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 在 行 政 区 浦 口 区 环 评 编 号 : 审 批 编 号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表 项 目 名 称 南 京 市 浦 口 区 雨 山 门 诊 部 项 目 建 设 单 位 ( 或 个 人 ) 盖 章 南 京 市 浦 口 区 雨 山 门 诊 部 建 设 单 位 排 污 申 报 登 记 号 申 报 日 期 2014 年 6 月 南 京 市 环 境 保 护 局 制
建 设 项 目 基 本 情 况 建 设 项 目 项 目 名 称 南 京 市 浦 口 区 雨 山 门 诊 部 项 目 建 设 单 位 南 京 市 浦 口 区 雨 山 门 诊 部 法 人 代 表 刘 必 良 联 系 人 刘 加 林 通 讯 地 址 南 京 市 浦 口 区 桥 林 镇 刘 公 村 联 系 电 话 15951659179 传 真 邮 政 编 码 210000 建 设 地 点 南 京 市 浦 口 区 江 浦 街 道 文 德 西 路 29 号 -1 立 项 审 批 部 门 浦 口 区 卫 生 局 批 准 文 号 浦 卫 医 [2014]01 号 建 设 性 质 占 地 面 积 ( 平 方 米 ) 总 投 资 ( 万 元 ) 评 价 经 费 ( 万 元 ) 300 补 办 环 评 400 其 中 : 环 保 投 资 ( 万 元 ) 预 期 投 产 日 期 行 业 类 别 及 代 码 绿 化 面 积 ( 平 方 米 ) 4 门 诊 部 ( 所 ) [Q8330] 环 保 投 资 占 总 投 资 比 例 已 于 2014 年 10 月 运 营 原 辅 材 料 ( 包 括 名 称 用 量 ) 及 主 要 设 施 规 格 数 量 ( 包 括 锅 炉 发 电 机 等 ) 详 见 第 2 页 水 及 能 源 消 耗 量 名 称 消 耗 量 名 称 消 耗 量 水 ( 吨 / 年 ) 730 液 化 气 ( 吨 / 年 ) 电 ( 万 度 / 年 ) 1 蒸 汽 ( 吨 / 年 ) 燃 煤 ( 吨 / 年 ) 1.33 废 水 ( 工 业 废 水 生 活 废 水 ) 排 水 量 及 排 放 去 向 建 设 项 目 实 行 雨 污 分 流, 雨 水 经 收 集 后 排 入 市 政 雨 水 管 网 建 设 项 目 的 废 水 产 生 量 为 584t/a; 主 要 为 医 疗 废 水, 经 小 型 医 疗 污 水 处 理 设 备 处 理 达 到 医 疗 机 构 水 污 染 物 排 放 标 准 (GB18466-2005) 表 2 中 预 处 理 标 准 排 入 市 政 污 水 管 网 至 珠 江 污 水 处 理 厂 处 理 达 标 后 排 入 长 江 放 射 性 同 位 素 和 伴 有 电 磁 辐 射 的 设 施 的 使 用 情 况 无 1
1 建 设 项 目 原 辅 材 料 项 目 主 要 原 辅 材 料 见 表 1 表 1 项 目 主 要 原 辅 材 料 序 号 原 辅 材 料 数 量 1 酒 精 18.25L 2 戊 二 醛 36.5L 3 注 射 器 60kg/a 4 针 头 40kg/a 5 棉 签 30kg/a 6 棉 花 球 20kg/a 2 建 设 项 目 主 要 设 备 建 设 项 目 主 要 生 产 设 备 见 表 2 表 2 主 要 设 备 表 序 号 设 备 名 称 型 号 数 量 1 血 液 细 胞 分 析 仪 迈 瑞 BC-1800 1 台 2 显 微 镜 / 1 台 3 金 标 读 数 仪 / 1 台 4 尿 液 分 析 仪 / 1 台 5 C 反 应 蛋 白 读 数 仪 / 1 台 6 十 二 导 联 心 电 图 / 1 台 7 小 型 医 疗 污 水 处 理 设 备 欧 美 克 -200 型 1 台 工 程 内 容 及 规 模 ( 不 够 时 可 附 另 页 ) 1 项 目 概 况 南 京 市 浦 口 区 雨 山 门 诊 部 通 过 竞 争 方 式 成 为 卫 校 门 诊 部 的 承 接 方, 现 租 用 南 京 市 浦 口 区 卫 校 门 诊 房 屋, 投 资 300 万 元 建 设 南 京 市 浦 口 区 雨 山 门 诊 部 项 目 项 目 主 要 设 内 科 外 科 儿 科 妇 产 科 ( 妇 科 专 业 ) 口 腔 科 皮 肤 科 ( 皮 肤 病 专 业 ) 中 医 科 耳 鼻 咽 喉 科 医 学 检 验 科 医 学 影 像 科 眼 科 等 业 务 为 科 学 客 观 地 评 价 项 目 对 环 境 所 造 成 的 影 响, 按 照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法 及 国 务 院 第 253 号 令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评 价 管 理 条 例 规 定, 该 项 目 必 须 进 行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从 环 保 角 度 论 证 建 设 项 目 的 可 行 性 项 目 为 补 办 环 评, 由 于 历 史 原 因 未 进 行 环 评, 特 委 托 南 京 科 泓 环 保 技 术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进 行 补 办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工 作 我 单 位 受 委 托 后, 立 即 对 项 目 所 在 地 周 围 进 行 实 地 踏 勘, 并 对 该 区 域 周 围 环 境 进 行 了 调 查 分 析, 编 写 本 项 目 影 响 评 价 报 告 表 2
2 与 产 业 政 策 及 法 律 法 规 相 符 性 对 照 产 业 结 构 调 整 指 导 目 录 (2011 本 ) (2013 年 修 正 ), 本 项 目 不 属 于 限 制 和 淘 汰 类, 属 于 允 许 类, 符 合 目 前 国 家 产 业 政 策 本 项 目 也 符 合 江 苏 省 工 业 和 信 息 产 业 结 构 调 整 指 导 目 录 (2012 年 本 修 订 版 ) 的 通 知 项 目 已 经 得 到 浦 口 区 卫 生 局 的 批 文, 文 件 号 为 : 浦 卫 医 [2014]01 号, 相 应 文 件 见 附 件, 符 合 国 家 及 地 方 产 业 政 策 3 与 用 地 规 划 相 容 性 建 设 项 目 选 址 在 南 京 市 浦 口 区 江 浦 街 道 文 德 西 路 29 号 -1, 项 目 用 地 性 质 为 商 住 混 合 用 地 本 项 目 对 周 围 大 气 水 声 等 环 境 影 响 较 小 所 以, 此 项 目 符 合 当 地 规 划 和 要 求 4 经 营 内 容 及 规 模 项 目 名 称 : 南 京 市 浦 口 区 雨 山 门 诊 部 项 目 建 设 单 位 : 南 京 市 浦 口 区 雨 山 门 诊 部 建 设 地 点 : 南 京 市 浦 口 区 江 浦 街 道 文 德 西 路 29 号 -1 总 投 资 :300 万 元 职 工 人 数 及 工 作 班 制 :30 人, 营 业 365 天 ; 一 班 制, 每 天 工 作 13h, 年 工 作 4745h 建 设 性 质 及 规 模 : 补 办 环 评, 项 目 建 筑 面 积 376.09 平 方 米, 项 目 主 要 设 内 科 外 科 儿 科 妇 产 科 ( 妇 科 专 业 ) 口 腔 科 皮 肤 科 ( 皮 肤 病 专 业 ) 中 医 科 耳 鼻 咽 喉 科 医 学 检 验 科 医 学 影 像 科 眼 科 等 业 务 5 公 用 及 辅 助 工 程 (1) 给 排 水 给 水 : 建 设 项 目 新 鲜 水 用 量 为 730t/a, 主 要 为 医 疗 人 员 和 患 者 需 要 的 医 疗 用 水, 来 自 市 政 自 来 水 管 网 排 水 : 建 设 项 目 的 废 水 产 生 量 为 584t/a; 主 要 为 医 疗 废 水, 经 小 型 医 疗 污 水 处 理 设 备 处 理 达 到 医 疗 机 构 水 污 染 物 排 放 标 准 (GB18466-2005) 表 2 中 预 处 理 标 准 排 入 市 政 污 水 管 网 至 珠 江 污 水 处 理 厂 处 理 达 标 后 排 入 长 江 (2) 供 电 本 项 目 用 电 来 自 市 政 电 网, 建 设 项 目 用 电 量 为 1 万 度 / 年 (3) 固 废 3
主 要 是 废 注 射 器 废 针 头 ( 危 险 废 物 类 别 :HW01) 及 项 目 人 员 的 生 活 垃 圾 废 注 射 器 废 针 头 ( 危 险 废 物 类 别 :HW01) 年 产 量 约 0.1t/a, 送 往 医 疗 废 物 处 理 资 质 的 南 京 汇 和 环 境 工 程 技 术 有 限 公 司 处 理 项 目 人 员 的 生 活 垃 圾 约 10.95t/a, 由 环 卫 部 门 统 一 清 运 项 目 公 用 及 辅 助 工 程 见 表 3 类 别 主 体 工 程 公 用 工 程 建 设 名 称 诊 所 设 计 能 力 建 筑 面 积 376.09m 2 表 3 项 目 主 要 建 设 内 容 备 注 已 建 给 水 730 t/a 市 政 管 网 排 水 医 疗 污 水 处 理 设 备 处 理 能 力 600t/a 医 疗 废 水 经 小 型 医 疗 污 水 处 理 设 备 处 理 达 到 医 疗 机 构 水 污 染 物 排 放 标 准 (GB18466-2005) 表 2 中 预 处 理 标 准 排 入 市 政 污 水 管 网 至 江 心 洲 污 水 处 理 厂 处 理 达 标 后 排 入 长 江 供 电 1 万 kwh/a 市 政 电 网 医 疗 废 水 经 小 型 医 疗 污 水 处 理 设 备 处 理 达 到 污 水 小 型 医 疗 污 水 处 医 疗 机 构 水 污 染 物 排 放 标 准 (GB18466-2005) 表 环 处 理 理 设 备 2 中 预 处 理 标 准 排 入 市 政 污 水 管 网 至 珠 江 污 水 处 理 保 厂 处 理 达 标 后 排 入 长 江 工 程 生 活 垃 圾 交 环 卫 部 门 处 理 固 废 处 理 10.95t/a 医 疗 废 物 0.1t/a 交 由 医 疗 废 物 处 理 资 质 的 南 京 汇 和 环 境 工 程 技 术 有 限 公 司 处 理 噪 声 噪 声 主 要 来 自 空 调 外 机 等 设 备, 其 噪 声 声 级 值 约 为 75dB(A) (4) 环 保 设 施 及 投 资 本 项 目 环 保 投 资 为 4 万 元, 主 要 用 于 污 水 处 理 设 施 的 建 设 噪 声 治 理 危 废 治 理 等 表 4 建 设 项 目 环 保 投 资 一 览 表 污 染 源 内 容 数 量 ( 套 ) 投 资 ( 万 元 ) 生 活 污 水 小 型 医 疗 污 水 处 理 设 备 1 2 噪 声 采 取 基 座 设 置 减 振 垫 等 相 应 的 减 振 降 噪 措 施 1 固 废 垃 圾 桶 / 1 合 计 4 6 职 工 人 数 及 工 作 制 度 4
职 工 人 数 30 人, 营 业 365 天 ; 一 班 制, 每 天 工 作 13h, 年 工 作 4745h 7 建 设 项 目 周 边 环 境 状 况 建 设 项 目 位 于 南 京 市 浦 口 区 江 浦 街 道 文 德 西 路 29 号 -1, 项 目 西 面 为 零 散 住 户 2, 西 南 面 为 金 珠 花 苑 小 区, 东 面 为 零 散 住 户 3 和 零 散 住 户 4 建 设 项 目 地 理 位 置 图 见 附 图 一, 周 围 环 境 图 见 附 图 二, 建 设 项 目 平 面 布 置 图 见 附 图 三 与 本 项 目 有 关 的 原 有 污 染 情 况 及 主 要 环 境 问 题 : 1 原 有 污 染 情 况 南 京 市 浦 口 区 雨 山 门 诊 部 租 用 南 京 市 浦 口 区 江 浦 街 道 文 德 西 路 29 号 -1 房 屋, 原 房 屋 为 卫 校 门 诊 部 经 现 场 踏 勘 与 分 析, 原 卫 校 门 诊 部 医 疗 废 水 未 经 过 处 理 直 接 排 放 2 整 改 措 施 现 南 京 市 浦 口 区 雨 山 门 诊 部 医 疗 废 水 经 小 型 医 疗 污 水 处 理 设 备 处 理 后 达 标 排 放 5
建 设 项 目 所 在 地 自 然 环 境 社 会 环 境 简 况 自 然 环 境 简 况 ( 地 形 地 貌 地 质 气 候 气 象 水 文 植 被 生 物 多 样 性 等 ): 自 然 环 境 简 况 : 1 地 理 位 置 南 京 市 浦 口 区 地 处 长 江 三 角 洲 上 海 经 济 区 西 缘, 是 南 京 市 的 滨 江 新 市 区, 区 域 面 积 902 平 方 公 里 全 区 交 通 发 达,312 328 205 104 四 条 国 道, 京 沪 宁 启 宁 西 三 条 铁 路, 鲁 宁 输 油 和 西 气 东 输 两 条 油 气 管 线 从 这 里 经 过 境 内 长 江 黄 金 岸 线 长 50 公 里, 临 近 南 京 新 生 圩 国 际 集 装 箱 码 头 和 内 河 最 大 的 龙 潭 港 前 临 长 江, 后 有 滁 河, 老 山 山 脉 横 亘 中 部, 西 部 丘 陵 起 伏 江 河 沿 岸 均 有 冲 积 洲 地, 按 地 形 差 异 和 地 貌 特 点, 自 然 形 成 沿 江 圩 区 沿 滁 圩 区 山 地 和 近 山 丘 陵 远 山 丘 陵 四 大 片 建 设 项 目 目 前 位 于 南 京 浦 口 区 雨 山 西 路 89 号 群 盛 北 江 豪 庭 小 区 内 2 地 质 地 貌 浦 口 区 境 内 地 形 顺 长 江 之 势 呈 东 北 西 南 走 向 地 貌 多 姿, 集 低 山 丘 陵 平 原 岗 地 大 江 大 河 为 一 体 ; 区 域 属 宁 镇 扬 丘 陵 山 地 西 北 边 缘 地 带, 地 势 中 部 高, 西 北 低 老 山 山 脉 由 东 向 西 横 亘 中 部, 制 高 点 大 刺 山 海 拔 442.1 米, 平 原 标 高 7-5 米, 山 地 两 侧 为 岗, 临 江 沿 滁 为 低 平 的 沙 洲 河 谷 平 原 土 壤 多 样, 水 稻 土 潮 土 黄 棕 壤 占 97% 以 上 浦 口 区 地 质 具 有 多 层 次 的 特 点, 地 层 复 杂, 构 造 中 含 褶 皱 构 造 断 裂 构 造 岩 石 多 为 白 云 石 石 英 石 及 石 灰 石 3 气 候 气 象 根 据 地 理 位 置, 浦 口 区 属 亚 热 带 季 风 气 候 区, 雨 量 在 年 际 季 节 之 间 差 异 较 大, 丰 枯 明 显, 降 雨 量 分 布 不 均 据 多 年 的 资 料 统 计, 全 区 多 年 平 均 降 雨 量 为 1102.2 毫 米, 丰 水 年 高 达 1778.3 毫 米 (1991 年 ), 枯 水 年 仅 有 465 毫 米 (1978 年 ), 汛 期 (5 月 ~9 月 ) 平 均 降 雨 量 为 712.1 毫 米, 汛 期 最 大 降 雨 量 1324.5 毫 米 (1991 年 ), 最 小 降 雨 量 248.8 毫 米 (1978 年 ), 最 大 日 降 雨 量 301.9 毫 米 (2003 年 7 月 5 日 ) 本 地 多 年 平 均 径 流 量 约 2.62 亿 立 方 4 水 文 特 征 6
浦 口 区 地 处 长 江 干 流 和 滁 河 的 下 游, 以 老 山 山 脉 为 分 水 岭, 老 山 东 南 属 长 江 水 系, 老 山 以 北 属 滁 河 水 系, 老 山 西 南 属 驷 马 山 河 水 系 长 江 在 浦 口 区 境 内 河 道 长 约 49 公 里, 区 内 注 入 长 江 的 小 流 域 河 流 有 驷 马 山 河 周 营 河 石 碛 河 高 旺 河 城 南 河 七 里 河 朱 家 山 河 石 头 河 马 汊 河 等 滁 河 在 浦 口 区 境 内 上 起 陈 浅 下 至 小 头 李, 河 道 长 42.8 公 里, 滁 河 水 系 主 要 河 道 有 清 流 河 万 寿 河 陈 桥 河 永 宁 河 4 条 通 滁 河 道 及 马 汊 河 其 中, 清 流 河 发 源 于 滁 州 西 北 的 清 流 山 区, 是 滁 河 中 游 的 一 大 支 流, 马 汊 河 是 滁 河 分 洪 道, 其 余 河 道 上 游 围 老 山 北 麓 山 洪 来 水, 下 游 排 水 入 滁 河 驷 马 山 河 起 自 安 徽 和 县, 全 长 27.4km, 其 中 浦 口 境 内 长 16km, 驷 马 山 河 水 系 主 要 河 道, 其 他 大 小 冲 沟 抗 旱 翻 水 线 及 灌 溉 沟 渠 形 成 水 系 框 架 其 中 驷 马 山 河 是 滁 河 分 洪 道, 达 驻 马 河 口 入 滁 河 5 植 被 及 生 物 多 样 性 浦 口 生 态 环 境 多 样, 植 物 种 类 繁 多, 植 被 资 源 丰 厚 植 被 类 型 从 平 原 岗 地 到 低 山 分 布 明 显, 低 山 中 上 部 常 以 常 绿 针 叶 为 主, 山 坡 下 部 及 沟 谷 地 带, 以 落 叶 阔 叶 林 为 主 河 渠 池 塘 多 生 长 浮 木 挺 水 水 生 植 被 浦 口 区 生 态 环 境 优 良, 绿 地 率 达 43%; 绵 延 百 里 的 老 山 国 家 级 森 林 公 园, 是 南 京 的 绿 肺 和 氧 吧 社 会 环 境 简 况 ( 社 会 经 济 结 构 教 育 文 化 文 物 保 护 等 ): 1 概 况 江 浦 街 道 是 浦 口 区 委 区 政 府 所 在 地, 位 于 长 江 北 岸, 与 六 朝 古 都 南 京 隔 江 相 望, 历 代 王 朝 称 它 为 京 都 拱 卫 省 会 屏 藩 江 浦 街 道 于 2006 年 3 月 26 日 由 原 珠 江 镇 改 街 而 得, 全 街 道 总 面 积 192 平 方 公 里, 辖 16 个 村 民 委 员 会,144 个 村 民 小 组,20 个 社 区 居 委 会 ( 其 中 7 个 为 村 委 会 居 委 会 合 署 ), 总 人 口 10 万 余 人, 是 省 级 平 安 镇 街 卫 生 镇 街 文 明 镇 街, 是 南 京 市 最 近 的 卫 星 城 镇 新 市 区 2 区 位 优 势 江 浦 街 道 地 理 位 置 优 越, 交 通 十 分 便 捷, 南 京 长 江 大 桥 和 南 京 长 江 三 桥 是 江 浦 街 道 连 结 南 京 主 城 的 两 条 重 要 通 道, 已 建 成 的 纬 七 路 过 江 隧 道 和 规 划 中 的 地 铁 2 号 线 西 延 线 都 直 达 江 浦 街 道, 使 江 浦 街 道 与 南 京 主 城 融 为 一 体,312 国 道 宁 7
乌 省 道 宁 淮 高 速 绕 越 高 速 江 北 段 穿 境 而 过, 距 南 京 禄 口 国 际 机 场 码 头 车 程 仅 一 小 时 先 后 投 入 10 亿 多 元, 用 于 街 道 和 道 路 新 建 和 拓 宽 改 造, 形 成 了 六 横 八 纵 内 城 网 外 需 环 的 城 市 道 路 新 格 局 3 文 化 及 发 展 江 浦 街 道 还 以 深 厚 的 文 化 底 蕴 成 为 南 京 市 民 旅 游 的 好 去 处 在 江 浦 街 道, 建 有 省 市 书 法 培 训 教 育 基 地 求 雨 山 文 化 园 享 有 当 代 兰 亭 之 美 誉 金 陵 四 老 ---- 一 代 草 圣 著 名 书 法 家 林 散 之, 康 有 为 弟 子 书 法 家 萧 娴, 曾 轰 动 全 国 的 兰 亭 序 辨 作 者 著 名 学 者 书 法 家 高 二 适, 一 代 国 学 大 师 金 石 家 书 法 家 胡 小 石 等 纪 念 馆 汇 集 于 此 求 雨 山 茂 竹 成 海, 松 柏 长 青, 已 吸 引 海 内 外 众 多 书 画 家 书 画 爱 好 者 和 旅 游 观 光 者 到 此 参 观 学 习 南 京 工 业 大 学 等 5 所 院 校 坐 落 境 内, 可 谓 人 杰 地 灵 山 清 水 秀 物 华 天 宝, 有 金 陵 后 花 园 的 美 誉, 街 道 旅 游 资 源 丰 富, 有 全 国 唯 一 的 水 生 花 卉 特 色 种 苗 基 地 南 京 艺 莲 苑 花 卉 有 限 公 司 特 色 农 业 示 范 基 地, 其 主 产 品 荷 花 睡 莲 等 远 销 荷 兰 美 国 日 本 加 拿 大 韩 国 ; 有 万 亩 湿 地 生 态 林, 绿 荫 葱 葱, 适 合 种 养 殖 休 闲 度 假 等 旅 游 项 目 开 发 改 革 开 放 以 来, 特 别 是 近 几 年 来, 江 浦 街 道 紧 紧 抓 住 省 市 沿 江 开 发 江 北 区 划 调 整 带 来 的 新 机 遇, 坚 持 工 业 发 展 第 一 方 略, 大 力 发 展 开 放 型 经 济 街 道 拥 有 各 类 企 业 200 余 家, 其 中 外 商 投 资 企 业 40 余 家, 有 轻 工 机 械 电 子 塑 料 制 品 印 刷 建 材 纺 织 服 装 加 工 等 10 多 类 近 千 种 产 品 其 中 珠 江 工 业 集 中 区 首 期 规 划 面 积 10 平 方 公 里, 是 省 市 级 重 点 示 范 园 区, 东 邻 省 级 浦 口 经 济 开 发 区, 西 接 南 京 三 桥 经 济 区, 水 电 路 等 基 础 设 施 已 形 成 配 套 江 浦 街 道 农 副 产 品 资 源 丰 富, 盛 产 粮 油 禽 蛋 茶 叶 干 鲜 果 水 产 品 及 各 类 观 赏 花 卉 苗 木 4 旅 游 江 浦 街 道 旅 游 资 源 丰 富, 作 为 浦 口 国 家 级 生 态 示 范 区 核 心 区 域, 南 有 滔 滔 长 江 如 云 带 缠 绕 而 过 ; 北 为 国 家 级 老 山 森 林 公 园, 其 间 山 峦 叠 翠, 林 木 茂 盛, 空 气 清 新, 森 林 覆 盖 率 达 84% 以 上 ; 西 边 的 狮 子 岭 兜 率 寺, 建 于 明 朝 末 年, 雄 居 深 山, 群 峰 环 抱, 古 木 苍 天, 风 景 优 美, 狮 岭 秋 色 被 列 为 南 京 新 四 十 景 之 一 ; 风 光 旖 旎 的 白 马 湖, 则 如 璀 璨 明 珠 镶 嵌 在 街 域 山 水 间 ; 数 百 幢 造 型 新 颖 风 格 各 异 的 新 楼 街 心 花 园 市 民 休 闲 广 场, 以 及 绿 地 花 坛 喷 泉 人 工 瀑 布 等 将 江 浦 街 道 打 扮 得 格 外 漂 亮, 使 江 浦 街 道 成 为 山 在 城 中 城 在 林 中, 人 在 绿 中 的 8
优 美 人 居 环 境 5 区 域 基 础 设 施 现 状 本 项 目 拟 建 地 属 于 浦 口 区 江 浦 街 道, 随 着 城 市 规 划 的 逐 步 实 施, 区 域 内 各 项 基 础 设 施 逐 步 完 善 浦 口 区 现 有 江 浦 水 厂 一 座, 包 括 取 水 能 力 10 万 m3/d 的 水 源 厂 一 座, 净 水 能 力 5 万 m3/d 制 水 厂 一 座, 增 压 能 力 分 别 为 1200m3/h 600m3/h 的 增 压 站 各 一 座 取 水 水 源 为 长 江 水, 制 水 厂 位 于 火 药 洲, 水 厂 出 水 水 质 达 国 家 饮 用 水 卫 生 标 准, 运 行 良 好 供 水 范 围 包 括 整 个 珠 江 镇, 以 及 西 到 建 设 乡 南 至 南 农 大 实 验 农 场 北 至 五 里 墩 东 至 顶 山 镇 部 分 地 区, 供 水 面 积 为 40 平 方 公 里, 用 水 人 口 约 9.0 万 人,2003 年 最 高 日 供 水 量 4.5m 3 /d 江 浦 自 来 水 厂 长 江 取 水 口 位 于 城 南 河 河 口 下 游 2.5km 处 珠 江 污 水 处 理 厂 设 计 污 水 处 理 总 规 模 为 8 万 m 3 /d, 分 两 期 建 设, 一 期 4 万 m 3 /d 服 务 范 围 为 : 浦 口 区 中 心 城 区 南 部 地 区, 北 以 七 里 河 为 界, 南 至 宁 合 高 速, 西 到 沿 山 大 道, 东 至 长 江, 面 积 44.8 平 方 公 里 目 前 已 全 部 建 成 运 营 9
环 境 质 量 状 况 建 设 项 目 所 在 地 区 域 环 境 质 量 现 状 及 主 要 环 境 问 题 ( 环 境 空 气 地 面 水 地 下 水 声 环 境 辐 射 环 境 生 态 环 境 等 ) 建 设 项 目 所 在 地 为 南 京 市 浦 口 区 江 浦 街 道 文 德 西 路 29 号 -1, 根 据 2012 年 南 京 市 环 境 状 况 公 报, 建 设 项 目 所 在 区 域 环 境 质 量 如 下 : 1 空 气 环 境 质 量 建 设 项 目 所 在 地 为 大 气 环 境 功 能 二 类 区, 执 行 二 级 标 准, 根 据 2012 年 南 京 市 环 境 状 况 公 报, 可 吸 入 颗 粒 物 年 日 平 均 浓 度 为 0.102 毫 克 / 立 方 米, 较 上 年 上 升 5.2%, 未 达 到 国 家 环 境 空 气 质 量 二 级 标 准 (GB3095-2012,0.100 毫 克 / 立 方 米 ), 日 均 值 达 标 率 为 86.6%; 二 氧 化 硫 年 日 平 均 浓 度 为 0.033 毫 克 / 立 方 米, 较 上 年 下 降 2.9%, 达 到 国 家 环 境 空 气 质 量 二 级 标 准 (GB3095-1996,0.10 毫 克 / 立 方 米 ), 日 均 值 达 标 率 为 100%; 二 氧 化 氮 年 日 平 均 浓 度 为 0.051 毫 克 / 立 方 米, 较 上 年 上 升 4.1%, 达 到 国 家 环 境 空 气 质 量 二 级 标 准 (GB3095-1996,0.080 毫 克 / 立 方 米 ), 日 均 值 达 标 率 为 100% 2 地 面 水 环 境 质 量 项 目 周 边 主 要 水 体 为 长 江 南 京 段, 根 据 江 苏 省 地 表 水 ( 环 境 ) 功 能 区 划, 长 江 南 京 段 水 质 为 Ⅱ 类 水 质 据 2012 年 南 京 市 环 境 状 况 公 报, 长 江 南 京 段 水 质 稳 定, 除 总 磷 超 标 0.2 倍 以 外 其 它 各 项 指 标 均 达 到 规 划 功 能 Ⅱ 类 水 质 标 准 7 条 省 控 入 江 支 流 断 面 中 有 4 个 未 达 标, 达 标 率 与 上 年 持 平 3 声 环 境 质 量 根 据 南 京 市 噪 声 环 境 功 能 区 划, 建 设 项 目 所 在 区 域 噪 声 功 能 区 划 为 2 类 区 根 据 2012 南 京 市 环 境 状 况 公 报, 项 目 所 在 区 域 声 环 境 质 量 现 状 满 足 声 环 境 质 量 标 准 (GB3096-2008)2 类 标 准 值, 满 足 该 区 域 噪 声 功 能 区 划 要 求 10
主 要 环 境 保 护 目 标 ( 列 出 名 单 及 保 护 级 别 ) 环 境 要 素 空 气 环 境 水 环 境 声 环 境 本 项 目 环 境 保 护 目 标 具 体 见 表 5 表 5 环 境 保 护 目 标 表 环 境 保 护 目 标 规 模 ( 户 ) 零 散 住 户 1 30 / 0 零 散 住 户 2 120 W 49 金 珠 花 苑 小 区 400 SW 181 零 散 住 户 3 40 E 49 零 散 住 户 4 50 E 317 长 江 南 京 段 / NE 315 零 散 住 户 1 30 / 0 零 散 住 户 2 120 W 49 金 珠 花 苑 小 区 400 SW 181 零 散 住 户 3 40 E 49 方 位 距 离 (m) 环 境 功 能 区 标 准 环 境 空 气 质 量 标 准 (GB3095-2012) 中 的 二 级 标 准 地 表 水 环 境 质 量 标 准 (GB3838-2002) 中 的 Ⅱ 类 标 准 声 环 境 质 量 标 准 (GB3096-2008)2 类 标 准 11
评 价 适 用 标 准 : 环 境 项 目 标 准 值 标 准 来 源 年 平 均 60μg/m 3 SO 2 24 小 时 平 均 150μg/m 3 1 小 时 平 均 500μg/m 3 环 境 质 量 标 准 污 染 物 的 排 放 标 准 大 气 地 表 水 声 NO 2 PM 10 年 平 均 40μg/m 3 24 小 时 平 均 80μg/m 3 1 小 时 平 均 200μg/m 3 年 平 均 70μg/m 3 24 小 时 平 均 150μg/m 3 环 境 空 气 质 量 标 准 (GB3095-2012) 中 的 二 级 标 准 COD 15mg/L 长 江 参 照 SS 20mg/L 地 表 水 环 质 量 标 准 (GB3838-2002) NH 3 -N 0.5mg/L Ⅱ 类 水 质 标 准 TP 0.1mg/L SS 参 照 水 利 部 标 准 (SL63-94) 昼 间 60dB(A) 声 环 境 质 量 标 准 夜 间 50dB(A) (GB30264-2008)2 类 标 准 污 染 源 项 目 排 放 标 准 标 准 来 源 污 水 COD 250mg/L SS 60mg/L NH 3 -N - PH 6-9 肠 道 致 病 菌 - 肠 道 病 毒 - 粪 大 肠 菌 群 数 5000( 个 /L) COD 50mg/L SS NH 3 -N 粪 大 肠 菌 群 数 10mg/L 5mg/L 10 3 ( 个 /L) 医 疗 机 构 水 污 染 物 排 放 标 准 (GB18466-2005) 表 2 中 预 处 理 标 准 排 放 标 准 城 镇 污 水 处 理 厂 污 染 物 排 放 标 准 (GB18918-2002) 一 级 A 标 准 排 放 标 准 边 界 昼 间 60dB(A) 噪 声 边 界 夜 间 50dB(A) 社 会 生 活 环 境 噪 声 排 放 标 准 (GB 22337 2008)2 类 标 准 12
总 量 控 制 指 标 本 项 目 建 成 后 COD 接 管 考 核 量 为 0.029t/a 氨 氮 0.003t/a 项 目 废 水 接 管 进 入 珠 江 污 水 处 理 厂, 计 入 污 水 处 理 厂 总 量, 无 需 另 外 申 请 总 量, 只 作 为 考 核 量 ; 经 向 浦 口 区 环 保 局 申 请 后 在 珠 江 污 水 处 理 厂 内 平 衡 13
建 设 项 目 工 程 分 析 工 艺 流 程 及 简 述 : 本 项 目 为 社 会 服 务 业, 非 生 产 性 项 目, 不 涉 及 手 术, 没 有 一 般 工 业 类 的 工 艺 流 程 主 要 污 染 工 序 : 一 施 工 期 污 染 源 : 本 项 目 为 租 用 用 房, 故 无 施 工 期 污 染 源 本 项 目 为 补 办 环 评, 现 已 投 入 运 营, 故 无 装 修 期 污 染 源 二 运 营 期 的 污 染 源 : 1 废 水 污 染 源 : 根 据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国 家 标 准 建 筑 给 排 水 设 计 规 范 (GB50015-2003) 的 用 水 量 指 标, 按 医 疗 人 员 和 患 者 的 人 数 估 算 用 水 量 本 项 目 年 需 新 鲜 水 量 105t, 主 要 为 医 疗 人 员 和 患 者 需 要 的 医 疗 用 水 项 目 医 疗 人 员 为 30 人, 医 疗 用 水 量 为 547.5t/a, 废 水 排 放 量 为 438t/a; 项 目 建 成 后 就 诊 患 者 约 50 人 / 天, 医 疗 过 程 产 生 的 医 疗 用 水 量 为 182.5t/a, 废 水 排 放 量 为 146t/a; 参 考 医 院 污 水 处 理 工 程 技 术 规 范 (HJ2029-2013) 确 定 医 疗 废 水 中 COD SS NH 3 -N 和 粪 大 肠 菌 群 数 浓 度 分 别 为 300mg/l 250mg/l 30mg/l 和 2.5*10 7 个 /L 项 目 水 平 衡 图 见 图 2 自 来 水 730 547.5 182.5 109.5 员 工 医 疗 用 水 36.5 顾 客 医 疗 用 水 438 146 584 小 型 医 疗 污 水 处 理 设 施 584 珠 江 污 水 处 理 厂 长 江 图 2 项 目 水 平 衡 图 (t/a) 2 固 体 废 弃 物 : 主 要 是 废 注 射 器 废 针 头 ( 危 险 废 物 类 别 :HW01) 及 项 目 的 生 活 垃 圾 废 注 射 器 废 针 头 ( 危 险 废 物 类 别 :HW01) 年 产 量 约 0.1t/a, 项 目 人 员 的 生 活 垃 圾 约 10.95t/a 医 疗 卫 生 机 构 已 建 立 医 疗 废 物 的 暂 时 贮 存 设 施 设 备, 固 废 堆 放 场 设 置 在 一 二 楼 的 东 边, 详 见 附 图 三, 未 露 天 存 放 医 疗 废 物 ; 医 疗 废 物 暂 时 贮 存 的 时 间 未 超 过 2 14
天 医 疗 废 物 的 暂 时 贮 存 设 施 设 备 已 定 期 消 毒 和 清 洁 本 项 目 的 医 疗 废 物 定 期 交 由 医 疗 废 物 处 理 资 质 的 南 京 汇 和 环 境 工 程 技 术 有 限 公 司 处 理 ; 生 活 垃 圾 定 期 交 由 环 卫 部 门 清 运 3 大 气 污 染 物 : 项 目 不 设 食 堂, 工 作 人 员 就 餐 采 取 外 订 方 式 解 决 项 目 无 生 产 废 气 产 生 4 噪 声 污 染 源 : 噪 声 主 要 来 自 空 调 外 机 等 设 备, 其 噪 声 声 级 值 约 为 75dB(A) 15
项 目 主 要 污 染 物 产 生 及 预 计 排 放 情 况 种 类 大 气 污 染 物 水 污 染 物 电 离 电 磁 辐 射 固 体 废 物 噪 声 其 它 排 放 源 ( 编 号 ) 污 染 物 名 称 产 生 浓 度 mg/m 3 产 生 量 t/a 排 放 浓 度 mg/m 3 排 放 速 率 kg/h 排 放 量 t/a 排 放 去 向 / / / / / / / / 产 生 源 废 水 产 生 源 污 染 物 名 称 COD 废 水 量 t/a 产 生 浓 度 mg/l 产 生 量 t/a 排 放 浓 度 mg/l 排 放 量 t/a 300 0.175 50 0.029 SS 250 0.146 10 0.006 氨 氮 30 0.018 5 0.003 584 粪 大 肠 菌 群 数 产 生 量 t/a 2.5*10 7 个 /L 处 理 处 置 量 t/a 无 综 合 利 用 量 t/a 10 3 个 /L 外 排 量 t/a 排 放 去 向 经 小 型 医 疗 污 水 处 理 设 施 处 理 达 医 疗 机 构 水 污 染 物 排 放 标 准 (GB18466-20 05) 表 2 中 预 处 理 标 准 后 进 入 市 政 污 水 管 网 至 珠 江 污 水 处 理 厂 处 理 达 标 后 排 入 长 江 备 注 生 活 垃 圾 10.95 10.95 0 0 环 卫 部 门 清 运 医 疗 废 物 0.1 0.1 0 0 交 有 资 质 的 单 位 处 置 产 生 源 单 台 产 生 声 压 级 db(a) 排 放 声 压 级 db(a) 备 注 空 调 外 机 75 55 合 理 布 局 隔 声 减 振 距 离 衰 减 无 主 要 生 态 影 响 ( 不 够 时 可 附 另 页 ) 无 16
环 境 影 响 分 析 施 工 期 环 境 影 响 分 析 : 本 项 目 为 补 办 环 评, 因 此 本 环 评 对 施 工 期 环 境 影 响 不 做 分 析 营 运 期 环 境 影 响 分 析 1 水 环 境 影 响 分 析 (1) 项 目 污 水 对 地 表 水 环 境 的 影 响 分 析 及 措 施 建 设 项 目 的 医 疗 废 水 产 生 量 为 584t/a, 医 疗 废 水 经 小 型 医 疗 污 水 处 理 设 施 处 理 达 到 医 疗 机 构 水 污 染 物 排 放 标 准 (GB18466-2005) 表 2 中 预 处 理 标 准 排 入 市 政 污 水 管 网 至 珠 江 污 水 处 理 厂 处 理 达 标 后 排 入 长 江 污 水 处 理 工 艺 设 计 : 本 工 艺 采 用 多 级 处 理 + 膜 处 理 + 消 毒 的 处 理 工 艺, 其 工 艺 流 程 图 如 下 图 格 栅 调 节 池 混 凝 沉 淀 消 毒 池 市 政 污 水 管 网 臭 氧 发 生 器 本 项 目 污 染 物 排 放 量 少, 污 染 物 排 放 浓 度 较 低, 因 此 对 环 境 影 响 较 小 (2) 污 水 处 理 方 案 的 可 行 性 小 型 医 疗 污 水 处 理 设 备 将 洗 手 台 排 出 的 污 水 通 过 管 道 自 流 入 调 节 池, 初 步 过 滤 掉 大 颗 粒 的 杂 志, 在 调 节 池 中 进 行 水 质 均 匀 均 量 当 水 位 高 度 达 到 液 位 开 关 设 定 的 位 置 时, 高 压 放 电 产 生 臭 氧, 其 混 合 液 经 过 混 合 接 触, 在 消 毒 池 中 停 留 一 段 时 间 后, 充 分 杀 死 了 污 水 中 的 病 菌, 达 到 医 疗 机 构 水 污 染 物 排 放 标 准 (GB18466-2005) 表 2 中 预 处 理 标 准 排 入 市 政 污 水 管 网 故 本 污 水 处 理 设 备 可 行 2 大 气 环 境 影 响 分 析 项 目 不 设 食 堂, 工 作 人 员 就 餐 采 取 外 订 方 式 解 决 项 目 无 生 产 废 气 产 生 3 噪 声 污 染 影 响 分 析 本 项 目 医 疗 设 施 皆 为 低 噪 设 施, 项 目 运 营 过 程 中 无 大 的 噪 声 源 存 在, 噪 声 17
主 要 来 自 公 用 辅 助 设 施, 主 要 噪 声 源 为 中 央 空 调, 根 据 南 京 市 噪 声 环 境 功 能 区 划, 建 设 项 目 所 在 区 域 噪 声 功 能 区 划 为 2 类 区 项 目 所 在 区 域 声 环 境 质 量 现 状 满 足 声 环 境 质 量 标 准 (GB3096-2008)2 类 标 准 值, 满 足 该 区 域 噪 声 功 能 区 划 要 求 4 固 体 废 物 影 响 分 析 主 要 是 废 注 射 器 废 针 头 ( 危 险 废 物 类 别 :HW01) 及 医 疗 人 员 的 生 活 垃 圾 废 注 射 器 废 针 头 年 产 量 约 0.1t/a, 属 于 危 险 固 废 HW01, 必 须 按 照 类 别 分 置 于 防 渗 漏 防 锐 器 穿 透 的 专 用 包 装 物 或 者 密 闭 的 容 器 内, 委 托 南 京 汇 和 环 境 工 程 技 术 有 限 公 司 处 理 加 强 管 理 专 人 负 责, 及 时 将 医 疗 废 弃 物 进 行 分 类 收 集 消 毒 包 装 并 委 托 危 险 废 物 处 理 中 心 进 行 处 置, 基 本 可 消 除 医 疗 废 弃 物 对 人 体 健 康 和 环 境 的 危 害 参 考 医 疗 废 物 管 理 条 例 ( 国 务 院 [2003] 第 380 号 令 ) 以 及 医 疗 卫 生 机 构 医 疗 废 物 管 理 办 法 ( 卫 生 部 [2003] 第 36 号 令 ), 项 目 医 疗 废 物 污 染 防 治 措 施 如 下 : (1) 收 集 包 装 物 要 求 收 集 容 器 应 符 合 医 疗 废 物 专 用 包 装 物 容 器 的 标 准 和 警 示 标 识 的 规 定 ( 环 发 [2003]188 号 ) 要 求 盛 装 医 疗 废 物 的 每 个 包 装 物 容 器 外 表 面 应 当 有 警 示 标 识, 在 每 个 包 装 物 容 器 上 应 当 系 中 文 标 签, 中 文 标 签 的 内 容 应 当 包 括 : 医 疗 废 物 产 生 单 位 产 生 日 期 类 别 及 需 要 的 特 别 说 明 等 (2) 暂 储 要 求 医 疗 废 物 的 暂 时 贮 存 设 施 设 备 应 当 远 离 医 疗 区 人 员 活 动 区 和 生 活 垃 圾 存 放 场 所 ; 有 严 密 的 封 闭 措 施, 设 立 标 志 设 专 ( 兼 ) 职 人 员 管 理, 防 止 非 工 作 人 员 接 触 医 疗 废 物 医 疗 废 物 的 暂 时 贮 存 设 施 设 备 应 当 定 期 消 毒 和 清 洁 ; 本 服 务 中 心 医 疗 废 物 处 置 单 位 至 少 每 2 天 收 集 运 送 一 次 医 疗 废 物, 避 免 医 疗 废 物 过 长 储 存 项 目 人 员 的 生 活 垃 圾 约 1.5t/a, 由 环 卫 部 门 统 一 清 运 本 项 目 做 到 以 上 措 施 后, 产 生 的 固 废 对 周 围 环 境 及 环 境 保 护 目 标 的 影 响 较 小 18
5 总 量 申 请 本 项 目 建 成 后 COD 接 管 考 核 量 为 0.029t/a 氨 氮 0.003t/a 项 目 废 水 接 管 进 入 珠 江 污 水 处 理 厂, 计 入 污 水 处 理 厂 总 量, 无 需 另 外 申 请 总 量, 只 作 为 考 核 量 ; 经 向 浦 口 区 环 保 局 申 请 后 在 珠 江 污 水 处 理 厂 内 平 衡 6 公 众 参 与 为 了 解 建 设 项 目 所 在 地 周 围 公 众 对 本 工 程 及 周 围 环 境 的 意 见 和 建 议, 开 展 有 关 调 查 工 作 评 价 单 位 在 编 制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表 的 过 程 中, 采 用 现 场 公 告 的 方 式, 广 泛 征 求 意 见 公 示 张 贴 五 天, 附 近 居 民 无 投 诉 意 见 ; 现 场 公 告 照 片 见 附 图 为 了 加 强 项 目 各 方 与 受 项 目 影 响 的 公 众 之 间 的 联 系 和 交 流, 使 公 众 比 较 全 面 了 解 拟 建 项 目, 减 轻 对 项 目 影 响 的 担 忧, 将 对 本 项 目 开 展 公 众 参 与, 通 过 公 众 参 与 的 形 式, 把 公 众 对 项 目 的 多 种 意 见 和 建 议 体 现 在 公 众 参 与 的 结 论 中, 使 项 目 的 规 划 设 计 更 加 完 善 和 合 理, 以 提 高 项 目 的 环 境 和 经 济 效 益 为 使 本 次 调 查 能 够 如 实 地 反 应 出 公 众 对 整 个 拟 建 项 目 的 态 度 意 见 和 建 议, 并 且 使 调 查 的 对 象 具 有 一 定 的 代 表 性, 对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范 围 内 可 能 受 影 响 的 附 近 居 民 发 放 了 20 份 调 查 表, 共 收 回 有 效 表 格 20 份, 公 众 参 与 的 对 象 是 社 会 各 界 人 士, 包 括 不 同 年 龄 性 别 文 化 程 度 的 各 类 人 员 被 调 查 人 情 况 统 计 见 表 13 删 除 内 容 为 调 查 对 象 资 料 一 览 表 7 调 查 结 果 本 次 调 查 统 计 结 果 见 表 14 表 14 问 卷 调 查 统 计 结 果 表 序 号 1 2 3 问 题 您 对 环 境 质 量 现 状 是 否 满 意? 您 是 否 知 道 / 了 解 在 该 地 区 拟 建 设 的 项 目? 您 认 为 该 项 目 对 环 境 造 成 的 危 害 / 影 响 是 答 复 很 满 意 较 满 意 不 满 意 很 不 满 意 15% 85% 0% 0% 不 了 解 知 道 一 点 很 清 楚 0% 95% 5% 严 重 较 大 一 般 较 小 不 清 楚 0 0% 20% 70% 10% 19
坚 决 有 条 件 无 所 反 对 4 您 对 该 项 目 持 何 种 态 度? 支 持 赞 成 谓 30% 20% 50% 0 您 对 该 项 目 环 保 方 面 有 何 建 5 无 议 和 要 求? (1) 公 众 对 项 目 所 在 地 环 境 质 量 现 状 很 满 意 的 3 人 占 15%, 较 满 意 的 17 人 占 85%, 没 有 不 满 意 及 很 不 满 意 ; 5%; (2) 公 众 对 建 设 项 目 的 了 解 程 度 知 道 一 点 的 19 人 占 95%, 很 清 楚 的 1 人 占 (3) 公 众 对 该 项 目 建 成 后 认 为 对 环 境 质 量 造 成 的 危 害 或 影 响 严 重 的 0 人, 较 大 的 0 人 占 0%, 一 般 的 4 人 占 20%, 较 小 的 14 人 占 70%, 不 清 楚 的 2 人 占 10%; (4) 公 众 对 本 项 目 的 态 度 坚 决 支 持 的 6 人 占 30%, 有 条 件 赞 成 的 4 人 占 20%, 无 所 谓 的 10 人, 反 对 的 50 人 有 条 件 赞 成 的 条 件 为 该 浴 室 项 目 在 运 行 过 程 中, 必 须 按 照 环 评 报 告 要 求 采 取 措 施 (5) 没 有 被 调 查 者 提 出 对 本 项 目 建 设 中 的 意 见 和 建 议, 也 没 有 关 于 环 境 保 护 方 面 的 问 题 20
建 设 项 目 拟 采 取 的 防 治 措 施 及 预 期 治 理 效 果 类 别 排 放 源 ( 编 号 ) 污 染 物 名 称 防 治 措 施 预 期 处 理 效 果 大 气 污 染 物 / / 水 污 染 物 医 疗 废 水 COD SS NH 3 -N 粪 大 肠 菌 群 数 小 型 医 疗 污 水 处 理 设 备 执 行 医 疗 机 构 水 污 染 物 排 放 标 准 (GB18466-2005) 表 2 标 准 送 往 医 疗 废 物 处 理 固 体 废 患 者 医 疗 废 物 资 质 的 南 京 汇 和 环 境 工 程 技 术 有 限 公 司 处 理 零 排 放 物 医 疗 人 员 生 活 垃 圾 环 卫 清 运 零 排 放 噪 声 项 目 空 调 室 外 机 产 生 的 噪 声, 其 噪 声 声 级 值 约 为 75dB(A), 空 调 室 外 机 设 置 在 室 外 专 用 位 置, 并 且 对 外 机 采 取 基 座 设 置 减 振 垫 等 相 应 的 减 振 降 噪 措 施 其 他 无 生 态 保 护 措 施 预 期 效 果 : 无 21
结 论 与 建 议 一 结 论 1 符 合 产 业 政 策 对 照 产 业 结 构 调 整 指 导 目 录 (2011 本 ) (2013 年 修 正 ), 本 项 目 不 属 于 限 制 和 淘 汰 类, 属 于 允 许 类, 符 合 目 前 国 家 产 业 政 策 本 项 目 也 符 合 江 苏 省 工 业 和 信 息 产 业 结 构 调 整 指 导 目 录 (2012 年 本 修 订 版 ) 的 通 知 项 目 已 经 得 到 浦 口 区 卫 生 局 的 批 文, 文 件 号 为 : 浦 卫 医 [2014]01 号, 相 应 文 件 见 附 件 因 此 建 设 项 目 的 实 施 符 合 国 家 的 相 关 产 业 政 策 2 符 合 规 划 本 项 目 选 址 在 南 京 市 浦 口 区 江 浦 街 道 文 德 西 路 29 号 -1 由 以 上 营 运 期 环 境 影 响 分 析 可 知, 本 项 目 对 周 围 大 气 水 声 等 环 境 影 响 较 小 所 以, 此 项 目 符 合 当 地 规 划 和 要 求 3 符 合 清 洁 生 产 原 则 排 本 项 目 为 医 疗 服 务 性 企 业, 对 其 产 生 的 污 染 物 均 采 取 了 有 效 治 理 措 施 达 标 外 4 实 现 达 标 排 放 由 环 境 影 响 分 析 可 知, 在 落 实 了 本 环 评 提 出 的 下 述 各 项 污 染 防 治 措 施 后, 本 项 目 的 污 染 源 能 够 做 到 达 标 排 放 三 同 时 一 览 表 见 表 11 生 活 污 水 表 11 环 保 措 施 投 资 与 三 同 时 一 览 表 污 染 源 内 容 投 资 ( 万 元 ) 处 理 效 果 进 度 小 型 医 疗 污 水 处 理 设 备 2 处 理 达 接 管 要 求 同 时 设 计 污 水 接 管 口 满 足 环 境 管 理 要 求 噪 声 采 取 基 座 设 置 减 振 垫 等 相 应 的 减 振 降 噪 措 施, 小 电 机 置 于 室 内, 由 墙 壁 隔 声 1 厂 界 达 标 固 废 垃 圾 桶 1 符 合 环 保 要 求 5 总 量 控 制 要 求 同 时 施 工 同 时 运 行 已 完 成 本 项 目 建 成 后 COD 接 管 考 核 量 为 0.029t/a 氨 氮 0.003t/a 项 目 废 水 接 管 进 入 珠 江 污 水 处 理 厂, 计 入 污 水 处 理 厂 总 量, 无 需 另 外 申 请 总 量, 只 作 为 考 核 量 ; 经 向 浦 口 区 环 保 局 申 请 后 在 珠 江 污 水 处 理 厂 内 平 衡 22
6 地 区 环 境 质 量 不 变 根 据 2012 年 南 京 市 环 境 状 况 公 报, 空 气 质 量 良 好 地 面 水 长 江 南 京 段 水 质 稳 定, 除 总 磷 超 标 0.2 倍 以 外 其 它 各 项 指 标 均 达 到 规 划 功 能 Ⅱ 类 水 质 标 准 所 在 区 域 声 环 境 质 量 现 状 满 足 声 环 境 质 量 标 准 (GB3096-2008)2 类 标 准 值 本 项 目 的 实 施, 对 周 围 大 气 水 声 环 境 影 响 较 小, 不 会 改 变 周 围 地 区 当 前 的 大 气 水 声 环 境 质 量 的 现 有 功 能 要 求 7 总 结 论 本 项 目 符 合 产 业 政 策, 符 合 相 关 规 划, 符 合 清 洁 生 产 原 则, 项 目 产 生 的 污 染 物 可 实 现 达 标 排 放, 对 周 围 的 大 气 水 声 环 境 影 响 较 小, 因 此, 从 环 境 保 护 的 角 度 考 虑, 本 项 目 是 可 行 的 二 要 求 与 建 议 1. 严 格 执 行 三 同 时 制 度, 污 染 治 理 设 施 必 须 与 主 体 工 程 同 时 设 计 同 时 施 工 同 时 投 产 使 用 2. 对 于 医 院 产 生 的 医 疗 废 水 应 严 格 执 行 医 疗 机 构 水 污 染 物 排 放 标 准 (GB18466 2005) 表 2 标 准, 使 各 项 指 标 达 到 其 规 定 范 围 后 排 放 3. 建 立 环 保 治 理 设 施, 要 严 格 管 理, 环 保 部 门 要 严 格 监 督, 随 时 抽 查 4. 危 险 固 废 必 须 统 一 收 集, 临 时 堆 场 需 规 范 化 5. 加 强 环 境 宣 传 教 育, 节 约 用 水, 以 减 少 生 活 污 水 及 污 染 物 的 排 放 量 6. 遵 守 浦 口 区 关 于 环 保 治 理 措 施 管 理 的 规 定, 接 受 环 保 管 理 部 门 的 监 督 7. 本 报 告 表 不 包 含 放 射 性 和 辐 射 性 医 疗 设 备 的 评 价 内 容, 对 于 建 设 项 目 放 射 性 和 辐 射 性 医 疗 设 备 的 安 装 和 使 用, 建 设 单 位 应 委 托 有 资 质 单 位 按 照 国 家 相 关 规 定 进 行 辐 射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另 行 报 环 保 管 理 部 门 审 批, 不 包 括 在 此 评 价 报 告 范 围 内 23
审 批 意 见 主 管 部 门 预 审 意 见 : 经 办 : 签 发 : 盖 章 年 月 日 当 地 环 保 部 门 预 审 意 见 : 经 办 : 签 发 : 盖 章 年 月 日 24
审 批 意 见 负 责 审 批 的 环 保 部 门 审 批 意 见 : 经 办 : 签 发 : 盖 章 年 月 日 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