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司 代 码 :600028 公 司 简 称 : 中 国 石 化 中 国 石 油 化 工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15 年 度 内 部 控 制 评 价 报 告 中 国 石 油 化 工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全 体 股 东 : 根 据 企 业 内 部 控 制 基 本 规 范 及 其 配 套 指 引 ( 以 下 简 称 企 业 内 部 控 制 规 范 体 系 ) 的 规 定 以 及 境 内 外 内 部 控 制 相 关 监 管 要 求, 结 合 中 国 石 油 化 工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以 下 简 称 公 司 ) 内 部 控 制 手 册 及 其 评 价 办 法, 在 内 部 控 制 日 常 监 督 检 查 的 基 础 上, 我 们 对 公 司 2015 年 12 月 31 日 ( 内 部 控 制 评 价 报 告 基 准 日 ) 的 内 部 控 制 有 效 性 进 行 了 评 价 一. 重 要 声 明 按 照 企 业 内 部 控 制 规 范 体 系 的 规 定, 建 立 健 全 和 有 效 实 施 内 部 控 制, 评 价 其 有 效 性, 并 如 实 披 露 内 部 控 制 评 价 报 告 是 公 司 董 事 会 的 责 任 监 事 会 对 董 事 会 建 立 和 实 施 内 部 控 制 进 行 监 督 管 理 层 负 责 组 织 领 导 公 司 内 部 控 制 的 日 常 运 行 公 司 董 事 会 监 事 会 及 董 事 监 事 其 他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保 证 本 报 告 内 容 不 存 在 任 何 虚 假 记 载 误 导 性 陈 述 或 重 大 遗 漏, 并 对 报 告 内 容 的 真 实 性 准 确 性 和 完 整 性 承 担 个 别 及 连 带 法 律 责 任 公 司 内 部 控 制 的 目 标 是 合 理 保 证 经 营 管 理 合 法 合 规 资 产 安 全 财 务 报 告 及 相 关 信 息 真 实 完 整, 提 高 经 营 效 率 和 效 果, 促 进 实 现 发 展 战 略 由 于 内 部 控 制 存 在 的 固 有 局 限 性, 故 仅 能 为 实 现 上 述 目 标 提 供 合 理 保 证 此 外, 由 于 情 况 的 变 化 可 能 导 致 内 部 控 制 变 得 不 恰 当, 或 对 控 制 政 策 和 程 序 遵 循 的 程 度 降 低, 根 据 内 部 控 制 评 价 结 果 推 测 未 来 内 部 控 制 的 有 效 性 具 有 一 定 的 风 险 二. 内 部 控 制 评 价 结 论 1. 公 司 于 内 部 控 制 评 价 报 告 基 准 日, 是 否 存 在 财 务 报 告 内 部 控 制 重 大 缺 陷 2. 财 务 报 告 内 部 控 制 评 价 结 论 有 效 无 效
根 据 公 司 财 务 报 告 内 部 控 制 重 大 缺 陷 的 认 定 情 况, 于 内 部 控 制 评 价 报 告 基 准 日, 不 存 在 财 务 报 告 内 部 控 制 重 大 缺 陷, 董 事 会 认 为, 公 司 已 按 照 企 业 内 部 控 制 规 范 体 系 和 相 关 规 定 的 要 求 在 所 有 重 大 方 面 保 持 了 有 效 的 财 务 报 告 内 部 控 制 3. 是 否 发 现 非 财 务 报 告 内 部 控 制 重 大 缺 陷 根 据 公 司 非 财 务 报 告 内 部 控 制 重 大 缺 陷 认 定 情 况, 于 内 部 控 制 评 价 报 告 基 准 日, 公 司 未 发 现 非 财 务 报 告 内 部 控 制 重 大 缺 陷 4. 自 内 部 控 制 评 价 报 告 基 准 日 至 内 部 控 制 评 价 报 告 发 出 日 之 间 影 响 内 部 控 制 有 效 性 评 价 结 论 的 因 素 适 用 不 适 用 自 内 部 控 制 评 价 报 告 基 准 日 至 内 部 控 制 评 价 报 告 发 出 日 之 间 未 发 生 影 响 内 部 控 制 有 效 性 评 价 结 论 的 因 素 5. 内 部 控 制 审 计 意 见 是 否 与 公 司 对 财 务 报 告 内 部 控 制 有 效 性 的 评 价 结 论 一 致 是 否 6. 内 部 控 制 审 计 报 告 对 非 财 务 报 告 内 部 控 制 重 大 缺 陷 的 披 露 是 否 与 公 司 内 部 控 制 评 价 报 告 披 露 一 致 是 否 三. 内 部 控 制 评 价 工 作 情 况 ( 一 ). 内 部 控 制 评 价 范 围 公 司 按 照 风 险 导 向 原 则 确 定 纳 入 评 价 范 围 的 主 要 单 位 业 务 和 事 项 以 及 高 风 险 领 域 1. 纳 入 评 价 范 围 的 主 要 单 位 包 括 : 股 份 公 司 全 部 单 位 2. 纳 入 评 价 范 围 的 单 位 占 比 : 指 标 占 比 (%) 纳 入 评 价 范 围 单 位 的 资 产 总 额 占 公 司 合 并 财 务 报 表 资 产 总 额 之 比 100% 纳 入 评 价 范 围 单 位 的 营 业 收 入 合 计 占 公 司 合 并 财 务 报 表 营 业 收 入 总 额 之 比 100%
3. 纳 入 评 价 范 围 的 主 要 业 务 和 事 项 包 括 : 公 司 内 控 手 册 所 涵 盖 的 全 部 事 项 4. 重 点 关 注 的 高 风 险 领 域 主 要 包 括 : HSE 投 资 决 策 油 气 资 源 保 障 跨 国 经 营 存 货 价 格 宏 观 经 济 战 略 规 划 境 外 公 共 安 全 资 本 运 作 品 牌 形 象 传 播 ( 舆 情 ) 等 5. 上 述 纳 入 评 价 范 围 的 单 位 业 务 和 事 项 以 及 高 风 险 领 域 涵 盖 了 公 司 经 营 管 理 的 主 要 方 面, 是 否 存 在 重 大 遗 漏 6. 是 否 存 在 法 定 豁 免 7. 其 他 说 明 事 项 ( 二 ). 内 部 控 制 评 价 工 作 依 据 及 内 部 控 制 缺 陷 认 定 标 准 公 司 依 据 企 业 内 部 控 制 规 范 体 系 及 境 内 外 内 部 控 制 监 管 要 求 公 司 内 部 控 制 评 价 办 法 规 定 的 程 序, 组 织 开 展 内 部 控 制 评 价 工 作 1. 内 部 控 制 缺 陷 具 体 认 定 标 准 是 否 与 以 前 年 度 存 在 调 整 是 否 公 司 董 事 会 根 据 企 业 内 部 控 制 规 范 体 系 对 重 大 缺 陷 重 要 缺 陷 和 一 般 缺 陷 的 认 定 要 求, 结 合 公 司 规 模 行 业 特 征 风 险 偏 好 和 风 险 承 受 度 等 因 素, 区 分 财 务 报 告 内 部 控 制 和 非 财 务 报 告 内 部 控 制, 研 究 确 定 了 适 用 于 本 公 司 的 内 部 控 制 缺 陷 具 体 认 定 标 准, 相 较 以 前 年 度 调 整 如 下 : 增 加 超 合 同 进 度 付 款 或 超 合 同 总 额 付 款 资 金 账 实 不 符, 如 白 条 或 借 款 挂 账, 不 按 规 定 进 行 账 务 处 理 等 内 控 一 般 缺 陷 内 容 2. 财 务 报 告 内 部 控 制 缺 陷 认 定 标 准 公 司 确 定 的 财 务 报 告 内 部 控 制 缺 陷 评 价 的 定 量 标 准 如 下 : 指 标 名 称 重 大 缺 陷 定 量 标 准 重 要 缺 陷 定 量 标 准 一 般 缺 陷 定 量 标 准 利 润 指 标 a1:2.5% 及 以 上, 且 a2:1% 及 a1:1%( 含 ) 至 2.5%, 且 a2: a1:1% 以 下, 且 a2:
资 产 指 标 收 入 指 标 以 上 0.5%( 含 ) 至 1% <0.5% b1:0.25% 及 以 上, 且 b2:0.1% b1:0.1%( 含 ) 至 0.25%, 且 b1 : 0.1% 以 下, 且 及 以 上 b2:0.05%( 含 ) 至 0.1% b2<0.05% c1:0.5% 及 以 上, 且 c2:0.2% C1:0.25%( 含 ) 至 0.5%, 且 c2: c1 : 0.25% 以 下, 且 及 以 上 0.1%( 含 ) 至 0.2% c2<0.1% 说 明 : 按 照 定 量 标 准, 需 要 计 算 缺 陷 一 旦 发 生, 可 能 导 致 的 潜 在 错 报 对 于 公 司 利 润 总 额 资 产 总 额 及 营 业 收 入 总 额 的 影 响 是 否 超 过 了 已 设 定 的 比 率 加 以 判 断 1. 指 标 计 算 利 润 指 标 a1= 利 润 总 额 潜 在 错 报 金 额 / 下 属 单 位 上 年 度 经 审 计 的 利 润 总 额 *100%; a2= 利 润 总 额 潜 在 错 报 金 额 / 公 司 上 年 度 经 审 计 的 利 润 总 额 *100%; 资 产 指 标 b1= 净 资 产 潜 在 错 报 金 额 / 下 属 单 位 上 年 度 经 审 计 的 资 产 总 额 *100%; b2= 净 资 产 潜 在 错 报 金 额 / 公 司 上 年 度 经 审 计 的 资 产 总 额 *100%; 收 入 指 标 c1= 营 业 收 入 潜 在 错 报 金 额 / 下 属 单 位 上 年 度 经 审 计 的 营 业 收 入 总 额 *100% c2= 营 业 收 入 潜 在 错 报 金 额 / 公 司 上 年 度 经 审 计 的 营 业 收 入 总 额 *100% 2. 指 标 使 用 原 则 如 果 一 个 控 制 缺 陷 或 缺 陷 组 合 影 响 的 指 标 数 量 ( 如 既 影 响 利 润 又 影 响 资 产 等 ) 超 过 一 个, 应 分 别 计 算 各 指 标 数 值, 并 按 照 孰 高 原 则 选 择 数 值 较 高 的 指 标 进 行 缺 陷 认 定 公 司 确 定 的 财 务 报 告 内 部 控 制 缺 陷 评 价 的 定 性 标 准 如 下 : 缺 陷 性 质 重 大 缺 陷 定 性 标 准 1. 董 事 监 事 和 其 他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存 在 任 何 形 式 舞 弊, 如 财 务 欺 诈 滥 用 职 权 贪 污 受 贿 挪 用 公 款 等 2. 内 部 环 境 无 效, 如 审 计 委 员 会 ( 或 类 似 机 构 ) 职 责 权 限 任 职 资 格 和 议 事 规 则 不 明 确 或 未 得 到 严 格 履 行, 审 计 委 员 会 ( 或 类 似 机 构 ) 和 内 部 审 计 机 构 对 内 部 控 制 的 监 督 无 效 3. 财 务 会 计 制 度 选 用 的 控 制 缺 陷, 如 公 司 未 依 照 公 认 会 计 准 则 选 择 和 应 用 会 计 政 策 或 随 意 变 更 会 计 政 策 及 会 计 估 计 或 财 务 报 表 编 制 基 础 不 当, 导 致 财 务 报 告 出 现 重 大 错 报 4. 财 务 报 告 相 关 信 息 系 统 ( 如 ERP 系 统 BW/BCS 系 统 会 计 集 中 核 算 系 统 资 金 集 中 管 理 系 统 加 油 卡 系 统 ) 一 般 性 控 制 和 应 用 控 制 缺 陷 直 接 导 致 财 务 报 表 的 重 大 错 报 或 者 漏 报 5. 外 部 审 计 师 在 本 年 度 审
计 中 发 现 的 重 大 错 报, 且 内 部 控 制 运 行 未 能 发 现 该 错 报 6. 对 已 发 布 的 财 务 报 表 进 行 修 改, 遵 照 监 管 机 构 要 求 除 外 重 要 缺 陷 1. 财 务 合 规 控 制 失 效, 如 上 市 公 司 违 规 提 供 担 保 进 行 关 联 交 易, 且 未 依 法 履 行 信 息 披 露 义 务, 如 披 露 信 息 不 真 实 不 准 确 不 完 整, 存 在 虚 假 记 载 误 导 性 陈 述 或 者 重 大 遗 漏 等 情 况 2. 防 止 欺 诈 舞 弊 的 控 制 缺 陷, 如 关 键 业 务 领 域 ( 如 财 务 资 金 采 购 投 融 资 工 程 项 目 等 ) 不 相 容 岗 位 未 实 现 有 效 分 离, 且 不 存 在 相 应 的 补 偿 性 控 制 3. 期 末 财 务 报 表 流 程 的 控 制 缺 陷, 如 未 进 行 资 产 ( 含 存 货 固 定 资 产 现 金 等 ) 清 查 内 外 部 往 来 核 对 按 规 定 计 提 资 产 ( 含 存 货 固 定 资 产 投 资 等 ) 减 值 损 失, 或 相 关 操 作 未 按 规 定 履 行 审 批 程 序, 导 致 财 务 报 表 出 现 重 大 错 报 4. 财 务 报 告 相 关 信 息 系 统 一 般 性 控 制 和 应 用 控 制 未 按 照 内 部 控 制 要 求 设 计 或 执 行, 且 不 存 在 相 应 的 补 偿 性 控 制 5. 对 财 务 报 表 流 程 可 靠 性 至 关 重 要 的 风 险 评 估 失 效, 如 针 对 业 务 或 管 理 等 变 化 ( 如 重 组 并 购 境 外 投 资 等 ), 缺 失 风 险 评 估 及 控 制 措 施, 设 立 小 金 库 等 6. 非 经 常 性 及 非 系 统 性 交 易 的 控 制 缺 陷, 如 金 融 衍 生 品 交 易 关 联 交 易 非 货 币 性 交 易 资 产 减 值 长 期 资 产 处 置 会 计 差 错 调 整 等 一 般 缺 陷 除 重 大 缺 陷 和 重 要 缺 陷 之 外 的 其 他 缺 陷 说 明 : 3. 非 财 务 报 告 内 部 控 制 缺 陷 认 定 标 准 公 司 确 定 的 非 财 务 报 告 内 部 控 制 缺 陷 评 价 的 定 量 标 准 如 下 : 指 标 名 称 重 大 缺 陷 定 量 标 准 重 要 缺 陷 定 量 标 准 一 般 缺 陷 定 量 标 准 人 员 流 失 率 公 司 缺 乏 有 效 的 激 励 约 束 机 制, 导 致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或 核 心 业 务 人 员 大 量 流 失, 流 失 率 超 过 50% 公 司 缺 乏 有 效 的 激 励 约 束 机 制, 导 致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或 核 心 业 务 人 员 流 失 率 在 30% 至 50% 之 间, 中 层 管 理 人 员 或 业 务 骨 干 流 失 率 超 过 50% 公 司 缺 乏 有 效 的 激 励 约 束 机 制, 导 致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或 核 心 业 务 人 员 流 失 率 不 超 过 30%, 中 层 管 理 人 员 或 业 务 骨 干 流 失 率 不 超 过 50%, 其 他 员 工 流 失 率 超 过 30% 直 接 财 产 损 失 直 接 财 产 损 失 率 ( 直 接 财 直 接 财 产 损 失 直 接 财 产 损 失 率 :<0.05% 率 产 损 失 / 上 年 度 经 审 计 净 资 产 ):0.1% 及 以 上 率 :0.05%( 含 ) 至 0.1% 预 算 偏 离 度 预 算 偏 离 度 : 利 润 总 额 : 50% 及 以 上 费 用 ( 成 本 ): 50% 及 以 上 经 济 增 加 值 : 50% 及 以 上 预 算 偏 离 度 : 利 润 总 额 : 30%( 含 ) 至 50% 费 用 ( 成 本 ):30%( 含 ) 至 50%; 经 济 增 加 值 :30%( 含 ) 至 预 算 偏 离 度 : 利 润 总 额 :20% ( 含 ) 至 30%, 费 用 ( 成 本 ): 20%( 含 ) 至 30%, 经 济 增 加 值 :20%( 含 ) 至 30% 50% 说 明 : 按 照 定 量 标 准, 需 要 计 算 缺 陷 一 旦 发 生, 对 于 人 员 流 失 率 直 接 财 产 损 失 率 和 预 算 偏 离 度 的 影 响 是 否 超 过 了 已 设 定 的 比 率, 据 以 判 断 非 财 务 报 告 内 部 控 制 缺 陷 的 等 级 公 司 确 定 的 非 财 务 报 告 内 部 控 制 缺 陷 评 价 的 定 性 标 准 如 下 : 缺 陷 性 质 定 性 标 准
重 大 缺 陷 1. 治 理 层 ( 董 事 会 及 监 事 会 ) 与 管 理 层 职 责 权 限 划 分 不 当, 人 员 高 度 重 叠 导 致 治 理 层 缺 乏 应 有 独 立 性 董 事 会 及 其 专 业 委 员 ( 不 含 审 计 委 员 会 ) 监 事 会 职 责 权 限 任 职 资 格 和 议 事 规 则 不 明 确 或 未 得 到 严 格 履 行 2. 公 司 缺 乏 民 主 决 策 程 序, 三 重 一 大 等 重 大 事 项, 未 履 行 集 体 决 策 或 联 签 制 度 如 因 决 策 程 序 不 科 学 或 失 误, 导 致 重 大 并 购 失 败, 或 者 新 并 购 的 单 位 不 能 持 续 经 营 3. 公 司 重 大 项 目 实 施 之 前 未 进 行 风 险 评 估 并 制 定 控 制 措 施, 可 能 导 致 公 司 遭 受 重 大 损 失 4. 重 要 业 务, 包 括 但 不 限 于 资 金 活 动 ( 含 投 融 资 ) 采 购 业 务 资 产 管 理 销 售 业 务 研 究 与 开 发 工 程 项 目 担 保 业 务 业 务 外 包 缺 乏 制 度 控 制 或 控 制 失 效 5. 由 于 非 财 务 报 告 信 息 系 统 一 般 性 控 制 和 应 用 控 制 缺 陷 直 接 导 致 企 业 严 重 偏 离 某 经 营 目 标, 如 持 续 经 营, 合 规, 声 誉 等 等 6. 其 他 因 内 部 控 制 不 当 导 致 的 非 财 务 报 告 重 大 缺 陷 7. 公 司 内 部 控 制 重 大 缺 陷 在 合 理 有 效 期 内 未 得 到 有 效 整 改, 且 该 缺 陷 对 本 期 仍 有 重 大 影 响 重 要 缺 陷 1. 未 按 照 公 司 规 定 的 程 序 向 企 业 派 驻 股 东 代 表 董 事 监 事 或 派 出 人 员 缺 乏 履 行 职 责 所 需 的 专 业 知 识 和 技 能 或 派 出 人 员 未 按 照 公 司 规 定 的 程 序 和 权 限 履 行 职 责 2. 公 司 未 建 立 举 报 投 诉 制 度 或 制 度 未 得 到 有 效 执 行, 出 现 举 报 途 径 无 法 正 常 使 用 举 报 调 查 人 员 泄 密 举 报 人 遭 受 打 击 报 复 等 情 况 3. 公 司 重 大 项 目 实 施 前 的 风 险 评 估 不 到 位 制 定 的 应 对 措 施 缺 乏 可 行 性 或 执 行 不 到 位, 可 能 导 致 项 目 偏 离 预 期 目 标 公 司 遭 受 较 大 损 失 4. 关 键 业 务 领 域 控 制 或 业 务 领 域 关 键 控 制 环 节 缺 失, 可 能 导 致 公 司 遭 受 重 大 损 失 如, 重 要 业 务 管 理 制 度 具 体 规 定 与 国 家 或 总 部 规 定 冲 突 或 缺 失 未 对 客 户 进 行 资 信 调 查 未 按 规 定 制 定 信 用 政 策 及 价 格 政 策 或 未 按 规 定 审 批 重 大 合 同 不 安 排 尽 职 调 查 及 相 关 谈 判 涉 及 我 方 商 业 秘 密 的 保 密 措 施 不 到 位 未 按 规 定 及 时 签 署 合 同, 或 合 同 未 按 规 定 权 限 审 批 应 签 未 签 署 合 同 投 资 项 目 未 进 行 可 研 论 证 投 资 无 计 划 或 超 计 划 应 招 标 未 招 标 招 标 程 序 不 符 合 招 标 投 标 法 及 公 司 有 关 规 定 投 标 资 格 和 资 质 审 查 不 当, 参 与 投 标 单 位 不 在 公 司 资 源 库, 缺 乏 资 质 和 资 格 的 投 标 人 参 与 招 标 工 程 项 目 建 设 违 反 用 地, 未 取 得 安 全 环 保 等 国 家 规 定 的 合 法 手 续 工 程 项 目 未 按 规 定 进 行 验 收 并 办 理 竣 工 决 算 工 程 存 在 重 大 质 量 事 故 由 于 违 规 或 违 章 操 作 造 成 重 大 或 较 大 安 全 事 故, 或 迟 报 谎 报 瞒 报 事 故 5. 非 财 务 报 告 信 息 系 统 一 般 性 控 制 和 应 用 控 制 未 按 照 内 部 控 制 手 册 要 求 设 计 或 执 行, 且 不 存 在 相 应 的 补 偿 性 控 制 6. 其 他 因 内 部 控 制 不 当 导 致 的 非 财 务 报 告 重 要 缺 陷 7 公 司 内 部 控 制 重 要 缺 陷 在 合 理 有 效 期 内 未 得 到 有 效 整 改, 且 该 缺 陷 对 本 期 仍 有 重 要 影 响 一 般 缺 陷 除 重 大 缺 陷 和 重 要 缺 陷 之 外 的 其 他 缺 陷 说 明 : ( 三 ). 内 部 控 制 缺 陷 认 定 及 整 改 情 况 1. 财 务 报 告 内 部 控 制 缺 陷 认 定 及 整 改 情 况 1.1. 重 大 缺 陷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是 否 存 在 财 务 报 告 内 部 控 制 重 大 缺 陷
1.2. 重 要 缺 陷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是 否 存 在 财 务 报 告 内 部 控 制 重 要 缺 陷 1.3. 一 般 缺 陷 无 1.4. 经 过 上 述 整 改, 于 内 部 控 制 评 价 报 告 基 准 日, 公 司 是 否 存 在 未 完 成 整 改 的 财 务 报 告 内 部 控 制 重 大 缺 陷 1.5. 经 过 上 述 整 改, 于 内 部 控 制 评 价 报 告 基 准 日, 公 司 是 否 存 在 未 完 成 整 改 的 财 务 报 告 内 部 控 制 重 要 缺 陷 2. 非 财 务 报 告 内 部 控 制 缺 陷 认 定 及 整 改 情 况 2.1. 重 大 缺 陷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是 否 发 现 非 财 务 报 告 内 部 控 制 重 大 缺 陷 2.2. 重 要 缺 陷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是 否 发 现 非 财 务 报 告 内 部 控 制 重 要 缺 陷 2.3. 一 般 缺 陷 无 2.4. 经 过 上 述 整 改, 于 内 部 控 制 评 价 报 告 基 准 日, 公 司 是 否 发 现 未 完 成 整 改 的 非 财 务 报 告 内 部 控 制 重 大 缺 陷 2.5. 经 过 上 述 整 改, 于 内 部 控 制 评 价 报 告 基 准 日, 公 司 是 否 发 现 未 完 成 整 改 的 非 财 务 报 告 内 部 控 制 重 要 缺 陷
四. 其 他 内 部 控 制 相 关 重 大 事 项 说 明 1. 上 一 年 度 内 部 控 制 缺 陷 整 改 情 况 适 用 不 适 用 2. 本 年 度 内 部 控 制 运 行 情 况 及 下 一 年 度 改 进 方 向 适 用 不 适 用 3. 其 他 重 大 事 项 说 明 适 用 不 适 用 董 事 长 ( 已 经 董 事 会 授 权 ): 王 玉 普 中 国 石 油 化 工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16 年 3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