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 年 度 注 册 会 计 师 全 国 统 一 考 试 报 名 简 章 根 据 注 册 会 计 师 全 国 统 一 考 试 办 法 的 规 定, 现 将 2013 年 度 注 册 会 计 师 全 国 统 一 考 试 专 业 阶 段 考 试 和 综 合 阶 段 考 试 报 名 有 关 事 项 规 定 如 下 : 一 报 名 条 件 ( 一 ) 同 时 符 合 下 列 条 件 的 中 国 公 民, 可 以 申 请 参 加 注 册 会 计 师 全 国 统 一 考 试 专 业 阶 段 考 试 : 1. 具 有 完 全 民 事 行 为 能 力 ; 2. 具 有 高 等 专 科 以 上 学 校 毕 业 学 历, 或 者 具 有 会 计 或 者 相 关 专 业 中 级 以 上 技 术 职 称 ( 二 ) 同 时 符 合 下 列 条 件 的 中 国 公 民, 可 以 申 请 参 加 注 册 会 计 师 全 国 统 一 考 试 综 合 阶 段 考 试 : 1. 具 有 完 全 民 事 行 为 能 力 ; 2. 已 取 得 财 政 部 注 册 会 计 师 考 试 委 员 会 ( 简 称 财 政 部 考 委 会 ) 颁 发 的 注 册 会 计 师 全 国 统 一 考 试 专 业 阶 段 考 试 合 格 证 并 且 在 有 效 期 内 ( 三 ) 有 下 列 情 形 之 一 的 人 员, 不 得 报 名 参 加 注 册 会 计 师 全 国 统 一 考 试 : 1. 因 被 吊 销 注 册 会 计 师 证 书, 自 处 罚 决 定 之 日 起 至 申 请 报 名 之 日 止 不 满 5 年 者 ; 2. 以 前 年 度 参 加 注 册 会 计 师 全 国 统 一 考 试 因 违 规 而 受 到 停 考 处 理 期 限 未 满 者 二 报 名 程 序 参 加 注 册 会 计 师 全 国 统 一 考 试 的 报 名 人 员 应 当 通 过 注 册 会 计 师 全 国 统 一 考 试 网 上 报 名 系 统 进 行 报 名 报 名 分 为 网 上 预 报 名 资 格 审 核 交 费 确 认 三 个 步 骤 ( 一 ) 网 上 预 报 名 报 名 人 员 应 当 于 2013 年 4 月 10 日 至 26 日 期 间, 登 录 中 国 注 册 会 计 师 协 会 网 站 (http://www.cicpa.org.cn), 点 击 注 册 会 计 师 考 试 网 上 报 名, 进 入 注 册 会 计 师 全 国 统 一 考 试 网 上 报 名 系 统 ( 或 直 接 登 录 http://cpaexam.cicpa.org.cn) 进 行 网 上 预 报 名 所 有 报 名 人 员 应 当 重 新 注 册, 登 录 报 名 系 统, 按 照 报 名 指 引 填 写 相 关 信 息 预 报 名 完 成 后, 网 上 报 名 系 统 为 报 名 人 员 生 成 预 报 名 信 息 表, 请 首 次 报 名 人 员 下 载 打 印 便 于 下 一 步 资 格 审 核 报 名 人 员 符 合 综 合 阶 段 考 试 的 报 名 条 件, 但 不 能 完 成 网 上 预 报 名 的, 可 向 所 在 省 自 治 区 直 辖 市 财 政 厅 ( 局 ) 注 册 会 计 师 考 试 委 员 会 办 公 室 ( 简 称 地 方 考 办 ) 查 询 办 理 ( 查 询 电 话 详 见 网 报 系 统 中 有 关 各 省 报 名 信 息 ) 专 业 阶 段 考 试 报 名 人 员 可 以 同 时 报 考 专 业 阶 段 考 试 6 个 科 目, 也 可 以 选 择 报 考 部 分 科 目
( 二 ) 资 格 审 核 资 格 审 核 时 间 为 5 月 6 日 至 15 日 地 方 考 办 可 以 在 上 述 期 限 内 确 定 本 地 区 报 名 资 格 审 核 时 间 1. 首 次 报 名 人 员 ( 不 含 应 届 毕 业 生 ) 首 次 报 名 参 加 专 业 阶 段 考 试 的 报 名 人 员, 应 当 持 预 报 名 信 息 表 身 份 证 件 原 件 及 复 印 件 毕 业 证 书 或 中 级 以 上 职 称 证 书 原 件 及 复 印 件, 到 报 名 地 现 场 办 理 报 名 资 格 审 核 持 有 国 外 学 历 证 书 的 报 名 人 员, 还 应 当 提 供 毕 业 证 书 原 件 和 复 印 件 以 及 经 公 证 机 关 公 证 的 该 学 历 已 获 得 国 家 教 育 部 认 可 的 中 文 证 明 2. 非 首 次 报 名 人 员 非 首 次 报 名 参 加 专 业 阶 段 考 试 的 报 名 人 员, 以 及 报 名 参 加 综 合 阶 段 考 试 的 报 名 人 员 无 需 进 行 报 名 资 格 审 核 3. 应 届 毕 业 生 应 届 毕 业 生 完 成 网 上 预 报 名 后, 应 当 于 资 格 审 核 期 间, 持 预 报 名 信 息 表 身 份 证 件 原 件 应 届 毕 业 生 承 诺 书 到 报 名 地 现 场 办 理 首 次 报 名 资 格 审 核 2013 年 7 月 31 日 前 获 得 毕 业 证 书 的 应 届 毕 业 生, 应 当 于 7 月 24 日 至 31 日 期 间, 持 报 名 交 费 确 认 表 身 份 证 件 原 件 及 复 印 件 毕 业 证 书 原 件 及 复 印 件 到 地 方 考 办 进 行 第 二 次 报 名 资 格 审 核 4. 学 历 认 证 对 于 首 次 报 名 人 员 和 应 届 毕 业 生 填 写 的 毕 业 证 书 编 号, 将 提 交 国 家 教 育 部 学 信 网 进 行 学 历 认 证 未 通 过 教 育 部 学 信 网 学 历 认 证 的 考 生, 将 不 能 下 载 打 印 准 考 证 和 参 加 考 试 ( 三 ) 交 费 确 认 首 次 报 名 人 员 ( 不 含 应 届 毕 业 生 ), 在 通 过 报 名 资 格 审 核 后 交 纳 考 试 报 名 费 非 首 次 报 名 人 员, 可 直 接 通 过 网 上 报 名 系 统 交 纳 考 试 报 名 费 应 届 毕 业 生, 在 通 过 首 次 报 名 资 格 审 核 后 交 纳 考 试 报 名 费 报 名 费 标 准 按 照 各 省 自 治 区 直 辖 市 价 格 主 管 部 门 财 政 部 门 制 定 的 相 关 规 定 执 行 交 费 截 止 时 间 为 5 月 17 日 17:00 三 考 试 科 目 和 范 围 专 业 阶 段 考 试 科 目 : 会 计 审 计 财 务 成 本 管 理 公 司 战 略 与 风 险 管 理 经 济 法 税 法 综 合 阶 段 考 试 科 目 : 职 业 能 力 综 合 测 试 ( 试 卷 一 试 卷 二 ) 考 试 范 围 : 由 财 政 部 考 委 会 在 发 布 的 考 试 大 纲 中 确 定 四 考 试 方 式 ( 特 定 范 围 报 名 人 员 除 外 )
考 试 采 用 闭 卷 计 算 机 化 考 试 ( 简 称 机 考 ) 方 式 即, 在 计 算 机 终 端 获 取 试 题 作 答 并 提 交 答 题 结 果 考 试 系 统 支 持 8 种 输 入 法 : 微 软 拼 音 输 入 法 全 拼 输 入 法 智 能 ABC 输 入 法 谷 歌 拼 音 输 入 法 搜 狗 拼 音 输 入 法 王 码 五 笔 型 输 入 法 极 品 五 笔 输 入 法 万 能 五 笔 输 入 法 五 特 定 范 围 报 名 人 员 ( 一 ) 特 定 范 围 报 名 人 员, 是 指 1967 年 12 月 31 日 前 ( 含 ) 出 生 的, 选 择 纸 笔 作 答 考 试 方 式 的 报 名 人 员 ( 下 同 ) 纸 笔 作 答 考 试 方 式, 是 指 通 过 计 算 机 终 端 获 取 试 题, 客 观 试 题 使 用 计 算 机 作 答, 主 观 试 题 使 用 纸 笔 作 答 ( 二 ) 特 定 范 围 报 名 人 员 完 成 网 上 预 报 名 后, 应 当 在 资 格 审 核 期 间, 持 预 报 名 信 息 表 身 份 证 件 原 件 及 复 印 件 毕 业 证 书 或 中 级 以 上 职 称 证 书 原 件 及 复 印 件, 到 报 名 地 现 场 提 交 考 试 方 式 申 请 书, 办 理 报 名 资 格 审 核 和 交 费 手 续 办 理 交 费 手 续 后, 不 再 允 许 变 更 考 试 方 式 ( 三 ) 特 定 范 围 报 名 人 员, 应 当 到 财 政 部 注 册 会 计 师 考 试 委 员 会 办 公 室 ( 简 称 财 政 部 考 办 ) 专 门 设 立 的 考 区 参 加 考 试 专 业 阶 段 考 试 和 综 合 阶 段 考 试 考 区 均 设 置 在 湖 北 省 武 汉 市 六 考 试 时 间 和 地 点 ( 一 ) 考 试 时 间 综 合 阶 段 考 试 : 2013 年 9 月 28 日 08:30 12:00 职 业 能 力 综 合 测 试 ( 试 卷 一 ) 14:00 17:30 职 业 能 力 综 合 测 试 ( 试 卷 二 ) 专 业 阶 段 考 试 : 2013 年 10 月 19 日 08:30 11:00 审 计 13:00 15:30 财 务 成 本 管 理 17:30 19:30 经 济 法 2013 年 10 月 20 日 08:30 11:30 会 计 13:30 15:30 公 司 战 略 与 风 险 管 理 17:30 19:30 税 法 ( 二 ) 考 试 地 点 专 业 阶 段 考 试 地 点 安 排 在 各 省 自 治 区 直 辖 市 设 立 的 各 考 区 综 合 阶 段 考 试 地 点 安 排 在 各 省 会 城 市
七 考 试 辅 导 教 材 中 国 注 册 会 计 师 协 会 根 据 财 政 部 考 委 会 发 布 的 考 试 大 纲, 编 写 专 业 阶 段 考 试 6 个 科 目 考 试 辅 导 教 材 和 经 济 法 规 汇 编, 由 出 版 社 出 版 发 行 报 名 人 员 可 在 当 地 书 店 出 版 社 指 定 的 网 上 书 店 或 报 名 地 自 愿 购 买 中 国 注 册 会 计 师 协 会 不 编 写 综 合 阶 段 考 试 辅 导 教 材 八 准 考 证 的 下 载 打 印 综 合 阶 段 考 试 报 名 人 员 应 当 于 9 月 16 日 至 28 日 期 间, 登 录 中 国 注 册 会 计 师 协 会 网 站, 进 入 注 册 会 计 师 全 国 统 一 考 试 网 上 报 名 系 统 下 载 打 印 准 考 证 专 业 阶 段 考 试 报 名 人 员 应 当 于 9 月 25 日 至 10 月 20 日 期 间, 登 录 中 国 注 册 会 计 师 协 会 网 站, 进 入 注 册 会 计 师 全 国 统 一 考 试 网 上 报 名 系 统 下 载 打 印 准 考 证 九 试 卷 评 阅 和 成 绩 认 定 ( 一 ) 考 生 答 卷 由 财 政 部 考 办 集 中 组 织 评 阅 考 试 成 绩 经 财 政 部 考 委 会 认 定 后 发 布 考 生 可 登 录 中 国 注 册 会 计 师 协 会 网 站 查 询 成 绩 并 下 载 打 印 成 绩 单 ( 二 ) 每 科 考 试 均 实 行 百 分 制,60 分 为 成 绩 合 格 分 数 线 ( 三 ) 专 业 阶 段 考 试 的 单 科 考 试 合 格 成 绩 5 年 内 有 效 对 在 连 续 5 个 年 度 考 试 中 取 得 专 业 阶 段 考 试 全 部 科 目 考 试 合 格 成 绩 的 考 生, 财 政 部 考 委 会 颁 发 注 册 会 计 师 全 国 统 一 考 试 专 业 阶 段 考 试 合 格 证 注 册 会 计 师 全 国 统 一 考 试 专 业 阶 段 考 试 合 格 证 由 考 生 到 参 加 专 业 阶 段 考 试 最 后 一 科 考 试 报 名 地 的 地 方 考 办 领 取 ( 四 ) 综 合 阶 段 考 试 科 目 应 当 在 取 得 注 册 会 计 师 全 国 统 一 考 试 专 业 阶 段 考 试 合 格 证 后 5 个 年 度 考 试 中 完 成 对 取 得 综 合 阶 段 考 试 科 目 考 试 合 格 成 绩 的 考 生, 财 政 部 考 委 会 颁 发 注 册 会 计 师 全 国 统 一 考 试 全 科 合 格 证 注 册 会 计 师 全 国 统 一 考 试 全 科 合 格 证 由 考 生 到 综 合 阶 段 考 试 报 名 地 的 地 方 考 办 领 取 十 专 业 阶 段 考 试 免 试 条 件 具 有 会 计 或 者 相 关 专 业 高 级 技 术 职 称 的 人 员 ( 包 括 学 校 及 科 研 单 位 中 具 有 会 计 或 者 相 关 专 业 副 教 授 副 研 究 员 以 上 职 称 者 ), 可 以 申 请 免 予 专 业 阶 段 考 试 1 个 专 长 科 目 的 考 试 免 试 年 度 为 申 请 人 提 交 申 请 的 年 度, 申 请 人 应 当 于 本 年 度 考 试 开 始 前 提 交 免 试 申 请 十 一 其 他 注 意 事 项 ( 一 ) 报 名 人 员 应 当 认 真 阅 读 注 册 会 计 师 全 国 统 一 考 试 办 法 注 册 会 计 师 全 国 统 一 考 试 违 规 行 为 处 理 办 法 等 相 关 文 件 ( 可 在 中 国 注 册 会 计 师 协 会 网 站 上 查 阅 ), 报 名 即 视 为 全 部 认 同
并 承 诺 遵 守 上 述 文 件 ( 二 ) 报 名 人 员 下 载 打 印 准 考 证 时, 应 当 认 真 阅 读 由 财 政 部 考 委 会 制 定 的 注 册 会 计 师 全 国 统 一 考 试 应 考 人 员 考 场 守 则 和 有 关 考 试 信 息, 并 按 要 求 参 加 考 试 ( 三 ) 财 政 部 考 办 将 继 续 开 通 注 册 会 计 师 考 试 机 考 模 拟 练 习 网 站, 便 于 报 名 人 员 熟 悉 机 考 环 境 和 电 子 化 试 题 形 式 ( 四 ) 考 生 需 要 对 考 试 成 绩 复 核 的, 可 在 成 绩 发 布 之 日 起 20 日 内 向 报 名 地 的 地 方 考 办 提 出 申 请, 财 政 部 考 办 根 据 注 册 会 计 师 全 国 统 一 考 试 成 绩 复 核 办 法 统 一 组 织 成 绩 复 核 ( 五 ) 中 国 注 册 会 计 师 协 会 将 在 网 站 发 布 考 试 相 关 通 知, 请 报 名 人 员 随 时 关 注 ( 六 ) 如 果 报 名 人 员 咨 询 与 考 试 政 策 相 关 的 问 题, 可 将 问 题 发 送 至 财 政 部 考 办 设 立 的 考 试 专 用 邮 箱 :cpaks@cicpa.org.cn 如 果 报 名 人 员 咨 询 与 网 络 报 名 相 关 的 技 术 问 题, 请 拨 打 财 政 部 考 办 电 话 010-88250110 或 咨 询 各 地 方 考 办 各 省 自 治 区 直 辖 市 财 政 厅 ( 局 ) 注 册 会 计 师 考 试 委 员 会 根 据 本 简 章, 制 定 本 地 区 的 报 名 简 章 或 相 关 办 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