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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 文 者 : 本 會 漁 業 署 行 政 院 農 業 委 員 會 函 檔 號 : 保 存 年 限 : 地 址 :100 臺 北 市 南 海 路 37 號 電 話 :(02)2312-6996 傳 真 :(02)2381-3473 電 子 信 箱 :fccheng@mail.coa.gov.tw 承 辦 人 : 鄭 芳 琪 裝 訂 發 文 日 期 : 中 華 民 國 105 年 07 月 14 日 發 文 字 號 : 農 牧 字 第 1050225328 號 速 別 : 普 通 件 密 等 及 解 密 條 件 或 保 密 期 限 : 附 件 : 如 文 主 旨 : 函 轉 衛 生 福 利 部 訂 定 食 品 中 污 染 物 質 及 毒 素 衛 生 標 準 草 案, 請 查 照 說 明 : 一 依 據 衛 生 福 利 部 105 年 7 月 4 日 部 授 食 字 第 1051301276 號 函 辦 理 二 如 對 旨 揭 草 案 內 容 有 任 何 意 見, 請 於 105 年 9 月 4 日 前 逕 行 提 送 該 部 食 品 藥 物 管 理 署 正 本 : 本 會 農 糧 署 本 會 漁 業 署 本 會 動 植 物 防 疫 檢 疫 局 本 會 水 產 試 驗 所 本 會 畜 產 試 驗 所 本 會 茶 業 改 良 場 本 會 農 業 試 驗 所 本 會 農 業 藥 物 毒 物 試 驗 所 本 會 桃 園 區 農 業 改 良 場 本 會 苗 栗 區 農 業 改 良 場 本 會 臺 中 區 農 業 改 良 場 本 會 臺 南 區 農 業 改 良 場 本 會 高 雄 區 農 業 改 良 場 本 會 花 蓮 區 農 業 改 良 場 本 會 臺 東 區 農 業 改 良 場 副 本 : 本 會 畜 牧 處 家 畜 生 產 科 本 會 畜 牧 處 家 禽 生 產 科 2016-07-14 14:54:05 線 行 政 院 農 業 委 員 會 漁 業 署 總 收 文 第 1 頁 共 1 頁 1051260936 105/07/14

受 文 者 : 行 政 院 農 業 委 員 會 衛 生 福 利 部 函 檔 號 : 保 存 年 限 : 地 址 :11558 台 北 市 南 港 區 忠 孝 東 路 六 段 488 號 聯 絡 人 : 許 小 姐 聯 絡 電 話 :02-27877317 傳 真 :02-26531062 電 子 信 箱 :katty@fda.gov.tw 裝 發 文 日 期 : 中 華 民 國 105 年 7 月 4 日 發 文 字 號 : 部 授 食 字 第 1051301276 號 速 別 : 普 通 件 密 等 及 解 密 條 件 或 保 密 期 限 : 附 件 : 預 告 公 告 ( 含 附 件 ) 影 本 1 份 主 旨 : 食 品 中 污 染 物 質 及 毒 素 衛 生 標 準 訂 定 草 案, 業 經 本 部 於 中 華 民 國 105 年 7 月 4 日 以 部 授 食 字 第 1051301274 號 公 告 預 告, 檢 送 該 公 告 ( 含 附 件 ) 影 本 1 份, 請 查 照 ( 並 轉 知 所 屬 ) 訂 線 正 本 : 台 灣 食 品 科 學 技 術 學 會 中 華 民 國 健 康 食 品 協 會 中 華 民 國 營 養 師 公 會 全 國 聯 合 會 財 團 法 人 台 灣 優 良 農 產 品 發 展 協 會 台 灣 罐 頭 食 品 工 業 同 業 公 會 台 灣 區 糖 菓 餅 乾 麵 食 工 業 同 業 公 會 台 灣 區 蔬 果 加 工 工 業 同 業 公 會 台 灣 區 蜜 餞 工 業 同 業 公 會 台 灣 區 製 茶 工 業 同 業 公 會 台 灣 區 製 冰 冷 凍 冷 藏 工 業 同 業 公 會 台 灣 區 飲 料 工 業 同 業 公 會 台 灣 區 植 物 油 製 煉 工 業 同 業 公 會 台 灣 區 紅 糖 工 業 同 業 公 會 台 灣 胺 基 酸 工 業 同 業 公 會 台 灣 區 冷 凍 蔬 果 工 業 同 業 公 會 台 灣 區 冷 凍 食 品 工 業 同 業 公 會 台 灣 冷 凍 肉 品 工 業 同 業 公 會 台 灣 區 冷 凍 水 產 工 業 同 業 公 會 台 灣 區 釀 造 食 品 工 業 同 業 公 會 台 灣 區 米 穀 工 業 同 業 公 會 台 灣 區 玉 米 類 製 品 工 業 同 業 公 會 台 灣 區 大 麥 類 製 品 工 業 同 業 公 會 高 雄 市 進 出 口 商 業 同 業 公 會 中 華 民 國 直 銷 協 會 董 氏 基 金 會 臺 灣 省 進 出 口 商 業 同 業 公 會 臺 灣 食 品 發 展 協 會 台 灣 食 品 產 業 發 展 協 會 台 灣 食 品 保 護 協 會 主 婦 聯 盟 環 境 保 護 基 金 會 台 灣 國 際 生 命 科 學 會 財 政 部 關 務 署 財 政 部 關 務 署 基 隆 關 財 政 部 關 務 署 臺 北 關 財 政 部 關 務 署 臺 中 關 財 政 部 關 務 署 高 雄 關 經 濟 部 國 際 貿 易 局 經 濟 部 工 業 局 經 濟 部 標 準 檢 驗 局 行 政 院 南 部 聯 合 服 務 中 心 行 政 院 農 業 委 員 會 財 團 法 人 食 品 工 業 發 展 研 究 所 財 團 法 人 中 華 穀 類 食 品 工 業 技 術 研 究 所 中 華 民 國 全 國 商 業 總 會 中 華 民 國 全 國 工 業 總 會 台 灣 區 乳 品 工 業 同 業 公 會 台 北 市 進 出 口 商 業 同 業 公 會 財 團 法 人 中 央 畜 產 會 財 團 法 人 中 華 民 國 消 費 者 文 教 基 金 會 地 方 政 府 衛 生 局 副 本 : 本 部 法 規 會 2016-07-04 17:05:07 行 政 院 農 業 委 員 會 總 收 文 第 1 頁 共 1 頁 1050225328 105/07/04

食 品 中 污 染 物 質 及 毒 素 衛 生 標 準 草 案 逐 條 說 明 條 文 第 一 條 本 標 準 依 食 品 安 全 衛 生 管 理 法 第 十 七 條 規 定 訂 定 之 第 二 條 本 標 準 所 稱 之 污 染 物 質, 係 指 食 品 於 製 造 加 工 調 配 包 裝 運 送 貯 存 販 賣 中 產 生 或 污 染 者, 或 因 環 境 之 污 染, 非 有 意 添 加 而 存 在 於 食 品 者, 但 不 包 括 蟲 體 碎 片 毛 髮 或 其 他 外 來 異 物 本 標 準 所 稱 之 毒 素, 包 括 真 菌 毒 素 動 物 性 及 植 物 性 毒 素 本 標 準 之 訂 定 範 圍, 不 包 括 農 藥 動 物 用 藥 原 子 塵 或 放 射 能 污 染 物 多 氯 聯 苯 戴 奧 辛 微 生 物 與 微 生 物 毒 素, 以 及 加 工 助 劑 之 殘 留 等 規 定 說 明 本 標 準 之 法 源 依 據 本 標 準 所 稱 污 染 物 質 及 毒 素 之 定 義, 以 及 本 標 準 之 訂 定 範 圍 第 三 條 食 品 中 之 重 金 屬 限 量, 應 符 合 附 食 品 中 重 金 屬 限 量 之 規 定 表 一 之 規 定 第 四 條 食 品 中 之 真 菌 毒 素 限 量, 應 符 合 食 品 中 真 菌 毒 素 限 量 之 規 定 附 表 二 之 規 定 第 五 條 食 品 中 所 含 其 他 污 染 物 質 及 毒 素 食 品 中 所 含 其 他 污 染 物 質 及 毒 素 限 量 之 規 之 限 量, 應 符 合 附 表 三 之 規 定 定 第 六 條 本 標 準 自 發 布 日 施 行 本 標 準 施 行 日 期

附 表 一 食 品 中 重 金 屬 之 限 量 1. 總 砷 (Total Arsenic) 及 無 機 砷 (Inorganic Arsenic) 總 砷 無 機 砷 1.1 穀 類 1.1.1 米 0.2 (1) 1.1.2 穀 類 ( 包 括 米 ), 除 本 表 第 1.1.1 項 外 1 1.2 藻 類 1.0 1.3 水 產 動 物 類 1.3.1 魚 類 0.5 1.3.2 貝 類 頭 足 類 ( 不 含 內 臟 ) 0.5 1.3.3 甲 殼 類 之 可 食 肌 肉 ( 包 括 附 肢 肌 肉 ) 0.5 (3) 1.3.4 其 他 水 產 動 物 0.5 1.4 食 用 油 脂 1.4.1 供 食 用 之 油 及 脂 肪 0.1 1.4.2 脂 肪 抹 醬 及 以 脂 肪 為 主 要 成 分 之 混 合 抹 醬 (Fat 0.1 spreads and blended spreads) (5) 1.5 包 裝 飲 用 水 及 盛 裝 飲 用 水 0.01 1.6 飲 料 ( 不 包 括 天 然 果 蔬 汁 及 濃 縮 果 蔬 汁 ) 0.2 (6)(7) 1.7 食 鹽 0.2 1.8 食 用 冰 塊 0.01 2. 鉛 (Lead) 2.1 穀 類 2.1.1 穀 類 ( 包 括 米 ) 0.2 2.2 蔬 果 植 物 類 2.2.1 葉 菜 類 (Leafy vegetables), 亦 適 用 於 蕓 薹 屬 中 之 0.3 葉 菜 類 2.2.2 蕓 薹 屬 類 (Brassica vegetables): 包 括 結 球 甘 藍 (head cabbages) 球 莖 甘 藍 (kohlrabi) 花 椰 菜 0.1 (cauliflower) 青 花 菜 (broccoli) 抱 子 甘 藍 (brussels sprouts) 子 球 部 位 蕓 薹 屬 中 之 葉 菜 類 不 適 用 本 標 準 2.2.3 根 菜 及 塊 莖 類 (Root and tuber vegetables): 去 除 頂 部 及 土 壤 後 之 完 整 商 品, 馬 鈴 薯 需 去 皮 後 適 用 0.1 本 標 準 不 適 用 於 根 芹 菜 (celeriac) 2.2.4 鱗 莖 類 (Bulb vegetables): 洋 蔥 (dry onions) 蒜 0.1 頭 (garlic), 去 除 根 部 土 壤 和 易 脫 落 之 外 皮

2.2.5 果 菜 類 (Fruiting vegetables): 去 除 莖 後 之 果 菜 類, 玉 米 不 包 括 其 外 皮 ; 不 包 括 甜 玉 米 (sweet corn) 0.05 2.2.6 豆 菜 類 (Legume vegetables), 包 括 可 供 食 用 之 豆 莢 0.1 2.2.7 豆 類 (Pulses), 包 括 以 乾 燥 型 態 採 收 之 乾 豆 類 0.2 2.2.8 花 生 (Peanuts) 0.2 2.2.9 蔓 越 莓 (Cranberry) 醋 栗 (Currants) 接 骨 木 果 實 (Elderberry) 及 草 莓 (Strawberry) 0.2 2.2.10 其 他 未 列 之 蔬 菜 及 水 果 類 (Other vegetables and fruits) 0.1 2.2.11 香 辛 植 物 及 其 他 草 本 植 物 類 (Herbs and Spices, fresh) 0.3 2.3 藻 類 1.0 (8) 2.4 菇 類 3 (9) 2.5 水 產 動 物 類 2.5.1 魚 類 0.3 2.5.2 貝 類 2 2.5.3 頭 足 類 ( 去 除 內 臟 ) 0.3 2.5.4 甲 殼 類 之 可 食 肌 肉 ( 包 括 附 肢 肌 肉 ) 0.5 (3) 2.5.5 其 他 水 產 動 物 0.3 2.6 禽 畜 產 品 類 2.6.1 牛 羊 豬 禽 之 肌 肉 0.1 2.6.2 牛 豬 禽 之 可 食 性 內 臟 0.5 2.6.3 蛋 0.3 2.7 食 用 油 脂 2.7.1 供 食 用 之 油 及 脂 肪 0.1 2.7.2 脂 肪 抹 醬 及 以 脂 肪 為 主 要 成 分 之 混 合 抹 醬 (Fat spreads and blended spreads) (5) 0.1 2.7.3 奶 油 (Butter) 乳 脂 (Cream) 及 其 他 僅 以 乳 或 乳 製 品 之 脂 肪 為 來 源 所 製 得 之 抹 醬 0.1 2.8 乳 及 乳 製 品 ( 不 包 括 本 表 第 2.7.3 之 產 品 ) 0.02 2.9 飲 料 2.9.1 天 然 果 蔬 汁 還 原 果 蔬 汁 果 漿 ( 蜜 ), 不 包 括 濃 縮 果 蔬 汁 以 及 以 莓 果 或 其 他 小 型 果 實 製 之 果 汁 0.03 果 漿 ( 蜜 ) 2.9.2 莓 果 或 小 型 果 實 之 天 然 果 蔬 汁 還 原 果 蔬 汁 果 漿 ( 蜜 ), 不 包 括 濃 縮 果 蔬 汁 0.05

2.9.3 除 本 表 第 2.9.1 2.9.2 項 及 濃 縮 果 蔬 汁 以 外 之 其 他 供 直 接 飲 用 之 飲 料 0.3 2.10 包 裝 飲 用 水 及 盛 裝 飲 用 水 0.01 2.11 罐 頭 食 品 ( 罐 頭 飲 料 類 除 外 ) 1 (10)(15) 2.12 嬰 幼 兒 食 品 (11) (12) 2.12.1 嬰 兒 配 方 食 品 及 較 大 嬰 兒 配 方 輔 助 食 品 2.12.1.1 液 狀 型 式 販 售 者 0.010 2.12.1.2 粉 狀 型 式 販 售 者 0.050 (13) 2.12.2 特 殊 醫 療 用 途 嬰 兒 配 方 食 品 及 供 幼 兒 食 用 之 特 殊 醫 療 用 途 配 方 食 品 2.12.2.1 液 狀 型 式 販 售 者 0.010 2.12.2.2 粉 狀 型 式 販 售 者 0.050 (14) 2.12.3 嬰 幼 兒 副 食 品 0.050 2.12.4 標 示 及 販 售 供 嬰 兒 及 幼 兒 飲 用 之 飲 品, 本 表 中 第 2.12.1.1 2.12.2.1 及 2.12.3 項 之 產 品 除 外 0.030 (6)(7) 2.13 食 鹽 2 2.14 食 用 冰 塊 0.01 2.15 蜂 蜜 0.1 3. 鎘 (Cadmium) 3.1 穀 類 3.1.1 米 0.4 3.1.2 麥 類 0.2 3.1.3 供 直 接 食 用 之 麥 麩 及 小 麥 胚 芽 0.2 3.1.4 其 他 穀 類 0.1 3.2 蔬 果 植 物 類 3.2.1 葉 菜 類 (Leafy vegetables), 亦 適 用 於 蕓 薹 屬 中 之 葉 菜 類 0.2 3.2.2 蕓 薹 屬 類 (Brassica vegetables): 包 括 結 球 甘 藍 (head cabbages) 球 莖 甘 藍 (kohlrabi) 花 椰 菜 (cauliflower) 青 花 菜 (broccoli) 抱 子 甘 藍 (brussels 0.05 sprouts) 子 球 部 位 蕓 薹 屬 中 之 葉 菜 類 不 適 用 本 標 準 3.2.3 根 菜 及 塊 莖 類 (Root and tuber vegetables): 去 除 頂 部 及 土 壤 後 之 完 整 商 品, 馬 鈴 薯 需 去 皮 後 適 用 本 標 準 不 適 用 於 根 芹 菜 (celeriac) 及 荷 蘭 防 風 草 0.1 (parsnips) 3.2.4 根 芹 菜 及 荷 蘭 防 風 草 (Celeriac and parsnips) 0.2

3.2.5 莖 菜 類 (Stalk and stem vegetables): 大 黃 (rhubarb) 僅 適 用 於 葉 柄 (leaf stems), 朝 鮮 薊 (globe artichoke) 僅 適 用 於 花 苞 (flower head), 芹 菜 (celery) 0.1 及 蘆 筍 (asparagus) 須 清 除 黏 附 的 土 壤 後 適 用 3.2.6 鱗 莖 類 (Bulb vegetables): 洋 蔥 (dry onions) 蒜 頭 (garlic), 去 除 根 部 土 壤 和 易 脫 落 之 外 皮 0.05 3.2.7 果 菜 類 (Fruiting vegetables): 去 除 莖 後 之 果 菜 類 甜 玉 米 (sweet corn) 和 新 鮮 玉 米 (fresh corn) 之 外 皮 0.05 部 分 不 包 括 3.2.8 豆 菜 類 (Legume vegetables), 包 括 可 供 食 用 之 豆 莢 0.1 3.2.9 豆 類 (Pulses), 包 括 以 乾 燥 型 態 採 收 之 乾 豆 類 不 適 用 於 黃 豆 0.1 3.2.10 黃 豆 (Soy beans) 及 花 生 (Peanuts) 0.2 3.2.11 其 他 未 列 之 蔬 菜 及 水 果 類 (Other vegetables and fruits) 0.05 3.2.12 香 辛 植 物 及 其 他 草 本 植 物 類 (Herbs and Spices, fresh) 0.2 3.3 藻 類 1.0 (8) 3.4 菇 類 2 (9) 3.5 水 產 動 物 類 3.5.1 魚 類 0.3 3.5.2 貝 類 頭 足 類 ( 不 含 內 臟 ) 2 3.5.3 甲 殼 類 之 可 食 肌 肉 ( 包 括 附 肢 肌 肉 ) 0.5 (3) 3.5.4 其 他 水 產 動 物 0.3 3.6 禽 畜 產 品 類 3.6.1 牛 羊 豬 禽 之 肌 肉 0.050 3.6.2 馬 之 肌 肉 0.20 3.6.3 牛 羊 豬 禽 馬 之 肝 臟 0.50 3.6.4 牛 羊 豬 禽 馬 之 腎 臟 1.0 3.7 包 裝 飲 用 水 及 盛 裝 飲 用 水 0.005 (10)(15) 3.8 嬰 幼 兒 食 品 (11) (12) 3.8.1 嬰 兒 配 方 食 品 及 較 大 嬰 兒 配 方 輔 助 食 品 3.8.1.1 以 牛 乳 蛋 白 或 蛋 白 水 解 物 製 造 之 配 方 食 品 3.8.1.1.1 液 狀 型 式 販 售 者 0.005 3.8.1.1.2 粉 狀 型 式 販 售 者 0.010 3.8.1.2 以 大 豆 蛋 白 分 離 物 單 獨 或 混 和 牛 乳 蛋 白 製

造 之 配 方 食 品 3.8.1.2.1 液 狀 型 式 販 售 者 0.010 3.8.1.2.2 粉 狀 型 式 販 售 者 0.020 (14) 3.8.2 嬰 幼 兒 副 食 品 0.040 (6)(7) 3.9 食 鹽 0.2 4. 汞 (Mercury) 及 甲 基 汞 (Methylmercury) 總 汞 甲 基 汞 4.1 穀 類 4.1.1 米 0.05 4.2 藻 類 0.5 4.3 食 用 油 脂 4.3.1 供 食 用 之 油 及 脂 肪, 不 包 括 海 洋 生 物 來 源 提 取 之 油 脂 0.05 4.3.2 海 洋 生 物 來 源 提 取 之 油 脂 0.1 4.4 水 產 動 物 類 4.4.1 鯊 旗 鮪 魚 油 魚 2 4.4.2 鱈 魚 鰹 魚 鯛 魚 鯰 魚 鮟 鱇 魚 嘉 鱲 魚 比 目 魚 烏 魚 魟 魚 帶 魚 鯮 魣 烏 鯧 鰔 1 鱘 魚 金 錢 魚 鰻 魚 梭 子 魚 4.4.3 其 他 魚 類 0.5 4.4.4 貝 類 頭 足 類 ( 不 含 內 臟 ) 0.5 4.4.5 甲 殼 類 之 可 食 肌 肉 ( 包 括 附 肢 肌 肉 ) 0.5 4.4.6 其 他 水 產 動 物 (3) 0.5 4.5 包 裝 飲 用 水 及 盛 裝 飲 用 水 0.001 4.6 食 用 冰 塊 0.001 (6)(7) 4.7 食 鹽 0.1 5. 錫 (Tin) 5.1 金 屬 罐 裝 食 用 油 脂 250 5.2 金 屬 罐 裝 飲 料 150 (10)(15) 5.3 金 屬 罐 裝 嬰 幼 兒 食 品 (11) 5.3.1 罐 裝 嬰 兒 配 方 食 品 及 較 大 嬰 兒 配 方 輔 助 食 品, 不 包 括 乾 燥 及 粉 狀 產 品 50 5.3.2 罐 裝 特 殊 醫 療 用 途 嬰 兒 配 方 食 品 (13), 不 包 括 乾 燥 及 粉 狀 產 品 50

5.3.3 罐 裝 嬰 幼 兒 副 食 品 (14), 不 包 括 乾 燥 及 粉 狀 產 品 50 5.4 其 他 罐 頭 食 品 250 6. 銅 (Copper) 6.1 食 用 油 脂 0.4 6.2 蛋 類 5 6.3 飲 料 類 ( 不 包 括 天 然 果 蔬 汁 及 濃 縮 果 蔬 汁 ) 5.0 (6)(7) 6.4 食 鹽 2 備 註 : (1) 如 總 砷 之 檢 驗 結 果 低 於 無 機 砷 之 限 值, 則 可 無 須 再 確 認 無 機 砷 之 濃 度 鮮 / 濕 重 計 (3) 其 他 水 產 動 物, 如 : 海 膽 海 參 等 食 用 油 脂 包 括 來 自 植 物 或 動 物 或 海 洋 生 物 來 源 中 提 取 之 油 脂 或 脂 肪, 或 混 合 上 開 油 脂 或 脂 肪, 以 油 脂 或 脂 肪 為 主 要 成 分 之 產 品 動 物 脂 肪 之 取 得 應 來 自 健 康 且 經 合 法 屠 宰 程 序 所 取 得 之 乾 淨 且 可 供 人 食 用 之 脂 肪 組 織 (5) 本 標 準 不 適 用 於 僅 以 乳 或 乳 製 品 之 脂 肪 為 來 源 所 製 得 之 抹 醬, 如 : 奶 油 (Butter) (6) 指 由 海 水 鹽 礦 或 天 然 滷 水 精 製 所 得 之 食 鹽, 供 為 一 般 食 用 及 食 品 加 工 使 用, 其 氯 化 鈉 含 量 以 乾 重 計 不 得 少 於 97 %; 另 以 海 洋 斜 溫 層 以 下 ( 約 海 平 面 二 百 公 尺 以 下 ) 深 層 海 水 精 製 之 食 鹽, 其 氯 化 鈉 含 量 以 乾 重 計 不 得 少 於 95 % 作 為 食 品 添 加 物 營 養 素 載 體 的 鹽 類 及 複 方 鹽 的 原 料 鹽 亦 適 用 (7) 衍 生 自 工 業 副 產 品 之 再 生 鹽 不 得 供 為 食 用 (8) 本 標 準 適 用 於 子 實 體, 不 適 用 於 菌 絲 體 (9) 乾 重 計 (10) 本 標 準 所 稱 之 嬰 兒 (infant), 係 指 足 月 生 產 至 年 齡 未 滿 十 二 個 月 者 ; 本 標 準 所 稱 之 幼 兒 (young child), 係 指 年 齡 為 十 二 個 月 以 上 至 三 歲 ( 三 十 六 個 月 ) 者 (11) 嬰 兒 配 方 食 品 (infant formula): 指 特 製 之 母 乳 替 代 品, 在 採 用 適 當 之 輔 助 食 品 前, 單 獨 食 用 即 可 滿 足 正 常 足 月 新 生 兒 至 六 個 月 內 嬰 兒 之 營 養 需 要 (12) 較 大 嬰 兒 配 方 輔 助 食 品 (follow-up infant formula): 指 供 六 個 月 以 上 至 十 二 個 月 之 較 大 嬰 兒, 於 斷 奶 過 程 中, 配 合 嬰 兒 副 食 品 所 使 用 之 配 方 食 品, 但 不 適 用 於 未 滿 六 個 月 之 嬰 兒 單 獨 使 用 (13) 特 殊 醫 療 用 途 嬰 兒 配 方 食 品 (Infant formula for special medical purposes): 指 特 製 之 母 乳 或 嬰 兒 配 方 食 品 之 替 代 品, 單 獨 食 用 即 可 滿

足 出 生 數 月 內 患 有 失 調 疾 病 或 醫 療 狀 況 之 嬰 兒 之 特 殊 營 養 需 求, 直 到 較 大 時 再 採 用 適 當 之 輔 助 食 品 (14) 嬰 幼 兒 副 食 品 (Baby food): 為 滿 足 嬰 兒 斷 奶 後 之 健 康 需 求 以 及 輔 助 幼 兒 逐 步 適 應 一 般 食 品 及 補 充 營 養 之 飲 食, 包 括 以 穀 物 水 果 蔬 菜 肉 或 其 他 食 材 為 主 原 料 之 食 品, 或 專 供 嬰 幼 兒 食 用 之 餅 乾 麵 包 等 (15) 本 標 準 以 販 售 之 型 態 適 用

附 表 二 食 品 中 真 菌 毒 素 之 限 量 1. 總 黃 麴 毒 素 (Aflatoxins total, B 1 +B 2 +G 1 +G 2 ) 限 量 (µg/kg) 1.1 穀 類 1.1.1 米 玉 米 及 麥 類 原 料 10 1.1.2 其 他 穀 類 及 穀 類 加 工 製 品, 除 本 表 第 1.1.1 項 4 外 1.2 食 用 油 脂 10 1.3 蔬 果 植 物 類 (1) 1.3.1 堅 果 油 籽 類 1.3.1.1 花 生 及 油 籽 類, 去 殼 之 原 料, 但 不 包 括 供 15 為 煉 製 油 脂 之 原 料 1.3.1.2 杏 仁 開 心 果 榛 果 及 巴 西 堅 果, 去 殼 之 原 15 料 1.3.1.3 本 表 第 1.3.1.2 項 除 外 之 其 他 堅 果 類, 去 殼 10 之 原 料 1.3.1.4 供 直 接 食 用 或 作 為 食 品 成 分 之 花 生 油 籽 類 4 及 其 加 工 產 品, 但 不 包 括 原 油 或 精 煉 後 之 油 脂 1.3.1.5 供 直 接 食 用 或 作 為 食 品 成 分 之 杏 仁 開 心 10 果 榛 果 及 巴 西 堅 果, 去 殼 1.3.1.6 供 直 接 食 用 或 作 為 食 品 成 分 且 於 本 表 第 4 1.3.1.5 項 除 外 之 其 他 堅 果 類 1.3.2 果 乾 類 1.3.2.1 供 直 接 食 用 或 作 為 食 品 成 分 之 無 花 果 乾 及 10 其 加 工 品 1.3.2.2 除 無 花 果 乾 外 之 其 他 果 乾 原 料 10 1.3.2.3 除 無 花 果 乾 及 其 加 工 品 外 之 其 他 供 直 接 食 4 用 或 作 為 食 品 成 分 之 果 乾 及 其 加 工 品 1.4 香 辛 料 : - 辣 椒 屬 (Capsicum spp.) 及 其 製 品, 包 括 辣 椒 辣 椒 粉 - 胡 椒 屬 (Piper spp.) 及 其 製 品, 包 括 白 胡 椒 及 黑 胡 椒 10 - 肉 豆 蔻 (Myristica fragrans), 肉 豆 蔻 (nutmeg) - 薑 (Zingiber officinale), 薑 (ginger) - 薑 黃 (Curcuma longa), 薑 黃 (turmeric) - 含 有 上 述 香 辛 料 之 混 合 物 1.5 其 他 食 品 10

2. 黃 麴 毒 素 M 1 (Aflatoxin M 1 ) (3) 2.1 乳 2.2 嬰 幼 兒 食 品 (5) (6) 2.2.1 嬰 兒 配 方 食 品 及 較 大 嬰 兒 配 方 輔 助 食 品 (8) 2.2.2 特 殊 醫 療 用 途 嬰 兒 配 方 食 品 3. 黃 麴 毒 素 B 1 (Aflatoxin B 1 ) 3.1 穀 類 3.1.1 米 及 玉 米 原 料 3.1.2 除 本 表 第 3.1.1 3.4.1 及 3.4.2 項 外 之 所 有 穀 類 及 穀 類 加 工 品 3.2 蔬 果 植 物 類 3.2.1 堅 果 種 子 類 3.2.1.1 花 生 及 油 籽 類 (1), 去 殼 之 原 料, 但 不 包 括 供 為 煉 製 油 脂 之 原 料 3.2.1.2 榛 果 及 巴 西 堅 果, 去 殼 之 原 料 3.2.1.3 杏 仁 開 心 果 及 杏 桃 核 (apricot kernels), 去 殼 之 原 料 3.2.1.4 本 表 第 3.2.1.2 及 3.2.1.3 項 除 外 之 其 他 堅 果 類, 去 殼 之 原 料 3.2.1.5 供 直 接 食 用 或 作 為 食 品 成 分 之 榛 果 及 巴 西 堅 果, 去 殼 3.2.1.6 供 直 接 食 用 或 作 為 食 品 成 分 之 杏 仁 及 開 心 果 及 杏 桃 核 (apricot kernels), 去 殼 3.2.1.7 供 直 接 食 用 或 作 為 食 品 成 分 之 花 生 油 籽 類 及 其 加 工 產 品, 但 不 包 括 原 油 或 精 煉 後 之 油 脂 3.2.1.8 本 表 第 3.2.1.5 及 3.2.1.6 項 除 外 供 直 接 食 用 或 作 為 食 品 成 分 之 其 他 堅 果 類 3.2.2 果 乾 類 3.2.2.1 供 直 接 食 用 或 作 為 食 品 成 分 之 無 花 果 乾 及 其 加 工 品 3.2.2.2 除 無 花 果 乾 外 之 其 他 果 乾 原 料 3.2.2.3 除 無 花 果 乾 及 其 加 工 品 外 之 其 他 供 直 接 食 用 或 作 為 食 品 成 分 之 果 乾 及 其 加 工 品 3.3 香 辛 料 : - 辣 椒 屬 (Capsicum spp.) 及 其 製 品, 包 括 辣 椒 辣 椒 粉 限 量 (µg/kg) 0.5 0.025 (7) 0.025 (7) 限 量 (µg/kg) 12 5 5 2 8 8 5 8 2 2 6 5 2 5

- 胡 椒 屬 (Piper spp.) 及 其 製 品, 包 括 白 胡 椒 及 黑 胡 椒 - 肉 豆 蔻 (Myristica fragrans), 肉 豆 蔻 (nutmeg) - 薑 (Zingiber officinale), 薑 (ginger) - 薑 黃 (Curcuma longa), 薑 黃 (turmeric) - 含 有 上 述 香 辛 料 之 混 合 物 3.4 嬰 幼 兒 食 品 (9) 3.4.1 嬰 幼 兒 副 食 品 0.10 (10) (8) 3.4.2 特 殊 醫 療 用 途 嬰 兒 配 方 食 品 0.10 (7) 4. 赭 麴 毒 素 A(Ochratoxin A) 限 量 (µg/kg) 4.1 穀 類 4.1.1 米 玉 米 麥 類 及 其 他 穀 類 原 料 5 4.1.2 其 他 穀 類 加 工 品 及 供 直 接 食 用 之 穀 類 3 4.1.3 供 直 接 食 用 之 花 生 及 花 生 加 工 品 3 4.2 蔬 果 植 物 類 4.2.1 藤 蔓 類 (vine fruit) 水 果 乾 ( 醋 栗 乾 葡 萄 乾 等 ) 10 4.3 咖 啡 類 4.3.1 烘 焙 咖 啡 豆 及 其 研 磨 之 咖 啡 粉 5 4.3.2 即 溶 咖 啡 10 4.4 飲 料 類 4.4.1 供 直 接 食 用 之 葡 萄 汁 還 原 葡 萄 汁 及 葡 萄 果 漿 2 ( 蜜 ) 4.5 香 辛 料, 包 括 乾 燥 者 - 胡 椒 屬 (Piper spp.), 果 實 包 括 白 胡 椒 及 黑 胡 椒 - 肉 豆 蔻 (Myristica fragrans), 肉 豆 蔻 (nutmeg) - 薑 (Zingiber officinale), 薑 (ginger) 15 - 薑 黃 (Curcuma longa), 薑 黃 (turmeric) - 辣 椒 屬 (Capsicum spp.), 乾 燥 之 果 實, 包 括 辣 椒 辣 椒 粉 - 含 有 上 述 香 辛 料 之 混 合 物 4.6 嬰 幼 兒 食 品 (9) 4.6.1 嬰 幼 兒 副 食 品 0.50 (10) (8) 4.6.2 特 殊 醫 療 用 途 嬰 兒 配 方 食 品 0.50 (7) 5. 棒 麴 毒 素 (Patulin) 限 量 (µg/kg) 5.1 蔬 果 植 物 類 5.1.1 供 直 接 食 用 之 蘋 果 泥 熟 漬 蘋 果 等 固 態 蘋 果 製 25

品 5.2 飲 料 類 5.2.1 果 汁 還 原 果 汁 及 果 漿 ( 蜜 ) 50 5.2.2 含 蘋 果 或 蘋 果 汁 的 發 酵 飲 料 50 5.3 嬰 幼 兒 食 品 5.3.1 供 嬰 幼 兒 食 用 之 蘋 果 汁 及 蘋 果 泥 熟 漬 蘋 果 等 10.0 (7) 固 態 蘋 果 製 品 (9) 5.3.2 除 榖 物 類 加 工 食 品 以 外 之 其 他 嬰 幼 兒 副 食 品 10.0 (7) 6. 橘 黴 素 (Citrinin) 限 量 (µg /kg) 6.1 穀 類 6.1.1 原 料 用 紅 麴 米 5000 6.2 使 用 紅 麴 原 料 製 成 之 食 品 及 膳 食 補 充 品 2000 6.3 紅 麴 色 素 200 7. 伏 馬 毒 素 B 1 +B 2 (Fumonisins B 1 +B 2 ) 限 量 (µg /kg) 7.1 穀 類 7.1.1 玉 米 原 料 4000 7.1.2 玉 米 粉 粕 (maize flour and maize meal) 2000 7.1.3 以 玉 米 為 主 原 料 之 早 餐 穀 類 (breakfast cereals) 及 點 心 (snacks) 800 7.1.4 其 他 供 直 接 食 用 之 玉 米 及 以 玉 米 為 主 原 料 之 加 工 食 品 1000 7.2 嬰 幼 兒 食 品 (9) 7.2.1 嬰 幼 兒 副 食 品 200 (10) 8. 脫 氧 雪 腐 鐮 刀 菌 烯 醇 (Deoxynivalenol, DON) 限 量 (µg /kg) 8.1 穀 類 8.1.1 未 經 加 工 之 小 麥 燕 麥 及 玉 米 1750 (11) 8.1.2 其 他 未 經 加 工 之 穀 類 1250 8.1.3 以 小 麥 玉 米 或 大 麥 為 原 料 加 工 之 麵 粉 粕 及 薄 片 1000 8.1.4 乾 麵 條 ( 水 分 含 量 約 12%) 750 (11) 8.1.5 供 即 食 之 榖 類 穀 粉 麩 皮 胚 芽 750 (11) 8.1.6 麵 包 餅 乾 糕 點 早 餐 穀 類 及 穀 類 點 心 500 8.2 嬰 幼 兒 食 品 (9) 8.2.1 嬰 幼 兒 副 食 品 200 (10)

9. 玉 米 赤 黴 毒 素 (Zearalenone) 限 量 (µg /kg) 9.1 穀 類 9.1.1 未 經 加 工 之 玉 米 350 (11) 9.1.2 供 直 接 食 用 之 榖 類 穀 粉 麩 皮 胚 芽 75 9.1.3 供 直 接 食 用 之 玉 米 以 玉 米 為 主 原 料 之 早 餐 穀 100 類 (breakfast cereals) 及 點 心 (snacks) 9.1.4 麵 包 餅 乾 糕 點 除 本 標 準 第 9.1.3 項 外 之 早 餐 穀 類 (breakfast cereals) 及 點 心 (snacks) (11) 50 (11) 9.1.5 除 玉 米 外 之 其 他 未 經 加 工 穀 物 100 9.2 精 製 玉 米 油 400 9.3 嬰 幼 兒 食 品 (9)(11) 9.3.1 嬰 幼 兒 副 食 品 20 (10) (1) 油 籽 類 包 括 菜 籽 (rapeseed) 葵 花 籽 (sunflower seed) 瓜 子 (melon seeds) 大 豆 (soybeans) 和 亞 麻 子 (linseed) 等 原 料 指 該 產 品 於 供 為 食 用 前, 尚 需 經 進 一 步 選 別 或 處 理, 以 減 少 真 菌 毒 素 污 染 濃 度 (3) 來 自 一 個 或 多 個 產 乳 動 物 正 常 乳 腺 分 泌 之 乳 源, 未 經 添 加 或 萃 取, 直 接 供 飲 用 或 供 為 加 工 用 途 該 濃 度 係 數 適 用 於 部 分 或 全 部 之 脫 水 乳 品 ( 如 : 蒸 發 乳 煉 乳 乳 粉 ) 本 標 準 所 稱 之 嬰 兒 (infant), 係 指 足 月 生 產 至 年 齡 未 滿 十 二 個 月 者 ; 本 標 準 所 稱 之 幼 兒 (young child), 係 指 年 齡 為 十 二 個 月 以 上 至 三 歲 ( 三 十 六 個 月 ) 者 (5) 嬰 兒 配 方 食 品 (infant formula): 指 特 製 之 母 乳 替 代 品, 在 採 用 適 當 之 輔 助 食 品 前, 單 獨 食 用 即 可 滿 足 正 常 足 月 新 生 兒 至 六 個 月 內 嬰 兒 之 營 養 需 要 (6) 較 大 嬰 兒 配 方 輔 助 食 品 (follow-up infant formula): 指 供 六 個 月 以 上 至 十 二 個 月 之 較 大 嬰 兒, 於 斷 奶 過 程 中, 配 合 嬰 兒 副 食 品 所 使 用 之 配 方 食 品, 但 不 適 用 於 未 滿 六 個 月 之 嬰 兒 單 獨 使 用 (7) 本 標 準 適 用 於 即 食 或 依 標 籤 指 示 調 配 後 供 食 之 狀 態 (8) 特 殊 醫 療 用 途 嬰 兒 配 方 食 品 (Infant formula for special medical purposes): 指 特 製 之 母 乳 或 嬰 兒 配 方 食 品 之 替 代 品, 單 獨 食 用 即 可 滿 足 出 生 數 月 內 患 有 失 調 疾 病 或 醫 療 狀 況 之 嬰 兒 之 特 殊 營 養 需 求, 直 到 較 大 時 再 採 用 適 當 之 輔 助 食 品 (9) 嬰 幼 兒 副 食 品 (Baby food): 為 滿 足 嬰 兒 斷 奶 後 之 健 康 需 求 以 及 輔 助 幼 兒 逐 步 適 應 一 般 食 品 及 補 充 營 養 之 飲 食, 包 括 以 穀 物 水 果 蔬 菜 肉 或 其 他 食 材 為 主 原 料 之 食 品, 或 專 供 嬰 幼 兒 食 用 之 餅 乾 麵 包 等

(10) 乾 重 計 (11) 米 及 米 製 品 不 適 用

附 表 三 食 品 中 其 他 污 染 物 質 及 毒 素 之 限 量 1. 單 氯 丙 二 醇 (3-Monochloropropane-1,2-diol, 3-MCPD) (1) 1.1 醬 油 及 以 醬 油 為 主 調 製 而 成 之 調 味 製 品 0.4 2. 多 環 芳 香 族 碳 氫 化 合 物 (Polycyclic aromatic hydrocarbons, PAHs) 限 量 (µg/kg) 苯 (a) 駢 芘 4PAHs 2.1 食 用 油 脂 2.1.1 食 用 油 脂, 直 接 供 食 或 作 為 食 品 中 之 成 分 ( 可 可 豆 及 椰 子 油 除 外 ) 2.0 10.0 2.1.2 椰 子 油, 直 接 供 食 或 作 為 食 品 中 之 成 分 2.0 20.0 2.2 可 可 豆 及 其 製 品 5.0 30.0 2.3 肉 及 肉 製 品 2.3.1 煙 燻 肉 及 煙 燻 肉 製 品 2.0 12.0 (3) 2.3.2 販 售 經 熱 處 理 之 肉 及 肉 製 品 5.0 30.0 2.4 水 產 動 物 2.4.1 除 本 表 第 2.4.2 2.4.3 及 2.4.4 項 外 之 煙 燻 魚 肉 及 煙 燻 水 產 製 品 本 限 量 於 煙 燻 甲 殼 類 (crustaceans) 係 適 用 於 附 肢 (appendages) 及 腹 部 (abdomen) 之 肌 肉, 煙 燻 蟹 類 2.0 12.0 (Brachyura 或 Anomura 目 ) 者, 本 限 量 則 適 用 於 附 肢 (appendages) 之 肌 肉 2.4.2 煙 燻 鯡 魚 及 其 罐 頭 (Sprattus sprattus) ; 魚 體 長 度 14 公 分 之 煙 燻 波 羅 地 海 鯡 魚 及 其 罐 頭 5.0 30.0 (Clupea harengus membras) ; 2.4.3 鰹 魚 乾 / 柴 魚 (Katsuwonus pelamis) 5.0 30.0 2.4.4 煙 燻 雙 殼 貝 類 6.0 35.0 2.4.5 雙 殼 貝 類 ( 新 鮮 冷 藏 或 冷 凍 ) (5) 5.0 30.0 (6) 2.8 嬰 幼 兒 食 品 (8) 2.8.1 嬰 兒 配 方 食 品 及 較 大 嬰 兒 配 方 輔 助 食 品 (9) (7) 1.0 1.0 (7) 2.8.2 特 殊 醫 療 用 途 嬰 兒 配 方 食 品 1.0 1.0 (7) (10) 2.8.3 嬰 幼 兒 副 食 品 1.0 1.0 3. 植 物 毒 素 3.1 氰 酸 (Hydrocyanic acid) 3.1.1 木 薯 粉 10 (11)

3.1.2 Gari( 一 種 木 薯 製 品 ) 2 (12) 3.2 棉 籽 酚 (Gossypol) 3.2.1 食 用 棉 籽 油 (13) 未 檢 出 3.3 總 配 醣 生 物 鹼 / 茄 鹼 (Glycoalkaloids, total):α-solanine 及 α-chaconine 之 總 和 3.3.1 馬 鈴 薯 塊 莖 ( 鮮 / 濕 重 計 ) 200 3.4 芥 酸 (Erucic acid) 限 量 (g/kg) (14) 3.4.1 食 用 油 脂 50 3.4.2 低 芥 酸 菜 籽 油 20 3.4.3 添 加 油 脂 之 食 品 ( 本 表 第 3.4.4 項 之 食 品 除 外 ) 50 (8) 3.4.4 嬰 兒 配 方 食 品 及 較 大 嬰 兒 配 方 輔 助 食 品 (9) 10 4. 海 洋 生 物 毒 素 4.1 麻 痺 性 貝 毒 (Paralytic shellfish poisons, PSP) 4.1.1 雙 殼 貝 類 (bivalve mollusk) 之 可 食 部 位 ( 以 0.8 saxitoxin 當 量 計 ) 4.2 下 痢 性 貝 毒 (Diarrhetic shellfish poisons, DSP) 4.2.1 雙 殼 貝 類 (bivalve mollusk) 之 可 食 部 位 ( 以 0.2 okadaic acid 當 量 計 ) 4.3 失 憶 性 貝 毒 (Amnesic shellfish poisons, ASP) 4.3.1 雙 殼 貝 類 (bivalve mollusk) 之 可 食 部 位 ( 以 20 domoic acid 當 量 計 ) 4.4 氨 代 螺 旋 酸 貝 毒 (Azaspiracid, AZP) 4.4.1 雙 殼 貝 類 (bivalve mollusk) 之 可 食 部 位 0.16 4.5 神 經 性 貝 毒 (Neurotoxic shellfish poisons, NSP)- 短 裸 甲 藻 毒 (Brevetoxin, BTX) * 限 量 (MU/kg) 4.5.1 雙 殼 貝 類 (bivalve mollusk) 之 可 食 部 位 200 (15) 5. 脫 鎂 葉 綠 酸 鹽 (Pheophorbide)

限 量 (mg/100g) 既 存 脫 鎂 葉 綠 酸 鹽 總 脫 鎂 葉 綠 酸 鹽 (16) 5.1 綠 藻 60 80 (16) 5.2 藍 藻 50 100 6. 揮 發 性 鹽 基 態 氮 (Volatile basic nitrogen, VBN) 限 量 (mg/100 g) 6.1 未 加 工 之 漁 產 品 6.1.1 鰈 科 魚 類 (Pleuronectidae family), 大 比 目 魚 (halibut, Hippoglossus spp.) 除 外 30 6.1.2 大 西 洋 鮭 魚 (Salmo salar) 無 鬚 鱈 科 魚 類 (Merlucciidae family) 鱈 科 魚 類 (Gadidae family) 35 6.1.3 板 鰓 亞 綱 類 魚 類 ( 鯊 鰩 / 魟 ) 50 6.1.4 除 本 表 中 第 6.1.1 6.1.2 6.1.3 項 外 之 其 他 魚 類 25 6.2 生 食 用 魚 貝 類 15 7. 組 織 胺 (Histamine) (17) 7.1 組 胺 酸 (Histidine) 含 量 高 之 魚 產 品 100 (18) 7.2 以 組 胺 酸 (Histidine) 含 量 高 之 魚 產 品 (17), 經 鹽 漬 及 發 酵 處 理 之 加 工 品, 如 : 魚 醬 200 (18) (1) 例 如 醬 油 膏 蠔 油 等 本 限 量 標 準 係 規 範 含 有 酸 水 解 植 物 蛋 白 之 液 態 調 味 製 品, 天 然 發 酵 醬 油 不 適 用 4PAHs: 即 苯 (a) 駢 芘 (benzo(a)pyrene) 苯 (a) 駢 蒽 (benz(a)anthracene) 苯 (b) 苯 駢 苊 (benzo(b)fluoranthene) 和 chrysene 之 總 和 (3) 針 對 以 燒 烤 等 可 能 產 生 PAH 之 加 熱 方 式 所 處 理 之 肉 或 肉 製 品 全 部 被 供 為 食 用 之 部 分, 本 限 量 適 用 於 全 魚 (5) 巨 海 扇 蛤 (Pecten maximus) 之 限 量 適 用 於 閉 殼 肌 和 其 生 殖 腺 (6) 本 標 準 所 稱 之 嬰 兒 (infant), 係 指 足 月 生 產 至 年 齡 未 滿 十 二 個 月 者 ; 本 標 準 所 稱 之 幼 兒 (young child), 係 指 年 齡 為 十 二 個 月 以 上 至 三 歲 ( 三 十 六 個 月 ) 者 (7) 本 標 準 適 用 於 販 賣 之 產 品 (8) 嬰 兒 配 方 食 品 (infant formula): 指 特 製 之 母 乳 替 代 品, 在 採 用 適 當 之 輔 助 食 品 前, 單 獨 食 用 即 可 滿 足 正 常 足 月 新 生 兒 至 六 個 月 內 嬰 兒 之 營 養 需 要 (9) 較 大 嬰 兒 配 方 輔 助 食 品 (follow-up infant formula): 指 供 六 個 月 以 上 至 十 二 個 月 之 較 大 嬰 兒, 於 斷 奶 過 程 中, 配 合 嬰 兒 副 食 品 所 使 用 之 配 方 食 品,

但 不 適 用 於 未 滿 六 個 月 之 嬰 兒 單 獨 使 用 (10) 嬰 幼 兒 副 食 品 (Baby food): 為 滿 足 嬰 兒 斷 奶 後 之 健 康 需 求 以 及 輔 助 幼 兒 逐 步 適 應 一 般 食 品 及 補 充 營 養 之 飲 食, 包 括 以 穀 物 水 果 蔬 菜 肉 或 其 他 食 材 為 主 原 料 之 食 品, 或 專 供 嬰 幼 兒 食 用 之 餅 乾 麵 包 等 (11) 以 總 氰 酸 計 (12) 以 游 離 氰 酸 計 (13) 以 已 公 開 檢 驗 方 法 之 定 量 極 限 為 準, 其 中 游 離 棉 酚 為 0.05 ppm, 總 棉 籽 酚 為 1 ppm (14) 本 限 值 係 脂 肪 基 準, 即 食 品 所 含 油 脂 或 脂 肪 中 芥 酸 之 含 量 (15) MU(mouse units) 係 指 貝 毒 小 鼠 單 位, 以 貝 毒 小 鼠 單 位 或 當 量 計 (16) 僅 適 用 於 水 分 含 量 7 % 以 下 之 綠 藻 及 藍 藻 ( 以 乾 重 計 ), 生 鮮 產 品 及 紅 藻 褐 藻 等 產 品 均 不 適 用 (17) 鯖 科 (Scombridae) 鯡 科 (Clupeidae) 鯷 科 (Engraulidae) 鱰 科 (Coryfenidae) 扁 鰺 科 (Pomatomidae) 秋 刀 魚 科 (Scombresosidae) 等 魚 種 (18) 適 用 於 架 售 期 內 販 賣 之 產 品

食 品 中 污 染 物 質 及 毒 素 衛 生 標 準 草 案 總 說 明 為 加 強 管 理 食 品 之 衛 生 安 全, 依 據 食 品 安 全 衛 生 管 理 法 第 十 七 條 規 定 : 販 賣 之 食 品 食 品 用 洗 潔 劑 及 其 器 具 容 器 或 包 裝, 應 符 合 衛 生 安 全 及 品 質 之 標 準 ; 其 標 準, 由 中 央 主 管 機 關 定 之 爰 訂 定 食 品 中 污 染 物 質 及 毒 素 衛 生 標 準 草 案, 其 要 點 如 次 : 一 本 標 準 法 源 依 據 ( 第 一 條 ) 二 本 標 準 名 詞 定 義 及 適 用 範 圍 ( 第 二 條 ) 三 食 品 中 重 金 屬 限 量 之 規 定 ( 第 三 條 ) 四 食 品 中 真 菌 毒 素 限 量 之 規 定 ( 第 四 條 ) 五 食 品 中 其 他 污 染 物 質 及 毒 素 限 量 之 規 定 ( 第 五 條 ) 六 本 標 準 施 行 日 期 ( 第 六 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