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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ranscription:

北 區 管 理 中 心 衛 生 福 利 部 食 品 藥 物 管 理 署 103 年 7 月 8 日 衛 生 福 利 部 食 品 藥 物 管 理 署 Food and Drug Administration, Ministry of Health and Welfare http://www.fda.gov.tw/

食 品 標 示 是 什 麼? 食 安 法 第 3 條 第 1 項 第 8 款 本 法 所 稱 標 示, 指 於 食 品 食 品 添 加 物 食 品 用 洗 潔 劑 食 品 器 具 食 品 容 器 或 包 裝 上, 記 載 品 名 或 為 說 明 之 文 字 圖 畫 記 號 或 附 加 之 說 明 書 2

包 裝 食 品 為 何? 食 安 法 第 22 條 所 規 範 之 包 裝 食 品 係 指 經 固 定 密 封 可 長 時 間 保 存 具 擴 大 銷 售 範 圍 之 有 容 器 或 外 包 裝 之 食 品 3

食 品 應 標 示 事 項 ( 22) 1. 品 名 2. 內 容 物 名 稱 ; 其 為 兩 種 以 上 混 合 物 時, 應 依 其 含 量 多 寡 由 高 至 低 分 別 標 示 之 3. 淨 重 容 量 或 數 量 4. 食 品 添 加 物 名 稱 ; 混 合 兩 種 以 上 之 食 品 添 加 物 時, 以 功 能 性 命 名 者, 應 分 別 標 明 添 加 物 名 稱 5. 製 造 廠 商 或 國 內 負 責 廠 商 名 稱 電 話 號 碼 及 地 址 6. 原 產 地 ( 國 ) 4

食 品 應 標 示 事 項 ( 22) 7. 有 效 日 期 8. 營 養 標 示 ( 應 遵 行 事 項 由 中 央 主 管 機 關 公 告 之 ) 9. 含 基 因 改 造 食 品 原 料 ( 應 遵 行 事 項 由 中 央 主 管 機 關 公 告 之 ) 10. 其 他 經 由 中 央 主 管 機 關 公 告 之 事 項 ( 例 如 : 素 食 宣 稱 咖 啡 因 含 量 過 敏 原 速 食 麵 調 合 油 等 標 示 ) 內 容 物 之 主 成 分 應 標 明 所 佔 百 分 比, 其 應 標 示 之 產 品 主 成 分 項 目 標 示 內 容 方 式 及 各 該 產 品 實 施 日 期 由 中 央 主 管 機 關 另 定 之 5

食 品 添 加 物 應 標 示 事 項 ( 24) 食 品 添 加 物 之 容 器 或 外 包 裝, 應 以 中 文 及 通 用 符 號, 明 顯 標 示 下 列 事 項 : 1. 品 名 及 食 品 添 加 物 字 樣 2. 食 品 添 加 物 名 稱 其 為 二 種 以 上 混 合 物 時, 應 分 別 標 明 ( 香 料 成 分 應 遵 行 事 項 由 中 央 主 管 機 關 公 告 之 ) 3. 淨 重 容 量 或 數 量 4. 製 造 廠 商 或 國 內 負 責 廠 商 名 稱 電 話 號 碼 及 地 址 5. 有 效 日 期 6. 使 用 範 圍 用 量 標 準 及 使 用 限 制 7. 原 產 地 ( 國 ) 調 ( 產 ) 製 產 品 應 於 販 售 至 下 游 廠 商 前 完 成 標 示 8. 含 基 因 改 造 食 品 添 加 物 之 原 料 ( 應 遵 行 事 項 由 中 央 主 管 機 關 公 告 之 ) 9. 其 他 經 中 央 主 管 機 關 公 告 之 事 項 6

食 安 法 中 食 品 標 示 修 正 重 點 食 品 添 加 物 名 稱 標 示 ( 22-1-4): 食 品 添 加 物 名 稱, 須 詳 實 標 明 各 別 名 稱, 不 得 單 以 功 能 性 名 稱 標 示 食 品 中 香 料 成 分 標 示 (102.12.27 部 授 食 字 第 1021350702 號 ): 食 品 所 含 香 料 成 分 得 以 香 料 標 示, 如 該 成 分 屬 天 然 香 料 者, 得 以 天 然 香 料 標 示 製 造 廠 商 標 示 ( 22-1-5): 已 不 強 制 要 求 標 明 製 造 廠 商, 得 以 國 內 負 責 廠 商 標 示 之 ( 於 103 年 6 月 19 日 生 效 ) 特 定 產 品 應 標 示 內 容 物 主 成 分 所 占 百 分 比 ( 22-2), 目 前 業 已 公 告 優 先 施 行 之 三 類 產 品 ( 宣 稱 含 果 蔬 汁 包 裝 飲 料 乳 飲 品 及 乳 粉 包 裝 米 粉 絲 ), 並 自 103 年 7 月 1 日 生 效, 未 來 將 持 續 評 估 國 際 規 範 各 界 關 切 議 題 及 產 業 情 況 等, 逐 步 公 告 訂 定 之 7

品 名 食 品 添 加 物 以 功 能 性 命 名 者, 仍 須 標 示 各 別 食 品 添 加 物 品 名 製 造 廠 商 或 國 內 負 責 廠 商 之 資 訊, 得 擇 一 標 示 芭 樂 汁 成 分 水 濃 縮 芭 樂 果 汁 鹽 糖 品 質 改 良 劑 ( 氯 化 鈣 氫 氧 化 鈣 ) 甜 味 劑 (D- 山 梨 醇 ) 淨 重 100 公 克 製 造 廠 商 OO 企 業 公 司 地 址 : 台 灣 O 市 OO 工 業 區 O 路 O 號 電 話 號 碼 :0800-777888 負 責 廠 商 OO 企 業 公 司 地 址 : 台 灣 O 市 OOO 路 O 號 電 話 號 碼 :0800-555333 注 意 事 項 拆 封 後 請 立 即 食 用 原 產 地 台 灣 有 效 日 期 103.01.01 甜 味 劑 應 同 時 標 示 其 功 能 名 稱 及 食 品 添 加 物 品 名 8

業 務 用 完 整 包 裝 食 品 標 示 國 產 業 務 用 之 完 整 包 裝 食 品 ( 含 原 料 ), 不 論 是 否 直 接 販 售, 或 尚 須 經 改 裝 分 裝 或 其 他 加 工 程 序 者, 均 應 依 食 安 法 第 22 條 之 規 定 作 完 整 中 文 標 示 ( 含 營 養 標 示 ) 無 論 販 售 予 下 游 加 工 業 者 或 餐 飲 業 者, 皆 應 完 成 中 文 標 示 9

輸 入 業 者 之 注 意 事 項 由 國 外 輸 入 者, 應 依 食 安 法 第 22 條 之 規 定 加 中 文 標 示, 始 得 輸 入 但 需 再 經 改 裝 分 裝 或 其 他 加 工 程 序 者, 得 於 銷 售 前 完 成 中 文 標 示 ( 含 營 養 標 示 ) 如 非 直 接 販 售 予 消 費 者, 尚 須 經 改 裝 分 裝 或 其 他 加 工 程 序 者, 得 於 販 售 前, ( 無 論 販 售 予 下 游 加 工 業 者 或 餐 飲 業 者 ), 皆 應 完 成 中 文 標 示 10

內 容 物 名 稱 食 品 中 所 含 各 項 內 容 物, 應 依 其 含 量 多 寡 由 高 至 低, 詳 實 展 開 標 示 各 別 原 料 名 稱 其 中 屬 二 種 以 上 混 合 物 者 ( 即 複 合 原 料 ), 亦 應 展 開 標 示 ( 將 納 入 法 規 明 定 之, 以 利 業 者 遵 行 ) 舉 例 : 三 合 一 咖 啡 粉 包 咖 啡 粉 奶 精 ( 氫 化 棕 櫚 油 玉 米 糖 漿 酪 蛋 白 脂 肪 酸 甘 油 酯 檸 檬 酸 鈉 ) 砂 糖 咖 啡 粉 氫 化 棕 櫚 油 玉 米 糖 漿 酪 蛋 白 脂 肪 酸 甘 油 酯 砂 糖 檸 檬 酸 鈉 原 料 名 稱, 可 參 考 衛 生 福 利 部 公 布 之 可 供 食 品 使 用 原 料 彙 整 一 覽 表 11

內 容 物 名 稱 - 得 免 展 開 之 部 分 食 品 之 製 造 加 工 製 程 中, 為 達 一 定 製 造 加 工 之 功 能 性 目 的 而 使 用 之 原 料, 於 終 產 品 完 成 前, 經 中 和 去 除 失 去 活 性, 對 終 產 品 無 功 能 者, 得 免 依 食 安 法 第 22 條 標 示 之 (103 年 5 月 21 日 預 告 食 安 法 施 行 細 則 修 正 草 案 第 19 條 ) 例 如 : 萃 取 油 脂 之 溶 劑 已 至 終 產 品 中 去 除 使 用 之 酵 素 加 工 製 程 後 已 失 去 活 性 12

食 品 添 加 物 名 稱 屬 二 種 以 上 原 料 混 合 時 ( 即 複 方 食 品 添 加 物 ), 應 展 開 標 示 所 含 各 別 名 稱 食 品 添 加 物 名 稱, 應 使 用 中 央 主 管 機 關 所 定 之 品 名 或 通 用 名 稱, 不 得 僅 以 功 能 ( 用 途 ) 名 稱 標 示 如 : 羥 丙 基 澱 粉 黏 稠 劑, 應 標 示 為 羥 丙 基 澱 粉, 不 得 直 接 標 示 為 化 製 ( 修 飾 ) 澱 粉 黏 稠 劑 或 澱 粉 原 本 法 施 行 細 則 中 屬 調 味 劑 ( 不 含 甜 味 劑 咖 啡 因 ) 乳 化 劑 膨 脹 劑 酵 素 豆 腐 用 凝 固 劑 光 澤 劑 者, 得 以 用 途 名 稱 標 示 之 之 規 定, 已 不 適 用, 並 自 103 年 6 月 19 日 施 行 ( 以 產 製 日 期 為 準 ) 依 據 102.12.27 部 授 食 字 第 1021350702 號, 食 品 中 香 料 成 分 得 以 香 料 標 示, 如 其 屬 天 然 香 料 者, 得 以 天 然 香 料 標 示 ; 但 其 他 原 料 仍 須 分 別 標 示 其 名 稱 依 據 103.5.20 部 授 食 字 第 1031300957 號, 食 品 添 加 物 中 香 料 成 分 得 以 香 料 標 示, 如 其 屬 天 然 香 料 者, 得 以 天 然 香 料 標 示 ; 但 其 他 原 料 仍 須 分 別 標 示 其 名 稱 13

食 品 添 加 物 名 稱 - 得 免 展 開 之 部 分 屬 甜 味 劑 防 腐 劑 抗 氧 化 劑 者, 應 同 時 標 示 其 功 能 性 名 稱 及 品 名 或 通 用 名 稱 例 如 : 糖 精 ( 甜 味 劑 ) 防 腐 劑 苯 甲 酸 食 品 中 之 食 品 添 加 物 係 透 過 合 法 原 料 之 使 用 而 帶 入, 且 該 食 品 添 加 物 含 量 明 顯 低 於 直 接 添 加 於 食 品 中 所 需 量, 對 終 產 品 無 功 能 者, 得 免 標 示 之 ( 將 納 入 本 法 施 行 細 則 訂 定 之 ) 例 如 : 粽 子 中 使 用 醬 油 ( 含 防 腐 劑 ), 但 該 防 腐 劑 對 粽 子 無 功 能 14

製 造 廠 商 或 國 內 負 責 廠 商 標 示 製 造 廠 商, 指 製 造 加 工 調 配 製 成 最 終 食 品 之 廠 商, 如 食 品 以 委 託 方 式 製 造 加 工 調 配 時, 則 視 受 託 製 造 廠 商 為 該 食 品 之 製 造 廠 商 國 內 負 責 廠 商, 指 對 該 食 品 於 國 內 負 直 接 法 律 責 任 之 食 品 業 者, 其 得 為 該 產 品 之 製 造 者 包 裝 者 輸 入 者 輸 出 者 或 販 賣 者 產 品 如 已 完 整 標 明 國 內 負 責 廠 商 名 稱 地 址 及 電 話 即 屬 符 合 規 定, 不 強 制 要 求 標 明 製 造 廠 商 資 訊 輸 入 食 品, 應 標 示 國 內 負 責 廠 商 資 訊 ( 將 納 入 本 法 施 行 細 則 訂 定 之 ) 15

原 產 地 ( 國 ) 原 產 地 ( 國 ), 指 製 造 加 工 或 調 配 製 成 終 產 品 之 國 家 或 地 區 不 得 認 定 為 實 質 轉 型 之 混 裝 食 品, 應 依 各 食 品 混 裝 含 量 多 寡 由 高 至 低 標 示 各 別 原 產 地 ( 國 ) 例 如 : 越 南 茶 葉 (60%) 及 台 灣 茶 葉 (40%) 混 合 之 茶 葉, 其 原 產 地 應 標 示 為 越 南 台 灣 中 文 標 示 之 食 品 製 造 廠 商 地 址 足 以 表 徵 為 原 產 地 ( 國 ) 者, 得 免 為 標 示 16

原 產 地 標 示 Q&A 產 品 進 口 國 實 質 轉 型 加 工 或 包 裝 方 式 標 示 方 式 大 包 裝 奶 粉 美 國 澳 洲 在 台 灣 混 合 後 分 裝 成 小 罐 裝 美 國 澳 洲 ( 依 混 裝 含 量 依 序 標 示 ) 進 口 燕 麥 粒 澳 洲 於 台 灣 逕 予 壓 輾 製 成 燕 麥 片 澳 洲 燕 麥 片 澳 洲 在 台 灣 經 蒸 煮 壓 輾 乾 燥 後 製 成 即 食 燕 麥 片 台 灣 茶 菁 越 南 日 本 台 灣 茶 葉 越 南 日 本 在 台 灣 經 乾 燥 自 然 發 酵 後, 製 成 烏 龍 茶 葉 後 包 裝 販 售 ( 特 定 貨 物 原 產 地 認 定 基 準, 由 經 濟 部 及 財 政 部 視 貨 物 特 性 另 訂 定 公 告 ) 在 台 灣 加 工 製 成 茶 包 或 茶 飲 料 ( 產 品 物 理 性 狀 外 觀 改 變 ) 越 南 日 本 台 灣 ( 依 混 裝 含 量 依 序 標 示 ) 台 灣 詳 見 本 署 網 站 > 業 務 專 區 > 食 品 Q&A 項 下, 業 已 公 布 原 產 地 標 示 Q&A 17

包 裝 食 品 營 養 標 示 應 遵 行 事 項 自 104 年 7 月 1 日 起 ( 以 產 品 在 工 廠 完 成 製 造 之 日 期 為 準 ) 開 始 實 施 增 加 糖 為 強 制 標 示 項 目 增 加 1-3 歲 及 孕 乳 婦 之 每 日 營 養 素 攝 取 量 基 準 值 熱 量 計 算 及 誤 差 容 許 範 圍 等 一 般 包 裝 食 品, 依 包 裝 食 品 營 養 標 示 應 遵 行 事 項 提 供 營 養 標 示 添 加 維 生 素 礦 物 質 作 為 營 養 添 加 劑 之 錠 狀 膠 囊 狀 食 品 依 市 售 包 裝 維 生 素 礦 物 質 類 之 錠 狀 膠 囊 狀 食 品 營 養 標 示 方 式 及 內 容 標 準 提 供 營 養 標 示 一 般 食 品 不 含 礦 物 質 或 維 生 素 ( 營 養 添 加 劑 ) 之 錠 狀 膠 囊 狀 食 品 18

包 裝 食 品 營 養 宣 稱 應 遵 行 事 項 草 案 103 年 5 月 1 日 預 告 訂 定 增 訂 反 式 脂 肪 之 無 不 含 零 宣 稱 標 準 增 訂 乳 糖 之 無 不 含 零 低 少 薄 略 含 宣 稱 標 準 增 訂 宣 稱 低 鈉 之 食 品, 應 同 時 於 營 養 標 示 中 標 示 鉀 含 量 將 鹽 及 味 精 由 不 得 宣 稱 高 多 強 化 富 含 來 源 供 給 及 含 有 之 食 品 表 中 刪 除 增 訂 包 裝 膠 囊 狀 錠 狀 食 品 之 高 多 強 化 富 含 及 來 源 供 給 含 有 宣 稱 標 準 增 訂 需 再 經 稀 釋 才 可 供 食 用, 以 及 沖 泡 用 之 包 裝 食 品, 其 營 養 宣 稱 之 衡 量 基 準 及 標 示 規 定 增 訂 同 一 包 裝 食 品 有 兩 項 或 以 上 之 營 養 宣 稱, 其 衡 量 基 準 及 標 示 規 定 19

包 裝 維 生 素 礦 物 質 類 之 錠 狀 膠 囊 狀 食 品 營 養 標 示 應 遵 行 事 項 草 案 103 年 6 月 3 日 預 告 訂 定 修 訂 各 項 營 養 素 之 每 日 參 考 值 明 訂 格 式 增 訂 營 養 標 示 值 允 許 誤 差 範 圍 20

營 養 標 示 修 正 重 點 103 年 4 月 15 日 公 告,104 年 7 月 1 日 施 行 ( 以 產 製 日 期 為 準 ) 增 列 糖 含 量 修 正 反 式 脂 肪 定 義 及 得 以 0 標 示 之 條 件 增 訂 膳 食 纖 維 定 義 縮 減 為 2 種 格 式 修 訂 每 日 熱 量 及 各 項 營 養 素 攝 取 參 考 值 增 修 訂 數 據 修 整 方 式 21

營 養 標 示 格 式, 預 計 104 年 7 月 1 日 施 行 營 養 標 示 每 一 份 量 公 克 ( 或 毫 升 ) 本 包 裝 含 份 每 份 每 100 公 克 ( 每 100 毫 升 ) 熱 量 大 卡 大 卡 蛋 白 質 公 克 公 克 脂 肪 公 克 公 克 飽 和 脂 肪 公 克 公 克 反 式 脂 肪 公 克 公 克 碳 水 化 合 物 公 克 公 克 糖 公 克 公 克 鈉 毫 克 毫 克 宣 稱 之 營 養 素 含 量 其 他 營 養 素 含 量 營 養 標 示 增 列 糖 含 量, 格 式 可 二 擇 一 營 養 標 示 每 一 份 量 公 克 ( 或 毫 升 ) 本 包 裝 含 份 每 份 每 日 參 考 值 百 分 比 熱 量 大 卡 % 蛋 白 質 公 克 % 脂 肪 公 克 % 飽 和 脂 肪 ( 酸 ) 公 克 % 反 式 脂 肪 ( 酸 ) 公 克 * 碳 水 化 合 物 公 克 % 糖 公 克 * 鈉 毫 克 % 宣 稱 之 營 養 素 含 量 其 他 營 養 素 含 量 * 參 考 值 未 訂 定 每 日 參 考 值 : 熱 量 2000 大 卡 蛋 白 質 60 公 克 脂 肪 60 公 克 飽 和 脂 肪 18 公 克 碳 水 化 合 物 300 公 克 鈉 2000 毫 克 宣 稱 之 營 養 素 每 日 參 考 值 其 他 營 養 素 每 日 參 考 值 22

得 免 營 養 標 示 之 包 裝 食 品 ( 增 修 如 紅 字 ) 103 年 6 月 10 日 公 告 實 施 未 有 營 養 宣 稱 之 下 列 包 裝 食 品, 得 免 營 養 標 示 : 飲 用 水 礦 泉 水 冰 塊 未 添 加 任 何 其 他 成 分 或 配 料 之 生 鮮 冷 藏 或 冷 凍 之 水 果 蔬 菜 家 畜 家 禽 蛋 品 和 水 產 品 沖 泡 用 且 未 含 其 他 原 料 或 食 品 添 加 物 之 茶 葉 咖 啡 草 本 植 物 等 非 直 接 食 用 之 調 味 香 辛 料 調 理 滷 包 單 方 提 香 用 之 調 味 香 辛 料 鹽 及 鹽 代 替 品 非 直 接 販 售 予 消 費 者 之 食 品 原 料 如 欲 提 供 營 養 標 示, 應 依 本 法 第 22 條 規 定 辦 理 23

常 見 疑 義 食 品 如 添 加 賦 形 劑 成 分 非 屬 營 養 添 加 劑, 則 無 須 依 相 關 規 定 標 示 於 營 養 標 示 中 (101.06.29FDA 食 字 第 1010042197 號 ) 業 者 得 以 其 他 欄 位 方 式 標 示 非 屬 營 養 素 之 成 分, 並 應 於 該 欄 位 上 方 加 列 適 當 標 題, 與 現 行 公 告 之 項 目 做 明 顯 區 隔 (101.10.8 食 字 第 1015042592) 號 ) ( 非 屬 營 養 素 範 疇, 常 見 案 例 如 膠 原 蛋 白 Co Q10 乳 酸 菌 比 菲 德 氏 菌 葡 萄 糖 胺 五 味 子 萃 取 物 等 ) 24

食 品 標 示 之 禁 止 事 項 ( 28) 食 品 食 品 添 加 物 食 品 用 洗 潔 劑 及 經 中 央 主 管 機 關 公 告 之 食 品 器 具 食 品 容 器 或 包 裝 其 標 示 宣 傳 或 廣 告, 不 得 有 不 實 誇 張 或 易 生 誤 解 之 情 形 食 品 不 得 為 醫 療 效 能 之 標 示 宣 傳 或 廣 告 可 參 考 食 品 標 示 宣 傳 或 廣 告 詞 句 涉 及 誇 張 易 生 誤 解 或 醫 療 效 能 之 認 定 基 準 25

罰 則 如 未 標 示, 可 處 3-300 萬 元 ( 47) 如 標 示 不 實 可 處 4-400 萬 元 ( 45) 如 未 標 示 或 標 示 不 實, 應 限 期 回 收 改 正, 改 正 前 不 得 繼 續 販 賣 ; 屆 期 未 遵 行 或 涉 及 醫 療 效 能 者, 沒 入 銷 毀 之 ( 52) 26

含 基 因 改 造 食 品 原 料 標 示 現 行 規 定,90 年 公 告 以 基 因 改 造 黃 豆 及 基 因 改 造 玉 米 為 原 料 之 食 品 標 示 事 宜 以 基 因 改 造 黃 豆 或 玉 米 為 原 料, 且 該 等 原 料 佔 最 終 產 品 總 重 量 5% 以 上 之 食 品, 應 標 示 基 因 改 造 或 含 基 因 改 造 字 樣 以 非 基 因 改 造 之 黃 豆 或 玉 米 為 原 料 之 食 品, 得 標 示 非 基 因 改 造 或 不 是 基 因 改 造 字 樣 非 基 因 改 造 之 黃 豆 或 玉 米, 若 因 採 收 儲 運 或 其 他 因 素 摻 雜 有 基 因 改 造 之 黃 豆 或 玉 米 未 超 過 5%, 且 此 等 摻 雜 非 屬 有 意 摻 入 者, 得 視 為 非 基 因 改 造 黃 豆 或 玉 米 使 用 基 因 改 造 之 黃 豆 或 玉 米 所 製 造 之 醬 油 黃 豆 油 ( 沙 拉 油 ) 玉 米 油 玉 米 糖 漿 玉 米 澱 粉 等, 得 免 標 示 基 因 改 造 或 含 基 因 改 造 字 樣 配 合 食 安 法,103 年 度 將 全 盤 評 估 含 基 因 改 造 食 品 原 料 之 包 裝 食 品 食 品 添 加 物 及 散 裝 食 品 之 標 示 規 定 27

常 見 疑 問 其 他 非 屬 玉 米 或 黃 豆 之 原 料, 可 否 標 示 非 基 因 改 造? 現 行 衛 生 福 利 部 公 告 應 辦 理 查 驗 登 記 並 取 得 許 可 證 之 基 因 改 造 原 料 僅 有 黃 豆 及 玉 米 二 種, 其 他 原 料 則 不 宜 標 示, 有 使 消 費 者 誤 解 之 虞 可 否 標 示 基 因 改 良? 不 行, 法 定 名 詞 為 基 因 改 造 為 何 黃 豆 或 玉 米 所 製 造 之 醬 油 黃 豆 油 玉 米 油 玉 米 糖 漿 玉 米 澱 粉 等, 得 免 標 示 基 因 改 造 字 樣? 產 品 經 過 高 層 次 加 工 後, 屬 不 含 轉 殖 基 因 片 段 或 蛋 白 質 之 高 層 次 玉 米 或 黃 豆 加 工 食 品, 得 免 標 示 之 28

其 他 經 中 央 主 管 機 關 公 告 之 事 項 咖 啡 因 含 量 素 食 宣 稱 真 空 包 裝 即 食 食 品 包 裝 調 合 油 包 裝 速 食 麵 包 裝 減 鈉 鹽 冬 蟲 夏 草 菌 絲 體 食 品 含 牛 肉 及 牛 可 食 部 位 原 料 食 品 宣 稱 含 果 蔬 汁 之 市 售 包 裝 飲 料 市 售 包 裝 冷 凍 食 品 市 售 包 裝 米 粉 絲 產 品 鮮 乳 保 久 乳 調 味 乳 乳 飲 品 及 乳 粉 食 品 過 敏 原 標 示 29

咖 啡 因 標 示 含 有 咖 啡 因 成 分 且 有 容 器 或 包 裝 之 飲 料, 應 於 個 別 產 品 外 包 裝 標 示 咖 啡 因 含 量 有 關 事 項 其 咖 啡 因 含 量 標 示 方 式 應 符 合 下 列 要 求 : 每 100 毫 升 所 含 咖 啡 因 20 毫 克 者 : 以 每 100 毫 升 所 含 咖 啡 因 之 毫 克 數 誤 差 允 許 範 圍, 請 業 者 依 照 廠 規 確 實 品 管 每 100 毫 升 所 含 咖 啡 因 <20 毫 克 者 : 以 20mg/100mL 以 下 標 示 之 每 100 毫 升 所 含 咖 啡 因 2 毫 克 者 :( 咖 啡 茶 及 可 可 飲 料 ) 得 以 標 示 低 咖 啡 因 替 代 前 述 20mg/100mL 以 下 用 語 30

咖 啡 因 標 示 即 溶 小 包 裝 咖 啡 需 沖 泡 之 粉 末 產 品, 以 每 一 食 用 份 量 所 含 咖 啡 因 總 量 ( 毫 克 ) 為 標 示 方 法, 其 標 示 值 之 誤 差 允 許 範 圍, 請 業 者 依 照 廠 規 確 實 品 管 其 他 種 類 原 料 及 型 態 之 粉 末 狀 飲 品, 不 適 用 本 規 定, 如 : 耳 掛 式 咖 啡 膠 囊 式 咖 啡 前 述 各 項 咖 啡 因 含 量 標 示, 均 不 得 列 入 營 養 標 示 中, 以 免 使 消 費 者 誤 認 咖 啡 因 為 營 養 成 分 本 公 告 自 中 華 民 國 97 年 1 月 1 日 起 實 施 31

宣 稱 素 食 之 包 裝 食 品 包 裝 上 顯 著 標 示 全 素 或 純 素 蛋 素 奶 素 奶 蛋 素 植 物 五 辛 素 全 素 或 純 素 : 不 含 植 物 五 辛 ( 蔥 蒜 韭 蕎 及 興 渠 ) 之 純 植 物 性 食 物 蛋 素 : 全 素 或 純 素 及 蛋 製 品 奶 素 : 全 素 或 純 素 及 奶 製 品 奶 蛋 素 : 全 素 或 純 素 及 奶 蛋 製 品 植 物 五 辛 素 : 植 物 性 之 食 物 ( 含 奶 或 蛋 者 須 於 內 容 物 名 稱 內 說 明 ) 自 98.7.1 起, 凡 素 食 可 食 之 相 關 字 樣 將 不 得 使 用 全 素 可 食? 奶 素 可 食? 32

範 例 33

真 空 包 裝 市 售 真 空 包 裝 食 品 標 示 相 關 規 定 標 示 內 容 : 依 冷 藏 及 冷 凍 即 食 食 品 性 質, 標 明 須 冷 藏 或 須 冷 凍 ; 屬 非 即 食 食 品 者 ( 生 鮮 農 畜 禽 水 產 品 除 外 ), 應 標 明 非 供 即 食, 應 充 分 加 熱 須 標 示 於 最 小 販 售 單 位 之 外 包 裝 正 面 明 顯 易 見 處 須 冷 藏 或 須 冷 凍 字 樣 之 字 體 長 寬 不 得 小 於 1 公 分 ; 非 供 即 食, 應 充 分 加 熱 字 樣 之 字 體 長 寬 不 得 小 於 0.5 公 分 其 他 事 項 : 須 冷 藏 須 冷 凍 或 非 供 即 食, 應 充 分 加 熱 字 樣 之 字 體 顏 色 須 與 產 品 外 包 裝 底 色 明 顯 不 同, 俾 利 辨 認 34

真 空 包 裝 即 食 食 品 除 符 合 真 空 包 裝 食 品 良 好 衛 生 規 範 可 於 常 溫 貯 存 及 販 售 者 外 真 空 包 裝 黃 豆 即 食 食 品 應 向 衛 生 福 利 部 辦 理 查 驗 登 記, 包 裝 上 應 標 示 建 請 加 熱 後 食 用 之 字 樣, 須 標 示 於 最 小 販 售 單 位 之 外 包 裝 正 面 明 顯 易 見 處, 標 示 字 樣 之 字 體 長 寬 不 得 小 於 0.5 公 分 35

包 裝 調 合 油 之 品 名 品 名 僅 可 以 2 種 以 下 ( 含 2 種 ) 油 脂 名 稱 為 品 名 品 名 只 宣 稱 1 種 油 脂 名 稱 者, 該 項 油 脂 需 佔 產 品 內 容 物 含 量 50% 以 上 品 名 中 宣 稱 2 種 油 脂 名 稱 者, 該 2 種 油 脂 須 各 佔 產 品 內 容 物 含 量 30% 以 上, 且 油 脂 名 稱 於 品 名 中 應 依 其 含 量 多 寡 由 高 至 低 排 列 之 花 生 油 為 我 國 特 有 之 調 合 油, 且 與 其 他 植 物 油 調 合 後, 仍 可 保 有 獨 特 風 味 為 符 合 國 人 飲 食 習 慣, 其 命 名 方 式 得 不 依 本 規 定 辦 理, 但 仍 應 於 品 名 中 加 標 花 生 風 味 調 合 油 字 樣 調 合 油 字 樣 標 示 原 則 外 包 裝 明 顯 易 見 處 字 體 長 寬 不 得 小 於 6 公 厘 字 體 顏 色 須 與 產 品 外 包 裝 底 色 明 顯 不 同 36

包 裝 速 食 麵 包 裝 速 食 麵 品 名 標 示 原 則 內 容 物 附 調 味 粉 包, 並 無 食 材 包 者, 應 以 與 該 調 味 粉 包 本 質 相 符 之 味 麵 風 味 麵 或 湯 麵 為 品 名 內 容 物 含 有 調 味 粉 包 及 食 材 包 者, 其 品 名 直 接 宣 稱 為 與 該 食 材 包 本 質 相 符 之 麵 包 裝 速 食 麵 之 醒 語 標 示 內 容 可 精 簡 為 調 理 參 考 或 調 理 建 議 字 體 長 寬 不 得 小 於 6 公 厘 標 示 位 置 : 單 位 最 小 包 裝 圖 片 上 明 顯 易 見 處 其 他 注 意 事 項 : 醒 語 之 標 示, 需 與 外 包 裝 底 色 不 同 37

包 裝 減 鈉 鹽 氯 化 鈉 含 量 低 於 65% 之 市 售 包 裝 食 鹽 產 品, 應 以 鉀 鈉 鹽 或 減 鈉 鹽 為 產 品 品 名 前 開 食 品 標 示 內 容 : 應 註 明 減 鈉 字 樣 及 鉀 離 子 含 量, 並 應 以 中 文 顯 著 標 示 腎 病 變 者 應 諮 詢 醫 師 或 營 養 師 是 否 適 宜 使 用 等 警 語 字 樣 警 語 標 示 字 樣 之 字 體, 長 寬 不 得 小 於 4 公 厘 且 其 顏 色 須 與 產 品 包 裝 底 色 明 顯 不 同, 俾 利 辨 認 38

冬 蟲 夏 草 菌 絲 體 食 品 自 103 年 2 月 9 日 起 實 施 ( 以 製 造 日 期 為 準 ) 於 產 品 外 包 裝 明 顯 易 見 處, 加 註 本 產 品 非 中 藥 材 冬 蟲 夏 草 之 製 品 之 醒 語 ; 其 每 一 個 字 字 體 之 長 寬, 不 得 小 於 4 公 厘 於 產 品 外 包 裝 上 明 確 標 示 菌 株 之 中 文 名 稱 及 拉 丁 學 名 本 食 品 於 標 示 或 廣 告 時, 應 完 整 標 示 冬 蟲 夏 草 菌 絲 體 七 個 字, 不 得 僅 標 示 冬 蟲 夏 草 四 個 字, 且 該 七 個 字 之 字 體, 應 大 小 一 致 39

食 品 原 產 地 及 牛 肉 原 料 原 產 地 40

市 售 包 裝 冷 凍 食 品 標 示 規 定 102 年 11 月 20 日 以 部 授 食 字 第 1021351074 號 公 告, 並 自 即 日 生 效 除 應 標 示 食 品 安 全 衛 生 管 理 法 第 22 條 所 定 之 事 項 外, 應 加 標 保 存 方 法 及 條 件 如 屬 需 加 熱 調 理 始 得 供 食 者, 除 應 符 合 前 點 規 定 外, 應 加 標 加 熱 調 理 條 件 41

內 容 物 之 主 成 分 百 分 比 標 示 目 前 業 已 公 告 優 先 施 行 之 三 類 產 品, 自 103 年 7 月 1 日 生 效 ( 產 製 日 期 為 準 ) 市 售 包 裝 米 粉 絲 產 品 標 示 規 定 鮮 乳 保 久 乳 調 味 乳 乳 飲 品 及 乳 粉 品 名 及 標 示 規 定 宣 稱 含 果 蔬 汁 之 市 售 包 裝 飲 料 標 示 規 定 42

宣 稱 含 果 蔬 汁 之 包 裝 飲 料 適 用 於 產 品 外 包 裝 標 示 果 蔬 名 稱 ( 含 品 名 ) 或 標 明 果 蔬 圖 示 ( 樣 ), 且 直 接 供 飲 用 之 包 裝 飲 料, 自 103 年 7 月 1 日 生 效 ( 產 製 日 期 為 準 ) 果 蔬 汁 總 含 量 達 10% 以 上 者, 應 符 合 下 列 規 定 : ( 一 ) 應 於 外 包 裝 正 面 處 顯 著 標 示 原 汁 含 有 率 ( 二 ) 由 二 種 以 上 果 蔬 汁 混 合 而 成, 且 品 名 標 示 為 果 蔬 汁 者, 尚 須 符 合 下 列 規 定 : 1. 品 名 揭 露 全 部 果 蔬 名 稱, 並 依 含 量 多 寡 由 高 至 低 依 序 標 示 2. 品 名 未 揭 露 全 部 果 蔬 名 稱, 應 於 品 名 或 外 包 裝 正 面 處 顯 著 標 示 綜 合 果 ( 蔬 ) 汁 混 合 果 ( 蔬 ) 汁 或 等 同 意 義 字 樣 果 蔬 汁 總 含 量 未 達 10% 者, 除 內 容 物 名 稱 外, 不 得 標 示 果 蔬 汁 或 等 同 意 義 字 樣, 並 應 於 外 包 裝 正 面 處 顯 著 標 示 果 ( 蔬 ) 汁 含 量 未 達 百 分 之 十 或 等 同 意 義 字 樣, 或 直 接 標 示 其 原 汁 含 有 率 43

宣 稱 含 果 蔬 汁 之 包 裝 飲 料 未 含 果 蔬 汁 者, 應 符 合 下 列 規 定 : ( 一 ) 應 於 產 品 外 包 裝 正 面 顯 著 處 標 示 無 果 ( 蔬 ) 汁 或 等 同 意 義 字 樣 ( 二 ) 產 品 品 名 含 果 蔬 名 稱 者, 並 應 於 品 名 中 標 示 口 味 風 味 或 等 同 意 義 字 樣 外 包 裝 正 面 顯 著 處 標 示 之 原 汁 含 有 率 綜 合 果 ( 蔬 ) 汁 混 合 果 ( 蔬 ) 汁 果 ( 蔬 ) 汁 含 量 未 達 百 分 之 十 無 果 ( 蔬 ) 汁 或 等 同 意 義 字 樣, 其 字 體 顏 色 應 與 底 色 明 顯 不 同, 長 寬 應 符 合 下 表 規 定 產 品 體 積 ( 毫 升 ) 字 體 長 寬 ( 公 分 ) 150 以 下 各 0.3 以 上 151 至 300 各 0.5 以 上 產 品 體 積 ( 毫 升 ) 字 體 長 寬 ( 公 分 ) 301 至 600 各 0.8 以 上 601 以 上 各 1.2 以 上 本 署 另 擬 具 問 答 集, 已 公 布 於 本 署 網 站 食 品 Q&A 及 標 示 專 區, 供 各 界 參 考 44

包 裝 米 粉 絲 產 品 本 規 定 自 103 年 7 月 1 日 生 效 ( 產 製 日 期 為 準 ) 適 用 於 使 用 50%( 含 ) 以 上 之 米 穀 ( 粉 ) 為 原 料, 經 糊 化 擠 壓 蒸 煮 乾 燥 等 過 程 製 成 細 長 條 之 包 裝 製 品, 包 括 純 米 粉 ( 絲 ) 或 米 粉 ( 絲 ): 以 100% 米 為 原 料 調 合 米 粉 ( 絲 ): 使 用 以 50%( 含 ) 以 上 之 米 為 原 料, 添 加 其 他 食 用 澱 粉 或 食 用 榖 粉 為 原 料 市 售 包 裝 純 米 粉 ( 絲 ) 米 粉 ( 絲 ) 調 合 米 粉 ( 絲 ) 產 品 應 於 產 品 外 包 裝 正 面 處 顯 著 標 示 含 米 量 百 分 比 或 等 同 意 義 字 樣, 其 字 體 顏 色 應 與 底 色 明 顯 不 同, 字 體 大 小 長 寬 不 得 小 於 四 毫 米 含 米 量 百 分 比, 指 扣 除 食 材 包 油 包 及 調 味 粉 包 之 純 米 粉 ( 絲 ) 米 粉 ( 絲 ) 調 合 米 粉 ( 絲 ) 本 體 之 重 量 百 分 比 計 算 純 米 粉 ( 絲 ) 米 粉 ( 絲 ) 調 合 米 粉 ( 絲 ) 產 品, 其 品 名 應 含 純 米 粉 ( 絲 ) 米 粉 ( 絲 ) 調 合 米 粉 ( 絲 ), 且 字 體 大 小 一 致 非 本 規 定 適 用 範 圍 之 產 品 ( 即 含 米 量 不 達 50% 者 ), 不 得 標 示 或 宣 稱 為 純 米 粉 ( 絲 ) 米 粉 ( 絲 ) 調 合 米 粉 ( 絲 ) 或 等 同 意 義 字 樣, 以 免 造 成 消 費 者 誤 解 非 本 規 定 適 用 範 圍 之 產 品 ( 即 含 米 量 不 達 50% 者 ), 不 得 標 示 或 宣 稱 為 純 米 粉 ( 絲 ) 米 粉 ( 絲 ) 調 合 米 粉 ( 絲 ) 或 等 同 意 義 字 樣, 以 免 造 成 消 費 者 誤 解 45

鮮 乳 保 久 乳 調 味 乳 乳 飲 品 及 乳 粉 本 規 定 自 103 年 7 月 1 日 生 效 ( 產 製 日 期 為 準 ) 嬰 兒 配 方 食 品 較 大 嬰 兒 配 方 輔 助 食 品 及 特 殊 醫 療 用 途 嬰 兒 配 方 食 品 非 屬 於 本 規 定 規 範 之 對 象 該 規 定 第 2 點 明 定 各 用 詞 定 義, 包 括 : 鮮 乳 保 久 乳 調 味 乳 保 久 調 味 乳 乳 飲 品 保 久 乳 飲 品 乳 粉 及 調 製 乳 粉 等 符 合 前 點 規 定 之 市 售 包 裝 乳 製 品, 除 應 依 食 安 法 第 22 條 規 定 外, 其 品 名 標 示 應 符 合 下 列 規 定 : ( 一 ) 鮮 乳 產 品, 品 名 為 鮮 乳 鮮 奶 牛 / 羊 乳 或 牛 / 羊 奶 ( 二 ) 保 久 乳 產 品, 品 名 為 保 久 乳 牛 / 羊 乳 或 等 同 意 義 字 樣 未 以 保 久 乳 為 品 名 者, 應 於 產 品 外 包 裝 顯 著 處 以 中 文 標 示 保 久 乳 字 樣 46

鮮 乳 保 久 乳 調 味 乳 乳 飲 品 及 乳 粉 ( 三 ) 調 味 乳 產 品, 品 名 為 調 味 乳 牛 / 羊 乳 或 等 同 意 義 字 樣, 未 以 調 味 乳 為 品 名 者, 應 於 產 品 外 包 裝 顯 著 處 以 中 文 標 示 調 味 乳 字 樣 ( 四 ) 保 久 調 味 乳 產 品, 品 名 為 保 久 調 味 乳 牛 / 羊 乳 或 等 同 意 義 字 樣 未 以 保 久 調 味 乳 為 品 名 者, 應 於 產 品 外 包 裝 顯 著 處 以 中 文 標 示 保 久 調 味 乳 字 樣 ( 五 ) 乳 飲 品 產 品, 品 名 為 乳 飲 品 牛 / 羊 乳 或 等 同 意 義 字 樣 未 以 乳 飲 品 為 品 名 者, 應 於 產 品 外 包 裝 顯 著 處 以 中 文 標 示 乳 飲 品 字 樣 ( 六 ) 保 久 乳 飲 品 產 品, 品 名 為 保 久 乳 飲 品 牛 / 羊 乳 或 等 同 意 義 字 樣 未 以 保 久 乳 飲 品 為 品 名 者, 應 於 產 品 外 包 裝 顯 著 處 以 中 文 標 示 保 久 乳 飲 品 字 樣 ( 七 ) 乳 粉 產 品, 品 名 為 乳 粉 或 奶 粉 ( 八 ) 調 製 乳 粉 產 品, 品 名 為 調 製 乳 粉 未 以 調 製 乳 粉 為 品 名 者, 應 於 產 品 外 包 裝 顯 著 處 以 中 文 標 示 調 製 乳 粉 字 樣 47

鮮 乳 保 久 乳 調 味 乳 乳 飲 品 及 乳 粉 市 售 包 裝 之 保 久 乳 保 久 調 味 乳 及 保 久 乳 飲 品 產 品, 應 於 包 裝 明 顯 處 以 中 文 標 示 滅 菌 方 式 市 售 包 裝 之 調 製 乳 粉 產 品, 應 於 包 裝 明 顯 處 以 中 文 顯 著 標 示 乳 粉 含 量 百 分 比 產 品 外 包 裝 應 標 示 保 久 乳 調 味 乳 保 久 調 味 乳 乳 飲 品 保 久 乳 飲 品 或 調 製 乳 粉 字 樣, 及 調 製 乳 粉 產 品 之 乳 粉 含 量 百 分 比, 其 字 體 長 寬 須 大 於 4 毫 米, 字 體 顏 色 須 與 包 裝 底 色 不 同 本 署 另 擬 具 問 答 集, 已 公 布 於 本 署 網 站 食 品 Q&A 及 標 示 專 區, 供 各 界 參 考 48

鮮 乳 保 久 乳 調 味 乳 乳 飲 品 及 乳 粉 適 用 產 品 / 產 品 特 性 乳 原 料 生 乳 生 乳 ; 鮮 乳 ; 保 久 乳 鮮 乳 調 味 乳 乳 飲 品 保 久 乳 保 久 調 味 乳 乳 粉 加 水 ; 乳 粉 混 合 生 乳 鮮 乳 或 保 久 乳 生 乳 ; 鮮 乳 調 味 乳 ( 自 生 乳 ; 鮮 乳 ; 保 久 乳 調 製 ) 保 久 乳 飲 品 乳 飲 料 ( 自 乳 粉 加 水 ; 乳 粉 混 合 生 乳 鮮 乳 或 保 久 乳 調 製 ) 添 加 調 味 料 加 工 製 成 ˇ ˇ ˇ ˇ 乳 含 量 - 50% 50% - 50% 50% 商 業 滅 菌 (ˇ 需 標 示 滅 菌 方 式 ) 品 名 規 定 鮮 乳 或 鮮 奶 ˇ ˇ ˇ 品 名 為 或 等 同 意 義 字 樣 未 以 為 品 名 者, 應 於 產 品 外 包 裝 顯 著 處 以 中 文 標 示 字 樣 註 : 上 述 以 中 文 顯 著 標 示 方 式 : 標 示 之 字 體 長 寬 須 大 於 4 毫 米, 字 體 顏 色 須 與 包 裝 底 色 不 同 49

鮮 乳 保 久 乳 調 味 乳 乳 飲 品 及 乳 粉 適 用 產 品 / 產 品 特 性 乳 原 料 添 加 其 他 副 原 料 調 合 乳 粉 調 製 乳 粉 生 乳 ( 得 去 除 部 分 或 全 部 之 脂 肪 ) 生 乳 鮮 乳 或 乳 粉 等 ( 佔 總 內 容 物 含 量 百 分 之 五 十 以 上 ) - ˇ 品 名 規 定 乳 粉 或 奶 粉 品 名 為 調 製 乳 粉 或 等 同 意 義 字 樣 未 以 調 製 乳 粉 為 品 名 者, 應 於 產 品 外 包 裝 顯 著 處 以 中 文 標 示 調 製 乳 粉 字 樣 乳 粉 百 分 比 標 示 規 定 未 強 制 調 製 乳 粉 產 品, 應 於 包 裝 明 顯 處 以 中 文 顯 著 標 示 乳 粉 含 量 百 分 比 註 1: 乳 粉 含 量 百 分 比 指 固 體 乳 粉 產 品 所 含 乳 粉 重 量 佔 配 方 總 重 量 的 百 分 比, 其 計 算 方 式 為 : 乳 粉 含 量 (%) = 乳 粉 重 量 / 配 方 總 重 量 *100% 註 2: 前 述 以 中 文 顯 著 標 示 方 式 : 標 示 之 字 體 長 寬 須 大 於 4 毫 米, 字 體 顏 色 須 與 包 裝 底 色 不 同 50

食 品 過 敏 原 標 示 104 年 7 月 1 日 生 效 ( 產 製 日 期 為 準 ) 包 裝 食 品, 含 有 蝦 蟹 芒 果 花 生 牛 奶 ( 不 包 括 由 牛 奶 取 得 之 乳 糖 醇 ) 蛋 等 6 項 致 過 敏 性 內 容 物 及 其 製 品, 應 於 其 容 器 或 外 包 裝 上, 顯 著 標 示 含 有 致 過 敏 性 內 容 物 名 稱 之 醒 語 資 訊 前 項 醒 語 資 訊, 應 載 明 本 產 品 含 有 本 產 品 含 有, 不 適 合 其 過 敏 體 質 者 食 用 或 等 同 意 義 字 樣 本 署 另 擬 具 食 品 過 敏 原 標 示 規 定 第 一 點 所 定 六 項 含 有 致 過 敏 性 內 容 物 及 其 製 品 之 案 例 及 食 品 過 敏 原 標 示 之 建 議 標 示 事 項 ( 屬 自 願 性 事 項 ), 已 公 布 於 本 署 網 站 食 品 Q&A 及 標 示 專 區, 供 各 界 參 考 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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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 全 安 門 安 定 安 通 安 產 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