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 告 表 编 号 : HPB[2016]0035 号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表 ( 试 行 ) 项 目 名 称 : 开 平 市 长 振 路 道 路 改 造 工 程 建 设 单 位 ( 盖 章 ): 开 平 市 城 市 综 合 管 理 局 编 制 日 期 : 2016 年 3 月 25 日 国 家 环 境 保 护 总 局 制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表 编 制 说 明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表 由 具 有 从 事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工 作 资 质 的 单 位 编 制 1. 项 目 名 称 --- 指 项 目 立 项 批 复 时 的 名 称, 应 不 超 过 30 个 字 ( 两 个 英 文 字 段 作 一 个 汉 字 ) 2. 建 设 地 点 --- 指 项 目 所 在 地 详 细 地 址, 公 路 铁 路 应 填 写 起 止 地 点 3. 行 业 类 别 --- 按 国 标 填 写 4. 总 投 资 --- 指 项 目 投 资 总 额 5. 主 要 环 境 保 护 目 标 --- 指 项 目 区 周 围 一 定 范 围 内 集 中 居 民 住 宅 区 学 校 医 院 保 护 文 物 风 景 名 胜 区 水 源 地 和 生 态 敏 感 点 等, 应 尽 可 能 给 出 保 护 目 标 性 质 规 模 和 距 厂 界 距 离 等 6. 结 论 与 建 议 --- 给 出 本 项 目 清 洁 生 产 达 标 排 放 和 总 量 控 制 的 分 析 结 论, 确 定 污 染 防 治 措 施 的 有 效 性, 说 明 本 项 目 对 环 境 造 成 的 影 响, 给 出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可 行 性 的 明 确 结 论 同 时 提 出 减 少 环 境 影 响 的 其 他 建 议 7. 预 审 意 见 --- 由 行 业 主 管 部 门 填 写 答 复 意 见, 无 主 管 部 门 项 目, 可 不 填 8. 审 批 意 见 --- 由 负 责 审 批 该 项 目 的 环 境 保 护 行 政 主 管 部 门 批 复
建 设 项 目 基 本 情 况 项 目 名 称 建 设 单 位 开 平 市 长 振 路 道 路 改 造 工 程 开 平 市 城 市 综 合 管 理 局 法 人 代 表 联 系 人 谭 沛 林 通 讯 地 址 开 平 市 长 沙 人 和 东 路 16 号 3 栋 联 系 电 话 13822362332 传 真 0750-2231218 邮 政 编 码 529000 建 设 地 点 立 项 审 批 部 门 建 设 性 质 占 地 面 积 ( 平 方 米 ) 总 投 资 ( 万 元 ) 评 价 经 费 ( 万 元 ) 工 程 内 容 及 规 模 : 689.56 开 平 市 长 振 路 批 准 文 号 行 业 类 别 改 建 及 代 码 绿 化 面 积 12550.8 ( 平 方 米 ) 其 中 : 环 保 投 资 ( 万 元 ) 预 期 投 产 日 期 4721 铁 路 道 路 隧 道 和 桥 梁 工 程 建 筑 环 保 投 资 占 总 投 资 比 例 开 平 市 长 振 路 道 路 改 造 工 程, 位 于 开 平 市 水 口 镇, 为 南 北 走 向, 北 起 振 华 大 马 路, 南 接 振 华 桥, 道 路 全 长 约 418.36 米, 道 路 宽 度 为 30 米, 是 连 接 苍 江 南 北 两 岸 的 重 要 道 路 之 一 本 项 目 的 建 设 将 改 善 开 平 市 的 投 资 环 境, 给 开 平 市 经 济 发 展 起 到 极 大 的 推 动 作 用, 对 开 平 市 率 先 基 本 实 现 社 会 主 义 现 代 化 具 有 重 要 意 义 一 主 要 节 点 方 案 本 项 目 沿 线 有 2 个 主 要 平 交 路 口 :K0+000 处 与 振 华 大 马 路 平 交 ;K0+410 处 与 流 津 美 大 道 平 交 二 工 程 建 设 范 围 及 规 模 开 平 市 长 振 路 道 路 改 造 工 程, 位 于 开 平 市 水 口 镇, 为 南 北 走 向, 北 起 振 华 大 马 路, 南 接 振 华 桥, 为 城 市 次 干 路, 道 路 全 长 约 418.36 米, 道 路 宽 度 为 30 米, 是 连 接 苍 江 南 北 两 岸 的 重 要 道 路 之 一 本 次 改 造 包 括 道 路 排 水 交 通 照 明 等 改 造 三 道 路 平 纵 横 设 计 方 案 1 平 面 设 计 本 项 目 为 道 路 改 造 工 程, 平 面 线 型 基 本 上 维 持 现 状, 不 作 调 整 公 交 停 靠 站 设 置 1
于 入 口 处 50 米 处 2 纵 断 面 设 计 (1) 纵 断 面 设 计 控 制 因 素 纵 断 面 设 计 主 要 控 制 因 素 为 规 划 道 路 的 标 高 相 交 现 状 道 路 标 高 两 侧 构 筑 物 标 高 加 铺 厚 度 等 (2) 纵 断 面 设 计 根 据 现 状 道 路 起 终 点 分 别 按 振 华 大 马 路 长 振 桥 的 路 面 标 高 作 为 道 路 纵 断 面 起 坡 点, 以 接 顺 现 状 路 面 线 为 原 则, 适 当 考 虑 道 路 两 侧 建 成 区 构 筑 物 地 坪 标 高 加 铺 厚 度 和 排 水 管 线 的 覆 土 埋 深 等 因 素 进 行 道 路 纵 断 面 设 计 全 线 共 设 置 4 个 变 坡 点, 最 大 坡 度 为 0.2, 最 小 坡 度 为 0.02%, 最 大 坡 长 为 110 米, 最 小 坡 长 为 43.876 米 ( 接 振 华 大 马 路 ), 最 小 凸 型 竖 曲 线 半 径 30000 米, 最 小 凹 型 竖 曲 线 半 径 1250 米 3 横 断 面 设 计 道 路 横 断 面 根 据 规 划 道 路 使 用 功 能 用 地 规 划 确 定 道 路 红 线 宽 度, 综 合 进 行 布 置 道 路 规 划 宽 度 约 为 30 米 现 状 横 断 面 : 横 断 面 组 成 为 :5.15m 人 行 道 1.7m 侧 绿 化 带 +7. 5m 车 行 道 +1m 中 央 分 隔 护 栏 +7.5m 车 行 道 +1.7m 侧 绿 化 带 +5.15m 人 行 道 =29.7m 设 计 横 断 面 : 横 断 面 组 成 为 :2.9 m 人 行 道 +2.25m 非 机 动 车 道 +1.7m 侧 绿 化 带 +7. 5m 车 行 道 +1m 中 央 分 隔 护 栏 +7.5m 车 行 道 +1.7m 侧 绿 化 带 +2.25m 非 机 动 车 道 +2.9m 人 行 道 =29.7m 四 道 路 交 叉 设 计 方 案 城 市 道 路 交 叉 口 形 式 要 根 据 相 交 道 路 的 等 级 和 交 通 流 特 征 进 行 确 定 平 面 交 叉 口 重 点 加 强 交 通 管 理, 实 施 路 口 渠 化 本 工 程 各 道 路 交 叉 均 保 持 现 状 交 通 模 式 交 叉 口 设 置 人 行 横 道, 路 口 均 采 用 平 面 交 叉, 其 中 与 振 华 大 马 路 交 叉 口 为 Y 型 交 叉 本 次 设 计 平 面 交 叉 节 点 : 长 振 路 与 振 华 大 马 路 交 叉 口 类 型 为 次 干 路 次 干 路, 其 余 小 路 口 为 次 干 道 支 路 的 交 通 组 织 形 式, 通 过 合 理 的 交 通 标 志 及 标 线, 实 线 交 叉 口 交 通 的 有 序 组 织 2
图 1 长 振 路 与 振 华 大 马 路 交 叉 口 五 路 基 路 面 主 要 附 属 工 程 设 计 方 案 1 一 般 路 基 设 计 (1) 路 基 边 坡 坡 率 : 填 方 路 堤, 边 坡 率 为 1:1.5 挖 方 路 基, 边 坡 率 按 1:1 (2) 路 基 排 水 : 设 置 完 善 的 雨 水 收 集 系 统 雨 水 通 过 雨 水 口 排 向 雨 水 系 统 内 (3) 路 基 边 坡 防 护 : 填 方 路 基 边 坡 采 用 植 草 防 护 2 软 基 处 理 设 计 本 项 目 采 用 浅 层 换 填 法 处 理 路 基, 具 体 为 : 机 动 车 道 : 换 填 60cm 厚 石 渣, 并 考 虑 充 分 利 用 破 碎 混 凝 土 路 面 作 为 换 填 材 料 3 路 面 结 构 设 计 方 案 (1) 车 行 道 结 构 : 面 层,22cm 厚 C35 水 泥 混 凝 土 ; 基 层,20cm 厚 5% 水 泥 稳 定 碎 石 (2) 非 机 动 车 道 结 构 : 面 层,15cm 厚 C20 水 泥 混 凝 土 ; 基 层,10cm 厚 石 屑 垫 层 (3) 人 行 道 结 构 : 面 层,12cm 厚 C20 水 泥 混 凝 土 ; 基 层,10cm 厚 石 屑 垫 层 六 道 路 照 明 工 程 1 照 明 现 状 本 项 目 为 道 路 改 造 工 程, 现 状 道 路 已 投 入 使 用 多 年, 路 面 及 其 他 附 属 设 施 已 出 现 不 同 程 度 的 损 坏 照 明 设 施 方 面, 现 状 道 路 全 线 已 建 有 路 灯, 在 道 路 两 侧 绿 化 带 上 对 3
称 安 装, 路 灯 为 6 米 杆 单 臂 路 灯, 光 源 为 150W 高 压 钠 灯, 安 装 间 距 约 30 米 本 工 程 拟 对 现 状 照 明 设 施 作 拆 除 处 理, 并 按 照 最 新 的 道 路 照 明 标 准 重 新 进 行 照 明 设 计 长 振 路 改 造 后, 机 动 车 道 共 宽 16 米, 两 侧 各 为 1.7 米 的 绿 化 带 及 5.15 米 非 机 动 车 道 + 人 行 道 路 灯 安 装 方 面, 在 道 路 两 侧 绿 化 带 上 对 称 布 置 8 米 杆 高 低 臂 路 灯, 其 中 机 动 车 道 侧 灯 灯 臂 离 地 8 米, 非 动 车 车 道 侧 灯 臂 离 地 5 米, 路 灯 安 装 间 距 约 30 米 ; 另 外, 为 满 足 长 振 路 与 振 华 大 马 路 交 汇 区 的 照 明 要 求, 在 该 交 汇 处 设 置 1 杆 12 米 杆 三 火 投 光 灯 加 强 照 明 LED 灯 作 为 光 源 七 排 水 工 程 1 排 水 现 状 本 项 目 长 振 路 两 侧 现 状 有 d500 排 水 管 线 收 集 道 路 及 两 侧 地 块 排 水, 已 建 管 道 最 终 排 至 苍 江 振 华 大 马 路 北 侧 有 现 状 方 渠 B H=1000 1000, 自 东 向 西 排 往 现 状 水 系 本 工 程 道 路 总 长 约 0.484 公 里, 拟 建 道 路 两 侧 现 状 地 块 多 为 厂 区 村 庄 及 少 部 分 已 建 小 区 2 排 水 管 道 布 置 (1) 排 水 管 道 横 断 面 布 置 本 工 程 道 路 标 准 段 红 线 宽 30m, 排 水 管 道 沿 道 路 两 侧 布 管, 在 现 状 已 建 排 水 管 道 位 置 上 新 建 排 水 管 道, 新 建 时 将 已 建 管 道 挖 除 东 侧 排 水 管 道 管 中 心 距 道 路 中 心 线 11.2m, 西 侧 排 水 管 道 管 中 心 距 道 路 中 心 线 10.5m (2) 雨 水 管 道 方 案 本 工 程 敷 设 雨 水 管 道 DN600~d800, 收 集 周 边 地 块 雨 水, 最 终 排 入 附 近 河 涌 4
八 道 路 主 要 工 程 数 量 表 表 1 道 路 主 要 工 程 数 量 表 5
与 本 项 目 有 关 的 原 有 污 染 情 况 及 主 要 环 境 问 题 : 项 目 位 于 开 平 市, 项 目 路 段 周 边 多 为 居 民 住 宅 区 及 学 校, 其 中 包 括 韵 扬 艺 术 幼 儿 园 富 华 花 园 江 咀 河 畔 等 小 区 项 目 所 在 区 域 苍 江 水 质 符 合 地 表 水 环 境 质 量 标 准 (GB3838-2002) 的 Ⅲ 类 标 准, 水 境 质 量 现 状 较 好 6
建 设 项 目 所 在 地 自 然 环 境 社 会 环 境 简 况 自 然 环 境 简 况 ( 地 形 地 貌 地 质 气 候 水 文 植 被 生 物 多 样 性 等 ): 开 平 市 地 势 基 本 上 向 东 南 倾 斜 南 部 北 部 多 低 山 丘 陵, 其 中 南 部 北 部 大 小 山 峰 相 连, 形 成 天 然 屏 障, 西 北 部 的 天 露 山 海 拨 1250 米, 是 江 门 五 邑 地 区 的 最 高 峰 ; 东 部 中 部 多 丘 陵 平 原, 大 部 分 海 拔 在 50 米 以 下, 海 拔 较 高 的 有 梁 金 山 (456 米 ) 百 立 山 (394 米 ) 开 平 市 的 地 貌 为 丘 陵 台 地 类 型, 最 高 山 岭 为 马 山 ( 海 拔 标 高 99.7 米 ), 一 般 山 岭 的 海 拔 标 高 为 40~60 米 整 个 地 势 为 北 西 和 南 东 高, 中 间 低 ( 形 成 一 条 北 东 向 的 主 山 谷 ) 开 平 市 地 处 北 回 归 线 以 南, 属 于 南 亚 热 带 海 洋 性 季 风 气 候 日 照 充 足, 雨 量 充 沛, 冬 季 盛 吹 北 风, 夏 季 盛 吹 南 风, 每 年 2-3 月 有 不 同 程 度 的 低 温 阴 雨 天 气,5-9 月 常 有 台 风 和 暴 雨 年 平 均 气 温 21.9, 极 端 低 温 1.0, 极 端 高 温 37.3, 月 平 均 最 高 温 度 28.4, 月 平 均 最 低 温 度 13.4, 年 平 均 气 压 1013hPa, 年 平 均 相 对 湿 度 79%, 平 均 年 降 雨 量 1865.7 毫 米, 每 年 4-9 月 为 雨 季, 冬 春 少 雨 全 年 主 导 风 向 为 偏 北 风, 夏 季 主 导 风 向 为 南 风, 年 平 均 风 速 1.68m/s 主 要 灾 害 性 天 气 有 台 风 暴 雨 雷 电 冬 春 冷 害 和 长 阴 雨 等 流 经 开 平 市 的 潭 江 发 源 于 广 东 省 阳 江 市 阳 东 县 牛 围 岭, 自 西 向 东 经 恩 平 开 平 台 山 和 江 门 市 新 会 区, 在 新 会 双 水 镇 附 近 折 向 南 流, 经 银 洲 湖 出 崖 门 口 注 入 黄 茅 海 潭 江 干 流 全 长 248 公 里, 集 雨 面 积 6026 平 方 公 里, 河 床 平 均 比 降 0.45, 河 道 弯 曲 系 数 2.3, 河 道 形 状 系 数 0.20 潭 江 年 平 均 流 量 65 立 方 米 / 秒, 平 均 河 宽 200 米, 河 深 5 米 潭 江 百 合 电 站 下 游 为 感 潮 河 段 潭 江 在 开 平 市 境 内 长 达 56 公 里 潭 江 各 支 流 分 南 北 汇 入, 集 水 面 积 大 于 100km 2 的 二 级 支 流 有 镇 海 水 白 沙 水 蚬 冈 水 新 桥 水 新 昌 水 址 山 水 莲 塘 水 7 条 ; 三 级 支 流 有 双 桥 水 和 开 平 水 ( 均 属 镇 海 水 支 流 )2 条 开 平 市 的 植 被 主 要 为 保 存 良 好 的 次 生 林 和 近 年 绿 化 种 植 的 亚 热 带 热 带 树 种, 有 湿 地 松 落 羽 杉 竹 等, 果 树 有 柑 桔 橙 蕉 龙 眼 等 7
社 会 环 境 简 况 ( 社 会 经 济 结 构 教 育 文 化 文 物 保 护 等 ): 开 平 市 位 于 东 经 112 13' 至 112 48, 北 纬 21 58' 至 22 44', 地 处 广 东 省 中 南 部, 珠 江 三 角 洲 西 南 部, 潭 江 中 下 游 开 平 市 辖 月 山 水 口 沙 塘 苍 城 龙 胜 大 沙 马 冈 塘 口 赤 坎 百 合 蚬 冈 金 鸡 赤 水 13 个 镇 和 三 埠 长 沙 2 个 街 道 办 事 处 全 市 共 44 个 社 区 居 民 委 员 会, 226 个 村 民 委 员 会 开 平 市 户 籍 总 人 口 68.52 万 人 (2014 年 末 ), 其 中 : 男 性 34.23 万 人, 女 性 34.29 万 人 非 农 业 人 口 23.18 万 人, 占 总 人 口 的 33.83% 开 平 市 水 陆 交 通 方 便,325 国 道 横 贯 全 境 地, 全 市 通 车 水 泥 公 路 800 多 公 里, 市 区 通 各 农 村 镇 的 道 路 全 部 水 泥 化 三 埠 港 列 为 国 家 一 级 口 岸, 有 客 货 轮 直 抵 香 港 广 州 各 沿 海 各 地, 其 中 2 艘 往 返 香 港 的 豪 华 客 轮,5 小 时 可 达 目 的 地 全 市 实 现 了 城 乡 电 话 程 控 化 城 区 建 有 现 代 化 体 育 馆 美 术 馆 图 书 馆 人 民 公 园 等 设 施, 以 及 32 层 的 潭 江 半 岛 酒 店 金 山 度 假 村 假 日 酒 店 开 平 大 厦 等 豪 华 酒 店 全 市 形 成 了 化 纤 纺 织 制 衣 食 品 电 子 明 胶 等 支 柱 产 业, 嘉 士 利 饼 干 花 生 和 广 合 腐 乳 等 30 多 个 产 品 获 部 优 奖 年 产 值 超 亿 元 的 工 业 企 业 有 20 家, 其 中 涤 纶 企 业 集 团 达 25 亿 元, 成 为 全 国 500 家 最 大 工 业 企 业 之 一 嘉 士 利 依 利 安 达 味 事 达 铝 业 集 团 等 7 家 企 业 分 别 进 入 全 国 同 行 业 百 强, 依 利 安 达 凯 德 电 器 平 顺 织 布 等 企 业 被 评 为 全 国 500 家 最 大 外 商 投 资 企 业 之 一, 依 利 安 达 帘 子 线 等 6 家 企 业 被 广 东 省 定 为 高 新 技 术 企 业 农 业 方 面, 开 平 市 地 貌 属 低 山 丘 陵, 地 势 走 向 从 北 向 南, 土 地 肥 沃, 气 候 温 和, 雨 量 充 沛 气 候 良, 为 发 展 农 林 牧 副 渔 业 提 供 了 优 越 的 条 件 有 盛 产 竹 木 的 传 统, 种 植 业 主 要 有 优 质 水 稻 荔 枝 龙 眼 常 年 蔬 菜 西 瓜 荷 兰 豆 花 生 木 薯 豆 类 等 潭 碧 冬 瓜 猪 仔 茨 莲 塘 豆 角 茨 菇 六 合 芙 瓜 楼 田 茨 芋 远 近 闻 名 ; 养 殖 业 以 瘦 肉 型 生 猪 三 鸟 地 皇 鸽 塘 鱼 为 主, 是 个 鱼 米 之 乡 近 年 来, 随 着 农 村 改 革 的 深 入 和 市 场 经 济 的 发 展, 苍 城 发 挥 自 然 资 源 的 优 势, 积 极 发 展 三 高 农 业, 兴 办 了 大 批 三 高 农 业 基 地, 如 优 质 荔 枝 基 地 龙 眼 基 地 蔬 菜 基 地 地 皇 鸽 基 地 等, 效 益 显 著 2014 年 全 市 实 现 地 区 生 产 总 值 270.14 亿 元 ( 当 年 价 ), 比 上 年 增 长 6.7% 其 中 : 第 一 产 业 增 加 值 27.36 亿 元, 增 长 2.8%; 第 二 产 业 增 加 值 133.49 亿 元, 增 长 9.3%; 第 三 产 业 增 加 值 109.29 亿 元, 增 长 3.4% 第 一 二 三 产 业 增 加 值 的 比 重 为 10.13: 49.41 :40.46 人 均 生 产 总 值 38329 元 8
环 境 质 量 状 况 建 设 项 目 所 在 地 区 域 环 境 质 量 现 状 及 主 要 环 境 问 题 ( 环 境 空 气 地 面 水 地 下 水 声 环 境 生 态 环 境 等 ) 地 表 水 环 境 质 量 状 况 : 根 据 开 平 市 环 境 监 测 站 于 2014 年 7 月 份 对 苍 江 河 段 水 质 监 测 结 果 苍 江 水 质 符 合 地 表 水 环 境 质 量 标 准 (GB3838-2002) 的 Ⅲ 类 标 准 表 2 苍 江 水 质 监 测 结 果 ( 单 位 :mg/l(ph 值 除 外 )) 项 目 采 样 地 点 水 温 ph 悬 浮 物 COD BOD 5 氨 氮 总 磷 石 油 类 LAS W1 涨 28.5 7.2 28 18 3.6 0.762 0.15 0.04 0.090 W2 涨 28.5 7.3 30 17 3.4 0.728 0.18 0.04 0.097 W1 退 29.0 7.4 32 18 3.8 0.868 0.16 0.03 0.090 W2 退 29.0 7.2 32 18 3.6 0.816 0.16 0.03 0.090 Ⅲ 类 标 准 6~9 20 4 1.0 0.05 0.05 0.2 环 境 空 气 质 量 状 况 : 根 据 开 平 市 环 境 监 测 站 2014 年 7 月 对 本 项 目 周 边 的 取 样 监 测 结 果,SO 2 的 一 小 时 浓 度 0.025mg/Nm 3, 占 标 率 5%, 日 均 浓 度 最 大 值 0.015mg/Nm 3, 占 标 率 10%;NO 2 一 小 时 浓 度 最 大 值 为 0.027mg/Nm 3, 占 标 率 13.5%, 日 均 浓 度 最 大 值 0.018mg/Nm 3, 占 标 率 22.5%;PM 10 日 均 浓 度 范 围 为 0.085mg/Nm 3, 最 大 值 占 标 率 56.7%;TSP 日 均 浓 度 范 围 为 0.146mg/Nm 3, 最 大 值 占 标 率 48.7% 符 合 空 气 质 量 二 级 标 准 总 体 而 言, 区 域 大 气 环 境 质 量 较 好 声 环 境 质 量 状 况 : 根 据 开 平 市 环 境 监 测 站 2014 年 7 月 对 项 目 周 边 区 域 的 环 境 噪 声 调 查 结 果, 昼 间 噪 声 值 为 50.6~51.2dB(A), 夜 间 噪 声 值 为 44.7~45.2dB(A), 所 在 区 域 的 环 境 噪 声 符 合 声 环 境 质 量 标 准 (GB3096-2008)2 类 4a 类 区 噪 声 限 值 9
主 要 环 境 保 护 目 标 ( 列 出 名 单 及 保 护 级 别 ): 主 要 环 境 保 护 目 标 : 项 目 周 边 居 民 住 宅 区 及 学 校 周 边 的 环 境 质 量 和 苍 江, 项 目 两 侧 各 200 米 范 围 内 主 要 环 境 敏 感 点 详 见 表 2 保 护 级 别 : 环 境 噪 声 符 合 声 环 境 质 量 标 准 (GB3096-2008) 中 2 类 4a 类 功 能 区 环 境 噪 声 限 值, 大 气 环 境 符 合 环 境 空 气 质 量 标 准 (GB3095-2012) 中 的 二 级 标 准, 苍 江 水 质 符 合 地 表 水 环 境 质 量 标 准 (GB3838-2002) 中 的 Ⅲ 类 标 准 表 3 项 目 沿 线 环 境 敏 感 点 序 号 敏 感 点 名 称 与 路 中 心 线 最 近 距 离 方 位 保 护 级 别 1 开 庄 村 住 宅 群 30 东 北 2 富 华 花 园 小 区 30 东 3 江 咀 河 畔 小 区 110 西 声 环 境 2 类 大 气 2 类 4 韵 扬 艺 术 幼 儿 园 25 东 北 5 苍 江 20 南 水 环 境 Ⅲ 类 10
评 价 适 用 标 准 环 境 质 量 标 1 地 表 水 : 地 表 水 环 境 质 量 标 准 (GB3838-2002) 中 的 Ⅲ 类 标 准 2 地 下 水 : 执 行 地 下 水 质 量 标 准 (GB/T14848-93) Ⅲ 类 标 准 3 大 气 : 环 境 空 气 质 量 标 准 (GB3095-2012) 中 的 二 级 标 准 4 噪 声 : 道 路 维 修 工 程 两 侧 范 围 执 行 声 环 境 质 量 标 准 (GB3096-2008) 2 类 4a 功 能 区 标 准 准 1 废 水 : 施 工 废 水 执 行 水 污 染 物 排 放 限 值 (DB44/26 2001) 第 二 时 段 的 一 级 标 准 : COD Cr 90mg/L BOD 5 20mg/L 悬 浮 物 60mg/L 石 油 类 污 染 物 排 放 标 准 5.0mg/L 施 工 人 员 生 活 污 水 执 行 水 污 染 物 排 放 限 值 (DB44/26 2001) 第 二 时 段 的 三 级 标 准 2 废 气 : 大 气 污 染 物 排 放 限 值 (DB44/27 2001) 第 二 时 段 二 级 标 准 机 动 车 污 染 物 排 放 标 准 执 行 车 用 压 燃 式 气 体 燃 料 点 燃 式 发 动 机 与 汽 车 排 气 污 染 物 排 放 限 值 及 测 量 方 法 ( 中 国 Ⅲ Ⅳ Ⅴ 阶 段 ) (GB17691-2005) 轻 型 汽 车 污 染 物 排 放 限 值 及 测 量 方 法 ( 中 国 Ⅲ Ⅳ 阶 段 ) (GB18352.3-2005) 中 的 第 四 阶 段 ( 国 Ⅳ) 排 放 控 制 要 求 3 噪 声 : 施 工 过 程 产 生 的 噪 声 执 行 建 筑 施 工 场 界 环 境 噪 声 排 放 标 准 (GB12523-2011) 昼 间 70dB(A), 夜 间 55dB(A) 营 运 期 : 执 行 声 环 境 质 量 标 准 (GB3096-2008)2 类 4a 类 功 能 区 标 准 总 本 项 目 建 议 不 分 配 总 量 控 制 指 标 量 控 制 指 标 11
建 设 项 目 工 程 分 析 工 艺 流 程 简 述 : 项 目 施 工 期 : 路 面 拆 除 工 程 排 水 工 程 基 底 铺 设 工 程 路 面 工 程 绿 化 工 程 主 要 污 染 工 序 : 项 目 施 工 期 间 : 1 废 水 地 基 道 路 的 开 挖 铺 设, 以 及 捣 制 砌 砖 抹 面 过 程 中 产 生 的 泥 浆 水, 机 械 设 备 运 转 的 冷 却 水 和 洗 涤 水, 会 夹 带 泥 沙 水 泥 油 类 化 学 品 等 污 染 物 施 工 人 员 不 在 施 工 场 地 住 宿, 食 宿 在 附 近 餐 厅 出 租 房 解 决, 产 生 的 生 活 污 水 经 市 政 污 水 管 道 进 入 迳 头 污 水 处 理 厂 进 行 处 理, 不 会 对 项 目 所 在 地 的 环 境 产 生 影 响 2 废 气 施 工 机 械 运 输 车 辆 等 各 种 燃 油 机 械 和 车 辆 排 放 含 NO x CO SO 2 和 烟 尘 等 主 要 污 染 物 的 尾 气 运 输 汽 车 产 生 的 扬 尘, 以 及 原 料 堆 场 在 大 风 天 气 时 容 易 产 生 扬 尘 3 噪 声 使 用 振 动 器 振 动 棒 电 钻 切 割 机 挖 土 机 打 夯 机 等 设 备 产 生 的 噪 声, 在 施 工 作 业 中 产 生 噪 声, 均 在 90 db(a) 以 上 同 时, 在 施 工 期 间, 道 路 来 往 车 辆 会 增 多, 从 而 引 起 交 通 噪 声 值 升 高 4 固 体 废 物 项 目 施 工 过 程 共 需 挖 方 5175 立 方 米, 填 方 169 立 方 米 施 工 过 程 剩 余 无 用 的 砂 石 余 泥 弃 土 等 建 筑 垃 圾 应 集 中 处 理, 分 类 收 集 并 尽 可 能 的 回 收 再 利 用, 不 能 回 收 利 用 的 则 应 及 时 清 运 至 开 平 市 建 筑 垃 圾 定 点 存 放 场 施 工 人 员 产 生 的 少 量 生 活 垃 圾 交 由 环 卫 部 门 收 集 处 理 不 会 对 周 围 环 境 产 生 影 响 项 目 营 运 期 间 : 1 废 水 地 表 水 污 染 主 要 来 源 于 路 面 径 流, 主 要 污 染 物 有 SS 石 油 类 BOD 5 COD Cr 等 2 废 气 机 动 车 尾 气 及 交 通 运 输 路 面 扬 尘 3 噪 声 车 辆 行 驶 产 生 的 交 通 噪 声 12
项 目 主 要 污 染 物 产 生 及 预 计 排 放 情 况 内 容 排 放 源 污 染 物 处 理 前 产 生 浓 度 及 排 放 浓 度 及 排 放 量 类 型 大 气 污 染 物 ( 编 号 ) 名 称 产 生 量 ( 单 位 ) ( 单 位 ) 机 动 车 尾 气 NOx CO 少 量 少 量 水 污 染 物 路 面 径 流 COD Cr BOD 5 SS 少 量 少 量 石 油 类 固 体 废 物 建 筑 废 物 砂 石 余 泥 弃 土 5175 立 方 米 5006 立 方 米 噪 声 项 目 施 工 期 挖 土 机 推 土 机 等 施 工 机 械 及 车 辆 的 噪 声, 噪 声 源 强 在 73~ 100dB(A) 之 间 其 他 主 要 生 态 影 响 ( 不 够 时 可 附 另 页 ) 响 项 目 在 原 道 路 维 修 改 造, 不 新 建 道 路, 施 工 期 基 本 不 会 对 项 目 所 在 地 生 态 造 成 影 13
环 境 影 响 分 析 施 工 期 环 境 影 响 简 要 分 析 : 1 废 水 在 项 目 施 工 过 程 中 产 生 的 废 水, 夹 带 大 量 泥 沙, 而 且 还 会 携 带 水 泥 石 油 类 等 各 种 污 染 物, 还 有 暴 雨 时 地 表 径 流 冲 刷 产 生 含 大 量 浮 土 的 污 水, 直 接 排 放 会 堵 塞 下 水 道, 污 染 环 境 因 此, 要 求 施 工 单 位 将 施 工 过 程 产 生 的 泥 浆 水 经 沉 淀 后 回 用 于 地 面 洒 水 或 排 入 下 水 道, 有 效 地 减 轻 施 工 废 水 对 环 境 的 影 响 2 粉 尘 和 废 气 挖 土 运 土 填 土 和 汽 车 运 输 过 程 中 会 产 生 大 量 粉 尘, 各 种 燃 油 动 力 机 械 和 运 输 车 辆 所 排 放 的 废 气, 都 将 会 给 周 围 大 气 环 境 带 来 一 定 污 染 影 响 (1) 交 通 运 输 扬 尘 据 有 关 调 查 显 示, 施 工 工 地 的 扬 尘 主 要 是 由 运 输 车 辆 的 行 驶 产 生, 约 占 扬 尘 总 量 的 60%, 在 完 全 干 燥 情 况 下, 可 按 下 列 经 验 公 式 计 算 : 0.85 v W P Q = 0.123 5 6.8 0.5 式 中 :Q 汽 车 行 驶 的 扬 尘,kg/ 公 里 辆 ; V 汽 车 速 度, 公 里 /h; W 汽 车 载 重 量,t; P 道 路 表 面 粉 尘 量,kg/m 2 表 4 为 一 辆 载 重 5 吨 的 卡 车, 通 过 一 段 长 度 为 500 米 的 路 面 时, 不 同 路 面 清 洁 程 度, 不 同 行 驶 速 度 下 产 生 的 扬 尘 量 由 此 可 见, 在 同 样 路 面 清 洁 情 况 下, 车 速 越 快, 扬 尘 量 越 大 ; 而 在 同 样 车 速 情 况 下, 路 面 清 洁 度 越 差, 则 扬 尘 量 越 大 如 果 在 施 工 期 间 对 车 辆 行 驶 的 路 面 实 施 洒 水 抑 尘, 每 天 洒 水 4~5 次, 可 使 扬 尘 减 少 70% 左 右, 表 5 为 施 工 场 地 洒 水 抑 尘 的 试 验 结 果, 结 果 表 明 实 施 每 天 洒 水 4~5 次 进 行 抑 尘, 可 有 效 地 控 制 施 工 扬 尘 可 将 其 污 染 距 离 缩 小 到 20~50m 范 围 表 4 不 同 车 速 和 地 面 清 洁 程 度 时 的 汽 车 扬 尘 单 位 :kg/ 辆 公 里 P (kg/m 2 ) 车 速 0.1 0.2 0.3 0.4 0.5 1.0 5(km/h) 0.03 0.05 0.06 0.08 0.09 0.16 10(km/h) 0.06 0.10 0.13 0.16 0.19 0.32 15(km/h) 0.09 0.14 0.19 0.24 0.28 0.48 20(km/h) 0.11 0.19 0.26 0.32 0.38 0.64 0.75 14
表 5 施 工 场 地 洒 水 抑 尘 试 验 结 果 距 离 ( 米 ) 5 20 50 100 200 TSP 小 时 平 均 浓 度 不 洒 水 10.14 2.89 1.15 0.86 0.56 (mg/m 3 ) 洒 水 2.01 1.40 0.67 0.60 0.29 因 此, 限 速 行 驶 及 保 持 路 面 清 洁, 同 时 适 当 洒 水 是 减 少 汽 车 扬 尘 的 有 效 手 段 (2) 堆 放 扬 尘 施 工 扬 尘 的 另 一 种 情 况 是 露 天 堆 场 和 裸 露 场 地 的 风 力 扬 尘, 由 于 施 工 需 要, 一 些 建 材 需 露 天 堆 放, 一 些 表 层 土 壤 需 人 工 开 挖 堆 放, 在 气 候 干 燥 又 有 风 的 情 况 下, 会 产 生 扬 尘, 其 扬 尘 量 可 按 堆 场 起 尘 的 经 验 公 式 计 算 : Q=2.1(V 50 V 0 ) 3 e -1.023W 式 中 :Q 起 尘 量,kg/ 吨 年 ; V 50 距 地 面 50 米 处 风 速,m/s; V 0 起 尘 风 速,m/s; W 尘 粒 含 水 率,% 由 此 可 见, 这 类 扬 尘 的 主 要 特 点 是 与 风 速 和 尘 粒 含 水 率 有 关, 因 此, 减 少 建 材 的 露 天 堆 放 和 保 证 一 定 的 含 水 率 是 抑 制 这 类 扬 尘 的 有 效 手 段 尘 粒 在 空 气 中 的 传 播 扩 散 情 况 与 风 速 等 气 象 条 件 有 关, 也 与 尘 粒 本 身 的 沉 降 速 度 有 关 以 沙 尘 土 为 例, 其 沉 降 速 度 随 粒 径 的 增 大 而 迅 速 增 大 当 粒 径 为 250 微 米 时, 沉 降 速 度 为 1.005m/s, 因 此 当 尘 粒 大 于 250 微 米 时, 主 要 影 响 范 围 在 扬 尘 点 下 风 向 近 距 离 范 围 内, 而 真 正 对 外 环 境 产 生 影 响 的 是 一 些 微 小 尘 粒 根 据 现 场 施 工 季 节 的 气 候 情 况 不 同, 其 影 响 范 围 和 方 向 也 有 所 不 同 施 工 期 间 应 特 别 注 意 施 工 扬 尘 的 防 治 问 题, 需 制 定 必 要 的 防 止 措 施, 以 减 少 施 工 扬 尘 对 周 围 环 境 的 影 响 (3) 扬 尘 对 敏 感 点 的 影 响 分 析 道 路 沿 线 在 距 施 工 地 点 50m 以 内 的 敏 感 点, 会 受 工 程 扬 尘 污 染 影 响, 施 工 车 辆 在 路 面 行 驶 时, 将 卷 起 大 量 扬 尘 对 周 围 空 气 环 境 产 生 严 重 的 污 染, 影 响 居 民 的 居 住 环 境 为 控 制 扬 尘 的 污 染, 建 议 工 程 中 采 取 洒 水 措 施, 禁 止 大 风 天 气 施 工, 必 要 时 在 敏 感 点 施 工 路 段 设 置 防 尘 网 ( 布 ) 等 措 施, 确 保 施 工 过 程 产 生 的 扬 尘 对 环 境 的 影 响 能 满 足 大 气 环 境 质 量 的 要 求 由 于 项 目 临 近 住 宅 小 区 和 学 校 等, 为 了 减 少 废 气 对 人 群 的 影 响, 施 工 单 位 需 做 好 以 下 防 治 措 施 : 在 重 点 路 段 如 学 校 加 设 防 尘 网 ; 在 学 校 住 宅 前 面 施 工 的 路 段 应 尽 量 把 施 工 时 间 安 排 在 周 末 ; 沥 青 加 热 设 施 应 尽 量 远 离 敏 感 点 15
3 噪 声 施 工 中, 挖 土 机 运 输 车 辆 等 施 工 机 械 设 备, 这 些 机 械 设 备 在 施 工 作 业 中 产 生 的 噪 声, 在 施 工 现 场 10 米 半 径 范 围 内, 绝 大 多 数 超 标 (76~98dB(A)) (1) 噪 声 源 施 工 期 使 用 到 的 设 备 主 要 有 : 铲 土 机 挖 土 机 等, 噪 声 源 强 在 76~98dB(A) (2) 施 工 期 噪 声 影 响 预 测 施 工 期 间 的 噪 声 源 的 预 测 按 点 源 衰 减 模 式, 可 以 估 算 出 距 声 源 不 同 距 离 的 噪 声 值 预 测 模 式 如 下 : L Aeq = L 20 log( r / r0 ) a( r 0 ) P0 r 式 中 :L Aeq 距 r 米 处 的 施 工 噪 声 预 测 值,dB(A) a 衰 减 常 数,dB(A);r 为 距 声 源 的 距 离 (m) r 0 为 参 考 点 距 离 (m) (3) 预 测 结 果 根 据 上 述 预 测 模 式, 预 测 不 同 施 工 阶 段 使 用 的 主 要 施 工 设 备 对 不 同 距 离 处 的 噪 声 影 响 值, 预 测 结 果 见 表 6 从 表 6 可 知, 在 没 有 隔 声 设 施 的 情 况 下, 单 台 施 工 设 备 作 业 时, 昼 间 噪 声 在 距 噪 声 源 20 米 的 区 域 内 超 出 建 筑 施 工 场 界 环 境 噪 声 排 放 标 准 (GB12523-2011), 而 夜 间 噪 声 在 距 噪 声 源 200 米 的 范 围 内 出 现 超 标 现 象 项 目 在 施 工 期 间, 施 工 场 界 外 昼 间 环 境 噪 声 基 本 符 合 建 筑 施 工 场 界 环 境 噪 声 排 放 标 准 (GB12523-2011), 但 由 于 噪 声 值 比 现 状 增 高, 对 周 围 敏 感 点 将 有 不 同 程 度 的 影 响, 如 果 夜 间 施 工, 影 响 将 更 为 突 出, 将 对 敏 感 点 的 居 民 休 息 造 成 很 大 干 扰 为 减 少 施 工 噪 声 对 敏 感 点 的 影 响, 施 工 过 程 中 将 要 求 在 敏 感 点 路 段 不 允 许 夜 间 施 工 作 业, 设 置 移 动 声 屏 障 等 环 保 措 施 施 工 阶 段 土 石 方 结 构 表 6 施 工 设 备 噪 声 影 响 值 预 测 结 果 单 位 :db(a) 噪 声 源 预 测 点 与 声 源 的 距 离 (m) 标 准 限 值 达 标 距 离 m 10 20 30 50 100 150 200 昼 间 夜 间 昼 间 夜 间 推 土 机 80.0 74.0 70.4 66.0 60.0 56.5 54.0 18 180 卡 车 84.0 78.0 74.4 70.0 64.0 60.5 58.0 70 55 18 180 挖 掘 机 78.0 72.0 68.4 64.0 58.0 54.5 52.0 15 150 压 路 机 80.0 74.0 70.4 66.0 60.0 56.5 54.0 32 180 摊 铺 机 81.0 75.0 71.4 67.0 61.0 57.5 55.0 70 55 40 200 搅 拌 机 59.0 53.0 49.5 45.0 39.0 35.5 33.0 3 16 16
4 固 体 废 弃 物 项 目 施 工 过 程 产 生 无 用 的 砂 石 余 泥 弃 土 等 建 筑 垃 圾 约 5006 立 方 米 建 筑 垃 圾 应 集 中 处 理, 分 类 收 集 并 尽 可 能 的 回 收 再 利 用, 不 能 回 收 利 用 的 则 应 及 时 清 运 至 开 平 市 建 筑 垃 圾 定 点 存 放 场 这 些 固 废 在 处 置 前, 在 施 工 场 地 临 时 堆 放, 堆 放 点 四 周 设 置 围 堰, 上 方 设 置 遮 盖, 以 防 风 防 雨 ; 工 程 结 束 后, 必 须 对 堆 放 点 作 绿 化 美 化 处 理 通 过 上 述 措 施, 项 目 在 施 工 过 程 中 产 生 的 固 体 废 物 对 环 境 的 影 响 是 可 以 接 受 的 5 生 态 环 境 本 项 目 在 建 设 过 程 中 进 行 挖 掘 修 路 等 活 动, 会 产 生 少 量 松 散 的 泥 土, 加 上 地 处 高 温 湿 润 的 南 亚 热 带, 暴 雨 较 多, 在 降 雨 侵 蚀 力 的 作 用 上 可 能 产 生 严 重 的 水 土 流 失 项 目 施 工 时 采 取 植 被 防 护 与 工 程 防 护 相 结 合 的 水 土 保 持 措 施, 以 尽 量 降 低 水 土 流 失 量 如 在 裸 露 的 地 面 坡 面 种 植 草 皮 灌 木 乔 木, 尽 量 缩 短 暴 露 时 间, 以 减 少 水 土 流 失 ; 在 实 施 土 方 工 程 的 同 时, 实 施 路 面 的 排 水 工 程, 以 预 防 路 面 径 流 直 接 冲 刷 坡 面, 减 轻 流 水 对 路 基 边 坡 的 冲 刷 作 用 本 项 目 施 工 期 对 生 态 环 境 的 影 响 是 暂 时 性 的, 主 要 是 临 时 开 挖 土 方, 破 坏 土 壤 结 构, 增 加 水 土 流 6 社 会 影 响 工 程 施 工 期 间, 挖 掘 的 泥 土 通 常 堆 放 在 施 工 现 场, 堆 土 裸 露, 旱 干 风 致, 以 至 车 辆 过 往, 满 天 尘 土, 使 大 气 中 悬 浮 颗 粒 物 储 量 骤 增, 邻 近 居 家 普 遍 蒙 上 一 层 泥 土, 给 居 住 区 环 境 的 整 洁 及 影 响 周 边 市 容 景 观 带 来 不 良 影 响 另 外 本 工 程 施 工 时 机 械 运 作 运 输 及 土 石 方 开 挖 等 过 程 均 会 产 生 噪 声, 对 周 边 居 民 生 活 作 息 带 来 一 定 的 干 扰 施 工 期 间, 施 工 现 场 变 得 泥 泞 不 堪, 行 人 步 履 艰 难, 如 围 闭 施 工, 对 周 边 居 民 出 行 带 来 不 便 由 于 每 段 道 路 的 维 修 改 造 范 围 较 小, 施 工 时 间 相 对 较 短, 对 周 边 居 民 日 常 生 活 带 来 影 响 是 暂 时 的, 施 工 结 束 将 不 再 存 在 17
营 运 期 环 境 影 响 分 析 : 项 目 维 修 改 造 结 束 投 入 使 用 后, 对 环 境 的 影 响 主 要 表 现 在 交 通 噪 声 对 声 环 境 的 影 响 汽 车 尾 气 和 路 面 二 次 扬 尘 对 周 围 大 气 环 境 产 生 的 影 响 1 大 气 环 境 影 响 废 气 污 染 物 主 要 来 自 汽 车 燃 料 系 统 挥 发 和 排 气 筒 的 排 放, 而 大 部 分 碳 氢 化 合 物 和 几 乎 全 部 的 氮 氧 化 物 一 氧 化 碳 都 来 源 于 排 气 管 氮 氧 化 物 产 生 于 有 过 量 空 气 ( 氧 气 和 氮 气 ) 的 高 温 高 压 的 汽 缸 内 由 于 随 着 国 内 无 铅 汽 油 的 推 广 使 用, 铅 的 影 响 将 随 之 减 小 项 目 改 建 后, 路 面 状 况 改 善, 车 辆 行 驶 车 况 较 稳 定, 减 少 车 辆 滞 留 时 间 从 而 降 低 汽 车 尾 气 污 染 物 的 排 放 量, 路 面 二 次 扬 尘 和 汽 车 尾 气 产 生 量 不 大, 经 自 然 通 风, 对 周 围 大 气 环 境 影 响 较 轻 2 声 环 境 影 响 在 公 路 上 行 驶 的 机 动 车 辆 的 噪 声 源 为 非 稳 态 源 公 路 投 入 营 运 后, 车 辆 行 驶 时 其 发 动 机 冷 却 系 统 以 及 传 动 系 统 等 部 件 均 会 产 生 噪 声 另 外, 行 驶 中 引 起 的 气 流 湍 动 排 气 系 统 轮 胎 与 路 面 的 摩 擦 等 也 会 产 生 噪 声 项 目 改 造 后 可 缓 解 车 流 高 峰 期 的 拥 挤 情 况, 降 低 车 流 高 峰 期 带 来 的 噪 声 影 响 3 废 水 由 于 车 辆 在 运 营 过 程 中, 可 能 会 滴 漏 油 类 物 质 轮 胎 与 路 面 摩 擦 会 产 生 橡 胶 微 粒 车 辆 排 放 废 气 中 的 颗 粒 物 质 运 输 货 物 中 飞 扬 的 微 粒 物 质 等, 均 可 能 在 路 面 上 形 成 不 同 程 度 的 积 聚 项 目 雨 水 经 收 集 沉 淀 后 排 入 雨 水 管 网, 由 于 该 类 污 染 物 产 生 量 较 小, 正 常 情 况 下 对 地 表 水 水 质 影 响 不 大 4 社 会 影 响 项 目 营 运 期 间, 产 生 的 污 染 物 主 要 是 汽 车 尾 气 路 面 二 次 扬 尘 和 交 通 噪 声, 对 周 围 环 境 会 造 成 影 响 较 轻 项 目 完 成 后, 将 改 善 维 修 路 段 由 于 出 年 久 失 修, 路 面 板 块 破 碎 沉 陷 积 水, 路 面 结 构 强 度 不 满 足 交 通 需 求, 严 重 影 响 附 近 居 民 出 行 等 情 况 社 区 道 路 的 改 造, 能 有 效 缓 解 车 流 高 峰 期 的 拥 挤 情 况, 疏 导 对 外 交 通 和 方 便 附 近 居 民 的 出 行, 改 善 附 近 居 民 生 活 环 境, 具 有 一 定 的 社 会 效 益 18
建 设 项 目 拟 采 取 的 防 治 措 施 及 预 期 治 理 效 果 内 容 类 型 大 气 污 染 物 排 放 源 污 染 物 防 治 措 施 预 期 治 理 效 果 ( 编 号 ) 名 称 机 动 车 尾 气 NOx CO 对 大 气 环 境 影 响 不 大 水 污 染 物 路 面 径 流 COD Cr BOD 5 SS 对 环 境 影 响 不 大 石 油 类 固 体 废 物 建 设 垃 圾 砂 石 余 泥 弃 土 能 回 收 的 回 收 利 用 ; 其 余 清 运 至 开 平 市 建 筑 对 环 境 影 响 不 大 垃 圾 定 点 存 放 场 噪 声 通 过 限 制 作 业 时 间, 夜 间 避 免 进 行 施 工 作 业 等 措 施 防 治 噪 声 污 染, 确 保 排 放 的 噪 声 符 合 建 筑 施 工 场 界 环 境 噪 声 排 放 标 准 (GB12523-2011) 其 他 主 要 生 态 影 响 ( 不 够 时 可 附 另 页 ) 应 加 强 项 目 建 设 区 的 管 理, 采 取 水 土 保 持 方 案, 加 强 绿 化 建 设 施 工 期 结 束 后 将 恢 复 部 分 绿 化, 部 分 绿 化 将 被 永 久 性 占 用, 水 土 流 失 待 施 工 期 结 束 后 也 不 再 存 在 19
结 论 与 建 议 一 环 境 影 响 结 论 1 环 境 质 量 现 状 苍 江 水 质 符 合 地 表 水 环 境 质 量 标 准 (GB3838-2002) 的 Ⅲ 类 标 准 ; 项 目 所 在 区 域 SO 2 NO 2 PM 10 优 于 国 家 环 境 空 气 质 量 二 级 标 准, 大 气 环 境 质 量 较 好 ; 区 域 内 声 环 境 质 量 符 合 声 环 境 质 量 标 准 (GB3096-2008) 中 的 2 类 4a 类 功 能 区 环 境 噪 声 限 值, 声 环 境 质 量 总 体 处 于 较 好 水 平 2 施 工 期 : 项 目 维 修 改 造 期 间, 沿 线 裸 露 的 地 表 被 雨 水 冲 刷 后 会 造 成 局 部 范 围 内 的 水 土 流 失 来 自 路 面 拆 卸 铺 设, 以 及 砂 石 和 施 工 材 料 运 输 装 卸 施 工 作 业 产 生 的 扬 尘 以 及 施 工 机 械 和 运 输 车 辆 的 噪 声, 对 附 近 大 气 环 境 和 道 路 两 侧 声 环 境 的 产 生 一 定 影 响 挖 土 运 土 填 土 和 汽 车 运 输 过 程 中 会 产 生 大 量 粉 尘, 各 种 燃 油 动 力 机 械 运 输 车 辆 和 沥 青 加 热 时 会 产 生 一 定 的 大 气 污 染 物 地 基 道 路 的 开 挖 铺 设, 以 及 捣 制 砌 砖 抹 面 过 程 机 械 设 备 运 转 会 产 生 一 定 的 废 水 项 目 在 建 设 期 间 对 周 边 环 境 的 影 响 是 暂 时 性 的, 采 取 合 理 有 效 的 保 护 措 施 后, 项 目 建 设 对 周 边 环 境 的 影 响 不 大 3 营 运 期 项 目 营 运 期 间, 产 生 的 污 染 物 主 要 是 汽 车 尾 气 路 面 二 次 扬 尘 和 交 通 噪 声, 对 周 围 环 境 会 造 成 影 响 较 轻 社 区 道 路 的 改 造, 能 有 效 缓 解 车 流 高 峰 期 的 拥 挤 情 况, 改 善 周 边 出 行 环 境, 具 有 一 定 的 社 会 效 益 综 上 所 述, 开 平 市 城 市 综 合 管 理 局 拟 投 资 689.56 万 元 对 开 平 市 长 振 路 进 行 道 路 维 修 改 造 道 路 的 维 修 改 造 能 整 体 提 高 市 区 道 路 状 况, 疏 导 对 外 交 通 和 方 便 附 近 居 民 的 出 行 工 程 在 建 设 期 间 将 对 周 边 环 境 产 生 一 定 的 不 利 影 响, 但 只 要 认 真 落 实 本 报 告 提 出 的 减 缓 措 施 及 建 议, 工 程 的 环 境 影 响 将 得 到 有 效 控 制 本 报 告 认 为, 从 环 境 保 护 的 角 度 考 察, 项 目 的 建 设 是 可 行 的 二 环 境 保 护 对 策 建 议 1 建 设 单 位 应 采 取 以 下 措 施 加 强 施 工 期 环 境 保 护 管 理, 落 实 建 设 期 污 染 防 治 措 施 : (1) 根 据 广 东 省 实 施 <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环 境 噪 声 污 染 防 治 法 > 办 法 的 有 关 规 定, 在 22 时 至 次 日 早 上 6 时 不 进 行 产 生 噪 声 污 染 的 施 工 作 业 保 证 边 界 噪 声 符 合 建 筑 施 工 场 界 环 境 噪 声 排 放 标 准 (GB12523-2011), 因 特 殊 需 要 必 须 连 续 作 业 的, 事 先 报 建 设 行 政 主 管 部 门 和 环 保 局 审 查 批 准, 并 公 告 附 近 居 民 20
(2) 施 工 期 在 晴 天 或 气 候 干 燥 情 况 下, 适 当 向 作 业 区 洒 水 及 时 清 扫 因 雨 水 夹 带 和 运 输 散 落 在 施 工 场 地 路 面 上 的 泥 土 (3) 运 载 施 工 材 料 的 车 辆 应 配 置 蓬 盖, 装 载 不 宜 过 满, 保 证 运 送 过 程 不 散 落, 进 出 施 工 工 地 和 泥 沙 场 的 车 辆, 清 洗 干 净 车 轮 和 车 底 才 上 路 ; 运 输 车 辆 的 运 行 路 线 与 时 间, 尽 量 避 免 在 居 民 住 宅 区 人 流 密 集 的 交 通 要 道 等 敏 感 区 和 交 通 繁 忙 时 间 行 驶 (4) 施 工 污 水 经 隔 渣 隔 油 沉 砂 处 理 后 才 外 排, 避 免 影 响 苍 江 水 环 境 质 量 (5) 施 工 垃 圾 和 生 活 垃 圾 及 时 清 运 处 理, 不 随 意 弃 置 2 根 据 广 东 省 珠 江 三 角 洲 清 洁 空 气 行 动 计 划 的 有 关 规 定, 采 取 以 下 措 施 加 强 施 工 期 扬 尘 污 染 防 治 : (1) 施 工 工 地 周 围 应 当 设 置 连 续 密 闭 的 围 挡 (2) 施 工 工 地 的 地 面 车 行 道 路 应 当 进 行 硬 化 处 理, 出 入 口 应 设 置 冲 洗 槽, 配 备 冲 洗 设 备 ( 高 压 水 枪 ) 等 (3) 建 筑 垃 圾 工 程 渣 土 堆 土 等 在 48 小 时 内 未 能 清 运 的, 应 当 在 施 工 工 地 内 设 置 临 时 堆 放 场, 临 时 堆 放 场 应 采 取 围 挡 遮 盖 等 防 尘 措 施 (4) 工 地 出 入 品 应 安 排 专 人 保 洁 运 输 车 辆 应 当 在 除 泥 冲 洗 干 净 后, 方 可 驶 出 作 业 场 所, 不 得 使 用 空 气 压 缩 机 来 清 理 车 辆 设 备 和 物 料 的 尘 埃 (5) 在 产 生 大 量 泥 浆 的 施 工 作 业 时, 应 当 配 备 相 应 的 泥 浆 池 泥 浆 沟, 做 到 泥 浆 不 外 流, 废 浆 必 须 采 用 密 封 式 罐 车 外 运 (6) 工 程 项 目 竣 工 后 30 日 内, 施 工 单 位 应 当 平 整 施 工 工 地, 并 清 除 积 工 堆 物 (7) 运 输 易 产 生 扬 尘 污 染 的 物 料, 应 当 采 用 密 闭 化 车 辆 运 输 不 具 备 密 闭 化 运 输 条 件 的, 应 当 委 托 符 合 密 闭 化 运 输 要 求 的 单 位 或 个 人 承 运 (8) 加 强 对 车 辆 机 械 密 闭 装 置 的 维 护, 确 保 设 备 正 常 使 用, 运 输 途 中 的 物 料 不 得 超 高 超 载 沿 途 泄 漏 散 落 或 者 飞 扬 3 必 须 加 强 项 目 建 设 区 的 管 理, 严 格 落 实 水 土 保 持 方 案, 如 尽 量 缩 短 暴 露 时 间, 并 采 取 短 期 覆 盖 措 施, 施 工 期 结 束 后 加 强 绿 化 建 设, 恢 复 原 有 绿 化 带 植 被 4 加 强 项 目 临 时 用 地 的 植 被 恢 复 措 施, 并 因 地 制 宜 加 强 道 路 两 侧 绿 化 美 化 建 设 项 目 负 责 人 : 日 期 : 21
预 审 意 见 : 公 章 经 办 人 : 年 月 日 下 一 级 环 境 保 护 行 政 主 管 部 门 审 查 意 见 : 公 章 经 办 人 : 年 月 日 22
审 批 意 见 : 公 章 经 办 人 : 年 月 日 23
注 释 一 本 报 告 表 应 附 以 下 附 件 附 图 : 附 件 1 立 项 批 准 文 件 附 件 2 其 它 与 环 评 有 关 的 行 政 管 理 文 件 附 图 1 项 目 地 理 位 置 图 ( 应 反 映 行 政 区 划 水 系 标 明 纳 污 口 位 置 和 地 形 地 貌 等 ) 附 图 2 项 目 四 置 示 意 图 附 图 3 项 目 工 程 平 面 布 置 图 二 如 果 本 报 告 表 不 能 说 明 项 目 产 生 的 污 染 及 对 环 境 造 成 的 影 响, 应 进 行 专 项 评 价 根 据 建 设 项 目 的 特 点 和 当 地 环 境 特 征, 应 选 下 列 1 2 项 进 行 专 项 评 价 1. 大 气 环 境 影 响 专 项 评 价 2. 水 环 境 影 响 专 项 评 价 ( 包 括 地 表 水 和 地 下 水 ) 3. 生 态 影 响 专 项 评 价 4. 声 影 响 专 项 评 价 5. 土 壤 影 响 专 项 评 价 6. 固 体 废 弃 物 影 响 专 项 评 价 以 上 专 项 评 价 未 包 括 的 可 另 列 专 项, 专 项 评 价 按 照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技 术 导 则 中 的 要 求 进 行 24
开 庄 村 韵 扬 幼 儿 园 富 华 花 园 开 平 市 长 振 路 道 路 改 造 工 程 江 咀 河 畔 苍 江 附 图 1 项 目 地 理 位 置 图 25
附 图 2 项 目 平 面 设 计 图 -1 26
附 图 2 项 目 平 面 设 计 图 -2 27
附 图 2 项 目 平 面 设 计 图 -3 28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保 护 审 批 登 记 表 填 表 单 位 ( 盖 章 ): 江 门 市 环 境 科 学 研 究 所 填 表 人 ( 签 字 ): 项 目 经 办 人 ( 签 字 ): 区 域 环 境 现 状 建 设 项 目 建 设 单 位 污 染 物 排 放 达 标 与 总 量 控 制 ( 工 业 建 设 项 目 详 填 ) 建 设 项 目 所 处 项 目 名 称 开 平 市 长 振 路 道 路 改 造 工 程 建 设 地 点 开 平 市 长 振 路 建 设 内 容 及 规 模 总 改 造 维 修 全 长 418.36 米 建 设 性 质 新 建 改 建 技 术 改 造 行 业 类 别 4721 铁 路 道 路 隧 道 和 桥 梁 工 程 建 筑 环 境 保 护 管 理 类 别 编 制 报 告 书 编 制 报 告 表 填 报 登 记 表 总 投 资 ( 万 元 ) 689.56 环 保 投 资 ( 万 元 ) 所 占 比 例 (%) 立 项 部 门 批 准 文 号 立 项 时 间 报 告 书 审 批 部 门 批 准 文 号 批 准 时 间 单 位 名 称 开 平 市 城 市 综 合 管 理 局 联 系 电 话 13822362332 评 价 单 位 名 称 江 门 市 环 境 科 学 研 究 所 联 系 电 话 0750-3510166 通 讯 地 址 邮 政 编 码 529000 单 位 通 讯 地 址 江 门 市 农 林 西 路 95 号 之 三 楼 邮 政 编 码 529000 法 人 代 表 联 系 人 谭 沛 林 证 书 编 号 国 环 评 证 乙 字 第 2807 号 评 价 经 费 环 境 质 量 等 级 环 境 空 气 : 二 级 地 表 水 :Ⅲ 类 地 下 水 :Ⅲ 环 境 噪 声 : 2 类 4a 类 海 水 : 土 壤 : 其 它 : 环 境 敏 感 特 征 污 染 物 废 水 化 学 需 氧 量 * 氨 氮 * 石 油 类 废 气 二 氧 化 硫 * 烟 尘 * 工 业 粉 尘 * 氮 氧 化 物 工 业 固 体 废 物 * 自 然 保 护 区 风 景 名 胜 区 饮 用 水 水 源 保 护 区 基 本 农 田 保 护 区 水 土 流 失 重 点 防 治 区 沙 化 地 封 禁 保 护 区 森 林 公 园 地 质 公 园 重 要 湿 地 基 本 草 原 文 物 保 护 单 位 珍 稀 动 植 物 栖 息 地 世 界 自 然 文 化 遗 产 重 点 流 域 重 点 湖 泊 两 控 区 实 际 排 放 浓 度 (1) 现 在 工 程 ( 已 建 + 在 建 ) 本 工 程 ( 拟 建 ) 总 体 工 程 ( 已 建 + 在 建 + 拟 建 ) 允 许 排 放 浓 度 (2) 实 际 排 放 总 量 (3) 核 定 排 放 总 量 (4) 预 测 排 放 浓 度 (5) 允 许 排 放 浓 度 (6) 产 生 量 (7) 自 身 削 减 量 (8) 预 测 排 放 总 量 (9) 核 定 排 放 总 量 (10) 以 新 带 老 削 减 量 (11) 与 项 目 有 关 的 其 他 特 征 污 染 物 注 :1 排 放 增 减 量 :(+) 表 示 增 加,(-) 表 示 减 少 2 (12): 指 该 项 目 所 在 区 域 通 过 区 域 平 衡 专 为 本 工 程 替 代 削 减 的 量 3 (9)=(7)-(8),(15)=(9)-(11)-(12),(13)=(3)-(11)+(9) 4 计 量 单 位 : 废 水 排 放 量 万 吨 / 年 ; 废 气 排 放 量 万 标 立 方 米 / 年 ; 工 业 固 体 废 物 排 放 量 万 吨 / 年 ; 水 污 染 物 排 放 浓 度 毫 克 / 升 ; 大 气 污 染 物 排 放 浓 度 毫 克 / 立 方 米 ; 水 污 染 物 排 放 量 吨 / 年 ; 大 气 污 染 物 排 放 量 吨 / 年 区 域 平 衡 替 代 本 工 程 削 减 量 (12) 预 测 排 放 总 量 (13) 核 定 排 放 总 量 (14) 排 放 增 减 量 (15) 29
影 响 及 主 要 措 施 生 态 保 护 目 标 名 称 级 别 或 种 类 数 量 影 响 程 度 ( 严 重 一 般 小 ) 影 响 方 式 ( 占 用 切 隔 阻 断 或 二 者 均 有 ) 避 让 减 免 影 响 的 数 量 或 采 取 保 护 措 施 的 种 类 数 量 工 程 避 让 投 资 ( 万 元 ) 另 建 及 功 能 区 划 调 整 投 资 ( 万 元 ) 迁 地 增 殖 保 护 投 资 ( 万 元 ) 工 程 防 护 治 理 投 资 ( 万 元 ) 其 它 自 然 保 护 区 水 源 保 护 区 主 重 要 湿 地 要 风 景 名 胜 区 生 态 世 界 自 然 人 文 遗 产 地 破 坏 珍 稀 特 有 动 物 控 制 指 珍 稀 特 有 植 物 类 别 及 形 式 基 本 农 田 林 地 草 地 其 它 工 程 占 地 拆 迁 人 口 环 境 影 响 迁 移 人 口 易 地 安 置 后 靠 安 置 其 它 标 占 用 土 地 (hm 2 ) 临 时 占 用 永 久 占 用 临 时 占 用 永 久 占 用 临 时 占 用 永 久 占 用 临 时 永 久 移 民 及 拆 迁 人 口 数 量 面 积 1.255 环 评 后 减 缓 和 恢 复 的 面 积 工 程 治 理 (Km 2 ) 生 物 治 理 (Km 2 ) 减 少 水 土 流 失 量 ( 吨 ) 水 土 流 失 治 理 率 (%) 噪 声 治 理 工 程 避 让 ( 万 元 ) 隔 声 屏 障 ( 万 元 ) 隔 声 窗 ( 万 元 ) 绿 化 降 噪 ( 万 元 ) 低 噪 设 备 及 工 艺 ( 万 元 ) 其 它 治 理 水 土 流 失 面 积 0.01255 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