 驗 證 基 準, 如 附 件 一 第 七 條 驗 證 機 構 受 理 有 機 農 產 品 及 有 機 農 產 加 工 品 之 驗 證, 應 辦 理 書 面 審 查 實 地 查 驗 產 品 檢 驗 及 驗 證 決 定 之

桃園市104年國民中學新進教師甄選各校複試方式及需求表

Microsoft Word - 附表二

2 工 礦 衛 生 技 師 證 明 文 件 者 火 災 學 消 防 法 規 警 報 系 統 消 防 安 全 設 備 專 技 人 員 專 門 職 業 及 技 術 人 員 高 等 考 試 技 師 考 試 高 考 ( 專 技 ) 專 科 三 高 等 檢 定 相 當 類 科 及 格 者 四 消 防 設 備

寫 作 背 景 導 讀 [98] L Lyman Frank Baum

75 叁 積 木 遊 戲 的 教 學 功 能 一 促 進 體 能 發 展 二 發 展 社 會 技 巧 Ramsey 1991 Beaty 1995 ( ) ( ) ( ) 三 學 習 情 緒 處 理 國 教 之 友 第 59 卷 第 3 期 19

簽 呈

證 券 簡 易 下 單 :2121 證 券 簡 易 下 單 1. 主 工 具 列 的 視 窗 搜 尋 器 直 接 輸 入 點 擊 主 選 單 證 券 專 區 下 單 特 殊 下 單 2121 證 券 簡 易 下 單 畫 面 說 明 1. 下 單 區 2. 個 股 行 情 資 訊 與

Microsoft Word - ATTCH4.docx

Microsoft Word 網頁設計.doc

2016年中國語文科試卷三聆聽及綜合能力考核樣本試卷示例及說明

長跨距暨挑高建築特殊結構系統之調查分析

作一個跑的快的橡皮動力車

Annual General Meeting statements – Chinese

A2: 國 中 基 測 是 一 種 標 準 化 測 驗, 測 驗 結 果 是 以 量 尺 分 數 表 示 量 尺 分 數 是 透 過 統 計 方 法, 由 答 對 題 數 轉 換 而 來, 其 目 的 是 要 呈 現 每 一 位 考 生 的 每 一 測 驗 學 科 在 所 有 考 生 中 的 相 對

實德證券網上交易系統示範

表 二 105 年 國 中 教 育 會 考 英 語 科 閱 讀 與 聽 力 答 對 題 數 對 應 整 體 能 力 等 級 加 標 示 對 照 表 閱 讀 答 對 題 數 聽 力 答 對 題 數

連江縣政府所屬學校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實施要點(草案)

(1) 參 加 直 轄 市 縣 市 性 比 賽 : 可 得 6 分, 可 得 5 分, 可 得 4 分, 可 得 3 分, 第 5 名 可 得 2 分, 第 6 名 以 後 可 得 1 分 (2) 參 加 性 比 賽 : 直 轄 市 縣 市 性 比 賽 各 之 得 分 乘 以 2 (3) 參 加 國

Microsoft Word - 全華Ch2-05.doc

包 裝 維 生 素 礦 物 質 類 之 錠 狀 膠 囊 狀 食 品 營 養 標 示 應 遵 行 事 項 一 本 規 定 依 食 品 安 全 衛 生 管 理 法 第 二 十 二 條 第 三 項 規 定 訂 定 之 二 本 規 定 所 稱 維 生 素 礦 物 質 類 之 錠 狀 膠 囊 狀 食 品, 指

Layout 1

內 政 統 計 通 報

「家加關愛在長青」計劃完成表現及評估報告

須 重 補 修 學 校 課 程 異 動 時, 新 舊 課 程 應 有 修 習 對 照 表, 供 休 復 學 生 或 重 補 修 學 生 使 用 學 生 所 修 全 學 年 之 選 修 課 程, 如 僅 單 一 學 期 成 績 及 格, 仍 承 認 該 學 期 選 修 學 分 學 生 每 學 期 修

修 課 特 殊 規 定 : 一 法 律 系 學 生 最 低 畢 業 學 分 128;101 學 年 度 修 讀 法 律 系 雙 主 修 學 生 應 修 畢 法 律 專 業 目 64 學 分 ( 限 修 習 本 校 法 律 系 開 設 課 程, 不 得 以 原 學 系 或 外 校 課 程 抵 免 -

Microsoft PowerPoint - 資料庫正規化(ccchen).ppt


授 課 老 師 章 節 第 一 章 教 學 教 具 間 3 分 鐘 粉 筆 CNC 銑 床 教 學 內 容 CNC 銑 床 之 基 本 操 作 教 材 來 源 數 值 控 制 機 械 實 習 Ⅰ 1. 了 解 CNC 銑 床 的 發 展 2. 了 解 CNC 銑 床 刀 具 的 選 用 3. 了 解

題目:中醫師配發藥材及合成中成藥簡介會

立積電子股份有限公司

16

printing.indd

目    錄

sle cover 1

BSP 烤箱 - 封面-2

<4D F736F F D2045A4C6AA41B0C8C2E0ABACBB50B3D0B7735FA4A3A650AAC0B873B5B2BA63A455AA41B0C8C4DDA9CAA76CA4DEA44FB1B4B0515F46696E616C5F325F2E646F63>

一、報考資格: 碩士班:公立或已立案之私立大學或獨立學院或經教育部認可之國外大學畢業生或應屆畢業生,或具報考大學碩士班之同等學力資格,並符合本校各所訂定之條件者


五 四 五 說 ( 代 序 ) 李 澤 厚 劉 再 復 I I II IV V VII 第 一 篇 五 四 新 文 化 運 動 批 評 提 綱 附 論 一 中 國 貴 族 精 神 的 命 運 ( 提 綱 )

章節

1、目的

Microsoft Word - 93國防役.doc

Microsoft Word - counsel

公立學校教職員成績考核辦法(草案)歷次會議通過之修正條文       

臺灣省教師申訴評議委員會再申訴評議書(草案)

untitled

格 成 績 證 明 第 六 條 第 七 條 本 系 大 四 課 程 中 規 劃 日 本 韓 國 越 南 專 題 研 究, 學 生 需 於 大 四 時 修 習 該 課 程, 並 於 規 定 期 間 內 提 出 專 題 報 告, 取 得 合 格 成 績 證 明 本 系 規 定 學 生 畢 業 時 需 取

PROSPECT EXPLORATION 壹 前 言 第 9 卷 第 2 期 中 華 民 國 100 年 2 月

類 別 三 方 法 四 材 法 與 實 習 原 理 必 修 2 2 發 展 與 設 計 必 修 2 2 習 評 量 必 修 2 2 輔 導 原 理 與 實 務 2 2 班 級 經 營 必 修 2 2 媒 體 與 運 用 2 2 實 習 必 修 2 2 國 民 小 語 文 材 法 國 民 小 國 語

<4D F736F F D20AEFCAE6CA8E2A9A4B941B2A3AB7EA662A578C657A544AD6EA558A466A5ABB3F5A4A7C476AAA7A4C0AA522D D30382D31352DB941A14B>

教 學 活 動 教 學 元 件 時 間 編 號 類 型 時 間 元 件 內 容 說 明 ( 請 填 入 8-9 個 元 件 ) 準 引 起 動 機 動 畫 1 分 鐘 請 製 作 一 動 畫 備 活 以 動 畫 方 式 向 學 生 闡 述 運 算 放 大 器 的 基 本 應 用

<4D F736F F F696E74202D20C4B3C344322DA8CCAA6BB5BDA5CEB3CCA6B3A751BCD0A4CEADADA8EEA9CAA9DBBCD0BFECB27AB1C4C1CAA4A7A740AA6B2E707074>

Microsoft Word - labour_comparison.doc

Microsoft PowerPoint - 使用 Word 編輯與排版文件 (II).ppt

2

目 錄 項 目 內 容 頁 數 1 手 機 要 求 3 2 登 記 程 序 3 3 登 入 程 序 4 4 輸 入 買 賣 指 示 6 5 更 改 指 示 14 6 取 消 指 示 18 7 查 詢 股 票 結 存 21 8 查 詢 買 賣 指 示 23 9 更 改 密 碼 查 詢 股

中華民國 第51屆中小學科學展覽會

互 補 : 若 兩 個 角 的 和 是 一 個 平 角 ( ), 我 們 稱 這 兩 個 角 互 補, 如 圖, + = 80, 故 我 們 稱 與 互 補 互 餘 : 若 兩 個 角 的 和 是 一 個 直 角, 我 們 稱 這 兩 個 角 互 餘, 如 圖, + =90 0, 故 我

<4D F736F F D20BB4FC657B4E4B0C8AAD1A5F7A6B3ADADA4BDA571B773B669A448ADFBBAC2BFEFB357BD64>

CONTENTS 訓 練 內 容 設 計 法 056 淡 季 期 的 訓 練 058 旺 季 期 的 訓 練 060 針 對 爬 坡 賽 的 訓 練 內 容 062 賽 後 的 資 料 分 析 PART4/ 鏑 木 毅 先 生 的 建 言 活 用 於 越 野 路 跑 的 心 跳 訓

奇 妙 的 24 摘 要 從 撲 克 牌 中 隨 機 抽 取 4 張 牌 可 以 有 1820 種 牌 組, 在 這 1820 種 牌 組 中, 有 1362 組 可 經 由 四 則 運 算 的 方 式, 算 出 24 點, 有 458 組 無 解 快 速 求 解 的 方 法 有 相 加 法 因 數

untitled

Microsoft Word _C.doc

<4D F736F F D20B773AAA9ADBBB4E4BAF4B8F4BBC8A6E6BEDEA740A4E2A5555FABC8A4E1BADD2DADD3A448AAA95F2E646F63>

研究一:n人以『剪刀、石頭、布』猜拳法猜拳一次,決定一人勝

Microsoft Word - B4.doc

Microsoft Word - 15

2010年澳门市民体质监测公报

Transcription:

美 國 精 神 醫 學 協 會 心 理 異 常 診 斷 與 統 計 手 冊 第 五 版 之 修 訂 內 涵 1 美 國 精 神 醫 學 協 會 心 理 異 常 診 斷 與 統 計 手 冊 第 五 版 之 修 訂 內 涵 鈕 文 英 國 立 高 雄 師 範 大 學 特 殊 教 育 學 系 教 授 本 文 討 論 美 國 精 神 醫 學 協 會 心 理 異 常 診 斷 與 統 計 手 冊 第 五 版 修 訂 之 緣 起 整 體 修 訂 之 原 則 和 不 同 類 別 之 修 訂 內 容 第 五 版 診 斷 修 訂 之 緣 起 為, 前 一 版 對 心 理 異 常 診 斷 的 方 法 和 準 則 已 不 符 現 實 需 求 ; 太 過 依 賴 類 別 診 斷, 導 致 很 難 建 構 出 個 體 的 整 體 特 質 ; 某 些 診 斷 不 具 有 文 化 敏 感 度, 而 有 必 要 進 行 更 新 第 五 版 使 用 譜 系 概 念, 強 調 異 常 是 連 續 不 同 程 度 的 診 斷 ; 不 再 使 用 多 軸, 而 代 之 以 向 度 要 素 的 診 斷, 並 增 加 心 理 異 常 強 度 的 描 述 ; 不 再 根 據 年 齡, 而 是 以 類 型 安 排 心 理 異 常 類 別, 且 採 取 發 展 的 概 念, 主 張 某 些 心 理 異 常 不 再 只 專 屬 兒 童 或 青 少 年 ; 主 張 蒐 集 不 同 來 源 的 資 料 做 診 斷, 嚴 格 排 除 無 心 理 異 常 的 人, 以 及 強 調 文 化 的 敏 感 性 關 鍵 詞 : 心 理 異 常 心 理 異 常 診 斷 與 統 計 手 冊 美 國 精 神 醫 學 協 會

2 特 殊 教 育 學 生 需 求 與 支 持 心 理 異 常 診 斷 與 統 計 手 冊 (The Diagnostic and Statistical Manual of Mental Disorders, 簡 稱 DSM) 由 美 國 精 神 醫 學 學 會 (American Psychiatric Association, 簡 稱 APA) 出 版, 是 一 本 在 美 國 與 其 他 國 家 常 使 用 來 診 斷 心 理 異 常 的 指 導 手 冊 自 從 於 1952 年 出 版 以 來,DSM 歷 經 五 次 改 版 (II III III-R IV IV-TR), 而 第 六 次 改 版 ( 即 DSM-5) 已 於 2013 年 在 美 國 出 版 本 文 將 相 較 於 DSM-IV-TR, 討 論 DSM-5 修 訂 之 緣 起 整 體 修 訂 之 原 則 和 不 同 類 別 之 修 訂 內 容 DSM-5 修 訂 之 緣 起 DSM-5 修 訂 之 緣 起 包 括 以 下 三 方 面 (APA, 2013a; Sprock & O Laughlin, 2013): 第 一, 由 於 DSM-IV-TR 於 2000 年 出 版 已 歷 經 十 餘 年, 隨 著 心 理 異 常 醫 學 知 識 的 進 展, 以 及 實 證 研 究 的 發 現, 診 斷 方 法 和 準 則 已 不 符 現 實 需 求 而 有 必 要 進 行 更 新 第 二,DSM-IV-TR 太 過 依 賴 類 別 診 斷, 而 導 致 很 難 建 構 出 個 體 的 整 體 特 質, 甚 至 可 能 得 到 的 是 一 堆 共 病 之 診 斷, 因 而 如 何 因 應 類 別 診 斷 之 問 題 時 常 被 探 討, 如 發 展 結 構 式 臨 床 訪 談 問 卷 (Structured Clinical Interview), 以 進 行 更 精 確 的 診 斷 第 三, Kress Eriksen Rayle 和 Ford(2005) 指 出, 很 多 人 質 疑 DSM-IV-TR 某 些 診 斷 不 具 有 文 化 敏 感 度 ; 換 言 之, 無 法 察 覺 且 適 當 回 應 個 體 不 同 性 別 文 化 群 體 社 會 階 層 和 教 育 程 度 等 對 診 斷 的 影 響 例 如 Lev(2005) 綜 合 文 獻 指 出,DSM-IV-TR 有 許 多 心 理 異 常, 例 如 邊 緣 型 人 格 異 常 (borderline personality disorder) 和 解 離 性 身 分 異 常 (dissociative identity disorder), 記 載 女 性 罹 患 率 高 於 男 性, 這 些 診 斷 過 度 強 調 患 者 的 失 能, 而 忽 略 了 其 病 原 女 性 是 這 種 傷 害 的 犧 牲 者 由 此 可 知, 某 些 心 理 異 常 的 性 別 比 例 失 衡 可 能 是 社 會 建 構 的 結 果 因 此,Kress 等 人 主 張 診 斷 須 具 有 文 化 敏 感 度 DSM-5 整 體 修 訂 之 原 則 DSM-5 整 體 修 訂 之 原 則 包 含 以 下 10 項 : 1. 使 用 阿 拉 伯 數 字 而 非 羅 馬 數 字 呈 現 第 五 版 的 版 次, 即 DSM-5(APA, 2013a) 2. 使 用 譜 系 (spectrum) 概 念, 心 理 異 常 將 不 再 只 是 絕 對 的 類 別 分 類, 而

美 國 精 神 醫 學 協 會 心 理 異 常 診 斷 與 統 計 手 冊 第 五 版 之 修 訂 內 涵 3 是 連 續 性 不 同 程 度 的 診 斷 (APA, 2013b; Sprock & O Laughlin, 2013) 3. 不 再 使 用 多 軸 診 斷 (multiaxial diagnosis), 而 以 向 度 要 素 (dimensional component) 的 診 斷 取 代 (APA, 2013b; Sprock & O Laughlin, 2013) DSM-IV-TR 採 用 五 軸 診 斷 : 軸 一 為 臨 床 異 常 和 其 他 可 能 為 臨 床 注 意 焦 點 的 狀 況 ; 軸 二 是 人 格 異 常 及 智 能 障 礙 ; 軸 三 是 一 般 醫 療 條 件 ; 軸 四 是 個 體 的 心 理 社 會 及 環 境 問 題 ; 軸 五 是 使 用 整 體 功 能 量 表 (Global Assessment of Functioning Scale, GAF), 進 行 社 會 功 能 之 整 體 評 量 (APA, 2000) DSM-5 將 先 前 三 軸 的 診 斷 均 放 在 一 起, 以 個 體 具 備 哪 些 要 素 來 做 診 斷 ; 例 如 個 體 有 一 個 主 診 斷, 且 合 併 另 一 項 心 理 異 常 的 症 狀 ( 但 未 到 達 另 一 個 診 斷 的 閾 值 ),DSM-5 可 同 時 並 存 兩 者, 像 是 重 度 憂 鬱 症 (major depressive disorder) 加 上 廣 場 恐 懼 症 (agoraphobia), 可 在 重 度 憂 鬱 症 診 斷 外, 加 上 廣 場 恐 懼 症 的 代 碼 (APA, 2013a) 軸 四 使 用 國 際 疾 病 分 類 第 9 版 (International Classification of Disease, 9th revision, ICD-9) 和 ICD-10 的 代 碼 ; 軸 五 則 使 用 世 界 衛 生 組 織 (World Health Organization) 的 障 礙 評 量 計 畫 表 第 二 版 (Disability Assessment Schedule 2.0), 取 代 GAF(APA, 2013a) 4. 增 加 心 理 異 常 強 度 的 描 述, 分 為 輕 中 和 重 度, 乃 根 據 不 同 心 理 異 常 的 特 質 而 有 不 同 的 分 類 ; 例 如 酒 精 使 用 異 常 是 根 據 其 合 乎 診 斷 標 準 的 數 目, 神 經 性 厭 食 症 (anorexia nervosa) 是 根 據 身 體 質 量 指 數 (body mass index, BMI), 自 閉 症 是 根 據 需 要 協 助 的 程 度 等 (APA, 2013a) 5. DSM-5 中 對 心 理 異 常 的 診 斷 不 再 是 根 據 年 齡 安 排 類 別, 而 是 將 同 類 型 的 診 斷 歸 納 在 一 起, 並 且 考 慮 個 體 的 發 展 如 何 影 響 發 病 ; 例 如 將 分 離 焦 慮 症 (separation anxiety disorder) 和 選 擇 性 緘 默 症 (selective mutism), 從 通 常 於 嬰 兒 期 兒 童 期 或 青 春 期 初 診 之 異 常 移 出, 以 與 其 他 焦 慮 症 (anxiety disorder) 合 併 成 獨 立 的 類 別 焦 慮 症 (APA, 2013b; Sprock & O Laughlin, 2013) 6. 採 取 發 展 的 概 念, 主 張 疾 病 是 終 生 發 展 的, 某 些 心 理 異 常 不 再 只 專 屬 兒 童 或 青 少 年 才 有, 例 如 分 離 焦 慮 症 刪 除 18 歲 以 前 出 現 症 狀 的 規 定 (APA, 2013b; Sprock & O Laughlin, 2013) 7. 對 某 些 心 理 異 常 提 高 其 診 斷 特 異 的 標 準, 也 就 是 診 斷 準 則 嚴 格 排 除 沒 有 心 理 異 常 的 人 ; 除 此, 降 低 其 診 斷 敏 感 性, 亦 即 某 些 可 能 的 前 兆 症 狀 不 再 被 確 診 為 心 理 異 常 (APA, 2013b; Sprock & O Laughlin, 2013)

4 特 殊 教 育 學 生 需 求 與 支 持 8. 將 DSM-IV-TR 之 其 他 未 註 明 之 異 常 (not otherwise specified), 分 開 成 其 他 特 定 之 異 常 和 不 特 定 之 異 常 ; 若 已 有 明 確 的 診 斷, 就 會 放 在 其 他 特 定 之 異 常, 否 則 就 放 在 不 特 定 之 異 常 中 (APA, 2013b; Sprock & O Laughlin, 2013) 9. 強 調 診 斷 準 則 的 文 化 敏 感 性, 例 如 採 用 文 化 形 成 訪 談 問 卷 (Cultural Formulation Interview ), 察 覺 且 適 當 回 應 個 體 文 化 因 素 對 診 斷 的 影 響 (APA, 2013a) 10. 蒐 集 不 同 來 源 的 資 料 做 診 斷, 包 含 個 體 父 母 / 監 護 人 和 醫 生 等 (APA, 2013a) DSM-5 不 同 類 別 之 修 訂 內 容 DSM-IV-TR 將 心 理 異 常 分 成 16 類, 而 DSM-5 分 成 22 類, 以 下 依 據 文 獻 (APA, 2010, 2013a, b; Sprock & O Laughlin, 2013), 探 討 其 不 同 類 別 之 修 訂 內 容 一 神 經 發 展 異 常 DSM-5 將 DSM-IV-TR 的 通 常 於 嬰 兒 期 兒 童 期 或 青 春 期 初 診 之 異 常, 改 名 為 神 經 發 展 異 常 (neurodevelopmental disorders), 這 反 映 了 沒 有 任 何 心 理 異 常 只 專 屬 於 兒 童 或 青 少 年 的 觀 點 DSM-5 保 留 溝 通 異 常 (communication disorders), 其 他 修 改 重 點 包 括 :(1) 將 心 智 不 足 (mental retardation) 更 改 為 智 能 障 礙 (intellectual disabilities);(2) 學 習 異 常 更 名 為 特 定 學 習 異 常 (specific learning disorders);(3) 刪 除 廣 泛 發 展 異 常 (pervasive developmental disorders), 更 改 為 廣 泛 自 閉 症 (autism spectrum disorder);(4) 組 合 抽 搐 異 常 (tic disorders ) 和 動 作 技 能 異 常, 並 更 改 為 動 作 異 常 (motor disorders);(5) 將 注 意 力 缺 陷 和 干 擾 行 為 異 常 更 改 為 注 意 力 缺 陷 過 動 症 (attention deficit/hyperactivity disorder);(6) 將 其 他 嬰 兒 期 兒 童 期 或 青 春 期 的 異 常 改 名 為 其 他 神 經 發 展 異 常 ;(7) 將 排 泄 異 常 (elimination disorder) 獨 立 成 一 個 類 別 這 些 類 別 診 斷 準 則 上 的 修 改 重 點 如 表 一

美 國 精 神 醫 學 協 會 心 理 異 常 診 斷 與 統 計 手 冊 第 五 版 之 修 訂 內 涵 5 表 一 DSM-5 在 神 經 發 展 異 常 診 斷 準 則 上 的 修 改 重 點 DSM-IV-TR DSM-5 的 修 改 重 點 智 能 障 礙 強 調 需 同 時 評 量 智 力 及 適 應 功 能, 其 嚴 重 度 決 定 於 適 應 功 能 而 非 智 力 溝 通 異 常 1. 合 併 表 達 語 言 異 常 與 混 合 的 接 受 表 達 語 言 異 常 為 語 言 異 常 (language disorder) 2. 更 改 語 音 異 常 (phonological disorder) 為 語 言 聲 音 異 常 (speech sound disorder) 3. 更 改 口 吃 (stuttering) 為 兒 童 期 初 發 的 流 暢 異 常 (childhoodonset fluency disorder) 4. 刪 除 其 他 的 溝 通 異 常, 加 入 社 交 [ 實 用 ] 溝 通 異 常 (social [pragmatic] communication disorder), 是 指 在 社 交 情 境 中, 持 續 有 困 難 運 用 語 言 及 非 語 言 與 他 人 溝 通 然 而, 因 社 交 溝 通 限 制 是 廣 泛 自 閉 症 的 症 狀 之 一, 故 要 注 意 若 個 體 有 局 限 的 重 複 行 為 興 趣 和 活 動, 就 不 可 做 社 交 [ 實 用 ] 溝 通 異 常 的 診 斷 廣 泛 自 閉 症 1. 將 廣 泛 發 展 異 常 中 的 自 閉 症 (autistic disorder) 雷 特 症 ( Rett s syndrome ) 兒 童 崩 解 症 (childhood disintegrative disorder) 和 亞 斯 伯 格 症 (Asperger s syndrome) 合 併 成 廣 泛 自 閉 症 這 四 種 診 斷 屬 於 同 一 狀 況, 只 是 症 狀 嚴 重 程 度 不 同 而 已 2. 將 社 交 溝 通 和 重 複 行 為 的 三 個 主 要 診 斷 範 疇, 統 整 成 兩 個 範 疇 : (1) 社 會 溝 通 與 社 交 互 動 的 限 制 ;(2) 局 限 的 重 複 行 為 興 趣 和 活 動 3. 過 去 自 閉 症 在 溝 通 能 力 方 面 的 限 制, 被 視 為 亞 斯 伯 格 症 及 自 閉 症 的 差 異 處, 但 DSM-5 認 為 溝 通 限 制 不 是 自 閉 症 獨 有 的 特 徵, 也 不 是 出 現 在 所 有 自 閉 症 身 上, 頂 多 是 影 響 自 閉 症 之 症 狀 的 因 素, 而 非 診 斷 的 標 準 之 一 4. 按 照 介 入 需 求 的 迫 切 和 嚴 重 性, 給 予 三 個 等 級 的 代 號 注 意 力 缺 陷 過 動 症 特 定 學 習 異 常 1. 症 狀 初 發 年 齡 由 7 歲 放 寬 到 12 歲 之 前 2. 取 消 亞 型 而 用 相 對 應 的 特 徵 陳 述 3. 容 許 與 廣 泛 自 閉 症 同 時 診 斷 4. 成 人 的 注 意 力 缺 陷 及 過 動 症 狀 的 數 目 只 要 各 五 項 ( 而 非 兒 童 和 青 少 年 的 各 六 項 ) 5. 置 ADHD 於 神 經 發 展 異 常 中, 它 反 映 了 目 前 的 觀 點 ADHD 與 大 腦 發 展 有 關 聯 1. 更 改 閱 讀 異 常 (reading disorder) 為 閱 讀 困 難 症 (dyslexia) 2. 更 改 數 學 異 常 (mathematics disorder ) 為 計 算 困 難 症 (dyscalculia)

6 特 殊 教 育 學 生 需 求 與 支 持 DSM-IV-TR DSM-5 的 修 改 重 點 3. 刪 除 書 寫 表 達 異 常 (disorder of written expression) 4. 增 加 學 習 障 礙 (learning disabilities) 次 類 別, 其 下 分 為 口 語 閱 讀 書 寫 語 言 和 數 學 四 類 動 作 異 常 1. 合 併 動 作 技 能 異 常 中 的 發 展 性 協 調 異 常 嬰 兒 期 兒 童 期 或 青 春 期 其 他 異 常 中 的 刻 板 動 作 異 常 (stereotypic movement disorder), 以 及 抽 搐 異 常 中 的 妥 瑞 症 (Tourette s disorder) 慢 性 的 動 作 或 聲 音 抽 搐 異 常 暫 時 性 抽 搐 異 常 其 他 特 定 抽 搐 異 常 和 不 特 定 抽 搐 異 常 為 動 作 異 常 2. 標 準 化 的 抽 搐 準 則 適 用 於 動 作 異 常 中 所 有 次 類 別 的 診 斷 3. 歸 類 集 中 於 身 體 之 重 複 行 為 異 常 於 強 迫 症 (obsessivecompulsive disorder), 而 非 刻 板 動 作 異 常 中 二 廣 泛 精 神 分 裂 症 及 其 他 精 神 異 常 在 廣 泛 精 神 分 裂 症 及 其 他 精 神 異 常 (schizophrenia spectrum and other psychotic disorders ) 中,DSM-5 保 留 精 神 分 裂 症 精 神 分 裂 形 式 症 (schizophreniform disorder) 短 暫 的 精 神 異 常 (brief psychotic disorder) 幻 想 症 (delusional disorder) 精 神 分 裂 情 感 異 常 (schizoaffective disorder), 以 及 由 於 一 般 醫 療 條 件 引 起 的 精 神 異 常 ; 而 其 他 修 改 重 點 包 括 : 1. 刪 除 精 神 分 裂 症 中 混 亂 緊 張 妄 想 和 未 分 化 四 種 亞 型, 新 增 緊 張 症 (catatonia), 強 調 它 也 可 用 於 雙 極 症 憂 鬱 症, 以 及 其 他 和 一 般 醫 療 條 件 引 起 的 精 神 異 常 2. 刪 除 共 有 型 (shared) 精 神 異 常 3. 加 入 原 先 屬 於 人 格 異 常 的 精 神 分 裂 症 型 人 格 異 常, 並 改 名 為 精 神 分 裂 症 型 異 常 (schizotypal disorder) 4. 更 改 物 質 引 起 的 精 神 異 常 為 物 質 / 藥 物 引 起 的 精 神 異 常 5. 精 神 分 裂 症 取 消 人 聲 幻 覺 與 怪 異 妄 想 任 一 項 即 符 合 準 則 的 規 定, 將 之 合 為 一 般 幻 覺 與 妄 想, 而 要 在 五 項 症 狀 中 出 現 至 少 兩 項 才 算 符 合 準 則 除 此, 強 調 妄 想 幻 覺 和 解 構 性 語 言 三 種 症 狀 的 必 要 性, 三 者 必 須 具 備 至 少 有 一 項 才 符 合 準 則, 如 此 排 除 了 DSM-IV-TR 單 純 型 的 精 神 分 裂 症

美 國 精 神 醫 學 協 會 心 理 異 常 診 斷 與 統 計 手 冊 第 五 版 之 修 訂 內 涵 7 6. 在 精 神 分 裂 情 感 異 常 準 則 A 中 取 消 混 合 發 作, 而 符 合 準 則 A 之 後 的 全 部 病 程, 需 大 部 分 ( 50%) 時 間 有 明 顯 的 情 感 發 作 這 更 強 調 此 症 必 須 是 在 衡 量 長 期 病 程 後 才 能 做 的 診 斷, 亦 即 若 情 感 發 作 只 占 少 數 時 間, 診 斷 仍 應 置 於 精 神 分 裂 症 雙 極 症 或 憂 鬱 症 7. 刪 除 非 怪 異 妄 想 的 規 定, 另 加 入 此 症 無 法 診 斷 為 另 一 種 精 神 異 常 如 身 體 畸 形 症 (body dysmorphic disorder) 或 強 迫 症 三 憂 鬱 症 DSM-5 將 DSM-IV-TR 情 緒 異 常 (mood disorder) 中 的 憂 鬱 症 (depressive disorders), 以 及 雙 極 症 (bipolar disorders) 分 開 成 兩 個 獨 立 的 類 別, 保 留 重 度 憂 鬱 症 ( 單 次 和 反 覆 發 作 ); 而 其 修 改 重 點 涵 括 :(1) 增 加 干 擾 情 緒 失 調 症 (disruptive mood dysregulation disorder), 於 18 歲 以 前 發 作 ;(2) 加 入 DSM-IV-TR 附 錄 裡 的 經 前 苦 惱 症 (premenstrual dysphoric disorder);(3) 更 改 心 情 憂 鬱 症 (dysthymia disorder) 為 持 久 的 憂 鬱 症 ( 心 情 ), 以 強 調 要 持 續 一 段 時 間 ;(4) 增 加 物 質 / 藥 物 和 其 他 醫 療 條 件 所 致 的 憂 鬱 症 ;(5) 取 消 DSM-IV-TR 中 排 除 哀 慟 後 2 個 月 內 發 生 的 類 重 度 憂 鬱 發 作 的 規 定, 理 由 是 哀 慟 反 應 通 常 延 續 超 過 2 個 月, 而 哀 慟 本 質 上 與 其 他 重 大 心 理 社 會 壓 力 源 並 無 不 同, 單 獨 予 以 排 除 似 無 必 要 若 哀 慟 引 發 無 價 值 感 自 殺 意 念 身 體 健 康 惡 化 人 際 和 工 作 功 能 變 差, 則 可 歸 於 尚 待 進 一 步 研 究 之 診 斷 中 的 持 續 且 複 雜 的 哀 慟 症 四 雙 極 症 和 相 關 異 常 DSM-5 將 雙 極 症 從 情 緒 異 常 中 獨 立 出 來, 並 更 名 為 雙 極 症 和 相 關 異 常 (bipolar and related disorders), 保 留 第 一 型 和 第 二 型 雙 極 症, 及 循 環 性 精 神 異 常 (cyclothymic disorder); 而 其 修 改 重 點 包 含 :(1) 加 入 物 質 / 藥 物 和 其 他 醫 療 條 件 所 致 的 雙 極 症 ;(2) 在 躁 狂 與 輕 躁 狂 發 作 的 準 則 中, 新 增 異 常 與 持 續 地 增 加 活 動 或 精 力, 以 強 調 除 心 情 外, 需 活 動 與 精 力 的 改 變 才 符 合 準 則 ;(3) 允 許 其 他 特 異 型 雙 極 症, 以 及 特 殊 情 境 相 關 異 常 的 納 入 五 焦 慮 症 DSM-5 保 留 焦 慮 症 此 類 別 和 其 中 的 泛 慮 症 (generalized anxiety disorder) 特 殊

8 特 殊 教 育 學 生 需 求 與 支 持 恐 懼 症 (specific phobia) 社 交 恐 懼 症, 以 及 物 質 / 藥 物 和 其 他 醫 療 條 件 所 致 的 焦 慮 症 ; 而 其 修 改 重 點 包 含 :(1) 恐 慌 發 作 (panic attack) 變 成 正 式 的 一 類 而 非 現 象 ;(2) 將 恐 慌 症 帶 有 和 未 帶 有 廣 場 恐 懼 症, 分 開 成 恐 慌 症 和 廣 場 恐 懼 症 兩 個 獨 立 的 診 斷, 而 廣 場 恐 懼 症 的 觸 發 情 境 需 要 至 少 兩 種, 以 與 特 殊 恐 懼 症 區 別 ;(3) 從 通 常 於 嬰 兒 期 兒 童 期 或 青 春 期 初 診 之 異 常, 移 來 分 離 焦 慮 症 和 選 擇 性 緘 默 症 ;(4) 移 除 強 迫 症 創 傷 後 壓 力 症 和 急 性 壓 力 症 ;(5) 移 除 廣 泛 的 社 交 恐 懼 症 此 註 記, 只 有 出 現 在 如 公 開 場 合 演 講 或 表 演 的 恐 懼 才 屬 於 社 交 恐 懼 症 ;(6) 對 特 殊 廣 場 及 社 交 恐 懼 症, 刪 除 18 歲 以 上 且 此 種 恐 懼 是 過 分 或 不 合 理, 但 增 加 須 延 續 6 個 月 以 上 的 規 定 ;(7) 分 離 焦 慮 症 刪 除 18 歲 以 前 出 現 症 狀, 但 增 加 須 延 續 6 個 月 以 上 的 規 定 ;(8) 取 消 以 情 境 觸 發 程 度 來 描 述 恐 慌 發 作, 只 將 之 分 為 預 期 型 及 未 預 期 型 六 物 質 有 關 和 成 癮 異 常 DSM-5 將 DSM-IV-TR 的 物 質 有 關 的 異 常, 更 名 為 物 質 有 關 和 成 癮 異 常 (substance-related and addictive disorders), 保 留 酒 精, 大 麻,. 咖 啡 因, 鴉 片, 吸 入 物, 幻 覺 劑., 以 及 鎮 定 劑 安 眠 藥 或 抗 焦 慮 劑 有 關 的 異 常 ; 而 其 修 改 重 點 包 含 : (1) 更 改 尼 古 丁 為 菸 草 有 關 的 異 常 ;(2) 整 合 安 非 他 命 古 柯 鹼 和 苯 環 利 定 為 興 奮 劑 有 關 的 異 常 ;(3) 刪 除 多 重 物 質 有 關 的 異 常 ; (4) 增 加 非 物 質 有 關 的 異 常 賭 博 異 常 ;(5) 整 合 物 質 濫 用 和 依 賴 為 物 質 使 用 所 致 的 異 常 ;(6) 要 求 的 診 斷 準 則 較 多 和 嚴 格 七 睡 眠 覺 醒 異 常 DSM-5 將 DSM-IV-TR 的 睡 眠 異 常, 更 名 為 睡 眠 覺 醒 異 常 (sleep-wake disorders), 其 修 改 重 點 包 括 : 第 一, 將 原 發 性 睡 眠 異 常 中 的 異 睡 症 和 睡 眠 功 能 失 調 (dyssomnia) 獨 立 出 來, 異 睡 症 中 除 了 保 留 夢 遊 症 睡 眠 驚 恐 症 夢 魘 症 外, 還 加 入 DSM-IV-TR 其 他 未 註 明 之 睡 眠 異 常 中 的 非 快 速 眼 動 睡 眠 覺 醒 異 常 快 速 眼 動 睡 眠 行 為 異 常 和 腿 部 不 寧 症 第 二, 將 睡 眠 功 能 失 調 中 的 原 發 性 的 失 眠 症 (primary insomnia) 原 發 性 的 嗜 睡 症 (primary hypersomnolence) 猝 睡 症 (narcolepsy) 與 呼 吸 相 關 的 睡 眠 異 常, 以 及 晝 夜 節 律 睡 眠 異 常 獨 立 出 來, 拿 掉 原 發 性 此 用 詞, 不 再 區 分 是 否 為 原 發 或 次 級 ; 並 細 分 與 呼 吸 相 關 的 睡 眠 異

美 國 精 神 醫 學 協 會 心 理 異 常 診 斷 與 統 計 手 冊 第 五 版 之 修 訂 內 涵 9 常 為, 阻 塞 睡 眠 的 呼 吸 暫 停 通 氣 不 足 症 中 央 睡 眠 呼 吸 暫 停 症 和 睡 眠 相 關 的 通 氣 不 足 症 三 種 第 三, 刪 除 與 另 一 種 心 理 異 常 有 關, 以 及 其 他 睡 眠 異 常 中 一 般 醫 療 條 件 所 致 的 睡 眠 異 常 ; 且 增 加 物 質 / 藥 物 引 起 的 睡 眠 異 常 八 餵 食 及 飲 食 異 常 DSM-5 將 飲 食 異 常 更 名 為 餵 食 及 飲 食 異 常 (feeding and eating disorders), 保 留 神 經 性 厭 食 症 神 經 性 暴 食 症 (bulimia nervosa) 和 不 特 定 的 餵 食 及 飲 食 異 常 ; 進 一 步 加 進 迴 避 / 限 制 食 物 攝 入 量 異 常 和 其 他 特 定 的 餵 食 及 飲 食 異 常, 並 將 DSM-IV-TR 排 泄 異 常 中 的 異 食 症 (pica) 和 反 芻 症 (rumination disorder), 以 及 附 錄 尚 待 進 一 步 研 究 中 的 暴 飲 暴 食 症 (binge eating disorder) 移 入 反 芻 症 及 異 食 症 的 診 斷 準 則 改 變 為, 不 限 於 任 何 年 齡 的 人 神 經 性 暴 食 症 和 暴 食 症 診 斷 準 則 改 變 為, 至 少 6 個 月 內 每 週 兩 次, 以 及 至 少 最 近 3 個 月 內 每 週 都 發 生 九 排 泄 異 常 DSM-5 將 排 泄 異 常 獨 立 成 一 個 類 別, 它 包 含 遺 糞 症 (encopresis) 遺 尿 症 (enuresis) 其 他 特 定 的 排 泄 異 常, 以 及 不 特 定 的 排 泄 異 常 十 干 擾 衝 動 控 制 和 品 行 異 常 DSM-5 保 留 DSM-IV-TR 未 分 類 之 衝 動 控 制 異 常 (impulse-control disorders not elsewhere classified) 中 的 間 歇 爆 發 症 (intermittent explosive disorder) 縱 火 症 (pyromania ) 和 盜 竊 症 (kleptomania ); 移 除 病 理 的 賭 博 和 拔 毛 症 (trichotillomania); 並 加 入 反 社 會 人 格 異 常 對 立 反 抗 症 (oppositional defiant disorder) 和 品 行 異 常 (conduct disorder); 進 一 步 更 名 為 干 擾 衝 動 控 制 和 品 行 異 常 (disruptive, impulse-control, and conduct disorders), 而 後 再 加 入 其 他 特 定 及 不 特 定 的 干 擾 衝 動 控 制 和 品 行 異 常 干 擾 衝 動 控 制 和 品 行 異 常 主 要 強 調 情 緒 和 行 為 自 我 控 制 的 問 題, 其 中 對 立 反 抗 症 診 斷 準 則 的 主 要 改 變 有 : 症 狀 組 合 成 憤 怒 / 易 怒 的 情 緒 違 逆 / 爭 辯 的 行 為 和 懷 恨 或 報 仇 的 心 理 三 種 類 型 ; 刪 除 如 果 個 體 的 年 齡 在 18 歲 或 以 上, 並 不 符 合 品 行 異 常 診 斷 標 準 的 規 定 ; 以 及 具 體 描 述 此 行 為 是 比 同 年 齡 或 相 同 發 展 水 準

10 特 殊 教 育 學 生 需 求 與 支 持 者 出 現 率 高 多 少 至 於 品 行 異 常 的 診 斷 準 則 沒 有 太 大 改 變, 主 要 增 加 正 向 社 會 情 緒 的 限 制 此 特 徵, 即 表 現 麻 木 無 情 的 人 際 互 動 形 態 另 外, 間 歇 爆 發 症 的 主 要 特 徵 為 突 然 出 現 攻 擊 行 為, 其 診 斷 準 則 的 主 要 改 變 有 : 加 入 發 生 於 6 歲 以 上 ( 或 相 同 發 展 水 準 者 ), 以 及 攻 擊 行 為 不 只 包 含 身 體 攻 擊, 還 涵 括 口 語 攻 擊 和 非 傷 害 / 破 壞 的 身 體 攻 擊 十 一 強 迫 症 和 相 關 異 常 DSM-5 從 焦 慮 症 中 移 除 強 迫 症, 並 更 名 為 強 迫 症 和 相 關 異 常 (obsessive-compulsive and related disorders) 它 新 增 摳 皮 症 (excoriation) 和 囤 積 症 (hoarding disorder) 物 質 / 藥 物 引 起 之 強 迫 症, 以 及 其 他 醫 療 條 件 所 致 其 他 特 定 與 不 特 定 的 強 迫 症 和 相 關 異 常 ; 而 其 他 特 定 的 強 迫 症 和 相 關 異 常 可 包 含 集 中 於 身 體 之 重 複 行 為 異 常 ( 例 如 : 咬 指 甲 咬 嘴 唇 臉 頰 咀 嚼 拔 頭 髮 剝 皮 ) 和 強 迫 性 的 嫉 妒 此 外, 從 其 他 未 分 類 的 衝 動 控 制 異 常 移 入 拔 毛 症, 從 身 體 型 異 常 (somatoform disorders) 移 入 身 體 畸 形 症 十 二 創 傷 和 壓 力 相 關 異 常 DSM-5 從 焦 慮 症 中 移 除 創 傷 後 壓 力 症 和 急 性 壓 力 症, 並 且 結 合 二 者 更 名 為 創 傷 和 壓 力 相 關 異 常 (trauma-and stressor-related disorders), 加 入 適 應 異 常 (adjustment disorders), 通 常 於 嬰 兒 期 兒 童 期 或 青 春 期 初 診 之 異 常 的 反 應 性 依 附 異 常 (reactive attachment disorder), 以 及 原 先 列 於 嬰 兒 期 或 兒 童 早 期 反 應 性 依 附 異 常 的 去 抑 制 社 交 參 與 異 常 (disinhibited social engagement disorder) 十 三 解 離 異 常 DSM-5 保 留 了 DSM-IV-TR 解 離 異 常 (dissociative disorders) 中 的 解 離 性 健 忘 症 解 離 性 身 分 異 常 和 不 特 定 的 解 離 異 常, 而 將 解 離 性 迷 遊 症 (dissociative fugue ) 歸 類 於 解 離 性 健 忘 症, 更 改 去 人 格 化 異 常 ( depersonalization disorder) 為 去 人 格 化 / 去 真 實 化 異 常 (depersonalization/derealization disorder), 以 及 加 入 其 他 特 定 的 解 離 異 常 解 離 異 常 者 的 特 徵 為, 產 生 不 連 續 的 主 觀 經 驗 情 緒 和 記 憶 DSM-5 增 加 解 離 性 身 分 異 常 的 診 斷 準 則 為, 身 分 的 困 擾 症 狀 可 以 被 觀 察 和 報 導 ; 以 及 修 改 準 則 為, 該 個 體 無 法 回 憶 每 天 的 事 件 ( 不 僅 限 於 創 傷 )

美 國 精 神 醫 學 協 會 心 理 異 常 診 斷 與 統 計 手 冊 第 五 版 之 修 訂 內 涵 11 十 四 身 體 症 狀 及 相 關 異 常 DSM-5 將 身 體 型 異 常 更 名 為 身 體 症 狀 及 相 關 異 常 (somatic symptom and related disorders ), 刪 除 了 身 體 化 異 常 ( somatization disorder ) 慮 病 症 (hypochondriasis) 疼 痛 症 (pain disorder) 身 體 畸 形 症 及 未 分 化 的 身 體 形 式 異 常 ; 其 中 慮 病 症 和 疼 痛 症 歸 類 於 疾 病 焦 慮 症, 身 體 化 異 常 和 未 分 化 的 身 體 形 式 異 常 合 併 成 身 體 症 狀 異 常 (somatic symptom disorder) 除 此, 轉 化 症 (conversion disorder) 更 名 為 功 能 性 神 經 症 狀 異 常 (functional neurological symptom disorder), 強 調 神 經 症 狀 的 存 在 DSM-5 還 從 DSM-IV-TR 移 入 人 為 症 (factitious disorder), 從 可 能 是 臨 床 注 意 焦 點 的 其 他 條 件 中, 加 入 心 理 因 素 影 響 其 他 醫 療 條 件, 以 及 加 上 其 他 特 定 的 身 體 症 狀 及 相 關 異 常 身 體 症 狀 在 DSM-5 被 定 義 為 必 要 症 狀, 並 且 要 盡 量 減 少 醫 學 狀 況 無 法 解 釋 的 異 常, 除 了 轉 化 症 和 假 孕 外 十 五 性 別 苦 惱 症 DSM-5 移 除 DSM-IV-TR 性 和 性 別 認 同 異 常 中 的 性 別 認 同 異 常 (gender identity disorder), 將 性 顛 倒 症 (paraphilias) 獨 立 成 一 類, 新 增 性 別 苦 惱 症 (gender dysphoria), 包 含 性 別 苦 惱 症 其 他 特 定 和 不 特 定 的 性 別 苦 惱 症 十 六 性 功 能 異 常 DSM-5 將 DSM-IV-TR 性 和 性 別 認 同 異 常 中 的 性 功 能 異 常 (sexual dysfunctions) 獨 立 出 來, 保 留 女 性 的 性 高 潮 異 常 男 性 的 性 欲 減 退 異 常 男 性 勃 起 異 常 並 更 名 為 勃 起 異 常 (erectile disorder) 早 泄 (premature ejaculation) 物 質 / 藥 物 引 起 的 性 功 能 異 常 和 不 特 定 的 性 功 能 異 常 ; 刪 除 男 性 的 性 高 潮 異 常 和 性 厭 惡 異 常, 因 為 它 們 很 少 見, 且 研 究 基 礎 不 足 ; 合 併 女 性 的 性 欲 減 退 異 常 和 性 欲 異 常 為 女 性 的 性 趣 / 性 欲 異 常 另 外,DSM-5 刪 除 性 疼 痛 症 中 的 為 陰 道 痙 攣 (vaginismus) 和 性 交 困 難 (dyspareunia), 因 為 二 者 難 以 區 分, 加 入 生 殖 器 盆 腔 的 疼 痛 / 侵 入 異 常, 以 及 新 增 為 延 遲 射 精 (delayed ejaculation) 除 了 物 質 / 藥 物 引 起 的 性 功 能 異 常 外,DSM-5 加 入, 其 他 性 功 能 異 常 都 須 具 備 持 續 6 個 月 以 上 的 時 間, 並 且 詳 細

12 特 殊 教 育 學 生 需 求 與 支 持 說 明 嚴 重 度 的 標 準 十 七 性 偏 好 異 常 DSM-5 將 性 顛 倒 症 獨 立 成 一 類, 更 名 為 性 偏 好 異 常 (paraphilic disorders), 保 留 DSM-IV-TR 中 的 窺 淫 症 (voyeuristic disorder) 暴 露 症 (exhibitionistic disorder) 摩 擦 症 (frotteuristic disorder) 性 受 虐 症 (sexual masochism disorder) 性 施 虐 症 (sexual sadism disorder) 戀 童 症 (pedophilic disorder) 和 不 特 定 的 性 偏 好 異 常 另 外, 將 依 戀 異 性 物 品 症 (transvestic fetishism) 分 開 成 戀 物 症 (fetishistic disorder) 和 異 性 裝 扮 症 (transvestic disorder), 以 及 加 入 其 他 特 定 的 性 偏 好 異 常 十 八 人 格 異 常 DSM-5 將 DSM-IV-TR 人 格 異 常 的 10 種 類 型, 分 類 組 合 成 以 下 五 種 :(1) 一 般 的 人 格 異 常 ;(2) 人 格 異 常 A 群 ( 自 我 中 心 的 ), 包 含 妄 想 型 類 精 神 分 裂 症 (schizoid) 和 精 神 分 裂 症 型 人 格 異 常 ;(3) 人 格 異 常 B 群 ( 情 緒 化 和 偏 離 常 軌 的 ), 包 含 反 社 會 邊 緣 型 表 演 型 (histrionic) 自 戀 型 (narcissistic) 人 格 異 常 ; (4) 人 格 異 常 C 群 ( 焦 慮 和 害 怕 的 ), 包 含 逃 避 型 依 賴 型 和 強 迫 型 人 格 異 常 ; (5) 其 他 人 格 異 常, 包 含 由 於 其 他 醫 療 條 件 所 致 其 他 特 定 和 不 特 定 的 人 格 異 常 十 九 神 經 認 知 異 常 DSM-IV-TR 的 妄 想 痴 呆 失 憶 症 及 其 他 認 知 異 常 (delirium, dementia, and amnestic, and other cognitive disorders ), 在 DSM-5 更 名 為 神 經 認 知 異 常 (neurocognitive disorders), 強 調 這 些 異 常 的 生 物 基 礎 DSM-5 刪 除 失 憶 症, 並 將 有 歧 視 意 味 的 痴 呆, 易 名 為 重 度 神 經 認 知 異 常, 以 及 新 增 輕 度 神 經 認 知 異 常 除 了 輕 度 和 重 度 神 經 認 知 異 常 外, 還 保 留 DSM-IV-TR 中 由 於 阿 茲 海 默 症 (Alzheimer s disease) 腦 部 外 傷 (traumatic brain injury) 物 質 / 藥 物 血 管 愛 滋 病 毒 朊 病 毒 (Prion disease) 帕 金 森 氏 症 (Parkinson s disease) 亨 廷 頓 氏 症 (Huntington s disease) 其 他 醫 療 條 件 和 多 種 病 因 引 起 的 輕 度 及 重 度 神 經 認 知 異 常 ; 並 且 增 加 路 易 氏 體 ( Lewy bodies ) 為 病 因, 及 以 額 顳 葉 (frontotemporal) 替 代 皮 克 症 (Pick's disease) 引 起 的 輕 度 和 重 度 神 經 認 知 異

美 國 精 神 醫 學 協 會 心 理 異 常 診 斷 與 統 計 手 冊 第 五 版 之 修 訂 內 涵 13 常 除 了 上 述 類 別 外,DSM-5 還 有 其 他 心 理 異 常 ( 包 含 由 於 其 他 醫 療 條 件 的 特 定 和 不 特 定 心 理 異 常 其 他 特 定 和 不 特 定 心 理 異 常 ) 藥 物 所 致 的 動 作 異 常 藥 物 引 起 的 其 他 嫌 惡 作 用, 以 及 可 能 是 臨 床 注 意 焦 點 的 其 他 條 件 DSM-5 於 附 錄 還 提 及 尚 待 進 一 步 研 究 之 診 斷, 包 含 持 續 且 複 雜 的 哀 慟 症 弱 型 精 神 症 (attenuated psychosis syndrome) 伴 隨 短 暫 輕 躁 狂 的 憂 鬱 發 作 咖 啡 因 使 用 的 異 常 網 路 遊 戲 異 常 伴 隨 胎 兒 酒 精 感 染 的 神 經 行 為 異 常 自 殺 行 為 異 常 和 非 自 殺 性 的 自 我 傷 害 總 括 上 述,DSM-5 診 斷 修 訂 之 緣 起 為,DSM-IV-TR 對 心 理 異 常 的 診 斷 方 法 和 準 則 已 不 符 現 實 需 求 ; 太 過 依 賴 類 別 診 斷, 導 致 很 難 建 構 出 個 體 的 整 體 特 質, 甚 至 可 能 得 到 的 是 一 堆 共 病 之 診 斷 ; 以 及 某 些 診 斷 不 具 有 文 化 敏 感 度 DSM-5 使 用 譜 系 概 念, 強 調 異 常 是 連 續 不 同 程 度 的 診 斷 ; 不 再 使 用 多 軸 診 斷, 而 以 向 度 要 素 的 診 斷 取 代, 並 且 增 加 心 理 異 常 強 度 的 描 述 除 此,DSM-5 不 再 根 據 年 齡 安 排 心 理 異 常 類 別, 而 是 將 同 類 型 的 診 斷 歸 納 在 一 起 ; 並 且 考 慮 個 體 的 發 展 如 何 影 響 其 發 病, 採 取 發 展 的 概 念, 主 張 某 些 心 理 異 常 不 再 只 專 屬 兒 童 或 青 少 年 才 有 在 診 斷 方 法 和 準 則 上, 主 張 蒐 集 不 同 來 源 的 資 料 做 診 斷, 嚴 格 排 除 沒 有 心 理 異 常 的 人, 以 及 強 調 文 化 的 敏 感 性, 察 覺 且 適 當 回 應 個 體 文 化 因 素 對 診 斷 的 影 響 參 考 文 獻 American Psychiatric Association. (2000). The diagnostic and statistical manual of mental disorders (4th ed., text revision). Washington, DC: Author. American Psychiatric Association. (2013a). The diagnostic and statistical manual of mental disorders (5th ed.). Washington, DC: Author. American Psychiatric Association. (2013b). Highlights of changes from DSM-IV-TR to DSM-5. Retrieved from http://www.dsm5.org/documents/changes%20from%20dsmiv-tr%20to%20dsm-5.pdf Kress, V. E. W., Eriksen, K. P., Rayle, A. D., & Ford, S. J. W. (2005). The DSM-IV-TR and culture: Considerations for counselors. Journal of Counseling & Development, 83(1), 97-104. doi: 10.1002/j.1556-6678.2005.tb00584.x Lev, A. I. (2006). Disordering gender identity: Gender identity disorder in the DSM-IV-TR.

14 特 殊 教 育 學 生 需 求 與 支 持 Journal of Psychology & Human Sexuality, 17(3/4), 35-69. doi:10.1300/j056v17n03_03 Sprock, J., & O Laughlin, L. (2013). Introduction to the DSM-5. Retrieved from http://www.indstate.edu/socwork/docs/conferences/handouts/dsm-v/dsm-v.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