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 苏 省 扬 中 市 智 慧 长 江 引 导 基 金 设 立 和 募 集 方 案 ( 草 案 ) 智 慧 长 江 引 导 基 金 有 限 合 伙 企 业 ( 筹 ) 二 零 一 五 年 十 二 月
目 录 前 言... 1 摘 要... 2 一 政 府 设 立 引 导 基 金 的 意 义... 3 二 引 导 基 金 的 设 立 背 景... 5 三 引 导 基 金 的 战 略 目 标... 6 四 引 导 基 金 的 基 本 架 构... 7 五 引 导 基 金 投 资 运 营 机 制... 9 六 基 金 的 日 常 管 理 与 监 督... 12 七 基 金 设 立 的 工 作 步 骤... 16 八 波 特 城 基 金 管 理 公 司 简 介... 18 九 项 目 储 备... 20
前 言 为 抢 抓 一 带 一 路 长 江 经 济 带 开 发 长 江 沿 岸 城 市 群 建 设 等 国 家 重 大 战 略 机 遇, 根 据 财 政 部 推 广 PPP: 贯 彻 十 八 届 三 中 全 会 精 神 的 一 次 体 制 机 制 变 革 政 府 投 资 基 金 暂 行 管 理 办 法 和 证 监 会 关 于 进 一 步 推 进 证 券 经 营 机 构 创 新 发 展 的 意 见, 引 导 和 推 进 战 略 性 新 兴 产 业 发 展 传 统 产 业 转 型 升 级, 帮 助 长 江 沿 岸 各 地 市 人 民 政 府 成 立 和 募 集 智 慧 长 江 引 导 基 金 以 扬 中 市 为 智 慧 长 江 引 导 基 金 母 基 金, 通 过 基 金 管 理 等 市 场 化 运 作 模 式, 盘 活 长 江 沿 岸 各 地 财 政 存 量 资 金, 在 不 增 加 地 方 政 府 债 务 的 前 提 下, 将 各 级 政 府 逐 步 从 行 政 性 分 配 制 转 变 为 投 融 资 预 算 制, 与 社 会 金 融 资 本 相 结 合, 发 挥 撬 动 社 会 资 本 的 杠 杆 作 用, 引 导 社 会 资 本 投 向 实 体 经 济, 推 动 长 江 沿 岸 城 市 转 型 升 级 跨 越 式 发 展 1
摘 要 基 金 名 称 智 慧 长 江 引 导 基 金 ( 有 限 合 伙 制 ) 基 金 规 模 Ⅰ 期 50 亿 ( 总 规 模 100 亿 ) 基 金 存 续 期 5+3 年, 设 立 期 限 为 5 年, 基 金 管 理 人 有 权 根 据 具 体 情 况 延 长 3 年 的 存 续 期 投 资 方 式 和 对 象 以 股 权 形 式 或 可 转 债 形 式 投 资 于 长 江 经 济 带 关 联 产 业 基 金 管 理 费 基 金 总 规 模 的 2%/ 年 利 益 分 配 基 金 年 化 收 益 率 5.8%, 普 通 合 伙 人 无 绩 效 奖 励 ; 基 金 年 化 收 益 率 >5.8%, 则 基 金 全 部 收 益 的 20% 作 为 普 通 合 伙 人 的 绩 效 激 励 投 资 回 报 待 定 ( 竞 争 性 谈 判 ) 基 金 管 理 公 司 深 圳 波 特 城 基 金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xxx 基 金 管 理 公 司 基 金 最 低 认 缴 出 资 最 低 1 亿 元 人 民 币, 以 1 亿 元 的 整 数 倍 为 单 位 递 增 ; 2
一 政 府 设 立 引 导 基 金 的 意 义 政 府 引 导 基 金 是 政 府 财 政 资 金 使 用 方 式 的 创 新, 不 同 于 传 统 的 财 政 无 偿 拨 款 贷 款 贴 息 等 扶 助 手 段, 是 一 种 更 接 近 市 场 化 的 运 作 方 式, 能 够 更 好 地 发 挥 政 府 资 金 使 用 的 社 会 效 益 和 经 济 效 益 建 立 政 府 引 导 基 金, 能 够 更 好 地 运 用 好 政 府 手 中 的 资 源, 充 分 发 挥 政 府 投 入 的 带 动 作 用 让 政 府 作 为 主 体 ( 机 构 投 资 者 ), 将 原 本 直 接 扶 持 企 业 和 直 接 创 建 基 金 的 行 为, 改 变 为 投 资 到 良 好 投 资 业 绩 的 投 资 基 金, 通 过 约 定 产 业 和 政 策 方 向 来 规 范 资 金 的 管 理 过 去 多 年 来, 从 中 央 到 地 方 各 级 政 府 都 设 立 了 多 种 产 业 发 展 的 基 金 专 项 资 金, 有 针 对 性 地 对 企 业 的 发 展 提 供 资 助 和 扶 持 引 导 基 金 首 先 是 要 引 导, 通 过 引 导 让 资 本 起 到 放 大 的 作 用 过 去 一 般 的 做 法 主 要 是 通 过 财 政 资 金 设 立 国 有 独 资 或 控 股 的 产 业 ( 创 业 ) 投 资 公 司, 没 有 放 大 而 引 导 基 金 的 这 种 做 法, 将 很 好 地 发 挥 财 政 资 金 的 杠 杆 作 用, 增 加 创 业 投 资 资 本 的 供 给, 把 社 会 资 本 外 资 等 引 到 投 资 行 业 里 来 设 立 政 府 引 导 基 金 的 意 义 重 在 引 导 二 字, 政 府 在 投 资 发 展 过 程 中 的 引 导 作 用 至 关 重 要 引 导 作 用 主 要 应 该 体 现 在 吸 引 资 本 聚 集 推 动 制 度 创 新 培 育 市 场 主 体 和 营 造 政 策 环 境 等 以 下 方 面 ( 一 ) 引 导 社 会 资 本, 推 动 创 业 资 本 聚 集 机 制 的 形 成 我 国 现 阶 段 投 资 发 展 的 最 大 瓶 颈 是 资 本 供 给, 政 府 投 资 引 导 基 金 的 设 立 会 极 大 地 改 善 资 本 的 供 给, 解 决 资 金 来 源 和 资 本 通 道 问 题 通 过 设 立 政 府 引 导 基 金, 本 身 就 提 供 了 一 个 资 金 来 源 渠 道, 同 时 也 会 通 过 政 府 信 用, 吸 引 更 多 的 民 间 资 本 境 外 资 本 进 入 投 资 领 域, 改 善 我 国 的 投 融 资 环 境, 促 进 我 国 的 产 业 发 展 同 时, 通 过 设 立 政 府 引 导 基 金, 引 导 民 间 资 金 境 外 资 金 投 资 于 基 金, 形 成 政 府 引 导 资 金 的 一 次 放 大 ; 再 通 过 政 府 投 资 的 产 业 ( 子 基 金 ) 引 导 3
民 间 资 金 境 外 资 金 直 接 投 资 优 质 企 业 项 目, 实 现 政 府 资 金 的 二 次 放 大, 从 而 可 以 非 常 好 地 发 挥 政 府 引 导 资 金 的 引 导 放 大 作 用 ( 二 ) 引 导 投 资 方 向, 弥 补 市 场 空 白 各 国 设 立 政 府 产 业 投 资 引 导 基 金 都 具 有 较 强 的 政 策 导 向 通 过 设 立 政 府 引 导 基 金, 引 导 社 会 资 金 投 资 于 国 家 战 略 发 展 重 要 产 业, 从 而 可 以 促 进 产 业 快 速 发 展, 为 商 业 化 投 资 机 构 进 一 步 投 资 规 避 一 定 的 风 险, 引 导 其 后 续 投 资, 用 接 力 棒 方 式 将 产 业 做 强 做 大, 最 终 实 现 政 府 资 本 与 社 会 资 本 共 同 发 展, 建 立 起 政 府 资 金 和 社 会 资 金 相 互 促 进 相 互 依 赖 的 投 资 体 系 ( 三 ) 优 化 资 源 配 置, 促 进 自 主 创 新 政 府 引 导 基 金 的 投 资 对 象 必 须 是 以 政 府 关 注 扶 持 推 动 的 产 业 和 领 域 为 主, 比 如 投 资 长 江 沿 岸 经 济 建 设 智 慧 城 市 建 设 新 型 城 镇 化 建 设 生 态 城 市 建 设 生 态 能 源 三 农 问 题 产 业 结 构 升 级 等 方 面, 从 而 起 到 引 导 和 带 动 社 会 资 本 对 该 产 业 和 领 域 的 投 资 目 前, 我 国 民 间 存 在 大 量 的 闲 置 资 金, 通 过 设 立 政 府 引 导 基 金, 以 政 府 信 用, 吸 引 社 会 资 金, 可 以 改 善 和 调 整 社 会 资 金 配 置, 引 导 资 金 流 向 政 府 关 注 扶 持 推 动 的 产 业 和 领 域, 加 大 扶 持 力 度, 带 动 产 业 的 发 展, 达 到 城 市 整 体 转 型 升 级 的 目 的 ( 四 ) 引 导 机 制 创 新, 推 动 投 资 业 的 发 展 政 府 发 起 或 设 立 引 导 基 金, 首 先 要 解 决 的 一 个 问 题 是 引 导 对 象, 就 是 引 导 谁 进 入 该 投 资 领 域 通 过 政 府 信 用 为 有 竞 争 力 的 投 资 机 构 输 送 了 资 本, 并 吸 引 一 些 非 常 著 名 的 机 构 投 资 者 进 入 产 业 投 资, 充 分 利 用 国 际 资 本 市 场, 推 动 国 内 产 业 的 快 速 发 展 因 此, 政 府 在 引 导 基 金 的 投 资 中 还 有 引 导 机 制 创 新, 推 动 创 业 投 资 行 业 发 展 的 作 用 4
小 结 : 引 导 基 金 作 为 一 种 创 新 金 融 工 具, 可 以 有 效 聚 集 社 会 资 本 引 导 投 资 方 向 优 化 资 源 配 置 促 进 自 主 创 新, 还 能 够 积 极 推 动 制 度 创 新 培 育 市 场 主 体 和 营 造 政 策 环 境 二 引 导 基 金 的 设 立 背 景 长 江 经 济 带 是 中 国 新 一 轮 改 革 开 放 转 型 实 施 新 区 域 开 放 开 发 战 略 具 有 全 球 影 响 力 的 内 河 经 济 带 ; 东 中 西 互 动 合 作 的 协 调 发 展 带 ; 沿 海 沿 江 沿 边 全 面 推 进 的 对 内 对 外 开 放 带 ; 也 是 生 态 文 明 建 设 的 先 行 示 范 带 长 江 经 济 带 覆 盖 上 海 江 苏 浙 江 安 徽 江 西 湖 北 湖 南 重 庆 四 川 云 南 贵 州 11 个 省 市, 面 积 约 205 万 平 方 公 里, 人 口 和 生 产 总 值 均 超 过 全 国 的 40%; 近 年 来, 长 江 经 济 带 首 尾 两 大 战 略 金 融 核 心 区 : 江 北 嘴 陆 家 嘴 已 逐 步 发 展 成 为 中 国 最 具 影 响 力 并 和 国 际 经 济 关 联 密 切 的 金 融 中 心 依 托 黄 金 水 道 推 动 长 江 经 济 带 发 展, 打 造 中 国 经 济 新 支 撑 带 针 对 长 江 经 济 带 发 展, 国 家 已 出 台 相 关 指 导 文 件, 如 : 国 务 院 关 于 依 托 黄 金 水 道 推 动 长 江 经 济 带 发 展 的 指 导 意 见 国 发 2014 39 号 长 江 经 济 带 综 合 立 体 交 通 走 廊 规 划 (2014 2020 年 ), 并 成 立 相 关 的 机 构 促 进 发 展, 如 : 长 江 沿 岸 中 心 城 市 经 济 协 调 会 长 江 三 角 洲 城 市 经 济 协 调 会 长 江 中 游 城 市 群 省 会 城 市 会 商 会 长 江 经 济 带 企 业 联 合 会 等 2015 年 长 三 角 地 区 合 作 与 发 展 联 席 会 议 10 月 9 日 在 安 徽 省 马 鞍 山 市 举 行, 来 自 江 苏 浙 江 安 徽 和 上 海 三 省 一 市 的 常 务 或 分 管 副 省 ( 市 ) 长 相 关 部 门 负 责 人 等 70 余 人 参 会, 携 手 共 绘 十 三 五 区 域 合 作 发 展 路 线 图 2015 年 10 月 11 日 上 午 在 上 海 国 际 展 览 中 心 举 行 长 江 发 展 论 坛 暨 长 江 流 域 园 区 与 产 业 合 作 对 接 会, 主 题 为 共 建 长 江 经 济 带, 共 享 发 展 新 机 遇, 由 长 江 沿 岸 中 心 城 市 经 济 协 调 会 主 办, 上 海 重 庆 武 汉 南 京 合 肥 共 同 支 持, 长 江 流 域 9 省 2 市 共 48 个 城 市 59 个 园 区 参 加 这 是 长 江 流 域 首 次 全 流 域 谋 求 合 作 的 盛 会, 通 过 这 次 对 接 会 进 一 步 完 善 沿 江 东 中 5
西 部 城 市 互 动 合 作 机 制, 发 起 成 立 长 江 流 域 园 区 合 作 联 盟, 推 进 长 江 经 济 带 旅 游 产 业 深 度 合 作, 启 动 园 区 产 业 项 目 网 上 信 息 平 台, 整 理 汇 编 园 区 与 项 目 信 息 集 录, 将 促 成 一 批 合 作 项 目, 力 争 通 过 几 年 努 力, 构 筑 对 内 对 外 双 向 开 放 内 资 外 资 集 聚 辐 射 的 长 江 经 济 带 产 业 合 作 平 台 小 结 : 在 国 家 大 战 略 的 指 引 下, 江 苏 省 扬 中 市 高 邮 市 联 合 发 起 智 慧 长 江 引 导 基 金 是 启 动 社 会 投 资 促 进 地 区 经 济 增 长 的 必 要 手 段, 同 时 也 是 加 速 产 业 聚 集 和 升 级 促 进 经 济 结 构 调 整 和 区 域 经 济 协 调 发 展 的 必 然 要 求 设 立 智 慧 长 江 引 导 基 金 是 贯 彻 长 江 沿 岸 城 市 产 业 发 展 经 济 的 需 要 三 引 导 基 金 的 战 略 目 标 设 立 智 慧 长 江 引 导 基 金 的 近 期 战 略 目 标 是 : 积 极 应 对 当 前 国 内 外 经 济 条 件 紧 缩 的 形 势 下, 把 握 世 界 经 济 新 格 局 的 大 机 遇, 拓 宽 融 资 渠 道, 广 泛 引 入 社 会 资 本, 优 化 融 资 模 式, 以 扬 中 市 高 邮 市 为 长 江 经 济 带 建 设 示 范 城 市, 逐 步 带 动 沿 岸 城 市 快 速 发 展, 迈 出 重 大 实 质 性 步 伐, 推 动 长 江 经 济 带 更 高 层 次 发 展 设 立 智 慧 长 江 引 导 基 金 的 长 期 战 略 目 标 是 : 以 财 政 存 量 资 金 大 力 引 导 社 会 资 本 参 与, 并 用 资 本 杠 杆 放 大 资 金 池, 搭 建 规 范 运 作 专 业 高 效 的 长 江 沿 岸 城 市 产 业 投 资 平 台 ; 形 成 政 府 调 控 社 会 参 与 专 业 化 运 作 的 为 长 江 沿 岸 城 市 可 持 续 发 展 提 供 坚 强 金 融 支 撑 的 长 效 科 学 投 资 机 制 6
四 引 导 基 金 的 基 本 架 构 ( 一 ) 总 体 思 路 和 遵 循 原 则 鉴 于 政 策 性 引 导 基 金 对 于 政 府 投 资 方 面 而 言 有 着 其 他 投 资 形 式 所 无 法 比 拟 的 巨 大 优 势, 根 据 国 内 外 发 展 产 业 投 资 基 金 的 经 验, 立 足 长 江 沿 岸 城 市 经 济 发 展 的 实 际, 设 立 智 慧 长 江 引 导 基 金 设 立 引 导 基 金 的 总 体 原 则 是 : 基 金 遵 循 政 府 引 导 市 场 运 作 分 类 管 理 防 范 风 险 的 原 则, 突 出 专 业 化 市 场 化 特 点, 按 照 整 体 设 计 分 期 募 集 政 府 让 利 滚 动 发 展 的 总 体 思 路 实 施, 政 府 引 导 社 会 参 与, 坚 持 政 府 和 社 会 资 本 相 结 合, 在 试 点 的 基 础 上 稳 妥 推 进 ( 二 ) 实 施 方 案 设 计 引 导 基 金 是 政 府 财 政 资 金 使 用 方 式 的 创 新, 不 同 于 传 统 的 财 政 无 偿 拨 款 贷 款 贴 息, 是 一 种 更 接 近 市 场 化 的 运 作 方 式, 能 够 更 好 地 发 挥 政 府 资 金 使 用 的 社 会 效 益 和 经 济 效 益 1 引 导 基 金 运 作 方 式 引 导 基 金 少 部 分 用 于 长 江 沿 岸 城 市 建 设 项 目 直 接 投 资 外, 主 要 以 投 资 支 持 方 式 引 导 长 江 沿 岸 城 市 建 设 关 联 产 业 投 资 主 体 共 同 设 立 二 级 产 业 子 基 金, 由 引 导 基 金 参 股 设 立 的 二 级 产 业 子 基 金 主 要 向 长 江 沿 岸 城 市 内 符 合 长 江 经 济 带 发 展 方 向 的 指 定 产 业 2 引 导 基 金 的 资 金 来 源 和 规 模 引 导 基 金 的 资 金 主 要 来 源 为 : 由 财 政 分 批 出 资 2 亿 元 人 民 币 作 为 政 府 引 导 基 金, 向 金 融 机 构 企 业 和 社 会 资 本 募 集 98 亿 元, 共 同 设 立 规 模 为 100 亿 元 左 右 的 智 慧 长 江 引 导 基 金 ( 简 称 引 导 基 金 ) 引 导 基 金 可 发 起 设 立 若 干 只 子 基 金, 基 金 总 规 模 达 到 100 亿 元 7
3 组 织 形 式 引 导 基 金 采 取 有 限 合 伙 制, 由 基 金 管 理 人 通 过 非 公 开 方 式 募 集, 分 若 干 期 设 立, 每 期 根 据 不 同 投 资 人 的 特 点, 对 存 续 期 结 构 化 决 策 机 制 等 进 行 差 异 化 安 排 4 结 构 化 安 排 引 导 基 金 采 取 结 构 化 安 排, 即 2 亿 元 发 起 人 认 购 基 金 作 为 劣 后 资 金, 通 过 让 利 于 社 会 资 本, 撬 动 其 他 资 金, 完 成 100 亿 元 母 基 金 的 募 集 5 利 益 回 报 把 促 进 长 江 经 济 带 发 展 作 为 基 金 首 要 目 标, 不 谋 求 政 府 引 导 资 金 自 身 的 经 济 回 报 按 照 权 责 利 对 等 的 原 则, 参 与 基 金 组 建 的 投 资 人 和 基 金 管 理 团 队 将 在 长 江 经 济 带 产 业 发 展 中 获 得 良 好 收 益, 并 分 享 政 府 引 导 资 金 收 益 的 让 利 对 参 与 引 导 基 金 出 资 的 各 级 政 府 和 投 融 资 平 台 公 司, 产 业 基 金 根 据 各 市 州 和 投 融 资 平 台 公 司 出 资 情 况, 按 照 不 低 于 1:3 比 例 在 各 市 州 和 投 融 资 平 台 公 司 设 立 分 期 母 基 金 或 子 基 金, 先 到 位 先 实 施 各 市 州 政 府 和 投 融 资 平 台 公 司 应 承 担 部 分 优 先 级 投 资 人 提 出 的 资 产 ( 股 份 ) 回 购 承 诺 6 引 导 基 金 的 资 本 放 大 效 应 一 次 放 大 : 通 过 设 立 智 慧 长 江 引 导 母 基 金, 争 取 国 家 省 市 财 政 扶 持 资 金, 引 导 国 家 开 发 银 行 社 保 基 金 保 险 公 司 等 大 型 社 会 投 资 机 构 投 资 于 智 慧 长 江 引 导 基 金, 形 成 政 府 引 导 资 金 的 一 次 放 大 ; 二 次 放 大 : 通 过 有 限 合 伙 形 式, 招 标 5~10 家 社 会 资 本 共 同 设 立 多 支 二 级 产 业 子 基 金, 形 成 政 府 引 导 资 金 的 二 次 放 大 ; 三 次 放 大 : 通 过 设 立 平 行 基 金 等 方 式 引 导 社 会 资 本 境 外 资 金 进 入 智 慧 长 江 引 导 基 金 投 资 平 台 ; 通 过 并 购 贷 款 的 形 式 引 导 信 贷 资 金 投 资, 形 成 政 府 引 导 资 金 的 三 次 放 大 ; 8
7 引 导 基 金 基 本 结 构 普 通 合 伙 人 GP1: 深 圳 市 波 特 控 股 有 限 公 司 GP2: 波 特 城 基 金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有 限 合 伙 人 (LP) 优 先 级 : 银 行 / 证 券 等 社 会 资 本 劣 后 级 : 政 府 / 波 特 控 股 业 务 系 统 GP2: 波 特 城 基 金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基 金 管 理 人 智 慧 长 江 引 导 基 金 基 金 托 管 人 商 业 银 行 投 资 决 策 委 员 会 项 目 监 管 委 员 会 投 资 决 策 服 务 机 构 律 师 事 务 所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投 资 回 报 投 资 于 政 府 PPP 项 目 各 地 市 ( 区 ) 县 级 政 府 子 基 金, 以 及 发 改 住 建 体 育 文 化 农 业 旅 游 水 利 交 通 公 共 服 务 等 领 域 的 产 业 基 金 五 引 导 基 金 投 资 运 营 机 制 ( 一 ) 引 导 基 金 投 资 方 向 1 通 过 设 立 子 基 金 等 方 式 投 资 具 体 项 目 2 基 金 短 暂 闲 置 资 金 可 以 用 组 合 投 资 方 式 投 资 于 国 债 协 议 存 款 货 币 基 金 等 低 风 险 金 融 工 具, 以 保 值 增 值 ; 不 得 用 于 赞 助 捐 赠 等 支 出, 不 得 为 他 人 提 供 担 保, 不 得 用 于 其 它 国 家 法 律 法 规 禁 止 从 事 的 业 务, 不 得 投 资 于 二 级 市 场 期 货 等 高 风 险 金 融 工 具 9
3 根 据 国 家 对 长 江 经 济 带 发 展 战 略 的 指 导, 以 及 产 业 发 展 现 状, 智 慧 长 江 引 导 基 金 应 重 点 聚 焦 新 一 代 信 息 技 术 产 业 节 能 环 保 新 能 源 等 新 兴 产 业 的 快 速 发 展, 金 融 物 流 互 联 网 + 电 商 旅 游 文 化 健 康 养 老 等 现 代 服 务 业 的 突 破 发 展, 绿 色 科 技 生 态 型 农 业 及 产 业 化 发 展 通 过 对 企 业 的 并 购 重 组 股 权 投 资 和 风 险 投 资 等, 支 持 优 势 产 业 发 展, 培 育 战 略 性 新 兴 产 业, 扶 持 重 点 企 业 高 新 技 术 企 业 成 长 型 科 技 企 业 高 成 长 性 现 代 服 务 企 业 和 农 业 现 代 化 龙 头 企 业 等 4 引 导 基 金 主 导 设 立 并 购 股 债 结 合 新 三 板 四 板 Pre-IPO PE VC 天 使 等 多 层 次 多 品 种 的 子 基 金 ; 设 立 专 项 子 基 金 ; ( 二 ) 基 金 运 作 形 式 : 半 开 放 式 基 金 本 基 金 为 半 开 放 式 基 金, 即 在 基 金 成 立 后 一 定 时 间 的 募 集 期 内, 投 资 者 仍 可 以 认 购 本 基 金 份 额 募 集 期 结 束 后, 基 金 进 入 封 闭 期, 不 再 接 受 新 的 认 购 资 金, 除 非 在 原 认 购 人 违 约 未 如 期 如 数 缴 纳 出 资 的 情 况 下, 基 金 可 向 其 他 投 资 者 ( 包 括 但 不 限 于 基 金 合 伙 人 ) 募 资 基 金 份 额 在 封 闭 期 内 不 可 以 赎 回, 但 可 以 转 让, 管 理 人 可 视 情 况 向 有 限 合 伙 人 以 其 所 持 有 的 基 金 份 额 提 供 融 资 安 排 ( 三 ) 基 金 的 募 集 与 认 购 1 基 金 成 立 本 基 金 采 取 常 规 操 作 法, 即 先 登 记 注 册, 再 募 集 资 金, 之 后 工 商 变 更 登 记 2 基 金 募 集 期 10
基 金 可 以 分 多 期 募 集, 每 期 认 购 金 额 达 到 人 民 币 1 亿 元 即 投 入 基 金 运 营 第 一 募 集 期 自 2016 年 1 月 15 日 至 2016 年 4 月 16 日 ( 发 起 人 有 权 调 整 ) 若 在 2016 年 4 月 16 日 之 前 认 购 金 额 达 到 人 民 币 1 亿 元, 发 起 人 有 权 提 前 终 止 第 一 募 集 期 3 后 续 募 集 期 自 第 一 募 集 期 结 束 的 第 二 个 工 作 日, 基 金 发 起 人 可 以 启 动 第 二 期 等 后 续 募 集 在 后 续 募 集 期 间, 每 一 期 的 认 购 金 额 达 到 人 民 币 1 亿 元 人 民 币 时, 发 起 人 将 组 织 该 期 成 功 认 购 的 投 资 人 统 一 签 订 合 伙 协 议, 并 由 签 约 人 缴 纳 认 购 款 项 当 总 认 购 金 额 ( 包 括 第 一 募 集 期 内 认 购 金 额 ) 达 到 本 基 金 上 限 ( 人 民 币 100 亿 元 ) 时, 发 起 人 有 权 提 前 结 束 全 部 募 集 期, 本 基 金 将 进 入 封 闭 期 4 每 个 募 集 期 结 束 后 的 安 排 在 每 期 募 集 结 束 之 日 起 10 个 工 作 日 内, 发 起 人 将 组 织 成 功 认 购 的 投 资 人 统 一 签 订 合 伙 协 议, 并 由 签 约 人 缴 纳 认 购 款 项, 由 发 起 人 办 理 工 商 变 更 登 记 认 购 人 签 署 合 伙 协 议 缴 纳 认 购 款 并 在 工 商 机 关 登 记 注 册 之 后, 认 购 人 正 式 成 为 本 基 金 的 有 限 合 伙 人 该 收 益 的 计 算 时 间 从 某 募 集 期 内 首 期 认 购 款 或 第 二 期 认 购 款 到 账 之 日 至 最 后 一 期 募 集 期 结 束 之 日 ( 包 括 提 前 结 束 ) 分 别 计 算, 并 在 基 金 清 算 时 统 一 核 算 5 认 购 意 向 书 和 认 购 意 向 金 无 论 在 第 一 募 集 期 和 后 续 募 集 期, 投 资 人 都 可 以 按 照 认 购 指 南 与 流 程 中 的 规 定 向 发 起 人 提 交 认 购 意 向 书, 并 缴 纳 认 购 意 向 金 6 提 交 认 购 意 向 书 并 缴 纳 认 购 意 向 金 的 投 资 人, 将 在 同 等 条 件 下 拥 有 优 先 权 : 在 该 募 集 期 结 束 后, 经 发 起 人 通 过 金 额 优 先 时 间 优 先 原 则 进 行 验 证 后 的 成 功 认 购 人 将 取 得 优 先 签 署 合 伙 协 议 的 权 利 11
7 如 投 资 人 的 认 购 金 额 超 过 人 民 币 1 亿 元 人 民 币, 在 成 功 提 交 认 购 意 向 书 且 足 额 缴 纳 认 购 意 向 金 后, 即 为 成 功 认 购, 取 得 签 署 合 伙 协 议 的 优 先 权, 而 无 需 经 过 金 额 优 先 时 间 优 先 原 则 验 证 8 超 额 募 集 的 处 理 当 出 现 认 缴 资 金 超 过 本 基 金 规 模 上 限, 或 认 购 人 数 超 过 合 伙 人 名 额 上 限 时, 通 过 金 额 优 先 时 间 优 先 原 则 处 理, 即 实 际 缴 款 金 额 较 大 者 优 先 ; 在 实 际 缴 款 金 额 相 同 的 情 况 下, 认 购 成 功 之 日 较 早 者 优 先 9 基 金 收 益 分 配 普 通 合 伙 人 的 绩 效 提 成 : 基 金 整 体 收 益 超 过 5.8% 以 上 时, 基 金 全 部 收 益 的 20% 作 为 普 通 合 伙 人 的 绩 效 激 励 ; 有 限 合 伙 人 利 益 分 配 : 基 金 在 支 付 基 金 费 用 和 管 理 费 之 后 的 收 益, 按 照 合 伙 协 议 约 定 的 方 式 向 合 伙 人 分 配 10 基 金 的 主 要 费 用 银 行 托 管 费 : 基 金 存 续 本 金 总 额 的 0.2%/ 年, 从 本 金 中 收 取 基 金 管 理 费 : 基 金 存 续 本 金 总 额 的 2%/ 年, 从 基 金 资 产 中 收 取 项 目 获 取 费 用 : 基 金 获 取 项 目 所 需 要 支 付 的 中 介 费 财 务 顾 问 费 基 金 运 营 费 等 六 基 金 的 日 常 管 理 与 监 督 ( 一 ) 引 导 基 金 的 日 常 管 理 具 体 执 行 中, 以 扬 中 市 政 府 波 特 控 股 波 特 城 基 金 管 理 公 司 为 引 导 基 金 发 起 人, 引 导 其 他 地 方 财 政 银 行 机 构 社 会 资 本 等 共 同 出 资, 在 波 特 城 基 金 管 理 公 司 的 协 助 下, 对 引 导 基 金 进 行 日 常 管 理, 建 立 公 开 透 明 的 资 金 使 用 渠 道, 并 接 受 监 管 机 构 监 管 12
该 项 工 作 的 主 要 职 能, 一 是 管 理 引 导 基 金 ; 二 是 密 切 关 注 各 方 动 态, 认 真 研 究 国 家 政 策 走 向 和 国 内 外 经 济 形 势 变 化, 为 投 资 决 策 委 员 会 准 确 决 策 及 时 提 供 信 息 服 务 ( 二 ) 引 导 基 金 托 管 银 行 波 特 城 基 金 管 理 公 司 在 引 导 基 金 托 管 银 行 开 设 托 管 专 户, 专 门 用 于 引 导 基 金 的 管 理 波 特 城 基 金 管 理 公 司 根 据 投 资 决 策 委 员 会 指 令 进 行 专 户 内 资 金 拨 付 及 回 收 工 作 由 投 资 决 策 委 员 会 波 特 城 基 金 管 理 公 司 托 管 银 行 3 方 签 订 协 议, 明 确 波 特 城 基 金 管 理 公 司 只 有 接 到 投 资 决 策 委 员 会 全 票 通 过 的 拨 款 通 知 后, 方 可 通 知 银 行 从 该 专 户 拨 付 资 金 引 导 基 金 托 管 银 行 优 先 从 LP 机 构 中 选 择, 以 银 行 运 作 规 范, 透 明 度 高, 业 绩 突 出 为 基 本 准 则 ( 三 ) 引 导 基 金 的 监 管 1 投 资 决 策 委 员 会 负 责 研 究 确 定 引 导 基 金 发 展 战 略 规 划 投 入 重 点 等 战 略 规 划, 确 定 引 导 基 金 投 资 项 目 评 审 规 程 等 重 大 事 项 ; 2 政 府 监 管 委 员 会 监 管 引 导 基 金 日 常 管 理 工 作, 了 解 引 导 基 金 运 作 情 况 引 导 基 金 投 资 项 目 情 况 和 财 务 状 况 ; 协 调 解 决 引 导 基 金 运 作 过 程 中 出 现 的 问 题, 监 督 引 导 基 金 运 作 并 协 调 解 决 相 关 问 题 并 向 政 府 相 关 部 门 提 出 建 议 3 波 特 城 基 金 管 理 公 司 负 责 引 导 基 金 日 常 管 理 工 作 一 是 依 据 引 导 基 金 投 资 项 目 评 审 规 程, 面 向 社 会 公 开 征 集 引 导 基 金 合 作 机 构, 推 荐 专 家 参 与 对 投 资 机 构 申 报 的 拟 与 引 导 基 金 共 同 设 立 投 资 企 业 的 投 资 方 案 的 评 审, 组 织 实 施 政 府 审 定 通 过 的 投 资 方 案 ; 二 是 向 参 股 企 业 派 驻 经 投 资 决 策 委 员 会 认 可 的 董 事 监 事 人 选, 代 表 引 导 基 金 以 出 资 额 为 限 对 参 股 企 业 行 使 股 东 权 利, 承 担 股 东 义 务 ; 三 是 管 理 引 导 基 金 投 资 形 成 的 股 权, 适 时 提 出 退 出 方 案, 报 经 批 准 13
后, 并 负 责 实 施 退 出 工 作 ; 四 是 组 织 社 会 专 业 机 构 对 参 股 企 业 进 行 年 度 专 项 审 计, 监 督 参 股 企 业 的 运 作 情 况, 定 期 向 投 资 决 策 委 员 会 汇 报 ( 四 ) 引 导 基 金 的 治 理 结 构 基 金 将 完 全 采 用 国 际 规 范 的 基 金 治 理 结 构 进 行 管 理 其 结 构 如 下 : 上 述 治 理 结 构 图 中 : 基 金 的 合 伙 人 大 会 是 基 金 的 最 高 权 力 机 构, 由 基 金 投 资 人 共 同 组 成, 基 金 投 资 人 通 过 合 伙 人 大 会 行 使 出 资 者 权 利, 主 要 职 责 是 选 任 基 金 的 管 理 人 ( 即 执 行 事 务 合 伙 人 ) 和 托 管 银 行, 决 定 收 益 分 配 方 案 基 金 的 投 资 决 策 委 员 会 由 认 缴 基 金 出 资 总 额 5% 以 上 的 合 伙 人 分 别 推 选 代 表, 由 合 伙 人 大 会 选 举 产 生, 主 要 职 责 是 决 定 基 金 的 投 资 方 向, 评 价 基 金 管 理 人 和 托 管 银 行, 收 益 分 配 方 案 的 拟 定, 并 向 合 伙 人 大 会 报 告 工 作 等 基 金 资 产 将 交 由 执 行 事 务 合 伙 人 进 行 管 理, 执 行 事 务 合 伙 人 按 照 有 限 合 伙 协 议 对 基 金 进 行 日 常 运 营 管 理 和 专 业 运 作, 主 要 负 责 项 目 尽 职 调 查 和 提 出 投 资 建 议, 设 计 投 资 方 案, 实 施 投 资 方 案, 进 行 项 目 管 理 及 增 值 服 务, 实 现 项 目 退 出 等 14
基 金 将 选 择 合 适 的 商 业 银 行 进 行 资 产 托 管, 由 基 金 与 托 管 银 行 签 署 委 托 保 管 协 议, 受 托 银 行 按 照 有 限 合 伙 协 议 基 金 委 托 保 管 协 议 等 规 则 保 管 基 金 资 产, 保 障 基 金 资 产 的 安 全 ( 四 ) 引 导 基 金 决 策 流 程 1 项 目 来 源 包 括 但 不 限 于 江 苏 省 政 府 与 社 会 资 本 合 作 PPP 入 库 项 目 各 管 理 人 推 荐 项 目 长 江 经 济 带 关 联 项 目 以 及 通 过 引 导 基 金 平 台 LP 相 关 项 目 2 项 目 的 筛 选 和 前 期 判 断 基 金 经 过 例 会 讨 论 后, 对 值 得 跟 踪 的 项 目, 指 定 投 资 经 理 负 责 投 资 经 理 将 进 行 项 目 的 立 项 分 析, 概 括 介 绍 项 目 的 相 关 情 况 : 项 目 背 景 介 绍 交 易 结 构 投 资 要 点 ( 项 目 优 势 ) 投 资 风 险 公 司 业 务 分 析 行 业 概 述 及 竞 争 分 析 管 理 团 队 财 务 状 况 及 业 绩 预 测 投 资 回 报 及 敏 感 性 分 析 等 3 尽 职 调 查 对 目 标 企 业 的 业 务 市 场 及 行 业 环 境 进 行 研 究, 对 项 目 注 入 资 产 及 资 金 用 途 进 行 研 究, 透 彻 了 解 其 未 来 赢 利 的 增 长 和 可 能 的 风 险 尽 职 调 查 完 成 后, 向 投 资 决 策 委 员 会 做 备 案 审 批 报 告 尽 调 包 括 但 不 限 于 商 业 尽 职 调 查 法 律 尽 职 调 查 和 财 务 尽 职 调 查 4 投 资 决 策 投 资 委 员 会 决 定 项 目 投 资 和 退 出, 定 期 召 开 例 会, 对 投 资 或 退 出 项 目 作 出 判 断 5 项 目 的 监 控 15
项 目 团 队 配 合 管 理 层 密 切 监 管 被 投 资 企 业 业 绩, 包 括 月 份 业 绩 跟 踪 季 度 分 析 和 年 度 综 合 报 告 ; 同 时 结 合 所 投 资 企 业 业 绩 市 场 状 况 和 合 伙 企 业 自 身 的 投 资 组 合 决 定 项 目 的 退 出 策 略 6 引 导 基 金 的 退 出 在 相 关 部 门 的 指 导 下, 波 特 城 基 金 管 理 公 司 依 据 引 导 基 金 管 理 办 法 具 体 负 责 引 导 基 金 的 退 出 工 作, 具 体 程 序 如 下 : 1 波 特 城 基 金 管 理 公 司 对 引 导 基 金 投 资 退 出 时 机 进 行 考 察 ; 2 在 退 出 时 机 成 熟 时, 波 特 城 基 金 管 理 公 司 将 退 出 时 机 退 出 方 式 等 情 况 报 投 资 决 策 委 员 会 批 准 ; 4 波 特 城 基 金 管 理 公 司 完 成 引 导 基 金 退 出 工 作, 直 接 将 转 让 股 份 ( 含 回 收 的 股 息 股 利 ) 回 收 的 资 金 收 回 到 托 管 专 户 退 回 托 管 专 户 的 资 金 用 于 补 充 引 导 基 金, 进 行 新 一 轮 股 权 投 资 ( 引 导 基 金 管 理 架 构 图 运 作 流 程 图 工 作 进 度 表 见 附 件 ) 七 基 金 设 立 的 工 作 步 骤 引 导 基 金 实 施 工 作 拟 于 2016 年 1 月 份 启 动 : ( 一 ) 印 发 引 导 基 金 管 理 办 法 经 政 府 相 关 部 门 审 查 批 准 后, 由 政 府 相 关 部 门 印 发 江 苏 省 智 慧 长 江 引 导 基 金 管 理 办 法 ( 见 附 件, 以 下 简 称 引 导 基 金 管 理 办 法 ), 并 依 据 此 办 法 启 动 引 导 基 金 试 点 工 作 ( 二 ) 设 立 引 导 基 金 投 资 决 策 委 员 会 政 府 监 督 委 员 会 专 家 顾 问 委 员 会 16
1 设 立 引 导 基 金 投 资 决 策 委 员 会 为 加 强 对 引 导 基 金 的 管 理 和 监 督, 在 扬 中 市 高 邮 市 等 相 关 市 政 府 的 领 导 下 设 立 引 导 基 金 投 资 决 策 委 员 会, 负 责 研 究 确 定 引 导 基 金 发 展 方 向 投 入 重 点 等 战 略 规 划, 确 定 引 导 基 金 投 资 项 目 评 审 规 程 等 重 大 事 项, 所 有 LP 各 出 1 名 代 表 参 与 投 资 决 策 委 员 会, 投 资 决 策 委 员 会 一 般 每 半 年 举 行 一 次 会 议 ; 有 特 殊 需 要 的 时 候, 可 以 临 时 召 集 会 议 ( 投 资 委 员 会 设 立 方 案 见 附 件 ) 2 政 府 监 督 委 员 会 指 导 和 监 管 引 导 基 金 日 常 管 理 工 作, 协 调 解 决 引 导 基 金 运 作 过 程 中 出 现 的 问 题, 政 府 相 关 部 门 各 派 1 名 人 员 组 成 监 督 委 员 会 3 设 立 专 家 顾 问 委 员 会 专 家 顾 问 委 员 会 成 员 包 括 相 关 政 府 部 门 专 家, 国 内 学 术 界 专 家, 产 业 投 资 专 业 管 理 人 士 等 专 家 顾 问 委 员 会 主 要 负 责 为 引 导 基 金 运 作 提 供 专 家 咨 询 和 技 术 支 持 ( 专 家 顾 问 委 员 会 设 立 方 案 见 附 件 ) 根 据 引 导 基 金 选 择 合 作 社 会 机 构 的 需 要, 从 专 家 顾 问 委 员 会 中 筛 选 专 家, 与 相 关 部 门 负 责 人 共 同 组 成 专 家 评 审 委 员 会, 负 责 依 据 评 审 规 程 公 开 公 平 公 正 地 对 公 开 征 集 的 社 会 机 构 及 其 合 作 设 立 参 股 企 业 的 投 资 方 案 进 行 评 审, 提 出 评 审 意 见 供 投 资 决 策 委 员 会 决 策 ( 三 ) 公 开 征 集 合 作 机 构 通 过 媒 体 面 向 社 会 公 开 征 集 引 导 基 金 合 作 社 会 投 资 机 构, 明 确 提 出 申 报 条 件 和 程 序, 组 织 项 目 申 报 工 作 ( 四 ) 审 核 确 定 引 导 基 金 合 作 对 象 投 资 决 策 委 员 会 研 究 确 定 引 导 基 金 合 作 社 会 投 资 机 构 评 审 规 程 1 机 构 申 报 拟 合 作 的 社 会 投 资 机 构 于 公 开 征 集 起 10 日 内 向 波 特 城 基 金 管 理 公 司 提 交 申 报 材 料 2 专 家 评 审 波 特 城 基 金 管 理 公 司 对 申 报 材 料 完 整 性 进 行 检 查, 将 材 料 齐 备 的 项 目 提 交 投 资 决 策 委 员 会 审 核 17
3 社 会 公 示 监 管 会 办 公 室 将 专 家 评 审 委 员 会 评 审 通 过 的 社 会 机 构, 在 媒 体 上 公 示, 公 示 期 为 1 周 对 公 示 中 发 现 问 题 的 机 构, 引 导 基 金 不 予 合 作 5 实 施 方 案 由 波 特 城 基 金 管 理 公 司 组 织 实 施 审 定 通 过 的 投 资 方 案 ( 五 ) 启 动 投 资 业 务 市 政 府 指 定 城 投 公 司 作 为 引 导 基 金 的 名 义 出 资 人, 与 政 府 审 定 的 引 导 基 金 合 作 社 会 投 资 机 构 签 订 投 资 人 协 议, 确 定 章 程, 完 成 智 慧 长 江 引 导 基 金 设 立 工 作, 并 开 始 相 关 投 资 业 务 八 波 特 城 基 金 管 理 公 司 简 介 ( 一 ) 公 司 简 介 波 特 城 基 金 是 在 全 球 金 融 创 新 中 国 经 济 结 构 调 整 政 府 深 化 财 政 体 制 改 革 环 境 下 成 立 的 一 家 城 市 基 金 管 理 公 司, 根 据 财 政 部 推 广 PPP: 贯 彻 十 八 届 三 中 全 会 精 神 的 一 次 体 制 机 制 变 革 政 府 投 资 基 金 暂 行 管 理 办 法 和 证 监 会 关 于 进 一 步 推 进 证 券 经 营 机 构 创 新 发 展 的 意 见, 以 政 府 财 政 资 产 管 理 为 基 础, 通 过 基 金 管 理 等 市 场 化 运 作 模 式, 盘 活 各 地 财 政 存 量 资 金, 在 不 增 加 地 方 政 府 债 务 的 前 提 下, 将 各 级 政 府 逐 步 从 行 政 性 分 配 制 转 变 为 投 融 资 预 算 制 波 特 城 基 金 与 跨 境 贷 款 跨 境 基 金, 境 外 发 债 等 通 道 建 立 良 好 合 作 关 系, 并 受 托 管 理 银 行 基 金 信 托 保 险 三 方 理 财 上 市 公 司 天 使 投 资 风 险 投 资 股 权 投 资 众 筹 投 资 等 各 领 域 社 会 资 本 的 资 产, 发 挥 撬 动 社 会 资 本 的 杠 杆 作 用, 引 导 社 会 资 本 投 向 国 家 一 带 一 路 智 慧 城 市 建 设 新 型 城 镇 化 建 设 等 重 大 战 略 方 向, 引 导 战 略 性 新 兴 产 业 发 展 传 统 产 业 转 型 升 级, 帮 助 各 地 市 人 民 政 府 设 立 和 募 集 引 导 基 金 产 业 基 金, 为 各 级 政 府 拓 宽 资 本 通 道, 为 各 级 政 府 提 供 未 来 5-10 年 的 多 渠 道 低 成 本 的 投 资 资 金 来 源 18
( 二 ) 公 司 经 营 范 围 受 托 管 理 股 权 投 资 基 金 ; 受 托 资 产 管 理 ; 投 资 兴 办 实 业 ; 投 资 业 务 ; 投 资 管 理 业 务 ; 代 理 其 他 投 资 企 业 等 机 构 或 个 人 的 投 资 业 务 ; 投 资 咨 询 业 务 ; 参 与 设 立 投 资 企 业 与 投 资 管 理 顾 问 机 构 ( 经 营 范 围 以 工 商 登 记 机 关 审 批 内 容 为 准 ) ( 三 ) 波 特 城 基 金 管 理 公 司 组 织 架 构 ( 四 ) 波 特 城 基 金 管 理 公 司 核 心 团 队 待 补 充 19
九 项 目 储 备 智 慧 长 江 引 导 基 金 母 基 金 投 资 于 政 府 PPP 项 目 各 地 市 ( 区 ) 县 级 政 府 子 基 金, 以 及 发 改 住 建 体 育 文 化 农 业 旅 游 水 利 交 通 公 共 服 务 等 领 域 的 产 业 投 资 基 金 或 项 目 投 资 基 金 ( 一 ) 波 特 城 项 目 建 设 关 联 产 业 基 金 1) 城 市 公 共 照 明 产 业 基 金 ; 2) 城 市 公 共 医 疗 产 业 基 金 ; 3) 城 市 基 础 建 设 产 业 基 金 ; 4) 城 市 水 资 源 利 用 基 金 ; 5) 智 慧 新 能 源 产 业 基 金 ; 6) 城 市 旅 游 文 化 产 业 基 金 ; 7) 城 市 公 共 服 务 产 业 基 金 ; 8) 城 市 智 慧 交 通 产 业 基 金 ; 9) 城 市 智 能 环 保 产 业 基 金 等 关 联 产 业 基 金 ( 二 ) 江 苏 省 政 府 和 社 会 资 本 合 作 PPP 入 库 项 目 江 苏 省 2015 年 度 政 府 和 社 会 资 本 合 作 (PPP) 入 库 项 目 名 单 186 个 项 目 纳 入 省 级 项 目 库, 总 投 资 3435 亿 元 其 中, 保 障 房 / 棚 改 类 27 个, 投 资 816.34 亿 元 ; 公 园 / 旅 游 类 14 个, 投 资 296.53 亿 元 ; 供 热 / 供 气 / 供 水 类 9 个, 投 资 74.05 亿 元 ; 环 境 治 理 类 13 个, 投 资 196.3 亿 元 ; 交 通 类 39 个, 投 资 1231.25 亿 元 ; 教 育 / 科 技 / 文 化 类 17 20
个, 投 资 152.02 亿 元 ; 市 政 类 7 个, 投 资 45.24 亿 元 ; 污 水 / 垃 圾 处 理 类 28 个, 投 资 133.65 亿 元 ; 养 老 / 民 政 类 14 个, 投 资 65.95 亿 元 ; 医 疗 类 7 个, 投 资 62.3 亿 元 ; 综 合 开 发 类 11 个, 投 资 361.85 亿 元 序 号 地 区 项 目 名 称 1 南 京 南 京 市 浦 口 新 城 核 心 区 江 水 源 热 泵 区 域 供 冷 供 热 系 统 项 目 2 南 京 南 京 市 江 北 滨 江 大 道 ( 西 江 路 至 绿 水 湾 南 路 ) 建 设 工 程 项 目 3 南 京 南 京 市 江 宁 上 坊 中 心 区 棚 户 区 改 造 项 目 4 南 京 南 京 市 雨 花 台 区 机 场 二 通 道 地 面 段 项 目 5 无 锡 无 锡 市 古 运 河 风 光 带 综 合 整 治 二 期 工 程 二 橡 胶 地 块 环 境 建 设 工 程 芙 蓉 湖 公 园 项 目 淘 沙 巷 地 块 环 境 综 合 整 治 工 程 项 目 6 无 锡 无 锡 市 南 长 滨 河 新 城 项 目 7 宜 兴 宜 兴 市 医 疗 中 心 项 目 8 徐 州 徐 州 市 城 北 汽 车 客 运 站 一 期 工 程 项 目 9 徐 州 徐 州 市 杏 山 子 公 交 首 末 站 工 程 项 目 10 徐 州 徐 州 市 九 里 公 交 首 末 站 工 程 项 目 11 徐 州 徐 州 市 环 卫 保 洁 和 垃 圾 收 运 一 体 化 项 目 ( 含 管 网 养 护 ) 项 目 12 徐 州 徐 州 市 杨 山 公 园 ( 五 山 公 园 ) 项 目 13 徐 州 徐 州 市 城 市 轨 道 交 通 2 号 线 一 期 工 程 项 目 14 徐 州 徐 州 市 城 市 轨 道 交 通 3 号 线 一 期 工 程 项 目 15 徐 州 徐 州 市 残 疾 人 康 复 中 心 启 用 运 行 项 目 16 徐 州 徐 州 市 三 环 西 路 沿 线 棚 户 区 改 造 项 目 17 徐 州 徐 州 市 轨 道 一 号 线 站 点 及 周 边 棚 户 区 改 造 项 目 18 徐 州 徐 州 市 轨 道 二 号 线 站 点 及 周 边 棚 户 区 改 造 项 目 21
19 徐 州 徐 州 市 云 龙 区 大 郭 庄 机 场 西 棚 户 区 改 造 项 目 20 徐 州 徐 州 市 泉 山 区 十 里 棚 户 区 改 造 项 目 21 徐 州 徐 州 市 云 龙 区 户 南 巷 棚 户 区 改 造 项 目 22 徐 州 徐 州 市 徐 沛 快 速 通 道 (272 省 道 ) 项 目 23 徐 州 徐 州 市 外 环 公 路 (206 国 道 ) 一 期 项 目 24 徐 州 徐 州 市 黄 河 路 贯 通 工 程 项 目 25 徐 州 徐 州 市 丁 楼 闸 至 西 三 环 段 河 道 综 合 整 治 水 环 境 治 理 景 观 工 程 项 目 26 新 沂 新 沂 市 综 合 管 廊 项 目 27 新 沂 新 沂 市 阳 光 水 岸 绿 洲 C 地 块 棚 户 区 改 造 项 目 28 新 沂 新 沂 市 陶 瓷 厂 地 块 棚 户 区 改 造 项 目 29 新 沂 新 沂 市 唐 店 村 庄 建 设 用 地 布 局 调 整 项 目 30 新 沂 新 沂 市 污 水 处 理 厂 改 扩 建 项 目 31 睢 宁 睢 宁 县 新 城 区 道 路 地 下 综 合 管 廊 项 目 32 睢 宁 睢 宁 县 东 区 污 水 处 理 厂 及 管 网 建 设 项 目 33 睢 宁 睢 宁 县 人 民 东 路 保 障 安 居 工 程 项 目 34 睢 宁 睢 宁 县 养 老 产 业 综 合 体 项 目 35 睢 宁 睢 宁 县 古 黄 河 环 境 修 复 和 中 低 产 田 改 造 项 目 36 睢 宁 睢 宁 县 垃 圾 焚 烧 热 电 联 产 发 电 项 目 37 睢 宁 睢 宁 县 高 铁 商 务 区 基 础 设 施 项 目 38 沛 县 沛 县 2013-2017 棚 户 区 改 造 一 期 工 程 项 目 39 沛 县 沛 县 垃 圾 分 类 处 置 与 可 制 肥 垃 圾 资 源 无 害 化 处 理 项 目 40 沛 县 沛 县 安 国 湖 湿 地 生 态 景 观 项 目 22
41 沛 县 沛 县 供 水 项 目 42 沛 县 沛 县 万 顷 良 田 安 置 小 区 项 目 43 邳 州 邳 州 港 搬 迁 工 程 项 目 44 邳 州 邳 州 市 344 省 道 邳 州 段 项 目 45 邳 州 邳 州 市 社 会 福 利 中 心 项 目 46 邳 州 邳 州 市 城 北 炮 车 污 水 处 理 厂 配 套 管 网 工 程 项 目 47 邳 州 邳 州 市 张 楼 地 表 水 厂 一 期 工 程 项 目 48 邳 州 邳 州 市 经 济 开 发 区 尾 水 导 流 项 目 49 常 州 常 州 市 快 速 公 交 一 号 线 二 号 线 项 目 50 常 州 常 州 市 青 枫 公 园 工 程 项 目 51 常 州 常 州 市 工 业 危 险 废 弃 物 安 全 填 埋 场 项 目 52 常 州 常 州 市 高 铁 新 型 城 市 综 合 开 发 项 目 ( 中 欧 绿 色 低 碳 试 点 项 目 ) 53 溧 阳 溧 阳 市 天 颐 谷 养 生 养 老 中 心 项 目 54 溧 阳 溧 阳 市 区 域 供 水 三 期 工 程 项 目 55 溧 阳 溧 阳 市 天 目 湖 通 用 机 场 项 目 56 金 坛 金 坛 市 殡 仪 馆 迁 建 及 配 套 工 程 项 目 57 金 坛 金 坛 市 经 济 开 发 区 保 障 房 组 团 项 目 58 金 坛 金 坛 市 经 济 开 发 区 市 政 道 路 A 组 团 项 目 59 金 坛 金 坛 市 经 济 开 发 区 市 政 道 路 B 组 团 项 目 60 金 坛 金 坛 市 新 建 滨 湖 新 城 区 域 水 环 境 治 理 及 配 套 支 路 网 工 程 项 目 61 金 坛 金 坛 市 岸 头 佳 园 安 置 房 建 设 项 目 62 金 坛 金 坛 市 九 州 里 花 园 安 置 房 建 设 项 目 23
63 金 坛 金 坛 市 钱 资 河 水 环 境 整 治 及 生 态 修 复 工 程 项 目 64 金 坛 金 坛 市 钱 资 湖 道 路 桥 梁 及 环 境 改 造 工 程 项 目 65 金 坛 金 坛 市 城 乡 污 水 处 理 一 体 化 项 目 66 金 坛 金 坛 市 金 城 镇 新 型 城 镇 化 综 合 建 设 项 目 67 金 坛 金 坛 市 茅 山 城 乡 基 础 设 施 综 合 建 设 开 发 项 目 68 金 坛 金 坛 市 第 二 人 民 医 院 与 城 东 医 院 移 址 项 目 69 金 坛 金 坛 市 人 民 医 院 血 站 整 体 迁 建 项 目 70 金 坛 金 坛 市 常 州 内 河 港 金 坛 港 码 头 及 疏 港 公 路 项 目 71 金 坛 金 坛 市 G233 金 坛 中 段 及 长 荡 湖 大 道 项 目 72 金 坛 金 坛 市 太 湖 流 域 长 荡 湖 ( 金 坛 ) 生 态 清 淤 项 目 73 苏 州 苏 州 市 轨 道 交 通 五 号 线 项 目 74 苏 州 苏 州 市 绕 城 高 速 公 路 项 目 75 苏 州 苏 州 市 相 城 经 济 技 术 开 发 区 安 居 房 建 设 项 目 76 苏 州 苏 州 市 相 城 经 济 技 术 开 发 区 环 漕 湖 综 合 开 发 一 期 项 目 77 苏 州 苏 州 市 吴 中 东 吴 文 化 中 心 项 目 78 苏 州 苏 州 市 吴 中 现 代 文 体 中 心 项 目 79 苏 州 苏 州 市 吴 中 区 民 生 综 合 服 务 中 心 ( 和 源 大 厦 ) 项 目 80 苏 州 苏 州 太 湖 现 代 农 业 示 范 园 临 湖 板 块 及 城 乡 一 体 化 综 合 整 治 项 目 81 苏 州 苏 州 市 吴 中 一 级 游 客 服 务 中 心 及 配 套 设 施 项 目 82 苏 州 苏 州 市 吴 中 宝 带 桥 - 澹 台 湖 景 区 建 设 水 环 境 整 治 项 目 83 苏 州 苏 州 市 吴 中 柳 舍 村 周 边 环 境 整 治 项 目 84 张 家 港 苏 州 市 张 家 港 凤 凰 鸷 山 区 域 新 型 城 镇 化 建 设 项 目 24
85 吴 江 苏 州 市 吴 江 区 盛 泽 医 院 三 期 工 程 项 目 86 太 仓 太 仓 市 港 城 污 水 处 理 厂 项 目 87 南 通 南 通 市 腰 沙 围 垦 一 期 二 期 项 目 88 南 通 南 通 市 通 州 区 社 会 福 利 中 心 项 目 89 南 通 南 通 市 啬 园 路 高 架 工 程 项 目 90 海 安 海 安 县 城 北 污 水 处 理 厂 项 目 91 海 安 海 安 县 城 曙 光 东 路 佳 苑 棚 户 区 改 造 项 目 92 海 安 海 安 县 商 贸 物 流 产 业 园 铁 路 货 物 改 扩 建 配 套 工 程 项 目 93 海 安 海 安 县 苏 中 上 湖 健 康 城 项 目 94 海 安 海 安 县 体 育 中 心 项 目 95 海 安 海 安 县 文 化 艺 术 中 心 96 海 安 海 安 县 曲 塘 镇 沼 气 工 程 项 目 97 海 安 海 安 县 餐 厨 垃 圾 处 置 和 粪 便 资 源 化 利 用 工 程 项 目 98 海 安 海 安 县 城 市 建 筑 垃 圾 处 置 及 资 源 化 利 用 工 程 项 目 99 如 东 如 东 县 乡 镇 污 水 处 理 改 扩 建 工 程 项 目 100 如 皋 如 皋 市 奥 林 匹 克 体 育 中 心 运 营 项 目 101 如 皋 如 皋 市 美 丽 如 皋 生 态 景 观 系 统 工 程 项 目 102 如 皋 如 皋 市 新 农 村 建 设 示 范 区 建 设 工 程 项 目 103 如 皋 如 皋 市 棚 户 区 改 造 一 期 工 程 项 目 104 如 皋 如 皋 市 水 绘 园 风 景 区 深 度 保 护 开 发 利 用 项 目 105 如 皋 如 皋 市 公 路 绿 化 苗 圃 化 建 设 工 程 项 目 106 如 皋 如 皋 市 如 通 快 速 通 道 建 设 工 程 项 目 25
107 如 皋 如 皋 市 江 苏 华 电 如 皋 热 电 联 产 项 目 108 连 云 港 连 云 港 市 连 云 港 综 合 客 运 枢 纽 项 目 109 连 云 港 连 云 港 市 中 电 智 云 华 东 大 数 据 中 心 项 目 110 连 云 港 连 云 港 市 徐 圩 新 区 固 危 废 处 理 处 置 中 心 项 目 111 灌 南 灌 南 县 连 云 港 化 工 产 业 园 区 中 新 污 水 处 理 厂 项 目 112 淮 安 淮 安 市 智 慧 城 市 项 目 113 淮 安 淮 安 市 淮 安 区 上 河 港 区 项 目 114 淮 安 淮 安 港 淮 阴 港 区 城 东 作 业 区 项 目 115 淮 安 淮 安 市 白 马 湖 森 林 公 园 项 目 116 淮 安 淮 安 市 白 马 湖 湿 地 公 园 项 目 117 淮 安 淮 安 市 淮 阴 区 医 养 融 合 中 心 项 目 118 淮 安 淮 安 市 枫 丹 白 露 保 障 房 建 设 项 目 119 淮 安 淮 安 市 现 代 有 轨 电 车 一 期 工 程 项 目 120 淮 安 淮 安 市 餐 橱 垃 圾 处 理 项 目 121 洪 泽 洪 泽 县 三 馆 一 中 心 项 目 122 洪 泽 洪 泽 县 美 丽 蒋 坝 新 型 城 镇 化 旅 游 景 观 养 老 服 务 及 社 区 服 务 一 体 化 工 程 建 设 项 目 123 涟 水 涟 水 县 235 346 省 道 涟 水 绕 城 段 工 程 项 目 124 涟 水 涟 水 县 经 济 开 发 区 集 中 供 热 工 程 项 目 125 金 湖 金 湖 县 文 化 艺 术 中 心 项 目 126 盐 城 盐 城 市 高 新 区 污 水 管 网 建 设 项 目 127 盐 城 盐 城 市 高 新 区 公 交 枢 纽 客 运 站 项 目 26
128 盐 城 盐 城 市 高 新 区 科 技 方 舟 项 目 129 盐 城 盐 城 市 高 新 区 保 障 房 项 目 130 盐 城 盐 城 市 盐 都 区 残 疾 人 康 复 托 养 中 心 和 老 年 福 利 院 项 目 131 盐 城 盐 城 市 盐 都 区 集 镇 污 水 处 理 工 程 项 目 132 盐 城 盐 城 市 331 省 道 盐 都 段 项 目 133 盐 城 盐 城 市 125 省 道 盐 都 段 项 目 134 盐 城 盐 城 市 开 发 区 污 水 处 理 厂 提 标 改 造 工 程 项 目 135 盐 城 盐 城 市 开 发 区 路 灯 节 能 改 造 工 程 项 目 136 盐 城 盐 城 市 城 市 近 郊 公 园 四 季 花 海 项 目 137 盐 城 盐 城 市 亭 湖 区 福 利 中 心 项 目 138 东 台 东 台 县 智 慧 城 市 项 目 139 东 台 东 台 县 人 民 医 院 住 院 部 项 目 140 滨 海 滨 海 县 社 会 福 利 中 心 项 目 141 扬 州 扬 州 市 611 省 道 邗 江 段 工 程 项 目 142 扬 州 扬 州 市 江 都 区 晴 川 污 水 处 理 厂 一 期 工 程 项 目 143 扬 州 扬 州 市 江 都 市 区 域 供 水 工 程 ( 市 属 和 邵 伯 供 水 圈 中 闸 供 水 圈 北 片 ) 项 目 144 扬 州 扬 州 市 江 都 区 公 共 文 化 服 务 中 心 项 目 145 扬 州 扬 州 市 仙 女 生 态 文 化 旅 游 景 区 一 期 项 目 146 扬 州 扬 州 市 邵 伯 运 河 古 镇 旅 游 开 发 建 设 项 目 147 扬 州 扬 州 市 公 共 停 车 场 综 合 立 体 开 发 及 智 能 停 车 管 理 系 统 建 设 项 目 148 扬 州 扬 州 市 污 水 管 网 项 目 149 扬 州 扬 州 市 古 湄 家 苑 安 置 小 区 工 程 项 目 27
150 仪 征 仪 征 市 技 师 学 院 整 体 迁 建 项 目 151 高 邮 高 邮 市 东 部 新 城 文 体 中 心 项 目 152 高 邮 高 邮 市 生 活 垃 圾 焚 烧 发 电 项 目 153 高 邮 高 邮 市 送 桥 镇 拆 迁 安 置 小 区 建 设 工 程 项 目 154 镇 江 镇 江 市 海 绵 城 市 项 目 155 镇 江 镇 江 市 体 育 运 动 学 校 暨 全 民 健 身 中 心 原 址 改 扩 建 项 目 156 镇 江 镇 江 市 现 代 有 轨 电 车 1 号 线 首 期 项 目 157 镇 江 镇 江 市 铁 瓮 城 周 边 地 块 棚 户 区 改 造 项 目 158 镇 江 镇 江 市 新 河 街 历 史 文 化 街 区 展 示 项 目 159 镇 江 镇 江 市 丹 徒 区 世 业 洲 江 堤 改 造 工 程 项 目 160 丹 阳 丹 阳 市 苏 南 运 河 丹 阳 城 区 段 及 连 接 水 系 建 设 与 环 境 综 合 整 治 工 程 项 目 161 丹 阳 丹 阳 市 萧 梁 电 商 物 流 产 业 园 建 设 项 目 162 丹 阳 丹 阳 市 练 湖 水 环 境 整 治 与 生 态 旅 游 景 观 项 目 建 设 项 目 163 扬 中 扬 中 市 经 济 开 发 区 港 湾 新 城 二 期 棚 户 区 改 造 项 目 164 扬 中 扬 中 市 西 来 桥 镇 污 水 处 理 厂 项 目 165 扬 中 扬 中 市 滨 江 大 道 工 程 项 目 166 扬 中 扬 中 市 群 众 文 化 活 动 中 心 项 目 167 句 容 句 容 市 赤 山 湖 整 体 开 发 项 目 168 泰 州 泰 州 市 滨 江 工 业 园 区 公 共 管 廊 项 目 169 泰 州 泰 州 市 高 港 区 柴 墟 水 景 街 区 一 期 项 目 170 泰 州 泰 州 市 文 化 创 意 产 业 园 文 创 大 厦 项 目 171 泰 州 泰 州 市 野 徐 卫 生 院 迁 建 项 目 28
172 泰 州 泰 州 市 寺 巷 卫 生 院 迁 建 项 目 173 泰 州 泰 州 市 永 安 洲 污 水 处 理 厂 二 期 项 目 174 泰 州 泰 州 市 职 业 技 术 学 院 搬 迁 项 目 175 靖 江 靖 江 市 港 口 发 展 有 限 公 司 罗 家 桥 内 河 港 池 码 头 工 程 项 目 176 靖 江 靖 江 市 文 化 中 心 项 目 177 泰 兴 泰 兴 市 2013-2017 棚 户 区 改 造 二 期 工 程 项 目 178 宿 迁 宿 迁 市 运 河 宿 迁 港 公 共 智 能 仓 储 区 工 程 项 目 179 宿 迁 宿 迁 市 运 河 宿 迁 港 洋 北 作 业 区 码 头 项 目 180 宿 迁 宿 迁 市 社 会 福 利 中 心 续 建 工 程 项 目 181 宿 迁 宿 迁 市 城 东 污 水 处 理 厂 项 目 182 宿 迁 宿 迁 市 洋 河 新 区 污 水 处 理 厂 提 升 改 造 项 目 183 沭 阳 沭 阳 县 建 制 镇 污 水 处 理 设 施 项 目 184 沭 阳 沭 阳 县 古 栗 林 生 态 旅 游 度 假 区 项 目 185 泗 洪 泗 洪 县 东 南 片 区 域 供 水 工 程 项 目 186 泗 阳 泗 阳 县 老 年 公 寓 建 设 项 目 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