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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二 章 相 關 研 究 分 析 與 實 質 環 境 分 析 第 一 節 高 雄 地 區 產 業 研 究 成 果 彙 整 一 高 雄 學 園 先 進 智 慧 型 產 業 園 區 計 畫 - 綠 色 產 業 產 學 研 究 中 心 計 畫, 高 雄 縣 政 府, 民 國 97 年 12 月 運 用 全 球 綠 色 能 源 與 環 境 保 護 之 議 題, 擺 脫 以 往 南 部 地 區 以 農 業 與 高 污 染 的 重 工 業 為 基 礎 之 舊 觀 感, 全 力 發 展 再 生 能 源 產 業, 成 為 全 國 乃 至 全 球 再 生 能 源 產 業 之 重 鎮 目 前 南 部 地 區 面 臨 北 部 科 技 產 業 之 人 力 資 源 排 擠, 甚 少 無 污 染 之 科 技 廠 商 至 南 部 設 廠, 為 因 應 全 球 環 保 潮 流 與 開 創 南 部 地 區 產 業 轉 型, 提 升 南 部 地 區 在 地 產 業 活 力 與 競 爭 力 藉 由 產 業 活 化 吸 引 全 國 優 秀 人 才 回 流 促 進 南 部 地 區 人 口 增 長, 藉 由 計 畫 之 執 行 搭 上 全 球 再 生 能 源 產 業 列 車 進 而 進 行 城 市 轉 型, 成 為 舉 世 聞 名 的 城 市 改 造 經 典 將 建 立 永 續 能 源 產 學 研 發 平 台, 扮 演 政 府 與 產 業 界 在 南 部 地 區 再 生 能 源 產 業 上 的 資 源 統 整 與 分 配 的 角 色 二 高 雄 學 園 先 進 智 慧 型 產 業 園 區 計 畫 M-Taiwan 產 學 研 究 中 心 計 畫, 高 雄 縣 政 府, 民 國 97 年 12 月 近 年 來 隨 著 政 府 政 策 的 改 變,M-Taiwan 計 畫 的 推 動, 加 上 高 雄 科 學 園 區 的 發 展, 財 團 法 人 電 信 技 術 中 心 的 進 駐, 南 台 灣 高 高 屏 縣 市 大 力 支 持, 試 圖 整 合 七 所 大 學 校 院 資 源 共 同 規 劃 建 置 的 高 雄 學 園 - 先 進 智 慧 型 產 業 園 區 計 畫, 這 些 主 客 觀 因 素 的 成 熟, 設 置 以 WiMax 為 技 術 核 心 之 軟 體 技 術 應 用 研 發 中 心 而 M 台 灣 產 學 研 究 中 心 的 設 置, 對 於 發 展 南 台 灣 資 訊 軟 體 及 知 識 密 集 工 業 之 成 效 必 定 相 得 益 彰, 並 逐 漸 發 展 連 結 高 雄 軟 體 經 貿 園 區, 提 供 最 完 善 先 進 之 軟 體 發 展 環 境, 提 升 南 部 地 區 軟 體 人 員 生 產 力 及 軟 體 產 品 品 質, 改 善 軟 體 業 者 競 爭 體 質, 降 低 經 營 成 本, 加 速 我 國 軟 體 產 業 升 級 建 立 完 善 之 資 訊 與 通 訊 網 路, 達 到 共 用 資 源 共 享 市 場 資 訊 及 資 訊 人 才 交 流 之 目 的 三 高 雄 學 園 先 進 智 慧 型 產 業 園 區 計 畫 - 生 物 科 技 與 健 康 醫 學 產 學 研 究 中 心 計 畫, 高 雄 縣 政 府, 民 國 97 年 12 月 生 物 科 技 為 挑 戰 二 八 國 家 發 展 重 點 計 畫 中, 兩 兆 雙 星 中 一 顆 閃 亮 的 明 星, 及 本 世 紀 的 前 趨 競 爭 力, 建 立 綠 色 矽 島 和 科 技 島 為 政 府 的 施 政 目 標 行 政 院 也 將 於 五 年 內 提 撥 200 億 元 投 資 生 物 科 技 產 業, 在 行 政 院 訂 定 之 加 強 生 物 技 術 產 業 推 動 方 案 中 明 示, 未 來 台 灣 生 技 醫 藥 產 業 發 展 的 願 景 及 目 標, 應 建 設 台 灣 成 為 : 全 球 生 技 醫 藥 產 業 研 發 及 商 業 化 不 可 或 缺 之 重 要 環 節, 也 是 具 備 特 色 之 亞 太 生 技 醫 藥 產 業 發 展 樞 紐, 因 此 推 動 高 雄 學 園 - 生 物 科 技 與 健 檢 醫 2-1

學 產 業 將 可 定 位 為 國 家 區 域 發 展 計 畫 此 外, 如 何 建 構 調 整 台 北 高 雄 都 會 區 生 物 技 術 研 究 群 聚 圈, 以 平 衡 南 北 兩 大 都 會 區 之 產 業 轉 型 與 發 展 也 有 其 重 要 性 而 高 雄 為 一 個 醫 學 重 鎮, 包 括 長 庚 高 醫 榮 總 義 大 醫 院 皆 是 具 規 模 的 醫 學 中 心 及 區 域 教 學 醫 院, 若 能 结 合 學 研 單 位 的 基 礎 進 行 跨 校 整 合, 相 當 適 合 發 展 屬 於 高 雄 地 區 特 色 的 生 物 科 技 及 健 康 醫 學 的 產 業 四 高 雄 學 園 先 進 智 慧 型 產 業 園 區 計 畫 - 生 活 創 意 產 業 設 計 產 學 研 究 中 心 計 畫, 高 雄 縣 政 府, 民 國 97 年 11 月 高 雄 學 園 生 活 創 意 產 業 設 計 產 學 研 究 中 心 計 畫 之 運 作, 起 於 二 十 一 世 紀 國 際 市 場 激 烈 競 爭 與 科 學 技 術 的 快 速 發 展, 對 於 產 業 的 研 發 創 新 與 創 意 設 計 產 業 資 本 的 概 念 產 業 經 營 管 理 技 術 與 創 新 產 品 的 開 發 等, 在 企 業 的 永 續 發 展 上 產 生 無 論 在 觀 念 上 型 態 上 或 技 術 上, 各 個 領 域 巨 大 的 衝 擊 與 面 臨 革 命 性 的 改 變 與 扮 演 著 極 關 鍵 的 角 色 知 識 創 新 與 創 意 設 計 成 為 產 業 的 創 新 上 企 業 創 新 管 理 的 必 要 方 法, 並 且 在 品 質 策 略 行 銷 等 方 面 扮 演 重 要 角 色 希 翼 透 過 一 個 以 鏈 結 高 雄 縣 七 所 大 學 院 系 所 成 立 生 活 創 意 產 業 設 計 為 主 題 性 產 學 合 作 平 台, 從 中 盟 略 中 央 與 成 立 地 方 政 府 及 高 雄 學 園 間 園 區 大 學 建 立 的 夥 伴 機 制, 協 商 並 引 導 鼓 勵 產 業 參 與 模 式, 合 力 推 動 高 雄 學 園 總 體 計 畫 目 標 五 96 年 度 高 雄 市 綜 合 發 展 計 畫 產 業 發 展 與 都 市 空 間 佈 局 規 劃, 高 雄 市 政 府 都 市 發 展 局, 民 國 96 年 12 月 延 續 高 雄 市 綜 合 發 展 計 畫 提 昇 本 市 產 業 競 爭 力 與 經 濟 發 展 策 略 規 劃 研 擬 建 議 高 雄 市 未 來 經 濟 發 展 的 六 大 旗 艦 產 業, 為 促 進 高 雄 市 主 流 產 業 之 形 成, 並 健 全 運 籌 城 市 的 機 能, 涵 蓋 全 球 東 南 亞 台 灣 及 南 部 區 域 之 產 業 趨 勢, 落 實 至 高 雄 市 之 產 業 發 展 優 勢, 並 對 此 六 大 旗 艦 產 業, 就 短 中 長 期, 給 予 空 間 發 展 佈 局 與 策 略 之 規 劃 建 議 六 高 雄 市 製 造 產 業 發 展 現 況 手 冊, 高 雄 市 政 府 建 設 局, 民 國 96 年 10 月 近 幾 年 高 雄 市 產 業 發 展 隨 著 時 代 環 境 的 變 遷, 目 前 產 業 結 構 已 由 勞 力 密 集 轉 型 朝 向 資 本 與 技 術 密 集 性 產 業 發 展, 因 而 高 雄 市 政 府 也 自 許 對 於 產 業 發 展 將 由 工 業 重 鎮 逐 漸 轉 型 朝 高 科 技 高 附 加 價 值 產 業 整 合 與 創 新 發 展, 並 致 力 於 拓 展 全 球 運 籌 物 流 中 心 的 國 際 海 洋 觀 光 城 市, 並 且 成 為 南 台 灣 的 區 域 核 心 等 為 經 濟 發 展 願 景 針 對 高 雄 市 製 造 產 業 之 相 關 重 點 產 業 進 行 彙 整, 主 要 涵 蓋 產 業 結 構 發 展 現 況 以 及 未 來 展 望 等 2-2

七 高 雄 市 綜 合 發 展 計 畫 提 昇 本 市 產 業 競 爭 力 與 經 濟 發 展 策 略 規 劃, 高 雄 市 政 府 都 市 發 展 局, 民 國 95 年 12 月 整 合 高 雄 市 產 業 發 展 及 整 體 投 資 環 境 國 際 城 市 之 競 爭 態 勢 政 府 政 策 全 球 化 與 兩 岸 互 動 等, 研 析 高 雄 市 面 臨 全 球 競 爭 之 機 會 與 挑 戰, 以 期 善 用 競 爭 優 勢 條 件 提 昇 高 雄 都 會 的 產 業 競 爭 力, 展 現 後 工 業 時 代 的 城 市 新 面 貌 並 定 調 流 通 服 務 業 遊 艇 產 業 綠 色 能 源 產 業 ( 太 陽 能 產 業 ) 觀 光 產 業 生 產 者 服 務 業 及 傳 統 產 業 高 值 化 等 為 高 雄 市 六 大 旗 艦 產 業, 讓 高 雄 市 從 傳 統 工 業 轉 型 為 科 技 行 銷 的 工 商 業 城 市, 引 進 人 才 資 金 和 物 流, 鼓 勵 業 者 投 資, 並 同 時 整 合 高 雄 城 市 及 南 南 高 高 屏 區 域 之 多 元 產 業 發 展 八 高 雄 都 會 區 發 展 觀 光 整 體 策 略 之 研 究, 高 雄 市 政 府 研 究 發 展 考 核 委 員 會, 民 國 95 年 6 月 在 高 鐵 與 捷 運 等 重 大 交 通 建 設 接 續 完 工 落 成, 以 及 2009 年 世 運 會 帶 動 軟 硬 體 建 設 之 際, 對 觀 光 產 業 而 言 是 一 發 展 良 機 透 過 分 析 高 雄 都 會 區 相 關 資 源 與 服 務 產 業 現 況, 並 調 查 各 區 文 化 特 色 資 料 進 行 分 類 整 合 規 劃, 研 擬 高 雄 都 會 區 發 展 觀 光 之 三 大 策 略 方 向 第 一 方 向 為 穩 定 提 高 城 市 旅 遊 價 值, 第 二 方 向 為 加 強 與 城 市 間 之 交 流 合 作, 第 三 方 向 為 明 確 定 位 城 市 之 功 能 九 高 雄 市 綜 合 發 展 計 畫 後 高 鐵 後 捷 運 時 代 區 域 經 濟 複 合 運 輸 及 國 土 更 新 之 研 究, 高 雄 市 政 府 都 市 發 展 局, 民 國 95 年 5 月 因 應 高 鐵 與 捷 運 通 車 對 於 整 體 運 輸 系 統 都 市 空 間 結 構 及 產 業 發 展 策 略 與 區 位 所 帶 來 的 衝 擊, 一 方 面 從 台 灣 近 百 年 來 之 發 展 脈 絡 瞭 解 各 經 濟 區 塊 的 發 展 過 程 及 變 遷, 以 掌 握 目 前 社 經 及 土 地 使 用 之 地 區 分 佈 特 性 及 變 化 趨 勢 國 土 利 用 之 結 構 潛 力 及 限 制 條 件 ; 另 一 方 面 則 從 全 球 資 訊 化 時 代 之 區 域 競 爭 趨 勢, 瞭 解 國 外 城 市 的 成 功 經 驗 及 其 採 取 之 策 略, 分 別 針 對 台 灣 地 區 南 部 區 域 及 高 雄 市 三 個 空 間 尺 度 進 行 分 析, 並 建 議 應 著 重 於 傳 統 產 業 之 轉 型 與 升 級 高 級 服 務 業 之 發 展 以 及 新 興 特 色 產 業 之 引 入 十 兩 岸 三 通 後 高 雄 市 的 發 展 利 基 及 推 動 區 域 核 心 實 施 策 略 之 研 究, 高 雄 市 政 府 研 究 發 展 考 核 委 員 會, 民 國 94 年 4 月 因 應 兩 岸 開 放 三 通 後 對 高 雄 市 產 業 發 展 可 能 造 成 之 影 響 與 衝 擊, 全 面 檢 視 高 雄 市 各 級 產 業 發 展 歷 程 與 現 狀, 分 析 發 展 利 基, 研 擬 高 雄 市 及 南 部 區 域 之 產 業 發 展 策 略 一 級 產 業 需 以 高 雄 市 都 會 人 口 需 求 為 成 長 動 力, 推 動 周 圍 縣 市 一 級 產 業 之 商 業 化 與 精 緻 化 二 級 產 業 雖 然 於 台 灣 總 產 業 比 重 逐 步 下 滑, 但 高 雄 市 仍 扮 演 重 要 基 地 之 角 色 而 三 級 產 業 於 近 十 年 間 有 顯 著 提 升, 其 中 最 值 得 注 意 者 為 生 產 者 服 務 業 及 觀 光 產 業 2-3

十 一 提 升 高 雄 都 會 區 服 務 業 功 能 之 研 究, 高 雄 市 政 府 研 究 發 展 考 核 委 員 會, 民 國 93 年 5 月 以 製 造 業 為 主 之 高 雄 市 近 年 遭 遇 產 業 發 展 瓶 頸, 服 務 業 被 視 為 下 一 階 段 發 展 出 路 檢 視 高 雄 市 服 務 業 發 展 條 件 現 狀 與 困 境, 建 議 業 者 可 與 資 訊 服 務 業 合 作 行 銷 觀 光 休 閒 服 務 業, 與 大 學 院 校 合 作 培 訓 專 業 與 語 言 人 才, 再 透 過 服 務 業 異 業 策 略 聯 盟 以 求 互 補, 並 利 用 貨 櫃 集 散 地 轉 型 為 物 流 相 關 行 業 政 府 則 可 將 高 雄 港 轉 型 為 多 功 能 貿 易 轉 口 港, 改 善 軟 硬 體 並 配 合 國 際 機 場 轉 運 機 能, 開 發 前 鎮 港 區 水 岸 休 閒 資 源 以 引 進 遊 艇 觀 光 旅 遊 產 業, 加 強 海 空 運 整 合 通 訊 設 備 及 開 放 五 大 貨 櫃 中 心 道 路 聯 繫 等 基 礎 建 設 十 二 高 雄 市 多 功 能 經 貿 園 區 聯 勤 205 廠 開 發 計 畫 規 劃 案, 高 雄 市 政 府 工 務 局, 民 國 93 年 9 月 為 因 應 高 雄 市 產 業 轉 型 之 需 求, 在 多 功 能 經 貿 園 區 計 畫 之 推 動 架 構 下, 針 對 聯 勤 205 兵 工 廠 遷 廠 後 之 開 發 案 進 行 規 劃 透 過 產 業 發 展 分 析 以 及 調 查 相 關 單 位 之 開 發 意 願 與 意 見 後, 提 出 開 發 策 略 方 向, 並 發 展 可 行 模 式 與 方 案 建 議 將 廠 內 光 中 營 區 依 照 多 功 能 經 貿 園 區 之 規 劃, 分 為 前 期 與 後 期 的 開 發 機 三 用 地 則 提 供 作 為 新 興 策 略 性 產 業 研 發 與 育 成 中 心 之 基 地, 如 南 部 國 防 科 技 中 心 金 屬 基 本 機 械 工 業 革 新 研 發 中 心 新 興 產 業 研 發 育 成 中 心 等 十 三 適 合 高 雄 未 來 發 展 的 產 業 分 析, 高 雄 市 政 府 研 究 發 展 考 核 委 員 會, 民 國 93 年 8 月 因 應 台 灣 近 年 來 產 業 發 展 的 極 大 變 化, 不 僅 傳 統 產 業 競 爭 力 驟 降, 接 連 出 走 大 陸 東 南 亞, 尋 求 新 的 投 資 經 營 空 間, 且 讓 台 灣 引 以 為 傲 的 高 科 技 產 業 也 不 斷 釋 出 轉 移 基 地 的 要 求 面 對 台 灣 整 體 經 濟 環 境 的 改 變, 統 整 高 雄 本 身 具 備 的 地 理 環 境 特 色 及 研 究 如 何 因 應 與 高 雄 市 產 業 發 展 的 突 破 與 永 續 經 營 根 據 AHP 分 析 專 家 意 見, 高 雄 市 未 來 產 業 發 展 可 分 為 技 術 發 展 中 心 區 域 創 新 體 系 海 洋 科 技 城 以 及 境 外 物 流 中 心 等 四 個 可 行 方 向 十 四 高 雄 市 的 產 業 - 從 農 工 重 化 到 高 科 技, 高 雄 市 政 府 研 究 發 展 考 核 委 員 會, 民 國 92 年 1 月 綜 觀 高 雄 市 產 業 發 展 歷 史, 配 合 兩 岸 三 通 之 可 能 性 及 台 灣 取 得 WTO 會 員 資 格 後 之 國 際 貿 易 態 勢, 通 盤 考 量 高 雄 市 各 級 產 業 未 來 發 展 趨 勢 與 因 應 建 議 在 一 級 產 業 方 面, 無 論 是 農 業 或 漁 業 皆 將 面 對 土 地 與 海 洋 資 源 枯 竭 的 困 境, 加 上 經 濟 發 展 導 致 勞 動 成 本 上 升,WTO 開 放 所 帶 來 之 國 外 競 爭, 一 級 產 業 之 式 微 已 在 所 難 免 而 二 級 產 業 面 臨 類 似 困 境, 製 造 業 又 為 高 雄 市 產 業 主 軸, 建 議 唯 有 掌 握 關 鍵 技 術 或 發 展 創 意 方 能 求 得 出 路 2-4

十 五 高 雄 市 產 業 網 絡 建 構 與 區 域 競 爭 力 之 研 究, 高 雄 市 政 府 研 究 發 展 考 核 委 員 會, 民 國 90 年 10 月 透 過 產 業 資 料 整 理 以 及 使 用 修 正 前 與 修 正 後 移 動 份 額 法 進 行 資 料 之 分 析, 找 出 強 化 地 方 政 府 對 植 根 性 產 業 的 發 展 策 略, 俾 以 謀 求 提 昇 區 域 經 爭 力 之 具 體 作 為 建 議 整 合 既 有 的 知 識 流 資 訊 流 與 資 源 流 等 幾 個 群 聚 網 絡, 規 劃 利 用 南 台 灣 產 業 優 勢 以 結 合 南 部 跨 產 業 網 絡, 形 成 新 興 產 業 科 技 網 絡 體 系, 分 享 資 訊 與 資 源, 並 將 科 技 研 發 成 果 外 溢 至 區 域 內 傳 統 產 業, 促 進 傳 統 產 業 升 級, 再 造 南 台 灣 經 貿 樞 紐 地 位 及 企 業 全 球 競 爭 力 十 六 小 結 綜 合 歷 年 高 雄 地 區 產 業 研 究 成 果, 可 發 現 長 久 以 來 製 造 業 一 直 扮 演 高 雄 市 主 要 產 業 之 角 色, 也 是 高 雄 地 區 主 要 經 濟 命 脈 然 而, 製 造 業 勞 動 成 本 逐 漸 高 漲, 以 及 面 對 兩 岸 開 放 三 通 後, 大 陸 地 區 低 成 本 產 品 的 競 爭 壓 力, 製 造 業 必 須 另 尋 出 路, 往 技 術 密 集 之 高 附 加 價 值 產 業 發 展 另 一 方 面, 高 雄 市 亦 須 結 合 海 港 與 機 場 轉 運 優 勢, 將 經 濟 重 心 轉 移 至 三 級 產 業, 如 觀 光 產 業 流 通 服 務 業 等, 以 突 破 現 有 過 度 依 賴 製 造 業 造 成 的 地 區 發 展 瓶 頸 過 去 的 研 究 歸 納 出 幾 個 被 重 視 的 產 業 類 別, 大 致 上 可 區 分 為 五 個 種 類, 其 一 是 以 高 雄 港 以 及 傳 統 產 業 為 基 礎, 進 而 提 出 傳 統 產 業 加 值, 雙 港 運 輸 整 合 模 式 第 二 類 是 創 新 研 發 為 主, 這 部 份 包 括 太 陽 能 產 業, 海 洋 科 技 產 業, 主 要 在 建 立 新 的 明 星 產 業 第 三 類 為 觀 光 旅 遊 業 第 四 類 則 為 服 務 業 ( 流 通 業 生 產 者 ) 機 能 的 強 化 第 五 類 為 設 計 加 值 如 遊 艇 產 業 文 化 創 意 產 業 等 當 然 這 些 報 告 中 亦 有 提 及 媒 體 產 業 知 識 產 業 等 但 是 過 去 的 研 究 另 一 方 面 也 顯 示 一 個 趨 勢, 即 是 高 雄 地 區 下 一 波 的 產 業 主 軸 缺 乏 共 識, 所 有 產 業 都 做 的 缺 點 就 是 造 成 資 源 的 分 散, 結 果 產 業 政 策 的 成 效 不 易 突 顯 特 別 是 長 期 以 來, 著 重 在 高 雄 市 的 產 業 結 構 與 高 雄 港 之 間 的 發 展, 但 此 一 思 維 是 否 是 唯 一 可 行 的 一 條 路, 尤 其 是 面 臨 全 球 化 的 競 爭 之 下, 港 口 的 地 理 位 置 與 天 然 條 件 不 必 然 等 同 於 港 口 的 發 展, 高 雄 地 區 的 下 一 波 產 業 是 否 仍 須 以 高 雄 港 為 基 礎 去 延 伸, 恐 怕 亦 有 討 論 的 必 要 緣 此, 在 後 續 的 章 節 中, 本 計 劃 將 以 重 點 產 業 ( 數 位 內 容 倉 儲 物 流 生 技 醫 療 金 屬 鋼 鐵, 營 運 總 部, 遊 艇 造 船 觀 光 休 閒 石 化 綠 能 產 業 ) 為 內 容 分 別 分 析 其 產 業 發 展 的 可 能 趨 勢, 並 舉 辦 專 家 研 討 與 座 談 的 形 式, 廣 徵 南 部 地 區 對 於 產 業 專 精 之 業 者 與 專 家, 以 歸 納 可 行 之 意 見 以 上 所 述 各 項 研 究 成 果 彙 整 於 表 2-1-1: 2-5

表 2-1-1 高 雄 地 區 產 業 研 究 成 果 彙 整 年 度 研 究 單 位 研 究 名 稱 研 究 成 果 97 高 雄 縣 政 府 高 雄 學 園 先 進 智 慧 型 產 業 園 區 計 畫 - 綠 色 產 業 產 學 研 究 中 心 計 畫 資 源 統 整 與 分 配 的 角 色 97 高 雄 縣 政 府 97 高 雄 縣 政 府 97 高 雄 縣 政 府 96 96 95 95 95 94 93 93 93 92 90 高 雄 市 政 府 都 市 發 展 局 高 雄 市 政 府 建 設 局 高 雄 市 政 府 都 市 發 展 局 高 雄 市 政 府 研 究 發 展 考 核 委 員 會 高 雄 市 政 府 都 市 發 展 局 高 雄 市 政 府 研 究 發 展 考 核 委 員 會 高 雄 市 政 府 研 究 發 展 考 核 委 員 會 高 雄 市 政 府 工 務 局 高 雄 市 政 府 研 究 發 展 考 核 委 員 會 高 雄 市 政 府 研 究 發 展 考 核 委 員 會 高 雄 市 政 府 研 究 發 展 考 核 委 員 會 高 雄 學 園 先 進 智 慧 型 產 業 園 區 計 畫 M-Taiwan 產 學 研 究 中 心 計 畫 高 雄 學 園 先 進 智 慧 型 產 業 園 區 計 畫 - 生 物 科 技 與 健 康 醫 學 產 學 研 究 中 心 計 畫 高 雄 學 園 先 進 智 慧 型 產 業 園 區 計 畫 - 生 活 創 意 產 業 設 計 產 學 研 究 中 心 計 畫 96 年 度 高 雄 市 綜 合 發 展 計 畫 產 業 發 展 與 都 市 空 間 佈 局 規 劃 建 立 永 續 能 源 產 學 研 發 平 台, 扮 演 政 府 與 產 業 界 在 南 部 地 區 再 生 能 源 產 業 上 的 建 立 完 善 之 資 訊 與 通 訊 網 路, 達 到 共 用 資 源 共 享 市 場 資 訊 及 資 訊 人 才 交 流 之 目 的 结 合 學 研 單 位 的 基 礎 進 行 跨 校 整 合, 發 展 屬 於 高 雄 地 區 特 色 的 生 物 科 技 及 健 康 醫 學 的 產 業 鏈 結 高 雄 縣 七 所 大 學 院 系 所 成 立 生 活 創 意 產 業 設 計 為 主 題 性 產 學 合 作 平 台, 協 商 並 引 導 鼓 勵 產 業 參 與 模 式, 合 力 推 動 高 雄 學 園 總 體 計 畫 目 標 就 短 中 長 期, 提 出 95 年 度 綜 合 發 展 計 畫 之 六 大 旗 鑑 產 業 空 間 發 展 佈 局 與 策 略 之 規 劃 建 議 高 雄 市 製 造 產 業 發 展 現 況 手 冊 彙 整 高 雄 市 製 造 相 關 重 點 產 業 之 產 業 結 構 發 展 現 況 及 展 望 高 雄 市 綜 合 發 展 計 畫 提 昇 定 調 六 大 旗 艦 產 業 : 流 通 服 務 業 遊 艇 本 市 產 業 競 爭 力 與 經 濟 發 展 產 業 太 陽 能 產 業 觀 光 產 業 生 產 者 策 略 規 劃 服 務 業 及 傳 統 產 業 高 值 化 高 雄 都 會 區 發 展 觀 光 整 體 策 略 之 研 究 高 雄 市 綜 合 發 展 計 畫 - 後 高 鐵 後 捷 運 時 代 區 域 經 濟 複 合 運 輸 及 國 土 更 新 之 研 究 兩 岸 三 通 後 高 雄 市 的 發 展 利 基 及 推 動 區 域 核 心 實 施 策 略 之 研 究 提 升 高 雄 都 會 區 服 務 業 功 能 之 研 究 高 雄 市 多 功 能 經 貿 園 區 聯 勤 205 廠 開 發 計 畫 規 劃 案 適 合 高 雄 未 來 發 展 的 產 業 分 析 高 雄 市 的 產 業 - 從 農 工 重 化 到 高 科 技 高 雄 市 產 業 網 絡 建 構 與 區 域 競 爭 力 之 研 究 三 大 策 略 方 向 : 提 高 旅 遊 價 值 城 市 交 流 合 作 城 市 功 能 定 位 三 大 建 議 重 點 : 轉 型 與 升 級 傳 統 產 業 發 展 高 級 服 務 業 引 入 新 興 特 色 產 業 以 高 雄 市 都 會 需 求 為 動 力 推 動 周 圍 縣 市 一 級 產 業 商 業 與 精 緻 化 高 雄 市 仍 是 台 灣 二 級 產 業 重 要 基 地, 而 值 得 注 意 之 三 級 產 業 為 生 產 者 服 務 業 及 觀 光 產 業 1. 建 議 業 者 (1) 利 用 資 訊 服 務 業 輔 佐 行 銷 觀 光 休 閒 服 務 業 ;(2) 結 合 大 學 院 校 培 訓 專 業 與 語 言 人 力 ;(3) 服 務 業 異 業 結 盟 ;(4) 轉 型 為 物 流 行 業 2. 建 議 政 府 (1) 轉 型 高 雄 港 為 多 功 能 貿 易 轉 口 港 ;(2) 改 善 軟 硬 體 並 配 合 小 港 機 場 轉 運 機 能 ;(3) 開 發 前 鎮 港 區 遊 艇 與 觀 光 旅 遊 產 業 ;(4) 加 強 海 空 運 整 合 通 訊 設 備 及 開 放 五 大 貨 櫃 中 心 道 路 聯 繫 之 基 礎 建 設 光 中 營 區 按 多 功 能 經 貿 園 區 規 劃 進 行 前 後 期 開 發 機 三 用 地 作 為 新 興 策 略 性 產 業 研 發 與 育 成 中 心 基 地 產 業 發 展 四 大 方 向 : 技 術 發 展 中 心 區 域 創 新 體 系 海 洋 科 技 城 境 外 物 流 中 心 一 級 產 業 式 微 在 所 難 免 製 造 業 為 高 雄 市 產 業 主 軸, 今 日 唯 掌 握 技 術 或 創 意 以 求 出 路 整 合 既 有 知 識 流 資 訊 流 與 資 源 流 等 群 聚 網 絡, 形 成 南 部 新 興 產 業 科 技 網 絡 體 系, 並 將 科 技 研 發 成 果 外 溢 至 區 域 內 傳 統 產 業, 促 進 傳 統 產 業 升 級 2-6

第 二 節 高 雄 地 區 產 業 發 展 現 況 與 實 質 環 境 分 析 一 高 雄 地 區 產 業 發 展 現 況 高 雄 地 區 長 久 以 來 是 台 灣 重 化 工 業 重 鎮, 其 中 全 國 機 械 工 業 及 化 學 工 業 的 固 定 資 產 比 重 約 佔 了 三 分 之 一, 可 見 高 雄 的 確 集 中 了 大 量 工 廠 與 設 備 但 自 近 年 來 高 雄 產 業 的 快 速 變 遷, 使 得 在 就 業 人 口 方 面, 製 造 業 就 業 人 員 明 顯 減 少 以 高 雄 市 來 說, 依 據 行 政 院 主 計 處 2009 年 3 月 中 華 民 國 臺 灣 地 區 人 力 資 源 統 計 月 報 資 料 顯 示, 高 雄 市 工 業 從 業 人 口 佔 總 就 業 人 口 之 35.92%, 服 務 業 從 業 人 口 佔 58.86%, 農 業 從 業 人 口 則 僅 為 5.22% 可 見 高 雄 市 整 體 經 濟 結 構, 已 經 逐 漸 朝 向 以 服 務 性 機 能 為 主 的 城 市 發 展 然 而 服 務 業 人 口 雖 已 經 超 越 製 造 業 從 業 人 口, 但 就 產 值 而 言 仍 以 二 級 產 業 為 重, 尤 其 集 中 在 鋼 鐵 石 化 水 泥 拆 船 加 工 出 口 等 產 業 茲 就 高 雄 地 區 產 業 之 發 展 歷 程 結 構 與 議 題 進 行 分 析 ( 一 ) 高 雄 地 區 產 業 發 展 歷 程 1. 高 雄 市 自 第 二 次 世 界 大 戰 結 束 後 迄 今, 高 雄 市 產 業 發 展 可 以 大 致 分 為 五 個 階 段 來 加 以 討 論, 分 別 為 : (1) 台 灣 光 復 (1945 年 ) 至 1966 年 之 復 原 重 建 階 段 戰 後 台 灣 光 復, 高 雄 市 留 下 眾 多 日 資 工 廠 規 模 大 者 分 別 改 制 為 省 營 或 國 營 工 廠, 規 模 較 小 者 則 開 放 招 標 民 營 除 製 鋁 水 泥 肥 料 煉 油 製 鹼 鋼 鐵 機 械 等 大 工 廠 在 廢 墟 中 修 復 與 改 進 之 外, 公 民 營 的 紡 織 金 屬 機 械 器 具 窯 業 水 泥 肥 料 製 鹼 印 刷 食 品 瓦 斯 電 器 煉 油 製 鋁 等 工 廠 林 立 當 時 較 有 名 的 大 工 廠 有 台 泥 台 鋁 台 機 台 肥 第 三 廠 高 雄 硫 酸 錏 廠 台 鹼 唐 榮 高 雄 煉 油 廠 台 灣 農 化 廠 等 十 家 此 時 段 的 高 雄 市 延 續 日 據 時 代 的 工 業 基 礎 而 成 為 台 灣 的 工 業 中 心 (2)1966 年 至 1976 年 之 加 工 出 口 階 段 ; 高 雄 加 工 出 口 區 於 1966 年 12 月 創 立,1970 年 於 高 雄 港 開 始 興 建 貨 櫃 儲 運 中 心,1971 年 增 設 完 成 楠 梓 加 工 出 口 區, 遂 快 速 帶 動 工 業 發 展 的 功 能, 不 僅 吸 引 大 量 外 資 及 技 術, 創 造 大 量 就 業 機 會, 隨 著 廠 商 及 人 口 湧 入 高 雄, 同 時 也 帶 動 了 整 個 高 雄 產 業 的 發 展, 改 變 了 整 個 高 雄 的 產 業 結 構 2-7

(3)1976 年 至 1986 年 之 重 化 工 業 奠 基 階 段 在 此 階 段, 政 府 十 大 建 設 中 的 中 油 中 鋼 與 中 船 相 繼 設 廠, 加 上 前 階 段 加 工 出 口 區 之 創 設, 遂 加 速 高 雄 市 經 濟 發 展 動 能, 也 使 得 高 雄 市 於 1979 年 成 為 台 灣 第 二 個 直 轄 市 中 油 中 鋼 與 中 船 帶 動 高 雄 地 區 產 業 另 一 次 結 構 重 整, 其 中 屬 電 力 電 子 機 械 基 本 金 屬 以 及 運 輸 工 具 等 產 業 呈 成 長 之 勢, 其 餘 多 呈 下 降 趨 勢 若 依 從 業 員 工 數 觀 之, 前 五 名 產 業 分 別 為 電 力 與 電 子 機 械 業 基 本 金 屬 業 運 輸 工 具 業 毛 衣 服 飾 業 及 塑 膠 製 品 業 (4)1986 年 至 1991 年 之 重 化 工 業 成 熟 階 段 在 政 府 刻 意 經 營 高 雄 市 為 工 業 都 市 之 政 策 方 針 下, 高 雄 市 產 業 結 構 也 就 呈 現 了 工 業 都 市 之 形 貌 此 階 段 高 雄 市 成 長 產 業 主 要 皆 以 重 化 工 業 為 主, 如 基 本 金 屬 業 石 油 以 及 煉 製 品 業 等 值 得 注 意 的 是, 此 階 段 的 電 力 電 子 機 械 業 雖 仍 居 第 一 名, 但 其 比 重 卻 不 增 反 減 此 時, 台 灣 的 重 化 工 業 發 展 已 面 臨 瓶 頸, 全 球 性 的 綠 色 環 保 運 動 感 染 至 國 內, 諸 如 杜 邦 事 件 李 長 榮 圍 廠 事 件 等 大 規 模 環 保 抗 爭 活 動 亦 於 國 內 展 開 而 其 後 創 下 直 接 賠 償 受 污 染 居 民 先 例 之 林 園 事 件, 更 令 石 化 業 蒙 上 污 染 工 業 之 首 的 惡 名, 也 帶 來 日 後 如 影 隨 形 的 環 保 回 饋 問 題 (5)1991 年 迄 今 之 產 業 轉 型 階 段 1994 年 政 府 正 式 提 出 亞 太 營 運 中 心 計 畫, 其 中 直 接 規 劃 高 雄 未 來 發 展 為 亞 太 海 運 轉 運 中 心 與 其 他 有 關 之 規 劃 另 外, 計 畫 中 期 包 含 將 影 響 高 雄 發 展 之 功 能 性 規 劃, 如 亞 太 電 訊 與 金 融 中 心 近 年 市 府 積 極 推 動 市 港 合 一 政 策, 期 望 將 高 雄 港 與 高 雄 市 合 併, 以 利 統 一 規 劃 與 管 理, 提 升 市 港 各 項 政 務 整 合 效 率 為 因 應 台 灣 加 入 WTO 國 際 貿 易 組 織 與 開 放 三 通 提 前, 另 推 動 擴 大 境 外 航 運 中 心, 並 設 置 自 由 貿 易 港 區 多 功 能 經 貿 園 區 高 雄 軟 體 科 學 園 區 等, 期 使 高 雄 成 為 世 界 運 籌 與 軟 體 設 計 中 心, 更 具 國 際 競 爭 力 2-8

資 料 來 源 : 高 雄 市 綜 合 發 展 計 畫 - 提 昇 本 市 產 業 競 爭 力 與 經 濟 發 展 策 略 規 劃, 高 雄 市 政 府, 民 國 95 年 圖 2-2-1 高 雄 市 產 業 發 展 歷 程 示 意 圖 2. 高 雄 縣 高 雄 縣 的 產 業 發 展 依 產 業 結 構 的 特 性 可 粗 略 地 劃 分 為 四 個 時 期 : (1) 光 復 前 (1945 年 以 前 ) 由 糖 業 主 導 之 食 品 加 工 業 時 期, 自 清 據 台 灣 以 來, 糖 業 一 直 是 台 灣 最 主 要 的 產 業 日 據 以 後, 殖 民 政 府 開 始 進 行 製 糖 工 業 現 代 化 當 時 砂 糖 的 製 造 生 產 值 佔 工 業 總 生 產 值 一 半 以 上 製 糖 業 為 日 據 時 期 時 期 最 重 要 的 出 口 產 業 日 據 末 期 的 重 工 業 建 設, 為 後 來 高 雄 縣 市 奠 定 了 重 工 業 的 基 礎 (2) 光 復 至 1971 年 之 地 方 資 源 型 工 業 發 展 時 期 光 復 初 期 延 續 日 據 末 期 的 產 業 基 礎, 仍 屬 食 品 加 工 業 為 高 雄 縣 經 濟 發 展 主 力 之 時 期 當 時 產 業 就 規 模 與 產 量 而 言, 最 重 要 的 仍 是 製 糖 業 鳳 梨 加 工, 其 次 才 是 窯 業, 集 中 於 鳳 山 與 岡 山 一 帶 1961 年 中 期 以 後, 其 他 類 型 工 業 逐 漸 發 生 增 加 的 現 象, 但 直 到 1971 年 後, 配 合 國 家 十 大 經 濟 建 設 政 策, 以 及 工 業 區 設 立, 高 雄 縣 工 業 才 正 式 邁 入 高 度 成 長 的 黃 金 階 段 2-9

(3)1971 年 至 1981 年 初 期 由 國 家 主 導 之 重 工 業 發 展 時 期 1968 年 中 油 第 一 座 輕 油 煉 解 廠 在 高 雄 煉 油 廠 完 工, 奠 定 高 雄 都 會 區 的 石 化 重 工 業 基 礎, 石 化 業 從 此 開 始 在 高 縣 扮 演 重 要 角 色 隨 著 一 輕 二 輕 在 左 營 的 設 立, 原 本 由 縣 府 主 導 開 發 的 大 社 工 業 區 因 配 合 石 化 業 的 發 展, 而 改 成 石 化 專 業 工 業 區 隨 後, 林 園 工 業 區 完 工, 中 油 的 三 輕 四 輕 也 跟 著 動 工 完 成, 石 化 業 從 此 開 始 扮 演 重 要 的 角 色 (4)1981 年 中 期 以 後 之 產 業 再 結 構 時 期 一 個 以 石 化 之 國 營 壟 斷 資 本 資 本 密 集 以 及 以 金 屬 工 業 之 小 資 本 勞 力 密 集 之 雙 元 經 濟 結 構 開 始 成 熟, 也 形 塑 了 高 縣 特 殊 重 工 業 發 展 的 產 業 性 格 1986 年 以 後, 由 於 投 資 環 境 的 改 變, 造 成 產 業 外 移 的 風 潮 產 業 外 移 第 一 波 的 目 標 即 是 大 陸 與 東 南 亞, 當 時 由 台 商 赴 大 陸 投 資 的 業 別 可 看 出 是 以 小 資 本 勞 力 密 集 的 傳 統 產 業 為 主 (5)2001 年 以 後 之 環 保 與 產 業 抗 衡, 技 術 轉 型 時 期 3. 小 結 2001 年 高 雄 縣 產 業 發 展 深 深 地 受 到 環 保 勞 工 技 術 資 本 外 移 等 因 素 的 影 響, 直 至 目 前, 高 雄 縣 產 業 發 展 仍 深 深 地 受 此 幾 項 因 素 限 制 居 民 在 忍 受 了 長 期 的 環 境 污 染 後, 終 於 在 政 治 結 構 開 始 鬆 動 之 時, 爆 發 了 一 連 串 的 公 害 與 環 保 抗 爭, 同 時 也 凸 顯 環 境 保 護 與 經 濟 發 展 中 矛 盾 的 衝 突 而 隨 著 外 勞 與 大 陸 勞 工 的 引 進, 以 及 地 區 產 業 結 構 調 整 的 結 構 性 失 業 問 題, 更 不 利 於 高 雄 縣 低 技 術 與 非 技 術 工 人 的 處 境 中 小 企 業 為 主 體 的 產 業 結 構 使 得 未 來 的 產 業 技 術 瓶 頸 更 難 以 突 破 未 來 高 雄 縣 如 何 因 應 台 灣 整 體 經 濟 環 境 的 變 動, 由 地 方 政 府 主 導, 訂 定 合 宜 的 產 業 發 展 政 策, 重 新 尋 找 高 縣 產 業 的 定 位 與 出 路, 將 是 高 雄 縣 發 展 上 之 重 要 課 題 回 顧 高 雄 縣 市 產 業 發 展, 可 發 現 過 去 之 發 展, 由 中 央 政 府 規 劃 主 導 者 多, 而 配 合 地 方 發 展 意 願 者 少 ; 為 配 合 政 策 執 行 者 多, 而 回 應 在 地 自 發 需 求 者 相 對 不 足 2-10

( 二 ) 高 雄 地 區 產 業 結 構 概 況 1. 高 雄 市 根 據 高 雄 市 95 年 工 商 及 服 務 業 普 查 統 計 結 果, 高 市 95 年 工 商 企 業 單 位 數 8 萬 2713 家,5 年 來 增 加 16.79%(1 萬 1889 家 ), 成 長 率 高 於 90 年 普 查 之 5.15% 其 中, 工 業 部 門 中 的 營 造 業, 因 興 建 捷 運 2009 世 運 等 公 共 工 程 及 房 地 產 景 氣 回 升, 增 加 1186 家 最 多 ; 服 務 業 部 門 則 以 批 發 及 零 售 業 比 90 年 增 加 2537 家 居 冠, 其 次 是 住 宿 及 餐 飲 業 增 加 2470 家 而 95 年 工 商 業 從 業 員 工 為 49 萬 4793 人,5 年 來 增 加 4 萬 8582 人 (10.89%), 也 比 90 年 大 幅 成 長 其 中, 工 業 部 門 以 營 造 業 增 加 1 萬 420 人 最 高 ; 服 務 業 部 門 則 以 支 援 服 務 業 增 加 1 萬 1564 人 最 高, 原 因 為 近 年 企 業 僱 用 派 遣 人 力 或 將 部 份 業 務 外 包, 致 非 典 型 就 業 人 口 增 加 至 於 平 均 每 員 工 全 年 勞 動 報 酬 52 萬 4939 元,5 年 來 增 加 6.16% 但 與 台 閩 地 區 53 萬 8658 元 相 較, 則 減 少 1 萬 3719 元, 且 低 於 台 閩 地 區 之 增 幅 7.05%, 顯 示 高 雄 市 企 業 員 工 勞 動 報 酬 率 偏 低 95 年 高 市 工 商 企 業 全 年 生 產 總 額 為 1 兆 5,228 億 元, 較 90 年 增 加 4,891 億 元 ( 約 47%) 其 中 工 業 部 門 1 兆 744 億 元, 較 90 年 增 加 51.40%, 服 務 業 部 門 4,484 億 元, 較 90 年 增 加 38.36% 另 95 年 高 市 製 造 業 生 產 總 額 9,625 億 元,5 年 來 增 加 54.35%, 並 以 傳 統 產 業 約 佔 74% 為 大 宗 95 年 加 工 出 口 區 生 產 總 額 為 2,186 億 元, 佔 本 市 製 造 業 生 產 總 額 23.86%, 從 業 員 工 數 則 佔 全 市 製 造 業 員 工 總 人 數 約 43% 2. 高 雄 縣 (1) 工 業 依 高 雄 縣 工 業 生 產 總 值 來 看, 以 製 造 業 的 生 產 總 值 佔 多 數 而 製 造 業 中 的 五 大 基 本 產 業 分 別 是 化 學 材 料 業 金 屬 基 本 工 業 塑 膠 製 品 製 造 業 食 品 製 造 業 以 及 金 屬 製 品 製 造 業 高 雄 縣 2001 年 的 工 業 生 產 總 值 為 2,556 億 餘 元, 其 中 化 學 材 料 業 生 產 總 值 達 764 億 餘 元, 佔 全 縣 工 業 總 生 產 值 的 29.89%; 金 屬 基 本 工 業 生 產 總 值 為 802 億 餘 元, 佔 生 產 總 值 的 31.37%; 塑 膠 製 品 製 造 業 的 生 產 總 值 為 72 億 元, 佔 生 產 總 值 的 2.8%; 食 品 製 造 業 的 生 產 總 值 為 126 億 元, 佔 生 產 總 值 的 4.6%; 金 屬 製 品 製 造 業 的 生 產 總 值 為 480 億 元, 佔 生 產 總 值 的 18.77% 上 述 五 大 基 本 產 業 的 總 產 值 即 佔 整 個 製 造 業 的 87.43% 五 大 基 本 產 業 除 了 食 品 製 造 業 為 輕 工 業 外, 其 餘 各 業 皆 為 重 工 業, 可 以 看 出 高 雄 產 業 的 以 重 工 業 為 主 體 的 產 業 特 色 2-11

(2) 商 業 與 服 務 業 高 雄 縣 的 三 級 產 業 遠 不 如 二 級 產 業 發 達, 全 縣 除 鳳 山 市 外, 其 他 市 鄉 鎮 相 當 依 賴 台 南 及 高 雄 兩 大 都 會 區 所 提 供 的 商 業 服 務 三 級 產 業 中, 服 務 業 比 商 業 發 達, 但 相 較 於 高 雄 市 與 南 部 其 他 縣 市 而 言, 高 雄 縣 的 金 融 保 險 與 工 商 服 務 業 仍 不 發 達, 遠 遠 落 後 於 該 縣 重 工 業 發 展 之 後 高 雄 縣 內 專 業 性 服 務 業 不 多, 顯 見 整 體 三 級 產 業 層 級 有 待 提 昇 高 雄 縣 的 商 業 活 動 以 零 售 業 為 主, 商 業 活 動 屬 於 地 方 性 小 規 模 的 類 型, 依 賴 傳 統 的 批 發 - 零 售 網 路 流 通, 在 下 游 形 成 家 戶 為 生 產 勞 動 的 小 零 售 商 店 員 工 人 數 最 多 的 是 金 融 業, 有 1,890 人, 其 次 是 不 動 產 業, 再 其 次 是 租 賃 業 年 生 產 總 值 最 高 的 也 是 金 融 業, 其 次 才 是 不 動 產 業 至 於 一 些 高 層 級 的 專 業 服 務 業, 如 法 律 會 計 資 訊 服 務 業 以 及 廣 告 設 計 業 等, 就 業 人 數 很 少, 顯 見 高 雄 縣 金 融 保 險 及 工 商 服 務 業 的 層 級 有 待 提 昇 與 南 部 區 域 其 他 縣 市 比 較, 高 雄 縣 的 企 業 單 位 數 次 於 高 雄 市 台 南 市 台 南 縣, 居 南 部 區 域 的 第 四 位 ; 員 工 人 數 則 次 於 高 雄 市 台 南 縣, 居 南 部 區 域 的 第 三 位 ; 生 產 總 值 則 次 於 高 雄 市, 居 南 部 區 域 的 第 二 位 高 雄 縣 的 總 人 數 雖 與 高 雄 市 相 差 不 大, 但 無 論 在 企 業 單 位 數 員 工 人 數 生 產 總 值 方 面, 高 雄 縣 都 僅 及 高 雄 市 的 一 半 ( 三 ) 高 雄 地 區 產 業 發 展 方 向 高 雄 地 區 擁 有 國 際 海 空 雙 港 門 戶 城 市 及 產 業 多 元 化 的 競 爭 優 勢 條 件, 而 且 位 居 南 台 灣 的 樞 紐 地 位, 未 來 高 雄 市 高 雄 縣 及 高 雄 港 之 資 源 整 合, 將 可 帶 動 高 雄 工 商 港 灣 都 會 的 產 業 競 爭 力, 展 現 後 工 業 時 代 的 城 市 新 風 貌 因 此 高 雄 市 於 民 國 96 年 高 雄 市 綜 合 發 展 計 畫 提 出 未 來 主 軸 發 展 產 業, 以 流 通 服 務 業 遊 艇 產 業 綠 色 能 源 產 業 ( 太 陽 能 產 業 ) 生 產 者 服 務 業 傳 統 產 業 高 值 化 及 觀 光 產 業 為 六 大 旗 艦 產 業, 詳 表 2-2-1 2-12

表 2-2-1 推 動 六 大 旗 艦 產 業 一 覽 表 產 業 別 未 來 發 展 潛 力 與 方 向 產 業 發 展 定 位 流 通 產 業 遊 艇 產 業 綠 色 能 源 產 業 ( 太 陽 能 產 業 ) 觀 光 產 業 生 產 者 服 務 業 傳 統 產 業 高 值 化 1. 強 調 國 際 物 流 間 的 接 軌 以 及 國 際 據 點 佈 局, 建 構 整 合 性 國 際 物 流 服 務 模 式 2. 為 南 部 區 域 產 業 提 供 單 一 無 縫 運 輸 服 務, 並 以 3PL 4PL 的 型 態 提 供 整 體 規 劃 與 整 合 的 能 力, 且 朝 國 際 化 的 市 場 前 進 3. 開 發 低 溫 物 流 市 場, 可 藉 以 提 昇 南 部 農 業 發 展 之 多 元 性 及 競 爭 力 4. 整 合 南 星 自 由 貿 易 港 區 唐 榮 倉 儲 轉 運 專 區 高 雄 港 洲 際 貨 櫃 中 心 計 畫 等, 建 構 流 通 服 務 業 之 完 整 營 運 環 境 1. 以 遊 艇 測 聯 盟 方 式, 由 一 般 船 廠 轉 換 成 遊 艇 廠, 並 強 化 客 制 化 服 務 功 能 2. 結 合 電 子 零 件 儀 器 技 術 及 維 修 保 養 等, 形 成 衛 星 工 廠, 促 進 傳 統 漁 業 轉 型 3. 結 合 愛 河 及 港 域 等 觀 光 親 水 空 間, 規 劃 遊 艇 展 示 行 銷 空 間, 並 舉 辦 相 關 表 演 等 活 動 4. 與 高 雄 縣 興 達 港 遊 艇 產 業 專 區 串 聯, 加 乘 遊 艇 產 業 權 重 及 產 業 群 集 1. 善 用 具 四 季 日 照 充 足 的 資 源, 結 合 相 關 產 業 及 建 設, 發 展 為 太 陽 光 電 應 用 示 範 城 市 2. 發 展 太 陽 能 相 關 產 品 之 展 示 或 互 助 體 驗 活 動, 如 舉 辦 太 陽 能 車 太 陽 能 船 賽 事 活 動 1. 產 業 觀 光 化 運 用 海 洋 資 源 為 觀 光 旗 艦 產 業 的 發 展 主 軸 推 展 運 動 休 閒 產 業 2. 運 用 海 洋 資 源, 發 展 山 海 資 源 新 景 1. 配 合 2009 世 運 會 發 展 一 系 列 運 動 相 關 數 位 內 容 產 業 2. 配 合 南 部 產 業 科 技 廊 帶 成 型, 結 合 加 工 出 口 管 理 處 高 雄 軟 體 園 區 之 開 發, 鼓 勵 研 發 創 新 相 關 機 構 於 高 雄 市 社 南 部 中 心, 建 立 南 部 研 發 平 台 3. 整 合 多 功 能 經 貿 園 區 軟 體 園 區 世 貿 中 心 倉 儲 轉 運 專 區 航 空 貨 運 園 區 及 自 由 貿 易 港 區 等 各 項 推 動 計 畫, 建 構 完 整 產 業 服 務 機 能 1. 配 合 洲 際 貨 櫃 中 心 之 規 劃, 進 行 產 業 區 位 空 間 機 能 交 換 整 合, 以 強 化 石 化 油 品 由 原 料 輸 入 煉 製 儲 運 貿 易 活 動 空 間 垂 直 整 合, 提 昇 活 動 效 率 以 利 國 際 佈 局 2. 考 慮 結 合 週 邊 產 業 升 級 與 污 染 防 制 需 要, 引 進 研 發 資 源 強 化 臨 海 工 業 區 與 自 由 貿 易 港 區 的 整 體 技 術 水 準, 發 展 再 生 或 新 能 源 環 境 工 程 或 海 洋 科 技 等 1. 全 國 性 綜 合 國 際 商 港 2. 亞 太 地 區 貨 櫃 運 輸 之 樞 紐 港 3. 主 要 能 源 原 料 及 重 工 石 化 原 料 進 口 港 4. 製 造 加 工 再 出 口 及 物 流 中 心 5. 境 外 航 運 中 心 指 定 港 6. 觀 光 及 親 水 性 港 口 1. 整 合 遊 艇 產 業 產 生 群 聚 效 應, 吸 引 其 他 相 關 船 舶 零 件 工 業 進 駐 2. 帶 動 推 進 系 統 塗 料 電 子 儀 器 動 力 等 相 關 工 業 發 展 1. 太 陽 光 電 應 用 示 範 城 市 2. 全 國 性 再 生 能 源 示 範 園 區 1. 南 南 高 高 屏 觀 光 發 展 中 心 2. 全 國 性 休 閒 運 動 發 展 中 心 3. 扮 演 南 南 高 高 屏 藍 色 公 路 樞 紐 1. 南 部 區 域 研 發 創 新 育 成 中 心 2. 南 部 區 域 生 產 者 發 展 服 務 業 核 心 1. 全 國 石 化 及 油 品 儲 運 中 心 2. 全 國 鋼 鐵 產 製 中 心 3. 全 國 生 態 工 業 區 示 範 園 區 再 生 能 源 實 驗 場 資 料 來 源 :96 年 度 高 雄 市 綜 合 發 展 計 畫 產 業 發 展 與 都 市 空 間 佈 局 規 劃, 高 雄 市 政 府, 民 國 97 年 2-13

二 產 業 用 地 供 需 分 析 ( 一 ) 產 業 用 地 供 給 由 於 高 雄 市 區 產 業 用 地 已 趨 飽 和, 故 現 階 段 高 雄 地 區 產 業 用 地 之 供 給 多 位 於 高 雄 縣 境 內 或 高 雄 縣 市 交 界 處 目 前 自 北 至 南, 共 有 南 科 高 雄 園 區 高 雄 生 物 科 技 園 區 永 安 工 業 區 岡 山 本 州 工 業 區 南 區 環 保 科 技 園 區 大 社 工 業 區 楠 梓 加 工 出 口 區 高 雄 多 功 能 經 貿 園 區 高 雄 軟 體 科 技 園 區 等 重 要 產 業 用 地, 分 別 說 明 如 下 : 1. 南 科 高 雄 園 區 ( 路 竹 科 學 園 區 ) 台 南 科 學 工 業 園 區 自 1995 年 開 發 以 來, 迄 今 已 無 足 夠 建 廠 用 地 可 供 半 導 體 與 薄 膜 電 晶 體 液 晶 顯 示 器 業 者 建 廠 使 用, 鑑 此,2001 年 經 建 會 審 查 核 定 籌 設 南 科 高 雄 園 區 台 南 科 學 工 業 園 區 高 雄 園 區 位 於 高 雄 縣 路 竹 鄉 岡 山 鎮 與 永 安 鄉 交 界 處, 開 發 面 積 為 571 公 頃, 引 進 產 業 以 積 體 電 路 薄 膜 電 晶 體 液 晶 顯 示 器 產 業 為 核 心, 同 時 吸 引 通 訊 光 電 軟 體 與 生 物 技 術 等 高 科 技 產 業 (1) 位 置 及 交 通 南 科 高 雄 園 區 位 於 高 雄 縣 路 竹 鄉 岡 山 鎮 與 永 安 鄉 交 界 處, 計 畫 開 發 面 積 為 575 公 頃, 其 公 共 設 施 及 保 育 用 地 約 323 公 頃 住 宅 區 為 34 公 頃 廠 房 約 為 207 公 頃 園 區 基 地 30 分 鐘 內 可 通 達 高 雄 小 港 國 際 機 場 及 高 雄 港, 交 通 網 絡 溝 通 便 捷 在 陸 運 系 統 方 面, 距 園 區 約 4 公 里 處 有 路 竹 岡 山 交 流 道 可 銜 接 中 山 高 速 公 路 台 1 省 道 貫 穿 路 竹 基 地 距 2 公 里 處 可 接 台 17 省 道 約 4 公 里 可 接 台 28 省 道 及 縣 道 186; 西 部 縱 貫 鐵 路 停 靠 路 竹 站 及 岡 山 站 未 來 高 雄 捷 運 紅 線 由 高 雄 市 往 北 經 岡 山 延 伸 至 路 竹, 將 可 縮 短 園 區 與 高 雄 都 會 區 之 通 車 距 離 在 空 運 方 面, 園 區 至 台 南 機 場 約 15 公 里, 可 聯 絡 國 內 各 大 城 市, 至 國 際 航 線 小 港 機 場 約 30 公 里 而 海 運 方 面, 高 雄 港 約 距 25 公 里 處, 可 提 供 龐 大 的 海 運 服 務 (2) 引 進 工 業 類 別 台 南 科 學 工 業 園 區 自 民 國 84 年 開 發 以 來, 迄 今 已 無 足 夠 建 廠 用 地 可 供 半 導 體 與 薄 膜 電 晶 體 液 晶 顯 示 器 業 者 建 廠 使 用, 鑑 此,90 年 經 建 會 審 查 核 定 籌 設 南 科 高 雄 園 區 土 地 使 用 規 劃 第 一 期 7 年 第 二 期 6 年, 重 疊 期 3 年, 預 計 在 民 國 100 年 完 工 引 進 產 業 以 積 體 電 路 薄 膜 電 晶 體 液 晶 顯 示 器 產 業 為 核 心, 同 時 吸 引 通 訊 光 電 軟 體 與 生 物 技 術 等 高 科 技 產 業 2-14

(3) 經 濟 效 果 分 析 A. 開 發 時 期 經 濟 效 果 南 科 高 雄 園 區 於 開 發 時 對 南 部 區 域 所 創 造 的 經 濟 效 果 中, 以 商 品 買 賣 之 產 出 額 及 就 業 人 數 為 所 有 產 業 中 最 多 者, 分 別 佔 產 出 效 果 的 17.58% 及 就 業 效 果 的 41.81% 由 於 開 發 時 期 投 入 以 營 造 及 機 械 產 業 為 主, 具 有 較 大 經 濟 影 響 效 果, 因 此, 其 關 聯 產 業, 包 括 鋼 鐵 非 金 屬 礦 物 製 品 金 屬 製 品 與 電 積 及 其 他 電 器 業, 共 佔 總 產 出 效 果 的 40.21% 南 部 區 域 的 服 務 業 中, 商 品 買 賣 工 商 服 務 及 其 他 服 務 業 三 者, 共 佔 南 部 區 域 就 業 效 果 的 54.91%, 超 過 半 數 以 上 B. 營 運 時 期 經 濟 效 果 2. 南 區 環 保 科 技 園 區 南 科 高 雄 園 區 於 營 運 時 對 南 部 區 域 所 創 造 的 產 出 效 果 中, 電 子 產 品 其 他 製 品 塑 膠 家 用 電 器 與 其 他 化 學 製 品 業 為 製 造 業 中 效 果 顯 示 者, 共 佔 76.75%; 就 業 效 果 中 以 其 他 製 品 家 用 電 器 電 子 製 品 其 他 化 學 製 品 及 石 油 煉 製 品 最 為 顯 著, 佔 63.58% 服 務 業 則 以 金 融 保 險 業 及 商 品 買 賣 業 的 經 濟 效 果 最 為 明 顯 行 政 院 環 境 保 護 署 在 零 廢 棄 的 政 策 理 念 下, 為 提 昇 資 源 再 生 技 術 與 強 化 環 保 科 技, 同 時 進 行 循 環 型 永 續 生 態 城 鄉 建 設, 促 進 產 業 生 活 與 生 能 的 平 衡, 乃 規 劃 設 置 生 態 化 環 保 科 技 園 區, 藉 以 強 代 我 國 靜 脈 產 業 機 能, 園 區 之 產 業 發 展 主 要 規 劃 為 再 生 能 源 環 保 關 鍵 零 件 及 資 源 化 技 術 等 (1) 位 置 與 交 通 南 區 環 保 科 技 園 區 位 於 高 雄 縣 本 洲 工 業 區 內, 用 地 面 積 約 40.11 公 頃, 產 業 發 展 主 要 規 劃 為 再 生 能 源 環 保 關 鍵 零 件 及 資 源 化 技 術 等 2-15

(2) 引 進 工 業 類 別 目 前 園 區 內 已 有 山 口 金 礦 物 國 聯 機 械 磊 格 科 技 正 加 興 業 敏 盛 生 物 科 技 富 產 機 械 瑞 鑫 純 聚 豪 豪 頂 吉 興 業 奇 樺 世 界 資 源 公 司 (WRC) 環 拓 科 技 公 司 友 荃 科 技 公 司 嘉 馬 金 屬 科 技 公 司 傳 閔 工 程 顧 問 公 司 金 典 油 炭 科 技 公 司 等 19 家 公 司 核 准 入 區, 其 中 正 加 興 業 公 司 山 口 金 礦 物 磊 格 及 國 聯 機 械 等 4 家 公 司 已 正 式 營 運, 其 餘 15 家 辦 理 廠 房 規 劃 及 土 地 過 戶 中, 其 中 94 年 10 月 26 日 核 定 通 過 之 美 商 世 界 資 源 公 司 為 第 1 家 進 駐 環 保 科 技 園 區 之 外 商 敏 盛 環 拓 友 荃 嘉 馬 金 屬 傳 閔 工 程 顧 問 金 典 油 炭 6 家 廠 商 於 第 14 次 指 導 委 員 會 通 過 入 區 審 查, 目 前 進 駐 廠 商 共 有 19 家 (3) 經 濟 效 果 分 析 設 置 循 環 型 環 保 科 技 園 區, 除 了 可 促 進 廢 棄 物 之 資 源 轉 換 再 生 利 用 外, 也 可 以 帶 動 民 間 投 資 設 廠, 解 決 工 業 區 閒 置 土 地 與 失 業 率 問 題, 並 帶 動 新 興 環 保 產 業, 以 解 決 產 業 發 展 之 困 境, 活 絡 經 濟 發 展 創 造 就 業 機 會 更 因 創 造 良 好 之 投 資 環 境, 吸 引 國 際 知 名 廠 商 來 臺 設 廠, 藉 由 技 術 交 流 合 作 以 提 昇 國 內 環 保 產 業 之 技 術 能 力, 相 對 的 亦 可 提 升 我 國 產 業 全 球 競 爭 力, 創 造 新 的 商 機, 進 而 落 實 國 家 永 續 發 展 3. 高 雄 加 工 出 口 區 高 雄 加 工 出 口 區 設 置 於 高 雄 港 區 內 濬 港 工 程 所 填 出 之 土 地 上, 面 積 68.36 公 頃, 各 項 主 要 公 共 工 程, 始 於 五 十 四 年 七 月, 完 成 於 五 十 五 年 十 二 月, 為 中 華 民 國 第 一 個 加 工 出 口 區 加 工 出 口 區 所 生 產 之 產 品 在 全 國 外 銷 市 場 上 佔 有 相 當 的 比 重, 其 中 以 光 學 器 材 與 樂 器 所 佔 的 比 例 都 超 過 1/4, 佔 最 大 宗 ; 其 次 依 序 為 帽 類, 及 電 子 電 機 與 設 備 及 其 零 件, 亦 佔 有 相 當 的 份 量 (1) 位 置 及 交 通 高 雄 加 工 出 口 區 位 於 高 雄 港 區 內 濬 港 工 程 所 填 出 之 土 地 上, 面 積 共 計 約 68.36 公 頃 距 小 港 機 場 約 10 分 鐘 車 程, 距 高 雄 火 車 站 約 30 分 鐘 車 程 2-16

(2) 引 進 工 業 類 別 IC LCD 等 電 子 科 技 產 業 為 高 雄 加 工 出 口 區 製 造 業 近 年 來 維 持 成 長 的 原 動 力 高 雄 加 工 出 口 區 目 前 以 電 力 及 電 子 機 械 器 材 製 造 業 為 主 力, 共 計 52 家, 投 資 金 額 約 佔 投 資 總 額 89.89% 高 雄 園 區 重 點 產 業 為 LCD 產 業, 現 有 高 雄 日 立 電 子 全 台 晶 像 瀚 宇 彩 晶 等 LCD 大 廠, 加 上 相 關 零 組 件 廠 商 瑞 儀 台 虹 飛 信 等 計 27 家, 其 產 值 約 佔 全 區 產 值 之 65.15%, 已 具 LCD 產 業 群 聚 中 心 之 雛 型 (3) 經 濟 效 果 分 析 加 工 出 口 區 除 了 賡 續 經 營, 發 展 高 科 技 高 附 加 價 值 產 業 外, 並 將 配 合 亞 太 營 運 中 心 計 畫 積 極 進 行 擴 區 轉 型, 調 整 功 能, 以 開 創 加 工 出 口 區 另 一 個 經 濟 發 展 高 峰 將 利 用 高 雄 園 區 之 優 越 地 理 位 置 配 合 區 內 及 鄰 近 地 區 已 有 之 科 技 及 經 濟 規 模, 積 極 規 劃 加 工 出 口 區 為 倉 儲 轉 運 專 區 規 劃 中 之 倉 儲 轉 運 專 區 因 具 有 倉 儲 再 出 口 之 功 能, 可 承 接 上 中 下 游 產 業, 使 港 市 朝 向 一 體 發 展, 不 僅 擴 大 港 埠 功 能, 亦 可 促 進 高 雄 港 轉 型 為 東 南 亞 船 運 之 樞 紐 為 配 合 未 來 倉 儲 轉 運 專 區 之 設 置, 加 工 出 口 區 現 有 功 能 將 予 調 整, 除 製 造 貿 易 資 詢 服 務 業, 引 進 綜 合 型 高 附 加 價 值 製 造 業 外, 並 將 研 究 發 展 及 技 術 服 務 業 納 入, 以 加 速 產 業 升 級 此 外, 增 加 倉 儲 運 輸 金 融 拆 裝 組 合 驗 證 標 籤 包 裝 等 整 合 性 加 工 功 能, 預 期 轉 型 後 之 加 工 出 口 區 不 僅 提 高 區 內 產 品 附 加 價 值, 並 可 帶 動 鄰 近 地 區 通 訊 金 融 保 險 研 發 訓 練 國 際 貿 易 及 其 他 商 業 服 務 之 機 能, 增 加 地 方 稅 收 就 業 機 會, 使 加 工 出 口 區 產 值 到 創 高 峰 4. 楠 梓 加 工 出 口 區 現 今 高 雄 地 區 最 大 加 工 出 口 區 - 楠 梓 加 工 出 口 區, 佔 地 約 97.8 公 頃, 產 業 以 半 導 體 封 裝 光 電 產 業 為 主, 目 前 園 區 有 成 衣 服 飾 品 製 造 業 化 學 製 品 製 造 業 塑 膠 製 品 製 造 業 機 器 製 品 製 造 業 電 機 及 電 子 機 械 器 材 製 造 業 輸 出 入 貿 易 業 等, 其 投 資 金 額 受 雇 員 工 人 數 及 營 業 額 之 數 據 於 全 國 加 工 出 口 區 中 排 名 第 一 至 2007 年 6 月 底, 區 內 核 准 投 資 事 業 家 數 為 88 家, 投 資 金 額 33 億 美 元, 以 國 內 出 資 為 主, 約 佔 69.4% 未 來 將 以 高 科 技 高 附 加 價 值 產 業 中 心 兩 大 主 軸 為 發 展 方 向 2-17

(1) 位 置 及 交 通 楠 梓 加 工 出 口 區 位 於 高 雄 市 楠 梓 區 加 昌 路 北 側, 與 德 民 路 外 環 西 路 所 圍 之 區 域 內, 面 臨 60 米 寬 加 昌 路 距 小 港 機 場 約 40 分 鐘 車 程, 距 高 雄 火 車 站 約 30 分 鐘 車 程, 距 高 雄 港 約 40 分 中 車 程 園 區 面 積 共 計 約 97.8 公 頃 (2) 引 進 工 業 類 別 自 民 國 58 年 設 立 迄 今 已 近 40 年, 區 內 廠 商 數 逾 100 家, 每 年 之 營 業 總 額 超 過 2 千 億, 員 工 數 近 40,000 人, 總 投 資 金 額 達 23 億 美 金 楠 梓 加 工 出 口 區 勞 力 密 集 型 產 業 家 數 員 工 數 出 口 值 逐 年 快 速 減 少, 技 術 密 集 產 業 則 逐 年 快 速 增 加, 其 產 業 結 構 快 速 走 向 高 附 加 價 值 高 科 技 產 業 的 趨 勢, 並 且 近 年 漸 漸 成 為 新 竹 科 學 工 業 園 區 生 產 連 鎖 下 游 供 應 鏈 的 電 子 專 業 區 園 區 內 以 倉 儲 轉 運 及 其 關 聯 產 業 ( 如 海 空 航 運 承 攬 報 關 驗 證 金 融 等 ) 跨 國 企 業 區 域 營 運 中 心 精 密 器 械 製 造 業 電 大 及 電 子 機 械 器 材 製 造 業 資 訊 服 務 業 郵 電 通 信 服 務 業 等 業 種 為 主 楠 梓 園 區 重 點 產 業 為 積 體 電 路 (IC) 產 業, 現 有 日 月 光 飛 利 浦 建 元 及 華 泰 等 IC 封 裝 測 試 大 廠, 加 上 相 關 週 邊 廠 商 共 有 24 家, 營 業 額 已 占 本 園 區 75.7% (3) 人 力 供 給 所 在 地 之 高 雄 縣 市 內 計 有 中 山 大 學 高 雄 大 學 高 雄 第 一 科 技 大 學 義 守 大 學 等 十 餘 所 大 學 院 校 科 技 大 學 技 術 學 院, 可 提 供 高 素 質 之 人 才 (4) 經 濟 效 果 分 析 楠 梓 加 工 出 口 區 在 繁 榮 高 雄 及 促 進 高 雄 經 濟 的 發 展 上, 扮 演 了 成 功 的 角 色, 完 成 其 階 段 性 的 任 務 但 隨 著 台 灣 經 濟 快 速 成 長, 物 質 生 活 水 準 提 昇 後, 已 使 得 加 工 出 口 區 的 廉 價 勞 力 不 復 存 在 為 加 速 加 工 出 口 區 之 轉 型, 政 府 提 出 亞 太 營 運 中 心 計 畫, 希 冀 能 將 加 工 出 口 區 與 亞 太 營 運 中 心 相 結 合, 並 投 入 更 多 優 惠 措 施, 發 展 其 他 相 關 產 業, 吸 引 國 內 外 廠 商 投 資, 以 求 加 工 出 口 區 將 能 持 續 並 擴 大 對 高 雄 市 區 域 的 影 響 力, 開 創 更 燦 爛 的 未 來 2-18

5. 臨 海 工 業 區 總 面 積 1,596 公 頃, 廠 商 家 數 482 家, 廠 商 以 機 電 鋼 鐵 化 學 運 輸 等 重 要 工 業 為 主, 多 為 國 營 企 業 租 金 優 惠 措 施 包 含 有 土 地 出 租 006688 優 惠 辦 法 及 高 雄 市 地 方 自 治 獎 勵 投 資 條 例 (1) 位 置 及 交 通 位 於 高 雄 市 小 港 區 和 前 鎮 區, 東 面 接 壤 高 雄 縣, 西 入 高 雄 市 區 約 3 公 里, 南 連 高 雄 港 口 ; 北 鄰 高 雄 國 際 機 場 約 500 公 尺, 距 中 山 高 速 公 路 末 端 出 口 道 約 1 公 里, 交 通 發 達 通 路 便 利, 是 設 廠 營 運 之 理 想 地 點 本 工 業 區 是 一 個 大 型 綜 合 工 業 區, 總 開 發 面 積 1,556 公 頃, 其 中 公 共 設 施 面 積 124 公 頃 綜 合 性 工 業 區 面 積 1382 公 頃 相 關 產 業 用 地 31 公 頃 社 區 用 地 19 公 頃 (2) 引 進 工 業 類 別 臨 海 工 業 區 是 目 前 國 內 已 開 發 規 模 最 大 的 工 業 區, 廠 商 家 數 共 有 467 家, 以 機 電 鋼 鐵 化 學 等 重 要 基 礎 工 業 為 主, 如, 中 油 臨 海 鋼 鐵 中 國 鋼 鐵 中 鋼 鋼 鐵 協 勝 發 鋼 鐵 遠 東 鋼 鐵 毅 太 瑩 澤 化 工 巨 名 電 子 嘉 鴻 遊 艇 等, 其 園 區 內 之 從 業 員 工 人 數 約 40,000 人 (3) 經 濟 效 果 分 析 臨 海 工 業 區 屬 甲 種 工 業 區, 各 行 業 工 廠 均 有, 一 般 製 造 業 皆 可 購 地 設 廠, 兼 以 鄰 近 高 雄 楠 梓 兩 加 工 出 口 區, 對 企 業 間 之 相 互 支 援 均 具 完 整 設 備, 可 提 供 深 層 加 工 之 支 援 再 者, 水 電 電 訊 排 水 污 水 處 理 環 衛 設 施 及 廢 棄 物 焚 化 爐 設 施 維 養 規 劃 等 基 礎 公 共 設 施 使 用 均 完 備 又 有 政 府 提 供 之 資 訊 技 術 服 務 團 隊, 如 中 國 生 產 力 中 心 工 業 技 術 研 究 院 金 屬 工 業 研 究 發 展 中 心 資 訊 工 業 發 展 策 進 會 中 小 企 業 信 保 基 金 外 貿 協 會 等 單 位 提 供 廠 商 經 營 管 理 研 發 外 貿 資 訊 財 務 市 場 等 方 面 之 服 務 協 助 因 此, 未 來 臨 海 工 業 區 應 充 份 運 用 現 今 歇 業 工 廠 倉 儲 業 閒 置 土 地 共 達 50 公 頃, 立 即 投 入 生 產 以 吸 引 兩 岸 相 關 業 者 至 本 工 業 區 投 資 運 用 縮 短 運 輸 時 間 成 本 簡 化 投 資 案 手 續, 以 及 各 種 優 惠 投 資 條 件, 作 為 吸 引 中 外 及 兩 岸 業 者 投 資 意 願 使 閒 置 土 地 有 效 運 用 及 活 絡 經 濟 效 益 2-19

6. 加 工 出 口 區 臨 廣 園 區 臨 廣 園 區 位 於 高 雄 市 前 鎮 區 漁 港 路 新 生 路 交 叉 路 口, 高 速 公 路 高 雄 港 貨 櫃 中 心 小 港 國 際 機 場 近 在 咫 尺, 位 處 陸 海 空 交 通 中 心 輻 輳 位 置, 具 有 交 通 便 捷 關 聯 產 業 匯 集 等 優 越 條 件, 發 展 潛 力 雄 厚,88 年 3 月 行 政 院 核 定 納 入 加 工 出 口 區, 成 為 加 工 出 口 區 臨 廣 園 區, 隸 屬 高 雄 分 處 管 轄 園 區 環 境 優 雅, 設 施 完 善, 附 有 地 下 停 車 場 及 員 工 生 活 機 能 中 心, 歡 迎 以 外 銷 為 主 之 國 內 外 企 業 進 駐 園 區 投 資 (1) 位 置 及 交 通 臨 廣 加 工 出 口 區 位 於 高 雄 市 前 鎮 區 新 生 路 漁 港 路 交 叉 路 口, 園 區 面 積 共 計 約 9.0 公 頃 鄰 近 中 山 高 速 公 路 末 端 出 口 高 雄 港 第 三 第 五 貨 櫃 中 心 小 港 國 際 機 場, 掌 握 陸 海 空 交 通 之 要 衝, 而 緊 鄰 之 臨 海 工 業 區 更 為 南 台 灣 之 工 業 重 鎮, 工 業 相 關 資 源 與 人 力 充 沛, 產 業 區 位 條 件 極 佳 (2) 引 進 工 業 類 別 臨 廣 加 工 出 口 區 原 係 屬 臨 海 工 業 區 第 二 期 範 圍, 臨 海 工 業 區 為 全 台 灣 已 開 發 完 成 之 最 大 工 業 區, 區 內 現 引 進 廠 家 從 事 的 產 業 由 基 礎 型 重 工 業 至 加 工 型 輕 工 業, 涵 蓋 範 圍 極 廣, 相 關 產 業 的 情 報 及 技 術 交 流 與 支 援 十 分 方 便, 深 具 發 展 潛 力 (3) 人 力 供 給 臨 廣 加 工 出 口 區 勞 動 力 活 動 範 圍 可 涵 蓋 台 南 高 雄 及 屏 東 縣 市, 區 域 內 之 中 山 大 學 成 功 大 學 及 相 關 技 術 學 院 等, 為 本 區 儲 備 豐 沛 之 優 秀 人 才 鄰 近 臨 海 工 業 區 之 開 發, 更 吸 引 大 量 擁 有 豐 富 經 驗 與 新 知 之 技 術 及 管 理 人 員, 人 力 資 源 無 虞 7. 岡 山 本 洲 工 業 區 岡 山 本 洲 工 業 區 為 台 糖 本 洲 農 場 現 址, 全 區 面 積 共 207 公 頃, 以 金 屬 加 工 業 ( 如 螺 絲 業 ) 為 主, 適 用 工 業 局 006688 優 惠 方 案, 近 年 來 台 商 回 流 至 本 洲 工 業 區 趨 勢 熱 絡 2-20

(1) 位 置 及 交 通 岡 山 本 洲 工 業 區 位 於 高 雄 縣 岡 山 鎮 西 側 本 洲 里, 面 積 約 計 206 公 頃, 與 永 安 工 業 區 相 隔 約 400 公 尺, 西 距 台 17 省 道 約 1,700 尺, 縣 186 道 路 穿 越 本 區, 南 鄰 阿 公 店 溪 河 川 治 理 計 畫 線, 距 岡 山 火 車 站 約 1 公 里, 距 高 雄 火 車 站 約 17 公 里, 距 高 雄 港 約 25 公 里, 東 側 緊 鄰 台 1 省 道, 距 離 海 邊 之 興 達 火 力 發 電 廠 僅 約 5 公 里, 交 通 四 通 八 達, 十 分 便 利 (2) 引 進 工 業 類 別 (3) 人 力 供 給 8. 大 發 工 業 區 本 洲 工 業 區 為 容 納 低 污 染 之 綜 合 性 工 業 區 工 業 區 半 徑 15 公 里 的 通 勤 範 圍 內 包 含 有 路 竹 鄉 阿 蓮 鄉 永 安 鄉 彌 陀 鄉 梓 官 鄉 等, 適 合 發 展 勞 力 充 沛 之 中 小 型 工 業 為 一 個 大 型 綜 合 性 工 業 區, 總 開 發 面 積 391 公 頃, 區 內 的 廠 商 有 一 半 是 屬 於 拆 解 業 金 屬 業 及 化 工 業 除 了 綜 合 區 石 化 區 外, 並 設 有 僑 外 資 專 區, 以 吸 收 外 國 資 本 民 國 72 年 底 為 輔 導 再 生 資 源 混 合 五 金 業 者, 特 劃 設 混 合 金 屬 專 業 區 目 前 大 發 工 業 區 內 設 廠 比 例 達 98%, 未 來 逐 漸 往 高 質 化 發 展 (1) 位 置 及 交 通 大 發 工 業 區 位 於 高 雄 縣 大 寮 鄉, 西 北 距 大 寮 市 區 約 3 公 里 高 雄 約 15 公 里 西 距 高 雄 港 約 15 公 里, 對 外 交 通 便 捷 大 發 工 業 區 是 一 個 大 型 的 綜 合 性 工 業 區, 總 開 發 面 積 391 公 頃, 包 括 公 共 設 施 79 公 頃, 工 業 用 地 312 公 頃 (2) 引 進 工 業 類 別 廠 商 類 別 為 食 品 製 造 業 28 家 紡 織 業 10 家 成 衣 及 服 飾 品 製 造 業 23 家 家 具 及 木 製 品 業 17 家 印 刷 及 紙 製 品 業 64 家 化 學 製 品 製 造 業 30 家 塑 膠 製 品 業 66 家 非 金 屬 礦 物 製 造 業 8 家 金 屬 基 本 工 業 23 家 金 屬 製 品 製 造 業 38 家 機 械 設 備 製 造 業 51 家 電 腦 電 子 及 電 力 機 械 製 造 業 39 家 運 輸 工 具 製 造 修 配 業 39 家 精 密 器 械 製 造 業 32 家 其 他 類 別 66 家 等 共 計 廠 商 534 家 2-21

9. 林 園 工 業 區 1973 年 興 建, 是 目 前 我 國 最 大 規 模 的 石 化 中 間 原 料 產 地, 區 內 廠 商 環 繞 著 中 油 而 設 置 區 內 廠 商 共 計 29 家, 其 中 石 化 相 關 產 業 26 家, 為 以 石 化 產 業 為 主 的 工 業 專 區 (1) 位 置 及 交 通 林 園 工 業 區 位 於 高 雄 縣 林 園 鄉, 東 鄰 高 屏 溪, 南 臨 台 灣 海 峽, 距 離 高 雄 港 或 市 區 約 13 公 里, 距 高 速 公 小 港 機 場 也 都 很 近, 尤 其 高 屏 沿 海 公 路 貫 穿 本 區, 對 外 交 通 均 極 方 便 本 工 業 區 乃 石 化 專 業 區 的 重 鎮, 也 是 國 內 最 大 的 石 化 原 料 產 地, 總 面 積 約 388 公 頃, 其 中 公 共 設 施 用 地 65 公 頃, 可 供 設 廠 用 地 316 公 頃, 社 區 用 地 7 公 頃, 土 地 利 用 度 高 達 97% (2) 引 進 工 業 類 別 引 進 的 大 型 公 民 營 石 化 廠 共 計 22 家, 是 一 個 資 本 技 術 密 集 的 工 業 區, 其 園 區 內 之 就 業 員 工 數 為 13,000 人, 累 計 的 投 總 額 達 797 億 元, 年 產 值 更 達 到 1,200 億 元 ; 至 於 各 工 廠 所 生 產 的 石 化 料, 使 用 範 疇 廣 及 食 衣 住 行 等 層 面, 因 此 林 園 工 業 區 在 我 國 化 佔 有 舉 足 輕 重 的 地 位 例 如 : 中 國 石 油 公 司 中 國 合 成 橡 膠 公 司 和 益 化 學 台 灣 阿 科 化 公 司 林 園 廠 中 美 和 石 油 化 學 公 司 台 塑, 台 灣 可 塑 劑, 李 長 榮 等 國 內 百 大 企 業 的 廠 商 10. 高 雄 多 功 能 經 貿 園 區 位 於 高 雄 港 東 側 及 臨 海 工 業 區 北 側, 將 原 前 鎮 工 業 區 高 雄 加 工 出 口 區 與 中 島 商 港 區 蓬 萊 鹽 埕 苓 雅 商 港 區 土 地 重 新 規 劃, 往 東 緊 鄰 苓 雅 商 圈, 為 高 雄 市 主 要 的 商 業 發 展 區, 南 側 鄰 接 臨 海 工 業 區 及 高 雄 港 之 貨 櫃 中 心, 該 區 不 僅 是 高 雄 市 目 前 最 重 要 工 業 發 展 重 地, 同 時 亦 為 未 來 都 會 區 重 要 發 展 軸 線 之 一 全 區 計 畫 面 積 約 為 587.85 公 頃, 範 圍 涵 蓋 高 雄 市 鼓 山 鹽 埕 苓 雅 前 鎮 中 島 地 區 及 籬 仔 內 地 區 等 現 行 細 部 計 畫 之 部 分 地 區, 全 區 規 劃 三 大 功 能 分 區 : 特 定 文 化 休 閒 專 用 區 特 定 倉 儲 轉 運 專 用 區 特 定 經 貿 核 心 專 用 區, 提 供 倉 儲 轉 運 金 融 及 商 業 相 關 服 務 業 發 展 以 中 華 路 中 山 路 成 功 二 路 擴 建 路 / 凱 旋 路 新 生 路 等 主 要 幹 道 與 高 雄 港 小 港 機 場 中 山 高 速 公 路 等 相 聯 繫 2-22

11. 高 雄 軟 體 科 技 園 區 位 於 成 功 路 中 油 公 司 成 功 廠 區, 開 發 面 積 7.9 公 頃, 總 投 資 金 額 約 新 台 幣 130 億 元 已 於 2000 年 12 月 舉 行 動 土 典 禮, 建 築 物 已 於 2001 年 9 月 開 始 興 建, 結 合 高 雄 多 功 能 經 貿 園 區 之 特 貿 區 特 倉 區 特 文 區 產 業 全 方 位 支 援, 以 發 展 為 跨 國 企 業 之 研 發 中 心 或 企 業 總 部, 目 前 已 有 鴻 海 公 司 資 策 會 工 研 院 分 支 單 位 進 駐 (1) 位 置 : 前 鎮 區 成 功 二 路 11 號 (2) 開 發 面 積 :7.9 公 頃 (3) 總 投 資 額 : 新 台 幣 130 億 元 (4) 開 發 期 程 : 第 一 期 (89 年 12 月 至 92 年 4 月 完 工 ) 第 二 期 (89 年 12 至 92 年 2 月 完 工 ) (5) 提 供 就 業 人 口 :5000 人 (6) 開 發 項 目 : 金 融 財 務 系 統 通 訊 系 統 行 銷 通 路 網 際 網 路 與 系 統 整 合 電 子 商 務 倉 儲 轉 運 及 關 聯 性 產 業 之 企 業 總 部 育 成 中 心 電 腦 資 訊 多 媒 體 產 業 高 科 技 產 業 12. 高 雄 成 功 物 流 園 區 高 雄 成 功 物 流 園 區 位 於 成 功 二 路, 特 定 倉 儲 轉 運 專 用 區 內 開 發 面 積 為 8.4 公 頃, 總 投 資 金 額 約 三 十 億 元 園 區 於 2001 年 9 月 起 正 式 營 運, 整 合 倉 儲 管 理 國 內 外 配 送 簡 易 加 工 快 遞 等 多 項 物 流 服 務, 並 結 合 多 媒 體 會 議 廳 展 示 中 心 教 育 訓 練 中 心 等 商 務 服 務 設 施, 成 為 一 座 具 備 完 善 功 能 之 國 際 物 流 運 作 場 所 (1) 位 置 : 高 雄 市 前 鎮 區 成 功 二 路 四 號 ( 位 於 多 功 能 經 貿 園 區 之 特 倉 專 用 區 內 ) (2) 開 發 面 積 :8.5 公 頃 (3) 總 投 資 額 : 新 台 幣 30 億 元 ( 採 BT 方 式 興 建 ) (4) 開 發 期 程 : 第 一 期 88 年 12 月 至 89 年 12 月 第 二 期 91 年 完 工 (5) 提 供 就 業 人 口 : 第 一 期 1000 人 第 二 期 1000 人 (6) 開 發 項 目 : 倉 儲 轉 運 中 心 ( 貨 品 分 類 檢 驗 包 裝 配 銷 及 再 加 工 ) 2-23

13. 高 雄 生 物 科 技 園 區 面 積 約 8 公 頃, 以 研 發 中 心 為 主, 不 僅 與 南 科 路 科 生 技 醫 療 產 業 專 區 結 合, 並 與 義 大 高 醫 長 庚 及 榮 總 四 大 醫 學 中 心 合 作, 藉 以 串 連 南 部 區 域 研 發 資 源 14. 永 安 工 業 區 永 安 工 業 區 成 立 於 1973 年, 主 要 以 服 務 高 雄 縣 及 鄰 近 縣 市 中 小 企 業 工 廠 設 廠 需 要, 屬 於 綜 合 性 工 業 區, 目 前 廠 商 主 要 以 鋼 鐵, 金 屬, 化 學 類 型 為 主, 工 廠 規 模 以 員 工 30 人 以 下 的 小 廠 為 主 15. 大 社 工 業 區 大 社 工 業 區 於 1975 年 開 發, 為 僅 次 於 林 園 工 業 區 之 全 國 第 二 大 石 化 工 業 區, 涵 蓋 面 積 109 公 頃 國 道 1 號 楠 梓 交 流 道 距 工 業 區 1 公 里, 可 通 高 雄 港 西 距 台 鐵 楠 梓 車 站 1.5 公 里 16. 仁 武 工 業 區 仁 武 工 業 區 完 成 於 民 國 60 年, 由 經 濟 部 工 業 局 推 動 完 成, 為 早 期 配 合 工 業 區 發 展 目 標 下 推 動 的 工 業 區 仁 武 工 業 區 以 金 屬 加 工 及 機 械 電 子 業 為 主 區 內 主 要 廠 商 為 台 塑 集 團 的 廠 區 設 廠 營 運 廠 商 計 34 家, 廠 商 類 別 包 含 機 械 設 備 製 造 修 配 業 金 屬 基 本 工 業 金 屬 製 品 製 造 業 非 金 屬 礦 物 製 品 製 造 業 運 輸 工 具 製 造 修 配 業 及 化 學 製 品 製 造 業 為 主 17. 鳳 山 工 業 區 鳳 山 工 業 區 位 於 鳳 山 市 西 南 側 的 新 甲 段, 為 高 雄 縣 市 交 界 之 鳳 山 都 市 計 劃 工 業 區 內, 佔 地 11 公 頃, 由 經 濟 部 工 業 局 高 雄 縣 政 府 台 糖 公 司 中 華 工 程 公 司 分 工 合 作 開 發 完 成, 以 解 決 原 來 都 會 區 汽 車 修 配 場 所 造 成 的 都 市 噪 音 空 氣 污 染 等 問 題, 為 都 會 區 型 汽 車 修 配 的 專 業 工 業 區 18. 高 雄 小 港 航 空 貨 運 園 區 高 雄 小 港 航 空 貨 運 園 區 計 畫 佔 地 54.5 公 頃, 計 畫 結 合 高 雄 港 及 小 港 國 際 機 場 的 優 勢, 帶 動 南 台 灣 航 空 貨 物 加 工 與 倉 儲 運 輸 的 發 展, 對 提 升 南 台 灣 產 業 全 球 競 爭 力 2-24

綜 合 上 述, 可 發 現 高 雄 地 區 產 業 用 地 設 定 之 供 給 對 象 多 以 製 造 業 為 主, 傳 統 之 製 造 業 有 金 屬 加 工 業 以 及 化 工 產 業, 較 現 代 之 製 造 業 則 有 電 機 電 子 製 造 產 業 生 物 科 技 產 業 環 保 科 技 產 業 綠 能 產 業 等 而 製 造 業 之 外, 尚 有 商 業 金 融 物 流 服 務 等 三 級 產 業 用 地 之 高 雄 多 功 能 經 貿 園 區, 以 及 軟 體 設 計 產 業 用 地 之 高 雄 軟 體 科 技 園 區, 顯 示 目 前 高 雄 地 方 政 府 於 產 業 用 地 規 劃 上 已 開 始 拓 展 產 業 類 型 之 多 樣 性, 並 展 現 培 育 新 興 產 業 之 企 圖 惟 整 體 比 例 上 仍 較 為 懸 殊 地 偏 重 於 製 造 業, 相 對 而 言, 二 級 產 業 與 三 級 產 業 間 可 獲 得 之 政 府 資 源 挹 注 與 政 策 效 益 亦 產 生 差 距 各 產 業 用 地 彙 整 於 表 2-2-2 用 地 名 稱 南 科 高 雄 園 區 南 區 環 保 科 技 園 區 高 雄 加 工 出 口 區 楠 梓 加 工 出 口 區 臨 海 工 業 區 加 工 出 口 區 臨 廣 園 區 岡 山 本 洲 工 業 區 大 發 工 業 區 林 園 工 業 區 高 雄 多 功 能 經 貿 園 區 高 雄 軟 體 科 技 園 區 高 雄 成 功 物 流 園 區 高 雄 生 物 科 技 園 區 永 安 工 業 區 表 2-2-2 高 雄 地 區 產 業 用 地 彙 整 用 途 概 述 引 進 產 業 以 積 體 電 路 薄 膜 電 晶 體 液 晶 顯 示 器 產 業 為 核 心, 同 時 吸 引 通 訊 光 電 軟 體 與 生 物 技 術 等 高 科 技 產 業 園 區 之 產 業 發 展 主 要 規 劃 為 再 生 能 源 環 保 關 鍵 零 件 及 資 源 化 技 術 等 高 雄 加 工 出 口 區 位 於 高 雄 港 區 內 濬 港 工 程 所 填 出 之 土 地 上, 面 積 共 計 約 68.36 公 頃 引 進 工 業 類 別 主 要 為 IC LCD 等 電 子 科 技 產 業 佔 地 約 97.8 公 頃, 以 國 內 出 資 為 主, 約 佔 69.4% 未 來 發 展 將 以 高 科 技 高 附 加 價 值 產 業 中 心 兩 大 主 軸 為 發 展 方 向 1978 年 成 立, 以 中 鋼 中 船 等 重 大 建 設 為 主 的 工 業 區 產 業 屬 性 多 為 機 電 鋼 鐵 化 學 等 臨 廣 加 工 出 口 區 位 於 高 雄 市 前 鎮 區 新 生 路 漁 港 路 交 叉 路 口, 園 區 面 積 共 計 約 9.0 公 頃 區 內 現 引 進 廠 家 從 事 的 產 業 由 基 礎 型 重 工 業 至 加 工 型 輕 工 業, 深 具 潛 力 全 區 面 積 共 207 公 頃, 以 金 屬 加 工 業 ( 如 螺 絲 業 ) 為 主, 適 用 工 業 局 006688 優 惠 方 案 總 開 發 面 積 391 公 頃,1975 年 推 動,1983 年 將 石 化 區 部 份 規 劃 作 為 混 合 金 屬 專 業 區, 目 前 區 內 以 廢 五 金 拆 解 類 為 主 是 目 前 我 國 最 大 規 模 的 石 化 中 間 原 料 產 地, 區 內 廠 商 環 繞 著 中 油 而 設 置, 共 計 29 家, 石 化 業 佔 26 家 總 面 積 587 公 頃, 提 供 倉 儲 轉 運 金 融 及 商 業 相 關 服 務 業 發 展 園 區 土 地 利 用 可 分 為 文 化 休 閒 專 區 經 貿 核 心 專 區 及 倉 儲 轉 運 專 區 開 發 面 積 7.9 公 頃, 結 合 高 雄 多 功 能 經 貿 園 區 之 產 業 全 方 位 支 援, 以 發 展 為 跨 國 企 業 之 研 發 中 心 或 企 業 總 部 位 於 多 功 能 經 貿 園 區 特 倉 區 內, 開 發 面 積 為 8.4 公 頃, 總 投 資 金 額 約 三 十 億 元 整 合 多 項 物 流 服 務 並 結 合 商 務 服 務 設 施, 發 展 國 際 物 流 以 研 發 中 心 為 主, 與 南 科 路 科 生 技 醫 療 產 業 專 區 結 合, 並 與 義 大 高 醫 長 庚 及 榮 總 四 大 醫 學 中 心 合 作, 藉 以 串 連 南 部 區 域 研 發 資 源 主 要 服 務 高 雄 縣 及 鄰 近 縣 市 中 小 企 業 工 廠 設 廠 需 要, 屬 於 綜 合 性 工 業 區, 目 前 廠 商 主 要 以 鋼 鐵, 金 屬, 化 學 類 型 為 主, 工 廠 規 模 以 員 工 30 人 以 下 的 小 廠 為 主 2-25

表 2-2-2 高 雄 地 區 產 業 用 地 彙 整 ( 續 ) 用 地 名 稱 用 途 概 述 涵 蓋 面 積 109 公 頃 國 道 1 號 楠 梓 交 流 道 距 工 業 區 1 公 里, 可 通 高 雄 大 社 工 業 區 港 西 距 台 鐵 楠 梓 車 站 1.5 公 里 仁 武 工 業 區 鄰 鳳 楠 公 路, 距 高 速 公 路 楠 梓 交 流 道 僅 1 公 里, 東 北 接 大 仁 武 工 業 區 社 工 業 區 開 發 面 積 計 21 公 頃, 屬 綜 合 性 工 業 區, 包 括 鋼 鐵 塑 膠 水 泥 機 械 等 不 同 廠 商 鳳 山 工 業 區 以 汽 車 修 配 業 為 主 共 計 561 家 廠 商 由 於 本 區 當 初 設 置 鳳 山 工 業 區 的 用 地 是 商 業 區 的 工 業 用 地, 所 以 住 商 混 雜 的 情 況 十 分 嚴 重 高 雄 小 港 航 空 貨 運 園 佔 地 54.5 公 頃, 計 畫 結 合 高 雄 港 及 小 港 國 際 機 場 的 優 勢, 帶 動 南 台 灣 區 航 空 貨 物 加 工 與 倉 儲 運 輸 的 發 展, 對 提 升 南 台 灣 產 業 全 球 競 爭 力 ( 二 ) 產 業 用 地 需 求 由 於 製 造 業 面 臨 成 本 升 高 之 壓 力, 一 直 存 在 廠 商 外 移 至 中 國 及 東 南 亞 各 國 經 營, 而 高 雄 地 區 又 以 製 造 業 為 主 要 產 業, 故 目 前 產 業 用 地 多 數 遭 遇 需 求 減 緩, 甚 至 有 發 展 停 頓 現 象 近 年 來 礙 於 對 岸 法 令 的 諸 多 限 制, 例 如 需 使 用 當 地 原 物 料 獲 得 利 潤 匯 出 境 之 限 制 及 勞 工 薪 資 成 本 提 昇, 導 致 許 多 廠 商 逐 漸 面 臨 虧 損, 甚 至 倒 閉 之 窘 境 由 於 大 陸 稅 制 不 斷 改 革, 優 惠 措 施 逐 步 緊 縮, 員 工 待 遇 提 高 環 保 意 識 高 漲, 致 使 中 國 大 陸 沿 海 各 點 之 生 產 成 本 逐 步 上 揚, 致 使 台 商 生 產 據 點 往 內 陸 或 西 部 移 動 加 上 中 國 大 陸 本 土 中 小 企 業 體 質 逐 漸 壯 大, 導 致 台 商 在 其 內 需 市 場 直 接 面 臨 激 烈 競 爭, 使 得 台 商 在 中 國 大 陸 立 足 環 境 日 漸 困 窘 政 府 為 鼓 勵 台 商 回 流, 制 定 不 少 優 惠 措 施, 如 中 國 於 勞 動 合 同 法 等 勞 工 政 策 之 實 施 相 對 升 高 當 地 勞 動 成 本, 因 此 台 商 回 流 情 況 有 日 益 增 加 之 狀 況, 產 業 用 地 需 求 有 回 復 之 跡 象 2-26

四 重 大 交 通 運 輸 系 統 分 析 ( 一 ) 高 雄 市 1. 道 路 系 統 高 雄 市 現 有 之 道 路 系 統 可 分 為 高 速 公 路 省 道 縣 道 及 市 區 幹 道 等 四 部 份, 分 述 如 下 : (1) 高 速 公 路 國 道 系 統 A. 國 道 1 號 中 山 高 速 公 路 以 南 北 向 貫 穿 高 雄 都 會 區 中 心, 自 路 竹 南 界 進 入 高 雄 都 會 區, 經 岡 山 燕 巢 橋 頭 楠 梓 仁 武 銜 接 高 雄 市 區, 止 於 前 鎮 區 中 山 四 路 處, 可 便 捷 聯 繫 高 雄 港 與 高 雄 小 港 機 場 沿 途 設 有 岡 山 收 費 站 及 岡 山 楠 梓 鼎 金 系 統 高 雄 九 如 中 正 等 交 流 道, 為 高 雄 市 最 主 要 之 聯 外 運 輸 幹 道 B. 國 道 3 號 第 二 高 速 公 路 後 續 計 畫 南 部 路 段 之 主 線 起 於 台 南 縣 白 河 鎮, 往 南 經 台 南 縣 10 鄉 鎮 後 進 入 高 雄 縣 田 寮 旗 山 燕 巢 大 樹 等 鄉 鎮, 於 嶺 口 附 近 跨 越 高 屏 溪 進 入 屏 東 縣, 經 里 港 等 11 個 鄉 鎮 後, 最 南 端 止 於 東 港 與 林 邊 間 之 台 17 線 濱 海 公 路, 全 線 約 長 125 公 里 國 道 3 號 主 線 雖 未 通 過 高 雄 市, 無 法 直 接 服 務 高 雄 市 區 之 城 際 旅 次, 但 全 線 通 車 後, 仍 可 承 擔 南 部 地 區 主 要 的 貨 物 運 輸 及 觀 光 旅 遊 功 能, 紓 解 國 道 1 號 車 流 之 擁 擠 狀 況, 間 接 提 昇 國 道 1 號 高 雄 段 之 服 務 品 質 C. 國 道 10 號 本 路 段 西 自 高 雄 市 文 自 路 口, 沿 大 中 路 向 東 跨 越 台 1 省 道 ( 民 族 一 路 ) 及 國 道 1 號 ( 中 山 高 速 公 路 ) 後 進 入 高 雄 縣 之 仁 武 鄉 及 大 社 鄉, 續 向 東 北 方 向 連 接 第 二 高 速 公 路 主 線 燕 巢 系 統 交 流 道, 再 往 東 北 向 東 跨 越 台 21 線 及 楠 梓 仙 溪 後, 續 往 東 北 止 於 旗 山 鎮 之 台 3 線 省 道 路 線 全 長 約 32 公 里, 沿 途 設 置 鼎 金 系 統 交 流 道 及 澄 清 湖 燕 巢 嶺 口 等 三 處 交 流 道, 全 線 已 於 88 年 開 放 通 車 啟 用 2-27

(2) 省 道 系 統 包 括 有 台 1 台 1 乙 台 17 台 21 及 台 25 等, 其 中 台 1 平 行 高 速 公 路, 以 南 北 向 貫 穿 都 會 區 並 向 東 延 伸 進 入 鳳 山 市 及 屏 東 市 等 地 ; 台 1 乙 大 致 沿 高 雄 市 建 國 路 鳳 山 市 中 山 路 至 後 庄 ; 台 21 與 台 17 分 居 都 會 區 東 西 界 ; 台 25 則 為 台 1 乙 經 鳳 山 大 寮 林 園 與 台 17 之 聯 絡 道 路 (3) 縣 道 系 統 穿 越 高 雄 市 之 縣 道 包 括 縣 181 183 183 甲 及 183 乙 等, 縣 183 186 及 188 交 會 於 國 道 1 號 楠 梓 交 流 道 附 近, 其 中 縣 183 聯 絡 楠 梓 仁 武 鳥 松 鳳 山 與 高 雄 前 鎮 小 港 等 地, 為 各 工 業 區 與 鳳 山 商 圈 之 串 聯 道 路 ; 至 於 縣 181 則 為 台 25 北 端 之 延 伸 道 路 (4) 市 區 幹 道 系 統 2. 大 眾 運 輸 系 統 高 雄 市 區 幹 道 主 要 聯 繫 市 區 南 北 與 東 西 端 及 其 外 圍 之 高 雄 縣 進 出 高 雄 市 之 交 通 運 輸 由 於 高 雄 市 之 工 業 區 位 於 南 北 兩 端, 而 商 業 機 能 較 強 之 區 域 則 集 中 於 高 雄 市 中 心 區, 且 高 雄 縣 政 中 心 之 鳳 山 市 緊 臨 高 雄 市 區 東 側, 因 此 高 雄 市 區 幹 道 約 呈 南 北 向 與 東 西 向 之 棋 盤 式 分 佈 高 雄 市 區 較 重 要 幹 道, 南 北 向 包 括 翠 華 路 中 華 路 博 愛 路 中 山 路 沿 海 路 民 族 路 等, 東 西 向 包 括 九 如 路 建 國 路 中 正 路 五 福 路 三 多 路 等 (1) 公 路 大 眾 運 輸 服 務 現 階 段 於 高 雄 市 區 經 營 公 路 大 眾 運 輸 服 務 之 合 法 客 運 業 者, 包 括 長 途 客 運 之 國 光 客 運 ( 前 台 汽 客 運 ) 統 聯 客 運 建 明 客 運 ( 飛 狗 巴 士 ) 阿 羅 哈 客 運 等 ; 中 短 途 客 運 之 高 雄 客 運 屏 東 客 運 中 南 客 運 等 ; 以 及 服 務 高 雄 市 區 之 高 雄 市 公 共 汽 車 等 ( 如 表 2-2-3 所 示 ) 2-28

表 2-2-3 高 雄 市 公 路 客 運 基 本 資 料 彙 整 表 特 性 營 運 業 者 路 線 服 務 範 圍 主 要 行 駛 道 路 國 光 汽 車 客 運 公 司 大 部 分 路 線 行 駛 於 高 速 公 路, 部 台 北 台 中 埔 里 墾 丁 ( 前 台 灣 汽 車 客 運 公 司 ) 分 行 駛 於 省 線 道 長 屏 東 線 行 駛 於 省 縣 道 路, 其 餘 為 途 統 聯 客 運 公 司 台 北 台 中 北 港 高 速 公 路 客 建 明 客 運 阿 羅 哈 客 運 及 運 台 北 台 中 高 速 公 路 違 規 營 運 業 者 高 客 中 客 聯 營 台 中 高 速 公 路 中 短 途 客 運 部 分 高 雄 市 區 高 雄 縣 各 鄉 高 雄 汽 車 客 運 公 司 市 鎮 台 南 縣 仁 德 與 屏 東 縣 省 縣 道 路 里 港 高 樹 等 高 客 屏 客 聯 營 高 雄 - 墾 丁 省 縣 道 路 中 南 客 運 公 司 台 南 墾 丁 省 縣 道 路 高 雄 市 公 共 車 船 管 理 處 高 雄 市 區 及 鳳 山 市 區 道 路 (2) 捷 運 系 統 3. 鐵 路 系 統 捷 運 紅 線 為 南 北 向 運 輸 路 線, 由 岡 山 至 臨 海 工 業 區, 全 線 設 有 24 座 車 站, 已 於 民 國 97 年 3 月 9 日 通 車 ; 捷 運 橘 線 則 為 東 西 向 運 輸 路 線, 由 中 山 大 學 附 近 之 西 子 灣 至 大 寮 主 機 廠, 設 有 14 座 車 站, 已 於 97 年 9 月 通 車 ; 未 來 另 規 劃 有 環 狀 輕 軌 路 線 長 19.6 公 里, 路 線 起 於 凱 旋 三 路 與 一 心 路 口 北 側 之 前 鎮 調 車 場, 沿 凱 旋 路 成 功 路 五 福 路 河 東 路 同 盟 路 美 術 東 二 路 並 由 農 十 六 銜 接 大 順 路 最 後 於 中 正 路 口 形 成 一 環 狀 路 網, 共 設 32 座 候 車 站 高 雄 市 鐵 路 系 統 主 要 包 括 台 鐵 縱 貫 線 屏 東 線 及 服 務 高 雄 港 與 其 周 邊 地 區 工 廠 之 臨 港 線 鐵 路 (1) 縱 貫 線 縱 貫 線 自 岡 山 往 南 經 橋 頭 鄉 進 入 高 雄 市 楠 梓 區, 穿 越 楠 梓 高 架 橋 後 沿 中 油 高 雄 煉 油 場 東 側 南 行, 經 半 屏 山 及 台 鐵 機 九 用 地 後 行 經 左 營 區 鼓 山 區, 並 於 鼓 山 分 出 臨 港 線 後 轉 向 東 行, 跨 越 仁 愛 河 至 高 雄 站 橋 頭 站 至 高 雄 站 路 線 長 17.9 公 里, 為 雙 軌 電 化 區 間, 採 用 CTC 行 車 系 統 2-29

(2) 屏 東 線 由 高 雄 站 起 往 鳳 山 大 寮 跨 高 屏 溪 進 入 屏 東, 全 長 約 30 公 里 屏 東 線 全 線 尚 未 電 氣 化, 目 前 僅 高 雄 至 屏 東 間 21.6 公 里 鋪 設 雙 軌, 其 餘 仍 為 單 線 路 段 (3) 臨 港 線 高 雄 市 區 臨 港 鐵 路 線 包 括 第 一 臨 港 線 及 第 二 臨 港 線 第 一 臨 港 線 之 軌 道 鋪 設 起 於 高 雄 港 站, 逆 時 鐘 方 向 沿 第 三 船 渠 高 雄 橋 第 四 船 渠 及 21 號 碼 頭 而 行, 再 轉 至 成 功 路 往 南, 於 擴 建 路 口 轉 往 北, 沿 凱 旋 路 東 側 接 至 前 鎮 車 場 及 高 雄 站, 全 長 共 17.05 公 里 ; 目 前 高 雄 車 站 與 高 雄 港 站 之 間 由 於 三 塊 厝 附 近 之 軌 道 已 拆 除 故 已 無 軌 道 設 施 可 直 接 銜 接 ( 民 國 83 年 10 月 1 日 公 告 拆 除 ), 必 須 以 鼓 山 車 站 為 機 車 頭 調 度 或 更 換 之 場 站 第 二 臨 港 線 軌 道 則 起 自 前 鎮 車 場 沿 第 一 臨 港 線 東 側 往 南, 至 臨 海 路 轉 往 東 南 而 行, 沿 中 山 路 穿 越 漁 港 路, 銜 接 至 草 衙 調 車 場, 再 轉 入 平 和 東 路 後, 進 入 第 五 貨 櫃 中 心, 全 長 8.6 公 里 ( 原 含 有 中 鋼 側 線, 如 今 已 廢 棄 不 用 ) 第 一 臨 港 線 西 段 與 第 二 臨 港 線 間 目 前 亦 無 軌 道 設 施 可 直 接 連 接 除 了 上 述 之 主 要 路 線 以 外, 尚 有 其 他 專 用 側 線, 包 括 : 第 一 臨 港 鐵 路 沿 線 之 台 肥 台 糖 中 化 華 夏 等 工 廠 側 線 股 道 ; 第 二 臨 港 鐵 路 沿 線 則 有 第 二 貨 櫃 第 三 貨 櫃 之 鐵 路 支 線 4. 重 大 交 通 建 設 計 畫 綜 整 高 雄 地 區 重 大 交 通 建 設 計 畫 如 表 2-2-4 圖 2-2-4 及 圖 2-2-5 所 示, 並 將 計 畫 依 其 類 別 分 述 如 下 : (1) 軌 道 運 輸 系 統 其 中 高 雄 都 會 區 鐵 路 地 下 化 計 畫 臨 港 線 發 展 為 輕 軌 捷 運 系 統 計 畫 高 雄 都 會 區 大 眾 捷 運 系 統 長 期 路 網 運 輸 規 劃 等 三 項 計 畫, 可 視 為 高 雄 都 會 區 整 體 軌 道 運 輸 系 統 之 一 環, 透 過 建 構 完 善 大 眾 運 輸 系 統 路 網, 不 僅 減 少 私 人 運 具 使 用 市 中 心 交 通 擁 擠 停 車 需 求 空 氣 污 染 及 能 源 耗 損, 亦 提 高 場 站 地 區 及 沿 線 土 地 使 用 經 濟 效 益 透 過 大 眾 運 輸 導 向 發 展 模 式, 使 高 雄 地 區 空 間 發 展 再 結 構, 進 一 步 促 成 土 地 使 用 之 量 變 與 質 變 2-30

高 雄 都 會 區 鐵 路 地 下 化 計 畫 (2) 公 路 運 輸 系 統 高 雄 港 區 聯 外 道 路 與 高 雄 都 會 區 交 通 運 輸 整 體 規 劃 高 雄 都 會 區 快 速 道 路 系 統 第 一 期 興 建 工 程 及 新 台 17 高 雄 外 環 線 等 公 路 建 設, 目 的 在 建 立 高 效 率 高 品 質 之 聯 外 運 輸 道 路 系 統, 建 設 完 成 後 除 解 決 市 區 路 段 主 要 幹 道 擁 塞 問 題, 亦 能 疏 解 未 來 都 會 區 大 量 的 運 輸 需 求 及 過 境 交 通 量 高 雄 都 會 區 公 路 客 運 轉 運 中 心 規 劃, 乃 結 合 未 來 捷 運 系 統 及 公 路 運 輸 系 統, 除 彌 補 軌 道 運 輸 系 統 之 不 足, 亦 可 吸 引 部 份 外 縣 市 人 口, 有 效 擴 大 服 務 範 圍, 提 高 大 眾 運 輸 系 統 使 用 效 率, 進 而 改 善 公 車 營 運 困 難 及 道 路 交 通 壅 塞 問 題 (3) 國 際 海 空 雙 港 新 高 雄 國 際 機 場 高 雄 國 際 機 場 主 計 畫 修 訂 計 畫 高 雄 雙 港 計 畫 等 計 畫 與 本 案 關 聯 性 較 小 其 主 要 目 的 在 因 應 大 型 化 交 通 運 輸 設 施 發 展, 提 高 海 空 雙 港 運 籌 機 能, 其 格 局 及 服 務 對 象 並 不 侷 限 於 高 雄 市, 而 以 亞 洲 區 域 乃 至 全 球 競 爭 觀 點, 規 劃 未 來 發 展 定 位 表 2-2-4 重 大 交 通 建 設 計 畫 彙 整 表 計 畫 名 稱 計 畫 概 述 與 本 研 究 之 關 聯 1. 將 鼓 山 區 保 禎 路 到 苓 雅 區 正 義 路, 總 長 度 約 9.75 公 里 之 鐵 路 予 以 地 下 化 2. 沿 線 將 設 置 六 個 捷 運 化 車 站, 縮 短 各 生 活 圈 及 商 圈 之 站 距 3. 未 來 騰 空 的 鐵 路 廊 道 將 變 更 為 結 合 綠 化 景 觀 及 運 輸 機 能 的 林 蔭 園 道 臨 港 線 發 展 為 輕 軌 捷 運 系 統 計 畫 高 雄 都 會 區 大 眾 捷 運 系 統 長 期 路 網 運 輸 規 劃 提 高 大 眾 運 輸 服 務 水 準 降 低 道 路 交 通 擁 擠, 提 高 可 及 性 促 進 產 業 發 展 減 少 運 輸 對 都 市 空 間 及 景 觀 品 質 的 負 面 影 響 高 雄 市 除 捷 運 紅 橘 線 外, 尚 規 劃 有 藍 棕 黃 綠 及 輕 軌 等 路 線, 建 構 完 整 大 眾 運 輸 路 網 其 中 捷 運 紅 線 於 民 國 97 年 4 月 通 車, 橘 線 於 同 年 9 月 通 車 1. 縫 合 都 市 紋 理 後, 鐵 道 兩 旁 互 動 將 日 益 密 切 未 來 可 進 一 步 整 合 鄰 近 市 有 土 地 資 源, 改 善 都 市 景 觀 及 居 民 生 活 品 質, 提 高 沿 線 土 地 經 濟 效 益 2. 台 鐵 之 轉 型 將 使 大 眾 運 輸 路 網 發 展 更 完 整, 提 高 場 站 地 區 周 圍 土 地 使 用 效 益 平 面 輕 軌 之 設 計 因 阻 隔 性 較 低, 可 提 高 沿 線 土 地 能 見 度, 故 應 積 極 配 合 規 劃 路 線, 提 高 沿 線 市 有 土 地 使 用 效 率 完 整 之 大 眾 運 輸 路 網 顯 著 提 高 市 區 可 及 性, 部 份 市 有 土 地 之 區 位 價 值 因 而 提 升 2-31

高 雄 港 區 聯 外 道 路 與 高 雄 都 會 區 交 通 運 輸 整 體 規 劃 表 2-2-4 重 大 交 通 建 設 計 畫 彙 整 表 ( 續 ) 計 畫 名 稱 計 畫 概 述 與 本 研 究 之 關 聯 計 畫 內 容 包 含 規 劃 貨 車 專 用 道 改 善 大 型 貨 車 停 車 問 題 及 配 合 環 港 運 輸 系 統 建 立, 提 升 貨 櫃 轉 運 效 率, 建 立 高 效 率 之 港 區 運 輸 路 網, 整 合 都 會 區 重 大 交 通 建 設 新 台 17 高 雄 外 環 線 高 雄 都 會 區 快 速 道 路 系 統 第 一 期 興 建 工 程 高 雄 都 會 區 公 路 客 運 轉 運 中 心 規 劃 新 高 雄 國 際 機 場 高 雄 國 際 機 場 主 計 畫 修 訂 計 畫 高 雄 雙 港 計 畫 資 料 來 源 : 本 計 畫 整 理 串 聯 高 雄 地 區 西 側 南 北 向 之 道 路 系 統, 並 於 沿 線 留 設 五 處 道 路 連 通 出 入 口, 避 免 沿 線 過 多 交 通 開 口, 影 響 聯 外 道 路 之 服 務 水 準 與 沿 線 居 民 之 居 住 安 全 該 計 畫 共 規 劃 六 條 路 線 : 中 山 路 線 翠 華 路 線 成 功 路 線 後 勁 溪 線 都 會 區 外 環 線 及 左 營 營 區 線, 預 計 於 民 國 101 年 全 部 完 工 1. 將 設 置 高 雄 車 站 建 軍 楠 梓 及 小 港 機 場 等 四 個 轉 運 中 心, 與 多 功 能 經 貿 園 區 鼎 金 左 營 與 三 個 轉 運 站 2. 第 一 階 段 在 93 年 完 成 高 雄 車 站 建 軍 與 楠 梓 三 處 轉 運 中 心 之 建 設, 後 續 再 陸 續 推 動 其 他 轉 運 中 心 及 場 站 之 建 設 深 入 分 析 港 區 及 周 邊 土 地 使 用 型 態, 以 整 合 港 區 與 市 區 之 交 通 運 輸 系 統 及 土 地 使 用 機 能 透 過 聯 外 交 通 分 流 功 能, 提 升 運 輸 系 統 效 益, 並 可 藉 由 新 台 17 線 建 設, 帶 動 左 楠 地 區 發 展 可 形 塑 更 完 善 的 道 路 系 統 路 網, 對 於 周 邊 土 地 發 展 亦 具 正 面 助 益, 本 計 畫 將 參 考 規 劃 路 段 提 供 相 關 開 發 建 議 1. 轉 運 中 心 可 提 供 便 利 轉 乘 功 能, 擴 大 服 務 範 圍 及 服 務 人 口, 提 昇 大 眾 運 輸 系 統 搭 乘 率 2. 車 站 周 圍 市 有 土 地 可 配 合 轉 運 站 之 設 置, 滿 足 轉 乘 旅 客 之 停 車 需 求, 或 提 供 相 關 活 動 設 施 場 址 設 於 高 雄 市 外 海 填 海 造 陸, 機 場 新 高 雄 國 際 機 場 之 設 立 影 響 層 面 面 積 約 925 公 頃 主 輔 跑 道 供 國 以 客 運 及 貨 運 業 為 主, 與 本 計 畫 際 國 內 航 線 各 型 客 貨 機 起 降 ; 機 場 關 聯 性 較 小 但 本 計 畫 仍 考 量 新 設 施 包 括 貨 運 維 修 後 勤 旅 館 高 雄 機 場 之 設 立 並 參 酌 相 關 規 劃 商 業 行 政 等 計 畫, 以 訂 定 土 地 資 產 發 展 類 型 整 合 計 畫 依 據 航 空 運 量 預 測 評 估, 探 討 未 來 高 雄 國 際 機 場 各 項 設 施 需 求 規 模, 並 檢 討 高 雄 國 際 機 場 與 周 邊 環 境 發 展 現 況, 修 訂 機 場 主 計 畫 整 體 配 置, 釐 定 高 雄 機 場 未 來 發 展 計 畫 與 藍 圖 與 本 計 畫 關 聯 性 較 小, 但 本 計 畫 仍 考 量 小 港 機 場 整 體 發 展 並 參 酌 相 關 規 劃 計 畫, 以 訂 定 土 地 資 產 發 展 類 型 整 合 計 畫 係 為 全 球 運 籌 管 理 中 心 空 港 聯 運 計 畫 影 響 層 面 以 貨 運 業 及 小 港 地 區 周 之 落 實, 重 要 內 容 包 括 改 善 中 山 路 北 邊 道 路 為 主, 與 計 畫 關 聯 性 較 上 南 下 道 路 系 統 ; 拓 寬 相 關 聯 絡 道 小, 但 本 計 畫 仍 考 量 高 雄 雙 港 計 路, 如 興 建 港 區 大 型 貨 車 專 用 道 新 畫 所 帶 來 之 影 響 並 參 酌 相 關 規 劃 生 路 漁 港 路 的 拓 寬 等 計 畫, 以 訂 定 土 地 資 產 發 展 類 型 整 合 計 畫 2-32

第二章 圖 2-2-4 高雄市軌道運輸系統示意圖 2-33 相關研究分析與實質環境分析

第二章 圖 2-2-5 高雄市公路運輸系統示意圖 2-34 相關研究分析與實質環境分析

( 二 ) 高 雄 縣 1. 道 路 系 統 道 路 依 功 能 可 分 成 高 速 公 路 快 速 道 路 主 要 道 路 次 要 道 路 與 其 他 集 散 性 地 方 性 道 路 因 幾 何 設 計 管 制 方 式 不 同 造 成 各 級 道 路 可 及 性 移 動 性 的 差 異 ; 使 用 者 會 依 旅 次 目 的 選 擇 不 同 道 路, 而 使 各 級 道 路 分 化 服 務 不 同 層 級 都 市 活 動 流 通 (1) 高 速 公 路 : 南 北 向 快 速 交 通 的 大 動 脈 高 速 公 路 目 前 是 高 雄 縣 快 速 交 通 最 重 要 的 流 通 幹 道 ; 大 小 客 貨 車 輛 都 需 由 交 流 道 進 出 連 絡 道 路, 再 分 散 至 各 旅 次 起 迄 地 中 山 高 速 公 路 ( 國 道 1 號 ) 由 台 南 方 向 南 下, 經 高 雄 縣 的 路 竹 岡 山 橋 頭 大 社 仁 武 鳳 山 等 鄉 鎮 後 到 高 雄 市 小 港 區 目 前 本 路 段 設 有 路 竹 岡 山 二 交 流 道, 便 利 地 方 交 通 進 出 高 速 公 路 ; 另 有 位 於 高 雄 市 區 之 楠 梓 高 雄 等 交 流 道, 與 高 雄 縣 仁 武 大 社 鳳 山 等 地 區 交 通 關 係 密 切 除 交 流 道 以 外, 本 路 段 高 速 公 路 又 於 路 竹 與 岡 山 間 設 置 岡 山 收 費 站, 往 來 車 輛 必 需 停 車 繳 費 高 速 公 路 北 側 路 竹 交 流 道 可 銜 接 縣 道 184 連 通 台 1 及 台 3 號 省 道, 西 可 通 茄 萣 海 濱, 東 達 月 世 界 旗 山 美 濃, 是 高 雄 縣 北 側 鄉 鎮 主 要 的 進 出 門 戶 岡 山 交 流 道 則 接 縣 道 186, 西 達 梓 官 東 至 燕 巢 接 縣 道 188 再 通 屏 東 里 港, 亦 可 銜 接 台 1 及 台 3 號 省 道, 是 梓 官 燕 巢 與 屏 東 里 港 等 地 區 交 通 進 出 高 速 公 路 的 隘 口 位 於 高 雄 市 北 側 楠 梓 區 之 楠 梓 交 流 道, 除 可 連 接 縣 道 188 東 通 旗 山 屏 東 外, 還 可 連 接 縣 道 183 南 下 至 仁 武 鳥 松 鳳 山 等 鄉 鎮, 是 仁 大 工 業 區 客 貨 物 運 送 的 重 要 孔 道 另 一 個 位 於 高 雄 市 區 的 高 雄 交 流 道 有 大 順 中 正 二 出 口, 不 論 何 者 均 可 接 台 1 或 台 1 乙 號 省 道, 向 東 往 鳳 山 大 寮 過 萬 大 大 橋 至 屏 東 市 ; 是 鳳 山 大 寮 及 屏 東 市 區 使 用 高 速 公 路 的 主 要 進 出 口 (2) 省 道 系 統 A. 台 1 號 省 道 台 1 號 省 道 路 線 大 致 與 台 鐵 縱 貫 線 平 行, 連 貫 台 南 高 雄 屏 東 三 個 生 活 圈, 全 線 路 寬 皆 為 20 至 24 米 ; 各 路 段 每 日 交 通 流 量 多 超 過 7 萬 輛 車 通 過, 居 縣 內 道 路 交 通 量 首 位 2-35

台 南 至 楠 梓 段, 貫 穿 大 湖 路 竹 岡 山 橋 頭 等 鄉 鎮 中 心, 為 主 要 的 南 北 交 通 孔 道, 經 常 因 車 流 量 大 而 形 成 交 通 擁 擠 其 中 岡 山 以 北 路 段, 日 交 通 量 中 大 小 貨 車 貨 櫃 車 數 量 總 計 超 過 全 日 交 通 輛 25%, 是 縣 內 最 重 要 的 貨 物 輸 送 帶 岡 山 以 南 路 段, 日 行 大 客 車 數 量 均 超 過 1,000 輛, 是 縣 內 重 要 的 公 共 運 輸 路 徑 高 雄 屏 東 段, 自 高 雄 市 區 九 如 路 民 族 路 口 到 高 雄 縣 磚 子 窯 高 屏 大 橋 止, 與 台 21 號 省 道 縣 179 道 路 交 會 於 高 屏 大 橋 附 近, 是 高 雄 縣 市 通 往 屏 東 地 區 最 重 要 的 通 道 B. 台 1 乙 號 省 道 台 1 乙 號 省 道 路 寬 15 米 為 連 接 鳳 山 市 與 高 雄 市 市 中 心 之 幹 道, 原 為 台 1 號 省 道 之 部 份 路 段 ; 因 路 線 沿 線 土 地 使 用 發 展 快 速, 而 改 新 建 較 外 圍 之 高 雄 路 橋 至 後 庄 路 段 為 省 道 主 線, 主 要 供 穿 越 性 交 通 使 用 ; 舊 路 線 則 服 務 沿 線 都 市 交 通 移 動 機 能 為 主 C. 台 3 號 省 道 台 3 號 省 道 為 平 行 台 1 號 省 道 靠 近 內 陸 山 區 之 運 輸 幹 線 自 台 南 縣 界 經 過 內 門 中 埔 旗 山 旗 尾 手 巾 寮 等 地 區 通 往 屏 東 縣, 為 旗 山 地 區 往 來 台 南 屏 東 一 帶 之 主 要 連 絡 幹 道 D. 台 17 號 省 道 縱 貫 全 省 沿 海 地 區 之 西 部 濱 海 縱 貫 公 路 台 17 號 省 道, 是 沿 海 鄉 鎮 主 要 的 交 通 幹 道 而 高 雄 市 以 南 路 段, 由 高 雄 市 區 通 往 小 港 大 坪 頂 林 園 等 聚 落, 並 跨 過 雙 園 大 橋 通 往 屏 東 地 區 E. 台 20 號 省 道 台 20 號 省 道 為 台 灣 南 部 橫 貫 公 路, 是 南 部 區 域 與 東 部 區 域 交 通 移 動 最 重 要 的 東 西 向 幹 道, 位 居 本 縣 東 北 隅 自 台 南 縣 界 進 入 高 雄 縣 甲 仙 鄉 與 台 21 號 省 道 交 會 後, 向 東 行 到 六 龜 鄉 在 荖 濃 與 縣 185 道 路 交 會, 之 後 轉 往 北 向 經 寶 來 進 入 桃 源 鄉, 再 東 行 進 入 台 東 縣 境 內 2-36

F. 台 21 號 省 道 旗 山 區 及 沿 高 屏 溪 南 北 向 交 通 幹 道 之 台 21 號 省 道, 路 線 自 嘉 義 高 雄 縣 界 進 入 高 雄 縣 三 民 鄉, 經 三 民 甲 仙 旗 山 杉 林 大 樹 等 鄉 鎮, 到 磚 子 窯 與 台 1 號 省 道 相 交 止 為 台 1 台 3 號 省 道 縣 179 182 186 188 等 道 路 之 間 主 要 的 銜 接 孔 道 本 道 路 並 負 擔 都 會 區 東 側 三 民 甲 仙 旗 山 等 地 區 通 往 大 樹 鳳 山 高 雄 地 區 主 要 的 進 出 交 通 ; 沿 高 屏 溪 路 段 又 為 供 應 都 會 區 砂 石 車 輛 主 要 的 行 駛 路 線 G. 台 25 號 省 道 (3) 縣 道 系 統 台 25 號 省 道 主 要 服 務 縣 內 南 側, 路 線 由 鳳 山 經 大 寮 大 坪 頂 特 定 區 新 庄 昭 明 林 園 等 聚 落 後 銜 接 台 17 號 省 道 止 雖 然 道 路 路 線 不 長, 但 由 於 經 過 大 發 林 園 等 重 要 工 業 區, 交 通 流 量 高, 交 通 功 能 相 當 重 要 A. 縣 177 位 於 縣 境 西 北 隅 之 縣 177 道 路, 自 高 雄 縣 阿 蓮 鄉 與 台 南 縣 交 界 處 起 向 西 南 方 向 延 伸, 在 岡 山 鎮 與 台 1 號 省 道 交 會, 經 梓 官 再 與 台 17 號 省 道 交 會, 止 於 梓 官 鄉 蚵 仔 寮 ; 為 岡 山 梓 官 阿 蓮 等 鄉 鎮 主 要 聯 外 道 路 B. 縣 179 縣 179 道 路 由 縣 境 最 南 端 台 17 號 省 道 汕 尾 起 向 北, 沿 線 多 靠 高 屏 溪 畔 而 行, 直 到 磚 子 窯 北 接 台 21 號 省 道 止, 是 高 屏 溪 南 段 最 重 要 的 道 路, 貨 物 運 送 功 能 遠 較 客 運 顯 著 C. 縣 182 縣 182 道 路 在 縣 境 北 緣, 路 線 甚 短, 車 流 量 低, 運 輸 功 能 較 不 顯 著 本 路 線 由 內 門 鄉 中 埔 一 帶 起 往 台 南 縣 龍 崎 鄉, 是 旗 山 地 區 與 台 南 關 廟 歸 仁 之 最 短 路 徑 2-37

D. 縣 183 縣 183 甲 及 縣 183 乙 縣 183 道 路 大 致 與 高 速 公 路 平 行, 北 自 楠 梓 交 流 道 與 縣 188 交 會 處 起, 經 仁 武 鳥 松 鳳 山 五 甲 等 聚 落, 與 高 雄 市 臨 海 路 ( 台 17 號 省 道 ) 銜 接 ; 環 繞 高 雄 市 區, 是 縣 內 最 重 要 的 南 北 向 縣 道 公 路 至 於 縣 183 甲 道 路, 是 鳳 山 市 通 往 小 港 國 際 機 場 的 連 絡 道 路 沿 線 住 宅 密 集, 上 下 班 尖 峰 時 間 機 車 流 量 龐 大 而 縣 183 乙 道 路 則 是 鳳 山 鳥 松 等 地 通 往 澄 清 湖 觀 光 地 區 之 唯 一 通 道, 以 小 客 車 及 機 車 為 主 E. 縣 184 及 縣 184 甲 西 由 大 湖 台 1 號 省 道 交 叉 路 口 起, 縣 184 道 路 經 過 阿 蓮 田 寮 旗 山 六 龜 等 鄉 鎮, 與 月 世 界 大 崗 山 等 觀 光 遊 憩 地 區, 至 高 屏 溪 上 游 六 龜 寶 來 一 帶 與 縣 185 銜 接 止 ; 本 道 路 不 但 是 高 雄 縣 北 緣 東 西 向 最 重 要 的 通 路, 服 務 旗 山 地 區 與 岡 山 地 區 之 連 通 外, 更 是 高 雄 縣 通 往 南 橫 公 路 之 主 要 孔 道 至 於 縣 184 甲 道 路 自 旗 尾 縣 184 道 路 分 出, 北 上 經 美 濃 再 向 南 至 小 山 接 回 縣 184 道 路, 為 美 濃 主 要 連 外 道 路 F. 縣 185 縣 185 道 路 由 屏 東 縣 高 樹 一 帶 向 北 沿 高 屏 溪 西 側 進 入 高 雄 縣 六 龜 鄉 大 津, 直 到 六 龜 鄉 荖 濃 為 止, 可 連 接 台 20 號 省 道 及 線 184 道 路 本 道 路 沿 線 經 過 大 津 瀑 布 茂 林 風 景 區 扇 平 森 林 遊 樂 區 藤 枝 風 景 區 寶 來 風 景 區 等, 且 可 通 南 橫 公 路 ( 台 20 號 省 道 ) 往 台 東, 因 此 是 有 名 的 遊 憩 路 線 G. 縣 186 縣 186 道 路 西 起 永 安 鄉 維 新 附 近 台 17 號 省 道 交 叉 口, 向 東 經 台 1 號 省 道 及 高 速 公 路 岡 山 交 流 道 至 燕 巢 後, 轉 向 南 經 大 社 仁 武 再 往 東 至 大 樹 銜 接 台 21 號 省 道 止, 為 縣 內 中 部 最 重 要 的 東 西 向 道 路 2-38

2. 鐵 路 系 統 五 公 共 設 施 計 畫 ( 一 ) 高 雄 市 H. 縣 188 由 高 速 公 路 楠 梓 交 流 道 起, 經 燕 巢 鳳 山 厝 交 縣 186 道 路 後, 東 行 到 旗 山 嶺 口 與 台 21 號 省 道 交 會, 再 經 里 嶺 大 橋 進 入 屏 東 縣 里 港 至 台 3 號 省 道 止 為 縣 內 另 一 重 要 之 東 西 向 幹 道, 尤 其 是 旗 山 地 區 往 來 屏 東 北 部 里 港 高 雄 市 區 九 如 鹽 埔 之 主 要 聯 絡 道 路 分 為 西 部 縱 貫 線 和 屏 東 縣 二 者, 以 高 雄 站 為 二 者 接 點 目 前 為 高 雄 都 會 區 長 程 軌 道 運 輸 動 脈, 且 擔 負 都 會 區 岡 山 與 高 雄 間 南 北 向 交 通 鳳 山 與 高 雄 屏 東 間 東 西 向 交 通 公 共 運 輸 服 務 (1) 縱 貫 線 : 高 雄 台 南 南 北 發 展 主 軸 台 鐵 縱 貫 線 北 由 台 南 高 雄 縣 界 湖 內 鄉 進 入 高 雄 都 會 區, 經 湖 內 路 竹 岡 山 橋 頭 等 鄉 鎮 至 高 雄 站 後 接 台 鐵 屏 東 縣 為 雙 軌 電 化 區 間, 沿 途 設 大 湖 路 竹 岡 山 橋 頭 等 站 其 中 以 岡 山 站 服 務 等 級 最 佳, 為 一 等 車 站, 莒 光 號 和 復 興 號 等 級 以 下 的 客 運 列 車 多 在 此 靠 站 ; 大 湖 站 居 次, 為 二 等 車 站, 僅 少 數 復 興 號 客 車 停 靠, 多 為 一 般 通 勤 列 車 快 車 和 普 通 班 車 服 務 ; 路 竹 站 橋 頭 站 為 三 等 車 站, 沒 有 快 車 以 上 班 車 停 靠 以 上 各 站 均 提 供 貨 物 運 送 服 務 (2) 屏 東 線 : 高 雄 屏 東 東 西 發 展 主 軸 1. 公 共 設 施 現 況 台 鐵 屏 東 線 由 高 雄 站 東 向 經 鳳 山 大 寮 大 樹 等 鄉 至 屏 東, 沿 途 設 鳳 山 後 庄 九 曲 堂 等 站, 各 站 服 務 班 次 都 較 縱 貫 線 為 低 三 站 中 並 無 特 等 一 等 車 站, 僅 以 二 等 車 站 鳳 山 站 提 供 較 佳 之 客 貨 服 務 ; 至 於 後 庄 站 九 曲 堂 站 為 三 等 車 站, 服 務 功 能 較 差 依 單 項 公 共 設 施 統 計 資 料 分 析, 由 表 2-2-5 得 知, 高 雄 市 各 項 公 共 設 施 闢 建 情 況, 其 中 以 動 物 園 用 地 自 來 水 事 業 用 地 垃 圾 處 理 廠 殯 儀 館 港 埠 用 地 機 場 水 庫 軍 事 等 用 2-39

地 為 開 闢 率 100%, 而 機 關 污 水 處 理 廠 鐵 路 醫 療 用 地 道 路 等 開 闢 率 較 高, 介 於 70%~99% 之 間, 開 闢 率 介 於 50%~69% 之 間 者 為 公 園 學 校 變 電 所 綠 地 河 道 及 水 道 體 育 場 用 地 等, 兒 童 遊 戲 場 停 車 場 下 水 道 用 地 郵 政 電 信 用 地 墓 地 等 設 施 用 地 開 闢 率 偏 低, 約 為 20%~30% 表 2-2-5 高 雄 市 公 共 設 施 用 地 概 況 表 公 共 設 施 項 目 開 闢 情 形 公 共 設 施 用 地 總 面 積 已 開 闢 面 積 (ha) 開 闢 率 (%) (ha) 市 場 72.0103 35.5345 49.35 公 園 701.5682 397.3761 56.64 廣 場 17.2866 8.5338 49.37 學 校 885.3711 579.4779 65.45 機 關 274.3153 227.0163 82.76 變 電 所 9.5528 5.5593 58.20 污 水 處 理 廠 24.6317 20.0300 81.32 綠 地 270.4396 162.5848 60.12 道 路 2,318.9893 1,839.5840 79.33 鐵 路 73.6145 60.1810 81.75 兒 童 遊 戲 場 30.4470 5.5006 18.07 停 車 場 44.2277 9.3688 21.18 加 油 站 6.2184 3.0380 48.86 動 物 園 用 地 37.0735 37.0735 100.00 河 道 及 水 道 181.4034 125.8039 69.35 下 水 道 用 地 8.6937 2.1508 24.74 郵 政 電 信 用 地 2.1413 0.4860 22.70 體 育 場 用 地 63.3560 43.4454 68.57 社 教 用 地 0.7003 0 0.00 醫 療 用 地 28.6430 26.6730 93.12 墓 地 52.4497 15.1600 28.90 自 來 水 事 業 用 地 0.0150 0.0150 100.00 垃 圾 處 理 廠 4.6000 4.860 100.00 殯 儀 館 8.9710 8.9710 100.00 交 通 用 地 26.3819 註 註 港 埠 用 地 327.2700 327.2700 100.00 機 場 262.4652 262.4652 100.00 水 庫 66.1400 66.1400 100.00 軍 事 用 地 1,044.8600 1,044.8600 100.00 總 計 6,838.6730 5,358.3540 78.29 註 : 交 通 用 地 無 開 闢 資 料 資 料 來 源 : 高 雄 市 主 要 計 畫 第 二 次 通 盤 檢 討 2-40

2. 公 用 設 備 (1) 高 雄 市 供 水 系 統 說 明 表 2-2-6 高 雄 市 為 南 台 灣 之 工 商 業 重 心, 人 口 匯 集, 因 此 民 生 用 水 需 求 量 相 當 可 觀, 但 由 於 轄 區 內 並 無 大 型 水 庫 可 作 為 自 來 水 水 源, 主 要 水 源 為 高 屏 溪, 其 供 水 系 統 原 本 主 要 由 鳳 山 澄 清 湖 淨 水 場 供 應, 但 至 83 年 10 月 底 起 實 施 民 生 與 工 業 用 水 分 離 後, 供 水 系 統 主 要 由 澄 清 湖 拷 潭 坪 頂 及 南 化 淨 水 場 所 供 應 而 鳳 山 淨 水 場 則 專 供 鄰 近 之 臨 海 林 園 及 大 發 等 工 業 區 用 水 至 民 國 82 年 大 高 雄 地 區 之 133 萬 CMD 供 水 量, 至 民 國 88 年 南 化 水 庫 工 程 完 工 後 ( 增 加 水 量 25~30 萬 CMD), 總 供 水 量 達 170C 萬 CMD 大 高 雄 地 區 各 主 要 淨 水 場 之 水 源 及 供 水 量 淨 水 場 水 源 供 水 量 (CMD) 備 註 民 生 用 水 34 萬 CMD 及 工 業 用 水 澄 清 湖 高 屏 溪 伏 流 水 及 地 面 水 44 萬 10 萬 CMD, 設 計 處 理 容 量 45 萬 CMD 拷 潭 高 屏 溪 伏 流 水 地 面 水 及 地 水 25 萬 設 計 處 理 容 量 25 萬 CMD 坪 頂 高 屏 溪 伏 流 水 地 面 水 及 地 水 14 萬 翁 公 園 高 屏 溪 伏 流 水 及 地 下 水 3 萬 設 計 處 理 容 量 4 萬 CMD 大 崗 山 地 下 水 9 萬 南 化 南 化 水 庫 30 萬 鳳 山 高 屏 溪 及 東 港 溪 地 面 水 45 萬 全 部 供 作 工 業 用 水 合 計 170 萬 資 料 來 源 : 台 灣 省 自 來 水 公 司, 大 高 雄 地 區 自 來 水 後 續 改 善 程 計 畫,89 年 8 月 (2) 自 來 水 系 統 發 展 現 況 高 雄 市 主 要 計 畫 範 圍 屬 高 雄 市 自 來 水 公 司 第 七 區 管 理 處 管 轄, 其 供 水 範 圍 包 括 高 雄 市 高 雄 縣 屏 東 縣 與 澎 湖 縣 等 依 經 濟 部 水 資 源 局 資 料 得 知 : 高 雄 市 給 水 區 域 總 人 口 數 為 1,509,350 人, 用 水 人 口 數 為 1,492,616 人, 給 水 普 及 率 為 98.89%, 總 配 水 量 為 670,132,973 M³, 平 均 日 配 水 量 349.00M³, 平 均 每 人 每 日 平 均 配 水 量 為 0.559 M³ 與 其 他 縣 市 相 較, 低 於 台 北 市, 高 於 台 中 市 與 台 南 市 ( 詳 見 表 2-2-7) 2-41

項 目 表 2-2-7 各 縣 市 自 來 水 概 況 比 較 表 配 水 總 量 每 日 配 水 量 每 人 每 日 平 均 用 水 量 普 及 率 高 雄 市 670,132,973 349.00 0.559 98.89 台 北 市 945,933,191 378.97 0.676 99.49 台 中 市 164,690,000 334.00 0.355 99.03 台 南 市 82,545,000 288.00 0.396 99.88 資 料 來 源 : 高 雄 市 政 府 台 北 市 政 府 台 中 市 政 府 台 南 市 政 府 統 計 年 報 網 站,92 年 ( 二 ) 高 雄 縣 總 計 ( 公 頃 ) 1. 公 共 設 施 用 地 高 雄 縣 都 市 計 畫 區 內 公 共 設 施 用 地 面 積 共 5,831.28 公 頃, 佔 總 都 市 計 畫 區 22.00%, 其 中 鳳 山 地 區 3,598.57 公 頃 岡 山 地 區 1,963.77 公 頃 旗 山 地 區 268.76 公 頃, 詳 表 2-2-8 表 2-2-8 公 園 綠 地 廣 場 高 雄 縣 都 市 計 畫 區 公 共 設 施 用 地 面 積 表 兒 童 遊 樂 場 體 育 場 道 路 停 車 場 加 油 站 市 場 學 校 機 關 用 地 其 他 用 地 鳳 山 673.37 33.38 14.52 5.07 9.63 11.80 300.50 4.58 0.57 12.14 92.06 167.68 21.44 五 甲 交 流 道 特 200.61 6.44 10.81 1.49 6.31 45.75 1.18 0.12 6.16 22.20 75.24 24.91 定 區 大 寮 107.16 7.99 0.17 2.98 4.69 42.73 1.86 1.73 16.64 13.46 14.91 大 樹 26.29 1.18 1.16 16.99 0.24 0.23 2.59 0.82 3.08 大 樹 ( 九 曲 70.35 2.62 1.99 0.71 1.06 29.81 0.40 0.47 7.05 16.29 9.95 堂 ) 仁 武 145.11 9.36 2.29 1.84 5.75 83.07 0.26 1.37 16.42 12.15 12.60 大 社 126.01 5.11 9.36 0.53 3.52 3.60 71.03 1.66 0.56 16.60 4.78 9.26 澄 清 湖 特 定 區 885.62 257.76 15.30 4.31 243.68 5.88 0.52 120.12 47.51 190.54 楠 梓 交 流 道 59.60 1.71 0.37 0.60 0.50 21.68 0.11 3.60 3.04 27.99 ( 仁 武 ) 楠 梓 交 流 道 82.61 6.98 0.42 1.67 33.72 1.59 0.58 17.20 14.20 6.25 ( 鳳 山 厝 ) 大 坪 頂 以 東 地 786.74 34.56 3.80 1.15 14.71 5.23 454.77 4.21 1.37 6.32 65.04 99.97 95.61 區 大 坪 頂 特 定 區 295.42 86.28 104.79 1.18 1.42 40.30 10.50 50.95 鳥 松 ( 仁 美 地 94.36 8.64 0.17 1.49 53.86 0.29 0.50 2.34 2.35 24.72 區 ) 臨 海 特 定 區 45.50 1.88 1.12 16.07 8.77 12.64 5.02 鳳 山 地 區 3,598. 1,518. 462.71 61.33 15.87 42.47 31.63 22.89 3.13 31.48 430.93 480.63 497.23 75 45 岡 山 365.81 23.89 7.12 1.82 138.19 0.55 0.10 1.97 47.59 69.47 75.11 橋 頭 - - - - - - - - - - - - - 燕 巢 60.49 3.17 0.01 1.36 24.11 0.50 0.12 0.75 7.43 21.73 1.31 2-42

項 目 總 計 ( 公 頃 ) 表 2-2-8 高 雄 縣 都 市 計 畫 區 公 共 設 施 用 地 面 積 表 ( 續 ) 公 園 綠 地 廣 場 兒 童 遊 樂 場 體 育 場 道 路 停 車 場 加 油 站 市 場 學 校 機 關 用 地 其 他 用 地 阿 蓮 38.44 0.80 0.36 0.10 27.19 0.10 0.78 6.06 1.21 1.84 路 竹 109.34 7.54 0.70 0.30 4.00 59.66 0.60 0.32 2.33 23.80 2.41 7.68 湖 內 60.77 1.09 0.16 0.05 0.69 40.84 0.10 0.06 0.32 6.65 0.81 10.00 湖 內 ( 大 湖 ) 68.86 3.02 0.49 48.39 0.94 0.40 0.74 5.79 3.53 5.56 岡 山 交 流 道 53.88 0.40 0.01 0.25 45.62 0.29 0.46 1.98 0.18 4.69 月 世 界 48.66 19.48 1.02 0.95 1.00 1.00 0.20 21.95 高 雄 新 市 鎮 823.40 142.83 25.42 5.80 0.20 4.23 365.53 6.64 0.25 3.15 161.86 5.96 101.53 茄 萣 145.97 10.64 1.33 1.08 5.85 4.04 62.31 0.10 0.89 21.59 1.94 36.20 彌 陀 49.63 2.92 0.13 25.56 0.65 0.10 0.43 7.77 0.76 11.31 梓 官 34.15 1.59 0.79 21.11 0.30 0.12 0.27 5.91 0.77 3.29 興 達 港 77.75 3.38 2.41 0.04 0.68 1.71 31.35 1.90 1.59 2.32 0.60 31.77 蚵 仔 寮 26.62 0.40 0.29 0.75 0.44 10.60 0.50 0.34 0.55 2.82 0.50 9.43 岡 山 地 區 1,963. 221.15 39.44 77 9.08 12.08 13.98 900.46 16.74 3.30 14.43 301.57 109.87 321.67 旗 山 126.81 39.75 0.99 0.19 2.03 1.54 42.04 1.41 0.24 1.80 21.06 4.27 11.49 美 濃 45.47 1.21 0.23 34.67 0.41 0.09 0.42 7.15 1.29 甲 仙 28.40 0.93 0.57 0.44 12.23 0.06 0.12 0.41 5.74 1.17 6.73 六 龜 彩 蝶 風 景 特 定 區 49.28 35.60 2.15 8.02 1.58 1.76 0.17 美 濃 中 正 湖 特 定 區 18.80 17.41 0.13 1.04 0.22 旗 山 地 區 268.76 76.28 2.20 0.99 4.62 1.54 114.37 3.59 0.45 2.63 33.95 9.53 18.61 高 雄 縣 5,831. 2,537. 760.14 102.97 25.94 59.17 47.15 40.16 28 34 6.08 48.34 766.45 600.03 837.51 備 註 : 其 他 用 地 包 括 社 教 機 構 醫 療 衛 生 機 構 墓 地 電 力 事 業 用 地 郵 政 電 信 用 地 溝 渠 河 道 環 保 設 施 與 其 他 資 料 來 源 : 高 雄 縣 政 府 建 設 局 2. 公 共 設 備 現 況 (1) 區 域 排 水 高 雄 縣 區 域 排 水 系 統 遍 佈 各 鄉 鎮 市, 而 各 區 域 排 水 幹 線 在 匯 集 區 域 排 水 支 線 之 水 流 後, 分 別 排 入 高 屏 溪 二 仁 溪 等 在 內 之 主 要 河 川 與 阿 公 店 溪 等 次 要 河 川 包 含 主 次 要 排 水 路 在 內, 支 線 分 線 共 計 有 307 條 ; 所 有 排 水 路 總 長 度 約 為 630 公 里, 區 域 排 水 路 長 度 約 286 公 里, 一 般 排 水 路 長 度 約 344 公 里, 詳 表 2-2-9 2-43

表 2-2-9 高 雄 縣 區 域 排 水 系 統 表 線 路 編 號 區 域 排 水 名 稱 所 在 鄉 鎮 1 涵 口 圳 幹 線 茄 萣 阿 蓮 鄉 2 茄 萣 幹 線 茄 萣 湖 內 鄉 3 外 溝 仔 幹 線 湖 內 鄉 4 大 湖 幹 線 湖 內 鄉 5 大 湖 埤 幹 線 湖 內 鄉 6 頂 寮 幹 線 路 竹 鄉 7 興 達 幹 線 路 竹 鄉 8 竹 仔 港 幹 線 永 安 鄉 9 潭 底 洋 幹 線 路 竹 鄉 阿 蓮 鄉 岡 山 鎮 10 鹽 埕 幹 線 永 安 鄉 彌 陀 鄉 11 海 尾 幹 線 彌 陀 鄉 12 漯 底 幹 線 彌 陀 鄉 13 典 寶 溪 幹 線 梓 官 鄉 橋 頭 鄉 岡 山 鎮 燕 巢 鄉 大 社 鄉 14 草 潭 埤 幹 線 鳥 松 鄉 仁 武 鄉 大 社 鄉 18 前 鎮 溪 幹 線 鳥 松 鄉 大 寮 鄉 大 樹 鄉 21 中 坑 門 幹 線 林 園 鄉 22 港 子 埔 幹 線 林 園 鄉 23 中 芸 幹 線 林 園 鄉 24 林 園 幹 線 林 園 鄉 25 大 樹 幹 線 大 樹 鄉 26 姑 婆 寮 幹 線 大 樹 鄉 27 大 坑 幹 線 大 樹 鄉 28 溪 埔 幹 線 大 樹 鄉 32 溪 洲 排 水 幹 線 旗 山 鎮 34 吉 洋 排 水 幹 線 旗 山 鎮 35 手 巾 寮 排 水 幹 線 旗 山 鎮 36 美 濃 溪 美 濃 鎮 37 旗 山 排 水 幹 線 旗 山 鎮 38 口 溢 排 水 幹 線 旗 山 鎮 39 奎 柚 腳 幹 線 旗 山 鎮 40 內 寮 溪 幹 線 旗 山 鎮 資 料 來 源 : 高 雄 縣 政 府 水 利 局, 民 90 (2) 下 水 道 A. 雨 水 下 水 道 部 份 高 雄 縣 之 雨 水 下 水 道 主 要 涵 蓋 全 縣 各 都 市 計 畫 區, 由 各 鄉 鎮 市 公 所 主 辦 工 程 與 維 護 管 理 在 建 設 經 費 籌 措 方 式 上, 採 取 地 方 自 籌 15% 中 央 補 助 85% 的 方 式 辦 理, 目 前 各 地 區 的 雨 水 下 水 道 普 及 率 約 在 60%~80% 之 間 2-44

B. 污 水 下 水 道 部 份 (3) 自 來 水 資 源 因 經 濟 蓬 勃 發 展, 都 市 發 展 迅 速, 國 民 生 活 水 準 提 高, 對 於 生 活 環 境 品 質 之 要 求 日 漸 殷 切, 也 造 成 水 污 染 源 問 題 日 漸 嚴 重, 根 據 統 計 顯 示 各 種 河 川 污 染 主 要 來 源, 生 活 污 水 部 分 所 佔 比 例 很 高, 例 如 阿 公 店 溪 ( 約 佔 49.00% ) 典 寶 溪 ( 約 佔 30.80%) 鳳 山 溪 ( 約 佔 39.60%) 等 河 川 以 生 活 污 水 部 分 最 高, 其 他 河 川 的 污 染 情 況 亦 屬 嚴 重, 如 二 仁 溪 ( 約 佔 22.00%) 高 屏 溪 ( 約 佔 20.00%) 污 水 下 水 道 的 建 設 有 高 雄 近 郊 ( 第 一 期 ) 大 樹 鄉 高 屏 溪 流 域 ( 旗 美 ) 大 寮 鄉 等 系 統, 其 概 況 說 明 如 下 : a. 高 雄 近 郊 - 鳳 山 溪 污 水 下 水 道 系 統 ( 鳳 山 鳥 松 ): 範 圍 包 括 鳳 山 市 鳥 松 鄉, 建 設 期 程 第 一 期 為 91 至 97 年, 第 二 期 為 98 至 115 年 b. 高 雄 近 郊 - 獅 龍 溪 污 水 下 水 道 系 統 ( 大 社 仁 武 ): 範 圍 包 括 大 社 鄉 仁 武 鄉, 建 設 期 程 第 一 期 為 91 至 97 年, 第 二 期 為 98 至 115 年 c. 大 樹 污 水 下 水 道 系 統 : 範 圍 包 括 大 樹 鄉, 建 設 期 程 為 89 至 95 年, 總 期 程 至 110 年 d. 大 寮 污 水 下 水 道 系 統 : 範 圍 包 括 大 寮 鄉 e. 旗 美 污 水 下 水 道 系 統 : 範 圍 包 括 旗 山 鎮 與 美 濃 鎮, 建 設 期 程 為 89 至 95 年, 總 期 程 至 110 年 高 雄 縣 的 自 來 水 系 統 屬 自 來 水 公 司 第 七 區 管 理 處, 共 分 為 14 個 供 水 系 統, 主 要 的 水 源 為 水 庫, 包 括 鳳 山 水 庫 澄 清 湖, 由 於 水 源 不 足, 目 前 南 化 水 庫 提 供 部 分 水 源 2-45

第 三 節 個 別 產 業 發 展 現 況 與 市 場 供 需 分 析 一 數 位 內 容 產 業 ( 一 ) 發 展 概 況 數 位 內 容 範 疇 相 當 廣 泛, 根 據 2004 年 台 灣 數 位 內 容 白 皮 書 內 指 出, 數 位 內 容 產 業 具 有 發 展 知 識 經 濟 與 數 位 經 濟 雙 重 指 標 意 義, 除 可 促 進 傳 統 產 業 提 升 知 識 含 量, 轉 型 成 為 具 更 高 附 加 價 值 之 產 業 外, 亦 是 提 升 我 國 整 體 產 業 的 全 球 競 爭 力 之 基 礎 而 為 了 落 實 我 國 知 識 經 濟 的 發 展, 政 府 已 將 數 位 內 容 產 業 列 為 新 世 紀 兩 兆 雙 星 產 業 發 展 計 畫 之 一, 行 政 院 亦 核 定 通 過 加 強 數 位 內 容 產 業 發 展 推 動 方 案, 各 項 工 作 正 由 經 濟 部 數 位 內 容 產 業 推 動 辦 公 室 作 為 政 策 推 動 與 產 業 發 展 的 單 一 窗 口 積 極 推 動 中, 且 已 有 相 當 成 果 其 中 網 際 網 路 內 容 軟 體 無 線 寬 頻 行 動 應 用 服 務 等 都 是 相 當 重 要 的 領 域, 對 於 政 府 正 在 推 動 的 M-Taiwan 計 劃, 更 是 扮 演 極 關 鍵 的 基 礎 角 色 ( 數 位 內 容 產 業 白 皮 書,2004) ( 二 ) 產 業 定 義 與 分 類 數 位 內 容 (Digital Content) 係 指 將 圖 片 文 字 影 像 語 音 等 運 用 資 訊 科 技 加 以 數 位 化 並 整 合 運 用 之 產 品 或 服 務 依 照 領 域 別 可 分 為 數 位 影 音 應 用 電 腦 動 畫 數 位 遊 戲 行 動 應 用 服 務 數 位 學 習 數 位 出 版 典 藏 內 容 軟 體 網 路 服 務 等 由 於 數 位 藝 術 產 業 亦 為 全 球 新 興 快 速 成 長 產 業, 故 在 原 有 八 大 數 位 內 容 產 業 領 域 外 建 議 予 以 加 入, 使 數 位 內 容 產 業 範 疇 更 為 完 整, 在 我 國 產 業 推 動 上 也 易 形 成 群 聚 與 群 力 效 果 各 數 位 內 容 產 業 定 義 及 範 疇 敘 述 如 下 : 1. 數 位 遊 戲 將 遊 戲 內 容 運 用 資 訊 科 技 加 以 開 發 或 整 合 之 產 品 或 服 務 稱 之 產 品 或 系 統 包 含 : 電 視 遊 戲 (TV Game) 電 腦 遊 戲 (PC Game) 可 攜 式 遊 戲 (Handheld Game) 等, 但 手 機 遊 戲 則 列 入 行 動 應 用 領 域 中 2. 電 腦 動 畫 運 用 電 腦 產 生 或 協 助 製 作 的 連 續 聲 音 影 像, 廣 泛 應 用 於 娛 樂 及 其 他 工 商 業 用 途 者 稱 之 產 品 或 系 統 包 含 : 電 腦 動 畫 (2D / 3D 動 畫 ) 網 路 動 畫 (Flash 動 畫 ) 虛 擬 肖 像 IP 授 權 與 代 理 網 路 多 元 化 動 畫 應 用 內 容 ( 電 腦 手 機 PDA ) 行 業 別 動 畫 模 擬 應 用 ( 醫 療 教 育 軍 事 ) 等 產 值 發 生 主 要 來 自 動 畫 影 片 代 工 自 製 動 畫 影 片 等 2-46

3. 數 位 學 習 運 用 資 訊 科 技, 將 學 習 內 容 數 位 化 後, 所 進 行 之 網 路 連 線 或 離 線 等 服 務 及 產 品 等 學 習 活 動 稱 之 產 品 或 系 統 包 含 : 學 習 內 容 製 作 工 具 軟 體 建 置 服 務 學 習 課 程 服 務 數 位 內 容 教 學 服 務 等 4. 數 位 影 音 應 用 將 傳 統 類 比 影 音 資 料 ( 如 電 影 電 視 音 樂 等 ) 加 以 數 位 化, 或 以 數 位 方 式 拍 攝 或 錄 製 影 音 資 料, 再 透 過 離 線 或 連 線 方 式, 傳 送 整 合 應 用 之 產 品 及 服 務 稱 之 產 品 或 系 統 包 含 : 音 樂 CD DVD VCD 租 售 線 上 音 樂 線 上 影 片 播 放 下 載 服 務 線 上 ( 數 位 )KTV 隨 選 多 媒 體 服 務 MOD ( 有 線 與 無 線 ) 數 位 電 視 數 位 廣 播 等 5. 行 動 應 用 服 務 使 用 行 動 終 端 設 備 產 品, 經 由 行 動 通 訊 網 路 接 取 多 樣 化 行 動 數 據 內 容 及 應 用 之 服 務 稱 之 產 品 或 系 統 包 含 : 行 動 通 訊 服 務 行 動 娛 行 服 務 行 動 交 友 服 務 行 動 資 訊 服 務 行 動 定 位 服 務 等 6. 網 路 服 務 提 供 網 路 內 容 連 線 儲 存 傳 送 播 放 等 相 關 服 務 稱 為 網 路 服 務 產 業 產 品 或 系 統 包 含 : (1) 內 容 服 務 服 務 內 容 包 含 開 發 及 經 營 網 站 內 容 知 識 資 料 庫 網 路 商 務 及 相 關 應 用 加 值 服 務 等 業 務 者 稱 之 (2) 應 用 服 務 提 供 網 路 應 用 系 統 整 合 軟 硬 體 設 備 整 合 服 務 及 相 關 加 值 服 務, 如 企 業 電 子 化 應 用 行 業 別 專 業 應 用 軟 體 服 務 電 子 資 料 庫 服 務 等 稱 之 (3) 平 台 服 務 提 供 服 務 入 口 付 款 機 制 認 證 機 制 目 錄 服 務 平 台 機 制 PKI 資 訊 安 全 IDC ( 主 機 / 網 站 代 管 專 屬 主 機 系 統 / 網 路 管 理 異 地 備 援 資 料 管 理 內 容 傳 遞 等 ) 等 服 務 稱 之 2-47

(4) 通 訊 / 網 路 加 值 服 務 提 供 VoIP E- mail 簡 訊 視 訊 會 議 VPN I P- VPN 傳 真 轉 存 網 路 購 物 線 上 掃 毒 遠 端 遙 控 等 服 務 稱 之 (5) 接 取 服 務 7. 內 容 軟 體 經 營 並 提 供 網 路 寬 頻 接 取 服 務 之 業 者 稱 之 製 作 管 理 組 織 與 傳 遞 數 位 內 容 之 相 關 軟 體 工 具 或 平 台 稱 為 內 容 軟 體 產 品 或 系 統 包 含 : 多 媒 體 製 作 工 具 (Authoring Tools) 多 媒 體 影 音 串 流 (Steaming Media) 內 嵌 式 系 統 ( Embedded System ) 網 站 內 容 管 理 ( Web Content Management; WCM ) 企 業 內 容 管 理 ( Enterprise Content Management; ECM) 數 位 資 產 管 理 (Digital Asset Management; DAM ) 數 位 權 利 管 理 ( Digital Right Management; DRM) 等 8. 數 位 出 版 典 藏 含 傳 統 出 版 數 位 化 流 通 電 子 化 出 版 數 位 典 藏 等 產 業 數 位 出 版 是 運 用 網 際 網 路 資 訊 科 技 硬 體 設 備 等 技 術 及 版 權 管 理 機 制, 讓 傳 統 出 版 在 經 營 上 產 生 改 變, 創 造 新 的 營 運 模 式 及 所 衍 生 之 新 市 場, 帶 動 數 位 知 識 的 生 產 流 通 及 服 務 鏈 發 展 產 品 或 服 務 包 含 圖 像 或 文 字 之 光 碟 出 版 品 電 子 書 電 子 雜 誌 電 子 資 料 庫 電 子 化 出 版 (e-publishing) 數 位 化 流 通 (digital distribution) 資 訊 加 值 服 務 (enabling services) 等 依 據 產 業 特 性 與 相 關 性, 可 將 其 區 分 成 核 心 產 業 與 支 援 產 業 : 核 心 產 業 為 內 容 產 業 ( 含 產 品 與 服 務 ), 包 括 數 位 遊 戲 電 腦 動 畫 數 位 學 習 數 位 影 音 應 用 數 位 出 版 與 典 藏 支 援 產 業 為 技 術 服 務 產 業, 包 括 內 容 軟 體 行 動 應 用 服 務 及 網 路 服 務 數 位 內 容 的 整 合 如 圖 2-3-1 所 示 : 2-48

資 料 來 源 : 資 策 會 產 業 支 援 處,2005 ( 三 ) 數 位 內 容 產 業 發 展 現 況 圖 2-3-1 數 位 內 容 的 整 合 (2005) 根 據 2007 年 台 灣 數 位 內 容 產 業 年 鑑 公 告, 台 灣 數 位 內 容 產 業 在 政 府 積 極 推 動 下, 近 年 來 有 顯 著 的 發 展 2002 年 5 月 推 動 第 1 期 加 強 數 位 內 容 產 業 發 展 推 動 方 案 的 1,334 億 元, 成 長 至 2007 年 達 3,609 億, 複 合 平 均 成 長 率 約 為 21%, 為 台 灣 數 位 內 容 產 業 之 發 展 與 推 動 奠 定 良 好 基 礎 總 體 而 言, 數 位 內 容 產 業 2003 年 至 2007 年 累 計 總 投 資 額 已 達 到 616 億 ( 如 表 2-3- 1), 國 際 合 作 金 額 也 累 計 超 過 100 億 台 幣, 持 續 吸 引 業 者 在 相 關 數 位 內 容 的 開 發 在 人 才 規 劃 方 面, 自 2003 年 至 2007 年, 累 計 為 產 業 提 供 約 7,200 人 的 年 生 產 力 為 延 續 行 政 院 數 位 內 容 產 業 推 動 政 策, 第 2 期 方 案 以 第 1 期 所 建 構 之 六 大 構 面 的 功 能 導 向 為 基 礎, 強 化 任 務 導 向 之 領 域 發 展 策 略 2007 年 8 月 行 政 院 通 過 加 強 數 位 內 容 產 業 發 展 推 動 方 案 (96~100 年 ), 預 計 2011 年 達 成 數 位 內 容 產 業 總 產 值 6,000 億 元 未 來 五 年, 政 府 推 動 數 位 內 容 產 業 二 期 方 案 之 執 行, 主 要 是 藉 由 數 位 內 容 產 業 發 展 條 例 塑 造 產 業 發 展 環 境, 以 國 發 基 金 帶 動 民 間 投 資, 打 通 國 際 發 行 通 路 及 形 象 品 牌 發 展 台 灣 成 為 娛 樂 及 多 媒 體 創 新 應 用 的 先 進 國 家, 並 成 為 全 球 數 位 經 濟 產 業 發 展 成 功 之 典 範, 為 台 灣 知 識 經 濟 的 發 展 邁 進 輝 煌 的 一 頁 ( 數 位 內 容 產 業 年 鑑,2007) 2-49

表 2-3-1 台 灣 數 位 內 容 投 資 額 成 長 概 況 (2003~2007 年 )( 單 位 : 億 元 ) 產 業 2003 年 2004 年 2005 年 2006 年 2007 年 合 計 類 別 投 資 額 (%) 投 資 額 (%) 投 資 額 (%) 投 資 額 (%) 投 資 額 (%) 投 資 額 (%) 電 腦 動 畫 1.72 3 10.96 10 8.02 6 9.08 6 16.47 12 46.25 7 數 位 遊 戲 40.94 47 35.66 31 15.94 12 10.18 7 5.52 4 108.24 18 數 位 影 音 4.13 5 11.30 10 20.34 16 38.22 27 54.05 38 128.04 21 應 用 行 動 應 用 2.20 3 1.26 1 21.79 17 10.15 7 12.80 9 48.20 8 服 務 數 位 學 習 9.45 11 1.70 1 7.82 6 3.88 3 3.18 2 26.03 4 數 位 出 版 1.00 1 3.01 3 2.48 2 1.11 1 3.03 2 10.63 2 典 藏 內 容 軟 體 18.9 22 37.71 33 38.94 30 48.81 34 18.72 13 163.08 26 網 路 服 務 8.66 10 13.5 12 15.83 12 22.15 15 27.83 20 87.97 14 合 計 87.00 100 115.10 100 131.16 100 143.58 100 141.60 100 618.44 100 資 料 來 源 : 數 位 內 容 產 業 推 動 辦 公 室 (2007) 根 據 我 國 數 位 內 容 產 業 的 定 義, 數 位 內 容 係 將 各 類 內 容 素 材 經 過 數 位 技 術 製 作 處 理 後, 從 傳 統 資 料 轉 換 成 數 位 化 格 式, 並 賦 予 新 的 應 用 型 態, 使 其 具 有 易 於 接 取 互 動 傳 輸 複 製 搜 尋 編 輯 與 重 複 使 用 等 優 點 再 搭 配 服 務 頻 寬 收 費 及 版 權 等 管 理 機 制, 透 過 網 際 網 路 行 動 通 訊 網 路 無 線 / 有 限 電 視 衛 星 通 訊 電 影 數 位 廣 播 等 媒 體, 由 電 視 手 機 PDA 個 人 電 腦 MP3 等 設 備, 傳 送 給 消 費 者 或 機 構 用 戶 使 用, 即 形 成 完 整 數 位 內 容 產 業 架 構 其 中 牽 涉 內 容 提 供 廠 商 內 容 數 位 化 製 作 廠 商 傳 統 通 路 與 新 型 網 路 虛 擬 通 路 廠 商 媒 體 與 應 用 平 台 軟 硬 體 生 產 廠 商 等, 兼 涉 內 容 載 具 及 系 統, 並 在 即 將 到 來 之 數 位 匯 流 生 態 環 境 與 趨 勢 中 演 化, 構 造 複 雜 而 完 整 極 具 動 態 性, 如 圖 2-3-2 所 示 2-50

資 料 來 源 :2007, 數 位 內 容 產 業 推 動 辦 公 室 圖 2-3-2 數 位 內 容 產 業 架 構 (2007) 另 外, 內 容 軟 體 從 創 作 者 端 移 動 到 消 費 者 端 之 過 程, 各 類 內 容 素 材 ( 包 括 漫 畫 繪 本 小 說 劇 本 樂 曲 教 材 新 聞 廣 告 節 目 文 學 作 品 資 訊 圖 文 典 藏 等 ) 經 過 數 位 技 術 製 作 處 理 與 加 值 後, 從 傳 統 資 料 轉 換 成 數 位 化 格 式, 並 賦 予 新 的 應 用 型 態, 使 其 具 有 前 述 各 項 優 點 同 時, 再 搭 配 通 路 層 ( 如 出 版 劇 場 頻 道 有 線 / 無 線 網 路 媒 體 廣 播 及 展 館 等 ), 藉 由 各 項 管 理 機 制 與 硬 體 設 備, 傳 送 給 一 般 消 費 者 或 機 構 用 戶 使 用, 形 成 數 位 內 容 產 業 價 值 鏈 如 圖 2-3-3 所 示 資 料 來 源 :2007, 數 位 內 容 產 業 推 動 辦 公 室 圖 2-3-3 數 位 內 容 產 業 價 值 鏈 (2007) 2-51

( 四 ) 市 場 供 需 推 估 國 內 外 之 數 位 內 容 相 關 產 業 與 市 場 皆 快 速 發 展, 特 別 是 下 列 各 相 關 領 域 成 長 速 度 特 別 突 出, 包 含 : 數 位 遊 戲 網 路 電 視 數 位 音 樂 行 動 應 用 服 務 數 位 學 習 網 路 服 務 數 位 出 版 典 藏 與 數 位 影 音 數 位 電 視 等, 這 些 領 域 的 成 長 同 時 將 反 映 在 我 國 數 位 內 容 產 業 與 市 場 的 未 來 發 展 上, 如 表 2-3-2 所 示 表 2-3-2 數 位 內 容 產 業 領 域 持 續 發 展 ( 單 位 : 百 萬 元 ) 領 域 別 數 位 遊 戲 ( 電 視 遊 戲 ) 全 球 市 場 規 模 2006 年 2007 年 31,629 48,877 發 展 趨 勢 數 位 遊 戲 分 為 電 視 電 腦 網 路 與 手 機 遊 戲, 其 中 以 電 視 遊 戲 市 場 規 模 最 大 電 腦 動 畫 9,888 11,648 數 位 影 音 65,027 119,810 數 位 電 視 64,000 96,160, 電 腦 動 畫 廣 泛 應 用 於 娛 樂 及 其 他 用 途, 包 含 影 視 遊 戲 網 路 傳 播 廣 告 建 築 工 業 設 計 及 醫 學 等 數 位 化 與 網 路 化 上 傳 下 載 個 人 自 行 製 作 大 眾 分 享 影 音 平 台 發 展 付 費 電 視 移 動 電 視 DVD 和 寛 頻 視 訊 及 影 院 / 票 房 將 成 長 網 路 電 視 (IPTV) 387 15,780 通 信 服 務 業 者 進 入 IPTV 市 場, 隨 著 光 纖 網 路 逐 漸 普 及, 市 場 需 求 強 勁, 為 業 者 帶 來 龐 大 商 機 數 位 音 樂 640 7,870 行 動 應 用 服 務 3,180 19,840 數 位 學 習 10,240 23,400 傳 統 唱 片 產 業 發 展 受 到 威 脅, 數 位 音 樂 高 度 發 展 將 成 為 音 樂 市 場 主 流 因 應 行 動 通 訊 用 戶 數 的 快 速 增 加, 行 動 數 據 服 務 將 促 使 相 關 數 位 內 容 市 場 呈 現 爆 發 性 成 長 分 為 企 業 教 育 政 府 等 三 大 區 隔, 其 中 以 企 業 市 場 需 求 最 大, 未 來 發 展 亦 將 維 持 高 度 的 成 長 網 路 服 務 ( 用 戶 數 ) 2.36 億 戶 4.82 億 戶 全 球 寬 頻 網 路 普 及 率 及 Web2.0 概 念 運 用, 促 使 業 者 擴 大 網 路 服 務 範 疇 與 項 目, 加 速 內 容 產 出 數 量 與 應 用 之 成 長 內 容 軟 體 26,200 36,400 以 商 用 軟 體 市 場 為 主 ( 約 占 40%), 其 中 嵌 入 式 軟 體 及 內 容 服 務 建 置 將 隨 著 多 媒 體 內 容 的 快 速 成 長 而 具 高 度 發 展 潛 力 數 位 出 版 典 藏 8,231 40,000 資 料 來 源 : 拓 墣 產 業 研 究 所 整 理,2007 在 綠 色 環 保 意 識 抬 頭 及 全 球 網 路 普 及 的 環 境 下, 數 位 出 版 已 成 為 出 版 業 者 一 致 認 同 的 國 際 趨 勢, 估 計 至 2011 年, 數 位 資 料 的 產 量 將 與 紙 本 資 料 分 秋 色 2-52

二 倉 儲 物 流 產 業 ( 一 ) 物 流 業 之 價 值 鏈 物 流 是 指 透 過 一 個 對 集 貨 理 貨 庫 存 配 送 等 具 專 業 運 作 之 單 位 傳 統 物 流 觀 念 一 般 涵 蓋 產 品 出 廠 後 的 包 裝 運 輸 裝 卸 倉 儲 等 流 程, 透 過 將 工 廠 生 產 製 造 出 來 的 成 品 配 送 至 零 售 單 位, 以 降 低 後 勤 的 作 業 成 本, 並 提 高 後 勤 的 支 援 效 益 此 一 過 程 稱 為 販 賣 物 流, 即 稱 之 物 流 中 心 配 送 中 心 或 發 貨 倉 庫 而 現 代 物 流 則 更 進 一 步 提 出 物 流 系 統 化, 或 稱 總 體 物 流 綜 合 物 流 管 理 的 概 念 換 言 之, 就 是 使 物 流 向 上 下 游 延 伸 並 加 入 新 的 內 涵, 有 機 地 結 合 社 會 物 流 與 企 業 物 流, 從 最 上 游 原 料 的 採 購 物 流 開 始, 經 過 生 產 物 流, 再 進 入 銷 售 物 流, 同 時 經 過 包 裝 運 輸 倉 儲 裝 卸 加 工 配 送, 在 到 達 最 終 消 費 者 手 中 之 後, 還 有 回 收 與 廢 棄 物 物 流 國 內 目 前 所 指 的 物 流 業 多 偏 向 傳 統 物 流 概 念, 係 指 滿 足 銷 售 需 求 的 物 流 中 心 也 就 是 在 物 品 流 通 過 程 中 提 供 支 援 服 務, 其 任 務 是 將 貨 品 或 產 品, 由 製 造 業 送 至 零 售 業 或 使 用 者 的 流 通 過 程 中, 提 供 產 品 集 散 產 品 開 發 產 品 計 劃 管 理 採 購 保 管 流 通 加 工 暫 存 及 配 送 等 功 能 對 企 業 而 言, 物 流 有 幾 項 重 要 作 用 首 先, 由 於 物 流 成 本 在 企 業 銷 售 成 本 占 有 一 定 程 度 之 比 例, 故 物 流 是 降 低 企 業 成 本 之 重 要 方 法 而 隨 企 業 成 本 之 降 低, 相 對 而 言 物 流 亦 替 企 業 創 造 利 潤, 在 節 省 資 本 支 出 與 勞 動 成 本 之 外, 物 流 提 供 了 第 三 種 創 造 利 潤 之 方 法 再 者, 物 流 亦 為 提 升 企 業 核 心 競 爭 力 手 段 之 一 傳 統 觀 點 將 物 流 歸 類 於 成 本 範 疇, 然 而 企 業 也 可 以 將 物 流 合 理 化 效 率 化 作 為 核 心 競 爭 力 之 組 成 元 素 最 後, 現 代 物 流 是 培 育 新 經 濟 成 長 的 要 素 隨 著 世 界 貿 易 組 織 成 立 加 快 全 球 貿 易 自 由 化 之 進 程, 世 界 經 濟 逐 漸 形 成 一 體 化 之 格 局 貿 易 自 由 化 導 致 國 際 分 工 朝 垂 直 方 向 發 展, 跨 國 公 司 使 用 全 球 製 造 與 全 體 供 應 鏈 之 概 念 獲 得 利 潤 加 上 資 訊 科 技 發 展, 電 子 商 務 之 誕 生 促 進 物 流 發 展 進 步, 更 加 深 物 流 作 為 貿 易 與 經 濟 發 展 之 基 礎 國 內 物 流 業 之 對 象 範 圍 依 據 行 政 院 主 計 處 90 年 度 修 訂 之 中 華 民 國 行 業 標 準 分 類, 係 以 除 客 運 之 外 的 運 輸 倉 儲 業 為 主, 包 含 的 業 態 有 鐵 路 運 輸 業 汽 車 貨 運 業 海 洋 水 運 業 民 用 航 空 運 輸 業 儲 配 運 輸 物 流 業 報 關 業 船 務 代 理 業 陸 上 貨 運 承 攬 業 海 洋 貨 運 承 攬 業 航 空 貨 運 承 攬 業 陸 上 運 輸 輔 助 業 港 埠 業 其 他 水 上 運 輸 輔 助 業 倉 儲 業 與 快 遞 服 務 業 等 2-53

( 二 ) 全 球 物 流 產 業 發 展 趨 勢 1. 供 應 鏈 管 理 隨 著 物 流 活 動 規 模 擴 大, 物 品 從 原 物 料 加 工 成 品 商 品 到 最 終 消 費 者 手 中 的 一 系 列 環 節 經 歷 許 多 企 業, 形 成 供 應 鏈 而 供 應 鏈 會 產 生 效 益 背 反 困 境, 即 單 一 企 業 的 運 作 效 率 可 能 較 高, 但 整 體 供 應 鏈 系 統 的 效 率 因 此 低 下, 最 終 損 害 供 應 鏈 每 個 企 業 的 利 益 緣 此, 供 應 鏈 管 理 理 論 遂 被 提 出, 內 容 重 點 如 下 : (1) 以 客 戶 為 中 心 從 產 品 設 計 即 開 始 充 分 考 慮 客 戶 需 求, 根 據 客 戶 偏 好 進 行 分 類, 利 用 市 場 的 需 求 訊 息 為 力 量 推 動 供 應 鏈 之 生 產, 即 時 反 應 市 場 需 求 為 達 到 此 目 標, 在 日 常 經 營 中 即 須 利 用 資 訊 系 統 不 斷 更 新 整 體 供 應 鏈 之 各 項 數 據, 並 透 過 資 訊 系 統 傳 遞 至 整 體 供 應 鏈 上 下 游 企 業 (2) 供 應 鏈 上 之 企 業 必 須 具 備 明 確 定 位 透 過 供 應 鏈 之 合 作 截 長 補 短, 企 業 得 以 專 注 建 立 自 身 核 心 競 爭 能 力, 達 到 難 以 取 代 之 地 位, 除 提 昇 自 身 利 潤 外, 亦 有 助 於 增 加 整 體 供 應 鏈 之 競 爭 力 (3) 供 應 鏈 上 所 有 企 業 緊 密 合 作 供 應 鏈 上 所 有 企 業 專 注 自 身 發 展 之 同 時, 亦 必 須 形 成 緊 密 合 作 關 係, 從 系 統 與 整 體 的 角 度 出 發, 在 品 質 分 工 生 產 時 間 生 產 數 量 發 貨 密 度 等 方 面 形 成 共 識, 互 補 長 短 合 作 之 目 標 在 於 降 低 整 體 供 應 鏈 之 成 本, 並 提 高 生 產 以 及 供 貨 效 率 (4) 整 合 供 應 鏈 工 作 流 程 資 訊 流 商 流 與 金 流 透 過 資 訊 系 統 與 工 作 流 程 整 合, 促 進 商 流 與 金 流 之 運 作, 以 最 大 化 供 應 鏈 之 績 效 例 如, 零 售 商 透 過 POS 系 統 即 時 收 集 和 分 析 市 場 訊 息, 將 評 估 結 果 傳 遞 給 供 應 商, 作 為 供 應 鏈 內 核 心 企 業 決 策 之 依 據 最 後 再 透 過 物 流 系 統 將 產 品 送 至 零 售 商, 完 成 商 品 交 易 (5) 利 用 資 訊 系 統 提 升 供 應 鏈 運 作 效 率 在 供 應 鏈 管 理 中, 資 訊 之 暢 通 是 工 作 流 程 商 流 與 金 流 運 作 之 基 礎 故 要 在 整 個 供 應 鏈 建 立 資 訊 系 統, 使 各 環 節 都 能 得 到 正 確 訊 息, 做 出 正 確 判 斷 2-54

(6) 降 低 各 環 節 成 本 供 應 鏈 要 提 高 效 益, 一 項 關 鍵 為 降 低 各 環 節 成 本 但 須 在 各 環 節 緊 密 合 作 之 前 提 下, 經 由 流 程 設 計 物 流 和 資 訊 系 統 配 合, 方 能 有 效 減 少 成 本 供 應 鏈 管 理 之 績 效 評 量 係 整 體 供 應 鏈 系 統 分 析 之 重 要 部 分 績 效 評 量 之 目 的 為 判 斷 供 應 鏈 各 環 節 內 之 營 運 狀 況, 以 及 環 節 間 之 合 作 狀 況, 以 確 認 系 統 是 否 達 到 預 定 效 果 故 績 效 評 量 之 指 標 構 面 應 包 含 供 應 鏈 之 可 靠 性 彈 性 及 反 應 能 力 成 本 費 用 資 產 利 用 等, 範 圍 涵 蓋 所 有 與 客 戶 間 之 往 來, 例 如 訂 單 貨 款 支 付 等, 亦 涵 蓋 所 有 營 運 所 需 物 品 之 傳 遞, 例 如 設 備 原 料 配 件 軟 體 等 由 上 述 可 知, 供 應 鏈 管 理 摒 棄 局 部 管 理 的 思 想, 利 用 系 統 的 觀 念 和 方 法 對 物 流 系 統 進 行 整 合, 以 達 到 整 體 供 應 鏈 系 統 效 率 最 大 化 故 可 以 預 見, 未 來 各 產 業 物 流 管 理 的 競 爭 將 不 單 純 侷 限 於 企 業 與 企 業 之 間, 而 是 供 應 鏈 之 間 的 競 爭 2. 第 三 方 及 第 四 方 物 流 物 流 產 業 為 一 支 援 產 業, 在 製 造 業 全 球 分 工 佈 局 的 趨 勢 下, 國 內 物 流 業 者 除 積 極 跨 入 國 際 物 流 市 場 外, 國 際 物 流 企 業 亦 開 始 以 跨 區 域 整 合 服 務 型 態, 或 以 完 整 的 資 訊 系 統 積 極 拓 展 國 際 據 點 面 對 此 一 變 化, 物 流 業 的 競 爭 力 已 經 不 再 是 強 化 單 一 企 業 內 的 物 流 效 率, 而 是 提 升 供 應 鏈 效 率, 促 進 供 應 鏈 上 成 員 之 整 合 度, 即 所 謂 的 第 三 方 物 流 ( Third Party Logistic, 3PL), 甚 至 第 四 方 物 流 (Fourth Party Logistic, 4PL) 3PL 基 本 上 就 是 一 家 專 業 服 務 公 司, 透 過 簽 訂 合 約 或 結 盟 方 式, 在 生 產 到 銷 售 過 程 之 任 一 階 段 提 供 客 製 化 物 流 服 務 所 以 3PL 是 出 貨 端 與 收 貨 端 以 外 的 第 三 方, 需 依 賴 成 熟 的 網 路 資 訊 技 術, 並 與 客 戶 建 立 夥 伴 關 係 在 3PL 的 協 助 下, 供 應 鏈 企 業 能 更 有 效 率 地 將 人 力 與 財 務 資 源 集 中 配 置 於 發 展 核 心 競 爭 力, 同 時 減 少 運 輸 與 庫 存 成 本, 並 經 由 3PL 之 專 業 素 質 相 對 提 昇 服 務 品 質 與 公 司 形 象 具 體 而 言,3PL 可 為 企 業 帶 來 之 效 益 如 下 : (1) 作 業 利 益 3PL 可 改 善 客 戶 之 物 流 作 業, 進 而 帶 來 效 益 一 方 面,3PL 可 以 提 供 客 戶 物 流 服 務 或 物 流 服 務 設 備, 提 升 物 流 品 質 另 一 方 面, 可 以 滿 足 客 戶 之 物 流 需 要, 為 客 戶 節 省 建 置 物 流 系 統 之 成 本 2-55

(2) 經 濟 利 益 透 過 物 流 作 業 外 包, 企 業 可 以 節 省 物 流 系 統 之 成 本, 即 意 謂 其 投 資 可 以 更 有 效 率, 為 企 業 帶 來 經 濟 利 益 同 時 亦 有 助 於 企 業 釐 清 確 定 物 流 應 花 費 之 成 本, 避 免 無 謂 支 出 (3) 管 理 利 益 正 如 上 面 所 述,3PL 協 助 企 業 不 需 具 備 專 業 物 流 管 理 技 術, 亦 能 擁 有 專 業 物 流 系 統 之 運 作 此 外 亦 減 少 與 供 應 鏈 各 企 業 合 作 與 交 易 之 成 本 隨 著 市 場 規 模 擴 張 與 生 產 配 送 流 程 的 複 雜 化, 企 業 必 須 同 時 與 多 家 3PL 公 司 合 作, 增 加 供 應 鏈 管 理 複 雜 性 與 難 度, 此 時 4PL 應 運 而 生 4PL 提 供 者 必 須 領 導 一 個 具 備 不 同 專 長 的 服 務 聯 盟 團 隊, 提 供 統 一 的 供 應 鍊 解 決 方 案, 重 新 設 計 合 適 的 供 應 鏈 流 程, 引 進 提 升 供 應 鏈 效 能 的 新 策 略 與 新 技 術, 並 實 際 運 作 簡 言 之, 即 提 供 一 站 式 購 足 (One-Stop Shopping) 之 服 務 其 服 務 項 目 包 括 3PL 顧 問 諮 詢 資 訊 科 技 金 融 服 務 等, 並 提 供 委 託 客 戶 整 合 服 務 的 窗 口, 可 以 說 是 兼 具 規 劃 與 執 行 功 能 的 專 業 物 流 服 務 提 供 者 3PL 與 4PL 之 關 聯 與 發 展 趨 勢 如 圖 2-3-4 所 示 需 求 預 測 資 料 供 應 商 發 出 交 貨 指 示 3PL 發 出 採 購 需 求 製 造 商 配 送 配 送 快 速 供 貨 將 庫 存 延 伸 至 台 灣 擴 大 市 場 更 佳 的 客 戶 服 務 透 過 第 三 方 物 流 整 合 供 應 商 將 供 應 商 庫 存 延 伸 至 製 造 端 可 提 供 專 業 物 流 功 能 專 業 物 流 移 轉 與 管 控 貨 品 的 質 押 與 貸 款 第 四 方 物 流 (4PL) 減 少 庫 存 成 本 專 心 致 力 於 生 產 改 善 市 場 需 求 情 報 預 測 工 作 資 訊 解 決 方 案 諮 詢 顧 問 第 三 方 物 流 服 務 供 應 商 企 業 客 戶 資 料 來 源 : 工 研 院,95.01 圖 2-3-4 物 流 業 3PL 及 4PL 發 展 趨 勢 2-56

3. 電 子 商 務 與 物 流 由 於 資 訊 技 術 之 發 達, 電 子 商 務 成 為 一 項 重 要 經 濟 形 式 其 利 用 資 訊 網 路 系 統 簡 化 交 易 流 程 並 降 低 交 易 成 本, 可 適 用 於 生 產 製 造 企 業 商 業 貿 易 企 業 直 銷 企 業 與 消 費 者 之 間 而 配 送 速 度 是 電 子 商 務 企 業 重 要 競 爭 力 之 一, 使 得 電 子 商 務 大 幅 依 賴 物 流 系 統 之 運 作 效 率, 並 提 高 對 傳 統 物 流 系 統 之 要 求 物 流 系 統 亦 導 入 資 訊 化, 提 供 高 效 率 的 物 流 資 訊 處 理 與 物 流 作 業 處 理, 方 便 管 理 人 員 與 客 戶 隨 時 了 解 貨 物 的 全 程 運 輸 狀 態 與 倉 儲 狀 態 由 於 電 子 商 務 下 的 物 流 系 統 建 構 於 資 訊 網 路 上, 所 以 物 流 系 統 具 有 無 限 的 開 放 性 只 要 與 網 路 接 續, 便 可 於 物 流 系 統 中 產 生 眾 多 節 點, 跳 脫 時 間 與 空 間 之 限 制, 快 速 交 換 數 據, 使 電 子 商 務 之 物 流 系 統 無 論 在 範 圍 與 速 度 上 皆 是 傳 統 物 流 系 統 所 莫 及 而 這 些 物 流 節 點 亦 仰 賴 資 訊 管 理 工 具 以 篩 選 消 化 大 量 的 資 訊, 將 之 轉 為 生 產 力 資 訊 流 貫 穿 整 體 物 流 系 統, 並 引 導 商 務 活 動 的 發 展, 透 過 資 訊 流 有 效 整 合 物 流 系 統 中 每 一 個 環 節 而 隨 著 節 點 擴 張, 物 流 系 統 更 能 取 得 規 模 優 勢, 降 低 整 體 系 統 運 行 成 本, 提 高 工 作 效 率, 也 減 低 系 統 依 賴 其 中 一 項 環 節 所 可 能 產 生 之 風 險 為 發 揮 上 述 電 子 商 務 物 流 之 優 點, 電 子 商 務 物 流 管 理 有 數 項 必 須 措 施 首 先, 無 論 決 策 營 運 管 理 技 術 或 操 作 人 員, 這 些 物 流 人 才 皆 須 具 備 一 定 專 業 知 識 與 較 強 組 織 能 力, 以 確 保 系 統 正 常 與 高 效 運 作 同 時 必 須 配 置 運 算 能 力 與 系 統 穩 定 度 高 之 資 訊 設 備, 以 便 於 廣 泛 收 集 訊 息, 即 時 進 行 模 型 運 算 與 分 析 比 較, 提 供 有 效 決 策 資 訊 其 次, 物 流 系 統 之 設 計 需 要 滿 足 在 電 子 商 務 交 易 目 標 前 提 下 花 費 最 少 之 交 易 成 本 此 交 易 成 本 非 僅 指 運 輸 費 用 或 倉 儲 費 用, 而 是 整 體 物 流 系 統 成 本 之 總 和 其 思 路 為 先 確 定 電 子 商 務 的 銷 售 目 標 物 流 服 務 目 標 與 成 本 目 標, 對 可 用 之 物 流 資 源 進 行 評 估 後, 決 定 物 流 運 輸 之 流 程 針 對 流 程 選 擇 相 對 應 之 物 流 系 統 運 作 模 式, 最 後 配 置 物 流 資 源, 完 成 整 體 系 統 設 計 ( 三 ) 國 內 物 流 產 業 發 展 現 況 在 1990 年 以 前, 台 灣 仍 無 物 流 此 一 名 詞 當 時 台 灣 物 流 活 動 通 常 發 生 在 製 造 工 廠 倉 庫 成 品 倉 庫 或 經 銷 商 倉 庫 之 內 部, 係 以 人 工 方 式 管 理 物 料 其 所 從 事 的 項 目 較 著 重 於 運 輸 與 倉 儲 1990 年 至 2000 年 期 間, 由 於 台 灣 整 體 經 濟 與 國 民 所 得 出 現 大 幅 提 升, 造 成 土 地 價 格 高 漲 勞 動 力 不 足 與 成 本 增 加, 2-57

使 得 廠 商 開 始 出 現 降 低 成 本 之 需 求 因 此 物 流 管 理 議 題 相 對 獲 得 重 視, 許 多 專 業 物 流 業 者 相 繼 成 立, 第 三 方 物 流 服 務 逐 漸 興 起 隨 著 國 內 物 流 業 者 逐 漸 累 積 物 流 經 營 經 驗, 物 流 服 務 品 質 也 逐 漸 提 升, 遂 對 傳 統 國 內 物 流 系 統 觀 念 產 生 創 新 此 時 更 重 視 物 流 服 務 與 整 合 其 他 相 關 物 流 運 作, 主 要 提 供 服 務 包 括 運 輸 倉 儲 包 裝 及 物 料 管 理 等, 並 引 進 資 訊 技 術 提 供 整 合 性 的 服 務 2000 年 之 後, 受 到 製 造 業 外 移 之 影 響, 物 流 需 求 減 少, 國 內 的 物 流 業 者 紛 紛 遭 遇 經 營 困 境 部 份 物 流 業 者 由 改 善 本 身 物 流 服 務 效 率, 或 積 極 跨 入 國 際 物 流 市 場, 以 化 解 環 境 威 脅 這 些 尋 求 出 路 的 作 為 也 使 物 流 產 業 競 爭 更 為 激 烈, 也 衍 生 出 更 多 樣 的 服 務 內 容 與 更 佳 的 服 務 品 質 台 灣 物 流 產 業 在 國 內 的 內 陸 運 輸 部 份 達 八 成 以 上, 但 在 國 外 的 內 陸 運 輸 及 國 際 間 之 運 輸 是 運 用 結 盟 方 式, 由 國 外 廠 商 提 供 運 送 服 務 目 前 而 言, 台 灣 物 流 產 業 具 有 經 營 規 模 差 異 大 多 樣 少 量 及 高 頻 率 配 送 需 求 資 訊 技 術 應 用 增 加 全 方 位 服 務 功 能 與 全 球 化 的 經 營 等 五 種 特 性, 說 明 如 下 : 1. 經 營 規 模 差 異 大 在 經 營 規 模 上, 國 內 業 者 以 中 小 型 企 業 為 主, 資 本 額 多 分 佈 在 五 千 萬 以 下, 然 而 也 不 乏 在 航 空 海 洋 或 陸 地 運 輸 中 出 現 資 本 規 模 超 過 五 億 元 以 上 之 大 型 企 業 就 員 工 人 數 而 言, 國 內 廠 商 以 一 百 人 以 下 佔 多 數, 小 型 廠 商 甚 至 僅 有 數 十 人 之 規 模, 相 對 卻 也 有 上 千 人 的 大 型 企 業, 皆 顯 示 台 灣 物 流 業 者 在 經 營 規 模 上 頗 具 差 異 2. 多 樣 少 量 及 高 頻 率 配 送 需 求 在 配 送 經 營 模 式 上, 國 內 物 流 業 者 目 前 經 營 方 向 仍 是 屬 於 多 項 經 營 方 式, 其 提 供 之 項 目 與 業 務 型 態, 大 多 仍 以 倉 儲 保 管 配 送 流 通 加 工 與 運 輸 為 其 主 要 服 務 模 式 由 於 國 內 的 顧 客 需 求 多 屬 於 多 樣 少 量, 零 售 通 路 會 依 此 要 求 製 造 商 和 物 流 配 送 業 者, 使 物 流 業 者 的 經 營 模 式 也 朝 向 多 樣 少 量 以 及 高 頻 率 之 物 流 配 送 特 性 以 滿 足 客 戶 要 求, 僅 專 注 於 單 一 項 目 之 業 者 則 趨 於 減 少 2-58

3. 資 訊 技 術 應 用 增 加 資 訊 技 術 已 成 為 現 代 物 流 體 系 重 要 之 元 素, 也 是 體 系 服 務 效 率 高 的 表 現 在 全 球 資 料 處 理 和 網 際 網 路 整 合 系 統 發 展 迅 速, 以 及 無 線 射 頻 辨 識 ( Radio Frequency Identification, RFID) 技 術 應 用 推 展 下, 資 訊 技 術 應 用 使 業 者 控 管 掌 握 貨 物 之 範 圍 由 公 司 內 部 經 營 管 理 層 面 拓 展 至 垂 直 與 水 平 之 合 作 廠 商, 進 行 全 球 物 流 之 運 籌 4. 全 方 位 服 務 功 能 全 方 位 服 務 功 能 之 目 的 為 在 限 定 時 間 內 與 最 低 運 送 成 本 下, 將 產 品 完 整 無 缺 地 送 到 正 確 的 場 地 給 正 確 的 客 戶 因 此 國 內 業 者 不 斷 將 經 營 範 圍 擴 大 到 資 訊 情 報 流 通 加 工 進 出 口 承 攬 報 關 保 稅 倉 與 宅 配 等 等 加 值 服 務, 以 求 能 提 供 完 整 物 流 服 務, 應 付 激 烈 變 化 的 商 業 活 動 5. 全 球 化 的 經 營 在 製 造 業 外 移 之 環 境 趨 勢 下, 國 內 業 者 開 始 將 經 營 格 局 自 國 內 放 眼 至 全 球, 展 開 全 球 佈 局, 將 服 務 品 質 提 升 至 國 際 水 準, 以 加 入 國 際 物 流 產 業 市 場 之 競 爭 若 將 批 發 零 售 與 物 流 業 視 為 一 體 之 流 通 運 輸 服 務 業, 根 據 行 政 院 主 計 處 2001 年 對 國 內 工 商 及 服 務 業 進 行 之 普 查 資 料, 台 灣 服 務 業 部 門 之 生 產 總 額 約 為 7.36 兆 元, 而 流 通 運 輸 服 務 業 生 產 總 額 約 2.67 兆 元, 就 占 了 整 體 服 務 業 生 產 總 額 之 36.27%, 可 見 流 通 運 輸 服 務 業 對 全 國 服 務 業 產 值 之 影 響 不 可 小 覷 由 圖 2-3-5 可 知, 流 通 運 輸 服 務 業 之 總 市 場 規 模 從 1999 年 的 新 台 幣 8.2 兆 元, 每 年 穩 定 以 2.9%~3.2% 成 長, 至 2003 年 其 市 場 規 模 已 達 到 9.3 兆 元 其 中, 物 流 業 每 年 皆 維 持 成 長, 平 均 成 長 率 約 4%, 為 市 場 規 模 成 長 率 最 高 的 產 業 可 見 國 內 物 流 業 仍 處 於 成 長 階 段, 具 備 持 續 且 豐 沛 之 市 場 動 能 2-59

億 台 幣 100,000 90,000 80,000 70,000 60,000 82,146 6,089 23,830 批 發 業 零 售 業 物 流 業 91,299 85,920 90,479 6,935 7,234 7,005 25,152 24,651 25,921 93,194 7,451 26,698 50,000 40,000 30,000 20,000 52,228 59,212 54,264 57,325 59,044 10,000-1999 年 2000 年 2001 年 2002 年 2003 年 註 :1. 物 流 業 之 統 計 資 料 為 運 輸 倉 儲 業 已 扣 除 客 運 部 分 ;2. 2003 年 為 預 測 值 資 料 來 源 : 經 濟 部 商 業 動 態 ; 行 政 院 主 計 處,2003 圖 2-3-5 國 內 流 通 運 輸 服 務 業 之 市 場 規 模 台 灣 的 物 流 成 本 佔 國 民 生 產 毛 額 (GDP) 比 例 約 為 13% 左 右, 再 加 上 每 年 的 經 濟 成 長 率 4~6%, 可 知 國 內 的 物 流 量 是 持 續 成 長 表 2-3-3 顯 示 了 台 灣 物 流 業 整 體 與 細 類 之 歷 年 營 收 規 模, 總 營 收 規 模 由 2001 年 的 新 台 幣 5,750 億 元, 至 2005 年 達 到 新 台 幣 8,001 億 元, 呈 現 逐 年 成 長 之 趨 勢 其 中 又 以 2003 年 的 成 長 幅 度 最 高, 達 到 14.92% 就 物 流 業 各 細 類 行 業 營 收 觀 察, 海 洋 水 運 業 占 總 物 流 業 營 收 比 重 最 大, 達 31.32%, 其 次 為 比 重 占 21.68% 之 汽 車 貨 運 業, 兩 者 營 收 即 占 總 營 收 之 半 數 此 數 據 顯 示 台 灣 物 流 業 以 運 輸 為 主 要 業 務 項 目, 其 中 又 以 海 運 為 主 要 運 輸 型 態, 反 映 了 台 灣 為 海 島 型 貿 易 國 家 之 事 實 隨 著 國 際 貿 易 頻 繁, 陸 上 海 洋 及 航 空 貨 運 承 攬 業 營 收 比 重 也 呈 現 逐 年 成 長, 自 2001 年 之 12.4%, 至 2005 年 成 長 至 16.13% 至 於 屬 綜 合 型 物 流 服 務 之 儲 配 運 輸 物 流 業, 由 於 經 營 方 式 較 現 代 化, 發 展 時 期 比 其 他 行 業 晚, 所 以 營 收 規 模 較 小,2005 年 約 占 1.67% 2-60

表 2-3-3 台 灣 物 流 業 營 收 規 模 ( 單 位 : 百 萬 新 台 幣 ) 業 別 2001 年 2002 年 2003 年 2004 年 2005 年 鐵 路 運 輸 業 3,681 4,114 4,107 4,029 4,328 汽 車 貨 運 業 138,862 158,061 151,563 172,858 173,497 其 他 陸 上 運 輸 業 56 56 56 56 56 海 洋 水 運 業 157,352 164,908 216,454 249,754 250,678 民 用 航 空 運 輸 業 67,039 65,921 65,921 81,942 82,245 儲 配 運 輸 物 流 業 12,608 11,100 22,500 13,300 13,349 報 關 業 10,212 8,500 15,900 23,800 23,888 船 務 代 理 業 11,134 9,900 8,700 9,200 9,234 陸 上 貨 運 承 攬 業 5,260 6,500 8,300 8,300 8,331 海 洋 貨 運 承 攬 業 28,846 20,700 36,700 42,800 42,958 航 空 貨 運 承 攬 業 37,070 67,000 72,800 77,500 77,787 陸 上 運 輸 輔 助 業 1,132 1,000 800 1000 1,004 港 埠 業 19,471 19,700 19,900 20,900 20,977 其 他 水 上 運 輸 輔 助 業 7,332 8,600 8,100 8,500 8,531 其 他 運 輸 輔 助 業 7,466 7,466 7,466 7,466 7,494 倉 儲 業 20,872 23,500 23,800 26,500 26,598 郵 政 業 42,590 25,365 24,668 24,954 25,670 快 遞 服 務 業 4,047 7,800 13,500 21,900 23,564 小 計 575,030 610,190 701,234 794,759 800,191 註 : 運 輸 業 已 扣 除 客 運 之 營 收 資 料 來 源 :1. 2004 台 灣 物 流 年 鑑 ;2. 2005 台 灣 物 流 年 鑑 而 交 通 部 交 通 及 事 業 人 力 設 備 調 查 資 料 指 出, 自 1996 年 以 來, 台 灣 地 區 陸 上 貨 運 業 者 家 數 從 4,846 家 成 長 至 2007 年 之 5,833 家, 其 趨 勢 於 2000 以 前 皆 有 顯 著 成 長, 惟 至 2001 年 以 後 趨 緩, 甚 至 於 2003 2007 年 發 生 下 降 此 反 映 了 製 造 業 外 移 對 國 內 物 流 產 業 環 境 產 生 的 負 面 影 響 但 就 業 者 家 數 未 發 生 大 幅 下 降 以 及 近 年 各 細 類 物 流 業 營 收 大 多 呈 現 成 長 趨 勢, 可 知 台 灣 物 流 產 業 在 國 內 仍 有 一 定 之 市 場 需 求 支 撐 2-61

7,000 6,000 5,000 4,846 5,001 5,256 5,605 5,741 5,778 5,807 5,761 5,810 5,858 5,888 5,833 業 者 家 數 4,000 3,000 2,000 1,000 0 1996 1997 1998 1999 2000 2001 2002 2003 2004 2005 2006 2007 年 註 : 貨 運 業 係 汽 車 貨 運 業 路 線 貨 運 業 及 貨 櫃 貨 運 業 資 料 來 源 : 交 通 部 交 通 及 事 業 人 力 設 備 調 查 圖 2-3-6 國 內 陸 上 貨 運 業 者 家 數 依 據 經 濟 部 商 業 司 92 年 度 物 流 用 地 及 專 區 輔 導 設 置 先 期 推 動 計 畫 之 資 料 庫 顯 示 ( 如 表 2-3-4 所 示 ), 台 灣 地 區 目 前 物 流 中 心 大 多 分 佈 於 人 口 與 工 商 活 動 集 中 的 新 竹 以 北, 在 北 部 地 區 : 中 部 地 區 : 南 部 地 區 之 比 例 為 72.1%:11.6%:16.3%; 物 流 業 者 位 於 可 合 法 設 置 之 編 定 工 業 區 與 都 市 計 畫 工 業 區 之 比 例 僅 為 33.4%, 多 數 業 者 仍 選 擇 其 他 用 地 使 用 表 2-3-4 台 灣 地 區 物 流 業 者 彙 整 表 北 部 地 區 中 部 地 區 南 部 地 區 設 置 地 區 基 台 桃 新 合 苗 台 合 台 高 合 總 計 隆 北 園 竹 計 栗 中 計 南 雄 計 位 於 編 定 工 業 區 2 26 7 3 38 0 12 12 0 24 24 74 位 於 都 市 計 畫 工 業 區 4 52 57 1 114 0 1 1 5 7 12 127 位 於 都 市 計 畫 農 業 區 0 12 6 1 19 0 2 2 3 1 4 25 位 於 都 市 計 畫 商 業 區 8 5 1 0 14 0 3 3 1 5 6 23 位 於 都 市 計 畫 住 宅 區 30 44 9 2 85 1 16 17 3 6 9 111 位 於 都 市 計 畫 其 他 分 區 10 0 0 1 11 0 12 12 2 1 3 26 位 於 非 都 市 計 畫 區 0 38 109 6 153 1 22 23 0 40 40 216 合 計 54 177 189 14 434 2 68 70 14 84 98 602 資 料 來 源 : 經 濟 部 商 業 司, 民 國 92 年, 物 流 用 地 及 專 區 輔 導 設 置 先 期 推 動 計 畫 ( 四 ) 高 雄 市 發 展 物 流 產 業 的 重 點 項 目 就 海 運 而 言, 目 前 高 雄 港 為 台 灣 地 區 國 內 與 國 際 海 運 之 重 要 港 口, 自 由 貿 易 港 區 亦 已 於 2005 年 開 始 運 作, 提 供 國 內 外 物 流 企 業 於 港 區 內 從 事 貿 易 倉 儲 物 流 貨 櫃 之 集 散 轉 口 轉 運 承 攬 運 送 報 關 服 務 組 裝 重 整 包 裝 修 配 加 工 製 造 展 覽 與 技 術 服 務 等 業 務, 已 有 25 家 物 流 業 者 進 駐 港 區 2-62

故 若 高 雄 市 之 物 流 產 業 發 展 以 高 雄 港 為 重 點, 定 位 可 由 傳 統 之 委 託 代 工 製 造 (OEM) 委 託 設 計 製 造 (ODM) 等 生 產 基 地, 轉 型 朝 向 全 球 運 籌 (ODL/GL) 之 物 流 產 業 發 展 方 針 如 此 高 雄 港 之 物 流 營 運 型 態 亦 將 由 原 來 每 櫃 附 加 價 值 1,625 美 元 之 運 輸 型 轉 運, 或 每 櫃 附 加 價 值 4,750 美 元 之 簡 單 加 工 型 及 重 整 轉 運, 朝 向 每 櫃 附 加 價 值 達 18,500 美 元 之 高 附 加 價 值 轉 運 帶 動 國 際 港 埠 之 物 流 功 能, 從 單 純 的 貨 物 裝 卸 起 訖 港 整 櫃 轉 運 及 多 國 併 櫃 之 轉 運 港, 提 昇 功 能 為 兼 具 配 送 倉 儲 資 訊 處 理 及 流 通 加 工 的 多 功 能 貿 易 物 流 港 ( 五 ) 市 場 供 需 推 估 1. 國 際 海 運 依 不 同 商 品 性 質, 目 前 海 運 以 貨 櫃 及 非 貨 櫃 兩 種 運 輸 方 式 輸 送 商 品 由 於 台 灣 缺 乏 天 然 資 源, 必 須 自 國 外 大 量 進 口 如 燃 料 原 油 及 礦 砂 等 能 源 及 原 料, 而 此 類 大 宗 貨 品 均 不 適 合 以 貨 櫃 運 送, 故 我 國 進 口 貨 品 以 貨 櫃 運 輸 者 所 占 比 重 較 低, 多 以 散 裝 貨 及 大 宗 貨 等 非 貨 櫃 方 式 運 輸 至 於 出 口 貨 大 多 為 附 加 價 值 較 高 之 加 工 半 成 品 或 成 品, 體 積 較 小, 較 適 合 以 貨 櫃 裝 載, 因 此 出 口 貨 大 都 以 貨 櫃 運 送 從 1999 年 到 2004 年, 以 貨 櫃 出 口 者 仍 占 約 五 成 之 總 出 口 貨 量, 但 2005 年 之 後 比 重 逐 年 下 降, 到 2007 年 降 至 約 四 成 一 在 台 灣 各 地 港 口 中, 高 雄 港 是 運 量 規 模 最 大 之 國 際 港, 每 年 進 出 口 運 量 占 全 國 總 運 量 近 五 成, 於 2007 年 亦 有 四 成 三 之 比 重 表 2-3-5 列 出 台 灣 近 年 來 國 際 海 運 前 五 大 進 出 口 國 台 灣 海 運 主 要 進 口 國 為 澳 洲 印 尼 沙 烏 地 阿 拉 伯 美 國 及 日 本, 其 合 計 運 量 占 總 進 口 運 量 約 五 成 之 比 例 由 表 可 知, 澳 洲 印 尼 與 沙 烏 地 阿 拉 伯 為 我 國 前 三 大 進 口 國 常 見 主 要 出 口 國 為 香 港 美 國 日 本 新 加 坡 與 菲 律 賓 自 1999 年 起, 這 些 國 家 合 計 運 量 占 總 出 口 運 量 約 五 成 之 比 例,2004 年 後 則 自 四 成 逐 漸 下 降, 至 2007 年 已 降 為 三 成, 顯 示 我 國 出 口 國 有 分 散 之 趨 勢 其 中, 香 港 與 美 國 自 1999 年 至 2007 年 皆 為 我 國 前 兩 大 出 口 國, 第 三 大 出 口 國 在 2004 年 以 前 為 日 本,2005 年 以 後 為 新 加 坡 2-63

表 2-3-5 台 灣 海 運 前 五 大 進 出 口 國 年 期 2004 年 2005 年 2006 年 2007 年 澳 洲 (13.5) 澳 洲 (15.3) 澳 洲 (14.8) 澳 洲 (16.5) 印 尼 (11.4) 印 尼 (11.0) 印 尼 (12.0) 印 尼 (12.4) 進 口 沙 烏 地 阿 拉 伯 (8.3) 沙 烏 地 阿 拉 伯 (8.3) 沙 烏 地 阿 拉 伯 (8.0) 沙 烏 地 阿 拉 伯 (8.1) 日 本 (5.7) 日 本 (6.1) 日 本 (6.0) 美 國 (5.7) 美 國 (5.5) 美 國 (5.3) 美 國 (5.0) 日 本 (5.4) 香 港 (14.9) 美 國 (10.9) 美 國 (12.7) 美 國 (10.1) 美 國 (10.7) 香 港 (10.5) 香 港 (9.0) 新 加 坡 (7.6) 出 口 日 本 (5.9) 新 加 坡 (7.5) 新 加 坡 (7.1) 香 港 (7.3) 新 加 坡 (5.5) 日 本 (6.4) 日 本 (5.8) 日 本 (5.0) 菲 律 賓 (5.2) 菲 律 賓 (4.5) 澳 洲 (3.3) 菲 律 賓 (3.7) 註 : 括 號 內 數 字 代 表 該 國 進 出 口 運 量 占 該 年 進 出 口 運 量 百 分 比 資 料 來 源 : 交 通 部 商 品 別 貨 品 流 量 及 運 費 率 調 查 報 告 國 際 海 運 常 見 之 大 宗 進 口 項 目 為 原 物 料 與 能 源 類 商 品, 以 平 均 占 五 成 總 進 口 運 量 之 礦 物 燃 料 礦 油 及 其 蒸 餾 產 品 為 最 大 宗 者, 其 次 為 鋼 鐵 礦 石 及 礦 灰 鹽 ; 硫 磺 ; 水 泥 及 石 料 等 原 物 料 表 2-3-6 顯 示 我 國 近 年 十 大 主 要 進 口 商 品, 及 各 商 品 之 前 三 大 進 口 國, 其 中, 礦 物 燃 料 礦 油 及 其 蒸 餾 產 品 類 貨 物 主 要 來 自 印 尼 與 澳 洲, 鋼 鐵 最 大 進 口 地 為 日 本, 礦 石 及 礦 灰 鹽 ; 硫 磺 ; 水 泥 及 石 料 則 以 澳 洲 與 日 本 進 口 最 多 2-64

表 2-3-6 台 灣 海 運 各 主 要 進 口 商 品 前 三 大 進 口 國 進 口 商 品 別 2004 年 2005 年 2006 年 2007 年 印 尼 印 尼 印 尼 印 尼 礦 物 燃 料 礦 油 及 其 蒸 餾 產 品 沙 烏 地 阿 拉 伯 澳 洲 澳 洲 澳 洲 ( 註 1) 澳 洲 沙 烏 地 阿 拉 伯 沙 烏 地 阿 拉 伯 沙 烏 地 阿 拉 伯 俄 羅 斯 日 本 日 本 日 本 鋼 鐵 日 本 俄 羅 斯 俄 羅 斯 俄 羅 斯 巴 西 巴 西 美 國 美 國 日 本 日 本 澳 洲 澳 洲 鹽 ; 硫 磺 ; 水 泥 及 石 料 ( 註 2) 澳 洲 澳 洲 日 本 日 本 菲 律 賓 菲 律 賓 菲 律 賓 菲 律 賓 澳 洲 澳 洲 澳 洲 澳 洲 礦 石 及 礦 灰 巴 西 巴 西 巴 西 巴 西 日 本 日 本 日 本 日 本 美 國 日 本 日 本 日 本 有 機 化 學 產 品 日 本 美 國 韓 國 韓 國 韓 國 韓 國 美 國 美 國 美 國 美 國 美 國 美 國 穀 類 澳 洲 澳 洲 澳 洲 澳 洲 泰 國 阿 根 廷 泰 國 泰 國 馬 來 西 亞 馬 來 西 亞 馬 來 西 亞 馬 來 西 亞 木 及 木 製 品 ; 木 炭 印 尼 印 尼 澳 洲 澳 洲 澳 洲 澳 洲 印 尼 印 尼 美 國 美 國 美 國 美 國 油 料 種 子 果 實 及 飼 料 巴 西 巴 西 巴 西 巴 西 澳 洲 阿 根 廷 加 拿 大 加 拿 大 印 尼 印 尼 印 尼 印 尼 無 機 化 學 品 ; 貴 金 屬 日 本 日 本 日 本 日 本 美 國 美 國 美 國 美 國 美 國 美 國 美 國 美 國 木 漿 或 紙 漿 ; 回 收 紙 或 紙 板 日 本 加 拿 大 加 拿 大 加 拿 大 加 拿 大 日 本 智 利 智 利 註 :1. 2006 年 前 稱 為 礦 物 燃 料 及 油 品 ;2. 2005 年 前 稱 為 水 泥 及 石 料 資 料 來 源 : 交 通 部 商 品 別 貨 品 流 量 及 運 費 率 調 查 報 告 出 口 方 面, 最 大 宗 貨 品 為 鋼 鐵, 其 次 為 塑 膠 及 其 製 品 鹽 ; 硫 磺 ; 水 泥 及 石 料 有 機 化 學 產 品 與 鋼 鐵 製 品 等 鋼 鐵 與 塑 膠 及 其 製 品 均 以 香 港 為 最 大 出 口 國, 水 泥 及 石 料 製 品 以 出 口 至 新 加 坡 最 多, 有 機 化 學 產 品 以 出 口 至 韓 國 居 首, 鋼 鐵 製 品 則 以 美 國 為 主 其 他 出 口 貨 品 亦 多 數 以 香 港 美 國 為 最 大 宗 出 口 國 我 國 近 年 十 大 主 要 出 口 商 品 之 前 三 大 出 口 國 如 表 2-3-7 所 示 2-65

表 2-3-7 台 灣 海 運 各 主 要 出 口 商 品 前 三 大 出 口 國 出 口 商 品 別 2004 年 2005 年 2006 年 2007 年 香 港 香 港 美 國 香 港 鋼 鐵 日 本 日 本 香 港 日 本 美 國 馬 來 西 亞 日 本 美 國 香 港 香 港 香 港 香 港 塑 膠 及 其 製 品 美 國 美 國 美 國 美 國 日 本 日 本 日 本 日 本 香 港 新 加 坡 新 加 坡 新 加 坡 鹽 ; 硫 磺 ; 水 泥 及 石 料 ( 註 ) 新 加 坡 香 港 日 本 日 本 馬 來 西 亞 孟 加 拉 馬 來 西 亞 香 港 韓 國 韓 國 韓 國 韓 國 有 機 化 學 產 品 泰 國 日 本 日 本 日 本 馬 來 西 亞 泰 國 泰 國 印 度 美 國 美 國 美 國 美 國 鋼 鐵 製 品 日 本 日 本 日 本 日 本 香 港 德 國 德 國 德 國 澳 洲 澳 洲 澳 洲 澳 洲 無 機 化 學 品 ; 貴 金 屬 美 國 美 國 美 國 美 國 核 子 反 應 器, 機 械 用 具 及 其 零 件 紙 或 紙 板 之 製 品 電 機 與 設 備 及 其 零 件 人 造 纖 維 絲 日 本 日 本 日 本 日 本 美 國 美 國 美 國 美 國 香 港 香 港 香 港 香 港 泰 國 日 本 日 本 日 本 香 港 香 港 馬 來 西 亞 馬 來 西 亞 馬 來 西 亞 馬 來 西 亞 香 港 香 港 日 本 日 本 日 本 菲 律 賓 美 國 美 國 美 國 美 國 香 港 香 港 香 港 香 港 日 本 日 本 日 本 日 本 香 港 香 港 香 港 香 港 巴 西 日 本 日 本 日 本 日 本 韓 國 韓 國 韓 國 註 :2005 年 前 稱 為 水 泥 及 石 料 資 料 來 源 : 交 通 部 商 品 別 貨 品 流 量 及 運 費 率 調 查 報 告 上 述 進 出 口 國 與 運 送 商 品 資 料 顯 示, 台 灣 國 際 海 運 業 者 航 線 所 及 之 處 以 西 太 平 洋 之 亞 洲 國 家 為 主, 其 次 為 美 國 加 拿 大 德 國 等 美 洲 或 歐 洲 國 家 台 灣 國 際 海 運 物 流 以 燃 料 油 品 鋼 鐵 水 泥 及 石 料 等 能 源 及 原 物 料 為 主 要 進 口 商 品, 而 主 要 出 口 商 品 又 多 為 進 口 原 物 料 加 工 所 製 成 之 半 成 品 或 成 品 由 此 可 知, 台 灣 國 際 海 運 主 要 服 務 產 業 為 石 化 塑 膠 與 鋼 鐵 等 傳 統 製 造 業, 這 些 主 要 進 出 口 商 品 之 共 通 特 性 為 平 均 運 量 噸 數 高, 然 而 平 均 運 費 亦 較 為 低 廉 雖 可 見 附 加 價 值 更 高 之 機 械 或 電 機 設 備 零 件 運 輸, 但 仍 未 成 為 國 際 海 運 最 主 要 之 服 務 範 疇 2-66

2. 國 際 空 運 台 灣 地 區 現 有 桃 園 及 高 雄 小 港 兩 處 國 際 航 線 專 用 機 場, 中 正 國 際 機 場 每 年 肩 負 我 國 約 九 成 以 上 之 國 際 航 空 貨 運 量 主 因 係 由 於 桃 園 機 場 在 航 線 及 班 次 上 均 較 占 優 勢, 加 上 進 出 口 貿 易 商 以 在 北 部 居 多, 致 使 台 灣 各 地 企 業 為 爭 取 時 效, 多 選 擇 桃 園 機 場 進 出 口 其 商 品, 造 成 南 北 機 場 運 量 之 懸 殊 差 距 2005 年 以 前, 我 國 國 際 空 運 出 口 商 品 總 運 量 比 重 高 達 近 九 成, 進 口 商 品 僅 占 一 成,2006 年 以 後 出 口 與 進 口 運 量 則 維 持 六 比 四 之 比 例 整 體 而 言, 大 多 為 重 時 效 高 單 價 搶 商 機 之 產 品 具 有 航 空 運 輸 方 式 運 送 之 需 求, 因 此 我 國 空 運 出 口 貨 品 大 多 以 質 高 量 輕 之 加 工 成 品 為 主 如 表 2-3-8 所 示, 台 灣 國 際 空 運 常 見 主 要 進 口 國 為 日 本 美 國 與 香 港, 這 些 主 要 進 口 國 合 計 運 量 比 重 將 近 總 進 口 運 量 之 五 成, 其 他 進 口 國 則 有 德 國 韓 國 泰 國 等 常 見 主 要 出 口 國 同 樣 為 美 國 香 港 與 日 本, 但 2005 之 前 出 口 國 家 運 量 較 分 散, 三 國 合 計 運 量 僅 占 總 出 口 運 量 一 成 左 右, 直 到 2006 年 及 2007 年, 方 始 有 四 成 之 運 量 集 中 於 這 三 個 國 家 表 2-3-8 台 灣 空 運 前 五 大 進 出 口 國 年 期 2004 年 2005 年 2006 年 2007 年 日 本 (22.8%) 日 本 (19.4%) 日 本 (21.3%) 日 本 (20.7%) 美 國 (17.6%) 美 國 (17.9%) 美 國 (16.0%) 美 國 (16.2%) 進 口 香 港 (5.3%) 香 港 (5.4%) 香 港 (5.3%) 香 港 (4.9%) 泰 國 (5.0%) 泰 國 (5.4%) 泰 國 (5.0%) 德 國 (4.2%) 韓 國 (4.2%) 韓 國 (3.8%) 德 國 (4.0%) 韓 國 (4.1%) 美 國 (4.7%) 美 國 (3.9%) 美 國 (17.8%) 美 國 (17.0%) 香 港 (3.2%) 香 港 (3.0%) 香 港 (13.8%) 香 港 (13.1%) 出 口 日 本 (2.8%) 日 本 (2.4%) 日 本 (10.8%) 日 本 (11.5%) 德 國 (0.9%) 德 國 (0.7%) 德 國 (3.4%) 德 國 (3.3%) 荷 蘭 (0.8%) 荷 蘭 (0.6%) 韓 國 (2.7%) 韓 國 (2.8%) 註 : 括 號 內 數 字 代 表 該 國 進 出 口 運 量 占 該 年 進 出 口 運 量 百 分 比 資 料 來 源 : 交 通 部 商 品 別 貨 品 流 量 及 運 費 率 調 查 報 告 進 口 貨 品 中, 以 電 機 與 設 備 及 其 零 件 為 最 大 宗, 其 次 為 核 子 反 應 器, 機 械 用 具 及 其 零 件 光 學 內 外 科 儀 器 及 器 具 魚 類 及 其 他 海 鮮 與 食 用 果 實 及 堅 果 等, 反 映 空 運 進 口 商 品 之 價 高 質 高 精 密 重 時 效 等 特 性 其 中, 電 機 與 設 備 及 其 零 件 核 子 反 應 器, 機 械 用 具 及 其 零 件 與 光 學 內 外 科 儀 器 及 器 具 等 貨 品 主 要 來 自 日 本, 魚 類 及 其 他 海 鮮 之 最 大 進 口 地 為 印 尼, 食 用 果 實 及 堅 果 則 來 自 美 國 我 國 近 年 十 大 主 要 空 運 進 口 商 品 之 前 三 大 進 口 國 如 表 2-3-9 所 示 2-67

表 2-3-9 台 灣 空 運 各 主 要 進 口 商 品 前 三 大 進 口 國 進 口 商 品 別 2004 年 2005 年 2006 年 2007 年 日 本 日 本 日 本 日 本 電 機 與 設 備 及 其 零 件 美 國 韓 國 韓 國 美 國 韓 國 美 國 美 國 韓 國 日 本 美 國 日 本 日 本 美 國 日 本 美 國 美 國 核 子 反 應 器, 機 械 用 具 及 其 零 件 ( 註 1) 光 學 內 外 科 儀 器 及 器 具 ( 註 2) 魚 類 及 其 他 海 鮮 食 用 果 實 及 堅 果 塑 膠 及 其 製 品 玻 璃 及 玻 璃 器 德 國 德 國 德 國 德 國 日 本 日 本 日 本 日 本 美 國 美 國 美 國 美 國 韓 國 德 國 德 國 德 國 印 尼 印 尼 印 尼 印 尼 泰 國 菲 律 賓 菲 律 賓 挪 威 菲 律 賓 泰 國 泰 國 菲 律 賓 美 國 美 國 美 國 美 國 智 利 智 利 智 利 智 利 紐 西 蘭 日 本 加 拿 大 日 本 日 本 日 本 日 本 日 本 美 國 美 國 美 國 美 國 德 國 德 國 德 國 德 國 美 國 美 國 日 本 美 國 日 本 日 本 美 國 日 本 韓 國 德 國 德 國 韓 國 香 港 香 港 香 港 香 港 韓 國 韓 國 韓 國 韓 國 針 織 品 或 鉤 針 織 之 衣 著 日 本 日 本 日 本 日 本 香 港 香 港 香 港 非 針 織 品 或 鉤 針 織 之 衣 著 韓 國 韓 國 韓 國 ( 註 3) 日 本 日 本 日 本 N/A 雜 項 化 學 產 品 ( 註 4) N/A N/A N/A 日 本 德 國 美 國 泰 國 泰 國 泰 國 泰 國 食 用 蔬 菜 類 美 國 澳 洲 美 國 美 國 澳 洲 印 尼 澳 洲 澳 洲 註 :1. 2005 年 前 稱 為 機 器 及 機 械 用 具 ;2. 2005 年 前 稱 為 光 學 內 外 科 儀 器 ;3. 2007 年 此 項 目 退 出 前 十 大 出 口 商 品 ;4. 2007 年 此 項 目 進 入 前 十 大 出 口 商 品 資 料 來 源 : 交 通 部 商 品 別 貨 品 流 量 及 運 費 率 調 查 報 告 出 口 方 面, 最 大 宗 商 品 為 電 機 與 設 備 及 其 零 件, 其 次 為 核 子 反 應 器, 機 械 用 具 及 其 零 件 光 學 內 外 科 儀 器 及 器 具 等 這 些 商 品 多 銷 往 美 國 香 港 及 日 本 三 國 電 機 與 設 備 及 其 零 件 以 美 國 與 香 港 互 為 前 一 二 大 出 口 國, 核 子 反 應 器, 機 械 用 具 及 其 零 件 塑 膠 及 其 製 品 等 商 品 以 美 國 為 最 大 出 口 國, 光 學 內 外 科 儀 器 及 器 具 以 出 口 至 香 港 最 多, 魚 類 及 其 他 海 鮮 則 主 要 運 往 日 本 我 國 近 年 十 大 主 要 空 運 出 口 商 品 之 前 三 大 出 口 國 如 表 2-3-10 所 示 2-68

表 2-3-10 台 灣 空 運 各 主 要 出 口 商 品 前 三 大 出 口 國 出 口 商 品 別 2004 年 2005 年 2006 年 2007 年 美 國 美 國 香 港 香 港 電 機 與 設 備 及 其 零 件 香 港 香 港 美 國 美 國 日 本 日 本 日 本 日 本 美 國 美 國 美 國 美 國 日 本 日 本 日 本 日 本 核 子 反 應 器, 機 械 用 具 及 其 零 件 ( 註 1) 光 學 內 外 科 儀 器 及 器 具 ( 註 2) 塑 膠 及 其 製 品 魚 類 及 其 他 海 鮮 鋼 鐵 製 品 鐵 路 或 電 車 道 以 外 之 車 輛 及 其 零 件 針 織 品 或 鉤 針 織 品 荷 蘭 德 國 德 國 德 國 香 港 香 港 香 港 香 港 美 國 美 國 美 國 美 國 日 本 日 本 日 本 日 本 美 國 美 國 美 國 美 國 香 港 香 港 香 港 香 港 日 本 日 本 日 本 日 本 日 本 日 本 日 本 日 本 韓 國 美 國 美 國 美 國 美 國 韓 國 韓 國 香 港 美 國 美 國 美 國 美 國 日 本 日 本 日 本 日 本 香 港 香 港 香 港 香 港 美 國 美 國 美 國 美 國 德 國 日 本 日 本 日 本 日 本 德 國 德 國 德 國 香 港 柬 埔 寨 柬 埔 寨 印 尼 印 尼 印 尼 印 尼 泰 國 澳 門 香 港 香 港 香 港 香 港 香 港 香 港 香 港 玩 具 與 運 動 用 品 美 國 美 國 美 國 美 國 日 本 日 本 日 本 日 本 香 港 香 港 印 尼 人 造 纖 維 絲 ( 註 3) 印 尼 印 尼 香 港 N/A 澳 門 澳 門 澳 門 活 樹 及 其 他 植 物 ( 註 4) N/A N/A N/A 日 本 韓 國 美 國 註 :1. 2005 年 前 稱 為 機 器 及 機 械 用 具 ;2. 2005 年 前 稱 為 光 學 內 外 科 儀 器 ;3. 2007 年 此 項 目 退 出 前 十 大 出 口 商 品 ;4. 2007 年 此 項 目 進 入 前 十 大 出 口 商 品 資 料 來 源 : 交 通 部 商 品 別 貨 品 流 量 及 運 費 率 調 查 報 告 上 述 資 料 可 發 現, 不 同 於 國 際 海 運 之 狀 況, 台 灣 國 際 空 運 物 流 以 電 機 設 備 零 件 機 械 用 具 零 件 醫 學 儀 器 海 鮮 等 高 附 加 價 值 商 品 為 主 要 進 出 口 項 目, 並 大 多 集 中 於 美 國 日 本 香 港 ( 中 國 ) 三 地 往 來 運 送 顯 示 台 灣 國 際 空 運 業 者 以 電 子 機 械 醫 療 等 相 關 精 密 機 械 製 造 產 業 為 主 要 服 務 對 象 2-69

3. 國 內 水 運 目 前 行 駛 國 內 航 線 之 貨 船 ( 或 載 有 貨 物 之 客 貨 船 ) 進 出 之 主 要 國 際 港 口 除 傳 統 之 高 雄 基 隆 台 中 花 蓮 與 蘇 澳 港 外, 2001 年 與 2005 年 分 別 新 增 了 安 平 及 台 北 港, 共 七 個 國 際 港 此 外 尚 有 沿 岸 之 深 澳 興 達 東 港 中 芸 布 袋 箔 子 寮 和 平 及 麥 寮 等 一 般 港 口, 以 及 開 元 ( 蘭 嶼 ) 南 寮 ( 綠 島 ) 小 琉 球 馬 公 七 美 望 安 瑣 港 龍 門 烏 坵 東 沙 料 羅 ( 金 門 ) 東 引 馬 祖 等 離 島 港 從 裝 貨 量 與 卸 貨 量 來 看 全 國 各 地 港 口, 自 1999 年 至 2007 年, 高 雄 港 皆 為 全 國 具 有 最 多 裝 貨 運 出 量 之 港 埠, 平 均 占 總 運 出 量 之 六 成, 花 蓮 港 居 次 ; 高 雄 與 花 蓮 兩 港 之 合 計 運 出 量 即 將 近 全 國 總 運 出 量 之 九 成 2000 年 以 前 蘇 澳 港 居 於 第 三,2001 年 以 後 由 和 平 港 取 代 從 高 雄 港 運 出 的 貨 物 主 要 抵 達 興 達 台 中 及 基 隆 港, 從 花 蓮 港 運 出 的 貨 物 主 要 運 到 高 雄 台 中 與 基 隆 港, 從 和 平 港 運 出 的 貨 物 主 要 運 往 台 中 高 雄 與 安 平 港 卸 貨 方 面,2001 年 前 以 台 中 港 卸 貨 量 最 多, 興 達 港 次 之 ;2002 年 後 興 達 港 即 超 越 台 中 港 之 地 位, 約 占 全 國 三 成 總 卸 貨 量, 高 雄 港 則 一 直 穩 居 第 三 興 達 港 的 貨 物 全 部 來 自 高 雄 港, 運 到 台 中 港 的 貨 物 七 成 來 自 高 雄 與 花 蓮 港, 運 到 高 雄 港 的 貨 物 則 主 要 來 自 花 蓮 蘇 澳 與 和 平 港 若 將 起 迄 點 皆 為 台 灣 本 島 港 口 者 稱 為 本 島 航 線, 其 中 任 何 一 點 不 屬 台 灣 本 島 港 口 者 稱 為 離 島 航 線, 表 2-3-11 列 出 本 島 及 離 島 航 線 每 年 運 量 之 比 較, 本 島 航 線 往 往 高 於 離 島 航 線 就 本 島 航 線 而 言, 以 高 雄 - 興 達 航 線 運 量 最 高, 約 占 全 年 總 運 量 之 三 成 1999 年 以 來, 運 量 第 二 大 者 一 直 係 高 雄 - 台 中 航 線, 惟 2004 年 後 由 花 蓮 - 高 雄 航 線 取 代, 高 雄 - 台 中 航 線 落 於 第 三 名 就 本 島 至 離 島 航 線 運 量 觀 之, 以 高 雄 - 馬 公 航 線 運 量 居 首, 而 離 島 至 本 島 航 線 則 以 金 門 出 發 到 基 隆 高 雄 與 台 中 三 地 之 運 量 為 主 表 2-3-11 國 內 水 運 本 島 及 離 島 航 線 運 量 ( 單 位 : 萬 公 噸 ) 航 線 別 2004 年 2005 年 2006 年 2007 年 本 島 航 線 1,841(95.30%) 1,839(95.33%) 1,929(95.20%) 1,875(95.74%) 離 島 航 線 92(4.70%) 90(4.67%) 97(4.80%) 83(4.26%) 註 : 括 號 內 數 字 代 表 該 航 線 運 量 占 該 年 總 運 量 百 分 比 資 料 來 源 : 交 通 部 商 品 別 貨 品 流 量 及 運 費 率 調 查 報 告 2-70

國 內 水 運 載 送 之 商 品 運 量 以 礦 物 燃 料 及 油 品 居 冠, 水 泥 及 石 料 次 之, 第 三 大 量 商 品 為 礦 石 及 礦 灰, 皆 為 能 源 及 原 物 料 商 品 礦 物 燃 料 及 油 品 以 高 雄 - 興 達 高 雄 - 台 中 及 高 雄 - 基 隆 三 條 航 線 為 主, 水 泥 及 石 料 之 前 兩 大 航 線 為 花 蓮 - 高 雄 與 花 蓮 - 台 中 航 線, 第 三 大 航 線 於 2000 年 前 為 蘇 澳 - 台 中 航 線, 之 後 以 和 平 - 台 中 航 線 為 主 礦 石 及 礦 灰 則 無 固 定 主 要 航 線, 以 花 蓮 - 基 隆 航 線 較 為 常 見 綜 上 所 述, 國 內 水 運 以 本 島 縣 市 間 之 運 輸 為 主, 係 公 民 營 企 業 利 用 自 有 船 隻 或 租 用 航 運 公 司 專 船, 運 送 國 內 石 化 水 泥 等 相 關 產 業 所 需 之 大 宗 原 料 或 產 品 燃 料 與 油 品 主 要 以 高 雄 港 為 出 貨 港, 卸 貨 港 則 於 台 灣 北 中 南 處 各 有 一 據 點, 藉 此 將 國 外 進 口 之 燃 料 及 油 品 配 送 至 國 內 各 處 以 進 一 步 提 供 給 產 業 使 用 水 泥 及 石 料 則 自 花 蓮 港 輸 出, 送 往 台 中 與 高 雄 由 於 貨 運 量 尚 呈 穩 定, 且 各 廠 商 在 港 口 均 租 有 專 用 碼 頭 及 特 殊 裝 卸 設 備, 因 此 符 合 運 送 成 本 低 廉 之 效 益 4. 國 內 空 運 目 前 台 灣 地 區 有 17 座 機 場 為 國 內 航 空 貨 運 據 點, 台 灣 本 島 有 台 北 台 中 嘉 義 台 南 高 雄 屏 東 恆 春 台 東 與 花 蓮 等 9 座 機 場, 其 餘 分 別 為 馬 公 望 安 七 美 金 門 北 竿 南 竿 綠 島 及 蘭 嶼 等 8 座 離 島 機 場 國 內 航 空 貨 運 雖 具 快 捷 之 特 性, 惟 因 機 艙 容 量 有 限 且 運 費 較 高, 故 其 運 送 之 貨 品 大 都 以 高 價 值 量 少 質 輕 且 重 時 效 之 商 品 為 主 自 1999 年 至 2007 年, 台 北 高 雄 與 馬 公 機 場 為 全 國 裝 貨 運 出 量 前 三 大 機 場 其 中 台 北 機 場 裝 貨 運 出 量 最 多, 平 均 占 國 內 總 運 出 量 之 四 成 台 北 機 場 之 商 品 主 要 運 到 金 門 機 場, 占 台 北 機 場 總 運 出 量 之 四 至 五 成 高 雄 機 場 居 次, 運 出 的 貨 物 主 要 運 到 馬 公 台 北 及 金 門 機 場 馬 公 機 場 第 三 此 三 間 機 場 即 占 國 內 近 八 成 之 運 量 卸 貨 方 面, 台 北 松 山 金 門 尚 義 與 馬 公 機 場 為 前 三 大 機 場, 三 間 機 場 即 占 國 內 近 七 成 之 運 量 高 雄 機 場 一 直 為 第 四 位 若 將 起 迄 點 皆 為 台 灣 本 島 機 場 者 稱 為 本 島 航 線, 其 中 任 何 一 點 不 屬 台 灣 本 島 機 場 者 稱 為 離 島 航 線 如 表 2-3-12 顯 示, 離 島 航 線 運 量 往 往 高 於 本 島 航 線 就 本 島 航 線 而 言, 以 台 北 - 高 雄 與 高 雄 - 台 北 為 前 兩 大 航 線, 台 北 - 花 蓮 航 線 落 於 第 三 名,2006 年 以 後 台 南 - 台 北 以 些 微 運 量 超 越 就 本 島 至 離 島 航 線 運 量 觀 之, 以 台 北 - 金 門 航 線 運 量 居 首, 而 離 島 至 本 島 航 線 則 以 馬 公 - 台 北 之 運 量 為 主,2005 年 以 後 則 為 馬 公 - 高 雄 2-71

表 2-3-12 國 內 空 運 本 島 及 離 島 航 線 運 量 ( 單 位 : 公 噸 ) 航 線 別 2004 年 2005 年 2006 年 2007 年 本 島 航 線 7,066(28.70%) 6,810(29.88%) 7,015(31.84%) 5,905(28.62%) 離 島 航 線 17,540(71.30%) 15,978(70.11%) 15,013(68.15%) 14,726(71.38%) 註 : 括 號 內 數 字 代 表 該 航 線 運 量 占 該 年 總 運 量 百 分 比 資 料 來 源 : 交 通 部 商 品 別 貨 品 流 量 及 運 費 率 調 查 報 告 國 內 空 運 載 送 之 商 品 運 量 以 文 稿 及 新 聞 報 紙 郵 袋 函 件 及 快 捷 郵 件 與 魚 類 及 其 他 海 鮮 為 前 三 大 商 品, 其 中 魚 類 及 其 他 海 鮮 於 2001 年 以 後 居 冠 顯 示 國 內 航 空 貨 運 以 運 送 重 時 效 之 商 品 為 主, 其 他 常 見 商 品 還 有 家 具 寢 具 燈 具 乳 製 品 ; 禽 蛋 電 機 與 設 備 及 其 零 件 及 雜 項 製 品 等 以 航 線 別 而 言, 運 量 居 首 之 台 北 - 金 門 航 線 及 高 雄 - 馬 公 台 北 - 高 雄 台 北 - 馬 公 台 北 - 花 蓮 等 航 線, 均 以 運 送 文 稿 及 新 聞 報 紙 最 多 高 雄 - 台 北 航 線 則 以 郵 袋 函 件 及 快 捷 郵 件 居 冠, 另 高 雄 - 金 門 航 線 以 食 用 果 實 及 堅 果 運 量 最 高 而 由 金 門 至 台 北 及 馬 公 至 台 北 高 雄 之 貨 品 以 魚 類 及 其 他 海 鮮 類 最 多, 此 係 由 於 離 島 海 鮮 產 品 業 者 為 保 持 其 新 鮮 度, 大 多 以 空 運 方 式 輸 送 之, 其 中 馬 公 - 台 北 與 馬 公 - 高 雄 航 線 之 該 項 產 品 占 該 航 線 貨 運 量 分 別 高 達 六 成 四 及 五 成 五 綜 上 所 述, 國 內 空 運 之 物 流 主 要 發 生 於 本 島 與 離 島 間, 多 為 新 聞 報 紙 食 用 果 實 與 魚 類 海 鮮 等 本 島 各 縣 市 之 物 流 除 較 不 依 賴 空 運 以 外, 也 多 以 郵 件 新 聞 報 紙 等 商 品 為 主 這 些 商 品 多 屬 民 生 用 品, 換 言 之, 國 內 空 運 物 流 業 者 於 供 應 鍊 中 位 於 較 靠 近 最 下 游 處, 即 終 端 消 費 者 之 環 節 5. 國 內 陸 運 國 內 陸 運 就 車 種 可 分 為 營 業 貨 車 與 自 用 貨 車 兩 種, 總 數 上 自 用 貨 車 數 量 約 營 業 貨 車 之 十 倍, 但 每 年 由 營 業 貨 車 輸 送 約 六 至 七 成 之 總 運 量, 平 均 運 距 也 為 自 用 貨 車 之 三 至 四 倍 國 內 貨 運 商 品 以 國 產 內 銷 貨 為 主, 占 總 運 量 六 至 七 成 之 比 例, 也 是 陸 運 業 者 收 入 之 主 要 來 源, 其 中 營 業 貨 車 與 自 用 貨 車 於 運 量 方 面 各 占 五 成 之 比 例 國 產 內 銷 貨 物 又 以 建 築 用 砂 石 與 預 拌 混 凝 土 為 主 要 運 送 商 品 (2002 年 以 前 則 係 水 泥 製 品 與 其 他 非 金 屬 礦 ) 就 商 品 別 觀 察, 因 為 不 論 進 口 出 口 或 轉 口 貨 物 皆 以 貨 櫃 為 主 要 運 輸 方 式, 且 原 物 料 噸 數 較 多, 所 以 貨 櫃 貨 為 國 內 陸 運 最 大 宗 商 品, 其 次 為 建 築 用 砂 石 與 預 拌 混 凝 土 (2002 年 以 前 則 為 其 他 非 金 屬 礦 以 及 水 泥 製 品 ) 貨 櫃 貨 同 時 亦 為 營 業 貨 車 最 主 要 之 載 送 商 品, 主 要 在 基 隆 台 中 高 雄 起 運 及 卸 貨 2-72

在 進 出 口 貨 物 方 面, 台 灣 陸 運 主 要 進 口 裝 貨 縣 市 為 高 雄 市, 主 要 卸 貨 縣 市 則 為 台 北 縣 台 中 縣 與 桃 園 縣 主 要 出 口 裝 貨 縣 市 為 台 北 縣 與 台 中 縣, 卸 貨 縣 市 為 高 雄 市 表 2-3-13 列 出 近 年 進 出 口 商 品 之 主 要 裝 卸 貨 縣 市 內 銷 貨 物 方 面 則 以 台 北 縣 台 中 縣 桃 園 縣 互 為 起 運 及 卸 貨 之 最 大 起 迄 點, 三 縣 合 計 運 量 約 佔 總 運 量 之 四 成 表 2-3-13 台 灣 陸 運 進 出 口 商 品 主 要 裝 卸 貨 縣 市 2001 年 2002 年 2003 年 2005 年 2006 年 2007 年 裝 貨 卸 貨 裝 貨 卸 貨 裝 貨 卸 貨 裝 貨 卸 貨 裝 貨 卸 貨 裝 貨 卸 貨 進 口 貨 高 雄 市 台 北 縣 高 雄 市 台 中 縣 高 雄 市 桃 園 縣 高 雄 市 桃 園 縣 高 雄 市 台 北 縣 高 雄 市 台 中 縣 出 口 貨 桃 園 縣 高 雄 市 高 雄 市 高 雄 市 台 中 縣 高 雄 市 台 中 縣 高 雄 市 台 北 縣 高 雄 市 台 中 縣 高 雄 市 資 料 來 源 : 交 通 部 商 品 別 貨 品 流 量 及 運 費 率 調 查 報 告 6. 小 結 整 體 而 言, 無 論 國 際 或 國 內 服 務 範 圍, 高 雄 地 區 之 物 流 產 業 目 前 仍 以 海 運 為 營 運 之 主 要 模 式, 並 以 石 化 鋼 鐵 水 泥 等 傳 統 製 造 產 業 為 主 要 客 戶, 提 供 屬 於 供 應 鏈 上 游 及 中 游 產 品 之 運 輸 服 務 但 此 類 產 品 之 附 加 價 值 較 低, 僅 能 利 用 大 量 運 輸 方 式 來 提 高 營 收, 對 物 流 業 者 而 言, 容 易 於 經 營 發 展 上 遭 遇 瓶 頸 然 而 限 於 商 品 特 性, 附 加 價 值 較 高 但 較 具 時 效 性 之 電 子 機 械 精 密 設 備 或 零 件 之 運 量 尚 無 法 取 而 代 之 如 何 成 功 開 發 高 附 加 價 值 產 品 為 海 運 物 流 產 業 需 面 對 之 課 題 國 際 空 運 方 面, 小 港 機 場 或 由 於 班 次 及 航 線, 或 由 於 區 位 優 勢 之 不 足, 即 便 相 較 海 運 有 運 送 高 附 加 價 值 商 品 之 商 機, 仍 無 法 與 桃 園 機 場 競 爭, 應 尋 求 轉 機 以 免 邊 緣 化 高 雄 地 區 之 陸 運 物 流 需 求 相 對 台 灣 中 北 部 地 區 低, 惟 結 合 高 雄 港 進 出 口 貨 物 之 境 內 物 流 方 為 可 期 待 之 發 展 方 向 2-73

三 生 技 醫 療 及 環 保 科 技 產 業 ( 一 ) 發 展 概 況 生 技 產 業 自 1980 年 代 開 始 發 展, 其 範 圍 可 涵 蓋 醫 藥 農 業 食 品 環 保 能 源 等 領 域 目 前 的 生 物 技 術 應 用 及 發 展 主 要 在 醫 藥 和 農 業 兩 方 面, 但 許 多 的 研 究 指 出 未 來 生 物 科 技 在 食 品 環 保 能 源 及 化 工 等 領 域 及 產 業 將 有 更 多 更 深 的 影 響 與 發 展 ( 孫 智 麗 ) 美 國 時 代 週 刊 亦 預 言 : 2020 年 全 球 將 進 入 生 命 科 學 和 生 物 技 術 的 時 代, 在 不 久 的 將 來, 生 物 經 濟 將 10 倍 於 資 訊 經 濟 隨 著 人 類 基 因 組 定 序 的 發 現, 全 球 的 生 命 科 學 研 究 進 入 一 個 以 蛋 白 質 體 學 和 生 技 藥 品 開 發 為 重 點 的 新 階 段 其 發 展 重 點 為 新 藥 開 發, 從 預 防 疾 病 診 斷 藥 物 製 造 治 療 等 全 面 提 升 醫 藥 衛 生 科 技 水 準 又 預 防 醫 學 觀 念 的 出 現, 進 而 改 變 人 們 對 健 康 的 觀 念, 運 用 預 防 及 醫 學 的 措 施, 量 身 打 造 適 合 個 人 體 質 之 個 人 化 藥 物, 減 少 醫 療 的 浪 費 及 降 低 藥 物 的 副 作 用, 以 積 極 預 防 患 病 發 生, 永 保 健 康 此 外, 農 業 生 物 技 術 中 的 基 因 改 造 組 織 培 養 動 物 胚 胎 移 植 技 術, 可 改 良 動 植 物 品 種, 以 保 障 糧 食 安 全 及 改 善 人 類 營 養 狀 況 生 物 性 肥 料 的 使 用 可 減 少 對 農 產 品 與 環 境 的 污 染 及 改 善 土 壤 的 酸 鹼 性, 將 大 地 恢 復 至 原 本 純 淨 的 面 貌 並 可 藉 由 生 物 養 殖 花 卉 水 藻 及 魚 類 以 淨 化 水 資 源, 有 效 改 善 生 態 環 境 在 生 態 環 境 的 污 染 防 治 上, 利 用 微 生 物 的 代 謝 活 動 以 及 特 性 之 生 物 方 法 可 取 代 傳 統 化 學 方 法 來 處 理 各 種 廢 棄 物, 用 於 廢 氣 廢 水 廢 渣 的 處 理, 將 有 效 解 決 工 業 排 放 等 環 保 難 題 這 些 都 是 目 前 生 物 技 術 積 極 發 展 的 範 疇 與 項 目 綜 合 言 之 國 內 生 技 產 業 發 展 歷 程 : 是 以 醫 藥 研 發 產 業 為 先, 逐 步 擴 及 到 農 業 生 技 產 業, 再 將 之 整 合 生 命 科 技 與 其 他 高 科 技 產 業, 應 用 於 工 業 生 技 與 環 保 能 源 領 域 之 研 發 此 一 生 物 科 技 產 業 發 展 與 人 民 福 祉 關 係 密 切 - 可 以 提 高 國 民 生 活 品 質, 減 輕 及 阻 止 疾 病 蔓 延, 進 而 改 善 生 態 環 境, 延 長 人 類 壽 命 台 灣 早 在 1982 年 就 將 生 物 技 術 列 為 八 大 重 點 科 技 之 一,1995 年 行 政 院 進 一 步 頒 佈 加 強 生 技 產 業 推 動 方 案, 1999 年 又 將 生 技 產 業 列 為 十 大 新 興 產 業 之 一 經 濟 部 為 配 合 推 動 行 政 院 經 建 會 在 2002 年 提 出 兩 兆 雙 星 產 業 發 展 計 畫 的 國 家 發 展 重 點 計 畫, 逐 步 勾 勒 出 我 國 核 心 與 新 興 產 業 政 策 方 向, 朝 加 速 產 業 升 級 與 發 展, 提 升 國 際 競 爭 力 邁 進 依 經 濟 部 規 劃 2006 年 台 灣 生 技 產 業 發 展 願 景, 生 技 產 業 營 業 額 能 達 到 新 台 幣 2,500 億 元 ; 建 立 台 灣 成 為 國 際 生 技 社 群 研 發 與 商 業 化 之 2-74

重 要 環 節, 並 成 為 亞 太 生 技 產 業 研 發 製 造 與 營 運 中 心 另 外 依 據 行 政 院 加 強 生 物 技 術 產 業 推 動 方 案 規 劃 : 未 來 五 年 生 技 產 業 的 營 業 額 每 年 能 夠 成 長 25%, 並 帶 動 新 台 幣 1,500 億 元 的 投 資 ; 同 時 10 年 內 成 立 500 家 以 上 的 生 技 公 司, 並 且 要 在 2010 年 以 前, 促 成 18 件 生 技 成 功 投 資 案 例 目 前 台 灣 的 生 技 產 業, 比 較 偏 向 與 醫 療 相 關 之 研 發, 由 於 臺 灣 地 緣 的 關 係 且 喜 歡 服 藥 的 性 格, 長 壽 與 健 康 保 健 的 觀 念 慢 慢 在 形 成, 這 也 讓 臺 灣 醫 療 產 業 成 為 生 技 業 中 最 早 被 開 發 的 一 塊 例 如 由 和 桐 化 學 轉 投 資 的 賽 亞 基 因 科 技, 已 經 針 對 亞 洲 人 常 見 疾 病 如 肝 癌 子 宮 頸 癌 鼻 咽 癌 等 相 關 致 病 基 因 進 行 研 究, 並 提 供 基 因 序 列 資 料 期 能 帶 動 國 內 生 技 產 業 走 向 基 因 體 研 究, 使 國 內 生 技 相 關 檢 驗 試 劑 製 藥 業 者 下 游 產 業 加 入 並 分 享 其 研 發 成 果, 共 同 投 入 國 內 生 技 產 業 並 提 昇 產 業 經 濟 效 益 生 技 醫 藥 研 發 除 了 能 帶 動 新 興 產 業 發 展 之 外, 對 提 升 人 類 福 祉 及 健 康 貢 獻 甚 鉅 但 生 技 產 業 中 的 一 些 項 目, 例 如 新 藥 研 發, 其 進 入 門 檻 風 險 及 資 金 成 本 甚 高, 從 研 發 至 臨 床 上 實 際 應 用 的 期 程 也 難 以 準 確 的 預 估, 因 此, 較 難 以 吸 引 業 者 投 入 當 此 國 際 經 濟 蕭 條 及 高 雄 地 區 之 特 色 與 發 展, 上 述 之 新 藥 研 發 生 技 產 業 是 較 不 符 合 高 雄 地 區 特 色 與 發 展 之 生 技 產 業 ( 二 ) 市 場 供 需 推 估 由 於 人 們 對 健 康 的 態 度 由 臨 床 治 療 轉 變 為 預 防 保 健, 加 上 人 口 結 構 改 變 ( 老 年 化 的 時 代 來 臨 ), 各 國 極 力 控 管 醫 療 的 支 出 ; 此 外 各 國 也 同 樣 面 臨 未 來 糧 食 能 源 短 缺 的 重 大 危 機 國 際 間 生 技 產 業 除 了 著 重 於 預 防 醫 學 外, 也 漸 漸 朝 疾 病 風 險 評 估 與 診 斷 藥 物 基 因 體 學 個 人 化 醫 療 生 質 能 源 基 改 食 品 農 業 生 技 產 業 來 發 展 截 至 目 前, 全 球 生 技 廠 商 約 有 四 千 多 家, 其 中 上 市 公 司 約 占 18%,2008 年 營 收, 也 較 前 一 年 成 長 約 8% 以 生 技 公 司 家 數 產 業 營 業 額 研 發 經 費 及 市 場 表 現 來 看, 美 國 是 生 技 產 業 最 大 的 市 場, 2007 年 營 收 總 額 約 達 651 億 美 元, 占 總 市 場 的 77% 歐 洲 則 是 第 二 大 市 場,2007 年 歐 洲 營 收 總 額 約 達 129 億 美 元 亞 洲 各 國 包 括 臺 灣 日 本 新 加 坡 中 國 大 陸 澳 洲, 泰 國 馬 來 西 亞 等 也 積 極 推 動 生 技 產 業, 但 上 述 部 分 國 家 中 其 創 新 產 品 少, 產 業 規 模 也 無 法 與 歐 美 相 比, 因 此, 身 為 亞 洲 地 區 的 臺 灣, 是 更 要 加 緊 努 力, 以 爭 取 亞 洲 生 技 產 業 之 牛 耳 地 位 依 特 性 區 分, 臺 灣 的 生 技 產 業 可 分 為 生 技 藥 品 再 生 醫 療 醫 用 診 斷 農 業 生 技 食 品 生 技 環 保 生 技 以 及 生 技 相 關 服 務 業 等 產 業, 國 內 大 多 數 的 生 技 公 司 均 屬 於 中 小 規 模 的 公 2-75

司, 約 有 53% 的 生 技 公 司 實 際 營 收 低 於 1 億 元, 但 每 年 的 產 值 均 能 穩 定 成 長 根 據 生 技 中 心 ITIS 計 畫 的 我 國 生 技 / 醫 藥 產 業 廠 商 問 卷 調 查 結 果 發 現, 臺 灣 2007 年 總 產 值 約 達 225.7 億 元, 雖 較 前 一 年 成 長 10%, 但 與 全 球 生 技 產 業 相 較, 我 國 生 技 產 業 營 收 不 到 全 球 的 1%, 充 分 顯 示 出 我 國 生 技 產 業 在 全 球 生 技 社 群 中 的 地 位 及 貢 獻 並 不 如 半 導 體 產 業 來 得 顯 著, 也 是 臺 灣 生 技 產 業 需 要 急 起 直 追 時 機 台 灣 的 生 技 產 業 於 1980 年 代 開 始 規 劃, 直 至 目 前, 相 關 的 生 物 技 術 及 產 業 在 政 府 政 策 帶 動 下 持 續 穩 健 發 展, 雖 然 目 前 生 技 產 業 的 營 收 尚 不 具 規 模 更 無 法 與 半 導 體 產 業 相 比 較, 但 一 些 重 要 關 鍵 技 術 卻 能 獨 步 全 球, 領 先 其 他 先 進 國 家, 也 創 造 出 具 經 濟 價 值 的 產 品, 例 如 醱 酵 技 術 之 應 用 於 味 精 抗 生 素 健 康 食 品 及 生 技 藥 品 的 生 產 ; 組 織 培 養 技 術 之 培 養 多 樣 性 蘭 花 品 種, 創 造 出 全 球 每 二 株 蝴 蝶 蘭 就 有 一 株 品 種 來 自 台 灣 的 佳 績 ; 以 基 因 工 程 與 基 因 轉 殖 技 術 開 發 的 螢 光 魚, 更 是 吸 引 全 球 的 目 光, 外 銷 全 球 各 地 在 生 技 醫 用 檢 測 方 面, 除 血 糖 計 外, 亞 洲 基 因 公 司 所 研 發 生 產 的 結 核 分 枝 桿 菌 核 酸 探 針 檢 驗 劑, 具 有 極 高 的 靈 敏 度 和 專 一 性, 其 品 質 亦 優 於 其 他 國 際 品 牌 根 據 國 內 各 產 業 領 域 的 營 收 規 模 及 成 長 潛 力 來 看, 食 品 生 技 ( 產 值 60 億 元 ) 醫 用 檢 測 (38.9 億 元 ) 農 業 生 技 (34.7 億 元 ) 特 化 生 技 (23.6 億 元 ) 是 最 具 市 場 規 模 之 產 業, 約 占 生 技 市 場 的 60% 而 再 生 醫 療 醫 用 檢 測 生 技 醫 藥 及 生 技 服 務 業 則 是 成 長 率 達 兩 位 數 的 生 技 產 業 臺 灣 地 區 自 1994 年 以 後,65 歲 以 上 人 口 數 即 超 過 7%, 正 式 邁 入 聯 合 國 世 界 衛 生 組 織 (WHO) 所 界 定 之 高 齡 化 社 會 (aging society), 根 據 內 政 部 統 計 處 的 資 料, 台 灣 地 區 65 歲 以 上 人 口 在 2007 年 已 增 加 到 占 總 人 口 的 10.4%( 約 237 萬 人 ), 而 人 口 老 化 的 速 度 亦 是 歐 美 國 家 的 2 倍 以 上, 預 計 到 公 元 2020 年, 臺 灣 的 老 年 人 口 將 達 到 14%, 直 追 日 本 (21%) 義 大 利 (20%) 和 德 國 (18.8%) 老 年 人 口 的 水 平, 這 意 味 著 台 灣 和 這 些 國 家 正 面 臨 了 相 同 的 因 人 口 結 構 改 變 而 衍 生 的 社 會 問 題, 包 括 龐 大 的 醫 療 費 用 負 擔 及 勞 動 人 力 減 少 所 引 發 的 經 濟 危 機 醫 療 保 健 社 會 安 養 服 務 需 求 快 速 增 加 的 挑 戰 等 對 於 中 高 齡 人 口 之 預 防 保 健 觀 念 的 建 立 與 健 康 生 活 型 態 之 養 成, 預 期 將 有 助 於 舒 緩 因 人 口 老 化 所 帶 來 的 沈 重 醫 療 費 用 負 擔 是 以, 積 極 發 展 與 老 年 相 關 之 生 技 醫 療 技 術 與 產 業 是 國 家 ( 更 是 高 雄 ) 刻 不 容 緩 的 重 要 議 題 與 方 針 2-76

四 金 屬 鋼 鐵 產 業 其 實, 政 府 對 於 生 技 產 業 的 發 展 一 直 都 予 以 重 視, 例 如 積 極 打 造 指 標 性 生 技 園 區 通 過 農 業 生 技 創 業 投 資 計 畫 行 政 院 國 家 發 展 基 金 帶 動 創 投 加 碼 生 技 投 資,2007 年 7 月 更 突 破 環 境 諸 多 限 制, 三 讀 通 過 生 技 新 藥 產 業 發 展 條 例, 更 於 2008 年 2 月 公 布 施 行 細 則, 未 來 將 提 供 多 項 租 稅 人 才 培 養 以 及 股 東 認 股 優 惠 等 獎 勵 措 施, 展 現 政 府 積 極 扶 植 我 國 生 技 產 業 的 決 心, 以 及 對 生 技 產 業 成 為 未 來 經 濟 主 力 的 期 待 政 府 所 規 劃 一 系 列 未 來 生 技 產 業 發 展 重 點, 包 括 : 生 技 醫 藥 國 家 型 計 畫 研 發 經 費 四 年 內 倍 增 ; 建 立 透 明 及 有 效 率 的 藥 物 審 查 機 制 與 流 程 ; 發 展 農 業 生 技 產 業 ; 在 西 部 地 區 由 中 往 南 建 立 農 業 創 新 黃 金 走 廊 ; 發 展 台 灣 成 為 中 草 藥 研 發 中 心 醫 療 工 程 應 用 與 產 製 中 心 及 亞 太 地 區 多 發 性 疾 病 臨 床 試 驗 中 心 等 ; 積 極 推 動 國 際 合 作 ; 發 展 蛋 白 質 藥 物 產 業 對 於 一 向 以 工 業 發 展 為 重 的 高 雄 地 區 而 言, 未 來 生 技 產 業 的 發 展 才 是 使 高 雄 地 區 邁 向 國 際 改 變 居 民 生 活 的 重 要 產 業, 實 現 地 方 首 長 每 每 於 競 選 中 許 下 的 承 諾 : 海 洋 城 市, 樂 活 生 活 至 於 如 何 開 創 真 正 屬 於 高 雄 地 區 的 生 技 產 業? 最 重 要 的 莫 過 於 是 評 估 配 合 地 方 特 性 ( 如 高 雄 舊 有 產 業 型 態 產 業 聚 落 ) 特 色 ( 重 工 業 聚 集 養 殖 業 聚 集 ) 及 周 圍 環 境 ( 包 括 氣 候 大 學 群 聚 ), 找 出 具 地 方 獨 特 性 發 展 潛 力 之 生 技 醫 療 產 業 ( 一 ) 產 業 環 境 概 況 1. 高 雄 市 金 屬 製 造 業 概 況 (1) 廠 商 家 數 分 佈 概 況 高 雄 市 製 造 業 廠 家 數 共 1,520 家 ( 不 含 加 工 出 口 區 ), 與 金 屬 直 接 相 關 的 行 業 有 金 屬 製 品 業 224 家 金 屬 基 本 工 業 82 家, 以 家 數 計 分 居 高 雄 市 第 二 及 第 五 名 ; 在 行 政 區 分 佈 上, 金 屬 製 品 以 小 港 區 (75 家 ) 及 前 鎮 區 (61 家 ) 及 三 民 區 (55 家 ) 最 多 ; 金 屬 基 本 工 業 以 小 港 區 (54 家 ) 最 多, 如 圖 2-3-7 所 示 2-77

單 位 : 家 數 行 業 / 地 區 / 廠 商 家 數 / 佔 有 率 高 市 合 計 高 雄 市 佔 有 率 前 鎮 區 小 港 區 三 民 區 左 營 區 鼓 山 區 楠 梓 區 其 他 地 區 機 械 設 備 業 257 1.53% 83 46 80 19 15 9 5 金 屬 製 品 業 224 1.52% 61 75 55 13 7 9 4 飲 料 及 食 品 業 170 2.92% 76 26 34 8 5 5 16 運 輸 工 具 業 123 4.01% 31 26 19 5 2 40 金 屬 基 本 工 業 82 3.31% 14 54 9 2 1 2 0 印 刷 及 其 輔 助 業 77 2.87% 15 3 42 4 1 1 11 化 學 製 品 業 77 3.20% 14 27 12 5 3 7 9 電 子 零 組 件 業 76 1.92% 36 8 17 6 3 1 5 電 力 機 械 設 備 業 71 2.28% 37 8 18 6 1 1 塑 膠 製 品 業 57 0.70% 13 12 15 7 5 4 1 其 他 工 業 306 1.32% 111 78 62 19 11 10 15 合 計 1,520 1.76% 491 363 363 94 53 49 107 資 料 來 源 : 高 雄 市 統 計 年 報 / 金 屬 中 心 ITIS 計 畫 整 理 圖 2-3-7 高 雄 市 主 要 行 政 區 廠 商 行 業 及 家 數 分 佈 概 況 從 4 碼 行 業 家 數 來 看, 與 金 屬 相 關 性 高 的 產 業 中, 船 舶 及 其 零 件 業 家 數 所 佔 比 例 將 近 全 國 半 數, 另 在 機 車 業 家 數 與 各 縣 市 比 較 亦 排 名 第 一 ; 而 由 於 中 鋼 設 在 高 雄 市, 因 此 在 鋼 鐵 相 關 行 業 家 數 ( 鋼 鐵 冶 鍊 業 鋼 鐵 軋 延 及 擠 型 業 ), 佔 有 比 例 亦 較 其 他 縣 市 高, 如 表 2-3-14 所 示 表 2-3-14 高 雄 市 製 造 業 家 數 佔 全 國 比 例 較 高 之 行 業 (4 碼 ) 各 縣 市 排 名 第 一 各 縣 市 排 名 第 二 各 縣 市 排 名 第 三 船 舶 及 其 零 件 業 (46.9%/83 家 ) 機 車 業 (19.0%/4 家 ) 電 子 管 業 (25.8%/8 家 ) 冷 凍 冷 藏 水 產 業 (22.3%/23 家 ) 水 泥 業 (20.7%/6 家 ) 分 離 式 元 件 業 (16.4%/21 家 ) 鋼 鐵 冶 鍊 業 (15.8%/6 家 ) 非 製 造 業 (14.8%/4 家 ) 水 產 品 業 (12.9%/4 家 ) 資 料 來 源 : 經 濟 部 工 業 統 計 調 查 報 告 / 金 屬 中 心 ITIS 計 畫 整 理 鋼 鐵 軋 延 及 擠 型 業 (13.6%/20 家 ) 產 業 機 械 維 修 業 (13.4%/23 家 ) 石 油 化 工 原 料 業 (8.9%/9 家 ) 2-78

(2) 製 造 業 營 業 收 入 分 佈 概 況 高 雄 市 製 造 業 總 營 收 共 9,742 億 元, 與 金 屬 直 接 相 關 的 行 業 中 金 屬 基 本 工 業 (2,839 億 元 ) 金 屬 製 品 (547 億 ), 如 圖 2-3-8 所 示, 分 居 高 雄 市 第 一 及 第 四 名 ; 行 政 區 營 收 分, 金 屬 基 本 工 業 及 金 屬 製 品 皆 以 小 港 區 最 高, 中 鋼 唐 榮 及 盛 餘 等 鋼 鐵 大 廠 皆 在 此 區 單 位 : 億 元 行 業 / 地 區 / 產 業 營 收 / 佔 有 率 高 市 合 計 高 市 佔 有 率 小 港 區 楠 梓 區 前 鎮 區 三 民 區 左 營 區 旗 津 區 其 他 地 區 金 屬 基 本 工 業 2,839.0 31.53% 2,819.6 0.4 16.1 2.9 0.0 電 子 零 組 件 業 2,300.2 7.74% 80.1 1,580.0 630.7 5.2 4.2 石 油 及 煤 製 品 業 2,010.1 30.44% 164.8 1,842.7 2.6 0.0 金 屬 製 品 業 547.4 6.19% 450.5 12.4 40.4 27.5 13.7 2.8 運 輸 工 具 業 455.7 6.01% 193.7 13.3 199.0 6.8 42.8 0.1 化 學 材 料 業 438.2 3.25% 246.4 9.3 182.5 0.0 機 械 設 備 業 184.2 2.62% 79.5 42.6 37.9 11.6 9.0 3.5 飲 料 及 食 品 業 181.4 3.77% 106.6 0.1 62.7 6.8 4.7 0.4 電 力 設 備 業 電 腦 電 子 產 品 及 光 學 製 品 業 其 他 126.7 117.6 541.8 2.62% 0.87% 2.50% 13.8 20.3 85.9 6.2 0.5 4.2 15.0 91.8 4.7 1.7 256.2 106.2 108.0 31.6 19.9 0.1 0.0 0.2 19.7 總 計 9,742.2 7.65% 4,415.5 3,629.0 1,271.9 292.7 59.3 資 料 來 源 : 經 濟 部 工 業 統 計 調 查 報 告 / 金 屬 中 心 ITIS 計 畫 整 理 圖 2-3-8 高 雄 市 主 要 行 政 區 行 業 營 收 概 況 2. 高 雄 縣 製 造 業 行 業 概 況 (1) 製 造 業 廠 家 數 分 佈 概 況 43.0 30.9 高 雄 縣 製 造 業 廠 家 數 共 4,855 家, 金 屬 製 品 業 1,153 家, 金 屬 基 本 工 業 430 家, 以 家 數 計 分 居 高 雄 縣 第 一 及 第 四 名 ; 在 行 政 區 分 佈 上, 金 屬 製 品 業 以 岡 山 鎮 (302 家 ) 最 多, 大 寮 鄉 (148 家 ) 次 之, 金 屬 基 本 工 業 以 大 寮 鄉 (173 家 ) 最 多, 如 圖 2-3-9 所 示 2-79

單 位 : 家 數 行 業 / 地 區 / 廠 商 家 數 / 佔 有 率 高 縣 合 計 高 雄 縣 佔 有 率 大 寮 鄉 岡 山 鎮 仁 武 鄉 燕 巢 鄉 鳳 山 市 路 竹 鄉 其 他 地 區 金 屬 製 品 業 1,153 7.84% 148 302 131 108 61 105 298 機 械 設 備 業 916 5.45% 163 108 162 96 107 47 233 飲 料 及 食 品 業 447 7.69% 68 42 24 57 41 30 185 金 屬 基 本 工 業 430 17.37% 173 61 53 23 18 33 69 塑 膠 製 品 業 349 4.27% 76 33 59 31 26 15 109 化 學 製 品 業 176 7.32% 34 12 14 44 7 8 57 非 金 屬 礦 物 製 品 161 6.24% 45 16 28 20 9 7 36 運 輸 工 具 業 158 5.15% 25 18 14 12 23 10 56 化 學 材 料 業 149 13.51% 40 11 20 7 6 15 50 電 力 機 械 設 備 業 122 3.92% 17 8 22 25 17 3 30 木 竹 製 品 業 122 8.09% 29 15 8 3 5 6 56 其 他 工 業 672 2.73% 165 47 54 63 111 20 212 合 計 4,855 5.62% 983 673 589 489 431 299 1,391 資 料 來 源 : 高 雄 縣 統 計 要 覽 / 金 屬 中 心 ITIS 計 畫 整 理 圖 2-3-9 高 雄 縣 主 要 行 政 區 廠 商 行 業 及 家 數 分 佈 概 況 另 從 4 碼 行 業 家 數 來 看, 高 雄 縣 因 鄰 近 高 雄 市 之 中 鋼, 因 此 鋼 鐵 相 關 產 業 廠 商 數 佔 全 國 比 例 較 高, 如 鋼 鐵 冶 鍊 業 鋼 鐵 軋 延 及 擠 型 業 鋼 鐵 伸 線 業 螺 絲 螺 帽 業 ( 用 鋼 量 大 之 產 業 ) 等 廠 家 數 比 例 排 名 全 國 第 一, 鍊 鋁 業 金 屬 鍛 造 業 船 舶 及 其 零 件 金 屬 容 器 業 機 車 零 件 業 其 他 金 屬 鑄 造 等 與 金 屬 相 關 產 業 家 數 佔 全 國 比 例 也 相 當 高, 如 表 2-3-15 所 示 2-80

表 2-3-15 高 雄 縣 製 造 業 家 數 佔 全 國 比 例 較 高 之 行 業 (4 碼 ) 各 縣 市 排 名 第 一 各 縣 市 排 名 第 二 各 縣 市 排 名 第 三 其 他 基 本 金 屬 業 (45.3%/91 家 ) 合 成 橡 膠 業 (33.3%/5 家 ) 螺 絲 螺 帽 業 (32.7%/362 家 ) 石 油 化 工 原 料 業 (30.7%/31 家 ) 鋼 鐵 冶 鍊 業 (23.7%/9 家 ) 合 板 及 組 合 木 材 業 (20.7%/30 家 ) 鋼 鐵 軋 延 及 擠 型 業 (19.7%/29 家 ) 鋼 鐵 伸 線 業 (17.9%/24 家 ) 石 油 及 煤 製 品 業 (12.7%/28 家 ) 鍊 鋁 業 (30.6%/11 家 ) 金 屬 鍛 造 業 (25.0%/7 家 ) 繩 纜 網 業 (24.5%/12 家 ) 耐 火 材 料 業 (19.4%/14 家 ) 船 舶 及 其 零 件 業 (19.2%/34 家 ) 冷 凍 冷 藏 蔬 果 業 (15.8%/6 家 ) 動 物 飼 料 配 製 業 (14.6%/34 家 ) 石 膏 製 品 業 (14.3%/2 家 ) 合 成 樹 脂 及 塑 膠 業 (13.7%/47 家 ) 基 本 化 學 材 料 業 (11.4%/31 家 ) 木 工 機 械 設 備 業 (4.5%/12 家 ) 其 他 金 屬 容 器 業 (14.6%/27 家 ) 石 膏 製 品 業 (14.3%/2 家 ) 水 泥 業 (13.8%/4 家 ) 非 酒 精 飲 料 業 (12.9%/34 家 ) 水 產 品 業 (12.9%/4 家 ) 皮 革 毛 皮 整 製 業 (12.6%/15 家 ) 機 車 零 件 業 (12.5%/57 家 ) 其 他 金 屬 鑄 造 業 (12.5%/2 家 ) 化 粧 品 業 (11.4%/61 家 ) 中 藥 業 (10.2%/14 家 ) 冷 凍 冷 藏 肉 類 業 (10.0%/5 家 ) 生 物 藥 品 業 (10.0%/2 家 ) 其 他 酒 精 飲 料 業 (9.4%/19 家 ) 採 礦 及 營 造 機 械 業 (9.1%/7 家 ) 印 刷 電 路 板 業 (2.3%/18 家 ) 資 料 來 源 : 經 濟 部 工 業 統 計 調 查 報 告 / 金 屬 中 心 ITIS 計 畫 整 理 (2) 製 造 業 營 業 收 入 分 佈 概 況 高 雄 縣 製 造 業 總 營 收 共 11,417 億 元, 金 屬 基 本 工 業 (1,959 億 元 ) 及 金 屬 製 品 業 (1,651 億 元 ) 分 居 二 三 名 在 行 政 區 營 收 方 面, 金 屬 基 本 工 業 以 岡 山 鎮 為 主, 金 屬 製 品 業 則 分 佈 在 岡 山 鎮 大 寮 鄉 及 仁 武 鄉, 如 圖 2-3-10 所 示 其 中 大 型 鋼 廠 分 佈 在 岡 山 鎮 及 橋 頭 鄉, 如 燁 聯 鋼 鐵 及 中 鴻 熱 軋 廠 位 在 岡 山 鎮, 燁 輝 高 雄 一 廠 及 中 鴻 冷 軋 廠 位 在 橋 頭 鄉 2-81

單 位 : 億 元 行 業 / 地 區 / 產 業 營 收 / 佔 有 率 高 縣 合 計 高 縣 佔 有 率 林 園 鄉 仁 武 鄉 岡 山 鎮 永 安 鄉 大 寮 鄉 大 社 鄉 其 他 地 區 化 學 材 料 業 4,976.9 36.87% 2,126.8 758.2 13.9 1,038.0 226.2 670.8 143.1 基 本 金 屬 業 1,959.0 21.75% 31.2 71.4 929.5 111.6 191.5 3.6 620.2 金 屬 製 品 業 1,650.9 18.66% 2.3 225.6 360.3 91.5 324.9 27.4 619.0 機 械 設 備 業 472.5 6.72% 4.5 142.1 27.8 5.3 67.3 19.0 206.6 飲 料 及 食 品 業 358.5 7.45% 3.4 32.1 20.3 20.5 43.7 2.1 236.4 塑 膠 製 品 業 299.1 6.99% 0.3 168.6 15.4 6.9 51.2 13.2 43.5 運 輸 工 具 業 287.4 3.79% 2.5 65.5 65.9 16.6 43.0 6.6 87.2 電 子 零 組 件 業 269.5 0.91% 2.9 32.7 19.9 121.2 51.3 41.5 紙 漿 / 紙 / 紙 製 品 業 186.1 11.87% 7.8 9.0 21.7 8.7 0.1 138.8 化 學 製 品 業 185.3 8.25% 19.2 6.3 10.3 20.6 43.7 32.7 52.5 其 他 771.5 2.00% 11.4 162.6 98.0 8.0 235.7 8.5 247.3 總 計 11,416.8 8.96% 2,201.4 1,643.1 1,583.1 1,360.4 1,357.2 835.4 2,436.2 資 料 來 源 : 經 濟 部 工 業 統 計 調 查 報 告 / 金 屬 中 心 ITIS 計 畫 整 理 圖 2-3-10 高 雄 縣 主 要 行 政 區 行 業 營 收 概 況 ( 二 ) 產 業 競 爭 力 分 析 1. 高 雄 市 金 屬 產 業 競 爭 力 分 析 (1) 生 產 要 素 競 爭 力 生 產 要 素 競 爭 力 以 勞 動 生 產 力 固 定 資 產 生 產 力 及 單 位 產 出 薪 資 成 本 等 三 項 指 標 衡 量 由 表 2-3-16 可 知 高 雄 市 製 造 業 這 三 項 指 標 的 表 現 均 優 於 全 國 平 均 值 若 以 二 碼 製 造 業 分 析, 金 屬 製 品 在 三 項 要 素 衡 量 指 標 表 現 皆 優 於 全 國 ; 基 本 金 屬 製 造 業 則 在 勞 動 生 產 力 表 現 明 顯 優 於 全 國, 但 固 定 資 產 生 產 力 及 單 位 產 出 薪 資 成 本 表 現 較 差 產 業 別 表 2-3-16 高 雄 市 金 屬 製 造 業 營 運 概 況 ( 一 ) 勞 動 生 產 力 ( 千 元 ) 2-82 固 定 資 產 生 產 力 ( 元 ) 單 位 產 出 薪 資 成 本 ( 元 ) 高 雄 市 全 國 高 雄 市 全 國 高 雄 市 全 國 基 本 金 屬 製 造 業 20,734 12,104 1.80 2.56 0.063 0.049 金 屬 製 品 製 造 業 6,755 2,870 3.50 2.42 0.076 0.134 資 料 來 源 :95 年 主 計 處 工 商 普 查 (2) 市 場 競 爭 力 及 獲 利 能 力 如 以 各 產 業 的 全 國 佔 有 率 指 標 來 分 析 該 地 區 的 產 業 市 場 競 爭 力, 由 表 2-3-17 我 們 發 現 2005 年 高 雄 市 整 體 製 造 業 的 市 佔 率 由 過 去 2000 年 的 7.8% 降 至 7.7%, 是 南 部 唯 一 衰 退 的 地 區 不 過 基 本 金 屬 及 金 屬 製 品 這 兩 項 產 業 在 市 佔 率 或 市 佔 率 倍 數 的 表 現 均 有 增 加, 表 現 較 整 體 製 造 業 佳

產 業 別 表 2-3-17 高 雄 市 金 屬 製 造 業 營 運 概 況 ( 二 ) 2000 年 營 業 收 入 2005 年 營 業 收 入 市 佔 率 市 佔 率 倍 數 市 佔 率 市 佔 率 倍 數 基 本 金 屬 製 造 業 30.27% 3.87 31.53% 4.12 金 屬 製 品 製 造 業 4.49% 0.57 6.19% 0.81 資 料 來 源 : 經 濟 部 工 廠 校 正 資 料 獲 利 能 力 方 面, 高 雄 市 製 造 業 2005 年 獲 利 率 為 14.4% 遠 高 於 全 國 的 8.2%, 金 屬 製 品 產 業 表 現 優 於 全 國, 但 是 基 本 金 屬 表 現 卻 不 及 全 國 平 均 水 準, 如 表 2-3- 18 產 業 別 表 2-3-18 高 雄 市 金 屬 製 造 業 營 運 概 況 ( 三 ) 2-83 2005 年 利 潤 率 高 雄 市 全 國 利 潤 率 倍 數 基 本 金 屬 製 造 業 3.91% 5.58% 0.701 金 屬 製 品 製 造 業 27.05% 11.11% 2.435 資 料 來 源 : 經 濟 部 工 廠 校 正 資 料 由 以 上 分 析 可 知, 高 雄 市 金 屬 製 品 產 業 整 體 競 爭 力 優 於 全 國 金 屬 製 品 平 均 水 準, 也 較 整 體 製 造 業 具 競 爭 力 基 本 金 屬 除 了 市 佔 率 表 現 較 佳 外, 獲 利 能 力 資 本 使 用 效 率 及 勞 動 成 本 的 表 現 均 不 及 全 國 同 業 平 均 水 準 2. 高 雄 縣 產 業 競 爭 力 (1) 生 產 要 素 競 爭 力 由 表 2-3-19 可 知 高 雄 縣 製 造 業 在 勞 動 生 產 力 及 固 定 資 產 生 產 力 兩 項 生 產 要 素 具 有 競 爭 力, 薪 資 成 本 高 於 全 國 平 均 值 若 以 二 碼 製 造 業 分 析, 基 本 金 屬 金 屬 製 品 產 業 在 三 項 要 素 衡 量 指 標 表 現 皆 優 於 全 國 表 2-3-19 高 雄 縣 金 屬 製 造 業 營 運 概 況 ( 一 ) 勞 動 生 產 力 固 定 資 產 生 產 力 單 位 產 出 薪 資 成 本 產 業 別 ( 千 元 ) ( 千 元 ) ( 千 元 ) 高 雄 縣 全 國 高 雄 縣 全 國 高 雄 縣 全 國 基 本 金 屬 製 造 業 22,397 12,104 3.60 2.56 0.024 0.049 金 屬 製 品 製 造 業 4,760 2,870 3.18 2.42 0.085 0.134 資 料 來 源 :95 年 主 計 處 工 商 普 查 (2) 市 場 競 爭 力 及 獲 利 能 力 由 表 2-3-20 我 們 發 現 2005 年 高 雄 縣 整 體 製 造 業 的 市 佔 率 由 過 去 2000 年 的 7.07% 增 加 至 8.96%, 市 場 競 爭 力 明 顯 提 升, 其 中 基 本 金 屬 市 佔 率 及 市 佔 率 倍 數 皆 較 2000 年 下 降, 金 屬 製 品 市 佔 率 雖 增 加 但 市 佔 率 倍 數 也 下 降, 顯 然 這 兩 項 產 業 的 市 場 競 爭 力 較 2000 年 衰 退

產 業 別 表 2-3-20 高 雄 縣 金 屬 製 造 業 營 運 概 況 ( 二 ) 2000 年 營 業 收 入 2005 年 營 業 收 入 市 佔 率 市 佔 率 倍 數 市 佔 率 市 佔 率 倍 數 基 本 金 屬 製 造 業 23.83% 3.37 21.75% 2.43 金 屬 製 品 製 造 業 15.86% 2.24 18.67% 2.08 資 料 來 源 : 經 濟 部 工 廠 校 正 資 料 獲 利 能 力 方 面, 高 雄 縣 製 造 業 2005 年 獲 利 率 為 7.73% 低 於 全 國 的 8.2%, 其 中 基 本 金 屬 及 金 屬 製 品 二 大 產 業 的 獲 利 表 現 不 及 全 國 平 均 水 準, 如 表 2-3-21 所 示 產 業 別 表 2-3-21 高 雄 縣 金 屬 製 造 業 營 運 概 況 ( 三 ) 2005 年 利 潤 率 高 雄 市 全 國 利 潤 率 倍 數 基 本 金 屬 製 造 業 3.80% 5.58% 0.680 金 屬 製 品 製 造 業 7.17% 11.11% 0.645 資 料 來 源 : 經 濟 部 工 廠 校 正 資 料 ( 三 ) 主 要 工 業 區 概 況 由 以 上 分 析 可 知, 高 雄 縣 基 本 金 屬 及 金 屬 製 品 二 大 產 業 在 獲 利 能 力 及 營 收 成 長 率 方 面 不 及 全 國 同 業, 但 生 產 要 素 使 用 效 率 較 全 國 同 業 優 秀 2006 年 全 國 由 工 業 局 管 理, 政 府 開 發 之 編 定 工 業 區 共 60 個, 廠 家 數 共 9,800 家, 北 部 16 個 (3,672 家 ) 中 部 20 個 (3,209 家 ) 南 部 20 個 (2,682 家 ) 東 部 4 個 (237 家 ) 全 國 60 個 編 定 工 業 區 廠 商 數 較 2005 年 共 減 少 312 家 (- 3.0%), 南 部 20 個 減 少 110 家 (-4%), 高 雄 地 區 7 個 工 業 區 減 少 40 家 (-3.6%) 南 部 工 業 區 廠 商 家 數 衰 退 最 多 包 括 台 南 科 技 (-32) 大 發 (-19) 及 高 雄 臨 海 (-19) 工 業 區 名 稱 面 積 ( 公 頃 ) 性 質 資 本 額 ( 億 元 ) 現 有 員 工 數 ( 人 ) 現 有 廠 家 數 ( 家 ) 05~06 年 家 數 變 化 備 註 永 安 73 化 學 製 品 (22) 金 屬 製 品 (19) 及 化 學 材 料 (10) 244 3,451 59 0 仁 武 21 金 屬 製 品 (8) 金 屬 基 本 工 業 (6) 機 械 設 備 (5) 301 1,426 33 1 鳳 山 11 運 輸 工 具 製 造 修 配 (78) 49 1,001 86-1 大 發 391 金 屬 基 本 工 業 (164) 金 屬 製 品 (61) 機 械 設 備 (51) 892 13,592 499-19 機 械 -6 塑 膠 -3 大 社 115 化 學 材 料 (8) 及 化 學 製 品 (2) 652 2,387 11-1 林 園 388 化 學 材 料 (19) 及 化 學 製 品 (4) 3,059 4,713 25-1 臨 海 1,650 金 屬 基 本 工 業 (69) 機 械 設 備 (60) 運 輸 工 具 製 造 修 配 (50) 5,894 32,920 362-19 化 學 材 料 -3 合 計 2,649 11,091 59,490 1,075-40 圖 2-3-11 主 要 工 業 區 概 況 2-84

( 四 ) 就 業 人 口 概 況 1. 就 業 者 行 業 別 已 就 業 人 數 為 123.4 萬 人, 失 業 人 數 約 5.4 萬 人 從 事 服 務 業 人 口 比 例 約 佔 6 成, 農 業 人 口 比 例 有 下 滑 趨 勢 近 3 年 來 從 事 製 造 業 人 口 比 例 上 升, 以 金 屬 鋼 鐵 相 關 產 業 居 多 70 % 60 50 40 30 20 10 2. 失 業 率 概 況 0 1996 年 1997 年 1998 年 製 造 業 人 口 比 率 % 26.0 26.9 27.5 26.9 26.5 26.3 25.8 25.5 26.2 26.7 27.2 農 林 魚 牧 人 口 比 率 % 7.1 6.3 6.0 6.1 5.9 5.0 5.3 5.0 5.2 4.3 3.8 工 業 人 口 比 率 % 37.1 37.2 37.7 36.7 35.7 34.7 34.2 34.0 34.6 35.7 36.5 服 務 業 人 口 比 率 % 55.8 56.4 56.3 57.2 58.4 60.3 60.5 61.0 60.1 60.0 59.6 圖 2-3-12 1999 年 2000 年 就 業 者 行 業 別 分 析 高 雄 地 區 的 失 業 率 均 高 於 全 台 平 均, 近 年 來 有 拉 近 的 趨 勢, 與 金 屬 產 業 活 絡 有 關 2001 年 2002 年 2003 年 2004 年 2005 年 2006 年 6 失 業 率 % 經 濟 成 長 率 % 9 4 2 6 3 0 0 1996 年 1997 年 1998 年 1999 年 2000 年 2001 年 2002 年 2003 年 2004 年 2005 年 2006 年 -3 台 灣 經 濟 成 長 率 % 6.30 6.59 4.55 5.75 5.77-2.17 4.64 3.50 6.15 4.07 4.68 台 灣 地 區 失 業 率 % 2.6 2.72 2.69 2.93 2.99 4.58 5.17 4.99 4.43 4.13 3.91 高 雄 地 區 失 業 率 % 2.92 3.33 3.21 3.82 3.84 4.98 5.43 5.22 4.59 4.25 4.19 圖 2-3-13 高 雄 地 區 失 業 率 分 析 2-85

( 五 ) 市 場 供 需 推 估 1. 全 球 鋼 價 動 向 全 球 鋼 材 市 場 近 期 逐 漸 平 靜 下 來, 但 用 鋼 的 需 求 仍 然 一 樣 低 迷 很 顯 然 的, 這 並 不 是 意 味 鋼 鐵 業 的 寒 冬 結 束, 鋼 價 要 反 彈 了 而 是 供 應 商 之 前 以 低 於 生 產 成 本 的 價 格 儘 可 能 的 要 拋 出 存 貨, 以 避 免 更 嚴 重 跌 價 損 失 的 動 作, 基 本 上 慢 慢 停 止 了 激 化 鋼 價 下 跌 ( 所 謂 的 死 亡 螺 旋 ) 的 幾 個 因 素 中, 庫 存 拋 售 的 鈍 化 與 廠 商 的 迅 速 減 產 這 兩 大 供 給 面 因 素 逐 漸 得 到 控 制, 對 鋼 價 的 止 跌 提 供 了 重 要 基 礎 ; 而 煉 鋼 原 料 等 成 本 的 下 跌 風 險 因 素 中, 佔 電 爐 廠 大 宗 的 廢 鋼 散 裝 運 費 兩 項 成 本 因 素 也 出 現 反 彈 或 已 無 太 多 向 下 修 正 空 間, 而 佔 高 爐 廠 大 宗 的 鐵 礦 石 煉 焦 煤 新 年 度 合 約 價 格 下 一 季 很 快 就 會 定 案 97 年 鋼 價 觸 底 反 彈 的 態 勢 已 接 近 萬 事 具 備, 只 欠 東 風 -- 需 求 的 階 段 在 半 成 品 方 面, 創 下 6 年 新 低 的 小 鋼 胚 價 格, 於 11 月 初 由 最 低 報 價 的 烏 克 蘭 和 土 耳 其 鋼 廠 率 先 反 彈 調 漲 11 月 初 土 耳 其 和 中 東 的 單 軋 廠 撿 了 一 些 便 宜 的 小 鋼 胚, 補 充 了 庫 存 後, 又 迅 速 離 開 了 市 場 在 沒 有 需 求 支 撐, 而 又 預 期 明 年 鐵 礦 石 與 煉 焦 煤 價 格 將 大 幅 下 滑 的 背 景 下, 小 鋼 胚 上 漲 有 如 曇 花 一 現 下 次 中 東 鋼 廠 的 買 盤 可 能 得 等 到 明 年 2 月 ~3 月 間, 國 際 鋼 胚 價 格 對 98 年 鐵 礦 與 煉 焦 煤 下 跌 作 出 反 應 之 後 根 據 資 料 顯 示, 獨 立 國 協 小 鋼 胚 價 格 在 97 年 11 月 中 反 彈 至 FOB 470~480 美 元 / 噸 後, 需 求 迅 速 休 眠, 價 格 開 始 往 後 退 最 近 烏 克 蘭 出 口 報 價 FOB 不 到 400 美 元 / 噸 土 耳 其 鋼 廠 報 價 為 FOB 400~430 美 元 / 噸, 其 價 格 進 一 步 下 跌 的 幅 度 有 限, 因 為 其 廢 鋼 成 本 較 高 整 體 而 言, 一 般 預 期 小 鋼 胚 價 格 未 來 幾 週 將 持 續 緩 緩 下 滑 倫 敦 金 屬 交 易 所 (LME) 在 馬 來 西 亞 或 土 耳 其 交 運 的 小 鋼 胚 價 格 再 次 下 跌 至 300 美 元 / 噸 然 而 因 鋼 廠 積 極 減 產, 也 沒 有 多 餘 的 庫 存 是 急 於 拋 售 的, 現 貨 市 場 小 鋼 胚 價 格 要 再 回 到 FOB 300 美 元 / 噸 以 下 似 乎 不 太 可 能 在 東 亞 方 面, 儘 管 需 求 低 迷, 但 小 鋼 胚 現 貨 市 場 價 格 仍 有 C&F 400 美 元 / 噸 以 上 的 行 情 越 南 市 場 的 小 鋼 胚 庫 存 已 降 低 很 多, 但 仍 足 夠 用 到 明 年 春 季 在 扁 鋼 胚 部 分, 價 格 從 不 到 FOB 350 美 元 / 噸 到 450~500 美 元 / 噸 均 有 2-86

在 長 條 類 鋼 品 方 面, 中 東 地 區 調 降 長 條 類 鋼 品 價 格, 情 況 與 鋼 胚 半 成 品 市 場 類 似 土 耳 其 鋼 廠 之 前 將 賣 往 波 斯 灣 地 區 鋼 筋 價 格 由 C&F 450 美 元 / 噸 調 高 到 C&F 570~600 美 元 / 噸 後, 馬 上 遭 遇 買 家 完 全 撤 出 市 場 的 抵 制 中 東 國 家 在 97 年 11 月 最 後 一 周 家 鋼 筋 市 場 又 突 然 驟 跌 了 12~15%, 出 廠 價 回 到 了 450~550 美 元 / 噸 據 悉, 此 一 反 轉 與 油 價 跌 破 每 桶 50 美 元 當 地 股 價 下 跌 及 房 地 產 不 振 有 關 與 此 同 時, 土 耳 其 鋼 廠 因 庫 存 廢 鋼 與 鋼 胚 半 成 品 成 本 相 對 較 高, 降 價 行 動 就 顯 得 複 雜 土 耳 其 鋼 廠 的 鋼 筋 價 格 過 去 與 中 東 高 價 市 場 連 結, 但 現 在 卻 反 過 來 試 圖 與 歐 洲 和 美 洲 的 高 價 市 場 連 結 在 歐 洲 鋼 筋 價 格 目 前 超 過 600 美 元 / 噸, 但 當 地 業 者 擔 心 從 土 耳 其 交 運 的 鋼 筋 增 加, 將 讓 疲 軟 的 歐 洲 市 場 繼 續 下 滑 美 國 鋼 廠 也 越 來 越 強 烈 的 抱 怨 進 口 產 品 的 競 爭,97 年 10 月 份 美 國 鋼 品 進 口 量 較 去 年 同 期 增 加 6.8% 11 月 底 當 地 鋼 筋 出 廠 價 600~615 美 元 / 短 噸, 盤 元 為 720~740 美 元 / 短 噸, 但 進 口 鋼 筋 CIF 報 價 僅 需 500~520 美 元 / 短 噸, 盤 元 也 不 到 CIF 600 美 元 / 短 噸 東 亞 長 條 類 鋼 材 的 生 產 成 本 相 對 其 他 地 區 為 低, 但 之 前 屬 於 低 成 本 區 隔 的 日 本 和 台 灣 市 場, 由 於 97 年 11 月 廢 鋼 價 格 的 上 漲 使 得 鋼 廠 生 產 成 本 增 加 如 果 之 前 台 日 鋼 廠 以 C&F 400 美 元 / 噸 的 價 格 出 口 鋼 筋 到 東 南 亞 市 場, 在 廢 鋼 價 格 較 上 個 月 上 漲 的 情 況 下, 目 前 這 些 鋼 廠 出 口 到 東 南 亞 的 鋼 筋 價 格 不 應 低 於 450 美 元 / 噸 而 中 國 鋼 廠 在 外 銷 市 場 沒 有 明 顯 的 特 殊 活 動, 其 鋼 筋 報 價 不 低 於 FOB 480~520 美 元 / 噸 的 價 格 在 平 板 類 鋼 材 部 份, 與 97 年 6 月 的 高 峰 相 比, 中 國 板 鋼 減 產 已 經 超 過 20%, 中 國 板 鋼 價 格 趨 於 穩 定, 中 國 鋼 價 跌 勢 高 峰 期 已 過 上 海 4.75~12mm 的 熱 軋 板 捲 出 廠 價 格 在 11 月 中 旬 跌 到 約 3,000 元 人 民 幣 / 噸, 已 回 升 到 3,400 元 人 民 幣 / 噸 ( 約 498 美 元 / 噸 ) 而 中 國 自 12 月 1 日 起 將 熱 軋 板 捲 出 口 關 稅 由 5% 降 至 0%, 其 出 口 報 價 立 刻 由 FOB 500 美 元 / 噸 下 降 到 440~470 美 元 / 噸 寶 鋼 在 宣 佈 調 降 12 月 冷 軋 板 捲 出 廠 盤 價 22% 之 後, 又 接 著 宣 佈 調 降 其 1 月 份 冷 軋 板 捲 價 格 17% 當 地 廠 商 認 為, 明 年 1 月 鋼 廠 處 境 仍 相 當 艱 困, 但 農 曆 年 過 後 情 況 將 得 到 改 善 同 時, 其 他 亞 洲 地 區 的 情 況 同 樣 悲 觀, 中 鋼 公 司 宣 佈 調 降 2009 年 第 一 季 內 銷 盤 價 達 23%, 創 歷 史 最 大 單 季 跌 幅, 熱 軋 出 廠 價 來 到 約 606 美 元 / 噸 的 水 準 而 韓 圜 大 幅 貶 值 及 國 內 需 求 清 淡, 韓 國 用 戶 幾 乎 停 止 了 各 種 平 板 類 鋼 材 的 進 2-87

口 歐 洲 偏 高 的 熱 軋 板 捲 價 格 在 進 口 品 威 脅 下,11 月 以 來 也 驟 跌 了 20%, 用 鋼 客 戶 擔 心 的 都 是 在 不 確 定 的 經 濟 形 勢 下, 還 能 保 有 多 少 訂 單 歐 洲 熱 軋 板 捲 價 格 已 低 於 500 歐 元 / 噸, 地 中 海 地 區 鋼 廠 出 廠 價 更 來 到 450 歐 元 / 噸 的 水 準 然 而, 進 口 熱 軋 板 捲 到 西 歐 的 到 岸 價 格 只 需 410 歐 元 / 噸 在 美 國 方 面, 近 兩 週 平 板 類 鋼 價 約 下 跌 10% 以 上, 熱 軋 板 捲 出 廠 價 來 到 620~640 美 元 / 短 噸, 冷 軋 則 為 705~720 美 元 / 短 噸, 但 當 地 鋼 廠 絕 對 又 比 進 口 產 品 貴 由 於 美 國 與 國 際 鋼 價 價 差 已 經 逐 漸 縮 小, 繼 續 下 跌 的 風 險 已 經 減 輕 在 中 厚 板 方 面,97 年 12 月 1 日 中 國 將 中 厚 板 出 口 關 稅 由 5% 降 至 0%, 其 出 口 中 東 的 報 價 下 降 到 FOB 550~560 美 元 / 噸 歐 洲 中 厚 板 進 口 價 格 CIF 為 560~570 歐 元 / 噸, 當 地 廠 商 出 廠 價 為 650~660 歐 元 / 噸, 德 國 鋼 廠 明 年 2 月 份 交 運 到 東 歐 含 運 費 的 中 厚 板 報 價 還 有 800 歐 元 / 噸 國 際 廢 鋼 價 格 在 97 年 11 月 經 過 觸 底 急 拉 又 回 跌 後, 廢 鋼 價 格 近 期 趨 於 穩 定 美 國 歐 洲 獨 立 國 協 運 往 土 耳 其 的 1 號 重 溶 等 級 廢 鋼 的 價 格 介 於 280~300 美 元 / 噸, 但 需 求 量 明 顯 減 少, 這 意 味 12 月 廢 鋼 價 格 可 能 會 再 下 幅 下 跌 在 東 亞 方 面, 由 於 主 要 廢 鋼 出 口 國 美 國 與 日 本 的 需 求 不 振, 美 日 廢 鋼 在 11 月 上 旬 前 反 彈 後 又 下 滑, 東 亞 廢 鋼 可 以 C&F 低 於 200 美 元 / 噸 的 價 格 取 得 由 於 日 本 電 爐 廠 最 近 顯 著 減 產,H2 廢 鋼 收 購 價 最 高 約 126~136 美 元 / 噸 美 國 國 內 1 號 重 溶 廢 鋼 價 格 則 上 漲 10 美 元 / 長 噸, 最 近 兩 周 價 格 約 105~110 美 元 / 長 噸 2. 國 內 長 條 類 鋼 材 價 格 97 年 12/1 豐 興 鋼 筋 盤 價 與 上 週 持 平, 價 格 為 19,300 元 / 噸, 較 11 月 初 漲 1,000 元 / 噸, 較 6 月 中 的 高 點 32,500 元 / 噸 下 跌 13,200 元 / 噸 12/1 廢 鋼 與 上 週 持 平, 為 6,100 元 / 噸, 但 12/2-3 兩 日 兩 度 調 降 各 300 元 / 噸 在 H 型 鋼 部 份,97 年 11 月 初 東 和 H 型 ( 規 格 100*100 mm ~ 175*175 mm 之 H 型 鋼 ) 為 31,000 元 / 噸,12 月 新 價 為 26,000 元 / 噸, 每 噸 跌 5,000 元 在 盤 元 方 面, 中 鋼 98 年 第 1 季 內 銷 盤 價 於 11/26 開 出, 盤 元 每 噸 下 跌 7,000 元, 成 為 27,397 元, 跌 幅 20.4% 2-88

3. 國 內 平 板 類 鋼 材 價 格 中 鋼 97 年 第 4 季 內 銷 盤 價 於 8/28 開 出, 熱 軋 板 捲 每 噸 上 漲 800 元, 成 為 31,283 元, 漲 幅 2.6% 98 年 第 1 季 內 銷 盤 價 於 11/26 開 出, 熱 軋 板 捲 每 噸 跌 7,840 元, 成 為 23,443 元, 跌 幅 25% 中 鴻 97 年 10 月 內 銷 盤 價 於 9/26 開 出, 熱 軋 鋼 捲 牌 價 為 27,400~29,100 元, 每 噸 跌 2,000 元 ; 外 銷 FOB 價 跌 140 美 元, 成 為 845~875 美 元 / 噸 11 月 內 銷 盤 價 於 10/27 開 出, 熱 軋 鋼 捲 牌 價 為 20,200~21,000 元, 每 噸 跌 7,200 元 ; 熱 軋 外 銷 價 跌 200 美 元, 成 為 C&F 650 美 元 / 噸 中 鴻 12 月 內 銷 盤 價 於 12/4 開 出, 牌 價 為 19,200~19,500 元, 每 噸 跌 1,000 元 五 生 醫 器 材 與 材 料 之 產 業 分 析 一 產 業 現 況 ( 一 ) 我 國 市 場 動 向 1. 2008 年 我 國 醫 療 器 材 出 口 值 為 287 億 元 新 台 幣, 較 2007 年 成 長 5.4%; 進 口 方 面,2008 年 我 國 醫 療 器 材 進 口 值 約 為 417 億 元 新 台 幣, 僅 較 2007 年 小 幅 成 長 3.5% 2. 就 五 大 類 出 口 產 品 來 看, 成 長 最 大 的 來 自 於 體 外 診 斷 產 品, 2008 年 的 出 口 值 為 42.99 億 元 新 台 幣, 較 2007 年 成 長 了 31%; 而 診 斷 & 監 測 產 品 出 口 值 為 3.49 億 元 新 台 幣, 較 2007 年 成 長 9.5% 手 術 & 治 療 產 品 出 口 值 為 108 億 元 新 台 幣, 較 2007 年 成 長 4.8%; 至 於 輔 助 & 彌 補 產 品 出 口 值 為 88.6 億 元 新 台 幣, 小 幅 衰 退 1.1% 左 右 3. 若 依 不 同 科 別 來 看,2008 年 我 國 眼 科 相 關 產 品 出 口 值 約 為 37.4 億 元 新 台 幣, 較 2007 年 成 長 8.5%; 牙 科 與 骨 科 產 品 分 別 出 口 10.1 億 元 與 4.1 億 元, 較 2007 年 分 別 成 長 1.7% 與 0.6% 4. 從 我 國 21 家 已 上 市 櫃 興 櫃 或 公 開 發 行 的 醫 療 器 材 公 司 之 營 收 資 料 來 看,2009 年 前 2 月 的 營 收 總 和 約 比 2008 年 同 期 衰 退 6.93%, 雖 說 1 月 受 工 作 天 影 響, 但 1 2 月 的 總 和 仍 是 較 2008 年 同 期 衰 退, 可 見 醫 療 器 材 營 收 已 產 生 警 訊 不 過, 不 同 的 產 品 類 別 亦 有 不 同 的 表 現, 像 生 產 電 動 代 步 車 的 必 翔 生 產 血 壓 計 的 百 略 與 優 盛 生 產 電 子 體 溫 計 的 紅 醫 電 等 偏 向 居 家 用 之 成 熟 性 產 品, 因 而 有 較 大 的 衰 退 幅 度 ; 而 生 產 血 糖 計 的 五 鼎 華 廣 生 技 泰 博 台 欣 生 技 等, 營 收 尚 有 2 成 以 上 的 成 長 率 ; 而 生 產 耗 材 類 的 太 平 洋 醫 材 與 邦 特 也 維 持 成 長 的 趨 勢 2-89

5. 科 技 顧 問 組 提 出 生 技 起 飛 計 畫, 由 國 發 基 金 帶 頭, 與 民 間 合 資 成 立 600 億 元 大 型 生 技 創 投 基 金, 第 一 期 基 金 規 模 為 70 億 至 100 億 元, 預 估 四 年 內, 生 技 產 業 的 產 值 將 可 倍 增 至 3,000 億 元 6. 全 球 產 品 安 全 檢 測 和 認 證 領 域 的 領 導 者 Underwriters Laboratories Inc.(UL) 宣 佈, 位 於 臺 北 市 的 實 驗 室 獲 得 國 際 電 子 電 機 委 員 會 (IEC) 的 認 可, 成 為 可 執 行 醫 療 用 電 子 設 備 (MED/IEC60601-1 及 -2 系 列 ) 的 CB 測 試 實 驗 室 ( 二 ) 廠 商 動 向 1. 從 2008 年 我 國 醫 療 器 材 廠 商 的 出 口 排 名 來 看, 生 產 隱 形 眼 鏡 的 精 華 光 學 奪 下 第 一 大 出 口 寶 座, 而 生 產 血 糖 計 的 泰 博 公 司 則 以 將 近 1 倍 的 出 口 成 長 率 搶 得 第 二 名 的 寶 座 值 得 一 提 的 是 原 本 十 名 之 外 的 雅 博 公 司 取 得 七 名 的 寶 座, 而 必 翔 公 司 因 出 口 衰 退 而 掉 至 第 五 名 2. 精 華 光 學 公 司 自 去 年 進 入 中 國 大 陸 隱 形 眼 鏡 市 場 後, 鎖 定 上 海 為 主 要 市 場, 今 年 內 將 可 望 進 一 步 擴 充 北 京 福 州 廈 門 當 地 銷 售 據 點 3. 紅 電 醫 新 增 60 萬 美 元 投 中 國 大 陸 九 江 青 雷 醫 學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該 公 司 主 要 生 產 電 子 醫 用 體 溫 量 測 器 械 4. 優 盛 公 司 取 得 中 國 大 陸 國 家 知 識 產 權 局 核 發 電 子 血 壓 計 的 專 利, 專 利 號 為 第 469964 號 5. 東 貿 預 計 發 行 5 億 元 可 轉 換 公 司 債, 以 布 建 健 康 醫 療 美 容 版 圖 6. 台 達 電 子 集 團 的 子 公 司 中 達 電 通 與 某 湖 南 醫 療 器 械 公 司 的 合 作, 為 其 用 戶 在 熱 風 迴 圈 烘 箱 矩 形 蒸 汽 滅 菌 器 等 高 溫 消 毒 設 備 上, 量 身 設 計 了 具 有 高 效 高 速 穩 定 可 靠 的 自 動 化 整 合 方 案, 實 現 了 產 品 的 升 級 換 代 2-90

( 三 ) 我 國 醫 療 器 材 出 口 分 析 1. 2008 vs 2007 年 1~12 月 我 國 醫 療 器 材 出 口 趨 勢 2. 2008 年 1~12 月 我 國 前 五 大 醫 療 器 材 出 口 國 2-91

3. 2008 年 1~12 月 我 國 前 十 大 醫 療 器 材 出 口 產 品 4. 2008 年 1~12 月 我 國 前 十 大 醫 療 器 材 出 口 商 2-92

( 四 ) 我 國 上 市 櫃 興 櫃 公 開 發 行 之 醫 療 器 材 廠 商 營 收 變 化 單 位 : 百 萬 元 2-93

2-94 第 二 章 相 關 研 究 分 析 與 實 質 環 境 分 析

二 建 議 發 展 醫 材 器 具 之 材 料 : 發 展 骨 科 醫 材 技 術 ( 一 ) 技 術 研 發 目 標 針 對 國 家 總 體 產 業 政 策 之 一 的 生 技 產 業 策 略 諮 議 委 員 會 議 (BTC, Bio-Technology Committee) 以 特 定 疾 病 領 域 發 展 創 新 醫 療 器 材 產 業 之 策 略, 骨 科 創 新 醫 療 器 材 以 疾 病 需 求 導 向 智 財 權 布 局 為 首 要 重 點, 開 發 符 合 微 創 手 術 臨 床 應 用 之 創 新 型 骨 科 醫 療 器 材 由 於 微 創 手 術 崛 起 所 帶 來 的 臨 床 便 利 性, 在 老 人 脊 椎 退 化 性 疾 病 及 運 動 傷 害 的 人 口 逐 年 增 加, 創 新 骨 科 醫 材 研 發 以 骨 科 固 定 裝 置 來 修 復 脊 椎 退 化 性 疾 病 軟 骨 韌 帶 及 肌 腱 剝 離 等 創 傷 為 目 標, 逐 步 配 合 微 創 手 術 器 械 (MIS, Minimum Invasive Surgery) 與 關 節 內 視 鏡 (Arthroscopy) 影 像 引 導 之 手 術 發 展, 無 縫 線 (Sutureless) 的 骨 科 固 定 裝 置 和 無 線 結 (Knotless) 的 骨 科 固 定 裝 置 是 未 來 配 合 MIS 手 術 的 產 品 趨 勢, 而 相 關 骨 科 植 入 物 也 朝 複 合 式 生 物 性 骨 科 醫 材 發 展, 尤 其 是 可 降 解 材 料 (Bio-degradable Material) 之 開 發 與 應 用 ( 二 ) 技 術 發 展 藍 圖 創 新 骨 科 醫 材 技 術 發 展, 主 要 分 非 融 合 式 脊 椎 醫 材 (Nonfusion Spinal Medical Devices) 創 新 與 複 合 式 生 物 性 骨 科 醫 材 兩 個 主 軸 脊 椎 非 融 合 式 骨 材 仍 處 於 效 能 評 估 階 段, 市 場 潛 力 大, 宜 以 智 財 權 布 局 與 臨 床 驗 證 為 先, 透 過 電 腦 模 擬 雛 型 品 試 製 器 材 表 面 處 理 壓 力 感 應 量 測 及 光 學 定 位 等 系 統 平 台 開 發, 設 計 符 合 人 體 工 學 之 骨 科 醫 材 創 新 動 態 穩 定 系 統 ( Dynamic Stabilization System) 設 計 包 括 棘 突 間 隙 撐 填 物 (Interspinous Spacer) 及 椎 弓 固 定 (Pedicle Anchoring), 以 維 持 術 後 之 行 動 力 解 決 椎 間 盤 退 化 病 症 (DDD, Degenerative Disc Disease ) 改 善 脊 椎 患 者 旋 轉 彎 曲 及 伸 展 ( Axial Rotation,Lateral Bending, Flexion, and Extension) 不 良 的 缺 失 椎 間 纖 維 環 修 復 裝 置 (Annulus Repair Device) 的 開 發 將 以 微 創 手 術 考 量, 針 對 椎 間 盤 突 出 所 產 生 的 下 背 痛, 以 早 期 治 療 來 解 決 椎 間 盤 退 化 的 問 題 在 運 動 醫 學 或 是 創 傷 相 關 部 分, 微 創 肌 腱 韌 帶 重 建 手 術 需 求 很 高, 近 程 研 發 將 以 軟 組 織 固 定 鉚 釘 (Tissue Anchor) 產 品 技 術 的 改 進 為 主, 開 發 肩 部 的 無 縫 線 固 定 裝 置, 中 程 則 推 展 至 膝 部 的 無 線 結 固 定 裝 置 複 合 式 生 物 性 骨 科 醫 材 以 研 發 具 有 活 性 分 子 的 可 注 射 式 複 合 式 與 研 發 中 空 型 多 孔 性 複 合 式 醫 材 及 骨 水 泥, 結 合 可 吸 收 性 生 醫 材 料 與 生 物 活 性 物 質 ( 藥 物 與 生 長 因 子 等 ) 以 技 術 整 合 2-95

的 角 度 開 發 兼 具 骨 癒 合 傳 導 性 (Osteoconduction) 及 骨 活 性 誘 導 (Osteoinduction) 雙 重 效 果 之 骨 缺 損 充 填 產 品, 以 補 傳 統 骨 缺 損 充 填 物 僅 提 供 骨 傳 導 癒 合 性 之 不 足, 同 時 運 用 劑 型 設 計, 開 發 注 射 型 式 之 骨 填 充 基 材, 運 用 於 各 種 骨 缺 損 部 位, 例 如 椎 體 成 型 術 (Vertebroplasty), 提 升 骨 癒 合 之 速 率 及 效 率 ; 開 發 中 空 型 多 孔 性 複 合 式 醫 材, 可 以 延 遲 患 者 對 人 工 關 節 置 換 的 需 求 其 技 術 發 展 藍 圖 如 圖 2-3-14 所 示 ( 三 ) 產 業 效 益 圖 2-3-14 創 新 骨 科 醫 材 技 術 發 展 藍 圖 開 發 創 新 骨 科 醫 療 產 品 具 備 手 術 方 便 性 及 優 於 現 有 之 少 數 國 外 產 品 等 特 性, 此 類 創 新 型 高 附 加 價 值 醫 用 植 入 式 產 品 開 發, 將 帶 動 國 內 骨 科 器 材 產 業 傳 統 金 屬 或 高 分 子 醫 材, 轉 型 向 更 高 層 次 之 複 合 型 醫 用 人 工 植 入 醫 材, 擺 脫 國 內 目 前 相 關 廠 商 以 代 工 或 生 產 低 價 過 時 醫 用 產 品 之 窘 境 打 造 脊 椎 醫 療 器 材 創 新 研 發 中 心, 開 發 具 國 際 專 利 之 非 融 合 式 脊 椎 醫 材, 促 使 台 灣 躋 身 國 際, 吸 引 國 際 資 金 投 資 而 複 合 式 生 物 性 醫 療 器 材 產 品 研 發, 目 前 於 全 球 仍 在 起 步 階 段, 我 國 擁 有 相 當 大 的 空 間 與 機 2-96

會, 將 可 有 效 提 升 國 內 之 技 術 與 國 際 同 步, 並 同 時 協 助 國 內 生 醫 材 料 廠 商 生 產 更 具 附 加 價 值 之 含 骨 生 成 活 性 分 子 之 骨 科 植 入 式 醫 材 各 項 研 發 與 製 程 重 點 將 會 產 出 多 項 專 利, 以 專 利 加 值 及 雛 型 品 試 製 模 式, 技 轉 國 內 廠 商, 落 實 成 果 商 品 化, 帶 動 產 業 升 級, 提 升 國 內 產 業 之 國 際 競 爭 力, 開 創 出 國 內 骨 科 醫 材 產 業 的 新 利 基 六 營 運 總 部 及 運 籌 中 心 產 業 ( 一 ) 區 域 營 運 總 部 研 究 背 景 亞 太 地 區 是 第 二 次 世 界 大 戰 後 最 具 動 態 發 展 的 地 區, 除 了 台 灣 之 外, 鄰 近 的 新 加 坡 日 本 南 韓 馬 來 西 亞 等 國 家 也 紛 紛 以 勞 力 技 術 密 集 性 的 生 產 動 能 呈 現 快 速 成 長 趨 勢, 創 造 出 不 少 發 展 中 國 家 的 經 濟 奇 蹟 另 一 方 面, 區 域 整 合 的 自 由 經 濟 模 式 也 逐 漸 成 型 如 歐 盟 單 一 市 場 於 1993 年 的 籌 備 北 美 貿 易 區 協 定 於 1994 年 生 效 2015 年 中 國 - 東 協 自 由 貿 易 區 的 形 成 等, 眾 多 標 榜 以 區 域 經 濟 貿 易 協 定 等 組 織 紛 紛 在 20 世 紀 末 成 立, 顯 見 下 一 世 紀 自 由 市 場 經 濟 貿 易 區 的 可 能 因 此, 有 鑑 未 來 區 域 經 濟 趨 勢 發 展, 政 府 依 循 挑 戰 2008 國 家 發 展 重 點 計 畫 中 之 獎 勵 營 運 總 部 計 畫 與 經 續 會 所 擬 定 2015 年 經 濟 發 展 願 景 第 一 階 段 三 年 衝 刺 計 畫 (2007-2009 年 ) 產 業 發 展 套 案 之 營 造 優 良 投 資 環 境 計 畫, 以 投 資 基 礎 建 設 與 優 惠 補 貼 等 方 式 鼓 勵 廠 商 長 留 台 灣, 透 過 在 台 設 立 營 運 總 部 與 研 發 中 心 等 方 式, 將 研 發 設 計 與 行 銷 等 附 加 價 值 高 之 營 運 活 動 留 在 台 灣, 以 創 新 經 濟 活 動, 提 昇 整 體 產 業 全 球 化 發 展 高 雄 市 向 來 是 台 灣 製 造 業 與 工 業 發 展 之 重 鎮, 對 於 生 產 能 量 具 有 一 定 的 優 勢, 搭 配 完 善 基 礎 建 設 重 大 交 通 建 設 的 確 立 運 行, 整 體 投 資 環 境 已 具 雛 型 面 臨 產 業 外 移 失 業 率 升 高 而 景 氣 不 振 的 雙 重 壓 力, 結 合 政 府 推 動 政 策 法 令, 因 應 全 球 新 區 域 經 濟 發 展 的 趨 勢, 吸 引 企 業 主 來 此 成 立 區 域 產 業 營 運 總 部 已 成 提 振 都 市 經 濟 國 際 競 爭 力 及 建 立 優 質 生 活 環 境 的 重 要 方 向 近 年 為 配 合 中 央 推 動 都 市 更 新 六 年 示 範 計 畫 政 策, 高 雄 市 利 用 在 地 改 建 重 新 規 劃 等 方 式 打 造 國 際 海 洋 首 都, 除 了 辦 理 都 市 更 新 事 業 及 環 境 再 開 發, 並 結 合 地 方 產 業 捷 運 場 站 周 邊 開 發 親 水 遊 憩 系 統 都 市 環 境 美 化 視 覺 空 間 塑 造 等, 發 展 觀 光 產 業, 配 合 港 市 之 在 地 優 勢, 推 動 高 雄 多 功 能 經 貿 園 區 高 雄 物 流 園 區 高 雄 軟 體 科 技 園 區 及 高 雄 航 空 貨 運 園 區 之 設 置 與 營 運, 一 方 面 促 進 在 地 產 業 的 發 展, 一 來 希 望 提 供 良 好 投 資 經 營 環 境, 吸 引 產 業 群 聚 形 成 跨 國 企 業 總 部 的 可 能 性 2-97

順 應 過 去 中 央 政 府 推 動 發 展 台 灣 成 為 亞 太 營 運 中 心 計 畫 與 獎 勵 企 業 設 立 營 運 總 部 計 畫 中 2011 年 200 家 企 業 來 台 設 立 全 球 營 運 總 部 1000 家 企 業 來 台 設 立 區 域 營 運 總 部 之 目 標, 以 及 近 年 來 高 雄 港 市 成 熟 發 展, 兼 具 製 造 業 物 流 科 技 發 展 地 理 優 勢 等 功 能, 以 高 雄 市 為 藍 圖, 率 先 吸 引 外 資 來 此 發 展 區 域 產 業 營 運 總 部, 做 為 其 他 都 市 參 考 典 範 的 時 機 實 屬 刻 不 容 緩 ( 二 ) 區 域 營 運 總 部 發 展 對 城 市 的 影 響 區 域 產 業 營 運 總 部 是 一 種 核 心 的 概 念,Friedmann 於 1966 年 提 出 核 心 - 邊 陲 理 論 (Core-Periphery Theory), 所 謂 核 心 就 是 主 導 資 源 的 分 配, 產 業 人 力 資 本 技 術 移 入, 居 於 領 導 的 地 位 因 此, 核 心 會 有 所 謂 的 反 吸 效 果 (Backwash effect) 和 波 及 效 果 (Spread effect), 區 域 產 業 營 運 總 部 就 是 希 望 藉 由 這 種 效 應 來 對 整 個 區 域 產 生 正 向 的 效 益 影 響, 並 且 避 免 被 邊 陲 化 資 料 來 源 :Friedmann,1966 圖 2-3-15 核 心 - 邊 陲 效 應 示 意 圖 依 照 杜 震 華 (1995) 對 區 域 中 心 的 定 義 為 : 所 謂 區 域 營 運 中 心, 就 是 將 跨 國 公 司 區 域 性 營 運 決 策 由 中 央 集 權 的 方 式 轉 變 為 分 權 的 作 法 區 域 中 心 型 態 之 內 涵, 則 強 調 績 效 評 估 與 控 制 之 基 準 乃 依 區 域 而 定, 也 就 是 說 所 有 的 決 策 有 可 能 因 為 各 區 域 的 情 況 與 需 求 差 異 而 有 所 不 同 2-98

趙 弘 (2004) 一 文 中 提 出 總 部 經 濟 是 指 某 個 區 域 通 過 創 造 各 種 有 利 條 件, 吸 引 跨 國 公 司 和 外 地 大 型 企 業 集 團 總 部 進 駐, 通 過 極 化 效 應 和 擴 散 效 應, 企 業 總 部 聚 落 分 佈, 生 產 加 工 基 地 通 過 各 種 形 式 安 排 在 成 本 較 低 的 周 邊 地 區 或 外 地, 從 而 佈 局 形 成 合 理 的 價 值 鏈 分 工 的 經 濟 活 動 總 稱 同 時 也 提 出 營 運 總 部 經 濟 對 於 區 域 有 五 大 效 應 1. 稅 收 貢 獻 效 應 營 運 總 部 對 於 所 在 的 稅 收 貢 獻 包 括 兩 個 方 面 : (1) 企 業 的 稅 收 貢 獻 效 應 無 論 採 取 哪 種 組 織 方 式, 總 部 如 果 作 為 獨 立 的 經 濟 實 體, 都 要 向 總 部 所 在 地 方 上 繳 所 得 稅, 在 中 國 大 陸 現 行 稅 率 之 下 一 般 為 33% 如 果 企 業 採 取 公 司 - 分 廠 組 織 形 式, 企 業 的 增 值 稅 所 得 稅 營 業 稅 以 及 營 建 稅 教 育 附 加 等 一 般 也 要 在 企 業 註 冊 地 即 總 部 所 在 地 上 繳 (2) 公 司 總 部 員 工 的 個 人 稅 收 貢 獻 效 應 2. 產 業 乘 數 效 應 在 總 部 工 作 的 高 級 白 領, 其 豐 厚 的 個 人 收 入, 必 然 要 通 過 個 人 所 得 稅 形 式 為 總 部 所 在 區 域 經 濟 做 出 貢 獻 製 造 業 總 部 所 在 的 區 域, 知 識 型 服 務 業 往 往 都 比 較 發 達, 形 成 製 造 業 總 部 服 務 的 知 識 型 服 務 業 產 業 鏈, 如 資 訊 服 務 業 金 融 服 務 業 運 輸 物 流 業 等 實 證 研 究 說 明, 一 個 製 造 業 跨 國 公 司 總 部 向 一 個 區 域 遷 移, 同 時 總 部 經 濟 所 帶 動 的 商 務 辦 公 室 房 地 產 等 城 市 投 資 對 中 心 城 市 的 增 長 貢 獻 是 很 大 的 通 過 製 造 業 總 部 的 乘 數 效 應, 可 擴 大 一 個 區 域 的 經 濟 總 量, 提 升 第 三 產 業 的 結 構 水 平 與 區 域 競 爭 力 3. 消 費 帶 動 效 應 總 部 對 於 所 在 區 域 的 消 費 帶 動 也 包 括 兩 方 面 : 一 方 面 是 總 部 的 商 務 活 動 研 發 活 動 以 及 保 障 商 務 活 動 和 研 發 活 動 所 必 需 的 各 種 配 套 消 費 ; 另 一 方 面 是 總 部 白 領 階 級 的 個 人 生 活 消 費, 包 括 住 宅 交 通 子 女 教 育 健 身 旅 遊 購 物 等, 這 種 消 費 對 於 推 動 區 域 經 濟 發 展 具 有 重 要 的 作 用 2-99

4. 勞 動 就 業 效 應 總 部 經 濟 的 發 展 本 身 會 充 分 利 用 中 心 城 市 的 人 力 資 源, 帶 來 大 量 知 識 密 集 度 高 的 就 業 機 會 同 時, 通 過 產 業 乘 數 效 應, 帶 動 第 三 產 業, 包 括 知 識 型 服 務 業 和 一 般 型 服 務 業 的 發 展 5. 社 會 資 本 效 應 一 個 區 域 聚 集 了 大 批 的 企 業 總 部, 說 明 這 個 區 域 的 商 務 環 境, 綜 合 環 境 比 較 優 越, 無 形 之 中 能 夠 提 升 這 個 地 區 的 知 名 度 和 國 際 地 位, 促 使 這 個 區 域 的 地 產 升 值 同 時, 總 部 經 濟 加 速 了 知 識 型 人 才 的 培 養 與 再 造 多 元 文 化 的 融 合 與 互 動, 加 快 了 這 個 城 市 的 國 際 化 程 度 趙 弘 於 2004 年 的 研 究, 也 帶 動 大 陸 各 主 要 的 大 城 北 京 上 海 重 慶 廣 州 天 津 武 漢 展 開 總 部 經 濟 的 研 究 及 競 爭, 從 2005 2006 總 部 經 濟 發 展 報 告, 不 難 發 現 大 陸 地 區 這 個 經 濟 體 十 分 龐 大 非 單 一 營 運 總 部 所 能 掌 控, 因 此, 須 有 區 域 總 部 的 設 置 才 能 使 企 業 運 作 順 暢, 而 對 中 國 大 陸 區 域 總 部 的 興 起, 高 雄 其 實 更 有 機 會 成 為 亞 太 地 區 重 要 區 域 總 部 聚 集 地 ( 三 ) 我 國 推 動 營 運 總 部 相 關 規 定 政 府 已 於 2002 年 2 月 通 過 推 動 企 業 營 運 總 部 行 動 方 案, 規 劃 多 項 優 惠 措 施, 並 納 入 挑 戰 2008: 國 家 發 展 重 點 計 畫 持 續 推 動, 目 的 是 為 了 運 籌 帷 幄 全 球 營 運, 期 待 未 來 能 發 展 台 灣 成 為 企 業 總 部 國 家 (Headquarter State) 及 高 附 加 價 值 產 業 基 地 (High Value-Added Industrial Base), 使 台 灣 能 晉 升 為 運 籌 全 球 資 源 的 主 導 性 地 位 政 府 有 必 要 推 動 企 業 在 台 營 運 總 部, 因 為 鄰 近 國 家 如 新 加 坡 從 一 九 九 四 年 開 始 利 用 許 多 優 惠 措 施 吸 引 外 資 投 資 設 立 商 業 製 造 作 業 和 全 球 等 多 種 型 態 之 營 運 總 部, 為 國 內 創 造 更 多 就 業 機 會, 並 帶 動 經 濟 發 展 另 外, 中 國 大 陸 的 上 海 希 望 運 用 市 場 優 勢, 以 加 速 經 濟 繁 榮, 也 積 極 釋 出 多 種 優 勢 條 件 來 吸 引 外 資 我 國 須 運 用 現 有 之 產 業 優 勢 來 推 動 跨 國 企 業 在 台 設 立 營 運 總 部, 發 展 營 運 總 部 運 作 所 需 之 環 境 面 租 稅 優 惠 面 及 行 政 服 務 面 規 劃 相 關 推 動 措 施, 使 企 業 將 運 籌 管 理 價 值 創 造 和 創 新 能 力 的 重 心 放 在 台 灣, 達 成 深 耕 台 灣 佈 局 全 球 的 國 家 經 濟 發 展 願 景 行 政 院 核 定 之 推 動 企 業 營 運 總 部 行 動 方 案 將 營 運 總 部 分 為 全 球 營 運 總 部 和 區 域 營 運 總 部, 對 於 此 兩 種 營 運 總 部 之 認 定 設 有 各 種 指 標 在 九 十 一 年 六 月 二 十 一 日 政 府 又 發 布 企 業 營 運 總 部 營 運 範 圍 認 定 要 點 詳 加 說 明 企 業 營 運 總 部 的 認 定 範 圍, 經 濟 部 會 依 據 此 要 點 核 發 給 符 合 標 準 的 企 業 證 明 函 或 證 明 書, 企 業 營 運 總 部 資 格 認 證 標 準 如 表 2-3-22 所 示 2-100

認 定 指 標 表 2-3-22 企 業 營 運 總 部 資 格 認 證 類 別 證 明 函 認 證 書 有 效 期 1 年 3 年 僱 用 國 內 員 工 月 平 均 人 數 100 人 ( 其 中 大 專 以 上 畢 業 人 員 50 人 ( 其 中 大 專 以 上 畢 月 平 均 達 50 人 ) 業 人 員 月 平 均 達 25 人 ) 國 內 年 營 業 收 入 淨 額 ( 新 台 幣 ) 10 億 元 5 億 元 年 營 業 費 用 ( 新 台 幣 ) 5,000 萬 元 2,500 萬 元 營 運 範 圍 ( 掌 控 國 外 關 係 企 業 之 營 運 活 動 ) 國 外 關 係 企 業 國 外 關 係 企 業 年 營 業 收 入 淨 額 合 計 ( 新 台 幣 ) 經 營 策 略 智 財 管 理 財 務 管 理 國 際 採 購 市 場 行 銷 後 勤 支 援 人 力 資 源 研 發 設 計 與 工 程 技 術 或 高 附 加 價 值 生 產 應 於 2 個 以 上 國 家 設 立 登 記 營 業, 且 須 有 實 質 營 運 活 動 1 億 元 5,000 萬 元 資 料 來 源 : 經 濟 部 工 業 局,http://www.ciup.org.tw/default.asp 據 此 推 動 方 案 的 政 策 如 下 : 經 營 策 略 智 財 管 理 財 務 管 理 國 際 採 購 市 場 行 銷 後 勤 支 援 人 力 資 源 研 發 設 計 與 工 程 技 術 或 高 附 加 價 值 生 產 依 法 設 立 登 記 之 國 外 關 係 企 業 或 國 外 分 支 機 構 2 個 以 上 1. 塑 造 營 運 總 部 運 作 所 需 之 優 良 環 境, 引 導 並 支 援 企 業 營 運 總 部 運 作 2. 提 供 營 運 總 部 良 好 之 租 稅 優 惠 條 件, 誘 導 企 業 在 台 設 立 營 運 總 部 3. 提 供 優 質 且 高 效 率 之 行 政 服 務, 強 化 企 業 在 台 設 立 營 運 總 部 之 意 願 對 於 將 營 運 總 部 設 在 台 灣 的 公 司, 政 府 擬 訂 了 促 進 產 業 升 級 條 例 與 推 動 企 業 營 運 總 部 行 動 方 案 提 供 了 多 項 優 惠 措 施, 包 括 : 1. 給 予 企 業 全 球 及 區 域 營 運 總 部 對 國 外 關 係 企 業 提 供 管 理 服 務 或 研 究 開 發 之 所 得 權 利 金 投 資 收 益 及 處 分 利 益 等, 得 免 徵 營 利 事 業 所 得 稅 2. 提 供 優 惠 的 土 地 租 金, 並 放 寬 公 有 土 地 的 用 途 限 制, 以 利 企 業 取 得 所 需 之 土 地 3. 簡 化 台 灣 企 業 僱 用 外 藉 與 中 國 大 陸 人 士 的 申 請 手 續 4. 針 對 物 流 e 化 企 業 台 灣 智 慧 財 產 管 理 系 統 設 計 業 產 業 知 識 管 理 與 企 業 合 作 等 方 面, 由 經 濟 部 提 供 資 源 與 協 助 5. 成 立 單 一 窗 口, 專 責 營 業 許 可 申 請 法 規 諮 詢 產 業 訊 息 提 供 等 相 關 服 務 2-101

提 供 以 上 優 惠 方 案 即 是 希 望 改 善 台 灣 投 資 環 境 匯 聚 人 才 與 外 資, 以 提 升 國 家 經 貿 環 境 競 爭 力, 吸 引 跨 國 企 業 來 台 設 立 營 運 總 部 根 據 經 濟 部 產 業 輔 導 中 心 的 資 料 顯 示, 經 經 濟 部 工 業 局 審 查 通 過 認 定 為 營 運 總 部 之 企 業 有 585 家, 經 由 購 併 之 後, 目 前 剩 577 家 [1] 在 我 國 設 立 之 企 業 營 運 總 部 以 北 區 246 家 為 最 多, 其 中 又 有 196 家 位 於 台 北 市, 在 南 區 的 企 業 營 運 總 部 是 最 少 的 ( 如 圖 2-3-16) 目 前 跨 國 企 業 在 台 設 立 營 運 中 心 的 企 業 名 單 如 表 2-3-23 所 示 資 料 來 源 : 經 濟 部 產 業 輔 導 中 心,http://www.ciup.org.tw/,2008 圖 2-3-16 我 國 企 業 營 運 總 部 產 業 及 地 區 分 佈 ( 四 ) 高 雄 市 的 營 運 總 部 現 況 在 前 述 有 提 到, 根 據 經 濟 部 產 業 輔 導 中 心 的 資 料 顯 示, 經 濟 部 工 業 局 審 查 通 過 認 定 為 營 運 總 部 之 企 業 有 585 家, 經 由 購 併 之 後, 目 前 剩 577 家 由 圖 2-3-12 中 發 現 高 雄 市 共 佔 了 22 家, 經 濟 部 產 業 輔 導 中 心 的 資 料 更 新 顯 示, 目 前 在 高 雄 市 設 置 企 業 營 運 總 部 新 增 2 家, 因 此 目 前 有 24 家 其 名 單 如 表 2-3- 23 1 經 經 濟 部 工 業 局 審 查 通 過 認 定 為 營 運 總 部 之 企 業 中, 台 灣 光 寶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源 興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旭 麗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於 2002 年 合 併 為 光 寶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台 灣 智 慧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於 2003 年 為 致 達 資 訊 ( 和 信 集 團 ) 所 併 購, 華 升 電 子 工 業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與 鴻 準 精 密 工 業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合 併 為 鴻 準 精 密 工 業 股 份 有 限 公 司,2006 年 廣 輝 電 子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與 友 達 光 電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合 併 為 友 達 光 電 股 份 有 限 公 司,2006 年 中 國 國 際 商 業 銀 行 與 交 通 銀 行 合 併 為 兆 豐 國 際 商 業 銀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2006 年 精 業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與 精 誠 資 訊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合 併 為 精 誠 資 訊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102

表 2-3-23 高 雄 市 現 有 營 運 總 部 產 業 別 企 業 名 稱 創 立 員 工 資 本 額 年 份 人 數 金 屬 相 關 製 造 業 明 安 國 際 企 業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1987 10 億 44 萬 730 中 國 鋼 鐵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1971 1200 億 9500 華 泰 電 子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1971 105 億 6000 萬 3400 長 華 電 材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1989 7 億 9700 萬 130 日 月 光 半 導 體 製 造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1984 515 億 19000 半 導 體 業 華 立 企 業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1968 21 億 9635 萬 534 全 台 晶 像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1994 17 億 5000 萬 1000 瑞 儀 光 電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1995 38 億 4000 萬 1500 台 虹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1997 15 億 150 萬 360 運 輸 工 具 製 造 業 光 陽 工 業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1963 58 億 3000 萬 2125 農 / 畜 / 水 產 品 批 發 業 嘉 豐 冷 凍 冷 藏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1984 8 億 5200 永 記 造 漆 工 業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1951 15 億 9998 萬 580 長 興 化 學 工 業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1964 85 億 1500 中 鋼 碳 素 化 學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1989 30 億 130 化 學 相 關 製 造 業 聚 和 國 際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1975 14 億 5000 萬 425 華 宏 新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1973 7 億 2000 萬 700 三 芳 化 學 工 業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1973 25 億 6000 萬 870 台 灣 塑 膠 工 業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1954 480 億 7000 萬 4450 電 子 零 組 件 相 關 業 斐 成 企 業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1993 6 億 3800 萬 130 雷 科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1988 25 億 1400 萬 10000 奇 鋐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1991 6 億 484 萬 136 楠 梓 電 子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1978 45 億 9378 萬 1800 軟 體 及 網 路 相 關 業 智 冠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1983 2 億 6229 萬 350 機 械 設 備 製 造 修 配 業 建 準 電 機 工 業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1980 25 億 7700 萬 600 ( 五 ) 高 雄 地 區 發 展 營 運 總 部 之 檢 討 根 據 2009 年 高 雄 市 發 展 成 為 區 域 產 業 營 運 總 部 策 略 研 究 報 告 中 指 出, 高 雄 市 的 企 業 營 運 總 部 業 者, 對 於 促 進 產 業 升 級 條 例 中 營 運 總 部 的 相 關 規 定 及 是 否 有 足 夠 的 吸 引 力 吸 引 投 資, 則 約 有 五 成 ~ 六 成 間 的 人 認 同, 顯 示 有 關 營 運 總 部 相 關 條 例 的 政 策 宣 傳 及 內 容 詳 盡 程 度 上 還 是 不 足 對 於 高 雄 市 的 獎 勵 民 間 投 資 辦 法, 此 項 政 策 了 解 的 企 業 不 到 五 成, 且 有 不 到 四 成 的 企 業 認 為 高 雄 市 的 獎 勵 民 間 投 資 辨 法 內 容 不 夠 周 全 且 無 法 吸 引 業 者 投 資 設 址 此 部 份 的 問 卷 結 果 顯 示, 政 府 應 該 要 再 加 強 政 策 的 宣 傳, 如 圖 2-3-17 2-103

資 料 來 源 : 高 雄 市 發 展 成 為 區 域 產 業 營 運 總 部 策 略 研 究,2009 圖 2-3-17 企 業 對 於 台 灣 及 高 雄 市 獎 勵 投 資 了 解 程 度 七 海 洋 遊 艇 及 造 船 相 關 產 業 ( 一 ) 發 展 概 況 台 灣 是 一 個 海 島 國 家, 四 周 海 洋 環 繞, 為 了 維 持 生 計 及 生 存, 許 多 經 濟 活 動 發 展 與 日 常 生 活 細 節, 都 與 海 洋 有 密 切 的 關 連 性 在 過 去 數 十 年 間, 由 於 政 府 與 民 間 共 同 的 努 力, 創 造 了 傲 視 全 球 的 台 灣 經 濟 奇 蹟, 高 雄 市 也 成 為 台 灣 第 二 大 都 市 在 高 雄 縣 市 的 地 理 區 域 內, 有 全 國 第 一 大 且 位 居 世 界 排 名 前 十 大 商 港 的 高 雄 港, 同 時, 長 期 以 來, 高 雄 地 區 在 海 洋 漁 業 水 產 養 殖 水 產 製 造 海 岸 工 程 造 船 及 遊 艇 海 洋 資 源 等 與 海 洋 相 關 產 業 方 面, 都 居 於 全 國 主 要 的 領 導 地 位 尤 其 在 造 船 及 海 洋 遊 艇 事 業 的 部 分, 國 內 最 具 規 模 的 造 船 及 海 洋 遊 艇 公 司, 都 以 高 雄 為 主 要 發 展 與 生 產 的 基 地, 此 外, 高 雄 在 海 洋 科 技 與 海 洋 資 源 利 用 的 條 件 也 相 當 優 厚, 具 有 發 展 潛 力 海 洋 蘊 藏 豐 富 的 生 物 性 資 源 與 非 生 物 性 資 源, 有 些 海 洋 資 源 ( 例 如 魚 類 等 生 物 資 源 ) 具 有 再 生 性, 但 有 的 資 源 ( 例 如 海 底 石 油 ) 則 不 具 有 再 生 能 力, 可 貴 的 是, 部 分 資 源 ( 例 如 海 水 ) 則 是 再 怎 麼 使 用 都 不 會 枯 竭 消 失 海 洋 生 物 性 資 源 一 般 泛 指 魚 蝦 貝 類 及 藻 類 等 等, 若 是 可 以 進 行 大 規 模 的 開 發 或 培 養 而 達 到 經 濟 價 值, 就 可 稱 之 為 水 產 資 源 過 去 的 二 三 十 年 間, 台 灣 在 海 洋 漁 業 水 產 養 殖 水 產 製 造 等 方 面 有 雄 傲 世 界 的 成 就, 也 對 經 濟 發 展 提 供 了 極 大 的 貢 獻 然 而, 近 十 年 來, 水 產 資 源 的 培 育 與 利 用, 遭 遇 到 整 體 培 育 水 質 環 境 惡 化 以 及 世 界 漁 業 發 展 趨 勢 改 變 等 因 素 影 響, 面 臨 難 以 突 破 的 2-104

瓶 頸 問 題, 未 來 發 展 受 到 相 當 的 限 制 海 岸 工 程 的 發 展 與 應 用, 為 台 灣 創 造 了 許 多 臨 海 的 大 型 工 業 區 海 埔 新 生 地 重 要 港 灣 設 施, 對 我 國 的 經 濟 發 展 與 工 程 科 技 的 提 昇 著 有 貢 獻, 隨 著 生 活 水 準 的 提 昇, 此 方 面 的 需 求 也 有 達 飽 和 的 情 形 在 非 生 物 性 資 源 利 用 而 言, 包 括 海 洋 礦 物 海 洋 能 源 及 海 水 組 成 物 三 部 份 海 洋 礦 物 有 石 油 天 然 氣 金 屬 礦 物 ( 煤 鐵 錳 等 ) 及 非 金 屬 礦 物 ( 砂 石 材 料 ) 海 洋 能 源, 主 要 利 用 太 陽 輻 射 能 與 大 量 海 水 水 體 運 動 的 能 量, 具 有 無 污 染 能 源 可 再 生 蘊 藏 豐 富 等 優 點, 常 見 的 有 溫 差 發 電 潮 汐 發 電 波 浪 發 電 海 流 發 電 鹽 差 發 電 等 等 另 外 海 洋 體 積 約 佔 有 13 億 7 仟 萬 立 方 公 里, 其 中 溶 有 許 多 無 機 鹽 類, 海 水 的 組 成 物 約 莫 含 有 80 種 礦 物, 常 被 視 為 液 態 礦 藏, 同 時, 海 水 中 也 有 幾 乎 同 量 的 淡 水 成 分, 可 做 為 未 來 人 類 極 為 需 要 的 淡 水 來 源 由 於 高 雄 地 區 的 潮 差 不 大 波 浪 與 海 流 能 量 有 限 其 他 海 洋 能 源 相 關 資 源 開 發 成 本 亦 屬 過 高, 較 有 發 展 潛 力 的 是 高 雄 外 海 可 能 有 相 當 豐 富 的 石 油 與 天 然 甲 烷, 以 及 取 之 不 竭 的 水 資 源, 此 部 分 需 要 進 一 步 的 調 查, 以 確 認 實 際 的 可 利 用 價 值 另 一 方 面,2003 至 2007 年 我 國 船 舶 產 業 產 值 逐 年 顯 著 增 加, 尤 其 在 海 洋 遊 艇 部 分 表 現 相 當 亮 麗, 產 值 提 昇 超 過 兩 倍, 雖 然 2008 年 受 到 國 際 金 融 海 嘯 影 響, 但 2008 年 產 值 仍 較 2007 年 呈 現 15.4% 的 成 長, 目 前 的 訂 單 雖 然 有 萎 縮 的 現 象, 但 是 未 來 於 世 界 經 濟 好 轉 後, 遊 艇 業 仍 然 是 全 球 具 有 發 展 潛 力 的 產 業 因 此, 本 計 畫 對 高 雄 地 區 產 業 再 生 於 海 洋 產 業 的 論 述 部 份, 著 重 海 洋 遊 艇 及 造 船 相 關 產 業 ( 二 ) 產 業 發 展 現 況 台 灣 船 舶 產 業 概 分 為 大 型 船 廠 中 小 型 船 廠 遊 艇 廠 及 船 舶 零 件 廠 等 四 類 2007 年, 船 舶 產 業 廠 商 加 入 台 灣 區 造 船 工 業 同 業 公 會 與 遊 艇 工 業 同 業 公 會 的 會 員 廠 共 123 家, 全 部 從 業 人 員 約 為 1.45 萬 人, 平 均 年 齡 為 45 歲 其 中 大 型 船 廠 僅 公 營 之 台 船 公 司 1 家 中 型 造 船 廠 5 家 小 型 修 造 船 廠 76 家 遊 艇 廠 31 家 船 舶 零 件 廠 10 家 2007 年 船 舶 產 業 總 產 值 創 歷 史 新 高 達 到 新 台 幣 535.62 億 元, 較 2006 年 之 428.21 億 元, 成 長 25.1% 大 型 船 廠 中 小 型 船 廠 遊 艇 廠 及 船 舶 零 件 廠 等 四 類 廠, 2007 年 年 產 值 比 例 分 別 為 54.0%,19.9%,16.5% 與 9.6% 台 船 公 司 之 高 雄 總 廠 與 基 隆 廠 為 大 型 船 廠, 目 前 定 位 為 貨 櫃 船 專 業 建 造 廠, 以 建 造 貨 櫃 船 為 主,2007 年 產 值 約 新 台 幣 291.27 億 元, 其 手 持 訂 單 塢 檔 已 排 至 2012 年 上 半 年 2-105

中 型 船 廠 有 5 家 ( 中 信 高 鼎 慶 富 豐 國 龍 德 ), 目 前 以 建 造 公 務 船 工 作 船 及 漁 船 為 主 中 信 造 船 集 團 截 至 2007 年 底 為 止, 訂 單 滿 載, 手 持 訂 單 金 額 超 過 100 億 台 幣, 船 舶 交 船 期 已 排 至 2010 年 底 小 型 修 造 船 廠 有 76 家, 以 生 產 玻 纖 漁 船 為 主, 或 從 事 修 船 業 務 者, 其 中 有 少 數 船 廠 可 以 建 造 高 強 度 複 合 材 料 之 小 型 巡 邏 艇 遊 艇 廠 31 家, 主 要 以 出 口 玻 纖 遊 艇 為 主, 並 朝 高 單 價 船 長 120 英 呎 以 上 的 大 型 超 級 遊 艇 方 向 努 力,2007 年 的 外 銷 遊 艇 量 為 222 艘, 外 銷 金 額 折 合 新 台 幣 約 88.2 億 元 根 據 知 名 的 Showboats International 雜 誌 2008 年 1 月 的 統 計, 台 灣 遊 艇 廠 巨 型 遊 艇 接 單 總 長 度 為 6,867 英 呎, 排 名 全 球 第 5 位, 為 亞 洲 第 1 近 4 年 及 民 國 2007 年 我 國 船 舶 產 業 全 年 總 產 值 詳 見 表 2-3- 24,2007 年 較 2006 年 增 加 新 台 幣 107.44 億 元, 主 要 貢 獻 為 台 船 之 商 船 建 造 收 入 成 長 93.4 億 元 及 遊 艇 廠 產 值 有 8 億 成 長 所 致 2007 年 我 國 船 舶 產 業 之 產 品 類 別 表 詳 見 表 2-3-25 表 2-3-24 2003 至 2007 年 度 我 國 船 舶 產 業 重 要 產 品 之 產 值 單 位 : 新 台 幣 百 萬 元 項 目 2003 年 2004 年 2005 年 2006 年 2007 年 (A) 船 舶 建 造 24,889 27,252 32,503 33,763 43,087 商 船 12,143 14,984 17,823 18,329 27,457 漁 船 4,854 4,600 5,275 4,110 3,610 客 船 80 50 55 50 -- 工 作 船 105 684 380 1,390 1,200 公 務 船 870 250 1,010 1,704 1,800 遊 艇 4,469 5,680 7,140 7,480 8,720 軍 警 艦 / 艇 2,378 1,004 820 700 300 (B) 船 舶 修 理 3,317 4,118 3,712 4,259 5,315 (C) 船 舶 零 件 1,670 1,412 3,241 4,799 5,160 合 計 29,887 32,782 39,456 42,821 53,562 2-106

表 2-3-25 2007 年 我 國 船 舶 產 業 之 產 品 類 別 表 船 舶 產 業 中 小 型 船 舶 零 占 2006 年 大 型 船 廠 遊 艇 廠 產 品 類 別 船 廠 件 廠 產 值 之 比 例 艦 艇 商 船 54.0% 公 務 船 船 鋼 殼 船 工 作 船 6.5% 舶 漁 船 8.3% 建 高 速 客 輪 0.2% 造 巨 型 遊 艇 0.6% 及 軍 警 快 艇 鋁 殼 船 修 小 型 工 作 艇 1.5% 理 巨 型 遊 艇 玻 纖 殼 船 警 用 巡 邏 艇 17.4% 遊 艇 漁 船 1.9% 船 舶 零 件 9.6% 占 民 國 96 年 產 值 之 比 例 54.0% 19.9% 16.5% 9.6% 100% 註 : 表 示 已 形 成 產 業 ; 表 示 正 在 開 發 之 產 業 資 料 來 源 : 台 灣 區 造 船 公 會 船 舶 中 心 在 海 洋 遊 艇 產 業 方 面, 最 近 幾 年 國 際 上 經 歷 了 許 多 天 災 人 禍,2004 年 東 南 亞 海 嘯 2005 年 美 國 Katrina 颶 風, 到 2007 年 美 國 次 級 房 貸 風 暴 橫 掃 世 界, 及 能 源 價 格 持 續 大 幅 變 動 衝 擊, 使 世 界 經 濟 成 長 榮 景 走 勢 轉 向 趨 緩, 而 美 國 受 到 經 濟 不 景 氣 的 影 響 非 常 明 顯, 影 響 美 國 的 消 費 者 信 心, 對 於 遊 艇 市 場 的 影 響 更 是 顯 著, 將 反 應 在 台 灣 的 遊 艇 製 造 業 訂 單 上 然 而 國 際 上 巨 型 遊 艇 ( 專 指 船 長 在 80 呎 以 上 者 ) 的 訂 單 總 數, 仍 然 持 續 穩 定 的 上 升 尤 其 是 最 近 5 年, 雖 然 全 球 的 油 價 不 斷 上 升, 衝 擊 了 許 多 行 業, 國 際 巨 型 遊 艇 的 市 場 幾 乎 不 受 影 響, 由 統 計 數 字 顯 示 2003 年 有 482 艘 訂 單, 一 直 到 2008 年 1 月 時 增 加 到 了 916 艘 訂 單, 在 5 年 之 內, 國 際 巨 型 遊 艇 訂 單 總 數 總 共 成 長 了 接 近 二 倍,2003 年 至 2008 年 國 際 巨 型 遊 艇 訂 單 資 料 詳 見 表 2-3-26 而 在 全 球 前 20 大 遊 艇 製 造 廠 ( 依 總 長 度 ) 之 中, 台 灣 的 遊 艇 廠 商 即 有 3 家 入 列 ( 見 表 2-3-27), 此 三 家 遊 艇 廠 商 的 總 部, 全 都 位 於 高 雄 市 2-107

表 2-3-26 2003 年 至 2008 年 國 際 巨 型 遊 艇 訂 單 長 度 ( 呎 ) 2003 2004 2005 2006 2007 2008 成 長 率 80-89 132 140 207 216 207 253 91.7% 90-99 54 67 71 86 109 114 111.1% 100-119 114 112 145 146 155 179 57.0% 120-149 84 83 115 110 152 175 108.3% 150-199 72 68 84 90 108 125 73.6% 200-249 16 22 21 28 28 47 193.8% 250+ 10 15 9 12 18 23 130.0% 總 計 482 507 652 688 777 916 90.0% 表 2-3-27 全 球 前 20 大 遊 艇 製 造 廠 之 中, 排 名 入 列 的 台 灣 遊 艇 廠 商 全 球 訂 單 總 長 度 平 均 長 度 廠 商 訂 單 數 排 名 ( 呎 ) ( 呎 ) 12 Horizon( 嘉 鴻 遊 艇 ) 2012 20 101 16 Ocean Alexander( 東 哥 遊 艇 ) 1616 20 81 17 Kha Shing(Hargrave)( 嘉 信 遊 艇 ) 1435 14 102 資 料 來 源 :Showboats International 雜 誌 台 灣 遊 艇 廠 商 外 銷 實 績 方 面, 嘉 鴻 遊 艇 公 司 居 於 外 銷 廠 商 之 首 位, 近 三 年 的 出 口 產 值 都 維 持 在 3,000 萬 美 元 以 上, 嘉 信 遊 艇 和 東 哥 遊 艇, 則 常 居 於 二 三 名 之 間, 年 出 口 產 值 約 2,000 萬 美 元 以 上 其 他, 如 同 華 工 業 鴻 洋 遊 艇 大 新 遊 艇 聯 華 實 業 遊 艇 廠 等, 也 有 不 錯 的 外 銷 實 績, 年 出 口 產 值 均 大 約 在 1,000 萬 美 元 以 上 在 2006 年 高 鼎 遊 艇 公 司 承 接 一 艘 70 公 尺 級 金 屬 質 超 級 遊 艇 修 改 裝, 更 引 領 台 灣 進 入 金 屬 質 遊 艇 領 域, 邁 向 更 深 更 廣 的 遊 艇 產 業 發 展 ( 三 ) 市 場 供 需 分 析 全 球 商 船 之 造 船 市 場 受 到 國 際 海 運 市 場 興 盛 之 直 接 影 響, 目 前 仍 以 貨 櫃 船 散 裝 船 及 油 輪 為 主 要 產 品 我 國 台 船 公 司 的 商 船 訂 單 以 貨 櫃 船 為 主, 目 前 塢 期 已 排 至 2012 年, 因 前 幾 年 接 單 船 價 較 好, 故 2007 的 營 業 額 已 達 到 291.27 億 元 左 右 由 於 世 界 貨 櫃 船 有 大 型 化 的 趨 勢, 台 船 公 司 已 與 聯 合 船 舶 設 計 發 展 中 心 ( 聯 設 中 心 ) 聯 手 規 劃 開 發 船 型 性 能 達 國 際 水 準 之 8,236TEU 超 大 型 貨 櫃 輪, 已 爭 取 到 陽 明 公 司 五 艘 船 訂 單, 每 艘 產 值 約 一 億 美 元, 自 2008 年 中 陸 續 交 船 此 外 基 於 看 好 全 球 經 濟 情 勢 以 及 航 運 經 濟 性 的 考 量, 貨 櫃 輪 大 型 化 已 是 未 來 之 主 要 趨 勢 然 而 現 有 的 航 運 樞 紐 巴 拿 馬 運 河, 受 到 船 閘 與 航 道 的 限 制, 許 多 現 代 化 大 型 超 巴 拿 馬 極 限 型 船 舶 無 法 通 過, 造 成 全 球 運 輸 發 展 的 主 要 瓶 頸 因 此, 巴 拿 馬 政 府 通 過 全 民 公 投 後, 投 下 鉅 資 進 行 巴 拿 馬 運 河 之 拓 寬 及 開 闢 新 航 道 計 畫 此 一 計 畫 預 計 於 2015 年 完 工, 完 工 後 將 使 目 前 2-108

能 通 過 巴 拿 馬 運 河 之 最 大 貨 櫃 輪 由 5,000TEU 級 增 加 至 12,500TEU 級 (New Panamax Container Vessel, NPCV) 因 而 台 船 公 司 進 一 步 宣 布 與 聯 設 中 心 及 美 國 驗 船 協 會 (ABS) 共 同 合 作 開 發 12,500TEU 超 大 型 貨 櫃 輪, 以 達 到 經 濟 省 油 環 保 與 可 靠 之 全 面 化 目 標, 為 船 東 創 造 最 大 之 營 運 效 益 根 據 海 關 進 出 口 資 料 統 計,2007 年 1~11 月 我 國 遊 艇 出 口 艘 數 為 202 艘, 出 口 值 為 新 台 幣 78.54 億 元, 出 口 值 較 2006 年 同 期 的 新 台 幣 60.16 億 元 增 加 30.56% 而 出 口 遊 艇 總 艘 數 則 是 由 206 艘 略 減 為 202 艘, 表 示 每 艘 遊 艇 單 價 再 度 大 幅 攀 升, 達 到 每 艘 新 台 幣 3,888 萬 元, 平 均 單 價 較 去 年 同 期 的 新 台 幣 2,920 萬 元 成 長 33.15%, 臺 灣 遊 艇 產 業 已 經 邁 向 高 附 加 價 值 豪 華 遊 艇 發 展 業 界 也 紛 紛 建 立 自 主 研 發 產 品 能 力 及 自 創 品 牌 以 提 升 國 際 競 爭 力 根 據 美 國 大 型 遊 艇 專 業 期 刊 :Showboats International 雜 誌,2008 年 1 月 號 顯 示 : 全 球 巨 型 遊 艇 ( 指 長 度 80 呎 以 上 者 ) 訂 單 數 量 統 計 總 共 有 916 艘, 比 前 一 年 度 同 期 的 訂 單 數 量 777 艘, 又 增 加 了 139 艘 的 數 量 台 灣 遊 艇 廠 接 單 總 長 度 為 6,867 英 呎, 排 名 全 球 第 5 位, 也 是 亞 洲 第 1, 佔 全 球 比 例 6.0%, 接 單 71 艘 佔 全 球 總 接 單 艘 數 比 例 7.75%, 平 均 長 度 95 英 呎 近 幾 年 來, 台 灣 遊 艇 產 業 一 直 持 續 發 展, 由 於 產 品 幾 乎 是 以 外 銷 為 主, 每 年 的 總 出 口 遊 艇 艘 數 都 保 持 在 230 艘 左 右, 但 是, 每 艘 遊 艇 之 平 均 出 口 單 價 是 迅 速 在 成 長 當 中, 因 此, 總 出 口 產 值 則 逐 年 成 長 直 到 2007 年 時, 全 年 出 口 遊 艇 產 值 已 達 92.6 億 台 幣, 平 均 單 價 更 是 接 近 每 一 艘 遊 艇 可 達 4 千 萬 台 幣 尤 其 是 在 出 口 產 值 部 分, 幾 乎 是 追 隨 著 國 際 遊 艇 產 業 的 榮 景 而 成 長, 最 近 5 年 有 巨 幅 的 成 長 在 國 際 巨 型 遊 艇 訂 單 持 續 上 升 的 情 況 下, 雖 然 全 球 的 整 體 經 濟 大 環 境 有 不 景 氣 的 狀 況 顯 現, 但 台 灣 遊 艇 產 業 的 發 展 前 景 仍 然 是 相 當 的 審 慎 樂 觀, 可 以 由 近 10 年 台 灣 遊 艇 出 口 統 計 ( 圖 2-3-18) 清 楚 印 證 2-109

金 額, 數 量 350 300 外 銷 金 額 ( 百 萬 美 元 ) 數 量 ( 艘 ) 單 價 ( 仟 美 元 ) 單 價 1,400 1,200 250 1,000 200 800 150 600 100 400 50 200 0 1997 1998 1999 2000 2001 2002 2003 2004 2005 2006 2007 0 八 觀 光 休 閒 產 業 發 展 資 料 來 源 : 中 華 民 國 海 關 出 口 統 計 資 料 圖 2-3-18 ( 一 ) 高 雄 市 觀 光 發 展 產 業 分 析 近 年 來, 高 雄 市 積 極 規 劃 各 項 休 閒 旅 遊 活 動, 以 滿 足 市 民 及 旅 客 的 需 求, 連 帶 使 得 相 關 都 會 休 閒 旅 遊 設 施 應 運 而 生, 高 雄 市 也 有 了 全 新 的 城 市 風 貌 觀 光 休 閒 相 關 產 業 向 來 是 無 煙 囪 工 業 的 代 表, 所 帶 動 的 產 業 群 聚 更 是 國 際 各 大 城 市 發 展 服 務 產 業 的 指 標 與 最 高 境 界 高 雄 市 緊 鄰 台 灣 海 峽, 本 身 擁 有 豐 富 的 海 洋 資 源 和 港 口 資 源, 也 有 獨 特 豐 富 的 人 文 歷 史 資 源, 加 上 近 代 產 業 發 達 的 獨 特 性, 在 都 市 景 觀 中 呈 現 出 多 元 的 面 向, 不 僅 能 吸 引 觀 光 人 潮 湧 入, 也 為 本 市 居 民 提 供 休 閒 去 處 因 此 善 用 本 身 特 色, 促 使 觀 光 事 業 發 達, 再 藉 此 帶 動 與 都 市 觀 光 服 務 相 關 之 產 業, 相 對 可 以 創 造 許 多 就 業 機 會, 應 可 說 是 高 雄 市 再 生 發 展 的 必 然 途 徑 之 一 觀 光 業 的 競 爭 激 烈, 不 僅 是 國 民 旅 遊 市 場, 國 際 旅 遊 市 場 更 是 如 此 新 政 府 日 前 釋 放 兩 岸 政 策 大 利 多, 包 含 多 個 城 市 週 末 包 機 直 航 積 極 開 放 大 陸 觀 光 客 來 台 兌 換 人 民 幣 台 商 赴 大 陸 投 資 鬆 綁 等, 也 使 得 台 灣 旅 遊 市 場 經 濟 進 入 一 個 全 新 的 轉 捩 點 擁 有 完 整 的 觀 光 總 體 環 境 分 析 資 料 有 助 於 制 定 觀 光 發 展 政 策 及 策 略 的 依 據, 有 這 些 資 料 庫 才 能 在 競 爭 中 預 測 市 場 趨 勢 朝 向 有 利 方 向 發 展, 高 雄 市 目 前 仍 需 建 構 觀 光 方 面 完 整 資 料 庫, 以 求 對 觀 光 發 展 的 現 況 有 通 盤 詳 細 瞭 解, 進 而 從 供 給 面 和 需 求 面 來 檢 驗 高 雄 市 本 身 的 優 勢 利 基 而 擬 定 出 真 正 獨 樹 一 格 的 觀 光 規 劃 透 過 本 研 究 初 步 的 基 礎 調 查 與 政 策 研 究 分 析, 有 助 於 制 定 高 雄 整 體 觀 光 發 展 策 略, 惟 仍 需 依 賴 高 雄 市 之 觀 光 支 援 系 統 包 含 交 通 設 施 服 務 設 施 公 共 建 設 資 訊 設 施 2-110 近 10 年 台 灣 遊 艇 出 口 統 計 表

等 以 及 旅 遊 資 源 外 部 條 件 包 含 政 府 政 策 經 濟 狀 況 社 會 治 安 文 化 素 養 接 待 條 件 地 理 周 邊 關 係 等 在 2008 年 底, 遠 見 雜 誌 再 次 發 表 縣 市 總 體 競 爭 力 調 查 評 比, 遠 見 縣 市 總 體 競 爭 力 調 查 是 以 經 濟 表 現 政 府 效 率 企 業 效 率 生 活 品 質 科 技 指 標 五 大 面 向 進 行 評 比, 最 後 綜 合 成 總 表 現 排 名 在 總 體 表 現 上, 南 部 縣 市 部 份, 高 雄 市 高 雄 縣 擠 進 前 15 明, 且 上 下 浮 動 不 大 總 體 表 現, 高 雄 市 排 名 第 六 高 雄 縣 排 名 第 十 五 經 濟 表 現, 高 雄 市 排 名 第 四 政 府 效 率, 高 雄 縣 排 名 第 十 五 企 業 效 率, 高 雄 市 排 名 第 四 高 雄 縣 排 名 第 十 四 生 活 品 質, 高 雄 市 排 名 第 七 高 雄 縣 排 名 第 十 一 科 技 指 標, 高 雄 市 排 名 第 五 高 雄 縣 排 名 第 十 五 有 此 一 剛 出 爐 的 調 查 結 果 可 知 高 雄 市 仍 須 力 爭 上 游, 值 得 慶 幸 的 是 在 總 體 表 現 與 經 濟 表 現 面 向 分 析 中, 高 雄 市 的 排 名 均 優, 可 見 高 雄 市 仍 具 發 展 潛 力, 未 來 政 府 部 門 應 群 策 群 力, 藉 各 項 公 共 策 略 的 研 擬 來 進 一 步 制 定 各 項 相 關 措 施 與 執 行 計 畫, 方 能 有 效 率 的 積 極 規 劃 開 發 高 雄 地 區 高 雄 是 南 台 灣 的 指 標 城 市, 雖 說 目 前 已 經 有 海 洋 城 市 的 遠 景, 但 仍 與 國 際 進 步 都 會 有 一 大 段 距 離, 從 外 語 指 標 到 國 際 化 的 基 礎 設 施, 都 必 須 有 前 瞻 眼 光 和 策 略 觀 諸 許 多 國 際 城 市 的 經 驗, 觀 光 旅 遊 產 業 的 發 展 更 扮 演 經 濟 文 化 與 環 境 再 造 的 催 化 劑 在 2007 年 高 鐵 通 車, 一 日 生 活 圈 已 然 成 型 ;2007 年 底 高 雄 捷 運 亦 完 工 通 車, 輕 軌 正 陸 續 規 劃 中, 架 構 出 大 高 雄 都 會 區 完 善 周 延 的 海 陸 空 大 眾 運 輸 系 統 除 此 之 外, 在 當 下 更 有 2009 年 世 運 在 高 雄 的 國 際 性 城 市 行 銷 的 重 要 工 作, 未 來 則 有 怎 麼 樣 讓 高 雄 躋 身 成 為 國 際 性 大 都 會 的 責 任 有 了 交 通 文 化 藝 術 運 動 休 閒 以 及 城 市 景 觀 等 軟 硬 體 建 設, 觀 光 產 業 自 然 可 以 蓄 勢 待 發 水 到 渠 成 了 目 前 在 市 港 發 展 的 前 瞻 規 劃 中, 高 雄 市 被 定 位 為 亞 太 營 運 管 理 中 心 的 海 運 轉 運 製 造 業 中 心, 市 府 也 全 力 規 劃 多 功 能 經 貿 園 區 軟 體 科 技 園 區, 加 工 區 也 將 轉 型 成 全 方 位 的 利 用, 紅 毛 港 區 也 要 規 劃 成 洲 際 貨 運 中 心, 這 些 大 方 向 的 規 劃, 看 來 似 乎 不 脫 原 來 依 賴 港 口 發 展 的 工 業 型 態, 不 過 這 波 產 業 的 更 替 實 現, 創 造 的 就 業 機 會, 所 吸 引 的 人 力 資 本, 將 不 限 於 勞 工 階 級, 科 技 新 貴 與 經 貿 專 才 的 人 才, 將 是 新 移 民 的 主 力 在 這 股 產 業 大 脈 動 之 下, 一 股 新 的 觀 光 市 場 也 將 形 成, 因 為 在 這 一 波 新 的 觀 光 休 閒 活 動 的 熱 潮 中, 市 港 的 功 能 更 加 地 被 強 化, 且 跳 脫 所 謂 行 政 管 轄 的 市, 而 是 更 廣 泛 的 都 市, 強 調 都 市 與 港 灣, 的 關 係 不 再 囿 於 2-111

政 治 版 圖 的 思 維, 所 以 如 何 將 高 雄 市 的 都 市 特 色 展 現 出 來, 吸 引 觀 光 人 潮 進 入 本 市 進 而 常 駐 本 市 投 資, 或 是 思 考 為 市 民 服 務 亦 及 在 爭 取 市 民 對 都 市 旅 遊 多 做 一 些 選 擇 性, 提 供 更 深 度 的 休 閒 旅 遊 內 容, 以 期 加 速 改 變 高 雄 市 市 民 生 活 品 質, 形 塑 美 好 的 高 雄 市 形 象 高 雄 市 是 一 個 擁 有 豐 富 海 洋 資 源 的 國 際 工 商 港 灣 都 市, 不 僅 擁 有 美 麗 的 山 海 河 湖 景 觀, 並 具 備 雄 厚 的 製 造 業 基 礎 及 廣 大 經 濟 腹 地, 高 雄 港 更 位 居 亞 太 交 通 樞 紐, 具 有 良 好 發 展 國 際 港 灣 都 會 的 機 會 與 條 件 ( 二 ) 高 雄 地 區 之 實 質 環 境 分 析 高 雄 市 的 地 形 南 北 狹 長, 位 於 台 灣 西 南 部, 西 扼 台 灣 海 峽, 南 臨 巴 士 海 峽, 海 陸 地 位 優 良, 總 面 積 約 154 平 方 公 里, 其 行 政 區 分 為 鹽 埕 區 鼓 山 區 旗 津 區 左 營 區 楠 梓 區 三 民 區 新 興 區 前 金 區 苓 雅 區 前 鎮 區 小 港 區, 共 十 一 個 行 政 區 其 地 層 屬 第 三 紀 石 灰 岩, 境 內 無 高 山,91% 介 於 海 拔 0-20 公 尺 之 間, 最 高 為 標 高 356 公 尺 的 壽 山, 次 為 半 屏 山, 高 223 公 尺 高 雄 市 海 岸 線 總 長 29.5 公 里, 除 柴 山 旗 后 山 一 帶 為 珊 瑚 礁 海 岸 之 外, 大 部 分 為 沙 岸, 海 灣 天 然 而 成, 自 然 景 觀 豐 富 高 雄 縣 位 在 台 灣 本 島 西 南 部, 就 經 緯 度 的 位 置 ( 又 稱 絕 對 位 置 ) 而 言, 於 東 經 120 10 32 至 東 經 121 01 15 之 間, 北 緯 22 28 至 北 緯 23 28 之 間 全 境 概 居 北 回 歸 線 之 南, 屬 低 緯 區, 除 高 山 區 的 氣 溫 稍 涼 外, 全 境 均 為 熱 帶 季 風 氣 候, 因 此 農 林 漁 牧 等 業 均 盛 東 北 部 地 區, 以 中 央 山 脈 玉 山 山 脈 阿 里 山 山 脈 與 台 東 花 蓮 南 投 嘉 義 等 縣 接 壤, 因 高 山 阻 隔, 除 有 南 橫 公 路 可 與 台 東 縣 往 來 之 外, 其 餘 大 多 穿 越 困 難, 彼 此 聯 絡 不 易, 影 響 開 發 高 雄 縣 西 半 部, 北 以 二 仁 溪 與 台 南 縣 市 為 界, 南 以 高 屏 溪 與 屏 東 縣 為 鄰, 由 於 嘉 南 平 原 高 雄 平 原 和 屏 東 平 原 南 北 串 聯, 一 片 平 坦, 且 台 灣 本 島 的 陸 運 幹 線 貫 穿 本 區, 加 上 西 臨 台 灣 海 峽, 出 海 方 便, 又 與 高 雄 市 相 接, 遂 使 本 區 成 為 本 縣 人 口 聚 落 和 產 業 活 動 的 主 要 空 間 ( 三 ) 高 雄 市 觀 光 資 源 分 析 高 雄 市 擁 有 山 海 河 港 等 自 然 資 源, 現 已 有 多 處 均 發 展 成 為 高 雄 市 獨 特 的 觀 光 自 然 資 源, 為 高 雄 之 觀 光 業 帶 來 極 大 的 優 勢 根 據 高 雄 市 研 究 發 展 考 核 委 員 會 所 調 查 高 雄 市 的 觀 光 資 源, 依 各 個 行 政 區 分 列 如 表 2-3-28: 2-112

表 2-3-28 高 雄 市 觀 光 遊 憩 據 點 一 覽 表 範 圍 分 類 觀 光 景 點 漢 神 大 立 商 圈 漢 神 百 貨 漢 來 飯 店 大 立 伊 勢 丹 百 貨 陳 啟 川 舊 宅 餐 廳 新 宿 廣 場 和 玉 竹 街 新 堀 江 新 興 夜 市 中 央 公 園 六 和 夜 市 天 主 教 玫 瑰 聖 母 主 教 堂 新 光 三 越 太 平 洋 SOGO 百 貨 大 遠 百 金 典 酒 店 東 帝 士 三 多 商 圈 八 十 五 樓 觀 景 台 聖 公 媽 陳 中 和 紀 念 館 新 光 路 海 洋 休 閒 公 三 民 園 三 多 戲 院 新 興 三 鳳 宮 三 鳳 中 街 高 雄 中 學 高 雄 火 車 站 長 明 街 成 衣 批 前 金 火 車 站 商 圈 發 建 國 路 電 腦 專 業 街 苓 雅 武 廟 商 圈 中 正 體 高 雄 市 體 育 園 區 ( 中 正 技 擊 館 中 正 運 動 場 國 際 標 準 游 泳 池 前 鎮 育 園 區 等 ) 環 球 影 城 關 帝 廟 陳 中 和 墓 園 文 化 中 心 文 化 中 心 彩 虹 公 園 的 餐 廳 街 大 統 百 貨 尖 美 商 圈 金 獅 湖 道 德 院 義 民 廟 科 工 館 其 他 景 點 果 菜 市 場 長 谷 世 貿 聯 合 國 高 雄 市 政 府 高 雄 市 議 會 中 正 路 銀 行 街 金 銀 島 布 魯 樂 谷 三 山 國 王 廟 聖 帝 廟 堀 江 國 際 商 場 三 信 合 作 社 合 作 金 鹽 埕 歷 史 性 觀 光 庫 五 層 樓 仔 ( 高 雄 百 貨 吉 井 百 貨 ) 大 新 百 貨 歷 史 博 物 館 鼓 山 鹽 埕 左 營 楠 梓 旗 津 前 鎮 小 港 哈 瑪 星 壽 山 柴 山 其 他 景 點 左 營 老 街 與 蓮 池 潭 左 營 眷 村 及 小 吃 特 產 右 昌 後 勁 楠 梓 綠 色 公 園 漁 業 古 蹟 海 洋 觀 光 產 業 觀 光 紅 毛 港 其 他 景 點 資 料 來 源 : 高 雄 市 政 府 建 設 局 水 岸 社 區 ( 三 角 公 園 哨 船 海 岸 公 園 ) 魚 市 場 碼 頭 鼓 山 渡 輪 站 新 濱 碼 頭 高 雄 港 站 武 德 殿 山 形 屋 代 天 宮 哨 船 頭 的 大 碗 公 冰 前 清 英 國 領 事 館 雄 鎮 北 門 西 子 灣 中 山 大 學 壽 山 公 園 忠 烈 祠 元 亨 寺 二 二 八 紀 念 碑 動 物 園 龍 泉 寺 內 惟 李 宅 柴 山 登 山 步 道 單 車 路 線 美 術 館 雕 塑 公 園 舊 鳳 山 縣 城 舊 城 門 ( 東 南 西 北 門 ) 孔 子 廟 崇 聖 祠 祭 孔 大 典 謝 氏 古 厝 啟 明 堂 / 春 秋 閣 / 五 里 亭 萬 年 縣 公 園 蓮 池 潭 風 景 管 理 處 左 營 長 老 教 會 慈 濟 宮 / 龍 虎 塔 元 帝 廟 鎮 福 社 中 山 堂 中 正 堂 海 光 俱 樂 部 小 上 海 左 營 小 吃 楊 家 古 厝 後 勁 古 厝 楠 和 宮 土 庫 清 福 社 楠 梓 基 督 長 老 教 會 楠 梓 加 工 區 龜 山 步 道 高 雄 都 會 公 園 原 生 植 物 園 左 營 軍 區 紅 樹 林 旗 津 漁 港 中 洲 漁 港 海 仙 漁 港 前 鎮 漁 港 旗 後 天 后 宮 旗 後 砲 台 旗 後 燈 塔 旗 後 教 會 旗 津 國 小 旗 後 老 街 旗 津 輪 渡 站 觀 光 三 輪 車 海 產 攤 海 水 浴 場 海 岸 公 園 貝 殼 館 中 鋼 中 船 過 港 隧 道 前 鎮 加 工 區 百 年 老 街 舊 海 堤 紅 毛 港 文 物 陳 列 館 李 氏 古 厝 濟 天 宮 鳳 鼻 頭 鳳 林 宮 東 沙 島 高 雄 公 園 2-113

高 雄 市 整 體 觀 光 資 源 可 分 成 資 然 觀 光 資 源 人 文 觀 光 資 源 產 業 觀 光 資 源 遊 樂 觀 光 資 源 夜 間 觀 光 資 源, 詳 細 景 點 羅 列 如 表 2-3-29 表 2-3-30 表 2-3-31 及 表 2-3-32 1. 自 然 觀 光 資 源 高 雄 市 的 自 然 觀 光 資 源 可 由 山 域 資 源 海 域 資 源 河 域 資 源 此 三 種 類 型 來 進 行 討 論 高 雄 市 境 內 無 高 山, 為 一 平 原 地 形, 由 愛 河 貫 穿 其 中, 其 餘 各 景 點 詳 細 敘 述 如 表 2-3-29 表 2-3-29 高 雄 市 自 然 觀 光 資 源 一 覽 表 類 型 景 點 山 域 壽 山 柴 山 半 屏 山 旗 後 山 龜 山 步 道 海 域 高 雄 港 西 子 灣 旗 津 水 域 愛 河 前 鎮 河 後 勁 溪 金 獅 湖 蓮 池 潭 內 惟 埤 資 料 來 源 : 高 雄 市 旅 遊 網 2. 人 文 觀 光 資 源 高 雄 市 不 僅 自 然 資 源 豐 富, 人 文 觀 光 資 源 更 是 多 元, 其 可 分 古 蹟 宗 教 廟 宇 古 厝 聚 落 歷 史 性 景 點 現 代 化 建 築 公 園 綠 地 及 文 教 設 施 此 7 種 類 型 根 據 高 雄 市 文 化 局 的 資 料 指 出 截 至 96 年 底 本 市 共 有 古 蹟 22 處, 多 數 集 中 於 旗 津 區 鼓 山 區 及 左 營 區 一 帶, 以 鼓 山 區 擁 有 10 處 為 最 多, 其 餘 各 景 點 詳 細 敘 述 如 表 2-3-30 表 2-3-30 高 雄 市 人 文 觀 光 資 源 一 覽 表 類 型 古 蹟 宗 教 廟 宇 古 厝 聚 落 歷 史 性 景 點 現 代 化 建 築 景 點 鳳 山 縣 舊 城 旗 後 砲 台 前 清 打 狗 英 國 領 事 館 雄 鎮 北 門 鳳 山 舊 城 孔 子 廟 崇 聖 祠 旗 後 天 后 宮 旗 後 燈 塔 陳 中 和 墓 李 氏 古 宅 武 德 殿 打 狗 公 學 校 ( 旗 津 國 小 ) 楊 家 古 厝 西 子 灣 蔣 介 石 行 館 三 塊 厝 火 車 站 打 狗 水 道 淨 水 池 英 國 領 事 館 登 山 古 道 原 高 雄 市 役 所 原 愛 國 婦 人 會 館 左 營 舊 城 遺 址 台 灣 煉 瓦 會 社 打 狗 工 廠 高 雄 州 水 產 試 驗 場 蓮 潭 附 近 宗 廟 22 個 廟 宇 三 鳳 宮 龍 泉 寺 元 亨 寺 武 廟 玫 瑰 天 主 堂 旗 津 天 后 宮 旗 津 長 老 教 會 紅 毛 港 朝 天 宮 關 帝 廟 等 右 昌 楊 家 古 厝 左 營 薛 家 古 厝 左 營 眷 村 內 惟 李 家 古 厝 凹 仔 底 ( 客 家 聚 落 ) 陳 中 和 宅 第 紅 毛 港 古 厝 群 等 二 二 八 紀 念 碑 春 秋 閣 五 里 亭 左 營 孔 廟 長 谷 世 貿 大 樓 東 帝 士 85 大 樓 漢 來 大 飯 店 漢 神 巨 蛋 夢 時 代 等 2-114

公 園 綠 地 文 教 設 施 表 2-3-30 高 雄 市 人 文 觀 光 資 源 一 覽 表 ( 續 ) 柴 山 自 然 公 園 高 雄 都 會 公 園 仁 愛 公 園 旗 津 海 岸 公 園 中 央 公 園 新 光 路 海 洋 休 閒 公 園 哨 船 海 岸 公 園 雕 塑 公 園 原 生 植 物 園 高 字 塔 藝 術 文 化 園 區 內 惟 埤 文 化 園 區 勞 工 公 園 科 學 工 藝 博 物 館 市 立 美 術 館 歷 史 博 物 館 客 家 文 物 館 天 文 科 學 館 貝 殼 展 示 館 紅 毛 港 文 物 陳 列 館 高 雄 願 景 館 工 商 展 覽 中 心 中 正 技 擊 館 中 正 運 動 場 國 際 標 準 游 泳 池 中 正 文 化 中 心 中 山 大 學 資 料 來 源 : 高 雄 市 文 化 局 網 站 3. 產 業 觀 光 資 源 高 雄 市 由 早 期 的 工 業 重 鎮 轉 變 成 輕 工 商 城, 因 此 高 雄 市 的 產 業 觀 光 資 源 除 了 購 物 商 圈 與 特 色 街 區 外, 另 有 有 別 於 其 他 城 市 的 工 業 及 漁 業 相 關 觀 光 資 源, 如 表 2-3-31 表 2-3-31 高 雄 市 產 業 觀 光 資 源 一 覽 表 類 型 購 物 商 圈 特 色 街 區 工 業 景 點 漢 神 大 立 商 圈 ( 漢 神 百 貨 漢 來 飯 店 大 立 伊 勢 丹 百 貨 新 宿 廣 場 和 玉 竹 街 新 堀 江 ) 新 堀 江 三 多 商 圈 ( 新 光 三 越 太 平 洋 SOGO 百 貨 大 遠 百 ) 文 化 中 心 商 圈 ( 大 統 百 貨 和 平 店 ) 金 銀 島 堀 江 商 場 夢 時 代 購 物 中 心 漢 神 巨 蛋 百 貨 旗 津 海 產 街 長 明 街 成 衣 批 發 建 國 路 電 腦 專 業 街 三 鳳 中 街 中 正 四 路 喜 餅 街 中 正 路 婚 紗 街 青 年 路 家 具 街 公 園 路 舊 五 金 業 新 樂 街 社 區 總 營 造 銀 行 街 大 連 皮 鞋 街 興 中 一 路 花 街 藥 草 街 軟 體 科 技 園 區 楠 梓 加 工 出 口 區 前 鎮 加 工 出 口 區 中 油 中 鋼 中 船 等 漁 業 旗 津 漁 港 中 洲 漁 港 前 鎮 漁 港 等 資 料 來 源 : 高 雄 市 旅 遊 網 4. 遊 樂 型 觀 光 資 源 高 雄 市 境 內 這 類 的 資 源 較 無 其 他 類 型 豐 富, 僅 有 如 壽 山 動 物 園 布 魯 樂 谷 水 上 樂 園 休 閒 農 場 等 觀 光 資 源 5. 夜 間 觀 光 資 源 光 與 藝 術 的 結 合 讓 高 雄 市 的 夜 晚 別 具 一 番 風 味, 而 夜 市 小 吃 也 是 另 一 種 夜 間 活 動 的 選 擇, 各 景 點 詳 細 敘 述 如 表 2-3-32 2-115

表 2-3-32 高 雄 市 夜 間 觀 光 資 源 一 覽 表 類 型 夜 景 夜 市 小 吃 景 點 愛 河 河 畔 城 市 光 廊 美 術 館 中 正 文 化 中 心 東 帝 士 85 摩 天 大 樓 壽 山 忠 烈 祠 英 國 領 事 館 西 子 灣 高 雄 國 際 機 場 光 之 橋 光 之 塔 高 雄 國 際 機 場 觀 賞 飛 機 起 降 等 六 合 國 際 觀 光 夜 市 瑞 豐 夜 市 鼎 山 夜 市 新 興 夜 市 光 華 夜 市 吉 林 夜 市 忠 孝 夜 市 等 資 料 來 源 : 高 雄 市 旅 遊 網 綜 而 言 之, 城 市 觀 光 類 型 大 概 可 分 為 歷 史 型 商 業 型 運 動 型 夜 生 活 型 娛 樂 消 費 型 及 文 化 型 城 市, 高 雄 市 應 以 這 六 項 分 類 思 考 並 加 以 定 位, 以 便 確 立 發 展 方 向, 形 塑 高 雄 市 發 展 旅 遊 城 市 的 意 象 高 雄 市 本 身 的 城 市 觀 光 系 統, 在 南 台 灣 的 區 域 競 爭 上, 必 須 加 入 策 略 思 考 與 方 針, 因 為 觀 光 據 點 的 開 發 提 供 了 觀 光 系 統 的 動 力 來 源 ; 餐 旅 服 務 設 施 則 是 觀 光 據 點 的 輔 助 者, 必 須 和 觀 光 據 點 規 劃 相 結 合 ; 然 而 這 些 觀 光 發 展 都 必 須 有 完 善 交 通 動 線 隨 著 高 雄 捷 運 完 工 啟 用, 高 鐵 帶 動 的 一 日 生 活 圈 型 態, 均 關 係 到 高 雄 市 觀 光 發 展, 也 將 反 映 在 交 通 運 輸 的 規 劃 是 否 良 好 的 必 要 條 件 之 上, 再 者, 充 分 的 旅 遊 資 訊 會 為 遊 客 帶 來 加 分 的 旅 遊 經 驗, 規 劃 策 略 上 就 要 包 含 資 訊 中 心 明 顯 的 指 標 路 牌 等 ; 在 觀 光 據 點 服 務 設 施 交 通 運 輸 及 資 訊 系 統 開 發 就 緒 之 後, 最 後 就 是 促 銷 方 案, 促 銷 必 須 針 對 適 當 的 時 機, 提 出 適 當 的 內 容 和 使 用 在 正 確 的 目 標 市 場 裡 因 此, 有 必 要 針 對 高 雄 市 既 有 觀 光 產 品, 持 續 改 善 現 存 觀 光 吸 引 物 與 周 圍 環 境 設 施 特 色, 整 合 各 項 基 礎 設 施 的 條 件, 並 促 進 永 續 的 觀 光 資 源 整 合 與 整 體 觀 光 策 略 的 制 定 ( 四 ) 高 雄 縣 觀 光 資 源 分 析 高 雄 縣 內 觀 光 資 源 分 屬 都 市 型 系 統 橫 貫 公 路 系 統 丘 陵 型 系 統 ; 各 觀 光 資 源 系 統 分 類, 及 各 風 景 區 主 題 特 色 聯 外 道 路 整 理 如 表 2-3-33 及 圖 2-3-19 茲 分 別 敘 述 如 下 : 1. 都 市 型 系 統 (1) 月 世 界 風 景 區 位 於 高 雄 縣 境 內 的 月 世 界 風 景 區 大 致 跨 越 內 門 田 寮 旗 山 阿 蓮 岡 山 燕 巢 等 鄉 鎮 本 區 獨 特 的 泥 火 山 地 形, 與 古 亭 坑 層 豐 富 奇 特 的 惡 地 形, 堪 稱 本 區 的 兩 大 特 色 對 外 聯 絡 道 路 有 省 道 台 3 號 台 21 號 台 22 號 與 縣 道 177 號 縣 道 184 號 縣 道 186 號 縣 道 186 甲 2-116

(2) 阿 公 店 水 庫 風 景 區 阿 公 店 水 庫 位 於 高 雄 縣 燕 巢 鄉 岡 山 鎮 田 寮 鄉 交 界 處, 為 旺 萊 溪 濁 水 溪 匯 流 而 成, 是 台 灣 第 一 座 多 目 標 水 庫 ; 其 鄰 近 主 要 觀 光 景 點 包 括 有 雞 冠 山 和 附 近 的 太 陽 谷 養 女 湖, 深 水 泥 火 山 等, 本 區 可 由 縣 道 186 號 直 接 連 繫 國 道 1 號 岡 山 交 流 道, 或 是 經 省 道 台 22 號 通 往 楠 梓 交 流 道 及 國 道 10 號 之 燕 巢 交 流 道, 公 路 交 通 相 當 方 便 (3) 沿 海 風 景 區 高 雄 縣 沿 海 風 景 區 包 含 高 雄 縣 茄 萣 鄉 永 安 鄉 彌 陀 鄉 梓 官 鄉 等, 具 海 洋 觀 光 的 特 色, 以 興 達 港 最 為 著 名 本 區 道 路 主 要 以 省 道 台 17 號 台 17 甲 串 聯 成 一 體 ; 此 外, 另 有 省 道 台 19 甲 縣 道 186 號 縣 道 184 號 等 與 鄰 近 之 省 道 台 1 號, 或 國 道 1 號 連 繫, 對 外 交 通 尚 稱 便 利 (4) 大 崗 山 風 景 區 大 崗 山 位 於 高 雄 縣 岡 山 鎮 東 北 方 約 4 公 里, 以 超 峰 寺 最 為 著 名, 有 佛 山 之 稱 本 區 對 外 交 通 尚 稱 便 利, 有 省 道 台 19 甲 直 抵 山 下, 可 經 北 側 之 縣 道 184 號 通 往 東 北 側 之 國 道 3 號 田 寮 交 流 道 (5) 佛 光 山 與 斜 張 橋 風 景 區 佛 光 山 風 景 區 位 於 高 雄 縣 大 樹 鄉 境 內, 高 屏 溪 西 側 佛 光 山 為 南 台 灣 的 佛 教 重 心, 曾 於 1997 年 封 山, 直 至 2001 年 年 初 再 啟 山 門 ; 於 此 期 間, 前 來 高 雄 縣 觀 光 的 人 次 數 大 量 衰 退, 可 知 佛 光 山 對 本 縣 的 觀 光 事 業 極 為 重 要 本 區 對 外 交 通 尚 稱 便 利, 有 省 道 台 21 號 縣 道 186 號 縣 道 186 甲 及 台 鐵 屏 東 線 則 於 本 區 設 有 九 曲 堂 站 位 於 大 樹 鄉 境 內 的 高 屏 溪 斜 張 橋, 已 經 進 行 綠 美 化 規 劃 完 成 高 屏 溪 斜 張 橋 緊 臨 台 21 號 省 道, 往 南 可 銜 接 佛 光 山 攔 河 堰 以 及 高 屏 溪 舊 鐵 橋 河 濱 公 園 高 屏 溪 斜 張 橋 為 全 亞 洲 最 長 的 非 對 稱 型 單 橋 塔 斜 張 橋, 高 屏 溪 斜 張 橋 綠 美 化 建 設 工 程 完 成 之 後, 勢 必 成 為 高 雄 縣 重 要 觀 光 景 點 2-117

(6) 觀 音 山 風 景 區 位 於 高 雄 縣 大 社 鄉 仁 武 鄉 境 內 境 內 動 植 物 生 態 豐 富, 觀 音 山 已 開 發 為 觀 音 山 赤 腳 自 然 公 園, 並 計 畫 建 設 為 國 際 觀 光 特 區 有 縣 道 186 號 縣 道 186 甲 提 供 聯 繫 省 道 台 22 號 及 國 道 1 號 楠 梓 交 流 道 的 服 務 ; 另 外, 國 道 10 號 亦 通 過 本 區 中 部, 本 區 南 北 兩 側 鄰 近 燕 巢 及 澄 清 湖 交 流 道, 路 網 系 統 相 當 完 整 (7) 澄 清 湖 風 景 區 澄 清 湖 原 名 大 貝 湖, 位 於 高 雄 縣 鳥 松 鄉 境 內, 為 南 台 灣 最 具 盛 名 的 觀 光 景 點 之 一, 景 色 優 美 素 有 台 灣 西 湖 之 美 譽 本 區 鄰 近 高 雄 市 區, 有 國 道 1 號 高 雄 交 流 道 鼎 金 系 統 交 流 道 與 國 道 10 號 之 澄 清 湖 交 流 道 為 主 幹, 縣 道 181 號 及 縣 道 183 號 為 連 絡 道 快 速 對 外 聯 繫, 故 對 外 交 通 極 為 便 利 (8) 清 水 巖 風 景 區 大 致 位 於 林 園 鄉 大 寮 鄉 與 高 雄 市 小 港 區 境 內 有 石 灰 岩 地 形 之 鳳 山 丘 陵 沿 海 的 中 芸 港 與 汕 尾 港 之 海 港 風 情, 及 中 芸 國 小 內 之 大 型 天 文 望 遠 鏡, 與 知 性 的 天 文 知 識 體 驗 營 本 區 可 經 由 省 道 台 17 號 台 21 號 台 25 號 等 道 路 抵 達 2. 橫 貫 公 路 系 統 : 南 橫 風 景 區 位 於 高 雄 縣 東 北 角 桃 源 鄉, 是 南 橫 公 路 ( 省 道 台 20 號 ) 通 往 台 東 縣 的 唯 一 路 線, 南 橫 風 景 線 以 甲 仙 為 起 點, 經 荖 濃 溪 縱 谷 寶 來 桃 源 梅 山 口 天 池 到 啞 口, 約 100 公 里 路 程 沿 線 景 點 有 梅 蘭 林 道 少 年 溪 風 景 區 藤 枝 森 林 公 園 荖 濃 溪 林 道 與 風 景 區 出 雲 山 林 道 不 老 溫 泉 寶 來 溫 泉 玉 山 國 家 公 園 梅 山 關 山 越 嶺 道 長 青 寺 天 池 檜 谷 霧 林 區 大 關 山 隧 道 啞 口 等 本 區 具 有 濃 厚 的 原 住 民 文 化, 及 珍 貴 的 高 山 與 特 殊 地 形 3. 丘 陵 型 系 統 (1) 六 龜 溫 泉 風 景 區 六 龜 溫 泉 風 景 區 位 於 高 雄 縣 六 龜 鄉 境 內, 本 區 具 有 珍 貴 的 山 區 資 源 斷 崖 瀑 布 激 流 與 溫 泉 等 特 殊 地 形, 是 一 個 森 林 遊 憩 活 動 興 盛 的 地 方, 其 自 然 資 源 豐 富 尤 以 火 炎 山 之 特 殊 地 形 為 最, 頗 有 陽 朔 桂 林 山 水 之 勝 旅 客 可 經 省 道 台 20 號 台 27 號 及 縣 道 184 號 抵 達 本 區 2-118

(2) 茂 林 國 家 風 景 區 茂 林 國 家 風 景 區 於 民 國 90 年 底 依 據 交 通 部 觀 光 局 評 鑑 升 格 為 國 家 風 景 區, 並 於 民 國 90 年 9 月 21 日 正 式 設 立 國 家 風 景 區 管 理 處, 經 營 管 理 範 圍 擴 大 後, 遊 憩 資 源 更 豐 富, 屬 於 山 岳 縱 谷 型 風 景 區, 行 政 區 含 括 高 雄 縣 茂 林 鄉 桃 源 鄉 和 屏 東 縣 高 樹 鄉 三 地 門 鄉 霧 台 鄉 瑪 家 鄉, 以 及 部 分 的 內 埔 鄉 和 鹽 埔 鄉, 經 營 管 理 範 圍 擴 大 為 59,800 公 頃, 兼 具 動 態 旅 遊 活 動 和 靜 態 賞 景 茂 林 擁 有 豐 富 的 山 林 溪 流 和 瀑 布 景 點, 原 住 民 文 化 精 采, 溫 泉 資 源 豐 富, 及 多 樣 化 的 農 特 產 品, 賽 嘉 航 空 運 動 公 園 更 為 風 景 區 帶 來 動 態 活 動 近 年 國 內 掀 起 泡 湯 風 潮, 茂 林 國 家 風 景 區 就 有 寶 來 不 老 多 納 溫 泉, 當 中 多 納 屬 於 野 溪 溫 泉, 一 年 四 季 前 往 泡 湯 的 遊 客 相 當 多, 寶 來 則 增 加 不 少 溫 泉 旅 館 ; 地 質 地 形 景 觀 則 有 著 名 的 十 八 羅 漢 山 濁 口 溪 環 流 坵 等 ; 布 農 魯 凱 和 排 灣 三 族 原 住 民 聚 落, 則 具 有 不 同 的 文 化 風 情 體 驗 本 區 交 通 可 由 南 二 高 往 九 如 方 向 過 斜 張 橋, 接 3 號 省 道 往 里 港 再 右 轉 22 號 省 道 經 高 樹 接 27 號 省 道 到 茂 林 (3) 美 濃 風 景 區 位 於 高 雄 縣 美 濃 鎮 境 內, 本 區 具 有 濃 厚 的 客 家 文 化 色 彩, 而 美 濃 是 聞 名 全 省 的 典 型 客 家 文 化 聚 落 境 內 除 了 具 客 家 特 色 的 建 築 食 物 紙 傘 陶 藝 朱 瓦 煙 樓 外, 周 遭 尚 有 自 然 景 點, 如 雙 溪 母 樹 林 風 景 區 位 於 美 濃 鎮 東 北 方, 是 美 濃 溪 的 上 游, 由 二 溪 交 會, 地 名 由 此 而 來, 母 樹 林 面 積 7.56 公 頃, 現 有 96 種 外 來 樹 種, 是 全 國 第 一 座 森 林 劇 場 黃 蝶 翠 谷 雙 溪 一 帶 由 於 種 植 鐵 刀 木, 加 上 氣 候 條 件, 蜜 源 植 物 等 環 境 因 素 配 合 下, 這 兒 的 淡 黃 蝶 族 群 的 數 量 居 世 界 之 冠 每 年 五 月 端 午 節 前 後 最 為 壯 觀, 點 點 鮮 黃 精 靈 穿 梭 於 溪 谷 間, 讓 人 不 得 不 驚 嘆 生 命 的 奇 妙 本 區 主 要 對 外 聯 繫 有 縣 道 184 號 及 縣 道 184 甲 等 道 路 (4) 三 民 風 景 區 大 致 位 於 高 雄 縣 西 北 角 那 瑪 夏 鄉 甲 仙 鄉 杉 林 鄉 境 內, 具 有 濃 厚 的 原 住 民 文 化, 及 青 蔥 翠 綠 的 自 然 山 野 氣 息, 一 年 四 季 都 有 不 同 的 迷 人 風 貌, 可 做 森 林 浴 戲 水 賞 蝶 溪 釣 賞 梅, 還 有 原 住 民 的 慶 典 本 區 可 經 由 省 道 台 20 號 台 21 號 縣 道 174 號 縣 道 175 號 縣 道 179 號 縣 道 182 號 縣 道 184 號 等 公 路 抵 達 2-119

系 統 都 市 型 系 統 近 年 來 高 雄 縣 境 內 增 加 南 二 高 及 東 西 向 快 速 道 路 的 交 通 道 路 服 務, 使 得 外 縣 市 及 本 縣 市 的 遊 客 到 達 風 景 點 的 可 及 性 增 高, 加 上 整 體 交 通 路 網 較 為 完 整, 是 發 展 觀 光 的 有 利 條 件 但 是 高 雄 縣 的 交 通 道 路 系 統 與 景 點 之 間 仍 有 改 善 的 空 間, 例 如 指 標 系 統 等 問 題, 如 何 在 有 限 的 空 間 尋 求 更 具 吸 引 力 的 交 通 運 輸 條 件, 是 高 雄 縣 的 重 要 課 題 高 雄 縣 擁 有 多 元 族 群 文 化 特 色 生 態 豐 富 的 高 屏 溪 及 南 橫 公 路, 原 住 民 的 活 力 宗 教 寺 院 的 靜 謐 安 詳 高 山 溪 水 的 秀 麗 清 幽 及 豐 富 的 美 食 例 如 美 濃 客 家 文 物 豐 富 生 態 資 源 的 茂 林 小 桂 林 之 稱 的 六 龜 十 八 羅 漢 山 甲 仙 芋 頭 及 化 石 旗 山 老 街 精 采 刺 激 的 荖 濃 泛 舟 與 寶 來 溫 泉 泡 湯 休 閒 觀 光 路 線 等 等 縣 政 府 特 以 四 季 ( 春 賞 夏 迎 秋 聆 冬 遊 ) 活 動 為 主 軸, 策 辦 具 深 層 議 題 與 實 質 觀 光 效 益 之 全 國 性 活 動, 每 年 舉 辦 之 常 態 性 觀 光 大 型 活 動 計 有 : 全 國 大 專 院 校 創 意 宋 江 陣 比 賽, 飆 山 競 水 追 風 季 第 五 屆 鐵 人 三 項 競 賽 山 城 花 語 溫 泉 季 等 近 年 來 高 雄 積 極 轉 型 成 為 觀 光 休 閒 之 發 展 地, 各 項 觀 光 休 閒 活 動 之 推 廣, 自 然 地 成 為 發 展 重 點, 期 以 透 過 多 項 方 案 之 規 劃 建 構, 提 供 民 眾 更 為 優 質 安 全 休 憩 多 樣 性 的 選 擇 表 2-3-33 高 雄 縣 觀 光 資 源 一 覽 表 名 稱 主 題 特 色 鄉 鎮 市 代 表 景 點 聯 絡 交 通 月 世 界 風 景 區 阿 公 店 水 庫 風 景 區 台 灣 海 峽 沿 海 風 景 區 大 崗 山 風 景 區 佛 光 山 風 景 區 泥 火 山 地 形 惡 地 形 湖 光 山 色 海 岸 觀 光 與 現 撈 海 鮮 宗 教 活 動 區 宗 教 活 動 區 內 門 鄉 田 寮 鄉 旗 山 鎮 阿 蓮 鄉 岡 山 鎮 燕 巢 鄉 弦 月 潭 日 月 禪 寺 古 亭 橋 營 地 寧 靜 海 雞 冠 山 太 陽 谷 湖 千 秋 谷 養 女 湖 泥 火 山 小 滾 水 石 母 乳 一 線 天 省 道 台 3 號 台 21 號 台 22 號 縣 道 177 號 184 號 186 號 186 甲 國 道 1 號 岡 山 交 流 道 燕 巢 鄉 岡 阿 公 店 水 庫 湖 濱 樂 園 台 糖 高 雄 國 道 10 號 燕 巢 交 流 山 鎮 田 寮 花 卉 農 園 中 心 道 省 道 台 22 號 縣 鄉 道 186 號 茄 萣 鄉 永 安 鄉 彌 陀 鄉 梓 官 鄉 岡 山 鎮 大 樹 鄉 興 達 港 永 安 鄉 鹹 水 養 殖 永 安 溼 地 永 新 港 海 釣 休 閒 彌 陀 海 濱 遊 樂 園 黃 金 海 岸 南 寮 漁 港 蚵 仔 寮 漁 港 國 道 1 號 岡 山 交 流 道 省 道 台 1 號 台 19 甲 縣 道 186 號 184 號 大 崗 山 溫 泉 超 峰 寺 清 和 宮 梅 國 道 3 號 田 寮 交 流 道 花 園 石 螺 洞 百 景 洞 半 天 橋 省 道 台 19 甲 縣 道 184 六 合 亭 半 天 橋 石 母 乳 號 斜 張 橋 佛 光 山 玄 華 山 文 化 院 省 道 台 21 號 縣 道 186 信 誼 高 爾 夫 球 場 圓 山 動 物 園 姑 號 186 甲 台 鐵 屏 東 山 倉 庫 產 業 文 化 休 閒 園 區 線 九 曲 堂 站 2-120

系 統 都 市 型 系 統 橫 貫 公 路 系 統 丘 陵 型 系 統 表 2-3-33 高 雄 縣 觀 光 資 源 一 覽 表 ( 續 ) 名 稱 主 題 特 色 鄉 鎮 市 代 表 景 點 聯 絡 交 通 觀 音 山 風 景 區 澄 清 湖 風 景 區 清 水 巖 風 景 區 南 橫 風 景 區 六 龜 溫 泉 風 景 區 茂 林 國 家 風 景 美 濃 風 景 區 錫 安 山 三 民 風 景 區 豐 富 動 植 物 生 態 湖 光 山 色 盛 名 的 觀 光 地 區, 有 台 灣 西 湖 之 譽 石 灰 岩 地 形 現 撈 海 鮮 天 文 活 動 大 社 鄉 仁 武 鄉 鳥 松 鄉 林 園 鄉 大 寮 鄉, 與 高 雄 市 小 港 區 原 住 民 文 化 及 珍 貴 桃 源 鄉 的 高 山 與 特 殊 地 形 珍 貴 的 山 區 資 源 與 六 龜 鄉 溫 泉 等 特 殊 地 形 豐 富 的 山 區 資 源 與 溫 泉 等 特 殊 地 形 茂 林 鄉 桃 源 鄉 和 屏 東 縣 高 樹 鄉 三 地 門 鄉 霧 台 鄉 瑪 家 鄉, 以 及 部 分 的 內 埔 鄉 和 鹽 埔 鄉 濃 厚 的 客 家 文 化 色 美 濃 鎮 彩 宗 教 活 動 區 濃 厚 的 原 住 民 文 化 與 青 蔥 翠 綠 的 自 然 山 野 氣 那 瑪 夏 鄉 甲 仙 鄉 那 瑪 夏 鄉 甲 仙 鄉 杉 林 鄉 資 料 來 源 : 整 理 自 高 雄 縣 綜 合 發 展 計 畫 翠 屏 岩 牌 樓 石 筆 山 觀 音 湖 觀 音 山 赤 腳 自 然 公 園 國 道 1 號 楠 梓 交 流 道 國 道 10 號 燕 巢 澄 清 湖 交 流 道 省 道 台 22 號 縣 道 186 號 186 甲 國 道 1 號 鼎 金 系 統 交 流 主 要 的 景 點 散 佈 在 環 湖 公 路 旁, 如 道 高 雄 交 流 道 國 道 富 國 島 得 月 樓 九 曲 橋 海 洋 奇 10 號 澄 清 湖 交 流 道 縣 珍 園 鳥 松 溼 地 等 道 181 號 183 號 清 水 寺 天 然 洞 穴 奇 石 ; 中 芸 港 省 道 台 17 號 台 21 與 汕 尾 港 的 現 撈 仔 與 櫓 鰻 號 台 25 號 栽 ; 中 芸 國 小 大 型 天 文 望 遠 鏡 藤 枝 森 林 風 景 區 少 年 溪 風 景 區 荖 濃 溪 斷 層 梅 山 口 的 玉 山 國 家 公 園 解 說 中 心 布 農 文 化 展 示 中 心 中 之 關 古 道 庫 哈 諾 辛 山 關 山 嶺 檜 谷 霧 林 區 大 關 山 隧 道 塔 關 山 啞 口 林 道 千 疊 瀑 布 鴛 鴦 瀑 布 桃 源 溫 泉 天 池 南 橫 公 路 ( 省 道 台 20 號 ) 寶 來 溫 泉 不 老 溫 泉 石 洞 溫 泉 荖 濃 溪 泛 舟 扇 平 森 林 遊 樂 區 十 省 道 台 20 號 台 27 八 羅 漢 山 ( 火 炎 山 ) 新 威 苗 圃 號 縣 道 184 號 維 多 利 亞 滑 草 場 飛 虹 瀑 布 新 開 營 地 雀 榕 情 人 樹 六 龜 孤 兒 院 多 納 溫 泉 石 板 文 化 美 雅 谷 瀑 布 茂 林 谷 瀑 布 龍 頭 山 地 形 幽 情 谷 情 人 谷 瀑 布 溫 泉 峽 谷 霧 瓦 娜 瀑 布 由 南 二 高 往 九 如 方 向 過 斜 張 橋, 接 3 號 省 道 往 里 港 再 右 轉 22 號 省 道 經 高 樹 接 27 號 省 道 到 茂 林 鍾 理 和 紀 念 館 黃 蝶 翠 谷 雙 溪 母 樹 林 風 景 區 中 圳 埤 美 濃 老 街 百 年 老 井 林 春 雨 門 樓 竹 子 門 發 縣 道 184 號 184 甲 電 廠 東 門 樓 客 家 夥 房 敬 字 亭 蝴 蝶 生 態 農 場 美 濃 窯 靈 山 新 約 教 會 活 動 場 所 無 毒 蔬 果 種 植 省 道 台 21 號 楠 梓 仙 溪 彩 虹 瀑 布 世 紀 大 峽 谷 一 溪 吊 橋 小 林 平 埔 館 甲 仙 化 石 館 石 磯 谷 尪 仔 上 天 月 眉 農 場 石 磯 瀑 布 群 白 雲 仙 谷 省 道 台 20 號 台 21 號 縣 道 174 號 175 號 179 號 182 號 184 號 2-121

圖 2-3-19 高 雄 縣 觀 光 資 源 分 佈 圖 2-122

( 五 ) 市 場 供 需 推 估 根 據 觀 光 局 的 統 計, 國 內 百 分 之 七 十 的 旅 遊 人 潮 都 集 中 在 週 末 假 日, 觀 光 景 點 平 日 門 可 羅 雀, 假 日 卻 過 份 擁 擠 不 論 是 飯 店 觀 光 據 點, 乃 至 交 通 運 輸, 都 出 現 相 當 大 的 落 差 不 少 業 者 將 成 本 攤 提 在 週 末 假 日 內, 導 致 收 費 過 高, 遊 客 因 此 流 往 國 外, 如 何 均 衡 市 場 供 需 一 直 是 業 者 的 重 要 課 題 1. 市 場 需 求 分 析 - 歷 年 國 人 旅 遊 狀 況 調 查 (1) 國 人 偏 好 短 期 近 程 旅 遊, 南 部 民 眾 在 居 住 地 旅 遊 比 例 最 高 由 表 2-3-34 可 知 歷 年 平 均 到 訪 據 點 數 1.59 個, 停 留 天 數 1.65 天, 可 見 國 人 旅 遊 偏 好 短 期 近 程 旅 遊 型 態 在 旅 遊 花 費 方 面, 歷 年 平 均 為 2,180 元 又 歷 年 均 有 七 成 民 眾 是 利 用 週 末 星 期 日 及 國 定 假 日 出 遊, 顯 示 週 休 二 日 之 實 施 提 高 了 民 眾 利 用 例 假 日 出 遊 意 願 另 外, 南 部 地 區 的 民 眾 有 73% 的 旅 次 是 在 區 內 旅 遊 者 最 高, 顯 示 其 旅 遊 活 動 的 地 域 性 表 2-3-34 歷 年 國 人 國 內 旅 遊 重 要 指 標 統 計 表 項 目 年 度 90 年 91 年 92 年 93 年 94 年 95 年 96 年 2-123 歷 年 平 均 國 人 國 內 旅 遊 率 86.1% 89.7% 90.1% 90.0% 91.3% 87.6% 90.7% 89.4% 平 均 每 人 旅 遊 次 數 5.26 次 5.62 次 5.39 次 5.70 次 4.78 次 5.49 次 5.57 次 5.40 次 國 人 國 內 旅 遊 總 人 次 0.97 億 1.06 億 1.02 億 1.09 億 0.93 億 1.75 億 1.10 億 1.13 億 平 均 到 訪 據 點 數 1.50 個 1.63 個 1.71 個 1.46 個 1.56 個 1.66 個 1.64 個 1.59 個 平 均 停 留 天 數 1.70 天 1.70 天 1.70 天 1.65 天 1.64 天 1.67 天 1.52 天 1.65 天 假 日 旅 遊 比 例 72.4% 73.2% 74.1% 67.5% 73.5% 74.5% 75.5% 73.0% 旅 遊 整 體 滿 意 度 94.6% 94.9% 95.7% 94.1% 95.7% 96.0% 96.3% 95.3% 每 人 每 次 旅 遊 花 費 2,480 元 2,228 元 2,130 元 2,266 元 2,080 元 2,086 元 1,989 元 2,180 元 國 人 國 內 旅 遊 總 花 費 2,417 億 元 2,368 億 元 2,181 億 元 2,478 億 元 資 料 來 源 : 交 通 部 觀 光 局 網 頁, 歷 年 國 人 旅 遊 狀 況 調 查 1,926 億 元 2,243 億 元 2,193 億 元 (2) 標 榜 休 閒 與 健 康 的 運 動 場 所, 搭 配 多 元 豐 富 的 購 物 展 覽 與 飲 食 空 間, 綴 以 適 當 的 園 藝 造 景 以 眾 親 近 自 然 之 喜 好, 可 進 一 步 開 拓 旅 遊 客 源 根 據 交 通 部 觀 光 局 96 年 國 人 旅 遊 狀 況 調 查 可 知 遊 客 至 南 部 地 區 旅 遊 時 喜 歡 的 遊 憩 活 動 分 配 情 形 其 中 以 親 近 自 然 景 觀 最 受 歡 迎 (45.3%), 其 他 休 閒 活 動 (36.7%) 及 文 化 體 驗 活 動 (28.8%) 次 之 由 於 近 年 運 動 養 生 風 氣 盛 行, 都 市 健 康 休 閒 產 業 發 展 日 益 蓬 勃, 相 關 活 動 如 逛 街 購 物 (9.4%) 運 動 型 活 動 (7.4%) 溫 2,258 億 元

表 2-3-35 泉 SPA(2.9%) 等 漸 受 歡 迎 而 一 些 室 內 休 閒 如 品 嚐 美 食 (21.8%) 與 參 觀 展 覽 (6.1%) 等 也 是 主 要 的 活 動 項 目, 故 標 榜 休 閒 與 健 康 的 運 動 場 所, 搭 配 多 元 豐 富 的 購 物 展 覽 與 飲 食 空 間, 綴 以 適 當 的 遊 憩 體 驗, 以 迎 合 民 眾 親 近 自 然 之 喜 好, 可 進 一 步 開 拓 旅 遊 客 源 ( 如 表 2-3-35 所 示 ) 遊 客 至 南 部 地 區 旅 遊 時 喜 歡 的 遊 憩 活 動 比 例 表 項 目 選 擇 比 例 (%) 自 然 賞 景 活 動 45.3 其 他 休 閒 活 動 36.7 品 嚐 當 地 美 食 茗 茶 喝 咖 啡 21.8 逛 街 購 物 15.2 泡 溫 泉 做 spa 2.9 文 化 體 驗 活 動 28.8 觀 賞 文 化 古 蹟 7.6 參 觀 展 覽 ( 如 博 物 館 美 術 館 旅 展 等 ) 6.1 節 慶 活 動 及 表 演 節 目 欣 賞 7.7 運 動 型 活 動 7.4 游 泳 潛 水 衝 浪 滑 水 水 上 摩 托 車 3.9 乘 坐 潛 艇 渡 輪 3.0 釣 魚 0.4 遊 樂 園 活 動 2.3 都 不 喜 歡 沒 有 特 別 的 感 覺 3.2 活 動 純 粹 探 訪 親 友, 沒 有 安 排 活 動 15.1 資 料 來 源 : 交 通 部 觀 光 局 網 頁, 歷 年 國 人 旅 遊 狀 況 調 查 2. 市 場 供 給 分 析 - 高 雄 地 區 旅 遊 業 發 展 現 況 截 至 97 年 12 月, 高 雄 市 共 有 旅 行 社 358 家, 其 中 綜 合 旅 行 社 58 家 甲 種 旅 旅 行 社 289 家 乙 種 旅 行 社 11 家, 而 在 旅 行 社 為 高 雄 總 公 司 占 了 249 家, 如 表 2-3-35 所 示 遠 不 及 台 北 市 的 旅 行 社 共 1155 家, 其 中 綜 合 旅 行 社 101 家 甲 種 旅 行 社 1044 家 乙 種 旅 行 社 10 家 表 2-3-36 高 雄 市 旅 行 業 家 數 統 計 表 ( 對 照 台 北 市 ) 綜 合 甲 種 乙 種 合 計 總 公 司 分 公 司 總 公 司 分 公 司 總 公 司 分 公 司 總 公 司 分 公 司 高 雄 市 19 39 220 69 10 1 249 109 台 北 市 68 33 986 58 10 0 1064 91 2-124

高 雄 地 區 觀 光 旅 館 至 97 年 底 共 計 有 8 家, 客 房 數 共 計 2853 間, 除 高 雄 圓 山 大 飯 店 外, 其 餘 全 都 位 於 高 雄 市 國 際 觀 光 旅 館 有 國 賓 大 飯 店 高 雄 福 華 大 飯 店 漢 來 大 飯 店 高 雄 金 典 酒 店 華 王 大 飯 店 華 園 大 飯 店 寒 軒 國 際 大 飯 店 共 7 家, 另 外 還 有 合 法 旅 館 226 家, 如 表 2-3-37 所 示 與 台 北 相 對 照, 台 北 國 際 觀 光 旅 館 總 共 23 家, 客 房 數 計 7786 間, 合 法 一 般 旅 館 324 家 表 2-3-37 高 雄 市 旅 館 業 家 數 統 計 表 ( 對 照 台 北 市 ) 國 際 觀 光 旅 館 一 般 觀 光 旅 館 一 般 旅 館 合 計 地 區 / 客 房 數 家 數 客 房 數 家 數 客 房 數 家 數 客 房 數 家 數 客 房 數 高 雄 市 8 2853 0 0 226 11320 234 13705 台 北 市 23 7786 10 1383 324 13576 357 22747 3. 綜 合 評 析 (1) 市 場 需 求 面 根 據 上 述 分 析, 國 人 旅 遊 型 態 偏 好 短 期 近 程 旅 遊, 但 隨 著 高 鐵 通 車 縮 短 西 部 走 廊 交 通 時 間 後, 勢 必 促 成 旅 遊 期 程 之 量 變 及 質 變 在 旅 遊 花 費 方 面, 歷 年 平 均 為 2,180 元 如 以 96 年 全 台 總 旅 次 達 1 億 3,150 萬 旅 次 而 言, 國 人 前 往 旅 遊 地 區 之 比 例 來 推 估, 至 南 部 地 區 旅 遊 人 次 占 全 台 的 35.4%, 亦 即 是 4,655 萬 旅 次 依 此 推 算 出 南 部 地 區 旅 遊 需 求 可 達 1014.7 億 元 的 總 需 求 若 可 以 再 積 極 推 動 高 雄 市 與 大 陸 各 大 城 市 的 旅 遊 交 流, 必 可 擴 大 深 化 兩 岸 旅 遊 交 流 的 經 濟 效 益, 相 對 可 促 成 高 雄 觀 光 業 成 為 帶 動 地 方 產 業 的 火 車 頭 (2) 市 場 供 給 面 根 據 高 雄 市 旅 行 業 與 旅 館 業 發 展 現 況 可 知, 目 前 仍 不 足 與 台 北 市 相 提 並 論, 以 國 際 觀 光 旅 館 為 主, 觀 光 與 商 務 旅 客 仍 有 相 當 成 長 空 間 而 旅 行 業 的 主 要 服 務 導 向 仍 是 以 國 人 出 國 旅 遊 為 主 要 市 場 未 來 供 給 面 應 思 考 如 何 因 應 兩 岸 旅 遊 日 益 頻 繁 及 促 進 經 貿 交 流 的 趨 勢, 須 盡 快 考 量 對 應 策 略, 諸 如 配 合 大 三 通, 增 加 航 點 航 線 航 運 等, 降 低 兩 岸 旅 遊 成 本 等 積 極 作 為, 並 以 陸 客 來 台 觀 光 南 進 南 出 為 主 要 訴 求, 如 此 對 高 雄 觀 光 及 經 濟 發 展 才 有 實 質 幫 助 2-125

九 中 油 石 化 及 相 關 產 業 發 展 概 況 ( 一 ) 國 內 中 油 及 國 內 外 石 化 相 關 產 業 發 展 概 況 台 灣 石 化 工 業 是 由 下 而 上, 逆 向 發 展 而 成 一 完 整 體 系, 而 且 上 中 下 游 環 環 相 扣, 此 一 體 系 可 謂 舉 世 獨 有, 因 此 在 短 短 數 十 年 間 就 獲 得 良 好 的 成 就, 並 帶 動 國 內 經 濟 之 蓬 勃 發 展 但 由 於 國 內 上 游 石 化 基 本 原 料 未 能 積 極 擴 充 產 能, 長 期 嚴 重 供 應 不 足, 導 致 中 下 游 業 者 產 銷 嚴 重 失 衡, 必 須 大 量 仰 賴 進 口 當 國 際 石 化 產 品 供 需 緊 迫 時, 國 內 業 者 往 往 被 迫 購 買 較 貴 之 原 料, 非 常 不 利 於 對 外 競 爭 1. 國 外 石 化 業 發 展 狀 況 無 論 是 歐 美 及 東 亞 各 國, 近 幾 年 無 不 仍 在 擴 充 產 能, 以 韓 國 為 例, 在 1987 年 乙 烯 產 能 僅 為 50 萬 公 噸, 遠 低 於 我 國 之 82 萬 公 噸, 可 是 到 了 2004 年 已 經 擴 充 為 573 萬 公 噸, 遠 超 過 我 國 之 產 能 271.5 萬 公 噸 (2003 年 國 內 乙 烯 需 求 總 量 291.9 萬 公 噸, 產 量 267.9 萬 公 噸 ), 石 化 原 料 自 給 率 僅 91.7%, 尚 有 不 足, 故 需 繼 續 擴 充 產 能 以 為 因 應, 否 則 石 化 工 業 發 展 必 將 逐 漸 萎 縮, 而 且 必 然 連 帶 影 響 其 它 相 關 產 業 之 發 展 2. 大 陸 石 化 業 發 展 情 形 中 國 石 化 大 廠 已 規 劃 興 建 7 座 大 型 乙 烯 廠, 產 能 總 計 高 達 600 萬 噸, 勢 必 對 亞 洲 市 場 造 成 衝 擊, 石 化 景 氣 恐 將 反 轉 陷 入 盤 整, 並 將 出 現 嚴 酷 淘 汰 賽, 包 括 歐 美 等 地 一 些 小 廠 恐 會 出 現 倒 閉 關 廠 如 果 小 廠 淘 汰 速 度 夠 快, 則 全 球 石 化 業 受 到 的 衝 擊 可 望 降 低, 台 塑 因 工 廠 設 備 新 規 模 大, 將 具 競 爭 優 勢 為 因 應 石 化 業 景 氣 變 數, 台 塑 在 94 年 開 始, 已 加 速 PE 廠 機 器 設 備 等 折 舊, 將 有 效 強 化 台 塑 競 爭 力 屆 時 如 果 出 現 國 際 大 廠 惡 性 削 價 競 爭, 台 塑 寧 可 減 少 市 占 率, 也 不 會 隨 意 降 價 求 售, 務 求 以 獲 利 為 主, 不 會 與 對 手 做 過 度 價 格 戰 3. 東 南 亞 發 展 情 形 東 南 亞 是 台 灣 石 化 產 業 第 2 大 出 口 區, 僅 次 於 中 國, 美 國 已 經 成 為 第 3 大 出 口 國 東 協 加 6 將 在 2010 年 底 成 型, 東 協 加 6 人 口 占 全 球 50% 以 上, 台 灣 被 排 除 在 外, 將 無 法 享 有 關 稅 優 惠, 經 濟 受 到 嚴 重 傷 害, 政 府 必 須 儘 速 研 擬 對 策, 減 緩 衝 擊 據 了 解, 東 南 亞 等 東 協 市 場, 目 前 已 經 積 極 的 與 大 陸 日 本 韓 國 印 度 澳 洲 及 紐 西 蘭 等 6 國 籌 組 東 亞 自 由 貿 易 區, 形 成 東 協 加 6 組 織, 將 撤 除 彼 此 的 關 稅 障 礙, 未 來 趨 勢 發 展 下, 台 灣 極 有 可 能 會 遭 到 邊 緣 化 2-126

4. 國 內 石 化 業 赴 大 陸 投 資 狀 況 國 內 石 化 中 下 游 業 者 幾 乎 都 已 到 大 陸 投 資, 但 受 限 政 府 禁 止 石 化 上 游 赴 大 陸 投 資, 讓 台 灣 石 化 業 者 在 大 陸 的 發 展, 受 到 限 制, 特 別 是 這 幾 年 全 球 石 化 原 料 供 應 吃 緊, 台 灣 石 化 業 在 大 陸 無 法 建 立 自 己 的 上 游 供 料 體 系, 發 展 受 到 相 當 大 限 制 台 灣 區 石 化 公 會 曾 率 十 多 家 國 內 業 者 赴 大 陸 考 察, 矚 意 在 福 建 泉 州 泉 港 區 的 台 商 石 化 專 區, 爭 取 興 建 年 產 能 100 萬 公 噸 乙 烯 廠 及 相 關 中 下 游 廠, 估 計 總 投 資 金 額 至 少 超 過 30 億 美 元 台 灣 石 化 業 者 從 未 放 棄 在 大 陸 興 建 輕 油 裂 解 廠, 也 積 極 在 大 陸 各 地 進 行 投 資 考 察, 但 興 建 輕 油 裂 解 廠, 除 得 獲 大 陸 國 務 院 核 准 外, 還 得 先 等 政 府 解 除 輕 油 裂 解 廠 的 登 陸 禁 令, 石 化 業 者 才 能 據 此 前 往 投 資 國 內 石 化 業 者 早 在 民 國 89 年 就 爭 取 鬆 綁 赴 大 陸 投 資 輕 油 裂 解 廠, 希 望 搶 進 大 陸 十 一 五 計 畫 規 劃 的 七 座 大 型 乙 烯 廠, 但 因 政 策 未 能 及 時 解 禁, 導 致 七 座 乙 烯 廠 均 被 世 界 五 大 石 化 大 廠 卡 位, 國 內 石 化 業 失 去 登 陸 商 機 最 近 全 球 石 化 原 料 供 應 緊 俏, 再 加 上 大 陸 經 濟 快 速 發 展, 石 化 原 料 需 求 殷 切, 石 化 業 者 認 為, 大 陸 一 十 五 計 畫 規 劃 的 七 座 大 型 乙 烯 廠, 未 來 仍 不 敷 市 場 需 求 包 括 亞 聚 台 聚 李 長 榮 台 橡 東 聯 大 連 長 春 等 國 內 多 家 石 化 業 者, 對 爭 取 赴 大 陸 投 資 輕 油 裂 廠, 仍 相 當 積 極, 且 隨 經 濟 部 下 階 段 鬆 綁 輕 油 裂 解 廠 登 陸 禁 令, 再 度 燃 起 業 者 西 進 希 望 5. 高 雄 後 勁 地 區 反 五 輕 之 狀 況 及 其 衝 擊 分 析 1987 年 後 勁 反 對 五 輕 廠 興 建, 透 過 圍 廠 走 上 街 頭 北 上 立 法 院 等 抗 爭, 最 後 郝 伯 村 行 政 院 長 夜 宿 後 勁, 並 由 經 濟 部 長 蕭 萬 長 親 自 承 諾 25 年 後 遷 廠, 此 時 已 是 1990 年, 遷 廠 日 期 是 2015 年 同 時, 在 仁 武 大 社 居 民 的 抗 爭 之 下, 經 濟 部 也 承 諾 2018 年, 仁 大 工 業 區 也 要 遷 廠 如 此 一 來, 等 於 整 個 北 高 雄 石 化 業 將 連 根 拔 起, 屆 時 以 中 油 為 核 心 的 石 化 體 系 要 繼 續 發 展, 勢 必 得 找 另 外 一 個 地 方 (1) 國 光 石 化 轉 往 彰 化 大 城 投 資 在 扁 政 府 時 代, 中 油 和 中 下 游 的 石 化 業 者 組 成 了 國 光 石 化 公 司, 準 備 在 雲 林 台 西 ( 離 島 工 業 區 ) 發 展 成 上 中 下 游 整 合 的 石 化 專 區 不 料 在 提 送 環 評 時, 遭 到 環 保 團 體 蚵 民 漁 民 的 抗 爭, 被 環 評 委 員 認 定 對 環 境 有 重 大 影 響, 要 求 進 入 第 二 階 段 環 評, 國 光 在 台 西 設 廠 似 乎 面 臨 著 不 確 定 的 風 險 彰 化 縣 政 府 和 大 城 鄉 正 敞 開 雙 臂, 歡 迎 國 光 石 化 的 設 廠, 政 府 剛 敲 定 要 將 生 產 石 化 原 料 的 基 地 移 至 彰 化 大 城, 煉 油 則 移 至 高 雄 的 大 林 埔 或 南 星 計 畫 區 2-127

(2) 林 園 三 輕 更 新 另 外, 林 園 三 輕 乙 烯 的 產 能 從 23 萬 噸 提 昇 到 60-80 萬 噸 的 更 新 計 畫, 已 於 十 二 月 通 過 環 保 署 環 評 審 核, 對 經 濟 部 和 中 油 公 司 來 說, 可 以 算 是 吃 下 定 心 丸 (3) 五 輕 關 廠 帶 來 的 影 響 五 輕 的 關 廠 是 高 雄 或 是 中 油 公 司 進 行 產 業 轉 型 的 良 機, 轉 型 的 過 程 中 當 然 會 面 臨 陣 痛, 中 油 高 雄 廠 的 員 工 約 有 1,700 多 人, 加 上 仁 大 工 業 區 的 中 下 游 石 化 業 數 千 名 從 事 人 員, 如 果 關 廠, 即 便 扣 除 可 屆 齡 退 休 的 員 工, 確 實 還 會 有 許 多 人 需 要 妥 適 的 就 業 轉 業 安 排 (4) 台 塑 一 家 獨 大 中 油 高 雄 廠 若 關 廠, 新 廠 產 能 又 未 能 及 時 銜 接, 屆 時 中 油 原 油 日 煉 量 只 剩 五 十 萬 桶, 乙 烯 年 產 量 減 少 至 九 十 五 萬 噸, 遠 低 於 台 塑 的 日 煉 五 十 五 萬 噸 與 年 產 三 百 一 十 二 萬 噸 乙 烯, 國 內 石 化 與 煉 油 業 將 變 成 台 塑 一 家 獨 大 的 局 面 (5) 仁 大 石 化 走 入 歷 史 鋼 鐵 與 石 化 兩 大 產 業, 維 繫 著 大 高 雄 地 區 的 經 濟 與 就 業, 如 果 因 為 台 灣 中 油 高 雄 煉 油 廠 關 廠, 在 缺 乏 替 代 料 源 情 況 下, 位 於 高 雄 仁 大 石 化 工 業 區 二 十 餘 家 石 化 廠, 也 將 在 民 國 104 年 時 與 中 油 一 起 關 廠, 共 同 走 入 歷 史, 對 大 高 雄 的 經 濟 就 業 與 社 會 安 定 將 造 成 難 以 估 計 的 衝 擊 6. 國 際 油 價 的 衝 擊 國 際 油 價 回 跌, 長 期 對 降 低 成 本 有 利 ; 但 油 價 大 跌, 石 化 產 品 也 一 路 走 跌, 造 成 買 氣 觀 望, 石 化 上 游 及 中 間 原 料 業 者 已 陷 入 高 價 庫 存 不 易 轉 嫁 的 窘 境 過 去 幾 年 石 化 產 業 上 肥 下 瘦 的 局 勢, 可 能 隨 著 油 價 回 跌 而 大 逆 轉 南 亞 東 聯 中 纖 中 石 化 等 業 者 因 下 游 買 盤 觀 望 高 價 庫 存 產 品 去 化 不 易, 最 近 陸 續 採 取 歲 修 減 產 因 應 國 際 油 價 這 幾 天 持 續 大 跌, 更 讓 業 界 擔 心, 若 跌 勢 太 快, 但 上 游 供 料 合 約 價 格 跌 勢 緩 慢, 市 場 將 出 現 反 應 不 及 的 情 形, 屆 時 石 化 產 業 產 銷 將 失 序 國 際 油 價 跌, 但 國 內 乙 烯 報 價 因 五 輕 及 六 輕 相 繼 歲 修 減 少 供 應, 原 料 價 格 不 跌 反 漲 ; 但 下 游 市 場 因 大 陸 奧 運 期 間 需 求 鈍 化, 買 盤 更 加 觀 望, 業 者 身 陷 蠟 燭 兩 頭 燒 窘 境 2-128

這 幾 年 石 化 原 料 飆 漲, 並 非 下 游 需 求 面 的 推 升, 而 是 因 國 際 油 價 飆 漲, 墊 高 成 本, 業 者 調 漲 價 格 以 轉 嫁 壓 力 2008 年 7 月 油 價 漲 至 每 桶 147 美 元 高 價, 石 化 基 本 原 料 的 石 油 腦 價 格, 更 漲 到 每 公 噸 1,245 美 元 歷 史 高 價, 如 今 遇 到 國 際 油 價 反 轉, 但 業 者 卻 為 因 應 五 輕 及 六 輕 的 歲 修 減 產, 提 前 備 料, 高 價 生 產 的 庫 存 在 油 價 反 轉 下, 去 化 壓 力 很 大 根 據 platts 最 新 出 爐 的 遠 東 區 五 大 泛 用 塑 膠 報 價, 聚 丙 烯 (PP) 每 公 噸 報 價 最 近 大 跌 70 美 元, 聚 苯 乙 烯 (PS) 每 公 噸 也 下 跌 50 美 元, 聚 氯 乙 烯 (PVC) 則 小 跌 10 美 元 ; 線 型 低 密 度 聚 乙 烯 (LLDPE) 高 密 度 聚 乙 烯 (HDPE) 持 平 但 乙 烯 丙 烯 聚 苯 丙 烯 (SM) 等 基 本 原 料 現 貨 報 價, 已 連 續 走 跌 7. 石 化 景 氣 影 響 分 析 經 濟 部 技 術 處 產 業 技 術 知 識 服 務 計 畫 (ITIS) 預 估, 石 化 業 景 氣 低 潮 期 自 2009 年 起 將 延 續 5 年, 主 要 是 反 映 石 化 業 每 一 次 7 到 8 年 的 景 氣 循 環 週 期, 加 上 新 興 國 家, 如 沙 烏 地 阿 拉 伯 及 中 國 等 新 產 能 加 入, 塑 化 廠 商 均 表 示, 將 謹 慎 應 對 新 興 國 家 新 產 能 加 入, 包 括 大 宗 石 化 產 能 將 加 入 供 給, 導 致 競 爭 將 更 形 激 烈, 大 部 分 石 化 原 料 將 出 現 供 過 於 求 的 狀 況, 產 能 利 用 率 預 估 在 8 成 到 9 成 石 化 業 者 認 為, 全 球 經 濟 不 景 氣, 原 油 價 格 波 動 及 中 國 中 東 等 新 產 能 的 加 入, 將 是 影 響 石 化 景 氣 重 要 因 素 油 價 下 跌 是 降 低 成 本 的 好 機 會, 但 後 續 是 否 因 此 而 讓 石 化 產 品 利 差 擴 大, 則 視 後 續 景 氣 及 需 求 而 定, 在 目 前 全 球 景 氣 還 是 屬 於 較 差 狀 況, 下 游 也 沒 有 足 夠 的 訂 單, 買 氣 還 是 屬 於 比 較 觀 望 的 狀 況 國 際 油 價 節 節 下 挫, 也 導 致 市 場 觀 望 跌 聲 濃 厚, 下 游 需 求 急 凍, 更 加 重 塑 化 價 格 下 修 尤 其 是 全 球 景 氣 受 到 金 融 風 暴, 正 面 臨 全 面 性 衰 退, 更 使 得 這 波 塑 化 景 氣 衰 退, 進 入 前 所 未 見 的 寒 冬 塑 化 景 氣 何 時 止 跌 回 升, 油 價 何 時 築 底, 已 是 關 鍵 8. 石 化 產 業 聚 落 之 探 討 美 國 矽 谷 產 業 聚 落 雖 執 世 界 牛 耳, 但 我 國 科 學 園 區 產 業 聚 落 所 發 揮 的 生 產 力 也 令 各 國 印 象 深 刻, 在 去 年 秋 甫 出 爐 的 世 界 經 濟 論 壇 (WEF) 報 告, 有 關 產 業 發 展 聚 落 競 爭 力 評 比 中, 台 灣 連 續 3 年 第 1, 而 中 國 大 陸 也 由 兩 年 前 的 第 33 大 幅 提 升 至 第 19 2008 年 台 灣 在 WEF 競 爭 力 評 比 總 排 名 雖 由 去 2-129

年 14 名 滑 落 至 第 17 名, 但 12 項 主 要 指 標 中 的 基 礎 建 設 卻 提 升 1 名, 其 中 產 業 發 展 聚 落 這 項 次 指 標 的 排 名 更 在 受 評 比 的 134 國 中 名 列 第 1 產 業 群 聚 能 充 份 發 揮 創 新 效 益, 為 驅 動 產 業 發 展 最 有 效 率 的 模 式, 台 灣 從 空 間 分 布 型 態 而 言, 北 部 區 域 主 要 為 電 子 科 技 產 業 群 聚, 中 部 區 域 為 精 密 機 械 及 工 具 機 產 業 群 聚, 南 部 區 域 為 鋼 鐵 機 電 石 化 產 業 群 聚, 被 WEF 評 比 為 全 球 第 1, 顯 示 台 灣 在 這 方 面 卻 實 卓 有 成 就 (1) 南 星 計 畫 之 爭 取 設 置 由 高 雄 市 政 府 推 動 的 南 星 計 畫, 是 利 用 建 築 廢 土 台 電 廢 灰 中 鋼 爐 石 及 各 種 廢 輪 胎 進 行 填 海 造 陸 工 程, 目 前 已 完 成 造 陸 面 積 170 公 頃, 正 進 行 第 二 期 計 畫, 預 計 到 民 國 100 年 可 填 出 240 公 頃 用 地 先 前 高 雄 市 府 打 算 將 此 作 為 爭 取 南 部 新 機 場 設 置 之 用, 因 中 央 未 納 入 考 量 而 暫 緩, 目 前 妾 身 未 明 中 油 打 算 將 高 雄 煉 油 廠 遷 到 南 星 計 畫, 以 回 應 其 中 油 對 高 雄 後 勁 居 民 的 承 諾, 高 雄 煉 油 廠 已 敲 定 民 國 104 年 遷 移 ; 因 輕 油 裂 解 工 場 預 定 在 彰 化 大 城 另 起 爐 灶, 煉 油 廠 則 希 望 能 就 近 在 高 雄 地 區 重 建, 但 高 雄 市 政 府 至 今 仍 反 對 中 油 高 雄 煉 油 廠 遷 移 到 南 星 計 畫 (2) 高 雄 市 政 府 之 態 度 中 油 為 爭 取 南 星 土 地, 先 前 包 括 董 事 長 潘 文 炎 前 總 經 理 陳 寶 郎 已 多 次 拜 會 高 雄 市 長 陳 菊 前 副 市 長 邱 太 三, 希 望 高 雄 市 府 協 助 中 油 遷 廠, 提 供 該 批 土 地 作 為 遷 廠 之 用 中 油 內 部 評 估 雖 然 高 雄 港 已 規 劃 洲 際 貨 櫃 中 心 外 圍 的 填 海 造 陸 預 訂 地 供 該 公 司 使 用, 但 平 心 而 論, 這 塊 每 公 頃 造 地 費 用 高 達 5,000 萬 到 1.5 億 元, 成 本 實 在 過 於 昂 貴, 除 非 萬 不 得 已, 才 會 著 手 進 行 填 海 造 陸 工 程 (3) 中 央 之 配 套 措 施 中 油 公 司 高 雄 港 務 局 均 表 態 入 駐 南 星 計 畫 區 意 願, 高 雄 市 府 研 考 會 表 示, 有 關 該 區 域 的 發 展 及 定 位, 將 依 中 央 新 政 策 出 爐 後 進 行 修 正, 目 前 仍 言 之 過 早 有 關 中 油 高 雄 煉 油 廠 遷 廠 的 問 題, 因 牽 涉 整 體 石 化 產 業 運 作, 中 央 正 擬 定 配 套 措 施 進 行 輔 導, 必 須 待 行 政 院 等 跨 部 會 做 出 決 議, 方 能 明 朗 化 2-130

(4) 雲 林 新 石 化 廠 之 規 劃 中 油 公 司 五 輕 隨 著 高 雄 煉 油 廠 遷 移 後, 仁 大 工 業 區 20 餘 家 廠 商 將 因 原 料 中 斷 而 可 能 跟 著 關 廠 新 政 府 將 規 劃 雲 林 國 光 石 化 旁 的 1,200 公 頃 用 地, 容 納 五 輕 與 仁 大 石 化 廠 形 成 一 座 垂 直 整 合 石 化 區, 與 國 光 石 化 相 互 乎 應 由 於 高 雄 煉 油 廠 25 年 遷 廠 的 承 諾, 是 副 總 統 蕭 萬 長 擔 任 經 濟 部 長 時 與 後 勁 居 民 簽 署 大 選 前 後, 中 油 高 層 面 見 蕭 萬 長, 表 達 高 雄 煉 油 廠 遷 廠 後, 仁 大 石 化 區 20 餘 家 石 化 廠 將 無 以 為 繼 的 窘 境 (5) 中 油 之 規 劃 構 想 中 油 高 層 提 出 在 雲 林 國 光 石 化 旁 邊, 再 規 劃 出 1,200 公 頃 的 用 地, 透 過 填 海 造 地 後, 足 夠 容 納 仁 大 石 化 區 廠 商 及 原 五 輕 工 廠 遷 移 至 此, 形 成 一 貫 作 業 石 化 區, 是 繼 台 塑 六 輕 國 光 石 化 後, 台 灣 第 三 個 垂 直 整 合 石 化 區 (6) 仁 大 石 化 廠 區 廠 商 的 想 法 副 總 統 蕭 萬 長 贊 同 在 雲 林 國 光 石 化 業 規 劃 用 地, 除 指 示 中 油 儘 速 規 劃 外, 並 允 諾 於 520 新 政 府 上 任 後 推 動 不 過, 仁 大 石 化 區 的 廠 商 並 不 認 同, 他 們 情 願 留 在 原 址 運 作 一 位 仁 大 石 化 區 石 化 廠 負 責 人 表 示, 工 廠 折 舊 已 攤 提 完 畢, 不 管 石 化 業 景 氣 好 壞, 賺 多 少 算 多 少, 最 少 不 會 虧 本 ; 但 是, 若 要 遷 到 雲 林 縣 的 石 化 區, 不 僅 要 拆 除 現 有 工 廠, 還 須 花 費 鉅 資 重 建 或 另 建 新 廠, 對 公 司 來 說 是 項 沈 重 的 負 擔 (7) 屏 東 南 州 糖 廠 遭 受 屏 東 縣 政 府 之 反 對 中 油 有 信 守 承 諾 的 誠 意, 而 且 第 一 期 與 第 二 期 遷 廠 工 程 已 經 完 成, 目 前 只 剩 下 最 後 一 期 等 待 執 行 原 本 中 油 計 畫 將 高 雄 煉 油 廠 遷 廠 至 台 糖 在 屏 東 南 州 糖 廠 的 土 地, 但 因 屏 東 縣 反 對 而 無 法 執 行 (8) 中 油 之 期 盼 由 於 高 高 屏 空 氣 污 染 較 其 他 土 地 高, 而 且 高 雄 煉 油 廠 附 近 有 三 鐵 共 構 基 礎 建 設, 因 此 中 油 仍 繼 續 執 行 遷 廠 計 劃, 將 高 雄 煉 油 廠 有 關 油 料 生 產 部 分 外 遷, 煉 油 與 石 化 部 分 則 併 入 國 光 石 化 投 資 計 畫 2-131

(9) 三 輕 計 畫 之 影 響 最 初 三 輕 更 新 環 評 遲 遲 未 過 關, 台 灣 區 石 化 公 會 理 事 長 陳 武 雄 警 告, 三 輕 更 新 計 畫 不 做, 絕 對 是 國 內 經 濟 百 分 之 百 的 損 失 他 要 求 環 保 署 立 即 做 出 補 救 措 施, 否 則, 石 化 業 等 工 業 界 人 士 將 在 國 慶 後, 發 動 劇 烈 的 抗 議 行 動 三 輕 更 新 計 畫, 攸 關 林 園 大 發 工 業 區 等 20 餘 家 石 化 廠 商 近 千 億 元 的 擴 建 案 信 昌 化 長 春 化 工, 將 投 資 興 建 各 年 產 3 萬 公 噸 的 丙 二 酚 生 產 廠 ; 台 灣 苯 乙 烯 公 司, 也 打 算 擴 建 年 產 50 萬 公 噸 的 苯 乙 烯 單 體 (SM) 廠 ; 國 喬 東 聯 中 國 人 纖 及 台 塑, 也 都 有 意 配 合 三 輕 更 新 再 擴 建 產 能 中 油 花 費 二 年 時 間, 提 出 三 輕 更 新 案, 且 為 展 現 誠 意, 此 案 不 僅 在 減 量 承 諾, 地 方 回 饋 及 敦 親 睦 鄰, 也 展 現 最 大 誠 意 三 輕 汰 舊 更 新 計 畫 是 經 濟 部 傾 全 力 支 持 的 重 大 投 資 案, 是 政 府 拚 重 大 投 資 救 經 濟 的 重 要 試 金 石, 後 續 包 括 推 動 五 輕 遷 廠 國 光 石 化 落 腳 彰 化 大 城 及 台 塑 六 輕 五 期 等 多 項 投 資 案, 都 將 影 響 台 灣 石 化 產 業 未 來 發 展 (10) 經 濟 部 的 憂 心 經 濟 部 正 積 極 推 動 五 輕 遷 廠, 但 五 輕 是 否 能 如 願 遷 廠 至 大 林 蒲, 高 雄 市 政 府 並 未 表 態, 也 牽 動 國 光 石 化 高 達 6,000 億 元 投 資 案, 更 令 經 濟 部 官 員 對 已 正 式 向 經 濟 部 遞 出 2,300 多 億 元 投 資 計 畫 的 台 塑 六 輕 五 期 擴 建 計 畫, 感 到 憂 心 (11) 三 輕 之 衍 生 效 益 A. 三 輕 更 新 計 畫 投 資 額 高 達 469 億 元, 根 據 經 濟 部 初 估, 三 輕 更 新 計 畫 連 同 下 游, 建 廠 期 間 挹 注 國 內 經 濟 成 長 至 少 0.15 個 百 分 點, 投 產 後 更 可 以 增 加 當 年 經 濟 成 長 0.25 個 百 分 點, 提 供 至 少 超 過 2 萬 個 工 作 機 會 B. 配 合 三 輕 更 新, 位 於 林 園 石 化 區 大 發 工 業 區 的 信 昌 長 春 化 工, 都 將 斥 資 興 建 年 產 30 萬 公 噸 的 丙 二 酚 生 產 廠 位 於 林 園 石 化 區 內 台 灣 苯 乙 烯 則 有 意 擴 建 年 產 50 萬 公 噸 的 苯 乙 烯 單 體 (SM) 生 產 廠 2-132

C. 仁 大 石 化 區 的 國 喬 公 司 計 畫 投 資 年 產 40 萬 至 50 萬 公 噸 的 SM 生 產 廠 ; 東 聯 和 中 國 人 造 纖 維 公 司 也 有 意 建 設 年 產 30 萬 公 噸 的 乙 二 醇 (EG) 生 產 廠 ; 台 塑 林 園 廠 則 計 畫 配 合 三 輕 擴 建 打 造 一 條 年 產 能 20 萬 至 30 萬 公 噸 的 聚 乙 烯 (PE) 生 產 線 D. 石 化 業 者 指 出, 中 油 高 雄 煉 油 廠 已 確 定 在 104 年 遷 廠, 年 產 45 萬 公 噸 的 五 輕 勢 必 跟 著 拆 遷, 如 果 三 輕 不 能 就 地 更 新, 提 高 乙 烯 產 能, 石 化 加 工 業 者 原 料 不 足, 就 得 考 慮 有 沒 有 必 要 進 行 擴 建 9. 金 融 風 暴 對 石 化 業 之 影 響 美 國 金 融 風 暴 歐 洲 經 濟 衰 退, 為 塑 化 業 第 四 季 需 求 帶 來 嚴 重 衝 擊 原 料 商 相 繼 拋 售 手 中 庫 存, 深 怕 承 受 巨 額 跌 價 損 失, 結 果 讓 各 大 塑 化 行 情 連 翻 下 挫, 這 股 惡 性 循 環, 更 加 深 下 游 退 場 觀 望, 使 塑 化 產 業 景 氣 陷 入 空 前 低 迷 石 化 景 氣 進 入 寒 冬, 中 油 及 石 化 事 業 部 門 前 年 賺 5 60 億 元,97 年 前 九 月 虧 損 預 估 已 超 過 20 億 元 石 化 中 下 游 業 者 處 境 艱 困, 中 油 也 很 苦, 乙 烯 丙 烯 等 石 化 上 游 原 料 目 前 沒 有 降 價 空 間 中 油 煉 製 事 業 部 計 畫 投 資 398 億 元 積 極 展 開 大 林 廠 煉 製 結 構 改 善 工 程, 預 計 民 國 100 年 投 產 ; 投 資 400 億 元 的 桃 園 廠 也 將 於 今 年 展 開, 完 成 後 汽 柴 油 生 產 效 益 增 加, 預 計 九 年 內 可 回 收 10. 中 油 與 台 塑 煉 油 差 異 化 成 本 之 原 因 分 析 同 樣 是 煉 油 廠, 為 什 麼 中 油 就 賣 不 贏 台 塑 石 化? 關 鍵 點 是 台 塑 石 化 煉 製 設 備 新, 中 油 煉 製 設 備 舊 ; 還 有 就 是, 政 府 不 要 干 預 油 價 中 油 產 生 巨 額 虧 損, 並 不 能 全 部 怪 罪 中 油 的 人 事 包 袱, 那 僅 僅 是 原 因 之 一 在 亞 洲 地 區 煉 油 廠 績 效, 中 油 排 在 前 面, 甚 至 比 日 本 石 油 還 要 好 至 於, 煉 製 設 備 老 舊, 是 中 油 負 有 台 灣 工 業 發 展 的 義 務 使 然 不 少 人 會 拿 中 油 與 台 塑 石 化 的 營 運 做 比 較 為 什 麼 台 塑 石 化 賺 錢, 中 油 卻 產 生 鉅 額 虧 損 台 塑 企 業 主 管 分 析 歸 納 幾 項 關 鍵 因 素 (1) 為 台 灣 工 業 發 展, 供 應 企 業 穩 定 燃 料 油 料 源, 當 初 中 油 在 設 計 煉 油 廠 時, 就 穩 定 油 品 供 應 為 主 要 考 量, 因 而 生 產 較 多 的 燃 料 油, 但 燃 料 油 價 格 遠 比 汽 柴 油 還 低, 這 也 造 成 後 來 油 品 民 營 化, 民 間 油 品 公 司 能 鎖 定 賺 錢 的 油 品 擴 大 生 產, 中 油 卻 得 面 臨 流 血 輸 出, 賣 愈 多 虧 愈 多 2-133

(2) 至 於 台 塑 石 化 賣 油 會 賺 錢, 是 因 煉 油 廠 設 計 以 生 產 高 價 值 的 汽 柴 油 及 航 空 燃 油 為 為 主 而 且, 煉 油 廠 設 計 是 針 對 目 前 全 球 最 低 價 的 原 油 為 進 料 考 量, 藉 此 降 低 煉 製 成 本, 獲 取 更 高 的 利 潤 (3) 為 了 厲 行 降 低 原 料 成 本, 台 塑 石 化 設 有 一 組 人, 專 門 測 試 各 地 產 出 的 原 油, 再 計 算 出 各 種 成 品 油 的 比 例, 再 從 中 選 擇 出 最 便 宜, 且 對 公 司 獲 利 產 生 最 大 效 益 的 原 油 選 擇 出 對 公 司 最 有 利 的 原 油 後, 再 逐 步 改 善 煉 製 結 構, 使 生 產 製 程 能 夠 符 合 該 產 地 的 原 油 (4) 為 什 麼 中 油 績 效 比 不 上 台 塑 石 化? 其 實, 不 用 台 塑 企 業 來 說, 中 油 公 司 也 知 道 自 己 煉 製 設 備 的 罩 門 在 那 裡 但 是, 致 中 油 產 生 鉅 額 虧 損 的 背 後 原 因, 卻 是 政 府 出 面 干 預 油 價, 包 括 前 政 府 的 凍 漲 及 現 任 政 府 的 自 行 吸 收 成 本 (5) 民 國 78 年 中 油 曾 委 託 新 加 坡 SPA 公 司 診 斷 中 油 經 營 發 現, 中 油 若 不 煉 油, 全 部 改 為 進 口 成 品 油 供 應 台 灣 用 油 需 求, 中 油 營 運 反 而 可 以 再 多 賺 60 億 元 可 見, 舊 有 設 備 沒 競 爭 力, 對 中 油 打 擊 有 多 麼 深 (6) 另 外, 中 油 背 負 政 府 穩 定 油 價 的 政 策 任 務, 國 內 汽 柴 油 價 格 偏 低, 中 油 不 能 捨 棄 國 內 市 場 不 顧, 將 油 品 外 銷 海 外 獲 取 較 大 的 利 潤 反 觀 台 塑 石 化, 可 藉 由 漲 價, 將 內 銷 市 場 讓 給 中 油, 反 而 將 更 多 的 汽 柴 油 轉 供 外 銷 賺 錢, 兩 者 一 來 一 往, 就 造 成 台 塑 石 化 愈 賺 愈 多, 中 油 則 愈 虧 愈 多 11. 三 輕 投 資 狀 況 及 面 對 之 問 題 三 輕 總 投 資 案 增 至 420 億 元, 環 評 過 關 後, 預 計 民 國 100 年 完 工 投 產 三 輕 就 地 更 新 案 的 動 工, 在 中 油 建 廠 歷 史 中 別 具 意 義 因 為 從 79 年 五 輕 動 工 之 後, 中 油 就 沒 有 新 的 輕 裂 廠 建 設, 三 輕 就 地 更 新 工 程, 將 是 近 20 年 來 中 油 第 二 座 輕 裂 廠, 且 年 產 乙 烯 60 萬 公 噸, 高 出 五 輕 約 15 萬 公 噸 因 原 物 料 上 漲, 三 輕 投 資 案 由 380 億 元 增 至 420 億 元 環 評 過 關 後, 將 積 極 發 包 及 工 程 設 計, 預 計 要 花 費 一 年, 中 油 將 克 服 一 切 困 難, 搶 在 100 年 完 工 投 產 三 輕 更 新 案 因 建 廠 面 積 有 限, 規 模 從 年 產 120 萬 公 噸 降 至 60 萬 公 噸 如 中 油 高 雄 煉 油 廠 確 定 104 年 遷 廠, 高 雄 廠 年 產 45 萬 公 噸 的 五 輕 勢 必 跟 著 拆 遷, 加 上 就 地 更 新 拆 掉 的 三 輕 工 場 ( 年 產 乙 烯 28.5 萬 公 噸 ), 中 油 乙 烯 將 驟 減 73.5 萬 公 噸 三 輕 就 地 更 新 投 產 後, 中 油 乙 烯 年 產 能 將 比 原 先 減 少 13.5 萬 公 噸 2-134

(1) 林 園 鄉 之 反 對 及 提 出 之 條 件 三 輕 更 新 案 林 園 鄉 提 出 27 項 回 饋 措 施, 其 中 最 棘 手 的 就 是 回 饋 金 問 題, 因 為 回 饋 範 圍 不 僅 只 有 中 油, 還 擴 及 林 園 工 業 區 近 30 家 的 石 化 廠 ; 中 油 要 說 服 這 些 石 化 廠, 將 相 當 吃 力 地 方 要 求 回 饋 金, 是 所 有 林 園 石 化 區 總 營 業 額 的 0.75%, 以 林 園 石 化 區 廠 商 一 年 3,000 億 元 的 總 營 業 額 計 算, 就 必 須 拿 出 2.25 億 元 回 饋 金, 扣 掉 中 油 的 部 分, 其 他 石 化 廠 每 年 要 拿 出 1.5 億 元, 引 發 林 園 石 化 區 廠 商 極 大 的 反 彈, 質 疑 廠 商 一 年 給 林 園 鄉 的 回 饋 金 由 900 萬 元 陡 增 至 1.5 億 元, 廠 商 怎 麼 受 得 了 (2) 石 化 廠 商 之 反 彈 原 物 料 飛 漲, 石 化 區 廠 商 的 產 品 獲 利 被 大 幅 壓 縮, 加 上 中 東 大 陸 石 化 業 崛 起, 廠 商 必 須 儲 備 子 彈, 因 應 明 後 年 景 氣 走 滑 的 硬 仗 但 就 是 為 了 因 應 明 後 年 的 不 景 氣 硬 仗, 林 園 石 化 區 廠 商 也 必 須 仰 賴 中 油 三 輕 充 分 供 料, 也 讓 廠 商 陷 入 兩 難, 恐 只 能 仰 賴 政 府 出 面 協 助 12. 國 光 石 化 之 投 資 及 面 對 狀 況 以 及 效 益 分 析 國 光 石 化 董 事 會 決 議 將 廠 址 移 往 彰 化 縣 大 城 鄉 的 西 南 角 海 埔 地 工 業 區, 關 鍵 在 此 案 進 入 第 二 階 段 環 評 後, 不 知 道 什 麼 時 候 才 能 通 過 時 間 不 確 定 因 素 太 大, 讓 股 東 決 定 放 棄 在 雲 林 離 島 工 業 區 設 廠 國 光 石 化 同 意 未 來 在 大 城 鄉 的 建 廠 環 評, 主 動 升 級 為 較 嚴 苛 的 二 階 環 評 標 準, 依 環 評 審 查 約 需 耗 費 一 年 半 至 兩 年 的 時 間 估 算, 若 一 切 順 利, 國 光 石 化 可 如 期 在 104 年 投 產 (1) 效 益 分 析 國 光 石 化 投 資 案 將 採 用 國 際 最 新 技 術 與 製 程, 兼 顧 環 保 與 效 率, 原 規 劃 投 資 新 台 幣 4,005 億 元, 因 原 物 料 價 格 大 幅 飆 漲 及 投 資 規 模 擴 大, 投 資 總 金 額 擴 增 到 6,000 億 元 以 上, 估 計 投 產 後, 每 年 可 創 造 8,000 億 元 產 值, 增 加 約 7,000 個 直 接 就 業 機 會, 將 對 國 內 經 濟 發 展 顯 現 極 大 效 益 (2) 國 光 石 化 之 配 套 措 施 為 加 速 建 廠 時 程, 以 便 能 在 原 訂 民 國 104 年 的 完 工 時 限 前 投 產, 該 公 司 正 積 極 向 彰 化 縣 政 府 申 請, 將 大 城 石 化 科 技 園 區 計 畫 列 為 國 家 重 大 建 設, 並 以 國 光 公 司 為 工 業 區 報 編 主 體 國 光 石 化 原 規 劃 在 雲 林 石 化 科 技 園 區 占 地 2,121 公 頃, 設 有 日 煉 30 萬 桶 煉 油 廠 一 座, 年 產 2-135

120 萬 公 噸 乙 烯 的 輕 油 裂 解 廠 年 產 155 萬 公 噸 的 芳 香 烴 廠, 及 23 座 大 型 石 化 衍 生 物 工 廠 等 配 合 原 料 及 產 品 進 口 需 要, 也 規 劃 設 立 水 深 26 公 尺 可 容 30 萬 公 噸 油 輪 進 出 的 工 業 專 用 港 及 11 座 汽 電 共 生 裝 置 (3) 國 光 石 化 之 組 織 國 光 石 化 於 民 國 95 年 初 成 立, 除 中 油 持 股 43% 外, 民 間 股 東 包 括 遠 東 集 團 長 春 集 團 中 纖 集 團 和 桐 化 學 及 富 邦 金 控 等 13. 104 年 中 油 遷 廠 之 其 他 影 響 分 析 對 於 104 年 遷 廠 承 諾, 經 濟 部 與 中 油 保 證 一 定 兌 現, 但 是 希 望 能 保 留 一 點 模 糊 的 彈 性 空 間 因 為 配 合 遷 廠 執 行, 高 雄 煉 油 廠 的 煉 油 部 分 將 遷 往 高 雄 南 星 計 劃 與 北 邊 洲 際 貨 櫃 中 心 一 期 土 地, 石 化 部 分 則 配 合 國 光 石 科 計 畫 遷 往 彰 化 大 城, 並 不 能 保 證 能 如 期 在 104 年 完 成 ; 如 果 遷 廠 計 畫 執 行 不 順, 煉 油 部 分 可 以 改 由 進 口 成 品 油 替 代, 問 題 不 大, 可 是 石 化 部 分 則 因 為 涉 及 中 下 游 石 化 中 間 原 料 供 應, 並 嚴 重 影 響 台 灣 經 濟 因 此, 中 油 希 望 在 民 國 105 年 還 未 運 轉 滿 25 年 的 五 輕, 能 夠 繼 續 運 生 產 乙 烯 等 石 化 中 間 原 料, 供 應 大 社 仁 武 石 化 工 業 區 廠 商 的 需 求 如 果 五 輕 即 使 到 了 104 年, 設 備 堪 用 情 況 還 很 好, 如 果 硬 要 在 104 年 關 爐 停 產, 簡 直 是 投 資 浪 費, 最 好 保 持 在 不 做 設 備 更 新 的 情 況 下, 繼 續 運 轉 到 最 後 期 限 (1) 中 油 之 面 對 包 袱 為 何 中 油 經 營 不 如 台 塑 石 化? 中 油 內 部 檢 討 多 半 都, 例 如 台 塑 石 化 設 備 新, 中 油 設 備 老 舊, 造 成 中 油 單 位 煉 製 成 本 比 台 塑 石 化 每 桶 高 出 0.7 美 元, 前 年 這 部 分 成 本 增 加 總 金 額 高 達 46 億 元 其 次, 台 塑 石 化 生 產 高 附 加 價 值 的 汽 柴 油, 但 中 油 為 充 分 供 應 國 內 各 種 油 品 的 需 求, 也 必 須 生 產 低 附 加 價 值 的 燃 料 油, 致 使 中 油 產 值 不 如 台 塑 石 化, 前 年 每 桶 約 低 6 美 元 ( 折 算 金 額 為 378 億 元 ), 去 年 第 一 季 拉 大 至 7.6 美 元 ( 折 算 金 額 為 104 億 元 ) (2) 政 策 背 景 中 油 更 將 經 營 不 善 的 責 任 歸 罪 在 背 負 政 府 政 策 任 務, 致 國 內 汽 柴 油 價 格 偏 低, 台 塑 石 化 將 更 多 的 汽 柴 油 轉 供 外 銷 賺 錢, 中 油 為 了 彌 補 台 塑 石 化 原 有 的 內 銷 市 場 空 缺, 反 而 必 須 減 少 可 以 賺 錢 的 外 銷 量, 轉 供 內 銷 市 場 需 求, 結 果 台 塑 石 化 錢 愈 賺 愈 多, 中 油 則 愈 虧 愈 多 2-136

(3) 競 爭 力 比 較 台 塑 石 化 競 爭 的 鞭 策 下, 中 油 經 營 已 有 改 善 中 油 內 部 自 我 競 爭 力 評 估, 國 內 油 價 遠 低 於 日 本 韓 國, 如 果 國 內 油 價 調 整 分 別 比 照 日 本 與 韓 國, 則 中 油 盈 餘 能 力 並 不 會 輸 給 日 本 Nippon Oil 以 及 韓 國 SK (4) 成 本 分 析 外 界 質 疑 中 油 經 績 效 不 如 台 塑 石 化, 主 要 是 因 為 中 油 冗 員 過 多 員 工 薪 水 偏 高 中 油 主 管 卻 不 做 正 面 直 接 澄 清, 只 說, 根 據 去 年 上 半 年 中 油 營 業 支 出 統 計 分 析, 人 事 費 用 占 營 業 總 支 出 僅 2.3%, 反 觀 原 油 成 本 占 85% ( 天 然 氣 占 92%), 所 以 就 算 員 工 統 統 不 領 薪 水, 前 陣 子 國 際 油 價 飆 漲, 國 內 油 價 也 不 可 能 不 反 映 漲 價 14. 中 油 對 南 星 計 畫 之 推 動 辦 法 中 油 為 爭 取 五 輕 遷 廠 到 南 星 計 畫, 大 手 筆 提 供 中 油 成 功 廠 區 的 土 地, 做 為 高 雄 經 貿 展 覽 館 的 館 址, 藉 此 取 得 高 雄 市 政 府 同 意 以 地 換 地 方 式, 以 成 功 廠 區 的 黃 金 地 段, 換 取 南 星 計 畫 海 埔 新 生 地 (1) 以 地 易 地 南 星 計 畫 固 然 平 息 後 勁 居 民 多 年 來 反 五 輕 聲 浪, 但 五 輕 遷 廠 到 南 星 計 畫, 也 同 樣 面 臨 大 林 蒲 居 民 反 對, 導 高 雄 市 政 府 對 中 油 提 出 以 地 換 地 的 提 議, 迄 未 點 頭 中 油 公 司 將 向 高 雄 市 政 府 爭 取, 用 中 油 成 功 廠 區 的 土 地, 換 南 星 計 畫 241 公 頃 的 用 地, 進 行 高 雄 煉 油 廠 遷 移 工 程 中 油 成 功 廠 區 面 積 共 12.98 公 頃, 公 告 現 值 為 37.65 億 元 該 用 地 高 雄 市 政 府 已 規 劃 為 高 雄 世 貿 中 心 暨 國 際 會 議 中 心 等 用 地 另 外 於 大 林 廠 外 海, 再 自 行 填 海 造 陸 29.6 公 頃, 合 計 取 得 241 公 頃 的 土 地, 供 遷 廠 新 建 新 廠 使 用 (2) 興 建 狀 況 中 油 預 定 在 南 星 用 地, 規 劃 興 建 年 產 100 萬 公 噸 乙 烯 輕 裂 廠, 並 邀 仁 大 石 化 工 業 區 近 20 家 石 化 業 者 一 起 進 駐 民 國 104 年, 是 高 雄 煉 油 廠 拆 遷 的 最 後 期 限 如 果 25 年 遷 廠 的 承 諾 無 法 改 變, 中 油 最 快 明 年 就 要 進 行 第 三 期 拆 遷 工 程 中 油 公 司 主 管 強 調, 中 油 配 合 仁 大 石 化 區 廠 商 一 起 進 駐 南 星, 將 在 南 星 用 地 興 建 一 座 年 產 100 萬 公 噸 乙 烯 的 輕 油 裂 解 廠, 供 應 給 中 纖 東 聯 國 喬 福 聚 中 石 化 等 石 化 廠, 生 產 乙 二 醇 (EG) 苯 乙 烯 單 體 (SM) 等 乙 烯 衍 生 物, 以 及 丙 烯 衍 生 物 2-137

15. 遷 廠 之 影 響 層 面 (1) 就 業 及 產 值 中 油 高 雄 廠 預 定 2015 年 遷 廠, 屆 時 將 影 響 12 萬 人 口 就 業, 及 每 年 3000 億 元 產 值, 嚴 重 衝 擊 經 濟, 市 府 應 有 立 場, 兼 顧 經 濟 發 展 與 環 保 雙 贏 中 油 具 有 稅 收 就 業 產 經 效 益, 中 油 遷 廠 問 題 可 交 公 民 投 票, 解 決 各 方 歧 見 (2) 台 塑 一 家 獨 大 中 油 高 雄 廠 若 關 廠, 新 廠 產 能 又 未 能 及 時 銜 接, 屆 時 中 油 原 油 日 煉 量 只 剩 五 十 萬 桶, 乙 烯 年 產 量 減 少 至 九 十 五 萬 噸, 遠 低 於 台 塑 的 日 煉 五 十 五 萬 噸 與 年 產 三 百 一 十 二 萬 噸 乙 烯, 國 內 石 化 與 煉 油 業 將 變 成 台 塑 一 家 獨 大 的 局 面 (3) 基 本 生 產 之 停 滯 高 雄 廠 是 中 油 發 跡 地, 原 是 日 治 時 代 的 小 型 汽 油 摻 配 廠, 經 過 近 六 十 年 的 經 營 發 展, 已 成 為 中 油 最 大 的 煉 油 石 化 生 產 基 地, 是 中 油 最 重 要 的 生 產 廠, 目 前 日 煉 原 油 廿 二 萬 桶, 主 要 產 品 有 汽 油 柴 油 航 空 燃 油 乙 烯 等, 油 料 產 能 約 占 中 油 公 司 27%, 烯 烴 類 石 化 基 本 原 料 產 能 約 占 中 油 公 司 47% (4) 石 化 工 業 毀 於 一 旦 高 雄 煉 油 廠 停 工 拆 遷 受 害 者 不 僅 有 中 油, 在 六 十 年 代 十 大 建 設 時 期 推 動 的 石 油 化 學 工 業 也 將 因 此 毀 於 一 旦 當 年 這 些 新 興 的 石 油 廠 多 建 於 高 雄 仁 武 大 社 兩 個 工 業 區, 藉 由 高 雄 煉 油 廠 鄰 近 的 地 利 之 便, 利 用 管 線 輸 送 原 料 至 各 個 下 游 石 化 廠, 從 而 建 構 強 而 有 力 的 市 場 競 爭 力 (5) 承 諾 背 景 之 更 換 石 化 業 者 希 望 高 雄 廠 就 地 更 新, 延 續 南 部 石 化 產 業, 業 者 認 為 當 年 行 政 院 長 郝 柏 村 與 蕭 萬 長 承 諾 高 雄 廠 遷 廠 的 時 空 背 景, 是 台 塑 六 輕 根 本 尚 未 進 入 市 場, 現 在 若 新 廠 址 沒 有 著 落 又 執 意 高 雄 廠 必 須 如 期 遷 廠, 國 內 石 化 業 會 立 即 傾 向 台 塑, 包 括 國 內 油 價 的 決 策 權 都 可 能 易 手, 這 是 攸 關 全 民 權 益 的 大 事, 不 能 因 為 某 人 十 八 年 前 的 承 諾, 就 草 率 決 定 國 光 石 化 建 廠 面 積 1000 餘 公 頃, 而 中 油 高 雄 煉 油 廠 的 石 化 產 業 一 旦 遷 移 過 來, 高 雄 縣 仁 武 大 社 等 鄉 鎮 的 協 力 廠 商, 也 大 多 會 跟 著 過 來, 開 發 面 積 也 需 要 1000 餘 公 頃, 因 此, 未 來 大 城 海 埔 新 生 地 開 發 的 工 業 區, 總 面 積 也 需 約 3000 公 頃 2-138

( 二 ) 中 東 及 大 陸 石 化 產 業 對 中 油 及 台 灣 相 關 石 化 產 業 影 響 1. 大 陸 及 中 東 石 化 產 業 對 台 灣 石 化 業 造 成 的 影 響 及 因 應 策 略 全 球 石 化 產 業 重 心 逐 漸 移 轉,2008 年 全 球 乙 烯 產 能 為 1 億 2,8,02 萬 噸, 近 年 西 歐 及 北 美 已 停 滯, 中 國 大 陸 及 中 東 成 為 乙 烯 供 應 成 長 最 大 地 區,2008 年 是 石 化 業 景 氣 最 具 震 撼 性 的 一 年, 年 初 原 油 價 格 上 漲,6 月 時 每 桶 原 油 價 格 高 達 147 美 元 最 高 峰,7 月 隨 著 油 價 大 幅 下 降, 連 帶 造 成 石 化 原 料 也 出 現 大 幅 降 價, 石 化 業 景 氣 從 高 峰 急 轉 直 下 (1) 新 興 國 家 的 成 長 最 近 幾 年 來 世 界 石 化 業 成 長 主 要 發 生 在 新 興 國 家, 中 國 大 陸 對 石 化 業 強 烈 需 求, 中 國 從 2000 年 後 就 大 規 模 進 行 各 項 石 化 產 品 投 資 設 廠 計 畫, 十 一 五 規 劃 期 間 共 提 出 11 項 有 關 乙 烯 生 產 大 型 投 資 計 畫, 這 些 設 廠 案 陸 續 將 於,2008 至,2010 年 間 完 工 投 產, 屆 時 中 國 大 陸 對 石 化 產 品 自 率 將 大 幅 提 高, 對 進 口 需 求 也 將 大 幅 減 少 中 東 地 區 國 家 利 用 大 量 油 元 及 原 料 成 本 優 勢, 積 極 投 入 巨 資 進 行 乙 烯 等 相 關 石 化 產 品 設 廠, 對 亞 太 地 區 石 化 產 業 市 場 造 成 極 大 變 數, 中 東 地 區 國 家 以 大 量 天 然 氣 為 進 料, 生 產 的 石 化 原 料 在 全 球 石 化 產 品 市 場 中 價 格 具 有 相 當 大 競 爭 優 勢 (2) 經 濟 不 景 氣 石 化 業 在 2009 年 出 現 不 景 氣, 大 部 分 石 化 產 品 都 出 現 市 場 供 過 於 求 不 平 衡 情 形, 產 能 利 用 率 將 大 幅 降 低, 影 響 石 化 業 景 氣 主 要 原 因 是 全 球 經 濟 不 景 氣 原 油 價 格 大 幅 波 動 大 陸 及 中 東 大 幅 增 加 石 化 原 料 產 能 石 化 業 是 具 有 景 氣 循 環 的 產 業, 預 計 2009 年 起 的 全 球 石 化 產 景 氣 低 潮 將 會 持 續 5 年 以 上, 面 對 未 來 新 一 波 產 業 競 爭 趨 勢, 中 油 及 台 灣 石 化 產 業 應 與 產 油 國 廠 商 合 作 取 得 石 化 原 料, 並 與 國 際 大 石 化 公 司 進 行 策 略 聯 盟 取 得 原 料 及 通 路 優 勢 (3) 大 陸 及 台 灣 之 因 應 策 略 新 興 國 家 如 中 國 大 陸 及 中 東 石 化 產 業 主 要 是 生 產 大 宗 規 格 品, 未 來 全 球 大 宗 石 化 產 品 競 爭 將 更 加 激 烈 及 白 熱 化, 中 油 及 台 灣 石 化 產 業 應 加 強 高 附 加 價 值 石 化 原 料 開 發, 生 產 高 品 質 石 化 產 品, 提 高 產 品 競 爭 力, 才 能 度 過 未 來 石 化 業 景 氣 低 迷 期 2-139

(4) 大 陸 購 併 狀 況 中 國 大 陸 對 外 併 購 石 油 公 司 來 強 化 能 源 安 全, 中 石 油 併 購 石 油 儲 存 量 5.5 億 桶, 日 產 15 萬 桶 原 油 的 哈 薩 克 石 油 公 司 ; 中 海 油 併 購 原 油 儲 量 17.5 億 桶 的 Unicoal; 中 海 油 併 購 主 要 產 品 為 深 海 鑽 油 平 台 及 鑽 油 技 術 的 挪 威 油 田 服 務 公 司 ; 中 海 油 併 購 原 油 儲 量 11 億 桶 的 尼 日 Akpo 油 田 45% 的 股 權 ; 中 石 化 併 購 年 產 量 600 萬 噸 原 油 澳 洲 AED60% 股 權 全 球 石 化 業 積 極 購 併, 中 國 大 陸 及 中 東 擴 建, 產 能 集 中 度 逐 漸 提 升, 全 球 石 化 業 重 整 朝 大 者 恆 大 發 展, 可 有 較 低 成 產 成 本 減 少 競 爭 者 專 注 核 心 能 力 提 高 進 入 石 化 業 障 礙 獲 得 更 高 經 濟 規 模 加 速 垂 直 整 合 及 促 進 全 球 運 籌 (5) 大 陸 及 中 東 市 場 之 影 響 中 國 大 陸 及 中 東 地 區 乙 烯 大 廠 即 將 陸 續 完 工 啟 用, 全 球 乙 烯 產 能 將 大 幅 提 高 為 1 億 2,587 萬 噸, 產 能 利 用 率 約 在 85%-90%, 乙 烯 價 格 維 持 在 900-1,100 美 元 低 價 帶 最 近 幾 年 在 新 興 國 家 如 中 國 大 陸 及 中 東 需 求 成 長 帶 動 下, 全 世 界 乙 烯 需 求 複 合 成 長 率 為 4.2%, 但 是 2008 年 全 球 乙 烯 產 能 增 加 785 萬 噸,2009 年 預 估 全 球 新 產 能 將 達 到 1,083 萬 噸,2008-2010 年 中 國 大 陸 及 中 東 新 產 能 超 過 全 世 界 需 求 成 長 量, 預 計 2009 年 產 能 利 用 率 將 較 2008 年 更 低, 石 化 業 者 獲 利 能 力 將 大 幅 減 少 甚 至 虧 損 2009 年 石 化 業 供 需 觀 察 因 素 有 預 計 2009 年 完 工 的 中 國 大 陸 及 中 東 地 區 石 化 廠 是 否 能 如 期 完 工, 原 料 價 格 下 跌, 下 游 加 工 業 者 受 惠, 但 全 世 界 景 氣 低 迷 將 嚴 重 影 響 石 化 下 游 業 需 求, 石 化 業 大 型 公 司 競 爭 實 力 及 競 爭 策 略 都 將 明 顯 轉 變 (6) 奧 運 結 束 成 長 趨 緩 中 國 大 陸 在 北 京 奧 運 後 經 濟 成 長 已 明 顯 降 低, 預 計 2009 年 GDP 成 長 將 下 調 至 9.0~9.5, 增 值 稅 調 整 及 榮 工 法 新 規 定 影 響 外 商 直 接 投 資 金 額,2007 年 外 商 直 接 投 資 實 際 使 用 金 額 為 400.08 億 美 元, 比 2006 年 減 少 200 億 美 元 2007 年 中 國 大 陸 貿 易 總 額 為 2.17 兆 美 元, 是 全 世 界 第 三 大 貿 易 國, 在 石 化 原 料 方 面 是 全 球 最 大 輸 入 國, 經 濟 發 展 趨 緩 預 計 進 口 量 將 減 少, 目 前 中 國 大 陸 面 臨 的 問 題 是 經 營 環 境 變 動 外 商 撤 出 各 國 對 中 國 產 品 抵 制 通 貨 膨 漲 壓 力 及 社 會 安 全 等 2-140

(7) 大 陸 十 一 五 計 畫 之 影 響 中 國 大 陸 進 行 十 一 五 計 畫 將 改 變 中 國 大 陸 石 化 產 業, 引 進 見 進 國 家 技 術 結 合 能 源 國 家 如 SHELL DOW EXXONMOBIL SABIC ARAMCO 等 公 司 ; 自 主 性 進 行 設 計 節 能 減 廢, 如 茂 名 上 海 石 化 自 主 設 計 節 能 20% 及 減 廢 10%; 煉 化 一 體 石 化 中 心 產 能 提 升, 規 劃 14 個 石 化 中 心, 產 能 提 升 1,259 萬 噸 ; 由 下 而 上 逆 勢 整 合, 中 國 大 陸 人 纖 塑 膠 橡 膠 下 游 加 工 業 急 速 發 展 (8) 大 陸 市 場 之 石 化 原 料 需 求 中 國 大 陸 成 為 全 世 界 生 產 基 地 大 量 進 口 石 化 原 料, 全 球 56% 紡 織 品 50% 鞋 類 35% 洗 衣 機 67% 冷 氣 34% 冰 箱 40% 玩 具 都 在 大 陸 生 產, 對 石 化 產 品 需 求 激 增, 並 成 為 全 球 最 大 石 化 產 品 進 口 國 (9) 大 陸 石 化 公 司 之 整 合 及 策 略 思 維 中 國 大 陸 石 化 產 業 政 策 是 企 業 組 織 結 構, 以 中 國 海 洋 石 油 總 公 司 ( CNOOC ) 中 國 石 油 化 工 總 公 司 (SINOEC) 中 油 石 油 天 然 氣 集 團 (CNPC) 等 國 營 大 型 石 化 公 司 為 中 心 進 行 整 合 擴 廠 及 國 際 合 作 資 源 結 構 引 進 具 有 原 油 資 源 具 有 國 際 管 理 經 驗 國 際 公 司, 合 資 經 營 充 分 利 用 國 外 原 料 及 技 術 等 資 源 產 品 結 構 是 煉 化 一 體 整 合 上 下 游 一 貫 生 產 石 化 原 料 基 地 技 術 結 構 是 藉 由 技 術 創 新, 設 備 國 產 化 研 發, 形 成 核 心 技 術 (10) 大 陸 石 化 原 料 之 國 內 需 求 隨 著 中 國 大 陸 經 濟 持 續 成 長, 茂 名 中 海 殼 牌 獨 山 子 石 化 等 於 2007 至 2008 年 投 產, 中 國 大 陸 石 化 基 本 原 料 仍 無 法 滿 足 國 內 下 游 需 求 預 估 2009 年 中 國 大 陸 五 大 泛 用 樹 脂 進 口 需 求 仍 高 達 800 萬 噸, 其 中 聚 氯 乙 烯 (PVC) 及 PS 近 於 平 衡 中 國 大 陸 合 成 纖 維 原 料 進 口 需 求 將 趨 緩,2007 年 進 口 1,070 萬 噸, 乙 二 醇 (EG) 需 進 口 370 萬 噸, 純 對 苯 二 甲 酸 (PTA) 進 口 699 萬 噸, 2009 年 以 後 新 產 能 陸 續 開 發 完 成 後, 上 述 石 化 產 品 進 口 量 將 逐 漸 降 低 中 國 大 陸 石 化 業 設 備 自 製 率 高 達 80%, 建 廠 成 本 低, 研 究 發 展 相 當 穩 健, 未 來 將 是 全 球 石 化 業 最 大 競 爭 對 手 2-141

(11) 對 台 灣 之 影 響 中 國 大 陸 中 石 化 (Sinopec) 中 石 油 (CNPC) 在 97 年 11 月 宣 布, 興 建 中 的 乙 烯 年 產 能 超 過 300 萬 公 噸 五 套 輕 裂 廠 延 後 投 產 又 有 五 座 輕 裂 廠 石 化 區 要 延 後 投 產 或 興 建, 乙 烯 年 總 產 能 至 少 也 超 過 300 萬 公 噸 今 年 至 2012 年 開 出 的 新 產 能 將 大 幅 減 少, 對 台 灣 石 化 廠 有 利 (12) 面 對 反 傾 銷 之 處 理 反 傾 銷 案 件 是 各 國 重 要 武 器, 中 國 大 陸 對 其 他 國 家 反 傾 銷 案 件 主 要 是 以 化 學 原 料 鋼 材 及 紙 漿 為 主, 各 國 對 中 國 大 陸 的 反 傾 銷 案 件 調 查 WTO 統 計 從 1995 年 以 來 對 中 國 大 陸 的 反 傾 銷 案 件 調 查 437 件, 其 中 151 件 是 有 關 化 學 相 關 案 件 調 查, 各 國 運 用 反 傾 銷 案 件 調 查 案 件 來 保 護 其 國 內 產 業, 在 2001 年 反 傾 銷 案 件 調 查 達 到 最 多 共 355 件,2007 年 大 幅 降 至 只 有 157 件, 其 中 各 國 對 中 國 大 陸 反 傾 銷 案 件 調 查 達 到 40%, 面 對 反 傾 銷 案 件 調 查 政 府 應 加 強 協 助 石 化 業 進 行 企 業 能 力 提 高, 同 時 應 加 強 運 用 各 公 會 集 體 力 量, 並 從 會 計 法 律 技 術 人 才 培 養 及 資 訊 廣 泛 加 強 來 防 止 反 傾 銷 案 件 帶 來 重 大 市 場 衝 擊 (13) 大 陸 市 場 面 對 之 傾 銷 大 陸 新 疆 獨 山 子 天 津 石 化 福 建 泉 州 石 化 四 川 成 都 石 化 鎮 海 煉 化 等 五 家 石 化 廠 宣 布, 旗 下 百 萬 噸 級 輕 裂 廠 延 後 於 2012 年 以 後 才 投 產 消 息 宣 布 後, 中 東 南 美 洲 亞 洲 等 地 區 的 業 者 也 紛 紛 跟 進 台 灣 的 石 化 業 者 日 前 參 加 2008 中 國 石 化 與 化 學 行 業 經 濟 形 勢 座 談 會, 中 國 石 油 和 化 學 工 業 協 會 副 秘 書 長 馮 世 良 指 出, 目 前 美 國 日 本 南 韓 中 東 等 地 廠 商 為 轉 移 其 國 內 危 機, 都 把 目 光 瞄 準 大 陸 市 場, 以 極 低 的 價 格 傾 銷 塑 化 產 品, 已 嚴 重 干 擾 大 陸 市 場 2. 中 東 石 化 市 場 之 分 析 中 東 石 化 工 業 過 去 策 略 是 進 料 以 天 然 氣 為 主 生 產 銷 售 上 游 原 料 以 國 營 公 司 進 行 石 化 業 投 資 不 重 視 研 發 措 施 過 度 保 護 當 地 石 化 市 場 2-142

(1) 石 化 產 業 政 策 調 整 最 近 幾 年 的 石 化 產 業 政 策 開 始 調 整, 新 的 設 備 進 料 採 用 多 元 方 式 進 料 ; 朝 下 游 整 合 生 產 一 次 及 二 次 加 工 產 品, 目 標 是 在 2020 年 時 占 全 世 界 塑 膠 材 料 市 場 15% 市 場 ; 與 國 際 大 型 石 化 公 司 合 作 取 得 最 新 石 化 技 術 及 石 化 產 品 銷 售 通 路 ;SABIC 在 沙 美 印 荷 設 立 四 個 大 型 石 化 研 究 機 構, 研 發 出 acetic acid 新 製 程 開 放 國 內 市 場 增 加 國 際 競 爭 力, 開 放 私 人 企 業 引 進 國 外 資 金 及 降 低 進 口 關 稅 ; 透 過 併 購 得 工 程 塑 膠 技 術 及 市 場 (2) 產 量 變 化 狀 況 中 東 石 化 產 業 造 成 世 界 各 國 石 化 產 業 威 脅 有 充 沛 的 油 源 換 成 油 元 可 全 力 發 展 石 化 工 業 ; 中 東 石 化 產 業 2008 年 後 各 新 廠 陸 續 完 工 啟 用 是 全 球 石 化 產 業 最 大 競 爭 對 手 ; 估 計 未 來 5 年 內 乙 烯 產 量 將 增 加 1,515 萬 噸 (3) 對 台 灣 及 韓 國 之 影 響 中 東 地 區 石 化 產 品 擴 廠 後 LDPE 及 HDPE 產 能 各 可 增 加 420 萬 噸 PP 產 能 可 增 加 450 萬 噸, 其 中 30% 以 上 將 外 銷 中 國 大 陸, 對 韓 國 及 台 灣 石 化 業 將 造 成 極 大 的 市 場 威 脅 (4) 石 化 產 品 項 目 之 變 化 中 東 地 區 國 家 多 年 來 學 習 先 進 國 家 石 化 技 術 有 成, 石 化 產 品 產 銷 能 力 具 有 競 爭 力 ; 中 東 地 區 以 天 然 氣 進 料 成 本 比 一 般 傳 統 石 化 廠 採 用 naphtha cracker 生 產 的 石 化 產 品 成 本 更 低, 以 HDPE 為 例 每 噸 成 本 比 傳 統 低 200 美 元 中 東 各 國 石 化 產 品 逐 漸 朝 PP PVC acetic aced methylamine 發 展 中 東 生 產 石 化 產 品 強 項 有 烯 烴 類 產 品 如 乙 烯 丙 烯 LDPE HDPE PP EG 及 上 游 大 宗 石 化 原 料 弱 項 產 品 有 PVC PTA PS ABS SBR BR 等, 另 外 下 游 製 品 技 術 特 化 技 術 及 行 銷 通 路 (5) 策 略 應 用 中 東 石 化 業 大 量 擴 廠 同 時 朝 下 游 整 合, 對 各 國 包 括 台 灣 石 化 產 業 造 成 嚴 重 威 脅, 建 廠 進 度 落 後, 新 產 能 預 計 在 2008 年 下 半 年 後 陸 續 完 工 啟 用, 利 用 原 由 及 石 油 腦 原 料 交 換 在 中 國 大 陸 設 廠 及 打 開 中 國 市 場 通 路 2-143

(6) 併 購 狀 況 中 東 石 化 產 業 利 用 併 購 取 得 歐 美 舊 廠 技 術 及 通 路 發 展 石 化 下 游 產 業, 並 利 用 充 沛 資 金 在 世 界 併 購 及 投 資 中 國 大 陸 石 化 大 廠, 石 化 原 料 以 乙 烷 丙 烷 及 丁 烷 為 主 要 進 料 中 東 地 區 環 境 差 氣 溫 炎 熱 及 勞 工 缺 少, 建 廠 成 本 高 加 上 到 中 國 大 陸 市 場 石 化 產 品 交 期 長 造 成 運 費 高 是 中 東 地 區 石 化 業 發 展 不 利 因 素 (7) 最 近 狀 況 最 近 宣 布 石 化 廠 延 期 投 產 的 業 者 中, 中 東 石 化 廠 也 名 列 其 中, 五 座 輕 裂 廠 石 化 區 中 就 占 了 兩 家, 乙 烯 年 總 產 能 高 達 260 萬 公 噸, 顯 示 金 融 海 嘯 正 衝 擊 以 油 元 發 財 的 中 東 國 家 ( 三 ) 國 內 石 化 產 業 供 需 概 況 1. 六 輕 我 國 石 化 業 者 持 續 擴 廠 策 略 包 括 六 輕 持 續 擴 增 產 能,2007 年 完 成 六 輕 四 期 擴 廠, 乙 烯 120 萬 噸 丙 烯 60 萬 噸 丁 二 烯 18 萬 噸 六 輕 五 期 申 請 煉 油 煉 量 擴 增 15 萬 噸 芳 香 烴 產 量 110 萬 噸 SM 年 產 量 60 萬 噸, 擴 建 24 座 工 廠 新 建 15 座 工 廠 寧 波 石 化 中 心 先 建 下 游 廠, 原 料 由 麥 寮 供 應, 海 外 建 廠 評 估 中 2. 泛 中 油 體 系 泛 中 油 體 系 蓄 勢 待 發, 三 輕 更 新 案 乙 烯 60 至 80 萬 噸, 信 昌 台 苯 長 春 國 喬 東 聯 中 纖 配 合 擴 建,2008 年 通 過 環 評, 但 環 評 大 會 並 未 通 過 3. 國 光 石 化 國 光 石 化 遷 廠 彰 化 大 城 工 業 區 一 期 及 二 期 計 畫, 洽 商 大 陸 石 化 原 料 來 源, 配 合 石 化 中 心 建 廠, 李 長 榮 取 得 中 海 殻 牌 SM butadiene 原 料 供 應 4. 其 他 石 化 業 者 五 輕 2015 年 停 工, 規 劃 林 園 擴 廠 仍 在 進 行 中, 並 尋 找 海 外 建 廠 地 點 及 全 球 佈 局 策 略 其 他 石 化 業 者 國 內 外 擴 廠 略, 信 昌 苯 酚 產 能 從 22 萬 噸 增 為 40 萬 噸 ; 華 夏 塑 膠 PVC 產 能 從 18 萬 噸 增 加 到 35 萬 噸 ; 磐 亞 非 離 子 介 面 活 性 劑 從 5 萬 噸 加 為 10 萬 噸 2-144

5. 國 外 設 廠 國 外 設 廠 策 略 越 南 設 廠 部 分, 台 塑 興 業 聚 酯 纖 維 廠 12 萬 噸 BOPP6.5 萬 噸 ; 印 度 設 廠 中 橡 規 劃 2011 年 年 產 25 萬 噸 碳 煙 ; 中 東 設 廠 阿 聯 沙 國 及 科 威 特 設 廠 評 估 中 ( 四 ) 石 化 業 者 需 求 之 研 判 1. 重 要 產 業 趨 勢 石 化 業 者 重 要 趨 勢,2008 年 bio-mass 風 潮 已 經 降 低, 特 化 產 品 受 到 重 視, 東 聯 EC 及 EA 產 品 營 收 占 總 營 收 五 成 ; 太 陽 能 原 料 多 家 業 者 投 入 polysilicon, 包 括 台 聚 中 油 李 長 榮 及 台 苯 ; 新 材 料 如 台 橡 無 耐 熱 TPE 線 材 台 塑 太 陽 能 模 組 EVA 膜 2. 開 工 率 及 外 銷 管 道 2009 年 台 灣 石 化 業 者 認 為 景 氣 反 轉 多 數 石 化 產 將 都 是 供 於 求, 多 數 廠 商 認 為 主 力 產 品 開 工 率 都 在 90% 以 下, 其 中 人 纖 原 料 及 芳 香 烴 類 開 工 率 將 更 低, 石 化 業 者 外 銷 管 道 台 商 所 占 比 例 將 低 於 30%, 顯 示 石 化 業 者 努 力 開 發 其 他 外 銷 市 場 已 有 不 錯 成 效 3. 台 商 回 台 購 料 及 中 東 大 陸 新 產 能 擴 張 因 為 關 稅 及 就 近 供 應 原 因, 預 測 台 商 回 台 購 料 比 率 將 小 幅 衰 退,2008 年 石 化 原 料 價 格 上 漲, 石 化 廠 商 將 成 本 轉 嫁 給 其 他 下 游 石 化 業 比 例 將 高 達 60% 至 80%, 顯 示 石 化 業 下 游 需 求 低, 無 法 將 石 化 產 品 價 格 提 升,2008 下 半 年 中 東 及 中 國 大 陸 石 化 新 廠 完 成 產 生 的 新 產 能 逐 漸 顯 現, 石 化 業 者 認 為 2009 年 石 化 新 產 能 影 響 相 當 嚴 重 4. 大 陸 石 化 業 投 資 及 反 傾 銷 影 響 對 於 石 化 產 品 新 產 能 威 脅 中 國 大 陸 新 產 能 影 響 主 要 是 烯 烴 類 芳 香 烴 類, 至 於 中 東 地 區 國 家 石 化 新 產 能 主 要 在 烯 烴 類 產 品, 台 灣 地 區 石 化 廠 商 中 高 達 三 分 之 二 以 上 業 者 有 意 前 往 中 國 大 陸 設 廠, 另 外 三 分 之 一 石 化 業 者 仍 在 考 量, 台 灣 業 者 前 往 大 陸 投 資 以 獨 資 最 多, 其 次 是 整 合 國 內 業 者 共 同 進 行 設 廠 案, 台 灣 業 者 在 大 陸 投 資 90% 市 場 以 大 陸 內 需 市 場 為 主, 對 於 中 國 大 陸 反 傾 銷 調 查 措 施, 台 灣 石 化 業 者 中 60% 表 示 受 到 一 定 程 度 影 響 銷 售 量, 影 響 範 圍 大 部 分 在 一 成 上 下 2-145

5. 油 價 景 氣 因 素 受 到 原 油 價 格 下 跌 及 景 氣 低 迷 影 響, 國 內 石 化 業 者 認 為 2009 年 石 化 基 本 原 料 價 格 大 部 分 將 持 續 走 低, 平 均 價 格 將 較 2008 年 更 低, 在 塑 膠 原 料 方 面 如 PVC LDPE HDPE 等 石 化 產 品 平 均 價 格 預 計 2009 年 都 將 較 2008 年 更 低 ; 人 纖 原 料 方 面 2009 年 EG 及 PTA 售 價 都 將 較 2008 年 更 低,AN 及 CPL 平 均 價 格 都 與 2008 年 相 近 ; 橡 膠 原 料 方 面 預 計 SBR 及 BR2009 年 價 格 可 望 與 2008 年 相 同,TPE 產 品 價 格 也 可 能 與 2008 年 平 均 價 相 近 ; 塑 膠 劑 預 計 2009 年 價 格 可 望 超 過 2008 年 平 均 價 6. 大 陸 投 資 不 利 因 素 有 關 台 灣 石 化 業 者 在 大 陸 投 資 有 近 70% 業 者 認 為 中 國 大 陸 實 施 勞 動 合 同 法 已 影 響 台 灣 石 化 業 者 在 大 陸 投 資, 其 次 影 響 投 資 因 素 為 大 陸 人 民 幣 升 值 大 陸 員 工 不 易 管 理 設 廠 人 事 費 用 大 幅 增 加 都 嚴 重 影 響 台 灣 業 者 繼 續 投 資 大 陸, 甚 至 已 有 部 分 台 灣 石 化 業 有 意 停 止 大 陸 投 資 案, 石 化 業 在 大 陸 投 資 環 境 變 差 後, 部 分 業 者 採 取 分 散 投 資 方 式 來 減 少 投 資 風 險, 包 括 增 加 台 灣 投 資 或 到 中 東 地 區 國 家 設 廠 ( 五 ) 全 球 石 化 業 供 需 變 化 1. 供 給 面 變 化 全 球 石 化 業 供 給 面 變 化,2010 年 前 新 建 乙 烯 產 能 中 國 大 陸 及 中 東 地 區 國 家 占 全 世 界 產 能 70%, 未 來 中 國 大 陸 及 中 東 將 成 為 全 球 石 化 產 業 生 產 重 心 中 東 石 化 產 業 具 有 成 本 優 勢, 中 國 大 陸 石 化 產 業 有 更 雄 厚 市 場, 都 將 對 世 界 其 他 國 家 造 成 極 大 市 場 威 脅 美 國 西 歐 日 本 等 石 化 產 業 老 舊 工 廠 可 能 在 這 一 波 激 烈 市 場 競 爭 中 受 到 重 大 打 擊, 台 灣 石 化 產 業 優 勢 是 近 於 主 要 市 場 中 國 大 陸, 同 時 台 灣 石 化 業 者 有 成 本 管 控 及 技 術 優 勢 2. 需 求 面 變 化 石 化 業 需 求 面 發 生 變 化 為 中 國 大 陸 是 全 世 界 石 化 業 重 要 市 場 進 口 國, 進 口 來 源 以 韓 國 日 本 及 台 灣 中 東 為 主, 未 來 中 東 新 產 能 將 進 一 步 提 升 市 場 占 有 率 中 國 大 陸 將 石 化 產 業 列 為 重 點 工 業 全 力 發 展, 預 計 十 一 五 計 畫 完 工 後 可 大 幅 提 高 中 國 大 陸 石 化 產 業 國 際 競 爭 力 及 產 品 自 給 率 2-146

3. 景 氣 下 滑 全 球 景 氣 下 滑 造 成 對 於 石 化 業 終 端 產 品 及 工 業 用 橡 膠 及 塑 膠 零 件 需 求 減 少, 石 化 業 下 游 製 品 銷 售 量 減 少, 同 時 也 將 降 低 對 石 化 原 料 市 場 需 求 4. 石 化 暨 原 物 料 價 格 下 跌 (1) 整 體 而 言 預 計 世 界 原 油 價 格 仍 會 下 跌, 加 上 全 球 性 不 景 氣 需 求 降 低, 預 計 2009 年 全 球 石 化 原 料 價 格 仍 會 下 跌 (2) 石 化 上 游 原 料 業 如 乙 烯 丙 烯 接 近 2006 年 以 來 最 低 價 格, 丁 二 烯 及 苯 的 價 格 也 約 在 2008 年 時 中 間 價 格 ; 人 纖 原 料 業 因 為 下 游 人 纖 業 景 氣 仍 持 續 下 滑, 包 括 EG PTA 市 場 都 出 現 供 過 於 求, 預 計 2009 年 價 格 下 跌,CPL 及 AN 原 料 維 持 在 2008 年 低 檔 價 格 (3) 塑 膠 原 料 業 中 的 乙 烯 丙 烯 衍 生 物 如 LDPE HDPE PP 價 格 都 將 較 2008 年 平 均 價 格 更 低 ; 橡 膠 原 料 業 中 國 大 陸 新 SBR 產 能 陸 續 開 出, 大 陸 汽 車 市 場 需 求 可 能 持 平, 預 計 2009 年 價 格 持 平,BR 只 有 台 橡 擴 建, 價 格 與 2008 年 相 近 全 球 乙 烯 產 能 預 估 將 從 2007 年 的 114,61 萬 噸 到 2011 年 年 產 143,11 萬 噸 亞 洲 地 區 主 要 家 乙 烯 產 能 中 國 大 陸 將 從 2007 年 1,042 萬 噸 到 2010 年 年 產 1,864 萬 噸 全 球 石 化 產 品 隨 油 價 高 漲 大 型 企 業 爭 相 購 併 重 整, 亞 洲 與 中 東 地 區 成 為 全 球 石 化 產 品 產 能 成 長 之 重 心, 中 國 大 陸 快 速 成 長 的 經 濟 廣 大 的 消 費 人 口 及 難 以 在 短 期 內 填 補 的 供 需 缺 口 等 因 素, 造 成 世 界 石 化 業 者 競 逐 東 北 亞 市 場 2-147

十 綠 能 產 業 ( 一 ) 國 外 發 展 概 況 阿 波 羅 計 畫 歐 巴 馬 在 選 前 提 出 阿 波 羅 計 畫 (Apollo project), 以 替 代 能 源 作 為 未 來 經 濟 發 展 的 主 軸,10 年 內 將 投 資 5000 億 美 元, 計 畫 在 2012 年 前, 再 生 能 源 發 電 量 必 須 占 總 發 電 量 10% 水 準,2025 年 要 提 高 到 25%, 預 計 創 造 500 萬 個 就 業 機 會 除 此 之 外, 要 求 政 府 在 2030 年 前 減 少 35% 石 油 用 量, 並 主 張 對 石 油 公 司 課 徵 暴 利 稅 美 國 再 生 能 源 補 助 法 案 自 2005 年 起 施 行, 將 於 2007 年 年 底 到 期, 連 續 闖 關 8 次 失 敗, 終 於 在 2008 年 10 月 3 日 通 過 7000 億 美 元 紓 困 方 案 時, 附 帶 新 能 源 產 業 賦 稅 補 貼 延 長 條 款 闖 關 成 功 分 別 延 長 風 力 發 電 生 產 賦 稅 抵 減 (PTC)1 年, 以 及 延 長 太 陽 能 產 業 投 資 賦 稅 抵 減 (ITC)8 年, 補 貼 總 金 額 高 達 170 億 美 元 美 國 是 風 力 發 電 最 大 的 市 場 之 一, 風 力 發 電 稅 賦 優 惠 牽 動 風 力 投 資 意 願 甚 劇, 根 據 美 國 風 電 協 會 報 告 顯 示,2000 年 稅 賦 優 惠 到 期, 當 年 投 入 風 力 發 電 設 施 的 數 量 較 1999 年 減 少 93 % 2002 年 以 及 2004 年 市 場 預 期 稅 賦 抵 減 可 能 到 期, 投 入 風 力 發 電 設 備 分 別 減 少 73% 與 77% 此 次 通 過 稅 賦 抵 減 優 惠, 風 力 發 電 廠 於 營 運 前 10 年, 可 享 有 每 毫 瓦 抵 稅 20 美 元 的 優 惠, 將 激 勵 資 金 持 續 投 入 風 力 發 電 市 場 雖 然 金 融 風 暴 對 風 力 發 電 造 成 影 響, 美 國 風 電 協 會 表 示, 雖 然 2009 年 及 2010 年 成 長 幅 度 恐 怕 低 於 45%, 但 風 力 發 電 成 長 空 間 仍 大 美 國 延 長 太 陽 能 產 業 投 資 賦 稅 抵 減 細 項 包 括 : 商 用 太 陽 能 投 資 稅 減 免 延 長 8 年, 住 宅 太 陽 投 資 稅 減 免 延 長 2 年, 為 業 者 投 入 市 場 提 供 更 多 的 誘 因 並 且 廢 除 每 戶 居 民 裝 設 太 陽 能 發 電 稅 賦 減 免 2000 美 元 上 限, 可 望 有 效 刺 激 市 場 需 求 美 國 市 場 需 求 只 占 全 球 10%, 太 陽 能 產 業 成 長 動 能 主 要 來 自 於 德 國 西 班 牙 義 大 利 等 歐 洲 國 家 之 前 市 場 擔 心 西 班 牙 政 府 明 年 對 太 陽 能 發 電 補 助 減 少, 且 西 班 牙 政 府 擔 憂 減 少 補 助 會 將 產 業 造 成 衝 擊, 使 失 業 人 口 增 加 最 後 確 定 補 助 限 額 為 500MW, 高 於 市 場 預 期 的 300MW 這 股 綠 色 風 早 已 吹 向 歐 洲,2007 年 3 月 歐 盟 27 國 領 袖 在 布 魯 塞 爾 綠 色 高 峰 會 達 成 共 識, 決 定 全 力 採 用 風 力 發 電 太 陽 能 發 電 及 換 裝 省 電 燈 泡 等 手 段,2020 年 讓 歐 盟 所 用 能 源 20% 來 自 再 生 能 源 2-148

97 年 美 國 次 級 房 貸 引 發 的 全 球 金 融 風 暴, 並 未 讓 各 國 怯 步 歐 盟 提 出 2000 億 歐 元 振 興 經 濟 方 案, 將 用 於 低 碳 經 濟 清 潔 能 源 技 術 綠 建 築 能 源 效 率 提 升 等 研 發 計 畫 ; 德 國 英 國 提 出 的 振 興 產 業 計 畫 雖 有 不 同, 但 環 保 與 再 生 能 源 產 業 同 列 選 項 台 灣 的 主 要 競 爭 對 手 韓 國, 日 前 也 提 出 高 達 50 兆 韓 元 ( 約 新 台 幣 1 兆 3350 億 元 ) 的 綠 色 新 政 計 畫, 但 與 美 國 歐 盟 不 同 的 是, 韓 國 主 要 著 重 在 改 善 加 強 現 有 節 能 減 碳 設 施 的 不 足, 新 建 應 用 再 生 能 源 措 施 及 開 通 運 河 整 修 河 岸 的 4 大 江 改 造 計 畫 綠 色 競 爭 力 已 成 為 下 一 個 世 代 的 產 業 標 準, 台 灣 無 法 置 身 事 外, 缺 少 綠 色 概 念 的 4 年 新 台 幣 5000 億 元 振 興 經 濟 新 方 案, 及 政 府 持 續 推 動 的 國 光 石 化 六 輕 五 期 鴻 海 高 雄 園 區 中 科 四 期 等 高 耗 能 產 業, 在 振 興 經 濟 之 餘 是 否 會 有 反 作 用 力, 值 得 後 續 觀 察 ( 二 ) 國 內 發 展 概 況 60 年 代 的 台 灣, 是 發 展 石 化 工 業 的 時 代,70 年 代 至 80 年 代 則 是 半 導 體 產 業 的 興 起, 而 後 90 年 代 乃 是 光 電 和 資 訊 產 業 的 天 下 2000 年 開 始, 科 技 的 蓬 勃 發 展 使 得 LCD 和 LED 成 為 人 類 社 會 一 項 不 可 或 缺 的 科 技 產 品 在 人 類 文 明 和 科 技 快 速 發 展 的 同 時, 全 世 界 各 地 的 資 源 也 因 此 被 大 量 開 發 與 使 用, 然 而 地 球 資 源 的 有 限, 喚 起 了 人 類 對 能 源 的 關 注 而 人 類 即 將 面 對 的 重 大 問 題 是 三 十 年 之 後 全 球 將 有 可 能 陷 入 石 化 能 源 短 缺 危 機! 因 此, 尋 求 第 二 替 代 性 新 能 源 與 綠 色 ( 再 生 ) 能 源 是 刻 不 容 緩 的 議 題 自 1987 年 聯 合 國 世 界 環 境 與 發 展 委 員 會 提 出 永 續 發 展 的 全 球 目 標 之 後, 獲 得 世 界 各 國 普 遍 的 支 持, 地 處 島 嶼 的 台 灣, 由 於 先 天 自 然 資 源 稀 少, 有 百 分 之 九 十 七 以 上 的 能 源 仰 賴 國 外 進 口, 能 源 匱 乏 的 危 機 未 來 即 將 浮 現, 雖 然 人 類 在 20 世 紀 科 學 技 術 的 發 展 令 人 振 奮, 但 環 境 污 染 問 題 隨 之 出 現 污 染 防 治 與 處 理 技 術 雖 有 大 幅 進 展, 但 全 球 性 的 溫 室 效 應 臭 氧 層 破 洞 與 物 種 消 失 等 危 機, 促 使 發 展 綠 色 科 技 成 為 人 類 永 續 發 展 的 共 識 透 過 受 世 人 矚 目 的 京 都 議 定 書 於 2005 年 2 月 16 日 正 式 生 效, 代 表 著 世 界 已 重 視 上 述 問 題, 且 也 有 130 個 國 家 批 准 了 溫 室 氣 體 減 量 的 國 際 條 約 正 式 開 始 執 行, 首 先 從 工 業 化 已 開 發 國 家 領 先 減 量, 冀 望 在 2008 到 2012 年 間 將 六 種 溫 室 氣 體 ( 主 要 為 二 氧 化 碳 ) 減 至 比 1990 基 準 再 少 5.2% 此 外, 全 球 2-149

人 口 數 於 1999 年 底 已 突 破 60 億 大 關, 且 估 計 全 球 人 口 數 將 在 2050 年 突 破 100 億, 人 口 急 劇 增 加, 能 源 需 求 也 快 速 增 加 而 且 目 前 全 球 對 能 源 之 開 發 不 外 乎 是 利 用 火 力 核 能 及 水 力 為 主 火 力 電 廠 仰 賴 之 原 料 來 源 為 煤 炭 石 油 及 天 燃 氣, 在 燃 燒 過 程 中 均 會 製 造 出 二 氧 化 碳, 特 別 以 燃 煤 電 廠 為 最 多 核 能 本 身 有 核 輻 射 的 安 全 問 題, 核 廢 料 之 處 理 亦 視 為 各 國 的 燙 手 山 芋 至 於 水 力 發 電 則 需 興 建 攔 水 壩, 必 將 犧 牲 部 份 的 自 然 生 態 因 此, 豐 富 價 廉 且 清 潔 的 綠 色 能 源 便 成 為 各 國 積 極 開 發 的 重 點 全 球 再 生 能 源 產 業 涵 蓋 太 陽 光 電 風 能 生 質 能 海 洋 能 地 熱 能 燃 料 電 池 等 六 大 次 產 業 這 些 再 生 能 源 在 被 開 發 轉 換 為 電 力 的 時 候, 不 會 對 自 然 環 境 造 成 過 多 化 學 性 的 汚 染, 乃 是 以 大 自 然 萬 物 本 身 所 具 備 的 資 源, 加 以 利 用 ; 相 較 於 核 能 或 是 火 力 等 既 有 發 電 方 式, 再 生 能 源 較 能 排 除 了 使 用 資 源 有 限 的 問 題, 不 用 煩 惱 使 用 後 的 汚 染 處 理 而 太 陽 光 是 世 界 一 切 生 命 的 能 源, 由 遠 古 時 期 的 光 源 晾 曬, 一 直 到 農 業 時 期 的 種 植, 都 必 須 依 賴 陽 光 的 照 射, 太 陽 光 可 說 是 被 人 類 利 用 的 最 廣 泛 最 自 然 的 一 種 能 量 時 至 今 日, 隨 著 科 技 的 發 展, 太 陽 光 的 利 用 較 以 往 更 加 多 元, 把 太 陽 光 轉 換 成 熱 能 電 能, 應 用 的 產 品 由 太 陽 光 電 能 路 燈 太 陽 光 電 能 車 太 陽 光 電 能 時 鐘, 到 小 型 的 太 陽 光 電 能 手 錶 太 陽 光 電 能 計 算 機, 更 進 一 步 發 展 到 太 陽 光 電 能 建 築, 各 式 各 樣 的 使 用, 把 太 陽 光 電 能 應 用 得 淋 漓 盡 致 從 全 世 界 的 能 源 利 用 觀 點 來 看, 過 去 人 類 主 要 依 賴 的 能 源 存 量 十 分 有 限, 依 照 估 計 石 油 剩 餘 的 儲 存 量 僅 可 供 43 年 使 用, 天 然 氣 的 剩 餘 儲 藏 量 是 62 年, 煤 則 是 230 年, 這 些 存 量 都 將 隨 著 開 採 的 日 增 而 漸 趨 枯 竭 此 外, 傳 統 能 源 所 排 放 的 二 氧 化 碳 更 是 造 成 地 球 暖 化 的 一 大 主 因 因 此 不 論 就 能 源 危 機 的 觀 點, 抑 或 是 環 保 的 考 量, 尋 求 有 別 於 傳 統 能 源 的 再 生 能 源, 已 經 成 為 不 可 避 免 的 趨 勢 在 眾 多 的 替 代 能 源 中, 太 陽 能 乾 淨 無 聲, 而 且 可 依 需 求 安 裝 在 不 同 尺 寸 的 載 具 中, 可 說 是 最 具 特 色 的 新 能 源 而 隨 著 節 能 低 碳 議 題 發 燙, 全 球 太 陽 能 產 業 發 展 更 為 蓬 勃 據 瑞 士 Bank Sarasin 估 計, 全 球 太 陽 光 電 市 場 每 年 可 成 長 20%, 而 歐 洲 太 陽 光 電 業 聯 合 會 也 預 測, 全 球 太 陽 光 電 業 的 產 值 在 2010 年 前 可 達 5.6GW, 顯 示 太 陽 能 產 業 發 展 前 景 看 俏 例 如 一 直 以 環 保 著 稱 的 德 國, 於 2007 年 上 半 年 即 生 產 了 發 電 容 量 達 300MW 之 太 陽 能 電 池, 產 能 不 但 較 2006 年 同 期 成 長 三 分 之 一, 外 銷 比 例 更 是 高 達 4 成, 且 未 來 柏 林 一 帶 將 成 為 德 國 光 電 產 業 的 製 造 重 鎮, 充 分 展 現 推 動 綠 能 產 業 之 傲 人 成 績 2-150

如 何 擺 脫 以 往 南 部 地 區 以 農 業 與 高 污 染 的 重 工 業 為 基 礎 之 舊 觀 感, 全 力 發 展 再 生 能 源 產 業 ( 太 陽 光 電 能 ), 成 為 全 國 乃 至 全 球 再 生 能 源 產 業 ( 太 陽 光 電 能 ) 之 重 鎮 目 前 南 部 地 區 面 臨 北 部 科 技 產 業 之 人 力 資 源 排 擠, 甚 少 無 污 染 之 科 技 廠 商 至 南 部 設 廠, 為 因 應 全 球 環 保 潮 流 與 開 創 南 部 地 區 產 業 轉 型, 提 升 南 部 地 區 在 地 產 業 活 力 與 競 爭 力 藉 由 產 業 活 化 吸 引 全 國 優 秀 人 才 回 流 促 進 南 部 地 區 人 口 增 長, 並 能 搭 上 全 球 再 生 能 源 產 業 列 車 進 而 進 行 高 雄 地 區 城 市 轉 型 ( 三 ) 市 場 供 需 推 估 1. 全 球 產 業 面 全 球 太 陽 光 電 主 要 生 產 地 區 為 日 本 歐 洲 美 國 等 三 個 區 域, 以 2006 年 為 例, 此 三 區 域 生 產 量 佔 全 球 比 例 為 : 日 本 佔 37.1% 歐 洲 佔 26.29% 美 國 佔 8.06%, 三 個 區 域 佔 了 全 球 71.44%( 表 2-3-38), 其 他 地 區 產 量 成 長 驚 人, 由 2005 年 322.5MW 成 長 到 714MW, 可 見 其 他 國 家 廠 商 在 產 能 上 也 逐 步 提 升 表 2-3-38 歷 年 世 界 太 陽 電 池 (Cell/Module) 生 產 規 模 單 位 :MW 區 域 1996 1997 1998 1999 2000 2001 2002 2003 2004 2005 2006 2007 日 本 21.2 35.0 49.0 80.0 128.6 171.2 251.1 363.9 601.5 833.0 927.5 226.08 歐 洲 18.8 20.4 33.5 40.0 49.8 73.9 122.1 200.2 311.8 472.8 657.3 1978.2 美 國 38.9 51.0 53.7 60.8 75.0 100.3 120.6 103.0 138.7 154.0 201.6 226.08 其 他 9.8 9.4 18.7 20.5 23.4 40.6 53.3 81.3 141.5 322.5 714.0 226.08 總 計 88.7 115.8 154.9 201.3 276.8 386.0 547.0 748.4 1193.5 1782.3 2500.3 2826.0 資 料 來 源 :Solarbuzz LLC (2008) PV News(2007/03) 全 球 太 陽 電 池 主 要 製 造 地 區 為 日 本 與 歐 洲, 歐 洲 地 區 以 德 國 為 主, 主 要 大 廠 如 表 2-3-39, 德 國 製 造 商 在 2005 年 預 估 約 佔 全 球 產 量 的 16.3%, 日 本 佔 40.6%, 目 前 日 本 Sharp 以 市 佔 率 22% 獨 步 全 球 且 與 第 二 名 差 距 逐 漸 擴 大 之 下, 其 生 產 成 本 將 更 具 有 競 爭 優 勢, 反 觀 其 他 廠 商 市 佔 率 都 不 到 10% 2-151

表 2-3-39 全 球 主 要 太 陽 電 池 (Cell/Module) 廠 生 產 規 模 單 位 :MW PV 電 池 廠 生 產 規 模 Sharp( 日 ) 434 Q-Cells( 德 ) 253 Kyocera( 日 ) 180 Suntech( 中 國 ) 158 Sanyo( 日 ) 155 Mitsubishi( 日 ) 111 Motech( 台 ) 110 SchottSolar( 德 ) 96 BP Solar( 英 ) 86 Dcutsche Solar/Shell( 美 ) 86 SunPower( 菲 ) 63 Isoforton(ES) 61 CEEG Nanjing PV( 中 ) 60 First Solar( 美 ) 60 Ersol( 德 ) 40 總 計 1953 資 料 來 源 :PV News(2007/03) 世 界 PV 年 裝 置 容 量 預 期 將 由 2004 年 930MW, 至 2010 年 成 長 為 3.2GW; 屆 時 德 國 仍 為 最 大 市 場, 全 球 市 佔 率 約 40.7%; 其 次 為 日 本 佔 26.5% 其 他 歐 洲 地 區 佔 11.2% 世 界 其 他 地 區 佔 12.6% 美 國 佔 9%, 如 圖 2-3-20 所 示 美 國 9.0% 其 他 12.6% 德 國 40.7% 歐 洲 11.2% 日 本 26.5% 德 國 日 本 歐 洲 其 他 美 國 資 料 來 源 :Solarbuzz LLC (2008) PV News(2007/03) 圖 2-3-20 2010 年 預 估 全 球 PV 裝 置 分 布 2-152

未 來 發 展 趨 勢 為 建 材 一 體 型 太 陽 電 池 模 組 與 薄 膜 型 太 陽 能 電 池, 以 往 一 般 消 費 者 都 是 在 屋 頂 上 加 裝 太 陽 電 池 模 組, 既 費 時 又 不 美 觀, 也 影 響 了 裝 設 意 願, 隨 著 建 材 一 體 型 太 陽 電 池 模 組 (Building-integrated Photovoltaics, BIPV) 在 2000 年 的 出 現, 將 太 陽 能 電 池 與 建 築 材 料 結 合 的 應 用 性 產 品, 可 以 將 屋 瓦 與 太 陽 能 電 池 結 合, 既 美 觀 又 省 時, 也 可 以 大 面 積 裝 設, 如 果 針 對 商 業 大 樓 或 都 市 建 築 物 進 行 推 廣 將 促 使 市 場 蓬 勃 發 展, 進 而 降 低 目 前 太 陽 電 池 的 成 本 另 一 趨 勢 的 興 起 導 因 於 矽 晶 型 的 太 陽 電 池 上 游 缺 料 所 致, 從 2006 年 初 的 全 球 在 太 陽 光 電 熱 潮 中, 國 內 外 整 體 產 業 的 上 市 公 司 都 有 不 錯 的 股 價 表 現, 但 卻 因 為 上 游 矽 晶 原 料 的 擴 產 速 度 過 慢, 預 估 將 會 影 響 太 陽 能 電 池 的 全 球 市 場 發 展, 而 薄 膜 型 太 陽 電 池 能 克 服 上 游 缺 料 的 問 題, 雖 然 目 前 的 轉 換 效 率 還 比 不 上 矽 晶 型 太 陽 電 池, 但 它 不 需 要 大 量 矽 晶 材 料 的 製 作 特 性, 將 會 讓 它 在 這 一 波 全 球 太 陽 光 電 市 場 缺 料 的 浪 潮 中 佔 據 重 要 地 位 2. 人 力 需 求 面 由 於 政 府 以 往 的 能 源 政 策 偏 重 於 石 化 原 料, 相 對 在 綠 色 能 源 科 技 方 面 之 著 力 較 小, 然 近 幾 年 來 由 於 政 府 大 力 推 行 已 培 育 不 少 綠 色 能 源 科 技 之 研 究 與 製 造 人 才, 相 對 的 相 關 研 究 之 數 據 與 成 果 逐 漸 豐 碩, 這 些 資 料 將 提 供 未 來 研 究 人 員 參 考 之 用 另 外, 工 研 院 能 環 所 大 電 力 試 驗 中 心 台 電 綜 合 研 究 所 之 能 源 室 及 民 營 電 廠 與 許 多 民 營 能 源 公 司 因 應 未 來 3,540 億 元 之 市 場 商 機 將 大 量 招 募 研 發 及 設 計 製 造 人 才 投 入 綠 色 能 源 科 技 生 產 轉 換 控 制 及 應 用 等 各 領 域, 預 估 每 年 將 需 求 200-300 名 之 學 士 級 及 碩 士 級 之 工 程 師 人 力 2-153

第 四 節 高 雄 地 區 研 發 能 量 產 業 的 發 展 一 直 以 來 和 研 究 機 構 有 密 切 的 關 係, 學 研 機 構 除 了 可 以 縮 小 研 究 機 構 和 產 業 間 知 識 與 技 能 的 差 距, 也 可 以 為 產 業 界 培 養 出 優 秀 的 研 發 管 理 人 才, 因 此, 將 進 一 步 探 討 高 雄 地 區 周 邊 的 研 發 能 量 資 源, 主 要 包 括 學 術 機 構 / 育 成 中 心 與 財 團 法 人 兩 大 單 位 一 學 術 機 構 / 育 成 中 心 高 雄 地 區 學 術 機 構 包 含 有 中 山 大 學 高 雄 應 用 科 技 大 學 高 雄 大 學 實 踐 大 學 義 守 大 學 高 雄 師 範 大 學 高 雄 第 一 科 技 大 學 樹 德 科 技 大 學 高 雄 海 洋 科 技 大 學 高 雄 醫 學 大 學 正 修 科 技 大 學 文 藻 外 語 學 院 高 苑 科 技 大 學 輔 英 科 技 大 學 高 雄 餐 旅 學 院 東 方 技 術 學 院 和 春 技 術 學 院 高 美 醫 護 管 理 專 校 高 雄 市 立 空 中 大 學 樹 人 醫 護 管 理 專 校 空 軍 軍 官 學 校 海 軍 軍 官 學 校 陸 軍 軍 官 學 校 及 空 軍 航 空 技 術 學 院 等 在 各 學 術 單 位 中, 涵 蓋 了 文 學 院 理 學 院 商 學 院 工 學 院 等, 而 中 山 大 學 擁 有 一 流 的 管 理 和 理 工 人 才, 高 雄 海 洋 科 技 大 學 則 擁 有 全 台 一 流 的 海 事 技 術 人 才, 橫 跨 航 運 工 程 和 生 物 科 技 人 才 產 業 若 能 和 學 術 界 擁 有 良 好 的 合 作 關 係, 必 能 有 效 發 揮 高 雄 地 區 高 科 技 和 高 知 識 產 業 人 才, 同 時 亦 能 提 升 高 雄 地 區 的 產 業 競 爭 力 高 雄 地 區 的 育 成 中 心 多 附 設 在 各 大 專 院 校 中, 包 括 中 山 大 學 創 新 育 成 中 心, 目 前 進 駐 的 廠 商 有 數 位 無 限 旭 聯 孟 華 達 爾 通 科 技 天 圓 科 技 台 灣 科 邑 和 群 聚 大 唐 等 通 訊 廠 商, 冠 誠 和 增 誠 兩 家 廠 商 從 事 環 境 污 染 防 治 整 治 修 復 地 下 環 境 資 源 保 育 開 發 技 術 等 相 關 工 作, 另 外 還 包 括 從 事 汽 機 車 引 擎 研 發 的 晉 偉 動 力 科 技, 從 事 海 洋 科 技 的 環 保 再 生 能 源 研 究 的 台 灣 浪 波 發 電 義 守 大 學 創 新 育 成 中 心 主 要 進 駐 的 廠 商 以 電 子 產 業 為 主, 以 光 學 電 子 系 統 為 主 的 聯 聖 科 技, 射 頻 IC 設 計 與 開 發 的 民 端 科 技, 將 雷 射 加 工 機 台 整 合 與 自 動 化 加 工 技 術 應 用 於 電 子 產 業 的 鈦 昇 科 技, 開 發 LED 元 件 的 光 兆 光 電 高 雄 大 學 的 創 新 育 成 中 心 主 要 培 育 的 項 目 為 奈 米 技 術 功 能 化 材 料 之 加 值 型 產 業 光 電 及 半 導 體 產 業 生 物 科 技 應 用 產 業 和 e 化 產 業 財 經 法 律 管 理 及 其 他 前 瞻 性 產 業 樹 德 科 技 大 學 創 新 育 成 中 心 主 要 針 對 不 同 類 型 的 產 業 轉 化 為 以 創 意 和 文 化 為 發 展 元 素, 培 育 範 圍 包 括 有 文 化 創 意 資 訊 科 技 綠 色 休 閒 生 活 造 型 幼 教 和 餐 飲 觀 光 海 洋 科 技 大 學 創 新 育 成 中 心 則 著 重 在 生 物 和 能 源 科 技 的 開 發 2-154

二 財 團 法 人 高 雄 地 區 與 產 業 發 展 較 有 關 連 的 財 團 法 人 則 有 金 屬 工 業 研 究 發 展 中 心 資 策 會 工 研 院 產 業 學 院 金 屬 工 業 研 究 發 展 中 心 主 要 從 事 金 屬 極 其 相 關 工 業 管 理 技 術 的 研 發 和 推 廣, 以 快 速 / 精 緻 輕 量 化 環 保 / 綠 色 和 傳 統 金 屬 / 機 械 產 業 高 值 化 等 概 念 發 展 金 屬 產 業, 有 效 促 進 國 內 金 屬 及 其 相 關 工 業 的 升 級 資 策 會 則 在 高 雄 市 苓 雅 區 設 立 一 數 位 教 育 研 究 所, 規 劃 許 多 產 業 課 程, 包 括 全 球 運 籌 管 理 物 流 管 理 網 路 與 資 訊 應 用 專 案 管 理 等, 有 助 於 提 昇 高 雄 地 區 產 業 人 才 的 素 質 工 研 院 產 業 學 院 於 高 雄 地 區 設 立 學 習 中 心, 結 合 工 研 院 多 年 累 積 的 知 識, 集 合 技 術 的 研 發 與 應 用 產 業 現 況 與 趨 勢 創 意 的 生 產 科 技 管 理 等 能 量, 提 供 高 雄 地 區 能 力 認 證 課 程 海 外 學 習 人 才 發 展 顧 問 服 務 等, 以 強 化 高 雄 地 區 企 業 人 力 的 專 業 能 力 三 創 新 學 研 機 構 發 展 現 況 ( 一 ) 南 台 灣 研 發 資 源 發 展 中 心 成 立 工 業 技 術 研 究 院 南 分 院, 乃 為 提 昇 產 業 競 爭 優 勢, 促 進 加 值 活 動, 因 此 邀 請 產 學 研 各 單 位 共 同 建 構 之 南 台 灣 資 源 分 享 中 心 網 路 平 台 透 過 網 路 連 結 整 合 各 界 資 源, 提 供 跨 領 域 及 跨 產 學 研 各 界 的 科 技 研 發 資 訊 資 源 分 享 和 整 合 性 服 務, 並 舉 辦 主 題 式 研 發 活 動 串 聯 產 學 研 合 作 藉 由 跨 領 域 交 流, 促 成 跨 產 業 合 作, 進 而 協 助 產 業 提 升 產 品 技 術 層 次, 催 生 新 興 產 業 中 心 平 台 設 置 創 新 蜂 巢 專 區, 於 平 台 上 展 示 產 學 研 各 單 位 具 發 展 潛 力 的 階 段 性 研 發 成 果, 並 開 放 互 動 與 技 術 媒 合, 以 激 盪 創 新 應 用, 探 索 商 品 化 機 會 另 設 置 研 發 資 源 專 區, 提 供 政 府 資 源 設 備 儀 器 資 料 庫 可 移 轉 技 術 等 資 料, 並 提 供 線 上 預 約 及 專 業 諮 詢 服 務 窗 口, 目 前 共 計 超 過 三 百 套 設 備 儀 器 開 放 會 員 付 費 使 用 平 台 各 專 區 說 明 如 下 : 1. 創 新 蜂 巢 專 區 創 新 蜂 巢 專 區 提 供 產 學 研 界 互 相 交 流 研 發 成 果 之 用, 會 員 可 於 此 發 表 研 發 雛 型 產 品, 亦 可 任 意 瀏 覽 已 經 核 准 陳 列 之 雛 型 品, 並 可 透 過 討 論 區 與 有 興 趣 之 雛 型 品 作 者 進 行 討 論 研 發 成 果 發 佈 內 容 可 以 是 文 字 陳 述, 也 可 以 透 過 多 媒 體 內 容, 讓 原 型 作 者 能 更 清 楚 表 達 其 研 發 概 念 若 會 員 確 定 該 雛 型 品 符 合 所 需, 可 啟 動 合 作 機 制, 與 該 雛 型 品 作 者 進 行 下 一 階 段 合 作 2-155

2. 研 發 資 源 專 區 研 發 資 源 專 區 提 供 南 台 灣 產 學 研 界 之 研 發 設 備 整 合 資 訊, 平 台 使 用 者 可 利 用 關 鍵 字 搜 尋 技 術 查 詢 所 需 研 發 設 備 儀 器 搜 尋 結 果 將 列 出 目 前 已 加 入 平 台 運 作 之 各 單 位 設 備 儀 器 資 訊 以 及 所 屬 單 位 相 關 連 結, 供 有 需 要 之 會 員 透 過 連 結 向 設 備 儀 器 所 屬 單 位 提 出 預 約, 以 進 行 設 備 儀 器 的 使 用 而 對 於 有 設 備 儀 器 使 用 需 求 卻 不 知 如 何 取 得 所 需 資 源 者, 中 心 亦 提 供 專 業 諮 詢 服 務 3. 主 題 專 區 主 題 專 區 目 前 提 供 南 分 院 所 推 動 之 聯 盟 和 社 群 網 站 連 結, 未 來 計 劃 加 入 透 過 平 台 媒 合 成 功 的 主 題 式 研 發 聯 盟 4. 產 業 訊 息 專 區 產 業 訊 息 專 區 統 整 各 方 產 業 資 訊 來 源, 內 容 涵 蓋 產 業 政 策 產 業 新 聞 科 技 新 知 與 產 業 評 析 等 相 關 訊 息 提 供 會 員 隨 時 掌 握 政 府 政 策 產 品 發 展 新 技 術 廠 商 脈 態 及 產 業 趨 勢 之 產 業 訊 息 來 源 5. 活 動 訊 息 專 區 活 動 訊 息 專 區 提 供 平 台 會 員 發 佈 相 關 研 發 活 動 之 訊 息, 以 促 進 不 同 業 別 之 間 的 聯 繫 並 定 期 或 不 定 期 發 送 相 關 或 會 員 有 興 趣 之 活 動 訊 息, 未 來 將 提 供 專 屬 電 子 報 服 務 目 前 參 與 該 中 心 推 動 活 動 的 學 研 單 位 包 括 工 業 技 術 研 究 院 成 功 大 學 中 山 大 學 中 正 大 學 高 雄 科 技 應 用 大 學 崑 山 科 技 大 學 高 雄 第 一 科 技 大 學 勤 益 科 技 大 學 等 ( 二 ) 經 濟 部 工 業 局 南 部 SoC 創 新 育 成 中 心 半 導 體 產 業 發 展 政 策 偏 重 北 台 灣, 導 致 南 部 地 區 相 關 廠 商 僅 限 於 扮 演 供 應 鏈 中 後 段 角 色, 前 段 的 IC 設 計 產 業 發 展 仍 近 乎 貧 瘠, 連 帶 產 生 許 多 學 術 與 產 業 之 負 面 影 響, 例 如 學 術 研 究 應 用 機 會 少 人 才 外 移 產 學 合 作 機 會 少 等 在 南 北 平 衡 之 施 政 考 量 下, 經 濟 部 工 業 局 遂 於 中 山 大 學 成 立 此 育 成 中 心 中 心 主 要 工 作 在 於 培 育 IC 設 計 與 嵌 入 式 系 統 設 計 公 司, 並 在 培 育 完 成 後 投 入 市 場 培 育 對 象 除 新 創 公 司 外, 也 涵 括 一 般 公 司 外 設 之 研 發 團 隊 北 部 廠 商 南 下 設 點 以 及 有 意 與 學 界 合 作 投 入 早 期 研 發 者 培 育 工 作 除 基 本 設 備 場 地 與 服 務 提 供 外, 並 援 引 學 界 政 府 以 及 研 究 單 位 之 資 源, 以 降 低 IC 設 計 公 司 發 展 2-156

初 期 之 經 營 成 本, 加 速 產 品 研 發 時 間 與 公 司 獲 利 時 程 除 培 育 IC 設 計 公 司 外, 同 時 也 建 構 南 部 地 區 IC 設 計 之 產 學 網 絡 中 心 之 短 期 目 標 有 以 下 三 點 : 1. 推 動 產 官 學 合 作 建 構 產 官 學 界 合 作 之 交 流 平 台 引 進 政 府 資 源, 並 協 助 產 業 取 得 學 界 技 術 支 援 同 時 亦 對 產 業 進 行 學 界 技 術 之 推 廣, 以 建 構 南 部 地 區 產 學 合 作 模 式 2. 整 合 學 界 研 發 能 量 建 立 各 種 資 料 庫, 包 含 南 部 地 區 學 界 IP 技 術 資 料 庫 南 部 地 區 學 界 SoC 領 域 研 究 中 心 資 料 庫 南 部 地 區 學 界 SoC 領 域 研 發 設 備 資 料 庫 以 及 南 部 地 區 歷 年 博 碩 士 生 研 究 人 才 資 料 庫 3. 南 區 產 業 環 境 基 礎 研 究 針 對 南 部 產 業 環 境 進 行 研 究, 主 題 包 含 南 部 地 區 SoC 產 業 現 況 南 部 地 區 SoC 領 域 學 界 現 況 南 部 地 區 支 援 SoC 設 計 產 業 發 展 之 環 境 南 部 地 區 潛 在 SoC 設 計 與 應 用 市 場 機 會 南 部 地 區 適 性 發 展 之 特 定 SoC 設 計 領 域 市 場 機 會 長 期 目 標 則 為 : 1. 推 動 南 部 地 區 SoC 產 業 發 展 鼓 勵 南 部 地 區 對 SoC 產 業 之 投 資, 培 育 創 造 南 部 地 區 SoC 廠 商, 努 力 帶 動 科 技 產 業 群 聚 效 應, 以 加 速 南 部 地 區 區 科 技 產 業 發 展 2. 專 業 化 SoC 廠 商 培 育 培 育 SoC 領 域 內 新 創 之 公 司 以 及 研 發 團 隊, 建 構 進 駐 中 心 支 援 環 境, 提 供 完 善 經 營 支 援, 引 進 資 源 挹 注 進 駐 廠 商, 包 括 協 助 申 請 政 府 研 發 補 助 SoC 創 新 育 成 中 心 各 期 目 標 如 圖 2-4-1 所 示 2-157

資 料 來 源 : 經 濟 部 工 業 局 南 部 SoC 創 新 育 成 中 心 圖 2-4-1 經 濟 部 工 業 局 南 部 SoC 創 新 育 成 中 心 目 標 ( 三 ) 高 雄 第 一 科 技 大 學 創 新 育 成 中 心 此 中 心 由 高 雄 第 一 科 技 大 學 設 立, 結 合 各 院 系 所 及 研 究 中 心 等 相 關 資 源, 針 對 國 內 中 小 企 業 提 擬 開 發 之 創 新 構 想, 進 行 既 有 技 術 提 升 新 創 企 業 成 立 等 創 新 與 創 業 之 培 育 工 作 大 體 而 言, 中 心 以 模 具 扣 件 與 運 籌 等 三 大 產 業 為 主 要 輔 導 對 象, 目 標 成 為 全 台 模 具 業 創 新 設 計 與 分 析 中 心 規 劃 以 汽 車 扣 件 為 主, 透 過 與 南 區 育 成 中 心 策 略 聯 盟 方 式, 成 為 全 台 扣 件 業 升 級 轉 型 最 佳 策 略 夥 伴, 建 立 全 台 海 空 聯 運 業 務 發 展 育 成 機 制, 研 發 產 業 共 通 性 核 心 技 術 中 心 主 要 工 作 項 目 有 : 1. 精 密 模 具 扣 件 與 自 動 控 制 2. 電 子 商 務 與 網 路 安 全 3. 電 腦 與 通 訊 之 整 合 4. 震 害 防 制 與 結 構 動 態 監 測 5. 物 流 行 銷 與 倉 儲 管 理 6. 外 語 技 術 文 件 製 作 與 口 譯 人 才 培 育 目 前 累 計 促 成 63 件 產 學 合 作 案, 培 育 66 家 企 業, 其 中 17 家 為 新 創 取 得 32 件 專 利, 並 完 成 18 件 技 術 移 轉 促 成 之 總 投 資 金 額 為 206,382 萬 元 ( 四 ) 中 山 大 學 創 新 育 成 中 心 此 中 心 結 合 中 山 大 學 之 學 界 技 術 研 發 能 量 貴 重 儀 器 設 備 資 源 與 學 校 軟 硬 體 設 備, 定 位 為 南 部 地 區 之 科 技 研 發 及 培 育 中 心 任 務 為 培 育 南 台 灣 科 技 產 業 新 創 廠 商, 透 過 技 術 移 轉 與 產 學 合 作 等 管 道 之 科 技 投 入, 並 引 進 政 府 創 新 研 發 計 畫 資 金 挹 2-158

注, 扶 植 南 部 地 區 科 技 產 業 發 展 目 前 已 進 駐 高 雄 軟 體 科 學 園 區 中 心 重 點 培 育 產 業 為 資 訊 電 子 產 業 環 保 產 業 以 及 資 訊 軟 體 產 業 主 要 服 務 項 目 有 : 1. 資 訊 電 子 產 業 : IC 設 計 微 機 電 設 計 無 線 通 訊 等 2. 環 保 產 業 : 生 物 晶 片 污 染 復 育 再 生 替 代 能 源 等 3. 資 訊 軟 體 產 業 : 數 位 內 容 專 案 知 識 管 理 系 統 適 性 化 投 資 配 置 軟 體 企 業 管 理 流 程 web 2.0 等 目 前 累 計 培 育 77 家 企 業, 其 中 38 家 為 新 創 取 得 8 件 專 利 促 成 之 總 投 資 金 額 為 132,700 萬 元 ( 五 ) 高 雄 應 用 科 技 大 學 創 新 育 成 中 心 此 中 心 由 高 雄 應 用 科 技 大 學 創 設, 主 要 發 展 目 標 為 協 助 中 小 企 業 推 動 研 究 發 展 並 爭 取 政 府 獎 勵 補 助, 建 立 企 業 良 好 經 營 體 質, 推 廣 校 內 教 職 員 與 業 界 進 行 產 學 合 作, 參 與 地 方 政 府 相 關 政 策 發 展 計 畫 中 心 培 育 領 域 可 分 為 基 礎 製 造 工 程 科 技 與 其 他 新 興 產 業, 領 域 分 項 說 明 如 下 : 1. 基 礎 製 造 : 模 具 設 計 製 造 與 機 電 整 合 2. 工 程 科 技 : 精 密 機 械 與 成 形 技 術 資 訊 電 子 與 通 訊 科 技 特 用 化 學 品 及 材 料 水 質 檢 測 與 處 理 等 3. 其 他 新 興 產 業 : 綠 色 能 源 產 業 文 化 創 意 產 業 生 物 科 技 產 業 其 他 具 創 新 性 及 前 瞻 性 之 產 業 目 前 累 計 促 成 42 件 以 上 之 產 學 合 作 案, 培 育 70 家 企 業, 其 中 20 家 為 新 創 取 得 60 件 專 利, 並 完 成 28 件 技 術 移 轉 促 成 之 總 投 資 金 額 為 129 億 元 ( 六 ) 高 雄 大 學 創 新 育 成 中 心 發 展 目 標 為 結 合 週 邊 區 域 產 業 之 深 化 發 展, 整 合 螺 絲 產 業 相 關 技 術 之 價 值 鏈 與 導 入 品 質 管 理 系 統, 配 合 南 部 科 學 園 區 發 展 提 供 光 電 與 數 位 通 訊 研 發 資 源 與 輔 導, 發 展 生 物 科 技 保 健 食 品 植 物 基 因 工 程 病 理 分 析 與 病 毒 檢 測 及 生 技 飼 料 產 品 技 術 平 台, 最 終 願 景 為 高 雄 地 區 最 優 質 之 企 業 創 新 育 成 平 台 中 心 培 育 之 產 業 領 域 與 項 目 如 下 : 1. 化 工 石 化 產 業 : 螺 絲 表 面 處 理 技 術 爐 渣 複 合 材 料 研 發 石 油 樹 脂 精 煉 製 程 研 發 奈 米 鍍 膜 之 金 屬 表 面 處 理 技 術 RoHS 相 關 檢 測 服 務 等 2. 電 信 通 信 產 業 : 寬 頻 數 位 網 路 技 術 多 媒 體 通 訊 整 合 系 統 光 通 訊 元 件 技 術 之 應 用 3. 生 技 醫 療 產 業 : 藥 用 植 物 成 分 提 鍊 及 淬 取 技 術 藥 物 成 分 及 毒 性 分 析 基 因 工 程 及 鑑 種 動 植 物 病 理 檢 驗 動 植 物 用 飼 料 生 產 技 術 等 2-159

4. 其 他 產 業 : 綠 色 智 慧 型 家 居 環 境 系 統 白 光 LED 照 明 技 術 多 晶 矽 太 陽 能 轉 換 技 術 文 化 創 意 產 業 目 前 累 計 促 成 3 件 產 學 合 作 案, 培 育 29 家 企 業, 其 中 11 家 為 新 創 取 得 5 件 專 利, 並 完 成 9 件 技 術 移 轉 促 成 之 總 投 資 金 額 為 10,750 萬 元 ( 七 ) 高 雄 醫 學 大 學 生 物 醫 學 及 創 新 育 成 中 心 此 中 心 主 要 領 域 為 生 物 科 技 醫 療 產 業, 目 標 為 整 合 生 物 科 技 醫 療 技 術 之 研 發 臨 床 試 驗 技 術 移 轉 商 品 化 及 衍 生 新 創 企 業 所 需 服 務, 最 後 促 成 新 創 企 業 進 入 生 物 科 技 園 區 以 產 生 群 聚 效 應 初 期 目 標 為 輔 導 企 業 轉 型 及 開 發 核 心 技 術, 並 協 助 現 有 技 術 深 耕 發 展 促 進 產 學 合 作 機 制, 引 導 校 內 之 研 發 能 配 合 產 業 之 需 求 中 期 目 標 為 透 過 運 用 研 發 成 果 之 提 倡 衍 生 創 業 風 氣, 協 助 廠 商 技 術 或 商 品 之 授 權 及 行 銷, 提 供 進 駐 企 業 之 技 術 引 進 及 資 金 募 集 最 後, 長 期 目 標 為 促 進 生 物 科 技 產 業 發 展, 以 及 培 育 國 際 級 之 生 物 科 技 企 業 中 心 培 育 領 域 有 : 1. 新 藥 及 抗 癌 藥 物 研 發 2. 中 草 藥 及 天 然 藥 物 開 發 3. 保 健 及 慢 性 病 輔 助 食 品 開 發 4. 醫 藥 化 妝 品 開 發 5. 基 因 晶 片 及 功 能 性 蛋 白 質 體 技 術 產 品 開 發 6. 免 疫 及 疫 苗 產 品 開 發 7. 醫 療 級 輔 導 器 材 開 發 目 前 累 計 促 成 37 件 產 學 合 作 案, 培 育 15 家 企 業, 其 中 9 家 為 新 創 取 得 3 件 專 利, 並 完 成 9 件 技 術 移 轉 促 成 之 總 投 資 金 額 為 9,215 萬 元 ( 八 ) 金 屬 工 業 研 究 發 展 中 心 創 新 育 成 中 心 此 中 心 領 域 涵 蓋 範 圍 有 模 具 自 動 化 鍛 造 成 型 銲 接 及 結 合 管 件 液 壓 成 型 鑄 造 表 面 處 理 等 民 生 工 業 相 關 技 術 未 來 研 發 重 點 以 環 保 製 程 及 金 屬 處 理 金 屬 醫 療 器 材 金 屬 輕 量 化 金 屬 模 具 加 工 技 術 與 產 品 為 主, 培 育 與 上 述 研 發 重 點 相 關 之 原 有 金 屬 廠 商 轉 型 升 級 或 新 創 企 業 中 心 培 育 領 域 有 : 1. 機 械 電 機 : 金 屬 機 械 製 造 製 程 自 動 化 技 術 及 生 產 監 控 技 術 等 開 發 2-160

2. 生 技 醫 療 產 業 : 奈 米 生 醫 材 料 技 術 或 產 品 之 研 發 3. 民 生 工 業 : 金 屬 原 料 製 品 加 工 及 高 性 能 功 能 性 材 料 技 術 或 產 品 目 前 累 計 培 育 16 家 企 業, 其 中 4 家 為 新 創 取 得 5 件 專 利, 並 完 成 10 件 技 術 移 轉 促 成 之 總 投 資 金 額 超 過 6,600 萬 元 ( 九 ) 高 雄 海 洋 科 技 大 學 創 新 育 成 中 心 此 中 心 之 發 展 目 標 置 於 海 洋 生 物 科 技 海 洋 環 境 科 技 運 籌 管 理 輪 機 工 程 電 訊 工 程 等 相 關 範 疇, 並 訂 定 各 項 培 育 業 務 內 容, 整 合 產 官 學 資 源 發 展 核 心 領 域 特 色 目 前 累 計 培 育 28 家 企 業, 其 中 7 家 為 新 創, 取 得 12 件 專 利 另 外 提 供 企 業 在 商 業 行 銷 認 證 之 支 援 服 務 欲 透 過 以 下 六 點 策 略 目 標 強 化 企 業 核 心 命 脈 : 1. 整 合 知 識 經 濟, 營 造 理 想 環 境 2. 開 發 創 新 技 術, 企 業 創 業 成 功 3. 強 化 企 業 體 質, 邁 進 國 際 市 場 4. 善 用 合 作 機 制, 發 揮 結 盟 效 益 5. 暢 通 投 資 管 道, 增 進 成 功 機 率 6. 強 化 育 成 機 制, 企 業 永 續 經 營 中 心 培 育 領 域 有 : 1. 生 物 科 技 : 掌 握 生 技 聚 落 之 主 觀 優 勢 條 件, 以 及 海 洋 水 圈 之 學 術 基 礎, 兼 顧 理 論 與 實 務 進 行 領 域 深 耕 2. 航 海 科 技 : 結 合 航 技 輪 機 造 船 海 環 電 訊 微 電 及 航 海 科 技 等 系 所 研 究 能 量, 應 用 研 發 成 果 協 助 廠 商 技 術 開 發 及 創 造 3. 管 理 技 術 : 整 合 管 理 相 關 系 所 發 展, 協 助 相 關 領 域 廠 商 打 開 銷 售 通 路 技 術 資 源 規 劃 資 訊 及 航 運 管 理 分 析 4. 工 程 技 術 開 發 與 發 展 : 結 合 研 發 能 量 發 展 造 船 技 術 提 升 海 洋 環 境 評 估 改 良 天 線 技 術 綠 色 能 源 技 術 等 四 大 方 向, 協 助 廠 商 提 升 生 產 技 術 及 產 品 價 值 ( 十 ) 樹 德 科 技 大 學 創 新 育 成 中 心 此 中 心 之 目 標 為 發 展 成 南 部 全 方 位 精 緻 生 活 創 意 產 業 之 創 新 育 成 中 心, 結 合 地 方 各 產 業 組 織 建 立 服 務 平 台, 發 展 在 地 化 產 業 特 色 中 心 主 要 培 育 領 域 及 內 容 如 下 : 2-161

1. 資 訊 軟 體 : 協 助 廠 商 於 系 統 開 發 軟 體 程 式 開 發 電 子 商 務 設 計 網 頁 設 計 數 位 科 技 產 業 數 位 商 品 教 育 與 技 術 開 發 輔 導 等 2. 教 育 文 化 藝 術 : 協 助 廠 商 在 出 版 文 化 事 業 社 區 營 造 流 行 設 計 工 藝 技 術 包 裝 展 示 廣 告 規 劃 工 商 業 產 品 設 計 相 關 等 技 術 開 發 輔 導 3. 數 位 內 容 多 媒 體 傳 播 : 協 助 廠 商 在 傳 播 數 位 設 計 數 位 遊 戲 設 計 多 媒 體 視 覺 藝 術 等 方 面 研 發 技 術 與 輔 導 目 前 累 計 促 成 40 件 產 學 合 作 案, 培 育 59 家 企 業, 其 中 17 家 為 新 創 取 得 18 件 專 利, 促 成 之 總 投 資 金 額 為 14,440 萬 元 ( 十 一 ) 高 苑 科 技 大 學 創 新 育 成 中 心 此 中 心 配 合 學 校 發 展 計 畫, 結 合 各 系 所 之 研 發 重 點 與 特 色, 鼓 勵 教 師 參 與 產 學 研 究 目 標 為 打 造 優 質 培 育 環 境, 充 實 軟 硬 體 方 面 設 施, 完 成 技 術 人 才 資 料 庫, 分 析 鄰 近 區 域 產 業 特 色 及 建 立 政 府 相 關 輔 助 計 畫 資 料 同 時 與 其 他 育 成 中 心 發 展 區 域 聯 盟, 資 源 共 享, 擴 大 服 務, 更 進 一 步 發 展 廠 商 與 學 校 之 建 教 合 作 與 高 雄 科 學 園 區 合 作, 協 助 成 功 企 業 進 入 園 區 與 地 方 政 府 合 作, 配 合 區 域 產 業 之 升 級 及 開 發, 以 結 合 國 家 產 業 經 濟 發 展 政 策 中 心 主 要 培 育 領 域 如 下 : 1. 電 子 自 動 化 控 制 系 統 開 發 : 以 自 動 化 機 台 為 基 礎 之 各 項 應 用 技 術 2. 模 具 機 構 與 扣 件 製 程 分 析 與 設 計 : 以 扣 件 加 工 為 中 心 之 各 項 延 伸 性 技 術 開 發 3. 企 業 電 子 化 與 數 位 內 容 設 計 與 開 發 : 協 助 企 業 導 入 與 建 置 資 料 管 理 系 統, 設 計 與 製 作 數 位 多 媒 體 內 容 目 前 累 計 促 成 27 件 產 學 合 作 案, 培 育 61 家 企 業, 其 中 13 家 為 新 創 取 得 16 件 專 利,, 並 完 成 6 件 技 術 移 轉 促 成 之 總 投 資 金 額 為 22,800 萬 元 ( 十 二 ) 和 春 技 術 學 院 創 新 育 成 中 心 此 中 心 盼 藉 產 官 學 研 整 合 平 台, 提 升 企 業 研 發 能 量 及 人 力 資 源 發 展, 透 過 資 訊 網 絡 建 立 知 識 庫 分 享, 活 化 行 政 網 絡 治 理 協 助 企 業 申 請 政 府 相 關 部 會 補 助 計 畫 及 標 公 共 工 程 技 術 或 服 務 案, 提 供 研 發 之 前 置 作 業 各 種 製 程 等 相 關 專 利 技 術 搜 尋 及 咨 詢 服 務, 鼓 勵 及 協 助 企 業 朝 節 能 與 環 保 概 念 研 發, 充 分 運 用 減 廢 減 污 技 術 2-162

中 心 培 育 領 域 及 項 目 為 綠 色 技 術 工 業 之 能 源 新 利 用 技 術 研 發 數 位 內 容 產 業 之 線 上 數 位 多 媒 體 影 像 音 樂 經 紀 IT 平 台, 以 及 文 化 創 意 產 業 之 3D 動 畫 及 立 體 飾 品 之 設 計 開 發 目 前 累 計 促 成 32 件 產 學 合 作 案, 培 育 39 家 企 業, 其 中 15 家 為 新 創 取 得 16 件 專 利,, 並 完 成 6 件 技 術 移 轉 促 成 之 總 投 資 金 額 為 32,350 萬 元 ( 十 三 ) 義 守 大 學 創 新 育 成 暨 產 學 合 作 中 心 此 中 心 發 展 目 標 為 提 供 廠 商 所 需 之 多 方 面 人 力 支 援, 協 助 中 小 企 業 提 升 競 爭 力 及 研 發 能 力, 促 使 中 小 企 業 成 長 強 化 並 發 展 為 知 識 性 產 業 透 過 委 託 研 究 技 術 諮 詢 與 服 務 推 廣 教 育 等 介 面, 有 效 扮 演 學 術 界 與 企 業 界 合 作 橋 樑 並 以 學 校 既 有 研 發 技 術 豐 沛 師 資 實 驗 設 備 空 間 資 源 及 建 教 合 作 經 驗, 提 供 新 創 企 業 培 育 人 才 之 環 境, 進 而 加 速 企 業 發 展 中 心 培 育 領 域 及 項 目 於 資 訊 電 子 科 技 領 域 有 光 學 電 子 系 統 設 計 開 發 及 有 機 電 激 發 光 元 件 技 術 開 發, 材 料 科 技 領 域 有 太 陽 能 電 池 材 料 技 術 研 發 目 前 累 計 培 育 8 家 企 業, 其 中 1 家 為 新 創 ( 十 四 ) 中 國 生 產 力 中 心 高 雄 服 務 窗 口 此 單 位 為 中 國 生 產 力 中 心 辦 理 經 濟 部 小 型 企 業 創 新 研 發 計 畫 (Small Business Innovation Research, SBIR) 之 高 雄 服 務 處 SBIR 計 畫 為 經 濟 部 鼓 勵 國 內 中 小 企 業 加 強 創 新 技 術 或 產 品 研 發, 依 據 經 濟 部 促 進 企 業 開 發 產 業 技 術 辦 法 所 訂 定 之 計 畫 此 計 畫 依 申 請 之 研 發 計 畫 屬 性 分 為 創 新 技 術 與 創 新 服 務, 並 依 申 請 階 段 分 為 先 期 研 究 先 期 規 劃 研 究 開 發 細 部 計 畫 與 加 值 應 用, 再 依 申 請 對 象 區 分 為 個 別 申 請 與 研 發 聯 盟 整 體 計 畫 申 請 架 構 如 圖 2-4-2 所 示 : 2-163

資 料 來 源 : 經 濟 部 技 術 處 圖 2-4-2 SBIR 計 畫 架 構 在 研 發 計 畫 屬 性 方 面, 創 新 技 術 係 指 與 技 術 相 關 之 創 新 應 用 與 創 新 研 發 創 新 應 用 以 未 曾 獲 SBIR 計 畫 補 助 之 申 請 者 所 提 計 畫 之 技 術 應 用, 具 有 創 新 性 或 能 達 到 技 術 升 級 並 有 明 顯 效 益 者 創 新 研 發 之 申 請 者 所 提 計 畫 之 技 術 或 產 品 指 標 應 具 有 創 新 性 或 能 提 高 國 內 產 業 技 術 水 準 ; 須 具 有 產 業 效 益 之 創 新 構 想 與 技 術, 包 含 理 論 分 析 與 模 擬 設 計 研 發 及 應 用 等 ; 或 其 所 提 計 畫 之 範 圍 應 屬 經 濟 部 業 務 職 掌 範 圍 之 產 業 技 術 ; 或 符 合 節 約 資 源 與 能 源 及 增 進 環 保 與 工 業 安 全, 有 助 於 促 進 產 業 永 續 發 展 或 綠 色 清 潔 生 產 概 念 之 新 技 術 或 產 品 創 新 服 務 則 係 指 內 容 有 助 產 業 發 展 之 具 示 範 性 之 知 識 創 造 流 通 及 加 值 等 核 心 知 識 服 務 平 台 系 統 模 式 等 建 立 ; 或 以 需 求 為 導 向, 透 過 科 技 之 整 合 與 創 新 運 用, 驅 動 創 新 經 營 模 式 與 新 興 服 務 業 之 興 起, 或 透 過 服 務 創 新, 創 新 產 業 價 值 之 活 動 此 補 助 計 畫 於 1999 年 開 始 受 理 申 請, 並 於 2009 年 擴 大 至 各 地 縣 市 政 府 辦 理 地 方 型 SBIR 計 畫, 補 助 經 費 最 高 額 度 可 達 2,000 萬 元 2-164

創 新 研 發 機 構 南 台 灣 研 發 資 源 發 展 中 心 經 濟 部 工 業 局 南 部 SoC 創 新 育 成 中 心 高 雄 第 一 科 技 大 學 創 新 育 成 中 心 中 山 大 學 創 新 育 成 中 心 高 雄 應 用 科 技 大 學 創 新 育 成 中 心 高 雄 大 學 創 新 育 成 中 心 高 雄 醫 學 大 學 生 物 醫 學 及 創 新 育 成 中 心 金 屬 工 業 研 究 發 展 中 心 創 新 育 成 中 心 高 雄 海 洋 科 技 大 學 創 新 育 成 中 心 表 2-4-1 高 雄 地 區 創 新 研 發 機 構 與 能 量 綜 整 表 創 新 研 發 能 量 / 產 業 提 供 跨 領 域 及 跨 產 學 研 各 界 的 科 技 研 發 資 訊 資 源 分 享 和 整 合 性 服 務 半 導 體 產 業, 培 育 IC 設 計 與 嵌 入 式 系 統 設 計 公 司 以 模 具 扣 件 與 運 籌 等 三 大 產 業 為 主 要 輔 導 對 象, 目 標 成 為 全 台 模 具 業 創 新 設 計 與 分 析 中 心 1. 資 訊 電 子 產 業 : IC 設 計 微 機 電 設 計 無 線 通 訊 等 2. 環 保 產 業 : 生 物 晶 片 污 染 復 育 再 生 替 代 能 源 等 3. 資 訊 軟 體 產 業 : 數 位 內 容 專 案 知 識 管 理 系 統 適 性 化 投 資 配 置 軟 體 企 業 管 理 流 程 web 2.0 等 1. 基 礎 製 造 : 模 具 設 計 製 造 與 機 電 整 合 2. 工 程 科 技 : 精 密 機 械 與 成 形 技 術 資 訊 電 子 與 通 訊 科 技 特 用 化 學 品 及 材 料 水 質 檢 測 與 處 理 等 3. 其 他 新 興 產 業 : 綠 色 能 源 產 業 文 化 創 意 產 業 生 物 科 技 產 業 其 他 具 創 新 性 及 前 瞻 性 之 產 業 1. 化 工 石 化 產 業 : 螺 絲 表 面 處 理 技 術 爐 渣 複 合 材 料 研 發 石 油 樹 脂 精 煉 製 程 研 發 奈 米 鍍 膜 之 金 屬 表 面 處 理 技 術 RoHS 相 關 檢 測 服 務 等 2. 電 信 通 信 產 業 : 寬 頻 數 位 網 路 技 術 多 媒 體 通 訊 整 合 系 統 光 通 訊 元 件 技 術 之 應 用 3. 生 技 醫 療 產 業 : 藥 用 植 物 成 分 提 鍊 及 淬 取 技 術 藥 物 成 分 及 毒 性 分 析 基 因 工 程 及 鑑 種 動 植 物 病 理 檢 驗 動 植 物 用 飼 料 生 產 技 術 等 4. 其 他 產 業 : 綠 色 智 慧 型 家 居 環 境 系 統 白 光 LED 照 明 技 術 多 晶 矽 太 陽 能 轉 換 技 術 文 化 創 意 產 業 1. 新 藥 及 抗 癌 藥 物 研 發 2. 中 草 藥 及 天 然 藥 物 開 發 3. 保 健 及 慢 性 病 輔 助 食 品 開 發 4. 醫 藥 化 妝 品 開 發 5. 基 因 晶 片 及 功 能 性 蛋 白 質 體 技 術 產 品 開 發 6. 免 疫 及 疫 苗 產 品 開 發 7. 醫 療 級 輔 導 器 材 開 發 1. 機 械 電 機 : 金 屬 機 械 製 造 製 程 自 動 化 技 術 及 生 產 監 控 技 術 等 開 發 2. 生 技 醫 療 產 業 : 奈 米 生 醫 材 料 技 術 或 產 品 之 研 發 3. 民 生 工 業 : 金 屬 原 料 製 品 加 工 及 高 性 能 功 能 性 材 料 技 術 或 產 品 1. 生 物 科 技 : 掌 握 生 技 聚 落 之 主 觀 優 勢 條 件, 以 及 海 洋 水 圈 之 學 術 基 礎, 兼 顧 理 論 與 實 務 進 行 領 域 深 耕 2. 航 海 科 技 : 結 合 航 技 輪 機 造 船 海 環 電 訊 微 電 及 航 海 科 技 等 系 所 研 究 能 量, 應 用 研 發 成 果 協 助 廠 商 技 術 開 發 及 創 造 3. 管 理 技 術 : 整 合 管 理 相 關 系 所 發 展, 協 助 相 關 領 域 廠 商 打 開 銷 售 通 路 技 術 資 源 規 劃 資 訊 及 航 運 管 理 分 析 4. 工 程 技 術 開 發 與 發 展 : 結 合 研 發 能 量 發 展 造 船 技 術 提 升 海 洋 環 境 評 估 改 良 天 線 技 術 綠 色 能 源 技 術 等 四 大 方 向, 協 助 廠 商 提 升 生 產 技 術 及 產 品 價 值 2-165

表 2-4-1 高 雄 地 區 創 新 研 發 機 構 與 能 量 綜 整 表 ( 續 ) 創 新 研 發 機 構 樹 德 科 技 大 學 創 新 育 成 中 心 高 苑 科 技 大 學 創 新 育 成 中 心 和 春 技 術 學 院 創 新 育 成 中 心 義 守 大 學 創 新 育 成 暨 產 學 合 作 中 心 中 國 生 產 力 中 心 高 雄 服 務 窗 口 創 新 研 發 能 量 / 產 業 1. 資 訊 軟 體 : 協 助 廠 商 於 系 統 開 發 軟 體 程 式 開 發 電 子 商 務 設 計 網 頁 設 計 數 位 科 技 產 業 數 位 商 品 教 育 與 技 術 開 發 輔 導 等 2. 教 育 文 化 藝 術 : 協 助 廠 商 在 出 版 文 化 事 業 社 區 營 造 流 行 設 計 工 藝 技 術 包 裝 展 示 廣 告 規 劃 工 商 業 產 品 設 計 相 關 等 技 術 開 發 輔 導 3. 數 位 內 容 多 媒 體 傳 播 : 協 助 廠 商 在 傳 播 數 位 設 計 數 位 遊 戲 設 計 多 媒 體 視 覺 藝 術 等 方 面 研 發 技 術 與 輔 導 1. 電 子 自 動 化 控 制 系 統 開 發 : 以 自 動 化 機 台 為 基 礎 之 各 項 應 用 技 術 2. 模 具 機 構 與 扣 件 製 程 分 析 與 設 計 : 以 扣 件 加 工 為 中 心 之 各 項 延 伸 性 技 術 開 發 3. 企 業 電 子 化 與 數 位 內 容 設 計 與 開 發 : 協 助 企 業 導 入 與 建 置 資 料 管 理 系 統, 設 計 與 製 作 數 位 多 媒 體 內 容 綠 色 技 術 工 業 之 能 源 新 利 用 技 術 研 發 數 位 內 容 產 業 之 線 上 數 位 多 媒 體 影 像 音 樂 經 紀 IT 平 台, 以 及 文 化 創 意 產 業 之 3D 動 畫 及 立 體 飾 品 之 設 計 開 發 資 訊 電 子 科 技 領 域 有 光 學 電 子 系 統 設 計 開 發 及 有 機 電 激 發 光 元 件 技 術 開 發, 材 料 科 技 領 域 有 太 陽 能 電 池 材 料 技 術 研 發 創 新 應 用 以 未 曾 獲 SBIR 計 畫 補 助 之 申 請 者 所 提 計 畫 之 技 術 應 用, 具 有 創 新 性 或 能 達 到 技 術 升 級 並 有 明 顯 效 益 者 創 新 服 務 則 係 指 內 容 有 助 產 業 發 展 之 具 示 範 性 之 知 識 創 造 流 通 及 加 值 等 核 心 知 識 服 務 平 台 系 統 模 式 等 建 立 ; 或 以 需 求 為 導 向, 透 過 科 技 之 整 合 與 創 新 運 用, 驅 動 創 新 經 營 模 式 與 新 興 服 務 業 之 興 起, 或 透 過 服 務 創 新, 創 新 產 業 價 值 之 活 動 2-1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