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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 央 立 项 的 行 政 事 业 性 收 目 录 清 单 五 六 七 八 九 民 政 司 法 国 土 资 源 2 户 口 迁 移 证 件 (4) 居 民 身 份 证 工 本 (5) 机 动 车 牌 工 本 1 牌 ( 含 临 时 ) 2 牌 专 用 固 封 装 置 3 牌 架 (6) 机 动 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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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 明 本 市 公 共 信 用 信 息 实 行 目 录 管 理 为 规 范 公 共 信 用 信 息 的 归 集, 方 便 公 共 信 用 信 息 的 使 用, 市 征 信 管 理 办 公 室 每 年 组 织 编 制 和 公 布 公 共 信 用 信 息 数 据 清 单 数 据 清 单 包 括 公 共



上 海 重 阳 战 略 投 资 有 限 公 司 其 他 ,244,538 0 未 知 全 国 社 保 基 金 一 零 四 组 合 其 他 ,963,239 0 未 知 博 时 精 选 股 票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其 他 ,007,935 0 未 知 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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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 件 序 区 政 府 办 ( 共 16 项 ) 1 全 省 性 以 外 的 宗 教 团 体 宗 教 活 动 场 所 接 收 国 ( 境 ) 外 捐 款 审 批 (10-20 万 ) 行 政 许 可 2 对 有 关 违 法 进 行 宗 教 活 动 的 行 为 的 处 罚 3 对 宗 教 活 动 场 所 的 违 法 行 为 的 处 罚 4 对 非 宗 教 团 体 非 宗 教 活 动 场 所 组 织 举 行 宗 教 活 动, 接 收 宗 教 性 捐 献 的 处 罚 5 对 擅 自 组 织 信 教 公 民 到 国 外 朝 觐 的 处 罚 6 对 违 反 宗 教 事 务 条 例 规 定 修 建 大 型 露 天 宗 教 造 像 的 处 罚 7 政 务 信 息 公 开 监 督 行 政 监 督 8 出 具 少 数 民 族 成 分 证 明 核 准 其 他 权 力 9 宗 教 教 职 人 员 备 案 其 他 权 力 10 对 宗 教 教 职 人 员 在 宗 教 教 务 活 动 中 违 反 法 律 法 规 或 规 章 进 行 宗 教 活 动 的 管 理 其 他 权 力 11 申 请 筹 备 设 立 宗 教 活 动 场 所 其 他 权 力 12 少 数 民 族 考 生 资 格 认 定 其 他 权 力 13 申 请 登 记 宗 教 活 动 场 所 其 他 权 力 14 宗 教 活 动 场 所 申 请 合 并 分 立 终 止 或 者 变 更 登 记 其 他 权 力 15 在 宗 教 活 动 场 所 内 改 建 或 者 新 建 建 筑 物 设 立 商 业 服 务 网 点 举 办 陈 列 展 览 拍 摄 电 影 电 视 片 其 他 权 力 16 境 内 外 国 人 集 体 进 行 宗 教 活 动 临 时 地 点 审 批 其 他 权 力 区 发 改 局 ( 共 68 项 ) 1 权 限 内 企 业 固 定 资 产 投 资 外 商 投 资 项 目 核 准 行 政 许 可 2 权 限 内 企 业 固 定 资 产 投 资 项 目 备 案 行 政 许 可 3 固 定 资 产 投 资 项 目 节 能 评 估 和 审 查 行 政 许 可 4 工 程 建 设 项 目 招 标 方 案 核 准 行 政 许 可 5 对 固 定 资 产 投 资 项 目 未 按 规 定 审 批 核 准 备 案 的 处 罚 6 对 未 按 规 定 程 序 办 理 招 标 核 准 手 续 的 处 罚 7 对 行 政 事 业 性 收 费 违 法 行 为 的 处 罚 8 对 不 执 行 政 府 定 价 政 府 指 导 价 以 及 法 定 的 价 格 干 预 措 施 紧 急 措 施 的 行 为 的 处 罚 9 对 不 正 当 价 格 行 为 的 处 罚 10 对 违 反 明 码 标 价 规 定 的 行 为 的 处 罚 11 对 拒 绝 按 规 定 提 供 监 督 检 查 所 需 资 料 或 者 提 供 虚 假 资 料 的 行 为 的 处 罚 12 对 经 营 者 被 责 令 暂 停 相 关 营 业 而 不 停 止 的, 或 者 转 移 隐 匿 销 毁 依 法 登 记 保 存 的 财 物 的 行 为 的 处 罚 13 对 经 营 者 提 供 与 经 济 社 会 发 展 和 人 民 生 活 重 大 的 政 府 指 导 价 政 府 定 价 的 服 务 时, 未 按 规 定 申 领 服 务 价 格 登 记 证 的 行 为 的 处 罚 14 对 经 营 者 依 托 国 家 机 关 或 者 以 国 家 机 关 的 名 义 强 制 或 者 变 相 强 制 服 务 并 收 费 的 行 为 的 处 罚 1

15 对 经 营 者 因 价 格 违 法 行 为 致 使 消 费 者 或 其 他 经 营 者 多 付 价 款 的 行 为 的 处 罚 16 对 未 取 得 价 格 鉴 证 资 质 或 者 资 格 的 单 位 和 个 人 从 事 价 格 鉴 证 业 务 的 行 为 的 处 罚 17 对 未 及 时 报 告 价 格 异 动, 及 虚 报 瞒 报 迟 报 拒 报 伪 造 篡 改 价 格 监 测 资 料 行 为 的 处 罚 18 对 经 营 者 违 法 行 为 两 种 情 形 的 行 政 强 制 行 政 强 制 19 对 当 事 人 逾 期 不 履 行 决 定 行 为 的 强 制 行 政 强 制 20 收 费 许 可 证 核 发 行 政 确 认 21 山 东 省 服 务 价 格 登 记 证 核 发 行 政 确 认 22 价 格 监 测 预 警 奖 励 行 政 奖 励 23 价 格 违 法 行 为 举 报 奖 励 行 政 奖 励 24 价 格 活 动 监 督 检 查 行 政 监 督 25 行 政 事 业 性 收 费 监 督 检 查 行 政 监 督 26 明 码 标 价 实 施 情 况 监 督 检 查 行 政 监 督 27 价 格 监 督 检 查 提 醒 告 诫 行 政 监 督 28 价 格 违 法 行 为 公 布 公 告 行 政 监 督 29 标 价 签 价 格 和 收 费 公 示 牌 的 监 制 行 政 监 督 30 区 重 点 项 目 政 府 投 资 的 建 设 项 目 稽 查 行 政 监 督 31 招 投 标 活 动 监 督 检 查 行 政 监 督 32 政 府 投 资 项 目 竣 工 验 收 行 政 监 督 33 政 府 投 资 固 定 资 产 项 目 批 准 其 他 权 力 34 权 限 外 固 定 资 产 投 资 项 目 上 报 审 核 其 他 权 力 35 区 楼 宇 经 济 奖 励 补 助 政 策 组 织 实 施 其 他 权 力 36 市 级 服 务 业 发 展 引 导 资 金 项 目 预 审 其 他 权 力 37 市 级 服 务 业 商 业 模 式 创 新 企 业 预 审 其 他 权 力 38 市 级 服 务 业 综 合 改 革 试 点 预 审 其 他 权 力 39 市 级 服 务 业 重 点 园 区 预 审 其 他 权 力 40 行 政 事 业 性 收 费 年 度 审 验 其 他 权 力 41 收 费 标 准 备 案 其 他 权 力 42 重 大 固 定 资 产 投 资 项 目 社 会 稳 定 风 险 评 估 审 查 其 他 权 力 43 申 请 中 央 和 省 预 算 内 投 资 项 目 初 审 其 他 权 力 44 申 请 中 央 和 省 专 项 资 金 项 目 初 审 其 他 权 力 45 国 家 省 市 切 块 地 方 资 金 分 解 下 达 其 他 权 力 46 申 请 省 基 建 基 金 投 资 项 目 初 审 其 他 权 力 47 需 国 家 省 市 发 改 委 审 查 的 重 大 项 目 社 会 稳 定 风 险 评 估 初 审 其 他 权 力 48 工 程 咨 询 单 位 资 格 认 定 审 核 其 他 权 力 49 区 级 政 府 投 资 项 目 计 划 安 排 其 他 权 力 50 区 级 及 以 上 利 用 国 家 开 发 银 行 政 策 性 贷 款 项 目 审 核 其 他 权 力 51 政 府 投 资 项 目 初 步 设 计 及 概 算 初 审 及 上 报 其 他 权 力 52 拟 定 区 级 重 点 项 目 其 他 权 力 53 省 市 重 点 项 目 初 审 及 申 报 其 他 权 力 2

54 山 东 省 工 程 实 验 室 ( 工 程 研 究 中 心 ) 山 东 省 高 技 术 产 业 基 地 山 东 省 战 略 性 新 兴 产 业 示 范 基 地 认 定 审 核 其 他 权 力 55 国 家 工 程 实 验 室 ( 工 程 研 究 中 心 ) 国 家 企 业 技 术 中 心 国 家 地 方 联 合 工 程 实 验 室 ( 工 程 研 究 中 心 ) 认 定 审 核 其 他 权 力 56 烟 台 市 工 程 实 验 室 ( 工 程 研 究 中 心 ) 认 定 审 核 其 他 权 力 57 享 受 税 收 优 惠 政 策 的 集 成 电 路 企 业 和 国 家 规 划 布 局 内 重 点 软 件 企 业 认 定 审 核 其 他 权 力 58 需 国 家 省 发 改 委 出 具 的 内 外 资 项 目 进 口 设 备 免 税 确 认 书 审 核 其 他 权 力 59 需 国 家 发 改 委 核 准 的 境 内 非 金 融 机 构 赴 香 港 特 别 行 政 区 发 行 人 民 币 债 券 审 核 其 他 权 力 60 需 国 家 发 改 委 省 发 改 委 审 批 的 国 外 贷 款 项 目 审 核 其 他 权 力 61 需 国 家 发 改 委 审 批 的 外 国 政 府 贷 款 国 际 金 融 组 织 贷 款 列 入 备 选 项 目 规 划 及 审 批 国 际 商 业 贷 款 指 标 审 核 其 他 权 力 62 需 国 家 省 发 改 委 审 批 的 外 国 政 府 贷 款 国 际 金 融 组 织 贷 款 项 目 资 金 申 请 报 告 审 核 其 他 权 力 63 需 国 家 省 发 改 委 下 达 的 风 电 项 目 核 准 计 划 审 核 其 他 权 力 64 需 省 发 改 委 下 达 的 光 伏 发 电 项 目 规 模 指 标 审 核 其 他 权 力 65 市 级 葡 萄 酒 产 业 发 展 专 项 资 金 安 排 其 他 权 力 66 全 区 非 上 市 公 司 发 行 企 业 债 券 预 审 其 他 权 力 67 定 调 价 监 审 其 他 权 力 68 价 格 监 测 预 警 其 他 权 力 区 经 信 局 ( 共 2 项 ) 1 外 商 投 资 产 业 指 导 目 录 中 有 中 方 控 股 ( 含 相 对 控 股 ) 要 求 的 总 投 资 ( 含 增 资 ) 小 于 3 亿 美 元 的 鼓 励 类 外 商 投 资 技 术 改 造 项 目 核 准 行 政 许 可 2 焦 炭 玻 璃 铜 冶 炼 铁 合 金 烧 碱 电 石 造 纸 及 其 它 企 业 技 术 改 造 投 资 项 目 备 案 其 他 权 力 区 教 体 局 ( 共 28 项 ) 1 民 办 学 校 的 设 立 变 更 终 止 审 核 行 政 许 可 2 办 园 许 可 行 政 许 可 3 经 营 高 危 险 性 体 育 项 目 许 可 行 政 许 可 4 对 民 办 教 育 机 构 违 反 办 学 行 为 的 处 罚 5 对 学 前 教 育 机 构 违 反 办 园 行 为 的 处 罚 6 对 考 生 违 规 违 纪 的 处 罚 7 对 不 具 备 从 事 体 育 经 营 活 动 条 件 的 处 罚 8 对 聘 请 无 专 业 技 术 证 书 的 人 员 从 事 体 育 技 能 培 训 辅 导 裁 判 救 生 等 工 作 的 处 罚 9 对 未 经 批 准, 擅 自 经 营 高 危 险 性 体 育 项 目 的 处 罚 10 对 经 营 者 取 得 许 可 证 后, 不 再 符 合 本 办 法 规 定 条 件 仍 经 营 该 体 育 项 目 的 处 罚 11 对 不 按 照 规 定 配 备 体 育 指 导 员 人 员 和 救 助 人 员 以 及 社 会 体 育 指 导 员 人 员 和 救 助 人 员 未 持 证 上 岗 的 处 罚 12 各 类 助 学 金 认 定 ( 学 前 高 中 中 职 ) 行 政 给 付 13 芝 罘 名 师 名 校 长 资 格 认 定 审 核 行 政 确 认 14 评 估 认 定 芝 罘 区 区 级 一 类 二 类 幼 儿 园 行 政 确 认 15 三 级 社 会 体 育 指 导 员 核 准 行 政 确 认 3

16 三 级 裁 判 员 核 准 行 政 确 认 17 三 级 运 动 员 核 准 行 政 确 认 18 对 集 体 和 个 人 的 奖 励 行 政 奖 励 19 关 于 对 体 育 工 作 者 的 表 彰 通 报 奖 励 行 政 奖 励 20 全 区 各 类 学 校 教 育 教 学 工 作 进 行 督 导 检 查 行 政 监 督 21 中 小 学 休 复 学 核 准 其 他 权 力 22 小 学 初 中 学 生 转 学 核 准 其 他 权 力 23 民 办 学 校 及 培 训 机 构 年 检 其 他 权 力 24 民 办 学 校 招 生 广 告 与 简 章 备 案 其 他 权 力 25 全 区 学 前 教 育 机 构 年 检 其 他 权 力 26 体 育 类 民 办 非 企 业 单 位 的 设 立 变 更 注 销 其 他 权 力 27 申 请 成 立 体 育 社 会 团 体 核 准 其 他 权 力 28 举 办 健 身 气 功 活 动 及 设 立 站 点 审 批 其 他 权 力 区 科 技 局 ( 共 10 项 ) 1 建 设 工 程 抗 震 设 防 要 求 审 定 行 政 许 可 2 对 假 冒 专 利 行 为 的 处 罚 3 对 为 假 冒 专 利 行 为 提 供 便 利 条 件 行 为 的 处 罚 4 对 有 证 据 证 明 是 假 冒 专 利 产 品 的 强 制 措 施 行 政 强 制 5 授 予 芝 罘 区 科 学 技 术 奖 行 政 奖 励 6 对 在 产 品 或 包 装 上 标 注 专 利 标 识 的 行 为 进 行 监 督 管 理 行 政 监 督 7 芝 罘 区 科 学 发 展 计 划 其 他 权 力 8 对 涉 嫌 假 冒 专 利 行 为 进 行 调 查 取 证 其 他 权 力 9 展 会 专 利 产 品 或 专 利 技 术 的 监 督 管 理 其 他 权 力 10 知 识 产 权 ( 专 利 ) 专 项 资 金 管 理 其 他 权 力 区 监 察 局 ( 共 7 项 ) 1 对 违 反 行 政 纪 律 行 为 的 处 罚 2 暂 予 扣 留 封 存 可 以 证 明 违 反 行 政 纪 律 行 为 的 文 件 资 料 帐 务 账 目 及 其 他 有 关 材 料 行 政 强 制 3 暂 予 扣 留 与 贪 污 贿 赂 挪 用 公 款 等 有 关 的 财 物 行 政 强 制 4 对 控 告 检 举 重 大 违 法 违 纪 行 为 的 有 功 人 员 依 照 有 关 规 定 给 予 奖 励 行 政 奖 励 5 对 监 察 事 项 涉 及 的 单 位 和 个 人 进 行 查 询 行 政 监 督 6 责 令 案 件 涉 嫌 单 位 和 涉 嫌 人 员 在 调 查 期 间 不 得 变 卖 转 移 与 案 件 有 关 的 财 物 其 他 权 力 7 查 询 案 件 涉 嫌 单 位 和 涉 嫌 人 员 在 银 行 或 者 其 他 金 融 机 构 的 存 款, 或 提 请 人 民 法 院 采 取 保 全 措 施, 依 法 冻 结 涉 嫌 人 员 在 银 行 或 者 其 他 金 融 机 构 的 存 款 其 他 权 力 区 民 政 局 ( 共 15 项 ) 1 社 会 团 体 登 记 行 政 许 可 2 民 办 非 企 业 单 位 登 记 行 政 许 可 3 城 市 居 民 医 疗 救 助 金 给 付 行 政 给 付 4 城 乡 散 居 孤 儿 生 活 费 给 付 行 政 给 付 5 城 镇 三 无 人 员 的 认 定 给 付 行 政 给 付 6 高 龄 老 人 长 寿 补 贴 给 付 行 政 给 付 7 义 务 兵 优 待 金 给 付 行 政 给 付 4

8 牺 牲 病 故 军 人 一 次 性 抚 恤 金 给 付 行 政 给 付 9 退 役 士 兵 自 谋 职 业 和 自 主 就 业 一 次 性 经 济 补 助 给 付 行 政 给 付 10 退 役 士 兵 待 安 置 期 间 生 活 补 助 费 给 付 行 政 给 付 11 优 抚 对 象 定 期 抚 恤 金 定 期 定 量 补 助 金 给 付 行 政 给 付 12 婚 姻 登 记 行 政 确 认 13 收 养 登 记 行 政 确 认 14 办 理 山 东 省 老 年 人 优 待 证 行 政 确 认 15 城 市 低 保 待 遇 审 批 其 他 权 力 区 司 法 局 (4 项 ) 1 对 基 层 法 律 服 务 所 越 界 执 业 不 正 当 竞 争 管 理 失 职 行 为 的 处 罚 2 对 基 层 法 律 服 务 工 作 者 不 正 当 竞 争 违 规 执 业 谋 取 不 正 当 利 益 行 为 的 处 罚 3 为 申 请 人 提 供 法 律 援 助 行 政 给 付 4 基 层 法 律 服 务 所 设 立 变 更 注 销 及 年 检 检 查 材 料 审 查 行 政 确 认 区 财 政 局 ( 共 27 项 ) 1 违 反 会 计 制 度 规 定 的 处 罚 2 对 伪 造 变 造 会 计 凭 证 会 计 账 簿, 编 制 虚 假 财 务 会 计 报 告 行 为 的 处 罚 3 对 隐 匿 或 者 故 意 销 毁 依 法 应 当 保 存 的 会 计 凭 证 会 计 账 簿 财 务 会 计 报 告 行 为 的 处 罚 4 对 授 意 指 使 强 令 会 计 机 构 会 计 人 员 及 其 他 人 员 伪 造 变 造 会 计 凭 证 会 计 账 簿, 编 制 虚 假 财 务 会 计 报 告 或 者 隐 匿 故 意 销 毁 依 法 应 当 保 存 的 会 计 凭 证 会 计 账 簿 财 务 会 计 报 告 行 为 的 处 罚 5 对 财 政 收 入 执 收 单 位 企 业 或 个 人 违 反 国 家 财 政 收 入 管 理 规 定 违 反 国 家 财 政 收 入 上 缴 规 定 等 行 为 的 处 理 处 罚 6 对 违 反 规 定 使 用 骗 取 财 政 资 金 以 及 政 府 承 贷 或 者 担 保 的 外 国 政 府 贷 款 国 际 金 融 组 织 贷 款 行 为 的 处 罚 7 对 私 存 私 放 财 政 资 金 或 者 其 他 公 款 行 为 的 处 罚 8 对 单 位 和 个 人 违 反 国 家 有 关 投 资 建 设 项 目 规 定 行 为 的 处 理 处 罚 9 对 企 业 和 企 业 负 有 直 接 责 任 的 主 管 人 员 和 其 他 人 员 未 按 规 定 建 立 健 全 内 部 财 务 管 理 制 度 的 处 罚 10 对 政 府 采 购 采 购 人 采 购 代 理 机 构 违 规 行 为 的 处 罚 11 对 政 府 采 购 供 应 商 违 规 行 为 的 处 罚 12 对 政 府 采 购 评 审 专 家 违 规 行 为 的 处 罚 13 对 单 位 和 个 人 违 反 规 定 使 用 财 政 票 据 及 企 业 违 反 规 定 印 制 财 政 票 据 的 处 罚 14 对 违 反 国 有 资 产 管 理 规 定 的 处 罚 15 区 级 国 有 资 本 经 营 收 益 征 收 行 政 征 收 16 政 府 采 购 供 应 商 投 诉 处 理 行 政 裁 决 17 事 业 单 位 所 办 企 业 产 权 登 记 行 政 确 认 18 国 有 企 业 产 权 登 记 行 政 确 认 19 国 有 资 产 产 权 界 定 行 政 确 认 20 会 计 从 业 资 格 认 定 行 政 确 认 21 地 方 金 融 企 业 国 有 资 产 产 权 登 记 行 政 确 认 22 代 理 记 账 机 构 资 格 认 定 其 他 权 力 5

23 代 理 记 账 机 构 年 度 报 备 其 他 权 力 24 财 政 投 资 评 审 其 他 权 力 25 政 府 采 购 代 理 机 构 从 业 人 员 考 试 培 训 持 证 上 岗 管 理 其 他 权 力 26 国 际 金 融 组 织 和 外 国 政 府 贷 款 赠 款 项 目 管 理 其 他 权 力 27 全 国 会 计 专 业 技 术 资 格 考 试 报 名 其 他 权 力 区 人 社 局 ( 共 99 项 ) 1 举 办 以 职 业 技 能 培 训 为 主 的 民 办 学 校 审 批 行 政 许 可 2 不 定 时 工 作 制 综 合 计 算 工 时 制 审 批 行 政 许 可 3 职 业 技 能 鉴 定 所 设 立 审 批 行 政 许 可 4 设 立 人 力 资 源 服 务 机 构 许 可 行 政 许 可 5 对 用 人 单 位 扣 押 劳 动 者 身 份 证 件 档 案 或 者 其 他 物 品, 以 担 保 或 者 其 他 名 义 向 劳 动 者 收 取 财 物 的 处 罚 6 对 劳 务 派 遣 单 位 用 工 单 位 违 反 劳 务 派 遣 规 定 的 处 罚 7 对 未 经 许 可 和 登 记, 擅 自 从 事 职 业 中 介 活 动 的 处 罚 8 对 职 业 中 介 机 构 提 供 虚 假 就 业 信 息 为 无 合 法 证 照 的 用 人 单 位 提 供 职 业 中 介 服 务 伪 造 涂 改 转 让 职 业 中 介 许 可 证 扣 押 劳 动 者 的 居 民 身 份 证 和 其 他 证 件 或 者 向 劳 动 者 收 取 押 金 等 行 为 的 处 罚 9 对 用 人 单 位 不 办 理 社 会 保 险 登 记, 经 责 令 后 逾 期 不 改 正 的 处 罚 10 对 用 人 单 位 未 按 时 足 额 缴 纳 社 会 保 险 费, 经 社 会 保 险 费 征 收 机 构 责 令 后 逾 期 不 缴 纳 的 处 罚 11 对 社 会 保 险 经 办 机 构 以 及 医 疗 机 构 药 品 经 营 单 位 等 社 会 保 险 服 务 机 构 以 欺 诈 伪 造 证 明 材 料 或 者 其 他 手 段 骗 取 社 会 保 险 基 金 支 出 的 处 罚 12 对 以 欺 诈 伪 造 证 明 材 料 或 者 其 他 手 段 骗 取 社 会 保 险 待 遇 的 处 罚 13 对 缴 费 单 位 未 按 照 规 定 办 理 社 会 保 险 登 记 变 更 登 记 或 者 注 销 登 记, 或 者 未 按 照 规 定 申 报 应 缴 纳 的 社 会 保 险 费 数 额 的 处 罚 14 对 缴 费 单 位 违 反 有 关 财 务 会 计 统 计 的 法 律 行 政 法 规 和 国 家 有 关 规 定, 伪 造 变 造 故 意 毁 灭 有 关 帐 册 材 料, 或 者 不 设 帐 册, 致 使 社 会 保 险 费 缴 费 基 数 无 法 确 定 的 处 罚 15 对 不 符 合 享 受 失 业 保 险 待 遇 条 件, 骗 取 失 业 保 险 金 和 其 他 失 业 保 险 待 遇 的 处 罚 16 对 用 人 单 位 工 伤 职 工 或 者 其 近 亲 属 骗 取 工 伤 保 险 待 遇, 医 疗 机 构 辅 助 器 具 配 置 机 构 骗 取 工 伤 保 险 基 金 支 出 的 处 罚 17 对 从 事 劳 动 能 力 鉴 定 的 组 织 或 者 个 人 提 供 虚 假 鉴 定 意 见 的 提 供 虚 假 诊 断 证 明 的 收 受 当 事 人 财 物 的 处 罚 18 对 用 人 单 位 依 照 工 伤 保 险 条 例 规 定 应 当 参 加 工 伤 保 险 而 未 参 加 的, 经 责 令 逾 期 未 补 缴 的 处 罚 19 对 用 人 单 位 违 反 工 伤 保 险 条 例 拒 不 协 助 社 会 保 险 行 政 部 门 对 事 故 进 行 调 查 核 实 的 处 罚 20 对 用 人 单 位 违 反 劳 动 合 同 法 有 关 建 立 职 工 名 册 规 定 的, 经 劳 动 行 政 部 门 责 令 改 正, 逾 期 不 改 正 的 处 罚 21 对 安 排 女 职 工 从 事 第 四 级 及 类 似 劳 动 从 事 法 律 规 定 禁 止 女 职 工 从 事 的 第 三 级 劳 动 或 者 从 事 在 孕 期 禁 忌 从 事 的 劳 动 怀 孕 7 个 月 以 上 和 在 哺 乳 未 满 1 周 岁 的 婴 儿 期 间 的 女 职 工 夜 班 劳 动 或 者 延 长 其 工 作 时 间 的 处 罚 6

22 对 用 人 单 位 安 排 未 成 年 工 从 事 矿 山 井 下 有 毒 有 害 国 家 规 定 的 第 四 级 体 力 劳 动 强 度 的 劳 动 或 者 其 他 禁 忌 从 事 的 劳 动 未 对 未 成 年 工 定 期 进 行 健 康 检 查 的 处 罚 23 对 用 人 单 位 违 反 劳 动 保 障 法 律 法 规 或 者 规 章 延 长 劳 动 者 工 作 时 间 的 处 罚 24 对 用 人 单 位 不 缴 少 缴 漏 缴 社 会 保 险 费 或 骗 取 社 会 保 险 待 遇 骗 取 社 会 保 险 基 金 支 出 的 处 罚 25 对 职 业 介 绍 机 构 职 业 技 能 培 训 机 构 或 者 职 业 技 能 考 核 鉴 定 机 构 违 反 国 家 有 关 职 业 介 绍 职 业 技 能 培 训 或 者 职 业 技 能 考 核 鉴 定 的 规 定 的 处 罚 26 对 用 人 单 位 无 理 抗 拒 阻 挠 劳 动 保 障 行 政 部 门 实 施 劳 动 保 障 监 察 不 按 照 劳 动 保 障 行 政 部 门 的 要 求 报 送 书 面 材 料 隐 瞒 事 实 真 相 出 具 伪 证 或 者 隐 匿 毁 灭 证 据 经 劳 动 保 障 行 政 部 门 责 令 改 正 拒 不 改 正 或 者 拒 不 履 行 劳 动 保 障 行 政 部 门 的 行 政 处 理 决 定 的 处 罚 27 对 违 反 中 外 合 作 办 学 条 例 规 定 未 经 批 准 擅 自 设 立 中 外 合 作 办 学 机 构, 或 者 以 不 正 当 手 段 骗 取 中 外 合 作 办 学 许 可 证 的 处 罚 28 对 违 反 中 外 合 作 办 学 条 例 规 定 在 中 外 合 作 办 学 机 构 筹 备 设 立 期 间 招 收 学 生 的 处 罚 29 对 中 外 合 作 办 学 者 虚 假 出 资 或 者 在 中 外 合 作 办 学 机 构 成 立 后 抽 逃 出 资 的 处 罚 30 对 违 反 中 外 合 作 办 学 条 例 规 定 发 布 虚 假 招 生 简 章, 骗 取 钱 财 的 处 罚 31 对 用 人 单 位 提 供 虚 假 招 聘 信 息, 发 布 虚 假 招 聘 广 告 招 用 无 合 法 身 份 证 件 的 人 员 以 招 用 人 员 为 名 牟 取 不 正 当 利 益 或 进 行 其 他 违 法 活 动 的 处 罚 32 对 职 业 中 介 机 构 发 布 包 含 歧 视 性 内 容 的 就 业 信 息 为 无 合 法 身 份 证 件 的 劳 动 者 提 供 职 业 中 介 服 务 介 绍 劳 动 者 从 事 法 律 法 规 禁 止 的 职 业 以 暴 力 胁 迫 欺 诈 等 方 式 进 行 职 业 中 介 活 动 超 出 核 准 的 业 务 范 围 经 营 等 行 为 的 处 罚 33 对 职 业 中 介 机 构 未 在 服 务 场 所 明 示 营 业 执 照 职 业 中 介 许 可 证 服 务 项 目 收 费 标 准 监 督 机 关 名 称 和 监 督 电 话 等, 不 接 受 劳 动 保 障 行 政 部 门 及 其 他 有 关 部 门 监 督 检 查 的 处 罚 34 对 职 业 中 介 机 构 未 建 立 服 务 台 账, 记 录 服 务 对 象 服 务 过 程 服 务 结 果 和 收 费 情 况 等 行 为, 不 接 受 劳 动 保 障 行 政 部 门 监 督 检 查 的 处 罚 35 对 用 人 单 位 违 反 就 业 服 务 与 就 业 管 理 规 定 未 及 时 为 劳 动 者 办 理 就 业 登 记 手 续 的 处 罚 36 对 缴 费 单 位 伪 造 变 造 社 会 保 险 登 记 证 未 按 规 定 从 缴 费 个 人 工 资 中 代 扣 代 缴 社 会 保 险 费 未 按 规 定 向 职 工 公 布 本 单 位 社 会 保 险 费 缴 纳 情 况 的 处 罚 37 对 缴 费 单 位 阻 挠 劳 动 保 障 监 察 人 员 依 法 行 使 监 察 职 权 拒 绝 检 查 隐 瞒 事 实 真 相 谎 报 瞒 报 出 具 伪 证 或 者 隐 匿 毁 灭 证 据 的 拒 绝 执 行 劳 动 保 障 行 政 部 门 下 达 的 监 督 检 查 询 问 书 拒 绝 执 行 劳 动 保 障 行 政 部 门 下 达 的 限 期 改 正 指 令 书 打 击 报 复 举 报 人 员 等 行 为 的 处 罚 38 对 用 人 单 位 违 反 山 东 省 就 业 促 进 条 例 招 用 未 取 得 相 应 职 业 资 格 证 书 的 人 员 从 事 国 家 规 定 实 行 职 业 资 格 证 书 制 度 的 工 作 的 处 罚 39 对 外 国 人 和 用 人 单 位 伪 造 涂 改 冒 用 转 让 买 卖 就 业 证 和 许 可 证 的 处 罚 40 对 用 人 单 位 违 反 国 家 有 关 规 定 裁 减 人 员 的 处 罚 41 对 职 业 院 校 技 工 院 校 职 业 技 能 培 训 机 构 组 织 学 生 实 习 期 限 和 用 人 单 位 使 用 实 习 生 数 量 超 过 限 制 的 处 罚 42 对 用 人 单 位 不 如 实 提 供 本 单 位 情 况 或 者 提 供 虚 假 招 用 简 章 未 按 规 定 办 理 招 用 手 续 签 订 劳 动 合 同 的 处 罚 7

43 对 参 保 单 位 未 在 与 职 工 解 除 终 止 劳 动 关 系 时 告 知 其 有 依 法 享 受 失 业 保 险 待 遇 的 权 利 未 按 规 定 向 失 业 人 员 出 具 解 除 终 止 劳 动 关 系 证 明 的 未 按 规 定 公 布 本 单 位 失 业 保 险 费 缴 纳 情 况 或 者 未 及 时 向 查 询 职 工 和 失 业 人 员 提 供 失 业 保 险 费 缴 纳 情 况 的 处 罚 44 对 职 业 中 介 机 构 在 职 业 中 介 服 务 不 成 功 后 未 向 劳 动 者 退 还 所 收 取 的 中 介 服 务 费 的 处 罚 45 对 职 业 介 绍 机 构 擅 自 变 更 职 业 介 绍 机 构 名 称 地 址 增 设 分 支 机 构 擅 自 扩 大 业 务 范 围 拒 绝 接 受 监 督 检 查 向 劳 动 者 和 用 人 单 位 提 供 虚 假 情 况 采 用 暴 力 胁 迫 或 者 欺 骗 等 方 式 进 行 劳 动 力 中 介 活 动 的 处 罚 46 对 职 业 介 绍 机 构 向 用 人 单 位 介 绍 法 律 法 规 禁 止 招 用 人 员 的 处 罚 47 对 滥 发 职 业 技 能 证 书 获 取 非 法 收 入 的 处 罚 48 对 企 业 未 按 规 定 将 执 行 最 低 工 资 标 准 的 情 况 向 劳 动 保 障 行 政 部 门 备 案 未 按 规 定 将 落 实 工 资 指 导 线 实 施 方 案 向 劳 动 保 障 行 政 部 门 备 案 未 按 规 定 将 工 资 分 配 制 度 和 工 资 支 付 制 度 向 劳 动 保 障 行 政 部 门 备 案 等 行 为 的 处 罚 49 对 未 经 人 社 部 门 授 权 从 事 代 理 业 务 或 者 未 经 批 准 擅 自 举 办 人 才 交 流 会 的 处 罚 50 51 52 对 人 才 中 介 服 务 机 构 擅 自 扩 大 许 可 业 务 范 围 不 依 法 接 受 检 查 或 提 供 虚 假 材 料, 不 按 规 定 办 理 许 可 证 变 更 等 手 续 的 处 罚 对 用 人 单 位 强 迫 劳 动 者 在 高 温 天 气 期 间 工 作 的, 或 者 未 按 规 定 标 准 发 放 防 暑 降 温 费, 逾 期 未 改 正 的 处 罚 对 境 外 就 业 中 介 机 构 提 供 虚 假 材 料 骗 领 许 可 证 以 承 包 转 包 等 方 式 交 由 其 他 未 经 批 准 的 中 介 机 构 或 者 个 人 开 展 境 外 就 业 中 介 活 动 拒 不 履 行 法 律 法 规 规 定 义 务 不 与 其 服 务 对 象 签 订 境 外 就 业 中 介 服 务 协 议 书 逾 期 未 补 足 备 用 金 而 开 展 境 外 就 业 中 介 业 务 严 重 损 害 境 外 就 业 人 员 合 法 权 益 的 处 罚 53 对 民 办 学 校 的 章 程 未 规 定 出 资 人 要 求 取 得 合 理 回 报, 出 资 人 擅 自 取 得 回 报 出 资 人 不 从 办 学 结 余 而 从 民 办 学 校 的 其 他 经 费 中 提 取 回 报 不 依 照 规 定 计 算 办 学 结 余 或 者 确 定 取 得 回 报 的 比 例 出 资 人 从 办 学 结 余 中 取 得 回 报 的 比 例 过 高 产 生 恶 劣 社 会 影 响 等 行 为 的 处 罚 54 对 民 办 学 校 未 依 照 民 办 教 育 促 进 法 实 施 条 例 的 规 定 将 出 资 人 取 得 回 报 比 例 的 决 定 和 向 社 会 公 布 的 与 其 办 学 水 平 和 教 育 质 量 有 关 的 材 料 财 务 状 况 报 审 批 机 关 备 案, 或 者 向 审 批 机 关 备 案 的 材 料 不 真 实 的 处 罚 55 对 违 反 国 家 职 能 培 训 规 定, 未 经 批 准 擅 自 开 办 职 业 培 训 机 构 或 者 滥 发 培 训 证 书 职 业 资 格 证 书 的 处 罚 56 对 用 人 单 位 制 定 的 劳 动 规 章 制 度 违 反 法 律 法 规 规 定 的 处 罚 57 对 使 用 童 工 的 处 罚 58 对 用 人 单 位 未 按 照 禁 止 使 用 童 工 规 定 的 规 定 保 存 录 用 登 记 材 料, 或 者 伪 造 录 用 登 记 材 料 的 处 罚 59 对 单 位 或 者 个 人 为 不 满 16 周 岁 的 未 成 年 人 介 绍 就 业 职 业 中 介 机 构 为 不 满 16 周 岁 的 未 成 年 人 介 绍 就 业 的 处 罚 60 对 职 业 技 能 鉴 定 站 ( 所 ) 不 遵 守 相 关 规 定, 造 成 不 良 影 响 的 处 罚 8

61 对 民 办 学 校 擅 自 分 立 合 并 学 校 擅 自 改 变 学 校 性 质 和 举 办 者 发 布 虚 假 招 生 简 章 或 者 广 告 骗 取 钱 财 的, 非 法 颁 发 或 者 伪 造 证 书 管 理 混 乱 严 重 影 响 教 育 教 学 产 生 恶 劣 社 会 影 响 的, 提 交 虚 假 证 明 文 件 或 者 其 他 手 段 隐 瞒 重 事 实 骗 取 办 学 许 可 证 的, 伪 造 变 造 买 卖 出 租 出 借 办 学 许 可 证 的, 恶 意 终 止 办 学 抽 逃 资 金 或 者 挪 用 办 学 经 费 的 处 罚 62 对 娱 乐 场 所 招 用 未 成 年 人 的 处 罚 63 对 隐 匿 转 移 侵 占 挪 用 社 会 保 险 基 金 或 者 违 规 投 资 运 营 的 处 罚 64 对 用 人 单 位 招 用 劳 动 者 收 取 报 名 费 登 记 费 和 培 训 费 等 费 用, 以 收 取 押 金 保 证 金 或 者 集 资 等 作 为 录 用 条 件 的 处 罚 65 对 在 国 家 法 律 行 政 法 规 和 国 务 院 卫 生 行 政 部 门 规 定 禁 止 乙 肝 病 原 携 带 者 从 事 的 工 作 岗 位 以 外 招 用 人 员 时, 将 乙 肝 病 毒 血 清 学 指 标 作 为 体 检 标 准 的 处 罚 66 对 违 反 人 才 市 场 管 理 规 定, 未 经 人 社 部 门 批 准 擅 自 设 立 人 才 中 介 服 务 机 构 或 从 事 人 才 中 介 服 务 活 动 的 处 罚 67 对 人 才 中 介 服 务 机 构 违 反 人 才 市 场 管 理 规 定, 超 出 许 可 业 务 范 围 接 受 代 理 业 务 的 处 罚 68 对 用 人 单 位 违 反 人 才 市 场 管 理 规 定, 以 民 族 性 别 宗 教 信 仰 为 由 拒 绝 聘 用 或 者 提 高 聘 用 标 准, 招 聘 不 得 招 聘 人 员, 以 及 向 应 聘 者 收 取 费 用 或 采 取 欺 诈 等 手 段 谋 取 非 法 利 益 的 处 罚 69 对 民 办 学 校 决 策 机 构 未 依 法 履 行 职 责 教 学 条 件 明 显 不 能 满 足 教 学 要 求 未 及 时 采 取 措 施 教 育 教 学 设 施 设 备 存 在 重 大 安 全 隐 患 未 及 时 采 取 措 施 未 依 照 法 律 和 制 度 进 行 会 计 核 算 编 制 财 务 会 计 报 告 财 务 资 产 管 理 混 乱 侵 犯 受 教 育 者 的 合 法 权 益 产 生 恶 劣 社 会 影 响 违 反 国 家 规 定 聘 任 解 聘 教 师 的 处 罚 70 对 未 经 许 可, 擅 自 经 营 劳 务 派 遣 业 务 的 处 罚 71 对 劳 务 派 遣 单 位 涂 改 倒 卖 出 租 出 借 或 者 以 其 他 形 式 非 法 转 让 劳 务 派 遣 经 营 许 可 证 隐 瞒 真 实 情 况 或 者 提 交 虚 假 材 料 取 得 劳 务 派 遣 行 政 许 可 的 以 欺 骗 贿 赂 等 不 正 当 手 段 取 得 劳 务 派 遣 行 政 许 可 等 行 为 的 处 罚 72 对 用 人 单 位 逾 期 仍 未 缴 纳 或 者 补 足 社 会 保 险 费 的 强 制 执 行 行 政 强 制 73 对 当 事 人 对 劳 动 保 障 行 政 部 门 作 出 的 决 定 责 令 支 付 劳 动 者 工 资 报 酬 赔 偿 金 或 者 征 缴 社 会 保 险 费 等 行 政 处 理 决 定 逾 期 不 履 行 的 强 制 执 行 行 政 强 制 74 对 当 事 人 逾 期 不 履 行 决 定 的 强 制 执 行 行 政 强 制 75 对 社 会 保 险 费 的 征 收 行 政 征 收 76 对 企 业 离 退 休 人 员 养 老 金 的 给 付 行 政 给 付 77 对 企 业 离 退 休 人 员 供 养 直 系 亲 属 定 期 生 活 困 难 补 助 的 给 付 行 政 给 付 78 对 企 业 退 休 人 员 死 亡 丧 葬 补 助 金 抚 恤 金 基 本 养 老 保 险 个 人 账 户 余 额 的 给 付 行 政 给 付 79 对 参 保 人 员 基 本 医 疗 保 险 门 诊 待 遇 的 给 付 行 政 给 付 80 对 参 保 人 员 定 点 医 院 基 本 医 疗 保 险 待 遇 的 给 付 行 政 给 付 81 对 工 伤 保 险 待 遇 的 给 付 行 政 给 付 82 对 生 育 保 险 待 遇 的 给 付 行 政 给 付 83 对 失 业 保 险 待 遇 的 给 付 行 政 给 付 84 对 女 性 失 业 人 员 生 育 补 助 金 的 给 付 行 政 给 付 85 对 领 取 失 业 金 期 间 死 亡 丧 葬 补 助 金 和 抚 恤 金 的 给 付 行 政 给 付 86 对 企 业 集 体 合 同 的 审 查 备 案 行 政 确 认 9

87 对 企 业 工 资 集 体 协 议 的 审 查 备 案 行 政 确 认 88 对 企 业 裁 减 人 员 方 案 的 备 案 行 政 确 认 89 对 企 业 工 资 分 配 三 项 制 度 的 备 案 行 政 确 认 90 对 人 事 考 试 证 书 的 核 发 行 政 确 认 91 对 职 业 资 格 证 书 的 核 发 行 政 确 认 92 对 企 业 职 工 基 本 养 老 保 险 关 系 转 移 的 确 认 行 政 确 认 93 对 工 伤 的 确 认 行 政 确 认 94 对 企 业 职 工 退 休 的 确 认 行 政 确 认 95 烟 台 市 芝 罘 区 有 突 出 贡 献 的 中 青 年 专 家 选 拔 表 彰 行 政 奖 励 96 对 参 保 单 位 缴 纳 社 会 保 险 费 的 监 督 行 政 监 督 97 对 定 点 医 疗 服 务 机 构 执 行 医 保 政 策 的 监 督 行 政 监 督 98 对 用 人 单 位 遵 守 劳 动 保 障 法 律 法 规 规 章 情 况 的 监 督 行 政 监 督 99 对 劳 动 人 事 争 议 的 调 解 仲 裁 其 他 权 力 区 住 建 局 ( 共 127 项 ) 1 房 地 产 项 目 开 发 经 营 许 可 行 政 许 可 2 建 筑 工 程 施 工 许 可 行 政 许 可 3 对 区 属 两 个 园 区 ( 只 楚 卧 龙 ) 工 业 项 目 及 40 个 旧 村 改 造 审 批 权 限 项 目 建 筑 安 全 事 故 隐 患 不 采 取 措 施 予 以 消 除 行 为 的 处 罚 4 区 属 两 个 园 区 ( 只 楚 卧 龙 ) 工 业 项 目 及 40 个 旧 村 改 造 审 批 权 限 项 目 对 未 现 场 监 督 未 经 安 全 教 育 培 训 未 设 立 安 全 警 示 未 提 供 安 全 防 护 服 未 对 起 重 机 械 验 收 合 格 后 登 记 使 用 国 家 淘 汰 禁 止 使 用 的 设 备 材 料 的 处 罚 5 对 区 属 两 个 园 区 ( 只 楚 卧 龙 ) 工 业 项 目 及 40 个 旧 村 改 造 审 批 权 限 项 目 在 施 工 中 发 生 责 任 事 故 以 及 发 生 责 任 事 故 未 及 时 采 取 措 施 或 者 未 按 照 规 定 如 实 报 告 事 故 情 况 行 为 的 处 罚 6 对 区 属 两 个 园 区 ( 只 楚 卧 龙 ) 工 业 项 目 及 40 个 旧 村 改 造 审 批 权 限 项 目 为 建 设 工 程 提 供 机 械 设 备 和 配 件, 未 按 照 安 全 施 工 的 要 求 配 备 齐 全 有 效 的 保 险 限 位 等 安 全 设 施 和 装 置 行 为 的 处 罚 7 对 区 属 两 个 园 区 ( 只 楚 卧 龙 ) 工 业 项 目 及 40 个 旧 村 改 造 审 批 权 限 项 目 出 租 单 位 出 租 未 经 安 全 性 能 检 测 或 者 经 检 测 不 合 格 的 机 械 设 备 和 施 工 机 具 及 配 件 行 为 的 处 罚 8 区 属 两 个 园 区 ( 只 楚 卧 龙 ) 工 业 项 目 及 40 个 旧 村 改 造 审 批 权 限 项 目 对 未 按 强 制 性 标 准 勘 察 设 计 的 或 者 未 提 出 安 全 和 预 防 生 产 安 全 事 故 的 措 施 建 议 的 处 罚 9 区 属 两 个 园 区 ( 只 楚 卧 龙 ) 工 业 项 目 及 40 个 旧 村 改 造 审 批 权 限 项 目 对 未 编 制 拆 装 方 案 制 定 安 全 施 工 措 施 未 由 专 业 技 术 人 员 现 场 监 督 未 出 具 自 检 合 格 证 明 或 者 出 具 虚 假 证 明 未 向 施 工 单 位 进 行 安 全 使 用 说 明, 办 理 移 交 手 续 的 处 罚 10 对 区 属 两 个 园 区 ( 只 楚 卧 龙 ) 工 业 项 目 及 40 个 旧 村 改 造 审 批 权 限 项 目 施 工 单 位 违 反 规 定 挪 用 列 入 建 设 工 程 概 算 的 安 全 生 产 作 业 环 境 及 安 全 施 工 措 施 所 需 费 用 行 为 的 处 罚 11 对 区 属 两 个 园 区 ( 只 楚 卧 龙 ) 工 业 项 目 及 40 个 旧 村 改 造 审 批 权 限 项 目 施 工 单 位 的 主 要 负 责 人 项 目 负 责 人 未 履 行 安 全 生 产 管 理 职 责 行 为 的 处 罚 12 对 区 属 两 个 园 区 ( 只 楚 卧 龙 ) 工 业 项 目 及 40 个 旧 村 改 造 审 批 权 限 项 目 施 工 单 位 无 安 全 资 质 超 出 资 质 许 可 范 围 或 取 得 资 质 证 书 后, 降 低 安 全 生 产 条 件 行 为 的 处 罚 10

13 对 区 属 两 个 园 区 ( 只 楚 卧 龙 ) 工 业 项 目 及 40 个 旧 村 改 造 审 批 权 限 项 目 建 设 工 程 安 全 生 产 注 册 执 业 人 员 未 执 行 法 律 法 规 和 工 程 建 设 强 制 性 标 准 行 为 的 处 罚 14 对 区 属 两 个 园 区 ( 只 楚 卧 龙 ) 工 业 项 目 及 40 个 旧 村 改 造 审 批 权 限 项 目 建 设 工 程, 自 升 式 架 设 设 施 安 装 拆 卸 单 位 违 反 建 设 工 程 安 全 生 产 管 理 条 例 有 关 规 定 行 为 的 处 罚 15 对 区 属 两 个 园 区 ( 只 楚 卧 龙 ) 工 业 项 目 及 40 个 旧 村 改 造 审 批 权 限 项 目 施 工 单 位 挪 用 安 全 防 护 文 明 施 工 措 施 费 用 行 为 的 处 罚 16 区 属 两 个 园 区 ( 只 楚 卧 龙 ) 工 业 项 目 及 40 个 旧 村 改 造 审 批 权 限 项 目 对 施 工 前 未 对 安 全 施 工 的 技 术 要 求 作 出 说 明 未 实 行 封 闭 围 挡 在 未 竣 工 的 建 筑 物 内 设 置 员 工 宿 舍 施 工 现 场 临 时 搭 建 的 建 筑 物 不 合 安 全 要 求 未 采 取 专 项 防 护 措 施 的 处 罚 17 区 属 两 个 园 区 ( 只 楚 卧 龙 ) 工 业 项 目 及 40 个 旧 村 改 造 审 批 权 限 项 目 对 安 全 防 护 用 具 未 经 查 验 投 入 使 用 委 托 不 具 有 相 应 资 质 的 单 位 承 担 工 作 未 编 制 专 项 施 工 方 案 的 处 罚 18 对 区 属 建 筑 业 企 业 未 按 照 本 规 定 要 求 提 供 建 筑 业 企 业 信 用 档 案 信 息 行 为 的 处 罚 19 对 权 限 审 核 范 围 内 隐 瞒 有 关 情 况 或 者 提 供 虚 假 材 料 申 请 注 册 建 造 师 行 为 的 处 罚 20 对 权 限 审 核 范 围 内 以 欺 骗 贿 赂 等 不 正 当 手 段 取 得 注 册 建 造 师 注 册 证 书 行 为 的 处 罚 21 对 审 核 权 限 范 围 内 未 取 得 注 册 证 书 和 执 业 印 章, 担 任 大 中 型 建 设 工 程 项 目 施 工 单 位 项 目 负 责 人, 或 者 以 注 册 建 造 师 的 名 义 从 事 相 关 活 动 行 为 的 处 罚 22 对 审 核 权 限 范 围 内 未 办 理 变 更 注 册 而 继 续 执 业 行 为 的 处 罚 23 对 注 册 建 造 师 不 履 行 义 务 索 贿 受 贿 签 署 不 合 格 文 件 允 许 他 人 以 自 己 的 名 义 从 事 执 业 活 动 受 聘 于 两 个 以 上 单 位 非 法 转 让 资 格 证 书 超 范 围 从 事 执 业 活 动 的 处 罚 24 对 审 核 权 限 范 围 内 注 册 建 造 师 或 者 其 聘 用 单 位 未 按 照 要 求 提 供 注 册 建 造 师 信 用 档 案 信 息 行 为 的 处 罚 25 对 审 核 权 限 范 围 内 注 册 建 造 师 聘 用 单 位 为 申 请 人 提 供 虚 假 注 册 材 料 行 为 的 处 罚 26 对 必 须 进 行 招 标 的 项 目 而 不 招 标 的, 将 必 须 进 行 招 标 的 项 目 化 整 为 零 或 者 以 其 他 任 何 方 式 规 避 招 标 行 为 的 处 罚 27 对 招 标 代 理 机 构 泄 密 或 与 招 标 人 投 标 人 串 通 损 害 国 家 利 益 社 会 公 共 利 益 或 者 他 人 合 法 权 益 行 为 的 处 罚 28 对 招 标 人 以 不 合 理 的 条 件 限 制 或 者 排 斥 潜 在 投 标 人 的, 对 潜 在 投 标 人 实 行 歧 视 待 遇 的, 强 制 要 求 投 标 人 组 成 联 合 体 共 同 投 标 的, 或 者 限 制 投 标 人 之 间 竞 争 行 为 的 处 罚 29 对 依 法 必 须 进 行 招 标 的 项 目 的 招 标 人 向 他 人 透 露 已 获 取 招 标 文 件 的 潜 在 投 标 人 的 名 称 数 量 或 者 可 能 影 响 公 平 竞 争 的 有 关 招 标 投 标 的 其 他 情 况, 或 者 泄 露 标 底 行 为 的 处 罚 30 对 投 标 人 相 互 串 通 投 标 或 者 与 招 标 人 串 通 投 标 的, 投 标 人 以 向 招 标 人 或 者 评 标 委 员 会 成 员 行 贿 的 手 段 谋 取 中 标 行 为 的 处 罚 31 对 投 标 人 以 他 人 名 义 投 标 或 者 以 其 他 方 式 弄 虚 作 假 骗 取 中 标 行 为 的 处 罚 11

32 对 评 标 委 员 会 成 员 收 受 投 标 人 的 财 物 或 者 其 他 好 处, 评 标 委 员 会 成 员 或 者 参 加 评 标 的 有 关 工 作 人 员 向 他 人 透 露 对 投 标 文 件 的 评 审 和 比 较 中 标 候 选 人 的 推 荐 以 及 与 评 标 有 关 的 其 他 情 况 行 为 的 处 罚 33 对 招 标 人 在 评 标 委 员 会 依 法 推 荐 的 中 标 候 选 人 以 外 确 定 中 标 人, 依 法 必 须 进 行 招 标 的 项 目 在 所 有 投 标 被 评 标 委 员 会 否 决 后 自 行 确 定 中 标 人 行 为 的 处 罚 34 对 中 标 人 将 中 标 项 目 转 让 给 他 人, 将 中 标 项 目 肢 解 后 分 别 转 让 给 他 人, 违 规 将 中 标 项 目 的 部 分 主 体 关 键 性 工 作 分 包 给 他 人, 或 者 分 包 人 再 次 分 包 行 为 的 处 罚 35 对 招 标 人 与 中 标 人 不 按 照 招 标 文 件 和 中 标 人 的 投 标 文 件 订 立 合 同 的, 或 者 招 标 人 中 标 人 订 立 背 离 合 同 实 质 性 内 容 的 协 议 行 为 的 处 罚 36 对 招 标 人 提 交 招 标 相 关 文 件 的 时 限 不 符 合 规 定 接 受 未 通 过 资 格 预 审 的 单 位 或 者 个 人 参 加 投 标 接 受 应 当 拒 收 的 投 标 文 件 行 为 的 处 罚 37 对 招 标 人 超 过 招 标 投 标 法 实 施 条 例 规 定 的 比 例 收 取 投 标 保 证 金 履 约 保 证 金 或 者 不 按 照 规 定 退 还 投 标 保 证 金 及 银 行 同 期 存 款 利 息 行 为 的 处 罚 38 对 依 法 必 须 进 行 招 标 的 项 目 的 招 标 人 不 按 照 规 定 组 建 评 标 委 员 会, 或 者 确 定 更 换 评 标 委 员 会 成 员 违 反 招 标 投 标 法 和 招 标 投 标 条 例 规 定 行 为 的 处 罚 39 对 招 标 人 无 正 当 理 由 不 发 出 中 标 通 知 书 不 按 照 规 定 确 定 中 标 人 中 标 通 知 书 发 出 后 无 正 当 理 由 改 变 中 标 结 果 无 正 当 理 由 不 与 中 标 人 订 立 合 同 在 订 立 合 同 时 向 中 标 人 提 出 附 加 条 件 的 处 罚 40 对 中 标 人 无 正 当 理 由 不 与 招 标 人 订 立 合 同, 在 签 订 合 同 时 向 招 标 人 提 出 附 加 条 件, 或 者 不 按 照 招 标 文 件 要 求 提 交 履 约 保 证 金 行 为 的 处 罚 41 对 取 得 招 标 职 业 资 格 的 专 业 人 员 违 反 国 家 有 关 规 定 办 理 招 标 业 务 行 为 的 处 罚 42 对 未 按 规 定 进 行 招 标 办 理 自 行 招 标 工 程 招 标 备 案 手 续 未 在 规 定 的 媒 介 发 布 招 标 公 告 按 标 准 使 用 招 标 文 件 采 用 工 程 量 清 单 计 价 方 式 招 标 擅 自 终 止 招 标 的 处 罚 43 对 在 限 制 投 标 期 限 内 参 加 工 程 投 标 单 位 负 责 人 在 同 一 工 程 标 段 中 投 标 以 低 于 成 本 或 者 违 反 政 府 指 导 价 的 报 价 竞 标 的 处 罚 44 对 违 反 山 东 省 房 屋 建 筑 和 市 政 工 程 招 标 投 标 办 法 规 定, 使 用 未 经 鉴 定 合 格 的 电 子 招 标 投 标 软 件 行 为 的 处 罚 45 对 占 用 人 民 防 空 通 信 专 用 频 率 使 用 与 警 报 相 同 的 音 响 信 或 者 擅 自 拆 除 人 民 防 空 通 信 警 报 设 施 的 处 罚 46 对 阻 挠 安 装 人 民 防 空 通 信 警 报 设 施 拒 不 改 正 的 处 罚 47 对 未 取 得 资 质 证 书 从 事 房 地 产 开 发 经 营 或 者 开 发 企 业 超 过 其 资 质 等 级 承 担 房 地 产 开 发 项 目 行 为 的 处 罚 48 对 开 发 企 业 未 取 得 开 发 经 营 权 证 明, 擅 自 进 行 房 地 产 开 发 经 营 的 处 罚 的 行 为 49 对 未 经 批 准 擅 自 变 更 规 划 设 计 和 项 目 性 质 的 处 罚 行 为 的 处 罚 50 对 将 开 发 项 目 转 让 给 其 他 开 发 企 业 未 办 理 开 发 者 变 更 手 续 行 为 的 处 罚 51 对 在 城 市 规 划 区 内 集 体 土 地 上 从 事 房 地 产 开 发 经 营 行 为 的 处 罚 52 对 建 设 单 位 未 取 得 施 工 许 可 证 或 者 开 工 报 告 未 经 批 准, 擅 自 进 行 施 工 的 处 罚 53 对 建 设 单 位 为 规 避 办 理 施 工 许 可 证 将 工 程 项 目 分 解 后 擅 自 施 工 的 行 为 的 处 罚 54 对 施 工 单 位 承 包 单 位 违 反 规 定 发 包 承 揽 工 程 的 处 罚 55 对 承 包 单 位 转 包 违 法 分 包 施 工 单 位 接 受 转 包 违 法 分 包 或 用 他 人 名 义 承 揽 工 程 行 为 的 处 罚 56 对 施 工 企 业 转 让 出 借 资 质 证 书 或 以 其 他 方 式 允 许 其 他 单 位 或 个 人 以 本 企 业 名 12

义 承 揽 工 程 行 为 的 处 罚 57 对 施 工 单 位 在 施 工 中 偷 工 减 料 或 者 使 用 不 合 格 的 建 筑 材 料 建 筑 构 配 件 和 设 备 或 者 有 不 按 照 工 程 设 计 图 纸 或 者 施 工 技 术 标 准 施 工 的 其 他 行 为 的 处 罚 58 对 施 工 单 位 未 对 建 筑 材 料 建 筑 构 配 件 设 备 和 商 品 混 凝 土 进 行 检 验 或 者 未 对 涉 及 结 构 安 全 的 试 块 试 件 以 及 有 关 材 料 取 样 检 测 行 为 的 处 罚 59 对 使 用 不 符 合 要 求 的 材 料 或 者 使 用 列 入 禁 止 使 用 目 录 的 技 术 工 艺 材 料 和 设 备 行 为 的 处 罚 60 对 施 工 单 位 不 履 行 保 修 义 务 或 者 拖 延 履 行 保 修 义 务 行 为 的 处 罚 61 对 未 经 注 册 擅 自 以 国 家 注 册 监 理 工 程 师 的 名 义 从 事 工 程 监 理 及 相 关 业 务 活 动 行 为 的 处 罚 62 对 注 册 监 理 工 程 师 以 个 人 名 义 承 接 业 务 非 法 转 让 注 册 证 书 或 执 业 印 章 泄 露 职 业 秘 密 超 范 围 经 营 业 务 弄 虚 作 假 提 供 执 业 活 动 成 果 同 时 受 聘 于 两 个 以 上 单 位 的 处 罚 63 对 监 理 单 位 未 取 得 资 质 证 书 承 揽 工 程 或 超 越 本 单 位 资 质 等 级 承 揽 工 程 的 处 罚 64 对 监 理 单 位 允 许 其 它 单 位 或 者 个 人 以 本 单 位 名 义 承 揽 工 程 的 处 罚 65 对 监 理 单 位 转 让 工 程 监 理 业 务 行 为 的 处 罚 66 对 监 理 单 位 与 被 监 理 工 程 的 施 工 承 包 单 位 以 及 建 筑 材 料 建 筑 构 配 件 和 设 备 供 应 单 位 有 隶 属 关 系 或 者 其 它 利 害 关 系 承 担 该 项 建 设 工 程 的 监 理 业 务 行 为 的 处 罚 67 对 未 取 得 注 册 证 书 和 执 业 印 章 担 任 大 中 型 建 设 工 程 项 目 施 工 单 位 项 目 负 责 人 或 者 以 注 册 建 造 师 的 名 义 从 事 相 关 活 动 行 为 的 处 罚 68 对 注 册 建 造 师 未 办 理 变 更 注 册 而 继 续 执 业 的 处 罚 69 对 建 设 单 位 骗 取 施 工 许 可 证 伪 造 或 者 涂 改 施 工 许 可 证 不 正 当 手 段 取 得 施 工 许 可 证 的 处 罚 70 对 建 筑 业 企 业 恶 意 拖 欠 分 包 企 业 工 程 款 或 者 农 民 工 工 资 行 为 的 处 罚 71 对 建 设 单 位 将 备 案 机 关 决 定 重 新 组 织 竣 工 验 收 的 工 程, 在 重 新 组 织 竣 工 验 收 前, 擅 自 使 用 行 为 的 处 罚 72 对 建 设 单 位 采 用 虚 假 证 明 文 件 办 理 工 程 竣 工 验 收 备 案 行 为 的 处 罚 73 对 发 包 单 位 承 包 单 位 在 建 筑 工 程 发 包 承 包 中 有 违 法 行 为 的 处 罚 74 对 未 向 建 设 行 政 主 管 部 门 移 交 建 设 项 目 档 案 行 为 的 处 罚 75 未 按 照 建 设 工 程 设 计 图 纸 或 者 施 工 组 织 设 计 进 行 施 工 的 行 为 的 处 罚 76 对 未 经 验 收 的 房 屋 交 付 使 用 行 为 的 处 罚 77 对 工 程 监 理 单 位 未 按 照 民 用 建 筑 节 能 强 制 性 标 准 实 施 监 理 或 者 未 采 取 旁 站 巡 视 和 平 行 检 验 等 形 式 实 施 监 理 行 为 的 处 罚 78 对 建 设 单 位 未 按 规 定 备 案 施 工 图 设 计 文 件 未 经 审 查 或 者 审 查 不 合 格, 擅 自 施 工 行 为 或 未 办 理 工 程 质 量 监 督 手 续 施 工 行 为 的 处 罚 79 对 建 设 单 位 明 示 或 者 暗 示 建 筑 设 计 单 位 或 者 建 筑 施 工 企 业 违 反 建 筑 工 程 质 量 标 准, 降 低 工 程 质 量 ; 建 设 单 位 明 示 或 者 暗 示 施 工 单 位 使 用 不 合 格 的 建 筑 材 料 建 筑 构 配 件 和 设 备 行 为 的 处 罚 80 对 工 程 监 理 单 位 与 建 设 单 位 或 者 建 筑 施 工 企 业 串 通, 弄 虚 作 假 降 低 工 程 质 量 或 将 不 合 格 的 建 设 工 程 建 筑 材 料 建 筑 构 配 件 和 设 备 按 照 合 格 签 字 的 处 罚 13

81 对 工 程 监 理 单 位 未 对 安 全 技 术 措 施 进 行 审 查 发 现 安 全 事 故 隐 患 未 及 时 处 理 拒 不 整 改 未 依 强 制 性 标 准 实 施 监 理 的 处 罚 82 对 建 设 单 位 对 勘 察 设 计 施 工 工 程 监 理 等 单 位 提 出 不 符 合 安 全 生 产 法 律 法 规 和 强 制 性 标 准 规 定 的 要 求 行 为 的 处 罚 83 档 案 查 询 费 行 政 征 收 84 对 防 空 地 下 室 易 地 建 设 费 的 征 收 行 政 征 收 85 对 区 属 建 筑 施 工 企 业 安 全 生 产 许 可 证 初 审 工 作 行 政 确 认 86 由 烟 台 市 住 建 局 实 施 资 质 许 可 的 建 筑 业 企 业 的 资 质 初 审 行 政 确 认 87 被 征 收 房 屋 情 况 登 记 行 政 确 认 88 房 屋 征 收 补 偿 档 案 登 记 行 政 确 认 89 住 房 保 障 资 格 审 核 行 政 确 认 90 职 工 一 次 性 住 房 资 金 补 偿 审 核 行 政 确 认 91 对 暂 停 办 理 相 关 手 续 的 被 征 收 房 屋 的 认 定 行 政 确 认 92 房 屋 所 有 权 初 始 登 记 行 政 确 认 93 房 屋 所 有 权 转 移 登 记 行 政 确 认 94 房 屋 所 有 权 变 更 登 记 行 政 确 认 95 房 屋 抵 押 登 记 行 政 确 认 96 房 屋 所 有 权 他 项 权 注 销 登 记 行 政 确 认 97 对 区 属 两 个 园 区 ( 只 楚 卧 龙 ) 工 业 项 目 及 40 个 旧 村 改 造 审 批 权 限 项 目 建 筑 施 工 安 全 的 监 督 行 政 监 督 98 对 审 批 权 限 范 围 内 建 筑 企 业 劳 保 费 及 劳 务 工 资 保 证 金 的 监 督 行 政 监 督 99 对 招 标 投 标 活 动 的 监 督 行 政 监 督 100 对 电 子 招 标 投 标 活 动 的 监 督 行 政 监 督 101 对 招 标 投 标 活 动 中 违 法 违 规 行 为 的 监 督 行 政 监 督 102 建 立 招 标 投 标 信 用 制 度 和 招 标 投 标 违 法 行 为 记 录 公 告 制 度 行 政 监 督 103 对 开 标 的 监 督 行 政 监 督 104 对 评 标 的 监 督 行 政 监 督 105 对 中 标 候 选 人 公 示 的 监 督 行 政 监 督 106 对 中 标 通 知 书 签 发 的 监 督 行 政 监 督 107 对 投 标 保 证 金 的 监 督 行 政 监 督 108 对 招 标 代 理 机 构 及 其 从 业 人 员 的 监 督 管 理 行 政 监 督 109 对 人 民 防 空 教 育 进 行 监 督 检 查 行 政 监 督 110 对 区 管 房 屋 建 筑 工 程 市 场 行 为 的 监 督 检 查 行 政 监 督 111 对 区 属 两 个 园 区 ( 只 楚 卧 龙 ) 工 业 项 目 及 40 个 旧 村 改 造 项 目 办 理 建 筑 安 全 报 监 备 案 其 他 权 力 112 区 属 建 筑 施 工 企 业 起 重 机 械 设 备 产 权 备 案 其 他 权 力 113 协 调 区 属 两 个 园 区 ( 只 楚 卧 龙 ) 工 业 项 目 及 40 个 旧 村 改 造 审 批 权 限 项 目 在 建 项 目 拖 欠 农 民 工 工 资 问 题 其 他 权 力 114 两 个 园 区 ( 只 楚 卧 龙 ) 工 业 项 目 中 外 地 建 筑 业 企 业 进 区 施 工 登 记 及 40 个 旧 村 改 造 审 批 权 限 项 目 其 他 权 力 115 审 核 权 限 范 围 内 建 造 师 注 册 其 他 权 力 116 工 程 招 标 备 案 其 他 权 力 14

117 对 住 宅 产 业 化 的 专 项 审 查 其 他 权 力 118 新 型 墙 体 材 料 专 项 基 金 征 缴 与 返 还 其 他 权 力 119 建 筑 节 能 查 验 其 他 权 力 120 房 屋 建 筑 工 程 竣 工 验 收 备 案 其 他 权 力 121 建 筑 企 业 养 老 保 障 金 收 取 其 他 权 力 122 业 主 委 员 会 备 案 其 他 权 力 123 物 业 服 务 企 业 资 质 初 审 其 他 权 力 124 物 业 服 务 收 费 标 准 评 定 备 案 其 他 权 力 125 物 业 服 务 用 房 归 集 其 他 权 力 126 结 合 民 用 建 筑 修 建 防 空 地 下 室 及 施 工 图 设 计 文 件 易 地 建 设 审 批 其 他 权 力 127 拆 除 人 民 防 空 工 程 人 防 警 报 设 施 许 可 其 他 权 力 区 城 管 局 ( 共 18 项 ) 1 施 工 占 道 许 可 行 政 许 可 2 经 营 占 道 许 可 行 政 许 可 3 临 时 性 户 外 广 告 设 置 批 准 行 政 许 可 4 户 外 广 告 霓 虹 灯 设 置 批 准 行 政 许 可 5 车 身 广 告 设 置 批 准 行 政 许 可 6 门 头 牌 匾 批 准 行 政 许 可 7 占 用 城 市 绿 化 用 地 砍 伐 城 市 树 木 批 准 行 政 许 可 8 新 建 改 建 扩 建 工 程 配 套 绿 化 ( 含 易 地 绿 化 ) 方 案 批 准 行 政 许 可 9 从 事 城 市 生 活 垃 圾 经 营 性 收 集 运 输 处 理 服 务 许 可 行 政 许 可 10 拆 除 城 市 环 境 卫 生 设 施 批 准 行 政 许 可 11 市 区 内, 因 教 学 科 研 及 其 他 特 殊 需 要 饲 养 家 畜 家 禽 批 准 行 政 许 可 12 芝 罘 区 建 筑 垃 圾 准 运 处 置 核 准 行 政 许 可 13 对 违 反 城 市 市 容 和 卫 生 管 理 行 为 的 处 罚 14 对 违 反 城 市 道 路 管 理 行 为 的 处 罚 15 对 损 坏 树 木 花 草 及 绿 化 设 施 行 为 的 16 对 擅 自 占 用 破 坏 城 市 绿 化 用 地 行 为 的 17 对 城 市 建 设 活 动 实 施 监 察 的 现 场 检 查 行 政 监 督 18 征 收 城 市 生 活 垃 圾 处 理 费 其 他 权 力 区 农 发 局 ( 共 417 项 ) 1 跨 区 ( 市 ) 河 道 入 河 排 污 口 设 置 许 可 行 政 许 可 2 在 河 道 及 水 工 程 保 护 与 管 理 范 围 内 从 事 开 发 利 用 生 产 建 设 及 其 他 活 动 许 可 行 政 许 可 3 河 道 采 砂 审 批 行 政 许 可 4 跨 县 市 区 占 用 农 业 灌 溉 水 源 灌 排 工 程 设 施 审 批 行 政 许 可 5 生 产 建 设 项 目 水 土 保 持 方 案 审 批 与 设 施 验 收 行 政 许 可 6 森 林 植 物 检 疫 证 核 发 行 政 许 可 7 林 木 种 子 生 产 经 营 许 可 行 政 许 可 8 国 家 及 省 重 点 保 护 陆 生 野 生 动 物 驯 养 繁 殖 审 核 行 政 许 可 9 农 业 机 械 驾 驶 证 操 作 证 核 准 行 政 许 可 10 占 用 临 时 占 用 或 者 征 用 林 地 许 可 行 政 许 可 11 林 木 采 伐 许 可 行 政 许 可 15

12 在 林 区 经 营 加 工 木 材 许 可 行 政 许 可 13 从 林 区 运 出 木 材 许 可 行 政 许 可 14 主 要 农 作 物 常 规 种 大 田 用 种 和 非 主 要 农 作 物 种 子 生 产 经 营 许 可 行 政 许 可 15 动 物 动 物 产 品 检 疫 行 政 许 可 16 兽 药 经 营 许 可 证 核 发 行 政 许 可 17 动 物 诊 疗 许 可 证 核 发 行 政 许 可 18 动 物 防 疫 条 件 合 格 证 核 发 行 政 许 可 19 森 林 高 火 险 期 内, 进 入 森 林 高 火 险 区 审 核 行 政 许 可 20 对 虽 经 水 行 政 主 管 部 门 或 者 流 域 管 理 机 构 同 意, 但 未 按 照 要 求 修 建 水 工 程 行 为 的 21 对 在 江 河 湖 泊 水 库 运 河 渠 道 内 弃 置 堆 放 阻 碍 行 洪 的 物 体 和 种 植 阻 碍 行 洪 的 林 木 及 高 秆 作 物 行 为 的 22 对 违 反 河 道 堤 防 护 堤 等 有 关 管 理 规 定 行 为 的 23 对 在 河 道 湖 泊 水 库 大 坝 管 理 范 围 内 设 置 拦 河 渔 具 的, 在 堤 坝 及 其 护 堤 地 上 取 土 打 井 挖 窖 筑 坟 等 行 为 的 24 对 围 海 造 地 围 湖 造 地 或 者 未 经 批 准 围 垦 河 道 行 为 的 25 对 擅 自 取 水 或 未 按 规 定 取 水 行 为 的 26 对 拒 不 交 纳 拖 延 交 纳 或 拖 欠 水 资 源 费 行 为 的 27 对 侵 占 毁 坏 水 工 程 及 设 施 和 影 响 危 害 水 工 程 活 动 行 为 的 28 对 未 经 许 可, 在 水 工 程 保 护 范 围 内 从 事 爆 破 钻 探 打 井, 在 湖 泊 水 库 大 坝 管 理 范 围 内 采 石 取 土 挖 筑 鱼 塘 堆 放 物 料 开 垦 土 地 开 采 地 下 水 源 进 行 考 古 发 掘 行 为 的 29 对 在 崩 塌 滑 坡 危 险 区 或 者 泥 石 流 易 发 区 从 事 取 土 挖 砂 采 石 等 可 能 造 成 水 土 流 失 的 活 动 行 为 的 30 对 在 禁 止 开 垦 坡 度 以 上 陡 坡 地 开 垦 种 植 农 作 物, 或 者 在 禁 止 开 垦 开 发 的 植 物 保 护 带 内 开 垦 开 发 行 为 的 31 对 采 集 发 菜, 或 者 在 水 土 流 失 重 点 预 防 区 和 重 点 治 理 区 铲 草 皮 挖 树 兜 滥 挖 虫 草 甘 草 麻 黄 等 行 为 的 32 对 在 林 区 采 伐 林 木 不 依 法 采 取 防 止 水 土 流 失 措 施 行 为 的 33 对 违 反 水 土 保 持 方 案 有 关 规 定 行 为 的 34 对 水 土 保 持 设 施 未 经 验 收 或 者 验 收 不 合 格 将 生 产 建 设 项 目 投 产 使 用 行 为 的 行 政 处 罚 35 对 在 水 土 保 持 方 案 确 定 的 专 门 存 放 地 以 外 的 区 域 倾 倒 砂 石 土 矸 石 尾 矿 废 渣 等 行 为 的 36 对 破 堰 种 植 造 成 水 土 流 失 行 为 的 37 对 生 产 建 设 单 位 未 按 照 规 定 编 制 水 土 保 持 设 施 设 计 篇 章 行 为 的 38 对 水 土 保 持 技 术 服 务 单 位 违 反 有 关 规 定 行 为 的 39 对 未 按 照 规 划 治 导 线 整 治 河 道 和 修 建 控 制 引 导 河 水 流 向 保 护 堤 岸 等 工 程, 影 响 防 洪 行 为 的 40 对 在 河 道 湖 泊 管 理 范 围 内 倾 倒 垃 圾 渣 土, 从 事 影 响 河 势 稳 定 危 害 河 岸 堤 防 安 全 和 其 他 妨 碍 河 道 行 洪 的 活 动 行 为 的 41 对 防 洪 工 程 设 施 未 经 验 收, 即 将 建 设 项 目 投 入 生 产 或 者 使 用 行 为 的 16

42 对 损 毁 与 河 道 有 关 的 各 种 设 施 危 害 堤 防 安 全 的 各 类 活 动 非 管 理 人 员 影 响 河 道 管 理 单 位 正 常 工 作 行 为 的 43 对 申 请 人 隐 瞒 有 关 情 况 或 者 提 供 虚 假 材 料 骗 取 取 水 申 请 批 准 文 件 或 者 取 水 许 可 证 行 为 的 44 对 拒 不 执 行 审 批 机 关 作 出 的 取 水 量 限 制 决 定, 或 者 未 经 批 准 擅 自 转 让 取 水 权 行 为 的 45 对 不 按 照 规 定 报 送 年 度 取 水 情 况 的 ; 拒 绝 接 受 监 督 检 查 或 者 弄 虚 作 假 的 ; 退 水 水 质 达 不 到 规 定 要 求 行 为 的 46 对 违 反 河 道 采 砂 许 可 有 关 规 定 行 为 的 47 对 违 反 水 库 大 坝 安 全 管 理 条 例 规 定 行 为 的 48 对 违 反 灌 区 工 程 管 理 范 围 内 有 关 规 定 行 为 的 49 对 违 反 灌 区 工 程 保 护 范 围 内 有 关 规 定 行 为 的 50 对 违 反 供 水 设 施 和 量 水 计 量 设 施 有 关 规 定 行 为 的 51 对 建 设 项 目 的 中 水 设 施 和 其 他 节 水 设 施 未 建 成 或 者 未 达 到 国 家 和 省 规 定 的 要 求 擅 自 投 入 使 用 行 为 的 52 对 饮 料 和 其 他 以 水 为 主 要 原 料 的 生 产 企 业, 将 生 产 后 的 尾 水 直 接 排 放 或 者 产 水 率 低 于 规 定 的 比 率 行 为 的 53 对 居 民 生 活 用 水 实 行 包 费 制 及 经 营 洗 浴 游 泳 水 上 娱 乐 业 和 洗 车 业 的 用 水 单 位 和 个 人, 未 采 取 节 水 措 施, 并 未 对 排 放 水 进 行 综 合 利 用 的 行 为 的 54 对 在 城 市 供 水 管 网 覆 盖 区 域 内, 为 家 庭 生 活 等 非 经 营 性 活 动 开 凿 水 井 行 为 的 行 政 处 罚 行 为 的 55 对 取 水 单 位 和 个 人 未 按 缴 款 通 知 书 规 定 缴 纳 水 资 源 费 的 行 为 的 56 对 未 安 装 计 量 设 施 计 量 设 施 不 合 格 或 者 运 行 不 正 常 逾 期 不 更 换 或 者 不 修 复 的 行 为 的 57 对 未 按 规 定 装 置 量 水 计 量 设 施 或 者 未 更 换 已 损 坏 的 量 水 计 量 设 施 未 如 实 向 水 行 政 主 管 部 门 提 供 与 取 水 量 有 关 的 资 料 拒 绝 阻 碍 水 行 政 主 管 部 门 工 作 人 员 检 查 量 水 计 量 设 施 行 为 的 58 对 伪 造 涂 改 冒 用 取 水 申 请 批 准 文 件 取 水 许 可 证 行 为 的 59 对 在 地 下 水 禁 止 开 采 区 限 制 开 采 区 内 违 法 取 用 地 下 水 的 ; 为 未 取 得 取 水 许 可 证 的 单 位 和 个 人 开 凿 取 水 井 行 为 的 60 对 侵 占 破 坏 水 源 和 抗 旱 设 施 行 为 的 61 对 影 响 地 表 水 供 水 水 源 地 下 水 供 水 水 源 水 质 行 为 的 62 对 在 供 水 工 程 的 沉 淀 池 蓄 水 池 泵 站 外 围 50 米 范 围 内 修 建 畜 禽 饲 养 场 渗 水 厕 所 渗 水 坑 污 水 沟 道 以 及 其 他 生 活 生 产 设 施, 或 者 堆 放 垃 圾 行 为 的 行 政 处 罚 63 对 擅 自 停 止 供 水 或 者 未 履 行 停 水 通 知 义 务 的 ; 未 按 照 规 定 检 修 供 水 设 施 或 者 供 水 设 施 发 生 故 障 后 未 及 时 组 织 抢 修 的 ; 发 生 水 质 污 染 未 及 时 上 报 行 为 的 64 对 抢 水 非 法 引 水 截 水 或 者 哄 抢 抗 旱 物 资 行 为 的 65 对 水 库 水 电 站 拦 河 闸 坝 等 工 程 的 管 理 单 位 以 及 其 他 经 营 工 程 设 施 的 经 营 者 拒 不 服 从 统 一 调 度 和 指 挥 的 行 为 的 66 对 未 经 批 准, 擅 自 建 设 农 村 公 共 供 水 工 程 行 为 的 17

67 对 在 供 水 主 管 道 和 其 他 供 水 设 施 安 全 保 护 范 围 内 挖 坑 取 土 挖 沙 爆 破 ; 排 放 有 毒 有 害 物 质 ; 修 建 建 筑 物 构 筑 物 ; 堆 放 垃 圾 粪 便 和 从 事 其 他 危 害 供 水 设 施 安 全 的 活 动 行 为 的 68 对 擅 自 改 动 拆 除 公 共 供 水 设 施 或 者 擅 自 在 公 共 供 水 管 网 上 接 水 行 为 的 行 政 处 罚 69 对 阻 碍 威 胁 防 汛 抗 旱 指 挥 机 构 水 行 政 主 管 部 门 或 者 流 域 管 理 机 构 的 工 作 人 员 依 法 执 行 职 务 行 为 的 70 对 未 按 照 取 水 许 可 规 定 进 行 取 水 设 施 建 设 和 取 水 行 为 的 71 对 伪 造 倒 卖 转 让 特 许 猎 捕 证 狩 猎 证 采 集 证 驯 养 繁 殖 许 可 证 或 者 允 许 进 出 口 证 明 书 等 证 件 行 为 的 处 罚 72 对 未 取 得 驯 养 繁 殖 许 可 证 或 者 超 越 驯 养 繁 殖 许 可 证 规 定 范 围 驯 养 繁 殖 国 家 重 点 保 护 野 生 动 物 的 处 罚 73 对 非 法 采 猎 买 卖 运 输 携 带 国 家 或 地 方 重 点 保 护 野 生 动 植 物 或 其 产 品 行 为 的 处 罚 74 对 外 国 人 未 经 批 准 在 中 国 境 内 对 国 家 重 点 保 护 野 生 动 植 物 进 行 野 外 考 察 标 本 采 集 或 者 野 外 拍 摄 电 影 录 像 行 为 的 处 罚 75 对 破 坏 野 生 动 物 主 要 生 息 繁 衍 栖 息 场 所 行 为 的 处 罚 76 对 未 经 批 准 进 入 自 然 保 护 区 或 者 在 自 然 保 护 区 不 服 从 管 理 以 及 在 检 查 时 弄 虚 作 假 行 为 的 处 罚 77 对 违 反 植 物 检 疫 规 定 调 运 林 木 种 苗 木 材 或 育 苗 造 林 行 为 的 处 罚 78 对 发 生 森 林 病 虫 害 不 除 治 或 者 除 治 不 力, 造 成 森 林 病 虫 害 蔓 延 成 灾 的 以 及 隐 瞒 或 者 虚 报 森 林 病 虫 害 情 况, 造 成 森 林 病 虫 害 蔓 延 成 灾 行 为 的 处 罚 79 对 未 依 照 规 定 办 理 植 物 检 疫 证 书 或 者 在 报 检 过 程 中 弄 虚 作 假 的 ; 伪 造 涂 改 买 卖 转 让 植 物 检 疫 单 证 印 章 标 志 封 识 行 为 的 处 罚 80 对 未 依 照 规 定 调 运 隔 离 试 种 或 者 生 产 应 施 检 疫 的 森 林 植 物 及 其 产 品 的 ; 擅 自 开 拆 森 林 植 物 及 其 产 品 的 包 装, 调 换 森 林 植 物 及 其 产 品, 或 者 擅 自 改 变 森 林 植 物 及 其 产 品 规 定 用 途 行 为 的 处 罚 81 对 未 按 照 种 子 生 产 和 经 营 规 定 生 产 经 营 林 木 种 子 或 非 法 生 产 经 营 假 劣 种 子 行 为 的 处 罚 82 对 未 经 批 准 私 自 采 集 采 伐 国 家 重 点 保 护 的 天 然 种 质 资 源 或 劣 质 种 子 行 为 的 处 罚 83 对 经 营 的 林 木 种 子 应 当 包 装 而 没 有 包 装, 或 经 营 的 林 木 种 子 没 有 标 签 或 者 标 签 内 容 不 符 合 种 子 法 规 定, 或 伪 造 涂 改 标 签 或 者 试 验 检 验 数 据 行 为 的 处 罚 84 对 未 取 得 林 木 种 子 生 产 经 营 许 可 证 或 者 伪 造 变 造 买 卖 租 借 林 木 种 子 生 产 经 营 许 可 证 行 为 的 处 罚 85 对 林 木 种 子 经 营 者 在 异 地 设 立 分 支 机 构 未 按 规 定 备 案 及 未 按 规 定 制 作 保 存 生 产 经 营 档 案 行 为 的 处 罚 86 对 未 经 批 准 收 购 珍 贵 树 木 种 子 和 本 级 人 民 政 府 限 制 收 购 的 林 木 种 子 或 未 按 规 定 使 用 林 木 良 种 造 林 行 为 的 处 罚 87 对 伪 造 林 木 良 种 证 书 或 假 冒 授 权 林 木 品 种 行 为 的 处 罚 88 对 擅 自 破 坏 自 然 保 护 区 湿 地 及 设 施 或 者 改 变 湿 地 用 途 行 为 的 处 罚 89 对 违 规 引 起 疫 情 扩 散 行 为 的 处 罚 90 对 销 售 授 权 林 木 品 种 未 使 用 其 注 册 登 记 名 称 的 处 罚 18

91 对 销 售 推 广 未 经 审 定 或 者 鉴 定 的 畜 禽 品 种 的 处 罚 92 对 无 种 畜 禽 生 产 经 营 许 可 证 或 者 违 反 种 畜 禽 生 产 经 营 许 可 证 的 规 定 生 产 经 营 种 畜 禽, 转 让 租 借 种 畜 禽 生 产 经 营 许 可 证 的 处 罚 93 对 种 畜 禽 生 产 经 营 单 位 使 用 的 种 畜 禽 不 符 合 种 用 标 准 的 处 罚 94 对 违 法 销 售 种 畜 禽 的 处 罚 95 对 种 畜 禽 生 产 经 营 单 位 未 建 立 养 殖 档 案 的, 或 者 未 按 照 规 定 保 存 养 殖 档 案 的 处 罚 96 对 畜 禽 标 志 不 符 合 规 定 的 处 罚 97 对 销 售 不 符 合 国 家 技 术 规 范 的 强 制 性 要 求 的 畜 禽 的 处 罚 98 对 畜 禽 养 殖 场 养 殖 小 区 未 建 立 养 殖 档 案 伪 造 养 殖 档 案 或 者 未 按 照 规 定 保 存 养 殖 档 案 的 处 罚 99 对 经 强 制 免 疫 的 动 物 未 按 照 国 务 院 兽 医 主 管 部 门 规 定 建 立 免 疫 档 案 加 施 畜 禽 标 识 的 处 罚 100 对 三 级 四 级 实 验 室 未 按 照 相 关 规 定 取 得 从 事 高 致 病 性 病 原 微 生 物 实 验 活 动 的 资 格 证 书, 或 者 已 经 取 得 相 关 资 格 证 书 但 是 未 经 批 准 从 事 某 种 高 致 病 性 病 原 微 生 物 或 者 疑 似 高 致 病 性 病 原 微 生 物 实 验 活 动 的 处 罚 101 对 在 不 符 合 相 应 生 物 安 全 要 求 的 实 验 室 从 事 病 原 微 生 物 相 关 实 验 活 动 的 处 罚 102 对 违 反 实 验 室 规 定 的 处 罚 103 对 未 经 批 准 运 输 高 致 病 性 病 原 微 生 物 菌 ( 毒 ) 种 或 者 样 本, 或 者 承 运 单 位 经 批 准 运 输 高 致 病 性 病 原 微 生 物 菌 ( 毒 ) 种 或 者 样 本 未 履 行 保 护 义 务, 导 致 高 致 病 性 病 原 微 生 物 菌 ( 毒 ) 种 或 者 样 本 被 盗 被 抢 丢 失 泄 漏 的 处 罚 104 对 实 验 室 工 作 人 员 出 现 该 实 验 室 从 事 的 病 原 微 生 物 相 关 实 验 活 动 有 关 的 感 染 临 床 症 状 或 者 体 征, 以 及 实 验 室 发 生 高 致 病 性 病 原 微 生 物 泄 漏 时, 实 验 室 负 责 人 实 验 室 工 作 人 员 负 责 实 验 室 感 染 控 制 的 专 门 机 构 或 者 人 员 未 依 照 规 定 报 告, 或 者 未 依 照 规 定 采 取 控 制 措 施 的 处 罚 105 对 拒 绝 接 受 卫 生 主 管 部 门 兽 医 主 管 部 门 依 法 开 展 有 关 高 致 病 性 病 原 微 生 物 扩 散 的 调 查 取 证 采 集 样 品 等 活 动 或 者 依 照 本 条 例 规 定 采 取 有 关 预 防 控 制 措 施 的 处 罚 106 对 违 反 相 关 规 定 保 藏 或 者 提 供 菌 毒 种 或 者 样 本 的 处 罚 107 对 违 反 有 关 规 定 未 及 时 向 保 藏 机 构 提 供 菌 ( 毒 ) 种 或 者 样 本 的 处 罚 108 对 违 反 有 关 规 定 从 国 外 引 进 或 向 国 外 提 供 菌 ( 毒 ) 种 或 者 样 本 的 处 罚 109 对 违 规 生 产 饲 料 饲 料 添 加 剂 的 处 罚 110 对 违 法 生 产 饲 料 饲 料 添 加 剂 的 原 料 不 符 合 规 定 的 处 罚 111 对 生 产 饲 料 饲 料 添 加 剂 的 过 程 不 符 合 规 定 的 处 罚 112 对 饲 料 饲 料 添 加 剂 生 产 企 业 不 符 合 生 产 销 售 规 定 的 处 罚 113 对 不 符 合 经 营 条 件 经 营 饲 料 饲 料 添 加 剂 的 处 罚 114 对 经 营 违 规 饲 料 饲 料 添 加 剂 的 处 罚 115 对 饲 料 饲 料 添 加 剂 经 营 者 违 规 行 为 的 处 罚 116 对 不 符 合 标 准 的 饲 料 饲 料 添 加 剂 不 采 取 措 施 的 处 罚 117 对 饲 料 和 饲 料 添 加 剂 生 产 企 业 经 营 者 生 产 经 营 假 冒 伪 劣 饲 料 饲 料 添 加 剂 的 处 罚 118 对 养 殖 者 使 用 不 符 合 标 准 的 饲 料 饲 料 添 加 剂 的 处 罚 19

119 对 养 殖 者 对 外 提 供 自 行 配 制 的 饲 料 的 行 为 的 处 罚 120 对 无 兽 药 生 产 许 可 证 兽 药 经 营 许 可 证 生 产 经 营 兽 药 的 及 生 产 经 营 假 劣 兽 药 的 处 罚 121 对 提 供 虚 假 的 资 料 样 品 或 者 采 取 其 他 欺 骗 手 段 取 得 兽 药 生 产 许 可 证 兽 药 经 营 许 可 证 或 者 兽 药 批 准 证 明 文 件 的 处 罚 122 对 买 卖 出 租 出 借 兽 药 生 产 许 可 证 兽 药 经 营 许 可 证 和 兽 药 批 准 证 明 文 件 的 处 罚 123 对 兽 药 安 全 性 评 价 单 位 临 床 试 验 单 位 生 产 和 经 营 企 业 未 按 规 定 实 施 兽 药 研 究 试 验 生 产 经 营 质 量 管 理 规 范 及 不 按 规 定 研 制 新 兽 药 的 处 罚 124 对 兽 药 的 标 签 和 说 明 书 未 经 批 准 的 处 罚 125 对 境 外 企 业 在 中 国 直 接 销 售 兽 药 的 处 罚 126 对 未 按 照 国 家 有 关 兽 药 安 全 使 用 规 定 使 用 兽 药 未 建 立 用 药 记 录 或 者 记 录 不 完 整 真 实 的 使 用 禁 止 使 用 的 药 品 和 其 他 化 合 物 或 者 将 人 用 药 品 用 于 动 物 的 处 罚 127 对 销 售 尚 在 用 药 期 休 药 期 内 的 动 物 及 其 产 品 用 于 食 品 消 费 的, 或 者 销 售 含 有 违 禁 药 物 和 兽 药 残 留 超 标 的 动 物 产 品 用 于 食 品 消 费 的 处 罚 128 对 擅 自 转 移 使 用 销 毁 销 售 被 查 封 或 者 扣 押 的 兽 药 及 有 关 材 料 的 处 罚 129 对 兽 药 生 产 经 营 企 业 兽 药 使 用 单 位 和 有 关 兽 医 人 员 不 按 规 定 报 告 兽 药 严 重 不 良 反 应 或 者 生 产 企 业 不 及 时 报 送 新 兽 药 的 疗 效 不 良 反 应 等 的 处 罚 130 对 未 经 兽 医 开 具 处 方 销 售 购 买 使 用 兽 用 处 方 药 的 处 罚 131 对 兽 药 生 产 经 营 企 业 把 原 料 药 销 售 给 兽 药 生 产 企 业 以 外 的 单 位 和 个 人 的, 或 者 拆 零 销 售 原 料 药 的 处 罚 132 对 直 接 将 原 料 药 添 加 到 饲 料 及 动 物 饮 用 水 中 或 者 饲 喂 动 物 的 处 罚 133 对 未 进 行 登 记 备 案 直 接 销 售 的 处 罚 134 对 农 产 品 生 产 企 业 农 民 专 业 合 作 经 济 组 织 未 建 立 或 者 未 按 照 规 定 保 存 农 产 品 生 产 记 录, 或 者 伪 造 农 产 品 生 产 记 录 的 处 罚 135 对 农 产 品 生 产 企 业 农 民 专 业 合 作 经 济 组 织 销 售 不 合 格 畜 产 品 的 处 罚 136 对 冒 用 畜 产 品 质 量 标 志 的 处 罚 137 对 生 鲜 乳 收 购 者 在 生 鲜 乳 收 购 过 程 中, 加 入 非 食 品 用 化 学 物 质 或 者 其 他 可 能 危 害 人 体 健 康 的 物 质 的 处 罚 138 对 违 规 收 购 生 鲜 乳 的 处 罚 139 对 有 关 单 位 或 者 个 人 引 导 农 产 品 生 产 者 改 变 新 技 术 新 产 品 用 途, 造 成 危 害 农 产 品 质 量 安 全 的 处 罚 140 对 伪 造 冒 用 或 者 超 期 使 用 无 公 害 畜 产 品 质 量 标 志, 或 者 伪 造 冒 用 农 产 品 地 理 标 志 和 登 记 证 书 的 处 罚 141 对 获 得 无 公 害 农 产 品 认 证 并 加 贴 标 志 的 产 品, 经 检 查 检 测 鉴 定, 不 符 合 无 公 害 农 产 品 质 量 标 准 要 求 的 处 罚 142 对 盗 伐 森 林 或 其 他 林 木 行 为 的 处 罚 143 对 滥 伐 森 林 或 其 他 林 木 行 为 的 处 罚 144 对 违 法 买 卖 林 木 采 伐 许 可 证 木 材 运 输 证 件 批 准 出 口 文 件 允 许 进 出 口 证 明 行 为 的 处 罚 145 对 在 林 区 非 法 收 购 明 知 是 盗 伐 滥 伐 的 林 木 行 为 的 处 罚 20

146 对 非 法 进 行 开 垦 采 石 采 砂 采 土 采 种 采 脂 和 其 他 活 动 致 使 森 林 林 木 遭 到 毁 坏 行 为 的 处 罚 147 对 在 幼 林 地 和 特 种 用 途 林 内 砍 柴 放 牧 致 使 森 林 林 木 受 到 毁 坏 行 为 的 处 罚 148 对 未 经 许 可 经 营 ( 加 工 ) 木 材 行 为 的 处 罚 149 对 未 经 许 可 擅 自 改 变 林 地 用 途 行 为 的 处 罚 150 对 非 法 将 防 护 林 和 特 种 用 途 林 改 变 为 其 他 林 种 行 为 的 处 罚 151 对 出 租 转 让 抵 押 拍 卖 或 者 作 价 出 资 森 林 资 源 资 产 未 进 行 评 估 行 为 的 处 罚 152 对 在 封 山 育 林 区 内 放 牧 割 草 砍 柴 狩 猎 的, 携 带 火 种 烧 荒 烧 纸 野 炊 行 为 的 处 罚 153 对 在 封 山 育 林 区 毁 坏 标 牌 界 桩 及 其 他 封 山 育 林 设 施 行 为 的 处 罚 154 对 森 林 林 木 林 地 的 经 营 单 位 或 者 个 人 未 履 行 森 林 防 火 责 任 行 为 的 处 罚 155 对 森 林 防 火 区 内 的 有 关 单 位 或 者 个 人 拒 绝 接 受 森 林 防 火 检 查 或 者 接 到 森 林 火 灾 隐 患 整 改 通 知 书 逾 期 不 消 除 火 灾 隐 患 行 为 的 处 罚 156 对 森 林 防 火 期 内, 未 经 批 准 擅 自 在 森 林 防 火 区 内 野 外 用 火 行 为 的 处 罚 157 对 未 经 批 准 在 森 林 防 火 区 内 进 行 实 弹 演 习 爆 破 等 活 动 的 处 罚 158 进 入 森 林 防 火 区 的 机 动 车 辆 违 反 规 定 未 安 装 森 林 防 火 装 置, 森 林 林 木 林 地 的 经 营 单 位 违 反 规 定 未 设 置 森 林 防 火 警 示 宣 传 标 志 以 及 在 森 林 高 火 险 期 内, 未 经 批 准 擅 自 进 入 森 林 高 火 险 区 活 动 159 对 破 坏 或 者 非 法 占 用 森 林 防 火 设 施 设 备 行 为 的 处 罚 160 对 国 家 工 作 人 员 以 外 的 其 他 人 员 有 弄 虚 作 假 虚 报 冒 领 退 耕 还 林 补 助 资 金 和 粮 食 行 为 的 处 罚 161 对 擅 自 在 封 山 育 林 区 内 采 石 采 沙 取 土 开 矿 行 为 的 处 罚 162 对 扰 乱 林 业 行 政 机 关 及 其 下 属 单 位 森 林 公 安 机 关 森 林 公 园 湿 地 自 然 保 护 区 秩 序 行 为 的 处 罚 163 对 散 布 谣 言, 谎 报 涉 林 案 情 森 林 火 情 森 林 病 虫 害 野 生 动 植 物 疫 情 等 扰 乱 公 共 秩 序 行 为 的 处 罚 164 对 故 意 干 扰 森 林 防 火 通 讯 系 统 或 者 通 过 微 波 传 递 的 森 林 防 火 监 控 系 统 行 为 的 处 罚 165 对 擅 自 安 装 使 用 电 网 非 法 狩 猎 野 生 动 物 行 为 的 处 罚 166 对 涉 林 案 件 证 人 及 其 近 亲 属 进 行 威 胁 侮 辱 殴 打 打 击 报 复 行 为 的 处 罚 167 对 殴 打 执 行 职 务 履 行 职 责 的 护 林 巡 护 人 员 湿 地 管 护 人 员 林 区 的 执 法 人 员 和 工 作 人 员 行 为 的 处 罚 168 对 盗 窃 损 毁 森 林 防 火 标 志 建 筑 监 控 设 备 设 施 野 生 动 物 保 护 仪 器 设 备 设 施 行 为 的 处 罚 169 对 盗 窃 损 毁 森 林 资 源 行 为 的 处 罚 170 对 诈 骗 哄 抢 抢 夺 敲 诈 勒 索 少 量 林 木 木 材 非 国 家 重 点 保 护 野 生 动 物 或 其 产 品 野 生 动 物 保 护 仪 器 设 备 或 设 施 行 为 的 处 罚 171 对 故 意 损 毁 有 关 森 林 设 施 设 备 行 为 的 处 罚 172 对 妨 害 林 区 治 安 管 理 秩 序 行 为 的 处 罚 173 对 冒 充 森 林 公 安 机 关 人 民 警 察 林 业 行 政 机 关 工 作 人 员 招 摇 撞 骗 行 为 的 处 罚 21

174 对 伪 造 变 造 买 卖 使 用 伪 造 有 关 林 业 行 政 机 关 的 公 文 证 件 证 明 文 件 印 章 行 为 的 处 罚 175 对 收 购 森 林 公 安 机 关 通 报 寻 查 的 赃 物 或 者 有 赃 物 嫌 疑 的 物 品 行 为 的 处 罚 176 对 非 法 收 购 运 输 出 售 珍 贵 濒 危 陆 生 野 生 动 物 及 其 制 品 非 国 家 重 点 保 护 野 生 动 物 及 其 制 品 或 非 法 收 购 盗 伐 滥 伐 林 木 行 为 的 处 罚 177 对 隐 藏 转 移 变 卖 损 毁 森 林 公 安 机 关 依 法 扣 押 查 封 冻 结 的 财 物 行 为 的 处 罚 178 对 伪 造 隐 匿 毁 灭 证 据, 影 响 森 林 公 安 机 关 依 法 办 案 行 为 的 处 罚 179 对 提 供 虚 假 证 言, 影 响 森 林 公 安 机 关 依 法 办 案 行 为 的 处 罚 180 对 谎 报 案 情, 影 响 森 林 公 安 机 关 依 法 办 案 行 为 的 处 罚 181 对 明 知 林 木 木 材 野 生 动 物 及 其 制 品 是 赃 物 而 窝 藏 转 移 或 者 代 为 销 售 行 为 的 处 罚 182 对 被 森 林 公 安 机 关 依 法 采 取 刑 事 强 制 措 施 的 人, 有 违 反 法 律 行 政 法 规 和 国 务 院 公 安 部 门 有 关 监 督 管 理 规 定 行 为 的 处 罚 183 对 在 林 区 非 法 种 植 罂 粟 或 其 他 少 量 毒 品 原 植 物 行 为 的 处 罚 184 对 超 过 批 准 数 量 多 占 林 地 或 临 时 占 用 林 地 逾 期 不 归 还 行 为 的 处 罚 185 对 未 按 照 规 定 制 作 保 存 转 基 因 种 子 生 产 经 营 档 案 的 处 罚 186 对 违 反 农 业 转 基 因 生 物 标 识 管 理 规 定 的 处 罚 187 对 假 冒 伪 造 转 让 或 者 买 卖 农 业 转 基 因 生 物 有 关 证 明 文 书 的 处 罚 188 对 妨 害 农 产 品 质 量 安 全 的 行 为 的 处 罚 189 对 生 产 经 营 农 药 残 留 以 及 其 他 危 害 人 体 健 康 的 物 质 含 量 超 过 食 品 安 全 标 准 限 量 的 食 品 的 处 罚 190 对 未 建 立 未 按 规 定 保 存 伪 造 农 业 投 入 品 经 营 档 案 的 处 罚 191 对 有 关 单 位 或 者 个 人 引 导 农 产 品 生 产 者 改 变 新 技 术 新 产 品 用 途, 造 成 危 害 农 产 品 质 量 安 全 的 处 罚 192 对 未 按 规 定 建 立 和 实 施 农 产 品 质 量 安 全 检 测 制 度 的 农 产 品 生 产 企 业 农 民 专 业 合 作 经 济 组 织 的 处 罚 193 对 不 按 照 国 家 省 有 关 规 定 经 营 和 使 用 农 药, 销 售 不 合 格 农 产 品 或 者 有 其 他 违 法 行 为 的 经 营 者 的 处 罚 194 对 擅 自 移 动 损 毁 禁 止 生 产 区 标 牌 的 单 位 或 个 人 的 处 罚 195 对 伪 造 冒 用 转 让 买 卖 无 公 害 农 产 品 产 地 认 定 证 书 产 品 认 证 证 书 和 标 志 的 单 位 或 个 人 的 处 罚 196 对 农 产 品 批 发 市 场 不 建 立 或 不 委 托 检 测 机 构 检 测, 或 是 检 测 发 现 不 符 合 农 产 品 质 量 安 全 标 准 未 要 求 销 售 者 停 止 销 售, 未 向 农 业 行 政 主 管 部 门 报 告 的 处 罚 197 对 销 售 推 广 未 经 审 定 蚕 种 的 处 罚 198 对 无 蚕 种 生 产 经 营 许 可 证 或 者 违 反 蚕 种 生 产 经 营 许 可 证 的 规 定 生 产 经 营 蚕 种, 或 者 转 让 租 借 蚕 种 生 产 经 营 许 可 证 的 处 罚 199 对 销 售 的 蚕 种 未 附 具 蚕 种 检 疫 证 明 质 量 合 格 证 的 处 罚 200 对 以 不 合 格 蚕 种 冒 充 合 格 的 蚕 种, 或 冒 充 其 他 企 业 ( 种 场 ) 名 称 或 者 品 种 的 蚕 种 的 处 罚 201 对 生 产 经 营 假 劣 种 子 的 处 罚 202 对 妨 害 菌 种 质 量 的 行 为 的 处 罚 22

203 对 违 法 销 售 采 集 种 子 的 处 罚 204 对 经 营 的 种 子 违 反 包 装 标 签 检 验 数 据 档 案 备 案 相 关 规 定 的 处 罚 205 对 经 营 推 广 应 当 审 定 而 未 经 审 定 通 过 的 种 子 的 处 罚 206 对 在 种 子 生 产 基 地 进 行 病 虫 害 接 种 试 验 的 处 罚 207 对 假 冒 授 权 品 种 的 处 罚 208 对 销 售 授 权 品 种 未 使 用 其 注 册 登 记 名 称 的 处 罚 209 对 违 反 农 药 经 营 登 记 包 装 使 用 相 关 规 定 的 处 罚 210 对 假 冒 伪 造 或 者 转 让 农 药 登 记 证 或 者 农 药 临 时 登 记 证 农 药 登 记 证 或 者 农 药 临 时 登 记 证 农 药 生 产 许 可 证 或 者 农 药 生 产 批 准 文 件 农 药 生 产 许 可 证 或 者 农 药 生 产 批 准 文 件 的 处 罚 211 对 生 产 经 营 假 农 药 劣 质 农 药 的 处 罚 212 对 未 取 得 农 药 临 时 登 记 证 而 擅 自 分 装 农 药 的 处 罚 213 对 经 营 未 注 明 过 期 农 药 字 样 的 超 过 产 品 质 量 保 证 期 的 农 药 产 品 的 处 罚 214 对 农 药 经 营 者 未 按 规 定 执 行 经 营 告 知 制 度, 或 者 未 按 规 定 要 求 购 买 者 退 回 和 回 收 剧 毒 高 毒 农 药 的 容 器 包 装 物 的 处 罚 215 对 农 药 经 营 者 在 禁 止 区 域 内 销 售 剧 毒 高 毒 农 药 的 处 罚 216 对 农 药 经 营 者 向 未 成 年 人 等 人 员 出 售 剧 毒 高 毒 农 药 的 处 罚 217 对 违 反 植 物 检 疫 条 例 规 定, 引 起 疫 情 扩 散 或 擅 自 调 运 植 物 植 物 产 品 行 为 的 处 罚 218 对 违 反 植 物 检 疫 条 例 规 定, 尚 未 引 起 疫 情 扩 散 行 为 的 处 罚 219 对 种 子 苗 木 及 其 他 繁 殖 材 料 及 应 检 植 物 和 植 物 产 品 的 生 产 经 营 单 位 和 个 人 未 按 规 定 申 报 检 疫 登 记 的 处 罚 220 对 违 反 肥 料 登 记 管 理 规 定 的 处 罚 221 对 向 农 田 提 供 不 符 合 国 家 规 定 标 准 的 城 镇 垃 圾 粉 煤 灰 和 污 泥 作 肥 料 的 处 罚 222 对 损 害 农 业 环 境 的 行 为 的 处 罚 223 对 未 取 得 采 集 证 或 者 未 按 照 采 集 证 的 规 定 采 集 国 家 重 点 保 护 野 生 植 物 的 处 罚 224 对 违 反 条 例 规 定, 出 售 收 购 国 家 重 点 保 护 野 生 植 物 的 处 罚 225 对 伪 造 倒 卖 转 让 采 集 证 允 许 进 出 口 证 明 书 或 者 有 关 批 准 文 件 标 签 的 处 罚 226 对 外 国 人 在 中 国 境 内 采 集 收 购 国 家 重 点 保 护 野 生 植 物, 或 者 未 经 批 准 对 国 家 重 点 保 护 野 生 植 物 进 行 野 外 考 察 的 处 罚 227 对 引 起 疫 情 扩 散 行 为 的 228 对 发 包 方 违 法 行 为 的 处 罚 229 对 饲 养 的 动 物 违 反 免 疫 检 测 运 载 规 定 的 处 罚 230 对 不 按 照 国 务 院 兽 医 主 管 部 门 规 定 处 置 染 疫 动 物 及 其 排 泄 物, 染 疫 动 物 产 品 病 死 或 者 死 因 不 明 的 动 物 尸 体 运 载 工 具 中 的 动 物 排 泄 物 以 及 垫 料 包 装 物 容 器 等 污 染 物 以 及 其 它 经 检 疫 不 合 格 的 动 物 动 物 产 品 的 处 罚 231 对 违 法 屠 宰 经 营 运 输 动 物 或 者 生 产 经 营 加 工 贮 藏 运 输 动 物 产 品 的 处 罚 232 对 场 所 未 取 得 动 物 防 疫 条 件 合 格 证 的 处 罚 233 对 动 物 及 动 物 产 品 未 附 有 检 疫 证 明 的 处 罚 234 对 转 让 伪 造 或 者 变 造 检 疫 证 明 检 疫 标 志 或 者 畜 禽 标 识 的 处 罚 23

235 对 不 遵 守 控 制 扑 灭 动 物 疫 病 规 定 或 藏 匿 转 移 盗 掘 已 被 依 法 隔 离 封 存 处 理 的 动 物 和 动 物 产 品 以 及 擅 自 发 布 动 物 疫 情 的 处 罚 236 对 动 物 诊 疗 机 构 违 反 规 定 的 处 罚 237 对 违 反 规 定 可 能 造 成 动 物 疫 情 传 播 流 行 的 处 罚 238 对 从 事 动 物 疫 病 研 究 与 诊 疗 和 动 物 饲 养 屠 宰 经 营 隔 离 运 输, 以 及 动 物 产 品 生 产 经 营 加 工 贮 藏 等 活 动 的 单 位 和 个 人 违 反 规 定 的 处 罚 239 对 拒 绝 阻 碍 动 物 防 疫 监 督 机 构 进 行 重 大 动 物 疫 情 监 测, 或 者 发 现 动 物 出 现 群 体 发 病 或 者 死 亡, 不 向 当 地 动 物 防 疫 监 督 机 构 报 告 的 处 罚 240 对 擅 自 采 集 重 大 动 物 疫 病 病 料, 或 者 在 重 大 动 物 疫 病 病 原 分 离 时 不 遵 守 国 家 有 关 生 物 安 全 管 理 规 定 的 处 罚 241 对 用 于 生 产 经 营 的 种 畜 种 禽 和 乳 用 动 物 未 达 到 国 家 规 定 的 健 康 合 格 标 准 的 处 罚 242 对 因 科 研 教 学 防 疫 生 物 制 品 生 产 等 特 殊 需 要 而 保 存 使 用 引 进 运 输 动 物 源 性 致 病 微 生 物 或 者 病 料 的, 不 遵 守 国 家 规 定 的 管 理 制 度 和 操 作 规 程 的 处 罚 243 对 患 有 人 畜 共 患 传 染 病 的 人 员 从 事 动 物 诊 疗 活 动 以 及 动 物 饲 养 经 营 活 动 和 动 物 产 品 生 产 经 营 活 动 的 处 罚 244 对 跨 省 自 治 区 直 辖 市 引 进 用 于 饲 养 的 非 乳 用 和 非 种 用 动 物 到 达 目 的 地 后, 未 向 所 在 地 动 物 卫 生 监 督 机 构 报 告 的 处 罚 245 对 跨 省 自 治 区 直 辖 市 引 进 的 乳 用 种 用 动 物 到 达 输 入 地 后, 未 按 规 定 进 行 隔 离 观 察 的 处 罚 246 对 变 更 场 所 地 址 或 者 经 营 范 围, 未 按 规 定 重 新 申 请 动 物 防 疫 条 件 合 格 证 的 处 罚 247 对 未 经 审 查 擅 自 变 更 布 局 设 施 设 备 和 制 度 的 处 罚 248 对 经 营 动 物 和 动 物 产 品 的 集 贸 市 场 不 符 合 动 物 防 疫 条 件 的 处 罚 249 对 动 物 防 疫 条 件 合 格 证 不 符 合 规 定 的 处 罚 250 对 动 物 诊 疗 机 构 的 动 物 诊 疗 许 可 证 不 符 合 规 定 的 处 罚 251 对 使 用 伪 造 变 造 受 让 租 用 借 用 的 动 物 诊 疗 许 可 证 的 处 罚 252 对 不 再 具 备 动 物 诊 疗 机 构 条 件 的 处 罚 253 对 动 物 诊 疗 机 构 违 反 规 定 的 处 罚 254 对 动 物 诊 疗 机 构 违 反 废 弃 物 处 理 规 定 的 处 罚 255 对 执 业 兽 医 违 反 注 册 规 定 的 处 罚 256 对 违 反 规 定 使 用 伪 造 变 造 受 让 租 用 借 用 的 兽 医 师 执 业 证 书 或 者 助 理 兽 医 师 执 业 证 书 的 处 罚 257 对 执 业 兽 医 师 在 动 物 诊 疗 活 动 中 违 反 有 关 规 定 的 处 罚 258 对 乡 村 兽 医 师 违 反 从 业 规 定 的 处 罚 259 对 在 江 河 湖 泊 上 建 设 防 洪 工 程 和 和 其 他 水 工 程 水 电 站 违 反 规 划 同 意 书 的 要 求, 影 响 防 洪 行 为 的 行 政 强 制 执 行 行 政 强 制 260 对 从 事 影 响 河 势 稳 定 危 害 河 岸 堤 防 安 全 行 为 的 行 政 强 制 执 行 行 政 强 制 261 对 未 经 审 查 同 意 或 者 未 按 照 审 查 批 准 的 位 置 界 限, 在 河 道 湖 泊 管 理 范 围 内 从 事 工 程 建 设 活 动 行 为 的 行 政 强 制 执 行 行 政 强 制 262 对 未 经 批 准, 擅 自 修 建 水 工 程 水 库 及 建 设 桥 梁 码 头 和 其 他 拦 水 跨 水 临 水 工 程 建 筑 物 构 筑 物, 铺 设 跨 水 工 程 管 道 电 缆 行 为 的 行 政 强 制 执 行 行 政 强 制 24

263 对 强 制 清 除 或 拆 除 阻 碍 行 洪 的 障 碍 物 行 为 的 行 政 强 制 执 行 行 政 强 制 264 对 加 收 拒 不 缴 纳 拖 延 缴 纳 或 者 拖 欠 水 资 源 费 的 滞 纳 金 行 为 的 行 政 强 制 执 行 行 政 强 制 265 对 加 收 水 土 保 持 设 施 补 偿 费 滞 纳 金 行 为 的 行 政 强 制 执 行 行 政 强 制 266 对 开 办 生 产 建 设 项 目 或 者 从 事 其 他 生 产 建 设 活 动 造 成 水 土 流 失, 不 进 行 治 理 的 行 为 的 行 政 强 制 执 行 行 政 强 制 267 代 为 补 种 树 木 代 为 除 治 森 林 病 虫 害 的 行 政 强 制 行 政 强 制 268 对 违 反 规 定 调 运 的 森 林 植 物 及 其 产 品 的 行 政 强 制 行 政 强 制 269 对 销 售 不 符 合 质 量 标 准 的 林 业 种 子 苗 木 的 行 政 强 制 行 政 强 制 270 对 在 自 然 保 护 区 禁 猎 区 破 坏 林 地 及 野 生 动 物 繁 衍 场 所 的 行 政 强 制 行 政 强 制 271 对 饲 料 饲 料 添 加 剂, 生 产 企 业 不 主 动 召 回 的 行 政 强 制 行 政 强 制 272 对 有 证 据 证 明 可 能 是 假 劣 的 兽 药 的 强 制 行 政 强 制 273 对 证 据 先 行 登 记 保 存 的 强 制 行 政 强 制 274 对 逾 期 不 交 罚 款 加 处 罚 款 的 强 制 行 政 强 制 275 对 不 接 受 传 唤 的 违 法 行 为 人 采 取 的 强 制 传 唤 行 政 强 制 276 封 存 扣 押 非 法 研 究 试 验 生 产 加 工 经 营 或 者 进 口 出 口 的 农 业 转 基 因 生 物 行 政 强 制 277 查 封 扣 押 经 检 测 不 符 合 农 产 品 质 量 安 全 标 准 的 农 产 品 行 政 强 制 278 封 存 或 者 扣 押 假 冒 授 权 植 物 品 种 行 政 强 制 279 对 未 依 照 植 物 检 疫 条 例 规 定, 擅 自 调 运 植 物 植 物 产 品 行 为 的 行 政 强 制 行 政 强 制 280 对 染 疫 或 者 疑 似 染 疫 的 动 物 动 物 产 品 及 相 关 物 品 进 行 隔 离 查 封 扣 押 和 处 理 的 强 制 行 政 强 制 281 对 饲 养 的 动 物 不 按 照 动 物 疫 病 强 制 免 疫 计 划 进 行 免 疫 接 种 的 强 制 行 政 强 制 282 对 种 用 乳 用 动 物 未 经 检 测 或 者 经 检 测 不 合 格 而 不 按 照 规 定 处 理 的 强 制 行 政 强 制 283 对 动 物 动 物 产 品 的 运 载 工 具 在 装 载 前 和 卸 载 后 没 有 及 时 清 洗 消 毒 的 强 制 行 政 强 制 284 水 土 保 持 补 偿 费 征 收 行 政 征 收 285 对 推 广 使 用 林 木 良 种 的 单 位 或 者 个 人 给 予 适 当 的 经 济 补 贴 行 政 给 付 286 对 为 选 育 林 木 良 种 建 立 测 定 林 试 验 林 优 树 收 集 区 基 因 库 而 减 少 经 济 收 入 的 单 位 和 个 人 给 予 经 济 补 偿 行 政 给 付 287 古 树 名 木 的 认 定 保 护 管 理 ( 城 市 规 划 区 以 外 ) 行 政 确 认 288 对 无 公 害 畜 产 品 认 证 的 确 认 行 政 确 认 289 无 公 害 农 产 品 产 地 认 定 行 政 确 认 290 对 同 级 报 纸 刊 物 广 播 电 视 等 媒 介 发 布 农 药 广 告 内 容 初 审 行 政 确 认 291 评 选 芝 罘 区 植 树 造 林 保 护 森 林 森 林 管 理 和 林 业 科 学 研 究 工 作 先 进 单 位 和 个 人 行 政 奖 励 292 评 选 芝 罘 区 野 生 动 物 资 源 保 护 科 学 研 究 和 驯 养 繁 殖 工 作 先 进 单 位 和 个 人 行 政 奖 励 293 评 选 芝 罘 区 林 业 技 术 推 广 工 作 先 进 单 位 和 个 人 行 政 奖 励 294 评 选 芝 罘 区 种 质 资 源 保 护 良 种 选 育 推 广 工 作 先 进 单 位 和 个 人 行 政 奖 励 295 评 选 芝 罘 区 防 沙 治 沙 工 作 先 进 集 体 和 个 人 行 政 奖 励 296 评 选 芝 罘 区 义 务 植 树 工 作 先 进 单 位 和 个 人 行 政 奖 励 297 评 选 芝 罘 区 森 林 病 虫 害 防 治 工 作 先 进 集 体 和 个 人 行 政 奖 励 298 评 选 芝 罘 区 陆 生 野 生 动 物 保 护 工 作 先 进 集 体 和 个 人 行 政 奖 励 299 评 选 芝 罘 区 城 市 绿 化 工 作 先 进 集 体 和 个 人 行 政 奖 励 300 评 选 芝 罘 区 自 然 保 护 区 建 设 和 管 理 工 作 先 进 集 体 和 个 人 行 政 奖 励 301 评 选 芝 罘 区 野 生 植 物 资 源 保 护 科 学 研 究 培 育 利 用 和 宣 传 教 育 工 作 先 进 集 体 行 政 奖 励 25

和 个 人 302 评 选 芝 罘 区 退 耕 还 林 工 作 先 进 集 体 和 个 人 行 政 奖 励 303 评 选 芝 罘 区 植 物 检 疫 工 作 先 进 集 体 和 个 人 行 政 奖 励 304 评 选 芝 罘 区 林 业 执 法 工 作 模 范 集 体 和 个 人 行 政 奖 励 305 评 选 芝 罘 区 先 进 林 业 工 作 站 和 优 秀 乡 镇 林 业 技 术 员 行 政 奖 励 306 对 国 有 林 场 工 作 奖 励 行 政 奖 励 307 对 在 动 物 防 疫 工 作 动 物 防 疫 科 学 研 究 中 做 出 成 绩 和 贡 献 的 单 位 和 个 人, 各 级 人 民 政 府 及 有 关 部 门 给 予 奖 励 的 奖 励 行 政 奖 励 308 对 参 加 重 大 动 物 疫 情 应 急 处 理 的 人 员 给 予 适 当 补 助, 对 作 出 贡 献 的 人 员 给 予 表 彰 和 奖 励 的 奖 励 行 政 奖 励 309 对 在 预 防 控 制 和 扑 灭 动 物 疫 病 工 作 中 做 出 突 出 贡 献 的 执 业 兽 医 给 予 表 彰 和 奖 励 的 奖 励 行 政 奖 励 310 对 芝 罘 区 植 树 造 林 保 护 森 林 森 林 管 理 和 林 业 科 学 研 究 行 为 的 奖 励 行 政 奖 励 311 对 芝 罘 区 森 林 防 火 扑 救 森 林 火 灾 工 作 模 范 行 为 的 奖 励 行 政 奖 励 312 对 芝 罘 区 集 体 林 权 制 度 改 革 先 进 行 为 的 奖 励 行 政 奖 励 313 对 芝 罘 区 林 业 执 法 工 作 模 范 行 为 的 奖 励 行 政 奖 励 314 对 芝 罘 区 全 区 林 业 产 业 工 作 先 进 单 位 先 进 个 人 行 为 的 奖 励 行 政 奖 励 315 对 食 用 林 产 品 质 量 安 全 ( 不 包 括 水 果 类 ) 的 监 督 管 理 行 政 监 督 316 对 植 树 造 林 的 督 导 检 查 行 政 监 督 317 对 全 民 义 务 植 树 活 动 的 监 督 检 查 行 政 监 督 318 对 森 林 抚 育 的 指 导 检 查 行 政 监 督 319 对 沙 化 和 荒 漠 化 监 测 工 作 的 监 督 检 查 行 政 监 督 320 对 林 木 种 苗 质 量 的 监 督 检 查 行 政 监 督 321 对 集 贸 市 场 以 外 经 营 野 生 动 物 或 者 其 产 品 的 监 督 管 理 行 政 监 督 322 对 自 然 保 护 区 的 监 督 检 查 行 政 监 督 323 对 在 湿 地 保 护 范 围 内 从 事 捕 捞 放 牧 采 集 收 割 养 殖 旅 游 等 活 动 的 监 督 检 查 行 政 监 督 324 对 经 营 利 用 国 家 二 级 保 护 野 生 植 物 活 动 的 监 督 检 查 行 政 监 督 325 对 湿 地 资 源 的 保 护 利 用 监 督 检 查 行 政 监 督 326 河 道 生 态 修 复 湿 地 建 设 工 作 监 督 检 查 行 政 监 督 327 对 林 业 有 害 生 物 除 治, 消 毒 除 害 隔 离 封 锁 消 灭 处 理 的 监 督 检 查 行 政 监 督 328 对 中 央 财 政 林 业 补 贴 资 金 项 目 的 监 督 ( 包 括 中 央 财 政 造 林 补 贴 中 央 财 政 抚 育 补 贴 中 央 财 政 林 木 良 种 补 贴 等 检 查 ) 行 政 监 督 329 对 畜 禽 及 畜 禽 产 品 实 施 追 溯 和 处 理 的 监 督 行 政 监 督 330 对 菌 ( 毒 ) 种 和 样 本 保 藏 的 监 督 行 政 监 督 331 对 菌 ( 毒 ) 种 和 样 本 销 毁 的 监 督 行 政 监 督 332 对 病 原 微 生 物 实 验 室 生 物 安 全 管 理 的 监 督 行 政 监 督 333 对 负 责 其 行 政 区 域 饲 料 饲 料 添 加 剂 的 监 督 管 理 并 建 立 监 管 档 案, 开 展 的 日 常 监 督 行 政 监 督 334 对 兽 药 生 产 企 业 兽 药 GMP 运 行, 兽 药 原 辅 料 采 购 储 存, 产 品 生 产 检 验 储 存 销 售 等 情 况 的 监 督 行 政 监 督 335 对 兽 药 经 营 单 位 兽 药 GSP 运 行, 兽 药 采 购 存 储 销 售 等 情 况 的 监 督 行 政 监 督 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