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 疆 天 山 畜 牧 生 物 工 程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并 在 创 业 板 上 市 初 步 询 价 及 推 介 公 告 保 荐 机 构 ( 主 承 销 商 ): 特 别 提 示 新 疆 天 山 畜 牧 生 物 工 程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根 据 证 券 发 行 与 承 销 管 理 办 法 关 于 进 一 步 改 革 和 完 善 新 股 发 行 体 制 的 指 导 意 见 以 及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并 在 创 业 板 上 市 管 理 暂 行 办 法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A 股 ) 并 拟 在 创 业 板 上 市, 本 次 初 步 询 价 和 网 下 发 行 均 采 用 深 圳 证 券 交 易 所 ( 以 下 简 称 深 交 所 ) 网 下 发 行 电 子 平 台 进 行, 请 询 价 对 象 及 其 管 理 的 配 售 对 象 认 真 阅 读 本 公 告 关 于 网 下 发 行 电 子 化 的 详 细 内 容, 请 查 阅 深 交 所 网 站 (www.szse.cn) 公 布 的 深 圳 市 场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网 下 发 行 电 子 化 实 施 细 则 (2009 年 修 订 ) 估 值 及 投 资 风 险 提 示 新 股 投 资 具 有 较 大 的 市 场 风 险, 投 资 者 需 要 充 分 了 解 创 业 板 市 场 的 风 险, 仔 细 研 读 发 行 人 招 股 说 明 书 中 披 露 的 风 险, 并 充 分 考 虑 如 下 风 险 因 素, 审 慎 参 与 本 次 新 股 发 行 的 估 值 报 价 投 资 : 1 考 虑 到 发 行 人 属 于 良 种 繁 育 行 业, 目 前 无 直 接 可 比 上 市 公 司, 选 取 的 可 比 上 市 公 司 均 为 植 物 育 种 公 司, 故 发 行 人 的 可 比 行 业 为 农 业, 中 证 指 数 有 限 公 司 已 经 发 布 了 行 业 平 均 市 盈 率, 请 投 资 者 决 策 时 参 考 如 果 本 次 发 行 定 价 的 市 盈 率 水 平 ( 或 其 他 估 值 指 标 ) 高 于 行 业 平 均 市 盈 率 水 平 ( 或 其 他 估 值 指 标 ), 存 在 未 来 发 行 人 估 值 水 平 向 行 业 平 均 市 盈 率 水 平 回 归 股 价 下 跌 给 新 股 投 资 者 带 来 损 失 的 风 险 ; 2 发 行 人 本 次 募 投 项 目 的 实 际 资 金 量 为 11,443.19 万 元 如 果 本 次 发 行 所 募 集 的 资 金 量 超 出 发 行 人 实 际 资 金 需 要 量, 因 发 行 人 对 超 出 部 分 的 资 金 使 用 尚 未 规 划 具 体 用 途, 如 果 未 来 这 部 分 资 金 发 行 人 不 能 合 理 有 效 使 用, 将 对 发 行 人 的 盈 利 水 平 带 来 不 利 影 响, 存 在 发 行 人 估 值 水 平 下 调 股 价 下 跌 给 投 资 者 带 来 损 失 的 风 险 ; - 1 -
3 如 果 发 行 人 本 次 募 集 资 金 量 相 对 实 际 项 目 资 金 需 要 量 存 在 重 大 差 异, 对 发 行 人 的 生 产 经 营 模 式 经 营 管 理 和 风 险 控 制 能 力 财 务 状 况 盈 利 水 平 及 股 东 长 远 利 益 产 生 重 要 影 响, 根 据 股 票 发 行 申 请 会 后 事 项 监 管 规 程, 发 行 人 本 次 发 行 上 市 申 请 需 要 重 新 履 行 核 准 程 序 重 要 提 示 1 新 疆 天 山 畜 牧 生 物 工 程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以 下 简 称 天 山 生 物 或 发 行 人 )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2,273 万 股 人 民 币 普 通 股 (A 股 )( 以 下 简 称 本 次 发 行 ) 的 申 请 已 获 中 国 证 券 监 督 管 理 委 员 会 证 监 许 可 [2012]380 号 文 核 准 天 山 生 物 的 股 票 代 码 为 300313, 该 代 码 同 时 适 用 于 本 次 发 行 的 初 步 询 价 及 网 上 网 下 申 购 2 本 次 发 行 采 用 网 下 向 配 售 对 象 询 价 配 售 ( 以 下 简 称 网 下 发 行 ) 和 网 上 向 社 会 公 众 投 资 者 定 价 发 行 ( 以 下 简 称 网 上 发 行 ) 相 结 合 的 方 式 进 行, 其 中 网 下 发 行 占 本 次 最 终 发 行 数 量 的 19.89%, 即 452 万 股 ; 网 上 发 行 数 量 为 本 次 发 行 最 终 发 行 数 量 减 去 网 下 最 终 发 行 数 量 初 步 询 价 及 网 下 发 行 由 保 荐 机 构 ( 主 承 销 商 ) 民 生 证 券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 下 称 民 生 证 券 保 荐 机 构 ( 主 承 销 商 ) ) 负 责 组 织, 通 过 深 交 所 的 网 下 发 行 电 子 平 台 实 施 ; 网 上 发 行 通 过 深 交 所 交 易 系 统 进 行 3 本 次 发 行 的 网 下 网 上 申 购 日 为 T 日 (2012 年 4 月 17 日 ), 参 与 申 购 的 投 资 者 须 为 在 中 国 结 算 深 圳 分 公 司 开 立 证 券 账 户 的 机 构 投 资 者 和 根 据 创 业 板 市 场 投 资 者 适 当 性 管 理 暂 行 规 定 及 实 施 办 法 等 规 定 已 开 通 创 业 板 市 场 交 易 的 自 然 人 ( 国 家 法 律 法 规 禁 止 购 买 者 除 外 ) 发 行 人 及 保 荐 机 构 ( 主 承 销 商 ) 提 醒 投 资 者 申 购 前 确 认 是 否 具 备 创 业 板 投 资 资 格 4 民 生 证 券 将 于 2012 年 4 月 9 日 (T-6 日 ) 至 2012 年 4 月 12 日 (T-3 日 ) 期 间, 组 织 本 次 发 行 现 场 推 介 和 初 步 询 价, 符 合 证 券 发 行 与 承 销 管 理 办 法 要 求 的 询 价 对 象 方 可 自 主 选 择 在 深 圳 上 海 或 北 京 参 加 现 场 推 介 会 5 本 次 网 下 发 行 询 价 对 象 为 符 合 证 券 发 行 与 承 销 管 理 办 法 中 界 定 的 询 价 对 象 条 件, 且 已 在 中 国 证 券 业 协 会 登 记 备 案 的 机 构, 包 括 主 承 销 商 自 主 推 荐 并 已 向 协 会 报 备 的 推 荐 类 询 价 对 象 6 询 价 对 象 参 与 初 步 询 价 时, 其 管 理 的 配 售 对 象 为 报 价 主 体, 配 售 对 象 自 主 决 定 是 否 参 与 初 步 询 价, 并 由 询 价 对 象 通 过 深 交 所 网 下 发 行 电 子 平 - 2 -
台 进 行 报 价 询 价 对 象 应 按 规 定 参 与 初 步 询 价, 并 自 行 承 担 相 应 的 法 律 责 任 7 初 步 询 价 截 止 日 2012 年 4 月 12 日 (T-3 日 )12:00 前 已 完 成 在 中 国 证 券 业 协 会 备 案 的 配 售 对 象 方 可 参 与 本 次 初 步 询 价, 但 下 述 情 况 除 外 :(1) 与 发 行 人 或 保 荐 机 构 ( 主 承 销 商 ) 之 间 存 在 实 际 控 制 关 系 或 控 股 关 系 的 询 价 对 象 管 理 的 配 售 对 象 ;(2) 保 荐 机 构 ( 主 承 销 商 ) 的 自 营 账 户 8 本 次 询 价 以 配 售 对 象 为 报 价 单 位, 采 取 价 格 与 申 购 数 量 同 时 申 报 的 方 式 进 行 申 报 价 格 的 最 小 变 动 单 位 为 0.01 元, 每 个 配 售 对 象 每 次 可 以 最 多 申 报 三 档 申 购 价 格, 对 应 的 申 购 数 量 之 和 不 得 超 过 网 下 发 行 量, 即 452 万 股, 同 时 每 一 档 申 购 价 格 对 应 的 申 购 数 量 不 低 于 网 下 发 行 最 低 申 购 量, 即 113 万 股, 且 申 购 数 量 超 过 113 万 股 的, 超 出 部 分 必 须 是 113 万 股 的 整 数 倍 9 发 行 人 和 主 承 销 商 根 据 初 步 询 价 结 果, 按 照 申 购 价 格 由 高 到 低 进 行 排 序 计 算 出 每 个 价 格 上 所 对 应 的 累 计 申 购 总 量, 综 合 参 考 公 司 基 本 面 及 未 来 成 长 性 可 比 公 司 估 值 水 平 和 市 场 环 境 募 集 资 金 需 求 等 因 素, 协 商 确 定 发 行 价 格, 同 时 确 定 可 参 与 网 下 申 购 的 股 票 配 售 对 象 名 单 及 有 效 申 购 数 量 10 如 果 有 效 申 购 总 量 大 于 本 次 网 下 发 行 数 量 452 万 股, 则 报 价 不 低 于 发 行 价 格 的 有 效 配 售 对 象 方 可 参 与 本 次 网 下 申 购 发 行 人 和 主 承 销 商 将 通 过 摇 号 抽 签 方 式 进 行 网 下 配 售, 首 先 由 深 交 所 网 下 发 行 电 子 平 台 系 统 对 资 金 有 效 的 配 售 对 象 按 照 其 最 后 一 次 录 入 初 步 询 价 记 录 的 时 间 顺 序 排 列, 然 后 依 次 配 流 水 号, 每 个 配 售 对 象 获 配 号 的 个 数 等 于 其 有 效 申 购 量 除 以 113 万 股 然 后 通 过 随 机 摇 号, 确 定 4 个 中 签 申 报 号, 每 一 中 签 申 报 号 配 售 113 万 股 若 网 下 有 效 申 购 总 量 等 于 452 万 股, 发 行 人 和 保 荐 机 构 ( 主 承 销 商 ) 将 按 照 配 售 对 象 的 实 际 申 购 数 量 直 接 进 行 配 售 11 发 行 价 格 确 定 后, 报 价 不 低 于 发 行 价 格 的 配 售 对 象 方 可 参 与 本 次 网 下 申 购 未 参 与 初 步 询 价 或 者 参 与 初 步 询 价 但 有 效 报 价 低 于 发 行 价 格 的 配 售 对 象 不 得 参 与 网 下 申 购 可 参 与 网 下 申 购 的 配 售 对 象, 其 申 购 数 量 应 为 该 配 售 对 象 在 初 步 询 价 中 的 有 效 申 报 数 量, 配 售 对 象 应 按 照 确 定 的 发 行 价 格 与 申 购 数 量 的 乘 积 缴 纳 申 购 款, 未 及 时 足 额 缴 纳 申 购 款 的, 将 被 视 为 - 3 -
违 约, 并 承 担 相 应 的 违 约 责 任 主 承 销 商 将 统 计 违 约 情 况 并 报 中 国 证 监 会 和 中 国 证 券 业 协 会 备 案 12 配 售 对 象 只 能 选 择 网 下 发 行 或 者 网 上 发 行 中 的 一 种 方 式 进 行 申 购 凡 参 与 初 步 询 价 的 配 售 对 象, 无 论 是 否 有 效 报 价, 均 不 能 参 与 网 上 发 行 13 本 次 发 行 初 步 询 价 阶 段 的 具 体 报 价 情 况 将 在 网 下 配 售 结 果 公 告 中 进 行 披 露 14 回 拨 安 排 : 若 T 日 出 现 网 上 申 购 不 足 的 情 况, 网 上 申 购 不 足 部 分 向 网 下 回 拨, 回 拨 数 量 不 低 于 网 上 申 购 不 足 部 分, 且 为 113 万 股 的 整 数 倍, 由 参 与 网 下 申 购 的 机 构 投 资 者 认 购 ; 网 下 机 构 投 资 者 未 能 足 额 认 购 该 申 购 不 足 部 分 的, 未 认 购 足 额 部 分 由 主 承 销 商 推 荐 的 投 资 者 认 购 如 发 生 回 拨 的 情 形, 发 行 人 和 主 承 销 商 将 及 时 启 动 回 拨 机 制, 并 公 告 相 关 回 拨 事 宜 15 本 次 发 行 股 份 锁 定 安 排 : 网 下 配 售 对 象 参 与 本 次 网 下 发 行 获 配 的 股 票 锁 定 期 为 3 个 月, 锁 定 期 自 本 次 网 上 发 行 的 股 票 在 深 交 所 上 市 之 日 起 开 始 计 算 ; 本 次 网 上 发 行 的 股 票 无 流 通 限 制 及 锁 定 安 排 16 本 次 发 行 可 能 因 下 列 情 形 中 止 : 初 步 询 价 结 束 后, 提 供 有 效 报 价 的 询 价 对 象 不 足 20 家 ; 网 下 机 构 投 资 者 在 既 定 的 网 下 发 售 比 例 内 有 效 申 购 不 足 ; 发 行 人 和 主 承 销 商 就 确 定 发 行 价 格 未 能 达 成 一 致 意 见 ; 网 上 申 购 不 足, 向 网 下 回 拨 后 仍 然 申 购 不 足 的 如 发 生 以 上 情 形, 发 行 人 及 主 承 销 商 将 协 商 中 止 本 次 发 行, 并 另 行 公 告 相 关 事 宜 17 本 公 告 仅 对 本 次 发 行 中 有 关 初 步 询 价 的 事 宜 进 行 说 明, 投 资 者 欲 了 解 本 次 发 行 的 一 般 情 况, 请 仔 细 阅 读 2012 年 4 月 6 日 (T-7 日 ) 登 载 于 中 国 证 监 会 五 家 指 定 网 站 ( 巨 潮 资 讯 网 www.cninfo.com.cn ; 中 证 网 www.cs.com.cn ; 中 国 证 券 网 www.cnstock.com ; 证 券 时 报 网 www.secutimes.com; 中 国 资 本 证 券 网 www.ccstock.cn) 和 发 行 人 网 站 (www.tsbulls.net) 的 招 股 意 向 书 全 文, 新 疆 天 山 畜 牧 生 物 工 程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并 在 创 业 板 上 市 提 示 公 告 同 时 刊 登 于 中 国 证 券 报 上 海 证 券 报 证 券 时 报 和 证 券 日 报 - 4 -
一 本 次 发 行 的 重 要 日 期 安 排 交 易 日 日 期 发 行 安 排 T-7 日 4 月 6 日 刊 登 初 步 询 价 及 推 介 公 告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并 在 创 业 板 上 市 提 示 公 告 ; 招 股 意 向 书 等 其 他 文 件 上 网 披 露 T-6 日 4 月 9 日 初 步 询 价 ( 通 过 网 下 发 行 电 子 平 台 ) 及 现 场 推 介 ( 深 圳 ) T-5 日 4 月 10 日 初 步 询 价 ( 通 过 网 下 发 行 电 子 平 台 ) 及 现 场 推 介 ( 上 海 ) T-4 日 4 月 11 日 初 步 询 价 ( 通 过 网 下 发 行 电 子 平 台 ) 及 现 场 推 介 ( 北 京 ) T-3 日 4 月 12 日 初 步 询 价 ( 通 过 网 下 发 行 电 子 平 台 ); 初 步 询 价 截 止 日 (15:00 截 止 ) T-2 日 4 月 13 日 确 定 发 行 价 格 可 参 与 网 下 申 购 的 配 售 对 象 名 单 及 有 效 申 报 数 量 ; 刊 登 网 上 路 演 公 告 T-1 日 4 月 16 日 刊 登 发 行 公 告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并 在 创 业 板 上 市 投 资 风 险 特 别 公 告 ; 网 上 路 演 T 日 4 月 17 日 网 下 申 购 缴 款 日 (9:30~15:00; 有 效 到 账 时 间 15:00 之 前 ) 网 上 发 行 申 购 日 (9:30~11:30,13:00~15:00) 网 下 申 购 资 金 验 资 网 下 发 行 配 号 T+1 日 4 月 18 日 网 下 发 行 摇 号 抽 签 网 上 申 购 资 金 验 资 T+2 日 4 月 19 日 刊 登 网 下 配 售 结 果 公 告 网 上 中 签 率 公 告 ; 网 下 申 购 多 余 款 项 退 款 ; 网 上 发 行 摇 号 抽 签 T+3 日 4 月 20 日 刊 登 网 上 中 签 结 果 公 告 ; 网 上 申 购 资 金 解 冻 注 :1 上 述 日 期 为 正 常 交 易 日, 如 遇 重 大 突 发 事 件 影 响 本 次 发 行, 保 荐 机 构 ( 主 承 销 商 ) 与 发 行 人 将 及 时 公 告, 修 改 本 次 发 行 日 程 2 如 因 深 交 所 网 下 发 行 电 子 平 台 系 统 故 障 或 非 可 控 因 素 导 致 询 价 对 象 或 配 售 对 象 无 法 正 常 使 用 其 网 下 发 行 电 子 平 台 进 行 初 步 询 价 或 网 下 申 购 工 作, 请 询 价 对 象 或 配 售 对 象 及 时 与 保 荐 机 构 ( 主 承 销 商 ) 联 系 3 上 述 日 期 为 交 易 日, 如 遇 重 大 突 发 事 件 影 响 发 行, 主 承 销 商 及 发 行 人 将 及 时 公 告, 修 改 发 行 日 程 - 5 -
二 推 介 安 排 发 行 人 及 保 荐 机 构 ( 主 承 销 商 ) 将 于 2012 年 4 月 9 日 (T-6 日 ) 至 4 月 11 日 (T-4 日 ), 在 深 圳 上 海 北 京 三 地 向 询 价 对 象 进 行 路 演 推 介 具 体 安 排 如 下 : 推 介 日 期 推 介 时 间 推 介 地 点 4 月 9 日 (T-6 日, 周 一 ) 9:30~11:30 4 月 10 日 (T-5 日, 周 二 ) 9:30~11:30 4 月 11 日 (T-4 日, 周 三 ) 9:30~11:30 深 圳 福 田 香 格 里 拉 大 酒 店 三 层 香 格 里 拉 宴 会 厅 2-6 - 深 圳 市 福 田 区 益 田 路 4088 号 上 海 浦 东 香 格 里 拉 大 酒 店 浦 江 楼 3 楼 开 封 厅 上 海 浦 东 新 区 富 城 路 33 号 北 京 金 融 街 威 斯 汀 大 酒 店 2 层 聚 宝 厅 II 北 京 西 城 区 金 融 大 街 乙 9 号 如 对 现 场 推 介 会 有 任 何 疑 问, 请 联 系 本 次 发 行 的 保 荐 机 构 ( 主 承 销 商 ), 咨 询 电 话 :010-85120190 三 初 步 询 价 安 排 1 本 次 初 步 询 价 由 民 生 证 券 组 织, 通 过 深 交 所 网 下 发 行 电 子 平 台 进 行 参 与 本 次 发 行 的 询 价 对 象, 应 到 深 交 所 办 理 网 下 发 行 电 子 平 台 数 字 证 书, 与 深 交 所 签 订 网 下 发 行 电 子 平 台 使 用 协 议, 成 为 网 下 发 行 电 子 平 台 的 用 户 后 方 可 参 与 初 步 询 价 询 价 对 象 应 使 用 数 字 证 书 在 网 下 发 行 电 子 平 台 进 行 操 作, 并 对 所 有 操 作 负 责 2 初 步 询 价 时 间 为 2012 年 4 月 9 日 (T-6 日 ) 至 2012 年 4 月 12 日 (T-3 日 ) 每 日 9:30~15:00, 在 上 述 时 间 内, 询 价 对 象 可 通 过 深 交 所 网 下 发 行 电 子 平 台 填 写 提 交 其 所 管 理 的 配 售 对 象 的 申 报 价 格 和 申 购 数 量 3 初 步 询 价 时, 每 个 配 售 对 象 最 多 可 以 申 报 三 档 价 格, 申 购 价 格 的 最 小 变 动 单 位 为 0.01 元, 同 时 每 档 申 购 价 格 对 应 的 申 购 数 量 不 得 低 于 网 下 发 行 最 低 申 购 量, 即 113 万 股, 且 申 购 数 量 超 过 113 万 股 的, 超 出 部 分 必 须 是 113 万 股 的 整 数 倍 所 有 申 购 价 格 对 应 的 申 购 数 量 之 和 不 得 超 过 网 下 发 行 数 量, 即 452 万 股 4 确 定 配 售 对 象 可 以 参 与 网 下 申 购 的 数 量 的 规 则 如 下 : 假 设 某 一 配 售 对 象 申 报 了 三 档 价 格 分 别 是 P1 P2 P3, 且 P1>P2>P3, 对 应 的 申 购 数 量 分 别 为 Q1 Q2 Q3, 最 终 确 定 的 发 行 价 格 为 P 若 P>P1, 则 该 配 售 对 象 不 能 参 与 网 下 发 行 ;
若 P1 P>P2, 则 该 配 售 对 象 可 以 参 与 网 下 申 购 的 数 量 为 Q1; 若 P2 P>P3, 则 该 配 售 对 象 可 以 参 与 网 下 申 购 的 数 量 为 Q1+Q2; 若 P3 P, 则 该 配 售 对 象 可 以 参 与 网 下 申 购 的 数 量 为 Q1+Q2+Q3 5 配 售 原 则 发 行 人 和 保 荐 机 构 ( 主 承 销 商 ) 将 按 如 下 原 则 进 行 配 售 : (1) 如 果 有 效 申 购 总 量 小 于 本 次 网 下 发 行 数 量 452 万 股, 发 行 人 及 主 承 销 商 将 协 商 中 止 本 次 发 行, 并 另 行 公 告 相 关 事 宜 (2) 如 果 有 效 申 购 总 量 等 于 本 次 网 下 发 行 数 量 452 万 股, 则 所 有 有 效 申 购 股 份 足 额 获 得 配 售 (3) 如 果 有 效 申 购 总 量 大 于 本 次 网 下 发 行 数 量 452 万 股, 则 报 价 不 低 于 发 行 价 格 的 有 效 配 售 对 象 方 可 参 与 本 次 网 下 配 售, 并 由 深 交 所 网 下 发 行 电 子 平 台 按 每 113 万 股 确 定 一 个 申 报 号, 然 后 通 过 随 机 摇 号, 确 定 4 个 中 签 申 报 号, 每 一 中 签 申 报 号 配 售 113 万 股 深 交 所 网 下 发 行 电 子 平 台 配 号 规 则 : 系 统 对 资 金 有 效 的 配 售 对 象 按 照 其 最 后 一 次 录 入 初 步 询 价 记 录 的 时 间 顺 序 排 列, 然 后 依 次 配 流 水 号, 每 个 配 售 对 象 获 配 号 的 个 数 等 于 其 有 效 申 购 量 除 以 113 万 股, 无 法 整 除 的, 余 数 不 配 号 6 配 售 对 象 申 报 的 以 下 情 形 将 被 视 为 无 效 : 配 售 对 象 未 在 初 步 询 价 截 止 日 2012 年 4 月 12 日 (T-3 日 )12:00 前 完 成 在 中 国 证 券 业 协 会 登 记 备 案 ; 配 售 对 象 名 称 证 券 账 户 收 付 款 银 行 账 户 / 账 号 等 申 报 信 息 与 备 案 信 息 不 一 致 的 ; 申 报 价 格 低 于 最 终 确 定 的 发 行 价 格 对 应 的 申 报 数 量 ; 累 计 申 报 数 量 超 过 452 万 股 以 上 的 部 分, 或 者 任 一 档 申 报 数 量 不 符 合 113 万 股 的 最 低 数 量 要 求, 或 者 任 一 档 申 报 数 量 不 符 合 113 万 股 的 整 数 倍 7 询 价 对 象 每 次 申 报 一 经 提 交 不 得 撤 销 因 特 殊 原 因 需 要 调 整 申 报 价 格 或 申 报 数 量 的, 应 在 网 下 发 行 电 子 平 台 填 写 具 体 原 因 询 价 对 象 每 次 申 报 及 修 改 情 况 将 由 主 承 销 商 报 中 国 证 监 会 备 案 8 配 售 对 象 的 托 管 席 位 号 系 办 理 股 份 登 记 的 重 要 信 息, 托 管 席 位 号 错 误 将 会 导 致 无 法 办 理 股 份 登 记 或 者 导 致 股 份 登 记 错 误, 请 参 与 初 步 询 价 的 配 售 对 象 正 确 填 写 其 托 管 席 位 号, 如 发 现 填 报 有 误 请 及 时 与 主 承 销 商 联 系 - 7 -
四 发 行 人 和 保 荐 机 构 ( 主 承 销 商 ) 1 发 行 人 : 新 疆 天 山 畜 牧 生 物 工 程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法 定 代 表 人 : 蒋 炜 住 所 : 昌 吉 市 宁 边 西 路 262 号 电 话 :0994-6566618 联 系 人 : 何 敏 2 保 荐 机 构 ( 主 承 销 商 ): 民 生 证 券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法 定 代 表 人 : 余 政 住 所 : 北 京 市 东 城 区 建 国 门 内 大 街 28 号 民 生 金 融 中 心 A 座 16-18 层 电 话 :010-85120190 联 系 人 : 资 本 市 场 部 发 行 人 : 新 疆 天 山 畜 牧 生 物 工 程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保 荐 机 构 ( 主 承 销 商 ): 民 生 证 券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2012 年 4 月 6 日 - 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