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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股 简 称 : 广 汽 集 团 A 股 代 码 : 公 告 编 号 : 临 H 股 简 称 : 广 汽 集 团 H 股 代 码 :02238 债 券 简 称 :12 广 汽 01/ 02/03 债 券 代 码 : 广 汽 转


2,837, % 96, % 2,169, % 18,579,000 3,194, % 15,221,000

XV 13.51(2)(h) (v)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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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ranscription:

Beijing NineStar Technology Joint-Stock Co., Ltd. ( 证 券 代 码 :430051) 二 零 一 零 年 二 月 九 日

重 要 提 示 本 公 司 董 事 会 监 事 会 及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保 证 本 报 告 所 载 资 料 不 存 在 任 何 虚 假 记 载 误 导 性 陈 述 或 者 重 大 遗 漏, 并 对 其 内 容 的 真 实 性 准 确 性 和 完 整 性 承 担 个 别 及 连 带 责 任 没 有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对 本 报 告 内 容 的 真 实 性 准 确 性 完 整 性 无 法 保 证 或 存 在 异 议 北 京 永 拓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对 本 公 司 2009 年 年 度 财 务 报 告 进 行 了 审 计 并 出 具 了 标 准 无 保 留 意 见 的 审 计 报 告 公 司 负 责 人 解 洪 波 先 生 主 管 会 计 工 作 负 责 人 齐 余 庆 先 生 会 计 机 构 负 责 人 刘 艳 茹 女 士 声 明 : 保 证 本 年 度 报 告 中 财 务 报 告 的 真 实 完 整 第 2 页

目 录 第 一 章 公 司 基 本 情 况 简 介...4 第 二 章 主 要 财 务 数 据 及 指 标...6 第 三 章 股 本 变 动 情 况...9 第 四 章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核 心 技 术 人 员 情 况...11 第 五 章 公 司 治 理 结 构...15 第 六 章 股 东 大 会 情 况 简 介...18 第 七 章 董 事 会 报 告...19 第 八 章 监 事 会 报 告...23 第 九 章 重 大 事 项...25 第 十 章 财 务 报 告...27 第 十 一 章 备 查 文 件 目 录...58 第 3 页

第 一 章 公 司 基 本 情 况 简 介 一 公 司 法 定 中 文 名 称 : 北 京 九 恒 星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公 司 中 文 名 称 缩 写 : 九 恒 星 公 司 法 定 英 文 名 称 :Beijing NineStar Technology Joint-Stock Co., Ltd. 公 司 英 文 名 称 缩 写 :NSTC 二 公 司 法 定 代 表 人 : 解 洪 波 三 董 事 会 秘 书 : 郭 超 群 联 系 地 址 : 中 国 北 京 西 直 门 北 大 街 60 号 首 钢 国 际 大 厦 A 座 9 层 邮 政 编 码 :100082 电 话 :010-82291220 传 真 :010-68364331-168 电 子 邮 箱 :guochaoqun@nstc.com.cn 四 公 司 注 册 地 址 : 中 国 北 京 西 直 门 北 大 街 60 号 首 钢 国 际 大 厦 A 座 9 层 公 司 办 公 地 址 : 中 国 北 京 西 直 门 北 大 街 60 号 首 钢 国 际 大 厦 A 座 9 层 12A 层 邮 政 编 码 :100082 公 司 网 址 :www.nstc.com.cn 公 司 电 子 信 箱 :nspublic@nstc.com.cn 五 公 司 登 载 年 度 报 告 的 指 定 网 站 的 网 址 :http://bjzr.gfzr.com.cn/bjzr/index.html 本 年 度 报 告 备 置 地 点 : 董 事 会 秘 书 办 公 室 六 公 司 股 份 转 让 登 记 系 统 : 公 司 依 据 证 券 公 司 代 办 股 份 转 让 系 统 中 关 村 科 技 园 区 非 上 市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股 份 报 价 转 让 试 点 办 法 ( 暂 行 ) 的 有 关 规 定, 委 托 国 信 证 券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作 为 主 办 报 价 券 商 代 办 股 份 报 价 转 让 服 务 业 务 第 4 页

证 券 简 称 : 九 恒 星 证 券 代 码 :430051 七 其 它 有 关 资 料 ( 一 ) 公 司 首 次 设 立 日 期 :2000 年 3 月 13 日 ( 二 ) 变 更 为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日 期 :2008 年 4 月 7 日 ( 三 ) 注 册 登 记 地 点 : 北 京 市 工 商 行 政 管 理 局 ( 四 ) 企 业 法 人 营 业 执 照 注 册 号 :110108001227449 ( 五 ) 税 务 登 记 证 号 码 :11010871874579X ( 六 ) 公 司 聘 请 的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名 称 : 北 京 永 拓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第 5 页

第 二 章 主 要 财 务 数 据 及 指 标 一 主 要 财 务 数 据 变 化 ( 单 位 : 人 民 币 元 ) 项 目 本 报 告 期 上 年 同 期 本 报 告 期 与 上 年 同 期 比 营 业 收 入 52,611,983.11 21,357,814.20 146.34% 利 润 总 额 10,433,326.74 2,426,930.77 329.90% 净 利 润 9,505,623.92 2,594,958.26 266.31% 扣 除 非 经 常 性 损 益 后 的 净 利 润 9,505,623.92 2,644,958.00 259.39% 经 营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量 净 额 12,937,338.79-4,486,149.30 388.38% 每 股 经 营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量 净 额 0.62-0.41 251.78% 现 金 及 现 金 等 价 物 净 增 减 额 13,718,888.76-4,470,157.30 406.90% 基 本 每 股 收 益 ( 元 / 股 ) 0.45 0.24 87.50% 稀 释 每 股 收 益 ( 元 / 股 ) 0.45 0.24 87.50% 加 权 平 均 净 资 产 收 益 率 (%) 34.73 12.07 187.74% 总 资 产 38,045,827.11 24,357,556.36 56.20% 股 东 权 益 31,209,474.99 22,803,851.07 36.86% 股 本 20,900,000.00 11,000,000.00 90.00% 每 股 净 资 产 ( 元 / 股 ) 1.49 2.07-28.02% 二 非 经 常 性 损 益 项 目 及 其 金 额 ( 单 位 : 人 民 币 元 ) 项 目 2009 年 度 2008 年 度 1. 非 流 动 资 产 处 置 损 益 2. 越 权 审 批 或 无 正 式 批 准 文 件 的 税 收 返 还 减 免 3.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的 政 府 补 助 ( 与 企 业 业 务 密 切 相 关, 按 照 国 家 统 一 标 准 定 额 或 定 量 享 受 的 政 府 补 助 除 外 ) 4.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的 对 非 金 融 企 业 收 取 的 资 金 占 用 费 5. 企 业 取 得 子 公 司 联 营 企 业 及 合 营 企 业 的 投 资 成 本 小 于 取 得 投 资 时 应 享 有 被 投 资 单 位 可 辨 认 净 资 产 公 允 价 值 产 生 的 收 益 6. 非 货 币 性 资 产 交 换 损 益 7. 委 托 他 人 投 资 或 管 理 资 产 的 损 益 8. 因 不 可 抗 力 因 素, 如 遭 受 自 然 灾 害 而 计 提 的 各 项 资 产 减 值 准 备 9. 债 务 重 组 损 益 10. 企 业 重 组 费 用, 如 安 置 职 工 的 支 出 整 合 费 用 等 11. 交 易 价 格 显 失 公 允 的 交 易 产 生 的 超 过 公 允 价 值 部 分 的 损 益 第 6 页

项 目 2009 年 度 2008 年 度 12. 同 一 控 制 下 企 业 合 并 产 生 的 子 公 司 期 初 至 合 并 日 的 当 期 净 损 益 13. 与 公 司 正 常 经 营 业 务 无 关 的 或 有 事 项 产 生 的 损 益 14. 除 同 公 司 正 常 经 营 业 务 相 关 的 有 效 套 期 保 值 业 务 外, 持 有 交 易 性 金 融 资 产 交 易 性 金 融 负 债 产 生 的 公 允 价 值 变 动 损 益, 以 及 处 置 交 易 性 金 融 资 产 交 易 性 金 融 负 债 和 可 供 出 售 金 融 资 产 取 得 的 投 资 收 益 15. 单 独 进 行 减 值 测 试 的 应 收 款 项 减 值 准 备 转 回 16. 对 外 委 托 贷 款 取 得 的 损 益 17. 采 用 公 允 价 值 模 式 进 行 后 续 计 量 的 投 资 性 房 地 产 公 允 价 值 变 动 产 生 的 损 益 18. 根 据 税 收 会 计 等 法 律 法 规 的 要 求 对 当 期 损 益 进 行 一 次 性 调 整 对 当 期 损 益 的 影 响 19. 受 托 经 营 取 得 的 托 管 费 收 入 20. 除 上 述 各 项 之 外 的 其 他 营 业 外 收 入 和 支 出 50,000.00 21. 其 他 符 合 非 经 常 性 损 益 定 义 的 损 益 项 目 22. 少 数 股 东 权 益 影 响 额 23. 所 得 税 影 响 额 0.00 0.00 合 计 0.00 50,000.00 24. 归 属 于 母 公 司 股 东 的 净 利 润 9,505,623.92 2,594,958.26 25. 扣 除 非 经 常 性 损 益 后 归 属 于 母 公 司 股 东 的 净 利 润 9,505,623.92 2,644,958.00 三 报 告 期 内 股 东 权 益 变 动 情 况 ( 单 位 : 人 民 币 元 ) 少 数 项 目 股 本 资 本 公 积 盈 余 公 积 未 分 配 利 润 股 东 权 益 合 计 期 初 数 11,000,000.00 9,208,892.81 259,495.83 2,335,462.43 0 22,803,851.07 本 期 增 加 9,900,000.00 950,562.39 8,555,061.53 0 19,405,623.92 本 期 减 少 8,690,000.00 2,310,000.00 0 11,000,000.00 期 末 数 20,900,000.00 518,892.81 1,210,058.22 8,580,523.96 0 31,209,474.99 1 报 告 期 内 股 本 发 生 变 动 : 根 据 公 司 2009 年 6 月 8 日 通 过 的 2009 年 第 一 次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决 议, 公 司 以 2008 年 12 月 31 日 的 总 股 本 1,100 万 股 为 基 数, 向 全 体 股 东 每 10 股 送 1.1 股 红 利, 转 增 7.9 股, 派 发 1.00 元 人 民 币 现 金 ( 含 税 ), 变 更 后 公 司 的 总 股 本 为 2,090 万 股 此 次 变 更 业 经 北 京 永 拓 会 计 事 务 所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出 具 京 第 7 页

永 验 字 [2009] 第 21003 号 验 资 报 告 验 证, 并 在 北 京 市 工 商 行 政 管 理 局 登 记 备 案, 公 司 于 2009 年 6 月 10 日 领 取 了 变 更 后 的 工 商 营 业 执 照 2 报 告 期 资 本 公 积 减 少 为 转 增 股 本 所 致 第 8 页

第 三 章 股 本 变 动 情 况 一 报 告 期 股 本 变 动 情 况 股 份 性 质 期 初 股 数 ( 单 位 : 股 ) 本 期 变 动 增 减 (+,-) 期 末 股 数 公 积 金 转 股 送 股 其 它 合 计 一 有 限 售 条 件 的 流 通 股 股 份 11,000,000 +4,281,997 +596,228-5,537,000 4,878,225 10,341,225 其 中 : 高 管 股 份 7,002,600 +4,281,997 +596,228-1,539,600 4,878,225 10,341,225 其 他 个 人 股 份 2,787,400 0 0-2,787,400 0 0 其 他 法 人 股 份 1,210,000 0 0-1,210,000 0 0 二 无 限 售 条 件 的 流 通 股 份 +4,408,003 613,772-5,537,000 5,021,775 10,558,775 合 计 11,000,000 +8,690,000 +1,210,000 0 9,900,000 20,900,000 说 明 : 根 据 相 关 规 定, 经 中 国 证 券 业 协 会 备 案 确 认 ( 中 证 协 市 场 字 [2009]24 号 ), 公 司 办 理 了 解 除 首 批 进 入 代 办 股 份 转 让 系 统 报 价 转 让 股 份 限 售 登 记 手 续, 首 次 解 除 限 售 登 记 股 数 为 2,961,751 股, 自 2009 年 4 月 7 日 开 始 在 代 办 股 份 转 让 系 统 进 行 报 价 转 让 2009 年 8 月, 公 司 按 照 相 关 规 定 申 请 办 理 第 二 批 股 份 限 售 解 除 手 续 经 中 国 证 券 业 协 会 备 案 确 认 后, 已 在 中 国 证 券 登 记 结 算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深 圳 分 公 司 办 理 完 毕, 并 于 2009 年 8 月 11 日 在 代 办 股 份 转 让 信 息 披 露 平 台 上 发 布 了 解 除 限 制 转 让 的 公 告 公 司 第 二 批 进 入 代 办 股 份 转 让 系 统 挂 牌 股 份 数 量 为 7,201,300 股 二 股 东 情 况 介 绍 1 股 东 总 数 情 况 截 至 报 告 期, 本 公 司 股 东 总 数 为 21 个, 其 中 法 人 股 东 2 个, 自 然 人 股 东 19 个 2 报 告 期 末 公 司 前 十 名 股 东 持 股 情 况 ( 单 位 : 股 ) 股 东 名 称 期 初 持 股 数 报 告 期 末 持 股 数 比 例 可 转 让 股 数 质 押 或 冻 结 股 数 性 质 解 洪 波 3,493,600 4,980,840 23.83% 2,246 无 自 然 人 陶 建 宇 968,000 2,439,200 11.67% 1,059,800 无 自 然 人 北 京 中 宏 信 投 资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1,210,000 2,299,000 11.00% 2,299,000 无 法 人 马 骉 1,100,000 2,090,001 10.00% 2,090,001 无 自 然 人 周 胜 瑜 880,000 1,672,000 8.00% 418,000 无 自 然 人 第 9 页

郭 吉 宏 968,000 1,669,200 7.99% 289,800 无 自 然 人 李 宏 1,100,000 1,399,999 6.70% 1,399,999 无 自 然 人 海 口 同 一 实 业 有 限 公 司 0 1,050,000 5.02% 1,050,000 无 法 人 冯 峰 462,000 877,800 4.20% 0 无 自 然 人 朱 晋 桥 0 560,000 2.68% 560,000 无 自 然 人 上 述 股 东 之 间 不 存 在 关 联 关 系 或 一 致 行 动 关 系 第 10 页

第 四 章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核 心 技 术 人 员 情 况 一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情 况 1 解 洪 波 先 生 :46 岁, 中 国 国 籍, 中 国 社 会 科 学 院 研 究 生 院 货 币 银 行 学 专 业 研 究 生 毕 业, 高 级 会 计 师, 北 京 民 营 科 技 实 业 家 协 会 会 员 2000 年 3 月 前 在 北 京 汇 理 信 息 技 术 公 司 工 作, 任 副 总 经 理 ;2000 年 3 月 起 任 本 公 司 董 事 长 总 经 理 至 今 2 陶 建 宇 先 生 :38 岁, 中 国 国 籍,1993 年 北 方 交 通 大 学 本 科 毕 业,1998 年 北 京 工 业 大 学 研 究 生 部 管 理 工 程 专 业 硕 士 研 究 生 毕 业, 高 级 工 程 师 职 称, 北 京 市 科 学 技 术 协 会 北 京 科 协 理 事 会 理 事, 中 共 北 京 市 西 城 区 委 设 立 的 北 京 西 城 区 优 秀 人 才 培 养 专 项 经 费 资 助 获 得 者 1993-1995 年 在 天 津 机 车 车 辆 机 械 厂 工 作 ; 1995 年 -2000 年, 在 北 京 汇 理 信 息 技 术 公 司, 任 开 发 部 经 理 ;2000 年 参 与 创 立 本 公 司, 现 为 本 公 司 董 事 兼 副 总 经 理 3 郭 吉 宏 先 生 :45 岁, 中 国 国 籍,1984 年 国 防 科 技 大 学 电 子 技 术 系 信 息 显 示 与 处 理 专 业 本 科 毕 业, 高 级 工 程 师 1984-2000 年 先 后 在 中 国 人 民 解 放 军 空 军 第 五 研 究 所 北 京 帝 冠 电 脑 公 司 北 京 汇 理 信 息 技 术 公 司 等 从 事 过 软 件 技 术 开 发 设 计 工 作 2000 年 参 与 创 立 本 公 司, 历 任 软 件 开 发 部 经 理 客 户 服 务 中 心 经 理 项 目 总 监 质 量 总 监 和 公 司 董 事, 现 为 本 公 司 董 事 兼 质 量 总 监 4 周 胜 瑜 先 生 :44 岁, 中 国 国 籍, 中 国 人 民 警 官 大 学 中 文 系 本 科, 中 国 人 民 大 学 中 文 系 研 究 生 毕 业 1991 年 7 月 至 1998 年 9 月 在 中 国 机 电 时 报 社 任 记 者 ; 1998 年 9 月 至 2001 年 1 月 在 中 国 证 券 报 社 任 记 者 ;2001 年 1 月 至 2005 年 1 月 在 北 京 创 远 投 资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任 副 总 裁 ;2005 年 1 月 至 2006 年 6 月 任 北 京 一 苇 天 成 投 资 顾 问 有 限 公 司 总 经 理 ;2006 年 6 月 至 今 任 北 京 圣 玉 天 成 投 资 顾 问 有 限 公 司 总 经 理 现 为 本 公 司 董 事 5 徐 云 建 先 生,45 岁, 中 国 国 籍 工 商 管 理 硕 士, 高 级 经 济 师, 具 有 证 券 从 业 资 格, 曾 任 中 国 投 资 银 行 总 行 市 场 部 总 经 理, 国 家 开 发 银 行 总 行 市 场 局 金 融 研 究 处 负 责 人, 曾 在 桦 林 轮 胎 有 限 公 司 ( 董 事 副 总 经 理 ) 中 融 国 际 信 托 公 司 第 11 页

( 总 裁 助 理 ) 等 公 司 任 职 现 任 北 京 国 发 华 宸 投 资 顾 问 有 限 公 司 执 行 总 裁,2001 年 9 月 至 今 任 宝 硕 股 份 独 立 董 事 长 期 从 事 金 融 业 务 和 投 资 银 行 业 务, 在 金 融 企 业 管 理 资 本 运 营 顾 问 服 务 等 方 面 具 有 丰 富 的 经 验, 现 为 公 司 董 事, 目 前 徐 云 建 先 生 未 持 有 公 司 股 份 6 李 志 兵 先 生,45 岁, 中 国 国 籍, 武 汉 大 学 法 学 学 士 ; 中 国 人 民 大 学 国 际 金 融 专 业 硕 士 研 究 生 2003 年 前 在 北 京 三 元 集 团 等 单 位 工 作,2003 年 始 任 北 京 中 宏 信 投 资 管 理 公 司 总 裁 至 今 ;2008 年 始 任 本 公 司 监 事 会 主 席 至 今 7 朱 中 铭 先 生,33 岁, 中 国 国 籍,1999 年 江 西 财 经 大 学 财 政 金 融 学 院 投 资 金 融 系 专 业 毕 业 1999 年 至 2001 年 在 新 中 大 软 件 公 司 工 作 ;2001 年 起 加 入 公 司, 历 任 技 术 部 经 理 产 品 研 发 部 经 理, 现 为 本 公 司 监 事 兼 产 品 研 发 部 经 理 8 徐 洪 涛 先 生,35 岁, 中 国 国 籍,1998 年 大 连 理 工 大 学 工 程 力 学 系 本 科 毕 业 1998 年 至 2003 年 在 大 连 恒 基 电 子 技 术 有 限 公 司 工 作 ;2003 年 至 2005 年 在 深 圳 康 拓 普 电 力 自 动 化 公 司 工 作 ;2005 年 至 2006 年 在 北 京 望 海 康 信 有 限 公 司 工 作 ; 2006 年 加 入 公 司, 历 任 产 品 研 发 部 产 品 经 理 高 级 经 理 等 职 务, 现 任 本 公 司 监 事 兼 项 目 实 施 部 副 经 理 公 司 工 会 主 席 9 齐 余 庆 先 生,55 岁, 中 国 国 籍, 大 专 学 历 1975 年 至 1977 年 在 北 京 市 怀 柔 县 黄 城 公 社 插 队 ;1977 年 至 1985 年 在 北 京 铁 路 局 怀 北 机 务 段 任 工 段 长 会 计 ; 1985 年 至 1997 年 在 北 京 建 筑 轻 钢 结 构 厂 任 主 管 会 计 财 务 科 长 ;1997 年 至 2000 年 在 北 京 太 阳 葡 萄 酒 有 限 公 司 任 财 务 经 理 ;2000 年 至 2003 年 在 北 京 柏 瑞 安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任 财 务 经 理 ;2003 年 至 2007 年 任 北 京 新 世 纪 劲 能 生 物 有 限 公 司 财 务 经 理 ; 2007 年 加 入 本 公 司, 现 任 本 公 司 财 务 总 监 10 郭 超 群 先 生 :37 岁, 中 国 国 籍, 西 安 交 通 大 学 热 能 工 程 专 业 本 科 毕 业, 1996 年 至 2000 年 在 北 京 燕 山 石 化 建 筑 安 装 工 程 公 司 技 术 科 经 营 开 发 科 工 作, 负 责 项 目 实 施 及 市 场 开 发 ;2000 年 至 2002 年 在 首 航 财 务 公 司 工 作, 于 金 融 事 业 部 任 市 场 销 售 总 监 ;2002 年 至 2004 年 在 韩 国 TMAX 公 司 工 作, 任 市 场 销 售 总 监 ;2004 年 至 2006 年 在 Oracle 中 国 公 司 工 作, 在 FusionMiddleware 部 门 任 PSR Manager; 2006 年 加 入 本 公 司, 现 任 本 公 司 董 事 会 秘 书 并 兼 市 场 销 售 总 监 第 12 页

二 核 心 技 术 人 员 基 本 情 况 公 司 核 心 技 术 人 员 为 解 洪 波 先 生 陶 建 宇 先 生 郭 吉 宏 先 生 朱 中 铭 先 生 冯 峰 先 生 郭 超 群 先 生 任 亚 纶 女 士 解 洪 波 先 生 陶 建 宇 先 生 郭 吉 宏 先 生 朱 中 铭 先 生 郭 超 群 先 生 简 历 同 上 冯 峰 先 生,41 岁, 中 国 国 籍, 中 央 广 播 电 视 大 学 财 务 与 会 计 专 业 本 科 毕 业, 1989 年 至 1993 年 在 文 化 部 印 刷 厂 工 作, 任 激 光 照 排 部 门 技 术 负 责 人 ;1993 年 至 1997 年 在 北 京 万 能 信 息 化 工 程 公 司 工 作, 历 任 软 件 测 试 部 项 目 部 经 理 ;1997 年 至 1998 年 在 北 京 加 倍 公 司 工 作, 任 项 目 部 经 理 ;1998 年 至 2000 年 在 北 京 汇 理 信 息 技 术 公 司 工 作, 任 软 件 测 试 部 经 理 ;2000 年 参 与 创 建 公 司, 历 任 公 司 软 件 测 试 部 产 品 部 质 量 管 理 部 经 理 现 任 本 公 司 质 量 管 理 部 经 理 任 亚 纶 女 士 :41 岁, 中 国 国 籍, 北 京 经 济 学 院 财 务 专 业 大 专 毕 业, 会 计 师 职 称 1990 年 7 月 至 1996 年 9 月 在 北 京 青 年 政 治 学 院 工 作 ;1996 年 9 月 至 1999 年 12 月 在 北 京 汇 理 信 息 技 术 公 司 工 作 ;2000 年 至 今 在 本 公 司 工 作, 现 任 项 目 实 施 部 经 理 三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核 心 技 术 人 员 持 股 变 动 的 情 况 序 号 姓 名 1 解 洪 波 2 陶 建 宇 3 郭 吉 宏 职 务 董 事 长 总 经 理 董 事 副 总 经 理 董 事 质 量 总 监 期 初 持 股 数 量 ( 股 ) 增 加 持 股 数 量 ( 股 ) 减 少 持 股 数 量 ( 股 ) 期 末 持 股 数 量 ( 股 ) 持 股 比 例 (%) 备 注 3,493,600 3,117,240 1,630,000 4,980,840 23.83 核 心 技 术 人 员 968,000 1,471,200 2,439,200 11.67 核 心 技 术 人 员 968,000 871,200 170,000 1,669,200 7.99 核 心 技 术 人 员 4 周 胜 瑜 董 事 880,000 792,000 1,672,000 8 5 徐 云 建 董 事 6 李 志 兵 7 朱 中 铭 8 徐 洪 涛 监 事 会 主 席 监 事 产 品 研 发 部 经 理 监 事 项 目 实 施 部 副 经 理 工 会 主 席 9 齐 余 庆 财 务 总 监 10 冯 峰 质 量 管 理 部 经 理 231,000 207,900 438,900 2.1 核 心 技 术 人 员 核 心 技 术 人 员 462,000 415,800 877,800 4.2 核 心 技 术 人 员 第 13 页

11 任 亚 纶 12 郭 超 群 合 计 项 目 实 施 部 经 理 董 事 会 秘 书 市 场 销 售 总 监 231,000 207,900 438,900 2.1 核 心 技 术 人 员 70,400 120,360 190,760 0.91 核 心 技 术 人 员 7,304,000 7,203,600 1,800,000 12,707,600 60.8 四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新 聘 或 解 聘 情 况 2009 年 3 月 25 日 公 司 第 一 届 董 事 会 第 四 次 会 议 批 准 公 司 董 事 会 秘 书 冯 峰 先 生 辞 去 董 事 会 秘 书 职 务 ; 聘 任 郭 超 群 先 生 为 公 司 董 事 会 秘 书 ;2009 年 4 月 16 日 公 司 2008 年 度 股 东 大 会 批 准 公 司 董 事 赵 跃 华 先 生 辞 去 董 事 职 务 ; 聘 任 徐 云 建 先 生 为 公 司 董 事 第 14 页

第 五 章 公 司 治 理 结 构 一 公 司 治 理 情 况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严 格 按 照 公 司 法 证 券 公 司 代 办 股 份 转 让 系 统 中 关 村 科 技 园 区 非 上 市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股 份 报 价 转 让 试 点 办 法 ( 暂 行 ) 和 公 司 章 程 的 要 求, 规 范 公 司 运 作, 履 行 信 息 披 露 义 务, 不 断 完 善 公 司 治 理 结 构, 建 立 健 全 内 部 管 理 和 控 制 制 度, 持 续 深 入 开 展 公 司 治 理 活 动, 提 高 了 公 司 治 理 水 平 截 至 报 告 期 末, 公 司 治 理 实 际 情 况 符 合 中 国 证 券 业 协 会 关 于 代 办 股 份 转 让 系 统 公 司 治 理 的 规 范 性 要 求 1 关 于 股 东 与 股 东 大 会 公 司 严 格 按 照 公 司 法 证 券 公 司 代 办 股 份 转 让 系 统 中 关 村 科 技 园 区 非 上 市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股 份 报 价 转 让 试 点 办 法 ( 暂 行 ) 公 司 章 程 股 东 大 会 议 事 规 则 的 规 定 和 要 求, 召 集 召 开 股 东 大 会 公 司 能 够 平 等 对 待 所 有 股 东, 中 小 股 东 与 大 股 东 享 有 平 等 地 位, 确 保 全 体 股 东 能 充 分 行 使 自 己 的 合 法 权 利 公 司 章 程 及 股 东 大 会 议 事 规 则 中 明 确 规 定 了 股 东 大 会 的 召 集 召 开 及 表 决 程 序 股 东 的 参 会 资 格 和 对 董 事 会 的 授 权 原 则 等, 董 事 会 在 报 告 期 内 做 到 认 真 审 议 并 安 排 股 东 大 会 的 审 议 事 项 等 2 关 于 公 司 与 控 股 股 东 公 司 具 有 独 立 的 业 务 及 自 主 经 营 能 力, 在 人 员 资 产 财 务 机 构 和 业 务 等 方 面 均 独 立 于 控 股 股 东, 公 司 董 事 会 监 事 会 和 内 部 机 构 均 能 够 独 立 运 作 3 关 于 董 事 和 董 事 会 公 司 严 格 按 照 公 司 章 程 规 定 的 董 事 选 聘 程 序 选 举 董 事, 公 司 董 事 会 的 人 数 和 人 员 构 成 符 合 法 律 法 规 规 定, 公 司 全 体 董 事 熟 悉 有 关 法 律 法 规, 了 解 作 为 董 事 的 权 利 义 务 和 责 任, 勤 勉 尽 责 4 关 于 监 事 和 监 事 会 公 司 监 事 会 严 格 执 行 公 司 法 公 司 章 程 的 有 关 规 定, 人 数 和 人 员 构 成 符 合 法 律 法 规 的 要 求, 认 真 履 行 自 己 的 职 责, 向 股 东 大 会 负 责, 对 公 司 财 务 第 15 页

状 况 重 大 事 项 关 联 交 易 以 及 董 事 和 经 理 等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履 行 职 责 的 合 法 合 规 性 进 行 监 督, 并 发 表 独 立 意 见, 维 护 公 司 及 股 东 的 合 法 权 益 5 关 于 绩 效 评 价 和 激 励 约 束 机 制 公 司 正 逐 步 建 立 和 完 善 公 正 透 明 的 董 事 监 事 和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的 绩 效 评 价 标 准 和 激 励 约 束 机 制, 公 司 经 理 人 员 的 聘 任 公 开 透 明, 符 合 法 律 法 规 的 规 定 6 关 于 相 关 利 益 者 公 司 能 够 充 分 尊 重 和 维 护 相 关 利 益 者 的 合 法 权 益, 实 现 股 东 员 工 社 会 等 各 方 利 益 的 协 调 平 衡, 共 同 推 动 公 司 持 续 健 康 地 发 展 公 司 将 一 如 既 往 地 按 照 公 司 法 证 券 公 司 代 办 股 份 转 让 系 统 中 关 村 科 技 园 区 非 上 市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股 份 报 价 转 让 试 点 办 法 ( 暂 行 ) 等 有 关 规 范 性 文 件 的 要 求, 根 据 公 司 实 际 情 况, 进 一 步 完 善 公 司 的 各 项 规 章 制 度, 以 全 体 股 东 利 益 最 大 化 为 目 标, 切 实 维 护 广 大 投 资 者 的 利 益 7 关 于 信 息 披 露 与 透 明 度 公 司 指 定 董 事 会 秘 书 负 责 信 息 披 露 工 作 接 待 投 资 者 的 来 访 和 咨 询, 报 价 转 让 信 息 披 露 平 台 (http://bjzr.gfzr.com.cn/bjzr/index.html) 为 本 公 司 信 息 披 露 的 指 定 网 站 ; 公 司 严 格 按 照 有 关 法 律 法 规 的 要 求, 真 实 准 确 完 整 及 时 地 披 露 有 关 信 息, 并 确 保 所 有 股 东 有 平 等 的 机 会 获 得 信 息 二 公 司 董 事 长 及 其 他 董 事 履 行 职 责 的 情 况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全 体 董 事 均 能 严 格 按 照 公 司 法 证 券 公 司 代 办 股 份 转 让 系 统 中 关 村 科 技 园 区 非 上 市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股 份 报 价 转 让 试 点 办 法 ( 暂 行 ) 公 司 章 程 等 法 律 法 规 及 规 章 制 度 的 规 定 和 要 求 去 做, 诚 实 守 信, 发 挥 各 自 的 专 业 特 长 技 能 和 经 验, 积 极 地 履 行 职 责, 切 实 维 护 公 司 及 股 东 特 别 是 社 会 公 众 股 股 东 的 权 益 三 公 司 与 控 股 股 东 在 业 务 人 员 资 产 机 构 财 务 等 方 面 的 关 系 公 司 在 业 务 人 员 资 产 机 构 财 务 等 方 面 与 控 股 股 东 相 互 独 立, 公 司 具 有 独 立 完 整 的 业 务 及 自 主 经 营 能 力 1 业 务 独 立 第 16 页

公 司 独 立 从 事 业 务 经 营, 对 控 股 股 东 及 其 关 联 企 业 不 存 在 依 赖 关 系 公 司 拥 有 独 立 的 研 发 生 产 销 售 体 系, 产 品 的 开 发 生 产 销 售 不 依 赖 于 控 股 股 东 及 其 关 联 企 业 公 司 拥 有 自 主 知 识 产 权 和 独 立 的 技 术 开 发 队 伍, 业 务 发 展 不 依 赖 于 和 受 制 于 控 股 股 东 和 任 何 其 他 关 联 企 业 2 人 员 独 立 公 司 在 劳 动 关 系 人 事 及 薪 资 管 理 等 各 方 面 均 独 立 于 控 股 股 东 ; 总 经 理 副 总 经 理 董 事 会 秘 书 财 务 负 责 人 等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均 专 职 在 本 公 司 工 作, 并 在 本 公 司 领 取 报 酬 公 司 董 事 监 事 和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的 产 生 均 严 格 按 照 公 司 法 和 公 司 章 程 的 有 关 规 定 执 行 3 资 产 独 立 公 司 拥 有 独 立 于 控 股 股 东 的 生 产 经 营 场 所 及 相 关 配 套 设 施 拥 有 独 立 于 控 股 股 东 和 关 联 企 业 的 房 屋 使 用 权 专 利 非 专 利 技 术 等 有 形 或 无 形 资 产 4 机 构 独 立 公 司 与 控 股 股 东 及 其 他 关 联 企 业 的 办 公 机 构 和 经 营 场 所 分 开, 不 存 在 混 合 经 营 办 公 的 情 况, 公 司 的 相 应 部 门 与 控 股 股 东 和 其 他 关 联 企 业 的 内 设 机 构 之 间 没 有 上 下 级 的 领 导 关 系 5 财 务 独 立 公 司 设 立 了 独 立 的 财 务 会 计 部 门 和 独 立 的 会 计 核 算 财 务 管 理 体 系, 配 备 了 相 应 的 财 务 人 员, 建 立 了 独 立 规 范 的 财 务 管 理 体 系 和 会 计 核 算 体 系 ; 公 司 独 立 在 银 行 开 设 了 银 行 账 户, 不 存 在 资 金 或 资 产 被 控 股 股 东 或 其 他 企 业 任 意 占 用 的 情 况 ; 公 司 作 为 独 立 纳 税 人, 依 法 独 立 纳 税, 不 存 在 与 控 股 股 东 混 合 纳 税 的 情 况 四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对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的 绩 效 考 评 及 激 励 机 制 为 使 公 司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更 好 地 履 行 职 责, 维 护 公 司 及 股 东 的 利 益, 在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加 强 了 对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的 绩 效 考 评 及 激 励 机 制 并 逐 步 完 善, 使 其 及 时 适 应 公 司 不 断 发 展 的 需 要 公 司 的 考 评 激 励 机 制 主 要 体 现 在 薪 酬 水 平 上, 高 管 人 员 薪 酬 由 董 事 会 拟 定 并 授 权 董 事 长 考 核 高 管 人 员 业 绩, 考 核 的 内 容 和 标 准 为 考 核 方 与 被 考 核 方 签 订 的 年 度 合 约, 使 考 核 和 激 励 落 到 实 处 第 17 页

第 六 章 股 东 大 会 情 况 简 介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严 格 按 照 公 司 法 公 司 章 程 和 股 东 大 会 议 事 规 则 等 相 关 规 定 组 织 召 开 股 东 大 会 1 2009 年 4 月 16 日 召 开 了 2008 年 度 股 东 大 会, 会 议 由 解 洪 波 先 生 主 持 会 议 对 各 项 提 案 进 行 了 逐 项 审 议 及 表 决, 通 过 了 2008 年 年 度 报 告 2008 年 度 董 事 会 报 告 2008 年 度 监 事 会 报 告 2009 年 公 司 知 识 产 权 质 押 贷 款 事 项 2008 年 度 利 润 分 配 预 案 2009 年 年 度 财 务 预 算 方 案, 批 准 公 司 董 事 赵 跃 华 先 生 辞 去 董 事 职 务, 聘 任 徐 云 建 先 生 为 公 司 董 事 会 董 事 2 2009 年 6 月 8 日 召 开 了 第 一 次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会 议 由 董 事 长 解 洪 波 先 生 主 持 会 议 对 各 项 提 案 进 行 了 逐 项 审 议 及 表 决, 通 过 了 2008 年 度 利 润 分 配 方 案 修 正 案 修 改 公 司 章 程 的 议 案 第 18 页

第 七 章 董 事 会 报 告 一 报 告 期 总 体 经 营 情 况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主 营 业 务 收 入 为 5,261.20 万 元, 同 比 增 长 146.33%, 营 业 利 润 为 739.95 万 元, 同 比 上 升 6,112.61%, 净 利 润 为 950.56 万 元, 同 比 增 长 266.31%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主 营 营 业 收 入 营 业 利 润 净 利 润 大 幅 增 加, 第 一 取 决 于 公 司 2009 年 度 严 格 按 照 挂 牌 公 司 的 监 管 要 求 进 行 公 司 治 理, 大 大 提 高 了 公 司 管 理 水 平 和 人 员 素 质, 管 理 效 益 大 幅 提 高 ; 第 二 取 决 于 公 司 作 为 挂 牌 公 众 公 司, 提 高 了 公 司 品 牌 及 知 名 度, 大 大 增 强 了 已 有 及 潜 在 客 户 对 公 司 的 信 任 度, 主 营 业 务 大 幅 增 长 ; 第 三 取 决 于 公 司 产 品 的 顾 问 咨 询 水 平 研 发 能 力 开 发 能 力 实 施 水 平 服 务 能 力 进 一 步 提 高, 产 品 成 熟 度 大 大 提 升, 公 司 利 润 大 幅 提 高 ; 第 四 取 决 于 公 司 成 功 推 出 并 完 善 了 公 共 服 务 企 业 等 其 他 资 金 管 理 产 品 线, 为 公 司 2009 年 度 及 日 后 发 展 提 供 了 新 的 利 润 增 长 点, 并 使 九 恒 星 智 能 资 金 平 台 产 品 线 得 到 了 丰 富 2009 年 度 国 内 资 金 管 理 领 域 及 相 关 项 目 招 投 标 虽 然 在 各 季 度 分 布 不 均, 并 一 直 遭 受 全 球 金 融 危 机 大 环 境 的 影 响, 但 从 全 年 的 角 度 考 察, 资 金 管 理 系 统 建 设 仍 将 保 持 快 速 增 长 势 头, 预 计 2010 年 资 金 管 理 项 目 将 在 国 内 多 领 域 多 行 业 迅 速 扩 展 及 延 伸, 相 关 资 金 管 理 项 目 将 陆 续 展 开 招 投 标, 公 司 将 继 续 利 用 资 金 管 理 市 场 的 良 好 机 遇 扩 展 市 场 占 有 率 并 提 高 盈 利 水 平 二 报 告 期 主 营 业 务 及 其 经 营 情 况 1 概 要 2009 年 公 司 超 额 完 成 董 事 会 下 达 的 工 作 任 务, 与 上 年 度 年 相 比, 销 售 收 入 增 长 146.33%, 净 利 润 增 长 266.31% 总 资 产 达 到 3800 万 以 上, 净 资 产 达 到 了 3100 万 以 上 公 司 继 续 成 功 登 上 发 展 历 程 的 一 个 新 台 阶, 实 现 了 高 速 成 长 的 目 标 公 司 产 品 在 原 来 集 团 企 业 资 金 管 理 产 品 的 坚 实 基 础 上, 成 功 拓 展 到 公 共 服 务 企 业, 同 时 丰 富 了 智 能 资 金 管 理 产 品 线 并 日 臻 成 熟, 为 公 司 今 后 发 展 提 供 了 新 的 利 润 增 长 点 第 19 页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自 有 知 识 产 权 自 主 品 牌 自 主 核 心 技 术 方 面 继 续 大 力 扩 充, 截 止 到 2009 年 底 公 司 共 有 49 项 软 件 著 作 权 1 项 发 明 专 利 ( 另 有 7 项 处 于 待 批 阶 段 ) 4 项 商 标 注 册 权 ( 另 有 4 项 处 于 待 批 阶 段 ) 2 项 网 站 名 称 注 册 1 项 经 营 许 可 5 项 无 线 网 址 注 册 报 告 期 内, 市 场 份 额 继 续 扩 大 并 保 持 领 先 国 内 财 务 公 司 客 户 保 有 量 37 家 ( 共 91 家 ), 市 场 份 额 占 比 40.66%; 国 内 中 央 企 业 客 户 保 有 量 23 家 ( 共 129 家 ), 市 场 份 额 占 比 17.83%; 公 司 客 户 总 量 在 百 家 以 上, 在 资 金 管 理 软 件 细 分 市 场 继 续 保 持 领 先 位 置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规 模 继 续 扩 大 北 京 总 部 顾 问 研 发 开 发 实 施 人 员 数 量 继 续 扩 大 ; 报 告 期 内 于 公 司 在 上 海 等 国 内 重 要 城 市 建 立 了 分 公 司 办 事 处 及 服 务 机 构, 为 异 地 分 支 机 构 建 设 开 辟 了 良 好 开 端, 并 大 大 加 强 了 异 地 服 务 能 力 项 目 2 报 告 期 内 财 务 数 据 分 析 (1) 公 司 主 营 业 务 情 况 ( 单 位 : 元 ) 2009 年 度 主 营 业 务 收 入 2008 年 度 主 营 业 务 收 入 2009 年 度 主 营 业 务 成 本 2008 年 度 主 营 业 务 成 本 销 售 收 入 40,066,423.11 17,225,534.20 26,589,551.73 6,006,471.83 服 务 收 入 12,545,560.00 4,132,280.00 合 计 52,611,983.11 21,357,714.20 26,589,551.73 6,006,471.83 (2)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现 金 流 量 构 成 情 况 ( 单 位 : 人 民 币 元 ) 经 营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量 净 额 :12,937,338.79 投 资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量 净 额 :-528,145.03 筹 资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量 净 额 :1,309,695.00 现 金 及 现 金 等 价 物 净 增 加 额 :13,718,888.76 三 报 告 期 内 定 向 增 资 情 况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无 定 向 增 资 四 报 告 期 内 投 资 情 况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无 新 增 对 外 投 资 第 20 页

五 报 告 期 内, 北 京 永 拓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出 具 了 标 准 无 保 留 意 见 的 审 计 报 告 六 董 事 会 日 常 工 作 情 况 报 告 期 内, 董 事 会 认 真 履 行 工 作 职 责, 审 慎 行 使 公 司 章 程 和 股 东 大 会 赋 予 的 职 权, 结 合 公 司 实 际 经 营 需 要, 共 召 开 两 次 董 事 会 会 议, 会 议 的 通 知 召 开 表 决 程 序 均 符 合 公 司 法 公 司 章 程 的 要 求 历 次 会 议 的 主 要 情 况 如 下 : (1)2009 年 3 月 25 日 召 开 了 第 一 届 第 四 次 董 事 会 通 过 了 2008 年 年 度 报 告, 并 提 请 股 东 大 会 审 议 ; 通 过 了 2009 年 年 度 经 营 计 划 ; 通 过 了 2009 年 公 司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报 酬 标 准 事 项 ; 通 过 了 2009 年 公 司 知 识 产 权 质 押 贷 款 事 项, 并 提 请 股 东 大 会 审 议 ; 通 过 了 接 受 公 司 董 事 会 秘 书 冯 峰 先 生 由 于 个 人 原 因 提 请 辞 去 董 事 会 秘 书 的 事 宜, 并 决 定 聘 任 郭 超 群 先 生 任 董 事 会 秘 书 的 议 案 ; 通 过 了 2008 年 度 利 润 分 配 预 案, 并 提 请 股 东 大 会 审 议 ; 通 过 了 2009 年 年 度 财 务 预 算 方 案, 并 提 请 股 东 大 会 审 议 ; 通 过 了 公 司 董 事 赵 跃 华 先 生 由 于 个 人 原 因 提 请 辞 去 董 事 职 务 的 事 宜, 并 经 股 东 解 洪 波 提 名, 建 议 向 股 东 大 会 提 出 徐 云 建 先 生 为 公 司 董 事 会 候 选 董 事 的 议 案, 并 提 请 股 东 大 会 审 议 ; 通 过 了 2008 年 年 度 董 事 会 报 告, 并 提 请 股 东 大 会 审 议 ; 通 过 了 关 于 召 开 公 司 2008 年 度 股 东 大 会 的 提 案 (2)2009 年 5 月 19 日 召 开 了 第 一 届 第 五 次 董 事 会 通 过 了 2008 年 度 利 润 分 配 方 案 修 正 案, 并 提 请 股 东 大 会 审 议 ; 通 过 了 修 改 公 司 章 程 的 议 案, 并 提 请 股 东 大 会 审 议 ; 通 过 了 关 于 召 开 2009 年 第 一 次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的 议 案 (2)2009 年 8 月 28 日 召 开 了 第 一 届 第 六 次 董 事 会 通 过 了 2009 年 半 年 度 报 告 ; 通 过 了 北 京 九 恒 星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信 息 披 露 事 务 管 理 制 度 ; 通 过 了 北 京 九 恒 星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从 2009 年 1 月 1 日 起 变 更 坏 账 估 计 方 法 第 21 页

的 议 案 ; 通 过 了 关 于 公 司 在 通 过 新 三 板 挂 牌 后, 继 续 完 成 到 创 业 板 上 市 的 工 作 目 标 的 议 案 ; 七 其 他 需 要 披 露 事 项 无 第 22 页

第 八 章 监 事 会 报 告 公 司 监 事 会 全 体 成 员 按 照 公 司 法 公 司 章 程 及 有 关 法 律 法 规 的 要 求, 认 真 履 行 职 责, 依 法 独 立 行 使 职 权, 保 证 公 司 规 范 运 作, 维 护 公 司 利 益, 维 护 股 东 利 益 监 事 会 对 公 司 长 期 发 展 计 划 重 大 发 展 项 目 公 司 生 产 经 营 活 动 财 务 状 况 董 事 及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履 行 职 责 的 情 况 进 行 了 监 督, 促 进 了 公 司 规 范 运 作 和 健 康 发 展 报 告 期 内, 监 事 会 认 真 履 行 工 作 职 责, 审 慎 行 使 公 司 章 程 和 股 东 大 会 赋 予 的 职 权, 结 合 公 司 实 际 经 营 需 要, 共 召 开 一 次 监 事 会 会 议, 会 议 的 通 知 召 开 表 决 程 序 符 合 公 司 法 公 司 章 程 的 要 求 公 司 监 事 会 对 2009 年 度 有 关 事 项 的 独 立 意 见 如 下 : 一 公 司 依 法 运 作 情 况 2009 年 度, 公 司 董 事 会 严 格 按 照 股 东 大 会 的 各 项 决 议 要 求, 确 实 履 行 了 各 项 决 议, 其 决 策 程 序 符 合 公 司 法 及 公 司 章 程 的 有 关 规 定 公 司 本 着 诚 信 公 正 创 新 有 序 的 经 营 理 念, 建 立 和 健 全 了 较 为 完 善 的 公 司 内 部 管 理 制 度, 并 不 断 提 高 监 事 会 没 有 发 现 公 司 董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担 任 公 司 职 务 时 有 违 反 法 律 法 规 和 公 司 章 程 或 损 害 公 司 利 益 的 行 为 公 司 董 事 会 和 高 级 管 理 层 尽 职 尽 责, 努 力 工 作, 取 得 了 较 好 的 经 营 效 果 二 公 司 财 务 检 查 情 况 监 事 会 通 过 了 北 京 永 拓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对 本 公 司 2009 年 度 会 计 报 表 出 具 的 审 计 报 告 监 事 会 认 为 公 司 2009 年 度 财 务 报 表 在 所 有 重 大 方 面 公 允 客 观 地 反 映 了 公 司 的 年 度 财 务 状 况 经 营 成 果 和 现 金 流 量 情 况 三 股 东 大 会 决 议 执 行 情 况 公 司 监 事 会 成 员 列 席 了 公 司 董 事 会 和 股 东 大 会 会 议, 对 公 司 董 事 会 提 交 股 东 第 23 页

大 会 审 议 的 各 项 报 告 和 提 案 内 容, 监 事 会 无 其 他 任 何 异 议 第 24 页

第 九 章 重 大 事 项 一 重 大 诉 讼 仲 裁 事 项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无 重 大 诉 讼 仲 裁 事 项, 也 无 以 前 期 间 发 生 但 持 续 到 报 告 期 的 重 大 诉 讼 仲 裁 事 项 二 公 司 重 大 资 产 收 购 出 售 或 处 置 以 及 企 业 收 购 兼 并 的 情 况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没 有 发 生 重 大 资 产 收 购 出 售 以 及 企 业 收 购 兼 并, 也 无 以 前 期 间 发 生 但 持 续 到 报 告 期 的 重 大 资 产 收 购 出 售 以 及 企 业 收 购 兼 并 三 重 大 关 联 交 易 情 况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未 发 生 重 大 关 联 交 易 四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与 关 联 方 的 资 金 往 来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无 与 关 联 方 的 资 金 往 来 五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对 外 担 保 情 况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无 对 外 担 保 情 况 六 报 告 期 内 委 托 理 财 情 况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无 委 托 理 财 情 况 七 解 聘 聘 任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情 况 2009 年 度 公 司 聘 请 北 京 永 拓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为 公 司 审 计 机 构 第 25 页

八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及 其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公 司 股 东 实 际 控 制 人 处 罚 及 整 改 情 况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公 司 董 事 会 及 董 事 公 司 监 事 会 及 监 事 和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没 有 受 到 稽 查 行 政 处 罚 通 报 批 评 的 情 形 公 司 董 事 会 及 董 事 公 司 监 事 会 及 监 事 和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没 有 被 采 取 司 法 强 制 措 施 的 情 况 九 报 告 期 内 重 大 合 同 及 其 履 行 情 况 1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未 发 生 且 没 有 以 前 期 间 发 生 但 延 续 到 报 告 期 的 重 大 托 管 承 包 租 赁 其 他 公 司 资 产 或 其 他 公 司 托 管 承 包 租 赁 公 司 资 产 的 事 项 2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未 发 生 且 没 有 以 前 期 间 发 生 但 延 续 到 报 告 期 的 重 大 委 托 他 人 进 行 现 金 资 产 管 理 的 事 项 十 报 告 期 或 持 续 到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或 持 股 5% 以 上 股 东 承 诺 的 事 项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或 持 股 5% 以 上 股 东 没 有 承 诺 事 项, 也 无 以 前 期 间 发 生 但 持 续 到 报 告 期 的 承 诺 事 项 十 一 报 告 期 利 润 分 配 预 案 公 司 拟 以 2009 年 12 月 31 日 的 总 股 本 20,900,000 股 为 基 数 进 行 利 润 分 配, 向 全 体 股 东 按 每 10 股 送 3 股 红 股 派 0.38 元 人 民 币 现 金 ( 含 税 ) 剩 余 未 分 配 利 润 结 转 以 后 年 度 该 预 案 实 施 后, 公 司 总 股 本 将 由 20,900,000 股 增 至 27,170,000 股 十 二 其 它 重 要 事 项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无 其 他 重 要 事 项 第 26 页

第 十 章 财 务 报 告 一 审 计 报 告 北 京 九 恒 星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二 九 年 度 财 务 报 表 审 计 报 告 目 录 一 审 计 报 告 二 2009 年 度 财 务 报 表 及 财 务 报 表 附 注 北 京 永 拓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第 27 页

审 计 报 告 京 永 审 字 (2010) 第 14601 号 北 京 九 恒 星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全 体 股 东 : 我 们 审 计 了 后 附 的 北 京 九 恒 星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以 下 简 称 九 恒 星 公 司 ) 的 财 务 报 表, 包 括 2009 年 12 月 31 日 的 资 产 负 债 表,2009 年 度 的 利 润 表 现 金 流 量 表 以 及 财 务 报 表 附 注 一 管 理 层 对 财 务 报 表 的 责 任 按 照 企 业 会 计 准 则 和 企 业 会 计 制 度 的 规 定 编 制 财 务 报 表 是 九 恒 星 公 司 管 理 层 的 责 任 这 种 责 任 包 括 :(1) 设 计 实 施 和 维 护 与 财 务 报 表 编 制 相 关 的 内 部 控 制, 以 使 财 务 报 表 不 存 在 由 于 舞 弊 或 错 误 而 导 致 的 重 大 错 报 ;(2) 选 择 和 运 用 恰 当 的 会 计 政 策 ;(3) 做 出 合 理 的 会 计 估 计 二 注 册 会 计 师 的 责 任 我 们 的 责 任 是 在 实 施 审 计 工 作 的 基 础 上 对 财 务 报 表 发 表 审 计 意 见 我 们 按 照 中 国 注 册 会 计 师 审 计 准 则 的 规 定 执 行 了 审 计 工 作 中 国 注 册 会 计 师 审 计 准 则 要 求 我 们 遵 守 职 业 道 德 规 范, 计 划 和 实 施 审 计 工 作 以 对 财 务 报 表 是 否 不 存 在 重 大 错 报 获 取 合 理 保 证 审 计 工 作 涉 及 实 施 审 计 程 序, 以 获 取 有 关 财 务 报 表 金 额 和 披 露 的 审 计 证 据 选 择 的 审 计 程 序 取 决 于 注 册 会 计 师 的 判 断, 包 括 对 由 于 舞 弊 或 错 误 导 致 的 财 务 报 表 重 大 错 报 风 险 的 评 估 在 进 行 风 险 评 估 时, 我 们 考 虑 与 财 务 报 表 编 制 相 关 的 内 部 控 制, 以 设 计 恰 当 的 审 计 程 序, 但 目 的 并 非 对 内 部 控 制 的 有 效 性 发 表 意 见 审 计 工 作 还 包 括 评 价 管 理 层 选 用 会 计 政 策 的 恰 当 性 和 做 出 会 计 估 计 的 合 理 性, 以 及 评 价 财 务 报 表 的 总 体 列 报 我 们 相 信, 我 们 获 取 的 审 计 证 据 是 充 分 适 当 的, 为 发 表 审 计 意 见 提 供 了 基 础 三 审 计 意 见 第 28 页

我 们 认 为, 九 恒 星 公 司 财 务 报 表 已 经 按 照 企 业 会 计 准 则 企 业 会 计 制 度 的 规 定 编 制, 在 所 有 重 大 方 面 公 允 反 映 了 九 恒 星 公 司 2009 年 12 月 31 日 的 财 务 状 况 以 及 2009 年 度 的 经 营 成 果 和 现 金 流 量 北 京 永 拓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中 国 注 册 会 计 师 : 中 国 北 京 中 国 注 册 会 计 师 : 2010 年 2 月 6 日 第 29 页

二 会 计 报 表 1 资 产 负 债 表 资 产 负 债 表 编 制 单 位 : 北 京 九 恒 星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流 动 资 产 : 项 目 注 释 金 额 单 位 : 人 民 币 元 2009 年 12 月 31 日 2008 年 12 月 31 日 货 币 资 金 1 26,258,092.69 12,539,203.93 短 期 投 资 应 收 票 据 0.00 0.00 应 收 股 利 应 收 利 息 应 收 账 款 2 5,421,930.64 7,890,400.51 其 他 应 收 款 3 794,869.33 767,643.50 预 付 账 款 4 67,485.00 151,664.00 应 收 补 贴 款 5 1,397,064.16 842,958.54 存 货 6 2,539,544.97 481,624.33 待 摊 费 用 0.00 273,333.34 一 年 内 到 期 的 长 期 债 权 投 资 其 他 流 动 资 产 流 动 资 产 合 计 36,478,986.79 22,946,828.15 长 期 投 资 :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合 并 价 差 长 期 债 权 投 资 长 期 投 资 合 计 固 定 资 产 : 固 定 资 产 原 价 7 1,864,639.75 1,336,893.00 减 : 累 计 折 旧 7 957,532.18 721,235.19 固 定 资 产 净 值 7 907,107.57 615,657.81 减 : 固 定 资 产 减 值 准 备 0.00 0.00 固 定 资 产 净 额 907,107.57 615,657.81 工 程 物 资 在 建 工 程 固 定 资 产 清 理 固 定 资 产 合 计 907,107.57 615,657.81 第 30 页

无 形 资 产 及 其 他 资 产 : 无 形 资 产 8 560,000.00 752,000.00 长 期 待 摊 费 用 9 99,732.75 43,070.40 其 他 长 期 资 产 无 形 资 产 及 其 他 资 产 合 计 659,732.75 795,070.40 递 延 税 项 : 递 延 税 款 借 项 法 定 代 表 人 : 解 洪 波 资 产 总 计 38,045,827.11 24,357,556.36 主 管 会 计 工 作 负 责 人 : 齐 余 庆 财 务 报 表 附 注 为 本 报 表 的 组 成 部 分 会 计 机 构 负 责 人 : 刘 艳 茹 资 产 负 债 表 编 制 单 位 : 北 京 九 恒 星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金 额 单 位 : 人 民 币 元 项 目 负 债 和 股 东 权 益 注 释 2009 年 12 月 31 日 2008 年 12 月 31 日 流 动 负 债 : 短 期 借 款 10 3,000,000.00 500,000.00 应 付 票 据 0.00 0.00 应 付 账 款 11 884,020.27 165,429.00 预 收 账 款 12 52,000.00 221,400.00 应 付 工 资 0.00 0.00 应 付 福 利 费 0.00 220,521.27 应 付 股 利 0.00 0.00 应 交 税 金 13 2,485,117.02 351,577.04 其 他 应 交 款 55,214.83 34,079.71 其 他 应 付 款 0.00 60,698.27 预 提 费 用 预 计 负 债 递 延 收 益 一 年 内 到 期 的 长 期 负 债 其 他 流 动 负 债 流 动 负 债 合 计 6,476,352.12 1,553,705.29 长 期 负 债 : 长 期 借 款 应 付 债 券 长 期 应 付 款 专 项 应 付 款 14 360,000.00 第 31 页

其 他 长 期 负 债 长 期 负 债 合 计 360,000.00 递 延 税 项 : 递 延 税 款 贷 项 负 债 合 计 6,836,352.12 1,553,705.29 少 数 股 东 权 益 股 东 权 益 : 实 收 资 本 ( 或 股 本 ) 15 20,900,000.00 11,000,000.00 减 : 已 归 还 投 资 实 收 资 本 ( 或 股 本 ) 净 额 20,900,000.00 11,000,000.00 资 本 公 积 16 518,892.81 9,208,892.81 盈 余 公 积 17 1,210,058.22 259,495.83 其 中 : 法 定 公 益 金 0.00 0.00 未 分 配 利 润 18 8,580,523.96 2,335,462.43 报 表 外 币 折 算 差 额 所 有 者 权 益 合 计 31,209,474.99 22,803,851.07 负 债 和 所 有 者 权 益 总 计 38,045,827.11 24,357,556.36 法 定 代 表 人 : 解 洪 波 主 管 会 计 工 作 负 责 人 : 齐 余 庆 财 务 报 表 附 注 为 本 报 表 的 组 成 部 分 会 计 机 构 负 责 人 : 刘 艳 茹 2 利 润 表 利 润 表 编 制 单 位 : 北 京 九 恒 星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金 额 单 位 : 人 民 币 元 项 目 注 释 2009 年 度 2008 年 度 一 主 营 业 务 收 入 19 52,611,983.11 21,357,814.20 减 : 主 营 业 务 成 本 20 26,589,551.73 6,006,471.83 主 营 业 务 税 金 及 附 加 996,318.86 512,527.50 二 主 营 业 务 利 润 25,026,112.52 14,838,814.87 加 : 其 他 业 务 利 润 减 : 营 业 费 用 4,543,344.28 6,104,215.92 管 理 费 用 12,518,337.04 8,667,948.95 财 务 费 用 21 24,964.45-61,146.01 三 营 业 利 润 7,939,466.75 127,796.01 加 : 投 资 收 益 补 贴 收 入 22 2,493,859.99 2,349,134.76 营 业 外 收 入 0.00 0.00 第 32 页

减 : 营 业 外 支 出 23 0.00 50,000.00 四 利 润 总 额 10,433,326.74 2,426,930.77 减 : 所 得 税 927,702.82-168,027.49 少 数 股 东 收 益 五 净 利 润 9,505,623.92 2,594,958.26 加 : 年 初 未 分 配 利 润 2,335,462.43 7,893,346.28 其 他 转 入 0.00-7,893,346.28 其 中 : 盈 余 公 积 转 入 资 本 公 积 转 入 六 可 供 分 配 的 利 润 11,841,086.35 2,594,958.26 减 : 提 取 法 定 盈 余 公 积 950,562.39 259,495.83 提 取 法 定 公 益 金 提 取 职 工 奖 励 及 福 利 基 金 提 取 储 备 基 金 提 取 企 业 发 展 基 金 七 可 供 投 资 者 分 配 的 利 润 10,890,523.96 2,335,462.43 减 : 应 付 优 先 股 股 利 提 取 任 意 盈 余 公 积 应 付 普 通 股 股 利 1,210,000.00 转 作 股 本 的 普 通 股 股 利 1,100,000.00 八 未 分 配 利 润 8,580,523.96 2,335,462.43 财 务 报 表 附 注 为 本 报 表 的 组 成 部 分 法 定 代 表 人 : 解 洪 波 主 管 会 计 工 作 负 责 人 : 齐 余 庆 会 计 机 构 负 责 人 : 刘 艳 茹 3 现 金 流 量 表 编 制 单 位 : 北 京 九 恒 星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单 位 : 人 民 币 元 项 目 行 次 2009 年 度 2008 年 度 一 经 营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量 : 销 售 商 品 提 供 劳 务 收 到 的 现 金 1 60,742,212.71 22,047,832.00 收 到 的 税 费 返 回 3 1,939,754.37 1,982,634.51 收 到 的 其 他 与 经 营 活 动 有 关 的 现 金 8 565,340.55 27,500.00 现 金 流 入 小 计 9 63,247,307.63 24,057,966.51 购 买 商 品 接 受 劳 务 支 付 的 现 金 10 26,219,564.51 7,098,498.03 支 付 给 职 工 以 及 为 职 工 支 付 的 现 金 12 12,986,052.71 7,610,994.79 支 付 的 各 项 税 费 13 3,306,844.89 5,004,360.62 第 33 页

支 付 的 其 他 与 经 营 活 动 有 关 的 现 金 18 7,797,506.73 8,830,262.37 现 金 流 出 小 计 20 50,309,968.84 28,544,115.81 经 营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量 净 额 21 12,937,338.79-4,486,149.30 二 投 资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量 : 收 回 投 资 所 收 到 的 现 金 22 取 得 投 资 收 益 所 收 到 的 现 金 23 处 置 固 定 资 产 无 形 资 产 和 其 他 长 期 资 产 而 收 回 的 现 金 净 额 收 到 的 其 他 与 投 资 活 动 有 关 的 现 金 28 25 5,576.08 现 金 流 入 小 计 29 5,576.08 0.00 购 建 固 定 资 产 无 形 资 产 和 其 他 长 期 资 产 所 支 付 的 现 金 投 资 所 支 付 的 现 金 29 支 付 的 其 他 与 投 资 活 动 有 关 的 现 金 35 30 533,721.11 482,888.00 现 金 流 出 小 计 34 533,721.11 482,888.00 投 资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量 净 额 35-528,145.03-482,888.00 三 筹 资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量 吸 收 投 资 所 收 到 的 现 金 38 借 款 所 收 到 的 现 金 40 3,000,000.00 500,000.00 收 到 的 其 他 与 筹 资 活 动 有 关 的 现 金 43 现 金 流 入 小 计 44 3,000,000.00 500,000.00 偿 还 债 务 所 支 付 的 现 金 45 500,000.00 分 配 股 利 利 润 或 偿 付 利 息 所 支 付 的 现 金 46 1,190,305.00 1,120.00 支 付 的 其 他 与 筹 资 活 动 有 关 的 现 金 52 现 金 流 出 小 计 53 1,690,305.00 1,120.00 筹 资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量 净 额 54 1,309,695.00 498,880.00 四 汇 率 变 动 对 现 金 的 影 响 额 55 五 现 金 及 现 金 等 价 物 净 增 加 额 56 13,718,888.76-4,470,157.30 财 务 报 表 附 注 为 本 报 表 的 组 成 部 分 法 定 代 表 人 : 解 洪 波 主 管 会 计 工 作 负 责 人 : 齐 余 庆 会 计 机 构 负 责 人 : 刘 艳 茹 现 金 流 量 表 编 制 单 位 : 北 京 九 恒 星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单 位 : 人 民 币 元 补 充 资 料 行 次 2009 年 度 2008 年 度 1 将 净 利 润 调 节 为 经 营 活 动 现 金 流 量 : 净 利 润 57 9,505,623.92 2,594,958.26 加 : 计 提 的 资 产 减 值 准 备 58 269,732.63 第 34 页

固 定 资 产 折 旧 59 236,695.27 160,443.23 无 形 资 产 摊 销 60 192,000.00 192,281.86 长 期 待 摊 费 用 摊 销 61 27,298.25 15,129.60 待 摊 费 用 减 少 ( 减 : 增 加 ) 64-94,165.34 预 提 费 用 增 加 ( 减 : 减 少 ) 65 处 置 固 定 资 产 无 形 资 产 和 其 他 长 期 资 产 的 损 失 ( 减 : 收 益 ) 66 固 定 资 产 报 废 损 失 67 财 务 费 用 68 90,305.00 1,120.00 投 资 损 失 ( 减 : 收 益 ) 69 递 延 税 款 贷 项 ( 减 : 借 项 ) 70 存 货 的 减 少 ( 减 : 增 加 ) 71-2,057,920.64 706,332.66 经 营 性 应 收 项 目 的 减 少 ( 减 : 增 加 ) 72 1,933,844.16-3,283,925.96 经 营 性 应 付 项 目 的 增 加 ( 减 : 减 少 ) 73 2,239,760.20-4,805,823.61 其 他 74 500,000.00 27,500.00 经 营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量 净 额 75 12,937,338.79-4,486,149.30 2 不 涉 及 现 金 收 支 的 投 资 和 筹 资 活 动 : 债 务 转 为 资 本 76 一 年 内 到 期 的 可 转 换 公 司 债 券 77 融 资 租 入 固 定 资 产 78 3 现 金 及 现 金 等 价 物 净 增 加 情 况 : 现 金 的 期 末 余 额 79 26,258,092.69 12,539,203.93 减 : 现 金 的 期 初 余 额 80 12,539,203.93 17,009,361.23 加 : 现 金 等 价 物 的 期 末 余 额 81 减 : 现 金 等 价 物 的 期 初 余 额 82 现 金 及 现 金 等 价 物 净 增 加 额 83 13,718,888.76-4,470,157.30 法 定 代 表 人 : 解 洪 波 主 管 会 计 工 作 负 责 人 : 齐 余 庆 会 计 机 构 负 责 人 : 刘 艳 茹 财 务 报 表 附 注 为 本 报 表 的 组 成 部 分 第 35 页

三 会 计 报 表 附 注 [ 一 ] 公 司 简 介 北 京 九 恒 星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以 下 简 称 公 司 ) 原 为 北 京 九 恒 星 科 技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 以 下 简 称 原 公 司 ), 由 解 洪 波 陶 建 宇 郭 吉 宏 冯 峰 刘 金 国 任 亚 纶 刘 艳 茹 七 位 股 东 出 资 组 建, 并 于 2000 年 3 月 13 日 北 京 市 工 商 行 政 管 理 局 西 城 分 局 登 记 注 册 成 立, 注 册 资 本 为 人 民 币 50 万 元 原 公 司 分 别 根 据 2002 年 5 月 17 日 2003 年 1 月 13 日 2006 年 5 月 22 日 及 2006 年 12 月 1 日 的 股 东 会 决 议, 经 过 四 次 股 权 变 更, 截 至 2006 年 12 月 1 日, 变 更 后 的 股 东 结 构 为 : 解 洪 波 出 资 16.00 万 元, 占 注 册 资 本 的 32%; 陶 建 宇 出 资 10.50 万 元, 占 注 册 资 本 的 21%; 郭 吉 宏 出 资 10.50 万 元, 占 注 册 资 本 的 21%; 冯 峰 出 资 5.00 万, 占 注 册 资 本 的 10%; 任 亚 纶 出 资 2.50 万 元, 占 注 册 资 本 的 5%; 朱 中 铭 出 资 2.50 万 元, 占 注 册 资 本 的 5%; 刘 艳 茹 出 资 1.50 万 元, 占 注 册 资 本 的 3%; 张 洪 出 资 1.50 万 元, 占 注 册 资 本 的 3% 根 据 2007 年 11 月 26 日 召 开 的 2007 年 第 一 次 股 东 会 决 议 通 过 增 加 注 册 资 本 到 1000 万 元 人 民 币, 增 加 新 股 东 变 更 后 的 股 东 结 构 为 : 解 洪 波 出 资 317.6 万 元, 占 注 册 资 本 的 31.76%; 陶 建 宇 出 资 88.00 万 元, 占 注 册 资 本 的 8.80%; 郭 吉 宏 出 资 88.00 万 元, 占 注 册 资 本 的 8.80%; 冯 峰 出 资 42.00 万, 占 注 册 资 本 的 4.20%; 任 亚 纶 出 资 21.00 万 元, 占 注 册 资 本 的 2.10%; 朱 中 铭 出 资 21.00 万 元, 占 注 册 资 本 的 2.10% 万 元 ; 刘 艳 茹 出 资 13.00 万 元, 占 注 册 资 本 的 1.30%; 张 洪 出 资 13.00 万 元, 占 注 册 资 本 的 1.30%; 马 骉 出 资 100.00 万 元, 占 注 册 资 本 的 10.00%; 李 宏 出 资 100.00 万 元, 占 注 册 资 本 的 10.00%; 周 胜 瑜 出 资 80.00 万 元, 占 注 册 资 本 的 8.00%; 郭 超 群 出 资 6.40 万 元, 占 注 册 资 本 的 0.64%; 北 京 中 宏 信 投 资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出 资 110.00 万 元, 占 注 册 资 本 的 11.00%, 此 次 注 册 资 本 变 更 业 经 北 京 伯 仲 行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有 限 公 司 出 具 京 仲 变 验 字 [2007]1220Z-F 号 验 资 报 告 验 证 根 据 2008 年 3 月 15 日 第 五 届 第 二 次 股 东 会 及 2008 年 3 月 18 日 首 届 股 东 大 会 决 议, 原 公 司 整 体 变 更 为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由 原 公 司 全 体 股 东 作 为 发 起 人 发 第 36 页

起 设 立, 全 体 股 东 以 2007 年 12 月 31 日 原 公 司 的 净 资 产 进 行 出 资, 以 净 资 产 中 的 1100 万 元 按 1:1 的 比 例 折 合 成 变 更 后 的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的 发 起 人 股 份 1100 万 股, 超 过 部 分 转 为 变 更 后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的 资 本 公 积, 变 更 后 的 注 册 资 本 为 人 民 币 1100 万 元, 此 次 变 更 业 经 北 京 永 拓 会 计 事 务 所 有 限 公 司 出 具 京 永 验 字 [2008] 第 21008 号 验 资 报 告 验 证 根 据 公 司 2009 年 6 月 8 日 通 过 的 2009 年 第 一 次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决 议, 公 司 以 2008 年 12 月 31 日 的 总 股 本 1,100 万 股 为 基 数, 向 全 体 股 东 每 10 股 送 1.1 股 红 利, 转 增 7.9 股, 派 发 1.00 元 人 民 币 现 金 ( 含 税 ), 变 更 后 公 司 的 总 股 本 为 2,090 万 股 此 次 变 更 业 经 北 京 永 拓 会 计 事 务 所 有 限 公 司 出 具 京 永 验 字 [2009] 第 21003 号 验 资 报 告 验 证, 并 在 北 京 市 工 商 行 政 管 理 局 登 记 备 案, 公 司 于 2009 年 6 月 10 日 领 取 了 变 更 后 的 工 商 营 业 执 照 公 司 营 业 执 照 注 册 号 :110108001227449 公 司 住 所 : 北 京 市 海 淀 区 西 直 门 北 大 街 60 号 首 钢 国 际 大 厦 0915 室 公 司 法 定 代 表 人 : 解 洪 波 公 司 主 要 经 营 范 围 是 : 因 特 网 信 息 服 务 业 务 ( 除 新 闻 出 版 教 育 医 疗 保 健 药 品 医 疗 器 械 和 BBS 以 外 的 内 容 ); 法 律 行 政 法 规 国 务 院 决 定 禁 止 的, 不 得 经 营 ; 法 律 行 政 法 规 国 务 院 决 定 规 定 应 经 许 可 的, 经 审 批 机 关 批 准 并 经 工 商 行 政 管 理 机 关 登 记 注 册 后 方 可 经 营 ; 法 律 行 政 法 规 国 务 院 决 定 未 规 定 许 可 的, 自 主 选 择 项 目 并 开 展 经 营 活 动 2009 年 9 月 7 日, 公 司 设 立 北 京 九 恒 星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上 海 分 公 司, 营 业 执 照 注 册 号 :310115001150447, 经 营 范 围 : 代 理 总 公 司 委 托 的 相 关 业 务 [ 二 ] 财 务 报 表 的 编 制 基 础 公 司 以 持 续 经 营 为 基 础, 根 据 实 际 发 生 的 交 易 和 事 项, 按 照 企 业 会 计 准 则 和 企 业 会 计 制 度 及 相 关 文 件 的 规 定 进 行 确 认 和 计 量, 在 此 基 础 上 编 制 财 务 报 表 [ 三 ] 遵 循 企 业 会 计 准 则 的 声 明 公 司 编 制 的 财 务 报 表 符 合 企 业 会 计 准 则 和 企 业 会 计 制 度 及 其 有 关 规 定 的 要 求, 真 实 完 整 地 反 映 了 公 司 的 财 务 状 况 经 营 成 果 和 现 金 流 量 等 有 关 信 息 第 37 页

[ 四 ] 主 要 会 计 政 策 和 会 计 估 计 1 会 计 制 度 公 司 执 行 企 业 会 计 准 则 和 企 业 会 计 制 度 及 其 有 关 补 充 规 定 2 会 计 年 度 公 司 以 1 月 1 日 起 12 月 31 日 止 为 一 个 会 计 年 度 3 记 账 本 位 币 公 司 以 人 民 币 为 记 账 本 位 币 4 记 账 原 则 和 计 价 基 础 公 司 会 计 核 算 以 权 责 发 生 制 为 记 账 基 础, 以 历 史 成 本 为 计 价 基 础, 各 项 财 产 如 果 发 生 减 值, 则 提 取 相 应 的 减 值 准 备 5 现 金 等 价 物 确 定 标 准 公 司 将 所 持 有 的 期 限 短 流 动 性 强 易 于 转 换 为 已 知 金 额 现 金 价 值 变 动 风 险 小 的 投 资 确 定 为 现 金 等 价 物 包 括 可 在 证 券 市 场 上 流 通 的 从 购 买 日 起 三 个 月 内 到 期 的 短 期 债 券 投 资 6 外 币 业 务 核 算 方 法 公 司 外 币 经 济 业 务 发 生 时, 按 业 务 发 生 当 日 人 民 币 基 准 汇 价 折 合 为 记 账 本 位 币 金 额, 月 份 终 了, 将 外 币 现 金 外 币 银 行 存 款 外 币 债 权 债 务 等 各 种 外 币 账 户 的 余 额, 按 照 月 末 人 民 币 基 准 汇 价 折 合 为 记 账 本 位 币 金 额 按 照 月 末 人 民 币 基 准 汇 价 折 合 的 记 账 本 位 币 金 额 与 账 面 记 账 本 位 币 之 间 的 差 额, 作 为 汇 兑 损 益 7 坏 账 核 算 方 法 (1) 坏 账 损 失 的 确 认 标 准 A 债 务 人 破 产 或 死 亡, 以 其 破 产 财 产 或 遗 产 清 偿 后, 仍 不 能 收 回 的 应 收 款 项 ; B 债 务 人 遭 受 自 然 灾 害 或 意 外 事 故, 损 失 巨 大, 确 实 无 法 清 偿 的 应 收 款 项 ; C 债 务 人 逾 期 未 能 履 行 偿 债 义 务, 超 过 三 年 仍 然 不 能 收 回, 且 具 有 足 够 证 据 表 明 无 法 收 回 的 应 收 款 项 (2) 坏 账 损 失 的 核 算 方 法 公 司 坏 账 损 失 的 核 算 采 用 备 抵 法, 当 发 生 坏 账 损 失 时 报 经 董 事 会, 根 据 董 事 会 决 议 冲 销 计 提 的 坏 账 准 备 第 38 页

在 资 产 负 债 表 日, 对 于 单 项 金 额 100 万 元 ( 含 100 万 元 ) 以 上 的 应 收 款 项, 应 当 单 独 进 行 减 值 测 试, 有 客 观 证 据 表 明 其 发 生 了 减 值 的, 应 当 根 据 其 未 来 现 金 流 量 现 值 低 于 其 账 面 价 值 的 差 额, 确 认 减 值 损 失, 计 提 坏 账 准 备 ; 对 于 其 他 单 项 金 额 的 应 收 款 项 若 按 类 似 信 用 风 险 特 征 组 合 不 能 合 理 确 定 减 值 损 失 的 ( 除 归 类 为 其 他 不 重 大 款 项 外 ), 亦 应 单 独 进 行 减 值 测 试, 计 提 坏 账 准 备 ; 对 单 项 测 试 未 减 值 的 应 收 款 项, 会 同 单 项 金 额 低 于 100 万 元 的 应 收 款 项, 按 类 似 信 用 风 险 特 征 划 分 为 若 干 组 合, 再 按 这 些 应 收 款 项 组 合 在 资 产 负 债 表 日 余 额 扣 除 可 确 定 收 回 往 来 款 项 及 关 联 方 往 来 后 的 余 额 的 一 定 比 例 计 算 确 定 减 值 损 失, 计 提 坏 账 准 备, 计 提 的 比 例 列 示 如 下 : 账 龄 计 提 比 例 1 年 以 内 1% 1 年 至 2 年 10% 2 年 至 3 年 20% 3 年 以 上 50% 对 应 收 票 据 和 预 付 账 款, 公 司 单 独 进 行 减 值 测 试, 有 客 观 证 据 表 明 其 发 生 了 减 值 的, 根 据 未 来 现 金 流 量 现 值 低 于 其 账 面 价 值 的 差 额, 确 认 为 减 值 损 失, 计 提 坏 账 准 备 8 存 货 的 核 算 方 法 存 货 主 要 是 项 目 开 发 和 实 施 成 本 存 货 按 实 际 成 本 进 行 初 始 计 量, 资 产 负 债 表 日, 存 货 按 照 成 本 与 可 变 现 净 值 孰 低 计 量 低 值 易 耗 品 和 包 装 物 的 摊 销 方 法 : 采 用 一 次 转 销 法 存 货 跌 价 准 备 的 计 提 方 法 : 资 产 负 债 表 日, 按 单 个 存 货 可 变 现 净 值 低 于 账 面 价 值 的 差 额 计 提 存 货 跌 价 准 备,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以 后 期 间 存 货 价 值 恢 复 的, 在 原 已 计 提 的 存 货 跌 价 准 备 金 额 内 转 回, 转 回 的 金 额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9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核 算 方 法 (1)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1) 股 票 投 资 第 39 页

公 司 以 货 币 资 金 购 买 股 票 的, 按 实 际 支 付 的 全 部 金 额 计 入 成 本 实 际 支 付 的 款 项 中 若 含 有 已 宣 告 发 放 的 股 利, 则 按 实 际 支 付 的 金 额 扣 除 已 宣 告 发 放 股 利 后 的 净 额 作 为 初 始 投 资 成 本 公 司 以 实 物 和 无 形 资 产 折 价 入 股 的, 按 协 议 合 同 约 定 的 价 值 或 资 产 评 估 后 确 定 的 价 值 作 为 成 本 2) 其 他 股 权 投 资 公 司 以 货 币 资 金 投 资 的 按 实 际 支 付 的 金 额 计 入 成 本 ; 以 放 弃 非 现 金 资 产 而 取 得 的 长 期 股 权, 其 投 资 成 本 按 照 所 放 弃 非 现 金 资 产 的 账 面 价 值 加 上 应 支 付 的 相 关 税 费 确 定 3) 股 权 投 资 差 额 初 始 投 资 成 本 大 于 应 享 有 被 投 资 单 位 所 有 者 权 益 份 额 的 差 额, 按 十 年 期 限 摊 销 入 损 益 初 始 投 资 成 本 小 于 应 享 有 被 投 资 单 位 所 有 者 权 益 份 额 的 差 额, 记 入 资 本 公 积 4) 收 益 确 定 方 法 采 用 成 本 法 核 算 的, 在 被 投 资 单 位 宣 告 发 放 现 金 股 利 时 确 认 投 资 收 益 ; 采 用 权 益 法 核 算 的, 在 每 个 会 计 期 末 按 分 享 或 分 担 的 被 投 资 单 位 实 现 的 净 利 润 或 发 生 的 净 亏 损 的 份 额, 确 认 投 资 收 益 并 调 整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的 账 面 价 值 对 于 股 票 投 资 和 其 他 股 权 投 资, 若 母 公 司 持 有 被 投 资 公 司 的 有 表 决 权 资 本 总 额 占 20% 以 下 或 虽 持 有 被 投 资 公 司 有 表 决 权 资 本 总 额 20% 或 以 上, 但 不 具 重 大 影 响, 按 成 本 法 核 算 (2) 长 期 债 权 投 资 1) 成 本 的 确 认 方 法 按 实 际 支 付 的 价 款 扣 除 支 付 的 税 金, 手 续 费 等 各 种 附 加 费 用, 以 及 支 付 的 自 发 行 起 至 购 入 债 券 止 的 应 计 利 息 后 余 额 作 为 实 际 成 本, 实 际 成 本 与 债 券 票 面 价 值 的 差 额, 作 为 溢 价 或 折 价 ; 债 券 的 溢 价 或 折 价 在 债 券 存 续 期 间 内 于 确 认 相 关 债 券 利 息 收 入 时 摊 销 摊 销 方 法 为 直 线 法 2) 收 益 确 认 方 法 债 权 投 资 按 期 计 算 应 收 利 息 计 算 的 债 权 投 资 利 息 收 入, 经 调 整 债 权 投 资 溢 价 或 折 价 摊 销 后 的 金 额 确 认 为 当 期 投 资 收 益 其 他 债 权 投 资 按 期 计 算 的 应 收 利 息, 确 认 为 当 期 投 资 收 益 第 40 页

10 固 定 资 产 的 确 认 条 件 分 类 及 其 折 旧 方 法 (1) 固 定 资 产 计 价 为 生 产 商 品 提 供 劳 务 出 租 或 经 营 管 理 而 持 有 的, 使 用 期 限 超 过 一 年 单 位 价 值 较 高 的 有 形 资 产 确 认 为 固 定 资 产 固 定 资 产 按 取 得 时 的 成 本 作 为 入 账 价 值, 取 得 时 的 成 本 包 括 买 价 进 口 关 税 运 输 和 保 险 等 相 关 费 用, 以 及 为 使 其 达 到 预 定 可 使 用 状 态 前 所 必 要 的 支 出 (2) 固 定 资 产 分 类 和 折 旧 方 法 采 用 直 线 法 分 类 计 提 折 旧, 固 定 资 产 分 类 估 计 经 济 使 用 年 限 年 折 旧 率 及 预 计 净 残 值 率 如 下 : 固 定 资 产 类 别 估 计 经 济 使 用 年 限 年 折 旧 率 (%) 预 计 净 残 值 率 (%) 电 子 设 备 5 年 20% 0% 办 公 设 备 5 年 20% 0% (3) 固 定 资 产 的 后 续 支 出 公 司 发 生 的 与 固 定 资 产 有 关 的 后 续 支 出, 如 果 使 可 能 流 入 企 业 的 经 济 利 益 超 过 了 原 先 的 估 计 ( 如 延 长 了 固 定 资 产 的 使 用 寿 命, 或 者 使 产 品 质 量 实 质 性 提 高, 或 者 使 产 品 成 本 实 质 性 降 低 ), 则 计 入 固 定 资 产 账 面 价 值, 其 增 计 金 额 不 超 过 该 固 定 资 产 的 可 收 回 金 额, 否 则 直 接 计 入 当 期 费 用 (4) 固 定 资 产 减 值 准 备 计 提 方 法 公 司 期 末 对 固 定 资 产 逐 项 进 行 检 查, 由 于 市 价 持 续 下 跌 或 技 术 陈 旧 损 坏 长 期 闲 置 等 原 因 导 致 其 预 计 可 收 回 金 额 低 于 账 面 价 值 的, 按 单 项 资 产 预 计 可 收 回 金 额 低 于 其 账 面 价 值 的 差 额 计 提 固 定 资 产 减 值 准 备, 并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11 在 建 工 程 在 建 工 程 按 各 项 工 程 实 际 发 生 的 成 本 计 价, 为 该 工 程 所 发 生 的 借 款 利 息 支 出 资 本 化 政 策 详 见 第 14 项 在 建 工 程 于 所 建 造 固 定 资 产 达 到 预 定 可 使 用 状 态 时 转 作 固 定 资 产 如 果 所 建 造 固 定 资 产 已 达 到 预 定 可 使 用 状 态, 但 尚 未 办 理 竣 工 决 算 手 续, 按 工 程 造 价 预 算 或 实 际 成 本 暂 估 转 入 固 定 资 产 公 司 期 末 对 在 建 工 程 进 行 全 面 检 查, 当 工 程 长 期 停 建 且 预 计 在 未 来 三 年 内 不 第 41 页

会 重 新 开 工, 或 所 建 项 目 在 性 能 技 术 上 已 经 落 后 且 给 公 司 带 来 的 经 济 利 益 具 有 很 大 的 不 确 定 性 等 情 形 出 现 时, 计 提 在 建 工 程 减 值 准 备 计 提 时, 按 单 项 在 建 工 程 可 收 回 金 额 低 于 账 面 价 值 的 差 额 确 认 在 建 工 程 减 值 准 备 12 无 形 资 产 的 核 算 方 法 无 形 资 产 取 得 时 以 实 际 成 本 作 为 入 账 价 值 无 形 资 产 自 取 得 当 月 起 在 预 计 使 用 年 限 内 分 期 平 均 摊 销 ; 该 摊 销 期 限 不 得 超 过 相 关 合 同 规 定 的 受 益 年 限 及 法 律 规 定 的 有 效 年 限 ; 如 无 前 述 规 定 年 限, 则 不 超 过 10 年 公 司 期 末 对 无 形 资 产 逐 项 进 行 检 查, 如 果 出 现 以 下 情 形 时, 计 提 无 形 资 产 减 值 准 备 : (1) 某 项 无 形 资 产 已 被 其 他 新 技 术 等 所 替 代, 使 其 为 公 司 创 造 经 济 利 益 的 能 力 受 到 重 大 不 利 影 响 ; (2) 某 项 无 形 资 产 的 市 价 在 当 期 大 幅 下 跌, 在 剩 余 摊 销 年 限 内 预 期 不 会 恢 复 ; (3) 某 项 无 形 资 产 已 超 过 法 律 保 护 期 限, 但 仍 然 具 有 部 分 使 用 价 值 ; (4) 其 他 足 以 证 明 某 项 无 形 资 产 实 质 上 已 经 发 生 了 减 值 的 情 形 公 司 按 单 项 无 形 资 产 的 可 收 回 金 额 低 于 其 账 面 价 值 的 差 额 确 认 无 形 资 产 减 值 准 备 13 长 期 待 摊 费 用 摊 销 政 策 长 期 待 摊 费 用 按 实 际 支 出 入 账, 在 项 目 的 受 益 期 内 分 期 平 均 摊 销 14 借 款 费 用 的 会 计 处 理 方 法 因 借 款 而 发 生 的 利 息 折 价 或 溢 价 的 摊 销 和 辅 助 费 用, 以 及 因 外 币 借 款 而 发 生 的 汇 兑 差 额, 除 为 购 建 固 定 资 产 的 专 门 借 款 所 发 生 的 借 款 费 用 外, 其 他 借 款 费 用 均 于 发 生 当 期 确 认 为 费 用, 直 接 计 入 财 务 费 用 专 门 借 款 所 发 生 的 利 息 折 价 或 溢 价 摊 销 汇 兑 差 额, 当 同 时 满 足 以 下 三 个 条 件 时, 应 当 开 始 资 本 化, 计 入 所 购 建 固 定 资 产 成 本 : (1) 资 本 支 出 ( 只 包 括 为 购 建 固 定 资 产 而 以 支 付 现 金 转 移 非 现 金 资 产 或 者 承 担 带 息 债 务 形 式 发 生 的 支 出 ) 已 经 发 生 ; (2) 借 款 费 用 已 经 发 生 ; (3) 为 使 资 产 达 到 预 定 可 使 用 状 态 所 必 要 的 购 建 活 动 已 经 开 始 第 42 页

固 定 资 产 的 购 建 发 生 非 正 常 中 断 并 且 中 断 时 间 连 续 超 过 三 个 月 ( 含 三 个 月 ) 应 当 暂 停 借 款 费 用 资 本 化, 中 断 期 间 所 发 生 的 借 款 费 用, 直 接 计 入 当 期 财 务 费 用 在 所 购 建 的 固 定 资 产 达 到 预 定 可 使 用 状 态 后 所 发 生 的, 于 发 生 当 期 直 接 计 入 财 务 费 用 15 收 入 确 认 的 方 法 (1) 销 售 商 品 : 公 司 在 将 商 品 所 有 权 上 的 主 要 风 险 和 报 酬 转 移 给 购 货 方, 公 司 既 没 有 保 留 通 常 与 所 有 权 相 联 系 的 继 续 管 理 权, 也 没 有 对 已 售 出 的 商 品 实 施 控 制, 与 交 易 相 关 的 经 济 利 益 能 够 流 入 公 司, 并 且 与 销 售 该 商 品 有 关 的 收 入 成 本 能 够 可 靠 地 计 量 时, 确 认 销 售 商 品 收 入 的 实 现 ; (2) 提 供 劳 务 : 在 同 一 会 计 年 度 内 开 始 并 完 成 的 劳 务, 在 完 成 劳 务 时 确 认 收 入 如 果 劳 务 的 开 始 和 完 成 分 属 不 同 的 会 计 年 度, 在 提 供 劳 务 交 易 的 结 果 能 够 可 靠 估 计 的 情 况 下, 在 资 产 负 债 表 日 按 完 工 百 分 比 法 确 认 相 关 的 劳 务 收 入 ; 在 提 供 劳 务 交 易 的 结 果 不 能 可 靠 估 计 的 情 况 下, 按 谨 慎 性 原 则 对 劳 务 收 入 进 行 确 认 和 计 量 ; (3) 让 渡 资 产 使 用 权 : 让 渡 资 产 使 用 权 而 发 生 的 利 息 收 入 和 使 用 费 收 入, 在 与 交 易 相 关 的 经 济 利 益 能 够 流 入 企 业 且 收 入 的 金 额 能 够 可 靠 地 计 量 时 确 认 收 入 公 司 以 服 务 或 者 劳 务 已 经 提 供 价 款 已 经 收 讫 或 者 已 经 取 得 收 取 价 款 的 权 利, 即 作 为 销 售 收 入 实 现 16 所 得 税 的 会 计 处 理 方 法 公 司 所 得 税 会 计 处 理 采 用 应 付 税 款 法, 根 据 有 关 税 法 规 定 对 各 年 度 的 税 前 会 计 利 润 作 相 应 调 整 后 的 应 纳 税 所 得 额 作 为 计 算 当 期 所 得 税 费 用 的 基 数 公 司 所 得 税 分 季 预 缴, 由 主 管 税 务 机 关 具 体 核 定 在 年 终 汇 算 清 缴 时, 少 缴 的 所 得 税 税 额, 在 下 一 年 度 内 缴 纳 ; 多 缴 纳 的 所 得 税 税 额, 在 下 一 年 度 内 退 回 [ 五 ] 会 计 政 策 会 计 估 计 变 更 以 及 会 计 差 错 更 正 说 明 1 会 计 政 策 变 更 公 司 本 报 告 年 度 未 发 生 重 要 会 计 政 策 变 更 的 相 关 事 项 2 会 计 估 计 变 更 报 告 期 内 的 会 计 估 计 变 更 内 容 为 公 司 的 坏 账 估 计 政 策 由 个 别 认 定 的 备 抵 法 第 43 页

改 为 风 险 特 征 类 别 分 析 的 备 抵 法, 累 计 影 响 本 期 净 利 润 269,732.63 元 3 重 大 会 计 差 错 更 正 公 司 本 报 告 年 度 未 发 生 重 大 会 计 差 错 更 正 的 相 关 事 项 [ 六 ] 税 项 1 企 业 所 得 税 根 据 北 京 市 科 委 北 京 市 财 政 局 北 京 市 国 家 税 务 局 北 京 市 地 方 税 务 局 关 于 公 示 北 京 市 2008 年 度 首 批 拟 认 定 高 新 技 术 企 业 名 单 的 通 知 ( 京 科 高 发 [2008]469 号 文 件 ), 公 司 被 认 定 为 高 新 技 术 企 业, 并 于 2008 年 12 月 18 日 取 得 高 新 技 术 企 业 证 书 根 据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企 业 所 得 税 法 第 二 十 八 条 的 规 定, 国 家 需 要 重 点 扶 持 的 高 新 技 术 企 业, 减 按 15% 的 税 率 征 收 企 业 所 得 税 2 增 值 税 公 司 自 2007 年 1 月 起 认 定 为 增 值 税 一 般 纳 税 人, 从 2007 年 3 月 开 始, 根 据 国 务 院 关 于 印 发 鼓 励 软 件 产 业 和 集 成 电 路 产 业 发 展 若 干 政 策 的 通 知 ( 国 发 [2000]18 号 ) 的 规 定, 享 受 销 售 自 行 开 发 生 产 的 软 件 产 品, 按 17% 的 法 定 税 率 征 收 增 值 税 后, 对 实 际 税 负 超 过 3% 的 部 分 实 行 即 征 即 退 的 优 惠 政 策 ; 销 售 一 般 产 品, 增 值 税 按 17% 的 法 定 税 率 征 收 3 营 业 税 公 司 软 件 维 护 费 收 入 软 件 开 发 收 入 CFCA 证 书 收 入 培 训 费 收 入 等 服 务 性 收 入 按 5% 计 缴 营 业 税 4 城 市 维 护 建 税 以 应 纳 增 值 税 和 营 业 税 的 7% 计 算 缴 纳 5 教 育 费 附 加 以 应 纳 增 值 税 和 营 业 税 的 3% 计 算 缴 纳 [ 七 ] 财 务 报 表 主 要 项 目 注 释 1 货 币 资 金 项 目 2009.12.31 2008.12.31 现 金 369,422.10 18,002.19 银 行 存 款 25,888,670.59 12,521,201.74 第 44 页

合 计 26,258,092.69 12,539,203.93 (1) 截 止 2009 年 12 月 31 日, 无 抵 押 冻 结 款 项 ; (2)2009 年 12 月 31 日 的 账 面 余 额 比 2008 年 12 月 31 日 的 账 面 余 额 增 加 的 原 因 为 本 期 营 业 收 入 增 加, 并 且 收 到 款 项 2 应 收 账 款 (1) 按 类 别 列 示 应 收 账 款 明 细 情 况 2009.12.31 2008.12.31 种 类 账 面 余 额 占 应 收 账 款 比 例 % 坏 账 准 备 金 额 净 额 账 面 余 额 占 应 收 账 款 比 例 % 坏 账 准 备 金 额 净 额 单 项 金 额 重 大 的 应 收 款 项 1,010,000.00 17.75 10,100.00 999,900.00 3,750,000.00 47.53 0.00 3,750,000.00 单 项 金 额 不 重 大 但 综 合 风 险 较 大 的 应 收 款 572,000.00 10.05 151,900.00 420,100.00 147,000.00 1.86 0.00 147,000.00 其 他 不 重 大 应 收 款 4,109,663.27 72.20 107,732.63 4,001,930.64 3,993,400.51 50.61 0.00 3,993,400.51 合 计 5,691,663.27 100.00 269,732.63 5,421,930.64 7,890,400.51 100.00 0.00 7,890,400.51 单 项 金 额 重 大 的 应 收 款 项 为 金 额 在 100 万 元 以 上 的 款 项 ; 单 项 金 额 不 重 大 但 按 信 用 风 险 特 征 组 合 后 该 组 合 的 风 险 较 大 的 应 收 款 项, 为 金 额 100 万 元 以 下 且 账 龄 为 2 年 以 上 ( 含 2 年 ) 的 款 项 (2) 按 账 龄 列 示 应 收 账 款 明 细 情 况 2009.12.31 2008.12.31 账 龄 账 面 余 额 占 总 额 比 例 % 坏 账 准 备 账 面 余 额 占 总 额 比 例 % 坏 账 准 备 1 年 以 内 4,379,263.27 76.94 43,792.63 6,553,900.51 83.06 0.00 1 年 -2 年 740,400.00 13.01 74,040.00 1,189,500.00 15.08 0.00 2 年 -3 年 447,000.00 7.85 89,400.00 22,000.00 0.28 0.00 3 年 以 上 125,000.00 2.20 62,500.00 125,000.00 1.58 0.00 合 计 5,691,663.27 100.00 269,732.63 7,890,400.51 100.00 0.00 第 45 页

(3)2009 年 12 月 31 日 余 额 中 没 有 持 公 司 5%( 含 5%) 以 上 的 股 东 的 欠 款 ; (4) 应 收 账 款 期 末 欠 款 前 五 名 明 细 情 况 如 下 : 名 称 2009.12.31 金 额 占 总 额 比 例 % 账 龄 山 西 艾 德 信 息 技 术 有 限 公 司 1,010,000.00 17.75 1 年 以 内 中 电 投 财 务 有 限 公 司 795,000.00 13.97 1 年 以 内 晋 煤 集 团 财 务 有 限 公 司 492,000.00 8.64 1-2 年 广 西 水 利 电 业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376,000.00 6.61 1 年 以 内 东 风 日 产 汽 车 金 融 有 限 公 司 300,000.00 5.27 1 年 以 内 合 计 2,973,000.00 52.23 3 其 他 应 收 款 (1) 按 类 别 列 示 其 他 应 收 款 明 细 情 况 2009.12.31 2008.12.31 种 类 金 额 占 其 他 应 收 款 比 例 % 坏 账 准 备 金 额 净 额 金 额 占 其 他 应 收 款 比 例 % 坏 账 准 备 金 额 净 额 单 项 金 额 重 大 的 应 收 款 项 单 项 金 额 不 重 大 但 综 合 风 险 较 大 的 应 收 款 其 他 不 重 大 应 收 款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794,869.33 100.00 0.00 794,869.33 767,643.50 100.00 0.00 767,643.50 合 计 794,869.33 100.00 0.00 794,869.33 767,643.50 100.00 0.00 767,643.50 单 项 金 额 重 大 的 应 收 款 项 为 金 额 在 100 万 元 以 上 的 款 项 ; 单 项 金 额 不 重 大 但 按 信 用 风 险 特 征 组 合 后 该 组 合 的 风 险 较 大 的 应 收 款 项, 为 金 额 100 万 元 以 下 且 账 龄 为 2 年 以 上 ( 含 2 年 ) 的 款 项 ( 除 收 回 风 险 很 小 的 款 项 ) (2) 按 账 龄 列 示 其 他 应 收 款 明 细 情 况 账 龄 2009.12.31 2008.12.31 金 额 占 总 额 比 例 % 坏 账 准 备 金 额 占 总 额 比 例 % 坏 账 准 备 1 年 以 内 341,308.33 42.94 0.00 497,277.50 64.78 0.00 第 46 页

1-2 年 183,195.00 23.05 2 年 -3 年 0.00 0.00 3 年 以 上 270,366.00 34.01 合 计 794,869.33 10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270,366.00 35.22 0.00 0.00 767,643.50 100.00 0.00 (3) 其 他 应 收 款 期 末 欠 款 前 五 名 明 细 情 况 名 称 2009.12.31 占 总 额 比 例 % 款 项 性 质 首 钢 大 厦 物 业 管 理 公 司 453,561.00 57.06 房 屋 押 金 房 租 押 金 ( 上 海 ) 112,374.96 14.14 房 屋 押 金 永 城 煤 电 控 股 集 团 财 务 有 限 公 司 30,000.00 3.77 履 约 保 证 金 毛 晖 23,091.10 2.91 差 旅 费 借 款 周 为 18,755.20 2.36 差 旅 费 借 款 合 计 637,782.26 80.24 (4) 其 他 应 收 款 期 末 欠 款 前 五 名 账 龄 如 下 : 单 位 名 称 2009.12.31 1 年 以 内 1-2 年 2-3 年 3 年 以 上 首 钢 大 厦 物 业 管 理 公 司 453,561.00 183,195.00 270,366.00 房 租 押 金 ( 上 海 ) 112,374.96 112,374.96 永 城 煤 电 控 股 集 团 财 务 有 限 公 司 30,000.00 30,000.00 毛 晖 23,091.10 23,091.10 周 为 18,755.20 18,755.20 合 计 637,782.26 184,221.26 183,195.00 0.00 270,366.00 超 过 1 年 以 上 的 其 他 应 收 款 未 计 提 坏 账 准 备 的 原 因 为 该 款 项 为 租 赁 首 钢 国 际 大 厦 的 房 租 押 金, 不 能 收 回 的 风 险 很 小 4 预 付 账 款 (1) 预 付 款 项 明 细 情 况 账 龄 2009.12.31 2008.12.31 金 额 占 总 额 比 例 % 金 额 占 总 额 比 例 % 1 年 以 内 67,485.00 100.00 151,664.00 100.00 1-2 年 0.00 0.00 0.00 0.00 2 年 -3 年 0.00 0.00 0.00 0.00 3 年 以 上 0.00 0.00 0.00 0.00 第 47 页

账 龄 2009.12.31 2008.12.31 金 额 占 总 额 比 例 % 金 额 占 总 额 比 例 % 合 计 67,485.00 100.00 151,664.00 100.00 (2)2009 年 12 月 31 日 余 额 中 没 有 持 公 司 5%( 含 5%) 以 上 的 股 东 的 欠 款 5 应 收 补 贴 款 项 目 2009.12.31 2008.12.31 备 注 1 年 以 内 1,397,064.16 842,958.54 实 际 税 负 超 过 3% 部 分 的 增 值 税 返 还 1-2 年 0.00 0.00 2-3 年 0.00 0.00 3 年 以 上 0.00 0.00 合 计 1,397,064.16 842,958.54 6 存 货 项 目 2009.12.31 2008.12.31 存 货 账 面 余 额 项 目 成 本 2,539,544.97 447,436.30 安 全 产 品 成 本 0.00 34,188.03 合 计 2,539,544.97 481,624.33 减 : 存 货 跌 价 准 备 项 目 成 本 0.00 0.00 安 全 产 品 成 本 0.00 0.00 合 计 0.00 0.00 存 货 账 面 价 值 项 目 成 本 2,539,544.97 447,436.30 安 全 产 品 成 本 0.00 34,188.03 合 计 2,539,544.97 481,624.33 截 止 2009 年 12 月 31 日, 存 货 的 余 额 比 上 年 金 额 增 加 较 大 的 原 因 为 2009 年 度 新 增 加 的 实 施 项 目 较 多 第 48 页

7 固 定 资 产 (1) 分 类 情 况 : 项 目 2008.12.31 本 期 增 加 本 期 减 少 2009.12.31 固 定 资 产 -- 原 值 电 子 设 备 1,087,898.00 440,991.46 5,974.36 1,522,915.10 办 公 设 备 248,995.00 92,729.65 341,724.65 合 计 1,336,893.00 533,721.11 5,974.36 1,864,639.75 减 : 累 计 折 旧 电 子 设 备 641,412.06 179,038.88 398.28 899,875.79 办 公 设 备 79,823.13 57,656.39 57,656.39 合 计 721,235.19 236,695.27 398.28 957,532.18 净 值 615,657.81 907,107.57 (2) 公 司 期 末 固 定 资 产 不 存 在 减 值 的 迹 象, 故 未 计 提 固 定 资 产 减 值 准 备 ; (3) 本 期 无 暂 时 闲 置 拟 处 置 的 固 定 资 产 8 无 形 资 产 项 目 原 始 金 额 取 得 方 式 2008.12.31 本 期 摊 销 2009.12.31 累 计 摊 销 移 动 商 务 平 台 960,000.00 购 买 752,000.00 192,000.00 560,000.00 400,000.00 合 计 960,000.00 752,000.00 192,000.00 560,000.00 400,000.00 移 动 商 务 平 台 均 按 照 预 计 使 用 5 年 摊 销 公 司 期 末 无 形 资 产 正 常 使 用, 不 存 在 减 值 的 迹 象, 故 未 计 提 无 形 资 产 减 值 准 备 9 长 期 待 摊 费 用 项 目 原 始 金 额 2008.12.31 本 期 增 加 本 期 摊 销 2009.12.31 累 计 摊 销 无 限 网 址 注 册 费 39,000.00 26,004.00 12,996.00 13,008.00 25,992.00 企 业 邮 箱 费 19,200.00 17,066.40 6,400.80 10,665.60 8,534.40 企 业 邮 箱 费 9,500.00 9,500.00 1,696.45 7,803.55 1,696.45 第 49 页

上 海 分 公 司 装 修 费 74,460.60 74,460.60 6,205.00 68,255.60 6,205.00 合 计 142,160.60 43,070.40 83,960.60 27,298.25 99,732.75 42,427.85 公 司 长 期 待 摊 费 用 按 照 项 目 的 服 务 期 间 分 期 摊 销 10 短 期 借 款 项 目 2009.12.31 2008.12.31 质 押 借 款 3,000,000.00 500,000.00 合 计 3,000,000.00 500,000.00 2009 年 6 月 25 日, 公 司 与 北 京 银 行 签 订 借 款 合 同, 公 司 以 专 利 技 术 本 地 / 远 程 独 立 作 业 的 多 数 据 系 统 信 息 传 递 群 控 调 度 的 方 法 ( 专 利 号 031019595) 为 质 押 物, 向 北 京 银 行 借 款 300 万 元 用 于 公 司 流 动 资 金, 借 款 期 限 1 年 11 应 付 账 款 (1) 账 龄 分 析 如 下 : 项 目 2009.12.31 2008.12.31 1 年 以 内 884,020.27 165,429.00 1-2 年 0.00 0.00 2-3 年 0.00 0.00 3 年 以 上 0.00 0.00 合 计 884,020.27 165,429.00 (2) 公 司 应 付 账 款 余 额 主 要 为 应 付 硬 件 设 备 款 (3) 应 付 账 款 中 无 持 有 公 司 5% 以 上 表 决 权 股 份 的 股 东 的 款 项 (4) 应 付 账 款 2009 年 12 月 31 日 余 额 较 年 初 增 加 较 多 的 主 要 原 因 为 增 加 了 应 付 的 硬 件 设 备 款 12 预 收 账 款 (1) 账 龄 分 析 如 下 : 项 目 2009.12.31 2008.12.31 1 年 以 内 0.00 139,000.00 1-2 年 52,000.00 82,400.00 第 50 页

2-3 年 0.00 0.00 3 年 以 上 0.00 0.00 合 计 52,000.00 221,400.00 (2) 截 止 2009 年 12 月 31 日, 无 预 收 持 有 公 司 5%( 含 5%) 以 上 表 决 权 股 份 的 股 东 单 位 款 项 13 应 交 税 金 项 目 2008.12.31 本 期 应 交 本 期 已 交 2009.12.31 应 交 增 值 税 414,785.03 3,211,519.88 2,697,608.56 928,696.35 应 交 城 建 税 79,519.31 258,328.60 209,013.31 128,834.60 应 交 个 人 所 得 税 35,563.28 1,782,462.16 1,769,522.19 48,503.25 应 交 营 业 税 112,397.50 627,278.00 288,295.50 451,380.00 应 交 企 业 所 得 税 -290,688.08 1,218,390.90 0.00 927,702.82 合 计 351,577.04 7,097,979.54 4,964,439.56 2,485,117.02 注 :(1) 应 交 企 业 所 得 税 的 本 期 应 交 金 额 包 括 本 期 收 到 退 回 的 企 业 所 得 税 290,688.08 元 14 专 项 应 付 款 (1) 账 龄 分 析 如 下 : 项 目 2009.12.31 2008.12.31 1 年 以 内 360,000.00 0.00 1-2 年 0.00 0.00 2-3 年 0.00 0.00 3 年 以 上 0.00 0.00 合 计 360,000.00 0.00 (2) 本 年 度 公 司 接 受 北 京 市 海 淀 区 科 学 技 术 委 员 会 及 海 淀 区 财 政 局 的 委 托, 进 行 汽 车 金 融 资 金 管 理 系 统 项 目 开 发, 开 发 完 成 后 的 知 识 产 权 归 公 司 所 有, 本 年 度 取 得 专 项 支 持 资 金 500,000.00 元 截 止 2009 年 12 月 31 日, 该 专 项 支 持 资 金 已 使 用 140,000.00 元 15 实 收 资 本 第 51 页

投 资 者 2008.12.31 本 期 增 加 本 期 减 少 2009.12.31 解 洪 波 3,493,600.00 3,117,240.00 1,630,000.00 4,980,840.00 陶 建 宇 968,000.00 1,471,200.00 2,439,200.00 北 京 中 宏 信 投 资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1,210,000.00 1,089,000.00 2,299,000.00 马 骉 1,100,000.00 990,001.00 2,090,001.00 周 胜 瑜 880,000.00 792,000.00 1,672,000.00 郭 吉 宏 968,000.00 871,200.00 170,000.00 1,669,200.00 李 宏 1,100,000.00 989,999.00 690,000.00 1,399,999.00 海 口 同 一 实 业 有 限 公 司 1,050,000.00 1,050,000.00 冯 峰 等 13 位 自 然 人 股 东 1,280,400.00 2,019,360.00 3,299,760.00 合 计 11,000,000.00 12,390,000.00 2,490,000.00 20,900,000.00 根 据 公 司 2009 年 6 月 8 日 通 过 的 2009 年 第 一 次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决 议, 公 司 以 资 本 公 积 转 增 股 本 8,690,000.00 元, 以 未 分 配 利 润 转 增 股 本 1,210,000.00 元 公 司 本 次 注 册 资 本 变 更 业 经 北 京 永 拓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有 限 公 司 出 具 京 永 验 字 [2009] 第 21003 号 验 资 报 告 验 证 公 司 本 期 实 收 资 本 增 加 减 少 变 化 的 金 额 2,490,000.00 元 为 股 东 之 间 通 过 股 份 代 办 报 价 系 统 进 行 的 股 份 转 让 16 资 本 公 积 项 目 2008.12.31 本 期 增 加 本 期 减 少 2009.12.31 其 他 资 本 公 积 9,208,892.81 0.00 8,690,000.00 518,892.81 合 计 9,208,892.81 0.00 8,690,000.00 518,892.81 公 司 资 本 公 积 的 减 少 为 本 期 以 资 本 公 积 转 增 股 本 8,690,000.00 元 所 致 17 盈 余 公 积 项 目 2008.12.31 本 期 增 加 本 期 减 少 2009.12.31 法 定 盈 余 公 积 金 259,495.83 950,562.39 0.00 1,210,058.22 合 计 259,495.83 950,562.39 0.00 1,210,058.22 18 未 分 配 利 润 第 52 页

项 目 2009.12.31 2008.12.31 一 上 年 年 末 余 额 2,335,462.43 7,893,346.28 加 : 会 计 政 策 变 更 0.00 0.00 前 期 差 错 更 正 0.00 0.00 二 本 年 年 初 余 额 2,335,462.43 7,893,346.28 三 本 期 净 利 润 9,505,623.92 2,594,958.26 四 利 润 分 配 2,050,562.39 259,495.83 1. 提 取 盈 余 公 积 950,562.39 259,495.83 2. 对 所 有 者 ( 股 东 ) 的 分 配 1,100,000.00 0.00 3. 其 他 0.00 0.00 五 所 有 者 权 益 内 部 结 转 -1,210,000.00-7,893,346.28 1. 盈 余 公 积 弥 补 亏 损 0.00 0.00 2. 利 润 转 增 资 本 ( 股 本 ) -1,210,000.00 7,893,346.28 2. 其 他 0.00 0.00 六 本 年 年 末 余 额 8,580,523.96 2,335,462.43 19 主 营 业 务 收 入 项 目 2009 年 度 2008 年 度 产 品 销 售 收 入 服 务 收 入 40,066,423.11 17,225,534.20 12,545,560.00 4,132,280.00 合 计 52,611,983.11 21,357,814.20 20 主 营 业 务 成 本 项 目 2009 年 度 2008 年 度 主 营 业 务 成 本 26,589,551.73 6,006,471.83 合 计 26,589,551.73 6,006,471.83 21 财 务 费 用 项 目 2009 年 度 2008 年 度 利 息 支 出 90,305.00 1,120.00 减 : 利 息 收 入 74,240.53 72,584.21 加 : 汇 兑 净 损 失 0.00 0.00 第 53 页

手 续 费 8,899.98 10,318.20 合 计 24,964.45-61,146.01 22 补 贴 收 入 项 目 2009 年 度 2008 年 度 增 值 税 返 还 2,493,859.99 2,349,134.76 合 计 2,493,859.99 2,349,134.76 公 司 的 补 贴 收 入 为 软 件 企 业 销 售 其 自 行 开 发 生 产 的 软 件 产 品, 按 17% 的 法 定 税 率 征 收 增 值 税, 对 其 增 值 税 实 际 税 负 超 过 3% 的 部 分 实 行 即 征 即 退 政 策 的 返 还 23 营 业 外 支 出 项 目 2009 年 度 2008 年 度 赈 灾 捐 款 0.00 50,000.00 合 计 0.00 50,000.00 [ 八 ] 关 联 方 关 系 及 其 交 易 1 关 联 方 关 系 ( 名 称 ) (1) 存 在 控 制 关 系 的 关 联 方 关 联 方 名 称 户 口 所 在 地 与 公 司 的 关 系 解 洪 波 北 京 市 第 一 大 股 东 法 定 代 表 人 (2) 存 在 控 制 关 系 的 关 联 方 所 持 股 份 或 权 益 的 变 动 关 联 方 名 称 2008.12.31 比 例 (%) 本 期 增 加 本 期 减 少 2009.12.31 比 例 (%) 解 洪 波 3,493,600.00 31.76 3,117,240.00 1,630,000.00 4,980,840.00 23.83 (3) 不 存 在 控 制 关 系 的 关 联 方 关 系 的 性 质 关 联 方 名 称 与 公 司 关 系 周 胜 瑜 陶 建 宇 郭 吉 宏 股 东 股 东 股 东 第 54 页

关 联 方 名 称 与 公 司 关 系 李 宏 任 亚 纶 朱 中 铭 郭 超 群 北 京 中 宏 信 投 资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齐 余 庆 徐 云 建 北 京 圣 玉 天 成 投 资 顾 问 有 限 公 司 股 东 股 东 股 东 股 东 股 东 关 键 管 理 人 员 公 司 股 东 周 胜 瑜 投 资 的 其 他 企 业 2 关 联 方 交 易 (1) 关 联 方 采 购 和 销 售 截 止 2009 年 12 月 31 日, 公 司 没 有 发 生 关 联 方 采 购 和 销 售 业 务 (2) 关 联 方 往 来 截 止 2009 年 12 月 31 日, 公 司 关 联 方 往 来 余 额 主 要 是 差 旅 费 借 款, 列 示 如 下 : 关 联 方 名 称 往 来 余 额 内 容 其 他 应 收 款 : 郭 超 群 7,240.00 差 旅 借 款 朱 中 铭 3,062.00 差 旅 借 款 任 亚 纶 1,330.00 差 旅 借 款 [ 九 ] 或 有 事 项 截 止 2009 年 12 月 31 日, 公 司 没 有 需 要 披 露 的 重 大 或 有 事 项 [ 十 ] 承 诺 事 项 截 止 2009 年 12 月 31 日, 无 影 响 公 司 会 计 报 表 阅 读 和 理 解 的 重 大 承 诺 事 项 [ 十 一 ] 资 产 负 债 表 日 后 事 项 根 据 2010 年 2 月 6 日 召 开 的 第 一 届 董 事 会 第 七 次 会 议 决 议, 通 过 了 关 于 2009 年 度 利 润 分 配 的 预 案, 公 司 拟 以 2009 年 12 月 31 日 的 总 股 本 20,900,000 股 为 基 数 进 行 利 润 分 配, 向 全 体 股 东 按 每 10 股 送 3 股 红 股 派 0.38 元 人 民 币 现 金 ( 含 税 ) 剩 余 未 分 配 利 润 结 转 以 后 年 度 截 至 本 会 计 报 表 批 准 日, 无 其 他 影 响 公 司 会 计 报 表 阅 读 和 理 解 的 期 后 事 项 第 55 页

[ 十 二 ] 其 他 需 披 露 事 项 截 至 本 会 计 报 表 批 准 日, 无 影 响 公 司 会 计 报 表 阅 读 和 理 解 的 其 他 需 披 露 事 项 [ 十 三 ] 补 充 资 料 1 非 经 常 性 损 益 明 细 表 项 目 2009 年 度 2008 年 度 1. 非 流 动 资 产 处 置 损 益 2. 越 权 审 批 或 无 正 式 批 准 文 件 的 税 收 返 还 减 免 3.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的 政 府 补 助 ( 与 企 业 业 务 密 切 相 关, 按 照 国 家 统 一 标 准 定 额 或 定 量 享 受 的 政 府 补 助 除 外 ) 4.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的 对 非 金 融 企 业 收 取 的 资 金 占 用 费 5. 企 业 取 得 子 公 司 联 营 企 业 及 合 营 企 业 的 投 资 成 本 小 于 取 得 投 资 时 应 享 有 被 投 资 单 位 可 辨 认 净 资 产 公 允 价 值 产 生 的 收 益 6. 非 货 币 性 资 产 交 换 损 益 7. 委 托 他 人 投 资 或 管 理 资 产 的 损 益 8. 因 不 可 抗 力 因 素, 如 遭 受 自 然 灾 害 而 计 提 的 各 项 资 产 减 值 准 备 9. 债 务 重 组 损 益 10. 企 业 重 组 费 用, 如 安 置 职 工 的 支 出 整 合 费 用 等 11. 交 易 价 格 显 失 公 允 的 交 易 产 生 的 超 过 公 允 价 值 部 分 的 损 益 12. 同 一 控 制 下 企 业 合 并 产 生 的 子 公 司 期 初 至 合 并 日 的 当 期 净 损 益 13. 与 公 司 正 常 经 营 业 务 无 关 的 或 有 事 项 产 生 的 损 益 14. 除 同 公 司 正 常 经 营 业 务 相 关 的 有 效 套 期 保 值 业 务 外, 持 有 交 易 性 金 融 资 产 交 易 性 金 融 负 债 产 生 的 公 允 价 值 变 动 损 益, 以 及 处 置 交 易 性 金 融 资 产 交 易 性 金 融 负 债 和 可 供 出 售 金 融 资 产 取 得 的 投 资 收 益 15. 单 独 进 行 减 值 测 试 的 应 收 款 项 减 值 准 备 转 回 16. 对 外 委 托 贷 款 取 得 的 损 益 17. 采 用 公 允 价 值 模 式 进 行 后 续 计 量 的 投 资 性 房 地 产 公 允 价 值 变 动 产 生 的 损 益 18. 根 据 税 收 会 计 等 法 律 法 规 的 要 求 对 当 期 损 益 进 行 一 次 性 调 整 对 当 期 损 益 的 影 响 19. 受 托 经 营 取 得 的 托 管 费 收 入 20. 除 上 述 各 项 之 外 的 其 他 营 业 外 收 入 和 支 出 50,000.00 21. 其 他 符 合 非 经 常 性 损 益 定 义 的 损 益 项 目 22. 少 数 股 东 权 益 影 响 额 23. 所 得 税 影 响 额 0.00 0.00 合 计 0.00 50,000.00 24. 归 属 于 母 公 司 股 东 的 净 利 润 9,505,623.92 2,594,958.26 25. 扣 除 非 经 常 性 损 益 后 归 属 于 母 公 司 股 东 的 净 利 润 9,505,623.92 2,644,958.00 第 56 页

2008 年 的 非 经 常 性 损 益 是 对 外 的 公 益 性 捐 赠 2 主 要 财 务 指 标 项 目 2009 年 度 2008 年 度 归 属 于 公 司 扣 除 非 经 常 性 损 益 归 属 于 公 司 扣 除 非 经 常 性 损 益 普 通 股 股 东 后 归 属 于 公 司 普 通 普 通 股 股 东 后 归 属 于 公 司 普 通 的 净 利 润 股 股 东 的 净 利 润 的 净 利 润 股 股 东 的 净 利 润 基 本 每 股 收 益 ( 元 / 股 ) 0.45 0.45 0.24 0.24 稀 释 每 股 收 益 ( 元 / 股 ) 0.45 0.45 0.24 0.24 加 权 平 均 净 资 产 收 益 率 (%) 34.73 34.73 12.07 12.30 北 京 九 恒 星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签 章 ) 2010 年 2 月 6 日 第 57 页

第 十 一 章 备 查 文 件 目 录 一 由 董 事 签 名 的 文 本 ; 二 载 有 法 定 代 表 人 财 务 总 监 签 名 并 盖 章 的 会 计 报 表 ; 三 载 有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盖 章 注 册 会 计 师 签 名 并 盖 章 的 审 计 报 告 原 件 ; 四 其 他 在 代 办 股 份 信 息 披 露 平 台 中 公 开 披 露 的 文 件 ; 五 文 件 存 放 地 点 : 公 司 董 事 会 秘 书 办 公 室 北 京 九 恒 星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董 事 会 二 零 一 零 年 二 月 九 日 第 58 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