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 圳 市 市 场 监 督 管 理 局 文 件 深 市 监 2014 130 号 深 圳 市 市 场 监 督 管 理 局 关 于 做 好 2014 年 度 质 量 专 业 技 术 人 员 职 业 资 格 考 试 工 作 的 通 知 各 有 关 单 位 : 根 据 人 力 资 源 和 社 会 保 障 部 人 事 考 试 中 心 关 于 做 好 2014 年 度 质 量 专 业 技 术 人 员 职 业 资 格 考 试 考 务 工 作 的 通 知 ( 人 考 中 心 函 2013 67 号 ),2014 年 度 质 量 专 业 技 术 人 员 职 业 资 格 考 试 定 于 2014 年 6 月 15 日 举 行 现 将 深 圳 市 2014 年 度 初 中 级 质 量 专 业 技 术 人 员 职 业 资 格 考 试 工 作 的 有 关 事 宜 通 知 如 下, 请 各 单 位 高 度 重 视, 做 好 相 关 工 作 一 组 织 与 分 工 ( 一 ) 深 圳 市 质 量 专 业 技 术 人 员 职 业 资 格 考 试 办 公 室 设 在 深 圳 市 市 场 监 督 管 理 局 质 量 监 管 处 ( 联 系 电 话 :25843727, 83070392), 负 责 整 体 工 作 的 协 调 组 织 ( 二 ) 具 体 考 务 工 作 由 市 考 试 院 负 责 ( 三 ) 考 前 培 训 教 材 预 订 及 取 证 人 员 注 册 登 记 工 作 由 市 质
量 工 程 师 学 会 提 供 协 助 二 报 名 ( 一 ) 网 上 报 名 2014 年 度 质 量 专 业 技 术 人 员 职 业 资 格 考 试 实 行 网 上 报 名 交 费, 考 后 审 核 的 方 式 报 名 按 照 属 地 原 则 进 行, 深 圳 市 属 单 位 及 驻 深 单 位 报 考 人 员 均 须 在 网 上 完 成 报 名 ( 外 省 市 单 位 报 考 人 员 须 回 单 位 所 属 地 考 试 机 构 报 名 ) 考 前 无 需 前 往 现 场 确 认 报 名 之 前, 报 考 人 员 需 认 真 阅 读 本 通 知 及 相 关 附 件, 仔 细 核 对 本 人 报 考 时 是 否 符 合 2014 年 度 质 量 专 业 技 术 人 员 职 业 资 格 考 试 报 考 条 件 及 要 求 ( 附 件 1), 因 不 符 合 报 考 条 件 参 考 产 生 的 后 果 由 本 人 自 负 报 考 人 员 须 诚 信 报 考, 对 提 交 的 报 考 信 息 和 相 关 材 料 负 责, 如 个 人 填 报 信 息 失 真 不 符 合 报 考 要 求, 由 此 造 成 的 一 切 后 果, 责 任 自 负 考 生 须 使 用 第 二 代 居 民 身 份 证 报 名 及 参 加 考 试 ( 二 ) 报 名 时 间 网 上 信 息 填 报 和 照 片 上 传 时 间 :2014 年 3 月 12 日 10:00-3 月 27 日 17:00; 报 名 信 息 确 认 和 网 上 缴 费 时 间 :2014 年 3 月 13 日 9:00-3 月 28 日 17:00 ( 三 ) 报 名 流 程 本 次 考 试 实 行 全 国 统 一 网 上 报 名 考 生 网 上 报 名 链 接 地 址 为 www.cpta.com.cn( 中 国 人 事 考 试 网 ), 或 - 2 -
zg.cpta.com.cn/examfront( 报 名 登 陆 界 面 ) 1. 用 户 注 册 和 填 报 信 息 首 次 登 陆 报 名 网 站 的 考 生 请 按 网 站 要 求 进 行 注 册 已 完 成 注 册 的 考 生 请 直 接 登 陆 系 统 填 写 报 考 信 息 深 圳 市 属 单 位 驻 深 单 位 驻 深 部 队 单 位 人 员, 在 网 上 报 名 时 请 选 择 深 圳 市 2. 上 传 照 片 请 务 必 按 要 求 上 传 本 人 近 半 年 来 的 彩 色 免 冠 大 一 寸 正 面 证 件 照 片 (jpg 格 式,15KB-100KB, 占 满 图 片 框 ) 3. 报 名 信 息 确 认 考 生 填 报 信 息 1 个 工 作 日 后 可 查 询 照 片 审 核 结 果, 照 片 审 核 通 过 后 进 行 报 名 信 息 确 认, 并 下 载 打 印 2014 年 度 质 量 专 业 技 术 人 员 职 业 资 格 考 试 报 名 表 ( 以 下 简 称 报 名 表 ) 报 名 表 一 经 打 印, 将 不 能 修 改 任 何 信 息, 打 印 报 名 表 前 务 必 认 真 核 对 有 关 信 息 报 名 结 束 后 系 统 不 再 支 持 报 名 表 下 载 和 打 印 4. 我 市 统 一 实 行 网 上 缴 费, 缴 费 成 功 即 完 成 报 名 逾 期 不 缴 费, 视 为 放 弃 报 名 5. 报 名 结 束 后, 应 试 人 员 应 及 时 将 报 名 表 及 资 格 审 查 材 料 ( 详 见 附 件 ) 交 所 在 单 位 人 事 部 门 审 核 盖 章 后 自 行 留 存 成 绩 公 布 后, 全 科 通 过 人 员 将 报 名 表 及 资 格 审 查 材 料 ( 详 见 附 件 ) 交 深 圳 市 考 试 院 进 行 报 考 资 格 复 核, 逾 期 将 不 予 受 理 ( 四 ) 准 考 证 的 获 取 网 上 缴 费 成 功 的 应 试 人 员 可 于 2014 年 6 月 9 日 9:00-6 月 13 日 17:00 登 陆 中 国 人 事 考 试 网 下 载 并 打 印 准 考 证 考 试 时 应 试 人 - 3 -
员 必 须 携 带 本 人 有 效 居 民 身 份 证 准 考 证 参 加 考 试, 两 证 缺 一 不 可 应 考 人 必 须 持 准 考 证 和 第 二 代 居 民 身 份 证 原 件 参 加 考 试 ( 两 证 缺 一 不 可 ), 证 件 不 齐 或 不 符 合 要 求 的 均 不 予 参 考 三 考 试 时 间 及 考 试 科 目 考 试 时 间 科 目 试 题 题 型 6 月 9:00-12:00 初 级 : 质 量 专 业 相 关 知 识 中 级 : 质 量 专 业 综 合 知 识 客 观 题 客 观 题 15 日 14:00-17:00 初 级 : 质 量 专 业 基 础 理 论 与 实 务 中 级 : 质 量 专 业 理 论 与 实 务 客 观 题 客 观 题 四 考 试 方 式 ( 一 ) 质 量 专 业 资 格 考 试 分 初 级 和 中 级 2 个 级 别, 初 级 设 质 量 专 业 相 关 知 识 质 量 专 业 基 础 理 论 与 实 务 2 个 科 目 中 级 设 质 量 专 业 综 合 知 识 质 量 专 业 理 论 与 实 务 2 个 科 目 报 考 人 员 须 在 1 个 考 试 年 度 内 通 过 应 试 科 目, 方 可 取 得 资 格 证 书 ( 二 ) 质 量 专 业 技 术 人 员 职 业 资 格 考 试 的 全 部 科 目 均 为 客 观 题, 全 部 在 答 题 卡 上 填 涂 作 答 五 考 后 资 格 条 件 审 核 及 证 书 发 放 本 次 考 试 实 行 考 后 资 格 复 核 考 试 成 绩 公 布 后, 全 科 通 过 人 员 须 按 深 圳 市 考 试 院 网 站 (www.testcenter.gov.cn) 公 布 的 有 关 - 4 -
要 求, 在 规 定 的 时 间, 到 指 定 地 点 提 交 资 格 审 查 材 料 接 受 报 考 资 格 复 核, 逾 期 将 不 予 受 理 应 试 人 员 考 试 成 绩 合 格 但 报 考 资 格 经 复 核 不 符 合 报 考 条 件 的, 将 取 消 考 试 成 绩, 不 予 发 放 资 格 证 书 报 考 资 格 复 核 及 证 书 发 放 的 具 体 时 间 地 点 及 相 关 事 项 材 料 将 及 时 在 深 圳 市 考 试 院 网 站 公 布 请 全 科 通 过 人 员 留 意 网 上 相 关 信 息, 无 须 电 话 咨 询 六 其 它 事 项 ( 一 ) 考 场 设 置 考 场 设 在 深 圳 市 考 场 详 细 地 址 以 准 考 证 标 注 为 准 ( 二 ) 收 费 根 据 广 东 省 物 价 局 广 东 省 财 政 厅 转 发 国 家 计 委 财 政 部 关 于 专 业 技 术 人 员 计 算 机 应 用 能 力 考 试 和 质 量 专 业 技 术 人 员 职 业 资 格 考 试 收 费 标 准 及 有 关 问 题 的 通 知 ( 粤 价 2001 307 号 ) 文 规 定, 考 务 费 按 每 人 每 科 65 元 收 取 ( 三 ) 违 纪 违 规 行 为 处 理 1. 对 于 违 纪 违 规 行 为, 按 照 专 业 技 术 人 员 资 格 考 试 违 纪 违 规 行 为 处 理 规 定 ( 人 社 部 令 第 12 号 ) 处 理, 并 通 告 应 试 人 员 所 在 单 位 2. 凡 属 违 纪 违 规 被 禁 考 且 在 处 理 期 内 的 人 员 ( 在 专 业 资 格 考 试 中 违 纪 违 规 被 禁 考 的 本 市 和 外 市 人 员 ) 均 不 得 报 考 一 经 发 现, 即 取 消 考 试 资 格 七 考 前 培 训 教 材 订 购 及 证 书 注 册 - 5 -
( 一 ) 考 前 培 训 坚 持 自 愿 原 则, 报 考 人 员 可 在 深 圳 市 质 量 工 程 师 学 会 参 加 考 前 培 训 并 订 购 专 用 教 材 联 系 电 话 : 4000-761-999 82449725,25843727 ( 二 ) 取 得 质 量 专 业 职 业 资 格 证 书 应 在 规 定 期 限 内 办 理 注 册 登 记 手 续 深 圳 市 质 量 专 业 职 业 资 格 证 书 注 册 登 记 由 深 圳 市 市 场 监 督 管 理 局 授 权 深 圳 市 质 量 工 程 师 学 会 办 理 注 册 办 理 地 址 : 深 圳 市 福 田 区 八 卦 三 路 277 号 531 栋 4 楼, 联 系 电 话 :82122472 特 此 通 知 附 件 :1.2014 年 度 质 量 专 业 技 术 人 员 职 业 资 格 考 试 报 考 条 件 2.2014 年 度 质 量 专 业 技 术 人 员 职 业 资 格 考 试 考 后 审 核 的 材 料 要 求 深 圳 市 市 场 监 督 管 理 局 2014 年 3 月 20 日 - 6 -
附 件 1 2014 年 度 质 量 专 业 技 术 人 员 职 业 资 格 考 试 报 考 条 件 一 报 考 对 象 质 量 专 业 技 术 人 员 职 业 资 格 考 试 适 用 于 企 业 事 业 单 位 和 社 会 团 体 中 从 事 质 量 专 业 及 相 关 工 作 的 人 员 ( 在 质 量 技 术 监 督 检 验 机 构 从 事 专 职 检 验 工 作 的 人 员 除 外 ) 经 国 务 院 有 关 部 门 同 意 获 准 在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境 内 就 业 的 外 籍 人 员, 也 可 以 按 规 定 条 件 报 名 参 加 考 试 根 据 原 人 事 部 办 公 厅 关 于 部 分 专 业 技 术 人 员 资 格 考 试 安 排 和 考 试 工 作 有 关 问 题 的 通 知 ( 国 人 厅 发 2004 45 号 ) 原 人 事 部 关 于 做 好 香 港 澳 门 居 民 参 加 内 地 统 一 举 行 的 专 业 技 术 人 员 资 格 考 试 有 关 问 题 的 通 知 ( 国 人 部 发 2005 9 号 ) 和 原 人 事 部 国 务 院 台 湾 事 务 办 公 室 关 于 向 台 湾 居 民 开 放 部 分 专 业 技 术 人 员 资 格 考 试 有 关 问 题 的 通 知 ( 国 人 部 发 2007 78 号 ) 规 定, 应 届 本 科 毕 业 生 以 及 符 合 质 量 专 业 技 术 人 员 职 业 资 格 考 试 报 名 条 件 的 香 港 澳 门 台 湾 居 民, 可 按 照 规 定 程 序 和 要 求 报 名 参 加 考 试 经 国 务 院 有 关 部 门 同 意, 获 准 在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境 内 就 业 的 外 籍 人 员, 也 可 以 按 规 定 条 件 报 名 参 加 考 试 二 报 考 条 件 - 7 -
( 一 ) 具 备 下 列 条 件 之 一 的, 可 报 名 参 加 相 应 级 别 的 全 部 科 目 考 试 ( 报 考 级 别 为 考 全 科 ): 1. 报 考 初 级, 必 须 具 备 中 专 以 上 ( 含 中 专 ) 学 历 尚 未 获 得 学 历 证 书 的 应 届 毕 业 生, 可 持 能 够 证 明 其 在 考 试 年 度 可 毕 业 的 有 效 证 件 ( 如 学 生 证 等 ) 和 学 校 出 具 的 应 届 毕 业 证 明 2. 报 考 中 级, 必 须 具 备 下 列 条 件 之 一 : (1) 取 得 大 学 专 科 学 历, 从 事 质 量 专 业 工 作 满 5 年 ; (2) 取 得 大 学 本 科 学 历, 从 事 质 量 专 业 工 作 满 4 年 ; (3) 取 得 双 学 士 学 位 或 研 究 生 班 毕 业, 从 事 质 量 专 业 工 作 满 2 年 ; (4) 取 得 硕 士 学 位, 从 事 质 量 专 业 工 作 满 1 年 ; (5) 取 得 博 士 学 位 ; (6) 质 量 专 业 技 术 人 员 职 业 资 格 考 试 暂 行 规 定 ( 以 下 简 称 暂 行 规 定, 自 2001 年 1 月 1 日 起 实 施 ) 发 布 前, 按 国 家 统 一 规 定 已 受 聘 担 任 助 理 工 程 师 职 务, 从 事 质 量 专 业 工 作 满 5 年 按 照 规 定, 专 业 工 作 年 限 截 止 日 期 为 2014 年 12 月 31 日 ( 二 ) 免 考 部 分 科 目 ( 报 考 级 别 为 考 一 科 ) 的 条 件 : 对 在 暂 行 规 定 发 布 前, 按 国 家 统 一 规 定 已 受 聘 担 任 工 程 系 列 助 理 工 程 师 工 程 师 职 务 的 质 量 专 业 人 员 可 免 考 一 科, 其 中 : 具 备 助 理 工 程 师 资 格 的 考 生 报 考 初 级 只 参 加 质 量 专 业 基 础 理 论 与 实 务 科 目 考 试, 成 绩 合 格 者 获 取 质 量 专 业 初 级 职 业 资 格 - 8 -
证 ; 具 备 工 程 师 资 格 的 考 生 报 考 中 级 只 参 加 质 量 专 业 理 论 与 实 务 科 目 的 考 试, 成 绩 合 格 者 获 取 质 量 专 业 中 级 职 业 资 格 证 附 件 2 2014 年 度 质 量 专 业 技 术 人 员 职 业 资 格 考 试 考 后 审 核 的 材 料 要 求 1. 报 名 表 ( 考 生 从 报 名 网 站 上 自 行 下 载, 用 A4 纸 打 印, 经 单 位 审 核 盖 章 )1 份 2. 本 人 有 效 身 份 证 学 历 ( 位 ) 证 书 原 件 和 复 印 件 各 1 份 ; 以 非 全 日 制 学 历 报 考 的 人 员, 还 须 提 交 之 前 所 取 得 的 全 日 制 学 历 证 书 原 件 和 复 印 件 1 份 3. 近 期 二 寸 彩 色 同 版 免 冠 证 件 照 片 2 张, 点 贴 在 身 份 证 复 印 件 空 白 处, 所 交 照 片 须 与 上 传 照 片 一 致 4. 符 合 报 考 条 件 中 考 全 科 第 2 条 第 (6) 款 和 符 合 免 考 条 件 的 应 试 人 员 还 需 提 交 相 关 专 业 技 术 职 务 资 格 证 及 聘 书 的 原 件 和 复 印 件 各 1 份 以 上 所 附 资 料 中 涉 及 原 件 及 复 印 件 的, 原 件 经 审 核 后 退 回, 复 印 件 均 用 A4 纸 复 印 并 加 盖 报 考 单 位 公 章 材 料 不 全 者 不 予 受 理 应 试 人 员 对 提 交 的 报 考 资 历 学 历 材 料 的 真 实 性 有 效 性 负 责 在 报 考 阶 段 如 提 交 虚 假 无 效 资 历 学 历 材 料 的, 一 经 发 现, 取 消 报 考 资 格 ; 已 参 加 考 试 成 绩 合 格 的, 取 消 已 取 得 的 专 业 技 术 - 9 -
资 格, 不 予 发 放 资 格 证 书 情 节 严 重 者,2 年 内 不 得 参 加 专 业 技 术 人 员 资 格 考 试 公 开 属 性 : 主 动 公 开 深 圳 市 市 场 监 督 管 理 局 办 公 室 2014 年 3 月 20 日 印 发 - 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