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 佳 通 - 数 据 管 家 (V5.03) 使 用 说 明 软 件 概 述 易 佳 通 - 数 据 管 家 是 一 款 企 业 和 个 人 文 档 数 据 保 存 管 理 软 件, 并 支 持 远 程 浏 览 和 编 辑 ( 定 制 开 发 版 F2 及 以 上 版 本 支 持 ), 以 下 简 称 软 件 : 软 件 方 便 用 户 将 企 业 信 息 或 个 人 数 据 分 类 保 存, 打 包 到 软 件 中, 防 止 企 业 或 个 人 信 息 被 外 部 窃 取 软 件 具 有 文 档 格 式 转 换 功 能, 用 户 可 以 直 接 复 制 网 页 Word Excel 文 本 等 文 档 到 软 件 的 编 辑 器 中, 软 件 会 自 动 进 行 格 式 转 换, 保 留 原 文 档 的 样 式 软 件 具 有 文 档 编 辑 器, 提 供 丰 富 的 编 辑 功 能, 用 户 可 以 将 文 本 图 片 文 件 或 语 音 保 存 到 软 件 中, 保 存 文 档 后 图 片 和 本 地 文 件 会 自 动 加 密 保 存 到 数 据 库 ; 用 户 可 在 文 章 任 意 位 置 插 入 文 字 表 格 图 片 文 件 链 接 语 音 留 言 等, 并 可 对 其 样 式 进 行 设 置 软 件 可 将 用 户 数 据 分 类 明 细 的 保 存, 并 提 供 了 丰 富 的 搜 索 查 询 功 能, 用 户 可 以 很 容 易 的 检 索 数 据 信 息 ; 用 户 可 将 软 件 中 的 文 章 标 注 或 互 相 链 接 高 效 率 软 件 提 供 模 板 支 持, 用 户 可 将 固 定 的 文 档 编 辑 格 式 保 存 为 模 板, 需 要 时 在 编 辑 器 载 入 即 可, 避 免 重 复 编 辑, 提 软 件 提 供 了 丰 富 的 界 面 布 局 和 主 题, 用 户 可 以 任 意 设 置 软 件 中 窗 口 的 布 局, 字 体 的 大 小, 并 可 以 保 存 用 户 自 定 义 布 局 ; 软 件 提 供 了 多 种 界 面 主 题, 用 户 可 对 软 件 的 颜 色 和 外 观 做 出 多 种 选 择 ; 软 件 的 工 具 栏 可 以 自 定 义, 用 户 可 以 根 据 使 用 习 惯 任 意 增 加 或 删 除 工 具 栏 软 件 支 持 多 用 户 ( 定 制 开 发 版 支 持 ), 用 于 可 注 册 多 个 账 号 ( 账 号 分 为 主 账 号 和 子 账 号 ), 共 同 使 用 一 套 软 件, 每 个 用 户 可 以 设 置 不 同 的 访 问 和 读 写 权 限, 并 且 多 个 用 户 可 以 共 享 数 据 软 件 提 供 便 捷 的 远 程 访 问 模 式 ( 定 制 开 发 版 F2 及 以 上 版 本 支 持 ), 用 户 只 要 在 A 电 脑 上 安 装 了 软 件 ( 数 据 源 ), 在 B 电 脑 上 安 装 了 软 件 ( 客 户 端 ), 就 可 以 通 过 Internet 或 局 域 网 让 B 电 脑 远 程 访 问 A 电 脑 中 软 件 中 的 数 据, 无 需 专 业 网 络 设 置 软 件 应 用 范 围 广, 可 以 作 为 企 业 文 档 管 理 系 统, 个 人 文 档 管 理 系 统, 远 程 数 据 服 务 器 等 多 种 方 式 应 用 系 统 和 硬 件 要 求 操 作 系 统 :WindowsXP Windows Server 2003 Vista Windows 7 Windows Server 2008 Windows 8 Windows Server 2012 Windows 10 软 件 要 求 :Windows 10 以 下 操 作 系 统 数 据 源 需 要 安 装 微 软 数 据 库 引 擎 硬 件 要 求 : CPU:Intel 或 AMD 双 核 CPU 1G 以 上
内 存 :1G 以 上 磁 盘 空 间 :100M 硬 盘 空 间 ( 建 议 保 留 1G 以 上 硬 盘 空 间 以 保 存 加 密 数 据 ) 入 门 1. 获 取 快 捷 使 用 帮 助 易 佳 通 - 数 据 管 家 采 用 嵌 入 式 使 用 帮 助, 方 便 用 户 更 快 捷 的 熟 悉 软 件 用 户 可 以 通 过 打 开 主 菜 单 -> 帮 助 -> 注 释, 来 获 取 快 捷 帮 助, 如 图 : 当 用 户 鼠 标 浮 动 于 菜 单 命 令 工 具 栏 按 钮 或 窗 口 的 输 入 框 时, 会 展 现 相 应 的 帮 助 提 示 信 息 2. 数 据 源 使 用 1. 登 录 并 创 建 账 号 1. 登 录 ( 标 准 版 ) 用 户 注 册 成 功 后, 系 统 会 自 动 生 成 默 认 主 账 号 : 用 户 名 为 :admin 密 码 为 :admin 二 级 密 码 为 admin( 都 为 小 写 字 母, 登 录 时 请 勿 输 入 大 写 ADMIN ) 用 户 使 用 默 认 用 户 名 和 密 码 即 可 登 录 软 件, 登 录 后 请 修 改 用 户 名 密 码 和 二 级 密 码, 建 议 密 码 和 二 级 密 码 不 要 相 同, 以 免 带 来 安 全 隐 患 标 准 版 只 有 唯 一 的 主 账 号, 无 法 创 建 账 号 2. 登 录 并 创 建 账 号 ( 定 制 开 发 版 ) 1. 第 一 次 登 录 用 户 注 册 成 功 后, 系 统 会 自 动 生 成 默 认 管 理 员 账 号 : 用 户 名 为 :admin 密 码 为 :admin 二 级 密 码 为 admin( 都 为 小 写 字 母, 登 录 时 请 勿 输 入 大 写 ADMIN ) 用 户 使 用 默 认 用 户 名 和 密 码 即 可 以 管 理 员 身 份 登 录 软 件, 登 录 后 请 修 改 用 户 名 密 码 和 二 级 密 码, 建 议 密 码 和 二 级 密 码 不 要 相 同, 以 免 带 来 安 全 隐 患 请 妥 善 保 管 管 理 员 账 号, 切 勿 丢 失 2. 创 建 账 号 以 管 理 员 身 份 登 录, 打 开 主 菜 单 -> 安 全 -> 管 理 账 号, 如 图 :
点 击 新 建 主 账 号, 如 图 :
注 : 只 有 定 制 开 发 版 F2 及 以 上 版 本 远 程 访 问 权 限 才 可 选 我 们 根 据 自 己 的 需 要 输 入 账 号 信 息, 如 图 : 点 击 创 建, 创 建 成 功, 如 图 :
下 面 我 们 退 出 软 件, 然 后 重 新 启 动 软 件, 以 我 们 刚 建 立 的 主 账 号 登 录 软 件 ; 登 录 成 功 后 我 们 即 可 创 建 文 章 注 : 只 有 主 账 号 或 子 账 号 才 能 创 建 目 录 和 文 章 ; 管 理 员 账 号 只 能 进 行 安 全 设 置, 不 能 创 建 目 录 或 文 章 2. 创 建 第 一 篇 文 章 只 有 以 主 账 号 或 子 账 号 身 份 登 录, 才 可 以 创 建 文 章 1. 创 建 目 录 登 录 成 功 后, 在 创 建 文 章 前, 我 们 要 先 创 建 目 录 ( 文 章 必 须 要 创 建 在 指 定 目 录 中 ) 将 鼠 标 移 至 目 录 窗 口, 然 后 点 击 鼠 标 右 键, 弹 出 菜 单, 如 图 :
我 们 点 击 新 建 目 录, 输 入 我 们 要 创 建 的 目 录 名 称, 如 图 : 点 击 添 加, 目 录 就 创 建 成 功 了, 如 图 : 2. 创 建 文 章 现 在 我 们 选 定 我 们 刚 创 建 的 目 录, 然 后 点 击 鼠 标 右 键, 弹 出 菜 单, 选 择 新 建 文 章, 如 图 :
内 容 窗 口 会 自 动 切 换 到 编 辑 标 签, 默 认 的 文 章 标 题 为 新 建 文 档, 如 图 : 接 下 去 我 们 在 编 辑 器 中 进 行 编 辑, 并 修 改 文 章 标 题 后, 点 击 保 存 修 改, 我 们 即 成 功 创 建 了 第 一 篇 文 章, 如 图 : 注 : 关 于 详 细 的 编 辑 方 法, 可 参 考 下 面 章 节 : 阅 读 和 编 辑 功 能 -> 内 容 操 作 现 在 我 们 点 击 目 录 窗 口 中 我 们 刚 创 建 的 目 录, 我 们 刚 创 建 的 文 章 会 在 列 表 窗 口 中 出 现, 如 图 : 3. 打 开 ( 浏 览 ) 文 章 我 们 要 打 开 我 们 刚 创 建 的 文 章, 在 列 表 窗 口 直 接 双 击 文 章 标 题 即 可 ; 或 将 鼠 标 移 至 文 章 标 题, 弹 出 右 键 菜 单, 如 图 :
有 三 种 打 开 方 式 : 即 : 打 开 文 章 : 和 双 击 操 作 相 同, 在 内 容 窗 口 的 查 看 标 签 打 开 文 章, 如 图 : 在 新 标 签 打 开 : 在 内 容 窗 口 创 建 新 标 签, 然 后 在 新 标 签 中 打 开 文 章, 如 图 : 在 新 窗 口 打 开 : 创 建 新 窗 口, 并 在 新 窗 口 中 打 开 文 章, 如 图 :
3. 启 动 远 程 访 问 ( 定 制 开 发 版 F2 及 以 上 版 本 支 持 ) 1. 手 动 启 动 远 程 访 问 打 开 主 菜 单 -> 安 全 -> 启 动 远 程 服 务 器, 打 开 远 程 服 务 器, 如 图 :
用 户 可 以 以 主 账 号 或 子 账 号 登 录, 不 能 使 用 管 理 员 账 号 登 录 首 先 通 过 设 置 服 务 器 设 置, 选 择 可 用 的 远 程 服 务 器 ( 数 据 源 和 客 户 端 要 选 择 相 同 的 远 程 服 务 器 ) 远 程 访 问 权 限 中 如 果 选 择 允 许 局 域 网 和 Internet 登 录, 则 客 户 端 可 以 以 任 何 模 式 连 接 数 据 源 ; 若 选 择 仅 允 许 局 域 网 登 录, 则 客 户 端 必 须 要 与 数 据 源 在 同 一 局 域 网 内, 并 且 客 户 端 以 局 域 网 模 式 登 录, 才 能 正 常 连 接 数 据 源 输 入 账 号 信 息 后, 点 击 启 动 远 程 访 问 后, 客 户 端 即 可 以 远 程 连 接 数 据 源, 如 图 :
2. 开 机 自 动 启 动 远 程 访 问 首 先 以 管 理 员 身 份 登 录 数 据 源, 登 录 成 功 后, 进 入 主 菜 单 -> 工 具 -> 选 项 -> 安 全, 如 图 :
勾 选 开 机 自 动 运 行 数 据 源 远 程 服 务 器, 输 入 默 认 的 远 程 登 录 账 号 ( 主 账 号 或 子 账 号 ) 即 可 注 : 远 程 登 录 的 详 细 设 置 可 参 考 下 面 的 章 节 远 程 访 问 3. 客 户 端 使 用 ( 定 制 开 发 版 F2 及 以 上 版 本 数 据 源 支 持 客 户 端 登 录 ) 客 户 端 连 接 数 据 源 前 需 先 绑 定 指 定 的 数 据 源, 一 个 客 户 端 可 以 绑 定 多 个 数 据 源 首 先 打 开 客 户 端, 点 击 登 录 设 置, 打 开 登 录 设 置 窗 口 :
点 击 添 加 账 户 绑 定, 弹 出 添 加 账 户 绑 定 窗 口, 如 图 : 需 要 输 入 数 据 源 的 序 列 号 和 数 据 源 的 远 程 登 录 校 验 码 若 数 据 源 未 设 置 远 程 登 录 校 验 码, 远 程 登 录 校 验 码 选 项 留 空 即 可 信 息 输 入 完 成 后, 点 击 添 加 绑 定, 已 经 绑 定 的 数 据 源 即 出 现 在 选 择 绑 定 的 账 户 列 表 中 注 1: 查 看 数 据 源 的 序 列 号, 需 在 数 据 源 以 管 理 员 身 份 登 录, 打 开 主 菜 单 -> 工 具 -> 选 项 -> 安 全 窗 口, 数 据 源 的 序 列 号 在 这 里 显 示 注 2: 在 数 据 源 以 管 理 员 身 份 登 录, 打 开 主 菜 单 -> 工 具 -> 选 项 -> 安 全 窗 口, 点 击 设 置 远 程 登 录 校 验 码 即 可 设 置 远 程 登 录 校 验 码 ; 建 议 用 户 设 置 远 程 登 录 校 验 码, 以 提 高 软 件 远 程 访 问 安 全 1. 选 择 登 录 方 式 登 录 方 式 有 Internet 和 局 域 网 两 种 登 录 方 式 1. internet 登 录 模 式 使 用 此 模 式 登 录 数 据 源, 要 保 证 客 户 端 所 在 计 算 机 已 经 接 入 Internet 需 要 选 择 远 程 数 据 服 务 器, 选 择 的 服 务 器 要 与 要 连 接 的 数 据 源 选 择 的 服 务 器 相 同, 并 且 数 据 源 要 以 Internet 模 式 启 动 远 程 访 问 2. 局 域 网 登 录 模 式 使 用 此 模 式 登 录 数 据 源, 客 户 端 无 需 接 入 Internet, 但 要 保 证 要 连 接 的 数 据 源 要 和 客 户 端 在 同 一 局 域 网 内
若 用 户 已 知 数 据 源 的 局 域 网 IP 地 址, 可 以 选 择 输 入 数 据 源 的 局 域 网 IP 地 址, 输 入 数 据 源 的 IP 地 址 ; 当 IP 地 址 输 入 错 误 时 无 法 连 接 数 据 源 建 议 选 择 自 动 侦 测 可 用 数 据 源, 系 统 会 在 局 域 网 内 自 动 查 找 指 定 的 数 据 源 启 用 此 模 式 连 接 数 据 源, 数 据 源 端 无 论 以 Internet 或 局 域 网 模 式 启 动 远 程 访 问, 客 户 端 都 可 以 成 功 连 接 2. 连 接 数 据 源 在 选 择 指 定 的 绑 定 数 据 源, 选 择 了 远 程 服 务 器 后, 输 入 主 账 号 或 子 账 号 ( 账 号 需 要 有 远 程 访 问 权 限 ) 信 息, 即 可 登 录 数 据 源 登 录 成 功 后, 客 户 端 首 先 要 载 入 目 录 信 息, 用 户 需 要 等 待 几 秒 钟, 待 目 录 载 入 成 功 3. 创 建 和 阅 读 文 章 客 户 端 的 文 章 编 辑 和 阅 读 操 作 和 数 据 源 相 同, 详 见 上 面 章 节 数 据 源 创 建 第 一 篇 文 章, 或 后 面 章 节 阅 读 和 编 辑 功 能 与 数 据 源 操 作 的 不 同 处 : 当 打 开 文 章 后, 若 要 切 换 到 编 辑 状 态, 请 等 待 文 章 中 所 有 图 片 都 下 载 完 成 后, 再 切 换 到 编 辑 窗 口, 否 则 下 载 中 的 图 片 无 法 正 常 显 示 4. 查 看 任 务 管 理 器 打 开 主 菜 单 -> 工 具 -> 任 务 管 理 器, 如 图 : 显 示 客 户 端 所 有 的 远 程 操 作, 以 及 执 行 情 况 当 双 击 指 定 任 务 后, 会 显 示 其 包 含 的 子 任 务 ( 如 果 包 含 子 任 务 ) 刷 新 任 务, 刷 新 任 务 列 表 的 内 容 到 当 前 状 态
删 除 已 完 成 任 务, 从 任 务 列 表 中 删 除 执 行 成 功 的 任 务 取 消 / 重 试 选 定 任 务, 选 定 指 定 的 任 务, 当 其 状 态 为 失 败 时 ; 执 行 重 试 执 行 此 操 作, 当 其 状 态 为 执 行 中 时, 执 行 取 消 此 操 作 ; 只 有 部 分 任 务 支 持 此 功 能 下 载 进 度, 当 用 户 点 击 文 章 中 链 接 的 文 件 后, 会 弹 出 下 载 菜 单, 如 图 : 当 用 户 选 择 后 台 下 载 并 另 存 为 方 式, 后 台 下 载 文 件 时, 下 载 进 度 显 示 未 完 成 的 后 台 下 载 文 件 的 下 载 进 度 上 传 进 度, 指 当 用 户 保 存 文 章 时, 文 章 中 包 含 本 地 文 件 时, 本 地 文 件 会 上 传 到 数 据 源, 上 传 进 度 显 示 未 完 成 上 传 的 文 件 的 上 传 进 度 5. 禁 止 计 算 机 进 入 休 眠 状 态 执 行 主 菜 单 -> 工 具 -> 禁 止 计 算 机 进 入 休 眠 状 态 勾 选 此 项, 则 客 户 端 所 在 电 脑 会 禁 止 进 入 休 眠 状 态, 建 议 勾 选 此 项 注 : 若 计 算 机 进 入 休 眠 状 态, 客 户 端 会 断 开 与 数 据 源 的 连 接, 用 户 唤 醒 计 算 机 后, 用 户 需 退 出 客 户 端 后, 重 新 启 动 客 户 端 登 录 数 据 源 阅 读 和 编 辑 功 能 ( 数 据 源 与 客 户 端 相 同 ) 1. 目 录 操 作 1. 显 示 方 式 切 换 目 录 显 示 有 显 示 文 章 和 显 示 文 件 两 种 方 式, 显 示 文 章 时 选 定 目 录 后, 列 表 窗 口 显 示 选 定 目 录 中 的 文 章 标 题, 以 便 打 开 文 章 ; 显 示 文 件 时 选 定 目 录 后, 显 示 目 录 中 的 文 章 中 链 接 的 文 件 信 息, 以 便 直 接 打 开 文 件, 显 示 文 件 方 式 只 显 示 包 含 文 件 的 目 录 操 作 方 式 : 打 开 主 菜 单 -> 视 图 -> 浏 览 文 件 ; 再 次 点 击 恢 复 到 浏 览 文 章
2. 刷 新 目 录 刷 新 目 录 到 最 新 状 态 操 作 方 式 : 在 目 录 窗 口 右 键 打 开 菜 单, 点 击 刷 新 目 录 3. 新 建 目 录 在 目 录 窗 口 中 选 定 指 定 目 录, 然 后 打 开 右 键 菜 单, 在 指 定 目 录 下 新 建 目 录 ; 新 建 根 目 录 时, 请 选 择 添 加 根 目 录 然 后 打 开 右 键 菜 单 添 加 根 目 录 4. 修 改 目 录 选 定 指 定 目 录, 然 后 弹 出 右 键 菜 单, 点 击 修 改 目 录, 可 以 修 改 目 录 标 题
5. 转 移 目 录 选 定 指 定 目 录, 然 后 弹 出 右 键 菜 单, 点 击 转 移 目 录, 可 以 将 选 定 目 录 及 其 下 内 容 ( 文 章 文 件 图 片 子 目 录 ) 转 移 或 复 制 到 其 它 目 录 下 目 标 目 录 指 要 将 当 前 目 录 转 移 到 哪 个 目 录 下, 可 以 通 过 点 击 进 入 下 一 级 或 进 入 上 一 级 调 整 目 标 目 录 的 位 置 ; 当 勾 选 复 制 选 定 目 录 及 目 录 中 内 容 到 目 标 目 录 时, 会 复 制 选 定 目 录 到 目 标 目 录, 否 则 执 行 转 移 目 录 操 作 ; 当 执 行 复 制 目 录 操 作 时, 如 果 选 定 目 录 下 文 件 较 多, 则 执 行 此 操 作 可 能 会 消 耗 较 长 时 间, 因 为 软 件 要 对 复 制 的 数 据 进 行 重 新 编 码 和 加 密 6. 信 息 搜 索 选 定 指 定 目 录, 然 后 弹 出 右 键 菜 单, 点 击 信 息 搜 索, 则 按 关 键 字 搜 索 指 定 目 录 下 的 文 章 内 容 ; 若 要 将 整 个 数 据 库 作 为 搜 索 范 围, 则 在 添 加 根 目 录 弹 出 右 键 菜 单, 点 击 搜 索 搜 索 路 径 显 示 用 户 选 定 的 搜 索 范 围, 用 户 可 在 搜 索 关 键 字 中 输 入 多 个 查 询 关 键 字, 之 间 用 半 角 逗 号 隔 开
若 用 户 在 搜 索 范 围 中 勾 选 全 字 匹 配, 则 搜 索 关 键 字 区 分 大 小 写 英 文 字 母 用 户 可 勾 选 创 建 时 间 或 修 改 时 间 搜 索 指 定 时 间 段 创 建 或 修 改 的 文 章 7. 设 置 图 标 给 选 定 目 录 设 置 自 定 义 图 标, 通 过 目 录 右 键 菜 单 实 现 前 提 : 要 在 主 菜 单 -> 选 项 -> 外 观 中 勾 选 显 示 自 定 义 图 标 可 以 设 置 目 录 在 四 种 显 示 状 态 下 的 图 标 样 式, 图 标 文 件 格 式 必 须 为 BMP 文 件, 建 议 使 用 小 于 200*200 的 方 形 图 片, 以 免 显 示 时 变 形 若 不 勾 选 当 前 目 录 使 用 自 定 义 图 标, 则 只 在 数 据 库 中 保 存 自 定 义 图 标, 但 并 不 显 示 ; 需 要 显 示 时, 可 打 开 自 定 义 目 录 图 标 窗 口, 勾 选 此 项 即 可 8. 删 除 多 个 目 录 一 次 删 除 多 个 目 录, 目 录 中 的 文 章 图 片 和 文 件 也 一 同 被 删 除 执 行 主 菜 单 -> 编 辑 -> 目 录 -> 删 除 多 个 目 录, 如 图 :
可 同 时 选 择 一 个 或 多 个 目 录 进 行 删 除, 可 以 使 用 进 入 上 一 级 或 进 入 下 一 级 调 整 列 表 中 的 目 录 信 息 9. 调 整 目 录 的 位 置 选 定 指 定 目 录 后, 执 行 主 菜 单 -> 操 作 中 的 上 移 选 项 或 下 移 选 项, 可 调 整 改 变 目 录 的 上 下 位 置 2. 列 表 操 作 1. 打 开 文 章 在 列 表 窗 口 选 定 文 章 后, 弹 出 右 键 菜 单, 点 击 打 开 文 章 打 开 的 文 章 将 在 内 容 窗 口 的 查 看 标 签 中 显 示 ; 直 接 双 击 选 中 文 章 也 可 执 行 此 操 作
可 将 内 容 窗 口 的 标 签 切 换 到 编 辑, 对 当 前 文 章 进 行 编 辑 ; 若 切 换 到 源 代 码, 可 查 看 或 编 辑 当 前 文 章 的 源 代 码 若 在 主 菜 单 -> 选 项 -> 快 捷 键 中 勾 选 允 许 双 击 鼠 标 左 键 最 大 化 文 章 标 签 窗 口, 则 在 文 章 显 示 窗 口 中 双 击 鼠 标 左 键, 文 章 显 示 窗 口 会 布 满 软 件 窗 口, 再 次 双 击 鼠 标 左 键, 则 恢 复 原 来 的 显 示 状 态 2. 在 新 标 签 打 开 在 列 表 窗 口 选 定 文 章 后, 打 开 右 键 菜 单 后, 点 击 在 新 标 签 打 开 文 章, 则 在 内 容 窗 口 建 立 新 标 签 打 开 文 章 用 户 可 同 时 打 开 多 个 新 标 签 来 同 时 打 开 多 篇 文 章, 并 可 自 由 切 换 及 交 换 位 置 用 户 若 要 编 辑 新 标 签 中 打 开 的 文 章, 请 先 用 鼠 标 点 击 ( 激 活 ) 要 编 辑 的 文 章 标 签, 然 后 点 击 主 菜 单 -> 编 辑 -> 编 辑 当 前 文 章, 就 可 以 将 文 章 载 入 编 辑 窗 口 若 在 主 菜 单 -> 选 项 -> 快 捷 键 中 勾 选 允 许 双 击 鼠 标 左 键 最 大 化 文 章 显 示 标 签 窗 口, 则 在 文 章 显 示 窗 口 中 双 击 鼠 标 左 键, 文 章 显 示 窗 口 会 布 满 软 件 窗 口, 再 次 双 击 鼠 标 左 键, 则 恢 复 原 来 的 显 示 状 态 3. 在 新 窗 口 打 开 在 列 表 窗 口 选 定 文 章 后, 打 开 右 键 菜 单 后, 点 击 在 新 窗 口 打 开 文 章, 则 在 新 窗 口 打 开 文 章
用 户 可 同 时 打 开 多 个 新 窗 口, 并 可 执 行 最 小 化 最 大 化 和 关 闭 操 作 用 户 若 要 编 辑 新 窗 口 中 打 开 的 文 章, 请 先 用 鼠 标 点 击 ( 激 活 ) 要 编 辑 的 文 章 窗 口, 然 后 点 击 主 菜 单 -> 编 辑 -> 编 辑 当 前 文 章, 就 可 以 将 文 章 载 入 到 内 容 的 编 辑 窗 口 若 在 主 菜 单 -> 选 项 -> 快 捷 键 中 勾 选 允 许 双 击 鼠 标 左 键 最 大 化 文 章 显 示 新 窗 口, 则 在 文 章 显 示 窗 口 中 双 击 鼠 标 左 键, 当 前 窗 口 会 最 大 化 显 示, 再 次 双 击 鼠 标 左 键, 则 恢 复 原 来 的 显 示 状 态 4. 删 除 文 章 在 列 表 窗 口 选 定 文 章 后, 打 开 右 键 菜 单 后, 点 击 删 除 文 章, 则 删 除 当 前 文 章 ; 文 章 中 包 含 的 文 件 或 图 片 也 同 时 被 删 除 用 户 可 用 鼠 标 圈 选 多 篇 文 章 同 时 删 除 5. 复 制 文 章 在 列 表 窗 口 选 定 文 章 后, 打 开 右 键 菜 单 后, 点 击 复 制 文 章, 可 将 当 前 文 章 作 为 复 制 源 用 户 可 用 鼠 标 一 次 圈 选 复 制 多 篇 文 章 6. 剪 切 文 章 在 列 表 窗 口 选 定 文 章 后, 打 开 右 键 菜 单 后, 点 击 剪 切 文 章, 可 将 当 前 文 章 作 为 剪 切 源 用 户 可 用 鼠 标 一 次 圈 选 剪 切 多 篇 文 章 7. 粘 贴 文 章 在 列 表 窗 口 打 开 右 键 菜 单 后, 点 击 粘 贴 文 章, 可 将 先 前 复 制 或 剪 切 的 文 章 粘 贴 到 当 前 列 表 用 户 可 将 复 制 或 剪 切 的 文 章 粘 贴 到 目 录 窗 口 中 的 任 意 目 录 中 ; 若 先 前 执 行 的 是 剪 切 文 章, 则 粘 贴 文 章 后 删 除 原 来 位 置 的 剪 切 源 文 章
用 户 可 以 执 行 主 菜 单 -> 编 辑 -> 清 空 剪 切 板, 来 清 空 先 前 的 复 制 或 剪 切 标 记 8. 剪 切 到 上 一 级 在 列 表 窗 口 选 中 一 篇 或 多 篇 文 章, 打 开 右 键 菜 单, 点 击 剪 切 到 上 一 级, 可 以 将 选 中 文 章 剪 切 到 当 前 文 章 所 在 目 录 的 上 一 级 目 录 9. 剪 切 到 下 一 级 在 列 表 窗 口 选 中 一 篇 或 多 篇 文 章, 打 开 右 键 菜 单, 点 击 剪 切 到 下 一 级, 可 以 将 选 中 文 章 剪 切 到 当 前 文 章 所 在 目 录 的 下 一 级 目 录 10. 标 记 文 章 用 户 在 列 表 窗 口 中 选 中 一 篇 文 章, 然 后 打 开 右 键 菜 单 点 击 标 记 文 章, 可 对 当 前 文 章 进 行 标 记 ; 标 记 文 章 起 到 书 签 的 作 用 用 户 点 击 主 菜 单 -> 工 具 -> 标 记 -> 显 示 标 记, 则 在 列 表 窗 口 显 示 标 记 过 的 文 章 用 户 执 行 主 菜 单 -> 工 具 -> 标 记 -> 删 除 标 记, 可 选 择 删 除 标 记 ( 删 除 标 记 只 删 除 标 记 记 录, 并 不 删 除 文 章 本 身 ) 11. 列 表 窗 口 的 各 显 示 模 式 的 切 换 点 击 主 菜 单 -> 视 图 -> 最 近 访 问 最 近 搜 索 返 回 目 录, 或 主 菜 单 -> 工 具 -> 标 记 -> 显 示 标 记, 可 以 切 换 列 表 的 显 示 内 容 最 近 访 问 : 在 列 表 中 显 示 最 近 打 开 过 的 文 章, 显 示 的 数 目 在 主 菜 单 -> 选 项 -> 常 规 -> 最 近 浏 览 的 文 章 的 保 留 条 数 中 设 置 最 近 搜 索 : 在 列 表 中 显 示 上 一 次 的 搜 索 结 果
显 示 标 记 : 在 列 表 中 显 示 标 记 过 的 文 章 返 回 目 录 : 在 列 表 中 显 示 上 一 次 打 开 的 文 章 目 录 中 的 文 章 12. 调 整 文 章 在 当 前 目 录 的 列 表 中 的 位 置 在 列 表 中 选 定 指 定 文 章 后 后, 执 行 主 菜 单 -> 操 作 中 的 上 移 选 项 或 下 移 选 项, 可 调 整 改 变 文 章 在 列 表 中 的 上 下 位 置 3. 内 容 ( 文 章 编 辑 ) 操 作 1. 将 文 章 载 入 编 辑 器 两 种 方 式 : 分 别 为 新 建 文 章 和 编 辑 现 有 文 章 1. 建 立 一 篇 新 文 章 在 目 录 窗 口 先 选 定 指 定 目 录, 然 后 再 弹 出 右 键 菜 单, 点 击 新 建 文 章 ; 新 建 文 章 的 默 认 标 题 为 新 建 文 档, 用 户 可 修 改 标 题 2. 打 开 已 经 存 在 的 文 章 进 行 编 辑 在 列 表 窗 口 选 定 文 章, 然 后 弹 出 右 键 菜 单, 点 击 打 开 文 章, 文 章 会 载 入 到 内 容 的 查 看 窗 口, 然 后 将 标 签 切 换 到 编 辑 即 可 ; 或 者 选 定 在 新 标 签 或 新 窗 口 打 开 的 文 章, 执 行 主 菜 单 -> 编 辑 -> 编 辑 当 前 文 章, 即 可 将 此 文 章 载 入 编 辑 窗 口 2. 设 置 字 体 在 编 辑 器 中 圈 选 要 设 置 的 文 本, 可 以 设 置 文 本 的 字 体 字 号 粗 体 斜 体 下 划 线 工 具 栏 中 有 相 关 设 置 按 钮 依 次 为 : 字 体 字 号 字 体 颜 色 粗 体 下 划 线 斜 体 注 : 也 可 通 过 设 置 属 性, 通 过 设 置 控 件 字 体, 来 调 整 控 件 内 文 本 的 字 体 样 式 3. 设 置 段 落 设 置 编 辑 器 中 光 标 当 前 位 置 所 属 段 落 的 对 齐 方 式 是 否 缩 进 是 否 添 加 标 号 编 辑 器 右 键 菜 单 有 相 关 选 型, 工 具 栏 中 也 有 相 关 设 置 选 项 按 钮 依 次 为 : 左 对 齐 中 间 对 齐 右 对 齐 项 目 数 字 标 号 项 目 点 标 号 向 左 凸 出 向 右 缩 进
4. 表 格 操 作 表 格 操 作 包 括 插 入 表 格, 拆 分 单 元 格, 合 并 单 元 格, 设 置 表 格 或 单 元 格 的 属 性 等, 在 编 辑 器 中 弹 出 右 键 菜 单 可 以 设 置 表 格 1. 插 入 表 格 用 户 可 以 设 置 插 入 表 格 的 行 和 列 数, 宽 度 可 以 为 固 定 宽 度 ( 像 素 ) 或 可 变 宽 度 ( 百 分 比 ); 并 可 以 设 置 整 个 表 格 单 元 格 或 边 框 的 颜 色 插 入 表 格 可 以 嵌 套, 即 可 以 在 插 入 的 表 格 中 再 插 入 若 干 子 表 格
2. 合 并 单 元 格 用 户 用 鼠 标 圈 选 多 个 表 格 的 单 元 格 后, 执 行 此 操 作, 可 将 多 个 单 元 格 合 并 为 一 个 单 元 格 3. 拆 分 单 元 格 先 将 鼠 标 光 标 移 至 要 拆 分 的 表 格 单 元 格 中, 然 后 执 行 此 操 作, 可 将 一 个 单 元 格 拆 分 为 多 个 单 元 格 4. 插 入 行 在 表 格 中 当 前 位 置 插 入 一 行 5. 插 入 列 在 表 格 中 当 前 位 置 插 入 一 列 6. 插 入 行 ( 或 列 ) 在 表 格 当 前 位 置 插 入 多 行 或 多 列 7. 删 除 行 删 除 表 格 中 光 标 位 置 所 在 的 当 前 行
8. 删 除 列 删 除 表 格 中 光 标 位 置 所 在 的 当 前 列 9. 单 元 格 属 性 选 定 表 格 中 指 定 单 元 格, 然 后 执 行 此 操 作, 可 修 改 单 元 格 显 示 状 态 可 以 设 置 单 元 格 的 背 景 颜 色, 以 及 单 元 格 内 文 本 或 控 件 的 对 齐 方 式 10. 表 格 属 性 选 定 表 格, 然 后 执 行 此 操 作, 可 修 改 表 格 的 显 示 状 态 可 以 调 整 表 格 的 宽 度 或 高 度, 也 可 通 过 用 鼠 标 拖 拽 表 格 边 框 调 整 表 格 尺 寸 11. 计 算 对 表 格 中 的 行 或 列 的 数 值 进 行 统 计 计 算 例 如 :
计 算 的 结 果 会 显 示 在 执 行 计 算 的 单 元 格 中 : 5. 设 置 背 景 设 置 文 章 整 体 或 选 定 控 件 的 背 景 颜 色 或 背 景 图 片
设 置 应 用 于 显 示 编 辑 器 内 当 前 位 置 存 在 的 所 有 控 件, 显 示 顺 序 为 从 内 到 外, 最 外 层 一 定 是 整 个 文 章 <body> ; 用 户 通 过 选 择 此 列 表 可 以 获 取 或 设 置 此 列 表 中 所 有 控 件 的 背 景 若 设 置 背 景 图 片, 可 以 设 置 背 景 图 片 在 控 件 内 的 对 齐 方 式 ; 是 否 重 复 设 置 若 背 景 图 片 尺 寸 小 于 控 件 尺 寸 时 控 件 内 背 景 图 片 是 否 重 复 显 示 是 否 滚 动 若 设 置 为 不 滚 动, 则 若 文 章 窗 口 出 现 滚 动 条 时, 当 滚 动 文 章 内 容 时, 背 景 图 片 始 终 保 留 与 文 章 窗 口 的 相 对 位 置, 不 随 文 章 内 容 滚 动 6. 设 置 属 性 设 置 文 章 整 体 或 选 定 控 件 的 各 种 显 示 属 性
设 置 应 用 于 显 示 编 辑 器 内 当 前 位 置 存 在 的 所 有 控 件, 显 示 顺 序 为 从 内 到 外, 最 外 层 一 定 是 整 个 文 章 <body> ; 用 户 通 过 选 择 此 列 表 可 以 获 取 或 设 置 此 列 表 中 所 有 控 件 的 属 性 设 置 属 性 中 的 设 置 不 是 对 所 有 控 件 都 有 效, 用 户 可 修 改 设 置 后 点 击 应 用, 查 看 设 置 效 果, 点 击 确 定 则 保 留 并 应 用 设 置 并 关 闭 此 窗 口, 点 击 取 消 则 文 章 内 容 恢 复 到 打 开 设 置 属 性 窗 口 前 的 状 态 用 户 可 打 开 主 菜 单 -> 帮 助 -> 注 释, 软 件 会 对 每 种 设 置 作 相 关 的 提 示 帮 助 7. 插 入 超 级 链 接 给 文 章 中 选 定 的 文 本 或 控 件 加 上 超 级 链 接 链 接 类 型 可 以 为 网 页 链 接 FTP 链 接 邮 件 链 接 或 本 地 文 件 链 接
当 圈 选 文 字 后 打 开 插 入 超 级 链 接 窗 口 后, 链 接 文 字 不 可 选 ; 若 未 作 圈 选, 则 需 设 置 链 接 文 字, 并 将 带 有 链 接 文 字 的 链 接 插 入 到 当 前 光 标 位 置 链 接 地 址 为 链 接 的 具 体 内 容, 若 用 户 要 设 置 的 链 接 类 型 在 软 件 提 供 的 链 接 类 型 之 外, 用 户 可 自 行 设 置 链 接 地 址 8. 插 入 文 章 链 接 在 编 辑 器 的 当 前 光 标 位 置 插 入 软 件 内 其 它 文 章 的 链 接 用 户 可 用 四 种 方 式 确 定 要 链 接 哪 篇 文 章 1) 当 前 目 录 : 将 列 表 窗 口 中 显 示 文 章 列 表 作 为 链 接 对 象 2) 打 开 的 文 章 : 将 在 新 标 签 或 新 窗 口 打 开 的 文 章 作 为 链 接 对 象 3) 指 定 文 章 序 号 : 用 户 手 动 输 入 要 链 接 的 文 章 序 号 ; 要 查 看 文 章 序 号, 用 户 需 在 主 菜 单 -> 工 具 -> 选 项 -> 外 观 -> 列 表 外 观 中 勾 选 列 表 显 示 文 章 序 号, 则 列 表 窗 口 显 示 文 章 列 表 时 就 会 显 示 文 章 序 号 4) 标 注 的 文 章 : 将 用 户 标 记 过 的 文 章 作 为 链 接 对 象 标 题 为 链 接 的 文 字, 默 认 为 链 接 文 章 的 标 题 ; 注 释 为 用 户 将 鼠 标 浮 动 于 链 接 之 上 时, 显 示 的 提 示 信 息 9. 插 入 图 片 在 编 辑 器 的 当 前 光 标 位 置 插 入 图 片 可 以 插 入 的 图 片 格 式 包 括 : 位 图 (BMP) 压 缩 图 片 (JPG) 动 画 图 片 (GIF) 半 透 明 图 片 (PNG) 图 标 (ICO) 替 换 文 字 为 用 户 将 鼠 标 浮 动 于 图 片 之 上 时, 显 示 的 提 示 信 息 若 要 一 次 性 插 入 多 张 图 片, 请 选 择 主 菜 单 -> 编 辑 -> 批 量 导 入 ( 导 出 ) 文 件 -> 批 量 插 入 图 片 当 用 户 保 存 文 章 后, 插 入 的 图 片 会 自 动 加 密 保 存 到 软 件 数 据 库
10. 插 入 抓 取 屏 幕 抓 取 屏 幕, 并 将 抓 屏 图 片 插 入 到 编 辑 器 中 的 当 前 光 标 位 置 若 抓 屏 时 按 住 CTRL 键, 保 存 的 抓 屏 图 片 为 bmp 格 式, 否 则 保 存 为 jpg 格 式 若 抓 屏 时 按 住 SHIFT 键, 则 直 接 将 抓 屏 图 片 保 存 为 文 件, 不 插 入 到 编 辑 器 中 抓 屏 过 程 中 按 ESC 键, 则 取 消 此 次 抓 屏 操 作 可 以 在 主 菜 单 -> 工 具 -> 选 项 -> 编 辑 中 设 置 是 否 在 抓 取 屏 幕 时 最 小 化 软 件 主 窗 口 若 在 主 菜 单 -> 工 具 -> 选 项 -> 快 捷 键 中 勾 选 允 许 使 用 F6 抓 取 屏 幕 并 保 存 为 文 件, 则 定 义 了 全 局 快 捷 键 F6, 用 户 在 按 下 F6 后, 会 进 行 抓 屏 操 作, 并 保 存 为 文 件 11. 插 入 层 在 文 章 中 的 指 定 位 置 插 入 固 定 或 浮 动 层 <div> 插 入 层 的 尺 寸 可 以 固 定 大 小 ( 像 素 ) 或 可 变 大 小 ( 百 分 比 ) 勾 选 控 件 浮 动 时 插 入 浮 动 层, 否 则 插 入 固 定 层 固 定 层 受 编 辑 器 排 版 约 束, 只 可 调 整 层 的 尺 寸, 不 可 改 变 层 的 位 置 浮 动 层 不 受 编 辑 器 排 版 约 束, 可 以 插 入 到 编 辑 器 的 任 意 位 置, 并 且 可 以 和 其 它 层 或 控 件 重 叠 层 叠 顺 序 指 插 入 浮 动 层 时, 若 与 其 它 浮 动 层 发 生 重 叠, 则 重 叠 顺 序 决 定 哪 个 层 在 上 方 显 示, 数 值 大 的 在 上 方 显 示 12. 插 入 文 件 在 编 辑 器 的 指 定 位 置 插 入 本 地 文 件 链 接, 插 入 文 件 的 大 小 最 大 为 200M 当 用 户 保 存 文 章 后, 插 入 的 本 地 文 件 会 自 动 加 密 保 存 到 软 件 数 据 库 链 接 文 字 指 插 入 的 文 件 链 接 文 字 文 件 说 明 指 当 鼠 标 浮 动 于 链 接 文 件 的 链 接 上 时, 显 示 的 提 示 信 息
13. 插 入 语 音 留 言 进 行 录 音, 并 将 录 音 文 件 的 链 接 插 入 到 编 辑 器 的 当 前 位 置 插 入 语 音 留 言 前 请 保 证 将 麦 克 风 接 入 计 算 机 用 户 点 击 停 止 录 音 则 结 束 此 段 录 音 若 勾 选 自 动 插 入 则 点 击 停 止 录 音 后 在 编 辑 器 中 自 动 插 入 此 段 录 音, 否 则 需 点 击 右 上 角 关 闭 按 钮 才 会 插 入 此 段 录 音 用 户 可 在 主 菜 单 -> 工 具 -> 选 项 -> 编 辑 中 设 置 语 音 留 言 的 默 认 时 间, 若 用 户 未 点 击 停 止 录 音, 则 录 音 时 间 超 过 默 认 留 言 时 间 时, 会 自 动 停 止 录 音 用 户 保 存 文 章 后, 语 音 留 言 内 容 会 自 动 加 密 保 存 到 软 件 数 据 库 14. 批 量 插 入 图 片 在 编 辑 器 的 指 定 位 置 一 次 性 插 入 多 张 图 片 运 行 主 菜 单 -> 编 辑 -> 批 量 导 入 ( 导 出 ) 文 件 -> 批 量 插 入 图 片 ; 只 有 文 章 处 于 编 辑 状 态 时, 此 项 才 可 选 点 击 浏 览, 用 户 可 以 圈 选 多 张 图 片 打 开 替 换 文 字 不 起 作 用, 用 户 无 需 设 置 若 用 户 勾 选 自 动 换 行, 则 插 入 的 每 张 图 片 都 独 占 一 行 用 户 保 存 文 章 后 插 入 的 所 有 图 片 都 会 被 加 密 保 存 到 数 据 库 15. 批 量 插 入 文 件 在 编 辑 器 指 定 位 置 一 次 性 插 入 多 个 文 件 链 接 运 行 主 菜 单 -> 编 辑 -> 批 量 导 入 ( 导 出 ) 文 件 -> 批 量 导 入 文 件 ; 只 有 在 文 章 处 于 编 辑 状 态 时, 此 项 才 可 选 若 选 择 批 量 导 入 文 件 ( 文 件 多 选 ), 则 用 户 通 过 圈 选 文 件 决 定 要 插 入 哪 些 文 件 若 选 择 批 量 导 入 文 件 ( 从 文 件 夹 ), 则 会 把 用 户 选 定 的 文 件 夹 中 的 所 有 文 件 插 入 到 编 辑 器 中 文 章 保 存 后 所 有 的 本 地 文 件 链 接 中 文 件 都 会 被 加 密 保 存 到 数 据 库
16. 编 辑 所 选 内 容 用 户 在 编 辑 器 中 圈 选 部 分 文 本 或 控 件, 打 开 右 键 菜 单, 点 击 编 辑 所 选 内 容, 可 以 编 辑 圈 选 内 容 的 HTML 源 代 码 插 入 文 本 域 指 将 所 选 内 容 加 上 <FONT> 标 签 ; 必 须 要 在 源 代 码 为 纯 文 本 状 态 下, 才 能 执 行 此 操 作, 否 则 可 能 报 错 ; 执 行 此 步 操 作 后, 就 可 以 使 用 设 置 属 性 来 设 置 <FONT> 标 签 内 的 文 本 的 各 种 显 示 属 性 ; 例 如 插 入 后 的 效 果 : 17. 操 作 模 板 用 户 可 以 将 编 辑 器 中 的 内 容 保 存 为 模 板, 需 要 再 次 编 辑 重 复 内 容 时, 载 入 模 板 即 可, 这 样 很 大 的 提 高 了 用 户 的 编 辑 效 率 模 板 只 能 保 存 格 式 文 本 和 图 片, 文 件 和 语 音 留 言 无 法 保 存 到 模 板 中 模 板 属 于 当 前 用 户 私 有 数 据, 会 被 加 密 保 存 到 数 据 库 用 户 打 开 主 菜 单 -> 工 具 -> 模 板, 可 以 看 到 相 关 模 板 操 作
1. 保 存 为 模 板 将 编 辑 器 中 的 内 容 保 存 为 指 定 名 称 的 模 板 若 用 户 输 入 的 模 板 名 称 已 经 存 在, 软 件 会 自 动 在 模 板 名 称 后 加 _1 2. 管 理 模 板 ( 载 入 删 除 重 命 名 导 入 导 出 ) 执 行 载 入 模 板 或 管 理 模 板, 打 开 管 理 模 板 窗 口 选 定 指 定 模 板, 然 后 执 行 载 入 即 可 将 选 定 模 板 载 入 到 编 辑 器 选 定 指 定 模 板, 然 后 执 行 设 为 默 认 模 板, 则 将 选 定 模 板 设 为 用 户 默 认 模 板 重 命 名 指 修 改 选 定 模 板 的 名 称 删 除 指 删 除 选 定 的 用 户 模 板, 可 以 圈 选 多 个 模 板 一 起 删 除 导 入 指 将 外 部 模 板 文 件 导 入 到 用 户 数 据 库, 外 部 模 板 文 件 的 扩 展 名 为 ept 导 出 指 将 选 定 用 户 模 板 导 出 为 扩 展 名 为 ept 的 外 部 模 板 文 件, 以 便 其 他 用 户 导 入 使 用
3. 载 入 默 认 模 板 将 用 户 设 置 的 默 认 模 板 载 入 到 编 辑 器 中, 若 用 户 未 设 置 默 认 模 板, 则 此 操 作 无 效 打 开 主 菜 单 -> 工 具 -> 选 项 -> 常 规, 若 勾 选 新 建 文 章 时 自 动 载 入 默 认 模 板, 则 用 户 每 次 新 建 文 章 时, 软 件 都 会 自 动 将 默 认 模 板 载 入 到 编 辑 器 中 18. 源 代 码 标 签 将 内 容 窗 口 的 标 签 切 换 到 源 代 码 标 签, 可 以 查 看 或 编 辑 文 章 全 文 的 源 代 码 建 议 熟 练 掌 握 HTML 编 程 的 用 户 使 用 数 据 安 全 1. 数 据 维 护 1. 导 入 数 据 导 入 其 它 版 本 数 据 管 家 的 数 据 导 入 前 建 议 先 备 份 原 有 的 数 据 库, 避 免 某 些 原 因 造 成 导 入 数 据 失 败, 而 丢 失 数 据 导 入 时 请 选 择 正 确 的 导 入 源 端 的 数 据 管 家 版 本, 版 本 选 择 错 误 无 法 正 确 导 入 输 入 导 入 源 端 指 定 的 账 号 信 息 ( 可 为 管 理 员 账 号 主 账 号 子 账 号 或 免 费 版 账 号 ), 导 入 源 端 指 定 账 号 下 的 全 部 数 据 将 导 入 到 当 前 登 录 账 号 下 ( 模 板 无 法 导 入 ) 设 置 完 成 后, 用 户 点 击 开 始 导 入, 开 始 导 入 数 据, 由 于 要 对 数 据 进 行 重 新 编 码 和 加 密, 导 入 数 据 可 能 花 费 较 长 时 间, 期 间 用 户 切 勿 关 闭 此 窗 口, 否 则 会 造 成 数 据 丢 失 导 入 数 据 只 可 导 入 正 版 或 免 费 版 数 据 管 家 的 数 据 对 于 导 入 5.0 及 以 上 版 本 ( 定 制 开 发 版 ) 数 据, 若 导 入 源 端 已 冻 结 或 作 废, 若 导 入 源 未 设 置 软 件 冻 结 后 不 允 许 导
出 数 据 或 软 件 作 废 后 不 允 许 导 出 数 据, 则 可 以 导 入 数 据, 否 则 无 法 导 入 数 据 注 : 以 管 理 员 身 份 登 录, 打 开 主 菜 单 -> 工 具 -> 选 项 -> 安 全, 可 以 设 置 软 件 冻 结 后 不 允 许 导 出 数 据 或 软 件 作 废 后 不 允 许 导 出 数 据 选 项 2. 数 据 库 压 缩 和 修 复 当 软 件 数 据 库 出 现 错 误 或 软 件 占 用 过 多 磁 盘 空 间 时, 可 使 用 此 功 能 压 缩 和 修 复 数 据 库 建 议 执 行 此 操 作 前 先 备 份 原 有 数 据 库 执 行 主 菜 单 -> 工 具 -> 数 据 维 护 -> 压 缩 和 修 复 数 据 库 3. 备 份 数 据 库 对 软 件 数 据 库 进 行 备 份 执 行 主 菜 单 -> 工 具 -> 数 据 维 护 -> 备 份 数 据 库 将 备 份 文 件 保 存 为 扩 展 名 为 ebk 的 数 据 库 备 份 文 件 ; 备 份 数 据 库 记 录 备 份 用 户 信 息 和 备 份 时 间 ; 备 份 数 据 库 将 备 份 软 件 的 整 个 数 据, 而 不 是 只 备 份 当 前 账 号 的 数 据 4. 还 原 数 据 库 将 扩 展 名 为 ebk 的 数 据 库 备 份 文 件 进 行 还 原 执 行 主 菜 单 -> 工 具 -> 数 据 维 护 -> 还 原 数 据 库 只 有 管 理 员 或 主 账 号 才 有 还 原 数 据 库 的 权 限 还 原 数 据 库 将 还 原 整 个 软 件 的 数 据 库, 而 不 是 只 还 原 当 前 登 录 账 号 的 数 据
只 可 以 还 原 当 前 软 件 的 数 据 库 ( 即 当 前 序 列 号 注 册 的 软 件 的 备 份 数 据 ), 不 能 还 原 其 它 序 列 号 或 其 它 版 本 数 据 管 家 的 数 据 2. 安 全 设 置 1. 锁 定 程 序 用 户 离 开 电 脑, 但 又 不 想 关 闭 软 件 时, 可 以 使 用 锁 定 程 序 隐 藏 程 序 界 面, 锁 定 后 除 非 用 户 输 入 正 确 的 解 锁 密 码, 否 则 用 户 只 有 权 限 退 出 程 序 执 行 主 菜 单 -> 安 全 -> 锁 定 程 序 用 户 可 指 定 任 意 的 上 锁 密 码, 确 定 后 进 入 锁 定 状 态 ; 软 件 界 面 将 隐 藏, 并 在 系 统 托 盘 显 示 图 标, 用 户 用 鼠 标 右 键 点 击 图 标, 弹 出 菜 单, 如 图 : 用 户 点 击 解 除 锁 定, 输 入 正 确 的 上 锁 密 码 后, 即 可 解 除 锁 定, 软 件 界 面 恢 复 正 常 显 示 设 置 计 算 机 无 操 作 指 定 秒 数 后 软 件 自 动 进 入 锁 定 状 态 ( 仅 定 制 开 发 版 客 户 端 支 持 此 功 能 ): 1. 数 据 源 设 置 方 法 : 以 管 理 员 身 份 登 录, 打 开 主 菜 单 -> 工 具 -> 选 项 -> 安 全, 设 置 计 算 机 空 闲 多 少 秒 后 自 动 以 登 录 密 码 作 为 锁 定 密 码 锁 定 程 序, 若 设 置 为 0 则 禁 用 此 功 能 此 设 置 为 全 局 设 置, 即 对 每 个 在 数 据 源 登 录 的 用 户 都 应 用 此 设 置 2. 客 户 端 设 置 方 法 : 登 录 客 户 端 后, 打 开 主 菜 单 -> 工 具 -> 选 项 -> 安 全, 设 置 计 算 机 空 闲 多 少 秒 后 自 动 以 登 录 密 码 作 为 锁 定 密 码 锁 定 程 序, 若 设 置 为 0 则 禁 用 此 功 能 此 设 置 为 局 部 全 局 设 置, 即 对 当 前 绑 定 账 号 中 的 所 有 用 户 以 此 客 户 端 登 录 时 应 用 此 设 置
2. 防 拷 贝 防 转 移 ( 定 制 开 发 版 支 持 ) 仅 定 制 开 发 版 版 及 以 上 版 本 的 数 据 源 支 持 此 功 能 当 计 算 机 硬 件 配 置 信 息 发 生 变 化 时, 当 前 软 件 将 会 被 冻 结 ; 或 软 件 被 非 法 拷 贝 后, 拷 贝 软 件 将 会 被 冻 结 运 行 冻 结 的 软 件 显 示 : 点 击 确 定 : 用 户 须 以 管 理 员 身 份 解 冻 软 件, 执 行 此 操 作 前 确 保 计 算 机 已 经 接 入 Internet, 因 为 解 冻 软 件 需 要 网 络 验 证 解 冻 成 功 后, 用 户 需 重 新 启 动 软 件 若 解 冻 的 为 软 件 的 拷 贝 版 本, 解 冻 成 功 后, 原 位 置 的 软 件 将 会 作 废, 拷 贝 版 本 的 软 件 可 以 正 常 使 用 若 软 件 未 设 置 冻 结 软 件 或 作 废 软 件 不 允 许 导 出 数 据, 则 可 以 使 用 其 它 正 常 使 用 的 数 据 管 家 软 件 导 入 冻 结 或 作 废 软 件 的 数 据 ; 若 设 置 了 冻 结 软 件 或 作 废 软 件 不 允 许 导 出 数 据, 则 此 软 件 的 数 据 无 法 导 出 设 置 冻 结 软 件 或 作 废 软 件 是 否 允 许 导 出 数 据 的 方 法 : 以 管 理 员 身 份 登 录, 执 行 主 菜 单 -> 工 具 -> 选 项 -> 安 全, 根 据 用 户 需 要 决 定 是 否 勾 选 软 件 冻 结 后 不 允 许 导 出 数 据 和 软 件 作 废 后 不 允 许 导 出 数 据 文 档 格 式 转 换 及 导 入 ( 导 出 ) 1. 导 入 1. 粘 贴 数 据 到 编 辑 器 当 用 户 将 复 合 文 档 内 容 复 制 后 粘 贴 到 软 件 编 辑 器 后, 编 辑 器 会 自 动 进 行 文 档 格 式 转 换, 转 换 为 数 据 管 家 的 文 档 格 式 1) 粘 贴 网 页 用 户 可 在 网 页 浏 览 器 直 接 复 制 需 要 保 存 的 网 页 内 容, 然 后 粘 贴 到 编 辑 器 中, 网 页 的 主 要 格 式 将 保 留, 保 存 文 章 后, 网 页 中 的 图 片 会 被 自 动 拷 贝 到 本 地, 并 加 密 保 存 到 数 据 库 2) 粘 贴 word 文 档
复 制 office 中 的 word 文 档 内 容, 然 后 粘 贴 到 编 辑 器 中 即 可, 保 存 文 章 后, 文 档 中 的 图 片 会 自 动 加 密 保 存 到 数 据 库 3) 粘 贴 RTF 文 档 复 制 写 字 板 或 其 它 程 序 生 成 的 RTF 文 档 内 容, 然 后 粘 贴 到 编 辑 器 中 即 可, 保 存 文 章 后, 文 档 中 的 图 片 会 自 动 加 密 保 存 到 数 据 库 4) 粘 贴 Excel 表 格 打 开 office 的 Excel 表 格, 圈 选 要 并 复 制 指 定 的 表 格, 然 后 粘 贴 到 编 辑 器 即 可 5) 粘 贴 Txt 文 本 直 接 复 制 内 容, 粘 贴 到 编 辑 器 即 可 6) 粘 贴 其 它 格 式 文 档, 打 开 相 关 文 档, 然 后 圈 选 并 复 制 要 保 存 的 内 容, 然 后 粘 贴 到 编 辑 器 中, 然 后 看 文 档 在 编 辑 器 中 的 显 示 状 态, 如 果 能 正 常 显 示, 即 可 以 进 行 格 式 转 换, 保 存 文 章 即 可 2. 导 出 1. 批 量 导 出 文 件 打 开 需 要 导 出 文 件 的 文 章, 然 后 执 行 主 菜 单 -> 编 辑 -> 批 量 导 入 ( 导 出 ) 文 件 -> 批 量 导 出 文 件, 当 前 文 章 中 的 所 有 本 地 链 接 文 件 都 会 被 导 出 到 用 户 指 定 的 文 件 夹 中 2. 导 出 文 章 首 先 激 活 查 看 窗 口 新 标 签 或 新 窗 口 打 开 的 文 章, 然 后 执 行 主 菜 单 -> 文 件 -> 导 出 文 章, 即 可 将 当 前 激 活 窗 口 中 的 文 章 导 出 可 以 导 出 为 HTML 网 页 文 档 格 式 或 纯 文 本 (TXT) 格 式 导 出 HTML 网 页 时 文 章 中 图 片 和 链 接 的 本 地 文 件 都 将 会 被 导 出 ( 导 出 本 地 文 件 前 会 有 提 示, 用 户 确 认 是 否 导 出 本 地 链 接 文 件 ) 3. 打 印 文 章 首 先 激 活 查 看 窗 口 新 标 签 或 新 窗 口 打 开 的 文 章, 然 后 执 行 主 菜 单 -> 文 件 -> 打 印, 即 可 将 当 前 激 活 窗 口 中 的 文 章 进 行 打 印 打 印 前 可 先 执 行 主 菜 单 -> 文 件 -> 打 印 预 览, 查 看 打 印 效 果 窗 口 设 置 布 局 和 主 题 ( 数 据 源 与 客 户 端 相 同 ) 1. 软 件 主 窗 口 详 细 说 明 1. 主 窗 口 说 明 软 件 主 窗 口 内 包 含 的 基 本 窗 口 为 6 个, 分 别 为 : 菜 单 栏 工 具 栏 ( 不 包 含 自 定 义 工 具 栏 ) 状 态 栏 目 录 标 题 内 容 ; 我 们 将 鼠 标 放 置 于 软 件 标 题 栏 后, 打 开 右 键 菜 单, 如 图 :
用 户 可 以 设 置 显 示 或 隐 藏 选 定 的 窗 口 其 中 菜 单 栏 工 具 栏 目 录 标 题 窗 口, 用 户 可 以 任 意 改 变 其 位 置 或 拖 至 浮 动 状 态, 用 户 只 需 用 鼠 标 将 其 拖 出 原 位 置 即 可 目 录 或 标 题 窗 口 处 于 浮 动 状 态 时, 例 如 : 打 开 其 右 上 角 的 菜 单, 当 选 择 可 停 靠 时, 我 们 可 以 将 其 拖 回 到 主 窗 口 中 ; 当 选 择 漂 浮 的, 则 此 窗 口 始 终 处 于 漂 浮 状 态 ; 当 选 择 标 签 显 示, 其 会 和 内 容 窗 口 一 起 作 为 标 签 显 示 ; 当 其 在 主 窗 口 中 处 于 停 靠 状 态 时, 自 动 隐 藏 可 选, 可 将 其 在 主 窗 口 边 界 自 动 隐 藏 2. 内 容 窗 口 说 明 内 容 窗 口 共 有 3 个 基 本 标 签, 即 为 : 查 看 编 辑 源 代 码, 如 图 :
这 3 个 标 签 是 不 可 关 闭 的, 编 辑 和 源 代 码 标 签 可 以 隐 藏 ; 当 用 户 使 用 在 新 标 签 打 开 文 章 时, 创 建 的 新 标 签 是 可 以 关 闭 的 打 开 主 菜 单 -> 视 图, 可 以 显 示 或 隐 藏 编 辑 和 源 代 码 标 签 用 户 可 以 用 鼠 标 拖 动 标 签 来 改 变 各 标 签 的 前 后 位 置 用 户 可 以 打 开 主 菜 单 -> 工 具 -> 选 项 -> 外 观, 来 设 置 标 签 的 显 示 位 置 用 户 可 以 点 击 标 签 来 切 换 标 签 显 示, 也 可 以 通 过 打 开 内 容 窗 口 右 上 角 的 菜 单 来 选 择 要 显 示 的 标 签, 如 图 : 2. 窗 口 布 局 1. 默 认 布 局 软 件 提 供 5 种 默 认 布 局, 用 户 运 行 主 菜 单 -> 外 观 -> 默 认 布 局 * 即 可 载 入 默 认 布 局 2. 保 存 自 定 义 布 局 用 户 可 以 将 软 件 窗 口 的 当 前 状 态 ( 包 括 窗 口 位 置 和 尺 寸 字 体 主 题 外 观 等 ) 保 存 为 用 户 自 定 义 布 局, 运 行 主 菜 单 -> 外 观 -> 保 存 布 局 -> 保 存 为 自 定 义 布 局 * 即 可, 用 户 最 多 可 以 保 存 10 种 自 定 义 布 局 3. 载 入 自 定 义 布 局 用 户 可 以 载 入 先 前 保 存 的 自 定 义 布 局, 软 件 显 示 状 态 会 呈 现 为 用 户 先 前 保 存 的 自 定 义 布 局 的 状 态 ; 运 行 主 菜 单 -> 外 观 -> 自 定 义 布 局 -> 自 定 义 * 即 可 载 入 指 定 的 自 定 义 布 局 4. 显 示 模 式 ( 缩 放 字 体 ) 打 开 主 菜 单 -> 外 观 -> 窗 口 字 体 缩 放, 软 件 根 据 窗 口 的 字 体 大 小 不 同, 提 供 了 三 种 显 示 模 式, 分 别 为 : 台 式 机 显 示 模 式 笔 记 本 显 示 模 式 平 板 电 脑 显 示 模 式 用 户 可 以 根 据 需 要 自 行 调 整 目 录 列 表 内 容 三 个 窗 口 的 显 示 内 容 的 缩 放 比 例, 分 别 调 整 状 态 栏 中 的 三 个
滑 块 即 可, 如 下 : 3. 界 面 主 题 1. 切 换 主 题 软 件 提 供 三 十 多 种 界 面 主 题 可 供 用 户 选 择, 改 变 主 题 可 以 改 变 软 件 的 外 观 选 择 主 菜 单 -> 外 观 -> 主 题 或 主 菜 单 -> 外 观 -> 新 主 题, 可 以 改 变 界 面 主 题, 如 图 :
4. 自 定 义 工 具 栏 用 户 可 以 自 定 义 软 件 的 工 具 栏, 或 增 加 删 除 工 具 栏 按 钮 用 户 打 开 工 具 栏 右 侧 的 下 拉 菜 单, 如 图 : 1. 显 示 或 隐 藏 工 具 栏 按 钮 用 户 打 开 工 具 栏 右 侧 的 下 拉 菜 单, 选 择 添 加 / 删 除 按 钮 -> 工 具 栏, 如 图 :
可 以 设 置 显 示 或 隐 藏 当 前 工 具 栏 的 一 个 或 多 个 按 钮 2. 自 定 义 工 具 栏 用 户 打 开 工 具 栏 右 侧 的 下 拉 菜 单, 打 开 添 加 / 删 除 按 钮 -> 自 定 义, 弹 出 窗 口, 如 图 : 用 户 可 以 创 建 新 的 自 定 义 工 具 栏, 或 删 除 已 有 的 自 定 义 工 具 栏 我 们 举 例 说 明, 点 击 创 建, 我 们 创 建 一 个 名 称 为 自 定 义 工 具 栏 1 的 工 具 栏, 如 图 :
这 时 我 们 查 看 软 件 主 窗 口, 会 发 现 我 们 新 建 的 工 具 栏, 如 图 : 这 时 我 们 创 建 的 工 具 栏 是 空 的, 里 面 还 没 有 快 捷 按 钮, 下 面 我 们 来 添 加 按 钮 我 们 将 自 定 义 窗 口 切 换 到 命 令 标 签, 如 图 : 左 侧 列 表 显 示 了 主 菜 单 的 菜 单 项, 右 侧 显 示 选 定 菜 单 项 中 包 含 的 命 令, 我 们 将 选 定 的 命 令 用 鼠 标 从 命 令 窗 口 拖 出, 拖 到 自 定 义 工 具 栏 里 即 可, 如 图 : 我 们 将 打 开 文 章 命 令 拖 到 自 定 义 工 具 栏
这 样 我 们 在 自 定 义 工 具 栏 里 就 创 建 了 第 一 个 按 钮, 依 此 方 法 我 们 可 以 在 自 定 义 工 具 栏 中 创 建 多 个 按 钮, 例 如 : 我 们 点 击 指 定 按 钮, 弹 出 右 键 菜 单, 我 们 可 以 删 除 此 按 钮 或 设 置 按 钮 的 样 式, 如 图 : 软 件 允 许 新 建 多 个 自 定 义 工 具 栏, 并 且 可 以 删 除 自 定 义 工 具 栏 3. 显 示 或 隐 藏 工 具 栏 用 户 打 开 工 具 栏 右 侧 的 下 拉 菜 单, 选 择 添 加 / 删 除 按 钮 -> 工 具 栏 -> 显 示 / 隐 藏 面 板, 如 图 : 可 以 设 置 显 示 或 隐 藏 指 定 的 工 具 栏 5. 自 定 义 快 捷 键 用 户 打 开 工 具 栏 右 侧 的 下 拉 菜 单, 打 开 添 加 / 删 除 按 钮 -> 自 定 义, 弹 出 自 定 义 窗 口, 切 换 到 键 盘 标 签, 如 图 :
用 户 可 以 根 据 自 己 的 需 要 和 习 惯, 为 菜 单 中 的 命 令 设 置 全 局 快 捷 键 账 号 设 置 ( 定 制 开 发 版 支 持 ) 1. 管 理 员 账 号 每 个 软 件 仅 拥 有 一 个 管 理 员 账 号, 用 户 可 以 修 改 其 用 户 名 密 码 二 级 密 码 等 信 息 以 管 理 员 身 份 登 录 仅 可 以 设 置 软 件, 不 能 进 行 创 建 目 录 或 文 章 等 编 辑 操 作 软 件 的 高 级 安 全 设 置 需 要 用 户 以 管 理 员 身 份 登 录 设 置, 登 录 后 打 开 主 菜 单 -> 工 具 -> 选 项 -> 安 全 :
此 窗 口 显 示 当 前 软 件 的 注 册 序 列 号, 以 及 高 级 安 全 设 置 软 件 设 置 主 账 号, 须 以 管 理 员 身 份 登 录 2. 设 置 主 账 号 一 个 软 件 可 以 有 多 个 主 账 号, 设 置 主 账 号 用 户 需 要 以 管 理 员 身 份 登 录 软 件, 登 录 成 功 后, 执 行 主 菜 单 -> 安 全 -> 管 理 账 号 :
1. 新 建 主 账 号 及 设 置 其 权 限 点 击 新 建 主 账 号 后 弹 出 窗 口 : 登 录 用 户 名 和 登 录 密 码 用 于 用 户 登 录 时 使 用, 二 级 密 码 在 用 户 一 些 高 级 设 置 时 使 用 用 户 名 或 密 码 只 可 以 为 数 字 字 母 _ 或 -, 并 且 字 母 区 分 大 小 写
新 建 时 可 以 设 置 其 本 地 和 远 程 的 读 写 权 限 信 息 填 写 完 成 后, 点 击 创 建, 主 账 号 创 建 成 功 2. 删 除 主 账 号 选 定 指 定 的 主 账 号 后, 点 击 删 除 主 账 号 删 除 选 定 的 主 账 号 删 除 内 容 包 括 : 当 前 主 账 号 当 前 主 账 号 包 含 的 子 账 号 当 前 主 账 号 的 所 有 目 录 文 章 图 片 文 件 模 板 3. 重 新 设 置 主 账 号 的 用 户 名 和 密 码 当 主 账 号 登 录 信 息 丢 失 或 其 它 原 因, 可 以 使 用 此 功 能 选 定 需 要 设 置 的 主 账 号 后, 点 击 重 新 设 置 主 账 号 的 用 户 名 和 密 码, 如 下 图 : 可 以 重 新 设 置 选 定 主 账 号 的 信 息 和 权 限 4. 目 录 和 文 章 在 主 账 号 间 转 移 可 以 将 主 账 号 A 的 全 部 或 部 分 数 据 转 移 到 主 账 号 B 中 先 选 定 指 定 的 主 账 号 A, 然 后 点 击 目 录 和 文 章 在 主 账 号 间 转 移, 弹 出 窗 口, 如 图 :
列 表 中 显 示 主 账 号 A 的 所 有 根 目 录, 可 以 勾 选 部 分 或 全 部 根 目 录 作 为 转 移 对 象 转 移 到 哪 个 主 账 号 设 置 主 账 号 B( 转 移 目 标 ) 若 勾 选 将 模 板 文 件 一 同 转 移, 则 会 将 主 账 号 A 中 的 模 板 一 同 转 移 到 主 账 号 B 中 转 移 数 据 由 于 要 对 数 据 进 行 重 新 编 码 和 加 密, 可 能 要 消 耗 较 长 时 间, 操 作 期 间 请 勿 关 闭 此 窗 口, 否 则 会 造 成 数 据 丢 失 ; 建 议 转 移 数 据 前 先 备 份 软 件 数 据 库 3. 设 置 子 账 号 一 个 主 账 号 可 以 设 置 多 个 子 账 号, 子 账 号 只 共 享 主 其 父 级 主 账 号 的 数 据, 并 不 拥 有 独 立 数 据 设 置 子 账 号 需 要 以 其 父 级 主 账 号 身 份 登 录 后 进 行 设 置, 登 录 成 功 后, 运 行 主 菜 单 -> 安 全 -> 管 理 账 号, 弹 出 窗 口, 如 图 :
1. 新 建 子 账 号 及 设 置 其 部 分 权 限 点 击 新 建 子 账 号, 如 图 :
登 录 用 户 名 和 登 录 密 码 用 户 用 于 用 户 登 录 时 使 用, 二 级 密 码 用 户 一 些 高 级 设 置 时 使 用 用 户 名 或 密 码 只 可 以 为 数 字 字 母 _ 或 -, 并 且 字 母 区 分 大 小 写 新 建 时 可 以 设 置 其 本 地 和 远 程 的 读 写 权 限 信 息 填 写 完 成 后, 点 击 创 建, 子 账 号 创 建 成 功 2. 设 置 子 账 号 的 访 问 权 限 选 定 要 设 置 的 子 账 号, 然 后 点 击 修 改 子 账 号 访 问 权 限, 弹 出 窗 口, 如 图 : 列 表 中 显 示 其 父 级 主 账 号 的 所 有 根 目 录, 可 以 设 置 当 前 子 账 号 允 许 访 问 哪 些 根 目 录 请 勾 选 将 当 前 根 目 录 设 置 同 时 应 用 于 其 下 子 目 录, 以 便 对 所 选 根 目 录 拥 有 完 全 的 访 问 权 限 可 以 修 改 其 本 地 或 远 程 的 读 写 权 限 完 成 修 改 后, 点 击 设 置, 设 置 成 功 3. 删 除 子 账 号 选 定 指 定 的 子 账 号, 然 后 点 击 删 除 选 中 子 账 号, 即 可 删 除 当 前 子 账 号 删 除 子 账 号 只 删 除 子 账 号 信 息 和 其 权 限, 以 及 其 文 章 标 记 信 息 和 模 板, 但 并 不 删 除 目 录 文 章 等 数 据 4. 重 新 设 置 子 账 号 的 用 户 名 和 密 码 当 子 账 号 登 录 信 息 丢 失 或 其 它 原 因, 可 以 使 用 此 功 能
选 定 需 要 设 置 的 子 账 号 后, 点 击 重 新 设 置 子 账 号 登 录 信 息, 如 下 图 : 可 以 重 新 设 置 子 账 号 的 信 息 和 部 分 权 限 远 程 访 问 ( 定 制 开 发 版 F2 及 以 上 版 本 支 持 ) 1. 数 据 源 端 设 置 首 先 启 动 远 程 登 录 服 务 器, 启 动 位 置 为 : 程 序 目 录 下 EJdataNet.exe
启 动 远 程 访 问 有 两 种 模 式, 即 Internet 模 式 和 局 域 网 模 式 登 录 用 户 只 可 以 为 主 账 号 或 子 账 号, 不 能 使 用 管 理 员 账 号 登 录 1. Internet 登 录 模 式 Internet 模 式, 需 保 证 数 据 源 所 在 计 算 机 已 经 接 入 Internet, 首 先 通 过 服 务 器 设 置, 选 择 可 用 的 易 佳 通 数 据 服 务 器, 如 图 :
设 置 后 将 远 程 访 问 权 限 设 置 为 : 允 许 局 域 网 和 Internet 远 程 登 录 输 入 主 账 号 或 子 账 号 信 息 后, 点 击 启 动 远 程 访 问 即 可 启 动 此 模 式, 客 户 端 可 以 通 过 局 域 网 或 Internet 连 接 数 据 源 2. 局 域 网 登 录 模 式 局 域 网 模 式, 计 算 机 无 需 接 入 Internet, 也 无 需 进 行 服 务 器 设 置 将 远 程 访 问 权 限 设 置 为 : 仅 允 许 局 域 网 登 录 输 入 主 账 号 或 子 账 号 信 息 后, 点 击 启 动 远 程 访 问 即 可 启 动 此 模 式, 客 户 端 只 能 连 接 与 其 在 同 一 局 域 网 内 的 数 据 源 3. 开 机 自 动 运 行 远 程 服 务 器 首 先 以 管 理 员 身 份 登 录 数 据 源, 登 录 成 功 后, 进 入 主 菜 单 -> 工 具 -> 选 项 -> 安 全, 如 图 : 勾 选 开 机 自 动 运 行 数 据 源 远 程 服 务 器, 输 入 默 认 的 远 程 登 录 账 号 ( 主 账 号 或 子 账 号 ) 即 可
4. 数 据 源 端 远 程 服 务 参 数 设 置 打 开 主 菜 单 -> 工 具 -> 选 项 -> 安 全, 可 以 看 到 相 关 设 置 选 项, 如 图 : 1. 远 程 登 录 允 许 所 有 用 户 登 录, 不 受 数 据 源 登 录 用 户 限 制 若 勾 选 此 项, 则 以 当 前 数 据 源 中 任 意 主 账 号 或 子 账 号 登 录 远 程 服 务 器, 客 户 端 可 以 以 任 意 主 账 号 或 子 账 号 登 录 数 据 源 若 未 勾 选 此 项, 若 数 据 源 以 主 账 号 登 录 远 程 服 务 器, 则 客 户 端 只 可 以 以 当 前 主 账 号 或 此 主 账 号 属 下 的 子 账 号 登 录 数 据 源 ; 若 数 据 源 以 子 账 号 登 录 远 程 服 务 器, 则 客 户 端 只 能 以 当 前 子 账 号 登 录 数 据 源 2. 开 机 自 动 运 行 数 据 源 网 络 远 程 服 务 器 若 勾 选 此 项, 下 面 的 选 项 激 活, 用 户 可 输 入 默 认 登 录 远 程 服 务 器 的 主 账 号 或 子 账 号 的 用 户 名 和 密 码, 以 及 登 录 模 式 ; 设 置 完 成 后, 数 据 源 会 在 计 算 机 启 动 120 秒 后 自 动 启 动 远 程 访 问 若 要 取 消 开 机 启 动 远 程 服 务 器, 取 消 勾 选 开 机 自 动 运 行 数 据 源 网 络 远 程 服 务 器 即 可 3. 网 络 加 速 提 高 数 据 的 网 络 发 送 速 度 若 数 据 源 采 用 有 线 连 入 网 络, 建 议 勾 选 此 项 若 数 据 源 采 用 无 线 连 入 网 络, 建 议 不 要 勾 选 此 项 ( 若 勾 选 此 项, 有 可 能 造 成 数 据 传 输 不 稳 定 )
4. 用 户 通 过 局 域 网 连 续 多 少 次 登 录 失 败 后 客 户 端 IP 会 被 加 入 黑 名 单 设 置 客 户 端 用 户 以 局 域 网 模 式 登 录 时, 连 续 多 少 次 输 入 登 录 信 息 错 误, 其 局 域 网 IP 地 址 会 被 加 入 黑 名 单 ;IP 被 加 入 黑 名 单 后, 客 户 端 将 无 法 再 以 局 域 网 模 式 以 此 IP 登 录 数 据 源 ; 输 入 0 为 禁 用 此 功 能 5. 用 户 通 过 Internet 连 续 多 少 次 登 录 失 败 后 客 户 端 IP 会 被 加 入 黑 名 单 设 置 客 户 端 用 户 以 Internet 模 式 登 录 时, 连 续 多 少 次 输 入 登 录 信 息 错 误, 其 万 维 网 IP 地 址 会 被 加 入 黑 名 单 ;IP 被 加 入 黑 名 单 后, 客 户 端 将 无 法 再 以 Internet 模 式 以 此 IP 登 录 数 据 源 ; 输 入 0 为 禁 用 此 功 能 6. 清 空 日 志 清 空 记 录 数 据 源 本 地 登 录 或 客 户 端 远 程 登 录 信 息 的 日 志 7. 查 询 日 志 点 击 查 询 日 志 按 钮, 打 开 窗 口, 如 图 : 日 志 记 录 用 户 的 本 地 和 远 程 的 登 录 信 息
操 作 类 型 指 本 地 或 远 程 发 生 的 操 作 类 型 网 络 类 型 指 : 本 地 为 数 据 源 本 地 操 作, 局 域 网 为 客 户 端 通 过 局 域 网 模 式 登 录 数 据 源 的 操 作,Internet 为 客 户 端 通 过 Internet 模 式 登 录 数 据 源 的 操 作 发 生 时 间 为 指 定 操 作 发 生 的 时 间 段, 若 不 勾 选 此 项, 则 查 询 所 有 时 间 段 的 操 作 关 联 IP 地 址 为 只 查 询 指 定 IP 发 生 的 操 作, 若 不 勾 选 此 项, 则 查 询 所 有 IP 的 操 作 指 定 账 号 名 称 为 只 查 询 指 定 账 号 名 称 发 生 的 操 作, 若 不 勾 选 此 项, 则 查 询 所 有 账 号 的 操 作 若 勾 选 所 有 操 作 类 型 和 网 络 类 型, 其 它 选 项 不 勾 选, 点 击 开 始 查 询 相 关 日 志, 则 列 表 中 显 示 所 有 日 志 8. 导 出 日 志 将 数 据 源 的 所 有 日 志 导 出, 并 保 存 为 用 户 指 定 的 txt 文 本 文 件 9. 管 理 黑 名 单 点 击 管 理 黑 名 单 按 钮, 打 开 窗 口, 如 图 : IP 地 址 一 旦 被 加 入 黑 名 单, 客 户 端 就 无 法 再 以 此 IP 登 录 数 据 源 查 询 为 按 指 定 的 搜 索 范 围 显 示 黑 名 单 列 表 查 看 相 关 日 志 指 用 户 选 定 指 定 的 黑 名 单 信 息, 点 击 此 按 钮 后, 会 在 日 志 窗 口 显 示 此 黑 名 单 IP 在 日 志 里 记 录 的 操 作 信 息 添 加 为 手 动 添 加 黑 名 单 IP; 当 用 户 设 置 用 户 通 过 Internet( 局 域 网 ) 连 续 多 少 次 登 录 失 败 后 客 户 端 IP 会 被 加
入 黑 名 单 后,IP 地 址 才 可 能 被 自 动 加 入 黑 名 单 删 除 为 删 除 指 定 的 黑 名 单 IP, 删 除 此 IP 后, 客 户 端 就 可 以 以 此 IP 正 常 登 录 数 据 源 了 删 除 全 部 为 删 除 所 有 的 黑 名 单 IP( 并 非 只 删 除 当 使 用 查 询 时 显 示 的 黑 名 单 列 表 ) 2. 客 户 端 设 置 1. 绑 定 数 据 源 客 户 端 连 接 数 据 源 前 需 先 绑 定 指 定 的 数 据 源, 一 个 客 户 端 可 以 绑 定 多 个 数 据 源 首 先 打 开 客 户 端, 点 击 登 录 设 置, 打 开 登 录 设 置 窗 口 : 点 击 添 加 账 户 绑 定, 弹 出 添 加 账 户 绑 定 窗 口, 如 图 : 需 要 输 入 数 据 源 的 序 列 号 和 数 据 源 的 远 程 登 录 校 验 码 若 数 据 源 未 设 置 远 程 登 录 校 验 码, 远 程 登 录 校 验 码 选 项 留 空 即 可 信 息 输 入 完 成 后, 点 击 添 加 绑 定, 绑 定 的 数 据 源 即 可 出 现 在 选 择 绑 定 的 账 户 列 表 中 注 1: 查 看 数 据 源 的 序 列 号, 需 在 数 据 源 以 管 理 员 身 份 登 录, 打 开 主 菜 单 -> 工 具 -> 选 项 -> 安 全 窗 口, 数 据 源 的 序 列 号 在 这 里 显 示 注 2: 在 数 据 源 以 管 理 员 身 份 登 录, 打 开 主 菜 单 -> 工 具 -> 选 项 -> 安 全 窗 口, 点 击 设 置 远 程 登 录 校 验 码 即 可 设 置 远 程 登 录 校 验 码 ; 建 议 用 户 设 置 远 程 登 录 校 验 码, 提 高 软 件 远 程 访 问 安 全
2. 选 择 登 录 方 式 登 录 方 式 有 Internet 和 局 域 网 两 种 登 录 方 式 1. internet 登 录 模 式 使 用 此 模 式 登 录 数 据 源, 要 保 证 客 户 端 所 在 计 算 机 已 经 接 入 Internet 需 要 选 择 远 程 数 据 服 务 器, 选 择 的 服 务 器 要 与 要 连 接 的 数 据 源 选 择 的 服 务 器 相 同, 并 且 数 据 源 要 以 Internet 模 式 启 动 远 程 访 问 2. 局 域 网 登 录 模 式 使 用 此 模 式 登 录 数 据 源, 客 户 端 无 需 接 入 Internet, 但 要 保 证 要 连 接 的 数 据 源 要 和 客 户 端 在 同 一 局 域 网 内 若 用 户 已 知 数 据 源 的 局 域 网 IP 地 址, 可 以 选 择 输 入 数 据 源 的 局 域 网 IP 地 址, 输 入 数 据 源 的 IP 地 址 ; 当 IP 地 址 输 入 错 误 时 无 法 连 接 数 据 源 建 议 选 择 自 动 侦 测 可 用 数 据 源, 系 统 会 在 局 域 网 内 自 动 查 找 指 定 的 数 据 源 启 用 此 模 式 连 接 数 据 源, 数 据 源 端 以 Internet 或 局 域 网 模 式 启 动 远 程 访 问, 客 户 端 都 可 以 连 接 3. 连 接 并 登 录 数 据 源 绑 定 数 据 源 后, 选 择 指 定 的 数 据 源 和 登 录 模 式, 输 入 登 录 用 户 名 和 密 码 即 可 登 录 数 据 源 登 录 账 号 只 能 是 主 账 号 和 子 账 号, 并 且 登 录 账 号 拥 有 相 应 的 远 程 访 问 权 限 注 : 可 参 考 账 号 设 置 节, 了 解 主 账 号 或 子 账 号 的 远 程 访 问 权 限 的 设 置 方 法, 如 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