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 会 2016 3 犔 犐 犣 狌 狆 犲 犻 犃 犫 狊 狋 狉 犪 犮 狋 : 犘 狉 狅 犼 犲 犮 狋 狊 狋 狅 犞 犻 犾 犪 犵 犲 狊 ( 狓 犻 犪 狀 犵 犿 狌 犼 犻 狀 犮 狌 狀 ) 犻 狊 犪 狀 犻 犿 狆 狅 狉 狋 犪 狀 狋 狑 犪 狔 犳 狅 狉 狋 犺 犲



Similar documents
抗 战 时 期 国 民 政 府 的 银 行 监 理 体 制 探 析 % # % % % ) % % # # + #, ) +, % % % % % % % %


说 明 为 了 反 映 教 运 行 的 基 本 状 态, 为 校 和 院 制 定 相 关 政 策 和 进 行 教 建 设 与 改 革 提 供 据 依 据, 校 从 程 资 源 ( 开 类 别 开 量 规 模 ) 教 师 结 构 程 考 核 等 维 度, 对 2015 年 春 季 期 教 运 行 基

Microsoft Word - 文件汇编.doc

名 称 生 命 科 学 学 院 环 境 科 学 1 生 物 学 仅 接 收 院 内 调 剂, 初 试 分 数 满 足 我 院 生 物 学 复 试 最 低 分 数 线 生 命 科 学 学 院 生 态 学 5 生 态 学 或 生 物 学 生 命 科 学 学 院

一 从 分 封 制 到 郡 县 制 一 从 打 虎 亭 汉 墓 说 起

马 克 思 主 义 公 正 观 的 基 本 向 度 及 方 法 论 原 则!!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2006年顺德区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分数线


¹ º ¹ º 农 业 流 动 人 口 是 指 户 口 性 质 为 农 业 户 口 在 流 入 地 城 市 工 作 生 活 居 住 一 个 月 及 以 上 的 流 动 人 口 非 农 流 动 人 口 是 指 户 口 性 质 为 非 农 户 口 在 流 入 地 城 市 工 作 生 活 居 住 一 个

0 年 上 半 年 评 价 与 考 核 细 则 序 号 部 门 要 素 值 考 核 内 容 考 核 方 式 考 核 标 准 考 核 ( 扣 原 因 ) 考 评 得 3 安 全 生 产 目 30 无 同 等 责 任 以 上 道 路 交 通 亡 人 事 故 无 轻 伤 责 任 事 故 无 重 大 质 量

评 委 : 李 炎 斌 - 个 人 技 术 标 资 信 标 初 步 审 查 明 细 表 序 号 投 标 单 位 投 标 函 未 按 招 标 文 件 规 定 填 写 漏 填 或 内 容 填 写 错 误 的 ; 不 同 投 标 人 的 投 标 文 件 由 同 一 台 电 脑 或 同 一 家 投 标 单

课程类 别

ETF、分级基金规模、份额变化统计

何 秋 琳 张 立 春 视 觉 学 习 研 究 进 展 视 觉 注 意 视 觉 感 知

市 水 务 局 ( 海 洋 局 ) 上 海 市 水 务 局 ( 上 海 市 海 洋 局 ) 市 水 务 局 ( 海 洋 局 ) 上 海 市 水 务 局 ( 上 海 市 海 洋 局 ) 市 文 广 影 视 局 文 物 保 护 管 理

深圳市新亚电子制程股份有限公司

龚 亚 夫 在 重 新 思 考 基 础 教 育 英 语 教 学 的 理 念 一 文 中 援 引 的 观 点 认 为 当 跳 出 本 族 语 主 义 的 思 维 定 式 后 需 要 重 新 思 考 许 多 相 连 带 的 问 题 比 如 许 多 发 音 的 细 微 区 别 并 不 影 响 理 解 和

3 月 30 日 在 中 国 证 券 报 上 海 证 券 报 证 券 时 报 证 券 日 报 和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上 发 出 召 开 本 次 股 东 大 会 公 告, 该 公 告 中 载 明 了 召 开 股 东 大 会 的 日 期 网 络 投 票 的 方 式 时 间 以 及 审

!!!!!

市 环 保 局 科 技 标 准 处 市 环 保 局 科 技 标 准 处 市 环 保 局 科 技 标 准 处


2014年中央财经大学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简报


<4D F736F F D D323630D6D0B9FAD3A6B6D4C6F8BAF2B1E4BBAFB5C4D5FEB2DFD3EBD0D0B6AF C4EAB6C8B1A8B8E6>

试 论 后 民 权 时 代 美 国 黑 人 的 阶 层 分 化 和 族 裔 特 征 学 者 年 代 黑 人 中 产 阶 层 定 义 弗 瑞 泽 毕 林 斯 勒 马 克 艾 德 威 尔 逊 科 林 斯 兰 德 里 奥 力 威 夏 佩 罗 帕 锑 罗 收 入 来 源 于 从 事 可 以 定 义 为 白

新, 各 地 各 部 门 ( 单 位 ) 各 文 化 事 业 单 位 要 高 度 重 视, 切 实 加 强 领 导, 精 心 组 织 实 施 要 根 据 事 业 单 位 岗 位 设 置 管 理 的 规 定 和 要 求, 在 深 入 调 查 研 究 广 泛 听 取 意 见 的 基 础 上, 研 究 提

书面申请

工 程 勘 察 资 质 标 准 根 据 建 设 工 程 勘 察 设 计 管 理 条 例 和 建 设 工 程 勘 察 设 计 资 质 管 理 规 定, 制 定 本 标 准 一 总 则 ( 一 ) 本 标 准 包 括 工 程 勘 察 相 应 专 业 类 型 主 要 专 业 技 术 人 员 配 备 技 术

<433A5C C6B73625C B746F705CB9FABCCAD6D0D2BDD2A9D7A8D2B5B8DFBCB6BCBCCAF5D6B0B3C6C6C0C9F3C9EAC7EBD6B8C4CFA3A CDA8D3C3B0E6A3A92E646F63>

资 料 来 源 延 边 中 级 人 民 法 院 小 野 和 子 指 出 年 实 施 婚 姻 法 后 的 年 间 中 国 有 万 人 因 婚 姻 问 题 自 杀 或 被 杀 离 婚 自 由 对 社 会 和 家 庭 稳 定 带 来 了 很 大 的 影 响 因 婚 姻 问 题 刑 事 案 件 频 发 已

<4D F736F F D20B9D8D3DAB0BABBAAA3A8C9CFBAA3A3A9D7D4B6AFBBAFB9A4B3CCB9C9B7DDD3D0CFDEB9ABCBBE C4EAC4EAB6C8B9C9B6ABB4F3BBE1B7A8C2C9D2E2BCFBCAE92E646F6378>

公 开 刊 物 须 有 国 内 统 一 刊 (CN), 发 表 文 章 的 刊 物 需 要 在 国 家 新 闻 出 版 广 电 总 局 ( 办 事 服 务 便 民 查 询 新 闻 出 版 机 构 查 询 ) 上 能 够 查 到 刊 凡 在 有 中 国 标 准 书 公 开

抗 日 战 争 研 究 年 第 期

( ) 信 号 与 系 统 Ⅰ 学 科 基 础 必 修 课 教 周 2016 年 06 月 13 日 (08:00-09:35) ( )

评 委 : 徐 岩 宇 - 个 人 技 术 标 资 信 标 初 步 审 查 明 细 表 序 号 投 标 单 位 投 标 函 未 按 招 标 文 件 规 定 填 写 漏 填 或 内 容 填 写 错 误 的 ; 不 同 投 标 人 的 投 标 文 件 由 同 一 台 电 脑 或 同 一 家 投 标 单

( 二 ) 现 行 统 一 高 考 制 度 不 利 于 培 养 人 的 创 新 精 神,,,,,,,,,,,,, [ ],,,,,,,,,,, :, ;,,,,,,? ( 三 ) 现 行 统 一 高 考 制 度 不 利 于 全 体 学 生 都 获 得 全 面 发 展,, [ ],,,,,,,,,,,

伊 犁 师 范 学 院 611 语 言 学 概 论 全 套 考 研 资 料 <2016 年 最 新 考 研 资 料 > 2-2 语 言 学 纲 要 笔 记, 由 考 取 本 校 本 专 业 高 分 研 究 生 总 结 而 来, 重 点 突 出, 借 助 此 笔 记 可 以 大 大 提 高 复 习 效


<433A5C446F63756D656E E E67735C41646D696E F725CD7C0C3E65CC2DBCEC4CFB5CDB3CAB9D3C3D6B8C4CFA3A8BCF2BBAFA3A95CCAB9D3C3D6B8C4CF31302D31392E646F63>

一 公 共 卫 生 硕 士 专 业 学 位 论 文 的 概 述 学 位 论 文 是 对 研 究 生 进 行 科 学 研 究 或 承 担 专 门 技 术 工 作 的 全 面 训 练, 是 培 养 研 究 生 创 新 能 力, 综 合 运 用 所 学 知 识 发 现 问 题, 分 析 问 题 和 解 决

!!

收 入 支 出 项 目 2016 年 预 算 项 目 2016 年 预 算 预 算 01 表 单 位 : 万 元 ( 保 留 两 位 小 数 ) 一 公 共 财 政 预 算 拨 款 一 人 员 经 费 一 般 财 力 人 员 支 出 成 品

一 开 放 性 的 政 策 与 法 规 二 两 岸 共 同 的 文 化 传 承 三 两 岸 高 校 各 自 具 有 专 业 优 势 远 见 杂 志 年 月 日

西 南 民 族 学 院 学 报 哲 学 社 会 科 学 版 第 卷 资 料 来 源 中 国 统 计 年 鉴 年 年 新 中 国 五 十 年 统 计 资 料 汇 编 中 国 人 口 统 计 年 鉴 年 数 据 资 料 来 源 中 国 统 计 年 鉴 中 国 统 计 出 版 社 年 版 资 料 来 源

郭 双 林 前 后 甲 寅 派 考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陈 子 展 最 近 三 十 年 中 国 文 学 史 # 上 海 古 籍 出 版 社

18 上 报 该 学 期 新 生 数 据 至 阳 光 平 台 第 一 学 期 第 四 周 至 第 六 周 19 督 促 学 习 中 心 提 交 新 增 专 业 申 请 第 一 学 期 第 四 周 至 第 八 周 20 编 制 全 国 网 络 统 考 十 二 月 批 次 考 前 模 拟 题 第 一 学

附 件 : 上 海 市 建 筑 施 工 企 业 施 工 现 场 项 目 管 理 机 构 关 键 岗 位 人 员 配 备 指 南 二 一 四 年 九 月 十 一 日 2

<4D F736F F D20D2DAB3CFB7A8C2C9BCF2D1B633D4C2BFAFA3A C4EAD7DCB5DA3436C6DAA3A9>

2016年市委组织部部门预算

2016年德州市机构编制委员会

金 不 少 于 800 万 元, 净 资 产 不 少 于 960 万 元 ; (3) 近 五 年 独 立 承 担 过 单 项 合 同 额 不 少 于 1000 万 元 的 智 能 化 工 程 ( 设 计 或 施 工 或 设 计 施 工 一 体 ) 不 少 于 2 项 ; (4) 近 三 年 每 年

珠江钢琴股东大会

Microsoft Word - 第7章 图表反转形态.doc

21 业 余 制 -- 高 起 专 (12 级 ) 75 元 / 学 分 网 络 学 院 学 生 沪 教 委 财 (2005)49 号 江 西 化 校 工 科 22 业 余 制 -- 高 起 专 (12 级 ) 70 元 / 学 分 网 络 学 院 学 生 沪 教 委 财 (2005)49 号 吉

2016年山东省民主党派办公大楼管理处


市 监 狱 管 理 局 南 汇 监 狱 市 监 狱 管 理 局 南 汇 监 狱 市 监 狱 管 理 局 南 汇 监 狱 市 监 狱

国债回购交易业务指引



一、资质申请

第 一 部 分 部 门 概 况 一 主 要 职 能 参 政 议 政 民 主 监 督, 参 加 中 国 共 产 党 领 导 的 政 治 协 商 二 部 门 预 算 单 位 构 成 中 国 民 主 建 国 会 山 东 省 委 员 会 部 门 预 算 包 括 中 国 民 主 建 国 会 山 东 省 委 员

I

随着执业中医师资格考试制度的不断完善,本着为我校中医学专业认证服务的目的,本文通过对我校中医类毕业生参加2012年和2013年的中医执业医师考试成绩及通过率、掌握率进行分析,并与全国的平均水平进行差异比较分析,以此了解我校执业中医师考试的现状,进而反映我校中医类课程总体教学水平,发现考核知识模块教学中存在的不足,反馈给相关学院和教学管理部门,以此提高教学和管理水平。

中 国 软 科 学 年 第 期!!!

采 取 行 动 的 机 会 90% 开 拓 成 功 的 道 路 2

抗 日 战 争 研 究! 年 第 期 # # # # #!!!!!!!! #!!

 编号:

行政管理学考试题库

年 8 月 11 日, 公 司 召 开 2015 年 第 五 次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审 议 通 过 了 关 于 公 司 <2015 年 股 票 期 权 激 励 计 划 ( 草 案 )> 及 其 摘 要 的 议 案 关 于 提 请 股 东 大 会 授 权 董 事 会 办 理 公

第 期 王 日 根 徐 士 林 与 清 初 福 建 汀 漳 道 的 社 会 治 理

抗 日 战 争 研 究 年 第 期 % & ( # #

CONTENTS WENZHOU DANGJIAN 紧 贴 中 心 服 务 基 层 拓 宽 视 野 追 求 纵 深 2010 年 第 2 期 ( 总 第 240 期 ) 主 办 中 共 温 州 市 委 组 织 部 主 任 常 务 副 主 任 副 主 任 委 员 王 昌 荣 王 益 琪 陈 进 达 沈

三门峡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清单公示

untitled


第 卷 第 辑 高 明 华 蔡 卫 星 曾 诚 股 权 结 构 与 信 息 披 露 质 量 来 自 证 券 分 析 师 盈 余 预 测 特 征 的 证 据!!

本 期 目 录 1. 一 图 看 懂 : 湖 南 大 学 两 学 一 做 学 习 教 育 实 施 方 案 习 近 平 : 要 整 顿 不 合 格 基 层 党 组 织 平 语 近 人 习 近 平 谈 党 章 党 规 习 近 平 为 何 要 求 在 两 学 一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长城电脑 公告编号:

<4D F736F F D20B6C0C1A2B6ADCAC2D0ECCCFABEFDCFC8C9FABCB0CCE1C3FBC8CBC9F9C3F72E646F63>

三武一宗灭佛研究

目 录 第 一 部 分 概 况 一 主 要 职 能 二 部 门 预 算 单 位 构 成 第 二 部 分 15 年 部 门 预 算 表 一 15 年 收 支 预 算 总 表 二 15 年 收 入 预 算 表 三 15 年 支 出 预 算 表 ( 按 科 目 ) 四 15 年 支 出 预 算 表 ( 按

浙 江 天 册 律 师 事 务 所 关 于 杭 州 电 缆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15 年 年 度 股 东 大 会 的 法 律 意 见 书 发 文 号 :TCYJS2016H0228 致 : 杭 州 电 缆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根 据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证 券 法 ( 下 称 证


其 中 :A 股 股 东 持 有 股 份 总 数 31,126,938,909 境 外 上 市 外 资 股 股 东 持 有 股 份 总 数 (H 股 ) 6,454,698,427 3 出 席 会 议 的 股 东 所 持 有 表 决 权 股 份 数 占 公 司 有 表 决 权 股 份 总 数 的 7

一 女 儿 国 形 象 历 史 溯 源 二 双 性 同 体 的 新 女 性

浙 江 海 洋 学 院 417 普 通 生 态 学 与 鱼 类 学 全 套 考 研 资 料 <2016 年 最 新 考 研 资 料 > 2-2 基 础 生 态 学 笔 记, 此 笔 记 为 高 分 研 究 生 复 习 所 用, 借 助 此 笔 记 可 以 大 大 提 高 复 习 效 率, 把 握 报

境 外 上 市 外 资 股 股 东 持 有 股 份 总 数 (H 股 ) 489,157,907 3 出 席 会 议 的 股 东 所 持 有 表 决 权 股 份 数 占 公 司 有 表 决 权 股 份 总 数 的 其 中 :A 股 股 东 持 股 占 股 份 总 数 的

<4D F736F F D20D0A3B7A2A1B A1B BAC5B9D8D3DAD7E9D6AFBFAAD5B9C8ABD0A3BDCCD6B0B9A4B8DACEBBC6B8D3C3B1E4B6AFB9A4D7F7B5C4CDA8D6AA2E646F63>



目 录 -2-

2016 年 荔 湾 区 财 政 核 定 支 出 汇 总 表 表 二 单 位 名 称 : 广 州 文 化 公 园 基 本 支 出 项 目 支 出 科 目 编 码 预 算 科 目 名 称 一 般 公 共 预 算 5, , , , ,

<4D F736F F D20B2CEBFBC3232C6DAD1A7CFB0D3EBCBBCBFBCC4DAD2B3>

全国建筑市场注册执业人员不良行为记录认定标准(试行).doc

证监会行政审批事项目录

关于核对市级部门“三公经费”的通知

关于修订《沪市股票上网发行资金申购

Transcription:

新 代 理 人 : 项 目 进 村 中 的 村 治 主 体 研 究 社 会 2016 3 CJS 第 36 卷 李 祖 佩 摘 要 : 在 项 目 进 村 过 程 中, 新 代 理 人 成 为 描 述 当 前 村 治 主 体 角 色 性 质 的 核 心 概 念 契 合 当 前 项 目 进 村 要 求, 进 而 满 足 村 庄 社 会 项 目 诉 求 是 新 代 理 人 形 成 的 权 威 基 础 在 基 层 政 府 悬 浮 的 背 景 下, 村 治 主 体 的 谋 利 冲 动 与 村 庄 社 会 的 项 目 诉 求 相 互 交 织, 村 庄 中 交 际 能 力 强 关 系 网 络 广 且 关 系 重 心 和 利 益 空 间 在 村 庄 之 外 的 部 分 村 民 登 上 村 庄 政 治 舞 台 新 代 理 人 的 治 理 实 践 表 现 出 一 种 利 益 治 理 的 逻 辑, 这 实 质 上 是 后 税 费 时 代 基 层 治 理 困 境 的 延 续 在 村 庄 社 会 增 量 逻 辑 的 主 导 下, 以 新 代 理 人 为 核 心 要 素 的 村 庄 权 力 结 构 呈 现 固 化 态 势 新 代 理 人 与 传 统 代 理 人 在 权 威 来 源 精 英 替 代 逻 辑 治 理 机 制 和 治 理 绩 效 等 方 面 存 在 显 著 不 同, 这 也 凸 显 出 新 代 理 人 概 念 所 蕴 含 的 学 术 价 值 和 现 实 意 义 新 代 理 人 脱 离 于 国 家 和 乡 村 社 会 的 双 重 规 制, 是 基 层 治 理 研 究 的 一 个 新 议 题 关 键 词 : 项 目 进 村 时 势 权 力 精 英 替 代 新 代 理 人 犖 犲 狅 犃 犵 犲 狀 狋 狊 : 犃 犛 狋 狌 犱 狔 狅 狀 犞 犻 犾 犪 犵 犲 犌 狅 狏 犲 狉 狀 犪 狀 犮 犲 狌 狀 犱 犲 狉 狋 犺 犲 犘 狉 狅 犼 犲 犮 狋 狊 狋 狅 犞 犻 犾 犪 犵 犲 狊 犕 狅 犱 犲 犾 作 者 : 李 祖 佩 华 中 农 业 大 学 社 会 学 系, 华 中 农 业 大 学 农 村 社 会 建 设 与 管 理 研 究 中 心 ( 犃 狌 狋 犺 狅 狉 : 犔 犐 犣 狌 狆 犲 犻, 犇 犲 狆 犪 狉 狋 犿 犲 狀 狋 狅 犳 犛 狅 犮 犻 狅 犾 狅 犵 狔, 犎 狌 犪 狕 犺 狅 狀 犵 犃 犵 狉 犻 犮 狌 犾 狋 狌 狉 犪 犾 犝 狀 犻 狏 犲 狉 狊 犻 狋 狔 ; 犚 犲 狊 犲 犪 狉 犮 犺 犆 犲 狀 狋 犲 狉 犳 狅 狉 犚 狌 狉 犪 犾 犛 狅 犮 犻 犪 犾 犆 狅 狀 狊 狋 狉 狌 犮 狋 犻 狅 狀 犪 狀 犱 犕 犪 狀 犪 犵 犲 犿 犲 狀 狋, 犎 狌 犪 狕 犺 狅 狀 犵 犃 犵 狉 犻 犮 狌 犾 狋 狌 狉 犪 犾 犝 狀 犻 狏 犲 狉 狊 犻 狋 狔 ) 犈 犿 犪 犻 犾 : 犵 狅 狆 狅 狉 犾 犲 犲 2006@126. 犮 狅 犿 本 文 得 到 国 家 社 科 基 金 青 年 项 目 (15 犆 犛 犎 023) 中 央 高 校 基 本 科 研 业 务 专 项 资 金 (2662014 犅 犙 072) 资 助 [ 犜 犺 犻 狊 狉 犲 狊 犲 犪 狉 犮 犺 狑 犪 狊 狊 狌 狆 狅 狉 狋 犲 犱 犫 狔 狋 犺 犲 犖 犪 狋 犻 狅 狀 犪 犾 犛 狅 犮 犻 犪 犾 犛 犮 犻 犲 狀 犮 犲 犉 狌 狀 犱 犘 狉 狅 犵 狉 犪 犿 狅 犳 犆 犺 犻 狀 犪 (15 犆 犛 犎 023) 犪 狀 犱 狋 犺 犲 犉 狌 狀 犱 犪 犿 犲 狀 狋 犪 犾 犚 犲 狊 犲 犪 狉 犮 犺 犉 狌 狀 犱 犘 狉 狅 犵 狉 犪 犿 狊 犳 狅 狉 狋 犺 犲 犆 犲 狀 狋 狉 犪 犾 犝 狀 犻 狏 犲 狉 狊 犻 狋 犲 狊 (2662014 犅 犙 072).] 本 文 作 为 会 议 论 文 曾 在 农 村 社 会 学 专 业 委 员 会 年 会 (2015 贵 阳 ) 上 宣 读, 感 谢 清 华 大 学 社 会 学 系 罗 家 德 教 授 针 对 论 文 提 出 的 意 见 和 建 议 论 文 修 改 中 得 到 华 中 农 业 大 学 社 会 学 系 狄 金 华 副 教 授 重 庆 大 学 新 闻 学 院 田 先 红 教 授 等 学 友 的 建 议, 在 此 表 示 感 谢 重 点 感 谢 华 中 农 业 大 学 社 会 学 系 钟 涨 宝 教 授 在 文 章 结 构 安 排 和 理 论 提 升 中 提 供 的 实 质 性 帮 助 同 时, 感 谢 社 会 匿 名 评 审 专 家 提 出 的 修 改 意 见 文 责 自 负 167

社 会 2016 3 犔 犐 犣 狌 狆 犲 犻 犃 犫 狊 狋 狉 犪 犮 狋 : 犘 狉 狅 犼 犲 犮 狋 狊 狋 狅 犞 犻 犾 犪 犵 犲 狊 ( 狓 犻 犪 狀 犵 犿 狌 犼 犻 狀 犮 狌 狀 ) 犻 狊 犪 狀 犻 犿 狆 狅 狉 狋 犪 狀 狋 狑 犪 狔 犳 狅 狉 狋 犺 犲 犆 犺 犻 狀 犲 狊 犲 犵 狅 狏 犲 狉 狀 犿 犲 狀 狋 狅 犱 犻 狊 狋 狉 犻 犫 狌 狋 犲 狉 犲 狊 狅 狌 狉 犮 犲 狊 狋 狅 犵 狉 犪 狊 狉 狅 狋 狊 狏 犻 犾 犪 犵 犲 狊 犪 狀 犱 犻 狋 犺 犪 狊 犵 犪 犻 狀 犲 犱 狆 狅 狆 狌 犾 犪 狉 犻 狋 狔 犻 狀 狉 犲 犮 犲 狀 狋 狔 犲 犪 狉 狊. 犘 狉 狅 犼 犲 犮 狋 狊 狋 狅 犞 犻 犾 犪 犵 犲 狊 犺 犪 狊 犫 狉 狅 狌 犵 犺 狋 犮 犺 犪 狀 犵 犲 狊 狋 狅 狋 犺 犲 狏 犻 犾 犪 犵 犲 犵 狅 狏 犲 狉 狀 犪 狀 犮 犲 犫 狅 犱 狔 狏 犻 犾 犪 犵 犲 犮 犪 犱 狉 犲 狊, 犱 犲 狊 犮 狉 犻 犫 犲 犱 犻 狀 狋 犺 犻 狊 狊 狋 狌 犱 狔 犪 狊 犖 犲 狅 犃 犵 犲 狀 狋 狊. 犜 犺 犲 狋 犲 狉 犿 犲 狓 狆 犾 犪 犻 狀 狊 犪 狀 犲 狑 犾 狔 犲 犿 犲 狉 犵 犲 犱 犵 狉 犪 狊 狉 狅 狋 狊 狆 狅 狑 犲 狉 犫 犪 狊 犲 狋 犺 犪 狋 狑 犪 狊 犮 狉 犲 犪 狋 犲 犱 犫 狔 狋 犺 犲 犵 狅 狏 犲 狉 狀 犿 犲 狀 狋 狊 犘 狉 狅 犼 犲 犮 狋 狊 狋 狅 犞 犻 犾 犪 犵 犲 狊 犻 狀 犻 狋 犪 狋 犻 狏 犲 狊. 犠 犻 狋 犺 狋 犺 犲 犻 狀 狋 犲 狀 狊 犲 犮 狅 犿 狆 犲 狋 犻 狅 狀 犳 狅 狉 狆 狉 狅 犼 犲 犮 狋 狊 犪 犿 狅 狀 犵 狏 犻 犾 犪 犵 犲 狊, 狆 犲 狅 狆 犾 犲 狑 犻 狋 犺 狋 犺 犲 狉 犻 犵 犺 狋 狆 狅 犾 犻 狋 犮 犪 犾 犪 狀 犱 狆 犲 狉 狊 狅 狀 犪 犾 狊 犽 犻 犾 狊, 犫 狉 狅 犪 犱 狀 犲 狋 狑 狅 狉 犽 狊 犪 狀 犱 犾 犲 狊 狏 犲 狊 狋 犲 犱 犻 狀 狋 犲 狉 犲 狊 狋 犻 狀 狏 犻 犾 犪 犵 犲 犪 狉 犲 犪 犫 犾 犲 狋 狅 狊 狋 犲 狆 狅 狀 狋 狅 狋 犺 犲 狆 狅 犾 犻 狋 犮 犪 犾 狊 狋 犪 犵 犲 犪 狀 犱 犵 犪 犻 狀 狆 狅 狑 犲 狉. 犆 狅 狀 狋 狉 犪 狉 狔 狋 狅 狋 犺 犲 犲 狊 犲 狀 狋 犻 犪 犾 狀 犲 犱 狅 犳 犱 犲 狏 犲 犾 狅 狆 犻 狀 犵 犪 犾 狅 狀 犵 狋 犲 狉 犿 犲 犳 犲 犮 狋 犻 狏 犲 狉 狌 狉 犪 犾 犲 犪 犱 犲 狉 狊 犺 犻 狆, 狋 犺 犲 狊 犲 犖 犲 狅 犃 犵 犲 狀 狋 狊 狆 狉 犪 犮 狋 犻 犮 犲 犪 狋 狔 狆 犲 狅 犳 狊 犺 狅 狉 狋 犲 狉 犿 犻 狀 狋 犲 狉 犲 狊 狋 犳 狅 犮 狌 狊 犲 犱 犵 狅 狏 犲 狉 狀 犪 狀 犮 犲. 犜 犺 犲 狔 犱 狅 狀 狅 狋 狆 狉 狅 狏 犻 犱 犲 犪 狊 狅 犾 狌 狋 犻 狅 狀 狋 狅 狋 犺 犲 犵 狅 狏 犲 狉 狀 犪 狀 犮 犲 狇 狌 犪 狀 犱 犪 狉 狔 犲 狓 狆 犲 狉 犻 犲 狀 犮 犲 犱 犻 狀 狏 犻 犾 犪 犵 犲 狊 狊 犻 狀 犮 犲 狋 犺 犲 狉 狌 狉 犪 犾 狋 犪 狓 犪 狋 犻 狅 狀 狉 犲 犳 狅 狉 犿 犻 狀 2002, 犻 狀 狊 狋 犲 犪 犱, 狑 犻 狋 犺 狋 犺 犲 犪 狏 犪 犻 犾 犪 犫 犻 犾 狋 狔 狅 犳 狊 狋 犪 狋 犲 狉 犲 狊 狅 狌 狉 犮 犲 狊, 狋 犺 犲 狔 犺 犲 犾 狆 犳 狌 狉 狋 犺 犲 狉 犮 狅 狀 狊 狅 犾 犻 犱 犪 狋 犲 狋 犺 犲 犲 狓 犻 狊 狋 犻 狀 犵 狏 犻 犾 犪 犵 犲 狆 狅 狑 犲 狉 狊 狋 狉 狌 犮 狋 狌 狉 犲. 犜 犺 犲 狊 狋 狌 犱 狔 犪 犾 狊 狅 犮 狅 犿 狆 犪 狉 犲 狊 犖 犲 狅 犃 犵 犲 狀 狋 狊 狑 犻 狋 犺 狋 狉 犪 犱 犻 狋 狅 狀 犪 犾 狆 狅 狑 犲 狉 犪 犵 犲 狀 狋 狊 狅 犳 犵 犲 狀 狋 狉 狔, 犾 狅 犮 犪 犾 犲 犾 犻 狋 犲 狊 犪 狀 犱 犵 狅 狏 犲 狉 狀 犿 犲 狀 狋 狅 犳 犻 犮 犪 犾 狊. 犉 狅 狌 狉 犪 狊 狆 犲 犮 狋 狊 狅 犳 狅 狌 狀 犱 犪 狋 犻 狅 狀 狅 犳 犪 狌 狋 犺 狅 狉 犻 狋 狔, 犿 犲 犮 犺 犪 狀 犻 狊 犿 狅 犳 狆 狅 狑 犲 狉 狋 狉 犪 狀 狊 犳 犲 狉, 狊 狋 狉 狌 犮 狋 狌 狉 犲 狅 犳 犵 狅 狏 犲 狉 狀 犪 狀 犮 犲, 犪 狀 犱 犲 犳 犲 犮 狋 犻 狏 犲 狀 犲 狊 狅 犳 犵 狅 狏 犲 狉 狀 犪 狀 犮 犲 犪 狉 犲 犱 犻 狊 犮 狌 狊 犲 犱 犻 狀 犺 狅 狆 犲 狋 狅 狊 狋 犻 犿 狌 犾 犪 狋 犲 犳 狌 狉 狋 犺 犲 狉 犪 犮 犪 犱 犲 犿 犻 犮 犪 狀 犱 狆 狉 犪 犮 狋 犻 犮 犪 犾 犻 狀 狋 犲 狉 犲 狊 狋 犻 狀 狋 犺 犲 狊 狌 犫 犼 犲 犮 狋. 犓 犲 狔 狑 狅 狉 犱 狊 : 犘 狉 狅 犼 犲 犮 狋 狊 狋 狅 犞 犻 犾 犪 犵 犲 狊, 狉 狌 狉 犪 犾 狏 犻 犾 犪 犵 犲 犵 狅 狏 犲 狉 狀 犪 狀 犮 犲, 犲 犾 犻 狋 犲 犪 犾 狋 犲 狉 狀 犪 狋 犻 狏 犲, 犖 犲 狅 犃 犵 犲 狀 狋 一 问 题 的 提 出 目 前, 学 术 界 关 于 项 目 制 的 研 究 主 要 从 三 条 路 径 展 开 : 一 是 从 中 国 30 年 改 革 开 放 的 实 际 着 手, 论 证 项 目 制 在 国 家 治 理 体 制 中 的 意 义 ( 折 晓 叶 陈 婴 婴,2011; 渠 敬 东,2012), 进 而 探 究 其 在 农 村 扶 贫 开 发 ( 马 良 灿,2013) 国 土 整 治 ( 桂 华,2014) 等 具 体 事 项 中 的 价 值 和 局 限 ; 二 是 将 项 目 制 认 定 为 新 的 国 家 治 理 体 制, 进 而 分 析 其 对 基 层 政 府 行 为 逻 辑 的 影 响 ( 冯 猛,2009; 周 飞 舟,2012; 陈 家 建,2013; 陈 家 建 张 琼 文 胡 俞,2015; 史 普 原,2015); 三 是 从 项 目 制 的 基 层 实 践 出 发, 观 察 项 目 制 实 践 对 基 层 治 理 机 制 的 冲 击 和 重 塑 本 文 在 充 分 汲 取 前 两 种 研 究 路 径 168

新 代 理 人 : 项 目 进 村 中 的 村 治 主 体 研 究 之 学 术 资 源 的 基 础 上, 沿 着 第 三 种 路 径 展 开 分 析 在 项 目 制 实 践 对 基 层 治 理 机 制 的 冲 击 和 重 塑 方 面, 既 有 研 究 主 要 关 注 村 庄 自 主 性 ( 应 小 丽,2013) 村 级 债 务 ( 尹 利 民 全 文 婷,2014) 村 庄 权 力 结 构 ( 李 祖 佩,2013) 矛 盾 调 处 ( 李 祖 佩 钟 涨 宝,2015) 和 基 层 治 理 风 险 ( 黄 祖 军 陈 长 虹,2013) 等 问 题 总 的 来 看, 对 项 目 进 村 中 村 治 主 体 ( 本 文 指 村 干 部 ) 的 行 为 逻 辑 和 性 质 判 断 问 题, 学 术 界 尚 缺 乏 系 统 的 研 究 本 文 是 基 于 一 个 乡 镇 的 个 案 研 究, 换 言 之, 本 文 的 研 究 单 位 为 乡 域 乡 域 中 的 域 无 疑 是 布 迪 厄 意 义 上 具 有 相 对 自 主 意 义 的 完 整 的 时 空 网 络 ( 吴 毅,2007:600) 乡 域 作 为 研 究 单 位, 是 研 究 者 在 村 庄 和 县 政 两 端 的 折 中 选 择, 有 其 学 理 上 的 审 视 和 关 照 : 从 地 理 空 间 层 级 的 基 层 政 治 发 生 的 角 度 去 把 握 作 为 研 究 单 元 的 村 庄, 不 难 发 现 其 中 政 治 学 意 义 上 的 基 层 政 治 过 程 的 确 未 必 能 为 村 庄 所 包 容, 放 在 县 级 虽 然 更 有 代 表 性, 却 不 得 不 受 制 于 操 作 上 的 困 境 而 难 以 成 功 所 以, 综 合 来 看, 乡 域 政 治 无 疑 更 能 体 现 出 乡 村 基 层 政 治 在 体 制 与 非 体 制 结 构 与 非 结 构 以 及 制 度 与 文 化 的 贯 通 方 面 所 呈 现 出 来 的 时 空 统 一 性 和 完 整 性 ( 吴 毅,2007:601-602) 因 而, 本 文 试 图 立 足 于 个 案, 以 乡 域 为 研 究 对 象, 同 时 通 过 立 足 宏 观 分 析 微 观 剖 析 微 观 反 观 宏 观, 实 现 对 个 案 所 蕴 含 的 普 遍 意 义 的 揭 示 ( 卢 晖 临 李 雪,2007) 2013 年 3 月 至 8 月, 笔 者 在 我 国 南 部 玉 镇 1 进 行 了 为 期 180 余 天 的 田 野 调 查, 通 过 深 度 个 案 访 谈 和 参 与 式 观 察 获 得 了 较 为 丰 富 的 田 野 资 料 玉 镇 下 辖 12 个 行 政 村, 各 个 村 庄 在 区 位 条 件 资 源 禀 赋 治 理 样 态 等 方 面 存 在 差 异 这 些 差 异 为 本 文 理 清 不 同 村 庄 中 的 治 理 样 态, 提 炼 一 致 性 的 生 成 机 制 和 学 理 概 括 提 供 了 便 利 条 件 通 过 对 玉 镇 多 个 村 庄 的 观 察 和 分 析, 本 文 将 讨 论 项 目 进 村 2 过 程 中 村 治 主 体 角 色 性 质 的 变 化 及 其 形 塑 机 制 二 文 献 回 顾 通 过 对 学 术 史 的 爬 梳 可 以 发 现, 从 关 注 对 象 上 看, 对 村 治 主 体 的 研 1. 根 据 学 术 惯 例, 本 文 所 有 的 地 名 人 名 均 为 化 名 2. 为 分 析 便 利, 本 文 所 指 的 项 目 限 定 为 以 农 村 公 共 品 供 给 为 主 要 内 容 的 工 程 建 设 类 项 目 169

社 会 2016 3 究 大 体 可 分 为 士 绅 研 究 地 方 精 英 研 究 和 体 制 代 理 人 研 究 三 类 在 士 绅 研 究 方 面, 研 究 者 将 士 绅 视 为 国 家 与 乡 村 社 会 之 间 的 中 介, 认 为 士 绅 扮 演 着 双 重 角 色, 既 是 国 家 政 权 的 后 备 军, 亦 是 乡 村 社 会 的 富 豪 ( 狄 金 华 钟 涨 宝,2014 犪 ) 这 种 双 重 角 色 使 得 士 绅 在 社 会 变 迁 中 起 到 了 平 衡 作 用 : 皇 权 强 盛 时, 士 绅 平 衡 着 国 家 与 乡 村 社 会 的 利 益 ; 动 乱 和 王 朝 衰 落 时, 士 绅 则 倾 向 于 代 表 地 方 和 自 身 的 利 益 ( 杜 赞 奇,2010) 在 具 体 研 究 取 向 上, 士 绅 研 究 大 致 可 分 为 两 类 : 一 类 将 士 绅 视 为 现 代 化 进 程 中 的 保 守 型 力 量, 进 而 解 释 中 国 社 会 在 走 向 现 代 化 时 所 选 择 的 不 同 路 径 ( 张 仲 礼,1991; 何 炳 棣,2013; 萧 公 权,2014); 一 类 将 士 绅 作 为 理 解 中 国 传 统 社 会 结 构 的 切 入 点, 探 究 中 国 社 会 结 构 的 形 塑 和 社 会 秩 序 的 维 系 机 制 ( 费 孝 通,2012) 然 而, 士 绅 研 究 在 学 术 界 取 得 影 响 的 同 时, 其 自 身 所 具 有 的 道 德 化 倾 向 国 家 理 论 的 缺 失 以 及 对 日 常 生 活 世 界 细 致 呈 现 的 缺 乏 等 方 面 的 不 足 也 逐 渐 凸 显 出 来 ( 李 猛,1995) 在 地 方 精 英 研 究 中, 村 治 主 体 所 涵 盖 的 范 围 从 士 绅 扩 大 到 地 方 行 政 长 官 武 装 团 体 首 领 地 方 商 人 等 群 体 ( 犈 狊 犺 犲 狉 犻 犮 犽 犪 狀 犱 犚 犪 狀 犽 犻 狀,1990) 相 较 于 士 绅 研 究, 地 方 精 英 研 究 注 重 分 析 精 英 群 体 内 部 的 差 异 性 而 非 同 质 性 研 究 者 更 加 细 致 地 呈 现 出 地 方 精 英 与 国 家 及 民 众 的 互 动 关 系, 并 将 国 家 政 权 建 设 理 论 引 入 分 析 之 中, 探 讨 地 方 精 英 在 现 代 国 家 政 权 建 设 中 的 作 用 和 影 响 ( 狄 金 华 钟 涨 宝,2014 犪 ) 如 杜 赞 奇 (2010) 强 调 了 地 方 精 英 对 于 民 众 的 庇 护 关 系, 随 着 现 代 国 家 政 权 建 设 进 程 的 加 快, 保 护 型 经 纪 人 被 掠 夺 性 经 纪 人 所 替 代, 国 家 政 权 建 设 的 内 卷 化 由 此 而 生 这 种 庇 护 关 系 亦 为 萧 邦 奇 ( 犛 犮 犺 狅 狆 犪,1982) 所 关 注, 用 于 分 析 地 方 精 英 如 何 动 员 民 众 参 与 革 命 运 动 地 方 精 英 研 究 虽 然 在 一 定 程 度 上 克 服 了 士 绅 研 究 的 种 种 局 限, 但 也 存 在 着 忽 视 宏 观 制 度 场 域 ( 李 猛,1995) 等 方 面 的 缺 陷 随 着 共 产 党 领 导 的 新 生 政 权 的 建 立, 地 方 精 英 被 改 造 和 分 流, 进 而 被 部 分 整 合 进 国 家 政 权 体 系 之 中, 以 体 制 代 理 人 的 身 份 出 现 新 中 国 成 立 后, 至 少 从 资 源 汲 取 目 标 的 达 成 和 正 式 组 织 体 制 的 构 建 方 面 来 看, 中 国 国 家 政 权 建 设 已 经 完 成 ( 黄 宗 智,2006; 杜 赞 奇,2010) 在 乡 村 治 理 中, 作 为 国 家 正 式 代 理 人 的 村 组 干 部 成 为 治 理 主 体 有 学 者 指 出, 村 干 部 扮 演 着 国 家 代 理 人 和 村 庄 当 家 人 的 双 重 角 色 ( 徐 勇,1997) 双 重 角 色 理 论 以 国 家 与 社 会 关 系 双 轨 政 治 理 论 为 其 理 论 源 泉, 以 乡 170

新 代 理 人 : 项 目 进 村 中 的 村 治 主 体 研 究 政 村 治 为 其 现 实 依 据, 指 出 了 村 干 部 在 国 家 与 村 庄 社 会 二 维 中 的 地 位 和 角 色 双 重 角 色 理 论 虽 然 是 一 种 静 态 的 结 构 主 义 的 分 析 定 位, 但 却 深 刻 地 指 明 了 村 干 部 的 结 构 性 处 境, 并 在 一 定 程 度 上 揭 示 了 村 干 部 的 行 动 逻 辑 在 体 制 代 理 人 研 究 中, 学 术 界 更 为 关 注 的 是 村 治 主 体 行 为 是 如 何 偏 离 国 家 和 乡 村 社 会 的 需 要 的, 典 型 如 税 费 时 代 末 期 农 民 负 担 的 加 重 以 及 由 此 导 致 的 干 群 矛 盾 的 涌 现 ( 李 芝 兰 吴 理 财,2005) 在 国 家 社 会 关 系 这 一 主 导 性 分 析 框 架 下, 士 绅 和 地 方 精 英 研 究 强 调 国 家 与 社 会 关 系 的 分 割, 如 士 绅 研 究 中 关 于 皇 权 不 下 县 的 界 说, 地 方 精 英 研 究 中 地 方 精 英 对 基 层 社 会 的 控 制 及 其 对 国 家 政 权 的 偏 离 与 此 不 同, 体 制 代 理 人 研 究 则 强 调 国 家 对 社 会 的 汲 取 与 盘 剥 然 而, 进 入 21 世 纪 以 来, 中 国 已 出 现 了 蓬 勃 的 反 向 运 动 ( 王 绍 光,2008) 在 农 村, 这 种 反 向 运 动 集 中 表 现 在 国 家 大 量 惠 农 项 目 的 输 入 在 项 目 进 村 背 景 下, 国 家 与 农 村 社 会 已 经 从 汲 取 与 被 汲 取 的 关 系 转 变 为 扶 持 与 被 扶 持 的 关 系, 而 非 对 立 关 系 因 此, 本 文 强 调 国 家 对 农 村 社 会 的 反 哺 与 扶 持, 构 成 了 与 既 有 研 究 的 不 同 与 推 进 本 文 试 图 从 权 威 基 础 精 英 替 代 治 理 逻 辑 和 治 理 绩 效 等 一 般 层 面, 呈 现 项 目 进 村 中 村 治 主 体 的 角 色 性 质 从 体 制 身 份 上 看, 村 治 主 体 仍 属 于 代 理 人 身 份, 但 是 如 果 放 在 当 前 国 家 与 村 庄 社 会 关 系 中 理 解, 却 表 现 出 一 系 列 新 的 意 涵 据 此, 本 文 以 新 代 理 人 指 涉 项 目 进 村 中 村 治 主 体 的 角 色 性 质 3 围 绕 对 新 代 理 人 的 分 析, 本 文 的 逻 辑 主 线 是 : 基 于 玉 镇 田 野 经 验, 分 别 从 权 威 基 础 精 英 替 代 逻 辑 治 理 机 制 和 治 理 绩 效 四 个 层 面, 先 勾 勒 出 新 代 理 人 的 完 整 面 向, 进 而 将 其 纳 入 村 治 主 体 研 究 的 比 较 分 析 中, 挖 掘 新 代 理 人 的 学 术 价 值 和 现 实 意 义 三 项 目 进 村 与 权 威 再 造 : 新 代 理 人 形 成 的 结 构 背 景 在 士 绅 研 究 中, 士 绅 权 威 来 自 于 国 家 政 权 的 功 名 授 予 ( 卜 正 明, 2005) 及 其 与 地 方 社 会 权 力 文 化 网 络 ( 杜 赞 奇,2010) 的 契 合 在 地 方 精 英 研 究 中, 地 方 精 英 的 权 威 来 自 于 对 地 方 社 会 的 实 际 支 配 能 力 ( 犈 狊 犺 犲 狉 犻 犮 犽 犪 狀 犱 犚 犪 狀 犽 犻 狀,1990) 在 体 制 代 理 人 研 究 中, 村 治 主 体 的 权 威 3. 这 一 概 念 的 提 出 无 疑 受 到 魏 昂 德 ( 犠 犪 犾 犱 犲 狉,1986) 新 传 统 主 义 的 启 发 在 魏 昂 德 那 里, 新 传 统 主 义 这 一 概 念 用 以 指 明 共 产 党 领 导 下 的 国 有 企 业 中 的 劳 工 关 系 突 破 了 传 统 与 现 代 话 语 的 二 元 对 立, 呈 现 出 既 非 传 统 亦 非 现 代 的 特 殊 的 权 力 结 构 形 态 171

社 会 2016 3 来 自 于 国 家 正 式 权 力 的 支 持 ( 贺 雪 峰,2007) 而 在 项 目 进 村 背 景 下, 拥 有 争 取 项 目 的 能 力, 能 满 足 村 庄 社 会 的 项 目 需 求, 成 为 当 前 村 治 主 体 权 威 的 主 要 来 源 玉 镇 隶 属 于 某 国 家 级 贫 困 县, 财 政 上 属 于 典 型 的 吃 饭 财 政, 上 级 项 目 资 金 成 为 玉 镇 发 展 建 设 的 最 主 要 财 力 来 源 在 玉 镇 调 研 时, 玉 镇 的 书 记 和 镇 长 均 表 示, 向 上 ( 上 级 政 府 ) 争 取 项 目 向 下 ( 村 庄 ) 安 排 项 目 落 地 已 成 为 镇 级 政 府 最 主 要 的 工 作, 但 镇 政 府 争 取 的 项 目 资 金 数 额 越 多, 村 庄 社 会 的 项 目 诉 求 冲 动 就 越 强 烈 结 合 玉 镇 的 项 目 运 作 实 际 可 以 发 现, 村 庄 社 会 越 发 强 烈 的 项 目 诉 求 冲 动 主 要 来 自 于 以 下 几 个 因 素 : 第 一, 基 层 政 府 项 目 指 标 供 给 的 非 均 衡 性 是 形 塑 村 庄 社 会 项 目 诉 求 冲 动 的 原 因 之 一 玉 镇 项 目 指 标 分 配 遵 循 的 是 政 绩 逻 辑, 注 重 以 最 小 的 项 目 投 放 成 本 获 得 最 大 的 收 益 村 庄 区 位 ( 廖 村 ) 对 乡 镇 财 政 的 贡 献 值 ( 廖 村 坪 村 ) 产 业 基 础 ( 尚 村 ) 第 三 种 力 量 4 的 强 弱 ( 坪 村 尚 村 ) 以 及 镇 政 府 领 导 意 志 ( 廖 村 尚 村 坪 村 ) 等 均 对 乡 镇 分 配 项 目 指 标 产 生 影 响 ( 李 祖 佩,2014) 由 此, 基 于 指 标 分 配, 出 现 了 中 心 村 与 非 中 心 村 的 分 野 ( 见 表 1) 表 1: 玉 镇 政 府 项 目 指 标 分 配 情 况 一 览 表 (2008 2013 年 ) 村 名 项 目 总 资 金 ( 万 元 ) 项 目 内 容 村 庄 类 型 廖 村 1590 农 田 水 利 设 施 一 事 一 议 烟 水 工 程 道 路 中 心 村 交 通 扶 贫 开 发 国 土 整 治 等 尚 村 1520 农 田 水 利 设 施 文 化 活 动 场 馆 一 事 一 议 中 心 村 扶 贫 开 发 国 土 整 治 等 坪 村 1210 农 田 水 利 设 施 产 业 开 发 国 土 整 治 一 事 中 心 村 一 议 等 寨 村 390 一 事 一 议 农 田 水 利 设 施 等 非 中 心 村 怀 村 300 烟 水 工 程 道 路 交 通 等 非 中 心 村 露 村 360 农 田 水 利 设 施 道 路 交 通 等 非 中 心 村 简 村 280 一 事 一 议 道 路 交 通 等 非 中 心 村 泰 村 330 烟 水 工 程 一 事 一 议 等 非 中 心 村 驻 村 190 一 事 一 议 等 非 中 心 村 木 村 100 道 路 交 通 非 中 心 村 庆 村 100 农 田 水 利 设 施 非 中 心 村 庙 村 65 一 事 一 议 非 中 心 村 注 : 本 表 仅 涉 及 主 要 项 目 指 标 及 其 资 金 数 额, 除 表 中 统 计 的 项 目 指 标 之 外, 还 有 其 他 数 额 较 小 的 项 目 指 标, 因 种 类 繁 多, 不 列 入 在 内 中 心 村 得 到 的 项 目 指 标 远 远 多 于 其 他 类 型 村 庄, 其 他 项 目 指 标 的 加 入 与 否 并 不 影 响 最 终 的 分 类 结 果 4. 第 三 种 力 量 是 指 从 村 庄 中 走 出 来 在 政 府 任 职 的 公 务 人 员, 又 被 称 为 庄 里 公 家 人, 详 见 欧 阳 静 (2011:68-70) 172

新 代 理 人 : 项 目 进 村 中 的 村 治 主 体 研 究 正 如 表 1 所 呈 现 的, 从 已 知 的 项 目 资 金 数 额 来 看, 玉 镇 2008 年 至 2013 年 获 得 项 目 资 金 共 计 6315 万 元, 其 中, 廖 村 尚 村 和 坪 村 三 个 中 心 村 获 得 4320 万 元, 占 项 目 资 金 投 放 总 数 的 68.4% 乡 镇 项 目 指 标 投 放 更 多 地 服 务 于 镇 政 府 自 身 的 行 政 意 志, 通 过 项 目 资 金 的 锦 上 添 花 实 现 短 期 见 效 由 此 出 现 一 个 悖 论 : 越 是 需 要 项 目 资 金 改 善 村 庄 基 础 设 施 的 村 庄, 越 得 不 到 乡 镇 的 惠 顾 乡 镇 指 标 投 放 的 非 均 衡 性 强 化 了 非 中 心 村 通 过 竞 争 获 得 项 目 指 标 的 诉 求 冲 动 第 二, 总 的 项 目 指 标 的 稀 缺 性 一 定 程 度 上 强 化 了 村 庄 项 目 诉 求 冲 动 关 于 指 标 稀 缺 性, 可 以 从 玉 镇 各 个 村 庄 所 获 得 的 项 目 总 资 金 量 与 总 需 求 量 之 间 的 比 值 得 出 ( 见 表 2) 表 2: 玉 镇 政 府 项 目 资 金 与 资 金 总 需 求 情 况 统 计 (2008 2013 年 ) 项 目 类 型 争 取 资 金 ( 万 元 ) 资 金 总 需 求 ( 万 元 ) 两 者 比 值 (%) 一 事 一 议 项 目 735 8200 9.0 小 农 水 项 目 2398 24500 9.7 道 路 建 设 项 目 1820 11500 15.8 国 土 整 治 项 目 1530 19120 8.0 注 : 资 金 总 需 求 是 笔 者 通 过 访 谈 和 相 关 文 献 材 料 获 得 数 据, 然 后 按 照 现 有 工 程 建 设 造 价 标 准 估 算 出 来 的, 所 得 数 字 虽 不 精 确, 但 经 过 笔 者 在 调 研 中 的 反 复 验 证, 仍 可 反 映 一 定 问 题 从 表 2 可 以 看 出, 在 农 村 基 础 设 施 建 设 项 目 中, 除 道 路 建 设 外 (15.8%), 已 争 取 项 目 资 金 与 资 金 总 需 求 量 的 比 值 均 未 超 过 1/10 表 2 反 映 出 以 下 两 点 : 一 是 项 目 指 标 的 稀 缺 性 扣 除 县 乡 政 府 行 政 指 令 安 排 的 项 目 后, 对 于 非 中 心 村 来 说, 这 种 稀 缺 性 更 为 明 显 二 是 如 果 考 虑 到 税 费 改 革 后 依 托 农 民 自 组 织 提 供 村 庄 基 础 设 施 的 乏 力 ( 刘 建 平 等, 2006) 以 及 政 府 指 标 分 配 中 的 非 均 衡 性, 非 中 心 村 对 项 目 指 标 的 诉 求 冲 动 被 进 一 步 强 化 第 三, 项 目 指 标 分 配 中 的 无 规 则 化 也 强 化 了 村 庄 项 目 诉 求 冲 动 既 有 研 究 表 明, 项 目 制 运 作 强 化 了 县 级 各 部 门 的 权 力 ( 周 飞 舟,2012; 李 祖 佩 钟 涨 宝,2015) 县 级 各 部 门 掌 握 项 目 资 金 分 配 权 和 项 目 工 程 实 施 权, 对 于 同 一 县 域 内 的 村 庄 而 言, 除 了 被 政 府 划 入 到 规 划 区 内 的 极 少 数 中 心 村 外, 其 余 众 多 的 非 中 心 村 在 区 位 资 源 禀 赋 等 方 面 相 差 无 几, 也 就 是 说, 客 观 条 件 并 不 能 作 为 项 目 指 标 的 分 配 标 准 因 此, 在 具 体 的 指 标 分 配 中, 县 级 各 部 门 在 村 庄 竞 争 中 主 要 看 谁 更 积 极, 但 积 173

社 会 2016 3 极 性 并 没 有 确 定 的 衡 量 指 标, 因 此, 在 指 标 实 际 分 配 中, 村 干 部 在 政 缘 关 系 网 络 ( 周 雪 光,2008) 中 的 关 系 调 动 能 力 和 公 关 能 力, 成 为 县 级 部 门 评 判 谁 更 积 极 的 最 主 要 方 面 在 这 种 非 规 则 化 的 指 标 分 配 模 式 下, 对 于 玉 镇 非 中 心 村 的 广 大 村 民 而 言, 很 容 易 形 成 这 样 的 认 知 : 凭 什 么 我 们 ( 村 ) 没 有 项 目? 主 要 是 村 干 部 没 有 本 事 最 后, 村 庄 社 会 中, 民 众 心 理 认 知 中 的 预 期 项 目 强 化 了 村 庄 社 会 的 项 目 诉 求 冲 动 5 预 期 项 目 包 括 三 个 层 次 :(1) 项 目 是 一 定 会 来 的 在 国 家 整 体 经 济 和 制 度 环 境 向 好 的 大 形 势 下, 农 民 有 了 依 靠 国 家 改 善 基 础 设 施 条 件 的 稳 定 心 理 预 期 (2) 项 目 是 可 以 带 来 实 惠 的 项 目 工 程 实 施 后, 相 较 以 往, 村 庄 基 础 设 施 条 件 会 得 到 一 定 的 改 善 (3) 项 目 实 施 所 带 来 的 实 惠 是 要 争 取 的 在 县 级 各 个 职 能 部 门 掌 握 指 标 有 限 且 分 配 无 规 则 的 背 景 下, 如 何 才 能 从 众 多 竞 争 者 中 胜 出? 这 需 要 靠 积 极 的 争 取 上 述 四 点 从 不 同 层 面 强 化 了 村 庄 社 会 的 项 目 诉 求 冲 动, 而 这 种 诉 求 冲 动 的 表 达 集 中 反 映 在 村 庄 社 会 对 合 格 村 干 部 的 认 知 判 断 上 关 于 此 点, 泰 村 村 支 部 书 记 唐 永 固 的 表 述 有 着 代 表 性 案 例 1: 以 前 收 农 业 税 的 时 候, 怎 么 样 才 算 是 好 干 部? 村 民 的 标 准 是 做 事 公 不 公 平 : 你 当 干 部 是 不 是 严 格 按 照 国 家 规 定 的 标 准 征 收? 处 理 村 里 面 的 矛 盾 纠 纷 能 不 能 一 碗 水 端 平? 但 是 现 在 不 同 了, 村 里 面 说 某 某 是 不 是 好 干 部, 就 一 条, 能 不 能 搞 公 益 事 业, 能 不 能 跑 项 目 抓 项 目 做 事 公 平 虽 然 也 重 要, 但 是 如 果 不 搞 项 目, 村 里 事 情 处 理 得 再 公 平, 村 民 也 不 会 支 持 你 搞 公 益 事 业 关 系 到 整 个 村 子 的 利 益 现 在 做 公 益 事 业, 只 要 不 损 害 村 民 个 体 利 益, 怎 么 做 都 行, 但 是 不 做 绝 对 不 行 6 可 以 发 现, 是 否 具 备 项 目 争 取 能 力 并 能 够 为 村 庄 争 取 项 目, 成 为 当 前 村 庄 社 会 对 村 干 部 合 格 与 否 的 基 本 判 定 正 是 受 益 于 自 身 经 商 过 程 中 积 累 下 的 关 系 以 及 历 练 出 的 公 关 能 力, 唐 永 固 得 以 在 2007 年 换 届 选 举 中 获 得 多 数 村 民 的 支 持 而 成 功 竞 选 5. 在 一 项 关 于 城 郊 征 地 拆 迁 的 研 究 中, 有 学 者 提 出 预 期 征 地 拆 迁 的 概 念 这 一 概 念 体 现 的 是 当 地 农 民 的 一 种 心 态, 即 已 经 对 征 地 拆 迁 有 了 某 种 预 期 和 充 足 的 思 想 准 备 ( 杨 华,2013) 受 此 启 发, 本 文 提 出 预 期 项 目 的 概 念, 用 于 指 涉 项 目 没 有 惠 及 或 较 少 惠 及 的 社 会 心 态 6. 来 自 2013 年 5 月 3 日 对 泰 村 村 支 书 唐 永 固 的 访 谈 174

新 代 理 人 : 项 目 进 村 中 的 村 治 主 体 研 究 费 孝 通 (2010) 将 乡 土 社 会 中 的 权 力 划 分 为 横 暴 权 力 同 意 权 力 教 化 权 力 和 时 势 权 力 四 种 其 中, 时 势 权 力 是 由 社 会 变 迁 导 致 的 原 有 满 足 生 产 生 活 需 要 的 方 式 方 法 不 再 有 效, 而 新 的 方 式 方 法 又 未 能 及 时 产 生, 由 此 导 致 民 众 心 理 紧 张 和 焦 虑, 而 社 会 中 能 够 找 到 新 的 方 式 方 法 进 而 满 足 民 众 心 理 和 生 产 生 活 需 要 的 个 体, 能 够 获 得 他 人 的 信 任, 进 而 形 成 基 于 时 势 变 迁 而 产 生 的 时 势 权 力 ( 费 孝 通,2010) 项 目 进 村 过 程 中, 对 项 目 指 标 的 争 取 能 力 成 为 时 势 权 力 表 达 的 基 本 面 向, 从 而 实 现 了 对 当 前 村 治 主 体 的 权 威 再 造, 构 成 新 代 理 人 形 成 的 结 构 性 背 景 需 要 特 别 指 出 的 是, 中 心 村 与 非 中 心 村 在 项 目 指 标 的 获 得 途 径 以 及 政 府 对 村 庄 的 行 政 干 预 力 度 方 面 均 有 很 大 差 异 为 更 好 地 聚 焦 本 文 的 核 心 议 题, 如 无 特 别 说 明, 后 文 的 村 庄 指 的 是 玉 镇 更 具 一 般 代 表 意 义 的 非 中 心 村 7 四 精 英 替 代 : 新 代 理 人 上 台 的 机 制 分 析 在 士 绅 研 究 中, 士 绅 与 上 层 统 治 精 英 的 关 系 变 化 ( 费 孝 通,2012) 现 代 国 家 政 权 建 设 的 推 进 ( 杜 赞 奇,2010) 以 及 村 庄 共 同 体 的 衰 落 ( 黄 宗 智,2000) 等, 成 为 精 英 替 代 的 主 要 原 因 在 地 方 精 英 研 究 中, 地 方 精 英 自 身 控 制 能 力 的 增 减 以 及 国 家 政 权 的 更 迭 等 是 精 英 替 代 发 生 的 主 要 原 因 在 体 制 代 理 人 研 究 中, 税 费 任 务 的 加 重 以 及 农 民 的 普 遍 抵 制 是 精 英 替 代 的 主 要 原 因 那 么, 新 代 理 人 具 备 哪 些 特 征, 其 登 上 村 庄 政 治 舞 台 的 形 塑 机 制 主 要 有 哪 些? 首 先 来 看 玉 镇 非 中 心 村 主 职 干 部 基 本 情 况 ( 见 表 3) 从 表 3 可 以 发 现, 除 露 村 情 况 比 较 特 殊 外 ( 参 见 下 文 案 例 3), 其 他 8 个 村 庄 均 出 现 了 不 同 形 式 的 精 英 替 代 精 英 替 代 主 要 表 现 为 三 种 方 式 : 一 是 村 主 职 干 部 的 部 分 更 换 ( 如 寨 村 简 村 ), 未 更 换 的 村 干 部 只 起 到 配 合 作 用 ; 二 是 村 主 职 干 部 全 部 更 换, 但 其 中 一 方 是 依 靠 另 一 方 的 帮 助 和 支 持 上 台, 如 怀 村 木 村 和 泰 村 ; 三 是 村 主 职 干 部 全 部 更 换, 且 更 换 的 逻 辑 相 同, 均 为 有 项 目 争 取 能 力 的 个 体 胜 选, 但 因 两 者 实 力 相 当 而 存 在 竞 争, 如 驻 村 庆 村 和 庙 村 7. 关 于 中 心 村 特 殊 性 及 其 村 庄 治 理 体 制 的 分 析, 笔 者 曾 专 门 论 及, 限 于 篇 幅, 此 处 不 再 赘 述 详 见 李 祖 佩 (2014) 175

社 会 2016 3 表 3: 玉 镇 非 中 心 村 主 职 干 部 情 况 一 览 表 村 别 姓 名 职 务 当 选 年 份 年 龄 个 体 特 征 当 选 缘 由 备 注 寨 村 李 华 省 村 支 书 1998 65 老 实 周 全 谨 慎 周 全 配 合 村 主 任 工 作 寨 村 廖 品 享 村 主 任 2007 49 交 际 能 力 强 能 跑 项 目 村 里 的 一 把 手 怀 村 唐 永 生 村 支 书 2010 45 黑 白 通 吃 能 跑 项 目 怀 村 一 把 手 怀 村 唐 华 里 村 主 任 2010 51 老 实 本 分 村 支 书 帮 助 配 合 村 支 书 工 作 露 村 邓 山 林 村 支 书 2007 54 老 实 本 分 谨 慎 周 全 村 民 意 见 大 露 村 万 勇 章 村 主 任 2010 50 老 实 周 全 清 廉 公 平 村 民 意 见 大 简 村 蒋 尚 星 村 支 书 1995 64 老 实 本 分 谨 慎 周 全 配 合 村 主 任 工 作 简 村 蒋 木 林 村 主 任 2010 47 黑 白 通 吃 能 跑 项 目 简 村 一 把 手 泰 村 唐 永 固 村 支 书 2007 45 经 商 关 系 广 能 跑 项 目 泰 村 唐 华 生 村 主 任 2010 39 村 庄 混 混 能 配 合 村 支 书 获 得 村 支 书 支 持 驻 村 李 堂 林 村 支 书 2010 49 经 商 关 系 广 能 跑 项 目 驻 村 何 柏 生 村 主 任 2013 44 村 庄 混 混 关 系 广 能 跑 项 目 与 现 任 村 支 书 竞 争 落 选 木 村 林 永 祥 村 支 书 2007 50 关 系 广 善 钻 营 能 跑 项 目 木 村 唐 山 正 村 主 任 2010 41 经 济 能 人 配 合 村 支 书 林 永 祥 的 侄 子 庆 村 王 立 光 村 支 书 2001 54 关 系 广 能 跑 项 目 县 部 门 领 导 的 家 人 庆 村 万 先 河 村 主 任 2007 46 乡 村 混 混 关 系 广 能 跑 项 目 村 支 书 接 班 人 庙 村 马 申 科 村 支 书 2007 50 经 济 能 人 关 系 广 能 跑 项 目 庙 村 何 宝 祥 村 主 任 2010 48 经 济 能 人 关 系 广 能 跑 项 目 表 3 列 出 了 各 村 村 治 主 体 的 个 体 特 征 为 进 一 步 呈 现 当 前 村 治 主 体 的 基 本 特 点, 下 面 结 合 表 3 并 择 选 其 中 一 位 村 干 部 举 例 说 明 案 例 2: 因 为 人 仗 义, 蒋 木 林 被 冠 以 林 哥 的 称 号 经 过 多 年 经 营, 蒋 木 林 积 累 了 丰 富 的 人 脉 关 系 在 他 看 来, 最 重 要 的 关 系 有 两 个 方 面 : 一 是 在 市 县 乡 三 级 政 府 中 都 有 熟 人 ; 二 是 镇 里 烂 仔 ( 方 言, 指 乡 村 混 混 ) 都 买 他 的 帐 他 们 遇 事, 蒋 木 林 帮 忙 打 理, 自 己 遇 事 烂 仔 们 出 面 摆 平 说 起 2010 年 的 换 届 选 举, 蒋 木 林 颇 为 得 意 因 为 按 照 原 有 的 村 庄 权 力 格 局, 他 并 没 有 机 会 获 胜 蒋 木 林 属 四 房, 也 就 是 全 村 人 口 最 少 的 房 份 自 1985 年 以 来, 村 中 的 支 书 主 任 均 由 人 口 最 多 的 二 房 产 生 但 2010 年 换 届 结 果 是 蒋 木 林 战 胜 竞 争 对 手 当 选, 并 一 直 任 职 至 今 8 结 合 表 3 和 案 例 2 可 以 发 现, 项 目 进 村 过 程 中, 村 治 主 体 具 备 如 下 特 征 : 8. 来 自 于 2013 年 7 月 1 日 的 调 研 日 记 176

新 代 理 人 : 项 目 进 村 中 的 村 治 主 体 研 究 首 先, 为 人 仗 义 交 际 能 力 强 这 一 方 面 的 典 型 除 蒋 木 林 之 外, 还 包 括 寨 村 主 任 廖 品 享 泰 村 主 任 唐 华 生 木 村 书 记 林 永 祥 等 为 人 仗 义 使 其 能 够 获 得 大 量 关 系 资 源, 敢 想 敢 干 使 其 能 够 打 破 常 规, 这 些 都 是 争 取 项 目 指 标 所 必 须 的 要 想 争 取 项 目, 与 政 府 相 关 部 门 的 领 导 搞 好 关 系 是 必 不 可 少 的 再 者, 争 取 项 目 很 难 一 次 成 功, 往 往 会 花 去 相 当 多 的 时 间 和 精 力 同 时, 争 取 项 目 的 过 程 也 是 巩 固 已 有 关 系, 并 不 断 建 构 新 的 关 系 的 过 程, 这 就 要 求 村 干 部 具 备 不 断 拓 展 关 系 圈 的 能 力 第 二, 黑 白 通 吃, 关 系 网 络 广, 且 关 系 重 心 向 外 上 述 案 例 中 的 蒋 木 林 由 于 多 年 的 货 运 经 营 编 织 了 一 张 关 系 网, 其 中 有 政 府 官 员, 也 有 市 井 混 混, 无 论 哪 种 人 他 都 能 与 其 保 持 长 期 的 互 惠 关 系 除 此 之 外, 庆 村 支 书 王 立 光 村 主 任 万 先 河, 驻 村 支 书 李 堂 林 村 主 任 何 柏 生, 庙 村 支 书 马 申 科 村 主 任 何 宝 祥 等, 均 表 现 出 这 一 特 点 中 国 人 的 关 系 圈 子 从 内 而 外 可 区 分 为 家 人 熟 人 和 认 识 之 人 三 层, 其 中, 熟 人 关 系 遵 循 人 情 交 换 法 则, 彼 此 之 间 的 信 任 是 通 过 报 和 义 建 立 起 来 的 人 情 交 换 互 惠 交 换 和 长 期 承 诺 关 系 ( 罗 家 德,2012) 在 当 前 村 治 主 体 的 关 系 圈 中, 与 政 府 的 关 系 以 及 与 黑 灰 势 力 的 关 系, 都 属 于 其 中 的 熟 人 关 系, 即 综 合 了 情 感 性 和 工 具 性 的 关 系 形 态, 交 往 各 方 维 系 着 长 期 的 人 情 和 互 惠 关 系 第 三, 利 益 空 间 在 村 庄 之 外, 且 多 数 已 基 本 脱 离 农 业 生 产 表 3 中 除 寨 村 支 书 李 华 省, 露 村 支 书 邓 山 林 主 任 万 勇 章 外, 这 一 点 已 成 为 村 主 职 干 部 的 共 同 特 点 他 们 在 村 庄 之 外 获 得 利 益, 壮 大 自 身 经 济 实 力 脱 离 农 业 生 产 的 意 义 有 两 个 : 首 先, 要 想 获 得 收 入 并 保 持 让 多 数 村 民 羡 慕 的 收 入 水 平, 必 须 在 村 庄 之 外 建 构 关 系, 在 村 庄 之 外 实 现 资 本 积 累 ( 李 祖 佩,2011); 其 次, 时 间 安 排 上 相 对 灵 活 从 项 目 指 标 竞 争 的 时 间 段 上 看, 每 年 3 月 至 10 月 为 项 目 指 标 申 请 和 竞 争 的 最 关 键 时 期,9 但 此 时 正 是 农 忙 期, 客 观 上 决 定 了 从 事 农 业 生 产 的 村 干 部 根 本 没 有 足 够 的 时 间 争 取 项 目 税 费 时 期, 乡 镇 政 府 需 要 依 靠 村 级 组 织 提 取 资 源, 村 民 自 治 可 谓 有 名 无 实, 因 为 乡 镇 政 权 必 须 对 村 治 主 体 的 人 选 保 持 足 够 的 控 制 力 以 满 足 任 务 需 要, 村 庄 社 会 也 需 要 村 治 主 体 平 缓 与 乡 镇 政 府 的 利 益 对 立 关 9. 每 年 3 月 至 10 月 为 县 里 各 职 能 部 门 搜 集 整 理 项 目 指 标 的 时 间 段, 项 目 指 标 一 旦 上 报, 录 入 项 目 库, 就 无 法 更 改 177

社 会 2016 3 系, 因 此, 当 时 村 干 部 大 多 是 村 庄 中 种 田 宗 族 大 为 人 厚 道 朴 实 的 农 民 10 税 费 改 革 之 后, 随 着 乡 镇 政 府 成 为 一 级 悬 浮 型 政 权 ( 周 飞 舟, 2006), 乡 镇 对 于 村 庄 的 控 制 力 度 剧 减, 这 直 观 表 现 在 基 层 党 委 对 村 庄 内 选 举 的 控 制 放 开 ( 袁 松,2012) 乡 镇 政 府 一 方 面 没 有 主 动 介 入 村 庄 事 务 的 积 极 性, 而 将 更 多 的 时 间 精 力 放 在 了 争 资 跑 项 上 另 一 方 面, 乡 镇 政 府 还 会 策 略 性 地 利 用 村 干 部 争 取 到 的 项 目 资 金 作 为 自 身 的 政 绩, 比 如 玉 镇 在 2013 年 年 终 报 告 中 写 到 : 加 大 对 古 村 落 简 村 的 宣 传 推 介 保 护 工 作, 该 村 获 评 为 全 国 传 统 村 落 和 自 治 区 历 史 文 化 名 村, 事 实 上, 简 村 古 村 落 项 目 其 实 是 现 任 村 主 任 蒋 木 林 争 取 到 的 由 此, 乡 镇 的 悬 浮 对 村 庄 政 治 控 制 力 的 降 低 以 及 对 村 干 部 争 取 项 目 的 策 略 性 利 用, 都 为 村 庄 社 会 基 于 自 身 项 目 诉 求 选 择 村 治 主 体 提 供 了 条 件 如 何 利 用 村 干 部 身 份 谋 利 成 为 当 前 村 治 主 体 上 台 的 基 本 动 力 驻 村 支 书 李 堂 林 之 前 从 事 果 品 收 购 生 意,2010 年 胜 选 上 台 后 果 品 收 购 生 意 转 手 他 人 争 取 项 目 指 标, 进 而 承 包 项 目 工 程 获 利, 成 为 李 堂 林 目 前 的 主 要 收 入 来 源 对 于 担 任 村 干 部 的 动 力, 用 李 堂 林 自 己 的 话 说 : 现 在 当 村 干 部 首 先 要 看 有 没 有 好 处, 一 个 月 1000 元 的 村 干 部 补 贴 不 值 一 提, 好 处 主 要 来 自 于 跑 项 目 做 项 目 11 在 玉 镇, 除 通 过 承 包 项 目 工 程 直 接 谋 利 外, 找 补 成 为 村 治 主 体 的 主 要 获 利 方 式 概 括 来 看, 找 补 的 方 式 有 两 种 : 一 是 以 项 目 建 设 资 金 不 足 或 后 续 配 套 不 足 导 致 项 目 工 程 无 法 发 挥 作 用 为 由, 向 政 府 部 门 申 请 非 项 目 资 金, 二 是 通 过 配 合 工 程 承 包 商 获 得 部 分 利 益 眷 顾 综 上, 在 村 庄 社 会 项 目 诉 求 冲 动 这 一 结 构 性 背 景 下, 由 于 乡 镇 政 府 与 村 庄 社 会 关 系 的 调 整 以 及 村 治 主 体 个 人 的 谋 利 冲 动, 村 庄 中 黑 白 通 吃, 交 际 能 力 强, 为 人 仗 义 且 敢 想 敢 干, 人 脉 关 系 广 且 脱 离 农 业 生 产 的 村 民 获 得 了 村 庄 社 会 的 支 持, 实 现 了 村 庄 权 力 结 构 中 的 精 英 替 代 10. 用 乡 镇 政 府 干 部 的 话 说, 积 极 配 合 政 府 工 作 的 村 干 部 虽 然 有 利 于 乡 镇 政 府, 但 并 不 多 见, 更 多 的 是 老 实 本 分, 两 者 ( 乡 镇 政 府 与 村 庄 社 会 ) 利 益 兼 顾, 对 乡 镇 而 言, 至 少 他 们 不 背 后 使 坏 资 料 来 自 2013 年 5 月 6 日 对 玉 镇 镇 党 委 原 副 书 记 李 某 (1994 年 至 1999 年 在 任 ) 的 访 谈 11. 资 料 来 自 2013 年 6 月 13 日 对 驻 村 支 书 李 堂 林 的 访 谈 178

新 代 理 人 : 项 目 进 村 中 的 村 治 主 体 研 究 五 利 益 治 理 与 村 庄 权 力 结 构 稳 定 : 新 代 理 人 的 治 理 逻 辑 和 治 理 绩 效 新 代 理 人 在 村 庄 治 理 实 践 中 一 方 面 表 现 出 利 益 治 理 逻 辑, 即 通 过 援 引 国 家 扶 农 惠 农 资 源 化 解 矛 盾, 通 过 现 实 利 益 让 渡 解 决 治 理 问 题 ( 利 益 治 理 是 后 税 费 时 期 基 层 治 理 困 境 延 续 的 一 种 表 现 形 式 ); 另 一 方 面, 在 增 量 逻 辑 的 指 引 下, 村 庄 社 会 对 村 庄 治 理 主 体 的 种 种 不 轨 行 为 保 持 着 足 够 的 容 忍 度, 村 庄 权 力 结 构 因 而 呈 现 出 稳 定 态 势 ( 一 ) 利 益 治 理 : 新 代 理 人 主 导 下 的 村 庄 治 理 在 士 绅 研 究 中, 士 绅 对 于 儒 家 伦 理 以 及 契 合 儒 家 伦 理 的 地 方 性 规 范 的 信 守 与 实 践, 成 为 其 治 理 基 层 的 主 导 逻 辑 ;12 在 地 方 精 英 研 究 中, 地 方 精 英 的 治 理 逻 辑 更 多 地 契 合 于 现 代 国 家 政 权 建 设 的 内 在 张 力, 通 过 与 基 层 民 众 之 间 庇 护 关 系 的 建 构 来 展 开 治 理 实 践 ;13 在 体 制 代 理 人 研 究 中, 村 治 主 体 的 治 理 实 践 一 方 面 受 益 于 政 府 权 力 的 支 持, 另 一 方 面 又 表 现 出 对 地 方 性 规 范 的 策 略 性 援 引, 两 者 组 合 基 础 上 的 复 合 治 理 ( 狄 金 华,2015) 成 为 基 层 治 理 的 主 导 逻 辑 而 在 新 代 理 人 的 治 理 实 践 中, 援 引 村 庄 外 部 资 源 进 而 分 配 现 实 利 益, 成 为 其 主 导 逻 辑 在 玉 镇 村 庄 中, 村 治 主 体 主 要 援 引 的 外 部 资 源 是 以 低 保 指 标 和 危 房 改 造 等 项 目 为 代 表 的 转 移 支 付 资 金 玉 镇 危 房 改 造 项 目 开 始 于 2010 年, 项 目 资 金 来 源 于 住 建 部 门 的 专 项 资 金, 旨 在 通 过 国 家 专 项 财 政 扶 持 改 善 住 房 困 难 户 的 居 住 条 件, 补 助 标 准 为 每 户 1.8 万 元 与 其 他 涉 及 村 庄 基 础 设 施 建 设 项 目 不 同, 享 受 危 房 改 造 指 标 的 资 格 认 定 由 村 干 部 完 成 这 样, 在 危 房 改 造 的 指 标 分 配 中, 村 干 部 就 拥 有 较 大 的 话 语 权 表 4 是 怀 村 木 村 庆 村 泰 村 2012 年 2013 年 危 房 改 造 指 标 分 配 的 情 况 统 计 可 以 看 出,2012 年 至 2013 年 两 年, 四 个 村 庄 共 获 得 82 个 危 房 改 造 指 标, 其 中 真 正 符 合 政 策 要 求 的 不 足 1/5(18.3%), 其 余 大 部 分 指 标 12. 正 如 魏 斐 德 (2010:30) 所 言, 理 想 上, 每 位 士 绅 都 浸 淫 于 儒 家 伦 理 中, 增 进 社 会 道 德 是 君 子 的 责 任, 在 帝 国 时 期, 士 绅 不 只 是 充 当 道 德 典 范, 他 还 需 要 做 与 身 份 相 符 之 事 调 节 地 方 争 端, 照 顾 穷 人, 做 炫 耀 性 的 善 举, 所 有 这 些 都 会 为 他 在 地 方 志 或 族 谱 中 赢 得 褒 扬 13. 如 萧 邦 奇 ( 犛 犮 犺 狅 狆 犪,1982) 重 点 考 察 了 地 方 精 英 如 何 利 用 这 种 庇 护 关 系 动 员 底 层 民 众 参 与 革 命 179

社 会 2016 3 表 4: 怀 村 木 村 庆 村 泰 村 危 房 改 造 指 标 分 配 情 况 统 计 (2012-2013 年 ) 类 型 指 标 数 额 主 导 原 因 所 占 比 例 1 15 合 乎 政 策 18.3% 2 30 项 目 建 设 中 利 益 受 损 35.6% 3 15 前 任 村 干 部 18.3% 4 22 兄 弟 多 宗 族 大 26.8% 分 配 并 不 符 合 项 目 要 求 其 中, 在 道 路 水 利 等 基 础 设 施 建 设 中 因 占 地 房 屋 拆 迁 等 利 益 受 损 而 获 得 指 标 的 占 36.3% 危 房 改 造 指 标 分 配 成 为 村 治 主 体 抚 平 其 他 项 目 建 设 过 程 中 矛 盾 冲 突 的 工 具 上 文 述 及, 项 目 进 村 中, 村 庄 社 会 出 现 了 精 英 替 代, 而 原 有 体 制 精 英 在 村 庄 中 仍 具 有 一 定 的 影 响 力, 有 些 甚 至 成 为 村 庄 事 务 中 的 反 对 派 因 此, 危 房 改 造 指 标 也 向 这 部 分 人 倾 斜 ( 在 表 4 中 这 种 情 况 占 18.3%), 这 是 村 治 主 体 通 过 利 益 分 配 拉 拢 原 有 体 制 精 英 抚 平 反 对 派 的 策 略 村 治 主 体 上 台 凭 借 的 是 其 自 身 的 项 目 争 取 能 力 而 非 宗 族 等 村 庄 内 生 的 权 威 结 构, 因 此, 在 危 房 改 造 指 标 分 配 中, 宗 族 大 兄 弟 多 的 村 民 获 得 指 标 的 比 重 也 较 大, 占 到 了 26.8% 这 可 视 为 村 治 主 体 通 过 利 益 照 顾 拉 拢 处 于 权 力 的 文 化 网 络 ( 杜 赞 奇,2010) 核 心 的 村 民 的 一 种 方 法 上 述 四 村 的 低 保 指 标 分 配 同 样 遵 循 这 一 逻 辑 14 需 要 指 明 的 是, 新 代 理 人 在 治 理 实 践 中 秉 持 的 利 益 治 理 并 不 意 味 着 村 庄 治 理 的 有 效 性 首 先, 从 治 理 过 程 来 看, 利 益 分 配 取 决 于 村 治 主 体 的 治 理 需 求 而 不 是 建 立 在 村 庄 社 会 内 部 公 议 基 础 上 的 规 则 分 配, 利 益 分 配 过 程 并 不 能 实 现 有 效 治 理 所 需 的 规 则 和 价 值 的 再 生 产 ; 其 次, 从 获 利 对 象 来 看, 无 论 是 项 目 建 设 中 的 利 益 受 损 者, 还 是 前 任 村 干 部 ( 村 庄 政 治 精 英 ) 和 宗 族 大 的 村 民 ( 村 庄 社 会 精 英 ), 均 是 获 利 的 特 定 少 数, 绝 大 多 数 村 民 被 排 除 在 利 益 分 配 之 外 ; 再 次, 从 治 理 的 基 本 后 果 看, 村 庄 事 务 的 解 决 依 靠 外 部 资 源 的 输 入, 村 庄 内 部 并 没 有 因 资 源 输 入 形 塑 出 有 效 的 治 理 机 制, 反 而 带 来 村 庄 治 理 对 外 部 资 源 的 依 附 性 当 外 部 资 源 供 给 不 及 时 或 是 供 给 规 则 改 变 时, 利 益 治 理 也 就 演 变 成 更 为 直 14.2012 年 至 2013 年 两 年 时 间 内, 怀 村 木 村 庆 村 泰 村 四 村 共 获 得 93 个 低 保 指 标 从 指 标 分 配 的 主 导 原 因 看, 真 正 符 合 政 策 要 求 的 占 比 21%, 项 目 建 设 中 的 利 益 受 损 者 占 比 32%, 前 任 村 干 部 占 比 15%, 兄 弟 多 宗 族 大 的 占 比 32% 180

新 代 理 人 : 项 目 进 村 中 的 村 治 主 体 研 究 接 和 无 规 则 的 暴 力 治 理 15 已 有 的 关 于 农 民 上 访 ( 田 先 红,2012) 村 内 矛 盾 纠 纷 调 解 ( 董 磊 明 陈 柏 峰 聂 良 波,2008) 等 的 研 究 已 经 从 多 个 层 面 指 明 了 后 税 费 时 期 基 层 治 理 的 困 境 利 益 治 理 并 没 有 真 正 提 升 村 治 主 体 的 治 理 能 力, 其 实 质 是 后 税 费 时 期 基 层 治 理 困 境 的 延 续 这 一 点 集 中 体 现 在 村 治 主 体 对 村 庄 内 部 其 他 事 务 的 解 决 中 2009 年, 简 村 泰 村 上 升 到 镇 和 镇 以 上 政 府 的 非 项 目 建 设 纠 纷 有 10 起,2010 年 16 起,2011 年 25 起,2012 年 30 起,2013 年 半 年 时 间 就 有 近 20 起 16 按 照 玉 镇 矛 盾 纠 纷 调 处 的 程 序, 乡 村 社 会 的 纠 纷 要 先 在 村 一 级 处 理, 村 级 处 理 不 下 再 由 乡 镇 政 府 或 乡 镇 以 上 政 府 出 面 解 决 一 个 村 庄 中 上 升 到 镇 一 级 的 矛 盾 纠 纷 越 多, 说 明 村 级 治 理 能 力 越 差 质 言 之, 当 前 村 治 主 体 秉 持 的 利 益 治 理 逻 辑 并 未 改 善 村 级 治 理 能 力, 而 只 是 在 既 有 村 治 困 境 之 上 的 一 种 策 略 性 选 择 以 下 几 点 可 视 为 对 这 一 判 断 的 进 一 步 解 释 第 一, 村 庄 治 理 能 力 以 村 级 掌 握 的 治 理 资 源 为 基 础 ( 狄 金 华 钟 涨 宝,2014 犫 ), 但 大 多 数 项 目 资 金 并 不 构 成 村 干 部 的 治 理 资 源 项 目 指 标 的 竞 争 与 项 目 工 程 的 具 体 实 施 是 分 开 的, 项 目 指 标 的 竞 争 由 乡 村 两 级 组 织 负 责, 而 项 目 工 程 的 实 施 则 由 县 级 相 关 职 能 部 门 安 排 的 工 程 队 负 责 项 目 资 金 都 是 在 县 级 相 关 部 门 和 施 工 单 位 之 间 运 转, 村 治 主 体 并 没 有 参 与 的 权 限 第 二, 新 代 理 人 上 台 以 项 目 争 取 能 力 为 基 础, 但 村 民 的 选 举 支 持 并 不 等 于 心 理 认 同 此 类 村 治 主 体 的 关 系 重 心 大 多 在 村 庄 之 外, 能 够 跑 到 项 目 指 标 是 因 为 他 们 善 于 搞 关 系 脑 子 活, 但 在 村 庄 熟 人 社 会 中, 人 们 普 遍 认 为, 正 派 的 人 靠 本 事 而 不 是 靠 关 系 吃 饭 这 里 的 本 事 是 指 工 作 能 力, 而 不 是 建 立 和 维 系 特 殊 关 系 的 能 力 ( 常 向 群,2009) 此 外, 利 益 治 理 的 无 规 则 化 也 进 一 步 降 低 了 广 大 村 民 对 村 治 主 体 的 合 法 性 认 知 第 三, 乡 村 治 理 中 村 组 干 部 将 各 种 正 式 与 非 正 式 的 资 源 统 筹 配 置, 捆 绑 连 带, 通 过 各 种 连 带 方 式 来 规 制 村 民, 完 成 治 理 目 标, 而 村 民 同 样 也 15. 这 种 情 况 多 发 生 在 项 目 建 设 中 利 益 受 损 农 户 较 多 时 2013 年 5 月, 为 配 合 村 道 扩 建 项 目, 简 村 需 要 拆 除 60 多 户 80 多 间 违 建 房 蒋 木 林 带 着 几 个 混 混 与 农 户 谈, 村 民 看 到 这 阵 势 也 就 软 了 三 分 在 最 后 拆 迁 的 时 候, 其 他 村 民 也 就 不 敢 提 其 他 要 求 了 不 到 一 个 半 月 的 时 间, 村 里 违 建 房 基 本 拆 迁 完 毕 事 后 蒋 木 林 告 诉 笔 者, 因 涉 及 60 多 户, 自 己 掌 握 的 资 源 无 法 满 足 需 要, 只 能 采 用 暴 力 手 段 从 玉 镇 其 他 非 中 心 村 的 经 验 看, 这 种 情 况 具 有 代 表 性 16. 来 自 2013 年 5 月 29 日 对 玉 镇 维 稳 办 负 责 人 唐 鑫 的 访 谈 181

社 会 2016 3 将 自 己 需 要 履 行 的 各 种 义 务 与 应 该 享 受 到 的 各 项 权 利 捆 绑 连 带, 并 主 要 以 责 任 连 带 的 方 式 对 村 组 干 部 实 行 反 制 ( 陈 锋,2012) 但 在 国 家 涉 农 项 目 中, 除 了 一 事 一 议 需 要 农 户 集 资 之 外, 其 他 项 目 从 设 计 施 工 到 验 收 实 际 均 由 政 府 承 担, 从 而 打 破 了 上 述 权 利 义 务 的 双 向 制 衡 关 系 ( 二 ) 村 庄 增 量 逻 辑 与 权 力 结 构 固 化 一 方 面, 村 治 主 体 获 得 大 量 利 益 眷 顾, 绝 大 多 数 村 民 被 排 除 在 利 益 分 配 格 局 之 外, 利 益 治 理 并 不 意 味 着 有 效 治 理 ; 另 一 方 面, 有 着 上 述 问 题 的 治 理 主 体 并 不 会 因 此 而 下 台, 村 庄 权 力 结 构 呈 现 出 日 趋 固 化 的 特 点 这 与 村 治 主 体 争 取 项 目 指 标 确 实 在 客 观 上 改 善 了 村 庄 基 础 设 施 条 件 有 关, 也 与 村 治 主 体 对 村 庄 精 英 的 利 益 拉 拢 有 关, 但 均 不 足 以 解 释 为 何 村 庄 社 会 对 村 治 主 体 的 种 种 不 轨 行 为 保 持 了 足 够 的 容 忍 度 对 于 这 一 问 题 的 解 释, 还 需 要 从 更 为 深 层 的 国 家 与 农 民 关 系 角 度 理 解 税 费 时 期, 无 论 是 税 费 征 收 还 是 计 划 生 育 政 策 执 行, 在 强 势 的 国 家 政 策 驱 动 和 基 层 政 府 执 行 面 前, 村 庄 社 会 表 现 出 的 是 存 量 逻 辑, 即 在 村 庄 社 会 和 国 家 之 间 你 少 我 多 你 多 我 少 的 对 立 关 系 中, 尽 量 将 自 身 损 失 降 到 最 低 点 再 者, 村 庄 公 共 设 施 和 村 级 组 织 运 转 经 费 都 要 从 农 户 那 里 收 取, 农 户 完 全 可 以 以 一 种 主 人 翁 的 姿 态 监 督 资 金 的 使 用 和 流 向 他 们 采 取 的 最 为 直 接 和 有 效 的 策 略 就 是 时 刻 监 督 作 为 政 府 代 理 人 的 村 干 部 行 为, 后 者 在 执 行 中 稍 有 差 池 就 会 面 临 村 民 的 集 体 反 抗 税 费 改 革 之 后, 国 家 与 村 庄 社 会 之 间 既 存 的 紧 张 对 立 关 系 发 生 了 变 化 怀 村 前 任 村 支 书 邓 新 年 将 这 种 变 化 表 述 为 : 政 府 现 在 不 算 外 人, 村 里 只 有 与 政 府 合 作 才 能 搞 好 生 产, 搞 好 建 设, 因 为 基 础 设 施 都 是 靠 政 府 项 目 支 持 的 17 在 邓 新 年 的 认 识 中, 国 家 与 农 民 关 系 在 当 前 是 一 种 合 作 的 关 系, 而 在 两 者 关 系 转 变 过 程 中, 村 庄 社 会 表 现 出 的 是 一 种 增 量 逻 辑, 即 在 不 改 变 存 量 的 前 提 下, 尽 量 争 取 国 家 项 目 以 实 现 自 身 发 展 增 量 逻 辑 追 求 的 不 是 利 益 最 大 化, 而 是 能 得 一 点 是 一 点 的 底 线 满 足 原 则 在 不 损 害 个 体 利 益 的 前 提 下, 对 于 其 他 问 题, 村 庄 社 会 不 想 管 也 不 能 管 之 所 以 说 不 想 管, 是 因 为 涉 农 项 目 虽 然 用 于 多 数 村 民 受 益 的 公 益 事 业, 但 相 对 于 直 接 从 自 己 手 中 拿 出 去 的 税 费 来 说, 与 村 17. 来 自 2013 年 7 月 4 日 对 怀 村 原 支 部 书 记 邓 新 年 的 访 谈 正 因 为 没 有 能 够 及 时 回 应 村 庄 社 会 的 项 目 诉 求,2010 年 邓 新 年 被 善 于 跑 项 目 的 唐 永 生 ( 见 表 3) 所 代 替, 因 此, 这 一 表 述 也 是 邓 新 年 对 自 己 败 选 的 阐 释 182

新 代 理 人 : 项 目 进 村 中 的 村 治 主 体 研 究 民 个 体 的 利 益 关 联 还 是 要 小 得 多 之 所 以 说 不 能 管, 是 因 为 村 庄 如 何 才 能 得 到 项 目 取 决 于 村 治 主 体 是 否 具 备 项 目 争 取 能 力 在 村 庄 社 会 中, 社 会 分 层 结 构 趋 向 扁 平 化, 适 合 当 前 时 势 的 村 庄 精 英 本 就 稀 缺, 且 这 些 村 庄 精 英 用 以 争 取 项 目 指 标 的 关 系 圈 是 以 自 身 个 体 为 中 心 建 构 的, 缺 少 了 符 合 指 标 分 配 要 求 的 村 治 主 体, 村 庄 不 可 能 得 到 项 目 在 这 里, 露 村 的 案 例 可 以 从 反 面 提 供 印 证 案 例 3:2010 年 之 前, 露 村 村 主 任 为 邓 广 胜, 此 人 善 于 在 外 面 跑, 关 系 广, 为 村 子 里 争 取 到 不 少 项 目 指 标 邓 广 胜 的 家 庭 经 济 条 件 也 获 得 较 大 提 升, 房 子 翻 新, 还 买 了 小 轿 车, 且 在 工 作 中 越 来 越 霸 道, 甚 至 殴 打 村 民 2010 年 换 届 选 举 时, 邓 广 胜 被 选 下 台 新 上 任 的 主 任 万 勇 章 为 人 老 实 本 分, 但 没 有 能 力 争 取 项 目 露 村 自 2010 年 至 2013 年 没 有 得 到 任 何 项 目 指 标 于 是, 之 前 选 举 时 改 投 万 勇 章 票 的 村 民 后 悔 了, 说 被 那 些 鼓 动 者 忽 悠 了, 以 后 选 举 时 宁 选 一 个 能 拉 项 目 的 贪 官, 也 不 要 没 有 能 力 的 清 官 18 贪 官 虽 可 恨, 但 村 庄 至 少 还 能 够 得 到 一 些 项 目 实 惠 ; 清 官 虽 然 可 敬, 但 显 然 不 能 满 足 时 势 的 要 求 这 正 是 村 庄 社 会 关 于 贪 官 与 清 官 的 辩 证 逻 辑 2013 年 底, 之 前 因 贪 婪 和 工 作 霸 道 而 被 选 下 去 的 邓 广 胜 经 过 选 举 重 新 上 台 19 综 合 上 述 分 析, 可 以 将 税 费 时 期 村 庄 社 会 表 现 出 的 存 量 逻 辑 与 当 前 村 庄 社 会 表 现 出 的 增 量 逻 辑 比 较 如 下 ( 见 表 5) 表 5: 村 庄 社 会 的 存 量 逻 辑 与 增 量 逻 辑 存 量 逻 辑 增 量 逻 辑 时 代 背 景 税 费 时 期 项 目 进 村 村 民 的 主 导 逻 辑 利 益 损 失 最 小 化 能 得 一 点 是 一 点 村 民 的 行 动 策 略 监 督 村 干 部 行 为, 发 泄 对 村 干 部 不 满 选 出 能 够 争 取 项 目 指 标 的 村 干 部, 不 想 管 也 不 能 管 村 干 部 行 为 工 作 重 心 在 村 庄 内 部 的 治 理 实 践 上, 谋 利 空 间 与 村 庄 社 会 的 监 督 和 反 弹 力 度 成 反 比 以 争 资 跑 项 为 工 作 重 心, 有 着 相 当 的 谋 利 空 间, 但 村 庄 治 理 能 力 不 升 反 降 基 本 后 果 税 费 负 担 与 村 庄 社 会 的 监 督 力 度 成 反 比 能 够 得 到 项 目 实 惠, 但 却 无 法 对 村 干 部 形 成 监 督, 村 干 部 谋 利 空 间 大 增 18. 来 自 2013 年 6 月 14 日 对 露 村 村 民 代 表 翟 万 全 的 访 谈 19. 资 料 来 自 于 2014 年 1 月 2 日 对 露 村 主 任 邓 广 胜 的 电 话 回 访 183

社 会 2016 3 诚 然, 对 村 庄 社 会 增 量 逻 辑 与 存 量 逻 辑 的 区 分 是 在 理 想 类 型 的 意 义 上 做 出 的 在 不 同 的 历 史 时 段 和 制 度 环 境 下, 其 中 一 种 逻 辑 必 然 占 主 要 地 位 在 增 量 逻 辑 指 导 下, 村 庄 社 会 离 不 开 符 合 项 目 进 村 时 势 条 件 的 村 庄 精 英, 因 而 才 会 对 其 诸 种 不 轨 行 为 保 持 相 当 大 的 容 忍 度, 且 容 忍 度 随 着 项 目 资 金 争 取 数 额 的 增 加 而 提 升, 村 庄 权 力 结 构 也 就 在 体 制 精 英 不 断 争 取 项 目 进 村 与 村 庄 社 会 日 益 增 大 的 容 忍 度 下 得 以 固 化 六 从 代 理 人 到 新 代 理 人 : 比 较 分 析 与 延 展 讨 论 本 文 结 合 玉 镇 村 庄 项 目 制 基 层 实 践 经 验, 勾 勒 出 了 新 代 理 人 的 基 本 面 向 至 此, 新 代 理 人 与 其 他 村 治 主 体 的 不 同 点 可 归 纳 为 表 6 表 6: 不 同 村 治 主 体 之 比 较 传 统 代 理 人 治 理 主 体 士 绅 地 方 精 英 体 制 代 理 人 新 代 理 人 制 度 环 境 国 家 资 源 汲 取 国 家 资 源 汲 取 国 家 资 源 汲 取 国 家 资 源 输 入 权 威 基 础 儒 家 伦 理 国 家 非 正 式 授 权 社 会 共 同 体 舆 论 等 对 地 方 社 会 的 实 际 支 配 能 力 国 家 正 式 权 力 授 权 和 村 民 选 举 等 契 合 项 目 进 村 的 基 层 运 作 实 践, 满 足 村 庄 项 目 诉 求 冲 动 精 英 替 代 国 家 政 权 渗 透 以 及 村 庄 社 会 共 同 体 的 衰 落 实 际 控 制 能 力 的 增 减 和 宏 观 政 治 环 境 的 变 化 税 费 任 务 的 加 重 以 及 农 民 的 普 遍 抵 制 基 层 政 府 的 悬 浮 村 治 主 体 的 谋 利 冲 动 以 及 对 村 庄 项 目 诉 求 的 回 应 治 理 机 制 对 儒 家 伦 理 与 地 方 性 规 范 的 遵 守 与 践 行 依 靠 地 方 精 英 与 民 众 的 庇 护 关 系 进 行 治 理 政 府 权 力 的 授 权 以 及 对 地 方 性 规 范 的 策 略 性 援 引 利 益 治 理 治 理 绩 效 减 少 治 理 成 本, 权 力 结 构 稳 定, 较 为 保 守 国 家 政 权 建 设 内 卷 化 代 理 人 与 当 家 人 角 色 张 力 凸 显, 代 理 人 监 控 问 题 未 解 决, 税 费 末 期 税 费 负 担 的 繁 重 等 治 理 能 力 弱 化 权 力 结 构 固 化 脱 离 政 府 与 社 会 的 规 制 总 体 而 言, 本 文 的 新 代 理 人 概 念 包 括 四 个 层 面 的 意 涵 : 从 权 威 基 础 看, 对 村 庄 社 会 项 目 诉 求 冲 动 的 回 应 和 满 足 构 成 新 代 理 人 的 权 威 基 础 ; 从 精 英 替 代 的 过 程 看, 取 消 农 业 税 后 基 层 政 府 的 悬 浮 及 其 对 村 庄 社 会 控 制 能 力 的 弱 化, 村 治 主 体 的 谋 利 冲 动 以 及 对 村 庄 社 会 项 目 诉 求 的 满 足 能 力 构 成 了 新 代 理 人 实 现 精 英 替 代 的 核 心 机 制 ; 从 治 理 过 程 看, 184

新 代 理 人 : 项 目 进 村 中 的 村 治 主 体 研 究 依 托 村 庄 外 部 资 源 实 现 利 益 治 理, 构 成 新 代 理 人 的 治 理 逻 辑 ; 从 治 理 绩 效 看, 新 代 理 人 治 村 延 续 了 后 税 费 时 期 基 层 治 理 的 困 境, 村 治 能 力 弱 化 治 理 绩 效 的 低 下 与 村 庄 增 量 逻 辑 下 村 庄 权 力 结 构 的 稳 定 并 存, 村 治 主 体 脱 离 政 府 和 村 庄 社 会 的 双 重 规 制 新 代 理 人 的 界 说 在 一 定 程 度 上 延 续 了 学 术 界 对 于 代 理 人 体 制 的 关 注 因 此, 对 代 理 人 与 新 代 理 人 的 比 较 分 析 和 学 理 讨 论 将 进 一 步 深 化 对 新 代 理 人 的 认 识 如 何 平 衡 治 理 规 模 与 负 荷 成 本, 一 直 是 中 国 国 家 治 理 的 重 要 议 题 ( 周 雪 光,2013) 在 此, 代 理 人 体 制 从 理 论 和 现 实 两 个 方 面 给 出 了 可 行 方 案 委 托 代 理 模 型 出 自 学 术 界 对 于 企 业 行 为 的 研 究, 后 被 引 入 对 中 国 政 府 行 为 ( 周 黎 安,2008) 与 基 层 治 理 体 制 ( 吕 德 文,2013) 的 分 析 中 本 文 认 为, 在 某 种 意 义 上, 无 论 是 士 绅 地 方 精 英, 还 是 体 制 代 理 人, 其 所 蕴 含 的 国 家 治 理 模 式 均 可 视 为 代 理 人 体 制 在 不 同 时 空 环 境 下 的 具 体 表 现 在 士 绅 研 究 中, 皇 权 与 绅 权 形 塑 了 费 孝 通 (2006) 言 及 的 双 轨 制, 我 们 看 到, 一 方 面, 历 代 王 朝 都 致 力 于 地 方 政 治 整 合 以 及 培 养 敬 畏 官 府 纳 粮 当 差 安 分 守 己 的 良 民 ( 科 大 卫,2014); 另 一 方 面, 从 士 绅 的 权 威 来 源 以 及 士 绅 秉 持 的 儒 家 伦 理 规 范 来 看, 绅 权 并 未 脱 离 皇 权 而 存 在 20 也 就 是 说, 国 家 依 靠 士 绅 阶 层 治 理 村 庄, 是 国 家 官 僚 机 构 规 模 小, 无 法 真 正 渗 透 到 乡 村 社 会 ( 周 锡 瑞,2010; 杜 赞 奇,2010), 地 方 传 统 社 会 结 构 和 社 会 秩 序 保 存 较 为 完 整 ( 黄 宗 智,2000) 以 及 在 此 基 础 上 传 统 儒 家 道 德 伦 理 能 够 发 挥 作 用 等 一 系 列 结 构 性 条 件 下 的 治 理 方 式 换 言 之, 士 绅 代 表 国 家 治 理 村 庄, 协 助 国 家 完 成 赋 税 和 治 安 等 各 项 任 务, 其 实 也 是 代 理 人 体 制 的 一 种 表 现 形 式 20 世 纪 上 半 叶 之 后, 中 国 开 启 了 现 代 国 家 政 权 建 设 之 路 在 乡 村 社 会 中 建 立 完 善 的 基 层 政 权 组 织, 培 养 现 代 国 家 的 代 理 人, 成 为 国 家 政 权 建 设 的 主 要 目 标 但 在 帝 国 末 期 至 新 中 国 成 立 前 这 一 历 史 时 段 内, 国 家 代 理 人 体 制 遭 遇 了 日 益 强 劲 的 资 源 汲 取 力 度 以 及 村 庄 社 会 共 同 体 瓦 解 的 冲 击, 其 结 果 是 基 层 社 会 中 的 地 方 精 英 充 斥 进 国 家 正 式 组 织, 其 与 民 众 的 庇 护 关 系 从 保 护 型 经 纪 人 向 赢 利 型 经 纪 人 转 变, 从 而 出 现 国 家 政 权 建 设 内 卷 化 的 困 局 ( 杜 赞 奇,2010) 这 也 昭 示 着 当 时 国 家 20. 对 于 这 一 观 点 的 详 细 探 讨, 可 参 见 : 卜 正 明,2005; 狄 金 华 钟 涨 宝,2014 犪 185

社 会 2016 3 代 理 人 体 制 的 失 败 新 中 国 成 立 后, 村 治 主 体 被 整 合 进 正 式 治 理 组 织 ( 村 级 党 组 织 和 村 民 自 治 组 织 ) 中 正 式 治 理 组 织 作 为 国 家 在 基 层 的 代 理 人, 一 定 程 度 上 保 证 了 国 家 资 源 汲 取 和 基 层 社 会 秩 序 维 系 的 目 标 但 在 具 体 治 理 实 践 中, 政 府 的 行 政 涉 入 和 制 度 设 置 以 及 村 庄 社 会 结 构 的 变 迁 带 来 了 村 治 主 体 在 治 理 机 制 和 治 理 绩 效 上 的 差 异 性 通 过 对 不 同 村 治 主 体 的 分 析, 可 以 思 考 代 理 人 体 制 的 基 本 特 点 首 先, 委 托 方 与 代 理 方 之 间 的 信 息 不 对 称 一 直 是 代 理 人 体 制 难 以 克 服 的 问 题 ( 犑 犲 狀 狊 犲 狀 犪 狀 犱 犕 犲 犮 犽 犾 犻 狀 犵,1976), 由 此 所 带 来 的 基 层 治 理 遭 遇 政 府 行 政 介 入 时 的 不 适 应, 村 治 主 体 行 为 难 以 有 效 监 管 以 及 村 庄 社 会 诉 求 反 馈 不 畅 等 诸 多 问 题, 在 上 述 各 种 类 型 的 村 治 主 体 治 理 中 均 可 发 现 其 次, 从 村 治 主 体 的 权 威 来 源 看, 国 家 正 式 权 威 的 授 予 与 对 村 庄 社 会 诉 求 的 满 足 是 村 治 主 体 权 威 来 源 的 重 要 方 面 换 言 之, 村 治 主 体 的 权 威 来 自 于 自 上 而 下 和 自 下 而 上 两 个 方 面 再 次, 从 治 理 机 制 看, 代 理 人 体 制 同 时 取 决 于 地 方 政 府 的 行 为 及 地 方 社 会 结 构 ( 吕 德 文,2013), 而 具 体 到 村 治 实 践 中, 这 一 点 表 现 为 村 治 主 体 在 权 力 行 使 ( 孙 立 平,2001) 规 则 动 用 ( 狄 金 华,2015) 等 方 面 的 综 合 运 用 和 策 略 援 引 行 文 至 此, 新 代 理 人 中 新 的 层 面 也 就 清 晰 了 : 第 一, 受 制 于 后 税 费 时 期 基 层 政 府 的 悬 浮 及 其 与 村 庄 社 会 的 疏 离, 新 代 理 人 的 权 威 来 源 侧 重 于 对 项 目 进 村 中 村 庄 社 会 项 目 诉 求 的 满 足 第 二, 地 方 政 府 行 为 与 村 庄 社 会 结 构 不 再 构 成 村 治 主 体 行 为 的 决 定 性 因 素, 地 方 政 府 在 项 目 指 标 供 给 中 的 非 均 衡 性, 充 其 量 只 是 新 代 理 人 上 台 的 结 构 性 背 景 增 量 逻 辑 之 下, 村 庄 社 会 对 于 新 代 理 人 的 产 生 和 行 为 规 制 也 无 法 再 发 挥 作 用 第 三, 对 国 家 与 地 方 伦 理 价 值 权 力 禀 赋 和 政 策 规 范 的 综 合 运 用 和 策 略 援 引, 不 再 是 新 代 理 人 治 理 实 践 的 主 要 方 式 援 引 村 庄 外 部 资 源, 进 而 实 现 利 益 的 选 择 性 分 配, 即 利 益 分 配 而 非 伦 理 权 力 和 规 范 的 综 合 运 用, 构 成 新 代 理 人 治 村 的 主 导 机 制 当 然, 新 代 理 人 与 代 理 人 体 制 并 不 是 完 全 割 裂 的 新 代 理 人 表 现 出 的 上 述 新 特 征 是 既 有 代 理 人 体 制 在 当 前 国 家 与 村 庄 社 会 关 系 变 化 以 及 项 目 制 基 层 实 践 综 合 影 响 下 的 具 体 表 达 新 代 理 人 作 为 国 家 和 政 府 代 理 人 的 身 份 仍 然 存 在, 仍 然 在 发 挥 政 策 执 行 功 能 代 理 人 体 制 的 固 有 矛 盾 信 息 不 对 称 带 来 的 监 管 难 题 仍 然 适 用 于 对 新 代 理 人 的 理 解 但 必 须 认 识 到, 在 基 层 政 府 悬 浮 和 村 庄 社 会 增 186

新 代 理 人 : 项 目 进 村 中 的 村 治 主 体 研 究 量 逻 辑 的 背 景 下, 对 新 代 理 人 的 行 为 越 来 越 缺 乏 有 效 规 制 21 因 此, 新 代 理 人 的 出 现 对 国 家 惠 农 资 源 的 使 用 效 率 和 基 层 政 治 生 态 两 个 方 面 带 来 了 不 容 忽 视 的 消 极 影 响 新 代 理 人 在 国 家 惠 农 资 源 的 使 用 中 谋 取 了 大 量 利 益, 同 时 强 化 了 资 源 使 用 中 的 无 规 则 化, 这 无 疑 极 大 降 低 了 国 家 惠 农 资 源 的 使 用 效 率 ; 在 新 代 理 人 主 导 的 乡 村 治 理 实 践 中, 多 数 普 通 村 民 被 排 斥 在 利 益 分 配 之 外, 契 合 村 庄 社 会 公 共 意 志 的 规 则 治 理 并 无 存 在 的 空 间, 基 层 治 理 组 织 的 合 法 性 并 未 因 国 家 资 源 的 输 入 而 获 得 实 质 性 提 升, 基 层 政 治 的 民 主 化 水 平 也 未 因 国 家 与 村 庄 社 会 关 系 的 调 整 而 获 得 提 升 七 余 论 表 面 上 看, 新 代 理 人 的 出 现 是 村 庄 授 权 的 结 果, 迎 合 了 学 者 对 村 级 权 力 由 自 上 而 下 授 权 向 自 下 而 上 授 权 转 变 的 诉 求 ( 张 静,2007) 但 实 际 上, 这 种 授 权 并 没 有 转 化 为 基 层 社 会 的 有 效 治 理, 而 只 是 村 庄 社 会 迎 合 项 目 进 村 这 一 时 势 以 及 满 足 这 一 时 势 的 村 庄 精 英 有 意 利 用 的 结 果, 是 项 目 进 村 的 基 层 实 践 与 村 庄 社 会 合 谋 的 产 物 村 庄 社 会 在 被 项 目 惠 及 的 同 时, 不 得 不 承 担 由 此 而 来 的 一 系 列 后 果 新 代 理 人 的 出 现 意 味 着 国 家 和 村 庄 社 会 监 管 的 失 效, 是 当 前 村 治 主 体 在 国 家 资 源 下 乡 过 程 中 贪 腐 等 不 法 行 为 日 益 普 遍 的 结 构 性 动 因 22 同 时, 基 层 治 理 又 是 国 家 治 理 必 不 可 少 的 一 部 分, 新 代 理 人 的 出 现 对 中 国 国 家 治 理 现 代 化 提 出 了 新 的 挑 战 新 代 理 人 的 出 现 昭 示 着 项 目 进 村 过 程 中 国 家 与 乡 村 社 会 之 间 的 连 接 纽 带 发 生 了 变 化, 可 视 作 项 目 制 的 意 外 后 果 ( 陈 家 建 张 琼 文 胡 俞,2015) 但 如 果 将 视 域 放 宽, 可 以 发 现, 项 目 制 是 当 前 国 家 资 源 输 入 乡 村 社 会 的 主 要 形 式 之 一, 因 此 可 以 说, 新 代 理 人 所 统 摄 的 意 涵 其 实 反 映 出 国 家 资 源 下 乡 背 景 下 乡 村 基 层 治 理 的 一 般 逻 辑 21. 在 原 有 代 理 人 体 制 中, 尽 管 对 村 治 主 体 的 监 管 一 直 是 国 家 政 权 建 设 悬 而 未 决 的 问 题, 但 至 少 可 以 说, 村 庄 社 会 还 是 能 够 对 其 行 为 有 所 限 制 的 村 治 主 体 代 表 国 家 从 村 庄 提 取 资 源, 由 于 资 源 提 取 涉 及 每 家 每 户, 与 个 体 村 民 的 利 益 高 度 相 关, 因 此 能 够 受 到 村 民 的 监 督, 国 家 也 能 够 通 过 对 基 层 民 众 反 制 行 为 的 感 知, 采 取 相 应 的 政 策 措 施 规 制 村 治 主 体 的 行 为 22. 近 年 来 出 现 的 小 官 巨 贪 即 属 其 中 典 型, 相 关 介 绍 可 参 见 : 高 官 巨 贪 较 为 突 出, 小 官 巨 贪 呈 上 升 趋 势, 犺 狋 狆 :// 狀 犲 狑 狊. 狊 犻 狀 犪. 犮 狅 犿. 犮 狀 / 狅 /2015 08 18/ 犱 狅 犮 犻 犳 狓 犳 狓 狉 犪 犻 2032357. 狊 犺 狋 犿 犾 (2015 年 8 月 27 日 ) 187

社 会 2016 3 改 革 开 放 以 来, 国 家 治 理 进 路 从 国 家 权 力 大 包 大 揽 的 总 体 性 支 配 走 向 以 行 政 科 层 化 市 场 化 为 依 归 的 技 术 治 理 技 术 治 理 旨 在 将 各 级 政 府 行 为 纳 入 法 治 化 和 规 范 化 的 轨 道 之 中, 依 靠 行 政 吸 纳 政 治 的 办 法 来 确 立 公 共 合 法 性 的 基 础 ( 渠 敬 东 周 飞 舟 应 星,2009) 在 基 层, 这 种 治 理 逻 辑 的 转 变 突 出 表 现 为 国 家 惠 农 资 源 在 输 入 基 层 过 程 中, 标 准 化 规 范 化 程 式 化 的 治 理 技 术 取 代 灵 活 的 非 正 式 的 乡 土 化 的 治 理 技 术, 直 接 对 接 到 农 户 的 直 接 治 理 取 代 以 代 理 人 监 控 为 核 心 内 容 的 间 接 治 理 ( 田 先 红,2012) 但 在 实 践 层 面, 技 术 治 理 在 规 范 基 层 治 理 组 织 权 力 运 作 的 同 时, 也 在 弱 化 基 层 组 织 的 治 理 能 力 ( 陈 锋,2015) 换 言 之, 技 术 治 理 旨 在 规 训 行 政 权 力, 但 作 为 治 理 对 象 的 乡 村 社 会 自 身 的 非 规 则 化 和 非 标 准 化 又 难 以 回 应 技 术 治 理 的 要 求, 从 而 导 致 国 家 ( 政 府 ) 与 村 庄 社 会 之 间 的 连 接 纽 带 发 生 变 化 新 代 理 人 的 出 现 正 是 这 种 变 化 的 集 中 体 现 新 代 理 人 主 导 下 的 乡 村 基 层 治 理 呈 现 出 多 重 悖 论 组 合 的 矛 盾 : 一 方 面, 基 层 正 式 治 理 组 织 的 治 理 资 源 和 治 理 能 力 弱 化, 难 以 满 足 乡 村 社 会 的 治 理 需 要, 另 一 方 面, 村 治 主 体 却 在 不 断 扩 充 利 益 空 间, 获 取 大 量 利 益 ; 一 方 面, 国 家 ( 政 府 ) 出 台 大 量 的 制 度 章 程, 旨 在 通 过 制 度 化 手 段 理 顺 基 层 治 理 体 制, 另 一 方 面, 这 些 制 度 却 因 水 土 不 服 难 以 落 地, 资 源 分 配 权 的 上 移 与 强 化 在 遭 遇 多 元 化 的 乡 村 社 会 时, 催 生 了 大 量 制 度 外 行 为 ( 李 祖 佩,2015), 基 层 治 理 实 际 与 规 则 之 治 相 去 甚 远 ; 一 方 面, 旨 在 增 进 公 共 福 祉 的 国 家 惠 农 资 源 输 入 乡 村, 另 一 方 面, 资 源 输 入 并 没 有 实 现 基 层 社 会 的 有 效 治 理, 反 而 陷 入 内 卷 化 的 历 史 怪 圈 正 因 如 此, 如 何 理 顺 国 家 乡 村 治 理 组 织 ( 村 治 主 体 ) 与 村 庄 社 会 三 者 之 间 的 关 系, 是 当 前 克 服 乡 村 基 层 治 理 困 境 的 关 键 如 果 考 虑 到 国 家 资 源 反 哺 农 村 这 一 现 实, 那 么, 理 顺 三 者 关 系 的 核 心 在 于 强 化 国 家 与 村 庄 社 会 对 乡 村 治 理 组 织 的 有 效 监 督, 使 其 既 能 够 积 极 作 为, 又 能 不 偏 离 制 度 化 要 求 这 中 间, 国 家 与 村 庄 社 会 两 者 缺 一 不 可, 简 单 依 靠 国 家 技 术 治 理 的 单 向 度 推 进 会 带 来 村 庄 社 会 的 缺 位, 而 村 庄 社 会 的 在 场 又 需 要 国 家 制 度 的 支 持 从 根 本 上 讲, 国 家 惠 农 资 源 的 公 共 性 特 征 与 村 庄 社 会 的 公 共 诉 求 是 契 合 的 换 言 之, 在 资 源 下 乡 过 程 中, 国 家 与 村 庄 社 会 两 者 的 利 益 是 一 致 的, 而 这 将 为 国 家 与 村 庄 社 会 共 同 发 挥 有 效 监 管 提 供 可 能 和 机 遇 当 然, 如 何 从 理 论 和 操 作 层 面 对 这 一 问 题 做 出 解 188

新 代 理 人 : 项 目 进 村 中 的 村 治 主 体 研 究 答, 已 经 超 出 了 本 文 的 研 究 主 题 当 然, 本 文 尚 存 在 以 下 三 方 面 不 足, 需 要 进 一 步 完 善 : 第 一, 在 材 料 层 面, 囿 于 研 究 侧 重 点, 本 文 未 能 在 县 级 政 府 部 门 项 目 指 标 分 配 以 及 村 治 主 体 如 何 利 用 各 种 关 系 和 策 略 争 取 项 目 指 标 方 面 充 分 展 开, 而 更 多 地 将 其 处 理 为 分 析 村 治 主 体 行 动 逻 辑 变 化 的 背 景 因 素 同 时, 因 本 文 的 关 注 点 是 村 庄 主 动 承 接 项 目 中 基 层 治 理 机 制 的 变 化, 故 以 乡 镇 非 中 心 村 作 为 材 料 分 析 的 重 点, 但 这 也 束 缚 了 乡 域 经 验 呈 现 的 完 整 性 第 二, 在 研 究 方 法 层 面, 本 文 并 不 认 为 个 别 案 例 能 够 代 表 项 目 制 基 层 实 践 经 验 的 全 部, 而 只 是 从 项 目 进 村 中 村 庄 承 接 项 目 以 及 自 身 的 调 整 这 一 个 层 面, 理 解 项 目 制 基 层 实 践 过 程 对 基 层 治 理 体 制 的 冲 击 第 三, 从 核 心 概 念 提 炼 和 分 析 层 面 来 看, 任 何 概 念 的 提 出 都 服 务 于 研 究 目 标, 新 代 理 人 作 为 核 心 概 念 在 本 文 中 主 要 用 以 分 析 项 目 进 村 中 的 村 治 主 体 与 既 有 代 理 人 体 制 的 差 异 性 和 延 续 性, 从 而 实 现 理 论 对 话 的 目 的 同 时, 新 代 理 人 概 念 统 摄 了 当 前 村 治 主 体 在 权 威 来 源 精 英 替 代 过 程 治 理 机 制 和 治 理 绩 效 等 方 面 的 新 变 化, 提 供 了 新 的 关 注 点, 可 使 学 界 对 相 关 主 题 予 以 更 多 的 关 注 参 考 文 献 ( 犚 犲 犳 犲 狉 犲 狀 犮 犲 狊 ) 卜 正 明.2005. 为 权 力 祈 祷 : 佛 教 与 晚 明 中 国 士 绅 社 会 的 形 成 [ 犕 ]. 南 京 : 江 苏 人 民 出 版 社. 常 向 群.2009. 关 系 抑 或 礼 尚 往 来?[ 犕 ]. 上 海 人 民 出 版 社. 陈 锋.2012. 连 带 式 制 衡 : 基 层 组 织 权 力 的 运 作 机 制 [ 犑 ]. 社 会 32(1):111-132. 陈 锋.2015. 分 利 秩 序 与 基 层 治 理 内 卷 化 资 源 输 入 背 景 下 的 乡 村 治 理 逻 辑 [ 犑 ]. 社 会 35(3):95-120. 陈 家 建.2013. 项 目 制 与 基 层 政 府 动 员 对 社 会 管 理 项 目 化 运 作 的 社 会 学 考 察 [ 犑 ]. 中 国 社 会 科 学 (2):64-79. 陈 家 建 张 琼 文 胡 俞.2015. 项 目 制 与 政 府 间 权 责 关 系 演 变 : 机 制 与 影 响 [ 犑 ]. 社 会 35 (5):1-24. 狄 金 华.2015. 被 困 的 治 理 : 河 镇 的 复 合 治 理 与 农 户 策 略 (1980 2009)[ 犕 ]. 北 京 : 生 活 读 书 新 知 三 联 书 店. 狄 金 华 钟 涨 宝.2014 犪. 从 主 体 到 规 则 的 转 向 中 国 传 统 农 村 的 基 层 治 理 研 究 [ 犑 ]. 社 会 学 研 究 (5):73-97. 狄 金 华 钟 涨 宝.2014 犫. 变 迁 中 的 基 层 治 理 资 源 及 其 治 理 绩 效 : 基 于 鄂 西 南 河 村 黑 地 的 分 析 [ 犑 ]. 社 会 34(1):148-174. 董 磊 明 陈 柏 峰 聂 良 波.2008. 结 构 混 乱 与 迎 法 下 乡 河 南 宋 村 法 律 实 践 的 解 读 [ 犑 ]. 中 国 社 会 科 学 (5):87-100. 杜 赞 奇.2010. 文 化 权 力 与 国 家 :1900 1942 年 的 华 北 农 村 [ 犕 ]. 南 京 : 江 苏 人 民 出 版 社. 费 孝 通.2006. 中 国 绅 士 [ 犕 ]. 惠 海 鸣, 译. 北 京 : 中 国 社 会 科 学 出 版 社. 费 孝 通.2010. 乡 土 中 国 [ 犕 ]. 北 京 : 人 民 出 版 社. 189

社 会 2016 3 费 孝 通.2012. 论 绅 士 [ 犌 ]// 皇 权 与 绅 权. 吴 晗 费 孝 通, 等. 长 沙 : 岳 麓 书 社 :1-8. 冯 猛.2009. 后 农 业 税 费 时 代 乡 镇 政 府 的 项 目 包 装 行 为 : 以 东 北 特 拉 河 镇 为 例 [ 犑 ]. 社 会 29(4):59-78. 桂 华.2014. 项 目 制 与 农 村 公 共 品 供 给 体 制 分 析 以 农 地 整 治 为 例 [ 犑 ]. 政 治 学 研 究 (4):50-62. 何 炳 棣.2013. 明 清 社 会 史 论 [ 犕 ]. 台 北 : 联 经 出 版 事 业 公 司. 贺 雪 峰.2007. 取 消 农 业 税 对 国 家 与 农 民 关 系 的 影 响 [ 犑 ]. 甘 肃 社 会 科 学 (2):1-3. 黄 宗 智.2000. 华 北 小 农 经 济 与 社 会 变 迁 [ 犕 ]. 北 京 : 中 华 书 局. 黄 宗 智.2006. 长 江 三 角 洲 小 农 家 庭 与 乡 村 发 展 [ 犕 ]. 北 京 : 中 华 书 局. 黄 祖 军 陈 长 虹.2013. 项 目 制 下 基 层 治 理 风 险 分 析 [ 犑 ]. 西 华 师 范 大 学 学 报 ( 哲 学 社 会 科 学 版 )(4):6-10. 科 大 卫.2014. 皇 帝 和 祖 宗 : 华 南 的 国 家 与 宗 族 [ 犕 ]. 南 京 : 江 苏 人 民 出 版 社. 李 猛.1995. 从 士 绅 到 地 方 精 英 [ 犑 ]. 中 国 书 评 (5):93-107. 李 芝 兰 吴 理 财.2005. 倒 逼 还 是 反 倒 逼 农 业 税 费 改 革 前 后 中 央 与 地 方 之 间 的 互 动 [ 犑 ]. 社 会 学 研 究 (4):44-63. 李 祖 佩.2011. 混 混 乡 村 组 织 与 基 层 治 理 内 卷 化 乡 村 混 混 的 力 量 表 达 及 后 果 [ 犑 ]. 青 年 研 究 (3):55-67. 李 祖 佩.2013. 项 目 进 村 与 乡 村 治 理 重 构 一 项 基 于 村 庄 本 位 的 考 察 [ 犑 ]. 中 国 农 村 观 察 (4):2-13. 李 祖 佩.2014. 项 目 下 乡 乡 镇 政 府 自 利 与 基 层 治 理 困 境 基 于 某 国 家 级 贫 困 县 涉 农 项 目 运 作 的 实 证 分 析 [ 犑 ]. 南 京 农 业 大 学 学 报 ( 社 会 科 学 版 )(5):18-25. 李 祖 佩.2015. 项 目 制 基 层 实 践 困 境 及 其 解 释 国 家 自 主 性 的 视 角 [ 犑 ]. 政 治 学 研 究 (5):111-122. 李 祖 佩 钟 涨 宝.2015. 分 级 处 理 与 资 源 依 赖 项 目 制 基 层 实 践 中 矛 盾 调 处 与 秩 序 维 系 [ 犑 ]. 中 国 农 村 观 察 (2):81-93. 刘 建 平 何 建 军 刘 文 高.2006. 农 业 税 取 消 后 农 村 公 共 品 供 给 能 力 下 降 的 现 象 及 对 策 分 析 基 于 湖 北 省 部 分 地 区 的 调 查 [ 犑 ]. 中 国 行 政 管 理 (5):17-21. 卢 晖 临 李 雪.2007. 如 何 走 出 个 案 从 个 案 研 究 到 拓 展 个 案 研 究 [ 犑 ]. 中 国 社 会 科 学 (1):118-130. 罗 家 德.2012. 关 系 与 圈 子 中 国 人 工 作 场 域 中 的 圈 子 现 象 [ 犑 ]. 管 理 学 报 (2):165-178. 吕 德 文.2013. 乡 村 社 会 的 治 理 [ 犕 ]. 济 南 : 山 东 人 民 出 版 社. 马 良 灿.2013. 项 目 制 背 景 下 农 村 扶 贫 工 作 及 其 限 度 [ 犑 ]. 社 会 科 学 战 线 (4):211-217. 欧 阳 静.2011. 策 略 主 义 桔 镇 运 作 的 逻 辑 [ 犕 ]. 北 京 : 中 国 政 法 大 学 出 版 社. 渠 敬 东.2012. 项 目 制 : 一 种 新 的 国 家 治 理 体 制 [ 犑 ]. 中 国 社 会 科 学 (5):113-130. 渠 敬 东 周 飞 舟 应 星.2009. 从 总 体 支 配 到 技 术 治 理 基 于 中 国 30 年 改 革 经 验 的 社 会 学 分 析 [ 犑 ]. 中 国 社 会 科 学 (6):104-127. 史 普 原.2015. 科 层 为 体 项 目 为 用 : 一 个 中 央 项 目 运 作 的 组 织 探 讨 [ 犑 ]. 社 会 35(5):25-59. 孙 立 平.2001. 过 程 事 件 分 析 与 对 当 代 中 国 农 村 社 会 生 活 的 洞 察 [ 犌 ]// 农 村 基 层 政 权 运 行 与 村 民 自 治. 王 汉 生 杨 善 华, 主 编. 北 京 : 中 国 社 会 科 学 出 版 社 :6-22. 田 先 红.2012. 治 理 基 层 中 国 桥 镇 信 访 博 弈 的 叙 事,1995 2009 [ 犕 ]. 北 京 : 社 会 科 学 文 献 出 版 社. 王 绍 光.2008. 大 转 型 :1980 年 代 以 来 中 国 的 双 向 运 动 [ 犑 ]. 中 国 社 会 科 学 (1):129-148. 魏 斐 德.2010. 中 华 帝 制 的 衰 落 [ 犕 ]. 合 肥 : 黄 山 书 社. 吴 毅.2007. 小 镇 喧 嚣 : 一 个 乡 镇 政 治 运 作 的 演 绎 与 阐 释 [ 犕 ]. 北 京 : 生 活 读 书 新 知 三 联 书 店. 萧 公 权.2014. 中 国 乡 村 : 论 19 世 纪 的 帝 国 控 制 [ 犕 ]. 台 北 : 联 经 出 版 事 业 公 司. 徐 勇.1997. 村 干 部 的 双 重 角 色 : 代 理 人 与 当 家 人 [ 犑 ]. 二 十 一 世 纪 (8):151-158. 杨 华.2013. 城 郊 农 民 的 预 期 征 地 拆 迁 : 概 况 表 现 与 影 响 以 荆 门 市 城 郊 农 村 为 例 190

新 代 理 人 : 项 目 进 村 中 的 村 治 主 体 研 究 [ 犑 ]. 华 中 科 技 大 学 学 报 ( 社 会 科 学 版 )(2):98-105. 尹 利 民 全 文 婷.2014. 项 目 进 村 集 体 债 务 与 新 时 期 的 农 民 负 担 基 于 赣 北 犇 村 的 个 案 分 析 [ 犑 ]. 东 华 理 工 大 学 学 报 ( 社 会 科 学 版 )(1):53-57. 应 小 丽.2013. 项 目 进 村 中 村 庄 自 主 性 的 扩 展 与 借 力 效 应 基 于 浙 江 犑 村 的 考 察 [ 犑 ]. 浙 江 社 会 科 学 (10):93-98. 袁 松.2012. 富 人 治 村 浙 中 吴 镇 的 权 力 实 践 [ 犇 ]. 华 中 科 技 大 学 博 士 学 位 论 文. 张 静.2007. 基 层 政 权 : 乡 村 制 度 诸 问 题 [ 犕 ]. 上 海 人 民 出 版 社. 张 仲 礼.1991. 中 国 绅 士 : 关 于 其 在 19 世 纪 中 国 社 会 中 作 用 的 研 究 [ 犕 ]. 上 海 社 会 科 学 院 出 版 社. 折 晓 叶 陈 婴 婴.2011. 项 目 制 的 分 级 运 作 机 制 和 治 理 逻 辑 对 项 目 进 村 案 例 的 社 会 学 分 析 [ 犑 ]. 中 国 社 会 科 学 (4):126-148. 周 飞 舟.2006. 从 汲 取 型 政 权 到 悬 浮 型 政 权 税 费 改 革 对 国 家 与 农 民 关 系 之 影 响 [ 犑 ]. 社 会 学 研 究 (3):1-38. 周 飞 舟.2012. 财 政 资 金 的 专 项 化 及 其 问 题 : 兼 论 项 目 治 国 [ 犑 ]. 社 会 32(1):1-37. 周 黎 安.2008. 转 型 中 的 地 方 政 府 : 官 员 激 励 与 治 理 [ 犕 ]. 上 海 : 格 致 出 版 社. 周 锡 瑞.2010. 义 和 团 运 动 的 起 源 [ 犕 ]. 南 京 : 江 苏 人 民 出 版 社. 周 雪 光.2008. 基 层 政 府 的 共 谋 现 象 政 府 行 为 的 制 度 逻 辑 [ 犑 ]. 社 会 学 研 究 (6):1-21. 周 雪 光.2013. 国 家 治 理 规 模 及 其 负 荷 成 本 的 思 考 [ 犑 ]. 吉 林 大 学 社 会 科 学 学 报 (1):5-8. 犈 狊 犺 犲 狉 犻 犮 犽, 犑 狅 狊 犲 狆 犺 犠. 犪 狀 犱 犕 犪 狉 狔 犅. 犚 犪 狀 犽 犻 狀.1990. 犆 犺 犻 狀 犲 狊 犲 犔 狅 犮 犪 犾 犈 犾 犻 狋 犲 狊 犪 狀 犱 犘 犪 狋 狋 犲 狉 狀 狊 狅 犳 犇 狅 犿 犻 狀 犪 狀 犮 犲. 犅 犲 狉 犽 犲 犾 犲 狔 犪 狀 犱 犔 狅 狊 犃 狀 犵 犲 犾 犲 狊, 犆 犪 犾 犻 犳 狅 狉 狀 犻 犪 : 犝 狀 犻 狏 犲 狉 狊 犻 狋 狔 狅 犳 犆 犪 犾 犻 犳 狅 狉 狀 犻 犪 犘 狉 犲 狊 狊. 犑 犲 狀 狊 犲 狀, 犕 犻 犮 犺 犪 犲 犾 犆. 犪 狀 犱 犠 犻 犾 犻 犪 犿 犎. 犕 犲 犮 犽 犾 犻 狀 犵.1976. 犜 犺 犲 狅 狉 狔 狅 犳 狋 犺 犲 犉 犻 狉 犿 : 犕 犪 狀 犪 犵 犲 狉 犻 犪 犾 犅 犲 犺 犪 狏 犻 狅 狉, 犃 犵 犲 狀 犮 狔 犆 狅 狊 狋 狊, 犪 狀 犱 犗 狑 狀 犲 狉 狊 犺 犻 狆 犛 狋 狉 狌 犮 狋 狌 狉 犲. 犑 狅 狌 狉 狀 犪 犾 狅 犳 犉 犻 狀 犪 狀 犮 犻 犪 犾 犈 犮 狅 狀 狅 犿 犻 犮 狊 (3):305-360. 犛 犮 犺 狅 狆 狆 犪, 犓 犲 犻 狋 犺 犚.1982. 犆 犺 犻 狀 犲 狊 犲 犈 犾 犻 狋 犲 狊 犪 狀 犱 犘 狅 犾 犻 狋 犻 犮 犪 犾 犆 犺 犪 狀 犵 犲 : 犣 犺 犲 犼 犻 犪 狀 犵 犘 狉 狅 狏 犻 狀 犮 犲 犻 狀 狋 犺 犲 犈 犪 狉 犾 狔 犜 狑 犲 狀 狋 犻 犲 狋 犺. 犆 犪 犿 犫 狉 犻 犱 犵 犲, 犕 犪 狊 狊 : 犎 犪 狉 狏 犪 狉 犱 犝 狀 犻 狏 犲 狉 狊 犻 狋 狔 犘 狉 犲 狊 狊. 犠 犪 犾 犱 犲 狉, 犃 狀 犱 狉 犲 狑.1986. 犆 狅 犿 犿 狌 狀 犻 狊 狋 犖 犲 狅 犜 狉 犪 犱 犻 狋 犻 狅 狀 犪 犾 犻 狊 犿 : 犠 狅 狉 犽 犪 狀 犱 犃 狌 狋 犺 狅 狉 犻 狋 狔 犻 狀 犆 犺 犻 狀 犲 狊 犲 犐 狀 犱 狌 狊 狋 狉 狔. 犅 犲 狉 犽 犲 犾 犲 狔 : 犝 狀 犻 狏 犲 狉 狊 犻 狋 狔 狅 犳 犆 犪 犾 犻 犳 狅 狉 狀 犻 犪 犘 狉 犲 狊 狊. 责 任 编 辑 : 田 青 1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