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Size: px
Start display at page:

Download "1"

Transcription

1 包 裝 食 品 營 養 標 示 應 遵 行 事 項 Q&A 一 總 則 Q1.1: 為 什 麼 要 推 動 營 養 標 示 制 度? A: 近 年 來 國 民 營 養 知 識 提 升, 健 康 意 識 抬 頭, 且 許 多 先 進 國 家 業 已 實 施 市 售 包 裝 食 品 營 養 標 示 制 度, 為 因 應 國 內 消 費 大 眾 之 需 求, 並 建 立 消 費 者 對 營 養 標 示 之 正 確 認 識 及 提 供 其 選 購 包 裝 食 品 之 參 考 資 訊, 前 行 政 院 衛 生 署 自 87 年 起, 即 推 動 實 施 市 售 包 裝 食 品 營 養 標 示 措 施 Q1.2: 為 何 要 重 新 修 訂 市 售 包 裝 食 品 營 養 標 示 規 範? A: 新 修 訂 之 主 要 目 的 為 希 望 能 將 營 養 標 示 作 更 完 整 且 符 合 國 人 需 求 之 規 範 Q1.3: 包 裝 食 品 營 養 標 示 應 遵 行 事 項 之 法 源 依 據 為 何? A: 依 據 食 品 安 全 衛 生 管 理 法 第 二 十 二 條 第 三 項 規 定 訂 定 Q1.4: 若 想 要 瞭 解 更 詳 細 的 包 裝 食 品 營 養 標 示 應 遵 行 事 項 可 由 何 處 獲 得? A: 可 由 食 品 藥 物 管 理 署 之 網 站 ( 政 府 資 訊 公 開 > 法 規 資 訊 ) 或 是 標 示 專 區 ( 業 務 專 區 > 食 品 > 食 品 食 品 添 加 物 食 品 容 器 具 及 食 品 用 洗 潔 劑 標 示 專 區 > 食 品 及 食 品 添 加 物 > 營 養 標 示 及 宣 稱 ) 查 詢 相 關 資 料 二 適 用 範 圍 Q2.1: 請 問 一 般 市 場 所 販 賣 的 滷 味 豆 干 有 經 保 鮮 膜 或 網 袋 包 裝, 是 否 屬 於 市 售 包 裝 食 品 的 範 圍? 是 否 需 要 營 養 標 示? A: 否, 市 場 業 者 販 售 之 散 裝 食 品, 如 以 保 麗 龍 及 保 鮮 膜 簡 易 包 裝 或 其 他 未 封 口 之 包 材 所 為 之 臨 時 性 包 裝, 目 的 是 方 便 顧 客 拿 取, 且 僅 於 該 現 場 販 售 為 主, 非 以 擴 大 銷 售 範 圍 及 延 長 陳 售 時 間 者 散 裝 食 品 以 透 明 塑 膠 盒 盒 底 打 洞 盒 面 熱 封 膜 封 口 之 1

2 方 式 加 以 包 裝, 因 其 包 裝 並 未 完 全 密 封, 未 具 延 長 保 存 期 間 之 作 用, 故 不 屬 於 市 售 包 裝 食 品 的 範 圍, 無 須 進 行 營 養 標 示 Q2.2: 包 裝 含 夾 鏈 袋 形 式 ( 開 封 後, 可 以 夾 鏈 袋 形 式 封 口, 如 粒 裝 夾 鏈 袋 口 香 糖 ), 需 標 營 養 標 示 嗎? A: 含 夾 鏈 袋 形 式 之 包 裝, 開 封 後 原 包 裝 之 密 封 完 整 性 已 無 法 恢 復 原 狀, 故 應 依 規 定 進 行 營 養 標 示 Q2.3: 如 食 品 於 顧 客 購 買 時 當 場 封 口 包 裝, 是 否 需 標 營 養 標 示? A: 不 需 要 例 如 由 消 費 者 自 行 以 塑 膠 袋 盛 裝 後 過 秤, 再 以 鐵 絲 或 是 壓 模 機 封 口 之 包 裝 方 式, 非 屬 市 售 包 裝 食 品 的 範 圍, 不 需 要 營 養 標 示 Q2.4: 小 包 裝 需 要 營 養 標 示 嗎? 客 人 點 餐 時 隨 餐 供 應 之 小 包 裝 調 味 包 是 否 需 營 養 標 示? A: 最 小 販 售 包 裝 應 依 規 定 完 整 標 示 ( 含 營 養 標 示 ), 產 品 如 無 個 別 小 包 裝 單 獨 販 售 之 情 形, 則 於 外 包 裝 標 示 即 可 另 小 包 裝 於 餐 飲 服 務 時 隨 餐 供 應, 於 店 內 配 餐 服 務 消 費 者, 得 免 標 示 之 Q2.5: 錠 狀 與 膠 囊 狀 食 品, 是 否 應 標 營 養 標 示? A:1. 應 標 營 養 標 示, 且 依 其 是 否 添 加 維 生 素 礦 物 質 為 營 養 添 加 劑, 而 歸 屬 不 同 標 示 標 準 2. 市 售 包 裝 維 生 素 礦 物 質 類 之 錠 狀 膠 囊 狀 食 品 營 養 標 示 方 式 及 內 容 標 準 係 針 對 添 加 維 生 素 礦 物 質 作 為 營 養 添 加 劑 之 錠 狀 膠 囊 狀 食 品 ; 至 於 無 添 加 維 生 素 礦 物 質 作 為 營 養 添 加 劑 之 錠 狀 膠 囊 狀 食 品, 請 依 包 裝 食 品 營 養 標 示 應 遵 行 事 項 提 供 營 養 標 示 Q2.6: 如 何 判 定 包 裝 食 品 應 選 擇 包 裝 食 品 營 養 標 示 應 遵 行 事 項 或 維 生 素 礦 物 質 膠 囊 狀 錠 狀 食 品 營 養 標 示 方 式 及 內 容 標 準 來 進 行 標 示? A:1. 市 售 包 裝 維 生 素 礦 物 質 類 之 錠 狀 膠 囊 狀 食 品 營 養 標 示 方 式 2

3 及 內 容 標 準 係 針 對 添 加 維 生 素 礦 物 質 作 為 營 養 添 加 劑 之 錠 狀 膠 囊 狀 食 品 ; 至 於 其 他 一 般 包 裝 食 品, 請 依 包 裝 食 品 營 養 標 示 應 遵 行 事 項 提 供 營 養 標 示 2. 發 泡 錠 產 品, 應 以 市 售 包 裝 維 生 素 礦 物 質 類 之 錠 狀 膠 囊 狀 食 品 營 養 標 示 方 式 及 內 容 標 準 進 行 營 養 標 示 Q2.7: 包 裝 食 品 營 養 標 示 應 遵 行 事 項 與 原 市 售 包 裝 食 品 營 養 標 示 規 範 有 何 不 同? A: 主 要 有 增 加 糖 為 強 制 標 示 項 目 原 5 種 格 式 變 更 為 2 種 格 式 增 加 1-3 歲 及 孕 乳 婦 之 每 日 營 養 素 攝 取 量 基 準 值 增 加 相 關 名 詞 定 義 熱 量 計 算 及 誤 差 容 許 範 圍 等 Q2.8: 所 有 食 品 都 必 須 有 營 養 標 示 嗎? A:1. 除 符 合 免 除 提 供 營 養 標 示 規 定 之 包 裝 食 品, 市 售 完 整 包 裝 的 食 品 皆 必 須 有 營 養 標 示 2. 目 前 得 免 除 營 養 標 示 之 食 品 類 別, 包 括 未 有 營 養 宣 稱 之 下 列 品 項 : (1) 飲 用 水 礦 泉 水 冰 塊 (2) 未 添 加 任 何 其 他 成 分 或 配 料 之 生 鮮 冷 藏 或 冷 凍 之 水 果 蔬 菜 家 畜 家 禽 蛋 品 和 水 產 品 (3) 沖 泡 用 且 未 含 其 他 原 料 或 食 品 添 加 物 之 茶 葉 咖 啡 草 本 植 物 等 (4) 非 直 接 食 用 之 調 味 香 辛 料 調 理 滷 包 (5) 單 方 提 香 用 之 調 味 香 辛 料 (6) 鹽 及 鹽 代 替 品 (7) 非 直 接 販 售 予 消 費 者 之 食 品 原 料 Q2.9: 茉 莉 花 茶 僅 含 茉 莉 花 與 茶 葉 是 否 可 免 除 標 示? A: 未 有 營 養 宣 稱, 且 未 含 有 其 他 原 料 或 食 品 添 加 物, 屬 可 免 除 標 示 之 食 品 類 別 Q2.10: 未 有 宣 稱 的 包 裝 飲 用 水, 不 須 標 示 營 養 標 示, 但 想 要 標 示 3

4 可 以 嗎? A: 可 自 願 標 示, 但 須 依 包 裝 食 品 營 養 標 示 應 遵 行 事 項 標 示 之 Q2.11: 有 包 裝 之 生 鮮 肉 品, 是 否 應 標 營 養 標 示? A: 依 據 署 授 食 字 第 號 公 告, 市 售 包 裝 農 產 品 之 原 料 如 全 係 屬 生 鮮 之 畜 禽 肉 品 水 產 品 及 蔬 果 農 產 品 原 料, 並 未 有 營 養 宣 稱, 且 未 含 有 其 他 原 料 或 食 品 添 加 物, 亦 未 經 過 鹽 漬 乾 燥 等 加 工 處 理, 得 免 標 示 營 養 標 示 如 欲 自 願 標 示, 則 仍 須 依 包 裝 食 品 營 養 標 示 應 遵 行 事 項 標 示 之 Q2.12: 即 食 鮮 食 食 品 是 否 要 符 合 包 裝 食 品 營 養 標 示 應 遵 行 事 項? A: 否 如 為 0~18 冷 藏 之 保 存 方 式, 可 供 直 接 食 用 或 加 ( 復 ) 熱 後 ( 非 以 高 溫 殺 菌 為 目 的 之 加 熱 方 式 ) 供 直 接 食 用 之 生 鮮 調 理 食 品, 例 如 御 飯 糰 各 式 便 當 各 式 沙 拉 截 切 水 果 盒 各 式 三 明 治, 該 類 食 品 多 屬 散 裝 食 品, 不 適 用 包 裝 食 品 營 養 標 示 應 遵 行 事 項, 目 前 暫 無 須 進 行 營 養 標 示 Q2.13: 健 康 食 品 是 否 要 符 合 包 裝 食 品 營 養 標 示 應 遵 行 事 項? A: 是 Q2.14: 特 殊 營 養 食 品 是 否 要 符 合 包 裝 食 品 營 養 標 示 應 遵 行 事 項? A: 特 殊 營 養 食 品 因 具 有 特 殊 性, 除 適 用 包 裝 食 品 營 養 標 示 應 遵 行 事 項 外, 須 同 時 符 合 市 售 包 裝 嬰 兒 與 較 大 嬰 兒 配 方 食 品 及 特 定 疾 病 配 方 食 品 營 養 標 示 應 遵 行 事 項, 其 標 示 格 式 及 標 示 值 之 允 許 誤 差 範 圍 應 符 合 市 售 包 裝 嬰 兒 與 較 大 嬰 兒 配 方 食 品 及 特 定 疾 病 配 方 食 品 營 養 標 示 應 遵 行 事 項 規 定 三 實 施 日 期 Q3.1: 我 國 包 裝 食 品 營 養 標 示 應 遵 行 事 項 何 時 正 式 實 施? A: 自 104 年 7 月 1 日 起 ( 以 產 品 在 工 廠 完 成 製 造 之 日 期 為 準 ) 開 4

5 始 實 施 Q3.2: 在 正 式 公 告 包 裝 食 品 營 養 標 示 應 遵 行 事 項 後, 可 以 就 先 依 據 新 標 準 更 改 包 裝 上 的 營 養 標 示 嗎? A: 可 以 在 正 式 公 告 日 到 強 制 實 施 日 期 104 年 7 月 1 日 ( 製 造 日 期 為 準 ), 業 者 可 依 照 原 市 售 包 裝 食 品 營 養 標 示 規 範, 亦 可 提 前 配 合 新 公 告 之 包 裝 食 品 營 養 標 示 應 遵 行 事 項, 更 改 包 裝 上 之 營 養 標 示, 但 於 104 年 7 月 1 日 ( 含 ) 起 製 造 的 產 品, 就 必 須 完 全 符 合 新 規 定 Q3.3: 如 果 產 品 的 製 造 日 期 在 104 年 7 月 1 日 以 前, 且 標 示 舊 營 養 標 示 格 式, 應 該 如 何 處 理? A: 可 繼 續 使 用 至 有 效 日 期 止 Q3.4: 如 果 產 品 的 包 材 在 104 年 7 月 1 日 前 已 印 行, 但 產 品 的 製 造 日 期 在 104 年 7 月 1 日 以 後, 請 問 包 裝 之 營 養 標 示 是 否 可 以 用 黏 貼 方 式? 黏 貼 位 置 有 無 限 制? A: 可 以, 須 將 舊 有 營 養 標 示 覆 蓋, 並 具 有 不 易 脫 落 之 印 刷 及 打 印 標 示 方 式, 且 不 得 遮 蓋 到 其 他 依 食 品 安 全 衛 生 管 理 法 第 22 條 所 必 須 標 示 之 項 目 四 定 義 Q4.1: 如 何 清 楚 界 定 營 養 素 的 範 圍, 即 營 養 標 示 欄 內 得 以 標 示 哪 些 營 養 素? A: 一 般 營 養 學 上, 營 養 素 係 指 存 在 於 食 物 內, 能 用 於 維 持 並 建 造 身 體 組 織 提 供 能 源, 調 節 新 陳 代 謝 者, 故 廣 義 而 言, 蛋 白 質 類 ( 各 胺 基 酸 ) 脂 肪 類 ( 飽 和 及 不 飽 和 脂 肪 酸 EPA DHA ω-3 等 ) 碳 水 化 合 物 類 ( 單 雙 多 醣 類 ) 維 生 素 類 (VITAMIN A 類 胡 蘿 蔔 素 視 網 醇 D E K C B 1 B 2 B 6 B 12 菸 鹼 素 泛 酸 葉 酸 生 物 素 膽 素 肌 醇 葉 黃 素 礦 物 質 類 ( 鈣 磷 鈉 氯 鉀 硫 鎂 鐵 碘 氟 鋅 銅 鉻 硒 錳 鈷 鉬 硼 鎳 矽 錫 釩 ) 等 均 屬 之 至 於 一 般 5

6 食 品 原 料, 屬 食 品 衛 生 管 理 法 第 22 條 第 1 項 第 2 款 所 稱 之 內 容 物, 應 標 示 於 內 容 物 名 稱 欄 位 內 Q4.2: 什 麼 是 反 式 脂 肪 ( 酸 ) 非 共 軛 反 式 脂 肪? A:1. 反 式 及 非 共 軛, 都 是 在 描 述 化 學 結 構, 依 雙 鍵 的 幾 何 型 態 可 分 為 順 式 與 反 式 兩 型 雙 鍵 的 碳 原 子 上 所 連 結 的 氫 原 子, 若 在 雙 鍵 同 一 側 則 為 順 式, 若 在 不 同 側, 則 為 反 式 依 照 相 鄰 雙 鍵 的 位 置 可 分 為 共 軛 與 非 共 軛, 共 軛 是 相 鄰 雙 鍵 之 間 只 間 隔 一 個 單 鍵, 非 共 軛 是 相 鄰 雙 鍵 之 間 間 隔 兩 個 單 鍵 所 以, 反 式 脂 肪 ( 酸 ) 即 是 指 雙 鍵 的 碳 原 子 上 所 連 結 的 氫 原 子 在 不 同 側 的 脂 肪 酸 ; 非 共 軛 反 式 脂 肪 ( 酸 ) 則 是 指 相 鄰 雙 鍵 之 間 間 隔 兩 個 單 鍵 且 其 雙 鍵 的 碳 原 子 上 所 連 結 的 氫 原 子 在 不 同 側 的 脂 肪 酸 2. 食 品 藥 物 管 理 署 已 針 對 反 式 脂 肪 之 定 義 進 行 重 新 修 訂, 由 原 規 範 之 定 義 反 式 脂 肪 係 指 食 用 油 經 部 分 氫 化 過 程 所 形 成 的 非 共 軛 式 反 式 脂 肪 酸 修 訂 為 食 品 中 非 共 軛 反 式 脂 肪 ( 酸 ) 之 總 和 Q4.3: 反 式 脂 肪 之 主 要 來 源? A:1. 加 工 過 程 形 成 : (1) 多 元 不 飽 和 植 物 油 脂, 經 部 分 氫 化 處 理 而 生 成, 為 反 式 脂 肪 主 要 來 源 (2) 植 物 油 脂 之 脫 臭 處 理 (3) 食 品 高 溫 加 工 處 理 2. 天 然 存 在, 微 量 反 式 脂 肪 存 在 於 反 芻 動 物 之 脂 肪, 如 牛 羊 之 肉 與 乳 的 脂 肪 中 研 究 指 出 這 些 反 芻 動 物 來 源 反 式 脂 肪 酸 屬 共 軛 反 式 脂 肪 酸 ( 如 共 軛 式 亞 油 酸 ), 並 不 具 健 康 負 面 效 應 Q4.4: 源 自 天 然 或 人 工 之 非 共 軛 反 式 脂 肪, 以 現 有 檢 驗 方 法 能 否 區 分 得 出? 6

7 A: 目 前 檢 驗 方 法 無 法 區 分 天 然 來 源 或 部 分 氫 化 產 生 之 非 共 軛 反 式 脂 肪 酸 依 修 訂 後 之 反 式 脂 肪 之 定 義, 其 反 式 脂 肪 含 量 包 含 天 然 來 源 及 部 分 氫 化 產 生 之 非 共 軛 反 式 脂 肪 酸 Q4.5: 菊 糖 果 寡 糖 是 膳 食 纖 維 嗎? A: 菊 糖 果 寡 糖 屬 3-9 個 單 醣 聚 合 的 可 食 碳 水 化 合 物, 屬 包 裝 食 品 營 養 標 示 應 遵 行 事 項 之 膳 食 纖 維 定 義 範 疇 Q4.6: 碳 水 化 合 物 是 否 包 含 膳 食 纖 維? A: 碳 水 化 合 物 包 含 膳 食 纖 維, 如 不 加 標 示 膳 食 纖 維, 則 熱 量 以 4 大 卡 / 公 克 計 算 ; 如 欲 加 標 示 膳 食 纖 維 含 量, 其 膳 食 纖 維 熱 量 以 2 大 卡 / 公 克 計 算 例 如 : 某 食 品 含 碳 水 化 合 物 10 克, 其 中 內 含 3 克 膳 食 纖 維, 如 不 加 標 膳 食 纖 維 含 量, 則 該 食 品 碳 水 化 合 物 之 熱 量 為 10 4=40 大 卡 ; 如 欲 加 標 膳 食 纖 維 含 量 ( 熱 量 為 3 2=6 大 卡 ), 則 該 食 品 碳 水 化 合 物 之 熱 量 為 (10-3) 4+3 2=34 大 卡 Q4.7: 新 增 標 示 項 目 糖, 包 含 哪 些? 送 檢 驗 時 該 驗 哪 些 項 目? A: 糖 指 單 醣 與 雙 醣 之 總 和, 主 要 有 葡 萄 糖 果 糖 蔗 糖 麥 芽 糖 乳 糖 及 半 乳 糖 送 檢 驗 時 以 此 6 項 單 醣 與 雙 醣 為 主 Q4.8: 糖 之 標 示 值 僅 只 額 外 添 加 之 糖, 抑 或 連 原 料 含 有 的 糖 亦 要 包 含? A: 糖 之 標 示 值 包 含 額 外 添 加 的 糖 及 原 料 含 有 的 糖, 亦 即 最 終 包 裝 食 品 中 所 含 之 全 部 糖 含 量 Q4.9: 咖 啡 因 含 量 可 以 標 示 於 營 養 標 示 中 嗎? A: 咖 啡 因 非 屬 營 養 素, 不 得 列 入 營 養 標 示 中 Q4.10: 如 何 以 計 算 方 式 得 到 碳 水 化 合 物 含 量? A: 碳 水 化 合 物 之 含 量 可 經 由 計 算 得 到, 碳 水 化 合 物 (%) 等 於 100 (%) [ 蛋 白 質 (%) + 脂 肪 (%) + 水 分 (%) + 灰 分 (%) ] 7

8 五 格 式 Q5.1: 食 品 營 養 標 示 的 位 置 有 規 定 嗎? 營 養 標 示 內 容 是 否 可 用 附 加 之 說 明 書 來 表 示? A: 所 有 營 養 標 示 內 容 必 須 以 中 文 及 通 用 符 號 顯 著 標 示 於 容 器 或 包 裝 上, 不 可 以 用 附 加 之 說 明 書 來 呈 現 Q5.2: 產 品 的 營 養 標 示 一 定 要 完 全 依 照 包 裝 食 品 營 養 標 示 應 遵 行 事 項 來 標 示 嗎? 連 表 格 格 式 格 線 標 示 項 目 的 順 序 縮 排 排 版 方 式 熱 量 計 算 方 式 都 要 完 完 全 全 依 照 該 標 準 所 提 供 的 內 容 規 定 嗎? A: 是 的 均 須 依 照 包 裝 食 品 營 養 標 示 應 遵 行 事 項 所 規 定 標 示, 不 可 自 行 多 加 格 線 不 可 擅 自 創 造 設 計 格 式 不 可 擅 自 變 動 標 示 項 目 的 順 序, 該 縮 排 標 示 的 項 目 就 要 縮 排, 熱 量 計 算 方 式 及 小 數 點 可 標 示 到 幾 位, 通 通 都 必 須 完 全 依 照 該 標 準 之 規 定 如 果 產 品 總 表 面 積 小 於 100 平 方 公 分, 其 營 養 標 示 得 以 橫 式 方 式 標 示 之, 請 參 照 該 標 準 之 附 表 一 標 示 Q5.3: 如 果 產 品 是 大 包 裝 內 含 小 包 裝, 請 問 營 養 標 示 應 置 於 何 處? 可 以 在 小 包 裝 上 註 明 請 詳 見 大 包 裝 嗎? A: 最 小 販 售 包 裝 應 依 規 定 完 整 標 示 ( 含 營 養 標 示 ), 產 品 如 無 小 包 裝 單 獨 販 售 之 情 形, 則 於 外 ( 大 ) 包 裝 標 示 即 可 也 就 是 說, 小 包 裝 如 為 完 整 包 裝, 且 於 市 面 有 單 獨 小 包 裝 流 通 販 賣 之 情 形 者, 則 其 小 包 裝 亦 應 有 一 般 食 品 標 示 及 營 養 標 示 Q5.4: 營 養 標 示 之 字 體 大 小, 是 否 必 須 大 於 2mm? A: 依 據 食 品 安 全 衛 生 管 理 法 施 行 細 則 第 18 條 規 定, 有 容 器 或 外 包 裝 之 食 品, 標 示 字 體 之 長 度 及 寬 度 各 不 得 小 於 2 毫 米, 但 最 大 表 面 積 不 足 80 平 方 公 分 之 小 包 裝, 除 品 名 廠 商 名 稱 及 有 效 日 期 外, 其 他 項 目 標 示 字 體 之 長 度 及 寬 度 各 得 小 於 2 毫 米 Q5.5: 營 養 標 示 之 印 製 是 否 有 一 定 之 顏 色 限 制? A: 否, 惟 需 符 合 食 品 安 全 衛 生 管 理 法 第 22 條 之 相 關 規 定, 應 明 8

9 顯 標 示 之 Q5.6: 當 可 標 示 的 面 積 很 小 時, 可 以 省 略 部 分 營 養 標 示 內 容 嗎? A: 不 可 以, 依 規 定 必 須 依 格 式 列 出 所 有 資 訊, 但 若 總 表 面 積 小 於 100 平 方 公 分 之 包 裝 食 品, 可 使 用 橫 式 格 式 列 出 所 有 營 養 標 示 內 容 Q5.7: 小 於 100 平 方 公 分 之 包 裝 食 品, 以 橫 式 表 示 時, 還 需 註 明 - 每 日 參 考 值 : 熱 量 2000 大 卡 蛋 白 質 60 公 克 脂 肪 60 公 克 飽 和 脂 肪 18 公 克 碳 水 化 合 物 300 公 克 鈉 2000 毫 克 宣 稱 之 營 養 素 每 日 攝 取 參 考 值 其 他 營 養 素 每 日 攝 取 參 考 值 嗎? A: 不 須 註 明 每 日 攝 取 參 考 值 Q5.8: 外 國 之 營 養 標 示 格 式 是 否 適 用 於 台 灣? A: 外 國 之 營 養 標 示 項 目 及 相 關 規 定, 與 我 國 不 盡 相 同, 如 欲 在 台 灣 販 售, 仍 須 符 合 台 灣 之 營 養 標 示 相 關 規 定 Q5.9: 對 於 外 銷 產 品, 國 外 規 定 與 我 不 同, 此 種 問 題 應 如 何 處 理? A: 外 銷 產 品 應 依 輸 入 國 之 規 定 ; 如 外 銷 產 品 同 時 亦 在 國 內 販 售, 則 兩 者 相 關 規 定 都 應 符 合 Q5.10: 若 要 標 示 膳 食 纖 維 脂 肪 酸 膽 固 醇 胺 基 酸 乳 糖 菊 糖 蔗 糖 之 含 量, 其 位 置 為 標 示 於 碳 水 化 合 物 項 下 縮 一 排 或 是 標 示 於 鈉 下 方? A: 自 願 標 示 項 目 如 為 膳 食 纖 維, 則 得 列 於 碳 水 化 合 物 項 下 縮 一 排 糖 之 後 標 示, 亦 可 標 示 於 鈉 下 方 ; 自 願 標 示 項 目 如 為 膽 固 醇, 則 得 列 於 脂 肪 項 下 縮 一 排 反 式 脂 肪 之 後 標 示, 亦 可 標 示 於 鈉 下 方 其 它 自 願 標 示 營 養 素 含 量, 則 應 列 於 鈉 下 方 Q5.11: 如 果 糖 醇 之 熱 量 以 每 公 克 2.4 大 卡 有 機 酸 之 熱 量 以 每 公 克 3 大 卡 酒 精 ( 乙 醇 ) 之 熱 量 以 每 公 克 7 大 卡 計 算 時, 是 否 應 標 9

10 示 出 來, 以 免 消 費 者 產 生 熱 量 計 算 錯 誤 之 情 形? 如 是, 應 標 示 在 何 處? A: 應 標 示 出 來, 糖 醇 含 量 標 示 於 營 養 標 示 格 式 中, 有 機 酸 及 酒 精 ( 乙 醇 ) 含 量 應 於 營 養 標 示 格 式 下 方 註 明 Q5.12: 如 果 脂 肪 含 量 已 達 可 標 示 零 之 標 準, 是 否 可 以 不 標 示 飽 和 脂 肪 及 反 式 脂 肪? A: 不 可 以 所 有 產 品 均 應 以 公 告 之 格 式 標 示, 如 含 量 為 零, 則 應 於 飽 和 脂 肪 反 式 脂 肪 含 量 標 示 0, 而 非 不 予 標 示 該 項 目 Q5.13: 營 養 標 示 格 式 內 是 否 可 標 示 非 營 養 素 項 目? 例 如 : 比 菲 德 氏 菌 膠 原 蛋 白 葡 萄 糖 胺 五 味 子 萃 取 物 等 A: 不 可 以 應 與 現 行 公 告 之 項 目 作 明 顯 區 分, 且 應 於 該 欄 位 上 方 加 列 適 當 之 標 題, 例 如 : 其 他 成 分 Q5.14: 對 熱 量 及 其 他 營 養 素 標 示 之 格 示 有 幾 種? A:1. 可 以 每 一 份 量 ( 或 每 份 ) 及 每 一 公 克 ( 或 毫 升 ) ( 第 一 款 ) 標 示, 並 加 註 該 產 品 每 包 裝 所 含 之 份 數 ; 或 以 每 一 份 量 ( 或 每 份 ) 及 其 所 提 供 每 日 參 考 值 百 分 比 ( 第 二 款 ) 標 示, 並 加 註 該 產 品 每 包 裝 所 含 之 份 數 二 種 方 式 標 示 2. 食 品 型 態 為 錠 狀 膠 囊 狀 ( 不 包 含 糖 果 類 食 品 ) 應 以 前 項 第 二 款 之 格 式 標 示 ; 3. 未 滿 一 歲 嬰 兒 食 用 之 食 品, 應 以 前 項 第 一 款 之 格 式 標 示 Q5.15: 除 了 該 標 準 公 告 之 二 種 營 養 標 示 格 式 外, 可 以 自 行 設 計 其 他 格 式 嗎? A: 不 可 以 Q5.16: 是 否 可 以 只 列 出 營 養 素 攝 取 量 參 考 值 而 不 列 其 每 一 份 量 ( 或 每 份 ) 含 量? A: 不 可 以, 營 養 素 含 量 每 一 份 量 ( 或 每 份 ) 為 必 要 之 標 示 內 容 10

11 Q5.17: 若 一 份 量 恰 好 為 100 公 克, 可 否 僅 標 示 每 一 份 量 或 每 100 公 克, 而 不 要 二 個 皆 標 示? A: 否, 應 依 規 定 選 擇 以 每 一 份 量 ( 或 每 份 ) 及 每 100 公 克 ( 或 毫 升 ) ; 或 每 一 份 量 ( 或 每 份 ) 及 其 所 提 供 每 日 參 考 值 百 分 比 標 示 Q5.18: 未 添 加 維 生 素 礦 物 質 的 綠 藻 錠 產 品, 可 以 每 一 份 量 ( 或 每 份 ) 及 每 100 公 克 ( 或 毫 升 ) 標 示 嗎? A: 不 可 以, 食 品 型 態 為 錠 狀 膠 囊 狀 ( 不 包 含 糖 果 類 食 品 ) 應 以 每 一 份 量 ( 或 每 份 ) 及 其 所 提 供 每 日 參 考 值 百 分 比 標 示, 且 應 以 建 議 食 用 量 ( 須 為 整 數 ) 作 為 每 一 份 量 之 標 示 Q5.19: 對 於 熱 量 與 營 養 素 含 量 標 示 的 單 位, 是 否 有 強 制 性 規 定? A: 有, 食 品 中 所 含 熱 量 以 大 卡 表 示, 蛋 白 質 脂 肪 碳 水 化 合 物 膳 食 纖 維 以 公 克 表 示, 鈉 膽 固 醇 胺 基 酸 以 毫 克 表 示, 維 生 素 礦 物 質 以 該 標 準 附 表 二 呈 現 之 單 位 標 示, 其 他 營 養 素 以 通 用 單 位 標 示 Q5.20: 若 產 品 為 液 態, 但 檢 驗 單 位 所 提 供 的 數 據 為 重 量 單 位, 應 如 何 標 示? A: 建 議 加 測 密 度 後 換 算 成 體 積 單 位 來 表 示 Q5.21: 黏 稠 類 產 品 ( 如 : 油 膏 調 味 醬 ), 應 以 公 克 或 毫 升 為 單 位? A: 黏 稠 性 產 品 得 依 實 際 情 況 而 定, 通 常 流 動 性 大 之 液 體 ( 如 : 優 酪 乳 醬 油 膏 ) 以 毫 升 為 單 位, 而 流 動 性 低 黏 稠 度 高 者 ( 如 : 沙 茶 醬 優 格 ) 得 以 公 克 為 單 位 Q5.22: 鈉 可 否 以 公 克 為 單 位 標 示? A: 不 可 以, 必 須 以 毫 克 為 單 位 Q5.23: 請 問 營 養 素 含 量 是 否 可 用 10~15 公 克 或 是 10 5 公 克 11

12 或 是 10 公 克 的 方 式 來 表 示? A: 不 可 以 Q5.24: 產 品 營 養 成 分 含 量 甚 微 者, 是 否 可 標 示 微 量 字 眼 或 依 常 理 直 接 標 示 為 0? A: 如 符 合 得 標 示 為 0 的 條 件, 則 得 以 標 示 為 0, 不 得 標 示 微 量 Q5.25: 反 式 脂 肪 可 以 標 示 為 0 嗎? A: 可 以 ; 反 式 脂 肪 得 標 示 為 0 之 條 件 為 : 每 100 公 克 食 品 內 所 含 總 脂 肪 不 超 過 1.0 公 克 ; 或 每 100 公 克 食 品 內 所 含 反 式 脂 肪 ( 酸 ) 量 不 超 過 0.3 公 克 Q5.26: 經 檢 驗 結 果, 總 脂 肪 檢 測 值 為 0.44 公 克 /100 公 克, 不 超 過 0.5 公 克 /100 公 克, 可 以 標 示 0, 而 反 式 脂 肪 檢 測 值 為 0.4 公 克 /100 公 克, 未 小 於 得 標 示 為 0 之 界 限 值 0.3 公 克 /100 公 克, 故 應 標 出 0.4; 此 中 矛 盾 應 如 何 解 決? A: 當 總 脂 肪 檢 測 值 小 於 得 標 示 為 0 之 界 限 值 0.5 公 克 /100 公 克, 而 反 式 脂 肪 或 飽 和 脂 肪 之 檢 測 值 未 小 於 得 標 示 為 0 之 界 限 值 ( 反 式 脂 肪 不 超 過 0.3 公 克 /100 公 克 飽 和 脂 肪 不 超 過 0.1 公 克 /100 公 克 ) 時, 則 總 脂 肪 及 反 式 脂 肪 均 應 標 出 該 實 際 檢 測 值, 以 避 免 造 成 消 費 者 誤 解, 且 不 得 宣 稱 無 脂 肪 不 含 脂 肪 或 零 脂 肪 Q5.27: 營 養 素 攝 取 參 考 值 之 依 據 為 何? A: 參 考 國 人 營 養 素 參 考 攝 取 量, 並 邀 集 營 養 專 家 召 開 多 次 討 論 會 議 而 訂 定 之 Q5.28:1 歲 以 上 至 成 人 皆 可 食 用 之 產 品, 應 如 何 選 擇 每 日 熱 量 及 各 項 營 養 素 攝 取 參 考 值? A: 未 屬 特 定 之 食 用 族 群 ( 如 1~3 歲, 或 是 孕 乳 婦 ), 即 以 四 歲 以 上 之 每 日 熱 量 及 各 項 營 養 素 攝 取 參 考 值 作 為 基 準 12

13 Q5.29: 針 對 1~3 歲 嬰 幼 兒 為 主 的 食 品, 若 要 使 用 每 日 參 考 值 百 分 比, 是 否 可 以 使 用 4 歲 以 上 每 日 熱 量 及 各 項 營 養 素 攝 取 參 考 值? A: 不 可 以 應 使 用 1~3 歲 每 日 熱 量 及 各 項 營 養 素 攝 取 參 考 值 Q5.30: 想 要 標 示 鉀 之 含 量, 但 無 鉀 之 營 養 素 攝 取 量 參 考 值, 要 如 何 標 示 每 日 參 考 值 百 分 比? A: 目 前 尚 未 訂 定 鉀 之 每 日 攝 取 參 考 值, 應 於 其 每 日 參 考 值 百 分 比 處 加 註 * 符 號, 並 於 表 下 方 註 明 * 參 考 值 未 訂 定 字 樣 Q5.31: 份 量 值 一 定 要 依 照 本 署 訂 定 的 食 品 營 養 標 示 份 量 參 考 值 指 引 表 之 規 定 嗎? 若 僅 供 參 考, 當 廠 商 選 擇 其 他 份 量 值 時, 是 否 需 要 證 明 資 料? A: 市 售 包 裝 食 品 各 類 產 品 每 一 份 量 之 重 量 ( 或 容 量 ), 應 考 量 國 民 飲 食 習 慣 及 市 售 包 裝 食 品 型 態 之 一 般 每 次 食 用 量 指 引 表 為 僅 供 參 考, 廠 商 可 自 行 訂 定 份 量 值, 但 應 有 訂 定 不 同 份 量 值 之 參 考 依 據 Q5.32: 包 裝 之 份 數 可 以 標 示 3.5 份 嗎? A: 不 可 以, 包 裝 食 品 營 養 標 示 中 本 包 裝 含 份, 應 以 整 數 值 標 示 份 數, 不 得 有 小 數 點 ; 而 每 1 份 量 之 數 值, 得 以 整 數 或 至 小 數 點 後 1 位 標 示 ( 如 : 本 包 裝 含 3 份, 每 1 份 量 29.5 公 克 ) 六 數 據 位 數 Q6.1: 請 問 營 養 標 示 數 據 的 小 數 位 如 何 決 定? A:1. 每 包 裝 所 含 之 份 量 每 日 參 考 值 百 分 比 鈉 含 量, 這 3 項 數 值 皆 須 以 整 數 標 示, 不 得 有 小 數 點 2. 每 一 份 量 熱 量 蛋 白 質 胺 基 酸 脂 肪 脂 肪 酸 膽 固 醇 碳 水 化 合 物 糖 膳 食 纖 維, 這 些 項 目 應 該 以 整 數 或 僅 能 標 至 小 數 點 後 一 位 13

14 3. 但 是 當 產 品 的 份 量 值 較 小 時, 其 熱 量 蛋 白 質 脂 肪 脂 肪 酸 碳 水 化 合 物 糖 含 量, 標 示 至 小 數 點 後 一 位 時, 仍 無 法 符 合 以 0 標 示 之 條 件 時, 此 時, 這 些 項 目 則 得 標 示 至 小 數 點 後 二 位 Q6.2: 不 超 過 是 否 有 包 含 該 值? A: 有 例 如 飽 和 脂 肪 可 標 示 為 0 之 條 件 為 每 100 公 克 不 超 過 0.1 公 克, 亦 即 飽 和 脂 肪 含 量 0.1 公 克 /100 公 克, 即 可 標 示 為 0 Q6.3: 何 謂 有 效 位 數? A: 可 將 數 據 以 科 學 符 號 模 式 表 示, 其 10 次 方 前 面 的 數 據 位 數 即 為 有 效 位 數 1. 案 例 1: 維 生 素 C 含 量 毫 克 /100 公 克 以 科 學 符 號 模 式 表 示 為 1.234*10 1 毫 克 /100 公 克, 其 有 效 位 數 為 四 位 ; 若 要 修 整 數 據 至 有 效 位 數 三 位, 則 數 據 應 修 整 為 12.3 毫 克 /100 公 克 2. 案 例 2: 維 生 素 C 含 量 毫 克 /100 公 克 以 科 學 符 號 模 式 表 示 為 1.23*10-1 毫 克 /100 公 克, 其 有 效 位 數 為 三 位 ; 若 要 修 整 數 據 至 有 效 位 數 二 位, 則 數 據 應 修 整 為 0.12 毫 克 /100 公 克 Q6.4: 請 問 營 養 標 示 數 據 修 整 之 方 式 是 如 何 進 位? A: 應 參 照 中 華 民 國 國 家 標 準 總 號 CNS 2925, 以 四 捨 六 入 五 成 雙 的 原 則 修 整 之 ( 中 華 民 國 國 家 標 準 總 號 CNS 2925, 類 號 Z4007, 規 定 極 限 值 之 有 效 位 數 指 示 法 ) 例 如 :29.24 則 修 整 為 29.2; 則 修 整 為 29.3; 則 修 整 為 29.2; 則 修 整 為 29.4; 0.4 則 修 整 為 0; 0.6 則 修 整 為 1; 0.5 則 修 整 為 0; 14

15 0.51 則 修 整 為 1 Q6.5: 若 我 的 產 品 一 份 量 為 5 公 克, 每 100 公 克 含 0.6 公 克 脂 肪 ( 未 符 合 以 0 標 示 之 條 件 ), 其 每 份 的 脂 肪 含 量 要 如 何 標 示? 可 以 標 示 0 嗎? A:1. 脂 肪 得 以 0 標 示 的 條 件 為 該 產 品 每 100 公 克 不 超 過 0.5 公 克 脂 肪, 所 以 該 產 品 不 符 合 脂 肪 得 以 0 標 示 的 條 件 2. 為 如 實 標 示 供 消 費 者 參 考, 該 產 品 應 標 示 為 每 份 脂 肪 含 量 為 0.03 公 克, 而 不 是 以 0.03 公 克 經 數 據 修 整 到 小 數 點 後 一 位 之 後 標 示 為 0 因 為, 當 熱 量 蛋 白 質 脂 肪 脂 肪 酸 碳 水 化 合 物 糖 含 量, 標 示 至 小 數 點 後 一 位 時 ( 套 用 此 案 例 狀 況, 為 0.0 公 克, 但 脂 肪 含 量 每 100 公 克 含 0.6 公 克, 仍 無 法 符 合 以 0 標 示 之 條 件 ) 時, 得 以 至 小 數 點 後 二 位 標 示, 故 應 標 示 為 每 份 脂 肪 含 量 為 0.03 公 克, 而 不 是 標 示 0.0 公 克 或 0 公 克 Q6.6: 可 標 示 零 或 宣 稱 零 之 營 養 素, 是 否 得 以 經 過 數 據 修 整 之 後 的 數 值 作 為 判 定 基 準? 例 如 : 零 脂 肪 為 不 得 超 過 0.5 公 克 /100 公 克, 如 檢 驗 結 果 為 0.51 公 克 /100 公 克, 是 否 可 標 示 或 宣 稱 為 零 脂 肪? A: 不 可 以 可 標 示 零 或 宣 稱 零 之 營 養 素, 其 經 檢 測 或 計 算 所 得 之 數 值, 須 低 於 可 標 示 零 或 宣 稱 之 界 限 值, 才 可 標 示 零 或 宣 稱 零 例 如 零 脂 肪 一 定 不 得 超 過 0.5 公 克 /100 公 克, 如 檢 驗 結 果 為 0.51 公 克 /100 公 克, 不 可 標 示 為 零 脂 肪 七 營 養 素 數 值 產 生 方 式 Q7.1: 營 養 標 示 的 數 據 應 如 何 產 生? A: 市 售 包 裝 食 品 各 項 營 養 成 分 標 示 值 之 產 生 可 依 實 際 之 需 要 選 擇 以 檢 驗 分 析 或 計 算 等 方 式 為 之 ; 惟 廠 商 必 須 對 其 產 品 標 示 值 負 責 任 Q7.2: 如 果 欲 以 計 算 方 式 來 得 到 營 養 成 分 之 含 量, 應 該 如 何 進 行? A: 欲 以 計 算 方 式 來 得 到 營 養 成 分 之 含 量, 可 依 下 列 步 驟 進 行 : 15

16 1. 列 出 產 品 配 方, 以 百 分 比 配 方 表 示 2. 查 出 配 方 中 各 材 料 之 營 養 成 分 資 料 3. 利 用 各 材 料 之 配 方 百 分 比 及 其 營 養 成 分 含 量 計 算 產 品 之 營 養 成 分 值 4. 考 慮 水 分 之 變 化 5. 考 慮 加 工 損 耗 各 營 養 素 加 工 調 理 後 之 保 留 率 等 因 子 之 影 響 Q7.3: 請 問 食 品 成 分 資 料 庫 如 何 可 以 取 得? A: 可 至 食 品 藥 物 管 理 署 網 站 查 詢 台 灣 地 區 食 品 成 分 資 料 庫 ( 首 頁 > 食 在 安 心 > 營 養 與 健 康 > 食 物 與 營 養 ) Q7.4: 由 於 產 品 之 原 料 來 源 複 雜, 是 否 可 以 使 用 多 種 食 品 成 分 資 料 庫 的 平 均 數 值 來 計 算 決 定 產 品 之 營 養 成 分? A: 可 以, 惟 廠 商 有 責 任 確 認 其 營 養 標 示 值 之 正 確 性, 並 應 考 慮 其 誤 差 範 圍, 以 提 供 消 費 者 正 確 的 營 養 資 訊 Q7.5: 請 問 營 養 標 示 中 之 熱 量 是 如 何 得 到? A:1. 以 計 算 加 總 獲 得, 熱 量 計 算 方 式 基 準 為 : 蛋 白 質 之 熱 量 以 每 公 克 4 大 卡 計 算 ; 脂 肪 之 熱 量 以 每 公 克 9 大 卡 計 算 ; 碳 水 化 合 物 之 熱 量 以 每 公 克 4 大 卡 計 算, 但 碳 水 化 合 物 項 下 標 示 膳 食 纖 維 者, 其 膳 食 纖 維 之 熱 量 得 以 每 公 克 2 大 卡 計 算 ; 糖 醇 之 熱 量 得 以 每 公 克 2.4 大 卡 計 算 ( 赤 藻 糖 醇 之 熱 量 得 以 每 公 克 0 大 卡 計 算 ); 有 機 酸 之 熱 量 得 以 每 公 克 3 大 卡 計 算 ; 酒 精 ( 乙 醇 ) 之 熱 量 得 以 每 公 克 7 大 卡 計 算 2. 惟 膳 食 纖 維 糖 醇 有 機 酸 及 酒 精 ( 乙 醇 ) 皆 非 強 制 標 示 項 目, 如 食 品 業 者 選 擇 以 上 述 熱 量 計 算 方 式 計 算 膳 食 纖 維 糖 醇 有 機 酸 或 酒 精 ( 乙 醇 ) 時, 膳 食 纖 維 糖 醇 則 應 於 營 養 標 示 格 式 內 標 示, 有 機 酸 或 酒 精 ( 乙 醇 ) 則 應 於 營 養 標 示 格 式 下 方 註 明 ( 非 於 營 養 標 示 欄 位 內 ), 以 符 合 總 熱 量 之 計 算, 及 避 免 誤 導 消 費 者 16

17 Q7.6: 產 品 含 有 有 機 酸 乙 醇 ( 小 於 0.5 度 ) 其 熱 量 如 何 計 算? 是 否 需 標 出 其 含 量? A: 有 機 酸 之 熱 量 為 每 公 克 3 大 卡, 乙 醇 為 每 公 克 7 大 卡 有 機 酸 及 酒 精 ( 乙 醇 ) 皆 非 強 制 標 示 項 目, 如 食 品 業 者 選 擇 以 上 述 熱 量 計 算 方 式 計 算 有 機 酸 或 酒 精 ( 乙 醇 ) 時, 則 應 於 營 養 標 示 格 式 下 方 註 明 ( 非 於 營 養 標 示 欄 位 內 ), 以 符 合 總 熱 量 之 計 算, 及 避 免 誤 導 消 費 者 Q7.7: 以 計 算 方 式 取 得 數 據, 但 是 其 中 一 項 數 據 ( 如 膳 食 纖 維 ) 無 法 由 計 算 得 到, 是 否 可 以 只 委 託 分 析 檢 驗 膳 食 纖 維 一 項, 然 後 再 計 算 其 熱 量? A: 可 以 Q7.8: 如 果 採 用 營 養 成 分 分 析 之 方 式, 則 必 須 分 析 幾 件 樣 品 才 具 代 表 性? A: 並 無 強 制 性 規 定, 廠 商 可 依 其 產 品 生 產 量 來 決 定 其 統 計 上 之 有 效 性, 惟 廠 商 必 須 對 其 產 品 標 示 值 負 責 任 Q7.9: 如 果 採 用 營 養 成 分 分 析 之 方 式, 而 業 者 又 無 實 驗 室 來 進 行 分 析 實 驗, 則 應 由 何 單 位 執 行? A: 建 議 可 委 託 有 公 信 力 之 實 驗 室 或 單 位 來 進 行 分 析 實 驗, 惟 廠 商 有 責 任 確 認 其 營 養 標 示 值 之 正 確 性 Q7.10: 營 養 標 示 是 否 必 須 由 認 可 檢 驗 機 構 驗 之? A: 法 規 並 未 規 定 檢 驗 機 構 之 資 格, 惟 業 者 對 標 示 值 與 實 測 值 之 符 合 性, 應 負 完 全 責 任, 故 建 議 請 委 託 具 有 該 項 目 檢 驗 能 力 與 公 信 力 的 檢 驗 機 構 驗 為 之 Q7.11: 執 行 營 養 標 示 檢 驗, 是 否 可 用 非 食 品 藥 物 管 理 署 公 告 之 方 法? A: 如 食 品 藥 物 管 理 署 有 公 告 之 方 法, 應 以 公 告 方 法 進 行 檢 驗, 如 果 沒 有, 業 者 得 參 照 國 際 間 公 認 之 檢 驗 方 法 惟 標 示 值 之 正 確 17

18 性 由 廠 商 自 行 負 責 Q7.12: 請 問 是 否 有 規 定 多 久 需 確 認 一 次 產 品 之 營 養 成 分? A: 無 規 定, 由 廠 商 自 行 決 定 但 為 標 示 值 之 正 確 性, 廠 商 應 自 訂 產 品 品 管 計 畫, 定 期 監 測 之 Q7.13: 請 問 是 否 可 以 參 照 同 類 食 品 製 作 營 養 標 示? A: 廠 商 有 責 任 確 認 其 產 品 營 養 標 示 值 之 正 確 性, 因 同 類 食 品 之 營 養 成 分 配 方 製 程 等 不 盡 相 同, 仍 應 考 量 各 項 因 素 後, 進 行 檢 驗 分 析 或 計 算 法 來 得 到 營 養 標 示 值, 並 對 其 產 品 標 示 值 負 責 任 Q7.14: 是 否 會 有 相 關 機 關 或 單 位 來 抽 驗 市 售 包 裝 食 品 的 營 養 標 示 值 是 否 正 確? A: 會 八 誤 差 容 許 範 圍 Q8.1: 什 麼 是 誤 差 允 許 範 圍? A: 所 謂 誤 差 允 許 範 圍, 是 指 標 示 值 與 實 際 檢 測 值 兩 者 之 間, 所 允 許 的 誤 差 差 距 並 非 指 計 算 出 來 的 數 值 與 標 示 值 之 間 的 允 許 差 距 Q8.2: 標 示 項 目 之 誤 差 允 許 範 圍 為 何? A: 依 標 準 規 定 如 下 : 1. 蛋 白 質 碳 水 化 合 物 之 誤 差 允 許 範 圍 為 標 示 值 80%~120%; 2. 熱 量 脂 肪 飽 和 脂 肪 反 式 脂 肪 膽 固 醇 鈉 糖 之 誤 差 允 許 範 圍 為 標 示 值 小 於 等 於 標 示 值 之 120%; 3. 膳 食 纖 維 胺 基 酸 維 生 素 ( 不 包 括 維 生 素 A 維 生 素 D) 礦 物 質 ( 不 包 括 鈉 ) 其 他 自 願 標 示 營 養 素 之 誤 差 允 許 範 圍 為 大 於 等 於 標 示 值 之 80%; 4. 維 生 素 A 維 生 素 D 之 誤 差 允 許 範 圍 為 標 示 值 之 80%~180% 18

19 九 其 他 Q9.1: 如 果 是 冰 凍 或 未 烹 煮 過 的 食 品, 其 營 養 標 示 之 內 容 應 根 據 未 烹 煮 過 或 是 已 烹 煮 過 的 產 品 來 標 示? A: 應 根 據 未 烹 煮 過 的 食 品 提 供 標 示, 若 願 再 增 加 已 烹 煮 過 食 品 的 營 養 標 示 則 更 好, 但 仍 須 確 認 其 營 養 標 示 值 之 正 確 性 Q9.2: 請 問 是 否 可 以 將 泡 麵 產 品 之 麵 條 與 調 味 包 的 營 養 標 示 分 開 列 出? A: 可 由 廠 商 自 行 決 定, 但 仍 須 依 照 公 告 之 格 式 表 示 Q9.3: 混 合 口 味 的 水 果 軟 糖 是 否 需 要 分 別 列 出 各 種 口 味 軟 糖 的 營 養 標 示? A: 若 每 一 種 口 味 的 熱 量 營 養 素 含 量 都 一 樣, 則 可 以 用 同 一 個 營 養 標 示 呈 現 ; 但 若 各 個 口 味 所 提 供 的 熱 量 營 養 素 含 量 不 相 等, 則 無 法 僅 用 同 一 個 營 養 標 示 來 代 表 每 一 種 口 味 之 狀 況, 則 須 分 別 列 出 不 同 口 味 軟 糖 的 營 養 標 示, 並 能 做 適 當 的 區 別, 清 楚 讓 消 費 者 明 瞭 Q9.4: 產 品 具 不 可 食 部 分 ( 如 : 蜜 餞 瓜 子 類 ), 應 否 明 確 表 示 營 養 素 係 以 可 食 部 分 計? A: 該 類 產 品 之 營 養 標 示 通 常 以 可 食 部 分 為 準 ; 如 標 明 以 可 食 部 分 計, 則 可 避 免 混 淆 Q9.5: 產 品 含 有 湯 汁 ( 如 : 花 瓜 筍 類 罐 頭 ), 且 一 般 並 不 食 用 湯 汁, 應 如 何 進 行 營 養 標 示? A: 通 常 以 可 食 部 分 為 準 ; 如 可 標 明 湯 汁 不 計, 以 避 免 混 淆 Q9.6: 產 品 含 有 湯 汁 ( 如 : 雞 湯 包 ), 且 一 般 會 食 用 湯 汁, 應 如 何 進 行 營 養 標 示? A: 可 以 整 包 雞 湯 包 ( 含 雞 肉 及 湯 汁 ) 進 行 營 養 標 示, 亦 可 以 將 雞 肉 及 湯 汁 部 分 分 開 標 示, 清 楚 讓 消 費 者 明 瞭 19

20 Q9.7: 依 照 該 規 定 第 10 點 規 定, 食 品 之 特 定 營 養 素 含 量 如 依 其 特 性 隨 時 間 改 變, 得 以 加 註 標 示 特 定 營 養 素 含 量 之 實 際 衰 退 情 形 這 句 話 是 指 任 何 營 養 素 都 可 以 這 樣 寫? A: 這 條 規 定, 主 要 是 針 對 豆 腐 乳 等 發 酵 類 別 食 品, 會 因 為 放 置 時 間 長 短 或 季 節 變 化 等 因 素, 持 續 在 進 行 發 酵 反 應, 而 造 成 其 中 某 些 特 定 營 養 素 變 動 性 大 ( 例 如 假 設 因 為 持 續 發 酵 反 應 而 造 成 蛋 白 質 含 量 衰 退 ), 所 以 用 加 註 方 式 標 示 實 際 衰 退 情 形, 例 如 : 因 產 品 發 酵 作 用, 蛋 白 質 含 量 每 經 過 個 月 會 降 低 公 克 或 % 惟 該 類 發 酵 類 別 食 品 如 欲 這 樣 加 註 標 示 時, 應 依 據 相 關 試 驗 報 告 ( 如 衰 退 試 驗 ) 如 實 加 註 標 示 之 20

包 裝 維 生 素 礦 物 質 類 之 錠 狀 膠 囊 狀 食 品 營 養 標 示 應 遵 行 事 項 一 本 規 定 依 食 品 安 全 衛 生 管 理 法 第 二 十 二 條 第 三 項 規 定 訂 定 之 二 本 規 定 所 稱 維 生 素 礦 物 質 類 之 錠 狀 膠 囊 狀 食 品, 指

包 裝 維 生 素 礦 物 質 類 之 錠 狀 膠 囊 狀 食 品 營 養 標 示 應 遵 行 事 項 一 本 規 定 依 食 品 安 全 衛 生 管 理 法 第 二 十 二 條 第 三 項 規 定 訂 定 之 二 本 規 定 所 稱 維 生 素 礦 物 質 類 之 錠 狀 膠 囊 狀 食 品, 指 包 裝 維 生 素 礦 物 質 類 之 錠 狀 膠 囊 狀 食 品 營 養 標 示 應 遵 行 事 項 一 本 規 定 依 食 品 安 全 衛 生 管 理 法 第 二 十 二 條 第 三 項 規 定 訂 定 之 二 本 規 定 所 稱 維 生 素 礦 物 質 類 之 錠 狀 膠 囊 狀 食 品, 指 以 營 養 添 加 劑 作 為 維 生 素 礦 物 質 來 源 之 錠 狀 膠 囊 狀 食 品 三

More information

6-1-1極限的概念

6-1-1極限的概念 選 修 數 學 (I-4 多 項 式 函 數 的 極 限 與 導 數 - 導 數 與 切 線 斜 率 定 義. f ( 在 的 導 數 : f ( h 對 實 函 數 f ( 若 極 限 存 在 h h 則 稱 f ( 在 點 可 微 分 而 此 極 限 值 稱 為 f ( 在 的 導 數 以 f ( 表 示 f ( f ( 函 數 f ( 在 的 導 數 也 可 以 表 成 f ( 註 : 為 了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Word - 10100000191.doc

Microsoft Word - 10100000191.doc 臺 灣 集 中 保 管 結 算 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辦 理 認 購 ( 售 ) 權 證 帳 簿 劃 撥 作 業 配 合 事 項 部 分 條 文 修 正 條 文 對 照 表 附 件 1 修 正 條 文 現 行 條 文 說 明 第 五 章 認 購 ( 售 ) 權 證 之 權 利 行 使 第 一 節 認 購 權 證 採 證 券 給 付 或 以 證 券 給 付 之 認 購 權 證 發 行 人 得 選

More information

所 3 學 分 課 程, 及 兩 門 跨 領 域 課 程 共 6 學 分 以 上 課 程 學 生 在 修 課 前, 必 須 填 寫 課 程 修 課 認 定 表, 經 班 主 任 或 指 導 教 授 簽 名 後 始 認 定 此 課 程 學 分 ) 10. 本 規 章 未 盡 事 宜, 悉 依 學 位

所 3 學 分 課 程, 及 兩 門 跨 領 域 課 程 共 6 學 分 以 上 課 程 學 生 在 修 課 前, 必 須 填 寫 課 程 修 課 認 定 表, 經 班 主 任 或 指 導 教 授 簽 名 後 始 認 定 此 課 程 學 分 ) 10. 本 規 章 未 盡 事 宜, 悉 依 學 位 95 年 訂 定 96 年 11 月 修 正 97 年 10 月 修 正 100 年 2 月 修 正 101 年 4 月 修 正 102 年 1 月 修 正 103 年 4 月 修 正 103 學 年 度 入 學 新 生 適 用, 舊 生 可 比 照 適 用 1. 研 究 生 須 於 入 學 後 第 二 學 期 開 學 前 選 定 指 導 教 授, 經 課 程 委 員 會 認 定 後 方 得 繼 續

More information

前 項 第 三 款 所 定 有 機 農 產 品 及 有 機 農 產 加 工 品 驗 證 基 準, 如 附 件 一 第 七 條 驗 證 機 構 受 理 有 機 農 產 品 及 有 機 農 產 加 工 品 之 驗 證, 應 辦 理 書 面 審 查 實 地 查 驗 產 品 檢 驗 及 驗 證 決 定 之

前 項 第 三 款 所 定 有 機 農 產 品 及 有 機 農 產 加 工 品 驗 證 基 準, 如 附 件 一 第 七 條 驗 證 機 構 受 理 有 機 農 產 品 及 有 機 農 產 加 工 品 之 驗 證, 應 辦 理 書 面 審 查 實 地 查 驗 產 品 檢 驗 及 驗 證 決 定 之 有 機 農 產 品 及 有 機 農 產 加 工 品 驗 證 管 理 辦 法 (101.06.07 修 正 ) 第 一 條 本 辦 法 依 農 產 品 生 產 及 驗 證 管 理 法 ( 以 下 簡 稱 本 法 ) 第 五 條 第 二 項 規 定 訂 定 之 第 二 條 本 辦 法 用 詞, 定 義 如 下 : 一 生 產 廠 ( 場 ): 指 在 國 內 生 產 加 工 分 裝 或 流 通 有 機

More information

實德證券網上交易系統示範

實德證券網上交易系統示範 實 德 證 券 網 上 交 易 系 統 示 範 實 德 證 券 網 上 交 易 系 統 分 別 提 供 增 強 版 及 標 準 版, 使 用 標 準 版 必 須 安 裝 JAVA, 標 準 版 自 動 更 新 戶 口 資 料, 而 使 用 增 強 版 則 不 必 安 裝 JAVA, 但 必 須 按 更 新 鍵 才 能 更 新 戶 口 資 料, 請 用 戶 根 據 實 際 需 要 選 擇 使 用 標

More information

證 券 簡 易 下 單 :2121 證 券 簡 易 下 單 1. 主 工 具 列 的 視 窗 搜 尋 器 直 接 輸 入 2121 2. 點 擊 主 選 單 證 券 專 區 下 單 特 殊 下 單 2121 證 券 簡 易 下 單 畫 面 說 明 1. 下 單 區 2. 個 股 行 情 資 訊 與

證 券 簡 易 下 單 :2121 證 券 簡 易 下 單 1. 主 工 具 列 的 視 窗 搜 尋 器 直 接 輸 入 2121 2. 點 擊 主 選 單 證 券 專 區 下 單 特 殊 下 單 2121 證 券 簡 易 下 單 畫 面 說 明 1. 下 單 區 2. 個 股 行 情 資 訊 與 下 單 :2111 證 券 快 速 下 單 1. 主 工 具 列 的 視 窗 搜 尋 器 直 接 輸 入 2111 2. 點 擊 主 選 單 證 券 專 區 下 單 一 般 下 單 2111 證 券 快 速 下 單 1. 點 擊 後, 可 選 擇 群 組 帳 號 或 單 一 帳 號, 選 擇 後 快 速 點 擊 滑 鼠 左 鍵 兩 下, 可 將 帳 號 完 成 登 錄 並 帶 入 視 窗 2. 點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Word - ch07

Microsoft Word - ch07 五 本 要 點 補 助 款 之 請 撥 及 核 結, 依 下 列 規 定 辦 理 : ( 一 ) 補 助 經 費 由 本 署 直 接 撥 付 至 地 方 政 府 經 費 代 管 學 校 及 其 他 學 校 ( 二 ) 聯 絡 處 及 校 外 會 應 檢 附 收 據, 向 經 費 代 管 學 校 或 地 方 政 府 辦 理 核 銷, 原 始 支 出 憑 證 由 經 費 核 銷 單 位 留 存 備 查

More information

四 修 正 幼 兒 園 師 資 類 科 應 修 學 分 數 為 四 十 八 學 分, 並 明 定 學 分 數 抵 免 之 相 關 規 定 及 規 範 修 習 幼 兒 園 教 育 專 業 課 程 之 最 低 年 限 ( 修 正 條 文 第 五 條 ) 五 發 給 修 畢 師 資 職 前 教 育 證 明

四 修 正 幼 兒 園 師 資 類 科 應 修 學 分 數 為 四 十 八 學 分, 並 明 定 學 分 數 抵 免 之 相 關 規 定 及 規 範 修 習 幼 兒 園 教 育 專 業 課 程 之 最 低 年 限 ( 修 正 條 文 第 五 條 ) 五 發 給 修 畢 師 資 職 前 教 育 證 明 公 告 及 送 達 教 育 部 公 告 中 華 民 國 103 年 11 月 21 日 臺 教 師 ( 二 ) 字 第 1030167058A 號 主 旨 : 預 告 修 正 幼 稚 園 及 托 兒 所 在 職 人 員 修 習 幼 稚 園 教 師 師 資 職 前 教 育 課 程 辦 法 草 案 依 據 : 行 政 程 序 法 第 一 百 五 十 一 條 第 二 項 準 用 第 一 百 五 十 四 條

More information

目 錄 壹 題 目 1: 新 增 商 品 ( 商 品 名 稱 為 玉 井 芒 果 乾 禮 盒 )... 3 貳 題 目 2: 新 增 商 品 ( 商 品 名 稱 為 紅 磚 布 丁 精 選 禮 盒 )... 5 參 題 目 3: 新 增 商 品 ( 商 品 名 稱 為 晶 鑽 XO 醬 禮 盒 ).

目 錄 壹 題 目 1: 新 增 商 品 ( 商 品 名 稱 為 玉 井 芒 果 乾 禮 盒 )... 3 貳 題 目 2: 新 增 商 品 ( 商 品 名 稱 為 紅 磚 布 丁 精 選 禮 盒 )... 5 參 題 目 3: 新 增 商 品 ( 商 品 名 稱 為 晶 鑽 XO 醬 禮 盒 ). 行 動 電 子 商 務 管 理 師 行 動 電 子 商 務 規 劃 師 術 科 考 試 題 解 製 作 單 位 :TMCA 台 灣 行 動 商 務 運 籌 管 理 協 會 證 照 評 測 試 務 中 心 1 目 錄 壹 題 目 1: 新 增 商 品 ( 商 品 名 稱 為 玉 井 芒 果 乾 禮 盒 )... 3 貳 題 目 2: 新 增 商 品 ( 商 品 名 稱 為 紅 磚 布 丁 精 選 禮

More information

校 長 遴 選 者 就 相 關 遴 選 事 項, 有 程 序 外 之 接 觸 遴 選 會 委 員 在 任 期 間 因 故 無 法 執 行 任 務 或 有 不 適 當 之 行 為 者, 由 各 該 主 管 機 關 解 聘 之 ; 其 缺 額, 依 第 一 項 至 第 五 項 規 定 聘 ( 派 ) 委

校 長 遴 選 者 就 相 關 遴 選 事 項, 有 程 序 外 之 接 觸 遴 選 會 委 員 在 任 期 間 因 故 無 法 執 行 任 務 或 有 不 適 當 之 行 為 者, 由 各 該 主 管 機 關 解 聘 之 ; 其 缺 額, 依 第 一 項 至 第 五 項 規 定 聘 ( 派 ) 委 高 級 中 等 學 校 校 長 遴 選 聘 任 及 辦 學 績 效 考 評 辦 法 修 正 對 照 表 中 華 民 國 一 百 零 二 年 十 二 月 二 十 日 教 育 部 臺 教 授 國 部 字 第 1020118431A 號 令 修 正 高 級 中 等 學 校 校 長 遴 選 聘 任 及 任 期 考 評 辦 法, 名 稱 並 修 正 為 高 級 中 等 學 校 校 長 遴 選 聘 任 及 辦

More information

目 錄 項 目 內 容 頁 數 1 手 機 要 求 3 2 登 記 程 序 3 3 登 入 程 序 4 4 輸 入 買 賣 指 示 6 5 更 改 指 示 14 6 取 消 指 示 18 7 查 詢 股 票 結 存 21 8 查 詢 買 賣 指 示 23 9 更 改 密 碼 24 10 查 詢 股

目 錄 項 目 內 容 頁 數 1 手 機 要 求 3 2 登 記 程 序 3 3 登 入 程 序 4 4 輸 入 買 賣 指 示 6 5 更 改 指 示 14 6 取 消 指 示 18 7 查 詢 股 票 結 存 21 8 查 詢 買 賣 指 示 23 9 更 改 密 碼 24 10 查 詢 股 流 動 股 票 買 賣 服 務 操 作 指 引 目 錄 項 目 內 容 頁 數 1 手 機 要 求 3 2 登 記 程 序 3 3 登 入 程 序 4 4 輸 入 買 賣 指 示 6 5 更 改 指 示 14 6 取 消 指 示 18 7 查 詢 股 票 結 存 21 8 查 詢 買 賣 指 示 23 9 更 改 密 碼 24 10 查 詢 股 價 及 指 數 26 11 切 換 語 言 及 登 出

More information

1010327

1010327 核 算 加 計 利 息 滯 納 金 滯 納 利 息 規 定 及 計 算 範 例 各 稅 法 對 納 稅 義 務 人 逾 期 繳 納 稅 款, 大 多 有 加 徵 滯 納 金 加 計 利 息 之 規 定, 而 逾 期 與 否, 應 以 繳 款 書 所 填 載 之 繳 納 期 間 繳 納 期 限 或 限 繳 日 期 為 準 認 定 之 各 代 收 稅 款 金 融 機 構 對 於 逾 期 繳 納 稅 款

More information

簽 呈

簽      呈 台 新 證 券 投 資 信 託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公 告 中 華 民 國 105 年 5 月 4 日 台 新 投 (105) 總 發 文 字 第 00116 號 主 旨 : 本 公 司 經 理 之 台 新 亞 美 短 期 債 券 證 券 投 資 信 託 基 金 等 3 檔 基 金 ( 以 下 合 稱 本 基 金 ), 修 正 證 券 投 資 信 託 契 約 暨 配 合 修 正 公 開 說 明

More information

業 是 國 家 的 根 本, 隨 著 科 技 的 進 步 與 社 會 的 富 裕, 增 加 肥 料 的 施 用 量 與 農 病 蟲 害 防 治 方 法 的 提 升, 使 得 糧 食 產 量 有 大 幅 的 增 長, 但 不 當 的 農 業 操 作, 如 過 量 的 肥 料 農 藥 施 用 等, 對

業 是 國 家 的 根 本, 隨 著 科 技 的 進 步 與 社 會 的 富 裕, 增 加 肥 料 的 施 用 量 與 農 病 蟲 害 防 治 方 法 的 提 升, 使 得 糧 食 產 量 有 大 幅 的 增 長, 但 不 當 的 農 業 操 作, 如 過 量 的 肥 料 農 藥 施 用 等, 對 業 是 國 家 的 根 本, 隨 著 科 技 的 進 步 與 社 會 的 富 裕, 增 加 肥 料 的 施 用 量 與 農 病 蟲 害 防 治 方 法 的 提 升, 使 得 糧 食 產 量 有 大 幅 的 增 長, 但 不 當 的 農 業 操 作, 如 過 量 的 肥 料 農 藥 施 用 等, 對 生 態 環 境 產 生 很 嚴 重 的 傷 害, 為 確 保 農 業 的 永 續 發 展 與 安 全

More information

???T????????

???T???????? 資 訊 王 資 料 可 於 相 關 網 站 查 詢 對 應 表 系 統 選 項 資 料 選 項 對 應 相 關 網 址 上 櫃 公 司 現 金 增 資 資 料 現 金 增 資 與 股 上 市 股 票 公 開 申 購 資 訊 票 申 購 上 櫃 股 票 公 開 申 購 資 訊 http://www.twse.com.tw/ch/announcement/public.php 合 併 / 個 別 財 務

More information

二 兒 歌 選 用 情 形 ( ) 2 ( ) ( ) 1. 158 2.

二 兒 歌 選 用 情 形 ( ) 2 ( ) ( ) 1. 158 2. 兒 歌 內 容 分 析 ~ 以 台 灣 省 教 育 廳 發 行 之 大 單 元 活 動 設 計 內 之 兒 歌 為 例 ~ 摘 要 82 76 158 一 兒 歌 類 目 的 分 布 情 形 ( ) 26 23 22 16 61 38.6 16.5 ( ) 二 兒 歌 選 用 情 形 ( ) 2 ( ) ( ) 1. 158 2. 第 一 章 緒 論 第 一 節 研 究 動 機 79 第 二 節 研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Word - 第四章.doc

Microsoft Word - 第四章.doc 第 四 章 - 試 分 別 說 明 組 合 邏 輯 電 路 與 序 向 邏 輯 電 路 之 定 義 解 : 組 合 邏 輯 電 路 由 基 本 邏 輯 閘 所 組 成 的 此 種 邏 輯 電 路 之 輸 出 為 電 路 所 有 輸 入 的 組 合 因 此 輸 出 狀 態 可 完 全 由 目 前 之 輸 入 來 決 定 而 組 合 邏 輯 電 路 之 示 意 圖 如 圖 所 a 示 ; 而 序 向 邏

More information

第 6. 節 不 定 積 分 的 基 本 公 式 我 們 可 以 把 已 經 知 道 反 導 函 數 之 所 有 函 數 都 視 為 不 定 積 分 的 基 本 公 式 基 本 公 式 涵 蓋 的 範 圍 愈 大, 我 們 求 解 積 分 就 愈 容 易, 但 有 記 憶 不 易 的 情 事 研 讀

第 6. 節 不 定 積 分 的 基 本 公 式 我 們 可 以 把 已 經 知 道 反 導 函 數 之 所 有 函 數 都 視 為 不 定 積 分 的 基 本 公 式 基 本 公 式 涵 蓋 的 範 圍 愈 大, 我 們 求 解 積 分 就 愈 容 易, 但 有 記 憶 不 易 的 情 事 研 讀 第 6. 節 反 導 函 數 與 不 定 積 分 定 義 6.. 反 導 函 數 說 明 : 第 六 章 求 積 分 的 方 法 若 F( ) f ( ), Df, 則 F ( ) 為 f( ) 之 反 導 函 數 (antierivative) () 當 F ( ) 為 f( ) 之 反 導 函 數 時, 則 F( ) C,C 為 常 數, 亦 為 f( ) 之 反 導 函 數 故 若 反 導 函

More information

骨 折 別 日 數 表 1. 鼻 骨 眶 骨 ( 含 顴 骨 ) 14 天 11. 骨 盤 ( 包 括 腸 骨 恥 骨 坐 骨 薦 骨 ) 40 天 2. 掌 骨 指 骨 14 天 12. 臂 骨 40 天 3. 蹠 骨 趾 骨 14 天 13. 橈 骨 與 尺 骨 40 天 4. 下 顎 ( 齒

骨 折 別 日 數 表 1. 鼻 骨 眶 骨 ( 含 顴 骨 ) 14 天 11. 骨 盤 ( 包 括 腸 骨 恥 骨 坐 骨 薦 骨 ) 40 天 2. 掌 骨 指 骨 14 天 12. 臂 骨 40 天 3. 蹠 骨 趾 骨 14 天 13. 橈 骨 與 尺 骨 40 天 4. 下 顎 ( 齒 查 詢 本 公 司 資 訊 公 開 說 明 文 件, 請 上 本 公 司 網 站, 南 山 產 物 團 體 傷 害 保 險 傷 害 醫 療 保 險 給 付 ( 日 額 型 ) 附 加 條 款 ( 主 要 給 付 項 目 : 傷 害 醫 療 保 險 金 日 額 保 險 金 ) 100.05.27(100) 美 亞 保 精 字 第 0097 號 函 備 查 101.08.08(101) 美 亞 保 精

More information

章節

章節 試 題 阿 財 每 年 年 初 存 入 銀 行 0000 元, 年 利 率 %, 每 年 計 息 一 次, () 若 依 單 利 計 息, 則 第 0 年 年 底 的 本 利 和 多 少? () 若 依 複 利 計 息, 則 第 0 年 年 底 的 本 利 和 約 為 多 少?( 近 似 值 :0 0 計 ) 編 碼 0044 難 易 中 出 處 高 雄 中 學 段 考 題 解 答 ()000 元

More information

寫 作 背 景 導 讀 [98] L Lyman Frank Baum 1856-1919 1882 1886 1900 1939

寫 作 背 景 導 讀 [98] L Lyman Frank Baum 1856-1919 1882 1886 1900 1939 綠 野 仙 蹤 繪 本 創 意 教 案 教 案 設 計 / 朱 秀 芳 老 師 28 寫 作 背 景 導 讀 [98] L Lyman Frank Baum 1856-1919 1882 1886 1900 1939 故 事 簡 介 綠 野 仙 蹤 心 得 分 享 [99] 處 處 有 仙 蹤 繪 本 創 意 教 案 設 計 者 : 朱 秀 芳 適 用 年 級 : 授 課 時 間 :200 教 學

More information

內 政 統 計 通 報

內 政 統 計 通 報 內 政 統 通 報 一 一 年 第 四 週 100 年 居 家 服 務 使 用 者 度 調 查 結 果 內 政 部 統 處 8 成 5 的 居 家 服 務 使 用 者 對 居 家 服 務 所 提 供 的 各 項 服 務 表 示 有 7 成 5 表 示 會 介 紹 他 人 使 用 有 接 受 居 家 服 務 所 提 供 的 協 助 洗 澡 協 助 換 穿 衣 服 協 助 吃 飯 協 助 起 床 站 立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Word - Draft circular on Sub Leg - 11 Apr (chi)_Traditional

Microsoft Word - Draft circular on Sub Leg  - 11 Apr (chi)_Traditional 檔 號 : (20) in EDB(SCR) 25/58/11 Pt.4 教 育 局 通 告 第 3/2012 號 2012 年 教 育 ( 修 訂 ) 規 例 2012 年 教 育 ( 豁 免 )( 提 供 非 正 規 課 程 的 私 立 學 校 )( 修 訂 ) 令 2012 年 香 港 考 試 及 評 核 局 條 例 ( 修 訂 附 表 1) 令 [ 注 意 : 本 通 告 應 交 ( a )

More information

102.6.30.xls

102.6.30.xls 之 二 資 產 負 債 權 益 展 開 表 102 年 6 月 30 日 單 位 : 新 臺 幣 千 元 資 產 會 計 項 目 展 開 項 目 現 金 及 約 當 現 金 75,497 75,497 存 放 央 行 及 拆 借 銀 178 178 同 業 透 過 損 益 按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之 金 融 資 產 139,578 139,578 對 金 融 相 關 事 業 之 資 本 投 資

More information

BSP 烤箱 - 封面-2

BSP 烤箱 - 封面-2 BSPO615 使 用 及 安 裝 說 明 書 總 代 理 優 氏 集 團 客 林 渥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台 北 市 內 湖 區 行 愛 路 69 號 2 樓 TEL 02-2794 2588 FAX 02-2794 3789 台 中 市 北 屯 區 后 庄 路 1080-12 號 TEL 04-2422 0958 FAX 04-2422 0938 高 雄 市 左 營 區 政 德 路 633

More information

食品品名標示原則(草案)

食品品名標示原則(草案) 有 容 器 或 包 裝 食 品 之 內 容 物 及 食 品 添 加 物 名 稱 標 示 規 範 彙 整 ( 草 案 ) 102.05. 壹 法 源 一 食 品 衛 生 管 理 法 ( 以 下 簡 稱 本 法 ) 第 17 條 第 1 項 第 2 款 規 定 : 有 容 器 或 包 裝 之 食 品, 應 以 中 文 及 通 用 符 號 顯 著 標 示 內 容 物 名 稱 於 容 器 或 包 裝 上,

More information

頁 1 / 8 法 規 名 稱 : 公 務 人 員 俸 給 法 修 正 時 間 :97.1.16 第 一 條 ( 本 法 內 容 ) 公 務 人 員 之 俸 給, 依 本 法 行 之 第 二 條 ( 名 詞 定 義 ) 本 法 所 用 名 詞 意 義 如 下 : 一 本 俸 : 係 指 各 職 等 人 員 依 法 應 領 取 之 基 本 給 與 二 年 功 俸 : 係 指 各 職 等 高 於 本 俸

More information

期交所規則、規例及程序

期交所規則、規例及程序 黃 金 期 貨 合 約 細 則 下 述 合 約 細 則 適 用 於 黃 金 期 貨 合 約 : 相 關 資 產 合 約 單 位 交 易 貨 幣 合 約 月 份 報 價 最 低 價 格 波 幅 立 約 成 價 立 約 價 值 持 倉 限 額 成 色 不 少 於 995 的 黃 金 100 金 衡 安 士 美 元 現 貨 月 及 下 兩 個 曆 月 集 團 行 政 總 裁 與 證 監 會 會 商 後 可

More information

托 兒 所 及 幼 稚 園 改 制 幼 兒 園 辦 法 條 文 說 明 第 一 條 本 辦 法 依 幼 兒 教 育 及 照 顧 法 ( 以 下 簡 稱 本 法 ) 第 五 十 五 條 第 三 項 規 定 訂 定 之 第 二 條 本 法 施 行 前 之 公 立 托 兒 所 幼 稚 園 或 經 政 府

托 兒 所 及 幼 稚 園 改 制 幼 兒 園 辦 法 條 文 說 明 第 一 條 本 辦 法 依 幼 兒 教 育 及 照 顧 法 ( 以 下 簡 稱 本 法 ) 第 五 十 五 條 第 三 項 規 定 訂 定 之 第 二 條 本 法 施 行 前 之 公 立 托 兒 所 幼 稚 園 或 經 政 府 托 兒 所 及 幼 稚 園 改 制 幼 兒 園 辦 法 總 說 明 幼 兒 教 育 及 照 顧 法 ( 以 下 簡 稱 本 法 ) 業 於 一 百 年 六 月 二 十 九 日 制 定 公 布, 並 自 一 百 零 一 年 一 月 一 日 施 行, 依 本 法 第 五 十 五 條 規 定 : ( 第 一 項 ) 本 法 施 行 前 之 公 立 托 兒 所 幼 稚 園 或 經 政 府 許 可 設 立 核

More information

長跨距暨挑高建築特殊結構系統之調查分析

長跨距暨挑高建築特殊結構系統之調查分析 第 一 章 1 2 3 4 第 二 章 5 6 7 8 1. 2. 9 3. 4. 5. 6. 7. 8. 9. 10. 11. 10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11 第 三 章 p 12 b / B 0.75 13 p 14 15 D = l 20 +10 16 17 p l D l D l D 3 p 4 3 18 19 20 21 22 23 24 25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Word - 3-3 \245\277\244\361\273P\244\317\244\361.doc)

(Microsoft Word - 3-3 \245\277\244\361\273P\244\317\244\361.doc) 觀 念 篇 關 係 式 描 述 兩 個 變 數 x 與 y 之 間 關 係 的 數 學 式 子 例 題 練 習 1. 時 速 60 (km/h) 前 進, 求 距 離 y ( 公 里 ) 與 時 間 x ( 小 時 ) 的 關 係 式 關 係 式 就 是 描 述 兩 個 變 數 x 與 y 之 間 關 係 的 數 學 式 子 例 如 :y=60x 2. 媽 媽 的 年 齡 (x 歲 ) 比 女 兒

More information

限制產品過度包裝政策-加工食品類

限制產品過度包裝政策-加工食品類 限 制 產 品 過 度 包 裝 政 策 問 答 集 加 工 食 品 類 產 品 2005.09.23 題 號 題 目 答 覆 1. 加 工 食 品 類 禮 盒 列 入 本 公 告 指 定 產 品 之 考 量 因 素 為 何? 2. 加 工 食 品 類 指 定 事 業 如 何 認 定? 3. 加 工 食 品 的 定 義 為 何? 4. 指 定 產 品 的 包 裝 材 質 是 否 有 限 制? 5. 指

More information

調 查 背 景 去 年 年 尾 奶 粉 供 應 緊 張 有 零 售 商 大 幅 抬 價 的 報 導 和 投 訴 在 每 兩 個 月 進 行 的 定 期 嬰 幼 兒 奶 粉 價 格 調 查 以 外, 在 農 曆 新 年 前 後, 特 別 加 強 奶 粉 供 應 和 價 格 的 調 查 工 作 2

調 查 背 景 去 年 年 尾 奶 粉 供 應 緊 張 有 零 售 商 大 幅 抬 價 的 報 導 和 投 訴 在 每 兩 個 月 進 行 的 定 期 嬰 幼 兒 奶 粉 價 格 調 查 以 外, 在 農 曆 新 年 前 後, 特 別 加 強 奶 粉 供 應 和 價 格 的 調 查 工 作 2 初 生 嬰 兒 奶 粉 供 應 和 價 格 調 查 1 調 查 背 景 去 年 年 尾 奶 粉 供 應 緊 張 有 零 售 商 大 幅 抬 價 的 報 導 和 投 訴 在 每 兩 個 月 進 行 的 定 期 嬰 幼 兒 奶 粉 價 格 調 查 以 外, 在 農 曆 新 年 前 後, 特 別 加 強 奶 粉 供 應 和 價 格 的 調 查 工 作 2 調 查 概 況 地 區 : 全 港 18 區 中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Word - 立法會十四題附件.doc

Microsoft Word - 立法會十四題附件.doc 附 件 一 公 務 員 資 歷 組 別 I. 資 歷 組 別 及 名 稱 資 歷 組 別 名 稱 1 無 需 中 學 會 考 五 科 及 格 2 中 學 會 考 證 書 第 一 組 : 需 要 香 港 中 學 會 考 五 科 及 格 的 第 二 組 : 需 要 香 港 中 學 會 考 五 科 及 格 並 具 相 當 經 驗 的 3 高 級 文 憑 及 文 憑 第 一 組 : 高 級 文 憑 第 二

More information

<30332EAAFEA5F3A440A142A447A142A454A142A57CA147BEC7A5CDB14DB77EC3D2B7D3BEC7B2DFA661B9CF2E786C73>

<30332EAAFEA5F3A440A142A447A142A454A142A57CA147BEC7A5CDB14DB77EC3D2B7D3BEC7B2DFA661B9CF2E786C73> 嶺 東 科 技 大 學 財 務 金 融 系 日 四 技 學 生 專 業 學 習 地 圖 02 年 6 月 28 日 0 學 年 度 第 二 學 期 財 務 金 融 系 課 程 委 會 議 通 過 名 稱 微 積 分 ( 一 ) 微 積 分 ( 二 ) 個 體 經 濟 學 商 業 套 裝 軟 體 ( 二 ) 應 用 統 計 學 ( 一 ) 期 貨 與 選 擇 權 國 際 - 管 理 學 保 險 學 商

More information

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全球資訊網-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全球資訊網-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發 行 人 證 券 商 證 券 交 易 所 會 計 主 管 資 格 條 件 及 專 業 進 修 辦 法 暨 發 行 人 證 券 商 證 券 交 易 所 會 計 主 管 進 修 機 構 審 核 辦 法 問 答 集 105 年 5 月 修 訂 一 會 計 主 管 之 定 義 ( 會 計 主 管 資 格 條 件 及 專 業 進 修 辦 法 第 2 條 ) ( 一 ) 何 謂 會 計 主 管? 證 券 交

More information

101年度社會福利方案 網路線上操作手冊

101年度社會福利方案     網路線上操作手冊 104 年 度 社 會 福 利 服 務 方 案 網 路 申 請 線 上 操 作 手 冊 中 華 社 會 福 利 聯 合 勸 募 協 會 103 年 8 月 編 製 中 華 社 會 福 利 聯 合 勸 募 協 會 方 案 線 上 申 請 操 作 1 2 4 0-12 104 年 度 社 會 福 利 服 務 方 案 網 路 申 請 線 上 操 作 手 冊 一 方 案 線 上 申 請 流 程 方 案 線

More information

授 課 老 師 章 節 第 一 章 教 學 教 具 間 3 分 鐘 粉 筆 CNC 銑 床 教 學 內 容 CNC 銑 床 之 基 本 操 作 教 材 來 源 數 值 控 制 機 械 實 習 Ⅰ 1. 了 解 CNC 銑 床 的 發 展 2. 了 解 CNC 銑 床 刀 具 的 選 用 3. 了 解

授 課 老 師 章 節 第 一 章 教 學 教 具 間 3 分 鐘 粉 筆 CNC 銑 床 教 學 內 容 CNC 銑 床 之 基 本 操 作 教 材 來 源 數 值 控 制 機 械 實 習 Ⅰ 1. 了 解 CNC 銑 床 的 發 展 2. 了 解 CNC 銑 床 刀 具 的 選 用 3. 了 解 台 中 市 財 團 法 人 光 華 高 級 工 業 職 業 學 校 專 業 科 目 - 數 值 控 制 機 械 教 案 本 適 用 科 別 : 機 械 科 製 圖 科 編 寫 單 位 : 光 華 高 工 機 械 製 圖 科 授 課 老 師 章 節 第 一 章 教 學 教 具 間 3 分 鐘 粉 筆 CNC 銑 床 教 學 內 容 CNC 銑 床 之 基 本 操 作 教 材 來 源 數 值 控 制 機

More information

文 ( 一 ) 閱 讀 理 解 英 語 數 學 社 會 自 然 及 國 文 ( 二 ) 語 文 表 達 等 各 科 此 外 嘉 義 區 則 另 外 單 獨 辦 理 測 驗 五 專 亦 有 辦 理 特 色 招 生 考 試 分 發 入 學, 與 高 中 高 職 分 開 辦 理, 但 成 績 同 樣 採

文 ( 一 ) 閱 讀 理 解 英 語 數 學 社 會 自 然 及 國 文 ( 二 ) 語 文 表 達 等 各 科 此 外 嘉 義 區 則 另 外 單 獨 辦 理 測 驗 五 專 亦 有 辦 理 特 色 招 生 考 試 分 發 入 學, 與 高 中 高 職 分 開 辦 理, 但 成 績 同 樣 採 想 報 考 103 年 五 專 特 色 招 生 考 試 分 發 入 學 103.2.20 1. 文 藻 外 語 大 學 ( 雙 外 語 跨 領 域 國 際 專 業 人 才 菁 英 班 ) 2. 國 立 臺 中 科 技 大 學 ( 資 訊 應 用 菁 英 班 創 意 商 品 設 計 菁 英 班 ) 3. 國 立 臺 北 商 業 技 術 學 院 ( 企 業 管 理 菁 英 班 國 際 貿 易 科 企 業

More information

八 包 裝 維 生 素 礦 物 質 類 之 錠 狀 膠 囊 狀 食 品 敘 述 生 理 功 能 之 標 準 規 定 ( 草 案 第 八 點 ) 九 包 裝 維 生 素 礦 物 質 類 之 錠 狀 膠 囊 狀 食 品 各 項 營 養 標 示 值 之 產 生 方 式, 及 其 標 示 值 誤 差 允 許

八 包 裝 維 生 素 礦 物 質 類 之 錠 狀 膠 囊 狀 食 品 敘 述 生 理 功 能 之 標 準 規 定 ( 草 案 第 八 點 ) 九 包 裝 維 生 素 礦 物 質 類 之 錠 狀 膠 囊 狀 食 品 各 項 營 養 標 示 值 之 產 生 方 式, 及 其 標 示 值 誤 差 允 許 衛 生 福 利 部 公 告 中 華 民 國 103 年 11 月 5 日 部 授 食 字 第 1031303005 號 主 旨 : 第 二 次 預 告 訂 定 包 裝 維 生 素 礦 物 質 類 之 錠 狀 膠 囊 狀 食 品 營 養 標 示 應 遵 行 事 項 草 案 依 據 : 行 政 程 序 法 第 一 百 五 十 四 條 第 一 項 公 告 事 項 : 一 訂 定 機 關 : 衛 生 福 利

More information

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全球資訊網-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全球資訊網-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104 年 6 月 17 日 修 正 證 券 商 辦 理 財 富 管 理 業 務 應 注 意 事 項 問 答 集 一 證 券 商 於 98 年 9 月 28 日 前 經 本 會 核 准 辦 理 財 富 管 理 業 務 者 ( 辦 理 顧 問 諮 詢 業 務 ), 擬 依 新 修 正 證 券 商 辦 理 財 富 管 理 業 務 應 注 意 事 項 ( 以 下 簡 稱 注 意 事 項 ) 第 2 點 第

More information

ART_RAE16_ticket_cn_p.1

ART_RAE16_ticket_cn_p.1 1. 2. 3. 4. 基 础 部 分 - 色 彩 TM TM Premier B2C Sales to China 2014 TM OCR www.divcom.com.hk/ocrc 現 在 開 始 計 劃 訪 問 亞 洲 零 售 博 覽 的 行 程! 交 通 配 套 乘 車 路 線 : 由 機 場 乘 坐 公 共 汽 車 : A11 或 E11 到 灣 仔 (~80 分 鐘 ) 地 鐵 :

More information

2 2.1 A H 2.2 601288 1288 12 360001 360009 69 100005 86-10-85109619 86-10-85108557 ir@abchina.com 2

2 2.1 A H 2.2 601288 1288 12 360001 360009 69 100005 86-10-85109619 86-10-85108557 ir@abchina.com 2 AGRICULTURAL BANK OF CHINA LIMITED 1288 2016 2016 3 31 571 XIVA 13.09(2) 13.10B 1 1.1 1.2 2016 4 28 2016 5 2016 1414 1.3 1.4 1 2 2.1 A H 2.2 601288 1288 12 360001 360009 69 100005 86-10-85109619 86-10-85108557

More information

Layout 1

Layout 1 視 為 優 講 燈 1 講 開 場 簡 報 隨 齡 發 視 變 資 訊 討 論 檢 討 會 與 會 將 夠 幾 點 與 變 關 視 變 兩 種 視 習 慣 個 問 專 業 員 問 題 講 1 燈 2 隨 齡 長 會 視 變 視 變 會 動 變 難 閱 讀 電 腦 視 變 會 裡 絆 體 風 險 藥 護 務 駕 車 動 難 會 響 並 導 慮 鬱 過 適 當 應 對 視 變 繼 續 動 並 減 關 慮

More information

NCKU elearning Manual

NCKU elearning Manual 成 績 一 簡 介... 3 二 成 績 彙 總... 4 三 瀏 覽 成 績... 7 1. 成 績 分 析 長 條 圖... 7 2. 成 績 單... 7 3. 用 戶 報 告... 11 四 類 別 和 項 目... 12 1. 簡 單 檢 視... 12 2. 完 整 檢 視... 15 五 成 績 匯 入... 16 六 成 績 匯 出... 19 1. 成 績 登 錄 檔... 19

More information

行 政 院 衛 生 署 醫 事 人 員 繼 續 教 育 積 分 管 理 系 統 使 用 手 冊 ( 醫 事 人 員 版 ) 中 華 民 國 100 年 2 月 15 日 文 件 修 訂 歷 史 版 本 制 / 修 訂 人 員 變 更 內 容 摘 要 頁 數 提 供 日 期 V1.0 蕭 鳴 孙 初 版 制 訂 All 100.1.18 目 錄 壹 登 入 說 明... 3 貳 操 作 描 述...

More information

105年7月14日糖尿病研討會簡章-衛生局版_docx

105年7月14日糖尿病研討會簡章-衛生局版_docx 105 年 屏 東 縣 糖 尿 病 暨 慢 性 病 共 同 照 護 網 繼 續 教 育 The Conference of Diabetes Joint Care In 本 研 討 為 增 進 慢 性 病 患 之 肺 結 核 與 COPD 疾 病 認 識, 另 針 對 糖 尿 病 胰 島 素 之 臨 床 經 驗 分 享, 讓 學 員 充 分 認 識 胰 島 素 特 性, 以 提 供 良 好 的 醫

More information

業 是 國 家 的 根 本, 隨 著 科 技 的 進 步 與 社 會 的 富 裕, 增 加 肥 料 的 施 用 量 與 農 病 蟲 害 防 治 方 法 的 提 升, 使 得 糧 食 產 量 有 大 幅 的 增 長, 但 不 當 的 農 業 操 作, 如 過 量 的 肥 料 農 藥 施 用 等, 對

業 是 國 家 的 根 本, 隨 著 科 技 的 進 步 與 社 會 的 富 裕, 增 加 肥 料 的 施 用 量 與 農 病 蟲 害 防 治 方 法 的 提 升, 使 得 糧 食 產 量 有 大 幅 的 增 長, 但 不 當 的 農 業 操 作, 如 過 量 的 肥 料 農 藥 施 用 等, 對 業 是 國 家 的 根 本, 隨 著 科 技 的 進 步 與 社 會 的 富 裕, 增 加 肥 料 的 施 用 量 與 農 病 蟲 害 防 治 方 法 的 提 升, 使 得 糧 食 產 量 有 大 幅 的 增 長, 但 不 當 的 農 業 操 作, 如 過 量 的 肥 料 農 藥 施 用 等, 對 生 態 環 境 產 生 很 嚴 重 的 傷 害, 為 確 保 農 業 的 永 續 發 展 與 安 全

More information

e-Submission System Quick Reference Guide for Publication Related Matters (Chinese version)

e-Submission System Quick Reference Guide for Publication Related Matters (Chinese version) 有 關 登 載 事 宜 的 電 子 呈 交 系 統 簡 易 參 考 指 南 2016 年 5 月 1.4 版 本 第 1 頁 目 錄 1 登 入 前 要 準 備 的 資 料... 4 2 登 入 電 子 呈 交 系 統... 5 2.1 輸 入 使 用 者 編 號 及 密 碼... 5 2.2 接 受 免 責 聲 明 的 版 頁... 5 2.3 從 主 項 目 單 中 選 擇... 5 3 一 次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PowerPoint - 資料庫正規化(ccchen).ppt

Microsoft PowerPoint - 資料庫正規化(ccchen).ppt 資 料 庫 正 規 化 正 規 化 的 概 念 何 謂 正 規 化 (Normalization)?? 就 是 結 構 化 分 析 與 設 計 中, 建 構 資 料 模 式 所 運 用 的 一 個 技 術, 其 目 的 是 為 了 降 低 資 料 的 重 覆 性 與 避 免 更 新 異 常 的 情 況 發 生 因 此, 就 必 須 將 整 個 資 料 表 中 重 複 性 的 資 料 剔 除, 否 則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Word - catalog012153.doc

Microsoft Word - catalog012153.doc 衛 生 勞 動 篇 法 規 行 政 院 衛 生 署 令 中 華 民 國 95 年 8 月 11 日 衛 署 食 字 第 0950406769 號 修 正 亞 硫 酸 鉀 亞 硫 酸 鈉 亞 硫 酸 鈉 ( 無 水 ) 亞 硫 酸 氫 鈉 低 亞 硫 酸 鈉 偏 亞 硫 酸 氫 鉀 亞 硫 酸 氫 鉀 及 偏 亞 硫 酸 氫 鈉 等 8 種 食 品 添 加 物 之 使 用 範 圍 及 限 量 附 修

More information

一、 資格條件:

一、 資格條件: 臺 灣 港 務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新 進 人 員 甄 選 規 範 交 通 部 民 國 102 年 7 月 22 日 交 人 字 第 1025010095 號 函 核 定 交 通 部 民 國 103 年 8 月 4 日 交 授 港 總 人 字 第 10300564431 號 函 核 定 修 正 交 通 部 民 國 104 年 2 月 13 日 交 授 港 總 人 字 第 10401620891

More information

連江縣政府所屬學校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實施要點(草案)

連江縣政府所屬學校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實施要點(草案) 連 江 縣 中 小 學 兼 任 代 課 及 代 理 教 師 聘 任 補 充 規 定 中 華 民 國 95 年 5 月 4 日 連 教 學 字 第 0950012838 號 中 華 民 國 97 年 7 月 25 日 連 教 學 字 第 0970022418 號 修 訂 中 華 民 國 99 年 1 月 11 日 連 教 學 字 第 0990001112 號 修 訂 中 華 民 國 101 年 10

More information

教育實習問與答:

教育實習問與答: 問 與 答 集 一 總 則 Q1: 本 校 開 設 的 教 育 學 程 的 類 別 有 那 幾 種? A1: 本 校 開 設 的 教 育 學 程 有 中 等 學 校 師 資 類 科 教 育 學 程 ( 取 得 國 中 高 中 高 職 等 教 師 資 格 ) 國 民 小 學 師 資 類 科 教 育 學 程 取 得 國 小 教 師 資 格 ) 二 修 習 對 象 與 資 格 Q1: 在 何 種 條 件

More information

128 提 示 樞 紐 分 析 表 的 用 途 樞 紐 分 析 表 是 指 可 以 用 來 快 速 合 併 和 比 較 大 量 資 料 的 互 動 式 表 格, 透 過 它 可 以 詳 細 分 析 數 值 資 料, 特 別 適 用 於 下 列 情 況 : 需 要 從 含 有 大 量 資 料 的 清

128 提 示 樞 紐 分 析 表 的 用 途 樞 紐 分 析 表 是 指 可 以 用 來 快 速 合 併 和 比 較 大 量 資 料 的 互 動 式 表 格, 透 過 它 可 以 詳 細 分 析 數 值 資 料, 特 別 適 用 於 下 列 情 況 : 需 要 從 含 有 大 量 資 料 的 清 Chapter 06 使 用 樞 紐 分 析 表 快 速 分 組 資 料 127 學 習 要 點 認 識 樞 紐 分 析 表 建 立 樞 紐 分 析 表 調 整 樞 紐 分 析 表 的 版 面 配 置 顯 示 群 組 小 計 的 合 計 折 疊 與 展 開 明 細 資 料 篩 選 與 排 序 樞 紐 分 析 表 資 料 新 增 計 算 欄 位 本 章 結 構 什 麼 是 樞 紐 分 析 表 適 用

More information

格 成 績 證 明 第 六 條 第 七 條 本 系 大 四 課 程 中 規 劃 日 本 韓 國 越 南 專 題 研 究, 學 生 需 於 大 四 時 修 習 該 課 程, 並 於 規 定 期 間 內 提 出 專 題 報 告, 取 得 合 格 成 績 證 明 本 系 規 定 學 生 畢 業 時 需 取

格 成 績 證 明 第 六 條 第 七 條 本 系 大 四 課 程 中 規 劃 日 本 韓 國 越 南 專 題 研 究, 學 生 需 於 大 四 時 修 習 該 課 程, 並 於 規 定 期 間 內 提 出 專 題 報 告, 取 得 合 格 成 績 證 明 本 系 規 定 學 生 畢 業 時 需 取 國 立 高 雄 大 學 東 亞 語 文 學 系 大 學 部 修 業 規 則 (104 學 年 後 入 學 學 生 適 用 ) 修 正 對 照 表 條 文 修 正 後 條 文 原 條 文 備 註 第 二 條 第 三 條 第 四 條 第 五 條 大 學 部 104 學 年 度 入 學 學 生 大 四 上 下 皆 未 選 擇 校 外 實 習 I 及 校 外 實 習 Ⅱ 者 畢 業 學 分 為 128 學

More information

PROSPECT EXPLORATION 壹 前 言 20 90 066 第 9 卷 第 2 期 中 華 民 國 100 年 2 月

PROSPECT EXPLORATION 壹 前 言 20 90 066 第 9 卷 第 2 期 中 華 民 國 100 年 2 月 專 題 研 究 法 律 與 法 制 探 析 中 國 大 陸 現 行 土 地 估 價 法 律 制 度 體 系 探 析 中 國 大 陸 現 行 土 地 估 價 法 律 制 度 體 系 A Study on the Legal Framework of Real Estate Appraisal in China 蔣 國 基 * (Chiang, Kuo-chi) 香 港 鴻 裕 公 司 法 務 長 摘

More information

第一章 緒論

第一章   緒論 第 五 章 實 證 結 果 第 一 節 敘 述 統 計 表 11 表 12 分 別 為 男 女 癌 症, 實 驗 組 與 控 制 組 樣 本 之 基 本 特 性 此 為 罹 癌 前 一 年 度 樣 本 特 性 由 於 我 們 以 罹 癌 前 一 年 有 在 就 業, 即 投 保 類 別 符 合 全 民 健 康 保 險 法 中 所 規 定 之 第 一 類 被 保 險 人, 且 年 齡 介 於 35 至

More information

瑞興銀行

瑞興銀行 網 路 銀 行 基 金 服 務 系 統 - 查 詢 類 操 作 手 冊 中 華 民 國 一 零 五 年 版 第 1 頁 目 錄 文 件 導 引 說 明... 3 壹 基 金 服 務 - 查 詢 類... 1 一 我 的 基 金 ( 含 使 用 者 風 險 等 級 )... 1 1.1 更 新 損 益... 2 二 基 金 往 來 明 細 查 詢 ( 含 配 息 )... 5 2.1 基 金 單 筆

More information

投影片 1

投影片 1 食 品 標 示 營 養 標 示 每 一 份 量 50 公 克 本 包 裝 含 2 份 每 份 每 100 公 克 熱 量 171.4 大 卡 342.8 大 卡 蛋 白 質 1.0 公 克 2.0 公 克 脂 肪 1.2 公 克 2.4 公 克 飽 和 脂 肪 0.8 公 克 1.6 公 克 反 式 脂 肪 0.2 公 克 0.4 公 克 碳 水 化 合 物 40.0 公 克 80.0 公 克 糖

More information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B0EAA5C1A470BEC7BB50B0EAA5C1A4A4BEC7AF5AAFC5BD73A8EEA4CEB1D0C2BEADFBADFBC342BD73A8EEB1F8A4E5B9EFB7D3AAED3936303230A14B>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B0EAA5C1A470BEC7BB50B0EAA5C1A4A4BEC7AF5AAFC5BD73A8EEA4CEB1D0C2BEADFBADFBC342BD73A8EEB1F8A4E5B9EFB7D3AAED3936303230A14B> 國 民 小 學 與 國 民 中 學 班 編 制 及 教 職 員 員 額 編 制 準 則 修 正 總 說 明 現 行 國 民 小 學 與 國 民 中 學 班 編 制 及 教 職 員 員 額 編 制 準 則 ( 以 下 簡 稱 本 準 則 ) 係 於 九 十 四 六 月 二 十 三 日 修 正 發 布, 為 配 合 立 法 院 第 六 屆 第 三 會 期 第 五 次 會 議 決 議, 請 教 育 部 (

More information

16

16 序 1 16 序 2 KK KK KK KK KK KK 溫 溫 KK KK 周 婉 芬 博 士 2016 年 5 月 前 言 平 安 健 康 便 好 了 16 10 ICU ICU 26 300 26 10 ICU ICU 曾 錦 強 2016 年 5 月 目 錄 Chapter 1 家 庭 親 子 關 係 1.1 多 存 款 入 關 係 戶 口 2 1.2 不 傷 關 係 管 學 業 12 1.5

More information

1公告[1].rtf

1公告[1].rtf 內 政 部 公 告 發 文 日 期 : 中 華 民 國 101 年 8 月 30 日 發 文 字 號 : 台 內 役 字 第 1010830457 號 附 件 : 主 旨 : 預 告 修 正 免 役 禁 役 緩 徵 緩 召 實 施 辦 法 依 據 : 行 政 程 序 法 第 151 條 第 2 項 及 第 154 條 第 1 項 公 告 事 項 : 一 修 正 機 關 : 行 政 院 二 修 正 依

More information

臺灣農產品生產追溯管理作業規範草案

臺灣農產品生產追溯管理作業規範草案 臺 灣 農 產 品 生 產 追 溯 管 理 作 業 規 範 中 華 民 國 104 年 4 月 27 日 農 糧 字 第 1041060266A 號 令 訂 定 中 華 民 國 105 年 7 月 27 日 農 糧 字 第 1051060592A 號 令 修 正 一 行 政 院 農 業 委 員 會 ( 以 下 簡 稱 本 會 ) 為 強 化 生 產 者 之 產 品 安 全 責 任, 發 給 臺 灣

More information

研究一:n人以『剪刀、石頭、布』猜拳法猜拳一次,決定一人勝

研究一:n人以『剪刀、石頭、布』猜拳法猜拳一次,決定一人勝 嘉 義 市 第 三 十 屆 中 小 學 科 學 展 覽 會 作 品 說 明 書 猜 拳 決 勝 負 的 最 佳 策 略 探 討 科 別 : 數 學 科 組 別 : 國 小 組 關 鍵 詞 : 剪 刀 石 頭 布 黑 白 猜 編 號 : 壹 摘 要 在 玩 遊 戲 時 往 往 需 要 運 用 猜 拳 剪 刀 石 頭 布 或 黑 白 猜 來 決 勝 負 或 是 分 組, 但 人 數 一 多, 便 無 法

More information

投影片 1

投影片 1 文 件 的 格 式 化 本 章 重 點 文 字 的 格 式 設 定 段 落 格 式 的 處 理 使 用 定 位 點 讓 文 章 整 齊 排 列 美 化 條 列 項 目 為 文 字 及 段 落 加 上 框 線 與 網 底 複 製 文 字 與 段 落 的 格 式 設 定 文 字 的 方 向 與 亞 洲 方 式 配 置 將 段 落 首 字 放 大 調 整 英 文 字 的 大 小 寫 與 全 半 形 2 設

More information

目 錄

目      錄 目 錄 1. 收 回 本 年 度 經 費 1 ~ 2 2. 收 回 以 前 年 度 保 留 經 費 3 ~ 11 3. 新 舊 年 度 期 間 常 生 問 題 集 12 ~ 20 4. 收 款 收 據 錯 誤 之 問 題 集 21 ~ 22 歲 入 類 - 5. 轉 正 通 知 書 及 收 入 退 還 書 23 ~ 25 6. 其 他 26 ~ 26 7. 保 管 款 之 說 明 27 ~ 30 8.

More information

壹、組織編制 代碼:C0101意見反映

壹、組織編制      代碼:C0101意見反映 項 目 編 號 DA14 金 門 縣 政 府 人 事 處 教 師 敘 薪 標 準 作 業 流 程 序 說 明 表 項 目 名 稱 教 師 敘 薪 標 準 作 業 承 辦 單 位 人 事 處 第 一 科 作 業 流 程 說 明 一 起 敘 : ( 一 ) 新 進 教 師 到 職 聘 任 後, 按 其 所 具 資 格 條 件 ( 以 學 歷 為 主 ), 依 公 立 各 級 學 校 教 職 員 敘 薪

More information

untitled

untitled 第 二 章 : 至 今 的 進 展 高 水 平 的 系 統 可 使 用 性.. 建 立 高 水 平 的 系 統 可 使 用 性, 以 確 保 系 統 有 能 力 支 援 醫 療 服 務 需 每 星 期 七 天 每 天 24 小 時 運 作 的 需 要 2.13 我 們 會 為 電 子 健 康 記 錄 互 通 資 料 建 立 中 央 資 料 儲 存 庫, 所 有 由 參 與 計 劃 的 醫 療 服 務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Word - _3_???????-Ch20140625_???

Microsoft Word - _3_???????-Ch20140625_??? 綠 河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董 事 會 議 事 規 則 制 訂 及 修 正 紀 錄 一 本 規 則 初 版 於 2012 年 7 月 21 日 制 訂 二 本 規 則 第 一 次 修 訂 於 2013 年 6 月 29 日 三 本 規 則 第 二 次 修 訂 於 2014 年 6 月 25 日 綠 河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董 事 會 議 事 規 則 第 1 條 本 董 事 會 議 事 規 則

More information

「臺北縣政府特殊教育行政支援系統聯繫及運作方式實施要點」修正草案總說明

「臺北縣政府特殊教育行政支援系統聯繫及運作方式實施要點」修正草案總說明 新 北 市 各 級 學 校 員 生 消 費 合 作 社 辦 理 販 售 食 品 實 施 要 點 一 新 北 市 政 府 ( 以 下 簡 稱 本 府 ) 為 確 保 各 級 學 校 ( 以 下 簡 稱 學 校 ) 師 生 飲 食 營 養 均 衡 及 衛 生 安 全, 明 確 規 範 學 校 員 生 消 費 合 作 社 ( 以 下 簡 稱 員 生 社 ) 販 售 食 品 ( 以 下 簡 稱 校 園 食

More information

龍騰100-B5-習作-CH3.doc

龍騰100-B5-習作-CH3.doc 8 第 章 不 等 式 不 等 式 - 絕 對 不 等 式. 已 知 正 數 a, b 滿 足 a+ b = 8, 求 ab 的 最 大 值 及 此 時 a, b 的 值. a+ b 解 : 由 算 幾 不 等 式 可 知 a ( b). 8 將 a+ b = 8代 入 上 式, 得 將 兩 邊 平 方, 整 理 得 ab. ab, 因 為 當 a = b時, 等 號 才 成 立, 且 a+ b =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Word - MOODLE990201\266i\266\245\244\342\245U1000804)

(Microsoft Word - MOODLE990201\266i\266\245\244\342\245U1000804) (2011.08.04 修 訂 ) 目 錄 壹 舊 課 程 複 製 到 新 課 程 的 方 法... 1 一 將 舊 課 程 的 課 程 文 件 匯 入 新 課 程... 1 二 編 輯 新 課 程... 5 三 備 份 舊 課 程 資 料 還 原 至 新 課 程... 6 貳 元 課 程 (META COURSE) 說 明 與 應 用... 12 一 元 課 程 說 明... 12 二 利 用 元

More information

廢液桶之標示

廢液桶之標示 吳 鳳 科 技 大 學 實 驗 室 廢 棄 物 貯 存 容 器 標 示 及 存 放 須 知 一 材 質 : ( 一 ) 廢 棄 物 貯 存 容 器 應 使 用 HDPE, 容 積 為 20 公 升 之 方 型 容 器 ( 二 ) 存 放 時, 下 方 應 有 防 漏 盤 ( 材 質 與 尺 寸 法 令 並 無 規 定, 但 應 為 耐 腐 蝕 材 質 可 供 承 接 之 容 器, 例 如 : 不 鏽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PowerPoint - 104年說明會簡報-final-0923.ppt [相容模式]

Microsoft PowerPoint - 104年說明會簡報-final-0923.ppt [相容模式] 主 任 導 師 一 年 級 導 師 系 學 會 導 師 二 年 級 導 師 教 育 專 業 課 26 學 分 教 師 資 格 檢 定 考 試 ( 每 年 3 月 ) 中 等 學 校 教 師 證 書 學 習 護 照 ( 實 地 實 習 研 習 服 務 時 數 心 霊 美 學 與 藝 術 人 文 活 動 ) 修 畢 師 資 職 前 教 育 證 明 書 教 師 甄 試 專 門 課 程 ( 任 教 類

More information

標 準 作 業 程 序 的 版 本 說 明 : 制 定 者 版 本 編 碼 日 期 日 期 主 要 秘 書 處 Version 1.0 2010/12/31 2011/12/03 第 一 版 秘 書 處 Version 1.1 2010/12/31 2011/12/31 第 一 版 第 一 次 秘

標 準 作 業 程 序 的 版 本 說 明 : 制 定 者 版 本 編 碼 日 期 日 期 主 要 秘 書 處 Version 1.0 2010/12/31 2011/12/03 第 一 版 秘 書 處 Version 1.1 2010/12/31 2011/12/31 第 一 版 第 一 次 秘 聯 合 人 體 試 驗 委 員 會 Joint Institutional Review Board P-D-01 文 件 與 紀 錄 管 理 程 序 Documentation Management Procedure 標 準 作 業 程 序 的 版 本 說 明 : 制 定 者 版 本 編 碼 日 期 日 期 主 要 秘 書 處 Version 1.0 2010/12/31 2011/12/03

More information

2016年中國語文科試卷三聆聽及綜合能力考核樣本試卷示例及說明

2016年中國語文科試卷三聆聽及綜合能力考核樣本試卷示例及說明 目 錄 2016 年 中 國 語 文 科 試 卷 三 聆 聽 及 綜 合 能 力 考 核 樣 本 試 卷 示 例 及 說 明 前 言 1 第 五 級 示 例 一 2 第 五 級 示 例 二 11 第 四 級 示 例 一 20 第 四 級 示 例 二 28 第 三 級 示 例 一 37 第 三 級 示 例 二 45 第 二 級 示 例 一 53 第 二 級 示 例 二 61 第 一 級 示 例 一 68

More information

目 錄 一 系 統 登 入... 2 ( 一 ) 系 統 登 入 畫 面... 2 ( 二 ) 首 次 登 入 請 先 註 冊... 3 ( 三 ) 忘 記 單 位 帳 號... 8 ( 四 ) 忘 記 密 碼... 10 ( 五 ) 健 保 卡 更 換... 12 ( 六 ) 重 寄 確 認 信.

目 錄 一 系 統 登 入... 2 ( 一 ) 系 統 登 入 畫 面... 2 ( 二 ) 首 次 登 入 請 先 註 冊... 3 ( 三 ) 忘 記 單 位 帳 號... 8 ( 四 ) 忘 記 密 碼... 10 ( 五 ) 健 保 卡 更 換... 12 ( 六 ) 重 寄 確 認 信. 補 充 保 險 費 網 路 明 細 申 報 及 列 印 繳 款 書 系 統 操 作 手 冊 衛 生 福 利 部 中 央 健 康 保 險 署 中 華 民 國 104 年 04 月 目 錄 一 系 統 登 入... 2 ( 一 ) 系 統 登 入 畫 面... 2 ( 二 ) 首 次 登 入 請 先 註 冊... 3 ( 三 ) 忘 記 單 位 帳 號... 8 ( 四 ) 忘 記 密 碼... 10

More information

前 言 民 主 黨 0 9-1 0 施 政 報 告 建 議 書 1 2002 1 2 2 0 0 5 2 0 1 2 1 2 0. 5 3 民 主 黨 立 法 會 議 員 二 零 零 九 年 九 月

前 言 民 主 黨 0 9-1 0 施 政 報 告 建 議 書 1 2002 1 2 2 0 0 5 2 0 1 2 1 2 0. 5 3 民 主 黨 立 法 會 議 員 二 零 零 九 年 九 月 前 言 民 主 黨 0 9-1 0 施 政 報 告 建 議 書 1 2002 1 2 2 0 0 5 2 0 1 2 1 2 0. 5 3 民 主 黨 立 法 會 議 員 二 零 零 九 年 九 月 目 錄 前 言... 1 政 治 1....5 2....7 3....8 4....9 5....10 經 濟 6....12 7....13 8....14 9....15 10....16 11....17

More information

PowerPoint 簡報

PowerPoint 簡報 北 區 管 理 中 心 衛 生 福 利 部 食 品 藥 物 管 理 署 103 年 7 月 8 日 衛 生 福 利 部 食 品 藥 物 管 理 署 Food and Drug Administration, Ministry of Health and Welfare http://www.fda.gov.tw/ 食 品 標 示 是 什 麼? 食 安 法 第 3 條 第 1 項 第 8 款 本 法

More information

「家加關愛在長青」計劃完成表現及評估報告

「家加關愛在長青」計劃完成表現及評估報告 - 1 - - 2 - - 3 - - 4 - 註 一 一 般 義 工 : 任 何 人 志 願 貢 獻 個 人 時 間 及 精 神, 在 不 為 任 何 物 質 報 酬 的 情 況 下, 為 改 進 社 會 而 提 供 服 務, 時 數 不 限 ( 參 考 香 港 義 務 工 作 發 展 局 之 定 義 ) 註 二 核 心 義 工 : 由 於 建 立 社 會 資 本 所 重 視 的 是 網 絡 的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Word - LongCard_Promo_2013_FAQ_tc_pdf.doc

Microsoft Word - LongCard_Promo_2013_FAQ_tc_pdf.doc 陸 港 通 龍 卡 常 遇 問 題 一 般 問 題 o 甚 麼 是 陸 港 通 龍 卡? o 陸 港 通 龍 卡 具 有 哪 些 特 點? o 陸 港 通 龍 卡 適 合 甚 麼 客 戶 使 用? 陸 港 通 龍 卡 申 請 須 知 o 陸 港 通 龍 卡 的 發 卡 對 象 是 甚 麼? o 聯 名 賬 戶 或 公 司 客 戶 可 以 申 請 陸 港 通 龍 卡 嗎? o 現 時 哪 一 個 建

More information

CP70D0026D61ETW0R01-01-印刷

CP70D0026D61ETW0R01-01-印刷 HQ / HQCN / HQC / HS Series ISO 9001 Certified WALRUS PUMP CO., LTD WALRUS HQ / HQCN / HQC / HS HQ / HQCN HQ / HQCN HQCN 入 口 壓 力 需 小 於 啟 動 壓 力 抽 深 6m 環 境 溫 度 +4º ~ +40º 40º :+4º ~ +40º :+4º ~ +40º +4º

More information

55202-er-ch03.doc

55202-er-ch03.doc 8 第 章 機 率 - 樣 本 空 間 與 事 件 列 出 擲 一 粒 骰 子 所 出 現 點 數 的 樣 本 空 間, 並 以 集 合 表 示 下 列 各 事 件 : A 是 出 現 點 數 為 偶 數 的 事 件, B 是 出 現 點 數 為 奇 數 的 事 件, C 是 出 現 點 數 大 於 的 事 件 骰 子 出 現 的 點 數 可 能 是,,, 4,5, 6, 因 此 出 現 點 數 的

More information

預測練習題.doc

預測練習題.doc A 卷 1. 產 品 壽 命 週 期 大 致 可 分 為 初 創 期, 成 長 期, 成 熟 期 和 衰 退 期, 在 初 創 期 新 產 品 要 引 入 市 場 時, 應 採 用 那 種 類 型 的 預 測 方 法 最 適 宜 (A) 時 序 列 分 析 法 (Times-Series Analysis) (B) 因 果 法 (Causal Methods) (C) 定 性 法 (Qualitative

More information

肆 研 究 方 法 進 行 本 研 究 前, 我 們 首 先 對 研 究 中 所 用 到 名 詞 作 定 義 定 義 : 牌 數 : 玩 牌 時 所 使 用 到 撲 克 牌 數 次 數 : 進 行 猜 心 術 遊 戲 時, 重 複 分 牌 次 數 數 : 進 行 猜 心 術 遊 戲 時, 每 次 分

肆 研 究 方 法 進 行 本 研 究 前, 我 們 首 先 對 研 究 中 所 用 到 名 詞 作 定 義 定 義 : 牌 數 : 玩 牌 時 所 使 用 到 撲 克 牌 數 次 數 : 進 行 猜 心 術 遊 戲 時, 重 複 分 牌 次 數 數 : 進 行 猜 心 術 遊 戲 時, 每 次 分 摘 要 魔 術 師 讀 心 術 背 後 到 底 藏 了 多 少 祕 密? 一 般 觀 眾 心 裡 常 有 著 這 句 話 本 研 究 我 們 破 解 了 魔 術 師 透 過 數 學 規 律 加 上 置 中 手 法 完 成 一 連 串 騙 人 撲 克 牌 遊 戲, 也 學 會 了 如 何 透 過 整 理 表 格 方 式, 來 找 出 數 學 規 律, 也 更 懂 得 如 何 把 簡 單 數 學 技 巧

More information

二 具 有 博 士 學 位 或 其 同 等 學 歷 證 書, 成 績 優 良 並 有 專 門 著 作 者, 得 聘 為 助 理 教 授 三 具 有 博 士 學 位 或 其 同 等 學 歷 證 書, 曾 從 事 與 所 習 學 科 有 關 之 研 究 工 作 專 門 職 業 或 職 務 四 年 以 上

二 具 有 博 士 學 位 或 其 同 等 學 歷 證 書, 成 績 優 良 並 有 專 門 著 作 者, 得 聘 為 助 理 教 授 三 具 有 博 士 學 位 或 其 同 等 學 歷 證 書, 曾 從 事 與 所 習 學 科 有 關 之 研 究 工 作 專 門 職 業 或 職 務 四 年 以 上 國 立 政 治 大 學 教 師 聘 任 升 等 評 審 辦 法 86 年 4 月 19 日 第 96 次 校 務 會 議 通 過 第 一 至 第 十 六 條 及 十 八 十 九 條 條 文 87 年 1 月 17 日 第 99 次 校 務 會 議 修 正 通 過 第 廿 八 條 條 文 並 刪 除 第 十 一 之 一 條 文 教 育 部 87 年 221 日 台 ( 八 七 ) 審 字 第 87008833

More information

二零零六至零七年施政報告

二零零六至零七年施政報告 1 3 4 13 14 34 17 19 20 24 2 5 26 27 28 29 3 0 31 32 3 3 3 4 35 50 36 42 43 45 46 48 49 50 51 66 52 57 58 60 61 65 6 6 67 76 1. 2. 3. 1 4. 5. 6. CEPA 7. 8. 9. 2 10. 11. 12. 13. 3 14. 15. 16. 17. 4 18.

More information

PowerPoint 簡報

PowerPoint 簡報 長 庚 科 大 雲 端 硬 碟 ( 進 階 ) 雲 端 硬 碟 ( 進 階 ) 1 招 我 的 雲 端 硬 碟 (1/3) 我 的 雲 端 硬 碟 Google Apps - 雲 端 硬 碟 查 看 使 用 者 自 己 雲 端 硬 碟 中 的 檔 案 注 意 : 離 線 版 雲 端 硬 碟 只 會 同 步 我 的 雲 端 硬 碟 資 料 夾 中 的 檔 案 1) 查 看 雲 端 硬 碟 已 使 用

More information

修 課 特 殊 規 定 : 一 法 律 系 學 生 最 低 畢 業 學 分 128;101 學 年 度 修 讀 法 律 系 雙 主 修 學 生 應 修 畢 法 律 專 業 目 64 學 分 ( 限 修 習 本 校 法 律 系 開 設 課 程, 不 得 以 原 學 系 或 外 校 課 程 抵 免 -

修 課 特 殊 規 定 : 一 法 律 系 學 生 最 低 畢 業 學 分 128;101 學 年 度 修 讀 法 律 系 雙 主 修 學 生 應 修 畢 法 律 專 業 目 64 學 分 ( 限 修 習 本 校 法 律 系 開 設 課 程, 不 得 以 原 學 系 或 外 校 課 程 抵 免 - 法 律 學 系 學 士 班 基 礎 科 目 一 覽 表 101 學 年 度 入 學 學 生 適 用 科 目 名 稱 必 規 定 第 一 學 年 第 二 學 年 第 三 學 年 第 四 學 年 群 學 分 上 下 上 下 上 下 上 下 備 註 ( 先 修 科 目 ) 刑 法 ( 一 ) 群 3 3 基 礎 科 目 刑 法 ( 二 ) 群 3 3 基 礎 科 目 / 先 修 刑 法 ( 一 ) 刑 事

More information

會 員 專 區 使 用 手 冊 目 錄 一 基 本 介 紹 會 員 專 區 登 入 位 置 主 畫 面 與 網 站 架 構 : 功 能 導 覽 列 說 明 :... 3 二 DOI 查 詢 與 維 護... 4 三 DOI 註 冊 期 刊 類 型...

會 員 專 區 使 用 手 冊 目 錄 一 基 本 介 紹 會 員 專 區 登 入 位 置 主 畫 面 與 網 站 架 構 : 功 能 導 覽 列 說 明 :... 3 二 DOI 查 詢 與 維 護... 4 三 DOI 註 冊 期 刊 類 型... 會 員 專 區 使 用 手 冊 Version 2.1 Sep. 2016 0 會 員 專 區 使 用 手 冊 目 錄 一 基 本 介 紹... 2 1. 會 員 專 區 登 入 位 置... 2 2. 主 畫 面 與 網 站 架 構 :... 3 3. 功 能 導 覽 列 說 明 :... 3 二 DOI 查 詢 與 維 護... 4 三 DOI 註 冊 期 刊 類 型... 5 1. 選 擇 期

More information

目 錄 頁 1. 歡 迎 使 用 網 上 預 約 面 談 訪 問 系 統... 3 2. 新 用 戶... 4 2.1 新 用 戶 登 入 帳 戶 程 序... 4 2.2 啟 動 網 上 預 約 面 談 訪 問 帳 戶... 5 2.2.1 核 對 帳 戶 的 地 址 資 料... 5 2.2.2

目 錄 頁 1. 歡 迎 使 用 網 上 預 約 面 談 訪 問 系 統... 3 2. 新 用 戶... 4 2.1 新 用 戶 登 入 帳 戶 程 序... 4 2.2 啟 動 網 上 預 約 面 談 訪 問 帳 戶... 5 2.2.1 核 對 帳 戶 的 地 址 資 料... 5 2.2.2 網 上 預 約 面 談 訪 問 使 用 指 南 香 港 特 別 行 政 區 政 府 統 計 處 目 錄 頁 1. 歡 迎 使 用 網 上 預 約 面 談 訪 問 系 統... 3 2. 新 用 戶... 4 2.1 新 用 戶 登 入 帳 戶 程 序... 4 2.2 啟 動 網 上 預 約 面 談 訪 問 帳 戶... 5 2.2.1 核 對 帳 戶 的 地 址 資 料... 5 2.2.2 閱

More information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B3E6A4B830312D2D2DBCC6BD75BB50BEE3BCC6AABAA55BB4EEB942BAE22E646F6378>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B3E6A4B830312D2D2DBCC6BD75BB50BEE3BCC6AABAA55BB4EEB942BAE22E646F6378> 國 中 數 學 基 本 學 習 內 容 補 救 教 材 第 一 冊 一 -1 單 元 一 數 線 與 整 數 的 加 減 運 算 主 題 一 正 數 負 數 的 意 義 一 正 數 和 負 數 : 尋 找 寶 藏 北 西 東 小 明 南 小 明 無 意 間 得 到 了 一 張 藏 寶 圖, 圖 上 的 黑 點 代 表 小 明 現 在 站 的 地 方, 每 個 腳 印 都 代 表 1 步 若 要 在

More information

課 程 簡 介 第 一 章 基 本 電 路 理 論 第 二 章 半 導 體 物 理 與 pn 接 面 二 極 體 元 件 分 析 第 三 章 二 極 體 電 路 分 析

課 程 簡 介 第 一 章 基 本 電 路 理 論 第 二 章 半 導 體 物 理 與 pn 接 面 二 極 體 元 件 分 析 第 三 章 二 極 體 電 路 分 析 電 子 學 ( 一 ) 課 程 簡 介 第 一 章 基 本 電 路 理 論 第 二 章 半 導 體 物 理 與 pn 接 面 二 極 體 元 件 分 析 第 三 章 二 極 體 電 路 分 析 第 四 章 雙 載 子 接 面 電 晶 體 第 五 章 雙 載 子 接 面 電 晶 體 之 直 流 偏 壓 分 析 第 六 章 雙 載 子 接 面 電 晶 體 之 交 流 小 訊 號 分 析 基 本 電 路

More information

268 別 行 政 區 所 以, 全 國 人 民 代 表 大 會 根 據 憲 法 第 31 條 規 定 設 立 了 特 別 行 政 區 沒 有 憲 法 第 31 條 的 規 定, 就 沒 有 特 別 行 政 區 制 度 存 在 的 合 法 性 基 礎 62 正 如 上 述, 憲 法 為 特 別 行

268 別 行 政 區 所 以, 全 國 人 民 代 表 大 會 根 據 憲 法 第 31 條 規 定 設 立 了 特 別 行 政 區 沒 有 憲 法 第 31 條 的 規 定, 就 沒 有 特 別 行 政 區 制 度 存 在 的 合 法 性 基 礎 62 正 如 上 述, 憲 法 為 特 別 行 行 政 第 二 十 三 卷, 總 第 八 十 八 期,2010 No.2,267 275 267 * 憲 法 和 基 本 法 是 澳 門 特 別 行 政 區 的 憲 制 基 礎, 體 現 在 二 個 方 面 第 一, 一 國 兩 制 的 實 施 需 要 制 度 化 和 法 律 化, 制 度 化 就 是 設 立 特 別 行 政 區, 法 律 化 就 是 制 定 特 別 行 政 區 基 本 法 制 度

More information

第 2 頁 理 由 現 行 計 劃 3. 現 時, 學 生 如 欲 在 考 試 費 減 免 計 劃 下 申 領 考 試 費 減 免, 必 須 符 合 以 下 資 格 - (a) 首 次 應 考 香 港 中 學 會 考 ( 下 稱 會 考 ) 1 或 香 港 高 級 程 度 會 考 ( 下 稱 高 考

第 2 頁 理 由 現 行 計 劃 3. 現 時, 學 生 如 欲 在 考 試 費 減 免 計 劃 下 申 領 考 試 費 減 免, 必 須 符 合 以 下 資 格 - (a) 首 次 應 考 香 港 中 學 會 考 ( 下 稱 會 考 ) 1 或 香 港 高 級 程 度 會 考 ( 下 稱 高 考 財 務 委 員 會 討 論 文 件 2011 年 5 月 27 日 總 目 173- 學 生 資 助 辦 事 處 分 目 228 學 生 資 助 請 各 委 員 批 准 由 2011/ 12 學 年 起 推 行 有 關 考 試 費 減 免 計 劃 的 改 善 建 議 問 題 香 港 中 學 文 憑 考 試 ( 下 稱 文 憑 考 試 ) 將 於 2011/ 12 學 年 首 次 舉 行 我 們 須

More information

PowerPoint 簡報

PowerPoint 簡報 程 序 一 : 系 科 自 我 適 性 定 位 1. 分 析 系 ( 科 ) 教 師 之 專 長 特 性 為 何? 1-1: 分 析 系 ( 科 ) 教 師 之 學 歷 專 長 特 性 情 形 1-2: 分 析 系 ( 科 ) 教 師 之 業 界 實 務 背 景 特 性 情 形 1-3: 完 成 系 ( 科 ) 教 師 專 長 背 景 經 驗 分 析 表 1-1: 已 完 成 系 ( 科 ) 教 師

More information

篇 考 績 察 事 條 例 有 關 額 外 給 與 考 績 獎 金 之 規 定 待 遇 俸 給 現 行 俸 給 及 各 項 加 給 危 勞 降 齡 退 休 具 有 危 險 及 勞 力 等 特 殊 性 質 職 務 降 低 退 休 年 齡 規 定 察 陞 遷 資 積 計 分 察 局 內 部 請 調 或 陞 職, 資 積 計 分 作 業 察 定 期 請 調 作 業 基 層 定 期 請 調 及 特 殊 困

More information

( 三 ) 走 道 與 建 築 物 結 構 空 間 不 符 規 定 者, 得 降 低 走 道 設 置 位 置 或 空 間 不 足 處 之 部 分 走 道 高 度, 並 視 需 要 採 階 梯 式 設 計, 使 建 築 物 與 其 走 道 間 保 持 1.8 公 尺 以 上, 確 保 人 員 走 行

( 三 ) 走 道 與 建 築 物 結 構 空 間 不 符 規 定 者, 得 降 低 走 道 設 置 位 置 或 空 間 不 足 處 之 部 分 走 道 高 度, 並 視 需 要 採 階 梯 式 設 計, 使 建 築 物 與 其 走 道 間 保 持 1.8 公 尺 以 上, 確 保 人 員 走 行 固 定 式 起 重 機 桁 架 走 道 設 置 處 理 原 則 行 政 院 勞 工 委 員 會 100 年 11 月 10 日 1 勞 檢 2 字 第 1000151267 號 函 發 布 勞 動 部 職 業 安 全 衛 生 署 104 年 3 月 3 日 勞 職 安 3 字 第 1041004996 號 函 修 正 一 固 定 式 起 重 機 之 竣 工 檢 查 應 落 實 源 頭 管 理, 檢

More informa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