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 政 处 罚 案 件 信 息 公 开 表 (2015 年 8 月 )1 序 号 行 政 处 罚 决 定 书 文 号 案 件 名 称 违 法 企 业 名 称 或 违 法 自 然 人 姓 名 违 法 企 业 组 织 机 构 代 码 法 定 代 表 人 姓 名 主 要 违 法 事 实 行 政 处 罚 的 种 类 和 依 据 行 政 处 罚 的 履 行 方 式 和 期 限 作 出 行 政 处 罚 的 机 关 名 称 和 日 期 备 注 1 [2015]101 号 深 圳 市 泰 安 电 子 有 限 公 司 销 售 侵 犯 注 册 商 标 专 用 权 商 品 案 深 圳 市 泰 安 电 子 有 限 公 司 771636197 顾 民 销 售 侵 犯 注 册 商 标 专 用 权 的 商 品 依 照 深 圳 经 济 特 区 查 处 无 照 经 营 行 为 的 规 定 第 十 二 条 规 定, 责 令 当 事 人 立 即 停 止 无 照 经 营 违 法 行 为 ; 依 照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商 标 法 第 六 十 条 及 中 华 人 民 商 标 法 实 施 条 例 第 七 十 八 条 的 规 定, 责 令 当 事 人 立 即 停 止 侵 权 行 为, 没 收 销 毁 侵 权 商 品 ( 包 括 optex 品 牌 红 外 线 探 测 器 45 对 optex 相 关 配 件 180 个,optex 型 号 标 4500 个,optex 外 包 装 盒 20 个 及 optex 生 产 产 地 标 贴 21 个, 处 以 罚 款 7142.4 元 账 户 月 5 日
深 圳 市 兴 波 州 数 码 2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不 正 [2015]109 号 当 价 格 行 为 案 深 圳 市 兴 波 州 数 码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75803561 邵 开 波 标 示 虚 假 的 价 格 信 息 依 照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价 格 法 第 四 十 条 价 格 违 法 行 为 行 政 处 罚 规 定 第 七 条 的 规 定, 责 令 当 事 人 改 正 违 法 行 为, 没 收 违 法 所 得 153 元, 并 处 罚 款 153 元, 罚 没 款 合 计 306 元 账 户 月 10 日 3 [2015]102 号 深 圳 市 明 泰 智 能 技 术 有 限 公 司 未 取 得 生 产 许 可 证 擅 自 生 产 列 入 目 录 产 品 案 深 圳 市 明 泰 智 能 技 术 有 限 公 司 582749731 朱 少 昕 未 取 得 生 产 许 可 证 擅 自 生 产 列 入 目 录 产 品 依 照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工 业 产 品 生 产 许 可 证 管 理 条 例 第 四 十 五 条 和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行 政 处 罚 法 第 二 十 三 条 的 规 定, 对 当 事 人 没 收 违 法 所 得 951.52 元, 处 罚 款 3648 元, 两 项 合 计 共 4599.52 元 账 户 月 4 日
区 西 部 服 装 店 销 售 侵 犯 注 4 册 商 标 专 用 权 商 品 [2015]103 号 案 区 西 部 服 装 店 代 飞 销 售 侵 犯 注 册 商 标 专 用 权 的 商 品 依 照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商 标 法 第 六 十 条 及 中 华 人 民 商 标 法 实 施 条 例 第 七 十 八 条 的 规 定, 责 令 当 事 人 立 即 停 止 侵 权 行 为, 没 收 销 毁 侵 犯 注 册 商 标 专 用 权 的 BURBERRY T 恤 120 件 和 BURBERRY 男 装 裤 15 条 以 及 PRADA 男 装 裤 7 条 HERMES 男 装 裤 18 条, 罚 款 12000 元 账 户 月 4 日 5 [2015]114 好 深 圳 市 车 易 通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广 告 违 法 案 深 圳 市 车 易 通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778789989 徐 梦 双 在 广 告 中 使 用 数 据 不 真 实 依 照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广 告 法 第 四 十 条 的 规 定, 责 令 当 事 人 立 即 停 止 发 布 广 告, 公 开 更 正, 并 处 以 罚 款 300 元 账 户 月 26 日
捷 胜 数 码 店 销 售 没 有 标 注 产 品 执 行 标 6 2015 准 号 的 沃 品 数 据 线 98 号 案 区 捷 胜 数 码 店 L78621109 黄 荣 豪 销 售 没 有 标 注 产 品 执 行 标 准 号 的 沃 品 数 据 线 1 罚 款 人 民 币 782 元 2 没 收 违 法 所 得 人 民 币 126 元 深 圳 经 济 特 区 产 品 质 量 管 理 条 例 (2011 年 修 正 本 ) 第 五 十 八 条 局,2015 年 7 月 31 日 7 [2015]96 号 区 梧 桐 叶 服 饰 商 行 销 售 侵 犯 注 册 商 标 专 用 权 商 品 案 区 梧 桐 叶 服 饰 商 行 - 夏 静 销 售 侵 犯 注 册 商 标 专 用 权 商 品 1 罚 款 人 民 币 1200 元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商 标 法 第 六 十 条 局,2015 年 7 月 31 日
区 芜 尚 服 饰 店 销 售 侵 犯 注 8 册 商 标 专 用 权 商 品 [2015]97 号 案 区 芜 尚 服 饰 店 L78897455 钟 灵 毓 销 售 侵 犯 注 册 商 标 专 用 权 商 品 1 罚 款 人 民 币 2290 元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商 标 法 第 六 十 条 局,2015 年 7 月 27 日 9 [2015]141 号 区 平 方 超 市 销 售 过 期 食 品 案 区 平 方 超 市 L56816335 伍 益 鹏 销 售 过 期 食 品 1 罚 款 人 民 币 2000 元 2 没 收 违 法 所 得 人 民 币 11.30 元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食 品 安 全 法 第 八 十 五 条 委 员 会 南 山 食 品 药 品 监 督 管 理 局,2015 年 7 月 31 日
深 圳 市 创 世 安 科 技 10 有 限 公 司 价 格 欺 诈 [2015]74 号 案 深 圳 市 创 世 安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558682856 叶 常 强 价 格 欺 诈 1 罚 款 人 民 币 429 元 2 没 收 违 法 所 得 人 民 币 429 元 价 格 违 法 行 为 行 政 处 罚 规 定 第 七 条 局,2015 年 7 月 16 日 11 [2015]14 号 区 多 满 多 食 品 店 销 售 无 中 文 标 签 的 食 品 案 区 多 满 多 食 品 店 朴 贞 玉 销 售 无 中 文 标 签 的 食 品 1 罚 款 人 民 币 2136 元 2 没 收 违 法 所 得 人 民 币 3849.10 元 深 圳 经 济 特 区 反 走 私 综 合 治 理 条 例 第 二 十 七 条,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食 品 安 全 法 第 八 十 四 条 局,2015 年 7 月 16 日
区 太 子 12 [2015]2 山 庄 百 果 园 水 果 店 号 无 证 经 营 案 区 太 子 山 庄 百 果 园 水 果 店 赵 云 红 无 证 经 营 1 罚 款 人 民 币 2000 元 2 没 收 违 法 所 得 人 民 币 254 元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食 品 安 全 法 第 八 十 四 条 委 员 会 南 山 食 品 药 品 监 督 管 理 局,2015 年 6 月 19 日 13 [2015]120 号 深 圳 市 人 人 乐 商 业 有 限 公 司 学 府 购 物 广 场 涉 嫌 销 售 过 期 卷 纸 案 深 圳 市 人 人 乐 商 业 有 限 公 司 学 府 购 物 广 场 745152017 刘 建 中 涉 嫌 销 售 过 期 卷 纸 1 罚 款 人 民 币 12 元 2 没 收 违 法 所 得 人 民 币 1 元 深 圳 经 济 特 区 产 品 质 量 管 理 条 例 第 五 十 七 条 月 27 日
深 圳 市 人 人 乐 商 业 有 限 公 司 前 海 购 物 14 广 场 销 售 违 反 食 品 [2015]125 号 安 全 法 规 定 的 食 品 案 深 圳 市 人 人 乐 商 业 有 限 公 司 前 海 购 物 广 场 75567429X 刘 建 中 销 售 违 反 食 品 安 全 法 规 定 的 食 品 责 令 当 事 人 改 正 违 法 行 为 ; 没 收 违 法 所 得 213.6 元, 并 处 2000 元 罚 款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食 品 安 全 法 第 八 十 六 条 第 ( 二 ) 项 的 规 定 局,2015 年 7 月 22 日 15 [2015]126 号 深 圳 市 人 人 乐 商 业 有 限 公 司 前 海 购 物 广 场 销 售 标 签 标 注 不 符 合 规 定 的 食 品 (vol 御 格 北 京 二 窝 头 酒 ) 案 深 圳 市 人 人 乐 商 业 有 限 公 司 前 海 购 物 广 场 75567429X 刘 建 中 销 售 标 签 标 注 不 符 合 规 定 的 食 品 责 令 当 事 人 停 止 经 营 不 符 合 食 品 安 标 准 的 食 品, 没 收 违 法 所 得 人 民 币 20.3 元, 并 处 罚 款 人 民 币 2000 元 流 通 环 节 食 品 安 全 监 督 管 理 办 法 第 五 十 三 条 局,2015 年 7 月 22 日
深 圳 市 人 人 乐 商 业 有 限 公 司 前 海 购 物 广 场 销 售 违 反 食 品 16 安 全 法 行 为 的 食 品 [2015]133 号 案 (450g 鼎 屹 调 味 萝 ) 案 深 圳 市 人 人 乐 商 业 有 限 公 司 前 海 购 物 广 场 75567429X 刘 建 中 销 售 违 反 食 品 安 全 法 行 为 的 食 品 责 令 当 事 人 停 止 经 营 超 过 保 质 期 的 食 品, 没 收 违 法 所 得 人 民 币 69 元 ; 并 处 以 人 民 币 2000 元 的 罚 款 流 通 环 节 食 品 安 全 监 督 管 理 办 法 第 五 十 三 条 局,2015 年 7 月 28 日 17 [2015]134 号 华 润 万 家 有 限 公 司 南 山 欢 乐 颂 购 物 中 心 销 售 标 签 标 注 不 符 合 规 定 的 食 品 ( 松 牌 泡 椒 木 耳 ) 案 华 润 万 家 有 限 公 司 南 山 欢 乐 颂 购 物 中 心 561531418 曾 召 顺 销 售 标 签 标 注 不 符 合 规 定 的 食 品 责 令 当 事 人 停 止 经 营 不 符 合 食 品 安 全 标 准 的 食 品, 没 收 违 法 所 得 人 民 币 9 元, 罚 款 人 民 币 2000 元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食 品 安 全 法 第 八 十 六 条 第 二 项 局,2015 年 7 月 28 日
华 润 万 家 有 限 公 司 南 山 欢 乐 颂 购 物 中 心 销 售 标 签 标 注 不 18 罚 [2015]144 符 合 规 定 的 食 品 号 ( 三 和 堂 高 钙 八 宝 粥 ) 案 华 润 万 家 有 限 公 司 南 山 欢 乐 颂 购 物 中 心 561531418 曾 召 顺 销 售 标 签 标 注 不 符 合 规 定 的 食 品 责 令 当 事 人 停 止 销 售 不 符 合 食 品 安 全 标 准 或 者 要 求 的 食 品, 没 收 违 法 所 得 人 民 币 12.8 元, 罚 款 人 民 币 2000 元 流 通 环 节 食 品 安 全 监 督 管 理 办 法 第 五 十 三 条 月 4 日 19 监 [2015]145 号 深 圳 市 人 人 乐 商 业 有 限 公 司 前 海 购 物 广 场? 销 售 标 签 标 注 不 符 合 规 定 的 食 品 ( 纯 香 芝 麻 油 ) 案 深 圳 市 人 人 乐 商 业 有 限 公 司 前 海 购 物 广 场 75567429X 刘 建 中 销 售 标 签 标 注 不 符 合 规 定 的 食 品 责 令 当 事 人 停 止 经 营 不 符 合 食 品 安 全 标 准 的 食 品, 没 收 违 法 所 得 人 民 币 145.08 元, 罚 款 人 民 币 2000 元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食 品 安 全 法 第 八 十 六 条 第 二 项 月 10 日
20 监 [2015]146 号 区 家 乐 家 百 货 超 市 经 营 超 过 保 质 期 的 食 品 案 区 家 乐 家 百 货 超 市 L19032128 杜 敬 文 经 营 超 过 保 质 期 的 食 品 责 令 当 事 人 改 正 违 法 行 为 ; 没 收 违 法 所 得 人 民 币 76.39 元 ; 并 处 人 民 币 2000 元 罚 款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食 品 安 全 法 第 八 十 五 条 月 13 日 21 [2015]147 号 天 虹 商 场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前 海 天 虹 商 场 经 营 标 签 标 注 不 符 合 规 定 的 食 品 ( 苹 果 脆 片 ) 案 天 虹 商 场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前 海 天 虹 商 场 597778412 张 静 毅 经 营 标 签 标 注 不 符 合 规 定 的 食 品 责 令 当 事 人 改 正 违 法 行 为 ; 没 收 违 法 所 得 人 民 币 64.38 元 ; 并 处 人 民 币 2000 元 罚 款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食 品 安 全 法 第 八 十 六 条 第 ( 二 ) 项 的 规 定 月 13 日
天 虹 商 场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前 海 天 虹 商 场 22 经 营 标 签 标 注 不 符 [2015]148 号 合 规 定 的 食 品 ( 高 老 头 ) 案 天 虹 商 场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前 海 天 虹 商 场 597778412 张 静 毅 经 营 标 签 标 注 不 符 合 规 定 的 食 品 责 令 当 事 人 改 正 违 法 行 为 ; 没 收 违 法 所 得 人 民 币 0.36 元 ; 并 处 人 民 币 2000 元 罚 款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食 品 安 全 法 第 八 十 六 条 第 ( 二 ) 项 的 规 定 月 13 日 23 [2015]149 号 天 虹 商 场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南 山 常 兴 天 虹 商 场 经 营 标 签 标 注 不 符 合 规 定 的 食 品 ( 苹 果 脆 片 ) 案 天 虹 商 场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南 山 常 兴 天 虹 商 场 75567867X 耿 静 芝 经 营 标 签 标 注 不 符 合 规 定 的 食 品 责 令 当 事 人 改 正 违 法 行 为 ; 没 收 违 法 所 得 人 民 币 88 元 ; 并 处 人 民 币 2000 元 罚 款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食 品 安 全 法 第 八 十 六 条 第 ( 二 ) 项 的 规 定 月 13 日
天 虹 商 场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南 山 常 兴 天 虹 24 商 场 经 营 标 签 标 注 [2015]150 号 不 符 合 规 定 的 食 品 ( 春 笋 ) 案 天 虹 商 场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南 山 常 兴 天 虹 商 场 75567867X 耿 静 芝 经 营 标 签 标 注 不 符 合 规 定 的 食 品 责 令 当 事 人 改 正 违 法 行 为 ; 没 收 违 法 所 得 人 民 币 60 元 ; 并 处 人 民 币 2000 元 罚 款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食 品 安 全 法 第 八 十 六 条 第 ( 二 ) 项 的 规 定 月 13 日 25 [2015]151 号 区 家 乐 家 百 货 超 市 销 售 违 反 食 品 安 全 法 规 定 的 食 品 案 区 家 乐 家 百 货 超 市 L19032128 杜 敬 文 销 售 违 反 食 品 安 全 法 规 定 的 食 品 责 令 当 事 人 立 即 改 正 违 法 行 为, 停 止 销 售 违 法 产 品, 没 收 违 法 所 得 12.6 元, 并 处 违 法 销 售 产 品 货 值 金 额 等 值 三 倍 的 罚 款 414 元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产 品 质 量 法 第 四 十 九 条 的 规 定 月 13 日
区 吉 羊 26 苑 餐 厅 无 证 经 营 案 [2015]154 号 区 吉 羊 苑 餐 厅 令 瑶 无 证 经 营 责 令 当 事 人 立 即 改 正 上 述 违 法 行 为, 没 收 违 法 所 得 70 元, 没 收 制 作 销 售 凉 拌 菜 刀 一 把 砧 板 一 块, 并 处 2000 元 罚 款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食 品 安 全 法 第 八 十 四 条 月 17 日 27 [2015]155 号 天 虹 商 场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前 海 天 虹 商 场 经 营 标 签 标 注 不 符 合 规 定 的 食 品 ( 挂 面 ) 案 天 虹 商 场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前 海 天 虹 商 场 597778412 张 静 毅 经 营 标 签 标 注 不 符 合 规 定 的 食 品 责 令 当 事 人 改 正 违 法 行 为 ; 没 收 违 法 所 得 人 民 币 4.4 元 ; 并 处 人 民 币 2000 元 罚 款 月 17 日
区 同 庆 28 广 堂 凉 茶 店 销 售 不 [2015]60 号 合 格 的 食 品 案 区 同 庆 广 堂 凉 茶 店 叶 玉 春 销 售 不 合 格 的 食 品 责 令 当 事 人 改 正 违 法 行 为, 处 人 民 币 20 元 罚 款 根 据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广 告 法 第 四 十 一 条 会 南 山 市 场 监 督 管 理 局, 2015 年 7 月 10 日 29 [2015]71 号 华 润 万 家 有 限 公 司 南 山 欢 乐 颂 购 物 中 心 销 售 违 反 产 品 质 量 法 规 定 的 产 品 案 华 润 万 家 有 限 公 司 南 山 欢 乐 颂 购 物 中 心 561531418 李 达 销 售 违 反 产 品 质 量 法 规 定 的 产 品 责 令 当 事 人 改 正 违 法 行 为, 停 止 销 售 上 述 产 品, 没 收 违 法 所 得 36 元, 并 处 违 法 销 售 产 品 货 值 金 额 三 倍 的 罚 款 1137.6 元 深 圳 经 济 特 区 产 品 质 量 管 理 条 例 第 五 十 七 条 的 规 定 会 南 山 市 场 监 督 管 理 局, 2015 年 7 月 16 日
沃 尔 玛 深 国 投 百 货 有 限 公 司 深 圳 南 新 30 分 店 销 售 假 冒 专 利 [2015]72 号 的 食 品 案 沃 尔 玛 深 国 投 百 货 有 限 公 司 深 圳 南 新 分 店 745164739 钟 世 丹 销 售 假 冒 专 利 的 食 品 责 令 当 事 人 改 正 并 予 公 告, 没 收 违 法 所 得 30 元, 并 处 违 法 所 得 一 倍 的 罚 款 30 元 根 据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专 利 法 第 六 十 三 条 的 规 定 会 南 山 市 场 监 督 管 理 局, 2015 年 7 月 16 日 31 [2015]73 号 沃 尔 玛 深 国 投 百 货 有 限 公 司 深 圳 南 新 分 店 销 售 违 反 产 品 质 量 法 规 定 的 产 品 案 沃 尔 玛 深 国 投 百 货 有 限 公 司 深 圳 南 新 分 店 745164739 钟 世 丹 销 售 违 反 产 品 质 量 法 规 定 的 产 品 责 令 改 正 违 法 行 为, 停 止 销 售 违 法 产 品, 没 收 违 法 所 得 102.2 元, 罚 款 954 元 根 据 深 圳 经 济 特 区 产 品 质 量 管 理 条 例 第 五 十 七 条 的 规 定 会 南 山 市 场 监 督 管 理 局, 2015 年 7 月 20 日
深 圳 市 人 人 乐 商 业 有 限 公 司 前 海 购 物 32 广 场 销 售 违 反 食 品 [2015]79 号 安 全 法 规 定 的 食 品 案 深 圳 市 人 人 乐 商 业 有 限 公 司 前 海 购 物 广 场 75567429X 刘 建 中 销 售 违 反 食 品 安 全 法 规 定 的 食 品 责 令 当 事 人 改 正 违 法 行 为, 停 止 销 售 上 述 产 品, 没 收 违 法 所 得 115.6 元, 并 处 违 法 销 售 产 品 货 值 金 额 三 倍 的 罚 款 1427.4 元 深 圳 经 济 特 区 产 品 质 量 管 理 条 例 第 五 十 七 条 的 规 定 的 规 定 会 南 山 市 场 监 督 管 理 局, 2015 年 7 月 22 日 33 [2015]91 号 深 圳 乐 荣 超 市 有 限 公 司 违 反 食 品 安 全 法 规 定 的 食 品 案 深 圳 乐 荣 超 市 有 限 公 司 618909216 曹 成 智 违 反 食 品 安 全 法 规 定 的 食 品 责 令 当 事 人 改 正 违 法 行 为, 停 止 销 售 上 述 产 品, 没 收 违 法 产 品 : 贤 哥 深 井 烧 鹅 味 湘 式 挤 压 糕 点 ( 条 码 : 6937221703801)32 包 贤 哥 手 撕 牛 肉 味 湘 式 挤 压 糕 点 ( 条 码 :6937221703825)35 包, 没 收 违 法 所 得 13.65 元, 并 处 违 法 销 售 产 品 货 值 金 额 三 倍 的 罚 款 840 元 深 圳 经 济 特 区 产 品 质 量 管 理 条 例 第 五 十 七 条 的 规 定 会 南 山 市 场 监 督 管 理 局, 2015 年 7 月 28 日
华 润 万 家 有 限 公 司 南 山 欢 乐 颂 购 物 中 34 心 销 售 不 合 格 的 产 [2015]92 号 品 ( 笔 ) 案 华 润 万 家 有 限 公 司 南 山 欢 乐 颂 购 物 中 心 561531418 李 达 销 售 不 合 格 的 产 品 没 收 违 法 所 得 人 民 币 12 元 ; 并 处 人 民 币 324 元 罚 款 深 圳 经 济 特 区 产 品 质 量 管 理 条 例 第 五 十 七 条 的 规 定 会 南 山 市 场 监 督 管 理 局, 2015 年 7 月 28 日 35 [2015]105 号 天 虹 商 场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前 海 天 虹 商 场 销 售 不 合 格 的 产 品 ( 笔 ) 案 天 虹 商 场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前 海 天 虹 商 场 597778412 张 静 毅 销 售 不 合 格 的 产 品 没 收 违 法 所 得 人 民 币 7.5 元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产 品 质 量 法 第 五 十 四 条 的 规 定 会 南 山 市 场 监 督 管 理 局, 2015 年 8 月 11 日
区 南 景 百 果 园 水 果 店 违 反 36 食 品 安 全 法 的 行 为 [2015]100 号 案 区 南 景 百 果 园 水 果 店 无 汪 明 违 反 食 品 安 全 法 的 行 为 对 当 事 人 未 经 许 可 从 事 食 品 经 营 活 动 的 违 法 行 为 责 令 其 改 正, 没 收 违 法 所 得 人 民 币 275 元, 罚 款 人 民 币 2000 元 流 通 环 节 食 品 安 全 监 督 管 理 办 法 第 五 十 四 条 及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行 政 处 罚 法 第 二 十 三 条 局,2015 年 7 月 6 日 37 罚 [2015]99 号 区 金 宝 花 园 百 果 园 水 果 店 违 反 食 品 安 全 法 的 行 为 案 区 金 宝 花 园 百 果 园 水 果 店 无 王 建 锋 违 反 食 品 安 全 法 的 行 为 责 令 当 事 人 改 正 违 法 行 为, 没 收 违 法 所 得 人 民 币 268 元, 罚 款 人 民 币 2000 元 流 通 环 节 食 品 安 全 监 督 管 理 办 法 第 五 十 四 条 及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行 二 种 处 罚 法 第 二 十 三 条 局,2015 年 7 月 6 日
沃 尔 玛 深 国 投 百 货 有 限 公 司 深 圳 南 新 分 店 销 售 产 品 质 量 38 罚 [2015]56 不 符 合 相 关 规 定 的 号 产 品 ( 惠 宜 薏 米 ) 案 沃 尔 玛 深 国 投 百 货 有 限 公 司 深 圳 南 新 分 店 745164739 钟 世 丹 销 售 产 品 质 量 不 符 合 相 关 规 定 的 产 品 责 令 当 事 人 改 正 违 法 行 为, 没 收 违 法 所 得 人 民 币 264 元, 罚 款 人 民 币 2124 元 深 圳 经 济 特 区 产 品 质 量 管 理 条 例 第 五 十 七 条 会 南 山 市 场 监 督 管 理 局, 2015 年 7 月 6 日 39 罚 食 [2015]95 号 天 虹 商 场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前 海 天 虹 商 场 销 售 产 品 质 量 不 符 合 相 关 规 定 的 产 品 ( 如 水 生 核 桃 仁 ) 案 天 虹 商 场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前 海 天 虹 商 场 597778412 刘 勤 英 销 售 产 品 质 量 不 符 合 相 关 规 定 的 产 品 责 令 当 事 人 停 止 销 售 冒 用 生 产 许 可 证 编 号 的 食 品, 没 收 违 法 所 得 人 民 币 10.3 元, 罚 款 人 民 币 1854 元 深 圳 经 济 特 区 产 品 质 量 管 理 条 例 (2011 年 修 正 本 ) 第 五 十 七 条 局,2015 年 7 月 6 日
天 虹 商 场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南 山 常 兴 天 虹 商 场 销 售 产 品 质 量 40 不 符 合 相 关 规 定 的 [2015]94 号 产 品 ( 如 水 生 核 桃 仁 ) 案 天 虹 商 场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南 山 常 兴 天 虹 商 场 75567867X 耿 静 芝 销 售 产 品 质 量 不 符 合 相 关 规 定 的 产 品 责 令 当 事 人 停 止 销 售 冒 用 生 产 许 可 证 编 号 的 食 品, 没 收 违 法 所 得 人 民 币 150 元, 罚 款 人 民 币 2317.5 元 深 圳 经 济 特 区 产 品 质 量 管 理 条 例 (2012 版 ) 第 五 十 七 条 局,2015 年 7 月 6 日 41 罚 食 [2015]96 号 区 百 果 园 水 果 前 海 店 违 反 食 品 法 的 行 为 案 区 百 果 园 水 果 前 海 店 雷 海 京 违 反 食 品 法 的 行 为 责 令 当 事 人 改 正 违 法 行 为, 没 收 违 法 所 得 人 民 币 210 元, 罚 款 人 民 币 2000 元 流 通 环 节 食 品 安 全 监 督 管 理 办 法 第 五 十 四 条 及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行 二 种 处 罚 法 第 二 十 三 条 局,2015 年 7 月 6 日
区 百 果 园 水 果 港 湾 丽 都 店 42 罚 食 违 反 食 品 安 全 法 的 [2015]98 号 行 为 案 区 百 果 园 水 果 港 湾 丽 都 店 雷 海 京 违 反 食 品 法 的 行 为 责 令 当 事 人 改 正 违 法 行 为, 没 收 违 法 所 得 人 民 币 247 元, 罚 款 人 民 币 2000 元 流 通 环 节 食 品 安 全 监 督 管 理 办 法 第 五 十 四 条 及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行 二 种 处 罚 法 第 二 十 三 条 局,2015 年 7 月 6 日 43 罚 食 [2015]97 号 区 常 丰 花 园 百 果 园 水 果 店? 违 反 食 品 安 全 法 的 行 为 案 区 常 丰 花 园 百 果 园 水 果 店 王 建 锋 违 反 食 品 安 全 法 的 行 为 责 令 当 事 人 改 正 违 法 行 为, 没 收 违 法 所 得 人 民 币 255 元, 罚 款 人 民 币 2000 元 流 通 环 节 食 品 安 全 监 督 管 理 办 法 第 五 十 四 条 及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行 二 种 处 罚 法 第 二 十 三 条 局,2015 年 7 月 6 日
华 润 万 家 有 限 公 司 南 山 欢 乐 颂 购 物 中 心 销 售 标 签 标 注 不 44 罚 [2015]166 符 合 规 定 的 食 品 号 (150g 傲 之 味 魔 球 爆 谷 焦 糖 味 ) 案 华 润 万 家 有 限 公 司 南 山 欢 乐 颂 购 物 中 心 561531418 曾 召 顺 销 售 标 签 标 注 不 符 合 规 定 的 食 品 责 令 当 事 人 停 止 销 售 标 签 不 符 合 食 品 安 全 法 规 定 的 食 品, 没 收 违 法 所 得 人 民 币 12.6 元, 并 处 以 人 民 币 2000 元 罚 款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食 品 安 全 法 第 八 十 六 条 第 ( 二 ) 项 月 26 日 45 [2015]118 号 华 润 万 家 有 限 公 司 南 山 欢 乐 颂 购 物 中 心 销 售 不 符 合 产 品 质 量 规 定 的 产 品 ( 象 太 郎 ) 案 华 润 万 家 有 限 公 司 南 山 欢 乐 颂 购 物 中 心 561531418 李 达 销 售 不 符 合 产 品 质 量 规 定 的 产 品 本 局 决 定 责 令 当 事 人 停 止 销 售 违 法 产 品, 没 收 违 法 所 得 12.24 元, 并 处 违 法 销 售 产 品 货 值 金 额 三 倍 的 罚 款 即 人 民 币 834 元 深 圳 经 济 特 区 产 品 质 量 管 理 条 例 第 五 十 七 条 会 南 山 市 场 监 督 管 理 局, 2015 年 8 月 26 日
深 圳 市 万 惠 家 生 鲜 超 市 涉 嫌 销 售 无 生 46 产 许 可 证 生 产 的 普 [2015]160 号 洱 茶 案 深 圳 市 万 惠 家 生 鲜 超 市 L32393104 黄 广 伍 销 售 无 生 产 许 可 证 生 产 的 普 洱 茶 依 据 深 圳 经 济 特 区 产 品 质 量 管 理 条 例 第 五 十 七 条 的 规 定, 决 定 责 令 当 事 人 改 正 违 法 行 为, 没 收 违 反 所 得 22.8 元, 并 处 罚 款 644.4 元 月 21 日 47 [2015]161 号 华 润 万 家 有 限 公 司 东 滨 店 涉 嫌 销 售 标 签 标 识 不 符 合 规 定 的 食 品 案 华 润 万 家 有 限 公 司 东 滨 店 57898974 李 达 销 售 标 签 标 识 不 符 合 规 定 的 进 口 纯 牛 奶 依 据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食 品 安 全 法 第 八 十 六 条 第 ( 二 ) 项 的 规 定, 决 定 责 令 当 事 人 改 正 违 法 行 为, 没 收 违 反 所 得 46.1 元, 并 处 罚 款 2000 元 月 21 日
华 润 万 家 有 限 公 司 东 滨 店 涉 嫌 销 售 无 48 合 法 来 源 及 标 签 标 [2015]162 号 识 不 符 合 规 定 的 食 品 案 华 润 万 家 有 限 公 司 东 滨 店 57898974 李 达 销 售 无 合 法 来 源 的 进 口 杏 仁 提 拉 米 苏 朱 古 力 依 据 深 圳 经 济 特 区 反 走 私 综 合 治 理 条 例 第 二 十 七 条 的 规 定, 决 定 责 令 当 事 人 改 正 违 法 行 为, 没 收 违 反 所 得 8 元, 并 处 罚 款 643.2 元 月 21 日 49 [2015]142 号 区 明 明 客 家 小 吃 店 涉 嫌 无 证 经 营 餐 饮 店 案 罗 明 章 罗 明 章 无 证 经 营 责 令 停 止 违 法 经 营 行 为, 没 收 违 法 经 营 工 具 一 批, 没 收 违 法 所 得 人 民 币 100 元, 罚 款 人 民 币 2000 元 整 根 据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食 品 安 全 法 第 八 十 四 条 委 员 会 南 山 食 品 药 品 监 督 管 理 局,2015 年 8 月 3 日
永 旺 华 南 商 业 有 限 公 司 永 旺 海 岸 城 店 50 销 售 未 标 明 产 品 执 [2015]106 号 行 标 准 号 的 产 品 案 永 旺 华 南 商 业 有 限 公 司 永 旺 海 岸 城 店 67002655X 猪 原 弘 行 销 售 未 标 明 产 品 执 行 标 准 号 的 产 品 依 据 深 圳 经 济 特 区 产 品 质 量 管 理 条 例 第 五 十 八 条 的 规 定, 对 当 事 人 销 售 未 标 明 产 品 执 行 标 准 号 的 产 品 的 行 为, 责 令 当 事 人 停 止 销 售 违 法 产 品, 没 收 违 法 所 得 58.4 元, 并 处 货 值 金 额 百 分 之 五 十, 即 人 民 币 84 元 的 罚 款 局, 2015 年 8 月 7 日 51 [2015]108 号 永 旺 华 南 商 业 有 限 公 司 永 旺 海 岸 城 店 销 售 未 标 明 产 品 执 行 标 准 号 的 产 品 案 永 旺 华 南 商 业 有 限 公 司 永 旺 海 岸 城 店 67002655X 猪 原 弘 行 销 售 未 标 明 产 品 执 行 标 准 号 的 产 品 依 据 深 圳 经 济 特 区 产 品 质 量 管 理 条 例 第 五 十 八 条 的 规 定, 对 当 事 人 销 售 未 标 明 产 品 执 行 标 准 号 的 产 品 的 行 为, 责 令 当 事 人 停 止 销 售 违 法 产 品, 没 收 违 法 所 得 11.4 元, 并 处 货 值 金 额 百 分 之 五 十, 即 人 民 币 44.1 元 的 罚 款 局, 2015 年 8 月 7 日
中 国 电 信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南 山 海 岸 城 客 52 户 服 务 中 心 发 布 含 [2015]119 号 有 误 导 消 费 者 内 容 的 广 告 案 中 国 电 信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南 山 海 岸 城 客 户 服 务 中 心 550311372 郑 坤 钟 发 布 含 有 误 导 消 费 者 内 容 的 广 告 依 据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广 告 法 第 三 十 七 条 的 规 定, 责 令 当 事 人 停 止 发 布 违 法 广 告 并 以 等 额 广 告 费 用 在 相 应 范 围 内 公 开 更 正 消 除 影 响, 并 处 广 告 费 用 一 倍, 即 人 民 币 60 元 的 罚 款 局, 2015 年 8 月 27 日 53 [2015]99 号 区 翌 腾 通 讯 产 品 商 行 销 售 假 冒 商 品 案 区 翌 腾 通 讯 产 品 商 行 L66466615 吕 明 未 经 注 册 商 标 所 有 人 许 可, 销 售 在 同 一 种 商 品 或 者 类 似 商 品 上 使 用 与 注 册 商 标 相 同 或 者 近 似 商 标 的 商 品 依 据 深 圳 经 济 特 区 严 厉 打 击 生 产 销 售 假 冒 伪 劣 商 品 违 法 行 为 条 例 第 四 十 条, 责 令 停 止 销 售 违 法 商 品, 没 收 违 法 所 得 960 元, 并 处 以 假 冒 商 品 总 值 百 之 之 五 十, 即 人 民 币 1485 元 的 罚 款 局, 2015 年 8 月 3 日
深 圳 市 酷 开 网 络 科 54 技 有 限 公 司 发 布 含 [2015]111 号 有 虚 假 内 容 广 告 案 深 圳 市 酷 开 网 络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793898737 王 志 国 深 圳 市 酷 开 网 络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在 酷 开 官 网 上 销 售 A43 产 品, 对 该 产 品 宣 传 为 三 合 一 电 视, 但 实 际 上 该 产 品 并 不 具 备 地 面 数 字 电 视 接 收 功 能 根 据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广 告 法 第 三 十 七 条 的 规 定, 责 令 当 事 人 停 止 发 布 并 以 等 额 广 告 费 用 在 相 应 范 围 内 公 开 更 正 消 除 影 响, 并 处 广 告 费 用 一 倍, 即 人 民 币 1333 元 的 罚 款 局, 2015 年 8 月 12 日 55 深 市 质 南 市 监 [2015]107 号 深 圳 家 乐 福 商 业 有 限 公 司 保 利 店 深 圳 家 乐 福 商 业 有 限 公 司 保 利 店 668513615 CORNET ALAIN RAYMOND 销 售 的 峰 雷 牌 双 肩 包 ( 条 码 : 6938344308244 ) 属 于 背 提 包 产 品, 标 签 上 标 注 的 执 行 标 准 QB/T2155-2010 却 是 旅 行 箱 包 的 执 行 标 准 根 据 深 圳 经 济 特 区 产 品 质 量 管 理 条 例 第 五 十 八 条 的 规 定, 责 令 当 事 人 停 止 销 售 违 法 产 品, 没 收 违 法 所 得 8.28 元, 并 处 货 值 金 额 百 分 之 五 十, 即 人 民 币 19.95 元 的 罚 款 局, 2015 年 8 月 4 日
深 圳 雷 柏 电 子 有 限 56 公 司 价 格 欺 诈 案 [2015]107 号 深 圳 雷 柏 电 子 有 限 公 司 79924331X 曾 浩 雷 柏 旗 舰 店 所 销 售 的 雷 柏 X220 无 线 键 鼠 套 装 标 示 了 促 销 价 69 元, 原 价 119 元, 调 查 发 现 该 商 品 在 促 销 活 动 前 7 天 内 曾 以 75 元 的 价 格 成 交, 故 原 价 119 元 不 成 立 根 据 价 格 违 法 行 为 行 政 处 罚 规 定 第 七 条 的 规 定, 本 局 决 定 : 责 令 你 店 立 即 改 正 上 述 违 法 行 为, 没 收 违 法 所 得 445.5 元, 并 处 违 法 所 得 1 倍 即 445.5 元 的 罚 款, 合 共 891 元 局, 2015 年 8 月 3 日 57 [2015]163 号 区 好 宜 家 生 活 超 市 区 好 宜 家 生 活 超 市 卓 镇 鸿 深 圳 市 计 量 质 量 检 测 研 究 院 对 区 好 宜 家 生 活 超 市 销 售 的 豆 湘 村 腊 八 豆 进 行 抽 检, 结 果 为 环 己 基 氨 基 磺 酸 钠 ( 钙 ) 不 符 合 GB2760-2011 的 要 求, 检 测 结 果 为 不 合 格 根 据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产 品 质 量 法 第 四 十 九 条 的 规 定, 我 局 决 定 责 令 当 事 人 停 止 销 售 违 法 产 品, 没 收 违 法 所 得 53 元, 并 处 销 售 产 品 货 值 金 额 等 值, 及 人 民 币 178 元 的 罚 款 委 员 会 南 山 食 品 药 品 监 督 管 理 局, 2015 年 8 月 21 日
深 圳 市 人 人 乐 商 业 有 限 公 司 南 油 购 物 58 广 场 销 售 包 装 不 合 [2015]158 号 格 食 品 案 深 圳 市 人 人 乐 商 业 有 限 公 司 南 油 购 物 广 场 758642525 刘 建 中 深 圳 市 人 人 乐 商 业 有 限 公 司 南 油 购 物 广 场 销 售 的 向 日 葵 芒 果 味 夹 心 饼 干 产 品 包 装 上 把 两 个 生 产 厂 家 和 厂 址 都 标 示 出 来, 却 没 有 明 确 标 明 本 产 品 的 生 产 厂 家 和 厂 址 是 哪 一 个 依 据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行 政 处 罚 法 第 二 十 三 条 和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食 品 安 全 法 第 八 十 六 条 第 ( 二 ) 项 的 规 定, 责 令 当 事 人 停 止 销 售 违 法 食 品, 没 收 违 法 所 得 60 元, 并 处 罚 款 2000 元 委 员 会 南 山 食 品 药 品 监 督 管 理 局, 2015 年 8 月 20 日 59 [2015]169 号 新 一 佳 超 市 有 限 公 司 南 山 商 场 经 营 未 标 明 产 品 生 产 厂 厂 名 和 厂 址 的 产 品 案 新 一 佳 超 市 有 限 公 司 南 山 商 场 757600198 李 会 娟 新 一 佳 超 市 有 限 公 司 南 山 商 场 销 售 的 神 田 食 用 碱 面 ( 条 码 : 6923537220021 ), 产 品 包 装 上 仅 标 注 了 生 产 许 可 证 号, 未 标 注 分 装 许 可 证 号 依 据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产 品 质 量 法 五 十 四 条 的 规 定, 对 当 事 人 经 营 未 标 明 产 品 生 产 厂 厂 名 和 厂 址 的 产 品 的 违 法 行 为 责 令 改 正 ; 依 据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行 政 处 罚 法 第 二 十 三 条 和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食 品 安 全 法 第 八 十 六 条 第 ( 二 ) 项 的 规 定, 对 当 事 人 经 营 未 标 注 产 品 分 装 的 生 产 许 可 证 编 号 的 预 包 装 食 品 的 违 法 行 为 责 令 改 正, 没 收 违 法 所 得 9.9 元, 并 处 罚 款 2000 元 委 员 会 南 山 食 品 药 品 监 督 管 理 局, 2015 年 8 月 27 日
新 一 佳 超 市 有 限 公 60 司 南 山 商 场 违 规 发 [2015]116 号 布 虚 假 广 告 案 新 一 佳 超 市 有 限 公 司 南 山 商 场 757600198 李 会 娟 新 一 佳 超 市 有 限 公 司 南 山 商 场 销 售 的 九 疑 山 兔 腿 ( 条 码 : 6956220220404 ), 产 品 添 加 了 亚 硝 酸 钠, 却 声 称 不 含 任 何 防 腐 剂 依 据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食 品 安 全 法 第 八 十 七 条 第 ( 五 ) 项 的 规 定, 对 当 事 人 采 购 食 品 时 未 查 验 食 品 合 格 的 证 明 文 件 的 违 法 行 为 责 令 改 正, 给 予 警 告 委 员 会 南 山 食 品 药 品 监 督 管 理 局, 2015 年 8 月 27 日 61 [2015]110 号 深 圳 市 文 翔 玩 具 有 限 公 司 涉 嫌 违 反 广 告 法 案 深 圳 市 文 翔 玩 具 有 限 公 司 08850152X 沈 华 治 当 事 人 生 产 销 售 的 遥 控 飞 机 模 型 (WX500) 外 包 装 标 注 初 学 者 最 佳 选 择 字 样 的 行 为 涉 嫌 违 反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广 告 法 相 关 规 定 根 据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广 告 法 第 三 十 九 条 的 规 定, 本 局 决 定 责 令 当 事 人 停 止 发 布 该 广 告 公 开 更 正, 并 处 罚 款 1500 元 局 2015 年 8 月 17 日
沃 尔 玛 深 国 投 百 货 有 限 公 司 深 圳 华 侨 62 城 店 未 经 许 可 生 产 [2015]121 号 商 品 案 沃 尔 玛 深 国 投 百 货 有 限 公 司 618907464 钟 世 丹 未 经 许 可 生 产 的 商 品 依 据 深 圳 经 济 特 区 产 品 质 量 管 理 条 例 第 五 十 七 条 的 规 定, 本 局 决 定 这 令 当 事 人 改 正 违 法 行 为, 没 收 违 法 所 得 人 民 币 12.12 元, 处 人 民 币 297 元 罚 款 场 监 督 管 局, 2015 年 8 月 27 日 63 [2015]112 号 天 虹 商 场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沙 河 天 虹 商 场 产 品 标 签 未 标 明 执 行 标 准 号 案 天 虹 商 场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沙 河 天 虹 商 场 676673918 张 沛 产 品 标 签 未 标 明 产 品 执 行 标 准 号 依 据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行 政 处 罚 法 第 二 十 三 条 及 深 圳 经 济 特 区 产 品 质 量 管 理 条 例 第 五 十 八 条 的 规 定, 我 局 决 定 这 令 当 事 人 停 职 销 售 未 标 注 产 品 执 行 标 准 的 商 品, 没 收 违 法 所 得 78.31 元, 并 处 715.4 元 罚 款 限 当 事 人 自 接 到 本 处 罚 决 定 书 之 日 起 十 五 日 内, 携 带 本 行 行 政 处 罚 决 定 书 和 深 圳 市 非 税 收 入 罚 款 通 知 书 到 代 收 银 行 缴 纳 上 述 罚 款, 逾 期 不 缴 纳 罚 款 的, 每 日 按 罚 款 数 额 的 百 分 之 三 加 处 罚 款 监 监 督 管 理 月 24 日
天 虹 商 场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沙 河 天 虹 商 场 64 销 售 不 符 合 农 产 品 [2015]159 号 质 量 安 全 标 准 案 天 虹 商 场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沙 河 天 虹 商 场 676673918 张 沛 不 符 合 农 产 品 质 量 安 全 标 准 依 据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行 政 处 罚 法 第 二 十 三 条 及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质 量 安 全 法 第 五 十 条 的 规 定, 我 局 决 定 责 令 当 事 人 改 正 违 法 行 为 ; 停 止 销 售, 追 回 已 经 销 售 的 农 产 品, 对 违 法 销 售 的 农 产 品 进 行 无 害 化 处 理 或 者 予 以 监 督 销 毁 ; 没 收 违 法 所 得 72.04 元, 并 处 2000 元 罚 款 限 当 事 人 自 接 到 本 处 罚 决 定 书 之 日 起 十 五 日 内, 携 带 本 行 行 政 处 罚 决 定 书 和 深 圳 市 非 税 收 入 罚 款 通 知 书 到 代 收 银 行 缴 纳 上 述 罚 款, 逾 期 不 缴 纳 罚 款 的, 每 日 按 罚 款 数 额 的 百 分 之 三 加 处 罚 款 月 24 日 65 [2015]156 号 天 虹 商 场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沙 河 天 虹 商 场 经 营 标 签 不 符 合 食 品 安 全 法 案 天 虹 商 场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沙 河 天 虹 商 场 676673918 张 沛 营 标 签 不 符 合 食 品 安 全 法 依 据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食 品 安 全 法 第 八 十 六 条 和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行 政 处 罚 法 第 二 十 三 条 的 规 定 ; 决 定 责 令 当 事 人 改 正 违 法 行 为, 没 收 当 事 人 违 法 所 得 人 民 币 39.77 元, 并 处 以 罚 款 人 民 币 2000 元 限 当 事 人 自 接 到 本 处 罚 决 定 书 之 日 起 十 五 日 内, 携 带 本 行 行 政 处 罚 决 定 书 和 深 圳 市 非 税 收 入 罚 款 通 知 书 到 代 收 银 行 缴 纳 上 述 罚 款, 逾 期 不 缴 纳 罚 款 的, 每 日 按 罚 款 数 额 的 百 分 之 三 加 处 罚 款 月 19 日
区 江 南 66 百 货 商 场 特 种 设 备 [2015]113 号 检 验 不 合 格 案 区 江 南 百 货 商 场 L08175019 黄 建 庭 特 种 设 备 使 用 单 位 使 用 检 验 不 合 格 的 特 种 设 备 依 据 深 圳 经 济 特 区 特 种 设 备 安 全 条 例 第 六 十 八 条 的 规 定, 决 定 责 令 当 事 人 停 职 使 用 检 验 不 合 格 的 自 动 扶 梯 并 罚 款 人 民 币 60000 元 限 当 事 人 自 接 到 本 处 罚 决 定 书 之 日 起 十 五 日 内, 携 带 本 行 行 政 处 罚 决 定 书 和 深 圳 市 非 税 收 入 罚 款 通 知 书 到 代 收 银 行 缴 纳 上 述 罚 款, 逾 期 不 缴 纳 罚 款 的, 每 日 按 罚 款 数 额 的 百 分 之 三 加 处 罚 款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