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 设 项 目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表 ( 公 示 稿 ) 项 目 名 称 : 健 身 服 务 游 泳 馆 经 营 日 用 百 货 体 育 器 材 销 售 项 目 建 设 单 位 ( 盖 章 ) 扬 州 杰 瑞 健 身 有 限 公 司 编 制 日 期 : 2015 年 08 月 江 苏 省 环 境 保 护 厅 制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表 编 制 说 明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表 由 具 有 从 事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工 作 资 质 的 单 位 编 制 1 项 目 名 称 指 项 目 立 项 批 复 时 的 名 称, 应 不 超 过 30 个 字 ( 两 个 英 文 字 段 作 一 个 汉 字 ) 2 建 设 地 点 指 项 目 所 在 地 详 细 地 址, 公 路 铁 路 应 填 写 起 止 地 点 3 行 业 类 别 按 国 标 填 写 4 总 投 资 指 项 目 投 资 总 额 5 主 要 环 境 保 护 目 标 指 项 目 区 周 围 一 定 范 围 内 集 中 居 民 住 宅 区 学 校 医 院 保 护 文 物 风 景 名 胜 区 水 源 地 和 生 态 敏 感 点 等, 应 尽 可 能 给 出 保 护 目 标 性 质 规 模 和 距 场 界 距 离 等 6 结 论 与 建 议 给 出 本 项 目 清 洁 生 产 达 标 排 放 和 总 量 控 制 的 分 析 结 论, 确 定 污 染 防 治 措 施 的 有 效 性, 说 明 本 项 目 对 环 境 造 成 的 影 响, 给 出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可 行 性 的 明 确 结 论 同 时 提 出 减 少 环 境 影 响 的 其 他 建 议 7 预 审 意 见 由 行 业 主 管 部 门 填 写 答 复 意 见, 无 主 管 部 门 项 目, 可 不 填 8 审 批 意 见 由 负 责 审 批 该 项 目 的 环 境 保 护 行 政 主 管 部 门 批 复
建 设 项 目 基 本 情 况 项 目 名 称 建 设 单 位 健 身 服 务 游 泳 馆 经 营 日 用 百 货 体 育 器 材 销 售 项 目 扬 州 杰 瑞 健 身 有 限 公 司 法 人 代 表 胡 * 民 联 系 人 胡 * 民 通 讯 地 址 扬 州 市 邗 江 区 黄 金 坝 路 5 号 联 系 电 话 185****6650 传 真 邮 政 编 码 225000 建 设 地 点 扬 州 市 邗 江 区 黄 金 坝 路 5 号 立 项 审 批 部 门 - 批 准 文 号 - 建 设 性 质 占 地 面 积 ( 平 方 米 ) 总 投 资 ( 万 元 ) 500 新 建 改 扩 建 技 改 1470.5 其 中 : 环 保 投 资 ( 万 元 ) 行 业 代 码 及 类 别 R8830 休 闲 健 身 绿 化 面 积 ( 平 方 米 ) - 54 环 保 投 资 占 总 投 资 比 例 10.8% 评 价 经 费 ( 万 元 ) - 投 产 日 期 - 原 辅 材 料 ( 包 括 名 称 用 量 ) 及 主 要 设 施 规 格 数 量 ( 包 括 锅 炉 发 电 机 等 ) 详 情 见 第 2 页 建 设 项 目 主 要 设 备 表 水 及 能 源 消 耗 量 名 称 消 耗 量 名 称 消 耗 量 水 ( 吨 / 年 ) 12795 燃 油 ( 吨 / 年 ) 无 电 ( 千 瓦 时 / 年 ) 55 万 燃 气 无 燃 煤 ( 吨 / 年 ) 无 其 它 无 污 水 ( 工 业 污 水 生 活 污 水 ) 排 水 量 及 排 放 去 向 本 项 目 废 水 主 要 为 洗 浴 废 水 生 活 污 水 及 设 备 反 冲 洗 废 水, 产 生 量 为 11823m 3 /a, 生 活 污 水 经 化 粪 池 预 处 理 后 与 其 它 废 水 一 同 接 管 排 入 该 区 域 污 水 管 网, 最 终 进 入 汤 汪 污 水 处 理 厂 集 中 处 理 放 射 性 同 位 素 和 伴 有 电 磁 辐 射 的 设 施 的 使 用 情 况 无 1
原 辅 材 料 及 主 要 设 备 : 建 设 项 目 主 要 设 备 见 下 表 建 设 项 目 主 要 设 备 表 序 号 设 备 名 称 型 号 数 量 备 注 1 中 央 空 调 **** 25 台 2 单 元 式 新 风 机 **** 2 套 外 机 设 置 在 楼 顶 3 吸 顶 机 **** 1 套 4 水 循 环 过 滤 设 备 **** 3 台 游 泳 池 和 戏 水 池 区 域 5 跑 步 机 **** 10 台 6 动 感 单 车 **** 25 台 7 台 球 桌 **** 1 台 健 身 区 域 8 乒 乓 球 桌 **** 1 台 9 音 响 设 备 **** 3 套 2
工 程 内 容 及 规 模 : 1 项 目 基 本 情 况 扬 州 杰 瑞 健 身 有 限 公 司 现 投 资 500 万 元 建 设 健 身 服 务 游 泳 馆 经 营 日 用 百 货 体 育 器 材 销 售 项 目, 本 项 目 租 赁 扬 州 界 龙 名 都 置 业 有 限 公 司 现 有 商 业 用 房 负 一 层 ( 具 体 详 见 附 件 2- 建 设 项 目 房 屋 租 赁 协 议 房 产 证 ), 位 于 扬 州 市 黄 金 坝 路 5 号, 占 地 面 积 1470.5 m 2, 具 体 位 置 详 见 附 图 1- 建 设 项 目 地 理 位 置 图 项 目 所 在 商 业 用 房 地 面 上 有 两 层, 一 层 为 扬 州 御 龙 湾 售 楼 处, 二 层 为 御 龙 湾 售 楼 办 公 处, 本 项 目 在 负 一 层 本 项 目 员 工 20 人, 预 计 日 均 接 纳 顾 客 约 80 人, 营 业 时 间 为 10:00~22:00, 年 营 业 日 360 天 根 据 现 场 勘 查, 项 目 各 设 备 均 已 安 装 到 位, 目 前 处 于 试 运 行 状 态 建 设 项 目 四 址 范 围 : 东 侧 为 御 龙 湾 花 园, 南 侧 为 小 路, 西 侧 为 黄 金 坝 路, 北 侧 为 御 龙 湾 花 园 ( 具 体 详 见 附 图 2- 建 设 项 目 周 围 概 况 及 污 水 走 向 图 ) 2 项 目 工 程 内 容 本 项 目 为 租 赁 现 有 场 地 进 行 经 营, 无 土 建 工 程, 需 进 行 内 部 装 修 改 造 其 工 程 内 容 主 要 包 括 室 内 装 潢 和 设 备 的 购 买 安 装 调 试 等 环 节 ; 环 保 工 程 主 要 包 括 化 粪 池 水 循 环 过 滤 设 备 噪 声 治 理 和 垃 圾 箱 等 本 项 目 内 部 布 局 详 见 附 图 3.1- 建 设 项 目 内 部 平 面 布 置 图 3 项 目 公 用 工 程 (1) 给 水 排 水 : 本 项 目 用 水 由 城 市 自 来 水 管 网 供 给 ; 本 项 目 排 水 为 综 合 废 水, 生 活 污 水 经 化 粪 池 预 处 理 后 与 其 它 废 水 一 同 接 管 排 入 该 区 域 污 水 管 网, 最 终 进 入 汤 汪 污 水 处 理 厂 集 中 处 理 (2) 供 电 : 本 项 目 用 电 接 自 邗 江 区 区 域 电 网 (3) 暖 通 : 本 项 目 室 内 空 间 采 用 的 暖 通 设 备 主 要 为 中 央 空 调 与 本 项 目 有 关 的 原 有 污 染 情 况 及 主 要 环 境 问 题 : 本 项 目 租 赁 扬 州 市 黄 金 坝 路 5 号 扬 州 界 龙 名 都 置 业 有 限 公 司 现 有 商 业 用 房 负 一 层, 无 原 有 污 染 情 况 及 环 境 问 题 3
建 设 项 目 所 在 地 自 然 环 境 社 会 环 境 简 况 自 然 环 境 简 况 ( 地 形 地 貌 地 质 气 候 气 象 水 文 植 被 生 物 多 样 性 等 ): 位 置 面 积 扬 州, 地 处 江 苏 中 部, 长 江 北 岸 江 淮 平 原 南 端 现 辖 区 域 在 东 经 119 01 至 119 54 北 纬 32 15 至 33 25 之 间 南 部 濒 临 长 江, 北 与 淮 安 盐 城 接 壤, 东 和 盐 城 泰 州 毗 连, 西 与 南 京 淮 安 及 安 徽 省 天 长 市 交 界 扬 州 城 区 位 于 长 江 与 京 杭 运 河 交 汇 处, 东 经 119 26 北 纬 32 24 全 市 总 面 积 6634 平 方 公 里 市 区 面 积 2312 平 方 公 里 规 划 建 成 区 面 积 420 平 方 公 里 地 形 地 貌 扬 州 市 境 内 地 形 西 高 东 低, 仪 征 境 内 丘 陵 山 区 为 最 高, 从 西 向 东 呈 扇 形 逐 渐 倾 斜, 高 邮 市 宝 应 县 与 泰 州 兴 化 市 交 界 一 带 最 低, 为 浅 水 湖 荡 地 区 扬 州 市 3 个 区 和 仪 征 市 的 北 部 为 丘 陵 京 杭 运 河 以 东 通 扬 运 河 以 北 为 里 下 河 地 区, 沿 江 和 沿 湖 一 带 为 平 原 气 候 气 象 项 目 所 在 地 区 属 北 亚 热 带 湿 润 气 候 区, 四 季 分 明, 季 风 明 显, 雨 水 充 沛, 雨 热 同 季 全 年 最 多 风 向 为 东 北 风 和 东 风, 频 率 各 为 9% 夏 季 多 为 从 海 洋 吹 来 的 湿 热 的 东 南 东 风 ( 频 率 为 13%), 冬 季 盛 行 来 自 北 方 的 干 冷 的 东 北 风 ( 频 率 为 10%), 春 季 多 为 东 北 风 土 壤 扬 州 市 境 内 土 壤 分 为 水 稻 土 潮 土 黄 棕 土 及 沼 泽 土 4 个 土 类 11 个 亚 类 27 个 土 属 101 个 土 种 四 大 土 类 面 积 分 别 占 78.24% 15.50% 0.81% 5.45% 全 市 的 土 壤 平 均 有 机 质 含 量 为 1.88%, 在 全 省 属 中 上 水 平 水 文 水 系 境 内 主 要 湖 泊 有 白 马 湖 宝 应 湖 高 邮 湖 邵 伯 湖 等 除 长 江 和 京 杭 大 运 河 以 外, 主 要 河 流 还 有 东 西 向 的 宝 射 河 大 潼 河 北 澄 子 河 通 扬 运 河 新 通 扬 运 河 境 内 有 长 江 岸 线 80.5 公 里, 沿 岸 有 仪 征 江 都 邗 江 1 市 2 区 ; 京 杭 大 运 河 纵 穿 腹 地, 由 北 向 南 沟 通 白 马 湖 宝 应 湖 高 邮 湖 邵 伯 湖 4 湖, 汇 入 长 江, 全 长 143.3 公 里 水 土 流 失 现 状 扬 州 市 范 围 内 因 气 候 变 异, 强 降 水 的 次 数 增 多, 每 一 次 对 土 地 的 强 冲 刷, 都 会 带 来 水 土 流 失 城 市 规 划 区 已 处 在 江 苏 省 政 府 公 告 的 水 土 保 持 重 点 治 理 区 和 水 土 流 失 严 重 的 平 原 沙 土 区 范 围 内 4
社 会 环 境 简 况 ( 社 会 经 济 结 构 教 育 文 化 文 物 保 护 等 ): 社 会 发 展 概 况 扬 州 位 于 长 江 与 京 杭 大 运 河 两 条 黄 金 水 道 的 交 汇 处, 是 南 京 以 东 长 江 北 岸 重 要 的 水 陆 交 通 枢 纽, 辐 射 苏 北 的 门 户 2013 年 末, 全 市 户 籍 总 人 口 为 459.84 万 人, 比 上 年 末 增 加 1.42 万 人, 增 长 0.35% 全 市 登 记 出 生 人 口 4.01 万 人, 出 生 率 8.74 ; 全 市 注 销 死 亡 人 口 3.25 万 人, 死 亡 率 7.07 人 口 自 然 增 长 率 为 1.67 现 辖 广 陵 江 都 邗 江 3 个 区 和 宝 应 1 个 县, 代 管 仪 征 高 邮 2 个 县 级 市 邗 江 区 地 处 江 苏 省 中 部, 长 江 下 游 北 岸, 淮 河 入 江 水 道 尾 闾, 介 于 北 纬 32 13 ~ 32 40, 东 经 119 19 ~119 43 之 间, 古 运 河 流 经 区 境 西 南, 属 苏 北 盆 地 的 一 部 分 东 与 广 陵 区 和 江 都 区 交 界, 北 濒 邵 伯 湖 与 高 邮 市 连, 西 与 仪 征 市 接 壤, 南 与 镇 江 市 隔 江 相 望 邗 江 区 辖 杨 寿 公 道 方 巷 槐 泗 瓜 洲 杨 庙 西 湖 7 个 镇 ; 汊 河 蒋 王 邗 上 双 桥 新 盛 甘 泉 梅 岭 和 竹 西 8 个 街 道 及 2 个 省 级 开 发 区 经 济 发 展 概 况 2014 年, 扬 州 认 真 落 实 省 委 八 项 工 程 和 省 政 府 十 项 举 措 的 部 署, 积 极 应 对 复 杂 的 国 内 外 宏 观 经 济 环 境 和 下 行 压 力, 全 力 以 赴 稳 增 长 促 改 革 调 结 构 惠 民 生, 坚 持 改 革 激 发 活 力 和 增 强 内 生 动 力 双 驱 动, 做 大 增 量 和 做 优 存 量 双 促 进, 统 筹 协 调 和 分 类 指 导 双 结 合, 优 化 政 策 和 狠 抓 落 实 双 动 力, 保 持 定 力, 精 准 发 力, 全 市 经 济 呈 现 稳 中 有 进 的 发 展 态 势 2014 年, 全 市 经 济 呈 现 高 开 稳 走 稳 中 有 进 的 发 展 态 势, 主 要 经 济 指 标 保 持 平 稳 较 快 增 长, 指 标 匹 配 性 增 强, 结 构 性 指 标 优 化, 质 量 效 益 明 显 改 善, 就 业 收 入 稳 步 增 长 2014 年 全 年 实 现 地 区 生 产 总 值 3697.9 亿 元, 增 长 11%, 增 速 居 全 省 第 1 位 ; 其 中 第 一 产 业 240 亿 元, 增 长 3.8%, 第 二 产 业 1886.26 亿 元, 增 长 11%, 第 三 产 业 1571.63 亿 元, 增 长 12.1% 公 共 财 政 预 算 收 入 295.19 亿 元, 增 长 13.9%, 增 幅 列 全 省 第 二 ; 其 中 税 收 收 入 242.22 亿 元, 增 长 13.9% 城 镇 居 民 人 均 可 支 配 收 入 30380 元, 增 长 10%; 农 民 人 均 纯 收 入 15255 元, 增 长 11% 2014 年, 邗 江 区 实 现 地 区 生 产 总 值 588.32 亿 元, 增 长 11.6% 其 中 第 一 产 业 实 现 增 加 值 18.59 亿 元, 增 长 3.4%, 第 二 产 业 实 现 增 加 值 248.65 亿 元, 增 长 11.2%, 第 三 产 业 实 现 增 加 值 321.08 亿 元, 增 长 12.4% 产 业 结 构 调 整 加 快, 三 次 产 业 结 构 上 由 上 年 的 3.5:43.79:52.71 调 整 为 3.16:42.26:54.58 5
规 划 相 符 性 分 析 扬 州 市 城 市 总 体 规 划 根 据 扬 州 市 城 市 总 体 规 划 (2002-2020), 扬 州 主 城 区 分 为 12 个 城 市 分 区, 本 项 目 位 于 东 北 分 区 东 北 分 区 规 划 内 容 为 : (1) 用 地 范 围 : 东 至 大 运 河, 北 西 至 古 运 河, 南 自 南 绕 城 线, 用 地 面 积 23.3 平 方 公 里 (2) 功 能 定 位 : 以 生 活 居 住 用 地 为 主, 增 加 商 贸 和 文 化 设 施, 作 为 老 城 区 商 业 文 化 功 能 的 补 充 (3) 规 划 对 策 : 改 造 现 状 的 城 中 村, 沿 古 运 河 的 传 统 工 业 和 有 污 染 工 业 逐 步 迁 出, 建 设 功 能 齐 全 的 居 住 小 区, 沿 古 运 河 滨 水 区 域 和 城 市 干 道 布 置 市 级 商 业 和 文 化 设 施, 扩 大 城 市 中 心 区 的 服 务 范 围, 打 造 古 运 河 大 运 河 风 光 带 本 项 目 租 赁 扬 州 市 黄 金 坝 路 5 号 扬 州 界 龙 名 都 置 业 有 限 公 司 现 有 商 业 用 房 负 一 层, 从 事 健 身 游 泳 服 务, 符 合 扬 州 市 城 市 总 体 规 划 (2002-2020) 中 功 能 定 位 和 城 市 建 设 的 总 体 发 展 布 局 产 业 政 策 相 符 性 分 析 本 项 目 主 要 提 供 健 身 游 泳 服 务, 参 照 国 家 发 展 和 改 革 委 员 会 第 9 号 令 产 业 结 构 调 整 指 导 目 录 (2011 年 本 )( 修 订 ), 本 项 目 属 于 鼓 励 类 ( 三 十 六 ) 教 育 文 化 卫 生 体 育 服 务 业 33 体 育 竞 赛 表 演 体 育 场 馆 设 施 建 设 及 运 营 大 众 体 育 健 身 休 闲 服 务 ; 参 照 江 苏 省 工 业 和 信 息 结 构 调 整 指 导 目 录 (2012 年 本 ) ( 苏 政 办 发 [2013]9 号 ), 本 项 目 不 在 限 制 类 和 淘 汰 类 项 目 之 列, 因 此 属 于 允 许 类 项 目, 符 合 国 家 目 前 的 相 关 产 业 政 策 6
环 境 质 量 状 况 建 设 项 目 所 在 地 区 域 环 境 质 量 现 状 及 主 要 环 境 问 题 ( 环 境 空 气 地 面 水 地 下 水 声 环 境 辐 射 环 境 生 态 环 境 等 ) 1 空 气 环 境 质 量 扬 州 市 市 区 设 有 四 个 自 动 监 测 点 位 : 第 四 人 民 医 院 城 东 财 政 所 邗 江 环 保 局 和 市 环 境 监 测 站 根 据 扬 州 市 环 保 局 网 站 公 布 的 2014 年 扬 州 市 环 境 质 量 年 报, 监 测 数 据 统 计 结 果 如 下 : 1 二 氧 化 硫 (SO 2 ) 2014 年 市 区 空 气 中 二 氧 化 硫 年 平 均 值 0.034mg/m 3, 符 合 环 境 空 气 质 量 标 准 (GB3095-2012) 中 的 二 级 标 准 2 二 氧 化 氮 (NO 2 ) 2014 年 市 区 空 气 中 二 氧 化 氮 年 平 均 值 0.037mg/m 3, 符 合 环 境 空 气 质 量 标 准 (GB3095-2012) 中 的 二 级 标 准 3 可 吸 入 颗 粒 物 (PM 10 ) 2014 年 市 区 空 气 中 可 吸 入 颗 粒 物 年 平 均 值 0.106mg/m 3, 超 过 环 境 空 气 质 量 标 准 (GB3095-2012) 中 的 二 级 标 准, 超 标 倍 数 为 0.51, 超 标 天 数 为 63 天, 超 标 率 为 17.3% 可 吸 入 颗 粒 物 (PM 10 ) 超 标 原 因 主 要 有 以 下 几 个 方 面 :a. 各 类 建 筑 工 地 施 工 和 道 路 交 通 建 设 产 生 的 扬 尘 是 造 成 扬 州 市 颗 粒 物 浓 度 居 高 不 下 的 主 要 原 因 ;b. 目 前, 扬 州 市 工 业 能 源 以 燃 煤 为 主, 燃 煤 排 放 的 颗 粒 物 是 造 成 空 气 污 染 的 重 要 原 因 ;c. 近 年 来, 机 动 车 保 有 量 成 加 速 上 升 趋 势, 机 动 车 尾 气 中 颗 粒 物 对 大 气 中 PM 10 有 一 定 的 贡 献 2 地 表 水 环 境 质 量 按 地 表 水 环 境 质 量 标 准 (GB3838-2002) 和 扬 州 市 区 水 域 功 能 区 划 分 标 准, 1 京 杭 运 河 扬 州 段 京 杭 运 河 扬 州 段 执 行 地 表 水 环 境 质 量 标 准 (GB3838-2002) 中 Ⅳ 类 水 标 准 根 据 扬 州 市 环 保 局 网 站 公 布 的 2014 年 扬 州 市 环 境 质 量 年 报,2014 年 京 杭 运 河 扬 州 段 监 测 的 11 个 断 面 中 邗 江 运 河 大 桥 断 面 水 质 为 地 表 水 Ⅴ 类, 其 他 10 个 断 面 水 质 均 为 地 表 水 Ⅲ 类, 京 杭 运 河 扬 州 段 水 质 为 优, 与 去 年 同 期 相 比 水 质 保 持 稳 定 邗 江 运 河 大 桥 断 面 水 质 中 主 要 污 染 物 为 总 磷, 超 标 倍 数 0.1 7
2 小 河 根 据 扬 州 市 区 水 域 功 能 区 划 分 标 准, 项 目 周 边 小 河 执 行 地 表 水 环 境 质 量 标 准 (GB3838-2002)Ⅴ 类 水 标 准 3 声 环 境 质 量 江 苏 力 维 检 测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于 2015 年 07 月 23 日 对 项 目 所 在 地 的 声 环 境 质 量 现 状 进 行 了 现 场 监 测, 根 据 江 苏 力 维 检 测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2015) 力 维 ( 环 ) 字 4708 号 检 验 报 告, 监 测 结 果 见 下 表 : 项 目 厂 界 声 环 境 现 状 监 测 结 果 表 单 位 :LeqdB(A) 时 间 2015 年 07 月 23 日 点 位 昼 间 夜 间 N1 东 厂 界 58.6 49.7 N2 南 厂 界 59.3 49.8 N3 西 厂 界 60.8 48.3 N4 北 厂 界 58.6 49.3 执 行 标 准 4a 类 70/55 监 测 结 果 表 明 : 本 项 目 在 设 备 运 行 状 态 下 监 测 到 各 场 界 噪 声 均 达 到 相 应 功 能 区 类 别 要 求, 项 目 所 在 地 声 环 境 现 状 良 好 主 要 环 境 保 护 目 标 ( 列 出 名 单 及 保 护 级 别 ): 根 据 建 设 项 目 的 周 边 情 况, 项 目 周 边 环 境 保 护 目 标 见 下 表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保 护 目 标 表 环 境 要 素 环 境 保 护 目 标 方 位 最 近 距 离 (m) 规 模 级 别 空 气 环 境 御 龙 湾 花 园 E 10m 192 户 615 人 黄 金 小 区 W 63m 200 户 640 人 竹 西 花 苑 SW 141m 180 户 576 人 水 环 境 小 河 W 53m 小 型 声 环 境 御 龙 湾 花 园 E 10m 192 户 615 人 黄 金 小 区 W 63m 200 户 640 人 竹 西 花 苑 SW 141m 180 户 576 人 其 中 重 点 保 护 目 标 为 项 目 东 侧 和 北 侧 御 龙 湾 花 园 居 民 环 境 空 气 质 量 标 准 (GB3095-2012) 二 级 标 准 地 表 水 环 境 质 量 标 准 (GB3838-2002)Ⅴ 类 水 标 准 声 环 境 质 量 标 准 (GB3096-2008)1 类 标 准 8
评 价 适 用 标 准 (1) 环 境 空 气 质 量 执 行 环 境 空 气 质 量 标 准 (GB3095-2012) 中 二 级 标 准, 标 准 值 见 下 表 环 境 空 气 质 量 标 准 单 位 :mg/m 3 环 境 质 量 标 准 污 染 物 项 目 二 氧 化 氮 (NO 2 ) 二 氧 化 硫 (SO 2 ) 平 均 时 间 浓 度 限 值 二 级 1 时 平 均 200 24 小 时 平 均 80 年 平 均 40 1 时 平 均 500 24 小 时 平 均 150 年 平 均 60 颗 粒 物 24 小 时 平 均 150 ( 粒 径 小 于 等 于 10μm) 年 平 均 70 颗 粒 物 24 小 时 平 均 75 ( 粒 径 小 于 等 于 2.5μm) 年 平 均 35 一 氧 化 碳 1 小 时 平 均 10 (CO) 24 小 时 平 均 4 单 位 μg/m 3 mg/m 3 标 准 来 源 环 境 空 气 质 量 标 准 (GB3095-2012) (2) 根 据 扬 州 市 地 表 水 水 环 境 功 能 区 划 ( 扬 政 办 发 2003 50 号 ), 项 目 最 终 纳 污 水 体 京 杭 运 河 扬 州 段 水 质 执 行 地 表 水 环 境 质 量 标 准 (GB3838-2002) 中 Ⅳ 类 水 质 标 准, 项 目 周 边 小 河 执 行 Ⅴ 类 水 质 标 准, 标 准 值 见 下 表 地 表 水 环 境 质 量 标 准 限 值 单 位 : 除 ph 外 为 mg/l 类 别 ph DO COD 高 锰 酸 盐 指 数 总 磷 氨 氮 Ⅳ 6~9 3 30 10 0.3 1.5 Ⅴ 6~9 2 40 15 0.4 2 (3) 根 据 扬 州 市 区 环 境 噪 声 标 准 适 用 区 域 划 分, 本 项 目 所 在 地 属 于 1 类 区, 适 用 声 环 境 质 量 标 准 (GB3096-2008)1 类 标 准, 且 建 设 项 目 西 场 界 临 街 建 筑 低 于 三 层, 则 项 目 西 场 界 建 筑 物 面 向 道 路 一 侧 执 行 4a 类 标 准, 项 目 东 场 界 南 场 界 北 场 界 在 道 路 路 牙 45m 范 围 内, 东 场 界 南 场 界 北 场 界 均 执 行 4a 类 标 准, 标 准 值 见 下 表 声 环 境 质 量 标 准 限 值 单 位 :db(a) 类 别 昼 间 夜 间 4a 70 55 9
(4) 根 据 扬 州 市 城 市 总 体 规 划, 项 目 所 在 区 域 属 于 一 类 居 住 文 教 区, 适 用 城 市 区 域 环 境 振 动 标 准 (GB 10070-88) 中 居 民 文 教 区 标 准 : 昼 间 70dB, 夜 间 67dB; 建 设 项 目 西 侧 黄 金 坝 路 为 城 市 主 干 道, 适 用 城 市 区 域 环 境 振 动 标 准 (GB 10070-88) 中 交 通 干 线 道 路 两 侧 标 准 : 昼 间 75dB, 夜 间 72dB (1) 废 水 : 本 项 目 废 水 接 管 执 行 扬 州 市 汤 汪 污 水 处 理 厂 的 接 管 标 准 : 污 水 排 入 城 镇 下 水 道 水 质 标 准 (CJ343-2010) 表 1 中 B 等 级 标 准, 扬 州 市 汤 汪 污 水 处 理 厂 尾 水 排 放 执 行 : 城 镇 污 水 处 理 厂 污 染 物 排 放 标 准 (GB18918-2002) 一 级 B 标 污 染 物 排 放 标 准 准, 标 准 值 见 下 表 扬 州 市 汤 汪 污 水 处 理 厂 接 管 排 放 标 准 单 位 : 除 ph 外 为 mg/l 项 目 ph COD SS NH 3 -N TP 接 管 标 准 6~9 500 400 45 8 排 放 标 准 6~9 60 20 8 1 (2) 本 项 目 场 界 噪 声 执 行 社 会 生 活 环 境 噪 声 排 放 标 准 (GB22337-2008)4 类 标 准 : 昼 间 70dB(A) 夜 间 55dB(A), 标 准 值 见 下 表 声 环 境 质 量 标 准 限 值 单 位 :db(a) 类 别 昼 间 夜 间 4 70 55 (3) 其 它 标 准 : 本 项 目 营 运 期 产 生 的 一 般 工 业 固 废 执 行 一 般 工 业 固 体 废 物 贮 存 处 置 场 污 染 控 制 标 准 (GB18599-2001)(2013 年 修 订 ) 项 目 总 量 控 制 指 标 如 下 : 总 量 控 制 指 (1) 废 水 : 本 项 目 废 水 通 过 市 政 污 水 管 网 送 汤 汪 污 水 处 理 厂 集 中 处 理, 污 水 接 管 量 11823m 3 /a, 主 要 污 染 物 接 管 指 标 为 :COD3.94t/a 氨 氮 0.29t/a; 最 终 外 排 量 为 :COD0.71t/a 氨 氮 0.09t/a 该 总 量 在 扬 州 市 汤 汪 污 水 处 理 厂 批 复 总 量 范 围 内 平 衡,SS TP 作 为 考 核 指 标 需 向 邗 江 区 环 保 局 申 请 备 案 (2) 固 体 废 物 : 按 规 定 全 部 合 理 处 置 标 10
建 设 项 目 工 程 分 析 工 艺 流 程 简 述 ( 图 示 ): 涉 及 企 业 商 业 机 密, 此 处 从 略 11
主 要 污 染 工 序 及 污 染 源 强 分 析 : 施 工 期 污 染 产 生 情 况 目 前 该 项 目 已 建 成, 本 报 告 不 再 对 施 工 期 污 染 情 况 进 行 分 析 营 运 期 污 染 物 产 生 情 况 项 目 营 运 期 污 染 产 生 情 况 如 下 : (1) 大 气 污 染 物 本 项 目 主 要 从 事 健 身 会 所 经 营, 营 运 过 程 中 无 废 气 产 生 及 排 放 (2) 水 污 染 物 本 项 目 营 运 期 废 水 主 要 有 以 下 几 个 方 面 : 洗 浴 废 水 本 项 目 洗 浴 废 水 主 要 包 括 游 泳 池 戏 水 池 用 水 和 顾 客 淋 浴 用 水, 本 项 目 设 有 1 个 游 泳 池, 规 格 为 264m 2 1.4m;1 个 戏 水 池, 规 格 为 40m 2 0.7m;20 个 莲 蓬 头, 为 顾 客 提 供 淋 浴 服 务 本 项 目 设 有 20 个 莲 蓬 头, 男 女 淋 浴 房 各 10 个, 为 顾 客 提 供 淋 浴 服 务 根 据 类 比 调 查 和 相 关 资 料 显 示, 顾 客 淋 浴 用 水 标 准 为 100 L/ 人, 考 虑 到 健 身 馆 的 淡 旺 季, 本 项 目 预 计 每 天 可 接 纳 顾 客 80 人, 则 年 用 水 量 为 2880t; 游 泳 池 装 水 量 按 264m 2 1.4m 计, 戏 水 池 装 水 量 按 40m 2 0.7m 计, 戏 水 池 及 游 泳 池 中 的 水 采 用 水 循 环 过 滤 设 备 处 理 后 循 环 使 用, 每 天 更 换 水 一 次, 每 次 换 水 量 占 池 子 总 量 的 5%; 同 时 考 虑 到 季 节 性 问 题, 本 项 目 有 外 送 热 水 ( 详 见 附 件 5- 热 水 协 议 ), 送 水 量 为 1000t/a 本 项 目 根 据 类 比 调 查 和 相 关 资 料 显 示, 本 项 目 戏 水 池 及 游 泳 池 换 水 水 量 约 为 6555t/a 综 上 所 述, 本 项 目 洗 浴 废 水 年 用 水 量 预 计 为 10435t, 根 据 公 共 浴 室 卫 生 标 准 规 定 浴 室 ( 淋 池 盆 浴 ) 水 温 40-50, 因 此 洗 浴 用 水 挥 发 量 较 少, 排 污 系 数 按 0.95 计, 则 废 水 量 约 为 9535 t/a, 洗 浴 废 水 水 质 为 :COD 300mg/L SS 150mg/L 氨 氮 20 mg/l TP 5mg/L 生 活 污 水 本 项 目 共 有 员 工 20 人, 预 计 平 均 每 天 可 接 纳 顾 客 80 人, 生 活 污 水 主 要 为 洗 手 间 废 水, 用 水 量 按 10L/ 人 d 计, 则 用 水 量 为 360m 3 /a, 产 生 的 废 水 量 按 用 水 量 的 80% 计, 则 废 水 量 约 为 288m 3 /a 废 水 中 的 主 要 污 染 物 为 : COD 300mg/L SS 200mg/L 氨 氮 12
25mg/L 总 磷 4mg/L 反 冲 洗 废 水 本 项 目 水 循 环 过 滤 设 备 采 用 沙 缸 过 滤 的 方 式, 每 天 夜 间 对 水 循 环 过 滤 设 备 中 沙 缸 进 行 反 冲 洗 处 理, 根 据 类 比 调 查 和 相 关 资 料 显 示, 反 冲 洗 废 水 量 为 2000 t/a, 废 水 水 质 为 : COD 500mg/L SS 400mg/L 氨 氮 45mg/L TP 5mg/L 来 源 洗 浴 废 水 生 活 污 水 反 冲 洗 废 水 综 合 废 水 废 水 量 m 3 /a 9535 288 2000 11823 污 染 物 名 称 COD SS 氨 氮 TP COD SS 氨 氮 TP COD SS 氨 氮 TP COD SS 氨 氮 TP 项 目 水 污 染 物 产 生 及 排 放 状 况 表 污 染 物 产 生 量 治 理 污 染 物 接 管 量 排 放 方 污 染 物 排 放 量 措 施 浓 度 mg/l 300 150 20 5 300 200 25 4 500 400 45 5 334.09 193.69 24.53 5.07 产 生 量 t/a 2.86 1.43 0.19 0.05 0.09 0.06 0.007 0.001 1.00 0.80 0.09 0.01 3.95 2.29 0.29 0.06 本 项 目 运 营 时 给 排 水 平 衡 图 见 下 图 化 粪 池 浓 度 mg/l 300 150 20 5 270 160 25 4 500 400 45 5 333.25 192.84 24.53 5.07 接 管 量 t/a 2.86 1.43 0.19 0.05 0.08 0.05 0.007 0.001 1.00 0.80 0.09 0.01 3.94 2.28 0.29 0.06 式 与 去 向 接 管 进 入 汤 汪 污 水 处 理 厂 集 中 处 理 浓 度 mg/l 60 20 8 1 60 20 8 1 60 20 8 1 60 20 8 1 排 放 量 t/a 0.57 0.19 0.08 0.01 0.02 0.006 0.002 0.0003 0.12 0.04 0.02 0.002 0.71 0.24 0.09 0.01 13
空 气 源 热 力 泵 加 热 2880 淋 浴 用 水 损 耗 144 2736 10435 洗 浴 用 水 损 耗 378 回 用 7555 损 耗 378 6555 外 送 热 水 1000 游 泳 池 戏 水 池 用 水 循 环 量 14732 水 循 环 过 滤 设 备 6799 自 来 水 损 耗 72 12795 360 生 活 用 水 288 化 粪 池 288 2000 反 冲 洗 废 水 2000 11823 (3) 固 体 废 物 建 设 项 目 用 排 水 平 衡 图 ( 单 位 t/a) 市 政 污 水 管 网 ( 接 管 进 入 汤 汪 污 水 处 理 厂 ) 本 项 目 固 废 主 要 为 员 工 及 顾 客 的 生 活 垃 圾 员 工 及 顾 客 生 活 垃 圾 按 0.2kg/ 人 天 计, 则 生 活 垃 圾 年 产 生 量 共 为 7.3t/a 根 据 城 市 生 活 垃 圾 分 类 收 集 的 有 关 规 定, 生 活 垃 圾 分 类 收 集 后 投 入 环 卫 部 门 指 定 的 垃 圾 箱, 由 环 卫 部 门 统 一 清 运 处 理 (4) 噪 声 本 项 目 租 赁 扬 州 市 黄 金 坝 路 5 号 扬 州 界 龙 名 都 置 业 有 限 公 司 现 有 商 业 用 房 负 一 层 作 为 营 业 场 所, 经 营 面 积 约 1470.5m 2, 营 业 场 所 内 包 含 游 泳 区 单 车 区 高 温 瑜 伽 房 汗 蒸 区 等 区 域 本 项 目 在 高 温 瑜 伽 房 前 台 单 车 区 各 设 有 一 套 音 响 设 备, 该 设 备 的 最 大 源 强 噪 声 值 约 为 100dB(A), 振 动 值 不 大 于 80dB; 整 个 场 所 采 用 中 央 空 调 系 统, 中 央 空 调 叠 加 的 噪 声 值 为 90dB(A), 振 动 值 为 85dB, 空 调 外 机 设 置 于 项 目 顶 楼 楼 顶 ; 在 游 泳 池 和 戏 水 池 区 域, 本 项 目 设 有 3 套 水 循 环 过 滤 设 备, 水 循 环 过 滤 设 备 叠 加 的 噪 声 值 为 90dB(A); 项 目 采 用 单 元 式 新 风 机, 单 元 式 新 风 机 的 噪 声 值 为 70dB (A), 单 元 式 新 风 机 外 机 设 置 于 项 目 顶 楼 楼 顶 本 项 目 的 噪 声 环 境 污 染 物 包 括 噪 声 和 振 动 噪 声 主 要 产 生 于 水 循 环 过 滤 设 备 音 14
响 设 备 噪 声 中 央 空 调 外 机 单 元 式 新 风 机 外 机 和 顾 客 娱 乐 活 动 等, 振 动 主 要 产 生 于 音 响 设 备 中 央 空 调 外 机 各 噪 声 源 强 分 析 如 下 : 项 目 各 主 要 噪 声 源 的 源 强 单 位 :db(a) 序 号 噪 声 源 源 强 噪 声 值 db(a) 位 置 1 水 循 环 过 滤 设 备 (3 台 ) 90 游 泳 池 和 戏 水 池 区 域 2 音 响 设 备 (3 套 ) 100 前 台 高 温 瑜 伽 房 单 车 区 各 一 台 3 中 央 空 调 外 机 90 楼 顶 4 单 元 式 新 风 机 (2 套 ) 70 楼 顶 6 顾 客 娱 乐 活 动 70 15
项 目 主 要 污 染 物 产 生 及 预 计 排 放 情 况 种 类 排 放 源 污 染 物 名 称 产 生 浓 度 mg/m 3 产 生 量 t/a 排 放 浓 度 排 放 速 率 mg/m 3 kg/h 排 放 量 t/a 排 放 去 向 大 气 污 染 物 - - - - - - - - 排 放 源 污 染 物 名 称 污 水 量 m 3 /a 产 生 浓 度 mg/l 产 生 量 t/a 排 放 浓 度 mg/l 外 排 量 t/a 排 放 去 向 水 污 染 物 洗 浴 废 水 生 活 污 水 反 冲 洗 废 水 COD SS 氨 氮 TP 11823 334.09 193.69 24.53 5.07 3.95 2.29 0.29 0.06 333.25 192.84 24.53 5.07 3.94 2.28 0.29 0.06 接 入 市 政 污 水 管 网, 送 汤 汪 污 水 处 理 厂 集 中 处 理 排 放 源 产 生 量 t/a 处 理 处 置 量 t/a 综 合 利 用 量 t/a 外 排 量 t/a 备 注 固 体 废 物 生 活 垃 圾 7.3 7.3 0 0 环 卫 部 门 统 一 清 运 电 离 辐 射 和 电 磁 辐 射 无 - 序 号 名 称 等 效 声 级 db(a) 所 在 车 间 ( 工 段 ) 名 称 距 最 近 场 界 位 置 m 1 水 循 环 过 滤 设 备 (3 台 ) 2 音 响 设 备 (3 套 ) 100 90 游 泳 池 和 戏 水 池 区 域 N(1) 前 台 高 温 瑜 伽 房 单 车 区 各 一 台 噪 声 3 中 央 空 调 外 机 90 楼 顶 W(2) 4 单 元 式 新 风 机 外 机 (2 套 ) 70 楼 顶 W(3) 5 顾 客 娱 乐 活 动 70 16
环 境 影 响 分 析 施 工 期 环 境 影 响 分 析 : 目 前 该 项 目 已 建 成, 本 报 告 不 再 对 施 工 期 污 染 情 况 进 行 分 析 营 运 期 环 境 影 响 分 析 : (1) 大 气 环 境 影 响 分 析 本 项 目 主 要 从 事 健 身 游 泳 服 务, 营 运 过 程 中 无 废 气 产 生 及 排 放 (2) 水 环 境 影 响 分 析 本 项 目 营 运 期 所 排 废 水 主 要 为 洗 浴 废 水 生 活 污 水 及 反 冲 洗 废 水, 预 计 用 水 量 约 为 12795t/a, 废 水 接 管 量 为 11823t/a, 生 活 污 水 经 化 粪 池 预 处 理 后 与 其 它 废 水 一 同 接 管 排 入 该 区 域 污 水 管 网, 最 终 进 入 汤 汪 污 水 处 理 厂 集 中 处 理 主 要 污 染 物 接 管 量 为 : COD3.94t/a SS 2.28t/a 氨 氮 0.29t/a 总 磷 0.06t/a; 最 终 外 排 量 为 COD 0.71t/a SS0.24t/a 氨 氮 0.09t/a 总 磷 0.01t/a 扬 州 市 汤 汪 污 水 处 理 厂 扬 州 市 汤 汪 污 水 处 理 厂 位 于 市 郊 的 汤 汪 乡, 毗 邻 京 杭 大 运 河, 厂 区 占 地 120 亩, 一 期 工 程 (10 万 立 方 米 / 日 ) 于 2002 年 4 月 投 入 运 行, 采 用 CAST 污 水 处 理 工 艺 ;2003 年 8 月 在 一 期 工 程 的 基 础 上 开 工 建 设 了 汤 汪 污 水 处 理 厂 二 期 工 程 (8 万 立 方 米 / 日 ), 仍 采 用 CAST 工 艺, 目 前 二 期 工 程 已 建 成 运 行 汤 汪 乡 污 水 处 理 厂 污 水 处 理 工 艺 为 CAST 污 水 处 理 工 艺, 该 工 艺 是 一 种 循 环 式 活 性 污 泥 系 统, 是 SBR 工 艺 及 ICEAS 工 艺 的 一 种 更 新 变 型, 它 比 传 统 的 SBR 系 统 增 加 了 选 择 器 和 污 泥 回 流 设 施, 并 对 时 序 做 了 一 些 调 整, 从 而 大 大 提 高 了 工 艺 的 可 靠 性 及 效 率 汤 汪 污 水 处 理 厂 污 水 处 理 工 艺 流 程 如 下 : 汤 汪 污 水 处 理 厂 处 理 工 艺 流 程 17
如 上 图 所 示, 汤 汪 污 水 处 理 厂 污 水 处 理 流 程 为 : 污 水 粗 格 栅 提 升 泵 细 格 栅 旋 流 沉 沙 池 CAST 紫 外 线 消 毒 渠 京 杭 大 运 河 ; 曝 气 方 法 为 微 孔 鼓 风 曝 气 污 水 处 理 后 的 尾 水 满 足 城 镇 污 水 处 理 厂 污 染 物 排 放 标 准 (GB18918-2002) 一 级 B 标, 排 入 京 杭 大 运 河 汤 汪 污 水 处 理 厂 规 划 收 集 范 围 包 括 : 老 城 区 蜀 岗 - 瘦 西 湖 风 景 区 东 部 分 区 西 北 分 区 ( 江 阳 区 部 分 区 域 ) 西 北 分 区 部 分 区 域 ( 东 起 念 泗 路 大 学 路, 西 至 排 涝 河, 南 至 江 阳 中 路, 北 至 蜀 冈 南 麓 及 宁 通 铁 路 一 线 ) 杭 集 镇 河 东 分 区 东 北 分 区 及 北 侧 邻 近 乡 镇, 总 计 范 围 95.27 平 方 公 里 目 前 汤 汪 污 水 处 理 厂 二 期 管 网 完 善 工 程 已 结 束, 范 围 包 括 : 杭 集 镇 组 团 河 东 分 区 北 部 区 域 东 北 分 区 部 分 区 域 和 东 南 分 区 部 分 区 域 因 为 一 期 管 网 完 善 工 程 已 考 虑 南 绕 城 公 路 以 南 区 域, 因 此 二 期 管 网 完 善 考 虑 南 绕 城 公 路 以 北 区 域 即 南 至 南 绕 城 公 路, 北 至 茱 萸 湾, 东 至 廖 家 沟, 西 至 京 杭 大 运 河, 该 区 域 功 能 为 居 住 商 贸 和 产 业 发 展 为 一 体 的 城 市 分 区 本 项 目 所 在 地 属 于 扬 州 市 汤 汪 污 水 处 理 厂 污 水 截 流 范 围, 目 前 该 区 域 污 水 管 网 已 经 建 成, 本 项 目 废 水 经 该 区 域 市 政 污 水 管 网 送 汤 汪 污 水 处 理 厂 集 中 处 理, 符 合 区 域 污 水 集 中 处 理 规 划 的 要 求 本 项 目 所 排 废 水 的 水 质 水 量 均 在 扬 州 市 汤 汪 污 水 处 理 厂 接 纳 范 围 内, 不 会 对 污 水 处 理 厂 的 处 理 能 力 和 处 理 效 果 造 成 冲 击, 尾 水 处 理 达 标 后 排 放 京 杭 大 运 河 (3) 固 体 废 弃 物 影 响 分 析 本 项 目 固 废 主 要 为 职 工 和 顾 客 的 生 活 垃 圾, 对 产 生 的 垃 圾 实 施 袋 装 化 集 中 堆 放, 由 环 卫 部 门 统 一 清 运 处 理 ; 垃 圾 清 运 后 及 时 清 扫, 以 免 遗 留 异 味, 影 响 周 围 环 境 本 项 目 固 废 纳 入 城 市 垃 圾 处 理 系 统, 处 置 率 100%, 对 环 境 影 响 很 小 (4) 声 环 境 影 响 分 析 本 项 目 的 噪 声 环 境 污 染 物 包 括 噪 声 和 振 动 噪 声 主 要 产 生 于 水 循 环 过 滤 设 备 音 响 设 备 中 央 空 调 外 机 单 元 式 新 风 机 外 机 和 顾 客 娱 乐 活 动, 振 动 主 要 产 生 于 音 响 设 备 和 中 央 空 调 外 机 本 项 目 水 循 环 处 理 设 备 设 置 在 游 泳 池 和 戏 水 池 区, 音 响 设 备 设 置 在 前 台 高 温 瑜 伽 房 单 车 区, 单 元 式 新 风 机 外 机 和 中 央 空 调 外 机 设 置 于 项 目 顶 楼 楼 顶 设 备 噪 声 18
音 响 设 备 : 通 过 类 比, 本 项 目 音 响 设 备 噪 声 源 强 一 般 可 达 到 100 db(a), 使 用 时 还 会 产 生 振 动, 振 动 值 可 达 到 80dB 建 设 方 采 用 以 下 措 施 进 行 噪 声 和 振 动 的 防 治 : 1 音 响 安 装 时 采 用 弹 簧 减 振 器 进 行 吊 装 支 撑, 低 音 设 备 安 装 橡 皮 垫 等 减 振 材 料, 设 置 减 振 吊 钩 减 振 台 等, 以 减 少 振 动 ; 2 安 装 吸 声 吊 顶, 同 时 加 设 隔 声 材 料 进 行 减 振 降 噪 ; 3 音 箱 设 置 防 振 垫 或 安 装 其 它 防 振 材 料 ; 4 各 种 设 备 采 用 柔 性 连 接, 尽 量 减 少 振 动 ; 5 在 地 面 铺 设 阻 尼 隔 声 毡 隔 声 地 板 隔 振 器 等 ; 6 卫 生 间 等 污 水 落 水 管 网 实 施 隔 声 阻 尼 包 扎 处 理 经 采 取 上 述 措 施 后, 约 可 降 噪 60dB(A), 降 振 20dB 对 各 场 界 振 动 贡 献 值 约 为 60 db, 能 够 做 到 场 界 振 动 达 标 排 放 中 央 空 调 : 建 设 方 拟 将 25 台 中 央 空 调 外 机 安 装 在 项 目 顶 楼 楼 顶 上, 中 央 空 调 (25 台 叠 加 ) 外 机 噪 声 源 强 约 为 90dB(A), 使 用 时 还 会 产 生 振 动, 振 动 值 可 达 到 80dB 建 设 方 采 用 以 下 措 施 进 行 振 动 的 防 治 : 1 主 机 基 座 水 泥 预 浇, 且 主 机 底 部 安 装 减 震 垫 ; 2 主 机 加 装 隔 声 挡 板 ; 3 与 主 机 连 接 的 管 路 均 采 用 减 振 软 管 ; 4 主 机 四 侧 安 装 隔 声 屏 经 采 取 上 述 措 施 后, 约 可 降 振 20dB, 对 各 场 界 振 动 贡 献 值 约 为 55dB, 能 够 做 到 场 界 振 动 达 标 排 放 单 元 式 新 风 机 : 建 设 方 拟 将 2 台 单 元 式 新 风 机 外 机 设 置 在 项 目 楼 顶 顶 层,1 台 新 风 进 风 机 噪 声 源 强 约 为 70dB(A), 建 设 方 拟 安 装 减 震 垫 和 消 声 器 进 行 噪 声 的 防 治, 经 采 取 以 上 措 施, 约 可 降 噪 30dB(A) 由 上 述 分 析 知, 经 采 取 相 应 的 振 动 防 治 措 施 处 理 后, 本 项 目 运 营 期 能 够 做 到 场 界 振 动 达 标 排 放, 振 动 符 合 城 市 区 域 环 境 振 动 标 准 (GB10070-88) 中 相 应 标 准, 对 周 围 环 境 保 护 目 标 影 响 较 小, 不 会 造 成 区 域 声 环 境 功 能 的 下 降 综 上 所 述, 本 项 目 营 运 期 对 环 境 的 主 要 影 响 为 废 气 废 水 噪 声 和 固 体 废 物, 经 工 程 分 析 和 环 境 影 响 预 测, 本 项 目 能 够 做 到 三 废 达 标 排 放, 对 环 境 影 响 较 小 19
建 设 项 目 拟 采 取 的 防 治 措 施 及 预 期 治 理 效 果 内 容 类 型 排 放 源 ( 编 号 ) 污 染 物 名 称 防 治 措 施 预 期 治 理 效 果 大 气 污 染 物 - - - - 水 污 染 物 洗 浴 废 水 生 活 污 水 反 冲 洗 废 水 COD SS 氨 氮 TP 生 活 污 水 经 化 粪 池 预 处 理 后 与 其 它 废 水 一 同 接 管 排 入 该 区 域 污 水 管 网, 最 终 由 汤 汪 污 水 厂 集 中 处 理 达 标 排 放 电 离 辐 射 和 电 磁 辐 射 无 - - - 固 体 废 物 员 工 顾 客 生 活 生 活 垃 圾 袋 装 化 集 中 堆 放, 由 环 卫 部 门 及 时 清 运, 统 一 处 理 综 合 处 置 率 100% 水 循 环 过 滤 设 备 噪 声 音 响 设 备 中 央 空 调 外 机 噪 声 采 用 低 噪 声 设 备, 固 定 减 震 隔 声 安 装 消 声 器 达 标 排 放 单 元 式 新 风 机 外 机 顾 客 娱 乐 活 动 隔 声 其 他 无 生 态 保 护 措 施 及 预 期 效 果 无 20
三 同 时 一 览 表 项 目 名 称 健 身 服 务 游 泳 馆 经 营 日 用 百 货 体 育 器 材 销 售 项 目 类 别 污 染 源 污 染 物 处 理 效 果 执 治 理 措 施 ( 设 施 数 量 行 标 准 或 拟 达 规 模 处 理 能 力 等 ) 要 求 投 资 ( 万 元 ) 完 成 时 间 废 气 废 水 洗 浴 废 水 生 活 污 水 反 冲 洗 废 水 COD SS 氨 氮 总 磷 接 入 市 政 管 网 达 标 排 放 5 噪 声 水 循 环 过 滤 设 备 音 响 设 备 中 央 空 调 外 机 噪 声 采 用 低 噪 声 设 备, 固 定 减 震 隔 声 安 装 消 声 器 达 标 排 放 40 已 完 成 单 元 式 新 风 机 外 机 顾 客 娱 乐 活 动 隔 声 固 废 员 工 顾 客 生 活 生 活 垃 圾 垃 圾 箱 及 清 运 费 无 雨 淋 无 泄 漏 2 绿 化 依 托 周 边 绿 化 事 故 应 急 措 施 消 防 7 环 境 管 理 ( 机 构 监 测 能 力 等 ) 清 污 分 流 排 污 口 规 范 化 设 置 ( 流 量 计 在 线 监 测 仪 等 ) 以 新 带 老 措 施 总 量 平 衡 具 体 方 案 区 域 解 决 问 题 污 水 总 量 纳 入 汤 汪 污 水 处 理 厂 总 量 范 围 无 卫 生 防 护 距 离 ( 已 设 施 或 厂 无 界 设 置, 敏 感 保 护 目 标 情 况 等 ) 总 投 资 500 万 元, 环 保 投 资 54 万 元, 环 保 投 资 比 例 为 10.8% 21
清 洁 生 产 与 循 环 经 济 清 洁 生 产 是 将 污 染 预 防 战 略 持 续 地 应 用 生 产 全 过 程, 通 过 不 断 地 改 善 管 理 和 技 术 进 步, 提 高 资 源 利 用 率, 减 少 污 染 物 排 放, 以 降 低 对 环 境 和 人 类 的 危 害 清 洁 生 产 的 核 心 是 从 源 头 抓 起, 预 防 为 主, 生 产 全 过 程 控 制, 实 现 经 济 效 益 和 环 境 效 益 的 统 一 本 项 目 清 洁 生 产 与 循 环 经 济 主 要 体 现 在 如 下 几 点 : 1) 本 项 目 废 水 主 要 为 综 合 生 活 污 水, 生 活 污 水 经 化 粪 池 预 处 理 后 与 其 它 废 水 一 同 接 入 该 区 域 市 政 污 水 管 道, 最 终 由 扬 州 市 汤 汪 污 水 处 理 厂 集 中 处 理 2) 本 项 目 中 高 温 瑜 伽 和 汗 蒸 均 以 电 作 为 能 源 3) 本 项 目 淋 浴 用 水 采 用 最 新 的 空 气 源 热 力 泵 进 行 加 热 空 气 源 热 力 泵 使 用 成 本 低 易 操 作 采 暖 效 果 好 安 全 干 净, 其 主 要 以 空 气 中 无 处 不 在 的 能 量 作 为 主 要 动 力, 通 过 少 量 电 能 驱 动 压 缩 机 运 转, 实 现 能 量 的 转 移, 做 到 保 证 采 暖 功 效 的 同 时 兼 顾 节 能 环 保 针 对 本 项 目, 提 出 以 下 清 洁 生 产 措 施 供 建 设 方 参 考 : 1) 营 运 期 合 理 利 用 节 约 使 用 能 源, 如 尽 量 选 择 先 进 低 能 耗 的 设 备, 提 高 用 水 率, 使 用 节 能 灯 具 等 2) 加 强 执 行 设 备 维 护 保 养 规 程, 保 证 设 备 在 正 常 状 况 下 运 行 3) 加 强 技 术 培 训, 提 高 员 工 素 质, 培 养 优 秀 的 管 理 人 员 专 业 的 技 术 人 员 熟 练 的 操 作 人 员 采 取 有 效 的 措 施 激 励 员 工 主 动 参 与 清 洁 生 产 综 上 所 述, 本 项 目 基 本 符 合 清 洁 生 产 与 循 环 经 济 的 要 求, 做 到 了 三 废 合 理 处 置, 尽 可 能 综 合 利 用 22
项 目 现 场 公 示 本 项 目 公 众 参 与 采 用 张 贴 公 示 结 合 发 放 公 众 参 与 调 查 表 调 查 的 方 式 进 行 一 公 示 (1) 公 示 情 况 : 公 示 内 容 注 明 本 项 目 的 基 本 情 况, 并 征 求 公 众 对 本 项 目 关 心 的 问 题 及 建 议 ( 张 贴 位 置 为 建 设 项 目 现 场, 现 场 公 示 图 片 详 见 附 图 4), 公 示 具 体 内 容 如 下 : 建 设 项 目 名 称 及 概 要 :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信 息 公 示 项 目 名 称 : 健 身 服 务 游 泳 馆 经 营 日 用 百 货 体 育 器 材 销 售 项 目 项 目 性 质 : 新 建 建 设 地 点 : 扬 州 市 邗 江 黄 金 坝 路 5 号 建 设 单 位 名 称 及 联 系 方 式 建 设 单 位 : 扬 州 杰 瑞 健 身 有 限 公 司 联 系 人 : 胡 家 民 电 话 :18505226650 承 担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工 作 的 机 构 及 联 系 方 式 : 评 价 单 位 : 江 苏 省 水 利 勘 测 设 计 研 究 院 有 限 公 司 联 系 人 : 陈 工 电 话 :0514-80926396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工 作 程 序 和 主 要 工 作 内 容 : 工 作 程 序 : 接 受 委 托 现 状 调 查 资 料 收 集 公 众 参 与 调 查 现 状 监 测 报 告 表 编 制 审 批 工 作 内 容 : 严 格 执 行 国 家 现 有 的 有 关 环 境 保 护 法 律 法 规 标 准, 在 认 真 做 好 建 设 项 目 工 程 分 析 的 基 础 上, 通 过 环 境 影 响 预 测, 分 析 建 设 项 目 对 环 境 影 响 的 程 度 和 范 围 的 基 础 上 提 出 切 实 可 行 经 济 合 理 的 污 染 治 理 措 施 征 询 公 众 意 见 的 主 要 事 项 : 1 公 众 对 建 设 项 目 所 在 地 目 前 的 环 境 质 量 状 况 是 否 满 意 ; 2 影 响 当 地 环 境 质 量 的 主 要 因 素 和 环 境 污 染 的 主 要 来 源 ; 3 公 众 对 建 设 项 目 的 了 解 状 况 及 反 应 ; 4 公 众 了 解 建 设 项 目 情 况 后, 从 环 保 角 度 考 虑, 对 该 项 目 建 设 持 何 种 态 度 ; 5 公 众 对 该 项 目 环 保 方 面 有 何 建 议 和 要 求 公 众 提 出 意 见 的 主 要 方 式 : 公 众 可 以 在 有 关 信 息 公 开 后, 以 信 函 传 真 电 子 邮 件 或 者 其 他 便 利 的 方 式, 向 建 设 单 位 或 者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单 位 提 交 书 面 意 见 请 将 对 该 项 目 建 设 的 意 见 及 建 议 发 送 至 以 下 邮 箱 : yzhjyxpj_356@163.com; 或 来 电 至 :0514-80926396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过 程 中 将 采 取 问 卷 调 查 方 式, 征 求 本 项 目 所 在 地 周 围 公 众 的 意 见 和 建 议 公 众 提 出 意 见 的 起 止 时 间 : 自 公 告 之 日 起 10 个 工 作 日 内, 可 以 向 评 价 机 构 索 取 环 评 报 告 有 关 信 息 在 整 个 征 询 公 众 意 见 23
期 间 均 处 于 公 开 状 态 (2) 公 示 结 果 : 本 项 目 公 示 张 贴 时 间 为 2015 年 08 月 02 日, 截 止 2015 年 08 月 14 日, 公 示 期 间 无 人 表 示 反 对 意 见 二 公 众 参 与 调 查 表 调 查 情 况 本 项 目 公 众 参 与 由 建 设 单 位 进 行 走 访 调 查, 对 象 主 要 为 项 目 附 近 居 民, 共 发 出 21 份 公 众 参 与 调 查 表, 收 回 20 份 被 调 查 人 员 及 企 业 基 本 情 况 汇 总 表 序 号 名 称 性 别 住 址 或 单 位 联 系 方 式 态 度 核 实 情 况 1 宋 * 男 御 龙 湾 花 园 132****2831 坚 决 支 持 已 核 实 2 洪 * 女 御 龙 湾 花 园 151****9150 坚 决 支 持 已 核 实 3 王 * 樊 男 御 龙 湾 花 园 137****5356 坚 决 支 持 已 核 实 4 朱 * 济 男 御 龙 湾 花 园 183****4639 坚 决 支 持 已 核 实 5 龙 * 飞 男 御 龙 湾 花 园 159****0360 坚 决 支 持 已 核 实 6 刘 * 贯 男 御 龙 湾 花 园 130****0383 坚 决 支 持 已 核 实 7 周 * 女 御 龙 湾 花 园 150****5551 坚 决 支 持 已 核 实 8 周 * 俊 男 御 龙 湾 花 园 137****7515 坚 决 支 持 已 核 实 9 张 * 男 御 龙 湾 花 园 185****5929 坚 决 支 持 已 核 实 10 李 * 女 御 龙 湾 花 园 138****3505 坚 决 支 持 已 核 实 11 顾 * 栅 女 扬 州 市 佳 家 花 园 132****7300 坚 决 支 持 已 核 实 12 陈 * 女 竹 西 花 苑 186****7491 坚 决 支 持 已 核 实 13 李 * 磊 男 竹 西 花 苑 138****9219 坚 决 支 持 已 核 实 14 周 * 丽 女 竹 西 花 苑 188****4168 坚 决 支 持 已 核 实 15 吴 * 女 鸿 福 家 园 186****0066 坚 决 支 持 已 核 实 16 伍 * 萍 女 竹 西 花 苑 130****7372 坚 决 支 持 已 核 实 17 王 * 州 男 竹 西 花 苑 183****6001 坚 决 支 持 已 核 实 18 伍 * 平 女 黄 金 小 区 186****6595 坚 决 支 持 已 核 实 19 葛 * 太 男 黄 金 小 区 138****2015 坚 决 支 持 已 核 实 20 李 * 男 黄 金 小 区 151****6587 坚 决 支 持 已 核 实 1 态 度 :20 份 坚 决 支 持, 无 人 反 对 2 建 议 和 要 求 : 主 要 为 本 项 目 营 运 后 生 产 废 水 固 体 废 物 等 需 做 到 达 标 排 放, 保 持 周 边 环 境 整 洁, 合 法 经 营 本 评 价 采 纳 此 次 公 众 参 与 调 查 公 众 的 意 见, 要 求 建 设 方 必 须 切 实 落 实 各 项 污 染 防 治 措 施, 尽 量 减 少 对 周 围 环 境 的 影 响, 做 到 三 废 达 标 排 放 另 外, 在 营 运 期, 建 设 单 位 应 及 时 与 周 围 居 民 企 业 进 行 沟 通, 听 取 居 民 及 企 业 对 本 项 目 环 保 方 面 的 意 见 和 建 议, 及 时 整 改, 共 同 营 造 和 谐 优 美 清 洁 的 环 境 24
结 论 与 建 议 扬 州 杰 瑞 健 身 有 限 公 司 现 投 资 500 万 元 建 设 健 身 服 务 游 泳 馆 经 营 日 用 百 货 体 育 器 材 销 售 项 目, 本 项 目 租 赁 扬 州 界 龙 名 都 置 业 有 限 公 司 现 有 商 业 用 房 ( 具 体 详 见 附 件 2- 建 设 项 目 房 屋 租 赁 协 议 房 产 证 ), 位 于 扬 州 市 黄 金 坝 路 5 号 负 一 层, 占 地 面 积 1470.5 m 2, 具 体 位 置 详 见 附 图 1- 建 设 项 目 地 理 位 置 图 项 目 所 在 商 业 用 房 地 面 上 有 两 层, 一 层 为 扬 州 御 龙 湾 售 楼 处, 二 层 为 御 龙 湾 售 楼 办 公 处, 本 项 目 在 负 一 层 本 项 目 员 工 20 人, 预 计 日 均 接 纳 顾 客 约 80 人, 营 业 时 间 为 10:00~22:00, 年 营 业 日 360 天 根 据 现 场 勘 查, 项 目 各 设 备 均 已 安 装 到 位, 目 前 处 于 试 运 行 状 态 建 设 项 目 四 址 范 围 : 东 侧 为 御 龙 湾 花 园, 南 侧 为 小 路, 西 侧 为 黄 金 坝 路, 北 侧 为 御 龙 湾 花 园 ( 具 体 详 见 附 图 2- 建 设 项 目 周 围 概 况 及 污 水 走 向 图 ) 环 评 结 论 : (1) 本 项 目 主 要 从 事 健 身 会 所 经 营, 参 照 国 家 发 展 和 改 革 委 员 会 第 9 号 令 产 业 结 构 调 整 指 导 目 录 (2011 年 本 )( 修 订 ), 本 项 目 属 于 鼓 励 类 ( 三 十 六 ) 教 育 文 化 卫 生 体 育 服 务 业 33 体 育 竞 赛 表 演 体 育 场 馆 设 施 建 设 及 运 营 大 众 体 育 健 身 休 闲 服 务 ; 参 照 江 苏 省 工 业 和 信 息 结 构 调 整 指 导 目 录 (2012 年 本 ) ( 苏 政 办 发 [2013]9 号 ), 本 项 目 不 在 限 制 类 和 淘 汰 类 项 目 之 列, 因 此 属 于 允 许 类 项 目, 符 合 国 家 目 前 的 相 关 产 业 政 策 (2) 本 项 目 租 赁 扬 州 市 黄 金 坝 路 5 号 扬 州 界 龙 名 都 置 业 有 限 公 司 现 有 商 业 用 房 负 一 层, 主 要 从 事 健 身 游 泳 服 务, 符 合 扬 州 市 城 市 总 体 规 划 (2010-2020) 中 功 能 定 位 和 城 市 建 设 的 总 体 发 展 布 局 (3) 本 项 目 营 运 期 对 环 境 的 主 要 影 响 为 废 气 废 水 噪 声 和 固 体 废 物, 经 工 程 分 析 和 环 境 影 响 预 测, 建 设 方 在 切 实 落 实 本 报 告 提 出 的 各 项 污 染 防 治 措 施 后, 能 够 做 到 三 废 达 标 排 放, 对 环 境 影 响 较 小 (4) 总 量 控 制 : 废 水 : 本 项 目 生 活 污 水 接 管 量 约 为 12397m 3 /a, 污 水 经 市 政 污 水 管 网 送 汤 汪 污 水 处 理 厂 集 中 处 理, 主 要 污 染 物 接 管 量 为 :COD3.94t/a SS2.28t/a 氨 氮 0.29t/a 总 磷 0.06 t/a; 最 终 外 排 量 为 COD0.71t/a SS0.24t/a 氨 氮 0.09t/a 总 磷 0.01t/a 该 总 量 在 汤 汪 污 水 处 理 厂 批 复 总 量 范 围 内 平 衡,SS TP 作 为 考 核 指 标 需 向 邗 江 区 环 保 局 申 请 备 案 25
固 体 废 物 : 全 部 合 理 处 置, 零 排 放 (5) 本 项 目 公 众 参 与 采 用 张 贴 公 示 和 发 放 公 众 参 与 调 查 表 相 结 合 的 方 式 进 行 公 示 张 贴 时 间 为 2015 年 08 月 02 日, 截 止 2015 年 08 月 14 日, 在 公 示 期 间 未 接 到 群 众 反 馈 意 见 ; 公 众 参 与 调 查 表 发 放 对 象 为 项 目 周 边 距 离 较 近 的 居 民 及 工 作 人 员, 被 调 查 居 民 及 工 作 人 员 无 人 对 本 项 目 建 设 持 反 对 意 见, 本 评 价 采 纳 此 次 公 众 参 与 调 查 公 众 的 意 见 通 过 环 境 影 响 预 测, 建 设 方 在 落 实 各 项 环 保 措 施 三 同 时 的 条 件 下, 营 运 期 对 环 境 影 响 较 小 综 上 所 述, 扬 州 市 杰 瑞 健 身 有 限 公 司 的 体 育 健 身 游 泳 馆 经 营 日 用 百 货 体 育 器 材 销 售 项 目 符 合 扬 州 市 城 市 总 体 规 划, 符 合 国 家 有 关 产 业 政 策 经 评 价 分 析, 在 本 项 目 自 身 环 保 措 施 到 位 后, 采 用 科 学 的 管 理 和 适 当 的 环 保 治 理 手 段, 可 控 制 环 境 污 染, 做 到 污 染 物 达 标 排 放, 且 对 周 围 环 境 的 影 响 较 小, 不 会 造 成 区 域 环 境 功 能 的 下 降 建 设 项 目 在 拟 建 地 的 建 设 是 可 行 的 26
预 审 意 见 : 公 章 经 办 人 : 年 月 日 下 一 级 环 境 保 护 行 政 主 管 部 门 审 查 意 见 : 公 章 经 办 人 : 年 月 日 27
审 批 意 见 : 公 章 经 办 人 年 月 日 28
注 释 一 本 报 告 表 附 以 下 附 件 附 图 : 附 件 1 附 件 2 附 件 3 附 件 4 附 件 5 附 件 5 权 限 内 建 设 项 目 环 评 文 件 分 类 咨 询 表 建 设 项 目 环 评 委 托 合 同 建 设 单 位 企 业 法 人 营 业 执 照 建 设 项 目 房 屋 租 赁 协 议 房 产 证 建 设 项 目 建 设 用 地 规 划 许 可 证 建 设 工 程 规 划 许 可 证 建 设 项 目 热 水 供 应 合 同 附 件 6 建 设 项 目 噪 声 检 测 报 告 (2015) 力 维 ( 环 ) 字 4708 号 附 件 7 关 于 对 扬 州 市 汤 汪 污 水 处 理 厂 二 期 工 程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书 的 批 复 ( 苏 环 管 2002 142 号 ) 附 件 8 关 于 扬 州 界 龙 名 都 置 业 有 限 公 司 366 地 块 ( 大 上 海 御 龙 湾 ) 房 地 产 开 发 项 目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书 的 批 复 ( 维 扬 环 2010 37 号 ) 附 件 9 附 件 10 附 图 1 附 图 2 建 设 项 目 排 放 污 染 物 指 标 申 请 表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保 护 审 批 登 记 表 建 设 项 目 地 理 位 置 图 建 设 项 目 周 围 概 况 及 污 水 走 向 图 附 图 3-1 建 设 项 目 平 面 布 置 图 附 图 3-2 366 地 块 ( 大 上 海 御 龙 湾 ) 规 划 总 平 面 图 附 图 4 附 图 5 附 图 6 建 设 项 目 环 评 现 场 公 示 图 建 设 项 目 所 在 区 域 水 文 水 系 图 汤 汪 污 水 处 理 厂 管 网 图 29