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 南 省 人 力 资 源 和 社 会 保 障 厅 河 南 省 审 计 厅 文 件 豫 人 社 考 试 2014 10 号 关 于 做 好 2014 年 度 审 计 专 业 技 术 资 格 考 试 考 务 工 作 的 通 知 各 省 辖 市 人 力 资 源 和 社 会 保 障 局 审 计 局, 省 直 管 县 ( 市 ) 人 力 资 源 和 社 会 保 障 局 ( 人 事 局 ), 省 直 及 中 央 驻 豫 各 有 关 单 位, 各 大 专 院 校 : 根 据 人 力 资 源 和 社 会 保 障 部 办 公 厅 关 于 2014 年 度 专 业 技 术 人 员 资 格 考 试 计 划 及 有 关 问 题 的 通 知 ( 人 社 厅 函 2013 544 号 ) 和 审 计 署 人 力 资 源 和 社 会 保 障 部 审 计 专 业 技 术 资 格 考 试 办 公 室 关 于 2014 年 度 审 计 专 业 技 术 资 格 考 试 及 评 价 工 作 有 关 事 项 的 通 知 ( 审 考 办 字 2014 1 号 ) 精 神, 为 做 好 我 省 2014 年 度 审 计 专 业 技 术 资 格 考 试 考 务 工 作, 现 将 有 关 事 项 通 知 如 下 : 1
一 考 试 时 间 级 别 科 目 及 考 点 设 置 初 中 高 级 统 一 在 2014 年 10 月 19 日 考 试 初 中 级 资 格 考 试 时 间 及 科 目 : 上 午 09 暶 0011 暶 30 下 午 14 暶 0016 暶 30 审 计 专 业 相 关 知 识 审 计 理 论 与 实 务 高 级 资 格 考 试 时 间 及 科 目 : 上 午 09 暶 0012 暶 00 下 午 14 暶 0017 暶 00 经 济 理 论 与 宏 观 经 济 政 策 审 计 理 论 与 审 计 案 例 分 析 考 点 设 在 郑 州 市 区 二 报 名 条 件 初 中 级 资 格 考 试 按 照 审 计 署 人 事 部 关 于 修 订 印 发 < 审 计 专 业 初 中 级 资 格 考 试 规 定 > 及 其 实 施 办 法 的 通 知 ( 审 人 发 2003 4 号 ) 的 规 定 执 行 ; 高 级 审 计 师 资 格 考 试 按 照 高 级 审 计 师 资 格 评 价 办 法 ( 试 行 ) ( 人 发 2002 58 号 ) 有 关 规 定 执 行 ( 一 ) 参 加 初 中 级 审 计 专 业 技 术 资 格 考 试 人 员 应 具 备 下 列 基 本 条 件 : 1 遵 守 国 家 法 律, 具 有 良 好 的 职 业 道 德 ; 2 认 真 执 行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审 计 法 以 及 有 关 财 经 法 规 和 制 度, 无 违 反 财 经 纪 律 的 行 为 ; 3 认 真 履 行 岗 位 职 责, 热 爱 本 职 工 作 ; 4 从 事 审 计 财 经 工 作 2
( 二 ) 参 加 初 级 资 格 考 试 人 员, 除 具 备 报 名 条 件 ( 一 ) 所 列 的 基 本 条 件 外, 还 必 须 具 备 教 育 部 门 认 可 的 中 专 以 上 学 历 ( 三 ) 参 加 中 级 资 格 考 试 人 员, 除 具 备 报 名 条 件 ( 一 ) 所 列 的 基 本 条 件 外, 还 必 须 具 备 下 列 条 件 之 一 : 1 取 得 大 学 专 科 学 历, 从 事 审 计 财 经 工 作 满 5 年 ; 2 取 得 大 学 本 科 学 历, 从 事 审 计 财 经 工 作 满 4 年 ; 3 取 得 双 学 士 学 位 或 研 究 生 班 毕 业, 从 事 审 计 财 经 工 作 满 2 年 ; 4 取 得 硕 士 学 位, 从 事 审 计 财 经 工 作 满 1 年 ; 5 取 得 博 士 学 位 ( 四 ) 参 加 高 级 审 计 师 资 格 考 试 的 人 员, 除 遵 守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宪 法 和 各 项 法 律, 具 有 良 好 职 业 道 德 和 敬 业 精 神 外, 还 必 须 具 备 下 列 条 件 之 一 : 1 获 得 博 士 学 位, 取 得 审 计 师 或 相 关 专 业 中 级 专 业 技 术 资 格 后, 从 事 审 计 工 作 满 2 年 ; 2 获 得 硕 士 学 位, 取 得 审 计 师 或 相 关 专 业 中 级 专 业 技 术 资 格 后, 从 事 审 计 工 作 满 4 年 ; 3 大 学 本 科 毕 业, 取 得 审 计 师 或 相 关 专 业 中 级 专 业 技 术 资 格 后, 从 事 审 计 工 作 满 5 年 ; 4 大 学 专 科 毕 业, 取 得 审 计 师 或 相 关 专 业 中 级 专 业 技 术 资 格 后, 从 事 审 计 工 作 满 6 年 ; 5 其 他 学 历 人 员, 取 得 审 计 师 或 相 关 专 业 中 级 专 业 技 术 资 3
格 后, 从 事 审 计 工 作 满 8 年 从 事 专 业 工 作 年 限 和 担 任 专 业 技 术 职 务 年 限 的 计 算 截 止 到 2014 年 12 月 31 日 三 获 得 资 格 证 书 条 件 初 中 级 资 格 考 试 为 非 滚 动 考 试, 即 每 个 考 生 两 个 科 目 必 须 一 次 考 试 全 部 合 格 方 可 取 得 相 应 的 专 业 技 术 资 格 高 级 审 计 师 资 格 考 试 为 非 滚 动 考 试, 即 每 个 考 生 两 个 科 目 必 须 一 次 考 试 全 部 达 到 国 家 合 格 标 准, 方 可 取 得 全 国 审 计 考 办 颁 发 的 高 级 审 计 师 资 格 考 试 成 绩 合 格 证 书 ( 全 国 范 围 3 年 有 效 ); 符 合 河 南 省 本 年 度 使 用 标 准 的, 由 省 人 力 资 源 和 社 会 保 障 厅 省 审 计 厅 联 合 下 发 合 格 人 员 名 单 通 知 ( 一 个 评 审 年 度 有 效 ) 四 报 名 办 法 时 间 及 准 考 证 领 取 2014 年 度 审 计 专 业 技 术 资 格 考 试 实 行 网 上 报 名 和 现 场 资 格 审 查 相 结 合 的 办 法 网 上 报 名 时 间 :2014 年 5 月 15 日 9 暶 00 至 5 月 28 日 17 暶 00 考 生 报 名 信 息 和 电 子 照 片 通 过 审 核 后, 将 不 能 修 改 任 何 信 息, 请 考 生 核 对 准 确 后 再 进 行 上 传 资 格 考 试 报 名 表 打 印 时 间 :2014 年 5 月 16 日 9 暶 00 至 5 月 30 日 17 暶 00 现 场 资 格 审 查 时 间 :2014 年 5 月 16 日 至 5 月 30 日 期 间 进 行 省 辖 市 现 场 资 格 审 查 具 体 时 间 由 各 省 辖 市 政 府 人 力 资 源 和 社 会 保 障 ( 职 改 ) 部 门 确 定, 省 直 现 场 资 格 审 查 时 间 为 2014 年 4
5 月 28 日 至 5 月 30 日 各 省 辖 市 人 事 考 试 机 构 将 通 过 现 场 资 格 审 查 的 考 生 状 态 在 网 上 设 置 为 资 格 审 核 通 过, 并 于 2014 年 6 月 6 日 前 将 通 过 资 格 审 查 的 考 生 汇 总 后 以 电 子 邮 件 的 形 式 上 报 省 人 事 考 试 中 心 计 算 机 部 网 上 缴 费 时 间 :2014 年 6 月 16 日 9 暶 00 至 6 月 20 日 17 暶 00 ( 一 ) 报 名 办 法 1 填 写 信 息, 上 传 照 片 登 陆 河 南 人 事 考 试 网 (htp:// www.hnrsks.gov.cn), 点 击 网 上 报 名 进 入 网 上 报 名 系 统, 点 击 报 名 填 表, 按 要 求 填 写 个 人 报 名 信 息, 上 传 照 片 考 生 请 注 意 上 传 符 合 系 统 规 定 清 晰 无 变 形 一 寸 近 期 正 面 免 冠 证 件 照 ( 红 底 蓝 底 白 底 均 可 ),jpg 格 式 利 用 图 片 软 件 制 作 时, 图 片 大 小 宽 为 130 像 素, 高 度 为 160 像 素, 最 终 效 果 以 输 出 后 的 大 小 为 准 ; 宽 高 比 例 约 为 1.3 暶 1.6, 像 素 大 小 30kb 以 下, 以 便 制 作 准 考 证 及 日 后 使 用 考 生 上 传 信 息 后 要 牢 记 网 上 报 名 序 号, 以 备 再 次 登 陆 网 上 报 名 系 统 时 使 用 省 人 事 考 试 中 心 工 作 人 员 在 报 考 人 员 上 传 照 片 后 一 个 工 作 日 内 完 成 照 片 审 核 工 作, 报 考 人 员 应 再 次 登 陆 网 上 报 名 系 统 查 看 是 否 通 过 审 核, 未 通 过 审 核 的 须 重 新 上 传 照 片, 通 过 审 核 后 用 A4 纸 打 印 资 格 考 试 报 名 表 一 式 两 份, 一 份 本 人 留 存, 一 份 资 格 审 查 时 使 用 省 直 和 中 央 驻 郑 副 厅 级 以 上 单 位 的 考 生 ( 下 称 省 直 考 生 ) 在 填 写 报 名 表 时, 考 区 应 选 择 省 直 ( 请 勿 错 选 为 郑 州 ) 省 辖 市 考 生 应 选 择 相 应 省 5
辖 市 各 省 直 管 县 ( 市 ) 的 考 生 仍 选 择 原 省 辖 市 2 现 场 资 格 审 查 现 场 资 格 审 查 时 考 生 须 提 交 资 格 考 试 报 名 表 身 份 证 学 历 ( 学 位 ) 证 书 职 称 证 书 主 管 单 位 出 具 的 工 作 经 历 证 明 省 辖 市 考 生 经 所 在 单 位 同 意 后, 由 单 位 人 事 部 门 统 一 汇 总 资 格 考 试 报 名 表, 分 级 别 打 印 填 写 审 计 专 业 技 术 初 中 高 级 资 格 考 试 汇 总 审 批 表 ( 见 附 件, 下 称 汇 总 审 批 表 ), 并 携 带 报 名 资 格 审 查 材 料 到 省 辖 市 政 府 人 力 资 源 和 社 会 保 障 ( 职 改 ) 部 门 进 行 资 格 审 查, 最 后 将 通 过 资 格 审 查 人 员 的 资 格 考 试 报 名 表 和 汇 总 审 批 表 送 交 省 辖 市 人 事 考 试 机 构 省 直 管 ( 县 ) 市 考 生 经 所 在 单 位 同 意 后, 由 单 位 人 事 部 门 统 一 汇 总 资 格 考 试 报 名 表, 分 级 别 打 印 填 写 汇 总 审 批 表, 并 携 带 报 名 资 格 审 查 材 料 到 原 省 辖 市 政 府 人 力 资 源 和 社 会 保 障 ( 职 改 ) 部 门 进 行 资 格 审 查, 最 后 将 通 过 资 格 审 查 人 员 的 资 格 考 试 报 名 表 和 汇 总 审 批 表 送 交 原 省 辖 市 人 事 考 试 机 构 省 直 单 位 符 合 初 中 级 条 件 的 报 考 人 员, 经 主 管 单 位 审 查 同 意 后, 由 主 管 单 位 人 事 部 门 统 一 汇 总 资 格 考 试 报 名 表, 分 级 别 打 印 填 写 汇 总 审 批 表, 在 规 定 时 间 内 到 省 人 事 考 试 中 心 办 理 报 名 手 续 ; 报 考 高 级 审 计 师 人 员 须 经 省 人 力 资 源 和 社 会 保 障 厅 职 称 处 ( 郑 东 新 区 金 水 路 与 农 业 路 往 北 200 米 正 光 路 11 号, 省 政 府 新 综 合 办 公 楼 D 区 5 楼 D503A D525B 房 间 ) 资 格 审 查, 通 过 资 格 审 查 人 员 的 资 格 考 试 报 名 表 和 汇 总 审 批 表 于 6
2014 年 5 月 30 日 前 送 交 省 人 事 考 试 中 心 3 网 上 缴 费 经 审 查 符 合 报 名 条 件 的 考 生, 方 可 进 行 网 上 缴 费, 缴 费 须 使 用 银 联 卡 按 照 省 发 改 委 财 政 厅 关 于 降 低 我 省 部 分 考 试 收 费 标 准 的 通 知 ( 豫 发 改 收 费 2013 1346 号 ) 的 规 定, 参 加 高 级 审 计 师 任 职 资 格 业 务 考 试 的 每 人 每 科 交 纳 考 务 费 60 元 ; 按 照 省 发 改 委 财 政 厅 关 于 审 计 专 业 技 术 资 格 考 试 收 费 标 准 的 批 复 ( 豫 发 改 收 费 2005 52 号 ) 参 加 初 中 级 资 格 考 试 的 每 人 每 科 交 纳 考 务 费 45 元 网 上 缴 费 成 功 的 报 考 人 员, 可 在 网 上 缴 费 截 止 十 天 后 的 一 个 月 内 到 河 南 省 人 事 考 试 中 心 领 取 发 票 ( 节 假 日 除 外 ), 逾 期 不 予 办 理 ( 二 ) 准 考 证 领 取 准 考 证 通 过 网 上 自 行 下 载 打 印, 不 再 另 行 发 放 准 考 证 打 印 时 间 为 2014 年 10 月 14 日 9 暶 00 至 10 月 19 日 14 暶 30 ( 三 ) 省 直 和 中 央 驻 豫 单 位 的 专 业 技 术 人 员 按 属 地 原 则 报 考 ; 实 行 人 事 代 理 单 位 ( 或 个 人 ) 的 报 名 工 作, 由 各 级 政 府 人 力 资 源 社 会 保 障 部 门 所 属 人 才 交 流 中 心 ( 机 构 ) 负 责 五 考 试 教 材 审 计 部 门 负 责 征 订 考 试 大 纲 和 参 考 用 书 各 省 辖 市 审 计 局 于 6 月 3 日 前 将 订 书 数 款 汇 总 后 报 省 审 计 厅 人 事 处 省 直 各 单 位 考 生 订 书 请 与 省 审 计 厅 人 事 处 联 系 ( 联 系 电 话 :0371 7
65648385/65648185) 报 名 与 教 材 征 订 工 作 同 时 进 行, 全 国 审 计 考 办 不 受 理 个 人 订 购 六 注 意 事 项 ( 一 ) 高 级 审 计 师 资 格 考 试 的 题 型 已 进 行 调 整 自 2007 年 起, 经 济 理 论 与 宏 观 经 济 政 策 科 目 考 试 将 取 消 简 答 题 和 论 述 题, 题 型 调 整 为 综 合 性 分 析 试 题, 题 量 为 8 道 试 题 选 答 5 道, 每 道 题 20 分 审 计 理 论 与 审 计 案 例 分 析 科 目 考 试 的 题 型 题 量 保 持 不 变 ( 二 ) 各 级 负 责 报 名 资 格 审 查 的 单 位, 要 严 格 按 照 报 名 条 件 的 要 求, 把 好 资 格 审 查 关 凡 未 经 资 格 审 查 或 资 格 审 查 不 合 格 的 报 考 人 员, 各 考 试 管 理 机 构 一 律 不 得 接 受 其 报 名 ( 三 ) 考 生 报 考 单 位 报 名 时 要 认 真 填 写 校 对 考 生 报 名 信 息, 无 误 后 再 进 行 确 认 ( 四 ) 省 直 各 报 考 单 位 和 各 省 辖 市 人 事 考 试 机 构 的 审 计 专 业 技 术 初 中 高 级 资 格 考 试 汇 总 审 批 表 是 省 人 事 考 试 中 心 确 定 考 生 是 否 通 过 资 格 审 查 和 能 否 缴 费 的 依 据 省 直 各 报 考 单 位 和 各 省 辖 市 人 事 考 试 机 构 务 必 核 对 准 确 后 按 规 定 时 间 报 送, 否 则, 将 影 响 考 生 网 上 缴 费 ( 五 ) 考 试 采 用 标 准 化 考 试 方 式, 全 部 在 答 题 卡 上 做 答, 在 试 卷 上 答 题 无 效 ( 六 ) 报 名 汇 总 时, 将 初 中 高 级 考 生 分 别 汇 总 ( 七 ) 考 生 应 考 时, 必 须 携 带 身 份 证 准 考 证, 应 携 带 黑 色 8
墨 水 笔 2B 铅 笔 橡 皮 和 无 存 储 功 能 的 计 算 器, 其 它 物 品 一 律 不 得 携 带 ( 八 ) 按 照 有 关 文 件 规 定, 专 业 技 术 人 员 资 格 考 试, 要 严 格 贯 彻 按 属 地 报 名 的 原 则, 不 得 跨 市 跨 单 位 报 名 考 试, 违 者 一 律 取 消 其 报 考 资 格 和 考 试 成 绩, 并 追 究 报 考 者 和 准 予 地 区 或 单 位 当 事 人 的 责 任 ( 九 ) 其 他 考 务 有 关 工 作, 执 行 考 务 工 作 细 则 有 关 规 定 ( 十 ) 全 省 考 生 可 登 录 河 南 人 事 考 试 网 (htp:// www.hnrsks.gov.cn), 查 询 考 试 成 绩 也 可 在 国 家 审 计 考 试 网 (htp://www.auditexam.cn) 上 查 询 考 试 相 关 信 息 各 省 辖 市 人 力 资 源 社 会 保 障 审 计 部 门 要 加 强 对 审 计 专 业 技 术 资 格 考 试 工 作 的 领 导 和 指 导, 分 工 协 作, 密 切 配 合, 确 保 考 试 工 作 的 顺 利 进 行 附 件 : 审 计 专 业 技 术 初 中 高 级 资 格 考 试 汇 总 审 批 表 河 南 省 人 力 资 源 和 社 会 保 障 厅 河 南 省 审 计 厅 2014 年 5 月 5 日 9
附 件 审 计 专 业 技 术 初 中 高 级 资 格 考 试 汇 总 审 批 表 呈 报 单 位 ( 盖 章 ): 报 考 资 格 名 称 : 年 月 日 报 考 序 号 姓 名 性 别 出 生 年 月 参 加 工 作 时 间 工 作 单 位 学 历 毕 业 学 校 ( 专 业 ) 及 毕 业 时 间 现 任 专 业 技 术 职 务 及 取 得 时 间 备 注 资 格 审 查 部 门 ( 盖 章 ): 注 :1. 省 辖 市 初 中 级 报 考 资 格, 资 格 审 查 部 门 为 省 辖 市 人 社 ( 职 称 ) 部 门 ; 省 直 单 位 报 考, 资 格 审 查 部 门 为 其 业 务 主 管 部 门 2. 省 辖 市 高 级 审 计 师 报 考, 资 格 审 查 部 门 为 省 辖 市 人 社 ( 职 称 ) 部 门 ; 省 直 单 位 报 考, 资 格 审 查 部 门 为 省 人 社 ( 职 称 ) 部 门 10
河 南 省 人 力 资 源 和 社 会 保 障 厅 2014 年 5 月 5 日 印 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