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S 27.010 F 01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国 家 标 准 GB 微 型 计 算 机 能 效 限 定 值 及 能 效 等 级 Minimum allowable values of energy efficiency and energy grade for microcomputers ( 征 求 意 见 稿 ) - - 发 布 - - 实 施 国 家 质 量 监 督 检 验 检 疫 总 局 国 家 标 准 化 管 理 委 员 会 发 布
前 言 本 标 准 的 第 4.3 条 为 强 制 性 的, 其 余 为 推 荐 性 的 本 标 准 的 附 录 A 是 规 范 性 附 录 本 标 准 由 国 家 发 展 和 改 革 委 员 会 资 源 节 约 和 环 境 保 护 司 提 出 本 标 准 由 全 国 能 源 基 础 与 管 理 标 准 化 技 术 委 员 会 归 口 本 标 准 主 要 起 草 单 位 : 本 标 准 主 要 起 草 人 : I
微 型 计 算 机 能 效 限 定 值 及 能 效 等 级 1 范 围 1.1 本 标 准 规 定 了 台 式 微 型 计 算 机 便 携 式 计 算 机 和 一 体 机 的 能 效 限 定 值 节 能 评 价 值 目 标 能 效 限 定 值 试 验 方 法 和 检 验 规 则 1.2 本 标 准 适 用 于 在 电 网 电 源 (220V 50Hz) 下 正 常 工 作 的 普 通 用 途 的 台 式 微 型 计 算 机 便 携 式 计 算 机 和 具 有 显 示 功 能 的 一 体 式 台 式 微 型 计 算 机 ( 一 体 机 )( 以 下 简 称 产 品 ) 本 标 准 不 适 用 于 工 作 站 工 控 机 本 标 准 不 适 用 于 具 有 两 个 或 两 个 以 上 独 立 图 形 显 示 单 元 的 产 品, 以 及 显 示 屏 对 角 线 小 于 等 于 0.2946 m(11.6 英 寸 ) 的 便 携 式 计 算 机 及 一 体 机 2 规 范 性 引 用 文 件 下 列 文 件 中 的 条 款 通 过 本 标 准 的 引 用 而 成 为 本 标 准 的 条 款 凡 是 注 日 期 的 引 用 文 件, 其 随 后 所 有 的 修 改 单 ( 不 包 括 勘 误 的 内 容 ) 或 修 订 版 均 不 适 用 于 本 标 准, 然 而, 鼓 励 根 据 本 标 准 达 成 协 议 的 各 方 研 究 是 否 可 使 用 这 些 文 件 的 最 新 版 本 凡 是 不 注 日 期 的 引 用 文 件, 其 最 新 版 本 适 用 于 本 标 准 高 级 配 置 和 电 源 管 理 接 口 (ACPI) 规 范 4.0a 版 (Advanced Configuration and Power Interface Specification, revision 4.0a) 3 术 语 和 定 义 3.1 下 列 术 语 和 定 义 适 用 于 本 标 准 关 闭 状 态 off mode 产 品 连 接 到 电 网 电 源 上 功 率 最 低 的 状 态 该 状 态 的 功 耗 可 能 无 限 持 续, 并 且 用 户 无 法 关 闭 注 : 适 用 高 级 配 置 和 电 源 管 理 接 口 (ACPI) 规 范 的 产 品 其 关 闭 状 态 对 应 ACPI 规 范 中 的 S5 状 态 3.2 睡 眠 状 态 sleep mode 产 品 在 非 工 作 状 态 运 行 一 段 时 间 后, 在 不 关 闭 的 情 况 下 自 动 进 入 的 低 功 率 状 态 注 1: 具 有 睡 眠 功 能 的 产 品 可 通 过 网 络 连 接 或 用 户 界 面 实 现 快 速 唤 醒, 即 在 5 秒 内 能 够 从 睡 眠 状 态 提 供 全 部 功 能 3.3 注 2: 适 用 高 级 配 置 和 电 源 管 理 接 口 (ACPI) 规 范 的 产 品 其 睡 眠 状 态 通 常 相 当 于 ACPI 规 范 中 的 S3 状 态 空 闲 状 态 idle state 产 品 操 作 系 统 已 加 载 完 毕, 用 户 配 置 文 件 已 创 建, 只 提 供 系 统 启 动 后 默 认 的 基 本 应 用 的 状 态 且 并 未 进 入 睡 眠 状 态 3.4 3.5 典 型 能 耗 typical energy consumption 产 品 按 照 本 标 准 所 规 定 测 试 和 计 算 方 法 得 出 的 年 能 源 消 耗 量, 单 位 为 千 瓦 时 (kwh) 产 品 能 效 限 定 值 the minimum allowable values of energy efficiency for computers 在 标 准 规 定 测 试 条 件 下, 产 品 所 允 许 的 最 大 的 典 型 能 源 消 耗 1
3.6 产 品 节 能 评 价 值 the evaluating values of energy conservation for computers 在 标 准 规 定 测 试 条 件 下, 节 能 型 产 品 所 允 许 的 最 大 的 典 型 能 源 消 耗 4 技 术 要 求 4.1 产 品 分 类 产 品 分 类 按 照 表 1 的 规 定 进 行 表 1 产 品 分 类 配 置 说 明 产 品 类 型 台 式 微 型 计 算 机 一 体 机 便 携 式 计 算 机 A 类 产 品 低 于 B 类 C 类 配 置 的 产 品 低 于 B 类 配 置 的 产 品 B 类 产 品 CPU 物 理 核 心 数 为 2, 系 统 内 存 大 于 等 于 2G 具 有 独 立 图 形 显 示 单 元 CPU 物 理 核 心 数 大 于 2, 且 至 少 具 有 以 下 特 征 中 的 CPU 物 理 核 心 数 大 于 等 于 2, 系 统 内 存 大 于 等 于 2G, 一 条 : 具 有 独 立 图 形 显 示 单 元 且 显 存 位 宽 大 于 128 比 特 C 类 产 品 1) 系 统 内 存 大 于 等 于 2G; 的 产 品 2) 独 立 图 形 显 示 单 元 CPU 物 理 核 心 数 大 于 等 于 4, 且 至 少 具 有 以 下 特 征 中 的 一 条 : D 类 产 品 1) 系 统 内 存 大 于 等 于 4G; 2) 具 有 独 立 图 形 显 示 单 元 且 显 存 位 宽 大 于 128 比 特 4.2 产 品 能 效 等 级 产 品 各 等 级 的 典 型 能 源 消 耗 应 不 大 于 表 2 的 规 定 表 2 产 品 能 效 等 级 单 位 为 千 瓦 时 产 品 类 型 典 型 能 源 消 耗 (TEC) 1 级 2 级 3 级 台 式 微 型 计 算 机 及 一 体 机 A 类 98.0+ Efa 148.0+ Efa 198.0+ Efa B 类 125.0+ Efa 175.0+ Efa 225.0+ Efa C 类 159.0+ Efa 209.0+ Efa 259.0+ Efa D 类 184.0+ Efa 234.0+ Efa 284.0+ Efa 便 携 式 计 算 机 A 类 10.0+ Efa 20.0+ Efa 40.0+ Efa B 类 13.0+ Efa 26.0+ Efa 53.0+ Efa C 类 38.5+ Efa 54.5+ Efa 88.5+ Efa 注 : Efa 为 产 品 附 加 功 能 功 耗 因 子 之 和 4.3 能 效 限 定 值 产 品 能 效 限 定 值 为 能 效 等 级 的 3 级 2
4.4 节 能 评 价 值 产 品 节 能 评 价 值 为 能 效 等 级 的 2 级 5 测 试 与 计 算 方 法 5.1 测 试 方 法 按 附 录 A 的 测 试 方 法 对 产 品 典 型 能 源 消 耗 进 行 测 试 5.2 计 算 方 法 5.2.1 典 型 能 耗 (TEC) 的 计 算 产 品 典 型 能 耗 (TEC) 按 照 公 式 (1) 计 算 : TEC =(8760/1000) (P off X T off + P sleep X T sleep + P idle X T idle ) (1) 式 中 : Poff 产 品 关 闭 状 态 功 耗, 单 位 为 瓦 (W); Toff 产 品 年 关 闭 状 态 时 间 所 占 百 分 比, 查 表 3 获 得 ; Psleep 产 品 睡 眠 状 态 功 耗, 单 位 为 瓦 (W); Tsleep 产 品 年 睡 眠 状 态 时 间 所 占 百 分 比, 查 表 3 获 得 ; Pidle 产 品 空 闲 状 态 功 耗, 单 位 为 瓦 (W); Tidle 产 品 年 空 闲 状 态 时 间 所 占 百 分 比, 查 表 3 获 得 表 3 产 品 各 类 工 况 所 占 时 间 百 分 比 用 途 台 式 微 型 计 算 机 便 携 机 及 一 体 机 关 闭 时 间 55% 60% 睡 眠 时 间 5% 10% 空 闲 时 间 40% 30% 5.2.2 产 品 附 加 功 能 功 耗 因 子 的 计 算 产 品 附 加 功 能 功 耗 因 子 之 和 ( E fa ) 通 过 查 表 4 确 定 表 4 产 品 附 加 功 能 功 耗 因 子 单 位 为 千 瓦 时 附 加 功 能 功 耗 因 子 功 能 台 式 微 型 计 算 机 及 一 体 机 B 类 便 携 机 C 类 便 携 机 附 加 功 能 说 明 当 产 品 内 存 容 量 大 于 基 本 内 存 容 量 时, 适 用 本 因 子 附 加 内 存 容 量 = 产 品 总 内 存 容 量 - 基 本 内 存 容 量, 单 位 为 内 存 1.0/GB 附 加 内 存 容 量 0.4/GB 附 加 内 存 容 量 0.4/GB 附 加 内 存 容 量 GB 其 中,A B C 类 台 式 微 型 计 算 机 基 本 内 存 容 量 为 2GB,D 类 台 式 微 型 计 算 机 基 本 内 存 容 量 为 4GB, 便 携 机 基 本 内 存 容 量 为 4GB 3
46 4 - G1 类 独 立 显 示 单 元 具 有 独 立 70 12 - G2 类 独 立 显 示 单 元 显 示 单 元 95 24 37 G3 类 独 立 显 示 单 元 (GPU) 140 36 49 G4 类 独 立 显 示 单 元 394 146 159 G5 类 独 立 显 示 单 元 内 部 存 储 25 附 加 硬 盘 数 3 附 加 硬 盘 数 3 附 加 硬 盘 数 附 加 硬 盘 数 = 产 品 硬 盘 数 -1 5.2.3 独 立 显 示 单 元 分 类 独 立 显 示 单 元 根 据 其 显 存 带 宽 按 照 表 5 的 方 式 分 类 : 表 5 独 立 显 示 单 元 分 类 方 法 独 立 显 示 单 元 类 型 显 存 带 宽 (FBBW) GB/s G1 FBBW 16 G2 16<FBBW 32 G3 32<FBBW 64 G4 64<FBBW 128 G5 FBBW>128 5.2.4 独 立 显 示 单 元 显 存 带 宽 的 计 算 独 立 显 示 单 元 显 存 带 宽 按 照 公 式 (2) 计 算 : FBBW=(DR DW)/(8 1000) (2) 式 中 : FBBW 独 立 显 示 单 元 显 存 带 宽, 单 位 为 吉 字 节 / 秒 (GB/s); DR 显 存 等 效 频 率, 单 位 为 兆 赫 兹 (MHz); DW 显 存 位 宽, 单 位 为 比 特 (bit) 6 检 验 规 则 6.1 出 厂 检 验 6.1.1 能 效 限 定 值 应 作 为 产 品 出 厂 检 验 项 目 抽 样 方 案 由 生 产 企 业 质 量 检 验 部 门 自 定 6.1.2 经 检 验 认 定 能 效 限 定 值 不 符 合 4.2 条 要 求 的 产 品 不 允 许 出 厂 6.2 型 式 检 验 6.2.1 产 品 出 现 下 列 情 况 之 一 时, 应 进 行 能 效 限 定 值 型 式 检 验 : a) 试 制 的 新 产 品 ; b) 改 变 产 品 设 计 工 艺 或 所 用 材 料 明 显 影 响 其 性 能 时 ; c) 质 量 技 术 监 督 部 门 提 出 检 验 要 求 时 6.2.2 型 式 检 验 抽 样 型 式 检 验 的 抽 样, 每 批 抽 1 台, 如 发 现 其 能 效 限 定 值 不 符 合 本 标 准 要 求, 则 该 批 产 品 为 不 合 格 4
附 录 A ( 规 范 性 附 录 ) 产 品 典 型 能 耗 测 试 方 法 A.1 试 验 条 件 测 试 时, 环 境 温 度 为 (25±5), 相 对 湿 度 为 25%~75%, 大 气 压 力 为 (86~106) kpa; 测 试 电 源 为 交 流 (220±1%)V, 电 源 频 率 为 (50±1)Hz; 对 于 标 称 功 率 大 于 1.5kW 的 待 测 设 备, 测 试 电 源 为 交 流 (220±4%)V 测 试 电 源 的 总 谐 波 失 真 不 大 于 2% A.2 测 试 仪 器 功 率 计 在 不 大 于 10W 的 有 功 功 率 测 量 时, 测 量 结 果 精 确 到 0.01W; 在 大 于 10W 小 于 等 于 100W 的 有 功 功 率 测 量 时, 测 量 结 果 精 确 到 0.1W; 在 大 于 100W 的 有 功 功 率 测 量 时, 测 量 结 果 精 确 到 1W A.3 测 试 方 法 A.3.1 待 测 产 品 设 置 a) 待 测 产 品 使 用 标 配 的 键 盘 鼠 标 等 配 件 不 包 括 配 件 的 台 式 微 型 计 算 机 和 一 体 机 产 品 应 配 置 无 附 加 功 能 的 鼠 标 和 键 盘 ; b) 微 型 台 式 计 算 机 ( 不 包 括 一 体 机 和 便 携 式 计 算 机 ) 应 配 置 外 接 显 示 器, 外 接 显 示 器 能 耗 不 应 包 括 在 待 测 产 品 能 耗 中 ; c) 具 有 指 点 杆 触 控 板 或 触 控 屏 的 便 携 式 计 算 机 不 需 连 接 独 立 的 键 盘 或 鼠 标 ; d) 便 携 式 计 算 机 应 采 用 标 配 的 外 部 电 源, 测 试 中 不 安 装 电 池 组 当 产 品 不 安 装 电 池 组 无 法 工 作 时, 测 试 应 在 电 池 充 满 电 的 状 态 下 进 行 ; e) 台 式 微 型 计 算 机 显 示 器 桌 面 背 景 为 固 定 颜 色 位 图 (RGB 值 为 130,130 和 130), 亮 度 设 定 为 出 厂 设 置 便 携 式 计 算 机 一 体 机 应 通 过 电 源 管 理 设 置 功 能 设 定 屏 幕 在 进 入 空 闲 状 态 后 的 1 分 钟 内 关 闭 ; f) 产 品 进 入 睡 眠 状 态 的 预 设 时 间 应 关 闭 或 设 置 为 30 分 钟, 避 免 产 品 在 空 闲 状 态 测 试 时 进 入 睡 眠 状 态 ; g) 产 品 采 用 生 产 者 声 明 的 操 作 系 统 A.3.2 典 型 能 耗 的 测 试 a) 待 测 产 品 初 始 安 装 完 毕, 接 入 活 动 的 以 太 网 (IEEE 802.3 az), 产 品 的 无 线 网 络 模 块 ( 如 802.11) 及 设 备 间 无 线 传 输 协 议 模 块 ( 如 蓝 牙 模 块 ) 应 关 闭 当 产 品 只 能 提 供 无 线 网 络 ( 如 802.11) 或 设 备 间 无 线 传 输 协 议 ( 如 蓝 牙 模 块 ) 接 入 时, 应 只 连 接 一 种 活 动 的 无 线 接 入 方 式 ; b) 连 接 测 试 设 备 和 待 测 产 品, 接 通 测 试 设 备 电 源 并 处 于 标 准 所 规 定 的 试 验 条 件 ; c) 启 动 产 品 并 等 待 操 作 系 统 加 载 完 毕, 使 其 达 到 准 备 状 态 ; d) 记 录 产 品 基 本 数 据, 包 括 型 号, 操 作 系 统 名 称 及 其 版 本, 处 理 器 类 型 和 速 度, 内 存 及 其 最 大 容 量, 显 示 单 元 类 型 等 ; 5
e) 确 保 产 品 设 置 与 出 厂 配 置 相 同, 调 整 显 示 器 设 置 到 测 试 要 求 ; f) 关 闭 产 品 ; g) 连 续 记 录 产 品 关 闭 状 态 的 有 功 功 率 和 测 试 时 间, 测 试 时 间 不 少 于 5 分 钟, 读 数 频 率 不 小 于 1 次 / 秒, 取 算 术 平 均 得 到 P off ; h) 打 开 产 品, 待 产 品 操 作 系 统 加 载 完 毕 后, 设 置 产 品 进 入 空 闲 状 态, 保 持 硬 盘 为 不 关 闭 状 态, 将 测 试 设 备 读 数 清 零, 连 续 记 录 产 品 进 入 空 闲 状 态 后 5 分 钟 到 15 分 钟 间 的 有 功 功 率 和 测 试 时 间, 测 试 时 间 不 少 于 5 分 钟, 读 数 频 率 不 小 于 1 次 / 秒, 取 算 术 平 均 得 到 P idle ; i) 打 开 产 品, 待 产 品 操 作 系 统 加 载 完 毕 后, 设 置 产 品 进 入 睡 眠 状 态, 将 测 试 设 备 读 数 清 零, 连 续 记 录 产 品 睡 眠 状 态 的 有 功 功 率 和 测 试 时 间, 测 试 时 间 不 少 于 5 分 钟, 读 数 频 率 不 小 于 1 次 / 秒, 取 算 术 平 均 得 到 P sleep, 关 闭 产 品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